第十回:选择
太阳以亘古的轨迹运行,逐渐西沉,慢慢隐没在地平线下,黑晚再次降临哥特市。
银凌海倚在阳台上,观赏着这光暗交替的一瞬。
警探忽地发出咦的一声,同时破风声响起,雯妮莎出现于他身旁。
“嗨,雯妮莎。”
“是雯妮莎师父!你要我提醒多少次?”女吸血鬼露出生气的表情,坐在阳台的栏杆上道:“笨驴,你的伤怎样了?”
“已好得七七八八了,谢谢你救了我。”
“你胡说什么?”雯妮莎怒道:“我再说一次,我可不是忍不住赶来帮你,我不过是……碰巧经过罢了。”
她顿了顿,道:“尼古拉那把匕首是其中一把诅咒之刃,你没迎接第二次死亡已经很幸运了。对了,我把你救离教堂,带回这儿后,事情怎样了?”
“嗯,我挂了个匿名电话给警方,他们在教堂内找到尼古拉和他女儿的尸首,还有在教堂后方杂物房内刚醒过来,一脸茫然的神父。”
银凌海登了顿,续道:“力高告诉我,经过指纹确认了二人的身分,尼古拉和花店老板娘所说的一样,是东欧移民,在五年前移居到本国后,一直与女儿相依为命。
“因为尚未取得正式居留权,所以一直都是干一些零工或是临时工之类,但没有任何犯罪纪录,连超速罚单也没接过半张,警方已联络当地政府要求更详细资料。”
“哼,就算有也是假数据,他应该是某个家族的流放者,又或许是被赶出法师公会的“术者”。”
“你说什么?”
“即是你们习惯叫的魔法师什么的。笨驴,这个世界除了你所认知的日常部分外,背后还有一个……呃,用你能理解的方式来说,有一个性质近似影子般的黑暗世界,住有很多你不知道或是不想知道的生物和族群。
“什么魔法师、龙、精灵、妖怪又或是……吸血鬼等,其实不过是小菜一碟罢了,它们一直以隐蔽的方式和人类社会并存,而且历史比你所知的还要久远……算了,这些我迟些再教你,还有呢?”
“呃……凯阿姨详细检查过两具尸首后,表示尼古拉的女儿确实已死去约一个月,但她找不到尸体保存得如此良好的原因,似乎用的是一种她不知道的防腐处理方法,而尸体在运抵解剖室后,开始以惊人速度腐坏,令她更为惊讶。”
少女冷笑一声道:“那名“术者”呢?”
“至于尼古拉的尸首,他的心脏被挖出体外,而且死者的所有器官都严重衰竭,就像是普通人老化般,不过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全身上下所有器官都同时老化衰竭,理论上,他应该连自己呼吸也有困难,更岂论犯下一连串凶杀案。”
“嗯嗯。”
“不过我最担心的是岱莉雅,她仍然行踪不明,警方只把她列入失踪名单,雯妮莎……雯妮莎师父,到底她身上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当时……”
女吸血鬼半转过脸去,好一会才道:“我怎么知道?当我赶来时……不,我碰巧路过时,只找到昏倒了的你和那两具尸体。”
“嗯,是吗……”
“对了,笨驴,你现在打算怎……”
银凌海的行动电话忽然响起。
“喂,我是银凌海。”
“阿海,你好吗?”话筒另一端传来一道久违的女性声音。
“老天,罗塞朵,是你,你醒过来了吗?”
