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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绯樱》》

「杨家村」,一个群山环绕四周,狗不拉屎、鸟不生蛋的小地方。

多小呢?

杨家村全村仅有五户人家,村民不足二十,即使掏光每一个人的口袋,也绝凑不足十两银;它就是这麽一个既贫穷又落後的破烂地方。

但世间事绝难有一定,所谓:十年风水轮流转。

杨家村就在十五年前发了。

事情得从天下第一风水师梅仁接下萧王一笔大生意开始说起。

萧王,今朝的开国元勋,号称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

可人心是永远填不满的,就如同多数人一般,萧王越是拥有权势富贵、就越贪心。

直到有一天,萧王感叹自己年纪大了,担心遗下一双痴儿会斗不过诡谲莫测的政局变化,早晚变成白骨两具;因此将主意打到阴宅风水上去了。

他找来梅仁,委其代寻良穴,准备为萧家先祖迁墓,以便藉著风水之利,保萧家万世昌拢梅仁拿了萧王万两黄金走遍天下,寻找富贵良穴,就在五年後,他来到杨家村时,终於找到了,立刻飞鸽传书告知萧王此一好消息。

萧王兴奋不已,随即点齐家盯卫兵,大队人马前往杨家村想亲自目睹那千百年难得一见的风水佳穴。

孰知萧王才到杨家村,都还没问出穴位的正确方向,梅仁竟无缘无故暴毙了,临死前只留下一句遗言——此穴仅逊皇家龙脉,谁能得穴,包管百世富贵、万代昌拢乖乖隆地咚!百世富贵、万代昌隆呢!试问,会有哪个豪门富户不为此良穴动心?

萧王随即请来上百名风水师翻看梅仁留下来的手札,只求务必找出穴位的正确地点。

但……梅仁的能力既称天下第一,又有谁能比得上呢?百来名风水师有人说东、有人指西,个个都说自己对,就没个统一的答案出来;可杨家村里有一风水佳穴的消息却已传遍天下。

一时之间,无数豪富涌入村内,人人都想占得佳穴以求富贵荣华。

既然穴位的地点无人知晓,那就碰运气吧!於是各人各自选择自己认定的地方将祖先坟墓迁入,哪个运气特好,自然百世富贵、万代昌拢结果短短数月间,杨家村内人口暴涨,由原先村民不到二十人,增加到两、三百人;只不过死人居多就是了。

当然啦!死人全仰赖活人运进村内埋葬,因此来往的人潮多了,商机自然涌现。

原本的杨家村村民见到这麽多人来村里办丧事,而且个个非富即贵,当下田也不种了,纷纷改行开起棺材铺、寿衣店……赚得荷包满满、笑呵呵。

而就在这满村大赚死人钱的当口,只有一户人家例外;说来这姓常的也不是杨家村本地村民,他们在杨家村开始发达後才迁进村内,开了间小小的客栈,名为「别来客栈」。

开客栈的叫人「别来」倒也好玩,不过说归说,这儿却是日日坐无虚席、人满为患。

没办法,整村就这麽间小客栈,那些运送死人上此处埋葬的活人,不进别来客栈歇脚用膳,要叫他们上哪儿去呢?

尤其别来客栈里还卖一种「别来包子」,形如吊钟、大小一如人之拳头,据说好吃得叫人足以将舌头一起吞吃入腹。

上杨家村的人,不吃颗「别来包子」那真是白走这一遭了。

「小二,来笼‘别来包子’。」

「这边要两笼。」

「马上来,客倌。」勤劳的小二哥忙里忙外一刻也不得闲,嘴巴却是笑咧到耳根後;因为别来客栈又如往常般坐满了人,生意越好、他的荷包就越扎实,焉能不笑?

「包子来了。」随著一声脆如银铃的娇呼,一道翠绿色的身影从厨房跌进了大堂。

小二哥背脊骨一凉。「唉呀,我的好小姐,粗重活儿我做就好,您行行好,去柜上坐著吧!别忙了。」

「可人那麽多,你忙不过来啊!」常绯樱把眉一皱,甜滋滋的一张小脸顿成苦瓜样,瞧来真是教人疼入心坎里。

「忙得过来、忙得过来。」小二哥不敢说出口的是;任谁都知道绯樱大小姐是出了名的麻烦精,那双青葱玉手除了做包子不失败外,可真是干什麽就砸什麽,而且牵连范围之广,堪称前无古人、後无来者。

「这样啊!」小小的肩膀垮下,常绯樱银月芽般的凤眼上凝聚了一层淡淡的水雾,却比那临江而植的水仙更加清丽三分。「那包子……」

「给我就好。」一把抢过常绯樱手上的包子,小二哥忙退离她三步远。

「那我去柜上坐著了。」拖著无力的小步伐,常绯樱无精打彩地迈向柜台。

基於无数可歌可泣的前车之鉴,小二哥一见她行动,忙再跳离她三尺,算准了这距离够远,应当不会再受祸水波及,哪知……绯樱甫转身,摆动的手臂先是碰到身旁正捧杯喝茶的男子,男子手中的茶杯顿时飞撞一旁青衣人的後脑勺,青衣人被杯子一敲,口中的热汤当下喷了出来;他周遭的人为躲热汤、纷纷闪身避难;而其中一人就这麽凑巧地撞上了小二哥;小二哥身子一个踉跄,抱在怀中的三笼包子……唉!便这麽喂了满地灰尘啦!

