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枪火》
作者:胡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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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金啊赎金(1)
1960年初,北京曾经出过一起冒充总理签名诈骗银行20万的案件,当时是举国震惊。我看这个案例的时候还不足十岁,当时第一个感觉就是:“20万,好多啊(彼时我国已经换用新人民币,若是在53年以前,旧币20万也没啥说的)1需要惭愧地补充一点,小可生就一双笊篱手,银钱从指缝间哗啦啦地流走,平生存款就没突破过两万。一直到今天,20万对我来说仍然是个天文数字,只不过不会像小时侯那样大惊小怪了,因为现代的贪官都是论千万的,你要是只搞个几十万都不好意思和人家站一个审判席上。
正是在经济犯罪的数字泡沫刺激下,自古以来的暴力犯罪就因为其高风险、低收益而被人看作是上不得台面的犯罪初级阶段——殚精竭虑打家劫舍倒不如人家轻轻松松的“三年清知府”——想想我国当代的货币形式吧,100块一张的最大面额人民币,只消几百万元就可以给一个剽悍的匪徒在撤退时造成极大的麻烦。据说曾经有富裕人士在购买8000块的皮包时深感100块钱面额太小,而向人大提案发行大票的IDEA。后来大概是给否决了,否则,一定会让众多以暴力为手段分配社会财富的匪徒们雀跃。
就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之下,被歧视了多年的暴力犯罪,也偶尔会有几起猖狂之作——近几十年来,最让我们大开眼界的无疑是1996年张子强绑架李先生的大公子泽矩兄,当时绑匪一方开出的价码居然是:二十亿。
不管是世纪贼王还是省港旗兵,任何一个前途惨淡、误入歧途的匪徒最初都要面临填饱肚子和武装自己的难题,这两样事情和世间大部分事情一样,是需要一笔钱来做基础的。既然已经决定铤而走险,践踏一切尊严和法律,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走绝路,那么打工攒钱劳动致富的策略,这些人是不会考虑的,而对他们来说,绑架人质勒索赎金往往是第一选择——首先,绑架勒索的风险相对比较低,而收入却要高于一般抢劫。至于溜门撬锁,飞车抢夺,伪装乞丐诈骗一类对于一个粗鲁剽悍追求激情的匪徒来说是非常猥琐的事情,起点太低——更重要的一点,越自卑的人越怕被人看不起,如果说是小偷小摸到了牢里都要被人鄙视就太伤自尊了。
而真正的内行人士都知道,在一起绑架案中,警匪真正的斗智是在拿钱阶段。所谓“杀人不难挖坑难,绑人不难取钱难”——前者是歹徒有心良民无心,后者是警方有心歹徒无心。尽管以钱壮胆,打起十二万分精神,还是有很多绑匪在领取赎金时被警察“包了饺子”——电视里频繁变换交钱地点的土办法在交通通讯高度发达、警察普遍配备无线电的今天已经很难奏效了。
赎金啊赎金(2)
不过道魔相运生,匪徒也不是没有相对稳妥的手段。有一起案例中,绑匪首先指定人质家属携带装有赎金的包裹(最好具有明显特征)和手机(充好值)搭乘一趟长途火车(越破越好,不能是空调车,如果是我国的“38次”这样的红旗列车明显就死定了)。一般来说,如果人质家属报警,警方一般会以为歹徒在列车上提取赎金而派遣侦察员尾随。
接下来就是警匪片斗智斗勇的高潮时刻了。
等待赎金的匪徒尽管知道警察也随人质家属上了车,却一点也不会担心——他根本不用上车,而是事先埋伏在长达千里的列车沿线任意一个地点,掐算好列车经过的具体时间,然后在列车到达前两分钟通知人质家属,让他注意观察窗外,一旦有明显标志(比如平坦的农田里突然竖起一个红旗),就把钱扔下火车……如此歹毒的算计之下,警察是不可能千里布防的,而跟车的警察跳车抓捕的可能性大约为零,这时候,匪徒便可以逃之夭夭了。
这个缺德的方案是我当年从一本美国流出来的反政府小手册里看来的,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多年之后听公安朋友谈起国内案件,竟然有一起是和该方案一模一样的手法——看来那本小册子的读者除了我这样的守法良民也不乏作奸犯科之徒,还是流毒颇广的。不过那册子的美国作者明显低估了天朝警察的实力——公安兄弟告诉我说,当时那个绑匪得意洋洋,结果没跑多远就被警方打了埋伏——大野地里没有公安设防,却也没有公用电话,那个匪徒捏着个手机打了个电话要别人扔钱,后来大概是看见钱兴奋得什么都忘了,手机被警方定位也浑然不知,回家的路上逮了个正着。
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就是千百年来被各路土匪用鲜血与生命实践的“血酬定律”,它告诉我们,为了获得报酬,不流血不流汗是绝对行不通的。
同样是根据“血酬定律”,很容易知道,当绑匪多起来的时候,绑票的生意就不那么好做了——竞争是没办法的事情。这个时候,各路绑匪只好战天斗地,在一条绝路上跑到黑。
我在著名黑帮小说《江湖》里见过两个起的最早的绑匪:潘云飞和楚建明。他们事先约好下午五点在某某商场门口交钱(和电视里作秀不同,交接赎金选在闹市区,警方抓捕难度反而大些,开枪也有诸多顾虑),警察一般会于上午在交易周边地点布防,伪装成路人、摆摊的。而潘、楚这两名匪徒中的极品则在头天夜里潜入旁边的某个观察点(比如附近某宾馆房间),然后耐心潜伏,仔细观察何时有大批便衣人员开进。发现了任何异常,就轻易地跑掉了。
枪是匪的肾(1)
俗话说,钱是英雄胆。作为一个匪,对于一个匪,枪的作用大概相当于他的一个肾。90年代初期,武汉曾经出过一个震惊全国的悍匪张明高,杀人外带砍头,大街上随便开枪射杀行人,{奇书手机电子书网}一下子把枪匪的概念扭曲了。其实从纯粹的犯罪角度来看,张的枪只是为了杀人而存在的,他不是一个“成功”的匪——一个为了生存资源而奋斗的匪。
随着时代的进步,活跃在诸多犯罪领域的恶人也在不断更新观念。任何时代,作奸犯科的歹人相比大队官军总是少数,这时候,小组军事素质和单兵火力的重要性就显现出来了。翻看《水浒》就可以发现,以“江州劫法潮,“智取生辰纲”等著名案例,分明已经具备了现代特种作战的雏形。
在各国巡警还在使用轻冲和手枪的时代,往返于金三角的歹徒甚至已经开始大量佩用的M4和蝎子冲锋枪——不过我需要插一句,在我国境内使用这些武器的匪,纯粹是脑子不好的残疾人。我国的管制严格,再厉害的枪进来了,子弹不好配就是头号麻烦。即使你有通天渠道搞来了捷克的CZ83,可以通用大陆的64式7.62毫米手枪弹(会损失精度,另外7点65的枪凑合用7点62的子弹造成的教训,各位歹徒还可以在阴间和一代悍匪魏震海交流切磋一下),但是这些家伙造价昂贵,歹徒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而且犯罪用枪往往是案件侦破最好的线索——多少拿着家伙“十步杀一人”的壮男被血债所追,在警察叔叔的并案侦察、线索汇集中最终落网。所以现代涉枪犯罪的一个趋势就是用完一把扔一把——这样一来如果用的是进口高级货,成本就太高了。因此,多年以来尽管渠道不断拓宽,但是被查获的国内匪徒用的多还是国造五四和地下仿枪。
枪是匪的肾(2)
长久以来,我国的民间造枪资源历经多次整合,最终形成了以西部青海化垄广西合浦、贵州松桃为代表的几大 “地下兵工厂”,其产品制造成本低,作用只有一个,就是近距离杀人,打上几发就扔掉(想多打也不行,质量不好远了打不准,打多了还炸膛,手枪变手雷),适合武装黑社会分子。最离谱的是这些家伙的品牌意识也在不断增强,2003年在青海化隆查获的大量仿五四上,居然还被制造者们打上了“化隆制造”的LOGO,看来是准备推行品牌战略了。(就在青海枪连续几次被查处,大家以为他们绝迹江湖的时候,2004年10月化隆又查了一批家伙,这回是仿64了。)
不过仿品终究是仿品,我知道的最讲究品牌的一位枪匪乃是2003年被武汉警方抓获的黄昌兵。该匪多省流窜的传奇经历尚不足为怪,与众不同的是,其他匪徒南下北上搞的多是国造五四及其南亚衍生品,而黄某南下广西凭样搞来的居然是美军越战时期装备的柯尔特M1911A1。以往我们谈起五四威力大,总是说该枪穿透力强(本地曾经出过一个案子,警察开枪制止犯罪,打中歹徒大腿,顿时双腿洞穿,一枪四个眼),而1911发射的45ACP(换算一下是11.43毫米,五四是7.62毫米)就完全不是一个概念,通俗说,该枪停止作用极强,也许不会给你打孔,但是挨上一枪,肯定会被巨大的冲量放翻——这点也是有血的教训的。1902年美军在菲律宾和当地土著干仗的时候用点三八小左轮,曾经出现过土著身中六枪还能勇猛上前将美军杀害的悲惨战例。吃了亏的美军痛定思痛,开始考虑换用大口径手枪。最终诞生了一代名器1911。在1962年,底特律的一次警匪枪战中,一美国警察放弃公家发的点三八不用,而是用上了自己买的M1911A1,一枪正中歹人胸部,虽然歹人穿着防弹衣还是被45ACP的子弹震断了四根肋骨,后来上前抓捕时警察动作粗暴了一点,给了他几枪托,踩了几脚,断骨刺破肺动脉,歹人没能抗住在医院挂掉了。
所以在M1911撤装后多年,美军特种作战司令部(US SOCOM)还是痴心不死,把便宜轻巧的9毫米M9扔在一边,劳神费力地把定单给了HK硕大无比MK23,由此足以证明点四五大口径不死。事实证明,黄匪在使用点四五的时候,也的确给警方造成了很大的困难——首次抓捕他时,黄匪隔着门打了几枪,我们的民警倒地,他从容逃脱。
补肾—吸收是关键
我前面说,枪是匪的肾。一个匪,一旦有了家伙,胆子必然就开始膨胀,开始武装抢劫,帮人讨债,教训情敌,甚至黑吃黑。但是往往都忽视了“补肾”的关键是“吸收”,一个匪徒,如果不能熟练使用手里的武器,那么再好的家伙也白搭。在这一点上,张君就很注意——根据后来披露的资料,张犯曾经多次组织团伙内人员外出打靶训练感觉。
我们经常很遗憾地看见很多国产电视剧里经常渲染的一种错误画面:某人持枪,笔直地伸出胳膊用枪顶着别人的脑袋。当然我不否认这样比较酷,不过有时导演让犯罪分子这么做也许就是为了渲染坏人的愚蠢——人枪距离过长带来的后果就是不确定因素增加——如果警方有狙击手,就会打他的持枪手臂,如果被挟持的人质胆子够大,在举手投降时耍点花招,完全可以夺下他的枪。最严重的是国造五四的握把倾斜角过小,导致枪口指向性很差,需要扳着手腕多加练习,功夫没练成手腕感觉会很不自在。
要是你看过《沙家浜》,那里面的郭建光有几个著名的造型是这么拿枪的。
末路
“末路”乃是白宝山案件相关影视作品的名字,但是总有人感觉最后白犯在家中落网的情节不够扣人心弦——不过事实是事实,影视是影视,这点要分清。从纯粹的影视角度讲,大家喜欢看的是警方强攻,打的热闹好看,但是兄弟我心理阴暗,我最喜欢看的是警方的狙击手把罪犯可恶的脑袋套在枪瞄的十字架里——one shot one kill。(这里需要插嘴,真正的狙击准镜并不是电影里那么一个十字叉那么简单,还有测距、风向等等乱七八糟的东西,导演估计大家不感兴趣,给省略掉了。)
匪徒在在劫持人质的时候,时间拖得越长,遭到狙击手关照的可能性越大。其实从战术角度来看,双方都应该做的一件事是事先一定侦察好地形,狙击手要找出适合自己隐藏的位置(狙击点),可能遭到冷枪的匪徒则是千方百计找到对方狙击手可能出现的位置和射击盲点,最大可能用人质掩护自己——需要指出的是,国产电视剧喜欢渲染狙击手打眉心,其实实战中的目标应该是颈椎,通过破坏神经系统才能使人最快失能,在射中他那短短的一瞬间,他连扣动扳机射杀人质的时间都没有。很多匪徒为防狙击手开始使用松发式炸弹,一撒手就爆炸,狙击手便不能轻举妄动——这里需要插一句,某些手雷从理论上讲,拉下保险销就可以充当松发式炸弹,但是由于现场环境紧张造成的心理原因,此种家伙拔掉保险销后就必须尽快出手为安——再有需要强调的是,国造的73、84、82手榴弹,发火方式为碰炸或拉火管的,不论是结构还是安全性都不大适合这种恐怖活动。
在狙击手被炸弹难住之后,就该特战小队偷袭了——这里说个八卦,早年我国的反恐作战,军队很少正式介入,一般情况,武警机动师已经足以应付。40火箭筒可以对付,上152加榴炮就显得多余了。但是自从911事件之后,我国反恐作战策略有了重大调整,军队,尤其是各军区直属的特种大队开始正式介入反恐作战中来(以前大概是属于帮忙性质)。一般来说,匪徒什么时候要是看见偷袭的黑衣人从天而降,手里拿的不是81和79而是95突击步枪,那么就可以做好死亡的准备——因为对手很可能是久负盛名而又一直“犹抱琵琶”的中国陆军特种部队。
当然,现在95渐渐普及,已经逐渐为广大百姓喜闻乐见,算不得什么稀罕事物了,于是有热心观众开始得陇望蜀,觉得我国反恐处没有拿MP5和国际接轨显得不摩登。实际上,早在80年代前期,刚刚组建不久的首都机场反劫机部队(就是后来的武警特警学院,还被央视排成了大家喜闻乐见的《武装特警》)就已经部分装备了东德制造的MP5——不过一直剑锋未曾试。据我估计,国内死于军警9毫米帕拉贝鲁姆手枪弹下的歹人还没有出现,以后估计也不会有了,不过要是黑吃黑就很难说。
虽然在我国,特种部队介入的城市反恐作战还基本没有,但是还是需要说明一个情况:一次良好的劫持有可能帮助匪徒顺利地拿到赎金走人,也有可能帮助匪徒从100个追杀的黑帮人士中脱困,但是必须记住的一点是,自建国五十余年以来,大小人质劫持案件成千上万,军警一方好像就从来没有对匪徒妥协过,因此,我在这多嘴一句:
“青春一去不复返,还细想想;认清此时与此地,切莫执迷。”
在共和国的土地上,为了避免走上最终的末路,作为匪的最高境界就是——从良。
人质啊人质
我所在的大学校园内有山有水,树林茂密,面积较大,管理困难。每年总有一两个研究生跳楼、湖中浮尸之类恶性事件发生。某年开放周时,大量外来人员跑来看樱花,一位同学晚归,居然在宿舍楼下的小树林里有人跳出来打劫。赶巧该同学来自西北,生性豪放,提起醋钵大的拳头就要打,贼人落荒而逃。此事随后广为流传,众生皆叹服西北同学之悍勇。
关于这个西北同学,还有后续故事。该同学家传俄语,多年以来一直梦想北上求学,你要是看书多,那就是胡也频的一本书《到莫斯科去》。为此,我曾经劝他说那地方寒冷,而且自打修正主义时期起就不如我们了,八一九之后一年不如一年,而且还有光头党……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这种穷山恶水还是不要去了。
结果你也许能想到,这个同学很倔,根本不听,还放话说要修理光头党,当真是少年不知愁滋味。直到看到了北奥塞梯人质事件,看着电视里白花花的尸体,开始知道害怕了,临时向我请教如果在学校里被人劫持成了人质该怎么办。
针对他的担忧,我当即指出,在我国,根本不可能存在如此严重的安全危机。历数多次人质事件,多是一二疯汉挟持幼儿园小朋友的丧心病狂之举,一不专业,二不正规,很容易就被我们公安干警收拾了。1996年12月,郑州国棉五厂幼儿园里溜进一歹徒用炸药威胁,被一女警化妆成幼儿园阿姨上前一枪就解决了。如果赶上今年8月份北京幼儿园的那种事情,估计不用干警来,兄弟你一拳头就砸死了。
那同学听我夸奖他勇猛,十分得意。我随后补充到:“当然了,这是在咱们国家。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你要是往外跑,出了什么事我可不能担保。英国有北爱共和军,搞爆炸很厉害(这段对话发生在别斯兰人质事件后不久。在之后一年的伦敦地铁爆炸案发生后,恐怖主义成了被全世界鄙视的过街老鼠,爱尔兰共和军顺势宣布放弃武装斗争);东德有新纳粹,看见你就打;美国好像没有什么反动势力,但是他们的警察看你不顺眼没准就揍你。相比之下,俄罗斯算好的了,你是外国人,车臣人兴许不和你计较,2002大剧院的案子里他们还把外国人质都放走了,不过现在比较难说,而且恐怖分子炸错了人好像也不赔偿……”
最后,我那同学被我说得冷汗直冒,也不大想去俄罗斯了,“等他们统一再说吧。”我告诉他,这就对了。老老实实在家待着,虽然我们在学校里走路上学比较累,食堂的伙食也就那个死样子,{奇书手机电子书网}虽然每年总要出一两个治安小麻烦,但是总的潮流趋势还是好的,比一个孩子上外面跑强多了。
成功人质不完全手册 (1)
俄罗斯北奥塞梯共和国人质事件发生后,有同学问我,万一自己运气不好碰上这样的事情怎么办,我当即宽慰他,其实做一个成功的人质并不困难,只要按照我教你的一步一步来就行了。
第一步,想要成为一个成功的人质,首先必须成为人质。歹徒主动来找你劫持你,恭喜你,你成为人质啦!可是如果歹徒不找你呢?也不是没有办法,你要主动往有歹徒的地方跑,创造条件让歹徒劫持。
需要说明的是这并不是玩笑。我们老百姓有一个很不好的习惯喜欢看热闹。2004年长春人质事件中周围围观的人群就对人质的解救起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更为恶劣一种情况是,这种喜欢看热闹的心态很容易被歹徒利用制造连环爆炸案。试想:歹徒首先在闹市区制造一起小规模爆炸,我敢发誓,五分钟内,事发现场一定里三层外三层被好奇的人民群众站满了。如果此时歹徒引发第二枚炸弹,炸弹将在人群密集处开花,则结果不堪设想。西谚有云:“好奇之心,使猫送命。”同样道理,如果某天你路过某商场门口,听见里边枪声大作,本来没你的事,好奇的你却想挤上前看个究竟,就很有可能被夺路而逃的歹徒劫为人质——恭喜你,好奇心促使你迈出了成功人质的第一步。
第二步我们做这样一个战术假定:如过你是一个匪徒,手持自动武器,身背抢得赃物,在逃跑的时候同时面临两个目标,一个高大强壮,一个矮小瘦弱,你会劫持哪一个?我想任何一个歹徒都会劫持小巧玲珑的目标作为人质——插一句,那个大个子下场可能不大好,歹徒如果穷凶极恶的话多半就一梭子扫过去了。很多心狠手辣的恐怖分子(包括二战时的侵华日军)在控制人群时,都喜欢首先杀掉人群中身强力壮的几个,一方面立威,另一方面给自己减少潜在威胁。
所以,如果你是个瘦弱的小个子,恭喜你,你一定要保持体形。如果你不幸是个彪形大汉,你就先别忙着减肥了,人质这个行业很危险的,你快点回家吧。万一哪天不幸碰上了,缩在墙角,千万别引起歹徒的注意便是。
歹徒是凶狠的,越是柔弱的妇女、儿童越容易成为他们的绑架目标。国产电视剧中经常出现一些身强力壮的猛男警察要求交换女青年人质,一般都会得到歹徒的同意,这基本是导演、编剧的缺心眼造成的。一般来说,笨蛋才会要那一个猛男警察做人质。不过也不是没有例外,某些时候,因为双方谈判有进展,歹徒有意让步交换人质——早年发生在前苏联的一次劫机外逃事件中,一位警官自愿交换20多名儿童人质,歹徒在外逃的要求得到同意之后做出了让步同意交换。
如果做到了上述基本的两步,你再招摇一点(比如多穿红衣服引起歹徒注意),再反应迟钝点(听见枪声不要卧倒,要原地站立、不知所措,方便歹徒来抓),我敢保证,如果有歹徒,一定第一个抓你当人质。
那么我很荣幸地恭喜你,你将有幸和亡命之徒一起同舟共济,体验一段终身难忘的特殊经历。
成功人质不完全手册 (2)
当你顺利地被歹徒劫持成为人质之时,你接下来的任务方向就要发生一定转移:你要千方百计地成功脱逃。
首先一步,没有特殊情况,不要强烈反抗,否则歹徒可能会用枪托砸你,运气不好就脑震荡了。
接下来你要仔细观察,观察歹徒的人数、火力和周围地形。如果是类似北奥塞梯那样的人质事件中,一个掌握了一定情报的人质侥幸逃脱后给反恐部队提供的情报帮助是很大的。
然后你要冷静,冷静地等待警察的到来——警察来了你才是歹徒的护身符,你的价值才能体现。这个时候不要试图和歹徒沟通——我相信这时你也不能问出什么有水平的问题来,要是火烧眉毛的时候有人突然问你:“你妈贵姓?”而你手里凑巧有把枪的话,那么你会有射击的冲动吗?
