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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

《《2008年青年文摘精编版》》

《2008年青年文摘精编版》

作者:中国青年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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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的惩罚.txt

作者:凡 凡 文章来源:《真情》2005年第4期 点击数:6608 更新时间:2005-6-5

过了年,我就十八岁了。离高考只剩下四个多月了。这一段,班里的男女生相互间递纸条、写情书、约会等地下活动慢慢的多了起来。

我这个“尖子生”也突然感到了不安、慌乱,并且自责。不知从哪一天开始的,那个美丽圣洁的女孩儿已经像蝴蝶一样翩然飘进了我的梦境。我的心,就像一只小鹿,在“爱”的原野上懵懵懂懂地瞎撞。

每天我会早早地拿起课本,来到校外翠绿的原野,漫步在一块不大的芳草地上,心不在焉地一边复习,一边远远地眺望着她来校的方向。每当她走来时,袅袅的身影如垂柳临风,婀娜多姿。而她走近了,内心羞涩的我,只能低头看书,一副全神贯注的样子。待她走过,我又会目送她走进那绿树掩映的校园。

有个星期天,我没去教室里,在宿舍里躺着,这时好朋友刚进来了,关切地问我:“怎么?得了相思病吧,跟我说说,谈得怎么样了?”

我满脸通红,心虚得咚咚直跳,说:“你胡说些什么呀!”

“别装蒜,”他眨了眨眼说,“咱们俩天天在一块儿,有什么事能瞒得我过我的眼睛呢?”

接着,他从兜里掏出一块小纸片,给我朗诵了一首小诗:

“如果/你是一株美丽的树/我愿是一只深情的小鸟啊/如果/你是大海中的一叶风帆/我就是那一朵痴情的浪花/如果/你是一条决意东去的河啊/我就是那地泉那溪涧那滂沱的雨……”

这家伙,什么时候偷看了我的日记?那正是我写的第一首诗《致LS》。

“凡,说吧,到底是谁?只要不与我撞车,我帮你去摆平她。”刚哈哈大笑一通,态度一变,真的认真起来,向我传授了些追女孩子的经验:用热辣辣的眼光盯着她,用情书明明白白的告诉她,再用甜言蜜语淹死她。写上一千个爱字,再画上一万朵玫瑰,女孩子就会心往神驰,会主动约会你。记住,待条件差不多时,一定要大胆地拉一回她的手,女孩子的脸皮都薄,拉一回手,她就铁了心跟你了……

拉一回手,我的天!我连梦也没那样做过。我呆呆的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出神。

日子一天天向前挪动着脚步,终于,柔柔的风,吹醒睡眼朦胧的三月,春天来了。云从远方飘来的时候,春天的小红伞托着梦一般的烛光,轻轻降临在我的心里。映着星月,捧一束盈露的心瓣,悄然叩打着我的灵魂。

终于,第二次月考的成绩一公布,班主任刘老师便将忐忑不安的我喊进了她的办公室。刘老师大学中文系毕业,是年前才开始教我们的(原来的班主任因病住院了),据说才22岁,俏丽的鼻梁上架一副玳瑁眼镜,镜片后的眼睛总是那么清澈、宁静、睿智。我私下里叫她“居里夫人”。此刻,她美丽生动的眼睛里却有几分不满。

“看看你的成绩吧!总分532分,英语还没及格,名次从第一名已落到15名了。好好地反思一下!究竟是什么原因?”

我只是呆呆的立着,呆呆的。

我的月考成绩使所有的老师感到意外,老师对我的问题进行全面“会诊”,在排除了很多种可能后,结论是:该生一定早恋了!像我这样的尖子生,只有早恋才能影响我的学习。

于是班主任刘老师明查暗访,从学生中取证调查一番,归纳起来,铁证如山地讲了三点:

一是我曾和XX在厕所里讨论过有关爱情的问题;

二是班里某女孩曾写条子想和我交朋友,我拒绝了她,对她说“我已有了所爱,是一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姑娘”;

三是我的那首爱情诗《致LS》被抄出来,在同学中流传……

老师像法官一样威严地审问我,我被她的目光刺得缩小了一半,耷拉着脑袋,噙着泪水承认了我的“罪行”。我顺着老师的意思说,尖子生是不属于他自己的,更多的是属于学校、属于老师。但在心里我却非常希望自己是一个差生,一个老师不闻不问的差生。这样,我就可以让心像空气一样自由。

但,其他任课老师仍不罢休,像轰炸机一样,分别从心理学、教育学、伦理学、社会学及生理学的角度向我轮番轰炸,还以大量中学生早恋为例证,说明早恋的苦难。那些残酷的经典故事弄得我毛骨悚然。尤其是政治老师的话更使我吃惊不小,他现身说法,说他本来是可以上清华北大的,也是因为一时昏了头谈起了恋爱,结果只弄了个师范专科。

最后,班主任疼惜而又责备地说:“你呀你!咋这么傻呀,还小哩,怎么能像他们差生那样呢。你们这些娃娃,知道什么爱不爱呀。”说这话时,她清秀白皙的脸霎时绯红。“别再傻了,静下心来学习吧,你是要考大学的呀。只要收了心,这第一名稳稳当当还是你的。”看着她着急的样子,我真想告诉她“她”是谁。

但,事情远没有结束。

学校领导根据丰富的制止早恋的经验,认定我不会就此止步,所以发扬“痛打落水狗”的精神,继续对我进行教育。教导主任兼数学老师以其严密的数学逻辑思维,试图描述出我堕落的转迹。他摆弄着一支笔,打开可怕的记录本开始了如下问话: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递过几回纸条?写过几封信?约会过吗?都在什么地方?你为何产生这种想法?陷入早恋后,你意识到了什么?有什么样的表现?你的成绩是怎么降下去的?他甚至幽默地用专业化的语言说,你和“她”谁是“因变量”谁是“自变量”?

我向来是个诚实的孩子,于是一五一十地作了以下回答:

我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没递过条子没写过信,更没约会过,我是“自变量”。

但是,这样审来审去的结果,使我突然间有一颗什么种子苏醒了似的,躁动不安、激动不已。然后是上课没劲,读书没味,躺着没瞌睡,满脑子都是她的身影。我的眼睛不由自主地像雷达一样跟踪着她的身影,觉得一团火在心口燃烧,在血液中燃烧,在眼睛里燃烧,把老师的教导烧得只剩下了灰烬……我不知道为什么,真的不知为什么呀!

为了拯救将万劫不复的我,老师们作出了一个让我恐怖万分的决策:帮我挖掉那个女孩子,从眼里,从心里。他们协商好了,为了保住我这个“尖子”,一定要把那个“狐狸精”揪出来,看她是用什么魔力将我这个一流尖子生拉下水的。让“她”转班,必要时甚至让她转校。像我这样的学生,怎么能早恋呢?我还觉得他们恨不得把我放到少林寺去读书,让我远离女色。

那个“她”是谁?说!说!说!快说!

一天,二天,三天。我就是不说出“她”。我像夏明翰一样坚强,任凭谁也撬不开我的嘴。刘老师有些恼了,便从班里最漂亮最活泼的文娱委员开始,将漂亮女生一个个怀疑了一遍,但我一个个地摇头否认。她生气了,说:“不帮你挖掉根子,你怎么安得下心来?你不说就是不悔改,就是要在错误的沼泽里越陷越深。再不说,就通知家长!”

有个老师,从我的抽屉里发现了好几张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画像,画的是同一个女孩子,高挑的个子,白天鹅般的脖子,婀娜多姿的身材……于是,老师们开始了新一轮的调查,拿着这些画样,把班里的女生逐一扫描,甚至把别班的女生也都对了个遍。幸好我的美术水平不高,一点都不逼真,否则就要泄露天机,惹下大祸了。

父亲真的来了,是老师叫来的。知道我在学校里谈情说爱,成绩一落千丈,且还不思悔改,父亲把我叫到操场上,铁青着脸,二话没说就是一巴掌。我的嘴角慢慢地渗出了血。父亲拎着我的耳朵气呼呼地说:“狗东西,萝卜头儿大就不学好,伤风败俗。回去,不读了,放牛去!”

我紧闭着双眼,强忍着一周来的泪水,任凭父亲的打骂,忽然,我感到有人轻轻地为我擦着嘴角的血迹,我睁开眼一看,是她,我的班主任刘老师!镜片后的眼睛还是那么清澈、宁静、睿智。她劝住了盛怒的父亲,转过身轻轻地对我说:“你看你,真是头犟驴。算了,就让你保留这个隐私吧。过去了的就让它过去吧。如果你相信我的话,就到我的办公室来。”

虽然如此,我还是没有把“她”说出来,也不敢说,我想一旦我说出来,一定会像闹地震一样,搞得学校天翻地覆的,因为她,就是我年轻漂亮的班主任啊。

我心里说,老师,请你们相信我吧,我一定把成绩赶上来,考到重点大学去!

这个伤心的周末,我没有回家。蘸着悔恨的泪,蘸着“初恋”的血,我给学校和父亲写着“悔过自新”的检讨书:在你们看来,这就算是一个笑话吧……

这时,耳边响起了我最爱的那首歌《冲动的惩罚》,是刀郎唱的:就把你忘记吧/应该把你忘了/这是对冲动最好的惩罚……

“土拨鼠”的青春记事.txt

凯西是我的同屋兼死党。历史书上解释:朋党,意气相投耳。我也没有料到,在我波澜不惊的教书生涯中会有一个来自美利坚的曼妙女子和我称兄道弟形影不离。凯西是学校请来的美籍教师,一个典型的金发美女,白皮肤,蓝眼睛,秀挺的鼻子,丰满的胸脯,一见人就笑,无论老人小孩,良民色狼——当我在这里历数她的优点时,真恨不能钻进我妈的肚子里重新投胎一次。我长得不美,借用一个网络词汇叫“恐龙”,皮肤黑,鼻子扁平,眼睛下面还有两块“雀斑农场”,因为太瘦,无论多昂贵经典的衣服穿到我身上都显得滑稽可笑。有好几次,我对凯西说:“凯西,这太不公平了!”她瞪着一双漂亮深邃的眼睛说:“什么意思?”我委屈地说:“每次出门总有无数人看着我们指指点点,我让你更美,你却让我更丑!”我本是开个玩笑,凯西却用不太流利的中文一本正经地解释道:“不,苏珊,我和别人走在一起时人家老是看我,但和你走在一起,大家都是看你。”我几乎晕倒:“因为我太吸电!”“什么吸电放电,因为你走路的样子神采奕奕,看上去像一只自信而漂亮的孔雀。”我靠!长到24岁,凯西是世界上第一个说我漂亮的人。

我和凯西每天出双入对,像一对反义词,相随相伴,成为外语系一道风景。她是美女,我是土拨鼠,灰土豆。久而久之,“抗挫”能力日益加强。毕业前夕,我们四处求职,四处抛媚眼,同寝室的女孩子每天早出晚归,回来碰头的第一句话通常是:卖了吗?离校前夕,寝室里的姐妹或 “高攀”或“下嫁”,反正都有“主儿”了,只有我一个人左冲右突,毫无战果,最后一次应聘,那个人事部经理直言不讳地对我说:“你的外语水平不错,性格也开朗,可是如果是你这副样子代表公司去谈业务,或者作为总经理的翻译出席各种谈判,怕让人觉得有些突兀。”这就是血淋淋的伤害,好像合情合理,实则凌厉如刀。走出那扇玻璃门时,我差点被一辆疾驰而过的出租车刮上,本来想追上去和他寻个你死我活或作个了断,转头一想,不行啊,我全身不少一个指甲盖儿,不缺一根神经,我妈怀足了月生下我好端端一个外语系的才女,我就这么耍赖算什么孝顺女儿啊?

大学里,有一个模样不错学习不错的男孩子想追我,他借一瓶二锅头的热量跑到女生宿舍楼下喊我的名字,我说,你脸红什么?怕我不出来?他说不是,我其实是怕别人听见我喊你的名字。我大跌眼镜。果然,他陪我吃了若干次饭,看了若干次电影以后就自作主张结束了我的初恋。后来有人告诉我他在他的兄弟们面前说:苏珊绝对是一个开心的妹妹放心的老婆,可是现在我还不想找老婆,只想先找一个女朋友。我听了,心里大笑,看来长得丑的人,想上当受骗或练习练习爱情都不行,看来日后若有人追我撵我,八成是想把我娶回家去,都用不着我睁大慧眼去辨别他是真是假爱我几分,多省事。

凯西说:我很奇怪,你这样可爱的女孩子没有人追,如果在英国,你的男朋友都有一打了。我前俯后仰: 凯西,我哪儿可爱?凯西眨着一双妙目说:“你连你自己的优点都不知道?真是遗憾,你聪明、幽默、善良、乐观、自信、善解人意——哦,太多了,我数不过来了。”“可是,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乏味无比,也不愿走在街上影响市容。”我心里想。

好在,我还有工作和一大群“咿呀学语”的学生,我一个星期要上30多节课,是外语系课时最多也最疯狂的老师。我不愿走下讲台,讲台就像我的舞台,虽然我不美,但站在讲台上时,我是一个传播知识和智慧的人,我是一个精神富有的人,我连续上四节课还是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让同事们大喊佩服。他们哪里知道,只有在讲台上才没有人能窥见我心底的自卑。有一次,我的学生用仰慕的眼光看着我:“老师,为什么你总可以这样滔滔不绝,难道你就没有犯堵的时候吗?”我不假思索:“有啊,那就是一想到我的模样我就犯堵,恐怕这辈子没人愿意娶我了。”我绝没有想到,全班的男同学哗啦啦地站起来,异口同声说:“我们愿意娶你!”我拔脚就跑。

凯西很不满我一副嫁不出去的自贱模样,“忘记你的外表,修炼你的内心,你会是世界上最快乐富有的人。” 不知道她是从哪本杂志上看来的句子,好像是专门对付我这种因外貌而自卑情怯的人。 “每次我总觉得别人要挑剔我的相貌。”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为什么要在乎别人的评价,你是要活出你自己的个性和精彩,不是要活得没有缺点。”

凯西放弃在国内优越的工作独自一人跑到异国他乡,来体验一分属于她自己的独一无二的生活,凭的就是一分忘记一切的勇气吧?

学校校庆期间迎来了一位著名的美籍华人陈女士,我和院领导一同去接机。那天我精心收拾了一番,白衬衫,及膝的黑裙子,小巧的红色坤包,出门前还喷了凯西的法国香水,可是在候机厅贵宾室,我从周围看过来的目光知道,今天我的打扮又有某个地方出了不可原谅的错误。但是已经来不及收拾难堪的情绪了。陈女士被搀扶着从舷梯上下来了,省市领导谦恭地迎上去,媒体记者蜂拥上来,我也不示弱,灵活的身子穿过一群衣袂生香的绅士淑女,站在了陈女士的前面说: “I am English interpreter, I am Susen 。”同时大大方方伸出了右手。陈女士微笑着握住了我的手说:“Interpreter,oh good ,very good 。”坐在去宾馆的车里,我得意极了,今天和陈女士握手的人肯定不会超过十人,而我是其中之一——一个没有职务没有头衔脸上有两块“雀斑农场”的女孩。她握着我的手说:“very good!”

市里也派了一个专业翻译来,但是那天,尊贵的陈女士却当着省市领导和我的领导的面说:“让苏珊留下来吧,我看她不错!”我差点儿缺氧,因为幸福的感觉来得太突然,就在刚才,在宾馆门口,旅游局那个精明能干而漂亮的女局长对我的领导说:“你这个翻译,口语倒是不错,但是衣服穿得太奇怪了,要训练训练。”她是不忍说我形象太差啊。

接下来的几天,我几乎天天跟着那些名人,每到一处就给他们作现场翻译,陪他们吃饭、聊天,讲当地的风俗和奇闻轶事,我感觉到,我已经大大抢了那些大官的风头了。

陪完客人,深夜很晚回到家来,凯西还没睡,客厅的吊灯放着耀眼的光。我没提防凯西一看见我就从沙发上跳起来,拥抱我,说:“苏珊,今天你太漂亮太精彩了!”我想起那个女局长看我的眼光,沮丧地说:“有人说我衣服穿得好奇怪。”“No No ,”她说,“你今天自信而美丽,不信,你自己看。”我扭头一看,电视里正在播放今天的新闻,我站在陈女士和她的一群朋友旁边滔滔不绝地解说着呢,那个大胆自信,完全忘记了自己的“雀斑农场”的人,是我吗?我几乎不敢相信。

开始有鲜花进驻我们的房间了,不再是送给美女凯西的,包裹着鲜艳玫瑰的玻璃纸里夹着漂亮的卡片:送给漂亮能干的苏珊。嗬嗬,我不动声色,也不慌张,无论人家想不想把我娶回家去,我且观察,我且惜售!

“夏一强是个大混蛋!”.txt

“夏一强是个大混蛋!”

作者:王文云 文章来源:《深圳青年》2005年第8期 点击数:3989 更新时间:2005-6-22

“何小薇,何小薇,”身后仿佛有人在叫,何小薇终于忍不住回头,空荡荡的街道只有一个瘦高的少年,斜跨在单车上,何小薇眯了眼睛看了半天,也想不起来这个人是谁。“怎么,不认识老同学了?”这少年说话间眉毛一挑,正是这个挑眉的动作使何小薇的记忆瞬间恢复了,她大叫了一声:“夏一强,大混蛋!” 夏一强坏坏地笑了。

没错,就是那个夏一强,小薇小学同桌的夏一强,他用圆规扎小薇的胳膊,在课桌里塞青蛙,他扯坏过小薇的蝴蝶结,在小薇漂亮的书包上划过圆珠笔印。何小薇经常眼泪汪汪地向班主任告状:“夏一强是个大混蛋,他又拿蚯蚓吓我了”。“夏一强是个大混蛋,他又把我挤到课桌边了。”

何小薇恨死了夏一强,她发誓长大以后要狠狠报复他,她想过要上嵩山学武艺,把夏一强打得哭爹叫娘;想过像白娘子,吹口仙气就叫夏一强躺在地上打滚。然而梦想总是离现实太远,何小薇无法报仇雪恨,于是学校的后墙上,被她密密麻麻地写上了“夏一强是个大混蛋”,用尖利的石头划在墙上的。她想自己会恨夏一强一生一世,永远都不原谅他。

这是个萧索的冬天,他们沿着冷清的街道向前走,夏一强问何小薇准备报考什么学校,小薇告诉他是海边的一所重点大学,自己从小就向往着大海。夏一强从小学习成绩不好,现在读一个极差的高中。何小薇就没有问他。在巷口分手,小薇往西,他往东,已经走了几十米,突然,夏一强在身后大喊:“何小薇,我要和你考到同一所学校!”小薇笑着冲他挥手,心里叹了一下。

小薇考到了海边的那所大学。报到那天,车站里设有新生接待站,这个热带城市阳光灿烂,小薇流着汗左顾右盼,突然,横着里递过来一瓶矿泉水,仰头一看,高大的夏一强在阳光里冲她笑着,何小薇怔在原地,表情滑稽,她想不出夏一强怎么会出现在这个地方。何小薇的表情让夏一强很得意。

夏一强当然是考上了这所大学。

“我说过的话就一定会实现。”他对何小薇说,何小薇很反感他的语气,所以,当夏一强在新生晚会结束的时候截住她,跟她表白的时候,她斩钉截铁地说:“不可能,根本不可能。”然后饶有兴趣地看着夏一强的脸变得灰白,“为什么?”他问,口气软弱下来。“没有为什么,因为你是夏一强,我从小就讨厌的夏一强。上天一定早就安排好了,我们相遇,然而没有爱情。”这种哲人似的语气使她兴奋莫名。何小薇说完,一个漂亮的转身,“我不相信,总有一天我要得到你。”倔犟的夏一强在后面气急败坏地吼,何小薇在黑暗里偷偷笑了。

夏一强开始像个影子似的跟着何小薇。一起上大课的时候,何小薇跟同学说说笑笑走进教室,“何小薇,这里是你的座位!”一个声音大叫着,同学们哄堂大笑,何小薇面红耳赤,不敢抬头,赶紧找个位置坐下。夏一强走过来,要求和何小薇旁边的同学换座位。何小薇胆战心惊,生怕身边的那个又捣什么鬼。没想到他却老实起来,正襟危坐,一本正经地记着笔记,反衬着何小薇心怀鬼胎。

去食堂吃饭,何小薇刚坐下,夏一强便端着饭盒挤过重重的人群坐在她旁边。如果没有位置,他就站在何小薇的旁边吃,吃得悠然自得的,并且跟何小薇一起去洗碗。

很快,全系的人都知道夏一强在追求何小薇。他形影不离地跟着何小薇,使何小薇常常跟人家解释,这不是我的男朋友。

何小薇觉得夏一强严重干扰了自己的正常生活,她义正词严地对夏一强说:“你指望用这样拙劣的办法来使我屈服,未免太好笑了。”夏一强笑得很无赖:“反正我有追求的自由,你有不接受的自由,你总不能拿你的自由来限制我的自由。”何小薇恨得牙痒痒,突然说:“我爱上了周晓。我要和他在一起。”夏一强的眼睛爆出了火花:“那是个浪子,你不能爱上他。”他粗暴地来拉何小薇。小薇愤怒地甩手:“你弄痛我了!”他们气嘟嘟地面对着,彼此咬牙切齿,仿佛又回到了从前小时候。不同的是,这回是夏一强败下阵来,他用哀求的口吻劝说小薇:“你可以不爱我,但你不可以爱上周晓,他不会使你幸福的。”小薇冷冷地说:“这是我的事情,你管不着。”她看着夏一强眼睛里慢慢有潮水涌上来。

周晓是个闻名的校园浪子。使他出名的不仅是他的画艺、歌喉和动听的小提琴声,还有他众多的女友以及一个女生被他拒绝后殉情未遂的故事。故事长了翅膀一样在校园里流传,她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周晓,就算是飞蛾扑火,她也要爱这一遭。周晓没有拒绝小薇,对于漂亮的女生他从来都不拒绝。

周晓虽然和很多女孩子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纠缠,甚至在与小薇在一起的时候,也经常会接到各式各样的电话,口气暧昧。但他真是个完美的情人,小薇天生就是个画盲,画人物永远就是一个方框代表头,因为圆圈画不圆,所以她崇拜所有会画画的人,何况周晓画得这么好,他的抽屉里、床底下扔着许多沾满尘埃的奖章,唱歌的、画画的、拉琴的,他真是一个天才,天才总是跟常人不同的。小薇像个幸福的小妇人,替周晓收拾起所有的奖章,珍藏起来。

中秋节那天,小薇和周晓约好到海边去过,小薇提前选好了自己最漂亮的泳衣。带上月饼果蔬,他们要过一个非同寻常的中秋。

小薇和周晓换上了泳衣下了水。她还是第一次将自己的身体展现在周晓面前,看着他火辣辣的眼神,小薇有些自得。那天先还是风平浪静,很快起风了,小薇不知不觉和周晓分开了,游到了深水区,想回头已经来不及,筋疲力尽加上惊吓,她只来得及叫了一声就被一个浪头打得晕了过去。

何小薇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破旧的小渔船上,旁边围着几个黧黑的陌生的面孔还有穿着制服的警察。后来她才知道,她落水以后,一个男子为了救她,头撞在礁石上,受了重伤,是从这里经过的打鱼船救了他们,随后水上派出所的民警也赶来了。男子因为伤势严重,已经转到镇医院去了。周晓,那是她的周晓。

在医院的病床上,小薇惊呆了,那上面躺着的不是周晓,而是,夏一强。

原来,向水上派出所报案的是周晓,他被突如其来的事故吓坏了,报完案就跑回了学校。从此再也不敢见小薇了。

夏一强头部的伤太重,医生说必须休学一年,他的妈妈来学校把他接回了家。

两个月后放寒假,小薇下了火车直奔夏一强家。

一强不在家,他妈妈找出一堆旧课本和日记递给小薇看。小薇打开课本,不禁惊呆了。从初中到高中的课本上,空白处密密麻麻写满了“何小薇”,画着一个梳辫子、穿裙子的女孩,旁边歪歪扭扭地写着:“这就是何小薇。”

小薇深吸了一口气,翻开日记本。“我的同桌叫何小薇,她长得真漂亮,可是就像骄傲的孔雀一样,不理睬我。”“今天何小薇穿了一条红色的裙子,我忍不住在上面画了一个圆圈,她气坏了,哇哇大叫着去向老师告状了,有什么了不起,等我长大买很多很多好看的裙子给你,不行吗?”

