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杨佑荣,你想干什么?」沈涵晴本来已上楼去为客户做睑,却突然想起面膜忘了带。最近被杨佑荣缠得快发疯了,搞得她成天失魂落魄的。
因此,她下楼,想麻烦席冬帮忙回妍美容工作坊拿一些过来,不意,才下楼梯就瞧见杨佑荣攻击席冬的场面,吓得她脸都白了。
席冬拚著硬挨杨佑荣一拳的疼痛,连回击也不曾,就直接奔到她面前。
「小晴别怕,我们只是在闹著玩,没事的。」
她会怕男人,有一部分的原因是从小被五个弟弟动不动就互殴得鼻青脸肿的场面给吓出来的。
她不懂,男人为什么喜欢那种激烈的肢体动作?老把自己搞得一身伤很好玩吗?她只觉看得心脏要麻痹。
为此,席冬努力不让她看见自己暴力的一面,可惜仍教杨佑荣给破坏了,越来越想痛扁姓杨的一顿。
不知道他若请心姊放弃杨佑荣他老妈这位大客户,心姊会不会气得拿刀砍人?他真的快忍不住想「得罪」这个客人了。
沈涵晴看著席冬脸上浮起的淡红伤痕,气得浑身颤抖。「杨佑荣,你——」
「不是我!」杨佑荣拚命摆手。「是他!他骗你,我才——」
「住口!」温柔女孩气坏了。「我明明看见你出手,你还不承认?无故出手打人的人,是最野蛮的!」
席冬真想把她搂在怀里,恣意疼惜一番。连开骂都这样可爱的女孩,不多啊!
「误会啊!」杨佑荣觉得好冤。「他欺骗你,我是想帮你教训他,所以才打他的。我不是什么野蛮人,真的,请你相信我!」
沈涵晴恨恨地一跺脚,「我不会相信你的!请你离开,杨先生,我不想再看见你。」她真的火了。
杨佑荣面色惨白。
席冬则乐得想放音乐、跳大腿舞。
「冬哥,我们走。」沈涵晴主动拉起席冬的手,转身准备走人。
席冬兴奋得脸都红了。他们又牵手了耶!最近这种机会越来越多,啊,他真是幸福的男人!
「慢著!」无端被冤枉的男人岂肯轻易罢手?「我真的不是无缘无故打人的,我可以发誓!」杨佑荣追在他们身後喊。
可惜沈涵晴已受够了他的纠缠不清。「不管你是有原因还是没有原因,总之,打人就是不对。而且,杨先生,我对你的日夜跟踪已经受不了。」
痴情男子伤痛地捧著破碎的心。「沈小姐,我这么喜欢你,为何你就是不肯相信我?姓席的真的不是好人啊!你一直被他骗了。」
沈涵晴确定自己的耐性已经用荆「因为我是心甘情愿被冬哥骗的,这样你满意了吗?」
「说到底你就是不相信我……好,我可以斩指头发誓!」不知从哪里变出来的瑞士刀被杨佑荣拿来抵在左手小指上。「我杨佑荣敢对天发誓,一生一世只爱沈涵晴小姐,所言所行绝对真诚,若有撒谎,让我有如此指……」
鲜血进出之际,沈涵晴脚软了。
「蔼—住手!」她尖叫。
席冬一脚踢飞杨佑荣手上的刀。「你疯了?!」
「我只是想证明我的爱!」他大喊。
「我不要你的爱!」沈涵晴浑身发奇+書*網抖。「求求你,别再缠著我了,我不喜欢你啊!」
「你又没有跟我交往过,怎能确定自己不会爱上我?」杨佑荣很固执。「我可以把心剖出来给你看,我爱你的心绝对真诚!」
「因为……」情急之下,她抛却一切理智,捉住身边唯一的依靠。「我已经有男朋友了!除了冬哥,我不可能爱上其他人的!」
「我不信,追求你之前我打听过,你明明没交男明友!」杨佑荣错愕极了。
殊不知,席冬比他更呆滞。苦苦追求了十几年的爱情,难道就要因为这假原因而成真了?不过……真要如此,他也万分期待。
「那是因为我和冬哥一直是秘密交往,自然没人知晓。」看来沈涵晴是真的被杨佑荣搞疯了,才会这般失控。
杨佑荣咬牙切齿,片刻後开口。「没关系,只要你还是自由身,大家就都还有机会!」
怎么有这样「番」的人?沈涵晴快要气炸了。「很抱歉,你没机会了,因为我和冬哥今天就要去公证!」她大叫,只要可以赶走杨佑荣,要她把头切下来她都愿意呀!
