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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晓园偷欢》》

情况有些诡异——

他一觉睡醒,发现面前多了一只……破碗;碗里装了几片菜叶、半颗馒头、一点点米饭和一块……算是鸡肉吧,不过上头的肉早被啃光,徒剩一根骨头。

这是怎么一回事?他搔搔头,坐起身,一件披风落了下来。

“咦?”拾起披风,他一脸兴味。“还以为是梦,原来不是,真有人留衣赠妻,这可有趣了。”

“三爷,你你你……你被当成乞丐了。”一个咬牙切齿的声音他头上响起。

被唤三爷的男子微抬头,露出一张清朗俊秀的脸庞,挺鼻朱唇、澄澈的棕眸在晨光中闪耀着炫亮的光彩。

“乞丐?”他放下披风,改拎起破碗里半颗馒头准备送进嘴里。“怎么……哇!”最后一记哀嚎是因为馒头被抢走了。

“三爷,请你认清自己的身分,别做出这种丢人现眼的事!”火冒三丈的女子名唤秦冰,一个可怜的保镖、宫女,兼老嬷子。

“我做了什么?”男子无辜地扁起嘴。

“吃嗟来食。”

“这是嗟来食吗?我躺在这里睡觉,啥儿事也没干,人家自动把食物送给我,怎能算是嗟来食?”

“那是因为他们把三爷当成乞丐了。”趁他还没将主意打到碗里其他食物前,秦冰抢先一步夺过碗。“还有,这碗是打哪儿来的?怎会放在三爷跟前?”

“我睡着了,记得吗?既已入睡,又怎知碗打何处来?而且,”他拎起尚挂在腿边的披风。“我不只得到一碗饭菜,还有人送我一件披风,想想这年头人心真是温暖,我不过眯了半晌就有人送衣服、送食物,再睡久一点,或许连银子、房子都有人送了。”好感动呢!谁说人情薄如纸?他倒觉得世间处处有温情。

秦冰变脸,一股怒火隐隐从头顶百会穴冒出。“三爷,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是谁?”

“当然知道,我姓匡、名云西。”很快乐的声音。

小婢女的脸开始抽搐。“没错,你是堂堂‘西荻国’三皇子,尊贵无人比;如今却被当成乞丐,你不觉得羞耻吗?”

“世人皆知西荻国比丐帮还穷,既是事实,又有什么好羞耻的?”匡云西是很乐观的,成天笑咪眯的,就算有人叫他白痴皇子,他也不以为意。“倒是秦冰,我好像……五年、还是六年没银两发你薪饷了,你怎么不跑?”

因为她笨、她蠢、她白痴。幼时家贫,被卖入皇宫,心想民间困苦,在皇宫——这个皇亲贵族聚集的地方,总该有口饱饭吃了吧?

谁知碰上这个呆皇子,挖钱、贪污样样不会,捐银赠粮他倒件件做足了。在宫里是这样,年满二五被封王后,到了自己的领地依旧死性不改,弄得王府里成天挤满灾民,她要喝口粥还得去跟人抢。

就这样吃不饱、穿不暖,工作多到累死人也没薪饷可拿,甚至还把当年离家前娘亲亲手为她缝制的唯一一件新衣给送出去了。

如此工作,怎么想,怎么不合算,她却始终没跑,在匡云西身边一待就是八个年头。她的脑袋一定被猪吃了,唉!

“别叹气嘛,秦冰。”匡云西拍拍她的肩。“我虽没钱付你薪饷,却可送你另一件东西。”

“哦?我倒不晓得三爷手里还有什么值钱物品是没送出去的?”就算有,她敢用脑袋来打赌,那也留不久了。

“我啊!”他大刺刺指着自己。“我把自己的一生送你当薪饷,合算吧?”

“我要你干什么?”火山彻底爆发。“炖汤喝吗?”

“我可以与你结拜……”

“快来啊,姑爷在这里。”一堆不知打哪儿冒出来的大汉,突然将匡云西与秦冰团团围住,顺道打断了他的话。

“我看看、我看看。”一个发须皆白、腰弯背驼的老丈排开众人走近匡云西,捧起他的脸,上下左右瞧了个遍。“嗯,似乎有些像、又有些不像。”

“可是他穿着有天雷帮标记的衣服耶!”第一个喊匡云西“姑爷”的大汉抢过落在他腿边的披风,送到老者面前。

老者眯眼瞧了片刻。“是啊!的确是天雷帮的标记,而且滚边用的还是金线,这只有帮主和少帮主才够格穿着,看来他是姑爷无误了,把他带走吧!”老者一挥手,三、五名大汉即刻凑近将匡云西给架了起来。

“慢着。”秦冰急喊道。“你们认错人了,我家三爷才不是什么天雷帮……唔!”匡云西快一步捂住她的嘴。

老者疑惑的目光转向匡云西。“姑爷,恕老汉无礼,可以请问你们是什么关系?”一男一女如此亲密,该不会有问题吧?

“主仆。”匡云西回得理所当然;事实也是如此。

“这位姑娘是姑爷的侍婢?”