警察到来之后,你就要开始观察警察了——当然,匪徒也在观察他们。你所要注意的是,警察有没有针对你特别地发出一些暗示,可能会在一会儿的人质解救中发挥作用(插句嘴,这个是理论上的,一般来说,警察不会给你什么任务)。当然,你还要多想想等会警察突袭了你该怎么逃跑——不仅仅是逃出罪犯的魔爪,更要小心警察的火力伤到你。虽说国内警察现在一般使用64小砸炮,挨上一下问题不会太大,但是就怕事有凑巧。多年以前,某小国的一件人质解救案中,三名持刀歹徒在人家客厅劫持了一个小孩,结果在警方突袭之后,歹徒连同小孩全部死掉了。小孩的致命伤是头部的一个圆洞——而事后查证,歹徒没有枪,也没有使用56棱刺一类圆柱状凶器。
西方一些国家的警察,经常会放歹徒逃走(有的是谈判妥协,有的干脆就是歹徒突围了),这种恶劣的作风导致的结果是西方人质事件中屡屡出现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人质对歹徒产生心理依赖,与劫匪同呼吸共命运,同穿一条裤子对付警察,帮歹徒压子弹,掩护歹徒,欺骗警方,甚至干脆用自己的身体护住歹徒持枪向警方射击。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虽然古怪而且麻烦,但是西方警察已经发现了它可以大大降低人质的死亡率,于是开始了鼓励和推广。而根据我国的惯例,警方一般不向歹徒妥协。所以你的求生重点应该放在和歹徒的沟通之上,劝其投降。纵观国内绑架案件,大规模劫持人质提出重大政治经济要求的几乎没有,多数是一步步逐渐走上绝路的,这样一种情况下,就要配合警方谈判人员对歹徒进行心理疏导。如果实在不行了,只能最后放手一搏——希望你能勇敢地配合警方和歹徒搏斗。
NO NEWS IS GOOD NEWS
一年前的“中秋”前后,在我们学校曾经发生过这么一个故事。山脚下(我们学校大,有山有水)那家我经常光顾的邮局在某一个中午突然检测出了邮包炸弹,于是大批警察叔叔开来严阵以待,小邮局被里三层外三层地戒严了,层层警察外边,是更多层数来看热闹的同学们。这样一个剑拔弩张的场面我竟然没赶上——当时我正在校外走动,现场看热闹的同学给我打电话报信,说是连平日里难得一见的排爆机器人都给他们瞧见了,场面十分刺激。我听了赶紧打车往现场跑。
等我跑到现场的时候,警察叔叔已经开始撤退了。逮个人一问才知道原来是邮局大惊小怪,所谓的“邮包炸弹”不过是一盒月饼。天知道邮局是通过什么手段检测出了里边有几根细细的电线,于是联想起电雷管来,心急火燎把公安叔叔找来了。
需要说明的情况是当时那个邮包里确实有两根电线,不过和爆炸物无关,而是一张音乐贺卡的线路——事情基本就是这个样子,没有什么大场面出现,也没有人失望——对于爆炸案来说,NO NEWS IS GOOD NEWS。而在7年前的武汉,一则爆炸案的新闻则在最短的时间内震惊了全国。
1998年的情人节那天中午,我正在家听广播,就听见负责播报交通路况的直升机传来消息说长江大桥上发生严重爆炸,把路给堵了。当时的广播语焉不详,主要是号召司机绕道,因此没能引起我的注意,都还以为是交通事故。到了下午给我上课的老师就给堵在汉口了,没能及时赶回来,大家才知道爆炸不一般。晚上看了新闻才知道是遇上了罕见的大案。
值得一提的是,7年前我还是个半大小子,刚一听说这个案子,脑子里第一个反应就是罪犯选择“情人节”作案一定是因为感情纠纷搞不清楚。后来公安部门把案子破了,果然就是这么回事——这倒不是说我多么有先见之明——根据当年我们一伙中学生的讨论,罪犯为了个人感情去搞这些实在是愚蠢之至。作案动机的愚蠢同时也作用在了作案手段上,用的是导火索引爆硝鞍炸药,在矿区工作过的人作案却连一点特色都没有——不过在这一点上他要比在北大清华制造爆炸案的那个家伙强一点,那个家伙使用的玩意居然是落后一百年的黑火药,更离谱的是这点东西居然还是他不辞劳苦从鞭炮里一点一点剥出来的。
相比之下,国内搞爆炸犯罪的最高水平出现在西安,2002年就有人玩上了黑索金,要不是后来被逮住了,他现在很可能已经玩起了C4。2003年7月的炭市街爆炸案,歹徒用的炸药虽然没有什么长进,但是随后出现的敲诈案就厉害了——犯罪分子居然没有任何实物炸药作为资本,光凭一张嘴就开始勒索,已经基本达到“要什么有什么,想谁就是谁”的老Q境界了。
热水袋也能成炸弹
那是在一年以前的12月11日,法国总统府和内政部同时在那个雾气蒙蒙的早晨收到了一封署名为“AZF组织”的爆炸恐吓信,这封信并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被扔进了情报处的“冷宫”。此后的三个月里,相同来历的恐吓信接二连三地出现在了法国政府的办公桌上,歹徒在后来还附上了相关信息,邀请政府排遣专家前去巴黎通往图鲁兹的铁路沿线上观察他们的炸弹。政府的专家漫不经心地出发了,然后像受惊的兔子一般回来报告:“歹徒极其专业1
事情随后的发展证明了歹徒的专业不仅仅体现在爆炸物制作上,反正法国政府当时从大局出发,表面上服软给钱,然后想尽办法(可能还派出了传说中的GIGN、RAID、UCLAT等等神秘部队)捉拿歹徒,不过歹徒一直没露面,终成一件悬案。此事搞的法国政府颜面尽失,一直藏藏掖掖地不太想说,最后是被媒体捕风捉影捅出来的。
相比这个没有硝烟的爆炸案,最近发生在兰州的“热水袋炸弹案”虽然没有任何爆炸物(除了警方惟一一颗狙击弹的底火)却要惨烈得多——60多岁的犯罪嫌疑人抱着热水袋混充炸药包去讨债,被警察包围,顽抗9个小时不投降,手里藏着的热水袋被警察判断为炸弹,叫狙击手来打爆了他的脑袋。只能是这样,因为在实际操作中,要判断犯罪嫌疑人所持炸药的真实性非常困难——2002年2月初,乌鲁木齐天山百货大楼爆炸案中,乌鲁木齐的警察还没来得及看歹徒的炸药就被玉石俱焚了。
但是这种案子最教人头疼的一点绝不在警察而在罪犯,根据近期国内刑警在处理突发事件时频频采用狙击战术(成功或者不成功)这一趋势,很可能导致歹徒,特别是玩爆炸物的歹徒在做炸药的时候引入松发式起爆——预防警察冷枪,人死松手就炸。除此以外,还有种种多元引爆的诡雷:衰竭电路的爆炸装置就不能乱剪电线,热敏和气压敏感的爆炸装置就不能乱用液氮,平衡引爆里的小钢珠和水银柱则是众多港片中喜欢用来渲染紧张气氛的,如此种种,十分凶险。针对这一犯罪趋势,警方也由过去的经验技术排爆逐渐走向远程遥控排爆的路线,机械臂、高压水炮(火药推动)等工具的引入,大大提高了排爆的安全系数。
从另一方面来说,真正有野心的犯罪分子做炸弹,多半是为了谈条件,因此炸弹都是有破绽可以拆除的。所以说,任何复杂的炸弹,再先进的技术,还是可以拆除的,这一点早在1994年的《生死时速》里,还没有学会靠衣服和眼睛装酷的青年基努里维斯就已经告诉我们了。
打不死
数年前,我曾经有过一次旁听生的经验,那是一位不知名的老中医奉命前往某军事单位进行有关针灸战场急救的授课。那会儿距离战场的炮火停息也有很多很多年了,战场急救几乎成了被人遗忘的角落,听课的战士们只在演习时用过过期的三角巾急救包,看见一个半老头子上台讲战场扎针就很郁闷,怀疑人家是江湖骗子,老头为了保住面子,开场说了三句话,把大家都镇住了。“全身二百多个穴道,不能要你们都记下来。除了五个地方:眼珠、后脑、心脏、丹田、宝贝蛋不能扎,其余的你们记住:哪疼扎哪儿。战场上那么大一颗子弹只要不打中要害都死不了人,何况一根小针?”
这个老中医惊世骇俗的理论此后我一直没能在任何渠道得到学理上的证实,更没有欲望和机会去试验。不过有一点他说的是没错的:战场上一颗子弹只要不中要害,一般很难打死人。根据外军的统计,战场上手枪毙敌,平均需要11发子弹。具体的枪弹特性撇开不谈,光就子弹数量来说,我国除了80冲锋手枪和最新的92手枪之外,大家平日里喜闻乐见的54、64,平均下来要在战场上干掉一个人至少需要更换一次弹夹(这里忍不住要再次插嘴呼吁在公安队伍中配备9毫米的92手枪,警匪枪战时火力持续性决定生死啊)。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我军的野外生存课程中一向不太提倡用自卫手枪去捕猎——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郊野外,这样太浪费子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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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任何事物都不能走极端,电影里的猛男们一个个挨了枪子还能冲杀的情景在现实中基本不能出现——现代化的步枪发射的子弹可以轻易地卸掉一个人的胳膊大腿——如果说国造7.62毫米子弹能把人轻易放倒、拉回医院还能捡回一条命的话,那么西方国家的5.56就显得阴毒了——人中枪也许还能冲一段,但是一倒地就不能活了。
其实,在这个问题上,子弹还不是主要因素,战争死亡率关键还是要看战线的推进情况。根据克劳维塞茨的理论,正常情况下作战双方僵持阶段的死伤人数应该差不多,而一旦逃跑被人追着屁股打就危险了。
歹徒越来越耐打了
很多年以前的《故事大王》曾经刊登过一篇讲述抗美援朝期间我军狙击战术的儿童故事《冷枪战》,深得童年的我的喜欢。现在想来,那大概是我第一次听说狙击战术。根据后来公布的资料显示,当年在朝鲜志愿军的冷枪战中确实让美军吃足了苦头——特别是我军的狙击之王张桃芳(这里爆个料,张老除了枪打得好,后来还去开飞机,在那个汽车司机都很少的年代实在是难得的全能人材),前前后后用冷枪打死了200多个敌人——而且用的是苏联44式步骑枪——你要是见过国产53步骑枪(国造53是仿苏44式的)就知道,这种东西是给骑兵造的,突出火力和便携性。设计时,精确射击并非主要出发点,但是真正打起来,却精确地出人意料——这里插句嘴,其实张老除了老大哥的44式之外,大概还用过美军的M1,这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我军很早就喜欢从敌人手里夺取武器,只要能打击敌人,管它是黑猫还是白猫。
纵观国内历次使用79狙(后来还出了改进型85狙,未必强到哪里去)的战例,多是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打脑袋,结果要不就是没打着罪犯(这里发个牢骚,79狙是仿苏SVD,由于成本原因,没有像苏联一样特制专用精确射击的子弹,而是一直在使用53重机枪弹凑合着,精度缺陷问题在战场上能凑合,处置突发事件时就有点力不从心),最后不得已玉石俱焚,要不干脆就是一枪爆头,很少出现打上一枪让歹徒瞬间失能却不伤性命的情况。这样看来,2004年10月发生在佛山顺德的人质劫持案中的犯罪分子就应该大感庆幸——新闻报道显示,武警同志在双方僵持不下时,最初是考虑上狙击步枪的(兄弟估计八成还是85狙),后来研究发现,30米的距离用狙击由于瞄准镜通光量孝视野小,晚上用,远了看不清,近了抓不住活动目标,还不如用普通机械瞄具反应快,最终决定换了81。神枪手一枪下去,子弹刚刚稳定就打上了歹徒的脖子,还没来得及翻滚又擦着颈椎飞出去了。大家都以为他必死无疑了,可两天之后被子弹穿喉而过的他竟然奇迹般地在医院里坐起来喝水了。
我认为,这个事情应该不是狙击手手下留情的结果——瞄准后脖子打的,明显是冲着颈椎去的,目的就是破坏歹徒的中枢神经让其瞬间失能不能伤害人质。但是距离太近,子弹还没来得及翻滚擦着颈椎就打穿脖子飞出去了,歹人捡回一条性命。这里不是说81性能不行,想当年空降兵某部里一个马上要转士官的小兵不知道怎么回事,实弹射击时用81把指导员给打了,子弹穿头而过,受害人连声音都没来得及出就死了。
子弹夺门而出
电影《这个杀手不太冷》里有这么一段:Mathilda遭受灭门之厄的时候,小女孩躲进了邻居莱昂家里,多疑的警察前来搜查敲门趴在猫眼上往里看,{奇书手机电子书网}屋里的莱昂没有出声,只是摸出了一枝枪悄悄顶住了门上的猫眼,只待警察准备破门时给他一枪。
不过影片里那颗子弹最终没有射出——对此不知是否该感叹这个警察好运气,按照当时的情况来看,飞入他脑瓜的除了那颗大口径的手枪弹之外,没准还有个净重500克以上的铜制猫眼和不计其数的玻璃茬子——我敢肯定那颗倒霉的脑瓜一定会比一个摔坏的西瓜更难看。
这个警察的幸运或许让部分心里阴暗的观众没能得到满足,所以我号召大家看北野武的《大佬》。在这个日本黑帮的意淫片中,北野老大猛龙过江召集了一批美国手下,其中一位黑人兄弟在被人寻仇时趴在猫眼上往外看,被人用枪顶着门镜打漏了脑壳,完成了吕克-贝松中那颗未射出子弹的遗憾。
这两个段子也给了我们一个启示——如果都到了动刀动枪的地步,不管是有人来敲门还是自己去敲别人的门,都不要趴在门上瞅了。凶悍的匪徒,就像保定逃犯黄昌兵,一见警察敲门就隔着门开了三枪打伤两名警察从容逃脱;如果是警察的话,就要费事些。警察不能隔着门先用子弹把屋子清扫一遍,通常的做法是悄悄的潜入,比如在门缝里塞一个探头什么的,看看屋子里情况再作打算,做好破门而入的准备——这里也不妨披露一个警察破门的战术动作:通常是一个小组中的前面两三人负责。国内警察破门很少看到用霰弹枪打独头弹或者用专业破门器(就是金属制的大锤,类似古代攻打城门的大树桩,为了对付日益坚固却防不住小偷的防盗门,现在有了更先进的液压破门锤),一般就是警察叔叔穿着靴子用脚踹了。一个人猛力踹门锁把门踹开,身旁接应的战友(这个位置的人一般是战斗小组组长)一看见门开了立刻把踹门的战友一把拉到旁边避开可能射出来的子弹(这个时候破门手身体是出于不平衡状态的),然后边上的战友才跟上进屋清扫。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并非所有警察都是这样严格训练的。80年代美国中西部发生过这样一起破门事件:一名下了班的巡警喝了一夜酒,凌晨时回家。他找错了门,用钥匙打不开门,于是用脚端。那家的女主人被惊醒了,躲在卧室里锁上了门。巡警醉得昏头昏脑,抽出勤务用枪,一枪射穿了卧室门。子弹从女主人背后进去,前胸穿出,将她射穿。她虽然幸免于死,但花了3万美元医药费。醉酒的巡警被推上了法庭。这也给了我们一个教训:当你去喝酒时,把枪留在家里是最安全的。如果你把枪锁在车里,可能会被人偷走。
二、Breaking News——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小提琴盒里的枪
有一个著名的笑话,说是一群学生正在练习小提琴,其中一个学生打开了小提琴盒,发现里面有一支枪。他惊叫:“糟糕,我爸爸拿着我的小提琴打劫去了。”这个笑话一方面告诉我们做事要胆大心细,另一方面暗示了那个小孩的爸爸可能是个黑手党分子。因为在1929年,由美国黑帮历史上旗帜性人物卡彭导演的著名的“情人节大屠杀”里,黑手党分子就把汤姆森式冲锋枪锯掉了枪托放进小提琴盒子里携行的。该枪事后也被称为“芝加哥小提琴”,为世人所熟知。看过《教父》的兄弟都知道,老教父的大儿子桑尼就是被人用汤姆森打成“蜂窝煤”的,如果不幸没看过洋片《教父》,你也可以回忆一下土造猛片《乌龙山剿匪记》,那里的汤姆森是四川兵工厂仿的,打仗都能凑合,随便看看也是不错的。
不过更值得注意的一个案例却是来自苏联。1988年三八妇女节那天,住在西伯利亚伊尔库茨克的一个音乐之家老少11口,举家上阵,劫持了一架飞往列宁格勒的图154,希望借此外逃伦敦(为什么不是维也纳)。据说动机是该家庭爵士乐队曾经在事发前旅日演出,被资本主义的灯红酒绿迷惑,回国后变卖家产,携带两支短枪,塞到琴盒里开始了犯罪之旅。
该劫机家庭的母亲奥韦奇金太太有11个孩子,被苏联政府授予“英雄母亲”(苏联人少啊,鼓励多生)称号,四处演出,7个儿子还在伊尔库茨克文化宫担任固定演员。这么大的名望之下,机场安检人员放松了警惕,热情地招呼,草草地检查,让家庭劫机团伙顺利登机。
苏联方面对知识分子的拼命精神缺乏应有的警惕。在飞机被劫持后的谈判中,大胆“晃点”了劫机家庭,骗人家说先在列宁格勒加油,然后转飞西方自由世界。结果却让飞机降落在某军用机场,然后大胆派兵包抄。空姐配合士兵,在飞机上吸引劫机家庭注意力。结果知识分子敏锐的观察力使得政府的“计划”破了产。来自音乐之家的劫机犯们发现受骗,自尊心遭受极大伤害,情绪开始波动起伏。反劫机突击队趁机发起强攻,双方在机舱内短兵相接。结果知识分子毕竟没受过什么恐怖活动训练,自身五死二伤,但是顺便也打死了空姐和乘客四人垫背,突击队员无一伤亡。值得说明的是,死的五个劫机犯里有两个都是自杀的。
这个事情彻底扭转了某些人脑子里关于知识分子“秀才造反三年不成”的印象。大概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我国电视剧里的坏蛋开始由传统的体态剽悍络腮胡子向文质彬彬金丝眼镜过渡。
杀人不见血
有一个著名的推理题目说的是某女谋杀亲夫,警察死活找不到凶器。你可能已经知道这个故事的答案了,凶器要么是一根大冰棍事后融化了,要么就是一根大骨头事后被凶手炖了汤。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真正的凶手使用这两样钝器杀人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钝器击人重在穿透性,冰棍、骨头(整块冰冻大排除外)在横向受力时太容易发生断裂了,不能施以足够的打击力。
去年3月的时候,国内某搏击杂志刊登了一套平民防身锤法,正是基于国内实行刀具管制、良民急需一件趁手的兵器对付持械歹徒的背景推出的。在推荐理由上,编者隆重提出了锤子平日里杀机隐藏,而关键时刻又具有极强的穿透力这一优点——令人颇感意外的是,正好就是在这期杂志出刊的那个月,堪称锤杀界第一人的小马同学的通缉令开始出现在了大街小巷。“石工锤”一词以前所未有的知名度传遍全国。
如果当时媒体所言不差,小马对暴力、侦破等项目兴趣比较大,那么从技术上看,马加爵当初选择石工锤作为作案工具还是颇见功底的。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当年名动天下的一代悍匪白宝山最初的两起杀人案所用的工具就是锤子。那是80年代白某赶上严打去新疆搬砖,坐牢时和两人发生口角,于是趁外出放羊之机在小帐篷边上挖好两米左右的坑,然后突使杀机,用锤子把牢友砸死然后把尸体竖着埋起来。如此反复杀了两人,毁尸灭迹,管教干部一直以为是两人越狱潜逃了,直到若干年后白某事发,这个事情才被交代出来。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案子中,白宝山第一次杀人没有见血,属于成功地运用了锤子的特点,而第二次作案时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手法,一锤下去鲜血喷溅。现场那些血点虽然在当时没有被立即发现,但是在日后定案时却成为了重要的证据。
小马的案子里,藏尸柜中充分延续了锤杀的隐蔽特点,使他被发现的时间大大推迟。但是他也正是败在了这一点上,恐怖可以隐藏一时,但不可能就此湮灭,柜中四具尸体一旦被
发现,引起的爆炸效应惊天,当然,所有一切只能延缓,而最终不能逃避惩罚。这一点,不论时间、手法、地域,是在犯罪之初就已经注定了的。[请看小说网 www.qiyebooks.com]
杀还是不杀
很多朋友是通过看港片了解“飞虎队”的,坦白说,这样一种理解会很有障碍——我以前就老觉得SDU的兄弟们蒙着个脑袋,千人一面让人觉得不是很有个性,不符合银幕猛男的标准。那个时候小孩子不懂事,甚至宁可觉得叶继欢那样用AK横扫半条街的匪徒更厉害些。其实和做匪徒一样,警察做到最高的境界,也是陈道明教导的那样——不杀。
过去的案子给了我们很多错觉——建国以来,二王,三李,到后来的田明建,都是抓捕时负隅顽抗被军警击毙的——还有一些不知名的更顽强抵抗的匪徒是被40火箭筒击毙的,而我知道的最够级别的匪徒是死于152加榴炮之下。而随着时代的进步我们也看到了对悍匪的成功抓捕——比如张君团伙,比如白宝山。对于这种现象,我们不应该错误地以为是我们的军警不够勇猛,不能把歹徒K死——实际上,对于亡命悍匪,活捉要比击毙困难得多。而飞虎队一直很值得夸耀的一点就是自他们建队以来,每一次飞虎出动,只要情报正确(指真的有劫匪在某处),没有任何一次有劫匪可以逃走,也没有一个劫匪被飞虎队打死——当然这个歹徒的“零伤亡率”不是鼓励大家放心大胆去当匪。
相比之下,1993年2月份发生在海南的围捕刘进荣一案就显得很有意思。根据事后多个版本的文字通讯描述,刘进荣毫不知情地被我武警官兵打了狙击,第一枪废掉腿脚,第二枪废掉持枪手,然后继续负隅顽抗,最终被击毙的。
但是不幸的是,那次行动正好有中央台记者跟随录像,并且在电视里播出了,更不幸的是,当时我还看了那个录像。根据录像现实,当时的情况是刘进荣老大正在路上溜达,突然周围烟尘四起——原来是被武警的一杆79狙和一杆81打了埋伏。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以为是武警枪法不行打不着刘犯(后来他们领导都出来说话了,说是射手太紧张),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这两个射手八成是故意的——故意把刘犯唬住让他别跑,可是这个家伙冥顽不灵,被打伤了手脚还往林子里钻。警方没办法,只好来了通火力覆盖——下边的情景就和当年的二王差不多了:刘进荣最终下场和二王差不多,破破烂烂的尸体被警犬从林子里拖出来。
这里需要多嘴的是,压制性的射击,也就是火力覆盖,是我军警在对付悍匪时常用的一招,虽然没什么战术可言,但是非常实用。2000年朝阳区围捕于全文,于犯跑到居民楼里,被我方的火力压制随手击毙的。不过新时代的要求不一样了,光把人打死不算厉害,眼下流行抓活的,那么火力覆盖的招数还得少用些,否则就是少年亚历山大的悲哀——你把歹徒打完了,我上哪里去抓啊!