「我不信——」杨佑荣惨叫,整个人快昏了。
但,有一个人比他更想晕——席冬。想不到……他一辈子最大的梦想就要在今天实现了!啊,感谢上帝、感谢父母将他生出来、感谢见证这一切的蓝天白云、感谢天底下的一切!
他终於有机会娶沈涵晴做老婆,并在四十岁之前生下他们俩的爱情结晶了!
仿佛是梦、也不是梦……
总之,席冬和沈涵晴公证结婚了。
目的只有一个,拿那张结婚证书给杨佑荣看,逼他死心。
不过姓杨的又出新花招,他说不信沈涵晴是真心想嫁席冬,除非让他看到他们恩爱的证据,否则单一张薄薄的结婚证书,他是不当一回事的。
为此,沈涵晴只得搬离她的桃源仙境,住进席冬新买的公寓里,务求两人和谐的婚姻生活能让杨佑荣彻底死心。
但要沈涵晴——一个从小怕男人怕得要死的女孩与一名男子生活和谐……这似乎变成了一件不可能的任务了。
新婚第一晚,她怎么也睡不著,当然不是因为房里多了一个男人。她和席冬的婚姻只是权宜之计,怎可能同床共枕?
可单单是比邻而睡,就够她发疯了。
整个晚上她都在想,隔壁的席冬正在做什么?可靠的良人会不会在下一瞬间变身成狼人,前来袭击她?
虽然是从小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大哥哥,但他们终究不曾同居过,谁知道他有没有什么奇怪的癖好?比如男扮女装、光著身子在房里走来走去、收集女性内衣裤……「啊!」猛然想起,她洗完澡的时候习惯性地将内衣裤洗好、晾在浴室里,万一被他偷去……「不行呐!」
倏地站起身,她正想去抢回可怜的内衣,却又突然想到——「不对,隔壁的是冬哥,他是再有礼不过的男人,应该不会干这种龌龊事。」
席冬面容俊俏、举止斯文,待人总是彬彬有礼,是妍美容工作坊里公认快绝种的好男人,怎可能会有行为不当的地方?
「不会的!」她努力说服自己要相信他,但……「他终究是男人啊!」是她最怕的一种生物!
坐立难安到了十一点半,实在忍不住,她还是蹑手蹑脚地跨出房间。「喝!」客厅的灯居然还亮著。
席冬就坐在沙发上,听著她最爱的、每晚必听的理查·克莱德门钢琴曲。
他的手中还端了一杯……闻起来像牛奶的东西。
「冬哥。」她走出来,突然觉得,他家的布置其实还满像她的宿舍的。「你还没睡啊?」
「我每天晚上都会喝杯牛奶,再听半个小时的音乐之後才去睡。」
「咦?」怎么跟她一样?
「你要吗?」他对她举举杯子。
她不自觉地点头,蓦地会意自己为什么睡不著了,因为每晚必做的睡前仪式忘了做。
席冬起身到厨房,泡了杯牛奶给她。
「谢谢。」她接过牛奶,轻啜一口。「你加了蜂蜜和白兰地?」她再度呆了。
「你不喜欢吗?那我另外给你泡一杯好了。」他站在厨房的吧台内轻笑,晕黄的灯光从侧面照过去,她只觉得他俊美得像太阳神殿里的阿波罗。
原来男人也可以看起来这么地舒服,一点也不恐怖;过去,她从没发现。
「小晴、小晴……」他的呼唤打断她的沈思。
「啊?什么事?」
他疑惑地望著她。「我只是想问你,你的牛奶是不是什么都不要加?」
她终於发现了他手里那只新温好的空杯子。「不必了,我就喜欢喝牛奶加蜂蜜和白兰地。」刚才的惊讶是因为没想到,有人的习惯跟她一模一样。
「我也是耶!」他笑得更灿烂了。想起这么多年来为了了解她的习惯与嗜好所付出的金钱与心血,今朝有了回报,心头充满喜悦。
她的心不期然地撞了一下,古人说:一笑倾城、再笑倾国。她总算能够体会这层涵义了。
可惜的是,这种现象居然出现在一个男人身上。
「我没想到冬哥原来长得这么漂亮。」恨他不生为女儿身,否则她就能更早和他做好朋友了。
「小晴,你不必为了一杯牛奶这么感激我,我们认识二、三十年了,我这张脸你还没看腻吗?」他走出吧枱,脱离了灯光的照射,迷离的魔法瞬间解除。
