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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优雅地低于爱情》》

《优雅地低于爱情》

作者:叶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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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雅地低于爱情

人,行而优则雅。

如果我不曾奋然自投于水,那只是因为我不是杜十娘,我对自己的身与心,能够全盘掌握。

如果我不诅咒“我死之后,必为厉鬼”,那是因为,我还有丰沛完满的生活,有待实现。

我怎么说,我拥有的,不是越来越多,金钱、自由、快乐……也就是,爱情在我生活中,所占据的位置,渐渐缩小。啊,它是我的天国,但我眼睁睁看它损兵折将痛失国土,并且,垂下眼眉,沉默不语。

因为女人,已经行而优,所以有了雅的资格。在爱情面前,我不再是无限制、无穷尽地软弱下去,而可以骄傲地、温和地、略退一步,所谓《优雅地低于爱情》。

大风之约

火车刚刚入境,就满是台风消息,风灌进来灌出去,气势汹汹。她却干干地笑。十年了,台风一样来,满城樟树被吹得摇摆不定。原来什么都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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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是机票,右手是签证,全套LV皮箱里有旅行支票,明天就要走了,今天她却一定要赴这一场大风之约。甚至专程去换了崭新一沓百元纸币,被那锐利的边缘割了手。要拿来干什么她没想过,只是她能预想到这痛快。十年了。

司机不知道她说的地址,“哪样走?”极年轻的脸,一口软糯的本地口音,“姐姐,我土生土长二十多岁都不晓得。”她吃了一惊,她居然是外地人了?有一点隐隐的慌。幸好香樟一如旧日,在风中哗啦啦,给她安慰。

看到牌坊她大声叫停,叫完之后不自觉“呀”一声,眼前分明是一座新建的小区。原来的小径呢?她的初夜就在小径的尽头,他把她的手膀捏得好痛。裙上的青草渍永远洗不掉。记得那天便是台风天气,樟树香得令人落泪。她跌跌撞撞向附近的小店打听,店主是外地口音:“我去年才来的。”而她,离开了十年。

打了114,绕了无数的冤枉路,单位早就迁到遥远的一座大厦。到底找到了,她拖着行李下车,想像里她将直入他的办公室,定格一刻将闪耀如钻石,如她裙上绣着的火凤凰。他却一定老去、秃顶、大了肚腩,是那些她从小见惯了的小城男人。是否要像滥俗的电视剧,掴他一耳光?

她被保安挡在了前台:“你找谁?”连连报出几个名字投石问路,保安一律摇头,“没这个人呀。”终于她犹犹豫豫,说出了他,保安把电话推过来,“你打个电话让他带你进去吧。”她手握着话筒愣住了。

门开处,门外的风声呼啸动地而来。大楼里却是清寂的,芳香剂味道全天下写字楼共有,与她的记忆冲突。不断有人来来去去,谁来交一封快递,谁来打一杯开水,脸孔都很陌生。

她轻轻闭了闭眼睛,说什么?谁还记得她,记得十年前的一段丑闻?太多嘴脸在闪回,他怯懦躲闪的,他老婆穷凶极恶的,同事窃笑快意的……她远走他乡,怀着一定归来复仇的决心。她没忘。可是,没忘的,大约也只剩她一个了。

她转身推开门,大风呼一声涌上来,她的长发掩了一脸,像一个女鬼,所有的恩怨已经被时间的大风,一扫而光。

琉璃碗陶瓷怨

忽然在灯下,遇见我的所爱,一只碧蓝的琉璃碗。

如一泓九寨的水或者孔雀断羽,我捧起它,有光在它身体里隐约动静,细看又瞬间消隐。它是光影流动通体闪烁的诱惑,我嘻皮笑脸问售货员:“可以用来盛汤吗?

不会炸吧?”但或许冰淇淋更合宜,阳光蓬勃的下午,偎在藤椅里,我拈一把莲花银匙,琉璃碗里,一球香草冰淇淋似融非融,一本看了又看永远看不完的闲书……甚至并不贵,一百多元。

而我随即胆战心惊记起,我的家,衣服在沙发上,报纸都在地上,书被带进卫生间就忘了带出来,时常被淋浴冲个透湿……几乎乱无立足之地。琉璃碗是冰凉的盈盈一握,带它走,轻而易举,但我能给它什么样的命运?

起初,我会很隆重地将它搁在茶几上,清晨阳光来唤它起床,那一刻是无声的音乐。但我的爱宠大概只能维持三天。接灰,这是所有清供的共同使命。我未必能每天擦。[请看小说网 www.qiyebooks.com]

或者会有一二不拘小节的客人上门来坐着聊天,在我一声断喝后,才尴尬地发现,它不是烟灰缸;也许会有骄傲的女友一撇嘴:“这玩意啊,我们家多得是,从前,我外婆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摔它一个。”

而诀别是什么?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在家里衣冠不整地晃荡,忽然听见铃声,我就像动画片里的粉红豹一样到处扑,是门铃、座机还是我的手机?袖管一带,它哐啷一声碎得一地都是……它是珍妃,被粗暴地谋害。

即使它在我的粗疏里,历尽劫难惊险地活下来。又如何?迈克在文中,提过两只青莲色的陶皿,是吃草莓的必然用具,一只盛酸忌廉,一只盛黄糖,拎着草莓的叶托子先沾一沾忌廉,再在黄糖里滚一滚,犹胜山珍海味,一粒草莓给自己,再一粒,递给那人。他与爱侣十年相聚,玩笑间也说过:“有一天咱们分了,我一定强霸着这两件。”说是这样说,而且振振有词,多半是说给自己听,用以表示对整件事不在乎。事实上分手时候,他连爱人亲手烧制的一只陶瓶也送回。

他永远忘不了草莓蘸奶油的甜——也委实腻了点。是他的错,他忘了“要想甜加点盐”的俗语。

物我两忘,是太难的境地,失去或者伤害,都非我所愿。我轻轻搁回琉璃碗,对它说一句抱歉:拒绝,为了你好——也为了我自己。

夜宿黄河边

他说:在兰州薄雾的六月早晨,扑进窗来的是叫卖声,西北口音硬铮铮的。连偶然的铃铛都不细碎,那是人家牵着牦牛上街卖牦牛奶,牦牛的长毛里裹着草屑和粪便,益发显得灰黑而沉默,可是牦牛奶却雪白。叫住卖主,挤了一碗,甘香得不可思议,忽然想起《出埃及记》,就有那种历尽千辛万苦后的甜。

他说:天啊,这是不可能的。兰州是一座城市,一座城市应该有的一切,商场、超市、公汽、的士甚至肯德基,兰州全有,怎么会有人牵着牦牛上街。(我插嘴,但在北京,也经常看到马车在卖水果,好几个钟头,马儿驯良地摇着尾巴。)好吧,也许他住在兰州的远郊的远郊。牦牛奶?不,我没有喝过。也许大型超市里,会有软包装的吧。

他说:春天兰州有桃花节。你会看到真正花的海洋,几座山上遍种桃树,绵延几十公里。兰州人倾城出动去看花,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孩儿面与花面相掩映;五月六月七月,兰州瓜果梨桃渐次成熟,最出名的当是白兰瓜。最好的白兰瓜,酒香扑鼻,果肉浸绿,非常甜,那甜里却还带一点点辣舌头,像火暴脾气的女子,像你。兰州女子到了夏天,往往就不吃饭也不吃菜,每天只吃瓜与果,言笑间,渐渐有了水果的馨香与精灵。

他说:即使在最好的日子,兰州上空的烟尘也终年不散,这是一个天似穹庐的城市。三四月下土,像南方城市下小雨一样,刷刷地下着细土,下楼去拿趟报纸,再回来就尘满面鬓如霜,仿佛已经过了一段半生缘。冬天,城市里所有的旅游景点都关门谢客,太冷,耗不起那暖气费。十一月,就开始灰蒙蒙的大雪,想都想不出来的灰黑色的雪,那是脏的具象化,你彻底地、无可遁逃地知道,你每天在呼吸什么到肺里来。

他说:兰州最出名的牛肉面馆,是马子禄、半坡和萨达姆。无论冬暑,无论是渴睡的早晨还是黯淡的午夜,总可以找一店,要一碗“二细”加肉,端出来热气腾腾一大碗,有道是汤清萝卜白辣椒红香菜绿,而面,是筋黄的。最好一手端碗就蹲在人行道上吃,满头大汗之际,这人生,还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

他说:兰州牛肉面是真好,嗜之者如命,可是你这样一个挑嘴的人,很难说。面馆的每一张桌上,都放着生蒜的小筐,食客都一口面一口生蒜酣畅淋漓着,而你,我知道你不吃蒜,而且极其厌恶生蒜的气味。他问,你最深爱的人,你能吻他刚刚吃过生蒜还没有刷牙的嘴吗?我想了想,摇头。他说,就是这样的,爱与接受,不是一回事。你的灵魂也许愿意,但身体,抵死不从。

而我究竟该如何想象兰州。那座黄河边的城市,是中国的陆地之心,它旷悍而懒散,它出摇滚青年和文艺青年,但没有什么人真正冲出来成为一代宗师。却有两个男人,分别向我讲述,他们心中与生命中的兰州。

他说:来吧,明年六七月份,让我带你去黄河,让我们在河畔相抱而眠。

他说:请你不要来,谢谢。因为,我不敢,面对你。

而我,晚上推开窗,北风呼啸,我依稀仿佛,听到黄河的咆哮。

这一生,究竟有没有机会,夜宿黄河边?

对他说不

我蛮能理解所谓的“三不男人”。就像我一向只买固定口味的酸奶,对其他牌子看都不看一眼;[奇`书`网`整.理提.供]但超市搞促销,送我一杯新品牌酸奶,我也不会拒绝;喝了就喝了,这会儿超市再揪着我说,你得负责,你必须买一瓶呀——我会认这账吗?提得起、放得下,掉头而去的姿态里有一种残忍的优雅。

我也蛮能理解爱上他们的女人。有资格三不,显然不是过幸福生活的贫嘴张大民或者两鬓苍苍十指黑的卖炭翁,经济上过得去,外貌气质有可观之处,对于女子的美和智慧,懂得适度地表现赞赏与倾倒。他们当然不会缺女人,越不缺,越淡然,越显得静定沉着,决胜于千里之外。这一切,对于女人都是诱惑,不致命,但已经值得情不自禁蠢蠢欲动。

……多半无一例外,女人们惨败下来。我的女友,遇到过三不男人之后,满面泪痕地对我说:“我觉得他是骗子。他……他最后还要说‘我们还是做朋友吧。’”

骗?谈不上。他不曾承诺给她一座玫瑰园,对于自己的立场,暗示得很明白;法律不会追究他,因为她并没有财物损失;舆论也不甚同情她,何苦来,明明是您自找的。

而她的受伤,大概只缘于自大。人人都觉得自己是山鲁佐德,其他女人被抬进皇宫,都逃不过一夕欢爱后的被杀被弃,她却格外美丽聪慧纯真,韩剧日剧台剧里,鲁男子们不都向天真的女子投降吗,何况一个三不四不的男人。然而全世界只有一部《一千零一夜》,其他故事,男人听了二十分钟就不耐烦地换台,她满肚子花团锦绣就此没有问世的机会。

所以,虽然很冷酷,我还要对我的女友说:不,他没有骗你,是你——自欺,你对一个不想主动不想拒绝不想负责的男人要主动要拒绝要负责,就仿佛向着一条标明“此路不通”的荒废高速公路去,难道你希望路的那端直通伊甸园?

遇到三不的男人,怎么办?南希·里根曾经去一所学校做演讲,学生问她:“如果有人拉自己去吸毒,怎么办?”南希答:“JUST SAY NO。”真理,总是又简单又明确。

从郎索双钏

那时他刚离婚,还年轻,却觉得半辈子都耗完了。怕静却也懒得说话,每晚都和朋友出去泡吧,挑一个最爱说话的女孩子坐隔壁。十次有八次,他身边是她,第十一次,她主动说:“你开车来的吧?待会儿捎我一程。”

他会永远记得她的大笑,像七十只烟花同时绽放在夜空;也记得她的裙,随着她的一蹦一跳,是一幅飞扬的梦。他有时会取笑她的没心眼儿,却真心实意地觉得舒服,舒服得让人想打个盹儿——却总是霎时间惊醒。爱情之于他,仍然是在柬埔寨的地雷田里种小麦,经久不成穗。

认识大半年后,他去香港出差。她高高兴兴送他,在机场顺手买本杂志,指给他看:“这款巴基斯坦手工金镯好好看,呀,有店铺地址呢。”一把撕下那一页给他,“帮我带一个回来。”

……真的是顺手吗?在飞机上,他头疼得像要裂开。就像刚离婚那会儿,他躺在黑暗的床上,脑海里反反复复只有两句话:原来是这样,原来我是傻子。原来是这样,原来我是傻子……空姐在他身边关切地俯下身来:“先生,您不舒服吗?”他想,真的是顺手吗?

