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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心无赖》》

《偷心无赖》

作者:佑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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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一章 跷家]

报应!

江静宜敢肯定,这绝对、绝对、绝对是老天爷对她瞒着母亲偷偷跷家的报应!

唉,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江静宜深深叹了口气,望着眼前弧度优美的斜坡,衡量再三后还是决定——推车啦。

呜呜……她万般无奈地下了脚踏车,轻便快捷的脚踏车对于饿得有气无力的她而言,仿佛有千斤重。

这是否就是人家常说的屋漏偏逢连夜雨?想她江静宜在这世上活了二十三个年头,今天终于能深切体会它的个中滋味……真是教人欲哭无泪呀!

“拜托,你别叽哩咕噜叫过不停啦!”她非常懊恼地拍着唱空城计唱得正欢的肚子,鼻子一酸,忽然好想哭喔。呜呜,都怪老妈啦,欺她失业在家,说什么女人没工作不是什么严重问题,只要有一个会养家糊口的丈夫即可。

丈夫吗?有是有啦!只不过……都是人家的嘛。这个月是办喜事的好时节,接二连三的红色炸弹轰得她头晕眼花,更让老妈打着——乖女儿应该陪母亲去喝喜酒的旗号,理直气壮把她拐到那种名为饮喜酒实际却是变相的……相亲宴!

什么嘛,害她每每对着满满一桌美味佳肴胃口全无。更可怜的是,迫于母亲“金睛火眼”的瞪视下,她不得不堆起一脸甜美笑容,柔情似水地“凝视”对面那个自诩比某个武打明星还要英俊上好几分,实际比电影里的恐怖分子还要吓人的……相亲对象。

当看到这个月第四张大红请柬大刺刺地摆在桌子上,终于忍无可忍的江静宜暗暗决定趁老妈出门,收拾行李、离家出走。

哈哈,太好了。

母亲前脚才踏出家门口,江静宜已经急不及待地拎着一早准备好的包袱,火速实施她的跷家计划。

啊——自由,我来喽!

平安爬上公共汽车的那一霎,她开心到忍不住纵声大笑起来。

嗯哼,叫那个自以为天下女人都应该拜倒在他西装裤下的男人见鬼去吧!明明相亲那天她已经表现得如此明显了,那个白目到家的男人居然把她婉转的拒绝看成是女孩子特有的矜持害羞,还说什么他最喜欢她这种含蓄型的女孩子。

拜托!难道他没瞧见她当时满脸不耐,还暗地里频频翻白眼吗?为什么还冥顽不灵地死巴着自己不放?最过分的是,他不知从哪儿打听到她家里的电话号码,也不怕人家嫌他唐突和厌烦,一天好几个来电,每逢家里电话铃声一响,母亲就挤眉弄眼冲她咧嘴直乐,害她那一阵子光是听到电话铃声,就浑身发抖不寒而栗。

就在她逃家前一小时,那个不懂察颜观色,对她三番五次的拒绝不但习以为常,而且还越挫越勇,大有只要真诚所至,金石一定为他而开的男人,再次打电话过来邀约呆在家里闲闲当米虫的她出去烛光晚餐。好啊!一反常态,她异常爽快答应了,还郑重其事地表示到时候——不见不散。

“哈哈哈……”她得意地仰天狂笑,就让那个自以为是的家伙等到天荒地老日月无光好了。只因那时候的她已经平安抵达表姐家,纵然东窗事发,母亲也奈何不了她,因为鞭长莫及啊!

“呵呵……”高亢拔尖的笑声是如此诡异,在静悄悄的车廂里显得尤其突兀。一度吓得那个专心开车的司机大叔错把油门当成急刹踩,时速瞬间由六十飙升至一百二,所幸前面是绿灯,又是非交通繁忙路段,这才没有酿成什么人间惨剧。

不过,侥幸逃过一劫,面色惨白惊魂甫定的众人在好不容易回过神来后,不约而同地瞠大杀气腾腾的眼睛,狠狠瞪向某个尤不知自己在鬼门关前绕了一回,两只大眼忽闪忽闪冒着诡异亮光,捂嘴窃笑不止的疯女人。

没错,就是疯女人。你想想,正常人哪会没事愣坐在那儿嘿嘿傻笑,还笑得如此阴险,如此吓人!?

一时间,原本有点拥挤的车厢霎时鸦雀无声,独独剩下某个完全沉浸于自己幻想中的人在得意地笑,得意地笑,得意地……笑着笑着,江静宜就察觉到车厢气氛有点不对劲,倘大的车厢里说不上人头涌涌,但现场除了她得意怪异的狂笑声外,周围寂静得可怕。满心迷惑的她忍不住抬眼一瞄,喝——干嘛?干嘛!干嘛大家都在瞪她啊?而且那些眼神看起来好凶狠,仿佛……想吃人似的?哇哇哇,如果眼神可以代替刀子剜人,江静宜绝对有理由相信,她全身早已被剜得坑坑洞洞,体无完肤了。

呜呜呜,感到极其无辜的江静宜无比委屈地扁扁小嘴,她很想翻翻眼皮再狠狠地一一瞪回去,前提是能吗?公交车里有那么多人,每个人随便吐点唾沫星子就能即时把渺小的她给淹没了。衡量再三,她决定了,做人应该识时务者为俊杰……向恶势力低头并不可耻,毕竟,众怒难犯啊。

万分哀怨的她拼命把自己往座椅里头缩,虽然不能将那些恍若噬人的目光全部挡掉,但聊胜于无嘛。只是……她挠破头也想不明白,到底自己无意之中做了什么好事,居然引起众怒?!

极力回顾由出逃至跳上公交车这段时间发生的点点滴滴,嗯,好像没什么特别啊。至于上车之后呢,她乖乖买了车票,又乖乖坐在座椅上没招谁惹谁,那、那到底是什么地方出错呢?唉,真是百思不得其解呀。

嘿嘿,生性乐观的江静宜很快抛开那些不愉快,嗯,既然想不通,就干脆不要想好了。有时间不如想一下等会儿要敲诈表姐带她到哪儿好好饱尝一顿美食更实际吧。因为……那双大而圆,像水浸葡萄般晶莹剔透的美眸缓缓掠过车窗外面的街景,她知道,再过二十分钟左右就到表姐家了。

几乎是下意识地,她伸出手摸摸牛仔裤的口袋,那是她某次乘搭公车,却不幸被某个该千刀万剐的混蛋偷偷摸走一个月生活费之后所养成的好习惯。当时,闻讯赶来解救她的哥哥教导她,绝对不要把鸡蛋全部放在同一个篮子里,这样可以避免带来更多损失。自此,每当坐公车时,她就喜欢把钱分散放在所有口袋里,有时甚至藏在鞋底,只留下少许零钱用来购买车票。

唔,摸摸牛仔裤的右袋,嗯,奇怪?没有!摸摸左袋,咦,怎么可能啊?还是没有?!再来是摸后裤袋……哈哈!终于有了,她喜孜孜地掏出钱,什么?!!杏眸倏地瞠大,眼珠子更差点暴凸而出——10……10元?!开、开什么玩笑!她早上明明从银行取了一千大元出来,生怕精明的老妈觉察,她偷偷把钱夹在最爱的CD里面,然后、然后她发觉自己不是普通的倒霉……

呜呜呜,刚才走得太匆忙了,除了衣服,她竟然连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生活必须品——钱,都忘了带。呃,其实不也算全然忘了,起码口袋里还有昨晚逛街剩下的零钱,买了车票就独独剩下这十块钱……

看来啊,这次真要依靠表姐养啰。

成功逃跑的喜悦在到达表姐家时,一度降至冰点。

“真是的,表姐搞什么啊?昨天明明打电话告诉她今天要过来嘛。”现在居然请她吃闭门羹?真过分!她气呼呼地鼓起腮帮,睁大眼睛死命瞪着紧闭的不锈钢大门,妄想将它瞪出一个大洞,好让自己能够进去。终于认清表姐不在家,再瞪也是浪费精神的江静宜唯有放开按门铃的手,死心掏出表姐很久之前给她的门钥匙,心里面则希望表姐不要连门锁也换了,否则……她今晚就等着做无依少女,凄惨地路宿街头得了。

门,终于打开了。

只不过,有、有……有窃贼入屋吗?第一时间浮现在江静宜脑海是这个令她浑身发冷的荒谬念头。她丢下手中背包,慌忙四处张望,深怕表姐此刻正浑身是血躺在屋里某个角落等待她的救援。然后、然后……她看见摆在客厅的茶几上,用烟灰缸压着一张纸条和几百块钱。

呼……江静宜长长吐了口气,高悬的心终于得以安放原位。如果真有盗贼的话,那钱怕早已难觅“芳踪”了,那可能还如此刺眼地摆在那儿,在在提醒某人自己刚才的慌张是多么可笑,多么愚笨。

只是这几天有刮过台风吗?而且它的目标似乎只限于表姐家耶。江静宜错愕地盯着实非一个“乱”字可以形容的客厅。弯腰拾起掉在脚边的抱枕放回沙发中,再顺手收拾满地皆是的时装杂志、报纸放在那张还算干净的茶几上。

“哈哈,静宜,乖乖给我合上你的嘴巴,别一副呆呆的样子,这样子看起来很蠢耶!”她脸一红,连忙合上不知不觉张开的嘴,抿紧继续看下去。“我只是临时接到要出差的通知才会急着出门,所以嘛,哈哈……家里才会乱了点。”

哈哈,只是乱了点吗?江静宜不禁摇头苦笑,放眼犹如台风过境乱成一团的客厅,她终于发觉表姐的那一点跟她想象中那一点差距实在太大了。表姐真是一点也没变耶。她工作上和生活上的标准相差大概有十万八千里。工作上她对自己的要求苛刻到让人咋舌;可生活上的随意同样教人不敢恭维。

“茶几上的钱随你处置,看看家里还缺少什么,你自己看着办吧。还有切记哦,别把家里收拾得太干净,我会住不习惯的。”

啧啧,江静宜有点哭笑不得,能把这种话说得如此理直气壮兼且面不改色,除了她那位亲爱的表姐——刘倩儿之外,她实在想不出还会有谁这么厚脸皮。

[正文:第二章 饿死鬼]

江静宜无力跌趴沙发上,真有点欲哭无泪。她瞅瞅茶几上的钱,再瞄瞄只能用惨不忍睹四个字形容的客厅,不禁仰天长叹。唉,她怎么有种才脱了阎王,又撞上了小鬼的错觉啊。

自以为逃过母亲的魔掌,岂料来到表姐这儿竟变了现成菲佣。有点洁癖,平时最见不得脏乱的江静宜唯有认命地收拾表姐留下来的烂摊子。

看见两房一厅的房子重新变得井井有条、焕然一新,江静宜只觉得这几小时的努力并没有白费。拾起背包,她走进唯一的客房里,打算到浴室洗上一个美美的泡泡浴,然后再好好地慰劳饿得咕咕大叫的肚子。

嗯,表姐果然懂得享受,江静宜躺在香喷喷冒满泡泡的浴缸里,懒懒地打着呵欠,恣意伸展修长的美腿,唔,这样躺着泡澡真的好舒服,舒服到她差点睡过去了。怪不得表姐老是说饭可以出去吃,泡澡却是家里最舒服。随意捞了条短裤和T恤套上,一边用毛巾拭擦削得又薄又短的头发,一边惬意地慢慢踱向宽敞整洁的厨房。

满心期待地拉开雪柜的门,啊?啊!眼前所见不但让她当场傻了眼,那浓浓的睡意霎时飞得不见踪影,捞也捞不着。

“哇,不用这样对我吧?!”杏目圆睁的她不死心地将雪柜由里到外重新搜索一遍,呜呜,看来她真要写一个服字给表姐了,雪柜明明那么大一只,偏偏……偏偏只装了几支矿泉水和一个不但小的可怜,而且已经老到长出皱纹的……苹果!?嗯,这个拳头大小,皱成一团的东西应该是苹果吧?她不确定地猜想着。

怪、不、得!她恍然大悟地看着茶几上的钱,回头盯着空荡荡的雪柜,然后再转向那套从来只是摆着好看的高级厨具,最后发出无奈叹息。

唉……真是失败啊!她早该知道表姐的坏习惯嘛,她是那种宁愿出外叫一盒快餐也不愿意自己动手弄一个泡面的人。可是,这也太过分了吧。尚大的雪柜里面只几瓶摆矿泉水?真是浪费。这不禁让江静宜怀疑,若哪个不长眼的耗子偷偷溜进来,它绝对只有一个下场——活活给饿死。

狠狠地、用力地啃了一口干巴巴毫无水分的苹果,再灌一口冰凉的矿泉水,像被人抽了筋浑身无力的江静宜软绵绵瘫倒在舒适沙发上,只觉欲哭无泪。

“刘倩儿……你真行啊!”她咬牙切齿地冲摆在电视机上那张笑容灿烂的照片扬扬拳头,终于明白母亲为何爱叫表姐做工作狂了。

“哎呀呀,现在怎么办啊,那粒小苹果根本不能充饥嘛。”捂住频频发出悲鸣的肚子,江静宜开始后悔跷家的时候怎么不适量带点干粮呢?这样起码不用饿肚子嘛。她知道离这儿不远,有间二十四小时通宵营业的商店。可是,坐了两个小时汽车又为收拾这个狗窝浪费了几个小时,现在叫她走二十分钟路程去商店?呜,饶了她吧,她真是有心无力啊。

“看来今晚只能委屈你了,”她猛灌了一口水,无奈地安慰仍然呱呱大叫的肚子。“明天一定要放开肚皮好好地吃一顿。”嘿嘿,反正表姐说了,钱随她处置嘛。

三两口解决那瓶矿泉水,江静宜拖着脚步回到客房,慢吞吞爬上床,打算好好睡上一觉。或许睡着了,肚子就不会感觉饿了吧。

“啊!不行,饿死人了!”一个小时后,终于饿到受不了的她迅速从床上跳下来,随手抓了点钱和钥匙,犹豫半晌,她拿起那部由她出走就关机至今的手机。毕竟已经过了午夜,不怕一万,只怕万一,想想还是带上它安全一点。

远远地,她看见商店敞开的大门,感动得差点儿流下眼泪。哇哇……太好了。终于不用饿肚子啰。

她以最快速度挑了两包饼干、两盒鲜奶、一袋零食,末了还拿了几条她的最爱——巧克力。

付了钱,江静宜急不及待地撕开巧克力塞进嘴巴里。把收钱的售货员吓得直瞪眼,以为三更半夜遇着一个饿死鬼。

嘿嘿,她吞下最后一口巧克力,尴尬不已的冲她一笑。没办法,谁教她就是不耐饿啊。

有巧克力填肚子,江静宜悠然骑着脚踏车,享受迎面而来的阵阵凉风,完全忘了午夜街头潜伏着许多看不见的危险。

忽然,路边急急蹿出一辆没亮车头灯的轿车,差点将猝不及防的她吓得从脚踏车上栽了下来。

“什么嘛,不就是比人家多两个车轮,有什么好神气的?三更半夜鬼鬼祟祟连车头灯也不亮,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江静宜忿忿不平地瞪着那辆将她抛出很远的轿车。“3……3什么啊?”好胜心驱使下,她加快速度猛蹬脚踏车,企图看清它的车牌号码。“哦,原来是376……喂、喂,你没事开那么快干什么啊?又不是赶去投胎!”江静宜瞪着突然加速向前驶去的轿车,心里直叹可惜,差那么一点点就可以看到它的车牌了。

可是好奇怪哦,满心困惑的江静宜紧紧盯住一下子就跑得不见踪影的轿车,脑子里充斥着为什么三个字。前面明明是一个斜坡,她记得好清楚,因为她不久前为了爬上它而累过半死。既然是斜坡,为什么它还要加速前进呢?最可疑的地方就是它居然连车灯都不打开!

都说好奇害死猫,为了满足自己旺盛的好奇心,弄清车子的真正企图。江静宜连吃奶的力气都使了出来,拼命搬动双脚去蹬脚踏车。很快,她又看见那辆鬼鬼祟祟的轿车了,只是眼前情景叫她忍不住高声尖叫起来,那辆轿车竟然笔直向着它前面的男人撞过去。

[正文:第三章 麻烦]

“啊——”震耳欲聋的尖叫声在午夜寂静的街头听起来格外恐怖,教人感到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行驶中的轿车明显一顿,继而用更快的速度向前面驶去。

“哇……喂,小心!”前面那个笨蛋,听到没有?快闪啊!

只瞥见男人回头一瞧,在千钧一发之际纵身滚向一旁的花坛。车子略微停了一下,迅速驶离现场。

“好……”江静宜慌忙掩住嘴巴,识趣的将身手两个字吞回肚子里,只因她眼尖地发现轿车里有个男人伸手头来,用那种超级恐怖,恨不能将她置于死地的眼神死死盯着她。

呜呜,怎么办?她好像、似乎,无意中……闯祸了!?

终于意识到自己无意之中做了什么好事的江静宜连忙一手捂着脸,深恐轿车那男人暗自记下自己的长相,下一个让车追着来撞的人变成自己,那就糟糕了。呜,她自认没有男人的好身手啦。

呼,她深深吐出堵在喉间的闷气,望着已经远去的轿车,心有余悸地拍着仍然狂跳不止的心脏。吁,刚才是什么情况啊?真是吓死人了。咦、咦、耶——为、为什么四周景物倒退得那样快!?

“哇——啊!”又是一阵能把耳朵震聋的夺命狂呼。江静宜惊恐地盯着那双露在花坛外,一动不动的大脚离她越来越近时才醒觉自己是在——骑脚踏车!而且那辆脚踏车正像疯了一样飞快往下俯冲。

哇哇哇!江静宜打从心底里肯定,这个斜坡建来是为了克她的,刚才爬上来时把她累过半死,现在则快将她吓出心脏病来了。双手死命捏紧刹车,江静宜甚至嗅到那块不堪负荷的刹车皮正滋滋地换怨着,发出难闻的焦味。

劫后余生大概就是指她这种情况吧。江静宜摇摇晃晃地跳下脚踏车,呼呼……惊魂未定地捂着狂跳不已的心脏,一再庆幸它够强壮,不然自己早已不争气昏过去了。

“喂……”江静宜小心翼翼走近伏在花坛上,一动不动的男人,他、他死了吗?应该……不会吧!那辆车子并没有真正撞倒他啊。

“……嗯……”倒在地上的男人痛苦呻吟着。

呼,江静宜松了口气,心里庆幸着还好他没死。“喂,你怎么样,还好吧?”见他不答,她忙蹲低身,动手帮他翻过身来平躺着,打算仔细察看他的情况。

“嘶……”她突然倒抽一口凉气,整个人呆住了。

殷红的血液从他额头上汩汩而出爬满整张脸庞,是那么吓人,那么触目惊心。呜呜,继续流下去这人会不会就此一命呜呼?谁来告诉她应该怎么办啊?她焦急地四处张望,一心想找能捂住伤口的东西,结果当然是——没有啦。情急之下,江静宜唯有将就……用手紧紧捂住不停冒血的伤口。

“啊啊啊!现在应该怎么办啊?”她伸手抹汗,慌乱的眼神在寂静到有点可怕的马路上来回搜寻,妄想找到某辆汽车的踪迹。噢,怎么今晚大家都这么乖,睡得这样早啊?这是条马路,大马路耶!整整五分钟有多了,不要说车辆,居然连鬼影也不见一只。

再不送他去医院,他会死吗?没见过这种状况的江静宜吓得快要哭了。几乎是下意识地,她将男人的伤口捂得更紧,只希望这样能使血液流慢一点,让那个倒霉撞破头的男人多坚持一会儿。

忽然,那男人动了动,他艰难地眨动着眼睛,表情痛苦的转向她。

“呃?”江静宜一愣,然后抬起另一只空闲的手为他抹去流淌到脸上的血迹,“你……”她本来想说你还好吧。话到嘴边就让她给生生吞回肚子里,面前这个男人无论从哪方面看都绝对与好字沾不上边,真要说的话,倒不如说凄惨狼狈来得更贴切。

男人倏地眯起眼睛,死死地盯着她,蓦然伸出手擒住她捂在自己额头上的手,喃喃说着模糊不清的话语。

“喂,你想说什么呀?”江静宜反射性的向后一仰,深怕此刻听到男人的临终遗言。呜,她又不认识他,有什么遗言要交待,麻烦你再坚持多一会,等到你自己家里人来再说好不好?她这人除了怕肚子饿,怕她老妈,还怕一件事,就是……麻烦!

“打、打电话……叫救……救护车……”男人说得有气无力兼断断续续,一副随时随地准备昏过去的痛苦表情。

“呃?啊!对喔,对喔!”她怎么忘记还可以打电话求助呢?啧,江静宜,你真是有够笨。暗暗骂了一句,她连忙从裤子的口袋里掏出手机,快速拔通求助电话。

“喂,能做的我都帮你做了,你好歹争气点,撑着啊!别让我白忙一场。”她看着缓缓合上眼睛的男人,不禁喃喃抱怨起来,“唉,他们怎么这样慢啊!”怀里像揣着十只兔子,惴惴不安的江静宜低头瞪着男人染上鲜血后,显得异常恐怖骇人的脸庞,只觉心儿仿佛就要跳出胸膛,以每分钟一百二十的速度疯狂跳着,急促到让她快受不了。

求求你,快来吧!她在心里面一遍又一遍的祈祷着。几乎是马上,老天爷仁慈地实现了她的愿望。远远地,她听到了急护车独特的呜呜声。

“喂!这儿、这儿啦!伤员在这儿啦!”她情急地对呼啸而至的救护车扬手大叫。

那辆白色的救护车“吱”一声停在她面前,两位救护人员迅速抬着担架向他们走来。

“呼,太好了,”她终于松了一口气,对着那个已经失去意识的男人微微一笑。“救星终于到了。”

[正文:第四章 男朋友?]

难道说,好事真是做不得?

江静宜坐在在急诊室门外的长椅上,抹去因频繁呵欠衍生而出的泪水,不时对路过的护士小姐投来同情目光回以极度疲惫的笑容。

唉,这是什么情况啊?

呵……疲累不堪的江静宜很不雅地张大嘴巴又打了一个呵欠,抱着双膝瑟缩在医院的椅子上。呜呜,怎么办啊?她好困、好累、好想睡喔,如果现在有一张床就好了,她一定二话不说立即爬上去睡到饱为止。啧,都怪那个蠢男人,她恨恨地瞪着急诊室的大门,不是遇到他的话,她早已回到表姐家里,拥着凉被叹着冷气窝在大床上,美美地做着第N个春秋大梦了。那用可怜兮兮地坐在这儿接受众人同情的目光和忍受医院里难闻的消毒水气味?

话说,救护车赶到现场后,救护人员除了尽职地抬了那个倒霉的男人上救护车,还非常体贴地扶了他死抓着不放的女朋友——她,上车。

什么女朋友?!

“我不是……”又羞又急的江静宜连忙反驳,手则用力撕扯紧抓住她不放的怪手,喂喂,他不是昏了吗?哪来的力气把她捉得这样紧?!

做完紧急处理,那位中年护士有趣地盯着满面通红的她哈哈一笑。“哎呀,你们挺浪漫嘛。呵呵,现在像你们骑脚踏车拍拖的年青人不多啦!不过浪漫是好,也应该稍微注意一下安全嘛!”她意有所指地瞟了一眼男人受伤流血的额头,摇头叹息。

“不是的,你……你误会了。”而且是好大好大的误会!江静宜死命摇晃着脑袋。他不是她男朋友啦,没错,她这人是喜欢浪漫,但绝不是跟眼前这个明明昏过去了,还死抓着她不放的无赖。而且,她敢对着老天爷发誓,他的伤势跟她一点也没关系。所以这位护士阿姨,麻烦你把眼珠子擦亮一点,幻想力不要那么好,别看到有辫子的就叫妈,看见有胡须的就叫爸!捕风捉影硬给她栽赃好不好?她哪只眼睛看到她跟这个男人骑脚踏车去浪漫啊?!其实浪也没错啦,是白白浪费她的睡眠时间嘛。喂,她今天已经累得够呛了,先是逃亡接着做菲佣,现在更因为被人死抓着手不放,而惨变某人的女友?呜,误会越来越大了,拜托,你松手好不好?人家不要跟你去医院,要回家啦!

这边她好努力地跟那只怪手战斗——掰手指,那边工作效率奇高的救护人员已经关上车门发动车子准备回医院。

“哇哇哇!我的脚踏车!”瞥见表姐的‘爱车’正孤零零地被遗弃在寂静的马路上,江静宜忍不住放声大叫,被偷怕了的她敢肯定用不着一个小时,这辆脚踏车就会落入别人手里,成为别人的所有物。到时候她一定会被出差回来的表姐怨到死,念到死。

“李医生,你帮这位姑娘把脚踏车搬上来吧。那车应该是可以折叠的,所占空间应该有限。”好心的中年护士如此说道。

那位李医生低头看了男人一眼,微微蹙起眉头。

“不用了,我……”下去就好了。终于成功脱离魔掌的江静宜倏地住了口,因为她听到手脚利索的李医生边将脚踏车搬上来,边转头对开车的司机低声吩咐:“小张,你开快一点,病人的失血情况比预期中还要严重。”

江静宜乖乖闭上嘴巴,呆呆瞪着浑身狼狈躺在担架床上的男人。那苍白不带一丝血色的脸庞,缠绕在额头迅速染上刺眼血红的纱布,让她的心没由来地抽痛起来。

似乎觉察到她的担忧,那位李医生忍不住出言安慰她。“小姐,你不用太担心。十五分钟就可以到达医院了,你男朋友一定会没事的。”

他不是我男朋友啦!抛开心头莫名其妙的刺痛。江静宜此时只想大声尖叫。天知道,她只是去逛了一趟商店,怎么回来就捡了个现成的男朋友?更可笑的是,她甚至连人家的名字都不知道!还说什么男朋友!

她的思绪不禁又飘到那张惨白的脸庞上,唉,希望他没事吧。

“小姐、小姐……”

江静宜努力撑开不停打架的双眼皮,傻愣愣瞅着眼前身穿白袍的男人,一时之间竟忘了自己身在何处。

“嗯,你、你是叫我吗?”她皱皱眉,双手轻轻拍打着面颊,企图赶走浓厚的睡意,使自己清醒一点。

那位年轻的男医生讶异地瞪大双眼,象是看到什么有趣的事情。“嗯,是的。”他点头,微笑着。“你男朋友……”

男朋友?哦!当听到男朋友这三个字就教她即时清醒过来。“那个蠢……”糟糕,差点说漏嘴了!她神色尴尬地傻笑两声。“哈哈,就是、就是我男朋友,他没事吧?”光是见到医生脸上的笑容,她知道那个愚蠢到家,被人用车追着来撞的男人应该是平安无事了。

“对,他暂时没事了。至于详细的检查报告明天才有,你也别担心,我相信他除了额头上的伤口外,其他并没有什么大问题。我已经安排他转到病房去,如果你不放心的话,办了住院手续后,我叫护士小姐带你去看看他吧。”

“好,谢谢你,医生。”江静宜连忙跳下椅子,高兴地向医生躬身道谢,完全忘了自己被标上男人所有物所带来的不快。笑眯眯地拿着在男人身上摸来带有身份证的钱包,随护士小姐办住院手续去了。

她打算看他一眼就走,她真的打算只看他一眼就走喔。虽然说他不是被她害的,但是她就是非要亲眼看见他没事才能安心。

“喂,你睡得倒安稳哟。”江静宜坐在床边打量床上的男子。黝黑的肤色,高挺的鼻子,略厚苍白的嘴唇紧紧地抿着,刚毅的下巴,还有两道浓密英挺的眉毛,嗯,他应该有双大眼睛吧。她蓦地想起浓眉大眼这个词语。

“你……不会是坏人吧?”慢慢伸出手指轻戳他的面颊,想起刚才的惊险镜头,她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喂,你怎么会招惹到那些坏蛋啊?”莫名地,她就自动自觉将他归类于好人的行列。静静俯视着他的脸,她忽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而且太有一发不可收拾的趋势。

笑不可抑的江静宜懒洋洋地趴在床边,他头缠白纱的模样让她想起曾经在电视里播放的某个沐浴露广告的黑人主角。

当然,在她的眼中他比那个男主角好看多了。

嗯……她很不雅地张大嘴巴,打着不知是第N个呵欠。“你啊!”她睁大那双写满羡慕的眸子,狠狠瞪着全然睡死了的男人,突然觉得自己好可怜。“人家不是说好心有好报,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吗?为什么我做了好事,还要这样可怜?变成有家归不得的无依少女啊!”她浑身软绵绵地趴在床边,实在没有力气再爬起来,更别说是骑脚踏车回家了。哎呀,不管了,就在这儿稍微趴一下,养足精神再回家好了。脑子昏昏沉沉的她模糊想着,缓缓合上眼睛,真的趴在床边会周公去了。

[正文:第五章 宠吧、宠吧!]

“嘶嘶……啊!”睡得迷迷糊糊的邓志滇倏地抓住在他额头上、脸上不停游走的不明物体,来自额头上的痛楚使他止不住呻吟出声。“嘶,该死的,好痛!”

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突然松开抓在手里的——手!?是手不错啊!只不过眼前所见让他不由得瞪大眼睛,满脸惊愕地瞥见那只手在他胸口来来回回摸索好一阵子,最后……最后摸上他的腰,停在那儿不动了。耶,这是什么跟什么呀?!他顺着缠在腰间的小手一路看过去,赫然发现一个教他口瞪目呆的奇怪景象。如果不是勾住他的腰,邓志滇相信那个挂在床边,睡得一塌糊涂的陌生女孩早已滚到床下,与地板作亲密接触去了。

四周单调的白色,独特的消毒剂味道和额头上纱布使他明白,自己置身的是医院。但谁能告诉他,睡在身边的女孩子又是怎么一回事?

他按着抽痛不止的额角,唉,昨晚他太大意了,竟然忘记钱财有时候可以使人迷失本性,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大概就是指这种情况吧。如果不是那声突如其来的尖叫,现在的他恐怕不是安然躺在病床上,而是被人推入太平间等着进焚化炉了。

“小姐,你醒醒。”邓志滇轻拍她嫩滑的粉颊,锐利的双眸迅速将周围环境扫视一遍,这间是双人病房,但隔壁病床空荡荡的。他实在很好奇,这个奇怪的女孩为何会出现在自己病床上?难道说,这个女孩其实是住在隔壁病床,晚上梦游跑到他床上来吗?

“嗯,讨厌啦!妈……让我多睡一会儿嘛。人家已经请老板吃豉椒炒鱿了,暂时不用早起上班啦。”只见好梦方酣的女孩含糊不清地咕哝着翻过身,眼看就要掉下床。

邓志滇眼明手快地伸出手,险险勾住她那不盈一握的纤腰,顺便将她拉近自己。

“你,是谁?”他稍稍拨开她盖在额前的刘海,仔细端详这张可爱但陌生的鹅蛋脸。冰凉指尖缓缓滑过她弯弯的浓淡适宜的眉毛,小巧微翘的鼻子,饱满的粉色菱唇……巡梭的目光最后停在像羽蝶般不时轻轻颤动,又长又卷的睫毛上,就此凝眸,不动了。

心,不受控制地加速跳动,他开始期待她睁开眼时看到他的样子,那是怎样一副表情呢?

门突然被人推开了。

“啊!”那个巡房的护士小姐吃惊地瞪着床上搂作一团的两人,表情先是一愣,很快恢复过来的她随即掩口,既尴尬又暧昧地冲他笑了笑说:“啊,邓先生,你醒了。”

随后进来的医生同样被床上搂抱一起的两人吓了一跳,他讶异地睁大眼睛,轻咳一声,重新检视他的伤势,末了他点点头,笑着说:“邓先生,你额头上的伤并没有大碍,你还有什么地方不舒服吗?”医生刻意压低声音,似乎不想打扰睡得正香的某人。

“谢谢你,医生。除了额头之外,其他还好。”邓志滇轻轻点头,笑着道谢。

“谢我?”那位医生不禁哑然失笑,他轻轻地摇了摇头。“谢你女朋友吧。她昨晚可是担心了你一晚呢!”

“对啊,邓先生,你都不知道。你在急诊室的时候,你女朋友吓得呆在外面偷偷抹眼泪呢(那是因为打呵欠的关系,才不是因为他呢!如果江静宜此刻醒着,一定会这样大声反驳)。先生,你真幸福哦,有个这样爱你的女朋友。”旁边的护士小姐忍不住抿嘴窃笑,笑容里有说不出的羡慕。“邓先生,你应该很爱很爱你女朋友吧,为了保护你女友,自己摔到头破血流,你女友却安然无恙毫发未伤啊。”

幸好睡死了的江静宜听不到,否则护士小姐这一番羡慕之言教她听着,不当场笑趴才怪呢。

他女朋友?!她为他哭泣!?呃,这、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呀?每多听一句,邓志滇那双眼就不由自主地瞪大一分,嗯,他记得好清楚,昨天晚上是因为躲避那辆突然发疯般撞过来的车子纵身跳入花坛……怎么一觉醒过来,世界像变了样?

邓志滇瞅着那张对他而言全然陌生的睡脸,真是哭笑不得。他什么时候多了一个女朋友?更好笑的是,身为当事人的他居然一无所知?

“小李,走了。”医生好笑地扯着羡慕不已的护士小姐走出病房,并轻轻为他们关上房门。

“嗯,吵死了!”睡得迷迷糊糊的江静宜飞快掩住耳朵,拼命把脑袋往被子里面钻。真是好讨厌哦!谁的电话啊?居然响过不停吵着她安眠,可怜她昨天跷家逃亡,到了表姐家还要收拾烂摊子,难得出门一趟又被人家误会,wωw奇Qisuu書com网免费捡个现成男朋友。跑来跑去忙了一整天,现在只想好好睡觉都不行吗?

邓志滇怕吵醒她,直觉地跟着铃声顺藤摸瓜抓起摆在床头柜的手机,顺手按下接听键。他还来不及报上名号,不知不觉爬到他胸前的江静宜又不满地揉揉眼,嘀咕了一句。“讨厌,吵死人了!”说完她像小猫般在他胸前磨磨蹭蹭,终于找到一个舒服的姿势,埋头睡了过去。

睡意全消的邓志滇旋即愕然瞠大眼,这不是……他的电话。因为他听到电话那头的人像吃东西时,不小心给食物噎着似的打了个突,然后呛叫一声。

(呃?吵死人了!?静宜,你再说一遍!)

静宜?邓志滇瞄了一眼又安然睡过去的人,忍不住露齿一笑,原来她的名字叫静宜啊?这不是跟某部很出名的动画片女主角名字一样吗?真想叫醒她问问是否有个同学叫大雄了。

(怎么不说话了,小宜。)久久不见她回应,电话那头的人显然等得有点不耐烦了。

唉,我能说什么?邓志滇无奈地扯扯嘴角,他又不是他口中的小宜。他忽然有点好奇电话里的男人和怀中人是什么关系,在他那似是而非的责备里不难察觉他对她的关心。

(呵呵,以为不说话就可以免骂吗?嗯哼,少来了!你知道你昨天的恶作剧把我害得有多惨吗?之前为了拒绝那个差劲的追求者将我说成是你男朋友,好,我打碎牙齿和血吞,认了,谁教我是你大哥。不过我说小宜啊,你也太没义气了吧,居然趁老妈出门时落跑也不预先通知大哥我一声。逃跑也就算了,你、你竟然又留下这么一个烂摊子给我收拾?!我真快被你气死了,你又不是不知道,那个样子说不上多英俊,脑子不怎么灵活好使,言词更是乏味到让人不敢恭维的愣小子实在是白目到家了。明明是黑色的他都可以看成是红色,你三番两次摆脸色给他看了,他不但不以为然,还喜滋滋地跟我说,江大哥,你妹妹实在很容易害羞啊。害我也不好意思跟他说,其实我小妹就是——你,对他一点儿也不感兴趣,非但不感兴趣,还一看见他就头痛兼心烦的可怕事实。好吧、好吧,既然那个傻小子令你不胜其烦了,就干脆点跟人家说你不喜欢他好了,没事干嘛又去招惹人家?还斩钉截铁跟人家说什么不见不散!?你不知道那个愣头愣脑的小子一向把你的话当成圣旨看待吗?可怜人家抱着那束火红玫瑰在餐厅门口呆站了一晚岗,打你电话又不通,后来实在是太担心你了,他连饭也顾不上吃就急匆匆跑到家里来。你倒好,捅了娄子拍拍屁股就走人,可怜你大哥我啊,被怒不可遏老妈结结实实训了一顿,猛冲我嚷嚷:宠吧、宠吧,看看她被你们宠得越来越无法无天了,毛都未长齐呢,居然敢学人跷家?!)

“哈哈哈!”忍无可忍的邓志滇终于爆笑出声,啊!糟了!意识到错误的他慌忙捂住嘴巴,可惜一切都太迟了……

[正文:第六章 不见不散]

(江、静、宜——)电话那头的怒火沿着电话线噼里啪啦烧了过来。

“嗯……”隐约中听到有人叫自己,江静宜爱困地揉搓着眼睛,不解地仰起小脸皱紧眉头,睡得迷迷糊糊的她显然忘记自己身在何处了。

邓志滇不失时机地把电话贴近她耳边。

“什么嘛。”睡意惺忪的她连忙推开放在耳边的电话,半眯半开的眸子忽地睁大,那句教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你真是有一双大眼睛耶。”不经大脑就此冲口而出。

什么大眼睛?!

不要说现场的邓志滇听得一头雾水,就连电话那头的江静惟也被妹妹那一句没头没脑的话给逗笑了。

(哈哈哈,什么大眼睛?小宜,你饿昏头啦?)

“大哥!?”江静宜惊呼一声,急急拉近电话,贴到耳边。

(怎么啦,你是没睡醒还是肚子饿,听到大哥说话干嘛那么惊奇?)

哈哈,其实……两者皆有啦。

可惜江静宜没胆说出来,生怕一向疼她的大哥担心。若是让他知道她从昨天到现在只吃了一颗苹果、一条巧克力,恐怕他会二话不说丢下他那班可爱的学生,开车赶过来把她抓回家。

在江静宜看来,那比肚子饿更糟糕。

“没有、没有,只是一天没见,小妹我有点想你啦!”真的,她没有说谎,她是真的真的很想吃大哥最拿手的冬菇滑鸡饭啦。

(哦,真的吗?那我现在开车过去接你,你就不用想我了。而我也乐得不用被妈整天碎碎念。)

“大——哥,”江静宜委屈地扁扁嘴,孩子气地对着电话那头的人皱皱鼻子,表情十分可爱。“你就原谅我一次嘛,你也知道妈妈口中的最佳女婿是怎么一副模样。你现在接我回家去,不是摆明着要把你唯一的妹妹往火坑里推吗?大哥,你真舍得啊?”

(当然舍——不得……)像故意让她焦急般,江静惟把答案说得好慢,声调拖得好长。

“嗯哼!我就知道你舍不得嘛!”虽然看不见他此刻的模样,从小跟他一起长大的江静宜仍然可以想象,此刻哥哥的脸上一定挂着那抹常常让她恨得牙痒痒的,有点恶劣,有点得意,但却异常温暖的笑容。

江静惟乐得在电话另一头哈哈大笑,(我去上课了,你玩得开心点。有什么事情一定要打电话回家,知道吗?还有,记得要按时吃饭,别让自己饿着了。)

“嗯,知道了。”挂了电话,江静宜抬眸回望一直注视她的男人。啧,她眯了眯眼,忽然觉得他脸上那抹笑容有够碍眼,“你干嘛听我的电话?”她记得电话是他硬塞给她的。

“因为你嫌它吵,而我则以为它是我的。”他连忙敛起脸上的笑意,一本正经地回答。

是这样吗?江静宜歪着脑袋认真想了好一会,嗯,她好像有说过别吵喔。眼角的余光瞄见柜子上的电话,她忍不住越过他,伸长手去取,因为那才是属于他的。咦,好像……好像有什么东西不对劲!后知后觉的她倏地缩回手,随即不支地跌坐在……床上,咦,床、床上???

“哇!”大惊失色的她当场尖叫起来,要命!她居然……居然不知羞耻地和一个陌生男人抱作一团躺在床上?

呜……谁来告诉她是怎么一回事,她昨天晚上明明只是趴在床边啊?应该没错吧?她满心忐忑,拼命回顾昨晚所发生的点点滴滴。

她的脸大概可媲美自家老妈最拿手的椒盐虾了,同样红扑扑,可爱到让人忍不住想扑上去咬一口。江静宜手忙脚乱地爬起来,一心只想逃离此等尴尬之地,偏偏那个要命的手机又响了。

“喂!”她反射性地按下接听键,秀目圆睁怒瞪着某人,示意他松开一直勾在她腰上的怪手。

(喂——?!)

虽然彼此之间阻隔很远很远,但是被那声断喝吓得心惊胆战,只差没丢脸地滚到床下去的江静宜敢发誓,她真是听到电话那头传来母亲生气才会做的事情——磨牙。

(臭丫头,我都没和你算偷溜的帐,你居然敢用这种语气跟你老妈我说话?)可怜无辜成替罪羊的牙齿正被咬得咯咯作响,让电话这头的她光是听着已经觉得牙齿酸软。

呜,人家又不知道打电话过来的人是你!颇感委屈的江静宜不由扁扁嘴,聪明的没有吱声。过去的二十三年经验告诉她,每当母亲处于盛怒阶段,最聪明的做法就是乖乖听训,因为母亲是那种说起风就是雨,怒气来得快也去得快的人。让她噼哩啪啦一次过把心中怒气发泄完毕,明天又将是春光明媚的一天。

(咯咯……你是皮痒还是欠揍啊?别以为你大哥跟剑锋他们宠你就给我无法无天了,毛都未长齐呢,居然敢学人跷家?!如果我要动手修理你,嗯哼,你叫那两只只知道把你捧在手心里宠着哄着的臭小子试着吱一声给我听听,看我不连他们也一并修理掉!)

呜呜,妈的磨牙声乍听起来好可怕……耳朵清晰地听到某个处在盛怒中的人士把牙齿咬得咯咯作响。江静宜听得心惊胆战,颈后寒毛更是一根根直竖起来。呜,现在她悔得肠子也青了,刚才听完大哥的电话后,怎么不顺手把手机电池直接拆卸下来呢。

(哼,你怎么不吱声了?)

妈,你当你女儿是笨蛋还是白痴啊!现在吱声不是明摆着火上浇油吗?她江静宜的智商说不上有多高,但也不会傻到去撩拨怒火中烧的母老虎吧!自己又不是活得不耐烦了。江静宜很不屑地翻翻眼皮,心里面忍不住嘀嘀咕咕,哼哼,反正妈没有千里眼又看不到,就趁机多送老妈几枚白眼好了。

(好,我暂且不跟你计较跷家的事情。静宜,你没事干嘛这样作弄人家小陈啊?我知道小陈配你可能是有点委屈,你不喜欢人家就直接跟人家说好了,干么这头中跷家跑路,那头又跟人家约定什么不见不散?啊?害那个愣头小子在餐厅门口呆呆等了一晚?)嗯哼,有人要开始秋后算账了。

“冤枉啊,母亲大人。我有跟他说呀。”气呼呼地鼓起双颊,觉得相当无辜的江静宜说起那个死缠烂打的人就倍感无力,明明跟他暗示过自己跟他绝对没有未来可言,他却一厢情愿地认为她委婉拒绝是因为女孩子特有的害羞矜持。

[正文:第七章 不来电?!]

(说了?!)光听母亲那充满怀疑的语气,就不难猜出此刻的她一定是怒目圆睁,脸上充满不可置信了。(你是怎么跟人家说的?)

“哈哈,你、你也知道嘛,那个小陈是你最好朋友的侄儿,俗语有云:不看僧面也看佛面嘛。为了不让母亲大人你被好友责难,我就很婉转地跟他说,我跟他嘛,还是比较适合当普通朋友。”如果不是他刚巧也认识自家大哥,|Qī|shu|ωang|她早已重施故技,把大哥请出来当她现任男友了,哪会凭空惹出这么多麻烦?跑路不止又变相当了一回菲佣?现在更绝了,莫名其妙跟这个素不相识的男人直接躺倒在医院病床上。更叫她切齿痛恨的是,这个不要脸的男人竟然躲在一旁偷偷窃笑,那笑声断断续续,时高时低,在在显示出声音的主人正极力压抑着,好叫那笑声没有机会偷跑出来。可惜,他白费心机了,她江静宜不但听见,还觉得它——刺耳极了。啧,这个蠢男人,竟然还有脸笑喔?!她恨恨不已地瞪了那个不知死活的男人一眼,心里则暗暗庆幸母亲看不到她这副狼狈的模样。否则,以母亲那种说起风就是雨的性格,她恐怕连申辩的机会也省了,直接被押着和这个男人登记结婚去也。

(哼,哪对情侣不是从朋友做起的?)母亲轻嗤一声,显得很不以为然。

江静宜不得不怀疑那天晚上母亲其实也在现场,而且暗暗潜伏在某个她看不到的角落里偷偷窥探着。不然,她又怎会说出跟那人一模一样的话?!

“妈,人家跟他真的不来电嘛。”她嘟起小嘴,嗲声嗲气的开始撒娇。

(不来电?!)但听得电话那头的母亲磨了磨牙,冷笑一声。(你想要怎么样的,啊?220伏?380伏?还是想要10万伏的高压电流啊?既然不来电你干嘛答应人家的邀约,还煞有其事跟人家小陈说什么不见不散?害人家小陈捧着那束打算送你的红玫瑰站在餐厅外面呆等一晚,后来实在太担心你,怕你出了什么意外,晚上十点多的时候,还风风火火跑到家里来。哼,你倒是说的比唱的还好听啊!什么为了不让我被好朋友责难,你这样耍人家,不是明摆着叫我没面子吗?你妈我啊,不要说去找人家了,看到人家从东边来就差没低着头绕路西行。)

“妈、妈、妈、妈……对不起嘛。”越听越心虚的江静宜连忙缩了缩脑袋,装出可怜兮兮的声音一连唤了好几声。她不知道那个男人会如此死心眼啊,她以为他最多等上一个半小时就会没趣地自行离开,谁知道他会死心塌在餐厅门口守了一个晚上……

(妈什么?不要跟我说对不起。你最对不起的人也不是我。我昨晚把你的手机号码告诉小陈了。如果他打过来你好好跟人家道歉,知道吗?)

“什么!?妈,你、你竟然把我手机号码给了那个愣头愣脑的小子?”江静宜不由得尖叫一声,小脸立马垮了下来拧成皱巴巴的一团,像只新鲜出炉的小笼包,煞是可爱。之前怕透了接到他的邀约来电,所以她死活不肯将手机号码告诉他,现在倒好,母亲不声不响就把号码给了他,这不是明摆着叫她没好日子过嘛。果然是六月债,还得快啊。

(什么愣头愣脑的小子,人家可是有名有姓,姓陈名耀邦。再者,我告诉他手机号码又怎么样?昨天你这样耍着人家玩,人家小陈又不是非你不可,说不定一转头就将你的电话号码丢到垃圾桶里呢。)

求之不得,她在心底暗自嘀咕。如果是这样最好,虽然这样对他有点过分,但长痛不如短痛,既然跟他没有发展的可能,还是尽量不要联络了吧。不过,他要是打过来的话,她……会明白地跟他说清楚,然后好好道歉,毕竟还她欠他一句对不起。一直搂着她的臂膀突然一动,她飞快撇过头,眨眨眼,不解地看着他。

我、放、手、喽!男人的嘴巴动了动,一字一顿无声说着。

正在努力自我反省中的江静宜几乎是反射性地向后一翻,“哇——!”她尖叫一声,手像蔓藤一样紧紧缠上触手可及的东西——男人结实的臂膀。

(静宜,有毛毛虫爬到你身上去啦?)母亲没忘记她这辈子最怕的就是全身毛茸茸,喜欢四处蠕动的毛毛虫。因为她每次碰到毛毛虫就浑身发痒红肿,没有两三天,身上那些一团团痒得要命的红斑根本消不掉。

“呜呜,不是……”是比毛毛虫还要可怕的东西,呼……好险,好险!差一点点她可爱的屁股就跟那块坚硬结实的地板接吻亲热去了。心有余悸的江静宜抚着起伏不定的胸口,瞠大那双圆溜溜的美眸,狠狠瞪向那个一脸无辜的始作俑者。

(那你没事鬼吼鬼叫什么?震得我耳朵嗡嗡作响都快聋掉了。)

“唔,对不起嘛,妈。我只是……只是忘记了不是在自己家里,差点摔下床而已。”她捂着开始隐隐作痛的胃,徒劳地解释着。

两道饱含嘲笑成分的闷笑声不约而同地响起,江静宜又羞又恼,只差没就地扒个洞把自己给活埋了。呜,觉得丢脸丢到姥姥家的她忍不住板起俏脸,狠狠瞪向那个一手搂住她,一手捣着嘴巴窃笑不止的男人。

[正文:第八章 妄想!]

啧!这个男人实在太可恶了!居然还有脸笑!?江静宜气得牙痒痒,却只能捏紧拳头,重重捶向那个起伏不定的胸膛,直到听到那儿传出一声闷哼,才觉得郁闷的心情稍微舒坦一点。哼,我看你还得意,我看你还笑什么笑!

“妈,你别笑了好不好?”尽管知道母亲看不到,她还是努起嘴巴向母亲撒娇,澄澈的目光带着警告意味死死盯住那个嘴角不断向上弯的男人。

(呵呵……好吧、好吧,这次我就饶了你,不笑了。只是静宜啊,你打算在你表姐那儿住多久啊?)

呜,不要来了,江静宜强忍阵阵袭上胸口的疼痛不适,无力蜷缩在病床上。一定是昨天整天没吃东西的关系,她紧咬住嘴唇,极力忍住快要脱口而出的呻吟。

(静宜?)

“妈……”她艰难地吐出一口气,竭力使自己的声调与平时无异,否则让爱穷紧张的母亲知道她的胃病又犯了,她就吃不完兜着走——等着母亲伙同大哥飞车赶过来,直接被拎回家好了。“我、我打算叫表姐帮我在这儿找一份工作。”

(什么?!你想留在那儿不回来?不行!你表姐那个工作狂自己都顾不好,哪里顾得了你啊?如果哪天你的胃病又犯了,到时候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哼,我看你怎么办?”

哪用等表姐,她那个动不动就闹小脾气的胃啊,又开始不顾她这个主人的死活,开始造反起义了……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江静宜唯有拧紧眉头,死命捂紧不适的胃部。明明胃疼得要命,她却只能咬紧牙关不敢哼一声,想到这儿她的鼻子不由得阵阵发酸。

“你在你表姐那儿人生路不熟,有事的时候谁帮得了你?不行,你快快给我打消这种不设实际的念头,我说什么都不会答应的。)母亲说得斩钉截铁,毫无商量的余地。

“妈……”她再深深吸了口气,强打起精神。“你说得太夸张了,我只是轻微胃溃疡,你不用太担心啦。我会好好照顾自己嘛!妈,你就不能对女儿有点信心吗?好歹我已经二十三岁了,你就相信我一次,好不好嘛?”

(但是……)母亲的口气是软了,还在犹豫不决。

“不要但是了,妈——”打铁要趁热,江静宜拿出看家本领,把那个妈字念得分外娇嗲动听。“好嘛、好嘛,就这样说定啦!如果你怕我吃不好,太不了我先去哥哥那儿住一阵再回来喽。”跟着在酒店里当大厨师的表哥,不怕饿着了吧。

(你是有胆去才好,谁不知道你怕你表哥那个上司怕得要死!)不但连工作也辞掉,上司打来的电话她连碰都不敢碰,更别说接听了。

“谁怕那个罗国祥啦!”她两眼朝天一翻,忍不住对着电话哇哇大叫,不意竟对上一双似笑非笑的眼眸,看什么看!她恶狠狠地一眼瞪回去,突然意识到自己尚躺在一个陌生男人的怀里,脸刷地一下子红到耳根去。

哇哇哇,打一个闪电下来将她劈了吧,真是羞死人了!

(哼哼,不怕吗?)母亲的声音里满是不信任。(那你为什么连工作都不要呢?)

“谁叫他整天嚷着叫我老婆老婆,害我净被那些不明真相的同事们……”取笑两字在她醒悟过来后自动消音。

呜呜……事情太条了!她后知后觉地捂住专给自己闯祸惹事的嘴巴,心里开始——异想天开母亲有那么一点点的耳聋,而且正巧听不到她刚才的说话,不过这一切都是她的……妄想!

她母亲不但听到了,而且一定听得非常清楚吧。不然,她怎么会听到母亲嘻嘻哈哈的狂笑声?!她几乎可以想象母亲那副仰天狂笑得意嚣张的模样了,记得母亲最近一次这样笑是因为中了福利彩票——100大元!

话说,那天母亲兴冲冲地拖着满脸不情不愿的她到附近彩票投注站,掏出那张据说守号一年的彩票……对奖,本来对彩票兴趣缺缺,再加上被母亲强制抓来当保镖的她忍不住当场大泼冷水——妈,你又想刀仔锯大树了?别妄想啦,彩票哪有这么容易中啊。如果那么容易中,世上哪还有穷人了?早已满大街的百万富翁啦。满以为这次母亲会像以往一样回她一句:臭丫头,我是志在参与不行吗?就这十块八块钱,与其把这些拿去砌长城打牌浪费掉,不如拿来这里,既能做善事又多了个希望,哈哈,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没有得到预想的回答,她的耳边倒是传来一阵阵嘻嘻哈哈时高时低怪异非常的笑声。严重兴奋过度的母亲双眼放光地死盯住那张彩票仰天狂笑,吓得她跟其他人一样愣在当场,好半天回不过神来。

倒是那个卖彩票的年青人反应最快,他小心翼翼靠近完全陷入狂喜之中的母亲,再讨好地陪上笑脸:阿姨……话音未落,就被母亲一句:你想干嘛给硬生生打断,母亲喜滋滋地把彩票捧在胸前,满脸防备地盯住他说:人家守号一年才中了这么一次,你有意见啊?

听说有人中了彩票,同在投注站的人顿时来了精神,大伙儿齐刷刷将惊奇羡慕还有忌妒的目光转向母亲那张彩票,均不约而同地竖起耳朵……偷听。

妈,你中了多少?她既好奇又期待地问着大家最想知道的答案。嘻嘻……哈哈哈,母亲得意地大笑几声,很嚣张地扬起头,高声宣布——100大元!

咚、咚、咚!原本屏息以待的众人顿时被母亲的嚣张宣示雷得东倒西歪外加……满脸黑线,只是中了100大元而已,用得着兴奋成这样吗?

听听,现在那怪异的笑声又跑出来了。江静宜庆幸母亲此刻在家里,否则,那些不幸被她怪谲笑声吓倒的人恐怕又要找老太婆收惊了。

(嘻嘻……哈哈哈,原来如此呀。静宜,你应该早点跟我说嘛!那我就不用为你担心了。)看来某人乐疯了。

[正文:第九章 可恶]

江静宜听得直反白眼,你本来就不应该担心,好歹你女儿我才二十三岁。虽然说不上是沉鱼落雁闭花羞月之貌,但起码长得娇俏可爱好不好(她两个哥哥一致这样认为)。反驳的说话只能闷在心底的她好想数一二三……然后挂电话,可是不行啦,老妈抓狂的模样她有幸见识过一次,只能用三个字形容:好、恐、怖。

(对了,那个罗国祥是个怎么样的人啊?长得帅吗?他今年几岁啊?几月出世的?属什么的?他有几个兄弟姐妹?他哪儿人啊?他平时喜欢吃些什么啊?他父母健在吗?他对你是真心的吗?他……)被兴奋冲昏头的某人话匣子一打开,就没完没了。

呜呜,开始发作了!江静宜被母亲连珠炮发的问题轰得头晕眼花,她欲哭无泪地死瞪着那部明明拿离耳朵有半米远了,却仍然能尽职尽责传达“魔音”的电话,光凭声音就可以想象母亲是怎样一副表情,她一定是乐坏了吧!哇哇哇,谁都好,拜托伸出仁慈之手将她拯救于水深火热之中吧!她快要被母亲的问题烦死了!

(诶?静宜,怎么不说话了?)问了那么多问题却久久没听到任何回应,开始觉得不对劲的某人猛地追问。(喂?喂?!你有在听吗?)

有。但可以不听吗?她真想这样说。可惜她没那个胆量,所以这句话只能含在嘴里滚来滚去,始终没机会吐出来。

(奇怪,电话怎么突然没了声音?难道说,你的电话又坏了?哎呀,那部电话总是时好时坏,早叫你去买过另一部啦!静宜、静宜……你有听吗?真是一点都听不到吗?)

真是一言惊醒梦中人!有这么好的借口不多加利用那人就是笨蛋,她自问不是笨蛋,大智慧她是没有,故弄玄虚这种小聪明倒是难不到她。故意制造多一点杂音,然后迅速把手机电池拆了下来。

哈哈,她差一点就要为自己的急才大力鼓掌了。难得能让母亲吃瘪喔,她当然高兴了。倘若日后母亲打算来个秋后算帐,嗯哼,到时她只好跟可爱的手机说对不起喽。

“那个罗国祥好讨厌么?”一个带着浓厚笑意的声音忽然从头顶传来。

江静宜仰起俏脸,斜斜睨了他一眼,不快地嘟起小嘴。“哼,关你什么事!”

“嗯,也对。”他先是诧异地睁大眼睛,然后点头表示同意。“的确不关我事。”

“放、手!”江静宜恶狠狠地瞪着那只依然缠在她腰上的怪手,不悦地蹙起秀气的眉毛。

男人望着她突然抿唇一笑,依言松开手。

白痴,有什么好笑!江静宜故意瞠大眼睛再狠瞪他一眼,手脚并用迅速溜下病床。她打算在路上随便吃一点东西,再回家好好睡一个回笼觉。

“你这样就走了吗?小宜。”一把充满磁性的声音带着掩盖不了的笑意悠悠从后面追了上来。

——小宜?!

她像给什么噎着似的迅速转过头睁大眼瞪着他,一副被吓着了的无措表情。

“你……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而且该死的还叫得这样……这样亲热?说不出为什么,她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就像被毒蛇盯上的青蛙,让她感到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她那副迷惑不解的模样让他暂时忘却来自额头的疼痛,心情忽然愉悦起来。“呵呵,你真会说笑,小宜。这世上哪有男朋友不知道自己女朋友叫什么名字的。”

啊!女朋友!?很快意会过来的江静宜错愕地张大嘴巴,满面难以置信,这个男人撞坏了脑袋不成?“喂,你搞清楚喔,我不是你女、朋、友!”这个笑话太冷,一点都不好笑!每逢初一十五她都有烧香拜佛(事实是被母亲所胁迫,因为母亲总是说烧多点香火给祖先菩萨,更能找到一个如意郎君),她相信自己不会那么倒霉,有一个被人追杀的男朋友。

“唔,不是吗?但是,刚刚来巡房的医生跟护士都说你是我女朋友喔。还说……嗯,说什么呢?让我想想,哦,对了,他们还说你昨晚因为太担心我了,偷偷躲在一边哭鼻子呢!”男人挑了挑眉毛,摆出一脸你别想抵赖的笃定表情。

什么医生和护士?!那他们……他们同床而睡的模样岂不是全让人家看光了吗?哇,丢脸死了!江静宜那张娇俏可爱的脸蛋顿时惨白一片。呜,她发誓,若是哪天自己不幸生病了,她绝对、绝对、绝对不要来这间医院求诊啦!好事果然做不得,看看她一时冲动给自己惹下什么麻烦?竟然丢脸丢到医院来了。

“小宜,你不舒服吗?”男人的声音挺愉快,脸上的笑容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可恶。

还笑?他还有脸笑哩!也不想想这事情是谁惹起的?又惊又怒的江静宜冲上前去想踢他一脚借以泄愤,但一想到自己穿的是短裤,一不小心可能会导致春光乍泄,到时候偷鸡不成反蚀把米,这种亏本的生意她才不屑做呢。而且那个可恶的男人安然躺在床上,她的腿也够不着,无计可施的她只能气哼哼地撇开脸,实行眼不见为净。

“噢,小宜,我就知道你舍不得我。”男人尤不知死活地说着叫她浑身冒火的蠢话。

真、真……真是气死她了!怪不得被人家追杀,现在她就有种想掐死他的冲动。只是为了这个可恶到极点的男人背上杀人犯这种罪名实在太不值得。好,杀他不行,揍他总可以吧。想的同时,她一个箭步跨上去,奇Qisuu.сom书攥紧拳头当胸给了他一拳。

“唔,人家说打是亲……”他笑嘻嘻地冲她挤眉弄眼,在在显示那一拳对他而言根本不痛不痒。

“亲?亲你的头啦!喂,你给我听清楚。我、不、是、你、女、朋、友。”她捏紧拳头在他眼前晃了晃,一字一顿地吼着,太有他再出言不逊又冲上去揍他一顿的模样。“我只是倒霉地看到一些不该看的事情,又多事的救了一个不该救的人。”她意有所指地睨了他一眼,皮笑肉不笑。“我这样说,你明白了吗?”

邓志滇突然出其不意地拉下她的手,毫不掩饰眼底的惊讶。“是你救了我?”他依稀记得昏倒之前有把温柔的声音不停安慰他,还有帮他捂住伤口的小手。原来那个人真是她啊!

什么意思?她救了他还不高兴啊?没有指望他对自己感激涕零千恩万谢的江静宜听见他的话不禁怒火中烧,他那是什么表情?气极的她忍不住冷笑一声,“哼,你不用谢我,反正以后我见到你从东边来我会识趣地绕到西边走。”她不想再倒霉的遇见他,她有种不好的预感,总觉得凡是跟他扯上关系就一定没好事。为了自己的安全着想,远离他才是上上之策。

[正文:第十章 以身相许]

“这样可不行哦。”他出手如电,动作灵活地擒住她的手,异常晶亮的眸子精光乍现,隐隐掠过一抹狡黠之色,“我母亲从小教导我:点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何况你救了我的性命!唉,这似乎有点难办,你救了我的命,我该用什么来报答你的救命之恩呢?”

“呃,不用了。”她一顿,然后拼命摇头晃脑,江静宜被他寓意不明的目光盯得遍体生寒,隐隐觉得自己的处境跟那只被毒蛇盯上的可怜青蛙有点相像,虽然不清楚他口中报答所指的是什么,但那种不好的预感却越来越强烈了。在她看来,他放开她的手,让她安全回家大概就是最好的报答了。

“好吧。既然如此,”他一番思量得出一个教江静宜差点气绝的答案。“救命之恩无以为报,想来我唯有——以身相许了。”他重点点出以身相许四个字。

“以、以身相许?”她快晕了!现在什么时代啊?救命之恩无以为报要以身相许?嘴巴瞬间被惊恐万状的她张成一个完美的O形,江静宜像甩开有毒细菌一样用力甩开他的手,不着痕迹悄悄向后退了小半步,“哈哈,你的报恩方法的确够特别,可惜我不需要!”她蓦地捏紧拳头,生怕下一刻自己会冲动地飙到那个显然被车子撞坏脑袋,满口胡言乱语的男人面前,不顾后果地捏死他,她还想有命回家见她亲爱的老妈呢。

“你真不要啊?”男人喃喃低语,脸上的表情不知是失望还是惋惜。

“敬谢不敏!留给下一个救你的有缘人吧!”江静宜抚着隐隐作痛的胃,掉头就走。她深怕在这儿多留一会,真会被这个莫名其妙的男人气至当场暴毙也说不定。

“如果下次又是你救我,你就会接受吗?”那把讨人嫌的声音犹如追魂令般急巴巴地从后面追了上来。

“我才不会那么倒霉哩!”江静宜倏地转过头,说得斩钉截铁而且不容置疑。她自认生平没做过什么亏心事,老天才不会这样待她。所以再遇见他的机会都不一定有,更别说是再次救他了,那根本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那可不一定哦。”他别有深意地睨了她一眼,凉凉地抛出一句。

“哼!”她气呼呼地别开面。

“小宜,手机,你不要了吗?”他动作迅捷地装上电池,重新开机,然后不停地按着键盘。

啊,手机?对哦,被这个无赖一打岔,她倒是把掉在病床上的手机忘记得一干二净了。

“你弄什么,快把手机还来。”她摊开手掌,示意他把手机还给她。

“嗯,还你?你刚才还说不要的。”他唇边噙着一抹相当刺眼的温柔浅笑,将那部小巧玲珑的手机放在掌中把玩,丝毫没有要归还的意思。

“哈哈,实在太好笑了。手机是我的,我为什么不要?”江静宜鼓起腮帮,脆生生地反驳回去。那部手机虽然有时会耍耍小脾气,玩下罢工,但在未找到新工作之前,它还有利用价值啦。

“你真的要吗?不能后悔喔。”他笑得不怀好意,眼睛贼亮贼亮的,像在算计什么。

“当然要!拿来啦!”心急的江静宜不爽地横了他一眼,欺身上前争夺属于她的手机。

“你要记得,这是你自己承诺要的。来,我给你。”他蓦地捉住她的手,郑重地将手机塞在她手里,笑得像只偷到鸡的黄鼠狼,一脸得意与餍足。“噢,小宜,我忘了跟你说,你的‘要’里面也包括我的报答哦。”

“什么?”她尖叫一声,眼睛瞪得大大的,像只受惊的小兔子般,火速甩开他的手,一连跳开好几步,一脸防备的盯住他。“什么叫里面也包括你的报答?”

“就是我说过的以身相许啊。”他斜斜瞄了她一眼,棱角分明的脸上清楚写着:你别明知故问这几个大字。

这、这是打哪星球来的外星人,听不懂人话是不是?她皱皱可爱的鼻子,一张水嫩嫩的俏脸上写满嫌弃与不屑。“我才不要哩!”他当她家是垃圾收容站啊?

“哈哈,对不起喔。”他故意板起面,表情认真到不得了。“君子一言,我说过的话从来算数。”

“哼,我还快马一鞭呢。那是你自说自话,又不是我。”江静宜很不屑地撇撇嘴角,神情颇不以为然。她决定快快回家,不再跟这个脑袋大概被花坛撞坏的男人净说一些没营养的废话。手还未挨到门把,门“砰”一声突然被人用力推开了。

江静宜望着蓦然闯进来的两女一男,不自觉地皱起好看的秀眉。呸,枉费穿得这么体面,难道她们连进门前应该先敲门的礼貌都不懂吗?

“啊——”随着一声夸张的惊呼,紧接而来的是一阵浓到能将活人生生熏死的香水味。

江静宜捂着不适的胃部,下意识地退后两步,避开不断攻击她嗅觉的熏人香味。

“哎哟,志滇,你没事吧。唉,真是把我吓死了,你不知道当我接到医院的电话时给吓得茶杯也给摔碎了。还好他们说你的情况不是很严重,所以我没有告诉你爸爸。这……你不会怪我吧?”为首那位妇人捉住他的手,脸上的夸张表情倒教将一切看在眼里的江静宜看得浑身打哆嗦,鸡皮疙瘩更是密密麻麻钉满手臂。喂,大婶,拜托要装也装得像样一点吧?不然回家对着镜子多练几遍好了。因为你脸上的表情实在好假唷。

“我明白的,我也不想他老人家担心。”邓志滇不着痕迹地挣开她的手,改而抚上疼痛不止的额头。其实他更想做的事情是——捂住鼻子,他快给那浓郁的香水味给熏得晕死过去了。

“你有看到把你撞伤的人吗?哥。”那个长相斯文一直默不作声的青年男子关心地趋上前探问。

“志祥,”那妇人不满地横睇了他一眼,“你大哥才醒过来,让他好好休息吧!至于撞他的人,你哥自己就是警察,他自会调查的。”

不是吧?江静宜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在心底无声狂呼着,这个无赖是警察?!

“我大概有点眉目……”邓志滇点头,意识到众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不知不觉退缩到床边的江静宜身上。他不禁蹙起眉头,心里正犹豫着是否应该把她介绍给众人。“嗯,就是她将我……”

“就是她!?”众人一怔,不约而同地转过头来盯住她。

“我!!”觉得相当莫名其妙的江静宜指着突然被点名的自己,满面愤慨地紧盯着那个叫志滇的男人,可怜她还未来得及开口为自己辩解,但见妇人身旁那个穿着时髦的女孩像被火烧着了屁股般,一言不发地跳到她面前,用力赏了她一巴掌。

“啪!”好清脆响亮的一声。

[正文:第十一章 礼尚往来]

一时反应不过来的江静宜呆呆愣在那儿,当她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时,顿觉火辣辣的痛觉迅速在肿胀起来的脸颊上蔓延开来。

“嘶……”她咬紧牙关,硬生生倒抽了一口凉气,来自脸颊的刺痛在在提醒着自己,她莫名其妙被个疯女人打了。

太好了!江静宜气得浑身颤抖,但觉体内四处流窜的怒气叫她两眼冒火,哈,真是太好了!从小到大,家里人都舍不得动她一下,纵然是整天嚷嚷要修理她的母亲,每次当她做错事情或者闯祸,明明挟带奔腾怒火的手掌已经甩到面前了,到后来总变成一记轻敲或痛骂。问她为什么,母亲无可奈何瞪眼说——舍不得!现在倒好,好心好意救了人家,谢谢不说一声也罢了,居然还要平白无故捱巴掌?呵呵,谁能告诉她,这到底是什么鬼道理?

不甘受辱的江静宜冷冷地狠瞪着她,深深吸了口气……随即高高扬起手,用尽全身仅有的力气狠狠回敬某个不分青红皂白只懂得断章取义的女人,然后软软跌坐在床边的椅子里,不停喘息着。

“你敢打我?”那女孩一手捂着飞快泛起红潮的脸庞,一手指着她,眼里满是错愕和难以置信。“你竟然……竟然敢打我?!”

浑身软绵绵的,全身力气仿佛随着挥出那一掌而用光了。江静宜深深吸了口气,缓缓抬起头,盯着她神情倨傲地回道:“请问这位小姐,我国法律里有哪一条条文规定无辜被打的人不准还手?嗯?还是你以为我的左边脸颊被你打了,就应该把右边脸颊也伸过去给你打?抱歉喔,我不信耶稣基督。我本人比较喜欢《礼记。曲礼上》里面那句——礼尚往来。既然你动手送我一个五百大元,我不还你一个似乎有点说不过去吧。所以你别太感激我,我只是礼尚往来而已。”

“你你……你找死!”有点恼羞成怒的她一手抚着红肿的脸颊,怒不可遏地扬起另一只手。

毫无还手之力的江静宜不怕死地扬起脸,对那只快要迫近脸颊的手视若无睹,只是睁大眼睛恶狠狠地回瞪她。她发誓,如果她胆敢再碰她一下,纵然是拼了命也要她付出同样代价,不,是比这还要大的代价。哥哥从小教导她——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够了,不要再闹了!”邓志滇翻身下床,倏地捉住她的手,厉睁的眸子里头闪过一簇簇掩盖不了的高涨怒火。“你误会了,阿仪。”他用力甩开她的手,满心愧疚瞅住高扬起头,不服输地怒瞪着他们的江静宜。“你听我讲完好不好,是她救了我。我为了躲避那辆车跳入花坛时不小心撞破了额头,昏了过去。幸好这位小姐路过出手救了我。”

“啊,原来这样吗?那真是不好意思了。”那妇人点头,歉意地对江静宜笑了笑,转而去推深感不忿的某人。“阿仪?”

“你应该向人家道歉,阿仪。”邓志洋望着一向任性惯了的表妹无奈地长叹一声。

“不!凭什么要我跟她道歉?”她扭过头,狠狠地瞪了她一眼,心有不甘地嚷道:“她已经打回我一次了。”

江静宜无力再与她计较,她只觉得这次胃痛比以往任何一次来得强烈。胃像着了火似的纠成一团,每呼吸一下,那痛楚便加深一分。她捏紧拳头顶住胃部,低下头不停喘息着。

呜,好痛……她紧紧咬住嘴唇,极力忍住快要逸出口的呻吟声,她不想被她们看到自己软弱的一面,尤其在那个叫阿仪的疯女人面前。

噢,难道是天要亡她吗?怎么又来了?

面无血色的江静宜望着响过不停的手机,暗暗在心底怨恨某人多管闲事了,没事干嘛把电池装上去啊!望着那个熟悉到能倒背如流的电话号码,她只能拼命忍住胃里翻腾的痛楚,竭尽全力使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与平时无异。深深吸了口气,再轻轻吐出来……如此反复几次,周围很静,静到她只听到自已沉重的呼吸声,觉得不对劲的她连忙抬起头来,却诧异地发现自己不知何时起竟成了众人的瞧点。

她开始有点痛恨发作得不是时候的胃了。如果有力气的话,她一定会毫不犹豫狂奔回家,省得成为别人的眼中钉肉中刺。

“小宜,你、你没事吧?”她的脸色好奇怪,一半红肿的刺眼,另一半却苍白教人忍不住心疼。满心内疚的邓志滇紧紧盯着她,手不由自主地探了过去,他突然好想摸摸她的脸,肿成这样……一定很痛吧。

她轻轻侧过头,险险避开一直伸过来的手,努力睁大双眸愤愤不平地瞪他一眼,哼,猫哭老鼠,谁要你的假慈悲!低头按下接听键,立刻,她听到电话头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隐忍许久的委屈泪水终究还是无声落了下来。

(喂、喂、喂!静宜你是猪呐,电话响了这么久才听。)

“嗯……”她轻轻应了一声,费力地抬手抹去颊上的泪水。

(在生表姐的气啊?)

“不……是啊。”怎么办?她吸吸鼻子,听到表姐熟悉亲切的声音,她的鼻子就酸酸涩涩,好难过、好想哭。

(那为什么不说话?)

“因为我好生气……”她说得咬牙切齿,真的,只要一想到自己的好心竟然被人当成了狼心狗肺,还白白捱了一掌,她就对自己昨晚的多管闲事感到很生气。

(哈哈,知道了。临时失约是表姐不对,我不是故意啦。只是公司临时决定要我出差,我也没办法啊,谁叫人家只是一个小小的打工仔,你就稍微体谅一下你表姐我嘛……)

“表姐,你弄错了。我、我不是在生你的气。我气的是我自己而已。”抚着火辣辣疼着的脸颊,她气自己多管闲事,气痛得不合时宜的胃,不然……她哪里用得着呆在这儿任人欺负?!

(静宜,发生什么事了?你……你在哭吗?)

“没有!”她摇头否认,她流泪是因为胃实在太痛了,绝对不是因为火辣辣地肿起来的脸颊,尽管脸颊真的很痛。

(静宜,告诉我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意识到不对劲的刘倩儿声音少有地严厉起来。

“嗯,没什么啊,就是我今天很倒霉做了一回被疯狗咬的吕洞宾啦!”枉她还好心到叫护士帮忙查电话通知他的家人。现在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谢谢就免问了,巴掌倒有一个,而且货真价实地烙在自己脸上,在在提醒自己无意之中做了什么蠢事。

(啊?吕洞宾?)那头的刘倩儿显然听得一头雾水。“什么吕洞宾啊?小宜,你给我说清楚一点。”

“给只不知道打从哪儿来,莫名其妙发疯的狗咬了一口嘛。”她摸着又肿又痛的脸颊,睁大圆溜溜饱含雾气的眸子狠狠扫过那几个不约而同移开视线的人,很不耻地轻啐了一口。“呸!”

[正文:第十二章 心折]

(什么?!哪个吃了熊心豹子胆,连我刘倩儿的宝贝妹妹都敢欺负?小宜,你快告诉表姐,那人姓什名谁?等我回来找他算账去!)刘倩儿的语气里满是不赞同。(啧,你好心帮忙,他还不知好歹也罢了,居然敢恩将仇报?哎,小宜,我跟剑锋从小是怎样教你的?你就那么笨,乖乖地任人欺负不吱一声啊!)

“我、我哪有忘啊!哥教我的……”手紧捏成拳头,顶住纠结成一团,有如火烧抽痛不止的胃。“做人要……礼尚往来嘛。你、你……你也知道嘛,我一向最听哥哥的说话了。”

(呵呵……)她的回答立即换来一阵不绝于耳的轻笑声。“这就对了,我刘倩儿的表妹喔,当然只有我才能欺负,那可以随便让人欺负去了。”

“哈哈,当然……”江静宜不由苦笑出声,心里则庆幸表姐看不到自己狼狈的模样。否则,脾气火爆的表姐绝对会想尽一切办法,将他们给予她的连本带利讨回来才肯罢休。

(好了,我现在要赶着出门会见一个客户,有什么事情回来再跟你说。嗯,如无意外……我应该过两天就可以回家了。临时失约是表姐不对,为了弥补过失,这次的礼物由你自己挑喔,快说,你想要什么礼物吧。)由于常要出差,刘倩儿每到一个地方,如果情况许可,她总喜欢买一些新奇有趣或者有地方特色的小礼物送给她这个可爱的小表妹。

“任我……选吗?”江静宜不支地趴倒在病床上,如果真是可以任她选择的话,她宁愿选择昏倒了事,这样她会觉得好受些。

(静宜?你怎么了?)

“没……”脑子昏昏沉的江静宜开始胡言乱语了。“表姐,你那儿近柳州吗?”

(柳州?我现在人在上海耶,你想去柳州买什么?)