“是的,所以我想第一时间打电话通知你。”
“你没事真是太好了。”银凌海由衷的道。
“阿海,我……我……我很抱歉……”
“为什么你要道歉,没有一件事是你需要负责的啊。”
“宝娜和力高告诉我了,你为了我而……阿海,我刚刚对尼考尔长官说出真相,他说会禀公办理的……谢谢你,阿海。”
“你唯一要感谢的是你自己的勇气。”
“我……连累你真的很不好意思……还有……我听到岱莉雅的事,我很抱歉。”
“嗯……”提及岱莉雅,银凌海登时沉默下来。
“我……啊,医生要替我再作检查,我……”
“不要紧,你出院后我和阿高他们一起替你庆祝吧。”
“谢谢你……还有,我想说,阿海,你所做的一切不是没意义的。”
“嗯,不客气,说谢谢的应该是我。”
银凌海挂上电话。
雯妮莎假咳了一声道:“好啦,大情圣,我们继续刚才的话题吧,今后你何去何从?要和我一起到血族的,不,到黑暗世界吗?”
“不,我决定留在这儿,我答应过莫叔,要尽力保护无辜的生命,我选择了这条道路,而且绝不会放弃。”银凌海登了顿续道:“再加上岱莉雅就在这儿出生、长大,我相信在此可以找到线索,解释在她身上发生的事,从而追查她的下落。”
“追查岱莉雅……”雯妮莎沉吟一会,语重心长的道:“但你知否你已是一头吸血鬼,先不说失控的问题,你虽然准备好面对这个世界,世界却还没准备好面对你,即使你帮助别人,他们也只会把你当成怪物,人类就是这样,我知道,因为我试过。”
“是的,但这是我的选择。”
“小弟,你知道吗?”雯妮莎忽然叹了口气道:“假如每个人都有一个地狱,那上帝的地狱,就是祂爱世人的心。尼古拉的地狱,是他爱女之心。你的地狱,我猜就是所谓守护无辜生命的理念吧。”
“嗯……如果如你所言,那我甘之如饴。”
“笨徒弟,容我再提醒你,这是一条辛苦而且孤单的路。”
“那我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走下去。”
“好吧,笨驴,我不勉强你了。”
“嗯,很抱歉,雯妮莎。”
“是雯妮莎师父!”女吸血鬼轻巧的落回地上,正当银凌海以为她一如以往般越空而去时,对方却反方向走向屋内。
“喂,你去哪儿?”
雯妮莎没有回答,反而像个吹毛求疵的买家般四处查看,末了更走进银凌海的房间。
“喂,那是我的睡房啊!”
“更正,由今天开始,是我的睡房。”
“你说什么?你要住在这儿?”
“当然了,你要学的东西像山一样多,从吸血鬼的角度来说,你只是个雏儿,什么也不晓,又不懂控制自己的力量,让人知道你是我的子嗣,会丢光我的脸。”
“好吧,我是有很多东西不了解,但你怎可以突然说要住在我家……”
“开玩笑,你不是说过只要帮你的话,就答应我任何条件的吗?而且你既然叫我师父,弟子照顾师父的生活起居,不是天经地义?”
“但……但是……你就没有其它地方可待的吗?你没遇上我之前待的地方呢?”
“当然有,但你以为墓穴或是地下水道很舒适的吗?”
“……”
“就这样决定,以后没我允许,不许进“我的房间”!”
“但我要睡在哪儿?”
“我是头很文明的吸血鬼,所以你可以选择厨房或是客厅。”雯妮莎说罢,露出得意的笑容,接着砰的一声把门关上,几乎撞上还没搞清状况的探员的鼻子。
同一时间。哥特市内某条电话在线的对话。
“那小伙子当时已查出那为恶“术者”的所在,为什么要突然中止行动?”
“这是教长们的意思,况且你不是已遵从命令,当成看不见的吗?”
“是啊,所以我猜想我有权知道原因,特别是死掉了五名无辜女子的时候!”
“你没必要问这么多,只需要顺服神的安排就可以了。”
“……”
“弟兄,要对神有信心,胜利必将属于吾等,继续做你的工作,需要你时我们会联络你。”
对方挂断电话。
“毒蛇”尼考尔点上香烟,眉头皱起,沉默。
哥特市之外,地球某一角落。
这是一间布置古雅的房间,但室内所有窗户都挂上又厚又重的天鹅绒窗帘,令整个房间显得又暗又冷,唯一的光源是一盏发出极微弱黄光的维多利亚式吊灯。
一道修长消瘦的人影坐在高靠背椅上,看着眼前桌上的一颗水晶球,默然不语。
良久,人影半转过脸,以苍老的声音向身旁站立的另一人道:“你有什么意见?”