「唉呀,我的包子!」欲哭无泪啊!老板又要扣他薪水了。

「我……」常绯樱吸吸鼻子,一张俏脸胀得通红。「对不起,我又闯祸了。」

能说什麽?她是老板的掌上明珠啊!小二哥只好自认倒楣。「没关系啦!我早习惯了。」

「对不起,那……我帮你收拾。」尽管爹疼娘宠,绯樱倒是不摆大架子,袖口一翻,便想去帮忙收拾善後。

「慢著。」没给她帮忙都搞成这样了,真要给她帮下去,小二哥怕自己一整年的薪水都要泡汤了。「我的好小姐,这些粗活您做不来的,我送您去柜上坐著吧!」赶紧将瘟神请走,他才好脱离苦海。

「我……唉!就依你了。」小小的身影在小二哥的护送下,终於安然抵达柜台,不再闯祸。常绯樱高坐柜上,再度深深做了个揖。「对不起,小二哥,我会跟爹娘说,包子是我打翻的,请爹娘别扣你薪水。」

「没关系、没关系。」小二哥可不敢要大小姐的求情;放眼杨家村里,谁不知道老板夫妇护短?绯樱要将刚才的事一说,老板夫妇准先骂他个狗血淋头——罪名是害小姐受惊。小二哥宁可薪水不要了,也不想去讨一顿骂。「小姐千万别将打翻包子的事说出去,这里的麻烦我会全部处理妥当,好吗?」

瞧小二哥都快跪下去求她闭嘴了,常绯樱焉能说不好?「那……我不说了,麻烦小二哥收拾善後。」

「没问题,全看我的。」猛一拍胸口,小二哥回过头,先是安抚无端受累的客人,再清理满地的脏污,动作之伶俐令人激赏。

没有常绯樱在一旁制造麻烦,小二哥只花了半注香时间便满足了所有客人的需求,尚有馀裕周旋於各桌客人间添茶倒水、清理桌面;殷勤的服务图的也不过是客人满意後一点点赏银,以补他今日之亏损。

「我说小二哥,你们家小姐是不是很笨?」後脑勺给茶杯撞出一个包的青衣人在丢下一块赏银的同时,忍不住好奇问了句。

「绯樱小姐笨?」小二哥扬眉一笑。「客倌,您误会了,小姐才不笨,相反地,她聪明极了。」

「聪明的人还会……」青衣人摸著後脑勺的肿包,还真疼哪!全拜那位「聪明」小姐所赐。

「绯樱小姐手脚是有些糊涂,但她脑子可聪明了。」小二哥眨眨眼。「不信我试给客倌您瞧瞧。」

拍了拍满手的脏污,小二哥拉开嗓门喊道:「绯樱小姐,两笼包子、一碟牛肉、一只烧鸡、三鲜素拼盘、外加半斤白乾。」

常绯樱想也没想,脱口回道:「一两三钱七分。」

「算得可真快。」青衣人讶道。

小二哥眉开眼笑。「我不是说啦!绯樱小姐很聪明的。」

「可帐算久了,谁都能算得很快啊!光凭这样就说聪明,是不足以服众的。」

「要不客倌,您身上可有任何诗书读本,试试给我家小姐瞧上一眼,她包管立刻就能背给您听。」

「这麽神?」青衣人不大相信。

「试试不就知道喽!」

「诗书我没有,医书倒有一本。」青衣人掏出了一本医书递给小二哥。

小二哥接了本子,随即送到常绯樱面前。「小姐,可以请您默下这本书吗?」

「默书?」常绯樱清灵透亮的水眸儿一转。「作啥儿要默书?」

「有位客倌想听小姐默书。」小二哥指向青衣人。

既是客人要求,常绯樱不再多言,俯首读起书来。

满堂客人静默无言,都想瞧瞧这位迷糊到堪称「红颜祸水」的客栈千金到底有多聪明?

不过盏茶时间,常绯樱看完了书,交由小二哥代还给青衣人,而後便张口默起书来。「概人体通分五脏、六腑,各以阴阳为别,经脉融於……」字句流畅、一无窒碍。

常绯樱直默了大半个时辰,当她念出最後一个字,青衣人双手已抖得拿不住书,砰地!一声闷响,医书落了地,满座尽皆哗然,原来天底下真有人能一目十行、过目不忘,其聪颖岂止「天才」二字可以形容?

小二哥笑咧了嘴,早说了绯樱小姐很聪明的,就是……唉!手脚笨了些、性子古怪了些、行事诡异了些……再来,真的没啥儿大缺点了。

往常,会来杨家村的人,十个有九个半是来办丧事的,不过最近却有些奇怪,来的尽是些拿刀背剑、杀气腾腾的江湖人士。

九大门派、四大世家、长离岛、天外宫……甚至连西域的拜火教、苗疆的五毒门都来齐了。

一时倒教人误以为十年一度的华山论剑大会改在杨家村举行了,否则怎那麽多江湖人士齐聚在此?