“柳州棺木啊!”连呼吸都觉得困难,现在的她大概离死不远了。相信订定一副棺材亦是时候了吧。

一声惊呼在身边骤然响起,可惜江静宜再无余力去顾及了。她紧紧咬住嘴唇,止住一声又一声快滚到口边的呻吟声。呜……好痛!

(江静宜,你最好给我解释一下什么叫柳州棺木?我太久没教训你是不是?哼,别以为山高皇帝远管不了你,大清早就那儿在胡言乱语!)刘倩儿的声音倏地沉了下来,太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还是你想我现在打电话给剑锋,叫他立即过来接你回酒店去?)

“哈哈,不用、不用叫哥了。我只是开玩笑嘛,表姐……你就别生气了。等你回家、回家再谈好不好,我现在要去吃……早餐了。”趁还有点力气,江静宜迅速切断电话。呼,她乏力地眨动着眼睛,灿烂的阳光从窗子外照射进来,晃得她眼睛都快花了。脑子真是疼迷糊了,差点忘了祸从口出这句话……她把整张脸埋进被子里,清楚地感觉到额头上的冷汗和着不断涌出来的泪水慢慢渗入被子,令她感到不能呼吸,快要窒息了。

“小宜?你怎么了?”她到底是怎么了,干么一动不动地趴在那儿?一直关注着她的邓志滇不由慌了神,竟忘掉自己才是真正的病人。他犹豫片刻,终于还是伸手扶起她的头,却恐慌地发现那张交织着泪水与汗水的小脸已然惨白一片,贝齿将下唇咬出一道深深血痕,星辰般的双眸笼上一层薄薄雾气,迷迷离离的,早已找不着焦点。

……谁?谁叫她?困难地转动脑袋,朦胧中她隐约看到一双盛满担忧的幽黑瞳眸。“这儿……”她软绵绵地靠入他怀里,手按住有如火烧般的胃,“好痛,呜呜……我的胃好痛……”

不亏是当警察的人,应变能力极快的邓志滇当机立断扯去手上的点滴管子,一向自持的冷静早已不知跑到哪儿去了。他慌里慌张地抱起她向急诊室冲去,嘴里徒劳地说着一些安慰的话语。“小宜,你再忍忍,很快就不痛的,真的,很快就不会痛了。”

那急促的脚步声伴随着那一阵急过一阵的心跳声,莫名地让她觉得安心。昏倒之前,她清楚地听到那把曾经说过要以身相许的声音在狂呼着“医生呢?快叫医生来!她胃痛到昏倒了!”

听完医生的诊断,邓志滇肯定眼前的女孩子一点也不懂得照顾自己。明知自己有胃炎居然没有准时吃东西,还加上疲劳过度?幸而那个昏倒的人听不到,否则,她一定会跳起来大声反驳——还不是你这个无赖害的!

“怪不得你母亲不放心你独自留在这儿了,你都不会好好照顾自己吗?”邓志滇把好不容易向护士小姐要来的冰块轻轻敷在她红肿的脸颊上,“对不起,小宜。你好心救了我,还白白捱了一巴掌。好痛吧!”指尖轻划过她肿起的俏脸,他自责不已,若不是平时的自制能力训练得好,他恐怕早已举起拳头狠狠挥过去了。那容得了那个名义上的表妹——郑美仪如此目中无人?

不过,他敢肯定躺在床上的女孩对他施予‘援手’绝对不会心存感激。只要看她忍痛回敬郑美仪的那一掌,还非常幽默地将眼前景况形容成“做了一回吕洞宾。”每每想到这儿,他就快忍俊不禁了。一开始他弄不明白,为什么她要说自己做了一回吕洞宾,后来再听下续那句被疯狗咬了一口。他蓦然想起一句很出名的歇后语: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噢,他看错了。眼前睡得正沉的人儿不是柔弱,她坚强得足以教他心折。

[正文:第十三章 羡慕]

假若,有人问江静宜一天之内两度在一个陌生男人的怀中醒过来有什么特别感觉?她脸红耳赤之余是哑口无言,但一对上护士小姐那付暧昧不已的眼神,她则羞愤欲死,恨不得地下能裂开一条缝让她好钻进去。

呜……丢、死、人、了!

江静宜终于能体会何谓无地自容了,更叫她觉得迷惑不解的是,这间病房里明明有两张病床啊,干嘛他又抱着她?抱也算了,非要躺在同一张病床上吗?她昨天晚上会爬上他的床是因为自己睡迷糊了,所以还说得过去。他现在跟她同睡一张床又是为什么?跟她一样睡迷糊了吗?

“太好了。江小姐,你终于醒了。”那位推门而入的护士小姐一边张大好奇的眼睛频频往床上偷瞄,一边又装作若无其事地转向快空的点滴瓶,动作娴熟地为她拔去手腕上的针头。

“呵呵,是啊。”她勉强扯开嘴角,露出一抹不算难看的笑容,心里面一再叫自己不要去在意护士小姐那双写满羡慕暧昧的眼眸正死死瞅着缠在她腰上的怪手,嗯,或者儿狼爪比较适合。

真是太好了!现在的她是百口莫辩,有谁会相信和她相拥而眠的男人跟她根本算不上认识。最讽刺的是,在别人眼中他还她男朋友呢?男朋友啊?哈哈,真真是……笑话!

“江小姐,你有觉得哪儿不舒服吗?”护士小姐尽职地询问,对于一张病床上却意外地躺了两位病人这等荒谬怪事露出一副见怪不怪的表情。

有!丢脸算吗?江静宜真想这样问她,觉得又羞又恼的她只要身处医院就会觉得浑身都不舒服!

“没有。”她摇晃着脑袋,轻轻解开缠在腰间的大掌,成功脱离他的怀抱,下了床。只是……怎么她有种一离开他的怀抱,气温就骤然下降了好几度的错觉?真是睡昏头了,她甩甩脑袋,企图把突然涌出脑海的怪异想法甩掉,双手同样没闲着,拼命擦着狂冒鸡皮疙瘩的手臂。

“你男朋友睡得好熟呢。”护士小姐又用那种叫她听了鸡皮疙瘩爬满全身的——羡慕语气。

“是啊!”猪嘛。她瞟了眼姿势不变睡得正香的男人,趁护士小姐不注意,淘气地伸出手指戳戳他的脸,哼,叫你睡得那么香甜,我戳、我戳,看不戳死你!

“哇呀,江小姐。”护士小姐兴奋地低嚷,“我们大家都很羡慕你们喔。”

大家?羡慕?这位护士小姐说火星语吗?怎么她有听没懂?拿着衣服想溜进洗手间的江静宜不由得停住脚步,扭转头睁大眼睛,惊疑不定地回望着她。

“你不知道吧?大家都在议论纷纷呢,说你为你男朋友守望了一整晚;跟着是你男朋友为你守护了一整天。哎呀,你都不知道喔,你昏倒的时候,你男朋友抱着你气急败坏地冲进急诊室,那惨白惨白的脸色实在比昏倒的你好不了多少。后来啊,他还紧张兮兮地跑到护理站找我们,叫我们帮忙找些冰块帮你冷敷肿起来的脸颊,唉,真可惜你没瞧见,当时你男友帮你冷敷时,那动作有多温柔你知道吗?嗯……小心翼翼的,就好像稍微大力一点就会弄伤你似的,光是看到已经不觉叫人动容了。还有啊,还有他当时那副情深款款的样子,啧啧,不知羡煞多少旁人啊。”

下意识抚上曾经被打过的脸颊,嗯,肿胀已经消退,不太疼了。可是,她却一点都不感激他帮她敷脸,如果不是他,她才不会莫名其妙被那个疯女人打呢。所以啊,护士姐姐,你不要被这人的外表给蒙骗了,他哪里温柔?哪里情深款款了?哼,说无赖还差不多吧。还说什么羡煞旁人?江静宜很想开口问问到底是谁那么没眼光,竟然羡慕她?拜托,她跟他真的一点关系也没有,他只是她不小心在路上拾到的陌生人。因此你们大家既不用羡慕更不用妒忌,谁喜欢谁要好了。反正她一点都不稀罕,还非常乐意双手奉上,只是、只是这位护士姐姐现在又说什么来着?

“……由此可见你男朋友是多么爱你了,江小姐,你真幸福啊,找到一个如此爱你的男朋友……”喋喋不休的护士小姐忽然住了口,只因她看见那位叫她羡慕到恨不能替代她的女主角正呆若木鸡地愣在那儿,似乎受了什么惊吓般抿紧嘴唇,那好不容易恢复过来的脸色由最初的粉红瞬间转成青色,再迅速切换至吓人的白色。

“呃,”护士小姐可能觉得自己话似乎多了点,她尴尬地摸摸鼻子,讪讪笑着,“哈哈,看我……这些你当然都知道啦,毕竟他是你男朋友嘛。”

噢,苍天为证!她一点都不知道,她昏倒时他的脸色是如何苍白难看,更不想知道他是多么爱她。爱她啊?这实在是她这一辈子听过最烂的笑话了。他们连真正的认识都谈不上,就来一个三级跳——由初见面的陌生人直接变成叫人羡慕眼红的爱人,这不是很可笑吗?

江静宜觉得现在的自己像是跌进一个深不见底泥潭里,如果再不抽身,恐怕只会越滑越深,而且永无翻身的机会。心动不如行动,她用最快的速度换回衣服,对仍然愣在那儿的护士小姐礼貌地笑了笑。

“江小姐,医生说你应该多点休息……”尽职的护士小姐追在她后头,仿佛怕吵醒那个好梦方酣的男人,声音意外的低。

“哦,我知道。”江静宜不在乎地摆摆手,反正每个帮她看过病的医生说得话千篇一律,来来去去就是那几句,听到耳朵只差没长茧的她已经能倒背如流了。“只要按时吃药,只要好好吃东西,只要好好休息,我就会没事的。我昨天只是……”

“太担心你男朋友嘛!”自以为聪明的护士小姐冲她挤挤眼,迅速接口。

见鬼,我才不是担心他哩!憋在喉咙的尖叫教她一张俏脸迅速涨得红通通,呜……谁来救救她?只觉欲哭无泪的江静宜已经懒得去纠正护士小姐的自以为是了。看她那副认定的表情,如果她徒劳地解释,恐怕只会越描越黑,到时候……气死人的还不是自己?不划算的事情,她才不屑做呢!

“江小姐……”瞥见她毫无留恋抬脚就走,护士小姐讶然地看了看床上安然入睡的男人,再转头盯住她,脸上清楚明白地写着:你这样就走了吗?

[正文:第十四章 陌生人]

江静宜被护士小姐那种略带责怪的眼神盯得心里毛毛的,浑身不自在,她勉强牵了牵嘴角,扯出一抹甚称难看的……微笑。“对喔,我都忘记告诉我男朋友呢。”她特别强调男朋友三个字,天可怜见,此刻她最想做的却是——冲上前去,再狠狠地赏他一拳。“请问,你这儿有纸和笔吗?”

“哦,有有有,你等等喔。我去拿来给你!”热心的护士小姐头也不回地跑了出去,很快帮她找来。

“谢谢。”江静宜接过,看在他抱她入急诊室的份上,她欣然在纸上留了几个字,然后折叠起来交给那位过度热心的护士小姐。“麻烦你等他醒过来,帮我把纸条交给他好吗?”

“嗯,没问题。”爽快的护士小姐点头答应。

“那拜托你了。”她冲护士小姐微微一笑,头也不回地走出病房,经询问,在停车场找回那辆脚踏车和那袋害她跌入泥潭的“罪魁祸首。”

原来已经傍晚了吗?看着黄色的街灯慢慢燃亮,呼吸着医院外自由空气的江静宜不禁发出会心微笑,真是不可思议,她竟然睡了一整天吗?

“嘿,不管了!”她自言自语地骑上脚踏车,现在最重要是找个地方解决晚餐问题,然后——她决定到附近商场买齐所有生活必需品,在表姐回家之前,她会乖乖呆在家里,哪儿都不会去。因为她总觉得自己的霉运似乎还未走完。

努力把今天所发生的事情忘掉吧。虽知那并非易事,像这一刻,她不期然又想起那双充满担忧的深邃瞳眸。

啐,撞坏脑袋的又不是你江静宜,没事想他干什么啊?她敲敲胡思乱想的脑子,再次提醒自己不要为了一个无关重要的人谋杀脑细胞。

只是与一个陌生男人相拥而眠,而且不止一次,这等荒唐事若是不幸被老妈知道了……光是想到这儿她就觉得浑身发抖,不寒而栗。她不敢想象那个恨不得立即将她嫁予某人的母亲会做出什么出人意表的举动。

哈哈,江静宜你这个胆小鬼,到底担心些什么啊?她取笑自己的杞人忧天,反正以后都不会跟他见面了,远在家里的老妈又怎么可能知道呢?她又不是能预知未来的先知。

心头大事得到解决,一天未进食的江静宜顿觉得胃口大开,她找了一家餐馆美美地喝了一碗鲜甜鱼片粥。说真的,她可不想再一次丢脸地昏倒在陌生人怀里,这种丢脸的事情,一次已经足够她毕生难忘了。

………………

同一时间,突然惊醒过来的邓志滇愕然地瞪着护士小姐交给他的小纸条。

“这是撞倒你的车牌号码,我只看到这么多,希望对你有帮助吧。别感动,这只是对你帮我叫医生的回礼。”再下一行,娟秀的字迹清楚地写着:“至于我的医药费嘛,就麻烦你了!”末了,画了一个可爱至极的鬼脸!

当他看到那个维肖维妙Q版鬼脸,打从心底发出会心微笑,小宜很有画画天份嘛。只是……眼前的车牌号码印证他心中想法。他们真是越来越明目张胆了,居然想杀他!不,或者应该说是警告他而已,如果他们一心想置他于死地,昨天晚上干脆补他一枪就了事了。嗯,看来他要快点回去跟局长商量下一步行动,坐以待毙一向不是他的本色。对敌人的挑衅,他绝对会狠狠地还以颜色。

觉察到护士小姐好奇的视线依然停驻在自己身上,邓志滇不由抬头对她一笑,望着空空如也的床铺,不禁失望地叹了口气。“小宜除了给你这纸条外,还有什么话留下吗?”虽然知道那只是自己的妄想,可他就是不死心,非要多嘴问一遍才甘心。

“没有呀。”护士小姐很努力回顾一下,末了只能摇头。“不过,你女朋友倒是走得挺急的。”

“嗯,小宜的性子一向急躁,常常说起风就是雨。”他装着不在乎的耸耸肩膀,借以掩饰弥漫心底的浓浓失望。

小宜,今天一别,我跟你……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呢?

…………………………………………………………

真是乖乖呆在家里足不出户的江静宜做梦也没想到,那个她原以为这一辈子不会再遇见的男人,竟然是她表姐男朋友的至交好友?!更为不幸的是,她们不但住在同一幢公寓,而且更是很要好的邻居——住在对面。

起码她表姐是这样说的,当时她听了只是毫不在乎地一笑而过,她认为自己不需要知道表姐的邻居有多优秀,有多好,更不想知道他的姓名和在哪儿高就。反正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与自己没关系的事情,打听它干嘛!

一个小时后,她才知道自己错得多离谱!

话说,一个小时前。江静宜站在落地镜子前面穿上表姐为表歉意而送的及膝吊带裙带,她不安地按着从早上就跳过不停的右眼皮。嗯,左跳财,右跳灾……她蓦然想起曾经听过的一句话,不是她爱迷信|奇+_+书*_*网|,莫名的她就是觉得惴惴难安,仿佛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将要发生一样。

“表姐,我……”不去了三个字根本没有机会说出口,她已经被急性子的刘倩儿一手拽出大门口。

“啧啧啧!江静宜,请问你今年贵庚啊?怎么年纪轻轻就啰嗦得像个老太婆似的,小心因为太啰嗦而把好男人都吓跑哦!”在公司习惯发施号令的刘倩儿才不管她有如蚊呐般微弱的抗议声,扯着她径自砰的一声甩上自家大门。

“但是我约了哥哥见面啊。“杵在门口的江静宜不死心地作最后努力。不知道为什么,那种不好的预感更加强烈了。而且和一个陌生男人吃饭?这不禁让她想起母亲为她安排的相亲喜宴。虽然表姐再三地强调那个男人只是她男朋友的好友,并不算是陌生人。

他明明是陌生人啊!江静宜无奈地皱起眉头,发出微微叹息,就连表姐的男朋友她亦匆匆见过几次,甚至谈不上熟悉,更何况是他的至交好友?那不是陌生人是什么呀?

[正文:第十五章 一见钟情]

“你放心好了。”刘倩儿得意地翘起红艳艳的樱唇,笑得甚是奸诈。事实证明,姜还是老的辣,想她江静宜在这个社会历练多久?又岂是她这个久战商场以精明老练出名表姐的敌手。“在你换衣服的时候,我已经和剑锋通了电话,他来了自然晓得上哪儿去找你。这样……”她又是微微一笑,盯住她露出一副你无话可说吧的自得表情。

“呃……”江静宜被老谋深算的表姐堵得张大嘴巴却无言以对,末了只能孩子气地扁扁嘴,“好啊,我去没问题。但我要吃那儿最贵最贵的菜哦。”

“随你,反正到时候付钱的人绝对不是我。”刘倩儿满不在乎对她眨眨眼,笑得花枝乱颤,表情甚为得意。

“哦,原来如此啊。”她故作恍然地捂嘴微笑。“那等会儿我就不客气……放心宰啰。”

“宰吧、宰吧,随你宰好了。”刘倩儿好气又好笑,伸手揉乱她那头清爽俏丽的短发。“就你那只鸟胃能吃多少?我还怕你吃不了三口就嚷嚷说饱了呢。”

“什么鸟胃啊?说得真难听。”江静宜努起小嘴,顺便冲自家表姐翻翻眼皮,以示心底的不满。“我每顿饭都吃一碗耶,你有看过哪只鸟一顿饭能吃一碗吗?”

“咳咳,当然有。”刘倩儿装模作样地咳了一声,说得正经八百,煞有其事。“鸵鸟!我有理由相信它每一顿吃得绝对不止一碗!”能够生出那么大的鸵鸟蛋,怎么可能只吃一碗那么少!?对吧。

“什么鸵鸟啊!?”某个被比喻成鸵鸟的人顿时涨红俏脸,气呼呼地鼓起腮帮,睁大水灵灵的眼睛横睇着自家表姐。“如果我是鸵鸟,那你是什么?”难道表姐忘了自己跟她有血缘关系吗?

“好、好、好,我不逗你了,省得等会儿剑锋又拿眼白瞪我,说我闲着没事净是变着花样欺负你。”刘倩儿不在乎地摆摆手。“不过有点奇怪喔,沈风他们就住在我们对面啊,小宜,这几天你都没遇见住在对面的人吗?”

“你别听哥哥胡诌,表姐你对我最好了,哪有欺负我啊!至于住在对面的人嘛?”她连忙摇头,这几天她都足不出户,哪能遇到什么住在对面的人啊?“没有啊,我这几天都乖乖呆在家里,那儿都没去啦!”

“嗯,怪不得我之前打电话给沈风,叫他有时间过来看一下,他还斩钉截铁地跟我说根本没见过你开门,还一口咬定你没在家里呢。”刘倩儿恍然大悟地点头。

“有这样的事情吗?原来表姐夫他们住在我们对面啊?”表姐租住的公寓是一层两户,不过甚少出门的她实在没有留意对面住着什么人。如果她知道对面住的那个正是她想要忘掉,却怎么也忘不了的男人,她早在刘倩儿未回来之前就包袱款款逃之夭夭了。那会笨到自投罗网啊。

“哪个是你表姐夫啊,鬼丫头。”刘倩儿俏脸微烫地轻拧她的翘鼻子。“他和好友住在这儿已经有好几年了。他好朋友是当警察的,人挺不错,我相信你一定会喜欢他。”

喜欢?!噢,NO!她不止喜欢他,她是很爱很爱他——至少医院里有幸认识他们两个的医生、护士都这样说过。

老天爷开什么玩笑?世界明明那么大怎么又会倒霉遇见他啊?!

江静宜错愕不已地瞪着同样脸露愕然的他,目光相对的瞬间,她清楚地在他深邃的双眸里捕捉到一道怪异亮光。

“静宜,坐吧。怎么呆呆站着不动?”率先坐下来的刘倩儿转过头来,神情困惑地望着一动不动杵在那儿,互相用眼神交流或者说互相瞪眼比较贴切的两人。

“你……你们俩个认识吗?志滇。”沈风讶异地在好友眼中捕捉到那抹错认不了的狂喜,虽然那抹狂喜只是短短一刹那,但他真是看到他眼中流露出与平时迥异的认真。他还是第一次看见好友脸上出现这种特别表情,扭转头看看倩儿的表妹,他抿紧嘴唇,快要忍俊不禁了。

她简直是一副青天白日活见鬼的恐怖表情,那张水嫩嫩的脸蛋乍红乍白,那变脸速度之快让一旁的人看得直咋舌。当她听清他的问题,明澈的双眸蓦地张大,惶恐不安直瞅着他,也不怕那颗可怜的脑袋会否不适应,拼命摇过不停。

“嗯哼,好像没有吧。”竭力压下想去拥抱她的冲动,邓志滇装作若无其事率先坐了下来,藉以平息心湖为再次见到她所涌现的狂喜。

没有?哼,当他们是三岁小孩啊!会相信才有鬼呢。刘倩儿贼贼一笑,光是看他们那副欲盖弥彰的暧昧表情就知道,这中间一定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猫腻。

原来世上真有缘分这回事,不是吗?爱情,真是一种非常奇妙的东西,分开短短数日而已,他已经尝透思念的滋味。如果几天前有人预言,他会爱上一个陌生女孩子,对此他一定会嗤之以鼻,完全不当一回事。

摆在面前的现实却是——他对一个初见面的女孩一见钟情,继而爱上她了。

唉,她到底害怕什么?他哭笑不得地瞅着不情不愿坐到他对面的江静宜,倍感挫败的邓志滇无奈地叹了口气。自己有那么可怕吗?尽管额头上的纱布看起来有点美中不足,但还不至于吓成这样吧。瞧瞧,她那张可爱的俏脸又开始泛起不健康的白色了。

她真的好怕,江静宜默然垂下眼帘,再深深吸了口气,努力把那颗差点儿跳出嗓眼的心脏摁回原处。

假如不是害怕一直关注她的表姐看出倪端,江静宜恐怕早就不顾一切地夺门而出,直接跑回家去了。

若无其事地举起餐牌,江静宜假装很感兴趣地看起来。天知道,餐牌上的字像蝌蚪一样在她眼前游来游去,可怜她瞪大眼睛看了半天,一个字都看不入眼,不胜负荷的心脏更因为害怕对面那个男人会口没遮拦吐出一些不中听的话而急促地狂跳着。

她不敢想象表姐知道医院里发生的事后会露出何种表情,可是,她更害怕的是,一向对她爱护有加的表哥知道后会作出什么反应。他一定不会放过那个胆敢轻薄自己的男人。呃,其实也说不上轻薄,就是、就是鬼推神差,糊里糊涂,他们一再躺倒在同一张病床上,相拥而眠而已。但这已经够糟糕了,因为表哥他一会儿就到……不,他已经到了!

[正文:第十六章 天使]

“嗨,老姐。”身穿休闲服的刘剑锋意态悠闲地勾着他那个小背包,一手推开餐厅的玻璃门施施然地走了进来。他首先冲自家姐姐点点头,然后转向她旁边抿嘴微笑的沈风,掀掀嘴角挪揄道。“喂,未来姐夫,你什么时候才能将未来这两个字撇掉啊?我拜托你加把劲,快快将我老姐娶回家吧。”

沈风无奈地摊开双手,微微苦笑。“剑锋,你以为我不想啊,这可是我日盼夜思的事情,只是你姐姐一直不肯点头答应我的求婚,我又有什么办法啊。”

“我告诉你一个好办法,包保万试万灵哦。怎么样,有兴趣试试吗?”刘剑锋对沈风眨了眨眼,说得半真半假。

“真的!”沈风万分雀跃地盯住他未来的小舅子,毫不掩饰脸上的热切期待。“剑锋,是什么方法啊?”只要能把倩儿拐回家,什么事情他都愿意做喔。

“笨!我弟弟的胡言乱语你也好相信。”刘倩儿瞪了一眼信以为真的沈风,不满地对老是喜欢嬉皮笑脸的弟弟皱起眉头。“还有你——刘剑锋,我跟你说过多少次,姐就是姐。你干嘛非要在姐前面加个老字?”老老声,听起来多刺耳啊!

“嘿,我又没说错,你的确比我大三年零七个月嘛。”刘剑锋嘴巴一瘪,瞬即露出一副无辜至极的委曲表情。“不叫老姐叫什么?”

“你再叫一遍试、试!”刘倩儿咬牙切齿地瞪着那个说得好不理直气壮的宝贝弟弟,皮笑肉不笑地磨了磨牙。臭剑锋,难道不知道女人最忌惮人家说她老吗?叫一次不够,还叫上瘾似的一叫再叫?!啧,这小子真是五行独独欠了揍!只是嘛,俗语有云: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想跟她斗?哼,等下一辈子吧!“剑锋啊,前两天妈打电话过来叫我留意一下身边有没有适合当媳妇的最佳人选。唉,那时我在出差途中嘛,所以没帮你留意。现在我倒想到一个适合人选了,反正你今天有空,不如我现在就帮你约我们公司那个新进小妹阿花出来如何啊?”

某个被指名道姓的人一听,俊脸顿时僵了僵,嘴角一抽一抽的,阿、阿花?呃,名字多动听啊。可惜,他刘剑锋从来对那些花花草草兴趣不太,这朵鲜花……嗯,还是留给别的有缘人采摘吧。

“哈哈……未来姐夫,你有空多到我家里坐坐嘛。我奶奶整天念叨你,说你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这么久也不上我家坐坐呢。”识时务的他迅速转移目标,暗示性地对沈风笑了笑,他姐姐的事业心虽然重,却意外地孝顺,如果想叫他老姐点头答应求婚,最好的方法就是从他那位八十岁高龄的奶奶身上下手了。

“哦……”意会过来的沈风顿时眉开眼笑猛点头。唉,果然关心则乱,他怎么忘了手里还有一张亲情牌可打呢。

“啊呀!到底是哪个贼不长眼,居然将我们警界精英邓大侦探弄成这副怪模样啊?”仿佛看到什么新奇的事情,刘剑锋有趣地瞅着邓志滇额头上的纱布,哈哈大笑。

“嗯,不小心出了点意外。”邓志滇偷偷瞄一眼对于外界一切仿如未闻的江静宜,不由会心一笑。“幸好有个白衣天使救了我。”一袭白裙的她看起来纯洁得有如天使。

天使?察觉邓志滇火热的视线,气得只差没将手中餐牌掷到那张欠揍脸上的江静宜直反白眼,什么白衣天使啊?她又不是当护士。

“噢,我最爱的宜妹妹,干嘛嘟起嘴巴啊?”邓志滇用一贯宠溺的语气逗着那个从他进入餐厅就垂着脑袋不知在气什么的小表妹。“那个不识好歹的笨蛋惹你生气啦,告诉哥哥,让哥哥帮你教训他!”

“乱、乱讲,人家哪有嘟起嘴巴啊!”哭笑不得的江静宜气嘟嘟扬起头,但觉得眼前一暗,她还来不及作出反应,光洁的额上已被刘剑锋成功偷了一个吻。

“啾!”轻轻一声,却清脆动听。

“哥,你又来了!这儿可是餐厅耶。”一手捂着额头,江静宜不依地扁嘴低嚷。她表哥就是这样,永远不顾别人的目光,喜欢怎样就怎样,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自我都不得了。

又来了?意思就是这种亲吻戏码时常上演?邓志滇一双利眸紧紧盯住那个嘟起小嘴撒娇的人儿,恨不能一掌把占小宜便宜的刘剑锋给当场劈了。

“呸,餐厅又怎么样?法律有条文规定在餐厅不准亲吻自家妹妹吗?”刘剑锋伸出手指轻点她微翘的鼻尖,笑嘻嘻地凑过头去。“哦,我家小宜最乖了。来,再叫一次,哥哥再奖你一个吻啊。”

“谁要你的吻啊,全部储起来留给我未来大嫂好了。”江静宜白他一眼,嘴里含糊不清地咕哝,永远不分场合的臭表哥,每次都要害她丢脸才甘心。

“剑锋,你别逗静宜行不行?”刘倩儿摆摆手,意思意思地开口。她弟弟这个‘恶习’恐怕一辈子改不了吧。

[正文:第十七章 妒忌]

记得那年暑假,七岁的剑锋第一次见到粉嫩嫩肥嘟嘟笑起来还眉眼弯弯,可爱到不得了的小静宜。或许是她的娇弱惹起了男孩子天生的保护欲,他立刻喜欢上这个爱追在他们后头奶声奶气直叫唤的小表妹。

整整一个暑假,他跟牙牙学语的静宜粘在一起。逗逗她,看她气红了小脸,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扁扁小嘴,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他就会眉开眼笑地抱着她又晃又摇,边小声哄着,边啾啾啾地偷吻过停。每一次,小静宜都会被他突如其来的举动逗得咯咯发笑。

假期结束的时候,剑锋差点和爱妹心切的江静惟打起架来。只为了他坚持叫母亲将小静宜带回家。

“不,妹妹是我的。”八岁的江静惟紧紧抱着唯一的妹妹对剑锋大吼。

“才不是哩。”一点都不怵他的剑锋不服气地吼回去。“她叫我哥哥的,是不是,小宜。”

困在江静惟怀里动弹不得的小静宜可怜兮兮地张着那双水汪汪的眸子,一脸无辜地望望他又瞅瞅她大哥,终于扁扁小嘴“哇”一声,哭将起来。

“哥哥,吵吵。”小静宜捣着耳朵,在两岁的她心目中,吵得正凶那两人都是最爱哄她宠她的哥哥。

最见不得她眼泪的剑锋唯有选择放弃,他走前两步,为她抹掉流淌颊上的泪水,然后倾身在她额上落下一吻。“小宜要乖乖哦,等到哥哥放假再来陪你好不好?”

小静宜歪着可爱的小脑袋认真想了一下,随即“嗯”一声答应了,当她瞥见剑锋真的要走,又吓得抱着他的大腿嚎啕大哭,嘴里断断续续叫着:“哥、哥哥……抱抱,哥哥抱抱小宜……”

后来长大了,静宜开始懂得哥哥与表哥之间的区别,但是她仍然改不了口,一直叫剑锋做哥哥,叫自己的亲生哥哥则是——大哥。

有时候,刘倩儿甚至有点妒忌他们之间的亲密,和剑锋虽是亲姐弟,不过她们的感情反而没有他和静宜来得那么亲密,那么融洽。

或许是因为她是姐姐的关系吧。

“倩儿,你想吃什么?”沈风碰碰女友的手臂,顺便将餐牌传给她。

“哥,讨厌啦!人家不要吃海南鸡饭嘛。”江静宜对擅自帮她点餐的刘剑锋翘起可爱小嘴,扯着他的衣袖闷声闷气地抗议。

“谁说是你吃,是我自己吃啊!”刘剑锋讶异的瞪大眼,有点莫名其妙地看着她。

“那……”江静宜眼睁睁地看着那本已被侍应生收回去的餐牌,“那我吃什么?”她气呼呼转过头来,瞪着一双清澈明亮的眸子像只被人遗弃的小狗般可怜巴巴地紧瞅住他,俏脸上写着难道你想饿死我啊几个字。

“啧,小馋猫!”刘剑锋伸手在她头上轻轻敲了一记,不知从哪儿变出一个饭盒,径自推到她面前。“你当然是吃哥哥亲手做的饭啦!”

“哇!哥,我就知道你最好了。”兴奋到有点忘形的江静宜倾身向前,除了在他脸上啄了一口外,还毫不吝啬奉送太阳花笑脸一个。

“这次我稍微加了一点点椰浆,吃起来味道会更香浓喔。”刘剑锋宠溺地看着她,眼神温柔得仿佛能挤出一滩水来。

邓志滇知道自己不该妒忌,亦没有妒忌的权利,可是在心里不断膨胀的妒火差点儿使他失控地冲上前去,一掌劈开那对旁若无人异常亲密的表兄妹。

啧啧啧,真受不了!又不是外国人,你吻我亲的到底算什么?邓志滇面色铁青,杀气腾腾地瞪着紧挨江静宜而坐的刘剑锋。如果眼神能杀人,相信那个眼里头只有宜妹妹的某人早已气绝当场了。

那冲天怒火连一向在感情上比较迟钝的刘倩儿都觉察到了。嗯,她料得没错,小宜跟志滇之间果然有暧昧啊!她用手肘撞撞沈风,示意他稍微留意一下那个处于失控边缘的至交好友。

沈风目瞪口呆地瞪着濒临抓狂暴走的好友,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呃,这是什么情况?满心好奇的他忍不住低下头跟刘倩儿咬耳朵。“倩儿,你表妹的魅力真是没话说耶,看志滇那副气急败坏的模样,好像很喜欢她喔。不过,他们刚才不是说互相不认识吗?”,说到这个他就更想不明白了,他们刚才一致否认互相曾经认识啊,但是看看两眼爆凸的好友,他瞪着自己未来小舅子那副眼神,哇……还不是普通凶狠哪!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他都快被他们弄糊涂了。

喜欢?刘倩儿连忙掩着嘴巴低头偷笑,看志滇那副醋意横生,恨不得将她弟弟大卸八块的模样,不会只是单纯的喜欢吧?而且,她想起刚才介绍他们认识时静宜那副怪异表情,呵呵,她开始有点期待了,事情似乎越来越好玩嘛。

咦,好熟悉的感觉,难道国祥来了吗?略感困惑的刘剑锋稍稍蹙起眉峰,扭头一看,惊奇地发现邓志滇眼中那抹并不陌生的妒火,就像他好友罗国祥那时并不晓得他和静宜是表兄妹关系,见不得他们常粘在一起的样子。

刘剑锋眼里过于明显的讶然倒教邓志滇意识到自己失态了,他慌忙垂下眼睑,有点心虚地撇开脸。

像是看到什么有趣的事情,但见刘剑锋双眉一挑,唇边泛起一丝坏坏的笑意,他抬手故意揉乱静宜一头清爽的短发。“怎么还不吃,小宜。难道你不饿吗?”

[正文:第十八章 最可爱的人]

“不要。”她连忙摇头拒绝,尽管肚子有点饿了。“我要等你们一起吃。”总觉得被一堆人盯着吃饭,那种感觉怪怪的,很不自在。

“小宜,”手指头轻轻划过她柔软贴服的发丝,刘剑锋好笑地抿紧唇角。“原来你的头发不是长到快及肩了吗?你怎么又跑去把头发理短了?”

“嗯,怎么样怎么样?这个Bobo头好看吗?”她高高仰起脸,像个急于得到赞赏的小孩子般,张着星星眼一脸期待的瞅着他。“大哥说这个发型跟我的脸形很相配呢。”

“当然。”刘剑锋肯定地点点头,动作温柔地为她拂开那缕挡住视线的碎发。“我家小宜可是全世界最、最、最、最、最可爱的人喔。”

犹如春花怒放,江静宜那双明媚的大眼顿时变成了弯弯的月牙儿,配上右颊那个清浅的梨涡,模样可爱到让人不忍转开眼。“是吗?”纵然知道她表哥只是哄她的成分居多,她依然打从心里觉得高兴。

“好可惜哦,国祥一直嚷嚷说想看看你留长头发的样子。如果让国祥瞧见你现在这副模样,他一定会心疼死了。他曾经不止一次跟我说,如果小宜的头发再长一点就好了,一定很漂亮很有气质。现在倒好,你不声不响又把头发理短了,唉,想来国祥的愿望恐怕又要落空啰。”刘剑锋摇了摇头,那副模样不知是惋惜还是好笑。

如他所料,那道刺人的目光又噬了过来。这不禁让他心中警铃大作,小宜来这儿只是几天吧?这几天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小宜是什么时候开始跟邓志滇这种危险人物扯上关系?

“哈哈,疼死他最好。”说起那人依然觉得生气的江静宜气哼哼地噘起小嘴,就为了哥哥这句话,她决定今年之内都保留这个发型。呵,真是难以置信,她脸上长了花吗?他到底想盯到几时啊?敢怒而不敢言地抬头狠瞪着某个一直热切地将视线投注在自己身上的男人。

你再盯着我试试看!她的眼神如是说。

出乎意料之外,他竟对她眨眨眼,然后咧嘴一笑。

江静宜,你白痴啊!她暗暗咬牙,不屑地啐了自己一口。哇呀,她到底是哪根筋不对了?她居然会觉得他笑起来的样子好看,还该死的……脸红了?!

察觉其他人的目光都转移到她跟那个无赖身上,江静宜不由得在心底呻吟一声。噢,这顿饭比预期中还要难捱,如果幸运不被噎死,吃完后也有可能会消化不良吧。

刘剑锋若有所思的目光不停在那两个频频以眼神交流的人身上打转,然后像想到什么般,眉头皱得更深了。

“小宜,你应该饿了吧。不用等我们了,快点吃,饭凉了就不好吃了。”他动手帮她打开饭盒,立刻一阵浓郁的椰奶香扑鼻而来,让人闻了不禁食指大动。

“哇,椰汁味道好香浓哦。”江静宜双眸闪闪发光,紧紧望着那盒仍然冒着热气的椰汁滑鸡饭,感动不已地对着刘剑锋绽开一个甜美笑靥。“一定很好吃了!”

“哼,他煮什么你都会说好吃!”眼看偷袭不成了,刘倩儿悻悻然缩回手中叉子,瞪着两道眉毛挑得老高的弟弟,忍不住咕咕哝哝起来。“啧,饭盒里有那么多,我只是吃一块而已,又有什么关系?刘剑锋,你真是小气到家了!”

女友难得的孩子气举动登时惹得沈风哈哈大笑,但在亲亲爱人的怒目凝视下,他识趣地闭上嘴巴。要是真把倩儿惹怒了,来个三五天不理睬自己,那就得不偿失了。

“哥哥煮得东西是好吃啊!”江静宜叉了一块冬菇入口,慢咽细嚼,嗯,冬菇咸淡适中又入味,真的很好吃哦。

“好吃?!你忘了他第一次做的炒饭吗?差点令你哑掉耶!”眼看她吃得津津有味,心有不甘的某人咕噜一声吞掉涌上喉咙的唾沫,又开始翻陈年旧账了。

“嗯,有吗?”江静宜微歪着脑袋想了想,依稀记起六岁那年因为吃了太多焦炒饭,引致第二天喉咙痛得什么话也说不出,只能徒劳地张大嘴巴依依也也安慰吓得紧搂着她默默垂泪的刘剑锋。

“有吗?!”刘倩儿模仿她的语气怪叫一声,“嗯哼,这样说来剑锋更没有煮了一煲怪怪的糖水,令你上吐下泻整整躺在医院病床两天了。”幸好有先见之明的她以焦炒饭作前车之鉴,弟弟煮出来的东西她……一概不吃。

“老姐!”刘剑锋用力磨了磨牙,狠狠瞪着自家姐姐,她非要将那些令他内疚到恨不得时光倒流的往事重提吗?难道她不知道看见小宜因为他的关系才说不出话来,才病恹恹躺在医院里,他不伤心、不难过、不后悔吗?

“表姐……”江静宜嗔怪地向表姐努努嘴,没有人比她更清楚刘剑锋对自己当年的“愚行”有多后悔,她甚至觉得表哥认为她三不五时就发作一次的胃病,就是当年不小心留下来的“后遗症。”

无论她说多少次,她的胃病是在学校寄宿时因不习惯饭堂伙食造成,根本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可惜这样仍旧无法让他释怀。他由始至终把她落下这个病的责任归咎于自己。

而她生平最不愿意见到就是他露出那种充满悔疚的眼神——像这一刻。

“哥,你干嘛愁眉苦脸啊?这样子一点都不帅喔!来嘛、来嘛,笑一个给我看看。”她拉住他手臂一阵乱晃,开始使用最简单、最直接、最有效的武器……撒娇啦。

浑身僵硬,面色只能用铁青来形容的刘剑锋勉强扯起嘴角,笑得实在有够难看。

“哼,这算什么?敷衍我啊?不想笑就不要笑好了。”江静宜觉得自家哥哥脸上那笑容怎么看怎么碍眼,不由气呼呼甩开他的手,泄愤地抓起汤匙接连掏了两口饭塞进嘴巴里,哼,咀嚼也免了,直接吞入肚子里了事。

终于看不过眼的刘剑锋情急地按住她的手,不无心疼地说:“小宜,又没人跟你抢,你吃那么急干什么?小心被噎到了。”

“你管我!最好在胃痛死之前先噎死好了!”她气鼓鼓地回他一句,眼尾也不瞄他一下,径自低下头又再往嘴里塞了口饭。

“江、静、宜!”什么风度、什么理智,早已被他抛到九云霄外了,气昏头的刘剑锋忍不住呼呼大叫,完全忘了自己身在何处。说真的,事情只要牵扯上这个从小到大看着长大的妹妹,他就很容易失去理智,变得像个十五六岁毛小孩般鲁莽冲动。

“你……你又吼我……”江静宜忽地睁大眼,死命抿紧娇艳欲滴的粉唇,清澈晶莹的水眸慢慢泛起阵阵氤氲水气。觉得委屈至极的她拼命吸鼻子,眨眼睛,就是不让眼眶里滚来滚去的泪水落下来。

[正文:第十九章 善意的诺言]

“嘘……小宜,你不要哭嘛。是哥不好、是哥错了,哥不应该吼你,哥跟你道歉,啊,我保证不会再有下次了。你看,你看看嘛,我笑耶!”眼看那晶莹的泪水快要突破最后防线夺眶而出,方寸大失的刘剑锋慌忙将抽泣不止的某人揽入怀中,小小声哄着。唉,他没辙地唉了口气,谁教自己从小到大最怕她的泪啊。

“呜呜,跟你说了多少次,”江静宜用力捶着旁若无人紧抱自己不放的刘剑锋,“我有胃病跟你的焦饭和怪糖水一点关系都没有。不过也不算是没关系啦!从小你和大哥把我的胃口养得那么刁,才令我吃不惯学校饭堂的菜嘛。”说完又多捶一下以示惩戒,谁叫笨蛋表哥每次说起这些陈旧旧事就爱板脸吼人啊。

“是,你说得都对。”只要他家小宜不哭,现在她说太阳原来是从西边起东边落他也会拼命点头连声称是。

“当然。”她偷偷吐了吐舌头,暗地里扮鬼脸。“所以啊,哥,你以后不准再说我胃会痛是因为你的关系了,知道吗?”

“嗯?志滇,你干嘛露出这种奇怪的表情?”沈风斜斜睨了眼嘴角抽搐,笑得异常诡异的好友,再转头瞅瞅一直默不作声的亲密爱人。

“倩儿——”他顿时哭笑不得,她怎能这样?从来不知道他这位精明干练的亲亲女友会如此……呃,一时之间他亦找不到适合的形容词。

“嗯唔,沈风……你也想要试一试吗?”刘倩儿堂而皇之地捧着那盒她弟弟专为某人而做的饭,吃得有滋有味。“怪不得静宜常说剑锋煮的东西好吃,今天一试才知道原来是真的耶。”嗯,决定了,由今天开始,她一定要小宜怂恿剑锋多做几道拿手好菜打包带过来,好让她这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懒人也沾沾光,一饱口福嘛。

“原来你还记得静宜啊!”又是吃惊又是好笑的沈风提醒亲亲女友要适可而止,毕竟那盒饭是她弟弟做给他的宜妹妹吃,而不是她这个姐姐喔。

“笨!我头脑清醒得很,没得老人痴呆症!”刘倩儿很不屑地冲他噘嘴翻白眼。“小宜就在我面前啊!”她提叉向前一指,不过很快又缩了回来。“嘿嘿,你们和好了。”她干笑两声,飞快抄起一块香嫩软滑的鸡肉塞入口里。

“老姐!”刘剑锋不可思议地一再眨动眼睛,只为确认眼前所见是现实而非幻象。一、二、三、三秒过后,幻象并不消失。啧啧,他抬头狠狠瞪着某个因为狼吞虎咽而仪态尽失的人,不敢相信才短短几分钟而已,他姐姐居然将整盒饭吃得只剩下那么一点点?!直到今天他才知道,他姐不止脸皮厚,还很能吃,而且那速度快得让人咋舌!

“呵呵,算啦,哥。难得表姐称赞你煮东西好吃喔。”唯恐喜欢抬杠的姐弟俩为这点小事而拌嘴,江静宜连忙站出来打圆场。真的,自从小时候吃过那顿焦炒饭后,表姐对哥哥煮的东西总是敬而远之,能免则免。这可是表姐破天荒第一次开口承认哥哥做的东西好吃耶,所以少吃一顿哥哥做的饭也没关系了。

“哼,我做得菜本来就好吃,才不稀罕某人赞美哩。”刘剑锋撇撇嘴角,眉宇间充满自信。没有一定的实力,如何担当一间酒店的总厨啊。

“嘁!”刘倩儿冷嗤一声,不以为然朝她弟弟翻翻眼皮。“拜托,别给你一点湖水就泛滥,给你一点阳光就自以为很灿烂好不好?”

“你……”刘剑锋不能置信地张大嘴巴,所谓得了便宜还卖乖是什么意思,今天他总算明白了。他老姐就是这句话的最佳代言人。

“呵呵,”江静宜暗地里扯了扯哥哥的手,径直把饭盒推回刘倩儿面前,笑得眉眼弯弯,可爱极了。“表姐,你吃好了。”

“静宜,你不吃吗?”根本舍不得放手的刘倩儿意思意思地问了一句。

江静宜笑着摇摇头。“我吃你点的那一份好了。”

美食当前啊,刘倩儿哪管什么叫矜持了。“既然如此,我就勉为其难帮你把饭消灭掉吧。”

“这么为难就不要吃,也不看看饭盒里剩下多少?哼,连塞牙缝都嫌不够呢。还好意思叫小宜吃?”这盒椰汁滑鸡饭可是他特地为小宜做的耶,啧啧,真可惜,居然牛嚼牡丹般让一个根本不懂欣赏的人囫囵吞枣地吃光了。

刘倩儿示威似的扬起头,要笑不笑。“你做得嘛,只是勉强可以入口啦!”她昧住良心说着言不由衷的话语。“不过,静宜啊,究竟你大哥跟我这个笨弟弟,”故意瞄了一眼张大眼睛怒瞪着自己的弟弟,她得意地回他一个微笑。“谁做得饭比较好吃啊?”

瞧,表姐的老毛病又犯了。每次斗嘴说不过哥哥,表姐就会扯出这个叫她感到头痛不已的话题!

江静宜在心底哀号不断。表姐明知道大哥和表哥因为她的关系,彼此“交恶”已久,举凡是与她有关的东西,他们皆喜欢暗地里较劲。好比她无意之中说了一句喜欢吃冬菇滑鸡饭(奇*书*网^.^整*理*提*供),于是,冬菇滑鸡饭就不停让他们搬上饭桌。所幸一次吃两碟饭的机会不多,不然她不当场撑死才怪。话虽如此,两位哥哥在她吃完后都会问那么一个问题:“小宜,谁做的好吃啊?”

呜哇,他们分明是故意为难人嘛!

从来不懂得说谎的她终于懂得,人,有时候必须撒撒无伤大雅的小谎。因为,无论说谁做得好吃,必然有一个人会不开心。

善意的诺言嘛,应该没谁会责怪她吧。

都一样好吃!是她唯一的答案。意识到表哥热切的目光久久停在自己身上,徘徊不去,江静宜知道这次是躲不过去了。

“最后一次,”她回答。带着盈盈笑意的双眸静静凝视着那个满眼宠溺的人。“这是我最后一次说啦。在我心目中,无论是大哥,还是哥,甚至是表姐为我煮的东西,我都觉得很好吃喔。只要是爱我的人为我做的,我都觉得一样好吃啦。”她表情很诚恳,说得很认真。

“你喔!小馋猫!”刘剑锋感动地捏捏她微翘的鼻子,“我和你大哥煮的东西自然好吃。至于某人嘛,”他意有所指地睨了眼俏脸微红的姐姐,“我真怀疑她连泡个方便面都不会哦。”

不用怀疑,那是铁一般的事实!相识已非一日,沈风和邓志滇当然晓得刘倩儿那种宁愿出门打快餐也不愿意自己泡个方便面的“恶习”,但他们只能暗笑在心底,皆因他们谁也不愿意成为某人抓狂的对象。

[正文:第二十章 对不起]

“那有什么关系呢。”江静宜俏皮地眨眨眼,吐了吐舌头扮鬼脸。“只要表姐不嫌我做的难吃,我煮给她吃好了。”

“呵呵,听到吧?你听到吧?小宜愿意煮给我吃哦。“刘倩儿神气活现仰起脸,得意地冲她弟弟眯眯一笑。

“你……”刘剑锋哭笑不得地瞪着她,满面的不敢置信,他怎么有这样脸皮厚的姐姐啊?

适时送上的午餐成功阻止另一场争吵。神经一直紧绷着的江静宜总算松了口气,她真是没那么多精力去应付表姐他们乐此不疲的吵闹,尤其是对面那道灼热刺人的视线一直粘在自己身上,让她想忽略都难。

眼前那一碟猪排饭当然远远及不上表哥做的好吃,但聊胜于无嘛。尝了两口,嗯,味道还过得去啦。起码比这几天的白粥配榨菜好吃多了。表姐出差那几天因为一个人懒得开伙,就喝白粥饮牛奶度日。

“嗯,真是奇怪耶,我什么都没说喔。为什么舅母会知道国祥呢?小宜……”喃喃自语的刘剑锋倏地住了口,只因他瞧见自己最爱的宜妹妹还未听完他的说话就小脸一垮,扁着可爱的小嘴,露出一副天要亡她的可怜表情。

“呜……”顿觉胃口大失的江静宜哀怨万分地瞅着刘剑锋。她实在问不出口老妈说了些什么。前几天为了躲避母亲追问关于罗国祥的事情,每次接听母亲的来电,她都用要陪表姐出街为由匆匆收线。这两天电话没有动静,她还以为母亲的劲头已经过了,正想松口气。哪料到母亲直接把电话打到表哥那儿去了。

“别瞅着我,我真是什么都没说喔。”刘剑锋眨眨眼,一脸无辜地摊开双手,只差没伸出手指对天发誓了。

“呜呜,我知道啦。”闷闷不乐的江静宜狠狠切下一块猪排塞进嘴里,泄愤似的用力嚼着咬着。“是我自己一时口快说了出来。”想起这个她就忍不住埋怨——对面那个害人不浅的蠢男人。

仿佛知道她的想法,邓志滇张嘴无声说了一句。“对不起。”

谁稀罕你的对不起啊!她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用眼神无声驳斥着。

“怪不得舅母打电话过来,珠连炮发地向我打听有关国祥的事了,她还说过几天要来看你,顺便去会会他呢!”刘剑锋有点心疼地看着听完他的话后就垂头丧气趴倒餐桌上的小表妹。“小宜,你怎么了?”

哇哇,毫无疑问,这回她真的死定了!是被她老妈烦死!

江静宜但觉浑身的力气像突然被人抽去般,她软绵绵趴倒在桌子上,伸手招来站在不远处的侍应生,有气无力地说:“请你给我来一杯酒。”

“酒?呃,好。”侍应生一愣,非常尽职地询问。“那么小姐,请问你想要什么酒?”

“噢,”她可怜兮兮地扁扁嘴,然后像没所谓的摆摆手,“随便。”反正她已经食欲全无,而且极少喝酒的她又怎么知道喝什么好啊!

“嗯,随便?”那位侍应生双眼错愕地张大,随即露出一副迷惑不解的神情。“小姐,你的随便是指?”世上的酒多着了,这位小姐口中的随便是指什么啊?

“哎哟,管它啤酒、红酒、白酒……总之能让人醉倒就好。”最好能让她醉上一个半月,到时候她就不用面对老妈严刑逼供了。

“不——”

“不——”

两道抗议声同时在餐厅回响,教旁边的人都忍不住好奇地侧目而视。

“咳咳,你别管她!”刘剑锋斜斜睨了一眼另一个开口抗议的男人,转头径自吩咐呆在一边的侍应生。“麻烦你给她拿杯热鲜奶过来就可以了。”

“啊?又是热鲜奶?耶,人家不要喝啦!”像被开水烫到般,江静宜蓦地坐直身子,不依地朝她表哥翘起小嘴,哇哇大叫。“哥,我又不是小孩子,哪用每天都喝鲜奶啊!”她这几天已经喝了好多好多哪。

“唔,你不想喝吗?那好吧,我现在就通知舅母,说国祥出差刚刚回来了。”刘剑锋不慌不乱地掏出手机,作势要拨号。

呜,卑鄙!被堵得无话可说的江静宜沮丧地垮下双肩,好讨厌哦,哥哥每次都用威胁这一招,可怜她每次都只有屈服的份。

“嘿嘿,我记得不准静宜喝酒的人不止剑锋喔。志滇……”永远是哪里有热闹就往哪里凑的刘倩儿脸上堆起一抹人畜无害的甜腻笑容,精光闪烁的眼里满是算计。至于那个被算计的人嘛,舍邓大警官还有谁会那么倒霉被她看上?

“呃……”突然被点名,猝不及防的邓志滇顿时手足无措起来。脸孔微烫的他不自在地扒扒额前头发,半晌无语。当他一听到她说要喝酒,脑海就自动联想到江静宜那天昏倒在自己怀里的可怕情景。那个‘不’字就脱口而出,让他想要后悔已然来不及了。

“哈哈,那有什么啊,我、我只是觉得空着肚子喝酒始终对身体不太好而已。”他徒劳地为自己的异常行为作辩解。

[正文:第二十一章 勾心]

“哦……”异常有默契的刘倩儿和沈风不禁相视一笑,慢吞吞地故意拖长声调。理由如此会简单吗?嗯哼,解释等于掩饰,看来好戏似乎还在后头啊!

空着肚子喝酒对身体不好?哼!谁要你假好心哪。江静宜颦起秀眉,偷偷瞪了那个肇事者一眼,若不是因为他,她也不会一时口快说了不该说的话了。

“小宜,快吃吧。等会儿哥哥带你四处逛一下,好不好?”嘴角含笑的刘剑锋忍不住伸手揉搓她那头清爽秀发,直觉告诉他,把小宜带离这里才是上上之策。

“真的?你今天休假吗?”她那双又圆又大的眸子顿时闪出一种名为兴奋的光芒。

“嗯。哥哥今天跷班陪你去玩,够好了吧。”他摇摇头,好笑地拿起餐巾为她拭去沾在唇边的鲜奶。

“哈哈,我就知道,哥哥对我最好了。”江静宜忍不住振臂欢呼,兴奋到只差没跳起来给他一个吻。

“在这儿不好玩吗?”刘剑锋突然兴起想逗逗她的念头。

“嗯,表姐这几天都出差,剩下我一个人在家里好无聊哦。”她皱皱鼻子,小声抱怨着。

“那跟我回去好了。”刘剑锋蓦地站起来,作状要拉她。“国祥说那个职位一直为你保留下来呢。”

“不要啦!”她头一扭,用力挣开他的手。“人家才不要看到那个超级讨厌的人呢。”

“不去吗?唉,真可惜耶。我听说离这儿不远有家店子,它们的雪糕很好吃喔。我还打算请你吃呢,现在你不去实在太可惜了。”

“雪糕?啊!我去、我要去啦。”江静宜一蹦老高,着急地拉住他的手。“哥哥,你带我去嘛。”她低声下气哀求着,表姐总是很忙碌,一个人待在家里实在有够无聊。最重要的是,她好想好想吃冰凉香滑的雪糕哦。因为胃不好,平时家里人都禁止她吃太多生冷食物。

“那好吧。”刘剑锋重新坐下来,三扒两拔解决那碟还过得去的饭。

“咕噜、咕噜……走了,走了。”匆忙吞下最后两口鲜奶,江静宜迫不及待拖着他撤离这个教她浑身不自在的地方。

刘剑锋对于一说起风就是雨的表妹最没辙,望着她那个急躁的样子只能摇头叹息,笑着站起来对其他人点头说了声抱歉。“姐,你不用等小宜吃晚饭了,晚一点我会带她回家。”

“走吧、走吧。”刘倩儿不在乎地摆摆手。“只要记得回来的时候带一盒哈蜜瓜味雪糕回来就可以了。”

“没问题。”江静宜俏皮地冲她表姐做了个OK的手势,迫不及待地挽着某人的手,一蹦一跳往门口走。

“小宜,你还没有跟人家说再见呢。”刘剑锋摸摸她的脑袋,逸出一声无奈的叹息。

“对哦。”江静宜不好意思地吐吐舌头,脸色绯红地对在座的三人淘气一笑,“嘿嘿,对不起哦。我忘了,那……各位再见啦!”说完她一溜烟跑回刘剑锋身边,兴奋叫嚷着。“哥,走了走了……”

“小宜啊,吃完雪糕,你还想做什么?有特别想去的地方吗?”刘剑锋自然搂住她的纤腰,眼神温柔地笑问那个兴奋到有点忘形的人儿。

“嗯……让我想想啊,”她歪着可爱的脑袋认真想了想,“我想去看那出刚上的电影。啊,哥,等会儿我们去吃烧烤吧,我突然好想吃烤鱿鱼喔,还有、还有我想去买只理查德。克莱德曼的钢琴CD,上次你送我那只我不小心留在家里忘记带过来……”

直到他们走远了,连影子都看不到了,邓志滇仍旧舍不得将视线收回来。

“志滇,你的饭已经凉了。”终于看不过眼的沈风提醒仿佛掉了魂的好友。

邓志滇低下头,一言不发地扒了口饭,食而不知其味地用力嚼着吞着。说真的,他恨不得手中切着的牛排是刘剑锋那双粘在静宜身上的臭手,虽然知道他们是表兄妹,虽然知道他们不可能有什么,可……他就是忍不住妒忌。

妒忌什么?想到他现今的处境,他顿时胃口全失。唉,他凭什么去妒忌?事实上他跟静宜一点关系都没有。尤其叫他觉得难受的是静宜看到他的表情,敢直是一副想落荒而逃的模样。活了三十一年,今天终于体会到挫败的滋味真不好受。

好友难得的沮丧惹得沈风闷笑不止。嗯,这是什么情况?算是一见钟情吗?

兄弟嘛,不帮忙怎么说得过去。沈风一点也不想在未来日子里,整天面对他这张苦哈哈的脸过活。

“倩儿,你表妹有男朋友吗?”知彼知己方能百战百胜。沈风决定先打听一下,因为对于女友这位可爱的表妹,他亦所知有限啊。

“男朋友啊?如果罗国祥算的话,应该算有吧。”把最后一口饭咽进肚子里,刘倩儿心满意足地呼出一口气。哗,好久没吃过这么饱了。老弟的手艺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好啊。

“什么叫算啊?”知道好友纵然满肚子疑问,但是绝对问不出口的沈风唯有替他开口。

“咦,你什么意思呀,难不成你想追我家静宜?”心知肚明是怎么一回事的刘倩儿坏坏地笑着。

“咳咳……”沈风差点让含在口里的咖啡给呛死,她明明知道自己对她的心,却总爱拿这些来开玩笑。

“倩儿!”沈风蹙起眉头,真的有点生气了。

“知道啦,开玩笑嘛。”刘倩儿收起嬉皮笑脸,一派严肃认真。“你今天见识过我弟弟宠小宜的模样吧。”

“那又怎么样?”沈风只是觉得他未来小舅子似乎宠得有点过火了,虽说是表兄妹,但动不动这样吻来亲去的……未免太亲热一点了吧?

“是没有怎么样!”她耸耸肩膀,随手拿来餐巾抹抹嘴角。“除了我那个宝贝弟弟外,另一个男人亦是爱妹成痴喔。据我所知,罗国祥是至今唯一一个得到他们认同可以追求静宜的人。”可惜,她小表妹对罗国祥一点儿也不感冒,看到他就好像青天白日活见鬼一样,每每总是落荒而逃。这次更夸张,为了躲开罗国祥,竟然连工作都不要了!

“什么?”沈风怪叫一声,满面同情瞧着脸色倏地沉了几分的邓志滇。

兄弟,你的爱情路恐怕要慢慢走喽!

“现在,你还想要追求她吗?志滇。”沈风很好奇追问。

“呵呵……”回答他的是邓志滇一声无奈苦笑。心都让人家勾走了,不追回来怎么行?

[正文:第二十二章 能免则免]

“小宜,不要睡了。你再睡,我就亲你喽。”脸带宠溺的微笑,刘剑锋抬手将靠在他怀里安眠的江静宜扶好,低头盯着她酣睡的模样,手指开始不受控制轻轻抚上她唇边的笑纹。“你做什么好梦了?居然连做梦也会笑,一定是美梦吧。”

“嗯……不要,好痒。”她嘴里嘟嘟嚷嚷吐着抱怨,微微侧过头避开他的手,脑袋自动自觉往他怀里钻。

刘剑锋唇边的笑意不知不觉加深,他认命地叹了一口气,弯腰将她抱出车厢。她那双小手相当自觉地搂上他的颈项,随着脚步的移动,她喃喃在他耳边说着一些不着边际的梦呓。

“……哼,讨厌死了!谁、谁是他女朋友啊?”她拧紧眉头,小声叫嚷。

“是——我会将你的话原封不动告诉国祥。他很讨厌,你不是他女友。”有点哭笑不得的刘剑锋小心翼翼抱紧她,注意不让她碰到扶手或墙角。

“呜呜呜,打死我也不去那家医院看病了。”她撅起嘴,俏脸上满是委屈与不甘。

“嗯,为什么?”他好气又好笑的瞅着她,好友什么时候跟医院扯上关系啊。

“因为好丢脸哦……”她一副想哭想哭的委曲表情,嘴巴咕咕哝哝说着他听不懂的话语。“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人家、人家好心救他耶。居然……哇哇,快气死我了。害我被医院的护士……”

“小宜,你什么时候上医院了?”越听越离奇的刘剑锋不由得紧皱眉头,这几天小宜发生什么事了?更叫他惴惴不安的是。“小宜,你去医院做什么?你胃病又犯了吗?”

“……呃,我不去医院。”她眉头一皱,用力挣扎起来。“不要!”

“好、好,不去医院。”手忙脚乱将她抱好,刘剑锋头痛地盯着那扇紧闭的大门直叹息。“小宜,你乖乖不要动哦,我们到家了。”

“嗯,不要啦,人家要睡觉嘛。”某个睡迷糊的人不满地嘀咕。

“唉,算了,你继续睡吧。”对她的小孩子脾气彻底感到无力的刘剑锋搂紧她一点,放弃自己动手开门的想法,打算伸手想按门铃叫他老姐来开门。

“需要我帮忙吗?阿风跟倩儿出去了,还没有回来。”一把浑厚低沉的声音突然插了进来。

“嗯?”顺着声音的来源,刘剑锋颇感意外地瞧见对面大门不知什么时候被打开了,邓志滇缓缓走了出来,面色阴沉地瞪住搂着他甜甜入睡的江静宜。

“不用了,我自己可以。”刘剑锋摇头拒绝他的好意,好不容易从口袋掏出钥匙,故意压低声音。“真巧啊,这么晚了还要出勤吗?”

“啊?不是……”他一愣,随即皱了皱眉头,若有所思的目光很快在那张白皙的俏脸上一掠而过。“我刚想出门去买点东西。”像是看不过眼似的,他飞快夺过他手中的钥匙,瞬间为他打开大门。

“哦,谢谢。这样就可以了,如果你不忙就进来坐一会吧。”刘剑锋抱着熟睡的人儿走进房间的同时不忘对跟随他走入大门的邓志滇说。

“……别客气。”好半天才从喉咙硬挤出这句话的邓志滇死死盯着那扇半开的房门,他忽地握紧拳头,有种想冲进去把那个久久呆在房间里不肯出来的男人揪出来的冲动。只是把她放到床上,再盖盖被子而已,需要花费那么多时间吗?

“啊!不好意思,要你久等了。”看着那个把腰板挺得笔直安然坐在沙发上的男人刘剑锋明显一怔,反应过来后冲他点头。“来一杯咖啡怎么样?”

“如果你不嫌麻烦,好啊。”邓志滇没所谓地耸耸肩膀,点头微笑。

“那你稍等。”他记得工作狂老姐最爱就是可以提神的咖啡,她把它当成家中的必备品。现在光是看邓志滇那副欲言又止的表情,他觉得有必要喝上一杯提神咖啡慢慢陪他聊一聊。

“谢谢。”伸手接过他递过来的咖啡,邓志滇蹙着的眉头稍稍松了下来,轻轻啜了一口,他略感讶然道。“剑锋,我不知道原来除了厨艺,你煮咖啡也如此出色。”

“嗯,过奖了。”自得地扬起头,刘剑锋静静瞅了他一会儿,默然垂下眼睫。“志滇,你留下来不是单单为了称赞我煮的咖啡吧。”

“果然是快人快语!”既然人家都这样说了,他也不打算再绕圈子。“我想追求小宜。”

“我以为,”刘剑锋慢条斯理地把咖啡杯放回茶几上,挑了挑眉,深沉的眸中尽是诧异。“凭你的聪明才智,答案是什么你应该最清楚。”

“因为我的职业?”不愧是当警察的人,很快就找到问题所在并能一针见血地指出。

刘剑锋没有回答,悄然勾起的嘴角慢慢弯出一抹云淡风轻的浅笑。

“这不公平。”几乎是下意识地握紧拳头,邓志滇坚定的眼神笔直对上一派悠闲安坐在对面的男人。“如果你拒绝是因为我的职业,这一点都不公平!”

“志滇,这跟公平扯不上关系。”笑意不减的刘剑锋不甚赞同地朝他摇摇头,再轻轻抿了口咖啡。“事关小宜一生的幸福,我绝不能容忍有那么一点点意外发生,而你现在的职业偏偏是最容易出意外的那种。”轻扬眉,他意有所指地盯着他额头那块刺目的白纱布。

“人生本来就是充满意外!”邓志滇倏地捏紧拳头,不自觉地提高音量,跟他针锋相对。

“你说得没错,人生本来就是充满意外!”刘剑锋点头表示赞同。“但能免则免这句话你总听过吧。我不想小宜嫁你没两年就变成烈士遗孀。”

邓志滇深深吸了口气,从容不迫地站起来,态度异常干脆洒脱。“你的意思我明白了。”

[正文:第二十三章 倾心]

“你明白就最好!”刘剑锋微笑着站起来,原本以为要浪费一番唇舌才能把他追求小宜的念头打消,现在看到邓志滇居然如此懂得知难而退。刘剑锋庆幸之余却又觉得哪儿不对劲,嗯,到底是什么呢……

他蓦然想起未来姐夫曾经在他面前说过,他这位至交好友绝对是他见过之中最死心眼的人之一,只要不幸被他盯上了,他就会穷追不舍,誓有那种不把目标逮住绝不罢休的狠劲。最叫人津津乐道的是,有一次他为了抓一个狡猾至极的惯犯,还是新丁的他风雨不改地守在惯犯常出没的地方,在守到第十一天时终于成功将犯人一举抓获。叫他感到敬佩的不仅仅是他有恒心,还有他锲而不舍的过人毅力,要知道,那时候可是呵气成霜的寒冬腊月啊!

现在他说明白了?又什么意思?

“等我手头上的案子结束之后,我会请调到其他没有危险性的部门,或者,我干脆辞职。”平静的语调,内里包涵的意思却惊人至极!

“你……”刘剑锋完全被他的话吓倒了。他错愕地瞪大双眼,望向一脸认真的男人,诧异的眼里满是不能置信。“志滇,你刚才说什么?”他的耳朵没问题吧?他没有听错吧?为了追求他家小宜,他、他竟然连一向热爱的工作都可以抛弃?!

“我说,等手头上的案子结束后,我会请调其他部门,或者干脆辞职。”够清楚明白了吧?不亏是当刑警的人,面对刘剑锋那恐怖至极恍若噬人的目光,邓志滇依旧神态自若的冲他微微笑着。“在这之前,小宜就拜托你了。”

“呵呵,”很快镇定下来的刘剑锋斜斜挑起一道眉毛,黑色的双瞳飞快掠过一簇又一簇怒焰。“敢问邓警官,你是否弄错什么了?拜、托?!嗬嗬嗬,我家小宜又不是你的什么人,邓警官你却用拜托之说是否有点……用词不当?”

“咦?”邓志滇无辜地眨眨眼,故作讶然。“小宜没跟你说吗?她可是我的救命恩人!”

“救命恩人?!”闻言,刘剑锋倒是怔忡了好一会,忽然联想到小宜莫名其妙的梦呓,她刚才说什么来着,哦,对了,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只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小宜到这儿才短短几天吧?究竟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导致邓志滇对她如此倾心,看他一副信誓旦旦志在必得的模样,似乎是动了真心。不过,这却是他最不乐见的事情。

“几天前,确切点来说是小宜刚到这儿的那天。”说起那么丢脸的事,邓志滇倒是面不改色,神情一派坦然,他直直地盯住他,悠悠开口道。“我不小心遇到袭击,幸得小宜好心出言提醒,我才侥幸逃过一劫。”

“嗯哼,你连自己都自顾不暇了,还妄想招惹我家小宜?志滇,你是否有点过于托大了?”冷笑连连的刘剑锋痞痞地瞅着他,似乎在嘲笑某人过于天真,甚至有点不自量力。

“人有失手,马有失蹄。”或者应该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比较合适?邓志滇自嘲地笑着,因为如果没有这次意外,想来他跟小宜也不会这么快就相遇吧。所以他觉得缘分有时候真是很奇妙,它总会出其不意地促使你与另一个有缘人不期而遇。

“哈哈,好个人有失手,马有失蹄啊。”刘剑锋忍不住鼓掌狂笑,良久,笑声方竭,但见他面色一沉,厉目圆睁地瞪着邓某人。“可惜我家小宜承受不起你的厚爱,志滇,你还是放弃吧。你跟她,是绝对没有结果的。”

“你错了,剑锋。我喜欢的人是小宜并不是你,小宜毕竟是成年人了,喜欢与否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最终决定权在于小宜,并不是你与我!”毕竟是见过大风浪的人,尽管邓志滇的心虚得很,表面看来倒是不亢不卑,从容不迫。“如果这话是小宜亲口对我说,我……会尊重她的决定。”会尊重才怪哩,他只会不择手段努力把她拐到手,表面神色自若的邓某人暗地里腹诽不断。

“你的意思是如果小宜开口拒绝你,你就此放手,绝不死缠烂打?”刘剑锋紧紧地盯住他,毫不掩饰脸上的怀疑与不安。在他看来,小宜跟他扯上关系,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倒霉。

“呵呵,那毕竟是如果罢了!”他打着哈哈,企图混淆过去。放手?!怎么可能?他对小宜是志在必得,怎么可能因为小宜一句“不接受”就没骨气地退缩呢,不战而败从来不是他人生的座右铭,说越挫越勇,再接再厉还比较合适。

“哦,今天总算开眼界了。我从不知道,向来作风严谨认真的邓警官也有耍赖的一天。”刘剑锋忍不住啧啧称奇,如果不是关系到小宜,对于邓志滇这种说一不二的性子居然也会冒出这种不负责的说话,他恐怕早已仰天大笑了。看邓志滇那副认定的表情,刘剑锋默默垂下眼帘,无声叹了口气。事情似乎有点棘手,小宜没事干嘛要招惹这个以死心眼出名的男人啊?或者他应该考虑把小宜带到身边,但一想到她对好友国祥的排斥,他不但觉得浑身无力,头也开始隐隐作痛了。唉,到底有什么好方法能够不着痕迹地把小宜带离这个人身边呢?

“是呀。”邓志滇也不反驳,他紧紧盯住那扇虚掩的门扉,唇边浮起一抹若有似无的淡笑。“我也从不知道自己会对某个只见了一次面的女孩子如此倾心。”

“呵呵,”刘剑锋抬手抚着额角,有点啼笑皆非。本来打算叫邓志滇死心的,怎么说着说着竟变成他的真情告白大会了?唉,现在不是感动的时候吧,他暗暗啐了自己一把,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把邓志滇想追求小宜这种可怕的念头给砸得粉碎。

“志滇,你只是被自己的男性荷尔蒙给蒙骗了。”其实刘剑锋更想说邓志滇是男性荷尔蒙过盛或精虫上脑,才导致产生了不该有的幻觉。“小宜绝对不是你想像中的美好,她有许多不好的坏习惯。”为了使亲爱的宜妹妹远离某狼不怀好意的窥探,刘剑锋迫不得已只好挖空心思把他最爱的宜妹妹‘美化’一番。

[正文:第二十四章 动心]

“不好的习惯?”邓志滇努力回想他们相处时发生的点点滴滴。嗯,的确,她一点儿都不懂得照顾自己。胃不好,还明知故犯不按时吃饭……哈,还有啊,现实世界人心多险恶啊,她居然三更半夜跑到大街上闲逛。闲逛也罢了,她还迷糊到随便爬上他的床,幸好是他,换作那些会见色起义的臭男人,小宜一定被嚼得连渣渣都不剩了。嗯,这些的确都不是什么好习惯!看来啊,他以后得多加个心眼,小心注意别让坏男人将她拐跑了。

“没错,”以为他终于被自己说动的刘剑锋立即义正词严地板起脸,只为能令自己的说话更具说服力。“你别看我家小宜长得白白净净清秀可人,那模样看似文静,其实她顽皮的很,性格又多变,嗯,怎么说呢?就是人家平时说的——说起风就是雨。从小到大祸没少闯,却不知道从中吸取一点点教训。”

“例如呢?”想更深一层了解心上人的兴致完全被挑起了,邓志滇重新在沙发上落座,兴味盎然的继续追问。如果能知道她小时候的趣事,那么下次跟小宜聊天的时候就不愁找不到话题了。某人的如意算盘打得啪啪作响。

“呃?”刘剑锋满眼惊愕,可怜那个下颌都快要合不上了,怎么情况跟他想得差那么多?邓志滇不是应该对小宜没兴趣了吗?但瞧他那副迫不及待想打听的八卦模样,奇怪,他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就像……就像搬起石头却不小心砸到自己的脚了。

“剑锋,你怎么忽然不说了?”正襟危坐打算洗耳恭听的邓志滇不由皱起曾被某个娇俏可人儿形容成浓眉大眼的粗眉毛,困惑地望着突然沉默不语的某人。

“哦,说什么?”刘剑锋懒洋洋地坐回沙发上,看邓志滇那副雷打不动的认定模样,他知道自己说什么也是枉然了,既然如此,他为什么还在这儿跟他废话一箩筐?省回口气暖暖肚子不是更好吗?

邓志滇是何等聪明的人,怎会不懂得刘剑锋其实是在装疯扮傻?话已经说尽了,再多作纠缠亦没有意思吧。

“哈哈,既然你忘了,就算了吧。现在已经很晚了,剑锋,我就不打扰了,你好好休息吧。”邓志滇缓缓站起来,温文有礼地向他颌首道别。

“嗯,好。你也好好休息吧。”刘剑锋也不挽留,仅是拉开大门,微笑着目送他离开。大门关上的那刹,门外门内那两个同样出色的男人不约而同地垮下俊秀脸庞,仰天长叹。

“唉,你呀!”门外那个肤色偏黑浓眉大眼的男人恼火地拍着自己跳得异常积极的心脏,神色间尽是懊恼。“谁不好,为什么偏偏对她动心呢?”

“唉,小宜……”望着那扇虚掩的门扉,坐在沙发上刘剑锋不禁抚额长叹。“世界上那么多人,招惹谁不好?你怎么偏偏招惹到那个以死心眼出名的人呢?”

不知自己惨变顾人怨的江静宜则吹着冷气拥着凉被,睡得极之香甜。

“小宜……”

“……唔?”嘴巴里含着满满一口皮蛋瘦肉粥,口齿不清的江静宜很快侧过脸,好奇地瞧着吞吞吐吐欲言又止的刘剑锋,三两下把粥吞到肚子里,莫名所以地眨巴着写满困惑的大眼睛。“哥,你、你吞吞吐吐的,到底想说什么啊?”

“你慢点吃,又没有人跟你抢,急什么!”刘剑锋情急地按住她又往嘴巴送粥的手,真怕她一不小心会给噎到。犹豫片刻,终于将心底疑虑问出口,因为他想印证昨晚听到的事情。“小宜,你怎么跟隔壁……就是沈风那个好友——邓志滇认识啊?”

“嘿嘿,都说是邻居了,偶然遇到了就认识嘛,那有什么出奇哦。”尤不知某人昨晚漏了底,江静宜笑呵呵地继续装傻。

“真的只是偶然遇见,嗯?”刘剑锋紧盯着她,眼里精光闪闪。

“当然!”某人扬起可爱的小下巴,实行将死鸭子嘴硬这句话贯切到底。

“怎么我听说事情并非如此简单?”刘剑锋阴森森地盯住她,对她有事隐瞒自己隐隐感到不快。

“听说?咳,咳,”光是听到这个词儿就叫人感到浑身毛毛的,打从心底里觉得很不安,江静宜心虚地傻笑两声。“哈哈,哥,你听谁说?而且那个谁到底说了些什么呀?”哼,谁那么没品,竟然跑到她哥哥面前乱嚼舌根啊!?