在中环,他的手机丢了,没有手机里的通讯簿,他发现自己记不起她的电话了。忘就忘了吧,像从手腕上揭掉一张创可贴,轻微的一撕痛。

他们后来还是见过。四五年后,在异乡,不知道谁先看到谁:“咦,你也在这里。”两人都很高兴,便去吃个饭,饭桌上她一如既往,滔滔不绝,忽然插播一则简讯:“哦,我结婚了。你呢?”西兰花正在这时上了桌,堵了他的嘴。

饭后,他们抢了一会儿账单,他抢赢了。看他从钱包里掏钱,她蓦地说:“你知道吗?有一段时间,我真的很喜欢你。”这一刻的安静,像闪电一样劈过。她的手机在此时大叫起来,她一看,“我老公。”

“喂,我在和朋友吃饭……镯子给我买了没?……不,我要,我就要。

浪费我也不管。呜呜呜,”她摸拟出童声的哭泣,“你对我不好……”她腕上的一堆手镯,叮铃铃撞起来,她转眼又笑起来,“讨厌。”

从郎索双钏,是一个多么妩媚的姿态,却与他永远无关了。机场的那一刻,是她最真情流露的刹那吧?有人说过,能够爱一个人爱到向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那是最严格的考验。他终于承认,这比骆驼穿针眼更艰难的考验,他没有通过。

保险丝情人

林熙蕾谈梦中情人的标准,着重一条就是:“家里保险丝断了,他会在牛仔裤的屁股口袋里面插根螺丝刀,站在椅子上修理。”这是一个在想象中格外诗意的场面,室内突然一片漆黑,弱女子六神无主,只能如HELLO KITTY般缩在墙角,叫天叫地皆不应。忽然,一个“准超人”从天而降,若无其事、举重若轻地着手修理。弱女子只负责从下面替他扶着椅子。仰视,使他格外高大,他的手轻轻一动,顿时大放光明——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她如何能不爱上他呢?

因此,有人说,工具是阳物的概念化延伸,冲击钻、锤和钳,都有色情意味。但其实,只要打一个电话给物业,五分钟之内就修好了。再芳心可可的寂寞女主人,都不能对那个乡下来的小电工有想法吧?女人,其实从来不爱体力劳动者,惟二的例外是查太莱夫人及美国中产阶级《绝望的主妇》,她们什么都有了,教养、优裕生活、闲适的灵魂,惟一欠缺的,是男人强壮的肉身,当作一个茶余饭后的小零嘴儿。

大部分女人希望的保险丝救星,还是拥有一双戴着名校戒指、苍白修长的手,更擅长弹钢琴、触键盘或者握一枝派克笔,稳健地签下自己的名字。这样的手,笨拙地握着一把螺丝刀,那一刹那的性感,像女子一丝不苟的黑袍下偶尔露出的细白脚趾,居然点了红蔻丹。

越是非专业人士来做这样的手艺活,越让人心动。大概因为这行为假设了他的潜能,他是办公室里的卧虎藏龙,在黑西装、白衬衫、精致的银袖扣里面,有超级强大的小宇宙,既是盛世人,也不会沦为乱世狗;也假设他是个自学成才的理工人士,拥有理工人士的一切优点:缜密、逻辑性强、实在。

而最重要的,我想是假设了爱:他可以不做,也可以找人做,但他因为爱你,他做——把为你修电脑视为与做爱一样重要与神圣的事,绝不假手他人。每一个女人,都不能拒绝这虚幻荣光。

所以,不要问为什么男人都有工程师情结,在家里保存一个昂贵的工具箱。学成文武艺,卖给心爱的人,这是最心甘情愿的买卖。遇得到,买得起,并且懂得珍惜的女子,有福了。

她只看自己想看的

西德尼·谢尔顿的小说《假如明天来临》,女主人公特蕾西是清白无邪的小银行职员,却遭人陷害,入狱、判重刑、受尽侮辱虐待,出狱之后是又一个女版基督山,干掉所有仇人后,最后一个目标是曾经的恋人。

然而有一天,她在皇家饭店遇到他与妻子在一起,“脸色灰黄、憔悴不堪、快要秃顶”,他太太也“满脸沮丧的神情”。两人呆呆地坐在那里,一句话也没有。特蕾西想,“摆在他们面前的将是那度日如年的漫长岁月。没有爱情,没有欢乐。”心里一阵释然,放过了他。

在陌生人看来,他在豪华饭店与太太而不是艳妆女郎共进晚餐,经济过得去,夫妻感情也过得去。有点儿疲惫,是都市中人的常态,老夫老妻了,不说话也是一种默契。他不见得幸福,却未必有她想象的那般不幸福。

只是,她爱过他,也许至今还爱他,因这爱,所有刀锋般的恨都钝了。一个念头是复仇,必伴生另一个念头是不舍。她早下定决心要原谅他吧?于是千方百计、火眼金睛地在他身上寻找情有可原处。这世上从不缺少“不得已”,只缺肯接受借口的人。而她,接受了。

这样的女人,故事里、电影里、生活里……都多得是。男人负情背义,她说:爱他,就给他自由;男人不负责不养家,她说:他是个长不大的小孩;男人暴力相向,她说:他下次会改的。女友的女友,遇人不淑,十几年来被同一个男人打骂、遗弃、伤害,却痴心不改。男人病了,她忠心耿耿随侍在侧,男人躺在病床上还要用短消息与外头的女人谈情说爱。人人替她不值,她说:“他是担心自己不会好了拖累我,所以故意让我抓到他把柄好死心——他还是爱我的。”

她们是爱情蒙了心吗?小时候,课堂上做过实验,汤匙插进半杯水里,看着就好像弯曲了。爱情也有这折光能力,一花一叶都带上了圣洁的光圈。

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可是那缘故,当事人自己也理不清。也许是一点点不甘心——已经付出了那么多,现在放手就亏定了;或者基于恐惧——男人是不是都这样,下一个也许会更差;甚至肉身的贪溺,记忆里他的抚触,仍令她喉头一紧。

于是拼命地,在他身上寻找可爱处。他是一个毒蘑菇?她抱着爱不释手:“你看这颜色多绚烂,这菇伞多华丽,连每个皱褶都精致……”他坏得头顶长疮、脚后跟流脓?她拿显微镜一毫米一毫米找一小块干净的皮肤。实在找不到,她拿胭脂水粉也画出来,画不了他,就画自己的眼睛。

谁说眼见为实?有些人,只看自己想看的,而如果因此,与幸福失之交臂——活该。

女人当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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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位小朋友,跳了槽,领导的年纪和性别都是他最喜欢的“熟女”,大喜——几分钟后变为大悲。熟女领导精细:卫生间的卫生纸用完了,立刻打电话给行政科长,耳提面令一番;认真:看报告,连标点符号都一个一个看,错别字是滔天大罪、罪无可赦。最致命的是,熟女领导很情绪化,一旦阴着脸上班,小朋友心就提到嗓子眼,恭恭敬敬、“举案齐眉”地把文件双手捧给她,她一把拂落在地,那架势就像在家里摔茶杯吼丈夫骂儿子——但是但是,小友叹道:“毕竟我不是她生的,也没和她睡过呀。”

压弯骆驼的不过是最后一根稻草,折磨人的,也是这些鞋里的砂砂石石。

眼见小朋友马上就要发出“惟小人与女子难养”的浩叹,我赶紧给他说笑话:东西两家同时传出婴儿呱呱坠地的哭声,有好事人问东家,生男生女,东家曰:女。他道:也罢也罢。又问西家,西家曰:男。他道:恭喜恭喜。东家大怒。这时正好大道上有一顶大轿经过,四个轿夫抬着一位贵妇人,东家便指给他:看,那有四个恭喜抬着一个也罢呢。可见,要先谈阶层,再谈性别。

再男权社会,也没睡在天桥底下那个老乞丐什么权利;再强硬的大男子沙文主义,也断断不会觉得牺牲一个贵妇名媛女星的生命,来换取一个弱智残疾盲聋哑男孩的命,是值得的。对普罗大众来说,家就是国,国就是家,单位是小国大家,这三个世界里面谁做主,有时候真正要命。

女人当家,一般来说,再好不过。不信试看《大宅门》,二奶奶既正直又精明,人情练达、世事洞明,如一把油纸伞,花枝招展,却一身骨架,遮得烈日挡得雨,伞下的丈夫家人,有福了。

而女人当单位,其实也不过是当家。她怎么对待家事,就怎么处理公事。

她容不下沙发脚下的旧报纸,也的确觉得工作中的小疵碍眼。成在精细认真,败也在此,只抓细节不抓方向,[奇`书`网`整.理提.供]整条船一尘不染,却走错了航道。治大国如烹小鲜,也就是那些小鱼小虾不要乱翻动,会碎。女人虽然下厨的多,这道理却未必懂。而能够脱颖而出直至当国的——自然没这毛病,可是那说不完的《深宫孽海》、《冰宫》,却又比男人更狠更冷了。

小朋友听完,半晌废然无语,最后问:“能不能扬长避短?”我大笑,答:“世上哪有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卡拉OK永远不会停

他喜欢玫瑰、酒以及妖魅的印度音乐,他爱女子还在这一切之上。然而他说:不,我不想结婚,就像不想坐牢、被俘获或者签一张终身奴隶契约。

婚姻就是一座暗淡的二室一厅,疲倦的朝夕相处,身边的女子也许会打鼾、磨牙,一伸手探到她的小肚腹。至于婚姻的好处?他不想要小孩,他不缺性生活,他不怕没人给他做饭洗衣服——有那么多快餐店、洗衣房、便利店。

周六之夜,他照旧HAPPY,先是下馆子,再是酒吧,午夜之后辗转到歌厅。一堆的生张熟李,他抢麦克风抢得毫不见外。一直有人来,也有人走,忽然他一抬头,赫然发现,包间空了一半。

而走廊上灯火渐渐暗了下去。虽然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歌厅,然而他侧耳听听,左邻那些声震屋瓦的革命歌曲已经销声匿迹了,右邻侍者正在打扫卫生,大声地数玻璃杯的数量。

他喝了太多可乐娜,那微乎其微的酒精像薄冰层层堆积,去卫生间的路上就稍微有点把持不定。一位清洁大嫂正坐在洗脸台上打瞌睡,他们俩双双被对方吓了一跳。

女卫生间的门打开,出来两个小姐,化妆已经半褪,大概懒得补妆也懒得洗,身段不再扭成S,嗓子也不千娇百媚,微哑着声音用粗糙的方言聊几句天:“下班了?”“下班了。”毫不色情也绝不诗意的画面。连小姐们,也是要回家的。

他再回自己包厢,推开门,差点以为走错了:“怎么就这么几个人。”还留下来的心不在焉:“回去了呗。”忽然呼啸进来一大批女孩子,他重又高兴起来,翻了翻点歌本,上面你会唱的,他都不想唱;他想唱的,上面都没有。终于狠狠心,点了一首最滥俗的新歌,邻座乌鸦头女子诧异地看他:“天,你点这么老的歌?这是三个月前的了。”

他怎么能不承认,自己已经老了已经OUT。座中最后一个他的同龄人站起来,骂一句粗话:“老婆催死,走了。”他不能独身陷在这群平均比他小十五岁的女孩们中间,站起来,才发现无处可去。

他的家,其实就是一个冷寂的房子。

而他,忽然明白命运的隐喻。他的半生就像这么一次卡拉OK,世界是笙歌处处的不夜城,音乐不停,只有上一曲及下一曲之分。而当下一曲响起,上一曲必须闭嘴,回家。不结婚,就意味着,在天亮之前的最黑暗时刻,无处可去。

而婚姻,一直是,大概也会永远是,惟一的康庄大道。不结婚?就像花不凋零、酒不腐败、冰淇淋永不融化,是罕有的,也不必要的奇迹。

如果太阳愿意

我心强命不强的女友向我哭诉:为什么男人都爱美女?

我想了想,只能以我一知半解且一定错漏百出的生物学知识相答:人既然是一种生物,则必然有延续种族的天然宿命,优秀的、好的基因应该被保留下来。这些基因的一种,会以最直接的方式呈现,也就是美、性感、强壮甚至奇异而不明所以的吸引力。这是DNA的安排,几百亿年来生物的本能,我们不可能挑战或者征服。

所以小男生爱美女,是再理直气壮不过的一件事,如幼狮,只能爱上赤裸裸的肉身。但,落日金时分,你可曾见过暮年之狮在夕阳里缓缓甩尾,它可以领会那更高更深刻的美,如同,一个成熟的男子,他能欣赏女子其他的美,细腰长腿之外,明眸皓齿之外,娇滴滴、滴滴娇之外的美,这些,是基因的另一种。

那拖着大包小包,从菜场吃力地走回家的女人是美的。虽然她头发好久没打理,发梢干裂枯黄,花裤子是在小摊上开价十元实则八元一件买回来的。然而她辛勤操持的,是一个家,她照料着的,是她的父母她的夫她的子。

那在运动场上默默洒汗的女子,是美的。训练常常极其艰苦,她们短发、黝黑,有一种雌性动物共通的坚忍。她们或许得到了奖牌或者没有,但她们怎么可能不美?