上厕所要不要带枪
孟京辉在他改编的话剧里提出过一个问题:在米兰的大街上用不用带刀自卫。在这一点上,我觉得昆亭塔伦蒂诺在《低俗小说》里给了我们一个更严酷的思考。神气活现的黑社会杀手约翰·屈伏塔在“猎物”家蹲守期间内急,上厕所的时候只拿了本书而把枪落在了厨房,结果被回家的“猎物”布鲁斯威利拿到,一阵扫射,屈伏塔被他在马桶上干掉了。很明显,这就是导演向我们提问了:上厕所要不要带枪?
2001年著名歹徒张君被抓获的时候,坊间小报突然冒出大量相关小道消息,其中有一条就是说张犯爱枪如命,洗澡拉屎都要带一支在身边。对此,我个人的感觉是,这一方面说明了张犯的狡猾,另外也不排除他是看过《低俗小说》的,并且从中受到启发。
我的一个朋友(绝对良民)自幼体弱多病,惟一的嗜好是上厕所时带一本书看。当年没有马桶的时候,他经常把卡夫卡里尔克的小册子掉进粪坑,损失惨重。后来为了降低成本,开始改看《参考消息》,虽然后来用上了马桶,掉书风险大大降低,这个习惯却一直保持了下来。自从发生华盛顿连环枪击案以后,我再去他家厕所,发现以前放报纸的架子上现在摆的是一堆《兵器知识》之类的杂志。
报上的调查说,现在的美国,人均占有一支以上的枪,而在中国,电话的普及率都没有这么高。所以我们完全有理由设想,现在美国人正在努力地把枪普及到伸手可及的位置:走廊,车库,卧室,厨房,厕所,如此等等。以便如某个著名广告里的场景一样:一中年眼镜男子坐在马桶上面看报纸,突然冲进来一个武装歹徒,眼镜男子随手从卫生纸篓里抽出一把“沙漠之鹰”将歹徒打倒,然后吹吹枪口,说出那句经典台词——“小莉碍…”
早在200多年前,本杰明·富兰克林就努力推动枪支弹药的生产,在1776年,他又为宾夕法尼亚起草法律,确认了武器的所有权。此后一段时间内,枪支在美国逐渐由不大趁手的兵器(早期的火枪根本不如斧头弓箭好用)转变为高贵身份的象征,进而演变成男人的标志。直到今天,它已经成为一种代表着自由与开拓的文化象征深深植根于美国人的心中。尽管自华盛顿连环枪击案后,美国舆论要求禁枪的呼声很高,但很有可能是喊喊就罢了,其他的不说,就是军火商支援布什总统的竞选赞助,那么大一笔款子哪能白给了呢?
大概是在1997年的时候,阿尔巴尼亚社会动荡,一不小心国家军火库遭人抢了,大量军火外流。致使该地区一度成为世界各地非法武装采购武器的批发市常由于家伙太多压了货,价钱也一度达到历史最低点——AK47单价只卖到30美元。其直接后果就是对原有的国际军火黑市造成了致命的冲击,另一方面又重新洗牌,诞生了一个新的国际军火黑市。
1997年被劫的那批枪中有很大一部分被俄罗斯的车臣非法武装买去了,后来发生在莫斯科附近的人质事件中,保不齐就有当初的阿尔巴尼亚枪支参与。
枪支的流动造就了我们今天生活的世界:倒垃圾、加汽油时会被人莫名其妙地打狙击,看歌剧会被人绑架。照这个趋势下去,很难保证未来的某一天我们不会在马桶上检查子弹夹。
还是在《低俗小说》里,一个小角色拿一把左轮在厕所里埋伏,结果他出其不意地杀出来,瞬间浪费掉六颗子弹却无一建功,紧接着他被人打死。你应该知道这是昆亭塔伦蒂诺再度提醒我们:上厕所要带枪,而且要把枪法练好。
枪支泛滥成追忆
枪支泛滥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姜文的《寻枪》似乎起了一个负面的作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经常和一些觉悟比较一般的朋友们互相开玩笑,打招呼时充满了低级趣味:“你的枪丢了吗?”这里的“枪”指的是身体某个部位,真正别在腰里的铁家伙,我们谁都没有。
其实在实际情况中,很多配枪的警察朋友往往不喜欢带枪——原因一是怕重,没事儿腰上带砣几斤重的铁不是什么拉风的事,搞不好上厕所就掉坑里了,另一个主要原因是怕丢,根据公安系统的管理制度,丢了枪就要背处分,找回来处分才撤销。要是在找回来之前失枪惹了祸,失主的麻烦就大了。根据这个情况,要是你哪天看见某警察没事别着把枪到处威风,那么你就基本可以判断他就是新警察了——用鲁迅先生的话讲,“这简直是一定的。”
基于以上因素,眼下能看到枪支的机会越来越少了。最离奇的一个状况是自90年代初白宝山杀害哨兵夺取步枪一案发生后,我发现好多岗哨也都撤下了步枪换上了警棍——这下安全了,大概没有哪个匪会对橡胶警棍感兴趣。
在这么一个形式下,很多朋友也许忘记了,早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期,我国的枪支普及率还是很高的,很多基层单位的保卫系统都配备有强大的火力,大量人员带着家伙威风,有效打击犯罪的同时也为枪支管理带来了难题。我一个同学的老爸当年在某单位保卫部门任职,有一次和单位业务员一同携带一皮箱的公款到外地出差,结果住店时被同屋的两个坏蛋盯上(大概是四人间),夜里两坏蛋双双掏出匕首,意欲行凶劫财。不曾想我那同学的老爸机警得很,早就有了准备,刀出鞘(当年有保卫部配有警用匕首)枪上膛,武器放在被子里,乃假寐,迷惑贼人——这里可以披露一个他们当年的战术动作:将“五四”上膛,用手轻压扳机,大拇指扳住击锤向前轻放。遇到紧急情况时迅速出枪,用手扳开击锤就可以射击了,这样可以省下一个拉套筒上膛的动作,关键时刻可以抢占先机决定生死。需要强调的是,这个状态下的手枪极不安全,很可能因为击锤被挂开而走火,只能用于紧急时刻,日常携行时要万万杜绝之。
再回头说那两个贼人,双刀面前猛然蹦出三支“五四”(业务员带一把,我那同学的老爸是双枪,用现在的话说,那是“酷毙了”),不禁骇然——大概是从来没见过带两支“五四”的人,一时摸不清对方的来历,还以为是遇上了“二王”一类的流窜悍匪,吓得跪地求饶,请前辈原谅。
上面这个故事有着戏剧性的转机,却没有一个光彩的结尾——我那同学的老爸做烂好人,得饶人处且饶人把两个贼人放走了,未能有力地打击犯罪。相比之下,1981年沈阳“吕海鹰杀人案”中就有一位群众十分了得:当时歹徒吕海鹰正在袭警夺枪,被路过的一群众发现,这位群众大概是个新上任的保卫干事之类,身上正好带着一把枪在威风。赶巧遇上了歹人,于是掏枪就打,异常神勇地将歹徒击伤,并最终将其抓获。
另据朋友描述,当年的民间火力强大到颠峰状态时,曾经见过工厂保卫部门押送货物,一出去就是几十号人,大卡车上架56班用机枪,人手一把56冲,坏蛋看见了简直要闻风丧胆——因为那太像严打时的游街了。只是这样的场面和我上边讲的那些故事,随着我国枪支管理的日益严格,以后估计是再也不可能发生了。我一面感叹治安形式好转,另一面不免还是从心底生出些小小的遗憾,正是:
枪支泛滥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岂在多杀伤
大约是在七十年代中期,日本东京闹市区曾经发生过一起抢劫运钞车的案子。这个案子的厉害之处就是在于劫匪仅仅凭借一支仿真玩具手枪和一个妇女用的防身辣椒喷雾就搞定了银行押运人员,而且成功逃脱,并且至今逍遥法外,确实做到了“一枪不发,尽得风流”的劫匪“最高境界”。
这个案子在一定程度上能给我们很大启示:当面对良民的时候,匪徒手中的枪支,最大的作用也许是在威慑,而非杀伤。[请看小说网 www.qiyebooks.com]当年轰动一时的1994年“千岛湖劫杀台胞”案件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歹徒从开始作案到最后杀人焚船,手中那些威震江湖的“五联发”只是起了一个威慑的作用。只是这个“智慧型”的作案思路未能一直保持下来,令人有点遗憾。根据报道,近十年来各地涌现的绝大多数匪徒基本都是掏枪就打的冲动类型,连一个小小的持刀蟊贼,最终都要搞出命案来,走入了“将军夸宝剑,功在杀人多”的怪圈。想想帅哥布拉特·彼得的《十一罗汉》,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境界埃
其实在很多香港影片里,都有过实战中使用仿真玩具手枪的思路,比如《刀手》里的雷宇扬,又比如《顺流逆流》里的谢霆锋——这两位是艺高人胆大,除了他们这种,还有的是被动使用的,运气比较衰,比如《中南海保镖》里的郑则士。只是这些香港导演的思路完全没有放开,未能充分开发玩具手枪的潜能,雷宇扬拿玩具BB枪的同时还必须掂着一只真家伙压阵,谢霆锋拿着仿真GLOCK的时候就被人追着屁股打,胖子郑则士更不必说了,这个家伙似乎根本就不大适合扮演警察,影片中的枪战里,他是错拿了玩具枪,差点被匪一枪打死。
反过头来,我们这边在几十年前就有很成功的范例,《小兵张嘎》里的桥段是人人皆知,张嘎子同志就是用木头家伙缴获敌人的真家伙的。相反,在众多战争影片中,打红了眼,愤然摔下帽子抱起机关枪“突突突”的家伙,多半是很快就要被子弹在胸口钻出几个血窟窿的倒霉蛋。
解放战争时期,我军的作战主导思想就是“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从来就是以多打少、迂回包抄之类的策略。需要注意的是,和当年的长平之战,秦将白起悍然坑杀赵国四十万降卒(你能说强大的秦帝国迅速垮掉和这次残暴的行为没有一点关系吗)不同的是,即使是在当时那样一种情况下,被煮了“夹生饭”的国军基本也都是被迅速编入了我军的队伍。辽沈战役时有个故事,说是解放军的担架队正抬着一个炮兵伤员往后撤,突然抬担架的民工发现自己抬的竟然是个国军,乃大怒,欲拳脚相向,吓得受伤的“国军”急忙解释:“我投降啦,衣服还没来得及换,刚才正调转了炮口帮解放军打蒋军呢!”
匪徒也“寻枪”
小的时候淘气,上学时屡有不带书笔的龌齪行径发生,每每被老师教育:“上课不带书,就好比战士上战场不带枪。”其实同样的意思还可以这么表达:“上课不带书,就好比匪徒抢劫不带枪”,和士兵打仗一样,匪徒作案基本也是靠家伙吃饭的。在旧社会,某些家伙政治立场薄弱,带着枪四处混饭,仗着枪法好朝三暮四到处投靠靠山混饭吃。前国军上尉黄仁宇先生在其回忆录《黄河青山》里就提起过山上土匪明码标价,一只手枪多少大洋,一只机枪多少大洋,诱惑国民党士兵带枪投靠——针对于此,国军对带枪开小差的家伙也是一律以投敌论处,统统枪毙。即使是这样的高压之下,这套“枪在命在,有枪就是草头王”(老舍《茶馆》中,两个逃兵没有了枪就处处被人欺负)的理念还是一直继承了下来。到了后来,不仅是步枪机枪,连军舰飞机都开始有人悬赏引诱,不过那时候大洋不够用了,就得用黄金,一架普通歼击机,“反水费”乃是黄金5000两。
建国多年以来,把“枪”上升到战略高度的匪徒惟白宝山一人尔。此人扫河北,奔新疆,打哨兵,杀警察,撬仓库,众多所为无一不是为了搞枪而展开。抢钱只干了两次,长短枪倒是搞了一堆,从56半自动、五四手枪,再到后来的81冲,我估计他还有个当班长的个人野心,否则很难解释他一个人(惟一的同伙后来被他自己消灭了)搞那么多家伙干什么。事情后来的发展也正好证明了,白宝山的犯罪生涯始于枪,也毁于枪,正是因为这么多涉枪大案引起了上面重视和枪支线索逐渐被发现,最终葬送了白某人的“天才”犯罪事业。
而数年后,发生在湖北省内的一个案子则和白某的案子有着惊人的类似。话说九十年代前后,湖北某地有一好吃懒做的家伙孙浩龙,成天想着搞钱,1999年的时候在一村办小作坊里用车床自己做了把手枪,预备用于抢劫——难为他小学文化竟有如此之强的动手能力。可能是他对自己也没什么信心,不知手枪威力如何,在田间闲逛的时候看见一个素不相识的农民兄弟正弯腰干活,于是悄悄绕到他后面开枪射击其后脑。这个倒霉的农民兄弟当场就死了,罪犯证实了手枪威力足以满足其犯罪需要,满意地将枪藏好,等待时机。
两个月之后,就发生了轰动一时的“荆州杀警案夺枪”案,孙匪在音像店里枪杀路过巡警,夺取六四手枪一只。他采取了和白宝山类似的“人枪分离”的办法,从戒备森严的古城荆州逃走,并在一个月后警戒解除时顺利取出枪支,再次隐藏下来。
这样又过了四年(真佩服他的忍耐力),到了2003年年底,孙匪的侄儿长成半大小子,他觉得时机成熟,和侄儿一人一把枪来到武汉,在我家附近的中百仓储再次开枪作案,打伤数名顾客和店员,一保安英勇追击,不幸被打死。歹徒抢劫未成,慌忙逃跑,被路过的两名武警战士(文艺兵,十分了得)拼死擒下——这里需要插一句,我当天回家正好从那里路过,只要晚走十五分钟就能看见这轰轰烈烈的大场面了,没准还能混在愤怒的群众里狠狠踹歹徒两脚,可惜错过良机,终成一大憾事。
这个案子中的歹徒除了枪法略逊于白宝山(逃跑途中曾经向武警开枪,打穿了衣袖,万幸没有伤到人),抢劫方案不成熟之外,其心肠之狠辣,心理素质之冷静,均可跻身于一流悍匪的行列了。值得崇拜的是那两名武警,面对凶悍的歹徒,奋勇搏斗之余还没有带伤,实在是万幸。
“丢枪”的故事
我小时候为了买玩具手枪,曾于午睡时偷偷翻过我妈的衣兜,盗得小面额人民币若干,在学校门口小贩处获玩具手枪一把(多年后想来,大概是一把M1911),放学时“黑枪”无处隐藏,乃寄放同学处,结果第二天一来同学就说我的枪给搞丢了,气得我数月不和他说话。
这个事情告诉了我一个道理,枪不能乱放,否则就有失踪的危险。玩具手枪是一回事,真枪也差不多。我有一同学的舅父当年乃是某大型国企的保卫干部,此人仗义疏财,惟有一个酒后无德的缺点——具体说就是爱撒酒疯,常常是在眼花耳热后从保险柜里掏出六四配枪,对着天花板打上几发助兴。后来这个毛病终于惹了祸,又一回他带着家伙和朋友在外喝酒,喝完后出来,被小风一吹,觉得酒劲上来了。这时他还有点清醒,掏出配枪递给了旁边的朋友:“我喝多了,你帮我保管,明天我去找你拿。”……
这个事情的悲惨结局你大概能猜到,当时那个朋友也醉醺醺的,两个醉汉来回推让,第二天就发现那只枪丢了——事后该保卫干部发疯似的掘地三尺找枪,终于没找着。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国内为了避免大意失枪的事故发生,在相关人员配枪之时都是配发了一根枪纲,让枪和裤腰带捆在一起的。开始是牛皮的,后来换成了尼龙绳。我有一位大学毕业去当警察的朋友,可能是港片看多了,觉得单位发的尼龙枪纲不威风,自己花几百块钱从网上订购了一根BHI(黑鹰)枪纲。新警察拿在手里得意得不得了,马上得意地拴在了腰上,那会正好赶上夏天穿短袖衬衣,腰间一条醒目无比,一去单位登时为众人所侧目:“小伙子怎么把电话线拴腰上了?”搞得我那朋友羞愤无比。这才发现,很多老同志觉得枪纲这个玩意麻烦,单位公发的尼龙绳都拿去穿钥匙了。
不过穿钥匙是有代价的,2004年年初的时候,西安某押运员就因为忘了系这个小玩意(是不是挪用穿钥匙了不清楚),丢了一只六四,后来悬赏10000元寻枪,结果还比较幸运,枪被人送回了。
当然,枪纲一类都还是细节。某地就曾发生过不法商贩和执法人员争斗时抢夺枪支、生生将尼龙枪纲拉断的事情。碰上运气不好或者歹人存心,预防措施未必能起多大作用。2004年的8月,一伙匪徒大概是受了《黑白森林》的启发,在重庆最繁华的解放碑步行街上袭警夺枪,在敲翻警察撤离现场时,竟然还扔出了一颗冒着烟的土制炸弹,被袭巡警担心炸弹伤人,勇敢地压在了炸弹上,枪却被抢走。不久后,三名歹徒在杭州落网,而那勇敢的警察的运气也不太差:当时炸弹没有爆炸。值得一提的是被抢走的那只枪,一个匪徒在围捕时用它自杀了,这个小家伙也算为它的原主人报了仇。
枪在警察手里,是自己的作战武器,而武器一旦落在罪犯手里,天知道会出什么事。为了护枪,除了重庆的那个事情,还有其它许多悲壮的故事。1990年的时候,辽宁省一乡镇派出所里出过一位二级英模蒋德国。他是一位快要退休的老警察(出事那一年他48岁),夜里出任务,遇上两名歹徒袭警夺枪,老警察和两名年轻力壮的歹徒搏斗时枪卡了壳,紧急关头,为了避免枪支落入歹徒手里,他没有交枪投降,甚至没有花时间推出卡住的子弹,而是作出了一个悲壮的决定:用尽最后的力气把枪扔入草丛中。歹徒在黑暗中寻枪不到,恼羞成怒,刺了他13刀,刀刀致命。次日战友们在现场,无不为之落泪。
我们都是神枪手
狙击手的故事历来是好莱坞影片关注的题材,沉着、低调、凌厉,一枪下去万朵“桃花”开,整个战局顿时为之风云变色。狙击手这个职业的所有特点个个出彩,充分满足了观众们的好奇心理,导演们不关注简直就是和自己的钱包过不去。
但是实际中的狙击手却不一定有那么威风。吃苦受累不说,还不一定每枪都能消灭敌人,这一点是在电影中很少表现的,片子里的英雄们都是ONE SHOT ONE KILL。我记得的惟一的一个例子是很早以前的一个片子《豺狼的日子》,杀手绰号豺狼,思维缜密,手段残忍,猛男一个。花大价钱定做了一只特制长枪狙杀戴高乐,最后差那么一点,功败垂成了。我很早就知道了戴高乐是好人,看到最后还是为豺狼惋惜不已。当时年纪小不懂事,此后很长一段时间还惭愧自己立场不坚定,再后来不小心看了余秋雨老师的《霜冷长河》才知道当年的观众都是这种龌龊想法。