“是的,我认为这是我族等待千年的机会,绝不能放过!”对方激动起来,黑暗中忽然亮起两道暗红色的光芒:“我们该马上行动,绝不能被其它黑暗生物捷足先登,特别是法师公会和那群伪善的什么神圣骑士……”
空气中传来一声疲惫的叹息,苍老的声音道:“好吧,由你全权负责,马上行动。”
没有任何回答,只有轻如无物,逐渐远去的足音。
又是一声叹息,接着黑暗中又再出现一双暗红色的眸子。
黑影拿起桌上一小杯以高脚杯盛载,同样呈暗红色的液体一饮而尽。
“传说中的“黑暗女神”真的复活了……接下来到底会发生什么事?”
空气中飘散着一阵淡淡的血腥气息。
后记:我其实是尼古拉
以下这段话,其实想在序言上说的,我甚至想把整个序删去,换上这个。不过想想,在整个故事完结后才说,真的会比较好,大家也比较好理解。
书出版的时候,我妈妈已经不在了。
她患的是癌症,那时看着她病情每况愈下,医院的医生又摇头,我带着她试了其它各种疗法,内心又恐惧又痛苦,她是我最重要的亲人,我不想她走。
我曾很认真的想过,假如真的有某种……非常规,甚至“不道德”的方法,可以救她一命,我会不会去做?而答案……算了,你们不会想知道的,连我都觉得自己是个自私的烂家伙。
这种“黑暗”催生了这个故事,不,可能我是想藉这个故事,找寻某种救赎吧。
故事,不,故事中的人物都是我某部分的延伸,理智理性、对死亡的恐惧、对与亲人永别的畏惧、憎恨以及爱。
所以我其实是尼古拉,不是银凌海。
所以才有这个故事,或许之后才有楼兰海。
妈妈,虽然你老是弄不懂我对着计算机和一大堆数据在搞什么,但我爱你,你是个好母亲。
这本书献给我母亲。
妈妈,愿你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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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侦探夜行录》第02部——《罪人丧钟》
作者:楼兰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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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那个夏天
还记得那个夏天……
就在一个极度炎热的夏天,有个女生在计算机前像尊佛像般坐着。当然,说是佛像般又不完全是个合适的比喻——女生的眼珠不停左右左右横扫着计算机屏幕上的文字,手指也在不断地用鼠标拉下计算机画面。
这个女生的口味很奇怪。理论上,逻辑跟神鬼之类的怪事应该是各自站在世界的两端,怎么也扯不上关系的。偏偏她最嗜看的小说:一,是推理小说;二,是奇幻小说。一个注重逻辑,一个注重想象力。
不过最神奇还是,她眼前看着的这篇小说。这两个完全是黑与白般对立的元素,就被一位称为楼兰海的作家揉合起来,成为了这位女生看得起劲的网络小说之一。
本身两个元素能够编成一个精采的小说已是难事,主角更要是女生最为着迷的生物——吸血鬼!这个女生自认很没耐性,有很多小说要是她觉得沉闷,她便会很爽快地移动鼠标指针到窗口最右上角的小正方体上。
难得这位女生对那至少有四本书长度的东西,以惊人的耐力坐在计算机前阅读完毕,可想而知这小说的魅力所在。
直到这小说更新好像瘫痪了,良久后仍是没有更新,这位女生仍是不忘偶然点去那个网站看看。直到有一天,计算机给了她最令她生气的几个字:“无法寻找服务器。”
因为这几个字,女生生气了很久。但有一天,潜伏在这个女生的侦探细胞(?)终于爆发了!她(自作)聪明地在网站搜寻器上打上“银凌海”——小说主角的名字——从搜寻结果中,她终于找回小说的连结了。
现在,这位久久不见的朋友的小说出实体书了,这位女生也替这位久久不见的朋友在写这一篇序。也就因为这篇小说,这位女生也执起了搁置一边很久的笔。这篇小说的魅力,我相信不会只有这位女生才感受到的吧!
