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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老老实实上大学(5)

《《老老实实上大学》》

章节简介:

光头是好色,但很踏实、很专一,虽绰号叫“光头”,实际上留长发,人很帅、很潇洒,是那种感性的女生喜欢的类型。我想那个叫刘婵的应该挺合适他。八第二周,有课了。我却不敢去教室。我怕陌生…

光头是好色,但很踏实、很专一,虽绰号叫“光头”,实际上留长发,人很帅、很潇洒,是那种感性的女生喜欢的类型。我想那个叫刘婵的应该挺合适他。

第二周,有课了。我却不敢去教室。我怕陌生,陌生的老师、陌生的同学。我怕和陌生的他们说话。从图书馆借了本很厚的正版小说,拼了小命读。

那个周末的晚上,老妈来电话,问我能不能适应这边的环境,饭菜合不合口味。为了不让她担心,我勉强说一切都好,只是一天只吃一顿饭。老妈说供我上大学不容易,要我一定以学业为重。我自然明白这个道理,挂了电话就奔向自习室。

刚开学,自习的人寥寥可数。我随便找个座坐下。拿出《大学生思想品德修养》,翻了几页,发现都是些从小学到高中学过好几遍的内容。看来教育家们都把我们学生当弱智了,这些内容竟让我们学习好几轮。

换了另一本《微积分(一)》,听说这科挺难,好多前辈都栽过跟头。于是我决定这学期重点学习它。这本书总共才两百多页,据我心算,一学期一百来天,每天只需看懂两页即可,好轻松。

打开第一页,内容是这样的:第三版说明。此书初版于1992年,再版于1995年,经过多年来全国高等院校的广泛使用,反应良好……。

第二页:再版说明。本书系高等院校财经类专业核心课程教材之一,出版后各方面反映良好……。

第三页雷同于前两页:“初版说明。……”

读完前三页,我已超额完成今天的任务,背起书包离开自习室。拿表一看,整个自习过程只持续了10多分钟。其中70%时间我还偷窥一个美女被长发遮了70%的脸蛋。

新的一周又开始了。我决定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把上周浪费的时间全补回来。

上英语课,要将全部新生按高考成绩分班。我被分在第148班,是郝师白所说的“慢班”。这我早有预料,因为光头的成绩比我高出足足18分,却也只在147班。每周一三五下午各两节课。

周一,没睡午觉,课前一小时便来到教室。心想,身在慢班,学习不能慢。于是马上在课本扉页写下“天道酬勤”四个大字,虽笔法难看至极,但志气大增,旋即开始朗读课文。一个个陌生的单词被我敏锐的目光扫过,并用红笔划下来。随后拿起英汉词典,解决这些小红线。最后,每个小红线附近都挤满了生词的中文解释。

读完第一课,我觉得完成了一项浩繁的工程,伸伸懒腰,信步来到走廊。想小便,却在两个厕所门口徘徊。左边那个门上写着“male(男)”,右边那个是“female(女)”。从来没见过这两个单词,只知道man表示男性,woman表示女性。膀胱承受着不能承受之重,也没时间回教室查词典了,凭直觉,推开写着female的门。解开裤腰带,静候尿液流干,身心俱爽。临走,发现异样,这里居然没有设计男士专用的小便池。

快上课了,我的前排后排坐满了人,有说有笑,只是旁边的座还空的。我倒喜欢这样,要是有个女生坐旁边,多不自在呀。

正想着,有只手在背后拍了拍我的肩膀:“同学,请问旁边有人吗?”

我只用后脑勺接待了她:“没有。”

她立刻坐下来,甩出一阵淡淡的香味,钻入我鼻孔,让我的脸有点热,有点红。我赶紧用手遮脸,但佯装摸自己的胡须。其实她也害羞,只是实在找不着座位才向我“请示”。当她发现我比她更害羞,便有了自信,不再把桌面擦了又擦,不再将课本掏出来又塞回去,开始找我搭话:“嘿嘿,同学,你刚才怎么从女生厕所出来呀?”

我有点受宠若惊,涨红了脸,吞吞吐吐告诉她原因,同时也看清了她的面庞,大大的眼睛一眨一眨,纤细的手捂着嘴小心翼翼地坏笑。见我尴尬,她转移话题,问我一些问题,“你哪个专业”、“你高考英语多少分”、“你哪个省的”。在紧张不安中,我用最简单的,也就是最含糊的句子回答了她,“金融”、“没及格”、“北方”。

接下来的时间,我和她无话可说。

下课前,老师给了我一个不大不小的“打击”,他说:“同学们,这堂课你们表现的perfect(出色),我有个idea(主意),fromnow(从现在开始),你们把座位固定下来。你旁边的classmate(同学)就是你的partner(搭档)。在以后两年的学习中,你们要尽可能多的互相交谈inEnglish(用英语),以提高口语。Ok?”

几秒之内,临时同桌变成了永久的,至少在以后两年内。

她先将眼球转过来,打量我的情绪后,才敢把脸对着我,说:“很高兴和你搭档。”

我想尽办法挤出句话:“metoo(我也是)”,并让微笑在脸上闪了一下。

同学们的议论声平息后,老师接着说:“now,everyone(现在,每个人)给我一个纸条,上面写上你的englishname(英文名),ok?”

我看到了她的纸条――“徐湘湘,tina”,也写好自己的,一同上交了。

一段时间的相处,宿舍内部及宿舍间的关系都很密切了。有两点可以证明:

第一,我知道对面宿舍的尚自喜大腿内侧有个牙印,因为我和他一起去过澡堂。关于这

个牙印,尚自喜说是小时候狗咬的,我谨对这一过程稍做推测:

尚自喜小时候家里养了条很温顺的狗,不过有条定律是,再温顺的狗,反了脸也不认人,于是,某个夏天的中午,当穿着短裤蹲在地上吃饭的年幼的尚自喜,不小心将一片回锅肉掉到自己两大腿中间时,已经好几天没吃到肉的狗冲上来,刁走了那片肉。至于那牙印到底是小尚自喜的,还是狗的,我持不确定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