“不然还会是什么?”他咧嘴笑得开朗,教人怀疑不得。

“那她为何说我们认错人?”这认姑爷一事可非比寻常,不小心求证,万一找错了人,麻烦可大了。

“我这侍婢小时发高烧,烧坏了脑子,她叫我三爷,便以为我的名字是三爷,你们称我姑爷,她自然以为错认。”匡云西回答得迅速,惹来秦冰一记恶狠狠的白眼。

“别吵。”匡云西凑近她耳畔细语道。“你没听说吗?大哥、二哥、小弟都是娶了目标之女为妻才得助力,如今他们错认我,正可谓天赐良机。”穷到底的西荻国好难得才找到一座黄金矿山,若能顺利开采,何愁国泰民安的美景不能实现?

为此,西荻国五位皇于云游四方,寻求能够采金、炼金之能人,其中,匡云西分配到的工作就是求取天雷帮的火药相助。

本来,请人做事,付钱便是,银货两讫,方便容易。奈何西荻国什么都有,就是没钱,要一个人不支薪、免费帮忙做事,那只有一个方法了——套关系。

因此匡云西才想把握这送上门的机会,与天霄帮打好交情,不过他似乎忘了一件事。

秦冰拚命向他使眼色,今朝人家寻的是姑爷,不是少爷,他随便拿个有夫之妇当跳板,不怕死后下十八层地狱?

匡云西对她耳语道:“机会难得,放弃可惜啊!”

说得跟真的一样,若非他的语气轻佻、态度散漫,秦冰或许会信;可瞧他眼里闪耀着动人光采,分明是想去凑热闹。

“姑娘的声名不是你可以随便乱玩的。”她以眼神警告他。

他立刻摆出正经神色。“你放心,若非真心相许,我绝不会对人家闺女出手。如今是正巧有好门路可钻,利用利用不犯法吧?’尤其这个妻子还是人家送的,不要白不要啊!

白痴,虽然没犯法,但却缺德,一样罪不可恕!秦冰微启唇,咬了他一记。

匡云西痛得直皱眉。

“姑爷,你怎么了?”老者隐约觉得不对劲,小心问道。

“被只恶蜂螯了一下,没什么。”匡云西笑答,却把秦冰气得浑身发颤。

老者眯眼,怀疑的目光在匡云西与秦冰间来回。“姑爷说这姑娘脑子被烧坏了,可我瞧她眉清目秀、一副聪明伶俐的样子,不像患了傻病啊!”

“聪明脸孔笨肚肠,常有的事;多她一桩也不稀奇。”匡云西摆手轻笑。

秦冰只听得怒火狂烧三千丈。白痴王子、混帐主子,竟然这么说她,哼!那她就不告诉他天雷帮里根本没小姐.只有少爷一名。

匡云西想利用人家小姐混入天雷帮,别说门了,窗儿都没有。

这群找错人的家伙,其主子八成是天雷帮少主的未婚妻。匡云西搞了少夫人,还想得到天雷帮相助?哈,作白日梦去吧!

老者左思右想,怎么也寻不出匡云西的破绽来,只得信了他。“恭请姑爷回府!”他延手请道。

匡云西挟着秦冰,开开心心地踏上征途。

他真的是故意去寻人家闺女玩笑吗?这只有天知、地知,还有他自己知道了。

* * *

打从离开西荻国之后,匡云西与秦冰就过着餐风露宿的生活。

这换成一般人,早埋怨死了,他两人却甘之如饴。

此时的西荻国正逢天灾绵延之年,日子可比这种颠沛流离的生活苦多了;他们熬惯了,匡云西还因此培养了席地而眠的“好”习惯。

两人日夜兼程奔波了半月余,总算赶到安知县——天雷帮所在地。

秦冰自告奋勇去打探消息,匡云西闲着也是无聊,便就近找个看起来不错的角落“睡”喽!

期间,过路人有对他指指点点、厌恶嫌弃的,当然,心疼出外人辛苦,而送饭送莱的亦不缺乏。

他们以为他睡死了,什么事也不知道;其实他什么都晓得。试想,一练武之人的警觉性会差到哪儿去?除非他故意装傻。

而其中,教他印象最深刻的正是送披风的那个人。

他在他耳边碎碎骂了好久,匡去西第一次发现,男人要长舌起来,-窝子女人都得靠边站。

他忍不住好奇,抬眸瞄了来者一眼,发现是名年轻男子,与他差不多年岁,一张秀气脸庞上敷粉涂朱、俊美无俦,就是脂粉味太浓了些。

男人抱怨的话题不外乎是被逼娶妻,自由受到限制,此后再不能快快乐乐地日眠花街、夜宿柳巷了。

而男人身边三名友人则不停怂恿他逃婚,说什么男子汉大丈夫岂可屈服于一小小女子手中之类的话。

起初,男人还念着与未婚妻青梅竹马的情分,略作推辞。可当他的朋友说到,那位小姐因日前一场意外,双眼有失明之虞后,男人立刻改变念头。

没人想娶一名双眼可能失明的女人为妻,即使她本人聪慧无比、娇美娴淑,有了缺陷就是不行。

男人终于决定逃婚。他脱下证明身分的披风,正想丢掉,三名友人却突然指着匡云酉说:“乞丐与盲女,绝配。不如将披风给他吧!”