她们身健手活、反应敏捷,对于痛苦,能够忍耐并且克服。

那些戴着眼镜的读书女子,是美的。她们可能不谙三杯鸡的做法,但她们所思索的,是外太空的生命现象。她们阅读、学习、记录、分析,这知识的长河不因泅渡者的性别而有所不同。

所以,我对我的女友说:年轻男子尽可以去爱美女。的确,美丽不过是一层皮,丑却可以丑到骨子里去。但你,不是为他们设定与准备的。还是照你喜欢的方式往前去,快乐生活,会遇到喜欢庸常生活的人;热爱运动,会在操场上找到一生情缘;专心事业的,会被另一个专心事业的男子,抱得紧紧的,如获至宝。他们得到了你,也就得到了一生的幸福。

四季可以安排得极为黯淡,如果太阳愿意;一个男人,可以成为金钱或者地位的奴隶,如果他愿意。但那些最好的男人,懂得最好的女人。

未嫁女儿先看婆

女友小安无意中知道他有个残破的童年。他们在湖边的长椅上,他边踢落叶边嬉笑说着,小时候如何在父母争吵的战火里写作业,如何与歇斯底里的母亲斗智斗勇,逃避她的迁怒……渐渐,他的声音与身体都垮下去软下去。小安说,我不能转身走开。

小安没想到从此是噩梦的开始。每一次小的意见分歧最后一定变成大战,他在狂怒下摔一切手边的东西,终于演化成一耳光摔在小安脸上。女儿被吓哭了,他居然冲过去大喝:“再哭老子打死你。”

七年后,小安带着女儿离开他。对于未来,她只咬牙说一句话:决不会让女儿嫁给离异家庭的小孩。[请看小说网·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我们未免觉得小安偏激,小安却说,谁也不是孙悟空,一声霹雳后从石头缝里蹦出来。一个人,承接父母的基因,住在父母的房子里,与父母共同生活二三十年,与父亲的口音一模一样,父亲的个性难道他能撇得干干净净?母亲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异性,母亲的心思在他身上就会荡然无存?成日喜笑颜开的好爸爸,大概养不出平日里怒发冲冠的暴儿子;心地纯正的好妈妈,女儿就算染七彩发、钻一堆孔,心眼儿也坏不到哪里去。

然而那些在痛苦之家长大的孩子们……他的家,与杂志、电视、老师们谆谆所说的甜蜜温馨有异。连英语课本上的家庭都是:他叫约翰、他妹妹叫玛丽,他们的父亲是司机,母亲是护士,每天早上七点钟,母亲做饭,叫兄妹俩起床,七点半父亲送他们上学……他为自己的家暗暗觉得羞耻。他未必不知道那是不好的,可是——他不知道“正确”是什么样子的。

他或者也是抱着很高的期望结的婚,暗下决心要建立一个“甜蜜的家”,万没想到为谁先洗澡两人也互不相让。没有人教过他沟通、忍让、互惠、做小伏低……关于男女相处,他只知道一种模式,他因此别无选择。

所以中国旧式婚娶,有“看人家”之说。媒妁两头说得意动,女方必特意到男方家里看一眼,是看家境殷不殷实,几头牛、几亩地、屋背后有没有一小片核桃林;也要看他家风正不正,地上是否扫得明镜也似,锅碗瓢盆会不会缺口零乱,家中大嫂子是否一脸刁泼状。如果亲家母面黄肌瘦、鼻青脸肿奉茶来,估计女方家长就得立刻起身:“家里还有点儿事,哈哈哈哈,改天再来……”能走多快就走多快,能闪多远就闪多远,反正阴沟里开不出白莲花。

虽然如此,但聪明理性的人,能够跳出这死循环。我看过一个笑话是这样的,儿子对父亲说:你父亲打过你吗?父亲说:打过呀;那么,你祖父打过你父亲吗?父亲说:应该也打过。儿子道:历史总在重演——让我们在这一代终止它吧。

职业爱

男人大多有贪婪心,渴望三千红袖只向他一人招,女人们全都“一见某某误终身”——以上“某某”处,可自动代之以源氏、杨过、白景琦等人。最近被代入的,大概是《金枝欲孽》里的孙白杨。他不过是一个小鼻小眼的医生,却是超大型香饽饽。家里一个忠心耿耿的,青楼一个红颜知己,皇家后宫三个愿意同生共死的……当然这是不可能的,但如果不谈历史呢?

他这样一个男人,细细看女子气色,注意力不在她的粉白黛绿,而是脂粉下的憔悴;他嗅到她上火引发的口臭而面不改色,全无嫌恶之情;他关切地问她:“最近睡得好吗?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吗?”最后,他的手轻轻搭在她腕上。终于有一个机会,她与男子名正言顺地肌肤相亲。皇宫这么冷寂,她就算能克制自己那蛮荒的情欲,能抵挡得了这一点点人的微温吗?这一刹那,他们之间亲密得无与伦比,虽然,这不是一个医生的诊治行为。

所以,福雅慢性自杀七年,为了能经常见到——为博周郎顾,频频曲有误。而我也在国外医书上,看到相似的案例:一个寄居于兄长家里的老处女,在长期的幽居悒郁中,患上偏头痛,家庭医生每天都来看她,她的偏头痛从此没好过。家人暗暗地嘲笑她,而她蜷缩在冷黑的阁楼里——壁炉在楼下,温暖又明亮——回忆一夜一夜,他按时前来,让她脱下紧身内衣,俯耳听她的心跳,叩叩她仍然童稚未开的背与胸——那是听诊器尚未发明的年代。她听见远处模糊的马蹄声,是医生吗?一阵剧痛袭击了,她发出了断续的呜咽……

理智上都知道,望闻问切是医生的本分,爱护病人也是。“无论至于何处,遇男或女,贵人及奴婢,我之惟一目的,为病家谋幸福,”这是一个好医生的不二准则。

但,多么像爱情,那承诺给你幸福的,不就是爱人吗?

因此我们,时常将感情与职业混淆,病人爱上医生或者护士,学生爱上老师,明星爱上发型师,粉丝因为某个剧中人物而爱上明星……男或女,都容易被职业品格所吸引,像鹿,无助地倾慕海市蜃楼里的绿洲。

我的女友,每半年换一家公司。她向我赞美A公司技术部的小孩如何不辞辛劳用三个小时帮她重装系统,B公司的黑脸保安捡到她丢失的手机,第一时间归还。C公司的新晋主管衬衣袖管笔直且隐隐散有麝香……她苦笑:我知道这一切不过是职业之爱,但,总比完全没有好。

她想她是海

七八岁的时候,她很喜欢恒生叔。恒生叔一头怒张的鬈发,牛仔裤永远是破的,看人注意,他微一提裤脚:“这是我上次去西藏的时候,青藏公路的车太颠簸了……

”他舌灿莲花,滔滔不绝给她讲雪崩遇险、藏女奇缘、在无人区逃生的种种……她如饥如渴听那丰富感伤的生涯,像海洋全无防范地迎接怒吼的大江。

然而母亲不过淡淡一笑:“恒生呀……”很快她知道了恒生叔的落魄。他在周末若无其事、仿佛偶遇地来蹭一顿饭,一边吃一边点评新闻联播:“这地方我去过。”

“这不就是那个谁谁谁吗?我和他吃过饭。”他的声音那么吵,越发衬出饭桌的死寂。她没法不替他尴尬,低头,筷子在碗底刮得好刺耳,心里暗暗生气:“你干嘛这样?不吹牛你会死吗?”小小年纪,就有偶像黄昏的绝望。

二十出头,她在网上,爱上人儿一个。大吵小闹之后,父母勉强同意她去北京看他,又紧急动员了一位在北京的亲戚接应照料。

男子很秀美,看到她,十分惊喜,带着她和亲戚满四九城转,开口闭口:“正白、贝勒爷、我们家的……”亲戚久居北京,大概听惯了,只不言不语。东三环上堵得水泄不通,的士司机打个哈欠索性开始看报纸,秀美男子一指窗外:“看到那幢楼没?是我几个哥儿们攒的,都说他们弄不成,结果,嘿,弄成了……”她忍无可忍,大叫一声:“师傅,我下车。”五月北京,柳絮风沙混为一谈,她怔怔地睁不开眼,又一次,她仿佛置身于咸涩的苦海。

快三十,她没想到还是嫁到了北京,先生是个诚笃男子,不爱打诳语。一次,和朋友同学聚会,带上她,坐在人家豪华的私家花园里,有一只碧绿的鹦鹉在架上一会儿啄啄自己一会儿叫几声“你好”,她还是觉得了一点萧瑟。知趣避开,果然听见男人们热烈的聊天里,也有先生的声音:“TITLE(职位)……五十万……小宝马……”抬头看见窗外的广告牌:“CBD外圈,距国贸十分钟车程。”当年秀美男子指的大厦正是国贸。她对着初升的星空微微一笑。

到这个年纪,她略微了解一点人生,知道“完全没有虚荣心的生活是不存在的。”男人们口舌上的一点儿轻狂,像孔雀翎梢上的闪光、香槟开瓶时“乒”的一声、新车微微熏人的皮革味道,都是绝无需要而绝对必要的。人,不过是人,有人的软弱、匮乏、无能为力。吹吹牛,其实是对生活的投诚;嘴上的云山雾罩,一半是自嘲,另一半才是自欺。

她想她的确是海,吞下一切,净化一切,然后,让所有江河从海洋重新出发,而大海,永不满溢也永远不会被弄脏。

逼婚记

翻过年来,他就开始害怕晚饭后的一段时光。女友要么调电视到某地方台,听一位风水大师说今年是六十年一遇的火狗,最宜婚娶;要么就指着报纸对他一惊一乍,说各大四星级酒店婚宴均已订满,五星略有空额;再不然就偎在他身边翻时尚杂志,触目惊心一本一本都是《新娘》、《皆大欢喜》、《新婚》,封面模特们白纱扬起像吴宇森电影里的鸽。

他啼笑皆非索性挑明:“这是逼婚?”女友微笑:“是,但还属于后台操作中。”“前台操作如何?”女友一挑眼眉:“拿AK47对着你的头。”

他们一起看过那么多西部片,对这一情节都了如指掌,二百年前,美国尚是一片莽荒之地,一男一女正年少,[奇`书`网`整.理提.供]做出不文之事来,男的想脚底抹油跑到墨西哥去,女的父兄必定踹开房门,拿猎枪对着他说:“SHOOT OR MARRY?(开枪还是结婚)”前者短痛,后者长痛,何去何从,请君自便。

他大笑,女友跟一句:“你知道去哪里买AK47吗?”

他问:“还有别的办法吗?”女友笑嘻嘻道:“我种个孩子出来。”他问:“要不要开记者招待会?”这可是若干明星用过的招术,“可是,你得确定,一,我是否早就有三个四个孩子在乡下养着了;二,我是否早就有N个女友为我堕过N次胎了。”女友便给他接口:“三,我是否能让你确信孩子是你的。”大吸一口气,“现在肯为孩子结婚的男人,已经有中国旧社会士大夫的道德情操了。”

一刹那的沉默,德州链锯般粗糙地在他们之间擦过,有血和铁的腥气,他忽然觉得满腔委屈。他不是不想结婚,虽然他宁愿抱着游戏机手柄睡觉而不是老婆,虽然他对厨房的油烟敬而远之,虽然他看到孩子就双股栗栗不知所措,但所有的人,大概都不过是一条大马哈鱼,年轻时一定要离开,要远行,要去向大海。睡在大海安静怀里,却听见远远溪头的呼唤,历尽千辛万苦,也要回到出生之地。

他只是没有准备好。结婚多么像高考,经过漫长狭窄的隧道后,便是繁花如茵。而随着考期临近,他越来越发现自己没有准备好,单词边背边忘,有几道几何题从来没弄清楚过,小白菜确定是十字花科吗?