她眨眨眼,复又愣祝
「不一样。」过去,他亲切一如邻家大哥,她虽知道他容貌不俗,却没有太深刻的体认。
但刚才,她忽然觉得他魅力倍增,整个人闪亮得像在发光。
而後,他虽又恢复原来的亲切,可那层眩目的光彩已在她心底烙了印,让她无法忘怀。
「哪里不一样?」他笑著来到她身边。
「我也说不上来,就是……嗯,感觉吧!」她不自觉地任他贴近自己,忘了早先在房里的不安。
他把音乐声稍微调小一点,坐在沙发上跟她聊天。
半个小时後,她才回房,当晚,意外地睡得非常香甜。
凌晨六点半,沈涵晴准时起床,即便今天是她新婚後第一天,她的作息还是和平时一样。
多年来,她的生活一直很规律,早上六点半起床,慢跑半个小时,七点沐浴,然後准备早餐;七点半食用,八点骑脚踏车到公司上班,直到六点下班,买晚餐的菜,做饭、吃饭,做简单的家务;九点洗澡,看一些书;十一点半喝牛奶、听音乐,就寝。隔天,又是一样的行程,比时钟还准。
读书的时候,常有人说,她的生活像在当兵一样,无趣极了。
在梓心园里,同事们也常常劝她偶尔要放纵一下自己,以免老了後悔年轻时没玩过。
她总是听听就算了,每个人有每个人适合的生活,她就是喜欢规律,不习惯意外,当然,也就过不来缤纷多采的生活。
她一直没遇见过志同道合的朋友,也认定了这辈子不可能找到这样的人,想不到同志却是存在的。
而且,一直在她身边。
当她在准六点半出门,遇见也要去慢跑的席冬时,著实呆了。
「早安。」他对她说。「你也有慢跑的习惯?」
她点头。「冬哥也是吗?」
「是啊!」
「真巧。」
「我们的生活习惯很合呢!」他笑。当然,她的习惯是自然养成,他却是努力多年培养得来。
但过程不在考虑范围内,重要的是结果。
她为了这份「巧合」开心地笑开了怀。
他,得到了最好的报偿。
两人边聊、边跑上马路。
「冬哥喜欢在哪里慢跑?」
「我大概都是跑罗斯福路那一段。」
「我也是耶!」她很讶异。「可我怎么从未遇到过你……」才说著,发现已经跑到了岔路,她往东转、他则向西行。
原来如此,他们一个习惯从东跑到西,一个则喜欢由西跑到东,难怪不曾相遇。
「哈哈哈……」他弯腰大笑。「真是既巧、又不巧啊!」
可是,她从没有像这一刻一样,感觉到两人如此接近。
他们……好像好像,生活、习惯、喜好……几乎一模一样,这个世界上真有可能出现一个与自己完全契合的人吗?
这是不是就叫缘分?她的心猛一跳。
「那今天……」席冬想问,两人一起跑好不好?
不意,沈涵晴突然跳起来。「我们还是照原订计划跑好了。」说著,她跑向东边。
他没追,因为看到她通红的耳朵,知道她是因意识到他的存在而难堪。想当年,他初初发觉自己喜欢她时,也是这么的旁徨。
他该给她一些时间厘清自己的心绪才是,所以他跑向了西边。
沈涵晴迎著晨风,慢慢地跑著。
随著朝阳的升起,凉爽的气温逐渐升高,代表夏日的艳阳正在发威。
但她却一点也感受不到,她的身体感受不到热意,只有心里翻滚著热油。
她一直有很多女性朋友,却从未交过男性友人,因为她怕男人。
她高中读女校、大学也是……甚至出社会,到美容工作坊工作,她的生命里仍鲜少有男性的影像。
而她也不在意,反正她不需要男人也能过得很好。
她的生命里只要有女人就够圆满了,她始终这样想著,直到与席冬结婚、同住在一起为止。
她从没想过这个世界上有人可以与另一个人如此投契。她想起家里的父母,他们结婚三十几年了,两人的默契也是好到不行,往往父亲一个眼神,母亲就立刻能够明白意思。
母亲常说,父亲只要嘴巴一张,她就能够看到他的喉咙底。
沈涵晴以为那是夸张了,但席冬颠覆了这个想法,看著他、待在他身边,她觉得自己像找到生命中某块缺失的部分,心头不禁惶惶不安,不清楚此刻混乱的思绪代表著什么?