今儿个又有三匹良驹风驰电掣地赶进了杨家村。

为首的男子相貌儒雅、举止有度,只是那双眼儿像冰一样地冷,好像给他目光扫过的地方都会结冻似的。

当他一出现在杨家村里,满村武林人士不约而同侧目以顾。

他们一行三人直骑到别来客栈门口,才下马落鞍。

小二哥急慌慌跑出来招呼道:「三位客倌是住店呢,还是打尖儿?」

「打尖儿。」抢先开口的男子胖得像颗球,原来他就是江湖上人称「笑弥勒」的楚庸。

另外一个背著包袱,壮如铁塔的则是「猎豹」刘彪。

而有楚庸和刘彪左右护行的,不必说啦!十成十是太行山三十六寨总瓢把子——「玉面修罗」商别离。

本来区区一个强盗头子是不值得各名门正派另眼相看的,但商别离不同。

自从二十岁出道於江湖,他专挑成名的武林名宿挑战,一柄太阿神剑从江南杀到江北、再从东长离战到北大荒去。

他闯过了武当的「七星剑阵」、少林「十八罗汉阵」、败「神剑」柳江、斩「狂刀」向崇坚……几度身负重伤、性命垂危,但他总能撑下去、化必败之战为胜场;是毅力、也是不服输的倔强性子使然,他为自己赢得了「玉面修罗」的称号。

五年後,从来以力论输赢、以命决胜负的绿林豪杰们共推他为太行山三十六寨总瓢把子;他成为武林史上最年轻的黑道霸主。

「三位客倌里面请。」小二哥一颗脑袋低得快要垂到地面去;最近江湖人士招待多了,深明这些背剑带刀的江湖人旁的没有,脾气特大,一个失礼,挨个三拳两脚算是小意思,就怕连一颗大好头颅都保不住,那才是大问题。

唉!生意难做啊!杨家村本来是很平静的,可打这些江湖人士来了之後,天天都有人见血;真不知上苍开的是哪门子玩笑,存心断村民生机嘛!

「客倌请坐。」将人带到靠窗的桌子後,小二哥将桌椅抹得剥儿亮。「不知三位想吃些什麽?」

楚庸二话不说,先弹上一块碎银。「小二哥你看著办吧!好酒好菜尽管上。」

小二哥眨眨眼,唉哟!好想哭。这可是第一次收到江湖人给的赏银,还不更恭敬地服侍客人。

「客倌,小店里最有名的是包子,另外今天的野味也不错,山免、山鸡、羌、鹿……一应俱全,各给客倌来上一份如何?」

「好。」

「那各位哈酒吗?」

「烧刀子可有?」

「有有有,客倌稍坐,酒菜马上来。」是笔大买卖呢!小二哥笑得合不拢嘴。

点完了菜,楚庸正经八百地坐在椅子上,动也不敢动,平常老挂在唇边的笑容今儿个像害羞的月娘,一迳儿往乌云背後躲,硬是不敢露面。

商别离不知怎地,打进杨家村起,一脸的寒霜就没融过,浑身杀气利得像刀,就算楚庸再爱耍宝,见头儿神色不善,也不敢轻触其锋,只得悄悄在心里一叹。

「唉!天老爷保佑把头儿的心情赶快好转,否则我一口闷气就要憋死了。」

就在楚庸长吁短叹之际,小二哥已快手快脚送上包子两笼和一壶烧刀子。

「客倌慢用,野味一会儿就上。」

待小二哥走後,楚庸先为商别离斟了杯酒。「把头儿,赶了大半天的路,你也渴了,喝杯酒吧!」

商别离默然不语,一双幽幽呼呼的黑眸就这麽圆圆地睁著,茫然不知焦距落於何方。

「老楚别忙了,把头儿的心神早不知飞哪儿去啦!」刘彪一手抢过酒壶先给自己倒上一杯,仰头喝尽,又倒了一杯。「好酒,想不到这偏僻野店倒有如此美酒。」

「喂!刘老奸,你未免太诈了吧?有好东西就顾著自已享用。」楚庸赶忙夺过酒壶,也懒得用杯子了,立刻张嘴狂饮,一口气就喝了半壶。

「说我诈,你不是更狡猾,居然整壶独享!」

「我就是狡猾,你又奈我何?」楚庸索性一口唾沫吐进酒壶里,端地是无赖极了。

刘彪气得说不出话来。

突然,一条白色身影踉踉跄跄地从厨房方向跌了出来。「阿爹、阿娘,没包子馅了……」嘴里娇声脆喊著,她旁的地方不跌,居然就这麽笔直地跌进商别离怀里。

楚庸和刘彪阻止不及,不约而同闭上双眼。惨了!把头儿现在就像一座火山,随便轻轻一碰都会炸得人满头包,小姑娘如此莽撞,怕是要成为第一号炮灰了。

别来客栈里会这样东跌西倒的姑娘,想也不必想,定是常绯樱大小姐;不过她今天的妆扮倒是「别出心裁」。

只见她一脸的白,连眉毛和两片粉嫩如樱的唇瓣儿都不例外,整个人就好像刚刚在面粉堆里滚过一圈似的,连那袭新上身的春装都污得瞧不出原来颜色,而每一寸她走过的地方也都沾染了丝丝白粉。

最後她摇摇摆摆地撞上心情欠佳的商别离,连累他一身蓝色劲装也给抹得层层白灰。

「唉呀,撞著人了。」担心客人生气,常绯樱伸出一双沾满面粉的白色小手直往商别离身上擦去。「对不起、对不起,我马上帮你擦乾净。」

可她本就一身的面粉,如此胡擦乱抹又怎麽可能弄得乾净,反而抹得商别离浑身更加惨不忍睹。

商别离眼里的冷意更强,可他还是不说话。

但楚庸和刘彪却吓死了,赶忙一左一右拉住常绯樱的手。「小姑娘,你别搅和了。」再把商别离惹得更火,大夥儿全要倒大楣了。

「可是我要帮他擦乾净啊!」常绯樱虽糊涂,倒还晓得自已闯的祸要自己收拾。

「瞧瞧你这一身,」楚庸摇头。「你只会越擦越脏,弄不乾净的。」

「那怎麽办?」常绯樱天真一问。「不管他吗?」

楚庸傻了,这姑娘是太单纯、还是脑子有问题?倒盆水来洗净不就没事了吗?

