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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盗墓手记》(1-4部)》

一九二九年冬,奉天城东二十里外天柱山。

马文金仰头喝下一口烧刀子烈酒,口中吐出酒精提供能量的热气,立时在极端严寒的空气中化为晶体状颗粒,粘在两腮的大胡子上,变做白蓬蓬一片,直到他用手一抹,才恢复胡子的本来颜色。三九四九冻死人,尤其在连续下了七天七夜鹅毛大雪之后,天地之间弥漫一股令人窒息的酷寒,若不是家中熬不过去,他实在不愿意在这种鬼天气出来干不法勾当,特别是还带着弟弟马武铁。

他随手把酒壶丢给弟弟御寒,四下里打量,雪后天柱山银妆素裹,只有偶尔树枝一颤,震落少许雪团,方能还原本质。天上明月似乎灯塔一样孤悬,照亮大地如白昼一般清晰,这即可分辨大雪覆盖之下物体的轮廓。

这是石下马牌坊,这是华表,不一而云,马文金心中暗暗默念着,为了能够一举成功,事先他已经费尽心思,甚至从老毛子那里搞来千里镜,在远处不下探视这里过好几遍,把地形一一画在纸上,心底熟悉的不得了,那么此刻他们已经到了福陵的“心脏”——宝城边缘,而在宝城地下,便埋葬了满清开国君主努尔哈赤及其皇后。

时移事异,过去的禁地皇家陵墓,在满清帝国轰然垮台之后,变得野狗也来筑窝。原本应该竭力看守陵寝的八旗子弟,不堪忍受这般守陵的艰辛困苦,盗得值钱文物之后竟然一哄而散。反倒是东北王胡子大帅张作霖,唯恐世人指责他看守文物不力,偶然派人来打扫一番,逢清明重阳,努尔哈赤的子孙溥仪也会派人来祭祀,但在今夜这个恶劣的环境下,除了他们这两个盗墓贼,死者的寝室里不会出现任何活的生灵!

福陵恢宏巨大,占地二十余里。建筑布局循山势前低后高,南北狭长。从风水上说,福陵背靠辉山、兴隆岭,前临浑河,按堪舆家选择陵址“风水”要诀,前河后山的标准而言,不亏是一块风水宝地。然而风水轮流转,二百多年过去之后,福陵已经保不住满清的江山,现在的天下是属于姓蒋的浙江人!

“大哥,动手?”

马武铁向马文金询问,素来长兄如父,何况马家一直以来都是马文金当家,所以马武铁事事遵从他。

马文金再次勘查了一边福陵宝城,终于点点头,不过两兄弟的目标并非是宝城下的努尔哈赤,虽然他做过皇帝,一定陪葬有许多金银财宝,但是既然是皇陵,埋藏也极深,仅凭他们两个人,是无法在一夜里掘出任何成果的。所以他们针对的是福陵旁边殉葬的宾妃棺木。

按照满清早期的习俗,一旦皇帝过世,后宫没有子女的宾妃都要殉葬,以等级为一起,葬在宝城旁边的红楼里面。于是马家兄弟俩踏着齐腰深的大雪,一步步挪到红楼前,从拖在雪地上的雪袋里取出洋油,一一浇在红楼附近,然后后退数十步。马文金小心翼翼地拿出洋火,点着了一个塞着布条的酒瓶,用力掷到红楼边,猛然轰地一下,红楼四周燃起冲天大火。木料燃烧发出咯崩咯崩的响声,寒冷的砖块猛然受到热火烤炙,顿时崩坏,倒塌。

马家兄弟静静注视着燃烧毁坏的红楼,他们不用担心会有人发现,因为在这个寒冷的夜晚,除了山上的野狼偶然嘶叫几声,不会有任何人存在。

红楼的烈火渐渐熄灭,不仅烧毁了红楼,也融化了周边的雪堆,但是水很快凝结成冰。马家兄弟立时上前,把建筑物的砖块推开,然后取出携带的铁锹,鹤嘴锄,一个砸破坚硬的冻土,一个撬开土壤,幸好刚才一场大火,把地面烧软如许,不一会儿挖出两口棺材,马家兄弟对视一眼,会意一笑。

马武铁拿着铁锹,正要上前把棺材盖掀开,马文金拦住他:“等等,我来!”

马武铁心头一热,他知道大哥关照自己,老早听说陵墓的棺材里埋着暗器,一不小心就有可能送命,大哥是家中的顶梁柱,哪能让他去?

马文金大怒,一把夺走铁锹,径自上前,对准棺材盖的缝隙,用力一抬,咔嚓!几百年前的红木棺材也腐朽不堪,顿时棺材盖被抬起,里面没有暗器,也没有毒气,两兄弟稍微松了一口气。

突然,棺材里突然弹起一个人影,同时发出尖利的嘶叫。

马家兄弟大骇,莫非是僵尸?干盗墓这一行的,一直以来就有传说,传说只要过了百年尸体不腐烂,就会化作厉鬼僵尸!

马武铁脸色大变,伸手摸向怀中,掏出一个瓶子,里面装着镇邪的鸡血和狗血,由于害怕大寒天中会结冰,所以藏在怀里保温。他打开瓶口盖子,便要把血撒上去镇邪,这时马文金又拦住他,沉着地说道:“等等,我看有点不对劲!”

马文金握住铁锹上前,小心翼翼地接近那个人影,唯恐突然暴起伤人。等接近了才发觉,那是一具极为狰狞的干尸,整个身体像木炭一样成黑色,面部表情十分恐怖,头发乱蓬蓬如笤帚,嘴大张着,露出一排黑乎乎的牙齿,眼眶空荡荡挂着两颗干瘪的眼珠,上肢成奇怪的抬升状,身上的衣服尽数烂掉。

马文金观察许久,也不见干尸有何动作,这时马武铁过来,他叹气说道:“我看,这个女人是被活埋的。”

马武铁吓了一跳:“活埋?”

马文金指着不远处被掀开的棺材盖说道:“你看,那棺盖上划着一些明显的抓痕,而且这个干尸抬起的双手手指也残缺不全,因此可以推断她是被活活按进棺材,在里面不住地用手指抓取和推抬棺材盖,死后也一直保持这个姿势,产生惯性弹力。当我们一下子打开棺材盖的时候,就弹了起来!”

马武铁听得毛骨悚然,闭上眼睛摇摇头,清醒一下说道:“妈了个巴子,真是残忍。那方才开馆的声音,是不是她死前留下呢?”

马文金说道:“大概吧!”

两兄弟合力把干尸拉出来,撒上汽油焚烧,马武铁口中念念有词:“你生前被活埋,我们积德把你放出来,你就好好升天吧!不要打搅我们。”

马文金笑笑摇头,却在棺材里搜罗殉葬物品,忽听到外面咚咚,头还是埋在棺材里问道:“仲琻,你在干什么?”

“没有啊。”

咚咚!

“那咚咚的怪声是谁在弄!搞地老子心烦。”

“不是我,我也奇怪呢!”

于是马文金抬起头,恼火地张望,却见弟弟满面惨白,凝视着前方那口棺材,而在那口棺材里,发出了有节奏的咚——咚……

第一案:古墓邪尸 一 盗墓有罪

时光如梭,四十几年转瞬而过,到了一九八一年五月的一个燥热初夏深夜,天上无月,连繁星也找不到半颗,黑咕隆咚一团。劳作了一天的人们早早就上床歇息了,然而此刻,在北京西郊石景山区老山村村口的大树下,却鬼鬼祟祟地聚拢了几个人影,发出叽叽咕咕犹如老鼠打洞的细微响声。

“今年过节不收礼!”

“收礼只收和氏璧!”

其中一个人影跳了起来,哈哈大笑,喜道:“都是自己人,不必多客气了。今天大家第一次见面,我就先带头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姓胡,家里兄弟姐妹多,老大胡一刀,见人不爽就一刀,二姐胡铁花,妾心如铁,男人克星,老三胡汉三,出生在汉口。我排行第九,名叫胡发一。发,八的谐音,大吉大利。八一,合起来就是九了!我另外一个外号是阿里巴巴,哪里有宝库,我出马喊一声芝麻开门,就会乖乖地自动打开!”

“胡大哥带头了,兄弟我也不能落下!我叫郭小驷,外号北方盗圣!盗墓之圣!”

这人说完,众人顿时耸然,好霸道的称号啊!胡发一笑道:“这位兄弟厉害,不妨站起来,让大伙儿见识见识!”

“我已经站起来了啊!”

三四把手电筒立时打在这个盗圣身上,只见他果真站了起来,但因为个子实在太矮小了,即使站起来,也不过常人坐姿的高度而已。

“嗯,你号称北方盗圣,我也不必你差!我乃南方第一盗神花二!”

胡发一满意地点点头,叹道:“真是藏龙卧虎啊!想不到聚拢的小小摸金团体,竟然云集了南北盗中高手。……咦,这位弟兄,你眼生的很啊!咱们干摸金掘冢的活计,可是犯法的大事,万一被逮住,判个十年八年不稀奇。最近公安捉的紧,不得不防。这位兄弟眼生,不知哪里来的,我问你一下事故,若是知道,不用说,自己人。若是不知道,可别怪我们不客气啊!”

胡发一狞笑几声,其他人便悄悄往腰后面摸,万一是公安派来的卧底,先砸翻再说。

胡发一问道“树有分岔,源有支流,不知道兄弟属于哪一派?”

“地分南北,所谓南易趣北淘宝。南方墓穴年代比较古老,地下环境复杂,挖这些坟墓,讲究技术,时间长了,水平就自然出来了。易者,容易尔;趣,乐趣也。锻炼出来的技术,使得摸金轻而易举,自然高兴了!所以南派叫易趣。北方环境单一,土质干燥,挖坟起来比南方容易多了,可以说不是挖坟墓,而是拣宝贝,所以名曰淘宝!”

胡发一大喜,叫道:“果然是自己人,不知兄弟怎么称呼?”

“我叫朱恒淮,外号阎王愁!”

这就是我,目前盗墓贼中的一员。

胡发一疑问道:“我们又不是杀人放火的,干嘛取什么阎王愁之类的外号呢?”

我笑道:“因为我把死人的东西扒个干干净净,他们光着身子去见阎王讨要衣服,多了你说阎王能不愁吗?”

众人一阵大笑,笑完便由此次的组织者胡发一带领大家一起去淘宝。现在人们都已经睡着了,我们又在荒郊野外,胡发一有恃无恐地便走边说:“我们干这个活的,也要讲究道理,所谓盗亦有道。我立下过规矩,平生有三不盗!所谓三不盗:大英雄的不盗,要是我们去挖了岳飞的墓,别想在世上混了;祖宗的不盗,黄帝、孔子等,都是祖宗,不能也不敢动;还有家乡的墓不盗,兔子不吃窝边草!”

郭小驷赞叹道:“老胡真乃我辈楷模!”

胡发一洋洋得意地说道:“这样的墓穴还真是不多,嗨……我打听了许久,才听说这里有一个符合三不盗原则,又没有被其他同行抢先一步的地方。他原先是个明朝的将军,后来满清八旗来的时候投降了敌人,屠杀人民,大肆搜刮民脂民膏,死后留下一个大墓!雷锋同志教导我们:对待阶级敌人要向秋风扫落叶一样无情!既然是汉奸,自然不用客气了。谁叫你身前没积德,死后也得招人掘墓、暴尸荒野活该!不过我就纳闷,怎么没有人去动过?里面的殉葬物品怕是不少吧。喏,到了!”

我抬眼望过去,虽然黑夜无光,借着手电筒微弱的光柱看到,眼前的坟墓是砖石结构,呈“风”字形,墓翼逐层外扩。

孔子说的好,凡事预则立,这盗墓也是讲究事先做好勘察准备的。那盗神花二掏出盗墓专用的洛阳铲铲,正要铲土,我阻止他说道:“唉,现在都什么时代了,还有这么落后的技术。看,我带来了什么!”

我放下背脊上鼓鼓囊囊的包裹,打开口袋,众人把脑袋往上面凑过去,定睛一看,却是一只方方正正的、漆黑外表,长着几个按钮类似收音机的玩意,旁边还拖出几条电线,不知道做什么用的。花二大为惊讶,盯着这个玩意,好奇地问道:“老兄,这个是……”

我洋洋得意地说道:“不懂了吧!现在我教教你,这——就是传说的地震波探测仪!咱干摸金的,也要讲究与时俱进,不能光吃祖宗的老本,拿着一把洛阳铲东挖西掘,丢死人了!记住,二十世纪什么最重要?科学,懂吗?来,帮我一把,将它搬出来,另外电线接到地上去。”

胡发一笑道:“嗨,你这个小子不简单,居然会用这个先进的家么,老实交代吧,以前做什么的?是不是搞地质的?”

“差不多吧!”我把地震波探测仪安置在地上,然后从它后面拖出两条电线,各自联接到一个电极上,再把电极插在土里,“不过搞那个玩意既不赚钱又辛苦,所以不干了。嗯,这个地震波探测仪,还是我从一个地质研究所收废品的时候低价收回来的,我修了一下,凑合还可以用。”

我一边调配机器,一边对郭小驷说:“小驷,帮一下忙,把我那个口袋里,还放着的一包东西拿出来。”

“好咧!朱哥!”

郭小驷见我有如此手段,顿时肃然起敬,连称呼都长辈分了,不过怎么听都觉得像猪八戒呢?这时郭小驷掏出了口袋里的那包东西,愣愣地看着,突然叫道:“朱哥,这是炸药啊!你拿了这个玩意干嘛?”

“废话,这地震波探测仪,没有地震波,怎么能工作了?这地又不是天天地震,所以只能自己制造一次地震了。”

我一把夺过郭小驷手里的炸药,埋在了土里,接上电极,拖长了电线。

胡发一担忧地说道:“老朱啊,我知道你的技术有手段,但是用炸药是不是太冒险了,万一动静太大,把别人惊醒了,怎么办?”

我大大咧咧地说道:“放心,我专门学过爆破,保证炸起来只是地震,不会有响声的。

说话间,我一拍地震波探测仪,这又老又破的家伙算是修好了,然后引爆炸药,只听轰的一下沉闷的雷声,地面微微摇动。众人脸色大变,如花二之流鼠辈,吓得一下子趴倒地上,抱头护住,而胡发一到底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只是惨白着脸站住。

我暗暗好笑,回头看了一下地震波探测仪,把地震波带来的地下信息都记录下来了,粗粗一瞥,地下墓室只距地面六七米而已,一般明清墓掩埋并不是很深,若是汉墓,起码有二十米深呢!

我叫了一声:“好了!搞定,大家拿出看家本领来,今后的半年,就看这一票了。”

既然已经探出了古墓的地下结构,当下施展出看家本领,以指南针和水平仪定位,设定盗洞。话说打盗墓,按照发掘手段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虎下、蚁聚、鼠行。

虎下就是老虎下山一般凶猛,毫无技术可言,直接是施展蛮力破坏坟墓。譬如民国年间军阀孙殿英盗采定东陵慈禧墓,直接动用工兵埋炸药开采。蚁聚就是用人像蚂蚁,小心翼翼地逐个把坟墓一点一点发掘开来。这种手段主要用在考古队上,他们由国家支持,不存在非法违法问题,又有充分的时间和人力,为了保障文物的完好,常常把整个坟墓发掘。而鼠行,就是如老鼠一般打洞,通到墓室里面盗取陪葬物品。做我们这行的一般都是以这种手段开采,缺点是危险系数极高,一不小心就盗洞坍塌或者墓室毒气喷出致人死地。

我们当然属于鼠行一派了,大家都是经验老道的掘冢高手,极为注意安全措施,可不想横着回去,于是头戴矿工安全帽,身穿紧身皮衣,戴上以两个口罩中间夹活性炭的简易防毒面具,腰间绑了一条绳子,万一出了什么意外,就叫人拖出去!大家在黑乎乎、粘湿湿的盗洞里轮流挖掘,不出一个钟头,就打了一条五长、一人大小的盗洞,直通大汉奸墓室。

当年建造这个坟墓的时候,大汉奸还是做大官的,有人看护,死后不怕被人盗墓,所以几乎没有设计机关一类的。墓室以青砖粘合糯米汁、鸡蛋清,极其坚固,一般工具很难打通,又不能动用炸药。最后用陈年老醋才轻轻化开了砖石粘合,通入墓室。

这汉奸的墓室造得颇为空大,我都可以直起身来,穿着皮靴的脚淌在水里。这边的土质属于砂土,容易渗水,当初建造的时候应该考虑到这个问题,但是几百年过去后,时间摧跨了一切防御措施!经过一个白天的通风,坟墓里面的秽气早就散去,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含盐泥土湿漉漉的不舒服气味,就像在海边吹风一般!

说真的,爬到死人住的地方叫人心虚之极。听以前的人讲,不少坟墓中的尸体日久天长,都变成了僵尸,我们也得预备一下,偷偷把附近村子里的一条黑狗宰掉,狗肉预备当夜宵,那黑狗血撞在水壶里面,若是真有邪气,立即喷上去破邪!

坟墓里面倒是干净,四面光秃秃的青石板墙壁,甚至连棺材都没有。胡发一一见之下,顿时破口大骂:“这汉奸身前害人不够,死后还要连累老子白跑一趟!过了几百年,连棺材烂掉了!”

“尸体和棺材都会烂掉,可是金银财宝可都是坚硬无比,总不能白走一趟?”

郭小驷当下就硬着头皮在奇怪的黑水里摸来摸去,除了几根枯骨和一些瓷碗,别说金子,连块铜都没有!晦气!开门不红!

胡发一狐疑地四下里打量一眼,突然说道:“咦,我觉得这个墓穴有点古怪!”

郭小驷疑问道:“胡大哥,你说哪里不对?”

胡发一贴近墓壁,用鹤嘴锄刮下一层泥土,捏在手里细细琢磨,说道:“你们看,这层泥土色彩鲜艳,实在太新了!根本不像是埋了几百年的墓穴土层?”

郭小驷悚然,叫道:“莫非在此之前,就有同行已经先来过,抄过墓穴了?”

“不像……似乎更像是一个刚刚造好的墓穴一样……”胡发一正在思虑,突然外面传来放风的花二大叫:“不好了!有公安来了!大家快跑!”

众人脸色陡然大变,慌慌张张地一起冲向盗洞。哪知我已经抢先一步,方才来到墓室的时候,就故意落在最后面,使自己靠近盗洞,此刻我飞快地钻进盗洞里,手脚并用,立时窜出去。然后我随手就搬起一块大石头,堵住盗洞入口。那留在外面的花二愕然,问道:“朱哥,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淡淡地笑道:“没什么意思,只是……我是靠你们吃饭的!”

话音方落,呼地一声,我挥拳砸过去,正中花二鼻梁,后者喷着鼻血仰天倒下。我跳到一边从工具袋里掏出一条粗绳,手脚麻利地将花二绑上。

“朱哥,朱哥!”被堵在盗洞里的胡发一叫道,“看在同行的份上,就拉弟兄一把!”

我叹道:“老胡,人各有各的难处,兄弟我也活的不容易!只能靠你们吃饭,对不住了!”

我一屁股坐在石头上,任由胡发一、郭小驷苦苦哀求,或出言威胁,或发誓诅咒,置之不理,悠闲地等待公安拉响警车开过来,车上跳下一个公安,叫道:“老朱,这次收货几个?”

“三个。”我回答,“里面两个,外头一个!”

我站了起来,几个公安就把石头搬开,瓮中之鳖地逮住了胡发一和郭小驷。那和我说话的公安一看胡发一就笑着对我说道:“老朱,你这次逮住的耗子可真大啊!胡发一,可是纵横北方的大盗墓贼。奖金绝对少不了你的!”

胡发一怨毒地盯着我,突然叫道:“朱恒淮!我记住你了,等着瞧吧!”

我无奈地摇摇头,说道:“老胡,你做朋友不错的。可惜,国法不容,盗墓有罪!”

胡发一眼珠转了几转,好像逮住了什么生机一样,倏然一亮,叫道:“我们盗墓有罪,但是今天你也动手了!按理,应该和我们一起进局子!”

我说道:“唉,老胡啊。我不是说过兄弟吃这碗饭也不容易的嘛?我当然不能知法犯法了。你以为,眼前这个墓穴真的是古墓嘛?乃是我花了一个礼拜辛辛苦苦伪造出来的。还有你以为那个通知你这里有古墓的人是谁,也是我啊!谁叫你胡发一盗墓无数,悬赏的奖金节节攀升!”

那公安哪里容得胡发一这么多废话,一挥手就叫人带下去做免费车子了。然后他拍拍我的肩膀说道:“老朱啊,我们战友一场,我也稍微提醒一下。你不能再做这个捉贼拿奖金的活了。你知道嘛?现在你也被悬赏了,黑道上你脑袋的奖金是一千块!”

我哈哈大笑:“想不到我这么值钱,不如我自己送上门去?”

“少开一点也不好笑的玩笑了。说正事呢!现在你北京的地头上暂时混不下去了,外出避避风头。我认识一个大学的老教授,才从牛棚里放出来,组织了一个考古队去考察什么古人类化石。现在正缺一个能打能拼、不怕吃苦又精通地质知识的人手。我琢磨着,你胆子特别大,在战斗工兵营干了这么多年,又挖过国防工程,精通这号地里的事情。你要是中意,不如我和他去说说?”

我怦然心动,外出考古虽然辛苦,但是毕竟不像如今做地这么危险,反正我光棍一条,了无牵挂,当下就决定:“好,拜托老战友了。这个活,我接!”

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是我命运转折的开始!

第一案:古墓邪尸 二 野外考古

好了,现在容我仔细介绍一下自己吧!

我大名朱恒淮,祖籍在甘肃,爷爷一辈的时候逃荒到了淮南。一九五九年我出生,说来也奇怪,虽然我家里人都目不识丁,却给我取了这么奇怪的一个名字,使得我从小我就被同龄的孩子嘲笑。我一直纳闷,问家里人,他们也一问三不知,只说是按照祖上留下来的规矩取名字。这个名字的谜团,直到后来我去唐山参加地震抢险的时候才解开,那是在我救出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子后,她问我的名字。

事先说过,我的名字很怪,她听说了我的名字后,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反应,什么猪很坏?猪很好啊,肉可以吃、皮……等等不一而足……

那个女人则是单手撑着下巴,问答:“你老家在甘肃?”

我点点头回答:“后来迁到了安徽淮南。”

那女人淡淡一笑:“原来如此。你其实是明太祖朱元璋的后裔。”

“啥,我家还能和皇帝老子挂上关系,邪门了!”

“明太祖朱元璋他们一家取名字很有规律,拟定了二十个字,每个字为一世。几世孙初生,由宗人府依据世次顺序取双名,双名中的前一个字即太祖所取,后一个字则必须是一个以五行做偏旁的字,五行则以‘火、土、金、水、木’为顺序,如‘火’为朱元璋孙子辈命名所用偏旁。朱元璋有个儿子封在甘肃。他的后代以‘瞻禄贡真弼,缙绅识烈忠,曦晖跻当运,凯谏处恒隆’为派字命名。我听说你的名字有恒字,又有水作偏旁,就知道你是朱元璋的肃王一脉了。”

我恍然大悟。

我非常佩服那个仅仅比我大上几岁的女人,后来地震抢险完毕,我随军队又返回驻地,对于她的印象,渐渐如风化的珍珠,消失殆尽。可惜,我甚至连她的名字都来不及一问。

我当过兵,别人把当兵视作一个有前途的行当,我却把部队当作家一样。在我出生的第二年,就遇到了天灾人祸的三年大饥荒,连号称“苏湖熟,天下足”的鱼米之乡也有饿殍,更不用提十年九旱涝的淮河流域了。家里人相继因饥饿、浮肿病过世,孤零零地丢下我一个人,平常靠着乡亲邻居的救济,吃百家饭才勉强活下来。到了一九七三年,命运之神在抛弃了十几年后终于再次招手。村支书见我实在可怜,当时村里又没有适当年龄的男子,而且我家三代贫农,就在参军指标上推荐了我。于是一个十五岁的瘦弱少年,穿上宽大不合身的绿色军装,剃了光头,在村里人的欢送下登上了去异乡的火车。

我加入的部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某部战斗工兵营,该部驻守在风景如画的美丽城市杭州留下镇。我这个做小兵的是相当滋润,就是简单的土豆和大白菜,那种吃饱饭的滋味几乎叫我热泪盈眶,终身难忘。

战斗工兵是一个技术兵种,我的文化水平很低,只念过小学二年级。白天我进行艰苦的体力训练,晚上就大量补习文化科学知识,通常累的回到寝室直接栽倒在床上睡着了。经过两年多的培训,我从一个瘦弱的少年长成粗壮有力的大兵,出色地完成了浙西战略防空工程的建设,参加过唐山大地震的抢险。八零年的时候,还和盘踞在金三角的贩毒分子狠狠地干上一架,毙敌五个,伤敌若干,脸上的伤疤值得我一辈子去夸耀!

八十年代初邓公拨乱反正之后,把经济建设列为我国头等大事,庞大的军队数量开始裁减,我也是其中之一,对我来说未免遗憾。我没有任何亲人,几乎已经把部队当作自己的家了。我挥泪告别战友,踏上回乡的火车。我在花光了微薄的复员经费之后,手头的土木技术又毫无用处,正在穷极无聊之时,转机来了!

我的一位战友在北京当公安,正被盗墓贼猖獗的活动搞得头痛不已,急需派遣几个卧底下去潜伏,但是本地的公安人面又太熟了。他知道我胆色过人,又精通地质,乃是天然的好卧底,于是把我叫来,干了几个月时间,捉了不少盗墓贼,奖金也拿了不少,但是危机重重扑上来,于是他当即安排我外出避避风头。

我干的是考古队的保卫,外兼打杂,而考古队有专家三个,也是我们的核心,在其中我突然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庞——

一张清秀的娃娃脸,甚是好看的那双杏核眼,秀挺的鼻梁,和小巧却丰润的唇儿。原本齐耳短发扎成了一只马尾辫,若是放开来,更能显现女子的魅力。

“你你……”

我激动不已。

女子温和地笑笑,上海人那口江浙口音的普通话一点也没有改变:“我们很久没有见面了啊!是吗?恒淮?”

她便是在唐山救出的,让我怦然心动,迄今念念不忘的女子。

这次意外的充分,终于让我晓得了她的名字:王玟琳——很好听的名字。然而我听说她的命却不是很好,父亲在文革时候受到迫害死掉,丈夫又在唐山大地震中死去。现在三十不到,迄今单身一人。

考古队还招了十多个搬运工,于是我又看到了几张熟悉的面孔。

胡发一、郭小驷、花二!

大家都是老相熟了,咋一见面,都吃惊得不得了,胡发一先是哈大嘴巴,然后恶狠狠地叫道:“朱恒淮,你好毒!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我们好不容易逃了出来,你还不肯放过!”

难怪如此,我就暗暗纳闷,这般家伙,犯了盗墓的罪行,理应判个十年八年,送到青海喂沙子去,怎么悠闲地跑到考古队来做营生了呢?看来也是和我一样,借着考古队的大旗避避风头而已。

想通了这一点,当下我干笑一下,说道:“哪里哪里,大家都是捆在一条绳子上的蚱蜢,何必如此伤感情。好好,以前是兄弟的不对,得罪了诸位。不过那是为了公事,不是私仇。说实在的,我觉得老胡确实是个做朋友的料。如今我们聚在一起,看来是上天注定的缘分!哈哈!”

胡发一一伙当然也明白这一点,总不能把我逼得太急了,万一狗急跳墙,兔子急了也要咬人,所以他们还是保持一定距离。有时也暗中企图在夜里干套麻袋殴打一顿的把戏。可惜,老子是在南疆打过仗的,这般盗墓贼再是厉害,也总不如打了几十年夜战,擅长偷袭的贩毒分子游击队厉害,所以轻轻松松就被我解决,第二天带着满脸伤疤出来,见我自然恭恭敬敬了。

我们一行人从北京出发,浩浩荡荡地杀向内蒙古。我以为这只考古队瞅准一个古墓,一口气猛挖下去,挖出文物来摆到博物馆就行了。其实这次考古队是考察北方旧石器时代原始人类遗址,范围从包头到乌兰浩特,路程将近一千多公里。沿途走走停停,不时打搅当地政府进行休整。无他,考古队的专家体力不行。

毕竟我们的头都是几个女流之辈。哪比得过我这个当过兵的嘛?虽说是战斗工兵,除了多一门技术活,训练起来比寻常作战部队还严格。每天早上吃饭前五公里习以为常,动不动就一百八十公里拉练。所以对于这般征程就当作内蒙古草原三个月旅游。

忘了介绍一下考古队其他几位了成员了。整个考古队的核心,专家一共有三人,带头的自然是王玟琳,不多说了。她有一个大学研究生助理,姓林的小丫头,叫林白水,整天叽叽喳喳,不过高原反应厉害,最近几天闭嘴。另外一个是王玟琳的考古实习生,男的,印尼华侨,叫杨爱苏。和我想象中那种细胳膊细腿、黑乎乎豆芽菜一般的印尼人不同,他身材锻炼的不错,我们方见面的时候就拍拍我的胸膛笑着说道:“兄弟很坚实啊!当过兵吧!”

我点点头,回答说:“是的,以前当过战斗工兵。”

他大喜:“甚好,甚好!我会唐手,有空我们较量一下。”

就此我知道了他身手还不错。

当然,光旅游不行,入考古队,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学一门考古技术,为将来吃饭打基础。所以碰到有机会就询问,到了休整时期,别人都去外面胡逛,我却向专家们借了书,如饥似渴地学习。王玟琳对我也特别满意,似乎有益栽培。当时文革结束不久,这方面的人才青黄不接,刚出来的大学生都是嫩蛋子,暂时不成气候。而如我一般,懂技术,年轻又好学,虽然不是科班出身,却是他们有意培养的对象。而诸如胡发一之流,不学无术,有次听王玟琳在讲,西汉王朝时,打赏手下动辄以百金计,舔舔嘴唇,羡慕地说道:“想不到那个西汉一朝这么有钱,金子都是按百斤算了的!”

叫人贻笑大方了,百金之金,铜也。

第一案:古墓邪尸 三 草原骷髅

我们乘坐两辆吉普车、两辆卡车穿行在内蒙古草原上。乍到草原上,真觉得新鲜。贡格尔草原天高地阔,曲折蜿蜒的河流画出最美的曲线。草原上长着半人高的野草,大风一吹,当真是风吹草低,唯独不见牛羊。其实这里是偏僻地区,不如包头、呼和浩特那边牧民众多,我们往往走两三天才能碰上一户牧民家。在数十万平方公里的地域上搜寻原始人类遗迹不啻于大海捞针,此刻就要发动人民战争。通过收集牧民们口口相传的故事,很多时候都会找到遗迹。譬如我们就有一次听说牧民在河里捞到瓷器碎片,循河流上走,发现了一处元朝行宫的旧址。由于我们并不在意古代历史的发掘,所以通知了当地政府之后就离开。

现在才七月份,高原到底是高原,气候干燥凉爽,甚是暇逸,受不了的是空气太干燥了,老是流鼻血。王玟琳叫我多吃蔬菜,说下次遇到牧民,让我再喝点牛羊血补补。正说着,我们就遇到了一户牧民。

王玟琳身为女性,比较容易打交道,况且她精通蒙古、西藏等多种少数民族语言,上前热情打招呼。这是一户五人口的草原牧民,听说了我们是政府派来的考察队,草原人又好客,于是杀牛羊热情招待。我们下车搭建了帐篷,晚上一起篝火狂欢。我狠狠吃了半条羊腿,又吃了半斤煮羊血,把肚子填地饱饱。

王玟琳照例询问附近有什么奇怪的石斧、石针等奇怪物件被发掘。牧民家主人是一个年纪有八十左右的老汉,捋着胡子想想回答:“石头的东西我活了几十年没有见过,但是在达里诺尔往北约莫四里地远,有个砧子山,山上的石头刻了很多图画,有的是人骑马,有的是放牧。是不是你们要找的?”

王玟琳、小丫头对视一眼,激动地微微发抖,正是他们需要寻找的东西,很显然,这是新石器时代古人类的岩画。国外在撒哈拉的峭壁上也发现过类似的痕迹。

王玟琳急忙问道:“大爷,应该是我们要找的,你可以带我们过去嘛?”

蒙古老汉一直坚实的胳膊猛然一震,脸上露出恐惧的神情,连连摇头,口中喃喃自语:“妖孽妖孽!”说着,竟不理会我们,转身离开这里。

我们都是一愣,为何老汉会有如此反应?倒是老汉的儿子过来解释,他会说汉语:“真是抱歉,几十年前,我爹被日本鬼子逼着带去那边,虽然事后死里逃生,可是一直闭口不谈他是如何逃生,那些鬼子又怎么样了,好生奇怪。如果实在逼急了,只会念经求保佑。我虽然没有去过那里,到底比你们熟,我指点一下你们过去!”

王玟琳表示感谢。

第二天,收拾完家么。我们乘车向北走了大约几十公里,中午吃饭时分终于到了达里诺尔。初听这个名字,我还以为是一座山,到了才晓得是一个大湖,一望无垠,湖水湛蓝湛蓝,我没有见过大海,估计海就是这般回事。

眼见湖里点点滴滴,竟然有不少鱼儿在活动,这些天牛羊啊、馒头啊吃厌了胃口,存心改善一下伙食,跑到下面捉了几尾鱼。觉得口干舌燥,于是舀了一口,呸!怎么又咸又涩!

王玟琳看到了我的举动抿嘴一笑:“恒淮,你不知道,这是盐水湖。湖里面的水比海水还咸!”

邪门啊,这种盐水,鱼居然还活得下去。

王玟琳笑道:“数百万年前,这里本是一片平原,后来火山爆发导致地层下陷,积水成湖。眼前这达里诺尔看似够大了,其实远古时期规模更是数十倍。因水分蒸发,留下矿物质,于是就越来越咸了。”

那姓林的黄毛丫头憋红了脸,啊地轻轻一叹,转身飞快地爬过一个小土坡,找隐蔽之处了。我和杨爱苏对视一眼,暧昧地大笑,王玟琳倒是脸一红。这女人毕竟不如男人方便,随处即可,小丫头片子估计早上羊奶喝多了,此时急不可耐。

倏地!小丫头发出一长串尖利的惨叫!

我和杨爱苏倏然吃了一惊,顿时绷紧神经。杨爱苏为人小心谨慎,不论何时何地,随身都背着发给我们防身用的猎枪,此刻把枪握在手里,打开保险匣。我也拿着那把临时做的鱼叉,和他一起赶过土坡,正看见小丫头吓得浑身战栗,至少平安无事,不由得松了一口气,问道:“什么事情大惊小怪的?”

小丫头颤颤悠悠地指着前面一个土包,那土包约莫半尺来高,周围高高低低,垒了几十个。初始我以为不过是蒙古人随意建筑的敖包,或者天然形成的土堆,也不在意。天长日久,土包塌陷,虽叫野草裹住,野风吹过,草低了头,竟然露出一个狰狞的脑袋!

这是一个死人的头骨,因为内蒙古高原气候干燥,死尸很容易变成干尸,骷髅的皮毛尚未落下,张口凸眼,吐出了舌头,临死前的表情清晰留下,看似痛苦不已。单是一个干尸骷髅也罢了,离奇的是从眉骨起的天灵盖尽数削掉。

我拉开小丫头,拿着鱼叉柄挑动骷髅,笑笑:“一个骷髅罢了,你居然怕成这副德行,以后还怎么干考古这行业!”

蓦然我瞠目结舌,表情和动作顿时僵掉。当我鱼叉挑动那骷髅的时候,顿时滚了下来,后面又露出整整齐齐排列地数十个骷髅,干枯的皮肤留有死前的神情,原比光秃秃的骷髅更加恐怖。纵然此时正是正午,也叫人觉得阴气森森,不寒而栗。

王玟琳也赶了过来,先问一句怎么回事,看到这些无顶干尸骷髅,顿时骇住。

杨爱苏背上猎枪,走过来用靴子踢开其他几个土包,哗啦啦,滚下一大堆骷髅,都是让削掉了头顶,表情痛苦。地上滚着一批骷髅似乎是巧合,他们的脸正面对着我们,好像在诉说无尽的幽怨!

不一会儿,在附近的其他人听到了小丫头的惨叫也陆续赶来,看到这些情景震惊不已!大家啧啧惊叹,议论纷纷。花二捡起一个骷髅,翻转细细察看,说道:“骷髅头上还有白色的干皮,考虑到内蒙古的气候,看来这些骷髅死得时间不长,最多几十年!”

然后对王玟琳问道:“小王,你看这些路口排成一个阵势,是不是宗教遗迹?”

王玟琳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跟到我身边,身子微微颤动,说道:“不,绝对不是!我研究少数民族风俗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些习惯。何况连头盖骨都削掉了,邪门的紧!”

花二问道:“会不会是把头盖骨锯下来,做法器呢?”

杨爱苏侧重于宗教历史,比较权威,摇摇头说道:“法器寿命极长,一百多年才换一个,哪里一次性需要这般多。况且,既然已经是法器了,那尸骨就是圣物,应该好好处理,怎能暴尸荒野?”

杨爱苏拿起一个骷髅,抚摸从眉骨开始削掉的头盖骨,难得听他说道:“这是用钢丝锯一类的工具切割的,而且从他们残留的表情来看,我怀疑是不是把活人的脑袋夹起来,然后活生生地锯呢?”

此话一出,众人的脸色尽数变掉,倘若真是如此,那残忍之极了。

花二颤颤悠悠地说道:“莫非,莫非是京观?”

我悄然问身边的王玟琳:“京观是什么东西?风景?这骷髅头怎么看也不像风景。”

王玟琳细声说道:“京观就是把杀死的敌人尸体像土山一样堆起来,用来夸耀战功,或者威慑敌人!”

难道说,这附近几个土包里面堆积的可怕骷髅,就是有人为了威慑敌人,防止他们过来而设置的嘛?众人默然不语,然后清点了一下,一共一百零八个骷髅,其中蕴涵着某种宗教含义。但是对于我们这次考古来说,一开始就蒙上了一层不祥的阴影。

第一案:古墓邪尸 四 人皮刺青

我们沿达里诺尔湖岸向北走,草原平整,远远就看到一座突兀的平顶山。平常山脉或是如卧龙蜿蜒,或是如利剑挺拔,唯独这山很奇怪,就是一个圆锥体硬生生被削掉了尖头,表面光滑,好像一只碗倒扣在大地上。

王玟琳看了看地图,指着平顶山介绍说:“这座山很像铁匠们用来打铁的砧子,所以叫砧子山,从远处看线条平滑,其实山上的石头棱角都极其锐利,像是融化后又重新凝结的钢铁,所以当地人又叫钢子岩。据蒙古老汉所说,我们要的找的岩画,就刻在钢子岩上,不过都在山的里头。”

我初次见到这般景象,不免好奇地问道:“这山看似平整的一块大石头,难道内部中空?”

杨爱苏接口说道:“其实这是一座死火山,数百万年前喷出灼热的岩浆,形成巨大的火山基座和高耸的火山锥。当火山熄灭为死活山之后,无数年风霜雨雪的打磨侵蚀就会削平相对脆弱的火山锥,只留下一个平缓的火山基座。这种基座往往被人们俗称为桌子山或者是砧子山。”

我凝视着这个砧子山,晚霞染的岩石通红,仿佛浸满了人血一般,回想起那被削去头盖骨的骷髅,莫不是和削去山锥的砧子山有什么关联?我不禁打了一个寒战!

汽车开了半个多小时就到达砧子山,远处眺望山体平整,凑近一看,那砧子山上乱石林立,巨大而突兀的黑色岩石就像怪物的利牙,环绕整个山体。我们绕山体半周,终于找到一个缺口进入中空的砧子山内。这时抬头张望,好像进入了一个环状的城堡,四面是高耸达几百米的城墙。走在羊肠小道上曲折颠簸,狭窄难行,很明显这是人工开凿的一条小路。花二很奇怪地问道:“这山中有什么物产,常常有人来,所以修了路?”

王玟琳摇摇头,说道:“我打听过周围的牧民了,他们在周围住了几十年,没有听说有任何物产,倒是常常听到有人传言是妖魔的老巢,这还是第一次过来。”

天色越来越暗,在砧子山高高四壁阻挡光线下,暗更是快。坐在前面的小丫头眼尖,咦地一声兴奋地叫道:“快看,快看,前面有房子啊!”

我们从卡车上站起来往前眺望,在黄昏朦胧的光线里面,确实隐隐约约地显出一个小村庄的轮廓,既不是海市蜃楼也不是酷似房子的怪石。当车子开到村落前面的时候,天色也不早了,花二命令道:“今晚就驻扎在这里吧!明天一早出发。”

杨爱苏和我先下了车,拿着枪进去,毕竟山里面居然还有一个村子,确实很奇怪,不免叫人心疑。我看天晚还没有点灯,估计这个村子老早废弃了。确认没有危险后,我们再叫几个搬运工下车,点燃汽油灯,鱼贯把物资从车子上卸下来。

我第一脚步入这个村落,就有一种不寻常的感觉,四下里好奇地张望。这是一个很小的村落,几十间低矮的房子三三两两围聚在一间大殿周围。而大殿前面开了一片颇大的广场,估计是供村民聚会之用。房子制作的很粗糙,现场取材用石头叠垒而成,所以很低矮,房顶用茅草遮盖起来,差不多都腐朽,估计起码已经废弃几十年以上了。

既然有现成的房屋,就不必搭建帐篷了。原先我们也是这么考虑的,但是房子三三两两分散,最终大家还是为了安全起见,一起搭帐篷住在大殿前面的广场上。一起吃过晚饭后,有些人无聊就拿出扑克牌聚赌。原本我也想参一脚,但是念及我那逢赌必输的衰运之后,顿时断了念头。回头瞟到那黑漆漆没有门窗的小石头屋,心里面好奇地痒痒,于是借了一只手电筒走进附近的一间,万一有危险,大呼即可有人来相救。

石头屋建地颇为低矮,我弯下腰才进入里面。这大概一个普通人家的住所,有地灶、有炕,也有一张石头桌,上面散落着几只木碗,似乎还有尚未腐烂干净的食物。他们当年离开的时候相当匆忙,我甚至可以想象,一家人正围着吃饭,突然因为某个原因,急匆匆地离去。

“嗒!”

我倏然一惊,猛然把手电往后一照:“谁?”

那人遮住迷花的眼睛,说道:“我,杨爱苏。”

我松了口气,他说道:“我见一间房子里面光影乱晃,一好奇就来看看。”

他随手摆弄着里面存下的物件,说道:“仔细一看,里面的摆设非常具有蒙古特色,应该是有人在以前居住过。”

我说道:“我听说,蒙古人不是择水草丰美的地方游牧嘛?何时定居下来,那他们为什么离去了?是不是当年响应政府号召,离开了这边艰苦的环境?”

杨爱苏摇摇头,说道:“我也不知道,现在才晓得这里居然还有人居住。不是以前一直传言,砧子山有妖魔,要吃人!”

我们走出石头屋,外边那群人正赌地厉害,胡发一坐庄,吆喝连连,杨爱苏也忍不住凑上去,拿出散钱下注。我心里头痒痒,但是一想到钱财如流水一般泼出去,顿时心痛似刀割,当下忍住了念头,硬生生跑回帐篷边,遇到王玟琳和小丫头。

王玟琳微微一笑,江南女子的恬美展现无遗:“我见过十个男人九个好赌,恒淮倒是一个不错的男人!”

小丫头哼哼哈哈,就好像一头小猪呼呼,与王玟琳一比,高下若然:“我看,他哪是这么好,定是手气极差,有自知之明才不敢呢!”

我尴尬地摸摸脑袋,王玟琳说道:“正好,不如陪我们去看看萨满寺庙。说不定有力气活,麻烦你这劳力了!”

与王玟琳在一起说不错的舒服,我当下就答应,只是看小丫头不顺眼。这丫头是北方人,相貌倒清秀,一双圆圆的眼睛,头顶扎了一对羊角辫,只是个子很高,身材没有发育好,偏瘦,没胸没屁股的女人,和丰腴娇媚的王玟琳排在一起,简直是骷髅和美女的差距!

我以为的大殿其实是萨满寺庙,两边各树立着一个白色的经塔,浓浓夜色下,萨满寺庙黯淡的身影仿佛涂抹了一层神秘色彩的魔匣,一旦打开,无数恶魔将被释放出来,祸害人间。正门老早摧毁,我提着汽油灯首先进入,这庙宇虽然残破,但是没有完全倒塌,里面的香炉、神龛大致保存完好。神龛中央供奉着一个巨大狰狞的妖魔塑像,由于长时间没有保修,涂金彩绘已经剥落,肢体残缺,露出了泥胎,不过轮廓仍然清楚。特别是在面部,红红的面颊似乎是用鲜血涂抹,张牙咧嘴,神情极为恐怖。他的脚底踩踏了十几个小人的塑像,约莫只有土狗那么大,造型生动,栩栩如生。这些人类的面部稍许残留了部分彩绘,个个姿态扭曲,神情恐怖,嘴巴大大地张开,伸出舌头,发出无声的呐喊,不禁看到的人犹如参观地狱的体会,不寒而栗。

我小心翼翼地说道:“玟琳姐,这庙邪门!不去供奉菩萨佛主,居然供奉邪魔歪道!是不是像杨爱苏说的那样,以前这里的人就是妖怪?”

王玟琳摇摇头,回答说道:“世界上哪有什么妖怪啊!古时候蒙古人信奉萨满教,以天地自然皆为神灵,从这个雕塑来看,应该是草原的守护神降魔天尊,代表了萨满教早期的艺术风格。”

我们这次考古偏重于石器时代的考查,在队伍里面,唯独王玟琳是个全才,不仅精通数种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对于当地的民俗文化亦有一定的研究。她忽然露出迷惑的神情,自言自语:“不过降魔天尊一般只是作为长生天的辅像,极少单独被供奉,莫非有什么奇特的原因?”

小丫头向来眼神好,倏然大声叫道:“玟琳姐姐,你看,这里好像藏着什么东西呢!”

我抬起汽油灯,顺着小丫头手指的方向照过去,在降魔天尊胸部的地方,有一个圆形的痕迹,可能最初被涂料装饰所遮掩,当外面的涂料脱落以后,就露出了痕迹。莫非里面藏有宝贝?我顿时心跳加快,以前老早听说,古人就最喜欢在塑像中藏匿金银财宝。莫非今天亦是如此?

我把汽油灯交给个子较高的小丫头,然后爬上降魔天尊的身上,心中暗暗念叨:“老子是马克思主义教育出来的,不信你这妖魔鬼怪!”

我对着那块圆形痕迹敲敲打打,一拳砸碎泥胎,从里面取出一个黑色的圆筒,跳下来交到王玟琳手上。她轻轻捏开圆筒的一段,缓缓拉出一段皮质的绣边,吹去灰尘之后,上面用针刺青了很精致的图画,虽然历经百年,依旧保存完好。

王玟琳口中淡淡念叨:“居然是人皮刺青,这样隆重的仪式,一定有什么重大的事情!”

我毛骨悚然,指着皮质刺青问道:“人皮?”

王玟琳点点头,回答说道:“萨满教中如果需要把重大的事情记录下来,为了长久保存,会选择人皮刺青。首先找人在他背脊皮肤上刺青下图画。因为死人的皮会皱皱,所以要趁人活着的时候刺青,并且剥下来!这样才能得到一张完美的刺青图。”

她的语调平稳而且语气极淡,但是我和小丫头不约而同的缩缩身子,感到寒气森森。

王玟琳半蹲下来,我于是赶忙站在她身后,高高举起汽油灯为她照明。她轻轻翻开人皮刺青卷的第一层,摊在膝盖上,用手小心翼翼地拂去灰尘。历经数百年岁月无情的冲刷,人皮刺青印记已有褪色。我的目光顺着王玟琳的小手慢慢移动,那时刺青的工匠当真了不起,寥寥数笔就勾勒出鲜明的人物形象,神态栩栩如生,仿佛在看连环画小人书,讲述着一个故事!

第一层人皮刺青上是一群蒙古骑兵围在一个气派很大人的周围,显然他就是头头,一起来到砧子山里。第二层是他们插着香炉祭祀,忽然冒出一个带放射线的圆球,看似太阳,但刺青是红青两色,这个太阳则是青色!而且,这个圆球还画着象征恶魔的利牙和狰狞的笑容。第三层上圆球挂在一个人的头顶,好像变成了民间传统神仙头上的光环,但是那人挥刀斩向别人,其他人纷纷自卫,顿时尸横遍野。第四层上一个梳了小辫子的萨满巫师,他手中摇着一个经轮,和其他萨满巫师一起强行镇压了圆球恶魔,并在他身上建造了一座宝塔,使得他永世不得超升。大人物指派一些人就在砧子山里驻扎,看护宝塔。

最后一层里面似乎包裹着一些东西,上面弯弯曲曲画着奇怪的图案,王玟琳看完文字,抬起头,眼神中充满困惑,说道:“这是萨满寺庙建庙的历史经过,可以估计里面就是九转经轮。上面以古蒙古文写着咒语,用来封印九转经轮。并且警告,一旦解除封印,就必须承担释放恶魔的责任!”

我说道:“我曾经听杨爱苏说过,这里居住了很多恶魔,但是古人的话可信也不可信,譬如这里根本没有什么佛塔,去哪里了?毛主席教导我们,世界上没有什么妖魔鬼怪,一切都是人类想象出来的!”

王玟琳咬咬牙,怀着强烈的好奇心打开了最后一卷人皮的封印,里面包裹着一个枯黑的木制九转经轮,看似极其普通,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神秘!

小丫头捡起九转经轮,这是以一般的白杨木所制作,上面刻了一些宗教的图案,原本应该还有颜色,因为时间的关系已经脱落。她说道:“世界上真的有恶魔嘛?我看,最好的办法就是摇一下,看看究竟会有什么恶魔出来。如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证明只是古代的萨满巫师为了统治劳动人民,编造的瞎话而已。”

王玟琳心存疑惑,最终点点头,示意小丫头可试试看。后者纤瘦无肉的手腕摇动,那九转经轮犹如拨浪鼓一样,扑通扑通转起来,与常见的经轮并无不同,发出的声音比较沉闷,似乎敲打一张蒙猪皮的大鼓。夜深人静,声音悠远绵长,回声重叠起来,更有一股诡异的味道。我屏住呼吸,只觉得心脏噗噗剧烈跳动,神情紧张之极,越战中敌人只距我们二十米远也没有这样体会过。

小丫头约莫摇了二十多下,什么动静也没有发生,我松了一口气,喃喃自语:“看来只是哄人罢了!”

突然哒哒一阵冲过来,我们三人脸色顿时变掉,回头一看,却只是那帮赌博的群众涌了过来,看到我们仨摇着一个经轮,亦是松了一口气,有人骂道:“我还以为啥子事体,性质正高,忽然传来一阵咚咚的鼓声,吓得魂飞魄散,还以为有什么邪门的事情发生。妈的,就你们三个在胡闹!”

众人见无事就一哄而散,王玟琳叹气说道:“我隐隐觉得这里有些不对劲……算了,或许是我的错觉。我看天色也不早了,早点休息吧,明日我们就去寻找石器时代的壁画。你要辛苦喽!”

我点点头,和王玟琳、小丫头一起离开萨满寺庙,回到营地,众人老早没了赌性,统统睡觉去。

第一案:古墓邪尸 五 鬼影重重

我钻进帐篷,和胡发一挤在一起,他还没有睡着,听见是我过来说道:“老朱啊,你老哥我比你痴长几岁,不是我摆长辈的架子教训你,实在是有些处世经验我要说说!那姓王的女人不简单啊!把你迷的晕晕呼呼的,指东你就不敢往西!女人的亏我是吃过了,像这种有学问、有脑子的女人更可怕,何况还是个寡妇!她现在对你好,是有所求,若是以后没用了,定是一脚踢开!”

我面皮顿时一崩,垮下脸来,叫道:“老胡,你们情同兄弟,我不许你这样诋毁玟琳姐!她是个好女人!我知道我是配不上她的,只要呆在她身边,我就心满意足了!”

胡发一叹气道:“日后你便明白了……”

说着,转身就睡,不刻打起呼噜。我辗转反侧,一直睡不着,胡发一这般说话为何?一定是妒忌我!

我心中烦闷异常,于是钻出帐篷。天空一片灿烂,繁星点点,一轮钩月孤独地悬在天际,射出黯淡的红色光芒,照射在大地上,像染上了一层红色的血迹,妖色异常!耳际忽然传来一阵断断续续的女声,好像一个音质不好的收音机,在寂静的暗夜特别嘈杂,我不禁打了个酣战,莫非那九转经轮转动即引来了女鬼?

我摇摇脑袋,竭力驱走这个念头,世界上哪有鬼啊!我随手操起一根钢条,小心翼翼地踮脚循着声源地靠近,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楚,似乎便是那小丫头的嗓门,与白天听起来的相比,却说不出的诡异!

我远远瞧见小丫头的人影,心中恐惧,躲在一间石屋后面,慢慢探出半个脑袋张望。月光固然黯淡,习惯了黑暗的眼睛还是能清楚地看到,那小丫头单膝跪在地上,神情亲昵,口中喃喃自语,一手伸出,似乎在抚摸什么。

“小朋友,这么晚了你一个人还在外面啊!你家里没人嘛?哦,他们都不在了。为什么……”

我努力瞪大眼睛,试图找出小丫头对面的人,然而对面空荡荡的一片,顿时浑身汗毛竖起,见鬼了!小丫头和鬼在说话!

这般情景实在诡异之极,莫不是我们转动经轮,终于打开了地狱之门,把冥界的恶鬼放出来!我定定神,吞咽一下口水,润润几乎冒烟的嗓子,然后攥紧手中的钢条。小丫头虽然对我不善,我却不能对她不仁。纵然是恶鬼当道,老子也要试试看,你的邪气到底有多高!

想着,我就迈开脚步出去,嗒嗒故意踩地很响,一方面壮胆,一方面暗自寻思,是不是如王玟琳以前讲过的,梦游呢?

听到我的脚步,小丫头转过头瞟了我一眼,目光清澈,看来不是梦游,当真见鬼了!她瞥见我手中的钢条,咦地一下:“你拿了条棍子干吗?是不是想趁机打死我?告诉你啊,这里有人证!”

待她回过头,四下里张望,自言自语:“咦,小弟弟,你去哪里了?人呢?”

小丫头向我问道:“你看到刚才有个穿蒙古族服饰的小弟弟了嘛?大概六七岁,这么高,我一直和他在说话,怎么转眼就不见了?”

我冷冷说道:“从刚才起我就只看到你一个人对着空气自言自语,要不是你产生幻觉,要不是你见鬼了!”

小丫头脸色徒然大变,叫道:“你胡说!刚才他明明在的!”

我说道:“方才你一直在用汉语说话,一个蒙古小孩,怎么能用汉语同你对话?就是我们遇到的蒙古牧民,时常和汉人交往,汉语也说地勉勉强强!”

小丫头啊地一下,体味到我话里的意思,顿时脸色煞白,拔腿就跑开。

我哼地一下,不知怎么就松了一口气,目送小丫头纤瘦的背影飞快离开,忽然觉得腹中鼓胀,一定是刚才太吓人了,幸好没有尿出来,寻个偏僻的角落里放放水,正准备把钢条搁在一边,看到石屋的阴影里面也站着一个人,打招呼道:“老兄,也来轻松一下?”

那人缓缓走出来,踩在地面上踏踏,是马靴,这里只有杨爱苏穿着靴子。但是杨爱苏是身材长挑,这人比我还矮半个头。我心中正在疑惑的时候,这人已经走出黑影,我的表情立即僵掉!

假如这时来了一个苏联毛子,一个美帝特务,甚至满清余孽我都不会稀奇。对方居然穿着一身日本鬼子的军装。那黑色翻梆皮鞋、土黄色棉布军装、船形军帽,腰间挎着倭刀,和我在电影中看到的鬼子军官印象一模一样。鬼子军官口中发出低低的吼叫,原本躲藏在军帽阴影下的脸慢慢抬起来,竟是一张腐烂得只剩下几片皮肉挂着的骷髅头。我来不及惊讶,鬼子军官拔出倭刀就向我砍来!

电光火石之间,我本能地抬起钢条抵挡!只听铛一下,金属与金属之间激烈碰撞,火花四溅!好歹我当过几年兵,身手不赖,正准备反击之际,蓦然发觉眼前的鬼子军官已然消失,就如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四周都是黑漆漆的夜色!

刚才那样骇人的情形,我活了二十几年,才是头一回碰到。纵然在南方丛林的战场上,当那矮小黝黑的贩毒分子狰狞地扑过来时,也是咬紧牙关轮起工兵铲劈下去,从未像现在浑身筋肉僵直,抽筋似地微微抖动。过了许久我才呼出一口浊气,松垮下身子,瞪大眼睛,不相信地凝视着钢条上的新鲜刀痕。这不是幻觉,这是真的!

我背后汗水涔涔,微微颤抖,我知道,我也见鬼了,而且居然还是个鬼子军官鬼!在我们旋转经轮的同时,终于唤醒了无比可怕的恶魔!

我犹如一百八十公里拉练后疲惫无力地拖着钢条往回走,王玟琳怒气冲冲朝我逼近,见到我的脸一怔,稍微显惊讶地说道:“你的脸好可怕!”

“是吗?”

我自言自语,摸摸面颊,凉得在发低烧。

然后王玟琳马上换上刚才那副怒容,大声质问道:“为什么要欺负林白水!我知道她讨厌你,一直排斥你!但是你毕竟是男人,要有容人之心,何必与一个小丫头片子计较!我问你,刚才你动了什么鬼念头!对她做了什么!”

我闻“鬼”字,失声叫道:“鬼!我们都见鬼了!”

“你胡说什么啊!”

王玟琳一脸迷惑,我毕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勉力稳住心情,结结巴巴讲出来,我的口才本不是很好,刚才一惊一诈,更是语无伦次,王玟琳费了很大劲听明白,小脸儿唰地雪白,瞪圆了眼睛说道:“你和林白水都见过了鬼?林白水见到了一个蒙古小孩鬼,你见到的却是一个鬼子军官鬼?”

我渐渐镇定下来,说道:“那蒙古老爹以前不是带一队鬼子来过这里,从此再也没有出去了嘛?一定是他们造孽无数,冲撞了这里的邪魔,死不瞑目化作厉鬼!”

王玟琳厉声喝道:“你别胡思乱想了,世界上哪里有什么妖魔鬼怪!都是这里环境太压抑,以至于产生幻觉!走,我带你回去,好好睡一觉,明天就没事了!”

她伸手拉住我的胳膊,就往帐篷那边回走。天阴得重,乌云弥漫开,遮住了黯淡的月光和星光,周围黑漆漆,伸手不见五指,唯一能够指明标志是远处那盏值岗的照明汽油灯。眼见只有短短百米多路径,走了十几分钟还没有接近,以我们的脚程估算,起码走了一公里以上了。王玟琳焦急起来,拉住我加快脚步。四周一片寂静,只有两个人解放牌球鞋踩在石头上啪嗒啪嗒的响声,先是好像闹钟齿轮有规律的节奏,然后越来越快,犹如一阵疾风骤雨,戛然又停止,只剩下一个女人急促的呼吸声。

王玟琳惊慌起来,胸腹风箱似地抽动,上下起伏。那汽油灯明明就在眼前,伸手即可触摸到,可是无论如何努力,都无法达到。

我打了一个酣战,失声说道:“莫不是遇到了鬼打墙!”

“鬼打墙?”

王玟琳不由得挽住我的胳膊,靠在我身边。虽然她是一个性格刚强的女子,遇到怪力乱神的离奇事件,终究显出了小女人的一面。这个小巧的江南女子身材相当丰腴,当手肘触到软软的两团肉时,心头一热,脸上红了起来,幸好天色漆黑,王玟琳看不到。

好歹我也是男人,理应表现出男人的本色,我强挺挺胸,说道:“以前我在部队拉练的时候遇到过一次,黑灯瞎火,指南针也用不了,一个连的战士转悠了一夜也没法子出去。直到天亮才发现竟然被困在一个坟场里!这里阴气森森,定是一帮鬼在我们前面筑了一堵墙,让我们无法通过!”

“那要如何才好?”

我支支吾吾,王玟琳怒道:“大男人,犹豫啥!”

我只好说道:“后来听说,破解鬼打墙,最佳的方法莫过于秽物破邪,用黑狗血或者人的秽物均可!”

王玟琳啊地轻轻一下,此刻我们没有黑狗血,只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她拍了我一下,意思是叫我上,但是我刚才让日本鬼子军官鬼一吓,老早没意了,憋了半天,满头大汗还是不行!

王玟琳脸一红,说道:“你转过去,不许偷看!”

我是是的应诺,背过身,再次接到警告:“不许偷看!”

然后听到淅沥哗啦的一阵水声,过了一会儿,衣角被拉拉,她轻声说道:“我们走走试试看!”

我们一起往那张照明的汽油灯跑去,怕两人之一会迷路,所以手紧紧牵在一起。我们走了很长时间,汽油灯像是月亮一样,我们走它也走,始终保持一段伸手可及,却遥遥不可触摸的距离。王玟琳又焦急起来,问道:“你的法子究竟有没有用?”

我也急起来,说道:“以前试过很灵!对了,这鬼打墙也邪门,一般都是黑灯瞎火的夜里,什么也看不到,今天却能够瞧见一盏灯。玟琳姐,你记得出来的时候,究竟有没有灯亮着?”

王玟琳皱起眉头,苦苦回忆:“有是有,不过是别人巡逻拿着。”

我脸色大变,叫道:“不好,我们上当了!这鬼故意制造一盏亮灯,让我们以为帐篷就在以前,其实是把我们引诱到别处去了!”

王玟琳一呆,惊呼:“他们要做什么?”

我摇摇头,我怎么知道呢?心头沉沉压着一块石头,是不是真是旋转九转经轮引出的邪魔?我思虑一下,说道:“我们索性不要再走了,再走下去也是白走。就呆在这里等到天亮,自然识得路,别人也会来找我们。”

我们一屁股坐下来,背靠着背,走了大半夜路,累极了。内蒙古高原夏夜依旧凉意森森,方才一直在走路没有感觉到,此刻冷风直往脖子里灌,浑身哆嗦。王玟琳忽然问道:“你冷嘛?”

我点点头,却准备把衣服脱下来,因为我是男人。

王玟琳伸手止住,说道:“这样你会冻死的!我们抱着一起取暖吧!”

我呆呆地愣住,几乎不敢相信,直到王玟琳张开双臂搂住我,我本能地又揽住她,那娇小柔软的身子在怀里,真真切切感觉,这不是做梦!我和爱慕的女子拥抱在一起了,这是我活了二十多年从没有感受过,迷迷糊糊,冷风也成了温暖春风。

第一案:古墓邪尸 六 地下陵墓

不知过了许久,耳际忽然听到有人大声呼叫我们的名字,我倏然睁开眼睛,眼前就是一张清秀的娃娃脸,发丝垂在额头,恬美得几乎不忍心叫醒她。

考古队其他人已经找到我们,看到我们拥抱在一起睡觉,个个神色暧昧,非笑似笑,似乎我们干了见不得人的事情。王玟琳被吵醒,张开稀松睡眼,站了起来,捋捋头发,笑道:“太好了,昨天遇到鬼打墙,现在终于出来了!”

她毕竟是一位成熟的女子,丝毫不介意这些不怀好意的目光,偶然碰到,亦是装作故意避开。小丫头也赶过来,一下子扑到王玟琳身上,嘤呜不已。胡发一拍拍我的肩膀,小声说道:“老弟,好本事啊!”

我怒道:“不要乱想!”

胡发一嘿嘿奸笑:“谁都知道你们做了什么。又没大不了的。”

我摇摇头,不去理会,抬头四下里张望,这边是一片石林,黑色的玄武岩石柱犹如一片森林,只是没有枝叶罢了。想不到我们居然走到了这里,离开村庄很远,邪门了!大家呼号着回去,我方走几步,脚下忽然一滑,地面的砂土漏斗似地吸下去,我们急忙跳开,地面顿时如一只怪物张开了嘴,倏然塌陷下一个空荡荡的大洞。

我们冷不防吓了一跳,大汗涔涔,盯着那突然裂开的大洞好一会儿,确认再没有倒塌的危险,才三三两两地聚起来,凑到大洞边沿伸长脖子,把脑袋探出往下张望。我顿时倒吸一口冷气,胸口犹如打鼓咚咚乱响。

这个塌陷的地洞约莫一个篮球场大小,初晨的阳光斜斜射入,光线明亮,映在雪白的尸骨上,惨白惨白,纵然是在明媚的白天,也叫人觉得阴气森森,不寒而栗,方才的大汗顿时化为冷水。下面不下有一百具白骨,胡乱叠放在一起,最离奇的是个个都没有头骨,不由使人联想到草原咸湖边发现的无顶骷髅头堆。原来,这就是为什么鬼打墙把我们引到这里来的原因,一定是死得太悲惨了,冤魂不散,要我们把他们好好埋葬!

小丫头啊地一声惊呼,我顺着她手指方向看去,一具小小的骸骨躺在大人的骨架当中,弱小的身躯特别引人瞩目。莫非这便是小丫头遇到的那个蒙古族小孩的鬼魂尸骨?我转过头,无意间瞄到王玟琳的脸孔煞白,嘴唇发紫,身躯微微颤动。

他们的尸骨与我们毫无关系,念在相聚一场的份上,我们替他们好好安葬。于是派了几个胆大之人下去,把尸骨一一捧上来,预备和草原咸湖边的头骨一起安葬。我们从尸骨之间发现了不少装饰品,经确认属于蒙古族式样,杨爱苏精通宗教民族风俗,就按照蒙古人的习俗念颂经文超度。

我们考古队本来是挖掘死人的东西,但是一大早就遇到这么阴寒的事情,气氛异常沉闷。杨爱苏捧着步枪蹲下,翻来覆去检查死者的骸骨,自言自语,又好像故意说给我们听:“死了差不多五十几年了,尸骨上刀砍的伤痕非常清晰,很明显这是大屠杀。”

我迟疑了一下,说道:“蒙古老汉不是说过,以前他被逼带一队日本鬼子进来嘛?莫非是他们干的?”

杨爱苏点点头:“极有可能。”

王玟琳疑问道:“可是,他不是也说过,从此那队日本鬼子就像迷雾一般消失,再也没有出来过。我们只发现了当地村民的尸骸,他们去哪里了?假如都死了,我们就能发现枪和其他遗物的尸骨。”

正说着,下面收集尸骨的人忽然大声呼喊,我们急忙都趴到大洞边沿,只见他们向我们招呼,指着下面一个洞穴喊道:“这里还有洞,上面画了很多奇怪的小人,大概就是我们要找的原始人壁画。”

王玟琳顿时眼睛发亮,连忙爬了下去,细细观察,手舞足蹈,欢呼:“奇迹啊,奇迹!我们居然在内蒙古找到了新石器时代古人类岩画,这必然改变整个考古界的大发现啊!”

因为岩画一直延伸入洞穴内部,王玟琳要求立即出发考查。考古队发生了争执,有人认为这里邪气太重,不应该进去,万一碰到什么鬼魅,那可就完了。有人嗤之以鼻,世界上哪有任何妖魔鬼怪,怕什么,有了大发现,人人拿一百块奖金!最终王玟琳拍板,想拿奖金的跟去,不想去的留守在此。

王玟琳作为一个考古队头头,理所当然前去,所以我也跟着进去,小丫头这回居然胆子变得很大,也要跟着过去。胡发一酷爱盗宝,这次却居然对我说道:“老弟啊,我还有是留条小命享福吧。你为了女人不顾一切,恕哥哥不奉陪!”

哭笑不得。

于是现场留下三个人看守物资,剩余的人都进洞穴。一共十八个人,我拿着步枪在前面开路,杨爱苏殿后,中间先是考古队员,之后就是我们一帮搬运工,拿着各式工具材料。见山开山,见渠架桥。几盏明亮的矿工照明灯,一直弯弯曲曲沿向前方。

洞穴探险对我而言并不陌生,我在部队当战斗工兵的时候,参与的最大一项工程是浙西国防战略隐蔽场所。那边丘陵起伏,群山环绕,沟壑阡陌,是天然的隐蔽场所。我们建设的工程大部分依托山体洞穴构造,一年差不多有三百天呆在洞里面。这是浙西基本都是水侵蚀而成的喀斯特溶洞,这个洞穴属于远古时期火山喷发岩浆熔化石头后构成,非常干燥,地面积了一层浮土,一脚踩下去轻轻飞扬。

当初考古队没有涉及到洞穴探险,我们也不是专业人士,设备有些不足。我再前面即使头顶头盔灯,手里还是举了一个浇上汽油的火把,万一碳酸气等有害气体侵袭,火把会熄灭预警。而留在最后的人不时拿荧光剂涂上,防止迷路。

洞穴没有钟乳石一类阻碍视野,极其开阔,向上有十多米,左右两边五六米,大家不得不用绳子吊在一起避免走失。完全可以想象当年火山喷发的规模,岩浆像是大江潮水滚滚冲击。光滑的岩洞表面不时能够看到人物或动物的刻印,其实在古人生活之前,达里诺尔是个方圆百里的超级大湖,一直把山洞浸在水里,于是石头表面形成了一层坚硬的石灰岩,古人就在湖水退却后居住山洞中遮风挡雨,出于对大自然的崇敬和艺术萌芽的发展,在石头上留下他们生活的印记。数万年之后,人类离开了早期的摇篮,只留下那时的痕迹。

我们渐行渐远,封闭的空间中失去了时间感,只能通过数脚步估计大概走了两公里多,眼前豁然开朗,犹如走进一口巨大的钟内部,环形光滑的岩壁,雕刻了无数奇奇怪怪的壁画,一直衍生向上一百多米高处,不知道古代的人如何攀爬雕刻。在大钟中心位置,则是突起了一个尖尖的圆锥,距离太远,光线又不足,很难看清那是什么。

走在最前面的我手一摆,拦住我们向前,先把火把伸出去,上下左右各自试探一次,没有任何异样,才放心地说道:“可以进去了。”

这句话刚落下,对面差不多同时响起一句空荡的“可以进去了”,众人脸色一变,莫非有鬼?随之醒悟,由于这个空间类似于鸣钟,自然有回音效果了。

王玟琳举着汽油灯,凝视墙壁上的雕刻,惊叹道:“真是太美了!”钟型岩洞的扩音效果很好,女人低低的话语都嗡嗡大作,震得众人耳朵生疼。

走进钟型岩洞,地面上积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像是细纱,稍微一拖动就灌入鞋帮低矮的解放牌球鞋,着实讨厌。我们这些搬运工在没有得到指示前无所事事,众人三三两两散开,刘姥姥进大观园,看西洋镜一般地发呆四下里张望。而几个考古人员先忙碌起来,展开调查。

我看到小丫头向后退却,试图将视野更加扩大,忽然一个趔趄,叫埋在尘土堆里犹如小坟头一样的东西绊倒。小丫头惨呼一下,摔倒在地,众人看得哈哈大笑,难得有这些乐子。小丫头坐起来大怒之极,随手捡起地上的一根东西就向我们扔过来,连续数下,叮当叮当,又捞起一颗球,感到触觉异常,忍不住瞟了一眼,顿时发出一阵毛骨悚然的尖叫!

她手里拿着的是一个死人的骷髅头,此刻正像掷铅球一样托着,忙不迭丢掉,慌慌张张以手往后爬,哪知摸到了更多死人骨头,更是怕得要死,直到王玟琳赶来搂住她才哭哭啼啼安静下来。

我们干考古一行的,死人骨头见多了,倒是不稀奇,我捡起小丫头丢掉的骷髅,看模样不是古人的死尸。于是上前在小丫头方才爬行的地方,用脚尖踢开尘土堆,猛然冒出一支步枪,我一愣,拣起来。

“三八大盖!”

好歹我是当过几年兵的,部队的纪念品展览室里面就放着当年和鬼子对干之后缴获的枪支。莫非这些尸骨就是当年来到这里屠杀了村民的鬼子们?

杨爱苏也过来,我们两人或脚或手,陆续扒出一些骸骨遗物,因为比较干燥,保存非常好,不仅有三八大盖,甚至还有一把鬼子军刀。奇怪,他们怎么来到这里死掉了?尸骨上伤痕累累,似乎是经过一番血战战死,但是以当时鬼子们的武力,蒙古部落如何对抗?四下里又没有其他死人的遗迹,我带着迷惑抬起头,和杨爱苏碰了一个眼,他摇摇头,是以也不明白。

不过鬼子作恶多端,死了活该!

我们这些人,或是被造物主的天工开物所震撼,或是叫古代人民的绝美岩画吸引,又或是让鬼子兵的离奇死亡所迷惑,唯独有个女人,她的眼睛直直地盯着场地中间那个好似敖包一般突起的圆锥型沙堆,一步步趋向那里,缓缓拨开积累千百年的尘沙,里面揭开一个犹如香炉的铜器。王玟琳的小手一边抚摸,一边中了邪似地口中喃喃发出奇怪音调,在念一段咒语,语调更俨然沉重的警告!我一直关切王玟琳,又好奇之,于是凑上前讷讷地叫道:“玟琳姐……”

“恒淮……”王玟琳头也不回地招呼我,充满了兴奋的喜悦,“发现了了不得的文物哩!”

我伸长脖子,低头端详,眼前的铜器在缺水,又让细沙掩埋的环境下,保存非常完好,连绿色的铜锈也不见,上面刻着一些鬼符般方方正正的图案,似汉字又不识。我疑惑万分,瞧王玟琳信心满满,追问道:“这是萨满巫师的画符?”

王玟琳摇摇头,笑道:“胡说什么呢!这是八思巴蒙古字。史载忽必烈命吐蕃萨斯迦八思巴系依据藏文字母制蒙古字,一直为蒙元官方文字,北元灭亡后始废弃。至少我们知道,这些文字是在蒙元年间签刻,奇怪的是……来,你看看!”

王玟琳指指香炉文字下的刮痕,仿佛隐隐透出另一种花纹的途案,我顿时恍然大悟:“是有人故意把以前刻下的东西刮掉,重新刻上了文字。为什么?”

她手指滑过蒙古文字,一个个的翻译下来:“草原的太阳已经化为邪恶的蓝色魔鬼,黄金家族已经堕落到无间道,后来的人们啊!千万不要启封禁忌的鬼灯,否则无尽的痛苦降临这个世界!”她思忖道:“似乎以前有人来过了,并且发现了某种可怕的东西,他幸运地活下来,于是刻下文字警告后来的人们。怪了,既然他活着,应该是战胜了那个邪恶的东西,至少能够毁了它,这里没有一点销毁的废墟,他说的禁忌鬼灯在哪里呢?”

王玟琳秀眉微蹙,忽然舒展,双手往下托住香炉,用力拉起来,叫道:“恒淮,你力气大,帮帮我!”

我忙不迭地伸手帮忙,一拉,咔咔数下,香炉裂开一个口子,下面是一串灯芯,数百年过去之后,竟然还奇迹般地存有油脂。

王玟琳说道:“这是雪莲油与龙涎香油的混合物,可以保存数百年。他的意思是点灯就可以打开了?”

我犹豫了一下,劝诫道:“玟琳姐,这是不是太危险了,要不和大家商量一下?”

这个娇小的女人看似文弱,性格刚毅,容不得反驳,冰冰地说道:“借你一下火柴。”

我不敢违逆,慌忙掏出来给她。王玟琳滑着火柴,毫不犹豫地点燃灯芯。

灯芯慢慢燃起一黄豆大小的火苗,散发奇怪而又好闻的香味。我们紧紧盯住***,心情极度紧张,许久,也没有反应,我不禁嗤之以鼻:“古人吓唬人也太厉害了,枉了我们虚惊一场。”

忽然轰轰隆隆巨响,顿时天摇地动,我们一齐唰地变颜色,众人大惊失色,莫名其妙地惊恐四望!

第一案:古墓邪尸 七 幽冥鬼塔

王玟琳身躯剧烈晃动,犹如在跳快节奏的忠字舞,猛然肩膀一斜,低头看去,顿时脸色煞白,地面竟然裂开一个口子,仿佛欲望无穷的野兽一样吞噬着地面。王玟琳一只脚陷在砂石中,动弹不得,拼死挣扎,生命似砂时计的流沙一样飞速溜走。

她绝望地闭眼,我心头一撼,一下子扑到她身边,拦腰抱住王玟琳娇小的身子,急忙拖开,两人顾不得狼狈,连滚带爬逃到安全地带,这时再直愣愣地望去。伴随着那地面的裂口越来越大,圆锥型的香炉下部轰轰隆隆呈螺旋状缓缓升起,好像一颗巨大的螺丝钉般,花费两分钟多才完全升起。

这是一座纯金属打造的佛塔,体积实在庞大,我们完全被震惊!它约莫有三十多米高,底座直径近七八米,气势骇人。浑身黑黝黝,比我以前挖掘地下国防工程时见过的洲际导弹还要庞大!上面没有窗,没有门,也任何装饰品,只在各个檐角挂着一盏灯。从上往下,似乎有个隐身人在操作一样,一盏盏地自动点亮,上百盏***的火光极为亮堂,顿时盖过了我们的汽油灯。但是灯光幽幽,投射到地上的人影似乎恶魔模样,极为鬼魅。

“幽冥鬼塔!”

正当我们震撼于古人的智慧结晶时,杨爱苏忽然大叫起来,我扭头看过去,这个胆大的男人第一次面色惊恐,肌肉完全扭曲。

王玟琳猛然一凛,她熟知蒙古文化习俗,自然晓得,告诉我说道:“幽冥鬼塔是萨满巫师用来镇压邪魔的,层数越多,妖魔越厉害。这一、二、三……竟然有三十三层,代表三十三重天。需得如此镇压,不是简单的家伙啊!”

她沉吟一下,招呼我说:“恒淮,你跟我来一下。”

王玟琳大着胆子凑上前去,我虽不情愿,也得硬着头皮跟在她后面。王玟琳轻轻抚摸佛塔,擦掉了一层黑乎乎的墨烟,露出一行奇怪的文字,让她露出迷惑的神情,自言自语又好像对我说道:“蒙古畏兀儿字?这是蒙古人早期的文字,和香炉上的八思巴蒙古文字几乎有一百到两百多年的时间差。究竟是什么人,有能力建造如此巨大的工程呢?除非……”

“元朝的皇帝吧!”

我猜度。

王玟琳点点头,面露微笑:“恒淮真不简单,和我想的差不多。

我是战斗工兵出身,以我的土木经验,即使以现代的科技,要建造如此庞大的幽冥鬼塔,所需人力物力亦是不菲,更不用提古代了。古代倘若有财力建造这般工程,而且又在偏僻的草原,想来只有元朝的皇帝了。说道元朝的皇帝,我只知道一个奔逃草原的元顺帝,这还是看小人书《大明英烈传》晓得的。

众人见我们呆在幽冥鬼塔边安然无恙,没有杨爱苏说的那么恐怖,于是一个个大着胆子陆续凑近,最后连杨爱苏也犹豫地上前。大家东摸摸,细看看,其中郭小驷扭下一颗东西,放在嘴里一咬,欢呼雀跃:“是银子啊!”

除了考古队成员外,这帮搬运工顿时露出贪婪的目光,这幽冥鬼塔这么大,起码有几百吨吧,人人平分,每人也得个几吨银子。于是纷纷掏出工具想挖一把,扰乱不已,阻止不住,直到我朝天放了一枪,才镇住众人!

“嚷什么,这是国家的!谁要是敢碰一丁点,就是掉脑袋的事情!”

当时国家的权力在众人面前非常具有权威性,很快安静下来。

杨爱苏叹了一口气,从搬运工那里收回了刚才扭下的银子,重新安在上面,忽然凑近端详,招招手叫王玟琳过来:“王学姐,有玄机!”

王玟琳马上小跑上去,仔细查看一下,挥手叫我和杨爱苏各拉一只角,只听哄地一下,在幽冥鬼塔上拉开了一道门。这幽冥鬼塔原来是有门的,与墙身紧密结合。制作的材料金属银经过几百年的氧化变黑,遮掩了门与墙身的界限,需得仔细注意才能分辨。

面对黑洞洞门后面未知的世界,王玟琳理所当然地正要踏出第一步,小丫头此刻突然出手阻止了她:“王姐姐,够了,一路上我们的冒险已经够多了。毕竟我们的任务是找到石器时代人类的遗迹即可。没有必要参与一些和我们毫不相干的考古。我怕出什么问题呢!”

王玟琳摇摇头,说道:“即使如此,我还要下去看一看。古人的奥秘在吸引着我!假如你不去,我一个人也会去的。”

我心头一热,马上跳出来叫道:“玟琳姐,我跟你去!”

小丫头犹豫了片刻,居然附和说:“我也去!”

杨爱苏犹豫了一下,说道:“好吧,你们至少需要一个人保护,应付未知的危险吧!”

我们缺乏地下探险的专业工具,所以只能在现有的器具中挑选。到底我是专门的战斗工兵出身,经验知识丰富,这点上杨爱苏也认同我的主意。我和他戴了安全帽和矿工灯,又背上一圈绳子,我走在先头开路,女子们列于中间,杨爱苏断后,冒着未知生死之险,进入幽冥鬼塔。

幽冥鬼塔内部中空,黑洞洞的一片,即使强烈的矿工灯照射进去,也只可照亮附近几公尺外的距离,远望就是无尽无际的黑暗空虚。我们辗转绕行,不知不觉竟然产生了一种悬浮在半空中的错觉,只有脚下嗒嗒响声,才证明我踩在实地上。

一行人踯躅螺旋状的阶梯上,不知走了多少时间多少路程,小丫头终究太年轻,精神意志不过关,开始担忧地问道:“玟琳姐,我怎么觉得我们一直在兜***呢!听说古代的遗迹一般都有机关,是不是我们被困住了?”

我听小丫头在耳边唧唧歪歪,嫌她鼓噪,于是说道:“不要怕,错觉而已。因为在幽冥鬼塔内部漆黑一片,光线仅能涉及一部分,由于眼睛缺乏对照物,会产生空间无限和时间虚化的错觉。其实……”我停顿一下,“我们只大概过了七八分钟而已。”

小丫头咦地问道:“好像你手中并没有手表哩!是如何推算出时间的呢!”

我笑道:“以前我在部队的时候,野外拉练规定不许发出丝毫声音和亮光。有时遇到月黑风高的夜晚,身边一片漆黑,只能循着战友身上特意沾染的气味跟从。走的时间久了,眼睛又仿佛蒙住了一样看不见,很容易失去空间感和时间感,产生不知何时何地的错觉。我们通常通过数心跳计时,我的心脏大概每分钟跳五十次左右。”

一直不开口的杨爱苏忽然说道:“我们一共走了五百六十一步,大概二百三十多米。”

我赞许说道:“不错。”

原本一直被虚空气氛压抑的小队顿时开朗起来,王玟琳说道:“塔这个事物中土向来所没有,乃是从印度传承而来。原本塔的作用是存放高僧的骨灰舍利子,因此开始的时候塔规模不是很大。后来与中土的习俗结合,塔逐渐产生了镇邪的作用。譬如民间传说中的白娘子,就是让法海和尚镇压在了雷峰塔。恒淮曾经在杭州当过兵,对此应该很熟悉吧。”

我不禁摇摇头说道:“世人纷纷传言雷峰塔下镇压了白娘子,妖气如何森森之类鬼话,言过其实罢了。以前趁着部队轮休,我和几位战友一起跑到那边去看看鲜,但见四处断壁残垣、杂草丛生,把好端端的一项风景名胜糟蹋成废墟。”

王玟琳莞尔,说道:“每个塔的建成,都有其一定的特殊历史含义。就拿雷峰塔来说,那是吴越国国王为保佑爱妃修建。而眼下的幽冥鬼塔,则是另外的意义。在塔基以上共有三十三层,象征至高无上的三十三重天;塔基地下部分幽暗阴寒,无限下陷,代表了十八层地狱。”

小丫头瑟瑟打了个酣战,支支吾吾说道:“那,那,我们岂不是就在通往地狱的黄泉路上?”