莫非像她这样一个深深害怕男人的女人,也有可能爱上一个男人?
若要以一句话来形容沈涵晴和席冬的婚姻生活,那只有「和谐」一词。
这真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任何人突然要和别人住在一起,都一定会产生一些冲突才对,偏她和席冬完全没有。
已经快一个月了,一个例外也没有发生耶,好像……他们已共同生活了十几年,早习惯了彼此一样。
举个例子来说好了,早上,她喜欢吃半熟的荷包蛋,在热腾腾的白饭上把蛋戳破,让蛋黄浸渍整碗饭,再浇上一点点酱油。哇,那真是人间美味啊!
席冬也一样,他们的口味合到不行。
每回,她洗完澡,一定要把浴室擦一遍,务求下一个使用者能用到乾乾爽爽的浴室,他亦同。
她穿鞋习惯先穿左脚、再穿右脚;他完全一样。
他们两个是复印出来的一对人偶吗?差别只在一个是男、一个是女。
「简直诡异!」她在休息室里喃喃自语。
俏美突然走进来。「你一个人躲在这里做什么?」
「我怕男人。」她没有多想,直接回答。脑海里仍转著早上席冬的叮咛,他要她下班时顺便买罐洗发精回家,因为浴室里的洗发精用完了。
她後知後觉地发现,他们都喜欢一样的柠檬草香味;连这点小细节都相同,让她原本感动的心情逐渐添上疑惑。
「什么?」俏美搔搔头。「咱们工作坊里哪来的男人?」
「刘太太手中抱的那个就是。」
「啊?」俏美一愣。「那个……那孩子还未满三岁耶!」
一只要是男的,从○岁到一百岁,都在我的防备范围内。」想当年,她家弟弟可是五个月就会抢她的玩具、撕她的作业簿,岂可不防?
俏美呆滞了好半晌。
「我以为你结婚後,怕男人的倾向就会减轻呢!想不到……还是一样。」
沈涵晴默默沈思片刻。「应该算有减轻吧!」
「哪里减轻了?」连五个月的男婴都怕,俏美以为她是没救了。
「我不怕冬哥。」
「哇!你从以前就只单单不怕你的冬哥好吗?」
「是这样吗?」
「没错。」俏美慎重一点头。
沈涵晴又陷入自己的思绪中。
俏美看著呆若木鸡的她,长叹口气。「看来,要叫你出面解决那家伙是不可能了,我还是请警卫帮忙吧!」
「哪个家伙?」沈涵晴问,瞄见俏美愁眉不展,隐约有种不大好的预感。「杨佑荣?」
「除了他还会有谁?」
「我都已经结婚给他看了,他还想怎样?」
重点就在於,沈涵晴的婚姻是摆出来好看用的,根本不实际好吗?杨佑荣又不是白痴,自然不肯轻易放弃。
俏美无奈地翻了个白眼。「本来想请你去跟他说清楚,叫他别在门口站岗了,很难看。不过瞧你连五个月的男婴都怕,大概是应付不了他的,还是叫警卫吧!」
「不!」岂料,沈涵晴很坚决地反对。「我去。我要再一次跟他说清楚。」话落,她毅然决然地定了。
「还是有进步嘛!」背後,俏美悄声说著。
沈涵晴从安全梯溜出了妍美容工作坊,来到大楼外。
杨佑荣一眼就瞧见她。「沈小姐……」
「我现在是席太太了。」她说,语气出乎意料的冷淡。
杨佑荣不自觉缩缩肩,感觉她似乎变了。「可是……你们不是只做个样子?」
「谁说的?」她质问。
「这……我是听来的,不过那个人的名字我忘了,可她应该不会骗我才是。」第一次,杨佑荣怀疑,他是不是一直错看沈涵晴了,原以为她温柔似水,怎会有如此冰冷严厉的眼神?
「既然你连消息来源都说不清楚,那么我请你弄明白了再来跟我说,现在,我还要工作,麻烦你别再骚扰我,否则我只好报警,申请保护令。」
他真的被吓到了。「不可能……你怎能如此待我,我这般爱你,我愿意为你付出一切啊!」
「不好意思,阁下的心意我心领了。现在,我再重复一遍,我已经是席太大了,你不许再缠著我。」
「嫁给席冬那个骗子,你一定会後悔的。」
「很抱歉,结婚至今,我没有後悔过。」话才出口,她猛然一呆。她真的没後悔过嫁给席冬耶!