Kuroe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序章一:囚徒之梦
麦哲夫再次被同一个噩梦折磨,是有关父母被杀时的梦。
在梦中,一切仍旧是那样发生。
几个蒙面匪徒肆无忌惮的闯进银行,然后是无数吆喝、哭叫及警笛尖呜组成的交响乐。
他每次都死命挣扎,每次都成功把那人的面具扯脱,在那底下是一张充满贪欲凶狠的脸,接下来是无数枪声,以及笑声。再下来出现的是,上面刻有TNT字样的管状物,带来巨响及火焰。最后铁块及水泥从天而降,父母的脸和手从夹缝中露出。
麦哲夫努力想抬起压着亲人的重物,可是物理及生物法则却完全无视人类的悲伤。
血自他脸上、身上流下,四周都是灼热的空气和火光,高温从手中的金属传导,一如烙铁般烧灼着自己双手,可是他死也不愿放手。
求求你,哪一个神都可以,给我力量,让我举起这些瓦砾,让我救我的父母!
没有任何神回应他。麦哲夫无力地站在那儿,看着自己的亲人,呼吸由微弱至断绝,生命逐渐消逝,一点一滴。
“不要……”他惨叫一声,从床上坐起身子,拚命喘气。
“亲爱的,你怎么了?又做噩梦了吗?”睡在身旁的少女被惊醒起来,急道。
少女约十八、九岁,一头及肩的头发,样子纤巧可人,加上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及酒窝,就如一只迷路的小猫。她一副吓怀了的表情,看着自己的男友。
“没……没事的……”麦哲夫深呼吸数息,看着自己一双充满植皮痕迹的手臂,道:“小馝,睡吧。”
青年轻拍女友的头,双瞳转往窗外漆黑的夜空,心中想着那几张脸孔,以及铭刻在自己灵魂深处的愿望:复仇。
银凌海再次被同一个噩梦折磨,是有关父亲自杀时的梦。
在梦中,一切仍旧是那样发生。首先出现的,是无数面目模糊的人,嘴巴中吐出嘲弄及侮辱的声音。
“就是他……”
“是出卖我们警队的人……是为了钱吗?”
“听说他和黑道合作……”
然后一切倏地退散,回归成一片黑暗。
前方却突然出现的一张解剖台,其上是一块白布,底下隆起一具人体状的东西。
白布突然如魔术表演般飘起,底下空无一物,但白布本身却不断揉搓扭曲,化成一个巨大但轮廓模糊的人头,是父亲。
人头的嘴巴吐出声线古怪的话:“阿海,要坚强的活下去喔,我们很快……”
接下来如打翻了颜料般,红色自白布中央渗出,瞬间白布变成了红布,人头也发出痛苦的扭动泣叫。
“不要……爸爸,不要……”
人头的泣叫变成巨大的惨号。
“不要!”银凌海尖叫一声,从沙发中猛地挣扎起来。他身上、脸上都爬满了汗珠,冷的。
银凌海喘着气,视线转向窗子,窗外是自己那优秀夜视能力也无法洞穿的黑暗。
序章二:血肉
警笛声和无线电对讲机发出的杂音充斥在大气中,打破了哥特市下午的宁静。两名制服警员紧握配枪,战战兢兢的看着眼前的建筑物,豆大的汗珠爬满了他们的脸孔。
银凌海像是幽灵般,无声的来到二人身旁,展示一下警徽后,问道:“同僚,情况怎么样?”