“高三了,我一定要开始努力学习,不然永远都不可能跟她在一起。”“今天在×中学的巷口等何小薇,果然等到了,她说她要考××大学,从今天起成为我努力的目标。”

一本最新的,应该是大学时候的日记:“小薇和那个人走在一起,他们会分开的,我有耐心等,等到她回我身边,她最终会知道真爱是什么。”“小薇说过她爱大海,我也爱大海,我在海边才感受到什么是坦荡,今天是中秋节,哪儿都不想去,到海边转转吧。”这是最后一则日记,后面就是一片空白。何小薇一页页看着,泪水滴滴答答湿了手中的日记本。

何小薇突然想可以到小学去看看。其实只隔着几条街道,但是毕业以后,她一直没有回去过。那些他们当年植下的树木,如今已高过围墙。教室里传出琅琅读书声,小薇有些恍惚,好像又回到了七年前。

转到后墙,那曾经满满一墙壁的“夏一强是个大混蛋”在风雨侵蚀下已经漫漶,隐约可见。突然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夏一强喜欢何小薇。”小薇回头一看,头上缠着纱布的夏一强正一脸坏笑地站在她身后,小薇凑上前,惊讶地发现每个“夏一强是个大混蛋”下面都清清楚楚地写着一行小字:“夏一强喜欢何小薇”,黑色的圆珠笔笔迹,经年的风雨也无法将它们抹去。小薇转过头,发现一强得意地冲自己笑着,仿佛什么都明白了。何小薇恍然,原来,这一切都是上帝安排好的——他们相遇,然后相爱,只是,中间会经些波折。

84小时清楚的容色.txt

在爱情里,我只看到爱情。越过了爱情,还有什么?爱,还是爱。除了爱情,我还有爱。

爱如此的清楚,依如越来越近的珠穆朗玛峰清楚的容色。

我翻过连绵的雪坡,翻过死神的绝壁,翻过所有的凶险和不凶险,也终于翻过心底那道伤。

海拔最高的心疼

2002年5月9日黄昏,登山队到达珠穆朗玛峰的大本营绒布寺。

绒布寺是地球上最高的寺院,队友们拿着手持式GPS上窜下跳地测量,海拔5070,他们兴奋地叫嚷起来。

我卸下沉重的背包,缓缓坐下,已经上气不接下气。进入高原以来,我的情况一直不好,喉头发紧,头晕,尤其是心脏,跳得那么无力,心却像被针扎一样疼得难忍。

周围是大而荒芜的高山和褐色的低云,我清楚看到远处的珠穆朗玛峰,它披着洁白的冰雪,秀丽的山体在夕阳下捆着一道柔美的金边。

倦倦地笑了,我终于记起丹妮的样子。

那晚我同丹妮告别,她的长发披在肩上,纠缠不清地散乱,走廊昏黄的光罩在她瘦瘦的身体上。

丹妮学油画,即将去纽约留学。其实我们在一个月以前就已分手,我告诉她,我无法原谅她的自私,无法原谅她对我的折磨。

我把手中的画卷递给丹妮,丹妮的脸色马上就变了。这是丹妮送给我的自画像,她说,这幅画就是她的魂儿,她的心会和这幅画一样永远属于我。

忽然,倔强的丹妮发出崩溃的哭,掉落的油画展开在她的脚边,她看到我写给她的那两行字:假如你离我而去,今生我不再找。

在海拔5070的绒布寺,我慢慢抱住双肩,宛如慢慢抱住回忆,慢慢抱住那晚的丹妮,我留恋的泪一直流进她松开的衣领。

云上的容色

5月10日下午,我们到达了珠峰Base Camp(宿营基地)。天气不好,已经很近很近的珠穆朗玛被无数蓝灰色的云裹着,是那么的远,那么的高,她形单影只站在云上。

此后天气更加恶劣,大家都无事可做,只能躲进帐篷喝酥油茶或聊天。

我们登山队的藏族领队叫亚,Yak的音译,在藏语中是牦牛的意思。有一次,亚问我,为什么来爬这世界第一峰?他觉得我并不像一个有钱人,也不像那些狂热的登山份子,不像这BC的任何一个人,我是这样的沉闷,这样的寂寞,即使来到珠峰脚下从我的身上也看不出什么欢喜,他想不明白,我是一个怎样的人。

我抬头看亚那藏牦牛一样黝黑善良的脸,我说,亚,这世界上总有一个地方离天堂最近,而一个热爱西藏的女孩告诉我,这个地方就是珠穆朗玛。

丹妮的吻

第二天晴空万里,我们终于出发了。

这一天的路程是从海拔5200米的BC爬到5800米的冰塔林。

亚在BC给我们讲了很多生动的例子,如何在疲倦的状态下防止自己睡着。还讲了他从前的队友冻掉鼻子的事,我们都觉得挺有意思。

但是,没想到雪山上是这样的冷,风是这样的大,胸腔痛得像被火烧。而耳朵早在我刚开始爬山的三十分钟内,就黑如木耳了,我不敢碰,怕一碰真的就会掉下来。手指在抵抗零下四十度高寒的特别手套里也失去知觉。

但记忆在高寒下并没有失去知觉,自从那天在绒布寺想起丹妮,我第一次那么平静那么仔细的想念丹妮,第一次不反抗任丹妮充满我的记忆,她仿佛只离我一个转身的距离,只要我一抬头或一转身,就会看见她。

还记得我第一次看见丹妮,是在大学一场闹哄哄的摇滚音乐会上。她在台上报幕,穿着白衣白裙,白线袜,修长的脖子上系着一条素白的丝巾。我问贝司手,这是摇滚,就不能弄一个像麦当娜那么野的来主持?

贝司回头呸了我一口,那是校花,她才是票房,你以为你是猫王吗。

在上台前那条促狭幽暗的小过道上,我侧侧身想让丹妮先过,她停下来,望着我的头顶,说同学你的头发也太愤怒了,说着,用手指用力压我抹了很多发蜡才做好的造型。

啊,我的嘴巴张得像个大喇叭。如此惊讶,不是因她破坏了我冷酷的猫王造型,而是在这片微光中,在我二十岁的青春里,第一次发现,原来有些唇,是让人渴望亲近的,就想去触摸一下那里的温度,就想去感受那样温润甜美的东西。

在珠穆朗玛5600米的绝壁上,我把所有的飞雪和冰雹都想像成了丹妮的吻。

爱不是一场幻觉

短短600米的距离,我们整整爬了9个小时。但是冰塔林还是让疲惫不堪的登山队员们精神大振。

太美了,就如同进入传说中的仙境,冰清玉洁的仙境。

我把充气睡袋铺在了一座冰塔脚下。想要在气温零下20度的雪山上睡着是很不容易的,迷迷糊糊中,有人温存地抚摸我的额头、眉毛和胡茬,我睁开眼睛,欣喜若狂,是丹妮。

丹妮挽起袖子,要我看她手腕上那些红色的小泡,伤感地告诉我,在纽约再没有什么人给她做手表带了。丹妮对金属搭扣过敏,我曾用两条深棕色的皮绳给她做了特殊的表带。

一阵寒流袭来,忽然丹妮就不见了,……我拉开睡袋拉链,跳出睡袋,我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

身后传来沉闷的响声,我依傍休息的冰塔竟轰然倒塌,一两百斤重的碎冰砸扁了睡袋。

是丹妮,是她来救我了。

亚帮我搬碎冰,他告诉我,在高原上,人很容易产生幻觉。

我说不,爱不是一场幻觉。我第一次向陌生人讲起我和丹妮的故事。

不见不散的天堂

在运动生理学上,6000米是个极限,6000米以上的含氧量不足平原的二分之一。两个队友放弃了,原路返回大本营。

爬过6000米的风口,在一处缓坡,我对跟在后面压阵的亚说,你先走吧,我想一个人呆会。亚越过我,飞快地挂上保护,向上攀去。

我卸下双肩沉重的装备,四仰躺在雪坡上。是的,我累了,爬山赶路很累,做人很累,可是,都累不过,一个人有了爱情又失去。

再见到丹妮,是在丹妮出国一年后,她在一次中餐馆爆炸中受了重伤,脑中全是致命的血块,因为美国高昂的医疗费,丹妮不得不回北京救治。

我不吃不睡地在医院同丹妮的家人一起照顾她,丹妮更多时候处于昏迷,只有头痛的时候,才会被痛醒,但像失忆一样不认识周围的人。

三天后,丹妮要做开颅手术。手术前一天深夜,我突然被轻微的触摸惊醒,丹妮的手竟放在我的头上,她看着我,眼泪平静地呆在眼圈里没有溢出,就像高原上的湖水。

我唱了一首她最喜欢的西班牙老歌:“你知道我爱你,胜过自己,你知道,这份情,此身难寻,你知道,我永远都不放弃……”

她听不到我的歌声,她在我的歌声中,沉沉睡去,永远也不会醒来。

我倒在雪坡上望着洁白的珠穆朗玛,好像离我只有一百米那么近,她好像也在看我,她的目光就像丹妮离去前那样温存,我的头沉甸甸的,生存的意志在溃散。

丹妮,你是对的,珠穆朗玛是世界上离天堂最近的地方,那么,在冰雪消融的天堂,我们终于也可以不见不散了。

亚的故事

亚两手攥着我的登山服使劲摇我,骂我浑蛋,给我灌了一大口水,可是,我真的太累了,我吐出那口水,亚,你不要管我了,你走吧。

亚折腾半天,也感到缺氧窒息,就在我身边慢慢躺下,他说,让我来给你讲个故事吧。

1996年5月,12队登山者挑战珠穆朗玛峰。其中最大的一队有50人。由新西兰登山高手霍尔领军。5月8日攻顶时,他们遇到一场暴风雪,队伍被打散,8人丧生。领队霍尔知道自己也没有希望了,用无线电和营地的同伴取得联络,同伴为他接通了远在新西兰的太太珍。

他在零下100度的低温、7700米的高峰、史无前例的暴风雪中他和地球另一端的太太告别。最后,他们一起为珍腹中七个月的孩子取了名字。然后他就在冰雪中睡去,任凭珍在另一端狂呼……

亚讲完,停了好半天,他悲伤地说,我的父亲是霍尔的向导……

我晃晃悠悠地爬起来。

再见了,珠穆朗玛

海拔6500米的营地,我们被风雪困了一天,运气不错,仅仅是一天而已。但在那一天里,我却回想了一年的事情。

第三天,只有我和亚两个人继续向7000米进军,不知是什么给了我如此坚忍的力量,我咬牙爬到了7000米的宿营地。但是,亚发烧了,我的心跳到了一百二。我知道,7000米,我的极限到了。

我和亚最后决定下撤。我抬腕看看表,那块棕色皮绳做表带的手表从5200米出发计时,84小时过去了。在这84小时里,我看到了传说中珠穆朗玛清楚的容色,我也看到了爱情清楚的容色,爱要正视,即便爱过的人已经消失不见。

在下撤之际,我最后一次回望珠穆朗玛,突然天放晴了,所有的云彩向两侧分开,珠穆朗玛这美丽而骄傲的女神正在为我们送行。

如果珠穆朗玛是世界上离天堂最近的地方,那么云上的丹妮一定看见我。我想我这个浑蛋终于明白了如何去爱,如果我好好地活着,丹妮一定会在天上快乐地微笑。

1000枚硬币的天长地久.txt

亮晶晶的硬币一枚一枚的落进粉红小猪圆滚滚的肚子里,钢芯相互碰撞,发出清脆的叮叮咚咚的声音,好像在诉说谁的愿望。

A 每个人多多少少都有些怪癖吧,比如说我有个朋友特别爱用200卡打电话,因为那个脆脆的女提示音;又比如说宁熙,他喜欢把一切沾得上“猪”字的词用作口头语;再比如我,我着迷于收集圆圆的银光闪闪的放在手里颇有些分量的1元硬币。

宁熙见到我的时候,我正猫在地上,拼命伸长了手试图够到滚进书架底层的那枚硬币。

这里是图书馆最生僻的一角,不必担心丑态被人发现。我很瘦,手掌壁很薄手指也还算长,可仍然探不进那道狭窄的缝隙。趴在冰凉的木质地板上,我与我的钱币两两相望。

“嘿,地上那个美女,你在干嘛呢?”抬起头,我看到一张放大的脸,他的额发长得淹没了眼,有点黄但很柔软的样子,下巴正中有个很漂亮的小旋涡。

“我的宝贝掉到那个小缝里去了。喏,你趴下来,从这边看,那个闪一点点光圆圆的……”他于是侧着脸,眯着本来就细细长长的眼睛,很听话的挨着我往里看,格子衬衣上有雕牌透明皂的味道。

“明白了,看我的!”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他顺手扒过一本书,翻开,然后撕了二页下来。他把纸斜着卷成细长的圆筒,然后往架子下面轻轻一探,我的硬币就溜溜地滚了出来。这回轮到他吃惊了,“我说同学,您不会就为了这一块钱把我当着麦兜在使唤吧?”

我贼笑,把硬币紧紧的捏在手心,这枚硬币后来一直被我好好保存着,是我所有收藏里最宝贝的一枚,1996年造的钢芯镀镍的一元人民币。

B 我叫朱安,宁熙对我的昵称是安猪。我一点也不介意,真的,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对“猪”有奇特的好感,再说我还希望能和猪一样多长点肉呢。

大三那年,我二十一岁,宁熙送我的生日礼物是只粉红色陶猪储币罐,肥嘟嘟,摇起来哐哐的响,打开一看,里面竟然还有21枚1996年的一元币。

宁熙装作漫不经心地说,“听说1996年版的发行量少,最有收藏价值,我就随便弄了几个给你,没别的意思啊。”

才不管他有没有意思呢,我跳到他身上对着他的脸就是叭唧一口,我说宁熙,你做我男朋友吧。

宁熙瞅着我嘿嘿地笑,抚着被我亲过的脸,“安猪,你总算开窍了。我还在想,要是今年还不能往你的小猪嘴上盖一大红章,我大学这几年也就白混了。”

从那时起,我只收集1996的硬币。

C 毕业以后,我和宁熙还算幸运都找到了工作,然后在城西一栋老得嘎嘎响的楼里住了下来。

到了晚上,宁熙洗好碗看完新闻就开着小台灯陪我窝在床上数钱,像两个漂亮的葛郎台。不记得在哪本书上看过,收集满1000个钱币就可以使相爱的人得到祝福,我相信。

我把粉红猪的硬币倒出来用块紫色绒布虔诚地一一擦拭,宁熙就在旁边数,这是我们搜集到的所有1996,这个年份的币果然少,有时候一连好几天我们数出来的数字都没有变化。

“336。”宁熙趴在床上揪我的卷发,“安猪,等集到1000就结婚吧。”他搂着我,“我要挣上一笔钱,把你这只小猪安置好。”我冲他摇晃钱罐,叮叮当当,叮叮当当,宁熙你听,其实我们也富有呢。

这天晚上月亮很圆很亮,从窗口望过去,比一元钱大多了,我对宁熙说,这要是块金币砸到阳台上该多好啊。他揉揉我的头咕哝着,最好是铂金。

D 我的工作是在一家不大不小的外贸公司做资料收集,偶尔也会帮人端茶泡水兼跑跑小腿去买些纸巾咖啡之类的乱七八糟的东西。

那天中午又奉命去超市买茶叶,拿着一罐乌龙茶结账的时候,正好前面的男人在翻零钱,PRADA的黑皮夹里滚出几个圆圆的硬币,不是不可笑的。且慢,我眼尖的发现,里面有一枚正是1996。算一算,如果收银妹妹可以把它找零给我的话,我就整好收集到500了,一兴奋,手舞足蹈地就蹭到了他。

“朱安?”他偏过脑袋惊喜的拍我的肩。我疑惑地望着他,这个壮壮的男生好像是有些眼熟。“我是欧阳啊,你不记得啦?跟宁熙一个寝室的!”

“哦,原来是你呀!”

欧阳家境非常好,他父亲搞房地产,据说规模还挺大。大学时,女生之间嚼舌头,一致评定他是个不错的二世祖,出手大方,浪漫,见多识广,虽然花了点,但并不惹人讨厌。

我瞅着他说,半年不见,你有些珠圆玉润了啊。我还在上班时间呢,下回聊吧。

他说等等,我送你。其实也就两步路,从他的蓝色POLO里出来的时候,他要了我电话,说是难得碰到老同学,以后多联系。

晚上回家,我对宁熙提起欧阳,宁熙笑得古怪,那家伙,只怕他醉翁之意不在酒,安猪你可要小心。

我说得了吧,大学这几年下来白痴才不知道我现在被你圈养着呢。

E 宁熙跳槽了,新东家开的薪水挺高,可就是得大江南北的跑。

宁熙第一次出差前的那天晚上,我别扭地缩在床角,说不出个什么滋味,外面的诱惑多大啊。

后来也就习惯了为中国电信事业做贡献。再后来宁熙说工作忙碌,电话渐渐也少了。这期间,欧阳约过我几次,想到宁熙的话我就没去。然后他便开始不依不饶地给我打电话,天南地北的海扯。没有宁熙在身边,我的时间大把大把荒废着,所以对于欧阳的电话,心里还是欢迎的。

有天我又躺床上数硬币,已经有871个了。欧阳打来电话,我良心发现的问你这家伙行情应该不错,怎么还不找个稳定点的女朋友?

他说我只喜欢折腾你呀,跟你打一小时电话,不就感觉像是占用了你一小时的青春么。

我笑骂,呸。

然后听到他一字一句的说,朱安,其实我早发现你了,比宁熙还早,那天在图书馆他也是通过我才发现有个美女趴地上的。我真的很想知道,当时你到底在做什么呢?

挂了欧阳的电话,心里像是有一窝的兔子在乱跳似的,莫明其妙的慌。给宁熙的电话响了很久才接通,他有些鼻音,安猪你怎么还没睡,酒吧信号不好,明天再给你电话,然后挂断。可是,我分明只听到有女人很妖娆的唤着。此时已是凌晨一点十三分。

这一夜我失眠。宁熙,我们的硬币就快集满1000了,你知道么?

F 生日那天正好是立夏,太阳像颗初长成的小蕃茄恬静地挂在水蓝色天空上。和宁熙冷战近一个月,我实在不想再这样继续下去。

10点多的时候我收到欧阳送来的一大束纯白海芋。接着他约我出去吃饭,他说朱安你可不能太绝情,连这个面子都不给。我笑。宁熙的电话还没有来。

午餐吃得很尽兴。说真的,这恐怕是近几个月来吃得最多的一次了,当我准备把一片奇异果送入唇时,欧阳突然站起身隔着玫瑰花瓶吻了我的颊,然后说,朱安,你太瘦了。那个瞬间,他的影像仿佛和宁熙重叠。

宁熙,我又该怎样面对你呢?从钱包夹层取出那枚定情1996,光洁的币沿烙在手心竟有些生生的疼。

从餐厅里出来,我和欧阳都有些沉默。欧阳没去取车,他说走走吧。我说好。这时的太阳已经有些扎眼,街上挺空的,我们就漫不经心地在马路上荡。

在经过一个转角的时候,1996突然挣脱我的手心滑了出去,阳光下,闪烁如逃逸的精灵,我急忙地追。然后欧阳狠狠地推了我一把,接着便是无尽的黑暗。

G 只要再多一枚就可以了,粉红小猪躺在床上歪着脑袋看我。打开钱包,我把那枚1996拿了出来,它让我和宁熙相遇,也因为它我们分离。总算凑足1000个硬币了。

将它们重新填进小猪的肚子,放在床头醒目的位置,我拖着行李箱轻轻带上门。给宁熙挂电话,我们分手好不好?给我个理由,他的声音有些抑郁。我鼻子酸酸的,宁熙,为什么一切都不纯粹了?安猪,那晚在酒吧我只是逢场作戏,原谅我。我不回答。他又问,因为欧阳?

这光许就是天意吧。那天中午,我想用掷钱币来占卜自己与宁熙的将来。但不论正反,我都没有想过结果是这样。

欧阳替我挡去了卡车可能致命的撞击。我左手轻微骨裂,清醒的时候,他在隔壁床上很温柔的对我笑,右腿裹着石膏晃悠悠在床上吊着,他说,朱安你看我这玉腿形象还不错吧,想不想签名留念?我突然想流泪。

机场里响起地服小姐很亲切的声音,“飞往A城的第327号班机即将起飞……”把自己埋进深软的椅垫中,我想,离开这个城市,离开他们为我围的圈,是不是一切都会不同呢?

18岁的爱情老师.txt

在一中的校园里,你可以看到一个长发飘飘、身材修长的女学生,作为一个从小被娇惯的女孩,作为一中的“校花”,她快乐得如一只刚会飞的小鸟。但这单纯的快乐却在顷刻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从她悄悄地爱上语文老师林森开始。

那年她十八岁,她就是我。

一中的校园里,你可以看到一个瘦高的身影,这个身影的移动常牵着学生尤其是女孩子们的目光。他西装革履、风度翩翩。他是连续两年地区教坛新星的冠军得主;他所带的语文在连续几年的考试中,均名列同类学校的榜首;他还是一位颇有名气的自由撰稿人,小说、诗歌、散文频见报端。特让学生着迷的是,他那极富魅力的普通话。那声音仿佛一股磁力,渗入到你的心肺,挠着你的痒痒,让你的激动、温馨、惆怅或喷涌而出,或涓涓细流。我分外爱听爱看他朗读议论文或新闻稿,面色庄重、目光如炬,每字每句仿佛都立了起来,颇有中央电视台“冷面罗京”的风采。

他就是林森。

一二年级的时候,我就崇拜上了林老师,上了三年级,做了林老师的学生,我很快就把对林老师的崇拜繁衍成对他狂热的爱。我喜欢上语文课,盼望着他那飘逸的身影的出现,如果哪天没有语文课,我感觉到生活似乎缺少了什么,心里没着没落的。

我发觉自己无药可救地爱上了林老师是他去地区当普通话大赛评委的那几天。

林老师走了,惆怅和疲惫一下子将我罩住,而我的心也像被他带走了。我迷迷糊糊地跟同学们走进教室,脑子里全是林老师的影子。上课了,我却不知道老师讲的是什么。我一会儿计算着林老师到了什么地方,一会儿猜测他正做些什么,一会儿又担心他会不会出事,以致老师几次叫我回答问题我也浑然不知。

以后的几天几夜,我茶饭不思,仿佛大病一场。

就在林老师回来前的那个晚上,我悄悄地踱到教学楼的后面,痛苦地思索着。我知道这场“师生恋”的阻力,预感结果是悲剧,推导了一个个因爱林老师而导致的苦果,一遍遍地告诫自己中断这份情感。但所有的推导都在自己最后的思考中轰然倒塌,爱他,用生命去爱,用青春去爱,用幸福去爱。演一出现代的梁山伯与祝英台,演一出中国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当东方的曙光将朝霞染得微红,一个坚决而大胆的决定在我的心头酿成:向林老师表达我的爱,就在明天,就在见林老师的那一刻。

那天晚自习,我以有病为由没有到班里去,我知道林老师一定会来寝室看我的。

脸上有几分倦意的林老师终于出现在我面前。他用关切的目光询问我,我一下抽泣起来,林老师不知所措。我突然站起来,塞给他一封信,踉踉跄跄地跑了。

那是封浸满一位浪漫少女自尊、勇敢、狂热爱恋和莫名泪水的情书。

那天晚上,我真的病了,折腾到半夜,才迷迷糊糊睡着,但很快又被恶梦惊醒,我梦见林老师抖着我的情书讥讽着我。再迷迷糊糊地睡着,又被激动惊醒,梦中,林老师拉着我的手,望着我说:“我爱你。”

第二天的第一节课就是语文课。我坐在座位上,怀里像揣了个小兔子,我羞涩地等待着林老师爱的回应,哪怕是一个多情的眼神,我也会义无反顾地将我的浪漫之火燃得更旺盛。

林老师走进教室,我预感到有什么不平常的事情要发生。

他一改往日的西服革履气宇轩昂,讲台上的林老师是一个陌生的邋遢汉子,皱巴巴的西服与紫红色的球衣配在一起,像锯条拉在瓦片上那么别扭,脚上是一双脏兮兮的白球鞋。

班里出奇的安静,几十双眼睛在问着林老师。

“俺们今天来上十八课。”林老师用方言开了腔。

笑声哄然而起,像是要掀掉屋顶。土得掉渣的“俺们”,听起来像“屎把”的“十八”,从林老师的口中出来显得那么不协调。虽然,陈老师王老师李老师都这么说,但林老师不可以,林老师就是林老师,他才华横溢,他风度翩翩,他是一个骑士、一个君子,一个头发一丝不乱目光炯炯有神的学者作家呀!窝囊和鄙俗怎么能属于他?