现实中的狙击手,由于执行的是见不得光的特种任务,也受到对方的重点关照,不管任务能否完成,大都没什么好结果。早年美军在太平洋岛屿上用37mm反坦克炮装打特制的霰弹(全是一根一根的小钢箭,当年淮海战役中有几辆坦克就是靠这个家伙杀出一条血路跑掉的)以肃清茂密的丛林顶冠,那时日军很多狙击手喜欢上树找掩护,全都被这么揍下来了。
20世纪90年代初,海南著名黑社会老大刘进荣最威风的时候,被我军警伏击。参加战斗的有一杆79狙和一杆81,一场枪战打得昏天黑地。心狠手辣的刘老大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先是惊奇地看见自己脚下的泥土左右崩溅(很显然这是81的手笔),直到被一颗跳弹打中手指才意识到有人在向自己射击,于是仓皇逃窜,后被击中小腿,坚持逃窜了几下,被击毙。这个事情给双狙战术提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如果两人一起失手怎么办。十年后这个问题终于有了答案,以色列在最近刺杀亚辛的行动中,用微型的光纤制导导弹代替了狙击步枪——看来狙击手要失业了。
让我再看你一眼——暗哨
第一次从电影里看见暗哨,应该是在《董存瑞》里,解放军佯攻隆化中学,侦察守军火力分布,回来做了详细的布置,总攻时国军火力点被一一拔掉。谁曾想,就在胜利临近之时,又冒出来一个事先没发现的暗哨,两挺英国造布伦机枪挡住了大军前进的脚步。接下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董存瑞舍身,把这个暗堡给端了。这个电影使得我对暗哨极度仇视,到了1989年,张艺谋的《代号美洲豹》推出,更加剧了我这种仇恨。
《代号美洲豹》里,葛优扮演了一个名叫“亚洲黑色特别行动小组”恐怖组织的小头目。他带领一帮手下劫持了台湾飞机迫降大陆,遭到两岸军警携手打击。整个片子里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飞机迫降草丛里,双方谈判周旋的时候,解放军突击队派出了一个云南的小战士悄悄爬上了飞机顶,眼看着就可以从上面神兵天降,这个时候,葛优接到飞机外面草丛中暗哨的报告,毫不犹豫地对着头上就是一梭子子弹,然后就看着飞机舷窗上流下一条血迹——观众心中一沉——突击队员牺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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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惨痛的结果并不是没有实战例证的。1967年2月3日,在离法国本土6800公里以外的吉布提附近一法国基地,一辆载有30多名学生和社会福利员的校车被一伙武装歹徒劫持到索马里一个边境哨所附近。法国当局立即派遣国家宪兵干预队(传说中的“黑衣人”)前去处理,除了布鲁托队长(不要看该队长名字不咋样,和《大力水手》里的反角一样,但却是个传奇级的高手,厌恶暴力的同时还精通东方武术)一行九人外,法国还调动了著名的外籍军团协助处理此事件。
从4日零时45分,布鲁托队长到达吉布提,8小时后,谈判破裂,巴黎传来消息可以强攻。但是布鲁托又命令手下趴在50多度的沙漠上等待时机。这样一直到了下午3点过后(这个时间好像是人一天中最不容易集中精力最容易产生疲劳感的时刻。一般情况下,拖延时间是各国军警解决人质危机的通行手段,大事件一般都会拖上三天——防止有些极端民族主义恐怖分子吃药振奋精神。歹徒脑子一直绷着,又缺水少粮,时间一长,战斗力自然大大降低,喝红牛也顶不住啊),布鲁托中尉下令射击。车上四名歹徒同时倒下,没想到这时候从旁边树丛里又出现了两个暗哨,向突击队射击不说,还有一个强行登车。突击队员再向此人开火已经晚了一步,该人死前将一梭子子弹射出,打伤车上七人,其中一名学生因伤重不治身亡。
这个事情给了特勤人员很多启示,当时的情况来看,牵涉到边境问题,布鲁托队长无法布置事发现场的军事封锁是可以理解的,在当时的一些新闻报道中,还有法国外籍军团和索马里哨兵交火的说法,可见事态牵涉之复杂。所以直到今天,我们还经常可以在电影里看到军警封锁现场的情景,不过话说回来,如果碰到了《全职杀手》里刘德华那样变态的暗哨,远远地站在天台上,用反器材的巴雷特M82Al来打人,管你是霸王花还是飞虎队,都乖乖认命吧,12.7毫米的口径打到什么人身上都烂了。
衣不如新,枪不如故
这两天我一位朋友跑到我学校里来找我商量事,路过大操场的时候看见了成排的新生在军训,立刻发表言论嘲笑了一通——这里需要补充一句的是,我的这位朋友来自解放军某部,而且是精锐部队,按照《兄弟连》里的说法那是一只准备被包围的队伍——恭喜你答对了,这位兄弟是伞兵。
回头说这伞兵兄弟,很不客气地把我们学校的军训批评了一通,我在边上一直脸红,看着在操场上席地而坐的小兄弟们少年不知愁滋味哗啦哗啦地拨弄81玩,十分窘迫地想起了一些往事——当年,兄弟我军训的时候拿的是缺牙断齿的56半自动,一发枪我就被56的三棱刺深深吸引住了,用指甲抠了半天,把指甲抠坏了没能得手,第二天偷偷在兜里揣了把工具钳,却再也没发枪,于是56刺刀就一直没到手过。
为了这个事情,我长期耿耿于怀——后来看了《中华保镖》,这个郁闷就更严重了。后来的小孩子运气要比我当年好很多——他们手里的是81。不过基于81的刺刀要远远比56好卸下,发到学生手上的枪都是没有了枪刺的——否则的话,81刺刀那四道杀气凛冽的血槽一定成为学生们下手盗窃的理由。
但是根据一位老兵朋友描述,他却非常不喜欢81刺,原因是做工糙钢质脆——某次他一位战友没事用81扎树,结果嘎巴一声,81刺折了。相比之下,同样用于81枪,由浙江先锋机械厂仿美M9生产的D91就要好很多——不过这一款大家见得太少了。后来由山城某兵工厂生产的95式刺刀倒是见得多些。需要指出的一点是,因为是大批量生产,为了控制成本,所以95在做工和刀鞘的材料上,可能会比D91来得粗糙。
和81刺刀同样理由遭到战士们不满的是65式伞兵刀——这确实是一把非常非常好用的刀,就是因为生产定型年代过早,钢材不是那么令人满意。后来先锋厂果然就生产了99式伞兵刀,全面和美式风格接轨,不过去掉了剪铁丝的功能,那是因为现在军事用途的铁丝网不像当初,都是环形的了,给个钳子功能,用处实在不大。根据最新的小道消息,这个沉重的铁家伙已经在广东开始配发了。
但是我敢肯定,一定还有人喜欢65甚至81而不喜欢99——除了笨重,战士们的感情也很重要。当初95式突击步枪配发某部后,大家纷纷反映不适合风沙环境,于是又换回了81,这其中,有多少是个人情感呢?某位战士曾经有过一把95在手里打散架的经历,于是觉得81好,其实81未必比95皮实到哪里去——枪托不结实就不提了,最离谱的是,开头提到的我那位伞兵兄弟某次打81,打了一半,弹夹居然掉了下来。
他来自江湖——五四手枪
二十年前,波及全国的“二王”大追捕直到今天还让很多人记忆犹新。那二王兄弟,堪称建国以来影响力最大之悍匪:首次作案盗窃部队医院,即杀伤十余人,世纪末的张君团伙亦远不能及;此后二人从沈阳流窜南下,流窜全国作案,打死打伤公安武警革命群众多人;最凶残的是在最后被围捕时还负隅顽抗,打死军警二人。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田明建案件后,治安大为好转,便再没听说过有如此凶悍之歹人。
同时,也正是因为这次追捕,让很多老百姓听说了国产五四式手枪。当年二王兄弟出道的时候就有从部队偷出的三只五四,后来在武汉岱山检查站还打死一个人抢了一只五四,统共是四把。后来全国通缉持枪在逃案犯时,衡阳有一个革命女群众十分了得,拼死抢下了二王兄弟五颗手榴弹和一堆子弹,避免了更大的危害。
再回头说那五四,乃是新中国成立后,仿造苏联TT30/33式托卡列夫手枪制造的。由于装备时间长,工艺不断进步,加之周围国家的仿制,导致有多个版本的出现(插句嘴,张君的短枪大概是我国当年抗美援越的M20,设计上,和五四有点亲戚关系)。此枪的特点是穿透力强得不像话。江湖上曾经有个故事说有人在室内扣动扳机击发该枪,威力无比的51手枪弹打穿了一个人体后不屈不挠又在后边的人体上打了个透明的窟窿——还没完——然后撞在墙上发生反弹,跳弹又把一个倒霉蛋的头盖骨给掀开了。一箭三雕,可谓威力无穷,惟一遗憾的是,死伤的三个人中有两个是自己人。
虽然这个传说的结尾处情节让人联想起《天龙八部》里段誉的六脉神剑,真实性无法证实,但五四手枪的穿透力是毫无疑问的。[请看小说网 www.qiyebooks.com]
但是凡事有利必有弊,作为警用手枪,五四的穿透力有余(容易误伤群众),而停止作用(弹头在体内翻滚造成伤害,放倒罪犯)不足,被后来的六-四式手枪逐渐取代。但是在中国民间众多地下造枪窝点的产品里,五四仍然是主打商品。有的土枪即使在内部结构上模仿的都是六-四,但是外观仍然是五四的样子。原因一方面是五四容易加工,更重要的是五四远比六-四看着威猛。
陪审员就是六发子弹
在《无间道》出现很多年之前,梁朝伟还演过一次可怜的卧底,那是吴宇森的《辣手神探》。黄秋生一脸凶相在当时还没有进化成警官,披散着迪克牛仔式的大波浪在片中倒卖军火。当时这个十分嚣张的黑道老大在被警察包围、手下慌作一团时,曾经鼓励兄弟们说:“怕什么,警察扒了那身皮和我们一样——点三八——‘噼——咻’1
排除吴宇森导演一贯喜欢让演员挥霍子弹的因素(到了好莱坞之后还是不改),黄秋生大哥在当时鄙视香港警察所用的点三八是有充分理由的——左轮手枪能量消耗过大,威力也很差,和这批全副武装的悍匪交手实在是讨不到什么好。在我可怜的记忆里,那大概算是警察被打死最多的一部电影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港产警匪片里的众多硬汉诸如周润发、李修贤之类,即使是当了警察,在和人交手时也常常摸出一只M1911、大黑星五四之类开打。左轮手枪不仅看上去细小,而且打六颗就要换子弹,而对于银幕猛男来说,赶上科尔特转轮一颗一颗往外抠子弹壳实在是太猥琐了,远没有自动手枪单手换弹夹来得帅——我这么说不是没根据的,香港演员中玩枪玩得最帅的周润发到了后来基本就实现无手换弹夹了——双手子弹打完,空仓挂机,此时帅哥腾空跃起,按下弹夹扣,弹夹自动滑落,手下保镖龙五向上扔出两个弹夹,被发哥双枪向下一迎,顿时严丝合缝,此时套筒复位,英雄继续射击之!
当然,观众应该明白的是,以上镜头都是艺术的夸张。当年西部片里有个著名的说法:“法官就是柯尔特手枪,陪审员就是六发子弹,而最后的判决永远是——有罪。”多么豪情盖天的说法啊,左轮手枪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还是有其强大生命力的。虽然港片里的左轮看起来很纤巧,配不上威猛的警察,但是相比之下,我们这边使用的六四手枪也好不到哪里去,食指搭在扳机护圈上之后,只有中指和无名指能握住短短的握把——这时小拇指无事可干,有的同志会不自觉地翘起,于是就出现了兰花指射击的恶劣画面。
这是《无间道》中一张广为流传的截图,除了这个持枪的警察哥哥戴个眼镜,看上去不太威猛之外,他的持枪动作非常“善良”,食指根本不在扳机上也是广大人民嘲笑的目标。实际上,这种持枪动作才是比较合理的,由于各种枪型的扳机力不同,加上现场因素导致的心理紧张,二指头放在扳机上说不定就走火了,这种手法现在被笑称为“金手指”。持枪警戒时,食指离开扳机已经成为国际上执法部队比较流行的做法。从国内的新闻图片看,新的做法已经逐渐在国内的军警兄弟之间流传开来。有朝一日你看见他们把食指搭在扳机护圈上,不要以为那是在给77手枪单手上膛,更不是太紧张抠错了地方。
更重要的是左轮手枪对瞎火的处理十分合理,只要再扣一次扳机,臭子就离开了火线,下一颗子弹又会上膛,这是自动手枪永远赶不上的。观众朋友也不要以为臭子永远是出现在电影里的,1990年西安警方第二次抓捕悍匪魏震海时,魏犯用勃朗宁自动手枪顶着干警朱瑞华的眉心射击,幸好遇上一颗臭子,也幸好魏犯使用的不是左轮,朱瑞华死里逃生,顺势拿下了名震一时的魏震海。
解放后,国内收缴的大量“花口橹子”一直被各基层公安单位持续使用,至20世纪80年代方逐渐退出历史舞台。1990年西安魏震海被捕时所使用的也正是购自云南的M1910,那颗“幸运的臭子”其实大有文章。M1910本是7点65毫米的口径,国内不好弄子弹,只有拿7点62毫米64手枪弹凑合——当年警察也是这样用的——7点62的弹底没有底缘,虽然不会对抛壳造成什么影响,但是子弹进入弹膛后比却会比7点65毫米弹塞的更深一点点,有时击针撞上去就不能达到击发的底火深度,于是就打不响。事后证实,魏案中那颗“臭子”,底火上确实被砸出一个浅浅的小坑,却没响。
杨子荣与盒子炮
《高山下的花环》有一段说是说小战士“北京”炸敌人地堡的时候,连续遇上了两颗臭弹,意外牺牲。这一细节后来被人说是整部电影中最让人难过的镜头。我没看过电影只看过书,也同意这一说法。不久之前央视制作的系列片《电影故事》里讲了《林海雪原》的许多细节,其中提到了侦察英雄杨子荣后来牺牲的细节。对比发现杨子荣和“小北京”的牺牲过程,也是十分相似的。
话说当初杨子荣搜剿土匪郑三炮,带着手下几个战士摸到土匪藏身的屋子,抬脚将板门踹开,用他的盒子炮一撩帘,把枪探进门去,大喊一声“不许动”。那时候的土匪比较凶悍,纷纷拉开枪栓要顽抗到底。杨子荣于是果断开枪,谁知当年进山缴匪,条件所限,乃是用猪油擦的枪,在屋子里烤火时猪油融化,出门后行军时间一长,天气寒冷,猪油就把粗糙的枪机冻住了。枪没能打响。这时候,土匪孟老三抓起七九式步枪(估计乃是中正式骑步枪一类,当时但凡口径是7.92mm枪都被人叫成“七九式步枪”)开枪打死了杨子荣。
我还记得《高山下的花环》原书里交待的细节,当时导致意外发生的原因是“小北京”用的那几发臭弹正好是文革高潮时期的产品,其质量差得是不行不行的。与之类似的是杨子荣当时使用的盒子炮。我一直觉得那把临阵掉链子误大事的破枪是假货,说起来,被大家称为“盒子炮”的毛瑟M1932冲锋手枪也是一代名器,为众多中国老百姓所喜爱。直到今天,我们还可以在很多描述民国初期的电视剧里看见不论好汉还是土匪,基本都是人手一把盒子炮。另据史迪威日记记载,大军阀张宗昌收编了一支3000人的白俄步兵旅(十月革命后,不少白俄士兵跑到中国来混饭吃),斜挎盒子炮,身背大砍刀,凶猛剽悍得那是不行不行的。
这个枪操作灵活,性能优良,杀伤力还大。《铁道游击队》里形容说:“掏出盒子炮来就是一梭火”,可见不是盖的。在国共内战时期,所收缴的原版盒子炮,往往作为礼品逐级上送,其中也不乏送到总部和中央军委,供首长或警卫人员使用的。在西柏坡的时候,毛主席还曾风趣地说:“我们走到哪里,老百姓一看都知道,因为我们背‘盒子炮’的多”。但同时,这个枪也就出现了大量国内仿制,前有汉阳兵工厂一类的国有大型企业,后有河北、河南、四川一些乡镇企业甚至个人,大家都攒足了造假。一时间从中央到地方,盒子炮遍地开花,有的还算是正经军工企业产品,有的就是民间人士自己用锉刀手工制作的,质量参差不齐。可以想见,后来杨子荣的牺牲和这种枪的版本加工精度原因有着直接的关系。如果当初杨子荣手上的是那么一把正经的M1932冲锋手枪,十个郑三炮也给收拾了。这个悲惨的案例又一次告诉我们,装备是多么重要,精良的装备也许并不能取代艰苦的训练,但是在很多时候,却能避免更大的牺牲。你若是看过岳飞的故事,就应该知道挑花车的高宠(就是“看前面黑洞洞,定是那贼巢穴,待俺赶上前去,杀他个干干净净”的那位)因为战马不良而丧生敌营的悲惨事迹。
正是:
为国捐躯赴战场,
丹心可并日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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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将军马不良。
威震江湖的AK
有朋友曾经和我谈起枪支,开玩笑说在中华大地上行凶作恶的匪徒,长兵器还是使用56式冲锋枪比较合适,因为广大老百姓一般不认识外国枪,你花大价钱买了一只外国货别人还以为你是拿玩具在吓唬他,一般还会反抗。但是看见56冲就老实了——不认识56还不认识AK47吗?