甚至,她很庆幸有这掣假」婚姻,让她见识到生命中另一种风采。
如果是席冬……她忍不住想。如果是他,她或许能够与他携手白首……第九章「我想,我是追不到沈小姐了。」杨佑荣坐在咖啡厅里,他的对面是龚珊如。而她也正是杨佑荣的爱情军师,教导他「烈女怕缠郎」的守则,告诉他,席冬与沈涵晴的婚姻是权宜之策的人。
「你是白痴吗?」她骂。「女人的心思、想法、喜好……我全告诉你了,连姓沈的行踪也帮你查得一清二楚,方便你去堵人,这样你也追不到,你还有什么用处?」
「问题是,你教的方法完全不管用啊!」杨佑荣也很生气。「说什么烈女怕缠郎,只要我追得紧,管它什么贞节烈女,照样手到擒来,结果呐!我天天早出晚归,又是站岗、又是跟踪的,弄得快累死,却只是让她更讨厌我。」
「那是因为你缠得不够紧,你这个废物。」龚珊如抖手,一本日记簿砸中杨佑荣的头。「你自己拿去看,好好研究一下什么叫做烈女怕缠郎?」
「这是什么?」他看了一眼封套。「席冬的日记!你怎么有这玩意儿?」
龚珊如不自在地扭了下身子。「你管我那么多?」私闯民宅偷窃可是有罪的,她才不会蠢到在公众场合自曝罪证。
杨佑荣瞪她一眼。「我可不想为了一个女人进监牢。」
「你不是说自己爱死沈涵晴,没有她,你宁可死?」
「这跟那是两码子事。」
「我就知道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想那席冬也是一样,她不过搞砸一件案子,他就跟她解约,害她从此成为业界的笑柄。
她本来以为是自己的技艺出问题,还认真反省了下,想不到,一切全是席冬为了捧自己女朋友搞的鬼。
他为了哄抬沈涵晴的名气刻意牺牲她,她不甘心,一定要他也尝一尝被背叛的滋味。
「女人是女人、名声是名声,你以为我是那种蠢到会将两者搞混的人吗?」不管别人怎么说,杨佑荣深信,事业第一、钱财第二、女人第三;白痴才会为了一个女人赔尽所有。「总之,我不会参与你的犯罪计划。」
龚珊如气鼓了双颊。「你这混球——」
杨佑荣把日记本丢还给她。「我是很喜欢沈涵晴,但她还不值得我赔上一生,再见,我们的合作关系至此结束。」他推开椅子正想走。
「慢著。」龚珊如拉住他。「了不起若出了差错,我一人扛就是了。你只要想办法追到沈涵晴就可以了。」
「这还差不多。」杨佑荣转回身,接过日记本,翻开,一瞬间,呆掉了。
席冬和沈涵晴的婚姻生活堂堂迈入满月期。
虽然没有半丝浪漫旖旎风情,却一点一滴满溢著幸福与快乐。
他们都很满意有彼此相伴的日子,只除了……她常常会看他看得脸红心跳,而他则不时得冲冷水以去热。
不过大致上,这两人生活仍是和谐的。
「今天下班早点回来。」早上,他站在洗碗槽前说。
「有什么事吗?」今早因为是她做饭,所以他负责洗碗。
家务事他们一向轮流,可他的手艺又比她好上一些。
像他这种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的男人,是不是又称作二十一世纪的新好男人?她忽然想到。
「有一个惊喜。」他神秘兮兮地说。
「让我猜猜看,这次是为了什么?生日?相识N周年?首次逛街纪念日?还是……」她猜了一串。
他也摇了好一阵子的头。
「不会吧?能说的我都说完啦!」同居之後,他真是重视她到无法无天,连他们几岁相遇、发生了什么事,他都记得一清二楚,他大概是喜欢她的吧?她再迟钝也能体会到这一点。
可她还是无法接受与他有更进一步的肢体接触,原因只有一个——他是男人,而她怕男人。
但她并不讨厌他,对於他的畏惧,也比一般男人轻上一大截。所以她不拒绝他的好意,理所当然地享受他的体贴,并努力克服自己怕男人的毛箔…务求有一天,两人能做一对名副其实的夫妻。
席冬公布答案。「结婚满月。」
她愣了一下,大笑出声。
「噢,冬哥,我想不到你是这样浪漫的人,结婚满月,哈哈哈,亏你想得出来。」
他突然伸出一指刷过她笑得红扑扑的娇颜。「我当然想得出来,我已经想了十几年了。」知道她对他的感觉正在转变,他更努力表现自己的爱意。