「我瞧不能不管他耶!」常绯樱歪著头对商别离轻轻一笑。「他好像很生气,再不帮他弄乾净,我怕他会气爆的。」

别说出来啊!刘彪抱著脑袋哀嚎,小姑娘这样指著商别离胡言乱语,头儿真的会抓狂的。

「怎麽,我说错话了吗?你们的脸色好难看。」

楚庸和刘彪简直要被常绯樱的直言不讳吓死了。

「我没有说错嘛!」常绯樱又歪了歪脑袋。「他真的是很生气啊!你们瞧,他都在发抖了。」说著,她更走近商别离一步。「阿爹、阿娘告诉我,人不能太注重外表,衣服脏了,弄乾净就好,你别再生气了。」

这下子商别离不只目泛寒光、全身发抖,他一张端整俊俏的脸盘儿此时呈现著白玉般透明的颜色。

这是他怒到最高点、全身功力提升到极致时的表现;每回他出现这种神情,事情就难以善了,周遭必定见血。

楚庸和刘彪同时翻起白眼、快晕了!

常绯樱却仍浑然不觉地盈盈笑著。「你知道吗?你长得很好看哦!可一生起气来就变丑了,所以别再气了,糟蹋这麽好看的一张脸是会遭天谴的。」

楚庸和刘彪觉得自己才是遭了天谴,无缘无故竟会招惹上这个女煞星。

「小姑娘,我拜托你别再开口了。」楚庸几乎要跪下去拜她了。

「可是……」常绯樱不以为自己有错啊!

「我也拜托你啦!」刘彪跟著对她深深一揖到底。

「好吧!不说就不说。」她嘟了嘟嘴,又把小手伸上商别离胸膛。「那我帮他弄乾净总可以吧?」

商别离一双拳头握得味味作响。

楚庸和刘彪不约而同倒抽口凉气。完啦,这小姑娘是没救了!他们抱头掩脸不忍目睹她的死相。

就见商别离出手如闪电,大掌一伸攫住常绯樱双手,目光如火如炬地怒瞪著她,那两只眼儿比鹰年还利、比虎目更凶,寻常人等恐怕连还视都不敢,更遑论与他对看了。

偏绯樱毫不畏惧,一双水眸柔柔亮亮地迎向他杀气腾腾的目光,唇角盈盈浅笑似三月春风拂过大地,任凭再硬实的冰雪此刻都要给吹融成一片春流。

商别离只觉己身满溢的杀气射向她,就像投入一洼平波不扬的碧湖里;杀气有多少,碧湖便承接多少,最终却连一丝涟漪都激不起。

常绯樱也不知怎麽回事;虽然他的眼神很可怕,可她就是直觉他不会伤害她。

「你把我的手握得有点儿疼。」她直视著他,说道。

「你不怕我!」商别离终於开口了,却将满客栈的客人吓得瞠目结舌,久久无人敢发一言。

只因商别离的声音实在是太难听了,那嘎哑的粗声像刀磨砂纸、也似一人喉咙里被塞满黄土所发出来的嘶嚎,低哑难辨、粗嘎吓人。

莫怪商别离冷漠难以亲近,任何人有这种声音都不会喜欢开口说话的。

常绯樱一听见他说话,两行清泪忽尔滑下粉颊,滴滴答答落在商别离手上聚成两摊小水洼。

他看著手上的湿润,眼神蓦地变黑,熟悉、痛楚、复杂、厌恶……万种情绪在里头交织成一片诡谲的异芒。

常绯樱水灵灵的秋眸一与他对上,一点风暴随即成形,渐渐地往外扩散,窒闷的气息直逼人心——第二章「谁将我家丫头给欺负哭啦?」毫无预警地,一个满脸皱纹、白发、白胡的老头儿迅如疾风自客栈门口飘进,打商别离手中抢过常绯樱,推给身旁慈眉善目的老婆婆。

老婆婆随即将常绯樱搂进怀中,细声慰哄。「丫头别哭,告诉娘,谁欺负你啦?」

「没有……我没有被欺负啊!」抹著满脸的泪,配上一双泛红的水眸,常绯樱的话半点儿说服力也没有。

老头儿冷哼了声。「丫头善良不说我也知道,准是那冷冰冰的臭小子害你哭的。」

商别离剑眉微挑,老头儿的眼神莫名地给他一种熟悉的不安感,似乎在彰示著大祸临头的预兆;不过……一点点小小的不祥岂能动摇他坚定的心志,敛眉垂首,他很快将那无聊的不安感置诸脑後。

老婆婆这才想起来方才进门时见商别离将常绯樱捉在怀中的情景。「臭小子,左手、右手,你自个儿选吧!」

「选来作啥儿?」楚庸讶问。

老头儿怒瞪他一眼。「所谓男女授受不亲,他竟敢轻薄我家丫头,要他一只手当赔礼不算过分吧?」

什麽?不过轻轻碰了一下就要砍人手臂,这杨家村里没王法了吗?刘彪正想起而抗议。

岂料另一道娇小的身影已抢先一步挡在商别离身前。

「阿爹、阿娘怎可随便砍人手臂?!太野蛮了!」这正义使者不是别人,正是常绯樱。

「丫头啊!是他轻薄你在先耶!阿爹、阿娘为你出口气又哪儿错啦?」老婆婆说道。

「可是他并没有轻薄我啊!」常绯樱回辩。

「丫头,你还小不懂,他在大庭广众之下对你动手动脚,便已算轻薄了,不砍他的手,你的闺誉就保不住了。」老头儿对她晓以大义。

「什麽是闺誉?」常绯樱天真一问;当下惊得四座哗然,连「闺誉」都不懂的闺女,这个……著实是独一无二啊!