“哈、哈?”刘剑锋可一点都哈不起来,可恶,小宜离开自己才几天啊?这么快就变坏,学会撒谎了吗?看来要提醒老姐多加注意她才行,不然,以小宜那种粗心大意的性子,哪天让人拐了还傻傻地帮人家数钱也说不定呢。

“哥,你不想笑就不要勉强自己笑嘛。看看,把我的鸡皮疙瘩都惹出来了。”死命摩擦着寒毛直竖的手臂,江静宜对她哥那副皮笑肉不笑的怪模样实在很感冒。

“别乘机岔开话题,小宜。你还没有告诉我跟邓志滇是如何认识呢?”

“那个邓志滇又不是什么重要人物,会认识他很奇怪吗?”眼看哥哥的话题一直围绕着某人转,害怕露出倪端的江静宜只差没竖白旗大叫——哥,我投降了!你不要再追问好不好?她哥哥今天是怎么了?为什么一直抓着那个邓志滇不放啊?难道说……她为突然浮现脑海的可能蹙起眉头,那个听说……不会是听那个无赖本人说吧?!如果是……她可不敢想像那个曾许诺要对她以身相许的男人会跟她哥哥说什么惊人之语了。

“他不是什么重要人物,会认识他没什么出奇。奇就奇在他昨晚居然跑来对我说要追求你,还说你是他的救命恩人。”知她甚深的刘剑锋也不打算绕圈子了,直奔主题。

[正文:第二十五章 学不乖]

呜呜……果然不出所料!暗地里悔得肠子也青了的江静宜真是欲哭无泪。昨天的天气明明乌云密布阴沉沉的,怎么就不见它劈一个闪电下来,将那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多嘴男当场给劈成外焦内嫩了?一个大男人竟然像三八一样,嚼舌根嚼到她哥面前来,啧,他还真把那个承诺当一回事啊?

“嗯,竟连话都说不出来,难道邓志滇说得都是真的?”看到小宜那副懊恼的神情,刘剑锋就知道邓志滇并没有说谎。这也表示……事情比他想像中还要棘手。

“是啦是啦!”说到这个她就更觉郁闷了,好心救人被人赏巴掌不说,还无辜被贴上某人女友的标签,现在就更绝了,那个蠢男人大模大样跑到她哥面前说要追求她?!呸,他大爷以为自己上街买菜啊?来来来,任君选择,喜欢那棵挑那棵喽?!

“不要跟他太接近,小宜。”不快地拢起眉头,刘剑锋难得脸色阴沉地搁下警告。

“我没有啦。”倍感委屈的江静宜不由扁扁嘴,用超纯洁超无辜的眼神默默瞅着他。“我又不是吃饱了撑着,没事干嘛去招惹他。”她是恨不能离那个蠢男人远远的,省得被他那些疯言疯语给活活气死,那就是好心被雷亲了。

“你明白就好。”听到她的话,刘剑锋明显松了口气,只是一想到邓志滇那副雷打不动的坚定眼神,他的太阳穴就不受控制突突突地跳过不停,连美味的皮蛋瘦肉粥都失去原有吸引力,变得淡而无味而有点难以下咽了。“小宜,不如你……跟我回酒店好不好?”

“回酒店?!我才不要哩!”开什么国际玩笑!好不容易从罗国祥身边逃开,她又不是白痴,才不会笨到自投罗网呢。尤其在母亲知道有这个人存在后,就更不能回去,否则……光是回想那天母亲欣喜若狂的反应,她就不寒而栗了。

“大不了我叫国祥收敛一点,不再乱说那些叫人产生误会的说话好了。”这是他目前唯一能想到的好方法了。

“不要!”江静宜赌气地扭过脸,回绝的很干脆。“我答应表姐了,明天到她们公司应征当文员喔。”

“到老姐公司做文员?”刘剑锋好看的眉心迅速纠结成一团,瞅着那个自小看到大的妹妹,不知好气还是好笑。“你放着经理助理不做跑去当文员?”

“喂,哥哥,这就是你不对啰。职业哪有分贵贱啊?只要做得开心就好。文员、经理助理还不是一样是份工作,工资可能有点距离,但有什么关系?钱又买不到快乐。”说真的,与其叫她做一份不快乐的高薪工作,她宁愿做个快乐的小文员。

“你啊……”知道说什么也是枉然的刘剑锋单手支着额头,无力地叹了口气。“从小到大,认定的事情任谁也改不了。”

“你知道就好。”她嘿嘿一笑,十分快活地吞下最后一口粥,嗯,哥哥的手艺真是好到没话说了,肚子好涨哦。

“好什么好!”刘剑锋白她一眼,语带担心地说:“哪天你因为这个而吃亏就知道后悔两字是怎生书写了。”还好意思整天嚷嚷说他爱任意妄为呢,其实最任性的人是她自己才对!

“后悔两个字我小学时就晓得怎样写了。”她满不在乎地吐吐舌头,高高地扬起小小的下巴。“而且有什么关系呀,吃一回亏,学一回乖!”

“是学会才好,”刘剑锋狠狠瞪她一眼,无奈地摇了摇头。“我只怕你永远学不乖。”依她那种好了伤疤忘了痛的性子,哪能学乖啊?

“哥,你别把妹妹我看得那么低好不好?好歹我是在你身边长大的耶,聪明学不了十足,总有八成吧。”嗯,说不定九成也有了,她暗自点头。因为,老妈每次对她生气总爱带上这么几句:真不知你是谁生的?不黏我这个当妈的不说,眼里头只有那俩个臭小子,每天只会叫哥哥、哥哥。别的不学,倒把他们的小聪明学到十足十!要知道,在高中时她的哥哥们均是以全级第一名的成绩毕业哦。

“聪明?”精光四闪的双目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把她全身扫描N遍,最后刘剑锋双手托腮,故作惊讶状。“你有么?是冲动才对吧?!”

“哥!”口头永远赢不了某人的江静宜又羞又恼,努起小嘴不依地低嚷起来。“人家哪有冲动呀?”

“不冲动?”刘剑锋满脸怀疑地眨眨眼。“那你怎么不声不响辞了酒店的工作,还瞒着舅母偷偷跑到这儿来,更大意到连钱包都忘记带?幸好老姐有先见之明,事先留下一些钱给你,不然,我看你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直接打电话给你呗!”模仿他的动作,双手托腮的她得意地冲他眨了眨眼,说得好不理所当然。

我就知道会这样……刘剑锋忍不住暗叹一声,伸手揉揉青筋暴涨的额角。“如果我刚好不在呢?”

“才不会哩!”江静宜得意地撅起小嘴,语气甚是笃定。“哥最喜欢我了,才不忍心见我落难街头呢。”

是的,就因为这样,他的手机常年处于二十四小时开机状态,因为他实在不知道眼前人什么时候又闯祸,需要他帮忙收拾善后。“小宜,你别忘了。有时候,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江静宜淘气地朝他吐吐舌头,嘻嘻一笑。“那也不错呀,一成不变的人生还真有点乏味呢。”

“我说认真的,你别净给我嬉皮笑脸,没半点正经!”他故意板起脸,张大眼睛摆出一副恶人面孔瞪她。

“喔。”她漫不经心地随口就了一句,犹如水浸葡萄般晶莹的眼珠子滴溜溜地转了转,笑得贼兮兮的。“哥,差五分钟就要八点啰。”

“嗯。”刘剑锋淡淡扫了一眼手上腕表,收起餐桌上的碗慢条斯理站起来。

“碗我洗就好了,哥,你快去上班吧。”害怕某人继续叨唠,江静宜很狗腿地跳上去,伸手取过他的碗,匆匆往厨房走去。

“电话记得要二十四小时开着,有事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想想远水终是难救近火,刘剑锋赶忙把那个我字吞回肚子里。“有事第一时间打电话给老姐。最重要就是别跟隔壁那个邓志滇走得太近……”

“哦,我知道啦。哥,你快去上班吧,要迟到了。”

“那我走啰。”站在厨房门口的某人频频回头张望。

“好,哥哥慢走。”她头也不回,只顾着打开水龙头,埋头涮碗。

“我家小宜好无情哦,哥哥要走了,也不出来欢送一下……”某人万分哀怨地摇头叹息。“亏我还长途路远做好饭,水也来不及喝上一口就急巴巴地送过来……”

[正文:第二十六章 永不放手]

哇,真受不了!明明上班都迟到了,哥哥还打算唠叨到什么时候呀……觉得忍无可忍的江静宜终于甩下手里的洗碗布,蓦地从厨房里蹦出来,一手捞起沙发上的小背包,一手把光说不做的人拽出大门。拖着一时反应不过来的刘某人蹬蹬蹬地跑到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扬手拦下一台的士,模仿电视剧里演的一样,十分殷勤拉开车门,跟着万般有礼地把陷入呆滞当中的刘剑锋送入车厢,当然不忘把背包塞还给他,然后砰地关上车门,躬身的同时不忘奉送甜美笑容一个。“哥,你小心慢走喔。”

终于反应过来的刘剑锋由车窗内探出头来,拼命抿紧嘴唇,两道眉毛一颤一颤的,似乎在极力忍住快要喷薄而出的笑意。“小宜,你这是干什么?”

“送你出门上班啊,省得你说我这个做妹妹的无情无义。”她俏皮地眨眨眼,转头对司机说:“司机大叔,麻烦你快点开车吧,我哥他赶着上班呢。”

“赶着上班是吧?哟,没问题。”司机大叔选择对一脸欲言又止的刘剑锋视而不见,用力踩足油门,很快扬长而去。

眼见自己的诡计得逞,江静宜很得意地朝早已不见踪影的车子挥挥手。“祝你今天过得同样愉快哦,哥哥!”

“哈哈,也只有小宜,才能让刘大帅哥吃鳖吧。”一把饱含浓浓笑意的声音突然在她后面响起。

江静宜扭过头去斜睨一眼,可爱的俏脸像遭霜打的茄子,霎时蔫了,呜呜,真倒霉!怎么大清早就遇见最不想见到的人呀!

“小宜,”一条结实的手臂突然横亘在她面前,然后是邓志滇那张笑得万般灿烂的古铜色脸庞凑了上来,成功阻止她的去路。“你怎么不理我啦?”

江静宜眼皮一翻,心里忍不住嘀嘀咕咕,嗯哼,笑话!我跟你很熟啊?谁规定我必须要搭理你?!

“小宜……”邓某人选择对心上人的冷脸视而不见,像只急于保护小鸡的老母鸡般,跟在她后头亦步亦趋,连声不迭地呼唤。“小宜、小宜、小宜、小宜……”

她倏地瞪大眼睛,狠狠剜了某人一眼,也不搭话,仅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哼!没事叫什么叫!她的名字又不是特别动听。

“小宜!”眼看言语不能打动心上人,邓志滇唯有付诸行动,他一把拉住她的手,垂头丧气地耷拉着脑袋,睁大一双无辜至极的眼睛,努力装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紧紧瞅住她不放。“我唤了那么多声,你、你就不能稍微应我一下吗?”纵然是哼一声也好呀!

双方力量太过悬殊了,江静宜识趣地没做无谓挣扎。只是睁大圆溜溜的明眸,狠狠瞪着某只死抓着自己不放的咸猪手。嗯,还是哥哥说得对,这种喜欢动手动脚的无赖,还是少沾惹为妙,没准哪天被他气到失去理智,因而犯下不可饶恕的弥天大罪,那多不值啊!

“小宜,你倒是说句话啊!”见她只是瞪着自己却一言不发,邓某人倒是有点急了。

江静宜仅仅是眼皮一翻,然后死命咬紧嘴唇,模仿电视剧里演的一样,抬起手做了个拉链噤声的动作。嗯哼,决定了,明天打电话给哥哥要讨赏。瞧她多乖啊,一点都没忘记自己答应哥哥不搭理某人哦。

看到她孩子气的动作,邓大无赖精光乍现的双眸则难以置信地眨了眨,紧接着抿了抿嘴唇,懒洋洋地拖长声音,怪腔怪调地唤了一声。“小——宜……”

效果相当显著——江静宜但觉一股寒意从脚底爬上背部迅速窜上脑门,寒毛根根直竖。她一双手狂搓着鸡皮疙瘩猛冒的手臂,身体很配合地抖了抖,当场打了个激灵。呜呜,叫得阴阳怪气的,他以为自己在拍电视剧,扮演招魂还是叫鬼的天师啊?她抬眼狠狠瞪着那张笑得万分欠扁的脸孔,气得只差没抓狂发飙的她硬从喉咙里挤出三个字。“你、住、口!”

“小宜,你终于愿意开口跟我说话了。”闻言,邓志滇顿时笑开了脸,那副惊喜若狂的表情,让不明就里的人看到了,还以为他刚刚从地上捡到什么珍贵宝物呢。

啧,哥哥的眼光实在有问题,什么警界精英呀?分明是个不要脸的大无赖!你要知道,对一切讲求证据的警察叔叔当然可以讲理。但对无赖嘛,有什么道理可言,所以哥哥不能怪她破功招惹邓志滇喔。江静宜为自己开口跟某人讲话找了个理直气壮的借口。暗地里却偷偷凝聚力气,然后用力拍在紧抓着自己不放的大掌上。

“啪!”一记轻响过后,某只惨遭蹂躏的狼爪子登时红了一片。

“哇!”他家小宜真狠心,打得那么重!邓志滇哀怨地瞅着她,修长骨节分明的手指很尽职地攥住某人的手腕,实行你打你的,我抓我的意思。

“你好放手啰!”江静宜气得瞪大眼睛,咬牙切齿浑身打着哆嗦。她发誓,如果他再不识趣地松手,她就在这条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叫非礼!嗯哼,她倒要看看,到时候堂堂邓大警官的脸面往哪儿摆。

“可以啊。”他点头,笑得有点得意,有点奸诈。“不过你要答应我,不准闷声不响,不准掉头就走。”

不准闷声不响!?不准掉头就走?!江静宜难以置信地张大嘴巴,满脸不可思议。这是否有点本末倒置了?哈,他以为自己是谁呀?她跟他是大缆也不扯不到一块的关系,亏他还有脸命令她,不准这不准那的!

“你再不放手,”她缓缓弯起嘴角,皮笑肉不笑地撂下一句粉有力的威胁(起码她个人是这样认为的)。“我就大叫非礼啰!”

“嗯?”邓志滇诧异地扬起眉毛,熠熠有神的双眸锋芒乍现,却在下一瞬没入幽深的眼底,然后静静凝眸睇着她,半晌无语。

这、这是什么意思?想装哑巴博同情啊?她困惑地眨眨眼,想想自己的手臂还被某人死抓不放,就忍不住鼓起绯红的腮帮,气呼呼地嚷了起来。“你快放手啰,再不放手,我真的会叫哦!”

“哦。”他淡淡地应了声,没有放开她,相反,手指头下意识地用力,捉得更牢更紧了。如果可以,他真想一辈子这样抓着,永不放手。

“哦!?哦什么哦啊!别以为你跟我未来表姐夫是好朋友我就不会叫喔!”哼,惹火她才不管他跟未来姐夫是什么关系呢,照扁不误!

[正文:第二十七章 忏悔]

“小宜,不用介意我跟你未来姐夫是什么关系,你想叫可以放声大叫,我没关系的!”某人慢悠悠说出一句叫她快吐血的话。

“呃……没、没关系?”江静宜目瞪口呆地愣在当场。这、这是……什么诨话,他没关系,她有关系啊!青天白日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大喊非礼,用脚趾头想也知道,那场面该有多震憾啊!光是想像那副路人尽皆侧目,然后指指点点窃窃私语的情景,她俏丽的脸蛋霎时刷满一堆黑线。而这个白目男人说什么来着?放声大叫没关系?!啧,真是快气死她了!他以为这世上的人都跟他一样,脸皮厚到可以媲美城墙,比拟吹不破的牛皮啊?!

“咦,你怎么不叫了?”邓志滇瞪大眼睛,故作惊讶状,其实心底早就笑翻了。俗话说得好,爱叫的猫儿捉不到老鼠,好吹的人办不成大事。虚张声势嘛,这技俩他与坏人斗智斡旋时常使用。依他对眼前可人儿的了解嘛,个性略为腼腆害羞的她恨不得多生几条腿好逃离这个尴尬境地,哪会笨到为大众提供免费娱乐节目,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话题之一?

“你!”相对某人的从容不迫,为之气结的江静宜只能暗地里磨磨牙,两眼几欲喷火地死瞪着他,恨不能在他身上生生烧两个大窟窿出来。

“而且,我有足够信心,在你叫出第一个字之前,我就能成功封住你的嘴巴。”警察喔,以为是当假啊。无论反应还是身手都比常人快上许多,所以他才能如此有恃无恐从容不迫。

几乎是反射性地捂住自己的嘴巴,江静宜像只受惊吓的猫咪,浑身上下寒毛直竖,小脸更可怜兮兮地拧作一团,紧张戒备地盯住他。

呜呜,她要诚心诚意向老天爷忏悔。作为一个成年人,她不应该连肚子饿这种小事情都耐不住,非要三更半夜跑出去买东西果腹充饥。

对,她更不应该多管闲事,出口兼顾出手救下这个名誉上是警察,实际比地痞流氓还会耍无赖的男人。

既然救下他也就罢了,毕竟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嘛,老天不应该罚她,应该要重重奖赏她才对嘛。可怜她奖赏没收到,倒是遭到现眼报——被这个用救命之恩应当以身相许为借口的无赖男人给缠上了。

是,她承认。她最最最不应该为贪图一时安逸,以看望病人作藉口,很失礼地趴倒在人家病床边。更过分的是,在不知不觉中由趴变成爬,因而被医院那些有幸看过、听过他们同床共枕拥被而眠(糟糕的是这种情况不止发生一次),却从没向她本人求证过的众人,贴上某无赖女友这种刚是想起已觉万分可怕的标签!

难道真应了那句老话:一失足成千古恨,回头……哪用回头了,事实就摆在面前,她好心做坏事,给自己招了一块甩不掉的狗皮药膏!被人追杀,撞破脑袋,这等糗事换作别人一定是有多实捂多实,最好一辈子不让人家知道。而这块狗皮药膏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居然大模大样地跑到她哥哥面前扬言为了报答之前的救命之恩誓要追求她?!她突然有点恨那台车子,哪天不好撞,偏偏挑在她来到这儿的时候,还非常倒霉地让善良的她目睹全程,让她想眼不见净也不行……

哇,老天爷,现在她知道错了。

麻烦、拜托,立即把这个无赖从她身边踢走好不好?

这边的某人尚陷在自艾自怨当中。殊不知她变幻不定的神色落入另一个人眼里倒成了视觉享受,邓志滇不着痕迹地挪近一点,手指头有趣地轻轻刮过她小巧的鼻尖,毫不意外地瞧见那双大而圆润的眼睛带着茫然困惑之色缓缓转了过来,随即不可置信地瞪大,并很快染上一抹怒色。

“喝!你想干嘛?”被他出其不意的举动吓得一蹦三尺高的江静宜充满防备地跳开一步,事实上她是想有多远走多远,只是限于手臂成了人家的阶下囚,她只好退而求次,能闪多远就闪多远好了。

像看到什么有趣的事情般,他突然垂下头,肩膀微微抽搐着闷笑起来。“呵呵……”

呵呵?这个蠢男人还有脸呵呵笑?!哥哥平时是怎么教她的?忍无可忍就无须再忍!她深深吸了口气,丢脸嘛,大家一起来好了。反正这儿认识她的人不多,大不了这几天她乖乖呆在家里,哪儿也不去!如果实在不行,她就包袱款款投靠哥哥去。

“非……”好不容易鼓足勇气叫出一个字,剩下那个礼字被吞进一个她作梦也想不到的地方——邓志滇的嘴巴里。

江静宜瞬间懵了,脑子倏地被炸成白花花一片,来来回回只是重奏着理查德。克莱德曼那首激情澎湃的《命运》——登登登登、登登登登……

盯着那个被自己意外之举吓至目瞪口呆半天回不过神的江静宜,邓志滇不由逸出一声无声苦笑。唉,他自己也很困惑,喜欢她是不容置疑的。只是因为听到她一声呼叫就如此急躁失控地凑了上去——以吻封缄,尽管只是蜻蜓点水的一吻,已经足够震撼人心了吧。起码眼前这个可人儿目光呆滞,露出一副我很好欺负,很好拐的呆表情。害他看得心痒难奈,很想很想凑上前去再亲一个。当然,这仅限于想像而已,他才没那个胆子把幻想付诸行动。第一次还可以辩称是情急之下的无心之失,如果再来一次,恐怕会给小宜留下不好印象吧。殊不知,他刚才那个无心之吻,就在她脑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地位迅速由地痞流氓晋升成为可怕至极的急、色、鬼!

“……”当街给无赖亲了,尽管羞愤欲死,江静宜强捺住想将某人捏死的冲动,两眼喷火死盯住某只分外碍眼的鬼爪,把一口洁白贝齿磨得咯咯作响,一字一顿地吼道。“你、到、底、想、怎、样?”

“不怎么样,就想你好好听我说几句话而已。”

[正文:第二十八章 无赖]

江静宜深深吸了口气,再慢慢呼出来,她叫自己要冷静,不要被一时的怒火蒙蔽眼睛。人家怎么说来着?对,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回头已是百年身!中国可是有死刑,杀人要偿命,而且为了这种无赖背上死罪一点都不值得!她不断告诫自己,深呼吸再深呼吸,冷静再冷静……

“说话而已,用不着拉拉扯扯吧,邓警官!”她意有所指地瞪着某只紧抓自己不放的‘狼爪’,手痒痒的,很想很想凝聚力气,一拳扁下去!

“我一放手,”邓志滇摇了摇头,语气是说不出的悠然笃定。“你就会头也不回地跑掉了。”

“哈哈,邓警官真爱说笑,我怎么会跑呢?”是不跑才怪哩!江静宜大声呐喊——当然只能闷在心底。她现在恨不得自己脚下踩着哪吒那两只能腾云驾雾的风火轮,咻一声就飞回家里,省得被某只披着羊皮的色狼纠缠不休。

“真的不跑吗?”邓志滇歪着脑袋打量她,不止声音,就连表情都充满怀疑。

“当然、当然!”为了取得某人信任,她拼命点头、点头、再点头。纵然现在邓志滇跟她说——母猪原来真的会爬树,大笨象原来真的会飞,青蛙真的会变王子。相信她亦会忙不迭地点头称是。

“好吧。”他突然松开手,温柔地瞅着她,嘴角泛笑,眉目含情。“反正我有自信,无论你跑多远,我都能重新牵回你的手!”

“你……”作梦去!她原来想这样吼,但一想到他毕竟是当警察的人,运动神经自然比她这个体育考试刚刚低空飞过的人高出不知几倍,两厢权衡之下,聪明如江静宜只能悻悻然地选择闭上嘴巴,把在不合时宜冒出头来的鸡皮疙瘩视作某人。呸,我叫你嚣张,我叫你得意,我叫你有事没事就冒出头来碍眼,看我不擦擦擦擦擦死你这个无赖!不敢找正主儿撒气,她只好找上无辜的鸡皮疙瘩。

“小宜,”看见她仿佛怕被病菌传染般,拼命摩擦被自己抓过的手臂,邓志滇好气又好笑之余又有点丧气,唉,小宜什么时候才能接受他呢?“不要再擦了,再擦你的手就要破皮了。我身体一向很健康,没任何传染病!”

“呵呵,谁知道哪,你额头上又没凿着我有传染病几个大字。”江静宜忍不住嘟起红艳艳的粉唇嘀咕不断,手却真的停了下来,没再虐待那只已经被她擦到泛起红色的可怜手臂。

耳聪目明的邓志滇不巧听到了,他深深看了她一眼,状似无奈地发出幽幽叹息。“唉,小宜……”就不能信任他多一点吗?

“吱!“一辆正在前行中的黑色轿车突然来了个急煞,迅速倒了回来,然后稳稳停在他们身边。

“哇!”自从经过那次午夜惊魂之后,对车子(尤其是黑色系的轿车)相当敏感的江静宜不由得尖叫一声,身子更像有自我意识般,自动自觉往男人身边靠拢,妄图寻求保护。

暗爽到只差没得内伤的邓志滇当然识得把握时机,飞快伸出结实的手臂像灵蛇一样缠上某人不盈一握的纤腰,径直拉着她更往自己身上贴近。

“无赖!”后背紧紧贴上他温暖起伏不定的胸膛,颈边吹拂着他特有的温热气息,又羞又恼又惊又怕的江静宜忍不住挣扎,小小声地咒骂了一句。但当她瞥见一个身材高大,身穿着黑色短袖T恤,一条洗到发白的蓝色牛仔裤,理着寸板头满脸凶相的男人匆匆由轿车上跳下来。男人先是动了动嘴巴,然后睁大一双满是惊愕的眼睛,神色古怪地盯住他们发愣时,她立即放弃挣扎,乖乖缩在某人怀里,瞪大圆溜溜的美眸,一脸警戒不安地注视着来人。

“老大?滇哥?!”不确定的声音,来人拼命眨动眼睛,一脸的不可思议,仿佛眼前所见只不过是他的幻觉,只要多眨几下,幻觉就会消失。可惜,幻觉并没有消失,更为了加强真实性,那个他口中的滇哥还笑眯眯地扬高下巴冲他嗨了一声。

嗯,天难道要下红雨了?来人不解地抬眼看天空,明媚灿烂的阳光晃得他眼前白花花一片。不对呀,上次局长夫人喜孜孜说要介绍美女给老大认识,老大还板着一张脸,正经八百地宣布:今年之内不考虑个人问题,把精力全部放在打击罪恶上!那好似是上上个月的事情吧?现在老大公然搂着一位美女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又是怎么回事?难道说老大其实早已心有所属,但因为种种原因——例如那个听完他们对话后就脸色大变还胆敢对老大起肘子的女孩喜欢搞有神秘感的地下情?!

“老大?!滇哥?!”意思就是他们彼此认识!?觉得自己被耍了的江静宜霎时气白一张俏脸,只差鼻子没喷气了。用力磨了磨牙,略一沉吟,她拐起肘子狠狠往后一撞,啧,可惜今天穿了拖鞋,否则,她一定会免费多送他一脚。

“唔,小宜……”猝不及防的邓志滇捂着胸口,皱着一张苦巴巴的脸庞,拿小狗般可怜巴巴的眼神直瞅着她瞧。全然不顾那个叫他老大、滇哥的男人双眼狂凸,被眼前所见惊得张口结舌,愣在一旁半天回不过神。

“哼,别给我装可怜!”完全不为所动的江静宜俏皮地冲他皱鼻子吐舌头,扮鬼脸。“你活该!”

[正文:第二十九章 嫂子?!]

“老大,这位是谁呀?”来人连忙合上直直往下掉的下颔,眨巴着满是星星的眼睛好奇追问。“我嫂子吗?”

“嫂、嫂、嫂子?!”真是活见鬼了!难得结巴的江静宜像只被踩中尾巴的猫儿,一蹦老高,涨红俏脸龇牙咧嘴朝着来人跺脚发飙。“喂,你眼睛有问题啊?谁是你嫂子啊?拜托你睁大眼睛看清楚一点,”一边说一边伸出纤纤十指,上面光溜溜的,别说戒子了,连道疤痕都没有。“本姑娘芳龄二十三,还未婚嫁好不好!”她故意把未婚嫁三个字咬得特别重。

“啊?不是吗?”来人顿时傻眼,满脸委屈愤慨地指着她背后捂嘴窃笑的某人支吾其词。“嗯,对……对不起啦!我、我哪知道啊!滇哥总是说,‘除非他不搂,若哪天他搂着美女上街,那位美女绝对是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另一半!’现在老大太清早搂着你,而你又穿得如此……如此随意。”说完他摸摸满有性格的下巴,有点不好意思地别开眼!

“什么叫穿得如此随意?你哪只眼睛看见我穿得随、随意……”激昂高亢的声音戛然而止。江静宜倏地松开一直捏紧的拳头,顺着某人意有所指的目光缓缓垂下眼,然后像被人点了穴位般,彻底僵住了。哇,怪不得刚才哥哥一脸欲言又止,呜呜呜,她不要活了啦!太清早居然穿着一件印有卡通图案的吊带睡衣满大街晃荡?虽然不是很暴露,但已足够丢脸了!刚才一见那个满脸凶相的男人急急跳下车,幻想力过于丰富的脑子就自作聪明地认为那个男人是那天晚上撞人的一分子,因为那天晚上她好歹不歹打断他们的撞人计划,现在来找她算账,方寸大乱的她吓得直往某人怀里钻。难怪……难怪人家会想歪嘛!

“所以不能怪我胡思乱想喔,任谁瞧见都觉得你跟老大关系非同一般吧!”来人搔搔头,对女孩那张忽红忽白的脸蛋感到很是困惑,太清早穿着睡衣跟老大亲密地搂搂抱抱,任谁看到都会误会吧?所以说,真的不能怪他喔!

“阿民!”害怕弄巧成拙的邓志滇连忙制止那个查案时明明精得像鬼,一说到其他事情(反正与案件无关)却糊涂白目得可以的邵卓民。

“关系非同一般?是你自己心邪眼瞎吧?你上辈子没见过人穿、穿睡衣啊?”生怕一不小心走了光露底,羞愤交加的江静宜连忙双手紧紧抱在胸前,恨恨地瞪着他。

“上辈子有没有见过我哪知道啊。至于这一辈子穿睡衣的人嘛?我当然有见过啊!我自己睡觉时也穿睡衣呢!”罔顾某人拼命眨眼打眼色,邵卓民继续发挥他查案之外另一个专长——白目。“只不过我没看过老大光明正大搂着一个穿睡衣的女孩子逛街罢了。”

“你、你……”但觉满腔苦楚却无处可诉的江静宜忽然抿紧娇艳欲滴的粉唇,娇嫩的双颊霎时泛起一抹红潮,胸膛急促起伏着。她蓦地转过头,含泪的大眼狠狠瞪向一直作壁上观的某人,恨不能扑上去咬他一口好泄愤。“瞧什么?还不是你做得好事!”

“对,是我的错!”唉,阿民果然够白目,哪壶不开提那壶。为了能让心上人息怒,邓志滇连忙收敛脸上不该有的表情,乖乖俯首认错。“小宜,你就别生气了。这一切都是我的错,好不好?”

“当然是你这个无赖的错!”江静宜气得俏脸涨红,手脚发抖。她忽地跳到他面前,捏紧粉拳冲着那个结实的胸膛用力槌下去。“如果不是你拦住我,我早已回家了。哪会这么倒霉遇见这种白目到家的无聊人啊!”女友也罢了,几天不见就来了个突飞猛进,现在竟然成了人家口中的嫂子?呜呜,什么嫂子那么难听,她才不要哩!

“嗯,没错、没错。”他低下头柔声哄着,兄弟,对不起了,为了你老大的终身幸福着想,就委屈你一下当无聊人吧。“这种白目到家的无聊人我们不用管他,当他是看不见的空气好了。”

“老、老大……”阿民张口结舌盯着那个胸膛明明被人家捶得砰砰作响,仍旧甘之如饴的老大不禁吞了口突然涌上喉咙的唾沫,再看看老大小心翼翼地赔着笑脸,甚至不惜踩低兄弟只为讨好人家,他彻底无言了。嗯哼,当他是傻子啊?明明做得这么明显了,如果说他们没有奸情,打死他都不信。只是老大也太过分了吧,为了博得红颜一笑,竟然、竟然说他是白目到家的无聊人?还说他是看不见的空气?喂,好歹他跟他出生入死打拼四年耶,重色轻友也不是这样吧?

眼看心上人依旧奋力挥拳泄愤,既心疼她的手又气那个总是弄不清状况的邵卓民,邓志滇真有点急了。他蓦地扭过头,凶巴巴地冲某人大声叫嚷。“老什么老?你这根大马路的电线杆,给我靠边站去!”

[正文:第三十章 我喜欢你!]

江静宜偷偷瞄了瞄被无赖那声狮子哮吼得呆若木鸡的某人一眼,噗嗤一声喷笑起来。来人大概有一米八几吧,国字脸,粗黑的眉毛下瞪着一双炯炯有神的虎目,那模样乍看起来有是点吓人,给人凶巴巴的感觉,身材高大却属于偏瘦类型,可能是职业的关系,尽管瘦,看起来很结实,只是电线杆?这个形容词还……真有创意啊。

“电线杆?”邵卓民急得扎跳起来大声抗议,脸上神情夹杂着无限的气愤与委屈。“老大,我只是瘦了点,哪儿像电线杆了?你怎么能为了哄……”

“哄?哄什么?”邓志滇挑了挑眉,睁大眼睛瞪着某人,要笑不笑的抿起唇角。

“哈哈,没什么没什么!”与他共事四年,深知老大挑眉瞪人就表示他很生气的邵卓民“咕噜”一声吞下一口口水,聪明地将嫂子两个字硬咽回肚子里。呜,人家不是说老婆如衣服,兄弟如手足吗?怎么他最尊敬的老大有了‘衣服’就把‘手足’丢到一边这么无情啊?如果让他知道几年的手足之情竟然比不上一件只有数面之缘的‘衣服’,邵卓民恐怕会哀怨到找根电线杆撞一撞也说不定。

活该!江静宜得意地扮了个鬼脸,幸灾乐祸地暗想着,哈哈,叫你这根电线杆取笑我!呵呵,六月债,还得快,看,遭报应了吧!

“小宜……”邓志滇半是宠溺半是无奈地瞧着躲在旁边独自偷笑的人儿,不由暗暗叹息一声。为了她,他可是把阿民这个陪他出生入死的好兄弟都得罪了呢。

“你又想干嘛?”怕死了会春光乍泄的江静宜下意识地抱紧双手,没好气地翻翻眼皮,撇起嘴巴嘟嘟哝哝。“有事就快讲,我没空陪你在这儿耗!”穿着睡衣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让她心里毛毛的浑身不自在。

“我喜欢你!”。钟衡大声说出自己的心意。

“哦,我知道了。”像打发某个不相干的闲人,或者像驱赶讨人嫌的苍蝇,江静宜随意地摆摆手,懒洋洋地应了一声,浑然不将某人的深情告白当一回事。

“就这样?”想他邓志滇好不容易鼓足勇气跟人家告白,只得到我知道了这四个字?!呜,小宜真会打击他的自信心!

“呃?”江静宜的嘴角微微抽搐,望着那人像头急于等待主人安慰的小狗,睁大可怜无辜的眼睛直瞅着自己,她没由来地打了个冷战,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不然哩,你还想怎么样?”

“咦?就这样?”听到动静的邵卓民惊讶到嘴巴都快合不拢了,哇哇哇,四年难得一见的奇景啊!老大竟然情深款款的向人家告白耶,只不过,那个女孩的反应也太奇怪了,被老大这么优秀的人告白不是一件很值得高兴的事情吗?她的反应怎么看也不像兴奋,倒是像有点嫌弃,而且那态度……实在冷淡得可以。

“咦什么咦?你这根碍眼的电线杆哪儿凉快哪儿闪,别在这儿穷掺和!”江静宜飞快扭过头,杏目圆睁地瞪他一眼。

“我可是有名有姓,”某个频频惨遭诬蔑的人气愤地捏紧拳头,一张蛮有性格的脸庞霎时涨得通红,眼神极度不满地回瞪着她。“才不是什么电线杆呢!”

“好好好,不是就不是嘛。”看到电线杆忽然目露凶光一副谁再这样叫我,我就跟谁急的凶悍表情,识时务的她连忙转口风。嘿嘿,不叫你电线杆改口叫白目男不行啊?反正在心里面偷偷叫,你又听不到!暗自腹诽的江静宜俏皮地吐吐舌头,聪明的没再逗他。兔子惹急了还会咬人呢,何况是这个三大五粗仿佛一拳就能将她揍趴的大熊男!

刘剑锋说得没错!看着那个心思全写在面上的可人儿,他已经不知好气还是好笑了。小宜的名字跟性子真是一点都不相符嘛,明明名字那么文静动听,性子却活泼到不得了。蓦然想起她上次依偎在自己怀里的香甜睡脸,嗯,或许是他理解错了,世上不是有个词语叫动静皆宜吗?安静时是个可爱到让人忍不住想亲近宠溺的天使;清醒时嘛,则是个叫人气不得恼不得,一心只想把她捧到手心中好好疼爱的可人儿。总之概括一句话就是:小宜无论是静时还是动时,皆很可爱哇!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时,他只能暗叹一声,邓志滇,你中毒太深了!只不过,却甘之如饴……

啧,老大的脑袋瓜子在想些什么呀?没事干嘛笑得这么恶心吧啦?从未见过此景的邵卓民只觉手臂的鸡皮疙瘩全部浮了出来,他拼命搓着双臂,身体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哆嗦。

眼看两个大男人神情古怪地愣那儿大眼瞪小眼,深知有机会就应该要好好把握的江静宜连忙蹑手蹑脚往后退,一步、两步……预备——转身……走?!哼,下井取月,她想得倒美。事实告诉她,现实终究是残酷的。

“小宜,”犹如追魂索命的浑厚男声悠悠传了过来,瞬间将她的逃亡美梦砸个稀巴烂。“我的问题,你还没有回答呢?”

“咦,什么问题呀?”江静宜眨着一双水汪汪乌溜溜的大眼睛东瞟瞟西瞄瞄,脸上表情要多无辜有多无辜。

邵卓民“咕噜”一声,咽下突然涌上喉咙的唾沫,继而有感而发。“哇,老大,你女朋友好可爱哦。”

“哼,眼看手勿动,”邓志滇警告地冲他扬扬拳头。“再可爱都没你份!”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只是说说而已,老大你不用这么大反应吧?”邵卓民有些无措地搔搔脸颊,老大的醋劲太大了吧?竟然连瞄他女朋友一眼都吃醋。想来当老大的女友不知是幸还是不幸啊。

“不是我反应大,是你眼光有问题!”啧,居然用色迷迷的目光望着他家小宜,阿民真是活得不耐烦了!邓志滇捏紧突然发痒的拳头,恨恨地磨了磨牙。

“什么眼光有问题啊?”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的邵卓民突地跳将起来,大声为自己叫屈。“老大,我只是称赞你女朋友可爱耶。”

“不用你提醒,我当然知道我家小宜有多可爱。但她的可爱只有我能看,懂吗?”邓志滇未经某人同意,很嚣张地在小宜前面加上我家这两个字,径自宣示主权。

“嘶……什么、什么你家小宜……”又惊又恼的江静宜不由倒抽一口凉气,粉嫩可爱的俏脸一阵红一阵白,显然给某人气得不轻。“好个睁眼说瞎话,谁是你家的!”她姓江,他姓邓,是八杆子也打不到一起的关系!

“现在不是,将来一定是!”对这件事,邓志滇可谓信心十足。书中不是有云:精诚所致,金石为开吗?自古以来烈女怕缠郎,拼着有一口气在,他亦要努力把眼前人儿拐回家。

[正文:第三十一章 附赠品]

嗯,不亏是老大,连哄女友都特别有气魄过人!邵卓民急急合上不知何时又张开的嘴巴,一脸崇拜地暗想着,局长说得没错,跟着老大果然能学到许多有用的东西喔。

“……”江静宜两眼一翻,顿时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呵呵,听他那种肯定的语气,她只觉可笑。真不明白他打从哪儿来的信心,现在不是,将来一定是?哼,不要说将来那么遥远了,就说明天吧,也不知会怎么样呢。

“小宜,”眼睛自动屏蔽某人一脸怒色,邓志滇继续自我陶醉着。“你也这样认为吧。”

“呕!”她很不给面子地作了个恶心想吐的动作。“真是马不知自己脸长,谁跟你想得一样啊!”她又不是脑筋短路,躲他避他还嫌来不及呢,还白痴到当他女友?哼,作梦去!

“小宜,你太伤我心了。”邓志滇泫然欲泣地瞅着她,一脸伤心欲绝。“当初是你亲口答应了我用以身相许作为报答你的救命之恩……”

“那是你耍诈!”说到这个江静宜就更来气了。“我当初要的是手机,才不是要你的以身相许呢。”

“手机只是附赠品。”他不赞同地摇摇头,再次申明。

“什么手机是附赠品?手机明明是我的……”她气急地回嘴。“要回自己的东西有什么不对?”

“那……”邓志滇拢起眉头认真想了想,神情颇委屈。“为了你,我……我勉强当一次附赠品好了。”

“我不要!”她拼命摇头晃脑,只差没失控地大声尖叫了。呜,世上哪有这样的事情,这个无赖,分明是在强买强卖嘛。

“不要?”邓志滇惊奇地瞪大眼,其实心底早就笑翻了,呵呵,怪不得刘剑锋那么爱逗小宜了,瞧瞧她七情上面的反应,真是可爱又有趣啊。“怎么能不要?小宜,附赠品是不能退货的。而且男人大丈夫一言既出,下句是什么呀,阿民。”

“哦,这个我倒是知道,”反应一向迟钝的邵卓民难得机灵了一回,他嘻嘻笑着添上下一句。“驷马难追!”

“你也听到了,小宜。”邓志滇耸耸肩膀,摊开双手,一脸无奈。“作为一个人民警察,诚信至为重要。你亦不想我变成那种言而无信的小人吧?”

你变成言而无信的小人关我什么事?江静宜真想这样大吼一声,不过,亦只限于想像而已。她没这勇气,太清早穿着睡衣站在街头已经够惹人注目了,如果她再不知死活地大吼大叫,光是想想就不寒而栗了。面子丢光就算了,里子她还想多少保留一点点哩!

“小宜?小宜!”一只大掌非常配合地在她眼前挥了挥,企图招回她的注意力。

“叫什么叫,我耳朵又没聋!”她没好气地撇撇嘴,抬头狠狠地剜了不知何时走到自己面前的人一眼。

“我喜欢你,你的答案呢?”邓志滇目不转睛地盯住她,黑亮深邃的双眸充满期待。

“我说出答案就可以走了?”骨碌碌的眼珠子转了转,她挑起两道秀气的眉毛,不答反问。

“嗯,”修长骨节分明的手指慢慢摩挲着刚毅的下巴,他故作深沉状。“那就要看看你的答案是什么了。”

“这跟我的答案有什么关系?”她晶莹的大眼眯了眯,狐疑地瞅着他。

“呵呵,”邓志滇嘿嘿一笑。“关系可大了,需知道你的答案可是能影响我一生幸福耶。”

“哈哈,你实在是太抬举我了,邓先生。”江静宜嘴上打着哈哈,明媚的大眼则忙着东瞟西瞄,妄图找出一个能供她逃走的最佳路径……

“小心!那儿有个坎!”邓志滇出手如电,倏地抓住光顾着左顾右盼没留意脚下路况的某人。

嗯,老大就是厉害,瞧那眼神多锐利,那身手多敏捷啊。邵卓民张大不停冒出崇拜的眼睛,忙不迭地点头称是。

“啊!谢谢……”惊魂未定的江静宜一手捂着狂跳不止的心口,连声道谢。转念一想又深觉不对,若不是他,她哪用如此狼狈啊?她一把甩开某人紧抓不放的手,气鼓鼓地奉上白眼一枚,冷哼一声,以示不屑。

邓志滇下意识地咬住嘴唇,对她的孩子气举动哑然失笑。他的小宜啊,就连生气都是这么可爱呢!

唉,没救了!眼看自家老大眼也不眨地盯着那个叫小宜的女孩子,两眼狂冒粉红色的泡泡,对人家满脸不屑竟视而不见。邵卓民不由暗暗摇头叹息,想来他很快就要有嫂子喽,而且他这个嫂子似乎满有性格的,竟不甩他家老大死缠烂打那一套。

“小宜,你跟我是什么关系啊,哪用得着这么见外,谢来谢去的。”邓志滇无视某人频频射杀过来的凶狠目光,露出一口白灿灿的牙齿,笑得眼睛差点眯成一条缝了。

“我跟你什么关系都没有!你别在这儿混肴视听,说这些有的没的!”尽管快要气疯了,江静宜尤记得揍他会手痛,这样吃亏的事情她当然不屑做。嗯,左瞧瞧,右瞄瞄,企图找一根就手的例如——木棒棍子之类的东西,好将他砸昏,省得他满口胡言乱语,净说一些气死人不偿命的废话。

“哟哟哟,小宜,你这样说就不对了。”邓志滇一颗脑袋摇得像拔浪鼓,好不起劲。“我对你都以身相许,跟你的关系当然是密不可分了。”

“你……”江静宜张大嘴巴直喘气,什么叫秀才遇着兵,有理说不清她今天总算有幸体会了一回。她到底遇到一个什么人呀?都说了不用他报答了,还一个劲儿地说什么以身相许的诨话。

“老大你瞧,嫂……”回心一想,不对,嫂子还未过门呢。邵卓民很聪明地在嫂子前面加上两个字。“未来嫂子一听到你要以身相许就感动到说不出话来了。”

感动?!江静宜抿紧一抽一抽的嘴角,死命捏紧拳头,怒瞪着某个自以为是的人,好想好想飞扑上去咬他一口借以泄愤。“该死的白目男,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感动来着?”她是被他老大气到说不出话来好不好?

“我不是白目男!”从电线杆惨变白目男的某人委屈地瘪一瘪嘴,有点欲哭无泪。

[正文:第三十二章 绝对看不出!]

“噗,白目男?”邓志滇用力按住嘴巴,止住冒上喉咙的窃笑声。不是他没兄弟情,实在是小宜说得太对了,阿民有时候真是白目得可以。

“你,给我闭嘴!”江静宜倏地转过身,气呼呼地鼓起绯红的腮帮,圆睁的杏眼里火花四飞溅,怒气腾腾地瞪着他。“这个白目男虽然可恶(总在不适当的时候说些不适当的说话),但你这个无赖更讨厌(专挑一些叫人听了会产生误会的话来说)。”有时候,有心比无意更伤人!

“无赖!?”邓某人先是一怔,继而睁大既委屈又无辜的双眸默默瞅着她,露出一副深受打击的哀怨模样。“小宜,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哪里无赖了?”

“你浑身上下都写着无赖两个字!”又气又急的江静宜忍不住提脚往前一踹,哼,叫你装委屈!叫你装无辜!看我不踹死你!如果可以,她真想一脚把他踹到天边凉快去,省得在这儿碍她的眼!

可惜,那个无赖没被踹到天边凉快去,倒是她脚上那只无辜的拖鞋在空中划出一道漂亮的抛物线,“啪”一声,终于无情地背弃她这个相识不久的主人,热情投奔到街道边那个绿色垃圾桶的怀抱中去了。

“咦……呃?”始料不及的江静宜不由傻眼了。她目瞪口呆地盯着那只一晃一荡仿佛嘲笑某人自作自受的垃圾桶盖子,但觉一阵寒意从踢出去来不及收回来的脚板底凉飕飕窜到背脊,相当后知后觉的她突然意识到……哇哇哇!只剩一只拖鞋的她要怎么回家啊!?

“哇!”邵卓民瞠目结舌地张大嘴巴,久久未见合上。“不亏是老大看上的人,连踢个拖鞋都特别有准头!”一踢即中垃圾桶!

“乖乖把你的嘴巴给我合上,你这副呆呆的样子看起来蠢毙了!”邓志滇没好气地翻翻眼皮,抡起没什么劲道的拳头当胸给他一拳。“是我太久没训你,身子痒了?说什么看上这么难听,我是警察又不是混黑社会!”

呸!什么破警察!江静宜咬牙切齿地狠瞪某人一眼,心里暗暗唾弃着,是克星才对吧!

人家当警察是专门克制罪恶发生,怎么眼前这个所谓的警察生来是为了克她似的?认识他后,倒霉的事情接二连三地发生在自己身上。或者,一蹦一跳往垃圾桶靠近的江静宜恨恨地想着,她可以叫表姐搬屋,继续跟这个无赖当邻居,谁知道又会发生什么不好事情呢?可是转念一想,表姐这人不但恋旧,而且是个能躺绝不会坐,能坐打死她不会站的懒人一族,叫她为了这种小问题劳师动众地挪窝?唉,倒不如听从哥哥的意见,乖乖跟他回酒店上班来得直接实际。罗国祥虽然讨厌,但顶多是口头上占占便宜,却不会有过分的举动。最起码,在他身边不用像现在一样,隔三岔五地被某人以报答作借口骚扰找碴,还丢脸丢到大街上来!

“小宜,乖乖站好,拖鞋我来捡好了。”

一只灼热的大掌毫无预警地搭上她肩膀,猝不及防的她忍不住尖叫一声,身子反射性地往后一仰,然后美丽的世界在她面前倾斜了,蔚蓝的晴空、棉花糖般可爱的白云悠悠从她眼前一一掠过……呜,好倒霉!她竟然忘了自己无意中把拖鞋踢飞了,从刚才开始就一直蹦着走路。马路嘛,当然是空溜溜,畅通无阻为之最好了,哪里有什么东西能供她靠?呜呜,看来她今天终是逃不过要体会一次四脚朝天是什么滋味了。

“小心!”随着一声惊呼,一张刚毅略显黝黑,眉目含笑的英俊脸庞很快取代蓝天白云,不断在她眼前放大、放大、再放大……眼看就要与自己的脸作亲密接触了,又羞又急又恼的江静宜倏地捏了捏拳头,想也不想直接往某人的脸颊招呼过去。

“啪!”一记闷响!正中红心!

美人在抱喔,乐得打从心底里笑出声来的邓志滇哪料到她会有此一着,措手不及的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只粉拳亲上无辜至极的脸颊,所幸某人志在警告而非惩罚,加上是女孩子的关系,力量比较弱,拳头落在他脸上犹如隔靴搔痒根本不痛不痒。但为了让心上人能消消气下下火,邓志滇很配合地蹙起眉头,低低呻吟着,露出一副很痛苦很难过的表情。

做梦也想不到能一击即中的江静宜呆了呆,很快回过神来的她有点心虚地看看自己的拳头,再一脸怀疑地转头盯住将脸拧成一只天津狗不理包子的某人。

呃,真、真有这么痛吗?话说,她平时跟哥哥他们打打闹闹也是这样啊,每次她捏起拳头追在他们后头,都被哥哥们讥笑是外强中干的花拳绣腿——意思就是揍人的架势就十足了,但那力度嘛,恐怕连只苍蝇都拍不死。苍蝇?那多脏呀,她才不屑去碰它呢。每每她总是如此反驳。哥哥们更说,骗谁都可以,就是绝不骗他们最爱的小宜!既然哥哥不会说谎,再加上眼尾不小心瞄见某只依依不舍死搂着自己不放的狼爪,脑袋警铃大作的江静宜不禁怒上心头,哼,哪里是痛了,这个无赖分明是在扮猪吃老虎!

江静宜越想越气,一口白玉贝齿差点给她咬烂磨碎了。只是小不忍则乱大谋,江静宜,你要镇定!深深吸了口气,再从一数到十,她叫自己不要被怒火蒙蔽眼睛,脑子则飞快运转起来,想着该如何脱身的同时又能给某人一点教训。可惜任她抓破脑袋就只想到一个办法——再次抡起拳头,照着某人的脸用力砸了过去。哼,反正邓无赖皮肤黝黑,青了、瘀了,绝对看不出!

[正文:第三十三章 三分钟热度]

“啊!”邓志滇很应景地惨叫一声!话虽如此,他一双手依然非常尽职地揽紧心上人的纤腰,太有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味道。

“哇靠!”看戏看得入迷的某人不禁发出赞叹之声。“谚语果然没说错,一根骨头两只狗,老大,你找来的嫂子真够呛啊!”

一根骨头两只狗?谁来告诉她,这又是什么跟什么呀?江静宜空张着一张嘴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那双黑白分明的水眸此刻瞪得又圆又大,犹如被人点穴般石化当场。呜呜,都说物以类聚,她这个正常人类应该早早回家才对。因为她深怕自己再在跟这两只神经特粗的异类,讨论关于一根骨头两只狗这些没营养的废话,太阳穴里面那条突突地跳过不停的血管恐怕迟早会被气至爆掉也说不定。

“你给我闭嘴!白目男!”恼羞成怒的江静宜骤然扭过头去怒吼一声,心中则哀号不断,她到底是招谁惹谁了?怎么净遇到这些无赖讨厌鬼啊!

“我不是白目……”无端端又多了一个难听的绰号,倍感委屈的邵卓民连忙张嘴抗议,余音却在某人凶狠的瞪视下“咕噜”一声吞回肚子里……消声匿迹。

哼,算你聪明,没再火上浇油!邓志滇哼了一声,满意地调开目光,柔声安抚气得俏脸涨红浑身发抖的心上人。“好了,小宜,你都知道他是个何等白目的人了,又何必跟他一般见识呢。气坏自己那多不值啊!”

老大,我鄙视你!明明前一刻还目露凶光地瞪他,但下一秒他瞧未来嫂子的眼神却深情温柔到仿佛能挤出水来,邵卓民对于自家老大变脸的速度不禁啧啧称奇之余不由心生感慨,爱情的力量实在太伟大了,竟然能令一向以铁汉示人的老大变成绕指柔。

“想我不生气是吧?很容易的,”怒上心头的江静宜皮笑肉不笑地扯扯嘴角,用力拍打某只缠在腰间不肯松手的狼爪上。“你的手立刻给我拿开,哪边凉快就滚哪边去!如果可以的话,麻烦你一直跟我保持三米的距离!”如果可以最好是老死不相往来!当然,那是江家小妹一厢情愿的想法,毕竟是邻居嘛,抬头不见低头见,哪能一辈子不见面。

“呵呵,没问题!”笑容不变的邓志滇潇洒地松开手,一个箭步跨到垃圾桶旁,弯腰掀开那个余势未尽晃荡得好不欢快的盖子,打算来个探囊取物——探垃圾桶取回某人不小心踢飞的拖鞋。“咦!”他低呼一声,伸出去的手突然定在半空中,就此凝住不动了。

不知他葫芦里卖什么药的江静宜一蹦一跳拐了过去,好奇地探头一看,“咦?这不是……”拖鞋旁边有头被人恶意遗弃在垃圾桶里浑身脏兮兮的小狗正颤抖着蜷缩成一团,那副气息奄奄的样子,仿佛随时随地会咽过气去。

好奇心过盛的邵卓民忍不住蹬蹬蹬地跑了过来,瞪大一双虎目对着臭哄哄的垃圾桶探头探脑。“啧啧啧,”终于弄清是怎么回事的某人止不住砸嘴。“谁那么残忍,竟然把活生生的小狗丢到垃圾桶里来,虽然只是一头狗,但好歹是一条生命耶。”

“嗯,没错!那种做什么都只有三分钟热度的人最讨厌了!”难得跟某人站在同一条战线上的江静宜紧盯住可怜的狗儿咬牙切齿地附和大声。“只为一时心血来潮养宠物,等那股新鲜感过了,或者宠物生病了厌烦了,就随意将它们抛弃,一点责任感都没有,这种人,最最可恶了。”

“小宜你放心,我绝对不是那种不负责热度只有三分钟的人!”邓志滇扭过头来盯住她,一语双关。“我邓志滇认准了,就是一辈子的事情!”所以你别妄想逃!

你认准谁,关我屁事!江静宜很不屑地翻翻白眼,在心底无声呐喊着,她不是笨蛋,当然能听出他的弦外之音。只是一心想从这儿逃回家的她生怕某人越扯越远(话题的主角还是自己),她连忙抬起白皙光溜溜的脚掌,踢了踢那个目不转睛看着自己发呆的某人,企图岔开话题。“喂,你们……你们那幢公寓可以养宠物吗?”江家小妹的爱心开始泛滥了。

“喂?!”但见邓志滇两道粗黑的浓眉往上一挑,瞬间燃亮的眼珠子静静定在她身上,久久不舍得眨一下。

“你、你瞪着我干嘛?”江静宜被某人恍若能把自己烧穿的火热目光盯得浑身不自在,下意识地把粒粒冒出头来欢唱国歌的鸡皮疙瘩摁回手臂里。啐,又不是哑巴,可不可以好歹都吱一声嘛,这样瞪着她是什么意思?

“小宜,你实在太令我伤心了。”邓某人一手捧心,一手抚额,作痛心疾首状。“以我与你的交情,就只值得一声喂吗?不叫亲爱的,叫一声滇哥哥也不为过吧!”

“亲爱的?滇哥哥?”恶寒不断的江静宜机伶伶地打了个冷颤,抿起的嘴角一抽一抽的,一张俏脸霎时气得刷白,那双黑白分明的水眸稍稍眯着,所吐露出的信息在在表示——某人的怒火濒临暴发的境地。

亲爱的?滇哥哥?哇,老大好肉麻喔!邵卓民不由得缩了缩脖子,低头忙着捡拾掉到上地的鸡皮疙瘩。

“嗯嗯,”听到心上人这样唤自己,尽管那神态语气跟自己想像的还有一点点出入,那声音乍听起来还阴恻恻的,有点吓人,暗爽在心底的邓志滇连连点头,笑得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了。“随便你喜欢叫哪个都好。”

“随我喜欢是吧?”计上心来的江静宜顿时眉眼弯弯,笑靥如花。

“是啊,”他冲她点点头,笑眯眯地说:“就在刚才的称呼中二选一嘛!”

“无赖!”怒得两眼只差没冒出火花来的江静宜不假思索地提起光溜溜的脚丫子用力踹了过去。“还说什么随便我喜欢,现在却只能二选一,哼,讲一套做一套的大无赖!”

[正文:第三十四章 现代版灰姑娘]

“啊,小宜你放心,我发誓,只对你一个人无赖!”事实证明,邓志滇这人不止会耍无赖,更精于装疯扮傻。“别的女孩子我是眼尾也不会瞄她一下的。”

“未来嫂子你眼光不错啊,认识老大好几年了,我还是第一次看见老大耍无赖呢。”恐防她不相信似的,某人很狗腿地举手作证。

“那我岂不是很……荣、幸!”气昏头的江静宜已经没心力再计较被某位白目仁兄称作未来嫂子这回事了。她双手互相交握着,生怕自己按捺不住又冲动地捏紧拳头挥了出去(刚才打得太用力了,可怜成了炮灰的手依然隐隐作痛),硬从牙缝里挤出最后两个字,被无赖口头占便宜了,还要昧着良心口是心非地说荣幸。试问,这世上还有谁比她更可怜?

“你还别说啊,未来嫂子。”好了伤疤忘了痛的邵卓民又开始发挥他另一个专长——喋喋不休了。“像我老大这种身材好、性格好、家境好的男人,真是可遇不可救哦。”典型的卖花赞花香!

“嗯,身材好、性格好、家境好,”怒极反笑的江静宜歪了歪脑袋认真想了想,笑嘻嘻地补充道。“嘿嘿,白目男,你还说少一样呢,他的口才更好。名副其实的三好加一好,四(死)好嘛。”那个死字,她故意含在嘴巴里,因此显得有点含糊不清,乍听起来,还以为是个四字。这不,有人误会了。

“对呀对呀,我老大是名副其实的四好青年一个,未来嫂子啊,你就不要再生他的气了。”邵卓民连连点头,看在他家老大对你一片痴心的份上,就乖乖的从了他吧。

“对呀对呀,他当然是死好啦,省得碍了我的眼之余又遗祸人间嘛。”江静宜模仿着某人的语气含糊不清地嘀咕着。只是情况似乎有点奇怪耶,他们说得那么大声,怎么不见那个无赖出来吱一声啊?他不是废话最多吗?敌不过心底的好奇,她忍不住偷偷抬眼一瞄,咦,人呢?跑哪去了?

“啊!未来嫂子,你还说少了一样呢。我们老大将来还是个一等一的好老公喔!”一旁的邵卓民突然指着远处哇哇大叫。

“老……公?!”江静宜怪叫一声,顺着他的手指地望了过去,就见那个傻呼呼的男人拿着一只尤滴着水渍的拖鞋笑嘻嘻地往回跑,呃……这、这又是唱那一出?她先是一呆,继而用力眨了眨眼,以确定那个突然半蹲在她面前的男人是现实并不是幻象。

“小宜,你的拖鞋掉到垃圾桶里,我怕它脏了,所以到附近的小店要了点水冲了一下,现在应该干净了。来,把脚伸出来,我给你穿上。”那个单膝跪在地上的男人突然捉住她的脚踝,抬头冲她温柔一笑。

“不、不用了,你放在地上,我、我……自己穿就好了。”她捂着犹如被开水烫过红彤彤的脸蛋,结结巴巴地开口拒绝。笑话,她的腿既没崴又没瘸,干么穿只拖鞋还要人侍候喔。

“嘘,乖乖站着别动,”不理她的挣扎,邓志滇捉住她莹白可爱的玉足径直帮她套上还有点湿的拖鞋,然后仔细审视了一遍,满意点头道。“嗯,好了。”

“那你放手啊!”脸红似火的江静宜不安地踢了踢腿,拖鞋都穿好了,他还想抓到什么时候?

邵卓民一手托住快要掉到地上的下巴,一手指着自家老大,表情滑稽地大声疾呼着。“哇!现代版灰姑娘哦!”

小子,你童话书看太多了!半屈膝蹲地上的邓志滇不由好气又好笑地抬头瞪他一眼。

又羞又窘恨不能就地挖个地洞当场将自己给活埋了的江静宜不由瞪圆一双大眼,狠狠地剜向某根碍眼的‘电线杆’。“你给我住口,再废话,我、我就将你揍成现代版的钟楼驼侠。”

“啊?你?”邵卓民充满怀疑的目光不停在她身上巡梭打量,末了得出的结论是——他随便一拳就能将这个弱质纤纤却偏爱逞强的人儿揍得趴倒地上。

虽然知道阿民对小宜并无歪念,但心上人被人如此肆无忌惮地盯着猛瞧,看在眼里急在心上的邓志滇万分不爽地扎跳起来,飞快挡在小宜向前,边扳着手指活动关节,边笑眯眯地逼近某位不知死活的白目仁兄,“当然不是她,这粗活哪用小宜亲自动手啊,我来代劳就好了。是吗?小宜。”说完他转过头,却惊见原本应该待在他身后的人儿此刻正猫着腰,巍颤颤地把手伸入臭哄哄的垃圾桶里,企图把那头奄奄一息的小狗捞起来。

“小宜!”后面的邓志滇看得心惊胆战,他一个箭步跨了过去,惶急地捉住她的手,阻止她轻举妄动。

不愿再在大马路上表演拉拉扯扯的丢人戏码,江静宜索性打消挣扎的念头,扭过头去咬牙切齿狠瞪着某个喜欢动手动脚的登徒子。“你又想干嘛?”既然他不想拯救那头可怜的小狗,她自己想救还不行啊?

“唉,小宜,垃圾桶很脏的,而且小狗病成这样,身上说不定有什么病菌呢。为了安全起见,你乖乖站着,放心交给我好了。”邓志滇安抚地按了按她的手,微微一笑,示意她稍安无躁,“阿民,前几天我不是拜托你帮我把干洗的衣服取回来吗?那衣服取回来没有?”

“衣服?!”邵卓民一拍脑门,随即露出一副如梦初醒的模样。“啊,给未来嫂子一打岔,我都差点忘了衣服的事情了。”

“你姓赖啊?”江静宜俏脸一板,当场丢了记很不屑的眼刀过去。明明是自己贫嘴多事,光顾着东拉西扯把事情忘记了,现在却把事情赖在她身上?怪不得人家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的儿子会打洞。无赖的朋友嘛……还是无赖。

“我姓邵!”惨遭某人改姓的邵卓民脸红耳赤地跳起来,大声抗议。“叫卓民,才不是姓赖呢!”

“什么、什么?”江静宜作状地掏掏耳朵,装出一副有听没明的糊涂样。“你说,你姓无名赖啊!”

“我不是无赖!”身手出名矫健敏捷,心思细密胆大认真(泛指查案时),但口齿却异常笨拙的邵卓民对于一天之内多了三个绰号这等荒谬怪事只感到欲哭无泪,他求救似的瞅着自己最崇拜的上司,最尊敬的老大,盼他能出言相救。“老、老大……”

[正文:第三十五章 威胁!]

邓志滇瞅瞅拽着眼皮吐着舌头冲阿民扮鬼脸的心上人,再瞄瞄急红了眼,涨红了脸的兄弟,不禁摸摸后脑勺,有点哭笑不得。“阿民,小宜在逗你玩呢。你别管她了,去车子里帮我把衣服拿过来吧。”

“哦……”眼见老大明显偏袒自己的未来老婆,终于知道上诉无望的邵卓民登时像只打败仗的公鸡,颓然低垂着脑袋,拖着慢吞吞的脚步往车子的方向挪动。

那副垂头丧气的模样倒教一直注视他的江静宜忍俊不禁地抿嘴偷笑。

“唉,小宜,你呀……”邓志滇对她孩子气的举动只能摇头叹息。“你别看阿民长得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其实他是面凶心慈,他心地很好的,就是嘴巴笨了一点,你给我一点面子,不要再欺负他了。”

“好啊,你松开手让我回家去。”到时别说欺负了,他用八人大轿请她都不待见他呢。

“你……我……”她那副急不及待想逃离自己身边的模样深深刺痛了他悸动的心。他深深吸了口气,很沮丧地发现一个事实,此时此刻并非讨论喜欢与否的好时机。所以他选择把那句你很讨厌我么吞回肚子里,因为眼前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等着他去解决。

“老大,你的衣服。”自小被父母教导好男不与女斗的邵卓民不甘不愿地把衣服递了过去,为了避免再与某人起不必要的纷争,他很郁闷地别开脸,选择眼不见为净。

“谢了,兄弟。”邓志滇万分感激地拍拍他的肩膀,动手撕开包装的袋子,先从里面抽出一件白色长袖衬衫披在她身上。“小宜,先把衬衫穿上吧。”

穿他的衬衫?开什么玩笑!她慌忙摇头。“不要!”太热天的还穿一件长袖衫?而且还是一个陌生男人的?中暑是另一回事,她可不想招致路人尽皆侧目那么丢脸哩。

“哦?”邓志滇斜斜瞄向一旁的垃圾桶,忽然抬眼冲她露齿一笑。“那你是不想救这头小狗了?”

威胁!这分明是赤裸裸的威胁!可悲的是,为了那头可怜的小狗,她江静宜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只有乖乖屈从的份。因为她知道,只要眼前无赖不愿意,她休想碰到那个垃圾桶,更别说那头病得快死的小狗了。但是真的……真的要穿吗?她不禁犹豫了,一想到那件衬衫是这个无赖的,心里面要多别扭有多别扭。

邓志滇也不迫她,探头往垃圾桶一瞧,突然把衣服收回怀里,不紧不慢地开腔道。“唉,小宜,我看你不用伤脑筋去考虑了,快快回家去吧。这头小狗已经病得五颜六色,一副出气多吸气少的模样,看样子肯定是凶多吉少了。现在带去庞物医院浪费金钱不说,少不免还要折腾它一顿。唉,想来还是不要动它了,就让它在垃圾桶里安详地闭上眼睛吧。”

“闭!?哼!是闭上你的嘴巴才对!”怒急攻心的江静宜火大地抢过他手里的衬衫,一边忙着撕扯衬衫的钮扣,一边低头碎碎念,更为了表示心底的愤怒,她不时抬头狠狠瞪他一眼,气呼呼地努起嘴,神态娇憨,有说不出的可爱。“呸,同情心给狗啃了的家伙!你又不是它,如何知道它宁愿躺在垃圾桶里乖乖等死也不试着跟命运抗争?只要是生命就应该得到它应有的尊重和活着的权利!你凭什么大放厥词,说这些有的没的?啊?”

邓志滇有理由相信,眼前这位看似荏弱的人儿如果不是手里拿着他的衬衫,不,是忙着与衬衫上那几粒不肯配合的钮扣搏斗,她恐怕早已一手叉腰,一手指着他的鼻子大声叫骂了。

“老大,”眼底难掩激赏的邵卓民倏地握紧拳头举到胸前,这是他们兄弟间互相打气加油时常用的手势。不说她是首个敢对老大起肘怒叱的女孩,不说她那副青春亮丽无比可爱的样貌,单是凭她那句:只要是生命就应该得到它应有的尊重和活着的权利!就已经深得他心。“你捉牢点!嫂子我是认定这一个了!”

“放心,你老大我是谁呀?”邓志滇则回他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乐不可支地咧嘴微笑。“讨厌鬼也好,无赖亦罢。这次,我是打定主意死不放手了!”

“什、什么?”好不容易解开钮扣才稍稍松了口气的江静宜不巧听到某人的豪言壮语,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连手里的衣服掉到地上也不知道。哇,她到底给自己招惹了什么人呀?能如此面不改色地把无赖两字挂到嘴边,并打算将它学以致用的人恐怕就只有眼前这个不知脸面为何物的男人吧!

[正文:第三十六章 好看?]

邓志滇手急眼快地捞起地上的衣服,仿佛怕衣服脏了似的用力甩了甩,再笑意盈盈地捧在手上,好声好气对那个傻愣愣的人儿说。“小宜,快到衣服穿上吧。”

“对呀,嫂子,快把衣服穿上吧!”否则有人要抓狂了!邵卓民偷偷瞄着不时瞪大一双深邃黝黑的眸子凌厉无比地恐吓过往路人的老大,真怕他一个按捺不住跑上去狂扁那些不识相的甲乙丙丁。嫂子她自己可能没察觉,他这个旁观者可是看得一清二楚。那些路过的行人,尤其是那些男同志们,皆两眼放着青光,偷偷窥探的有之,明目张胆回头张望的有之,甚至还有个长着一张猴子脸,不知死活的臭小子轻佻地冲她吹口哨呢。嗯,怪不得人家说天生我才必有用了!他今天才知道自己那张不是很受女孩子欢迎的脸庞还是有点用处,他只是扬起紧捏成拳头的手,再稍微瞪大眼睛,那个生就一脸色相,还妄想跑过来搭讪的猴子就灰溜溜地夹着尾巴落荒而逃了。

“你再不把衣服穿上,那头可怜的小狗恐怕撑不下去了。嗯,说不定会一命呜呼喔。”慢慢松开一直紧握着的右手,邓志滇悄然别开眼瞄着猴子消失的地方,气哼哼地暗忖度,臭猴子,算你机灵跑得快!再敢拿那双色迷迷的眼睛盯住他家小宜看,就休怪他动手扁人!小宜的好,小宜的美,只有他一个人能看,至于其他无关紧要的闲杂人等?哼,哪边凉快哪边去!

“你!”江静宜嗔怒地瞪他一眼,纵有万般不愿,然而形势比人强,人在屋檐下,哪有不低头的道理?动作粗鲁地扯过那件被揉皱的衬衫穿上,再泄气地扣上钮扣。只是嘛,身材纤细娇小玲珑的她穿上他的衣服,给人一种小孩子偷穿大人衣服的错觉,煞是趣怪搞笑。盯着那两只长长的衣袖,还有快及膝的衣摆,江静宜气呼呼地鼓起腮帮,挫败得真想买块豆腐来撞一撞。“噢,我就知道会这样!”她忍不住小声嘀咕。

“我瞧瞧,”邓志滇歪着脑袋上下扫视一遍,乐呵呵地凑过来,动手帮她整理。“不是啊,就是衣袖长了一点儿,简单折一折就好了嘛。”

“……”江静宜张开嘴巴已经不知应该说些什么好了。她只是呆呆看着邓大无赖乐此不疲地玩起折叠衣袖的无聊游戏,先是左手,再来是右手,末了,贼溜溜的眼珠子直盯着那件衬衫下摆打转,一脸跃跃欲试。

“这个、这个我自己来!”后知后觉的她霎时涨红一张俏脸,那双嫩白的小双紧紧揪住衣服下摆,眨巴着水灵灵的大眼睛紧张不安地瞅着他,像只受到惊吓随时想逃的小鹿般惹人怜爱。

“好,你自己动手吧。”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他只好耸耸肩膀,装作满不在乎地笑了笑,指着那件过长的衣服下摆说。“小宜,衣摆太长了,你把它往上卷一卷,最后这两粒钮扣就不用扣了,干脆打个结吧。”

生怕某人临时变卦的江静宜迅速付诸实际行动,只见她随意地把衣摆往上卷了卷,再在前面打了一个结。“行了吧?”她扬起小小的可爱的下巴,挑衅似的睨向微微笑着站在一旁的男人。如果说,他胆敢再在鸡蛋里找骨头说不行,她发誓——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抡起拳头扁了他再说!

“唔,很好看,很可爱。”仔细把她审视一翻,满意到不得了的邓志滇当场笑眯了眼。娇小的小宜配上他宽大的衬衫,竟有种说不出的妩媚风情,让人瞧了不禁怦然心动,不忍别开眼睛。

“是呀,嫂子,不但好看还很有创意呢。”一心向着自家老大,只想着如何才能使他获得幸福的邵卓民很狗腿地大声附和。

好看?江静宜应声垂下头,盯住那件松松垮垮挂在自己身上的衬衣,很不屑地丢了个白眼给他们。看来他们的审美观点跟她相差不是一点点,是阻隔了整整一个太平洋!古语有云:话不投机半句多。她也不打算再跟这俩个半斤对八两的无赖兄弟废话。“喂,衣服我穿了,你到底救不救这头小狗嘛?”说着,她作势要动手解开那些扣好还没有三分钟的扣子。

“救!谁敢说不救?我马上扁他!小狗那么小就无情地遭人抛弃,当然要救了!”开玩笑,好不容易哄小宜穿上他的衬衫耶,再脱下来岂不是平白无故送别的男人吃现成冰淇淋?小宜可是他老婆……呃,这样说可能有点子虚乌有而且言过其实,因为时至今日,他连小宜白嫩嫩的小手都没拖到呢。话虽如此,自己的心上人喔,又岂容别的男人随便觊觎窥探?

“拜、托,”江静宜紧紧盯住那个光说不练的男人,将一口上好的牙齿咬得“嚘吱嚘吱”响,叫一旁的俩人听了忍不住机伶伶地打了个冷战。“你别讲就天下无敌,做就有心无力好不好?”最鄙视这种人了,废话说了一箩筐,就是没有半点实际行动,让人看了就觉得有气。

哈哈,今天真是大开眼界了。老大在他们一班下属面前声望高,极具威严,从来只有他调侃他们,何曾见他被人如此奚落过?深觉不枉此行的邵卓民很没义气地噗哧一声笑将起来。

“阿民,这阵子局里很清闲是吧?”邓志滇把手指关节折得咯咯作响,嘴角含笑,语带威胁地望着他。“那一会儿这事情完了之后,我陪你回局里练练好了。你知道的,我们的工作危险成份极高,手脚功夫当然不能生疏了。”

“冤枉啊,老大。”邵卓民一脸怕怕地缩了缩脖子,别看老大身材精瘦,他的拳头揍起人来还是蛮痛的,他才不想那么倒霉成为老大练拳头的沙包呢。“我正要回局里,不是刚好看到你……”

“我说,”一把脆生生的声音突然插了进来,打断某人继续上诉的企图。“你们打算聊到什么时候?”

[正文:第三十七章 一物治一物]

那两个只顾着吵吵闹闹的人先是对视一眼,然后不约而同地扭头一瞧,就看见某人睁大清澈的眼眸,鼓起泛着桃红色的腮帮,满脸不耐地盯住他们直磨牙。

对呀,被阿民这个臭小子一打岔,差点儿把救小狗的事情给忘记了,这可是博取小宜好感的机会呢。邓志滇一拍脑袋,满脸讨好地冲涨红着一张俏脸气呼呼地瞪着他的小宜笑了笑。迅速把剩余的衣服,不由分说塞入她手里。“小宜,麻烦你帮我拿一下。”

“喂喂喂,”觉得相当莫名其妙的江静宜双手捧着那套洗烫得笔直的银灰色西服,追在他后头哇哇大叫。“你、你自己的衣服为什么要我拿啊?”要塞也应该塞给那个同样两手空空的白目男吧,她跟他又不熟,怎么将衣服塞给风马牛不相及的她?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天……呃,不对!更正,是怪事年年有,但自从遇到某个无赖后,就特别多!

“我不是没空嘛,小宜,你就好心点帮我拿一下吧!”其实邓志滇是故意的,他怕某人会乘着自己忙于拯救小狗的时候,背着他偷偷溜走。

“哪里没空了?你明明……”闲得很!她话音未落,就瞧见他弯下腰,用手里的袋子覆盖在小狗身上,然后飞快捞起那头气息奄奄的小狗,小心翼翼地捧在心里,边走边吩咐呆立一旁的某人。

“阿民,你打开车尾厢,那里有箱矿泉水,你把矿泉水清出来吧,我要用那个箱子。”

“哦,好。”恍然大悟的邵卓民飞快打开车尾厢,拿着清空箱子跑回来。

邓志滇迅即把小狗放入箱子里,双手捧着箱子钻到后座里。

“喂,”眼看那个白目男动作灵活地钻入驾驶座发动车子,被人遗漏一角的江静宜心急地凑到车门前。“等等,我、我也要去!”

“没问题,你叫我一声滇哥哥来听听!”邓志滇似笑非笑地撅起嘴角,神情淡定,似乎有恃无恐。

“你……”江静宜怄得快要吐血了!她两眼喷火地瞪着那个笑得比怒放的向日葵还要灿烂的男人。实在不敢相信这世上怎会有如此不脸要的人?还说自己是警察呢?呸,竟然没品到学人家乘人之危趁火打劫!