王玟琳点点头:“可以这么说。”

我啐了一口,教训道:“亏你还是无产阶级教育出来的知识分子,你是共青团员吧?怎么能相信地狱之流牛鬼蛇神呢?”

小丫头不服气地哼了一下,不理睬我,转而向王玟琳问道:“玟琳姐,你说过幽冥鬼塔是为了将一个古代的妖魔镇住而建造的。但是塔最初是存放骨灰,相当于陵寝。同时塔基地下部分代表地狱,不正是死亡世界?你说,这会不会其实是某个人的陵墓?”

王玟琳一怔,喃喃自语:“这点我倒是没有考虑过,极为有可能。我国古代的大部分王公贵族统治者都喜欢大兴土木建立陵墓,只有蒙元一朝,信奉秘葬。砧子山一带杳无人烟,倒是极好的埋葬场所。说不定下面就躺着一个元朝皇帝的棺材!”

大家一边说笑着往前走,谈到发现元朝皇帝陵墓之后如何如何,我依旧警惕地注视着前面,猛然脚下塌空,踉跄几步,幸好部队的平衡训练没有丢掉,硬生生地收住身子。其他几个可没有我这么好了,顿时三人跌了个荤七素八,好在已经踩实平地了,不至于受伤。原来幽冥鬼塔里面一片漆黑,矿工灯照射距离有限,看不清脚下的阶梯,心理一直默认是走阶梯的步伐。冷不防踩到平地的时候,身体平衡系统没有调整,几乎就要摔倒。

小丫头一屁股坐在地上,又哭又闹,大骂我是存心整人。我无可奈何,但是不肯削面子像她道歉,也懒于应付,只是看着她的时候忽然问道:“你……手心按着什么?”

小丫头抬手一看,按着一个圆圆的光滑的球形,原本以为是石头,哪知又是一颗骷髅头,顿时魂飞魄散,妈呀一声惨叫,缩到王玟琳背后。

我讥讽道:“看来你真的惹鬼啊!不是碰到骷髅就是遇到鬼。”

小丫头顿时不说话了,悻悻盯着我。

杨爱苏估计空间足够宽敞,从背囊取下汽油灯点亮,纵然如此,亦是照亮了周围三四尺而已。方才小丫头身下躺着一具尸骸,凌乱散落一些物品,有钢盔、水壶、手枪,看情形似乎和地上日本鬼子一起来的人,为何唯独此鬼子死在这里?

我突然看到鬼子尸骨下压着一个圆盘状的物体,从骨骸的姿势判断,仿佛是他故意藏起来。我把尸骸踢开,捡起圆盘,翻来覆去地研究。历经五十几年的岁月,圆盘已经微微发黑,里面却仍旧存有凝固的油脂。我好奇地熏熏,忍不住舔了一下。

“等等!”

杨爱苏倏然止住我,抢过圆盘,拿在手上端详,浑身战栗不已,颤颤悠悠说道:“这,这不是人骨油灯吗?看年份,就是用达里诺尔边发现骷髅的头盖骨做的!”

我们三人脸色一起变掉。

我问道:“鬼子把山中居民杀掉,用他们的头盖骨做人骨油灯何用?我虽然知道鬼子们残忍异常,但做这个事情也太邪门了!”

杨爱苏面色凝重,说道:“我猜,当年鬼子们来到这里之后,依据萨满巫师教某些黑暗流派的邪门仪式,把这里村民们活活锯下头盖骨做人骨油灯,然后又把骷髅堆积在一起,防止怨灵作怪。最后的结果是都死在这里。倒是这人骨油灯里面的油脂……”他凑近鼻子嗅嗅,面色凝重,“存放了四十几年也没有变坏、挥发,既非牛亦非羊,我肯定这是尸膏!”

“尸膏?”

我奇怪地问道,转念一想,牛羊死后不也是尸体吗?

“尸膏特制用人的尸体煎熬的油脂,添加某种特殊物质之后制造出来的油膏,在平常室温下不易溶解挥发,只有点着了火,才会熊熊燃烧。据说这是蒙古帝国时期拔都元帅远征西域,从波斯人那边学过来的。”

我脸色唰地雪白,刚才还舔了一下,当即作呕。

王玟琳一边替我捶背,一边埋怨说:“亏你还是当过兵打过仗的人,怎能这般不谨慎?幸好只是人油罢了,若是有毒,此刻你老早一命呜呼了。咦,这是什么?”

王玟琳弯腰从鬼子尸骸边捡起一个黑色笔记本,由于光线昏暗,封皮又是黑色,方才一直没有发觉。当我吐得昏天黑地时,王玟琳屈身为我捶背,眼见顿时发现了这个黑色笔记本。

毕竟五十多年过去了,经受岁月的摧残,黑色笔记本已经极为脆弱。王玟琳小心翼翼地翻开本子,随便翻看了几眼,忽嘴角扬起一丝微笑:

“原来如此!”

王玟琳喃喃自语,合上黑色笔记本,闭目思忖。

我疑问道:“玟琳姐,上面说了一件什么事情?”

王玟琳慢慢说道:“上面记载了日本人发现了成吉思汗无敌于天下的秘密,于是过来寻找的事情。”

“什么!”

众人大惊失色。

王玟琳说道:“好吧,我把这件事情告诉你们吧。”

第一案:古墓邪尸 八 满洲野望

一九四五年八月,伪满洲国“新都”通化。

夏,是万物滋长的燥热时节,然而对于盘踞东北长达四十年的关东军来说,却不啻于寒冬般末日的来临。八日晚,一百五十万精锐的苏联红军,在元帅华西列夫斯基的率领下,借着夜色突然从中苏边境的三个方向同时对关东军发起猛烈进攻。关东军早在诺门坎战役中就饱尝了苏军的铁拳,甫一交手,精心布置的防线立时土崩瓦解。关东军携着伪满政要,忙不迭地放弃伪满首都新京,慌忙逃窜至通化。纵然凭靠通化地下的要塞堡垒获取少许心理安慰,在关东军内部亦是弥漫着一股毁灭前的颓丧气息。但是就在地堡的这么一个房间内,一排关东军军官齐齐地跪坐在榻榻米上,个个脸上布满着自信、绝然的神情。

他们当中,最低军衔的也是少尉一级,大的甚至是大佐,如此众多尉佐级别的军官齐聚一堂,着实罕见。而且在房间内,每个人的前面都摆放着一张小小的茶几,上面不是作战地图和进攻计划,却是日本传统的饮食、清酒,甚至身旁都有一个艺伎伺候,这根本不是面对苏军咄咄逼人进攻时刻的应有表现,反倒是关东军赏樱时的聚会。

“噗!”

日本传统的纸门被滑开,从外面走进来一队将佐一级的军官,为首的人蓄着小胡子,面色阴沉,正是关东军总司令山田乙三,旁边的是参谋长秦彦三郎等。

那排低阶的军官立时站立起来,齐刷刷地向山田乙三敬礼,后者满意地点点头,说道:“诸位,如今我大日本帝国危难在即!米国鬼畜在南方咄咄逼人,露助不守信誉,悍然发动向我们的袭击!皇国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刻!”

日军内部阶级严密,没有上司的命令,下级不能胡乱发言,但那排低阶军官中军衔最高的大佐久迩宫春日有皇室血统,身份不一般,于是叫道:“大将阁下,请发布命令吧!为了皇国的千年繁荣,为了天皇陛下万世一系,我们万死不辞!”

山田乙三说道:“甚好!今日将你们召集过来,就是为了一件事情,只要你们把这件事情达成,米畜露助,何足道哉。皇国必然八宇一纮,万世流传!”

山田乙三顿了顿,那些低阶军官都一起看着他们的司令官。那山田乙三脑袋轻轻撇转,朝参谋长秦彦三郎示意一下,于是后者一鞠躬,摊开手里的文件夹,朗声念道:“你们的任务,便是将成吉思汗的陵墓找寻出来,里面埋藏有成吉思汗无敌于天下的秘密!另外,你们还有一个任务便是把满清的龙脉发掘出来,传说满清当年入关时,将中国积蓄了数千年的财宝抢掠一空,统统运至关外,埋藏在龙脉下,以图败退的时候利用这些财宝卷土重来!”

在场的所有军官都是霍然一惊,他们原本猜测,此间总司令召集他们,必然有大事,或是去暗杀斯大林,或是去偷窃传说中米国人研究的神秘超级炸弹,哪知公布出来,居然是如此一个无聊的计划。若在十多年前,关东军全盛时期,把这个计划提出来,可以博得天皇一乐,如今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谁有这份心思?

由于日军内部严格的阶级制度,这些低阶军官没有把疑惑的心声吐露出来,可是脸上都明明展现心思。山田乙三察言观色,点点头说道:“我晓得你们的疑惑,可是这两件事情,确实对我皇国的兴衰,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山田乙三慢慢解释道:“八百多年前,在这天下,南宋占据了最富裕的土地,最多的人口和最先进的武器,女真的金国拥有最强大的武力,最野蛮的尚武精神。如此强大的两个国度,却都在几十年内,让人口不足二十万,武器低劣,使用的箭头甚至是牛骨制造的蒙古人所打垮,然后四面征战,占据了大半个世界!出乎意料,这个庞大的蒙古帝国在不到一百年的时间里,又很快的分崩离析,崛起地快,覆灭地也快,叫人啧啧称奇,难道里面不存在着什么某个因素吗?十几年前,我皇军把满清的皇室带到满洲来,建立了满洲国,全面控制了他们,终于得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原来,成吉思汗的霸权,是靠一个神秘的因素促成了!”

低阶军官们都伸长了脖子,聆听司令官的教诲,他们都是经过严格教育,熟知中国的文化历史,此刻听到天下占据土地最大的霸主,不免心惊胆颤。

“……但是,这个因素实在太可怕了,除了成吉思汗之外,几乎没有蒙古人能够控制它!所以自从成吉思汗驾崩之后,蒙古人就把这个秘密封印起来,埋藏在他的陵墓里。直到三百多年前,满清的开国君主努尔哈赤,他也发现了这个无敌于天下的秘密,于是在他手里,终于达成了霸业,将整个中国占据,尽数化作殖民地。然而他也知道,始终无法把这个可怕的因素完全掌握,万一后代不肖,满洲人也会落得黄金家族一样的下场,所以在他之后的几代里,红歹、多尔衮等等,把中国的所有财富掠夺到关外,掩埋在满清的龙脉底下。传说,价值相当于半个地球!”

每个低阶军官都听得目瞪口呆,惊讶不已。

山田乙三继续说道:“可惜,溥仪那老小子嘴巴很硬,居然不肯说出来,不过也无妨,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大致了解到了成吉思汗陵墓所在的地点,只需你们将其发掘出来,那么成吉思汗无敌于天下的秘密,终将由我大日本皇国掌握。届时,我皇军无敌于天下,宰杀米畜露助如杀鸡尔,制霸天下,指日可待!”

说完,山田乙三拿起艺伎奉上来的清酒,高高举起,其他军官也纷纷拿起酒杯,只听山田乙三叫道:“皇国兴衰,在此之举,诸君请努力!”

山田乙三一口饮尽清酒,甩手将酒杯扔在地上砸碎,其他军官纷纷仿效,榻榻米上乒乒乓乓响声不绝,吓得艺伎们簌簌发抖。

野兽毁灭之前,总是最疯狂的!

第一案:古墓邪尸 九 椁木圆棺

王玟琳通过黑色的黑色笔记本说完这个故事,伸出小脚,踢了一下地上的骨骸。尸骨历经五十几年岁月的洗礼,老早风化,顿时化作碎片。王玟琳叹气道:“这个尸骸的主人,大概就是日本关东军探险队的头目久迩宫春日吧!可叹,日本人费尽心思,却功败垂成,莫非这是冥冥之中的定数?也罢,就让我来探索成吉思汗皇陵的秘密!”

她向我拿走汽油灯,高高举起,四下里搜寻一番,在稍微不远处,露出一个巨大的岩洞。她站在岩洞口向我们招招手,示意我们赶快过去。

我凝视那黑漆漆的岩洞,表面不规则的玄武岩垂下来,竟然好似一头巨蟒张开了大嘴引诱我们被吞下去,心中莫名的一阵恐慌,但见王玟琳已经进去,便不得不跟上。本来由我探路,此刻王玟琳走在前面,我飞快地窜到她身边,一把抢过汽油灯,厉声叫道:“我来!”

王玟琳先是一愣,随后摆出会心的笑靥。我转身好像听到背后她在轻声嘀嘀咕咕:“我就知道,只有你对我好……”

越往前走,鼻中闻到的一股硫磺味道越发浓重,纳闷之极。忽一块巨石仿佛天外陨石,插在我们前行的道途上。我举起汽油灯,眼前巨石高约七八米,光滑平整,漆黑的岩石层上刻着一个佛像,两边是奇怪的蒙古文字,依稀就是萨满寺庙里面发现的九转经轮上那咒语。

王玟琳推开我,走到前面来仰头看着巨石,口中念道:“黄金家族的子孙们,请远离吧!蓝色魔鬼的恐怖力量不是我们所能控制的,这是一种长生天也畏惧的恶魔。不要在前进了!否则,面对的将是无间道里的黑暗未知力量!”

“蓝色的魔鬼?”

王玟琳自言自语,“这是什么?”

我说道:“上面在警告我们,九转经轮、幽冥鬼塔,加上这块镇邪石,已经是第三次!莫非里面真的常有非常可怕的东西?”

王玟琳默然,顷刻道:“不必理会,这是统治阶级用来吓唬劳动人民的把戏!”

我老早疑惑不已,心中念叨着王玟琳的名字,于是硬着头皮往里面走,越走越宽敞,约莫走了几百米,脚下冷不防打滑,幸亏事先做了准备,低头一看,是一只动物的骨骸,看体型模样,大概就是马吧!

我跨过马骨入内,眼看这样的动物尸骨越来越多,甚至人类的尸骨也夹杂在其中,或头身分离,痛苦地伏在地上,便是惨遭杀害的殉葬奴隶;或人死骨不倒,身穿铠甲威武地骑在马骨上,这是自愿殉葬的武士。层层叠叠,堆积近半米高,竟不下数千具尸骨。我们各自都心惊不已,一起拉着手依次通过尸骨的海洋,平常小丫头见到尸骨就大呼小叫了,估计光是今天也已经看多,见怪不怪,难得闭嘴,只余下沉沉的呼吸声。

汽油灯的光线照射范围有限,我只能看清尸骨堆的一部分,推测可能形成以中心围成圆环状,走过尸骨堆第一眼看到一个石头平台,刻有代表马和鹰的图案,栩栩如生。平台上陈列着一排灯架,陈列了几个人骨油灯,恰好空缺了一只。

王玟琳大喜,笑道:“终于找到这里了!”

我们拣到的人骨油灯放在杨爱苏手里,王玟琳示意杨爱苏放回去,点着火尝试一下。

我担忧地问道:“玟琳姐,这会不会……”

王玟琳打断我的话:“没关系的!人骨是通灵的,其中灵气最集中部分就在头部。而头骨中最灵的就是头盖骨,它是天地与人之间交流的中介,凡是萨满巫师教祭祀,最喜用头盖骨。据说西藏某些宗教流派一次祭祀,点燃了一千盏童男女头盖骨做的灯。通过点燃的火散发人的灵气,沟通天地。所以人的头盖骨是最神圣的,用头盖骨做灯来召唤,肯定不是恶魔,而是圣洁的神灵。”

我顿时默不做声,不知她是如何理解这番道理,虽说头盖骨是圣洁的,但是来路不正,是日本鬼子活活把人的头盖骨锯下来,那惨烈的表情迄今让我不寒而栗,怎么还算圣洁?

其他人好奇心压过了担忧,杨爱苏掏出打火机把火苗引入一个人骨油灯,轰地幽蓝的火焰猛然弹起,紧接着,周围的人骨油灯就如多米诺骨牌一般,一个接着一个自动燃起火焰。不出十多秒,立时把这里照亮如白昼,远远望去,人骨油灯竟然排成了整齐的“卐”字形状。***幽幽,异常诡秘!

“德国法西斯!”

联想到苏联二战电影中常常看到的德国法西斯标准,我失声叫出来。然,如此诡秘的气氛下,王玟琳居然噗哧一下,我顿时懊悔,莫非哪里搞错了?

小丫头气势汹汹地向我发起进攻:“笨蛋,这哪是什么纳粹符号啊!这分明就是‘卐’字,由武则天钦点读作‘万’,象征吉祥如意。而纳粹符号恰好形状相反,叫做逆‘卐’字。且说了,德国法西斯打不过苏联,跑到中国来干吗?和日本鬼子一起寻死?”

竟被这个毛都没有长齐的小鬼教训,我异常恼火,但是又不好在王玟琳面前发作,正龇牙咧嘴中,大地猛然轰轰烈烈,仿佛几百辆坦克在身边开过,声震乾坤。然后咔嚓咔嚓,地下传来巨大齿轮运作的声响,原本排成整齐“卐”字的人骨油灯缓慢移动,围成一个圈,中央地面裂成两块,一口似乎棺材样的大匣子呈螺旋状徐徐升起。我们不禁屏住呼吸,瞪大眼睛紧紧盯住。其实我手心都是汗水,心中暗想,万一触动了某个杀人机关,我第一时间就要拉王玟琳逃命。

棺材终于从地下升起,完全暴露在人骨油灯的照亮下,然而叫我大失所望。我本以为,有能力建造巨大的地下宫殿和几百吨幽冥鬼塔的人物,起码把最重要的东西打造的好看一点。哪知眼前出现的匣子根本是三人合抱粗细的原木桩,以红漆细细粉刷一通。历经几百年岁月的冲洗,原木丝毫没有裂痕,依旧紧紧阖密。不过我看原木中间段有一道人工制造的整齐金边镶痕,似乎在里面做了什么手脚。

王玟琳欣喜若狂,眼神和那时她看到古人岩画的表情一模一样,甚至更加狂热。对面的原木桩至于她而言就是饿汉对着米饭,流氓看着美女,脚下不禁一步步趋向原木桩,正要跨过人骨油灯时,我猛然跳起来高叫:“小心!”

人骨油灯地表下轰地扬起一团火焰,幸亏我及时把王玟琳拉开,没有烧着,那火焰蓝幽幽,点着了尸骨遗骸,不易燃烧的骨骼像是蜡烛一样熔化。

“好险!”

我额头汗水涔涔,幸亏我反应够快,方才别人都盯住原木桩,唯独我注意到人骨油灯之下的地面居然像是有生命一样缓缓裂开,火焰扑向王玟琳。

渐渐地前方冒出灼热的火焰,我心中暗自不禁诧异,怎么着火了?莫非是人骨油灯温度如此之高,竟然点着了岩石?片刻心中恍然大悟,砧子山本是一座死火山,地下岩浆无力喷射,却依旧未熄灭,遇到裂缝就冒了出来。

我唯恐王玟琳再次冒险,不顾一切强行把王玟琳拖开。

王玟琳兴奋之余,把不能靠近原木的心情转化为激情向我倾诉:“你知道我们发现了什么?奇幄温•孛儿只斤•铁木真——也就是成吉思汗的陵墓啊!这是多么伟大的发现,比兵马俑出土还伟大无数倍。因为蒙古人奉行秘葬风俗,死后毫无例外埋到不知晓的地区去。为皇帝掩埋尸体的人都是最忠心的侍卫,埋葬之后,他们自己就会自杀殉葬。这样,历代蒙古帝王的陵寝都成了一个谜团,特别是蒙古人的第一君王成吉思汗!传说,成吉思汗最忠心的将领遵循‘密不发丧’的遗嘱,把他遗体悄悄埋葬在事先选好的陵墓内,随后,这最忠心的将领命令将发丧的所有士兵灭口,只身回到大都,却旋即遭到成吉思汗第四子拖雷的灭口,于是这成吉思汗陵墓的秘密永远埋藏在死者的地狱。我看了日本人的黑色笔记本才知道,后来日本人不知道如何得知了这个秘密,于是派遣关东军的一只特种小分队前来考察,却神秘地死去。我依照他们记载的方法,终于启开了世界上征服土地最多、杀人最多的统治者的陵寝!”

我看着她的眼睛热情地像是着火了一般,仿佛回到文革时候红卫兵的眼眸,不禁打了个酣战,疑问说:“但这皇帝也太寒酸了,陵墓造地很宏大,棺材却是一根木头?”

王玟琳从我怀中挣开,笑道:“你不懂,那时蒙古人还信奉崇尚自然的萨满教,认为只有把尸体放在木头中间才会灵魂不朽。这叫作椁木圆棺”

其实我心中还埋着几个疑问,说是秘葬,但由幽冥鬼塔的留下的两种不同蒙古文字和鬼子的遗骸来看,成吉思汗的陵墓已经不止一次有人来过。在我印象中,皇帝的陵墓一旦被打开了,没有几个好下场。慈禧太后单不用说,硬是叫孙殿英炸开坟墓,尸体也被拖出来,烂得都长白毛了,甚至连国家开掘的万历皇帝陵墓,亦是不得安宁,陵寝被红卫兵砸个稀巴烂,尸骸遭到焚毁。成吉思汗陵墓第一次来的人是四百多年前的蒙古贵族,那时大概刚刚被明朝太祖打回老家了,想借助祖先的伟大英灵夺回中原,是以不敢动祖先的陵墓,这样好说。第二次来的是鬼子们,他们不仅没有动一丝一毫,甚至全都在这里陪葬了。难道皇帝的陵墓连一点防护措施都没有吗?

我倏地打了一个酣战,心头凛然,隐隐约约想到什么,却是如一团乱麻,找不到头绪。扔不住抱住脑袋苦苦思索,喃喃自语:“到底哪里有问题呢?”

小丫头头一回参加考古探险任务就有如此重大的发现,心中异常兴奋,正在这时,外面传来隆隆雷声,音响有异,不似寻常的雷击,且说声波再凶猛,毕竟需要空气传播,在外面的怎么能传到与世隔绝的百多米深的地下呢?我再侧耳倾听,脸唰地转白,挥挥手大喊道:“不好了!上面有人引爆炸药!”

须知,本次野外考古,多是荒山野岭,预计可能要开山辟路,于是特意带了几十公斤工程炸药。我出身战斗工兵,又打过仗,不知拉响过多少个炸药包,爆破技术虽不敢自吹炉火纯青,但也精湛到仅仅凭爆炸声响就可以判定炸药种类和炸药数量了。光听这沉闷的雷声就知道,上面哪个王八蛋把十多公斤炸药引爆了,其爆炸威力,足以把一座小山炸飞。而在在这个结构不稳定的地下岩洞里引爆,将是一场的彻底灾难!

头顶的乱石受到剧烈震荡,摇摇晃晃,顿时像是下雨一般劈劈啪啪砸下来,若直接击中的话不亚于挨了一颗步枪子弹。眼下我只能顾及身边的女子,对杨爱苏和小丫头大喊大叫,示意他们自己逃命,然后顾不得自己危险,飞快地脱下安全帽就扣在王玟琳脑袋上,拉住她的小手四下里寻找可躲避落石的场所。我们过来的那个山洞此刻距离我们太远,还得跨过一片尸骨堆,搞不好半路上就被砸死。我心急如焚,猛然间瞥见一个地方,立时欣喜地暗叫一声:“天不亡我也!”

我紧紧拉住王玟琳,冒险跳过喷着滚滚浓烟的地缝,两人径直冲到成吉思汗棺木边,我低头一看,果然如我猜测的一样,成吉思汗的椁木圆棺既然是象电梯一样从地下升上来,必然有一条上升的通道。虽然空隙不大,躲避两个人却绰绰有余。我把王玟琳托了起来,说道:“小心!”

说着,就把王玟琳扔了下去,然后纵身一跃,也跳了进去!

我一跳进去就后悔不已,耳边呼呼风吹,怕不下有几十米吧。这样人摔下去,还能活命嘛?早就化为肉酱!

只是下落速度之快,竟然容不得我多想,猛然双腿一震,好像插到了面粉堆里面一样,然而下降之势不减,身子往前一仰,竟然把整个人拔了出来,连连翻了好几个跟头,才止住落势。摔得头昏脑胀,摸摸身上,除了惹着一身尘土,倒是也没有受伤,奇迹了!

我捂住鼻子,这里硫磺味很浓,估计是一片火山灰,恰巧救了我,不知王玟琳安危如何,我急忙站起来,大声呼喊:“玟琳姐,玟琳姐!”

“我在这里……”

不远处传来一个微弱的女声,我睁眼瞎地迎上去,先触到一团软软的肉,倏一惊,急忙把手缩回,倒是对方把手伸过来,拉住我的胳膊,两人互相摸摸,确认对方才送了一口气。

那王玟琳咯咯娇笑,遇到危机不仅不担心,反而开心地笑起来,真是个怪异的女子。

脑袋上突然盖上一顶安全帽,王玟琳说道:“你才要当心,那般情况下,还惦记着先把安全帽给了我,所以刚才那个事情我就不计较了。”

我讷讷,不知道说什么好,尴尬地搔搔脑袋。

“玟琳姐,我不是有意的……”

王玟琳淡淡地说道:“傻弟弟,我怎么会怪你呢?”

“你有没有带照明工具?”

她问。

由于刚才只顾逃命,身边的一些器具统统没有来得及带,安全帽上的矿工灯似乎也摔坏了。眼下一片漆黑,我们只能互相搀扶着小心翼翼地前进。脚底踩在柔软的火山灰上,深一步,浅一步,耳际边则传来咔嚓咔嚓有节奏的声响,显然不是天然出产,我估摸就是成吉思汗陵墓的地下机关。明知不一定会成功,我们还是抱着一丝希望循声前行。

我们的眼睛在黑暗里面呆了许久,逐渐适应暗光,似乎看到远处隐隐约约透着一股模糊的红光。当越走越近,那红光越发明亮,耳边的器械运作声响也越大,就像是几十台车床一起在大吼。

王玟琳兴奋地拉着我向前跑出来,那红光明亮如白昼,她高兴地大叫:“我们出来了!”

然而她的脸色顿时僵住,就像是一刹那间结冰,无力地跪下。

我默不做声,在黑暗未知的世界里面我们心存一份侥幸,眼下却绝望了!不错,这正是成吉思汗陵墓内部的器械运作区域,就是这些巨大的金属齿轮铸成的杰作把庞大的幽冥鬼塔和成吉思汗棺木推到外面。方才我就一直在怀疑,如果把几十吨银子推动,那到底需要怎么样的动力啊!纵然借助现代的器械,起码也要百多台东方红拖拉机合力,那么古代的人们用什么呢?我猜测起来不在乎自然力量,水力或者风力,但是干燥的内蒙古高原一年也不过降雨几十毫米,风倒很大,百米多深的地下根本不可能存在。所以,古人用了我们现代人也不敢动用的力量——岩浆的热能!

眼下我们就呆在一块峭壁上,对面是一组庞大的器械,说不定就直接可以通到外面,然而中间却叫一道七八米宽的岩浆河阻塞。桔红色的岩浆不停翻滚,热浪腾腾,映在脸上一片灼热。这些岩浆冲到数台巨大的金属水轮上,咔咔转动,齿轮带起黑色的零件,一直绵延的远处。

我们根本无法渡过岩浆河!而退回去的话,目不视物,说不定就迷路活活困死!

我顿时颓然坐下,垂下头,有气无力,心中黯然,虽然我只是一条光棍,无妻子无父母,了无牵挂,毕竟对活命恋恋不舍,心头一片迷茫。正郁闷中,背后一双冰凉柔软的小手悄悄伸过来,勾住了我的脖子,背脊靠上两团软肉,耳边吹气若兰:“恒淮,你还不是男人吧……”

我一呆,我怎么不是男人,当我转过头,却看到王玟琳面颊呈玫瑰色的粉红,娇艳欲滴。她本是个极为出色的江南美女,但在此刻,更有一种致命的诱惑力,甚至连她的声音也是特别好听:“来吧,姐姐教你做男人……”

我不由自主地顺着王玟琳的引导,那灼热的岩浆河边,是更为灼热的两个人。

第一案:古墓邪尸 十 逃出生天

许久,王玟琳懒洋洋地趴在我的胸口,额头汗津津,眼帘半眯,那白皙细嫩的南方女子肌肤,忍不住让我粗糙的手老是去抚摸。我忽然冲动地把王玟琳抱住,叫道:“玟琳姐,你嫁给我吧!”

王玟琳轻笑地推开我,叹道:“我年纪比你大,又是一个寡妇,倘若嫁给你,还不给人笑死!”

“我不在乎!”

“傻孩子!”

王玟琳蓦然凝视前方,似乎陷入了无尽的思索,听她絮絮说道:“我家是个考古世家,我爷爷祖上是大地主,他无所事事,整日考据,曾经是第一批发现并研究甲骨文的人员之一;我爸爸就读英国剑桥大学的博士学位,每每看到大英博物馆里陈列的中国国宝就痛心不已,听说新中国成立之后,毅然突破重重障碍,带着我和妈妈回到祖国。开头几年还可以,爸爸带着极大的热情深入古代帝王陵墓的研究,曾经和郭沫若一起打报告,要求开挖秦始皇陵墓。然而到了六十年代,他一夜之间就被打倒为反动学术权威,受到批斗、游街,我爸爸性子高傲,不堪受辱,愤然自杀抗议,之后妈妈也思念伤心过度去世。我爸爸有一个贫农出身的学生,为了保护我和我结婚了。虽然我很感谢他,但是我毕竟不喜欢他。不久他在保护文物活动中被红卫兵活活打死,又剩下我孤零零一个人。在爸爸朋友的庇护下,我一直安然呆到了文革结束,开始参与其他考古发掘。我一直想完成爸爸的心愿,发掘一个帝王的陵墓,眼前纵然是个大好机会,可笑我们却成了殉葬品。”

她无奈地笑笑摇头,我说道:“不,我一定会让你达成心愿!”

我瞥见胡乱堆在地上的衣物,忽然心念一动!

我在衣服堆里面摸索翻腾,无意中挑起一件女子的贴身亵衣,正讷讷脸红之际,王玟琳恼羞成怒,扑上来推开我,一把夺过,抢到手里,嗔骂道:“你这大流氓,做甚?”

我搔搔脑袋,尴尬地笑笑,心中暗自嘀咕:“人都看过摸过做过了,光是一个文胸,发什么大火?”

当然口中哪敢吐出来,王玟琳不知我的龌龊心思,白了我一眼,背过身穿衣。

其实王玟琳的背影更加好看,纤弱的腰肢、滑腻的肌肤,构成一幅旖旎曼妙的画卷。我方打量几眼,王玟琳转过头瞪了我一下:“看,还没有看够!流氓!”

我灰溜溜地收回目光,低头认罪。

王玟琳穿好衣物,便一言不发地帮我搜罗衣服总夹带的工具。她毕竟是一个聪慧的女子,稍微一点指示即洞察下一步行动。我计划用我们两人所穿的外套做成一条绳子,长度恰好能够延长到对面。只是当我稍许碰到她的衣服,王玟琳就狠狠地抢走,啐道:“大流氓,我的衣服你不许动。之前要做什么,也得事先说声。若直接动手,害得我以为你老大不正经!”

结果最后只找到一把钢笔大小的考古锤,刚才急于逃命,顾不得丢弃的大部分工具。这只考古锤还是因为小巧,王玟琳顺手插进上衣口袋里才得以保存。

我们实在缺乏趁手的工具,外衣都是用非常结实的帆布编织,一方面足以支撑我们两人的体重安然掠过岩浆河,另一方面,我们或用手撕,或用牙咬,十八般武艺全上,费了半天劲也只是撕开一条裤腿。我和王玟琳牙疼手酸。累得气喘吁吁,坐在衣服上,相对无语。

那王玟琳秀眉微蹙,无意中瞥见随手丢在地上的无用考古锤,忽然眉毛舒展,大喜叫道:“我怎么忘了?”

我一怔,王玟琳走到岩壁边,捡起两块石头相互敲击,待到打碎之后,于碎片中挑挑拣拣,选了一块边缘锋利的石块,稍微加工,就成了一把锐利的石刀。

我顿时恍然大悟,我们是石器时代古人类的考古队,时常发掘出一些石刀、石斧。既然十几万年前的原始人都能制作出不亚于现代刀具的石头制品,我们当然也能!火山喷发形成的玄武岩无比坚硬,是制作石刀的极好材料。

我正要上前帮忙,王玟琳似乎发现了什么,趴在岩壁上细细摸索,向我招招手:“恒淮,你快来看看!这是——……”

我上前,王玟琳用手抚摸岩壁,擦去一层尘土,借助岩浆火红的光芒,岩壁上显现一个个线条虽简陋,但是形象清晰的小人儿画像。跟了考古队十几天,我学到不少知识,懂得这便是花二苦苦找寻的原始人的岩画,想不到在洞穴深处也残留。原始人的岩画珍贵无比,今日里看多了,倒不觉得如何稀奇。

王玟琳指着岩画,上面一个个小人,分别用一个圈代表头,五条线代表躯干和四肢,粗糙得如有小孩子的涂鸦。他们手中执矛一类的兵器,却在围攻另外一个小人。那小儿画面极为奇特,头顶照着一个圆圈。只见其他小人纷纷倒下,断头断手,惨不忍睹。那圆圈小人则又多了一个类似骷髅的图案。我心中倏然一惊,听王玟琳说道:“你看,这像什么?”

我打了一个酣战,说道:“这不是和人皮刺青上看到的几乎一致!难道……”

王玟琳冷冷地说道:“也就是说,这个一直被人们恐惧的怪物,不仅仅出现在几百年前,甚至几十万年前也存在了。究竟是怎么样可怕的东西,竟然可以存在数万年呢?”

我拉住王玟琳,急切地说道:“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赶快走吧!

王玟琳点点头,释然同意。用她制作的石刀,轻易地就割开了帆布衣服,撕扯成一条条的细索,搓为一条长绳!我在绳子一头绑上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块,挥舞几下,瞄准对岸的齿轮唰地扔出去。不偏不倚,正中对岸一个齿轮的空隙里。王玟琳一阵欢呼,激动地抱了抱我。我毫不在意,部队中手榴弹扔了五六年,可不是白训的!

我收收绳子,卡在齿轮里,王玟琳个子小巧,一百斤都不到,加上我的重量,总共两百多,绳子差不多够结实。于是对背后的王玟琳问道:“准备好了吗?”

王玟琳双手紧紧搂住我的胸脯,两人腰间用剩余的绳子绑住,万无一失。之所以决定带王玟琳一起过去,则是考虑到她即使常年野外活动,但是对于飞崖走壁之类的技术毕竟不擅长。万一我先跳了过去,她过不来;或者我失败摔死,她也没有办法渡过。与其如此,倒不如我们两人一起冒险一搏。我们的运命已经牢牢系在一起!

王玟琳嗯的一下,我闭上眼睛,深呼吸一口,蓦地大喝一声,快速前跑,奔到悬崖峭壁口,双足往下一蹲,猛然一跃,整个人借着加速度飞一般地掠过岩浆河,那沸腾的热岩浆噗噗直冒起,奇Qīsūu.сom书一不小心就会掉下烫死。眼看飞到了对岸,正要撞到齿轮时,我一下子松手,掉在地面上,踉跄后退几步,戛然刹住,眼角余光往后瞄了瞄,额头汗水涔涔,几乎要摔进岩浆河。

王玟琳背后伸手,拿她的衬衫在我额头轻轻擦拭,温柔恰如一个小妻子。我口中不住喘气,心中余悸未了,这回真的是千钧一发的危险,纵然在金三角战场上与子弹为伴的岁月,也是没有这么凶险,只觉得两腿战栗不已,忽然一软,顿时跪倒。

王玟琳解开绳子,离开我的背脊,温存地搂住我,贴在我的脸上摩娑,喃喃说道:“我们成功了,我以为,我们原本都会死在哪里!”

她的面庞肌肤凝脂般光滑细腻,衣襟没有系好,稍许敞开,露出了两只可爱的小兔子,我冲动地猛然将王玟琳推倒。后者一声惊呼,脸上扬起红晕,推推搡搡拒绝我:“等等,我们回去了再说,反正,反正以后有的是机会!”

听她的口气,似乎以后就跟定我一辈子了,我大喜,把脑袋埋在她胸口胡乱摩擦,王玟琳痒地咯咯娇笑:“好了,好了,你饶了我吧,我们先出去再说……哈哈……呜”

王玟琳狠狠在我头上敲了个暴栗,矜立端坐,一本正经地教训我:“都要娶媳妇的大人了,别老是像个小孩子似的撒娇。”

我摸摸脑袋,不满地瞟了她一眼,但想到日后这个美丽的女人将是我的老婆,顿时把不快丢到九霄云外,此刻也得表现自己男人的一面。我抬起头,细细察看周围的结构,果然如我推测的一般,元朝时候的古人虽然穷尽思维,创造出即使如今也叹为观止的机关,但是毕竟技术有限,庞大的器械之间空隙极大,转动亦是不快,我们尽可以从容爬上去。

我转过脑袋朝王玟琳示意地点点头,她明白我的心意,跟着我上来。毕竟王玟琳一个女子,体弱且不说,个子矮小,手短脚短,有时实在够不着,幸亏我事先把绳子收了回来,便直接系在她腰间,好像货物一样的吊上去。每拉一次,她脸上怏怏不乐的神情增加几分,还说我小孩子,自己也不是这副德行吗?

我们终于在抬升成吉思汗椁木圆棺机关的附近裂口钻了出来,但见陵墓里面一片凌乱,相当于几十门重炮轰击过一般,小丫头、杨爱苏全不见了,王玟琳露出焦急的表情,我安慰说道:“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或许他们全部逃脱了,我们走回去瞧瞧,说不定就在等我们!”

我们照明工具全部丢失,我和王玟琳就各自拿了一盏人骨油灯,举在手上。我们穿过山洞、又爬进幽冥鬼塔,纵然燃烧甚旺的人骨油灯,也只能照亮眼前尺许的范围,有时阴风吹过,那蓝莹莹的***忽闪扑腾,当真邪气的紧,我头皮发麻,只有那掌心中握着的一只柔软小手,才让我稍稍平静下来。

幽冥鬼塔内极为静谧,除了我们两人的脚步和呼吸声响,隐隐约约之间,却似乎能够听到一种滴滴答答的怪声。人类有很强的危机警觉,不太会体会普通的噪音,若是有规律的声响,不免叫人生疑。我捏捏王玟琳的小手,示意警惕,两人不约而同地蹑手蹑脚,屏住呼吸,缓缓地向发出噪声的地点靠近。越逼越近,背后的王玟琳蓦然止住脚步,我疑惑地回过头,看见她奇怪地仰起脑袋,低低说道:“有水滴在我脸上!”

内蒙古草原一年降水量不过几十毫米,又深处地下,幽冥鬼塔漏水才见鬼!我高高举起人骨油灯,光亮闪处,正和一只眼睛对视了一下。

王玟琳毛骨悚然地惨叫一声。

一只眼睛,有什么可怕的?

只因为它是一只脱离了人类眼眶的眼珠!正确的说,那只眼珠已经拉出眼眶,靠仅余的几根经脉垂吊在我们头顶。而他的主人存有另一只眼睛的部位则是一团模糊血肉,血水正不住从里面涌出来,滴滴答答落下来。

我忙不迭地拉住王玟琳往上爬。幽冥鬼塔内的阶梯是螺旋型阶梯,那个尸体躺在我们头顶,正是前进的路段。王玟琳尸骨见多了,不过都是几百几千年前,这新鲜尸体绝对不敢接近,掩面躲在我背后。我毕竟是打仗见过血的人,于是壮大胆子把尸体翻过来。虽然他的脸面一半遭到摧毁,我还是认出他,正是其中的一个搬运工,平常一起吃饭一起睡觉,怎么遭到如此毒手?两个眼眶,一个成了血窝窝,另外一个眼球被扯出外头,看手法残忍,不用器具,根本是直接是用手抠出!他一时死不了,挣扎地跑到这里,终于因为失血过多毙命。

我正犹豫着思虑,王玟琳拉拉我的衣角,颤抖地问道:“你说,外面究竟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情?他居然死得如此凄惨!”

我面色凝重,摇摇头。我也不知道,但是可以想象,外面的情况,绝对比我们预料的要糟糕百倍。

我搜罗了一下尸体,翻出一把榔头,递到王玟琳手中防身。王玟琳惴惴不安地看着我,又将榔头还给我,叹气道:“若是连你也跑不了,我一个弱女子,谈何自保呢?还是给你有用一点。”

我便不犹豫地收下了榔头。

再往前走几百步,幽冥鬼塔出口大门牢牢锁住,我东敲西打,不知碰到哪里的机关,轰地一下,大门自动起开,我大喜之极,忍不住高举双臂欢呼:“我们终于出来……”

话音戛然止住,随之我的心脏也如战鼓一般咚咚敲打起来!

第一案:古墓邪尸 十一 幽冥鬼怪

王玟琳从我背后钻出来,奇问道:“恒淮,如何了?”

她的视角往外稍微一瞥,脸色徒然大变,立即蹲下身喔喔呕吐。今天折腾了一天,没有机会进过食,胃中食物消化待罄,只能艰难地呕出了一滩清水。

眼前这是怎么样的地狱场景啊!听到炸药爆炸声之后,虽然我有了心理准备,但是也没有料到如此惨烈!我曾经见过被我军重炮轰击后的金三角阵地,到处是血肉横飞,尸骨无存。但是因为没有完整的人体部分,虽然恶心,也不至于反胃。至于眼前,人体的尸骸被分成一段一段的,内脏四溢,不像是用炸药爆炸产生的伤亡,更像是经过一场血腥肉搏。仿佛播放了几十头人形野兽互相撕咬,不寒而栗!

王玟琳摇摇晃晃站起来,两腿直打哆嗦,即使我这个杀戮见多的当兵也心惊肉跳,何况一介弱女子,算起来她的胆子算大了,至少没有昏倒。

突然,我从残肢断臂的血肉中听到一声人类的呻吟,倏然一呆,便带着榔头扑到尸骸堆里面,双脚踢开尸体,扒下一个活人——满身是血的花二。奇迹啊!这个家伙居然没有挂掉!

我大声问道:“花二,花二,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他呻吟一声,微微张开眼睛说道:“鬼!鬼!我引爆了炸药,死了一半人,那恶鬼像疯狗一样到处袭击人,我好不容易躲在死人中间逃过一命!”

“他在哪?”

花二吓疯了,哪有什么恶鬼。

花二吃力地抬起右手,颤颤悠悠地指着一个方向,正是在不远处的石壁上,裂开原来一个大洞。我和王玟琳吃惊地看到,大洞之内,居然也有一具椁木圆棺,不过却比成吉思汗的那具规模小多了!椁木圆棺的棺材盖已经完全打开,我不禁倒吸一口冷气,和王玟琳面面相觑。

我警惕地瞄瞄椁木圆棺,里面黑漆漆的,仿佛一个丑陋的家伙诡异的微笑。于是问道:“花二,你还能走吗?”

花二点点头,我又转头朝王玟琳说道:“我们先出去再说。”

王玟琳点点头,走在前面探路,我放下一盏人骨油灯,架起花二,往入洞口撤退,走了不过百来步眼前豁然冒出一杆猎枪,直直地指着我们。我倒吸一口冷气,却见出现的是杨爱苏和小丫头,大喜道:“你们没死?”

杨爱苏脸色阴沉,小丫头也是一样神情严肃,大声向我们警告:“当心后面!”

我先是一呆,转头瞄向后面,猛然一个小小的犹如剥了皮的死人一样的东西扑过来,一掌击穿花二的背脊,后者惨叫一声,立时毙命,那怪物又扭住我的胳膊,徒然施加压力,想绞断我的手臂。

部队里训练出来的格斗技巧已经成为本能,条件反射地要顺势而倒下,同时拉到了那东西。我本是一个大块头,肌肉发达,接受过五六年的职业军人训练,力大无比,寻常两三个壮汉根本无法近身,想不到此刻只能与一个矮小的剥皮人打成平手,连我自己大吃一惊。间不容发,短短的几秒内,转换了数十种动作,用力摔开那东西。后者双足轻轻一跃,跳到五六米高,抱住一块垂下的岩石嘿嘿冷笑。这般矫健的身手,究竟是什么怪物?

杨爱苏一枪一枪地射击,草原的汉子大多枪法极准,然而剥皮人的动作实在太过于敏捷,刚刚瞄准射击就飞速地跳到另外一块石头上,打了好几枪都没有打中,蓦地喀喀空扳机扣声,子弹打完了!

杨爱苏慌忙从口袋里掏出子弹,剥皮人哪容得他反应,拾起一块尖锐的石块掷开,如离弦之箭飞出,咄!正中杨爱苏胸口。杨爱苏几乎不相信似地看着胸口凸出的石块,啊地一声倒下。

在他倒下之前,我已经飞速扑过去抢夺猎枪。哪知剥皮人动作比我更加迅速,夺到了猎枪,指着我嘿嘿阴笑,只听喀嗒一下,他扣动了扳机。我脸色突然转变,转而又面露喜色。这个怪物根本不懂枪械,连子弹都没有装,其还不如一根烧火棍子!

说道棍子,我掏出系在腰间的榔头,恶狠狠地扑上去,趁他发愣之际重重砸下去。剥皮人动作再快,也让我敲中肩膀,惨叫一声,慌忙逃往钟型岩洞内,我稍微松了一口气,询问小丫头:“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小丫头神情刚强了几分,镇定自若地说道:“我……实在太可怕了!爆炸之后,我们逃出幽冥鬼塔,在上面看到了很惨烈的景象。我们正打算出去救你们,突然听到咯咯的怪叫,我们抬起头到处寻找,发现裂开了一个大洞,竟然是里面的一具棺材里发出了怪叫。然后……”小丫头痛苦地摇摇头,我可以体会她的心情,我和王玟琳见过事后场景已经心惊不已,更何况她是现场目睹的,“棺材里跳出一个可怕的怪物,黑乎乎的,瘦瘦的,四肢纤细,好像是一只人形青蛙一样。太可怕了,他一瞬间就杀了很多人。听说是之前花二奋不顾身地引爆炸药,阻止了那个怪物一会儿。然后杨爱苏拿着枪,边打边退到这里,把剥皮人逼了回去。他到底是什么了,就像那个人皮刺青中的可怕妖魔一样!”

王玟琳面色发灰,说道:“难道,我们唤醒了传说中的妖怪?但是,这是成吉思汗的陵墓,怎么会有妖怪呢?难道是保卫陵墓的死灵战士?”

小丫头兀自瞪大眼眸,间或一轮,倏然转动,问道:“等等,你们的衣服?”

我老脸一红,连王玟琳也难得露出羞涩的神情。眼下我只穿了一件背心和一条短裤,王玟琳稍稍好点,也不过比我多了一件衬衫,使劲拉下摆遮住大腿。小丫头满脸鄙夷,似乎在说,你们干了见不得人的丑事。但是她再也没有反应,面色铁青,恨恨地看着我。王玟琳急于解释,上前说道:“白水……”

忽然天摇地动,随之一声轰隆的巨响,我大叫:“不好,要塌了!”

脆弱的石柱、石笋顿时立时摇摇晃晃,像是下雨一样落下来,我们四下里找寻避难场所。原本我们以为死掉的杨爱苏,似乎刚才只是昏死过去,此刻叫震动摇醒了,发出呻吟。小丫头急急忙忙拖起她逃命,头顶一块巨石却砸将下来!

“小心!”

小丫头边上的王玟琳奋不顾身地扑过去,推开小丫头,自己却被石块砸中,陷入一片尘土中。

我眼睛徒然放大,发疯地扑过去,拔开石块,慢慢地震动平缓下来,我看见王玟琳下半身压在石头底下,口中不住咳血,面色苍白,眼见已经活不成了。

我捧起她的身子,像小孩子一样呜呜哭泣:“玟琳姐,你不能死啊!你答应我的,你还要做我老婆,你不能死!”

王玟琳只是咳血,说不出话来,眼珠转动,瞄了小丫头一眼,渐渐黯淡下来,终于平静地闭上美丽的眼眸。

我如孤狼一般仰天长啸,心中舒怀,居然也不哭了,抹抹眼泪。倒是小丫头,呆呆地看着王玟琳的尸身,猛然间扑上来大叫:“玟琳姐……,玟琳姐……”

我一脚踢开她,大喝:“闭嘴!”

小丫头滚了一圈,像个受到委屈的小孩子一样,圈起身子,簌簌发抖,口中不住喃喃自语:“怎么办,怎么办,玟琳姐没了,玟琳姐没了,是我害死她的,是我害死她的……”

战场是生离死别我见多了,即使亲如兄弟的战友,下一刻也马上离开你,所以我能当即就镇定下来,小丫头却不同,她视王玟琳作亲姐姐一般,极为依恋后者,眼下伤心过度,神情呆滞。我上前去啪啪几个巴掌,打在小丫头脸上,说道:“听着,玟琳姐不是你害死的,是那个剥皮人,我会去报仇的!”

小丫头眼珠一转,终于稍许有了神采,叫道:“好!”

我和小丫头把重伤昏迷的杨爱苏拖到一个安全的凹洞里,撕下汗衫简单包扎一下,顺便从他身上搜罗出一些弹药和一把军用匕首。我捡起杨爱苏的猎枪,这是一杆老旧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因射速慢,子弹容量有限,在我参加的金三角战场上基本遭到淘汰。唯一好处是该枪身长体重,近身肉搏时效果极佳。我一发发地安上子弹,本想将匕首嵌在枪头,转念一想,便递给了小丫头作防身武器。

我们两人一前一后,钻入钟型岩洞,瞧见剥皮人并无防御,怕是以为我们都砸死了,正蹲在尸骸堆中蠕动,听到我们过来的动静,转过头嘿嘿冷笑。他一双眼珠冒着红光,满面血污,口中蠕蠕咀嚼,嘴角下拖一只手指,竟在吃人肉!我顿时头皮发麻,举枪便射击。我受过正统射击训练,又上过战场实地开枪杀人的我,无论射击水准还是心理水平,远远超出杨爱苏一大节。只见那剥皮人快如鬼魅,飞速闪开,我连开数枪,均是没有击中,不小心让他跑到暗处了,一时找不到。我心中暗暗懊悔,要是有一只五六式全自动步枪,早就把他轰杀成渣了。

我示意小丫头靠过来,不要离开我太远,两手托着枪,双眼仔细地搜寻暗处。其实幽冥鬼塔上面的***原本把整个钟型岩洞照亮如白昼,因为炸药爆炸的震动,落下了几盏***,形成少数几片暗影。我眼睛都要看花的时候,忽然一个东西飞出来!

我忙不迭地开枪射击,那东西好像西瓜一样被击个稀巴烂。汁水四爆,喷了我一身!我闻着味道不对,不好,上当了!我当即反应过来,这是一个人头,剥皮人引诱我消耗子弹,两次开火下来,十发子弹打光了。

我单手托着步枪,另一只手慢慢摸向盛子弹的袋子,说时迟,那时快,剥皮人如离弦之箭飞扑过来,顿时踢飞了步枪。两人近身搏击在一起,用拳头互相朝对方的脑袋砸了几十下,都打的头昏眼花,只是剥皮人状若疯狂,丝毫不在意,我命休矣!

砰!

一团火花砸在剥皮人身上,顿时燃起熊熊大火。

我居然忘了小丫头,其实不是忘记,而是根本没有把她的战斗力考虑进去,此刻难得帮了我的大忙。

我急忙撤退,那火焰幽幽,就是我从地下陵墓取来的人骨油灯,方才丢在这里,燃烧极为凶猛,烧得剥皮人双手捂住面颊,不住嘶叫,却还是不死。渐渐地他头顶冒出一圈蓝色的光环,乍看似乎神仙的光环一般,慢慢地扩大,犹如一颗蓝球,包裹住了剥皮人的头部。

我和小丫头一起变色,无论是线条简单的原始人壁画,还是蒙古人的人皮刺青图,上面描述的恶魔,都和此刻的剥皮人一模一样!

那蓝球渐渐熄灭了火焰,于是剥皮人松开双手,他的面部肌肤全部被烧焦,眼皮褪去,凸凸的两颗血红肉丝的眼珠暴露在空气外,鼻梁上只有两个孔,至于嘴唇放开,狞笑起来,露出一口白森森的尖牙,当真如魔鬼一般可怖!

小丫头方才只是逞一时之勇,胆子根本没有壮大,被吓得尖叫一声,一屁股坐在地上!

“快退到那边的大洞里面去!”

我高声呼喊。

在空旷的地方,根本无法应对剥皮人惊人的速度,更何况子弹差不多消耗光了,我只能退到狭窄的场所迎战。

我拉起小丫头,且战且退,进入岩洞里,这里空间有限,很容易遭到伏击中,剥皮人狡猾地不肯进来,我稍微松了一口气。

“那是什么?”

躲在我后面的小丫头突然插口说道。

我顺着她的目光往后一瞥,徒然失色,背后是一具椁木圆棺,正是那个剥皮人逃出来的地方。方才激战时候流弹烧过,擦落一片白色的棺材,露出亮晶晶的蓝色内部,里面蓝色的粉末犹如毒气一样四溢开来,我来不及动身就已经笼罩在我周边。我一边拼命挥手一边咳嗽,吸入了不少蓝色烟雾,只觉得迷迷糊糊,神智黯然……

这是哪里?

我张开眼睛,我还活着!

我猛然打了个激灵。不对!我怎么一下子来到了水里?

在我身边是一片蓝色的汪洋,无数奇怪的鱼虾游来游去,我仿佛是一只气球一样,在水中无根地飘荡。虽说在水中,我的呼吸却一点也不显得不顺畅,就如在陆地上一样。

忽然眼前又是一片漆黑,头痛欲裂,再度张开眼睛,小丫头待在不远处,抱成一团瑟瑟发抖。一双大眼睛尤为害怕的盯住我,我稍微一动,她便发疯地叫起来:“不要过来,不要过来!”

第一案:古墓邪尸 十二 血战魔物

我正要张嘴,嘴巴犹如不是自己,失却了控制,费足力气才勉勉强强开口:“我,怎么了……”

我噗通跪在地上,双手撑在地上,苦苦回想,是的!我发了疯,想弄死小丫头,是的,我被蓝色的烟雾感染之后,变得和青蛙怪一样疯狂残忍,现在的我还是和方才一样吗?

我徐徐靠近小丫头,她抖地越来越厉害,却一动也不敢动,当我当手搭在她肩上时候,小丫头终于哇地大哭起来:“你杀了我吧!你杀了我吧!”

“我不会的!我回来了,不再是刚才那个杀人狂的我了!”

小丫头见我许久不动手,收住了眼泪,仍然是十分害怕,小心翼翼地问道:“你,是吗?”

我点点头,转过身,返回方才那个椁木圆棺边,蓝色的内部已经退化成黑色,露出多空蜂窝状的结构。我大着胆子摸了一下,没有意外,就抡起枪托砸下一块。手中掂量掂量,本以为是木头,但是感觉起来,却是一种石头,份量很轻,只有同体积其他石头的四分之一重量,什么类型我吃不大准,估计是什么石灰岩的一种吧。

小丫头终于确认我,贴近来低低地说道:“让我看看!”

我把石块扔到小丫头手里,她翻来覆去地检查,下定结论:“这是一种古代类似于珊瑚虫生物死后遗骸的化石!百万多年前,达里诺尔湖多范围比现今更大,约莫数万平方公里左右,这座平顶山火山也有一半浸在水里。湖水里面生活了一种腔肠类的小虫子,生长时吸收碳酸气和钙质形成自己的石灰质外壳,由于它们是群居在一起的,一代代积累下来就变成柱状礁岩。日后达里诺尔湖水退却,百万年之后就变成了化石。”

我自知才学远远不及科班出身的小丫头,虚心请教,问道:“那你说,这些化石里面冒出来的蓝色烟雾,那是什么?”

小丫头脸上露出踌躇的神色,过了片刻摇摇头,说道:“我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景象。倘若说是小虫子的化石,那么老早应该凝结在一起了。假设是小虫子存活在现在请看小说网+qinkan.net,那更不可能,哪种生物能够历经百万年不死呢?”

我脑中恍惚又浮现那些水中的情景,猛然间灵光一闪,对小丫头说道:“你说,世界上有没有鬼?”

小丫头毫不犹豫地摇摇头:“没有!”

我再问道:“那你看到地那个忽然消失的蒙古小孩,又是怎么回事?”

小丫头脸色徒然大变,支支吾吾说不出!

我说道:“这个地方有古怪,你看到过蒙古小孩鬼,我看到过鬼子军官鬼,我和玟琳更被鬼迷过。所以,我想这里是个特别容易产生鬼的地方!既然人有鬼,那么动物们也有鬼,只要是活着的东西都有鬼魂……”

小丫头毕竟不是笨人,一点即通:“你是说,那些蓝色的烟雾,是小虫子的鬼魂们?”

我点点头,说道:“方才我被迷住的时候,就迷迷糊糊看到它们生前的景象。不知什么缘故,死后就留下了灵魂。”

小丫头低着脑袋,陷入沉思状态,过了许久才说道:“我以前看过一篇报道,说苏联科学家发现,把物质无限分下去,从分子到原子到质子,一直下去到几乎不可分,存在一种介乎于物质与能量中间状态的东西,暂且称为浮游子,它既表现物质特征又表现能量特征。浮游子排列构成物质,物质构成生命,由于浮游子的排列具有一定的记忆力,有人认为,鬼魂就是浮游子呈现中间状态时候的一种片段式排列。”

我听得糊里糊涂,一挥手说道:“甭管什么浮游生物,反正那种蓝色的虫子灵魂很可怕,一旦被附身了,轻则如我一样,暂时性发狂,重则和青蛙怪一样,变成怪物!”

小丫头点点头说道:“这种蓝色的恶魔,蒙古人叫它‘蓝色魔鬼’,我们不妨取个新名字,就叫‘幽浮游灵’!”

我一听就觉得好名字,是幽灵,又带有浮游生物的称呼。

“等等,这里有字!”

我顺着小丫头的目光看过去,但见椁木圆棺的一侧刻着不少缺胳膊的汉字笔画,定睛一看,时常在抗战的电影里瞧见,却是日文。小丫头摸索着细细研读,向我解释:“我的日文不是很好,这又是几十年前的旧体日文,我只能勉勉强强看懂一些。上面说,他们是关东军一队奉命来寻找成吉思汗无敌于天下秘密的特种分队。虽然发现了这个秘密,但是一旦被蓝魔——在说幽浮游灵——沾上的,都有不死之身和近乎魔鬼的恐怖战斗力!他们推测很久以前成吉思汗也染上了这种东西,变得非常可怕,他统一了整个蒙古,疯狂地向外到处侵略,克城必屠,几乎杀掉了半个世界近一亿多人!死后人们虽然景仰他,但是更多的是畏惧他,所以把他的陵墓建造如镇邪大阵一般。后来蒙古人被明太祖赶回老家了,于是跑来借助祖先的力量,却发觉根本无法控制这股魔鬼的力量,不得不封印起来。而日本人不知从伪满洲国的皇室那里听到了消息——嗯,怎么又和伪满洲国扯上了关系,好怪!于是战败前狗急跳墙,他们的司令官山田乙三派遣他们过来,寻找扭转战局的关键,但是……”

我急忙问道:“上面说什么?”

小丫头脸上露出了迷惑不解的神情,歪着脑袋思考了半晌才说道:“上面说的很怪,什么……他们要躲避,躲避什么,这几个片假名我不认识。好像是什么魔鬼出来了,他们最终成了魔鬼的祭品?什么意思呢?我猜测不透?”

“等等!”我突然问道,“这些鬼子文,怎么刻在这里呢?最初我们进来的时候,石壁上是光溜溜,根本连一条裂缝都没有。随后幽冥鬼塔伸起之后,似乎也发动了这里的机关,把石洞打开,从棺材里跳出那个怪物!”

小丫头灵感一动,顿时大叫起来:“我明白了,这究竟是什么!难怪我觉得有点奇怪。你想想看,凡是古代的统治者,都是非常害怕自己的坟墓被盗,自己的死灵受到打搅。所以,每一个古代统治者的坟墓里,都安装了无数暗器机关对付盗墓贼。但是自从我们来到了这个成吉思汗的陵墓之后,我们遇到过什么机关暗器嘛?几乎没有!所受到的一些危险,也不过死自然因素造成的。我想,那个象剥了皮的死人一样的怪物,就是蓝色的恶魔,也就是守护成吉思汗陵墓的死亡战士。难怪日本人在此全军覆没。恐怕呆在这里的那个日本人,是最后一个被杀死的。幸好在他死掉之前,留下了这个极其珍贵的文字。”

我不住点头,小丫头说的合情合理,以前倒是小觑这女人了,其实她很聪明,因为处在才华横溢的王玟琳身边,一时无法显现出来,到了此刻,终于发挥本色!

我喃喃自语:“那日本鬼子到处做坏事,难得无意中帮了我们一把。哈哈!”

她顿了顿,又慢慢说道:“因为腔肠类生物本身就是一种低等生物,没有智慧,表现的只有动物消灭异类的无穷原始欲望,我想,要是真的如你说,是虫子灵魂附身的话,人就陷入疯狂,变得特别残暴嗜杀。但是……不知何种缘故,你居然能够恢复神智?”

我一怔,然后摇摇头说道:“我也不知道为何会这样。我能克制虫子灵魂的原始冲动,而不是象蓝色恶魔一样发疯,是不是我的神经特别坚韧呢?”

小丫头说道:“我又想到,以前的成吉思汗大概也能够克制一部分冲动吧,不然光有战斗力而没有智力的家伙,只是一个无敌的战士,却不是无敌的统帅,根本无法征服半个世界。个中,一定有我们疏漏的关键!”

疏漏的关键!是什么呢?

时间不等人,我拎起步枪,检查了一下子弹,对小丫头说道:“等下我们一起冲出去,我会拖住蓝色魔鬼的。你不用管我,只管逃出去。我会打倒蓝色魔鬼!”

小丫头吃惊地叹道:“你!”

说说是容易,真实做起来,当真九死一生。

小丫头见我意志果决,便叹气说道:“好吧!”

我向拉着小丫头头也不回地冲到石洞出口,小心翼翼地探出脑袋四下侦察,蓝色魔鬼在哪里呢?我正暗自迷惑中,忽然头顶哈哈一声狂笑,他竟然一直攀在裂缝之上,等待我们自投罗网!

蓝色恶魔脑袋被烧焦,眼球牙齿尽外露,身上衣服破破烂烂,浑身鲜血,当真如鬼魅一般。他居高临下纵身一跃,我猝然不及被扑到,步枪顿时丢得远远!

我大骇,拼尽全身力气与之搏斗。不对,之前即使加上步枪和小丫头的协助,我也只能与其勉强打个平手,那快如闪电的动作我根本无法应付。然而在了此时,那挥拳慢得好像打太极,我看得清清楚楚。是了,我也受过幽浮游灵的感染,也获得了这种可怕的力量,却没有失去神智而已。

顿时我信心大增,大打出手,拳脚相加,打得不亦乐乎。而且我受过一整套完整的职业杀人技巧训练,出手又准又狠,不仅如此,我在体型上也比瘦小的蓝色魔鬼占优势,一时间我竟然压制住了蓝色魔鬼。

其实我心中还不能放下小丫头,借着眼角余光,瞟见小丫头远远地逃进出口,心中稍微宽慰,这个女孩毕竟是把握大局的人。哪知这么一疏忽,蓝色魔鬼脱开我的纠缠,飞奔小丫头那边!

我心中大急,撒开腿也追上去,到了幽冥鬼塔那边,蓝色魔鬼倏然停住,原来他的目标不是小丫头,却在此处有何阴谋?

蓝色魔鬼哈哈大笑,冷不防撞到幽冥鬼塔的一角,说时迟,那时快,我已经飞快地扑上了上去,抡起枪托,恶狠狠地砸在蓝色魔鬼头部。我本是一个力大无比的人,加上有染上了幽浮游灵的怪力,这一枪托砸下去,就如千吨重锤砸到了他的脑袋上,纵然是钢筋铁骨也会被砸成碎块。我眼见那个蓝色魔鬼丑陋的脑袋犹如气球一样被击碎,因为用力太猛了,一不小心,把步枪枪托也砸坏了。

蓝色魔鬼缺了脑袋的身子摇摇晃晃,扑通倒下。

我顿时松了一口气,全身疲惫之极。小丫头犹豫了一下,跑到我身边,远远瞅着蓝色魔鬼的尸骸,心有余悸地说道:“太可怕了。不过这个怪物的服饰,怎么看起来不像是几百年前的人,倒是……”

我一愣,盯着蓝色魔鬼破破烂烂的衣服确实觉得眼熟。这时嗵嗵,环绕周边响起几声巨响,我和小丫头交错视线看过去,顿时脸色大变。

环状的石壁上,一口气露出了七个石洞,每个石洞里面,都躺着一口椁木圆棺。让我们心惊胆战的是,每口棺材的棺材盖都开始掀起来,爬出七个蓝色魔鬼,这几个蓝色魔鬼里,有几个衣衫完整,竟然还穿着旧时鬼子兵的衣服,头上戴着难看的帽子。他们开始动作迟缓,一步步地移动,大声向我和小丫头咆哮。

小丫头口中喃喃呻吟:“我知道了,原来,原来那时候过来的日本人,他们虽然战胜了成吉思汗的死灵战士,但是他们为了获得战无不胜的力量,染上了幽浮游灵。可惜,他们没有战神幽浮游灵的力量,终于化作了新一批的陵墓守护者!”

我猛然一震,失声叫道:“我明白了,我们漏掉了什么要紧之处!”

小丫头眼睛努力瞪得大大,急切地问道:“你想到了,到底是什么关键?”

我说道:“难道你忘了,在人皮刺青图案上,那个萨满巫师是用什么法器战胜幽浮游灵吗?”

“九转经轮!”

我叹气地摇摇头,说道:“只是可惜,那个法器遗留在地面上,我们此刻根本无法上去拿来,消灭蓝色恶魔身上的幽浮游灵!”

小丫头一摆手,失魂一样口中不住喃喃“九转经轮”,不时又冒出“钟型岩洞”、“声音”等几个词汇,滴溜溜转着身子,片刻平静下来,面颊露出微笑,稍微捋了一下头发,说道:“我知道怎么样才能战胜蓝色魔鬼——不需要九转经轮!”

我大喜,问道:“如何?”

小丫头神秘地卖了一下关子:“你且说说看,成吉思汗的陵墓,有何特征?”

我尴尬地搔搔脑袋说道:“好妹妹,你晓得我是个大老粗,念书又不多,考我就免掉了吧!”

小丫头啐了一口:“你这人啊,平常小丫头小丫头的乱叫,临到关头,便假惺惺地自称哥哥了。”

不过此刻实在不是开玩笑的时候,小丫头假以颜色,顿时严肃地说道:“九转经轮以不断旋转发出声音战胜了幽浮游灵,而成吉思汗的陵墓之上却有一个钟型岩洞,传音效果良好,很显然,幽浮游灵只能以某种音波频率控制。聪明的古人老早就发现了,所以特意修建了这个钟型结构的岩洞,万一成吉思汗的幽浮游灵苏醒,正好镇压之!仔细一想,原来我一直在奇怪幽冥鬼塔到底有什么用场,这时候才想到,根本不是通往陵墓的入口,而是一根巨大的撞针。一旦在某处敲击幽冥鬼塔,全金属结构的塔身好像一根巨大的琴弦,发出响声,引起钟型岩洞的共鸣,这样就可以镇压幽浮游灵!”

眼看那些嗷嗷大叫的怪物们一步步向我们爬过来,我一把拎起小丫头。这个女孩子个子高挑,身材偏瘦,轻飘飘的,叫我施展大力一扔,一下子推出了蓝色魔鬼的包围圈,我大叫:“你快走,不要管我!”

说着,我飞快地从从死人堆里面掏出一个包裹。这是一个炸药包,方才我就注意到了。我点着了炸药包,导火索嗤嗤冒着火花。以导火索燃烧速度,我是无论如何也赶不到出口那里,半途就会被因爆炸而塌方的岩石砸死。思虑间,蓝色魔鬼已经朝我包围过来了,我灵机一动,我举起炸药包就扔到幽冥鬼塔里头,再纵身一跃,方向外迈开两步,轰得巨大的冲击波几乎把我掀翻。借着冲击波的推力,我一脚跃出了蓝色魔鬼的包围圈。

眼看再过七八步就可以脱离危险,突然脚下一重,低头看下去,竟然被一只蓝色魔鬼给拉住了脚跟。那蓝色魔鬼面目狰狞,干枯的面皮贴在脸骨上,犹如两个黑洞的眼窝盯着我看,甚是恶心。

那蓝色魔鬼把我从半空中扯了下来,背后先是一阵嗡嗡的响声,越来越响,俨然是一百架歼七同时打开发动机,在我耳边震撼!我随着音波浑身发抖,捂住耳朵,向后探望。

我把炸药包扔到幽冥鬼塔里面,无意中敲响了丧钟!那幽冥鬼塔是一根巨大的琴弦,把声音传到顶端,扩大无数倍,向四面发散,撞击到钟型岩洞里面,终于引起共振,产生可怕的音波。

那蓝色魔鬼跳舞一样地浑身抽筋,原本口鼻耳器官处冒出鲜血,血如泉涌,慢慢跪倒地上。我也只觉得浑身越来越无力,依靠强大精神意志支撑着往出口走去。寥寥数十米,我便无法支持,腿脚一软,正要弯倒时候,一双纤弱倒小手搀住我,搀着我往出口去。

小丫头把我拖到杨爱苏休养的那边,我无力地躺下,五官鲜血淋淋,强大地音波把我震得七孔流血。小丫头撕下衣服的一角为我擦拭血痕,我说道:“谢谢!”

“要当董存瑞一样的英雄!美你!”

小丫头露出顽皮的笑靥。

我慢慢抬起脑袋,那些蓝色魔鬼横七竖八躺在地上,都死翘翘地归天了,不禁松了一口气,无力地躺在地上休养半个多小时,力气渐渐回复,吩咐小丫头照看好杨爱苏,然后自己转身来到把王玟琳压倒的巨石下,轻轻抚摸她的面颊。她面色平静,合着眼睛,长长的头发散开披在地上,似乎不是离开了我,而只是睡着了一般。

背后响起了一串清晰的脚步,我叹气道:“我不是叫你照顾杨爱苏吗?”

小丫头说道:“他已经清醒过来,说让我过来看看你,怕你太伤心了!”

她无措地搓搓手,低声说道:“对不起,你和玟琳姐这么好,却因为我的缘故,生生分离!”

我摇摇头,说道:“不怪你,人是讲究一个缘份的,我和玟琳毕竟有缘无分。”

“那么……”小丫头嗫嚅,“我和你……”

我听小丫头支支吾吾,猛然间天摇地动,顿时脸色大变,我醒悟,脆弱的火山口终于承受不住数次爆炸的猛烈冲击,即将爆发!

“快走!”

我冲着小丫头大喊,后者惊慌失措,瞟了我一眼,旋即跑开。

我抚摸着王玟琳的脸庞,凑上前低低说了一句:“对不起,我先走了,以后我们还会在一起的!”

我扯下她的一段头发,塞进口袋里,正要转身去追小丫头。突然看到王玟琳单手压着胸部,似乎在保护什么重要的东西,我心念一动,摸过去搜索,却搜出了那本日本人的黑色封皮笔记本。王玟琳既然致死都藏着黑色笔记本,一定极其重要。我来不及多想,一把抓起黑色笔记本逃开。

杨爱苏身受重伤,行动不变,我把他扛在肩上,与小丫头一起循着进时留下的荧光轨迹逃跑。幽浮游灵在我体内的影响还存在,即使背负着一条百多斤重的大汉也是健步如飞,小丫头竟然有些跟不上。我们一起冲出洞穴,外头已经夕阳斜下,胡发一正担忧地四下里踱步,见到我大喜:“老朱,你终于出来了!咦,其他人呢?”

我一挥手:“先不要管!火山爆发了!”

留守的几个人脸色一起变掉,慌慌张张地就夹着我们跑到营地里,幸好胡发一这家伙会开车,众人窜上一辆卡车,把能丢的东西统统扔掉,飞速赶时间逃离。胡发一开车状若疯狂,车上颠颠簸簸,不过半小时就冲出砧子山一公里开外,只听背后轰隆一声震天价地巨吼,我回转头,砧子山喷出冲天火焰,仿佛一颗原子弹爆炸的瞬间,浓烟滚滚,乱石飞溅,灼热的岩浆勃勃溢出,顿时把砧子山化作一团火海。夜幕之下,甚为壮观。却在同时,有无数半透明状的人形纷纷扬扬飘上天空,被这片奇异土地上拘禁的灵魂终于获得自由!

然而我痴,呆呆凝视着火山的绮丽,直到一只小手擦拭我的眼眸,我才觉察我哭过了。

“谢谢!”

再见了,我的爱人!

第一案:古墓邪尸 十三 山村盗尸

自从内蒙古原始遗迹考古全军覆灭之后,我们便退回牧民的蒙古包,等待政府的救援。我们存活下来的人不多,一支原本十八人的浩浩荡荡考古队,现在只剩下我、小丫头、杨爱苏、胡发一、郭小驷等几个人。特别是我感念王玟琳的过世,每次拿出那本黑色笔记本——王玟琳留下的唯一遗物,睹物伤神,不禁鼻子酸酸。小丫头是王玟琳拼死就出来,出于内疚,主动向我上来关切我,我摇摇头,谢绝了她的好意,我不需要别人的可怜。

有一天,我又拿出了那本黑色笔记本,一边翻阅一边晒太阳。其实我根本看不懂内容,里面都是缺胳膊断腿的奇怪日本汉字,我这样做,只是怀念一下逝去的伊人。这时我眼前突然一黑,有人挡住了阳光,于是我抬起头,看见正是杨爱苏。他在成吉思汗皇陵里受了伤,现在虽然好了很多,但是依旧脸色苍白,我笑道:“怎么你也来晒太阳?”

杨爱苏瞅了瞅我手里的笔记本,笑道:“这个笔记本不错啊,很有历史参考价值。”

我点点头说道:“嗯,这是一个叫什么久迩宫春日的家伙的笔记本——封面上是这么写的,我就大概这么认为是了。上面都是记载了什么成吉思汗无敌于天下的秘密和满清龙脉宝藏的事情。奇书-整理-提供下载成吉思汗无敌于天下的事情我们都见识过了,不过是什么幽浮游灵,可怕的紧。至于满清龙脉宝藏,我则是向来不相信这些玩意的。”

杨爱苏踌躇一下,问道:“我觉得它很有用,你看,能不能转让给我?当然,不是白给的,我家很有钱,我用钱向你买!”

我摇摇头拒绝,淡淡地说道:“有些东西是用钱也买不到的。倘若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历史笔记本,我白给你也无妨,但是,这却是某个人的遗物,我就不能给你了,对不起。”

杨爱苏失望地离开。

过了几天,政府的救援队过来。由于事情太过于玄奇,我们不约而同选择相似的借口——忽遇火山爆发不幸遇难。

我们被救之后,一起回到北京。考古队解散之后,小丫头——也就是林白水结束实习,返回母校留校任教,杨爱苏则是回国了。胡发一这盗墓贼避了风头,携着郭小驷到处去作案了。我无依无靠,天下之大,竟不知何处安身。林白水出于对我与王玟琳心存内疚,主动叫上我,想要我跟她来北京。我摇摇头拒绝了,打算和胡发一、郭小驷到处一起混,反正也看开了。胡发一大喜,我有技术又擅长打架,人才啊!二十世纪什么最重要?人才!

但是林白水苦苦哀求,连杨爱苏也过来请我留下,我实在烦的要命,索性半夜里偷偷溜走。就这样我和胡发一等或倒卖假文物,坑坑来中国淘金的洋鬼子,或专门黑吃黑,或挖掘坟墓。一日,我们正在北京郊区。这里名叫皇姑坟,是旧时满清一个格格的陵寝,听说了两个盗墓贼要下手,我们存心黑吃黑,偷偷跟了上去。

这是一个夏季的傍晚,雷声一阵紧接着一阵地大作,一场暴风骤雨即将来临。此刻天色已经全暗,天上没有月亮,伸手不见五指,我心中发怵,黑暗中没有时间感,也不知走了多久,脚底下稍微平坦的地面越来越坑坑洼洼,一拐弯,胡发一戛然止住脚步,后退到我身边,一手抓住我的胳膊,胆战心惊地说道:“老朱,你看前面什么,漂浮着一团团白色的灯光。我记得,我记得这里好像是乱坟岗!”

我一睁眼,黑夜中亮光特别显眼,无奈地笑笑:“鬼火罢了,怕什么,我们都见多了,听指导员说过,不是什么人死后产生的白磷接触空气燃烧。”

胡发一手劲加大一倍,说道:“不对。鬼火我也看见过,但是一般都是一动不动,这些光乱飞,而且,你听,什么动静?”

我侧耳倾听,扑通扑通的声音,顿时醒悟,妈的,盗墓贼在作业。那鬼火其实就是手电筒在乱晃,夜深人静,我也不想打草惊蛇,正要告诉胡发一不必理会,忽然远方传来一串长长的惨叫:“妈呀,救命!”

这撕心裂肺的惨叫,在空旷的树林里特别凄惨,我神经一凛,飞快地冲过去,忽然身边一个人影连滚带爬地逃开,口中不住喊道:“诈尸了,诈尸!”

我不由得止住脚步,小心翼翼地往前走。听些盗墓的老前辈说过,某些人死后,或心怀怨恨,死不瞑目,或墓穴穴位风水有误,都会形成僵尸。然而我无论盗墓也好考古也好,从未遇到过所谓僵尸,心中便淡漠几分。眼下居然真的冒出一个诈尸,对付僵尸的黑狗血、桃木剑,手头一样也没有。本想立即转身逃走,但转念一想,若真的是僵尸,必定会循我们生气跳过来,终究逃不掉,于是硬着头皮上去。

我见地上散落着一只手电筒,便弯腰捡起来,手指忽然碰到人,还冒着热气,我疑惑地把手电对准地上,正是一个男子眼珠瞪着大大,躺在地上,似乎死了一般。我心中正惊疑,那人眼珠间或一轮,口中吐出鲜血,喃喃说道:“救救我……”

“好!”

我把手电筒叼在嘴里,伸手去扶他,怎么手上软绵绵热乎乎的东西?

我把手抬到筒光柱下,妈呀,手电筒都险些掉下。我的手上血糊糊,摸着他内脏的一部分!

当真毛骨悚然,老子金三角战场上见多了血肉横飞,但是亲手摸到人的内脏还是第一次,恶心地立时在地上乱摸手。待回过身来,那手电筒照那个家伙,已经死翘翘了,再循着他身子下去,被开膛剖肚,从胸口到下腹,长长的一道口子,划破棉衣,胃啊、肠子啊、都滚了出来,红的绿的,非常恶心。

当下我腻住想吐的感觉,往前走了几步,前面一大团黑乎乎的物件,正是一口棺材,棺材盖已经掀开,正坐着一个人影,我把手电筒打上去,蓦然一惊,正是一头白毛僵尸,外表轻微腐烂,露出白骨,眼皮已经上翻,突突两只惨白的眼珠,身穿一件不黑不白的衣裳,浑身长满白毛,双手露在外面,已经发黑,指甲却越发加长,不知何故,僵尸浑身长满白毛,犹如可怖,散发着浓浓的尸臭。

见到这僵尸我反倒松了一口气,不过是一具半腐烂的尸体,见多了不怪。可能是下葬之后尸体开始腐烂,棺材里密封充满气体,当盗墓贼掀开棺材盖的时候猛然弹起来,把盗墓贼吓个半死。倒是那个家伙怎么被开膛剖肚了,莫非真是僵尸的指甲作祟?我稍微一琢磨,顿时明白,原来棺材上布满钉子,上面一颗留着血迹,八成是那个家伙不小心勾到了钉子,又害怕僵尸,死命往前逃,反而割破了自己的肚皮,一命呜呼。

我也懒得理会,招呼胡发一、郭小驷过来捞一把,我们在棺材里翻了一番,没有什么收获,看旁边的坟墓挖了一个盗洞,便摆摆手,让胡发一守在洞口,我和郭小驷钻了进去。

这个盗洞漆黑一片,挖得也坑坑洼洼,看来两个盗墓贼不是什么专业的人士。说来也奇,洞里好像有股神奇的魔力推着我们向前走去。

我口中掉着一个小型手电筒,当电光照亮前方的时候,我顿时呆住,墓穴深处显现出一片金灿灿的东西。我定睛细看,辨认出都是黄金打造的罐子。

“发了,朱哥!”

我也哈哈开心地大笑,想不到收获如此之大,满地都是金子,不下百来斤,光是金子本身的价值就可以换十多万,更不用说文物的附加价值了。

我和郭小驷商议了一下,先带了一个趁手的金瓶子出去,给胡发一瞅瞅。正爬了出去的时候。忽然前方吵吵闹闹,火光、手电筒光乱舞,似乎一大群人过来,我好奇地迎上去,则是一群乡民,手执木棍,铁锹过来。见到我之后,领头的正是方才逃出去的盗墓贼,见到我们勃然大怒,手指一指,叫道:“就是这些家伙,抢我们的生意,抄家伙上!”

不由分说,那木棍、铁锹等家伙就招呼上来。我又惊又怒,想不到竟然被伏击,甚至来不及解释了。我可不想束手就擒,丢掉手电筒,短打功夫全部使出来。一干土盗贼,都是农民出身,哪是我这个职业军人的对手,不一会儿被我夺走一根木棍,发动逆袭,打地他们鬼哭狼嚎,狼狈不堪。但是毕竟对方人多势众,我们就抢了那个瓶子,忙不迭地逃走,晦气!真***晦气!

我和胡发一等暂时住在北京老城区的一个小弄堂的四合院出租房里,干这行的,要隐蔽,太张扬了就不好!今天待我们甫一走进,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我们都是闯了几年的老江湖了,一眼就看出,遭劫了!

我立马破门而入,小偷猝然不及,想不到我速度如此之快。他口中叼着一只小手电,浑身黑衣,脸上也蒙着黑布,呆呆看着我。我瞅见这蟊贼手中拎着黑色笔记本,顿时心底一沉,脸色一黑,这可是王玟琳留给我的遗物啊!怎么能让你这个家伙来动?当下我的一只拳头飞过来,那小偷才回应过来,却已被我一拳击中,飞出两三米开外。这当兵的拳头可是很厉害,手劲奇大无比。

那人狼狈不堪地爬起来,居然还能动,怕是受过抗打击训练,见不是我对手,忙不迭地冲出窗外,想要逃之夭夭。

哪里这么容易!

我扑上去,扯住黑色笔记本,两人两边一用力,只听咔嚓一下,放置了几十年的纸制品本来就非常脆弱,顿时被扯成两半。我一愣,那蟊贼乘机翻窗逃走!哪里跑!我一把上前,扯住蟊贼的脸上的黑布,硬生生扯下来,定睛一看,不禁呆呆地愣住,眼前的人竟是杨爱苏!

“是你!”

我吃惊地叫了一下,杨爱苏脸色陡然大变,一言不发,趁着我发愣的功夫,带着那半本笔记本飞也似地逃开。

他来干吗?我知道杨爱苏对这个笔记本爱不释手,但是本以为拒绝之后就不会过来讨要。我们分开时,杨爱苏曾经主动要我的联系地址,我认为我和他身份地方相差太多,没有什么可以交往的,就胡发一等偷偷溜走。

我捡起丢下的小手电,借助远处的灯光端详,上面清清楚楚地刻着“Panasonic”字样,我不识英文,却认得,这便是满大街都有的松下品牌!小手电做工精细,虽然不过五号电池大小,却能射出不亚于矿工灯的光芒;抗震性超强,纵然重重砸在水泥地上,留下浅浅刮痕而已!虽然现在满大街都是时髦又便宜的日本货,但是如此精工细作的工具绝对价格不菲!

我对杨爱苏渐渐升起了一阵疑惑,莫非他和日本人有什么联系?

我正在思虑间,胡发一喜气洋洋地拿出那个得来的瓶子,笑道:“老朱,过来瞧瞧,今天有什么收获!”

这是一个小巧的金瓶子,约莫一只茶杯大小,长颈肥肚,开头以软木死死封住,即使历经百年仍旧没有缝隙。胡发一摇了摇,里面似乎有东西,叮叮当当地想着。

我看着胡发一的眉头顿时卷了起来,放下瓶子苦苦思索,过了半晌才说道:“奇了奇了。”

我对文物方面的常识毕竟不如胡发一,问道:“老胡,这金瓶子有什么邪门嘛?”