她娇颜瞬间酡红,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很满意我们的婚姻,这是值得纪念的一个月。」他附近她耳畔说;同时,他洗好盘子,擦乾手,走了。
她全身都在颤抖,明明,他最後那一下并没有碰到地,她却一身骨头抖得像要散掉。
但这种震颤与过去那种怕男人、避之唯恐不及的颤抖又不一样。
从前,男人带给她的感觉只有彻底的冰寒,直觉告诉她,靠近男人只有一个下场,痛。
而席冬给她的颤栗却是火热的,从脚底一直烫到头顶,最後盘据心窝,化成一股温暖的力量,久久不散。
差别只有一个地方——冷和热。
可在她心底,它们却有如云与泥。她……她竟喜欢席冬带给她的震颤,好奇怪,真的好奇怪。
「发什么呆?时间到了,该上班了。」他已经整理完毕,走过来捏了捏她的肩。
「哇!」她跳起来。
「干什么?」他的手再度袭上她肩膀,这回用的力量更大。
她心脏跳得几乎要蹦出胸膛。「我马上去准备。」然後,落荒而眩可他已经不会再为她的逃避而伤神了,因为,她回了他一个羞怯的笑,所以他知道,她不是讨厌或害怕他,她是……害羞。
这段情路走得好漫长,一度,他几乎以为不可能了,感激老天,他没有放弃,终於守得云开见月明。
「我好了。」她换好衣服又冲出来,站在他身边。虽没有抬头看他,但通红的耳朵泄漏了一切。
「走吧!」他说,温柔地对她伸出手。
起初,她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直到见著他深情款款的眼神,她的心又开始滚烫起来。
他想跟她牵手,就像一对寻常夫妻一样。
过去,她没想过她会结婚,毕竟,谁会想跟自己怕得要死的一种生物共处一辈子?
可是他,席冬,这个从小伴她一起长大、总在她危急时伸出援手、与她志趣相同、习惯相符、又让她心头暖洋洋的男人……如果将与她携手相伴一生的男人是他呢?
莫名的激动涌上心头,她在来不及深思前已伸出手。
他紧紧地握祝「小晴……」然後,眼眶红了。
她的心里瞬间哽满感动。
两个人、四只眼就这么对看著,时间自此停顿,天地间的一切都消失了,徒剩一股淡淡的情愫在小小的厅堂中流窜,为这段历时了十余年的感情做下最美的见证。
倘若,沈涵晴以为杨佑荣是全天底下最恐怖的人,那么今天将发生的事大概要令她的想法改变了。
当她和席冬结婚满一个月,离开家去上班时,在妍美容工作坊的休息室里奇+書*網遇见了杨佑荣。
她吓一跳,不敢相信这家伙竟敢二度闯入这个男人止步的地方,太过分了。
她一定要叫警卫来赶走他,一定要。
想也不想地,她冲过去执起对讲机,正想呼唤警卫时,杨佑荣突然把一本日记塞进她怀里。「你别误会,我不是溜进来的,是俏美开门让我进来等你的。」
「俏美!」她暗暗咬牙,他第一次去梓心园站岗也是俏美为他开的门,这俏美是存心整她吗?
「我告诉俏美我想跟你谈清楚,求了她很久,她才让我进来。」
即便如此,她还是生气,气到连声音都发不出来了。
「沈小姐……」他深吸呼了几下,才道。「你也别气,我今天来只是想跟你说句话,过去这段日子给你添麻烦了,日後,我不会再出现在你的生命里,我终於了解,爱一个女人不是死缠烂打就可以了,烈女怕缠郎的真意是——不管再如何矜持的女子,只要肯用心去对待,为她著想,努力守护她、照顾她……终有一天,他们的感情会有开花结果的机会。再见。」话落,他走了,毫不留恋。
她整个人呆住了。这杨佑荣是撞车了吗?怎会突然开窍?
她呆立了好久,直到心姊叫她,说预约的客人来了,她才回神。
「我马上到。」她说著,正想跑出去时,却发现自己还抱著杨佑荣塞过来的那本日记。「真是糟糕。」才想把日记放下,两个斗大的字体毫无预警地板进眼帘。
「席冬!」她惊讶。「这……难道是冬哥的日记?」但怎会落到杨佑荣手上?
她第一个想法是,杨佑荣偷了日记,并看了它,前後的态度才会起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只是,日记里到底写了什么让杨佑荣如此感慨?