就这样,匡云西得到一件披风和一名未见过面的妻子。而男人则与三个朋友快乐逍遥去也。

从头至尾,匡云西不曾出声留人,人生百态,这不过是一例;他只当自己看了一出人生现实剧码,戏落幕了,他继续扮演他的假乞丐。

万万想不到真有人将他与那名男子错认了,而那男子还是天雷帮少帮主。

只能说是天意了。赐给他一个接触天雷帮的契机,同时,他也对那名因失明而失去未来夫君的可怜女子产生了兴趣。

究竟是什么样的女子,会让一个男人念念不忘多年?匡云西一直记得那位少帮主谈起他的未婚妻时,一副依依难舍的语调。

虽然少帮主舍弃末婚妻的理由是因为她可能失明;但匡云西倒认为,少帮主耳根子太软,受恶友挑拨,才是导致这桩姻缘触礁的主因。

反正不管怎么样,这么好玩的事,放弃可惜,加上他也需要一个接近天雷帮的契机,因此便阻止秦冰说出真相。

至于代少帮主迎妻之后该如何是好?抱歉,事事考虑周到、深谋远虑不是他的作风,凡事有个三分把握,他就干了。

西荻国里,老有人谑称他为“白痴王子”,还真是说对了。

“到了。”领头的老者突然停下脚步,害得匡云西差点一脑门撞上他后背。啧,这要真撞了过去,老头儿的老命非飞去半条不可。

“老丈,这里……”匡云西指着眼前的大杂院瞠目结舌。

忽尔,一阵强风吹过,带来某件衣物盖住他脸面。

“什么东西?”匡云西扯下遮住视线的东西,定睛一瞧,俊脸变呆。那是一件肚兜,原本应该是白色的,却洗得泛黄了。

“色鬼!”一个打斜横里冲出来的妇人抢过他手中的肚兜,斥骂道。“竟敢偷拿老娘的肚兜,说,你觊觎老娘多久了?”

老者忙拱手打圆常“马大婶,这位是我家姑爷,特为迎接小姐而来,对你绝无非分之想,还请高抬贵手。”

“去,谁信你们这群杂碎?说什么富家千金,来租我这大杂院也两个月了,连租金都付不起。一个瞎眼女人也当成宝。”马大婶又吼又叫,气势倒不校老者给骂得抬不起头来。

独匡云西不吃那一套,只顾把一张俊脸扮得委屈万分。“夫人,明明是你的肚兜轻薄了我的脸,怎么骂我色鬼?又说我觊觎你呢?”

马大婶一怔,好几年没男人用这等似轻雹似调侃,又带数分哄骗的口吻与她说话了,教她一时反应不过来。

倒是老者与他身边数名大汉闻育,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秦冰面红耳赤屈肘顶了匡云西腰眼一下。“抱歉,夫人,我家三爷口没遮拦,请你大人大量,莫与他一般计较。”

马大婶垂首偷觑匡云西一眼。一生在大杂院里打滚,她见的人也不少,却不曾见过这等丰神俊朗、又称她为“夫人”的男子,她也是女人呀!怎会不希望人哄?只是……唉!或许她的言行正是让男人退避三舍的原因吧?

红着脸,她又啐了一声,嗔嗔骂骂地走了,不过这回的声音压低许多,偶尔甚至夹杂了几记撒娇也似的低哼。

“姑爷,你真了不起。”几名大汉围着匡云西怕手欢呼。

一名大汉笑嘻嘻地接着说,“姑爷,不说你不知道,咱们住这里的时候,不知被那位马大婶整了几回,要不是小姐挡着,咱们真想揍那泼妇一顿。”

秦冰横过去一记白眼。“你们好不好意思啊?男子汉大丈夫的,却想对一名女子动手动脚,不要脸。”

一群大汉给秦冰一阵好骂得面似火,气氛顿时尴尬。

匡云西突然大笑。“看到了吧?马大婶那股子凶悍算什么,真正住河东的狮子长这样。不只会吼会骂,还会打人呢!瞧,她刚刚一拐子撞得我的腰都青了。”说着,他还作势翻伤口给人看。

秦冰咬牙切齿。“三爷,你闹够了没?”

匡云西忙举高双手做投降状。“够了、够了,秦大人、冰女侠的命令,小的岂敢不从?”

几个人一时闹得愉快,却把老者心里的疑惑越闹越大。不是说秦冰脑子烧坏了,早成傻子一名;可瞧她伶牙俐齿的,哪里傻了?

匡云西和秦冰间该不会有某种暧昧吧?为了他家小姐,老者决定要好好盯着这对主仆,若他们有任何不轨行为,他定不让他们好过。

“其实马大婶也不是这么坏的人,你们又何必每每针对她叫?”一个清冷冰冽的声音忽似晨雾洒落,淋得笑闹中的众人兴致尽消,却又离奇地不感泄气,倒像春风涤过心头,乍暖还凉之余,生意盎然。

匡云西抬头迎上一张清秀娇颜,称不上美艳,似秋菊招展,别有一番风华韵致。

“小姐,我把姑爷请回来了。”老者抢先一步禀告,同时让其余数名大汉退下。

女子没有焦距的视线在半空中游移片刻,最后定在匡云西身上。“是云哥吗?”