“小宜,你考虑得怎么样?”

“哼!”她鄙视地扫了他一眼,闷闷地撇开脸,倔强地嘟着红唇不说话。

“小狗喔?难道你不想救小狗了?”某人笑容不改,状似无意地踢踢放在脚边的箱子。

江静宜慢慢腾腾举起手中的西服,牵起嘴角,泛起一抹叫艳阳为之失色的灿烂笑颜。“衣服喔?难道你不想要衣服了?”

“呃……”原本笑得炫目的向日葵当场蔫巴巴。

这世上果然是一物治一物啊,这不,连他最崇拜的老大都吃鳖了。而且是在他以前最不屑一顾的女孩子身上喔。因而对江静宜更加佩服的邵卓民很快倒戈相向。他一边点头,一边赞赏地冲她竖起大拇指。“嗯嗯嗯,不亏是我嫂子,反应就是够快!对付我老大这种无赖就应该用以牙还牙的手段……”

“阿民,你说谁无赖?”某个被喻为无赖的人脸色一沉,阴恻恻地开口。

“就是说你啦,老大。”自动无视老大那张阴沉沉的脸庞,邵卓民一手推开副驾驶座的车门,笑脸相迎。“别管老大了,你快上来吧,嫂子。”

江静宜被他的说话弄得忍俊不禁,“噗”一声笑了起来。她发觉这个男人挺有趣,明明生就一脸凶相却是个一条肠子通到底,心直口快不爱记恨的人。她刚才故意气他叫了那么多声白目男、电线杆,他不但没生气,反倒大方地打开车门欢迎她上车。对此,她心存感激,但如果他不在说话的后面添上嫂子两字,她将会更高兴。

“免了,小宜坐我这儿。”后车门呼一声被人用力推开,还未弄清是怎么回事,措手不及的她就被那只徒然从车厢里伸出的大手给扯得一头栽进并不宽敞的车厢里,门在后面“砰”一声关上。

“哇!”倍受惊吓的她忍不住尖叫一声,手忙脚乱地试着爬起身。奈何车厢太窄小,另一边又坐了个人,她一挣动,手自然而然就碰到某个极欲逃离的人。“呜哇!”惊慌失措地缩回手,不支的身体应声趴倒在某人结实温热的大腿上。但听“轰隆!”一记闷雷砸了下来,江静宜只觉得阵阵逼人热浪迅速袭上双颊,瞬间把它烧得红彤彤。若非情况不允许,地点不适合,她真想趴在那儿落地生根,永不起来。呜呜,实在太糗,太丢人了!

尽管车厢光线微暗,邓志滇依然清楚地瞧见心上人那两只小巧可爱的耳朵早已红透,害怕某人恼羞成怒至甩门而去,他连忙弊住快要喷薄而出的浓郁笑意,像呵护心肝宝贝似的小心翼翼扶着还在挣扎的人儿起来。

“小宜,你没事吧?”毫不犹豫将那件碍事的西服扯起,顺手丢到俄前面副驾驶座,邓志滇低头关心她的同时不忘叫前方的‘司机’。“阿民,开车吧,去阿默的店。”

江静宜垂着脑袋蜷缩在车厢一角里,闷不吭声,只有那红到快要滴红的耳垂隐隐约约透出她的羞赧和窘迫。

“嗯,好呀。这个时候默大哥应该开店了。”邵卓民垂眼瞄了一下跳跃不停的电子钟,随即发动车子,很快汇入车流中。

[正文:第三十八章 强盗头子!]

“呵呵……”知道她闹什么别扭的邓志滇不由轻笑一声,眼中的爱怜不加掩饰自然流露出来。“小宜,你怎么不说话呢?生气啦?”

明知故问!她抬头狠瞪他一眼,赌气地别开脸,仅从鼻子挤出一声凉飕飕的——“哼!”

邓志滇看着她鼓鼓的腮帮,不自觉嘟起的小嘴,神态娇憨可爱到让他不忍转开视线,呜,怎么办?他家小宜呀,实在是太可爱了。惹得他心猿意马快要按捺不住,很想很想……低下头去,用嘴巴直接堵住那张粉嘟嘟的樱唇,偷一个香吻!

正在懊恼自己一时冲动误上贼船的江静宜哪里知道某人的龌龊想法,现在的她一心只想快点到达目的地,如果能顺便把这个讨人嫌的无赖甩开那就谢天谢地了。车子突然停了下来,然后她听到邵卓民兴奋的叫嚷声。

“老大,我们到了。”

江静宜唰地扭头看向窗外,就见车子停在一条对她而言全然陌生,有点僻静的街道旁,这是……哪儿啊?她后知后觉地眨了眨眼,神情困惑的瞧着无赖匆匆推开车门,捧起箱子径直往一间并不起眼的店子走去。

“咦,嫂子,你怎么不下车?”走出几步远的邵卓民突然回过头来,指指前面。“默大哥的店就在前面呢。”

默大哥?那又是谁呀?毕竟是人家地头,虽然嘴里嘀嘀咕咕,万般无奈的江静宜还是乖乖地下了车。

罔顾某人一张俏脸刷满黑线,邵卓民倒像叫上瘾般,张口又是一句叫她切齿痛恨的——“嫂子!当初你是怎么救了我们老大啊?之前只是在电话里听老大说不小心被车子撞了,没想到一向机警过人的老大也会遭人暗算,还是被弱质纤纤的你所救,唉,嫂子,详情到底是怎样的,你给我说说嘛?”

“你想……知道详情?”江静宜忍住呕血的冲动骤然停下脚步,微微歪着脑袋瞅着喋喋不休的某人。

“嗯嗯嗯。”两眼写满告诉我,快告诉我的邵卓民忙不迭地点头哈腰。“每次问老大都吞吞吐吐闪烁其辞,害我好奇死了。”

“你很想知道详情是怎样吧?”她抬起脸,牵起嘴角冲他微微一笑。看在他好心让她上车,她决定不再叫他的绰号。“阿民。”

“对呀对呀。”邵卓民连连点点头,脸上清楚明白的写着你快告诉我吧几个大字。

“呵呵呵,”淡淡的柳叶眉弯弯,清亮的杏眸含笑,江静宜脸上的笑容要多灿烂有多灿烂。“想知道详情是吧?嗯哼,偏不告诉你!”说完,她一手拽下左眼皮的同时不忘俏皮地吐舌头扮鬼脸。

“嫂子你……”真可爱!邵卓民被她的趣怪表情逗得忘了要生气,忍不住一手指着她,一手捧着肚子笑弯了腰。“哇哈哈……”

“咦,人呢?”久久未见某人跟随进来的邓志滇担忧地拢起眉头,回头盯了一眼空无一人的大门口,嗯,小宜应该不会趁机落跑吧?越想越不对劲的他连忙把手里的小狗丢给好友,不顾好友讶异的目光匆匆跑到门口。甫踏出门口就听到某个大嗓门的家伙抱着肚子指着他家小宜又笑又叫什么——娃哈哈?!邓志滇刹时满脸黑线。“阿民,想喝娃哈哈就到对面小食店去买!”生怕某人不知道方向似的,邓志滇不厌其烦地抬手一指。“呐,看到吗?就那儿!想喝就去买,别在这儿制造噪音吓倒别人!以为太清早有病人从精神病院里跑出来就不好了!”

有趣地瞧着张大嘴巴彻底石化掉的邵卓民,忍无可忍的江静宜“噗!”一声喷笑起来。“……娃哈哈?”她终于发现这个挂着警察头衔的男人不但喜欢耍无赖,嘴巴有时还挺……毒!唉,她不禁为邵卓民有这样的老大掬一把同情之泪。竟然说他是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病人?这样损自家兄弟,啧,真亏他说得出口!

“什、什么?我像精神病院里跑出来的病人?”明明是个正常不过的人,却被暗喻为疯子,邵卓民不干了!涨红着脸的他火烧眉毛般跳到她面前,扯住一头雾水的她,大声喊冤叫屈。“嫂子、嫂子,你给我评评理,我哪里像个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疯子?”

她还没张口发表意见,倒有人不乐意了。

“阿民,你说话就说话,干么要动手动脚的,又不是有小儿多动症!”撇撇嘴,他一掌拍开紧抓住小宜不放的狼爪!搞清楚,小宜是他的,她的小手又岂是谁都可以牵的?当然,最后一句,邓志滇聪明的把它吞回肚子里,没有诉诸出口,否则,恐怕又有人要害羞脸红地发飙了。

“哇!”摸着被打红的手背,邵卓民满脸委屈的扁扁嘴。“老大,你干么打我?”而且打得如此用力。

“给你长记性,眼看手勿动,记得没有?”邓志滇不由分说拖着她退离一步,警告似的瞪他一眼。

仓皇被拉离原地的江静宜不满地横了某个爱胡言乱语的人一眼,有样学样地举手一拍,成功将某个不怀好意的狼爪拍飞。“你也应该长长记性,别动不动就拖我的手,男女授受不亲,记得没有?”

“哈哈……”一记还一记,虽然动手执行的人并不是自己,还是觉得大快人心的邵卓民捂住嘴巴,差点笑得滚倒在地上。

“小宜……”一家欢喜一家愁。邓志滇盯住发红的手背先是呆了呆,继而一脸哀怨地瞅着心上人,可怜巴巴地瘪了瘪嘴巴,泫然欲泣。

“哼!”完全不卖他帐的江静宜扬起可爱的小下巴,琥珀色的杏眸隐约闪过一抹调皮得意的光芒。“还有你啊,阿民。你怎么看都不像那些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病人!”

“听到没有?老大!”难得找到盟友,邵卓民可跩了,高高地扬起方正的下巴,只差两只鼻孔没朝天了。“嫂子也觉得你说得不对呢!”

“哦——”邓志滇故意拖长腔调,眼珠子一转,好奇地转向抿紧嘴巴笑得甚是古怪的她。

“当然、当然。”她连忙垂下头,只为不让某人瞧见脸上快要掩盖不了的狡黠笑意。“阿民怎么可能像精神病人呢?嗯,他的样子嘛,”江静宜歪着脑袋打量他半晌,然后用万分肯定的语气冲他们点点头。“比较像从强盗窝里跑出来的强盗头子!”

“噗!强盗头子?哈哈……”这次捧腹大笑的人换成邓无赖了。

“强、强、强盗头子……”可怜严重受到打击的邵卓民则扬起那张惨青青的脸庞,用颤抖的手指指着她,连说话都结巴了!

“嗯,你也觉得用强盗头子形容你非常贴切吧!”江静宜声音甜甜的,笑容甜甜的,就连眼神都极度的无辜纯洁。哼哼,谁叫你有事没事把嫂子这么难听的称谓强加在她身上,现在知道有苦说不出是什么滋味了吧?

“阿民,如果没什么事情,你先回局里吧。顺便告诉局长我明天回去!”邓志滇赶在某人发飙前开口,然后不理他的反应,自顾自地牵着她的手走入那间挂着宝宝宠物医院牌子的店里。

[正文:第三十九章 我女友!]

“志滇,你在哪儿捡到这个麻烦?”听到脚步声,那个身穿白袍手戴手套背向他们正替小狗作检查的男人突然开口道。

麻烦?江静宜一听,心顿时凉了半截,听那个男人的语气,小狗的情况好像比想像中还要糟糕。

“它真是没救了吗?阿默。”邓志滇反射性地握紧她的手,担心地拿幽黑瞳眸一连瞅了她好几眼。

“体温明显偏高、呼吸困难、眼结膜绀红,有脱水症状……嗯,的确很棘手!不过你倒是挺会捡嘛,一捡就是纯种的金毛寻回犬!”

他只是说棘手并不是说没救,对心焦的江静宜而言,这无疑是最佳福音了,至于小狗是金毛寻回犬还是土狗,都没关系。“其实……小狗是我坚持要救的,可否请你尽最大努力救它?”如果尽了心还是救不了,那只能怨小狗自己的命不好吧。

那个背对着他们的男人闻言突然车转身,毫不掩饰眼底的讶异与惊奇。“小姐你是?”话是对她说没错,但他询问的眼神却自动转向她身边某人。

“我女友!”某个心直口快兼且不知羞耻为何物的人得意洋洋地高声宣告!

“他邻居!”恼羞成怒的江静宜抬手给他一个肘子,脸上堆着一抹比哭还要难看的微笑。“嘿嘿,请你别误会,他口中的女友其实是泛指一般关系的朋友,那么巧我是一位女性,所以简称为女友!”

“哦,原来是志滇的女友啊。”他点了点头表示明白,意味深长地瞟着一张俊脸皱得与苦瓜绝对有得拼的某人。“初次见面,您好。我叫郑默,是你男友,啊,你知道的……就是你身边这位男性朋友邓志滇的好友之一。”

“您……好!”江静宜被他绵里藏针的说话噎得一口气堵塞在喉咙里不上不下,白皙水嫩的俏脸霎时红通通的,让一旁看着的俩人不禁暗暗担心会否在下一刻冒出一股青烟来。

女友是指一般关系的女性朋友的简称?!邓志滇佩服她的急智之余又不禁暗自扼腕长叹,早知道小宜如此能言善辩,他刚才应该直接说她是他的爱人!看她还怎样狡辩!

“呃?”被他盯得浑身不自在的江静宜不由抬手摸摸发烫的脸蛋,她相信自己的脸上并没有长出美丽花朵或者多出一些不该有的东西,所以——“郑先生,你这样目不转睛地盯住我,会让我……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喔。”误会他喜欢上自己?啐,又不是水仙花,她才没那么自恋!其实她这句话的原意是:你这样目不转睛地盯住我,会让我万分不爽,超想抡起拳头狂扁你一顿!当然,她也仅限于想,毕竟小狗的命还等着他救呢,有求于人,当然得低声下气了。

“对不起,这样目不转睛地盯着你看,是我唐突了。”炯炯有神的双目很快掠过一抹戏谑精光,那张谈不上英俊,甚至有点过于平凡的脸庞上浮起淡淡浅笑。“我只是觉得你身上那件衬衫有点眼熟,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衬衫,”他微微一顿,“应该是志滇的吧。”

“呵呵……”江静宜干笑两声,旋即抬眸狠狠瞪向哈哈傻笑故作无辜的某人——都是你的错!“郑先生,你跑题了。眼下不是讨论衬衫归属的时候吧?那头可怜的小狗还等着你去拯救呢。”

“既然志滇的女友亲自开口了,我当然是尽力而为,不过是生是死就端看它自己的造化了。”说完他径直捧着小狗走进对面那个房间里,过了一会儿他又探出头来,笑眯眯地问呆呆站着相对无言的俩人。“你们不急着走,是吧?”

“小宜?”邓志滇询问的眼神立即飘了过去,额头上只差没用大字标明:我都听你的,一切你说了算。

江静宜低头想了想,回家真没什么事要忙,而且她实在迫不及待想早一点知道结果。“我没关系,可以等。只是,”她一顿,那双白净的小手不安地绞着衬衫一角,咬了咬牙略带羞赧地说。“只是我身上没带钱,那诊费可否明天、明天再送过来给你?”

“诊费你不用担心,小宜,全部我负责。”邓志滇拍心口作保证,古铜色的脸庞随即露出一副有我你绝对不用担心的自得表情。

“邓先生,小狗是我救的又不是你,你能不厌其烦把我送到这儿来,我已经万分感谢了,于情于理这钱都不能让你付。”急于跟他撇清关系的江静宜皮笑肉不笑地回他一句。

“诶诶诶,小宜,你这样说就不对了。”邓志滇使劲摇头晃脑,脸上挂着不表赞同的神情。“你跟我是什么关系啊?何必你你我我分得那么清楚!”

“邓志滇,”管它什么礼貌,又气又急的江静宜忍不住直呼其名,大声娇叱。“你别在这儿混淆视听,我跟你什么关系都没有!”

“小宜,你又忘了。既然我的人都已经是你的了,钱财这种身外物我又岂会放在眼里,当然也是你的了!”他没有说笑,只要小宜喜欢,别说钱财这种身外物,就连性命他都会二话不说毫不犹豫交付给她。

“……”江静宜睁大一双火花四溅的美眸狠狠地瞪着他,气到连话都说不出来,只有张开嘴巴大口大口喘气的份了。

“哦,”憋笑憋得快要内伤的郑默一拍额头,故作恍然大悟状。“原来你们是在金钱上不分你我的那种男女朋友关系呀?早说嘛,以我跟志滇的交情,断不会狮子口大开。嗯,刚巧淑苓今天休息,那诊费……就用一天的劳动力代替好了。”

一天的劳动力可以代替诊费?这种好康的事情不是随时有吧。裤袋里一个子儿都没有穷到叮当响的江静宜被说得有点心动了。“那……我要做些什么?”

“很简单的,不外乎就是打扫一下室内卫生,帮我喂一下笼子里的宠物,啊!最重要的是,做完之后记得帮我带小小到外面遛一遛。”说完,他不顾面面相觑的俩人,“砰”一声关上房间,忙于尽医生的职责拯救小狗去了。

[正文:第四十章 得了便宜还卖乖]

同是一个看字,却有着两种迥异不同的极端心情。

“哼!”江静宜这边是相看两相厌,她气鼓鼓地别开脸,很懦弱地选择装瞎子——眼不见为净!

“呵呵……”而邓志滇呢,则是越看越爱,恨不能将她紧紧抱入怀里,然后在那张红彤彤的脸蛋上狠狠地啃上几口,借以平复心底喷薄欲出的悸动。

“我们分工合作,”受不了被某人很那种恨不得瞬间将自己吞噬的灼热目光盯住看,江静宜登时人字头上加两点——火了。“你喂宠物我打扫……”

“然后……”出其不意打断她说话的邓志滇嘴角微微翘起,脑海里自动跳出一幅唯美浪漫的动人画面。“我们手拖着手,一起去遛狗!”

没错!郑默口中的小小就是一头狗!

“邓志滇先生,有没有人告诉过你,幻想可以很美好,现实终究是残酷的?”江静宜气得声音发抖,忿然瞪着他,一字一顿硬从牙缝里把说话挤出来。“我又不是脑袋秀逗短路了,怎么可能跟你手拖着手一起去遛狗?!”狂扁他都怕来不及呢,还妄想手拖手?哼,上床盖被子后作梦去吧!这样比较直接见效!她翻翻眼皮,内心诽腹不断。

深知欲速则不达的邓志滇满不在乎地笑了笑,顺手牵过一旁的扫把塞到愣愣发呆的人儿手里。他有十足的信心,小宜会主动邀他一起去遛狗。“小宜,快动手吧。不然一会儿客人上门,看到店里如此脏乱,那对店的形象肯定会大打折扣……”

江静宜又不是笨蛋,哪会听不出他言外之意?对于有轻微洁癖,平时闲着没事就爱打扫卫生的她而言,这根本是小菜一碟。她一言不发地拿起扫把,认真打扫起来。

邓志滇脸上挂着温柔浅笑,瞪大眼睛兀自望着她,直到被看的人儿娇憨地嘟起红润的嘴唇,绷紧一张气呼呼的小脸,不断拿那双清澈明眸向他丢眼刀才幡然醒觉。唉,他幽幽叹了口气,熟门熟路地从旁边的橱柜取出各种所需食粮,幸好他有先见之明,早早将阿民踢回局里去了,不然让他见到自己如此失态,竟然看小宜看到整个人呆了,这个现成的把柄落入他手里,怕不被他耻笑猴年马月去哩。

店里地方并不太,江静宜很快打扫完卫生。嗯,她满意地盯着擦洗得光洁的地板,收拾得干净整齐的柜面,还有那两扇纤尘不染的玻璃门,觉得相当有成熟感。好了,既然清洁工作完成了,那剩下来的就是带小小去外面遛遛喽。

只是,那头叫小小的狗在哪儿啊?她困惑地皱起眉头,仔细巡视店里的每个角落,哇呀,哪儿来的小狗?好可爱哦!对可爱的东西一向没什么抵抗力的她登时眼睛发亮,一眨不眨地紧盯住那个不知道从哪儿钻出来,不停摇头摆尾的小家伙,呜呜,实在太可爱了。她情不自禁地扑上前去,一把将它捞起,温柔地摸摸它宽大且圆的脑袋,呵呵笑问。“可爱的小家伙,你就是小小吗?”

“不是。”邓志滇好笑地摇了摇头,看来那顿叫他暗自肉痛了好久的贵价情人套餐果然没白请,倩儿说她家小宜从小到大对于一切美丽可爱的事物——无论是会走会叫的可爱动物(尤其是狗),还是只供人们欣赏的各种美丽植物(白玫瑰是她的最爱),最没抵抗力了。“这个才是小小,你抱着那个是它儿子。”

“它它它是……小小?!”见鬼,它哪里小了?!江静宜倏地睁大一双水汪汪的美眸,骇然瞪着那个高度快要接近她胸口的超大型犬,不禁吞了口唾沫,哇哇哇!是她心仪已久的圣伯纳犬耶。她一脸兴奋地瞅着慢腾腾往自己身边靠拢的大家伙,如果不是怕吓着它,她恨不得立即飞扑上去,抱一抱。

“小宜,”邓志滇安抚地拍着小小的大脑袋,对它好奇地围着一动不动呆站着的心上人转来转去东嗅西闻的举动不由感到有点好笑,转身从房间里拽出一条绳索将它拴好。“小小虽然体型庞大,但是你别被它的外形给吓着了,其实它的个性十分温顺,而且很聪明哦。”

如果邓志滇对她的认识稍微深一点,就会知道——某人根本不是被吓到说不出话来,她是严重的……兴奋过度。要知道,从小到大,对可爱事物最没辙的江静宜尤其喜欢人类最忠实的朋友——狗。奈何,母亲大人对于毛茸茸的动物极其敏感,为了母亲健康着想,家里别说养狗了,就连不小心溜进家里的耗子一经发现,立即会被赶尽杀绝。这种可望不可即的情况叫她暗暗沮丧了许久。现在这个可爱的狗儿就放在她面前,还一点也不怕生地舔她的手喔,试问她又怎能不高兴?

“小小,”她微微弯下腰,笑眯眯地望着那头一脸聪明表情的狗儿,缓缓伸出手。“你好。”

小小歪了歪脑袋,古铜色的双眸定定注视她好一会,突然伸出右前肢搭在她的手上当作回应。

“哇,小小,你好聪明喔。竟然懂得握手耶!”乐不可支的江静宜立即将脑海里的幻想付诸实际行动——飞扑上去,一把抱住它!

大概是不甘被母亲抢了自己的风头,江静宜怀里的小家伙不安分地蠕动着,突然伸出那条湿漉漉的舌头,在她面颊上讨好亲热地一连舔了好几口,然后扬起脑袋冲它母亲示威似的低声呜咽起来。

“呵呵……你呀!”小狗出其不意的举动顿时逗得她心花怒放,忍不住低下头,打算礼尚往来——亲回去!就在她离小狗额头只有1厘米的时候,一只大掌突然横空而出,阻隔在她与小狗之间,想要煞掣已然来不及了,不用猜也知道,那个原本属于小狗的吻,就白白被某人脸皮超厚的无赖抢去了。

“邓、志、滇!你真是名副其实的无赖!”江静宜咬牙切齿地瞪着他,羞得双颊绯红,一脸恨不得飞扑过来咬他一口的俏模样。

“哈哈哈,”邓志滇干笑几声,不着痕迹地退了一步,再顺手牵羊?呃,不是,是顺手抢过某人一直抱在怀里不肯松手的小狗。“我这不是为了你好吗?这小家伙今天还没有洗澡,身上肯定脏,你亲下去,不知道要吃多少细菌呢。”表面上义正词严,事实呢,是某人看到小狗舔了心上人的面颊当场打翻醋坛子,吃醋了。

“那你开口叫我就行了,干嘛把手伸了过来?”害她无端端亲了他的手!说到这个她依然觉得气愤不已。“你刚刚不单喂宠物,还清理它们的排泄物呢,难道就卫生了?”

“哈哈,我一着急,就什么都忘了,只觉得伸手阻止你总比呼叫你来得直接有效。说到我的手嘛,你完全可以放心,我刚才用洗手液洗过了两次,”邓志滇眉开眼笑地把手掌摊到她面前。“不信,你闻闻,是芦荟味,很好闻哦。”

“你……”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江静宜用力磨着牙,心里面则快怄死了。她飞快伸手捂住嘴巴,动作俏皮逗趣地做了一个受不了快要呕吐的姿势。“呕!”

[正文:第四十一章 最可爱是你]

“噗!”邓志滇当场笑喷了。好不容易按捺住不断上扬的笑意,刚张开嘴巴,早已等得不耐烦的小小就扯着他径直往门口走,措手不及的他忍不住极为狼狈地打了个跄踉。然后江静宜就好笑地瞧见那个男人左手抱着小小的儿子wωw奇Qisuu書com网,右手牵着那头比他还要有分量的大狗在哇哇大叫。“哎哟,小小,你别急,走慢点嘛。”

“小狗让我抱吧。”十分怀念小狗抱在怀里温暖柔软的触感,江静宜迫不及待地跳到他面前,积极地伸长双手,一副恨抱的急切表情。

“你抱?”邓志滇骨碌碌的眼珠子倏地一转,逐渐加深的眸色迅速闪过一抹抹狡黠算计。“啊,不行。”他摇头晃脑地举起那个不安扭动着胖乎乎身子低声呜咽抗议的小狗。“你别小看这个小家伙哦,它的脾气呀,大着呢。每天不出去遛一遛,就会闹别扭,伸直四条腿一动不动趴在地上,理都不理人,赌气装死呢。”

“哇,小家伙,你很有个性哦。”对它的好感呈直线上升,江静宜乘某人不备一声不响将它抢了过来,紧紧抱在怀里再也不肯松手了。

邓志滇慌忙抿紧嘴唇,垂下羽睫,以免嘴角眉梢快要按捺不住的浓厚笑意一不小心就倾泄而出。“小宜,把它还给我吧。小小已经等到不耐烦了。”他扬起下巴,示意她看着那个频频往门口张望躁动不安的大家伙。

“那走呀!”注意力全被怀中小狗勾走的她满不在乎地随口应了一声。哇,真是可爱,小家伙还会赌气装死哪,嗯,找个机会叫它表演一次吧,一定很逗趣。

“但是小家伙也要带去才行!不然阿默出来看到它躺在地上装死狗,一定会责怪我们工作不负责偷工减料了。”

“那你还犹豫什么,走呀。”她迷惑不解地歪了歪头,望着他。

“那小狗?”

“我抱好了。”

“呃?”邓志滇一顿,略感困惑地开口。“小宜,你也去吗?”

“怎么?”显然忘了自己一个半小时之前说过什么的江静宜挑衅地扬高下巴。“我不可以去吗?”

“咦!”他故作惊讶地张大嘴巴,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你刚才不是跟我说幻想可以很美好,现实终究是残酷,还说什么脑袋秀逗短路才……嗯,是才什么呢?唉,可能是没吃早餐的关系,头有点昏,一时之间我又记不起来了?”

江静宜脑中电光石火般一闪,她终于记起自己为逞一时之快说了些什么。不过嘛,他又没申请专利,谁规定只有他邓某人才能耍无赖啊。“邓先生,看你的年纪不太嘛,记性怎么这么差呢?我什么时候说过这种话啊?”反正现场就只有他们两个,她干脆来个死不认账。

“难道说,真是我记错了?”邓志滇摸着后脑勺,随即露出一副迷糊状。

“当然了。”江静宜脸不红,气不喘,继续睁眼说瞎话。“年纪轻轻记性就如此差,等会儿呀,叫你那个好友阿默帮你诊断一下吧。说不定还有救!”

“什、什么?”邓志滇严重被打击到,原本古铜色的脸庞瞬间刷上好几条黑线条,他揉着差点打结的眉心,哭笑不得地抗议。“叫阿默帮我诊断?小宜,你是否忘了什么,阿默可是兽医耶!”

“医人、医兽,同是拯救生命的医生嘛,都没差对不对,小不点?”故意无视一脸哀怨的某人,江静宜乐呵呵地举着小狗,抓起它的爪子冲一旁大狗招招手。“小小,你也迫不及待想出去遛遛吧!”

“汪汪、汪汪……”颇通人性的小小为表兴奋,一连吠了好几声。

可惜牵着它那个人还未从打击中恢复过来,仍旧一动不动呆在原地发愣。

“邓志滇,你怎么啦?不是说要带小小它们出去遛一遛吗?”江静宜恶作剧地冲他挤眉弄眼,故意曲解他发呆的原因。“难道说你在烦恼不知如何向你老友开口求助?唉,俗语有云为人为到底,送佛送到西,我就好心点,帮你开口好了。”

“……”邓志滇被她堵得满脸黑线外加……想吐血!

“啊,你不说话就代表没意见吧?”某人一脸天真地眨眨眼,继续装傻。

“小宜……”他睁大眼睛瞪着她,神情委屈至极。明知道他不是这个意思,小宜偏要曲解成这样来故意气他。

受不了他那种像小狗遭人抛弃时的可怜眼神,江静宜迅速抖掉冒满手臂的鸡皮疙瘩,没好气地撇撇嘴巴。“好啦、好啦,不要像个讨不到奖赏的孩子般扁起嘴巴了。我们带小不点出去走走吧。”

眼见哀兵政策奏效,心上人又主动提出邀请,邓志滇的嘴角慢慢绽开露出一个狐狸般的笑容,很识时务地顺台阶而下。“好啊,我知道离这儿不远的地方有个小公园,我们就去那儿。”

“哦。”她一边逗弄着小狗,一边没所谓地耸耸肩膀,随他出了门。在这儿她是人生路不熟悉,当然是地头蛇说了算。她有手有脚,晓行识走,又不是目不识丁的文盲,难道会怕他将她带去卖了不成?

“小宜,你很喜欢小狗?”看她对怀里的小狗爱不释手,邓志滇妒忌到眼到快红了,恨不能一掌劈飞那头小狗,好代替它舒服地窝在她怀里。

“因为小不点像它妈妈一样可爱啊。”她拍拍一直挨着她走的大狗,略通人性的大狗闻言抬起头,亲热地舔了舔她的手,以此表示赞同。“呵呵……”她被逗得霎时笑弯了眉眼。

“在我眼中最可爱是你。这头动不动就爱伸舌头乱舔人的色狗哪里可爱了?”邓志滇恶狠狠瞪着那头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还胆敢三番五次轻薄心上人的色狗,嘴里含糊不清地嘀咕着。哼哼,尽管不能光明正大地给予教训,谁说不能暗下绊子使坏?闷声不响将手中绳子换到右手上,使劲一揪,耶,成功占领它的位置。眼见奸计得逞,暗爽得只差没仰天大笑三声以表达兴奋的他不着痕迹地挪动脚步偷偷向小宜贴近。

[正文:第四十二章 栽赃]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他们的手臂总会不时碰到一块。只顾着逗弄小狗的江静宜起初没在意,每相碰一次,她就搬动双脚自动自觉向左边挪一挪。只是当她挪了一次又一次,那只古铜色的结实臂膀依旧紧紧与她相贴时,才顿觉事情有点不对劲——这个无赖,他分明是故意的!

“喂,马路那么大,你为什么非要跟我挤啊?”双脚紧紧靠着花坛,已经无路可退的江静宜忍不住扬起那张气得红通通的俏脸,指着某个拼命往她身上靠的人哇哇大叫。

“小宜,这不怪我!”邓志滇扬起那张写满委屈无辜的脸庞,指着某头只会汪汪叫不晓得说人话的笨重大狗——硬栽赃。“是小小一直挤我!”言下之意就是说,是小小一直挤他,出于惯性定律,迫于无奈之下他只好跟着挤她。

“小小,这样你就不对啰。”她扭过头不甚赞同地冲大狗摇摇头。“你再挤我,我就要站到花坛上了。下次不准这样了,知道吗?”

也不知有没有听懂,小小抬起那颗又大又圆的脑袋,极其无辜的瞅了瞅她,低低呜了一声。怀里的小不点则拿鼻子不停在她胸前磨磨蹭蹭,看得某人炉火中烧,两眼暴凸,恨不能拥有孙悟空的七十二变,这样他就可以随心所欲变成某只碍眼的色狗,光明正大取代它的位置来个越俎代庖。

“呵呵,你这个淘气的小不点!”江静宜伸手揉揉它松软的皮毛,被它的举动逗得忍俊不禁,眼睛刹时变成弯弯的月牙儿,快乐更像涟漪般在那张精致的小脸上荡起一圈又一圈,叫人看了直转不开眼。如果不是某人说过它没洗澡,身上可能有点脏,恐怕她早已迫不及待地亲了下去。嗯,她决定了,回去后一定要帮它洗个香喷喷的澡。

“呵呵……”一旁的邓志滇也忍不住感染她的快乐跟着傻笑几声。当然,如果小宜怀里不是抱着那个时不时对她蹭蹭舔舔的小家伙,他相信自己会更快乐,笑得更大声。嗯,如果能把角色调换……将小宜换成他……脑海里自动勾勒出小宜一副小鸟依人状地靠在他怀里,不时对他蹭啊蹭舔啊舔……呜哇,光是想像已经叫他浑身热血沸腾,有种恨不得把她紧紧搂入怀里狠狠啃上几口的冲动,或者像浪漫的法国人一样,勾住她的舌头来个相濡以沫的法式热吻就更美妙了。

“小不点啊!”真是越叫越顺口,江静宜乌黑的眼珠子瞬间擦亮,唔,她暗暗下了决定,从今以后,怀里的小家伙就叫小不点好了,动听又顺口。“看到这个叔叔没有?他呀,两眼放光,一脸不怀好意的诡异笑容,嗯,光看表情就知道一定在打什么坏主意,不知想算计什么了。所以啊,下次你看到这个怪叔叔再露出这种表情,就能离他多远就多远,别让他把主意打到你头上,拐了去卖也不知道。懂吗?”

小不点似懂非懂地拿湿湿的鼻子蹭了蹭她手心,低低地呜了一声。

“哈哈,小宜,你说什么呢?什么坏主意?什么算计啊?”某人嘴上打着哈哈的同时不忘拿眼狠瞪着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进化成应声虫的小家伙,心里面则哀号不断:邓志滇,你真失败啊!竟然轻易就被小宜看穿,啧啧,这么喜怒于形色,还怎么跟狡猾的贼人搞对抗啊?!

“嗯哼,鸡食萤火虫!”她淘气地冲他吐吐舌头,表情甚是俏皮可爱。“有没有你自己心知肚明。”骗她是三岁小孩啊,光是看他那双精光闪烁的眼睛配上那副贼兮兮的表情,就知道他脑子里想着的一定不是好事!

“小宜,你多虑了!”伸手捏捏有些僵硬的脸皮,邓志滇的生存哲学里,有一个永远不变的法则——一切都要随着情况的变化而变化。既然山不就我,那我去就山好了。心随意动,他飞快解开小小的绳子,再出其不意地伸出手,将脑子里蕴酿许久幻想付诸行动,一把捉住小家伙后颈将它揪起,再在它滚圆的脑袋种一颗新鲜爆粟?他非常想,事实是——怎么可能嘛!小宜正眨巴着那双闪亮的大眼睛紧紧盯着呢!为了能在小宜心里面保持一个美好形象,他只好拼命按捺住想弯起手指敲它脑袋的冲动。

“你干嘛?”江静宜紧张地瞅着那个不安地挣动四肢呜呜叫的小家伙。“这样子小不点很难受!”

你这样紧张它,我心里也很难受!邓志滇张了张嘴,终究选择把这句极度不智的说话吞回肚子里。如果让沈风和阿默知道他竟然对一头小狗吃醋,恐怕连嘴巴都会笑歪。只是一想到自己在小宜的心目中竟连小狗都不如,他就无力地耷拉着脑袋,沮丧极了。

“喂,你干嘛垂头丧气的?”目光很快从脚一沾地就撒开四腿追在母亲后面跑的小狗身上转了回来,习惯了喜欢带着痞子笑容耍无赖的邓志滇,这样无精打采的他还真是叫她觉得不习惯。“没吃早餐所以饿昏头啦?”

“呃?饿昏头?!!”邓志滇一愕,深邃乌黑的眼睛瞬间被她的说话燃亮,隐隐藏着丝丝雀跃兴奋。呜,实在太感动了,原来小宜还晓得关心他,这是否表示自己在小宜的心目中还占有一点点位置?

[正文:第四十三章 沦陷]

江静宜环视四周,可能是非假日的关系,幽静的小公园里就只有他们两个。对饿肚子深有体会的她万分同情地看了他好一会,皱着眉头认真想了想。“要不,你就去买点东西填填肚子吧。小小它们有我看着就可以了。”

其实当初说自己饿昏头纯粹是为蒙某人而顺口胡诌,现在竟意外听到小宜的关心之言,邓志滇只觉得浑身飘飘然,有种分不清天南地北错觉,嗯,不过却是乐得。“呵呵,我知道这附近有家做肠粉的小店,他们做得虾仁肠粉、叉烧肠粉,滑滑溜溜晶莹剔透,吃过的人都赞不绝口呢。小宜,你有没有兴趣试一试?”

“真有那么好吃吗?”提起吃她就特别起劲,可惜肚子的容量毕竟有限,太久没品尝哥哥的手艺,刚才她可是放开肚皮一下子吃了两碗美味的皮蛋瘦肉粥呢。“可惜我吃过了,嗯,下次有机会再试吧。”

“剑锋煮给你吃的?”他挑了挑眉,不止语气,就连牙齿都开始泛着酸意。

“当然了。”说起那个恨不能将她捧在手里细心呵护的表哥,江静宜就眉飞色舞,精致的小脸染上一抹绯色,眉目间隐隐透着快要掩盖不了的骄傲自得。“我哥煮得皮蛋瘦肉粥美味极了,你吃不着可是你的损失呢。”

“是呀,真可惜。”邓志滇倏地捏紧拳头,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他不是可惜自己吃不上小宜嘴里美味的皮蛋瘦肉粥,他是可惜懊恼能令小宜露出这副既满足又骄傲表情的人并不是自己!因此他暗下决心,待所有案件都尘埃落定后,他一定第一时间跑去报读烹饪课程。他相信,终有一天,小宜亦能毫不吝啬地为他展露一抹骄傲满足的笑颜。

“我都听到你肚子在咕咕噜噜叫了!你愣着傻笑什么?快去啊!”她一边不耐烦地催促他,一边紧密注视那对在不远处嬉闹不休的母子。

“小小,”犹不放心的他伸手将大狗唤了过来,神情严肃地拍拍它的脑袋,指着她低声嘱咐道。“我有事情要离开一会儿,你给我好好照顾小宜,记住啊,别让不认识的陌生人接近她,知道吗?”

呃!他是否有点保护过度了?!江静宜呆呆瞅着那头似乎听懂人话,还一本正经点着头的大狗,啼笑皆非之余又不禁有点气恼。啧,他也太小看她了吧!好歹她也是成年人耶,难道真怕被人拐了不成?

“这儿没你的事,”眼看那小家伙撒开四腿欢天喜地往她身上扑腾,邓志滇不由眉头一皱,眼明手快地拎起它,边走边说。“看到没有,那只五彩斑斓的蝴蝶正等着你去扑呢。”说完不顾它的挣扎,一把将它丢在地上。那只受到惊吓的蝴蝶翩翩而起,小家伙立即转移目标,改扑腾蝴蝶去了。

“小小,你不用管我,”江静宜好笑地望着正经八百蹲在她身边的大狗,指着被蝴蝶戏耍得团团转的小家伙。“去陪小不点玩吧。”

“呜……”它蓦地扭过头来,很酷地冲她吠了好几声。“汪汪汪!”

大狗的表情实在太逗了,她忍俊不禁,“扑哧”一声笑了起来,赞赏地拍拍那颗大脑袋。“小小,你好聪明哦,居然听懂我说的话。”但更叫她觉得不可思议的是,邓志滇只是随便说说而已,它却真当一回事,还如此尽忠尽职。

听到动静的小家伙立即放弃那只飞来飞去的花蝴蝶,乐癫癫跑到身边,不是拿脏兮兮的爪子抓抓她膝盖,就是用湿漉漉的舌头讨好地舔舔她手掌心。

“哇呀,”江静宜盯着满是口水的手掌,有点欲哭无泪。“小不点你这个捣蛋鬼,绝对是故意的,看我不收拾你……”

于是乎,当邓志滇狼吞虎咽吃完那碟美味的肠粉,还很有义气地帮郑默打包一份,急不可待地赶回小公园里,就眼红地瞧见小宜睁着一双流光溢彩的明媚大眼,抱着那头爱蹭蹭亲亲的小色狗在咯咯娇笑。他微微一怔|Qī|shu|ωang|,天地万物在他眼中皆成虚无,充斥心中眼里满满的是她灿烂炫目的甜美笑容。

唉,邓志滇幽幽叹息着,他知道,这一次他是沦陷了,而且沦陷得相当彻底。不然,光是瞧见小家伙粘在小宜身上撒娇,他就焦躁不已,两眼几欲喷火,妒意更像烧红的熔岩般,从心底一股又一股喷薄欲出。

江静宜哪知道他千回百转的心思,眼看小小突然一跃而起,她不由好奇地转过头,眼睛忽地瞠大,惊呼一声。“哇,你吃东西的速度很快喔。这么快就回来啦?”

再不回来,你的豆腐快要被那个小家伙给吃光了!邓志滇警告似的瞪了瞪小狗,单手拎起小狗丢到地上,再气呼呼地掏出刚刚买回来,那包用于消毒清洁的湿纸巾,麻利撕开、随手扯出一张,想也不想直接擦上某人被狗舔过的嫩滑脸蛋……

[正文:四十四章 狼在嚎了!]

“喂喂喂,你干嘛啦?”猝不及防的江静宜被摸了个正着,她吃惊地眨了眨眼,长长的羽睫正不安地颤动着,迷惑不解地瞅着他。

“消毒!”他翻翻眼皮,没好气地回她一句。只要是小不点亲过的地方,都需要仔细消毒一遍!

“消毒?!”江静宜不自在地抬手擦了擦脸颊,不甘示弱地睁大眼睛用力瞪回去。“我的脸又没有脏,哪里需要消毒?”是沾了沙士菌还是带有禽流感啊?还动用到湿纸巾那么夸张!

“还说没有?我都看见了,刚才小不点在你脸上一连舔了好几口!”邓志滇抿紧嘴唇,有点气急败坏地抓住她的手。“不要动,手也要擦一擦!”

“……啊?”灵动的眼珠子滴溜溜地转了转,意会过来的江静宜不由错愕地张大嘴巴。“因为被小不点舔过就要消毒?”这是什么怪逻辑?她真想剖开他的脑子看看里面到底装了些什么?!

“当然,狗口水多脏啊!”岡顾心上人一张俏脸刷满瀑布黑线,邓志滇高高扬起下巴,说得好不理所当然。他利索地换过一张湿纸巾蹭了过去,抹抹脸再擦擦手,嗯,大功告成!

江静宜被他那副理所当然的表情气得蹙起眉头,她不假思索举起手,“啪!”一掌打断死抓着自己不放的狼爪,翘起红滟滟的樱唇,皮笑肉不笑地启口。“你的手掌刚才也沾了我的口水了,虽然是无意的,但如果你有需要,我绝对不介意帮你用湿纸巾消、一、消、毒?”如果他敢说要,她绝对会在帮他消毒的同时送他拳头一枚,再免费附赠狠捏手臂两下!

“小宜你真会开玩笑,狗的口水哪能跟人的口水比呢,难道你没老人家说过吗?人的口水还可以消毒呢。”邓志滇惊讶地眨了眨眼,徐徐说道。

“哦……”她恨恨地磨了磨牙,语带不屑地轻嗤一声。“原是我太孤陋寡闻了,竟然连口水能消毒都不知道!”

“就是嘛,所以消毒就可以免了。”邓志滇深邃有神的双眸直视着她,咧开嘴角慢慢泛起一抹不怀好意的淡笑,故意拖长腔调,慢吞吞地接着说。“不过……”

“不过什么?”等了半天没有下文,加上他脸上的笑容实在太过碍眼了,耐心早已花光光的江静宜忍不住好奇追问。下一刻,她恨不得立即咬掉多事的舌头,也终于体会到何谓自作自受,搬起石头砸却中自己的脚了。

“既然小宜你都用口水帮我消毒了,礼尚往来,我也应该帮你用口水消消毒吧。”说完,他径直俯下头,无限怜爱地亲了过去。

“吓?你什么意思……”还未弄懂发生何事的江静宜但觉眼前一暗,温暖、湿漉漉的物体很快贴上她的鼻尖,发出小小的“啾”一声,虽然是一沾即走,但她知道,那是某人的嘴唇!

“邓、志、滇!”羞恼交加的江静宜捂着犹如着火般,一下子红到耳根去的脸庞,“咻”一声跳下石椅,几乎是不假思索提脚往前就踹。“你、你你这个无赖!”

“小宜,”邓志滇机灵地躲到一边,抖着嘴唇,睁着一双无辜至极的瞳眸,可怜兮兮地为自己抱冤叫屈。“你太不公平了,我只是轻轻亲了你一下就变成无赖,那它哩,”他气哼哼地指着不远处的小不点,振振有辞地嘀咕。“它亲了你不止一口吧?那它是什么?色狗吗?”

什么色狗?江静宜快被他似是而非的说话给气死了!“它是小狗!”而你是人!后面那句她没说出口。

“那又怎么样?因为是小狗就可以乱亲人吗?”说到这个邓志滇就更不服气了。因为喜欢小宜,他脑子很自觉地将某人划入她是我的这种范畴,既然是自己的,亲亲蹭蹭自然无可厚非。但是那头恣意轻薄小宜的色狗嘛,嗯哼,不扁它一顿就应该知足了。

“嘶……”江静宜气得倒抽一口凉气,湿润饱满的红唇不受控制地抖了抖。好一会儿她才恢复过来,冲他甜甜一笑。“是不怎么样,只是脸蛋是我自己的,我喜欢小不点亲我,你管得着么?”

“说到这个啊,我当然管不着了,毕竟喜欢让谁亲是你的自由嘛。”邓志滇突然邪邪一笑,慢悠悠地道。“正如……我喜欢亲你一样,因为是我的自由,所以谁也无权干涉!”仿佛为了加深这个句的真实性,话音刚落,他早已迫不及待嘟起嘴唇,厚着脸皮地蹭了过去,打算再一亲芳泽。

“喝!”江静宜一蹦三尺高,她又气又急猛然推开自己脸上凑的嘴巴,弯腰抱起那个耷拉着耳朵拖着长长的尾巴,绕在她在脚边直打圈子的小家伙,一边急急往回走,一边对紧跟在身边的大狗谆谆告诫。“小小,我跟你说哦,别跟狼待在一起,尤其那头狼还处于发情期。虽然说你们狗是从狼那儿进化而来,但狼毕竟是狼,跟温驯的你们不同,它们野性难驯,极富攻击力。为了你的安全着想,没事就不要去靠近招惹它们,知道吗?”

“小……宜!”被讥笑成狼,还是一头处于发情期的狼?!提着早点追在后头的邓志滇真有点欲哭无泪了。

“听到没有,小不点。”江静宜忽然搂紧怀里的小狗,机伶伶地打了个寒颤,表情既夸张又逗趣地说。“狼在嚎了!”

[正文:第四十五章 给我一个吻]

“狼嚎???”不止邓志滇可怜的下颌,就连那份原本打算送给某人填肚子的肠粉亦“啪啦”一声掉到地上。

“哈哈……”听到动静的江静宜不由好奇地回过头一瞅,当场被他的狼狈模样逗得笑弯了腰。

“小宜,”他急急捡起那盒早点与她并排而走,嘴里嘟嘟囔囔地发出抱怨。“我哪里像狼了……”

“嗯,”江静宜挑眉,活泼明亮的眼睛隐约透着狡黠笑意斜斜睨着他,水润的红唇抿了抿,不徐不疾地说:“的确,狼再大,个儿再高也长不了一米八过头。”

“那你还说我是……”

“耶,邓志滇,你是否搞错了?”江静宜无辜地眨了眨眼,又长又弯的羽睫像扇子般扇过不停。“我没指名道姓说是谁,对不对?不过……如果你非要对号入座不可,我也没意见就是了。”说完,她满不在乎地耸耸肩膀,露出一脸这不怪我,是你自己对号入座的无辜表情。

“呃……”邓志滇微微苦笑,他何曾想到,一向能言善辩的自己也有哑口无言的一天?而且堵他的人还是……唉,谁教自己对她情有独钟啊,这是否就是人家所说的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小小,我们赛跑吧。”与懊恼的某人相反,江静宜望着不远处的宝宝宠物医院几个大字就兴致高昂地对大狗发出挑战。“看看谁快到家。”

“汪汪!”像是应允般,小小仰头一嚎,长长的尾巴扬了起来。

“好,那开始啰。”话音刚落,江静宜抱紧怀里的小家伙迫不及待地往目的地冲刺。

“呵……”感染她那份孩子般的快乐,邓志滇一扫刚才的颓丧,好气又好笑地追在她后头大声叫嚷。“小宜,我也要参加!”

江静宜骤然停下脚步,扭过头,淘气地冲他扮鬼脸。“好啊,如果你输了要受罚喔!”

“那如果我赢了呢?”邓志滇扬起一张信心十足的笑脸,迈开长腿急急向前冲。“给我一个吻,怎么样?”

“什么?”江静宜愣了愣,好不容易反应过来的她忍不住脸红耳热地磨磨牙,低吼。“吻?吻你的头啦!”假如此刻她怀里抱着的不是小狗,而是砖头,恐怕她早就不假思索照着他的脑袋丢过去。看能不能把他砸昏,省得他口花花,整天不是亲就是吻的骚扰她!

“啊?”邓志滇忽地瞪大眼睛,表情腆腼地抓抓后脑勺,嘿嘿一笑。“小宜你想吻我的头?哎呀,小宜你真会开玩笑,我整个人都是你的了,何况是一颗脑袋?没有关系,小宜。你喜欢吻哪儿就哪儿好了,我不会介意的!”

“我、我……”介意!江静宜差点被某人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她只觉得双颊有如着火般,在滋滋地冒出一股股袅袅青烟。呜,地上干嘛不裂个地洞出来?她要把这个爱在口头上占她便宜的无赖给拖去活埋了!

“你?你什么啊?”邓志滇莫名所以地眨了眨,表情很是困惑。“哦,我知道了。”他恍然大悟地笑了笑。

“哼!”江静宜气呼呼地别过脸,她实在没兴趣知道这个无赖知道了些什么。

“唉,小宜,你别不好意思嘛。”邓志滇不在乎地摆摆手,笑吟吟地开口道。“我知道的,因为我的头可供你亲吻的地方实在太多了,除了炯炯有神的眼睛,代表很有福气的厚耳垂,性感得要命的嘴巴,像金城武一样高挺有型的鼻子,还有一脸可以比拟古天乐的古铜色肌肤……一时之间你不知如何抉择吧。”

真是马不知脸长,牛不知角弯,这世上怎会有如此脸皮厚的人呀?!江静宜不可思议地睁大眼睛,心里像吊着十五桶水般正七上八下乱晃着,是呀,她是不知该如何抉择——不知是狂扁他一顿,还是干脆挖地三尺,土遁而去!

“唔,还没有想好吗?那我帮帮你好了。”似乎不忍见她为难,邓志滇忽然一个健步跨到她面前,出其不意地抬起某人绯红的小脸,直接堵住那微张的柔嫩唇瓣,迫不及待地滑进她嘴里,伸出舌尖勾引挑逗她与之交缠共舞。

“唔唔……嗯……”可怜江静宜有口难言,只能捏紧粉拳把某人结实的胸膛捶得砰砰作响来表示心中愤慨。

“嗯,我今天终于明白什么叫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不自在了。”一道略带戏谑的声音突然插了进来,生生打断某人想继续相濡以沫的妄想。“或者,我应该转回去,等到你们亲热完再出来?”

[正文:第四十六章 飞利浦?]

呜呜,老天爷,拜托你仁慈点,打个闪电下来,当场将这个色迷心窍的无赖给劈了吧!使尽吃奶力气也不能摆脱某人的桎梏,既惊且怒的江静宜霎时涨红着一张水灵灵的俏脸,睁圆开始出现氤氲水气的大眼狠狠地瞪他,又羞又窘的她甚至连想死的心都有了!

原本打算用热吻俘虏心上人的邓志滇,眼看小宜双颊绯红气喘吁吁,一副快要弃械投降的俏模样,却在这个时候被生生打断了,当然超级不爽!他气哼哼地白了好友一眼,很有海扁他一顿的冲动。“阿默,什么时候你家也用上飞利浦了?”而且这个电灯泡的瓦数超高,专挑在一些不适当的时候才发光发热。

飞利浦?好不容易脱出魔掌的江静宜先是一怔,猛然记起家里的省电灯泡就是用飞利浦这个牌子,反应过来的她抡起捏紧的拳头,想也不想直接照着某人的脸庞揍了过去。

“呜,小宜……”捂着频频中招的脸颊邓志滇万分哀怨地瞅着对自己怒目而视的心上人。他敢用颈上人头担保,好友绝对是故意的。就在他亲上小宜的同时,阿默也在那头率先跑回家的笨狗牵引下,第一时间走出来,但他没有开口说话,只是抱着双臂倚着门框上,瞪大眼睛,一脸等不及想看好戏的表情。

“志滇,”郑默用一种叫人感到毛骨悚然的诡异眼神来回扫视他们N遍,末了唇边浮起一抹颇耐人寻味的笑容。“你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我这样做可是为你着想耶,你也知道,男人嘛,清晨的时候都特别容易,咳,就是那个啊。而你们又吻得如此激情四射,我真怕你一不小心会把持不住,继而擦枪走火,吓着你女友……”意识到某人带有怒气的视线直直往自己这边迸射,他摸摸鼻子,识趣地改口。“嗯,吓着你这位女性朋友就不好了。”

“那真谢谢你为我设想得如此周到了。”邓志滇表情一僵,神色忸拧不安地盯着气呼呼冲他丢眼刀的小宜,呼,幸好小宜听不懂阿默说什么。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阿默那点坏心眼他又岂能不知。只是亲一亲就擦枪走火?当他是那种没有自持力的禽兽啊?纵然现在是在充满浪费气氛的大床上,没有小宜允许,他绝对不会做出伤害小宜的事情,更别说现在是大白天,而且是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了。哼,臭小子,别让我逮到你跟胆小害羞的月薇亲热,否则,嘿嘿……你等着长驻客厅做厅长得了。

人家常说不懂装懂,永世饭桶。但江静宜却知道,这句话不是什么时候都适合用,有时候,明明懂了,也要装作不懂,比如此时——尽管有些事情上她相当无知,但毕竟是成年人,所以她知道郑默口中的‘那个’还有‘擦枪走火’意指什么。虽然接吻未必都与性有关,有时候它只是意味着一种礼节,但是她从自己略微红肿的嘴唇,过了好半天还未平复的心跳声中可以感觉到,邓志滇吻她绝不是出于什么礼节。她暗自庆幸自己的脸蛋早已红透,所以就算她现在尴尬到极点,恨不得飞天遁地立即消失在众人眼前,别人也无法轻易察觉。

“哦,郑先生,我想问一下,关于那个小狗?”

“既然你是志滇的女友,哦,请你别误会,我这里指的是女性朋友啊。”玩心大起的郑默坏坏地笑着。“只是如果每次看到你都叫志滇的女性朋友,实在很拗口啊。啊,那不如直接一点,叫你志滇女友如何?”

志滇女友?江静宜嘴角不受控制地抽了抽,她实在很想大声吼他一句——这种叫法哪里直接了?“江静宜,郑先生,如果你不介意,叫我的名字吧。那更加直接!”而且顺耳!

“那我跟志滇一样叫你小宜,不介意吧?”

“嗯。”她忙不迭地点头答应,只要不再把她的名字与某无赖扯上关系,叫什么都可以!

“我都直接叫你的名字了,如果你再先生长先生短地叫,就太见外了。我的年纪比你大,如果你不介意,叫我默大哥吧。”

“默大哥。”她从善如流,哥哥自小教导——在这个社会里面混,无论何时,多个朋友总比多个敌人来得好。况且这个郑默看来人并不坏呀,竟然愿意帮她救那头小狗,尽管他说以一天的劳动力代替诊费,明眼人都看得出,那个只是借口而已。

默大哥?觉得自己被严重忽略无视的某人沮丧地垮下双肩,那张脸更是黑到不能再黑了。小宜是存心气他的吧?叫阿民、默大哥就那么顺口,叫他不是喂就是连名带姓直呼邓志滇。“喂,别净说一些没有的废话,快说一下小狗到底怎么了,再来吃你的叉烧肠粉吧。”

嬉皮笑脸不见了,但见郑默脸色一沉,默然接过志滇递过来的饭盒,轻轻叹了口气。“两个消息,好坏各一,你想先听哪个?”

“两个消息?”

“两个消息?”

对视一眼的两人同时惊呼一声,非常有默契地掉转过头,紧紧盯住他。

[正文:第四十七章 喝醋]

“先好后坏吧。”不是没瞧出她的忐忑不安,邓志滇忽然抓紧她的手,随即朝她露出一个安慰的微笑。

“放手!”江静宜瞬即瞪圆一双水汪汪的美眸,嘟起小嘴意思意思地挣动几下,就乖乖让某无赖握紧,捉实。尽管她不愿意承认,但被那个温暖宽大的手掌捉紧,她紧张到快要跳出喉咙的心脏就慢慢归回原位,变得异常踏实。

一直注视他们动静的郑默了然地“哦”了一声,眼里满是玩味的笑意,看来啊,邓伯父垂涎已久的媳妇茶终于可以喝到啰。“好消息是小狗从此不用再痛苦解脱了,坏消息就是你们今天的工作算是白做了。”

“小狗已经没救了,是不是?”江静宜徒然一震,脸色苍白地瞅着他,白玉贝齿不自觉地啃咬着水嫩红唇。惹得邓大无赖心神荡漾,恨不能立马把她扑倒,再代替她的牙齿,狠狠在那粉嫩的嘴唇啃上几口。

“喂,你口水都流出来了,擦擦吧。”郑默啧啧称奇之余不禁为眼冒绿光死盯住某人不放的兄弟感到汗颜,小宜是漂亮没错,但是志滇也用不着露出一副恨不得当场将人家扑倒的急色鬼模样吧?啧,真失礼!

“哪有!”邓志滇不服地瞪眼反驳,手却自动自觉抬起,在嘴唇上抹了抹,担心地瞥了一直不说的人儿一眼。“你还是说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如果早两天或一天……”他有绝对的信心可以把它救活治好。“但是它送来得太迟了。”

“你尽过力就够了!”江静宜努力压正下心头的难过,轻轻呼出一口气,微微笑着。像是感应她的难过般,一直蜷缩在她怀里的小狗突然抬起头,伸出舌头舔舔她的脸,以示安慰。她感动地低下头,拿脸颊蹭了蹭它的脑袋。“不用担心,小不点,我没事啦。”

“啧!”邓志滇不禁砸砸嘴巴,十二万分不爽地拎起那头缩在某人怀里的色狗放到面前,眼瞪眼地蹙起眉头怒斥道。“枉你长了四条腿,没事干嘛净要小宜抱?食了就睡,睡醒了就继续食,多动一下仿佛会要了你的命似的,你呀,迟早变成像猪一样肥的大胖狗,我看到时候谁要你!”

吃醋!?志滇这副模样,分明是在吃醋吧?!吃惊不已的郑默诧异地张大嘴巴,原本含在嘴里的叉烧肠粉“吧嗒”一声又掉回饭盒里。哇,志滇一定是因为妒忌小宜跟小家伙那么亲热,但他又不敢找正主儿撒气,就只好迁怒于不会说人话的小狗。嘿嘿,忽然计上心来的郑默咧开嘴巴无声奸笑着,既然志滇喜欢喝醋,身为他的好友就更应该成全他,让他闲来没事就喝上几口。需知道,醋虽是一种调味品,却是一个既能促进消化吸收,又能消除疲劳,软化血管,降低胆固醇的好东西哦。

被某人那种算计目光盯得头皮发麻的邓志滇如果能听到他的“心声”,恐怕会歇斯底里地咆哮一句:白痴,你搞清楚,此醋非彼醋,它们之间的意思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

小不点这么可爱竟然说没人要?啐,那是他们没眼光!江静宜不表赞同地冲他蹙起漂亮的眉毛,手疾眼快地把小狗抢过来,紧紧搂在怀里。“没人要?我要啦!”

“呵呵……”郑默的嘴角微微翘起,稍稍眯起的眼睛不经意泄漏出丝丝奸诈算计光芒。“原来小宜喜欢它呀?唉,我正为这个小家伙找个饲主而烦恼呢。既然你喜欢它,为了表示歉意,我决定把小狗送给你好了。”

“哼,你就继续吹吧,反正吹牛不用付钱!不知道两天前谁打电话给我,说这头小肥狗被两位客人同时看上了?是你郑默,郑大兽医吧!你当时还说正为不知应该把它给谁而烦恼呢?”邓志滇毫不客气地冲他吐槽!

“就是呀,他们两个都是熟客介绍过来的,无论给谁总有一个不高兴。我又不是卖烧鸡烧鹅,你总不能叫我拿把刀将小狗劈成两半,一人分半只吧?这种费力又不讨好的事情我才不屑做呢,唉,想来想去,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送给小宜了。”

“真的……送我?小狗真的可以送我?!”江静宜不能置信地瞪大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兴奋到只差没原地跳起来振臂欢呼了。

“不行!”光是想到小色狗整天腻在小宜怀里的画面,邓志滇就觉得手痒痒的,很有跳上前去扁它两下的冲动。

“喂,这关你什么事啊?默大哥说送我又不是送你!”像被踩到尾巴的猫儿,江静宜一蹦老高,随即气呼呼地鼓起腮帮,横眉怒目的瞪向某人。爱说笑,好不容易才逮到有机会养狗,说什么她都要努力争取到底。

“对呀,”郑默点点头,眼里的促狭意味更浓更深了。“志滇,你不要弄错了,我是送给小宜,并不是你。”

“嗯哼,”有人开口帮腔,江静宜更拽了,她得意地扬起尖小可爱的下巴,拿那双清澈明亮的瞳眸斜斜睥了某人一眼。“听到没有?默大哥说了,是送我呢。”她故意把那个我字咬得特别重!意思很明白——人家郑默的狗是送给她江静宜,要不要是她自己的事,又没人征求他的意见,他这个不相干的闲人没事穷掺和什么?还是那边凉快那边去吧!

“……”邓志滇悻悻然合上张了好半天却一句话也说不上的嘴巴,只能怨恨地拿眼睛狠狠剜了好友一眼,臭小子,算你狠!明知道他跟小宜处于那种恋人未满的微妙关系,却偏偏选择在这个时候送她一头小狗,不是明摆着想看戏吗?

过奖、过奖!郑默得意地用眼神回他一句。

“哼!”邓志滇气结,一时又找不都话去反驳他,只好赌气地别开脸,心中默念:君子报仇十年未晚,一百遍!

哈哈,多年来的夙愿终能实现,喜逐颜开的江静宜没空理会一张俊脸拧成小笼包子的某人,迳自向郑默打听小狗的种种习性,还有应当要注意的各种事项。

[正文:第四十八章 归依]

咦?郑默原本只是打算看某人笑话,但当他望见那个爱不释手地抱住小狗的女孩,眼里流露出一种纯粹的喜悦向他打听关于小狗的种种,不由在心底小小地惊讶了一下,多年来与饲主打交道的直觉告诉自己,眼前这个叫小宜的女孩子是打从心底里喜欢怀里那个小家伙。其实饲主并不难寻,难的是一个真正爱它们的主人,看来小家伙的运气不坏嘛,竟然能遇到她。

于是,在余下的半个小时里,邓志滇万分郁闷地瞧着郑默详细地为她介绍关于小狗的种种。小宜更怕自己冒失遗漏什么,更向他借了纸笔,仔细记录他说的每一句说话。

“默大哥,你算一下狗粮、颈箍……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需要多少钱,我明天给你送过来吧。”跟他非亲非故,已经白白要了人家一头小狗,江静宜纵然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叫人家连小狗的食粮、日常用品一起送赠吧。

“这个不用你操心,账嘛,自然有人会帮你付的。”郑默意有所指地瞄着双手提满东西一脸郁闷跟在他们后头闹别扭的某人。

“他?”江静宜歪着脑袋拿眼瞅了瞅他,末了淘气地吐吐舌头,扮着鬼脸笑说道。“还是免了吧。”她跟他八杆子都打不到一块,凭什么叫他帮忙付钱啊。

“你算算有多少,阿默。”邓志滇举手拦下一部的士,突然转过头来掏出钱包。

“不用……”

“不用?”郑默挑了挑眉,要笑不笑地瞟了某人一眼。“小宜,没人跟你说,这个店是志滇投资的吗?”

“啊?”江静宜顿时傻眼,这间宠物医院是那个无赖投资开的?

“什么投资啊?”邓志滇捏紧钱包,不满地瞪着好友皱起眉头。“都已经是猴年马月的事情了,枉你还记着。啊,说到这个,我还没有找你算账呢,我账户里头那笔钱是你搞得鬼吧?”

“哦,那个呀,是去年的利润分成嘛。”

“见鬼的什么利润分成?!我跟你说了多少遍,那是我预先给小薇准备的嫁妆钱!”邓志滇翻翻眼皮,毫不客气地给好友送去一记凌厉的眼刀。“真要还,你还给小薇好了。”

“十万元嫁妆钱,你疯啦!而且我是她爸爸,准备嫁妆这种事情是我的责任。”

“不好意思喔,你家郑爱薇叫我做干爹!”某人忽地抬高下巴,说得好不理直气壮。“我给自己的女儿准备嫁妆有什么不对?”

“呃?”郑默语塞了,眼眶微红地瞅了他好一会儿才嚅嗫出声。“就算、就算是给也不用那么多……”

“你太少见多怪了,阿默。你知道现在的人嫁女儿送什么嫁妆吗?动辄不是一辆几十万的车子就是一幢漂亮的楼房别墅,车子别墅嘛,小薇现在还用不上,说到底还是粉红色的人民币比较实际有用嘛。”

“志滇,你不用说了,反正我每半年就结一次账,利润我直接打到你银行账户里。”

“我下午就去银行把那个账户结束掉!”邓志滇得意地叫嚣,哼,看你的钱还往哪里打!

“我叫月薇把钱亲自送到你手上。”

“你……”邓志滇错愕地瞪大眼,不禁为之气结。“嗬嗬,阿默,我真想把你这颗木头脑袋拧下来给涮洗一遍!小宜,我们走,别管这种食古不化的人!”

“哦。”一直插不上话的江静宜努力憋住笑意,乖乖跟在他后面走,她想知道,那个只顾着争论的人什么时候才能发觉耐心有限的的士司机早走了。

“咦?的士哩?”后知后觉的某人指着原本车子停驻的地方跳脚怪叫。

“人家早走了。”江静宜没好气地翻翻白眼,嘴里嘀嘀咕咕,“还等你们吵完不成?”

“你怎么不叫他多等一会儿?”

“我哪知道你跟默大哥要谈到什么时候?”江静宜一脸无辜地瘪瘪嘴,骨碌碌的眼珠子一转,忽然计上心来的她笑眯眯地叫住扬手想拦的士的某人。“等等,你先别叫的士。”

“什么?”尽管满心疑惑,邓志滇还是乖乖放下手,缓步走回她身边。

“这儿离我们家不是很远吧?”江静宜不答反问。

“我们……家吗?”明明知道她口中的我们家只是单纯指各自的家,听在邓志滇耳中还是打从心底里觉得高兴,他相信,总有一天,他会跟小宜共同营造一个温馨可爱的家,一个只属于他们彼此的家。

“小宜,难道你想走路回家?”好友的痴呆反应真不知叫郑默好气还是好笑,不过,能看到自家兄弟的感情找到归依,他由衷为他感到高兴。

“嗯。”江静宜俏皮地吐吐舌头,呵呵一笑。“毕竟这边的路我一点都不熟悉,我想趁机认一认路,下次再来默大哥你这儿就方便多了。”

“走路回家没问题,”对她的提议邓志滇倒是没意见,他先从那堆杂物里挑出一个颈箍利索地套在小不点脖子上,接着又掏出一条绳子勾好,然后干了一件在脑子里演练了不下二十遍的事情——把那个碍眼的小家伙从小宜怀里拎起,直接丢在地上。“让它自己走吧。”

“喂,你放就放,不能轻点吗?”许是某人的动作有点粗鲁了,小家伙四肢刚粘地就呜咽着直往她脚边扑,江静宜心疼地摸摸它的脑袋,气呼呼地抬脸瞪了某人一眼。

“我怎么就不轻了?”满身的醋味快要溢出来的邓志滇不由委屈地睁大眼睛,“如果我想弄痛它,哪用搞这些无谓的小动作?捏紧拳头直接开扁好了。”就这个小不点,还承受不了他一拳呢。

“你敢!”江静宜连忙把小不点护在身后,紧张兮兮地瞅着他。

[正文:第四十九章 亡羊补牢]

眼看心上人一副母鸡护小鸡的架势,再联想到自己在小宜的心目中竟然连头狗都不如,邓志滇后悔得直想撞墙,啧,都怪自己,明知道小宜喜欢可爱的东西,没事干嘛把小宜带来阿默的店啊?还那么倒霉地让她瞧见那个爱粘人爱撒娇的小家伙。

“阿默,都是你啦,早叫你把它卖掉,偏偏说什么等一等!”但觉满腔恼火无处可发的某人迁怒了。现在买主是等到了,却是他最不乐见的,试问哪个男人喜欢谈恋爱时,恋人分心去关心这么一颗大灯泡?

“呵……”哑然失笑的郑默再次领会到,好友的醋劲真不是普通的大呀。“有什么不满就找你干女儿小薇去,是她一直嚷嚷说舍不得小……啊,小宜,你给它安了什么名字?小不点吗?”

“嗯。”江静宜连忙点头,脑海里自动浮现出一个扁着小嘴眼泪汪汪的小女孩。“呃,默大哥,我把小狗带走,小薇一定会难过吧。”

“对呀,小薇知道你拐走小狗,一定会水漫金山寺,哭得淅沥哗啦!”为了增加自己说话的可信度,邓志滇肯定地冲她点头、点头,再点头,想方设法就是把小狗从小宜身边踢走。

“真、真的吗?”江静宜皱起一张可怜兮兮的小脸,咬紧嘴唇紧紧盯住躲藏在她身后的小家伙,眼里满是不舍。

“小宜,不要听他胡说。”好气又好笑的郑默忍不住扬手给了好友一拳,可惜被他机灵地躲开了。“哭几声是难免的,毕竟小薇看着小狗出生长大嘛。但如果小小每生一窝小狗都要留下一两只来自己养,那还得了。”

江静宜想像着屋子里挤满圣伯纳犬的情景,不由噗嗤一声笑了起来。

“你也觉得那副情景难以想像吧。”郑默一脸了然地摇头苦笑。“小薇是小孩子心性,举凡看到任何可爱的东西都想要,但过不了几天,她就会忘掉小狗,喜欢上别的东西了。”

眼见踢走小狗的计划落空,深受打击的邓志滇像匹战败的战马,垂头丧气地不停拿脚上的运动鞋踢着刨着坚硬的水泥地出闷气。

如果不是顾及某人的面子,郑默恐怕早已笑翻了。这是他认识了快三十年的邓志滇吗?但一想令好友变成怨妇的人是自己,郑默但觉一桶冷水兜头淋了个透心凉,别看志滇平时大大咧咧,其实有时挺爱记仇哦。

记得第一次跟他交集,是刚上幼儿园,那天老师给每人发了一个苹果,一向特别喜欢苹果的他不用多久就嚼光吃净。一轮自由活动回来,觉得饥肠辘辘的他眼尖地瞧见前面桌子上有颗红苹果,一时抵不了诱惑的他就顺手拿起吃了。岂料,才咬了一口,苹果的真正主人就板着一张小脸,气呼呼地抡起拳头冲他嚷嚷——苹果是我的!呐,还你!当时他傻呼呼地笑着,双手自动把苹果奉上。他没有接,只是瞪大眼睛望了他好一会,然后赌气坐回小椅子里,闷不吭声。

第二次交集的地点,依然是幼儿园,事情的起因?——苹果!不过这次轮到他摆在桌子上不舍得吃,却被别人捷足先登咬了一口。他气得一把揪住始作佣者,大声叫他赔。那知道他脸上毫无愧色,还振振有辞地说了两个字——打平。说完,他把苹果塞回他手里。见鬼的什么打平?!最爱的苹果给个莫名其妙的人给咬了一口,郑默怒了,冲上前去跟他扭过一团,直接开扁。事情到最后当然是被老师拉开、训话。然后他才蓦然想起自己之前好像亦做过同样的事情,不过,这个叫邓志滇的家伙也太爱记仇了吧。好歹那已经是开学初的事情,现在期末都快来了。

经过那次拳头交流,他们没有成为仇人,竟意外地变成好友。一次无意之中说起往事,郑默好奇地问他,为什么等了那么久才实施“报复行动”?如果换作是他呀,一早就咬回来了。邓志滇一脸不屑地冲他翻白眼——还说哩,你这小子,哪次老师派苹果不是第一时间放入口里?我哪找到机会报复回来呀?

由此可见,他这位好友是天才,小小年纪就对君子报仇十年未晚这句话理解得非常透彻。只是、只是刚才自己为了图一时之快,罔顾某人俩眼几欲喷火,硬把小不点送给小宜……想到这儿,郑默但觉一阵寒风吹过,|奇+_+书*_*网|粒粒鸡皮疙瘩从手臂一直往上窜,叫他背脊微微发凉,禁不住打了个寒颤。这阵子没事还是不要在志滇面前露面了,否则,天知道会遭到什么报复呢?

“默大哥,那小狗我带走啰。”江静宜哪知道他的心思,呵呵笑着地跟他道再见。

“哦,好、好。”郑默这个当主人的很尽职地摆摆手,意识到好友用那种愤愤的眼神一直凝视着自己,他赶紧亡羊补牢,希望为时不晚。“小宜,小不点虽然是小狗,但你也不要抱它太多(因为有人会因此而大吃干醋,当然这句话他聪明的选择放在心里面),让它自己多走走,对它比较好。太过溺爱,对它对你都不是很好。你也不想它整天粘着你,令你什么地方都去不了吧?”如果真是出现这种情况,恐怕有人会暴走,直接把小不点拖去人道毁灭也说不定哦。

“哦。”江静宜乖乖将小狗放下,仿佛怕它被人抢了般,改为牵紧手里的绳子。

“小宜,我说你也差太多了吧?”邓志滇满脸不甘地追了上去,喃喃抱怨。“我说得话你全当放屁,阿默随便说一句,你就奉若圣旨言听计从。”

“嗯哼,也不看看默大哥是谁,你自己又是谁?”江静宜俏皮地冲他扮鬼脸。“现在是说小狗的事情,当然得听默大哥这个当兽医的说话啊,难道听你这个门外汉说话吗?又不是捉贼!”

“反正除了我之外,无论是谁说话你都觉得对。”三丈之外的人大概都能闻到邓某人浑身散发出的醋酸味了。

“有这种事么?”江静宜有点啼笑皆非。“其实只要你说得有理,还怕人家不听啊。”

“有理你就有听,是吧?”像捉到鸡的小狐狸,邓志滇笑得奸诈极了。

“嗯。”江静宜抬头望了一眼马路上的车流,随口应了一声。

“你叫我同事阿民,叫我好友默大哥,是吧?”

她认真想了想,点头,手则忙于将小狗拖回身边。“小不点,往这边走才对。”

“那为什么独独叫我,要连名带姓?”

“呃?”江静宜登时语塞,回心一想,嗯,好像真有这回事哦。

[正文:第五十章 越描越黑]

“我不会要求你给我特别待遇,但至少,不要再连名带姓的叫好不好?小宜。”硬碰硬讨不了好处,邓志滇决定改弦易辙,放下身段用怀柔政策,轻声细气——哄。

大哥常说饶人处且饶人,既然人家都低声下气的求了,江静宜也不好意思再得理不饶人,毕竟眼前人还是自己的债主哩。“邓……阿滇!”

“到底叫邓,还是叫阿滇?”被某人擅自篡改名字的邓志滇顿时满脸黑线。

江静宜真怀疑他的性别是否弄错了,好好一个大男人,竟然连称呼名字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情都要如此计较?

“阿滇!”她硬从牙缝里挤出这两个字,心里暗暗发誓,如果他对这个称呼仍旧有意见,她就直接叫他无赖得了,既贴切又顺口。

“阿滇?”邓志滇小声嘀咕,心底虽然不满意小宜叫得如此生疏,但为了美好的未来着想,他暂且咬牙忍了。

“叫阿滇你不喜欢呀?”哼,叫你还挑三拣四!江静宜忽然磨了磨牙,嘴角一阵抽搐,露出一个……呃,不算甜美的笑容,好声好气地跟某人打着商量。“那叫……无赖如何?”