当年香港黑帮片里的大圈仔就是靠着这种家伙打劫金铺杀人越货的。飞虎队猛男们拿着玩具一样的MP5赶来堵截,被匪徒们拿着这种家伙一扫,防弹衣上就是一个洞……从此以后,这种家伙就随着五四手枪(香港叫大黑星)一起走进了老百姓的视野,也由此名震江湖。
1997年美国好莱坞北部曾经发生过一起银行抢劫案,刀枪不入的歹徒手持罗马尼亚生产的AKM(多数老外和国内群众认识有限,看见AK枪族的家伙都一个样,兴奋地大叫“AK47”)配合中国生产的出口型56式弹鼓,肆意扫射的精彩场面给人印象很深。后来这两个悍匪被赶来增援的反恐特警当场击毙,但是他们的精神一直活跃在好莱坞老板的脑子里。那个著名的场面也不止一次在好莱坞大片里出现过,《反恐44分钟》比较真实地再现了原场面,但是票房不好,而票房猛片《盗火线》就是在前者的基础上进行了艺术的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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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认识AK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国际新闻。世界各地,只要是有恐怖分子和反政府武装的地方,一般都能看到AK47的身影,而且还多是中国的版本——电影《黑影坠落》里索马里民兵使用的全部都是中国AK。谁叫这枪价格便宜量又足,结构坚固、维修便利、造价低廉,丢进水里泡过,捞出来照射不误。
前段日子江湖上传闻AK47的设计者卡拉什尼科夫先生晚景凄凉,生活所迫不得已去给人家雨伞公司做形象代言,好在这种雨伞销路不是很好,也免得我们在国内看到触景生情。值得一提的是,卡老给德国博克公司设计的AK系列折刀我倒是看到过了。刀形灵感来源于AK74的逆刃刺刀,十分威猛的感觉,但那毕竟是过去的事了。俄罗斯装备的新枪AN94虽然刺刀还保留着AK第三代的样子,但是枪本身已经走出了AK枪族的影子了,而我国最新的95自动步枪更是采取了无托设计,拼刺功能基本就是放弃了,前边挂着一个多功能匕首,明眼人一看就能认出它和美军制式刺刀M9的亲戚关系。
霰弹枪的威慑力
霰弹枪中一般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是12号五连发,多见于银行保卫手里,这种由齐齐哈尔雄鹰警用器材公司生产的97式18.4mm霰弹枪性能稳定、故障率低,最关键的是这个家伙黑森森的枪口要远比81、79之类来得威风,因此这个家伙非常适合吓唬坏蛋。
美国警方统计表明:枪支的心理威慑力与枪支的口径成正比。按照他们的统计,不管是警察也好,罪犯也好,普通公民也好,最害怕遭遇的武器是霰弹枪,基本上没有什么人敢于对抗指向自己的12号枪管。这点也算是深刻贯彻了我国银行保卫工作中威慑大于杀伤的传统——当年用的是764厂狼牙棒,也是极其威风的一代名器。
再说霰弹枪这种家伙,一战时就被老美带上了战场,当时就叫“战壕清扫枪”,与冲锋枪的原始用途有类似的地方,枪手的发射方式通常是扣住扳机不放,反复快速拉动护木,以形成类似连发的效果。德国人对此武器相当畏惧,下令抓住美军霰弹枪手以后就就地枪毙。而且这个家伙非常适合丛林作战:丛林里视线不远,敌人出现突然,用霰弹枪几乎不用瞄准,抬手就轰。实在是城市作战和警务用枪的首眩
而在中国,霰弹枪多年以来一直是顶着土铳和五连发的名义出现的,而且屡次在歹徒和民警的对抗中以匪用枪支的形式出现,而且由于设计的原因,每次都能让警察或多或少地受伤流血。去年西南某地查处黑枪时,一民警被歹人的土铳轰到了背,前前后后取出了200多个弹片,还算运气好保住性命。有时候歹人枪法好或者枪支威力大,警察还会把命丢掉,上个月北海就有一名民警出警时遭歹徒用自制霰弹枪打中腹部,因失血过多不治牺牲。
另一方面,警用霰弹枪打击歹徒的案例却很少能听到,根据我的估计,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霰弹枪一般多用于保卫而很少用于抓捕或攻坚,加之其造型威猛,威慑力太大了,歹人看见它一般不敢往枪口上撞,因而搞得英雄无用武之地。
胶片里的刀光
邻校放露天电影,是著名怪胎导演昆汀塔仑蒂诺的新作《杀死比尔》。我同学听人推荐去看,结果中了“毒”,回来以后一边讲述剧情一边不停地双手来回比划,邪恶的眼神里露出想把我一刀两段的意思。这个时候我心里有点高兴,幸亏《骇客帝国2》早就过去了,否则他要学习莫菲斯挥拿日本刀劈开一辆小轿车那还真是麻烦。
《杀死比尔》中乌玛所持的腹部半藏打刀。腹部半藏大概是日本传说中神秘组织领袖,并非刀匠。导演昆汀对东方传说一知半解,却在电影中插科打诨,运用自如——如果你还记得续集里那个综合了粤语版白莲教教头和晚年版白眉大侠双重身份的混合体就会理解这一点。需要说明的是,昆汀当年在录像带出租店当伙计,看了不少港片,只知道粤语不知道国语的可能性比较大。
后来我看了《杀死比尔》里边昆导演给演员们安排的日本刀,结论是确实很不错,居然还有花纹钢的,不过反光太厉害,不够内敛,肯定不是顶级的大马士革花纹钢,最多是折叠花纹钢而已了。层层煅打之后放在酸液里泡一泡,再抛光,花纹就出来了。这样的一把刀在国内的生活条件下制作,大概需要人民币2000块,差不多刚好是央视超级无敌著名的武侠洪篇巨著《笑傲江湖》里嵩山派一把道具剑的价格。记得当年这些道具的昂贵造价是着实让该剧制片张纪中先生得意了一把,要是让这两把价钱相当的东西对着砍一下的话,国产的嵩山宝剑虎背熊腰未必就能吃亏。只是这样未经处理的东西在真正刀匠的眼里,不过就是一根铁棒了。但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我国传统武术的博大精深,所谓练到深处,飞花摘叶即可伤人,无需再依仗器具之利。
不过以上道理也不一定是完全成立的,君不见所有武侠小说里的江湖豪客对宝刀宝剑趋之若鹜,武功很烂的人如果得一把宝刀就会抵得上二十年苦功(但是一般情况下往往是枉送性命)。比如《江湖大风暴》里的陈小春,本来是很烂的小角色,后来拿了印刷厂的工具钢制作的砍刀,很轻易地就把当年骑在他头上作威作福的对手砍得魂飞魄散。不过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陈小春他们用的砍刀原料是工具用锋钢,硬度很高可以达到HRC 64度以上,大大高出一般的菜刀、西瓜刀和地摊货砍刀,可这种钢材韧性不好,容易崩口,一刀断铁是导演夸张了的。后来《刀手》里的蛊惑仔们砍人果然就用上了库克瑞小狗腿。很遗憾的是他们品牌意识不强,手里的家伙寒光闪闪,威风凛凛,上面还开了几个洞来配重--显然不是出自名厂手笔,倒像是广东某地生产的地摊货。(这里需要说明一下,没看过冷钢测试光盘的朋友是无法想象名厂砍刀是怎么的锋利,那里的一个美国胖先生愣是拿一把四十多公分的大砍刀把手臂粗的尼龙绳凌空一刀砍断。)
当然,那些都是街上的混混教训人的。好比电影《纽约黑帮》里那些DIY的家伙,什么砍刀、剔骨刀、斧头、钉锤、铁抓......很多中世纪冷兵器都登场了,械斗场面十分之宏大,但是往往血流满地就是死不了人(当然,这里要排除钉锤等重兵器)。所以我认为电影里最厉害的冷兵器还是《中南海保镖》里白脸专业户倪星拿的那支三棱黑刺。根据我的观察,那是一支被他DIY过的制式装备(上边那四个精美的刻字——“保家卫国”一定是导演的发挥,否则激光刻字的成本在军刺来说就太高了)——他往俄国货莫辛纳甘三棱黑刺的套筒里塞了一个木把,虽然是个歪的,但仍然是隔板杀人无坚不摧,捅谁一下谁的血就顺着三道血槽往外飞奔,几分钟就没救。这个“要你命3000”有一个中国版本,那就是53步骑枪上的黑刺(53黑刺是四棱的,枪本身是仿的苏联44式骑枪,作为我国第一支制式步枪,虽然长得不好看,但是威力巨大,很多用过的民兵兄弟都知道)。3年后,增强版出现,那就是著名的56半三棱刺,磷化处理表面惨白的光代替了53的烤蓝。冶炼时出于金属性质的需要加入了一定量的砷(成品军刺是无毒的),这个工艺又为江湖上流传出的种种“军刺浸泡过毒素”之类传说打下了深厚的谣言基矗
那些佩刀的年轻人——折刀篇
20世纪80年代早期,确切地说是在83年严打之前,街上的小流氓都习惯随身揣一把小折刀。现在看来,他们当时追求的也许仅仅就是个携带方便,但是后来血淋淋的事实告诉我们,很长一段时间内,因为一语不合拔刀相向而最终致死人命的,恰恰多是这种小家伙。
当年的折叠小刀,展开不过七寸,比一般的水果刀大不了多少。带在身上不仅毫不起眼,对于混混来说,简直还有点气势不足——《鳄鱼邓迪》里有个拦路抢劫的小混混就因为刀子小了,反而被受害人邓迪先生嘲笑——所以打架斗殴时身负重任的“先锋”(有些地方称作“头炮”)一般都是揣着一大一小两把刀的。同样的道理体现在日本武士腰边一长一短两把刀上,他们叫做居合(拔刀术),两军交战时长刀被困住或者脱手,这时就突然抽出短刀,向对方痛下黑手。明末官军和倭寇交战,就在这个项目上吃了大亏。
从这个角度看,小折刀是有其局限性的,但它所欠缺的仅仅是气势,而隐藏的杀机一旦显露,则会给对手留下更加深刻的印象。有个反面的例子,菜刀在很多人眼里大概是一件威猛的兵器,但是事实非常令他们失望——1983年著名的唐山“菜刀队”,24条大汉半年多时间作案18起,致伤17人却无一死亡(按:仅仅是武器的案例分析,不是替菜刀队惋惜,读者明鉴),菜刀威力之差可见一斑,惟大凶器论者可以休矣。而同样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广州一位解放军退伍侦查兵,就因为见义勇为而被流氓团伙用匕首捅死。一直到很多年之后的今天,我还常常可以从法制节目中看到那些身负命案的凶器多是匕首短兵——砍刀一类多是流氓团伙收保护费时吓唬老百姓的。
针对当年的治安情况,公安系统还装备过一种推拉式警用匕首,这种东西非常类似于后来广为流传的直出式跳刀(在西方叫做OUT OF THE FRONT),只是多了一个嵌着蓝盾标志的帽子——对于这个笨拙而多余的“安全设计”,我从十岁的时候就开始不理解,一直到现在——在我的印象里,这批推拉式警匕后来正是因为安全性和实用性的双重欠缺而退出历史舞台。但是作为它对手的匪用直跳却很受欢迎,而且当年因为货源紧俏,团伙内身份比较低的小喽罗是没有资格使用它的——他们一般是用侧跳或者背锁折刀,而后者凶悍如BUCK110(参见《杀死比尔》乌玛用来割断医生脚筋的那把刀),终究无法摆脱一般人眼里水果刀的形象。
关于直跳的案例,多数大同小异。我知道的一个是某团伙的头头有次和人发生矛盾,随手抽出直跳指向对方胸部,出刀同时顶出推刀钮——于是正中心脏一刀毙命。我相信这个故事要是隐去时间地点等等一切背景,和你听过的大概就是一个样。
而有所不同的是我那个故事还有续集,话说那个携带直跳弹簧刀的老大被抓走之后,那个地区出现了一个穿着牛仔短裤的新老大,该老大学过武术、当过兵,还进过监狱,实战经验丰富得不像话。他的腰里挂的却不是直跳了,而是一把武术用品商店里买来后开了锋的双刃短剑。
那些佩刀的年轻人——直刀篇
我有一位长相神似刘青云的校友,某次潜入伟大的首都,日日在潘家园一带流连,于漫天的假货之中找到了一把残缺的日本30式刺刀,花了100块钱毅然买下。
再说那30式刺刀,乃是日本军国主义利爪,早年频繁现身于革命战争影片之中,时常挑着膏药旗进村扫荡,经常用于杀害村民,令人印象深刻。我那校友的30刺到手时已然是残破不堪了,更为严重的是因为它已经被锯掉了护手钩和套火环,如果再取下钢鞘,那么基本就看不出那是一把刺刀了。
根据他那时候的分析,这把刀之所以被锯掉护手钩和套火环这些牵绊而保持了棒状的简单外形,完全是因为文化大革命时期为了适应当时的武斗形式而做的改动——当年武斗不比日本鬼子拿着38大盖拼刺,还要勾挂对方兵器;武斗往往是近身肉搏,一刀定生死,出刀一定要快。平时刀插在身上,遇上敌人突然要往外拔,那些牵牵绊绊的护手钩、套火环往往会挂住衣服酿成大祸——也许在当时不会有人想到,多年之后世界各国设计军警枪械时都要考虑到这一点:手枪必须具有流畅的外形以保证出枪速度。
从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武斗,一直到1883年严打之前,军刺就一直活跃在那些不安分的年轻人手里。由于我国对制式装备的严格管理,我军装备奇$%^书*(网!&*$收集整理的56刺则很少流出,小坏蛋们手里的也多是侵华日军遗留的30刺。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后来的刺刀设计目的都已经发生了转移,冷兵格斗功能多不如半米多长的30刺。你要是见过56刺就能知道,这些折叠刺刀完全没有可以拿捏的地方,即使是扁刺也放弃了劈砍的功能和棱刺一样没有了刃,远不如30刺可砸可砍来得顺手。
不过,尽管是非制式装备的30刺,在当年也不是人人能够搞到。于是在这种大环境的召唤下,江湖上又涌现出了各式各样古怪的兵器,水管叉、自行车锁、武术表演用短剑、螺丝起子等等,其中又以终极武器三棱刮刀为最。
那三棱刮刀模样凶狠,而且通体覆以黑漆防锈——在这一点上,它和战术刀具的战术涂层(主要是防反光暴露目标,兼顾防锈)不谋而合。更加要命的是,这个家伙是一个尖尖的锥头,远比56式棱刺的“T”形头来得凌厉——我甚至怀疑后来设计的63式棱刺是否就受了三棱刮刀的启发——而且三条锋线锋锐绝伦(比63还要厉害得多)。锋钢刀体本来就是用于刮削金属的,在硬度上完全可以笑傲大多数刀具,堪称是一代名器,武林至尊。直插在自行车把手上,晃晃荡荡,杀气凛凛,对手望风而逃。
正是因为三棱刮刀的凶猛,在长达数十年的时间里,它在刀具管制条例里都是作为重点的一项被单独提出强调的。不过在后来的刮刀生产上,好像厂家也注意到了这一点,有意弱化了刀体与刀柄的连接部位,刀体轻轻一抽就从刀柄之中脱出,强度大打折扣,已经不再是一件合格的凶器了。
小李飞刀
在20世纪70年代人之后成长起来的年轻一代所接触的武侠文化,基本是在文化大革命之后经由港台出口转内销的,在那个特殊的时刻,内地一部分颇具使命感的影视工作者也开始了轰轰烈烈的本土武侠制造工程——于是就有了著名的《江湖恩仇录》,我相信您一定能记得,另外还有一个没准也有印象——《飞刀黄天霸》,和之前看到的所有影视剧不同,该片中的主人公居然是个卑鄙无耻卖友求荣的小人,当时这个坏蛋使的就是飞刀。
小孩子对冷兵器的认识是很主观的,使枪的一般都很帅,使大刀的一般都很蛮,使外门兵刃的多是生番,使飞刀的,那就一定不是好人——我那时还不知道李寻欢,这个是文化传播过程中的近水楼台先得月,倒和其它无关。
第一个扭转我对飞刀的恶劣印象的是美国肥皂剧《加里森敢死队》,里边有一位擅使飞刀的印第安酋长。在片中他使的竟然是一把意大利侧跳刀(美国影视道具师的爱物,又名赌徒跳刀,剑形单刃,曾经在多部大片中作为流氓凶器出现,上如《美国往事》,下至《变相怪杰》),采取的手法是下手直射(源于日式的“手里箭”)。往往是小臂一扬,飞刀直取敌人肾脾等中部要害。当然一贯厉害的酋长也有失手的时候,某次渗透行动中,酋长被德国哨兵发现,于是飞刀直取德国鬼子的肝脾一带,不想德国双手持枪,刀子正好钉在了步枪护木上,两个人登时就傻了。比较起来,黄天霸就没怎么失手过,不过他的手法就太假——传统式双刃匕首,阳手阴手不限,旋转N个360度,最后总能直愣愣扎上别人胸口——然后对手来不及出现气胸就直接死了,看来每次都能命中心脏,就不知道是如何绕过肋骨的。
(意大利侧跳,一按刀柄上那个大钢珠就会“咔”一声弹出刀刃,刀柄下方的小滑钮乃是保险,虽然是几个世纪之前的设计,今天看来却毫不落后。难怪此物成为美国电影中的金牌龙套。其品牌众多,图中为国内厂家为意大利FOX公司OEM产品,做工一般,价位平平,专供出口。)
受到黄天霸、酋长,以及后来的李寻欢甚至RAMBO、007等帅哥的影响,很多小孩子都有拿自行车辐条当飞刀扎门的经历。我认识一位老兄,坚持糟蹋自家门板已达十余年之久,从最开始的自行车辐条到后来的锯片小刀再到后来特制的钢筋段,十多年下来,于飞刀一行已然颇有心得,但是他“上手旋转180度”的动作在我看来一点也不帅一点也不酷,有时候还会失手——某次飞刀脱靶反弹,该老兄爱刀心切,担心刀尖摔在地上变钝,下意识里伸出右脚垫了一下,结果就感觉皮鞋在一瞬间湿了。据他说有个叫GIL HIBBEN的老外,是世界顶尖级的飞刀大师,有次也因为类似的失误把自己的腰给捅了,而且大师有大师的苦衷,失手捅了自己还不能说,忍着疼一声不吭,一手捂着伤口一手开着车,一个人赶到医院找大夫。
相比这些悲惨的实例,电影里的飞刀简直帅得不像话——焦恩俊版的小李飞刀里,三支飞刀居然是平摊在手上,以一种类似火箭弹发射的状态由尾部喷出一股白气直射飞出的,任何人看到这里,一定都会大叫一声:“帅啊!真不愧是小李飞刀1
乃知兵者是凶器
我们祖宗的教诲是:“乃知兵者是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但是由于大多数男性心里的尚武精神,导致从万里长城到布达拉宫,国内众多旅游景点都喜欢出售一些银样腊枪头的刀剑做旅游纪念品。有朋友当年从少林寺门口购买广东阳江制造的西洋马刀,这就是尚武情结被奸商利用。这套伎俩传到好莱坞,被无良片商发扬光大,众多魔幻题材影片中造型古怪的西洋冷兵器都能吸引众热血男儿艳羡的目光。
在众多不专业的影片(如《魔戒》)中,冷兵器道具都是由美国联合刀具公司出品的。这个公司生产的刀具不用于执法部队,也不用于日常生活,生产它们仅仅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做影视道具,给外行看热闹用的。但是也有富有专业精神的导演,在道具方面努力做了功课,这里需要表扬的是昆汀塔伦迪诺。在他的《杀死比尔》里边就出现了SOG公司的沙漠短剑S25——如果你玩过反恐精英的话,那里面的刀具就是SOG公司的另一款作品:S37。
中国民间造刀多以汽车弹簧钢板为最,造出来的家伙虽然不如西方几个大公司血统纯正,但是实用绝对没问题。根据当年的江湖中人描述,20世纪80年代初小流氓打架斗殴还用过侵华日军遗留下来的30式刺刀。至于我军装备的56军刺、81军刺,乃至最新的95军刺,则由于管理严格,很少流失民间。我中学时代有一个同学的爷爷行伍出身,收藏有一支我国列装多年的65伞兵刀。棱骨双锋,刃上开有一个割绳钩,发出慑人的寒光。由于刀体上有一个倒钩,搏斗时可能会出现钩子挂住敌人肋骨导致武器脱手,因此该刀还有一个省掉割绳钩的版本,即侦察兵匕首。
警棍的传说
王小波的《青铜时代》里提过古代狱卒曾经使用过一种“驴鸡巴棒”的家伙修理囚犯,作用大概类似今天的警棍。不过根据王某人的一贯风格,这个玩意十有八九是他杜撰的,列位看官不必当真,但是时代的进步带动警棍的发展却是他没有料到的——就在上个月,石家庄警方推出了一种长达一米半的巨大震暴警棍,上阵时须得二人合使,倒是有几分当年倭寇打仗时所用野太刀的影子,不论是其口径还是威力,均远非古代狱卒所使的小棒子可比,歹徒挨上一下没准脊梁骨都得被砸断,十分利害。
在我国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保卫系统比较发达,每个单位都有一批警械(甚至包括大量枪支),我那会还很小,喜欢假装天真地往保卫科窜,把他们的家伙玩了个遍(枪除外),那会最喜欢玩的是手铐和保险柜,因为科技含量高;最不喜欢玩的就是警棍,一根棒棒,没什么意思。
扭转我看法的是某天夜里闹小偷,我被窗外的喊声叫醒,探头一看,只见数条保卫科的身影在追捕一条大汉。保卫科的哥哥们大概是平日疏于训练,眼看着距离越拉越大,贼人就要溜走,危机关头冲在后面的警哥哥奋起神威,将手中的警棍掷出,命中歹人腿窝,歹人双腿一弯扑通跌倒,乃束手就擒。
第二天我早早爬起,跑到保卫科参观。那时歹人已经移交公安机关了,只剩下经警叔叔大力吹牛擒贼经历。我要过昨夜立功的那根警棍,仔细研究了一通,发现其结构是粗壮的弹簧外裹橡胶,以弹性增加打击力,十分了得。当时就起了据为己有的心思,可是经警哥哥警惕性很高,没有答应。
多年以后,我因一个偶然的机会看到了国营764厂的产品清单,才发现国营大厂后来出产的棍子大多没有了当初的复杂工艺。想当年杂七杂八的品牌警棍充斥市场,质量良莠不齐,某些设计也不乏创意,除了我童年看到的弹簧棍,据说还有一种灌了水银的厉害玩意,具体实用报告没听人提起过,但是完全可以想象——砸在人头上,接下去一定就是扑通一声,人像木头一样被放倒。
不过水银警棍还不是最厉害的。以前抢劫银行不是很疯狂时候,银行保卫的一种重要武器就是天津764厂的一种狼牙警棍(后来歹人的武器先进,狼牙棒吃不住就换上霰弹枪了)——厂家编号是7608,此棍全钢打造,浑身上下布满短钢钉,危机时刻还可以临时加上长钉,人若是挨上一下定是遍体鳞伤,威猛无比。我多次去银行取钱时就盯着这个家伙看,看得多了反倒是保安哥哥不自在,干脆把棍子藏到背后不给我看了。
但是凡是有利必有弊,狼牙警棍最大的问题就是携行性差。现在国内多个城市警察配备的三节伸缩警棍是仿造的美国ASP战术警棍。这个家伙别在屁股后边不显眼,虽然威力不俗,但是和犯罪分子敌对时总是少了那么点威慑力。有个美国人老凯文(著名刀具MOD DOG的前制造商,现任的大当家是他儿子)就曾经自己动手,在ASP战术警棍的棍头加了一圈钢钉,这可以说是威慑力与便携性的完美结合了。
六扇门的家什
我小时候不务正业,不爱钢琴书法等高尚艺术,惟独喜欢武侠小说的低级趣味,光看还不行,还要拿起家伙操练操练。当年的教育形式要比眼下来得宽松得多,同时也更容易出点小事头破血流——仅仅是我小学时代的同学里,就有一个手腕被小刀割断了韧带,一个脸被汽油烧伤,外加好几个骨折和更多的打破头。有鉴于此,一切带刃的兵器在当时均被禁止。我当时善使一段半米长扁铁条,黝黑无锋,搁在武侠小说里,那就是捕快的铁尺。
诸位完全可以想象,在那么一个崇拜英雄的年代,我捏着一把捕快才用的铁尺是一件多么郁闷的事情蔼—而且,高尚的捕快都不用铁尺:冷血用剑,无情用暗器——铁尺乃是那些悲哀配角的装备,用周星星的话说“猥琐,非常之猥琐”。
一直到了很多年之后,我有机会在搞收藏的朋友那里见识到了真正的铁尺,和我童年用的大有不同——真正的铁尺乃是一根直愣愣的四棱铁棍,配有护手和木柄,从外形上看更接近秦琼大爷使的熟铜双锏:虽无锋刃,但可夹可挡,可封可别,乃是善破刀剑的利器。而且那家伙毕竟是金属制品,捅一下人估计也不会太好受。想来在古代,也是一件利器。
(传说中的铁尺,英文名称SAI,有多种形式:双护手、单护手、开锋或不开锋短剑形、钝头锥形(圆锥、六面锥、八面锥)等等,通常都是三叉戟形。影片《夏日福星》由苍田保昭——此君在N部港产动作片中出演反面角色,给我印象比较深的较为正派的角色是在李连杰主演的《精武英雄》中扮演船越饰演的一个杀手用这个家伙,作为大BOSS出现。这部电影由洪金宝、成龙、元彪主演,是他们哥仨拍的福星系列中的一部。福星系列中成龙均担任配角,此部的头号主角是洪金宝,最终洪金宝用一对球拍制服了苍田保昭饰演的杀手手中的这种“铁尺”,这一段打斗很是精彩,有兴趣的不妨看一下。)