匡云西瞬也不瞬地望着那姑娘好半晌,发现她有一双柔魅的眼,细细长长,微挑的眼尾像带着电,十足勾人心魂。

真是个迷人的姑娘,只可惜那双眼儿像遮了层纱,灵气尽失,徒剩茫然。

倘若她的眼睛恢复正常,不知会是何种景况,他忍不住好奇,上前一步。

姑娘察觉了他的意图,纤细的身子一颤后,又强自立定。

他有些赞佩她的勇气,一名乍然失明的姑娘该是敏感、惊慌的,[请看小说网·JAR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她却相反地展现了勇气与冷静。

“我只是想看看姑娘的眼睛,没别的用意,你不必怕。”他说。

老者以为匡云西是在取笑姑娘的瞎眼,怒斥一声。“姑爷可是嫌弃我家小姐失明,她本来也是好好的,若非……”“安伯。”姑娘抬手阻止老者的谩骂。“我感觉得出来云哥没恶意,你别担心。”

感觉吗?匡云西是听说过眼盲者的知觉较一般人灵敏;可闻安伯话中意,这姑娘失明的时间并不长,她怎敢以全副心力去相信那摸不着、触不到的“感觉”?

“不知姑娘怎么称呼?我……呃!”未完的问题被秦冰一记肘拐给撞回肚子里。

有未婚夫不知未婚妻姓名的吗?真是白痴。她靠近匡云西耳畔低吼出他此刻的身份。“姑爷——”秦冰虽不喜骗人,但最讨厌伪装被揭穿,变成箭靶一只,被射成马蜂窝。

但匡云西哪里在意,他是“船到桥头自然直”这句话的忠实拥护者,在这里接触不到天雷帮就绕个弯儿走,反正总会有办法的,又不是非利用这姑娘不可。

只是安伯给吓得脸都白了。“姑爷怎会忘了小姐姓名?”

匡云西很快乐地装傻。“很难不忘吧?都几年不见了。”

“难道亲家老爷和夫人从未对少爷提过自己的未婚妻?”安伯不信。

“当然提过,只是他们叫的是妹仔,谁晓得小姐闺名为何?”他无畏地耸肩。

“可以前亲家老爷和夫人从未称过小姐‘妹仔’啊!”

“人总是会变的嘛!况且咱两家已经五、六、七……几年没见啦?”

“整整十一年又三个月。”安伯替他道出了答案。

“这不就得了,十一年,人世都几回翻转了,口头禅又哪可能不变?”

也对,想当年他家老爷、夫人在世时,小姐好比一朵香花,给人供得老高;怎想的到会有今日落魄住大杂院的下场?

不过连姓名都不知是诡异了些,安伯疑心不改。

可姑娘却挥手截道:“也是,一般人确实不会任意将闺女姓名宣之于口,云哥不知亦是情有可原。”她敛衽为礼。“小妹印秋芙,见过云哥。”

哟!挺冷静的嘛!难怪不为一点眼伤大惊小怪。匡云西微笑,上前一步扶起她。“芙妹不必多礼。”

“应该的。”印秋芙温婉一笑。

匡云西凑近瞧她,发现她的眼球似罩着一层绿色薄雾,眼圈周围则泛着青肿。莫非这就是造成她失明的原因?“芙妹,你可以告诉我你的眼睛是怎么回事吗?”

印秋芙尚未开口,安伯已低声啐道:“都怪姑爷来得太晚,否则小姐也不会受伤。”

“受伤?”匡云西探手抚向印秋芙面颊。

“啊!”她受了一惊,粉嫩娇颜褪成雪般玉白。

“别紧张。”他轻拍她的手安抚她。“我只是想看看你的眼。”

“是。”她温婉颔首。

匡云西握着那只微颤的手,发现几处新生的茧点缀在那绵软的雪肌上,看来她在这里的日子并不好过。

一缕怜惜涌上心头,他轻拍她的肩。“你受苦了。”

“不会,其实……”他的体贴教她心情一阵起伏。“这里的人对我们挺不错的。”

“成天冷嘲热讽,明知咱们是出外人,盘缠用尽才会落魄至此,有人发粮放赈也不通知一声,还故意在我们面前吃白米饭,这样叫好?”安伯怒道。

“起码他们未因我们欠租,就赶我们出大门。”这份遮风避雨之恩,印秋芙永铭五内。

她出生富贵,在此之前压根儿不知“贫穷”二字如何书写,直到两年前,印家船队在海上遇暴风,随船者无一生还,同时亦赔上印家半数家产。她爹娘受不了打击,一病不起,辗转病榻年余、最后去世,印家也只剩一个空壳子了。

她不得不遣散家仆,仅带数名忠心者前来投奔未婚夫,以为有靠,却被拒于门外,他们说,未婚夫妻在成亲前不得相见,要她在客栈里暂住,等候天雷帮准备妥当,再雇花轿前来迎娶。

谁知这一等就是半年余,期间,安伯常派人前去打探消息未果,他们盘缠用尽,只好舍去舒适客栈改搬入大杂院。

两个月前,他们连买粮食的钱都没有了,一伙人坐困愁城。后来决定,男丁上街谋些粗活干、丫环则制作糖饼沿街叫卖,他们不让她出去抛头露面,说这样会被夫家嫌弃,其实她早知自己被嫌弃了,否则他们不会一拖数月不来迎娶。

最后印秋芙决定跟大杂院里的婆婆、婶婶们上山采野菜,不管怎样,食物总是不嫌多,况且,吃不完的野菜还可以卖人,多少贴补点家用。

一伙人有了生路,她也放下心中一块大石,以为就此否极泰来,不意月前,她在山上跌了一跤,起初以为没什么,怎知回家后她竟开始发烧,整整烧了三天;退烧后,她的眼睛也瞎了。