“哈哈,不用改了,改来改去那多麻烦呀。而且阿滇叫起来顺口,听起来也亲切啊。”知道见好就收的邓志滇笑眯眯说着违心之论。唉,为了称呼这种小事情真把小宜惹怒了,到时候偷鸡不成蚀把米,岂不是更得不偿失。

“哇,好可爱的小狗狗哦!身子滚圆圆肥嘟嘟的,阿华,我们买只来养嘛。”一对正与他们擦肩而过的情侣突然停了下来,那个漂亮的女孩子瞪大眼睛,扯住身边男子指着小狗兴奋地叫嚷。

“你也觉得它可爱吧,”江静宜献宝似的把小狗捧到女孩面前,“我刚刚在前面那家宠物医院买回来的哦。”

“阿华,人家也想要啦!”女孩扯住恋人的手,嘟起小嘴,开始撒娇。“你不是说生日礼物任我挑吗?我决定了,要一只小狗!”

“你真的想养小狗吗?”

“嗯,”女孩点头,盯住小狗的眼神隐隐透着伤悲。“自从爸爸送我那头狗狗老死了之后,就没有再养过狗了。现在看到它,又突然好想养呢。”

“狗狗一定是怕你爸爸一个人在天堂里太寂寞了,想去陪陪他罢了。”男人揽着女孩的肩膀柔声哄着,忽然抬起头来看着他们笑了笑。“请问,那间宠物医院离这儿远吗?”

“不远的,呐,看到吗?那个天蓝色的店面,挂着宝宝宠物店的就是了。里面的小狗都很可爱喔,如果刚巧你想要的没有,还可以预定哦。”说到这儿,江静宜忽然扭过头来,忐忑地瞅了他一眼。“阿滇,默大哥那儿可以预定宠物吧?”信口开河谁都会,但是她不想因为自己一时口快,令默大哥店里的名誉受损,那就好心做坏事了。

“当然可以。”邓志滇微笑着点点头。“将来如果宠物生病了,到那儿看病还可以打折扣呢。”

“啊,我看到了,宝宝宠物店,”女孩指着前面欢蹦乱跳。“阿华,我们现在就过去看看吧,说不定有我最喜欢的大麦町犬啊。”

“谢了。”男子有礼地冲他们点头别过,脸带宠溺眼神温柔地拖着女孩慢慢往前走。“唉,雯雯,你不用急嘛,如果没有我们就预定好了。”

“阿滇,你说默大哥这单生意谈得成吗?”牵着小不点,江静宜数着步子慢吞吞向前走。

“嗯,应该可以吧。”邓志滇好笑地揉揉她满头短发,如丝般顺滑的触感,顿时叫他爱不释手,忍不住一揉再揉。

“喂,我说你也够了吧!干嘛一直摸我的头发啊?”当她是小狗还是小猫啊?江静宜机警地歪了歪脑袋,成功躲开再次袭上来的大手,不禁对仿佛揉上瘾的某人龇牙咧嘴怒目而视。“你别老虎不发威就当我是病猫啊!再碰我的头发,我、我就叫小不点用狗牙侍候!”

邓志滇嘟了嘟嘴,依言放下手,恋恋不舍的目光一直绕着她头顶可爱的发旋打转。

“看什么看,”江静宜恶狠狠地瞪眼,随即一脸怕怕地蹦离他三尺远,嚷道。“要摸摸你自己的!”

“我的头发刺手,没你那些柔软好摸嘛。”真的,小宜的头发黑亮柔软,就如电视里广告里一样,很漂亮,很柔顺,让人忍不住很想伸手触摸。

柔软好摸?快要被他气到无力的江静宜嘴角抽了抽,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了。“想要柔软好摸还不容易……”

“小宜,你肯让我再摸摸?”邓志滇两眼闪闪发亮,迫不及待地举起手。

“啪!”江静宜毫不犹豫扬起手,用力拍了下去。“作你的大头梦去,要摸,叫默大哥帮你订只小绵羊吧!”别怀疑,小绵羊的毛才是名副其实的柔软好摸!

“但是绵羊不会跟我说话啊。”某人盯着发红的手掌,满脸委屈地扁扁嘴。

黑线刷刷刷迅速爬上江静宜微微渗着薄汗的额头,太阳穴更是突突突地跳过不停,啧,真是气死她了。敢情这个无赖把她当成会说话的绵羊不成?是可忍孰不可忍,忍无可忍就无需再忍!几乎不假思索,她提脚往前一踹。

“哇!”猝不及防的邓志滇抱着中招的脚踝,用哀怨无比的眼神直直瞅着她。“小宜,你干嘛踢我?”

“你、活、该!”江静宜咬牙切齿地从牙缝里挤出这三个字,拖着小狗悠然自得往前走。“小不点,我们走快点,别管那个想摸绵羊毛想疯了的傻子!”

很快追上来的邓志滇先是呆了呆,意会过来后忍不住大声抗议。“小宜,我哪里想摸绵羊毛,我只是喜欢摸……摸你的头发罢了。”

“你、你给我住嘴啦!”江静宜气急败坏地跺了跺脚,但觉双颊似着火般,烫得吓人。呜,真不应该回嘴的,看吧、看吧,越描越黑了。

[正文:第五十一章 出卖]

“但是你的头发真的很好摸……”那双炯炯有神的眸子里隐隐透着渴望与委屈。

江静宜发觉,再跟他讨论头发绵羊的问题,她真的会吐血。想来转移话题亦不失是个好办法。“阿滇,默大哥说得投资是怎么回事啊?”

“啧,多久的事了。阿默就喜欢把那些陈年旧事挂在嘴边。”邓志滇拢起眉头,不以为然地摇头砸嘴。

“说嘛说嘛,人家想知道啦。”呕,她在心底暗暗啐弃自己,江静宜,你真是越来越出色了,竟然连平时用在哥哥们身上的撒娇招式都搬出来。

“我跟阿默在幼儿园里因为一个苹果而认识,你一定想像不出他有多喜欢吃苹果,每次老师分派苹果,他第一时间就往嘴巴里面塞,就连找老婆,他都找了个有张苹果脸的月薇。阿默读书的成绩不是很优秀,倒是跟你一样奇Qisuu.сom书,从小他对那些受伤的小动物特别上心,我就开玩笑的跟他说,这样喜欢小动物,不如毕业后开家宠物医院好了,既卖宠物又可以医治它们。他当时听了,竖起大拇指直说好主意。只是他家里环境并不富裕,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大笔钱来,那时候我手头上有钱,就取了出来给他应急。当时我跟阿默说,钱不用赶着还,反正放在银行里也收不了多少利息。”

“那后来又怎么变成你投资了?”

“前年阿默兴冲冲地跑来跟我要银行账号,说钱终于凑齐了,再过两天直接从银行打入我的账号。岂料,就在那天晚上,郑叔叔得了急病入院,阿默到了医院才知道他父亲的病已经严重到非要动手术不可,于是,原本打算还我的钱绝大部分都贡献给医院了。阿默他妈妈早几年去逝,郑叔叔跟他们住在一起,月薇虽然在幼儿园当老师,他店里的收入并不稳定,而小薇已经五岁了,快要上一年级,郑叔叔的病又要长期吃药,他住的房子还要供十年左右,你想,就他们两夫妻的收入能做到收支平衡已经不错了。所以我就跟阿默说,钱就不用还了。那知道他居然气哼哼地跟我说,不还?就当作投资吧,利润分成每半年结一次!”说完,他摊开双手,对好友的执着只能露出一个无可奈何的表情。

江静宜抬头瞥了他一眼,随即又迅速垂下头,只为不愿意被某人看到她眼里满溢的感动。唉,不得不对他刮目相看了,为朋友能做到这种程度的人并不多见,默大哥能认识他,亦是一种福气吧。

“小宜,你干嘛?”邓志滇使劲眨了眨眼,对她突如其来的举动有说不出的惊讶。

“还能干嘛,小狗是我的,我拿自己的狗粮很奇怪吗?”明明心里感动到不得了,江静宜故意绷起一张俏脸,手一摊。“狗粮拿来,我要自己提。”

“呃?”一时未反应过来的邓志滇嘴巴微张,傻傻愣在一旁。

“啧,笨!”早已等得不耐烦的江静宜翻翻眼皮,送他一枚卫生眼,不等某人自动上缴,干脆主动伸出手去抢。

邓志滇并不是笨蛋,他飞快把狗粮转移到另一个手上,张大眼睛仔细端详眼前举止别扭的人儿,但觉一股喜悦从心房里慢慢满溢,很快变成无法抑止的笑意染上眼角眉梢,悄悄从嘴角里倾泄而出。“小宜,你担心我累了,是不是?”这绝对是陈述而非疑问。

“什么?担心你累!?哼哼,鬼才担心你哩!我是怕你把狗粮提回家,害小不点今晚饿肚子。”被说中心事的江静宜倏地跳起来,口是心非地嚷嚷,可惜,火红的双颊,还有那红通通的耳朵早把她的真实意图出卖了。

她的过激反应适适印证自己的猜想,邓志滇顿时乐得眉开眼笑,像喝了蜜般,一下子甜到心里去,小宜在关心自己呢,怎能叫他不感到开心。“不用了,我还不累。”

“哼,不用拉倒!”江静宜有点别扭地垂下头,跟一直挨着她的小狗说。“小不点,累了没有?”

小狗抬头呜咽叫了两声,撒娇地拿脑袋蹭蹭她的小腿,柔软的皮毛摩擦着小腿,有种痒痒的感觉,叫她忍俊不禁,一边挪动脚步闪躲,一边扬起串串清脆的娇笑声。

尽管那清脆如铃的笑声并不是为自己而起,眼神炙热地凝望着她的邓志滇不由自主跟着弯起嘴角,他家小宜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很美,很可爱哦。

“……吓?”甫一抬头,江静宜就脸红地发现某人两眼发直盯着自己,在咧嘴傻笑。被他盯得浑身不自在的江静宜不由擦擦手臂,没好气地撇了撇嘴。“你笑什么?”还笑得傻呼呼的,十足傻瓜。

邓志滇惊讶地张了张嘴,一抹狡黠笑意迅速没入墨黑的眼,像故意吊人胃口般,他犹豫了好一会才嚅嗫说。“我不能说,说了你又会生气了。”

“那就不要说了。”她懒洋洋地打了个呵欠,表情很是无趣。哼,以为她会笨到学电视剧里的女主角说出那种——说吧,说吧,我保证一定不会生气的蠢话吗?呸,他也太小看她江静宜了。

[正文:第五十二章 爹地妈咪]

咦,竟然不中计?鬼点子特多的邓志滇眼珠子一转,登时又计上心来。但见他双肩一垮,眉心处打了个褶,颓然垂下脑袋自言自语。“呜呜,我就知道,小宜你一定是很讨厌我了,讨厌到就连听我说一句说话都嫌烦,嫌浪费时间。”

你知道就好!江静宜原本想这样吼他,但当她瞧见他那副垂头丧气可怜兮兮的模样,明明知道他是装的,还是觉得于心不忍,说话吐到嘴边又“咕噜”一声吞回肚子里,很没用地切换成——“阿滇,你多心了,我哪有啊!”

江静宜,你变坏了!说谎不用打草稿,还脸不改色,眼都不眨一下,张口就来,说得比顺口溜还要溜。她在内心暗暗鄙视自己。

“小宜,你不是骗我吧?”邓志滇精神一振,两眼放光的盯住她,一脸期待。“真愿意听我说?”

“嘿嘿……”骑虎难下的江静宜干笑两声,硬着头皮将那个‘不’字截留下来,皮笑肉不笑地吐出“愿意”两个字。

“但是我怕说了你会生……”

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江静宜磨了磨牙,骤然停下脚步扭过头,恶狠狠地放话。“你到底要不要说?不说拉倒!”

“小宜,你走错路了,应该走这边才对。”说完,他还很好心地指出正确方向。“你走那边是背道而驰,只会离家越来越远。”

江静宜脚下一个跄踉,幸而她平衡力好,不然一定当场跌个狗吃屎,狼狈地趴倒在大马路上了。定了定神,她缓缓问出心底疑问。“什么时候开始走错的?”

“一开始就错了。”邓志滇挺无辜地眨了眨眼,仿佛走错路是一件多么有趣的事情。

“一开始?”江静宜难以置信地瞪大眼,把一口白玉贝齿咬得咯咯作响,从默大哥店里出来到现在,走了没有半小时都有二十分钟了吧?她对这个地方不熟悉,加上又有那么一点点路痴,至于那一点点是多少?就是每到一条陌生的街道,她非要来来回回走上十趟八趟才能找到回家的正确路途,这就是她如此迫不及待带小不点走路回家的原因,在她看来,叫小不点认路总比喜欢迷路的自己更有效率。现在这个无赖说什么来着?从一开始就走错路了,他却一声不吭?“你故意的!”愤愤然的她瞄准他的脚踝,用力踹了过去。

“哇!”邓志滇低呼一声,吃痛地皱起眉头,口气更是无比委屈哀怨。“我以为你想带小不点四处遛遛嘛。”

“哼!”被堵得无言以对的江静宜鼓起腮帮,气呼呼地别过脸。

邓志滇几乎着迷地望着她细致的眉尖,晶莹透彻的大眼,不知何时染上绯红的脸颊,还有不自觉嘟起来的红唇……触目所及的一切,才是他不愿意纠正某人走错路的主因。眼前人的一笑一颦轻易就能牵动自己悸动的心,不是没有产生过疑惑,相识的日子不算长,怎能陷得如此之深呢?深到阿民多瞧她一眼就吃醋,小不点对她蹭蹭磨磨就气得想喷火,骂……狗。现在更为了能争取多点时间跟小宜结伴而行,就放任小宜迳直往南辕北辙的岔路上走。

“小宜,你不要生气了,好不好?我又不是故意的。”不,老天爷可以作证,他绝对是故意的。

“哼!”鼻子只差没朝天的可人儿除了回送他鄙视的白眼外,还免费赠送冷哼一声。

“小宜,不要再生我的气了,好不好?”邓志滇拿出当年蹲点捉贼的拼劲,继续柔声细气的哄着。“我发誓,下次你再走错路,我一定第一时间开口纠正!”

“你还敢说!”江静宜气急败坏地跺跺脚,怒气冲冲地瞪他。“害我白走那么多冤枉路。”

“好,我不说,你也不要生气了。”邓志滇用那种可怜兮兮的眼神瞅着她,见她根本不为所动,就满脸委屈不甘地瘪瘪嘴,蹲下身子,好声好气地跟一直安静呆在她身边的小家伙打商量。“小不点,看在我辛辛苦苦帮你拎食物的份上,你就好心点,帮爹地哄哄你妈咪好不好?如果你肯帮我,晚上我再送你一根狗骨头怎么样?”

可惜小不点有口不会说人话,只能拿湿乎乎的鼻子蹭了蹭他,再呜咽两声,那意思也不知是拒绝还是答应。

“呵呵,小家伙,我当你答应啰!”邓志滇轻松地把小狗捞起,举到那个好半天才回味完他的说话并彻底吓呆的某人面前,捉起它的爪子在她面前挠了挠。“小不点,你瞧瞧,你妈咪翘起的小嘴,都能挂一斤猪肉了。”

“你的嘴巴才能挂一斤猪肉呢!”大脑终于运作正常的江静宜大声叫嚣回去,想了想,又深觉不对,现在不是讨论那斤猪肉应该挂在哪儿的时候,该死的邓志滇,他到底在说什么鬼话啊?爹地妈咪?“呸,什么妈咪啊,人家我还未出嫁好不好?!”

大家想知道什么叫语不惊人死不休吗?嗯,瞧瞧她就知道了。

[正文:第五十三章 饮一杯]

“好好好,未嫁就未嫁!小宜,你、你先不要激动嘛,否则气坏身体就得不偿失了。小不点,快哄哄你妈咪,她恼你爹地……”

又是妈咪爹地?!江静宜狠狠地跺了跺脚,失声尖叫。“我才不要当未婚妈咪!”

一时之间,恰巧路过的行人尽皆侧目,尚大的马路上,除了汽车呼啸而过时制造出一些不谐和的噪音,周围寂静的气氛中带有点说不出的诡异。

“你你你……”瞅瞅四周,深悔失言的江静宜霎时气白了一张俏脸,抖动着手脚,粉色的唇瓣哆嗦地微张,你了老半天还你不出下文。皆因她被那两个适逢打从现场经过,想当然尔,那句不要当未婚妈咪自然一字不落地窜入无聊时喜欢打听八卦,并以八卦作为调味品调剂生活的大婶耳中。然后,就有了以下这段每每叫江静宜回忆起来,就羞愤欲死的对话。

“姑娘呀,你别动气,有事可以慢慢商量嘛!”路人甲——那个身子胖胖满脸喜气的大婶盯住她的肚子瞧了半天才笑眯眯地开口。“看你的样子还未见肚,怀了一个月还是两个月啊?”

“……呃?”怀了?!还一个月两个月?啐,她不知道情况就不要乱说啊,好歹她还是黄花闺女一个呢,又不是圣母玛莉亚!不跟男人……那个那个,就能怀小孩?!江静宜错愕地瞪大眼睛,一张俏脸乍红乍白,那变脸颜色之快,倒叫一旁的众人目不暇接,惊诧不已。

“哎哟,”路人乙——那个身形略为纤瘦,同样满脸笑容的大婶误以为她是害羞(事实她是被那位胖大婶气到说不出话来),就粉好心地开解她。“瞧你,脸都快红到脖子去了。唉,其实这用不着不好意思啦,现在先上车后补票的人多着去了。我们楼上有家人呀,月初才娶媳妇,月末就抱胖孙子了。”

“就是9楼B那位呀!”路人甲大婶不无惊讶地叫了一声。“真瞧不出耶,当初看那个新娘子的肚子,我还以为只有五六个月呢。这么快就生了,那孩子恐怕不是足月吧?”

“哈哈,你又错了,人家足足十月怀胎呢。现在的女孩子,都喜欢崇尚当瘦骨仙,就连我家小盼,一米六零只有九十多斤,现在还整天嚷嚷说要减肥。”路人乙大婶不赞同地直摇头。“其实健康就好,要那么瘦干什么呀?”

“瞧瞧你做得好事!”又羞又气的江静宜狠狠瞪了某人一眼。

“我又不是故意的!”邓志滇则回她一记无辜至极的眼神。

“你还真敢说!”气得脸红脖子粗的江静宜才不管三七二十一,抬脚就踹,哼,明明事情就是你惹出来的,还装什么无辜啊?看我不踹死你!

以邓志滇的身手,存心要躲又岂会躲不过?他偏偏愣在那儿不闪不避,害一心想踹他好几脚以泄愤的江静宜愿望落空了。皆因——

“哟哟哟,”看不过眼的路人乙大婶很仗义地跳了出来,一把拉住她的手,以过来人的口气劝道。“姑娘,你先不要激动嘛,小心动了胎气啊!”

“我……”没结婚,没怀孕!见鬼的哪来动胎气了?!江静宜张大嘴巴,深深吸了口气,还来不及发表未婚宣言,就被好心过头的胖大婶截断话头。

“你们年轻人,就是不懂事,怀孕的头三个月可是危险期啊,千万轻忽不得。像这些跑跑跳跳的粗鲁举动,能免则免,不然,一不小心流产就后悔莫及了!呸呸呸,看我这张嘴在说什么呢。姑娘,你别介意啊,大婶我是口直心快的人,既然你们孩子都有了,干脆结婚得了……”

“……”面色难看都极点的江静宜动了动嘴巴,勉强扯动唇角,却什么都说不出来。呜呜,她真想就地挖个地洞把自己给活埋算了,她到底招谁惹谁啦,好好的走在大街上,莫名其妙被这两位大婶缠住,传授关于怀孕期间的种种经验!?呵,她们也太会扯了吧!江静宜越想越气,越气手劲就越大,手劲越大嘛,就注定有人要遭殃了。

“嗯,哈哈、哈哈,我家小……唔,小宜并不是那么小气的人……”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邓志滇脸上堆出一抹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容,背脊里凉飕飕的,冷汗直流。小宜主动牵他的手,他当然高兴。但当小宜捏住他的手臂只为……发泄怒气,就教他有点欲哭无泪了。只是,这不能怪小宜,谁叫自己恶作剧心骤起,胡说什么爹地妈咪,把这两位妈妈级爱唠叨的大婶给招了过来……女孩子本来就脸皮薄,现在更被别人误会怀有身孕,她会生气也是情有可原。只是苦了代他受过的无辜手臂,他刚才偷偷瞄过一眼,那只惨遭蹂躏的手臂早已肿起一块,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青紫一片,看来,小宜这次真是气得不轻啊!

终于捏到心满意足了,江静宜才施施然地松开手,挑衅似的瞥了某人一眼,笑眯眯地说。“小不点,我们回家去!”再待在这儿,难保自己不会被那两位古道热肠的大婶给气到口吐白沫!

“哇,小宜,等等我嘛。”邓志滇苦着一张脸,跟在后头哇哇大叫。

余怒未消的江静宜故意加快脚步,心里面更是嘀咕不断,等你?哼,你以为自己是谁呀?她会乖乖听话才有鬼哩!

“小伙子,别气馁,这样就对了。女孩子都要人哄的,只要你低声下气多哄几句,她一定很快原谅你的……”胖大婶扯开大嗓门在后面叫嚷。

邓志滇也不害臊,扬起下巴高声回了一句。“大婶,承你贵言啦,哪天我跟小宜结婚了,记得过来饮一杯喔!”

话题中的另一主角——江静宜则脚下一个趑趄,当即非常狼狈,非常虔诚地跌趴在大马路上。

[正文:第五十四章 知道]

“小宜!”邓志滇惊呼一声,但觉得整个心像被人突然拧紧,揪成一团闷痛着,他连忙甩掉手上的东西,小心翼翼将她扶起来,那双犹如鹰隼般锐利的眼睛上上下下把她扫视一遍,一直紧绷着的神经随着那口堵塞在胸腹间的闷气吐出而稍微松弛下来。“告诉我,有没有摔着,哪里痛了?你别顾着瞪我,倒是开口说话啊?”多年的工作经验告诉自己,除了膝盖有点擦伤破皮外,小宜没有什么太问题。只是关心则乱,仿佛没有亲耳听到小宜承认,他的心就像吊着十五桶水,七上八下的老不踏实。

江静宜只是瞪大眼睛呆呆看着他,那个人毫不掩饰眼里的惊慌失措倒叫她一时之间不知说什么好。他是真的为她感到担心吧,她有点昏昏然地想着,傻乎乎任由某人把爪子放在自己腰上、膝盖,甚至连脚趾头都不放过地摸了一遍才肯罢休。要放在平时,不对,是回放到五分钟之前,某人的爪子恐怕已经青青紫紫,精彩非常了。那会如此乖巧地让某人冠冕堂皇地借检查之名,顺带抽水揩油吃豆腐啊。

“只是擦破了点点皮,回去我给你涂点药油吧。”心头大石得以放下,邓志滇一扫而光刚才的愁云惨雾,嘴角翘起,脸上登时笑开了花,灿烂到让人觉得炫目。嘿嘿,他咧嘴傻笑,小宜的肌肤水嫩滑腻,像极他最喜欢吃的和果子,叫他心有如猫挠,痒痒的,很想很想再摸一遍哦。当然,这一切只限于脑子里想想而已,唉,他微微叹息着,古铜色的脸庞满布淡淡的失望,因为那个他所熟悉的小宜又回来了。

低头瞄了一眼红肿的膝盖,江静宜满不在乎地耸耸肩膀,摇头拒绝某人的好意。“不用麻烦,我自己回家随便涂点消毒药水就行。”

虽然从小被两个哥哥像宝贝般捧在手心里呵护着,江静宜绝不是那种娇气的人,相反,她对当一个稍微遇到挫折就呼天抢地,或不小心擦伤手脚(例如现在的自己)就哭哭啼啼,见到小强耗子就惊慌失措大喊救命的女孩子没兴趣。只因身为女孩子就应该弱不禁风,动不动就寻求男人的保护,甚至于因为某人的离开就觉得活不下去?对这种说法,江静宜的第一反应就是嗤之以鼻。

哥哥们曾经不止一次教导她:小宜,知道这世上什么最可靠吗?靠山?山有可能会倒。靠人?人终有一天会老,所以,靠自己,最好。你一定要学会坚强,不要变成那种因为某人离开就会觉得活不下去的人,这世上没有人可以让你依靠一生,纵然那个人是生你养你的父母。有时候,别人可以在必要时扶你一把,但他不能变成你的一部分,来永远支持你,让你依靠。因此,你必须要学会坚强,学会独立。哥哥的话直到今天她依然记得,也一直朝着这个目标而努力。所以,擦药油这种小事情,当然是亲力亲为比较好。而且,比起膝盖那种小伤,她更在意自己的面子问题,呜,又不是蹒跚学步的小孩子,居然在平坦的大马路上五体投地摔了个狗吃屎,这种事情若被哥哥知道……脑海里自动跳出哥哥抱着肚子捶地大笑的情景,她几乎想哀号了,呜,都是这个无赖的错!

“小宜,你努嘴的样子跟小薇好像哦。”邓志滇忽然伸出手指戳戳她不自觉鼓起来的腮帮,凝视着她的眼神温柔到仿佛能滴出水来。“一样的娇憨可爱!”让人忍不住想凑上去,狠狠地啃上几口。当然,这只限于某人的想像、想像啦。

“不要把我当作小孩子!”尽管没见过小薇,江静宜却知道小薇是个五岁的小女孩,现在说她们一样,不明摆着说她是小孩子吗?

“你当然不是小孩子!”邓志滇睁大眼睛肯定地冲她点了点头,话说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但一个五岁的小孩子能有小宜这样的身高,如此玲珑有致的身段吗?当然不可能!而他本人对老夫少妻这样的组合不感兴趣,却无可救药地恋上眼前这个不时用纤纤美腿热情招呼他脚踝的女孩子。

“啊!”手腕突然被人捉住,大吃一惊的江静宜连忙甩开他的手,皱起眉头一脸防备地瞪住他。“你干嘛?”

“没什么呀,”邓志滇怏怏地收回手,表情很是委屈。“我只是想告诉你,从这边走回家比较近!”才不是近哩,他在心底无声驳斥着,从这边走多绕一个圈,(奇*书*网^.^整*理*提*供)至少比原路要多走七八分钟才能回家!其实只要能跟小宜多相处片刻,纵然叫他带着小宜绕着这个城市转上几圈,他都心甘情愿。

“你开口提醒一下就好了,犯不着动手动脚吧?”江静宜嘴里嘀嘀咕咕,还是牵着小不点,乖乖跟着某人转了方向。脑子里则忙于——如何才能使那个无赖乖乖闭嘴,不把她丢脸摔倒在大马路的事情给宣扬出去?

“小宜,我答应你,没你批准,今天的事情我绝对不会向任何人泄漏半句。”说完,邓志滇一脸郑重地举起手,再次重申道。“我发誓,我对别人并不是这样的,唯独对你,我才会像地痞流氓般耍无赖。因为阿默说过,想要追求自己喜欢的人,胆大心细脸皮厚是必不可少的法宝。”

“嗯?你说什么?”江静宜飞快扬起满是讶异的俏脸,呆呆望向那个态度异常诚恳的男人,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原来自己无意之中把心中所想都说出来了。觉得无比丢脸的她登时羞得满脸通红,手足无措起来,呜呜,他是自己的克星吗?怎么……貌似……遇到这个无赖就特别倒霉,特别容易出状况!看来为了健康与安全着想,还是离他远点才是上上之策。

眼看那张可爱的脸蛋并没有因为他的说话再次展露笑颜,反而拧成一个天津狗不理包子,邓志滇不禁抚着额角,黯然长叹一声,露出一副深受打击的模样。“唉,小宜,在你心目中,我是如此不值得信任吗?”

一个能得到表姐与未来姐夫认同,获得同事爱戴,甚至处处为自家好友设想,眼前这个男人应该值得信任吧。嗯,如果能不再对她耍无赖,就更加好了。

“这就是你的答案吗?”觉得挫败不已的邓志滇不由垮下双肩,苦笑出声。“呵呵……我知道了。”

答案?她刚才好像没说话吧?江静宜忍住向他丢白眼的冲动,要笑不笑地扯起嘴角。“知道什么?”

[正文:第五十五章 以吻封缄]

“你的表情告诉我,我做得还不够好,不值得你信任。”邓志滇捏紧拳头挥了挥,搬出蹲点捉贼的精神给自己打气加油。“因此,我要加倍努力,争取早日得到你的认同与信任。”然后抱得美人归。

加倍努力?!与干劲十足的邓志滇相反,但觉乌云盖顶的江静宜极力回顾认识他后所发生的种种事情,然后再加一倍,呜呜,那岂不是……心里面哀号不断的江静宜几乎可以预见,自己未来的日子一定前途无“亮”,“精彩”到不得了。

“小宜,听到我要加倍努力,你感动到说不出话来了?”邓志滇提着狗粮,像头迫不及待等着主人给予奖励的小狗,喜孜孜地挨了过去。

“不用再加倍努力了,”为了加强说话的可信度,江静宜可爱的脑袋瓜子很配合地左右摇晃。“现在就已经够好了。”

哥哥一再三申五令叫她离这个邓志滇远一点,如果他再加倍努力粘在自己身边,又那么不幸地被哥哥知道,嗯哼,到时候她就哪儿都不用去,除了乖乖洗耳恭听哥哥唠叨之外,还要被揪回酒店去上班。她又不是吃饱了撑着,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当然是能免则免啊。

“这样就算好了吗?我以为……你会想我对你更好一点呢。”邓志滇颇感失望地低垂下头,喃喃自语着。

江静宜差点被他的说话噎得背过气去,又是摆手又是摇头。“呵呵,不用再好了。”再好点,她恐怕会食欲不振,消化不良啊。

邓志滇转过脸来,抿紧嘴唇静静看了她好半晌,突然抬手扯了扯她耳边不听话地翘起的头发,盈满笑意的黑眸深深望进她眼底,语气轻柔却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坚决。“不对,小宜。在我心目中,你是独一无二的无价宝,值得配上所有最好的……不过,既然你想保持原状,暂时,就这样吧。”

轰隆!江静宜被他的说话雷了个外焦内嫩,双颊犹如着火般,滋滋滋地烧了起来。什么独一无二的无价宝呀!她拼命摩擦纷纷露头的鸡皮疙瘩,呜,亏她活了二十三年,这么肉麻的说话还是头一次听到呢!那个寒啊,让她忍不住又抖了抖。

所谓人老精,鬼老灵,想他邓志滇好歹比她多活几年,又整天跟奸狡之人打交道,岂会看不出小宜已经羞窘到快要抬不起头了。呵呵,真是捡到宝了(拜托,是人家江静宜捡到你好不好?),他家小宜啊,纯得很哪。只是,欲速则不达嘛,他打算一点点地渗入她的生活里,让她正视他这个人,并慢慢学会接受自己。他可没有忘记小宜为什么连酒店的工作都不要,跑来投靠刘倩儿哦。有了那个倒霉的罗某人作借鉴,他才不会笨到走他的旧路,重蹈覆辙呢。

“小宜,你的脸好红哦,”坏心眼的邓志滇瞪大眼睛,拼命憋住涌往喉咙的闷笑声,明知故问。“不会是中暑吧?”

“哈哈,”尴尬到恨不得地上立即裂道缝出来好让自己钻的江静宜装模作样地用手扇扇红到仿佛随时会冒烟来的脸颊,连忙顺着台阶往下爬。“好像、好像真有点热呢。”

“那走这边吧。”邓志滇不由分说牵起她柔若没骨的小手,向左边一拐。“这条路楼高,比较阴凉。”他没说出口的是,这条路楼高是没错,比较阴凉亦没错,只是离家也比较远啊!

“哦。”对认路最没辙的江静宜就傻傻被人家牵着鼻子……啐,什么鼻子呀,她又不是牛,是被某个诡计多端的无赖牵着小手,无端端多走了一个小时冤枉路。

江静宜是有点路痴,对于这点,她始终不肯承认,每次哥哥们或表姐取笑她是小路痴时,她就气急地跳脚反驳:胡说,人家只是没注意认路!好吧,没注意认路并不代表没时间观念,话说,他们都走了有一小时了吧?为什么熟悉的家门还是杳无影踪,而只限于想像之中?难道说……

“邓志滇!”江静宜骤然停下脚步,怒指着他娇叱一声。“你这个死性不改的大无赖,又耍我了!”

“我哪有啊!”邓志滇急忙举起一只手,苦哈哈地装无辜扮可怜。

“没有?你不是说这条路比较近吗?我们都走了一个小时了,别说家门口,我连那幢公寓的影子都没瞧到!”

“哦,对不起啊,小宜,我忘了跟你说,如果走原本那条路是比较快,但是你也看到了,今天的太阳这么猛,被它晒到可是很伤皮肤的,你们女孩子不是最注重保护皮肤吗?而走这条嘛,虽然是离家远了一点,但遮挡物多,起码不用被太阳晒啊。”邓志滇露出一脸称赞我吧,瞧我多会为你设想的自得表情。

“呃……”江静宜气不过,又不甘心就此罢休,忽然蹲低身子,捉住小家伙两只胖乎乎的前腿,再指指身边的某人,示意道。“小不点,看到没有,这个可恶的人他欺负你主人我呢,快扑上去,咬他!”

小不点很尽职地扑到邓志滇脚边,不时张开嘴巴用牙齿拉扯着他的裤脚……戏耍。

“喂喂喂,小不点,别扯啦,再扯我的裤子快掉了。”邓志滇很配合地原地蹦了两蹦,叫嚷起来。

而小不点呢,像找到什么好玩的玩具般,不依不挠继续用牙齿撕扯那条代人受过的可怜裤子。

江静宜哪里还记得生气这回事,她指着卖力演出的小不点,终于忍俊不禁,捧着肚子兀自大笑起来。

耳听那笑声清脆如铃般动听,眼看那笑靥犹如春花怒放般灿烂,情难自禁的邓志滇不着痕迹悄然向她贴近,抬起那张叫他心神俱醉的俏脸,没有片刻犹豫,俯首亲上那微张的粉红唇瓣……以吻封缄。

“唔……”嘴巴被堵得严严实实,可怜又羞又急的江静宜唯有将心中怒火直接用行动表示——捏紧拳头,将某无赖的胸膛槌得“呯呯”作响。

邓志滇根本不将她的花拳绣腿当一回事,只是再放肆地吻下去,恐怕有人会恼羞成怒至要发飙暴走都说不定。他意犹未尽地松开那红肿湿润的樱唇,蜻蜓点水般亲上小宜早已绯红一片的脸颊,然后罔顾她的挣扎,紧紧地把她纳入自己宽广的胸怀里,他知道,终其一生,他都不舍得放手了。

[正文:第五十六章 自掘坟墓]

“小宜,别生我的气好不好?唔……”邓志滇吃痛,不由皱起眉头,唉,真不能小看小宜,看她外表娇娇弱弱,那料到手劲如此大,捏得他好痛哦。“我只是……嗯……”情难自禁。

“你什么?无赖吗?”罔顾她的挣扎死搂着她不放,不是无赖又是什么?当然,打死她都不愿意承认,如此乖顺让人搂搂抱抱是因为——某人的吻技实在太好了,直到此时她依然头脑昏沉,不知云里雾里的。

无赖吗?邓志滇微微苦笑,看来他这一辈子都注定与这个不甚好听的词语挂勾了。“是,但只属于你一个人的无赖哦。”

料不到他会如此回答,江静宜不禁为之气结,下手更不留情,出力一捏、一拧,娇声呵斥。“色狼!”

“嘶……”痛定思痛的邓志滇立即进行反省,嗯,没有询问小宜的意见就擅自吻了她,的确是自己不对,难怪被小宜冠上色狼之名,不过,他要郑重申明。“小宜,我发誓,只对你一个人色!”

江静宜闻言,顿觉脚下一软,差点又很丢脸地摔了个狗吃屎,说差点是因为腰被某人搂住了才幸免于难。呜呜,老天爷,你就仁慈点立即劈道闪电下来吧,她不要活了。明知这个男人油嘴滑舌爱逗人玩,自己却哪壶不开提那壶,还尽把问题往哪些叫人浮想联翩的地方靠,这不是明摆着自掘坟墓吗?

“你抱够了没有?”好不容易找回点点力气,觉得输人不能再输阵的江静宜蓦地抬起红通通的脸蛋,噘起小嘴,气急败坏地嘟囔。“再不放手,休怪我对你不客气啊!”

“好,那你得答应我不能生气。”邓志滇不怕死地讨价还价,说真的,小宜口中所以的不客气,不外乎就是踢踢脚啊,捏捏手呀,这些雕虫小技打到身上是有点痛,但对比阿民那小子的拳头嘛,小宜这根本属于小儿科,不足为惧。

“我觉得,”江静宜用力磨了磨牙,恨声说:“你不去做生意,真是可惜哪。”便宜占尽了,还不准她这个受害人上诉,真有奸商本色!

“哇,小宜,你好聪明哦,怎么知道我辞职后打算学人家经商的?”至于学做什么生意嘛,暂时还没想好。

“啊?”江静宜不由傻眼了。“你做得好好的,干嘛辞职?”

“呵呵,”邓志滇淡然一笑,依依不舍地放开她的腰,目不转睛地瞅着她,声音沙哑地说:“我昨晚跟剑锋说想追求你,你哥以我的职业太危险为由拒绝了。我就跟他说,为了你,我愿意请调到其他部门或者干脆辞职!”

“你你你……”这个消息太震撼了,江静宜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在什么玩笑?”为了她竟然连工作都不要?

邓志滇忽然捉住她的手,紧紧盯住她的眼睛,一本正经地说:“小宜,你知道我不是。或者我会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但绝不会拿自己的终身大事开玩笑。”

“邓志滇,你是……”认真的。他的眼神表情无不宣示着两个字:认真。吓得原本想嘲笑他的江静宜突然不知如何说下去。他说真的……狂跳的心脏如是跟她说,眼前男人他是真的……喜欢自己!不过,这也太、太夸张了吧?他们来来回回就见过1、2……她在心底默默点了一番手指头后,终于无法自制地张大嘴巴,末了只剩悠悠叹息。“我们前后才见过3次面吧?”

“我却觉得,自己认识你一辈子了!”邓志滇深深凝视着她,勾起的嘴角缓缓泛起一抹几不可见的清淡笑容。如果能一辈子牵住她的手,相伴直到老去的那天……脑海里开始幻想小宜跟自己白发苍苍老态龙钟,互相扶持着慢吞吞外出散步的情景,他乐得打从心底笑了出来。

呜,说什么认识一辈子啊?而且他没事干嘛笑得这样诡异?江静宜用力抖了抖爬满手臂的鸡皮疙瘩,不敢抬起涨红的脸蛋跟他目光相对,唯有学习鸵鸟拼命把脑袋往下垂,如果地上有个洞就好了,她一定二话不说立即钻进去。

“小宜,你干嘛啊?”眼看某人的脑袋越垂越低,都快要贴到胸口了。邓志滇连忙收敛心神,摇摇她的手,轻声问。

“呵呵,”江静宜干笑两声,暗地里尝试挣脱某只狼爪,可惜某人抓得太紧,三番两次皆以失败告终,恼羞成怒的人儿忍不住扬高尖尖小小的下巴,气急地回嘴。“还能干什么,捡鸡皮疙瘩啊!”

还别说,长到这么大,她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么肉麻的说话!以前哥哥的好友罗国祥见到她最多就是戏谑一句:老婆仔,我喜欢你!哪里有他这么夸张脸皮厚,工作可以不要,还说已经认识她一辈子?!拜托,他们前后见面的次数一个巴掌都用不完呢。

“嗯,”听得一头雾水的邓志滇莫明所以地眨了眨眼,“捡鸡皮疙瘩?”

鸡皮疙瘩地什么都不知道?江静宜没好气翻了个白眼,张开嘴巴正想反驳,一直乖乖蹲坐着的小不点突然蹦起来,撒开四条胖腿急急往前冲。

“小不点!你别跑!”生怕它有个万一的江静宜急急甩开某人的手,气急败坏地追了过去。

“啧,小色狗,总是坏我好事,看我哪天逮到机会你就知味道!”邓志滇嘴里嘀嘀咕咕,迈开大步往前冲。“小宜,等等我嘛!”话音未落,就见刚才还迫不及待蹿出去的小家伙已经掉转头,很狼狈地夹着尾巴连滚带爬扑进她怀里,身子更不时颤抖一下,嘴里呜咽过不停。

“阿滇,小不点是怎么了?”从小没有养过狗,对狗的认知只限于书本,什么都不懂的江静宜一急就忘了害羞两个字,拿水汪汪的美眸求救似的直瞅着他。

“放开它吧,小宜,小家伙没事。”再次打翻醋瓶的邓志滇一把将她拉了起来,拼命压抑住想槌小不点脑袋的冲动,扬高下巴示意她看看前方。“有贼心没贼胆,想逗人家牧羊犬玩,反而被人家吓得夹着尾巴落荒而逃!小宜,干脆叫他胆不鬼得了!”这样比较贴切。

[正文:第五十七章 撑死你!]

“哇,好漂亮的牧羊犬哦。”江静宜两眼放光地盯着前面的大狗,一副恨不得能将它拐过来的模样。

“你的小狗也很可爱啊!”温润的嗓音,淡雅的笑容,可以媲美模特儿的修长身材,再配上只有俊美可以形容的脸庞,眼前男人绝对是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人选。

“嗯,我家小不点最可爱了。”听到自家宠物被人称赞,江静宜顿时笑得眉眼弯弯像月牙儿,煞是逗人喜欢。

男人有趣地挑了挑眉,炯炯有神的双目飞快闪过一抹讶异,脸上的笑容更显灿烂了。“是很可爱。平时闲着没事,带小狗出来遛遛当散步,是项不错的活动哦。”

江静宜赞同地冲男人点点头,“是啊,它运动我散步,还真是一举两得呢。”

一旁看着的邓志滇脸色倏地沉了好几分,却又不好发作,只是气闷地撇开脸,从鼻子里挤出一个哼字,以示对某人的不屑。

“恕我冒昧问一下,小姐,你住在这附近吗?怎么之前没见过你带小狗出来遛啊?”

呸,以为自己在拍古装片电视剧啊?连冒昧、小姐这些文诌诌的话都扯出来说。额角青筋乍现的邓志滇双眼喷火地盯住某个笑得万分欠扁的男人,居然敢明目张胆跟小宜搭讪!当他这个的男友不存在了,是不是?咳咳,虽然小宜还未接受现实,不肯为他正名,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害他只能瞪着那个不知打从哪儿冒出来的登徒浪子干瞪眼,想到这儿,他就憋闷得想抓狂扁人了!至于想扁哪个?嗯哼,除了那个笑得极度弱智的无聊男人还会有谁啊!

“我不是住在这儿,”江静宜笑着摇了摇头。“不过,我家就在这附近。”

“真巧,我就住在附近,如果有空多带这个……嗯,叫小不点对吧?”看到她点头,男人微微笑着继续说:“如果你有空,就多点带这个可爱的小家伙出来玩吧,难得我家阿牧也很喜欢它。”

仿佛为了证实男人的话似的,那头漂亮的牧羊犬讨好地吠了好几声,长长的尾巴更是欢快地摇过不停。

“好啊!”想起小不点刚才迫不及待跑去逗人家玩,想来它应该也喜欢那头叫阿牧的牧羊犬吧。

好什么好!一直搭不上话的邓志滇只觉得胸口像压着块千斤大石,沉重得他快要喘不过气来了。真是气死他了,小宜竟然当着他的面,答应别的男人邀约?就冲她这个好字,他决定了,有生之年都不带小宜走这条路回家!

“小宜,”邓志滇看都不看男人一眼,径直捉起她的手,努力扯动嘴角,试着挤出一朵微笑。“我们回家吧,还要帮小不点洗澡呢。”

“呃?好。”碍于现场还有一个陌生人,而且由送哥哥上班到现在双腿没有片刻消停过,她真有点累了。乖顺地由着某人十指紧扣捉住自己的手,江静宜边走边回头,向那个漂亮的牧羊犬跟它主人道别。“再见啰!”

男人脸上露出一抹了然,笑着冲她挥了挥手。

“切!”邓志滇撇撇嘴,小声嘀咕。“跟你好熟么,还挥手道别!”

江静宜嘴角抽了抽,很有一句“切”回去的冲动,想想还是算了,说到底自己是女孩子这样‘切’来‘切’去,一不小心被哥哥们知道,还免不了被训戒一顿。“人家那是礼貌!我跟你也不熟啦,你这样抓住我的手,又算什么?”

“哈哈,”邓志滇干笑两声,怕她逃了似的,手自动自觉收紧,握实。“我不是怕小宜你跟不上我的脚步,一会儿走散了嘛。”

“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况且路在口边,迷路了我不会去问人呀!”话虽如此,江静宜倒是乖乖任他牵着没有挣扎,因为她知道彼此之间的力量太悬殊了,挣扎也是徒劳。

邓志滇没有反驳,只是牵着她拐进一个街口,刘倩儿曾经对他说过(在他自动奉上一瓶贵到死的香水之后说的),你别被小宜那副精明的模样给蒙骗了,我家小宜啊,在某些地方可是糊涂得紧,一条路啊,非要走上十次八趟才能认得,名副其实的小路痴一个!

于是乎,为了一个不相干的男人而打翻醋坛的邓志滇,气哼哼地牵着江静宜这个小路痴多绕了两个街口才慢吞吞地挪回家。

甫看到那幢眼熟的大厦,江静宜仿佛看到家里那张舒服的大床在向自己招手,她当即甩开他的手,欢呼着拖住小不点兴冲冲往家里奔。哇,终于到家了!

邓志滇出神盯住空空如也的手掌,怅然若失地摇头叹息,唉,小宜什么时候才愿意接受他呢?

“小宜,怎么不进去?”很快跟上去的邓志滇惊奇地发现小宜没有进门,而是扁着嘴巴垂头丧气地呆立大门外。

江静宜抬起脸,可怜巴巴地开口。“刚才出门太匆忙了,我忘记带钥匙。”所以只能眼巴巴干瞪着大铁门发呆。

“这样啊,”邓志滇好笑地搓揉她的头发,立即得到一枚白眼,他若无其事地放下手,不以为然笑了笑。“那去我家吧。”

摆在面前的事实叫江静宜底气严重不足,那个不字在喉咙里滚来滚去就是吐不出来。表姐今早出门前就说了,今天约了一个客人谈份合约,会很晚很晚才能回来,所以不用等她吃饭。她在这儿认识的人不多,不投靠他,难道在家门口当尊活门神,站一天啊?

“小宜,你愣着干什么?难道说,”邓志滇一手撑在门框,一手磨蹭着下巴作沉思状,过了好一会才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你怕我会吃了你!?”

江静宜气得两眼一翻差点栽倒地上,双颊飞红的她一蹦三尺高,凶巴巴地朝某人嚷嚷。“是哦,我好怕耶!哼,想吃我?撑死你!”

[正文:第五十八章 狗口长不出象牙!]

“哈哈哈……”笑不可抑的邓志滇伸手一搂,成功把气急跳脚的心上人拽进自家大门,边笑边说。“我哪敢造次啊,你稍有损伤,怕不被你两位哥哥揍死,听说,他们都是跆拳道黑带耶。”

“哼,知道我哥哥们厉害了吧,”江静宜骄傲地扬起下巴,挑衅地睨了他一眼。“看你还欺负我!”

邓志滇连忙举起双手作投降状,一脸讨好地凑了过来。“岂敢,我爱你都唯恐不及,哪舍得欺负你呢。”

江静宜觉得自己快要晕了,敢情这个无赖平时就是这样油腔滑调来抓贼的,先把那个贼羞到无地自容,再慢条斯理将他或她绳之以法?就像此刻的自己,那张脸烧得大概可以把鸡蛋煎熟了。

“你、你你你……”气得浑身发抖的江静宜指着他你了半天才说出下文。“狗口长不出象牙!”

“狗口能长象牙?”邓志滇开始装疯扮傻,只为博得红颜一笑。他对那个大概累坏了,趴在地上吐着舌头不肯起来的小家伙招招手,正经八百地板起脸。“小不点,来,乖乖张开嘴巴让我瞧瞧到底长出象牙没有,听说那个象牙很值钱呢。”

结果江静宜不负某人期待,抿紧嘴唇还是没能忍住,“噗”一声笑喷了。

邓志滇弯腰给小狗解开绳子,但见那个小家伙眯着眼睛,拿湿乎乎的鼻子蹭蹭他,然后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睡过去了。啧,不是睡就是吃,真不知是狗还是猪!他一脸没辙地摇头站直身子,招呼楞在一旁的人儿。“坐吧,小宜。你想喝点什么?茶、可乐?”

“有冰水吗?我想要杯冰水!”江静宜像小狗一样伸出舌头舔了舔有些干燥的嘴唇,还别说,走了一个上午,真有点渴了。只是这种天气喝热茶,不是火上浇油吗?至于可乐?自小被灌输碳酸饮料多喝了对身体无益,乖乖牌的她自然很少喝。

呜!邓志滇捂住跳得飞快的心脏,暗暗呻吟一声,明明就是一个普通不过的舔唇动作,为什么他家小宜做起来会那么……那么吸引人呢?纯真中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媚惑,害他几经辛苦才能压抑住想要化身成狼将她扑倒。

江静宜莫明所以地眨了眨眼,只是叫他倒杯冰水而已,又不是叫他上天庭偷蟠桃,干嘛露出这副为难的表情啊?“阿滇,你家里没冰水吗?那随便……给我倒杯开水好了。”这个总有了吧?

“我给你倒去……”邓志滇甩甩头,赶紧将浮现脑子里种种绮思抛开,蹬蹬蹬跑到厨房里,拉开雪柜取出一瓶矿泉水,想也不想直接拧开,一点不剩全部灌入肚子里,成功把心头烧得正旺的火稍微降了下来。呵呵,他苦笑着把空了的瓶子丢到垃圾桶,心里微微感叹,跟自己喜欢的人相处,有时候是种甜蜜的磨练。

“小宜,你胃不好,不要喝冰水了,喝温开水吧。”想到冰水太冻喝多了对胃不好,细心的邓志滇又在杯子里添了些热水。

“哦,谢谢。”江静宜眨了眨眼,连忙双手接过,对他擅自把冰水换成凉开水没有丝毫不快,只觉得心口处暖暖的很窝心,连她胃不好这种小事情都记得,眼前男人的心思真不是普通的细腻啊。

“你不用这样拘谨,小宜,就当这儿是自己家好了。”邓志滇对她手脚不知如何放的拘束模样既惊讶又好笑。

江静宜一口气灌下半杯水,才愿意放下杯子,仔细打量这间格局与表姐家相差无几,但装修风格却异迥不同的房子。屋里最抢眼的莫过于嵌在墙壁那个大酒柜和吧台,还有自己坐着黑色真皮沙发。表姐的房子里处处透着温馨典雅,而他们的则干净利落充满阳刚气息。

“小宜,”邓志滇指指杯子。“还要吗?”

“不要……”江静宜摇头,话音未落,茶机上的电话突然铃铃铃地炸响把她吓了一跳。“我不要了,你听电话吧。”

邓志滇懒洋洋地拿起电话,喂了一声,电话那头的人不知跟他说了些什么,只见神色古怪地瞄了她一眼。“小宜,你的电话。”

“我的?”江静宜傻呼呼地指着自己。

“嗯。”邓志滇憋住涌上嘴边的笑意,硬把电话贴到她耳边。

“喂……”

“别喂了,小宜。我还在开会呢,没时间跟你穷蘑菇,快点回电话给剑锋吧,他打家里没人听,打手机又未能接通,急得只差没上电视登寻人广告了。”

“哥哥找我?什么事?”抬眼看一下墙上的钟,这个时间哥哥应该在忙啊。

“我哪知道啊,自己问他去。还有,帮我告诉他,今天之内不准再打我的手机,一连十通电话,我手机的电量都贡献给他了。”也不待她回答,刘倩儿噼里啪啦一说完就直接挂机。

爱穷紧张的哥哥找她能有什么事,江静宜揉揉额角,无声唉了口气,不外乎就是叫她离邓志滇远一点,少跟他接触罢了。

“小宜,干么垂头丧气的?倩儿跟你说什么了?”

“她叫打电话给哥哥。”仿佛跟电话有仇似的,江静宜狠狠瞪着它,眼都舍不得眨一下。

“那你快打点啊!”只是打个电话而已,干嘛要皱眉头,一脸愁眉苦脸的?

“我……”江静宜可怜巴巴地瘪瘪嘴,露出一副小孩子做错事后的心虚表情。“我怕被哥哥骂。”

“他骂你?”不对呀,以他得到的内幕消息,刘剑锋不是一向把小宜当成捧在手里怕飞,含在嘴里怕化的心肝宝贝吗?他舍得骂她?“为什么?”

[正文:第五十九章 藤条炆猪肉!]

“还能为什么啊?我今天早上才答应哥哥要跟你保持距离,不要走得太近。现在我不但没信守承诺,还明知故犯呆在你家里,要是哥哥知道了,一定……一定会像唐僧一样唠唠叨叨地对着我碎碎念,说不定哥哥一怒之下会把我揪回酒店继续当罗国祥的助理。”

“你哥哥千方百计就是想着如何把你带离我身边吧。”邓志滇摇头叹息,心里清楚地知道——那个护妹心切的刘剑锋将是他追妻计划的主要障碍。不过,你刘剑锋有张良计,他邓志滇亦有过墙梯。毕竟刘剑锋要工作,而他工作的地方离这儿蛮远的,所谓鞭长莫及,他总会瞅到机会攻陷小宜的芳心。刘剑锋,你就储定钱做人情,等着叫他做妹夫吧。

“知道就好,以后没事少在我身边显,省得我被哥哥念。”

那可不行,不在你身边转,他要何年何月才能娶到老婆啊!邓志滇心里腹诽不断,忽然想起很久以前的一件事。“小宜,你表姐之前拿了一把钥匙过来给阿风,说是她出差的时候,叫我们帮忙看一下门。”

“那钥匙呢?”犹如黑暗中见到一缕曙光,江静宜满脸惊喜地扑了过去。

“平时阿风就放在抽屉里,我去找找。”说完,邓志滇跑到抽屉里翻了翻,随即拿起一条钥匙挥了挥。“嗯,运气不错,钥匙在这儿呢,小宜。”

“哇,太好了。”江静宜欢呼一声,兴冲冲地捞起睡得正香的小家伙。“小不点,我们回家喽。”

在小宜的心目中自己还不如一头狗!邓志滇的心灵再次被这个事实击倒,他像只斗败的公鸡,耷拉着脑袋,提着那堆狗粮杂物,无精打采地拖沓着脚步,跟着小宜蹭进刘倩儿的家门。

刚踏入客厅,电话像知晓主人回归,催命符般响过不停,江静宜赶紧放下小狗,拿起电话,无比心虚地喂了一声。

“小宜,你跑哪去了?手机都不带身上?让我好找……”听语气,电话那头的刘剑锋似乎快急疯了。

“哥,你先别说,来,跟着我做一次。”

“做什么?”

“深呼吸呀!你脾气急,多做深呼吸对身体好。来,跟着我吸气……呼气……哥,现在感觉是不是好点了?”

一直站在她身边的邓志滇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起来。

江静宜除了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还不遗余力地在他小腿上踢了一脚,以示警告。

邓志滇弯腰揉搓着频频遭殃的小腿,吃痛地拧起眉头。

“江静宜。”刘剑锋沉吟半晌,忽然轻轻唤着她的名字。

“小的在。”

“你再插科打诨不说真话,一个小时之后我要请你吃顿美味的藤条炆猪肉!”

“呃?哈哈,哥哥,你就是爱说笑,我又不是小孩子,不吃藤条炆猪肉很久了。”江静宜吐吐舌头扮鬼脸,心里暗暗慨叹,哥哥精明,当妹妹的就是命苦啊。

“就是太久没吃才更应该要吃,听说吃了藤条炆猪肉的人更能长记性!”

“不用了,你妹妹我记性一向很好。”江静宜连忙开口拒绝哥哥的‘好意’。“我刚刚送你上班后无聊嘛,就在外面闲逛了一会,结果在垃圾桶里捡了头小狗,我见它气息奄奄的,挺可怜,就把它送到宠物医院里看了一下,忙到现在才回来。”

“呯!”电话那头传来一阵巨响,然后是刘剑锋的夹杂着抱怨的怪叫声。“呜,谁把这东西放这儿,硌得我腰痛死了!”

“嗯,哥,你没事吧?”那边的动静太大了,江静宜有些担心。

“没事、没事。”现在邓志滇比较关心的是。“小宜,你真捡了一头小狗?!”

“我把它带了回来,它现在正睡觉,要我叫醒它跟你打招呼吗?”江静宜聪明的把某人有份参与拯救行动删掉,否则,她哥哥怕不早抓狂了。

“哈哈,还是免了吧。如果舅母知道你捡了头小狗来养,不知会有什么反应?”

想起那个对宠物皮毛超级敏感的母亲,江静宜不由轻笑出声。“呵呵,老妈能有什么反应啊,避之而唯恐不及啰。对了,哥,你这么急找我有什么事?表姐刚才放话,她手机的电量都贡献给你了,今天之内不准你再拔打她的手机。”

“我刚跟阿祥谈过,他说那个助理的位置依然为你保留一段时间,你……”

“哥,你叫罗国祥另请高明不要再等我了。我真的真的没回去的打算,”江静宜开口打断他的说话。“我早上都跟你说了,明天会到表姐公司面试呢。”

“小宜,你真的不打算重新考虑?”刘剑锋不死心地继续追问。

“嗯。”她肯定地点了点头,几乎想冲他咆哮一句——哥哥你真爱哆嗦!

“好吧,我跟阿祥说。那你明天面试,要我陪我吗?”

“哥……”江静宜不满地扯着电话线,努嘴撒娇。“我已经长大了,你别净把我当成三岁小孩好么?不是还有表姐吗?她会照顾我的,你别担心!”

“好,我就不说了,省得你说我哆嗦。有事记得打电话给我,别跟……”

“别跟隔壁的某人走得太近嘛!”江静宜瞪圆一双水汪汪的大眼,斜斜睨着口中的某人,故意拖长腔调大声嚷了出来。

[正文:第六十章 未雨绸缪]

“知道就好,我挂了,记得好好照顾自己啊。雪柜里我放了一些做好的菜,等会儿你用微波炉热热就可以吃了。”

“哥,还是你最好了。”有好吃的永远不忘自己。江静宜顿时眉开眼笑,乐得只差没跳起来拍掌欢呼了。

呸!不就是会做菜吗?有什么了不起!邓志滇满脸不悦地哼了哼,他有理由相信,如果刘剑锋在现场,恐怕他家小宜早就欢天喜地扑过去大方献吻了。由此可见,学习烹饪是他放下工作后最迫切要做的第一件事情,人家不是说要抓一个人的心,先抓住他的胃吗?

“小馋猫!”刘剑锋笑骂一声,最后依依不舍地挂了电话。

江静宜匆匆放下电话,迫不及待想去厨房扒雪柜,看看哥哥到底给自己做了什么好吃了。一只大掌突然横在她面前,阻止她的去路。

“小宜,你打算到倩儿的公司上班吗?”手的主人邓志滇紧盯住她如是说。

“你刚才不是听见了吗?”对他明知故问江静宜只能无奈地翻翻白眼,没好气地回了一句。忙了一个上午,早上吃的皮蛋瘦肉粥已经被胃消化吸收掉,肚子咕噜咕噜叫着,唱空城计唱得正欢呢。而且,她皱了皱眉头。“说上班言之过早了,我明天才去面试呢。”虽说朝中有人好办事,但最后拍板的人并不是表姐,她自己都没有十足信心可以通过面试。

“别担心了,以小宜你的条件想通过面试绝对没问题。我担心的是,”说到这儿,邓志滇一顿,性感的薄唇悄然勾勒出一丝淡淡笑纹,墨黑的瞳眸里流转着算计。“嗯,或者是我多虑了,小宜你怎会为了我弟弟志洋与他表妹郑美仪亦在这间公司工作,就轻言放弃面试的机会呢。”

害怕刘剑锋那个家伙以小宜没工作为由把她拐走,邓志滇想方设法要将小宜留下来。小宜打算进的公司很不巧就是他家开的,这原本没什么,工作始终需要有人做。但冤家路窄,那个曾经在医院里伤害过小宜以刁蛮任性出名的郑美仪就在弟弟手下工作,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那天倒霉地让她们遇着了,谁敢保证她们不会火星撞地球,一言不合就噼里啪啦打起来?嗯,未雨绸缪,还是先帮小宜打打预防针,预防一下吧。

“你弟弟和他表妹?”江静宜皱皱鼻子,一脸迷惑不解。表妹就是表妹,为什么非要在前面加上他字?真是好奇怪的说法哦。

邓志滇弯起嘴角笑了笑,笑容里有说不出的哀伤苦涩。“那天的情况你都看到了,志洋是我同父异母的弟弟。我母亲在我两岁的时候就过世了。”

那时候父亲的事业才起步,一身兼两职的母亲既当母亲又当秘书,每天带着刚满月的他奔走于公司与家之间,二年后,公司终于有起色,母亲则因为长期操劳过度住进医院里,而这一进去就没能再回来。母亲走得太急了,年幼的他根本来不及体会别人常挂在嘴边的母爱,更不用说创造一些可供日后缅怀追思的美好回忆。母亲至于他,仅仅是几本厚厚相簿和父亲用伤感低沉的语调重复了无数次的话语:志滇,虽然你妈妈不在了,但是你妈真的很爱很爱你……对此,他没有丝毫怀疑,他只是觉得无比……憾恨。遗憾母亲过世得如此早,痛恨年幼的自己记忆力如此之差劲,母亲在他脑子里仅余一个捉不着摸不到的幻影。小时候他最羡慕那些同学朋友有母亲可抱怨,不像自己,连想找个借口来抱怨母亲都成为一种只存在于幻想中的奢求。

“……”那双深邃黝黑的眼里头有着太过浓重的哀伤落寞了,江静宜张开嘴巴却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只能怔怔地凝视着他。

被她的视线所吸引,邓志滇忍不住扬起一双深邃的眸子,静静回望着神色复杂的小宜,她脸上的怜悯表情太显眼了,叫一向喜欢以坚强示人的他眼眶莫名发烫,有股泫然欲泣的感觉。

这样你眼望我眼过了N分钟,被某人盯得浑身不自在的江静宜率先败下阵来,她装模作样地瞄了一眼挂在墙壁的电子钟,惊叹。“哇,原来已经十二点了。”

小宜脸红红的样子真可爱!邓志滇暗暗叹了口气,万般不舍地转开视线,为了避免自己会不顾一切地扑过去,然后狠狠在那张红通通的俏脸上啃几口,他连忙收敛心神,很配合地点了点头,随口“嗯”了一声。

“那我去厨房做饭,你要吃吗?”嗯,看在他好心帮小不点提狗粮的份上,就大方点请他吃顿家常便饭吧。江静宜暗自点头,为自己的行为作辩解。

“要要要要……”邓志滇连声不迭地点头答应。有得吃,而且是小宜亲手做得,纵然是穿肠毒药他都二话不说直接塞入嘴里。

“知道了,我现在去做。”江静宜被他的逗趣表情弄得哭笑不得。

“嗯。”邓志滇喜不自胜,嘴巴笑得快裂到耳朵去了。“那我帮小不点做个狗窝吧。小宜,你打算把小不点的窝放哪儿?”

“对哦,你不说我都差点儿忘了。”江静宜恍然,然后一脸为难地伸出纤细的手指头有一下没一下点仿佛抹上胭脂的腮帮。“只是放哪儿好呢?”

想那么多干嘛?直接放到大门口去让它自生自灭好了!瞧见小宜为了那个小家伙犯愁伤脑筋,再次打翻醋坛的邓志滇恨恨地忖度。

[正文:第六十一章 天不从人愿]

“小宜,你表姐……她对动物的皮毛没敏感吧?”邓志滇私心希望刘倩儿跟她母亲一样,对动物的皮毛有敏感症,这样他就可以名正言顺把某色狗踢出大门口,可惜,天不从人愿,邓志滇怕什么偏偏就来什么。

“敏感?”江静宜瞪大无邪的眼睛,冲着他直摆手。“才不会哩,表姐对小动物的狂热比起我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只是她平时工作太忙了,没时间照顾罢了。如果说小不点来了家谁最高兴,表姐认了第二我也不敢认第一呢。嗯,你现在一说,倒提醒了我,为了可爱的小不点不被表姐抢走,我决定把它养在房间里。”

真是千金难买早知道呀,邓志滇瞪着那个摊开四肢睡在沙发旁边不时打呼噜的小狗,真是悔得肠子都青了。早知道就不把小宜带到阿默店里,看看给自己招了什么?小宜把它带回家不够,还想养在房间里?那怎么行!说什么他都要举手反对,小宜的房间他还没进过呢,凭什么这头臭狗可以堂而皇之进驻到里面?而且凭小宜对它宠爱,哪天让它跳到她床上睡,他一点都不觉得奇怪。一次两次没所谓,最怕就是习惯成自然,只要一想到未来的日子里,自己跟小宜的床上多了那么一坨碍眼的东西,他就有种跳过去,立马捏死它的冲动。要知道防患胜于未然啊。

“养在房间里?”明明心里气得要死,邓志滇不得不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表情。“那不太好吧?你刚才不是说了,倩儿平时没什么时间照顾宠物吗?那她有什么理由会跟你争小不点呢?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吃醋,当然,这个理由打死他都说不出口。

“什么?”

“你别看小不点好像很乖的样子,它很喜欢钻垃圾堆还喜欢咬拖鞋,到了新地方还要训练它的大小便,你也不想房间每天都是臭哄哄乱七八糟的样子吧?”

江静宜犹豫了。“那……”

“让它睡在那个角落里好不好?”他随手指了个地方。

“嗯,好吧。那拜托你了。”说完,她就钻进厨房。

“小宜,”三两下就搞掂的邓志滇兴冲冲地跑进厨房里。“有什么需要我帮忙吗?”

“咦?那么快?”江静宜关上消毒碗柜的门,惊讶地转过头。

“就是铺一张从阿默那儿带回来的薄毡,有什么难的。不过,我刚刚帮你把拖鞋都放进鞋柜里,嗯,狗粮就放在这儿吧。”

“噢,谢谢。”抬头冲他甜甜一笑,江静宜指着锅子里冒着白雾翻滚的粥。“我哥做了许多皮蛋瘦肉粥,吃这个当午饭可以吧?”

“那是我的荣幸,很早以前就想试试你哥的手艺了。”邓志滇眨了眨眼,嘻嘻笑着。

江静宜耸耸肩膀,没问题最好,省得她又要淘米煮饭。“那帮我把粥端出去吧。”

“ok,没问题。”邓志滇端着起那锅热气腾腾的粥,乐颠颠地跑了出去。

不就是一锅粥嘛,用得着这么兴奋吗?端着菜跟在后头的江静宜不由好笑地摇头。

“呃,”邓志滇摸着涨鼓鼓的肚子,满意地打了个饱嗝,“剑锋的厨艺真不是吹的,菜很好吃。”

“我哥哥煮得菜当然好吃,”江静宜得意地翘起嘴巴,语带惋惜。“只不过哥哥工作的地方这儿实在太远了,否则我一定天天跑过去蹭饭。”

“小宜,你平时喜欢吃什么?”知彼知己方能百战百胜,邓志滇聪明的选择投其所好——意思就是:小宜喜欢吃什么他就学做什么。

“我喜欢的……”江静宜几乎不假思索,很顺溜念出一大串家常菜名。“有冬菇滑鸡、番茄烧牛肉、烩三菇、宫保鸡丁、八宝豆腐、凉拌青瓜、花生炒排骨,嗯,反正好吃的东西我都喜欢就是了。”

邓志滇默默把这些菜名都记了下来。

“阿滇,你问这个干嘛呀?”江静宜好奇地瞟了他一眼,开始动手收拾饭桌上的碗碟碗碟。

邓志滇笑眯眯地从她手上接过那摞碗碟,边往厨房走边说。“因为我想记下来,学会、然后亲手做给你吃。”

“什么?!”江静宜低叫一声,难以置信地瞪圆眼珠子,瞅着那个面露微笑,语气万分认真的男人,半晌无言。他这么大费周折,就是为了想亲手做菜给自己吃?!

“嗯,”邓志滇肯定地冲她点点头,一派严肃认真“小宜,虽然我不知道要多久才能拥有你哥的厨艺,或者我一辈子都比不上他,但我真的希望,你能吃我做的菜。”

“……”被他的说话吓倒,江静宜蓦地张开嘴巴,彻底冏掉了。

[正文:第六十二章 月亮与太阳]

“我来吧,小宜,煮我是不会,洗洗碗碟这么简单的事情我还会做。”邓志滇扬高下巴,示意她到外面呆着。“你到沙发休息一会儿好了。”

江静宜歪着脑袋盯住那个埋头洗碗的男人无力地叹了口气,末了合上张了半天却什么都说不出来的嘴巴,动手拧了一张抹布出去擦饭桌。

“阿滇,我想煮奶茶,你有兴趣来一杯吗?”碗碟有人代劳,无所事事的江静宜忽然兴起想煮奶茶的念头。

“你会煮奶茶?”邓志滇停下涮碗的手,转过头来,一脸惊喜地望着她。

“嗯,会一点皮毛吧。”其实她本人比较喜欢喝咖啡,只是家里人一致认为咖啡比较伤胃,喝多了对身体不好,就建议她每天喝……牛奶。什么东西喝多了都会有腻的一天,某天在书上看到广式奶茶的做法,她觉得有趣,就试着做了一回,尽管做出来的成果没有外面卖的好喝,但毕竟是自己做得嘛。从此,她就养成了闲来没事煮一壶奶茶消磨时间的习惯。

“我要喝!我要喝啦!”邓志滇忙不迭地点头,深恐她反悔似的。

“煮出来的味道不一定有咖啡店卖的好喝哦。”江静宜事先打定预防针,省得某人希望越高,失望越大。

“只要是小宜你做得,我都喜欢喝。”不是客套,是他的真心话。

只要是我做得都喜欢喝?如果是砒霜呢?也喝吗?江静宜没好气地翻翻眼皮,无力感油然而生,唉,无论她说什么他总有话说,这个人不当谈判专家真是浪费啊。

“小宜,碗碟都洗完了,还有什么需要帮忙吗?”

“不用了,你去客厅看电视吧。”

“电视?除了时事新闻,我已经很久没看电视了。”

“那……”

“让我偷一下师吧,我保证绝对不妨碍你,亦不将你煮奶茶的秘技泄漏给别人听。”邓志滇郑重其事地举起手,作发誓状。

“煮奶茶哪有什么秘技啊!?”江静宜有点啼笑皆非,说到别人,她倒是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阿滇,你说你那个弟弟跟他表妹跟我表姐属一间公司,是真的吗?”

“嗯,小宜,你面试什么工作?”

“文员啊,表姐说她们部门有个女孩因为结婚辞职回家了,她叫我去试试。”

“那你一定有机会遇到志洋他们了,志洋是公司的副经理,而郑美仪是他秘书。”

“遇到就遇到呗,难道还怕她吃了我不成?”江静宜满不在乎地吐吐舌头,偷偷扮鬼脸。“我做人的宗旨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人若犯你呢?”邓志滇好笑地发问。知道眼前人儿看似荏弱,内里实则坚强得教他心折。

“当然以牙还牙,像上次一样,直接还她一个二百五!”她瞠大一双晶莹剔透的美眸,俏皮地回了一句,手则忙着指向头顶的厨柜。“阿滇,帮我取套杯子出来吧。”

呵呵,真不亏是他喜欢的小宜啊!邓志滇好笑地摇了摇头.“这个吗?”

江静宜随意抬眼瞄了瞄。“嗯,取出来顺便用开水涮涮吧,杯子是新的,还没用过呢。”

“哦。”邓志滇拆开包装,两个外形别致的杯子顿时出现眼前。“好可爱的对杯……”一个是圆形的普通杯子,另一个则是半月的形状,刚好与圆形的杯子贴切地相嵌在一起,异常的和谐合衬。月亮、太阳……只消一眼,他打从心底是里喜欢上这对制作有点粗糙却不失可爱的杯子。

“当然可爱,”江静宜噘起水润红唇,小声咕嘟道。“为了它们,我提着两瓶特大家庭庄汽水从那间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商店走回家耶。”

“为什么?”杯子与汽水有关系吗?而且还是特大家庭庄?想着小宜曾经从那么远的便利店提了两瓶汽水回来,邓志滇有些心疼地皱了皱眉头,动手浇了一勺子开水倒在杯子上。

“你看到杯子外面的字没有?这套杯子是非卖品,要买够一定数量的汽水才能赠送。偏偏那天我走路没有骑单车,但是那个售货员说过了这个村没那个店,这个已经是最后一套了,如果我不干脆点买下来,说不定等一会儿就被人买了去,到时候就是哭也无谓了。”怕错失良机的她连忙掏钱买了下来,然后以每走五十步停一停的乌龟速度挪回家,尽管如此,那天还是累得她张开嘴巴直喘气——够呛啊。

“真可惜那时候我不在你身边。”否则他一定义不容辞帮小宜把汽水提回家。

“讨厌,你的手湿淋淋都是水,”江静宜侧头避开突然袭上脑袋的大手,忍不住对某人怒目而视。“不要乱揉我的头发啦!”

“嗯,”邓志滇收回狼爪,一本正经地板起脸,“下次再揉的时候,我会记得把手擦干抹净,不留一点儿水渍。”

“什么下次?”江静宜磨了磨牙,瞪大两只快要喷出火来的大眼睛,狠狠剜着某人。“以后都不准再揉我的头发,听到没有?”

“啊?每逢2号(以后)都不准揉?哦,我听到了,小宜。每逢2号我都不会碰你头发的,过了2号之后都随我,对吧。”故意曲解某人意思的邓志滇努力憋住笑意把2号两字咬得特重。

“……”气得只差没吐血的江静宜死死捏紧抓在手里的汤勺,一再告诫自己别冲动,这世上许多东西可以买得到,但不包括后悔药,冲动可是魔鬼,看看自己一时心软为自己招了什么?一个可比拟狗皮膏药的无赖,真是血淋淋的教训啊。

[正文:第六十三章 特意?!]

“哇啊,小宜,”邓志滇笑呵呵地抽了抽鼻子,由衷地发出赞叹之声,借以转移某人的心思。“你煮得奶茶好香哦。”

被别人称赞原本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可现在的江静宜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她只想早早把这个瘟神送走,只是怎么没人提醒她……请神很容易,想送神走却……超难?!

江静宜鼓起腮帮,气呼呼地瞪他一眼。“别说废话,记得帮我把那个半月形的杯子涮干净点!”

“哦,半月形是你的,”邓志滇恍然,点头。继而举起另一只圆形马克杯子,促狭地冲她眨眨眼,笑得意味深长。“那这个哩?”

江静宜忍住想敲他脑袋的冲动,很不屑地白他一眼,嘴里咕咕囔囔道。“明知故问,屋子里就我们两个人,这个是我的,剩下那个当然是你的。”

呜呜,她也不愿意将那么可爱的杯子借给他用啦,但有什么办法,她表姐厨艺不高明,进厨房的频率更是屈指可数,偏偏跟茶杯碗碟像有什么深仇大恨似的,完整无缺的碗碟茶杯一到她手里不是缺口就少了一角,不然就是粉身碎骨,魂归垃圾桶。家里的十个碗八个碟在她的“不懈努力”之下,碗碟只剩下寥寥可数的三两只,家里那仅有的两只杯子亦宣告“光荣退休”。为了一劳永逸,表姐干脆改用胶杯,而对胶质杯碗没什么好感的她坚持使用平时惯用的瓷碗碟,这套杯子如此可爱,当然不能让表姐白白糟蹋了。再者,邓志滇说到底是客人,总不能叫她用透明软乎乎,仿佛水热一点就会立即融化的一次性胶杯招呼人家吧?他要不介意,她亦不好意思拿出手。

“我的?”邓志滇惊呼一声,再次开口确认。“小宜,你说这个杯是我的?”

“是啦,杯子给你用啦。”江静宜没好气地撇撇嘴,真怀疑他到底有几岁,怎么年纪轻轻像个老头子般啰嗦?“不然你想用一次性胶杯喝奶茶啊?”