“笑什么家伙?有什么家伙值得笑的。”土语方言又起,“其实真正的林森就是这样的。”

几十双眼睛继续在问。

“你们看到的林老师是讲台上的林老师,他被一团圣洁的光环罩着,为了与圣洁相匹配,他必须精心地包装自己,那个林老师是美化了的林森,而现在的林老师才是真正的林森呀!生活中的我常趿拉着拖鞋,蓬头垢面的没事闲逛。我的嘴巴吞吐的不仅是知识,更多的是叨着烟卷,灌着烈酒,有时还粗话连天……”林老师的方言不知不觉又游离到那抑扬顿挫的普通话上,但他很快又将它提回到了方言上,他加大了音量问:“这样的人是骑士吗?是君子吗?生活就是生活,它不仅仅是朗诵啊!”林老师的目光不经意地瞄了我一眼,那里有善意的提醒,敦敦的期望,还有几丝歉意……

除了我,谁也不知道那堂课的内幕。被惊讶和笑声充溢着的同学们没有注意到,他们的“校花”垂下了头,泪水滑过她通红的脸颊。我不知道,还有哪种拒绝方式会比这种方式让我不失自尊地深刻接受。那节短短的课后,那个十八岁的少女痛苦而坚决地冷却了爱之火、情之焰……

一年后,我顺利地考入师范院校。三年级的时候,我听到林老师结婚的消息。新娘是一个粮站的职工。

一年前的一个黄昏,在一中的校园里,我碰巧遇到了林老师。当时的他正被妻子拉着,漫步于似锦繁花处。林老师并没有蓬头垢面地趿拉着拖鞋,他依旧衣冠楚楚风度翩翩。只是,林老师和妻子轻声地说笑时,从他口里讲出来的确确实实不是朗诵式的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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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之大话爱情语录

作者:icecream… 文章来源:天涯社区 点击数:9455 更新时间:2005-2-6

2004年最耐人寻味的言辞,最幽默的戏谑,最无奈的表白与最动听的情话。

我爱你。

——“我爱你”这三个字,不应只在情人节时说。菝拦抖琳呶恼芳案锹迤斩?000人的调查,73%的美国人每日至少会向配偶或子女说一次“我爱你”。

白天愁论文,晚上愁嫁人。

——2004年的各大高校女研究生楼盛行的口头禅。

要老公还是要钱?要钱。要父母还是要钱?要父母。要国家还是要钱?要钱。

——“2004中华小姐环球大赛”总决赛上,陕西选手姚佳雯如此回答评委蔡澜提问。事后,姚佳雯的妈妈解释女儿是把“国家”听成“婆家”了,她当时还说了“不管怎样比起来,最重要的还是我的妈妈”。

身体滚烫,欲望像烧开的水在身体里沸腾。可是他仅仅是爱抚、亲吻,像在案板上精心对待每一根蔬菜,切割、清洗,却总也不肯下锅。

——一本言情小说中的描写。

年龄选择小的,身体选择强壮的。第一点体现公平,第二点是存活概率。

——有人援引登雪山运动中的优先救援对象的标准来回答让很多男人头痛的“母亲和媳妇落水,先救哪个”的两难命题。

起码要让500年后的人知道,“包二奶”不是姓包的人家的二奶奶。

——一网友支持将“包二奶”收入现代汉语辞典。

我认识的20多岁的男人总被别人伤害,30多岁的男人总伤害别人。

——上海一妇女在酒桌上说。

恋爱就是无数个饭局,结婚就是一个饭局。

——广州一少妇说。

人们想用钞票时,从不看它的发行日期。

——深圳一位年轻英俊的男子娶了一个大款老太太,面对人们的困惑,他自揭谜底。

爱情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不是你好吗?我爱你,我恨你,便是对不起,算了吧。

——张小娴说。

失节事小,失业事大。

——亦舒说。

现代男人站着理亏,躺着肾亏。

——台湾男性文化杂志女作家蓝怀恩感言,当今的男儿太没有男人味儿。

女人如果不性感,就要感性;如果没有感性,就要理性;如果没有理性,就要有自知之明;如果连这个都没有了,她只有不幸。

——台湾漫画家朱德庸论女人。

正方:第一,对爱情失去了信心;第二,对物理学失去了希望;反方:对爱情更有了希望;第二,对物理学更有了信心。

——杨翁恋披露之后,专栏作家沈宏非对网上评论归类道。

我是一个无所不能的人,我给你一个机会,你说出三个愿望,我都可以帮你实现。

——2004年8月15日,凤凰卫视驻美记者隗静与比她大30岁的美国退役少将布赖恩特在北京成婚。据说追求过程中最打动隗的,便是老布的这番话。

你不是美国总统克林顿,不是大学教授,更不是足球明星,你就是你,一个道貌岸然、虚伪、不负责任的老人。

——撤诉之后的饶颖在致赵忠祥的公开信中这样评价赵。

大家都知道我是从什么地方出来的,那个地方应该和爱情无关吧。

——出狱之后刘晓庆戏约不断,成为最受媒体关注的内地艺人之一。

其实新郎是谁并不重要。

——《快乐总动员》名嘴李湘情急之下被逼出这样的话,赶忙补救说:“重要的是,我是否幸福。”

就像情窦初开的少年,时速300码。

——58岁的法拉利车队掌门人让·托德对42岁的杨紫琼一见钟情。

他英俊,潇洒,而且还有一油罐汽油。

——在全球石油价格上涨的背景下,美国一位女士的新择偶观。

超过35岁的女性,无论她多么聪明伶俐,善解人意和责任心强,她被绑架的几率比成功找到丈夫的可能性还要大。

——美国《新闻周刊》8年前曾撰文谈大龄女性难找丈夫的问题,这一观点至今仍盛行。

寻友,要求像我一样,喜欢独自一人,远离人群,尤其是妇女。他能自得其乐,当然,一旦得到同道中人,会觉得更加快乐。

——美国学者格雷厄姆·拉博(Graham Robb)新书《陌生人:同性爱在19世纪》中找到最早的一个同性恋者“征友启事”,刊登在1880年奥地利某报上。该书说侦探有同性恋的癖好,福尔摩斯和华生医生的关系可证明。

妻子对丈夫加以恐吓,百般蹂躏,禁止丈夫与朋友在一起,将他与父母隔离,紧握家庭财政大权,威胁自杀或者伤害孩子。

——墨西哥心理学家巴伦西亚说男性受虐待的人数在增加。

愤怒的女人像台风,在气压下降的时候,她就向四面八方发挥威力,但在男人身上就不太可能发生同样的风暴效果。一个男人愤怒时,开始好像很厉害,但是在构成台风之前,常常是吹到海上去了。

——一位气象专家解释,为什么许多台风都用“云娜”、“艾利”这样的女性名字来命名。

为什么你妻子这么嫉妒你的新女秘书?因为你妻子以前曾是我的女秘书。

——来自法国某幽默网站。

美人对眼睛来说是极乐世界,对心灵来说是地狱,对腰包对来说是炼狱。

——一家媒体引用一位法国文学家对美人的描述来告诫男人。

我们向你保证,你在我校读书期间还能找到人生的另一半。或许不是在开学的头一天,但你一定会找到他(她)。

——挪威特隆赫姆大学的招生广告说。

三个国家的人在讨论亚当、夏娃是哪国人。英国人说:“只有英国绅士,才会把自己的苹果分给女士一半。”法国人说:“只有法国女人,才会为半个苹果委身于人。”俄国人说:“他们是俄国人,两个人分一个苹果,还自以为生活在天堂。”

——笑话。

如果你连爱情都搞不定,就更别谈政治了。

——德国电视剧《总理一吻定情》中的台词,据说这部戏影射了施罗德。

如果把结婚消耗的能量看作是1,那么离婚时需要10。

——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离婚20多年一直独身。

哦,哦,我只是想为我的爱人摘一朵玫瑰。

——晚年的里根外出散步,试图推开某别墅大门,保镖以为他犯糊涂认错门了,他如此回答。

菲律宾的所有男士们,请不要试图吻我,以免我对你们无礼。

——菲律宾总统阿罗约的风度强烈吸引着她的拥护者,但她强调只能接受丈夫的亲吻。

除了老婆、孩子,一切都要变。

——三星集团总裁李健熙10年来坚持的经营理念,正是这种与时俱进的观念让三星成为世界IT界巨头之一。

我和我的妻子只有一次同时达到(禁止)——当法官批准我们离婚的时候。

——不知道伍迪·艾伦说的是他跟哪位妻子的事,他一共离过两次婚。

我不希望我的儿子在我没有确定谁是我的终生伴侣前就叫某人“爸爸”。

——安吉丽娜·朱丽接受采访时说,她为什么愿意做单身妈妈而不愿意结婚。

我真希望我能爱上女人,那样就简单多了。

—— 37岁的妮可·基德曼最近承认男性体魄的魅力对她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但是她还是认为自己注定要孑然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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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0带走了我的爱

作者:巴赫 文章来源:女报 点击数:8184 更新时间:2005-1-23

到家的时候巴赫看了看表。时间是上午的8点17分。

巴赫:“你刚才叽里咕噜在念什么?”

虞硕果:“一二三四五,到机场打老虎。”

手机号码:

“乘坐FM135航班刚刚到达的上海乘客请注意,有谁在飞机上遗落了一只红色手提包,请速与地勤人员联系。乘坐……”

一二三四……五呢?五不见了,广播果然不骗人!虞硕果拍拍脑袋,赶紧调头。她只想到要给随身的行李编号,却忘了检查。

拿回了编号五,虞硕果从头再数了一遍,觉得应该可以出门了,旁边冷不丁有人上来搭讪:“小姐不是本地人吧?上海来的?我请你喝杯果汁吧。”虞硕果冷冷地看他,他视若无睹,“上海那地方我可是常去的,哎呀呀……”

“这位同学———”另一个人插了进来。上海美人虞硕果在这个小机场也许的确是太招眼了些,她无可奈何地叹口气,在心里默念“一二三四五,到机场打老虎”。

“这位同学,我觉得我们在哪里见过面。”

虞硕果直视着他,深吸一口气,“是吗?会是哪里呢?”

“让我想想看,也许我捡到过你丢的信?粉色信封,用蓝黑墨水?”

虞硕果愣了一下。

“不如你请我吃个午饭吧,我还真饿了。”不等虞硕果反对,他接着说,“我想你一定非常爱吃抹了上好花生酱的热土司?”

虞硕果精神一振,眼睛开始闪亮:“很爱吃。”

“配上一杯香纯的摩卡?”

“那更好了。”

“可惜这里没有,不如我带你去吃价廉物美的羊肉面吧。”

“也行。”虞硕果把手伸给了他。他把她拉入怀里,“虞硕果,我们终于见面了。”

旁观者收起了吃惊的表情,散去了。虞硕果好不容易归到一起的行李重又掉了一地。

亲爱的巴赫:

我还没有决定是否要爱你,但是已经决定了要这样称呼你,仿佛亲爱的也是你名字的一部分,只有这样念起来才通顺。亲爱的巴赫。

虞硕果一直都是一个马大哈,这一点所有认识她的人都知道,巴赫在认识她没多久也就很清楚了。那时候在网上他们是无话不谈的朋友,虞硕果所有(又鸟)零狗碎都要讲给他听,然后听听他的意见,一年多以后虞硕果才发现她一直把素昧平生的他当成了另外一个熟人,发现以后她也没太吃惊,只说了句:“我就说嘛,象牙怎么尽从狗嘴里往外长呢。”巴赫尽心尽力一年多,就换来了这句怎么听怎么不舒服的表扬。

巴赫在草原长大,是小镇上的邮递员。他们是在一个集邮网站认识的。有一阵子虞硕果觉得巴赫爱上了她,于是频频对他晓以大义,她在对话框里自说自话自相矛盾:“大学生是不能爱上邮递员的,况且我们离得那么远,况且我很漂亮,不,我不要知道你长什么样,也不想知道你的名字。你只知道我是虞硕果,而你是巴赫,少数民族的巴赫,巴赫巴赫巴赫……”看得他头大如斗。虞硕果用力抵制着自己蠢蠢欲动的情绪,最后不得不承认,其实是她爱上了聪明的少数民族的巴赫。

九月,虞硕果开始一封封地给巴赫写情书,“你看到写有巴赫收的信就收着,不许拆。我只是让你收,没让你看。”巴赫就一封封地收到这些来自上海虞硕果的粉色信封,按顺序放好,他并不想看。她说的话他听得够多的了。这个自说自话的女孩子,她知道些什么呢?她不知道他和一个红扑扑的圆脸姑娘已经订了婚,更不知道他的准岳父脾气多么火爆,并且已经把巴赫视为囊中之物。大学生不能爱上邮递员,笑话!难道邮递员就会爱上大学生吗?

对于人生,虞硕果能知道些什么呢?她只知道上海哪里有最正宗的花生酱土司,只知道遇到难题的时候一定要找到巴赫,只知道听巴赫讲完一通道理之后她就会恍然大悟,然后大喝一声:“少数民族的智慧真是太伟大啦!”

可是他也承认,这个女孩子很特别,跟他圆脸害羞的女朋友是完全不同的人。她是他所不了解的人,生活在他从来没到过的海的边上。有一阵子他叫她做海的女儿,她哈哈大笑,“太土啦。”这令他羞愧。

两岁时他曾在一个三米见方的小水塘边激动地跳着说:“大海啊!”对海的迷恋与无知令他羞愧。

终于他决定去看海了。

亲爱的巴赫:

我昨晚梦见我们见了面,在你的邮局,我在窗外看你,而你一直俯身找一封重要的信件。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天开始黑了,我焦急地等待着,而你却始终没有抬头。

从巴赫的老家出发去看海,应该就近去地图上的(又鸟)脖子那里看渤海,或者讲究一点去大连的海滨浴场,他没有。他也没有去虞硕果所在的上海,而是选择了广东,惠州。第一次谋面,他想要看到配得上他的想象的完美画面。

惠州的海没有让他失望。坐在无人的沙滩上,海水一浪一浪地涌上来,光与影,蓝和绿,仿佛小时候的草原,多深多密的草在初升的太阳底下呈现神奇的光影,他仰面躺着,猎猎的风吹来,深绿浅绿一层层的草浪沉默着扑过来,带着露珠,打湿了他,将他淹没。草原与海,那是美满的两种形式。

回程的火车路过上海,他没有多想,下了车,在就近的网吧上网,找到虞硕果,打断了她迫不及待的絮絮叨叨,直截了当地说:“我到上海了。”虞硕果惊叫一声就下了网。

巴赫嘿嘿笑了,似乎满足于这个结果。他搭下一班火车回了家。

此后虞硕果一直没有消息,而巴赫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下了火车就直接去跟他的未婚妻退了婚约。他的前准岳父,那个暴躁的老头,因为巴赫去远方看了海而对他有些崇拜,大度地决定不跟他计较俗世的纠纷。这大出巴赫的意料。

那一年的年末,巴赫打开邮局门口的投递箱,像往常一样开始给信件盖邮戳准备分发,他意外地看到一封写着巴赫收的粉色信封,没有贴邮票,没有邮戳,没有署名。他急步出门,从街头跑到街尾,天色尚早,整条街寒风刺骨,空无一人。

聪明的巴赫:

很多次的恋爱,每次见面我都难以决定要穿成怎样才能出门,我一直以为这样才是爱情,直到我决定去见你,我发现可以随便套件棉袄就奔向火车站,我只要见你,而你也不会在意我以什么面目来临。原来这样才是爱情。

那么说,我是在爱着你了。

在生活里我是沉默而冷漠的,远不如在给你的信里热烈,那么说,我是真的在爱着你了。我所有的事情都想听你的意见,而这一件,聪明的巴赫,请小心你的答案。

投出那封信以后,虞硕果下午就回了上海,到家的时候春节晚会刚刚开始,奶奶包好了馄饨,扑面而来的温暖和俗世的热闹令她眼睛一湿。

是啊,她不能让奶奶失望。奶奶在解放前就当老师,好不容易把她培养到大学毕业进了大公司,虞硕果不能用塞外的荒漠来打击奶奶。奶奶不是妈妈或爸爸,她已经74岁了,她没有多余的精力来承受变故。

春天一到,虞硕果开始收到巴赫的信,一个礼拜一封,信里什么都没写,所贴的邮票却张张都是珍品,那些昂贵的邮票就这样给他随随便便地贴上信封,随随便便地“啪”盖上邮戳,然后瞬间贬值,令虞硕果心惊肉跳。

巴赫所贴的邮票越来越稀有,越来越珍贵。到夏天,虞硕果瘦掉了一圈。那天奶奶拿着信走进她的房间,问:“这是谁啊?”虞硕果忽然哭了,她抱着奶奶,尖尖的下巴抵着奶奶的脖子,泪水糊了奶奶一脸:“奶奶,爱情是什么啊?”

聪明的巴赫:

在火车上,领座是你们同族的一位中年女人,肤色暗红而气质极佳,我想她是一位学者,你们少数民族的智慧加上后天的教育,也许还加上生活,令她身上传递出一种洞察一切的气息,她用赞赏而又悲悯的眼光看我,我想她是因为看到了爱情以光彩的形式盛放在我脸上,并且预见到了这种光彩的短暂。这令我呼吸停顿。亲爱的巴赫。

我们不要给她看穿,好吗?我经历过短暂的恋情,我觉得,爱情还是天长地久的好。

在街上,牵着手的巴赫和虞硕果碰到了巴赫的前准岳父,他上上下下地打量着虞硕果。巴赫有点紧张。最后老头笑了,冲巴赫竖了竖大拇指,走了。虞硕果问:“他是谁啊?”巴赫挠挠头。他觉得这个问题有点不大好回答。

“你怎么终于肯来见我了?”

“我奶奶替你做我的思想工作来着。”虞硕果抬起头,眯起眼睛晒着北方的太阳。

那天她跟奶奶讲了巴赫,奶奶也第一次跟她讲了她的爷爷,“我跟你爷爷,结婚之前是从没见过的,结婚那天也没见面,因为我一直低着头。直到第二天早上,我起床,才偷偷地看了他一眼。

“他长得很好,所以那天我做早饭的时候,心情也很愉快。后来从乡下到城里,你爷爷一直过不惯,脾气很大,可是直到他生病去世,每天晚上,只要我把脚伸过去,他一定会给我焐着,哪怕白天我们吵架吵到互相不说话。夫妻啊,好不好只有自己知道。”

“你躺在我肚子上看书,好像就是昨天的事,可是今天你就长大了。”奶奶拍拍桌上的信,说,“小孩子长大了,就要飞走了。飞得越远越好,远了奶奶才不用操心呢。”

“巴赫,”虞硕果晒够了太阳,说,“老人的智慧真是伟大,不管是不是少数民族都一样。”

“巴赫,我明天要回去了,我想多陪陪奶奶,我很少离开她,她会不习惯的。”

“巴赫,我走了以后,那些信,你可以看了。”

亲爱的巴赫:

对于天长地久的爱情,我其实并没有信心,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我的父母在我十五岁的时候离异,之后各自成家,生活越来越与我无关了。我跟着奶奶长大,定期收到两份生活费。他们的爱情无疾而终,惟一的结果就是那两只信封,而不是我。

所以,我一直拒绝让你知道更真实的我,也拒绝了解你,可是这样的拒绝多么无力,到现在,未知的只剩下我们的名字,成为最可笑的形式主义。

十月初十,星期天,巴赫将虞硕果送上清晨的飞机,一路小跑着回家,从枕头下翻出那一叠粉色的信。巴赫收。巴赫不能看。巴赫现在可以看了。他拆开一封,“亲爱的巴赫,”他忍不住地念出声来。

空气里有一种特别的宁静,一个小孩子唱着歌从窗外经过,在零下五度的空气里,他的歌声特别勇敢,像刚用丝绒擦过的小号一样闪闪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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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清晨8点20分,升空约10秒的MU5210从空中俯冲坠落,撞向南海公园的游东场,配电室,最后坠落湖中。机上53人全部遇难,其中乘客47人,机组成员6人。

从起飞到坠毁,时间不足4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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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好不容易熬到了周末,听说我们班的男生要和高三年级的学长们打比赛。于是我和龙灵都决定去加油助威。原本以为没有多少人会去看的,结果到那儿一看,差点没把我们吓晕,人群把球场围得水泄不通。除了我们班的男生女生,还有一大堆不知是哪个班的女生。

“娴娴,你知道他们和哪个班打吗?”

“不清楚啊,怎么会有这么多人呐?”我一边向前挤,一边费力的说。

“哇!两大帅哥大对决啊,怎么能错过啊!”我周围的女生不停的议论。

“哇……”啊,好刺耳的尖叫声啊,这些人怎么这么狂燥啊。MY GOD!咦?那不是……哥哥?只听见一堆女生在那边大喊:“晋斯杰!晋斯杰!晋斯杰!晋斯杰!……”呃……呵呵……怎么他也这么受欢迎啊?

“娴娴,我好像看见你哥了,对!是你哥,哇……好帅啊,哇!欧阳御风啊!啊!加油!”他也来打球了?

一声哨响,球赛开始。只见欧阳以飞快的上篮速度一个三步,猛的一下把球扣进了篮筐,我无意中看见哥哥镇了一下,我知道,哥哥那不是恐惧,而是他已经看出了拦截欧阳的三步扣篮的方法了。于是在欧阳第二次进攻时,哥哥,并没有直接拦他,而是事先站好位置,看准时机就一个箭步把正要投篮的欧阳盖了帽,并抢走了他手中的球飞快的向我方队员的篮下冲去,当其他人反应过来时,球已经进了。此后,无论欧阳如何变换打法,哥哥总是能看出他的套路,比赛是以哥哥的三分求结束的,超过了我们一分。球赛很精彩,虽然输了,但是他们只是差校队一分(哥哥他们有7个人是校队的),已经很不错了。大家都没什么遗憾,那堆男生还邀约着要去庆祝一下,于是我搭哥哥的车回家了。

吃了晚饭,我要求哥哥陪我出去看夜景,他很爽快的答应了。我们饶过了城市的繁华,去了“栀子公园”,那里是年轻人们最喜欢去的地方。“哥哥,我想吃刨冰。”

“刨冰?好吧,你去莲池边等我,我去买。”哥哥说罢就去买刨冰了,于是我想一个人从花圃边的小路绕到莲池去。我突然听见有人抽泣,仔细一看,原来有个人靠在花圃边高高的铁栏杆上,咦?那不是欧阳吗?

“欧阳御飞。”我叫了他一声。他太起头来看见我显得很吃惊。“是你?哼!”他冷笑到,我突然见毛骨悚然。“你怎么了?”我心中突然升起一丝恐惧。“我输了!你知道吗!”他突然向我咆哮,我吓的后退了几步,他追上前来用手紧紧的抓住我的肩膀,猛的一下把我摁到铁栏杆上,我的身体正好被摁在了长满蔷薇和一些带刺的植物的地方,被那些密密的刺扎得生疼,“啊!”我忍不住疼痛尖叫起来,他似乎回过神来了似的放开我,“对……对不起……对不起……”他急忙道歉。“你到底怎么了,啊……好疼啊。”我的脸似乎也被划破了,“我……我输球了,我爸爸是篮球教练,他从小教我篮球,他对我要求严格,不允许我输,我从来没输过,可是这次……我,被你哥哥打败了,彻底失败了,我以后再也打不了球了,爸爸说过,输一次,就没有以后了!”他一边说一边流泪,我真的没想到他对篮球的喜欢爱竟到了痴狂的地步。

“对不起……我不知道你如此的喜欢篮球,我替哥哥向你道歉,对不起,原谅我哥哥吧……”我小声的说,我怕他万一有像刚才那样。他漫漫的抬起头来看着我,“没事,我还是放弃吧,我赢不了他的,你不用道歉,这不是你的错。”他向我微笑,那中笑容很温柔……“哦,你的脸……”“没事,我回去处理一下,我先走了。明天见。”我也小了。

“喂,你的脸怎么回事?”哥哥急切的问。“没事,我只是……”突然我头晕目眩,眼前一片昏暗……

Take me to your heart.txt

Take me to your heart

作者:赵文举

孔夫子大家都熟识吧?报纸、广播、电视等等大众传媒里声名煊赫的人物,他不仕无义的教诲可能是莘莘学子追逐利禄功名的最好诠释,也有例外的时候。当我品着香茗,看着周围的同学扎尽可能染白每根头发的书卷里呼吸油墨气时,我正思忖先贤庄子的养生之道:生命的四分之一既然已经悄然逝去,没理由再向肩上扛起额外的包袱。于是我也就顺理成章地做上逍遥独孤派的掌门,寂寞的世界里没有鲜花、香草,连东游西荡的秋风都不愿眷顾,带我去寻找自由的乐土,喝茶自然成了我排解无聊的最好办法。可笑的是文学大家的习惯在我这里却走了味儿,虽然我特别崇拜他们并且勤奋地实践着他们的成功之道。不过也有共同点说明我和这些大师的距离还是不远的,在反对儒学腐朽文化的阵营里,我也是高举五四旗帜的积极分子,非要评先进免不了的金质奖章获得者。但如果没有宝马或者凯迪拉克接送,下蹋总统套房,我坚持拒绝受勋,不讲究点儿排场那是给国家抹黑。我就这样设计修改,再设计再修改我的远大前程,直到杯子里的水添了又添,再没有荼叶的味道,我伸手推开了窗户。

外面潮湿的空气能拧出怪味,在这个灰色的下午,我参加了入学来的首场补考,但我不会痛苦地自责为什么不及格而又不得不重复早就应该结束的考试,因为我曾忙于为家族物色儿媳最佳人选的招聘会。这只不过是一段难忘的促使我振作昂扬的耻辱,铺垫在我走向成功的记忆里。令人讨厌的感觉像许多琐碎的线头苍蝇似的拍着翅膀裹挟在你的周围,那深表同情的惊讶的目光、假装关心却又难以掩饰嘲讽的口吻、放肆地在你身旁用肚脐观察别人可能会欣赏他佛胎式造型时做作地摇来晃去的贵人。遗憾的是我让这些本应该被领导的教众看到了我粗疏的弱点,给了他们自我感觉良好的机会,这样的低级错误,在今后的道路上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再上演的啦。今夜有晚会,公共节目原是让大家欣赏的,可是给老鼠咬到鞋底的心情怎么也提不起兴趣,爱凑热闹的习惯在这个可恶的天气里要改改了。我回味着考试过程中描绘出的许多美妙事情,虽然担心知识的链条会在某个时刻轻而易举的断掉,我还是天真地勾画了不同于正在做着的枯燥试题的心灵世界的种种幻象。我爱婷婷,这句话在她看来可能会有点勉强和粗暴,并且正准备把我的照片附带一封跳跃着滚烫句子的信转交给她。我之所以不选择光明正大的途径是出于对所有初恋的人都能理解的心理,那是蹲了一辈子监狱在某个时刻突然被宣布大赦的囚犯的激动和颤抖、羞怯地不敢承认自己已经是一名合法公民的感情。不知道她看到我的信和照片的那一刻会怎样想,然后又会以什么的表情和方式来对待我殚精竭虑后的真情告白。也许比她惧怕某物更甚的是我,喜欢的同时意味着选择了责任,对爱人、对家庭、对社会应有的关怀,没有雨露滋养的浪漫之花迟早要在阴暗的季节里枯萎,这是我早就应该明白的就像考试不是准备补考一样的道理,除了拥有懂得去珍惜去呵护的爱心,我因此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准备好心情;准备好幸福;准备好支撑温暖的毅力;准备好无怨无悔的三百六十五个灿烂的日出。爱我吧!婷婷。因为你我会变得如此优秀,那么的胸襟豁达。你犹豫什么?我不相信你葡萄样的双眸里没有我,我是在你左眼呢?还是右眼里的核籽?告诉我,婷婷。难道真如妹妹所讲的,女孩的心思就像设计精密,功能完备的数控微波炉,当你期望鲜美的巴西烤肉时,结果往往是冒着青烟的优质烧炭,真担心为她辗转的日日夜夜会变成砧板上待烹的鱼肉,但即使没有那口锋利无比的宝剑架在距我的脖子五分之三公分距离的地方,我依然会忘情地陈述:喜欢你身上透出的韵致;喜欢你恬淡娴雅的女性美;喜欢你婀娜玲珑的姿态;喜欢你聪慧多识的眼波;喜欢听你开心的笑声。你落落寡寡合吗?闭了眼,满世界都是你的影子,处处弥散着你的笑靥,你薄薄的唇,你的纤纤玉指。这是谁的香泪滴到了我的手上?