安伯忙请来大夫为她诊治,查不出个所以然来,没办法,只好再向天雷帮求救。可他们置若罔闻,就这样过了一个月,她已彻底绝望时,天雷帮突然派人来消息,说要来迎娶了。

她打心底怀疑,安伯却深信不疑,日日领着佣仆亲往路口迎人,想不到还真给他找了一个姑爷回来;不过却是个早已将她忘得一干二净、对她生疏如陌路的男人。

他真的是她记忆中的那个云哥吗?小时候,他明明叫她秋妹的……第二章有关大杂院里的住客究竟是好人还是坏人的争执,在秦冰一句“有话进屋里说,别在门口吵架,丢死人了。”的怒吼下,暂告一段落。

匡云西和秦冰被请进了大厅……说是大厅,也不过是处摆了一张桌子、三张椅子的空间,其落魄程度与匡云西在西荻国的家有得拚。

不过他已经住习惯了,对于这种破屋反而有股亲切感。尤其这里还有个美美的名字——晓园,与他那威风的王爷府更有异曲同工之妙了。

匡云西很快乐地找了张椅子坐下。

他的温和让人惊讶,毕竟传闻中的天雷帮少主并非如此和善之人,但也没人提出质疑,每个人都很安静,像是……各怀鬼胎。

最后还是匡云西轻笑地打破了沉寂。

“我有一友,自幼体弱多病,常年与药罐为伍,拜他之赐,我也学了几招岐黄之术,若芙妹信得过我,我想为你检查检查,不知你意下如何?”

印秋芙才十八岁,当然不想就此盲眼终生,听闻有人肯为她治病,粉红的唇弯起一朵清艳的笑。

“麻烦云哥了。”她坐到匡云西身边,行进迅速、脚步稳当。

匡云西瞄她一眼。“想不到你适应力挺好的,这么快就捉准在黑暗世界里的方向与距离。”他边检查她的眼边说。

“我尽量不成为别人的包袱。”她淡言,语调中隐含傲气。

他投给她赞赏的一瞥。“你很勇敢。”

疑惑涌上她心头,俗话说,三岁定终生。她和云哥几乎是打出生就认识了,后来虽分离十一年,但好歹毕竟同饮共食了七年,这期间,两人可说是朝夕相依。

在她的记忆里,云哥开朗、好玩,却有些胆小和懦弱,怎么想都与眼前这个敢做敢言的男子有一段距离。

会是安伯找错人了吗?可冒充她的未婚夫有什么好处?若在一年前,印家犹自风光时尚有话说,可现在,她两袖清风、双目失明,又遭夫家嫌弃,接近她只有一箩筐坏处吧?

“芙妹,手给我,让我帮你把把脉。”他说,打断她的冥思。

“碍…好。”她恍然回神,将手递给他。

他细细诊着她的脉,好半晌一声不吭。

就在众人几乎被这分静默给迫得窒息时,他开口了。

“这与其说是受伤,不如说是中毒。”他叹息地放下她的手。

印秋芙闻言,娇躯狠狠一震,尚来不及开口,安伯的尖叫声已惊天动地的响起。

“怎么会中毒呢?姑爷,你可有办法解小姐身上的毒?”

“不晓得。”匡云西又将印秋芙的眼皮上下翻看了两回。“要彻底检查一遭才知道,先说说你受伤的经过吧!”

印秋芙把上山摘野菜跌跤的事详细解说了一回。

匡云西边听边点头,末了,他做下结论。“那大概就是在山上受的伤。”

“可我伤的明明是膝盖和手肘啊!”她还记得那一跤摔得她好疼,膝盖和手肘都磨破了,流了好多血,是隔壁的老婆婆摘草药来帮她治疗的,当场血是止了,谁知回来后却发起高烧,接着就失明了。

“草药是门很高深的学问,不是任何人都有本事使用的,一个弄不好,摘到有毒的药草,那不仅救不了人,还可能害死人。”匡云西皱起双眉。

“原来是那个臭老太婆弄瞎了小姐的眼,我去找她算帐。”安伯人虽老,脾气却挺大的,抡起拳头就想揍人去。

“安伯。”印秋芙快一步挡住他的去路,速度依然是吓死人的快。“老婆婆也是一番好意,这只能说我自己运气不好,怨不得她。”

“可是……”安伯还想辩解。

印秋芙只是对他沉痛地摇头。“我不许你去找老婆婆。”

尽管印家已经败落,但安伯自幼在印家当差,已习惯了服从主人命令,印秋芙一句话让他呆死原地。

“是。”他垂头丧气。

匡云西拍拍他的肩安慰他。“别担心啦!既知中毒经过,只要找出当时错用的药草,要配出解药并非难事。”

“真的?”他一句话让印秋芙和安伯两主仆同时惊喜交加。

“当然。”他的医术是跟二哥学的,可有把握了。

“多谢姑爷。”安伯上前一步,差一点点就跪了下——但匡云西拦住了他。

“要谢也等治好再谢啊!”他大笑。

印秋芙和安伯也笑,只有秦冰没笑。

治毒伤哪有这么简单,找出错用的药草、配制解药——为印秋芙解毒,前后所需时间最少一个月,那他们要等到何时才能跟天雷帮联络,取得他们的协助?

她这主子实在是太天真了!