老婆婆更是无奈地仰天一叹。「这问题回头娘再跟你解释,现在你先退开,让爹跟娘砍了他的手好吗?」

「不要!」常绯樱双手大张,硬是护商别离到底。

而商别离却只是冷眼看著情势演变,一手搭在腰间长剑上,两名行将就木的老家伙他还不放在眼里;想砍他的手,最後是谁的手先断还未可知呢!

「丫头!」老头儿把声一沉。

常绯樱眼眶又是一红。「如果只因为他抱了我,便要砍他的手,那麽……」她忽尔一回身,双手飞快扣住商别离的腰。「现在我也抱了他啦!那便算扯平,不能砍手了。」

她这一抱岂止惊呆了老头儿和老妇人,连商别离自己都愣住了,一时竟忘了闪躲,任由她抱了个正著。

她抱住他的腰,一会儿又换拉他的手、甚至搂上他的颈子、他的腿。

「他只碰了我的手,但我却将他全身都抱遍了,因此是我们占了人家便宜;阿爹、阿娘不准再说要砍人手,否则绯樱不跟你们好了。」

老头儿和老婆婆只把眼一闭,两人同声一叹。「你这傻丫头啊,还占人便宜呢!根本是将豆腐送给人吃光了。」

「哪儿有豆腐?咱们客栈里不是从不卖豆腐吗?」常绯樱牛头不对马嘴的夹缠可把一干人等都给听呆了。

商别离蓦地起身挣出她的双手,颁长的身影如飞虹般穿窗而出,几个起落便消失在漫山遍野的坟墓中。

楚庸和刘彪这才如梦初醒地回过神来。「把头儿,等等我们啊!」他们立即不分先後地追随商别离而去。

直到三十六寨的人都走光了,客栈里忽地暴起一阵大笑;这单纯的姑娘啊!到底是天真,还是愚蠢呢?

可不管她如何,能逼得向来泰山崩於前而色不改的商别离落荒而逃,她都算是个厉害角色儿,值得众人为她浮一大白。

「小二哥,拿酒来。」

一时间,讨酒喝的声音此起彼落。

人见人惧的「王面修罗」商别离竟会栽在一名小小姑娘手中,这桩趣事儿够让武林人士谈论上二十年不止了。

商别离一路飞驰,急如流星赶月,宛若白玉雕成的俊俏脸上抹著一层复杂。

杨家村啊杨家村!一个改变他一生的地方。曾经,他在这里失去了生命中所有的欢笑。

怀著满腔怒恨,他故地重游,为的不是回忆,而是毁灭这个以清灵水秀为掩护、实则肮脏可憎的地方。

他的仇怨在进入杨家村、见著满村无知的村民因大发死人财而乐不可支时累积到最高点。

那些愚民根本不知道他们的财富是牺牲了多少可贵的生命才换来的,他们快乐地赚钱、快乐地享受,全然无视於这片群山环绕的谷地里有多少冤魂在哭泣。

当他发现他们的愚昧时,他恨不能立即将他们连同这块地方一起毁掉,可是……那个小姑娘,那个连路都走不稳、说话夹缝不清的小蠢女却轻易地将他心里高筑的仇恨之墙打出一条裂缝。

是的,她愚蠢、她天真、她什麽都不懂,就晓得每天笑呵呵地过生活,这样的她有罪吗?!竟无可饶恕地必须为他的仇怨而奉献出生命?

他矛盾了,只好落荒而逃,怕自己会因一时心软而置筹备了十五年的复仇大计於不顾。

商别离毕竟不是杀人魔,下不了手伤害那麽一个天真无辜的小姑娘。

「把头儿,你慢点儿,我们追不上你啊!」

是楚庸的声音,商别离煞住了飞奔的脚步。

又过了半晌,楚庸和刘彪终於追上商别离,两人都满头大汗、气喘吁吁。

反观奔驰了相同路程的商别离却气息平稳,额上连一滴汗珠都不见;双方武艺修为之相异由此可见。

刘彪不觉叹了声。「把头儿,怎麽你练功、我们也练功,你练一年却抵得上咱俩练十年呢?」

「你喜欢的话,我房里那张寒冰床可以送你。」躺在那上头,就算是睡觉也不得安宁,得时时运气以抗,否则就准备变成冰棍儿吧!商别离就是靠著这样不眠不休的日夜苦练,才得来今天一身傲世群伦的高强武艺。

刘彪想起那张比一般冰块更冷上百倍的寒冰床,身不由己地打了个寒颤儿。

「把头儿还是留著自己用吧!」以他今时今日的修为,怕挨不上一刻钟便得去见刘家的列祖列宗了。生命和武艺相比,刘彪还是选择了小命重要。

商别离默然不语。

楚庸倏地贴近了他数步。「把头儿,呃……这地方怪阴的,咱们还要在这里站多久?」这「笑弥勒」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光怪陆离的神鬼之事。