他有太多话想说,但这一刻,他看到女友掉过脸去便下了决定。他与她,是一场水到渠成的恋爱,他给她花、吻、温柔的性,那么,再给她一颗钻石又如何?既然她想要。何必陈情、争执、讨论,爱情不是上法庭,用不着控辩双方斗智斗勇。他便说:“……婚期,你来定吧。”

爱她,就给她想要的。

爱得像一颗猕猴桃

她在夜里,被热烈而奇异的果香惊醒。她想起来,那是猕猴桃。傍晚时,她掰开来,尝了一口,“很甜呀。”递给男人。男人微微笑,眼角未经修饰的皱纹像复瓣石榴花,就着她的手,也尝一口。她突然意识到这举动的不妥当。

原来果香也可以是诱惑,尤其是熟透到即将烂醉如酒。隔着黑暗,她仿佛看见猕猴桃上的噬痕,她的,以及他的。她曾经在他肩上留下那么多咬,他承接,偶尔轻轻呜咽一声。

他对她,很好,带她经过脏乱差的街道,去城中的桃花源,多半都叫会所或者俱乐部。他给她买钻戒,笔记本电脑,GUCCI的裙绿如九寨的水。男人刷卡的时候,脸上常有一个恍惚的笑:我知道我是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我只能指望你爱上我的钱,看在钱的分上给我一点幸福的幻象。她有时候想象自己是一个清纯善良、视金钱为粪土的女子,有如所有口袋爱情小说的女主角,但她不是。她因为知道他的诚实,而万剑钻心。

他们去洗桑拿,坐在休息室里,她眼睛避免看他的肉体,白、松弛、有很多不必要的褶皱。这时她嗅到浓烈的果香,是浴室一角,放了一篮猕猴桃,已经快蒸熟了,香得接近一种肉欲。水果,她,一样丰艳,一样正在迅速消耗……这一刻的联想,简直让她发了狂。

她从此不碰猕猴桃。下班后匆忙拎几个水果,对她来说,超市货架上永远有一块空白。而他,也再没找到过她——不,他只是放弃,一看出她的决心,就以残余的尊严退后。

有一次她重感冒,正是过年,附近所有大小超市杂货店都早早关了张,她靠几包方便面以及一个不知何时送来的果篮苟延残喘,最后是四颗猕猴桃。她不想吃,但她的身体容不得她这么清高。桃皮已经皱缩得像一块抹布,果肉却还是翡翠绿,小小的黑籽嵌着,像一些不纯洁的心事……她不爱吃,却藉此活下来。她忽然间,原谅了自己的青春,以及与青春伴生的贪婪。

于是她给他打了一个电话:“还好吗……”要说什么她并没想好。他温和地打断她的为难:“吃个饭吧。”她笑起来,成年男女最庸俗的重逢,无非是吃饭:“我减肥呢。”

他们就去水果捞坐一坐,他替她跑前跑后几百次,拿各种水果,然后就着她的手,尝了一口猕猴桃。而她举着手,半天回不过神来,这一口甜,是她能给他的,全部吗?

他只微笑:“谢谢。”

这一刻,她被果香吵醒,摸黑,把那一颗带回家的猕猴桃吃完了,甜蜜的汁液治愈了她喉管的一丝干涸。而她在暗夜里,懂得了他说谢谢时的真诚。他老衰,她有她的自私残忍,他们都不完美,这一段过往有些丑陋,人的小奸小坏,像猕猴桃多多的黑籽。

但,她想她也许爱过他,只要爱情,不仅仅是口袋书那一种。而所有爱欲的甜,他们都曾经共同尝过。

抽疯的丝袜

关于一只抽了丝的长袜,他有话要说。

他在饮水机前面遇到她。她一如往日,笑盈盈,脸孔亮晶晶,一俯身间,他却看到她中裙下,长袜抽了丝,露出的一痕小腿,美得惊心动魄。再细看,她的小黑褶皱衬衫是昨天那一件,她没换衣服。

他心头一震,这不是他认识的她。

他们是同事,他一直喜欢她,这喜欢像在云上赤足跳舞,轻轻一踏就可以直入爱的云端……他又拿不定主意。

她永远精致、得体,性情最明朗,俏皮话最聪明。偶尔转发的手机段子最谑而不虐。熟了,他去过她四环外的小小零居室,她有一只毛茸茸的折耳猫,常常四肢着地趴在门口冒充黑地毡。她学法文,爱游泳,每有假日则去驴游,把自己晒成一颗黑钻石,令他目眩。

他遥遥看着她,像墙外行人看着墙内的庭院深深,小径,青苔,红蔷薇正对着绿鹦鹉,这里需要一个陌生的"奇"书"网-Q'i's'u'u'.'C'o'm"访客吗?他这样平凡莽撞的傻小子,一定会折了花枝,踩破阶砖,又崴了一脚泥。她一切都好,他不见得能为她锦上添花,那么——他感觉到掌心的汗意——要他何用?

而此刻,藉由一双抽丝的袜,他想到:她的生活,或者有另一面。他其实也支离破碎听说过一些事,来自她的大学同学、客户及萍水相逢的人,他们有时讪笑,有时带着一点点叹息。他一向迅速避开,不愿意自己成为一个偷窥狂,但现在,他想,如果可以,他宁愿亲自问她。

思量很久,他通过内部邮件系统向她发了一个喝咖啡的邀请。她的回复很快,也很短:WHY?

因为……她的破绽。他很惭愧他就是传说中的猥琐男,在完美如观音的女子前,只想倒身下拜而不敢上前抱她入怀。她的缺失让他塌实,也许她曾经贪慕虚荣或者图名图利,有什么关系,她不是谪仙,也不是木头人匹诺曹,她有一切属于人的、活生生的缺点。

有些事,他还不知道,他准备在交往中渐渐了解,也许他能够接受,也许不能够。但他已经决定,认真地追求她。

小学时,他学过一个字:瑕。有瑕的才是玉,那完全无瑕的,透明闪烁,却不过是塑料的伪造品。

灰鸟之死

她只说:“来不及了。”

他们在网上相识,她不屑于相信这缥缈恋情,却感觉了那静悄悄空洞洞的吸力。每天看到他MSN上日新月异的名字,像一扇一扇门轰然打开,一定有一扇,是不可开启的。她想退后,却把椅子又离电脑拉近了一点。

他们聊得散漫,话头像两匹闲荡的马,不离不弃却没说过爱,这个词早已被败坏。这是四月,她忘了关窗,丁香碎的雨雾淋湿了她的手指,她没去过他的城市,却知道那里葡萄不胜重负,枫树燃烧如维纳斯的红发,信天翁展翅飞过,像突然经过的乌云。

她的四月不是他的四月,她不能不了解,时间与空间的隐喻。

而他的南半球,天已经全黑了,手边一杯咖啡,来不及在正热时一饮而尽,此时地狱那么黑,北极那么冷。他几乎绝望地想到,她那边,才是黄昏之后,日落之前。

他对她的爱,比她对他的,早了四个小时。

已经来不及了。这是他们之间永恒的和弦,仿佛幕后的歌队,在一咏三叹。她有婚约在身,也不准备背盟。他负笈万里,要回国不是容易的事。

她几天没上网,他只觉得电脑是永远的黑屏,听她叮一声出现,问得很焦急:“你哪里去了?”她的手停在键盘上,每一颗键都成为刺莓,刺痛她,她很艰难地打出来:“赤峰。”他和她,同时想起,很久之前,她在论坛上兴奋地发过贴,她说她要在草原,在夕照、驼与羊之间,拍一组婚纱照,风吹草低,繁花似锦。

他说:“你花嫁那日,我去看你。”

键盘上的针刺穿透了她的手指,流出白色的血。她狠狠心,打出一行字:“来不及了。”婚期就在三天后。

她一定是,最心不在焉的新娘。婚礼那么嘈杂,她满脸笑容迎向每一个宾客,寒暄、退回、再迎向下一个,这像是一个游戏的死循环,她是被卡死的灵魂。

那日靡靡有雨,婚礼长得仿佛永远不会结束。巴赫的音乐声中,忽然闯进一只受伤的灰鸽,在教堂里乱撞乱飞。“我愿意”三个字还没来得及说出,已经被打断。灰鸽惊惶地乱飞,一头扑向她怀里,片羽与血滴,缓缓落在,她无瑕如雪的婚纱上……

是他来了。

在等待婚礼开始的无聊间隙,她用手机上网,看到论坛上,他的室友发了一个惊惶失措的帖,说他三天前昏迷,至今不曾醒来。而他的电脑屏幕上,还是她那一句永恒的话:“来不及了。”

从南半球,到北半球,从他的城,到她的城,有多少距离?她深深体会,他甘愿死在她怀里的决心。

限量版青春

直到三十岁,薇薇都是一个乐在其中的限量版爱好者。她用粉红色的诺基亚限量版7610手机;穿一双耐克限量版球鞋——懂行的人才能看得出那是高仿;迪奥限量版太阳镜(同上,是高仿)轻轻地挡着阳光,也挡住了薇薇睥睨众生的眼神。

她不是贪慕虚荣,而是她恨死雷同、庸俗、泯于众生……如果她是花朵,她愿意是雪封的黑森林里一朵不合时的梅,也可以是我花开时百花杀的菊,就是不能做黄四娘家那千枝万朵压枝低里的一朵。怎么能够,满街都穿煤炭色灯芯绒小牛仔西装,薇薇也照样来一件?这就意味着品位平凡、眼界有限,完全没有脱离街坊大妈的庸俗境界。人世浩繁,薇薇甘为限量版,有一种鹤立鸡群的骄傲。

因此,薇薇也爱限量版男人。她不能接受普通劳动者,他们没有品阶和趣味,太廉价;也看不上满大街营营役役的白领们,他们不过小有资产,小有姿色,一式的黑西服白衬衫是千人一面;自然,薇薇也承认,豪门梦仅仅是一个适合在晚上做的梦。因此,她寻找的,只是一个限量版男人:较为出类拔萃,但没有好到让人仅具艳羡的份儿,精致,同时实用,眩目,也不至于昙花一现。

薇薇终于找到了他,是一个珠宝鉴定师,精巧的专业人士,这职业已经足以限量他。男人用ZIPPO限量版打火机,GUCCI限量版皮带,与薇薇花前月下时,开一瓶伏特加,他特地说明是从机场带回来的限量版。因为限量,所以,薇薇不用与任何人分享,而独享,是一种极大的欢喜与拥有。

薇薇的限量梦破在她三十岁生日那一天。隔着天桥,她看见她的限量版男人,和另一个自己在一起。的确,另一个自己,这不是一部科幻电影或者一部名叫《玉梨魂》的小说,虽然那个女子比薇薇高,年纪也比薇薇小,但她胸前也挂着诺基亚限量版粉红色手机,也穿耐克限量版球鞋(是真的不是高仿),女子提着的瑟琳限量版包包——薇薇心酸地低下头——她买不起。

薇薇就是这样想通的:限量版其实更容易撞车。没错,它数量少,这就更决定了,好这一口儿的人,非买这个不可。而有相同的爱好,外加相同的偏执,大概在生命的其他方面,也会接近吧?就好像黄昏总与黄昏相似,星星和月亮总离得很近。这一群想标新立异的人,总不得不撞在一起,撞成小小的尴尬。

薇薇很惭愧不能回到手工时代,那时真是一样一件,也没有财力去巴黎亲自订做,既然如此,薇薇想,何必追求那限量两千或者两万的做作?

她从此漫步市场像牧羊人在草原散步,买东西就像新买一只咩咩叫的小羊羔。她不在乎撞衫或者撞包,如果邻家有一只羊与自己的相似,只说明它们有血脉里或远或近的联系。而薇薇,因此与陌生的女子,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姐妹。

薇薇知道,她那单纯而又矫情的限量版青春,已经结束了。

卡桑德拉的眼泪

这么相爱的两个人,为什么还不能相守?她不明白,他也不明白。

最山穷水尽的时候,他突然宣布自己的婚讯,对方是他的初中同学,没太读过书,然而清秀温婉。他说他的心已经死了,化为尘土归为石,他愿意凿成千片万片筑巢,任何一个女人都可以在巢里坐镇,贤妻良母更好。

她挣扎着问:“你爱她吗?”