* * *

匡云西来到大杂院的第一天就成了英雄。

首先,他让马大婶成为他的口下败将;马大婶是大杂院的主人,她人真的不坏,但嘴巴确实比砒霜还毒,直到匡云西打败她,她突然变得温柔,不那么刻薄了。

大杂院里的住客几乎想去买鞭炮回来庆祝。

接着,匡云西又说有办法治好印秋芙。

虽然住在这里的人多数受过苦难,很清楚世间无常,也学会了冷眼看待。可看到那个十八岁的小姑娘年纪轻轻就失明,仍感到不忍,他们衷心期望她有复元的一天,想不到这个愿望真的能够实现,怎不教人欣喜若狂。

住客们决定为匡云西办一场欢迎会;他们把家里最好的东西搬出来,邀他一起共享。

匡云西快乐地从东家吃到西家,再由南家吃到北家;他乐得晕陶陶、喝得醉醺醺,几乎忘了自己姓啥名谁,如果没有秦冰在一旁伺候着,他绝对会忘。

“三爷,你喝够了没?”大杂院里的人或许没见过正牌天雷帮少主,由得他暂骗一时,但此处毕竟在天雷帮的势力范围内,他搞得这么嚣张,万一身分暴露,该如何是好?

“小冰儿,难得大家这么高兴,你就别来扫兴嘛!”匡云西已经醉得话都说不清了。

秦冰气得踩他一脚。“三爷,你该不会忘了自己来此的目的了吧?”

“什么目的?”匡云西迟钝的转着眼珠子。

“啊!”一名住客大喊。“是指迎娶印家小姑娘吗?”

“对喔!”安伯过来凑热闹。“姑爷,你预计何时雇花轿将小姐迎回去?”

“随时都可以啊!”这话一落,众人欢呼,独奏冰险些被口水给呛死。

“三爷!”一毛钱也没有,他们要用什么去雇花轿,又要将人迎到哪儿去?

“不过,”匡云西话锋转得快。“芙妹现下有毒伤在身,不宜太过操劳,否则毒性蔓延就糟了。所以我建议,等她身上的毒全解了,我再带她回家。”

“有这么严重吗?”安伯是希望两个年轻人赶快定下名分,他也安心些。

“中毒这种事本来就可大可小,只是芙妹毒素累积体内已有月余,为防万一,我才会特别小心,否则谁晓得治好后,会不会留下一些嘴歪、眼斜的后遗症?”

果真如此,那可严重了。安伯急忙点头。“那就照姑爷说的,等小姐身上的毒全解了,再行迎娶事宜。”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也就不忙着准备婚礼,先专心为芙妹解毒。”见风转舵的本事,匡云西可精通了。

秦冰双脚一个打跌,险些吓死。

匡云西对她使了个眼色:我没那么笨,你别担心!

秦冰只气得火冒九重天。“三爷,你要我准备的金针与草药,我已经准备好了,你可不可以过来看一下?”

“去,今天是难得狂欢的日子,就该尽情欢乐,何必还念念不忘工作?”一名住客醉眼迷蒙地拉住匡云西,不让他走。

“对啊,今天……”匡云西才想点头,秦冰一记利眼杀过去。

“三爷,你自己也说了,为印小姐疗毒一事迫在眉睫,每多耽搁一刻,对她的身体便多一分损伤。你忍心就为了多喝几杯酒,让她继续受苦?”

匡云西硬生生咽口唾沫,很清楚当秦冰开始越过主仆防线,就表示她气炸了,他最好乖乖听话,去让她训一顿,否则就有好戏瞧了。

不过想想也奇怪,他是主、她是仆,他干么这么怕她呢?遣走她不就得了。唉,他真是犯贱。

“好吧,我跟你去看看便是。”哀怨地走在秦冰身后,他已有挨骂的心理准备。

安伯看着他们相偕离去,心头疑云又起,才想举步跟上——“别去,安伯。”一道细细的声音阻止了他,是印秋芙。

“小姐!”有时安伯真觉得他家小姐可怕,明明是个瞎子,感觉却比谁都灵敏,周遭丁点儿变化都瞒不了她。“可是他们……小姐,你不觉得姑爷和秦姑娘间,似有些许暧昧?”他低声说道。

印秋芙心头闪过一阵疼,却未表现于脸上,只是僵硬地弯了下唇角。“那又如何?我和云哥尚未成亲,是没资格管他的。”即使日后他们成了亲,为人妻子者亦无权力苛责夫君的风流,她只能选择忍耐,或者离去。

“但……”安伯还想说些什么,可印秋芙已转身离去。

若真有那一天,夫君向她要求再娶小妾,她会怎么做?秀巧的拳头在衣袖里握得死紧,她不想忍耐,那么就只能离去喽?

这世上到底有没有专一、痴心,且多情的男子?她想着认识的人,府里的下人们是不娶妾的,原因不在于他们不想,而是现实的——养不起两个妻子。

她记得云哥的爹亲,也就是她未来的公公,在府里豢养歌姬、妻妾不下十名;她自己的爹则娶了三个妾;爹的生意伙伴杨伯伯还好,只娶二妻;刚到安知县,她投宿的那家客栈老板据闻有妻妾共八人,还有……数一数,不娶妾的男人还真是少,云哥有可能是其中之一吗?