我摇着笔写着人间的悲喜哀愁,让沉默的形貌孕育璀璨的珍珠,当参观者啧啧称奇于宝珠的美丽时,我依然勤恳地去创造生命的第二奇迹。也许周围的人如我一样处在被关注的位置,像军长和士兵的排列组合,因负有保卫国土安全的使命,会受到国人的重视。站在缤纷的霓虹灯交叉路口,无助地看着滚滚红尘中熙来攘往的车水马龙,眨着路灯一样疲倦失神的眼睛,发出生存还是毁灭的无声呐喊——是的,很多东西我们无从去解释,迷茫的脚步不知道向左还是向右,无边的夜幕的网,像被吹起的口袋,把世界都置于了混沌的腹中。如果不甘心做一片被凄风冷雨摇落的树叶,那么黑色的裘皮大衣上就能找到属于勇敢者的闪着星光的钻石,他们的光能昭示迷途的海船航向,带来扭转乾坤的神冥意旨。因为听到那个会被很多人羡慕和反复谈起的故事,荒芜的心田重新流淌起来叮咚的泉水,像饥饿的流浪汉追忆盛大的宴饮,坚信在遥远的国度到处是面包和奶油做成的房子,缀满香肠的果园。跟我去远足吧,背起理想和希冀,去领略大自然的锦绣山河,眼泪和金币怎能让雄鹰的翅膀犹豫退缩呢?因为雏鸟落到树权上做了麻雀,飞到云层中会变成大雁,真正到达万仞之巅的才是鸟中的魁首、人中的俊杰。也许有人会哀叹校园、教室、公寓、食堂,这大不出城市的狭小空间,殊不知我们才是组成森林的树木,涂抹绿色的小草,当惠灵顿受到蛛网的激励重整旗鼓时,我们还会后悔做那第一百零一次尝试的蚂蚁吗?

青春无悔!爱无悔!奋斗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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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和你相识后,就有一种说不出的冲动,平静内心也为你的一丝话语而不能平静。

寄语在风中,游荡在心中;

是你带来云彩的明天和那急促的脚步声;

在那月光闪烁的镜中,

那是我颤动的心。

流动的繁星像那洒落的饱含柔情的眼泪。

对一个能够闯入你的生活,给你有限的生命增添一份亮丽或者别的什么色彩的人产生喜爱之情是让我们无法掌控的事情。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无需考虑对方的身份、地位、年龄、容貌。只因为一句话,或者一个眼神,或者一次交谈,或者……于千万人中就那样锁定了我的目标,那时唯一的感觉只是如释重负,象长途跋涉的旅人终于到达了目的地,我长吁一口气,哦,终于找到了。

于是心为之动,神为之摇,于是魂牵梦绕难以守舍,于是牵肠挂肚无所顾忌,于是粉身碎骨在所不惜,于是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我的神经末梢空前的敏锐起来,每一个细胞都在感知着你的一切。

我也会经常患得患失,于是在幸福之中又搀杂着愁绪,象

陆游说:一怀愁绪,几年离索;

李清照说,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李之仪说,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

苏轼说,不思量,自难忘;

柳永说,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范仲淹说,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

李煜说,问君能有几多愁;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李义山说,晓镜但愁云鬓改;

白居易说,汴水流,泗水流,吴山点点愁。

渴望真爱,却又惧怕相爱,因为一旦真正的相爱,这一生就要承受无数的担心和惧怕,担心失去,惧怕伤害。

I'll be here……

Why?

I'll be waiting…here……

For what?

I'll be waiting for you…so…

If you come here……

You find me.

I prom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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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就是为了让对方更幸福

作者:汪强

千百年来,对爱的诠释千千万万,但爱的涵义到底是什么?愚人之见,爱,就是为了让对方更幸福。

“落花不是无情物,化做春泥更护花”。凋零的花朵,不会因为容颜的消褪而失去爱的本性,生命的最后,他依然释放着自己,为明朝的生长而注入爱的乳汁。

五百年的等待,求得一次偶然的相遇,渴求爱情的莲花毅然化做佛前的一滴眼泪,只为让心爱的人儿幸福,开心。

爱,人类千百年来永恒的话题。爱到底是什么?爱是给予,爱是付出,爱,为着人间万物性灵的生存穿针引线……

走在生命的尽头,面对不得不离去的昨天,我们毅然选择给最爱的人寻求幸福,即使违背当初的誓言也无怨无悔。

徜徉在花季的枝头,面对不得不再见的雨季。我们又何必选择苦苦挽留,去吧,离去也是一种美丽,也许她会得到更大的幸福。

爱,不是挽留,是放手。

爱,不是索取,是给予。

爱,就是为了让对方更幸福。

爱到痛得让我不敢再爱了.txt

爱到痛得让我不敢再爱了

作者:E时代人生 文章来源:爱情战争 点击数:6246 更新时间:2004-12-6

我不知道自己还算不算一个好女孩:在父母的眼中,我还是一个乖女儿;可是在自己的内心中,我却觉得自己是一个坠落的女孩,我总是在黑夜的晚上,将手伸向天空,希望童话中的王子会出现在我身边,带我到一个没有任何烦恼的地方,但是那样的事,只是在童话中出现。我伸出手,抓住的只是空气,无人能为自己点亮那盏灯,照亮回家的路。”



24岁毕业后,我到了一个工厂去打工,枯燥的工作使我失去了许多寻找开了的时间,网络成了我打发寂寞的地方。我经常地上网,在那里寻找着什么,希望与别人更多地交流,也希望能在网络中找到一个男朋友,但更多地是在寻求新鲜和刺激。



因为经常上网,我开始和父母吵架,经常一见面,就吵个不停。我是一个非常倔强的女孩,骨子里的东西,是与生俱来,无人能够改变,所以我们之间缺少很多沟通,也因为这些原因,没人管得了我,慢满地我对网络有了一些依赖。后来,我真的在网上遇到了一个让我可心的男朋友——志,我们像所有网恋的人一样,从开始的聊天,到后来约时间见面。那个时候还小,不懂这个社会是那么复杂,不懂人心险恶,我总觉得我不会遇到坏人的,我不会那么倒霉的。



志长得很帅,是让女孩一眼看上去就会心动的那一种,我自认为长得不漂亮,但是他说他并不在乎我的长相,只在乎我这个人的人品。我觉得遇到这样的男孩子自己很幸运,我们一起去公园玩,去划船,去游泳,像所有恋人一样,我们从最初的拉拉手,到拥抱、结吻。那一段时间,真的让我觉得很幸福,我觉得恋爱就应该这样。



那段时间我整个人都变了,我觉得生活充满了阳光。白天上班,晚上的时候有心爱的人带我出去玩,而且志还告诉我说有机会要我家看望我的父母,让他们接受他,然后好娶我。这些话,让我觉得他就是我一生要等的人,我生命中的另一半就是他。现在我有时候还在想如果不发生那件事,或许我还生活在志的甜言蜜语之中,还觉得自己是一个幸福的女孩呢。



志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将手机关掉,有几次我就问他为什么关掉手机,如果别人有事找他怎么办?他说因为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不想被人打扰,我想一想他说得也有道理,并且觉得很开心。



回到广东后,他对我还像以前那般好,只是一直都不曾对我提起要娶我的事,当我问他的时候,他笑着说现在还没有攒够娶我的钱,他想让我过幸福的生活,我相信了他说的话,一直都在梦想着有一天会成为他的新娘。



我那时在一家婚沙影楼工作,我的工作是美工,有一天,我的同事拿来一套新拍片子让我处理,我接了这个片子。在我打开信封的那一刻,我看到一张熟悉的脸,那一刻,我宁愿自己是一个瞎子。是志,我深爱的志。我怎么也不相信这个现实,怎么也不肯相信,他拍了婚沙照,但新娘不是我。我无力地松开手,照片洒了一地,同事们都看向我,主管也生气地向我说着什么,但我已听不清主管的声音,我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我只知道有两行湿湿的东西滑落在脸旁。



我打电话约志出来,我问他为什么骗我,但他还装糊涂。我把照片的事情说了出来,我哭着问他;“你不是说只爱我一个人吗?你不是说要娶我吗?我把女孩最珍贵的东西都给你了,为什么?你要这样对我?”他好像已经没有耐心,对我说:“我开始就没喜欢过你,只是觉得大家网上认识的,和你做朋友,你以为我是真心的吗?出来和网友见面的女孩有几个纯的?大家都是出来玩玩的,那么认真干什么啊?”我当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打了他一巴掌,离开了。



回到单位后,我哭着处理志的照片,我做得很认真,就好像处理自己的婚沙照那样,我觉得我把自己的心也做在里面了。同事们发现我的反常,都问我怎么了,要不要休息休息,我没有回答,我只不停地做。后来片子交上去,主管还为此称赞了我,说我的我片子越作越好了,但是做完志的片子后,我提出了辞职。大家都非常奇怪,但是我没有和任何一个人说原因。



那一段时间,我觉得我好像死了一次。



直到现在,两年过去了,我依然走不出心中的那个过去。



我一直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一直在想,他为什么这样对我,我是真的喜欢他,我是真的在乎他,我是真的在乎那份感情。



我不断的问自己,我真的错了吗?



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一直都记得,他说:“作茧自缚,难道是春蚕错了吗?”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那只春蚕。



现在的我,工作还算顺利,只是父母总是对我说:“姑娘大了,有合适的,就找一个成家吧,我们有一天会老的,会死的,到时候,你可怎么办?”我总是调皮地说:“我还小,我要多陪你们几年。我要做你们的老姑娘,一辈子不嫁。”父母只是笑。其实他们不知道让他们骄傲的女儿,是怎样浪费她的青春的。倔强的性格,让我们不愿说出自己曾有经历,我怕他们伤心。



只是在那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会伸出手,去够那些遥不可及的星星。我觉得它们好美,好美,像是那一晚的烟花,好美。

爱的表情.txt

夜深了还没有睡,因为这期“开心辞典”着实让人感动,让人感慨。

这是一档充满智慧、勇气的节目,能闯关的勇士不仅需要实力,定力,也需要运气。第一位选手艰难地答过两道题,被第三题卡下。第二位只答对一道题,遗憾地离开现场。

主持人为了调解气氛,故意望着房顶,连说今晚怎么了,好像有怪圈笼罩在演播室呢。第三位选手上场时,大家对他的期望并不高,也就两三道题的水平吧?他是位年轻的大学生,稍带着点腼腆,惟独特别的,是他执意不肯宣告其梦想:“过不了关,说出来有什么用?”

三道题都顺利过关,让场内气氛高涨。这位幸运的男孩一路畅通,每次都准确果断地说出答案,完全不是凭什么感觉。是智慧开启了他的幸运之门。

王小丫开始兴致盎然地询问选手的梦想,可大学生就是不说,执拗得很。答题过程中他越来越自信,什么图形题、偏题观众看得一头雾水,他都轻而易举地解决。最后是道数字推理题,读来就很复杂,还有时间限制。大学生却丝毫不乱,镇定地思索了一会儿,说出了一个答案。

王小丫望着他笑:“我先不告诉你结果。希望你先说出你的梦想。万一你答错了,梦想就成秘密了。”他却一脸笃定,微笑着说:“我知道我的答案是正确的。”

果然,大学生赢了。彩带挥舞,他的眼睛也闪耀着光辉,不仅仅来自成功的喜悦,还另有一种甜蜜的期待。他慢条斯理地说:“我要打一个电话,梦想就是送给那位同学的。”

会不会是女孩啊?聪明的王小丫要求他用免提。全场侧耳倾听。

果然就是啊!当一个青春脆亮的声音传过来,大家都屏住了呼吸。大学生也有些激动,脸上浮现温柔的笑容:“听得出我吗?我在‘开心辞典’答题,全部答对了。”那边有惊喜的祝贺。男孩继续说:“你不是说过,很想去西藏旅行吗?我帮你把梦想实现了。”女孩一时都有些语无伦次了,显然事先不知道他的“预谋”,但语气里也透着由衷的欢喜。

现场座无虚席,何况电视机前观众如云,大学生仿佛都视而不见,不假考虑,只是温柔地、慎重地拿着话筒,犹如心爱的女孩就站在面前,声音带着心跳,一个字成了一个美妙音符:“我还想告诉你,在我的心里,你的快乐就是我最大的梦想……”

全场掌声潮水般涌起。女孩被这猝不及防的幸福所震撼了吗?大学生能听见另一端的回音吗?他是一直暗恋不曾表白吗?她也同样爱他吗?答案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在情感日益贬值的今天,这位大学生当着全国的观众,勇敢地慎重地表白了自己的爱。聪明如他,怎不能预见各种后果?可是他仍然以这种特殊方式示爱。

如果不是爱得纯粹,爱得深厚,爱得无私,谁又会以此念来参加比赛?也许女孩根本不接受西藏之旅的馈赠,也许两人从此浪漫牵手。不管爱的结果如何,对于这个男孩,这个纯净的夜晚永远值得珍藏。

爱的本质是敏感的,尤其近情情怯,更需要心底的勇气。可惜,这种勇气已经在现代逐渐丧失,很多人的心灵脆弱得承受不起有分量的爱,苍白到根本不相信爱的存在。蜻蜓点水一掠而过,或者将爱当成速食快餐,草率地爱也草率地分手,眼泪来不及流出就已另寻新欢……所以我一直记得那个男孩慎重的表情、纯洁的眼神。那是真正无污染的青春生长出的爱之花朵。

你的快乐就是我最大的梦想。只因为心中有真爱,所有的智慧、勇气和运气都垂青于他,任何难题都自觉地给他让路。我宁愿如此解释让爱一枝独秀的那个夜晚,相信夜窗外的每个星斗,都是为了爱而点亮。

爱的递进式.txt

遇上一个人

一个过来人,也是我的一位良师,对我说,要珍惜,要珍惜!珍惜你爱的人!

因为遇上一个你爱的人,是多么的偶然!据说,在这个广袤的世界上,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相遇的可能性只有千万分之一,成为朋友的可能性大约是两亿分之一,而成为终身伴侣的可能性是五十亿分之一。

遇上一个你爱的人,又是多么的不容易!在爱上她之前,我一直在等待。在人群中,找了她好多年,那是多么孤独的日子;在爱上她之前,我在心中千万遍刻画她的形象。我知道这个世界上必有她的存在,必有她成为我的一半、我的太阳,必有她容纳我并拥抱我的一切。我知道她在前方的某个路口某个站台等我,然后出其不意地走过来,出其不意地和我相识相知。就这样,我很孤独很快乐地走在这条路上。就这样,我们在某个黄昏某个雨后相逢,不是太早,也不是太晚。在岁月的记忆中,没有留下“恨不相逢未嫁时”的遗憾,也没有留下“嗨!你也在这里吗”的轻叹。就这样,我拉着她的手指,拉着这美丽的孤独,不需要言语与言语的叙述,仅仅是意念与意念的融流,我们却获得了永久。这是多么的难得!

因此,要珍惜!

爱上一个人

一天晚上,一个读过我文章的笔友打电话问我:“爱上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我想起周国平说过的一段非常贴切的话,那正是我想要说的话。他说,爱一个人,就是心疼她,怜她,宠她。心疼她,因为她受苦;怜她,因为她弱小;宠爱她,因为她这么信赖地把自己托付给了你。

爱是一种多么深沉的依恋,又是一种多么无休止的挂念啊!你爱她,便牵挂她,而且牵挂得近乎神经过敏。在你眼中,她永远比你甚至比一切世人都要脆弱,惟有你能洞察她强韧外表掩盖下的脆弱。你在大风中行走,无端地便担心她住的地方是否安稳;你在窗户上听到雨声,没理由地便猜想另一个城市中的她出去是否带上了雨伞;你在睡梦中惊醒,莫名地便忧虑她的旅途是否平安。爱一个人,就是这种满腔柔情,水漫肺腑的感觉啊!

以前,有人不断地追问我:韶华易逝,红颜易老,现在你爱她年轻时的容颜,将来你会继续爱她备受岁月摧残的面貌吗?你爱上她时,她是你眼中最漂亮的,可现在你发现周围有更多比她更漂亮的,你确信自己真的爱她吗?你确信自己是世界上最爱她的人吗?

是的,我爱她。以前,我爱她的美丽,清纯,温柔,贤惠,聪明。现在我更爱她。我把她当作一个独一无二的生命来爱。爱她整个的人,爱她独一无二的心,疼惜她的孩子气。美丽,清纯,温柔,贤惠,聪明在别人身上也能找到,但她的生命在别人身上无法重组或再生。我现在愈来愈感觉到,她是我生命中多么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爱一个人,就爱她的全部,爱她的整个生命,不挑剔,不因岁月的流逝而变迁。

爱上一个人的世界

生命纯属偶然,一个生命要依恋另一个生命,相依为命,结伴远行。因为爱你,我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人是多么孤独的漂泊者,彼此要相依相靠;因为爱你,我才知道这个世界需要珍惜和感激;因为爱你,我学会了平等待人,平静看事,和世界平和相处;因为爱你,我才更加理解这个世界从而更爱这个世界。

后来,你走了。我依然记起你。记得你的笑,记得你的好。我把相爱的一切当作一个美好的梦来重温。记在心里,写在字里。你应该庆幸,爱没有让人走向偏激和毁灭,而是走向豁达和圆满。读懂我文字的人也读懂了爱,我把我感受到的那份爱回馈给了世界。

那位叫贝多芬的老人,他把他在爱中受伤的心融在音乐里,让整个世界的人从他的音乐中感受到爱。有一位画家,她将现实中未完成的爱铺在画布上,让所有看画的人感受到了爱的温暖。真爱不会让人走向冷酷。爱过一个人,没有成功和失败的区分和评价,只有感觉生命中留下的温暖,像燃烧的火把,照亮余生。

爱一个人的世界,这个世界也温暖。

爱的情绪之四季歌.txt

母亲给了我健康的身体,黑夜给了我黑白分明的眼眸,上帝给了我爱的情绪,我知道,丘比特的箭射中了我,我在懵懂中走过爱的四季,募然回首,云遮断归路。

(—)春

那年的校园春季运动会让我有了放松的机会,我可以懒散地徒步从家里向学校走去。

高二的课程,已经负担很重了。由于我的基础差,我不得不学习蜗牛的精神,背着重重的思想包袱,在差等生的阵营里挣扎,渴望出现奇迹。

你知道,中学时代是梦幻时代。

然而,在学校的大门口,一个女孩子匆忙的身影改变了我的一生。

她穿着绿底色的运动衣,胳膊袖口环绕着三种不同的颜色,红色,蓝色,黄色。她的恬静让我惊讶,这可是我第一次正视一个女孩子。为什么能够这么近距离地观察她,那是因为她低着头跑,和我撞了个满怀。

她的脸白皙得令人不禁想触摸,她瘦俏的脸庞让我发现就是文学作品中的那种让人爱怜的感觉。

她的脸红了,红到了脖子根,那里有两道皮肤的褶印。

她忽然明白了什么,迅速地在我的面前消失了。我就傻傻地站在了原地,回味着刚才她装进我的怀里的情景。

此后,我在校园里捕捉她的身影,在白日梦中幻想着和她手牵着手。

转眼高中三年毕业了,我没能和她在一起,很遗憾。我一直想,事在人为,我要重新插班,一定要见到她。

我的意愿终于得以完成。

通过种种努力,我和她坐在了一起。难以置信,爱的力量竟有如此大的动力。

同学们都知道我的故事,并非我炫耀,是因为我有几个狐朋狗友,是他们为我和她在一起铺平了道路。

其实,在一起的时候,我俩之间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距离,我把她当作我一生的挚爱,她是我心目中圣洁的女神,我发誓,她让我死我都愿意。

她的眼睛会说话,我承认清澈得可以生产更多的纯洁的泪水。

持续了很久的恋爱,竟然莫名其妙地分手了,我很纳闷,为什么?她故意和我身边的男生说话,故意不经意地扫视我的眼睛,我知道,她的眼里分明闪烁着报复的心情。

她说我不求上进,不能给她幸福,所以不再答应和我在一起。

春天接近夏天的时候,我们几个伙伴专门约上她出去旅游,为了给我们创造机会,大家故意远远的把我俩甩在了后面。

有一个陡坡,学友们相互搀扶着下去了。她在陡坡上看着我,我也故意看着她。学友们在远处喊:“快伸出手来,把她接下来!”我照做了。

我牵着她的手,我们走完了所有的旅途。这是我仅有的一次牵手,也是一辈子最值得回忆的牵手。

时光在我们不情愿的时候把我们从校园赶了出去。春天已过,花儿还会不会继续开着?

我们各奔东西,彼此暂时失去了联系。

(二)夏

我到了一所高校,那里同学们谈恋爱的几乎成了校园的人们,如果谁没有一两个女伴儿,证明他无能。

我每次站在宿舍的窗户跟前,看着一对对手挽着手的恋人们热切得几乎要躺在彼此的怀里。我接到了一封信,那是她来的。信中说希望见我一面,哪怕是最后的一面。

这时的我,接到了另外的一封信,那是另外一个女孩子的信。女孩子是在我回母校的时候偶然遇见的,我们是同桌,在初中的时候。她梳着剪发头,齐刷刷的头发下掩映着白润的脸庞,眼睛硕大,仿佛动画片中的女主角。太美了,我从来不会想象到初中三年和我同桌的丑小鸭竟然出落得如此清纯靓丽。

我邀请她到我家,她显然同意了。我绝对保证,我们之间是真正的同学情意,我没有想过多的谈恋爱之类的,因为我的心中仍然存在着那个运动衣的影子。

她和我借了几本书,羞涩地走了。

我接到这个女孩子的信,信中说忘了还给我书,还有听他妹妹说在校的时候,我唱歌得了一等奖,成了校园偶像。我看着信,没有过多去想,就放在抽屉里。

那时的大学校园,看谁有魅力,就是看谁收到信件多。我在我的那个小世界里,属于那种一星期接到两封以上的信的高收入者。然而,付出大代价极大,好多信件被偷偷地拆开了,还有的请客了才能看。

学校放假的时候,我回去看望了运动衣以及剪发头。

运动衣,这样称呼准确一些。她为我做了可口的饭菜,但是反常地用小手狠命地捶打我的胸脯,而且嘴里轻轻地嘟囔着:“你为什么不动动我呢?”我真傻,我认为真正的爱情,就是等到了结婚的那天,才能做一些该做的事情。

见到剪发头的时候,是在我的家里。她的眼神中,明显得多了一些温柔和依恋。她邀请我到她的学校,而且在那里我度过了一生中最幸福的三天。

那里是一个女子学校,不能有男生在那里的。去了那里,我受到了她的伙伴热烈地接纳,晚上可以看电影,白天在一起打扑克,到了吃饭的时间,她们把可口的饭菜摆了满满一桌,馋得我直流口水,不过最后还是被我一扫而光。

回到学校,又陆续收到了一些信件。那个运动衣来信向我表示断了关系,原因是她的初吻被某个人骗走了,她没有脸面再见我,她恨自己不能把持自己。我那天拿着那封泪痕斑斑的信纸,在校外的清水桥上站了很久,任风儿吹干了我一再流下的眼泪。

还是剪发头的信笺唤起了我对恋爱的热情,她来信向我表白了许多的爱恋,我也向她表白我的想法。我们正式恋爱了。每逢放假的时候,我们就会在一起,甚至礼拜天我都会坐长途去看她,给她买最漂亮的礼物,那是从我的嘴里抠出来的现金购买的。

那个夏天,淡淡的月光,我送她回家。走到了一个小巷中,那里很偏僻,没有人来往行走。我其实从上次恋爱失败的教训中总结出来,喜欢的人你就要表示出来,不然,又要被人抢走了。

我轻轻地抱着她,然而她的身体颤抖着,我的心底也震颤着。我忽然下决心抱住了她的头,嘴巴靠拢在她的嘴巴上。她的双手死命地搂住了我的后背,我能听到的是她的呼吸和心跳,那一刻,仿佛有无数的怪物从四周跑过来……这就是我的初吻?

我经历了人生最美的时刻,这个情景这么多年来回忆起来仍然是刻骨铭心。

这中间多了一个小插曲。那是大学的最后一年,我们的班里面转来了几位临时到这里补课的学生,其中有一位很活泼,扑闪着伤感的大眼睛的女孩子,就坐在了我的背后。

我在班里是个风云人物,周舞会我负责主持,校园广播我当的是播音兼记者,所以很有影响力。我给新来的眼睛姑娘起了个外号:“大眼睛”!

此后,大眼睛对我表示了很多的亲昵行为,比如从老家回来总是带一些好吃的零食送给我。通常我会拒绝,我这人很爱干脆的,不喜欢用餐的时间进食。她在星期天约我到街上购物,总是喜欢给我挑衣服,我总是奇怪地问:“你不能给你自己买么?我是来陪你买衣服,又不是给我买衣服?”她无可奈何地表示,让我在边上看着她们买那么多的衣服痛苦,所以……

其实,她对我展开了攻势,不仅仅表现在一些表面。她装病,她唆使别人告诉我她的家庭如何得富有。我这个人属于那种清高的人,用同学们的话说是那种穷人家出身的追求完美的那种男孩子。

到了最后,她向我表示了她的诚意:“如果你肯随我到我的老家,你可以不用创业,因为有我老爸承包的那座价值百万的矿山,可以让你的能力无限度的发挥!”我摇了摇头。她着急了,从背后搂着我说:“你这样的男人我最喜欢!用什么才能打动你的心呢?”

我的心里涌动着的不是对她的话语的冲动,而是对运动衣的回忆,对剪发头的誓言。

她偷偷地以我的名义给剪发头去了一封信。这件事情被我知晓了,我冲到她的面前,狠狠地痛骂了她一顿。她离校出走了。

同学们建议我出去寻找,我却死板地站在我的宿舍。一个晚上没有见她回到她的宿舍。班长过来说:“如果出事了,你要负全部责任!”

出去寻找她的人回来了,说外面飘着小雨,她在清水桥上站了一夜,现在正发着高烧输液呢!

去陪陪她!同学们建议,毕竟是一个为你疯狂的女孩子。

我去了,她看见了我,眼泪又下来了。她的脸红肿得利害,我知道那都是我惹的祸。我过去她的床边,轻轻地劝慰她,她扑到了我的怀里,大声地哭诉:“为什么你不能向爱她一样的爱我?”我冷静地回答:“我已经错过一个好女孩子了,不能错过第二个,也不能伤害第三个!”她天真地问:“你难道不能把爱分给我一点点么?”我回答说:“如果我是一个见异思迁的人,你还会喜欢我么?”她动情地说:“你是什么样子我都喜欢,绝对不后悔!”我回答说:“如果是这样,我见一个比她强的,我就甩掉了她,见一个比你好的,我就甩掉了你,你不后悔么?”她止住了泪水,坚定地说:“我明白了,我不会再难为你了,你是我一生最敬重的好男孩!”