“谢了,”心下已有计较的邓志滇微微一笑,举起那对叫他爱不释手的杯子,盯住她话中有话地说。“既然小宜你要月亮,我要这个太阳就好。”听清楚,他说的是要,不是用哦。

“要就要,哪来这么多废话。”江静宜咕嘟,睁大眼睛瞪他一眼,端着奶茶率先走了出去。

“呵呵,这可是你自己说的,等会儿可别后悔哦,小宜……”邓志滇露出一个狐狸般狡猾的笑容,乐颠颠跟在她后头跑,心里暗下决定,等会回家的时候,顺便把杯子带走。

“你嘀嘀咕咕些什么?”江静宜困惑地抬眼瞅他,接过他手里的杯子,为他倒了一杯奶茶。“试试吧,不好喝要直接说,好久没煮,手都生疏了。”

迫不及待的邓志滇连忙双手捧着啜了一口,嗯……他陶醉地眯上眼睛细细品尝着,奶茶香浓顺滑,甜味适中,果然和想像中一样美味好喝呢。

“阿滇,怎么样?”江静宜有点紧张,有点忐忑地盯住他,虽然她对自己煮奶茶的手艺相当有信心,但不知为何,她很在意眼前男人的想法,很想得到他的认同。

“小宜,你以后煮奶茶记得一定要叫上我,”邓志滇砸砸嘴巴,露出一副回味无穷的模样。“奶茶香浓美味顺滑可口,实在太好喝了。”

“那你多喝一点吧。”江静宜径直把整壶奶茶推到他面前,捧起自己那杯小小地抿了一口,嗯,下次试着加点珍珠和椰果可能更有嚼头也说不定呢。

“那我就不客气了。”邓志滇动手给自己续了一杯。

你什么时候跟我客气过?她很不以为然地撇撇嘴角,在心底无声驳斥着。四处乱转的眼珠子突然瞟到懒洋洋往自己脚边挪的小狗,顿时笑开了脸。“小不点,醒啦,饿了没有?我给你找个盆子盛狗粮……或者我先帮你洗澡吧。”

切,邓志滇愤愤地想,睡了就吃,吃了就睡,哪点儿像狗,分明是头猪好不好。不过,此刻的他真希望自己是孙悟空拥有七十二变,这样他就可以变成那头被小宜抱在怀里,柔声细气哄着的小狗。

“阿滇,我要帮小不点洗澡,没空招呼你,喝完奶茶你就回去吧。”江静宜为踢某人走找到一个名正言顺的借口。

邓志滇连忙咽下最后一口奶茶,悠悠发出满足的叹谓声,唉,如果小宜能够天天为他做饭煮奶茶,此生足矣。好,为了实现这个愿望,他更要加把劲,努力跟某人培养感情。“我今天休息,回家也没什么事情要忙。小宜你不但请我吃饭又特意煮了那么美味的奶茶给我喝,不做点什么我会觉得过意不去的。”

特意?!江静宜一张俏脸刹时刷满黑线,她难以置信地瞪着那位显然有自恋倾向的男人,哎哟,真会在自己面上贴金,什么特意啊,那是因为她自己想要喝才煮的,好不好?

“小不点乖啊,”邓志滇故意无视某人一脸怒色,神态自若地拎起小狗直往浴室奔。“爸爸现在带你去洗澡啰。”

江静宜先是呆了呆,反应过来后忍不住连连跺脚,娇声抗议。“哎,那用你啊,我自己会帮它洗……”

[正文:第六十四章 认真]

“小宜,你跟我客气什么呀?我吃了那么多东西,做点事情是应该的,对不对呀,小不点?”邓志滇嘻嘻笑着,答得滴水不漏。“而且我有帮小狗洗澡的经验,我保证,一定不会给你添乱的,小宜你就放心吧。”

“汪汪汪!”许是被拎着很不舒服,小狗边大叫,边扭动胖胖的身子试图挣扎。

江静宜听得直翻白眼,这人根本是霸王硬上弓,她还可以说不吗?浴室算不上有多大,但塞两个成年人和一头狗还是绰绰有余。

邓志滇摁住不停挣扎的小家伙,让小宜将它的皮毛淋湿,再涂上沐浴露揉揉搓搓,小狗舒服得直眯眼,一切看似很顺利……呃,如果忽略冲水那一刻的话。小不点的皮毛丰厚,吸水能力自然强,才冲洗一下,小家伙就迫不及待地甩动身子,霎时泡沫、水花四处飞溅,措手不及的两人就不幸中招了。

“啊!呸呸呸……”江静宜尖叫一声,连忙吐出飞入口中带有狗毛的泡沫,不假思索举起花洒,仰起满是泡沫的脸蛋直往它底下凑,呜,真倒霉,眼睛也沾到沐浴露了。

“咕噜!”邓志滇目不转睛地紧盯晶莹剔透的水珠滑过吹弹可破的粉颊,饱满湿润的嘴唇,蜿蜒淌过精致的锁骨……渐渐没入他那件白色衬衫,引人遐想……一时间他只觉喉头紧迫,血气不受控制似的不断往上喷涌,叫他不自觉地咽了口口水,心智像受盅惑般,忍不住倾身向前捧住她白嫩的脸蛋,张开嘴巴直接堵住那张叫他心猿意马的粉色唇瓣。

猝不及防的江静宜随即震惊地瞪大圆溜溜的眼睛,一直握在手里的花洒“啪”一声被无情抛弃地上,霎时,水珠纷纷飘洒在嘴巴相贴的两人身上。眼见先机尽失挣脱不成,羞恼交加的江静宜唯有捏紧拳头,狠狠捶上某人的胸膛,借以泄愤。

胸膛被捶得砰砰作响,陶醉于热吻的邓志滇眉头都不皱一下,只是使出浑身解数加深这一吻,谋求能唤起小宜的共鸣,来一声唇舌交缠的法式热吻。

好不容易才获得自由,小不点立即撒开四条胖腿边甩着水珠,边绕着粘在一起的两个人欢蹦乱跳。

“……唔……嗯……”江静宜无暇体会唇畔传来阵阵麻酥的感觉,她只觉得脑子眩晕昏沉,肺部里的空气全被某人吸走抽光了。她敢打包票,他再不把嘴巴挪开,她就……就两眼一翻,晕给他看。

“小宜……”邓志滇恋恋不舍地退离一点点,脸上露出一抹傲然又满足的神情。“小宜,”他又低低唤了一声,充斥着盈盈笑意的双眸紧紧盯住面色绯红,眼神迷离,愣愣张着有些肿胀的嘴唇直喘气的人儿,忍不住情动地凑过去亲亲她的俏鼻,感觉到怀里的馨香身子无法自制地抖了抖,某人眼中笑意更盛,就连声音都笑意满满的。“下次接吻的时候记得别憋着,要用鼻子呼吸呀。”

“呼呼……”快憋死她了!江静宜一手捣住红到能滴出血来的脸颊,一手捂住起伏不定的胸口,拼命张大嘴巴给差点挤扁的肺部补充氧气的同时不忘咬牙切齿斜眼狠瞪他。“呼,真谢谢你提醒我了,下次我跟别人接吻时,会记得用鼻子呼吸的……”

“跟谁?!”邓志滇又惊又气地打断她的说话,光是听到小宜说要跟别人接吻,他就快要气疯了。

“跟谁?”江静宜随即露出一脸你白痴啊的表情。“当然是我未来的男朋友啰!”

“嘿嘿,”闻言,邓志滇傻笑两声,双手温柔地捧着那张叫他百看不厌的娇美容颜,垂下头用鼻子亲昵地蹭了蹭她的俏鼻,轻声呢喃道。“无论是现在或者未来,小宜你的男朋友只能是我一个。所以小宜你一定要记得常来找我,我呀,可是非常期待跟你练习接吻技术呢。”

“……”四目相接那一刻,江静宜却从他饱含笑意的眼里读出认真两字,心头大震的她一时之间忘了害羞窘迫,只能无措地瞅着他,久久说不出话来。

“我对你是认真的,小宜。”邓志滇在她微张的红唇啄了一口,有点意犹未尽地舔舔嘴巴。“绝不是说说而已。”

为了掩饰心底的慌乱,江静宜气急地拔开他的手,用力磨了磨牙,皮笑肉不笑地抓过丢在地上的花洒。“对不起,我也是认真的,你不是帮忙就马上给我出去,别在这儿碍手碍脚,帮倒忙。”再啰嗦,她发誓,一定会毫不犹豫将花洒砸到他头上。

“呵呵,没问题、没问题。”邓志滇大手一伸,立即把忙于挠门逃窜的小家伙捞了过来,很有诚意地双手奉上。“动手吧,小宜。”

有过一次经验,驾轻就熟的两人很快就把小家伙弄得毛发蓬松干干净净,远远都能嗅到它身上散发出阵阵清新花香味。

望着在客厅里撒欢的小不点,江静宜觉得一切努力没有白费。当然如果自己身上不是湿淋淋的,活像刚从水里捞起来,那就更加完美了。

[正文:第六十五章 在乎]

“小宜,你别只顾望着那头笨狗傻笑了。快把身上的衣服换下来吧,衣服都湿了,穿久了对身体不好。”

江静宜低头一瞧,被打湿的白色衬衫紧紧贴着身体,尽管下面穿了件睡衣说不上有多性感暴露,但衣服太贴身了,玲珑曲线原形毕露……呜哇,后知后觉的她连忙捂着刹那红到耳根去的脸蛋,狂飙进房间里换衣服。

她的反应太可爱了,目光紧紧相随的邓志滇忍不住抿嘴微笑。

江静宜突然从房间里探出头来,双颊红扑扑的,明媚的大眼带着丝丝羞赧忽闪忽闪地眨着,煞是招人喜爱。“阿滇,衣服我洗干净明天再还你……”

“哦,好……”邓志滇傻呼呼地应了一声,兀自盯着某人眯眯笑。

“那你还愣着干什么?快回家换衣服呀。啊,走之前记得帮我把门关好喔。”说完,砰一声甩上门,泡澡去也。

“哦,好。”邓志滇还是那句话,临走之前除了非常尽职地关上大门,还很顺手把某个‘太阳’杯子牵了回家。既然小宜说这个杯子是他的,他把属于自己的东西带回家,应该无可厚非吧。

半个小时候后,泡完澡的江静宜神清气爽地步出房门,先把湿衣服塞入全自动洗衣机里,再给缠在脚边的小不点喂了狗粮,然后动手收拾茶几上的茶壶茶杯。

“咦,奇怪了?”江静宜困惑地瞪着茶几上孤伶伶地月亮,喃喃自语着。“那个太阳杯子呢?”

杯子就这样凭空消失了,任她掘地三尺亦找不到,只能瞅着孤单的月亮扼腕叹息……明明是一对的,怎么不见了一只呢?直到某天,江静宜又再重临未来姐夫跟某人的家,发现它正被某人捧着喝茶。啊!她顿时火了,揪住邓某人训斥他顺手牵羊的无耻行径。

岂料,邓志滇不但脸无愧色还振振有辞地摊开双手,露出一脸无辜的表情说——小宜你逗玩我吧?明明你自己说了,这个太阳杯子是我的。既然是我的,我带回家有什么不对?

“呃?”她霎时被堵得哑口无言,万分郁闷。自己似乎、好像、有说过杯子是他的这种说话……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晚上表姐回到家,一如她预想的一样,她两眼发光地盯住小不点,大呼——好可爱的狗狗啊!然后以一句:你都抱一天了,怎么也轮到我啦。光明正大把小家伙抱了怀里逗了整晚,直到睡觉时才舍得放手。

第二天,江静宜起了个早,想起表姐说这几天应酬多,吃的东西上火,她沿用老妈的教导,把昨晚泡好的花生加上柴鱼煮了一锅下火粥,然后叫醒好眠的小不点,打算带它出去遛一遛,再回来吃早餐,跟表姐一起去公司面试。

“走啦,小不点,我带你出去遛遛,”江静宜一边拖它出门,一边碎碎念。“从今天开始我每天早上七点带你出来,好吗?”

“早晨运动对身体太有益处,可以让我也加入吗?”一把熟悉的声音突然插了进来。

“咦?”倍感诧异的江静宜连忙转过头去,就看见T恤牛仔裤轻松打扮的邓志滇双手抱胸倚在墙边,嘴角带笑温柔地瞅着她。

江静宜随即眨了眨眼,某人并没有消失。“阿滇,你、你怎么在这儿?”现在才七点,上班也太早了吧?看他那副悠闲自在的模样,似乎是在等人?!而且他等的人是……自己?不,才不会哩!她在心底悄悄反驳,他怎么可能太清早呆在门口等她?

“呵呵,”觉得那张纠结成一团的小脸怎么看怎么可爱的邓志滇慢悠悠地走上前去,伸手揉乱她的头发。

“邓志滇!”江静宜不由睁大眼睛,气呼呼地瞪他,打算旧调重弹。“不是跟你说过不准再乱碰我的头发吗?”

“啊?我当然记得。”邓志滇装模作样地掏出手机随意瞟了一眼,很狗腿的把手机捧到她面前,作无辜状。“只是小宜,今天不是2号呢。”所以他想揉就揉!

“你!”江静宜气极,抬起脚丫用力踹了过去。“滚!”说完很有气哼哼地扭过头,牵着小不点,扬长而去。

邓志滇机敏地侧身避过,不死心地追在后头哇哇大叫。“小宜,你等等我!”

“哼,”她突然扭过头来冲他吐舌头,扮鬼脸,嘟囔道。“作梦去!”

“我昨晚真的梦见你呢。”与她并肩而行的邓志滇微微眯着眼睛,脸上挂着一抹梦幻般的甜蜜笑容。“一个很甜很美的梦哦。”

江静宜嘴角一阵抽搐,实在不敢问他做了什么美梦。因为她知道无论自己说些什么,这个无赖至极的男人总有办法叫她脸红耳热无言以对。

“呼……”邓志滇深深吸了口气,“不枉我等了一个小时,早上的空气果然特别清新呢。”

“你在外面等了一个小时?”她忍不住惊呼一声。“为什么?”

“为什么?”邓志滇侧头瞄了她一眼,大手不怕死的再次摸上她的脑袋。“为了你啊!”

“我?!”江静宜蓦然瞪大眼睛,满脸不可思议地指着自己,由于惊吓过度,她已经忘了计较某人又犯规乱揉她的头发了。

“嗯。”肯定地冲她点了点头,邓志滇出其不意张开双手把兀自发呆的人儿搂入怀里,鼻子嗅着她身上散发的馨香气息,一股幸福的感觉油然而生。“我想你上班之前一定会带小家伙出来散步,但又不好意思打电话吵你,就在这儿守株待兔啰。”

“我不是兔子!”眼见挣扎不成,江静宜无奈地噘了噘嘴巴,小声反驳。

“对,你不是兔子,”邓志滇低头在她额头上亲了亲,一手夺过她手里的绳子,一手牵着她,慢悠悠走向离公寓不远的草地。“你是我最喜欢的人!”

吃一堑,长一智。学乖了的江静宜放弃无谓挣扎,脸红红地让邓某人拖着走,只是她很好奇,“你等我干嘛?”他们彼此住得那么近,想见面什么时候不成啊?非要太清早等在门口?真是怪人一个!

“今天开始我有好一阵子不能见你了。”邓志滇弯腰解开小不点的绳子,然后拍拍它的背,示意它可以自由活动了。

小不点立即撒开四腿蹦了出去。

听到他说有一阵子不能见面,这代表有好一阵子不用受他搔扰,江静宜高兴之余又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奇怪感觉在心底悄然衍生,是失落还是庆幸?她自己都已经分不清。她只知道,纵然她动不动就踹他,整天骂他无赖,却不能抹杀自己在乎他的事实。

[正文:第六十六章 贿赂]

“怎么了,小宜。听到说有好一阵子不用看到我,高兴到说不出话来了?”邓志滇漫不经心地打趣,尽管表面上说得毫不在乎,其实他很在乎她的答案。如果说这世上还有什么人能伤害到自己,别怀疑,眼前人绝对能稳坐第一宝座。

“呵呵,”像掩饰什么般,江静宜飞快扬起可爱的小下巴,口是心非地嚷道。“当然了。”

“唉,”邓志滇作状地捂住胸口,露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小宜你就这么讨厌我吗?”

“我不是讨厌你……”话才脱口江静宜就恨不得将那条动得比脑子还要快的舌头给咬掉,江静宜,你是白痴吗?明知他只是装装样子而已,你还笨到直往里面跳。

“不讨厌就是喜欢吧。”邓志滇顿时心花怒放,笑得合不拢嘴。

什么逻辑?不讨厌就是喜欢?!江静宜恼羞成怒,涨红一张俏脸狠狠瞪他。“你、你不要给点阳光就灿烂,给点湖水就泛滥,蹬鼻子上脸啊!”

邓志滇抬起手腕看了一下时间,微微笑了起来。“好好好,我不说了。小宜,你还没吃早餐吧,附近有卖早点的,你想吃什么我去买给你。”

“不用了,我家里煮了粥。”江静宜谢绝他的好意,扬声叫唤玩得不亦乐乎的小狗。“小不点,回家了。”

“小宜你煮的?”邓志滇涎着一张脸,笑嘻嘻挨了过去。“那我可不可以,可以不可以……”

江静宜弯腰扣回绳子,牵着小狗往回走,听见他吞吞吐吐可了半天都没有下文,忍不住翻翻眼皮。“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可不可以也吃你做的粥!”邓志滇的眼里满是期盼。

只是这样而已,很难开口吗?江静宜眼珠子转了转,恶作剧心顿起。“对不起喔,我做得是三个人的份,如果你吃了,那沈大哥岂不是要饿肚子?”

邓志滇撅起嘴巴,垮下双肩,开始有点心理不平衡了。不公平!明明他跟阿风住在同一间屋子,为什么阿风有份,独独自己被排除在外呢?

“咳咳,”恰巧听到某人自言自语的江静宜忍住笑意清清嗓子,一本正经地说。“那还用问,沈大哥是我表姐你的男朋友,你呢,充其量就是沈大哥的好友。我表姐那人亲疏厚薄分得很清,如果我胆敢将属于未来姐夫的粥给了你吃,她不扁我才怪呢。”

“哦……”反正没他份就是啦!邓志滇像只战败的公鸡,耷拉着脑袋无精打采跟在她后头。

“不——过,”江静宜坏坏一笑,故意把声音拖得很长很长。“如果你能跑得赢我,我是不介意分一碗给你的。”话音未落,她率先跑了起来。

一扫刚才的沮丧,邓志滇两眼放光,拼劲十足地笑着追上去。“小宜,为了能喝你煮的粥,我一定不会输的。”

“自大狂,你赢了再说吧。”江静宜忍不住扭过头来冲他吐槽。

邓志滇一个箭步跨了过去,得意洋洋地捉住她的手,与之十指紧扣。“执子之子,与子偕老。”

江静宜不敢与他目光相接,只好绷着一张红通通的脸蛋徒劳地挣扎。

“让我多握一会儿吧,小宜。”邓志滇轻轻晃荡相握的手,故意放慢脚步,“今天之后,我们有好一阵子不能见面呢。”

江静宜嘴巴颤动几下,欲语还休。直到回到家门口,某人才依依不舍松开她的手。

“阿滇,你愣着干嘛,去看看沈大哥起床没有,叫他一起过来吃早餐啊。”她推开挡在门口的门神。

“啧,打电话就好了,哪用我亲自跑一趟。”邓志滇嘴里嘟嘟囔囔,伸手掏出手机,拨通。“阿风,快点洗把脸过来倩儿家里吃早餐。什么早餐?我哪知道啊,反正小宜亲手煮的,什么都好。嗯,如果你起不了床,我不介意帮你将属于你的那份早餐消灭掉……咦,什么啊,”他难以置信地瞪着手机,不满地吼道。“这臭小子,居然挂我电话!”

“为了谢谢你的抬举,”听完他的说话,江静宜真不知是好气还是好笑了,“麻烦你帮我到厨房把粥跟碗筷端出来吧。我去叫表姐起床和喂小不点。”

邓志滇咧嘴大笑,冲她摆一个ok的手势。

“耶,今天吹什么风呀?你俩位大忙人竟然同时出现在我家?”刘倩儿不时拿眼瞅下这个,瞄下那个,脸上有说不出的惊讶。

“表姐,你的粥。”江静宜没空理会那个从进了屋就一直傻笑的人,径自盛了好几碗粥,一一放到他们面前。“你们别客气,开动啊。”

“哇,好香……是我最爱的柴鱼花生瘦肉粥哦!”刘倩儿乐得打从心底里笑了出来。“小宜,你怎么知道我想吃柴鱼粥?我本来还打算下班后叫志滇请我们去吃呢。”要知道,志滇现在有求于她,此时不敲他竹杠,要待何时呢。

“你自己昨晚说最近吃的东西太上火了,我见家里有材料,就顺便煮来当早餐了。”江静宜边对着碗里冒着热气的粥吹风,边回答。

“嗯,我家小宜真是贤良淑德啊,谁娶到你就有福啰。”刘倩儿踢踢几乎把脸埋在碗里的某人,一张精致的脸蛋上写满:想要追求我家小宜吗?那就来吧,来贿赂我吧!想娶我家小宜吗?那就来吧,来贿赂我吧!

“倩儿。”对于她的行为沈风只觉有点哭笑不得,好友爱上女友的表妹真不知是好彩还是倒霉,能与志滇亲上加亲他当然乐见其成,只是一想到志滇从此以后要受到倩儿的压榨,他哀叹之余又有点找到同盟的感动,有了志滇起码可以分散倩儿的注意力,不用每天被她压榨了。

[正文:第六十七章 啧,没救了!]

“那个……小宜,我可以再吃一碗吗?”也顾不上粥很烫,邓志滇三两口就把满满一碗粥搞掂,盯着锅子里的粥舔舔舌头,咽咽唾沫。

看到他的馋样,江静宜不知是好气还是好笑,把整锅粥推到他面前,更为掩饰脸上那抹可疑的红云,故意张大眼睛狠狠地瞪了瞪他。“自己动手丰衣足食,难道又想我盛给你不成?”

咦,她家小宜那副模样……将一切看在眼里的刘倩儿惊讶地撞撞身边人,低下头去咬耳朵。“你兄弟的手脚很快喔。”

沈风不着痕迹地瞄了他们一眼,抿嘴窃笑。“没那么两下子,如何当一个保护市民的好警察啊。”

“嘿嘿,”刘倩儿突然狡黠一笑,把竹杠敲得咣咣作响。“志滇,前几天我家小宜说想吃回转寿司,你什么时候有空带她去涮一顿啊。”

“咳咳……”江静宜差点被滑入喉咙的花生米给活活呛死!呜,表姐胡说些什么呀,她明知道自己一向不喜欢吃没煮熟的东西,更别说不用烹调直接食用的生鱼片了。明明是喜欢吃鱼生的她想吃,怎么又赖到自己身上?

“小宜,”邓志滇边担心地给拍背她顺气,边睁大眼睛怨怪地猛瞪某个摊开双手露出一脸不关我事的人。“你没事吧?”

“倩儿,我记得你曾经说过小宜不喜欢吃寿司的?”沈风好笑地盯着一脸紧张的邓志滇,凑到女友耳边说悄悄话。

“她不喜欢,我喜欢呀。”刘倩儿眯眯笑着回了他一句。

“哦,”沈风恍然大悟地点头。“了解。”

“谢谢,我没事了。”江静宜抬手抹掉咳出来的泪水,歪着身子避开一直停在后背的大手,不甚赞同地冲自家表姐拧起眉头。“生鱼片吃多了对身体不好,表姐,你以后还是少吃一点啦。我之前看过一本书,它说有种慢性自杀叫下馆子。因为到饭店吃饭有很多环节是我们自己无法掌控的,我们不知道端上来的食物是否新鲜,里面有没有添加一些有损健康的调味料,也无法知道青菜是否洗得干净,那些免费茶水呢,是否用劣质茶叶冲泡,甚至那些使用的餐具到底有没有消过毒,我们也无从得知。这种把胃交给别人,把健康留给医院的潇洒生活,难道不像自杀吗?”

听完她的说话,神色各异的三人在对视一眼后,异口同声。“那你想怎么样?”

“还用问,”江静宜扬高脸,说得理所当然。“自己煮既经济实惠又干净。”

“自己煮?”吃饱了的刘倩儿随手抽了一张面纸抹抹嘴巴。“小宜,你别指望我们哦。”

“指望你们?还不得饿死!”江静宜小声嘀咕。“如果你们不嫌弃我做的难吃,我来煮好了。”

“小宜,”沈风突然举起手,笑容谄媚,表情讨好。“可否请问一下,你口中的你们包括我跟志滇吗?”

江静宜耸耸望,无所谓地摊开双手。“如果你们喜欢,我不介意多煮一点啦,反正就是多添两双碗筷的事情。”煮两个人跟四个人,差别不太呀。

始终一言不发邓志滇飞快掏出钱包,微笑着双手捧到心上人面前。

“你干嘛?”一脸莫名其妙的江静宜愣了愣,想炫耀钱包里的人民币,摆阔吗?

“我在这儿吃饭,不能白饮白食,总得要付点伙食费吧。”邓志滇急忙掏出一张张粉红色的百元大钞。

沈风赞同地点点头,连忙摸出钱包。“小宜,你说个数,我们几个月或者你月付给你好了。”

“表姐?”江静宜为难地扭过头,煮她晓得,至于伙食费哪知道应该收多少啊。

“呃?”刘倩儿呆了呆,想起那两个大男人每天都忙,哪能天天在家里蹭饭?那就意思意思的随便收一点算了。“每月500好了。”

邓志滇和沈风很爽快地各付了1000大元。

江静宜跟他们约法三章,如果哪个人不回家吃饭,请提早通知,免得做多了浪费,需知道,剩饭剩菜营养没多少,倒是里面有大量的亚硝酸盐、细菌,吃多了对身体不好。

“小宜,”邓志滇伸手摸摸鼻子,眼神宠溺地笑望着她。“没有我的通知,你都不用煮我那份了。我要忙好一阵子。”

“就是那件你们追了好几个月的案件?”沈风拧紧眉头,脸上难掩担忧。

“嗯。”不想亦不便吐露太多,邓志滇只是淡淡地嗯了一声。

“这次的事情很棘手吗?”别看刘倩儿这人平时嘻嘻哈哈,喜欢压榨欺负朋友,其实她的心地极好,对朋友仗义之余又极度护短,不然沈风又怎会对她如此死心塌地呢。

“会……有危险吗?”虽然不知道他们嘴里的事是什么事,但是表姐跟沈大哥的脸色太严肃凝重了,害她一颗心七上八下惴惴难安。邓志滇这人平时是挺无赖的,话虽如此,她还是不想看到一些不好的事情发生在他身上。

“嗯,有点。”眼见那张叫他百看不厌的娇颜露出不安的神色,邓志滇像偷吃了一罐甜甜的蜜糖,乐得直从心里笑出声来,哈哈,原来小宜也会担心他呢。

啧,没救了!刘倩儿看得直摇头,小宜随便一句说话,就能令一向精明冷静的邓志滇像丢了魂般只会咧嘴傻笑,这副模样叫他那个成精的外婆看到,不吓死才怪呢。

“志滇,”看不过眼的沈风一个巴掌呼了过去。“耳朵聋啦,你手机响了。”

“哇!叫就叫,用得着打那么打力吗?很痛耶。”邓志滇一手捂住后脑勺,一手掏出手机,瞄了一眼,随即冲他们挥挥手,边接听边跑走了。

江静宜迅速收拾好碗筷,跑回房间换上一套比较正式的衣服。“表姐,可以走了。”

“倩儿,小心开车。”沈风亲亲爱人的脸颊,然后笑着跟她道再见。“小宜,我今晚期待你的手艺。”

“希望到时候不会让你失望。”江静宜朝已经驶了出去的车子挥挥手,转头钻入表姐的副驾驶座。

[正文:第六十八章 你心动过吗?]

“他跟志滇都是有什么吃什么的人,不会挑剔,小宜你就随便煮好了。”

“那表姐你想吃什么?”不是她自夸,整天跟在做厨师的哥哥身边,厨艺学不了十足,倒有五成喔。

“吃清淡一点吧,这几天鱼啊、肉啊都吃腻味了。”刘倩儿想了想说。

“哦,好啊。”江静宜脑子里开始构思什么菜吃起来比较清淡爽口,嗯,做凉拌青瓜,多放点陈醋,吃起来爽口,应该会很开胃,还有东坡茄子也不错,或者用百合煮南瓜,啊,可以用百合炒马蹄,又爽又脆,清甜可口,嗯,决定了,一会儿去街市看看有没有百合……

“小宜,你坦白对我说,对于志滇到底有什么看法?”天外突然飞出这一句莫名其妙的说话。

“吓?”江静宜一怔,困惑地眨了眨眼。“我能什么想法,就是朋友啊!”

“你别给我打马虎眼,小宜。”刘倩儿难得对她板起脸,一派严肃认真。

“我哪有打马虎眼啊,我和他真的只是朋友。”表姐的问题怎么想怎么怪,她跟邓志滇不是朋友还能是什么啊?江静宜糊涂了。

“剑锋打电话跟我说了,他不赞成志滇追求你。如果你觉得自己跟他没有发展成情侣的可能,小宜,我建议你回酒店工作比较好。”刘倩儿思前想后,还是觉得应该询问一下自家妹子的意思才好作判断。

“表姐,这是……为什么?”惊诧莫名的江静宜望着窗外一掠而过的街景,幽幽反问。

“因为我知道志滇对你是认真的,我很清楚他的为人,所以我不想看到你们任何一方受到伤害。”刘倩儿握紧手里的方向盘,视线紧紧盯着那个闪烁不停的红灯信号。“小宜,你别看志滇总是死皮赖脸的,其实他的对象只限于你,wωw奇Qisuu書com网对别的女人……他根本不屑一顾。自从四年前那场意外,我很久没有看到他笑得这么开心了。”

“……四年前……那是什么意外?”心像被人用手攥住般,江静宜只觉得胸口处涨涨的又痛又闷,叫她快要不能呼吸了。只是听到他曾经出过意外而已,自己就如此难受,到底自己对他怀有什么样的感情?她的心乱了。

“志滇的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而他父亲因为工作总是很忙。他自小就跟着外公外婆长大,或者就因为这样,他跟父亲的关系并像一般父子那么亲昵,但却异常尊敬两位老人家。他外公想他当个保护市民维护法纪的好警察,他毅然放弃商科,转投警察学校;他外婆叫娶同村那个女孩子做孙媳妇,他二话不说点头答应。”

“……”江静宜怔愣了好一会儿,表姐的话像根刺,一下子扎到心里面,痛得她倏地张开嘴巴好半天才蹦那几个字。“他……他爱那个女孩吗?”

刘倩儿没有直接回答她的问题,她只是抬眼瞄了她一下,随即发动车子继续向前驶。“因为沈风的关系,我很早就认识他了。一起玩多了,自然而然就认识他的未婚妻。那时候我就觉得特奇怪,怎么说都是未婚夫妻啊,没有干柴烈火的激情也罢,却相敬如宾连普通朋友都不如?小宜,你不知道,听他们两人说话特累,特别扭,那两人动不动就将谢谢两个字挂在口边,使人不禁怀疑他们到底是情侣还是刚刚相识的陌生人。那一天我生日,我趁机用白酒洋酒混着把他灌醉,迫使他酒后吐真言。志滇说自己并不爱那个女孩,但也不讨厌。既然不讨厌,那么应该就是喜欢吧。”

“既然不爱她,为什么……”又答应娶人家?只要不讨厌……就算喜欢了吗?那是什么怪逻辑?剩下的话江静宜没有说问出口。因为表姐打断她的说话。

“这个问题我亦曾经问过。当时志滇是这样回答我,他说,他外公外婆就只有她母亲一个女儿,她母亲丝毫没有尽到为人子女应尽的责任——在床前尽孝,却因为种种原因不幸早逝,而作为母亲唯一的儿子,他有责任帮母亲尽最大努力孝顺他们。既然外公喜欢他当警察,他就当吧。既然外婆喜欢那个女孩子当孙媳妇,他就娶吧。”

愚忠愚孝!江静宜的脑海里立即浮现这四个大字,为了一个孝字,那个无赖竟然打算把自己一生的幸福也赔进去?!呵呵,想到这儿她口中不禁溢出一抹无声苦笑,唉,真不知应该拍手称赞他的孝心,还是该耻笑他愚不可及的蠢笨。

“就在我们以为他会娶那个女孩,然后相敬如宾平淡过一辈子的时候,意外发生了,先是他外公因为高血压摔了一跤,话也来不及交待一句就过世了。不久后,志滇执行任务时遇上一个宁愿同归于尽也不愿意投降的悍匪,他因此而受伤,整个人扎得像个木乃伊似的在医院躺了一个多月。他外婆哭红了一双眼,天天守在他床前,直到他清醒过来。”

扎得像个木乃伊,还躺在医院一个多月,他当时的伤一定是非常严重吧。想到这儿江静宜忍不住浑身一抖,一股苦涩酸痛弥漫心房,如果自己那个时候就认识他,又是怎生一番光景呢?

“那时候我跟阿风,还有他另一个好朋友郑默三头两天就往医院跑,跟他外婆接触多了,很自然就谈起关于志滇的种种,直到那个时候他外婆才知道自家外孙并不爱那个女孩。他外婆当场哭了,边流泪边戳着志滇的额头叫骂:你这个笨小子,枉你平时那么精明,怎么遇到这种事情会这么笨呢?婚姻是一桩何等郑重的大事,你竟然任由我这把老骨头说了算?选择谁当你的老婆,应决定于你自己爱的是谁,外婆我只是给你提个意见,你怎么罔顾自己的真正心意,胡乱答应下来呢?你这样做,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人家阿清。志滇当时惨白一张脸解释说自己应该是喜欢那个女孩的。老人家气得浑身发抖地指着他嚷嚷——喜欢?还是应该那种?!这是什么答案?志滇,你脑袋被那块石头砸傻了吧?现在说得是你的人生,单凭喜欢两个字你就想跟阿清过一辈子?难道你不知道喜欢跟爱是不同的吗?”每逢想起当天的情景,刘倩儿依然觉得好笑。“不就是一种感觉呗。我记得当时志滇是这样回答他外婆。老人家给他气得不轻,频频翻白眼,嘴里嘟嘟囔囔直哀叹——唉,老头子呀老头子,幸好你去得早呀,否则定给这个笨小子给活活气死,我们女儿不算笨呐,怎么就生出这么一个笨儿子?明明都快要三十岁的人了,对感情之事竟然一窍不通!?我问你,阿滇,你老实回答我。见到阿清时,你心动过吗?那怕只是一瞬间?志滇低头想了想,沉默不语。好,不说话即是没有对吧。那我换另一种问法,你和阿清待在一起时,会有种对她亲亲抱抱,甚至恨不得二十四小时粘在她身边的冲动吗?志滇当场瞪大眼睛,露出一脸为难的样子——我是有拖过她的手,也有亲过她的脸颊……呃,至于是一次还是两次,我也不记得了,但二十四小时粘在一起,怎么可能?又不是连体婴,我跟她各自都有工作耶。当时我们几个觉得不可思议之余又止不住好笑,好歹志滇跟人家谈了大半年恋爱,却只限于拖手亲脸颊的程度……”

“骗人的吧,那个无赖怎么可能认识人家太半年只是拖拖手,亲亲脸颊这么简单!”江静宜一脸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睛,唔,她不好意思高声反驳,只好小声嘀哝——自己跟他认识的时间不长,手被拖了,脸也给亲了,就连彼此的口水都不知吃过多少了,说句难听点,就只差没爬上床去滚床单了。

[正文:第六十九章 抚心自问]

“哦——”刘倩儿眼神略带深意地斜她一眼,那表情是三分戏谑,六分好奇,剩下的那一分即是某人的坏心眼作祟。“小宜呀,听你的语气似乎感触良多哦,难道志滇竟然趁我们不注意的时候,对你做了什么吗?”

“没、没、没有、没有!”江静宜结结巴巴摇头否认,开玩笑,让表姐知道就表示不久的将来哥哥亦会知道,她又不是活腻了,怎会傻到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呢。

“唉,没有吗?”刘倩儿俏皮倏地一垮,失望之情溢言于表。

“表姐,我跟那个……邓志滇就是朋友啊。”江静宜眼神躲闪,只是那潮红的脸颊早已将她的口不对心给出卖了。

“小宜,”刘倩儿停好车子,转过头来捏捏她发红发烫的脸蛋,语重心长地说:“你骗谁都好,但切记不要欺骗自己的心,知道吗?否则,等到事情到了无可挽到回的时候,就追悔莫及哭也无谓了。”

“表姐……”江静宜凝视着她,嘴巴张张合合,一脸欲语还休。她知道表姐读大学时跟一个学长相恋三年,那程度好到只差没去领结婚证了。只是世事难料,他们最后因为一个毕业后的分配问题吵翻了。学长他是北方人,且是家中独子,他父母希望学长毕业后能回家乡工作,因此他动员表姐毕业后跟他到北方去。表姐自小在南方长大,稍微冷点就浑身直打哆嗦。为了这个问题,他们吵了好几回,有一次吵得凶了,表姐赌气给了他两个选择:留下来跟她在一起或者分手回家。在亲情与爱情面前,那个学长最后选择了前者。心高气傲的表姐没有挽留他,只是跑到她家抱着她放声痛哭。后来表姐跟她说,如果学长能回头看她一眼,哄一哄她,她会答应跟他回家。现在事隔多年,表姐都有了沈大哥了,听说那个学长的儿子都晓得去打酱油那么大了,难道直到今天表姐依旧不能释怀吗?“表姐,你一直不肯授受沈大哥的求婚,是因为……因为对那个学长不能忘情吗?”

“哈哈,小宜,你呀,有空翻这些陈年旧账,倒不如认真想想你和志滇有没有发展的可能性。”刘倩儿笑嘻嘻地伸出手戳戳她的额头。“你这些话呀,让阿风听到恐怕又要打翻醋坛了。我不能自己否认曾经爱过学长,因为否认他就是否认自己的过去。同样,我亦不能欺骗自己的心,因为它告诉我,学长已经是过去式,人不能只回顾过去,应该展望未来,而阿风是……我的未来。”

“既然你爱沈大哥,为什么不肯答应嫁他……”江静宜被她弄糊涂了,爱他为什么不嫁给他呢。

“咦,”脸上难掩喜悦的刘倩儿装模作样地把手摊到她面前,无名指上有颗璀灿耀目的钻石。“难道我没告诉你,我昨天晚上接受了阿风的求婚戒子吗?”

“啊——”江静宜先是大惊,继而大喜地给了她一个结实的熊抱。“表姐,恭喜你!”

“呵呵……”刘倩儿一脸幸福地捏捏她的脸颊,“伴娘的位置我可是为你预留了。唉,可惜志滇今晚没空,阿风原本想今晚请你们去大吃一顿庆祝呢。”

“那等到阿滇忙完好了,反正有的是时候。倒是你们,日子选好了吗?”

“那个呀,阿风说一切他包搞掂,我只要安心当个美美的新娘子就好。好了,不说我。说说你,小宜,你抚心自问一下,对于志滇就没有一点想法吗?知道志滇的外婆临终说了些什么吗?他外婆在他外公过世不久后就郁郁而终,知道自己外孙跟父亲因为早逝的母亲并不亲,她老人家临终前把他三个好友就是我们都叫上了。她说我们三人是志滇的知交好友,她私底下已经把我们几个当作是自家人看待。她希望自己过世后,我们能多抽点时候关心一下志滇的人生大事,她这个当外婆不能做到的事情,就拜托我们了。她还说,志滇的性子显然是随了他母亲——对人不轻易动心,动了心就是一辈子的事。如果他不喜欢警察这份职业,就辞掉吧,不要为了守住对外公的承诺,勉强自己做一些不喜欢的事,毕竟人生是自己的,日子不能过得快乐,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如果那天他找到一个真正令他动心的女孩子,就把她带到他们坟前点上三柱香,让他们二老开怀大笑一下。然后,就在前几天,正确的说话是你到了这儿的第二天,那时候我远在外地出差,竟然收到志滇发来了短信。后来我才知道,不止我,阿风跟郑默都不约而同地收到了。”刘倩儿突然贼贼一笑从手袋里掏出手机,迅速翻至收件箱,再不由分说塞到她手里。“你自己看看。”

[正文:第七十章 生米煮成熟饭]

“他发短信给你,为什么我要看?”江静宜莫名其妙地瞪大眼,话虽如此,她还是乖乖低头看了。

第一条:倩儿,我终于知道怦然心动是什么感觉了。我想,这次我是真的恋爱了。她呀,是一个看似荏弱实则坚强得足以教我心折,很漂亮很可爱的女孩子哦。

第二条:她居然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溜走了,说不失望难受那是骗人的。不过没关系,我记得她的模样,知道她的名字,还有了她的手机号码,我的直觉告诉我自己,我们很快又会见面的。

看看短信的时间跟日期,第一条应该是她在医院昏倒期间发出的,而第二条则是她离开医院后所发出的。他的预感还真是该死的准啊!事隔几天他们果然如他所愿再见了。

江静宜呆呆盯住手机荧屏,手无意点到了草稿那一栏,她漫不经心地瞄了一眼,随即张开嘴巴,满脸不可置信地凑近手机。那里有表姐回复邓志滇存下来的草稿。

第一条:哗!!!!!天啊!地啊!耶稣基督圣母玛莉阿,末日快到了吗?邓志滇你竟然对别人心动了???!!!快说、快说,谁的魅力这么强劲,居然能敲开你的木鱼脑袋,打动你那副铁石心肠啊?!

第二条:偷偷溜走了?!邓志滇,猪都要叫你一声大哥了,猪——哥!难得遇到一个叫自己心动的人,就算是死皮赖脸也要巴着她才对啊,你竟然大意到让人家偷偷溜走了!白白浪费了这么一个培养感情的好机会?难得你开窍,我这个多年老友就指点你一下吧。下次你再见到她,不要再搬出拍拖半年才拖拖小手,亲亲脸颊那套了,要直接点,告诉她你喜欢她,或者来个霸王硬上弓先把生米煮成熟饭……啊,这样好像不行,太急进了!那就先亲亲摸摸好了,要不然……

呜……她实在看不下去了,敢情邓志滇的所作所为是表姐教唆出来的?江静宜咬牙切齿,一张漂亮脸蛋霎时挂满黑线,“表姐,你竟然……竟然鼓吹邓志滇对我霸王硬上弓?”

“哈哈、哈哈哈……”刘倩儿嘴里打着哈哈,手则忙着解开安全带。“小宜,这不能怪我吧,我又没有通天本领,怎么知道让志滇一见钟情的那人是你呀。”

“就算换作是别人,你也不应该这样教唆他!”江静宜鼓起腮帮,气呼呼地瞪了她一眼。“见面一两次就亲亲摸摸,人家不叫非礼,大喊色狼才怪呢。”呃,话说……以上这两样她都有亲身试过……她有点心虚地摸着突然发烫的脸皮,|Qī|shu|ωang|悄然低下头,希望表姐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异样。

“耶……”刘倩儿挑了挑眉,微微笑着,只是那笑容怎么看怎么暧昧,那闪闪发亮的眼里头飞快掠过一抹奸诈。“看来志滇将我的话执行得相当彻底喔。小宜,悄悄地告诉表姐,你们是亲了还是摸了,还是全垒打……”

“表姐!”江静宜是恼了,火了。“我们什么都没做!”

“哈哈,是吗?”刘倩儿摆明不相信,不过,她没空再审问,因为此时她的手机不合时宜地响了。“你好,我是刘倩儿。嗯,知道了,我在停车场,马上过来。”

呼,好险!差点就被表姐套出来了!江静宜暗暗松了口气,偷偷在心底扮了个鬼脸。在她的眼中,这个电话无疑就是及时雨啊。她说谎技术很一般,对不熟悉的朋友还能蒙骗过去,对自小跟她一起长大的表姐,简直是鲁班门前弄斧。只怕到时候骗人家不成,被精明能干的表姐反将一军,那就偷鸡不成反蚀把米了。

“小宜,”刘倩儿挽起手袋急急推开车门,“我现在有事要忙,不能陪你。我帮你约的面试时间是九点半,现在离面试差不多还有一个小时,你是跟我去办公室等还是……”

“表姐,你去忙吧,不用管我了,时候到了我自己会过去。”江静宜迅速跳下车子,刚才她就注意到了,公司对面有间看起来不错的咖啡厅,就去那儿消磨一个小时好了。

“那好,面试在三楼的副经理室,你要是不知道,到时候打电话给我或者问别人吧。”说完,刘倩儿从手袋里取出一沓资料塞入她手里。“这是公司的资料,你闲着没事就看着打发时间吧。”

“嗯。”江静宜连忙点头接过,直到表姐走进公司,她才慢悠悠地踱到对面咖啡厅,挑了一个临窗可以轻易看到对面街景的位置坐了下来。

“请问你想要点什么呢?”笑容可掬的服务员为她送上一杯柠檬水,有礼地询问。

“唔,要点什么好呢?”江静宜双手托着下巴,有点为难地蹙起淡淡的眉尖。事实上她一点都不饿,只是坐在人家店里,总不能只喝白开水吧。“麻烦你,给我一杯热鲜奶吧。”

“啊?”早晨喝杯鲜奶并不奇怪,毕竟鲜奶喝多了对皮肤好嘛。怪就怪在现在是太热天耶,而且客人还指定要热的鲜奶,服务员听完她的话就明显一愣,微微失神。

“没有鲜奶吗?”江静宜决定退而求次,不为难人家。“那给我来一杯热奶茶……”

“不是,我们店里有鲜奶,小姐你稍等,我马上给你端上来。”很快反应过来的服务员急忙点头离开。

唉,江静宜一手支着下巴,心不在焉地翻动表姐丢给她的资料,那些文字像蝌蚪一样在她眼前游来游去,就是不肯钻入脑子里。此刻她脑海里乱糟糟,一直重复播着表姐刚才那番说话。表姐说得对,骗谁都好,但切记不要欺骗自己的心。此刻跳得极度不规则的心跳声告诉自己,对他的感觉……绝不是普通朋友那么简单吧。

如果把他换作另一个人对她做了这样的事情,例如哥哥的好友罗国祥,恐怕自己早已……包袱款款逃回家了。纵然她把讨厌无赖常挂在口边,但她无法抹杀自己对他怀有一分异样的感觉,那种奇怪的感觉从没在别人身上出现过,就类似他发给表姐的短信里面写得一样:怦然心动。看到他时,自己的脸蛋总忍不住发烫发红,呼吸是如此急促,心跳是如此不规则,仿佛在下一刻,它就要从胸膛跳出来一样。尤其在听了表姐的说话,看过邓志滇发给表姐的短信之后,知道他对自己是认真的,不是说说而已,她就止不住嘴角上扬,暗自高兴。唉,幸而这一阵子用不着跟他见面,否则面对他时一定会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了。

[正文:第七十一章 毛遂自荐]

“小姐,你要的热鲜奶。”

“噢,谢谢。”她甩甩脑袋,企图把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东西赶走,不能再胡思乱想了,现在的首要任务就是找一个借口留下来,老妈昨晚来了电话,她说如果今天的面试不成功,她不能有丝毫异议,乖乖跟哥哥回酒店上班。看来哥哥真的很怕邓志滇把她拐了去呀,如果让哥哥自己对邓志滇同样怀有好感,她实在不敢想像哥哥会干出什么事来……啊啊啊!不能再想了,觉得越想越烦的江静宜捧起那杯温热的牛奶,鼓起嘴巴吹散那袅袅白雾,然后小心地抿了一口,接着深呼吸几下,慢慢静下心来专心致志默读表姐给予她的资料。

资料不外乎就是公司的简介,一组组数据,很是枯燥无趣,但是江静宜还是强迫自己继续看下去,要不然,她的脑子恐怕又有空闲想东想西了。在咖啡店里磨蹭到九点十五分,她才招来服务员结账,然后直奔表姐公司。

“表姐说面试在三楼,那就直接上三楼好了。”江静宜盯住电梯闪过不停的数字咕咕哝哝,原本打算叫表姐下来带她过去,只是……这个时候的表姐应该好忙吧,还是不要打扰她了,只是面试而已,她自己可以应付。

“叮!”门开了,她迈开小步走出电梯,刚想找个人问一下经理室的位置,就瞧见左边第一个办公室的门倏地被人拉开了,一个衣着时髦,面容姣好脸色苍白的女孩子,咬着下唇垂头丧气地走了出来。

江静宜抬手看看时间,九点二十五分了。虽知道现在非好时机,但她不想面试迟到,导致工作泡汤,只好换上笑脸快步走了上去,询问那个呆愣在办公室门口久久不愿离开的女孩子。“请问……”

女孩骤然抬起脸,可能是刚刚遇到不愉快的事情了,女孩的表情愕然中略带一丝不耐烦,口气很冲地拧紧眉头。“你有什么事吗?”

呸,万分不爽的江静宜在心底暗暗翻白眼,她决定收回刚才对她的同情,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眼前这个人倒让她想起那个喜欢断章取义的郑美仪了。想到未来的日子有可能跟这种人成为同事,一起共事,她就浑身不自在,很有种调头跑回家的冲动。

“你是我们公司的吗?隶属那个部门的,怎么我从来没见过你呢?”女孩上上下下将她打量过够,神情倨傲语带不屑地挑眉问道。

呃?敢情她将刚才所受的怨气全部撒到自己身上了!?江静宜翻翻眼皮,快要无语问苍天了,拜托,她只是来见工面试,不是来当人家的出气筒好不好?只是在人家的地头上,而且她亦不想令表姐难做人,只好“咕噜”一声把滚到口边的反驳吞回肚子里,再换上一张皮笑肉不笑的脸皮。

“你怎么可能有见过我呢,我今天过来是面试的,可否请你告诉我,副经理的办公室在哪吗?”微笑、微笑、再微笑,因为实在犯不着为这种无关重要的人生气。

“这边数去第三间。”她冷着一张脸,撇撇嘴角。

“谢谢。”江静宜努力维持脸上笑容不变,从容举步。

“副经理不在办公室里,你还是在外面等等吧。”她突然伸出手,阻止她继续前行。

“啊?”江静宜还未反应过来,就清楚听见刚才女孩走出来的办公室传来一阵咆哮声。

“我不要再看到她,你今天之内给她出一封解雇信!”一把低沉严厉,略显苍老的声音突然传了出来。

“总经理……”

“不要再说,我是开公司不是开托儿所,总不能因为她是你阿姨的女儿就姑息她,她已经是成年人了,不是小孩子,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江静宜偷偷抬眼一瞄,但见身边那个女孩的脸色登时惨白一片,捂紧嘴巴呜咽着跑走了。独独留下不知所措的她在那儿呆站,呜,面试的时间已经过了,那她是应该走,还是继续留在这儿听墙脚啊?

“志洋,你不要为她求情了,你自己说说,她来了公司才多久,大祸小祸闯了多少?叫她整理文件,她弄得狗屁不通乱七八糟;叫她报价,她又多写一个零,幸好陈总是熟客,没闹出什么事情;我前天明明再三叮嘱她今天需要请一位熟悉日语的人回来当翻译,她不但没当一回事,现在竟然反过来问我什么时候说过这样的话?!呼呼……”说话那人大大地喘了口气,显然给气得不轻。

“您先喝口水,不要太激动了,小心血压又升!”

“我能不激动吗?我快被她气死了!现在离客户过来只有十几分钟了,时间紧迫,你说去哪儿找个日语翻译?”

“要不我打电话到其他部门问问有没有熟悉日语的人吧?”

“志洋,你第一天来公司吗?公司里英语说得溜的人是有几个,通晓日语的我还没听过呢。现在客人大概在路上,改期已经来不及……”

只要通晓日语就可以了吗?江静宜歪着脑袋想了想,唔,与其在这儿呆站,就好心点帮帮他们吧,谁叫表姐亦是这间公司的一员呢。当然,前提是——人家不嫌弃!

觉得心动不如行动的江静宜自信满满地抬手,敲门。门很快被人打开了,毫不意外地,她看到一张似曾相识的脸孔——邓志洋。

“请问有……啊!是你!”邓志洋嘴巴微张,对于她出现在这个地方似乎感到很吃惊。

“志洋,谁在外面?”一个年过六旬两鬓斑白,外表精明强干的男人忽然走到门口,灼灼目光带着研究意味绕着她直打转。

啧,要看由你看好了!江静宜从容淡定地站在那儿任他打量,脸上笑容不变。

“她是……”邓志洋犹豫片刻,似乎在考虑应该如何介绍她。

“对不起,我似乎打扰你们了。我叫江静宜,与副经理约了九点半过来面试的。刚才有个女孩叫我在这儿等,眼看面试的时间已经过了,而副经理你似乎还没有空,所以就……”江静宜微微一笑,将手里的简历递给那个一脸为难的某人。

“啊,面试?我忘了。”邓志洋伸手接过她的简历,抱歉地冲她笑笑。“对不起,江小姐,我现在很忙,要是你不介意,面试的时间改为下午二点半,可以吗?”

“好。”江静宜依旧好脾气的笑着,“要是你不介意,那可否容我毛遂自荐一下?”

“毛遂自荐?”以为她说面试的事,邓志洋明显愣了一下。“但是我现在真的没时间?”

那位年老但充满威严的总经理眉毛一挑,很简短地掷下三个字。“一分钟。”

她要说得话哪用一分钟,一句话五个字。“我略懂日语。”听,够简单精练吧。

“啊?”邓志洋惊讶地张开嘴巴。

[正文:第七十二章 人不可以貌相]

江静宜一脸无辜的扁扁嘴巴。“跟你说哦,我不是存心偷听的,只是你们的门开了,声音自动自觉跑到我耳朵里,我又不是聋子,会听到不奇怪嘛。”

“那会话程度呢?”老人家突然开口。

“一般会话绝对没问题。”不是江静宜吹嘘,好歹以前在学校修读过日语和英语。后来当了罗国祥助理后,跟外国客人的接触更为频繁,毕竟那是一间五星级酒店。刚开始时她还会闹红脸,紧张口吃,毕竟不是自己熟悉的语言嘛,只是说多了,她倒乐在其中,把接待外国客人当作练习口语的好机会。现在她也有自学外语,不过是法语跟德语,因为她的梦想是能跟自己最爱的人在退休后环游全世界,所以外语要多学几门以便有备无患,省得到了外国,被人家卖了还傻傻地帮人家数钱。

“江小姐,”老人家表情严肃,说得郑重其事。“一会儿就拜托你了。”

“别客气,”江静宜俏皮地扮了个鬼脸。“应该是我多谢你吧,让我多了一次练习口语的机会!”

“啊?你把它当作练习!”邓志洋张嘴瞪眼,抖着手指着她,貌似给吓得不轻。“这次的客人很重要,事关一张过两百万的合同,半点轻忽不得,你、你居然把它当作练习口语?”要死了,如果她稍微说错什么或有那么一点词不达意,这单生意不是……泡汤了?!

江静宜眨眨眼,故意露出一脸无知的蠢样,其实心里面早就笑翻了,明明与邓志滇拥有同一个父亲,虽说是同父异母,怎么他没邓志滇那份能一眼将人看穿的精明干练,这么容易被人糊弄呢。“有问题吗?我真的把每次说外语当作是一种练习呢。”

只顾着说话的两人均没留意到,一直注视着他们的老人家正悄然勾起唇角,露出一抹玩味,隐约又带一丝激赏的微笑,呵呵,这个女孩远比他想像的聪明有趣呢。

“呃?”某人傻眼,醒悟过来后忍不住涨红棱角分明的俊俏脸庞,小声低吼。“江小姐,你耍我吧?!”

“呵呵……”江静宜吐吐舌头,笑得极其无辜,极其灿烂。

邓志洋先是望望镇定自若的总经理大人,再转眸瞅了一眼嬉皮笑脸的江静宜,唉,他抹抹额角滑下的一滴冷汗,无声地叹了口气,实在很怀疑叫眼前人帮忙做翻译是错还是对?只是接下来的一小时里,他才真正见识到何谓人不可以貌相,海水不可用斗量。

眼神明亮此刻透着暖意,举止淡定从容,甜美的笑容一直挂在那张娇小可爱的脸蛋上,那个她口中说练习的日语飞快流畅地从她粉红的嘴里吐出,更叫邓志洋觉得震惊和不可思议的是,她竟然有办法哄得那两个客户在合同上签下大名。要知道,眼前这两个看似无害和蔼可亲的客户,在业界里可是出名的精明难缠啊!为此,他们私底下多准备了一份合同,当然,那利润率比原来这份降了两个百分点,是两个百分点啊!咳,叫他忍不住对她刮目相看了。

因为机票早早就签定了,两个贵客签好合同直奔机场,而临时充作翻译的江静宜决定好人做到底,陪着邓副经理来了个十八相送,直到客人安全坐上飞机离开,她才伸手捏捏差点笑僵了的脸皮,暗暗松了口气,呼,好久没这样应酬了,还真有点不习惯呢。

“邓先生,麻烦你在公司门口放下我就可以了。”江静宜瞄瞄手表,这个时候的表姐应该快下班。反正二点半还要过来面试,懒得回家了,就叫上她一起去吃碗拉面磨时间吧。

“江小姐,”邓志洋把轿车稳稳停在公司门口,却没有打开中控锁。“我们总经理为了表示对你的谢意,想请你吃一顿午餐。”

“请我吃午餐?邓先生,你们太客气了,我又没做什么。”车门的操控权在人家手里,江静宜只能继续呆坐着。唉,只是去吃顿饭而已,还是……去吧。这个人说不定还是自己未来上司呢,还是少得罪为妙。

就在她兀自发呆的时候,车门倏地被人拉开了,笑得如沐春风的总经理大人低头钻了进来。

“啊,总经理!”江静宜错愕地瞪大眼,局促不安地挺直身子。

“哎,”总经理蛮不在乎地挥挥手,仰头呵呵一笑,“江小姐,你不用这样拘谨,就当我是一位普通长辈好了。”

怎么可能,她家的长辈中没有一位是当总经理的。江静宜在心里暗自嘀咕。

“吃西餐,可以吗?江小姐。”邓志洋回头对她微微一笑,把轿车驶离公司。

“好。”江静宜耸耸肩膀,表示没所谓。事实上吃什么她都没问题,只要能填饱肚子就够了。

“江小姐,你大学刚毕业吗?”总经理大人很感兴趣地笑问。

“不是,我出来工作差不多一年了。”

“那你之前做过什么工作,可以简单介绍一下吗?”

江静宜想说那份简历不是已经有写吗?可是回心一想,从见面到现在,大家都忙不过来,没时间看简历实在一点都不出奇。“我之前在酒店当过经理助理。”

“经理助理?”她的答案倒叫邓志洋有点意外。“那你怎么想到来我们公司应征文员?”

“呃,那个呀,因为……哈哈,”当初辞职的理由打死她都不好意思说出口,江静宜只好傻笑两声,企图蒙混过关。“我表姐说你们公司待遇不错嘛,而那么巧,你们公司又招文员,我就跑来了。”

“呵呵……”坐在她身旁的老人家忍不住抬手抚住额头,低笑出声。

从后视镜里可以清楚瞧见邓志洋有些惊奇地瞪圆眼睛。

江静宜有些脸红无措地摸摸鼻子,暗地里偷偷吐舌头,扮鬼脸。

“我们到了,下车吧。”邓志洋停泊好车子,很有礼地为他们拉开车门。

“江小姐,”总经理大人微微笑着,很亲切地招呼她坐下。“你想吃点什么就随便点,别跟我们客气。”

“我第一次来这儿,也不知道什么好吃。”江静宜将目光从那餐牌抽了回来,径直把它推到邓志洋面前。“你作主好了!”

“那你有什么东西不喜欢吃吗?”邓志洋抬头看着她。

“有,”江静宜点头。“我不喜欢吃生冷的东西。”其实不是不喜欢,是怕胃受不了,不敢吃。

邓志洋点头表示明白,招来一旁的侍应生,飞快点了菜。

[正文:第七十三章 小心点!]

“啊,忘了问,江小姐,你表姐是谁呀?也是在我们公司工作吗?”

“咳咳咳……”听到邓志洋说话的江静宜差点儿被含在口里的冰水给呛倒,哇,糟糕了,她竟然忘了给表姐打电话……表姐一定急坏了!想也不想,直接从手袋里掏出电话,果然不出所料,有十五通未接来电!而她那只不时闹下小脾气的手机,正努力地抖动身子,告诉它的主人——第十六通来电到了。

江静宜歉意地冲他们笑了笑,按下接听键的同时不忘特意压低声音。“表姐?”

“小宜,你在哪儿?打电话又没人接听,快急死我了!”

“对不起,表姐。我一时竟忘了早上的时候把手机调成振动,所以……”

“那面试怎样?”

“哦,那个呀,副经理刚好有事情要忙,把时间调到下午二点半。我现在外面吃饭,你不用等我了。”

“好,那你下午自己过来没问题吧?”

“嗯。”才挂了电话,第十七能来电又打进来了。“哥哥?”她惊讶地唤了一声,然后又把以上的解释向某人重复说了一遍。终于结束通话,她一抬头,就瞧见正副两大经理一脸有趣地盯着她看。

“我表姐叫刘倩儿,你们认识吧?”江静宜被他们盯得浑身不自在,绞尽脑汁谋求让某人的目光不再盯着自己瞧。

“哦,当然……”邓志洋的话还未说完,某人的手机又开始发疯地动了起来,预示着第十八通来电已经到了!

“对不起,我接个电话。”望着手机里不熟悉的号码和并不陌生的名字,江静宜歉意地冲某人笑笑,认命地按下接听键。“阿滇,你不是说很忙么?怎么有空打电话过来?”

“忙跟关心你并没有抵触。”邓志滇低沉充满磁性的声音透过听筒悠悠传了过来。“面试怎么样了?”

“不知道啊,”一手支着下巴的江静宜懒洋洋地回了一句。“临时改期了。”

“咦,为什么会这样?”

“不为什么,就是临时有事,所以改期嘛。”

“那你现在在干什么?”

“干什么?”江静宜挑了挑眉,笑意瞬间盈满水汪汪的眼珠子。“那还用说,等着吃大餐啊!”

“啊?!小宜,你今天打算做什么好菜?”电话那头的邓志滇突然咽了口唾沫。

“嗯,”江静宜坏心眼的沉吟片刻。“我今晚打算做个爽口的凉拌青瓜,东坡茄子,如果有百合就用百合煮南瓜或者炒马蹄……”

“我也要吃!”肚子里的馋虫全被勾得蠢蠢欲动,邓志滇忍不住提高声音,在电话那头大声嚷嚷。

“哼!”江静宜根本不假思索,张嘴就是一句拒绝。“你就死心吧,没你份!”

“啊,这一点都不公平,我有交伙食费耶。为什么阿风能吃,我就不能吃?”

“是你自己说这阵子会很忙,不能回来吃。”江静宜吐吐舌头,很聪明的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为了不造成食物浪费,我当然不会做你那份了。”

“……”邓志滇顿时语塞了,貌似自己早上有说过这样的话啊。

呵呵,江静宜暗笑在心底,脑子里飞快转着,正想着再说些什么来打击打击某人,一旁的侍应生陆续捧着美味佳肴送上餐桌,后知后觉的她这时才发现,公司里的两大经理正瞪大眼睛,兴味盎然的猛瞅着她,同时浮在他们唇边那抹笑容,诡异得叫她浑身寒毛直竖,禁不住机伶伶地打了个哆嗦。哎呀,真糟糕了,难得叫邓志滇吃闷亏,她一时忘形,竟忘了这里还有别人呢。只是她没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他们干嘛用这么诡异的眼神盯住自己呀?

“小宜?”邓志滇略带忐忑的声音清晰由话筒传了过来。“怎么突然不说话了?”

“啊?”江静宜窘迫地垂下眼帘,摸着蓦然发烫的脸颊,嘴巴动了动,嚅嗫了半天才说。“不跟你说了,我要吃饭,挂啦!”

“现在都几点了,你居然还没有吃饭?”

“如果不是你,我已经在开动了。”她瞄着那道香味四溢,令人食指太动的美味佳肴。

“那我不多说了,你快吃饭,不然你的胃又该抗议你虐待它了。”

“邓志滇!”江静宜突然开口唤了他一声。

“嗯?”

“你……小心点!”也不管某人听到没有,江静宜话一说完就连忙掐断电话,笑呵呵地反客为主,招呼表情突然变得呆滞的两人。“总经理、副经理,你们不用刻意等我,快开动吧,一会儿菜摊凉了,就会失去原来的味道,不好吃了。”

[正文:第七十四章 冤家路窄]

“你先吃,”邓志洋笑眯眯地招呼她,“江小姐,现在不是在公司,你干脆直接叫我名字吧。”

“哦。”江静宜不置可否地随口应了声,动作优雅地切了一块牛柳塞入口中细嚼慢咽,嗯,邓志洋倒是挺会挑嘛,这道菜无论是味道还是火候都恰到好处,吃起来肉汁鲜美,真不错。

“江小姐,你跟我哥……呃,就是邓志滇似乎很熟?”

“嗯,一般般吧,说不上有多熟悉,就是他刚巧住在我表姐对面而已。”她没有说谎喔,她跟邓志滇真的不熟!

“志洋,食不言,寝不语。有什么事情也等到人家江小姐把饭吃完再说。”

老大发话了,身为下属的邓志洋只好乖乖合上嘴巴,专心对付面前美食。

耳根终于得到片刻安宁,江静宜乐得当场笑眯了眼,低头继续攻占碟子上的美食,因而忽略了某俩个……只要细心一点,就不难看出脸形轮廓有几分相似的人,很有默契地同时抬头,先瞄了瞄她,然后不约而同弯起嘴角,意味深长地笑了。

“什么?!”刘倩儿倏地张大嘴巴,含在嘴里她最爱的西芹菜咻一声掉回碗里,可她一概不理,只是用一种难以置信的诡异眼神紧紧盯住一脸莫名其妙的某人。“小宜……”

“表姐,我面试成功了不是应该值得高兴吗?你干嘛要这样惊讶啊?”江静宜不解地眨眨眼,转头招呼坐在对面的男人。“沈大哥,你别只顾着看我表姐,倒是快吃啊,吃完之后可以直接提意见哦,我太久没做,可能做得不好吃。”

“才不是呢!”沈风忙不迭地摇头晃脑,一连夹了好向筷的东坡茄子塞入嘴里,出自内心的赞美。“小宜你……做得菜好好吃……”

“哪里啊,沈大哥你喜欢就好。”江静宜表面谦虚,心底早就乐翻了,哈哈,这还是除去大哥跟哥哥之外的人称赞她做得菜好吃呢。

“小宜,”某个被忽略的人不爽地板起俏脸,用筷子把碗敲得咚咚作响,以示不满。“我今天只是吃了西芹菜,又没吃玻璃,你别把我当透明成不成?”

“……唔,”嘴巴塞满鲜炒百合的江静宜双颊涨鼓鼓的,说话更是含糊不清。“偶哪有……”

沈风生怕她一不小心给噎着了,连忙倒了一杯开水递过去。“小宜,喝点水。”

江静宜很听话地喝了一大口,然后小声说:“谢谢你,沈大哥。”

“我当初介绍你去面试的好似是文员吧,你怎么跑去当了总经理的秘书啦?”

“我哪知道啊!”说起这个江静宜同样一头雾水,吃完午饭后,邓志洋说还有时间,就随便聊聊好了。这一聊就是一个多小时,至于聊天的话题,不外乎就是:他大哥邓志滇最近过得怎么样?忙些什么呀?她老家在哪儿啊?家里有些什么人呀?父母做些什么……诸如此类的八卦。她只是来见工,又不是查家宅,一个大男人竟然八卦成这样?如果不是知道邓志洋是干什么的,江静宜真怀疑他是否想改行当媒婆了……当他们走出西餐厅时,时针已经直指二点二十五分,而神态亲切笑意盈盈的总经理大人粉有风度的拉开车门,让她率先上车。回到公司的第一件事,邓志洋先是带她到人事部转了一圈,再出来时,她莫名其妙就多了一个非常动听的头衔——总经理秘书!来不及问为什么的她就这样傻呼呼被邓志洋牵着鼻子走,认识新同事、接手上一位秘书丢下的烂摊子、熟悉工作流程……直到下班时间到了,她依然弄不清楚为什么自己面试文员,却当了人家总经理秘书……

“小宜,你知道你们总经理的名字吗?”刘倩儿好气又好笑地瞪了她一眼,怪不得人家常说——有心栽花花不成,无心插柳柳成荫。有多少人削尖脑袋想坐上总经理秘书的位置啊,现在居然被小宜冷手执只热煎堆,莫名其妙当了。

“呃?”江静宜一拍脑袋,嘿嘿傻笑两声。“我还真是忘了问。”

刘倩儿与一旁憋笑的沈风对视一眼,忍不住摇头叹息,她这个妹妹啊,有时候挺精明,有时候又迷糊得叫人感到哭笑不得。“他姓邓。”这样说,小宜应该能猜出正副经理之间的关系吧?

“哦,原来他也是姓邓啊!”江静宜漫不经心地点头表示明白,然后……然后就没有下文了。

“耶,就这样?”早就准备好一太堆八卦等着某人来‘八’的刘倩儿郁闷极了,怎么她这个妹子如此与众不同?换作别人听到这样的提示怕不早把脑袋凑过来,急不及待地连声追问——总经理与副经理都姓邓,他们不会是两父子吧?哪像小宜,竟然兴趣缺缺丢出一句:哦,原来他也是姓邓啊!

“倩儿,”知她甚深的沈风拍拍她脸颊,好笑地摇摇头。“你别把小宜的权利剥夺了,有些事情自己发现比从别人口中获悉更加有趣呢。”

“哼!”刘倩儿悻悻然白了他一眼,低头扒了一口白饭入口,嚼了嚼又说:“小宜,吃快点,一会儿我带你到时装店转转,再买两套衣服。”

江静宜原想说不用,但是深想一层,身为总经理的秘书,衣着总不能太随便,没准哪天需要陪经理出去应酬,到时她代表的不是自己,而是公司。她自己丢脸事小,丢公司的脸……唉,她还想在这间公司混上一年半载呢。因此,她乖乖地点了点头,心里则庆幸哥哥有先见之明,临走之前硬塞了一千大元给她,说是给她应急,以备不时之需。事隔一天,那钱倒是大派用场了。

“江小姐,这些文件你收好,一会儿副经理的秘书会过来取。还有,麻烦你泡杯茶给我送进来!”

“好,您稍等。”江静宜伸手接过文件,快步走出办公室。刚回到自己位置上,就瞧见某人双手环胸,以不屑的眼神上上下下打量着她,末了冷笑一声作结。

真是冤家路窄,她差点忘了邓志洋的秘书就是那个相当欠扁的二百五——郑美仪!江静宜暗自翻翻白眼,然后有样学样地用超级鄙视的眼神上上下下将某人扫视一遍,末了冷哼一声以示不耻。

“你!”郑美仪睁大眼睛怒气冲冲地瞪着她,脸上勃然色变。

哇,难道她到四川学过变脸吗?对她变脸的速度,江静宜自愧不如,只好摆出一脸公事公办的模样。“请问你有什么事吗?郑小姐。”

听到她的说话,郑美仪一愣,接着冷笑一声,语带嘲讽地说:“我道是总经理的秘书是谁呢?原来是你呀!”

“是我又怎么样?”江静宜挑了挑眉,一点也不怵地瞪回去。

[正文:第七十五章 失职]

“哼,别以为你救了志滇大哥就了不起,总经理是个把才干看得比较重的人。你别试用期未满一个月就被赶出公司大门,然后找志滇大哥哭诉啊!”

呸,少在门缝里瞧人了!江静宜很不屑地啐了一口,她是她,邓志滇是邓志滇,他跟她的工作什么时候扯上关系了?而且,志滇大哥?!这个称呼真是怎么听怎么刺耳!不想与她纠缠的江静宜走进茶水间泡了一杯清茶,原本想直接端进去总经理办公室,蓦然想起最近从书上看过一则报导,它说茶不宜泡好立即就喝,因为那时候茶水温度极高,喝多了会破坏喉部组织和提高喉癌风险。最好的方法是隔四分钟之后,茶水变温了才喝,这样最好。

“喂,你干嘛不说话?被我说中心事吧?”看她只顾着泡茶亦不搭理自己,某人气得在一旁跳脚叫嚣。

“哦,”江静宜转动灵动的眸子,不甘示弱丢还她一记眼刀,淡淡回道。“谢谢你的提醒喔,但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若那天我不在这儿当秘书,我是绝对绝对不会向你志滇大哥哭诉的。”啧,只是丢了工作而已,又不是丢了性命,哪用哭诉这么夸张?而且还是向非亲非故的邓志滇?!真是爱说笑,四月一号已经过很久了。

“江小姐,我要的茶呢?”不知什么时候走出办公室的邓伯年——邓总经理先是望了她一眼,继而不动声色地转向另一边。“美仪,志洋叫你来取文件吧?”

“是的,总经理。”郑美仪立即化身为绵羊,乖乖应了一声。

“江小姐,噢,如果你不介意,我可以叫你静宜吗?毕竟我是长辈,而且这样听起来比较亲切。”邓伯年笑了笑,忽然冒出一句相当莫名其妙的说话。

“呃?”江静宜先是一呆,反应过来后就没所谓地点头。“叫我小宜吧,我的家人朋友都这样叫我,听起来比较习惯。”说完,她径自把一沓文件递到某个两眼瞪得快要凸出来的人面前。“郑小姐,麻烦你将这叠文件交给副经理。”

郑美仪接过的同时不忘恨恨地瞪了她一眼,一转头又笑靥如花地冲某人说:“总经理,那我先回去了。”

前一刻还杀气腾腾,下一秒又笑脸迎人,哇,她变脸的速度不禁叫她叹为观止!

“小宜,我的茶。”把目光从那张表情生动的俏脸收了回来,邓伯年终于想起自己走出办公室的目的,喝茶。

“嗯,”江静宜看了一眼手表,随即双手把茶奉上。“时间刚刚好。”

邓伯年伸手接了过来,一口气灌了大半杯,“什么时间刚刚好?”

“哦,那个呀,是我最近从书上看到的报导,它说研究发现习惯喝热茶的人患喉癌的风险会更高。研究人员对300个喉癌患者进行了研究,并与一组健康人士进行了比对。结果显示,喝温度介于65度至69度茶水的人,患喉癌的风险比喝低于此温度茶的人高1倍;喝温度达至少70度的茶的人患病风险高了7倍。因此泡茶应至少4分钟后再喝。虽然不知道这报导说得是真还是假,但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多等一会儿让茶摊凉再喝亦不是什么坏事吧。”

大拇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摩挲着微温的茶杯边沿,邓伯年一脸赞赏的凝视着那个侃侃而谈的女孩,只是在书上看过报导,立即晓得运用到现实中来,这样聪慧机智又心细如尘……哈哈,看来他们无意之中真的捡到宝了。“小宜,你似乎很喜欢看书?”

“看书不好吗?”江静宜不解地眨眨眼,心直口快。“既能打发时间又能充实自己,在我看来那是一举两得。不过哩,”她俏皮地吐吐舌头,有点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呵呵一笑。“我看书比较杂,哲理、小说、科学、营销、医学……哎呀,反正顺手拈来,手头上有那本就看那本了。”

“那欢迎你找个时候到我家来,我家的藏书亦挺丰富的喔。”简直可以比拟一座小型图书馆。

“嗯!?”江静宜那双清澈的眼睛瞬间燃亮,只是很快又染上困惑之色。“为什么?”她只是当他的秘书,干么跑去他家看书?

“小宜,你可以告诉我,你是如何救了邓志滇吗?”邓伯年略有深意地看了她一眼,不答反问。

“这是……”江静宜忽地抬头,目光笔直地望着他。“总经理你的命令?”

邓伯年目光一闪,迎着她的目光露出一抹带有涩意的笑容。“不是。这是一个失职的父亲对你所发出的请求。”

“失职的父亲?”喃喃念了一遍,江静宜不可思议地瞪圆乌溜溜的眼珠子,惊呼一声。“你是邓志滇的父亲!”嗯,凝眸一瞧,他跟邓志滇真有几分相似呢。

“嗯。”他黯然地点点头。“因为他母亲早逝,自小他跟着他外婆外公长大。我跟志滇的关系并不像一般父子来得融洽……一年到头,可以看到他的时候真是屈指可数,所有关于他的事情,我大概是最后一个知道的人。这样当父亲,我可真够失职啊!”

咳,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人家的家事她实在不好插嘴说什么。至于她当初是如何拯救邓志滇嘛。这个倒可以说说。

“你说他这几天要执行任务,有危险吗?”听完她的说话,老人家没半点高兴,反倒露出一脸愁容。“当初我就不赞成他当刑警,到说刀枪无眼,要是像那次一样,再遇到一个不要命的悍匪那怎么办?但他一点都不听我劝,每件事都爱跟我对着干,我不想他做,他偏偏做到十足十,似乎不将我气死就不甘心似的……”

“不是的,”江静宜摇头,她实在不明白这个看似精明的男人会如此误解自己的儿子或者邓志滇到底做了些什么导致他误会成这样。“邓志滇当刑警并不是存心想气你,他只是完成他外公的愿望而已。”

“原来……这就是当警察的原因吗?”邓伯年怔忡了好一会,然后气呼呼地说:“哼,这个臭小子,当初问他为什么突然想当警察,那张嘴紧得像蛤蜊,无论我怎样撬也撬不开!”

“既然你都知道原因了,现在不生气了吧?”

“小宜,父子哪有隔夜仇。我担心他都来不及,哪里还顾得上生气?警察维持治安,打击罪恶,比我这个满身铜臭的商人不知高尚几倍,但是站在父亲的立场,我不愿意志滇继续当警察,因为当刑警实在太危险了,而他,是我与阿玲最爱的宝贝儿子。如果他稍有闪失,他日到了黄泉,怕不被他母亲怨恨……”

他日到黄泉?!总经理也想太多了吧?江静宜有点啼笑皆非地望着那位忧心忡忡的老人家。“你不用太担心,阿滇说了,等到手头上的案子结了,他就辞职不干了。”

[正文:第七十六章 期待]

“真的!”邓伯年半信半疑。“志滇这样跟你说?他为什么愿意辞职了?”要知道,当年儿子像个刚刚从埃及运回来的木乃伊一样,半死不活地躺在医院病床上,怒急攻心的他甚至撂下狠话说:如果他不辞职,就登报脱离父子关系。岂料那个臭小子根本不当一回事,头一扭,轻飘飘地回了他两个字——随便!他只气得手脚颤抖,心跳加速,血压更是呈直线上升,导致最后更华丽丽地“呯”一声直接趴倒医院病床上。因此被那个不孝子志滇耻笑:老头子,身体不行就将位置让给志洋,死撑着干什么?