再说此物,大约起于唐宋之时,因为实用性相对不是很强,到近代已不多见,只剩一个“铁尺”的名称流传下来,广大百姓却多对不上号。倒是当年作为文化交流,经琉球二传到了日本,在此二地有所发挥。(早期的琉球,作用基本就是作为中日交流的港口。)现在英文中把这个东西叫做:“SAI”,又有人作为东洋民族兵器引进,愣生生译为:“樨”,哪里知道就是中国古代普通捕快们手里的铁尺。当年的“警察”用这个玩艺,一方面是格挡歹人刀剑,另一方面大概还是要照顾抓活的,防止误伤——在张国立《我这一辈子》里的,军阀混战时期的伪警察挎的乃是一把指挥刀,那是后来与国际接轨盲目从日本引进军刀的恶果,不提也罢。
一直到了后来,冷兵器逐渐被淘汰出历史的舞台,公门的兄弟们也就换上了火器。我曾经问一个在首都当警察的哥们,你们现在还带刀吗,他的回答是:“都有枪了,谁还带刀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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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位兄弟的回答明显是对刀的认识不足。据新闻照片显示,在我国警用装备最先进的广东省,某市特警除了引进国外战术背心、给国产七九轻冲加装护木以外,更是每人在屁股上挂了一把国内仿造的卡巴军刀。这个结实耐造,加上国内仿造的东西便宜,除了可以割两个绳子解救人质外,还可以砍两个木头方便破门而入(这一点和消防员的腰斧作用接近),紧急情况下,还能破坏性使用充当工兵锹挖坑煮饭——最关键的是不必再像2003年年末重庆那两位警察一样,子弹打光后徒手和歹徒搏斗。
在西方,几大刀具品牌巨头都把执法部队(那是老外的说法,按照武侠小说的称呼,就是“六扇门”)作为一个重要的市场来推销他们的刀具,像蜘蛛的C07“全钢警察”,GERBER的46754“POLICE”,冷钢的GUNSITE,都堪称是其中的经典之作。这些家伙短小精悍,远非旧日粗笨的铁尺和华而不实的指挥刀可比,它们忠实地服务在主人身边,发挥自己的作用。由于武器的发展,这些东西的功能也逐渐由当初的伤人制人改为救人,刀型上也多了刃齿增强切割,工具形日益凸现。在“9·11”之后的救援行动中,各类随身刀具就起到了枪不可替代的作用。
快使用双节棍
曾经有学习武术的兄弟和我谈起双节棍,当时他以充满不屑的口气指出,这玩艺属于外门兵器,不可用于堂堂之阵。换句话说,在中国古代打仗会比较复杂,需要遵守礼仪,大刀、长枪、双股剑才是王道——刀为百兵之王,枪为百兵之贼,剑为百兵之君——你要是拿个狼牙棒出来打赢了都不光彩。
再话说当年宋太祖赵匡胤出来混的时候,上阵使的是一根盘龙大棍(作者按:棍为百兵之祖,正宗得不能再正宗的血统),有一回不小心被敌人打断了,太祖爷发挥他的创造性思维,用绳子把一长一短两节棍子连起来——上阵挥舞开来那是柔中带刚所向披靡。于是,这种哨棒就在民间流传下来,多年后又和菲律宾武术界发生了一二瓜葛,最终演化成了李小龙手里的外门兵刃双节棍。如果你碰巧读过鲁迅的书你就知道,这是一个典型的“播下龙种收获跳蚤”的悲惨事情。
再说那双节棍,挥舞开来棍头有千均之力,打架时开瓢性能不弱于板砖,再加之造型猥琐不引人注意,方便携带且善破刀剑,逐渐成为街斗利奇$%^书*(网!&*$收集整理器——业内传说李小龙电影《猛龙过江》在英国被禁播就是因为英国绅士们受不了片中唐龙使用双节棍的凌厉镜头,他们真的如此善良,也真难为1840年有人能忍受风浪颠簸不远万里来到中国搞鸦片战争了。
关于这个兵器的威力,有个著名的报告。说是警方曾经做过统计,在多年的街头争霸中,致死率最高的兵器是手枪(这是犯罪学角度的统计,若是在冷兵器的范畴看,这是纯属打岔);然后是匕首——武林高手说:顺着胸口往上,一捅就到心脏;第三就是双节棍——哼哼哈嘿——说实话,我都有点不相信。统计报告说,凶残的小流氓使用双节棍中间的链条绞杀对手的脖子,被勒上就玩完。这显然已经是在李小龙双节棍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飞跃,但是我还是觉得,单纯是勒脖子,臭名昭著的西班牙绞索——The Garrotte(看过《教父》没有,里边的冷血猛男兼头号衰人卢卡布拉西就是被西班牙绞索勒死的)可能更加顺手。
其实双节棍的作用,更多体现的是在非致命武器上,由于其威力可控,加上反应速度快(出棍和预备是一个动作就能完成的),因而受到部分专业人士青睐。话说深圳曾经有过一个案例,一位厉害的警察(郭醒驹先生,他还有一门双节棍砸核桃的绝技),跟随师父学习双节棍多年颇有心得。某次在公共场合抓捕罪犯,面对身负二十余条人命的凶残犯罪分子,因为害怕误伤周围群众,该警察舍弃身上两把枪不用,而是一个垫步上前,从背后摸出一根双节棍猛砸敌人脖颈处,歹人正准备掏枪,给砸得猝不及防,迅速被制服。而当年李小龙威风犹在的时候,美国的警察也曾经装备过一段时间的双节棍——棍体是两根30厘米的六棱角钢,用12厘米的尼龙绳连接,标准的双节棍形制。后来大概是因为天天在腰带上挂两根沉重的钢锭受不了,没多久就取消了。这些年他们已经装备了由三根冷拔钢管套在一起组成的ASP伸缩警棍,远看像得了甲亢的折叠伞骨,甩开一看才知道是根半米长的铁棍。后来的港片《冲锋陷阵》里,陈奕迅就是用它教育小流氓的,这个家伙比较类似于教鞭,警察叔叔拿在手里教育不良少年,看起来可是比双节棍要正式多了。
怀念我的化学武器——CS喷雾
我大学时一位同学在某次暑假过后从其家乡带来了一本号称是《周公解梦》的非法出版物,最神奇的是书末附有刀枪不入法、飞檐走壁法、力敌十人法若干。我那同学若干年的高等教育算是喂了狗,没事就和我们推荐这些神功妙法,一日更是隆重推荐了一种混合了中药氨水等等古怪成分的“药功”,说是遭遇歹人之时可以突然使出,教那歹人无法动弹束手就擒。
很多年以后,同学碰头,我又问起他那个药功配置得如何了,他遗憾地告诉我说,有几味中药一直无法配齐,非常遗憾。当时我们正在一家小馆子里吃饭,听他一说,我不禁哈哈大笑,指着窗外一名警察叔叔对他说:看见叔叔屁股上边别的那个小包包没有,里边是一件十分厉害的兵器——CHEMICAL AGENTS,中文名号乃是警用化学武器。今年初武汉曾经有过一个案子,一警察叔叔在长途车上抓逃犯,逃犯负隅顽抗,警察遂掏出国产“瓦斯喷雾”一阵猛喷……罪犯束手就擒。
当时看了那则新闻,我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当时车里的其他乘客一定不好受。因为根据我的观察,国内的警察随身配备的化学喷雾乃是“CS喷雾”(催泪瓦斯),和国外警察配备的“OC喷雾”(这个是辣椒提纯素,在中国估计奈何不了湖南人和四川人)不是一回事,前者无论是威力还是后遗症都要比后者厉害。
我当年因为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曾经得到过一罐俄罗斯生产的CS喷雾(那时国内厂家的产品市面上几乎看不到,俄产的东西加上运费贵得吓人)。当时那个黑罐子拿在手里第一感觉就是明显不如美国的ASP喷雾(OC)好看,形状倒有点像云南白药气雾剂。我当年捏在手里不敢对着自己测试,曾经悄悄跑到隔壁的办公室对着墙角喷了两下,结果满屋子咳嗽,吓得我落荒而逃。事后据受害者描述,中毒的感觉是呼吸困难,眼睛流泪,皮肤有强烈地烧灼感,很是吓人。正是因为它的祸害太大,在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虽然此宝贝陪伴我走遍祖国的山山水水,见惯了世间的三教九流,却再也没有机会使用过。最后,终于在2003年年末,因为一次紧急的事故,这个玩意被我搞丢了,并且一直没有再找到。
丢掉这个CS喷雾以后,我还常常想起它。只是有时候偶尔在电视里还能看到它的衍生品,多数时候是被外国警察像手雷一样掷向游行人群,散出漫天绿烟;最厉害的一次是资料片里的洛城特警用榴弹发射器把特制的CS毒气弹射向躲藏在汽车里负隅顽抗的罪犯。毒气弹穿过车体,没一会就看见烟雾从车窗里散出,不到半分钟歹人便给熏昏了过去,抓捕任务圆满完成。
后来,国内的厂家也开始了CS喷雾的生产推广,再往后,就出现在了大街小巷警察叔叔的武装带上。我和同学吃完饭那天,告别的时候,我把手里留着的一个顺达CS喷雾送给了他,用以弥补他当年土法上马没能成功的遗憾。
锃明瓦亮狼牙铐
20世纪80年代描写警察侦破工作的小说里常常有对“狼牙铐”的描写,后来不知怎么以讹传讹,逐渐演化出一个说法,说是那种手铐会因为被铐人的反抗而越扣越紧。
从那以后,手铐就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投下了深深的阴影,常常胡思乱想(也不想点好的)哪一天被铐上了该多疼埃某年随大人乘坐长途公共汽车进山探亲,中途休息时看见一个乘客下车伸懒腰,一扬手短夹克被掀起来,一副铮亮的手铐一脚里一脚外骑在他牛仔裤腰间(现在想来,大概是警察叔叔外出执行任务),吓得我顿时就屏住了呼吸,十几个小时的长途车,小娃娃我大气都不敢出,生怕他突然对我大喊一句:“给我铐起来1
但是随着年岁渐渐长大,对于众多事物的敬畏之心都随着神秘感的消失而逐渐淡化。特别是手铐,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警匪小说里不再渲染狼牙铐多么厉害,而是转而渲染匪徒多么狡猾以增加破案难度和情结的曲折了。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警察叔叔的手铐只要出现,多半要被罪犯想办法弄开,有时候是从席子上折个竹片,有时候是用回形针,有时候干脆把警察打昏拿钥匙,而且基本可以总结出这么一个规律:只要罪犯被铐着要上厕所,特别是那种隔间的厕所,那么他百分之百会把铐子弄开跑掉。在元彪主演的一个港片里,他在泰国被人冤枉入狱要绞死,最后关头,他竟然弄开铐子并用铐子的一个尖做武器劫持人质跑掉了。最离谱的是美国大片《空中监狱》,里边有一个凶悍无比的犯人,竟然用和元彪一样的手法,用手铐的尖头把一个看守人员的脖子给豁开了。
这里需要就细节插个话,影视作品中开锁技巧多半有夸张。《天下无贼》里葛优扮演的贼头“黎叔”用钢针开铐子是可能,却不是最简单最方便的。如果你手里有一根到处可以买到的水性笔笔芯,你就是再生的生手,也能像用钥匙一样的,在5秒之内毫无技术含量地打开国内某种手铐——当然这个是很早的手铐型号,有它的时候还没有水性笔,现阶段警察同志装备日新月异,不可再以老眼光看待,如果给你上了塑料手铐,除了刀剪,没有钥匙能打开。
对于影视艺术的虚构和夸张,你可以不信。但是必须引起注意的是,影视虚构的情节常常会影响我们的生活,而且这些情节一旦进入生活,往往会比舞台艺术更加悲惨。20世纪90年代初期,重庆江津曾经出过一个案子,一位治安英雄抓获一名小偷,为了防止小偷逃跑,学电影里的样子(兄弟早年看过姜文和万梓良演过的一个影片就包含有类似的案例),把小偷和自己铐在一起往派出所走。不幸的是他对该小偷的凶恶程度估计不足,小偷在半路上突然行凶,让该同志成为烈士,这么一个鲜明的案例,告诉我们教条主义害死人埃
但是凡是不可绝对,手铐也可以用于绝境求生。话说西南地区某警员赴山区去执行任务——说白了就是解救被拐妇女。该警员刚找到被拐妇女,还来不及撤离就被赶来的村民持械重重围住,寸步难行。一时间,空气中火药味弥漫,情况十分危急。生死关头,该警员大智大勇,掏出手铐,将自己和受害妇女铐在一起,然后当着百十号村民将钥匙扔得远远的,随后枪出鞘,弹上膛,枪口冲天,大义凛然,拖着被拐妇女从人群中挤了出来。周围百十号人无一吭声。
这个案子里,明晃晃的手铐就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现在国外的警察在执行任务时除了携带多个轻便的塑料龙手铐之外也不忘带上一副传统钢铐。后者除了威风,还有实战意义。
电流的滋味
有一回我去朋友家里做客,正逢他的小资女友要外出自助游,而该朋友不巧恰逢是月底加班脱不开身。于是我一进门就看见这个家伙哭丧着脸一边帮女朋友收拾东西一边唠唠叨叨,说来说去不外注意安全之类,叫人听得厌烦无比。不想收拾到最后,这个朋友好像突然想起什么来了,冲进里屋开始翻箱倒柜,不一会儿拿了个小电筒出来,一边往旅行包里塞一边得意地给我炫耀:“知道是啥不?”
俺一眼瞥去,知道不是什么好货色,便冷冷地鄙视道:“不会是太阳能手电筒吧?”
这个朋友听我一说,顿时来了劲,也不往包里塞了,把小玩意拿在手里给我炫耀:“你看,它看起来是个手电,其实,其实也是个手电……”
“不过呢,它还是个电棒埃”说着,该朋友得意地一推开关,手电前方顿时闪出一二蓝色火花,啪啪作响,十分吓人。
我对他这种不懂装懂的态度十分生气,当着他女朋友的面夺过小电筒,“二百块钱买的地摊货吧,又被宰啦。”一边说着,一边点亮火花,然后伸手故意去抓那两个标称30万伏的电击头,一边抓一边说:“看到了吧,用它防身靠不住啊1
我那朋友乃大惊失色,在我的一再鼓励下,最后自己伸出指头也试验了一把,除了指头有点烧灼感外,什么事情都没有。他一边痛斥奸商骗他说挨上人就倒,一边大惑不解,为什么《虎胆龙威》里布鲁斯威利的老婆拿了老太太的小电棍,对着那讨厌记者的脖子来那么一下就把人放倒了呢。
我当即教育他说,国外治安不好,卖的那些东西威力都很大,一般都是直流电的,你要是拿根香烟上去都能用火花点着(我说这话的时候,那个朋友竟然拿他的小破电筒试着点烟了);我国治安好,这个东西一般都是吓唬人的,最严重的一种情况是你杀人放火被逮了,我把你铐在凳子上电你,事先还要泼一杯水,这样效果估计才不错。
我当时以为这个事情就这样完了,没想到数个月后本·阿弗莱克主演的《致命报酬》上映,我那朋友看了之后竟然颇有心得,主动奇$%^书*(网!&*$收集整理找我交流说那里FBI抓捕阿弗莱克时用了一种十分威猛的电棍,简直就是隔山打牛,而且一电就翻,这个好东西能不能帮兄弟搞一个送女朋友防身(作者按:小女孩漂亮了就是麻烦啊)。
我当时是听他的外行描述,过了很久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泰瑟电击枪——那是美国一种利害武器,发射两个小电夹,射程7米~8米,沾上点皮就能让人瞬间失能瘫倒在地(曾经有10位身高体壮的特种兵自愿测试,全部被放倒,无一例外)。于是立即反问他:“你要这个不觉得太过了吗?更何况,这个东西即使在美国也是主要针对执法部队出售的,听说美国兵在伊拉克就是用的它,你觉得你可以合法持有吗?”
我那朋友本来就是个胆小的书生,被我这么一说,冷汗当时就下来了,连连说:“算了算了,我遵纪守法。”我说:“这就对了,你上回那个破烂手电扔了吗,根据我国法规,那个玩意也是违禁的。”那朋友赶紧说:“我回去就丢了,以后遇到事情,首先找110就好。”
刀枪是工具,我才是武器
——日常生活隐蔽武器
武侠小说里的大侠们向来不大重视兵器之利,所谓气功所至,飞花摘叶即可伤人。这个原则同样适用于事出偶然、强调快速反应的江湖斗争——在历年起于酒吧舞厅的小规模突发江湖斗争中,倒在了啤酒瓶子和砖头之下的小混混们可能要比倒在刀棍之下的要多得多。你要是凑巧看过《食神》就知道,小小的折凳平日里潜伏在民宅,坐在屁股下面忍辱负重,居然也可以在必要的时刻杀机毕露,给来犯之敌当头一击。
而据我一位爱好日本漫画的朋友介绍,平日里携带的钥匙居然也可以夹在指缝中间充当临时手刺(手刺,兴起于西部开发时代赌徒随身携带的小型凶器,还有一个名字叫“掌剑”——PALM DAGGER)。对于他的这个建议,我曾经好奇试验过,结论是毕竟只是替代品,效果一般,人机工效差,钥匙尾巴硌得手掌疼。而需要注意的是,非专业有非专业的好处,专业手刺在众多国家和地区,甚至在可以合法持有刀具的地区都属于进攻型武器,到了警察叔叔那里会来得非常麻烦。而纵观全球风云,没听说哪里禁钥匙的。
手刺一类武器,走的是奇险路子,毕竟还属于旁门。相形之下,手电筒作为短棍使用,在效果、气势各方面都会很不错。20世纪90年代初期,甄子丹自导自演过一部暴力影片《杀杀人,跳跳舞》,主人公就在片中把两根电筒当短棍使,近战格斗,所向披靡。这和片中他曾经在美国混过警察的身份是相符的——美国警察就装备有STREAMLIGHT 生产的 SL-20X 型标准警用手电筒作为照明和打击的两用工具。
不久之前,国内曾经出过一起案子。警察提着应急灯去查阅暂住证,遇上了两个逃犯。情急之下,逃犯打落应急灯,在黑暗中双方陷入混战,罪犯心狠手辣,警察不幸被刺中一刀,后来不治身亡。当时看到这则新闻我就想,如果这名警察手里拿的不是应急灯,而是一根STREAMLIGHT之类的坚固电筒,哪怕是次一点的MAG-LITE,甚至国产虎头大电筒,面对凶狠的歹徒,结局或许都会好很多。
近代黑帮文学的开山之作《教父》里有一个曾经嫉恶如仇的警察,在一次执行任务中用电筒狠狠敲打了一个无赖,因为下手太重,不但打坏了罪犯,也打坏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打进了小黑屋——这次致命的打击直接导致他后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沦为黑帮杀手。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作者的描述,当时这个警察用电筒打人时居然连电筒都打坏了,根据我的推测,在20世纪60年代,他用的大概是Kel-Light,打坏铝合金筒身那是需要很大力气的。而现在装备的STREAMLIGHT就基本不是打人可以打坏的了,高强度石英玻璃灯罩,高强度航空铝合金筒身,一旦拿在手里,给你的第一感觉不大可能是照明,用北京话说,那是——“死磕”。
板砖破武术,板砖破手枪
中国民间武术博大精深,其中不乏叉眼、掏裆、戳喉结、打后脑、反关节等实战意义极强的绝技杀着,民间说法叫“黑着”。但所谓“黑中自有黑中手”,除了这些徒手格斗术外,我们也讲“善假于物”,使用黑着的人认为成大事不拘小节,倒不一定要拘泥于“君子”的虚名。
《许三观卖血记》里曾经讲过一个故事,小孩许三乐被人欺负后找哥哥许一乐替他出气。一乐听说对方实力不俗,在去决斗的路上捡了半块烂砖头。待走到敌人近前,抬眼看准对方的脑袋,也不多言就一砖头拍上去给人开了瓢。这就叫“好拳头抵不过烂砖头”,赖皮武术家有云:“板砖破武术,片刀破气功。”
也许在有些人看来,这种套路就背离了武学的本意——《陈真》里边有个日本武术家说,打倒对手最好的方法不是武功,而是手枪。我认为这个话除了表达武术不是用来打人的意思之外,还充分暴露了这个小日本对于手枪的无知和对其威力的过分夸大。“板砖破武术”的故事想必大家都听得多了,而“板砖破手枪”的天方夜谭想必大家是闻所未闻。
话说该天方夜谭发生的时间是在2003年11月9日,地点是在重庆市郊某镇。三名小偷潜入居民楼行窃被楼房住户发现,该市民立即报警,警方得信后,派遣两名民警持枪前往事发楼道封堵歹徒。三名歹徒一看逃不掉,躲在了楼道拐角处,抓起身边砖头向外投掷,企图以砖头作为火力掩护突围逃窜。民警发现了他们的企图,鸣枪示警,然后向楼道口射击,用火力封堵了歹徒的逃跑路线。然而好景不长,6发子弹很快打光,此时:“一歹徒突然高喊:‘子弹打完了,冲/三歹徒随即挥舞猎刀呼啸而出,砍向挡在面前的民警。杜XX(民警)右手大拇指几乎被剖开,左膝盖中了一刀,倒在楼道。民警杨XX左小臂被划出长长的一道口子,血流如注……三强盗冲出小院后,居民们听到一阵汽车发动机响起,强盗随即不见踪影。”(此段文字摘自《重庆日报》,假一赔十)
上述这个“板砖破手枪”的案例中,两位警察总体来说还是比较英勇,问题在于面对砖头悍匪,警察打完了子弹确实比较无奈。根据报道描述,两位民警在被匪徒砍倒后,还和逃窜匪徒有过一段扔砖“交火”,但是同样遗憾没有建功——很明显这是投弹的功夫不行。我军之中不少奇人,投起手榴弹来,一扬手就是70米,实弹的话基本就是可以在天上炸鸟的功夫,若是换成板砖,也一定能砸得敌人抱头鼠窜。
某国内电视剧曾经有几名刑警在丛林中弹尽粮绝后用石头和持枪毒贩死磕的场面,让人顿感狼牙山精神不死,实际上,这不是没有实战案例的。1998年9月,中缅边境缉毒,镇康县3个民警的79枪打完了子弹,毒贩掏出手雷死磕,3名警察发扬压倒一切的大无畏英雄气概,捡起石头往上扑,把歹徒拍晕了——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
追捕
我的一个老师在电视上和人谈起日本电影《追捕》的时候,曾经大大赞美了一把那个“啦啦啦”在当时是多么的红极一时,还顺便说了说当时男生对"奇"书"网-Q'i's'u'u'.'C'o'm"片中的真由美小姐很是倾心。这个事情说明平静生活中的人们是多么需要一点幻想中的冒险啊,如果这其中再加上一点浪漫的事迹,那就完美了。到了后来,这个真理又被好莱坞的商业大亨们发扬光大,东方传统的冤假错案已经无法满足他们的需求了,国家阴谋成了个人英雄主义和浪漫爱情的最佳背景。
我曾经在某文学网站上看到有人以《我在监狱的七次艳遇》为题进行文学创作,结果下面就有意料之中的回复:“好想去坐牢埃”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把爱情和监狱结合起来的话,结果往往就是劫狱。1986年1月5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普莉萨顿市联邦监狱发生了世界上首起直升机劫狱事件。女犯萨曼塔·洛佩兹被逃犯情侣罗纳德·麦金托什驾机救走。江湖传言说洛佩兹在监狱里常常和女伴们说起这么一句话:“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一定会在一个万众瞩目的情况下出现,身披蓝白囚服,开着一架直升机来娶我。”短短四个月后,这个爱情故事的法国版本再次上演。囚犯米歇尔·沃儒尔的老婆纳达娜驾驶着一架云雀2直升机把他救走。
但是作为爱情段子来看,这两个故事都没有什么好的结局,洛佩兹和麦金托什在珠宝店定购婚戒的时候中了警察的埋伏,沃儒尔一家四口准备举家外逃的幸福关头被警察“包了饺子”。
这两个事情告诉我们,在逃亡的过程中携带MM实在不是什么好想法。崇祯十二年,李自成兵败潼关,以大将刘宗敏为首的一群人杀妻相随,终于轻骑突围东山再起。不过在我看来,这几位冷血悍将做事实在是不漂亮。曾经有过这么一个真实的案例,某黑社会大哥和一个舞蹈演员出身的MM倾心相爱,二人亡命天涯,北上南下,刀尖舔血,数次与警方接火。在内蒙,陷入特警重重包围后,有割头换颈的兄弟舍命相救,战西安,高级宾馆里,二人双枪于万军铁桶合围中杀出血路。那个MM在烈火与热血中由原来的手无缚鸡之力的弱质女流锻炼成了一个手持六四和警方英勇对射的凶悍女匪……当然,作为一个失败的爱情故事,这个故事最终的结局是黑社会大哥和MM在首都某高尚住宅小区被警界精英重重包围,最终爱情没能战胜残酷的命运,黑社会大哥和MM双双落网。据参与抓捕的警察叔叔描述,当时MM哭得那个伤心啊,连他们都看不下去了……
所以说——“战争,请让女人走开”——金玉良言啊!