“不太妙啊,前辈。”较年长的警员顿了顿,打量了青年一会。
眼前是个年纪大约二十三、四岁的青年,身材高挑,样子俊朗又带点书卷气,脸色却有点异样的苍白,一双眸子黑白分明,如深邃的夜空。他下意识的避开直视对方的眸子,道:“十分钟前,一名持械的男子闯进了社福署办公室,胁持了里面多名职员……”
“是啊是啊,”另一名较年轻的警员忙不迭的打断道:“我们刚想接近,那家伙便大呼小叫,还威胁要开枪,我们只好退回来……”
“怎么只有你一个人,其它同僚呢,前辈?”年长警员顶顶对方腰际,像是不满他强调己方差劲的应变能力般,打断道:“我们需要支持。”
“嗯。”银凌海的视线转往建筑物处,道:“我是刚巧路过附近,听到警笛声才赶过来看看的……”他顿了一会,续道:“你们留在这儿等待支持,我进去看看。”
“等等啊,前辈,这样违反行动守则,而且很危险……”
当银凌海进入办公室的大厅时,发现所有窗户的百叶窗均被拉上,室内的日光灯都被关掉,环境异常昏暗。黑暗中有七、八个抖动着的身影。
他深吸一口气。冷静下来,集中精神。四周倏地明亮起来,身影原来是这儿的职员,他们瑟缩在地,发出轻微的饮泣声,部分人发现他的出现,向他投以求救的目光。
一名三十来岁的中年男子站立在大厅中央处,他看到银凌海,马上露出惊慌又紧张的样子。他左手握着的,是一把柯尔特(Colt)零点四五英寸M1911式半自动手枪,紧握着枪柄的手指因为过分用力而关节发白,两眼焦点散涣,同时右手紧箍着一个约八、九岁孩子的脖子,把她拉至自己身前。
“嗯,看他的样子应该是嗑了药……神智不清、手枪加上人质,真是糟糕的组合。”
而一名女子则站在男子身前,她回头望向银凌海,一头粟黄色长发,淡绿色眼睛以及秀丽的五官,竟是罗赛朵,银凌海在警队的前同僚。
罗赛朵看到探员,瞬间露出惊讶但又宽心的表情。先向他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复转向男人,用柔和的声音道:“来,菲利斯,别这样,放下那把枪和小孩,我们好好谈一下,好不?”
银凌海皱了皱眉,迅速掏出配枪,指向男人,以防万一。
被胁持的小孩满头大汗,肩膀抖动瞪大双目,但没有啜泣和挣扎,不知是否吓坏了。
“我很正常,没有病!为什么要拿走我的抚养权?把我的孩子还给我……”菲利斯忽然大吼大叫起来:“小汤米是我的儿子,我是他唯一的亲人!我要见他!”
罗赛朵用哄小孩的语气道:“但你现在这样做只会吓坏所有人,来,先把枪放下,我们才可以好好谈谈。”
“真……真的……你会帮我?”
“相信我,菲利斯,这儿没有人想伤害你的。”罗赛朵直视着对方的眼睛,声音里有某种令人安心的成分。
“我很抱歉……”菲利斯双目射出挣扎和犹豫的神色,好半晌手缓缓下垂,接着手枪坠地,放出沉闷的金属碰撞声。在场的众人都松了好大的一口气。
“好了,没事了。”罗赛朵一个箭步上前,把手枪踢得老远,接着扶着尚未回过神来,脚步踉跄的小孩。
“警察先生,快点把这该死的疯子抓走吧,把这种神经病关到狱中,离所有人愈远愈好!”伏在地上的一名男子马上骂道。
正想上前的银凌海忽然打了个寒战,一阵战栗的感觉忽然涌现,是吸血鬼预知危险的异能。
男子说的话像是燃点了炸药药引般,平静的菲利斯再次狂怒起来,“你们每个都一样,想我们父子分开!我恨你们!我恨你们!”
他一边大声叫嚷一边从腰后掏出另一把体积较小,S&W M3906的银色半自动手枪来。
槽了!
“不要!”罗赛朵惊呼一声,同时挡在小孩身前。
“我要杀光你们!”菲利斯的手枪指向罗赛朵,手指缓缓伸向扳机。
“不!”银凌海瞬间脑中充满恐惧。又有人要在我面前死去吗?