“呃……那个……其实……”江静宜恨不得将自己多事的舌头给咬掉,要知道邓志滇愿意辞职的原因是自己,而她心里正犹豫不决是否应该接受他呢。如果她拒绝他,他会不会重操旧业,继续当刑警?到时候,眼前这位老人家恐怕会更失望吧。

“小宜,有话就说,别吞吞吐吐。”害他心如猫挠,快急死了。

说?说什么?说他儿子为了追求自己,不惜放弃当刑警?这种说话打死她都不好意思吐出口,唯今之计就只好装疯卖傻了。

“哈哈,”江静宜不安地绞着双手,突然干笑两声。“这个嘛,我也不清楚喔,要不……下次看到邓志滇,总经理你亲自问他好了。”

“那个臭小子?”邓伯年忍不住瞪了瞪眼,小声嘀咕。“他会告诉我才怪呢。”

江静宜偷偷在心底扮了个鬼脸,全当没听见地拿起桌面上的备忘录,装模作样地清清喉咙。“总经理,十二点你有个约,永隆的陈经理约你吃午餐,现在已经十一点半了,为防路上堵车,我建议你提早出门比较保险。”

邓伯年惊讶地瞪大眼睛瞅了她好一会,抿紧的嘴角慢慢上扬,弯出一抹淡淡的,如果不细心看,根本看不出的清浅笑纹。

江静宜有些不自然地摸摸莫名发烫的脸颊,不依地努努嘴。“总经理,迟到是一件很没礼貌的事情哦。”

邓伯年轻轻抿了口茶,似笑非笑地扬起一道眉毛,“小宜,小孩子说谎也不是好习惯哦。”

“总经理,”江静宜跺跺脚,涨红一张小脸气急叫嚷。“人家不是小孩子,也没有说谎。”顶多就是有点、有点……隐瞒罢了。

邓伯年没有搭话,只是笑呵呵地走入办公室取了外套,在某人“含情脉脉”的凝视下赴约去了。

“呼!”好险!江静宜擦擦额头那滴滑下来的冷汗,心里一再庆幸总经理今天有约,否则让他继续追根究底下去,不善说谎的自己一定会随时露馅吧。瞄瞄挂在墙上的电子钟,嗯,还是十分钟就下班了。她决定先把杯子拿回茶水间洗干净,然后收拾一下桌面,再下去找表姐吃饭。

眼看手机所显示的时间从十一点五十九分变成十二点正,江静宜的心跟着快跳了一拍,眼睛不由自主紧紧粘在手机上。尽管她在别人面前不肯承认,但她怦怦直跳的心脏告诉自己,她的确有点期待手机短信提示声能够响起来。

这个一到了中午十二点就期待短信到来的习惯是从一个星期之前形成。她刚来上班第二天,邓志滇就打电话来了。为了怕影响别人,在办公室里她习惯把手机调到振动,眼看电池都快给振没了,某人依然锲而不舍地继续拨打,以为发生什么紧急事故的江静宜连忙停下手边工作,接了。

紧急事故?她多虑了!处身于城市另一端的邓某人正透过电话线用肉麻兮兮语气跟她诉衷情: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他开始……想她了。

江静宜又惊又恼,又羞又气,舌头更像被猫儿叼走一般,嘴巴嚅嗫动了半天,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最后实在受不了两只手臂上那些拼命冒头的鸡皮疙瘩,“嘀!”一声直接把电话摁掉。

如果她以为挂断电话就可以了事,那她就太小看某人的毅力跟恒心了。在电话振动了N次之后,手机很尽职地提示她——电力严重不足。她一边给电话插上充电器,一边咬牙切齿地按下接听键,压低声音冲某人喷火——邓志滇,打电话不用钱啊?有那么多闲钱你不如捐到红十字会或者四川震区去。你穷极无聊吧,要是那么清闲就给我上街除暴安良维持治安。我警告你,以后除非有非常非常非常紧急的事情,否则上班时间不准给打我电话,一切以短信联络!

邓志滇不但没有任何异议,对她的说话还执行得相当彻底。事过不久就以她的名誉向红十字会捐赠了五千大元;不再在上班时候随便给她打电话,却不时抽空给她发条“情意绵绵”的短信。呃,其实情意绵绵是表姐说的,他发的信息通常很简短,有时是:记得按时吃饭,别饿着肚子(她很精简地回他一个嗯字,不然就是啰嗦或知道了)。有时是:今天我们儿子有没有乖乖听话啊(她则回他一个敲打表情让某人长记性外加一个闭嘴表情)?有时是:小宜,今天吃什么好菜啊(每逢看到这种短信,她亦不嫌手累,把手机那几个小键当成电脑键盘使,搜肠刮肚绞尽脑汁把可以想得到的美食全部默写出来,不叫某人垂涎三尺誓不罢休)?某人发得最多的一句是:小宜,怎么办,我又想你了(每次她都翻翻白眼直接无视,不作任何回应)。

岂料,人算不如天算。那天她去找表姐吃饭,他的短信就发来了,几天下来,她都开始习惯了,浑不在意地瞄了一眼,就继续低头吃自己带过来的便当,完全忘了身边还有个唯恐天下不乱的表姐。表姐眼明手快地夺过手机,忽然阴阴一笑,然后……窜到她那班同样爱笑爱闹的下属中间,将某人发给她的信息大声诵读出来——小宜,人家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已经有九秋没见过你了。你有没有想我啊?我啊,可是很想很想你呢。

倘大的办公室里顿时像个炸开的油锅,那几个新相识,年龄跟她相近的女同事神情兴奋地凑到她面前,吱吱喳喳纷纷向她打听八卦,嬉笑着问发信息的人是谁。

“是呀,我也很想知道给你发情意绵绵短信的无赖是谁呢?”凉凉坐着看戏的表姐刘倩儿不忘在一旁添油加醋,煽风点火。

[正文:第七十七章 担心]

大伙儿笑得更欢了,一个劲儿追问她谁是无赖?既然是无赖,顾名思义他的行为一定是……嗯,很与众不同(这个说法真够婉转),那这个无赖到底有多无赖呢?我们很好奇耶,小宜,你就好心点,告诉大家好不好?

呜呜,一点都不好。她要抗议,她要投诉,她、她、她……她那个坏心眼的表姐绝对是故意的!她跟邓志滇相识多久啊,怎么可能不知道那个电话号码是谁的?只是……寡不敌众,江静宜恨不得能将热到仿佛着了火的脸蛋埋在饭盒里不用再抬起来,呜,她后悔了,不应该贪图一时之快将某人的名字设置成无赖,瞧瞧,这就是耍小心眼的报应。

“啧啧啧,这人还不是普通无赖哦,发来的短信不止一条,嗯,让我瞧瞧,哇,是一太串呢!”刘倩儿贼兮兮地瞟她一眼,边翻她的电话记录边啧啧称奇。

于是大家又起哄,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快点将那些短信全部朗读出来,给大家分享分享。

分享?开什么国际玩笑啊?只是一个名字已经被说成这样了,再让她们看到那句暧昧不清——今天我们儿子有没有乖乖听话啊?那她岂不是跳到黄河都洗不清了?!光是想到这儿,江静宜就被严重恶寒到了,不由浑身抖了抖。无计可施之下,只好不顾一切飞扑到表姐身上,飞快把手机抢了过来,紧紧攥在手里。

“哼!”有火没处发的她气呼呼地瞪了众人一眼,神态娇憨地嘟起水润唇瓣,狠狠跺脚嗔道。“谁也不准看!”

“大家都听到了吧,谁也不准看耶。只是小宜,那个谁里面也包括你自己吗?”

江静宜连忙把手机握紧,满脸防备地退了一步,听完表姐的话即扬起可爱的下巴,嘀嘀咕咕的小声反驳。“什么包括我自己?电话是我的,那个无赖的短信也是发给我的,当然只有我能看。”

现在静默一分钟,反应过来的众人脸上均露出一个恍然大悟的夸张表情,然后拖长腔调,吐出一声暧昧至极的——“哦……”

自那天起,每逢她手机短信提示一响,她们就会朝她眨眨眼睛,再怪腔怪调地长哦一声,害她老是脸红耳热,在她们面前别说抬头,就连手机都不敢掏出来。幸而邓志滇一般都在她下班后的前几分钟发短信过来,所以这阵子她习惯等信息来了才去找表姐吃饭,省得那些爱八卦的同事们又冲她哦哦声。

只是,时间已经十二点十五分了,那人的短信没收到,她倒是接到表姐催促她去吃饭的电话。直到下班了,回到家里,她依然没有接到某人的电话或短信,却意外地接到一个邀约,表姐办公室的林茹约她明天去逛街。那时候的她正惴惴难安地盯住电话发呆,犹豫着是否应该打个电话给某人,正跟未婚夫腻在一块儿拟定宾客名单的刘倩儿一脸受不了的抬头取笑道——真是一日见如隔三秋啊,小宜,要是你真的那么担心志滇,打个电话给他吧。

“不要,我干嘛要打给他。”江静宜有点窘迫地别开脸,尽管她口里说得满不在乎,事实上她开始担心了,尤其在听到沈风的说话后,心里像揣了只得了多动症的兔子,一直蹦蹦跳跳,没有片刻平静。

沈风满脸担忧地攒起眉头。“不要打,志滇大概在执行任务,你这个时候打电话过去,他会分心的。而当警察的人,分心、注意力不集中是会致命。”

她捂住突然揪作一团的心脏,盯住那个整天没有动静的手机,心里的不安像涟漪般,不断扩展变大……

******

“小宜……”

江静宜头一扭,心里暗忖——再理睬你林茹我就是白痴加笨蛋!

“小宜、小宜……”哀怨的声音追在后头,连绵不断。

哇,我听不到!我什么都听不到啦!浑身打着寒颤,脸有菜色的江静宜不由自主地抿紧嘴唇加快脚步,一边计算离最近的车站还有多远之余不禁暗暗发誓,从今以后,打死她都不陪林茹逛街了。

都怪自己头脑发热一时口快应了某人的邀约,于是乎好好一个假日就成了陪她林家大小姐逛街任劳任怨的阿四(意指:旧社会时地主家的佣人)!呜,怪不得同事翡翠跟咏仪一听她说要去逛街就举手举脚投赞成票,但当他们知晓同行的还有一个林茹,就立即齐齐起打退堂鼓,说什么宁愿闷在家里数手指头,生蘑菇也不愿意陪林大小姐这个月光族去逛街,因为陪她逛街实在太可怕,太恐怖了!

当时她还笑她们爱大惊小怪,逛街而已,能有多可怕,多恐怖?事实证明,陪林茹这个购物狂逛街的确很恐怖,比陪小不点赛跑两个小时还要累人。想想,顶着毒辣的艳阳从早上九点半逛到现在的夕阳西下,没有中暑昏倒已经算是一大奇迹了。一整天除了在麦当劳坐了半小时,其间啃了一个没营养的汉堡包喝了一杯中可乐(至于为什么要可怜到啃汉堡喝可乐?因为林家大小姐说吃这个比较节省时间!),所以逛了有多久她已经懒得去计算了,身心俱疲饥肠辘辘的她一心只想回家快快回家泡澡吃饭,然后爬到床上美美地睡上一觉。

[正文:第七十八章 无赖哥哥]

“小宜、小宜,我们歇一歇吧,逛了一整天,可怜我这两条修长美丽的玉腿都快要抽筋了!”哭丧着脸的林茹一手扯住她衣服下摆,可怜巴巴地说。

“玉、腿、抽、筋?”江静宜暗地里磨了磨牙,白眼一翻,没好气地斜眼瞪着相识不久的新同事。“你还真敢说哦?我前前后后说了多少次要休息啊?六次!是六次!每次你是怎样回答我的?第一次是:不是吧?才逛了两个小时,你就说累啦?!第二次是:小宜,难得的假日,你就好心点,再陪我逛逛嘛!第三次是:哇呀,对面那间时装店的裙子很漂亮啊,我们再去看看吧!第四次是:这个价钱是不错,但是货比三家,我们再多转几间看看吧,说不定别的店会更便宜呢。第五次是:啊,那间名店的东西打折耶,我们去溜一溜啦!说不定还能冷手执个热煎堆,那就呵呵……”她模仿某人的表情语气一连呵了好几声,语气不善地继续说道。“至于第六次嘛……”

“嘿嘿、嘿嘿,小宜,你一定是热昏头听错了,我怎么可能这样说呢?啊!那店子是最近新开的吗?好像不错的样子,我们去逛逛吧。”作贼心虚的林茹霎时涨红一张俏脸傻笑两声,出其不意地把她拽进一间眼尾无意中瞄到的店子里。

一推开那扇纤尘不染光可鉴人的玻璃门,江静宜除了感觉到扑面而来的强劲冷气,还听见挂在门边的风铃发出叮叮当当的清脆响声和一声温柔客套的“您好,欢迎光临!请问就你们两位吗?”

“嗯。”早就想找张椅子趴一趴的江静宜抬头冲那个女服务员微微一笑,命苦地提着今天的收获(绝大部分是某人的),一步一挪地跟着急不可待的林茹走了进去。

“那请两位跟我来!”服务员微笑着把她们带到一张小小的长方餐桌面前,轻言细语。“目前店里人多就只有这个位置,因为在角落里所以比较安静,可以吗?”

“不用,这儿挺好!”江静宜迫不及待地跳上那张像秋千一样微微晃荡,用藤条编织而成可供两人同坐的摇椅子里,舒服地活动累到快要没知觉的手脚,幸福地由衷感叹着,呜呜,太好了,终于有椅子可坐,不用再虐待快要抽筋的双腿了。

“呼……”有样学样的林茹一屁股坐到那张藤质吊椅上,随即发出满足的叹喟声。“你们这儿是新开张吧?”

“嗯,”服务员挂着职业的微笑,很热情很称职地为她们一一介绍。“我们这间语茶店刚开张还不久,现在消费满二十元可以打9折喔。”

“那有什么好吃的?”江静宜抚着咕噜咕噜叫过不停的肚子,只想找点食物塞进去,不然,胃恐怕又要闹别扭了。

“我们的咖啡是手磨的,味道很不错,还有我们老板自制的粟子蛋糕,你在外面是吃不到的哦。”

“我要一份粟子蛋糕和一杯……冰奶茶。”

“麻烦你给我来一份粟子蛋糕,还有,”目光飞快在餐单上巡梭一遍,江静宜扬起澄澈的大眼睛。“给我来一杯鲜榨雪梨汁,不要加冰。”

“好,你们稍等。”训练有素的服务员很快下了单,微笑着离开。

“哇,这种天气喝冰冰的饮料才过瘾,小宜你竟然叫人家不要加冰?”

“嗯。”江静宜一手支着下巴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第三十一次掏出那台安静得叫她切齿痛恨的手机,唉,已经两天四十八小时了,不单没来电,就连短信都没一条,那个无赖是不是……啊!不会的,她迅速将脑子里的不好联想甩掉,都说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像邓志滇这种脸皮超厚,动不动就对人亲亲摸摸的无赖、色狼,一定会活很久很久的……

“小宜,别盯着手机发呆了,你刚才不是说饿吗?快试试这粟子蛋糕吧,唔嗯,真的很好吃耶。”林茹纵然嘴里塞满食物,仍不忘用含糊不清地声音取笑某人的神不守舍。“要是想你那位无赖哥哥,就直接打电话给他呗。”

“跟你们说了多少次,他不叫无赖哥哥,人家有名字,叫阿滇。”江静宜郁闷地嘟起小嘴,娇声抗议。说起这个她真不知是好气还是好笑,前两天她们乘她不备,竟恶作剧地擅自把她的信息提示声换成了郑中基的那首曾经唱遍大街小巷的——无赖。无论她怎样举手反对,那个给她发短信的男人,从此被标了无赖哥哥的名号。

“哎呀,你不说我都差点儿忘了,小宜啊,这两天你家无赖哥哥很忙吗?怎么没听见他给你发信息啊?莫不是……你跟无赖哥哥吵架了?”林茹眨巴着星星眼,一脸快告诉我吧快告诉我吧的八卦表情。

江静宜抿紧嘴唇没有说话,径自拿过那杯雪梨汁喝了一口,唉,如果是吵架还好呢,能跟自己吵架说明他平安无事,不用像现在一样,为了担心他是否安然无恙而辗转反侧寝食难安了。

“小宜……”林茹张开嘴巴还想说些什么,她的手机却在这时候响了,一瞧那个电话号码,她顿时跳起来,一边招来服务生结账,一边跟电话那头的人说:“我哪有忘啊,今天是伯母生日嘛,嗯,你半个小时后到我家接我好了。”挂了电话,她匆匆拎起大袋小袋跟她道别。“小宜,下次再一起逛街吧,我现在有事要先走了,你……”

还有下次?江静宜的嘴角不自然地抽了抽,又不是脑子秀逗短路,打死她都不陪林茹这个购物狂逛街了。“我还想再坐一会儿,你先回去吧,账由我来结好了。”

“你别跟我客气,下次有机会再让你请我吧。”

“呃……嗯。”江静宜费力地张开嘴巴打了个大呵欠,由着她付账,因为她实在没精神力气跟她争了。戳戳那块散发着诱人香味的蛋糕,她没胃口地放开叉子向后一躺,直接躺倒在吊椅上。唉,从不知道,逛街是这么累人的事,害她现在只想合上眼睛,好好休息。只是稍微眯一下而已,应该没问题吧,反正她已经向表姐打了报告陪新同事逛街不回家吃饭,又拜托她帮忙照顾小不点,既然没了后顾之忧,那她迟一点回家……也可以……某人边想边调了个舒服的睡姿,缓缓闭上眼睛,放心会周公去了。

[正文:第七十九章 睡美人]

就在她睡着不久,先是郑中基在咖啡厅里悠悠唱起了那首大家并不陌生的——无赖,一曲唱罢,又换成一首悦耳动听的钢琴曲不厌其烦地奏了一遍又遍。在咖啡厅气氛安宁静谧,音乐的响起显得异常突兀,其他的客人都忍不住好奇地往声音的来源处探头,然后均不约而同地呆了呆,但见一个肌肤胜雪,脸蛋像瓷器般细腻光滑,模样娇俏可爱的女孩正歪着身子,头枕着手臂,闲适地躺在那张藤质吊椅,粉色的唇瓣如饱含水润色泽的花骨朵般微微张着,好梦方酣。

刚才招待她们的服务员为难地看着睡得极之香甜的江静宜,犹豫着是否应该把人叫醒,因为而那台尽职的手机就摆在餐桌上,依旧叮叮咚咚响过不停,似乎不将某人吵醒就誓不罢休。

“怎么了,小赵。”一把温润的嗓音突然在她身边响起。

“啊、啊,是店长。”看到自己心仪的店长亦是这间店的老板,那个叫小赵的服务员不由酡红着一张脸蛋,两眼冒出颗颗红心地盯住他,哇,不愧是大家口中的白马王子,店长真是好帅啊!

温儒,就是那个叫店长的男人抚着突突突跳过不停的太阳穴,开始有点怨恨自己那张专惹桃花的脸皮了。店里的女孩子每次看到他只顾着脸红无措,结结巴巴,连话都说不清。咦,这不是……他歪着脑袋凝神细听,这首不是他最喜欢的钢琴家理查德.克莱德曼的《梦中的婚礼》吗?他略感讶异地循声望了过去,呼吸突地一窒,那儿……他只看到那个较为僻静的角落里,那张他平时最爱坐着小憩的吊椅上正安然躺着一个睡美人……

“咳,我去把那位客人叫醒吧。她睡了多久,她的电话就响了多久,这样竟然都不能将她吵醒,睡得可真熟啊!”

“不用了,这里我来处理就好,你继续招呼客人吧。”温儒低声吩咐她,转身快步走到睡美人面前仔细打量着那张似曾相识的精致脸庞,咦,这不是那头圣伯纳小狗的主人吗?他倏地挑起一眉毛,伸手捞起餐桌上的电话,歪着脑袋想了想,接了。

“小宜,怎么现在才听电话?知道我打了多少次了……”

“我不是你口中的小宜。”温儒飞快打断那个男人的说话,嗯,原来这个可爱的女孩子叫小宜呀,只是不知道全名叫什么呢?唉,他真想知道呢。

电话那头的咆哮声戛然而止,男人顿了顿,语气阴沉沉,充满压迫感。“你是谁?手机的主人呢?”

“我是这间咖啡店的老板,至于这位手机的主人,”温儒瞄了一眼睡得正香的某人。“在我店里睡着了。”

“地址。”电话那头的邓志滇亦不跟他废话,直奔主题。

温儒耸耸肩膀,报上地址,心里面则在犹豫,是否应该把那个令他心生好感的睡美人叫醒,再重新介绍一番?因为他有种感觉,如果电话那头的男人赶到,就再没有他说话的份了。这边他还在十五十六犹豫不决,那边的邓某人早已甩开帮他包扎伤口的护士姑娘,抓了一旁跳脚大嚷的邵卓民当司机,飞快赶往咖啡店。

“老大,你的伤口还没有包扎完耶,”一头雾水的邵卓民不由错愕地瞪大眼。“这么急,赶去哪儿啊?”

脸色铁青的邓志滇咬牙切齿地吐出三个字。“咖啡店。”

“啊,你约了谁在咖啡店?”邵卓民担心地瞅了瞅他那件染血的衣服。“给了谁那么重要?就不能等一等吗?你好歹让护士姑娘帮你把手臂的伤口包扎好啊。”

“这点小伤并不碍事,”邓志滇蛮不在乎地瞪他一眼,他是一刻都不想再等了,谁知道多等一会儿,那个毫无防备心的傻瓜会否被别有用心的男人给拐了去?“开快点,不然你下去让我自己来开。”

“啊,不用了,我来开就好,那间咖啡店我知道,离这儿不远。”邵卓民连忙摇头拒绝,打死他都不敢让老大开啊,他的手被那个混蛋砍了一刀,深可见骨,而且看他气急败坏的模样,心情似乎很糟糕,再让他开车,不是拿自己跟他的性命开玩笑吗?

邓志滇一言不发地别开脸。

“老大,应该是前面这间了。”

车子还未完全停好,邓志滇就迫不及待地推开车门跳了下去,匆匆推开玻璃门。

许是被他身上的血迹吓倒了,站在门口的小赵倏地倒抽一口凉气。“先生,请问……”

“我找人!”邓志滇拧紧眉头侧身避开她,大步踏入店内,目光焦急地四处巡梭。

“先生,你要找的人在这边,”温儒迅速扫了来人一眼,很快掩住眼底那抹诧异之色,若无其事地在前面引路。“请跟我来。”

在赶往咖啡店的路上,邓志滇曾经不止一次幻想过看到小宜后要狠狠将她教育批评一顿,好让她明白百尺井水看得清,寸厚人心看不透这个道理。只是,当那张恬适安静的娇颜跃入眼帘,他的脑子霎时一片空白,什么教育、什么批评统统被抛诸脑后,此刻的他只想狠狠将她揉进怀里,独占她的美,她的好,她所有的一切,让其他人不能再觊觎她一分一毫,完完全全属于自己。

“耶,这不是嫂子吗?她怎么睡在这儿啊?”从后赶上来的邵卓民指着甜睡的某人哇哇怪叫。

嗯,的确是好问题。邓志滇无奈地叹了口气,答案他亦想知道,只不过现在非好时机,最重要的是,先把那位睡到人事不知的睡公主弄回家吧。只是看她睡得如此香甜,实在不忍叫醒她呢。

[正文:第八十章 依靠]

“我看她一时半刻不会醒过来,如果你们不介意,我做东,请你们喝东西吧。”

“是你?!”邓志滇挑了挑眉,终于记起自己与眼前男人不久前曾有过一面之缘。“牧羊犬。”

“你记得啊,哈哈,我家阿牧还惦记着你家小不点呢,”说起爱犬,温儒不禁哑然失笑。“每天经过那条街道,它就非要多转两圈才肯走。”

你家阿牧惦记我家小不点?真是说的比唱的好听,是你自己惦记我家小宜吧!切,还说什么请他们喝东西呢,哼,就他看小宜那副感兴趣的眼神,明眼人都可以看出,他分明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邓志滇暗自腹诽不断,脸上却堆着客套,或者说虚伪比较适合的笑容。“呵呵,是吗?我家小不点倒是没心没肺,每天撒开四条胖腿活蹦乱跳,大概早已将你家那头牧羊犬忘了。”

幸而江静宜睡着了,否则一定跳起来大声驳斥某人说谎,一个星期没见,小不点的模样他大概都忘了吧,还每天撒开四条胖腿活蹦乱跳?分明是睁眼说瞎话。

其实不能怪邓志滇,任那个男人看见自己的心上人被别的男人惦记,最聪明、最有效的做法当然是——杜绝他们彼此见面的机会,扼杀一切的可能。所以他暗自决定了,每逢走过那条街道他会带着小宜绕道走,至于这间店,他没有再次光临的打算。

“阿民,去把车子开过来吧,我要带小宜回家。”邓志滇轻声吩咐一旁的邵卓民,缓缓走到她身边,眼神柔情似水地巡梭在那白皙细腻的脸蛋,淡淡的微微蹙起来的娥眉,像扇子一样不时轻颤的眼睫毛……他家小宜,就连睡着了,都是如此招人喜爱呢。

此时的江静宜正深陷可怕的梦魇当中,她梦到自己被困在一个阴沉沉的房子里,四周的墙壁上贴满一张张破烂不堪的照片,一个高大但看不清真面目的男人挥舞着尖刀杀气腾腾地扑到她面前,揪住她的头发将她紧紧压到墙角里,冰凉的刀尖贴着她的脸颊来回滑动着,心里又惊又怕的她忍不住打了个激灵,浑身变得僵直,再也不敢乱动了。这个男人是疯子,这是她唯一的感觉。而他仿佛知道她脑子的想法般,突然挥刀砍向贴到墙壁的照片。一边狂砍一边怪叫:我要杀了你!杀了你!杀了你!让你尝试一下痛失所爱的滋味……这个男人跟照片中人有什么深仇大恨吗?全身寒毛乍竖的她略微定了定神,慢慢转动眼珠子,瞄向墙上那张还算完好的照片,她的呼吸突然顿住了,脑中一片空白,那相中人竟是……她止不住涌上心头的恐慌,登时大声尖叫起来——阿滇!

她的声音既慌乱又尖锐,离她最近的邓志滇当场吓了一大跳,他情急地扑了过去,紧紧搂住那个突然惊醒,浑身发抖冷汗淋漓的人儿,轻拍她的后背,柔声哄着。“小宜,你怎么了?作恶梦了吗?”

“邓志滇?”整个人瑟缩在他怀里的江静宜喃喃叫了一声,双手揪紧他的衣襟,鼻子嗅到那阵阵熟悉的气息叫她感到异常安心,他说得对,只是作恶梦而已,又不是真的,怕什么?

“嗯。”邓志滇下意识地拥紧她一点,专注地望着她。虽然不知道她作了什么样的恶梦给吓成这样,但是他很高兴此时此刻能成为她的依靠。

“邓志滇!”她咬了咬嘴唇,又小小地叫了一声,又长又翘的眼睫毛不安地颤动着,在那张毫无血色的脸蛋投下点点阴影。

“小宜,你抬头看看我,我好好的在这儿呢。”尖尖的下巴,水气迷蒙的眼睛,苍白到几近透明的面容,这样的小宜,叫他忍不住想捧在手心里,细心呵护好好痛惜。

“啊,老大……”见他们大庭广众之下公然搂搂抱抱,邵卓民倒是一副见怪不怪的模样。“嫂子醒了吗?那我们回去吧,车子停在外面呢。”

邓志滇情难自禁地俯首亲亲她的额头,闪烁着温柔笑意的双眸一瞬不瞬地凝视着她。“我们回家吧,小宜。”

脑子还没有完成清醒,人有点迷糊的江静宜乖巧地嗯了一声,动了动一直蜷缩在吊椅上脚丫子,随即拧起小脸,瘪了瘪嘴,用可怜兮兮地目光瞅着某人。“阿滇,我腿麻……动不了。”

“腿麻到动不了?!”邓志滇好气又好笑地点点她的鼻子,捉住她的脚踝放在自己膝头上轻轻揉捏着,溢满盈盈笑意的双眸隐隐透着一丝狡黠与宠溺。“倩儿说你今天早上就出来逛了,你竟然逛街逛了一整天?”

“我、我……”满腔苦水无处诉的江静宜不由瞪大眼睛,一脸委屈不甘地嘟起小嘴。“我是误上了贼船好不好?林茹约我逛街,一开始我以为只是随便逛逛,一两个小时就可以完事,那知道……啊,怪不得公司里的同事一听到说要陪林茹逛街,就立即一脸怕怕地打退堂鼓了,以后啊,打死我都不敢陪她逛街,实在太恐怖了。”

邓志滇暗自点头,吃一堑,长一智,并且能够从中吸取教训,嗯,不错。“那现在有没有觉得好点?”

“嗯,的确舒服多了……”反应慢半拍的江静宜下意识地想点头,小脑袋才低了下去复又猛然抬起来,所有的疲惫、睡意,甚至那叫人感到恐惧不安的恶梦都被抛到九霄云外,独独留下害羞和窘迫呈现在她那张染上红晕的脸蛋上。哇,她浑身一僵,随即醒悟过来,一边捂住仿佛着了火的脸颊,一边拼命缩着脚,企图将它从某人手上抢回来。呜,真是丢脸丢到大街……不,是丢脸丢到咖啡厅来了,大庭广众啊,她居然任由邓志滇抱着她的腿在大庭广众之下揉揉捏捏?!越想脸蛋越烫,一刻也不想多待的江静宜也不管双腿还酸酸麻麻的,连忙拍开某只爪子挣扎着站起来,有点无措地垂下头,摸摸鼻尖。“我出来整天了……是时候回家啦!”

她的提议正中下怀,邓志滇当然没有任何异议,他微微一笑,小声附和。“好。”

我是一颗多余的电灯泡!邵卓民望着那两个每逢粘在一起就会忘乎所以的人在心底嘀嘀咕咕。“老大,回家之前你去一趟医院比较好吧。”又不是铁打的,虽然伤口已经缝合了,但好歹让护士姑娘给缠上一层纱布安全一点啊。

“阿滇,你受伤了?”江静宜骤然抬起脸,大惊失色地扑到他身边,双眼发直的盯住那只染上血迹的衣袖,神色大为紧张,一脸想碰又怕弄伤他的模样。“伤在手臂这儿吗?情况很严重吗?”

“没事,你别听阿民胡言乱语,不就是被刀划了道口子吗?”邓志滇安抚小宜的同时不忘怨怪地瞪了某人一眼,那眼神明白地写着: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一根肠子通到底的邵卓民睁大眼睛不怕死地瞪回去。“只是被刀划了道口子?!老大,你就继续吹吧,反正吹牛不用付钱。明明被刀砍得深可见骨血流如注,缝了二十七针,你还说没事?”那怎样才算有事?半死不活吗?

[正文:第八十一章 名花有主]

眼看心上人脸色大变,邓志滇忍不住对多嘴多舌的某人怒目而视。“阿民!”

“我又没有说谎!”邵卓民一脸无辜地努起嘴巴。“事实胜于雄辩!”说完,他指指他的手臂那一滩已经干枯变色的血迹。

“你……”邓志滇气得要死,却又无可奈何,只能恨恨地磨牙,张大眼睛继续狠狠瞪他,以泄心头怨气。

梦里那个挥刀狂砍的男人;现实中阿滇深可见骨血流如注,还缝了二十七针的伤口;一切该死的巧合……一时之间分不清梦境与现实的江静宜只觉得呼吸有点不畅,眼前阵阵发黑,这个白痴,手臂都伤成这样了,还满街乱跑?他是活腻了还是当自己是铁打的不成?她恼怒地捏紧拳头,很想很想将这个一点都不懂得爱惜自己,害她提心吊胆的蠢男人海扁一顿!

“小宜,你没事吧?”邓志滇伸手抚上那张突然刷白的脸蛋,眉宇间写满担心。

江静宜一脸受不了的冲他丢白眼,气急败坏地叫嚷起来。“你、你、你脑袋没被人家砍过吧?笨蛋一样,有事的人是你自己啊,不好好待在医院里,跑来这里干嘛?”

“我担心你,”亲昵地刮刮她微翘的小鼻子,指尖间滑腻温暖的触感叫他感到异常安心,他的小宜完整无缺地站在他面前,没有给地坏人拐跑。“我刚才给你打了好多通电话,你都没有接,后来这位先生,”邓志滇手下一滑,搂住她的纤腰,笑眯眯地走到那个微微笑着看戏的某人面前。“好心告诉我,你在这儿睡着了。”

“那你也应该让护士姑娘帮你把伤口包扎好再过来啊!”江静宜不甚赞同地瞪他一眼,只是对上那位好心的先生时,立马又换上一张犹如向日葵般灿烂的笑脸。“谢谢你帮忙,我刚才一不小心睡了过去,不好意思给你们店里添麻烦了。”

切,邓志滇脸色一沉,只是帮忙听了个电话,有必要对他笑得那么甜吗?

温儒脸上的笑容不断扩大,眼珠子狡黠地转了转,然后清清喉咙咳了一声,若无其事地开口道。“举手之劳而已,小宜,啊,因为不知道你的姓,我听到这位先生叫你小宜,如果你不介意,我可否跟他一样叫你小宜?毕竟我家阿牧很喜欢你家小不点呢。”

“阿牧?”江静宜忽地瞪大晶莹剔透的眸子,歪着脑袋将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笑得眉眼弯弯,煞是可爱。“怪不得我看你有点眼熟,原来你是那头漂亮牧羊犬的主人呀,你好,我叫江静宜,”出于礼貌她本想伸出手去跟他握手,无奈双手给某个脸色阴沉的家伙给扣紧了,除了嘴巴跟脚,其他都不能动了。

“温儒,这间小店的店长。”

“你是这间咖啡厅的店长?那个粟子蛋糕是你自己做?”

“嗯。”温儒点头。“你有试过吗?觉得怎么样?”

江静宜有些不好意思地吐吐舌头,神情既羞涩又窘迫。“我太累了,喝了杯雪梨汁就睡过去,不过我同事吃了赞不绝口,虽然我没吃,但我相信你做得绝对很好吃。”

眼看心上人与别的男人有说有笑,最可恨的是自己不便发作,邓志滇只气得浑身发僵,那张俊雅面庞黑得大概可以媲美家里那口铁锅的锅底了。

“嫂子,”毕竟是共事多年的兄弟,知道脸黑是老大发飙的前兆,邵卓民聪明地开口打断那两个相谈甚欢的人。“蛋糕可以改天再吃,老大的伤口等不得了。”哼,看那个叫温儒的男人对嫂子一副虎视眈眈的模样,一看就知道不安好心,当然是趁早把嫂子带离这儿啦。

“那还等什么,走呀。”江静宜推了推僵在原地,脸色异常难看的某人,神色慌张语气里更是充满担忧。“阿滇,伤口很痛吗?”

说不痛那是骗人的,毕竟被刀砍到见骨,还缝了二十几针,不过看到小宜如此担心自己,邓志滇又觉得伤口没那么痛了。

“温先生,那再见了。”小心翼翼地扶着某人出门的江静宜不忘回头跟那个脸上始终挂着笑容的男人道别。

“等等。”温儒蓦然想到什么,伸手在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张卡片,很溜地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笑眯眯地递到她面前。“下次带小不点出来逛逛吧,我家阿牧很想它呢。”

“好啊,”江静宜连忙伸手接过,笑着点头。“不过,我来这儿不久,对这边的街道并不熟悉。”说白了,就是路痴一名。

“打我电话吧,我跟阿牧去接你……”话音未落,就被某个打翻醋坛的人打断了。

“下次有机会再说吧。”邓志滇皮笑肉不笑地插上一句,缠在小宜腰上的手臂不自觉收紧几分,嗯哼,会给他机会才有鬼哩!当他是死的不成?竟在自己面前公然勾搭小宜?!他恨不得将那个笑得万分欠扁的男人揪住,再狠狠狂揍一顿。

“是呀,我嫂子现在很忙,要陪我老大上医院呢。”邵卓民故意把嫂子两字咬得特重,看他人模人样,听力不是有问题吧?他都叫江静宜嫂子了,难道这代表什么他会不知道,哼,人家都名花有主了,你还在这儿纠缠不清,有意思吗?

温儒不是笨蛋,岂能听不出邵卓民的言外之意。精光流转的眸子绕着某人光溜溜的纤纤十指转了一圈,悠悠扬起脸,意味深长地冲某个脸色深沉眼神不善的男人笑了笑。“那我祝你早日康复,有空多带小宜到店里转转,我给你们打七折。”

“好啊,那我在这儿先谢过了。”邓志滇虚与委蛇地勾起唇角,拥紧怀里人,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正文:第八十二章 不安]

“阿民,不用去医院了,直接送我们回家吧。”脸色苍白的邓志滇歪在车子后座里,拧紧眉头,有气无力地对开车的邵卓民说。

“什么?”邵卓民紧张地转过头来,惊呼。“老大,你不去医院?!”

“专心开车,阿民。”邓志滇厉目圆睁地瞪他一眼,提醒某人别只顾着向后看,要注意安全,毕竟他手里掌握着三条人命。

江静宜一愣,满脸难以置信地睁大水汪汪的美眸,“不去医院?什么意思?”

邓志滇赌气把头扭到一边,不发一言。他当然不会说自己生气是因为温儒看她的眼神,尤其是他盯住她的手指时那副意有所指的微笑,挑衅的眼神,在在向他宣告——只要他一天没将小宜拐进教堂,宣读属于彼此的誓言,戴上结婚戒子,谁都有可能追求她!因此他的心始终惴惴难安,那种不知如何是好的无力感瞬间将他淹没,叫他感到焦躁不安。他没忘记,从一开始就是自己一厢情愿地喜欢小宜,而小宜一直没有表态,是喜欢还是讨厌?他无从知晓……

“阿民,你别管他,把我们送到医院去。”根本不当他是一回事的江静宜抚着隐隐作痛的额头,小声跟前头的人说完,又转过头盯着那个不知闹什么别扭的男人。“阿滇,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刚才不是说好去医院吗?”

邓志滇沉默半晌,末了疲惫地抹了把脸,深深叹了口气。“我累了,只想要回家好好休息。”

“为了追捕那帮犯人老大你咖啡、香烟、浓茶轮流上阵,几乎一日一夜没合过眼,又不是铁打的,不累才奇怪呢。”

江静宜既心疼他工作的辛劳,又气恼他一点都不懂得爱惜自己,性子高傲又偏爱逞强,累就回家好好休息,她那么大一个人了,难道真会被人拐了不成?“阿滇,你现在乖乖上医院去,回家我给你煮好吃的,怎么样?”

“真的什么都可以吗?”邓志滇默默瞅了她好一会,会担心他,会关心他,这样的小宜,应该喜欢是喜欢自己吧。

“嗯,我会做,你又可以吃的,都没问题。”

“嘿嘿,你放心,这些你都会。”心情太好的邓志滇立即笑逐颜开地掏出手机,翻开前几天收到的短信,将自己肖想了好久的菜色诵读一一出来。“嗯,我要吃凉拌青瓜,东坡茄子,百合煮南瓜或者炒马蹄,再来就是淮盐猪肚、菠萝煮乳鸽、纸包排骨、咖喱鸡煲、红烧牛腩、笋炒鸭片……”

“哇,这些美味佳肴嫂子都会做吗?”前面开车的邵卓民听得直砸嘴巴流口水。“那我可不可以、可不可以也……”话到一半,他很丢脸地咕噜一声将一口涌上来的口水吞了回去。

“停!”肠子都悔青了的江静宜连忙张口打断某人再继续……读下去,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大概就是指此刻的她了,当初为了作弄邓志滇,她绞尽脑汁把自己会做的菜色一一列举出来显摆炫耀,哪料到事隔几天,倒成了某人要挟的借口,果然是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吗?

“小宜,你、你不想做给我吃吗?邓志滇双肩一垮,像个受尽委屈的小媳妇般,不安地咬着下唇,眨动大眼可怜兮兮地瞅着她,一副深受打击的模样。

如果不是顾忌他是病人,江静宜真想抡起粉拳照着那张抿嘴偷笑的俊脸用力揍过去,太过分了,逗她很好玩是不是?

“小宜……”邓志滇摸着快要饿扁的肚子,口气哀怨,表情委屈。“你没听到吗?它饿得咕咕叫。”

“我也是呀,嫂子,”邵卓民可怜巴巴地回头瞧了她一眼,吞了口口水。“为了捉拿疑犯,可怜我跟老大整天只是啃了包饼干啊。”

“噢,真受不了,你们两个给我闭嘴!”江静宜指着车子所显示的时间,气呼呼地嘟起小嘴,鄙视道。“看到没有?现在几点啊?人家菜市场早就关门了,你们以为我是孙悟空还是神仙,可以凭空变些鸡牛鸭出来给你们解馋?真是那么饿就给我上馆子去,自己想吃什么就点什么。”她也落得轻松,不用招呼这两位大爷。

“我不要上馆子,”邓志滇垂着脑袋,小声嘟囔。“我要吃小宜你亲手做的。”

“嗯,我也很想尝尝嫂子的手艺呢。”某人很狗腿地添了一句。

又是嫂子?!眼看邵卓民越叫越顺口,已经懒得去纠正他的江静宜只能无奈地翻翻白眼,算了,他爱叫就随叫吧,反正只是称谓而已,叫叫又不会少块肉。“家里没什么食材,我只能做紫菜汤和蛋包饭,你们要吃就吃,不吃就拉倒!”

“要!”

“要!”

不愧是出生入死的兄弟,无论表情还是答案都如此一致,倒叫她错愕之余又感到有点哭笑不得,这都是些什么人呀?

“那就不要废话,去医院处理好伤口马上回家!”

“嫂子,你的厨艺真是好到没话说。”邵卓民埋头大吃的同时不忘冲她竖起大拇指,口齿不清地说。“这蛋包饭……是我吃过最好吃的。”

“喜欢就多吃一点吧,来,这是紫菜汤。”

“谢谢,嫂子。”

洗过澡,一身清爽的邓志滇顶着一头湿漉漉的头发,趿拉着拖鞋慢悠悠推门而入。“小宜,我那份蛋包饭呢?”

“不是摆在餐桌上……”江静宜话到一半又突然顿住,然后气急败坏地跳到他面前,指着他受伤的手臂哇哇大叫。“医生不是吩咐说,伤口暂时不能沾水吗?”

“我没碰水啊!”邓志滇的心神全被那碟黄澄澄香喷喷的蛋包饭给勾走了,听到她的说话,他只是浑不在意地耸耸肩膀,一屁股坐到椅子里,迫不及待地拿起汤匙,准备开动。

“那你纱布上不停往下滴的是什么?”她瞪着那团原本白色,现在则刺眼地染上一滩粉红色的纱布,气差点说不出话来。“还有……那些不停扩大的红色,别告诉我是一时手痒,用小孩子的水彩笔涂上去的。”

邓志滇低头随意一瞄,“咦,什么时候弄湿的,我明明有听你说话将伤口缠上保鲜膜才去冲澡啊!”

“你、你……”江静宜不可思议地瞪着他,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这人的神经一定比大象还要粗上几分,手臂打湿还流血,这应该很痛吧?他居然一无所觉?

“小宜,你别担心,等会儿换块纱布就好了,现在先吃饭吧。”

“对呀,嫂子,干我们这一行,危险一定有,不时受点小伤更是家常便饭。你可能不知道吧,那次老大为捉个悍匪,伤得才厉害呢,整整在医院……”

[正文:第八十三章 软硬兼施]

“阿民,”脸色只能用难看来形容的邓志滇斜斜睨他一眼,声音不觉轻扬,语带威胁。“你想继续留在这儿吃饭就给我住嘴!”

一对上老大那警告意味甚浓的眼神,迟钝如他都知道老大不想再提那些陈年旧事,以免引起嫂子不安,猛然醒悟过来的邵卓民不由摸摸鼻子,赶紧低头继续扒饭、喝汤,努力填饱肚子,然后溜之回家找周公谈心去,因为、因为老大的眼神好凶恶,他不想当电灯泡继续被老大瞪啊。

整整在医院什么呢?江静宜没有追问下去,因为答案表姐跟总经理早已跟她说过了。

“咳咳,小宜……你怎么不吃饭?”邓志滇望着神色不变的人儿,不由心生忐忑,小宜的表情似乎在告诉他,这件事她早就知道了!?难道是倩儿或者阿风说的?

“我没胃口。”江静宜摇头,径自取出刚才从医院里拿回来的纱布和消毒药水走到他面前。“快点吃,吃完我帮你换纱布。”

“没有胃口?”瞪着那张青青白白严重缺乏血色的小脸,只觉心疼难耐的邓志滇倏地把手里汤匙重重扣在餐桌上,推开面前那碟叫他垂涎三尺的蛋包饭。“你不吃,我也不吃了。”

“什么?!”气极的江静宜不由瞪圆眼睛,提高声音,那饭是她不顾疲累,辛辛苦苦做出来的耶,他……他不懂感恩也罢,现在居然……不吃?!

一直竖起两只耳朵留意周围动静的邵卓民忍不住偷偷抬眼瞄瞄这个,瞟瞟那个,哇哇哇,火星快要撞上地球了!害怕被波及变成无辜的池鱼,他三扒两拔把饭解决掉,再咕咕噜噜一口气把紫菜汤灌入肚子里,然后……然后有点脸红地打了个饱嗝。“呃……嫂子,那个、你吃饭,老大的纱布我来换好了。”

“不用了,”邓志滇挥挥手,谢绝他的好意。“阿民,你回家休息吧,明天记得过来接我。”

“但是……”望着杏眼圆睁,气呼呼地鼓起腮帮怒视某人的江静宜,邵卓民犹豫了。

“这是我跟他之间的事,阿民你不要插手。”江静宜说话的同时不忘再瞪某人一眼。

主人家都发话了,身为客人的邵卓民哪敢不从,“那我先回去了,嫂子,谢谢你招待啊,真希望下次有机会再吃。”

“你有空可以过来,反正我喜欢做饭,一般都在家里吃。”能看到别人喜欢吃自己做得菜,江静宜觉得很高兴,因为那是别人对她厨艺的肯定啊。

“那我……”邵卓民才张开嘴巴吐出两个字。

邓志滇就悠悠截去他的话头,睁大眼睛狠狠瞪着他说。“可以回家了!”

喂,老大,只是到嫂子家蹭顿饭而已,这不用吃醋吧?邵卓民一脸哀怨地望着他家老大,不敢放声大吼,只能在心底嘀嘀咕咕。

邓志滇挑了挑眉,立马还他一记眼刀。“既然你的精神这么好,不如现在就给我写份总结报告怎么样?”

像只被踩中尾巴的猫儿,脸色刷白的邵卓民一蹦三尺高,连爬带滚冲向大门口,落跑不忘有礼地跟某人挥挥手。“嫂子再见!”

“哦,再……”看着那扇被甩上的大门,江静宜忽然呆了呆,然后合上半张的嘴巴,把那个见字吞回肚子里。

“小宜,”一只大掌突然伸了过来,牵着她的手,来到餐桌边,拉开椅子按她坐下。“别发呆,吃饭了。”

江静宜讶异瞪着那只突然出现在手里的汤匙,不由蹙起好看的眉头。“我说了,我不饿。”

“我也说了,你不吃,我也不吃。”邓志滇淡然回她一笑,语气笃定。

“你……”江静宜一手抓着汤匙,一手支着额头,张开嘴巴彻底无语了。要放在平时她可能会大声吼上一句:肚子是你的,不吃拉倒!但人家现在是个伤员,而且是个一天一夜没休息的伤员,她实在不好意思跟他抠气了。

“小宜,好啦,就当陪我,你多少吃一点嘛。我一个人吃很无聊耶。”邓志滇摆出一副可怜兮兮的表情,实行软硬兼施。

江静宜没辙地叹了口气。“我去拿个碗。”

“不用啦,直接用汤匙吃好了。”邓志滇不由分说将碟子推了过来,笑眯眯地看着她,示意她可以开动了。

呃,跟他共用同一个碟子吃饭?这是很亲密的情侣才会做的事情吧???脑袋处于当机阶段的江静宜一动不动呆坐着,没有动手。

邓志滇含情脉脉凝视她好一会,然后一脸跃跃欲试开口道。“小宜,或者你想我亲手喂你?”

亲手喂?开什么玩笑!江静宜被那两道火辣辣的目光盯得浑身寒毛直竖,脸蛋更像着火般,一下子红到耳根去,为了掩饰此刻的不自在,她连忙板起俏脸冲某人叫嚷。“谁要你喂啊,我自己又不是没手!快吃啦,刚才不知道是谁嚷肚子饿呢!”

“嗯。”邓志滇率先挖了一大口饭塞入嘴里大嚼几口吞到肚子里,随即露出一副回味无穷的样子。“小宜,蛋包饭好好吃。”

“喜欢吗?”江静宜慢腾腾舀了一汤匙放入嘴里嚼着。“那就多吃点。”

“说实在的,小宜,你不是因为看到我才没有胃口吃饭吧?”

“噗!咳咳……”江静宜登时笑喷了,幸好米饭早被她咽到肚子里去了,否则她一定会成为被米饭噎死的倒霉鬼。

[正文:第八十四章 哄]

“啊呀,小宜,有没有噎到?来,喝口汤顺顺喉咙。”邓志滇一脸紧张地靠了过来,小心翼翼用汤匙舀了一匙紫菜汤递到她口边。

“……”江静宜瞪着递到唇边的汤匙除了脸红,剩下就只晓得眨巴着大眼睛,偏偏吃饱喝足的小不点则缠在她脚边磨磨蹭蹭,更叫她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

“喝吧,小宜。”邓志滇歪着头,笑眯眯地瞅着她,仿佛怎么都看不够似的,眼也不舍得眨一下。

眼看某人不动如山,大有你不吃我就不收手的意思,江静宜大窘,只好硬着头皮把汤喝了,然后赶在某人再有任何小动作之前开口。“你吃吧,不用管我了。”

“哦。”邓志滇点头,微微笑着用汤匙往嘴里送了一口饭,望着她眨眨眼。“那你快吃啊。”

那个汤匙貌似刚才喂她喝过汤吧?!江静宜瞪着那个吃得津津有味的男人,不由傻眼了。为什么他可以如此若无其事用一只汤匙吃饭啊?好歹她用过耶。

“小宜,你怎么不吃啦?”

江静宜苦着一张小脸,勉强咽下嘴里的米饭,可怜兮兮地扁扁嘴。“阿滇,我不能吃了,再吃我要吐了。”

“你胃不好,不吃东西怎么行。”邓志滇有些担心地皱起眉头。

“噢,我拜托你别学我哥哥爱大惊小怪那一套。”江静宜一脸受不了的朝他扮了吐舌头鬼脸。“我的胃好得很,这阵子都乖乖听话,没有闹别扭。”

“你的胃好?”邓志滇盈满笑意的眼珠子骨碌碌一转,戏谑道。“那当初不知是谁胃痛得昏倒在我怀里呢?”想起那天的情景,他依然觉得心有余悸,幸好她胃痛发作时适逢在医院里,否则小宜还要痛上多久呢?

“那是意外、意外啦!”想起那天的事情,江静宜只觉得所有的脸子都丢光光了,呜,活了二十三年,她首次因为胃痛而昏倒,更要命的是,那么多地方不倒,她偏偏倒在一个陌生男人的怀里……试问,这怎能不叫她脸色绯红手足无措?

“我这是未雨绸缪,小宜,听话,再多吃几口。”说完,邓志滇又动手挖了一大匙饭送到她的嘴边,那双能叫不觉沉溺其中的深邃眸子一瞬不瞬注视着她。

江静宜先是被他灼热的眼神弄得俏脸发烫,继而又被他那副哄小孩子的口气吓得不轻,喂,好歹她都是成年人了,拜托不要用这种语气哄她成不成?

“小宜,吃嘛。”继续好声好气的哄着。

汤匙又向前迫近一分,眼前就在碰到嘴唇了,江静宜连忙伸手一挡,无可奈何地撅起嘴巴,小声抗议。“我刚刚才喝了一杯热鲜奶,真的吃不下。”

“就一口。”某人坚持,笑眯眯地哄诱。“就只吃一口好了。”

“真的?”江静宜摸摸肚子又瞅了瞅那汤匙饭,一脸怀疑。“只是一口?”

“嗯。”邓志滇忙不迭地点头,好看的眉毛不自觉地轻轻拧了一下。

江静宜眼尖的瞧见了,直到此时她才察觉到某人一直用那只受伤的手喂自己,几乎是不假思索,她张嘴把饭吞入口中也忘了嚼,就紧张兮兮地捉住他的手嘟囔。“你疯啦,手伤成这样还不知道要注意……”

邓志滇反手一抓、一扯,牢牢将她圈入自己只为她而存在的一方天地,嘴边的笑容因为涌上心头的喜悦而不断加深扩张,他感动地贴近那张绯红的脸蛋,溺爱地亲了亲。“小宜,你不要紧张。那伤口不打紧的,wωw奇Qisuu書com网比起以往,这根本是小巫见大巫……”

这本来是安慰的说话,但听在为某人担忧了一整天的江静宜耳中却觉得万分刺耳,她忍不住磨了磨牙,伸出纤纤食指在他胸口戳了一下又一下,怨嗔道。“敢情你觉得次没受重伤很对不起广大人民群众,对不起自己?”

“不是的……小宜,”邓志滇收紧桎梏,把脸埋在她颈窝,沙哑略带磁性的声音轻轻流泻而出。“我只是不想你担心。”

“所以你就睁眼说瞎话是不是?”江静宜退开一步,用力地戳了戳他的胸膛,气呼呼地嘟囔。“难道你不知道,这样我更担心?”

“对不起,”邓志滇情急地抓住她的手,小小地辩解。“我不是故意要你担心,当我听到那个男人说你在一个陌生地方睡着了,那时候我只怕你一声不响被别人拐跑,哪里还顾得上理会这个伤口……”

“拐跑?!我?喂,我的模样像那种被人卖了还笨到替别人数钱的蠢人吗?”而且害怕她被别人拐跑所以连伤口都不顾了吗?自己竟然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吗?内心乍惊乍喜的江静宜蓦地瞪大眼睛指着自个儿,觉得自己脸皮热到大概能把生鸡蛋煎熟了。为了掩饰此刻的不自然,她努力装出一脸不耐烦打断他的说话。“你有完没完啊,还不快点吃完,换过纱布去休息!”

害怕心上人一怒之下将自己赶出大门口,邓志滇不敢再有任何异议,乖乖坐下来吃饭。

江静宜趁着他吃饭的空档跑去浴室泡了个冷水浴,穿着一件某人并不陌生的睡裙清清爽爽走了出来。

明明她的睡裙一点都不性感暴露,落入邓志滇眼中却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可爱!

[正文:第八十五章 活该!]

江静宜被他灼热的目光盯得遍体生寒,忍不住抖了抖身子,有些不自然地抚着及膝的睡裙,眨着那双写满困惑不解的眸子,抿紧嘴唇在他面前挥挥手。“阿滇,你怎么了?”

“哈哈、哈哈,没事、没事。”忙于跟那团纱布纠缠的邓志滇连忙停下手,赔上笑脸打哈哈,呃,给个坛子他做胆亦不敢将自己真正的心思透露出来,如果被小宜知道他满心满眼想着如何将她扑倒,然后……然后做一些儿童不宜观看的事情……嗯,暂时幻想一下就好,想要付诸实行,恐怕还要等好久好久……

“莫名其妙。”有点不明所以的江静宜小小嘀咕一声,讶异地发觉餐桌早已收拾干净,那团染血的纱布给弃于垃圾桶里,某人嘴里叼着纱布一头,另一只完好的手则笨拙地给受伤手臂缠上纱布,唉,她一脸哭笑不得地叹了口气,伸手接过纱布。“我来吧。”

随着她的靠近,一阵淡淡的茉莉花香扑鼻而来,叫原本满脑子绮思的他忍不住心猿意马,热血沸腾,很想很想飞身扑过去,然后跟小宜这样那样……某人遐想不断,一个接着一个的粉红泡泡更是冒过不停。

“阿滇,你……”好不容易处理好伤口的江静宜惊诧地发现某人两眼发直,笑容诡异地瞪着自己发呆,更叫她觉得恐慌的是,那一滴滴殷红的血珠因为受不了地心吸引力,正从他的鼻子里涌出来,嘀嗒嘀嗒径直往下滴。

只觉得呼吸忽然有点不畅,鼻腔痒痒的邓志滇不由自主抽了抽鼻子,咦,这味道?腥腥的,不会是血吧?他忍不住抬手一摸,沾在手上的温热告诉自己。“我流鼻血?”不是吧?!

“你的反应也太迟钝了吧。”对他的后知后觉,江静宜不知是好气还是好笑,更多是说不出的担忧不安。“你这几天到底吃了些什么啊,居然上火到流鼻血那么夸张。”

闻言,邓志滇俊秀的脸庞开始不受控制地烧了起来,咳咳,打死他都说不出口自己流鼻血不是因为吃了燥热的东西上火,而是因为眼前这个清纯无邪,对他没有丝毫防备的可人儿。

江静宜哪知道他的花花心思,她一边扶着他坐到沙发上,一边心如电转,极力回想自己曾经读过一篇关于流鼻血时应该怎样处理的文章——嗯,不能将头向后仰,因为血流入咽喉时,人会做出吞咽动作,这样一来,血流反而加剧,也不应将头前倾过低。正确的做法是先让病人坐下,头部保持笔直,然后……

“阿滇,你乖乖不要乱动啊。”说完她小跑回浴室取了一条用冷水打湿的毛巾让他捂住鼻子,急急拿过摆在一旁的药箱,取出一包卫生棉,撕下两块揉搓成卫生棉球,蘸上稀释过能够加强血液凝固的过氧化氢溶液,再小心翼翼地放入他的鼻孔中,嗯,好像还差一个步骤,是什么呢?她歪着脑袋认真想了想,然后贼贼一笑。“啊,对了,再这样夹住鼻两侧三到五分钟应该就可以止住啦。”

不敢再胡思乱想以免更丢脸的邓志滇连忙敛起所有心神,感激地朝她笑了笑。

江静宜有点脸红地撇撇嘴角,随即瞪大圆溜溜的眼睛,气呼呼地责备道。“嫌血多,就去捐献给别人,这样既做善事对自己的身体亦有好处……”

“小宜,你怎么知道我有捐血的习惯啊?”邓志滇眼神诧异盯住她。“倩儿告诉你的?”

“啊!?”江静宜不可思议地望着他,她只是信口开河随便说说而已,他还……真有捐啊。

“小宜……”邓志滇突然抬手,轻轻搭上她纤细的手腕,静静凝视着她,用几不可闻的声音低低唤了一声。

那声宛如叹息的呼唤缥缈得令人难以捕捉,偏偏江静宜耳尖听到了,她只觉得心脏竟随着邓志滇的叫呼莫名地揪紧,衍生出一种酸酸楚楚,想要出言安慰他的冲动。

眼看担忧、焦灼、关切种种思绪在那双清澈明亮的眸子一一闪过,大感心疼的邓志滇出其不意地伸手一扯……

可怜猝不及防的江静宜还来不及挣扎,只能徒然张嘴“啊”了一声,就一头栽倒某人怀里,一双结实的臂膀如水蛇般缠绕过来,牢牢将她锁住。

“邓志滇你疯啦,你的鼻子还没有止血啊!”被他突如其来的举动弄得一头雾水的江静宜挣扎着抬起头,一张小脸因为气恼变得红通通的,那双满布焦急的眼睛正紧紧地盯住他的鼻子,生怕鲜红的血液会在下一刻突破用卫生棉球设成的障碍,喷薄而出。

“没事的,小宜。”知道她只是在担心自己,感动到一塌糊涂的邓志滇连忙把脸埋入她的脖颈,蓦然收紧臂膀轻声呢喃着。“比起曾经受过的伤,这根本不算什么。你一定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我会热衷于捐血吧?”

“我、我没兴趣知道啦!”喷洒在脖颈边的灼热气息叫她脸蛋发烫,江静宜浑身不自在地扭动身子,一心只想逃离这种暧昧尴尬的境地,哪里还有听心情八卦啊。

“唔……”邓志滇突然蹙起眉头,一脸痛苦地张嘴哼了哼,手依旧不怕死地紧搂她的纤腰,没有丝毫放手的打算。

“嗯哼,活该!碰到伤口了吧?”明明担心到不得了,江静宜偏偏摆出一副幸灾乐祸的模样。“一早松开手不就好了……”

邓志滇蓦地抬起脸,流转着异彩的瞳眸代替指尖轻轻抚上那尖小的下巴、如花瓣般诱人的水润红唇,小而翘的鼻子、秀气的眉毛,最后停驻在晶莹剔透却隐隐透着焦灼不安的眼睛上,心,怦然一动,像受什么盅惑般,他忍不住低头,用唇密密烫贴那双仿佛会说话的大眼睛。

江静宜吓得全身一震,脸红红的有些害羞地闭上眼睛,但觉那温热的嘴唇一直腻在自己的眼皮徘徊不去。不是没想过挣扎,只是彼此的力量大过悬殊了,她害怕自己一不小心又把他的伤口弄伤,今天累了一整天,她实在没有力气再陪他跑一趟医院了。更重要的是,她发觉自己一点都不讨厌他的拥抱,他的吻,反倒是乐在其中。这代表什么没人比她更清楚,尽管她嘴硬的不愿意承认,但她那颗扑通扑通跳得飞快的心脏告诉自己,她——江静宜,喜欢这个爱耍无赖叫邓志滇的男人!

[正文:第八十六章 选择]

她的柔顺叫邓志滇惊讶之余又有点窃喜,嘴唇沿着她染上霞彩的粉颊,一路吻至那张微张的小嘴才骤然停了下来,他当然想与小宜相濡以沫,但理智告诉自己,如果继续亲下去,他要的绝不是单单一个吻了。目光匆匆掠过那精致的锁骨,仿佛会勾人般水气迷蒙的大眼……生怕自己一个把持不住会做出什么的邓志滇不由苦笑一声,飞快将那个一脸茫然的人儿纳入怀中,也不怕伤口痛了,就这样紧紧搂住。

脑子晕乎乎的江静宜先是一惊,知道挣扎也是徒劳的她不死心地动动身子,得到的答复是某人怕她飞了似的,搂得更紧了。身子动不了,无计可施的她只好郁闷地动嘴巴。“阿滇,你到底想干什么?”她又不是沙发上那只抱枕,干嘛动不动就抱她啊?

“没,就想抱抱你,说说话。”邓志滇把脸藏在她的颈脖旁,舒服地眯起眼睛,微微勾起嘴角,发出一声心满意足的叹喟——此生能拥有小宜,无憾。

“那你说啊。”知道抗议无效,只会白白浪费口水的江静宜不甘地嘟起小嘴,心底腹诽不断——快快说完滚回家去,别阻着她向周公学下棋。

“小宜,十天没见了,有没有想我?”

没有?那是说谎骗人;直接说有么,生怕害羞的她说不出口。所以江静宜决定暂时把答案藏在心底,因为她有种感觉,如果她真的将心声吐露出来,某人恐怕会兴奋到当场跳起来,说不定又会像刚才一样,抱着她玩亲亲,乘机将自己过盛的口水涂到她脸上,想到这儿,她的脸蓦然又红了,忍不住将脸蛋往他的衣服上蹭了蹭,企图将某人涂在自己脸上的口水全部奉还回去。

“呵呵……”久久没听见她的回答,微感失望的邓志滇不由发出一声了然的苦笑,芳心还未攻陷,看来自己还要加倍努力才行啊!“分开这一阵子,我可是无时无刻都在想你呢。”

“嗯。”觉得心如鹿撞,脸有着火之嫌的江静宜小声地哼了哼。

得到回应的邓志滇有些意外,小宜竟然没有像以往一样大声反驳,反而把脸埋入他怀里,半天没有抬起来,这是否表示她亦有点想自己呢。

除了一句想你半天没有下文,已经等得不耐烦的江静宜不安地动动身子,“你说完没有?说完就放开我吧。”拜托放过她吧,今天跑了一天,实在没有精神陪他耗。

“还没有。”邓志滇微笑着亲亲她的发顶,缓声道。“我曾经受过一次伤,”话才脱口,他就明显感觉到怀里的人儿微微僵了一下,唉,果然吓倒她了吗?他无声叹息,轻轻拍抚她的后背,“别担心,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次伤得有点重,医院血库没有足够的血液供应,后来局长和医生动员了好几位同事当场捐血才让我把小命捡了回来。”

居然要用到当场捐血,可想而知当时的情况有多凶险了,江静宜下意识地揽紧他的腰,一颗心上上落落正为他曾经受过的伤痛折磨在隐隐作痛。

邓志滇抬手摸摸那颗埋在自己怀里的小脑袋,唇畔泛起一抹感动的浅笑。“后来我身体好了,为了回报那些曾经帮助过我的人,只要身体许可,我会不定期的跑去捐血了。可能受我的感染,阿民那小子不知什么时候亦爱上捐血,说什么捐血既能做善事,对身体也没有坏处,因此每次去捐血都扯上我呢。”

想起那个像熊一样强壮,性子却相当单纯憨直的邵卓民,江静宜有种咧嘴大笑的冲动。

“小宜……”

“……嗯?”眼皮开始打架亲热的江静宜舒服地往他怀里蹭了蹭,配上那懒洋洋的鼻音,整个犯困猫儿般可爱。

邓志滇嘴角轻扬,眼神愉悦地瞅着她那不自觉的行为,小宜对他越来越没有一点防备呢。“我今天对局长提出辞呈!”

“辞呈哦……好呀,”含糊不清的声音戛然而止,睡意全消的江静宜倏地仰起头,一脸不可思议的瞪着他,尖叫。“什么?!辞呈!你真的、真的辞职了?”

“我答应过你哥哥的,不是吗?”邓志滇眨眨眼,说得好不理所当然,一点也不惋惜。“如果想追求你,首要是必须辞职。”

“哈哈,那个呀,我哥他跟你开玩笑啦,你不必当真。”江静宜大惊失色,吓得连连摇头晃脑,心里像吊着十五桶水般七上八下,也不知是惊多一点还是喜多一点。哇哇哇,不是吧?邓志滇竟然把自己的工作也赌上了,他就如此笃定一定能追到她?!那如果她最后都不能爱上他,他岂不是人财两失……呃,不对,是很吃亏!?

“我是认真的,从来没有如此认真想做一件事,”邓志滇神色一敛,语气分外认真。“而且,为你,绝对值得!”

“……”江静宜的心猛然一懔,被他有如誓言般的说话给震慑住,只能张大茫然的眼睛愣愣瞪住那个神情严肃的男人,一时之间,除了彼此的呼吸声,客厅里安静得过分,连根针掉地上都能听见。

邓志滇眉一挑,有神的双目笔直对上那双惊疑不定的眼睛,忽然涩涩一笑。“呵呵,你别怀疑,小宜。我死去的外婆曾跟我说,婚姻是一桩郑重的大事,选择谁当你的老婆,应决定于你自己爱的是谁。我的父母我不能自己选择,我的职业我不能自己选择,但是,我希望跟我共渡一生那人是我自己选的。而我的心,”他突然拉住她的手,按在心脏的位置,动情地说。“选择了你。”

无论是明亮的眼神还是跳得疯狂的心跳声,在在诉说着身体的主人是多么认真与惶急。不敢再跟他目光相接的江静宜有些无措地想收回手,只是试了几遍仍然失败后,她只好很丢脸地垂下涨红的脸,借以掩饰亮晶晶的开始泛红,还冒出丝丝雾气的眼睛。

知道她只是害羞,不急于得到回应的邓志滇拥紧那个仿效鸵鸟的人儿,满足地笑了笑,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何况是挑选跟自己共度一生的人,小宜慎重是应该的。

呼,江静宜偷偷松了口气,心里一再庆幸某人没有像以往一样死缠烂打追着问她要答案,否则难保心直口快的自己会受不了感动,继而将喜欢你,这三个字嚷嚷出来。若某人知道自己的真正心意,恐怕欣喜若狂,然后……用力甩甩脑袋,把脑子里叫她鸡皮疙瘩狂冒的不好幻想甩掉,噢,还是不要说出来,暂时保持原状吧。

[正文:第八十七章 借口!]

“小宜,想睡了吗?”

“……嗯?想睡?”废话,她敢直是累瘫了好不好。昏昏欲睡的江静宜有些无力地翻翻白眼,嘴里含糊不清地咕哝。“你是明知故问吧?”

邓志滇无限爱怜地亲亲她的发旋,“好,那我送你回房间再去睡。”

送她回房间?!江静宜机伶伶地打了个冷战,睡意顿时飞走了一大半,哥哥们小时候最喜欢对她说的一句话就是——小宜,你切记千万不要单独跟男孩子处在同一房间啊,人家常说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女仔实有损失呢。先不说这句话的可信程度有多高,单单看邓志滇将表姐随口乱诌的说话执行得如此彻底就让她失去尝试的勇气。所以她只好强打精神,万般不舍地抛弃周公,陪某个不请算来的家伙继续聊天说话。天知道,她多想找根牙签把耷拉在一块的双眼皮给撑起来。

“阿、阿滇,你打算辞掉工作后做什么呀?”呵欠连天的某人纯粹是没话找话,反正能将他送她回房间的念头打消,随便说什么都可以了。

邓志滇沉吟好一会,最后摇头。“暂时还没想到。”从认识她到决定辞职,一切来得如此催促突然,说真的,未来人生之路他还未认真考虑,规划过。不是有句老话叫船到桥头自然直吗?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应该把心上人拐回家,早早让那些窥探小宜的男人死心。

“啊……”张嘴又是一个大呵欠,江静宜爱困地揉揉眼睛,“那你打算进公司吗?”一想到未来的日子有可能与邓志滇朝夕相对,在一间公司做事,住同一层大楼,她竟然不觉得烦腻,还芳心暗喜?!江静宜,你哪根筋搭错了?她忍不住暗暗啐弃自己一句。

明知道她很困了,但是实在舍不得放开她的邓志滇只好调动坐姿,努力使某人窝得更舒服。只是与小宜同一间公司工作?他还真没想过。“应该不会。”

“啊,为什么?”江静宜眨了眨眼,纯粹好奇心作祟。为什么不去呢?好歹是自家老爹开的公司啊,他想在里面谋个一官半职,轻而易举嘛。

邓志滇亲热地蹭蹭她的脸蛋,微微叹了口气。“小宜,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跟我家老头子并没有像别的父子一样亲密融洽?”

“嗯哼,”江静宜睁大眼睛,故意摆出一副施恩的口吻。“我现在给你机会!”

“我母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父亲他很忙,总是没空管我。自小我就跟着外婆外公长大。小时候我曾经想过继承他的衣钵,长大后当一名商人。只是后来……我外公说更想看到我穿上军衣当一名人民警察,你不知道吧,我母亲是独生女,外婆外公就她一个女儿,既然这是外公的心愿,身为母亲的儿子,我有责任帮外公完成他唯一的心愿,所以我答应了。我父亲大为震怒,他恶狠狠地责骂了我一顿,然后给了我一道选择题。”

“选择题?”江静宜清澈明亮的眼珠子骨碌碌转了一圈,嘴角一弯,眉一挑。“父亲或警察。”

“啵!啵!”邓志滇飞快低头,分别在她光洁的额头和白皙的脸颊各印下一个响吻,然后像只偷到鸡的狐狸般,贼兮兮地笑得一脸心满意足。“小宜你聪明。老头子当时怒气冲冲跟我说,如果我继续想当警察就不要认他这个父亲,将来他要把全副身家留给志洋,一个子儿也不留给我。”

“你属狼呀?!”江静宜伸手捂住频频受袭的脸颊,气呼呼地瞪他一眼,心里则再一次慨叹:一个大好青年竟被表姐教成了色狼,如果让曾经教过他的老师知道,恐怕会气到口吐白沫也说不定。

“咦,十二生肖里有狼吗?”邓志滇一脸无辜地瞪大眼睛,看到某人根本不为所动,依旧杏目圆眼地瞪着自己,不由像小孩子赌气般气鼓鼓地鼓起腮帮,一脸委屈不满地盯住她嘀嘀咕咕。“人家哪里像狼了?狼会说人话吗?狼有我这么高大吗?狼浑身蓬松长毛,单是牙齿就有四十二颗,而且分成门牙、犬齿、前臼齿、裂牙和臼齿,但是我只有三十二颗耶,不信,小宜你数一数。”说完他迫不及待咧开嘴巴,露出一口整齐雪白的牙齿凑到她眼前。

江静宜额上青筋暴凸,觉得自己快要吐血了,耳边飘来荡去就是一个狼字,她怎么不知道这个男人除了爱搂搂抱抱乱亲她之外,还这么贫嘴啊!

“小宜,你看看嘛,我真的只有三十二颗牙齿,所以绝不可能是狼啊。”邓志滇嬉皮笑脸地挨近几分,晶亮的眼睛一眨不眨,隐隐约约透着一丝狡黠奸诈,紧紧地盯住她不放。

“看什么看,”招架不住某人深情凝视的江静宜嘟起小嘴,有点别扭地撇开红艳艳的脸蛋,小小声咕哝了一句。“不就是比别人牙齿白了点吗?”

呵呵,他家小宜的反应实在太有趣了!邓志滇突然把脑袋埋入她的脖颈旁,肩膀一耸一耸的,闷笑不止。

“喂,”灼热的气息喷洒颈项边,痒痒的,令她不止声音就连身体都有点发软。“很晚了,你快回家休息吧。”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呢。”借口!邓志滇有心里小小地鄙视自己一声,明明就是不舍得跟小宜分开。

江静宜朝天翻了个白眼,无语问苍天。怪不得人家说请神容易送神难了,此刻的她深有体会啊。“那你快说呀!”忍无可忍的她开口催促道。

“小宜,我就知道你很关心我……”某人一脸感动地嘟起嘴巴,乘机偷了一个香吻。

“邓志滇!”江静宜一手捂住烧红的双颊,恼羞成怒地瞪着那个仿佛亲上瘾的男人。“你再乱亲我,明天请你吃自己的,我煮得菜全没你份!”

[正文:第八十八章 原因]

“啊呀,小宜好小气哦,只是亲一下就生气了。”

“你确定只是亲一下?”江静宜倏地磨了磨牙,很有冲动想扁他一下,可怜她整个脸蛋都沾过他的口水了,他竟然还敢睁眼说瞎话?

“嗯,我敢以颈上人头担保,”邓志滇抬起手指轻轻一点她的鼻翼,挺委屈地睁大眼睛说。“这儿,鼻翼这儿我真的是第一次亲耶。”

“……”江静宜徒然张开嘴巴,愤愤地瞪他一眼。对于眼前这个装出一脸无辜的男人,已经找不出比无赖更适合的形容词了。

邓志滇恋爱的经验屈指可数,但当警察的人眼神何等锐利,眼看小宜睁大眼睛瞪着自己,大有恼羞成怒之势,他呵呵傻笑两声,连忙转移话题。“小宜,你不好奇我当时的选择吗?”

江静宜则翻翻眼皮,没好气地回他一个‘你当我是白痴啊’的不屑眼神。“答案显而易见,你现在不是当了警察吗?”

“呵呵,对哦,我怎么忘了还有这么大一个漏洞呢。”邓志滇傻呼呼一笑。“小宜,你认识我家老头子久一点就会知道,他是一个标准刀子嘴豆腐心口硬心软的人,说不认我这个儿子亦只是气话而已。我知道他一心想把我培养成接班人,但是我外婆外公只是我一个,而他即使少了我,还有志洋和阿姨,所以我就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当警察。至于他说一个子儿也不留给我全副身家留给志洋,我倒是觉得挺应该,毕竟我母亲过世之前已经将公司属于她名下的50%股权划归给我。我就只有志洋这个弟弟,公司一人一半并不过分。”

“哇!”想起公司动辄上百万元的合约单子,江静宜忍不住咋舌,怪不得邓志滇坚持不肯收回借给默大哥的钱了。“原来你那么有钱啊,名副其实的暴发户哦。”

“什么暴发户,”邓志滇哭笑不得地瘪了瘪嘴。“那是我母亲用生命,老头子用血汗辛辛苦苦换回来的。”

“辛辛苦苦挣回来的人是总经理,又不是你自己,有什么好嚣喔。”江静宜努努嘴巴,冲他吐槽。

“是啊,”邓志滇没有出言反驳,只是淡淡地应了一声。“正因为知道这些钱有血有泪来之不易,所以我没敢理所当然将它视为自己所有,老头子每年都叫人把公司部分营利收入汇到我账户,但是我从来都没动过一分一毫。”

“那你借默大哥的钱呢?”

“小宜,你不要把我看成那些游手好闲的纨绔子弟好不好?”邓志滇颇委屈地扁扁嘴。“那好歹是我努力多年积攒回来的一半身家耶。”一个个掰开来真是有血有泪耶。

“哦,”江静宜恍然大悟地点头,又绕回老话题。“既然你打算辞职了,为什么不回去帮总经理啊?”