他咬牙切齿:“爱情?狗屁。”

她哗哗泪下:“你不会幸福的。”

他倒笑了,那笑容里全是对自己的狞恶:“是吗?不如你等着瞧瞧。”

她此后一直单身。陷身时间的斗兽场,一寸寸被逼向墙边,她有时也会心灰意懒,想随便嫁谁也好,爱情是狗屁。一念至此,她顿时有一种寻死的绝望,她仍然不相信,人可以活在感情的真空里,像一粒放在太空的种子,没有空气、阳光、水和食物,而继续开花。有好几年,她的MSN名字都是:“爱情与钱,都在来我家的路上。”她愿意做树边寂寞的猎手,一直等,等着瞧瞧。

她结婚结得很晚,感情,性,临睡前无止无休的闲谈,日子像一方薄田,耕三锄停两锄,慢慢也整出一片蒲公英。一日,她偶然说起他,说起待结的发,说起不得已、爱别离、舍不下,仍然说出一片泪光。温柔的夫君不出声,只是用尽全副力气揽她入怀,她刷刷泪下,知道自己等着了。

再遇到他,是很自然的事。大学同学聚会,最后似有意又无意撇下他们俩。都是成年人了,未必还谈那些缠缠绵绵的话,她遂兴致勃勃给他看儿子的照片,也看他女儿的,表示要结儿女亲家:“哪一天,带我儿媳妇来一起吃个饭。”“归她妈了,等我探视的时候吧。”她懔了一下,才彻底地明白他在说什么。

“发生了什么?”她明白不该问,但管不住自己的嘴。

他苦笑:“过不下去了……整天没话说。白天上班,吃饭时也没话,做爱时也没话,本来也做得很少。后来她怀孕,从那时起就是无性婚姻……”他嘴边,多了一道细长的纹,是岁月的刀劈斧凿。“我曾经以为爱情不重要,我忘了我是人,有人的情欲,我真的不是猪,吃睡长就可以过一生。”沉默很久,他忽然说:“我还记得你说过,说我不会幸福。”

“我不是这个意思。”她惊呼。

这是诅咒吗?不,这只是卡桑德拉的预言。卡桑德拉是希腊神话里蒙受诅咒的女子,有预言的能力,却不能改变未来发生的事,她将眼睁睁看着死亡、杀戮、痛苦一件件发生。而最凄凉的是,无论她怎么呼喊得声嘶力竭,都没有人相信她的预言,从来都没有。

她坐在肯德基的塑料座位上,觉得自己就是卡桑德拉,在血洗过后的白色石头上沉坐。黑披肩在她脸上一扑一扑,奇怪,有一点湿,原来是她脸上的泪。

如果有机会,她宁愿自己曾经高贵大度地说:“我祝你幸福。”但卡桑德拉,永远只说真实的预言。

我仍在等待竟然

大学同学致电我:“Z离婚了。”我答:“果然。”陷入这不祥恋情之前,Z几乎夜夜给我打电话,话筒里全"奇"书"网-Q'i's'u'u'.'C'o'm"是海的呜咽。那男人花心、轻薄,一屁股没擦净的陈年旧事,我听着万里之外她的浊浪滔天,无能为力,只能叹息:“一切都是果然律。”

所谓果然律,是我胡诌的。

婚变的女子,“果然”要养一堆猫狗,称它们是儿子、女儿,天天幽怨地表示:狗好过家人,猫远胜爱人,而全世界最神怨鬼憎的,就是男人。

爱上落魄男人的女子,“果然”人财两空。全公司的人都听见她在电话里,点着旧爱的名字哭喊:“那五万元是借你的,什么时候变成给你的,怎么可以不还?”

一念之差、沦为第三者的女子,开始还嘴硬:“他说他和他太太只是亲情。”“果然”被人掌掴。随后,男人举家赴欧洲旅游,她一个人在医院打胎,在长凳上流了很多的血。

一切都不出所料,是“果然如此”而不是“竟然如此”。错放的爱情,也曾美好过,像海棠在十一月盛开,大家都赞叹这华丽的奇迹,深谙事理的凤姐,却立刻懂得这花的妖异。不合常理的事往往是神喻,而在闪电没劈在我们头上之前,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是独一无二的女主角,山河为我而改变。我们忘了所有的歌都唱得那么雷同,那些一首首霰弹一样射透了我们的歌词,不过是另一个人的眼泪和故事。我们都逃不过概率论,奇迹,就是小概率事件,也叫“实际不可能发生”,与之对应的大概率事件,就是一件一件的果然。

年轻人最讨厌老生常谈,他们不相信这些婆婆话都是“果然律”的总结。

戏剧里的岳父一律嫌贫爱富,因为“贫贱夫妻百事哀”是人之常情,而那些中状元的小生——中国历史上,统共才有几个呀?所以看到一个富家女后花园赠金,我就知道一段“果然”

赫然上映。

因此,每每女友们满怀爱意,向我吐露心声,我却按捺着一直想发出钢铁的预言:这是一条不归路,请立刻回头。我越来越像一个冷酷的、装在汽车头上的定位系统:“前方50米处右转,不得左转。”不管左转是不是鸟语花香或者光荣的荆棘路,那反正是一条单行线,会被罚款扣分。

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有一位马普尔小姐,终生未婚,蜗居在一个小山村里,却从不少见多怪,她看到人和事,第一个反应常常是:“这人长得像我原来认识的某某某,这样的事我原来遇到过……”太阳底下无新鲜事,她对人性的惯例了解得太深刻。人人都认为谋杀骇人听闻,她却觉得司空见惯,暴力、恶、冷酷走到了极致,像水到了一百度必然沸腾,杀人和空手捏死一只金丝雀,没什么两样。小说里没提过她的风流事,大概也的确没有,看透了一切,还能爱吗?

但我……还有爱,在很多很多的“果然”之外,我还是等待着某一个春天一般美好的“竟然”。我所以懂得了所有女子的心伤,并且,当看到灾劫如海啸般“果然”

扑向,沉默不语。[请看小说网·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情场上谁能教育谁

我一向冒充同事、亲友以及读者们的知心大姐,时常听到种种情史,懂事的MM们多少会恭维我几句:“我相信您一定富有经验,爱情幸福……”听了一万多遍还忍不住笑出来:经验与幸福如何兼容?久病才能成良医。高考八次屡败屡战,是因为前七次都落第了。

曾经动念要开一家爱情私塾,我当然不够格当爱情导师,但,谁够格?

古今中外,显然青梅竹马、白头到老是最完美的爱情,可女主角能懂得什么?她是懵懵懂懂间捡到一块狗头金的人,不需要也不可能有矿业开采知识。她知道这一个男人的好,对男人这一族群全无概念;她明了爱情的甜,对失恋、绝望、徘徊、冲动、与爱伴生的恶……都只能睁着小鹿斑比般纯净的大眼睛迷惑:怎么会这样呢?不曾痛哭长夜者,不足以悟人生或者爱情。

几度情海争锋的怒女呢,大概也不胜任。吃一堑未必长一智,撞倒南墙不回头的多的是,回了头也往往就迷迷糊糊调一个方向,再撞一次眼冒金星。乱七八糟一通历练,忽然遇到时间虫洞,她掉出这生死场——通了关也说不清秘诀在哪里,到老了还喃喃不忘:“他到底有没有爱过我”。

就算把私塾开出来,有用吗?N年前,我拔牙,眼泪汪汪问医生:“为什么打了麻药我还是这么疼?”医生心情好,耐心答我:“疼痛,是一种主观感受,你觉得疼就是疼。”那么快乐、爱情、幸福以及绝望,全是主观感受。爱情比任何事物更接近修行,与宇宙无限接近,刹那的领悟就是一切,他人的经验能对自己的人生有所裨益?

爱情不是科学,没有公理、定律和公式,所有的真知灼见都有反证。妈妈们谆谆叮嘱:花心的男人不能嫁——也多有婚后改邪归正的。从小就有人说:农村男人不能嫁——嫁了农村男人而幸福美满的大有人在。生命是一款试用装,开封后请尽快使用,不能冷藏,你是惟一的导师、生产者、质检员以及用家。人生不过是布朗运动,你遇到什么就是什么。

谁能教育谁,谁又能受教育?所以我想我的爱情私塾里,没有讲师,也没有学生,只有人讲,讲得眼泪涟涟,很多人在听、七嘴八舌地安慰。倾诉是排毒,聆听是最大的疗伤,而语言,是鸦片、酒精和微浓的薰香,抚慰人的疼痛。当你陷入人生的绝境,从地狱的十八层一路滑落到专门为你搭建的十九层,偶然看到一两篇文章,听到一两句窝心的话,血肉模糊的伤口喷上了一层薄荷膏。你不是这世上的苦海孤雏,有无数人,在此时,流着和你一样咸涩的泪。这,就够了。

胜负师之恋(1)

昨夜我又梦见那一剑,在阳光底下,剑光逼光而来,像满天都舞满了银蝶。我什么也看不见,只缓缓地递出一剑,所有的蝶折翼落下,世界一片血红飞瀑。我杀了一个人,那是他初次死亡的处子红。

有几滴血,溅到我脸上,奇异的热。

我第一次目睹死亡,其实并没有发生,是我六岁那年。我从没见过父亲,母亲也从来不提起他,这个男人存在与否,并不重要。母亲总是沉默地煮饭、洗衣、在家里搜罗可卖的东西,她不大抱我也不大说话,她惟一的话好像就是和债主们,都是哀求、苦情、赔笑,可是并没有人肯听她,她于是越来越沉默。

一晚我被尿憋醒,抬头看见一个长长的黑影。母亲穿着家常的破布衣服,手里抓着绳圈,一端悬在梁上。她脚下还蹬着凳子,一时没有行动,只是把自己这样斜斜地挂着,仿佛陷入思索。我一惊,尿流了出来,遂放声大哭。听见我的哭声,母亲如梦初醒,跳下来抱住我。我却恐惧地想要推开,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她已经死了,被命运所杀。

第二天,母亲就带着我来到试剑山庄,自卖自身,也卖了我,她从此成为洒扫女仆,而我是终身的剑客。我们的主人,是梁三公子。

练剑生活不觉快乐,但我也从不像同伴们随便哭泣。这不过是一桩工作,拿扫帚和拿剑都一样,奴隶是没有选择的。每一天,同一个式子刺几千次,不时有人倒地,师傅必须用藤条来监督我们,大师傅站在我身边看了一会儿,忽然吸一口气:“你是天生的剑客。”也许是也许不是,但我不是天生的奴隶。

只有八月十五,每年一度的试剑会,我们才会见到梁三公子。全体剑客双双对决,最后的胜者将和梁三公子对局。他白袍如镜,映着阳光,几乎伤眼睛。总是三招两式,剑客就败在三公子手下,三公子儒雅地在对手胸口轻轻一点,一滴血,恰好注解失败而不至重创。是一种戏弄吧。我嘴角微微一牵,立刻有人投我锐利的一眼。我低头、敛息、肃立。然而我知道那一剑,是一记落在我胸口的鞭笞,我因剑客们共同承担的羞耻而难堪。

终于我十八岁,轮到我参加试剑会,一路过关斩将,站到三公子面前。他这么瘦,整个人"奇"书"网-Q'i's'u'u'.'C'o'm"就是一柄剑,凌厉的杀气逼得我一退。我却看见他握着剑的手有一种低微的脆弱。

我等待开始的讯号如豹嗅到猎物的消息,是这样艰绝的苦斗,他每一剑都有说不尽的绵绵之意,如大索拦江。忽然他一个破绽,我挺剑而上,却在人群中看到了我的母亲——不是现在的青衣女仆,而是那晚双手把绳圈紧紧抵向脖颈的母亲。她在说:不,你不能赢,除非你想输掉你的一生……

我忽然之间,明白了一切。我不是剑客,我只是奴隶。死亡是我的宿命,如果有外敌入侵;失败也是我的宿命,如果没有外敌入侵。这是所有剑客共同的默识,虽然很荒谬。如果我们的功夫低于三公子,那么我们势必不能保护他;但因为他是我们的主子,所以我们只能逊色于他。

铛啷一声,我手里长剑坠地。胸前微痛,我知道有一个浅浅的伤口在成长,一行鲜血扭扭曲曲写着我的命运:奴隶是没有选择的。而三公子,才可以有这样儒雅疲倦的笑容。

第二天就不再有人提起试剑会,它像昨夜月圆,是例行公事,从来没有惊奇。师傅派我去庄外买菜,路上要穿过一座密林,百鸟惊起,绿叶无声,突然间,我听到有人在呼喊:“救命呀!来人呀……”

远远,有两个女子向我仓惶跑来,衣袂和长发一样混乱笨重,使她们不断在树桩间跌倒。有四五个手拿长刀短棒的人在追赶,抓住了其中一个女子,她哀叫道:“小姐快跑。”那小姐大喊着:“小螺。”正跑到我面前,一软栽倒,她繁花般的裙轻轻飘落在我的脚面上,“嘶”一声裂帛却这样刺耳。小螺挣扎着,大喊:“大侠,救救我们。”一切发生在瞬间,我的反应是继续走我的路,太阳已经升起来了,再晚,早市就散了。年年八月十五后,会有大量月饼倾销,我想念桃仁、糖以及蜜油的滋味。

胜负师之恋(2)

然而她抓住了我的裤管,我一时不知是不是该踢开她,追赶者的刀已经指向我的眉梢。猝不及防,我只得出招。他们都不济事,呼喊几声就跑了。

我叹一口气准备继续上路。那叫小螺的女子却扑通一声跪在我眼前,拭干眼泪:“大侠,这附近有一个山洞可以藏身,大侠,请帮我抱一下小姐。”

我静一下:“我还有事。”

我没有行侠仗义的心,没有人搭救过我,我也没兴趣搭救其他人。有什么好逃的呢?也许他们想把她卖到窟子去,但那一定也是一种人生。贫穷就是罪恶,奴隶就不应该有自由。

“大侠。”小螺悲哭一声,扑上前,抱住我腿,温热的、绵软的、微湿的身体贴紧我,我的溜溜打个战,啊,这是女人。一把火自身体深处烧出来,我管不住自己,我没办法,我不能。

我别无选择。如托泰山,如抱婴儿,小姐在我怀里万钧重。我的手规规矩矩在她身下,但我如果控制我的眼睛,自她的额际、她的眉、她的唇,一定可以啜饮……我与小螺在树林里走了很久,一种胭脂浆果一直在噼里啪啦往下掉,脚步踩上去会轻轻爆开,有一颗,落到了小姐脸颊上,像一颗滴泪痣,又一颗,滚进她的长发里。再一颗,竟然是无色的,是我的汗。

抱着她,我忽然明白母亲当年抱住我的心情。不必哭泣,就已经生死与共。她是我的,而我,也是她的。这时我看到另一颗泪,是小姐的。

“到底发生了什么?”我想问却没有。

在山洞里,小螺点起小堆清洁的火,小姐背火而坐,不断折起破碎的裙摆。正人君子应该转过脸去,我却情不自禁。她微裸的脚趾是暗里的一线光。

小螺一直恨恨地骂着:“坏蛋梁三坏蛋梁三你不得好死。就为了抢小姐当第九房小妾,你居然杀了老爷、太太,你……不是人。”

“别说了。”小姐哇一声痛哭起来,“小螺,我们走,走到远地方去,到他捉不到我们的地方去。”

小螺跪伏在小姐身边,哭得声嘶力竭:“试剑山庄的势力这么大,我们去哪里,我们能去哪里呀?”