她很好奇,但偷看别人的日记是不道德的,不过……她真的好想看。
挣扎挣扎、矛盾矛盾、沈思沈思……直折腾了五分钟,她终於忍不住翻开日记,看到的内容是——×月×日晴今天,花了三千块跟沈小弟买小晴的用餐习惯,没想到她居然喜欢吃半熟的荷包蛋。
我中午试吃了一颗,吐得唏哩哗啦,这种恶心的东西怎么可能有人喜欢吃?
可是小晴爱。
如果哪天我跟小晴结婚,我喜欢吃碎蛋,她偏爱半熟荷包蛋,每天光是早餐就要准备两份不同的餐点,那她会有多辛苦?
决定了!再鸡吃的东西,吃习惯了也吞得下去!所以,我要习惯半熟荷包蛋!
×月×日晴
吃了一个月的半熟荷包蛋,我终於不再吐了,也渐渐习惯这种口味。
其实吃久了,还是可以尝出它的鲜美。
尤其把半熟的蛋黄弄破,与刚出炉的米饭和在一起,再淋点酱油,还满好吃的。
我想,应该叫老妈教我做菜,以後小晴嫁给我,我可以帮她分担一些家务,这样她才不会太辛苦。
×月×日阴
我的心情就像天气一样的坏,乌云密布。
今天,我在放学途中瞧见小晴,她正跟朋友聊得很高兴,红扑扑的脸蛋可爱到让人想咬上一口。
我一时冲动,跑过去拍了一下她的肩,结果她吓得跳起来,放声尖叫。
我们都认识多久了,她还是这么怕我!
难道这种情形要永远持续下去?
天哪,我一定会发疯的!
×月×日雨
我知道小晴有一点小迷糊,却想不到,她竟会迷糊到连气象都不看,预报下雨也没带桑看著她淋得一身湿,我心里真难过,很想过去帮她遮雨,可是她昨天才被我的莽撞吓到,我担心再接近她,她会更怕我。
想了好久,决定把伞给身边的女同学,请地充当好心的路人甲,去为小晴遮雨。
小晴很快乐地对那位女同学道谢、并微笑,我羡慕死了,真希望那笑是给我的。
PS:因为淋雨,回家後就感冒了。
×月×日晴
今天,阿姨来向老妈诉了一堆小表嫂的不是,说她煮饭难吃、扫地扫不乾净、挤牙膏从中间挤……总之,就是一些生活上的小事。
我觉得那只是习惯问题啊!根本没什么了不起的。
想不到两位大人居然炮口一致,联手轰得我满头包,说我不懂女人的心理。
这跟女人的心理有什么关系?我不明白,却知道原来所谓的婆媳问题,就是从这些小事日积月累来的。
为了怕小晴日後嫁给我会有婆媳问题,我一定要从现在开始训练老妈,教她以宽容的心接待两代间的差异,以期小晴和老妈能成为一对最契合的婆媳。
×月×日睛
中午午休时听一个女同学谈起她的男朋友,说对方本来答应她戒麻将的,却忍不了三个月,又故态复萌,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她再也不相信男人的花言巧语。
不过我不这么想。
像我,本来讨厌吃鱼,但小晴爱,为了了解她的口味,边吃边吐了一个月,渐渐也习惯了。
小晴不喜欢男人的体味太重,她受不了汗臭,所以我就不时抽空冲澡,务求一身的清爽,让她喜欢。日子一久,自己也受不了肮脏,反而觉得冲澡很舒服。
我以为,很多事情不是个性问题,而是习惯上的差异。
至於习惯,那定可以培养的,尽管过程有些辛苦,但为了小睛,我甘之如饴。
沈涵晴一边翻阅日记、一边掉泪,不过读了三分之一,她的眼睛已经哭得通红。
原来,席冬是如此地爱护著她,而她却从来不知道。世界上原来没有巧合,只有努力。
一段关系要长久维持,关键只有一个——用心!
有生以来,沈涵晴第一次跷班。
她抛下约好的客户,冲下楼,随手招了辆计程车,直奔席冬的公司。
结果,她招到一辆男性司机所开的车,但她没有下车,忍耐著坐上去,因为,她已经没有耐性再去等下一辆了。
她想见席冬!立刻、现在!
杨佑荣说的那句:「烈女怕缠郎」的话,突然在脑海里浮起。
以前,她很讨厌那句话。什么烈女怕缠郎嘛!对於死缠烂打这种事,她只有满心的厌恶!就算那个人抵死纠缠,她也不可能动心的。
但假设,烈女怕缠郎的「缠」字是这样解释的呢?