“公司里已经有老头子和志洋了,我还去凑什么热闹。”邓志滇不以为然地扯扯嘴角,露出一抹略带涩意的微笑。“如果我真的去公司,第一个跳出来反对的人……”

“就是那个喜欢把浑身涂得香喷喷的阿姨?”那种能熏死人的浓郁香水味,真叫她印象深刻,记忆犹新啊。想到这儿她忍不住打了个激灵。

“嗯。”邓志滇苦笑着拥紧她,眼神极度无奈,“她原本是老头子的秘书,后来怀了志洋,老头子说不能让孩子挂上私生子的名字,就干脆跟她结了婚。虽然我一早就放言不会跟志洋争公司剩下那一半股权,偏偏阿姨就是不肯相信,每次我回家,都用那种防豺狼虎豹的防备眼神盯我。呵呵,你都不知道多好笑,老头子稍微对我和颜悦色一点,她就坐立难安。老头子有时候扯着我去书房谈心,她就花样百出想方设法非要凑上来听听我们说什么。我知道,她会这么做的原因是怕老头子反悔了,动手修改早就拟好的遗嘱。说起来,她还是家里面唯一一个支持我继续当警察的人。”只是那居心嘛,唉,不说也罢。

“怪不得那次你受伤了,她会瞒着总经理了。”唉,只要涉及利益冲突,人心果然会变得丑陋呢,江静宜心有戚戚然地暗叹了口气。

“你可以想想,如果我真的入了公司,她不闹翻天才怪呢。”

“随她闹好了。”江静宜孩子气地嘟了嘟嘴,“说到底公司你有一半股权耶,难道还怕她不成?”

“怕她?笑话!”自信满满的邓志滇嘴角一挑,豪气顿生。“纵然没有公司那一半股份,我亦有信心自己可以活得不比别人差。至于我阿姨这人嘛,”说到这儿,语气徒然一转。“除了对我有防备之心,喜欢涂浓郁的香水,喜欢道听途说又爱矫揉造作,不时搬弄一下是非,动不动就捏尖喉咙在一旁大惊小怪……其他的还好啦,尤其对老头子更是照顾的无微不至,而志洋,尽管不是同一个母亲所生,不在同一个屋檐下长大,只是阻于阿姨没敢表现出来,但是私下底跟我的感情却不错,我们不时相约出来喝喝酒,吃顿饭联络感情。所以公司是绝不能去的,否则老头子跟志洋会成为磨心,肯定会被阿姨烦死。”

对邓志滇的说话江静宜倒是没有丝毫怀疑,而且有理由相信只要他肯下定决心,绝对可以闯出一片属于他自己的天地。只是这斗志昂扬的说话从一个鼻子里塞了两粒卫生棉球的人口中喷出来,就有点……惹人发笑了。

“小宜,你不相信我可以吗?”说了一大串却久久没见某人回应,邓志滇像个急于得到肯定的孩子般,声音急切地连声追问。“还是你认为我这决定不对?”

“你说什么呢?阿滇。”江静宜强打精神抬头朝他笑了笑,语气十二万分的诚恳。“我当然相信你,而且你能处处为别人设想,我真的很高兴。”

听完她的说话,邓志滇高兴得咧开嘴巴呵呵傻笑之余还意犹未尽地在她嘴唇上啄了一口,以作奖励。

一个晚上不时被某个‘色狼’偷袭,中招的不是脸颊就是嘴巴,江静宜虽然还学不来处之泰然神情自若,只是不再像以往那样含羞答答,脸也不敢抬了。

“你给我适可而止!”已经懒得跟他计较的她气呼呼地瞪他一眼,抬手帮他把塞入鼻孔的卫生棉球取了出来,丢入垃圾桶,然后伸手勾住他的头,瞪大眼睛凑上去仔细观察一番,最后得出结论。“鼻血止住了。”

“谢谢。”只觉丝丝甜意由嘴巴迅速沁入心房的邓志滇刹时笑弯了眉眼。

[正文:第八十九章 鸳鸯交颈]

“那你可以回家没有,我很困……”话音未落,她边张大嘴巴很不雅地打了个呵欠,边揉搓着快要睁不开的眼睛。

“嗯,再陪我多说一会儿……”搂着小宜的感觉是如此美好,邓志滇真不舍得放手。

“啊?还要说哦?”哎哟,到底有完没完啊?江静宜扁扁嘴巴有气无力地嘀咕着,拜托,谁做做好心,拿块板砖将她拍晕了吧。转念一想,还是拍眼前这个明明眼圈泛青,一脸疲惫之色,还硬撑着不肯去休息的蠢男人吧,省得他在这儿啰啰嗦嗦说过不停。

“小宜。”

“……嗯?”不行了,好想睡哦,江静宜缓缓闭上眼睛,脑袋径自往他怀里钻,企图找一个更舒服的位置。

“你说我辞职以后做什么好呢?”只要一想到以后每天能陪在小宜身边,邓志滇乐得打从心底笑出声来。

脑子早已被磕睡虫完全占据混沌一片的江静宜实在没有精力再跟他讨论未来大计,张了张嘴随口应了一声。“开间花店吧,女孩子都爱花花草草,而女人的钱是最易挣的,不相信,你只要看看林茹那个月光族就知道,光是一天她就把薪水的四分之三花完了……”

“花店?”邓志滇眼前一亮,嗯,主意似乎不错,现在的年轻人都渐趋过西方节日,而花在许多场合担演必不可少的角色。或者是曾经与死亡近距离接触过,他变得比以往豁达,学会改变立场看待事情,学会宽恕,学会包容。他没有什么雄心壮志,更不会不设实际到以为凭自己的力量可以将这个世界变得更完美。他只想要跟自己喜欢的人快快乐乐踏踏实实过一辈子,金钱于他,其实够用就好,多了,亦不过是个数字而已。而开花店,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吧,时间能自由分配,只是卖卖花又不会太累,最重要是可以整天与爱人腻在一起,当然,前提是某人肯答应。“小宜,如果我开花店,你可以辞职过来帮我,当……老板娘吗?”

迷迷糊糊的江静宜隐约听到他说开花店,还问她可不可以帮他,只是卖卖花而已,顺手帮他又有什么关系呢。“好啦,随便啦。”

“是当老板娘喔。”

邓志滇的声音柔和动听,传入江静宜昏昏欲睡的耳中,倒像催眠曲。她不耐烦地皱了皱眉头,从鼻子哼出一个鼻音。“嗯……”

“嗯!?”邓志滇眉毛一挑,不厌其烦地继续轰炸某人的耳朵。“小宜,你嗯是什么意思?是表示你答应了吗?”

“喂,”她忽地睁大睡意惺松的眼眸,恼怒地瞪着他,语气颇有撒娇的意味。“你烦不烦啊,都说好就是好啦,我江静宜什么时候说话不算数了。从这一分钟开始,你不准再开口说任何话,像我一样合上眼睛乖乖睡觉。”说完,她立即闭上眼睛,当场给他示范何谓合上眼睛乖乖睡觉。

邓志滇伸手轻轻拂开她额前碎发,柔情似水地凝视那张甜美的睡颜,最后忍不住恶作剧地凑上前去咬了咬她的俏鼻,微笑着发出悠悠叹息。“怎么办啊,小宜,你这么可爱,害我都舍不得放手,就想一直这样抱着你……”越说声音越低,眼皮更像灌了铅般,仿佛有千斤重,很快耷拉在一起……毕竟这一阵子都没好好休息,坚强如邓志滇亦敌不过睡神的召唤,抱着爱人躺倒在长沙发上睡着了。

于是乎,当刘倩儿携着未婚夫拖着大袋小袋结婚必须品推开家门的时候,就瞧见她家的沙发上很醒目地窝着一对好梦正酣的交颈鸳鸯。

“哇呀!”刘倩儿像被什么吓着般刹时瞪大一双美目,难以置信地指着沙发上的两人,转过头来狠狠捏了未婚夫的手臂一把。“阿风,我不是作梦吧?我的眼睛没花吧?我家小宜居然跟志滇交颈相缠躺卧在沙发上?”天啊奇Qisuu.сom书,谁来告诉她这不是真的?刘倩儿抚着隐隐作痛的太阳穴,哭笑不得地叹了口气,虽然她有心想撮合他们两个,不过他们也太有速度了吧?!相识没几天就如此坦然的相拥而眠,哇,要是让临走之前千叮万嘱叫小宜远离志滇的弟弟知道,哈哈,恐怕到时候又有好戏看了。

“嘘,”很快反应过来的沈风竖起手指放在唇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将买回来的东西放好,再体贴地帮他们调好冷气温度,到江静宜房间取了张薄被盖在那两人身上,然后拖着亲亲爱人的手。“倩儿,今晚到我那儿睡吧,别吵他们了。他们一定是很累才会睡倒在沙发上。”

“等等!”快要走到门口,刘倩儿又匆匆踅了回来,掏出手机对着睡得正香的两人一阵狂拍。

“倩儿,你干嘛?”被她的举动弄得一头雾水的沈风好笑地眨了眨眼。

“留证据啊!”刘倩儿得意洋洋地扬扬手机,奸笑两声。“呵呵,有了这个,志滇还不任我搓圆摁扁,摁扁搓圆。”

搓圆摁扁,摁扁搓圆?!沈风霎时满头黑线,不知是好气还是好笑。“倩儿,志滇是人又不是面团,那能让你搓圆又摁扁,摁扁又搓圆?”

“哼,”刘倩儿翘起嘴巴,很嚣张地冲某人哼了哼。“你信不信我现在叫醒志滇,然后着他出去买宵夜,他只会乖乖听令,绝不敢吱一声?”

“我绝对有理由相信。”就怕爱人坏心眼一起,立意要把那两人吵醒才过瘾。沈风忙不迭地点头陪笑表示相信,心里面再次为好友哀悼,志滇,不是兄弟不帮你啊,而是你实在太有眼光了,那么多人不喜欢,偏偏喜欢上江刘两家最得宠的小宝贝,活该你被倩儿欺压敲诈了。话虽如此,兄弟嘛,能帮当然要帮啦。“还吃宵夜?倩儿,你刚才还嚷嚷说今晚吃得太饱,而且你就忍心弄醒一个满脸疲惫手臂还扎着绷带的人帮你买宵夜啊?”

刘倩儿一愣,紧紧盯住他渗出淡红色的纱布看了好一会,那表情不知是担心多一点,还是好笑多一点。“哼,受伤了就应该乖乖趴在床上休息,干嘛急急忙忙往我家里奔?”

“人家不是说小别胜新婚嘛,他们有好一阵子没见面,志滇迫不及待想看到小宜最正常不过了。”早就等得不耐烦的沈风一把揽过爱人,慢悠悠往门口走。“这说明了你家小宜和你一样,魅力无边呀!”

“当然。”上一刻刘倩儿还得意地扬起下巴,下一秒就眯起眼睛奸笑连连。“嘿嘿、嘿嘿……阿风,你说叫未来妹夫送什么结婚礼物给我们好呢?”

沈风哭笑不得地瞪大眼睛,敢情倩儿把志滇当成无所不能的神仙,有有求必应了?唉,阿弥陀佛!兄弟,我已经仁至义尽了,你就自求多福吧!深怕某人改变主意又转回去折腾那两人,他一边为某人哀叹,一边顺手关上大门,高高兴兴领着未婚妻径直往家里奔。

[正文:第九十章 感动]

“嗯……”江静宜舒服地伸了伸懒腰,睁开迷蒙的眼睛勾住那条毛茸茸的海豚在床上打了个滚,脑袋径自往枕头里蹭蹭,嘴里嘀嘀咕咕发出满足的叹喟声。“星期日最好了,不用赶上班,可以睡到自然醒……”

“小宜,你醒了没有?醒了快出来吃点心,都摊凉了。”刘倩儿忽然在她门外扬声大喊。

“我醒了,这就起来。”朝门外应了一声,江静宜随手抓过床头闹钟一瞄,哇,她不好意思地吐吐舌头,原来都十点了。迅速爬下床洗漱完毕,随手捞了件粉可爱的T恤配短裤穿上,然后趿着拖鞋蹬蹬蹬跑了出去。

“哇!小不点!”刚拉开门,一直在她门外打转的小不点就万分热情地扑了过来,欢快地甩着尾巴,不时拿脑袋蹭蹭她的小腿,呜咽着撒娇。哎哟,糟糕啦!昨天太累了,居然忘记要带小家伙出去遛一遛。江静宜忽然一拍额头,心虚地吐舌头扮了个鬼脸,拍抚着它的脑袋安慰道。“小不点,你不要急嘛,我现在给你拿吃的,吃饱后再带你出街啊。”

“不用管它了,小宜,过来吃点心吧。那小家伙不但吃饱,还出去遛了一大圈才回来的。”刘倩儿在饭厅那头大叫。

“原来吃了啊!怪不得肚子涨涨的,”江静宜淘气地戳戳它的肚子,嘻嘻笑着往饭厅走。“怎么样?昨天一天没陪你,想我了吧?”

“呜……”小不点讨好地低呜一声,亦步亦趋跟在她后面。

“呃,这是什么?”江静宜惊诧地望着饭桌上一字排开的饭盒,随即瞪圆大眼,不由自主吞了口口水。“表姐,你把整间茶楼的点心都搬回家啊?”也太夸张了吧?!虾饺、烧卖、排骨、凤爪、牛肉丸、奶黄包、叉烧包、马蹄糕……哇,有咸又有甜,真是应有尽有啊。

“去,我才不这么笨呢,要吃……不会上茶楼吃啊!这么多……提回家很累耶。”刘倩儿嘴里含着一颗美味的虾饺,含糊不清地嘟囔。“这些啊,都是你家那只……那只鸳鸯买回来……贿赂我啦。”

虽然自己跟邓志滇相识已经不是一天两天,深知他为人并不属于轻浮冲动那种类型,只是……是男人都难免会有冲动的时候嘛,尤其他怀里抱着那个是他首次动心喜欢的人呢。唉,她真怕志滇一个把持不住,冲动地把小宜就地正法然后啃光抹净,到时候她拿什么跟有恋妹情结的剑锋和静惟交待啊。毕竟怂恿他们谈恋爱是一回事,放任他们发生关系又是一回事。因此,她今天早早爬起床跑回家,只为确定她家小宝贝是否安然无恙。乍一推开门,她先是呆了呆,然后剩下就是满满的感动。只见自己好友不知何时已经醒了,正痴痴地望着她家小宜兀自咧嘴傻笑哩。感动归感动,敲诈嘛,还是要的,要知道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啊。她首先叫志滇送小宜回房间,跟着装模作样掏出手机故意在他面前显摆……哈哈,就像狐狸见了鸡,大灰狼碰上小绵羊,志滇一脸急切地死缠着她要昨晚拍的相片。她亦不拐弯抹角,直接说想吃某间茶楼的点心和一张能解除疲劳的电动按摩椅作为结婚礼物。没问题!志滇眼也不眨一下,非常爽快地答应了。匆匆唤来他的死忠兄弟邵卓民,去茶楼打包的同时亦不忘带小不点出去遛遛,因为他说小宜昨天太累了,别吵着她,让她多休息一下。

“表姐你说什么呀?”江静宜伸手夹了一粒烧卖放入口中细嚼慢咽,唔,表姐话说得断断续续,害她听得一头雾水,半天都弄不明白这点心到底是谁买回来的。

“我说,你运气蛮不错哦,竟然能找到这么温柔体贴的鸳鸯。”因为不清楚小宜的口味,邓志滇差不多将茶楼里的点心每样一份带了回来。

“鸳鸯?!”江静宜真被她表姐弄糊涂了,“它不是要养在有水的地方吗?表姐,你如果想看鸳鸯叫表姐夫带你到动物园嘛。”

根本不指望她能听明白的刘倩儿没好气地翻翻白眼,又塞了一粒牛肉丸入嘴里,心里嘀咕不断——哪用得着去动物园那么遥远啊,你跟志滇不就是一对鸳鸯吗?昨晚还亲热地交颈同眠呢。

“表姐,这点心到底是谁买回来的?表姐夫吗?”真是好大手笔啊,琳琅满目应有尽有。

“呃,不是……”刘倩儿拍拍肚子,满足地打了个饱嗝,“点心是你家邓志滇买的,狗也是他遛的,怎么样?有没有被他感动,有种以身相许的冲动啊?”

“……噗!咳咳……”江静宜差点没被口里的叉烧包子给活活噎死,她边咳边想,邓志滇什么时候是她的?表姐胡说什么啊?就凭一堆点心,帮忙遛遛狗儿就要以身相许?她没那么廉价吧?好不容易气顺了,她才想到一个问题。“噢,真是的,他是笨蛋吗?一次买了这么多,如果吃不完,不是浪费了吗?”不用问,她口中的笨蛋就是曾经扬言要对她以身相许的邓志滇了。

“小宜,你别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的错怪好人哦。志滇说了,因为不知道你的口味,所以能看到的都打包回来。”刘倩儿伸出指头戳戳她白皙的脸蛋,一脸不赞同地冲她摇头晃脑咂嘴巴。“啧啧啧,可怜志滇打了点心回来一口都没吃就赶着去上班呢?”

听完表姐的说话江静宜抿紧嘴巴没有说话,心里却莫名地堵得慌。那个笨蛋,他以为自己是超人啊,没有足够的休息,手臂又受伤了,打什么包,遛什么狗啊?有那个美国时间不如多睡一会儿!

她的反应显然令刘倩儿很满意,嗯哼,志滇,你那张按摩椅可没有白送哦,光是我家小宜为你担心到坐立难安的模样,就绝对值回票价啦!

“阿滇,今晚回家吃饭吗?”破天荒地,她第一次主动给他发短信。那时候,她正在熙熙攘攘的菜市场里采购这个星期要用的食粮。

[正文:第九十一章 短信传情]

邓志滇的短信过了好一会才传回来。“不了,为了庆祝案子结束,局长大人说要请吃饭呢。”

江静宜无言垂下长长的羽睫,瘪了瘪嘴,迅速动手回他一个“哦”字,当然,打死她都不愿意承认,此刻萦绕心头的不快里面除了夹杂着丝丝失望之外,还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委屈。没错,就是觉得委屈,谁叫他那么多事,帮她做这些做那些,害她觉得自己像亏欠他很多似的,尤其在听到表姐说他连早餐都没吃就赶紧去上班,那一颗原本安放在胸膛的心脏啊,更是上跳下窜,没有片刻安宁,愧疚到不得了。

“小宜,点心好吃吗?有没有吃饱啊?”

真是不问犹自可,光是看到那两个问题,江静宜清澈的大眼几欲喷出火来,捏住手机的手不由紧了紧,仿佛跟手机有仇似的,噼哩吧啦开始拍打那几只无辜成替罪羊的键盘。“你是笨蛋吗?啊?家里就我跟表姐、表姐夫三个人,你买那么多点心回来自己却一点儿都不吃就跑了,算什么意思呀?”

呵呵,他家小宜就连关心他的方式都特别过人呢。电话另一端的邓志滇瞧见荧屏显示的字句不由嘴角弯了弯,倩儿在半个小时之前打过电话给他,说小宜知道他没吃早餐就跑来上班,露出一副既生气又担心的表情,害他直扼腕长叹自己为何不在现场,以致白白错失小宜为他真情流露的精彩场面。“不是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吗?”

这个败家精!真是败给你了!江静宜嘴里嘀咕着磨了磨牙,动手打字,“你不会开口问我呀?”按键确认,成功发送。

“看你睡得那么香,我不忍心吵醒你嘛。”

江静宜只觉得一阵热浪徒然从双颊呼啸而过,脸颊不可避免地被烤得热烫起来,心更像抹了掺杂柠檬水的蜜糖般,甜甜的又微带点酸,她呆呆地盯住那字里行间流露出关心体贴的字句,一时之间竟不知道怎样回复了。郑中基的那首无赖再次奏起,提醒她又有短信进来了。她一顿,然后她带着一些连自己都不愿意承认的雀跃期待打开短信。

“小宜,告诉我你喜欢吃什么吧?下次我再给你买。”

江静宜像吞了一罐蜜糖似的,一下子甜到心坎去了,脸上的笑容不由放大好几倍。“哪用得着麻烦你啊,想吃什么我自己会买。”

“你自己买的跟我买的,不一样嘛。”邓志滇意有所指地回她一句。

“有什么不一样?难道你买的叉烧包会变莲蓉包,牛肉丸会变虾饺烧卖,还特别好吃?”心知肚明他暗示什么的江静宜有点脸红地吐吐舌头,决定扮傻。

“变就不会,我又不是魔术师或神仙。”他很快就回了一句,然后在她有所反应之前又发了一句过来。“难道你不觉得我买的点心特别好吃吗?”随之附送一个可爱透顶的图像表情。

江静宜撇撇嘴巴,回道。“你少臭美啦,那是人家厨师厨艺了得。”

“小宜,你真不肯说么?那没办法了,下次再打包点心我就照本宣科,看到哪样就买哪样啰!”

江静宜瞪着屏幕上的文字不禁有点哭笑不得,啧,真服他了,这样都要耍无赖。“都喜欢,行了吧!”其实她只说了一半,没说出的那一半则是:只要是他给她买的,她都喜欢……

“没有特别喜欢的吗?”又附送一个可爱的表情。

“为什么想知道?”江静宜皱了皱眉头,对他的执着很不理解,她特别喜欢吃哪个有那么重要吗?

“我想把它学会,然后亲手做给你吃。”

这句看似简单平凡的话语,却叫江静宜愣在当场,百般滋味涌上心头。这个人,这个把自己放在首位,处处为她着想,甚至为了她愿意洗手作汤羹的男人,试问又怎能不叫她感动喜欢呢。

“我最喜欢的点心是虾饺,最喜欢的菜是鲜百合炒木耳。”最喜欢的人……是你。最后这个句她聪明的没有发出去,因为还不是时候嘛。不待他回复,她又急急地甩了两个问题过去。“你不用工作吗?这么清闲写短信?”

“我正在写辞职信。”

江静宜抓着手机的手明显一抖,然后叹息。“真的决定了?”

“嗯。”

“那你继续写吧,我就不妨碍你了。”

“才不会妨碍呢,小宜,你都不知道,看到你给我发信息,我不知有多高兴。”

江静宜抿紧嘴唇,终究没能忍住拼命涌上嘴边的笑意,两只拇指不停点着手机键。“笨蛋,这有什么值得高兴,难道从来没有人给你发过短信吗?”

“当然有,但那些人都不是你,在我心目中,你是独一无二的存在……”

看得脸红心跳的江静宜刚想恶狠狠地回他一句:油腔滑调,手机荧屏突然一闪,然后漆黑一片,任她怎么按怎么敲都没反应了。

江静宜双手死死摁着那台坏得不合时宜的手机,气得快抓狂了。噢,她决定啦,领了工资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这部动不动就闹脾气的手机给换掉。

“小宜,你跟手机有仇啊,干嘛拼命敲它?”刘倩儿说完将手里拿着的另一杯冰冻的珍珠奶茶塞给她。“今天星期天,外面人多车多,连泊车位都那么难找。”

“手机又闹脾气,罢工了。”江静宜扁扁小嘴,垂头丧气地对刘倩儿摊开手掌,可怜兮兮地说。“表姐,手机借我发个信息吧。”

“手机罢工?!”刘倩儿边掏手机边瞪眼睛,端出一副快要受不了她的表情开始碎碎念。“早八百年前就叫你把那部手机抛弃啦,你偏偏不听,还端出大条道理跟我说什么浪费是可耻的。小宜,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呀?”

答案当然是没有啦!现在的江静宜哪里还管表姐说什么呀,她将珍珠奶茶放在一旁,一把抢过手机迅速打字——我手机坏了,现在跟表姐在菜市场买东西,有事情找我打表姐手机。歪着脑袋瓜子想了想,再多添一句:你受伤了,记得不要喝太多酒。很快就得到邓志滇的回复——嗯,我知道了,你们在外面要注意安全,还有,记得要想我哦。

哪个会想你!江静宜口是心非地暗自腹诽,生怕表姐看出任何倪端,眼明手快迅速把那两条信息毁尸灭迹删除掉。哈哈,她又不是笨蛋,这些短信如果储存在表姐的手机里让她看到了,她敢以颈上人头担保,立马成了取笑她的最佳证据。

[正文:第九十二章 攀龙附凤]

“小宜,我跟你说话呢,你一个人在那儿傻笑什么?”终于看不过眼的刘倩儿忍不住伸手敲敲她那颗不知在想什么的脑袋,“你要的东西呢?买齐全没有?”

“哇!”敢怒而不敢言江静宜不由抚着被敲痛的后脑勺,嘟起嘴巴小小声地抱怨。“我又没有练过少林寺的铁头功,表姐你干嘛敲那么用力啊?”

“用力?我还嫌打得轻呢?我说了那么多你到底听进去多少?”

深知理亏的江静宜连忙缩了缩脖子,吐吐舌头不敢再吭一声,需知道,表姐抓狂发飙的样子好可怕耶,她还不至于笨到往枪口上撞。

“你要的东西呢?买齐全没有?”刘倩儿吸了一口珍珠奶茶,旧话重提。

“嗯。”江静宜一脸讨好地连连点头。“都买好了。”

“呐,”刘倩儿再次把早已不再冰凉的珍珠奶茶塞给她。“先喝点珍珠奶茶把东西拿回车子,然后我陪你去买部新手机吧。”

“为什么要急着买,我那手机……”江静宜听话地喝了一口珍珠奶茶,争辩道。

“你的手机……”刘倩儿威胁地瞪她一眼,笑眯眯地接下她的话头。“应该丢到垃圾桶里安息了。小宜,你现在可是总经理的秘书,有时候与客户电话联络,突然死机了,那时候你要怎么办?难道叫客户等你把手机修好再来继续谈生意?”

被堵得哑口无言的江静宜唯有乖乖认命,跟某人来到手机店。“表姐,手机的钱,下个月出粮的时候还你啊。”只能这样了,谁叫自己当初翘家时连钱都忘了带呢。

“不用了,这钱我自会找人报销。”志滇按摩椅都送得了,送个小小的手机给心上人更不在话下吧。

“找谁?”不会是找总经理吧?她记得公司里好像没有附带送手机这项福利啊!

“你刚才给谁发短信就找谁报销啰。”刘倩儿一脸贼笑。

“表、姐!”江静宜像只准备哇哇大叫的青蛙般鼓起腮帮。“阿滇跟我非亲非故,干嘛我买手机找他报销啊?”怎么说都不能吧。

“我说行就行,”刘倩儿耸耸肩膀,根本不把她放大眼里。“男人送礼物给自己所爱之人,有什么关系。”

“什么所爱之人啊?”江静宜又羞又怒地瞪了表姐一眼,气呼呼地说。“我跟他才不是那种关系呢。”

“好了、好了,”刘倩儿没所谓地摆摆手,“现在不是,以后一定是就OK啦。钱都可以预支了,何况感情?只是叫志滇买个手机给你而已,他高兴都来不及呢。”

见鬼的哪里OK了?!江静宜难以置信地瞪圆眼睛,怪不得人家说物以类聚,她家表姐耍起无赖来可以与邓志滇匹敌了。钱可以预支并不奇怪,但感情是可以预支的吗?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她今天总算见识了。

“那手机我不要了。”江静宜赌气地把手机放回柜台上。

“这个呀,”刘倩儿不紧不慢地将银联卡收回钱包里,指指一旁站得笔直的服务员,笑眯眯地建议。“你问问那位帅哥看看可不可以退货。”

那位站在柜台一直有留意她们对话的白净帅哥立即奉上一个万分抱歉的笑容。“噢,对不起,小姐。因为不是涉及手机的质量问题,抱歉我们不能给你退货。”

“听到没有,小宜。”笑容奸诈的刘倩儿摊开双手。“表姐我是爱莫能助呀。”

“那我直接把钱还给邓志滇好了。”

“他会要才怪呢。”刘倩儿嘴里嘟囔,快步往车子走去。“噢,外面太热了,还是回家叹冷气吃雪糕比较舒服。”

“表姐,”江静宜一把关上车门,双手合什一脸恳求的望着刘倩儿。“拜托你不要这样好不好?邓志滇是说过喜欢我,但是到今天为止我们还不是真正的情侣关系。纵然他日我与他真正成为恋人或更进一步有幸成为夫妻|Qī|shu|ωang|,我亦不想成为那种只能依附别人才能生存的女人,更不想恃着他对我有爱就百般刁难诸多要求。无论是当恋人还是妻子,我均想与他站在同一条水平线上,而不是只懂得依赖他、要求他。他家的情况特别你又不是不知道,你今天叫他送手机,那明天呢?又送什么?楼房还是汽车?如果这些落入别有用心的人眼中耳里(例如那位喜欢涂浓香水的阿姨,还有喜欢断章取义的郑美仪),我恐怕会成为人家口中攀龙附凤的无耻之人吧。”

“那是你与志滇的事情,”闻言刘倩儿不由气愤地瞪圆眼睛。“谁敢对你胡说什么?”

不是谁敢胡说,是早就对上了,想起郑美仪那张不可一世的嚣张嘴脸,江静宜有点无力地叹了口气。“表姐,你还记得我跟阿滇第一次见面就无意中救了他吧。”

“第二天我打电话给你,你还向我诉苦说被疯狗咬了一口呢。小宜,那到底是怎么回事?”

“没什么,就是郑美仪误会我是弄伤阿滇的凶手,很客气地赏我一个五百大元而已。”

“什么?!”刘倩儿脸色倏地一沉,音量一下子拔高了好几分贝。“那个整天打扮得像只花蝴蝶专门招惹男人的郑美仪竟敢动手打你?!”

“算了,表姐。”江静宜吐吐舌头,扮了个鬼脸。“反正我也不吃亏,当场还了她一个大锅贴。”

“那她在公司?”刘倩儿的脸上隐隐隐约约透出一股担心。

“哼,我才不怕她哩,”江静宜满不在乎地说。“她做她的经理秘书,我做我的总经理秘书,河水不犯井水。”

“之前我听办公室那帮女孩子聊过,说她恃着是志洋的表妹,整天那儿狐假虎威作威作福,还说哪天自己当了经理夫人就这样那样!我那时候就觉得奇怪,明明她与志洋是表兄妹关系,她怎能嫁给志洋当经理夫人呢,|奇+_+书*_*网|后来才知道她喜欢那个人是拥有公司另一半股份的志滇。哈哈,我真等不及想看到她知道志滇喜欢你时会露出什么样的表情了,啧啧啧,一定很精彩。”

“呃……”江静宜有些无力地抚着额头,对自家表姐那种唯恐天下不乱的恶趣味彻底无语了。

[正文:第九十三章 偷心]

“小宜,一会儿回家煮点绿豆海带糖水吧,把它冰一冰晚上再喝,消暑又解渴。”刘倩儿边发动车子边对她说。

“糖水?”脑筋一下子转不过来的江静宜先是一愣,然后点头。“好啊。不过表姐,那个……”

“唉,我说小宜你啊,想说什么就说,又不是老太婆,干么说话吞吞吐吐啊?”

“我想问那个手机的钱?”江静宜偷偷瞄了她一眼,忐忑不字地低下头。

“知道啦,我不会向志滇报销,行了吧?”刘倩儿有点无力地朝天翻了个大白眼。

江静宜即时笑逐颜开。“谢谢表姐,我出粮第一时间还给你啊。”

“等你把工资拿到手的时候再说吧。”刘倩儿不由好笑地摇头,“阿风早上跟我说了,他中午要回家一趟,不回来吃饭了。”

“哦,那午饭只有我们两个吃,就煮白粥配点心好了,反正家里还剩下那么多。”倒掉多浪费啊!

“只有我们两个?志滇呢?”

“他现在正忙着写辞职信,晚上局长请吃饭。”

刘倩儿愕然地愣了愣,很快反应地拍拍她的脸蛋,嘻笑道。“呵呵,看来他对你很认真呢,小宜,记得别辜负人家啊。”

江静宜顿时羞红了一张脸,哪里还敢吭声,垂着脑袋仅仅从鼻子里勉强挤出一个鼻音。“……嗯。”

回到家里,将买回来的食材一一清洗干净,分门别类地装好,然后分别煮了白粥和表姐心心念念想喝的绿豆海带糖水。

谈笑间表姐偶然问起她昨天逛街的收获,终于找到机会一吐苦水的江静宜连忙将昨天的惨痛经历详细描述一遍,结果表姐眼皮一翻,除了赠送卫生眼一枚,还怕她不够恼火似的吐出三个字——你活该!

为此她抱着小不点窝在沙发里郁闷了好久,并再次暗暗发誓从今以后不再陪林茹那个月光族去逛街。

吃完午饭,表姐夫一个电话又把表姐叫了出去,剩下无所事事的江静宜呆在家里与小不点大眼瞪小眼。

外面艳阳似火,实在没勇气出去接受阳光洗礼的江静宜蓦然想起已经有好几天没打电话给母亲和哥哥了,于是懒洋洋趴在沙发上拨打电话。母亲还好,只是简单抱怨几句,说什么有了工作就忘了妈,这种女儿真要不得,末了还兴致勃勃的表示等下个星期天大哥休息,就叫上他陪她过来作实地参观考察一番。江静宜其实挺想母亲的,只是怕母亲打着看她的旗号,实际上想看想考察的人却是哥哥那位上司兼好友,还整天口花花嚷着叫她老婆老婆的罗国祥!因为母亲不止一次叫哥哥介绍罗国祥给她认识,所以啊,她用很愉快的口吻告诉母亲,她现在养了一头非常漂亮、非常可爱名字就叫小不点的圣伯纳犬。母亲在那头静默了好一会儿,最后打消了到这儿参观考察的念头,只是叫她有空多点回家。她连声响应,说下星期六就回家……当然,回家的主要目的是拿她的宝贝电脑还有银行卡。

刘剑锋呢,除了关心她的工作是否顺心,关心她的生活是否愉快,关心她的身体是否健康,更关心某人是否依然对她纠缠不休。江静宜有点心虚地擦了擦额角那颗突然冒出来的冷汗,傻笑着拼命摇头说没有。开玩笑,给个瓦罐她当胆子都不敢跟哥哥明说——邓志滇不但有缠她,还很无赖地将她的心亦偷走了。

尽管她知道哥哥的出发点只是为她好,但是感情这种事情实在太微秒了,它不能用人手去操控,也不能用理智去加以压抑遏制,她的心清楚地告诉自己,她真的喜欢上那个不时像痞子般笑着耍耍无赖的男人。可她不想因为自己喜欢邓志滇与哥哥产生任何隔阂,甚至惹他生气。或许是因为父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自小被两个哥哥呵护着长大的她潜意识里早将哥哥们代入父亲的位置,所以她希望哪天自己结婚了,能挽着哥哥们的手步入结婚礼堂,听到哥哥们笑着对她说祝福,然后亲手将她交予那个将要跟自己共度一生的爱人。现在她的心为自己选择了邓志滇,不过哥哥的反应嘛,想到这儿她的头开始隐隐作痛了。

放下电话,心烦意乱的江静宜忍不住抓抓头发,对窝在自己脚边不时蹭蹭亲亲的小不点诉苦,“唉,怎么办啊,小不点。我好烦呐,到底要怎样才能叫哥哥不讨厌邓志滇啊?!”

小不点似懂非懂地蹭蹭她的小腿,扬起可爱的脑袋,一连汪了好几声表示安慰。

看到它的样子江静宜的确被安慰到了,她用力呼出纠结心底的闷气,从沙发上一跃而起,拿起挂在墙壁的绳子,笑眯眯地冲小家伙招招手。“小不点,来,反正今晚表姐表姐夫都不回来,家里就剩下我们两个,干脆不做饭到外面随便吃点什么好了,还可以顺便带你到外面欣赏一下夕阳呢。哇,说不定可以遇见那只漂亮的牧羊犬哦。”

听到可以上街,小不点立即撒开四条胖乎乎的狗腿往门口奔。在外面逛了一小时,牧羊犬没有碰到,那个不安分又爱四处招惹别的狗的小家伙倒是被一只可爱的金毛寻犬吓得夹着尾巴灰溜溜地领着她直往家的方向逃窜。直叫跟在后头的她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回到家里直接笑趴在沙发上,更因为累的关系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叮咚、叮咚!”

“……啊……啊啾!”江静宜抽抽有点不适的鼻子,一边拼命摩擦爬满鸡皮疙瘩的手臂,一边睁大睡意朦胧的眼睛瞄向茶几那个空调遥控器,见鬼了,怪不得越睡越冷,全身寒毛直竖了,她到底是什么时候把空调机调到只有十六度啊?!

“叮咚、叮咚!”

“谁呀?”江静宜有点头重脚轻地爬下沙发,磨磨蹭蹭地拉开大门。“咦,阿滇!”她吃惊地瞪着来人。

邓志滇一手撑在门框,嘴角含着喜悦的笑容,生怕她不见似的,那双深邃的眸子一瞬不瞬紧紧凝视着她。“嗯,小宜,我回来了。”

[正文:第九十四章 二人世界]

脑子还处于混沌状态的江静宜有点茫然地眨了眨眼,随即淡淡哦了一声表示知道。

她迷迷糊糊的样子实在太可爱了,心痒难挠的邓志滇忍不住倾身向前,在她微微翘起的小嘴轻啄了一口。

“……呜,”江静宜像只受惊的小动物,迅即捂住嘴巴睁圆水汽迷蒙的双眸,含糊不清地嘟囔。“喂!邓志滇,你别太过分哦。”

“哪有啊,”邓志滇无辜地摊开双手,脸上的表情要多委屈有多委屈。“我只是以实际行动告诉你,我有听你的,一滴酒都没有喝喔。”

“你说就好了,干嘛非要用亲的?”说完,她再用力瞪他一眼,以示不满。

“啊,那是因为,”邓志滇耸耸肩膀,说的相当理直气壮。“我觉得言语比行动更具说服力。”

“满嘴歪理!”江静宜不由白他一眼,嘀咕一声,心里面却隐隐有点高兴,原本他真有话将自己的说话放在心里哩。只是……她懒洋洋地打了个呵欠,“呃……你还有事吗?没事我要回去洗澡睡觉了。”

“小宜……”邓志滇出其不意伸出手,轻轻抚上那张疲累略带苍白的俏脸,语气分外的轻,像呢喃更像耳语。“今天都干了些什么事?竟累成这样?”

他的触摸若有似无,就像羽毛轻轻拂过一样,江静宜忍不住闭上眼睛,感受那痒痒的又带着一丝丝温暖的气息慢慢掠过脸庞,最后停驻在微翘的嘴角边,指尖细意摩挲徘徊不去。

“唉……”邓志滇望着那又长又翘犹如小扇子般颤动过不停的睫毛不禁逸出一声悠长叹息,每每面对小宜时,他一向引以为傲的自制力就会兵败如山倒,脑子里来来去去就剩下一个念头:将她紧紧揽入怀里,让她只属于自己,不再让任何人看到一丝一毫。

“喂,你想摸到什么时候呀?”不就是一张脸皮吗?到底有什么好摸啊?被摸得浑身不自在的江静宜慌忙扭过头挣开那只大手,一脸防备地瞪大眼,跳离一步。

邓志滇怏怏收回那只指尖处犹自带某人温暖触感的手,只觉得心底空落落的,丝丝失望荡漾其中。“怎么样可能会够呢?如果人生可以提早预约,我想预约小宜你的下辈子,再辈子……最好是生生世世纠缠在一起,永不分离……”

实在、实在、实在太肉麻了!江静宜受不了似的打了个哆嗦,粒粒鸡皮疙瘩飞快竖了起来欢快地奏国歌,晕死!这辈子都没过多少呢,竟然想到下辈子,再辈子……因此她决定在脸蛋烧起来、鸡皮疙瘩掉满地上之前堵住他的嘴巴,否则她一定会被肉麻死,只因眼前这个男人呀,绝对是蹬鼻子上脸得寸进尺的最佳代言人。

“呃,你……”江静宜全身无法歇止地抖了抖,脆生生打断他的说话,“你不觉得现在说下辈子太遥远了吗?”

“人生要有目标和希望才能更好地活下去啊。”邓志滇一脸无辜的眨眨眼,反问道。“小宜你不觉得吗?”

江静宜嘴角抽了抽,她终于认清一件事实,那就是无论她说什么,这个男人总能找到借口,并一一加以反驳。“能不能预定下辈子我是不知道,不过,如果你现在回去好好休息,我倒是不介意你明天早上陪我带小不点出去散步。”

邓志滇炯炯有神的双眸倏忽擦亮,像个急于得到奖赏的小孩子,神情兴奋的挨了过来。“好啊、好啊,几点集合?”

他那副恨不得现在就是早上的迫切表情太搞笑了,江静宜忍俊不禁,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七点啦。”

“那好,”邓志滇蜻蜓点水般在她唇上偷了一吻,带着一脸心满意足的贼笑跟她道晚安。“小宜,记得做个好梦,我们明早见啰。”

江静宜轻轻抚着被某人偷袭过的嘴唇,只觉得一股甜意慢慢从嘴角渗入心房,甜丝丝的,叫她止不住一手捂住忽然烧起来的脸颊,愣在原地望着那扇被某人细心关上的大门,像个傻瓜般兀自抿嘴微笑起来。

“啧啧啧,”瞧见好友像条小尾巴般,乐呵呵陪小宜遛狗,很狗腿地帮她端早点,甚至现在上班了,又一溜烟似的钻进车子里,还不顾她家小宜妹妹的反抗,一手将她拽到后座——也就是自己身边坐下,将一切看在眼里的刘倩儿忍不住促狭笑着边瞄后视镜边咂嘴调侃,“哎哟哟,志滇,我拜托你不要这么痴缠好不好?一个早上那双眼猛放光,像头见着什么美食的野狼眼也不舍得多眨一下,就只知道黏在小宜身上,瞧瞧,我的鸡皮疙瘩都来不及捡拾,掉满地了。”

“表姐!”江静宜嗔怪地瞪了刘倩儿一眼,一张小脸霎时涨得红通通,窘迫得只差没扒个地洞将自己生生活埋掉。

“倩儿,见不得我们亲热就干脆叫阿风送你上班好了。”说完,邓志滇伸长双手揽紧身旁的可人儿,示威般扬起头。“我也乐得没人打扰我跟小宜谈恋爱,享受一下过二人世界的滋味。”

“邓志滇,你又在胡说什么?”江静宜毫不客气地拍飞腰上那只狼爪。谈什么恋爱?享受什么二人世界啊?貌似她还未正式答应跟他交往吧?!

“切!”刘倩儿很没气质地噘起嘴巴,冷嗤一声。“你二人世界过得还少吗?前天晚上才抱着小宜在我家沙发上睡了一晚耶。”

“表姐你说什么呀?”为什么她就是听不懂呢?江静宜满脸困惑地歪了歪脑袋,努力回想那天晚上发生的点点滴滴,她记得早上醒过来的时候,她是睡在床上,怎么表姐会说阿滇抱着她在沙发上睡了一夜呢?

“我哪有乱说,不相信?”刘倩儿抽空掏出手机往她身上丢。“我可是有相为证哦。”

什么相片?江静宜急忙接过翻开手机一看,随即瞪圆一双杏目,指着手机里那张两人相依相偎酣睡着的相片,火冒三丈地质问某个缩着脖子笑得万分心虚的男人。“邓志滇,你给我好好解释一下,这相片是到底怎么回事?”

“相片不是我拍的。”邓志滇举起双手作无辜状,眨动着那双可怜巴巴的眼睛直瞅住她不放。“你都知道我手受伤了,抱你不方便嘛。”

“借口!”刘倩儿很没义气地冲他吐槽。“分明是你不舍得放手。”

[正文:第九十五章 露底]

想想他手臂那道叫人怵目惊心的伤口,江静宜默然叹了口气,决定不再跟他计较,反正……相拥而眠这种事情又不是第一次了。可是她认真想想又觉哪里不对,她不小心睡在沙发上还情有可原,这毕竟是她住的地方嘛,那他呢?“你是手受伤了又不是脚,不会回自己家再睡吗?”

“嘿嘿,”邓志滇抓抓额头碎发,不好意思地傻笑两声。“一开始看你睡得那么熟,就不忍心吵醒你,然后……”他吐吐舌头,耸耸肩膀,露出一脸我不是有心的无辜表情。

“然后怎样了?”江静宜捏紧拳头,再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那眼神在在吐露的信息是——如果他说不出一个叫她信服的好理由,休怪她动手扁人!

“然后我看着你甜甜的睡脸,就觉得眼皮越来越沉,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直到第二天早上倩儿叫我才知道自己抱着你在沙发睡了一夜。”

“嗯,没错。”刘倩儿倏地扭过头来,笑嘻嘻地说。“这个我倒可以作证,志滇昨天晚上抱了你一夜,直到早上的时候才将你送回房间。至于他在抱着你的那段时间有没有搞搞小动作,我就不得而知啰!嗯,说这个我昨天忘了问你呢,小宜,昨天你起床有没有觉得浑身酸酸软软像散了架似的……”

“表姐!”明白刘倩儿暗示什么的江静宜不由涨红一张俏脸,倏地扑到前面,一把将那只频频转过来,只为看好戏的脑袋扳回原来的位置,咬牙切齿地说。“别忘了你的职责,你现在是掌握三条人命的司机呢,所以请你正视前方,专心注意路况就好,不要净想这些子虚乌有的事情。”

“什么搞搞小动作啊?”惨遭诬蔑的邓志滇不爽地撇撇嘴巴。“我们顶多就是玩亲亲啦!在小宜亲口答应嫁给我之前,我绝对不会做出过火的事情。”

“哦——原来你跟小宜已经进展到亲亲的阶段吗?”刘倩儿拖长腔调,其实心里早就笑翻了。唉,难道男人一谈恋爱智商就会下降吗?看志滇平时那么精明一个人,怎么被她随便说两句说就露了底呢?

“我们就是亲吻了又……唔……”

又急又气,连耳根都羞红了的江静宜气急败坏地捂住某人的大嘴巴,睁大眼睛,恶狠狠威胁道。“你再胡言乱语就给我下车去!”

邓志滇连忙点头表示听到。

前头的刘倩儿则一手握住方向盘,不时瞄着后视镜里的两人捂嘴偷笑。

“表姐!”恼羞成怒的江静家忍不住气呼呼地撅起嘴巴,扬高声音,“你……”

“把我赶下车就没人给你当柴可夫斯基啰。”刘倩儿嘴快地截下她的话头,透过后视镜不停冲她挤眉弄眼扮鬼脸。

江静宜嘴巴动了动,还未想好应该怎样回嘴,就被某无赖乘机吻了一下掌心。

“呵呵,”趁机在小宜手上亲了一口的邓志滇满足地咂砸嘴巴,露出一副像猫儿偷吃了鱼,狐狸偷到鸡的自得表情。“我非常乐意代替你为小宜效劳。”

“你……”江静宜狠狠地剜了某个满脑子里不是亲就是吻的家伙一眼,只觉得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啊,车厢就是这么大,叫她往哪里逃嘛?

“小宜,你叫我啊?”明知她气什么的邓志滇涎着一张脸,不怕死地挨了过来。

江静宜气呼呼地鼓起腮帮,明明气得要死,可惜又不能光明正大反击回去,只好边翻白眼边攥紧拳头在心里念叨:大人不记小人过,别跟这个无赖一般见识。手掌心被亲一口有什么大不了,小不点每天都要将她的手舔上好几遍才罢休呢。

幸而邓志滇听不到她的心声,不然恐怕会气至当场吐血也说不定,竟然把他个充满爱的亲吻与小不点那头喜欢乱舔人的小色狗划上等号?!太侮辱人了吧!

“志滇,你别逗小宜了,小心玩过火哦。”刘倩儿粉有良心的提醒某人适可而止,否则真把小宜惹急了,到时候可别埋怨她这个当老友的不够义气,没适时提醒他哦。“还有,你到底想去哪儿啊?难不成……你想跟小宜一起去公司上班?”

江静宜的嘴巴动了动,最终没有说话,只是睁大眼睛望着他。如果她没记错,阿滇应该有说过不会到公司来上班啊。

“不是。”邓志滇摇摇头,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揉乱她那头柔软的秀发。

江静宜扭身躲开的同时不忘抬手抚顺被揉乱的头发,然后用自以为最凶狠的眼神警告某人别太过分。

“呵呵,”邓志滇像个被抓到现行的孩子般,淘气地吐吐舌头。“我去找阿默谈找铺面的事情,毕竟开店这种事情还是他比较懂吧。”

“志滇你想开什么店呀?”

“花店啊,小宜没跟你说吗?”

早已将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忘光光的江静宜被他那种理所当然的语气弄得哭笑不得。“奇怪了,我又不是你肚子里那条蛔虫,(奇*书*网^.^整*理*提*供)怎么可能知道你想开花店啊?”

“小宜,”邓志滇瞪圆眼睛,露出一副不可置信的诧异表情。“你耍我玩吧?你怎么可能不知道呢?那天晚上你还答应我,等到花店开张以后你在当老板娘呢。”

“哇,不得了啰。”刘倩儿笑嘻嘻地瞄了她一眼,那笑容真是意味深长啊。“我家小宜要当老板娘啦,看来我们总经理又要为找个合心意的秘书而烦恼上一阵子呢。”

“砰!”很快从震惊恢复过来的江静宜倏地甩上车门,嘟起嘴巴娇声反驳道。“你乱讲,我才没有答应你这种事哩!”当花店老板娘?这种事情她真是想都没想过耶。

邓志滇眯起眼睛,得意洋洋地冲某人微微一笑,慢吞吞按下手机的键盘把那天晚上的录音重新播放一遍,于是乎……

“呃……”江静宜难以置信的张大嘴巴,脸上乍红乍白,那的确是自己的声音,无话可说的她只好憋闷地咬了咬嘴唇,赌气般把头扭向另一边,不想看到某张得意嚣张的笑脸。因为那只会提醒她,自己有多笨,竟然……迷糊到被人拐了都不知道。

“呵呵……”刘倩儿伸手捂住嘴巴拼命忍笑,心里再一次确定,以她家小宜那种单纯的性子,将来一定会被邓志滇这个成精的狐狸吃得死死的,恐怕永无翻身之地了。

[正文:第九十六章 你是我最深的爱恋]

“咦?”邓伯年一拉开办公室的大门,就瞧着他那位心思细腻的秘书正双手托腮,蛾眉轻蹙,亮白的贝齿不时轻咬着下唇,似乎在懊恼着什么。呵呵,他忍不住挑了挑眉,慢慢走过去,淡淡开口。“小宜,已经下班了,你不出去吃午饭吗?”

“啊!总经理……”江静宜倏地站直身体,有点脸红无措地扯扯衣角。

咳,他有这么可怕吗?邓伯年暗自摇头,不过,她的反应实在太有趣了,让他突然兴起想逗逗她的奇怪念头。“哈哈,总经理我又不会吃人,小宜你干嘛露出这副害怕的表情啊?”

“呵呵,”江静宜跟着傻笑两声,害怕?才不是哩,应该说心虚比较贴切吧。如果现在跟总经理说她想辞职不做了,不知道总经理会有什么反应呢?想到这儿她不由得吞了口唾沫,烦恼地抓抓头发。话说,她连一个月的试用期都没过耶。这样就辞职不做,似乎有点……有点说不过去啦。但是自己曾经说过什么还言犹在耳呢,而且……言而无信这种事情她真做不出来啊。哎哟,烦死了,到底要怎么办才好呢?

“什么!?你想辞职?”任是邓伯年在商海翻滚多年也不由惊呼出声,要知道,想找一位秘书并不困难,但是像小宜这种温婉可人,在工作上又与他异常有默契的秘书,的确不多。因此,乍一听到她自言自语说什么要辞职,他就忍不住发出惊呼,小小地失态了一下。

“噢,我怎么把心里面想的话全都说了出来呀?”江静宜后知后觉捂住嘴巴,窘迫得只差没土遁离开破门而出了。

“辞职?为什么?”这话却是出另一个人——邓志洋之口。“小宜你在这儿做得不愉快么?还是……”说到这儿他语锋一顿,视线若有似无地瞟过身边那个把下巴扬得老高的人,然后轻不可闻地叹息一声。“还是你有什么难言之隐?说出来听听,或者我可以帮你也说不定。”

“没有。”江静宜有些心虚地垂下头,不安地绞着双手,支吾半天才低低开口。“其实那个……那个是因为我无意之中答应了人家要去他新开的店里帮忙……”

“呸,她能有什么难言之隐啊?”郑美仪很不屑地朝天翻了个白眼,嗤嗤冷笑一声,嘴里嘀嘀咕咕说过不停。“直接说自己不能胜任总经理秘书一职好了,干嘛要找这种连三岁小孩子都不相信的借口。无意之中答应了人家要去他新开的店里帮忙?哼,世上有这么巧的事情吗?”

“美仪!”邓志洋瞪着那个从小被宠坏了的表妹,挫败不已地抚额长叹,明明年纪比江静宜还要虚长几岁,怎么为人处事却比一个初涉世的小孩子犹自不如呢?难道她一点都觉察不出父亲因为听过她的说话后,就眼神复杂脸色微变吗?

对某人一逮到机会就没完没了对她挑衅的江静宜只能无语地翻翻白眼,不得不甘拜下风了。唉,郑美仪就不能有片刻消停吗?不就是互赏一个五百大元吗?又不是有什么深仇大恨,用得着每次看到自己都不忘摆摆脸色,再冷嘲热讽一番?若真要计较,是她比较吃亏好不好,毕竟那天她被胃痛折腾得有气无力,那巴掌根本是虚有其表没什么力度啊。

“哼,这只能说你太孤陋寡闻少见多怪了,世上比这还要巧合的事情比比皆是。”一把低沉有力充满磁性的声音突然插了进来。

“哥!”最先反应过来的邓志洋一脸惊喜地望着来人,在看到他手臂上缠着纱布时,不由脸色大变地惊叫起来。“你的手……怎么受伤了?”

邓伯年闻言浑身一震,迅速转过头,一脸担心地瞅着那个许久不见的大儿子。“志滇,你……”

“哈哈,你们不用担心,我没事啦,只是前两天出任务时不小心划伤手臂而已。”邓志滇笑着走上前去拍拍弟弟的肩膀,示意他们不要太担心。

伤口深可见骨还缝了三十几针才算而已?!江静宜对某人云淡风轻的说辞很不以为然,在邓志滇的心目中怎样才算真正受伤呢?她真想知道。

“志滇大哥……”难得见到心上人,郑美仪顿时羞红了一张脸,怯生生地唤了一声,然后扭拧不安地垂下脑袋开始玩对手指。

呕!真会装!刚才不是像条看到猎物的毒蛇般对她穷追猛打咄咄逼人吗?怎么一看到邓志滇就变成纯情无害的小绵羊了?!江静宜暗自翻了翻白眼,庆幸今天早上吃得燕麦片泡牛奶已经被胃消化了七七八八,不然她一定会很恶心地吐出来,啧啧啧,志滇大哥?!叫得这么亲热,真亏她叫得出口!

“爸!”完全把某人当作透明视若无睹的邓志滇冲自家父亲点了点头,一个箭步跨到江静宜面前,嘻嘻笑着给她递上那束一直藏在背后的蓝玫瑰。“小宜,送你。”

“蓝色妖姬……”江静宜张开嘴巴呆呆瞪着眼前那三朵娇艳欲滴的蓝玫瑰,不用照镜子也知道,自己那张脸蛋一定像熟透的蕃茄般瞬间红透了,因为那种火辣辣的感觉从双颊一直延伸至耳朵,叫她羞得差点连头也抬不起来了。

“小宜,”不理自家父亲跟弟弟均露出一副大白天活见鬼的惊骇表情,唱作俱佳邓志滇颇感委屈地瘪瘪嘴巴,眨着一双泫然欲泣的眼睛,用可怜兮兮的声音说:“你不要吗?这可是我第一次给女孩子送花……”而且这花还很贵的说。

“要!”差点乐翻了的江静宜忙不迭地点头,哼哼,不说这是她长了那么大第一次收到自己喜欢的人送的玫瑰,不说这种叫蓝色妖姬的玫瑰贵到有点吓人,单单冲着郑美仪那张气至刷白严重扭曲变形的脸蛋,无论邓志滇送什么给她,她肯定二话不说照单全收。

邓志滇何其精明,滴溜溜的眼珠子转了几转,联想起小宜刚才的反应,再看看某个勃然色变的人,很快看出倪端的他忍不住暗爽在心底,哈哈哈,机会难得啊,不好好把握实在太对不起自己了。

“小宜,你知道玫瑰的花语是什么吗?”邓志滇含情脉脉地凝视她半晌,忽然问了一个相当奇怪的问题。

“嗯,玫瑰花语?”江静宜有些爱不释手地把脸埋入花朵中,深深吸了口气,更为了刺激某人,她故意装出一副很陶醉很欢喜还略带有点含羞答答的可爱表情。“玫瑰……一般都是代表爱情吧。”

“那你知道蓝玫瑰的花语是什么吗?”

记得曾经在一本书上看过玫瑰的花语是爱情、爱与美、容光焕发。至于蓝玫瑰嘛,她只知道它最早是来自荷兰的一种加工花卉,关于它的花语……江静宜很诚实地摇摇头,“不知道啊。”

“刚才那位老板娘跟我说,单枝蓝色妖姬的花语是:相守是一种承诺;双枝蓝色妖姬的花语是:相遇是一种宿命;三枝蓝色妖姬的花语是……”话到这儿他突然顿住,只是睁大那双像汪洋般深邃的瞳眸专注地凝视着她,微微笑着却不发一言。

“阿滇,你、你别故意吊人胃口好不好?”江静宜实在受不了他那种仿佛能将人烧伤的灼热眼神,只好没话找话拼命岔开话题,借以分散他的注意力,叫他没事别净盯着自己瞧。“那三枝蓝色妖姬的花语是什么?”

“你是我最深的爱恋。三枝蓝色妖姬的花语是:你是我最深的爱恋。小宜,既然你接受了我的花,我可否将它理解成,你,江静宜,愿意接受我的爱?”

[正文:第九十七章 求婚]

邓志滇的声音轻飘飘的,但是落入江静宜的耳中却变成晴天霹雳,轰隆一声当场将她雷得外焦内嫩目瞪口呆。她先是抬手揉揉眼睛,再用力眨了眨,嗯,她怀里的蓝色妖姬不多不少,刚刚好是三朵,它的花语是……脸快烧起来的她连忙甩甩脑袋,把脑子里的粉红泡泡甩掉。再瞧瞧其他人的反应——公司的两大经理像被高手点了穴位般,呆呆愣在原地,仿佛怕她会不好意思,眼神飘忽地四处乱瞄,就是不敢与脸红耳热的她目光相接。再来看看那个喜欢在三合板上雕花——刻薄任性到家的郑大小姐,她正咬牙切齿拼命撕扯那个她昨天才在某间名店看到的包包,哈哈,真是大快人心啊!郑美仪大概快气疯了吧?那个包包好歹要两三千元呢,她居然舍得将它撕成……面目全非?江静宜越看越觉得乐不可支,哼哼哼,气死最好,谁叫郑美仪在公司里有事没事总爱找她碴啊。

哦,有句俗话怎么说来着?对,没错,就是打铁要趁热啊!邓志滇微微歪着脑袋,抿了抿嘴唇,径自对她的沉默下了定义。“小宜,你不说话我就当答应啰。”

“……嗯!”偷偷瞄了一眼脸色骤变的郑美仪,江静宜含羞带怯地笑着答应,做做戏而已,又不会缺条腿少块肉兼且可以气得某人跳脚抓狂,纵然答应他又何妨呢。不过,她似乎忘了这世上有假戏真做这回事!而她面前这个男人嘛,对得寸进尺蹬鼻子上脸不但深有研究,更是个中翘楚。

“那你可否接受我的冒昧请求?”邓志滇一手插入悠闲裤袋里,笑得那个云淡风轻人畜无害。

呵呵,有意思。邓伯年双眉一挑,狡猾如他可没漏看儿子眼里那一抹狡黠算计哦。

“请求?好啊。”乐令智昏的江静宜显然没有瞧见某无赖眼里有种算计的光芒一闪而过,很没所谓地点头答应。这么多人在现场,邓志滇纵然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对她抱抱亲亲,顶多就是……嗯,想到这儿她的脸突然一热,他顶多就是口头上占占便宜罢了,断不会做出出格的事情。然后……然后她终于体会到乐极生悲是什么滋味了。

听到她的回答,邓志滇一直紧皱的眉头终于松动开来,抿紧的嘴角悄然勾出一抹淡雅却迷人的微笑,深情款款地执起她的手,喃喃念出一句叫众人绝倒的经典台词——“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江静宜浑身一僵,然后不由自主打了个寒战。要换在平时,她一早就甩开他的手了,但是众目睽睽之下,她实在不好意思发作,尤其她不想在郑美仪面前露出马脚,只好忍气吞声地扯扯嘴角,露出一抹极其勉强的笑容,任某个无赖人仕光明正大地捉住她的手又摸又捏,恨不能放到嘴边啾啾啾亲上几口。

哈哈,果然不出我所料啊!邓志滇狡猾地眨了眨眼,牢牢捉住那双白净滑腻的小手不时摸上几下,吃豆腐吃得心满意足,非常过瘾。

冷静!冷静!江静宜你一定要冷静,绝不能冲动!可怜吃了闷亏的江静宜只能打碎牙齿和血吞,心里一再告诫自己——不能在这个时候功亏一篑,闹笑话,否则郑美仪一定会借题发挥乘机对她冷嘲热讽一番了!

眼见时机成熟,邓志滇赶紧掏出那颗刚才找铺位时无意之中看中的钻戒,飞快套入江静宜的无名指。

“咦?”左手的无名指突然一紧,江静宜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事情有点不对劲,邓志滇所说的请求,不单单只想要牵她的手吧?视线往下一移,她惊骇地发觉自己的无名指上突然多了枚璀璨夺目惹人遐想不断的……钻戒?!

“哥!”邓志洋伸手连忙扶住快要掉到地上的下巴,随即不可思议地瞪圆眼睛,看江静宜那副惊多于喜的诧异表情,他有点不确定地暗想,这算不算霸王硬上弓强买强卖?

呃?这是他那个一向眼高于顶,喜欢认死理,自信这世上并没有他解决不了的问题的儿子吧?!他什么时候变得像无赖般耍小心眼了?邓伯年忽地张大玩味深沉的双眸,屈起手指头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办公桌,笑得相当耐人寻味。

啪!手袋的带子应声而断!邓美仪双眼几欲喷火,满脸愤恨地狠瞪着那两只十指紧扣的手掌,恨不能当场将其中之一用刀子剁了,再把那只刺得她眼睛隐隐作痛的钻戒一把抢过来据为己有。

与她相反,很快从震惊恢复过来江静宜则恨不得甩掉钻戒,再挖个地洞钻进去。这又是唱那出呀,扮情侣秀亲热也算了,怎么连求婚戒子都跑出来凑热闹?想到这儿,她忍不住狠狠地剜了某个不负责任的人一眼,笨蛋,求婚戒子能乱送人吗?

邓志滇情不自禁地抬手抚上她泛着绯红的脸颊,随之而来的嘴唇蜻蜓点水般落在她额头上,轻飘飘的一沾即走。“我刚才跟阿默找铺面的时候,路过一间金铺,就被这对摆在橱窗里的戒子吸引住了,在看到戒子的一刹那,我脑海就自动浮现你这张可爱的俏脸,幻想着你戴上戒子的模样。为此阿默还取笑我说,真是那么喜欢就买回去吧。我后来想了想,又有何不可呢?以前我没有爱人,戒子买回来纯属是摆设,现在我不是有你了吗?买回来送你正适合。嗯,小宜,你看,我的眼光不错呢,大小刚刚好,戴在你手上真的很好看噢。”

他不是演戏,他一直都是认真的,无论是扮演情侣还是求婚,都是认真的……江静宜百感交集,眼眶莫名发烫,一时之间不知说些什么才好的她只好咬住下唇,默然望着那三枝蓝色妖姬怔怔出神,我真的是你最深的爱恋吗?

“小宜,你怎么不说话了?”久久没有听到她的回应,邓志滇不由急红了一张脸。“难道说,你觉得我的求婚不够正式?其实也对啦,一辈子就结一次婚,求婚这种事情当然是正式一点比较好。”话音刚落,但见他单膝点地,紧紧执住她的手,深情款款地凝视着她,缓声说:“小宜,请你嫁给我吧!”

啪啪啪!江静宜倏地倒抽一口凉气,只觉得脑子的神经一下子绷成好几段,彻底崩溃死机了。

“小宜?”邓志滇大气也不敢喘,忐忑不安地盯住她。说真的,活了这么久,他还是第一次如此紧张,纵然是当年身为警察菜鸟的他面对悍匪都没有如此紧张过。

江静宜深深看了他一眼,有点害羞又有点别扭地撇开红艳艳的脸,小声嘟囔。“不是说戒子是有一对的吗?”

喜不自禁的邓志滇连忙掏出另一只,双手奉上。

江静宜出其不意地把那个单膝跪地的男人拖了起来,很虔诚很认真地将那只亮晶晶,异常漂亮的戒子套入那个将与自己共度一生的男人手里。

愣愣望着那两只紧密相贴,有点潮湿却异常温暖的手掌,还有耀眼夺目的钻戒,饶是一向冷静自持的邓志滇也不禁感动地红了眼眶。

[正文:番外一 过三关]

“老姐你说什么?!”刘剑锋的手蓦地一滑,原本捏在手里的餐刀狠狠划过那个无辜的碟子,迸发出刺耳的声响。

刘倩儿若无其事的抬抬眼皮,毫不客气回送他一枚白眼,叉起一块牛排放入口中,口齿不清地将刚才的说话重复一遍。“小宜跟志滇好事近,快要结婚了。”

冷——静!刘剑锋在心里从一数到十再深深吸了口气,然后恶狠狠地瞪着那个悠闲切着牛排的某人,用不太确定的语气重新询问,更多的是他希望自己的听觉出现问题,听错了。“你再说一次,姐,到底谁跟谁快要结婚了?”

刘倩儿面不改色放下手里的叉子,装模作样地掏掏耳朵,一本正经地板起脸。“剑锋,无论我说多少次,事实终归是事实,小宜已经答应志滇的求婚了。”而且是当着她公司两大经理面前哦,她在心底偷偷补充道,最叫她饮恨的是,竟然不能亲眼目睹郑美仪因为嫉妒成狂一怒之下竟将那只据说贵到有点吓人的包包给当场撕烂了的场景,唉唉唉,早知道那天不跟沈风出去就好了,害她白白错过了一场好戏,每每想起她都忍不住扼腕长叹。

“砰!”刘剑锋脸色骤变,捏紧拳头槌了一下餐桌,张开嘴巴恶狠狠地吐出两个字。“该死!”过了好一会才气冲冲地掏出手机,按下那组倒背如流的电话号码。电话接通那刻,他劈头就是一句:“小宜,现在立即给我回家来!”然后不等电话那头的人回应,径直把电话给摁了。

“剑锋,”刘倩儿推开面前的碟子,慢条斯理拿起一张面纸擦擦嘴巴。“在小宜回家之前,我们必须要谈谈。”

“谈?谈什么?姐,你不是亲口答应过我会阻止邓志滇追求小宜吗?现在是怎么回事?他们认识有多久呀?不但互相喜欢上了,还神速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你给我说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刘剑锋一手捂住起伏不定的胸膛,连珠炮发地大声质问。

刘倩儿有些头痛地扶额,口中逸出一声细不可闻的叹息,她知道,每逢剑锋单纯用一个姐字来称呼自己时,就代表她这个性格倔强的弟弟已经怒气冲天了。只是每每看见小宜拿着电话跟剑锋撒娇聊天,小宜什么都说,就是不敢把自己喜欢上志滇并已经接受他求婚这个超劲爆的消息告诉她弟弟。问小宜为什么?她说哥哥一直以来都不赞成她与邓志滇走太近,如果哥哥知道了她答应阿滇的求婚,一定会很生气难过,而她不想看到哥哥生气难过。既然小宜说不出口,就由她这个当姐姐的代劳吧,因为有些事情已经拖太久了,现在是了断的时候。

“姐!”刘剑锋不耐烦地皱起眉头,弯起的手指头敲在餐桌上,一下比一下急切,一下比一下用力。

“剑锋,”刘倩儿与他有几分相似的眉眼轻轻蹙起,答非所问地说了一句奇怪的话。“这么久了,你还不能放下吗?”

“姐!”刘剑锋脸色乍变,声音徒然拔高好几个音阶。“你什么意思?!”

一改以往的嬉皮笑脸,此刻的刘倩儿表情认真严肃到有点吓人。“剑锋,你不用大呼小叫!你这样只会让我觉得你心虚,我好歹跟你同一个妈生的,从小一起长大,又比你多活好几年,难道你以为你那点心思我会看不出来?”

“姐……你……”仿佛一记沉闷的耳光,抽得刘剑锋险些栽倒,他骇然瞪着自家姐姐露出一副你别想欺骗我,我早就知道的了然神情,血色迅速从他脸上褪去,独独只剩下一片刺眼的惨白。怎么会这样?他的脑子里乱成一团,一直以来他不是掩饰的很好吗?姐怎么会发现自己对小宜怀有的并不是……兄妹之情,而是……而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怀有的恋慕之情。

“唉,你这个傻瓜。”刘倩儿心疼地拍拍那个比自己还高上一个头的弟弟,状似无奈地摇头叹息。“你自以为自己掩饰得很好吧?殊不知你看小宜的灼热眼神早已将你出卖了。”

刘剑锋颓然跌坐在椅子上,一双手掌紧紧蒙住那张写满痛苦的脸面,苦闷压抑的声音从指缝间慢慢渗了出来。“……这件事还有谁知道?爸、妈也……”

“应该知道吧。虽然他们从没说过什么,但他们应该知道的,不然你以为老妈有事没事就打电话过来叫我介绍女孩子给你是为哪般?”看你对小宜的独占欲,还有看小宜的眼睛那么明显,恐怕不只爸妈……就边静惟舅母他们都察觉了吧。不知道的,恐怕只有那个被你们保护过度,在感情方面比较迟钝的小宜了。

刘剑锋倏地倒抽一口凉气,双肩无法控制地抖动起来,过了好久,他才抬起那张不见丝毫血色的脸庞,望着他姐姐惨然一笑。“一开始……一开始我真的只把小宜当作妹妹般喜欢着,但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宠她、逗她、爱她,竟变成我的人生主题曲,我的眼睛仿佛有自我意识般,总喜欢跟随小宜转动。你们大家不是嘲笑我对小宜是捧在手里怕飞,含在嘴里怕化,恨不得能二十四小时把小宜圈在自己身边?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自己对小宜怀有异样的感情,只觉得她是自己妹妹,宠她、爱她、关心她、想她得到幸福,都是理所当然的,试问有那个当哥哥的不宠、不爱、不关心自家妹妹呢?直到国祥说喜欢小宜,想要追求她。我当时犹不知自己的心思,国祥这人无论是家境还是人品皆不错,我就想如果小宜能喜欢上他,应该也不错吧。只是,当我看见国祥像每天想方设法讨好小宜,有事没事就爱找各种各样的借口缠在她身边,莫名的,我就觉得有点刺眼不舒服了。想着如果小宜真喜欢上国祥,就不能像现在一样整天粘在身边,亲热的唤我哥哥,我没由来的着慌了。就在那个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对于小宜怀有什么样的感情。撇开那份血缘关系不说,其实……我比谁都清楚自己在小宜的心目中所扮演的角色,只是覆水难收,感情付出就是付出了,怎能说收回来就收回来?”

“所以你才同意小宜辞职,到我这儿来?”深知小宜把自家弟弟当成父兄般崇拜着,如果剑锋有心阻挠,小宜最后一定会乖乖留在他身边。

“嗯,国祥的出现使我明白到,那个喜欢缠在我身边脆生生叫我哥哥的小女孩真的长大了。我要自己试着习惯身边没有她的日子,毕竟,”刘剑锋抹了一把脸,涩涩笑着。“毕竟我不是那个陪她共度一生的幸运男人!”

“你能这样想就好了。”刘倩儿故作轻松地笑着在他头顶上乱揉一通。“老爸几十年烟龄都能戒得掉,只是把爱情转化成亲情而已,你一定也可以的。”

刘剑锋勉强笑了笑,没有说话。就在这时,门口传来动静,他缓缓转过头去,就瞧见那个从小看着长大的人儿正被某个碍眼的男人牢牢牵住手,满脸忐忑不安地瞅着自己。

“怎么了?小宜,才两个星期没见,连哥哥都不认识了?”刘剑锋有些不悦地拧起眉峰,内心酸楚不已,唉,果然是女大不中留吗?怎么他家小宜有了爱人就把他这个哥哥抛置脑后呢。

“哥!”江静宜一下子扑到他怀里,不服气地嘟起嘴巴,撒娇。“你冤枉我,人家哪有啊。”

注意到她手上闪亮的钻戒,刘剑锋怔了怔,稍微把她推开一点,笑着点点她的鼻子。“我家小宜真的长大了,懂得欺上瞒下这套啰。”

江静宜笑容一僵,咬住下唇偷偷瞄了后面那个男人,一脸羞愧地垂下头。

“剑锋,你不要责怪小宜,是我对小宜死缠烂打……”

啧,他手上那只戒子真碍眼!刘剑锋狠狠瞪了他一眼暗暗想。“死缠烂打?志滇,我记得曾经跟你说过并不赞成你追求我家小宜吧。”

“哥哥……”江静宜扯扯他的袖子,明媚的双眸泫然欲泣,一脸哀求地瞅着他。

刘剑锋给她一个稍安无躁的眼神,扬高下巴斜斜睨了某人一眼。

“我已经按照约定辞职了。”面对刘剑锋明显的挑衅,邓志滇没有动怒,只是平心静气地说。因为知道眼前男人在小宜心目中的重要,他不想小宜为难。

刘剑锋愕然地瞪大眼,一脸不可思议的盯住他。

邓志滇仅是回他淡淡一笑。“你不用太惊讶,我并不是善忘的人,自己说过我记得。”

“哼!”刘剑锋眯了眯眼,从鼻子挤出一声冷哼。“好,第一关我算你过了。”

邓志滇挑高眉头,灿亮的眸子紧紧盯住他,沉默不语。

“那第二关呢?又是什么?”刘倩儿一脸看好戏的表情,好歹是同一母所生的姐弟啊,剑锋会如此轻易放过拐走小宜的男人才怪呢。

刘剑锋回自家老姐一个多事的白眼,低头揉揉那个一脸担忧的人儿。“小宜。”

“嗯?”江静宜惊疑不定地张大眼睛。

“你真的打算嫁给这个家伙吗?”

江静宜抬头看看那个神色略显紧张的男人,然后用万分肯定的语气跟她哥哥说。“是的。”

“不后悔?”刘剑锋眸色一沉,再次确定。

“我真的喜欢他,哥。”江静宜的声音很轻,眼神却坚定。

刘剑锋静静凝视她许久,末了叹息一声,爱她的心叫他选择妥协。“好吧。第二关通过了。”

“咦,这样就通过了?志滇什么都没做啊?”刘倩儿惊讶地眨了眨眼,嘴里嘀咕不停。

“表姐!”江静宜对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表姐没辙了,难得哥哥愿意承认阿滇,她没事添什么乱啊。

“我第二关的题目是小宜出自内心的喜欢他,还有就是志滇有足够的力量保护小宜。至于第三关就是……”

“哥,还有第三关啊?”江静宜忍不住替某人抱屈了,只是喜欢自己而已,居然要过三关?

做这么多事,还不是为你好!刘剑锋怨怪地瞪了那个不知好歹的人一眼。“这是最后一关。”

“为了小宜,无论是什么我都答应,你说吧。”

“一张薄薄纸片并不能保证什么,我想小宜以后生活无忧,你可以做到吗?”

邓志滇松了一口气,呼,还以为是什么难事呢。“没问题,我明天找律师,将我名下的公司股份全部转到小宜的名下。”

“我不要!”江静宜举手双手大声提出反对,什么将公司的股份转给她啊,让人知道还以为自己冲着那些公司的股份才嫁给阿滇呢。

“果然够爽快啊。”刘剑锋赞赏地冲他点头,完全漠视某人在跳脚发飙。

“在我的心目中,没什么比小宜重要。”

“那好,我最后有个小小的要求,可以吧。”

“好,你说。”

“哥,你明明说过只有三关的?”

刘剑锋伸出手指头勾了勾,示意邓志滇走近一点,嘴里悠然发出慨叹。“果然是女生外向啊。”

刘倩儿噗嗤一笑。

江静宜顿时羞红了一张俏脸,像只受到惊吓的乌龟,缩着脑袋不敢吱声了。

不知他葫芦里卖什么药的邓志滇慢慢走了过来。

刘剑锋微微一笑,在众人的惊呼声中,捏紧拳头狠狠往他的腹部揍了过去。

“啊,哥,你干嘛打人啊?!”江静宜惊跳起来,扑到那个捂着肚子,一脸痛苦的男人身上。“阿滇,你没事吧?”

揍得还真是不遗余力啊!邓志滇深深吸了口气,安慰地拍拍小宜的手。“我没事。”

“还说没事,我哥揍人很痛的……”

邓志滇突然抬头吻了她一口,笑眯眯地说:“为了你什么都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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