她们哭了很久很久,我忽然觉得了厌倦,起身就走。小螺一声惊叫,火忽然熄了,我一脚踩到了谁,温软、绵缠,谁在黑暗中抱住了我,我身体的某一处如剑出鞘。

火熄了又燃起,熊熊地,烧透我全身。我是火中之莲,热烈地盛放。如彩虹如雷霆,红烧肉或者清蒸鱼,都没有这么香甜,剑的死亡,没有这么惊悚。怎么没有人告诉过我,有这么好。

她们在我耳边喃喃:“带我们走,带我们走。”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缓慢而坚决:“我带你们走,我来保护你们。”

第二天是一个朗明的天,我从枕下拿出我积攒的银子——三公子偶尔有赏赐,我去买菜,也时常匿下一点。虽然在试剑山庄,剑没有用,但人对钱的本能欲望,我还没有忘。带着我的剑,我直奔树林,像一只小麝去那汲水之溪。我甚至想到未来的职业,也许是铁匠也许是卖豆腐,我都不会,可是没有什么,会比练剑更苦。

山洞里一片昏黑。火堆已熄,一地纷乱的脚印,仿佛发生过争斗。没有人,但柴堆上还挂着一小段淡紫,那是小姐的袖吧?山洞深处,漆黑里响起一声呻吟,是小螺趴在地上,背心插着一把刀。

“小姐呢?”我大声疾呼,“出了什么事?”

小螺吃力地抬起一点头,“是梁三……”甚至来不及说完一句话。

我重新穿过树林,回试剑山庄,既然这是我的宿命,而我别无选择。已经深秋了,枝头黄绿金棕,每一种,原本都可以染小姐的裙。我听见我的剑,在鞘里幽微地哭泣。

日子如常,我练剑,帮庄里干杂务,我沉默但我一向都不爱说话,正如我的母亲。有时午夜惊醒,觉得咽喉极痛,仿佛被利刃割断,有血汩汩流淌,我一口一口咽下那血。窗外偶尔有星,捉摸不定如鬼魂。

胜负师之恋(3)

门口很静,月光停在地面上像剥了一块谷场的皮。我静静站一站,远处,有人在树林里唱歌,一定一定,有些女子洁白的衣裳打开,如银耳在水中缓缓盛放。忽然长草微动,我脱口而出:“小姐。”一只小白兔惊慌地逃走,是我打扰了它婴儿般的眠。

又快到中秋了。

试剑会的早晨,母亲为我端来一碗红枣莲子粥,煮熟过的枣,像搁陈了的血,不再艳红。我猜她什么都知道,只是只字不提。我一口一口喝着粥,她就站在我身边,一下一下拂我的头发,手心太多茧,头发就会牵得一痛一痛,非常轻微。

我痛得紧紧闭着嘴,说不出话来。

有人叫她去干活了,她答应着就出去了。我忽然很想叫住她,叫一声“娘。”最后磕一个头。但,在试剑山庄里没有母子,我们惟一跪拜的,只能是梁三。

我仍穿粗布衣服沾满汗渍,我握着剑,随随便便,就像拿着菜刀。我耐心以及温柔,我与我的同伴们周旋,我轻轻指向他们的咽喉,或者挑破一点儿布缕,我知道会后,他们还得笨拙地补缀。

终于等到了三公子出场,他一身白衣不是不像千年枯骨的。他从中堂大门大踏步出来,一直凝视着我,有疑惑、探究,也有怒意,还有一种燃烧的期冀。我已经快等不及了。

他开了口:“你,喜欢剑吗?”

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梁三在试剑会上与一个剑客对话。

我冷冷道:“不。”

“那么,为什么?”

“我是被卖的。”他的剑客只有两种,一是被卖,另一种是自卖自身。难道他忘了?

他仿佛被人打了一棒,眉眼奇怪痛楚地拧起来。我看到他眼角的细纹,他手背上有褐色的老人斑:“但……”

我已经等不及了。

阳光炫所有人的目,所有人在过度意外的沉默里,看着三公子,跌倒在地,白衣迅速被泥尘所染。血,和所有人的血一样鲜红,奇怪地流着。

人群有异样的安静,骚动蓄势待发。我俯身把剑搁在地上,我等待,所有的剑客们一起冲上来。我不在乎,死在兄弟们的手里。

虽然,我与他们,也从未相爱过。

“不——”最凄厉的哭喊。大门訇然打开,我看见小姐踉跄奔出,扑向了三公子“相公,我的相公。”

无数利刃逼向我的喉,我盲了;多少人在厉骂我,我聋了。我只看见她,听见她的哭喊:“相公。”到底发生了什么?

中堂訇然展开,红烛高烧如新婚,大红双喜字下面是棺椁。是为我准备的,还是,为他自己?

就在红烛下面,小姐转过脸来。我很想问,那晚是她还是她,或者,是她们俩?

“不,我不是他抢来的妾。我是他的正妻,七年之前就是。而梁三,是真正的剑客。”

“我最了解他如何认真的准备试剑会,忍着越来越难堪的肩背旧伤。每一次他大胜而归,却眉目不扬。他说他渐渐怀疑,他是真的独步天下,还是另有瓜葛。去年会后明月夜,他带笑唤我的小名,说他遇到一个天生的剑客,他渴望真正的胜,如果不能,他但愿死在那剑下。因为剑客就是胜负师,除了胜负,没有其他的意义,哪怕是生命。于是,我带上小螺,设了这样一个局。”

她抬眼看我:“死在你手里,是他的遗憾。因为,你不是一个真正的剑客。你并不爱你的剑。”

我忽然凄凉地一笑:“我是奴隶,我没有爱任何事物的自由。如果我有选择,也许我会爱上剑。就好像……”曾经有一刻,我以为我有自由,我几乎爱上了她。

我但愿我是一个铁匠之子,从小在铺里帮忙,我看到自己锻出的剑,多么锋利,闪着寒光。是的,我会爱上,我当然会。但命运,或者说梁三,没有给我这个机会。

我看着小姐在我面前死去,我没有阻挡。他殉了自己的剑,她殉他,他们都是心中有爱的人。而这样的死亡,只为了——他说什么,一场真正的胜?胜负,一定是非常荒谬的事。

胜负师之恋(4)

有太多人等着梁三的死。试剑山庄不会结束,只是换一个主人。我拾起我的剑,他们便退后。他们并不想杀我,只是驱逐我,容我在大地上流浪。

在陌生人与仇人之间,我不曾沦为乞丐,因为我靠我的剑来生存,再没有比当一个职业杀手更容易的事。我已经活得很长,很不耐烦了。我不需要知名度,但我还是渐渐地,红起来,而我在等待,一个少年剑客的剑。

但我,不是胜负师,奴隶是没有选择的。

丢了一件红大衣(1)

周一的衣橱,是混乱优美的修罗场,薄黑棉衫偎着米白灯芯绒长裤;彩虹围巾躲在烟灰大衣怀里,只探出一角穗子;一件英伦学生风的提花毛背心,老是不合时宜地掉到果果手边上,想不如就这件?赫然发现胸口被别针钩出一角缺,不由“靠”一声……

终于果果选定一件秋香色半袖针织衫,腰间一朵镂空;配一条缠绵的黑棉布裙,裙摆立一棵孤零零的白杨树。又在几十件大衣里挑挑拣拣,大都是黑,白,深深浅浅的灰,如果是在图书馆,大概是要排在同一个字母下面的吧?这大浪淘沙过的色系让她觉得安心妥帖,她却无端地觉得,她应该有过一件红大衣。

樱桃红,直身,黯红宝石扣,下摆挥挥洒洒。她曾经在大风里,掩着领口,像护着身体最里面微微的一点儿心伤。一件一件,果果把大衣们挂回去,衣橱排得无比紧密,找不出一件红大衣可能的安身之地。

但她一定有的,洗标已经有点卷曲。某一次无味的会面,对面男人顾自口若悬河,那声波到她的耳边就自动改道,她笑得大概奇$%^书*(网!&*$收集整理很敷衍,手一直在大衣下面玩那洗标,拂了又拂,永远拂不平——男人是谁?她连大衣都懒得脱,勉强坐陪十分钟。

可是怎么找不到了呢?难道丢了?她不是不曾把外套落在座位上,但即使同伴不提醒,一出门自会被寒意逼回去。被偷?除非蜘蛛侠,大概没人能上她这十七楼。送人?果果倒不是没有“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的谊人情怀,可是穿得半旧的……她能送谁?

随便捞一件黑薄呢大衣,开车上路,车窗旁掠过冬树疏爽的侧影,像很多年之前,秋凉之后,冬至以前,她正在爱,全心全意。这爱里面的惨淡与无耻,要以后她才会懂。

他能给她的,总是偶尔多出来的两三个小时、半天一天,她却总是很快乐。踩着满街金褐黄绿的落叶,一步一步像踩在气球上,啪啪啪都是小火花。冷得很,她还隆重地穿着皮肤袜,手脚冰凉,笑容凝结成冰,喜悦被冻成水晶石,她分明地知道这一刻是不朽的。

他宠着她,任她去拖他的手,另一只手还举一根糖葫芦。她拉着他去看小店的橱窗,有一件宽身大衣,蓝灰格,清素如岁月。小姐出来招呼:“进来试试。”她欢欢喜喜推门进去,手感柔软,她握在手里是一整个春天。偷眼瞥一下吊牌,两千多,顿时吸进一大口冬天的冷空气。

又舍不得脱,小店才几平方米,兜兜转转总回到镜前,这是她的中央舞台。远远地对着镜,想飞他一个哀怨的眼神,却不见了他。

他不知几时出来了,正在人行道上听电话,不知是正好此时打来的,还是他借故打出去的。果果忽然起了一点恨的心情,她爱他,她愿意为这一段不名誉的爱情,形销魂丧身败名裂。他也爱她,用他的皱纹、白发、叹息后偶然闪过泪光的眼神,他最冲动的承诺是:下辈子。是的,如果他有。

但今生,在她的生命里,他甚至不愿意承担,一件衣服的重量与价格。

这一点点顿悟,让她胸口有了噬咬般的痛。她对小姐微笑:“谢谢,我再看看。”脱下大衣像脱下他的魔咒。她不是买不起,但他不值得。

圣诞节之前,又偶然经过,正全场两折。架上空空荡荡,不见她渴慕的蓝灰底色,小姐却递过另外一件:“最后一件。”大红的。红灯记一样昭昭,又像鞭炮碎过的红屑,一种绝望的喜气。她不见得喜欢,却还是买了。大约只因为料子实在好,50%羊绒,40%羊毛,10%兔毛,宽宽的袖口半没过手背。

一个人,拎着购物袋逛街。那个人哪里去了?果果是真的不在意。

清早上班的高峰,有稍许的堵车,果果趁这机会,把长发扣起,给自己剥一个巧克力派,喝一杯有生涩滋味的番茄汁。车上有小暖壶,她倒一杯热牛奶出来。她把自己照顾得,玲珑清脆,不过不失。正如她的一切。

施公子会喜欢上她,也正是为此吧。

丢了一件红大衣(2)

其实那件红大衣,她很少穿,太跋扈的颜色,每一穿出来,艳惊四座。她宁愿更低调一点,沉稳一点,但愿人家能爱上她的灵魂。然而她的灵魂,真有那么高贵吗?