胡发一说道:“这种金瓶子有个门道,叫做‘坤金瓶’,传说是处置有罪的女人,才使用的器具。”

郭小驷顿时满面暧昧地笑起来,说道:“是不是把瓶子塞进女人那里面呢?哈哈!”

胡发一瞪了他一眼,说道:“胡说八道,若是如此就好了。你可知,这种瓶子是如何处置有罪的女人嘛?”

我说道:“老胡,但说无妨。”

胡发一仰着头,盯着头顶上的电灯,陷入沉思,过了半晌说道:“传说,满清皇室要处理有罪的皇族女子,必先用白绫勒死,然后将死尸的内脏掏出来,一一塞入大小不等的几个瓶子里,防止死尸作祟。那满清皇室,本来就是化外蛮族出身,信奉萨满邪教,就有如此古怪的风俗。不过干我们这行的,不可不信邪。唉,这瓶子白白拿来了,出不了手啊!”

郭小驷跃跃欲试,叫道:“无妨,我听说天津有一个博士,专门带人收购这些邪门的东西,我们不如卖给他吧!”

我大喜,一拍郭小驷的肩膀,笑道:“不错,好兄弟!反正留在我们这里也没有什么用处,索性卖掉算了换钱。”

胡发一点点头说道:“事不宜迟,赶快去吧!我留在这里看守,有什么消息马上告诉我!”

我点点头,立时和郭小驷一起外出。那博士姓林,家住天津,我们有求于人,连夜赶过去。到了天明时刻,到了天津,打听到林博士的住所,左拐又拐,来到一片茂密的丛林之前,向内眺望,有一栋古老的西洋风格别墅,爬满蔓藤。我们很快来到西洋别墅门口,整整衣物,敲敲木门高声问道:“林博士在家吗?”

呱!

我的呼喊除了惊起几只屋檐下的麻雀,寂然无回音。我心里咯噔一下,莫非白来一趟了,这老头子不在?

我当下怏怏不乐,抬头看这西洋风格的别墅也不算太高,二楼开着窗台,牛脾气顿时发作,和郭小驷打了一个招呼,叫他在下面等着,我就呼呼如猿猴一样爬上去,跳进窗台内。那长长的白色窗帘缠住了我,待我拨开窗帘,细看房间内,布置的极为精细,靠北摆放了一张实木小床,带花色的被子和毯子整整齐齐折叠好,摆在一角。床下有一双小小猫头绒毛拖鞋,甚是可爱。床尾不远处乃是书柜,除了数不清的纸型砖头,上头还摆放了两件陶艺品,并种上一盆吊兰。整个房间内布满一股青瓜的香氛,犹如小女儿的闺房,哪是一个糟老头子的房间。或许我走错了房间,正巧来到了林博士的孙女或者仆人的住所。

我往前走了一步,忽然咔嚓一下,那打过腊的木制地板甚是滑溜,我的一双步兵靴居然止不住,顿时滑倒,一屁股坐在地板上,右手不小心把搁在窗台边塞太阳的金鱼缸打翻,乒乒乓乓,鱼缸打碎,那鱼儿离开水蹦蹦跳跳。我来不及站起来,慌忙就捉住鱼,想找个地方放一下,这时一个冷冷的女声响起:“你是何人,擅闯人家有何意思?”

这个声音听起来平常之极,乃是一个年轻的女子突然发现自己精致的闺房里突然闯进一个不受欢迎的客人,折腾得一塌糊涂,发火叫嚷,想把粗鲁的男人赶出去。好熟悉啊!这个声音好熟悉啊!恍恍惚惚之间,我似乎在脑海里浮现一个女子的模糊身影,她最喜这般叫骂我了。

“喂!你是什么人!要是你再不回答,我就打死了你!”

又响起来的声音把我从对往昔的回想中拉扯回现实,我转过头,看到在闺房的门口站着一个年轻女子。她约莫二十出头,身形甚高,上半身穿着合体的白色女式衬衫,下半身着一条黑色的休闲裤,打扮得体自在,配合她那高挑的个子,显出女性优美的身材。只是此刻满面怒容,使得我打量她那个高挺的鼻子似乎气歪了,眼睛狠狠瞪着我,把手里的猎枪往前一伸,喝道:“你是什么人、居然敢擅闯这里!”

我一看之下,光波钻入眼球的视网膜里,却迅速化作一场里氏八级地震,在我记忆的海洋里翻天覆地,掀起无数海底的记忆碎片沉积。

“林白水!”

这个女人,正是分别了两年多的小丫头林白水。

两年多不见,这个小丫头渐渐褪去少女的青涩,长为成熟的女人。

林白水稍微一愣,疑问道:“你认识我?”

显然林白水已经不认识我了,我苦苦一笑,也不能怪罪她。两年多来我一直过着风餐露宿、颠沛流离的生活,相貌上老了很多,明明才二十出头,却犹如三十多岁了。再加上我们闯江湖的,就是讲究一个吓人,所以我养了满脸大胡子,林白水哪能记得,两年前的那个年轻大块头,眼下居然化作一个胡子大叔!

不过猎枪在即,我可不能马虎,一不小心被打死了,可不好玩。当下我笑笑,举起双手胡说道:“没事,没事!我是北京大学派来的,且有事……”

我一边说一边往前走,林白水先是陡然提高警惕,不禁右手食指扣紧扳机。但我说到最后,却声音细若虫鸣,女人本能地好奇伸长脖子过来,想听听到底在说什么。

好机会!

我陡然发动,极快地上前跨上一步,在林白水反应过来之前已经抓住猎枪,往上一抬,枪口朝上。林白水一怔,眼睛一眨就毫不犹豫地开枪,可惜迟了。只听轰得一声巨响,枪口朝上喷出火焰,震下如许灰尘碎片。开火的巨大冲击力震地林白水啊轻轻一声呻吟,脱手放开猎枪,轻易地叫我夺到手里。

我敲敲猎枪,这是一把双管猎枪,也就是说可以打两发子弹。于是我把猎枪指着林白水,女人缩手缩脚,畏惧地后退,眼睛却毫不服气地盯着我看。我笑笑:“女人还是少碰这些玩意的为妙,火药对皮肤不好。像你这么鲜白水嫩的女孩儿,若是打枪多了,说不定也会变成我这般黑皮呢!哈哈!”

我小小恭维了林白水一下,女人绷紧的小嘴才媚然裂开,我见时机成熟,说道:“我是朱恒淮。”

“恒淮?”

林白水娇躯蓦然一震,极为吃惊,伸出纤纤食指指着我,瞪大眼睛,吃吃哈哈,过了半晌才发出一声:“你变化太大了,我都认不出你。要是你早说,不就好了嘛?”

我哈哈大笑:“开个玩笑罢了,不要生气嘛!走,带我去见你爷爷,我来拜访林博士!”

“我爷爷?林博士?”

林白水稍微一怔,回答道:“无妨,随我来即是。”

我拿出了猎枪子弹,放下猎枪,就跟随林白水窈窕的身影到了一个房间前,她先敲敲门,然后小心地打开门往里贼头贼脑地探视一下,缩回脑袋告诉我:“林博士在写字,最恼别人打搅。我先进去说一下,你稍微等一下。”

林白水朝浅浅一笑,露出一排细碎的贝齿,开门进去,随即又合上,过了片刻听她嚷道:“恒淮,请进来吧!”

我推开房门,迎面两排书柜,放置了不下数万本图书,吓得我缩缩脑袋!正前方则是一道竹条编制的门帘,透过缝隙,隐隐约约看见一个高瘦的男子正立于书桌前,一动不动。我凝神细看,知道这是在酝酿情绪写字。

我恭恭敬敬地拱手拜见说:“林博士,我叫朱恒淮,因故特意来拜见博士,请教少许问题。若有打搅,请原谅则个!”

“混账!”

林博士突然开口大骂,声震如雷,着实吓了我一跳。

“混账,混账,你这个小混账!”

我惊讶不已,不是说文人都是彬彬有礼,想不到这博士居然开口就骂人。我急忙拱手道:“博士……”

哪知竹帘内的林博士突然哑然,一声不吭地就倒下,旁边伺候的林白水大叫道:“不好了!你惹毛林博士,他心脏病发作了!”

我心肝俱裂,几步蹿上前,穿过竹帘,看到林白水蹲在地上抚一个穿白衣人的胸口。我慌忙单膝跪下,一把拉着住林博士的衣襟,正要做心脏紧急救助。哪知林博士身子轻飘飘的,我睁眼一看,眼前的林博士却是一个披了衣服的骷髅头,白森森空荡荡的眼窝盯着我看。立时吓出一身冷汗,踉跄后退几步,惊惧不已,胸口上下剧烈起伏。许久,听到林白水咯咯娇笑:“好了,你吓我一跳,我也吓你一跳,算是扯平了。”

林白水扶着骷髅站了起来,揭下衣服,原来只是一个标本,我还以为林博士瞬间化作骷髅呢!我恼火异常,狠狠瞪着林白水,却不能发作,强压怒火问道:“也罢,我是大男人,不和你这个小女子计较。快快把林博士叫出来。”

“他来了啊!”

“在哪里?”

我四下打量。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你?”

我不相信地瞪大眼睛,过了许久,摇摇头。

林白水甚是恼火,说道:“诓你干嘛?又不好玩。我就是林博士,整个天津城都知道的。只有你这种来自乡下的傻冒,才以为我是长胡子的老头儿呢。哼,本姑娘芳龄二十二,还没有嫁人呢!有那么老吗?”

我哑然,由于先入为主,以为博士一定是老头子,再说汉语里她他不分,怎么知道却是一个年轻女性。我尴尬地摸摸脑袋,裂开嘴不好意思地笑笑。

“好了,你这个傻老爷们,找我什么事情?老实说出来吧!”

第一案:古墓邪尸 十四 金瓶女鬼

我一言不发,掏出那个坤金瓶,递给林白水。林白水脸色立时凝重起来,从书桌的匣子里取出眼镜戴上,细细钻研照片。许久,她抬起头,冷冷地说道:“想不到,你们居然得到了这个玩意!”

我问道:“真的有这么邪门嘛?”

林白水说道:“看来你们似乎听说过坤金瓶的事情。传说这是满清皇室处置有罪女子之用,防止女鬼作祟。我是不大相信的,不过暂且收下,过几日我便把钱如数交给你。嗯,对了,你们这个坤金瓶是哪里得到的?我想去看看!”

我一愣反问:“你想去看一下。”

林白水点点头,我想想说道:“也好,我们一起过去。”

突然又是一声混账,我吓了一跳,四下打量看看,却是骷髅头里面钻出一只鹦鹉,对着我直骂混账。林白水笑笑:“居然把你这个小东西忘了。”

说着,拿下鹦鹉,放到鸟笼上,向我招招手,说道:“走,我们先过去吧!”

我突然想到,问道:“对了,白水,我还没有问道。你啥子时候有这么多钱了,居然住得起小洋楼。而且有大钱收购古董。这可不是一般人家能够承受地起的啊!”

林白水呵呵一笑,说道:“秘密!”

既然不肯说,我也无可奈何。

我打量着林白水就这么一身白色衬衫,一条黑裤子,顺手拿了一串钥匙塞进口袋里,扶扶眼镜,径自带我走下楼梯。我心里暗暗纳闷,不禁好奇地问道:“就这么走了,难道你不需要梳妆打扮一下吗?”

林白水回转头,白了我一眼,反诘道:“哼,你当我是那种只知梳妆打扮讨你们男人欢心的女子吗?此次前往北京,我不过查勘坤金瓶的现场,又不是相亲大会,何必打扮的不同一般得体?”

我哑然,原来女人与女人的性情也是不同。林白水之流女子,倒也是清爽!

我们走出西洋别墅,林白水在前面带路,眼前陡然一亮,一头矮小的动物猛然扑过来,却是郭小驷,他叫道:“老朱,你总算来了,刚才听到枪响,我以为你被打死了!”

我哈哈大笑:“老子在金三角的枪林弹雨都混了过来,何惧小小猎枪?你看这是谁?”

郭小驷瞟了一眼林白水,“林……林!”

“林白水,也是林博士!”

戴着眼镜的林白水一本正经地说道。

郭小驷喃喃自语:“想不到,你就是林博士啊……我以为,就是一个糟老头子……”

林白水:……

我们三人马上赶回北京,到了小弄堂的四合院时候,差不多已经是下午四点多,眼见天色已晚,我们方进去,顿时大惊失色,只见里面被翻了个底朝天,乱七八糟的,连胡发一的人都不见了,再看桌子上放着的一张纸条,不禁心底一沉。

“朱恒淮,要胡发一的老命,便拿那半本黑色笔记本来交换!明日傍晚皇姑坟见!”

“可恶!”

我暴怒之极,一拳砸破了桌子。

杨爱苏究竟在搞什么阴谋诡计,为了要这个黑色笔记本,不惜偷抢,如今都绑架人质来危险。

林白水疑问道:“那半本笔记本,是什么玩意?”

我说道:“就是那本王玟琳在成吉思汗陵墓里得到的黑色笔记本,原本属于日本人,真不知道杨爱苏为什么苦苦追求!”

林白水若有所思,说好八点的时候会会面,谈谈黑色笔记本的事情。当晚我们留下来住宿,我和郭小驷自然不用说,随便找个地方即可,给林白水空出一个房间。吃过晚饭,我无所事事,便早早过去,焦急地在小院子里踱步,不时借着林白水房间门缝里透出的昏暗灯光打量手表。天气不好,竟然下起了细蒙蒙的小雨。过了一段时间,我再看手表。

“……三、二、一,到!”

我迅即挺立,大踏步来到林白水房间门前,手指轻轻一碰,竟然没有锁门,应是林白水预备等待我,于是毫不犹豫地推门进去,大声叫道:“白……”

然而我却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一幕,剩下半个“水”字,硬生生吞进肚子里去。林白水正裸着上半身,下面只着一条白色短裤,前面是一盆水,手中拿着毛巾,惊慌失措地转过半个身子,用毛巾遮住胸部,狠狠盯着我。我先是一呆,眼睛不由自主地凑上去上去。

林白水个子高挑,腰肢纤细若蜂,甚是好看。她是东北人,皮肤犹如新雪一样的白皙。自从脱离了以前风餐露宿的艰苦野外考古生活,这两年安定下来,身子丰腴了不少,渐渐褪去少女的青涩,长为成熟的女人。

但林白水性情激烈,那容得我这般色咪咪地盯着她的身体看,当即一手抱胸,另一手端起水盆,毫不客气扔过来,大骂道:“流氓!你滚!”

我叫这女子的白嫩的娇躯迷住,以前部队里训练的反应不知道丢哪里了,顿时叫女人的洗澡水淋了个浑身湿透,那毛巾、肥皂等家么雨点般地飞过来,打地我落荒而逃,狼狈不堪地跑开林白水房间,好惨!哪知会遇到这般尴尬的局面!

我回到简陋的斗室,郭小驷见到我满脸颓气,愕然问道:“怎么,头上都是包。被林白水打了一顿?莫非你见她美貌,意图非礼?看看,如今这下场……”

我哭笑不得,正寻思如何同林白水道歉,却见她拎着一把湿淋淋的雨伞进来,左手捧着一个袋子,右半边衣服湿淋淋的,像是为了袋子不至于淋湿。我正要开口说些什么,林白水便虎着脸说道:“昨天就饶你,想必也是无心之故。你怎么来的这么早呢?”

我说道:“不早啊,正好八点整,一秒不差。”

林白水愕然,说道:“我以为以国人散漫的个性,必定还会拖拖拉拉半个小时,哪知你哪么精准。”

我又哭笑不得,我当过兵的,又打过仗。这时间可是一分一毫都不许差,否则就是怠误战机,枪毙的大事!

林白水把书丢给我,斗室里没有凳子,就坐在床沿。我把毛巾取来,供她擦拭头发。那郭小驷便知趣地离开,容我们细细洽谈。林白水擦干头发,一边看着黑色笔记本,就一边和我唧唧咕咕谈起来:“虽然只有半本,但是我粗略看了一下,恐怕是为了满清龙脉宝藏的事情!”

“龙脉宝藏?又是这玩意。我听王玟琳说过,但是这个究竟是什么玩意呢?”

我疑问道。

林白水点点头,解释说:“传说满清八旗入关的时候,看到财宝这么多,眼睛都绿了。但是又怕中原人这么多人一起来反抗,所以他们一面扫平诸雄,一面把搜刮到的财宝,一起运到关外某个地方,也就是满清龙脉之所在的地方。万一被中原人赶回关外,可以继续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传说收集的财宝,相当于当时半个世界的财富,但是后来满清渐渐地站稳了脚步,这个秘密就只流传于满清爱新觉罗氏皇室内部,到了后来居然渐渐被人遗忘。直至《辛丑条约》之后,满清缺乏银两,就派人去寻找,但是杳无音讯,想必已经失传了。至此,这个秘密才被公开。据说占据东北的日本人后来也去寻找了,不过估计没有找到。”

我恍然大悟,说道:“原来如此,我大致明白了。就因为这个笔记本里,记载着之前日本人收集的满清龙脉宝藏秘密的材料,所以那***杨爱苏见财起意,想抢回去,自己慢慢寻找。哼,我们中国人的财富,怎么能够让这个资本家得到呢?”

林白水点头称是,说道:“是的。幸好你手脚快,硬生生地抢下了半本,那寻找满清龙脉的关键,大部分都在这半本上。不如我们先先下手为强?笔记本上记载说,这个龙脉宝藏的秘密,却是与某人有关。”

“谁?”

“想来你也是知道的,北京大学的燕园,旧时乃是王公贵族的府第。那么你可知晓,最早的一任主人是谁?”

林白水陡然问起这般深奥的问题,我顿时茫然无措,头大如斗,哪里知道呢?做学问的人真无趣!林白水于是卖弄地说道:“这是和珅的旧居!”

“和珅,就是那贪官?我听说过,嘉庆皇帝抄了他的家,三年不用征税。所以民间有俗语,什么和珅跌倒,嘉庆吃饱。咦,我倒现在才知道,这北大的校园,居然坐落于和珅府宅旧址上!”

林白水说道:“和珅能够成为这种特大号的贪官,与乾隆皇帝的宠信分不开的。传说乾隆皇帝做太子时期,喜欢一个宫女,被其母后知道了,将宫女活活缢死。此事叫乾隆皇帝念念不忘,后来他登基做了皇帝,忽有一日,看到少年侍卫和珅,与他思念的那宫女相貌极为相似,便认为是宫女的投胎转世。由此和珅开始受到宠信,有一介小小侍卫,后来竟然成为了大学士!后来乾隆皇帝还将自己的一个女儿嫁给了和珅的儿子呢!据那本笔记本记载,因为乾隆皇帝极为宠信和珅,便把满清龙脉宝藏的秘密,透露给了和珅,叫他代代相传,作为皇家的凭靠支柱。”

“那也不对啊,和珅几乎被嘉庆灭族,满清龙脉宝藏的秘密,怎么可能还会流传下来呢?”

林白水狡黠地笑笑:“你别忘了,还有一个人是不能杀的,她就是乾隆皇帝的女儿、嘉庆的妹妹、和珅的儿媳妇——固伦和孝公主!”

“她?”

“对,就是她。”林白水说道:“和珅被嘉庆抄家,据正式的历史记载,这是嘉庆恨和珅贪污受贿。其实,民间又有一种说法。那嘉庆皇帝心理变态,喜欢上了自己的妹妹和孝公主。乾隆皇帝怕出丑事,便赶快把和孝公主嫁给和珅的儿子丰绅殷德。但是这和孝公主也古怪,居然喜欢上了自己的公爹,与和珅通奸!嘉庆上台之后,为了抢回自己心爱的妹妹,就抄了和珅全家。虽然嘉庆抢回了妹妹,但是和孝公主并不喜欢他,一直郁郁寡欢,过了几年就过世了,被安葬在现今的皇姑坟一带。”

我转念一想,脑海中串联了几个线索,顿时冒出一个可怕的念头,颤抖地对林白水说道:“既然坤金瓶是满清皇室处罚有罪女子的刑具,而和孝公主又葬在皇姑坟,莫非……”

林白水沉静地点点头,说道:“不错,正是如你所想的那样。兄妹乱伦通奸,毕竟是丑事,而且嘉庆杀了和孝公主的丈夫、公爹,乃是大仇人,为了防止作祟,就把她身上的内脏都掏了出去,装入坤金瓶内镇压!”

我吞咽了一下口水,似乎就可以看到,一个衣装华丽的女性尸骸,被人活生生地剖开肚子,把肠子啊,肺啊,心脏啊,一一掏出来,装入坤金瓶里。

林白水又说道:“现在满清皇室的遗孑已然丢失了满清龙脉宝藏的秘密,另外一支保存这个秘密的是和珅一脉,可惜已经被满门抄家了。但和孝公主毕竟是皇室的人,嘉庆皇帝不会亏待,和珅也知道这点,说不定就把满清龙脉宝藏的秘密交由她保管。明天我们去皇姑坟看看,说不定就有线索,再把胡发一救出来!”

林白水从床沿站起,小蛮腰一扭,薄薄衬衫飞起来。夏日厉害,林白水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挨雨淋之后湿湿贴在身上,清晰可见,甚至文胸上的纹路都一清二楚。我不敢再盯下去,惟恐她发觉。

“等等!……”

我徒然叫道。

“嗯?”

林白水转身,歪着脑袋奇怪地看着我。

我伸出手臂,颤颤悠悠指着她的背脊下靠近臀部一块。在蘸水的白衬衫下非常明显,上面有一只血红色的眼睛印。

“这是什么?”

林白水脸色顿时大变,顾不得女儿家的羞耻,当即掀起衬衫,那眼睛印鲜红若血,眼眸纹清晰可见,在雪白的背脊肌肤上,妖艳地闪烁。

林白水又气又羞:“哪个无聊之徒的恶作剧!”

她素知我为人一本正经,倒是不会怀疑到我头上来。

我知趣地打来水和肥皂,林白水恼火之极,直接在我的斗室里面却清洗,却怎么擦拭都不会退色,渐渐地发现,这不是染料,而是犹如胎记一般的痕迹。

林白水颓然丢下肥皂,转过头来,额头汗水涔涔,沾湿了头发,贴在脑门上,惊惶看着我询问:“你,你是什么时候看到的?”

“就在刚才——你转身的时候。怪了昨天我还明明看到你身上很白,一点瑕疵也没有。怎么在今天就忽然长了一只血眼睛印,邪门!”

我小心翼翼地问道:“我能摸摸看吗?”

林白水稍一犹豫,然后点点头,撩起衬衫。我探手过去,细细摸索,感觉不像是人类女子细腻柔和的肌肤,就像一层软皮革,触觉极为不舒服。我拿自己的手和血眼眸比划一下,睫毛纤长,似乎是女人的眼睛。

突然门外郭小驷进来,叫道:“老朱……”

林白水自己掀起衣服,我正在里面探索,在外人看来,行为极其暧昧,那郭小驷哈大嘴巴,惊讶地说不出话来。林白水脸皮顿时红得象烧热的煤炭,急急忙忙跑出去。

郭小驷这时才合上下巴,嘿嘿淫笑:“老朱,看来你本事不小,居然弄到了一个大学生。不过胆子未免忒大了,光天化日就干着调调。啊哈哈!”

我懒得理睬这猥琐家伙,想到以林白水好面子的个性,教人瞧见这般不好意思的一幕,定是好几天都不敢再见我。正无奈地叹气,忽眼角余光瞥到林白水落下的雨伞搁在床沿,拎了起来,犹豫是否寻机送过去,半晌我咬咬牙:“男子汉大丈夫,做事就爽快干脆,哪婆婆妈妈的!”

于是我飞快地赶到林白水房间,呼喊一番,无人应答,我暗暗纳闷,拖着雨伞转回。此刻天色渐渐黯下来,忽然见到四合院内一个长挑模糊身影徘徊,看身形似乎就是林白水,我高兴地一面迎上前一面打招呼:“白水……”

我笑容蓦地僵住,看到林白水脸色惨白惨白如抹上了一层白垩,目光呆滞,口中含含糊糊,念叨着什么词句,像个提线木偶一样,摇摇晃晃走向四合院的水井里,突然扑通一声,跳了进去,不好!林白水要寻死!

我大骇,我丢下雨伞,慌忙冲到井里,好在夏天是枯水期,水不是很深,我拦腰抱住林白水,渐渐地井水淹没了鞋子、裤管,林白水也是毫无知觉往深处淌。

虽林白水不住挣扎,哪敌得过一个大兵的力气,便叫我扛在肩上架回来,郭小驷听到我们的呼叫,急忙跑出来,把一条绳子抛入水井里,我沿着绳子爬上来。然后平放在天井的椅子上,连连敲打了她几十个耳光,大声呼喊:“白水,白水!快回来,快回来!”

林白水倏地打了个激灵,猛然张开惊恐的眼睛,失声问道:“我怎么了?”

我松了口气,无力地坐在椅子上,说道:“我看你好像丢魂了。”

林白水用手捂住额头,支起半身,慢慢说道:“我不知道我怎么了,只是刚才从你那边离开之后,就变得迷迷糊糊,什么都不记得,醒来时候就在你身边……我出了什么事情?”

我便正色说道,努力让她有信心:“白水,不要紧张,事情总有解决之道。你安静下来,仔细想想,什么时候开始不对劲的!”

林白水渐渐地镇定下来,凝神思虑,慢慢回忆:“好像就是从今天晚上开始,刚在下雨的时候,我过来,走到水井边的时候,就隐隐感到背后有人跟着,我回头看却没有任何人。于是心中害怕,加快脚步跑到你这边。”

猛然,我一震,和林白水不约而同地喊出一个名字:

“和孝公主!”

林白水猛然捡起那只一直带在身边的袋子,初始我以为是女人放小物件的包包,哪知一旦打开,却露出了一个坤金瓶,正是我们交给林白水的那个。而在瓶口,那封印已经无影无踪了,林白水脸色陡然大变,抬起头看着我,非常苍白。

我狐疑地拿起坤金瓶,对准小口瓶口看进去,里面放着两颗枣核大小,干枯的肉球,仔细一看,竟是死人的眼睛!

我顿时面色凝重,说道:“我怕,你是中了和孝公主冤鬼的诅咒,要你拿作替死鬼!民间一直有传言,说这个公主死不瞑目,冤鬼作孽!”

林白水张惶不已,林白水簌簌打了个寒颤,眼光移往天井,此刻天色转暗,天井远处一团漆黑,弥漫着一股未知世界的黑暗恐惧气息。她努力睁大眼睛,似乎就能穿透历史的屏障看到:嘉庆四年初三夜,新即位的皇帝爆发了最初的可怕威力,和孝公主待在自己的房间里面一边又一边地回来踱步,等待着命运的裁决。甫皇帝圣旨下,一抽白绫,便将纵横几十年的权臣吊死。他的尸身吊在房梁上摇来摇去,舌头拖长,双目张开,死不瞑目。和孝公主盯着尸骸,眼珠瞪大,一动也不动,然而仇恨的种子,那时候就埋下了。

我继续说道:“在我小时候,淮南一个农村里,一个年轻寡妇和下放的知青通奸,事情败露后寡妇受不了侮辱,投河自尽,捞起来的时候死人都开始发胀,就草草葬在乱坟岗上。有一天,一位大娘路过乱坟岗之后,身上显出两道血指印,晚上忽然发疯,口中胡说八道,似乎就是那个寡妇的语气。后来趁人不备,竟然上吊自杀了!村里的老人说,这是通奸的人要下地狱,就找个替死鬼投胎。”

林白水纤瘦的双肩颤动不已,可以依稀看到她浑身颤栗,张惶惊恐,平时那作风大大咧咧的清爽女孩子消失地无影无踪,猛然抱住我,哭哭啼啼:“我怕我怕!我不要作替死鬼!”

我一怔,只好想哄小孩一样安慰,心中暗暗奇怪,我见过的小丫头在成吉思汗陵墓中冒险时,英姿飒爽,纵然一时遭到挫折,也不至于如此孤立无援的畏惧。我轻轻拍拍她的背脊,说道:“好好,不怕,不怕,有我在。”

林白水低声抽泣:“我知道你在心里笑我,笑我胆小,可是我真的怕死了。以前在那座山里面我遇鬼又遇幽灵,我再也不想碰到这些牛鬼蛇神!”

我嘎噔一下,原来林白水便是在那里留下阴影,叹气说道:“我送你。”

我送林白水到了房间,她打开电灯,为我泡了一杯水,随意聊了几句,看天色不早,我不便再呆下去,站起身告辞:“我先走了,若是有什么事情,来叫我即可,或者告诉胡发一也一样。他会转告的。”

我站起的时候林白水还坐在床沿,满脸惧色,待我转身到了门口,她忽然扑过来,紧紧抱住我的后腰,哀求说道:“你不要走,我真是害怕的要命……”

我低下头,女子的脸上有种悲凉的哀怨,无限留念的遗憾,刹那间不由得与玟琳过世前的表情重叠起来。

我不是傻子,怎能不懂林白水的心思呢?

于是电灯按灭的时候,激情霎时迸发出来。我大吃一惊,林白水明明还是一个未经人事的处子,放得很开,后来渐渐觉得她有种自暴自弃,或者说满足临死前愿望一样的做法。

我素知其好面子,纵然心中喜欢,也不敢表现出来,甚至会故意装出凶巴巴的模样惹对方生气,这样也是为了多接触一会儿。我多次救过她之后,其实心中暗暗有了感觉。加上玟琳因她过世之后,更有一种以身相许的味道。只是她为人不如玟琳大方,显得有些小气,迟迟不敢表示,我则是长期陷于玟琳的怀念中,对她更多视而不见,直到此刻才发觉!

激情过后,林白水又惊又累,已经睡熟,象一只章鱼一样紧紧缠住我,不肯放开。她个子本来就高,再加上我一个,狭小的床铺越发拥挤。我挣开林白水的纠缠,坐了起来,我心中正在思虑,究竟该怎么才能帮助林白水。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忽然感到背后冷嗖嗖的凉意,徒然张开眼睛,顿时倒吸一口冷气。

今夜下了一场雨之后,天气晴好,月明皎洁,月色之下,晨间林白水换下的衣服,直挺挺地悬浮半空之中,月光穿透薄薄的衬衫,衣服内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仿佛是一个透明人穿上了她的衣物,一步步缓缓走出去。

鬼附衣!

传说鬼没有实体,若是显身,必须附着在某样物件上,沾满生人灵气的衣物最为理想。这恶鬼想要作甚?鬼附衣浮在半空,慢慢移向房门,空空如也的袖口鼓荡空气,吱啊一声打开门锁,穿过房门。我悄悄跟在后面,惟恐教它发觉。

深更半夜,四合院静悄悄,十五瓦的灯泡放出昏暗的光线,照射一件衣服浮在半空,感觉尤为妖异。鬼附衣移到大门口,郭小驷陡然惊醒,视线叫窗户遮住,只瞧见一个白色的衬衫,站起来喝道:“什么人,半夜……”

我只听到噗通一声,可怜的郭小驷,怕是吓昏过去了。谁看到这样一种鬼魅的状况能不害怕?纵然是我,不过壮大胆子,面前跟随,其实双脚直在打哆嗦。

鬼附衣飘荡在幽静的弄堂里面,幸亏此刻正值夜半,几乎没有什么人在外徘徊,否则看到一件浮在半空的衣服,后面又偷偷摸摸尾随着一个男人,这番景象实在离奇!

鬼附衣渐行渐远,竟来到了护城河,我心头一紧,果真是和珅的冤魂在作怪,只是这般折腾林白水做啥,干脆迷地她跳河上吊,岂不更加简单?

护城河上流连着鬼附衣,倘若从远处观察,似乎是一个穿白色衬衫的高挑女子趁夜色赏花,近看实着一具无头无手无足,悬浮在半空中的鬼物。

以前我曾经听家乡的老人们说起过,鬼魂因没有实体,所以只要拿走它附身的物件,就不得不驻留在原处,无法离身。老子连横行数百万年的幽浮游灵都轻松干掉,难道怕你这一介小小鬼魂?我咬紧牙关,猫腰蹿出花丛,扑向鬼附衣!

我飞身掠过,已将林白水的衣物抢在怀里,转身倏地眼前景象一变,明明是黑夜,怎地一下子到了白天,我奇怪地四下里张望,周围雾气浓密,原处隐隐约约有个人的影子,于是凑上去,看到百花丛里坐着一个年轻女子,居然穿着满清时代的衣物,手中捧着一只绣花鞋缝纫,我问道:“姑娘?”

连叫几声,都没有反应,莫不是聋子?我伸手探过去,不料就穿透了她的身子,不禁一怔,这只是幻觉!

我正在发呆,那女子忽然放下绣花鞋,高兴地站起来,害羞地看着我后面。我立即回头,后边站着一个男人,大吃一惊,猛然后退几步,顿时醒悟,不过幻觉,何必紧张!

男子个子相貌英俊,但是年纪极大,约莫比女子大上二三十岁。他拉住女人的手便说起绵绵情话来,但见嘴唇蠕动,声音绝无。渐渐地男人动作幅度大起来,争吵什么,神情激动,倏地扔下女人,拂袖而去。

那女人顿时软倒,掩面流泪。我摇摇头,男女之事,毕竟不能强求。这时,又涌来一帮人,看服饰似乎是看满清电影时常有的太监,不由分说,捂住女人的嘴巴就架起。我正要追上去,忽然脚下一绊,猛然张开眼睛,天光大亮,刺得生疼,耳边有人叫道:“起来,起来!”

面前正是郭小驷,古古怪怪地盯着我看,说道:“晚上我见你不回来,还以为又去大学生对象那里乱搞,怎么?被赶出来了?睡在这里了?”

我勃然大怒,这乌鸦嘴吐不出好东西来,倒也懒得理会。此刻脑袋里糊里糊涂,我不是追踪鬼附衣,正拿着了,然后就看到满清的那女子,最终怎么睡到了花圃里?此刻手中抓着林白水的衣服,莫非我也叫鬼附衣迷住了?于是瑟瑟打了个寒颤,赶忙在身上四下里查看,幸好!连根毛也没有多!

郭小驷见我怪异,面色诡异地说道:“老朱,昨天我见鬼了!一个没脑袋,没胳膊的鬼!”

我哭笑不得,就是林白水的鬼俯衣,当下说道:“子不语怪力乱神,小郭啊,我们回去吃饭吧。”

我们欣欣然地走到林白水的宿舍,林白水已经起床,买来豆浆、馒头和油条,正在等待着我吃早饭。我见她面色依旧惨白,神色却好了不少,一看到我,便红着脸低下头,露出初为人妇女子的羞涩,嗯的一下,蚊鸣般地说道:“一大早你便去哪里了,我都等着很急。来吃早饭吧,快凉掉了。咦,你身上脏兮兮的,都是泥巴!”

我踌躇一下,没有告诉她,说道:“呵呵,没什么。我们先吃饭,吃完饭我就告诉你。”

我洗了一遍手,拿了馒头,粘着豆浆飞快地塞进肚子。林白水吃得不多,一个小小的馒头叭嗒叭嗒啃了半天,不过咬掉了一层馒头皮,倒是不时抬头偷偷瞄我。我与林白水以前是比较融洽的朋友关系,但是昨天捅破了那层纸,双方有了超越友谊的关系,相处起来,反而不尴不尬了。

我们终于吃完这顿世上最没有怪诞的早饭,我咳嗽一下,说道:“这个白水,我有事情要和你说。”

“你说吧,我都听着。”

女人出乎意料的温顺。

我说道:“别忘了,你在成吉思汗陵墓里,也不是遇过鬼?而且我细想了,女鬼找上你的原因,和成吉思汗陵墓也有莫大的关系!”

林白水脸色煞白,额头冷汗涔涔,喃喃自语:“那,那是什么缘故?”

我说道:“在成吉思汗陵墓里时,我们都呆在椁木圆棺旁,没有理由只有我感染了幽浮游灵!当时你也在场,所以我怀疑,你也感染了,但是你没有立即发作,而且又没有被幽冥鬼塔清除幽浮游灵,这些就鬼怪一直潜伏在你身上。幽浮游灵,本来就能引发人类灵魂的骚动。昨日你无意中打开了坤金瓶,里面盛放着和孝公主的眼球,机缘巧合,终于把和孝公主的冤鬼带出来,附在你身上了!”

第一案:古墓邪尸 十五 皇姑传说

“怎么办?”

林白水焦急地问道。

我说道:“如我猜测,这个和孝公主的鬼魂,与皇姑坟有莫大的关系。那日我们挖坟墓的时候,还看到很多个金瓶。等我们过去了,就知道事情的原委。”

于是我们三人带着坤金瓶和黑色笔记本,一起前往皇姑坟。林白水不知道做了什么勾当,居然变得很有钱,自己开着一辆汽车,令我和郭小驷羡慕不已。话说间,我们已经来到了皇姑坟。

皇姑坟距离北京中心城区大概一百公里左右,四周都是成片的樟子松,密密麻麻,唯独在西北方向凭空生了一座土山,甚是突兀。当地人传说这是埋藏了嘉庆皇帝的妹妹的墓穴,所以名为皇姑坟,和北京另外一处地方公主坟遥遥相对。

清朝的时候,除了满清十二帝和权势熏天的慈禧太后以外,其他皇室成员极少单独修造皇陵,多半是附属于皇帝陵寝左右,拱卫皇帝。但这个皇姑坟却不一样,颇为奇特,不仅是属于单独建陵,而且摈弃了明清时候流行的宝城地宫结构,居然回复唐朝时候开山凿岭修建皇陵的风格。须知,开山凿岭耗费人力与物力极大,只有最强盛的唐朝有这个能力。嘉庆时期,满清帝国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了,何必为了一个公主,特意开山凿岭呢?

我一时猜不透,抬头眺望,这个皇姑坟整体呈“亚”字型,中间低,两边高,从地质学上来说,是一个典型的背斜结构。背斜结构四周都是厚厚的岩石,只能通过头顶进入。那日我们过来盗宝的时候,根本没有打算进入皇姑坟,一来技术能力有限,二来挖出来的东西,能不能卖出去还是一个问题。所以就在皇姑坟边四周殉葬的宫女坟内下手。哪知遇到了另外一批盗墓贼,被狼狈不堪地赶了回来,只取走了一只坤金瓶,其他几样坤金瓶,怕是多半落在了那匹家伙手里了。

林白水看着皇姑坟说道:“满清祖先出身西伯利亚的民族,信奉萨满教,认为人死后会作祟,所以对时候有罪的女子,都是采用一种神秘的镇压术。通常把尸体的内脏及其五官都取下,装入金瓶。尸骸被放入墓穴里,而转入金瓶的内脏五官,则是殉葬在墓穴周围。这样死人的灵魂没有五官、没有内脏,就不会危害世人了!”

我点点头,想不到还有这么一个典故。我小心翼翼地四下里张望,那杨爱苏说好在皇姑坟会面,怎么现在还没有来?莫非要撕票?我摸摸身上藏着的半本黑色笔记本,若有所思。根据日本人笔记的记载,皇姑坟内藏着关于满清龙脉的巨大秘密,因此杨爱苏不可能会放弃的。

我们一起下了车,走了不过片刻,边来到了皇姑坟殉葬的宫女墓穴附近。那日我们过来黑吃黑,顺便盗墓的时候,遭遇另外一批盗墓贼的洗劫,被打地狼狈不堪。我当以为这次再过来,墓穴一定被洗劫一空,连根毛也不会留下。哪知我们过来一看,奇了,半分都没有动过。拖出的棺材还是那口棺材,棺材里的死尸还是那具死尸,唯独就是黑毛长地更多,发霉了,甚至连那个被棺材钉开膛剖肚的倒霉蛋还伏在地上,发出阵阵恶臭。

我和郭小驷面面相觑,后者失声说道:“朱哥,我感觉不对,邪门啊!你看,我们最讲究吉祥,都看到黑毛僵尸了,怎么还不放火烧掉?还有这个死人,好歹也是自己人,起码得找一穴埋葬呢。那帮家伙怎么一点事情都不干?”

林白水眉头皱皱,有我们两个男人守在身边,又是大半天的,对于死状可怕的尸骸她并不多少害怕。她抬起头,对我说道:“恒淮,我觉得这林子寂静地不大对头啊!”

我侧耳倾听,现在是夏季,万物滋长,这里却不闻鸟鸣虫语,安静地邪门。

我顿时心生疑惑,绕开尸骸,四下里查看,突然闻到一阵浓重的、叫人感觉到危险的气味。我心生一凛,顿时提高警惕,小心翼翼地过去,翻过一个坑,朝里面一瞥,顿时呆住了。

“怎么了?”

后面紧追不舍的林白水好奇地问道,顺着我的目光,瞄向坑里,随之啊的一声,又蹲下身子不住呕吐,将胃里的所有东西统统倾倒出来还不罢休,此刻只能干呕出一些清水。

这个小小的土坑里,堆放了不下二十来具尸体,个个死状惨烈,或是被打爆脑袋,白的脑浆红的鲜血都喷了出来,或是肚子横切了一刀,肚肠啊、脾胃啊,一起流出来,落在地上。难怪见不得血的林白水干呕起来。

我转身为林白水遮住阿修罗场的画面,将其扶了起来,轻轻拍打肩部,帮助她缓解呕吐带来的不适。女人带着感激地瞟了我一眼,慢慢说道:“他们怎么了,一下子都死在这里?”

我盯着坑里的尸骸,分析道:“他们是自相残杀的。”

林白水一震,问道:“自相残杀?”

我点点头,嗯地一声说道:“我上过金三角战场,是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尸骸见多了,被人打死的,还是自相残杀,一眼就能辨清。你看,这群人的衣服相似,手中工具粗糙,推断起来,就是前几日和我们一起争夺殉葬品而发生火拼的盗墓贼,我们人少,自然大败而归。这群盗墓贼虽然土的要命,但是势力不弱。要是有外人杀过来,好歹会杀死几个。他们全军覆没了,却没有外人撤退的痕迹,依常理推断,就是自相残杀。”

林白水疑惑不解,说道:“他们为什么要自相残杀呢?”

我大笑一声:“说白了,不就是分赃不均嘛!”

林白水摇摇头,说道:“你错了,若是分赃不均,那么赃物在哪里呢?”

我笑着指着那些尸骸,有一个的残肢中抱着一个个坤金瓶,说道:“那不就是赃物嘛?”

我陡然一震,和林白水对视一眼,均不寒而栗。因为我们看到,那些坤金瓶都是被开启的,也就是说……冤鬼出来了!

林白水瑟瑟打了一个酣战,惊恐地说道:“难道,难道是那个和孝公主,恼怒盗墓贼打搅她的清静,于是施展妖法让他们一一自相残杀?”

我吞了一口口水,说道:“既有可能!”

郭小驷一直在听我们说话,关于坤金瓶冤鬼的事情,他也是知道了,这时突然说道:“朱哥、林姐,我一下子记起来,关于皇姑坟,有个可怕的传说!”

“什么传说!”

郭小驷目光惊悚,慢慢地讲起了一个故事。传说和孝公主是乾隆皇帝心爱的女儿,乾隆皇帝经常带她游山玩水,一天来到这里,和孝公主说:“此地风景美丽,若是有一天我过世,希望能够葬在此地!这样即使灵魂也可以出来游玩。”

乾隆皇帝当然答应了,后来和孝公主过世,即位的嘉庆皇帝虽然害怕和孝公主报复,但是毕竟良心不安,便依她的心愿葬在了此地。

为了防止盗墓,嘉庆皇帝令人凿山为墓穴,又将和孝公主的棺椁用四个大铜扣环,以铁链悬挂在墓穴山腰中。后来这里就被叫做皇姑坟了。传说皇姑坟墓穴中埋藏有大量的珍宝,很多人都眼红打墓穴的注意。可是皇姑坟是受过诅咒的,因为嘉庆皇帝对妹妹不轨过,害怕和孝公主死后化作幽灵作祟,就采用萨满邪术,将和孝公主的舌、眼、耳等五官和肝、肺、脾等六脏,分别割下来藏入十个坤金瓶中。女人属阴,所以要破这个咒语,必须要一家有十个儿子,以男子的纯阳破解诅咒。北洋政府期间,果真一家有九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女儿已经结婚,女婿就算半子了。于是女婿和九个儿子拿着炸药等挖掘工具,打开石门,进了和孝公主的坟墓,搜罗了大量金银财宝,正要拿出来的时候,不料小儿子无意中喊了一声:“姐夫!”

这可不打紧了,和孝公主坟墓里的石门轰隆一下关上,这样十个小伙子一个也没有出来,结果后来就再也没有人敢尝试。

想不到,之前的古老传说里,就说出了如今学者才知道的其他邪术,真是不可小看人民的力量啊!

突听哈哈几声大笑,我抬头一看,却见杨爱苏身穿白色西装,脚穿白色皮鞋,衣冠楚楚,好不潇洒,他手底下几十号人,清一色的黑色西装,戴着墨镜,好似传过来录像中香港黑社会一样。再过去就是胡发一了,一脸垂头丧气,半死不活,十足一头刚刚阉了的公猪,瞟见到我顿时又呜呜叫起来,拼命扭动身躯挣扎。

我冷笑一声:“哼,杨爱苏,我之前一直觉得你挺英雄的,如今看起来,也不过是一介下作的狗熊,为了那破笔记本,先是扮作小偷,再绑架老胡,你到底有何居心!”

杨爱苏唰地面色通红,我和他相处过,知道这人极好面子,有意刺激他一下。见对方人多势众,我不禁暗暗后悔,干吗带了林白水和郭小驷这两个累赘过来,若是我单身一人,救胡发一就容易多了。

杨爱苏过了半晌,这才说道:“老朱莫怪,我也是不得已为之。我就实话告诉你吧,其实我不叫杨爱苏,我真名是久迩宫明月。”

“久迩宫明月。”我念叨着这个名字,倒是挺熟的,猛然记起来,这个家伙的姓氏,不和黑色笔记本上的姓氏一模一样嘛?我顿时大叫道:“你是日本人?那久迩宫春日是你什么人?”

久迩宫明月点点头,说道:“不错,我是日本人!久迩宫春日是我祖父。”

我勃然大怒,竟然让一小鬼子算计了。那久迩宫明月说道:“但是,你也别把我当作几十年前的日本人,我对中国文化一直存有好感。我中文名字交杨爱苏,是因为我仰慕苏东坡,特别喜欢他的《水调歌头》。”

我冷冷地说道:“你究竟有什么目的?”

杨爱苏说道:“我想取回黑色笔记本,因为这是我祖父遗留在世的唯一物品,当年我的祖父尸骨无存,所以我们一直在不惜一切代价想办法找到他的遗物。我那时化名加入考古队,就是听说我祖父最后的消息是在内蒙古草原上,想试试看,或许能够找到。”

这话虽然说得冠冕堂皇,但是仔细一想,就有了破绽。当年我和久迩宫明月是一起进入成吉思汗皇陵的,就是在久迩宫春日的尸骸上找到黑色笔记本。假若当时久迩宫明月立即公开身份,纵然是个日本人,我们也会敬佩他忠义有价,为了祖父的遗骸,千里寻找。但是其人不禁对他祖父的尸骸毫无敬重之意,反而对着黑色笔记本垂涎三尺,无他,只因为黑色笔记本里面,藏着有关于满清龙脉宝藏的巨大秘密!

我没有答话,久迩宫明月又说道:“老朱,我也不多说,我只想和你做个交易,请你把那半本笔记本还给我,你要多少钱都可以!这是我祖父生前唯一留下的遗物,对我而言,非常珍贵,对你来说,却只是一堆废纸。”

我冷笑一声,说道:“我们中国人的财宝,怎么可以让你们日本人获得呢?满清龙脉宝藏的事情,你别以为我不晓得?”

久迩宫明月笑道:“老朱怕是误会了。满清龙脉宝藏的秘密,虽然流传甚广,我的祖父也一度到处找寻。但是最终证明只是缥缈无踪的一个传说罢了。我私下里推测,这是当初溥仪等一干人,为了换取关东军的支持,特意编出来的谎言。结果关东军军部财迷心窍,居然叫一个如此低劣的谎言给欺骗了。本是无稽之谈,何必信焉?”

我哈哈大笑:“你说得比唱的还要好听,哼!世界上哪有这么轻巧的事情!若是这个黑色笔记本不重要,你为何三番五次以非常手段来夺取,先是偷,再是抢,现在又来骗,有何目的?假如你真是诚心为了祖父而获取笔记本,那为何不在别地?却偏偏是皇姑坟?还不是因为皇姑坟和满清龙脉宝藏有关,你图个方便,想拿了黑色笔记本就直接开挖罢了!”

久迩宫明月被我揭破真相,恼羞成怒,面色铁青,怒吼道:“废话少说,我们手底下见真功夫吧!不过,我倒是极为佩服你身为男人的壮举,为了兄弟敢来入虎穴。也罢!我就给你一个机会,反正我一直想和你交手。你就用这把刀,只要能打败我,就放开胡发一!”

说着久迩宫明月从身边的手下取出一把倭刀,向我扔过来。这些手下都是久迩宫家族的家臣。见我们两人要动手,纷纷拔刀蓄势待发。我哈哈大笑接住倭刀,高高掷起,笑道:“何足道哉。对付你这种无毛小儿,别说用刀子,就是赤手空拳,也显得我以大欺小。现在我扔了刀子,然后我会双手不动,一一将你们击杀!”

久迩宫明月勃然大怒,哼地一声:“看你牛皮吹的那么大,有……”

倏然之间,一把倭刀陡然如离弦之箭,射到久迩宫明月眼前!

一把倭刀,明明是朝高处飞出去,怎么一下子就改变方向,飞向自己呢?难道是传说中的干将莫邪神剑,会自动暴起伤人?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容不得久迩宫明月多思虑。这人也当真了得,就在倭刀刀尖只离其眉心一寸的瞬间,骤然发动,脑袋一撇,那把倭刀顿时擦着他的耳朵飞过,钉在旁边的久迩宫家臣脸上。

所有人都被这猝然发生的一幕惊呆了,好机会!我双脚发力,霍地弹到久迩宫明月身边,一拳砸出去。久迩宫明月如幽灵一般轻飘飘飞走,这一拳就吃空了。哪知我的拳头主要目的并不是他,而是他旁边那把倭刀。拳头化掌,捉住倭刀刀柄,使劲后拉,从久迩宫家臣的脸上拔出倭刀。

从我掷刀,袭击久迩宫明月到拔刀,所有的动作都发生在电光火石间,甚至那个中刀身死的久迩宫家臣还来不及倒下。直到我拔出倭刀,这个久迩宫家臣的脸上噗地喷出冲天鲜血,这才双膝一软,缓缓倒下,众人看的目瞪口呆,不知道怎么回事。

久迩宫明月悻悻骂道:“你好狠!”

我笑笑:“我说过,对付你这种黄毛小儿,何足道哉。”

原来,我掷开倭刀,并不是为了逞强,而是为了激怒久迩宫明月。我算准时间,当倭刀掷到一定高度,缓缓落下身边的时候,陡然暴起发作,抬起一脚踢在倭刀的刀柄上,霎时倭刀就如弩箭一样射向久迩宫明月。这么做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射杀久迩宫明月——当然能干掉更好,而是为了能够突入久迩宫明月和他手下的人阵内。

目前我的目的已经达到,我手中唯一的武器是这把倭刀,但是却占据了绝对的优势,很简单的道理,眼下众人之间的距离,他们会当心误伤自己人。但是我不过一条光棍,拿刀砍来砍去也方便多了,当下狞笑着倏然挥刀,就斩向身边一个久迩宫家臣。后者被劈倒,惨叫一声,眼珠还带着惊恐的神色看着我,身子摇晃一下就倒下。

“受死吧!”

我大叫声,犹如饿狼入羊群,展开单方面大屠杀。我手劲奇大无比,东砍西杀,立即砍伤七八个人,剩下的纷纷败退,我追击上去,一刀砍在跑得最后的一个家伙身上,但听叮当清脆的响声,我定睛一看,刀子居然砍断了。

我愕然,刀子的质量也太差了吧!才砍了几个人而已……

“这家伙没刀了,弟兄们上!”

那群久迩宫家臣一声呼号,转身就气势汹汹地逆袭。

我哼地冷笑一声,扔掉断刀。握紧拳头,对准冲在最先的那个人呼地飞出一拳,正砸在他的脑壳上。只见我拳头所击中的部分,先是犹如砸在地上的橘子一样被撞扁,拼命向我击拳的相反方向扭曲,这个人砰的一下飞到半尺远的地方。

众人愕然。

老子能够从金三角剿灭毒贩子的战场上活下来,可不是靠吹牛的!而是靠实力的!

久迩宫明月方才被我击败,被家臣们接应,此刻大叫道:“朱恒淮,来来,我们一对一!”

我一边打架一边还口:“老子素来不屑和手下败将交手,再说你这么人围攻老子,你信你的屁话!”

久迩宫秋月暴跳如雷,连连驱赶家臣,一个人冲了过来,我一合拳,笑道:“请。”

“不客气……”

久迩宫秋月一怔,恭恭敬敬地回礼,犹如江湖人比武,可惜我不是江湖人,哪能放过如此好的机会,趁他双手合拢之际,陡然偷袭。两人只不过相距三四米,瞬间就让我迫近。我捏紧拳头,对准他的太阳穴恶狠狠砸下去,力图一击毙命!

久迩宫明月虽然脑子有问题,但是身手还是不错,我在如此促短的间隙里攻击,他仍旧能够反应过来,双手抵挡我的拳击。但是毕竟已经吃了大亏,我不能打到他的太阳穴,就缩回拳头,攻向其他要害,对准他的胸脯噗噗连续发出五拳。但听咳咳数下,久迩宫明月瞳孔陡然缩紧,喷出一口鲜血,他的肺部受到重创!

“保护大人!”

余下的几个久迩宫家臣,原本在观看我和久迩宫明月的决斗,此刻一见久迩宫明月落下下风,慌忙过来搔扰。他们不敢攻击,因为我和久迩宫明月相距太近,两人身形又不住变化,唯恐误伤。眼看久迩宫明月就要毙命于我拳下,这时一件叫我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只见郭小驷突然从靴子里拔出一把匕首,突然拉起林白水,把匕首顶在林白水的脖子上,喝道:“朱哥,住手!”

林白水轻轻地啊的一下,没有想到这件事情的发生,我也是一怔,又是眉头一皱,久迩宫明月已经是强弩之末,无足轻重,但是郭小驷怎么回事,问道:“小驷,你?”

郭小驷心中有愧,低着头说道:“对不起,朱哥。我实在太穷了,相貌又不好,个头又矮小,没有女人会喜欢我。胡哥有相好的,朱哥你也有林博士,唯独我是一条光棍。我不甘心啊!但是只要我有了钱,久迩宫先生答应我去美国最好的医院做断骨增高手术。我个子高了,又有钱,自然不愁没有女人!”

我:……

说起来,我们三人当中,我和胡发一都是相貌堂堂,唯独郭小驷形象猥琐,他身材矮小,不满五尺,犹如缺了男人那玩意儿一样,不会分泌男性激素,脸蛋光溜溜,除了眉毛和头发,一根杂毛都没有,真像火星生物形象大使。说来也稀奇,他的下巴特别宽,和我这个大老爷们有的一比。虽说郭小驷自诩是盗圣,不过也没有见过多少手段,不禁叫人暗暗嘲笑他了。

郭小驷又道:“可是自从两个月前久迩宫先生联系到我,我就一直动心思了,可是朱哥你实在看守太过于严密。而你的身手又实在太出色,我不敢动手。因此如今我才不得不劫持林姐!对不住了,朱哥!”

我又惊又恐,一刹那就想明白了,两年里我做不法勾当的,行踪隐秘,为什么久迩宫明月居然如此轻易找到我,并且趁我不在的时候来偷窃,原来,他竟在我们中间安插了内奸。难怪能够实时侦测到我们踪迹,捉住胡发一。郭小驷,妄我当你是弟兄,你竟然……

我不怒反笑,对久迩宫说道:“久迩宫先生,好英雄啊!男子汉大丈夫,打不过别人,怎么居然叫手下以女人为人质来威胁?呵呵,好英雄啊!”

久迩宫明月脸色发灰,对着郭小驷喝道:“放开!”

郭小驷讷讷,久迩宫明月大声咆哮:“放开!”

郭小驷放开林白水,一把向我推过来,我松了一口气,搂住林白水。眼见久迩宫家臣们一一围过来,心底一沉,林白水在身边,我可不能尽情伸展,唯恐误伤。

第一案:古墓邪尸 十六 铜扣吊尸

8

久迩宫明月丢了面子,心中很是恼火,过了半晌,怒气渐渐消了下来,说道:“实话实说,满清龙脉宝藏,我毫无兴趣,我久迩宫家族本是大富之家,家产多得我一亿年也花不完。你以为满清龙脉宝藏那么好拿嘛?就算我发现了,也根本无法从中国偷运出去。我是受某个女人之托,才来寻找满清龙脉的。”

我一呆,仔细一想,确实有理。毕竟满清龙脉宝藏在中国的土地上,而且现在有国势强盛,并非弱小的旧中国。久迩宫明月就是本事再大,也无法把满清龙脉宝藏一一运出中国。若是骗我,也不必编造如此低劣的谎言,看来可能性极大,真不知道这个女人究竟是谁?

久迩宫明月说道:“不如我们做个交易,我放你们和胡发一走,而你,则把黑色笔记本交出来。即使不交出来也可以,只要能够和我一起打开皇姑坟陵墓!”

我暗自思量片刻,盘算着这个交易面前算是核算,至少能够保证林白水和胡发一的性命安危,而黑色笔记本,则是万万不会交出去,里面还有极多机密,事关重大。但是皇姑坟就难说了,就算里面的物件和满清龙脉宝藏有关,谁知道过了几百年,烂成什么德行了!

当下我点点头,说道:“好,成交,不过你先得放了胡发一,并且把我身边的人撤离。”

久迩宫明月当下允诺,说道:“好,我知道朱恒淮言之必行,我信了你。”

说着把捆得像是粽子一样的胡发一踢了过来,我用力扯断绳子,落下胡发一口中的布团,后者顿时跳了起来,大吼道:“郭小驷,你不得好死!”

郭小驷满面惭愧,躲在久迩宫明月后面不敢显身,胡发一一直骂骂咧咧,发泄怒气,这番绑架,可把老胡折腾得够苦,偏偏又是当作兄弟的好伙计背叛,恼火地不得了。

我们一行走向皇姑坟,我见久迩宫明月满面春风,得意之极,不禁让我心里暗怒,少得意了,爬的越高,跌的越惨,老子会把你拉下来的。到了皇姑坟那边,早有一批人头蠕蠕而动,正忙着挖掘,他们行动极有章法,又非常统一,把野地化作工地,已经在皇姑坟山顶上头挖开了一个大洞了。须知,皇姑坟是开山凿陵修筑,四周都是坚固的岩石,根本无法开通,唯一的入口就是当年开山时候修建的通道。只是山顶面积也极大,找一个小小的通道入口也不是容易的。久迩宫明月不通地势堪舆,只好乱打野猫子井,到处挖掘。我存心看他做无用功,冷眼旁观之。

这般挖掘,甚是好功夫,从白天感到傍晚,一直没有动静,久迩宫明月焦急不安,因为这般大动作极为明显,一旦被乡民看到,报告给政府,可是吃不了兜着走了。我却安闲地紧,找了几张报纸铺在地上,一屁股坐下,身边有美人相伴,好不快哉。突然我肩头一沉,扭头看过去,原来是林白水靠在我的肩头,双目合上,发出轻微的鼾声。这些年来林白水生活安逸,体力远远不如年轻时候那么充沛,一天折腾下来,疲惫不堪,甫一落脚,就开始打瞌睡。我笑笑,把林白水安置在报纸上,然后脱下外衣,卷了一个枕头放在她脑袋下。林白水身子侧躺,露出优美的曲线,背脊后面的女式衬衫撩了起来,露出血眼眸,只见越发鲜艳,似乎林白水的全部生命力都注入里面,我不免更加忧郁。

见日头落下,肚子都饿得呱呱乱叫,今天一天下来,除了早上一顿,基本没有落肚,而久迩宫明月给我们的东西,万万不能吃,谁知道里面放了什么呢?我于是用树枝,裤带做了一把简易的弹弓。这是当年南疆大战,闲极无聊时候向其他战友学来的。久迩宫明月冷眼看着我走开去打鸟,却并没有阻止,因为林白水和胡发一还留下来做质,又知我不是轻易抛弃伙伴的那种人,可以放心。

我在树林里打了几十只麻雀回来,掏出匕首,开膛剖肚,洗涤干净,放在火上炙烤,烧得喷香喷香,叫人馋涎欲滴。胡发一大叫道:“先来尝尝味道!”说着抢了几只烤麻雀,一边吃一边大叫美味。

我摇摇头,推推林白水,叫道:“白水,白水,吃烤麻雀了,很香!”

林白水翻了一个身,正面朝向我。我看她云鬓散乱,黏着汗水,湿嗒嗒地粘在额头上,面颊绯红,小嘴微微张开,慢慢地睁开眼眶,欣喜地叫道:“好香啊!难怪我做梦的时候,梦见在吃炸鸡腿。嗯,这是什么肉?”

“烤麻雀!”

林白水脸上稍微露出了腻心的表情,支支吾吾说道:“这,这,跳来跳去,整天吃虫子的毛茸茸东西,居然也能吃?”

我哈哈大笑:“当然能吃了,而且肉质鲜嫩,不比烤乳猪差。要是你不想吃,我就把你的那一份也吃掉算了。”

林白水犹犹豫豫一下,终于抵挡不住叽哩咕噜乱叫的肚子,拎起一只烤麻雀,小心翼翼地放到嘴里,眉开眼笑,说道:“嗯,味道真不错!”

林白水高高兴兴地吃了一串,白嫩的小手毫不客气地再次伸过来,强行夺走了一串,放到嘴巴里,边吃边说:“这烤麻雀是你烤的?”

“嗯!”嘴巴忙着。

林白水说道:“想不到你这个男人打架可以,下厨房居然也有一手。以后嫁给你,就不必担心舌头了。”

“嗯……”初始我没有反应,呆了片刻,突然醒悟,欣喜地叫道:“你,你说要嫁给我……”

林白水低下头,一朵红晕飞上脸颊,低低地说道:“我不像玟琳那么聪明美丽,温柔体贴,脾气又有点坏。要是你不嫌弃的话……”

我手足无措,活了二十几年,并没有什么和女性交往的经验,我唯一的熟悉的女子,就是相处时间并不久的王玟琳,那也是给我最快乐,最痛苦的一段短暂时间,之后就一直过着单身生活。眼下有一个女子突然说肯嫁给我,我上下打量林白水,她身材高挑苗条,肌肤雪白,虽不是绝色美女,亦是一位可人的女子。我嘿嘿傻笑,伸手过去,握住林白水的小手,后者害羞的要命,不敢说话。倒是久迩宫明月察言观色,笑道:“恭喜两位!呵呵!”

话说间,久迩宫明月的手下大声欢呼,原来是他们终于找到了皇姑坟入口。久迩宫明月大喜,急忙赶了过去,我好奇之极,也跟了过去查看。其时明明是黑夜,却明亮如白昼,几台探照灯照在一个大洞上,但见洞里有一块石条,上书:隧道门。下面有几排小字:此石至金刚墙前皮十六丈、深三丈五尺。

隧道门之下,便是一条漆黑的隧道,一眼望不到边,仿佛是一条大蛇张开了嘴巴,打算一口把我们吞下去,叫人看了极不舒服。

久迩宫明月找来了几个手电筒,一人一个,然后带头走了进去,我们约莫走了百来步,原本狭小的隧道豁然开朗,竟然一下子扩大的数倍,犹如方进入喇叭口。我们正对的就是金刚墙,明清两朝人把地宫的墓墙称为金刚墙。以金刚命名,一来是取义金刚守卫墓室之义,二来金刚有坚硬的意思,眼前这块金刚门,竟是用一块完整的花岗岩制作,极其坚硬,几个久迩宫的手下在上面安装好了定向爆破的炸药,只需久迩宫明月一声令下,即可破墙而入。

久迩宫明月点点头,便逐一引爆,说时迟,那时快,大地猛然间就震动起来,震级不下里氏五六级,随之就是轰轰四下沉闷的爆炸,迎面扑来一股灼热的气息,传到此地已经式微,但依旧喷出无数尘雾,遮住了众人的视线,看不见对面的人影,只有探照灯的光柱存在。

久迩宫明月礼貌的一挥手,说道:“朱先生、林女士,是否有兴趣,随本人前去探索和珅墓的秘密?”

我哼的一下,虽是如此,但是心底好奇之极,想看看,究竟这个世界第一大贪官的坟墓里面,埋着什么东西呢?我瞟了旁边的林白水一眼,她亦是瞪着一双好奇的眼睛,瞅着前面。由此我一拱手,说道:“恭敬不如从命,既然久迩宫先生如此热情邀请,我也不能不去。是吗?白水。”

我们一起走上前,但见那花岗岩的石墙已经完全被定向爆破给摧毁了,正面露出一个梯形的神秘开口,这应该便是和孝公主入葬时候的入口吧!几个久迩宫家臣合力把一只强力探照灯拖过来,对着爆炸形成的开口照进去,其中一人报告道:“久迩宫大人,棺材就在下面五米的地方。”

久迩宫明月点点头,说道:“好,先派人下去看看。谁呢?嗯!呵呵,郭小驷郭先生,听说你号称盗圣,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你吧!事成之后,必然重重有赏。哈哈!”

一直跟在久迩宫明月后面的郭小驷面色陡然大变,因古书上记载,许多古人为了保护自己的陵寝不至于受到盗墓贼的发掘,都在里面设置了神秘的机关暗器,一有动静,即会激发杀人。郭小驷这个盗圣,完全是吹牛吹出来的,哪有真本事呢?他尴尬地笑笑:“这个,久迩宫先生……”

“还不快去!”

久迩宫暴喝道。

郭小驷吓得忙不迭在脸上戴上防毒面具,腰间绑着麻绳,由其他人拖着,他便爬入了开头,慢慢掉到坟墓里。由于探照灯光线非常明亮,照亮的范围又大,所以我们清清楚楚地看到郭小驷落在坟墓地面上后,小心翼翼地站了起来,尝试着走了几步,根本没有什么暗器机关,看来我们多虑了。

郭小驷向前走了几十步,即脱离了探照灯的照射范围,不得不启用手电筒,但见一条光柱乱舞,突然前面一声咚的沉闷巨响,黑漆漆的世界里回响出凄厉的惨叫声:“快,快回去……啊!”

其他人顿时大骇,急忙拉动绳子,拉得太急了,突然这几个一起仰天翻倒,拖上来一样事物。林白水眼尖,一见之下,发出尖利的叫声,趴倒我肩上不敢回头。

我盯着绳子尽头,不禁汗水涔涔,原本绳子绑在郭小驷的腰间,如今郭小驷整个瘦小的人都不见了,只剩下一段腰部以下的半个下身,肠子、肾脏统统流了出来,鲜血淋漓。

久迩宫明月面色惨白,过了半晌才说道:“这……幸好,事先派了一个人先去,不然大家都完蛋了。”他瞟了我一眼,说道:“叛徒是不需要同情的。”

郭小驷虽然背叛了我,但是好歹一起同甘共苦了两年多,没感情也有人情,如今见他只剩下一个腰部,心里升起了一股可怜感,暗暗默念,小驷啊,你死了。即使你对我不义,我也不会不仁。等老朱我回去之后,就好好将你安葬。

我陡觉得肩头一痛,低下头,林白水依靠在我肩头,小手紧紧抓住我的肩头,想不到这只纤弱的小手,居然有这般力气,抓得我肩膀生疼。我惊讶地到林白水抬起头,披头散发,一双眼睛瞪地大大的,布满血丝,尤为恐怖,口中嘶叫道:“纳命来!”

不好!血眼眸终于开始发作!和孝公主的怨灵来杀人了!

林白水死死抓住我的肩膀,力气之大,根本不像是一个女人。我大骇,抓住她的胳膊,毕竟我是一个大力士,硬生生地扯开林白水。她张牙舞爪地扑上来,我转身逃开,久迩宫明月躲避不及,顿时被林白水推进洞口,惨叫一声,掉了下去。

“可恶的女人!”久迩宫家臣逐一扑上来,其中一个立时被林白水卡住的脖子,挣扎几下,然后一下子就倒在地上,滚来滚去,片刻就不动了。

但是久迩宫家臣毕竟人多势众,一个个扑上来,林白水纵然再是疯狂,也不是他们的对手,她脚下一个趔趄,终于掉了下去。

“白水!”

我大叫一声,想也不想,飞身扑上去,抓住了林白水的一只手,旋即我手心一滑,终于没有能抓住,让林白水掉了下去。我心如刀割,迄今为止,我都是孤身一人,唯有林白水表示愿意和我长相厮守,所以不论她变成什么样子,是中邪了还是妖怪,我都不管,我要救她!

我毫不犹豫地抓住原本吊着郭小驷的绳子,放到盗洞里,一跳一跳地钻进洞里。那久迩宫的家臣看到我如此做,纷纷效仿着下来,去救他们的主子了。

我方降落到地面上,四下里环视,在前方是一个巨大的墓室,里面排了一口巨大的石棺,地上血迹斑斑,却不见方才掉下来的久迩宫明月和林白水。而在石棺之后,却是一把全部用汉白玉雕琢而成的座椅,上面隐隐约约坐着一个人的模样。座椅之前是一盏祭祀用的万年灯,数百年过去了,居然还在幽幽冒着绿光,犹如鬼火一样!

我焦急地大叫林白水的名字,到处寻找。旁边那几个久迩宫家臣亦是如此。我们目标相似,不约而同地配合了一下,但是找遍整个墓室,也未见任何人的身影。我心里暗暗纳闷,他们两人跑哪里去了?总不会是被坟墓吃掉了吧!

我咽了一口唾沫,渐渐地把目光移向那口棺材,只有这里没有搜索过,而周围的地面上血迹斑斑,不禁让我心底一沉。

“把棺材盖撬开。”我说道,几个久迩宫家臣相互看看,却一动也不动。我大怒,叫道:“混蛋,你们的主人可能也在里面!”

久迩宫家臣顿时醒悟,于是有了取来了撬棍,我拿起一根,先是把撬棍使劲插入棺材的缝隙。这石棺估计是用一整块花岗岩雕琢的,坚硬无比,数百年之后,毕竟有所风化。我挥动撬棍,吱吱硬生生地插入棺材盖和棺材的缝隙里,然后数人合力,一二三一声大吼,只听轰然一声,那棺材盖被撑起来,因为石棺的棺材盖比较沉重,合数人之力,只能把棺材盖翘起一个角,然后再往前推,把棺材盖从棺材上滑开。

里面并没有冒出毒烟或者暗器。我小心翼翼地凑上去,把撬棍放进去,突然伸出一只白森森的小手,众人大骇,以为是僵尸作怪,却听到里面传来微弱的响声:“救救我,恒淮救救我!”

是林白水!我狂喜之极,丢下撬棍就扑到棺材上,往里面一瞧,看到林白水正躺在棺材里,脸色煞白,面目扭曲,看似极为痛苦。我慌忙伸出胳膊,把林白水纤瘦的身子捞起来,问道:“白水,你怎么了……”

林白水微微张开的眼眸迷离,似乎处在梦游状态一样,口中只是喃喃叫道:“恒淮救救我,恒淮救救我……不要……”

林白水蓦然瞪大眼眶,眼珠凸凸,相貌立时变得非常可憎,口中狂吼道:“受死吧!打搅我安宁的人都不得好死!”

她的身子倏然挺立起来,伸出一双犹如老鹰爪子一样的双手扑上来。我大骇,脑子还来不及反应,身体已经本能地躲开。我背后的一个久迩宫家臣可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叫林白水抓住脖子,呵呵怪叫一声,顿时被扭断脖子。

林白水好像中了邪一样,发疯地捉人,墓室里本来就空间狭小,那几个久迩宫家臣为了救人而来,没有带什么趁手武器,顿时像是小鸡一样被赶来赶去,捉住之后会扭断脖子,或开膛剖肚。看得我胆战心惊,老子可不想死在自己女人手里,突然灵机一动,索性掉到棺材里,避开林白水。

我躲进棺材之后,因为棺材内空间狭小,我只能躺着。方才由于这个石头打造的棺材盖过于沉重,我们无法搬开,只能先是撬起棺材盖的一角,向后推移,让那棺材盖一角落在地上,另外一角还搁在石棺上。棺材盖背后因为视角的关系,我们没法子看到,也没有感兴趣去看,一直无人注意。直到此刻,我仰天躺着,眼睛朝上,抬头正好能够看到棺材盖的里面的情况。这不见还好,一见之下,顿时吃了一惊!我瞪着棺材盖,不禁哈大嘴巴,微微颤动!

棺材盖背后藏着的,既不是古人的尸骸,也不是什么秘宝,居然是一具血淋淋的活尸!不,确切地说是半具。

尸体也分死活,死尸就是死了一段时间的,不是腐烂就是干瘪的尸骸,而活尸就是刚死不久,还淌着鲜血的尸骸。这时候我就看到在棺材盖里面藏着一具活尸,他面目狰狞,眼珠突突瞪着,颧骨、额头,分别冒出了一段尖尖的铁刺,叫鲜血染得发黑,上面不断有一滴滴的血留下来。他身上亦是被极多的铁刺刺穿,以至于整个人都钉在棺材盖背后。离奇的是,他的腰部以下整个不见了,好像被人施展五鬼搬运大法一样挪开!里面乱七八糟的内脏,肠子之类都流了出来,甚是恶心。

我大骇,虽然他的面目已经被摧毁,细看他的衣物,不正是惨叫几声就神秘消失的郭小驷吗?我本来当墓穴里设有可怕的机关,将他们活生生的吞噬了,但是想不到,被吞噬的人们竟然就在棺材盖背后。

我一身冷汗,哪敢再躲藏,慌忙钻出棺材,迎面就是林白水狰狞的笑容,呼啦伸出双手就掐过来,卡住我的脖子。我本能地抓住林白水的手腕,想不到这双纤纤小手力气如此之大,任我怎么拉,都扳不开。我顿时觉得呼吸困难,意识渐渐模糊,忽然叮叮当当一声响,原本藏在我身上的坤金瓶落了下来,滚在地上,里面藏着的干枯眼珠也滚了出来,滴溜溜地转动,仿佛活了一样,看着林白水。

林白水身子倏然一怔,掐住我脖子的手慢慢松开,愣愣地盯着地上的眼球,慢慢弯腰捡了起来。机不可失,我哪能放过,纵身一跃,顿时将林白水扑倒。林白水陡然受袭,但是身子又被我压住,挣扎不已,我不会让她再伤人,于是掏出匕首,先是割破她的衬衫,一把撩下来,撂到胳膊上,反转一下,就是现成的套索,把林白水的双手捆在背后。我又割断林白水的皮带,拿了下来,三下五下,绑住她的双腿,如此一来,林白水动弹不得,只是嘴里发出嘶嘶的叫声。我嫌讨厌,又脱下她的鞋子,拉下一条袜子,塞进嘴里。对不住了,白水,幸好女人爱干净,她自己的袜子也不是太臭。

我松了一口气,打量林白水,她就如是另外一个人一样,迷茫之极,又看看地上干枯的眼珠,如我推测无误,一定与林白水被附身有关。为什么原本林白水并没有发作,但是甫一到皇姑坟内,就顿时变成恶鬼呢?

为了林白水的安全,我把她丢尽棺材里,反正没有死人,当然,死人在棺材盖上。但是想着那背后的尸骸,不禁冷汗涔涔。这种情况实在诡异之极!原本棺材盖和棺材紧紧结合在一起,纵然合数人之力,也只能把它们分开一条缝隙。但是怎么会有一个人突然钻进牢固封闭的棺材里,受了铁处女之刑,钉在棺材盖背后呢?

莫非有鬼!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摇摇头,努力驱走这个念头。据我所知,和孝公主的冤鬼是靠附在人身上作祟,那群倒霉的盗墓贼,多半也是被附身之后,才自相残杀。但是她还没有本事穿墙入壁。这时脑袋里灵机一动,突然冒出一个念头,还有一个可能,就是原本棺材盖和棺材就是没有合上的!

假若棺材盖和棺材原来是没有合上的,棺材盖就吊在棺材上方,待到那郭小驷过来,看到一口棺材,好奇地过来,哪知这时棺材盖突然降下,一下子就把他浑身贯穿,钉在了棺材盖背后!

我越想越觉得可能,于是捡起了一只手电筒,查看棺材四壁,果真看到每一面都装有一个铜扣环,设有机关,可以随时放下。而棺材盖亦是如此。之前我听郭小驷讲过那个故事,说为了怕和孝公主的坟墓被盗,嘉庆皇帝采用了一种奇特的手法,用四条铁链把棺材吊到半空中。

我朝上探视,见到空荡荡的地宫天顶,悬吊着四条粗大铁链,再上去又是四条稍细的铁链,正在不住摇晃,果然和我猜测的一样,原本棺材和棺材盖是吊在天上的。唯独奇怪的是,那和孝公主的尸骸在哪里呢?并没有在棺材里发现啊!嗯,似乎有什么人形物体在上面?我定睛一看,居然是久迩宫明月。顿时哈哈一笑,这个家伙,进来的时候恐怕也和林白水一样中了机关,但是幸运的是之前郭小驷已经替他们身受过了,所以林白水被推进棺材里,而久迩宫明月估计身形灵活,躲开了机关,却昏了过去,吊在上面。

久迩宫明月这个家伙,虽然做事有点不择手段,但是毕竟不算太坏的人,不然大不了可以乘我被围困的时候将我杀掉,也不会如此鄙视郭小驷。既然连一个日本人都能成这幅德行,我泱泱大国,以诚信为本,岂能连一日本人都不如?于是我向上一跃,爬上铁链,将昏迷中的久迩宫明月救下。然后噼噼啪啪,两个巴掌将其打醒。

久迩宫明月大叫一声:“危险!”这时张开眼睛,却发觉是我的的嘲笑,不禁讪讪:“失态了。”

久迩宫明月站了起来,盯着棺材,仍旧心有余悸地说道:“刚才实在危险之极,我方掉进坟墓里,突然迎面吹来一阵冷风,有个黑影好像张开大嘴的猛兽,要将我吃掉。我心中大骇,急忙转身跳上,不知道被什么缠住,又受到重压。这时林白水也进来了,却躲避不及,顿时被那个黑影吞噬了。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咦,找到和孝公主的遗骸了吗?”

我摇摇头说道:“棺材里并没有什么尸骸,空的!”

久迩宫明月把目光从棺材缓缓转向了那个汉白玉座椅,上面一具干枯的尸骸冒了出来。我被久迩宫明月的怪异举动所吸引,也把目光投射到干尸身上。方才曾经匆匆一瞥,倒是也没有多大注意。此刻细细打量,不知道怎么的,心里隐隐觉得不对劲,到了口里又说不错。

这张汉白玉座椅上雕龙画凤,座位上的干尸很幸运保留下来完整的衣物,没有在岁月的洗礼下灰飞烟灭。虽然衣物的颜色已经褪掉,但是我依然可以认出来,这是一个满清女子的衣物吧了!细细察看这具尸骸,干尸面部肌肉萎缩固定,把临死之前的表情保留下来,死地颇为安详,好像了无牵挂地离开了世界。

久迩宫明月上前几步,举起撬棍碰了一下尸骸的衣物,哪知轻轻一碰,就立即化作尘土落下。其实易腐烂的纤维织物在数百年的岁月摧残下,老早腐蚀不堪,只是因为坟墓里时间犹如凝固了一样,一直保持原样,直到我们的到来打破了这个环境。

当衣物的灰尘尽数落下之后,整个尸骸终于露出庐山真面,我和久迩宫明月不约而同地啊地叫了一声。

因为我们看到,这具尸骸的腹部,竟然开了一个大洞,从大洞里看进去,里面空空荡荡,什么内脏也没有留下,就只剩下一层皮了。

久迩宫明月叹道:“如我猜测无误的话,这具尸骸就是和孝公主的真身了。传说和孝公主与当时的嘉庆皇帝之间,有着说不清的孽缘。在和孝公主时候,为了防止她的冤鬼作祟,就用萨满邪术,将和孝公主的和内脏五官挖出,以坤金瓶封印,安葬在皇姑坟四周。按照萨满的风俗,人的灵魂和人的身体一样,有内脏有五官,若是在人死后将其内脏五官切除,埋在另外地方,那么人的灵魂就是一个无心无肺,看不见也听不到的不完整灵魂,这样就无法离开这里作祟。几百年来,和孝公主的冤魂就一直在此徘徊。”

我大大咧咧说道:“管她的鬼魂呢!目前我们最重要的是想办法破解和孝公主的冤魂,不让让她再纠缠林白水了!”

久迩宫明月说道:“这倒是不难,我听说,既然是因为她的身体被切除了几个部分而导致灵魂不完整的话,只要把她那些缺失的部分还回来,附着在其他活人身上的冤魂就会消失。只是有一件事情我猜不透,为什么和孝公主的尸骸不在棺木里面,而是跑到这张汉白玉座椅上。怪哉!”

我一言不发,捡起地上的干枯眼球,上前来到和孝公主的尸骸面前,口中念念叨叨:“尘归尘,土归土,我们往日无怨,近日无仇。因为不慎把你的眼珠子带走了,你就附在林白水身上作祟。现在我把你的身子还给你,你也不要折腾林白水了。她可是我未来的老婆!”

说完,我把和孝公主尸骸的眼皮拉开,过了几百年,尸骸完全干枯,眼皮就如皮革一样,触手非常不舒服。眼皮底下的眼窝,完全是空荡荡的一个洞,我小心翼翼地把两个眼球一一塞入眼窝内,放下眼皮,又双手合十,默念了几句阿弥陀佛。

突然,死了几百年的尸骸眼皮居然自己张开,里面干枯的眼球竟然鲜活若真,扑闪扑闪的。假若这双眼睛是长在一个美丽的女子身上,那真是非常好看,可是这居然是一具干枯的尸骸上,着实恐怖的要命。我吓得大叫一声,顿时倒退几步!只觉得浑身汗水涔涔,呆呆地看着尸骸。

久迩宫明月也着实吓了一跳,谁能想到一具几百年前的尸骸陡然长出了一双鲜活的眼睛,若她只是干枯的尸骸,我们反倒不怕了。大不了当作妖怪干掉。而眼前的景象,却比见到了妖怪还惊悚。

只见干尸居然动了起来,她的双手渐渐离开汉白玉座椅的扶手,向前伸出,然后腿也抬了起来,整个身子慢慢从地上起来。干尸的动作极为缓慢,只要我们任何一人上前挥动钢铁撬棍,即可将其砸成碎片,但是不知道怎么了,我们一动也动不了。眼睁睁地看着干尸慢慢走上来,突然掐住离得最近的久迩宫明月!

久迩宫明月终于从惊呆中回过神来,眼看一具干尸瞪着那双亮晶晶的眼珠掐住自己,当真是魂飞天外,忽然抡起手里的撬棍,一把将干尸推开,大叫一声,转身就逃之夭夭。我哪敢留下,手里又空无一物,当下毫不犹豫地跟着久迩宫明月一起跑出去,飞快奔到盗洞口,沿着那条绳子哧溜哧溜蹿上去,一直出来盗洞口出松了一口气。

久迩宫明月坐在地上,气喘吁吁,喃喃自语说道:“一具死了几百年的干尸居然复活了,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又不是电影《木乃伊》……”

我哈哈大笑,正欲讥讽他,突然想到一个事情,顿时脸色大变,喊道:“哎呀不好!我把林白水丢在皇姑坟里了!”

我转身就想翻身再进去,久迩宫明月一把抱住我的腰,叫道:“你疯了,谁知道那个复活的怪物会什么妖术,贸然进去,只会送死!”

我心底焦急不安,说道:“老子才不管她是什么妖魔鬼怪,我只要救出林白水!”