偏刘彪又爱与他斗嘴。「怎麽,你怕了?也难怪啦,坏事做多了嘛!像我,平生不做亏心事,夜半敲门心不惊。」

「怕?」明明脸都青了,楚庸还是硬要充好汉。「谁怕这些个死人头啦?不过天越来越黑,山风寒冷,我怕把头儿冻著,因此请他早早寻个地方休息嘛!」

「咱们今晚要露宿山林。」商别离忽地冒出这一句,狠狠将楚庸的下巴吓脱了颌儿。

「把头儿……」几乎是哀嚎出声了,睡在坟墓堆里是会倒大楣的。

「在那个墓完葬前,我们都要露宿山间。」商别离指著他们右方十来步远一座才挖好地基的坟墓。

双肩重重地垮下,楚庸绝望了;看那墓的工程进度,离完工起码还有十天半个月,恐怕他们待在杨家村的这段时间都碰不著温暖被窝了。

本来绿林好汉以地为床、以天为盖,露宿野外是件再平常不过的事,但也不必自虐到这种地步吧?再加上商别离这几日来在杨家村里的所有表现著实怪异,刘彪忍不住疑惑。

「头儿,这地方有什麽不对吗?为何你非毁去杨家村不可?」

是的,将全武林人士引到杨家村里的正是商别离。

他让三十六寨的弟兄们放出风声,五月初五,「神剑谱」上两大名剑:「龙渊」和「湛卢」将在此地出世。

所谓「神剑谱」即是将自古以来有名的神兵利器加以排名的排行榜,它们分别是:巨阙、鱼肠、太阿、掩日、减魂、龙渊、白虹、紫电、湛卢、纯刚、转魄和青冥。

「巨阙」目前是武当派的镇山之宝。

「减魂」、「掩日」和「青冥」则收藏於少林寺藏经阁中。

而「太阿」在商别离之手。

其馀诸剑下落不明。

有人说:神剑通灵,自会选主。因此拥有神剑者莫不称霸一方,成为武林上赫赫有名的一代剑客。

江湖人混迹武林,过著刀口上舔血的生活,求的是什麽?也不过是「名」、「利」二字罢了!

得利之前、必得先成名。而一旦神剑在手,还不如虎添翼,杀遍奇*书*电&子^书天下无敌手?

因此神剑即将出世的消息一经传开,江湖人便疯狂涌进了杨家村。

这些谁也不服谁的江湖人个个都想得到神剑,如今聚集此处,结果不言可知,一场夺剑大战誓难避免。

而这便是商别离筹划已久的灭村大计。

甭说将全武林的人都引到此开战了,只要九大门派在杨家村里随便打上几架,这地方便要面目全非了。

可商别离却非要将这里连根拔除不可,因此他选择的是杀伤力最大的计划。

当他提出此计时,三十六寨的弟兄没有第二句话,硬挺头儿到底。但他们心底仍然不解;杨家村到底得罪了商别离哪里,令他欲除之而後快?

商别离环视满谷的坟墓,一座比一座豪华、一座比一座堂皇;怒气如燎原野火,瞬间布满他全身。

「你们瞧这满谷的墓,可瞧出什麽共通点?」

「共通点?」楚庸和刘彪将周遭的墓各瞧了一眼。「都建得很大、很漂亮。」

商别离默不吭声。因嗓音刺耳之故,他本就不爱说话,与三十六寨的弟兄们相处时已属多言;可心里不痛快时,他依旧不喜开口。

没听到回答,楚庸和刘彪就知道自己猜错了,当下更仔细地将身旁各墓观察了一遍。

「啊!」楚庸用力一击掌。「我知道了,这里的墓碑上都刻有七彩祥云。」

「是。」商别离颔首。

「我也发现了,这里的墓都朝东方而建。」刘彪笑道。

商别离再点头。「还有一样。」

「还有?」楚庸和刘彪各自散开看墓去了。

半晌,楚庸先回来。「这里埋的非达官贵人、便是富商钜贾。」

「还有武林世家、王爷公卿。」刘彪续道。

商别离摇头,领著他们到那才挖好地基的坟墓前观看。「仔细瞧瞧,主墓室旁另有三座小墓室,这并非为了豪华而建,而是另有目的。」

楚庸和刘彪绕著那墓来回走了两趟,还是想不出来商别离的暗示为何意。

蓦地,楚庸眼角接收到商别离唇畔那抹笑,比冰冷、比雪寒,凄凉、怨恨、仇怒、不甘,活脱脱是来自地狱最底层的鬼笑。

一股阴气儿猛然窜过楚庸背脊,他想到了一件令人毛骨悚然的往事。

「把头儿,那……难不成是陪……陪陪……陪葬……」

就在两年前的某一天,三十六寨的弟兄们又结夥出草做买卖了。以往,商别离总要大家抢钱就好,莫滥杀无辜,但那次,他们挡住一名富商的车马,在一只大木箱里发现了两名遭迷晕捆绑的幼童,听说是富商买来陪葬用的。

当下,商别离脸色大变,硬生生将那富商碎尸万段,连同馀下随从、家丁,除了那两名准备陪葬用的孩童外,无一幸免,尽成了他剑下亡魂。

那一回,三十六寨的弟兄们头一次发现为何江湖人称商别离为「玉面修罗」;他明明对待兄弟有情有义,抢得的银两还会拨出十分之一去济贫呢!