从此,她就和其他男生逢场作戏,尤其是见到我的时候,我知道,伤害了她。

剪发头来信了。

(三)秋

拆开了信件,剪发头的意思依然如故,无非是对我的思念,丝毫没有大眼睛的去信的骚扰的埋怨。后来听大眼睛说,她根本没有写信,哪来的地址?不过是试探我的一种做法。

剪发头说毕业了,要实习,而且她的生日就要来临了。我知道,这个时候,我一定要在场!

记得那天的下午,我买了一个大蛋糕,匆忙地踏上了能见到她的火车。她在火车站的站台上等着我,秋风中她的脸上荡漾着收获般的幸福。

她说为了等一个坏蛋,竟然让她耽误了最主要的一堂课,那是要为了考试专门上的一堂课。我看着她调皮的样子,情不自禁地吻了她一下。她左右张望了一下,说别让我们老师看见了,这里离学校很近的!

记得那天下午,她和我就坐在操场的篮球架下。她说为了等我,这几天就暂且不回去了。我很感动,我认为我的一生因为她而精彩。我深情地凝望着她的剪发头,和远处嬉戏的小孩子凝结成一幅画,刻在了人生的驿站里。

她送我上了火车,回首的时候,看到了她眼里晶莹的东西在晃动。

她终于上班了。

一年后,我也毕业了。

由于种种原因,我没有接受分配,也没有尝试着找工作,径直到了她工作单位的旁边,开了一个商店。

经过多少磨难,我俩终于成了夫妻。

当我们的孩子出生后,这个家渐渐地笼上了矛盾的阴影。

我发现我们的一切竟然是那么的不和谐,经常会因为一件小事就引起轩然大波,脆弱的感情经不起脆弱的经济的挑战。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多年,直到女儿上大学离开了家。

她明显地老了,我也没有了当年的威风。

我出去很远的地方工作了很久,到了做不了的时候,回到了家中。

(四)冬

老伴儿离开我已经十年了。十年来我不断重复着这个爱的经历,我甚至把它想成了童话。我不知道一个人的真爱是否会随着冬日的来临,披上雪白的冰霜,还是在严寒中渐渐冷却了爱的热忱,总之,失去了她,我才知道,我的一生原来就是在等待着她,在和她走过青春的四季。

我爱她,那种刻骨铭心的爱,从那个初吻开始,我就注定了,真正爱的人就是她。

她先我而去。

在梦中,我时常回忆她的诚实和坦然。

记得我每次和她有了矛盾的时候,甚至付诸于武力,她都是一边流着泪,一边劝说我。每次矛盾都是因为点点琐碎……

我的生命走入了冬季,我的爱情却在冰雪的下面保存着记忆。

结婚后的她,从来都没有站放过笑容,那是因为我的家贫。我曾经尝试着富裕起来,然而,富裕之后的我更加地不珍惜她了。

后来我清贫得只能买起一袋面粉的时候,她没有嫌弃我,反而抱着我哭,说是从跟我初吻的那一刻起,就没有把自己想过要嫁给别人!

当我明白了一切的时候,她却离我去了。

我常常在失眠的夜想念着她的音容笑貌,想念着我们初恋的时光,想念着我们一同去给未出生的孩子买衣服的情景,想念着她在病榻前对我的嘱咐:“再找一个吧,也许她会给你幸福!”

我终于还是把一个女人链接到了我的世界,然而,这个女人永远生活在一张脸孔的背后。

这个女人在我依然健在的时候,仍然是先我而去!

我一个人孤独地生活在寂寞中,我不愿意再伤害另一个女人了。

冬天给与了我冰冷的心态,我的内心渴望着春天。那一天,女儿回来了,忘情地抱着我的脖子。

我模糊地眼睛看不清女儿的样子,知道女儿已经是一个中年妈妈了。我的眼睛终于看不见了,耳朵也听不清楚了,心脏也不太好。

女儿说:“有个人想见你!”

我奇怪地问:“谁会想见我?”

“你听声音,她来了!”女儿说着,抽泣起来。

原来是运动衣,她苍老的声音依然是那么富有吸引力。这个时候,我不得不承认,我这一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和她在一起。

她告诉我她的丈夫业已去世,只留下她和一个儿子。她不愿意和儿子在一起生活。

我终于说出来一句话:“我的青光眼影响了我的视力,但我心里明白,这一生你我的心里都有解不开的疙瘩!我们就把这最后的日子一同走过吧!”

这一年的冬天日头很好,暖洋洋的,仿佛春天来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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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神话

作者:李德文 文章来源: 点击数:2325 更新时间:2004-9-11

爱的神话

风停了,冷气吹来,浑身发抖。太阳出来了,又是一个晴朗的天。爱情依然存在,你在爱的那头,我在爱的那头。

有缘天堂来相会,无缘相会立交桥。天上人间,和星星来个约会,和月亮同枕共眠。爱的传说,流星的眼泪流给谁?流给那些痴情的人儿,赐予那些无聊的爱情。

天上牛郎织女相会在鹊桥,地上一群傻瓜相会在立交桥,为何你我要想见在这奈何桥,过了奈何桥,喝了孟婆汤,还是不见你的身影。千古的爱情神话,塑造着多少芳香。

爱为你讲述了一个古老的神话,里边有多少凄惨的故事,有多少感人的场景。

闭上左眼,右眼看见了你,闭上右眼,左眼看见了你。闭上双眼,心灵感应到了你,你就是那个爱情神话,我就是那个为爱等候的傻瓜。牛郎织女一年还能相见一次,但为何老天这么无眼,天天不让你我相见。

发疯,发疯的是人,可伤心的却是心。可悲的人儿,愿上天能保佑你那颗执著的心儿。

酒一喝就会醉,心还是不会分给谁。对你的爱我已无悔,等待的将是谁是谁非。

把爱放飞,让心和爱一起飞,飞到天堂,飞向地狱,永不飞回。

谁曾留在我身边,谁曾对面却无言。不想把话说得太晚,爱这个字想了又想,对你还是无法表达,给我一个勇气,还不如给我一杯酒,给我一个机会,我不会珍惜,给我一个明天,我还是要好好想想,爱不可轻易说出口,说错了就不会轻易收回,怕自己后悔,怕伤感的你还会流泪,泪已流了满脸,心还是一个字-—爱你一万年,直到海枯石烂。一万年无望,那么就一千年,一千年无希望,那就一百年,一百年还是太长,那就是今天,还有明天,后天。只要你身体健康,我愿时时陪在你的身边,听你诉说你的心愿,愿你我天天能见。

活着是为了爱你而活着,死了是为了爱你而死去。珍惜我们的现在,紧握我们的未来。不要后悔说拜拜,我们也曾经爱得死去活来。

天堂的门已为我打开,你愿不愿意和我携手而来。我们的故事将是一个神话,我们的爱情将会千古流传,流传在过去,流传到将来。

我身着翅膀,自由飞翔,飞到那个只有爱情的地方,那里没有爱的肮脏。只有纯洁的爱在你我心底荡漾。

如果爱情是红色的,那么心将是什么颜色?如果心是无色的,那么水将是什么颜色?水将是爱的颜色,和鲜血一样流在你的心里,流向我的心里。

你的鲜血染红了我的心灵,我的爱情融化了你的鲜血,流淌着,静静的,流向我的感情深处。

我的爱情犹如一只鹰,注定要流浪,飘来飘去,注定要寻觅爱情中的未知。

世界变得越来越小,爱早已超越了种族,生命却往往不可预知。

爱与死的主题,我在写,我在用我的血液,书写着谁也说不清楚的爱情。

上帝你能不能告诉我,我离爱情的彼岸到底还有多远?为什么我爱的人一个个都走了,走在我的伤心和痛恨中。可为何我的脑海里始终鸣响着爱情的汽笛。

我无法预知身后的世界,有一天,当我死了,如果我的灵魂还活着,它一定保存着对你爱的记忆。我的再生就从认识你开始。

我也一样,如果人真可以再活一次的话,就从认识你开始。之前的一切,我要把它埋葬在岁月的沟壑里。

好了,爱情已有了归宿。

那么,今天的爱情呢?

我到那里去找?

你是谁,

我又是谁,

我轻声的问自己,

谁在灯火阑珊处?

爱的呓语.txt

秋风扫过,爱在呻吟,爱在呼唤,爱在为着生命的续燃呓语酣眠。

生命是沉重的,又是美丽的;生命是痛苦的,又是幸福的。我的生命在一次次的挣扎与回顾中得到锻炼,在一次次的幸福与苦难中变的强壮;我的生命又是多么的脆弱,经历过风霜雨雪,挣扎在大漠荒原,然后终于告诉自己的心:无论是什么赠予都是幸福,无论是什么苦难都是财富,无论什么样的生活都是我生命的痕迹,无论什么样的故事都是我生命的奇迹。

我爱女娲补过的苍天,爱李白挥毫的黄河水,爱被犹大出卖的耶稣,爱一切的一切,一切一切的爱,我为爱的付出,并不祈求什么爱的回报,我所希望的只是一份心灵的宁静和安慰,这也是爱的呼唤。

生命的班车驶过一站又一站,窗外的风景也如疾驶褪去的记忆。回忆是沉重的,又是苦痛的,但回忆中所承受的苦痛却又成了生命间又一无价的财富,这一财富又为着生命的延续而续燃光辉。

风划过,我的生命之灯开始一点一点地熄灭,我也开始变的害怕,开始变的如此眷恋生命,因为我深深知道是生命的呓语给了我活下去的信心,给了我生存的目标和挑战的勇气,所以我得感谢生命的呓语。

雨落下,爱在燃,燃在生命呓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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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她就告诉全世界

作者:蓝色闪电

喜欢“给”这个字,表示一个人的大方,不拘小节。“给”比任何一个字都来的直爽、痛快。对于爱情,我也喜欢用“给”,因为个人的爱情观不同,我认为爱情就应该直截了当,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没有什么好隐藏。如果我爱一个人,就不会介意别人怎么说怎么看,更直爽的说声:我爱你。那当然是当着众人的面说啦,爱一个人就要告诉全世界。如果一个人的爱情没有更多的人肯定,那么这就不算爱情。

我爱你。你爱我吗?她比我更爱你吗?爱情不是个好东西,夺去了几个人的生命。所有爱与被爱的人都会在它面前变的软弱无力。看过太多太多的爱情故事,那些发生在身边的,那些想像的,得出的结论是最心痛的。两个相爱的人如果能被众人认可,如果能爱的坦坦荡荡,那么他们肯定是幸福的。三个爱与被爱的人呢?那是个痛苦的三角关系,被爱的人总是担心爱他的人变心,爱他的人总是想这么默默守着他。这些,那些,都是永远。

是不是太累了?爱情这东西,最好是越透明越好,爱情经不起遮遮藏藏。如果爱与被爱都是痛苦的,为什么不能三个人当面说清楚?这样对你对他对她,都是最好的,至少能让其中一个死了心。

被两个人爱着的那个人啊,请你出面说清楚讲明白,你是否知道有两颗心都在期盼着你的答案,那等待是多么揪心。只有你出面,才能安抚那两颗无力的心,才能给其中一个人幸福,才能让其中一个人死心。爱他的两个傻瓜啊,你们真的傻透到底,为何女人还要难为女人?你们可以等待他的回答,让他选择一个最爱。你们其中的一个也好死心离去。离去的那个人啊,请你不要伤心,你的死心能成全三个人。不管对你自己还是对他们,都是一个成全。省了痛苦的三角关系。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如果你们都是参与者,那么我来给你们指点迷津。该放的就放了吧,该爱的就努力去爱吧!爱情这东西,越透明越美丽。看着你们泪水涟涟的爱情,感受你们为爱而痛苦的心。你们都没有错,爱情是没有错和对的区分,要说出一个错误,那错的也在于爱情。

成全一个爱情是美丽的,放肆一个爱情是丑恶的。那么请决定爱情的你啊,给个答案,你的一句话能让爱你的人安心。

爱就是这个样子的.txt

爱就是这个样子的

作者:珍珍

就是这么盲目的爱,盲目得幸福-------爱-----珍珍

就是这个样子的

每一次,无意中抬头来的时候,就会看到坐在对面的林生。

办公室那么小,不过4个人,其实谁都很看见谁。可是林生他从在不用我

转弯的视线进里于是很能快的熟悉了他的样子。

林生二十七八岁,或者更多一些。他同我说第一句话的时候,我就知道他是一个面熟的男人了。他说:“在这里上班,你要学会适应寂寞。”

看着他,我常常想起男友马奇。马奇并不是个好看的男孩子五官有些生硬。可是,那天过足球场被迎面面来的足球吓呆的时候,却看到马奇扑到了我面前。然后是足球和人的身体接触的声音,再然后,血从他捂隹鼻子的指缝间凄历地流下来。

我很没良心地笑了。

下午请马奇吃饭,他已经恢复了英雄的本色,很高大的男孩,棕色的肌肤,符合体育系男生的一切标准。

我爱上了马奇,后来的事就都马奇有关了,穿他喜欢的衣服,看他喜欢的影碟........知道爱很盲目却总觉盲目得幸福。直到毕业时马奇选择了回家,才发现自己没有退路了。

收拾行李,跟了马奇走,把最初留在大都市做准白领的愿望丢给刚刚入学的小学妹。

马奇很快在一家证券公司找到工作。我揣着经济系本科毕业证东奔西跑半个月,只有那家几乎在市郊的储蓄所肯接收我。

没有觉得委屈,爱就是这个样子的。

林生脾气好,做他的搭档,我省去很多力气的有气无力的。他很耐心地教我处理往来业务。大学4年的所有的东西全没有了用处,好在计算机能够很熟练地操作。

每天处理账目并不少,忙的时候半天都不会抬头。林生说对了,那种感觉,真的很寂寞。

马奇每天都会来找我,坐着最破旧的中巴车。马奇第一次来,趴在我对面大声说有许动举起手来,抢劫。”

所有有都有抬起头来,露出恐慌,只有林生镜片后的眼镜波澜不惊。

后来都知道马奇是我帅气的男朋友。有一次,林生忽然在工作着的时候问我:“你是为马奇才来威海的吧?”

我愣了一下,看着占钞机”哗啦哗啦”地完面清占。不知道他怎么会忽然问了他一个问题,林生不是琐碎的男人,除了偶尔开一些干净的玩笑。

每次跟马奇掎在公交车里在这个在太大个很纯美的城市中穿梭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快乐的。我喜欢把手藏出满手的汗,

在这个城市,马奇有一个很普通的家,父母家的房子很小,楼道的墙壁已经剥落。马奇不常带我回家。我感觉得到他荣誉背后的自卑。

上班后,马奇从家中搬出来,住在公司公寓。我们还一直没有结婚的打算,因为给爱情买不起房子,

春节匆匆飞回家去,又匆匆忙飞回去。林生私自多给了我3天假。他总是不动声色地用属于他的方式照顾我。

他没有女朋友,或者有过,不得而知。总之,没有女孩子找过他。林生算得上一个出色的男人,有一颗寂寞而宽容的心,不浮躁、不急功近利的生活着。

知道马奇开始用家人的名义炒股,是在我回到威海后不久。他把我们并不多的全部积蓄投积股市。

第一次有了争执,不是为钱,而是内心里我讨厌类似炒股、博彩这样的生活,潜意识里不能够接爱。而且,马奇的工作性质也是不允许他涉身其中的。

“我需要钱,”马奇看着我“我不想再继续过拮据的生活了。”

第一次马奇向我坦白一直被他藏得很好自卑。他说:“我很想为你赢得一个末来,靠着工作太漫长。”“马奇”我说:“我们可以租房子,可以坐公交车,可以看盗版的影碟我不在乎。”

“可是,我在乎。我们家的房子要拆迁了,上个星期我妈妈下岗了,而你千里迢迢给我来到这里,我不是为了让你吃苦的。”

我是为了爱情来的,但马奇开始给我们的爱情附加物质了。

马奇不再每天出现在工作台边,只是电话飞来飞去的,有时周末时带我去洒吧或去看原声电影,送我江南布衣”和我喜欢吃的德芙巧克力。那样的时候,我就知道他赚钱了。

爱你才走在你左边.txt

爱你,才走在你左边

和所有恋爱的人一样,经历了一番轰轰烈烈的爱情以后,她和他终于

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可是和他结婚了以后,她就觉得自己婚后的生活和想

象的相去甚远。婚姻不像爱情,往往是多了琐碎和枯燥,少了激情与浪漫

。当她不得不每天都面对这样单调而又乏味的生活时,她感觉自己的心在

一点点磨平,生活如同白开水一样索然无味。婚后他们彼此还算恩爱,但

也经常吵架,常常是因为一点(又鸟)毛蒜皮的小事就吵起来了。而且他也不像

过去那样处处迁就她让着她了,她觉得男人真是虚伪,一结婚就变了一个

人,根本就不像恋爱的时候那样宽容忍让,如今她对他使小性子,丈夫一

般是置之不理或沉默,甚至有的时候还和她争执一番,再也不像从前那样

宠着她了。虽然有许多情感她始终无法释怀,可是毕竟她对这种死气沉沉

的婚姻的忍耐是有限的。终于有一天,两人大吵了一架后,她忍无可忍地

说出了那两个字:“离婚”,他立即就说“可以,现在就去”。

那天外面下着雨,他和她各撑一把伞。两个人并排走在路上,都默默

不语,都有各自的心事。雨下得挺大,路也很滑,但谁都不肯表示放弃。

忽然前面的路边上有个地方停了一辆车,窄得只能通过一个人,于是他就

走在了前面。过去以后,她又和他走在并排,他忽然拽住她,生气地说:

“怎么又走我左边了呢?”与此同时,一辆大卡车与他擦身呼啸而过,他

侧过身挡住了她,车虽然没撞到他,可是溅起的泥水却弄脏了他的衣服。

她一下子愣在了那里。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动作,让她感受到了他细微而

又平实的爱:一直以来,他始终习惯地走在她的左边,用自己的身体为她

挡住汹涌的车流,为她挡住风雨和危险。其实这才是真爱,虽然没有绚丽

的光环,却拙朴而厚重。不加任何修饰,于不经意间就流露出来。

她不由得泪流满面,分不清她脸上汹涌而下的是雨水还是泪水。他为

她拭去泪水,对她说:“回家吧。”她用力点点头,紧紧地抓住了他的手,

她感觉似乎同时也抓住了一份沉甸甸的爱。只因为爱你,才会走在你的左

边。

爱情不过十八月.txt

我听说,男女之间的纯粹感情一般不会超过十八个月,以后只是惯性的责任和义务。他笑着说,就让我们来证明这个理论的谬误吧。我愿意相信这样的誓言,但是——

杨川是我哥哥的同事,30多岁的王老五,还不够钻石级。我们的公司在同一栋楼上。

最近他频繁地约我出去吃饭,我正担心他对我有了别样的感情时,他解释说,他爱上了他们公司里一个年纪和我相仿的女生。由于对这个年龄段的女生不太了解,想从我这儿找点启发。

晚上我如约来到附近的上岛咖啡屋。他坐在我的对面,神色凝重,慢慢地抬起头,象是终于鼓足了勇气:“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

我来不及掩饰,惊恐的表情一览无余。

他的脸随即涨红到了耳根,戏还是得演下去:“你看我这样说可以吗?”

我知道他是在试探我,我笑了:“至于那么酸吗?”

有一天晚上,他突然打来电话:“快去看中央三台的《同一首歌》,我们那个时代的老歌,多亲切呀!”我转到三台,屏幕上正在播张蔷的《爱你在心口难开》。“你不知道,我们上中学时,大街小巷都飞扬着张蔷的歌。”

我心里忽地一热,这也许是一个男人心底最珍藏最感动的东西,他希望来分享的人,一定也是他最喜欢的人。

上海的春天湿润、寒冷。偶尔的晚上,看到恋人们互相牵手取暖,我便夸张地朝手心里呵着热气,他却没有任何浪漫的表示。

曾经收到过他的只有三个字的短信“我恨你”,我不明白他为何会有这样的念头。后来才知道那天是愚人节,那么那则短信的反意是“我爱你”呢还是“我不恨你”?我们象生长在东南亚的两只毫猪,谁都怕受伤,就这样不远不近的探索着最佳距离。正应了他喜欢的那句歌词“爱你在心口难开”。

不知道他从哪儿弄来了两张上海电视台一档娱乐节目的观众参与票。有出镜的机会我哪能放过?而他偏又是一个比我还爱出风头的人,在观众自愿上台参与的游戏中,他最踊跃。

主持人问他:“熊猫是属于动物的哪一科?”

他头一偏:“我想请我的女朋友帮我回答。”

敢情上去就是想捣乱,只有一个问题还推给台下的人。

主持人不急不躁,转向观众搜寻杨川的女朋友。我不得不站起身,这个该死的杨川,以后谁还会追我呀?

节目结束后他说他是故意把这个机会留给我的,好让我在电视上露一脸。其实我知道他的真正意图是想霸占我。事到如今,只好让他捡个便宜了。

我穿白裤蓝衫,或者素淡碎花的连衣裙,只是因为他说过那样的我再加上晶莹剔透的面容,满是安祥与诱惑。象是寂寞的鱼饵,换来的是更多男生的殷勤。我喜欢男生的示爱,是一种满足,小女生的自私,即使我不喜欢他。

我开始逐渐熟悉他的琐碎生活。他穿的鞋43码,他的衬衣42号,他的生日8月3号。就连我不经意间哼出的曲子,也全是他喜欢的老歌。相恋的日子,好象一伸手就能触到天堂。

我告诉他,日本的一家杂志社说,男女之间的纯粹感情一般不会超过十八个月,以后只是惯性的责任和义务。他笑着说,就让我们来证明这个理论的谬误吧。我愿意相信这样的誓言。

元月份,杨川被公司派往美国西雅图学习半年。走之前,他去商店买了块电子表送给我,上面调着西雅图当地时间。西雅图,因了电影《西雅图夜未眠》而充满了柔情蜜意。多么诗意的名字啊,我的思念也因此而生动起来。我们每个周都有两次长谈,先是用走之前我专门给他申请的信箱预约好时间,再去固定的聊天室,他是“汤姆·汉克斯”我是“梅格·瑞恩”。在因特网的世界里,我们的语言毫无遮拦,恣意张扬。他在大洋彼岸告诉我,他是冷血型的人,一年四季手都是冰凉,所以不敢在冬天牵我的手。

情人节的夜晚,参加完同事的婚礼PARTY已经11点多钟。出租车在上海复杂的高架桥上穿行,车里放的是颓废的王菲式音乐。城市就在我的脚下,我好象远离了上海,离杨川更近了。已经有两个星期没有他的E-mail了,也找不到那个“汤姆·汉克斯”。远处外滩上飘来了十二点的钟声,我一直等到新的一天开始。电话铃响,是司机的。也许是她的丈夫或情人,说着些祝福的话,脸上漾满了幸福。等她接完电话,我请她试着给我拨个电话。响了,我的手机没有毛病啊!这才意识到,在这场游戏中,我的投入已经远远超出了预算。

我不敢去碰酒吧暧昧的灯光,不敢看寒风中依偎的男女,不敢想爱情会轻易在时间与距离面前败下阵来。华灯初上的晚上,我蜷缩在我们曾经的小屋里,一遍又一遍地回放《西雅图夜未眠》,感动于“未眠人”山姆对死去的妻子搁不下的情结。不知不觉中,我竟成了上海的“未眠人”。看看那只西雅图时间的电子表:23:52,我拨通他房间的电话。

“Hi,Jeniffe speaking。” 象是《西雅图夜未眠》中安妮慵懒的声音。我心里一惊,挂上电话,重拨。没错,是他的号码呀!

他后来发来E-mail解释说,一位哥们和他的女友在他那儿借住了一晚。其时我没有在电话中说过一句话,如果他那晚不在旁边,又怎么知道是我打的电话呢?

我在他邮件的回复栏里写着,山姆,我没有怀疑你,只是困惑为什么这么久没有你的消息了。你真的忙到来不及写一句问候的话吗?我和我们的孩子都需要你的安慰。

一分钟之后,我就后悔了。我是在威胁他吗?我不需要这种没自尊的爱。我试着用我的生日为密码进入他的信箱,这个懒人竟然一直没有更换我们最初设定的那个密码。那封信还是黑体字,他没有看过。我选中,删除。意外地发现信箱里最近一段时间满是一个叫Jeniffe的来信。我想起来了,是那天晚上接电话的那个女孩子的名字。随便打开一封,信上写着她晚上可能回去很晚,让杨川早点睡不用管她。

我退出信箱。他就那么坦然地每天用我的生日为密码进入信箱去收看另一个女人的信?我下意识地给他发了最后一封E-mail,提醒他把信箱的密码换掉。

第二天,我去了医院。早就听说过堕胎的痛苦,我需要手术刀在我体内的肆虐,(禁止)的伤痛正好可以抵消掉精神的折磨。

我用自己攒了一年的假期去旅行。逃避也好,疗伤也好,只是不想让周围熟悉的人看到我的憔悴。周庄、武夷山、黄山、苏杭,本以为旅途是理顺错乱生活的最佳时机,奇-书-网然而车上的录相跌岩起伏,让你甚至来不及喘息。真是不假,这是一个没有时间思想的社会。

逃不掉的是晚上,找不到麻木生活中惊心的刺激。午夜时分,睡不着觉,上网和一个叫“偷情人”的夜夜长聊。先是在公共聊天室,再是一对一的包厢。他其实没有什么吸引我的地方,只是因为他说他喜欢电影《卡萨布兰卡》《西雅图夜未眠》带给人的那种浪漫情怀。我打开他发来的Flash网页,《卡萨布兰卡》那经典浪漫的曲子再一次让我四肢无力:

I thought you fell in love with me watching Casablanca. Holding hand beneath the paddle fan in Rick's candle lit café……I guess there are many broken hearts in Casablanca.