我这时完全被林白水的安危急坏了,倒是久迩宫明月冷静下来,说道:“不急,我的手下带了不少武器,反正我也没有拿到满清龙脉宝藏的秘密,索性准备一下,我们一起进去。”

说完,久迩宫明月招呼来留在外面看守的家臣们,一一把带来的武器搬了出去,由于中国枪械管制极其严格,他们一时弄不到枪械,大部分都是冷兵器,只有少数几把土制猎枪。我嫌土猎枪不够厉害,于是捡了一把倭刀,拿在手里,一马当下爬了下去。久迩宫明月带着几个手下一一下来。

我一手拿着倭刀防身,一手拿着手电筒到处照耀,奇怪,坟墓里空空荡荡,不仅那具干尸消失地无影无踪,甚至连方才那几个被林白水弄死的人,他们的尸体也不见了。

久迩宫明月凑在我身边,说道:“刚才提出了一个疑问,你还记得吗?”

“是说和孝公主的尸骸为什么不在棺材里?”

久迩宫明月点点头说道:“嗯,我仔细想了想,不禁得出了一个叫人毛骨悚然的结论!”

“什么结论!”

久迩宫明月瞪大眼睛说道:“那就是,和孝公主死后,自己从棺材里爬了出去!”

我听得哑然失声,说道:“你说什么,死了之后,自己从棺材里爬出来?”

久迩宫明月说道:“不错!从现在的形势来看,即使和孝公主死了几百年了,她的尸骸还是能够复活,更不用说当初刚刚死的时候。因此我猜测,当年嘉庆皇帝为什么要对和孝公主采取坤金瓶的邪术,就是怕和孝公主的尸骸回来报仇。至于和孝公主的尸骸为什么会复活,这个我猜不透了,唯一能够肯定的是,因为所有的内脏五官都被切除了,她看不见也听不到,只能从棺材里爬出来,却无法离开坟墓。但是当年把眼珠还给她的时候,和孝公主获得了视力,就开始作祟!”

我倒吸一口冷气,进一步猜想下去,是不是和孝公主因为有什么神奇的能力,能够保持肉身不死,嘉庆皇帝极为忌惮,索性把和孝公主活活地开膛剖肚,挖眼割舌,再封入棺材里,埋在坚固的山陵中。这实在是太可怕了。我缩缩脖子,仿佛感觉有一股无数水滴落在里面,凉飕飕的,极为不舒服。

我好奇地把手电筒晚上一指,顿时哈大嘴巴,合不来,我看到在我们头顶,原本吊棺材的几条铁链上,竟然挂满了血淋淋的尸骸,每一具尸骸或是被开膛剖肚,或是挖眼割耳,甚至剥皮切肉,死状非常惨烈。而在这些尸骸之上,则趴着一具血淋淋的妖怪,浑身都是由一块块肌肉和皮肤拼起来,甚是可怕。

妈呀!和孝公主的尸骸,因为其他部分的内脏五官还在外面的坤金瓶里,竟然用留在这里的死人肉身来补偿缺憾。我顿时觉得毛骨悚然,心里担心林白水是不是也是如此下场,幸好没有看到白色衬衫。

我好歹刚才有过类似的经验,不至于吓得一动也不敢动,但是久迩宫家臣可是第一次看到如此骇人的景象,那鲜血滴溜溜地落下来,滴在脸上,而这些血正是平日里朝夕相处的同伴。眼见他们这般下场,久迩宫家臣们又惊又怒,几个家伙竟然拿枪对准上面就开火。

“嗵!嗵!”

土制猎枪发出骇人的枪响,无数砂子飞上去,顿时击中了和孝公主的尸骸。可是土制猎枪的威力实在太小,平常只能打打兔子,哪能伤害到一具百年邪尸?那血淋淋的尸骸一下子被激怒,轰地一下扑下来,顿时将一个人扑到,张开大嘴,一口咬住喉咙,鲜血如高压水龙头一样飚出来。

“快杀!快杀!”

久迩宫明月大叫道,他手中还拿着那条撬棍,此刻毫不客气地抡起来,对准妖物就砸了下去。我也不甘示弱,一刀劈下去。

那和孝公主的尸骸,原本动作是慢吞吞的,但是食用了新鲜人肉之后,得了精力,行动异常敏捷,在我和久迩宫明月的围攻之下,竟然纵身一跃,轻轻地弹开,顿时跳到了棺材上。好厉害!

“包围她,千万别让她跑了。”

我对久迩宫明月说道,于是后者命令他的手下呈半圆形,慢慢把棺材上的妖物包围,若是她稍有异动,先是猎枪轰将上去,再是几十把刀子和撬棍砸下来,纵然是天王老子,也逃不了命。

#奇#然而出乎我的意料之外,那和孝公主的干尸并没逃离,而是停在棺材盖上,狐疑地往里面眺望,然后伸手进去,把一个白色衣服的女人拎了起来。不好,林白水被发现了,我心头一紧,当下毫不犹豫地扑了上去,对准干尸狠狠的一刀,只听咔嚓一下,干尸的一条胳膊顿时被我切了下来,落在地上,居然还会蠕蠕而动。

#书#失去了胳膊的干尸立时把林白水丢下,张牙舞爪向我扑过来,我挥舞倭刀,猛烈进攻。这倭刀甚是锋利,一刀斩下去,顿时割去一块鲜肉。眼看我压制住了干尸,久迩宫明月急忙带着他的部下赶过来,或是大刀砍下,或是撬棍砸下,看似威猛的干尸刹那间被我们打成一堆烂泥。

#网#我许久许久才吐出一口气,看看久迩宫明月,也是满头大汗。我丢下倭刀,说道:“这个干尸看起来很厉害,不过还是轻易的消灭了。”

久迩宫明月说道:“也不一定,这是我们运气好,没有让干尸把她所有的遗失部分集中,她只能用其他死人的来补充,所以能力大大打了一个折扣。

我也懒得理会,转身来到棺材边,往下探望,林白水依旧昏迷不醒,沉睡如睡美人一样。我把她抱了起来,解开缚在手上的衣服,发现她背脊上的血眼睛已经消失(奇*书*网.整*理*提*供),不禁松了一口气,林白水的诅咒终于被解除了。

“恒淮……”林白水醒来,张开眼睛瞧着我,“我好怕,我刚才过了一个梦,梦到我杀了很多人,又出来一具干尸。”

林白水扑在我怀里呜呜大哭,我心底宽慰,我的小白兔子又回来了。

我笑笑说道:“既然是梦,何必当真呢?”

我把林白水放在地上,让她好好休息一下,等会儿就背出皇姑坟。

“这是什么?”

久迩宫明月突然说道,我扭过头看去,掩藏在尸骸一堆烂泥里面的东西露出庐山真面,却是一个小小的匣子,表面肮脏不堪。久迩宫明月小心翼翼地从尸骸肉抽出匣子,放置在地上,离开数步,用撬棍一挑,咔嚓,匣子打开。

豁然一阵幽幽的绿光冒出来,照得墓室里蓬筚生辉,甚是耀眼夺目。我眼前顿时一亮,却见在匣子里,摆放着一个碧绿色的扳指。

“这,这……”久迩宫明月眼珠瞪大,突然哈哈大笑:“我终于找到了,我终于找到了传说中的扳指!”

“小心!”

只见久迩宫明月背后那团原本已经被打烂的肉泥,突然之间涌了起来,好像海浪一样,正要凶猛地扑向久迩宫明月。他的手下老早吓住了,我看情况不对,飞身上去,一把拎起久迩宫明月,扔下远处,再捡起扳指,抬头看了一眼那肉泥浪,上面镶嵌着两只亮晶晶的眼珠,我心头一凛,当下就叫道:“眼睛,眼睛,她的弱点是眼睛!”

说完我一个筋斗滚开,久迩宫明月放声怒吼,他的手下才回过神来,轰轰几枪,这时土制猎枪的好处才显现出来,顿时将两只眼珠打爆。缺了眼珠的肉泥,哗啦啦倒下,散发阵阵浓重的臭味。

久迩宫明月松了一口气,说道:“果然,那些被割走的器官是她力量的源泉,失去了眼球,和孝公主的尸骸就死掉了。”

我拿起了扳指,稍微比划一下,这个扳指大的出奇,几乎有一只打火机那么粗细,只能套在大拇指上。这让我暗暗纳闷,莫非这个扳指的主人身材特别巨大,他的其他手指由常人拇指那么粗细?

林白水瞅着扳指说道:“这是扳指,一般戴在大拇指上,射箭的时候保护拇指。后来逐渐成为了一种装饰品。我看这个套环的色泽,约莫有个几百年历史了。向来是皇家饰品,后来乾隆皇帝将其赐予和珅。再交给和孝公主,她死也不肯放弃,想来一定是非常重要的物品。”

我也一时看不出里面有什么猫腻,和满清龙脉宝藏到底有什么关系,但总归是重要的饰品,回转头问道:“久迩宫,你说你要这个东西干吗?”

久迩宫明月,说道:“我也不清楚。我之前就说过,我是受人之托,将其找到,然后赠送于他。”

我把扳指仍给久迩宫明月,说道:“我们算是两迄了,今后你再也不要来打搅我!”

说着我抱起林白水,头也不回地循着盗洞的绳子先行上去,再把林白水吊上来。然后我把绳子扔进洞里,至于久迩宫明月他们,那不管我的事情了。反正黑色笔记本那半本还在我手里,满清龙脉宝藏,久迩宫一伙可是难以寻找哦!

事情暂时告一段落,以结局而言,我勉强获胜,救出了胡发一,而且抱得美人归,唯独郭小驷的背叛叫我耿耿于怀,连胡发一都长叹一声,说道:“想不到小驷居然是这种人,见利忘义。老朱也不必太难受。反正他也死了,人死则安,我们也不必太计较他了。赶明儿,我们好好把他安葬了!”

胡发一拍拍我的肩膀,瞅了林白水一眼,顿时笑容可掬:“恭喜恭喜,老朱好福气啊!讨了这么好的一个女人!”

我反倒一怔,说道:“老胡,怪了,我从来没有和你说过,我和白水凑到一起。你怎么知道的呢?”

胡发一凑近我耳边暧昧的说道:“哥哥我活了这么多年,处子女人还看不出嘛?嘿嘿,老弟,要负责啊!哈哈!”

我闹了个大脸红,摸摸脑袋,甚是不好意思。那林白水更是害羞,急忙跑开。胡发一大笑一声,便转身离去,看着他的背影,我竟然觉得很是寂寞孤单。我想到,我们几个伙计,花二、郭小驷相继身故,而我有了家室,也不能如之前了无牵挂,所以就只剩下胡发一一个人了。

不管怎么说,我都是蛮幸福快乐的,因为我终于不是孤单一人。我和林白水一起在天津的西洋别墅里过着双栖双飞的日子,吃着有毒的食物——老实说,林白水烹调的手艺实在糟糕,所以大部分时候都是我下厨。

胡发一放弃了老行当,不知道在哪里晃荡,但是时常过来噌饭,当然前提是我做的饭。虽说林白水不够温柔体贴,但毕竟是个好女人,见我们男人聚会,也不打搅。几杯老酒下肚,胡发一红着脸叹道:“老朱啊,我真是羡慕你,终于讨了一个好老婆,能够成家立业,过着安稳的日子。可是我呢?说实话,哥哥我年纪不小了,今年四十有五,还是过着这种浪荡生活!”

我说道:“老胡,我听说你不是有个相好的吗?为什么不娶进门,安家算了?”

胡发一长叹一声:“你有所不知啊,人家是愿意嫁给我,但是我不敢娶。”

我一呆,问道:“为什么?”

胡发一说道:“我是干的不发勾当,除了这个盗墓,我还会什么呢?把人家好女人娶进来,能让她过上安稳日子吗?你不同,你年轻,又有技术,不愁找不到好活计。我年纪大了,怕不能养活老婆孩子啊!”

我心念一动,联想到自己,目前我全是靠林白水在供养,没有工作,这一个大男人靠女人养活,好不尴尬。我突然说道:“老胡,不如我们干一票大的,捞足就收手,再也不做了!”

胡发一心动,问道:“什么大活?你快说!”

我四下里一瞥,见林白水不在,才低声对胡发一说起来。原来,我说的事情,就是关于满清龙脉宝藏的。那半本黑色笔记本目前落在我手里,我请林白水花了两天时间,全部把上面的日文翻译成中文。上面说道,满清龙脉宝藏,和关外沈阳天柱山一个叫皇陵村的地方有关。那满清龙脉宝藏价值亿万,我们只要拿万分之一,下辈子就不必担忧了。

胡发一听了大喜,和我商议起来,初步预定了计划。这事却不能让林白水知道,她一旦知道了,一定非常恼火。自从上次惊险的事件后,林白水宁可自己养活我,也严禁我再去掏坟墓。

第一案:古墓邪尸 十七 雨夜怪客

按照我们的计划,由胡发一先去东北那边探探风声,等有了消息,再和我一起过去动手,于是我就在家等候着。过了几天,突然之间下起了大雨,顿时漫天乌云,黑漆漆地压下来,狂风暴雨,简直就像东南沿海的台风登陆了一般。纵然外面再是黑天昏地,但在小洋楼里面还是我和林白水的温馨小巢,正当我搂在林白水纤瘦的身材,要往她脸上啃过去的时候,忽然门外咚咚地响起了敲门声!

“谁会来呢?”我不禁恼火起来,我几乎没有认识的人了,而胡发一若是要进来,必然先行通知再过来。这小洋楼也比较偏僻,不太可能是有人无意中闯进来,我不禁心神一凛,摸出那条双筒猎枪,悄悄地移到门边,猛然拉开门把。只听噗通一声,一个人滚进门里,浑身湿漉漉的。雷电一闪,映出他满面大胡子的面颊。

我小心翼翼地拿枪筒戳了一下这人,但见他一动不动,完全昏了过去,于是放下心来,把猎枪背在肩膀上,一边将此人拖进来,一边招呼林白水:“白水,快快拿热水和毛巾过来!”

林白水匆匆披上衣服,从床上下来,片刻端着一个脸盆过来。把这人平摊在地上,这才看清,原来这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人,面目倒是白皙,却长了一脸大胡子,不知道什么原因,昏倒在这里了。

我拿热毛巾敷在此人的脸上,留出鼻孔呼吸。这是我以前打仗的时候,学到过的技巧,一旦热毛巾敷在脸上,血液循环加快,血气上涌脑部,昏迷的人就很容易清醒。果然那人打了一个喷嚏,猛然弹起上半身,大声叫道:“胡发一!”

我把猎枪拿下来指着他,喝道:“你是谁,为何来找老胡?你是怎么知道他在这里的?”

那人缓缓转过身,却笑道:“你,是不是朱恒淮?”

我越发惊疑了,须知我们干得是见不得人的勾当,对外向来只宣称外号,这人连我们的名字都晓得地一清二楚,能不叫人生疑吗?

我顿时脸色一沉,低低地怒道:“老实交代,你到底是谁?不然我一枪打死你!”

那人哈哈大笑:“自己人,以前老胡就是和我一起干这个勾当的。而且我们还算是亲戚。”他这句话叫我一愣,那人自我介绍,“我叫朱重华,乃是秦王一系的,而你却是肃王一系,我们五百年前岂不是亲戚?”

我冷笑一声:“什么亲戚!虽说我们同是明太祖苗裔,但是时间悠久,还有什么意义。你唧唧歪歪不承认,我就杀了你算了!”

朱重华忙摆手说道:“好好,我说实话。我却是是之前一起和老胡干那掘金校尉勾当的。只是后来我因为某件事情,而离开了老胡。今日我听说老胡和你搞在一起,咦,他人呢?”

我将信将疑,但是枪械还是没有放下,我毕竟不能完全信任此人。我说道:“老胡有事去其他地方了,你不必来找他了。”

朱重华大为可惜,连连叹道:“好端端的一个买卖做不了了,太糟糕了。而且这个买卖,其实与你我同为太祖苗裔有关!”

我一愣问道:“什么买卖?”

只见朱重华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摊开在我面前,说道:“你看!”

我凝神看去,却是一面铜镜。约莫巴掌大小,倾斜搁置于展台上,叫电灯光线照射,熠熠闪烁一层淡黄的妖色,镜面成微凸,人影映到其中,形象扭曲,竟有种飘渺的感觉。转到铜镜背面,有弓形钮,饰以多圈水纹,居中乃是一个太阳形状的花样,甚是精美。一时之间,我竟然看呆了!

“这是……”我疑问道。

“日月明镜之日镜,是吗?”未待朱重华开口,远处林白水早已回答,到底读书多。

朱重华哈哈大笑,说道:“不错,正是传说中的明镜!”

我说道:“一个铜镜,有什么稀奇,看模样就知道不是殷商之前的铜镜,一点也不值钱,有什么好看的。”

朱重华面色凝重,说道:“这可不是一般的明镜,铜镜里藏着一个太祖皇帝驱逐蒙古鞑子,统一天下的大秘密!”

我摇摇头,不信,这又不是西方童话中的魔镜,可以知道世界上谁最漂亮,那是娘们用的,雄才伟略的太祖才没有兴趣。但听朱重华慢慢说道:“你可知,我最佩服中国历史上哪位人物?”

我恶狠狠叫道:“管我*事,有事快说,有屁快放!”

朱重华一怔,预备的台词统统无效化。他开场白极具悬念效果,但我当兵出身,没有这闲心思听书。要是在打仗中,一句命令扯成十句,不用打了,直接抱头进战俘营算了。

他不免尴尬地笑笑,硬着头皮说下去:“我生平最佩服的人,乃是汉朝高祖刘邦,还有就是我们的先祖大明太祖讳元璋。中国历史漫漫五千年悠久,以布衣之身登大宝者,不外乎他们两人人。其中又以太祖得国最为艰辛!”

朱重华顿顿说道:“太祖草莽出身,当过和尚,做过乞丐,这些也不必避讳了。后太祖投奔红巾军郭部,百战功勋,夺取金陵之刻,当真强敌环绕。那北有纵横欧亚大陆的蒙古铁骑,纵然历经八十多年的安逸,依旧战力惊人;东有张士诚,据江南之富庶,兵精粮足;西有陈友谅,为人狡猾残忍,兵多将广,水战天下第一,又据长江上游之险。他们每个都是心腹大患,每个都可至太祖于死地。然而太祖却一一战胜!这里面,有个惊人的秘密!”

我不禁被吸引过去,那朱重华说道:“太祖初定国号大吴,称帝却以大明为国号,你可知,其中有何奥秘?”

我随口答道:“我听大学教授讲过,大明这一国号源出于明教。明教崇拜光明,认为统治世界的有明暗两种力量,元朝就是黑暗,代表邪恶,自称大明,乃是战胜了元朝。而且根据阴阳五德说法,元朝属于木德,火克木。太祖既然姓朱,就是大红属火,国号也得取火。明,日月之火,当如克制元朝的木德!”

朱重华点点头说道:“正是!然而,大明的国号,却还有另外一种说法,这也是太祖皇帝为何战胜强敌的关键!根据我祖上流传下来的说法,传说太祖攻占金陵哪一年……”

蒙元至正十六年(西元一三五六年),朱元璋率领的红巾军攻打金陵,城外一战,投降的元军不下三万人,如何处置这些元军,则是一个极为头痛的问题。

“干脆,趁夜里,全部杀了吧!”

徐达恶狠狠地叫道,他杀人如麻,再多三万无所谓,反而血管里有股膨胀的兴奋。

在场的不少将领举臂附和。

“好好,杀尽这些元狗!”

“手执钢刀九十九,杀尽胡儿方罢手!”

朱元璋摇摇头,盯着自己靴底湿湿的泥土,呈现紫色的妖异,那是人血染红的!三万降兵,一个处置不好,就会酿成大祸。坑杀固然省事,但是日后与敌作战,对方多了一份恐惧,必然会血战到底,于招降不利。不杀,那么无论粮食还是看守的士卒,都成了问题。他抬起头凝望着他的智囊团刘基,后者原本紧闭的眼睛忽然张开,迸出一句话:“借刀杀人!”

朱元璋明白他的意思,收伏这些降兵,借城内敌人之手,一一清除,留下的人数,不足为患,尽可为己所用。

但是,如何收伏呢?连刘基都痛苦地皱着眉头,收伏人心,可不是简单几句话,几锭银子那么方便。如今降兵惶惶不安,随时都可能生兵变!

忽然天摇地动,轰隆隆巨响不绝,朱元璋立即弹起来,拔刀喊道:“难道元兵大炮袭来?”

常遇春胆大,拔刀跑出帐外,片刻脸色苍白地回来,结结巴巴说道:“元帅,外面,外面,好大一个坑!”

朱元璋、众多将领急忙跑出帐外,只见离帐五百多步远的地方,忽然裂开了一个直径百来步的巨坑,约莫十多丈深,坑面平滑,似乎炸药炸开一般。然而若是动用炸药,不下几十万斤。恐怕整个江南也没有这么多!

“怎么回事?”

汤和逼问一个在附近的小兵。

小兵结结巴巴说道:“突然……突然天降巨雷,咔嚓地一下,地上就炸开一个巨坑了!”

徐达喜道:“这是上天要我们杀胡狗啊!你们看,连坑都替我们挖好了,杀完了,扔到坑里就是了!”

“胡说!”

朱元璋一瞪眼,徐达顿时禁口。

常遇春眼见,瞅见坑底似乎有东西,除下佩刀就奔赴下去,他身形灵活,一跃一跃,片刻落到坑底,只有如五六岁小孩一般大小了。但见他取了物件,急急忙忙冲上来,将手上物件奉到朱元璋面前,原来竟是一个黑色的铁盒!

朱元璋正要伸手打开,汤和低沉地喊道:“等等,我来!”

朱元璋转念一想,大笑道:“这是上天给我的考验,假若我不能通过,这便是我的命!”

他毫不犹豫地打开了铁盒,里面既没有毒气也没有刀剑飞出去,但是太阳底下明晃晃的反光倒是刺得眼睛生疼,好久才恢复过来,铁盒里面,藏着两面铜镜!

刘基通古博今,细细钻研着铜镜,忽然跪下,说道:“恭喜元帅!贺喜元帅!”

朱元璋问道:“有何之喜?”

刘基笑道:“统一天下霸业关键,此刻就握在元帅的手中!”

这一夜,朱元璋在降兵中挑选了五百个骁勇健壮之人,带到自己的营房,夜里让他们环榻而寝,他一个人脱甲而睡直至天明。是日,五百降兵竟像是从小就跟随朱元璋,人人争先要为他奉身效命。不日,朱元璋用这五百降兵作为先锋攻打金陵城,果真异常骁勇。其他三万余名降兵见到朱元璋果真以诚相待,也感激不已,纷纷争先效仿,大明的霸业,从此奠基!

我反问:“你的意思……那两面铜镜,竟然具有蛊惑人心的不可思议力量?”

朱重华点点头:“完全可以这么认为,至于是否存有其他神奇的功效,却因为我家历代口口相传,几百年来散逸如许,除了一张铜镜图纸,亦是不得而知矣!”

我冷笑道:“我刚听出一个破绽!你方才说过,太祖百战得国,最为艰辛。倘若真有如此神器,统一天下,就如儿戏一般了,哪会如此吃力!”

朱重华叹道:“刚听到这个传说,我的反应和你一样,但是祖父慎之又慎的态度,使得我即使心生疑惑,也要好好探究一番!从图纸铜镜的纹样看,明显具有殷商风格,我于是查遍中国古书,终于发觉,原来铜镜在历史上早已存在!铜镜有两面,名曰日镜和月镜,合起来就是明镜。大明得国,或许其中也有因素。其最早有记录是在殷商,所以也称为殷鉴,至于是不是由更早年代的古人制造,已经不可考证。明镜在历代中国统治者手中辗转流传,秦朝始皇帝那能看透人的镜子,其实就是明镜中的日镜。但是到了南北朝之后,明镜忽然神秘地消失了,一直过了一千多年,直到太祖时代才再次发觉!因此我怀疑是南北朝时代因动荡不安,皇室出了某种目的埋藏了明镜!”

我说道:“纵然明镜有如此神奇功效,为何大明在遭遇流寇辫虏的时候没有拿出施用呢?大明末代皇帝毅宗,虽然刚愎自用,但是毕竟不是个蠢蛋,生死存亡之际,怎么还不拿来保命保江山!”

朱重华说道:“这不得不涉及靖难之役了!当年成祖发兵夺了他侄儿的皇位,攻入南京城的时候,不仅建文帝渺无踪迹,更重要的是明镜亦是消失!成祖大怒,当下拷问宫中掌管内务的宗人府宗人令——也就是秦王朱樉。后秦王说道,只同成祖语。成祖想来帝王家事,不便与外人晓,于是秘密和秦王谈话。出来之后成祖脸色发白,从此不再过问明镜之事。根据辗转下来的说法,虽然明镜的功效极大,但是后遗亦是极重!所以太祖秘密将之封印在某处,而这个秘密的关键,世代由秦王一系掌管!”

林白水心软,递给他一杯茶水,他喝了一口茶继续说道:“我家便是秦王后裔,向来有遗训,要寻找传说中的日月明镜,我费劲千辛万苦,找到了日镜,但是据说两面明镜必须是合二合一,才能施展惊天地的神通魔力。没有月镜配对的明镜简直如同废物,叫我不禁好生恼火。因此想来寻找胡发一,一起找寻月镜,可惜他不在啊!”

我问道:“最后一个问题,你如此苦苦找寻明镜,究竟是为了什么?”

我紧紧盯着他的眼睛,朱重华一怔,慢慢收敛眼神,说道:“皇图霸业,与我们已经无关!但是作为一富家翁,未尝不可!明镜是我们朱家的东西,我们有权力收回!恒淮,与我合作吧!到时中国首富的帽子,怕是你想脱也脱不掉!”

我转念一想,当下说道:“好!”

朱重华又是一怔,哪知我如此痛快,却也笑道:“爽快!不愧于我太祖苗裔!”

林白水脸色却变了变,只是当着外人的面,不好意思说我,她当然不肯同意我随便外出,我叹了一口气,女人哪能理解男人的心呢?

朱重华叹道:“那么我们还得去一趟南京钟山太祖孝陵,据说在哪里才能找到月镜的关键!”

话音方落,轰隆一声巨响,震天摇地,这一震来的甚是突然,仿佛坐着火车冷不防撞上了一堵硬墙,巨大的惯性就如一双大手,把我们三个人一下子往前倾倒。毕竟我是军人出身,反应敏锐,眼疾手快,抱住林白水,把自己缩成一团,极力保护要害。犹如狂风暴雨大海中的一叶扁舟,不住往前翻跟斗。

过了许久车子才平稳下来,我松了一口气,按住太阳穴,让刚才受到不住翻滚折腾的脑袋平稳下来,然后站起来四下张望,不禁倒吸一口冷气。地上突兀地冒出一个大坑,袅袅冒着白烟,令我倏然打了一个寒颤。竟是有人扔炸弹进来,把这个房间炸个乱七八糟,所幸我们距离较远,没有伤到要害。

好狠!眼看这个大坑,什么人如此大手笔,居然不惜动用这玩意!我脑子飞快地转过,我这个小小的窃贼没有这种价值,林白水毫无疑问也不可能,那么剩下的唯一人选就是朱重华了,难道这与明镜有关吗?为了除掉他,居然毫不犹豫地要把我们也干掉。

不远处朱重华已经站起来了,我大声喝道:“什么人!”

朱重华叫道:“该死,那帮家伙又来了,我还以为避开他们了呢?”

那帮家伙,定然是朱重华的敌人,牵连到我们了。但是眼前也顾不得了,林白水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摸摸额头,放下手来摊开一看,红红的一大片,顿时尖叫:“血,血!我要死了,我脑浆也被震出了!”

我轻轻一摸林白水的额头,骨骼坚实,并没有受创后的酥软感觉,摇摇头说道:“胡说,只是擦破了点皮,没事的!若是脑浆都爆出来了,你还有力气大叫吗?”

突然又是砰的一声巨响,有人猛力踢开大门,闯了进来。因为电灯已经被炸弹炸没了,黑漆漆的一片,我只看到两三个人影冲了进来,直扑朱重华!

“救命!”朱重华大叫。

我大怒,敢到老子的底盘上来动手动脚,不知死活了吗?我四下里一扫,突然外面亮起一阵闪电,我接着瞬间的亮光看到地上的猎枪,顿时一打滚,捡起猎枪,对准敌人就毫不犹疑地开火。

“砰!”猎枪发出沉闷的响声,枪口吐出鲜红的死神。这是一把散弹枪,无数砂子噼噼啪啪打在前面一个敌人的身上,那家伙立时惨叫一声,倒在地上痛得滚来滚去。我拿起猎枪对另外一人说道:“快放开朱重华,不然老子杀了你!”

那人一犹豫,放开了朱重华,带着受伤的伙伴慌忙逃离。我担心一人无法应付这么多人,索性就放他们离开。

“他们是什么人?”我扶起林白水,把她放置在沙发上,问朱重华。

“有文化的流氓同行!”朱重华苦笑一下,原来朱重华在追查明镜下落的时候,曾经求助于一个大学的教授。哪知事后这个大学的教授起了觊觎之心,派人来争夺明镜,朱重华就是从他们手里逃出来的。

第一案:古墓邪尸 十八 孝陵秘密

今日朱重华就暂时住在小洋楼里,林白水却把我拉到一边无人处,面色凝重,说道:“你,你,又要出去了?这实在太危险,我不许你出去!”

我苦笑一声,摸摸林白水的头发,以前干练大胆的女孩子,怎么越来越像一个小妇人,莫非要结婚的女子都是这般?我说道:“我们也快要结婚了,日后有了孩子,我不想让他看到自己的爸爸是靠妈妈养活的人,说什么我也要赚一点钱!对不住了,白水!”

林白水轻轻叹了一口气,低下头,慢慢说道:“好吧,我同你一起去南京,在同学家住上几天,记住,我等着你!”

我亲亲林白水的脸颊,说道:“一定会的!”

第二天,我们一行三人赶去南京。南京过去曾经为东吴、东晋、宋、齐、梁、陈、南唐、明朝、太平天国、民国之首都,但人们习惯称为六朝古都。该城弥漫着一层悲情色彩,历代定都南京者,无一不是短命王朝。[奇qinkan.net书]从堪舆学上来说,长江乃是中国最大最浩荡的水脉,绵延万里,携带地气旺盛,而南京恰位于下游长江和中国三大干龙之一和南方干龙尽头的交汇之处,所谓“襟带长江而为天下都会”,加之该城处于群山环抱中,环绕首尾相衔,龙盘虎踞,当为大一统王朝首都。据说始皇帝灭六国统一天下,听说南京城王霸气十足,于是与阴阳家合谋,开秦淮河泄了龙脉,于是南京依旧出王帝,然而个个都短命无比。

我安顿完林白水,顺便去了一趟南京大学图书馆,之后便携朱重华同去明孝陵。那时已经下午时分,冬日暖洋洋的阳光洒在身上,当真说不出的舒服。我一边查看借阅来的明孝陵资料副本,一边悠然自得地游赏钟山风景,人生快活就该如此。美妙的风景对朱重华而言乃是对牛弹琴,他不时以蕴含怒火的眼光瞪着我,打自让他瞧了日镜之后,整个人便陷入一种焦躁的亢奋状态中,因有求于我,不敢发作。哪知我越发不给他面子,慢腾腾地要其陪同从四方城出发,沿石像路、神道一路走到明孝陵跟前,约莫好几公里。朱重华终于忍耐不住爆发:“恒淮,既然你能够破解日镜秘密的关键,那么请立即动手,不要在无意义的事情上浪费你我的时间!”

我哼的一声,冷笑道:“你在威胁我?我且问问你,方才游览的孝陵一遍,你且说说看,明孝陵与其他皇家园陵,有何不一致?”

朱重华一怔,到底是个聪明人,又对明清历史多有研究,结结巴巴说道:“似乎……太祖陵墓有所不同,对了,他的陵墓,将以前历代皇帝陵前的笔直神道形式改成弯曲的形状,很是意外!恒淮君,请把地形图给我看看吧。”

我随手递给他,朱重华凝视着明孝陵的地形图,说道:“是了,一定是太祖出身布衣,不喜循规蹈矩,所以建造自己的陵墓也是别出心裁,或者让他陵墓前的的孙权墓看大门!

我摇摇头,拿过地形图,对他说道:“我问你,神宗皇帝出土时候的姿势是怎么样的?”

明神宗万历皇帝定陵一九五六年被发掘,出土的万历皇帝遗骸,竟摆出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北斗七星状。

朱重华猛然醒悟,喜道:“竟是这样!”

我用圆珠笔草草在明孝陵地形图上从四方城开始,沿着石像路、神道,一直到陵宫,画出一条连接线,组合起来,竟是一个巨大的北斗七星阵!

朱重华随口就说道:“太祖曾经写过一首诗:‘天为帐幕地为毯,日月星辰伴我眠,夜间不敢长伸腿,恐把山河一脚穿。’诗歌霸道十足,不过也体现了太祖对天象的崇拜。如果仔细对比明孝陵的地形图,那里面的七个主要建筑,下马坊、大金门、望柱、棂星门、五龙桥、享殿和宝城分别构成了北斗七星的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和摇光!由此可见,太祖深信魂归北斗之说!”

我不禁摇头,尽信书不如无书,我以为读书读傻,太祖把陵墓造成这个形状,就是要指明我们一个事实,哪有掉这么多书袋子!

朱重华呆呆地看着我,知道自己搞错了事情,不过这个家伙也有一个优点,有错就改,当下老老实实的请教:“恒淮,请问太祖陵墓摆成北斗形状,究竟要告诉我们什么?”

我毫不客气地教训道:“我问你,在天上,北斗七星是用来作什么呢?”

朱重华脑子一转,终于开窍:“找北极星用的!”

“还有呢?”

“……”

我摇摇头,只得自己出口:“北斗七星一年四季每天的转向都不一样,通过它的方位,可以推定当时是哪一个月的哪一天!而太祖陵墓的北斗七星阵,虽然布置粗糙,但是大致方位已经确定,通过经纬度计算,完全可以推定是哪个月哪一天了!”

想想也是,朱重华掘金秘术,但是这些常识估计不会涉及到,而我们部队,常年累月野外生存,这是活命的宝贵知识啊!

朱重华恭恭敬敬地鞠躬说道:“受教了!”

我凝望远方,那就是揭开月镜之谜的关键了!

此刻忽然听到一阵吵吵闹闹的喧哗,我扭转脑袋看过去,一帮打扮颇为入时的青年吵吵闹闹爬上明孝陵陵宫。明孝陵大半毁于满清和太平天国的战争中,文革期间又遭一群无知小将的破四旧,如今残破不堪,因为游人本不多。即使过来的,也多是和我一般寻古探幽,安静地四下里游览。其实他们爬上陵宫顶头我就不悦,好歹是我的祖宗。一直到这些鼠辈,掏出裤裆里的脏东西,对准陵宫就稀里哗啦,我顿时勃然大怒,立时冲将上去,抡起一个小子大骂道:“你们是什么东西,胆敢在此撒野!我只听闻过抗战胜利后,南京市民集体在大汗奸汪精卫的坟头上撒尿!明太祖可是带领我们驱除鞑虏的大英雄啊!”

其中一个戴着墨镜,明显是头头的青年张嘴对我骂道:“Fuckyou!”

我一呆,别欺老子不懂英文,我女人可是大学的高材生,别的外国鸟语没有学会,唯独骂人的先学会了,我懂得这个是骂人的话,顿时勃然大怒。

我先操你个娘!

我扑上去,以我这个杀人如麻的职业级杀手而言,对付这帮小流氓易如反掌,毕竟手下留情,打得他们鬼哭狼嚎。尤其那带墨镜的,学了几句洋鬼子的话就大放洋屁,这种人我最瞧不起,于是对他下手重了几分。一帮人统统扔下陵宫,那墨镜爬起来,捂着被打肿的面颊威胁:“你等着!我绝对绝对不会饶恕你!”

我哼的一声,小小虾米,老子怕什么。

我们通过明孝陵的北斗七星大阵寻找北极星点,理论上,从天璇和天枢两星之间连一条直线,再延长五倍的距离,那就是北极星,在这里也就是下马坊和大金门之间的距离延长五倍。我们确定好方位,披荆斩棘地往前走。

我们一直走到北极星位,两个人的衣服都被荆棘撕地破破烂烂,我难得几次穿上西装,而且是林白水特意为我买的,当真心痛。再看看天,也不早了,太阳缓缓落下,晚霞余光洒在这里,一片血红。四周不过是一些石碑、石雕之类的东西,在钟山风景区,多之如牛毛,是以也没有人来关注,一看那些石碑、石雕都几乎有一半埋在土里了,就知道业已荒废几百年!

我到处在这些石碑、石雕上东摸摸西瞧瞧,最后来到背面的一个雕塑上。这是一只巨大的玄武驮着一块石碑,石碑倒塌了近三分之一。我只得比划一下,估算出石碑原先的高度,对朱重华召唤道:“重华,你过来一下,拿着日镜!”

朱重华爬上玄武,高高举着日镜,就在石碑的高度左右,然后望望落下的太阳。哪知朱重华会错我的意思,大为失望:“恒淮,既然是日镜,肯定与太阳有关。只可惜今天太阳已经落山了。”

我摇摇头,说道:“大谬!明孝陵的北斗七星大阵为什么摆成这个位置?我方才不是说过,除了计算北极星位置,另外一个重要的功能就是计算某一天的阳光照射才有用场。今天的太阳就不见得是那个日子!”

“啊!”

朱重华越发失望!

我笑道:“这个你不必担心了,古人没有强力的灯光,所以只能用太阳光,不过现代科技不同了……”我掏出一只强力微型手电,“日头的时候我已经算好,现在只需要用手电模拟阳光即可。夜里正好施用!”

我暂时不在意,吃力地爬到一块石碑上,对准十多米开往的朱重华打开手电,那明亮的光柱映在日镜上,忽然光芒四下里散开,顿时包围了整个北极星位置。那些石碑、石雕的影子映在南面朱雀停驻的一块石碑上。

这块石碑怎么看都觉得怎么奇怪,如果观察周围的布局就会发现,尽管这些石碑或者雕像都已经东倒西歪了,但是位置皆为左右对称。唯独这块石碑,像是不合群一样,一个人远远地脱离组织,胡乱靠在一个山包下,半身都埋在土里。待我凑近一看,上面布满火焚和敲打的痕迹,雕琢的文字图形模糊不清,哪里像是关系明镜秘密的关键呢?我左右移动观测着石碑,目光渐渐移到其背后的山包上,这是一座天然形成的山包,但是有过人工加工过的痕迹,莫非玄机其实在山包上,而石碑只是恰巧被移过来的呢?

“你有什么发现?”朱重华从玄武石像上爬下来,匆匆赶来。

我初始点点头,继而无奈地摇头,说道:“我怀疑这里有一条通道,可惜却叫一块石碑给挡住了,这块石碑体积巨大,重量必定不轻,非你我可以移动。入口完全被封死!”

朱重华叹气道:“可恶,我以为今天只是来探探风声,所以什么家伙都没有带来,早知道带来,马上就可以动手了,若是到了明天再来,天晓得会有什么变动呢?”

我也不甘心,望着石碑斑驳的表面,我突然灵机一动,笑道:“我有办法了!”

朱重华大喜,问道:“什么办法,快说!”

“火烧赤壁!”

朱重华眼珠一转,大笑道:“原来是这个计谋,哈哈,我差点忘了!”

中国历史悠久,远古时期开始就盛行厚葬,盗墓自然也伴着应运而生了。几千年发展下来,水平一日比一日高,许多看似很简单的计策,用起来却非常有效。比如对付这块大石碑,我们就用俗称“火烧赤壁”的方法,先用猛火炙烤,待到温度升高之时,陡然撤去,加以凉水冲激,石碑一热一冷,热胀冷缩变化剧烈,结构很快解体。

好在现在的时节是初冬时候,天气寒冷干燥,有足够多的柴火,只是放了一把大火在夜里的野外甚是明显,不至于被人察觉吧。烧到火候差不多,我们用力把着火的枝叶推开,因为没有凉水,只好两个大男人脱下裤子,掏出鸟儿,采取三十八度人工淬火。对于两三百度的高温而言,几十度已经是低温了,只听吱吱冒出一股尿骚味,石碑咔嚓一下,顿时断开,我和朱重华一阵欢呼,不顾臭味靠前,在石碑下面,果真有一个洞穴!

我们捡起石头,或打或砸,终于把洞口扩大到足够一个人进去。我们两人一一爬进去,我打开手电筒,四下里环视,不禁心底一沉,这个隧道破坏甚是严重,石阶、甬道皆是满目疮痍,老早就有人被我们先一步来到了。

朱重华叹道:“但凡新朝建立,重要千方百计地破坏前朝的物品。我看这是满清满清皇帝下令干的,为了防止明朝复辟,除了不停破坏明十三陵,甚至毅宗皇帝第四子活到康熙年间,八十多岁的老翁了,康熙还不肯放过,全家凌迟处死!明孝陵乃是明朝王气之所在,哪能放弃。只是希望里面不要破坏太严重了!”

我们沿着幽暗、深邃的隧道往里走,手电筒光芒照亮了陡立的断裂石阶,走了几百步,陡然之间空间放大,两个巨人落入眼帘,我顿时吓了一跳,细看才察觉这是两个武士石像。这两个石像大约两人多高,头戴羽毛装饰,双手伸出,一手持剑,一手持盾,胸前为蝴蝶状的盔甲,背部是一个大圆盘。面上高鼻深目,留有大胡子,表情眼熟,风格怪异,和中土的格式明显不像!

“这是……”

我和朱重华面面相觑,须知干盗墓的也得精通历史文化,学会鉴定欣赏文物,不然挖出来的东西,自己当作宝贝,其实只是一堆废物。我和朱重华对明清文物多有涉及,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怪诞的武士石像。

“好像是西域风格的石像,以前我和胡发一在新疆的时候,看到过类似的石像。”朱重华打量着石像说道。

我摇摇头,说道:“怪了,一个中土皇帝的陵寝周边,怎么可能有西域风格的石像呢?据我所知,因为色目人助纣为虐,明太祖对其恨之入骨,捉来不是阉了做太监,就是当作奴隶,哪会筑像守卫呢?这就如秦始皇兵马俑坑内发觉了希腊风格的石像一样叫人不可思议!”

“等等,你看那是什么?”

朱重华指着武士背后的大圆盘说道。在武士大圆盘上,模糊地刻着一个印记,似乎上一个太阳,还有一个弯月,紧密结合在一起,就如甲骨文中的日月合字。初始我一愣,既然大叫道:“原来这是明教啊!”

明教传衍于西域波斯国,即为异种国度。据说明太祖获得天下,或多或少依靠明教的力量,以至于国号中都不得不有一个“明”字。想来以西域明教教徒石像来守卫陵园,也不是太稀奇。

我们暂且放下明教石像,四下里打量周围,这是一个颇为空旷的石室,然而里面空无一物,地上残留着少许焚烧后的痕迹,显示这里曾经被破坏过,能够被带走的东西,差不多都拿走了,只留下这两尊石像,身上被砸地伤痕累累。也幸亏这两个大家伙过于体大笨重,难以破坏,又觉得没有什么价值,倒是躲过了一劫。

我们不禁大失所望,寻寻觅觅,终究一场空,两人垂头丧气,嘀嘀咕咕:“妈的,白来一趟了。”

“回来吧!”我招呼一下,把手电筒往回一转,突然我眼睛一亮,叫道:“等等!”

“又怎么了?朱重华奇怪地说道。

我回过头,来到两尊石像旁边,小心翼翼地剥开石像背面那块大圆盘上面的尘土,露出了光洁的表面,大笑道:“果然如此!我就纳闷,两个石像背着乌龟壳干嘛?”

朱重华这人不蠢,他先是抬头看了一下我们过来的隧道,再瞅着石像背后的圆盘,大喜道:“原来是这样啊!”

两块大圆盘,其实是两面巨大的铜镜,因为从洪武年间就开始造好,等到明末清初,遭到破坏时,已经呆了几百年,上面积累了厚厚的灰尘,看似一块石头,万幸躲过了劫难。方才我不知道怎么的,手电筒掠过大圆盘的时候,无意中照到了一块亮点,顿时提醒了我。据我估计,这两个大圆盘,应该是反射之用。阳光从外面的入口照进来,通过某种折射,再映到大圆盘上。只是因为入口被石碑封住,方才我们一直没有发现。

我想明白了,就立即站到隧道口,循着某种角度,照射大圆盘,身子慢慢移动,突然,大圆盘上露出一片奇怪的纹路,看似秘密地图一般,朱重华顿时一阵欢呼,拿出照相机猛拍起来。那快门咔咔声响不绝,但倏地耳边传来细细碎碎的声响,我以为自己反应过敏,问朱重华:“你听到什么?”

“好像是什么在爬……”这时朱重华惨烈地叫起来:“大蛇!大蛇!”

我往地下一盯,顿时头皮发麻!这里竟然爬出一篮球粗细的大蛇,约莫有十多米长,正寻寻爬上石碑。我在缅甸的热带雨林中也见过蟒蛇,碗口粗细,三四米长已经是庞然大物了,想不到冬天的南京居然会爬出这么巨大的家伙!

我手中拿着手电,急中生智,猛然对着大蛇的眼珠,部分蛇对光线敏感,不知道有没有用。只见大蛇稍微停顿,我慌忙对朱重华说道:“快,快跑!”

朱重华忙不迭地爬上那隧道,手脚并用,飞快地窜上去。那大蛇爬上来,我把电筒丢在嘴里,飞奔过去,抡起一块巨石就砸向大蛇。那大蛇吃痛,猛然转向我,它上爬速度不是很快,但是平地上就如飞一般射过来。

我正是等这一刻,方才捡了一条树枝,撰得紧紧,倏然插到迎面飞来的大蛇下颚,挑起来,猛然下划,把它的嘴巴割掉一半!这是我在缅甸学到的对付蟒蛇的技巧,可能是天气限制了大蛇的动作,我一击成功,迅即打滚跑开。果然大蛇恼怒地把尾巴扫过来!

我赶忙跑上隧道,出了洞穴,已经到了外面,但见朱重华却愕然地立在入口处,一动不动,我奇怪地问道:“重华,怎么了?”

忽然哈哈一声怪笑,我顿时面色凝重,从朱重华的背后看过去,发现几个人手中拿着砍刀,包围着我们,而为首的人,就是白天被我打个半死的墨镜,正恶狠狠地盯着我看,叫道:“好啊,原来就是你们这帮家伙。白天我不认识你们,直到接了孙教授的命令,我才跟过来,既然你们,那好,老账新账一起算,受死吧!”

墨镜大吼一声,立马挥着砍刀就杀过来。朱重华已经飞快地溜掉了,我冷冷一笑,随手提起手电筒,对着墨镜就扔过去。那墨镜侧身避开,我已经和朱重华钻入荆棘丛林中了。那墨镜正要追来,突然失声尖叫道:“蛇,蛇!”

我倏然一惊,忍不住回过头去,却看到那条在地下隧道里的蛇循着气味追了上来,说来墨镜也倒霉,硬生生地撞了上去,那大蛇还会客气,一口叼住,直往嘴巴里塞。墨镜上半身还露在外面,极其痛苦地惨叫。其他帮手一见大蛇,连魂都没有,落魂而逃。活该!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我和朱重华都气喘吁吁,他说道:“又是孙教授!”

“你的敌人?”

“嗯,今天幸亏遇到一头蛇。看来它是拿隧道下的地洞做冬眠巢穴,我们惊扰了它,便过来咬人。呵呵,居然反而帮了我们一把。”

我和朱重华逃到钟山脚下时差不多晚上九点多了,公交车早已停驶,八十年代,除了上海等大城市,一般的地方很少有出租车。我们硬是又步行了五六公里,瞅见路边一个小摊点,饿得实在不行,当下驻足吃饭,点了两个淮扬小吃,大米饭却足足消灭了六碗。平常朱重华锦衣玉食,非美食不入口,现在吃相比我还难看。我哈哈大笑,心想我好歹小时候饿过,忍耐力比这个家伙强。

吃完饭摸摸口袋才发觉两人的钱包都丢了,老板娘见我们衣服破破烂烂,以为是吃霸王餐,几乎要报警,说好说歹,拿了朱重华的戒指作抵押。最后上路碰到一路军车,居然是以前的一个部队出来的,顺便搭车才能回去。待我们回到了住所,林白水说道:“恒淮,有一个人要找你们,现在正在房间等着呢!”

什么人?我和朱重华对视一眼,暗暗纳闷,于是走进了房间,乍一见人,朱重华几乎跳了起来,失声叫道:“怎么是你?”

“不错,就是我!”

那人约莫四十多岁,脑袋微秃,穿戴甚是整齐,他站了起来,抖了抖身子,就可以看得出是一个练家子,功夫不错,他冷笑一声说道:“朱重华,我们又见面了!”

朱重华尴尬地笑笑:“不错,我们又见面了。”

那人叫道:“但是明镜是传说中的宝物,哪能叫你们这些盗墓贼拥有呢?简直是暴殄天物,还是乖乖地把东西交出来吧!”

朱重华脸色陡然一变,骂道:“明镜乃是我朱家祖传之宝,为什么要给你这个无良教授!”

我现在才听明白,原来这人,便是朱重华口中所说的,一直要夺他宝贝的流氓教授。

教授哈哈大笑:“什么朱家。你虽然姓朱,但是与明朝宗室毫无关系,若是真为朱元璋后裔,名字中怎么没有辈份字呢?是吗?朱恒淮!”他转而对我说,似乎认识我一样。

朱重华急忙说道:“恒淮,不要信他,他不是一个好东西。你知道他是怎么得来明镜的吗?这与你有密切关系?”

“什么,与我有密切关系。”陡然之间扯到了我,叫我不禁奇怪万分。

朱重华说道:“我就告诉你这个事情吧!”

他缓缓叙述起来。

第一案:古墓邪尸 十九 身世之谜

虽说我并非明太祖后裔,但是对于明镜我极其感兴趣。某一次,我得到了明镜的一点线索,但是估计自己又无法勘破其中的秘密,于是找到了这位教授——孙志安。我们淮南的一个偏僻的小村子——居仁村。村头有一棵半死不活的老樟树。入村就有一大群拖着鼻涕的小子围上来,我急忙发糖。几个认识我的年纪稍大的小子一边啃糖,一边大声招呼:“叔叔,你是谁啊!”

“我姓朱……”

“朱叔叔……”

村子不大,此刻又是农闲,顿时老老少少都涌出来看热闹,村长亲自来迎接我,拍拍肩膀说道:“朱家的小子,当初我看你觉得不一般,现在发达了。哈哈!”

我转念一想,似乎村子里有一个和我同姓且年纪差不多的人,很早以前就离开了这里,所以他们误把我当作了他。当下我就满口应承。

乡下日子过得极为辛苦,一年到头都在田里劳作,只有正月里几天才可放松。这次遇到我——虽然是冒牌的衣锦还乡这件喜事,哪里肯这般容易放过,一帮大老爷么拥着我去敲诈买酒喝。我当下掏了钱,假称孙教授是我朋友。男人们坐在村委会礼堂的地铺上,点着电灯,大吃大喝,酒过三巡,村长的舌头也大了,我向他说道:“老村长啊,这次我回乡,是要圆两个心愿!一来我家里人都过去的早,靠着乡里乡亲接济吃百家饭才长大。我也不算有本事,这次带着对象过来请大家欢宴一顿,当作感谢!二来,我也为家人的扫扫墓了,这么多年了,需的我尽尽孝心!”

村长含含糊糊说道:“做人不忘本,好,好。”

我小心翼翼地问道:“我忽然记起来,我家邻居的那个老秀才,他帮我取名字又教我识字,我认他作干爹了。他死了这么多年,还留下什么东西,我替他收拾一下?”

这个老秀才,就是我打听到的,传说是秦王后裔。

村长细细思量,说道:“好像是留下了一些破烂玩意,都放在大队仓库里面,几十年没有动过了,要不明天我替你开门找找!”

我暗暗记下,心里放松了不少,喝到醉醺醺为止。忽然耳际响起叫喊:“走水了,走水了!”

顿时酒醒,众人也慌忙起来,忙不迭地冲出来,往外一看,却是村西的老仓库方向炎焰张天,喷出几十米高,不少村民都已经拿了水桶打水救火。我心里徒生疑惑,哪有这么巧,我刚得知消息就着火了,四下里一看,妈的!那个孙教授不见了,肯定听了我的秘密之后就赶紧动手!顿时暗叫不好,我一个人人手单薄,此刻也顾不得了,急忙对村长说:“村长,这是有人故意放火!

村长一怔,反问:“什么?”

我说道:“仓库本来存储粮食,放火设施构建极好,你看哪有这么巧着火!定是有贼人偷了东西放火转移我们注意力!”

村长当官几十年,毕竟老奸巨猾,一拍大腿叫道:“妈的小兔崽子,恒淮,你叫上村里的几个民兵,带上锄头。这里方圆几十里都是平地,他们跑不了!”

我叫上几个青年,随手抄了趁手的家伙,一行人急急忙忙搜索。淮南这个地方一片平原,几十里地内一目了然,加上今夜月光明媚,更是显眼,片刻就搜到两个人影狂奔。

我们熟门熟路,很快追上了这两个家伙,一拥而上,五个对一个,哪知有点棘手,好几个青年被打得鼻青脸肿,到底仗着人多势众,锄头、镰刀、斧子、铁锹招呼上去,一下子就擒住了。

我们回到村子的时候仓库火灾已经扑灭,大家敲锣打鼓来看小偷。穷人平生最恨贼人,要是劫富济贫也罢了,偏偏还要来偷没有什么钱的穷人,于是这两个可怜的家伙先是被打个半死,然后浸到冰冻的河水里,只是想不到他们也硬气,一声不吭。从他们身上搜出一面铜镜,村长细细看了之后就说:“是老秀才的东西,没有错!”

然后笑嘻嘻地拍拍我肩膀:“恒淮啊,大家乡里乡亲,也不打诳语,你就老老实实告诉我们,到底是为了什么。你刚问道老秀才的遗物,小偷便过来了?”

果然瞒不住这老油条,我哈哈大笑,骗骗这种乡巴佬,太容易了。我推说这些都是文物,有文物盗窃分子秘密过来偷盗。为自己按了顶高帽子,说到奉了国家的命令前来保护!

托国家这个大后台的福气,村长果然不再多说。令人捆住两个贼人,塞到猪圈。外头天寒地冻,贼人挨打又浸水,此刻已经牙齿咯咯作响,早上起来时恐怕出的气多进的气少了。那块头大的眼瞧我们毫不理会即要离开,终于忍不住叫道:“弟兄们,就饶了我吧!”

村长用力揪起一个鬼子,大吼道:“小子,你们来这里又放火又偷东西,到底有何阴谋,要是不老老实实交代,当心老子敲掉你的脑袋!”

眼下的两个蟊贼挨打浸水受冻,瑟瑟发抖,忙不迭地交代:“我们只是做小生意的,被一个半秃顶的家伙雇佣,来取回一样东西,我们得到密报,说铜镜在仓库里,于是我们就拿走了。具体什么秘密,我们实在不知晓!”

该死的教授,我就知道他不是好东西。我暗地里心念一转,谎称为了保护文物,要把铜镜带到省里去。我骗了铜镜,就马上跑掉。可是有了铜镜,却不知道如何使用,一路上孙教授又不断派人追杀。我无可奈何,有一次突然听说胡发一和一个叫朱恒淮的一起在干活。我心想,这个朱恒淮,莫非就是那个小村子里的朱恒淮?他说不定知道这个秘密,而且顺便可以找老胡帮忙。于是我就找到了你!

第一案:古墓邪尸 二十 浙西溶洞

我忍不住怒道:“不错,那个淮南居仁村,便是我的出生地。而那个老秀才,就是我的启蒙老师!”那个老秀才孤苦伶仃一个人,平常常常受到邻居的我家照顾。他是读书人,便叫我念几个字。想不到他才是秦王后裔,我的名字也是他取的,大概他发现了我是肃王后裔,所以很高兴地想把我当作秘密的传承人,可惜未待我长大,老秀才便因病去世了,这个秘密也就永远成了秘密。

那孙教授哈哈大笑:“不错,明人不做暗事,那些勾当,的确是我派人做的,你们可知,明镜是从哪里来的吗?”

我冷笑道:“既然所谓明镜,应该与明教有些关系了!”

孙教授说道:“不错,正如你所说的一样,明镜其实是明教三大圣物之一!”

孙教授顿了顿说道:“明教为安息人摩尼于西元二三一年在波斯创立,其有三大圣物,明镜、神灯和圣火令!据传都拥有不可思议的力量。明教总部在波斯,于唐朝延载元年从西域传入中国,始建大云光明寺!然而明教在中国发扬光大,本土却日渐没落。阿拉伯帝国兴起以后,波斯被占领,波斯王子携圣物神灯进入中国,希冀唐朝皇帝为其复国。只可惜怛罗斯一战之后,唐军大败,其后国内又遇到安史之乱,波斯复国终成泡影,自从明教于本土消亡。然而日后明教在中国却日渐繁盛起来,到了元末,明教及其分支势力大涨,与蒙元开展争夺天下霸权的战争,这时波斯本土残存的地下明教组织,派遣了使者来到中土,他们携带着明教三大圣物之一的明镜,传说明镜拥有巨大的力量,谁拥有了明镜,谁就能获得天下的霸权!”

我问道:“这帮波斯人来中土干嘛?还带着明镜,莫非是想借中土明教势力,建立新王朝之后以明教为国教?”

孙教授说道:“那倒不是,当时谁都看得出,中土明教势力大涨,日后中土必定是明教的天下!这帮波斯使者过来,却是为了另外一个目的。他们许诺,若谁答应取得中原霸权之后,反攻波斯,复兴明教总部,就把明镜交给谁!”

朱重华说道:“所以这帮鸟人把明教交给了朱元璋,是吗?可惜他们打错算盘了!”

孙教授没有理会朱重华,继续说道:“虽说明镜拥有巨大的力量,但是毕竟不过是一件器具,还得看使用者的能力。明教使者先后找过小明王韩林儿、陈友谅等,最终选择的还是朱元璋。他们眼光倒是不差,获得了明镜的朱元璋,不过二十年就驱逐蒙古鞑子,统一了整个天下。可是他们也万万没有想到,朱元璋得到天下后不禁没有允诺反攻波斯,连本土的明教也大力禁绝,明教终于在中土也衰竭了。”

我点点头,说道:“正是,至少我没有听说过现在有什么明教的消息。”

但是孙教授却话锋陡然一转,笑道:“其实,我就是一个明教教徒!”

我和朱重华犹如见鬼了一样,面面相觑,随之哈哈大笑:“你方才不是说明教在中土也衰竭了,怎么可能还会有明教呢?又在吹牛了!”

孙教授不愠反笑,说道:“我说明教衰竭,却并没有说它灭亡。明以后,白莲教等都是明教的化名。直到民国时期,福建泉州一带还有优婆夷塞做道场,建华表山明教草庵。我家,便是一个世传的明教世家。”

我冷冷一笑:“莫非你想以这个借口,来要走明镜不成?”

孙教授说道:“要是明镜在你们手里,不过是可以卖几个钱的文物而已。但是在我手里,意义却不一样了。假如你们要寻找另一半的明镜,必然少不了我的帮助。怎么样,我们达成一个协议如何?我们一起去找明镜,我出钱出力,事后有了收获,钱给你们,明镜给我研究!”

我和朱重华对视一眼,暗暗交流,我们拿明镜,不外乎为了钱,历史的研究意义对我们实在没有多少关系。当下一口答应:“好!”

孙教授说道:“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朱重华,我们把明镜放到朱恒淮手里,他比较中立,如何?”

朱重华犹豫了一下,咬牙答应:“好!”

孙教授哈哈大笑,转身离去。

第二天,那纹路照片洗出来之后,朱重华顿时又萎靡不振,垂头丧气。只见那纹路稀奇古怪,既不是地图,也不是文字。扭曲如脉络,究竟是什么,竟然无法看明白!

我疑惑地盯住照片,猛然间心神震动,叫道:“我知道了!”

朱重华惊讶地问道:“恒淮!这到底代表着什么意义?”

我冷笑道:“说穿了也不稀奇,其实这些纹路,不过是地下溶洞的分布图,而且是我很熟悉的地方——浙西!”

我当兵做过一段时间工程兵,曾经在浙西挖了好几年的国防工事,日日对着勘测出来的地下洞穴形势图,背都背得下来。此刻内心隐隐觉得,倘若我不当过工程兵去挖洞,那么我们根本无法看懂纹路的含义,冥冥之中,竟是上天注定要我得到明镜?

次日,我们便和孙教授的几个手下汇合,取来诸多器具,然后径自奔赴衢州山区。初到江山县,见远山重峦叠嶂,初冬的山野一片枯黄,偶尔点缀着几串绿色,不禁心旷神怡。这里毕竟是我生活过好几年的熟悉之地。每当逢年过节,部队里买来当地土产,那兔头又辣又香,非常好吃!我转过头,瞥见孙教授正拿着铜镜纹路的照片对比着一张卫星遥感图片,我顿时心底一沉!

事关国防安全的卫星遥感图片,并非随意就能获得。单以我了解,连地下溶洞都能如此清清楚楚拍下的卫星遥感照片,世上不过美苏两大超强有这个实力。孙教授在得到铜镜纹路照片两天之后就弄到了卫星遥感图片,里面实在有猫腻,不得不叫人怀疑。

孙教授这时瞅见我,笑问:“恒淮有何感叹?”

我当下隐忍不发,说道:“我倒是怀念起以前在这里吃过的美食,等勘察结束之后,我做东,请你品尝品尝!”

“甚好!”

其实浙西原是国防重地,外人严禁入内,违者不经警告既开枪击毙。近些年来,国际环境日益宽松,加上浙西的地质结构不稳定,时常出现塌方,经综合考虑之后,耗费了几十年的国防工程终于遭到废弃,另择要地重新开凿。这倒是便宜了我们,只需沿着军用通道即可行走。我循着记忆来到一个军事基地入口前面,废弃不过几年,那基地门口已经是破破烂烂,杂草重生。里面光秃秃,什么东西都没有,到处离开的时候,能拿走的基本都拿走了!

那地下人工开凿的石窟恢宏浩大,一个连着一个,每个石窟都有北京人民大会堂那么宏大,由天顶垂直向下延伸,深约一百多米,呈倒斗型,而且不需要擎柱支撑着窟顶窟顶。这石窟设计精巧科学,施工规范先进,当真鬼斧神工。参与了这些国防工程,日日抬头就见到,一点都没有感觉,倒是这帮探险队员,犹如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东张西望,头顶的矿工灯四下里漫射,王幼龄叹道:“如此规模浩大的工程,不知道要耗费多少人力物力,怎么说放弃就放弃?何不留下来做为战略物质储备仓库?”

王幼龄是探险队里面唯一的一个女性,约莫二十五六,肤白貌美,身材娇小,一笑起来,就露出一口雪白的好牙。孙教授的探险队招了这些人,武腾蓝是出色的地质专家,曹河南是水文学者、范道蔼是职业溶洞探险家,石才向则是器械工程师。我算是爆破专家,孙教授和王幼龄对明史文物多有研究,朱重华则是出色的盗墓专家。

初次见面的时候,我心底就咯噔一下,依稀之间,竟然和已过世的王玟琳形象重叠在一起。许久才摇摇头,大概她们都是小个子女人,同样的知识分子气质不禁让我产生错觉。

这时我摇摇头,说道:“我国还不是很富裕,即使再奢侈,也不会平白放弃耗费很多金钱的工程。其实,这些地下石窟并非我们开凿,在我们到来之前,就已经存在!”

王幼龄一怔,倒是朱重华点点头说道:“刚才我仔细观察了一下,部分石窟岩壁上遍地都是青苔,风化严重,估计至少有上千年的历史。是吗,恒淮?”

我回答道:“五六十年代,美苏争霸愈演愈烈,核战随时可能爆发,为了应对危机,毛主席提出:‘深挖洞,广积粮’政策。浙西地区穷乡辟野,人口稀少,加上地形险要,又是对敌前线,难得的战略要地。于是派遣解放军地质部队来勘察,无意中发现了许多天然存在的石窟,于是就我们借助这些石窟,只需进行加工修正即可!正如朱重华所言,当初来此的专家勘测过,这里石窟最早的有一万多年的历史,最晚的也在宋代形成,全部都是人工开凿,痕迹很明显。但是,古人开凿这些石窟用来干嘛呢?有人说是取石建屋,其实粗粗计算一下就知道,所有石窟的容积加起来不下几亿方,即使只有一半的石头取出来,也足够从地球到月球铺上一条路了。是以,这种理由不成立!”

王幼龄问道:“那究竟是用来什么呢?”

我摇摇头,说道:“我也不很清楚,以古人的人力物力,若是开凿这些石窟,即使一万多年也不够。有人提出外星人造!造来干嘛呢?——停飞船。太过于荒谬,也就没人信。不过宋代那些石窟,却是明教方腊叛乱时候屯兵之用……”说到这里我心里一愣,以前怎么没有想到过,明朝的建立,与明教有莫大关系,闽浙一带又是明教的大本营。太祖把明镜收藏在这里,或许另有深意?

“除了地质结构不够稳定迫使我们放弃这些石窟以外,另外一个原因……”我顿顿,神秘莫测地说道,“这里有鬼!”

我突然蹦出“有鬼”这个词汇,朱重华倒是吓了一跳,紧张地四下里察看,反问:“有鬼?这里有鬼?怕是千年老鬼了!”

我点点头,认真说道:“是的!怎么说呢,也可以认为是个神秘事件,但是我们更愿意相信鬼魅在作怪!”

那知识分子不禁神色凝重,他们比我这个从小接受无神论的无产阶级工人更加迷信鬼神。有像是武云兰,居然在胸口划起了十字。

回忆以前,迄今我仍旧感到不寒而栗,手中的电筒无意识地四下里胡乱照射。

那时我不过十七岁,入伍刚刚两年,才是从一名新兵成长技术工兵。因为我出身贫农,政治清白,所以能够被派遣来参加这项绝密的国防工程。我们分成十几个小组,各自坐在全封闭的卡车里,摸黑来到基地,到来的第一天,基地领导就在偌大的石窟大厅里对我们集训:

“稍息!欢迎同志们响应毛主席号召,参加该国防工程!你们将在这里呆上三百六十二天,年中休息。期间,未经连队以上领导允许,严禁单独离开,或到偏远地方去……”

当时以为是为了防止内部混入敌人搞破坏,后来才知道,原来是另外蕴含有深意!我们这批新人大部分都才十七八岁,正是好动的年纪,整天呆在山洞里,除了偶然看几场电影,没有任何其他娱乐活动,闷也闷死。

其实地下石窟的主体结构古人就已经替我们奠定,我们主要的工作是清理和整修,把石窟建设成为军事基地。我们时常在石窟岩壁上发掘出鸟兽鱼类的浮雕,当初我们认定这里曾经是古代某个贵族的墓地,那时刚刚开掘了马王堆汉墓和明朝神宗皇帝的陵墓,我们都很好奇,是不是这里也能够找出什么离奇的东西呢?我们主要的活动区域在于靠近外头的几个巨大石窟,至于更深一层,则是没有深入过,每当我们遥望那漆黑的洞穴,都有说不出的好奇。

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终于有一天,我们的一个山东战士,他块头很大,胆子也很大,实在无聊,怂恿我们一起去内部看看。带上手表、带上电筒,走个一个晚上,天亮了就回来,那么领导们也不会发现。然而慑于军队的严格纪律,我们都谢绝了,只有他一个人趁晚上睡觉时段,悄悄离去了。

第二天,他没有回来。

领导发现少了一个人,顿时引起轩然大波,那可是大事件啊!于是发动了参与建设的两千多工兵,深入内部几个洞窟,像筛子一样筛了一遍,硬是没有发现他的任何踪迹。而在更深的石窟里,领导怕出事故,便禁止我们进去。

本来这件事情定性为战士不遵守纪律,私自外出导致失踪,就草草结案了,但是想不到第三天后,我们正在修正石窟的时候,冷不防石窟的一面岩壁坍塌下来,我们看到了惊恐的一幕:一具白骨就像马赛克一样地镶嵌在石壁上,身上穿着破破烂烂的军装。他是怎么嵌上去的,就像是合着模子印上去的一样。那种场景异常诡异。

军医马上过来检查,核对齿模,就是三天前失踪的那位战士!我们非常奇怪,石窟里空气干燥,是个天然储存物品的好地方,不过三天,他的身体怎么烂成这副德行?而且还莫名其妙地夹在石头中间,他是怎么进去的。但是更加离奇的是,这位战士身上没有任何致命伤痕,也没有感染疾病的痕迹,军医发现他居然是饿死的。以这位战士的体格,就是一个礼拜不吃不喝也能活着回来。那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当时部队的政委很震动,提升到了政治层面,日后严禁我们单独行动,即使上厕所也必须两人结伴,这样才避免了再次发生失踪事件!直到现在,我依旧在疑惑这个谜团。

众人一时失却了言语的功能,似乎被我讲述的故事吓住,又或对前途缺乏信心,这时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开口道:“等等!”

王幼龄挥挥手。

我问道:“怎么,你有什么看法,说说看?”

王幼龄面色凝重的说道:“鬼神之说,终究过于荒诞,这是一个科学的时代。难道你不认为,他无意中闯入了明镜的地方,然后被明镜的某种神秘力量施用!”

我一怔,当初不知晓明镜的事情,两者绝对没有联系起来,明镜到底有什么力量,直到现在我也不过了解可以蛊惑人心。此刻心中隐隐升起一个念头,思虑的碎片过于缠绕,暂时无法拼合成一个完整的想法。

王幼龄说道:“恒淮,能否带我们去那个失踪战士发现的地方看看。或许会有什么线索。”

我点点头,或许真的有什么联系。朱重华拍下来的明镜纹样照片,对比卫星遥感图片之后有了比较详细的地图,但是上面竟然没有任何关于入口和明镜收藏地点的指示,完全像是一张无加工的地图。当时就怀疑是不是祖先在哄我们,或许另有深意。只是在遗憾朱明皇室最后一个宗人府宗人令没有把秘密全部吐露出来就一命呜呼了,累的我们可能要走遍整个地下石窟区,也许可能找不到任何线索呢!

我带着他们走到当年发现白骨的地方,废弃多年后,物是人非。那时领导惟恐战士们产生恐慌心理,当即下令凿去人形痕迹,再在上面抹上一层水泥,画着雄赳赳的英勇战士形象。

王幼龄绕着一圈,没有表态,或许根本不能发现什么。

朱重华说道:“要不这里!我们马上炸开一个口子,看看有什么乾坤!”

我一摆手,怒道:“你疯了?这里是脆弱的溶洞,几克黄色炸药的震撼就可以晃动整个地方,何况要炸开一个大洞?这里只是掩藏月镜的仓库,并不是什么坟墓!”

我无奈地摇摇头,摸摸口袋里的铜镜,心道:“日镜啊日镜,你能够给我什么启示吗?”

我忽然一怔,我知道了!

第一案:古墓邪尸 二十一 神秘地下

我叫道:“朱重华,把那张纹样的图给我,我有新的发现了!”

朱重华向来依从我,乖乖地掏出图纸,我拿着圆珠笔在纸上一划,交给朱重华,洋洋得意地说道:“你看,原来秘密就在这里,我们都没有发现而已!”

朱重华接过图纸,看着我所画的线条,顿时恍然大悟,喜上眉梢:“原来如此!我明白了!恒淮,你真是天才!”

众人纷纷涌上来观看,立时豁然开朗。原来,之前我常年累月的观看地下石窟地形图,总觉得有点不对劲,但是一时就想不到什么。当我摸到铜镜时,忽然记起太祖陵墓组成的神秘北斗七星方阵,迅即开窍,多年来缠绕在心头的疑惑一一展开,原来在我看到的地形图上,石窟的分布并非随意造就,连接起来,恰好也是一个北斗七星方阵!

朱重华浑身颤抖,他兴奋的时候就是这样,这人举一反三,说道:“原来太祖陵墓的北斗七星方阵竟然还有这个深意,我们只要再次找到北极星位,秘密就揭开了!”

他蹲下身子,拿笔在纸上测算,算出北极星位置就说道:“我们走!”

正欲动身之际,那王幼龄忽双手抱胸,冷冷地说道:“等等,我看情形有异。恒淮,这次你可错也!”

我顿时勃然大怒,这个女子懂得屁,有什么资格来指示我,于是恼火地问道:“你有什么新颖的见地,不妨说出来,让我们洗耳恭听。”

那王幼龄当真不客气,从朱重华手中拿来地形图,用一只铅笔勾勒,然后展现给我们看,那图纸上我所连接起来的北斗七星阵,被她涂掉,画上另外一个图形,却也是斗型,不过只有六个支点,我疑惑地猜测道:“南斗?”

王幼龄淡然说道:“正是!恒淮一开始就在主观上认定了这便是北斗七星,所以在勾勒图案轮廓的时候,即使最后一点非常勉强,也硬是把它画上去充当北斗的一个星,而没有想到,这其实是与北斗非常相近的南斗图形。”

我老脸一红,我虽然读书不多,但是聪明无比,为人出事,向来先人一筹,做事未免自大成狂,咄咄逼人。想不到居然叫这个女人挑错了问题。

朱重华与我相处多了,晓得我的脾性,当下便来打圆场,说道:“既然是南斗星座,那么北极星位置我们便不能再去寻找。难道找南极星?我好像没有听说过有南极星啊?”

王幼龄静静地说道:“历来北斗主死,南斗主生。明太祖的陵墓成北斗七星状,而这里却是南斗六星形状,其中定然另有深意。我听说,南京城的城门分布,就是按‘南斗北斗’聚合形布局。南斗六星的星座以聚宝门、三山门、清凉门、石城门、定淮门、仪凤门六座城

门隐喻,那么不言而喻了。北斗恰是死门,我们就要找的是南斗的生门!”

我心悦诚服:“原来如此,我们走聚宝门即可。”

所谓聚宝门就是至今的中华门,研究明清历史的朱重华王幼龄自然轻而易举地可以找出方位,正是居南方位。然而出于某种本能的自觉,我心里隐隐约约察觉到哪里不对劲,但是又说不出,只得埋在深处。

我和洞穴探险专家范道蔼不时穿插,在错综复杂的地下溶洞和石窟中带头探路,通过手上的微光电子表,我可以清楚的掌握时间。小东西上当真做的不错,那只小小的手表,居然含有气压仪、指南针等多个功能,是用到溶洞探险的关键器具,清一色的美国货了。

果然,不刻就出现问题。范道蔼忽然说道:“不对啊!”

“怎么了?”

我上前疑问。

范道蔼拿着指南针上下颠簸颠颠,对我说道:“无论我怎么摆弄,指南针的指针都指着地面,难道地下有巨大的铁矿?”

我摇摇头,说道:“若是真有能够吸引指南针的铁矿,起码在亿吨以上。这里都细细勘探过几十年了,别说铁矿,连块铁屑都没有发现。别犯傻了,定是东西坏掉。”

我拿过指南针一瞧,指南球内部浮动的圆针果然对着地面。这次我们带来了两种指南针,一种是常见的圆盘状,另外一种就是这样的可以测量水平方位的球状指南针,后者由于内部的指针是悬浮在油里,异常敏感,稍微一点异动都可以察觉得到。

我疑惑地掏出自己的圆盘指南针,这是在战场上缴获的美国货,制作极为精良,我就不信它也出了问题。我左右各转动,但见指针一动不动,顽固地贴在底盘,不禁叫我倏然一惊,头皮发麻,暗暗叫道不好

我们约莫走了四个多小时,庞大的军事基地我们已经离开,此刻真正在没有任何人迹的溶洞里前行,前方无任何标记,先前涂上的荧光剂就如消失了一般,无影无踪。数亿年前,浙西地区属于古扬子海,典型的沉积岩层地区,地下溶洞多是海水冲刷而成,古时徐霞客就说明了。溶洞结构曲折复杂,目不视物,只能依靠指南针和水平仪、气压计来核对带有经纬度的卫星遥感图片判定方位。若是指南针坏了,我们岂不是迷路了吗?

朱重华颇是冷静,说道:“对,我们还有雷达枪,快用雷达枪射出声波判定方位!”

石才向摇摇头,悲哀地讲道:“雷达枪只是作为一个短距离测试工具,有效范围五十到一百米之间,在地下深达数公里的溶洞内,毫无作用!”

我忽然灵机一动,等等,虽然雷达枪没有效用,但是我们还有地震仪,这玩意的有效范围不止几十公里。我招手武腾蓝、曹河南,进行一次地震波地下勘测,于是他们两人眼前倏然宜良,顿时明白我的想法,急急忙忙解下机器,安装调试。我则埋好少量炸药,只听轰得一下,制造了一场微型地震,在这空洞的世界里,声波发出轰隆隆的回响,石头震慑,掉下如许灰尘,竟惊得我们以为要塌陷。

不过二十来秒,地震波反弹回来的勘测数据就分析出来,武腾蓝用湖北口音的普通话说道:“恒淮,根据反射回来的横波纵波显示,在我们脚下,有一……有一个……这是什么!”武藤蓝惊呼!

我正站在外围,抢先上去,紧紧盯住地震仪,在上面分辨率不高的小小屏幕上,绿色的象素根据地震纵横波反射回来的信息,模拟出一组模糊的方形物体。地下溶洞里面的物体受到水的冲刷,多是带圆的不规则物体。眼前忽然显出一组规则几何,很明显就是人工建筑!

“宫殿群,地下宫殿群!”

武藤蓝兴奋地叫嚷起来,其他人纷纷凑上前来查看,个个面露喜色。能够有如此规模的建筑,定然是保存重要物件的场所,那么说,就是月镜的地点?辛苦的探险果真没有白费,终于找到了传说中的目的地!

在喜气洋洋的众人中,唯独我站直身体,抚摸了下巴,陷入沉沉思虑,在这群人中显得尤为格格不入。

朱重华一拍我的肩膀,问道:“恒淮,你还有什么可以担心的?”

“不,我没有。我只是在想其他的事情。比如……”

我拨开众人,虽然我的个头不是最大,但是手劲很明显最重。在地震仪的屏幕前,我用手指虚拟的把这些规则几何画了一边,说道:“你们看,这是什么?”

“一、二、三……”石才向惊叫道,“这些宫殿,一共是六个,连接起来,又是按照南斗的形状排列!”

我点点头,说道:“我在想,或许里面蕴含着什么深意。”

孙教授笑道:“多虑了,等会儿我们只要小心翼翼,就可以避免危险。再说了,你不是提过,这里只是储藏月镜的仓库,又不是陵墓,总不会设置异常多的机关吧。呵呵!”

“希望如此吧!”

我发布命令:“大家休息半小时,吃点东西,我们马上动身出发!”

在这只探险队里,孙教授虽然是组织者,但是明显我才是指挥者和领袖,无论气派还是睿智方面,我远远胜过孙教授。他自己也有自知之明,索性全部由我来带领。

约莫半个小时后,我们背起行囊动身。范道蔼手持雷达枪,在前面不断地探路,忽然他叫道:“有两个人!”

“有人?”

我上前接过范道蔼的雷达枪,雷达枪的背后是一个小小的屏幕,幽蓝的液晶上,过着有两个人形并排站在一起,一动不动。

我笑道:“应该是石雕吧。否则的话,怎么会如此高大。大家加把劲,在一百米!”

大家的脚步都不由得稍稍加快,待到了前方,就被一堵巨大的石门阻拦。拿着强力手电在石门附近游走,那石门约莫有十米多高,受到地下水气和碳酸气的腐蚀,表面斑斑驳驳,呈现一种灰色。石门是两个巨大的守门神石雕,,面目凶恶,手中各执一把剑竖在地上。

“如何进去?”

我笑道:“别急,总有办法的。这是仓库啊!会有钥匙口的!”

我们几个人都在石门和石雕附近摸索,片刻就有人喊道:“我在石雕上找到一个类似拉环的东西。”

“我也找到了!”

我和朱重华对视一眼,两人都认可这一组便是打开大门的机关。既然月镜的收藏地点已经造就的如此隐秘,多半不会再在机关上动脑筋。于是叫武藤蓝和范道蔼各拉住一个拉环,一起用力,咯嗒寂静的两声——毫无反应!

我和朱重华又对视一眼,面面相觑,正疑惑中,猛然间就轰轰隆隆地响却起来,却是两个巨大的石雕缓缓移动到石门跟前。那石雕的块头不亚于石门,两个巨人顿时把石门堵住。正当我们暗暗叫苦的时候,那石雕忽然就砸向石门。十多米高,几百顿重的玩意,威力何其大也!当下把石门砸个稀巴烂,碎石乱飞。我心中暗道,有必要搞个这么夸张吗?难道就预计,只来这里一次?

范道蔼正要进去,我拉住他说道:“等等!”

说完,拿走他的雷达枪,对准里面细细探索。不怕一万,只怕万一,难保我祖先不是故意在门口示弱,然后里面布满机关,不小心进去,一一射杀。不过看雷达枪展现的情形,里面除了一堆堆的东西外,似乎并没有其他什么杂物。

于是我们就小心翼翼地进去,唯恐有机关,稍有风吹草动便伏倒,几只强力矿工灯映入里面,却反射的眼睛生疼,待反应过来,顿时眼前一亮,不是小亮,而是大亮!

里面,堆满的竟然都是金块!

那一块块,大小不下一千盎司的金块,如今却想砖头一样胡乱堆在一起,如果此时看到这般景象都没有反映的人,那么他不是伪君子就是大圣人,很遗憾我们都不是!贪婪的目光扫描着每一块金子,似乎都想立即把他们纳入怀中!

“喂!我们的目标,可不是这些亮晶晶的东西!”

发出这番警告的并非是我,而是王幼龄这个女人。她居然刀枪不入,甚至我自以为克制力够好了,一刹那间心思都发到了林白水身边,想象着日后美好幸福的日子!

孙教授顿时醒悟,他志向不小,这几百吨金子岂能填满他的欲望?于是这个男人冷冷地说道:“大家不要看了!”

这番话顿时击碎了每个人的美梦,大家不甘心地瞧瞧。而孙教授果然有蛊惑人心的能力,说道:“但是,明镜具有更大的价值,无论在考古还是金钱方面,一面明镜,都超出这些金子几百倍。我们找到了明镜,就是获得了更多的财富!”

众人恋恋不舍地离开,然而朱重华却舍不得走,对我说道:“恒淮,我就留在这里,作个接应,万一你们有什么事情,也不至于全军覆没。”

我知道他是舍不得这些金子,但是转念一想,这样也好!于是答应了,我们一行人继续往前,前面又是一道门,过了门,则是一间巨大的明清风格宫殿,物品抬头仰望,宫殿的牌匾上写着“人道”二字。我心中疑惑,古代还讲究什么人道,眼角无意中往回瞄,正看到朱重华乐颠颠地呆在金子堆中,嘴巴都笑开花,假若这里是人道的话,那边便是天堂了!

不对,金子好像在动!是我眼花吗?

我揉揉眼睛,转过身凝视那些金子。根本不是我眼花,那些金子真的在动!蠕蠕而动。好像活了一样的肉块虫子,失却了坚韧的金子堆顿时瓦解,那些肉块虫就如蚯蚓一样,一扭一扭地转向朱重华。

不好!

我狂奔过去开口大叫:“朱重华,快跑!再不跑,就没命了!”

朱重华听到我的声音,只是傻乎乎地扭过头向我笑笑,直到眼前的金子也变成了肉块虫,脸色倏然大变,看着它们爬到脚边,忽然一口咬住靴子。朱重华顿时疼地大叫起来,摔倒在地上,拼命向我呼救!

我急速奔跑过去,这时越来越多的肉块虫涌向朱重华身边。很明显它们都是食肉动物,或许几百年都没有吃肉了,饥渴的很。短短百来米路,我不过十多妙就跑到朱重华跟前,他身上已经爬满蠕蠕而动的肉东西,好像放大了无数倍的蛆虫一般恶心。我随手抄起登山锤,一阵乱舞,打下无数肉块虫,另外一只手拎起已经昏迷的朱重华,扛在肩上转身就跑!