可当他杀人时,却绝对冷酷得连眼都不眨一下,而且死在他剑下的人皆无全尸;所以他不是人,他是「修罗」,来自地狱的「玉面修罗」。

商别离异常地痛恨陪葬之事,也只有在提到「陪葬」二字时,他一张原本俊俏儒雅的脸才会在瞬间变得比夜叉更加可怕。

「也不知是谁起的头……」商别离的声音幽幽忽忽宛若幽冥鬼哭。「想得到杨家村的风水佳穴蔽荫、顺利富贵万代者,埋葬时,墓碑必得刻上七彩祥云、墓室朝东而建,而且……必须遴选童男童女陪葬;达官贵人者,买上十几、二十名童男童女陪葬是小意思,即便是一般富商,最少也有两名陪葬,而这里……」

楚庸和刘彪同时倒抽口气,环顾杨家村谷地,满山遍野的坟墓近三百座;那麽在利欲薰心下被当成牺牲品而冤死於此的童男童女又有多少?

他们的手在颤抖,怒火在心头烧,苍天不仁啊!竟让如此恶习在此地流传十馀年不止;明明朝廷律法就严令禁止陪葬,可就因为这些权贵富豪者贪心,想得享富贵万代的荣华,便目无法纪地行此卑劣事。这样一个鬼地方要不毁灭,世上还有公理吗?

倘若正途律法惩治不了人之贪欲,那便让他们这些从不将律法放在眼里的绿林好汉来接手吧!

「毁了杨家村、毁了杨家村、毁了杨家村……」楚庸和刘彪同时在心底狂吼。

只是——

商别离为何对这桩机密知晓得如此清楚?与他痛恨陪葬的事有关吗?

楚庸和刘彪虽心存疑惑,却不敢问,因为商别离在提到「陪葬」一词时的表情太恐怖,那浑身的鬼气已然脱离人性好远好远,叫他两人也不觉打心底发寒。

毕竟是兄弟多年,不必他们开口问,商别离也知他俩心里在想些汗麽。

可真要回忆起那桩往事……他一双铁拳握得死紧,指甲掐入掌肉间,点点血丝自指缝间渗了出来,每回想起那场噩梦总叫他心如油煎、生不如死。

粗嘎的嗓音变得更加低沉难辨了,商别离颤著声,缓缓道出一段不为人知的过往。

事情就发生在十五年前——

商别离并非中原人,他来自天山上一处名为「迷宫」的地方。

三百年前,商家祖先为避暴政,一族数十人流浪过大江南北,终於在天山上寻得一桃源谷地,创建「迷宫」,过起避世的生活。

但他们虽隐居,却不离世,也不阻止族人外移;因此常有族人离开天山到外头见见世面。

十五年前,当商别离十二岁时,便与身为「迷宫」主事者的爹娘及青梅竹马的小未婚妻曲蝶儿一起上京城游玩。

说起这商父、商母本是一对欢喜冤家,无一日不吵;那天,他们一家四口游至九宫山脚,商父、商母又吵了起来,最後甚至还大打出手、并且越打越远,留下一双稚儿在山脚下枯等失职的爹娘。

对於爹娘间的耍花枪,商别离打小看惯了,也不讶异,直接拉著曲蝶儿便在山道旁玩了起来。

只是谁也没想到,九宫山竟是一处土匪窝,盗贼们见到两名衣著华美的幼童,又岂有不动心之理?

商别离和曲蝶儿虽习过几年武,但毕竟年纪尚小,又哪是十数名凶猛盗贼的对手,一下子就被绑架上山。

盗贼们本欲擒拿他们以换取赎金,谁知竟找不著他们的家人,在不堪损失之下,遂愤而卖掉商别离与曲蝶儿。

买下他两人的是一个官宦人家,起先言明是为奴为婢,可不料那家人个个心性残暴,从不拿下人当人看,商别离和曲蝶儿在经过几番折磨後,暗想继续下去也不是办法,便冒死逃了出来。

他们虽想回家,无奈天山路途遥远,再加上商家先祖创建「迷宫」时,为免遭恶徒侵扰,曾在「迷宫」入口处布置下五行八卦阵,入阵口诀唯有通过考验、获准下山者方可得知。

那考验并不难,几乎人人皆可通过,但因商别离和曲蝶儿年纪尚小,谁会要一个小孩子去参加考验?