回到上海,他要见我。我也有着想放纵一次的狠心,哪怕是错误,哪怕要付出代价,我不要再过这种没有明天的生活。“偷情人”英岸通俗,上岛咖啡浓得没有了味道,大堂里碰巧也是那曲《卡萨布兰卡》。不知道是不是“偷情人”买通了钢琴师。忽然想起了那个晚上,杨川坐在我的对面,神色凝重,慢慢地抬起头,象是终于鼓足了勇气:“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还有他的狡黠被识破后的尴尬。

我还是下不了决心,让他陪我去做头发。上海三月的天气还有些凉,在等待的时间里,他攥住我的手,温暖便铺天盖地地传遍我的全身。震颤,是那种久违了的思念。

领他回我的小屋,一切都自自然然。我的唇应和他的急切,甘愿溶化在他赤裸的胸膛上成一汪清水。然而,无论他如何努力,我的身体都不愿为他打开,不愿为他绽放。女人的感情总是随着身体走,原以为自己很快就会忘了杨川,忘了他从前小心翼翼地试探,电视台里的伎俩,互联网上的热情。没办法,我骗不了自己。事实上,就连我爱上新的男人也是因为跟他有关的《西雅图夜未眠》。

我清理走房间里与他相关的一切,为他买的衬衣,送给他的领带,还有他的睡衣。然而,他的气味好象溶进了柜子里,沙发上,被子中。打开电脑,信箱里他刚刚发来的E-mail标题栏里写着“对不起,请多保重”几个字。我选中他发来的所有邮件,再轻轻点击“永久删除该邮件”,“嚓”的一声,信箱里只剩下了几封广告信。

这一天,离上一个愚人节恰好一年,离杨川第一次说爱我只有十六个月。

爱情的候鸟飞来飞去.txt

从武汉到深圳,从深圳到武汉,蓝眉每一次激情的双城记,既让我鼓舞又让我无奈。而在这段路上,我陪伴了一个生命从浮躁到宁静的裂变。

为爱出征

蓝眉已经失踪整整31天。我给她MAIL她不回,到QQ上找她找不见,又无法跟她电话联络,我在2002年6月的热天里焦急地寻找蓝眉的音信。

一个月前,蓝眉一大早就背个大行李敲开了我的门。“老唐,我要去深圳结婚。”说完,把大行李使劲往地上一墩,把地板都墩出了一个窝窝。从这个窝窝里,我看出了蓝眉的决心。

当我听说蓝眉已经辞退了工作,变卖了细软,退掉了租来的房子,并且把手机号都送人的消息后,我吓了一跳,说,蓝眉,你疯了。

我是疯了,我被爱情迷昏了头。蓝眉兴奋地在我面前走来走去,忽儿拽住我的胳膊,忽儿扳着我的肩,那模样让我想起了古代叫作“背水一战”的战役,那个将军在开战前命令士兵砸掉所有的做饭的锅,卸掉所有的粮草,和敌人决一死战。蓝眉现在就是一个激情的,热烈的,冲向爱情战场的将军。

真的不给自己留后路?我半信半疑。

“NONONO !”蓝眉决绝。接着将行李往肩膀上一墩,昂然而去。

真的是壮志一去不复返么?

为爱痴狂

在她幸福地飞向婚姻之后,她就把我这个忠实的朋友给忘了。

我和蓝眉大学同窗并上下铺。每逢寝室调动床位,蓝眉就响亮地申明,我打酣、磨牙兼梦游,结果吓得没人再敢提换床的事。蓝眉跟我说,老唐,我就和你搭档。是啊,也只有我能容忍蓝眉的每次晚归,殷勤地为她开门;容忍她和男朋友吵架之后把可怜的上铺轧得嘎嘎作响,以及她失恋后的痛哭失声。

蓝眉是个漂亮的美眉,追求她的人多的让女伴们眼红。大四那年,蓝眉终于宣布了一条消息:我,和英俊,打算一毕业就结婚。我们为她举行了隆重的祝贺,吃饭,蓝眉请客;OK,请客;论文复印,请客……要结婚的蓝眉被我们簇拥着在校园里幸福地挨宰。

然后我们忙着找工作,蓝眉却不着急,依然和她的爱人花前月下。系里来了去北京的指标,蓝眉说,NONONO!英俊在武汉哦,我哪里也不会去的。又来了去深圳的指标,蓝眉说,NONONO!深圳好是好,可英俊在武汉的嘛。

那时候,我才深刻体会到原来爱情可以让一个女孩如此洒脱和干脆;原来女孩有了爱情,也像老房子着了火。

后来蓝眉随便找了一家单位。那时侯如果有电视台要(**)情和事业的关系的节目,我一定会推荐蓝眉。我想那个时候的她,应该是用这样的口气说话的:我嘛,其实并不在意工作的好坏,在我的心中,我觉得拥有一段爱情是最最重要的,只要和爱人在一起,就一切都好。

2001年7月,我和蓝眉定居武汉,我们各自租了一间房子,每天都上QQ上去聊一会儿,秋风吹来的时候,蓝眉口里的“英俊”逐渐地稀薄了,婚事绝口不提。我看到蓝眉就像一只被烤热的披萨,却被主人晾在桌子上就这样冷却。

“我只知道只要两个人有感情,什么困难都可以克服,我不知道当两个人突然没了感觉,这感情该怎么继续。”蓝眉倒在我那台破破歪歪的沙发上幽幽地说。

一天她突然闯到我这里,我和男友正准备亲热,当然地尴尬。蓝眉错愕,说,老唐,全世界都在谈恋爱,只有我最寂寞。

原来蓝眉的室友都在恋爱,蓝眉却拒绝了英俊的邀约。我知道,蓝眉心中的爱是纯粹的,有爱便有一切;一旦没有了爱,宁愿自己寂寞,也不让爱情打折。

冬天过去,2002年"五一节"到了。电话响起,是蓝眉清亮的声音。老唐,猜猜我在哪儿,黄山耶,我在黄山看云,好多的云,伸手就可以捉到。

跟谁在一起呀?

嘻嘻嘻,保密!

几天后,蓝眉顶着一张红扑扑的脸来到我这儿,把我的破沙发扭得嘎嘎作响,一如当年在我的上铺嘎嘎作响一样,我又嗅到了爱情的风向。

老唐,我恋爱了,你绝对想不到,苏景文回来找我了。知道吗,我们分手后,他一天也没有停止想我。我想景文是适合我的,他浪漫,幽默,充满激情。唔,你知道,英俊他,他的情趣少那么一点点……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蓝眉迅速结束了和英俊牵牵绊绊的关系,然后直奔深圳,然后消失,一个月没有消息。

蓝眉终于露面了:老唐,我忙得实在可以,哪里有时间上网,这个月找工作找房子,今天才安定下来。而和苏景文的爱情,如蓝眉所说,像深圳的阳光一样充满激情。我窝在武汉的阴得能哭出来的天里无数次设想蓝眉的幸福和忙碌,在那样灿烂的城市,奔波着一个灿烂的身影。

为爱漂泊

英俊偶尔来个电话,那颓废的伤感让人心疼。有一次他喝醉了使劲问我,老唐,我到底哪里做错了,告诉我怎样才能让蓝眉满意?然后痛哭。英俊是一个将自尊抱得很紧的男人,能够在别人面前哭泣,可见他的心已经痛苦得没有了防备。

2002年底的一天清晨,门铃丁冬响起。打开门,是蓝眉那张安静而带笑的脸。我用老唐特有的拥抱热烈迎接了蓝眉的归来。还是那个蓝眉,还是那只大行李,蓝眉带着所有的家当,回来了。

度假还是定居?我问。

不走了,永远不走了。蓝眉坚定地说,深圳的阳光太烈了,你看你看我的脸。蓝眉的脸上长着几粒痘痘,据说是水土不服。是谁说,深圳好,深圳的阳光激情热烈呀。我一个枕头砸过去,蓝眉倒在了那只破沙发上。

冬天的工作不好找,好多公司都在裁员。我托我的老舅,他又托他的朋友,把蓝眉安排到了一家公司,开始顺利发展了。

而蓝眉的爱情,一如既往的热烈。是英俊的眼泪,挽回了蓝眉的心。我想也许是深圳帮了英俊的忙,因为忙碌,苏景文几乎很少有时间陪蓝眉,当然更是难言婚事。苏景文的想法是先立业后立家,这跟他之前把蓝眉蛊惑到深圳是相悖的。在热烈的深圳,爱情也容易激烈,蓝眉和苏景文大吵一架之后,回到了武汉。

2003年春节,英俊陪蓝眉回老家和妈妈过年。蓝眉的父母很早离婚,小时候的蓝眉就在父亲和母亲的各自的家里来来往往。而这种情形,恰似今天蓝眉的生活,在英俊和苏景文之间,在武汉和深圳之间,来来往往。

新年刚过,蓝眉红着眼睛来找我。她突然像换了一个人,独立在窗边,看窗边的落日缓缓淡去,眼里布满少有的迷茫和忧郁。这是我认识的蓝眉吗?

老唐,你知道,我还是爱苏景文的,我不能离开他,和英俊在一起,我想的都是苏景文,他就像我的影子,跟着我跟着我,让我不安宁。蓝眉转过头来,脸上流满泪水。每天都有一个声音在我肚子里说,我爱景文,我爱景文。我管不住这声音,老唐,我尽力了。我要去深圳。

我头大了,头大了。我说,好好好,你想怎样就怎样。可是我马上想到蓝眉那费死力才获得的工作,蓝眉刚上了一个月的班,我怎么跟舅舅交代。蓝眉咧嘴一笑,说,我已经辞职了,我跟老总说,我要和男朋友在一起,老总就同意了。

真是拿她没办法。可是在蓝眉走的那天,我竟跟她吵了一架。我气我是全心全意对她,可她爱情一来,马上就把老友忘干净。我说,蓝眉,这2年我是看够了你的戏,你就像一只候鸟,一会儿飞东一会儿飞西,从不想将心意平息,我都不知道你究竟想要什么。但愿你最后不要一无所获!

谢谢你,我不会!蓝眉昂起了她那小小的头颅,背上行李,把门狠狠地一摔,走了。

为爱觉醒

蓝眉一走又是半年,这次失踪的时间更漫长。她没有回来,就表示她一切都好,我的心也平静下来,被蓝眉搅动的生活让我疲惫。我们偶尔在QQ里见面,6月的一天,她给我来了一封邮件。

老唐,我和景文暂时分开了。这种分开,不是分手,而是情感上的独立和自由。

你知道吗,我一直在回想临走时你骂我的话,想的结果是让自己吓了一大跳,这2年,我把所有的心力都用于了爱情,而事业,一无所获。我先后在5个公司工作过,每个地方都不过半年,每次应聘时被人问起经验和积累的时候,我都无地自容。而你,我的老同学、老朋友,在我对事业荒疏的时候,已经远远地把我抛在了后面。

找工作期间,我屡屡碰壁,在景文嘲笑我只会谈恋爱不会工作了之后,我决定不再做一只爱情的寄居蟹,我不想再让爱情成为我生活的唯一。这2年,我为了爱情南来北往,就像一只忙碌的候鸟,随着季节不断迁徙,背负着无数的眼泪和欢笑,也让你在无数个夜晚为我担忧。我渴望爱情,渴望浪漫和激情,我的头脑完全为爱情所左右,这样疯狂追求的结果,就是让自己成了一具爱情的空壳。

到深圳来,虽然景文的爱依旧,可我却感到了他的陌生以及我们的距离,这让我惶恐和不安。我把工作看得很渺小,同时也在被社会抛弃,在阳光灿烂的景文面前,我开始自卑了。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做一个自立的女孩,我的生命不只为爱情而呼吸,我的脑袋也不只为爱情而发烧,我要有自己的事业和追求。请你鼓励我。

我翻来覆去读着蓝眉的信,那个活泼的身影仿佛一团火在我的眼前跳跃,这,是那个头脑发热的蓝眉吗?从武汉到深圳,又从深圳到武汉,蓝眉每一次激情的双城记,既让我鼓舞又让我无奈。而在这段路上,我陪伴了一个生命从浮躁到宁静的裂变。我为此欣慰。

一种叫作眼泪的东西让我眼前的电脑屏变模糊起来。我把我与蓝眉交往的信件存在一个文件里,署名:记录蓝眉。让这些文字时时提醒我,有爱情的生活固然激情,但只剩下爱情的日子也会让心灵变得荒芜。做完这些之后,我给蓝眉回了一个字:好。

爱情股票:垃圾股反弹成绩优股.txt

人生如股票,事业如股票,爱情亦如股票,选择了一份怎么样的爱情,你就选择了一个怎么样的人生,有些股票表面看是一只垃圾股,其实这有可能是潜在的绩优股。选对了,你将会有一个成功快乐与幸福的人生。

吴锡森,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理事,致力于多媒体和互联网开发多年,以技术投资同人合作创办了飞天电脑公司、天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和天星游戏有限公司。

三间公司都相继被收购,女友成了别人的新娘。接踵而来的打击让他失意。在这时,一段意外的爱情却在不知不觉中潜入了他的生活,她认准他是一只潜力股,并用真情、用智慧将他包装成了一支爱情绩优股,在短短一年时间中,他就相继在广州、北京、上海、成都建立了联新科技分公司,事业发展如日冲天……

爱情事业双受挫,他成了一只垃圾股

2001年2月,26岁的吴希森三次创业失败,也正在这时,女友林盈移情别恋嫁给了一个有钱人。爱情事业双受挫,给吴希森沉重的打击。

2001年4月的一天,吴希森从酒吧出来,外面下起了瓢泼大雨,他一头冲进雨中,迈开步子没命地向前奔跑,他想借此来发泄心中的郁闷,不知跑了多久,他累倒在一块草坪上,闭上眼睛让大雨冲去心中的烦恼,突然间他感觉雨停了,他睁开眼,一个女孩拿着一把伞蹲在他面前为他遮雨,看见他睁开眼,她担心地对他说:“先生,你这样会生病的,起身到亭子里去避避雨吧。”

吴希森站起身跟着女孩向亭子里走去,女孩边走边说:“认识你很高兴,我是暨南大学新闻系的研究生,我叫李平,你遇到什么困难了,我可以帮到你什么吗?”吴希森摇了摇说:“你是帮不了我的,不过真的很感谢你。”

就这样,吴希森认识了李平,她是广东清远人,比吴希森小4岁,她不但人长得非常美丽,而且是暨南大学的才女。

李平回到宿舍,吴希森英俊而痛苦的脸庞,深邃而忧郁的眼神在脑海里不停飞扬,她觉得他是一个不一般的人,有一种想了解他、走进他内心世界的冲动。

广州那段时间,总是阴雨连绵。又是一个大雨天,李平看着窗外那块吴希森躺过的草地发呆,他现在怎么样了?她终于忍不住给他打了一个电话,当听到对方沙哑的声音,她的心里一阵“怦怦”狂跳,好一会儿,她终于平静下来,有些调侃地说:“你怎么了?是不是又被大雨冲跑了?”

“啪”话筒掉在了地上,接着她听到玻璃的碎响声,她在话筒里不停“喂!”,死一般的静。李平放下话筒飞快地向楼下跑去,打的直赶到吴希森的住处,看见吴希森醉倒在地上人事不醒,额上被打碎的玻璃划出一道伤口,鲜血直流,她连忙将吴希森送往医院。

在医院,吴希森还是处于醉酒中,他一直说着糊话,“我那么爱她,她怎么可以嫁给别人?我所有的努力不都是为了她吗?我现在是没有钱,但她怎么可以在我失败的时候离我而去?”说完是一阵伤心的哭泣。

一见倾情:他是一只潜力股

李平为吴希森对感情的执著深深感动着,觉得这是一只可遇而不可求的爱情潜力股,在那一刻,她下定决心,要努力帮助他度过这段心情雨季,她相信他有朝一日一定会升值成一支绩优股。从这以后,李平开始收集有关事业感情遭遇挫折而后振作起来走向成功的纪实作品,并将这些故事说给吴希森听,希望能让吴希森重新振作起来,可是吴希森还是像以前一样消极,他成天不是上网聊天就是以酒为伴,将自己灌得烂醉如泥,然后呼呼大睡。

这让李平有些束手无策,经过几天的冥思苦想,李平又想出了一招,她打电话到各报刊社,通过各种方式终于同一些文章主人公联系上,她向他们说了吴希森的故事,将吴希森的电话号码和联系地址给了他们,希望他们能来电来函给吴希森鼓励。她还将收集的所有纪实文章装订成一本书,并自己绘画设计了封面,取名为《站起来吧,成功是这样炼成的》。

在吴希森生日那天,邮迪员敲开了他的门,将一叠厚厚的信递给他。吴希森一封封拆阅着。

这时电话铃声响起:“希森朋友,生日快乐!李平小姐让我认识了你,说实在的,我很佩服你的创业精神和敏锐的商业眼光,我相信你会成就一番大事业……”一个又一个电话,电话铃声此起彼伏。当他接完十多个电话,看完十多封信,他为这些素不相识的热心朋友,更为李平这个热心温柔的女孩的真情感动着,泪水将他的脸颊打湿……

突然门铃响起,是李平!李平走进屋,将那本《站起来吧,成功是这样炼成的》的书递给吴希森,“生日快乐!”她从衣袋里摸出纸巾为他擦拭脸上的泪水,接着说:“说实在的,我并不认为你是失败,你一直以技术为发展主线。我相信你会再次创建自己的新公司。我更相信你是一只爱情潜力股,有朝一日会升成一只绩优股。”

吴希森的泪水不停地往外涌,他对李平说:“阿平,谢谢你为我所做的一切。你放心吧,从今以后我会振作起来,重新做一番事业。”

2001年4月,吴希森的父亲在广州人民医院检查出得了晚期癌症,手术费要30万元。看见父亲渐渐枯瘦的身体,吴希森经常躲到一边去默默落泪,李平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她总是在他落泪的时候走近他,为他擦拭脸上的泪水,终于有一次,她对他说:“希森,告诉我你父亲的真实病情,让我为你分担,好吗?”

他对李平说:“阿平,你是个优秀的女孩,你应该去找一份有保障的爱情,我不想让你跟着我受苦,你还是离我远一点吧。”李平流着泪说:“和你在一起受苦受累我也觉得幸福,如果这个世界明天就毁灭,我现在的唯一心愿就是嫁给你。”吴希森将李平紧紧地拥在怀里,在泪水与真情的交织中,他深深地吻了她。

李平四处张罗着向亲戚朋友同学们借钱,并将父母寄来的生活费和零花钱节省下来,每天以方便面充饥,她将这些钱节省下来为吴父治病。同学们知道她借钱的原因后,个个都劝她,“阿平,凭你的条件,完全可以找一个大款,你还是考虑清楚,世界上可没有后悔药卖。”

但李平相信自己的眼光,“他会是一只爱情绩优股。”

从这以后,李平将课余时间全都用来照顾吴父,她到各大书店查有关医治癌症的资料,打电话向有关专家咨询,她听说中草药治癌很有疗效,马上跑到很远的深山找老中医开处方,为吴父煎熬中草药,一勺一勺地喂他。医生说病人心情开朗对病人的病情好转有很大帮助,她就想方设法让吴父的心情开朗,她上网陪吴父聊天,经常用轮椅推着吴父到公园去散步,给他说笑话,让他开心。

李平的真情深深打动了吴希森,他下决心为这份爱情干出一番大事来。

爱的升华:垃圾股反弹成绩优股

2001年5月,科技股早就跌得一塌糊涂,可吴希森还是想从这绝境中逢生,没多久他就注意上宽带行业,觉得这将是未来互联网的发展新趋势。于是他开始书写一份全新的商业计划书。几天后他用10页的商业计划书和自己的创业经历说服了香港一间上市公司,对方答应投资300万港币。

2001年9月,吴希森创建了联新科技有限公司。开发软件最怕碰到一些来历不明、不知所谓的错误,如操作系统本身的Bug,内存管理的Bug和开发工具的Bug。李平多么想和恋人站在同一条战线上,为他分忧解愁,可她学的是新闻专业。

为了配合恋人的发展,她利用空闲时间背着恋人报读夜大学习计算机专业。在学习中,她遇到相当多的困难,因为她的理科成绩一直不好,为了更快的入门,她硬是将初中、高中到大学的数学刨了一个遍,逼着自己快速复习这些知识,然后拿起吴希森的专业书,仔细地研究起来,并针对他在编程中遇到的数学模型、数学代码、系统里面的内存和驱动所发生的各种各样的错误,努力寻求解决方法,将一些代码转换成数学公式,将一些错误跟踪运用一些数学公理、定理写出几百几千行程序。她将这些解决问题的方法牢记住,有时吴希森遇到困难时,她在一旁不经意的一点,困难很快就迎刃而解,吴希森开心地将她拥进怀里,十分欣慰地说:“平,你跟我在一起不到一年,就给我同化了。”李平幸福地偎依在恋人怀里,激动得泪水盈盈,她终于能和恋人分忧解愁、同喜同悲。

2002年3月,李平因为严重贫血,再加之节约造成营养不良,长时间的用脑和睡眠不足,经常感到头昏,终于在一次课堂上昏倒在地。同学们将她送到医院,她醒来后却想着恋人编程中遇到的一个难题一直没能解决,如果解决不了拖延时间,产品就不能准时交货,如期上市。她躺在病床上,脑海里却万马奔腾,她连忙拿出笔将这些演算写在了笔记本上,可还没演算完她身体支撑不住,又晕了过去。

吴希森心急火燎地赶到医院,看见脸色苍白昏迷的李平,散落在地上的电脑编程书和一本厚厚的编程笔记,他泪水盈盈。他拾起那本笔记,看见李平还没演算好的程序,他脑海里突然像闪电掠过,他留下一张纸条吩咐hushi一定好好照顾李平,马上赶回公司打开电脑,困扰他近一个月的难题竟在那一刻迎刃而解。

2001年12月25日,联新科技如期推出统一应用平台。以计费网关为基础,架设互联网、电子邮件、视频点播、语音交流、网络游戏、远程办公等增值服务,并提供增值服务到计费网关的接口,统一计费管理,形成整套宽带增值服务解决方案和宽带营运体系。并顺利通过了中国电信集团广州研发中心的功能和性能全面评测。几个月时间里成功应用于20多个单位和公司,为客户带来了很好的经济效益。

2002年12月,仅仅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吴希森就在北京、上海、成都建立了联新科技分公司,事业如日中天,他用最好的业绩回报了恋人的深情。

爱情就是石头花开.txt

石头是一个能拍着我肩膀与我称兄道弟的女孩,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像假小子。

大三时,宿舍的兄弟都已经花前月下,自诩风流倜傥才高八斗的我却成了兄弟们嘲笑的对象。大家全力支持我和石头谈恋爱,他们跟我打赌,说如果三个月内能追到石头,就请我大吃一顿。也许是尊严作怪,在众兄弟的怂恿下,我不假思索地答应了。

我开始了攻势。当我一脸诡异地问她:“你跑得快吗?”石头一头雾水,半天没回过味来。我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我想追你啊。”等她弄明白后咬牙切齿地道:“本姑娘早已名花有主了。”我继续胡搅蛮缠:“难道没有一点商量余地吗?”石头再次给我泼冷水且口气坚决:“除非铁树开花。”我讨好道:“怎么不是石头开花呢?”谁知这一下却惹恼了这丫头,她捋起袖子嚷着要给我颜色看看,一看情势不妙,我赶紧撒腿就溜……

女孩子吗,用鲜花情书就能将她们的芳心俘虏,这是兄弟们的经验还是值得借鉴。当我绞尽脑汁杀死N个脑细胞将一封催人泪下的情书写好交给石头时,她竟然看也不看就完璧归赵。至于玫瑰花则一律拒之门外,还说她这枝鲜花绝对不会插在我这堆牛粪上。几个回合下来,我已溃不成军。

没过多久,又发生了一件令我恼火的事。外校有个家伙也对石头产生了爱慕之情,而且穷追不舍。这不是摆明着与我对立吗?本想把这小子狂扁一顿,只是顾及自己的实力才迟迟未敢实施,不过幸好石头对他并不感冒,这才让我稍稍松了口气。

然而,尽管石头婉言拒绝了他,可他还是不肯放弃,追得石头无处躲藏。那天,石头向我求助:“帮个忙,给我当一段时间男朋友,当然是假的。只要摆脱那家伙,我请你吃麦当劳。”我心里窃喜:嘿,这可是你自投罗网!谁知石头仿佛早就猜透了我那点花花肠子,竟与我约法三章:不准干涉对方生活;不准假戏真做;不准……虽然我竭力反对这个不平等条约,但还是答应了,谁让我真有点喜欢她呢?

当我们双双出入校园时,兄弟们都大跌眼镜,嘴上说着“恭喜恭喜”,心里都为请客后悔得跺脚。正如石头所料,这一招也终于让外校那家伙知难而退了。而我却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了石头。我意识到不能再一味陷进去,便故作轻松地说:“Game over,游戏到此结束。”我说完,石头沉默了片刻,眼里闪过一丝复杂。她说,好吧,改日我请客。我凄然地笑了笑。

那天晚上我独自出去喝闷酒,觉得自己简直是个大笨蛋,明明喜欢石头却还装作满不在乎。更惨的是,“假恋”被兄弟揭穿后,我不仅被他们狠狠宰了一顿,还成为他们茶余饭后的笑谈。遭受如此打击,一向乐观派的我,像泄了气的皮球整天精神委靡不振。而石头依旧没心没肺,好像熟视无睹。在烦闷中度过了很久,兄弟们都劝我:真要喜欢她,你就大胆说出来,有时爱情需要勇气去表达。

12月8日是石头的生日,报上说:“凌晨会有流星雨,相爱的人在那一刻许愿,一定会心想事成。”我深思熟虑筹划了好久,做出了一个大胆决定。在校广播电台,我为石头送上了生日祝福:“也许我们不会有未来,但我希望有一天你终会明白我的爱。今天是你的生日,我唯一的希望是陪你一起去看流星雨……”当那首《很爱很爱你》的歌声响起时,我眼里溢满了泪水。

晚上,我拨通了石头的电话:“你愿意和我一起去看流星雨吗?”石头却矜持不语。我内心无比绝望,说了句“生日快乐”,就想挂断电话。“我愿意。”当石头的声音轻轻从话筒传来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凌晨,一颗颗美丽的流星在漆黑的天际划过,我和石头闭上眼睛默默许愿。睁眼后,我鼓起勇气,目光期盼地望着她:“我许的愿望是石头开花,也许石头永远不会开花,而我却依旧在痴痴期待着奇迹出现。”奇怪的是一向大咧咧的石头此时却音细如蚊鸣:“你知道我许下的愿望是什么吗?”她竟然羞红了脸:“我许的愿望是——陪你到地老天荒。”我的心一颤,突如其来的幸福真让我不知所措了,我怔怔地看着她,随即将她轻轻拥入怀中。

后来,我问石头,你从什么时候喜欢我的?石头贴在我的耳边说,从你说石头开花开始。既然你也喜欢我,为什么老拒绝我啊?我问。石头一脸坏笑,笨蛋,这叫欲擒故纵,你才是块不开窍的石头啊!