纵然我再是力大,身上多了一百多斤,速度大大减缓,百多米就像不可逾越的铁丝网一般,前面几个知识分子,是不可能出来迎接我的,只能靠自己。我一手扶着朱重华,一手拼命乱舞,且战且退。那肉块虫汹涌而来,转眼要将我淹没!它们的牙齿异常锋利,我忽觉得脚趾一痛,低头看去,竟是一只东西咬住了我的靴子。这种皮靴可是野战靴,一般别说钉子,就是步兵地雷也难以刺穿!

我大骇,正要加快速度,那一边的肉块虫攻势减缓,我抬头看去,竟是孙教授和王幼龄一起过来迎接我。孙教授不能少我,尚且能够理解。而王幼龄一个女人,怀着伟大的国际共产主义精神来救我?不会吧!

他们两人一个手拿工兵铲,一个手拿登山镐,胡乱挥舞,至少打杀了不少肉块虫,容得我有时间逃到门口。方走出门口,那大门忽然自动咔咔地要合拢,我吃了一惊,妈的,还挺先进的,刚才怎么不早点关?

朱重华、王幼龄相继退却,人的速度毕竟比需要蠕动的虫子快多了,眼看肉块虫在关门之前来不及赶到,我稍微松了一口气,拍拍朱重华脸蛋,叫道:“妈的,下次叫你小子贪财。记住,金子可不是这么好容易赚的!”

“啊!”

武藤蓝突然奇怪地叫了一声,我们不禁抬起头瞧着他,渐渐地每个人的脸上都涌起了莫明其妙的惊恐神色,武藤蓝自知不妙,疑问道:“我发生了什么事情?”

“啊……”武藤蓝惨烈地嘶叫,倏然从他背包里伸出一个肉块虫的脑袋,那嘴角触须晃动,三排几百颗牙齿像是钻机一样转动,转眼就跳到地上,一口咬住武藤蓝的靴子,不住往回拖。

这只肉块虫的体格比寻常的虫子大上一半,力气异常大,那武藤蓝顿时跌倒,由得肉块虫往回拉走,我几乎看呆了,此刻立时醒悟,抄起登山锤砸过去。

那肉块虫猛然弹开,锤子就不小心砸在武藤蓝身上,引得又是一个惨叫声。那肉块虫已经把武藤蓝拖到了门口,附近的范道蔼和朝河立即行动起来,各拉住一个武藤蓝的胳膊往回拉。

旋即那肉块虫汹涌而至,肉麻麻地叼住武藤蓝的双腿不住往后拖,两个男人的力气竟然比不过虫子,我和朱重华、石才向相继加入,王幼龄不停地消灭企图入界的肉块虫。

可怜武藤蓝就像拔河的绳子一样,被两方悬在空中,不住惨叫。此刻大门越合来越紧,渐渐地只留下一条一个人的缝隙,正把武藤蓝挤在中间,不停地压迫,越抠越紧,初时武藤蓝还叫几声,渐渐地不再言语。忽然我们手头一松,武藤蓝半个血淋淋的身子被我们拉断,丢在地上,肠子流了一地。大家顿时呆住,只见他的背包上有一个大洞,怕是他贪心偷了一块金子,终于酿就杀身之祸!

第一案:古墓邪尸 二十二 离奇手表

气氛顿时如水泥一般地凝固,没人说话或者动作,过了许久,曹河南忽然跳起来,他向来和武藤蓝关系不错,此刻一把揪住孙教授的衣领,大喊大叫:“来溶洞之前,你不是许诺过,没有任何危险,只是一次简单的探险。现在武藤蓝都这副下场了,你如何解释!”

孙教授勃然大怒,推开曹河南,他向来彬彬有礼,此刻脸色阴沉得像是雷雨天的乌云,推开曹河南咆哮道:“没有九死一生的风险,哪有百分之一千的利益,这句话你懂不懂!既然你来了,就好好干下去。武藤蓝死了,就证明他没有这个福气,命不好!”

孙教授的团体已经出现裂痕,作为一个旁观的外人,我颇是幸灾乐祸,看着孙教授和曹河南仿佛两只发怒的公鸡一样对峙,不知如何揭开绳索。这时啊哟的一声,众人不约而同地转过脑袋,我瞥眼看看哪个家伙,却是昏迷的朱重华醒过来,抱着受伤的脚直喊痛。

孙教授和曹河南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利用这个契机各自走开。

我来到朱重华身边,见他脚上还留着半个肉块虫的脑袋,就是死了也不放地叼着他的脚趾头,于是拔出匕首,恶狠狠地叫道:“你这个无胆匪类,在娘们面前唧唧歪歪,丢尽了男人的脸,赶快给我闭嘴!”

朱重华大概也觉得不好意思,于是合上嘴巴,小声呻吟,我拿匕首把肉块虫撬了下来,挑在匕首上细细观察,这个肉块虫嘴巴上长满了像是老虎钳一圈的牙齿,牙床特别发达,难怪把我的皮靴都咬破了。

我让朱重华脱下鞋子,拿药好好敷上。匕首让孙教授接走,看着肉块虫的脑袋说道:“这叫做黄金虫,传说他们作茧冬眠的时候,模样酷似黄金。一旦苏醒,就会啃噬周围一切活物。原本以为这是《山海经》中记载的传说而已,想不到真的有这种生物。”

石才向不禁担忧地问道:“我们一路畅通无阻地过来,唯独在此遇到黄金虫的袭击,退路已经被封死,前面还有五个宫殿,我们是不是还要冒五次险?”

孙教授冷冷地说道:“既然后无退路,我们只能破釜沉舟往前走!”

我们稍微收拾了一下武藤蓝的半个尸体,预计回来之后拿走,然后一行人头也不回地再次往前。朱重华只是被咬破脚趾头,虽然疼痛,忍一下走路倒是无妨。

这件宫殿里面不像前面那件一样,里面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我们排列一队,前面的我拿着雷达枪不住探索,小心翼翼,忽然咯嗒一下,我踩中一个东西,低头捡起来,却是一只手表,破旧不堪,看年份有三四年了吧。

“恒淮,你捡到了什么东西,亮晶晶的莫非是钻石?”

我一笑了之,传递下去,那范道蔼顿时大叫起来:“嘿,这手表居然和我的差不多,稀奇了。”

我寻思说道:“这手表已经有好几年的年份了,莫非在我们之前,已经有人来过了?”

孙教授戛然止住脚步,大叫道:“不对!”

我心底一沉,问道:“怎么了?”

孙教授大声问范道蔼:“范道蔼,你手中的手表,是不是上海新出的石英表。”

范道蔼奇怪地反问:“是啊,今年十月出的限量品,我就特意买了一只!”

孙教授疑问道:“看这手表,丢在这里的年份起码有两三年了,上海新出的石英表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呢?”

我们每个人的心底不禁都咯噔一下,疑惑的沉积物浮上心头。

石才向不好意思地说道:“这样说地我尿都要出来了。我去方便一下,大家等等我!”

石才向在我们的矿工灯下走到一只角落里,正摆好姿势,蓦然之间手舞足蹈,一屁股坐在地上,惊恐地呼叫起来:“木乃伊……木乃伊!”

我们几个人慌忙赶到石才向身边,在几盏矿工灯光线的照耀下,异常明亮,照亮了整个角落,那里横七竖八地躺着五具干尸。他们穿着与我们类似的探险服装,模样非常恐怖,或脸色发黑,呲牙咧嘴,面目狰狞;或面颊干瘪如软皮袋子,紧紧贴着,布满了皱纹和瘤子;或张开嘴巴,露出满口森森黑色尖牙,眼窝空荡荡地凝望着天空。这种保留的表情来看,他们死前一定充满了绝望。我们之前的探险队不知道遭遇了何种危机,被困在这里,活活渴死饿死!

孙教授蹲下身子,似乎发现了什么,小心翼翼地把这个东西挑起来,放在眼前,徒然浑身颤悠悠。

“你……”

我正要开口说话,孙教授已经转向面对我,但见他脸色极为惨白,就像流了五斤血一样,牙床咯吱咯吱打架,眼珠瞪地大大,充满了一股子绝望。孙教授这人性格我蛮是了解,心有大志,坚韧胆大,到底是什么,竟然让他如此害怕?

孙教授把手里的东西交给我,却是一个小小的玉佩,再仔细钻研,不过上面刻了一行字“福如东海”,有何大惊小怪,

却见他颤抖地从脖子里掏出一块玉佩,竟然与我手中从干尸哪里摘下来的一模一样!连上面的刻字都没有区别!

孙教授小声急速地说道:“你看一模一样,一模一样的。倘若玉佩一样还可以解释,这‘福如东海’是我爷爷在我小时候亲手刻上去的,绝对不可能出现第二块一样的。你再想想看,范道蔼的手表……”

我读书不多,但是我并不是个笨人,当我想到那个可怕的念头的时候,玉佩失手当啷一下掉下!

难道说,这些干尸就是我们?

孙教授结结巴巴,胡言乱语:“原来,这些干尸就是我们未来的下场。我们离月镜越来越近,日月双镜的威力已经渐渐显现出来了。现在我才明白,明镜的效能并不是蛊惑人心,而是看到未来!难怪当年太祖只是和那些降兵一起睡了一夜就招降了他们,并不是太祖拢络人心的手段有多高明,而是让他们看到了未来——未来,是太祖推翻元朝建立了大明帝国,所以他们没有必要为了一个快完蛋的王朝效命,个个奋勇杀敌。但是明镜不知怎么的,不仅仅让我们看到了未来,而且把未来的东西都移动过来了!”

孙教授说话的音量并不高,但是地宫内部寂静异常,加上空间宽阔,极具良好的扩音效果,周围的人显然都听到了,顿时个个面如土色。那范道蔼忽然扑到尸骸堆里,在里面仔仔细细找寻,猛然举起一具干尸,不住狂笑:“哈哈,这就是我,这就是我。你们看,我的尸体都在这里,我已经死了。哈哈……”

我初始大惊失色,也叫孙教授吓得面目全非,看到这种情形不由得面色一沉,倒是静了下来,范道蔼这个人心理素质不过关,脑子被吓坏了。我回头瞥了一眼孙教授,他亦是脸色惨白,但是毕竟作为召集人,情绪冷静多了。他向我一点头,心意相通,两人不约而同地扑上去,一个从背后抱住范道蔼,一个扯下干尸,将范道蔼牢牢制服。如果此刻不断然采取措施,日后必定成为大患!谁知道一个疯子会干出什么事情来!

范道蔼被制服后,还在不住狂笑,孙教授嫌难听,脱了鞋子把袜子扯下,囫囵塞进范道蔼嘴巴。

难得安静片刻,石才向又忽然大叫起来:“不对不对,这里只有五具尸体,但是我们有七个人,少两具尸体。还有两个人去哪里了?”

我稍微一怔,当初确实没有想过怎么只剩下五具尸体。

石才向开始仔细地辨认每一具尸体,曹河南便也过去帮忙,只听他们一一道来:“这是武藤蓝,这是范道蔼,这是曹河南,这是我……”那越听越心凉,他们最后统计出来:“缺少朱重华、朱恒淮和王幼龄的尸体,这么说,他们是活着出去的?”

这两人疑惑地盯着我和朱重华,这时王幼龄突然又叫了起来:“你们看,你们看!”

王幼龄蹲了下来,头顶的矿工灯正对着一具干尸,她白嫩的小手颤悠悠指着干尸的胸口,与其黑色的碳化干尸皮革色彩相差对比极为显著。那上面正扎入一把匕首,一直没柄。干尸本身就是黑乎乎,匕首历尽数年,早已腐蚀,埋在衣服堆里,原本一时之间难以分辨,王幼龄不知何故眼尖发现了。

曹河南上前,用脚踩住尸体,拔出了匕首,在眼前晃来晃去端详,说道:“这是一把美军军用匕首,作工非常精细。杀人者一刀就捅地这么深,可见他的力气很大!而且正对着心脏,可见非常老道!石才向,你再检查检查其他尸体,有没有致命伤!”

石才向立时检查尸体,不住地报出令人心惊的事实:“曹河南,你的颈部有伤口;范道蔼胸部中了一刀;武藤蓝,你的头部受到猛烈袭击过,头盖骨都凹了;我,是被捅进肚子杀死的!”

曹河南挥舞着匕首咆哮道:“我明白了,只有你孙教授当兵打过仗才能得到匕首!刚才检查的时候我就发现,每个干尸身上的物品都没有短缺,唯独粮食找不到一粒。一定是你孙教授和朱恒淮相互勾结,弄死我们这些负担,抢走粮食自己独自逃生!幸好明镜提醒了我们,我绝对不会让你们得逞!”

曹河南吼叫地扑向我们,但这个业余的人手怎么是孙教授的对手,顿时叫他打翻。曹河南唯恐立时被孙教授杀掉,竟然徒生一股蛮力,一时之间与孙教授不相上下,在地上滚来滚去。

我渐渐地突然升起一个疑惑,再打量干尸,顿时霍然明了,于是马上冲上前,强行分开孙教授与曹河南,当头棒喝:“你们疯了,你们都上明镜的当了!”

两人怒目而视,至少不再互相殴打了。

我说道:“既然我们离明镜越来越近,因此明镜的威力也越来越大。虽说明镜的效能可能是未来的见证,但是你也不能否认明镜也许就是蛊惑人心的作用,或许这只是我们看到的幻觉!你们仔细想想看,刚才武藤蓝已经被绞成两段死掉了,而现在的武藤蓝干尸竟然是一个完整的身子。难道你们不认为,这是前人故意布下的一个防御陷阱,让我们自相残杀?”

孙教授一呆,脸色渐渐好转,自言自语:“对啊,我怎么没有想到过这种可能性呢?”

曹河南立时清醒,觉得我也说得有道理。

我又说道:“这种幻觉的力量实在太大了,甚至让我们无法分别真伪,既然如此,我们索性不去计较,趁早离开这里为妙!”

众人点头称是,虽然内部的危机暂时解决,但是我知道,裂痕是无法弥补的。

我们方离开人道宫,忽然背后轰然一下,那大门顿时关闭,众人倒是吓了一跳,我自嘲道:“古人真是先进,发明的自动门都比我们要早”

这句话逻辑混乱,居然没有人指出。

前面就是另外一个地宫了,抬头看看牌匾,上面写着:阿修罗道。

王幼龄喃喃自语,说道:“原来如此,我明白了。”

我一呆问道:“这是什么意思,我不明白。阿修罗是什么?和刚才的人道有什么关系。”

王幼龄解释道:“阿修罗是传说中的恶鬼,喜欢打斗,男的个个丑陋无比,女的却个个貌美如花。因阿修罗没有美食,天神没有美女,两者时常打架。而阿修罗道和前面的人道则是六道众生之一,如果我没有说错的话,我们最初进来的那个宫殿,则是天道。所谓六道众生,分别为天道、人道、阿修罗道、畜牲道、饿鬼道、地狱道。世间一切生灵,生生死死在这六个范畴内轮回,永无止尽。然而脱离了六道众生,就是万劫不复的无间道了。”

朱重华打了个寒颤,说道:“怎么名字越听越邪门,我们刚刚过了天道和人道,这会儿到了阿修罗道,那岂不是在下地狱?”

我冷笑道:“你以为人道和人道的时候觉得好过吗?不见得吧,这天道又不是天堂,差点要你的小命!别废话,我们进去再说!”

于是我们一排人走进了阿修罗道,里面亦是同前几个宫殿一样黑咕隆咚的一团,只有几盏矿工灯在飘浮,照亮不多的一部分。这时,猛然间天光大亮,刺地我们眼睛生疼,等恢复过来,前面一片清清楚楚,有两个人纠缠在一起,那是孙教授和曹河南。孙教授面目狰狞,手中正执着一把匕首,一下子就捅进曹河南的胸口!后者痛苦之极,想要叫出来,却无法发声。孙教授蓦地拔下匕首,鲜血旋即飙出来,洒在孙教授的脸上,面目异常可怖!

这是一场谋杀!但我转过头,瞥见身边的孙教授与曹河南,面色惨白则凝重,正视前方!

第一案:古墓邪尸 二十三 自相残杀

我一愣,竟然同时出现两组孙教授曹河南,莫非我眼花?正当我扭头再去确认的时候,明亮的光芒旋即熄灭,仿佛其昙花一现的唯一目的就是挑拨我们原本异常脆弱的信任。

孙教授挥舞双臂,大声辩白:“幻觉!这是明镜制造的幻觉!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太祖皇帝要封印明镜,因为其力量实在太强太可怕,超乎了人类所能掌控的极限!历来明镜的拥有者向来受到明镜的反噬而没有好下场!最早殷商的纣王,鹿台自焚;始皇帝客死沙丘,偌大的帝国短短时间内分崩离析,唯独太祖皇帝晚年一时迷惑,终究摆脱了明镜的蛊惑,将其封印!“

曹河南疑虑重重地瞟了孙教授一眼,顾自前行,孤寂的矿工灯在黑色海洋里悬浮,当他来到原本命案的现场,稍微一怔,什么也没有,没有尸体,没有血迹。孙教授得意地大笑:“我说过,这是幻觉!正所谓见怪不怪,其怪必败……”

话音方落,黑暗的角落里猛然窜出一条人影,凶猛地扑到曹河南身边,只听夺一下,一把雪亮的匕首扎在曹河南胸口。后者不相信地盯着袭击者,头顶矿工灯尽数映在那人的脸面上——孙教授!

身边的孙教授顿时哈大嘴巴,我同时刻已经飞奔上去,抡起登山锤就往下砸。虽没有和孙教授正式交手过,凭其部队的训练,恐怕不是我这个久经实战的人员的对手。

那个孙教授狡猾地把怀中的曹河南尸体推过来,自身立时隐入黑暗中。我放下尸体,不敢冒然追踪,唯恐中计。

而还有一个孙教授便追了上来,我再一愣,打量两人,顿时心底有了区分。眼前的孙教授,下巴上干干净净,至于刚才交手的那个,却长了一圈胡子,估计半个月没有剃了。

孙教授浑身发抖,失神地喃喃自语:“这是怎么回事,这是怎么回事?这不是幻觉,这是真的……”

他看到其他人不信任的眼神,急忙表示:“不是我,不是我,那是,那是另外一个人!”孙教授转头面对我,眼珠瞪大的可怕,叫道:“恒淮,你和他照面过,你应该能够证明……”

照孙教授以前的推断,明镜可以把未来的事物送过来,难得那是几十天以后的孙教授?我心中存有疑惑,然而此刻孙教授切实不是敌人,我没有必要增加对手,于是沉声说道:“不错,大家分别两个孙教授很简单。杀人犯孙教授长着大胡子,眼前的好孙教授则是光下巴。”

众人虽然还在怀疑,但是显然有着我一样的想法,于是暂时不再追究孙教授。

孙教授战战兢兢问道:“万一那个杀人犯过来,我们怎么办?他藏在黑暗中,我们一时找不到!”

我冷笑道:“假若他真的是孙教授,好像还忘了一样东西!”

我走到发疯的范道蔼跟前,一直象小狗一样牵着他的王幼龄自觉地往后一退,不知脚边踢到什么东西,咕噜咕噜地乱滚动,她好奇地往后面一瞧,顿时尖叫道:“啊……”

我循着王幼龄的目光看过去,顿时我的脸色也转白。

地上横七竖八地堆放了一些死人尸体,地宫空气干燥,气温凉爽,尸体就像地窖里的肉类一样保存良好。然而这些尸体也象屠宰后的牛羊,一一被肢解开,那一条条大腿、胳膊,上面的人肌肉细细地被削去,只剩下半载白森森的骨头。而王幼龄踢到的正是一个头颅,上面皮肤尽数被剥走,满面血淋淋,眼珠瞪着前方,两排牙齿像是妖怪一样露出来,脑门上开了一个口子,似乎里面的脑浆已经叫吸光了。

王幼龄吓得不轻,一边说着不知所云的话,一边急忙窜到我身边来。

我白着脸,头皮发麻,转过头正看到孙教授,他吞了一下口水,问道:“恒淮,你看这是……”

“怕是他们被困在这里之后,粮食匮乏,便自相残杀,胜利者以失败者的身体为食!”

我冷冷地说道。

王幼龄女声尖利地叫道:“实在是太残忍了!”

石才向哼地一下:“这并不少见,人到了饥饿的时候,什么事情都干地出来、据说在抗战时期,日本被美军封锁包围,粮食匮乏,农村不少地方出现了人相食的情况!何况在此地,一旦食物消耗完毕,困在其中的强者就会以弱者为食。”

“不对!”

孙教授心虚地问道:“恒淮,你又发现了什么?”

我说道:“你不记得吗?我们在人道地宫发现了五具干尸,其中的曹河南也是干尸之一,那么到了这里应该只有三个人!可是我们刚才明明看到另外一个孙教授杀了另外一个曹河南,而且从现场的尸骨推断,尸体不会少于四具,也就是说,似乎人道地宫与这个阿修罗道地宫毫无关系一样!”

我心中已经有了一个模模糊糊的推论,只是一时之间不知道怎么表达,无奈地挥挥手。

孙教授焦急地说道:“还多想什么,我们快离开这个鬼地方,看着这些尸身就恶心的要命。幻觉,明镜真实幻觉了!”

其实孙教授不敢面对现实罢了。

我冷冷说道:“不过我们还得对付另外一个食人恶棍,虽然他躲在黑暗中,可是这个东西恰是能够找到他!”

我把范道蔼的雷达枪掏出来,打开按钮,雷达枪发出呱呱的奇怪声响,开始工作。它的有效范围打一百米左右,地宫不可能太大,任何物体都一一显示在雷达枪的屏幕上,果真看到一个人形物体出现在一角,缓缓移动,蹑手蹑脚,我大笑道:“你跑不了了!”

人形物体似乎听到了雷达枪的工作声音,不静反而急切地跑动起来,冲向下一个畜生道地宫,正中了我的诡计。我们离出口比他近,他无论从哪个方向出击都在我的攻击范围内。只见越奔越近,嗒嗒脚步声音都异常清晰,我大喝一声,手中的登山锤如离弦之箭,单手抛出。那个孙教授在黑暗中反而成为了劣势,无法觉察登山锤的来势,噗的,在雷达枪屏幕上顿时倒下。

我大喜,奔跑上去,矿工灯对着那个孙教授,见他满脸鲜血,登山锤不知去向,正当疑惑中,这家伙猛然张开眼眸,口中喷出一口血,顿时迷住了我的眼睛。

我暗叫不好,胸口已是一痛,急速反应,一个筋斗后翻,耳听嘿哈地打斗,旋即擦去血迹,正是大胡子孙教授和光下巴孙教授在打斗。看来他急于洗清自己,踊跃表现。

我胸口虽然隐隐作痛,却不是被扎了一刀,而是受到重物撞击,想到胸口怀藏的护身符毛主席胸章,默默祈祷:“毛主席,你又救了我!”

我立即取下我的匕首,冲上前去搏斗,如此近身搏击,正是我的拿手好戏,我是战斗工兵出身,射击不如特种兵,但出击时常遭遇近身战斗,是以特别重视该项目。两个孙教授互不胜负,一旦我加入战局逆转,大胡子孙教授顿时落败,被我先是一刀扎在脖子上,那光下巴立时又在胸口补上一刀,眼见对方已经不行了。

那家伙慢慢倒在地上,口吐鲜血,含含糊糊叫道:“朱恒淮,你不得好死,哈哈……”

我一脚踩在他胸口,立时一命呜呼。

我与孙教授结伴回去,王幼龄担心地问道:“如何了?”

我点点头,示意干掉了。

剩下的几个人便加快脚步,赶到畜生道地宫,放入门口,里面正对着一张镜子,不对,那就是我自己!我一呆,见他微笑道:“你终于来了!”

忽然口袋里日镜蠢蠢欲动,只见白光一闪,眼前竟是……

白光闪烁同时,我本能地闭上眼睛自我保护,未张开之前,耳边响起王幼龄惊惶失措地尖叫:“恒淮,我们怎么回来了?”

回来?我抬起眼皮,第一眼瞟见那金灿灿的金块堆,顿时如被毛毛虫蛰了一下地一颤,心中大骇,顿时失声问道:“我们怎么又回到了天道地宫?方才明明已经走过,对了,其他人呢?为何只余下你一个了?”

我身边只有一个王幼龄,她娇小的身子靠过来,簌簌抖动,一双明亮的圆眼不安地四下里探视。

“你说,该怎么办?”

女人在关键时刻完全把拿主意的责任推诿给男人。

我摇摇头,其实自己心里迷惑地不得了。我看到了自己?这个念头荒唐不已,然而确实如此。现在我可以体会孙教授瞅见自己那种局促不安的心情了。为何当时我一见到自己就忽然弹到了天道地宫,记得当时口袋里的日镜蠢动不已,莫非就是它做的孽?

不过当务之急,便是赶紧离开天道地宫,在我看来这里是最为引诱人的地方,也是最为危险的地方。我径自拉着王幼龄的小手,才前行几步,那金子堆的黄金虫便开始蠕动,旋即如潮水一般地涌来。妈的!

那玩意跑地好快,转眼脚边就多了几只,死死抱住靴子猛啃,只觉得脚趾生疼,王幼龄又叫了起来。痛苦之极,我忽然想到,这里是布置明镜的场所,那么日镜能不能克制它们呢?于是当即掏出日镜,头顶矿工灯照在上面,反射出白色光芒,黄金虫如遇大火,纷纷让开一条通道,我心中稍微宽松,原来日镜果然是神通广大!

我们一边以日镜胁迫黄金虫退开,一边赶往出口,我忽然问道:“王幼龄同志,你觉得奇不奇怪?方才我们明明看到武藤蓝的半个身子被拖进来,怎么地上一点痕迹都没有?”

王幼龄说道:“或许叫虫子啃地连骨头也没有剩下吧?”

我摇摇头说道:“不对,那么好歹留下不易消化的塑料、衣物和稍许的血迹,但是地上当真干干净净,连根毛也不见到,好像没有发生过这件事情一样!”

然而这也并非我和王幼龄智慧之力所能想到,两人像是屁股着火一样,忙不迭地逃开天道地宫,唯恐黄金虫追将上来。但方接近人道地宫门口,一声惨叫便传来,我随手握住匕首,低声对王幼龄说道:“当心!”

我们戒备十足地进入人道地宫,却看到一幅惨不忍睹的场面,地上横七竖八地躺在几具尸体,或开膛剖肚,或满面鲜血,一个个死翘翘,正是范道蔼、武藤蓝等人。我一愣,武藤蓝不是在天道地宫就死了吗?而范道蔼还是活着,怎么回事?

我抬起头,眼前便是孙教授面目扭曲,满是鲜血,甚是狰狞地执着一把匕首,另外一手夹住朱重华,嘿嘿对我们笑道:“你们终于来了,受死吧!”

孙教授匕首轻轻滑过朱重华的脖颈,后者原本光滑的脖子上面突然冒出一条血线,鲜血滚滚如消防水枪一样喷出,王幼龄立时惨叫起来!而受害者则是抓住脖子,却怎么也喊不出来,蜷在地上像是虾子一般地扭动,鲜血乱喷,终于慢慢地不动了。

我虽然在缅甸杀了不少人,但是那是以致命为唯一目的,讲究快准狠,一刀下去,连血都没有喷出就毙命,那是有这种残忍的手段。何况,他杀的是我的同行,我的眼神冷了下去。

孙教授猛然扑上来,狂叫着乱舞匕首。

前次交手我就知道,孙教授体力不如我,经验亦是不如我。此刻他已经杀了好几个人,搏击消耗了大量气力,我以逸待劳,在他接近的一刹那,冷不防出腿一击,顿时打到了孙教授胸口,飞出三米开外。

不亏是受过正规军事训练的人,立时明白不是我的对手,转身就逃亡下一个地宫。我拉住王幼龄说道:“快追!”

毕竟孙教授先动脚,在我们追到之前,地宫门就轰隆关闭,功亏一篑。我甚是恼火地把匕首一扔,转念一想,又捡了起来。

我靠着大门坐下,这是目前唯一所能做的事,前进又不行,后退又不敢。莫非真的被困在这里了,到最后要象孙教授一样食人而活?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王幼龄也就靠在大门上慢慢坐下,忽然指着那些尸体,惊诧地说道:“你看,这些尸体的排列,你看像不像我们之前来到时,看到的干尸排列?”

我凝视这些尸体的布局,倏然惊讶住,确实一模一样,但是这些尸体明明新鲜着,而不是干尸,却和我们之前看到的分布,甚至致命伤都一样!原本沉寂在内心深处的那个不安的念头渐渐浮上来。拨开半透明的湖水,越来越清晰。

“我想,明镜不禁能够把我们送到另外一个地方,甚至能够把我们送到另外一个时候!我以前不是说过吗?我在当兵的时候,有个战士无意中失踪,发现的时候却夹在石头里饿死了。我猜,就是明镜,将他送到几年前的石头里面,然后慢慢饿死直到我们发现,你说,是吗?”

王幼龄看着惊愕万分的我,不由得说道:“我想,就是这样吧!你记得,明太祖得国,以哪一场战争最为艰辛?”

我摇摇头,毕竟我读书不多,所知的历史大部分来自小人书。明朝历史,我只知道明太祖驱逐蒙元鞑子,至于具体战役,不如这些专家。

王幼龄于是对我说道:“据我所知,明太祖虽然以驱逐蒙古鞑虏、恢复汉室荣光功绩最为显赫宏大,然而征战一生最艰辛的敌人并非蒙古王朝,乃是汉王陈友谅。当年陈友谅杀徐寿辉自立,占据两湖地区,兵精粮足,在所有义军中实力最为雄厚。西元一三六三年春,陈友谅亲率六十完大军东征,猛攻朱元璋控制的南昌,一路势如破竹。朱元璋被迫在鄱阳湖与其决战。双方兵力悬殊,朱元璋只有二十万兵马。初战第一天,朱元璋就遭遇惨败,旗舰搁浅,差点儿自己也成为了俘虏。然而第三天开始他就神奇逆袭,天上纷纷降下大火球,焚烧陈友谅的战舰。一时鄱阳湖上烟焰张天,火光水天一线。朱军见陈友谅遭天诛,士气大振,全线出击,终于在第五天击毙陈友谅,取得了彻底的胜利。此战之后,朱元璋再无可比肩的敌手,奠定了他一统天下的基础。然而在这场战争里,留下了两个不可思议的谜团,让后人苦苦捉摸不透。第一是朱元璋在战舰搁浅差点被俘的时候,忽然消失,再出现的时候已经在部下的旗舰上,其二却是天降烈火。若是明镜可以转移空间的功能来解释,倒是可以解释的清了。朱元璋便是用明镜逃生,并且发动神器,降下陨石!明镜,果真有改天换地的神奇力量!”

第一案:古墓邪尸 二十四 人心难测

王幼龄那眉飞色舞的神情,使得我猛然一怔,思绪飞远,顿时想到了某个老早离我而去的人儿!

王幼龄觉察到我的异情,笑问道:“你看着我干吗?是不是我很像你认识的某个人?”

我此刻清醒过来,仔细凝视一遍王幼龄,不禁说道:“不,你和她的相貌一点都不像。但是你们的身形和神态气质,却是有几分接近,刚才我一发愣就错认了。”

王幼龄微笑道:“她是谁,你妻子?还是你妈妈?”

“我以前最心爱的女人。”

“哦,现在你们一定很恩爱了。”

“不,她已经过世了。”

王幼龄一呆,过会儿低低地道歉说道:“对不起,触及了你的伤心事。”

我似乎有哭的感觉,摇头的同时隐隐觉得心口异常疼痛,这时王幼龄内疚地靠过来安慰我。正在伤心时,猛然之间大门轰轰隆隆移开,我吓了一跳,立时跳到一边,右手已经摸到了匕首柄,见只是门移开出口,毫无其他动静,这才稍微松了一口气,拉起王幼龄说道:“走,我们去找其他人。”

王幼龄顺从地答应一声,站起来随我前去。

当再次进入阿修罗道地宫,总觉得有点异样,鼻中问道刺鼻的血腥味,这时前方迎面走来两个人,矿工灯一照,居然是孙教授和曹河南,心中徒生警惕,暗暗握住匕首,只听那孙教授说道:“你们可是来了,我们等了你们好久!”

见我不答话,孙教授又说道:“你是不是在担心刚才来的那个杀人恶魔,我看他衣服上都是血迹,便与曹河南一起合力捉住了他,仔细一询问,竟然杀了所有的人,又把你们困住。”

我稍微松了一口气,忽然想到问:“嗯,其他人呢?你们怎么又回这里来了?畜生道地宫发生了什么事情?”

孙教授说道:“刚才不是说过吗,在等你们……等着吃你们的肉啊!”

我一愣,孙教授已经扑上来,凶狠地把我推倒,一时之间手中的匕首当啷丢下。该死,这时我才发觉,眼前的孙教授,下巴长了一圈胡子,竟然就是之前在阿修罗地宫干掉的食人恶魔!

曹河南捉住王幼龄,嘿嘿奸笑,声音中充斥着一股不寒而栗的气息:“王幼龄,看见你我就食指大动,我最喜欢吃白白嫩嫩的女人肉了,但在吃之前,我会让你好好享受享受!”

立时传来撕衣服的声音和王幼龄低声无力反抗的哭泣,我怒发冲冠,但是眼前被孙教授压住,他挥动匕首刺下来,妄图一刀捅死我,却叫我单手托住!我本来力大无比,而孙教授看他形容消瘦,颧骨凸出,眼眸血红,当真如饿鬼一般,怕是好几天没有吃到东西了,气力不足,一时之间竟然叫我抵御住。可是王幼龄并非曹河南的对手,我心急如焚,剩下的手到处乱摸,倏然触手一个圆圆的东西,心念转动,也不管是什么,抡起来随手就狠狠砸在孙教授太阳穴上。

孙教授大叫一声,翻身倒下,抱住脑袋不住打滚!

我顾不得孙教授,这时有暇瞧瞧手中的东西,迎面又是一张孙教授的面颊,一呆一愣,这个孙教授满面惊恐,下巴光滑,原来是叫这边的自己和曹河南合力杀死后砍下脑袋。而我目前正手指抠入他的双眼,握起来。

我顿时一阵恶心,随手把脑袋掷向曹河南,趁他稍微分神,我已经抢救出王幼龄,拉着她转身就逃亡畜生道地宫。后面不住有人叫骂,会咬人的狗不叫,终究让我们逃出了。

来到畜生道地宫,我松了一口气,脱下衣服披在王幼龄身上。她原本的外衣被撕的破破烂烂,露出晶莹的肌肤,小声的抽泣,我搂住她安慰道:“不用担心,我们已经逃出来了。”

王幼龄顺从地点点头,这女人真听话,若是林白水在场,定是怒气冲冲抄着匕首去报仇!

我环视一遍畜生道地宫,这里既没有人,也没有任何东西,空荡荡的,心中正在疑惑,忽然大门轰地打开,我心中大骇,一摸腰间匕首,这才觉察那时丢了。

然而迎面进来的竟是自己那张惊愕的脸颊,我心念转动,顿时想通,原来如此。那时我看到了自己,却被明镜谈到从前,经历了一番事情之后终于等到自己,之后就轮到这个时段的我重复我经历的事情了,于是微笑道:“你终于来了!”

那个我自己脸色大变,口袋里的日镜蠢蠢欲动,猛然白光闪烁,他和身边的王幼龄已经消失,于是孙教授惊诧地问道:“怎么回事?”

我笑道:“不必惊慌,我慢慢告诉你,来,我们先去下一个地宫!”

王幼龄小心翼翼地迈着小碎步跟随在我身后一步距离处,而孙教授等人或疑惑于我,获惊诧于我神秘失踪又出现,内心升起生恐惧,竟然不约而同地也小心地与我保持一定距离。我哼地一下,自然懒得理会,一边径自穿过畜生道地宫来到饿鬼道地宫,一边把方才我所经历的事情讲述一遍。

孙教授说道:“那么现在很容易解释了,因为我们就是处于一个空间扭曲的世界。那时我们刚刚走进扭曲的空间,指南针没有撒谎,它依旧指着南极磁点,但是我们的空间却与南北极连线之间呈现九十度交角,所以指南针指着地面。在这里,不仅空间扭曲,可以从一个地宫跳到另外一个地宫,而且时间也扭曲了,不断把从前和未来平行世界发生的事情转移过来。每个地宫其实是一个时空不连续片断,虽然他们看起来与我们一模一样,但是他们不是我们,而是另外一个世界的存在。”

我听得有些茫然,但是我不是个笨人,渐渐地开始想通,叹道:“现在我终于明白了明镜的后遗症了。一旦动用明镜,它们的时空转移,就是在我们这个世界形成时空扭曲,而且短时间内无法消除,于是形成了一些难以名状的神秘事实,因此动用明镜的人都没有好下场。我越来越怀疑,以现在的科学技术水平,恐怕再发展一百年也难以制造这种科技规模的神器。以古人的水平,又怎么制造出来呢?”

孙教授摇摇头,说道:“这不是你我可以猜度了。嗯,那是什么?”

孙教授倏然指着一边,我本能地脑袋一偏,循着他的手势看过去,忽然头顶咚的一下,顿时疼痛难忍,勉强支起身子来,转过头一看,竟然是朱重华袭击我!我心口如同爆炸一般,勃然大怒,咬牙切齿道:“你……”

我直目视孙教授,头发尽数上指,目眦尽裂,眼眶流下鲜血,面目甚是可怖。

朱重华想不到我头部遭受打击之后依旧有余力站起来,被我吓得一步步后退,喉头蠕动,挤出几句话:“朱恒淮,你不要怪我,我也是无可奈何……”

孙教授急促地叫道:“快快动手杀了他,朱恒淮一死,明镜就归我们了!”

孙教授一咬牙,拔出匕首,对准我就扑上来,哪知我大吼一声,吓得朱重华连连后退。他见识过我的手段,素来杀人不眨眼,哪敢靠近。孙教授冷冷说道:“没用的废物,还得我亲自动手!”

说着,孙教授拔出自己的匕首,对我狞笑道:“也别怪我心狠手辣,实在是你不该活在这个世界上!只是你一直掌握着明镜的秘密,我不能在未得知之前动手。现下你也是黔驴技穷,留之无用,还不如趁早让我送你上西天吧,哈哈!”

孙教授恶狠狠地扑上来,吓退朱重华我已经是强弩之末,实在无力与孙教授搏斗,只觉得身子摇摇晃晃,脑袋异常疼痛,眼前的孙教授越来越模糊,迷迷糊糊中,耳际忽然传来极为清晰的一声喊叫:“不要!”

王幼龄,是她!

然而我顿时如同断电的机器,什么也不知道了。

过了不知道多少时间,冥冥中我似乎看到王玟琳来接我,我不禁问道:“玟琳姐,我死了吗?所以你特意来接我,想不到真的有阴间!”

王玟琳眉头一皱,说道:“你胡说什么,你哪里这么容易死,你这么早死了,背着我乱搞别的女人的帐要好好清算一下。快滚,回到你的阳间去!”

我倏然张开眼睛,第一眼便是看到王幼龄压在我身上,眼睛瞪地大大的,一动不动。

我吃力地支起身子,胸口插了一把匕首,忍痛拔出来,这次又是毛主席的像章又救了我一命。似乎孙教授下狠手,一刀就扎在我心口,哪知正好卡在像章上,而他以为卡在肋骨上,拔不出匕首也就算了,竟然这样瞒过了他。其实匕首只是割破了胸口的皮肉,奇#書*網收集整理虽然火辣辣的疼痛,却不致命。

我再转向王幼龄,把她抱起,顿时心灰若死,只见王幼龄软软地垂下脑袋,她脖子上波波流着鲜血,地上好大一滩,我地把她抱在怀里,不相信地试探着摸摸鼻息,似乎这样可以救活一般,过了许久,我终于不再欺骗自己,王幼龄已经死了。

我心痛之极,身边的女人,竟然没有一个有好下场,顿时如野兽一般仰天长啸。

孙教授,算你狠!算你能忍!我竟然看错了你这个人!

我把拳头攥地咯咯作响,对天发誓:“孙教授孙教授,我若不将你们碎尸万断,我朱恒淮誓不为人!”

第一案:古墓邪尸 二十五 日月双镜

我手中紧紧攥着孙教授的匕首,带着满腔仇恨离开饿鬼道地宫,蹑手蹑脚步入地狱道地宫。在入地宫之前,我就曾经思虑过,若是单凭我一个人的实力,绝对不是那几个家伙的对手,因此我只可放手一搏,只要能够干掉孙教授,纵然同归于尽亦是无妨!

方步入地狱道地宫,瞅见孙教授和其他人正背对着我,愣愣凝视了前方,我心头暗自窃喜,好机会!为了偷袭他们,我不惜关掉矿工灯隐藏自己!

只听石才向焦急地说道:“孙教授,你为何要杀死恒淮,甚至连累了王幼龄。好歹恒淮救过你好几次,而且他也是揭开谜团的关键人物。你为了得到明镜,竟然不惜杀死他,你是个忠义之人吗?”

孙教授暴跳如雷,大怒道:“我想杀就杀,哪里轮的到你多废话!若是你逆忤我,当心我连你一块宰了。”

“你……”

孙教授招呼孙教授说道:“你,过来,给我看看这面日镜……”

他们两人相互凑在一起,好机会,正好把要害部位暴露给我,时机转瞬消失间不容发,我猛然间弹起,犹如利箭一般射出,大叫道:“孙教授,受死吧!”

我和孙教授之间不过相距短短十多米,以人类的速度,不过一秒多的反应,猝然之间我已经飞到孙教授背后,高高举起匕首正要刺下去,忽然腰腹一痛。我暗叫不好,飞快弹开,保持警戒防御姿势,再转眼过去,又是朱重华突袭了我,执着一根探测棍,恶狠狠地红着眼睛盯着我。我与他已经成视同水火之势,他急于向主子表明,下手异常恶毒。

孙教授转身哈哈大笑,说道:“恒淮,你是不是气糊涂了,别忘了日镜在我手里,纵然它是一面普通镜子,也可以把你的身影清清楚楚地倒映下来,你想偷袭我,没门!”

我哼地一下:“正好,我们可以一对一的交手!”

孙教授说道:“我明明记得把匕首插入你的心口,你居然还没有死,怕是心脏长在左边吧!莫非真是上天关注我,我如何取得月镜产生了一个极大的困难,这个迷题,或许只有你才能揭开。我们不妨合作,你帮我得到月镜,我则放你一条生路!”

我冷冷说道:“王幼龄的大仇,我可不是这么简单的放过你!”

孙教授不住大笑:“亏你还是做大事的人,怎么还为一个女人如此记挂。这种女人,要多少有多少,假若你喜欢,随便到处即使。我也不晓得为何,这个王幼龄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和你勾搭上了,果真不可信任女人!我现在警告你,要么为我服务,要么死!”

我一言不发,径自扑上去。

若是单纯短兵格斗,无疑一百个孙教授也不是我对手。短兵搏击不是不是训练那么简单,乃是刀刀见血,招招致命,通常十几妙内就分生死。这些很需要经验和实战体验。我在缅甸的时候,数次和经年与政府军格斗的贩毒分子较量,生死一线间,能活下来,证明我的实力不凡。至于孙教授,我估计他只是参加过军队训练,而缺乏实战经验,所以一开始交手并非我的对手。但是此刻我受过一次重伤,而孙教授又有朱重华协助,勉强才能和他们打个平手。但是时间越长,我的体力越差劲,渐渐地节节败退。若不是他们想生擒我,早就一命呜呼。

正危机时刻,哪知孙教授脸色一凛,如同见到了鬼魅一般,甚至匕首都当啷一下丢下,朱重华顿时也是吓了一跳。我一震,我必败无疑,他们显然没有必要故意如此,于是也抬眼看过去,竟然看到一个不可能的人!

王幼龄,她不是已经死了吗?

我亲手检查过,王幼龄颈部大动脉断裂,失血过多而死。此刻她的衣领上亦是鲜血琳琳,显然不是明镜把其他时空中的人挑选出来,而是真正死而复生的王幼龄。

孙教授吃吃说道:“你,你不是已经死了吗?”

王幼龄呵呵娇笑:“因为我不是人,所以我不会死!”

我顿时毛骨悚然,吃惊地看着王幼龄一步步接近,直接从孙教授手里抽走日镜,那孙教授就如同中邪一般,动弹不得,只是死死盯住王幼龄。

“你究竟要干吗?”

孙教授这才反应过来,便要抢夺日镜。

王幼龄说道:“你不是要月镜吗?一直摸索不到个中的关键,我就展示给你看!”

孙教授一愣,终于放开了日镜。

那王幼龄拿走日镜之后,先前进几步,来到地狱道地宫里唯一明显的标记——一座空荡荡的祭台上,把日镜放上去。日镜突然光芒四射,似乎慢慢地移出一个影子,莫非是我眼花?那影子越来越清晰,便是如同日镜一般的模样,稍许有点不同。这时孙教授蓦然大叫起来:“我明白了,我终于明白了,明镜是镜,自然有影子,日镜的影子就是月镜,根本是两位一体的。可笑我们一直不知道,苦苦追寻到这里,原来明镜竟然就在手上!”

这时日月双镜合在了一起,竟然散发出六道奇异的光线,清晰明亮,犹如激光一样。这些光线明镜上方为顶点,组成了一个六边形的金字塔形状,由于该金字塔并非实物构成,而是由光线组成,使得整个金字塔流光异彩,仿佛是一个透明的水晶金字塔,叫每个人都看呆了。

这时更加奇异的事情发生了,在六面金字塔的每一个面上,犹如电影屏幕一样,慢慢显出了人影,细细一看,不禁叫人大吃一惊。

朱重华失声叫道:“那,那不是我们吗?”

原来在屏幕里,就是我们每个人的形象。

我稍微凑近一下,看到一面屏幕里,我们大家都围着成堆的金子啧啧赞叹,这不是我们在天道宫殿那边的情形吗?我心念一动,转过去看另外一面,却是我们正在人道宫殿的时候。这,这是怎么回事呢?

孙教授恍然大悟说道:“我明白了,所谓明镜,就是掌控六个时空的神奇秘宝。而这六个时空,在古代就被叫做六道众生。而掌握明镜的人,就能够掌握时空,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去哪个时间就去哪个时间,简直为所欲为。难怪朱元璋拥有这么大的实力,在短短二十年内就统一了整个中国啊!我就觉得奇怪,之后为什么朱元璋放弃了明镜?那些小小的后遗症,根本不足为患啊!”

这时原本一直在不远处的朱重华眼睛冒出血红的贪婪目光,忽然扑上去,穿透六道光线构成的屏幕,抱住明镜大叫道:“这是我的了!这是我的了!只要有了镜子,我就可以成为世界富翁!”

孙教授勃然大怒,也扑了上去,推开朱重华叫道:“明镜是明教的财产,这是我的财产,哪里轮的到你来染指,滚开!”

两人为了争夺明镜,顿时打斗起来,丝毫没有注意到,明镜的表面越来越亮,终于亮光突破界限,形成一个空洞,卷起惊人的狂风,把一切东西都统统往里面吸。

王幼龄脸色大变:“不好,你们破坏了明镜的组合,现在明镜要打开第七个空间了!六道众生之外的第七道,就是永不超生的无间道。”

原本明亮洁白的明镜,慢慢地转为乌黑,由于一个巨大的黑洞,不住往里面吸纳一切物体。

孙教授顿时变色,转身就想离开,明镜巨大的吸力死死吸住他,慢慢的把他偌大的身躯卷入窄小的镜子里面,孙教授不住发出可怕的嚎叫,双臂乱挥,忽然扯住不远处的朱重华,苦苦哀求:“拉我出来,拉我出来……”

话音未落,他已经叫明镜吸入绞为碎肉。

然而朱重华此刻也被明镜吸住,他发疯般地乱抓,拼命想逃出来,忽抬头望着我,嘶叫:“恒淮,救救我,救救我,我们都是胡发一的伙计!”

我心念一动,于是扑上去,顿时拉住朱重华的一只胳膊,他稍许露出轻松的笑意:“还是你好……”

我也露出邪恶的微笑:“但是我不需要叛徒……”

我蓦然松开手,那孙教授立时也陷入明镜深处,嚎叫着同孙教授一起堕入永世难劫的无间道地狱!

明镜空间越来越大,转眼就连我们都要吸进去了。我转身面对王幼龄,鼓起勇气问道:“你要不要和我一起离开?”

王幼龄问道:“难道你不怕我吗?”

我摇摇头:“我早猜到了。”

王幼龄倒是一呆:“什么时候?”

我解释道:“刚入人道地宫的时候,你不记得石才向说道:‘对不对,这里只有五具尸体,但是我们有七个人,少两具尸体。还有两个人去哪里了?’当时我就有点怀疑了。”

石才向一怔,反问:“我说过吗?”

我问道:“你再想想看,我们究竟有几个人?”

石才向仔细一算,说道:“七个。”

“好。我、朱重华、武藤蓝、范道蔼、曹河南、孙教授加上你,一个七个,那么还有一个人是谁呢?”

石才向脸色突然变掉,指着王幼龄颤颤悠悠问道:“你,你究竟是谁?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似乎直到进入地下,你才突然出现!”

我说道:“我也奇怪,我们每个人都是针对一个行业的高手,就是朱重华做盗墓高手也算是一种。唯独我们有两个历史学者,你和孙教授,所以我开始怀疑了。虽然你在地下才突然出现,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们都对你的突然而来丝毫没有感到生硬奇怪,仿佛理所当然一样,但是潜意识里保持认识,晓得我们只有七个人的!”

王幼龄说道:“不错,其实我就是明镜制造出来——更准确的说,我是你——朱恒淮制造出来的!”

“我?”

我一怔!

“不错,因为你拥有明镜。但是明镜并不是简简单单就能使用,只有在一定阵势里面才可以,譬如这个地下南斗六星宫殿群,其实是明镜的发动开关。一到了地下,就进入明镜的启用范围。明镜拥有巨大的力量,它能满足拥有者的欲望。你内心深处最大的欲望,便是一个姓王的女性,对她念念不忘,希望她活过来。但是理性又告诉你这是不可能的,欲望的本能和理性的冲突调和便产生了我。我与王玟琳很像,但是却是另外人。”

我思绪万千,眼前这个女子,竟然是我创造出来的,凝视着她,似乎便是王玟琳与林白水的综合体,我过了许久,苦涩地说道:“无论如何,你是我的女人,你跟我走!”

王幼龄摇摇头:“我是不能离开明镜的范围的,一旦离开,我就不能够存在。这样也好,反正我原本就是不应该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的人,就让我永远守护着明镜。若是你怜悯我,等你老了快死了,就来这里,让你的魂灵陪伴我直到永恒。”

我对她恋恋不舍,但是想到地上的林白水,竟然又是心痛,王幼龄催促我说道:“你们快离开这里,明镜把无间道打开了,所幸它只能在地下发动,你们只要离开了这里,就不会有事了,快走!”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我一言不发,转身就走,石才向于是也带着疑惑和发疯的范道蔼,和我一起走开。走了很久,我才转过头来,远远凝视着王幼龄,但见她挥挥手,口中似乎在喊:“记住要回来!”

我苦笑一下,今生我不能陪伴你,就让魂灵赎罪吧!

第一案:古墓邪尸 二十六 鬼村探秘

9

离开地下之后,我和石向才分开,辗转回到南京,去的时候两手空空,回来的时候亦是两手空空,女人却没有怪罪我,只是摸摸我的脑袋,一起回到天津。时间匆匆,很快到了年尾。一直在东北探风声的胡发一传来口信,叫我可以过去了。我听说林白水的老家就在沈阳,就讷讷说道:“你看我们年纪都不小了,差不多该结婚了吧!先去见见了你爸妈!”

林白水答应我这个未来的姑爷去见见父母,现在寒假临近春节,火车票紧张,即使托学校的关系,一时也买不到。快到了年三十的时候,我们终于买到了火车票,林白水兴奋之极,急急忙忙带着我们赶去火车站。那正是人流高峰,人潮汹涌,然而在这片人海中,却唯独有一只队伍保持着纪律,数个身材魁梧的男子把一个甚是年轻的瘦弱男子围在中间,保护着他冲开人潮,慢慢挤入火车高价车厢。其中两人我忽然觉得眼熟,之一是那个久迩宫明月。久迩宫明月我是知道的,手底下有家臣无数,可见不是一般的人物,此刻他居然也想是家臣一样守护着那个瘦小的青年,真不知道那是什么身份。

青年以一种轻蔑的不可一世的眼光俯视众生,仿佛自己是皇帝一般!他慢慢扫过来,猛然之间和我打个照面,那锐利的目光,似乎要杀人,我毫不示弱的对峙,他稍微一愣,慢慢地收敛起。在众人的拥护下,已经步入车厢。

这人是谁?我有预感,他将是我终身的大敌!

我们早上七点多从北京登上火车,到达沈阳北火车站的时候接近下午五点。东北纬度高,冬季昼短夜长,我放眼望去,入目皆华灯璀璨。林白水家住在城里的工厂集体宿舍,乘公交车就到达,工厂差不多是一个小社会,差不多都有拐七抹八的亲属关系,听说林家姑娘在首都读书,现在带回了姑爷,这可是难得的喜事,大家一起聚到林家的宿舍里拜访。林白水初见到父母,先是抱头痛哭,然后就得意洋洋地向远亲近邻们炫耀自己的姑爷。

我也是初次见到我的岳父岳母。岳父是一个身材极为高大中年汉子,个头不下一米九,虎背熊腰,理了一个平头,沉默寡言,正是一个老工人的形象。据说岳父身世与我相似,在抗战中失去父母,解放战争的时候随十万共产党干部一起闯关东,建国后来落户沈阳,娶了当地一个农家的女子,就是我岳母。岳母则是一个不高的妇人,热情之极。看来林白水象她父亲的多。

东北人好客,大老爷们一起围在吃喝起来,我也饿地慌,便不再客气。林白水怕我无业游民的身份被人嘲笑,这女人虚荣,于是吹牛道:“我家恒淮可生厉害了,当年在金三角剿灭毒贩子的时候,有一次奉命外出侦察,被敌人一个营团团围住,等援军两个钟头后赶来,你们猜怎么了?恒淮毫发无伤,敌人尸横遍野。原来,当时他手里只有一挺机枪,一把砍刀。当即他就用机枪干掉二百五十个贩毒分子,然后又用砍刀劈死一百个猴子,连刀刃都砍地卷了,他就又抡起机枪柄,砸死五十个猴子,最后赤手空拳,硬是掐死了最后十个猴子,你说厉害不?”

林白水每吹一段牛,众人就惊呼一声,读过大学的人果真凶悍,连吹牛都比平常人强。这还是我吗?比李向阳还凶猛十倍。其实盘踞在金三角的武装毒贩子历经数十年战争,经验丰富,不少是干过雇佣军的,虽然设备上逊色于我军,但是单兵作战甚至强于我军。我是专门的作战工兵出身,原本就是比一般步兵厉害了,宰过贩毒分子不假,但加起来不过五六个。就是丛林第一杀手向小平,杀掉的也不过三十来个。

众人听得面如土色,心中暗自庆幸,纷纷恭维:“原来恒淮哥上过战争啊,难怪面带一股子杀气。小林由你照顾,放心了!”

虽说这是林白水牛皮捧出来的,但是听到心中也好不得意,当真比夏日里灌入一吨冰镇汽水还舒服。

如此住了五六天,却一直没有胡发一的消息,令我焦急不安,到了晚上,才接到胡发一的话,叫我去乡下一趟。我便告诉林白水,说是去探望一个以前的战友,叫她不必担心,很快会回来的。晚上睡在一起的时候,林白水伸手紧紧把我搂住,我感到她的脸上,有湿湿的水,那是担忧的泪水吧!敏锐的女人,想必老早有所察觉,但是为了不打击我的自尊心,便装作了不知道。

次日我赶到了胡发一所说的天柱山村,这家伙本事厉害,勾搭上了村里的一个寡妇,套的甚是热乎。我目瞪口呆,胡发一笑道;“所谓探索古墓,则有三部曲,一曰文献资料搜集;二曰田野调查和民情访查;三曰地望考据。我这是民情访查!”

我哭笑不得。

这寡妇另外有一个姘头,是村里的治保主任,与胡发一这个姘头见面,不仅不争风吃醋,反而称兄道弟起来。晚上一伙人聚在一起喝酒聊天,大家酒碗你来我往,也不知道喝了多少,反正脑子半醉不醒,胡发一拍拍治保主任问道:“老兄啊,听说天柱山周边就是满清皇帝的陵寝,山脚有个村子,名叫皇陵村,你说说看,那里可是有什么门道?”

“皇陵村?”

原本醉醺醺的治保主任顿时酒醒了一半,脸色陡变,说道:“你问这干啥?皇陵村这地方,实在太邪门了。”

我甚是好奇,问道:“哦,怎么个邪门法?”

治保主任打了一个酣战,凑近我神神秘秘说道:“这个村子有鬼?”

“有鬼?”我不太明白,只听治保主任继续说道:“那事情要从五九年说起,那时正是国家关于人民公社调整的时候,社员们清理公社的财产,连平常不太去的山林也走过一遍,这可好了。皇陵村的社员们,在皇陵附近的林子里,你猜发现了什么?”

“古尸?”

胡发一叫道,既然是皇陵,有的当然是古尸了。

治保主任摇摇头说道:“不是。那社员看到林子里的树上吊着一串串的尸首,不下几十具,像是晾衣服的得挂在一起,尸首都已经风干了,变得轻飘飘。风稍微一吹,就呼啦啦地飘起来。当时那社员吓得不轻,就一屁股坐在地上,连滚带爬地逃回村子,由村长带人守住林子,再来派出所报案。”

我目光瞪大,呼吸不禁加快,我跟着胡发一盗墓了几年,也没有听说过这种情形。

“当时公安到了现场看到这场景就吓了一跳,他们很多人都是从解放军转业过来的,除了在东北剿匪的时候,曾经看到过如此多尸体悬挂的景象以外,建国十年来,治安一直很好。当初见这些尸体已经风干,一度怀疑是日伪时期鬼子杀死抗日战士,但是检查尸体后才发现,这些人多半是在建国后死去,而且主要集中在五六年以后。再细细排查当地人口,不得了,竟然无缘无故地失踪了几十个人,全部在这里化为干尸。究竟是什么人,如此残忍,如此胆大妄为。当时美蒋反动分子非常猖狂,于是政治需要把这个案件定性为美蒋特务对人民的示威,侦察了很长一段时间,也没有任何线索。这时,一位曾经在龙虎山学道的老道士指出,这不是反动分子的示威,而是某种特殊的风水仪式。他的理由如下,第一被害的人没有一个是革命干部,第二尸体悬挂极有特殊含义,循五行方阵。可能是有封建余孽分子,为了不可告人的目的,特意制造如此悬尸案!假若当初循着他的路线继续走下去,或许能够侦破案件,可惜啊,当时的环境。没过几年就文化大革命,公安机关都被打倒,这个老道士也杳无音信,那个案件也作为悬案耽搁下来。事情沉寂了十几年,直到最近,又发生邪门的事情了!”

治保主任说道:“最近竟然不时有人无缘无故失踪。开始我们以为是到南方去打工了,后来一直杳无音讯,才渐渐地怀疑,听说邻村石岗村的舒家浑小子,这家伙不务正业,又不好好种田,整天就想着发财。有一天突然不见了,大家一时也不以为然,毕竟这小子时常无缘无故不见了,不是去广东就是去上海,等没钱再灰溜溜地回来。这次却不同了,家里一份钱没少,他姐姐去公安那里报案,循旧例先排查一遍,到火车站了解一下,没有这号人走出去的消息,若是山中弄丢了,几十年都住在这里还走失,年纪活在狗身上了。要是犯罪分子绑架,这小子没钱没人品。我们这才开始慌了,大事情了。我们一筹莫展,之后几个月里,陆续有人失踪。差不多象这种赖皮小子,粗看似乎是为民除害一样,但是周边的盗尸活动越发猖狂,终于有经验的老公安翻出旧案卷,一看不对,这和五九年那个反革命案件出奇的相似!后来,还是老一辈人看出门道来了!”

“是什么!?”

胡发一紧紧追问。

“风水填穴!就是,就是……”

治保主任摸摸脑袋,一时说不出个所以然。

风水,说道这个陌生又熟悉的词汇,以前干盗墓的时候,研究过一些风水知识,只是玄之又玄,封建迷信的太多,后来跟着林白水学习考古知识,大部分都是科班出身,便把那风水丢置一遍,因为毫无科学道理。如今听到这个词语,心念一动,立时浮了上来。

我说道:“据说一旦人死了百年多以后,若是尸骨还没有化作尘土,那阴气聚集起来,就有着一股子煞气,年份越长,煞气越重。那几千年的埃及木乃伊挖出来,一下子就咒死了很多人,就是这个道理。北方一些风水派别,结合土蛮的邪祭部分,为了辅佐运势,便用活人埋葬在自己坟墓边,形成邪煞大运,短则十几年,长则百年,子孙后代的运道都会很强。不过这种手段毕竟过于邪门,听说只有满清开国的几个皇帝动用过,后来就全部禁止了。”

治保主任看的呆呆的,一拍大腿说道:“对,你说的和老一辈的差不多。”

我点点头,胡发一继续问道:“那皇陵村现在的情况呢?”

治保主任想了想说道:“这么邪门的村子,谁敢居住啊?村民们死的死,搬的搬,到现在,那里没有几户居民了,都是姓马的人家在。咦,你们打听这些情况干嘛呢?”

我一见治保主任心里生疑,正要胡扯掩饰过去,那乡下的农民已经露出了狡黠的笑容:“我知道了,你们是不是也听过了,皇陵村里面有宝贝,想捞一把呢?”

胡发一和我面面相觑,见掩饰不住,于是哈哈大笑,那治保主任一拍我们的肩膀说道:“钱要紧,但是命更加要紧,那里还是不要去了,要不然,你都回不来了!”

治保主任的好意我们是领了,但是为了下半辈子,这冒一次险也是值得的。我和胡发一商量了一下,由胡发一先过去看看情况,然后我们再动手。于是胡发一连夜就过去,顺利的话,天明就可以过来。但是一直到了第二天的晚上,我还没有胡发一的消息,心里渐渐地疑惑起来,越来越担心,莫非老胡遭遇不测了?

第二天,我下定决心,也去皇陵村探探情况,于是扛着一根木棒,穿的破破烂烂,打扮成一个苏北盲流。我老家在淮南,本来和苏北很近,一口江淮口音,东北人也分不出来。在东北有很多苏北人在讨生活,我这副模样也不稀奇。

不过东北的严寒我第一感受到,方出了房子,踏着半尺厚的大雪行走,入眼到处白茫茫的,吐出白气,眼睛生疼。我揉揉眼球,便上路,走到附近几个村的交汇公路上,也就是当地的一个集市,寻机会跑到皇陵村去。

正走着,忽然一个人叫住我:“喂,苏北佬!”

我转过身,对面是一个约莫三十来岁的汉子,身材高大,长着一张国字型脸蛋,驼峰鼻,鬓发浓密,眼睛细眯眯成一条直线,偶尔开起来,便露出一丝凶光,对我恶狠狠地问道:“喂,苏北佬,要做活吗?”

“做啥子活?”

我用江淮口音说道。

那人说道:“我要储存萝卜,挖个地窖。”

我说道:“大冬天,雪都下得这么厚,土冻的多硬啊!怎么能挖呢?”

那人说道:“少啰嗦,我给你三十块钱,你来皇陵村挖地窖,干不干?”

我咯噔一下,三十块钱可不是个小数目,这人出手如此豪阔,看外貌又不像,穿的很普通,其中必有猫腻,又在皇陵村,正好可以乘机探秘,我忙说道:“好的,好的,三十块钱,一块也不许少!”

我就跟在这个汉子身后走了几里地来到皇陵村,那皇陵村建在满清诸皇帝的陵墓上,如今看上去,一片萧条,没有几户人家。我被带到一间破破烂烂的屋子前,那瓦顶土屋非常低矮,立在村中,坐南朝北,立在屋前四周一览无余,我总觉得这屋子似乎有特殊含义。我东张西望,那人恶狠狠地叫道:“你看什么看?”

我打了个哆嗦:“我觉得这里阴气很重!”

那人叫道:“啥子阴气,叫你干活就干。喏,就在屋前的地上,雪已经铲开了,我在地上划了线条打好框框,你就沿着线条挖,千万不要越界!”

只见黑色的耕地上果然用石灰打了线,我心想这人做事还很讲究的。他丢给我一把锄头、一把铁锹,先放火烧软了地面冻土,然后我朝手心吐吐唾沫,抡起锄头挖掘,那人就在一边盯着。挖了半天,已经显出一个地窖的模样,我在沿西边的石灰线下挖的时候,碰到一块巨石,为了挖出巨石,不得不把石灰线往前移动一段,突然土里掉下一块白白的东西。我好奇地捡起来,细细打量,心里咯噔一下。

以我从前参与考古发掘的经验,这是一块人骨!

那人一直呆在旁边监视,见到我有所异动赶过来问道:“喂,苏北佬,你不好好做活,干啥呢?”

我见隐瞒不住,于是喊道:“这里埋着人,有骨头!”

那人骂道:“这是老坟,叫你不要挖过去,丢掉,快挖其他地方!”

我随手丢掉人骨,暗暗思忖,这块人骨非常新鲜,表层附着尚未腐烂的肉,绝非老坟尸骨。以东北寒冷的天气估算,大概是几个月前埋下去的。我抬头看看天,日头有气无力地挂在枝头,整个皇陵村笼罩在一层诡异的色彩下。

中午那人提供了几个馒头,但是我不敢吃,趁他不注意丢掉,吃自己带出来的馒头。东北冬天白昼短,约莫三四点太阳就开始黯下去了,整个萝卜地窖却只挖了一半,于是那人说道:“苏北佬,你今天就住在这间屋子里,明天再把活干完?”

见我有异色,不禁讥讽道:“是不是怕屋子前的老坟,胆子可真小!”

我怒道:“好,我今天就睡在这间屋子里面。”

我收拾好工具,转身就和那人推门进入屋子,迎面顿时一股臭气扑鼻而来,异常难闻,仿佛是一块鱼肉放在阴暗处发霉的味道一样!这屋子入门是前厅,以一堵墙分为左右两厢,再进去就是和土灶连在一起的炕台,门口有一把梯子,搭在阁楼上。我再四下打量,这间屋子实在肮脏的不得了,就像是垃圾堆和盲流栖息地一样。墙角到处堆放着乱七八糟的杂物,什么柴草、空酒瓶等等,一抬头就是满脸蜘蛛网。

我不禁疑惑道:“这间屋子是人住的吗?怎么有一股臭气?”

那人说道:“哦,以前是有人住的,不过已经废弃,打算过冬后就拆掉。臭气,就是这屋子有个地窖,储存萝卜的,但是萝卜爱发酵,一股臭气,所以要在外面重新打一个洞。你就自己睡在这里,炕火自己烧。晚上没事千万别乱动,这里夜里有狼!”

我唯唯诺诺,那人才不放心地离去,天色也渐渐暗了下来,那一股子臭气从屋子深处抽出来,越来越浓。其实我今天干了一天的活,实在疲惫不堪,靠在炕上闭目养神,不知不觉中仿佛又回到了金三角战场,枪林弹雨,最熟悉莫过于那股味道。我忽然一怔,渐渐地从臭气中分辨出另外一种味道,若隐若现的味道,这种味道在金三角战场上时常闻到——腐尸的臭味!那时两军交战,有些尸体来不及收拾,而金三角又是高温炎热,很快腐败,那股味道,一辈子都不想再闻!莫非……

我瑟瑟打了个寒颤,这里有个萝卜地窖,我从怀里拿出一只小巧的手电筒,扒开杂物,果真见到一个萝卜地窖,当时心脏砰砰剧跳,惊人的事实就要发现!

哪知萝卜地窖居然是空的,连根杂草也找不到,可以那股难闻的味道越来越浓密,我不禁把目光转向头顶,阁楼上面。

我叼住手电筒,顺着梯子爬到阁楼上,上面居然还有一扇门,握住把手没有灰尘,显然时常有人过来。我用力一推,这门后面好像被什么东西顶住了,不过在我的蛮力下渐渐滑开,门露出了一个半人大小的口子,我脱下棉衣,勉强挤了进去。

阁楼上也是乱七八糟的,胡乱堆放着很多杂物,我转过头,看看什么东西顶着门,却是一堆柴草。柴草有这么重吗?我顺便踢了一下,触觉鼓鼓的结实的,好像沙包之类实物。我用脚拨开柴草,;露出一只化肥编织袋,鼓鼓囊囊,半透明的塑料袋子里显出一个蜷曲人的轮廓,不住散发难闻的臭味,难道……

我吞咽一下唾沫,颤抖着剥开袋子,顿时差点喊出声,浑身毛都竖了起来!老子什么尸体没有见过,干尸、碎尸、古尸,唯独这种模样的尸体还是一次见到过!这尸体蜷缩成一团,表面似乎浇上了一层油,异常光滑。那尸身是个男人,全身赤裸,一双眼睛死不瞑目地看着这个世界。虽然东北天气寒冷,但是时间久了,毕竟开始腐化,下面渗出很多尸液,那奇怪的味道就是尸液发出的,滴到楼下之后,就让我以为萝卜地窖里才藏着尸体。

这个人明显是被杀死后放在这里。邪门,假若我杀了人之后,是要干净埋到土里,或者放火烧掉,哪是这般明目张胆地放着,用臭气引人前来?况且,这尸身似乎是某种重要的仪式,特意涂了一层奇怪的油。

忽然我听到外面有脚踩雪堆嚓嚓的声音,虽然他故意放轻了脚步,但是在冬季异常寂静的夜晚,反而越发清晰了。我急忙奔到阁楼一角,透过缝隙看下去。雪地的反光很明亮,所以我能清楚地看到白天招我的人抽烟踏雪过来,若是让我发现我已经看到了尸体,那可不好!

我跌跌撞撞跑回去,黑暗中,不慎叫一样东西绊倒,拿着手电筒一看,又惊又怒,柴草堆下伸出一条人腿,浮现出一具,不两具,三具叠在一起的裸尸。

我越发惊恐,急忙爬下阁楼,这时那人正把房门敲地整天价响:“开门开门,苏北佬!”

我赶过去打开房门,那人抽着烟,问我:“要来一只吗?”

我摇摇头,那人又说道:“出来借一步说话。”

我徒生警惕,和那人走出房门,暗中戒备,唯恐他偷袭。

那人说道:“苏北佬啊……”

嗵!我来不及反应,后脑勺就被击中,顿时疼痛异常,但见那人顿时面露凶光,而在他背后则是另外一个人举着一把锄头。心念转动,原来如此,竟是两个人。其中一个引我放松警惕,另一个暗中下毒手!

那人说道:“扒露秃,这个货色如何啊?”

扒露秃说道:“不错。就是把这人招来搁在那件屋子里,如果那个盲流看到了不应该看到的东西,怎么办?”

那人说道:“反正迟早都是死,让他看到又如何?最多先认识几个伙伴,下去之后好多交往交往啊!哈哈!”

那人放声大笑,声音凄厉如暗夜中的枭。

我受过严格的抗打击训练,哪这么容易倒下,匆匆几秒就醒转,只是后脑勺乃是旧伤口,似乎伤到了神经,竟然浑身动弹不得,不禁又惊又怒,只能暂时装作昏迷不醒,暗中查看他们的下一步动作。

那两人合力将我抬起来,另外一个人说道:“嗯,想不到这个苏北盲流个子不高,倒是挺重的,身板不错。”

两人哼哧哼哧地抬着我在雪中行走,约莫走了五六分钟,纵然闭着眼皮也能感受到一阵强烈的亮光,里面热气腾腾,不时听到水流冲刷的声响。即使此刻危急万分,我听到他们的对话也是不禁莞尔。好歹我跟了林白水学过不少知识,似乎这帮愚民偱满清旧制建立了贵族制度,但是又四不像。譬如那扒露秃,仔细一想,哪有人会有这样的名字,应该是满清“勇士”的封号吧!假若林白水听到,一定活活笑断肚肠而亡。但是下一刻我便乐不起来了,只听那扒露秃说道:“是不是老规矩,先开膛剖肚,然后浸在玉油中七七四十九天?”

两人用力一挥,把我扔到一张木桌上,我只觉得浑身一震,后脑勺又重重磕下,痛得几乎要叫出来,拼命忍住。

那人点点头,说道:“嗯,是的!唉,最近这段时间紧,就是到手的尸身也不能埋入穴中。”

扒露秃失声道:“马金城,不是说过不能带尸字吗?这叫做天柱!”

马金城不禁怒道:“死人就是尸身,哪有那么多讲究,又是那个外国来的鬼佬搞出来的花样!”

说着就离开了这里。

扒露秃仿佛拿了两个金属物件,一边摩擦一边笑道:“小子,别怪大爷心狠手辣。等皇上大事已成,少不得你们的祭祀。”

扒露秃用尖刀割开我的棉衣,冰凉的刀子在胸口肌肤上划过,只觉得一阵凉意,那家伙笑道:“你这个家伙,身板不错,可惜了,小子!”

扒露秃正要把刀子刺下去,我猛然张开眼睛,迎面是一张极为丑陋的秃子脸,牙齿别在外头,鼻子歪歪,更好笑的是脑袋瓜光溜溜的,半根毛都没长。看来扒露秃便有戏虐之意!

扒露秃见我张开眼睛,不禁吃了一惊,他解剖了十几个人,还从来没有人开眼过。那情形就和看见诈尸一般!其实我心里未尝不是惊险万分,冷汗涔涔。方才我一直动弹不得,直到又撞到了后脑勺,手指才微微麻木有了感觉。那刀子划过皮肤的凉意,我当真要叫出来,眼见要刺下来,我心中一急,拼命挣扎,终于张开了眼睛!

扒露秃手持一把剔骨刀,一把钩刀,原本要解剖人的,此刻见我起来,不怒反喜,笑道:“好家伙,虽然我号称扒露秃,但是从未和人真正交手过,向来不过在村子里打架罢了。也好,今天便让我会会你,不负扒露秃的称号!”

说着,手拿尖刀便冲过来!

其实我手无寸铁,身子又刚刚恢复,总觉得有股麻木的感觉,运动起来也不甚灵活,见他一刀刺过来,无可躲避,灵机一动,便立时钻入桌子底下。扒露秃刺了个空,弯身便又刺过来。好机会!只要我把桌子拱翻,就可压住扒露秃。

哪知向上用力一顶,桌子纹丝不动,当下愕然,眼见扒露秃刺过来,硬生生吃了一刀。

那扒露秃笑道:“你以为我勇士的称号是白得的吗?我早看穿你的诡计,这桌子乃是老杉木制作,重达百多斤,岂是你可以搬得动?”

他微笑着低头下来,见我一动不动,以为我死了,但是刚弯下笑容立时僵住。我竟然毫发未伤!原来我灵机一动,把割破的棉衣脱下,这棉衣厚达五六公分,两层垫在一起不下十公分。扒露秃刺刀的力气,全部陷在棉花当中。

我哪会放掉这个好机会,冷不防一脚踢上去,正中扒露秃鼻梁。鼻梁乃是人体要害之处,汇集数个死穴,扒露秃大叫一声,翻身倒地,一动不动。

我松了一口气,脱下棉衣之后,在东北零下几十度的严寒中渐渐觉得寒冷,于是我钻出桌子底下,动手就想去拔那个家伙的棉衣。

我方凑近扒露秃,猛然他张开眼睛,冒出凶狠的目光,一下子掐住我的脖子,狞笑道:“小子,你装死的招数我也会!”

下一刻扒露秃又面露惊愕,我的手腕,渐渐把他的手扳开。

扒露秃的个子超过一米九,体格异常强壮,手腕上肌肉鼓鼓。然而他岂是知道我在部队中就有“无敌铁腕”的外号,扳手腕全师无敌,退役后都是干铲土、铲煤的活,力气锻炼地更是夸张,此刻神经协调已经恢复,我毫不客气的动用手劲!

我和扒露秃两个力大无比的家伙打架,就像是大象和犀牛在对撞,谁也奈何不了谁。不仅扒露秃大急,我也大急,这般打斗,一定惊动了不少人。人多了,吃亏的肯定是我。

我倏然瞅见扒露秃方才丢下的剔骨刀,就落在附近地上,然而在稍稍分神,立即教后者把握住机会,顿时又掐住我的脖子,却不再施展力气按下去,而是直接不住把我往后推。我一时用不上力,只觉得喉头痛苦异常,背后猛然一震,撞在一个地方,眼角余光瞄下去,似乎是水池一类的东西,飘着一层油,里面浮着莫名其妙的东西。

扒露秃用力把我按下去,想把我浸在水里淹死,我身子后仰,双手无法用力,渐渐觉得眼前一片空白,意识模模糊糊,要死绝了,双脚乱蹬,突然扒露秃大叫一声,放开了我,双手捂住下部,原来我濒死的乱蹬,竟然踢中他的男人要害。这激烈打斗,一般人很难会顾虑到!

此时不下手,更待何时?我心头一紧,狠狠心,一头撞在扒露秃身上,他躲避不及,顿时掉入水池中,我到处寻找武器,等他上来时候刺死他!

哪知这时我看到了惊险的一幕。那扒露秃如同掉入了硫酸池一般惊恐不已,拼命要挣扎上来。我奇怪,这只是普通的油,又不是沸油。但是扒露秃越来越惊恐,竟然向我呼救:“救命!救命!”

他双手乱抓,倏然摸到一个东西,高高举起来,我顿时大骇,居然是一具浑身赤裸的男尸,面目浸地发胀,尤为狰狞,更可怕的是,他的胸腔腹腔洞开,里面空荡荡的,丝毫没有内脏。扒露秃害怕之极,掉下男尸,正好搁在他头上,又是一阵挣扎,慢慢地沉入水底。

我叹了一口气,你杀人,必被人杀!何况是冤鬼!

原本搁在扒露秃头顶的男尸在其沉入水底后慢慢浮上来,从侧面看过去,表情古怪,似诡异地微笑。那男尸身上金灿灿的油层更加神异,透明如蛋清又粘稠似松脂。我本想伸手沾点查看一番,回望到扒露秃碰到男尸之后即可毙命的下场,里面仿佛蕴含剧毒,顿时瑟瑟打了个寒颤,断绝了好奇心!

我唯恐其他村民立刻过来围攻,披上那件破破烂烂的棉衣,打开门冲出。外面冰天雪地,我冷得缩缩身子,呼出一口气就凝结成霜粘在胡子头发上。这次侦察真***惊险,老子的命都差点丢掉,暂时找不到胡发一了,逃命为先。

这个村子远比天柱山村规模大多了,布局也甚是有军事要塞的特点,学尽冈村宁次的风格,以房屋为点,以周边的栅栏为线,牢牢将整个村子封闭起来,形成囚笼一样的结构,设计这村子的家伙一定是日伪分子!我只能穿过村子才可以脱逃,于是尽量放轻脚步,小心翼翼地在皇陵村里穿梭,纵然如此,踩在新雪上也是咯吱咯吱作响。

正如治保主任所言,皇陵村的人包成团干着违法勾当,警惕心也非常重,不时有一组人来回巡逻,方走过一个拐角,便察觉前面一派手电筒在乱瞄,趁他们尚未发现,我急忙挤到两间屋子中间的缝隙里躲藏,眼看他们走过,心底放松下来。

但是,背后怎么热气腾腾?

我转过头,几乎跳起来,原来这条缝隙竟是一条狼狗的巢穴,深更半夜见我来打搅,不满之极,口鼻喷着热气,低低小吠。

“老弟,你安静一点,哥哥给你……”

妈的,这狗也不受贿赂,忽然汪汪大叫,并且凶狠地扑上来,只是头颈教项链拴住,才咬不到我。

但我已经魂飞魄散,慌忙逃出去,远处的巡逻队立即发觉大喊:“有贼!”

当下我便顾不得,全力往村口冲出去,背后敲锣打鼓,刹那间整个村子沸腾起来。那扒露秃的尸身应当很快被发现,我就不是被当作贼那么简单了!

我加快脚步,只是在雪地上一脚一个洞,怎么也跑不快,后面人声越来越响,似乎夹杂着把我骗来的金城:“不要让这小子跑了,事情败露,大家都没好下场!放枪,放枪打死他!”

有枪?我心头一紧,便听得砰地一声巨响,背脊就犹如被一头牛重重撞了一下,顿时跌倒在地,酸软不已。

我又惊又恐,往背后一摸,却立时转惊为喜,原来山民们毕竟没有军用武器,不过土制猎枪而已,砂子为子弹,一枪打在背上,大半砂子教厚厚的棉衣吸收,剩余的不足为患。倘若是一杆五六步枪,我老早归天了!

我马上爬起来,忙不迭地往前冲,毕竟我受过军事训练,体力大大超过这些村民,终于跑出了村口,看天上星星,辨别方位,转向天柱山村方向,进入一片密密麻麻的森林。

东北的林木极为茂密,多半是亚寒带针叶林,伸张的遮天蔽日,盖住了天空,看不清方向。我一时之间哪里顾得了这么多,只管往前拼命奔跑。背后响声渐渐消失,是皇陵村村民放弃追踪,或是我已经摆脱了他们。

不过我已经累的上气不接下气,终于慢下步伐回过精神来,只觉得身子越发寒冷,除了重重的喘息和无力的脚步,当真孤寂之极,此刻特别想念老婆温暖的怀抱。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林木渐渐稀疏,远处闪现人家的***,我大喜,天柱山村快到了!

正当我要加快脚步之时,猛然间天上掉下一个人将我扑倒,那人恶狠狠地叫道:“你究竟是谁?是不是马立诚派来的探子?”

听声音熟悉,立即记起便是那个叫金城的家伙,他洋洋得意地说道:“别以为我们脚程没有你快,但是看你往天柱山村的方向就知道你的目的。那里只有一个村子,于是我就事先趁马车绕过来埋伏,果然等到你这个家伙,快说!”

我掐住我的脖子,不过这个家伙忘了一件事情,近身搏斗可是我的拿手好戏!

“因为……”

我说话越来越低,金城一怔,以为手劲太大弄死了我,正松开,我猛然一拳砸过去,击中他的鼻梁。金城惨叫一声,翻身倒地!

我毫不犹豫地又扑上去,唯恐他未致命,拎住他的一条胳膊,猝然发力,只听咔嚓一下,已经被我折断。金城又是惨叫一声,却渐渐不再啃声了。我冷冷说道:“小子,你想和我斗,还早了十亿年。这就是对你欺骗我的报应!”

当下也懒得理会他,飞快地冲向天柱山村,到了村口附近就遇到治保主任带着民兵巡逻,瞅见我先是一紧,再是一呆,问道:“老胡的朋友,你怎么这番德行了?是不是跑到皇陵村去了?”

我挥挥手说道:“老子命都快没了!”

治保主任问道:“你看到了什么?”

我说道:“正如你们猜测的那样,皇陵村的人在干那非法勾当,骗来外地人,做成尸干,不知何用。莫非是邪教祭祀?”

治保主任脸色一变,问道:“你说真的?他们杀人?”

“废话,光是我见到的尸体就有三四具,连老子自己也差点被杀了。”

治保主任点点头,说道:“马家的人果然邪门,哎呀,我说老朱啊,你赶快跑吧,他们不会放过你了。”

我听着治保主任道那皇陵村的马家势力强大,当机立断,马上赶回沈阳城内,赶到丈人家里的时候,我只觉得又冷又饿,林白水正在桌子边读书,见到我衣服破破烂烂、浑身伤痕累累,头发胡子上结满冰雪,心疼不已,一边收掇一边埋怨:“我叫你别去你偏偏爱逞英雄。英雄哪是这般好做,流血流汗哩!”

我又气又好笑,说道:“少啰嗦,拿一瓶酒过来,我冷死饿死了!”

林白水恶狠狠地说道:“活该!”

这女人,心肠歹毒啊!居然诅咒老公归天!

酒没有拿来,林白水取了生姜水和白面馒头,我狼吞虎咽,辣到身子里,一身热汗!

林白水一边看着我吃饭,一边详细询问事体的缘由。我见瞒不住了,只好把事情全盘托出,听得林白水胆战心惊,说道:“他们,他们居然敢胡乱杀人!天哪!还要追杀你,看来我只能请马大佬来了。”

“马大佬?

