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部分 铃木镇一:才能教育法
才能的作用
铃木的才能教育运动始于1945年,开始是想在音乐方面证明“能力不是天生的”这一观点。铃木认为要教育孩子在音乐方面达到某种高深而优秀的程度,就要使孩子的大脑充分活跃起来,由此而获得的优秀能力,必定在其他方面也会反映出来。
每年各种才能教育训练的毕业生共有1300名左右。其中,在小学生里演奏高等科所学曲目,即巴赫的小提琴协奏曲和意大利协奏曲钢琴的学生约500名。
经过对这些在音乐上取得成就的孩子在学校的学习成绩进行调查发现,这些孩子的成绩同样相当不错,他们几乎都是班里的班长或成绩优秀的学生。也就是说,掌握了音乐技能的小学生们,在学业上也会发挥出出色的能力。
另外,一项对幼儿园的才能教育训练班毕业幼儿6岁进行的智力测验来看,结果令人吃惊的是,他们平均的IQ智商数都是在160左右,而适龄智商应该是100。因此,铃木认为,能力和智商二者之间存在某种相关性。他说:“能力就是本身所具备的才能,不论通过什么方法获得的,只要是实际的能力,不管做什么它都会作为生命的机能在起作用。”
当对孩子问:“知道吗?”便回答“知道。”当问:“会吗?”的时候,则便回答:“不会。”像这种情况都不是能力,知道什么叫亲切,但是不能做到亲切待人时,也不能说是具备了这种能力。
即使有很多知识,但是没有灵活运用的实践能力。这只是徒有虚名,而没有能力。在现行的教育制度下,要单看孩子在学校的成绩,是不能判断“是否有能力”的。在这一点上,具有演奏小提琴和钢琴方面实际能力的孩子,学校的成绩确实可以说反映了“真正的能力”。
因此,铃木指出,那种既从事音乐工作,却又说“并不特别想当音乐家”,只要拉得差不多就可以的想法是错误的。既然要从事音乐工作,如果不通过有效的方法愉快地培养出色的能力,那么音乐教育对智能也起不了多大影响。不论是谁,只要肯努力,已培养的能力都能够在其他领域发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