行进的步伐蓦地一顿,她听见凉风送来云哥与秦冰的谈话声。

他们在说些什么呢?她无意识地往声音来处走了两步,乍然惊觉自己的行为后,急忙停顿。

“我疯了吗?竟想偷听别人说话!”她咬紧牙根,控制住自己不受诱惑。

自失明后,她各项感觉变得异常灵敏,尤其夜深人静躺在床上时,大杂院里谁打个喷嚏、说了梦话,她都听得一清二楚。

她甚至还可以借着空气的流动与味道,准确查知来者的身分,以及自己身处的位置。

起初,她很害怕,在黑暗的世界里,任何东西都会因为看不见而变得陌生、惨遭扭曲、歪斜。

她变得惊恐,总怀疑接近她的人不安好心,最后连吃睡也不得安宁,几乎崩溃。

可是周围的人一直没有放弃她,连安伯都为了筹措她的医药费,拖着一把老骨头推石磨、做豆腐、沿街叫卖去。

她不能辜负他们的好意,只得努力站起。

她干得还不错,利用这敏锐的感觉,她渐渐可以在大杂院里活动自如,也能做些简单的活儿,比如洗衣、晒衣、洗碗之类的。

不过她还无法上街,因为街上的声音、味道、气流太杂,不容易分辨得清楚。

但她才失明一个月啊!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有如此能耐,她该为自己感到骄傲了。

挺起胸膛,她转身回房。“我努力磨练自己的能力,可不是为了窃听别人的秘密。”不管云哥和秦冰在说些什么,除非他们愿意让她知晓,否则她不愿去探究。

“我要相信云哥。”她告诉自己,千万别变成一只歇斯底里的惊弓鸟。

* * *

“王爷。”好不容易逮着匡云西,秦冰一腔愤怒霎时爆发。“你到底还记不记得自己是来做什么的?”

“来找天雷帮要火药的啊!”匡云西拍拍她的肩。“你每天叮嘱我三次,我哪忘得掉?”

“那你还在这里玩?”她吼。

“我这叫利用关系,哪里是玩了?”匡云西好委屈。

“大杂院里的人有什么关系可以让你利用?”她气炸了。“况且,你有没有想过,你跟他们这么亲近,万一被其中某人识破了你的身分,那该怎么办?’“偷偷摸摸的才更容易被怀疑吧!”他端正神色、一本正经。“还不如大大方方地与他们交朋友,反而不易惹人疑窦。”

“是吗?”秦冰摆明了不相信他。

“当然、当然。”他边说,一步步往后退。

秦冰也假装没看到,低下头,兀自呢喃。“其实有人请客,喝酒、吃饭,这么好玩的事,不参一脚多可惜?”

“对嘛!”话一出口,他急咬住舌头,却已经来不及了。

“那你还敢说得那么冠冕堂皇?”秦冰快一步揪住他的衣领。“你根本是因为好玩才与他们接近。”

唉呀,被发现了!他捂住嘴,扮足了无辜相。

“三爷——”她脸整个黑了。

“知道了,知道了。”他高举双手做降状。“我这就去找芙妹,想办法治好她的眼睛,再送她回天雷帮,这样可以了吧?”语音才落,他又移动双脚想溜了。

“慢着。”她揪住他一小片衣角。“你真有把握配制出医治印姑娘的解药?那得花多少时间?万一不行怎么办?”

“了不起我花一个月时间帮她运功逼毒嘛!总会有办法的。”又扭又挣扎地,扯破了半月衣角,终于摆脱秦冰;匡云西跑到西院角落,蹲在墙下喘大气。“奇怪,我明明记得当年买的是个害羞可爱的小婢女,几时变得这样凶巴巴的?比母后管我还多。”

他碎碎念个不停。“偶尔玩玩有什么关系?人生不过半百,日日……”咚!一个东西撞上他额头。

“妈的,谁打我?”痛毙了。

“有人在外头吗?”随着一记刺耳的吱嘎推窗声后,印秋芙清丽的娇颜出现在窗口。

“是你。”匡云西讶道。“原来你睡在这里。”

“是云哥吗?”由气味、声音,印秋芙辨出了来人。

匡云西边揉额头、边咕哝地走向她。“你要开窗怎不通知一声?”撞得他痛死了。

“什么?”她没听清楚。

“我是说……”吼到一半,瞧见她没有焦距的眼神,一股沉重感乍起,压得他心火全消,只剩怜惜。“没什么啦,只是……你怎知是我?”

“每个人都有他专属的气味。”她纤指指向自己的鼻。“失明后,我其他感觉灵敏了许多,可以凭借着气味、声音,触摸……感觉周围的变化。”

他拉起前襟,闻了闻自己的身子。“两天没沐浴是有点臭,那如果我去洗个澡,你岂非辨不出我来?”

“不会,体味是天生的,除非你刻意掩藏,比如搽上味道浓郁的香粉。否则我还是闻得出来。”