“马大佬?这人是谁。似乎是一个很尊敬的家伙。”

林白水拍了我一下,说道:“乱讲,马大佬可是个不得了的人物呢!要不是他,我也读不起书,只能在这里做一个普通的女工,你也无法遇见我了。”

我心念一动,问道:“那么天津的小洋楼,还有你到处搜罗各式文物,都是马大佬的意思了?”

林白水点点头说道:“要是没有马大佬,我一个穷学生,住得起小洋楼吗?马大佬是这里的大人物!”

我渐渐明白,马大佬似乎就是美国电影里教父那种角色,地下的黑暗教皇。想不到林白水看似普通,竟然与这般人物有深切交往。

当下林白水便与马大哥联系,过了几个钟头,门外进来一个人,他身上雪白,原来外面开始在下雪了。他抖掉雪花,脱下棉帽口罩,却是一个养着小胡子的三十多岁的男人。林白水一直在一边伺候我这个大老爷们,看见那人高兴地叫道:“历城大哥来了。”

历城微笑道:“我在附近听说林白水回来了,还带回了姑爷,所以特意过来探望一下。”

林白水忙安排历城上座,害羞地把我介绍出去:“这是我爱人,朱恒淮。”

历城大喜,握住我的手说道:“好小子,看你就不简单,居然把白水骗到了手。这姑娘可是我们的骄傲啊。唉,时间可是过得真快,以前那小不点,这么快嫁人了。”

林白水微嗔地推了马历城一下:“大哥!”

历城哈哈大笑,我也只能陪着干笑,然后他忽然一怔,说道:“忘了说一下,我姓马,马历城。”

林白水拉着马历城笑道:“来的早不如来的巧。历城大哥,我正和恒淮在商议讲那皇陵村的事儿。你是大能人,由你来处理吧。”

马历城闪过一丝严重怀疑的目光,转瞬而逝。也难怪他不信任,我毕竟是一个初来乍到的外乡人,忽然跑到极为邪门的皇陵村,实在招人嫌疑。林白水以为我们一时之间没有话头,拉拉马历城的手说道:“历城大哥啊,你可不要小看恒淮,他可是上过战场,杀人如麻。”

林白水见马历城来了,就上酒,马历城先为我斟了一杯酒,然后又给自己斟酒,微笑道:“一看你的身板,我就知道你是一个练家子。其实我也去过金三角,金三角游击队我是见识过的,狡诈凶横,确实很难对付。你连他们也干过,实在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啊!喝!”

我们喝了各自喝了一杯。东北喝酒都是烧刀子,大碗大碗喝就是猪八戒吃西瓜了,所以我们的杯子都是一个小酒盏,浅斟细饮,林白水赶忙为我们倒上。

然后马历城问道:“奇怪,你一个外乡人,刚来到这里,怎么就突然对皇陵村感兴趣了?再听说你那身手,我甚至怀疑你是北京派来调查的特派员呢!”

我笑道:“我哪里有那么狠,只是无业游民而已。因为我一个朋友在皇陵村失踪,所以我去参看了一下,竟然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情。”

马历城说道:“你便把事情说一下,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叹了一口气,便把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马历城听说那几具尸骸,不禁动容:“想不到,这帮家伙乘着马大佬年纪大了,居然如此无法无天,看来是要好好教训一顿了。恒淮,你等等,我去招呼几个兄弟,等下你带路,我们去抄他们老巢,为你报仇!”

我一愣,听他的口气,似乎皇陵村里的人,也是马大佬的手下。

说着,马历城出去找人了。我转身问林白水:“马历城是什么人,似乎很有能耐。”

林白水淡淡说道:“他啊!是马大佬一个很有能耐的手下,大人物,大家都服从他。他小时候是个孤儿,在我们这里住过一段时间。要不是他买我的面子,才不肯出来呢!”

我隐隐猜出,这个人有黑帮背景。至于与林白水关系密切,我稍微有些妒忌,但是也不会发作。想想就知道,若是两人关系暧昧,怎么会在现在才搭上?而且林白水嫁给我的时候,明显还是一个处子。当下摇摇头,不再去想那龌龊念头了。

第一案:古墓邪尸 二十七 皇陵秘史

过了片刻马历城来叫我,我恨地咬牙切齿,当下丢掉馒头,穿好衣服,林白水拉住我的胳膊,低低说道:“小心!”

我点点头,出了外面,和马历城一起先赶到天柱山村。好家伙,不下五百人,小小的天柱山村几乎被挤满。原来皇陵村是个大地方,马历城硬是动用自己的威望,在周边几个和皇陵村有仇隙的村里召集了百多号人,一路乘坐拖拉机、马车,浩浩荡荡杀向皇陵村。

马历城和我挤在拖拉机上,马历城笑道:“林白水是个好女人,就是性子有点傲,发点脾气你可不要怪她。”

我笑道:“我若是这般小气,那白水还会嫁给我吗?”

说话间,已经杀到皇陵村,一干人浩浩荡荡进去,因为人多,也没有排什么阵势,但是奇怪的是,偌大的村子静悄悄的,毫无动静。众人不禁面面相觑,马历城发令:“大家四下里找寻,就是条狗,也得给我挖出来。”

马历城说道:“恒淮,你先带我去那些埋藏尸体的地方看看!”

我马上带着他去了那个水池房,但是里面水池老早放干,什么也没有留下,到了那间破屋子,尸体也不见了。不刻大家都陆续过来回报,说道别说活人活狗,就是连根毛都没有了。

马历城呆立半晌,恨恨地说道:“马金城好狠,明知事情败露,竟然立即弃村逃跑,手段不凡啊!”

我问道:“马金城是谁?”

马历城叹道:“这人是马大佬的亲生儿子,过于宠爱了,想不到做出这种事情起来。”

皇陵村的事情,果然和马大佬有关。他究竟是什么神秘的人物呢?为什么一个手下,会攻击另外一个手下?

我见马历城神色凝重,看来事态严重,忽然记起来,忙道:“我在这间小屋子的地里挖出过尸骸,我见土层没有松过,一定还埋着尸体!”

马历城一拍大腿叫道:“不错,我们赶快动手!”

我指着那间小屋子外面空地的石灰线外,叫几个壮小伙挖地。冬天土层冻得硬梆梆,于是先放火焚烧,然后几个小伙子脱掉上衣,挥汗如雨地挖掘,突然咔嚓一下,铲起来一些玉米枝干,壮小伙停顿下来。

“挖呀!”马历城催促。

那壮小伙接着往下挖,一铲一铲的泥土往上翻,越来越多的玉米枝叶被挖上来。当又一铲土被翻上来时,那壮小伙倏然向后一退,目光瞪得大大的,就像蝎子蛰手一样惨叫一声,丢下铁铲就逃到地面上。

马历城于是亲自下去,捡起那把铁铲,数十个手电筒光照下,只见那铁铲的铲头上,蘸上了一层粘稠似皮蛋的物体,散发奇怪的臭味。再看地面上,有一些暗红发黑的液体渗出来,将周边的泥土浸湿。

看到这番情景,任谁都知道找到了什么,于是个个面色凝重。马历城叫来几个胆大的一起下挖,掀开玉米枝叶,一张腐败的人脸立时露了出来……

在小小土坑四边原本一直密密麻麻围着一群人,号称是帮忙,挖坑哪需要这么多劳力,其实都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思过来,马历城也不禁止。皇陵村村民处事向来神神秘秘,又不与外人结交,非常引人好奇,而大能人马历城又对小屋的天地极为关注,不住挖掘,村民们纷纷猜度里面埋藏有宝贝,于是好奇心高高被吊起。

当那玉米枝叶将要掀开一刻,现场气氛终于达到高潮,后面的人不顾一切涌上来看稀奇,前面的人慌忙后退,看过之后莫不面如土色,顷刻间惊呼地鸟兽散,远远躲在一边,余下几个大胆青年,因见惯了死人,才不至于一时那么惊恐。

该男尸已经高度腐化,面目膨胀发黑,眼球突出,舌尖伸长,经过方才地面的加热,开始散发着一股难闻的腐尸臭味,把几个稍微年轻的青年熏地忍不住呕吐起来。马历城勃然大怒,冲着他们喊道:“还愣着干什么,先勘察现场,再把尸体抬上来!”

青年们畏缩不敢,我摇摇头,先跳了下去,尸体我见得还要多了,各式各样,都习惯,腐尸也不是那么可怕恶心。马历城怒目一瞪,几个青年便羞愧不已,毕竟我只是平民,胆子居然比他们还大,没脸见人了。于是又下来一个青年,我们带上橡胶手套,合力把尸体抬到土坑外的裹尸袋里。

我正在外面,突然听到马历城啊地一下,心头一震,马历城为人喜怒不形于色,哪会如此失态,莫非……

我慌忙赶过去,只见马历城还站在土坑里,原本在那尸体下,还有一层玉米枝叶,马历城好奇地揭开……此刻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面颊苍白地像是抹了一层白粉。我不禁低下头,瞳孔倏然放大,浑身瑟瑟寒颤!

这般景象,我从未见过,实在是太惊悚了!

稍微瞟了一眼,就看到玉米枝叶下垫着五六具尸体,仿佛铺地砖一样,整整齐齐地摆在一起,头和脚彼此之间交错倒置,是以排放地非常紧密,但是从边隙之间,还是可以看到,下面隔着一层又是一层的尸体。

我倒吸一口冷气,现在的没有一个人能在这种情况下保持镇定,或是愣愣地看着尸体,一时手足无措,或是浑身战栗,胆小的家伙甚至裤裆下冒出水来。空气越发寒冷,似乎就到了凝固起来,人们都被这种如同梦魇一般的场景吓坏了!

马历城为人坚忍之极,神经用锰铁合金锻造,终于回复过来,大吼道:“还不叫几个人过来,把这坑扩大!找找看还有没有其他尸体!”

人类社会本是一个金字塔结构,下层因为震撼一时之间不知道干什么的时候,只有上面的人下令,此刻大家忙碌起来。有的招募几个大胆的村民一起挖掘,有的寻来挖掘工具和煤油。小小的几个手电筒已经无法供应照明需要,于是一盏盏简陋的土制煤油灯在杆子上竖起来。大家丝毫不敢松懈,大家以原本的土坑为中心,方圆十米之内连夜开始挖掘,到了凌晨两三点的时候,小小的土坑扩大为一个直径八米、深约十多米的大坑,而犹如地狱冥河水一般阴寒的场面,再次刺激我们已经到了极限的心理承受能力!

这个土坑,埋了不下五十来具尸体,呈金字塔形状,底层埋的尸体最多,已经完全白骨化,然后一层又一层的铺上来,一直叠到十米多深。最上面的一层稍微腐败,容得我们一窥尸身死前的状态,清一色被扒光衣服,开膛剖肚,塞满纸钱,死相非常可怕。挖出来的尸骨密密麻麻铺满了整个小屋前面的地块,这般惨烈的景象,就是在金三角战场上也极为罕见!

到了黎明时分,周围几个村子的妇人都送来早点,我们不许她们过来,唯恐看到了吓坏,虽然肚子饿得咕咕乱叫,但是盯着馒头,想起那白花花的尸骨,顿时没了胃口。

我蹲在一家屋子底下休息,马历城过来,扔给我一壶酒说道:“暖暖身子!这可是我的家传宝啊!”

我喝了一口,却是南方的女儿红,醇厚甘甜而后劲十足,我知他舍不得,喝了几口便还了回去。

马历城也在我身边蹲下,我问道:“看你满面阴沉,似乎有心思。”

马历城叹道:“大事啊!这种事情,当初说过是不能做的,结果马金城还是做了。”

“什么事情,你告诉我。听你的口气,似乎认识这主事的人,是吗?有一件事情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那个马金城要杀这么多人,而且排成这般奇怪的方式呢?据我所知,假若是搞风水的话,死的人太多,怨气太重,不祥啊!”

马历城沉默半晌,开口说道:“民间一直有传说,说沈阳天柱山这块地界风水好,会出皇帝的!这种说法源于何时,好像是从明朝的时候就开始流传。但是,这不是一般的风水!北方属于玄武,也就是黑色,水性。水主杀伐,也就是说,动用这片风水宝地,可是要活人的鲜血启动啊!当年满清君主努尔哈赤为了一己私欲,入侵辽东,占领沈阳之后,大肆杀伐,杀了一百万人,使得春秋以来一直繁华的辽东千里无人烟,努尔哈赤就用这滚滚尸骨来填穴。所以他的子孙才能发达起来做皇帝。我就不明白,难道马金城也想做皇帝,就学努尔哈赤,杀人以填穴。”

我又摇摇头,说道:“我看事情不那么简单!”

我先行站起来,去寻找胡发一了,那皇陵村甚是浩大,我找了好久也没有胡发一的下落,突然看见一件四合院里有四块正方形的青石板地砖,分别被安置在四合院的四个角落,院落右侧一块石板上刻着一个不规则的三角形图案;左侧一块石板上刻着的是像椭圆形图案,其余两块与此相似。我顿时暗暗生疑,似乎有特别的秘密,于是上前轻轻敲打青石板,发出啵啵的声音,里面居然是空心的。我大喜,急忙抡起一块石头,砸破了空心青石板,露出一个地牢。我把脑袋伸进去,叫道:“里面有人吗?”

“救命……”

我听到胡发一微弱的响声。

我急忙跳下去,把胡发一拉了上来,但见他脸色苍白,浑身是伤,不禁勃然大怒,叫道:“老胡,是谁把你伤成这样的?”

胡发一吃力地摆摆手,说道:“莫谈无用的废话,我有事情要告诉你,是关于满清龙脉宝藏的大事。”

我把胡发一带进一间房子边,开门进去。屋子里温暖如春,墙角壁炉烧着柴火。东北一带颇受老毛子风俗影响,就是烧得空气特别干燥,让我这个习惯冬天寒冷潮湿天气的南方人不太适应。这时马历城也过来,我想想不是外人,就让他在吧。

胡发一休息了片刻说道:“你们可知大中华皇清国?”

我一愣,说道:“大中华后清国?我知道满清王朝,也知道伪满洲国。这是大中华后清国什么玩意,莫明其妙?”

我老婆林白水是历史出身,从未听说过如此古怪的朝代。

胡发一哈哈大笑,顿时引发一阵咳嗽,说道:“少见多怪了吧,其实还有什么大中华佛国,中原皇清国等反动组织,都是一干无知农民,中封建余毒甚重,于是搞起了莫明其妙的玩意。譬如那中原皇清国的皇帝,还要封台湾蒋介石为威国王,岂不知当时老蒋老早一命归天了。”

胡发一顿了顿说道:“事情如果要从头说起,那得回到四十多年前的一九二九年,也是这么冷的一个冬天,有两个兄弟,一个叫马文金,一个叫马武铁,他们在挖掘满清皇陵的时候,突然听到棺材里发出了咚咚的响声……”

第一案:古墓邪尸 二十八 古墓邪女

话说那马家兄弟听到了这种声音,弟弟马武铁惊慌失措地问道:“大哥,你听到什么声音了吗?莫非,这是僵尸?”

马文金恶狠狠地叫道:“别吵,就是僵尸,我们也不用怕。鸟为食亡,人为财死。要是这次我们再不带回一个子儿,就只有饿死的份了。与其饿死,还不如拼死一搏!”

马武铁盯着家中的主心骨,心神镇定下来,稍稍壮大胆子,看着前面的一口棺材,奇怪的声音就是从这里发出的。仔细倾听,除了咚咚的敲打棺材响声,甚至还夹杂着微弱的女子呼喊,犹如传说中诱惑男子的古墓女妖一样诡异!

马文金对弟弟说道:“你把那里的剩下的洋油拣起来,我上去撬开棺材,看看到底是什么邪门的。万一是诈尸,你不必理会我,直接把洋油泼上来点火,这样还能救我一命,若是迟了,你我两兄弟都活不成,记住了吗?”

马武铁点点头。

于是马文金拎起铁锹,小心翼翼地接近棺材,把铁锹头插入棺材与棺材盖的缝隙之间,陡然施展蛮力。那棺材掩埋了几百年,老早腐朽不堪,在马文金的大力之下,顿时掀开棺材盖。马文金唯恐僵尸此刻就跳出来,迅即地往后一滚,飞速地站直。却见那棺材里头毫无动静,咚咚的响声停止,但是一个女子的呻吟越发清晰。

马文金和马武铁相互对视一眼,在一个皇陵里挖出的棺材,里面没有僵尸,却是一个女子的呻吟,这般情景诡异万分。静悄悄的雪夜里,似乎温度又下降了几度,阴寒无比!

马文金正要上前查看,马武铁拦住了他。

“大哥,让我来,你不能再冒险了!”

马文金本想训斥,但见马武铁一脸刚毅,知道弟弟已经长大,总不能老是躲在背后,长叹一声,把铁锹交到他手里,低声说道:“小心!”

马武铁阴沉着脸小心翼翼凑上前,在棺材边,先是蹲下身子,猛然之间站起来,大喝一声,立时要把铁锹砸下去。刹那间,不知何缘故,马武铁硬生生收住铁锹,奇怪地盯着棺材里面,目光渐渐转柔和。

“老弟,你怎么了?中邪?”

马文金大骇,莫非是鬼魅迷住了马武铁?

“大哥,你过来看看。”

马文金带着疑惑走上前,往棺材里瞄了一眼,顿时犹如触电一般呆住。

棺材里躺着一个年轻的女子,衣着华丽,双腿无意识地不足敲打棺材,口中喃喃自语,说着奇怪听不懂的话。这女子面貌姣好,高挺的鼻子、弯弯的眉毛、丰润的小嘴,马文金暗想:当真比村子里地主家在北平读书的小姐还漂亮。

不对!

马文金猛然惊觉,见棺材里其他的物件都腐朽了,唯独这女子面如常人,非妖即怪。慌忙拉住马武铁说道:“老弟,这不是人,哪有埋了几百年还活着的,定是妖孽!”

马武铁一脸惊愕,说道:“不会的,她就是人。村子里的教书先生说过,世界上没有妖魔鬼怪。对了,她一定吃了什么长生不死药而活了下来。据说秦始皇就吃过,等待以后复活!”

马文金眼见说服不了弟弟,只得答应他,两人便合力把这女子从棺材里抱出来,连夜送到村子里照料。

胡发一讲完这个故事,我和马历城听后满脸诧异,马历城不禁说道:“这可能吗?假死个两三天又复活我倒听说过,但是谁能够在棺材里活上几百年?难道人变成了青蛙冬眠?”

我沉思片刻说道:“这未必不是不可能。我曾经听林白水说过,《后汉书•五行志五》记载:汉末关中大乱,有发前汉宫人冢者,宫人优活。既出,平复如旧。魏郭后爱念之,录置宫内,常在左右。问汉时宫中事,说之了了,皆有次绪。郭后崩,哭泣哀过,遂死。意思是说,东汉末年,关中地区很混乱。有人盗了西汉的一座宫女墓葬。没想到那位宫女还活着。从墓中出来后,还和平常人一样。曹魏的郭皇后听说了这件事,就把她接到宫中,常随左右。因为这个女子是西汉宫人,郭皇后就常常问她西汉宫中的故事。这个女子都能说得头头是道。后来,郭皇后薨逝,这个女子因为哀伤过度死了。东北气候奇异,天气寒冷,冻土常年不化,就如冰箱一样,或许就是这样活了下来。之后呢,老胡?”

胡发一叹道:“马家两兄弟把她送到家里,想尽办法才救活过来,她满口叽里咕噜奇怪的话,他们也听不懂,有点像蒙古话,但是那边又没有蒙古人。养了一个多月,身子差不多恢复,虽然怀疑她是妖孽,但是既没有青面獠牙,也不像画皮一样,渐渐地放心下来,正好他们兄弟俩都没有老婆,于是要了她作女人。”

解放之前东北女人金贵,数个兄弟娶一个女人作老婆不算稀奇。

胡发一又说道:“后来那女人和马家兄弟生活得久了,慢慢学会汉话,自称名叫阿巴鲁,蒙古人,是三百年前的满清皇帝努尔哈赤的小老婆。后来皇帝归天了,就逼她们殉葬。阿巴鲁和马家兄弟一起生活了十年左右,为他们生下几个小子。后来溥仪复辟,建立的伪满,盘剥百姓,生活实在艰辛,贫病交加,阿巴鲁便去世了。”

胡发一叹道:“当初马家兄弟以为她是妖孽,其实阿巴鲁就是一个普通女人,但是……”胡发一打了个哆嗦,“阿巴鲁只是怀着祸胎,那个墓生儿才是真正的妖孽!”

“墓生儿?坟墓里生出的小孩?”

“所谓墓生儿,便是在坟墓里生下的小孩。多半是由于孕妇难产而死,孩子尚且留在腹中。当体内消化酶及肠道细菌增殖腐败产生气体导致身体膨胀,把小孩从子宫里推出来。古人科学不发达,见到这种情况,以为是死尸生下孩子,自然视之为不祥妖孽。不过墓生儿多半已经死去的,如果活着,那不得了!”

远处传来一个女子清晰的解释,我转过头,瞥到林白水站在门口,不禁大喜道:“白水,你怎么过来了?”

林白水狠狠瞪了我一眼,叹道:“谁叫我男人老是呆在外面不肯回来,担惊受怕的,不如过来看看到底在做什么活。咦,那边好像发生了什么重大的事情,大家连瞧一眼都不许我!”

我联想到那层层叠叠的尸身,顿时瑟瑟打了个寒颤,喃喃说道:“不去的为妙,不去的为妙……”

马历城却说道:“白水学识丰富,若是我们不懂的地方,正好解释!”

胡发一则说道:“林姑娘,我说的墓生儿倒不是这样的!那阿巴鲁过来五个月就生下了第一个孩子,推算时间,恰是阿巴鲁强逼殉葬之前就怀上了,还是那努尔哈赤的种!马家兄弟倒也不见外,当作自己的儿子养大,然而以前算命先生说他‘五黄大煞’,如今想来,当真是灵验之极!”

“五黄大煞!”

马历城失声叫道!

连林白水都稍微变脸一番,说道:“五黄大煞,那可是凶煞之极!《堪舆术机》曰:‘五黄连绵,位镇东北,其色黑,五行属水,凶常天下。’那可是要天下大乱的征兆啊!”

我急忙问道:“哪五黄,你且说下来!”

林白水说道:“那五黄,正是亢、氐、虚、室、危。亢象征天旱、瘟疫;氐主疾病之星。虚指动洫不安,兵乱无宁;室象征天下大乱,瘟疫横行;危主有大灾难。一旦五黄联接,将会在人间降生无穷灾祸!中国历史五千年,只不过出现过少数几次,例如西晋五胡乱华;明末满清入关,杀得万里无人烟,繁华之极的天下大都扬州一夜之间化为阿鼻地狱。”

我忽然想到,朝着胡发一问道:“你说马家兄弟是在一九二九年挖的坟墓,救出了阿巴鲁?”

胡发一点点头。

“而那个墓生儿差不多在五个月后降生,也接近一九三零年了,之后……便是兵祸连结、死了几千万中国人的抗日战争啊!”

胡发一呆呆地望着我们,突然失声叫道:“原来如此!”

一直没有发言的马历城说道:“也罢了,所谓五黄大煞的说法,毕竟是封建风水之说,可一听而笑之,若是深信不疑,反倒显得我们迷信。你还是继续说下去,他到底犯了什么事情?”

胡发一又缓缓讲述起来:“马家兄弟将他取名叫做马全福……“

马历城一震,倏然打断胡发一的话说道:“什么,这么隐秘的事情你也知道?你可知马全福是谁?他就是马大佬的父亲啊!也是一手创立这偌大基业的人!”

胡发一苦笑道:“老朱,对不住了,我失手被擒,为了活命,我把半本笔记本里的内容告诉了他们,他们也把这些事情告诉了我。”

马历城呆呆地听着,说道:“你继续说下去。”

“因为是家中的长子,便他送去读书!好歹识得几个字。唉,真是读书越多越反动。那小子读了几年书就跑回来,口中胡说八道:‘我也是大清皇帝的后裔,而且血统更加纯正,那溥仪逊帝都可以加冕登基,为什么我不能?’阿巴鲁曾经和他说过身世,但是马家兄弟想几百年都过去了,他所谓的那个生父说不定连骨头渣也烂没,因此不屑理会,量他也没有能耐做出什么事情!但是马家兄弟实在低估了他的能力,想不到马全福这人在今后几十年内,瞒过了日伪满洲国、瞒过了国民党、瞒过了新政府,居然建立了一个什么大中华后清国,自任皇帝。直到一九五九年的时候,一件事情东窗事发!”

我心头一震,终于说到点子上了!

胡发一说道:“那努尔哈赤,正如林姑娘所说的一样,是千年罕见的五黄大煞。这种五黄大煞,不禁祸及敌人、邻居、亲朋好友,甚至最终自己也会遭到反噬。那努尔哈赤下场很惨,被大明的将军炮轰毙,尸骨支离破碎。他的儿子们很伤脑筋,因为努尔哈赤是五黄大煞的灾星,一个处理不好,祸及后人。但是处理的好,却是可以福延十代。于是他们根据萨满巫师的指点,采用最简单也是最原始的办法——人殉!”

林白水眉头皱了一下,说道:“根据史书记载,努尔哈赤死后陪葬的也没有几个人,以五黄大煞的凶气,光是几个人就够吗?”

胡发一摇摇头说道:“林姑娘,难道你忘了吗?满清攻占辽东之后,杀了多少人啊?一百多万啊!正是这一百多万的累累尸骨,破解了五黄大煞,反而成就了爱新觉罗皇家的百年好运!”

林白水点点头,说道:“原来如此,那么你的那个大儿子,他也要杀人百万?”

胡发一说道:“不是,因为他得到了一个更好的办法,玄天破邪阵!只需将七七四十九具尸身,经过特殊处理,叠成金字塔形状,掩埋在特定风水宝地,周围各四座,男女分别两座。将会吸取天地精气,破解五黄大煞的凶气!”

马历城倒吸一口凉气:“还有三座!我们挖开过一座,就见到了层层叠叠的尸山。每座七七四十九人,几十年来,竟然一共杀害了一百九十六人!残忍之极!”

胡发一摇摇头,悲哀地说道:“哪里止这个数目。马全福疯了,为了做什么皇帝,他丧心病狂,把凡是反对他的人统统害死。即使他死后,这种恶事还一直延续下去!”

马历城反而一怔,问道:“马全福五几年的时候就过世了,之后是马大佬继承他的位置,但是马大佬向来不信这些,所以也就废止了。”

胡发一叹道:“自古父死子继,马全福归天了,但是他还有孙子。”

马历城叹道:“难怪如此,我终于知道马金城为什么要填穴埋尸了,因为马全福是他祖父,他也有努尔哈赤的基因,所以想做皇帝。但是马大佬却一直反对这些事情,于是马金城就瞒着马大佬,偷偷干起来!马金城是一个比他祖父更加可怕的人物。从小就睚眦必报,所以马大佬很担心他,而且他这几年,和外国人勾结上了!”

“外国人?”我眉头一皱,“外国人就麻烦了,他如何与外国人勾结上的?奇怪,外国人干嘛对国内的一个封建迷信组织干兴趣?”

这时胡发一突然合上眼皮。我觉得诧异,他的原本焦黄的脸面倏然涂了一层黑漆一般,变得黝黑,肌肉更像是放了气的轮胎一样慢慢干枯,刹那间,一个好端端的活人就变成了干尸,扑通倒在地上!林白水吓得厉声尖叫。

连我和马历城都不禁吓了一跳,干尸是见多了,但是亲眼见过一个活人在眼前化作干尸还是第一次,只觉地那地上的尸体狰狞无比,妖异恐怖之极。心头噗噗乱跳,我一边安慰林白水,一边把她带出去。但见马历城半蹲下身子,查看地上的干尸。

过了一会儿马历城出来说道:“应该是一种古老的邪术吧!传说古代的盗墓贼都有一种本事,能够把自身精气蕴藏起来,等到需要的时候释放,这样就像冬眠一样,等于延长了几十年的寿命。胡发一做过盗墓贼,自然也晓得这个法子,他受伤极重,原本活不了这么久,于是积蓄精气支撑到现在,把事情的真相告诉了我们。”

然后马历城沉声道:“林白水,对不住了,我把你也拖进来。”

林白水一呆问道:“马历城,你怎么说呢?”

马历城说道:“事情比我想象的还要严重。我本以为,皇陵村就是一个封建迷信组织,和那种叫花子帮派差不多,一赶就跑,现在想来,事情非常复杂。恒淮跟我把这里马金城的老巢掀了,他们必定不会饶恕,说不定连你也牵扯进去,所以,你赶紧回北京。那边山高地远,不是他们势力所能够达到!”

林白水脸色大变,叫道:“你说什么!”

我也觉得事情不容小觑,于是对林白水劝道:“还是去北京的好,他们胆子再大,也不敢向祖国心脏里的一所大学扔炸药包,至少哪里安全一点!放心,我留在这里,没事的!”

林白水叹了一口气,微微垂下眼帘,过了一会儿说道:“好的,我回去吧。但是,你千万不要如同上次一样,一下子就两年不见人影!”

这女人性格刚强,硬生生地忍住泪水。马历城不放心用火车,所以三人一起赶到沈阳城内,想办法和当地的一个邮局联系上,趁他们去北京的时候,一同捎带。目送林白水的车影消失在马路尽头,马历城拍拍我的肩膀说道:“连累你了!”

我无奈地笑道:“习惯了,就当作又上战场吧!战斗现在才打响!”

我们两人一同回去,我不敢住在林白水家,唯恐连累到她家人,而马历城则是一条老光棍,所以也了无牵挂。倏然有个人带着一队青年过来了,他对的马历城问道:“马历城!”

马历城点点头,说道:“江上伪,马大佬派你来有什么事情?”

那江上伪一挥手,背后的人立时一拥而上,趁马历城不备,将他扭住。马历城大骇,急切地问道:“干什么抓我?”

那江上伪冷冷说道:“马历城,谁叫你得罪了马金城,别怪我不客气了。”

马历城拼命挣扎,那几个扭住他的人一顿拳打脚踢,将马历城死拖活拽下去。

江上伪转身面向我,疑问道:“你便是朱恒淮?”

“何事?”我突然用浙江话说道,“朱恒淮是何东西?伊叫偶来抬东西,钞票都还麽付……唉,是不是侬捭我?”

江上伪厌恶地挥挥手,叫道:“滚滚!”便叫人把我赶出去。

我不禁松了一口气,幸好我在浙江当了好几年的兵,学了一口不地道的浙江话,北方人很难分别其中的差异。而今天又穿着一件半新不旧的棉衣,打扮地就如街头那些卖零碎、修鞋的浙江小贩一样。

我转身忙不迭离开,躲在一条小巷里才稍微觉得安全一点,心头狂跳不已,额头汗水涔涔。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马历城怎么一下子就被马大佬给逮住了。他们不是一家人吗?对!一定是马金城的反击!我与马历城都有仇隙的,就只有马金城了!

我顿时怒火中烧,想不到那家伙玩这手阴的。算你狠!不过另外也带来一个信息,马历城和马金城虽然隶属于一个组织,但是明显是两个派别,而且他们上头的人,已经无法控制形势了。马历城恐怕凶多吉少,得想个办法救他出来!

江上伪施展偷袭捉住了马历城,唯恐马历城的手下反弹,立即匆匆离去,我稍微化妆一番,浑身脏兮兮的,就像一个盲流一般,然后心事匆匆地跟上去。

额头一下子冰冰凉,我抬起头,天空中又下起了小雪,远望灰蒙蒙,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自己仿佛一个没有根的浮萍,特别孤寂,当即就想拔腿回北京,躲到林白水小小却温暖的窝里面。然而做人毕竟要讲义气,于是竖起衣领,挡住凌厉的寒冷,悄悄来到了跟到一个大院门口。

我侦察一番,大门口有人守卫,虽然以我的能力勉强能够突破防线进入,出来可是难了。军事上正面不行,侧面偷袭乃是常有手段,我绕道大院后门,正好看到一个拉着一车煤要进去,心念转动,上前搭讪:“老兄?”

那人转过头:“谁是你老……”

噗!我一拳砸在他鼻梁上,顿时将他砸昏,趁四下没人注意,把他拖到一个隐蔽处,心里暗暗念叨:“对不起了,委屈你一下。我救人要紧!”

这样我从盲流变成了车夫,在后门守卫处,那守卫似乎认得拉煤的,疑问道:“今天怎么不是老赵,他怎么了?”

“哦,老赵今天砸伤了腿,临时叫我代替一下。这样大兄弟,锅炉房在哪里?”

守卫说道:“也罢,我带你过去。”

防卫真是松懈啊!我暗地里摇摇头,要是打仗,早就被人端了老窝。地方上的毕竟不能和部队相提并论。我跟在守卫后面,畅通无阻,记下了周边的地形,然后来到锅炉房。那守卫正要离开,我猝然动手,擒住守卫,鹰抓手按住他的脖子,稍微异动,立即掐下去。我厉声喝问:“今天抓住了马历城,他现在在哪里?”

哪知守卫非常硬气,正要高呼,我一拳将他砸昏,拖到暗处,心念转动,便剥下了他的衣服穿在身上,随手顺便摸出一只五六式手枪。我大喜,这玩意好,威力大!于是关上保险匣,塞在背后皮带上。

我拉低了皮帽,悄悄地四下里查看,大院大厅东侧一排房子建筑严密,应该是属于关押一类的建筑,于是我走上去。和我估计的差不多,现在正是吃饭时间,大部分人都不在场,随我到处搜查也不会有人怀疑。但是这毕竟太耗时间了,眼见天色暗下来,电灯打亮,我心里暗暗焦急,看到一个年轻的家伙过来,霍然喝道:“站住!”

那人吓了一跳,反问:“什么?”

我冷冷说道:“我见你鬼鬼祟祟,一定是今天捉住的马历城的同伙,前来解救他!”

青年大怒道:“胡说什么,他明明关在那边……”

一只拳头伸过去,青年来不及反应就倒下,老规矩,又拖到暗处。现在我地点已经查问出来了,我赶忙上前,一个房间正亮着***,里面不住传来拷打声,我循着北方特有的双层窗户看进去,隐隐约约,似乎就是马历城!当下毫不迟疑,敲打房门。

“谁?”

里面惊问!

“我,有急事!”

我以毫无语气的口吻回答。

房门打开,对面一个家伙,迎接他的是拳头,顿时鼻血溅出,倒在地上。

我趁房间里面的人还没有反应,迅即冲进去,入内站着两个人,马历城被铐在椅子上,鼻青脸肿。

其中的江上伪一怔,我已经随手抄起一把椅子砸在他脑袋上,哗啦,椅子碎掉,人也倒下。

另一个寻机扑过来,满面恶狠狠,我瞧也不瞧,猛然弹腿踢到他裤裆下。那人恶狠狠立时扭曲为一个古怪的表情,哼都不哼一下倒下。

整个过程不过五六秒,一口气干掉三个家伙。

我松了一口气,从江上伪上搜出钥匙,揭开马历城的手铐,问道:“能走吗?”

马历城摸摸拷的发酸的手腕回答:“没事,皮外伤,筋骨不动。你好狠,打成这样了!”

我微笑道:“你们公安是要抓人,我们当兵的是要杀人,自然下手极狠!快走,我可是冒着很大的风险来救你的!”

马历城挥挥手,阴沉着脸,双手拎起江上伪压在桌子上,啪啪两个耳光,打醒江上伪,凶暴地问道:“说,是谁叫你们来捉我的?”

江上伪被砸地满面鲜血,头脑昏沉沉,口中求饶:“不管我的事啊,是马金城要我抓你的。”

“马金城,人呢?”

“不知道啊,我没有见过他,他说明天会在故宫会见一个重要人物,捉住你他会来处理你的……”

马历城扔下江上伪,心中不解恨,踢到他像虾米一样弓起来,才随我一起走出大院。

外面已经漫天飞雪,黑漆漆的一片,只有在路灯下,照亮小小的一块。

马历城问道:“连累你了,你有什么打算?”

我哈哈一笑:“我也没有什么打算,要是国内是呆不下去了。走,和我一起先逃到朝鲜去!”

马历城冷笑:“好歹我也是一地头蛇,哪里需要逃到朝鲜去。所谓小隐于野,大隐于市。我有办法即使走在大街上,别人也不会认出我。不过,我先得去会会那个逮我的家伙。”

“故宫,正好我回北京。”

马历城摇摇手:“这是沈阳故宫,乃是满清努尔哈赤龙兴之地,原名盛京宫阙,后称奉天行宫。传说有神秘的龙脉,那个人为什么要去会见重要人物呢?莫非……”

第一案:古墓邪尸 二十九 沈阳故宫

我们冒着风雪走到沈阳老城区,在一个棚户前敲开一扇门,里面的人勃然大怒:“哪个王八,深更半夜的……”

“我。”

马历城冷冷说道。

开门方见马历城,那人眼珠瞪大,说话都结结巴巴:“马马马大哥,想不到您大驾光临,请进,请进!”

那人哈腰点头,像是汉奸遇到鬼子一般,慌忙把我们迎进去,里面正聚着一群人在赌博,乌烟瘴气,看到马历城顿时都如老鼠见了猫,双腿筛糠似战栗不已,嘴巴上叼的烟掉到手心里也浑然不知,马历城一哼,众人立时一抖。

“今天,我有事在这里住一晚……”

众人纷纷上前献媚:“这是我们的荣幸。”

“马大哥,您坐好,需要什么,尽管吩咐,不必客气。”

马历城哼了一下:“给我来四个肉包子,一碗肉丝面,加辣的。”然后问我,“你呢?”

“米饭吧,上几个小菜,不要辣的!”

马历城对众人大吼:“明白了吗?今晚我在这里睡觉,谁敢打搅我一下,我叫他活的好痛苦!还有,再带点云南白药来。”

“是是!”

那些人忙不迭地去办事,我笑道:“你好大的威风,有如此一帮手下。不怕出卖你吗?”

马历城笑道:“谁敢?他们每人都被我带进局子里去过,出来之后,连对我腹诽半个字也不敢!”

我心知以马历城的手段,一定折磨地这帮地痞生不如死,下过十八层地狱之后哪敢再回头。

不刻晚餐一一上来,居然是牛排、羊肉串、水煮鱼,当下不再客气,扒了两碗饭。酒足饭饱之后,马历城一挥手,将众人赶出去,对着镜子细细敷上云南白药,然后两人挤在一张炕上睡觉。

马历城突然问道:“恒淮啊,我和你相识不算长久,交情亦是不算深厚。我的部下朋友都没有来救我,唯独你却冒险出手,为何?”

我笑道:“你感动了?呵呵!我当过兵,在金三角打仗的时候,连队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我兄弟,只要我活着,就会把身陷险境的弟兄救出来。若是我落入敌手,他们也会这样干!人心齐,我们保持了强大的战斗力!虽说你我交情不算深厚绵长,毕竟一起战斗过,于情于理,我都得救你!”

马历城默然无声,好像心头烦闷之极,只说了睡觉睡觉,就盖上被子,我其实累极,当下呼呼大睡。

次日清早,我胡乱吃了几个馒头,两人开始细细化妆。云南白药当真灵验,马历城脸上的青肿伤痕好地差不多,他刮掉常年蓄养的威风小胡子,面目陡然一新,好像换了一个人一般。然后掏出两件衣服,我抖开一看,原来是仿制警服的保安服,原来要冒充故宫保安人员。当下穿上衣服,两人一起外出。

昨夜下了一夜,地上又积了半尺厚的大雪,太阳开出来,雪花不仅没有融化,反而刺地眼睛生疼。马历城递给我一副宽边墨镜,戴上之后,恐怕林白水也一时认不出我来。这叫我不禁感叹:“军队的伪装和公安的伪装非常不同,士兵为了在周围环境中隐蔽,公安是为了在人群中隐蔽。”

马历城笑道:“不是废话吗?能够在故宫里到处走来走去又不至于招人怀疑的,只有保全人员了。”

我们两人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搭车来到沈阳故宫。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屹立于故宫正前方的“大清门”,看过北京故宫宏伟身姿的我立时对沈阳故宫嗤之以鼻:“有这么小的门就号称故宫了,若是北京故宫有灵,一定会活活气死。”

马历城说道:“建造大门之前,满清只是地方政权,哪能和大明王朝比拟。据说这大清门来历还有一个说法。那皇太极听说北京故宫的正门叫‘大明门’,为了针锋相对,克其锋芒,于是把这座大门命名为‘大清门’。”

我们从正门进入,我说道:“话说回来,虽然昨天那个胖子已经承认是奉上头人的命令行事,但是这人连他也不知道,你怎么能够认出来?即便认出来,你能干什么?当即干掉他?”

马历城摆摆手:“这个你不必担忧,山人只有妙计。”

我叹了一口气,心中则是咯噔一下,马历城没有完全信任我,对我尚且有所保留。马历城这个人,并非像我想象的那么简单。

当下我们只在门口巡视,过来八九点,突然过来一群人,嚣张之极,包了一辆大巴过来,下车之后,我定睛一看,里面居然还有几个我的老熟人。一个是被我折断一条胳膊,现在只能都吊到脖子上的马金城,置于中间的,却是在北京火车站和我对视的瘦弱青年。见他面目姣好,但是脸色苍白,一个病夫尔。叫众人众星拱月一般围在中间,旁边是久迩宫明月,还有一个约莫五十多岁,相貌和久迩宫明月非常相似的男子,不知是何人。

其中有一个高个的不相识人,似乎是头头,沉声道:“这便是沈阳故宫,大清龙脉发源之地!”

我在马历城耳边细语:“是他们。如何应对?”

“静观其变,伺机行动!”

我听到马历城冷冷地发话,每一个字,都几乎是齿缝之间挤出来——他恨极!

那瘦弱青年发出像是鸡叫一般娘娘腔的声音,听得我毛骨悚然,几乎怀疑他是太监:“这便是大清国的龙脉吗?我看也不见得如何。若是真的这般神奇,那么宪宗皇帝还是难逃失国厄运?”

那头头说道:“可不要小觑这故宫。我大清之兴起,风水之功不可抹!当年太祖皇帝经风水师指点,方知沈阳孕龙脉王气。那西南角娘娘庙那边乃是龙头,东门弥陀寺那边乃是龙爪,风岭山下千佛寺乃是龙尾。但是三座寺庙只压住了龙首、龙爪和龙尾,城中的龙脊却没有被压住。若是龙一弓身,即会飞走,于是太祖便在龙潜之地再造宫殿,压住了龙气。这样,我大清才能战胜明朝,统治天下三百年!”

马历城暗道:“你跟踪他们,我去布置一下。”

于是我慢慢跟随在那群人后面,一个保安跟着一大群旅客团,并不稀奇,是以也没有人怀疑。在他们走入崇政殿之后,我也悄悄跟进。可能见我跟着不爽,马金城走了过来,叫道:“喂,那边的保安,走一边去,不要妨碍我们。”

我稍稍退后几步,马金城与我擦肩而过,眼角余光瞄去,但见他眼神稍微露出疑惑的神情,转瞬即逝,显然我的化妆技术不错。他抽抽鼻子,面部肌肉陡然抽搐,大声叫道:“我记得你的味道,你是那个探子!”

顿时众人哗然,转过头来,凶光射向我!

该死!这几天一直没空洗澡,浓重的体味暴露了我的真身份。林白水说的好,洗澡有益身心啊!不过我也特别纳闷,这个马金城的鼻子也太佟灵敏了罢!如同狗一般牢牢记住我的味道。当下此人迅即退下,算他有自知之明,就是两个胳膊完好,也不是我的对手。而其他的分出一半人手,立时堵住我的退路,呈扇形攻击面将我四下里包围住。

那头头哼地一下,冷冷说道:“就是你?毁掉了自从西肃慎代天启运后清诸上神圣千年上等开明大帝国太祖威武文圣德仁昭明高贤景匡弘皇帝马讳全福皇帝辛苦创建的皇陵村基业?好大的狗胆!今日若你擒住,定要碎尸万段……”

我目瞪口呆,好长的名字啊!炫耀也要分时候,能够在这种场合说出这么长的句子也只能说他是个废物,不知道怎么当上头头的。在他说话间,我猛然飞扑上去,冲向那个娘娘腔青年。众人大惊失色,慌忙阻拦我。但是我的目标根本不是那人,而是说废话的头头,见他们人手压力陡然降低,我已经突破防守,在那个头头说出“碎尸万段”的时候,将他喉咙掐住,硬生生逼下去。

“小心!”

马金城失声叫道。

马金城如此关心,看来这个家伙就是马大佬了,原先马历城说道其人非常威严,现在信手捏来,也不过尔尔,一废物!

马大佬吓得浑身战栗不已,我懒得理会,环视周围,抽准空档就会突破重围。那马金城阴森森地叫道:“大家当心了,将这个小子牢牢围住,不能让他跑了,定然能将他救出来!”

说着,他眼望那个娘娘腔青年,似乎等待他的许可。娘娘腔青年微微一点头,他身边的久迩宫明月便走了下来。突然旁边那个中年男子飞扑上来,我把马大佬挟持在手,当作盾牌一样迎击,那人束手束脚,不敢大动作!

我心中窃喜,倏然背后凉风袭来,心念转动,该死,中了声东击西之计了。久迩宫明月是主力。我来不及转身回避,猛然往下一蹲,双手拎住马大佬双足,把他倒掀起来,拿作肉盾,霍霍几下,马大佬一声惨叫。我急忙拖着他往后退,但见手里的人质嘴角鲜血流出,脑袋一歪,昏了过去,怕是断了几根肋骨吧。

久迩宫明月叹道:“朱先生果然好身手!”

那中年男子也说道:“好身手!竟然能够躲过我们父子的联手攻击的。不过下次可没有这么好机会了!我久迩宫夏至定会干掉你!”

原来是久迩宫明月的老爹,我见他身材既不高大也不魁梧,然而步伐稳重,眼中精光四射,不是简单的主儿啊!

他便又要逼上来,我倏然掏出抢来的五四手枪,瞄准前方,笑道:“恐怕没有这个机会了!

久迩宫明月一怔,说道:“这个手枪对我无用。我虽然快不过子弹,但是只要快过你的反应,在你扣动扳机的一瞬间避开即可!”

我说道:“抱歉,我的目标不是你们,而是你的主子,那个娘娘腔!”

“娘娘腔?”

估计平常没人敢这样称呼他们的主子,所以稍微一愣才反应过来,久迩宫明月回过头,使了一个眼色,其他家臣立时围成一个肉盾墙,牢牢保护好那娘娘腔青年。

久迩宫夏至洋洋得意笑道:“据我所知,五四手枪乃是半自动手枪。你只有射出一发子弹的时间,在你射出第二发之前,我们这么多人就有能耐将你干掉。而你不过只能打倒一个人!”

我说道:“你们不是中国人。在中国,即使幼儿园的小孩也知道五四手枪的威力,该枪使用七点六二毫米口径子弹,能够在二十五米内击穿三毫米钢板,六厘米厚的砖墙、十厘米木板、三十五厘米土层。你们几个家臣的肉身,恐怕没有钢板砖墙那么结实。我射出的子弹可以轻而易举地射穿他们,打死躲在背后的娘娘腔。另外告诉你一件事情,我参加过金三角战争,在漆黑的丛林里,我也击杀过百米外的贩毒分子。若是怀疑我的射击水平,不妨放马过来试试看!”

久迩宫夏至回过头向马金城瞄了一眼,后者沉声说道:“这个家伙说的是实话。五四手枪威力确实如此。而且这个家伙的能耐也不要小看,在被我一闷棍打翻的情况下,仍然击毙我们最勇敢的扒露秃。千万不可对他松懈!”

但是守护娘娘腔青年的那群家臣却有所动作,并非感到害怕,而是出于对主子的忠诚,奉献一片奴才心,将他密不透风地遮住,缓缓向后退却。我冷冷说道:“千万不要有所妄动,以免我怀疑。要是惹得我不安,恐怕先会射出子弹,将你们那病鬼一样的主子,打得不会生病!”

久迩宫明月叹了一口气,向家臣们示意不要轻举妄动。

我手中的马大佬居然悠悠醒转,似乎听了一半的话语,脑袋又迷迷糊糊,问道:“什么人不会生病?”

“当然是死人了!”

我狞笑起来。

众人一阵怒目,齐刷刷指向马大佬。

马金城痛心疾首,哭喊道:“父亲,你怎么能如此无用,不免叫外人瞧不起我们!枉大家捧你作首领!”

那马大佬羞愧恼怒之极,忽然张嘴咬住我的胳膊,纵然穿着厚厚棉衣,也被他狼犬一般的利牙刺穿肌肤,痛得不得了,我大叫一声,久迩宫夏至面露喜色,正要冲动,我一个手压,压住马大佬的颈部大动脉。这里乃是供应大脑血液的通道,一旦不畅通,大脑立时缺氧昏迷。我依旧忍痛抬着胳膊,警告道:“我不希望出现走火现象,这可是由你们决定的!”

其实我心里暗暗着急,如此不上不下,要僵持到何时。早知如此,当初就冒险突围,马大佬他去哪里了?怎么还没有过来?要是他帮手,我逃命的机会大上一半!

思虑间,猛然听到门口嗒嗒响声,似乎来了不下十几个人,我们都不约而同地望出去。无论来的是谁,对我来都是好机会。假如是普通游客或者保安,看到这种情况必然会大叫,造成混乱,以我目无法纪的性格,定然乘机溜走。若是马大佬,不必说了。假使敌人的帮手,我也可以趁他们呼叫的时候先放一枪,再从容逃走。

慢慢地,脚步声近了,每个人心头都是咚咚乱跳,心念自己的计划,这时露出一张熟悉的面庞,我大喜,叫道:“马历城,我擒住了马大佬,你快来帮手!”

马历城还是和以前一样面无表情,冷冷说道:“他不是马历城,因为……他是假的!”

我顿时愕然,失声叫道:“他是假的?”

马历城说道:“不错,真正的马大佬已经瘫痪在床,怎么可能活动呢!”

远处马金城恨得直咬牙切齿:“马历城,你这个马家的大叛徒,太祖的奸逆,终于露面了!我们皇陵村的基业遭毁,怕也是你捣的鬼,只恨当初没有将你除掉,终成大患!”

听马金城的口气,马家内部存在着很大的矛盾,马历城还被赶了出去,险些有生命之忧,于是现在赶过来报复。这马历城当真毒辣,利用我和其他人,轻轻松松一手就将皇陵村马家的基业毁掉,其人心智城府可见一斑。我猛然记起,林白水不是让马历城派人送走,以他的性格,哪有那么容易放掉,心底顿时沉下一块石头,冷冷说道:“我不管你们马家有什么矛盾,我问你,林白水她,究竟有没有送到北京去?”

马历城坦白:“没有!”

我的担忧终于化为事实,又问道:“她现在怎么了,在哪里?”

马历城说道:“现在她很安全,一直被我的人保护在一个秘密的地方,照顾地像是皇后公主一样。我这样做也是为了他们的好,以当时的情况,根本不可能出沈阳,半路途中即有可能遭到劫杀!”

我忽然发狂地叫道:“马历城,若是你敢动他们一根寒毛,我叫你不得好活!”

马历城不见动怒,态度诚恳地说道:“恒淮,你跟我干吧!你为人讲义气信用,又机智过人,擅长打斗,而且救过我一次。我不是忘恩负义之人,只要你跟着我干,你就是我们内部的二号人物,吃香喝辣随你。我也知道,你们一家两口全凭林白水工资过活,日子过的紧巴巴。你跟了我,保管你吃人参如嚼萝卜!”

马历城以利诱我,以质胁我,但是我朱恒淮,哪是这般容易受到威胁利诱?

马历城还没有动手?

我忽然心念一动,马历城带来的人手远远超过了另外一帮人,动起手来即使不考虑我,也是稳赢。但是他怎么还不动手?

原因只有两个:一、等待时机;二、顾忌某事。

时机竟在马历城手中,他随时都可以动手,那么只有他在顾忌某件事情了。我盯着马历城,虽然他面无表情,但是眼角余光还是偶然瞟向那个娘娘腔青年方向,他也在顾忌这个娘娘腔?仿佛是一个各方面都很重要的人物。

如果把他掌握在手的话……

我嘴角露出一丝浅笑。

我忽然推开手里已经无用的人质,把他扔到久迩宫夏至身边,然后胡乱开了一枪,响声震动如雷,口中大嚷:“马历城,千万不要放走那个娘娘腔,动手!”

马历城瞬间一惊一怒。

惊的是我猝然发动袭击,局势顿时一片混乱,立时众人打架斗殴成一团;怒的是立时猜破我的用意,果然是个人才,知道我的目标是那个娘娘腔,在我弹出的瞬间,马历城也冲了过来!

但是还有久迩宫明月。

他丝毫不了解我们之间的恩恩怨怨关系,以为我已经被马历城利诱,此刻发动攻击,是听从马历城的指挥,于是他立即分开阻拦我和马历城。久迩宫明月根本不是我的对手,何况我手中有枪!

我毫不犹豫对准久迩宫明月扣动扳机,后者扭身避开,我已经乘机欺上前,枪柄恶狠狠地砸在久迩宫明月的脑袋上。我连看一下是否死活都不管,急忙冲向那群家臣们。

那群家臣一直护卫着娘娘腔后撤,见我冲上来,当下有两个迎击。我冷笑一下,忠心可嘉,愚不可及。把五四手枪插在后腰,径自上前拎住两个家臣。他们双手立时抓住我的手臂,想一把扭开。我既然这般出手,自然相当自信,我的膂力可是非常可怕,竟然硬生生抬起两具庞大的身躯,对头一撞。咣当!两颗脑袋碰在一起,鲜血直流。

我随手丢掉两个家伙,其他家臣大惊失色,但是胆色不错,一个个都冲上来送死,叫我像小鸡一样捏翻,扔在地上。小流氓怎么能和杀过人的士兵交手呢?

那个娘娘腔吃惊地看着我,吃吃道:“你,你要干什么?”

“干你了!”

说着一把拎起娘娘腔,像是麻袋一样扛在肩上,飞奔而去。

“不好!”

久迩宫明月和马历城见到娘娘腔被我抢走,对望一眼,迅速达成一致目标,双双追过来。纵然我力大无比,那娘娘腔瘦弱如鸡,我跑步的速度还是受到影响,不刻他们追上来,大叫道:“站住!恶贼,放下他!——朱恒淮,你给我滚回来!”

我背后感觉两股迅即的凉风逼近,立时亮出我的老招数,拎住娘娘腔的双腿,把他如同肉盾一样乱舞。果然,久迩宫明月和马历城都在顾忌这个娘娘腔,硬生生地收住攻击。我冷笑道:“要是你们再赶追过来,这个娘娘腔病鬼,可要变成死鬼了!”

说着哈哈大笑逃走。

马历城一时束手束脚,气闷之极,竟然忘了拿林白水来威胁我。而久迩宫明月更是见过我的目无法纪,心狠手辣,一时不敢追踪,叫我从容出走。

幸亏事先马历城给我看过故宫地图,于是我熟门熟路地离开走到大街上。这样肩上扛着一个人当然引人怀疑,于是转手抱在怀里,口中不住嚷嚷:“让开让开,病人,送医院!”

当下转了几个巷口,见四下里无人,跳过低矮的围墙,逃到一家人的院子里。院子里空空荡荡,通过窗户望进去,里面收拾地整整齐齐,床头挂着一个相框,乃是一对年轻夫妇,因为都是双职工,今日工作不在家。好机会,我用帽子抱住手,一拳砸破玻璃,打开插销,从容跃入房间,把娘娘腔扔在床上。可怜的家伙,又惊又吓,已经昏了过去。

我摇摇头,毫无用处的主子啊!

当下我打了他几个巴掌也不醒来,于是扒下他的大衣透透气。妈的,到底是有钱人,居然是貂皮大衣,老子干一辈子也穿不起,心中忿忿不平。我又扯开他衣领,四下里找凉水,打算灌进去浇醒娘娘腔,手掌无意中掠过胸脯,只觉得软软一团,不禁愣住,好熟悉的感觉。

我心中怀疑,双手用力,吱啊,撕开这个家伙的衣襟,露出胸脯,一对肉肉软软的白面馒头滚出来,圆顶点着一点红。

居然是个母的!

第一案:古墓邪尸 三十 毓敏毓灵

我一怔,搔搔脑袋。当初见这个家伙短短头发,与我狠狠对视,内心深处先入为主地把她当作男子,女性化的动作和语气却认为娘娘腔。想不到真的是一个女人!我再细细打量,这个女子面庞如刀雕斧凿,轮廓清晰,加上高挺的鼻梁,深陷的眼窝,不禁叫人怀疑她有洋鬼子血统。不过肌肤细腻如雪,浓浓的眉毛,眼睫毛纤长,此刻微微颤动,慢慢地张开了眼帘,第一眼瞥见到的是我,立时瞪大眼睛,蹭地直起身子,倏然发觉胸脯裸露,更是大惊失色,哦地一声,叽里咕噜冒出一阵洋话,害怕之极,当意识到我听不懂,才用国语结结巴巴说道:“你,你要干什么……”

我扮作大灰狼,狞笑道:“刚才不是说过,干你了!”

女人眼神迷惑,似乎不明白我的意思:“干我?怎么干?刚才,刚才你做过什么坏事吗?”

我也一愣,忍俊不禁,这个大小姐估计是温室里长大,不明白“干”在俗语里的龌龊意思,我懒得解释,随手打开床头柜,掏出一些普通的中国年轻女人衣服,扔在床上。

“穿上!”

女子这身华丽的衣服实在太引人瞩目了。

“什么?”

我吼叫道:“我叫你穿上就穿上,不然别怪我不客气,老子杀人放火,什么事情都干过。当心将你先奸后杀,杀了再奸,奸了再杀,反复轮流十八遍,叫你堕落到十八层地狱!”

女子刚才也见过了我的凶狠与手段,眼前我对她凶巴巴,害怕地哆哆嗦嗦拿起衣服开始穿。我眉头一皱:“你不会穿衣服吗?先要把里面的脱掉,然后全部换掉!”

女子脸色一白,我一拳砸在床头挡板,一个大洞。

危险如此明显,女人只能微弱地说道:“你,你不许看!”

我本想一口回绝,见她神情哀婉,忽然想到了王玟琳,小声叹了一口气,背过头,后面传来唧唧嗦嗦脱衣穿衣的声音,猛然凉风袭来!

我陡然一怔,放松了警惕,冷不防遇袭,一个跟斗躲开,心头狂跳,冷汗涔涔,回头看过去,那女子手中握着一把剪子,刚才正是她动手。幸好是这个女人,动作太大,若是高手,我老早归天了。

我勃然大怒,一把夺过剪子,捏住女子的小脸,狠狠比划,威胁道:“这次饶了你,要是下次再敢这样,我破了你的相。”

任何女人都怕破相,女人哆哆嗦嗦,显示她已经屈服了。但见她刚刚穿了一件衬衫,扣子尚未扣上,因为文胸已经被我扯破,所以没有戴上,这时酥胸微微颤动,甚是诱人。我忍不住半是恶作剧,半是惩罚地捏了一把,手感很好。女人立时又是惊叫。

我哈哈大笑,心中一口怨气出去。今日实在不顺畅,先是发觉身边埋伏了最危险的敌人,然后又闻悉老婆被捉,挟持作人质,郁闷的不得了。现在捉来了敌人的大头目,难得欺负一下散散心。幸亏还是女人,倘若男子,少不得饱以老拳。

那个女人换好了衣服,因为天生骨架纤细,穿上牛高马大的东北女子服饰后,越发显得瘦小,见她苍白的面颊因为激动和害怕微微泛出红晕,可爱地就像一个洋娃娃,心中暗暗有点喜欢,于是问道:“喂,你叫什么?”

女子恨恨地说道:“我不告诉你,你这个恶棍。”

我叹息地摇摇头:“唉,人恕无姓名?就是猫猫狗狗也有名字,要是你不肯说,我就叫你阿猫了?不……我看你身上毛这么多,就叫阿毛吧!”

“你……”女子咬咬牙,“我乃是大清和硕公主爱新觉罗•毓敏,汉名佟毓敏。你这恶贼,不许侮辱我毛多,我西洋血统重,毛多很正常!”

小姑娘到底没有心机,轻易地叫我套出名字。我口中念念有词:“毓敏毓敏,叫地还马马虎虎。”

不对,毓敏不就是愚民吗?看来这干贼党,包藏祸心啊!

我脱下外衣,佟毓敏吓了一跳,以为不慎惹怒了我,便要非礼她,吃吃惊道:“你,你想作甚?不要过来……”

我懒得理会,在衣柜里搜罗一番,找出几件平常的男人外衣,换下保安服饰,佟毓敏这才惊魂初定,拍拍胸口。我打量她一下,觉得这女人欧化的面貌还是太过于引人注目,于是在她头上套了一个带耳朵的棉帽,又把墨镜摘下来戴在她脸上,如此遮住了近一半面颊。

我满意地点点头,拽着佟毓敏往外走,这里迟早会被马大佬他们找到的。佟毓敏一边小声嘟囔,一边偷偷摸摸拣走一团毛线,暗地里打了许多个奇怪的结,不时扔在地上。我暗暗好笑,这个女子虽然看似柔弱,但是性格比我想象地坚韧多了,费尽心机想从我手里逃出去,那这些毛线结指引她的手下过来。我看在眼里,只是并不点破,因为我还需要依靠他们来误导敌人!

我在沈阳城里转了一圈,到了晚上,找到一家廉价招待所,以夫妻名义登记一个房间,然后把佟毓敏捆在里面出去,回来时候带给她几个馒头吃,佟毓敏大发小姐脾气:“我乃是堂堂的公主,怎么能吃平民的这种粗糙的食物?”

我啃了一个馒头,含含糊糊说道:“省省你的公主招牌吧,都什么时候了。你公主,我还王爷呢?”

佟毓敏饶有兴趣,问道:“你是哪个王系,快说出来听听。”

“大明,肃王系。”

佟毓敏脸色大变,叫嚣道:“你这个恶贼,迟早我的久迩宫他们会找到,将你衣服剥光吊在雪地里,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行。”

我嘿嘿奸笑,从口袋里摸出一串毛线结,问道:“是这些吗?我出去之后好辛苦才搜集拢,到处撒了一波,现在那个久迩宫怕是被引到朝鲜去了吧!哈哈!”

佟毓敏脸色立时变得好难看,倒头睡觉,不理睬我。

这一整夜,我都听到叽里咕噜的怪叫,谁叫我们的公主不吃饭呢?半夜里她忽然悄悄起来,向我身边摸过来,估计便是在找吃剩的几个馒头。但是那只手却摸到我的脸上,温柔似情人的手,我心中暗自奇怪,莫非这女子发花痴了。她缓缓凑近身,搂住我的身子,在我耳边低沉而亲切地呼唤:“我,来了,我的王爷……”

我陡然一怔,如遇鬼魅!

我张开眼睛,猛然推开女人,冷冷警告:“你少犯贱,老子可不吃这套,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对我这个身经百战的无产阶级战士是没用的!”

女人让我推开时,轻轻啊地一叹,滚到床尾。她单手撑起上半身,娇躯横卧床头,双腿微微并拢合曲,弯成一个优美的姿势。原本佟毓敏唯恐我兽性大发非礼她,连衣服也不敢脱就和衣睡觉,然而此刻一双纤长的美腿尽数露在我眼里,仅在女人私隐处着了西洋小小的黑色花边镂空亵裤,被那件偌大的衬衫下摆垂下遮住一半。想不到这个小小的女人,双腿倒是非常优美,看来身材与身高无关。胸口纽扣自然早已开启,垂下一角,里面脱兔微微颤动,若隐若现,更是诱人。远处***透过窗户投进来,映在女子中西合璧的面颊上,泛起一层玫瑰色的晕红,眼波流转,释放无尽蕴含春药的秋波。

我的呼吸渐渐急促起来,这几天连续不断处于高度危险紧张的状态下,身体积累了不少压力,一直没有宣泄通衢,此刻看到这番美景,终于受不了压上去,把佟毓敏推倒,按住她的双手。女人一声低低的惊呼,眼媚如丝,轻启薄薄的嘴唇:“王爷,不要这么粗暴嘛……奴家是不会反抗的!”

我眼睛倏然一亮,瑟瑟打了寒颤,立时理智回归,慌忙推开女人,险些就中了媚惑,里面一定深藏可怕的奸计,好险!

女人又娇声呼唤:“王爷啊……”

真是媚地浸心,骚地入骨。

我皱起眉头,白天竟是我调戏佟毓敏,晚上反被调戏。这个原先胆小刚强的女子,怎么立即就变成风骚的贱货,变脸好快,我说道:“佟毓敏,你中邪了!”

女人咯咯娇笑:“错矣,我不是佟毓敏,我是佟毓灵,佟毓敏的姐姐!”

我一呆,怎么连名字也换掉了?好像有鬼俯身,变成另外一个人了,顿时感到毛骨悚然!我抖抖身子,想起林白水曾经说过,据说有的人精神分裂,就会产生不同的人格,莫非就是这种情况?

我不悦地叫道:“你发什么疯!给我穿好衣服。”

佟毓灵噗哧一笑:“果真是马历城重视的男人,不受色诱,定力惊人!我这招百战百胜,很少有男人可以把持住!”

我喝道:“到底有什么阴谋?老老实实说出来,不然,别老子我不客气!将你衣服剥光,扔到雪地里,和雪人去亲热吧!”

“好也!”

佟毓灵媚然一笑,收敛魅力,正色道:“我要和你商议,我们合作的事宜!”

我不屑地说道:“合作?你有什么资格,你现在人在我手上,生杀予夺,尽归我手!”

佟毓灵说道:“正是如此,所以我们才有合作的必要。我且猜度一下,你为何挟持我们姐妹?逃命?非也,以阁下的手段,纵然千军万马也是从容出走。那……是为了什么呢?答案只有一个,为了你的妻子!”

我脸色变了变,佟毓灵继续说道:“你也看出了,马历城其实十分顾忌我们姐妹,所以你便捉了我们为人质,日后好换回妻子。只是你有没有想过,以你的单枪匹马,何以对抗马历城。你可知,马历城的实力有多大?”

我老老实实回答:“不清楚。”

佟毓灵说道:“那我便告诉你,马历城其实是东北黑社会老大,势力遍布东三省、苏俄远东、蒙古、南朝鲜以及日本,底下成员不计其数!”

我冷笑道:“你莫不是吹牛?单说东北也罢了,他还有本事渗透到外国去?吹牛也要打个草稿。”

佟毓灵摇摇头说道:“这是事实!以马历城一人而言,当然不能创造如此基业,这乃是马家三代人六十多年的努力。早在张作霖时代,马家便以盗墓起家,后来日本人打进来,又投靠了日本人,后来气焰才有所收敛,只在暗地里偷偷地埋伏隐匿。但是这几年,马家突然分裂,分别成立了以马历城和马金城为核心的两个集团。马金城你也见过,而马历城主要势力都在外国,一时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听说还险些丧命,若不是你去救援,恐怕现在就不会惹出这么多事端了!”

其实我心里老早在暗暗懊悔,我的心情,就像陈赓救了蒋介石一般痛苦啊!

我问道:“那你们是什么人?我看样子是流落海外的满清皇室后裔?为何居然跑回来和马家合作?还想作皇帝?”

佟毓灵叹气道:“时移事异,我们爱新觉罗家也不是这么蠢的,我们既无兵又无民心,哪有能耐复辟?我先祖其实是醇亲王一系,辛亥叛乱,袁逆世凯将我们驱逐下皇位,除了皇上(指溥仪)留在宫中,部分宗室遍逃到了美国,组成清遗会,期待日后能够复辟!当年张勋进京我们欢呼雀跃,满洲国成立弹冠相庆,但是皇上居然捧回了日本人的三大神器,丢弃祖宗,便叫我们破口大骂。我们从此心灰意冷,也不再指望复辟!”

我摇摇头,这帮遗老遗少,纯粹痴心妄想。有溥仪这种国民大奸贼,才搞得中国动乱无常,幸好没有留下子嗣,不然又被一批愚民遗民,捧来做皇帝了!佟毓敏居然还自称满清皇室后裔,据我所知,正牌的现在大都呆在北京。佟毓敏这个公主招牌,看上去金灿灿,谁知道里面是不是铜呢?九成九是一个远到连可以忽略不计的宗室,现在这社会,正宗的宗室启功改姓启了,冒牌的倒姓爱新觉罗了。

此刻佟毓灵露出尴尬地神色,说道:“移到美国的那批宗室,本事没什么,花钱却个个好手,抽鸦片,玩女人,二十尺的游艇非要买三十尺的。结果不出几十年,便将那价值不下几十亿的资产败个精光,留到我手里,没剩下多少钱了!”

方才一直在听佟毓灵胡说八道,满口封建君王,什么皇帝,辛亥革命也成了叛乱,本想破口大骂,但是听到这里,我不禁哈哈大笑,虽说皇朝末期普遍衰败,但是像满清皇室之流无骨气之极的家伙,数尽中国历史五千年也是极为罕见!譬如南明唐王桂王兄弟被俘,宁死不屈,绝食而亡。而满清的那些皇室贵族们,腐朽之极,为了自己,不惜出卖国家民族利益,于是就有了伪满洲国、川岛芳子等。

佟毓灵越发尴尬,妖媚的神情转而不好意思的脸红,慢慢说道:“因为实在没有钱了,连起码的排场也不能维持,在美国一直被侨界视为笑柄,无奈之极,家中的长老们终于决定,动用传说中——太祖龙脉宝藏!”

“龙脉宝藏?”

我嗤之以鼻,冷笑一声,忍不住大加讽刺:“所谓龙脉,也不见得能保佑你们爱新觉罗氏坐稳龙庭,凡子孙后代,不是卖祖求荣,断子绝孙的;就是远遁异域,混迹人生的!”

佟毓灵恼火之极,叫骂道:“你们明室不一样也是完蛋了吗?”

我摇摇头叹道:“明室的子孙,毅宗、唐王、桂王都是自杀殉国,比你们这些苟活的爱新觉罗氏有尊严多了!你举举例子看,爱新觉罗家可否有自裁殉国者?”

佟毓灵哼的一下:“你是存心和我抬杠是了吧!不要忘记,你的妻子还在马历城手中,倘若要回来,还需得我帮助。”

我哈哈大笑:“马历城为人我了解,断然不会妄自伤害人质,更何况我有你作质在手,可与马历城合作交换。纵然实在不可以,大不了我投降马历城算了。也省的和你们这些夸夸其谈的家伙合作的为妙!所以反而是你需要我的帮助!”

佟毓灵让我重重一击,颓然举白旗,垂头丧气地说道:“我投降,算我求你,可以吗?”

她哀求说道。

我为人争强好胜,赢了这一把,明知佟毓灵施展哀婉政策,但在心中也是不禁洋洋得意,说道:“好了。现在你就把什么龙脉宝藏事情细细说出来,或许我可以考虑与你合作!”

佟毓灵点点头,徐徐说道:“当年我大清一路顺利地入关的时候,八旗军不过老少全部加起来也不过二十万,即使算了吴三桂的人马,亦是感觉难以统治中原大地。当时就在八旗内部产生了争议,有的说有蒙古前车之鉴,即使武力像蒙古骑兵那么强大,总有一天也会被赶出中原,所以还不如抢掠一番,退回关外,继续做他们的东北王。有的说,这中原的花花江山不要白不要,八旗的子弟享受过了中原的奢华生活,退回关外还能习惯吗?争论不休,最后摄政王多尔衮拍板决定,一方面继续派兵攻打李闯和南明残余势力,一面到处搜刮金银财宝,运到关外秘密埋藏!”

听到这段历史甚是叫人奇怪。南宋说是弱小,但是也抵抗了打遍天下无敌蒙古骑兵四十多年,而且击毙蒙古大汗蒙哥,后来不过八十年,大明便崛起。而满清入关时,即使力量最强大的时候,明朝也力量百倍于其,但是人心不齐,竟然叫满清八旗一一击破!真是世间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

佟毓灵继续说道:“当年击败李闯,攻入北京城的时候,发现了大量李闯来不及带走的金银。李闯入京时,大肆搜刮,光是内库就搜出了两千万两白银,加上其他大臣的财产,不下五千万两。而八旗亦在山东、河北、山西,加紧搜刮,总共收拢的金银财宝,折合白银不下一亿两,分作十二批,每批一百辆四马大车,运抵关外某个秘密的地方埋藏!多尔衮言,这些金银财宝是大清立国之本,非到要紧关头,不得使用。这个秘密一直皇帝传给太子,可惜后来子孙不孝,渐渐淡忘了这个秘密。直到慈禧太后时期,内忧外患,急需银子,才记起这个秘密,但是几乎已经失传,连埋藏的地点都遗忘了,不得不派人重新找寻。花了几十年,终于得到了这个关键线索,可惜那时候大清国已经覆灭,天下改朝换代了!当年去找寻宝藏的人,正是我的祖父,他说道:这般财宝,乃是我大清辛苦搜集而来,断不可给民贼得之!于是远赴异域,组建清遗会守住这个秘密!”

我冷笑道:“这些财宝,本不是你们爱新觉罗家的,而是抢掠天下人得来的。天下人的财宝,自然是天下人,而非你们一家一姓的。好一个强盗,抢了别人的东西,居然振振有词说是自己的!”

佟毓灵对我怒目而视,但是没有反驳,一来事实,二来反驳没有好处。

我问道:“假若你们是来寻找宝藏,但是怎么和马家扯上关系了?那久迩宫又是怎么回事?你怎么拜托他来取得玉扳指?”

佟毓灵说道:“那得从宪宗皇帝说起了。自从宪宗皇帝建立了(伪)满洲国,我们顿时欢呼雀跃,大清复兴有望。我祖父急忙从美国返回国内,想组织人马发掘宝藏,借助太祖的财宝来重振大清。更重要的是,传说在龙脉宝藏里,埋藏了一个太祖无敌于天下的秘密。这是从草原霸主成吉思汗那里得到的力量!”

我心神一凛,莫非又是幽浮游灵?

佟灵敏叹道:“但是我们没有想到,宪宗皇帝其实只是一个傀儡,真正的大权全部掌握在日本人手里。我祖父把宝藏的事情告诉了宪宗皇帝,但是却不慎被泄漏,引起了日本人的垂涎觊觎。他们想方设法从我祖父口中得到的这个秘密,但是我祖父怎么也不肯说,最终惨遭暗杀害!我们又失去了龙脉宝藏的秘密!听说后来日本的关东军在败亡之际,曾经组织探险队找寻。可是一直杳无音讯,想来任务失败,统统死翘翘了,幸好!呵呵!”

佟灵敏顿了顿说道:“大概半年前,日本的久迩宫家族突然来联系我们,说有了太祖龙脉宝藏的线索,我们大喜,虽然断绝了复兴大清的念头,但是至少可以摆脱眼下穷困潦倒的境况。唉,说到底,我们人才日渐凋零,到了这一代,便只得让我这个小姑娘主持大局,若不是还有一些忠心的包衣相助,恐怕我连来到中国都困难。接下来的事情你也大概知道,久迩宫家族通过一个名叫郭小驷的人,得知之前日本人为了找寻太祖龙脉宝藏而搜集的资料黑色笔记本又重现人间,他们相当设法夺了半本,研究之后,晓得需要和孝公主的扳指,就和你发生争夺。扳指日本人虽然获得了,但是始终不知道如何利用这个玉扳指。而如何利用玉扳指的秘密,我们恰是保留了下来的!”

我甚是好奇,问道:“什么秘密?”

佟毓灵狡黠地笑笑:“我不会那么容易地告诉你的!”

我觉得非常无聊,怒道:“你说就说,不说就不说。”

佟毓灵却接下去说道:“我们原本是想借助久迩宫家族的财力,然而我们甫一与其接触,就发现——其实你也看到了,与其说是合作,还不如说一开始我们就被久迩宫家族完全控制住了。我的手下一一被清除,所以我不得不小心从事。”

我冷笑道:“与久迩宫家族合作,几乎就是与虎谋皮。别忘了,久迩宫就是谋杀你家祖父的凶手之一!”

佟毓灵大骇,眼睛瞪地圆圆,问道:“你说什么?”

我也愕然,说道:“你居然不知道?”

佟毓灵点点头,拉住我胳膊问道:“怎么回事?”

我说道:“就在那本日本人留下的笔记里,反反复复出现久迩宫春日这个人的名字。那久迩宫明月也承认,这是他的祖父。所以我完全可以推测出,那久迩宫春日,其实是谋杀你祖父的凶手之一!”

佟毓灵恨地咬牙切齿,恶狠狠地说道:“原来如此。难怪我就纳闷,一个日本的家族怎么知道我们满清皇室的秘密呢?原来,他竟然是当年逼迫并杀害我祖父的元凶之一!哼,幸好当初就不怎么信任他们。我们听说在东北,马家是一个很大的势力,又和我们皇室有一定联系,可以利用,于是我们便开始合作起来。只是想不到马家内部已经开始分裂,虽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可以想象,马家的嫡长子马金城和精明的马历城发生继承冲突问题,目前斗个旗鼓相当,一时难以分胜负。”

我疑问道:“既然马家势大人多,随便投靠任何一方不就可以了吗?反而和我这个孤身的合作?有猫腻!”

佟毓灵苦笑:“毕竟我们势单力薄,而马家则是地头蛇。幸好两个马家人起了冲突,而你将我劫持,反而使得我脱身,不和你合作,难道还和谁?和久迩宫明月?”

我点点头认可:“算你有脑子。也好,那你说说看,首先如何动手?”

佟毓灵说道:“找到龙脉宝藏的关键,看来还得去外地盗墓一次。”

我奇怪地问道:“沈阳不是你们的龙脉吗?还要去外地?”

“沈阳只是龙兴之地,真正的龙脉,乃是会让你轻易知道。明日我们便细细商议,今晚且睡吧,王爷,需的小女子服侍吗?”

佟毓灵又施展媚功粘过来,我冷笑一声,忽然动手将她手脚捉住,包在一捆被子像蚕蛹一样卷起来,然后于左右两脚中,脱下最臭的一只袜子,塞住她的嘴巴。

这女人绝对有问题,我可不放心。再说,目前形式就像是在赌博,赌运道、赌手段。谁先将自己的底牌先露出来,谁就先完蛋。看佟毓灵所作所为也不像这种蠢女人,怎么如此早就把内容透露,定是有所隐瞒,不好好教训一下,岂会老实交代?这样我随便一脚就把她踢到地上,自己安安稳稳睡觉,养精蓄锐。

第一案:古墓邪尸 三十一 沈阳盗墓

早上,我被一阵噗通噗通类似虫子蠕动的响声和呜呜的低鸣惊醒,张开眼睛看到裹着被子的佟毓灵像条春卷一般在地上滚来滚去,口中嘤唔不已。我穿好衣服下床,一脚踩中佟毓灵,从她嘴里抽出臭袜子,笑问道:“昨日睡眠可否安稳?”

哪知佟毓灵眼眶里泪水滚滚,几乎要落下来,小嘴一扁,哭诉道:“你,你这个恶人,就只会欺负我!”

这是佟毓灵吗?我转而醒悟,问道:“你是……佟毓敏?”

佟毓敏点点头,说道:“昨天你见过我姐姐了吧。”

我把佟毓敏从被子里解放出来,后者忽然啊地一下,原来察觉自己竟然只穿了很少的衣物,立时满面通红,扯住被子的一角遮起来,吃吃说道:“你,你不许看!”

我叹了一口气,转过身说道:“你自己穿好衣服,我保证不会偷看。”

背后兮兮嗦嗦的便是女子的穿衣声响,好生奇怪,莫非心机敏捷的佟毓灵属于黑暗,而单纯的佟毓敏属于光明?但是我们合作的事宜,便是如何是好?无论如何,叫我相信这个笨姑娘,那是绝对不可能的!片刻佟毓敏说道:“好了。”

这次她没有做手脚,我转过身,女人安静地坐在床脚,垂着头,不敢看我,仿佛非常害怕我一样。见我一直没有说话,她说道:“我们,不出去吗?”

“出去干嘛?找死?马历城、马金城和你的那些手下,都在搜索我呢!”

佟毓敏说道:“昨天姐姐和你商议过了合作的事宜,这些事情我都是知道的,现在姐姐不在,我会代替她完成任务。”

“你?”

似乎听出我语气中怀疑的成分,佟毓敏马上说道:“是的,是的。我和姐姐是一个人,我们之间没有任何隐瞒,姐姐要做的事情,就是我要做的事情。请你相信我,虽然我不如姐姐聪明,但是我一定可以坐好的!”

眼前便俨然是一个新兵向老兵恳求溯源,我犹豫了一下,心想佟毓敏这个笨蛋总比佟毓灵好对付,说不定能够套出什么,当下答应。问道:“那么我们去哪里?做什么呢?”

“沈阳故宫。准备一些工具,我们可能会需要挖墓。”

老子又干老行当的!顿时觉得手痒痒。干考古的行当久了,一日不见干尸骷髅,就觉得浑身不舒服。唉,不对啊!这不是有毛病了吗?

只是心中暗暗怀疑,沈阳故宫里面有坟墓吗?那岂不是大大的破坏风水?除非人殉?想到那皇陵村叫人毛骨悚然的人殉金字塔,瑟瑟打了一个寒颤,以后金政权是一个奴隶制政权,根本不把人当作人,残暴之极,极有可能,当初辽东三百万汉人,尽数叫努尔哈赤为了做皇帝的一己私欲杀绝了,以至于之后数百年,本来已经开发了数千年的辽东居然渺无人烟。

我带着佟毓敏出去,既然处于合作状态,双方的敌对态度就减少了很多,我也不怕她一下子逃掉。以佟毓敏的言论和自己观察而言,目前马家内部正斗地不亦乐乎,虽然双方都在寻找我们,因为相互牵制,反而不太那么灵活。我们简单化妆一下即可。我手头没有趁手的工具,一般的铁锹等又不行,看来只能向以前的“同行”借了。于是我们来到故宫附近的沈阳古玩市场。

所谓古玩市场,其实就乘着故宫的名气,开辟了一处地方,一干爱好古玩相互交流,正品赝品都有。后来文物贩子也来了,销赃一些不能在公开场合摆弄的玩意,于是市场越发乌烟瘴气,鱼龙混杂。

我唯恐佟毓敏不小心走丢,牵着她的手慢慢在市场里找寻。不刻找到一个地摊,上面排放了一些明清古玩,细看乃是出土不久,我心中便明了,这定是一个和盗墓贼勾结的文物贩子,循着这条线即可。

我蹲下来随便挑了一个烛台,摆弄一番,不屑地扔到地上,冷笑:“太次了!”

文物贩子大怒叫道:“小子,这玩意可是很值钱的,万一弄坏了,将你全身卖了也赔不起!”

我摇摇头说道:“胡说八道,这个烛台明明是晚清时候的作品,值钱个屁,倒贴给我都不要。老子也是干过这行的!”

我说的是实话,这年在北大历史系呆着,老婆又是搞这个玩意的,水平能不提高,不然年纪都活到狗身上了。

文物贩子顿时露出狐疑的神色,自称也干过盗墓这行的只有两种人,真的盗墓贼和警察探子!后者可能性更大!

我说道:“我这次是为了一个大客户过来,海外,有钱呢!”

我把佟毓敏拉过来,摘下她的墨镜,然后伸手在她翘起的小屁股上轻轻一个巴掌!佟毓敏受惊,顿时失声惊叫,叽里咕噜尽是洋文来,配合了她那张亦中亦洋的面庞,文物贩子不禁信了几分。当时改革开放后中国的洋鬼子,来的不是投资办厂,就是暗地里干不良勾当的。凡是贩卖文物的贩子都清楚,一块秦砖在自己手里叠屁股都嫌硬,但是到了洋鬼子手里,换回的可是同体积高的钞票啊!

文物贩子大喜,哈腰点头,收拾好文物就说道:“随我来!”

盗墓贼和文物贩子可是内外勾结的典范,一个偷盗,一个在外销赃,只是盗墓贼也不能太信任文物贩子,手中总是留一手,最值钱的东西捏在手心。

我们随着文物贩子左拐右拐,来到一个棚户里,文物贩子高声叫道:“老王,有同行带客人来!”

里面出来一个人,年纪和我差不多,个子不高,出门便叫道:“兄弟要什么?”