爱情距离5CM.txt

爱情距离5CM

作者:缪小俊 文章来源:《东西南北·大学生》2005年第6期 点击数:4344 更新时间:2005-7-9

天气预报又开始说冷空气要来了,南京降温,广州也降温,那么遥远的两座城,把原本只有5CM距离的两个人远远地隔开,不能相拥,不能取暖。

今天军训的时候,我看见音师班的那个女生了,她的个子很高,排在女生方阵的最外侧,而我的个子是男生里面最小的,所以排在男生方阵的最外侧,正步走。男女两队交汇的时候,我刚好走过她的身边,她的样子真的很好看,细长的眼睛,两颗小兔牙,有点像《男人四十》里的胡彩蓝,我觉得我看她的时候,她也会朝我这边看,很奇怪的眼神,笑笑的。

——林家明日记

上了大学之后,我觉得天好像突然就比从前更高更远了,空荡荡的,让人觉得好寂寞。无聊的时候,我就趴在宿舍的窗子上朝外面看,女生楼底下有个小小的花圃,粉粉紫紫的牵牛花沿着矮矮的栅栏一直爬到篮球场的铁丝网上,隔着铁丝网看过去,总会看到几个男生在打球,那个时候,我喜欢其中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009班的,叫沈聪。

有好几次,我在食堂遇见过他,他都是一个人,或是和几个男生在一起,我估计他是没有女朋友的。因为在我们学校,食堂是情侣最亲密的地方,吃饭的时候男生女生会互相喂饭。有一次,一对情侣又在食堂喂来喂去,旁边有好几个同学都被他们恶心走了,沈聪就和另一个个子矮矮的男生坐过去,过了一会儿,那对情侣就灰溜溜地走了,因为沈聪和那个男生在他们旁边相互喂饭。

后来我知道那个和沈聪在一起喂饭的,个子矮矮的男生叫林家明。沈聪他们打篮球的时候,他就在旁边帮着看衣服,或是躺在草坪上看书,自己从来都不打球。我想可能是因为他的个子太矮了吧,不适合打篮球。军训的时候,我老是看见他朝我们女生方阵看,我就冲他笑笑,觉得他的样子憨憨的,蛮可爱的,我就想,他离沈聪那么近,如果我靠近他,就可以离沈聪近一点了。

今天在食堂的时候,又遇见那个长得像胡彩蓝的女生了,她又朝我笑,她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很好看,我觉得自己有点喜欢她了。每次我躺在篮球场的草坪上,都能看见她趴在女生楼的窗子上朝我们这边看,于是每次我去球场都不打球,就躺在草坪上看着她,篮球场和女生楼之间的铁丝网上爬满了牵牛花,挡住了她的视线,所以我可以看见她,她却看不到我。

——林家明日记

前几天路过球场的时候,我拣到了一只篮球,不过是泄了气的,我想应该是沈聪丢掉的吧。后来我把那只篮球充了气,每天下晚自习的时候都去球场打一会儿球,虽然我的个子很高,但我却从来没有打过篮球,就只是在跑道上拍啊拍的。

快要考试了,沈聪和那几个男生已经不经常来球场打球了,倒是林家明,只要不下雨,每天都会过来,就一个人躺在草坪上看书,或是看天,远远地看过去,孤伶伶的,特别落寞。

于是有一次,我就抱了那只泄了气的篮球跑过去,我说,我叫桑离,003班的,你教我打球好吗﹖他就好脾气地冲我笑笑,然后投一个漂亮的三分球给我看,我没想到他个子那么矮,居然篮球打得那么好。他把球扔给我,让我自己练习,我投一次,他就跑过去把球拣回来,扔给我,我再投,他就再拣,就那样笑笑地在球场上追着球跑来跑去。

后来沈聪他们那帮男生又过来打球,我就混在他们中间,他们问我是谁,林家明就跑过来说,是我的朋友啊!于是那帮男生就坏笑,打完球之后,非要林家明请他们吃火锅。

在火锅店的时候,我就坐在林家明的左边,而沈聪坐在林家明的右边,我帮林家明涮菜的时候,一转眼就可以看见沈聪。于是那晚我涮了很多的莱,林家明被撑得不行。晚上送我回去的时候,不停地打嗝,反胃。

到女生宿舍楼下的时候,他说,我那帮朋友爱起哄,你别介意。我说,我知道。然后噔噔噔跑上楼,站在三楼的走廊上,远远地看见他抓着球场的铁丝网在吐,粉粉紫紫的牵牛花摇落了一地。

今天我在宿舍睡了一整天,也不知道是因为胃里难受,还是心里难受。我看出来了,她喜欢的不是我,是沈聪。其实早该觉得奇怪了,她怎么会喜欢我呢,她比我高出有5公分,每次拣到球,我都是远远地扔给她,我没有勇气站在她的旁边。就算她不嫌我矮,我也会嫌她高呢。

——林家明日记

那天在篮球场打球的时候,林家明没有过来,他这段时间已经不怎么过来球场了,沈聪说他在忙计算机考试。我那只篮球又泄气了,我让沈聪帮我打气,他带我去器材室,如果从那段爬满牵牛花的铁丝网翻过去,就不用绕很远的一段路了,他先爬上去,然后把我拽上去,然后又在下面接我,铁丝网摇摇晃晃的,我一下子就跌下去了,还好他在下面接着我,不过我的头发缠到他的衬衫扣子上了。

我把头靠在他的胸口,他很小心地解开衬衫扣子,我看见他深麦色的皮肤,他的手指不停地碰到我的脸,凉凉的。然后我就看见林家明在球场上一闪而过,虽然隔着铁丝网和层层叠叠的牵牛花,但我仍然可以感觉到他的脸上,一刹那,满满的忧伤。

沈聪也看见他了,用力地扯掉扣子,然后翻过铁丝网追过去……我就呆呆地站在那里,地上满是因为我们翻来翻去摇落的黄叶和花瓣,我觉得自己就是一只泄气的篮球,我不停地给自己打气,想要追上他的脚步。

那天之后,天气预报每天都说冷空气会来,好像冬天一下子就来了。有一次我去图书馆,下雨天,我的车子坏了,刚好沈聪从我面前走过,没有理睬我。我蹲在雨地里哭出来,满手油污,我弄不上那该死的链条。

今天我加了桑离的MSN,我对她说,我喜欢你;她在线的那头沉默了很久,临下线的时候才说,其实你是个不错的男孩子,善良,温柔,功课又好,如果你能有170CM,我想我一定会喜欢你的。对不起。我打电话回家跟妈妈哭了很久,我说,妈妈,我想长个子。现在可以做手术增高呢,我真的很想再长5CM,我只要再长5CM。

——林家明日记

有很长时间都没有看见林家明了,我向隔壁班男生打听,才知道他生病了,要休学半年,我就觉得很难过,那么阳光,那么健康的一个人,怎么就会生病了呢。

也不知道现在沈聪和那帮男生是不是还经常去球场打球。新学期调宿舍的时候,我被安排到了女生楼的前一排,打开窗子,看不到那个球场了。和沈聪还有林家明一起打球的好几个男生都恋爱了,老是遇见他们在食堂互相喂饭。

每次想起他们,我就想,会不会有这样一个时刻。我想念他们的时候,刚好他们也在想念我。

再后来,沈聪也恋爱了,是我们隔壁寝室的一个女生,有一次他来等她的时候,我问他,林家明怎么样了﹖

他就从书包里拿出照片给我看,一个憨憨的男生坐在床上对着镜头傻傻地笑着,照片的背景是一面大大的白墙。沈聪说,林家明在广州,他说不用担心他,他还说等下次回到学校的时候他就会跟你一样高了……

天气预报又开始说冷空气要来了,南京降温,广州也降温,那么遥远的两座城,把原本只有5CM距离的两个人远远地隔开,不能相拥,不能取暖。

爱情来了.txt

越来越难以摸透女人的心灵!她有一份固执,又有一份躁动;她冷傲又疯狂,她明媚又幽暗。她时刻都在等待一份意外的惊喜.她需要别人去欣赏她的胭脂,她的服饰,她的身姿,她的风雅。她一直在等待一个陌生的人来开启她的心灵世界,与之碰撞,与之交缠;自然她也在等待着去赐予----赐予一个陌生的灵魂一份精美的礼物,一个温柔的天空,一片纯洁的芳草地!直到视线相遇的那一刻,声音响起的那一分,唇角飞扬的那一秒,她开始释放自己积蓄了很长时间的柔软,她用她聪慧的眼神,敏捷的思维,灵巧的嘴巴,温存的话语,善良的心灵丝丝缕缕地虏获一个飘荡的灵魂.那种忽冷忽热的温度让这个陌生男子的内心变得温润,原先静止的心灵开始躁动不安,随着了解的深入,诱惑的加强,一种冲破陌生的念头愈演愈烈,直指欲望在心中升腾。然而,女人刹那间的冷静与漠然,又让男人在一扑簌迷离中找不着北.于是,他们之间陷入了第一次较长时间沉默。女人自然不会主动寻找男人的踪影,因为她内心的自尊让她在不断的等待中冷漠着,但连她自己也无法预料的是:她竟然也在这种难耐的安静中蠢蠢欲动起来,思念如噬人心魂的毒药.在一天天的渴望中一点点憔悴,只是她依然不断地说服自己:此刻,只有沉默!只能沉默! 难以逾越的是——一个具有东方特质的蕴藉含蓄的女子不能也不容许自己在情感上主动什么!

终于,男人耐不住自己心中灼热的火焰,拨通了那个神思了几千遍电话号码,你若问他此刻在干什么?他一定会告诉你:他昏了,晕了,浑了,快疯了,他管不了那么多了,他必须要去寻找了,他一定要找到那个天使般妖绕的女子, 因为他已经开始为她神魂颠倒了!他要用他的爱将她的沉默燃烧,他要用他炽热的情让这位心怡已久的女子为自己疯狂,他要用自己灼人的火焰将彼此覆灭又重生!

爱情就是这样一种奇妙的东西,她会不择时空地袭击你的灵魂,让你为她快乐,为她忧伤,为她幸福,为她疯狂,甚至是生生死死!然而,身在其中男女却甘心情愿被其蛊惑,为之沉迷!想起那句经典的爱情宣言:痛,并快乐着!

小心哦!爱情来了……

爱情朴素得像块布.txt

芬并不漂亮,也没有什么时尚的服饰作打扮。甚至,她的皮肤也有点黑,但我却庆幸能和她在一起。听着她清脆的声音,嗅着她清香四溢的长发,有时真觉得她像是我母亲。这个校园里,我感觉我们的爱情是最真实、最朴素的。

我和芬一样,经济条件并不好,因而我们都很节俭,学习也刻苦。她是学勘探的,我是学物理的。平时都专心于各自的学习,没有什么时间聚在一起,但每周五我们定要约会一次。因为男生是不允许进女生公寓的,她也不愿打电话,所以总是她到我的寝室约我。这样,宿舍的兄弟也认识了芬。

去年一次考试结束后的当晚,我头脑一时冲动,与几名同学跑到外面通宵上网了。第二天,疲惫不堪的我回到宿舍,就栽到床上,一睡就是一整天。

下午4点左右我醒来,发现桌上有饭菜,用白塑料袋裹着,还是热的。同学告诉我,午饭的时候芬来过,见我沉睡着,知道我泡了一夜的网吧,便走了。旁边搁着一张字条,写着:快吃!吃完来图书馆门口——芬。我一下子愣住了,心里不是滋味,居然忘了周五的约会!也没有和芬说一声。

我草草吃了饭,找到芬。她很生气,气的不是我失约,而是我整晚地上网。她责怨得对,我们是边读书边帮家里挑担子的人,没有什么钱和精力去网上冲浪,更不该玩什么网络游戏。打那以后,我每每犯了上网的瘾,都会在心里用芬的话提醒和告诫自己,而每每和芬走走聊聊,烦闷的心也就舒坦多了。

见到许多校园情侣彼此用手机传送情话,看到食堂里富裕的男生给女生大摆筵席,我很羡慕,甚至感到一种自卑。好的是,芬从不要求我什么,我很感激她的善解人意,但总觉得欠她什么。3月是春游的好月份,班里组织到一个风景区去游玩,我欣喜地以为可以带上芬一同去玩,好好放松一下。当得知门票一个人就得20元时,我泄气了。看着同学各自背了包出门旅游去了,我给芬打了电话,约她一同去东湖散心。乘了公汽,到了湖边,竟发现这里的景色也不逊于正规体面的风景名胜。轻风拂起芬欢乐的长发,又抚在我的左颊上,我们愉悦极了。身旁的翠柳窈窕动人,好像静默地为我传送爱意。我倚着芬的肩,望着波光粼粼的湖面,对芬说:“芬,你真好!”她扭过头低下了。我们背靠着背,听树间的风声,孩子们的笑声,岸边的浪声,我们都醉了。

待到饿时,芬轻柔地弯下腰,取背包里的饼干和她装的一壶凉白开。在她起身轻甩长发的一瞬,我惊觉到:芬是那么富有青春的活力和优雅的气质。

离我们不远处,有的恋人骑着双人车尽情地玩赏那种新奇和刺激,也有的恋人划着小舟陶醉于如水般的柔情中。但是,我与芬一点也没有为我们“玩”的简单而感到失落。我们知道,朴素的爱情只需两个人在一起就够了。

有的时候,我和芬也像其他初恋的同学那样手挽手并肩走在校园内。那天下午,我们走在校足球场旁的小路上,一个足球突然从球场上飞了过来,发了疯似的打在芬的身上,芬尖叫一声,球滚落在地上。我气极了,朝球场猛地吼道:“是哪个鬼蛋踢的?!”一男生冒出来,应了一句。我立刻喊向他,命他给芬道歉。可那家伙却只说不是故意的。在我执意要他道歉时,芬一把拉住我,一手按在疼痛处说:“算了,不是很疼。”还勉强挤给我一个笑靥。

第二天,她面带苦色,说是肚子痛。“是昨天那足球打的吧?”我问道。“不是的,这几天都这样。”她苦笑道。最后,我带她去了一家医院,知道是痛经。我给芬买了几盒药。看她渐渐有了血色,我便放心了,同时也安慰她说:“好好照顾自己,我每月还有奖学金,你加点营养,不用管我。”这时,她倚着我的肩,久久无语。我嘱咐她以后身体不舒服时别瞒着,她笑着应了。“那天球一定打得很痛,是打到哪儿了?”她狡黠地笑道:“你说呢?”“那以后我在右边走,护着你,免得球打到你。”那晚,我们在洒满月色的校园里谈得很深。

今年情人节,芬送了我一个可爱的文具袋,橙色,有着柔韧的面料,还镶着红边儿,中间印着一只花鸟。但我却没准备好送她什么。那晚,我们来到学校的天泉草坪,果然那里已张灯结彩,焰火在夜幕中炸开,一朵朵美丽的礼花落下时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似在迎接我们的到来。走近喷泉,在旁边的草坪上坐下,我们心潮起伏,沉浸在初恋幸福中的我和芬长久静默……

多好的草啊!你有的是春的新装,还有生命的坚韧;你缺少花的风采,也无妖饶风情。但我喜欢你的长绿,爱你的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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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一个童话加上问号

当我听到蔡依林这首《消失的城堡》,看到了这句歌词。 爱情真的是一个童话加上问号?

相爱的时候,我们可以海誓山盟,可以为对方做一切。

相爱的时候,我们可以牵手,可以拥抱,可以互相依靠。

相爱的时候,我们可以编造编造各种美丽的童话故事,把我们未来都可以想象出来。仿佛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每天的阳光都是那么的灿烂。就是因为你在我心里,我在你身边。

相爱的时候,我们可以相互鼓励,可以相互安慰,相信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就是我们在一起了。相信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我们的相爱了。

相爱的时候,我们可以容忍对方的错误,可以原谅对方的缺点。可以把不美好的事情变成美好的事情,可以让不开心的事情变成开心的事情。

只是,这只是相爱的时候的童话故事。 一旦分手,再美好的童话都会破灭。

分手的时候,曾经的海誓山盟都变的虚幻,和对方的一切誓言都是空的了。

分手的时候,我们不再牵手,甚至不能再象普通朋友一样交谈。

分手的时候,我们曾经勾画的未来,真的变成了一个消失的城堡。这个时候,你才相信,不完美的永远是不完美的。

分手的时候,我们不再相信世界上最美好,最重要事情就是我们的相爱了。我们到分手的时候才知道其实还有很多的事情比我们相爱更加重要。

分手的时候,我们才知道对方并不是那么完美,对方的缺点,或许就是我们分手的原因。只可以,在热恋中的人都看不到对方的缺点。只有分手的时候,才可以感觉的到缺点的存在。

爱情,真的是一个美丽的童话,同时又是一个大大的问号。

爱情是一门经济学.txt

爱情是一门经济学

作者:画眉 文章来源:《黄金时代》2005年第1期 点击数:3198 更新时间:2005-5-16

爱情是一门经济学,只有真正明了个人所持资本额,并深谙投资经营之道,方可创造出人间佳话。

搁10年前,谁敢跟我提出这等观点?直到一干同好在现实中,纷纷给挤兑得伤痕累累,才发现那般丰厚资本,只得如此寒酸产出……分明白痴。

你看,年少轻狂是件多么糟糕的事,我们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而我们用九头牛也拉不回地自以为是。好在那些日子都过去了,如今的我们,思想与行事同样圆熟,目光和心地一般清明———啊,真好,我们终于熬到30岁了。

而现在的问题是,再丰厚的资本也需要优秀操盘手的打理才能取得最大效益———比如,一件产品之所以销售良好,主要在于内在品质,外在包装及推销手法三要素,如果说30岁女人之于前两项并不气短,却往往在末一项上丢分———一位30岁美女兼才女骄傲地说:“目前我用于工作的时间精力是90%。”没错,30岁正是做事业的铂金年华,可问题是接下来,她的声音忽然那么低:“但是……我找不到好男人。”

天!她们一定还以为自己身处玉在椟中求善价,钗于奁内待时飞的《红楼梦》时代,要知道推销手法中至关重要的一条是“向先进同行学习”。

当然,成为抢手货的捷径无疑是人无我有,品行内敛的30岁女子不妨从这里打开缺口:更缜密的心思,更宽柔的胸怀,更雍容的气度……关于如何将其投资回报率发扬至最高,必要时不妨和你的私人理财顾问聊聊。

没错,左手风花、右手油盐的30岁女人才是如今爱情市场上性价比十分之高、投资回报率非常之大的绩优股,女人30一枝花绝不再仅仅是女人授予自己的安慰奖———至于尚意识不到这点的傻瓜,就让他们注定少赚乃至赔本去吧,我们乐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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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像(又鸟)毛一样飞舞

作者:安宁 文章来源:《青年文摘(绿版)》2005年第4期 点击数:4287 更新时间:2005-5-21

终于知道,总有一些东西,无论我和可可怎样地亲密无间,也是不能拿出来分享的。

第一次与可可开口说话,是在系里的春节晚会之后。一起跳民族舞的女孩子要合影留念,女孩子的虚荣和自傲,让我很自然地便挤到了第一排的中间位置上。可惜还没有坐下,便被另一个眼疾手快的女孩子抢了去。气咻咻地正眼看她时,她却是笑嘻嘻地一拍身旁的座位,说:坐这儿也一样引人注目噢!我看她一脸没心没肺的得意微笑,气消了大半,却仍没忘刺她一句:再好也不如篡夺来的果实甜美啊!

记忆里好像那时候彼此总是爱刺来刺去的,当然都不会介意。知道对方早已练就了“百毒不侵”的一身俗骨,任是什么刻薄尖酸的话,都是可以嘻嘻笑着闪过去的。那时我们的宿舍相邻,又都没有整天黏在一块儿的男朋友,所以便同性恋似的,一块儿迟到早退旷课上网交笔友。所谓交笔友,其实是一种爱情缺失状态下的慰藉。所以我和可可都不太在意对方会被远方海市蜃楼般的爱给瞬间夺了去。大多数时候,是互帮互助似的给予支持和鼓励。甚至会代写肉麻兮兮的情书;打电话时因为声音相似,会偷偷把话筒让给对方继续聊。周末约见网友的时候,必也会理直气壮地带上另一位,蹭那可怜兮兮的boy一顿好饭。用舍友们的话说,我们两个的爱情指数像是(又鸟)毛一样,一阵漫不经心的小风吹过来,便会狂飞乱舞,多得让人眼花缭乱。

这样廉价得随处可施的情感,当然都不会心疼。旧的去了,又会有新的源源不断地来。我和可可则像是两个嬉皮笑脸的孩子,在春节去拜年的时候,拦住人家就要压岁钱。钱多钱少,甚至拿一块糖打发了都无所谓。只要在这个过程里,始终有新鲜缤纷的玩意儿,供我们玩耍嬉戏,就足矣了。

这样几乎可以共享一切的豁达和豪爽,在陈宇出现之后,便有了很微妙的改变。

是可可在学校的江湖聊天室里先认识的陈宇,被我看见了,硬是把号码要过来加入了自己的好友栏里。而后两个人背靠着背,把键盘敲得噼里啪啦响。果然是个出手不凡的高手,只几句话,便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更让我惊讶的是,他不仅电脑玩得娴熟,文章亦是写得妙笔生花,文采飞扬。难得遇见一个如此优秀又不油滑的聊友,当然是乐不可支。所以竟是连可可几次催我走的信息也没有回。是她最后哗地转过身来,在我背后一声怒喝,我才一下子住了手。陈宇约我周六早七点在绿源花行门口见的话,自然也是被她窥了去。我照例像以往那样,大大咧咧地把这个又可以赖饭吃的好消息告诉她。却没想到,她冷冷地看了眼被陈宇的话挤得密不透风的聊天框,竟是一声不吭地啪一下关了我的电脑,扭头就走掉了。

第一次没有厚着脸皮跑着去拉住可可。不知道可可究竟是为什么这么反常地大动肝火,可是隐隐约约地觉得,一定是与我,或是陈宇有关。

周五晚上想了许久,终于打电话给可可,故作轻松问她去不去欣赏帅哥。那边想也没想,凶巴巴地扔过来一句:既然帅哥只约了你这位美女,我去做什么电灯泡?!我听着电话那端不耐烦的声音,还有隔壁清晰至极的忿忿关门声,终于知道,总有一些东西,无论我和可可怎样地亲密无间,也是不能拿出来分享的。

第二天早早起来,站在镜子前打扮了足足有一个小时后,我才忐忑不安地向邮局旁的绿源花行走去。远远地,便看到花行的门口,站了一个瘦瘦高高的男生。竟是我喜欢的类型!含了一脸的娇羞和痴狂,低头走到他跟前的时候,还没有开口说话,从身后的花行里,便闪出一个抱了满怀勿忘我的女孩子,腾地跳到我和陈宇的中间,稀里哗啦便来了一通英语:这是陈宇,这是安安;我呢,则是安安最最要好的朋友韩可可;呶,一人一束勿忘我,以后大家就是海枯石烂了也拆不散的朋友喽!

我看着掩饰在蓝色花儿里熟悉又陌生的韩可可,想习以为常地给她一通痛快又淋漓的拳头吃的,却是一咧嘴,苦笑了两声,再也没有昔日的热情和胸襟。

以后的校园里,便时常可以看到陈宇的身边,我和可可左臂右膀似的陪着闲逛。可可依然是个骄傲十足的演说家;我和陈宇,则做了很好的听众。偶尔,可可说得激情飞扬、忘乎所以的时候,陈宇会偷偷地握一下我的手;黑白分明的双眸里,亦会漾出一抹温暖深情的微笑。在这样甜蜜温柔的对望中,我会暂时地忘记另一侧的可可,忘记她骄蛮任性的言语里,咄咄逼人的张扬和自信。可是可可是多么地狡猾和聪明啊,她明明知道陈宇喜欢的是我,任她怎么努力,都是无济于事,可她依然佯装了一无所知的单纯模样,疯狂地将她想像中的浪漫和痴迷进行到底。

我知道可可其实和我一样,一旦喜欢上一个人,会不遗余力地奉献自己的所有;亦会自私地为了这份爱,丢掉所有的一切。包括朋友。

在外人的眼里,我和可可依然是可以共享一切的闺中密友。会在陈宇忙得没空约会的时候,两个人手拉手地去逛街,淘音像店,看通宵电影。或是灯都熄了,她鬼魂似的穿一件白色睡衣推门进来,挤进我的被窝,说一些和陈宇有关无关的悄悄话。甚至会当着舍友们的面,像往常那样大声地问我:“安安,你想不想陈宇?我快要想疯啦!”我会学了她的模样,半真半假地回她一句:“疯有什么用,你厮又不是不知道,他可是只想我一个人的噢!”可可听了会一如既往地扑过来,和我闹成一团,直笑得两人都哗哗流出了眼泪。

这样的玩笑,开过很多次。每一次,可可都会抱住我,疯了似的哭哭笑笑。闹完了,亦会没事似的擦干了眼泪,打电话给陈宇,赖他请我们两个去吃校南门的香菇炖(又鸟)。陈宇看面前的我和可可,那么开怀地大快朵颐,总会无限怜爱地看我一眼,又温柔地在桌底下,碰触一下我的膝盖。

大三的时候,关系到学位的英语四级,陈宇依然没有通过。我无意中说出帮陈宇补习英语的事,可可却一反常态地没有跟过来一句“我也去”,只是马马虎虎地“噢”了一声。这样的反应,既让我吃惊,亦让我兴奋,想终于有机会,可以借补课的名义,甩掉影子一样的可可了。

两个人单独相处的结果,当然是陈宇对再一次报考四级的通过,不再抱任何的希望。于是决定再奋力拼上半年,等待下一次机会。几天后,陈宇让我帮忙代领一份稿费。我跟他要身份证的时候,他才一下子记起,身份证已被可可借走一个多星期了。女孩子的敏感让我一下子失声尖叫起来:“那她有没有说借了去做什么?”“她只是说用完再告诉我,其余的什么也没说啊!”