最有明星气质的杀手
前两年的香港影片《美丽任务》里,刑侦部的钟警官和一帮废物手下保护要人,在保护途中笑料百出,杀手没有命中目标,倒是这群“保镖”把中心人物连拉带拽,摔打得骨断筋折。这个事情不禁让我们开始深深怀念杜琪峰《枪火》里的那几个黑社会兄弟。但是我想说明的是,保镖再优秀尽责,运气不好的话,也可能会搞出哭笑不得的结果,观众不必对钟警官一伙过于苛求。
1981年3月30日,美国总统里根在希尔顿饭店门前遭到神经病枪手欣克利袭击。当人群中射出第一发子弹的时候,里根的贴身保镖蒂姆立刻转身面对枪响方向,伸开手脚,造成尽可能更大面积的人盾保护总统,用自己的肚子替里根挨了一枪(顺便多句嘴,枪手用的要是穿透力超强的中国产五四,蒂姆和里根就可能被“一石二鸟”了),此时另一个保镖麦卡锡也豪不含糊地冲向枪手,截止到第六颗子弹出膛,他已经把枪手扑倒在地。见此情景,在场的其他特工队员和华盛顿警官就表演了我们经常在电视里看见的一拥而上抓捕人犯的壮观情景。
在麦卡锡迎着枪手飞扑的同时,里根的卫队长帕尔和他一名手下已经敏捷地开始把总统往防弹轿车里塞,可就是因为这两位身怀绝技的高手反应太快,才造成了意外的发生——枪手射出的子弹还没来得及落地,其中一颗撞在了总统防弹轿车的装甲上后反跳起来,准确地迎上了往车里钻的里根总统,子弹从左肋下射入,击断一根肋骨,钻进左肺叶中部,距心脏仅两个半公分。一般情况下,子弹飞速旋转,弹头形成强大气流冲击力,能够轻易地将人体内脏震碎(包括脑袋,一般游戏里说的“爆头”就是指依靠子弹的气流冲击把颅腔震碎),但是里根总统既是万幸里的不幸,同时还是不幸里的万幸,因为那是颗跳弹,射入人体的时候,已经是其势不能穿鲁缟了。再加上英明的卫队长帕尔临时决定总统车队改道华盛顿医院(原定计划是返回白宫的)及时抢救输血,这才把倒霉的里根总统从肺部大出血的生死关头挽救回来。
这个事情发生以后,出现了一个让人很郁闷的结果。人们惊奇地发现,凶手欣克利行刺总统的原因竟然是为了博取好莱坞女演员朱迪·福斯特的芳心。他首先学习了科斯特的成名作《的士司机》,然后天真地把福斯特和她在影片中扮演的那个小妓女等同起来,再然后把自己当成罗伯特·德尼罗,开始学人家刺杀总统。好在是罗伯特·德尼罗在影片里提供的快速出枪等方案更加适合街头火拼而非恐怖暗杀,最终现实世界中的欣克利和电影里的德尼罗一样暗杀失败。我想,当时世界上一定有很多人和我一样庆幸欣克利观摩的是《的士司机》而非《豺狼的日子》,否则的话,在后者更为专业的指导下,里根总统命运如何还很难说。
对于这个事情,我还有一点要补充的,那就是有个资料上说,当初刺客欣克利混在记者中间预备下手的时候,还向身边一位摄影记者提醒了一句:“要注意录像。”看来真是很有明星气质的一个杀手,我也相信,这个业余明星的伟大表演也深深地震撼了他的梦中情人朱迪·福斯特(小道消息说,福斯特至今未嫁也和这桩著名的美国往事有关)。只是他其余的愿望却不能实现了,法院虽然宣判他神经病无罪,但同时,也把他收进了精神病院,享受终身治疗。
这个事情告诉我们,好莱坞电影害死人!
叛徒
在黑手党控制的区域,流传着一条叫做“乌默它”的法则,即绝对不同任何司法部门合作,违者处死。一个多世纪以前,西西里两大家族仇杀,一个叫达米科的倒霉蛋遭遇灭门惨祸。他头脑一热忘记了“乌默它”,去找警察主持公道。11天之后,在警察布防严密的监牢里,达米科满身弹洞地死去,身旁是参与仇杀的两大家族各自的徽记——这是来自黑手党内部的一次“联合执法”。
类似的事情,不仅仅上演在黑帮电影里,几乎是所有的组织对待叛徒都是毫不留情的。1978年9月7日,保加利亚叛逃者格奥尔基?马尔科夫在英国伦敦的大街上被人用伞尖捅了一下大腿,没过多久身中剧毒而亡。这就是著名的“杀人杀事件,由克格勃指导保加利亚特工完成。在惩治叛逃者这个领域,克格勃有着丰富的经验和骄人的历史,堪称世界第一。作为他们对手出现的CIA就显得磨蹭很多,中情局历史上惟一一名叛逃间谍爱德华?李?霍华是1985年9月叛逃莫斯科的,而他神秘地死亡却是在2002年7月。
霍华德曾经是中央情报局东欧处的一名特工,由于有不良表现被开除出中情局。在被安排到普通工作岗位上时,他又遭到老东家CIA的监视。情报机构无时不在、如影随形地监视,使霍华德再也受不了了,这促使他选择了叛逃。他为此制定出了相当周密的出逃计划,首先是做了一个和他一模一样的假人。一天晚上他和妻子一起回家,当他的妻子把车开到一个转弯的时候,他迅速地跳下了车,然后他的妻子把事先做好的假人放在座位上,跟踪的特工们以为他还在车上。当他的妻子回到家之后,迅速打开了早已经录制好了的对话放了出来。特工们放心了,以为他还在家里。他第一次成功地出逃了。刚开始他很有性格地不想受到苏联的保护。在欧洲各个国家躲藏了九个月后,觉得总是这样躲藏没什么意思,于是他偷偷地到了莫斯科,并且在公开的场合露面。但是不久他又厌倦了,于是他又在瑞典开了一家进出口公司。不久,FBI盯上他了,逼得他再一次逃到了莫斯科。
这两次事件使得霍华德名声大震,圈内称之为“逃命专家”,但是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在他50岁时,终于没能逃过命运的魔掌——2002年7月12日,在莫斯科的家中,他掉下楼梯摔断了脖子。
十七年的时间,什么效率。
匪徒的九月
1972年9月5日发生在德国慕尼黑的奥运会血案是一个具有双重意义的历史转折点。一方面,这次事件的处理失败使得世界各国开始重视国内应对突发事件的特殊武装力量的建立;而在另一方面,这次恐怖活动在恐怖活动历史上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事情发生在1972年9月5日凌晨,阿布尼达尔(11岁时,他家大笔家产被以色列没收,和以色列有着国仇家恨)手下的几名“黑九月”突击队员突袭了慕尼黑城的奥林匹克村。他们翻墙摸进了以色列代表团驻地,杀掉了首先发现他们的以色列举重教练和反抗的负责人,劫持了九名运动员人质,要求交换以色列在押的256名巴勒斯坦战俘。
这个时候,情报工作的重要性就凸现出来,联邦德国内政部长汉斯和奥林匹克村村长特勒格尔英雄虎胆进入大楼同恐怖分子谈判,假意做出让步,套取信息,暗地里却开始准备突袭。而他们在那时还没有专门的反恐力量,营救人质突击队由联邦德国警备队凑合了。
“黑九月”为了防止德国警方突袭,迫使直升机驾驶员站在前面当人盾(这里插句嘴,一般电视里出现这种状况,警方狙击手通常是打眉心的,而在实战中,狙击点通常是在罪犯的颈椎处,一击毙命,来不及做任何反应),另一方面还派人检查按他们要求准备好的外逃客机。
尽管没什么把握,但是联邦德国警备队还是勇敢地开火了。由于天色昏暗,人员混杂,一上来就没打中目标,奇袭失败。而“黑九月”则训练有素地在德国警察第一轮扫射结束前枪杀了全部人质,还搭上了两个德国警察。一个“黑九月”的家伙还勇敢地拉响了手雷,剩下的恐怖分子则四下开火,阻止救火车和直升机上前处理。现场乱成一锅粥,整个解救行动后来成了任何一份“反恐教程”中都要鄙视一番的经典失败案例。
需要说明的是,飞机上拉手雷也许并不是一个好主意,一般情况下,飞机上的层层座椅会吸收大量威力。1977年10月,德国的专业反恐作战部队第九边防警察大队(GSG9)组建后赶上了德航摩加迪沙劫机案,突袭的GSG9队员用点三八小炮连射恐怖分子两下,对方还是很精神地连扔了两颗手榴弹,后来那队员急了,抓起兄弟的MP5才把恐怖分子扫死。而最关键的是歹人扔出的手雷也因为飞机上层层座椅掩护,没有造成什么杀伤。其实在这个案子的一开始,座椅也帮了恐怖分子的忙——GSG9突袭前,委托了两名英国SAS队员(CS游戏中的3号)打下手,负责架梯子和往机舱里扔闪光震撼弹(FLASH BANG)。SAS扔雷扔得没说的,可是由于座位阻挡,产生的效果就差点意思。相比之下,同年5月荷兰BBE(荷兰皇家海军陆战队1连)解决“火车劫案”时就更富想象力。此案中,由于战线太长,加之座位阻隔,BEE突袭前并未使用FLASH BANG,而是直接叫空军派来了两架F-104G战机,超低空从火车上掠过,长达十几秒种的巨大轰鸣成了最好的FLASH BANG,火车上所有玻璃被震碎,人也被震傻了,BEE趁机突袭,圆满完成任务。
谍报审讯
在观看007系列电影的时候,从最早的肖恩康纳利,到最后的皮尔斯布鲁斯南,观众是很难看到那个老派的流氓失手被人逮住刑讯逼供的。而在实际的谍报工作中,深入敌人内部的派遣情报员,很大一部分是要面临危险的。当年我一个远在海外漂泊的兄弟游览异国名胜,路过据说是该国一大间谍学校的某地。问同行的老乡该学校的毕业生派遣出国后境况如何,老乡的回答是用的中文,简短的三个……?
20世纪70年代初巴尔摩一次情报官聚会上,一位来自斯图加特农药厂的经理讲述了一个著名的故事。那是在二战期间,美国陆军反间谍队的高级教官伯尼·费德曼,在一次战地值勤中到处遛弯,不小心被德军俘获。为了从他嘴里掏出所需要情报,德国审讯员将他好一通收拾——威逼利诱,严刑拷打,心理压力,但是所有手段都未能奏效。多年后一个德国俘虏总结这个事情说:“费德曼大概愿意我们折腾他,这样可以给他机会成为英雄。”
但是德国人最终还是打中了他的弱点。他们把他送到德国一所培养领导间谍的干部学校去,把他调配给一个教官。该教官自以为在搞情报网上是天下第一,费德曼每天都得坐在一边听他日尔曼式的吹牛。终于有一天,费德曼忍无可忍了,便情不自禁地顶撞了德国人(你一定猜到了,这个人后来就到了斯图加特当上了农药厂经理)一通,谈了美英情报机关一些工作内幕,还向德国人提了一些应该怎样搞清通讯网的建议。
对于这个事情,我觉得在暴露了费德曼的愚蠢的同时也暴露了德军在刑讯方面的不足。在刑讯逼供方面,全世界都要向前苏联的情报官员学习。爱尔兰共和军的小册子里的种种反审讯技巧,在面对英美少爷兵的时候或许有用,但是遇到苏联人,就全得玩完。比如后来流传到拉美并被发扬光大的阉割法。那个年代,拉美各国政府以阶级斗争为纲,修理不同政见者比较频繁,就找苏联取经取来了葵花宝典。想想看一个学生领袖之类的政治风云人物,突然变得不男不女、尖声尖气,那就一点号召力都没有了。谁还会把他当领导?
后来还出现个厉害的粪坑法,一般是用来对付爱干净的人。审讯的时候碰到棘手的家伙,审讯官就示意监狱方面找个借口把人"奇"书"网-Q'i's'u'u'.'C'o'm"关到粪坑里去清凉清凉(《冲出亚马逊》里,特种兵训练时要经历这个考验)。1999年俄罗斯“新革命选择”案里的一个涉案人是个摇滚乐队的主唱,搞非主流音乐,革了几天命,就有幸泡了下“另类温泉”。据记载,唐朝的时候,有一个秀才叫李赤,曾经主动一头扎进粪坑找感觉。我觉得这是在磨练意志,和精神状态无关。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个主唱一样,他们的神经都很坚强,那个主唱就没被吓倒,坐了六年牢,现在出来还浑身是劲呢。
说不得,说不得
小朋友儿时都接受过不说谎的教育,不过说谎这个事情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有谎言造成重大损失的,那就成了诈骗,应该调去监狱“工作”。
事实上,很多时候,面对可能撒谎的狡猾对手,人们大都一筹莫展。于是科技进步就有了用武之地,给我们带来了“测谎仪”。
最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测谎仪”可能是匹诺曹的鼻子或者是《罗马假日》里的“真理之口”,前者是鼻子说谎时会自动变长,类似薄脸皮的同志撒谎时会害臊;后者在形式上更接近现代的“测谎仪”,你把手放进去石头缝,撒谎就会被咬一口。
不过这些都是骗小孩子的,没什么技术含量。我国公安部自20世纪80年代末,从美国引进了两台“测谎仪”用于研究工作,多年来该技术已有了长足发展,报刊之上频频披露此物用于案件侦破取得重大进展之类新闻。
也许是因为这个缘故,很多民间的非专业同志迷信“测谎设备”,我曾经见过某学校内部失窃,锁定了数个嫌疑学生的事情。保卫同志问不出结果来,不知从哪里搞了台“测谎仪”,连说明书也没有,经人电话遥控指挥把机器装好了,开始挨个“询问”自愿参与测试以示清白的学生。
那个案子事后没有任何结果,保卫同志什么也没测出来,主要原因在于他并不是专业人员,没有编写出像样的问题组,问来问去就是“是不是你干的”之类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的破问题。事实上,测谎技术目前的应用范围有限,一个重大原因就是成本因素,这个成本并非机器成本,而是为相关案件编写问题组和负责操作的人工成本。“测谎仪”乃是个人机系统,国内偶尔出现的几次误测,也多是由于操作人员工作不到位的恶果。
不过与之相对的技术却总是在进步,最近传来的消息表明,某些国外特勤单位(大概就是特工组织一类)针对“测谎技术”展开相关训练,已经取得了一定效果。具体就是运用牙轻咬舌头,脚趾弯曲使劲抵着鞋之类小动作,人为地给自己制造紧张,扰乱测谎。
这里就必须了解测谎仪工作的原理,和广大群众臆想的不同,“测谎仪”只是个俗称,准确的称呼为“记录仪”更为恰当些。它的工作原理只是记录你一定时刻的生理反映。如果真有犯罪行为的话,审讯人员通过提问再现犯罪现场的情景,不管你说谎与否,甚至是一言不发,记录仪都会记录下你身体植物神经控制的血压、脉搏、呼吸、皮肤电之类生理参量(一般不受人的意识控制)的变化,对照正常状态的参数,可以发现异常,以判断你与提问情景是否有关。知道底细的人(李昌钰博士在美国办过一个案子,前CIA特工杀妻,成功逃过“测谎仪”测试)就会在正常问题取样时自行制造紧张,和关键问题时取样的状态混淆。
了解这一点后,大家很容易明白,为什么报纸上的测谎专家喜欢夸口说“对心理素质越好的人越有效”,这是因为心理素质好的人心态更稳定,不同时刻的植物神经系统参数更平稳,较容易辨别出变化起伏。相反,若是一个神经不稳定的,或者干脆就是神经病,“测谎仪”采到的参数乱糟糟,就难免犯难。我们都知道,装疯卖傻容易,把自己的思路彻底变疯却很难(那时候,一般就真疯了),不过“测谎仪”是一个模糊系统,“谎言与非谎言”(准确的说法应该是“相关”与“无关”)之间并无绝对界限而只有比较。因此,在了解了原理的前提下,被试用者是完全有可能打败一个生手操作的“测谎仪”。这个事情再次告诉我们,打赢战争的关键因素,不在装备,只在人。若是当年日本鬼子装备了“测谎仪”,王二小一样有办法把他们带进地雷阵。
不过说句题外话,战场审讯,十万火急,一般都没有上“测谎仪”的耐心,多是用枪顶着脑门问的,这时候又回到了原始境界,开始了对人的考验。多年以前,我曾经草草翻看过一本侦察部队介绍战场审讯的红皮小册子,其中手段至今想来仍感觉头皮发麻,我永远不希望看到这样的审讯发生在我们面前。
江湖文身
周星驰的《唐伯虎点秋香》里有一个黑道出身的教书先生,在饭碗受到威胁、面临下岗的时候,愤然裸身亮出满身字号示威:“左青龙,右白虎,老牛在腰间,龙头在胸口,人挡杀人,佛挡杀佛。”文身顿时就让一个文质彬彬的教书匠变成了一个人见人怕的黑道分子。
另一部提到文身的猛片就是帅哥古天乐的《夜叉》。根据我的经验,这个片子在创意上大概抄袭了Marvel旗下著名漫画英雄“The Punisher”(2004年拍成了电影,《制裁者》)。只是在细节上看,古天乐满身夜叉的文身要比《The Punisher》里那件骷髅T恤衫酷多了。
具体一点说,真正的江湖文身里,夜叉出现得并不多。最多的你一定能猜到,那就是龙。因为这个东西看起来比较威猛,还有王者之气,江湖争霸时够助长主人气势,使之战无不胜一统江湖。传说中的北宋年间的史进先生,就在浑身上下文满了九条大龙,其人有多猛可想而知。另根据江湖传说,一次文满九条大龙的痛苦几乎不可想象,当年曾有文身师傅立约说谁能一次忍痛文满九条大龙就可以免费,令人遗憾的是,此后多年却一直无人在此事上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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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蛊惑仔》的某一集里,浩男同志亲口说出了道上兄弟文身的原因:被人砍成血肉模糊时,文身可以方便认尸。)
有龙当然也有凤。文凤凰图案的江湖人士自然不是想做后宫娘娘——你要是看过《圣斗士》就能明白,那是他们希望可以成为一辉那样的不死鸟——头天被人砍到扑街,第二天照样起来喝茶,这样熬下去,没理由不成老大。
所以说,从文身上,内行很容易看出门道。据说在国外混黑道的家伙文身都是很有讲究的,具体方式类似军队的晋升——有什么资历带什么花。文蛇的是牢里的老大,画骷髅王冠的是危险的野心家,猫头是小偷,角斗士是强奸犯,16岁蹲监狱的老资格是文郁金香,18岁的是玫瑰。甚至还有作案动机,如果某人是因为女人犯罪,就文女人和幽灵江湖上传说,有小贼死不招供,警察另辟蹊径,竟然从其文身上获得重要线索。
如果抓了个猛兽文身的家伙,那么他多半是马仔——有些人比如陈惠敏那样的就甘心做一辈子打仔,所以就文上老鹰、狮子一类猛兽,和人对砍时大概能够像这些猛兽一样凌厉凶狠、百战百胜。当然也有马仔心地比较善良,不希望伤人但求自保,于是文上观音菩萨一类。但是这些人黑道出身,多多少少得不到菩萨的保佑,有时反而因此倒霉。传说当年有位江湖人士本来一切顺利,后来学人文了个观音,竟然莫名其妙地挂掉了。
另外还有最普遍的关二爷。关二爷重义气,在香港黑白两道都很吃得开。有些人就喜欢文上他保佑——《江湖告急》里梁家辉被人追杀到绝境时,关公显灵(《超时空要爱》里也有一次,关二爷显灵帮黑帮人士把警察砍翻了几个)救他一命,大概就是梁家辉文了关公。但是在那片子最后,关二爷还是黯然离去了,因为这个时代已经不讲义气——你要是看过《古惑仔只手遮天》就知道,张耀扬演的乌鸦把关公像都给摔了:“关老爷,拜你有个屁用,小弟都拿刀砍大哥了1
最好的时代,最坏的时代
——关于《无间道》的闲言碎语之一
午饭后在学校门口买报纸,忽然有人迎面而来,嘴唇不动地问我要片子吗,我问他《无间道2》有碟版的吗,他保证说有,我接过来一看,封皮上的杜汶泽侧个脑瓜,竟然很像我同学,一高兴就买下了。回家一看,居然是枪版的,都可以看到影院里观众的头和走动的人,让我大为郁闷,发誓明天一定找到那个小贩,退碟还钱。又想这个亏不能白吃,不如枪版的也将就看看再退给他。
片子一开始就觉得熟悉,导演刘伟强大概很崇拜科波拉前辈,于是让黄秋生大爷在一团漆黑中学习马龙白兰度,用低沉的语音和黑暗的镜头拉开了这部盗版片的序幕。值得注意的是,黄大爷有句台词很经典:“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海”如果是在《教父》里,这句话导演多半会给那个倒霉的殡仪馆老板,因为这实在是太不适合维多科里昂大人物的身份了。
我曾经听到一种说法,讲这部《无间道2》是有野心的,而熟悉刘伟强《古惑仔》系列的朋友大概会了解,刘导对《教父》学习模仿也"奇"书"网-Q'i's'u'u'.'C'o'm"不是从这一部开始的。早在1996年的《江湖大风暴》里就有他搀和。该片情节无比看齐《教父》,连老教父得罪仇家的原因都是一样——不肯买毒品(只是这一优点在《无间道2》里堕落了,小教父倪永孝认为这个事业很有前途,还假意推荐曾志伟加入)。
当年我看《江湖大风暴》的时候还正处在青春反叛期,当同学们疯狂追逐第一代古惑仔使用的林德开山刀外形的砍刀时(后来在《刀手》里陈小春他们改用小狗腿了,该刀设计精良利于劈砍,古惑仔改用此刀,鸟枪换炮),我就开始无比爱戴当时梁朝伟手里那把锋利无比的小刀子。直到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是一款Cold Steele的小号武士刀,可惜当时竟然被TONY LEUNG的师父阿B一刀砍断了,只是希望Cold Steele的老板们不要看到这个电影,否则可能会找导演理论,堂堂冷钢,57.8的硬度,哪能那么容易就被砍断了?