我冷冷说道:“我姓阎名罗,家住冥界十八层地狱,带勾魂无常一名,要你小命一条!”

老王脸色大变,大吼道:“小子,你来拆场子吗?你找死!”

会叫的狗不咬人,会咬人的狗不叫!真理啊!如此虚张声势,就说明老王心中有鬼,他正想转身逃跑,我一把揪住他的耳朵拎回来,狞笑着凑上去说道:“老弟,哥哥我其实也不想要你的狗命,不过借两样东西而已!”

老王拍拍胸脯说道:“老大,您看中了什么就尽管拿吧,不用和我商量,也不必客气。只要我有的,就是老婆也可以借!说吧,缺什么?”

文物贩子忽然暴起,扑向佟毓敏,后者尖叫一声就被制住。文物贩子恶狠狠地说道:“小子,我不管你是什么来路,你给我放开我的兄弟,我就放开你的女人!”

我摇摇头,叹道:“她又不是我老婆,她的生死,管我屁事。不信你问她,我是怎么和她相识的。”

佟毓敏结结巴巴说道:“我,我是被他捉来的……”

文物贩子稍微一怔,果然佟毓敏虽然外表软弱,内心刚毅之极,乘机把右脚抬起,狠狠地一跺。那文物贩子立时惨叫,放开了佟毓敏,抱着脚跳来跳去。佟毓敏慌忙凑到我身边,我看她眼泪珠儿又几乎要落下来了,责怪我道:“你为什么不来救我?”

“不是刚才说过吗,你又不是我老婆,我没这个义务。”

佟毓敏几乎气死,之后一直板着脸不理我。我无所谓,拍拍老王的肩膀,说道:“也没事,就借你吃饭的家伙?把你那些盗墓的工具,借我一下。”

老王怔住,原本他以为我是要借钱,哪知不过借几样盗墓的工具,这些洛阳铲啊,老鼠衣之类的工具,并非特别昂贵的东西,虽说一时难得,细心搜集一下,不过几个礼拜的功夫又可以弄过来了。我见老王发愣,说道:“我不是刚才说过吗,我也是同行,现在有个大买卖,但是缺少趁手的工具,所以向你借一下。”

老王为人圆滑,借此喜道:“不如让兄弟我也参一把,有财大家发!”

我说道:“眼下还不需要你,我先去探探风声,倘若真的人手不足,叫你来也无妨。”

于是老王转身入棚户,打开炕洞,掏出一皮袋给我,我稍微检查了一下,这个老王是好手,里面的工具一应俱全。离开时候我说道:“对了,要是有个叫马历城的人过来,你就告诉他,就说我朱恒淮去一趟故宫了。”

老王骤然听到“马历城”的名字,立时张口结舌,脸色煞白。马历城好生厉害,道上的人对他怕极了。

佟毓敏一推我埋怨:“你糊涂了不成,存心透露给马历城消息?”

我摸摸她的小脑袋,叹道:“可惜,你不如你姐姐聪明,要是她立即能够想通。这叫作欲擒故纵。以马家的势力,迟早都会探明清楚我们来过这边。但是我却直白地告诉老王我要去故宫,然而手中的工具又是盗墓之用。你且想想看,故宫有坟墓吗?没有!所以,他们一定认为这是我的疑兵之极,故意引开他们去其他地方,其实恰恰相反。”

佟毓敏恍然大悟,眼神里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说道:“我一直以为你便只有蛮力,就知道欺负我,现在看来,你这人貌似粗鲁,其实狡猾奸诈之极!”

“过奖!过奖!”

这是我过去在金三角打仗时候最常用的计策,打地贩毒分子鬼哭狼嚎,眼下似乎又回到了之前的热带丛林,无处不在的敌人,没有任何援兵……思虑之间,我们已经来到了不远处的故宫,买票进入之后,佟毓敏急急忙忙拉着我找寻线索。

“首先,找到故宫的中轴线!”

所谓中轴线,古代帝王皆自诩受命于天,皇宫对应天上九重天庭,坐北朝南,宫殿中轴线必须与子午线重合。一入沈阳故宫正门,就以大清门、崇政殿、凤凰楼、清宁宫中心分割线为中轴线,把沈阳故宫完整的分为东西两部,也把整个沈阳老城分割为两半。由此可见中轴线的重要性,它往往对应天命。

哪知下一句佟毓敏的话让我吃了一惊:“沈阳故宫的中轴线并不对准了正南,它偏西一点!”

我不信,掏出指南针核对,果真向西偏角三四度。我说道:“不对啊,这岂不是不正常了。十七世纪的时候,我知道测量技术已经很高了,这么庞大的建筑,不至于出现偏差。这事关皇权风水,设计师一个不好,可要砍脑袋的!”

佟毓敏摇摇头,说道:“这是有意为之……”

忽然一阵喧哗传过来,我们看过去,不禁吃了一惊,原来是马金城的人马和原本佟毓敏的手下一起来到故宫,虽然不是马历城的人,不过也够人头痛了。佟毓敏面露惊喜之色,我冷冷浇凉水:“此刻你要过去也可以,大不了再做马金城的傀儡罢了,完事之后,说不定就丢入黑龙江的冰水中,冲入大海!”

佟毓敏顿时醒悟,咬咬牙,脸色刚毅的神情显现,她拉住我的手,低声说道:“避开他们,沿着中轴线,一直走到和子午线交叉点,那里……”

眼见他们越来越近,一时躲避不了,我忽然侧过身,抓紧佟毓敏的腰肢,亲住佟毓敏的小嘴。她呜呜叫不出声,眼睛瞪地大大,那些人马走过,看到我们都是显出鄙视的语调“狗男女”,当时民风不开放,像这种西方式礼节人们好奇多于鄙视。却也不理会我们,顾自走开了。

我放下佟毓敏,她满脸通红,抵着头害羞,我拉着她低声道:“没时间装娘们了,走!”

我们极速飞奔到两条线交叉点,正是在凤凰楼的一块地砖上。从外表上看,丝毫不起眼。我狐疑地盯着佟毓敏,她说:“打碎这块砖,然后挖下去!”

我吓了一跳,这么大的工程,能不惊动人吗?转念一想,于是把几个游客赶了出去,关上大门,从皮袋里掏出一点石灰在门上写到:“装修!”暂时不会有人打搅!

然后我又在皮袋里掏出几样家么,好家伙,这个老王手段不错,弄来了美国货,装卸式的鹤嘴锄。我抡起锄头噼噼啪啪,砸碎两层砖头,露出一块一尺见方的大石板。据我所知,古代宫殿的地基都是以砖块密密麻麻铺就而成,例如北京故宫不下用了数百万块,最厚的地方用了五十层砖块。虽说沈阳故宫不如北京的那么宏大,但是不至于用石板代替,寒酸之极。我又抬头疑惑的凝视佟毓敏,她点点头,示意我继续干下去。

我抡起锄头一顿蛮力,砸碎了石板,那石板碎块噗噗往下面掉下,我伸长脖子凝视挖掘的洞口,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在石板之下,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洞穴,在寒冷的冬天里嗤嗤冒着暖气,犹如一头猛兽张开大嘴在呵气……

我呵出一口凉气,想不到在沈阳故宫内部,竟然深藏如此隐蔽的通道,回过头瞟了佟毓敏一眼,问道:“这便是你们先祖万一战事不利,用来逃命的隧道?”

佟毓敏怒道:“胡说八道,这怎么可能!虽说后来的子孙不孝,但是创建故宫的乃是太祖努尔哈赤和太宗皇太极,他们都是战场拼杀的英雄,怎么会修建逃命的隧道呢?这里面,蕴藏着我们满洲人的一个大秘密?”

我问道:“这是什么秘密,你且说说给我听一下,也好证明,这并非努尔哈赤胆小害怕而布置的亡命场所!”

佟毓敏缺乏心机,叫我随便一激就滔滔不绝说出来:“所谓中原正统王朝,便是金、木、水、火、土‘五德’相生相克,循环轮回,例如金元代木宋,火明取金元。我满洲大清原先叫唤作大金,明火克金,大大的不吉利,于是便更名满洲清,以三水克制日月明。但是光光改名字只是治标之举,有风水高人指点我们,需得建立五个风水填穴掩埋,对应五行。这五个墓穴,分别以我太祖之上五世命名,直至远祖孟特穆为止,正好五个。福陵且不用说,里面是我太祖皇帝,故宫内的就是显祖塔克世之风水墓穴,故宫只是掩人耳目……”

佟毓敏见我眼角露出狡黠的神色,这姑娘毕竟不是绝顶大笨蛋,顿时醒悟,骂道:“你这个大坏蛋,我就知道你只会欺骗我!”

我哈哈大笑,所谓的秘密也套出个十八九,但是还忍不住讽刺说道:“我看故宫布局,十王亭八字排列,正是‘献花’态势,表明宫廷内部有污秽之事。难怪皇太极一命呜呼之后,连他的老婆孝庄也嫁给了弟弟多尔衮,帽子绿绿啊!正所谓成也风水,败也风水!”

佟毓敏狠狠瞪了我一眼,忍住发怒叫道:“你这人好歹也是男儿,此刻便不必多废话,好好下去探索即是了!”

我冷笑一下,从皮袋里掏出一团浸过煤油的绒毛,点燃之后扔到洞穴深处,约莫在地下十米多依旧燃烧不已,证明底下碳酸气浓度没有过高,也没有其他有毒气体。于是我放下一把坚固的尼龙绳,一角吊在宫殿的廊柱上,一角垂下,向佟毓敏摆了个邀请的姿势:“女士优先!”

佟毓敏惊慌失措地瞪大眼睛反问:“你,你,叫我也下去?”

“很抱歉,我不能百分百信任你,万一你趁我在底下砸下一块石头,我岂不是一命呜呼?陪你祖先去?”

佟毓敏眼见势态骑虎难下,只得扭扭小屁股,顺着绳子爬下去。这条绳子专门是攀爬之用,每个二十公分打上一个结以供落脚,稍微一点能够运动的人都不困难。待佟毓敏下去之后,我也跟着爬下去,在洞穴底下,脚踩着泥巴,湿漉漉的。温度也比地面高,大概在零上十度左右,我们穿着棉衣都感觉非常燥热了。

我从皮袋里掏出一盏矿工灯,套在佟毓敏头顶,又拿出一只摺叠式灯笼,点燃里面的芯子。这皮袋真好,几乎是百宝囊一样。有机会和老王交流几下,把我过去考古时记熟的墓地交给他去发掘。

佟毓敏好奇心起,摸着矿工灯问道:“既然有了电灯,为什么还要点着灯笼呢?岂不是多此一举?”

我摇头说道:“这是为了探测地底碳酸气浓度和有害气体的!一旦浓度过高,他就会自动熄灭,而若有有害气体,***颜色就会变掉。盗墓者三宝:洛阳铲、老鼠衣和气死风,其中的灯笼就是气死风。乃是盗墓万万不可缺少!”

佟毓敏点点头,我就在前面领路。洞穴底有一条蜿蜒曲折的小径,布满了好像锅炉房一样难闻的气味,泥土湿答答、温热热。走了约莫几百米,前方霍然开朗。这个墓地的布局,似乎是蛇长一类,方才刚刚从狭窄的蛇颈通过,来到硕大的蛇腹。那佟毓敏仿佛非常讨厌狭窄的地方,此刻前方开阔,原本一直缩在我后面的便挤到前面来,方走了几步,忽然啊地一声,尖叫起来:“骨头啊!”

我抬起灯笼,在地面上犹如骨头铺就的一层路一样,地上密密麻麻地躺满了人身尸骨,当初埋葬的时候,因为本来就处于地下,就没铺上泥土,任其暴尸天然,几百年来,不过盖了一层薄薄的尘土,尸骨形状的轮廓异常清晰,都是遭斩首之后弃尸,然而下肢全部诡异地蜷曲着!

佟毓敏吓得退缩到土墙上,伸手随意地摸到一团突出的枝干上,初始我也以为只是树枝吧。但是佟毓敏头顶的矿工灯照在上面,清清楚楚的显示,这也是一段人骨!佟毓敏“哦卖糕”的一声,毫不犹豫地扑到我怀中,紧紧抱住我的胳膊,不敢睁开眼睛,抽泣道:“太可怕了,好多死人,我们快走吧!”

我抬起灯笼,那层土墙上,密密麻麻地突出了一段段的人骨,不是腿骨就是手骨,偌大的一面墙上,密密麻麻地不下数万条突出的肢骨!场面惊人。果然是人殉!努尔哈赤占据辽东之后,杀绝三百万汉人,然而后世发掘的尸骨不多,叫人不禁啧啧称奇,想来都是埋藏在特殊的场所,一来掩人耳目,二来人殉!

佟毓敏抱紧了我,叫我行动不便,我的手落在她脑袋上,轻轻抚摸,说道:“这都是你祖先造的孽,你后人居然不敢看?”

“我不要我不要!”

佟毓敏死死不敢睁开眼睛,我无可奈何,说道:“你抓住我的手,我慢慢带你过去,记住,要是你自己绊倒了,碰到什么骨头之类的,是你自找的麻烦!”

我只能像牵着小孩子一样,拉着这个胆小如鼠的女人慢慢通过这条殉葬坑,粗略估计一下,面积大概在五千平米左右,尸骨不下十万具,真是杀人如麻!假如包括那些看不见,那数目更是惊人。按照堪舆学术上的说法,那么多尸骨人殉,岂不是大煞?不是祸及子孙,就是自己不得好死!

佟毓敏忽然摇摇我的胳膊,低声说道:“你听,是不是有声音,我好像听到有人过来了!”

我叹道:“胡说八道,这里除了你我是活人,其他的都是死人,会有什么声音。说不定是田鼠啊冬眠的蛇啊,被我惊醒了!”

“不是不是,我真的听到了一些奇怪的声音。”

我低头见佟毓敏满面委屈,似乎真的是如此,她双目合上,注意力集中在耳朵,听力自然比我敏锐,我也试着闭上眼睛,凝神倾听,似乎真的有人在讲话,越来越近,我猛然张开眼皮,回头展望来路,顿时脸色大变!

第一案:古墓邪尸 三十二 色诱无边

7

蛇颈小道里***攒动,人影叠曳,几十个火把呼啦飞掷过来,或落在殉葬坑里,或钩在土墙突起的人骨上,照亮如白昼。敌人踪迹尚未完全展现,便给我先来一个下马威,我心头一凛,马金城的人马和久迩宫的家臣一一从蛇颈小道里挤出来。

带头的家伙正是马金城,他旁边的一个手下单手持一个火把,火光把他面目照地分为狰狞,指着我大叫道:“我说过事情奇怪,这对男女怎么看都眼熟。况且之前来故宫的时候,就是为了寻找线索。而凤凰楼大门紧闭,摆明了此地无银三百两。呵呵,这次你逃不了了!”

久迩宫明月说道:“不要轻举妄动,灵敏还在他手里!”

我眼角余光偷偷瞄了佟毓敏一眼,他们原来是顾忌这个女人,难怪不敢大打出手。心念转动,立即扑上去捉住佟毓敏,把手掐在她脖子上,威胁道:“你们不要过来,不然我就弄死这个女人!”

同时又在佟毓敏耳边轻轻低语:“你也配合一下,不然被带回去,倒霉的可是你,秘密我都知道了!”

佟毓敏正义凛然地高声呼叫:“你们不要管我,上来打死这个恶贼!”

我心中颇为满意,佟毓敏没有装作弱不禁风,反而高喊不要顾忌她,却越发使得对方束手束脚,久迩宫明月不住约束马金城的人马,以防一不小心,就伤及佟毓敏。

我挟持佟毓敏慢慢退下,从蛇腹进入蛇尾部分,通道霎时又变得狭窄。我们两人快速穿越,沿途不时破坏,制造路障。

一边走我一边赞扬道:“你比我认识的勇敢聪明。”

“谢谢,恭维话我喜欢听。”

女子沉静地回答,我倏然愣住,察觉不对,迟疑地问道:“你是……佟毓灵?”

女人点点头,我好奇心起,问道:“你是什么时候过来的?莫非你们姐妹交替丝毫没有规律?”

佟毓灵说道:“刚才,就是你捉住我的时候,我便回来了。呵呵,我也不清楚我们姐妹为什么会换来换去,不过即使有规律,我也不会让你这个塞我臭袜子的恶贼知道!”

我尴尬地摸摸脑袋,小声说道:“谁要你色诱我,我怕一时抵挡不住,只好捆住你!”

佟毓灵媚然微笑:“你承认我的魅力了,且放你一马!”

她往前头瞟了一眼,举手示意停住,轻声说道:“到了!”

佟毓灵指的便是满清显祖塔克世之墓穴到了。

我举起灯笼,抬头看着前方,一看之下,大失所望,好歹也是一个蕃王,布置的墓室简陋之极,就是一堆木头搭成三角形,中间竖起来,就如一把举着的雨伞,而木头就是伞骨。这结构有点类似于流行于西汉前的“黄肠题凑”形式,但是形式大大的简化。恐怕就是当时的中等人家墓室都造的比这个好!

我心中奇怪万分,疑问道:“机关呢?好歹也是为所谓的皇帝制造的风水填穴的墓穴,怎么如此简陋?看来你们满清爱新觉罗家族大大地怠慢祖宗了!”

佟毓灵说道:“我满人先祖信奉萨满教,殡葬习俗是火葬、树葬以及兽葬,土葬是受到你们汉人习俗影响才渐渐形成习惯的。再说了,墓穴虽然简陋,但是上面的乃是我大清的皇宫,有这般浩大的建筑群为陵寝,也不枉风光一场。置于机关无所谓,这里是依照风水师布置,若是有机关反而大煞风水。再说了,墓穴隐蔽异常,又是皇陵,有大清一日,就不可能遭到发掘,有何必要装设机关?”

我点点头,萨满教是一种原始宗教,被通古斯人信奉,墓穴简陋也不稀奇。之前我看到的蒙元开国大汗铁木真,亦是一般的简陋异常。说实在的,佟毓灵聪敏伶俐,乃是非常妙的伙伴以及助手,可惜不知怎么的,我更加怀念那个笨姑娘。

我从皮袋里掏出工具,一把铁铲,装上折叠柄之后拨开堆积在一起的木头。数百年过去了,这些木头不是上好的黄肠木,仅仅普通的杉木,发黑腐朽,老早破烂不堪,轻轻一动,立时化为一堆碳末,露出了里面的棺木。佟毓灵阻止了我的进一步打算,双手合十,默默祈祷。我看着不住冷笑,既然掘了祖宗打造的坟墓,何必再这般假惺惺地作态一番呢?若是里面真的是祖宗的尸骨,又会怎么惺惺作态呢?

佟毓灵睁开眼睛,说道:“让我先进去!”

我稍稍发愣,这女人胆子可不是一般的大!

佟毓灵顶着矿工灯,向我讨了鹤嘴锄,扭扭小蛮腰先从那拨开的洞口进去,我问道:“可以吗?我也进来了。”

“好的!一切正常!”

里面回答。

虽说如此,我疑心病仍然很重,顶着铁铲进去,唯恐佟毓灵给来个那么一下子,就得留在这里陪葬了。到了里面,大约十几尺见方,能够容纳二十来个人,居中正是一架东北才有的三人合抱巨木挖空的棺材,地上零零碎碎放着一块棺盖碎片,都叫佟毓灵用鹤嘴锄劈开。我也凑上去查看,看到佟毓灵跳进棺木里面凝视着里面的情形。她脚边躺着一具硕长的骨架,推测身高不下一米八,头西而脚东,因为通古斯人以西为贵。旁边陪葬了一些已经发黑东西,勉强才能辨认是铠甲、马镫和武器等。不过我见颅骨歪在一边,颈部明显有刀砍的痕迹。

“他是被斩首而死的?”

佟毓灵说道:“他倒也罢了,估计是殉葬的。”

砰!

一个火把猛然之间落在墓穴的腐化木上,已经碳化的木头立即燃烧起来,冒出滚滚浓烟。随之一阵嘈杂,越来越多的火把扔过来,不时有人叫道:“困住朱恒淮,快把主子救出来!”

我和佟毓灵对望一眼,立时把对峙抛开。我拉住佟毓灵的小手,以一把铁铲开路,拨开飞来的火把,慌忙逃窜出墓穴。

转眼墓穴大火滚滚,因为场地有限,烟雾不能散开,视线受阻,反而让我大大的便利。只因马金城的人马都手拿火把,明晃晃,一看就知道在何处。我心念转动,关掉佟毓灵的矿工灯和手里的灯笼,顿时在浓烟里犹如隐身人一样。我拉着她的小手避开众人,摸索来到土墙边,趁着那些家伙一片混乱,慢慢移出蛇尾小道,逃之夭夭。

佟毓灵喘喘气,说道:“好不容易逃出来了。”

“下次难说了,这回是他们太蠢,没有盗墓经验,哪里能在墓穴里放大火,这才让我们有机可趁!不过……”

我忽然揪住佟毓灵的衣领,把她高高举起,喝问道:“你对我究竟隐瞒了什么!方才在塔克世之墓穴里,由你先行进去的,之后我才过来。直到马金城一伙开始进攻,你并没有任何动作!别以为我是白痴!必定先前你在那里隐藏了什么。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佟毓灵呼吸困难,小手只是握着我的手腕。我把她放下来,这妖妇方喘了一口气,又放出媚态,如蜗牛一般粘上来,在我耳边吹起若兰:“恒淮贝勒怀疑奴家了。那么,要不……”女人拉着我的右手深入她的衣襟内,“将奴家的衣服一件件剥开,细细检查一番,说不定有贝勒爷喜欢的东西呢!”

我的手掌触到一团温软的圆肉,当即如触电一般缩回。佟毓灵既然这般有恃无恐,若是真搜查起来,连根毛也找不到。因此不必要再大动干戈,万一中什么奸计,那可糟糕大吉。

“滚开!”

我不耐烦地赶开佟毓灵。

女人发出胜利笑声,咯咯说道:“恒淮贝勒真是有色心无贼胆,方才你明明摸得好厉害!”

我恼羞成怒叫道:“你这荡妇,给我自重一点!真的惹恼了老子,定将你剥开衣服,好好蹂躏一番,满足你的受虐感!”

佟毓灵洋洋得意,我算败给她了。

我一言不发,拖着佟毓灵来到传过蜿蜒的蛇颈小道,来到洞穴出口,那条绳子依旧悬着。我抬头仰望,上面天光大亮,偶然有人影压过,应该是马金城的人马在巡视。假如这般贸然爬上去,只有束手就擒的份儿。我眉头一皱,转回身在殉葬坑取来了几个骷髅头。佟毓灵浓眉微蹙,不悦地低声说道:“带这个东西来干嘛?怪恶心的!”

“闭嘴,这是我们等会儿的逃命法宝。我先爬上去,你跟着,千万不要落下了。”

然后掏出一条细绳,穿过骷髅眼窝,挂在背后,爬上绳子,快要到达的时候,把骷髅取下来,用力抛出去。骷髅咕噜咕噜滚在地上,果然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我不时听到有人惊呼:“啊,这里怎么有个人头骨,有鬼?”

好机会!

我猛然跳出洞穴,落在地上,环视四周,不过五六个马金城的人马。他们也被吸引过来,认识我这人,立时面露凶光扑上来。可惜,五六个人而已,对我而言小菜一碟!

我狞笑着掏出铁铲,噼噼啪啪,砸得好生痛快,那几个家伙被打得抱头鼠窜,狼狈逃跑。这时佟毓灵也爬了出来,忽然高兴地抱住我的胳膊,笑嘻嘻说道:“朱恒淮有勇有谋,我佟毓灵算是见识了。不如我嫁给你,咱们明清皇室本是世仇,借此和解,如何?”

我装作可惜说道:“不成,我已经结婚了,就是我老婆肯,你也只能做小的。堂堂满清的和硕公主,居然做朱家肃王的小老婆,传出去不叫那些世家皇族笑死?”

佟毓灵脸皮奇厚无比,对此嗤之以鼻:“无妨,反正只是虚名,现在穷的到处找宝藏。假使找个有本事的男人做小老婆,也胜过做别人的傀儡。”

算你狠!

我带佟毓灵出去,两人身上都脏兮兮的,于是趁人不注意,偷了几套衣服,回到旅馆换上。佟毓灵这荡妇先脱下外套,抛了一个眼神:“贝勒爷要不要欣赏奴家沐浴更衣?”

“滚你娘的!”

我们简单地吃了一下中饭,这点上佟毓灵就不太计较,再是粗糙的食物也是皱着眉头吃下。我问道:“恐怕那个秘密你已经知晓了,那么下一步去哪里?”

佟毓灵淡淡说道:“沈阳城东两百里,哈达沼泽!”

我说道:“那岂不是到了抚顺?先不说我们怎么过去,现在连出沈阳城都是问题!到处是马历城和马金城的手下,交通要道必然被把守,我们几乎动弹不得?”

佟毓灵只是简单的弹了弹眉毛,说道:“我看中的男人,不至于无能到连这点能耐都不行?事不宜迟,越快越好!”

我暴跳如雷,这个娘们真不知道好歹,见她侧躺在床上休息,真想狠狠揍一顿!只是打量那优美的姿态,却又软下来。

我外出买了一张地图,细细钻研,无论水路陆路,都是几乎毫无把握,不禁叹了一口气。猛然之间,心里忽然有了个想法,既然不能从道路上下手,为什么不能从人上面下手?

大喜之下,我把佟毓灵从床上拖下来问道:“你会开车吗?”

“当然,在美国,几乎每个正常人都会开车。”

我满意的点点头,带着佟毓灵外出,隐蔽着来到大院,上次被我轻易地入侵,这次防守亦是如常,丝毫没有改进。据我所知,大院是马金城的地盘,上次来的时候,记得有一辆吉普车。我悄悄地摸掉警卫,把佟毓灵安置在一边,走了进去,倏然看到久迩宫夏至,他悄悄窜进一个房间。我暗暗生疑,放在在墓穴里没有看到他,在这里干什么呢?

我蹑手蹑脚地走过去,探头从门缝里窥视进去,只见里面的床上躺着马大佬,这个家伙大概是真货吧!马大佬勉强抬起头,说道:“久迩宫先生,来找我什么事情?”

久迩宫夏至狞笑道:“现下我们三方争霸,你,我和马历城。虽说你我是同盟,但是我们毕竟不能一心同体。为了我们能够更好的合作,我要借你一样东西。”

马大佬疑问道:“什么东西?”

“你的命!”

久迩宫夏至说完,突然把掩藏在背后的手伸出来,高高举起,上面握着一把斧头,对准马大佬就恶狠狠地砍下去。马大佬身负重伤,动弹不得,只能举起右手抵抗。那锋利的斧子立时把他手腕砍断,余势未减,又砍在马大佬的脑门上。马大佬惨叫一声,立时不动。那久迩宫夏至仍然不放心,又砍了几斧,那马大佬满面血肉模糊,看来已经死翘翘了。

我大骇,眼睁睁地就看到一场谋杀案发生。推想起来,久迩宫夏至为了争权夺利,嫌马大佬无用,索性杀了他,嫁祸于马历城。如此之奸毒!

久迩宫夏至杀了人,疲惫不堪,坐在床沿气喘吁吁。马志城身上喷出的鲜血溅在他脸上,分外狰狞。我心惊胆战,慌忙离开,不知道怎么惊动了久迩宫夏至,他骤然站起,厉声喝道:“谁!”

我急忙逃开,那久迩宫夏至追出来,却只能看到我的背影闪开,顿时大叫起来:“不好了,马历城派人杀了马大佬!”

我已经被发觉,拼命逃开,迎面就碰到冤大头——那个江上伪,我笑着打招呼:“老兄可好?”

“你……”

江上伪脸色陡然变掉,立时认出我便是那个救出马历城的入侵者,正要转身逃跑,我已经制住胖子了,狞笑道:“老子杀人如麻,你要死要活?”

“活,活!”

江上伪忙不迭地答应。

“要活,好的,告诉你的手下,就说道在城东出城口发现朱恒淮和佟毓敏的踪迹,但是也被马历城的人发现了,现在正在大打出手,快来支援!”

于是江上伪照吩咐做了,我再说道:“顺便借你一辆车子!”

我把佟毓灵叫出来,偷了几件大院的衣服披在身上挂羊头卖狗肉,挟持江上伪开车出门。佟毓灵听了我的计策之后眉头扭起来说道:“你怎么出了这般拙劣的一个主意,想挑逗马家内部争斗,假如我是马金城,先去确认一下,就可以揭破你的诡计。”

我微微一笑:“假如马金城也这么想,那么我的计策就成功了。当马金城确认东边没有问题,而又收到大院受到袭击的报告,你想,他会怎么认为?他一定会想,定是朱恒淮这个家伙想挑动两方斗争,吸引注意力,然后乘机从相反的地方逃跑。那么,东边的守卫力量必然大大削弱!”

佟毓灵点点头说道:“这个主意才可以。”

我们一路有惊无险地闯过,已经是下午三点左右了,江上伪可怜巴巴地求饶:“你们出也出来了,放小的一条生路……”

这个家伙看着就恶心,我平生最讨厌光头和胖子,偏偏他两者都占据,当下一脚把他踢到车外,扬长而去。

到了抚顺,我买了一点备用物品,汽油、食物和其他工具,一起开车载到沼泽边。沼泽是东北特殊的湿冷地理环境下产物,大多分布在低洼河流、水泡地域。因寒冷气候中蒸发量极少,地下粘土、冻土层结合形成不透水层,加上地势低陷,地表水源排泄不畅,就使得土壤中水分积累过度产生了沼泽。到了冬天,原本容易陷入的沼泽不少地段都冻得硬梆梆和柏油路一样,所以很容易地把汽车开进去,直到晚上天色渐渐转黑,佟毓敏不时拿着指南针核对地图,来到一片几条小溪河流交汇的地方,她高兴地大声欢呼:“我们到了,五指洲!这是我们觉昌安之墓穴!”

我不禁疑惑起来,眼望前方,所谓的五指洲,是一片小河洲,受到河水经年的冲刷,形成一条条沟渠。整个个河洲恰好伸出五块陆地,沟渠便是指缝,形象之极。但是我总觉得有点不对劲,问道:“话说你个什么龙脉宝藏,好歹也是三百多年前埋藏的。以河水冲刷来估算,这个河洲老早应该不见了,你会不会观测错误?”

佟毓敏狡黠地眨眨眼,笑道:“别忘了几十年前,日本人又重新调查过所有情形。!”

佟毓敏快步带着我向五指洲的中指奔去,来到一棵白桦树下,佟毓敏叹道:“沧海桑田,几十年前的小白桦都变作参天大树了。就在这下面,是觉昌安之墓穴。”

我掏出鹤嘴锄试了一下,泥土远比我想象的松软,不禁暗暗奇怪。冬天的冻土总是很硬的,这次我连烧土解冻都不必了。挖了半晌,一个两米多深洞穴下,露出一块石板。佟毓敏大喜说道:“就是这里!快快!”

我都成了苦力!

我继续挖掘坟墓,很快就到了墓穴。这里是沼泽地区,虽然冻土经年不化,但是毕竟是有水的区域,墓穴不可能造的太深,防止被水淹没。不知怎么的,我的危机感觉越发浓重,莫非里面埋伏了僵尸?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像这种沼泽加冻土的环境,极其容易产生湿尸或者腊尸,说不定就是变成僵尸!

佟毓敏则是一阵欢呼,被成功的喜悦压倒,居然不再变得害怕尸体和骨架,正要打开腐朽的棺木之际,只听哗啦呼啦一下,棺木盖猛然从内而外破碎,跳出一个人形!

这是什么?僵尸?

我大骇,正要扑上去拯救佟毓敏,倏然旁边墓穴的墙壁泥土忽然崩塌,冲出几个戴着呼吸面具的人,趁我惊愕之极没有反应,顿时把我按倒在地上。这是人!

墓穴里一片嘈杂,脚步声、说话声和佟毓敏的呼喊响彻一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眼角余光瞄到把我制服家伙的面具,乃是典型的毛子货,军用级别,是谁有这种手段和能力?

不久我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恒淮,许久不见。”

后面的人把我拖起来,我当然也看到了这个熟悉的人——马历城,他面色一如既往的冷淡平静,而旁边的就是佟毓敏,被两个人紧紧抓住,眼神中充满恐惧。

我冷笑道:“你好手段,果然不像马金城那么蠢,数次让我从容出逃。”

马历城说道:“要把你逮住我可是费尽心思,但不说叫国外的弟兄带来许多先进设备,光是把这个墓穴布置一番都费了我很多心思。不过更重要的是我有了情报!”

马历城转而问佟毓敏:“昨天晚上,我悄悄地跟来,赶在你们之先打通了墓室,得到了觉昌安的遗骨和遗物,但是我并没有找到任何关于下一步的线索,你告诉我,这个秘密究竟在哪里?”

“死也不会!”

佟毓敏转过脸。

我素知佟毓敏看似柔弱,但是也有刚强的一面。若是用强,马历城恐怕不会得到任何消息,我暗暗叫苦,若是佟毓灵在,定会周旋一番。

幸好马历城没有打女人的爱好,说道:“我会有办法让你说的。”

他一挥手,一个黄毛洋鬼子过来,手中拿着一个注射器,马历城介绍说道:“这是苏联刚刚发明的自白剂,一旦注射,即使性格再刚强的人也会乖乖吐露心头最隐秘之事。当然,唯一的坏处是对大脑有严重损害。我给你二十秒选择!”

佟毓敏犹豫地看了我一眼,我淡淡笑道:“即便你说了,失去的不过财宝而已,日后还有机会获得,若是变成白痴,大大的不妙!”

佟毓敏点点头,低声说道:“好吧!先把我放开,我有几句话和他说说。”

马历城露出笑容道:“不亏是我好兄弟,居然说服了这个女人。似乎她很重视你,可不要做出对不起林白水的事情啊!”

佟毓敏揉揉受到粗暴对待的胳膊,走过来,在我耳边低语:“等下我一喊,马上跳到河里。”

说着,忽然一口咬住我的耳朵,我猝然不防,惨叫一声,只觉得撕心裂肺的疼痛,耳朵一下子少了一块。

那佟毓敏口中叼着我一片血琳琳的耳朵,恶狠狠叫道:“你这个恶贼,先是劫掠我,再以重重恶毒下流的手段欺负我,恨不得将你肉食!今日终于可以尝我心愿。”

马历城等目瞪口呆。

这种情形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他们原本以为我和佟毓敏亲密无间,至少也是通力合作。哪知女人一口就咬掉我几乎半个耳朵,血琳琳地吞下去,显示仇恨之极。

我暴跳如雷,大骂道:“你这个毒妇,原来一切都是你伪装出来的!好狠毒!你这般蛇蝎心肠,迟早遭到报应!”

马历城不耐烦地阻止我们:“好了,统统给我闭嘴。我没有心情和时间听你们打情骂俏、报仇雪恨。女人,你给我老老实实地交代,秘密究竟是什么?”

佟毓敏冷冷说道:“你需的把觉昌安之墓穴的遗骸抬出来,放到外面五指洲的中指部位。”

马历城眉头稍微皱了一下,虽然不明白佟毓敏为何要这般做,但是想想也没有其他坏处,于是吩咐手下照做。其实整个觉昌安之墓穴老早叫马历城在另外一头打通,开了一个三人大小的口子,叫上数个精壮汉子一起抬起觉昌安的腐朽棺材,小心翼翼地抬到外面。余下几个人押着我,跟随马历城一起走出。

佟毓敏走到觉昌安棺木前,棺盖已经打开,半腐朽的尸骨和殉葬物品发出的奇怪臭味熏地佟毓敏浓眉卷起来,看了几眼,她捂着鼻子说道:“这个秘密,我只告诉你一个人!”

马历城点点头,这般重要的关键,确实不能让其他人知晓。

佟毓敏凑近马历城,正要对着他耳朵悄悄话,马历城忽然说道:“你稍微离开我一点,我可不想也被咬掉耳朵。我说是吗?恒淮老弟?”

他略带讥笑地瞟了我一眼,我不禁大怒,耳边似乎疼地越发厉害了。

佟毓敏怏怏不快,说道:“好吧。”

她向后退了几步,这时她做了一个谁也想不到的动作!

佟毓敏大叫一声:“跳河!”说着飞身纵入冰冷的河内,撞破冰面,随水流下滑。

我一直在等待机会,几乎是她呼喊的同时,带动押着我的两个人前进。虽然我双手被抓住,动弹不得,但是我身子和脚还能运动,加上我力大无穷,猛然间就拖着两个人纵身一跃,摔入河面!

那零下几十度的冰水一激,我顿时打了个哆嗦,抓住我的两个人受到刺激也放开了我,岸边马历城猝然不及,顿时恼羞成怒,大叫道:“快,快抓住他们!”

因为冬季河水冻结,只有冰面之下暗潮涌动,所以他们立即冲到冰面上来。

我伸出左手一拳,击打在旁边被拖下的那个家伙身上。但是水里运动不畅,原本这一拳能够打碎头骨的力道,如今只是把这个家伙打远。而另外一个家伙也过来,伸出双臂从后将我拦腰抱住。

这个姿势在水中最能制服敌人,可惜我出身的部队却是一个水陆两栖部队,号称陆上猛虎,水中蛟龙!小小水中作战,哪能难道我,顿时一个筋斗翻入水里。那人猝然不及,连接着被我带到水下,失去平衡感,胡乱挥手,乘机叫我掐住脖子,咔嚓一下解决。

我扒下他的面具呼吸器,游向另外一个,他让我一拳打懵了,此刻清醒过来,眼见同伴归天,分外眼红,张开双臂扑过来。

我随手砸下一块碎冰,迎面斗上去,不顾那人乱拳挥过来,强行突破,拿起碎冰直刺其咽喉。碎冰冻住之后几乎和玻璃一般锋利,立时刺穿了那个家伙的颈部,我抽出来,鲜血噗噗水枪一样地喷出来,那人浑身不住抽搐,快归天了。

我扒下他的面具呼吸器,自己戴上一只,瞄准佟毓敏的方位,潜入水下,摸到佟毓敏时候钻出来,对她说道:“快,戴上这个!”

佟毓敏也戴上面具呼吸器,睁眼一看,马历城阴沉着脸扑上来,拉住佟毓敏的胳膊。我立即捡起一块碎冰,重重砸在他脸上,迫使其放开。于是我拉着佟毓敏,一起陷入冰层底下。

冰层下暗流涌动,一直往前冲,我们忍受着可怕的酷寒,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那面具呼吸器只能坚持五六分钟,以河水的潮流速度而言,此刻我们已经飘过了三四公里。而且冰层底下看不清情况,马历城等根本无法追击!

那面具呼吸器快坚持不住了,我奋力冲破冰面,拉着佟毓敏海龟上岸一般地慢慢爬上冰层,双腿一蹬一蹬,移到岸边,才能勉强站起来。

我其实疲惫之极,加上浑身湿透,冷得不得了,反正几乎不能控制身子,手脚没有知觉,不住地颤动。那佟毓敏也是一般可怜的模样,脸色惨白,嘴唇乌青,头发很快结了一层霜。他吐出一口白气,拉着我说道:“快,找个地方脱掉衣服,不然水结冰,连皮带衣服才能脱下来!”

我勉强站起来,两人相互搀扶跌跌撞撞往前走,这是一片茂密的树林,哪有遮风的场所。佟毓敏说道:“这一定有的地方的,我曾祖父曾经说过,沿河流下去,离觉昌安五六里地的地方,有一个山洞,虽然不大,但是可以遮风挡雨。”

我虽然快坚持不下,但是不得不硬撑着。我南方人,不太适应这种寒冷气候,反倒不如佟毓敏耐久,过了不知多久,我意识开始模糊,渐渐觉得身边烤着一堆火,有人正在剥我衣服。这是死前的幻觉吗?

我张开眼睛,眼前的佟毓敏脱光了衣服,正在剥我的衣服,我身上光秃秃,就剩下最后一条短裤,我大窘,叫道:“这个就不必了。”

佟毓敏蛮横地说道:“不行,要是不脱掉,你那个东西万一冻坏了,今后就只能看不能用了!”

顿时说到男人的要害,只得乖乖脱掉。

我恢复一点力气,爬了起来,眼前是一个两人高的山洞,里面铺了不少稻草,有股怪味,似乎有人常常过来避风挡雨,因此柴火也留了一些。外面已经下起了鹅毛大雪,正好可以遮掩我们的踪迹。

虽然生了一堆火,但是刚刚从冷水里捞出来,感觉还是很冻,真巴不得浸在热汤中。我背后慢慢地靠近一个柔软的身子,我一个哆嗦,回头见是佟毓敏,叫道:“干什么?”

“我冷,我们之前不是一直抱着取暖吗?现在怎么不行了……”

“因为,我们都光着身子……”

“不是借口!”

佟毓敏还是贴过来,脑袋靠在背脊上叹道:“好暖和啊!”

男人和女人光着身子在一起,只要都是健康的正常人,有谁能把持地住?所谓干柴烈火,何况我们并非圣人君子。当下我只觉得身子越来越热,热地过火了,好像从丹田升起一团火,转过头再看佟毓敏,只见她面色潮红,眼波流转,嫩地几乎要渗出水来,那身子单手撑在地上,摆成一个诱人的姿势。由于佟毓敏的西方血统很重,身材比同龄的女子丰腴,非常肉感,正是我所喜欢的类型。她扑上来,涌到我怀里,那种感觉,当下撞针击中子弹,火柴点燃导火索,一发不可收。

第一案:古墓邪尸 三十三 浴室大战

许久,好像洗过热水澡一般舒服。佟毓敏趴在我胸口胡说八道:“据说,纳粹德国曾经做过人体实验,要是人类在冰天雪地的地方受冻,最好的恢复方法就是泡热水澡和做男人和女人都喜欢做的事情!”

我一个巴掌打在她头上,骂道:“你才几岁,怎么尽是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玩意。”

佟毓敏不满地嘟哝:“哼,在美国,有的女孩十四岁就做了妈妈,我还是第一次呢!我妈是个清教徒,她说把你的第一次要么留给上帝,要么给你最爱的人。”

我摇摇头说道:“真不能想象你们美国佬在想什么东西。”

佟毓敏趴在我身上胡乱摸索,叫道:“你好壮实啊!怎么锻炼的,我曾经看过健美表演,他们虽然有很多肌肉硬块,但是在我看来都是填充物而已,你力气真大。”

然后她摸着我胸肌下去,一边摸一边还说:“现在我是你的人了,你也是我的人了。这块肌肉是我的,这块也是我的,尤其这个,更是我的!”

我倏然一懵,她调皮地摸着我的老二摇来摇去玩耍,这乃是最敏感的地方,那受得了刺激,顿时蠢蠢欲动,我欲火攻心,翻身又把佟毓敏压倒,叫道:“天作孽尤可为,人作孽不可活。这是你自找的,不要怨我!”

又是很久,佟毓敏终于有气无力地安静躺着,忽然问道:“你耳朵还痛吗?”

我摸摸耳朵,受到凉水冻结,现在已经结痂,不是那么疼痛,只是少了一块,以后只能养长发遮掩,一想到这里,不禁怒从心起,在佟毓敏光溜溜的屁股上重重一打,叫道:“你这毒妇,我知道当初是为了迷惑马历城,但是为什么不下手轻点?”

佟毓敏柔声安慰:“我害得你出血,你也弄得我出血。再说了,你少了一块耳朵,我却得赔你一个人呢!”

“赔我一个人?”

佟毓敏合上眼睛,摸着自己平坦的小肚子说道:“我有预感,这次我一定会怀孕。我们孩子,将是继承明清皇室血统的伟大人物!”

我蓦然想到林白水,顿时感到内疚不已,背着她和别的女人在胡搞,虽然也有客观原因,主观上还是我把持不定。

然而我瞅见佟毓敏那飘忽不定的眼神,似乎在哪里接触过,心神一震,失声问道:“你是佟毓敏,还是佟毓灵?”

女人噗哧一笑,说道:“这时才察觉,不算太笨。你说说看,我是谁呢?”

我说道:“佟毓敏外表柔弱,但是性格刚烈,宁折不曲。在为人处世和随机应变,却有所不足。佟毓灵则狡猾多变,果断坚决。方才而言,佟毓敏的刚烈我见过了,但是那灵活的手腕和机智的变动,不禁叫我怀疑。何况,佟毓敏是个害羞的孩子,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大胆呢?我觉得,你即使佟毓敏,又是佟毓灵!”

女人低头半响才说道:“或许这才是真的我,以前的我被分成了两个人。你知道,在那种破落大家族生存的压力非常巨大,于是就有了狡猾的佟毓灵,然而她内心也是需要有倚靠,又有了柔弱的佟毓敏。只是在遇见你之后,我渐渐的恢复成了一个人。现在的我,应该便是两人的综合,叫我佟灵敏吧!”

“佟灵敏?”

从此我熟悉的佟毓敏和佟毓灵都已经过去,全新取代的将是佟灵敏。

我抽回心思,问道:“话缩回来,现在觉昌安之墓穴和陵寝完全被马历城控制,我们还得再冒险回去,把里面的秘密线索抢回来。”

“不必了。”佟灵敏懒洋洋地回答,“因为,秘密线索我都已经掌握了!”

我不禁非常疑惑,说道:“那时我只见到你不过瞟了那具棺材几眼,甚至连凑都没有凑近就被赶出来,难道秘密线索不是存在什么物体上?”

佟灵敏咯咯娇笑:“别以为所谓的线索一定是画在某张画上或者其他什么的。其实,这个关键线索说穿了一点也不值钱。要我告诉你吗?如果想,就叫我一声好老婆!”

佟灵敏以为我或者举手投降,乖乖地叫出来,或者一言不发,哪知我勃然大怒:“我朱恒淮岂是这般容易受到胁迫?你不说也罢,反正得知了也无用,我只需跟着你即可,而你是绝对不能离开我的。再说,你要做我女人,只能排老二……”

佟灵敏估计错我的性格,目瞪口呆,过来半晌悻悻说道:“也罢,就告诉你,叫你知道我佟灵敏也不是一般的女子。其实,线索的关键就在尸骨的手指上!”

佟灵敏伸出纤纤右手,食指和拇指完成一个圈,有伸出中指,说道:“譬如这个手势,表示往北一百里,两个手指就是两百里,依此类推。其他东南西北,亦是有不同姿势代表。当年我家先祖下葬的时候,特意以一种药物凝固尸骨,即使几百年后也不会变化!”

原来如此!我恍然大悟,一直埋在我心头的疑虑一扫而光。那我何佟毓灵从故宫底下塔克世之坟墓走出来的时候,我一直怀疑佟毓灵藏了什么东西,就是如何也搜寻不到。原来竟然是这样的小小秘密,难怪她只要看几眼就可以得知线索。

佟灵敏咯咯笑道:“我们获知这种手势密语,还得感谢你呢!”

“感谢我?”我自己倒是一愣,问道:“和我有什么关系?”

佟灵敏说道:“之前你不是和久迩宫明月在争夺和珅坟墓的玉扳指吗?很久以前,由于那拉氏的祸害,我们皇室内部成员失传了手势密语。后来通过你带来的久迩宫春日笔记,才得知,高宗皇帝因为非常信任和珅,曾经赐予过他保存龙脉宝藏秘密的资格,其中关键就是手势密语,和珅把密语可在一只玉扳指上,随身收藏。后来仁宗皇帝即位,诛杀了和珅。和珅事先把玉扳指交给了儿媳妇和孝公主。不过这样一来,反倒保存了下来。终于让我获知了。”

我点点头,直到现在才知道,我和久迩宫明月血腥争夺的玉扳指有何用场了。

佟灵敏浓眉卷起来,说道:“只是我在疑惑,那个马历城虽然也是知道觉昌安墓穴的大致位置,但是茫茫沼泽,居然让他们这般轻易地找到,不禁叫我非常奇怪!”

我摇摇头说道:“不要小看,那个马历城远比你所想象的厉害,你知道他的什么情况呢?比如家世?”

佟灵敏嗤之以鼻:“不过是一个土匪盗墓贼世家了,陡然暴发,冒充起皇室后裔来。”

我叹气道:“看来你是真的不太了解,马历城的身份远比你知道的复杂。单是指血统,他可是比你更加接近努尔哈赤,以辈分论,他是努尔哈赤的孙子!”

佟灵敏失声叫道:“什么!”

我便把马历城的身世告诉佟灵敏,当说道那层层叠叠的金字塔尸身的时候,佟灵敏冷笑道:“原来他也知道,只是不得法而已!”

我疑问道:“既然这些尸身金字塔并非用来克制五黄大煞的邪气,那么你说说看,究竟有何种神秘的用偿?”

佟灵敏狡黠地眨眨眼,趴在我胸口撒娇说道:“不要,假若你不叫我好老婆,打死我也不告诉你!”

我心知这个女人刚才受了一口怨气,心里不服,此刻向我报复,听她嗯嗯地撒娇声音,我不耐烦起来,而且对那个尸身的邪门用法又非常好奇,再想我和佟灵敏既然有了夫妻之实,这个虚名索性也给了她算了,一边默念林白水对不起,一边猛然在她屁股拍一下,叫道:“好了,算你狠!乖老婆,老实交代吧,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你终于认了!”

佟灵敏一骨碌爬起来,因动作幅度较大,那两只小白兔胡乱晃动,不禁引人蠢蠢“欲”动。

她眼直勾勾的,喜滋滋说道:“好,我就告诉我的好老公!”

她却转换话题问道:“那你可知,为什么当年我满清八旗大军天下无敌,有‘满人不满万,满万不可敌’的称号。那萨尔浒一战,八万八旗大军便击破了明朝十万大军,可是世界上以少胜多的典范之战啊!”

我哼的一下表示不同意,然后叹气说道:“只怪每个王朝的末期,无论政府军队,都是腐败之极。不然你们所谓的八旗大军,到了满清末年,别说武器精良的外国佬,就是一帮拿着菜刀的农民造反也是落荒而逃呢!最夸张的记录是四个不过手持砍刀的太平军战士,驱赶了两千多八旗骑兵,斩杀数百,换算比例,比你号称的什么萨尔浒还要伟大。再说了,那努尔哈赤被谁轰毙?皇太极遇到谁屡战屡败?袁崇焕袁督师!所以只能说,那‘满人不满万,满万不可敌’不过吹牛,是因为当时明朝军队腐败,杨镐指挥无能,世间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

佟灵敏也是哼的一下,说道:“你也太贬低明朝大军的战斗力了,毕竟这只军队在几十年前还援助朝鲜,两次击败倭人。再加上明朝军队武器精良,装备了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火枪和大炮。指挥杨镐也不是无能之辈,在此之前,我太祖努尔哈赤一直被这人死死压住,直到得到了一样神奇的秘器!”

“那是什么?”

“使得战士拥有不死之身的秘方!”

“鸦片?”

我在部队的时候,曾经听说过二战纳粹为了使得士兵勇敢不畏死,让他们服用神经药物,吃下之后浑身亢奋,没有痛觉,不过因为副作用太大,最后还是取消了实验。想在当时的环境,那么只有鸦片了?

佟灵敏摇摇头说道:“不,更加神奇。据说,只要战士的身体还在,即使没有了脑袋也能够不知疲倦的战斗,所以这种秘药被称作‘刑天’,你们汉人神话中的无头英雄。不过这种秘药制作极其困难,首先要从人体内提炼出一种叫做的人精的物质,该种物质极其难得,一万个人凑不起一克。所以太祖便杀尽辽东人口,不仅杀汉人,也杀朝鲜人,杀蒙古人,屠杀了不下百万人,才获得了足够一千战士服用的人精。而另外一种东西稍微好得一点,可惜现在已经失传了。”

我忽然想到,在那个皇陵村里,我险些被扒露秃宰掉,最后他反而我被打入一口池水里,那池水里漂浮的油状液体,莫非正在提炼人精?

佟灵敏继续说下去:“传说满洲勇士鳌拜就是一个服用了这种秘药的勇士,最后圣祖诛杀他的时候,不得不使用烈火将其焚尸。这种秘药毕竟过于灭绝人性,在顺治之后渐渐的废弃,到现在,至少在我们皇族内部已经失传了。不过……”

我顿时又想到,我遇到的和孝公主,莫非也是服用过这种秘药,所以百年不死。

佟灵敏又说道:“既然马金城乃是那个活埋几百年也不死的女人的后裔,恐怕有机会得知这种秘方,于是正在秘密实验。假若真的让他得逞了,恐怕世界都不得安宁!”

我几乎无法想象一群不死的无敌战士肆虐天下,枪炮都不容易致命,恐怕只能动用原子弹了!

佟灵敏沉默半响说道:“但是他为什么还在找最后的宝藏呢?以他的实力,应该不会再对这些钱放在眼里,除非有其他特殊的因素。”

“比如秘方不完整!”

我补充。

佟灵敏点点头,说道:“我也想也是这个可能,事不宜迟,我们赶快动身,必须赶在这帮恶棍之前,我们可是拯救世界的大英雄!”

放在火堆边烤火的衣服差不多已经干了,我们穿上衣服,外出还是漫天大雪,只得冒着风雪步行了约莫三十多里。不过这样也遮住了我们的踪迹,不至于让敌人尾随而来。

我们到达的地方是一个小镇子,有招待所也有饭馆。两人在口袋里摸了半天,凑齐了三十块钱,幸亏纸钞票不会被水冲走。我现在很可惜那个百宝皮囊和五四手枪掉在了不知哪里。

我们以夫妻名义登记了一个房间,佟灵敏高高兴兴领了钥匙,挽着我的胳膊一起过去,边走边说:“老公,今晚你也要好好努力啊,我期待你的表现!”

我忍不住一拍她的脑袋,骂道:“叫你多嘴,这种丑事也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开口,看我不弄死你!”

这种几千人的小镇,招待所说不上有多好,不过提供伙食、饮水和暖气。我们叫他们把饭菜送到房间里面,坐在炕上吃,那大妈级别的服务员带着满脸暧昧进来,肯定是偷听了刚才佟灵敏的胡说八道,退出去的时候偷偷告诉我:“晚上轻点,墙壁很薄……”

饭菜不算精致,但是非常可口,白面大馒头,配着一碗猪肉炖粉条、小鸡炖蘑菇和锅包肉,吃得津津有味。佟灵敏这娘们吃饭也不老实,一口一个好老公,然后把好吃的统统夹走。她活泼可爱的性格比起少年老成的林白水来,自然讨人喜欢,恍恍惚惚之间,我竟以为佟灵敏就是我老婆一般,似乎此刻是带着新婚的妻子蜜月度假,两人不住打情骂俏,心头顿时一阵冷汗!

那晚上不用多说,和佟灵敏又做了数次,心中虽然感觉对不起林白水,但是毕竟木已成舟,有种自暴自弃的念头,越发激情。佟灵敏最喜欢趴在我胸口,忽然象只小狗一样嗅嗅,皱着浓眉说道:“你好臭,几天没有洗澡了?”

我翻过身,埋在她怀里一阵乱嗅,说道:“你也不是一样吗?似乎比我更臭!”

“去!”佟灵敏把我推开,嘟哝道:“我西方血统很浓,奶奶、妈妈不是撒克逊就是日耳曼的,白种人本来就体味重嘛!”

“好好!”我像一个宠爱小娇妻的男人一样安慰她,“明天上路之前,先洗个澡吧!”

次日一早,我们找到镇子里唯一的一家公共浴室,在男女浴室入口,佟灵敏紧紧拉着我的胳膊,笑眯眯地撒娇:“老公,我们一起洗鸳鸯浴吧!”

“笨蛋!”我本想训斥这个白痴一番,转念一想,说道,“我可不想让你的身子被别人看光,不论男女,因为你是我的女人!”

“老公真好!”

佟灵敏倏然踮起脚尖,小嘴在我面颊上轻轻一碰,飞快地逃开,钻进女浴室里去了。

我摸摸面颊上那被佟灵敏轻吻过的地方,感觉热热的,不太习惯这种西方式的礼节。对于女人,哄果然比打骂灵光,佟灵敏那聪敏的小脑袋瓜,怎么不仔细想象,那句话里的破绽,她进入女浴室照样是被人看光。唯独后面跟着的一句,顿时把她的智商消磨了。

我叹了一口气,恐怕这时是佟灵敏唯一能够像小孩子一样撒娇胡闹的时刻,之后不久,到底会发生什么结果呢,我也无法预料,或许重新进入敌对状态,即使保持友情,我也是无法选择她的。

我进入了男浴室,里面自然没有什么好说的,一大群光着屁股的男人,晃来晃去。我也不多废话,搭着毛巾浸到热水里。真***舒服!自从来到东北之后,再也没有这么安逸的享受过,我把毛巾盖住脸,后脑勺靠在浴缸上,如同吸食鸦片一般的上天堂。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口熙熙攘攘,又来了很多男人,嘻嘻哈哈,正在争论着什么。怎么听着耳熟?

我蓦然惊觉,这不是马金城那伙人吗?里面的久迩宫明月交手过,声音很熟。我暗暗叫苦,他们怎么来了,单是我一人的话,我自然可以从容出逃,但是对面女浴室还是一个佟灵敏,如何是好?

我只得暂时潜伏,反正毛巾遮住了面颊,他们一时之间也认不出来。那些人陆陆续续泡到浴缸里,说说笑笑,我渐渐听出了头绪。原来马金城一伙毕竟不是蠢蛋,虽说中了我的声东击西之计|Qī-shū-ωǎng|,但是听到马历城的人马也跑到沼泽地区去了,当即怒气冲冲地赶过去。正好遇见马历城一伙,当即交火。那马历城人马稀少,不敌,落荒而逃。于是马金城的人马便洋洋得意,来到附近唯一一个小镇休养。因娱乐设施稀少,只得泡澡养身。

眼见对方的人越来越多,我只能及早出手,于是脸上盖着毛巾慢慢浮到浴缸边缘,站了起来。像我这般脸上盖着毛巾走路非常奇特,但是顾不得了,终于有人好奇地问道:“老兄,你怎么了,干嘛脸上盖着毛巾,不怕走路摔跤吗?”

“嗯,没事!”

“哦……”

@奇@我只是透过毛巾之间的缝隙模模糊糊看清来路,猛然眼前一阵凉风,毛巾叫人扯了下来,那人忍不住好奇动手,一见之下,顿时脸色大变,叫道:“朱恒淮,朱恒淮!”

@书@那日我打地马金城一伙鬼哭狼嚎,印象深刻,几乎人人都记得我朱恒淮。这一叫不好,浴室里顿时站起五六十个人,光秃秃的身子,肉山肉海,外加几十条棍子,当真有趣,若不是场面不对,我老早想笑出来了。

@网@我当机立断,随手抄起一只附近的脸盆,乒乓砸在揭开我毛巾家伙的脑袋上。这塑料面盆的质量不好,中间砸穿了一个洞,正好套在那家伙的脖子上,犹如套上了一个奇怪的项圈。我哈哈大笑一声,趁他懵住的时候,一脚踢开,立时冲向浴室出口。

其他人顿时勃然大怒,纷纷追上来,口中不住乱叫站在之流。笨蛋,要是会站住还会逃跑吗?跑步最忌讳开口说话,气息接不上。

我冲出男浴室的厚厚棉布门帘,顿时感到一阵哆嗦,外面好冷,然后毫不犹豫地,冲向女浴室!

一个光着身子的大男人忽然冲进了女浴室,顿时引起了一阵女人的尖叫,那小媳妇年轻姑娘纷纷害怕地捂住身子,唯恐走光,倒是一些大妈大嫂级别的女子,却饶有兴趣地打量我,目光清一色集中在下面。

那佟灵敏正在泡澡,听到呼喊钻出来,见到居然是我,惊讶地问道:“老公,你怎么……”

我急急忙忙拉住她的胳膊说道:“少废话,快跑,他们追来了!”

说曹操到,曹操就到。

我回头一看,那马金城的几十号人怒气冲冲地钻进女浴室,立时引发了更大的一阵女人尖叫。那小媳妇和年轻姑娘是害怕的尖叫,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男人,猛然眼前出现一大群光屁股的大男人,哪能不害怕?至于大妈大嫂级别的,更加兴致勃勃地发射目光弹,飞向男人们的下面。倒是有一些年轻的不好意思,红着脸捂住下面,纷纷找东西遮掩。

眼前的局面因为男女光着身子共聚一室,以中国人的性格,非常不习惯,因为暂时平静下来。以一大帮男人和我一个男的外加身后数个女人,进行目光战争,不知何时会打破这种局面呢?

历史是由偶然造成的,此话果然不假。那马金城的人马中,有一个无意中向前踏了一步,正好踩在一个肥皂上,吱溜,滑了过来。

人人都处在高度紧张的状态,忽见一个人飞过去,顿时以为进攻信号发动,几十条腿冲上来,这小小的浴室一角哪里能够容纳这么多人呢?我连动手的机会都没有,就叫一大帮男人压住,味道真***差,如果是一群香喷喷的美女,才不错呢!

男女浴室之间,本来就只是简单的用一层三夹板隔起来,男人山一压之下,顿时倒塌,我半个人埋在底下,忽然一双小手拉住我的两条腿,死拖活来地拽出来,我看是佟灵敏,心中好奇,问道:“我的脸埋在下面,你怎么认得出?”

答曰:“上面看不到,但是认得下面。”

我一个巴掌拍在她脑袋上,骂道:“好色!”

佟灵敏不满地嘟哝着小嘴,然而背后一片嗨的声音,我回头看去,却是男浴室里其他男人正目瞪口呆地盯着女浴室和男人山。佟灵敏啊的一下,慌忙躲在我背后,以防走光。

我恶向胆边生,指着男人山告状:“这帮家伙,想偷袭女浴室非礼。我来保护我老婆!”

男浴室剩余的男人,多半是女浴室女人的老公、父亲、兄长、儿子、姘头,自己最关切女人的身子居然让这帮无耻的外地人看光,哪能不眼红,号召起来,疯一般地冲向马金城的人马。唯独见我身边护着女人,便轻轻放过了。

这五十来号男人打起群架来,当真天昏地暗。大家都是光着身子,手无寸铁,随手便抄起身边的家么上场。但是澡堂里面干干净净,有什么可拿?不外乎肥皂、脸盆和毛巾之流。我可算开了眼界,长了见识,想不到毫无杀伤力的日常用品,到了这帮牛人手里,个个乃是大规模杀伤武器。那肥皂被挤成一块块,到处乱丢,敌人一步小心就滑倒,寸步难行。不过这也有误伤自己人的可能性,所以更多的人是把肥皂抹在手上,满是泡沫,扑上去对准敌人脸上一阵乱摸,那肥皂水渗入眼睛,痛得哭爹喊娘,凶猛的化学武器。脸盆不必废话,方才我已经掩饰过一遍了,唯独那毛巾用法新鲜,蘸水之后一阵乱舞,打在人身上,犹如鞭子一般厉害,因为现在都是光溜溜的,只要打倒必然生痛,于是毛巾成了最可怕的远程武器,半米之内不能近人。

浴室里男人的斗殴声、惨叫声和女人的惊呼声响彻一片,我偷偷摸摸牵住佟灵敏的小手,趁乱逃走,居然没有人注意我们这两个引发事端的中心人物!

因两个人都是光着身子,只得先跑到更衣室把衣服取来。那佟灵敏盯着我身体一直抿嘴吃吃笑笑,我勃然大怒:“有什么可笑的!你自己还不是光着身子,惹恼了老子,当心打屁股!”

佟灵敏笑得越发厉害,说道:“你的身子我又不是第一次看过了,只是看到男人那般光着身子跑来跑去,原本的威风都没了,特别好玩!”

我一把夹住佟灵敏,对准佟灵敏的小屁股狠狠打了几下,教训道:“女人一天不打就要上房掀瓦!看我不好好教训你!”

佟灵敏一边吃吃大笑一边求饶:“不要,饶了我吧,下次不笑你就罢了……”

咚咚一响,又跑来一个光着身子的男人,看到我们这般情景,尴尬不已,我们则立即僵住。

对面的是久迩宫明月!

那浴室群架越大越大,初始马金城集团人手齐,训练充分,一时占了上风。但是毕竟有当地人一见苗头不对,慌忙外出报信。当地是一个伐木形成的小镇,不是同事就是同乡,当下几百号男人领着真家么过来,马金城集团转眼落败,眼见不行,如久迩宫明月之流武艺高超的,施展泥鳅神功,硬生生地挤出来,先跑到更衣室换衣服!

“灵敏……”

久迩宫明月憋红了脸,面色慢慢转红,当即跳起来叫道:“姓朱的,你究竟对灵敏做了什么!”

我放下佟灵敏,她知趣地躲到我背后,露出半个脑袋。虽然她是由佟毓敏佟毓灵性格混合而成,脸皮终究不如佟毓灵厚,红着脸,烧得我背脊发热,她小手抓紧我身子,合上眼睛,慢慢说道:“我和他,从今以后就是一个人了,他的是我的,我的也是他了!”

佟灵敏说的够明显了,但是久迩宫明月脸皮紧绷,跳起来叫骂:“朱恒淮,一定是对我主人做了不法的事情,胁迫她跟你在一起!主子,你是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不要相信他,回来,我们保护你!”

佟灵敏睁开眼睛,坚决地摇摇头说道:“不,我是心甘情愿的!你们不要逼迫我,我是自己喜欢这个男人!”

久迩宫明月心痛不已:“灵敏,你是我的未婚妻啊!”

我吃了一惊!

久迩宫明月冷冷地对我们说道:“灵敏,你先去穿上衣服,我和朱恒淮说几句话。放心,论打架我不是他对手。”

佟灵敏瞟了我一眼,我点点头,先脱下一件大衣披在她身上,于是转身就去女更衣室。久迩宫明月指着我说道:“朱恒淮,我不知道你是施展了什么手段让灵敏老老实实跟着你,但是他是我的未婚妻,为了她,我要和你决斗!”

我哼地一下冷笑:“你有这个能力嘛?”

久迩宫明月立时张口结舌,论打架不如我,谈何资格。

我说道:“你也少废话,佟灵敏是自愿跟着我的。”

“灵敏是我的!”久迩宫明月暴怒之极,飞身扑上来。我见他飞来,迎面一拳,顿时砸地后者鼻梁折断,飞出两三米开外,他飞速一转,竟然追上了灵敏,将其劫持。我大惊,追了出去。那雪地上明明白白地显示背着佟灵敏飞奔而去。

我迈开大步冲上去,久迩宫明月背着一人速度不免减弱几分,加上刚才一场剧斗更是吃力,不过片刻就让我追上,我一击扫堂腿,扬起万千雪花,急速攻向久迩宫明月,拦住了他的前进路线,后者只能放下佟灵敏逃命。

哪知久迩宫明月硬气之极,生生地吃了这一腿,闷哼一声。纵然他不放下佟灵敏,他身子也是吃不消,开始摇晃,我乘机攻上前,一群砸在他胸口,打斗不过数回合,久迩宫明月便已经击昏倒地。我慌忙抱起佟灵敏,她还是光着身子,裹在那件大衣里面。我拿雪擦擦她的面颊,叫道:“佟灵敏,佟灵敏……”

佟灵敏微微张开眼睛,见到我只是眼神一亮,顿时又黯然,断断续续说道:“我就知道……你是舍不得我的……我在你心中……很重要。我心满意足了,死而无憾……”

我大惊失色,是不是刚才打斗的时候,不小心击中了佟灵敏,我那一拳千钧之力,平常人受着,伤筋动骨,万一伤到了小巧的女人……我不敢想下去。

佟灵敏越说声音越低,渐渐地只是嘴唇蠕动,陡然脑袋一歪,合上了双目!

我心犹如刀锯绞动,痛苦不已,直到此时,我才发觉佟灵敏在我心中的地位。虽然我们认识不久,感情不及林白水绵长深厚,但是毕竟朝夕相处,同甘共苦,心心相印,她已经在我心里占据了一个牢牢不可动摇的位置。眼见佟灵敏苍白的面色,颤悠悠把手伸过去,轻轻摸索着她的脸颊发髻,肠断处,对无言,惟有泪千行。

第一案:古墓邪尸 三十四 不死僵尸

3

倏然怀中的佟灵敏阿嚏的一下,把我吓了一跳,目瞪口呆看着,却是佟灵敏眼帘飘动,那浓浓的眉毛竖了起来,摸摸自己可爱的翘鼻子说道:“啊,你手上毛真多,搔来搔去的,害得我痒的不得了!”

“你!……”

“嘻嘻,人家装死试试看。试出来了,我在你心里很重要,你都哭了哦!”

我气得不打紧,拳头攥地咯咯作响,咬牙切齿道:“你这个死小鬼,竟敢欺骗老子,今日若不将你屁股打开花,我就不姓朱了!”

佟灵敏嘻嘻哈哈:“姓朱有什么好,姓马的不是好人,反正和动物沾边的都不是好人,不如你也改姓吧……”

我暴跳如雷,大叫道:“死小鬼,今日我要弄死你!”

佟灵敏见我动了大怒,咯咯娇笑地光着脚丫子,随身只披着一件大衣,在雪地里奔跑逃命。我自然一跃而上去捉住,好好教训一番,然后扶着一瘸一瘸的女人回去,那佟灵敏不住唠叨:“老公,你下手也太狠了,人家屁股现在还痛呢!”

“下次看你再敢!”

“绝对不敢了,要不你换另外一种惩罚吧!”

镇子里的群架也终于分出胜负,自然是人多势众的镇子人马大胜,马金城集团惨败,除了少数如久迩宫明月之类的好手逃脱,其余被绑起来,用绳子穿着一串,赤条条的只在下身围着一块毛巾,在冰天雪地里游街。若不是顾忌妇女儿童,说不定连这个也省掉了呢!这帮可怜虫浑身瑟瑟发抖,不住地相互埋怨。而镇子里的儿童不时捡起雪块打在身上,更是如同兔子一般跳来跳去,有趣之极。

我和佟灵敏目瞪口呆,面面相觑,忍俊不禁,心里好大一口怨气冲掉了。这时我再打量佟灵敏,身上光是披着一件大衣,两只赤脚埋在雪地里簌簌发抖,心想给她足够教训了,就将此女抱起来。佟灵敏安静温软地圈住我的脖子,两人一起回到招待所。

招待所里面只有服务员大妈一人,其他的都去看热闹了,她见我们这般德性,佟灵敏两只白皙的小脚从衣服里露出来,大半个身子裹在大衣里,露出部分光秃秃,显然没有穿衣服。她暧昧地说道:“现在的年轻人,激情真大,也不怕冻着……”

佟灵敏脸红了红,把我搂的越发紧,我把她送到床上盖好被子,说道:“我去帮你拿衣服,你不要乱走。若是有什么事情,我会拜托那位大妈一下。”

佟灵敏听话地点点头。

我又回到浴室,取回了佟灵敏的衣物,虽说连她的身子都不止一次看过摸过,但是拿着女人的贴身衣物总感觉不太好意思。走在路上,顺便向周围人打听了一下出去的路线。那人说道:“这里有一列火车通过,不知你们要去哪里。我建议先去抚顺再转车,不过有的辛苦了!”

我也不在意,火车有什么辛苦呢?

回去之后把衣服给佟灵敏穿好,事不宜迟,越快越好,我问道:“之后我们又要去哪里?”

佟灵敏说道:“我已经查过了,我们之后的地方,将是新宾县永陵,清三陵之一!也是我家先祖最早的陵墓,传说安葬了自太祖努尔哈赤以上的四位先祖,其实只安葬了曾祖福满。”

我点点头,便开始及早做了准备,除购买一些食物和衣物,最叫我发愁的是那些称手的盗墓工具统统丢失,眼下这个小镇,又弄不到,只得将就着找了一把铁铲和一把斧子。

我们前去火车站,动身出发之后,才知道什么叫做辛苦!原来小镇本来即可自给自足,唯一通向外地的是一条窄轨小火车铁路,用以运送砍伐下来的木材。和火车司机说好,他倒是大方,不过只得委屈我们在装木头的车厢里了。那车厢里黑咕隆咚,又透气,火车一开,冷气直往里面灌,当真辛苦。好在佟灵敏机灵,事先买了一床被子,把两个人裹起来,才不至于冻死!

那火车轰轰隆隆、摇摇晃晃地往前走,佟灵敏生性活泼,哪安静地下来,又不老实起来,躲在被子里悉悉索索,干着不知名的勾当。我正疑惑,忽然佟灵敏竟从我的衣服下面钻进来,把脑袋贴在我胸口,叹道:“好暖和啊!老公,你真是个天然的暖炉。”

我突然想起来,问道:“那个久迩宫的说什么你是他的未婚妻,怎么回事?”

佟灵敏说道:“唉!那个久迩宫,据说是日本皇室的后裔,自然要找个门当户对的女人做老婆。他晓得我是满清皇室的后裔,心里很高兴,就眼巴巴地凑上来。我家里的那帮老不死的垂涎日本人的钱,就硬是把我许配给他。哼,我才不喜欢那***!”

我感觉佟灵敏身上光溜溜的,八成这女人又脱光了衣服,那两团软肉贴在胸口,当真叫人不安份。那佟灵敏说道:“老公,觉得我们是不是在私奔啊!一个大家小姐,和一个工人私奔了,真的好浪漫啊!不如我们真的就私奔吧,我不管什么爱新觉罗家的荣誉,你也别管你那老婆,跟我回美国去。每天晚上这样抱着你睡!我会为你生好多小孩,一起叫你爸爸。再说了,我年纪比你小好多,等你变成一个半老头子的时候,妻子还是年轻美丽,不幸福吗?”

这几日我一直沉浸在和佟灵敏一起的快乐日子里,此刻忽然听到这些,想起了林白水,顿时如当头凉水,清醒起来。诚然,以马历城和林白水的交情,他定然不会亏待后者。当我明智地退出时,马历城反而会放了林白水。但是人毕竟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犯错,我和佟灵敏的关系已经是大忌了,再进一步,我怎么能对得起林白水呢?

于是我摸摸佟灵敏的小脑袋,叹道:“傻瓜,你也得为自己的今后考虑了,我终究会离开你!”

佟灵敏立即钻出来,脸上满是惊愕的表情,似乎不在相信,过了许久才淡淡地叹了一口气:“是啊,以你的性格,怎么能轻易地放弃你的老婆呢?可笑我却一直在做梦,这个梦如果不醒就好了……”

她撇过脸,低声的抽泣,然而我却无能为力,只能一遍又一遍地抚摸着佟灵敏的头发,过了许久,她又说道:“也好,这样也好,让我清醒一下,不至于分别的时候太伤心。但是在此之前,请让你我就像夫妻一样,好吗?”

这几乎是小女人的哀求,我一动,便答应了:“好吧!”

佟灵敏钻进被窝,安静地躺在我胸口,这一路,什么话也没有说。

火车开了一天的功夫赶到抚顺站,我们下车的时候除了一身衣物,拿不出一件像样的东西,身无分文,穷得一塌糊涂。我和佟灵敏面面相觑,第一次开始为钱财的短缺发愁。之前从未担忧过,因为不是抄家就是抢夺敌人,来的快,自然也大手大脚去的快。自从用光上次勉强凑足的三十块钱以后,严重的经济危机一下子暴发!

打零工赚钱虽是正道,可是来的太慢,时间不等人,万一撞见任何一匹马,都是完蛋大吉,所以我们动起歪脑筋来,因为两人都是目无法纪之徒,竟然丝毫没有负疚感。不过欺负老实的平民自然不是我们的兴趣,黑吃黑才是王道!

方法很简单,佟灵敏露出她的高鼻深目和一头褐色头发在大街上走一圈,立即引来不少三只手。改革开放以来,致富观念深入人心,但是有一些懒惰之徒,不思勤劳致富,居然学起妙手空空的主意。当看到佟灵敏这个女老外在街上胡逛,以为是个有钱的主儿,眼睛都红了,待到被引到胡同里,正要动手……哪知背后忽飞来一条闷棍,旋即打翻在地,就叫我们搜罗一番,不义之财毫不客气地遭到没收,而整个人剥光衣服,扔到雪堆里直到冻醒!让他们尝尝苦头!

如此为民除了几次害之后,凑足了一笔三百块钱的巨款!那城里也开始流传蒙面雌雄劫匪的谣言,我们立即收手。那佟灵敏捧着一叠钞票乐花了眼,笑眯眯说道:“自己赚钱的感觉真好!”

我大汗,敢情这女人娇生惯养,不过想想,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儿能干啥呢?

佟灵敏勾住我的胳膊笑道:“唉,你说我们像不像抢钱夫妻?”

“什么?”我摸摸脑袋,“你说的一些东西我都不懂,比如这个抢钱夫妻,似乎是个典故!”

佟灵敏点点头说道:“嗯,是七十年代拍的电影,讲的一对中产阶级夫妻,因为失业而变的太穷了,就开始抢银行,发家致富!”

我摇摇头叹道:“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啊!把人都逼成这般德行了!”

有了钞票就好办事,只是一些像样的盗墓工具并不是能够随手就在抚顺这种地方能够搞到的,时间不等人,我又动起歪脑筋,如法炮制,打算再和上次一样,向一个同行借几样家伙。于是我打听了文物市场的地点,偷偷摸摸跑过去,四下里搜寻有没有盗墓的同行,倏然在人群中看到了沈阳遇到过的老王和文物贩子,顿时大喜,上前对着老王一拍肩膀,笑嘻嘻说道:“老王啊……”

老王顿时吓了一跳,见到是我,还认得,当下摆出笑脸,说道:“啊,是这位老兄啊!好久不见,生意可好?”

我使了一个眼色,示意到隐秘处去细谈。老王虽然狐疑,但是有文物贩子同往,即使打不过我,逃命总是可以的吧!于是被我拉过去,我对他说道:“有一票大买卖要不要做?”

老王问道:“什么买卖,多大?”

我指指东面的永陵,说道:“满洲皇帝的陵寝!”

老王吃了一惊,说道:“你好大的胆子,不怕被政府逮住嘛?这可是大动作啊!”

我冷笑一声:“有钱能使鬼推磨,没钱连个屁都不如。要做就做最大的!干不干?干的好,我们我的两分,另外里面的尸骸归我,其他的都是你们的!”

老王颇是心动,走到一边和文物贩子商量,我见他们争吵激烈,最终还是老王占了上风,答应了我的条件。我们先去准备材料,约定明天晚上动手。

等我回去我和佟灵敏一起住下的出租房,远远我就我闻到一股烤肉香味,待我进了出租房的时候佟灵敏已经把里面收拾地整整齐齐,此刻正发起了炕火,暖烘烘的。佟灵敏脱下笨重的外衣,着轻巧的毛线衫,利用小棚子里的锅子正在煎肉,原来肉香是从这里来的啊!

佟灵敏听到我进来,转过头笑靥如花,招呼道:“老公,你回来了,肚子饿了吧,快来吃饭!”

我一怔,倏然想到了林白水,我今后总会与佟灵敏分离,此刻先撇清除好,当下硬着心肠说道:“我是有家室的男人,你可不要打主意啊!”

佟灵敏霎时呆住,许久叹了一口气:“我知道,我夺不走你的心。因此请求你,便在此刻扮演一下我的男人,即使你想着其他女人也无妨……”

我沉默不语,若是说我对佟灵敏一点感觉都没有,那绝对是骗人的。毕竟我们相处了这段时间内,同甘共苦,历经风雨。但是我们毕竟是处于敌对状态,我还得去救我的女人。

气氛就这么压抑,忽然冒出一阵臭味,佟灵敏啊的一下,转身慌忙把锅子取下来,对我尴尬地说道:“肉焦了,原本想让你尝尝西方的口味。”

我微微一笑:“无妨,听说西方有种肉夹馍,且让我试试看!”

“笨蛋,那是三明治!”

佟灵敏咯咯娇笑,把肉和大列巴送上炕案。因为出租房里面没有座椅,只能坐在炕上吃饭。饭毕,我们和衣挤在一起睡觉,这次佟灵敏难得没有发骚,也没有施展媚功,脱去外衣留下一件衬衫,忽然抱紧我说道:“让我枕着你睡吧!”

“好吧!”

佟灵敏趴在我身上,叹道:“你的身子真壮,真暖和。当抱枕很舒服。我们结婚吧,等找到了财宝,一起去美国。”

我在黑暗中摸摸她的头,苦笑道:“我有老婆的!要是你早一年遇上我,或许还有这个可能!”

佟灵敏絮絮叨叨:“唉,不知道怎么的,居然是睡在你这个敌对分子身边,我反而觉得最放心!别以为我顶着满清皇室的头衔,就一定很风光。其实我祖父和父亲两个孬种,把家产败个精光!时常有债主来讨债,他们很多都是黑手党,心狠手辣,我们不得不在半夜里偷偷逃命。所以我在夜里根本睡不着!我最喜欢的人,第一个是我妈妈,一个坚强的英格兰裔女人!第二个就是你了!抱着真舒服!”

“睡吧,明天还有大事情!”

我心中轻轻叹息,佟灵敏看似刚强,褪去那层皮,她也只是一个普通的渴望温暖的女子而已。生错了家庭,这是佟灵敏最大的悲哀!

永陵位于新宾县的永陵镇西北角,次日我、佟灵敏和老王、文物贩子一起集合,偷了一辆卡车,赶了过去,趁夜里偷偷摸摸溜进去,那目的地永陵也不想沈阳故宫那般戒备森严,竟然无人发觉。永陵山河环绕,占地并不大,最多十几亩地,和福陵、昭陵动辄数平方公里相比,异常狭小。内埋葬了号称“肇祖原皇帝”、“兴祖直皇帝”、“景祖翼皇帝”、“显祖德皇帝”努尔哈赤先祖,其实他们并无多大建树,只是因子孙为帝显贵,才被追封为“肇兴四祖”。不过满清诸帝入关之后,都是单独建陵,所以永陵四祖同葬也是一大奇观!

此次行动异常顺利,那两大阻碍——马历城集团惨遭马金城集团打击,而后者又被伐木工集团严重打击,几乎全军覆没,两个都无法一时之间恢复元气,所以我们倒不必提心吊胆。根据佟灵敏的指点,我们三个男人拼命挖掘,终于开通了墓室,但是我总觉得有点不对劲,想想自己总是半路出家的,于是问身边的老王:“这是怎么回事?我看墓室不大对头!”

老王琢磨半晌,突然大叫:“不好!有人先来过了!”

我大骇,要是被先前的盗墓贼来过了,弄坏了尸骨,那我们哪里去找龙脉宝藏?

说话间,我们推开了墓门,忽然发现墓穴堆砌了不少衣物,被寒冷冻的硬梆梆,心中暗自奇怪,不禁提高警惕,于是方推门进入,猛然看到里面躺着一具裸尸!

我骤然吓了一跳,跌跌撞撞后退几步。纵然我是从事考古行业,见过的尸体不下几十种,有干尸、有腊尸,从未遇到过这般离奇的死法,除了在皇陵村看到的那种人尸……我瑟瑟打个寒颤,夜深人静,越发诡异!

“发生了什么事情?”

佟灵敏拎着灯笼过来,循着我的目光瞟过去,啊的轻轻一叹,浓眉卷起来。她胆子比较大,不至于见到尸身也害怕。

我让佟灵敏隐蔽在身后,拾起铁铲小心翼翼地闯入墓穴,四下里查看一番,确认没有危险才送了一口气。我走到尸体边,用铁铲头把尸体翻了一个身。冬季死人很难判断死亡时间,此刻尸体冻的硬梆梆,加上那白花花的肉,就如冻猪肉条一样,不禁叫人一阵恶心。我半跪在地上,地上积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由此尸体留下一个明显的人形,可见他死了很久。不过衣服堆在一边,衬衣的扣子掉下,仿佛死者是匆忙脱衣,但是到最后死掉也没有把扣子揭开。

佟灵敏细细打量了尸体一遍,分析道:“尸体身上除了死亡前跌倒的碰伤之外,没有任何伤痕,类似于冻死!一般冻死的人,由于血液供氧不足,大脑会迷乱产生幻觉,让死者以为是在火炉边,热得脱掉衣服,这样越发加快死亡过程。”

我摇摇头说道:“不是!”

指着颈部和下巴接合处,有一个细微的小洞,我说道:“似乎被什么东西袭击了,而且这种东西有剧毒,使得他在极短时间内因神经中毒产生幻觉,活活冻死!看他衣服,也死了很多年了,似乎是之前的盗墓贼吧,来偷东西,中了机关死掉了。”

佟灵敏微笑道:“你的毒物常识挺丰富的!”