不!一道忿怒咆哮的声音在内心深处响起。给我血肉!
事情就在刹那间发生——菲利斯的手指刚要扣下扳机的那一刻,探员忽然出现在他面前,挡在女子和手枪之间。他整个表情瞬间凝固起来,就像是看到了某些极恐怖的事物。
银凌海左手递出,在菲利斯感到手腕传来一阵剧痛的同时,手枪已脱手飞去。
“吼……”银凌海的喉头发出低沉的咆哮;手枪坠地,发出乓的一声金属坠地声。
“哇啊!”菲利斯发出惊恐的惨呼,转身便逃,再砰的一声撞在身后墙上,他一个踉跄,向后倒下,昏了过去。
快点,还等什么?杀了他,血和肉,快点。
不!我是人!不是野兽!
“喂!阿海,你没事吧?你的脸色很难看。”一道女性声音猛地把探员拉回现实,他回头,迎上了罗赛朵关怀的目光,“我……我没事的,对了,罗赛朵,”银凌海有点生硬的转换话题,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你认识这个男人?”
“嗯,男人因为虐儿案接受调查,其儿子暂时由社福局照顾,我在他家附近和邻居访谈时,他们告诉我男人拿着枪械怒气冲冲的驾车离开,说要找这儿的职员理论。我心知不妙,连忙尽快赶来。”罗赛朵犹有余悸的解释。
银凌海这才想起罗赛朵已转职至儿童福利局当调查员,专责处理家暴及虐儿等案件。
“啊!”罗赛朵忽惊呼一声,道:“你的手流血了,过来这边,我替你包扎。”
快点,血,我要血。
“谢谢你,不用了。”
血肉……
“但你在流血啊……”
“啊,我……我其实在调查另一宗案子,很赶急。”银凌海头也不回,带点狼狈味道的冲了出去。
晚上,银凌海的家。
“所以,雯妮莎师父,当时我实在……”银凌海站在可以俯视市内夜景的阳台上,向着前方一名坐在露台栏杆处的少女道。
被青年叫作“雯妮莎师父”的是名外表约十七、八岁的少女,身穿黑色洋装及同色短裙,一头如黄金般的长发配上白瓷般的肌肤。她听罢银凌海的话,登时发出一连串如银铃般的笑声。
“哇哈哈,”雯妮莎轻摆修长的两腿,又嘲弄的笑了一会才道:“老天,童子军先生,我还以为你永远不会问呢。”
“呃,雯妮莎……雯妮莎师父,我是很认真在问啊,那时……”
“笨驴就是笨驴,真的受不了,”雯妮莎摇了摇头,“很简单。自从你遇上……呃,总之你那次查案时遇上“意外”,在濒死边缘时,我为了救你,把你变成血族一分子……也即“吸血鬼”,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吧?”
“呃……是的,但你的意思是?”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啊,天才先生。”雯妮莎露出嘲讽的笑容,“听好了,驴子,你是因为不愿吸血,以致长期“营养不良”,精神及肉体都处于不安定状态,只要情绪稍微激动,理性和意志就很容易崩溃,进入“血暴状态”,像是发疯般袭击附近的人类……”
雯妮莎顿了顿,往后一翻,灵巧的立在栏杆上,又道:“简单点说就是饿坏了,看到“食物”就忍不住啦,不过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很简单……”
说罢,她故意促狭的笑笑,道:“你想知道吗,吸血鬼先生?”
银凌海叹了口气,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不过改用医疗用血包或人造血如何?”