“我又不是娘儿们,搽什么香粉。”他凑过去拉她的手。

她吓一跳,直觉地往后退。

他却似没发现,更进一步拉住她,正大光明的,一点儿也不避嫌。

“外头这么热闹,你怎不去玩玩?一个人躲在房里不闷吗?”他拍着她的手问。

她呆呆地站在原地,只觉被他握住的手不像是自己的,心里有种……怪异的感觉。

失明后,很多人抢着扶她、帮助她,那动作小心翼翼的,却仍免不了惊吓到她,让她备感困扰。

只有他的碰触既粗鲁又直接,直震人心,在她逃避前攫住了她,反而去除了她心里的忧烦,徒剩些微不自在。

为什么会这样?她忍不住将无焦距的视线投往两手交握的方向,想厘清此刻的心情与以往究竟有何不伺。

但他却不给她空想的时间。

“走啦!我带你出去玩。”他大掌一伸,抱她出窗户。

“啊!”她低呼,下意识以手揽住他的肩。

下一瞬间,软玉温香投进他怀里。

他棕色的眼上抬,对上她失焦的眸,爱怜的根苗点点驻扎进心底。

“一定很难受吧?”放下她,他生着厚茧的指腹轻刷过她泛青的眼窝,引来她一阵瑟缩。

她身子重重一震,一股酸溜涌上喉口。打受伤以来,她听过许多鼓励、同情,还有安慰的话语,但这却是第一次有人问她的感受。

她轻颔首,情不自禁地靠向他胸膛,听见那强劲有力的心跳声,正咚咚咚地奏起魅惑的音符,勾引得她神魂颠倒。

他揽着她,半晌,轻言。“你还好吧?”本意只是关怀,却打醒了沉睡美梦中的印秋芙。

她直立起身,退离他一步远。这也是极限了,因为匡云西坚持不放开她的手。。

她挣扎,他只当不知,自顾自地说个不停。“明儿一早,我就去找给你治伤的老婆婆,问清楚当时她给你用的药草是什么,然后我再研究如何配制解药。”他牵起她的手,自然得就好像……他们一直就是这样两相倚偎。

她有些疑惑,又有些好奇,这人到底是斯文,还是无礼?

她想试试,微用力紧了紧交缠的手指,看他会有什么反应。

没想到他只是用了比她更强大的力道,握得她的手发麻,但不至于疼,力道用得恰到好处。

“我想,让你中毒的药草既在山上,解药应该也不会相距太远。”他续道:“也许过个三、五天,你就可以复元了。”

她明知自己看不见,但就是禁不住想去看他究竟是以何种表情、姿态在牵她的手。

所以她伸出另一只自由的手,叠上那两只交握得密不可分的手,感觉他的力道正透过温暖的肌肤传进她体内。

突然,他一个翻掌,将她两只小手一起握入掌中。

他是霸道的,她想。

“因为要去山上找解毒药草,所以我得离开几天,你在这里等我,倘若有看到好玩的东西,我会带一份给你。”他继续说。

两只手都被人握在掌中的感觉好无助,她下意识地以身体撞他。

那力道在她看来也许很重,可对他而言,与蚂蚁无异。

“对了,你有没有什么想要的?我一起帮你带回来。”他又说。

她紧紧密合的嘴终于开了。“你为什么捉住我?”

他愣了下。“你不是在跟我玩?”

“玩?”

“对。”他用另一只手圈过她的肩,将她拥进怀里。“玩摔角。不过显然我力气比你大多了,你根本不是我的对手。”

“我不玩摔角。”她秀巧的黛眉轻轻皱了一下。“而且,我不知道什么是摔角。”

“摔角就是两个人互拉扯对方的身子,直到将对方摔倒,那个人就赢了。”

“你想摔我吗?”

他摇了半个头,蓦然想起她看不见。“我怎会对姑娘下手?”最后,他说。

“那你还捉着我不放?”

“因为你想玩,我只好陪你玩啊!”

搞了半天,牛头对上马嘴去了。她眨眨眼,唇角微勾。“谢谢,但我现在不想玩了,可以麻烦你放手吗?”

“呃……”他迟疑了一会儿。“你确定不想玩?”

“是的。”

“再玩-会儿嘛!”她的身体好软,舒服得让他好想一口咬下。但随意咬人是野蛮的,只好抱一下聊堪慰藉。

“是你想玩吧!”她终于知道了。

“你不觉得很好玩吗?”记得是她起的头。

可她摇头了。

他好哀怨地叹了口长气。“好吧!不玩了。”虽然好不舍,但更不想看她(奇qIsuu.cOm書)发火,只得松手。

她得了自由,却有些失落,其实他的胸怀倚偎起来很舒服,她会要求结束只有一个原因——怕那不是她能长远拥有的,索性别开始。

“配制解药难不难?”她转移话题。

“很简单,只要知道当初错用的药草就好。”

“若不知道呢?”

“这就有些难了,但也难不倒我。”他很有把握。“我可以去你当日受伤的地方走走瞧瞧,总会寻出一丝线索,再依此配药即可。”

她低下头,好半晌,轻吐言。“我有没有告诉你,我们惯常去采野菜的那座山,上个月发生大火,整座山头都烧光了。”

“什么?”他脑子一时无法反应。

“火烧山,把什么线索都烧掉了。”她重复一遍。

“什么?”他跳起来,叫得好大声。

她叹了一口好长好长的气。“这就是说,你也没办法帮我治眼睛了?”

他附和她,也喟了好大一声。“还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

“运功逼毒。”

“那难不难?”

“对我不难。”顶多费些气力,他年轻力壮撑得祝“不过对你就不一定了。”

“怎么说?”

“在我为你运功的时候,咱俩中间不能有任何隔阂。”

“这有何难?”她不是很了解他的意思。

“你没听懂,不能有任何隔阂,就表示我们连衣服都不能穿,得袒裎相对。”

“什么?”换她叫了。

很好,他有些满足,不能总是他独自又喜又怒、且惊且慌,而她冷静如冰吧?偶尔让她陪着他一起失控一下,感觉挺美的。

他笑得好快乐,庆幸她看不见,否则非气炸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