没有考验、没有口诀,他俩即使回到天山,也无法进入「迷宫」。

商别离和曲蝶儿唯有先一路行乞回天山,并暗暗求神保佑那对不负责任的爹娘能尽快寻得两人,好带领他俩返回「迷宫」。

流浪的日子持续了半月。一日,他们在市集上遇见一位慈祥和蔼老人,在听了他们的遭遇後,大感不平,遂发下豪语要送他两人回家。

商别离和曲蝶儿以为自己终於碰著善心人有救了,焉知老人根本是头披了羊皮的狼,甜言蜜语将他俩拐回家後,便将他们关了起来。

地牢阴暗无岁月,也不晓得被关了多久,待商别离和曲蝶儿再见天日,已身处萧王府中。

听说他们是连同其馀十八名孩童一起被买来服侍小王爷的;可吃过数次暗亏的商别离已学会小心谨慎。

他暗暗留意王府中发生的每一件事情,终於让他发现这里头的人也非好东西;原来他们买孩子的目的根本不是服侍小王爷,而是陪葬用的。

商别离大惊,忙将此事告诉其他孩子,欲集众人之力以求脱身之计。

可他忘了,小孩子口风不紧,逃亡大计在执行前便巳泄漏出去;萧王府的人为免他再煽动孩童逃亡,遂逼他吞炭毁声,夺去了他说话的能力。

自此,商别离不敢再轻举妄动,乖巧地任人摆布二月馀;直到萧王府里的人准备妥当,将萧家先祖的灵柩与二十名陪葬用的童男童女一起运到杨家村为止。

下葬当日,众人一片忙乱,商别离见机不可失,忙带著曲蝶儿趁乱逃走。

可无奈王府卫兵紧追不舍,他两人逃至」断崖处,终於还是被追上;在前无去路、後有追兵的情况下,商别离和曲蝶儿只得跳崖,祈求上天怜悯赐他俩一条生路。

当时商别离先跳,曲蝶儿在後;他在跳崖後侥幸未死,但却昏迷了三日,直到他清醒,发现蝶儿已不在身边,而寻遍谷底亦不见尸首。

他不信蝶儿会无缘无故失踪,於是冒著被发现的危险,趁著入夜潜回杨家村,却发现墓已完葬,偶然听见村人闲聊,才知道蝶儿根本来不及跳崖就被捉回去了,当日就给活活埋入那不见天日的墓地里,她……就这样死了。

那年曲蝶儿六岁。

商别离恨极泯灭良知的萧王府中人,但他更气那些眼看著悲剧发生却袖手旁观的杨家村村民。

那块谷地根本不是什麽风水佳穴,它是万恶的渊薮,他发誓非要毁灭杨家村以报大仇不可。

为此,商别离走遍天下四处拜师学艺;可却想不到这又是另一场现实与严苛的考验。

自十二岁到二十岁这八年间,他至少拜过三十名师父,但没有一个人是真心教他武功的,名门正派嫌弃他身分不明、不愿费心传艺;而邪魔歪道则欺他年幼无依、只想利用他跑腿办事。

时光匆匆、晃眼即过,而他依然一事无成;焦急忧心累积到最高点,最後他只好选择最危险的方法偷师,来达成他复仇的目标。

他开始找人挑战,以一场又一场的血腥搏杀来偷学别人的武功,在过招间,他受伤、流血,几度徘徊在生死边缘,可是他活下来了,而他的身体也记住了那些精妙的招式。

就这样拚命、再拚命,他终於成为人人畏惧的煞屋——「玉面修罗」商别离。

这时,死在他手下的人也不知凡几了。他毁灭萧王府、血洗九宫山上的土匪窝、屠杀当年贩卖他和蝶儿的人口贩子一家人……不知不觉中,他的生活里只剩下争战。

但还是不够,无论他如何努力,杨家村里陪葬的风俗始终不减反增;人们的贪欲助长著这一股歪风从王公贵族、吹到一般的豪门富户、再吹到武林世家,无辜惨死的孩童越来越多,为了想要拥有无止尽的富贵与权势,人们轻易地便将良心给抛弃了。

商别离眼看著悲剧日复一日不停地发生,心口说不出的疼痛;每晚午夜梦回,那些冤死的孩童好像都化成了蝶儿来向他泣诉墓室里的冰冷与地狱的黑暗。

他再也忍受不住了,绞尽脑汁策划多年,一场惊天动地的毁村大计於焉成形;卷入了整个武林,或许连三十六寨的基业都会因此毁於一旦,但他已顾不了那麽许多,只要能毁去杨家村、只要以活人陪葬的歪风能就此止息,商别离愿意付出一切,即使牺牲生命亦在所不惜。

楚庸和刘彪听毕商别离的自白,面色如土;莫怪他会憎恶陪葬至此,连他们两个旁观者都听得热血沸腾了,更何况是深受其害的当事人。

人皆有父母子女,将心比心,今朝被牺牲陪葬的若是自个儿亲人,那心情又当是如何地悲恸?

牙根一咬,楚庸和刘彪也豁出去了。

「把头儿有事尽管吩咐,只要能毁去此谷,楚庸刀山火海也敢闯。」楚庸把手一拱,既不能保证自己的亲朋好友不会受陪葬歪风所害,那唯有使出釜底抽薪之计将此谷彻底毁灭。

刘彪亦有同感。「即便要刘彪赴汤蹈火亦在所不辞。」

感激兄弟们的体贴,商别离对他两人深深一揖。「多谢!」

「自家兄弟,何需言谢?」楚庸和刘彪不敢受礼,一左一右避了开去。

商别离遂不再多礼,只道:「那麽楚庸就去调查未完成之墓的拥有者,看看他们准备了多少童男童女陪葬。」这正是他坚持露宿山间监视墓地的原因,倘若不能在墓完葬前毁灭此谷,他便得想办法先将那些孩子救出来,并且不能外泄一丁点儿风声。

「得令。」楚庸拱手,转身执行任务去了。

刘彪疑问:「把头儿,那我要做什麽?」

「你去购买火药,有多少买多少,最少要一千斤。」商别离道。

「知道了,交给我吧!」一千斤火药要多少银两?刘彪转身离去,心里边盘算著或许得回太行山多调些银雨过来。

苍凉墓堆中仅馀商别离一人,山风凄厉,吹得他满头黑发尽脱出丝带的束缚,飘扬於半空中,招染著无边杀气、锋利更胜刀刃。

蝶儿,他的小未婚妻,聪颖活泼、善良可爱,是个多麽甜美的小姑娘啊!却为这不仁世间夺去了生命,得年仅仅六岁。

她何辜?却要被活活地埋入黄土堆中,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凄楚地咽下最後一口气。

热气涌上双眼,商别离颁长的身影微微颤抖著。「我一定会为你报仇的,蝶儿,我一定会……」

他的毁村大计只许成功、不许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