“老天,聪明先生,你以为真的没人想过吗?”雯妮莎没好气的道:“我们早就尝试过了,但始终无法满足体内那股冲动,大概是除了血液本身外,由人身上直接取得这一点也很重要吧。
“不过可别问我原因,族中很多人研究过也不得要领,要勉强形容的话……嗯,就如美沙酮之于海洛因般,可以暂时当成代用品,但无法完全取代。”
“那么,吸血鬼真是悲哀的生物。”银凌海又叹了口气。
雯妮莎忽地不语,半转过头去,好一会才道:“你听好了,当吸血鬼饿了时,有三种摄食方法,第一种是和人类订下某种……呃……约定,让他们成为自己的“血仆”,不过这只限于高阶的血族。
“第二种叫“荧惑”,即暂时催眠目标人类,待吸取某个分量的血液后才放走对方,事后那人不会留下伤口及记忆,这也是我打算教你的。”
“那么第三种呢?”
“袭击人类,直接杀人取血。”
“什么?”银凌海倒抽一口气,厉声道:“你们竟然……雯妮莎师父,到底有多少吸血鬼在滥杀无辜?”
“的确有很多同族会这样做,我不算否认,”雯妮莎晃晃肩,道:“因为使用“荧惑”先要搜寻适合目标,又要待对方落单,准备功夫太麻烦,更不是每次都顺利,倒不如直接下手算了,只要事后毁尸灭迹时手脚干净点。”
“你们怎可以……”银凌海愣了好一会,深吸一口气,道:“你呢,师父?你有因为这个而杀人吗?”
雯妮莎没有回答,转过身背向弟子,硬是转移话题:“我劝告你,下次再想象今天般当英雄,最好是先想想后果,你猜假若人们发现你的真实身分,是会拍掌还是尖叫?”
“但我明明有能力帮忙,怎可以就这样在旁干站着?”
“啧,驴子即是驴子,”雯妮莎冷笑一声,道:“你自己好好再想想吧。”
说罢,雯妮莎双膝微曲,身子一弹,整个人跃往空中。
“等等,师父,你去哪儿?”
“外出用膳,你想一起吗?正常人先生?”雯妮莎充满嘲弄味道的笑声,随身影逐渐远去。
序章三:并行线
两天后,上午,中央公园。
星期天的上午,公园各处都挤满了人,热闹得像是嘉年华。
“Set Hut,”力高拿着橄榄球,低头弯腰,向着一群跃跃欲试的小孩,煞有介事的大喊道:“十五,三十七,准备。”说罢,力高旋身扭腰,把橄榄球往前一抛。
一众本来还有少许队形的小孩马上忘其所以,飞奔而出,拚命抢夺球。
“实在太过分啦!看好,史上最强的跑卫来了!”力高露出神气的表情,欲往刚抢到球的小孩冲去,却不小心踩在自己没绑好的鞋带上,登时呈大字型的摔在地上。
所有小孩放声大笑,在旁准备食物的一众成人也纷纷笑了起来。
“阿高和小孩处得很好呢。”正在帮忙烤肉的银凌海,向身旁的罗赛朵笑道。
“是啊,大概彼此程度相当吧。”罗赛朵也笑着回道。
“你指是心境年龄或是对生命的热爱?”
罗赛朵噗哧一笑,旋又正色的道:“对了,阿海,义工人手不足,你们肯来帮忙,我真的很感谢。”
“甭客气。”银凌海看看那群十多个,年龄由六、七岁至十来岁的小孩,道:“他们全部都是……”
“是的,他们原来的家庭都有某种问题,或是监护人入狱,或是暂时无法照顾他们,”罗赛朵点点头,道:“好像那个……那天被胁持的小玲般,从小父亲就不知所踪,母亲身患重病,现在待在医院中,真的很可怜。”
“而且他们都认为那是自己的错。”银凌海有感而发的道。
“嗯,是的。”二人不约而同,发出感同身受的叹息声。
沉默忽然在二人间弥漫,罗赛朵假咳一声,道:“阿海,有关你女朋友岱莉雅失踪的事……我也很难过,有消息吗?”