她苦笑。

有一次,她与施公子去看电影,等待开场的工夫在金店晃悠,有一条哑光金镯,做得很是不俗,她多看了两眼。进了电影院,施公子在黑暗中,不声不响,递她一个巴掌大的纸盒。她僵在当地,不知应对。

拒绝多小家子气,难道一只金镯就是她的卖身契?等于当面掼人家一脸灰;接受又显得爱小,难道她就稀罕那一点金子?她什么没见过呀;又恨自己刚才有眼无珠,人家的镇店之宝,十几万的大溪地黑珍珠项链,怎么没戴上试试?哪怕分手了倒也是好东西;但要真做出来了,人家能闪多远就闪多远,可怎么办?……

这么千思百量,果果大概是不爱施公子的。可是她知道施公子的好,家底不谈,人用她妈妈的话是:看着还老实。再没谈过更辛苦的恋爱了,跟施公子去泡吧,她聆听时永远微微前倾:“谢谢,我要柠檬红茶。”大V领开得恰到好处,锁骨若隐若现。果果自嘲地想,女子的美,不在乳沟就在锁骨,却太难,两者并存。

回到自己家,她就报复性地喝很多酒,打出馊臭的酒嗝。裹着旧睡袍,在屋里晃,酒力蒸蒸,在她周身蒸出光环。她像在洗一场葡萄酒的蒸拿浴。她很困顿,却又睡不着,头重脚轻坐在沙发扶手上,想不如去点支烟?满是酒精的她,会在烟头的一触之下爆炸,化为灰烬吗?

这委屈不是不值得的。大年初三,施家正式约她过去坐坐。果果喜气洋洋,千挑万选,还是选了那件樱桃红大衣。红得如此喜气乖巧,正是一个宜室宜家的好女子。

雪地里,人人都裹成一只无尾熊或者海狮,她却微微敞开大衣领口,露出一角冰肌——不是陈词滥调,是真的快结冰了。她知道她是玫瑰含雪,红石榴里的一点莹白。

她没想到施家是这样一大桌人,很快看出来他们自家人见面也不多,因此亲热得格外夸张。大家礼貌周全地互相招呼着,彼此都是陌生人,倒反而疏忽了真正的客人。

没人告诉她外套该挂哪里,她也不便自作主张。团一团,搁在膝上,像睡了一只艳红的猫,要不吵醒它,非得双膝并得极拢,正襟危坐。果果保持着甜甜的笑容,听他们讨论一些某人某事,名字听来都很熟,再一想,原来是没连姓氏,所以别扭。

渐渐,她就走神了,一低头,被大衣的红惊一下,再往上是自己套了小黑毛衣的身体。她不胖,却觉得自己的肚子触目惊心突着,整个人好大一块,就是这么粗粗蠢蠢横着。她是横插进来的局外人。

如果她嫁入施家,这样的聚会该有多少次?有多少次,她得光梳头净洗脸敬陪末座?所谓佳偶、所谓殷实人家,到底有没有意义?室内不够暖,有人皱着眉:“老爷子总是在省电费。”这一大家子,连水费电费卫生纸都是承人的余荫。至少果果还是自食其力着的。

手脚俱冷,她把双手藏在大衣里面,少少动一动,仿佛手底下握了一把枪,随时会出其不意拍出来,大叫一声:“抢劫。”在百人千人里,她只是一个人,和自己玩着寂寞的游戏,孤单地,笑起来。

果果觉得车内有点闷热,把车窗摇下一点儿。寒风猎猎,拍她的颊。收音机里在说:“一路畅通。”像一句轻快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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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冬天,总是格外渴望温暖。入夜,在外面晾了一天的衣服收回来,都是冰冷的,草药茶泡过三四回就温了,再也不能滚烫。天色昏黑下来,电脑荧幕轻轻闪动着,果果知道一切都很简单,她说:“那里几点?”或者直接关机下线。都可以。

施公子之后,果果恨嫁的心淡了许多,有时候,她宁愿追逐那最原始的。

不见得还为那些猫三狗四浪费雅诗兰黛的彩妆,她放散长发,脸孔恒常疲倦安静,随便抓一件丢在外面的外套。

丢了一件红大衣(3)

大概穿着那件红大衣参加过一场放浪形骸的聚会,它的胸口多了一痕酒渍,毛料里渗着烟气。果果很弃嫌地,把它丢在沙发背上,因此最常穿的,也就是它。最不得宠的,反而朝朝暮暮,这是什么因果,果果想不通。

不是没有愉快的,当有吻和拥抱,呢喃虽然千篇一律,听到耳边还会微微一动心。但所谓极欢,果果从来没有遇见过。最应该尖叫的时候,果果却心不在焉,想到明天要交的报告,形骸得到释放,精神却疲倦得打一下呵欠。

某个下午,她步出一幢面目模糊的住宅楼,原来楼外正飘着凄凉的冬雨。

她立在楼门口一时踌躇,该不该打一个电话给刚才那人:“可以借我一把伞吗?”会是戏剧性的一幕。他们是陌生人吗?几个小时,她已经看熟他苍白的屁股,但一穿上衣服,这熟悉顷刻灰飞烟灭。

而且一把伞——正如白娘子邂逅许仙,伞是一个华美的借口。逾分是冒险也是娱乐,果果几乎可以想得出他的警觉及沾沾自喜。

果果就这样,投身雨雾,她的红大衣像一座冰火岛浮沉在北冰洋的海面上。空气一望冰白,雨丝还细,却渐渐浸透了袖管,那湿濡的红像渗血。她交抱双臂想抵抗冬凉,却只抱了一怀湿漉漉,让人有不洁的错觉。

她在大风大雨里站了半小时,才拦到车。一回家,几乎是带着厌恶地,立刻把大衣脱掉,随手一扔——不,她并不是在那一次,弄丢了她的红大衣,因为她即刻带着内疚把它抱起:如果一件衣服也有灵魂,她听到了它带血的哭泣,这一切并不是它的错。

一次又一次,她立定志愿要追逐A,却不能忘怀,那些她得不到的B。选择或者被选择,都如此困难,爱情是一场混乱不堪的阴谋,果果看不透。

她只毁了她的红大衣,它原本柔滑轻暖,然而她没看上它不钟爱它,让它被烟酒所伤,袖口又多了一个烧焦的洞,屡屡湿透屡屡被不在乎地阴干。那一刻,果果哭得像一个疼痛不堪却还没学会言语的新生儿,她在心里承诺,从此再不如此,一定给它以珍爱。

她从此,再没见过自己的红大衣。

把车在停车场锁好,果果推开车门,漫山遍野吹过来的,都是寂寞。而果果,只静静紧一紧衣襟,她不再关心红大衣的去向——很可能只是遗在某一家洗衣房,这是惟一的,合情理的解释。

夏天不能不热,冬天也不能不冷,风雪不能不逼人,而成长,也不能不疼痛。果果只庆幸,自己到底不是一无所有地走过。

身体的召引

若素在午夜打电话给我,背景声是车来车往,她向我坦白,她刚刚从前男友的被窝里出来,在大街上流浪。

那男人甚至不留她过夜,做爱过后,一身心满意足的疲惫,一点点虚构出来的动物感伤,闭着眼道:“我女朋友,快下夜班了。”翻一个身,“你没留什么在这里吧?帮我把套套带出去。”

一刹那,若素想杀了他,抑或杀了自己。

早就知道了他的无耻。第一次抓到他越轨,若素大哭大闹,他的声音比若素还大。两个人大打出手,扭成一团时,若素忽然嗅到他微微蒸腾的汗,带着盛夏平原的熟透气味,热带植物蓬勃成长,豹在草丛间奔驰——那是肉欲的、之于若素最色情的气味。忽然之间她忘了自己在生气,身体里有座大坝开闸,春水三千飞奔而下,她像豆腐渣工程,被泡得酥软……

“苟且”。若素用这两个字来形容这一段恋情。理智上,她知道他并非佳偶。他的学历背景、他的职业都不过中等,虽然整天叫嚣要怎样怎样,不过是志大才疏;感情上,她甚至唾弃他。他不懂得爱也不了解尊重,他对女人不主动不拒绝,但绝对不肯花钱;但她,却深深迷恋他的肉身。

不,他并不是一个床上的超人,所谓一昼夜五次或者一次两小时,这些惊世骇俗的传说统统与他无关。但奇$%^书*(网!&*$收集整理怎么说呢?他身体的气味,给若素最深的诱惑,像一个设置好的“芝麻开门”,若素的情欲之门随即訇然打开,无论那来者是圣人还是盗者。这是宿命还是基因,生命做了最神秘的安排。

他们打架吵架,然后又像一对偷情男女一样,在床上和好。她的情与理都在以森林般的手臂来阻止,极欢时她也听得到内里羞耻的低语:这样,她与潘金莲有什么区别呢?但当她决意离开——这是惟一正确的选择她知道,她却在静夜惊醒,大床极地般冷寂,有一团火球在追逐她,把她烧成灰烬,她不怀念他的人,她却渴望他的身体……辗转数次,分了又合,最后是他厌倦了。

若素不是没有遇过好男子,自有让她心微微一摇曳的,她的身体却纹丝不动,像上了一道隐形的锁。而在这一个雨后的星夜,她来他时常鬼混的酒吧,她要什么,其实她非常清楚,她得到了满足也得到了屈辱。

若素说,或许此后她会在万人之间寻寻觅觅,因为她必须不断寻找那更好的,更能唤醒她的肉身,让新的瘾来覆盖旧的,让荷尔蒙互相追索,若素决定顺从身体的召引。

而让基因来决定她的命运吧,若素说,我已无能为力。

失身记

人生至此,我身边不再有美少年爱人,幸亏还有美少年的忘年交们。——我爱美少年,美少年们爱不爱我,那是另一个话题。

美少年之一小宝,曾经在我单位实习过的大四男生,高挑,瘦削,一把微鬈的头发配着浓眉。青春的高原还一望无际,他的笑容是一部叫做《纯真年代》的老电影。

看着他,我知道时间是多么残忍地将我甩下,满腔感慨也只能捏捏他的面颊——惭愧他仍是缎子脸,我早就是锯子手——“不要老呀,一定不要老。等我赚好多好多钱,养你做小。即使啥也不干,我赏心悦目总可以吧。”

小宝很懂事地陪着我们一干大姐姐们笑,然后正色道:不,他不要做小。

他不要一夜情,也不要三不主义,他不要嫖娼宿妓甚至希望结婚之后永不离婚。我们听着,面面相觑。

都说饮食男女,他不要属于他的那一份爱情,是满大街的水煮鱼,却是极品镇店之宝、传说中的三头鲍,矜贵、优雅、每一次都是盛宴。他说难道男人没有权利追求幸福以及一生的爱情?我们再次面面相觑,终于怯生生问,但,那最原始的……小宝理直气壮答我,如果弗洛伊德说性在脑中,那么,他但愿让大头管理小头,而不是反过来。

同一个小宝,上周末打电话给我,期期艾艾半晌,声音里有按捺不了的狂喜,却也有意乱神迷的惶惑,甚至,一丝丝沮丧,慢慢扩散,像一杯浇在蛋糕上的巧克力酱,越渗越深。他说,他失身了。

——我说稍等,我厨房水开了。他不知道,我小心盖上话筒,冲到卫生间狂笑一分钟。

美少年小宝,挑挑拣拣遇上了美少女小媚,两人要好得去食堂都手拉手,番茄炒牛腩里那几块罕有的牛腩也要你推我让一番。小宝的父母来学校见过小媚,只怕小宝年轻把持不住,百般叮咛不要……不要……尤其千千万万不要弄出人命来(当然老人家不可能说得这么直白,这是小宝心领神会的)。小宝待小媚,遂像周邦彦对他的荷,绝不亵玩。

可是这一段,小媚无端与小宝疏远,那一脸的欲言又止,让小宝急都无从急起。问多了,小媚终于吞吞吐吐说:“你是不是……不行呀?要不然,你是BL?”这真正是五雷轰顶。小媚说,她们全寝室的姐妹听说他们至今尚未嗨咻后,展开五昼夜热烈讨论后得出的结果。“因为,男人就应该满脑子都是性的嘛,不这样,就不是男人。”

小宝来不及说,他如何夜不成寐,一晚一晚洗那滴水成冰的冷水澡;他如何在激烈至无可言说的时候,骑自行车绕二环一周。他只是一步上前,揽住小媚——以下情节,请参阅《卧虎藏龙》之情欲戏之室内版。

我笑得死去活来,小宝却突然问我自由。社会曾经容不下一个失身的女子,而今,又容不下一个不失身的男子。他说是不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谁也没有真正的自由,谁也不是自己身体的主人?我,我答不上来。

第二夜

花蒸说:“我在易趣上,也从来不买二手的衣服。所以我理解男人们的脆弱,他们想要一手的女子,恰如导购一句:‘今天早上才挂出来的’诱惑。”

守身如玉如青瓷,花蒸却怎么也不曾想过,她的初夜,竟非花烛时分。

那晚小顾带着微醺拥她入怀,两人手忙脚乱忙碌半晌,十分惊怯窃喜,却难缠绵激越。小顾疲倦地松手睡去,她却紧张跳起,掀开缎被,几乎不相信自己的所见——床单上,一无血迹。

半晌,花蒸缓缓跌坐,却不自觉用力握住被角。怎么会,是这样呢?她分明是清纯女子,心地与身体都如冬日暖阳下的雪白婚纱般不染尘埃。在一生中最华美的时候,向生命必经的旅程出发,却是在何时,失落了她的宝物?