在《无间道2》里,大家都不再用刀子了(除了曾志伟在泰国砍人,那是热带气候因素,砍刀在当地比较普遍而已),这一方面说明了黑社会的“进步”,另一方面也让我想起了1989年《喋血双雄》里周润发说的“这个江湖变了”。如果说,那一刻是个转折点的话,站在这个角度看些江湖事、天下事,也足够我们生出许多感慨。到了20世纪90年代初的三合会里,义气早就散尽,弑上,背叛,敲诈,欺骗(在此提一下《无间道2》里最倒霉的一个角色——甘地。老婆私通,做生意被合伙人骗,最后死得还那么惨),三叔口琴吹奏的那一段“友谊地久天长”在黑沉沉的背景下显得那么单薄,就像那个时代的义气,渐成绝响。
片末的97,也正是该片海报上所说的“一个传奇的诞生”的时间,从那一刻起,江湖变得更加不适合恋旧的人。黄警官用点三八,六发子弹打不死一个人,而到了后来,刘德华用上了深受有品位的黑道分子和部分执法机关青睐的9毫米Glock17,林家栋挨上几下就完了,江湖变得更绝情。
灿烂星空,谁是真的英雄
——关于《无间道》的闲言碎语之二
《无间道3》一开始放片头我就很兴奋,因为我发现我喜欢的李子雄也位列演出名单。他《英雄本色》里死灰复燃打死小马哥的时候就引发了我对他带有仇恨的无限崇拜,后来看他在《新难兄难弟》里竟然扮演了勤恳上进的李嘉诚,在那个黑框眼睛的掩护下,我光觉着他眼熟了,一只到最后演员表出来才发现原来是他。
可是在这次的《无间道3》里,李子雄隐藏得更深,我估计他是向刘德华和梁朝伟,甚至可能还有林家栋和张耀杨学习了卧底技巧什么的,以至于一直到最后我都没发现这个兄弟到底在哪里出现了(后来又看了两遍,挨个排查影片中出现的所有男性,终于发现李子雄原来是在黎明面前自杀那个倒霉蛋)。
从这个细节,我深深意识到了《无间道3》的伟大——连李子雄这么显眼的演员在星光耀眼之下居然都能给忽略了。和他一样遭遇的还有我的偶像黄秋生,现在我对他的印象居然只有梁朝伟在电话里和他闹情绪那一段:“我交给你个毛1黄大爷已不复当年《八仙饭店》里个体户的绝代风采了。
影片播出之前,网络上铺天盖地就是对黎明的讨伐。但是我看了这个电影之后,感觉他的演出还是很不错的。只是之前对陈道明的希望过高,看他演的沈澄,反而没有什么感觉,惟一觉得壮观的就是他那句台词--你肯定以为是“往往是事情改变人,人改变不了事情”。兄弟你错了,我喜欢的是--“人都死了,这他妈还有个屁用埃”惟一难理解的是,作为大陆公安的陈道明赴港执行任务,身边带的一群小弟到底是什么人呢?是我们的公安战士?如果是的话,那沈亮的卧底功夫就太伟大了。这样好的公安战士,居然被香港的同行用烟灰缸砸成那样,真是太遗憾了。
因为影片是以刘德华的视角展开的,所以,从一开始到后来,我都一直很仇视黎明,等到我知道他是假坏蛋的时候,他却死掉了,这样算下来,刘德华扮演的刘健明一路下来居然打死了N个人:吴震宇的爸爸,吴震宇,曾志伟,除了林家栋,他真是枪下不死无名之鬼埃而且他手里的点三八也很厉害,打别人的时候毫不含糊,面对吴震宇的点四五?
写到这里,我已经明显地感觉到写作的散漫了--就和这部伟大的片子一样--散漫到我居然记不起曾志伟说过什么了。这也正好印证了我的标题:“灿烂星空,谁是真的英雄(《艺术人生》节目请《无间道》剧组做客,最后也唱了这个歌曲)。”
最后需要强调一点技术上的问题,那就是关于影片最后刘德华自杀。子弹顶着下巴打进去人居然可以不死,点三八确实应该反省一下自己的杀伤力了。
那些悍匪
2004年7月26号,《这个杀手不太冷》在台湾上演现实版本。悍匪张锡铭在KTV潇洒之后,和另外三个兄弟一道被百来号警察堵在了老窝。按照媒体的说法:“警匪激战六小时,交火3000余发”,最后张大侠竟然穿着警察的衣服从警察眼皮子底下跑掉了——惟一遗憾的是生活版中陪同杀手成功逃脱的不是小美女纳塔丽·波特曼,而是一个老阿伯——作为电影来看的话,商业因素就差了点。
据报道说,张锡铭团伙除了国际黑道分子惯用的AK47 、M16之外,还搞到了配了激光瞄具的M4A1、手榴弹等等零碎,火力十分了得,台湾警方为此史无前例地下达了“基层回避令”,基层警察遇上张锡铭,只能向上面报告,不要正面迎战——也许你能记得,2003年哥伦比亚公司炮制的票房毒药《S.W.A.T.》的宣传海报上就写着这么一句:“EVEN COPS DIAL 911(连警察也得报警)。”
(现场查获张锡铭团伙使用的枪支。歹徒的轻武器装备到了这个地步,已经基本赶超警用武器世界先进水平了,也许他们下一步的发展方向是从伊拉克进口四零火。[奇`书`网`整.理提.供]不过张锡铭团伙AK枪族与M16枪族混装,弹药不能通用是个软肋。这点尚不如国内张君团伙,五四手枪和79轻冲搭配,只需要搞到51手枪弹一样就全齐了。)
但是和1997年的洛山矶银行大劫案相比,这次台湾的特警霹雳小组的表现就很一般。当年的美国枪匪穿的是III A级以上的防弹衣,拿的是上了56出口弹鼓的AKM,火力凶猛、防护到位,整个看起来就像是两台横冲直撞的小坦克,特警的MP5根本放不倒他们,但是他们运气不好,再加上能打不能逃,最后还是给S.W.A.T.收拾了。相比这些美国同行,张锡铭一伙虽然厉害,可在火力和防护上还是有一定差距,而且他们还是在酒后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仓促被动投入遭遇战。台湾警察却是早有准备,围剿作战,调集精锐,弹药充足,现场有足够的部署条件,100来号警界精英修理四个醉汉,但打到最后,却只打翻一人,投降一人,逃跑两人。
另外,现场旁边据说就驻扎着海军陆战队第99旅,在仗打得最吃力的时候,警方和他们商量,想借一个M109自行火炮压制支援,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到最后,也不见国军部队“看在党国份上,拉兄弟一把”。要是在大陆,一早就有大批武警赶上了,再厉害的悍匪,也必将成为40火箭筒的炮下亡魂。
不过话说回来,万一当时台湾警察借来了M109自行火炮,那么张锡铭一伙也必将作为刑事犯罪中死于自行火炮的第一人而留名。自从1992年的平远街缉毒巷战结束之后,已经有很多年没有看到这样轰轰烈烈的大场面了。
刑场无故事
张艺谋新片《十面埋伏》里,有一处章子怡和金城武在刑场之上苟合的激情戏,令人印象深刻,很容易让人想起前苏联电影《第四十一个》。只是前者没有后者来得悲哀,而且戏里面爱情来得太快,观众们的思维还没有来得及从“谁是卧底”的无间道模式中解脱出来就观摩了这么一场色彩饱满艳丽的画面,的确显得太过突兀。
实际上,作为生命的终结点,刑场历来都是影视作品中,特别是紧张刺激的警匪片中惯用的表现手法。早期是类似《刑场上的婚礼》、《红色恋人》那样浪漫主义的表现手法,后来就出现了写实——国造电视剧《黑冰》里有一段,坏蛋王志文被人剃了个沟壑纵横凸凹有致的大光头,五花大绑拖到刑场,推推搡搡,双腿一软跪倒在地,然后仰天一叹……
在电视剧里,这么一段就算交代了,下面用自动步枪打靶(瞄着心口或者脑袋不一定,看各地习惯)的镜头比较血腥,电视不是那么好表现,就给省略了。想当年,华子良被敌人抓去假枪毙,枪响之后又活着从刑场上走下来,还装疯坚持斗争,的确需要很大勇气和毅力——《加里森敢死队》里小偷出身的冈尼夫政治觉悟不高,差点就没做到。
而相对于《黑冰》里王志文被自动步枪“打靶”,更悲惨的是香港导演李力持,他在影片《国产零零漆》里客串了一个轻功了得的死刑犯“铁腿水上飘”,行刑时妄图借轻功逃走,结果飞到半空中,被人用40火箭筒炸成了碎片。
但是要知道,现实的情况在某些时候,往往比艺术的夸张还要来得残酷。不要以为麦克维镇定地上了电椅还吟诗就以为他很享受——汤姆·汉克斯主演的《绿里奇迹》就有狱警玩花巧,把电刑犯烧成煤炭的悲惨例子。根据见多识广的兄弟描述,某资本主义国家执行死刑时尤其残酷,先是把五花大绑的死刑犯踹翻在地,然后用自动步枪顶着后脑射击,枪响之后,就看见死人个个前额有一个茶杯口大的洞,白花花的脑浆和鲜血溅了一地。
不过也不是没有意外。李敖曾经说过台湾早年出过一个事情,一个人犯了死罪被拉去“打靶”,结果负责执行的国军弟兄枪法不行,一枪下去人伤了却没死。在某些地方风俗特殊,遇上这样的情况是表示上天说他无罪,可以当场释放的,但是更多的情况是再补一枪。不过当时现场的反应却是两者都不是——他们把这个倒霉蛋马上送到医院救治,等他好得利落了再拉到刑唱—这回没逃过。
我最恨人用枪指着我的头
每个留在我们记忆深处的黑帮人物都有几句著名的台词,比如遇到了摆不平的事情,老教父会谦和地说:“开一个他不能拒绝的价钱。”小教父修养稍微差点,会和人谈崩:“一毛也没有”,而到了港片里就彻底堕落了,往往是“信不信我一枪打爆你的头”之类赤裸裸的威胁,不过也正是这种粗俗的威胁,催生了《英雄本色》里一句著名的台词:“我最恨人用枪指着我的头”。类似小马哥这种惨痛的经历,在我幼年时,也曾经惨绝人寰地发生过。
那是在我小学的时候,和同学路过某大学的操场,[奇`书`网`整.理提.供]赶上一帮大一的学生在军训休息(我是1989年进的小学,大学军训好像就是那年9月开始的,现在说的这个事情大概在1992年,1993年的样子),著名的56半自动步枪在地上摆了一溜,我们几个小孩凑上前去看,有一个大学生就跑过来轰我们。我当时人还小,可带着一群小跟班(还有MM),不能服软,算准了他不敢打我,于是抬起小脑瓜和他对峙。
没想到他居然从地上拎起一支56半(我好像记得那个家伙啪的一声把三棱刺都打开了,动作还很熟练),骂骂咧咧地就指着我脑袋。
当时我的小脸一下吓得刷白——我们每天路过,知道他们打的是教练弹,没有弹头,但是枪口在眼前,枪里有没有教练弹,有教练弹顶着脑门打出来是个什么样,都不知道了,结结巴巴地说了几句狠话,看着他凶巴巴的样子,一转身落荒而逃……当时也忘记小马哥那句话了,事后再多次说起,总归是少了现场感。
我第一次被枪瞄的惨痛经历就是这个样子,很多年后我也进入大学开始军训,打靶时分发下来的枪是破旧不堪的56半和56冲。打CS的男生纷纷选择了长着AK47外貌的56冲,结果后来打靶时又大呼上当——要知道,56半的精度比56冲可强多了,用一位民兵兄弟的话来说,那是加个准镜就可以打狙击的家伙。可就是拿着这么一支宝贝,我竟然把5发子弹全部打脱靶了,想是在小时候被这家伙顶着脑袋吓出了病根。不过这还不算最倒霉的,我知道一个更悲惨的案例是西南某省一学生军训,也是打56半,一枪打到了报靶员躲藏的交通沟,反弹的弹头把倒霉的报靶员开了瓢……56半长传冲的特色可见一斑。
虽然事故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也能看到大家都开始小心。我军训的时候枪支管理十分严格。站在我前面的一个同学一时忘形,提着空枪转身和人说话,被小教官连人带枪一下扑倒在地上,一顿狠K。这显然是个巨大的进步,因为在20世纪90年代初发生过几起涉枪大案,给枪支管理带来了很多思考。比如著名的中国刑侦一号案里,反派男一号白宝山当初携带一只压满子弹的56半自动,乘坐面的和6名拿着五四手枪和79微冲的巡警打了一场遭遇战。巡警被罪犯打了个措手不及,白某心狠手辣,从面的上一个翻滚落地,手起枪响,下车的三名警察全部被击中。罪犯边跑边打,仓皇逃窜。其后又天南海北流窜,连续抢夺一只81自动步枪和一只五四手枪,犯下惊天大案。案件侦破期间,罪犯出众的枪法曾经一度使警方认为他是有过战斗经验的军人,谁知最后抓住一查,该人没当过一天兵,全是气枪打鸟练出的枪法。
如果你是一个开战斗机的,你一定痛恨哈特曼,他在二战中前后干下了352架飞机,令后人望尘莫及甚至心灰意冷。同样的道理,每次讲起江湖上这些弹无虚发的段子,再想想自己大学军训时那个水平,总教人心灰意冷,看来打枪这个事是要讲天赋的,光耍嘴皮子如我者,不服不行。
又伟大了一把
话说某年“十一”黄金周,我和两个同学计划到东京汴梁去享受小吃。从武汉到郑州已经是夜里一点,转往开封的汽车要在4个小时后的拂晓出发,我们三个土里土气的家伙吃了点面条,就开始在郑州火车站周围不断地绕圈走动。
那边的地形奇特,环绕火车站的是几个大商场,每条街基本都有一个裹着军大衣的保安半梦半醒。走着走着,我们发现路边的自动售货机比武汉的先进,于是走上前去,三个脑袋凑在一起研究了一下,发现是从一块钱到三块钱三个档次的,不像武汉,就一块钱一种,有个家伙还拿了三个钢崩在机器前边买了个最高级的研究……
谁也没想到,就是这倒霉的好奇心坏了事……我们三个人都没有注意到100米远处的一辆白色面包车,买完了东西继续往前走,走着离那车还有20米,靠在车前面的一个人突然向我们招手,我们独在异乡,犹豫着不敢过去。真是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这会儿,只看见面包车的门哗地拉开了,跳出两个提着79轻冲的,枪口斜支着,也不知道是不是指着我们,三人站成个三角形,虎视眈眈。我们三个战战兢兢走上前,掏出证件表明自己身份,警察叔叔挥挥手说没事了。斗胆一打听,原来是正在抓坏蛋,远远看见我们三个鬼鬼祟祟的,不像是好人,于是就盘查一下。我偷偷一回身……当时汗就下来了……后边还有两个79远远地瞄着。
我的第二次枪口危机相比十年前那次有了显著的升级,最明显的就是设备,瞄着我的家伙从56半自动一跃而成79轻冲。按照这个速度跳跃,我下一次看到的就应该是最新的95而不是81了。这里必须插一句,79轻冲乃是我国一代名器,没有护木,打两匣子弹以后,前边就开始冒出缕缕青烟,人手拿捏不得,否则就成了台湾名菜铁板烧。再就是该枪的导气结构十分精密,要用的时候经常是连发打不响,好在现在武器是专人保养,临战还要检查一下,否则临阵掉链子,非害死人不可。1981年里根遇刺时,贴身保镖于混乱之中从西服下抽出乌兹的勃勃英姿被摄像机拍下,乌兹由此名震天下。而79也有类似的辉煌战例,话说2000年的时候,首都东北角曾经围捕持枪悍匪,双方狭路相逢的生死关头,我方侦察员从肥大的夹克里抽出79微冲,手起枪响,先敌开火击中罪犯,一时间场面极其火爆,造型简单的79竟隐隐给人带来一代名枪的错觉。我生平能被这个家伙远远指上一次,也算是伟大了一把。
看你那民风纯朴的酷模样
话说在几个月前,我曾经跟随某精锐部队二期士官一名跑到学校去给同学们搞军训。结果让这个年轻的士官很郁闷的是现在的半大小子们一个个都很拽——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叫追求个性,叫“酷”,一个普普通通的解放军小班长说话根本没人听。
其实造成这个悲惨现实的原因是很深远的,早在发哥穿着满是弹洞的毛料大风衣在《英雄本色》里威风的20世纪80年代后期——那个时候Keanu Reeves还在《The Brotherhood of Justice》里伪装进步青年混饭吃,哪里知道什么叫酷——国内就有文艺青年或者黑社会烂仔穿着黑色皮衣开始“酷”了。我的一位朋友在他的大学三年级,也正好是20世纪80年代后一年购买了一件黑色皮衣祭奠他逝去的青春岁月,没穿一个礼拜就开始掉皮,迎风一甩,黑色的皮屑飞扬,穿着它只能夜黑透了才敢出门,真是叫锦衣夜行埃
好在我们还有时代的进步做保障,随着经济发展和文化交流的深入开展,我的青年一代学会了正确的染黄毛绿毛乌龟毛,学会了Zegna马甲上的三颗扣子扣一颗,学会了Hugo Boss要擦在体温高的地方却要避开腋窝,学会了把蛤蟆镜上的外国标签撕掉——哪怕是OAKLEY也绝不姑息。不过这都还算一般水平,我见过最离谱的一件“酷玩”乃是某时尚先生手上带的一款AP表(以Jules Audemars命名的第二号传统珍藏版),如果是真的话,全世界也就20来块,价值连城。可惜那位很酷的时尚先生带的是个假货——掀开“蓝宝石”后盖,本应写着制造者名字的地方竟然是一幅中国古代春宫图,一对古装男女在以每秒一下的节奏一二三四。
这个事情给了我一个启发,那就是千万不要相信没事装酷的人们——电视里的孤胆英雄在现实战场上就是子弹搜集器。我以为生平所见最酷的场面不是小屁孩追求个性飙车打架,也不是未来战士在电视上泼洒MP5的弹雨,甚至不是好几十个黑社会弟兄披坚执锐血洗酒吧街(这个场面算是比较酷了)——那是在数年以前,当海军同志还不知道黑色贝雷帽为何物的时候,中国陆军特种部队的数千个士兵鸦雀无声,身着特制的迷彩服和军靴,头戴黑色贝雷帽,成为一个无声的方阵,在军旗下面呈现出无声的杀气。
但是这些都是鸡毛蒜皮的闲扯,算不得真正的酷——我一直以为,在如今这样一个民风纯朴的时代,真正流淌在血液里、浸透在骨髓里的那种真真正正的“酷”已经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了。
在这里,我不妨再和大家讲个段子,这个军旅故事乃是文章开头那个解放军二期士官讲给军训时七个不服八个不忿的学生们听的,[奇`书`网`整.理提.供]故事说的具体是古今中外哪支部队我倒一下给忘了。
某次大规模的战斗爆发前,动员会上,首长讲完话后问:你们还有没有什么要求?
一个战士,大声地说:“我就想看看那个随军女记者的乳房。”(我们都知道美国兵有耍流氓的传统,但是这里我并没有咬死说是美国兵,美军不要找我麻烦说我污蔑。)
一片喧闹,很多人开始起哄,首长也手足无措,不知如何处理。
可是很快,战士们安静下来,礼堂里一片死一样的寂静。
因为,那个站在队伍对面的女记者已经默默地地去了她的上衣面对着他们,战士们的喧闹突然那么遥远。
首长,然后是战士们,默默地举起了右手,向她的完美和勇气行了标准的军礼。
那场战斗中,这支部队伤亡惨重,但是终于保卫了胜利成果。
可是很多人永远没有回来,包括那位提出非分要求的战士。
只是很遗憾,战士们大多只见过一次女人的乳房,他们还是孩子的时候,牺牲在了陌生的地方。
这个故事虽然有些色情,有些少儿不宜,但还是听得一帮大学生们服服贴贴了。有一个小子悄悄告诉我说,这个才是真正的悲壮,真正的酷,他听这个故事的时候,哭了。(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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