一个男人,将他毕生的心力尽数化为温柔呵护,去疼宠一个女人,牵成细细的情丝,辅以无比的耐性,缠缚在那个女人身上。
历经漫长的岁月後,这个女人有没有可能动心?
别人她不晓得,但沈涵晴的心驿动了。
她的泪止不住地奔流著。
「小姐,你还好吧?」连计程车司机都忍不住为她担心。
她摇头。「请……请你快一点……」
「小姐,你要节哀顺便啊!」计程车司机以为她正要去见某位亲人的最後一面,卯足了劲地视车。
原本二十分钟的距离,破天荒地在十分钟内到达。
「到了,小姐。」
「谢谢。」她付了钱,下了车,就想冲进大楼找席冬。
「小姐!」司机大哥蓦地摇下车窗,探出头说了一句话。「人死不能复生,你要保重啊!」说完,车子咻地一声,又开走了。
沈涵晴呆站在原地。「谁死了?」她怎么不知道?
可眼下,谁死了都与她无关,她只挂怀—件事——席冬!
她想问他,他为何能这样无怨无悔地爱一个人,甚至不惜改变自己的一切去迎合她?
她想知道,这期间,他有没有後悔过?
她想……
「其实,那些事都不重要对不对?」开口问自己的同时,她的泪水再度溃堤,而随著泪水奔流出来的,则是最真诚的心语。「我真正想问的问题只有一个——我会努力克服怕男人的毛病,请问冬哥可不可以永远这么爱著我?」
「冬哥——」推开席冬公司的大门,她正想冲进去,找到他,问个清楚,不意,里头的混乱先夺去了她的心思。
「这是怎么一回事?」整间公司像被乱枪扫过似的。「遭小偷了吗?」
「沈小姐?」冬向发现她。「你怎么来了?」
「我来找冬哥。」她悄悄後退一步,席冬是令她脸红心跳,冬向却叫她手脚发冷。看来,除了席冬外,其他男人犹在戒慎范围内,还是避远点以策安全。「请问,他不在吗?」
「他在办公室跟人讲电话,不过……」冬向为难地皱了下眉。「现在公司有些事,大概不方便招待沈小姐。」
不用他说,她也知道公司出事了。但,是什么问题呢?她疑惑。
「冬向先生,公司里乱成这样,是遭小偷吗?」
「算吧!」冬向想了一下。「不过偷走东西的是公司之前的约聘造型师,龚珊如。因为她的作品屡屡达不到厂商的要求,冬哥因此与她解约,她心生不满,才想到偷走我们下午要展出的服装与义卖品,威胁冬哥向她下跪道歉,并收回前言。」
她想起来了,今天是那位权倾政商两界的王大老举办义卖会的日子。席冬说过,他公司的人都受到了邀请,如今,预备展出的服装和义卖品都被偷走了,那不是惨了?
「冬哥怎么说?」他该不会真的准备去下跪吧?
「冬哥就是在跟龚珊如谈判,不过对方的态度很坚决。」
「那位龚小姐是看准了冬哥若搞砸义卖会,必会得罪王大老,也就不必在这个业界混了。」沈涵晴一直很怕男人,认为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但此时此刻,她突然有一种很深刻的体认——心怀不轨的女人有时候会比男人更恐怖。
其实,可怕的不是男人或女人,而是藏在人体内那颗邪恶的心。
冬向叹口气,这事他也知道,却无力解决。
沈涵晴突然抬起头,笔直地望著他,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情形。
她不是怕男人吗?怎么敢这样看他?冬向疑惑。「沈小姐……」
他一句话未完,她突然一个箭步来到他面前。「冬向先生,公司里应该有预备义卖的物品单据吧?」
「你想干什么?」
「妍美容工作坊的客户都是一些名门千金、政商夫人,我想,只要拜托她们,应该可以凑出类似的义卖品来。」
冬向眼睛一亮。「没错,我们常合作的服装公司,大概也可以找出风格相符的衣服,只要他们肯帮忙……」
「冬哥就不必受龚珊如威胁了!」他两人同声说道。「分头进行!」她说完,迅速而坚决地走了。
望著她恍若脱胎换骨的坚毅背影,冬向不免咋舌。「原来她挺勇敢的嘛!」难怪席冬喜欢。这样的女人是让人又爱、又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