小顾漫不经心翻个身,催促:“睡吧。”“但是……”她竭力地想要解释,想要证实自己的无辜,急切俯身,扳住小顾的肩背,“我没有……”“我明白我明白,睡吧。”不知为什么,小顾只躲闪着,不敢看她的眼睛,神色颇为尴尬。——连他也疑心她?

花蒸越发千言万语,都无从说起。一室皆春,夜色里圣诞红仍暗透艳光,她与小顾,同床而卧,却分明觉得,有些什么,一寸一寸,自足底升起,冰冷地横亘在他们之间。

不明不白,却自此冷战。

黎明时分,小顾抱住半睡半醒的她,奇异的大潮席卷而来。花蒸滴溜溜战栗着,在狂喜与痛楚里喘息:“可是昨天……”

小顾面红耳赤,笑得鬼鬼祟祟:“昨天……

其实没做成,太紧张了。”

是酒,抑或紧张,要么是婚事的忙乱?不必追究了吧。花蒸松了一口气,却忽然觉得,这一夜来的委屈与乱想,是多么的荒唐。而更荒谬的,也许是这二十八年来的坚守吧?

她在渐渐升起的太阳光里默默记起曾经有个男人。他捂着脸后退几步,许久许久才放下手,左颊上五道指痕,道道清楚疼痛。他低低地说:“花蒸,我并不是要伤害你,只是因为喜欢……是否花烛夜,对于一个女孩子,就那么重要吗?”

她曾守身如玉,一如固守疆土,却在城池陷落瞬间,怀疑:难道所谓贞操,不过一个七彩肥皂泡,所有的护持,只为碎裂的片刻?

只为了将自己,如一件包装精美的礼物,如一个新烘出来的面包,如一瓶不曾拆封的香水,送到一个男人手中?而她的灵魂,原是钻石中的莹莹火焰,怎么在这一夜里,她全数忘却?

是第一次,花蒸深深地知觉,原来所有披枷带锁的囚徒啊,他的枷都是自己背起,他的枷都是自己扣上的。

暗恋四人行

他们是阿甲、阿乙、阿丙与阿丁,他们的故事,不知道谁先起意,谁会最早决定退出。[请看小说网 www.qiyebooks.com]

某男阿甲在各大论坛上鬼混、发帖、吵架,渐渐地,发现每一天,不离不弃有一个“ALAJ”的ID在跟帖,文字里的细腻和一份不明所以然的哀怨,注解了她的女性身份。阿甲忽然会过来,那分明是“暗恋阿甲”的首字母。论坛上荒人谬事见得多了,阿甲遂也不动声色。

过段日子,阿甲换到一家公司工作,有时与各地同行交换宣传画册。其中某女阿乙寄来的那一本,有异:不是夹了几只蝴蝶标本,就是附了密密小字的信——竟然是一笔闺阁体的好簪花小楷。字里行间的对应,阿甲知道了,阿乙就是“ALAJ”。正在不知所措,阿乙在信里说:夏来有休假,她想到阿甲的城市来玩;阿甲想了想,回信道:你来,本公司所有同仁都会愿意招待。只是很不巧,我将赴欧洲半月游。

而他是如何招惹上某女阿丙的,他都不知道。大约是从他的博客开始。阿甲苦笑着对我说:阿丙日复一日,回复着他的博客,内容尽是:“我看央视的天气预报,你那儿又变天了。我记得你有鼻炎的,要小心不要犯呀,我很心疼的。”阿甲看着,只觉得背上的鸡皮疙瘩,海浪般一层层浮现,他没法不毛骨悚然。他几时、什么情况下、对谁提过自己的这小恙?网络时代,即使对于陌生人,他也沦为罗马不设防。

更离谱的是,阿丙还建了一个自己的博,名字就叫“狂爱阿甲”,一会儿写:我今天过得很愉快,我决定忘了他;明天又写:我恨他,他为什么能这样漠视我;一时狂暴起来,把上面所有内容删除,立誓重新做人。我跑去恭喜阿甲,他苦着脸说:已经好多次了。果然,三天之后,一切重新开始。阿甲坚决不理会她,她便自导自演自吹自弹自唱整出戏。

前段日子,有一位朋友某男阿丁找我合作,我没时间,就推荐了阿甲给他。第二天,阿甲的电话把我从梦中吵醒——不是他在错误的时间打来,是我起得太晚。他问:阿丁是谁到底是谁?他与他只在QQ上聊了半小时,他却不能控制身体里欲念的大潮。他说:我想同阿丁啥啥啥。很多年前,阿Q就是这样向吴妈表白的。

他很诗意很谦卑地拜托我,他说请你请你,请你在百忙之中拨冗同阿丁吃一次饭,请你手持DV,拍下他的音容笑貌,或者至少用你的眼睛你的心,感知这个人的存在,再对阿甲原声再现——餐费他会给我报销的。

下午在网上遇见阿丁,我不能不嘴快,我说:“有人暗恋你呢。”阿丁很高兴,说:“啊,太好了。替我谢谢那位姐姐。”我忍住笑,“不是姐姐呢。”阿丁更高兴:“是妹妹?那更好了。感谢她给了我活下去的勇气。”

我再也不能自控,伏在电脑上爆笑十分钟。

一切都是误会,这所有的爱情。她们妄说什么爱呢?不了解、不认识,甚至没有能力,认出他来,阿甲天天都在哭都在喊在寻找戈多,她们还去欣赏他的起转承合。

而阿丁那蓬勃的喜悦又置于何处,当他面临禁色之爱,那是黑夜里不辨方向的渡轮。不了解才能够爱吧?才能把放荡当做狂野,把羞处视为桃花,把莫名的恐惧与诱惑,用爱之名来定义。

没有人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们所有的爱与等待都是虚空。这爱情全是笑柄。

或者,世上每一桩爱情都如是。

他们是这样长大的

就在万人工厂的女浴室门口,他与母亲对峙。母亲一手还端着盆,臂上搭了好几条手巾,另一手摸索拖鞋以吓唬:“你跟我进来,啊?你进不进来?”不明所以然的羞耻笼罩他,他嚷,“我是男生,不能进女浴室……”被一把薅进去,白雾蒸腾,抬头一片白花花的肉体,忽然有了新鲜的含义。他绝望地,张嘴,大哭起来。那年,他七岁。

写作文《我的老师》,全班同学都齐刷刷写“我的老师是一位和蔼可亲的中年妇女”,全体弄不懂为什么女老师大发脾气。脾气发到一半,女老师忽然掩了嘴,脸上的表情是一惊,冲出教室,剩一群他们坐在教室里发呆。上课时间校园很静,他们听见撕心裂肺的呕吐声,有个子最矮然而最灵活的男生跑出去偷窥,一阵窃语像风一样经过:老师要生小孩了。生——小——孩!也就是说,老师和男人……?第二天早上他醒在甜蜜的骚动里,内裤湿了。那年,他十二岁。

四男二女,是他的生日聚会,父母很体贴地躲了出去。生日歌唱过,蜡烛吹过,最要好的朋友带着诡秘的笑容递过来一个小盒。他先当是烟,斜眼一瞥,封套上居然有一个半裸的男人,所有的肌肉都大得离谱。他心知其中有诈,绝对不能表现得菜鸡,于是若无其事双手接过,答:谢谢。朋友还跟一句:用得着吗?他恼恨朋友要捉弄他的狼子野心,于是发挥从小听说的不卑不亢精神,回:你说呢?半夜,他被父母从床上揪起来,母亲满脸惊惶拿着那个小盒在他眼前晃:这是什么?这怎么回事?他睡得迷迷糊糊:不知道呀。迅速清醒过来:我们经过药店的时候,人家做促销送的。——终归是不能出卖朋友的吧。哪一家药店?这么缺德,母亲气得声音都变了,给学生发避孕套——天地良心,他真是那一刻才知道这个就是著名的安全套。那年,他十四岁。

他在暴雨之前赶回家,嗅到屋里有醚的异味,顿时狂潮吞噬他。父母的卧室门虚掩着,有呢喃、笑语、不类呼吸然而也不像AV片的低奇$%^书*(网!&*$收集整理弱呻吟。今天是父亲结束赴港的半年工作,回家了。一刹那,他想推开门,又被巨大的恐怖压倒,这是最原始然又最深刻的禁忌。他一步步后退,忽然看见柜上撂了几本《龙虎豹》《阁楼》,直接就揣在书包里了。

杂志很快就翻完了,身材并没有他想象中那么好,耻感、罪恶感挥之不去。他几乎是带着恶意,等父亲来追问他杂志的下落,他就可以理直气壮说:这是黄色书刊,你为什么要买?父亲没提过这件事,然而三口之家,不是他还有谁。只是,怎么说呢?父亲知道是他拿的,他也知道父亲知道,父亲也知道他的知道……他忽然明白,有一个盛大的,男人与男人的秘密,渐渐向他展开了。那一年,他十七岁。

而成长一样艰难,无论男女。所有困扰过女性的痛楚,男性也经历,只是有不同的面貌。当我终于了解,我想我释然了,那一刻,是我接受我女性身份的开始。

是丑闻还是绯闻

他死的时候只有二十三岁。

他叫朱玮钦,台湾省高雄县桥头乡人,笔名叫蓝玉湖,1990至1991年,他出了五本书,《郁卒》《蔷薇刑》《相爱的肩膀》《爱人》《狂徒的袖》,都已经绝版了吧。据说《蔷薇刑》里附了他的裸照,俊美无双。那一年,有个长他十五岁的中年男人,读了他的书,爱上他。基于灵魂的爱,还是要归于肉身,缱绻,缠绵,绸缪……到后来便是纠缠,小朱置装出国读书,那人用美军的蓝博刺刀杀了他,守了他三天,守着他的身体渐渐凉了,凉透了……

这残酷里不是没有美的。我怎能不想到白先勇的《孽子》,龙子与阿凤,是爱人也是相怨憎的人,阿凤去跟别人鬼混,龙子就在公园的台阶上,等到早上五点,从这一头走到那一头,从那一头走到这一头,像头笼中兽。等到阿凤回来,龙子打得他鼻血直流,打完又把他搂在怀里痛哭。终于那一个除夕夜,他一刀插在阿凤只穿了薄衬衫的胸口上,阿凤倒在血泊里,大眼睛痛得直跳,嘴角却还有一丝抱歉的笑。龙子说:我杀的不是他,是我自己,那一刀下去,我就死了,死了好多年。

或者更著名的乔·奥尔登,人说他是英国剧坛有史以来最呼风唤雨、最Camp、最狗娘养的作家,与情人同居半生,几乎有白头偕老的可能。情人也是作家,具备一切成名需要的天赋与努力,却不红。不红,还要看他红,看他没完没了地在外面打野食,看他巨细靡遗记载与所有人艳史的日记——这是一种微妙的施虐受虐吧。终于,情人持斧砍死了他,服药自戕。

但,那杀了朱玮钦的男人,没有死。他判了刑,不几年就假释出狱,2001年,他因为强暴抢劫罪再次入狱,朱玮钦的名字再次被提起,是在警方的起诉书里:“案犯早有前科,1991年就已杀死一位朱姓作家而被判十五年”。——还有更龌龊更可耻的重温吗?

他死的时候才二十三岁,书名轻艳,大概内容不会太厚重,他名气甚微,可见也并非少年天才,但一口气出五本,至少勤奋。他也许会写出真正重要的作品,也许成为畅销书作家,哪怕只是很没出息地醇酒美人过一生呢,但这一切都不可能了,因为他被杀了。

在他死后十年,已经没人记得他的书,他还要作为一桩强暴案的前科被提起,多么大的羞耻。他曾经的爱人,在他死后,仍然在侮辱他。

他不得好死,只因为他误交匪人。爱错了人,就注定逃不掉一切的羞愤、丑恶以及痛楚。所以有人说:君子慎之以始。

我有朋友小有成就,有FANS欲以身相许,他婉拒。我笑:“怎么?怕遇到木子美?”他嗤道:“木子美至少还文从字顺,我怕遇到比她更差的。我不介意绯闻,我怕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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