“别忘了,我参加过金三角剿灭毒贩子,在丛林里面,毒物可不少,几乎天天打交道!”

佟灵敏抿嘴微笑:“你这个西毒欧阳峰!”

我愕然问道:“什么?吸毒……我可不吸毒……”

老王连叫晦气晦气,做盗墓的,最忌讳别的盗墓贼落在自己先头,而且这盗墓贼又是翘辫子的。因为这说明坟墓比较难弄,机关重重。当下老王和我商量了一下,约定明天再动手,小心为上!

当下我们合力把盗墓贼的尸首拖了上去,浇上煤油,焚烧尸体,毁尸灭迹。这一来念及他好歹都是同行,死在别人的墓穴里太丢脸了,另择地安葬。二来却是为了除去晦气。我觉得这盗墓贼之间的风俗也颇为科学,古尸难保不会染上什么古怪的细菌,还是烧掉为妙。尸体虽然烧不尽,正好把地上的冻土烧软了,正好草草掩埋了事。

毁尸灭迹之后,我们就各自钻进搭建的小棚子里安眠。外面寒风呼啸,在小棚子里难得的存着一片温暖的地方。我们挤在一起睡觉,佟灵敏一脱掉衣服,顿时兽性大发,似乎在陵墓旁边给她以极大的刺激。我顿时抱起身子小巧的女人,把她放在腰间,干得兴高采烈。原本趴在我胸口的佟灵敏忽然抬起脑袋,警惕地四下里张望,连忙推推我的身子,低声叫道:“恒淮,恒淮,快起来!有动静!会不会是那个尸体活了……”

“禁声!”

我捂住佟灵敏的嘴巴,以低沉毫不迟疑地口气命令。没有灯光的情况下,最忌讳出声。

我当年在丛林作战的时候,时刻不得休息,偶然也只能打几个盹。后来即使生活安定下来,这睡觉也保持高度警觉的本能也留了下来。我贴在炕上细听,隐隐传来有人走在雪地里,压榨大雪的声音,有两个人的脚印,这里只有我、佟灵敏和那双盗墓贼,他们要做什么?

我低声对佟灵敏说道:“快,穿衣,外出!”

我来不及穿内衣,匆匆披上外套,回头见佟灵敏还在磨磨蹭蹭地套毛线衫,低声急道:“笨蛋!来不及了!披上外套即可!”

佟灵敏匆匆忙忙地披上外套,鞋子也马马虎虎套上。我忙不迭地拉起佟灵敏往外逃,转念一想,把盗墓的百宝囊也捎带上!永陵之外,野草蓬生,低洼处如沼泽一样到处都是芦苇、香蒲、茭笋、水烛等一类植物,无人照料,放任生长,芦苇之类的植物一般可以达到九十到一百五十公分那么高,大雪过后,覆盖起来,就如一层天然的幕布一样。我暗暗叫喜,扒开芦苇的一个洞,钻入雪堆下。芦苇之间存着雨伞下一样的空间,乃是极好的隐蔽场所。我又在雪上悄悄掏了一个洞,可以往外窥视。

片刻我看到两个人影悄悄地来到我们的小棚子边沿,看身形似乎就是老王与文物贩子,他们手中各自拎着一个掘地的鹤嘴锄,悄悄潜伏到小棚子里,大喝一声,破门而入,不禁失声道:“跑了!”

“不,被窝还热着。跑不远。啧啧,这个朱恒淮,一手捧着那个西洋毛子女人睡觉,当真舒服啊!不知道那个洋格格滋味如何!一定骚得要命,一夜十次也不够!那个姓朱的现在说不定精尽人亡,化为干尸了!”

两个人一起淫邪地大笑!

身边的佟灵敏的脸贴着我的手,这时热起来。我眼角余光瞟过去,佟灵敏抱住我胳膊,趁机抛媚眼。

那文物贩子说道:“老王,我们一定要干掉他们嘛?这似乎有违我们掘金一派的风骨。”

老王恶狠狠地说道:“做掉了那个朱恒淮,这里余下的宝藏我们就可以多分两成。我不贪心,多出的都给你。不过那个西洋毛子女人,我却要了!”

我伸手捏了一把佟灵敏的屁股,红颜祸水,她却很高兴,对着我的脸使劲亲下来。

“嗯,老王,你有没有听到奇怪的声音?”

“什么声音?朱恒淮嘛?不是!也不是野狼,走过去看看!”

我听到他们踏着大雪走开,过了片刻,突然传来凄厉的喊叫。

“不对,这……这,怎么回事……动了,不要,不要……”

“啊,救命!”

外面奇奇怪怪的声音,我觉察有异变,急忙从小洞窥视出去,却什么也看不到,那两人已经不见了踪迹,工具乱七八糟扔了一地。我心中暗暗奇怪,究竟是怎么回事?若是想引我们出去,这种手法未免太低劣了!

啊——

远处一声人类临死前惨叫,充满了恐惧,打破了夜的沉寂。

我心底一沉!

我心中暗暗戒备,从皮袋里掏出铁铲与鹤嘴锄,装配之后,捏在手里掂量,还是觉得铁铲趁手。想当年在金三角战场上,我们战斗工兵连遭遇近身格斗,一人一把工兵铲,将手持美国丛林砍刀的贩毒分子劈地鬼哭狼嚎。那铁铲砸在贩毒分子脑袋上,顿时飞去半个头盖骨,脑浆鲜血直溅到脸上的刺激迄今记忆犹新,令我不时心跳。

我将鹤嘴锄递给佟灵敏,低声嘱咐:“听着,我出去查探一下动静。你好好呆在这里,不要乱动。要是有什么东西威胁你,就用这玩意砸他脑袋。保证一击毙命!”

佟灵敏大大的灰色瞳仁盯着我,小心翼翼说道:“我……”

我瞪了她一眼叫道:“闭嘴,等我回来,乖!”

我抄起铁铲,拿在右手预备随时攻击,然后钻出芦苇丛。下了雪之后的天空一片洁净,空气干冷异常,呼出的白气黏在胡子上化作白霜。我四下里打量,远处停着我们偷来的那辆汽车,开着车灯,明晃晃的慑人眼神。原本我们埋葬盗墓贼尸体的地方被挖开了一个大洞,铁锹、锄头扔了一地,却不见半个人影,那具尸体也无影无踪。我心中暗暗纳闷,人跑了也罢了,干嘛连烧焦的尸体也拖走?

我凑过去,地上一连串凌乱的脚印,一直延伸到汽车那边。于是我小心翼翼地跟过去,走了几步,看到地上躺着一个人形物体,但是又不像人,因为人类无法形成这种古怪的角度。顿时生疑,拿铁铲拍打几下,把物体翻过来,竟是一个死人!

他就是那个文物贩子,脸上满是死前惊恐不安的表情,因为实在太害怕了,面部肌肉扭曲的可怕,印在雪地上,清清楚楚的一个人形。而脊柱被打断,所以才形成了一个古怪的形状。据我所知,脊柱非常坚硬,平常极难打断,看衣服的痕迹也不像机械力施加,那是什么呢?

我心里头越来越疑惑,忽然不远处传来类似野狼的呼叫,随之是一声人类的惨叫。

沼泽地区怎么会有野狼?那是在丛林生活的!

我舞着铁铲赶过去,在汽车边,并没有人类和野狼。我到处警惕地张望,蓦地发现车门上印着一个血手印,我伸出手指摸了一下,即使在零下几十度的低温寒冷下也没有凝固,非常新鲜。

啪!

我腿上猛然被人一拍,我一震,抡起铁铲防备,再低头看下去,却是老王伸出半身从车下爬出来,右手紧紧抱着我的小腿,苦苦哀求:“快救救我,快救救我……”

我眉头一皱,弯腰拉住老王的胳膊,用力把他从车下拖出来,哪知一个趔趄,顿时仰天摔倒在雪地上,老王也被我拖出来,趴在我身上。只是我觉得有点不对劲,正要一看,魂飞魄散。

——他只有半个身子!

一个人只有半个身子,他只有上半身,下面从腰部就断绝,肠子啊,腰子啊,稀里哗啦拖着,因为天气寒冷而冻绝,凝固血液,所以一时没有死掉,。半个身子的人我也见过,但是那只是死人。会爬会动的活人我还没有见过,当下毛发尽竖,慌忙把半截人推开。老王那家伙死死抓住我的衣角喊救命,我大怒之极,挥动铲子将他手指劈断。半截人惨叫一声,落在雪地上!

汽车后面传来了刚才那种野狼一般的叫声,我心头一凛,操持铁铲紧紧注意着那边,雪地上嚓嚓雪花摩擦的声响,慢慢出现一团黑乎乎的东西,如同一段木头在火里烧过之后,又埋在泥土里。但是他会动!这,这不是我烧掉的那具尸体吗?他怎么活了?

这是僵尸!

我顿时醒悟,毛骨悚然,我几年来不知道挖过多少坟墓,虽说曾经听过坟墓里有僵尸,但是无论干尸还是湿尸,都一动不动的死人。因此我根本不在意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僵尸,然而此刻我看到了。这具尸体还是我亲手烧的。也幸亏我把他烧过掩埋,不然我和佟灵敏老早一命呜呼。

那僵尸动作迟缓,一步步地挪过来,我却两腿瑟瑟发抖,一动也动不了,直到那僵尸接近半截人——后者拼命叫唤,让僵尸一脚在胸口踩了个大洞,终于归天。

我咬咬牙,恶向胆边生,抡起铁铲砍向僵尸,咔嚓一下,硬生生地把僵尸一条胳膊切下来。僵尸哞哞大叫,另外一只手捉住铁铲,咔嚓几下,硬钢制造的铁铲化作废铁。

我当然不能坐以待毙,转身逃开,那僵尸一步步朝我追来,我心中暗暗着急,这样我迟早会被累死,怎么手边没有趁手的玩意呢?

我陡然想到,汽车那边有汽油,只要把汽油点着,岂不是一场大爆炸?以僵尸的速度,定然逃不掉!

当下我转身回到那边的汽车旁,找到油箱,捏开阀门,汽油汩汩落在雪地上,万事俱备,只欠明火。

那僵尸冲着我和汽车过来,我只需把手头的半截铁管狠狠砸在汽车上,利用火花点着汽油,即可干掉僵尸,这时我的心霎时吊起来……佟灵敏这娘们竟然不听我话,私自跑过来,开口叫道:“恒淮……”

那僵尸听到声响,居然转身朝佟灵敏过去。那女人一见恐怖的黑僵尸,立时软到在地。

这娘们,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我勃然大怒,但是也只得飞快地奔过去,仗着腿脚比僵尸快,一把捞起佟灵敏,扛在肩上,转身又退回汽车边。

那僵尸就如笨重的黑熊一般过来,好机会,我猛然打击汽车金属护栏,砰的火星四溅,汽油顿时腾起大火,那僵尸越来越近,已经在我数尺之遥,几乎伸手可及。我冷不防以脚挑起着火的雪花,踢到僵尸身上,那僵尸动作一缓,叫我乘机扛起佟灵敏逃掉。

僵尸正要追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只听轰隆的惊天动地一响,我只觉得背后一阵大力推过来,两人顿时在雪地上跌了个嘴啃泥。回头再看,僵尸让汽车压在底下,熊熊燃烧。

我送了一口气,但是看到佟灵敏又不禁大怒道:“你这个白痴蠢丫头,我不是叫你不要过来,差点坏了我的好事!”

佟灵敏小嘴一扁,几乎要哭出来,说道:“人家关心你嘛!不要这么不知好歹!”

我叹了口气:“好了,都二十好几了,还哭什么鼻子!”

“不要,人家才十七吗!”

我愕然,那么说佟灵敏也只有十七?带有西洋血统的女人脸相长得成熟,我都几乎以为她二十五以上了,只是身材暂时有些欠缺,估摸几年之后,即可长成大胸女子!

话说如此,我回顾那个僵尸,仍然胆战心惊,问道:“这是怎么回事?我们明明把尸骸埋葬了,怎么又活了过来?”

佟灵敏摇摇头,她也不知道。

我为了预防万一,担心那老王和文物贩子也活了过来,索性将他们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回到小棚子里,我和佟灵敏方才没有尽兴,此刻却再也没有兴致,连衣服也不敢脱,相互拥抱取暖将就一夜算了。

到了次日,我们闯进墓室,,驱除里面的秽气,我用棉绒测试氧气浓度和有害气体之后,示意佟灵敏可以和我一起下来。

佟灵敏急急忙忙地跑进去,循惯例看那密语指示,我却四下里搜罗,看看有没有值钱的文物。佟灵敏忍不住啐了一口笑道:“你这人,真是穷疯,看你眼红的,就和三天没吃东西饿狼一般!”

我叹道:“我是穷苦出身的,自然重财。话说回来,这里好歹埋着你祖先,在他们旁边动土,怎么连拜祭一下都没有?若是我,别说去动那明孝陵,就是去拜祭也得战战兢兢!”

佟灵敏也叹道:“爱新觉罗的荣光,早已沉寂,何必记惦?他们老早失去了生命与灵魂,留下的不过是尘土,我何必对一对没有思维的尘土恭敬呢?”

我目瞪口呆,美国人的观念果然不一般。

其实墓穴里的陪葬物品以铁器和木器居多,差不多都腐烂,我连根毛也没有捞到,不禁有些沮丧,回头好奇地瞟了那指示方向的尸骨一眼。倏然心念一动,然而模模糊糊是什么,却说不出来,总觉得有个奇怪的想法无法找到头绪。

“这是什么?”

佟灵敏突然指着一个土瓮问道。

这坟墓里没有殉葬的财宝也罢了,居然多了一个土瓮,甚是奇怪。我疑惑地把土瓮拖过来,感觉比较沉重。土瓮的盖子老早被掀开,封口积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应该在很久之前就被打开了。我摇了摇土瓮,里面咣啷咣啷怪响,存放着一些液体。我不敢托大,便一脚把土瓮踢翻,把里面的液体撒出来,任由其四散蔓延。

从土瓮里倒出来的是一股白色的油状液体,慢慢渗入土壤,我看着眼熟,似乎在哪里瞧见过。正思虑间,突然墓穴的土壤鼓出一个个小土包。佟灵敏吓了一跳,缩到我背后。我诧异地盯着土包慢慢裂开,竟然爬出一条条的蛇来。

现在明明是冬天,怎么会有蛇爬出来呢?再说……我看那些蛇,一条条都是很干瘪的,老早死掉,被冰冻在冻土里才没有腐烂。

话虽如此,那一条条的僵尸蛇弯弯曲曲游过来,突然纵身一跃,跳上半空,张嘴就向我咬来。蛇的下颚骨可以张地很开,那大口尖牙的蛇本来就已经非常恐怖了,想不到死掉的蛇还会发动袭击,越发骇人。我猝然不及,条件反射一样地抬手,一拳砸在僵尸蛇的身上,只听咔嚓一下,在我巨力拳头的攻击下,僵尸蛇立时粉身碎骨!

我不过杀掉了一条僵尸蛇,但是更多的僵尸蛇向我们张开大嘴咬来。我哪会坐以待毙,拉着佟灵敏飞快地溜之大吉。临走之时心念一动,立时把手里的煤油灯打翻,煤油撒在地上,轰轰隆隆地烧起来,把那些干瘪瘪的僵尸蛇烧个干干净净。

我们逃出了墓穴,佟灵敏气喘吁吁,过了片刻倏然叫道:“我明白了!”

“明白什么了?”

佟灵敏笑嘻嘻地说道:“我想,其实那罐土瓮里面盛的,就是人精!”

“什么?人精!”

我吃了一惊,按照佟灵敏所说,人精是一种就是人类死了之后,还会刺激肉体不停地战斗的恐怖物质。我转念一想,依稀觉得,那土瓮里的油,确实和我在皇陵村看到的玉油非常相似。

佟灵敏说道:“如我猜测,不知什么原因,我之前的祖先在此埋下了一罐人精。不久就有盗墓贼过来,我想那个盗墓贼出于好奇,就忍不住把伸进去。但是人精乃是剧毒之物,马上把他毒杀,埋在地底几十年,直到我们把他挖出来。我推测,可能是我们焚烧尸体,产生了热量,就激发了人精,终于把这个僵尸给复活了!”

我喃喃自语:“实在是太可怕了!”

我们退出永陵,回到租住的招待所休息,那佟灵敏一上床便把衣服脱个精光,拉着我好一番亲热。事后女人依旧靠在我胸口,我却累得要死,喘着粗气埋怨:“你这个荡妇,真***好色,几乎要榨干老子了!”

佟灵敏摸摸我的胸肌说道:“以后说不定会分离,所以我先要把今后的次数补足!

无言。

“话说回来,我一直有个疑问!”

“什么?”

佟灵敏反问。

我说道:“那努尔哈赤,他究竟是什么来历?真的是女真人吗?”

佟灵敏摇摇头说道:“传说他留下了十二桩历史疑案:先世之谜、姓氏之谜、身世之谜、幽弟之谜、杀子之谜、族名之谜、八旗之谜、建元之谜、大妃之谜、叶赫老女之谜、炮伤之谜和遗诏之谜!其中先世之谜,即使我作为他的后代,也不太相信他是女真人。那女真人发源于十二世纪,由完颜部率领入关,建立了金国。后被蒙古人所灭,子孙后裔,或被残杀,或融入汉族,从此不见身影。宋代的女真人已经高度文明化,不仅习汉人制度,甚至发明了自己的文字。细细考证,到了我那先祖努尔哈赤时代,所谓的女真人居然回到了刀耕火种时代,连文字也失传,岂不是奇怪?就如同十八世纪我们在坐火车了,到了二十司机,我们反而在坐驴车。文明会暂时后退,但是退到如此悬殊的程度历史上根本没有过。因此我非常怀疑,其实满洲人和女真人毫无关系。然事实上,满洲族直到入关才开始形成,组成满族的不仅有原先的一些东北土著,还有蒙古人,汉人等等。”

“那为什么刚开始努尔哈赤打出后金的旗帜?”

“托过名号罢了,你们汉人造反岂不是也一定要托个名号?比如姓刘的会自称汉高祖后裔,其实天下刘姓千千万万,谁知道他和刘邦有没有关系呢!我想,我那努尔哈赤也是一样的道理,不过他不是汉人,不能托用汉人的口号,在东北地区兴起的政权也只有辽、金等不多政权,想来想去,辽毕竟离去太久,所以自称后金了!”

“我又说道:“最初满人自称族名为‘珠申’,乃是席北族墨尔根部落的后裔。细细考证起来,努尔哈赤应该是源出于北西伯利亚的通古斯部落,而且在爱新觉罗家族中也流传着禁忌伤害鸦鹊,这与通古斯人萨满教的乌鹊崇拜类似,也可以看作是一个证据!”

佟灵敏点点头说道:“不错,传说爱新觉罗先祖,在天池沐浴时吞鸟蛋怀孕,于是就生下了我们的祖先。不过传说毕竟荒诞不堪,不信也罢。可以考证的是,我们的祖先在元明之交从西伯利亚的通古斯部落迁徙到东北。有人认为,是成吉思汗北征的时候,把我们祖先的部族带了过来。”

我心中那个模糊的想法似乎有了一点灵光,但是依旧抓不住。

时间的女儿是真实,历史是她蒙蔽的面纱,揭开之后,究竟会看到什么样的面庞呢?

第一案:古墓邪尸 三十五 妇人之毒

第二天一早,我和佟灵敏便向最后一个目的地——长白山进发。长白山位于吉林省内,我们从辽宁出发,坐火车花了两天功夫穿省而过,第三天到达了延边。延边朝鲜族人多,无论大街小巷,那店铺招牌上的古怪文字展现了这座边境城市的独特风情,恍恍惚惚之间,仿佛来到了外国,唯独那流通的人民币提醒着我们,这是中国的土地。

我看了身边的佟灵敏一眼,她情绪一直不佳,知道我们分别在即,那哀愁侵袭了女人刚强的神经。一路上什么话也不说,只是紧紧抱住我,唯恐一松手就让我跑掉。我想逗逗她的心情,于是一起去浸温泉。若是在以前,佟灵敏必定大大的兴奋,不是玩水就是和我胡闹,如今却是安安静静地黏在我身边,我摸摸她的小脑袋,笑道:“小傻瓜,你在担忧什么啊!这不像你!”

佟灵敏叹道:“要是你不在我身边,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有时我真妒忌你的那个老婆,在心想,是不是该和马历城合作,害死你老婆呢?这样,你就会乖乖的和我走!”

我心头一凛,女人的妒嫉真可怕,转念一想,佟灵敏如此坦然地告诉我,就说明她不敢实施。我笑着说道:“看来你还不了解我的性格,倘若你真的这般做,我一定会将你恨之入骨,今生定然以除去你作为唯一目标。”

佟灵敏把半个身子埋在水里,吐吐吹着泡泡说道:“我就是知道,所以才没有做呢!”

“虽然分别了,但是又不是永别,说不定我们还会再见面。你才十七,我也不是那么老,纵然一年见一次,也不算少。”

“真的!”佟灵敏兴奋起来,转眼又嘟哝,“不要,一年才一次,一天一次我都嫌少。不如我们移民美国盐湖城,那里的*徒的男人可以娶很多老婆。我委屈一下做老二,把你那个大老婆接过来就是了……”

我目瞪口呆,这女孩子小小年纪脑袋瓜不知道在想什么!

突然——

“胸袭!”

佟灵敏大叫一声,我背后忽然贴上两团软软的肉,顿时一凛,不知怎么的,鼻子热辣辣的有流血的念头,是不是温泉泡太久了?……

一夜温存,榨干无数,不多说了。

那长白山因终年积雪而得名,天池乃是其中的精华之所在,正如杭州的西湖、上海的外滩,不到天池就等于不到过长白山。我们从西坡登山,途径松江河镇,又花了几个钟头,终于爬到海拔两千多米的长白山天池,登高望远,四眺天池群峰矗立,云雾缭绕,犹如是镶嵌在天宫中的一块碧玉,不禁豪气大发,吟道:“江山如此多娇!”

佟灵敏说道:“听说,天池有怪物呢!”

我摇摇头,突然那天池里忽然传出奇怪的呼叫,我们大惊失色,往下看过去,但见水波晃动,无数水鸟栖息在湖中,一个白色斑点在深蓝的湖水中格外醒目,仿佛游动着某种奇异的生物。不时有水鸟惨叫一声,猛然间沉入水底,不见踪影。倒是有一只水鸟动作飞快,眼看就要游到岸边,倏然——

轰隆的一声巨响,冲天跃起一条巨大的怪物,长约数十米,头大如牛,体形如狗,嘴状如鸭,张开大嘴,露出满口锋利的牙齿,叼住那个倒霉蛋,转身摇摇尾巴,钻入水底,消失不见,只留下满湖波澜。

我和佟灵敏面面相觑,额头汗水涔涔,这就是传说中的天池怪物?

佟灵敏瞪大眼睛,吃惊地大声叫道:“原来,原来,长白山天池里生活着水中怪物的传闻,竟然是真的!”

她转身激动地对我说道:“早在六十年代,就有人目睹天池里存在异常的庞大生物。八十年代初的时候,还有人拍了一张模糊的照片,在美国华侨界引起巨大轰动,纷纷说道这是中国的尼斯湖。我原本嗤之以鼻,以为是有人故意造假耸人听闻,想不到,竟然这是真的!”

我眉头皱起来,摸着下巴苦苦思索,疑问道:“我好歹也是地质出身。据我所知,天池是一个火山喷发熄灭后在火山口积水形成的湖泊。在这五百年中不下喷发过三次,有哪种生物能够逃脱火山的可怕威力呢?再说了,那么大的家伙,一定要吃很多东西。火山湖非常干净,微生物难以生长,因此食物链断绝,最多有一些小鱼小虾,怎么能够有如此巨大的怪物呢?”

转念一想,我笑道:“我都忘了,我们不是来寻找湖怪的,所以其与我何干,唯一遗憾的就是没有乘机拍照下来。”

我拉着佟灵敏转身离开天池边,向北沿着乘槎河行走大概一公里左右,河流突然断绝,地面上出现一个峭壁,犹如一个巨人在大地上用剑劈开,那河水倾下五六十米,飞流直下。由于山高坡斜,水流湍急,远远望去,竟如一条水做的天梯一般!这就是长白山瀑布。那天池本来是松花江、图们江、鸭绿江三江之源,而这个瀑布,就是三江之瀑!

佟灵敏呆呆地看着瀑布,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苦苦寻找的最终目的入口,就在这三江瀑布下。瀑布规模虽然无法比拟黄果树和尼加拉瓜大瀑布,但是水流更加凶猛,根本难以入内。她手足无措,低低地叫唤道:“这……我们如何进去是好?”

我也眉头一皱,寻思片刻说道:“假若直接穿过瀑布进入,那是根本不可能的,除非我们有孙悟空的本事。但也不定需要如此,比如,我们可以从侧面经过。或者在瀑布上游修建水坝,阻隔河水,方法多的是。也罢,反正我们不是急于这一时。今天不行,回去准备一下,明天再来!”

佟灵敏由于地点点头。我们折身转回山下的旅馆。其实我心中已经有了土木工程计划,就是手头缺少炸药。炸药属于严格管制的物品,一时还弄不来,真是头痛!

晚饭后,照例是泡温泉消除疲劳,不知道怎么地,佟灵敏牢牢把我黏住,一身不吭。我知道是这女人有心事的举动,怕是担心我们马上分离。待回到房间里,那佟灵敏就兽性大发,几乎缠着我活活要了好多次,我叫道:“累死老子了,明天还要干体力活,你这么折腾干嘛!”

佟灵敏浑身汗津津地趴在我胸口,撒娇说道:“人家想要吗!”

我无可奈何说道:“那也要分场合,能在这大战前夕吗?你老老实实呆着,等完事了,老子先不陪老婆,和你血战几天再说,直到你投降!”

“嗯!”

这女人高兴地眯起眼睛,问道:“口渴吗?我拿一些朝鲜清酒过来!”

正好出了一身大汗,于是点点头。佟灵敏拿了一瓶清酒,倒给我。清酒这玩意,跟开水差不多,一点味道也没有,别说二锅头,就是南方的老酒也比它凶十倍。不知南朝鲜人怎么喝这么娘娘腔的酒,难怪挨着谁就被谁揍!我也当开水喝,顿时一饮而尽。

佟灵敏满面欢喜地服侍我喝酒,转眼面色变得忧愁,我问道:“你怎么了?”

“对不起,老公,我也不想这样,但是把你卷进来……”

我慢慢觉得头发昏,怎么回事?绝对不是酒醉——难道这娘们在酒里下药了!

我勃然大怒,伸手就要抓过去,顿时扯下佟灵敏的浴巾,露出光溜溜的身子。我搭在佟灵敏肩上,龇牙咧嘴叫道:“你……”

佟灵敏一动不动,轻轻地把我的手推开。我那力拔千钧的手,就叫一个娇弱的女人轻轻推开!

我的眼神越来越模糊,似乎看到佟灵敏渐渐地飞上了天,之后什么也不知道……

第一案:古墓邪尸 三十六 老墓有鬼

许久,透过一丝天光。

我猛然张开眼睛,弹起身子,却是看到马大佬马历城坐在对面,非笑似笑地盯着我。

我挤出一排话:“是不是佟灵敏那婊子把我出卖给你?”

马历城说道:“确切的说,是她投靠了马金城。但是又怕你阻碍,所以下药把你迷倒。我听到旅馆里睡着一个奇怪的客人,过来一看,果真是你!”

我咬牙切齿道:“果真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这女人小小年纪,心机如此之深,心肠如此之毒,委实罕见。下次见到她,定然碎尸万段!”

马历城说道:“那么现在,你可以和我合作了吧!”

我哼了一下,眼下却不得不跟着马历城。

那马历城招招手,说道:“过来,正好陪着我喝喝酒!”

我下了床,用浴巾围住下身,坐在马历城对面。他替我倒了一杯酒,笑道:“放心,里面没有下药。”

我仰头一口喝干,正统的白酒,比***女人样清酒爽快极了。

“林白水可好?”

“我把她们安置在沈阳郊外的疗养院里,过的日子不见得比皇后公主差!”

“我觉得你这个人很怪,我三番五次坏你好事,若是其他人,老早将我弄死了!”

马历城笑道:“我本来就是一个怪人,所以才被马家其他的成员抛弃。”

他叹了一口气,说道:“想必你听说了我祖父胡发一的话语,知道了我的身份吧!我们马家是努尔哈赤最直系的后裔,所以非常有资格做皇帝,但是我觉得这很蠢。中国人有最长的帝制历史,但是一旦废除,却比任何国家的人都铲除的彻底。自从一九一一年以后,历来称帝者,绝无好下场!那帮人居然还要傻乎乎地做皇帝,疯了,真的疯了!所以我在马家一向不讨人喜欢,很小就被迫离家,以其他的身份生活。林白水是我小时候一个很好的玩伴,要不是我不擅长读书,我就追到北京去了,结果,下手迟了一步,叫你小子得逞。老实说,那那一天林白水催我来皇陵村救你,我真不想去,叫你去送死,好让林白水变成寡妇,我从容接手!”

“看来你也是一个恶徒!”

我替马历城倒了一杯酒。

“一般般。好在你不是个无能的男人,倒让我收起小看之心!竟慢慢地有了惺惺相惜的感觉,不过想不到,你这家伙最终还是中了美人计。洋格格的味道好,但是毒性也很大!”

一说到佟灵敏我就恨的要死,突然想到:

“我睡了多久?”

“大概一天吧!”

我失声道:“什么,那他们已经进去了!”

马历城慢慢说道:“不急,后发制人,坐享其成,向来是我的拿手好戏!”

既然马历城如此气定神闲,定有他的自信,我也懒得干涉,当下稍微吃喝一点,回到床上闭目养神。因已经睡过一天,根本无法入眠,脑子一时三刻静不下来,胡思乱想。有时想到林白水,更多的身影却是佟灵敏那毒妇。念叨她的一颦一笑,她的细腻肌肤,她的柔软身躯,以及那狂野放荡,竟然恨不起来!

次日,马历城召唤我出发,和他那二十来个部下一样,带上必备的工具武器,悠然上山,与其是去夺宝,不如说是郊游。那些家伙多半和我打过交道,其中还让我干掉过两个。所以一见到我不禁咬牙切齿,只是慑于马历城,丝毫不敢有所表露。马历城见到不爽,为了队伍的团结,眉头一皱,开头大骂道:“这个世界,是讲究实力的世界,没用的家伙要么去死,要么乖乖听强者的吩咐。你妈这群狗头记住,他比你们强,你们就得服从!”

马历城以高压带领队伍,恐怕今后会出大问题!

来到三江之瀑附近,果然久迩宫一伙在瀑布侧面开了一个口子进去,因为筑坝截河工程量巨大,以这个方式最为简单方便。马历城笑道:“我说过,怎么事情别人都替我们办好了!”

他兴奋起来,口中居然唱起《游击队之歌》:“没有枪没有炮,只有那敌人送上前……”

进入瀑布内,里面深邃漆黑,大家打开头顶的矿工灯,沿着弯弯曲曲的岩洞前进。长白山是火山喷发形成,所以岩洞属于干燥的熔岩洞,没有钟乳石,倒是比喀斯特型溶洞安全多了。约莫走了半个多钟头,前方隐隐放出亮光,马历城一招手,示意放慢速度,放轻脚步。

“前面就是入口了!”

马历城低声对身边的我说道:“待会儿如果有岗哨,你是这方面的行手,悄悄上去摸掉!”

我点点头,正迈出一步,倏然之间,犹如炒豆子一般的响声爆炸而起。我脸色倏然大变,这是五六式自动步枪的枪声!枪声在空旷的溶洞特别响亮,声波折射反射,竟然不知道从哪里射击。我只得慌忙伏倒,那枪声骤响骤听,片刻又响起了手枪、八一步枪的响声,杂乱无章,似乎不是向我们袭击,我这才疑惑地站起,朝背后的马历城望了一眼,他也是疑惑不已,示意小心前进,谨防受埋伏。

我们一直到了入口处,这是在地面上开了一个大口子,向下俯视,距离地面约莫十多米。下面是一个大厅一样的地方,四周的铁盆中熊熊燃烧着大火,闻气味似乎是汽油。有几个铁盆倒在地上,于是汽油蔓延开来,照亮的越发明显。下面看不到一个人,只是地面零碎扔着一些闪亮的子弹壳,也有少许鲜血痕迹,一片狼籍,似乎刚才发生过一场剧烈的枪战。

“他们内讧了?”

马历城自言自语。

“内讧了,岂不是对我们有好处!”

“也是!”

一个部下将军用绳索一端绑在附近的凸起岩石上,一端垂下去,有人带头慢慢地滑下去,见没有危险,一个接着一个。不知为何,大家不约而同地打开了手中武器的保险栓。

我一手拿着乌兹冲锋枪,一手保持平衡慢慢下来。马大佬手下外国人多,于是他弄了不少外国货过来,这乌兹冲锋枪由以色列人研究出来,身材小巧,弹夹容量大,乃是近战的利器。

我一踏上地面,就接引下一个马历城,他下来之后对我说道:“怪哉,我怎么觉得这里阴气深深呢?”

我四下里环视,这里如果从坟墓陵寝的角度来说,就是墓室前的正殿,虽然浩大,但是做工相当粗糙,只是挖成一个长方体的形状,两面在墙壁上凿空,放上铁盆,以油焚烧照明。我的眼光一下子停留在远处一团黑乎乎的长条形上,上前一看,顿时大惊失色!

这是一只人手!手中还握着一把手枪,从肘部断裂,断层锯齿装,一段完整的白森森骨头露出来。这不是刀刃等利器切断,而是活生生地从肢体上扯下来!所以肌肉呈锯齿断裂,而骨头非常完整!

其他人也相继发现了其他残破的人体残骸,顿时个个面色惨白,若是让他们上前打架,个个眉头不皱就上去。然而眼前如此可怕的对手,不禁叫人心生恐惧!

马历城捡起一只残骸,自言自语:“是什么东西呢?好大的力气!不,这绝对不是人类,而是某种怪物!因为这些人毕竟一番血战过,枪管还热着,射出不少子弹,好歹打中过敌人几发,怎么没有任何敌人的伤口踪迹呢?”

我说道:“要当心,说不定,这里埋伏着可怕的怪物,而久迩宫一伙已经完蛋了!”

马历城点点头,做了一个手势,叫大家小心为妙!

这二十来个人组成一个防御突阵,手指不离扳机,小心翼翼地从正殿撤离,沿着前方的墓道前进。看这些土层岩石,应该有些年份,是在最近才受到人类的打搅。每隔十多米远,墙壁上就凿出一个空洞,放上铁盆,所以非常明亮。地上除了零碎散落着一些武器的残骸,偶然也会发现死了几百年的人体肢骨,唯一奇怪的就是没有任何一样是完整。莫非,在古代就有人来过?而且死伤惨重?

不刻,前方出现两条岔路,马历城眉头一皱,不知道走哪一条好,只得下令:“分作两队,分别前进,注意接应!”

我跟随马历城走向左边的岔路,那墓道向下倾斜,越往下走,就有一股雾气越发浓密,这些雾气没有毒性,但是阻碍视线,再走了几十米,前面就一片白茫茫,伸手不见五指,突然,走在前面的一个部下惨叫一声,立时消失!

“停!”

马历城阻止众人,我小心翼翼伸脚探过去,前面有一条断崖!

前面是断头路!

我无奈地摇摇头,马历城下令回去。

约莫正要走出岔路口的时候,忽然,另外一条岔路枪声大作,那乌兹独特的突突响声有十多条交织在一起,加上人们兴奋的呼叫,受伤甚至死亡前的惨叫,异常惊心动魄。那乌兹的枪声渐渐的稀落,而另外岔路那边则踢踢踏踏传来一阵脚步声。我们不约而同地把手里的枪举起来,瞄准洞口,心情异常激动地等待敌人出现。

这究竟是什么样的可怕敌人,竟然能够在一瞬间消灭十多个手拿乌兹冲锋枪的战士呢?

突然敌人出现,也不知哪个家伙心情紧张,扣下了扳机,突突发射,众人顿时也开枪,待看清却是我们的一个同伴,正满身鲜血地愣愣瞧着我们,口中模糊不清地吐出:

“妖……怪……”

说完,这个倒霉的家伙噗通一下,倒在地上毙命了。

马历城的手下惊慌失措看着首领,终于有一个部下战战兢兢大着胆子问道:“老大,这里怪邪门的。而且我听说,大凡古墓,都有什么邪神机关守护,莫非,真是妖怪现身?”

马历城眉头一皱,见人心浮动,断然喝道:“胡说八道,世界上哪有妖怪。真的有妖怪,老早现身了,何必躲躲藏藏?定是久迩宫夏至这帮猥琐男在装神弄鬼,想一举歼灭我们。大家把平时的胆子和勇气拿出来。老子养着你妈,可不是充作恐怖片的观众!”

马历城把手中的乌兹提起来,换了一个弹夹,带头走在前面,我就跟在他后面。走了不过几步,豁然后退一步!我们看到非常恐怖的一幕,在那条岔道上,到处是人体的断肢残骸,内脏器官滚出来,落在地上,而鲜血犹如油漆一样,喷洒在石壁上,鲜艳淋淋,异常惊心夺目。这帮十多人的小部队,可是堪比正规军的战士,寻常人们若是不下数百人围攻,根本不可能战胜他们。这样一只分队,竟然尽数遭到消灭,且肢体惨遭分尸,那是多么可怕的战斗力!这不是人,绝对不是人类所能做到的!

那么,到底是什么妖怪呢?

马历城面色铁青,尽量小心翼翼地避开残肢行走,我们则在后面跟随。又走了几步,倏然马历城一挥手,大家静下来,他说道:“听,有什么声音?”

我贴在墙壁,侧耳倾听,说道:“好像,好像石头里有东西在移动……”

话音未落,猛然石壁轰隆一声倒塌,我猝然不及,顿时跌倒在地面,惊恐地看到从石壁倒塌的废墟里,走出一个奇形怪状的人形!因为角度不同,我只能看到他的背部,这是一个身穿古装电影中满清八旗棉甲的巨汉,即使头顶的头盔高度不算进去,他的身形也绝对超过两米以上。只见他左手持一面铁盾,右手拿着一把大剑。不知何故,无论棉甲还是武器,都是破破烂烂、锈迹斑斑,仿佛几百年没有使用过一样。

这个巨汉正面对着马历城和他的部下们,他们脸色一起陡然变掉,犹如见到鬼魅一般,不顾我就在这个巨汉的身后,径自拿起乌兹突突发射。几十条火力线顿时交织成网,把我和巨汉裹在其中。我慌忙打滚躲避,跑开三四米才逃开枪械射出的子弹。抬眼望去,那巨汉只是单手持盾阻挡,不理会其他子弹,步步逼近马历城一伙。

毕竟古代的盾牌是无法抵抗现代先进武器,不过打了数枪,那盾牌就被打个稀巴烂,就像一把破雨伞,根本无法遮住子弹雨。哪知八旗武士根本无视子弹的威胁,挥剑扑上去,一剑之下,顿时劈死了一个。那受到剑伤的人从肋下直斜斜地劈到骨盆,一时死不了,口中吐出鲜血,大声惨叫,仿佛我们人在杀猪时候那种凄惨的悲鸣,可怖之极。

而那大剑也因为卡在骨头里,暂时无法抽出。马历城趁那八旗武士无法攻击的时候,大声喝道:“火力集中,集中到他头上!”

于是子弹尽数集中于那个八旗武士的头部,那飞驰的子弹犹如锯子一样,硬生生切下他的脑袋,噗通落在地上,向我的方向滚过来,被地面凸起挡住,正好和我面对面,我打量一下,顿时一个寒蝉!

这根本不是活人的脑袋!

他的面部肌肉发黑干瘪,布着一层蜡,就如我们在冬天常吃的腊肉一般。因为肌肉收缩,嘴唇上翻,白森森的牙齿尽数露出来。更为可怖的是那眼珠,像是两颗死鱼眼凸出。我只觉得一阵恶心,难怪马历城一见之下,如遇鬼怪。

虽说八旗武士被砍掉了脑袋,但是还是挺直着身子,把大剑抽出来,胡乱挥舞,我大叫道:“子弹没用,用火,用火!他的身子易燃!”

顿时一语提醒,马历城心机转动,从背后抽出工兵铲,挑起旁边的一个照明火盆,扔在那无头武士身上,旋即燃起大火。初始无头武士还挣扎几下,片刻就噗通一下,倒在地上,和蜡烛无异地燃烧着。

终于去掉一个大患,众人不禁松了一口气,每个人额头上都是大汗淋漓。马历城走过来问道:“你怎么知道他的弱点是火?”

“以前我见过。”

我稍许把在沼泽见到的僵尸告诉马历城,后者脸皮紧紧绷住,说道:“果真如此,马志城这个家伙,还死不悔改在开发这种怪物!当初我抄了他的老巢,就为了让他放弃这种灭绝人性的行径。”

我回头盯着那个僵尸武士的头颅,不禁心有余悸,说道:“好可怕的武器,我看这个僵尸武士,恐怕已经在此呆了数百年,居然还能活动,若非他的身体已经干枯而怕火,恐怕我们这几十人又得送命在这里了!”

马历城也看了一眼,心事重重。而他的部下则在大声庆祝,其中一人哈哈大笑:“我当什么怪物,不过一个小小僵尸,也不是让我们轻易干掉吗?哈哈……”

笑声未落,他背后的石壁轰然倒塌,在尘土飞扬中闪现一个人形黑影,手中持着一把镰刀,眨眼间的功夫朝脖子一割,抓住他的脑袋拎起来。因为速度很快,无头尸体一时间不倒,鲜血犹如喷泉一般从颈腔地涌出来,洒满地面。

立时人们的惊恐的吼叫和乌兹冲锋枪突突的声响彻一片,那个镰刀死神实在威猛,子弹对他毫无用处。我眼见抵挡不住,心想老子可跟你们交情不深,不想在这里陪命,家里还是二十出头的美貌娇妻,逃命先!

趁马历城不注意,飞快地往深处冲过去,越走越偏,渐渐地火盆也少了很多,光线昏暗,地面弥漫着一层白色的雾气,把膝盖以下遮住。我心头一凛,握着乌兹冲锋枪警惕地巡视,又往前走了几步,背后倏然塔拉几声,我回头看过去,竟然看到了……

在我面前冒出一团毛茸茸的球状物体,下边是并排的两只闪亮小电珠,熠熠生光。我猝然一惊,本能地往后一弹,那东西也倏然后退,两只电珠移动,转身就要逃跑。

我心念转动,坟墓里的僵尸都是死物,不会呼吸又没有生气,而眼前的这个东西,呼吸急促,我基本可以肯定是某个家伙!虽然不知道是谁,但是我飞快地扑上去,捉住那人,手中提着他的头发拎到亮光处一照,几乎僵住,吃吃说道:“你,佟灵敏……”

佟灵敏满面污黑,唯独那两只灰色的眸子精灵,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叫道:“老公……”

一见之下,我顿时暴跳如雷,牙齿咬得咯咯作响,一把将她推倒地上,大骂:“你这个毒妇,终于落到老子手里了!”

说着提起乌兹冲锋枪柄,就要将她好好揍一顿!

佟灵敏大急,抱住我的双腿,眼睛像是小狗一样可怜巴巴地望着我,苦苦哀求:“不要啊,好歹我们也是一夜夫妻,再说,我那么做也是为了你好!”

我怒道:“你这个毒妇,胡说八道,还念及什么夫妻情分!先前色诱我,一旦毫无利用价值,就毫不客气地丢掉!”

佟灵敏急忙辩解:“你是我的第一个男人,也是我最爱的男人,我怎么会故意害你呢?实在是眼下危机重重,毕竟你还有家人,我不忍心将你拖下来。再说,若是我要害你,早在酒里下好大份量的毒药,怎么就安眠药了事?”

我盯着佟灵敏,长叹一声,终于放下冲锋枪,我下不了这个手。

佟灵敏畏缩地站了起来,我问道:“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其他人呢?那个什么久迩宫父子,怎么不在保护你?”

哪知我一问之下,佟灵敏就嘤嘤哭出来,摸着眼泪,我一愣,才想起,虽然佟灵敏心机多端,但是毕竟是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似乎受到莫大的委屈,我只好像是叔叔安慰小孩子一样地哄一下,那佟灵敏摸摸脸颊,泪水冲地脸上一条条的,说道:“还是老公最好!”

爱哭的狡猾女子慢慢道出来:“真是太可怕了,第一天我们刚刚进来,还没有什么奇怪的事情,直到炸开了墓穴大门……”佟灵敏迄今心有余悸,面露惊恐地神色,“有好多好多就像异形一样的怪物跑出来,他们身上穿着古代八旗的盔甲,手中拿着刀剑,虽然破旧不堪,但是我们用子弹怎么也打不死他们!我们很多人都被怪物僵尸砍死了,地上到处都是血和人体的残骸,我吓坏了,到处乱跑,一直钻到这里遇上了你!”

我叹了一口气说道:“我的情况和你差不多,遇到了很多僵尸,打也大不死,只得到处逃命!”

佟灵敏握住我的胳膊高兴地说道:“别人胡乱逃窜都没有遇到,唯独却是你和我碰面。老公,我们天生有缘,你想赖也赖不掉!”

我一个巴掌拍到佟灵敏脑袋上,骂道:“搞浪漫也要看时候,现在这种状况,谁有心思?我看,这次马历城和久迩宫夏至死定了,一旦他们归天后,组织定然瓦解,你要命的话,就不要管什么龙脉宝藏,老老实实和我一起逃出去算了!”

“当然喽!一切听你的。”

我朝腰部的皮带上摸摸,拿出一把勃朗宁手枪,递给佟灵敏。这是马历城发下来的,我嫌威力太小,一直没用。于是简单教了佟灵敏一下如何打开保险栓和射击,让她做防身武器。

我们两人手牵着手,一前一后继续往深处前进,借着头顶的矿工灯照明,脚底还是弥漫着一片雾气,看不清楚,坑坑洼洼,似乎叠垒了不少骨头。约莫走了几步,眼前的石墙上竟然镶嵌着一具动物的骨骼,佟灵敏啊的一下,紧紧抓住我的胳膊。

我稍微愣愣,细细打量后说道:“不过是一具动物骨骼化石,有什么稀奇,看样子是洞熊。”

佟灵敏惊讶万分,叫道:“想不到你如此知识渊博……”

我骂道:“笨蛋,老子考古出身,第一次参加的野外考察就是新时期时代生物遗迹考察,见的骨头多了,若是连这些也没有见过,当真是白痴!不过居然能够在火山口保留下来,也是奇迹!古人在挖掘墓穴的时候,估计挖到了这种骨骼,视为鬼斧神工,于是留了下来。”

我们继续往前走,狭窄的墓道渐渐宽敞起来,我们应该是走在一条喇叭口的地方。我头顶的矿工灯只能照明前方狭小的一块地方,所以我时常四下里转一周,防止有什么意外或者埋伏,幸好僵尸之流都没有出现。灯影闪烁,矿工灯飞快地闪过四面,黑漆漆的洞穴中,突然一条大鱼张开满口利齿大嘴像我们扑过来!我立时吓了一跳,谁会想到,干燥的火山洞穴里也有巨鱼!

佟灵敏也看到了,但是这女人开口叫道:“天池鱼怪,怎么来到了底下……”

我定定神,耳边没有水声,也没有大鱼的咆哮,于是又把矿工灯移到那个位置,顿时闪现了巨鱼满口尖牙,龇牙咧嘴的恐怖模样,只是这个动作凝固住,一动不动。巨鱼前面的一层异样的折射光显示,这是一层冰面!

原来如此!

佟灵敏倒是好奇地上前摸摸冰层,倏然又缩回小手,叹道:“好冰,起码有零下几十度!老公,你说,这冻鱼和天池里的怪物像不像?”

我凑近冰层,强力的矿工灯射入冰面,构成奇怪的反射光芒,清清楚楚地映射出里面的情况,除了巨鱼,还有很多中其他水生生物,只是个个长得非常离奇古怪,竟然没有一样是我们现今见到过的!我沉吟一下,说道:“或许这是几十万年前冰川时期结束,因为一个偶然的因素把这些生物封印在冰层里面,度过了一年又一年,保存到现今!”

佟灵敏突然问道:“老公,你说除了这条巨鱼以外,是不是在长白山天池其他地方也封了不少远古的巨鱼。当冰层解冻,这些怪物生命力顽强,竟然又活过来,就生活在天池里,人们便以为是类似尼斯湖的怪物了!”

我一愣,这倒没有想过,不禁点点头赞同:“极有可能!”

我作为考古出身,见到远古生物就如饕餮见到美食,色狼遇到美女,恋恋不舍,只是眼下情况不允许,贪婪地又看了一眼。我瞳孔蓦然缩紧,我看到,在冰层外,隐隐约约有一个人形影子,莫非是僵尸?

好在他一动不动,显然不是。我心中好奇,拉着佟灵敏绕过冰层,矿工灯扫射一遍,眼前的景象让我们两人倒吸一口冷气!

第一案:古墓邪尸 三十七 不死神药

3

在我们眼前是一座十多米高的巨大人工山包,以我的土木工程常识粗略估计,面积不下六千多平方米。在山包的每一寸地面上,都密密麻麻插满大小不一的木桩,而每一个木桩上面,都钉着一具死人的尸骸!完全可以想像一下,一个玉米面馒头上,插满羊肉串,只是这些羊肉串叫人悚然地恶心!我方才看到的那个人影,恐怕就是这些尸骸!

火山洞穴小气候干燥,加上火山灰中的硫元素是极好的杀菌物质,所以每个死人都只是脱水干瘪,尸体不至于腐败,临死前的表情清清楚楚保存下来。就我面前的那根木桩上,钉着一个死人,从身材判断似乎是一个儿童,衣服已经完全腐蚀,少许才残留。他赤裸的身子缩起来,遍布伤痕,尤其是肚子上那道裂痕,最是触目惊心,干枯的肠子露出一段,使得他嘴巴大大张开,即使死后数百年也保留了这种姿势!

佟灵敏纵然胆子再大,见到这密布的尸骸,也不禁头皮发麻,啊的轻轻一声,抓住我的胳膊,我只觉得她小手微微颤动,问道:“这,这是不是殉葬的人,也未免太残忍了……”

我倒吸一口凉气,说道:“中国文明开化较早,只在奴隶社会的殷商时候有殉葬,西周即废除,之后数千年,除了个别残暴的君主,很少有殉葬。直到蒙古入侵,带来野蛮文化,影响中原,使得明初一度实行殉葬,不过很快废除。殉葬多半是砍头、活埋或者吊死毒死,如此残酷的刑法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过!但是,我总觉得他们不像是殉葬,而是另有目的!”

我指的就是在山包上,还残存了许多尸骨的残骸,很明显是刀刃斩断,有一些地方火山灰颜色都变得酱黑,仿佛在这里浇灌过大量鲜血!

佟灵敏专业方面不如我,但广博才识上,这个美国佬毕竟胜过我,看了几眼,沉吟说道:“他们好像在进行某种神秘的人体实验?莫非……”

我们两人不约而同地想到,努尔哈赤无敌军团,墓穴中的不死武士,最初都是从这里发源!我仿佛可以看到,数百年之前,野蛮的后金政权,将捉到的各族平民,尽数擒到这里来,(奇*书*网.整*理*提*供)绑在木桩上,实验可怕的药物。人类受到酷刑的惨叫似乎在几百年后还回荡在空气中,叫我不寒而栗。但是随之又有一个奇怪的念头冒出来,努尔哈赤和他的先祖怎么知道这种制造不死战士的手段?而且非要做过重重实验,显然他们只是得知一种方法,而不是具体制造的手段。那么,最初的来源是哪里呢?

我摸着下巴苦苦思索,这思虑间,佟灵敏慌慌张张地拉着我的胳膊问道:“老公,有没有感觉的一股子妖风?”

“胡说八道,洞穴里怎么可能有妖风呢?”

我正说着,倏然也感觉一阵神秘的风向,凉飕飕的,而且土包也缓缓晃动,犹如发生了地震!长白山地区地质稳定,断然不是地震,莫非是火山爆发?也不可能!

我和佟灵敏惊慌失措地四下里打量,努力保持身子稳定,渐渐地我被身边一样东西吸引过去,那我看到的儿童干尸,原本长大的嘴巴慢慢合拢,这是地面晃动的缘故?哪知儿童干尸猛然又张开嘴巴,露出一口细牙,扑将过来,一口咬住我的肩膀。

我心肝俱裂,死了几百年的干尸还会复活,而且还咬住了我的肩膀。若不是身上穿着特制的凯夫拉防暴背心,没准就咬穿一个大洞!

虽说吓得浑身毛都要掉了,但是本能还是抡起乌兹冲锋枪,狠狠地砸在儿童干尸上,那干尸脑袋立时掉下,又张嘴咬我皮靴,于是毫不客气把它踩到土里!

我再向四周看过去的时候,其他尸骸也蠢蠢欲动,纷纷摇动把自己钉住的木桩,挣扎地想扑上来,少数块头大的干尸已经凭借自己的体重脱离木桩,一步步地移向我们。

我大吼一声:“快跑!”

自己刚走了几步,怎么还不见佟灵敏过来,回头一看,才发觉佟灵敏似乎吓傻了,一动不动地呆在原地,有几只干尸已经爬到了她脚边。

我来不及过去,抬手就是一梭子弹,顿时把干尸弹开,却不能把僵尸伤害半分,如今逃才是上策!过去伸手拉住佟灵敏,忙不迭地逃窜,心中暗暗叫骂,这里也太邪门了,到处都是干尸,而且会复活!要不是老子动作快,就要在此丧命。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眼见背后没有了动静,我才缓下来,气喘吁吁地休息。见到佟灵敏还是傻乎乎的模样,眉头皱起来,劈哩啪啦几个巴掌,但见其灰色的眼珠一转,哇的一声叫出来:“妖怪!”

过了半晌才发觉已经脱离险境,不由得无力跪倒在地面上,汗水涔涔,喃喃自语:“太可怕太可怕,怎么会这样呢?”

我冷笑道:“这都是你那个什么猛哥帖木耳的祖先干的好事!毫不利己,专门害人,连自己的子孙都差点弄死了!”

这次佟灵敏难得没有和我生气,只是说道:“猛哥帖木耳这人在历史上记叙甚少,是一个神神秘秘的人物,传说他是母亲吞食乌鸦卵而诞生的人,我都在怀疑是不是后世皇帝编造出来维护统治的神话。”

我叹道:“历史总是蒙在面纱的后面。传说时间有女名曰历史,其喜蒙上一块名叫迷雾的面纱,谁能揭开这块面纱,谁就能看到历史的真正面目。然而历史总是狰狞的,绝不不想人们想像的那么温情脉脉。最近我看到一则趣闻,说道有学者经过研究发现,认为古代周人祖先踩到脚印怀孕,其实是外星人的种子。黄帝也是外星人,羽化成仙,就是回到自己的星球去了,虽然荒谬不堪,但是也是历史真实可能性的一种,或许,猛哥帖木耳就是外星人的后代!”

佟灵敏长大嘴巴,合不拢,半晌才说道:“伪科学,唯独想象力可以赞许,应该获得雨果奖!外星人之说,我向来不信,荒谬不堪。为何古代外星人和我们先祖频频接触,唯独人类开化之后,反而不来了呢?”

虽然佟灵敏还在高谈阔论,作为职业战士,多年的作战经历使得我时刻保持警惕,我猛然摆手,急促而低沉地喝道:“禁声,有动静!”

佟灵敏瑟瑟打了个寒颤,不由得握紧我交给她的手枪,拔出保险栓,这娘们不蠢,一点即通。

我抬高手里的乌兹冲锋枪,靠在墓穴通道一侧,耳朵贴在石壁上倾听,远处隐隐约约传来微弱的脚步声,滴滴答答,不下五人。尽管他们刻意放低了脚步,但是在空洞的石头洞穴里,传音还是很明显。渐渐地越来越近了,我不仅额头汗水涔涔,连手心里都是冷汗,上一次这么绷紧神经的机会,留在金三角丛林里,那时一个连的战士不幸被敌人一个营困住,不少弟兄都倒在了沼泽里。

他们几乎要拐弯了,我当机立断,先先下手为强,猛然蹲低身子,滚了出去,瞄准对方,正要开枪,却发现并非干尸!

“是你?”

我们两方不约而同地这样叫出来。

好在两方都是受过训练的战士,对枪械的把握及其严格,在这种危机重重的状态下,居然没有一个人贸然开火,若是新丁,只怕一场误杀难免。

对面正是久迩宫明月。

久迩宫明月高兴地走来,扑上去抱住佟灵敏,叫道:“我终于找到你,方才失散,我以为你被僵尸杀了。”

佟灵敏尴尬之极,扭转脑袋看着我。她本是久迩宫明月名义上的未婚妻,只是叫我下手吃掉了,身心皆属于我,此刻两人相聚,久迩宫明月兴致勃勃,佟灵敏满面不悦,脱开了他的怀抱,躲在我背后。久迩宫明月不禁一怔,沮丧之极。

后面陆续来了一批人,原来久迩宫明月他们只是探路的。我抬眼望过去先是马历城,带着剩下几个部下,个个浑身破破烂烂,显然经过一番苦斗,之后就是几张熟面孔,久迩宫夏至和他的手下也过来,连马金城也吊着一只胳膊进来。马历城和久迩宫夏至原本是水火不容,此刻聚在一起,只是形势所逼,在共同危机面前被迫团结在一起,矛盾重重。总的来说,原马志城的手下和久迩宫夏至的人马加在一起远远超过马历城,因马志城其实已经被久迩宫夏至暗杀了,栽赃诬陷到马历城头上,所以两方合作起来。当马金城仇恨地看着马历城的时候,后者看到我首先眼睛一亮,上来搭住我的肩膀笑道:“好小子,我以为你在混战中归天了,想不到仍然逃出来了!”

我是一个极强的战斗力,几乎在场的所有人都和我干过,马历城如此表态,朝久迩宫夏至在暗示:老子多了一个强悍的生力军,你别打鬼主意!

久迩宫夏至倒是仗着人多势众,懒得理会,皱皱眉头,直接问道:“前面怎么样,能走吗?僵尸多吗?”

我摇摇头,苦笑道:“前面就是制造僵尸的老巢了,我们能够活着出来,已经是大幸。你们从哪里过来?”

久迩宫夏至的眉头皱的更加深刻。原来久迩宫夏至他们一进来就被困住,且战且退,一直到了猛哥帖木耳之墓室入口,但是又被几个守卫僵尸挡住,后来碰到了马历城的残军,当下两人达成协议合作,先行出去再说,便向这边走来。

我说道:“对付僵尸,我倒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什么?”

众人大喜。

“知道金刚石吗?世界上最硬的玩意,但是它也是很脆的玩意,轻轻一击,都会碎掉。那些僵尸看似强悍,用枪打怎么也没有用,因为子弹造成的创口实在太小了,对于这些毫无生命力毫无痛楚的僵尸根本没有用尝。对付僵尸,只有一种办法,就是打碎他们!”

久迩宫夏至冷笑道:“你说的轻巧,如何打碎呢?方才马历城企图用火攻战术,但是一不小心,连自己人也伤到。”

我回头看去,方才没有觉察,原来马历城满面污黑,狼狈不堪。不过他倒是对我颇为自信,向我点点头,我于是说道:“火攻不行,但是假若我们用更加原始的方式呢?”

我从地上捡起一把生锈的大剑,用力一挥,在空中划过一个耀眼的影子,说道:“直接把他们斩断!单打独斗我们或许不行,但是这么多人,几十把大剑砍上去,不把他切成肉块才怪!”

马历城拍手笑道:“好主意,我赞同!”

久迩宫夏至转念一想,他毕竟不是一个蠢人,此刻也觉得我的计策可行,当下吩咐下来。于是众人一阵搜罗,把能找到的武器一一拿来。最先进的莫过于原本砍柴用的刀锯。剩下的大部分是几百年前留下的腐朽兵器。我嫌不好使大剑,挑了一条狼牙棒,入手沉重,反正我力大无比,正好称手!

于是一干人浩浩荡荡杀向墓室入口,那墓室入口徘徊了数个身穿八旗战甲的僵尸武士,他们负责看护墓室,所以倒没有追击,此刻见我们折而复返,拖着铁剑砸过来。

我作为提倡者,以身作则,抡起狼牙棒气势汹汹对打。只听咔嚓一下,僵尸武士的大剑折断。其实两件武器经过数百年风雨折磨,都是腐朽不堪,不过毕竟是厚重的狼牙棒耐强一点。转眼该名僵尸武士被我一棒打倒,众人一拥而上,顿时将其砍成几十截,虽然仍旧蠕蠕而动,威胁全无。

这样如此类推,顿时干掉了几个僵尸武士,自身伤亡不过数人而已。方才以先进武器攻击无效,反而不如狼牙棒实惠,造化弄人,还是在嘲笑人?

这时我才有暇打量猛哥帖木耳之墓室入口,是整块石板叠垒住入口,石板表面非常粗糙,风化厉害,但是依旧不倒,可见石板厚度不简单。我一呆问道:“佟灵敏,如何进去?”

未待佟灵敏开口,久迩宫夏至冷笑道:“罗嗦什么,直接把大门炸开了事?”

我怒道:“你有炸药?方才怎么不用来消灭僵尸?”

久迩宫夏至说道:“老早试过了,这是工程炸药,必须电力点燃,对付僵尸,实在是过于笨重不便,结果反而连累死了我的几个手下。”

我沉默不语,看着久迩宫夏至的人在石板门上装上炸药,砰砰四次定向爆破,那石板结构崩坏,轰然地碎成数十块。我屏住呼吸,瞪大眼睛看着前面,这就是我们费尽千辛万苦,你争我夺,死伤无数得来的猛哥帖木耳之墓室——龙脉宝藏的藏匿之处!

龙脉宝藏的种种神秘传闻和历尽艰辛的磨难,使得在墓穴开启那一刻我的心情无比紧张,就如是上战场的前一夜,辗转难眠的兴奋。待到几十只明晃晃的矿工灯照射进去,我不禁一愣,顿时大失所望!

所谓的龙脉宝藏,并没有我想像的堆积如山的金银财宝。考虑到那是满清爱新觉罗家族发迹之初,没钱也可以原谅,照例外面这么多僵尸武士守卫,那么一旦打开,里面应该有更多的人殉和机关。哪知偌大的石洞空荡荡的平坦,唯独在中间以石块粗糙地叠垒成一个高台,上面摆放了一具完全白骨化的尸骸,周边有若干陪葬物品,亦是非常粗糙,瓶瓶罐罐外加已经腐朽的盔甲武器。我眼角余光瞄到众人都是不约而同地一阵失望,唯独久迩宫夏至眼珠发亮,哈哈大笑道:“终于找到了!”

久迩宫夏至大刺刺步入墓穴,在尸骨的陪葬物品之间一阵搜寻,拎起一个封住的陶瓷窄口大肚瓶,面向我们。此刻大家看到久迩宫夏至没有收到什么机关的攻击和僵尸武士的袭击,放下心来,虽然没有预料的宝藏,但是经不住好奇,一一入内。

久迩宫夏至得意地摇晃着瓶子,大声向马历城炫耀道:“马历城,你可知道,这是怎么?”

马历城哼地一下:“我怎么知道,谁晓得你找到什么毒药!”

久迩宫夏至大笑道:“你当然不知道了,这是爱新觉罗皇室时代流传的秘密,从成吉思汗时代就继承下来的宝物……”久迩宫夏至又摇了摇瓶子,叫道:“无数人梦寐以求的不死神药!”

马历城瞳孔陡然缩紧,问道:“那么说,从一开始,你就知道龙脉宝藏库里面什么财宝也没有!”

“不错!”久迩宫夏至一口干脆地回答,“这事从我父亲,关东军大佐久迩宫春日说起。几十年前,关东军意外得知了满清拥有的龙脉宝藏和无敌于天下的秘密,当时露助进攻正悍,于是关东军总司令命令我的父亲等一干大和勇士前去寻找。可惜功败垂成,他们不知道什么缘故,再也没有回来。而皇国也在ABCD的夹攻下不得不终战!可是,我父亲的遗志传给了我,我发誓要找到传说中的龙脉宝藏和无敌于天下的秘密。龙脉宝藏也罢了,我不太感兴趣。而成吉思汗、努尔哈赤无敌于天下的秘密经过我的苦心调查,我终于得出结论,这个秘密就是不死神药!”

久迩宫夏至口中的不死神药,就是佟灵敏告诉我的人精,他继续说道:“我偶然听说你们马家的祖母阿巴鲁是从努尔哈赤的坟墓挖出来的活人。据说她曾经是三百多年前努尔哈赤的妃子,当年努尔哈赤一命归天之后,令其陪葬,你可知,为什么其他陪葬的妃子都化作尘土,唯独我们祖母只是沉睡了三百多年,直到一九二九年又重新苏醒了?”

“她喝了不死神药!”

远处的佟灵敏突然说道。

久迩宫夏至点点头,笑道:“正是。如我推测,其实自从猛哥帖木耳始,他得到了神秘的不死神药配方,就动手制作,可惜一直失败,那些僵尸武士就是副产品,制作出只有不死身体却没有思维的死物。而他需要的则是不死神药!然后历经数代,到了努尔哈赤时期,有了更多的人力物力,终于有了成果,但是努尔哈赤生性奸诈多疑,唯恐是毒药,所以叫阿巴鲁试药。真药是真药,可惜努尔哈赤来不及吃下去,就一命呜呼!”

马历城说道:“听你的口气,你对这个不死神药的兴趣,远远超过龙脉宝藏?为什么?想获得成吉思汗或者织田信长的霸权?

久迩宫夏至大笑道:“笑话,我久迩宫家在日本有钱又有势,现在的生活比皇帝还舒服,傻瓜才会想去获得什么虚名的霸权。但是,你不知道,我得了一种绝症,根本治不好的绝症……”

久迩宫夏至忽然声音低婉,把他的秘密吐露出来,于是马历城冷笑道:“所以你不惜一切代价要寻找不死神药来活命?”

久迩宫夏至满口承认:“正是像你说的,虽然我知道这个世界上存在着不死神药,但是不知道到哪里去找。我父亲从满清皇室那里拿来的资料老早失去,而我们新联系上的海外满清皇室后裔则又把这个秘密失传了。幸好,我听说马家也正在研究这个不死神药,但是由于配方方面的问题,始终无法成功。于是我们就想方设法和马家联系上,两家一拍即合,展开了龙脉宝藏和不死神药的寻找。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通过马家的一个叛徒胡发一,得知我父亲记录满清龙脉宝藏的资料重现人间!呵呵,接下来的事情,就不必我多说了。朱恒淮先生,你就是其中的当事人,我还得感谢你!”

我哼地一下,这本该死的黑色笔记本可是害苦了老子!当年我见是王玟琳把它保护在身边,既然如此重视,一定是非常珍贵的物品,想不到却把我和林白水卷入了无端的灾难中!

“不过……”久迩宫夏至狞笑着面向佟灵敏,“刚才马历城先生提醒了我,说不定这是毒药,所以我也要一个试药人,这个人,非你莫属了,皇室的后代!”

久迩宫明月勃然大怒,骂道:“父亲大人……”

久迩宫夏至暴喝道:“闭嘴!这种烂货女人,不值得我们大日本帝国的皇族青睐!”

久迩宫明月极为畏惧父亲,只是看了佟灵敏一眼,终不敢说话,

久迩宫夏至得意之极,大笑道:“谁愿意跟着这个没钱又爱讲排场的没落皇族?还是我久迩宫夏至的孔方兄实在!小妞,若你不愿意,我可要施展蛮力了!”

我正在思量是否劫持久迩宫夏至,救出佟灵敏的时候,哪知佟灵敏跨出一步,说道:“你当我不敢,爱新觉罗的后裔,绝对不是那么懦弱!”

久迩宫夏至大声赞扬道:“好!若是成功了,你就是阿巴鲁第二!”

他拔出瓶栓,随便拿起一只破碗,在里面慢慢倒出绿色的浓稠液体,递给佟灵敏。后者拿到手里,眼珠回瞄到我,反而是自信。莫非……

佟灵敏仰头一口喝下,随手把碗丢在地上,过了十多分钟,并没有问题。久迩宫夏至急切问道:“你,有什么异样的感觉?”

佟灵敏摇摇头,说道:“好像喝了酒之后一样,身子有点热!”

久迩宫夏至大为惊喜,颤颤抖抖,几乎拿不住瓶子,只好靠在高台上才稳住身子,喃喃自语:“这是真的不死神药,和阿巴鲁说的一样。传说努尔哈赤死后,皇太极不信世界上有不死神药,便放回了猛哥帖木耳之墓穴,这是真的,哈哈!”

久迩宫夏至仰头径自把瓶口塞在嘴里,咕咚咕咚灌下去,一直喝个精光,这才畅快地一松口气,得意地望着我们,似乎就在说,我是不死神人了。

倏然,久迩宫夏至浑身一震,身子猛然缩紧,瓶子失手丢下,眼珠凸出,死死盯住佟灵敏,吃吃说道:“你,骗我……”

久迩宫夏至浑身的肌肤开始发黑干枯,脉搏在干瘪的皮肤下剧烈跳动,渐渐地脸上皮肉贴到骨头上,脸面骷髅化,而眼珠突突地凸出,似乎要脱离眼眶一般,那牙齿从嘴唇下露出来,相貌极为可怖。因为肌肉萎缩,他的行动已经不是很灵活,慢慢地逼到佟灵敏身边。后者吓坏了,一动不动,战栗不已。那久迩宫夏至对着佟灵敏大声咆哮:“你骗我,婊子!”

久迩宫夏至大声愤怒地咆哮,伸出干枯如树枝的爪子就按在佟灵敏的脖子上,他头发飞快枯黄,脸皮上的血肉越来越薄,就像是一层层剥去外壳的洋葱,转眼就露出骨头!佟灵敏厉声尖叫,我眼疾手快,飞身上去,抡起手中的狼牙大棒,横劈在久迩宫夏至身上,顿时打出七八米外。

那家伙飞在半空中,已经如燃烧的烟火,竟然浑身冒出蓝幽幽鬼火一般的外焰,刹那间化作灰烬,洒在地上!

我急忙上下打量佟灵敏,问道:“你没事吧,你也喝了……”

佟灵敏挂满泪水,却满面笑盈盈,眼中蕴含神情,笑道:“我以为你不管我了,方才一声不吭,到底你是挂念我。其实……”

她抬起手腕,那棉衣的衣袖里湿漉漉的。这奸诈的女子只是耍了一个小小的把戏,根本没有喝下去,尽数倒在衣袖中,叫棉花吸收。以久迩宫夏至心细如发性格,竟然因为兴奋过度而受到欺骗!

佟灵敏哼地一下,说道:“单不说世界上有没有不死神药,就是有,放了三百年,保质期早过了,傻瓜才会去喝呢!”

我大笑抱紧佟灵敏纤弱的身子,骂道:“你这个死小鬼,担心死老子了,以后不要这般妄自作为!”

“痛死我了,死老鬼,你手劲太大!”

佟灵敏呻吟。

众人这时才从震惊中恢复过来,作为久迩宫夏至儿子的久迩宫明月噗通一声跪在地上,满头大汗,眼珠凸出,口中不住喃喃自语:“怎么会呢,怎么会呢?父亲竟然死了……”

一直毫无动静观坐的马历城得意洋洋地站出来,走到久迩宫明月身边,冷笑道:“说到底,笑到最后的人才是胜利者!哈哈!”

“噗!”

猝然之间,马金城抽出放在靴子里的匕首,陡然偷袭,一下子得手。马历城不相信地看着自己腹部插着的一把匕首,踉跄往后退了一步,指着马金城呻吟:“你……”[奇+書网-QISuu.cOm]

马金城狞笑道:“笑到最后的人,才是赢家,这是你说的。马家,不需要你这种叛徒!”

说着马金城拔出匕首,鲜血泉涌而出,使得马历城无力地倒在地上。

这一场谋杀再次震惊所有人,还未待反应过来,马金城大叫道:“杀,杀了那个臭娘们和那个马家叛徒的手下,为马志城大哥报仇!”

众多手下一阵犹豫,马金城的号召力并不如久迩宫夏至伟大,但是马历城的忠心手下却毫不犹豫地开火杀人,顿时把马金城打成一个马蜂窝。双方剑拔弩张,正要再战一场,我眉头一皱,大声呼喊:“你们疯了!难道你们不想活着出去吗?你们的首领马志城根本不是被马历城杀害的,而是被久迩宫夏至暗杀!”

“什么!”

众人大惊失色。

我当下我把我看到的经过原原本本地说出来,又加上一句:“你们来这里是为了什么?钱?没有,这里连根毛都没有,现在连你们的头头都死掉了,后有僵尸!假若想出去的话,就团结在一起!”

我的话起了一番作用,大家相互望望,有些犹豫,这时其中有一个人问道:“那你是为了什么来到这里?女人?”

我说道:“不错,我老婆孩子都被马历城扣下,如果想她们活命,必须进来。如果你们也有孩子老婆的话,为了他们,大家放下枪!”

大家慢慢地垂下枪口,我松了一口气,回头看看马历城,还存着一口气,念及毕竟有些交情,我来到他身边,问道:“你还有什么遗愿?”

马历城口吐鲜血,苦笑道:“天意,到头来我什么也没有得到,反正要死了,你就让我死的壮丽一点,让我葬在那边的棺材里,到死了,过一把皇帝瘾!”

我无奈地摇摇头,把马历城抱起来,抬到猛哥帖木耳之的墓穴里,正要一把踢开白骨,猛然一震!

我从事考古多年,看过的人类尸骨不下数千具,基本上练就了看一眼就能得出死者身前的性别、身高、人种和大概年龄。但是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古怪的人骨,根本不像人类,它四肢粗壮,下肢短小,头颅硕大,就如猿人一般。一直回绕在脑间挥之不去的谜团,此刻突然想通,我终于知道不死神药的奥秘了!

其实,我在沈阳故宫的塔克世之墓穴里看到的指路尸骨就已经开始产生疑问,随后掘开福满、觉昌安一系列坟墓,看到指路尸骨产生的疑问越来越庞大,初始我一直想不明白,到眼前的猛哥帖木耳尸骨展现,我才明白自己的怀疑——这就是满清祖先埋藏的指路尸骨越来越不像人。

我开始以为仅仅是畸形,但是畸形很少遗传。而这些骨骼却是越往上追寻,不像人的成分越来越多,这说明是逐渐与人类女子通婚以后,非人的遗传因素逐渐减少的缘故。

他不是人,那是什么?为什么不死神药的奥秘也能一下子想通呢?

答案很简单,我最初参与的考古调查,就是新石器原始人类调查,在长达数个月的野外考察期间,我如饥似渴地学习了远古人类进化知识。对于古猿的知识,我并不亚于一般的学者。已知在数百万前,地球上不同地域的数只古猿,不约而同地向人类方向进化,譬如我国本土上曾经有过北京人、元谋人等几个人类旁支,可惜他们最终进化失败,成为淘汰者。而唯一成功的,是大概在十多万年前,从非洲走出的智人,他们来到东亚大陆,也就是我们的直系祖先。

虽然北京人等亚人种进化失败,但是他们仍旧活了很长时间,有记载,罗马帝国时期,凯撒的军团甚至还击伤过一个尼安德特人。同样的理由,在东亚的西伯利亚一代,也活下了少许古人猿,只是他们存活的方式比较特殊。

答案就是冬眠!

十几万年前冰川时期,不少人猿意外被冻住,就如我和佟灵敏在冰层里看到的冻鱼一般。这些人猿保存在西伯利亚冻土层里的比较多,而那里正是努尔哈赤祖先生活过的地方。他们开始追溯这个不死秘密,终于发现了原来人猿体内存在着一种叫做“人精“的物质,这是获得不死秘密。后来成吉思汗北征之后,将他努尔哈赤的祖先从西伯利亚带到东北地区,让他们继续炼制“人精”,制造不死战士。但是世间冰冻的人猿毕竟数量有限,从元朝到明末的时候,人猿已经被使用殆尽。而野心勃勃的努尔哈赤为了争夺霸权,终于惨无人道地用活人来提炼人精!他选择长白山天池下并非偶然,因为这里埋藏了众多冰川时期遗存的生物,可窥斑一二。经过一系列残酷的实验,他成功了,可惜到死居然没有机会享受成果!

我长叹一声,此刻纵然想通了这个秘密,也是毫无价值和意义。我把马历城放在骸骨之上,他合着双眼,一代枭雄就此毙命。他耗费如此多精力,设计如此之深邃,牺牲如此惨重,最终把自己的命都陪进去了,到头来一场空。马家庞大的基业随着两个主要灵魂人物的死去,恐怕就如沙滩上的城堡一样,随时分崩离析。那马金城虽然活着,但是我知其为人鲁莽,竖子不成大事,马家完了。

我追悼马历城片刻,转身回到佟灵敏身边,因马历城与久迩宫夏至相继毙命,两派人马又被我撮合在一起,无形中他们奉我为头领。我看了四下一眼,活着的人不下十五个,不少人身上带有伤口,若是强行突击出去,恐怕根本不是僵尸武士的对手。我心里一层踌躇,额头热汗涔涔,不住蒸发,只有冰凉的水滴落在头上的时候,才少许觉得凉快。

嗯,不对,这里是干燥的火山洞穴,怎么会有地下水?

我抬头往上看去,距离地面十多米的天顶上,渗出一片水印,面积正在逐渐扩大,方才还没有,好快,这是从哪里渗入的?

我猛然记起,我们不是在长白山天池底部吗?

正当我呆呆地看着天顶,只听咔嚓数下,不少石块纷纷落下来,渗水像是暴雨一样地落下,我脸色陡然大变,不好!

因长白山天池底下的地质构造本不是非常稳定,我们方才的定向爆破毁坏了结构,天顶正在以极快地速度崩坏。

轰得一下,天顶开出一个大口子,瀑布从天而降,迅速淹没墓穴。那洞口在水压的作用下,越开越大,不下几秒中,就打通了整个长白山天池底部,水流成漩涡状滚滚而下。

“救命!”

我睁眼看去,佟灵敏被巨大的潮流冲走,正在撞向一块石头。我大骇,飞身游过去,抓住佟灵敏的胳膊,另外一只手攀住凸起,勉强拉到岩壁上。其他人就没有这么好运了,或者被水流一头冲到岩石上,头破血流,不会水的直接溺毙!于是墓穴的水面上人头不时上下起伏,呼喊救命,可惜我有心无力,保住佟灵敏已经勉为其难。

糟糕,如何脱身?假若任凭水流冲过来,恐怕最终淹死,或者撞死。难道只有用这个办法了?

转头面向佟灵敏,说道:“听着,你是会游水的,等会儿水漫过来的时候,你先排空肺部的空气,然后冲向那个洞穴,不管有没有抓住我,一定要拼命往上游,知道吗?”

佟灵敏一呆,还不明白我的念头。

此刻水越漫越高,水势却渐渐减缓,我便拉着佟灵敏跳入水中,游到洞口处,不住吐气。长白山天池据说有两百多米深,这水压可不小,我们没有潜水工具,只能排空肺部空气,以减少水压的伤害。待到水终于漫过墓穴,我一用力,拉着佟灵敏便冲过洞穴,然后四肢拼命舞动,向上浮去。

其实肺部没有空气,缺氧更是可怕,只觉得浑身就要炸开一样,头痛欲裂,正当以为自己要死的时候,突然看到水中游动着一条大鱼,张嘴就往我咬来。我大骇,心机转动,几乎是本能地拔出靴子里的匕首,在大鱼迎面攻击的时候,倏然向下一滑,顺着鱼身贴面而过。大鱼正要摆身过来时,我顿时一刀刺入它的胸鳍部位。

大鱼刺痛,不住的晃动,向上游去,借机摆脱我,转身咬向佟灵敏。我心切佟灵敏,极力游过去,但是人怎么能够游地过鱼呢?眼看佟灵敏就要被张开大嘴的大鱼吃掉,突然一个人影窜了出来,以身为饲,让大鱼一口叼住,摇摇尾巴游走。这时我才看清楚,那是久迩宫明月。

我长叹一下,久迩宫明月毕竟对佟灵敏念念不忘,为其而死。

突然眼前天光一亮,钻出水面,只觉得吸入空气之后,竟然有重新做人的舒坦。一疏忽,就让大鱼跑了。

我游在湖面上,焦急万分,佟灵敏在哪里呢?别说已经淹死了?背后一下子听到嗨的呼叫,我大喜,转身果然看到是佟灵敏,这个家伙终于逃出来了!

第一案:古墓邪尸 三十八 幸福瞬间

之后我们回到沈阳,一路上佟灵敏不说话,老是黏在身边不肯放开,夜里更是差点要了老子的命。一回到沈阳,佟灵敏就报告说她的部下找到了关押我老婆孩子的地方,我兴奋之极,便欢欣前往。马历城果然没有亏待林白水,让她们居住在郊外的疗养院里,非常舒服。我正要走进去的时候,佟灵敏忽然拉住我的胳膊,问道:“你,真的没有考虑过我吗?”

我叹道:“对不起……”

佟灵敏低下头,面色绯红,慢慢说道:“我那个向来很准,算起来迟了很长时间,检查了一下,医生说我胚胎子宫着床。我有了你的孩子!”

我顿时呆呆地看着佟灵敏,与她相识不过短短几个礼拜,期间历经艰辛,感情深厚,现在又怀了我的孩子,我不知如何抉择。

佟灵敏冲动地说道:“跟我走吧!我们去美国,马家完蛋后,我们接受了他们海外的全部基业,现在我们不再是那个没落的皇族了。你跟我走,会过的像是皇帝一样。假若你怕亏待老婆孩子,我每个月寄钱一万美元给她们,保证过的很舒服。跟我走吧!”

我心头一凛,细细思虑一遍,心头渐渐冷了下来,问道:“我猜想,很早以前,因为之前你的曾祖父已经探秘过,所以你们就知道根本没有什么龙脉宝藏和所谓不死神药。你们之所以要和马家、久迩宫家合作,就是贪图他们的基业。于是不惜一切代价挑拨马历城和久迩宫夏至,我也是其中重要一环,所以你宁可跟着我。是吗?”

佟灵敏颇是无所谓,说道:“不错。如你推测,其实龙脉宝藏是存在的,但是早在乾隆年间就已经被挖掘出来,挖掘者就是和珅,不然你以为以和珅之能,怎么可以贪污超过一个大国八年财政收入的财富呢?至于什么不死神药,我从来不信的。在这场夺宝游戏中,马历城、久迩宫夏至和我、你,各是一方,输家只有马家和久迩宫家,我们都是赢家。这有何不对,世界本来就是弱肉强食!”

我长叹一声,佟灵敏在如此要紧关节隐瞒着我,什么宝藏、什么情怀,都是***屁话。假若是林白水,就我和心心相知,不会存心隐瞒。

狠下心,转身便往疗养院走去,听到背后佟灵敏的哭腔:“朱恒淮,你回来……”

往事不可追。

我进了疗养院,林白水正在晒太阳,看见我站起来问道:“恒淮你回来了。听马大佬说你们正和一个黑社会团体斗争,怎么样了?”

“赢了!”

林白水忽然摸摸我的耳朵,心有余悸地问道:“一定很激烈,你的耳朵都只剩下半边了。马大佬呢?”

“牺牲了!”

我为他编了一个谎言,伸手把两人搂在怀里,只觉得浑身疲惫之极。

后来佟灵敏返回美国后一年,突然托人带来一份信,信封里面没有半个字,只有一张照片。上面佟灵敏养长了头发,褪去少女的青涩,有了成年女子的成熟。她右手怀抱一个婴儿,胖胖的小脸,褐色的头发,灰色的眼眸,我陡然一震,太象我了。难道这就是我和灵敏的孩子?

我一时心绪复杂,有种难以名状的感觉。我把照片翻了一个身,上面歪歪扭扭写着两个繁体汉字:祖龙。这大概就是我和灵敏孩子的名字吧!

我已经对不起佟灵敏了,我再也不能对不起另外一个女人。所以我只能牢牢地搂住林白水,幸福就在那一霎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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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手记》第二部:《悬棺赶尸》

作者:城市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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