“这个……我正在逐一过滤她的朋友、亲属等人,希望可以找到什么线索。”银凌海想起因为卷入命案而离奇失踪的女友,一时百感交集。
“姐姐!饮料买回来了。”一把青年的声音忽自二人身后响起,及时解救了探员。
银凌海回头,眼前是个约十九、二十来岁的青年,和罗赛朵有着相似的轮廓,身材高瘦。虽是夏末,他穿的却是长袖衣服加同色的手套,像是要把自己双手包得密密麻麻般。
“嗯,谢谢你,小夫。”罗赛朵接过保特瓶,道:“对了,你不和女朋友一道来?”
“她不喜欢这些场合。”
“嗯,她可是好女孩,你别辜负人家。”罗赛朵笑笑,道:“去好好运动一下吧。”
“啧,拜托,我麦哲夫·嘉斯比像个十来岁的小鬼吗?”青年没好气的道。
“知道了,成年人先生,”她爱怜地拍拍弟弟的头,“那麻烦你把那些纸碟……”
忽然,不远处传来哭声,原来是在抢球的某个小孩不小心摔倒了。
“我去看看。”罗赛朵忙赶上前去。
麦哲夫来到银凌海身旁,接手准备食物的工作,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向探员道:“嗯,姐姐是个老好人,不过就是太善良,太容易相信别人。”
银凌海笑了笑,道:“善良不是罪行……”
“抢劫啊!”忽地不远处的一名老妇人大喊起来,她指着远处一名拿着女用皮包,正在快速奔往出口的中年汉,复大叫道:“救命啊,那人抢了我包包!”
“可恶!”麦哲夫立时丢下手上东西,迅速追了上去,他的奔跑速度甚快,转眼间已追上中年汉,再窥准时机,一把将对方扑倒在地。
“对……对不起……我……我不敢了……”抢匪没有反抗,只是一个劲儿的在求饶,从样子看来,是那些毒瘾发作又没钱买毒品的瘾君子。
把对方压在身上的青年不打话,拳头却如雨头般疯狂落下。
“不……别打了……手袋还给……”拳头丝毫没有停顿的迹象。
“求求……是我的错……”
麦哲夫的手倏地顿住,有人从旁后紧握其双臂,是赶上来的银凌海。
探员平静的道:“够了,你快要打死他了。”
“这种人死了活该,所有罪犯都该死,所有罪犯都……”麦哲夫横眉怒目,喘着气,连呼出的气息都似是烈焰。
同一时间,离公园草地远处的一张长椅上。一名男子坐在长椅的正中央处,他大约四十多岁,身穿一套普通西装,国字脸粗眉毛,载着一副款式老旧的太阳眼镜,像个平凡的上班族。
男子膝上搁着一本艾伦·狄波顿写的《我爱身分地位》。但他的视线却落在远方草地,一群和一名黑人青年嬉闹着的小孩处,脸上也流露出和其外貌不合衬的温柔神色。
这时一对像是要找地方温存的情侣经过,女的看看长椅,又看看男伴,努努嘴,撒娇道:“阿鹰……”
男的一身肌肉,虎背熊腰,头顶刮得精光,两耳钉满了七、八个耳环,立时向男人嚣张的道:“嗨,大叔,眼珠放尖点,让一让吧。”
男子没有回答,只是脱下眼镜,仰头看着面前这个比自己高大两倍的汉子。
本来像个闲汉的他,刹那间有了改变,一双目光炯炯的眸子散发出一种不怒自威,视世界所有规则如无物的味道。那是只有经历无数生死战斗,真正的战士才拥有的目光。
一如遇上蛇的青蛙般,光头汉整个人像是冻僵了!“对……对不起……”光头汉的英雄样子进化成狗熊样儿,先期期艾艾的道歉,再牵着女伴落慌而逃。
又过了好一会,一名同样穿着西服,似是助手般的青年快步来到男子身旁。
“五爷,已经抓到那“二五仔”了。”
“很好。”叫五爷的男子挥挥手,示意对方不用多说,站起来,再向那群嬉闹小孩看了一眼,像是要把所有影像一丝不遗漏地印在自己脑海中。
他回过头来,载上太阳眼镜,道:“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