我和陈宇当即打可可的手机,两个人轮番地用自己的手机打,那边却是很坚持地怎么也不肯接。后来是在第一次遇到陈宇的“深蓝网吧”里,找到了可可。我把陈宇留在外面,自己悄悄走进去,坐在她的身后,登陆QQ,一遍遍地问可可:“告诉我,可可,你是不是已找好了人,帮陈宇考四级?是不是?!”在问了十遍之后,可可灰色的头像,终于闪了起来。她说:“是的,安安,我愿意为爱做任何的事情,你知道的;求你像照相的时候,把最光彩照人的位置让给我一样,再大度地让我一次,好不好?”

我的泪,哗哗地流出来:“可是,可可,你要明白,爱情不是游戏,可以任我们交换角色;亦不是像以往我们(又鸟)毛一样恣意飞舞的泛滥成灾的情感。它是自私的,只肯给两个人。我不会让。陈宇,他也不会。不管,你会为他,疯狂地做什么事情。”

“那么,安安,是不是我要注定失去你们两个,在我生命里铭心刻骨的爱人和朋友。”

我缓缓地转过身去,抱住可可,一字一句地说:“可是,可可,你们两个,我谁也不想失去。我会一个一个地,拼命夺回来。”

等到我沾满泪水的双手,被另一双手握得生疼的时候,我知道,过不了多久,可可会悄无声息地,给我另一种疼痛。

两个月后,我在系里的宣传栏前,看到一张喜庆的海报。上面贴了照片。是一个笑靥如花的女孩子,手里拿了托福的成绩单,600多分的成绩,灼人的眼睛。我看着那张熟悉的面容上,永不肯妥协和放弃的倔犟与坚硬,眼泪,终于慢慢、慢慢地流了出来。

那些(又鸟)毛一样狂飞乱舞的爱情啊。

爱情也要细水长流.txt

爱情也要细水长流

我认识的一对夫妻,表面止看去生活得很平凡。他们每天按时下上班,从来就没有他们激烈的争吵,日子对他们来说就像流水一样平静、舒缓,没有大的风澜。

可他们的生活却对不是没有色彩,他们只是喜欢安静;他们的生活也绝对不是没有感情,他们的浪漫体现在一些小小的细节关怀上。女的告诉我,上大学那时,他为了追到她,可以费尽心机。有一次,他得罪了她,她好几天都没有理他。他就约她到公园去玩,一路上她闷闷地不说话。到了公园,他带她转了一个大圈,后来停在一棵大树下,突然说:“你看树上有个纸条。”她拿下了那个纸条,只见上面写着:“我-爱-你!。”当时,她的眼泪就流了下来。这个男人的小伎俩确实感动了她。男的则对我说,他真是没看错人,结婚后,她为他变了很多。他是农村出生,家境不是很好,他们的婚姻曾遭到她家人的反对。她是个很倔强的人认准的事,就不回头了。他得到了她的体贴和关怀。记得一次他过生日,她为他专门买了一件白衬衣,还做了一桌饭,他感到很幸福。

他们真的是很幸福的,他们结婚年了,好像一直比较知足。其实,爱情也要细水长流,不能太热,一下就燃烧完了不再有激情;也不能太冷,两个人好像完成任务似的,只是生活在一起。爱情更不能染上现代人的浮躁症,速成速散,一点都不严肃,最后连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是爱情了,变得麻木没有知觉了。

有人说结婚了以后,爱情就变成亲情。可我觉得不是完全是这样的,只要你懂得细水长流,而不是提前透支,爱情的火花会时时蹦出。还是这对夫妻,他们目前还没有孩子,因此自由支配的时间比较多些。每天早上,男的要去锻炼身体,于是早餐就由他来做;女的下班早,到菜市止买菜做饭。有时,他们会提议不做饭,一起去夜市。

周末,他们也安排的很好,或者去看新电影,或者去朋友家打牌。他们会心血来潮,买来很多工艺品一起布置他们的家。他们把婚前的浪漫,变成婚后的长相守。谁说这不是爱情呢只要用心经营,这会天长地久。

一天我看见这对夫妻拉着手在街上走着,心中涌起一种莫名感动。耳边响起林忆莲的那首歌:“...........一生相守,从不苛求。爱有让人坚强的理由。真爱的自由,只在真心中停留。愿你我都真正拥有,这一份真诚到永久!”

爱情已关机.txt

买那部手机的时候我丝毫没有犹豫。

手机是用来打电话的。这样说简直就是废话。

我打手机的时候从来不废话,我是认真的,因为我珍惜在电话中对她所说的每一句话,我珍惜电话中她对我所说的每一句话,因为手机是为她一个人准备的。

她长得什么样子,我没见过,我没见过她本人,也没有见过她的照片,我只听过她的声音。因为她是我的网友。

忘记了我是怎么认识她的,因为认识她的时候找我的人很多,我几乎没留意她是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与我认识的。仔细回忆一下,深挖掘记忆细胞,好象是从一次论坛的跟贴开始的。我翻看了所有有关她的帖子,篇篇都很动情,篇篇都饱满细腻而丰富、真挚的感情。

她是一位才女。我看过她的文章后这么认为。我对她说:你的感情故事写得太美好了,我被你深深打动了。

她告诉我说,那些感情故事全部都是我杜撰的。

我说,能杜撰这样美丽感情的女人一定是位很有情调的女人。

我说,能写出这样美丽故事的女人一定有着美丽、浪漫的爱情故事。

她说:不,我没有爱情故事,我从来没有体验过爱情。

这倒是出乎我的意料。

我在想:这么有才的女人却没有过爱情体验,那她一定是有缺陷,要么长得太恐龙,要么……要么……要么什么?我想不出来,反正她有问题,否则怎么会没人喜欢她。

虽然隔着的是虚幻的网络,我们彼此发见到对方的真实面容,但她却似穿越时空透视到我的思想一样地说:我知道你会想我长得一定很丑,其实你错了,我长得很好看,而且也有不少男孩子追求我,但我拒绝了。

切,自己夸自己漂亮的女人其实准保是恐龙。我是这么认为的。

但我真的很喜欢她的文章,却不喜欢她的自夸,我讨厌说谎的女人,其实也无所谓的,网络嘛,本身就是虚幻,允许虚构。我这么想着,开始接近她。

其实我是不应该接近她的,因为我接近她的越久我越迷恋上了她。与其说是迷恋她的名字不如说是迷恋她的思想、她的文章故事。

其实我也挺能写的,一些网友在看过我写的一些情感文章后都夸我写得好,说我写得特感人。靠!能不感人吗?!那是我刻骨铭心的爱情经历、感情经历的总结或者是叫倾诉。那个在我生活中出现过的叫丽的女孩子最终离弃了我。MD,那个丽离弃我的理由竟然说我象个不成熟的小孩子,这是TMD什么理由。想到这儿我就想骂人,如果丽还是个人的话,我就是在骂她。我不成熟?!她找的那个所谓的“款”爷就成熟?!不就是有钱么,瞧那长相可以做她的爷爷了。一想到这儿我就忍不住想发泄出几个“靠”的骂人话。

我把我的那段感情经历的故事文章让她看了,她说真的很感动,写得真好,你是一位非常优秀的男孩子,如果我是丽,我绝不离弃你,我会加倍珍惜你,可惜我不是她,真的很可惜。

我说,你当然不是丽,因为你和她不同,看了你的文章,我知道你是位重情重意的好女孩儿,象你这么好的女孩子为什么会没有爱情经历?

她没有告诉我为什么,她只说好象真正地恋爱一次,她真的好想体验一下爱情的感动,她说好想体验一下心动的感觉。

我说,如果你愿意,我会对你说“我爱你”。

她说:我愿意。

以后的日子里我迷恋上了网络,迷恋上了网络中的她。

虽然她上网的时间不固定,但是这丝毫没有影响到我和她之间的交流。

随着时间、随着我和她的所谓网恋感情加深,我是越来越爱她,她模糊的影子深入地融进了我的生活中。

一天,我说对她说:我想听听你的声音。

同一天的同一时刻,她说:我也想听你的声音。

于是,我买了一部手机。

买手机是为了能随时随地与她联系。

买手机是为了随时随地能够听到她的声音,因为我已经无法满足电脑前那生硬的文字,我就是想近距离的听到她的声音。

她的声音很柔和,每次听到她的声音总会有一种感觉,是一只温柔的小手在心中抚摩的感觉,真得很美好。

我迷恋上每天的与她电话中的交谈。尽管大笔大笔的话费帐单从我腰包中掏钱,但我心甘情愿,因为这是爱情的魔力。

直到有一天,我说:我想见你。

她说,我知道会有这么一天,我知道你会提出这个要求,但我们注定了只能在网络中。

为什么?!为什么不能走进生活?!为什么只能在网络?!我质问她。

她没有说为什么,她只说我很感谢你给了我爱情的体验。

我再打电话给她,关机。

电脑前我再也见不到她的名字、她的任何消息。

她蒸发了?!

我狂晕!骗子!TMD!又是一个大骗子。

我的精神彻底崩溃了。

我想过不再给她打电话,但我控制不住自己,真的!我真的很爱她。

手机虽成了空闲,但我仍坚持着充电,我等着她的来电。

那天,手机终于响了。

是她。我欣喜若狂。

不是她。是位陌生的声音。一个女人的声音。

电话中的那个女人说:谢谢你!谢谢你的爱情给了我女儿生命最后一段时光的延续。谢谢你在她生命终结前的一段时光里给了她爱情的体验。

什么?!我不是很明白。

她走了。真的很对不起你,是她欺骗了你。她临死前说很对不起你。

为什么?!

因为她是一个生命濒临边缘的女孩子。她知道自己的生命即将走到边缘,因为病魔是无法抗拒的。她不甘心就这样离去,她想体验一次爱情,所以她上网……你是位好男孩儿,我们一家谢谢你!同时也再次对你说声:对不起!

我象做了一场梦。

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

爱情已关机。

爱情与洋葱.txt

爱情与洋葱

作者:伊 伟 文章来源:《青年文摘(绿版)》2005年第6期 点击数:5502 更新时间:2005-6-28

在每个盛大的婚礼上,我们总会要新郎新娘一起去咬吊在两人中间的苹果。为什么?

——人类吃的第一个苹果,就让自己从伊甸园被贬黜到凡间;更多的苹果出现在最棒的电脑和无数的牛仔裤上。现在,婚礼上的苹果又开始撞在新郎新娘的嘴唇上……

苹果太忙了。忙得四脚朝天,忙得如赶场救火。所以,我倒宁愿在婚礼上吊一头洋葱。

如果你不打算像鸿蒙未开的亚当和夏娃那样,把爱情仅仅当做一种又漂亮又可口的东西的话(他们随即受到了惩罚,一味的美丽与甜蜜背后,总会招致圣人的告诫),建议你试试洋葱。

在所有关于爱情的比喻中,没有比洋葱更合适的了。爱情首先应当健硕而饱满。在这方面,洋葱丝毫不逊色于任何果实。它朝气蓬勃、略带透明、甚至泛出紫水晶的莹莹光泽。一头最棒的洋葱永远比一个最棒的苹果更加汁水淋漓、充满生机。

爱情应当纯洁而坚贞。印象中还从没见过被虫子蛀过的洋葱,但差不多每个人都见过苹果里的虫子。

爱情应当永远有新鲜的经历和未知的秘密。生命就在两个人彼此探索对方世界的剥茧抽丝中演绎,一如把洋葱层层叠叠地剥开,不到最后永远不知道答案;而当最后的谜底终于揭晓时,你才明白,他(她)原来一直就是最初的那个样子。人心深处最后的一瓣心香永远像第一次相见时,你小心地剥下的最初的一层。

只是这时的你们已相携着过了一生,彼此洞悉对方的每一个层次与细节。一生的经历让你发现,爱情原来是这样的:一层一层地演进到深处,彼此内心的脉络一如既往,却又比你第一次为他(她)怦然心动的时刻,更加洁白、愈发柔软。

说洋葱是关于爱情最好的比喻,更是因为它的辛辣,因为它每剥开一层后就会挥发出来的那种让你流着眼泪却又无法抗拒的东西。

第一次被洋葱辣得流泪就如同你们之间的第一次争吵——当时吵得天昏地暗、不可开交,回过头来却仍然是欲罢不能。在爱情中每前进一步,现实从来都不迁就你一厢情愿的玫瑰色幻想——就像一头洋葱从来不向你担保不会辣出你的眼泪,但你还是会红着刚刚才能再次睁开的眼睛,忍不住地动手去剥下面的一层。

最后,你不得不承认:虽然洋葱一直是最让你下不来台、最不给你面子的东西,但是你还是没办法让自己不去想它,舍洋葱而他顾,去另外挑选一些香香甜甜的东西。

个中原因说也说不清,一如爱情其实并没有什么道理。那些香香甜甜的东西美则美矣,但“总不是那个味儿”——生活中的花团锦簇、流光溢彩俯拾即是,但最终什么也代替不了那个会让你流泪的、洋葱一样的爱情。吃过洋葱的人都知道,仔细咀嚼,洋葱的辛辣之外,另有一丝奇妙的甜味:那是世间随便哪一种糖也传达不出、代替不了的。

就如同最娇气、最任性的人也不会拒绝流泪的爱情。

洋葱之于爱情云云,让我最后想起一个故事:

一个周身洋溢着幸福的女人向一个最智慧的女人夸耀自己的爱人是如何爱她。

智慧的女人问:“那么,他是如何爱你的呢?”

“他每天晚上见到我,都要吻我。”

“这不说明什么。”智慧女人说。

“他每天早上离开我时,都要吻我。”

“这不说明什么。”智慧女人说。

“即使在我吃了洋葱之后,他也要吻我。”

“那么,他是真正爱你的了。”智慧女人说。——试试洋葱,在只有你们两个人的时候。

爱情只是一个转身的距离.txt

1

荞麦在这所美女云集的师范学院并不算出众。单眼皮,鼻翼间散落着调皮的雀斑。走在红男绿女的人群中,很容易的就会被无声无息地淹没掉。在一些男生的眼里,最多也只能算长得比较有特色而已。

确切地说,荞麦是在第二次看到叶扬之后喜欢上他的。

微雨亭是他们的第一次相见。那日,荞麦拖着长长的扫地裙,在雨中疾跑。那条文文静静幽幽雅雅的淑女裙沾了一些泥巴。一直到了灵隐路,荞麦才看到了迷蒙中的微雨亭。悻悻地刚想朝石凳上坐上去。

“对不起,能让一下么。”荞麦诧异地四下打量,这才发现粗粗的柱子边有一个青年正弯着腰看着她。荞麦有点愤怒,刚想发作。却与他的目光对上了。那是一双虔诚的眼睛,纯净的没有任何污染。看见他膝边放着一个大大的画夹,不用问,知道他是在写生。

刚刚升腾上来的怨气被消解了大半,忽然间,荞麦有这样一种感觉:“这是一个很不错的青年呢。”木然地站在那儿,直到看他画完,直到雨停了。然后两人在霞光的映照下微笑着说再见,然后他的身影在她清亮的瞳仁中渐渐消失。

2

再次看见他,是在学校的迎国庆晚会上,伴着狂热掌声走上舞台的他,神情自若,气宇不凡。没想到他不仅会画画,舞技更是一流。整场舞蹈中,他是观众眼中最为耀眼的人物。那张略带野性真正具有阳刚之气的面庞,那潇洒传神的舞姿,将一个少女的芳心彻底征服。

辗转在同学那儿得知他叫叶扬。校舞蹈队的头号人物。自此,考上叶扬所在的校舞蹈队成了荞麦心底最为强烈的愿望。日子在期待中渐渐变得得鲜活起来。

她庆幸自己曾练过舞蹈,对舞蹈有着较高的领悟能力。五光十色的舞台上,她和叶扬时而柔情似水,时而慷慨激昂,在酣畅淋漓的舞蹈中,他们永远有着最深情的眼神交汇,他的身影深深埋藏在她的眸子里。不过,这一切都是荞麦在寂寥午夜飘出的一点点关于她和叶扬的美好幻想罢了。

3

在齐家安的眼中,荞麦总是有着那么多与同龄女孩的与众不同。印象最深的是高三时的一节政治课,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她霍得起身,言辞犀利对教师的观点大加辩驳,惹得在场同学面面相觑。

她和他是同乡,从小学一直到高中都是在同一所学校。就连距离家乡千里之外的大学,两人也考到了一起。若人生是一条未知的旅途,那他俩便是一直保持着同一方向的人。不曾背离,不曾中断。

小时候的齐家安,和荞麦住在同一个军区大院里。在家安的印象中,荞麦是个整天拖着鼻涕虫,扎着一个冲天辫的小丫头。遇到别人欺负的时候,总会拿出他的家安哥哥做挡箭牌。

电话那头传来家安清新的声音,麦子,国庆一起回家吗?我好先预约定车票。

哦,你自己回去把。我有重要机密的事情要做。之后,那头便传来了一声重重的叹息声,哎~~又吃不到你做的水煮鱼了。

考试那天,她跳了一支自编的舞蹈《小人鱼》,叶扬是其中的考官之一。从始致终,她始终不敢正视他的目光。但她却能真切地感受到他沉沉的目光一直落在她的身上。他在无形中给予她的勇气帮她出色得完成了这套自编的舞蹈动作。

真巧,没想到能在这里碰到你。你跳得真是不错呢?她只是颔首微笑。心里却早已喜出望外。

空气中传播着花香的午后,荞麦从负责老师手中接过了录取通知单。那一刻,她就象童话中的小人鱼得到成为人的消息一样兴奋而紧张。负责老师告诉她,《小人鱼》的构思不错,已决定改为双人舞参加学校的元旦会演。王子由叶扬出演,荞麦理所应当地成了那条美丽的小人鱼。

她感觉到曾经的那一点点幻想正一步步地向她靠近。她只需一往无前地迎上去,即可触摸。

电话声传到齐家安耳朵里的时候,听到的是荞麦一声很喜庆的声音,嘿,家安,我成功了。

成功上月球了。什么啊,我考上校舞蹈队了。改天我请你吃水煮鱼啊。

校园的翠竹亭边,看到了高高瘦瘦的齐家安。原本杂草般凌乱的长发换成了一副清爽的平头。

拉他来到万达餐厅,点了他最爱的吃的几个小菜。青椒牛柳,豆腐虾仁,辣子(又鸟),热热闹闹摆了一桌,当然还有他最爱吃的水煮鱼。

告诉他考舞蹈队的原因,告诉他暗恋着的叶扬,告诉他接到录取通知单时的兴奋。眼角眉梢写着的都是喜悦,却不曾看到他眼中片片花落般的惆怅。

他是喜欢她的。虽然她从来都当他是大哥哥。一个只有付出,没有索取的大哥哥。在他面前,她可以放纵她的骄横,可以毫无顾及宣泄她的情绪。

记得刚上大学的时候,他曾以一种戏噱的口吻试探着问过她,麦子,找个好的女友真的累呢,要不然,你做我女友好不好?她笑着说他吃错了药。心里却有了一丝涟漪。

之后,也不着边际地想过如果家安做了自己的男友,那会是个什么样子呢?如果和他接吻那该有多么的不好意思啊。每想到此,她都会被自己可笑的想法给逗乐。但是很快的,她就会否定掉自己的想法。让齐家安成为我的男友,那是绝对不可能的。除非蚂蚁能扛得起大象。然后边说边摇头。

4

集训的日子里,荞麦尽最大极限发扬着刻苦执着的精神。练功,排舞。为了一个小小的动作能做到尽善尽美,不惜汗流浃背。这一切,都是为了能够让她更多地受到叶扬的关注与赞许。

而他总是很细心地帮她纠正舞蹈中的不足,努力地配合着她的舞步。没有丝毫抱怨与不满。有好几次,她试图正视他,捕捉落在她身上的目光。可是却始终缺乏勇气。

在她的眼里,他是如此的优秀,优秀到似乎找不到一点碍眼的瑕疵。

他的身边,总有一群伴舞的女生有意无意地大献殷勤。他是高挂在中天的那轮十五的月亮,而她只不过是散落在他周围的一颗不起眼的星星。想到这里,她那一点点刚探出头的勇气便又低微到尘埃里去了。

那日彩排,她的腰不慎扭伤。家安一个劲地怪她楞是要加入舞蹈队。也不称称自己这把骨头,还当自己是祖国的花骨朵呢?说归说,做归做。每日的三餐,都无需荞麦操心。且尽量变换着花样。空闲的时候,他会过来陪她说话。有时候,她也会打电话喊他过来。家安,我都快无聊死了。快过来给我讲个笑话把。室友常常取笑他,我看那,这个叫荞麦的女生都快成了你的传呼机了,且还是随传随到。他也不恼,只是傻傻地笑。

有时他给她讲他们小时侯的一些糗事。每次都把荞麦乐得开怀大笑。偶尔会突然瞪大眼睛问,那个时候,我真的是这样子的吗?

周末的一个阴雨天,荞麦一个人躺在床上,听着许美静哀怨缠绵的歌声。寂寞无边无沿。她祈求叶扬这时如果能单独看看她就好了。西落残阳的光影照进窗口的时候,她看到的一身休闲装扮的叶扬真的站在了她的面前。

象是阅读一棵北风中瑟瑟的小花,他的眼神里满是关爱和怜惜。不过是说了些家常的安慰的话,她的心里却暖暖的。

虽然不能够确信他是否喜欢她,可有时候她宁愿这就么傻傻地迫使自己相信他也是在乎她,喜欢她的。要不然,在她不慎扭伤腰的时候,他怎会如此紧张而急切地问她伤了没有;要不然,他怎么会如此亲昵地叫她“小人鱼”,“小人鱼”;要不然,他又怎么单独一人来看望她。

不过有时她也会换另一种角度思考,也许这一切只是出于对一个队友真诚友爱的表现,如果换了其她的人,他也会对别人这么友好。也许……

可是在结果没有知晓之前,她大都固执地坚持着第一种想法。那是她在休息期间仅有的一点快乐源泉。

5

伤好后的荞麦再次加入了集训,落下的功课使她练的更为辛苦。并没有完全恢复的腰伤常常让她感到针刺般的疼痛。可她最终凭着信念一路挺了过来。正式会演的前一天晚上,荞麦叫了家安一起去吃大排挡,预祝她明天的演出能大获成功。

夜市上的大排挡总是很热闹,更何况又是周末。熙熙攘攘的人流中她一眼便看到了叶扬,一个秀气可爱的女孩挽着他又说又笑,俨然一副亲密的恋人。天!她还娇憨地捏着他的鼻子。

突然间荞麦脸上的笑容就僵直了,她知道她当时的样子一定很苍白。那个美丽的肥皂泡终于被眼前的事实炸得粉碎。强忍泪水,只有带着破碎的幻想落荒而逃。

他紧跟着她的身后喊,麦子,干吗去啊。究竟怎么啦。停步,转身,一头扑进家安的怀里,放声大哭。他为什么要有女朋友,为什么?然后任由她的拳头如雨点般砸在他的身上。

她的爱情,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了。那座虚幻的海市蜃楼终于在月朗星稀的夜空中坍塌。

麦子,生活不是童话。如果你能答应,我愿意做你王子。一辈子。她看着他,擦干了眼泪,很落寞很落寞地笑了。

第二天的会演如期举行。“……可怜的小人鱼知道王子要娶一位美丽的公主时,她悲痛万分,可是却无能为力,她无法开口告诉王子事实的真相。她绝望了……”当昨天他和女孩亲热的情景在她脑海中闪现时,荞麦深深体会到了小人鱼的绝望与无助。她动情地跳着,眼神,动作和小人鱼融为一体,带着通彻肺腑的痛楚疯狂地在舞台上旋转。

幕缓缓落下,演出惊人的成功。而荞麦却早已不在乎了,她缩在后台的一角暗自流泪。再见,我的王子。再见,我可悲的单恋。一切都结束了。

6

让时间轻轻擦去他留在她心底的伤痕,荞麦依旧是那个我行我素,特立独行的荞麦。又一个春天到来的时候,荞麦就象她的名字一样,又透出了健康的气息。

那日,舍友亚蓝告诉她,上次逛街的时候看到家安和一个女孩在一起,看上去长得挺象。到是很有夫妻相呢。她吃东西的嘴巴突然就定格在了空中。心里有了失落。好象戴了十多年的镯子,突然要拿去送人,还真是割舍不下。

那个柳絮飘飞的下午,她突然就没来由得回忆起她和家安的点点过往。她这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都是在乎他的,不敢想象某一天家安如果离开自己会是什么样子。没有了家安,生活中该会少了多少乐趣啊。

生日那天,还是一贯地收到了他送来的生日礼物。故作神秘的问他上星期周末陪她街的女孩是谁?

哦,她是你的小学同学我的妹妹家碧啊。难道我的荞麦妹妹也会吃醋不成。他坏坏地笑到,眼神却深情得似一汪湖水。这次她没有回避。家安,我愿意你做我的王子。一辈子。她靠近他的耳边轻声说到。

越过那些爱情的万水千山,她想要的爱情原来一直就在身边,她需要的只不过是一个转身的距离。

爱情中的面具生活.txt

在人与人的种种关系中,爱情最为特殊。很多情侣分手的原因在于一方的欺骗。所谓欺骗,就是面具被揭穿。这种纯粹为了欺骗而戴上的面具就不必说了,因为它容易解释并被摒弃,面具摘下,关系完结。

但是在爱情生活中另有一种面具,通常,这种面具你无法用既定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去评判,但它在爱情生活中是经常存在的。恋人们藉着对这种面具的确认和默许它存在维持长期关系,也不免同时怀有仿佛在爱情中的是另外两个人的恍惚。

很多恋人不理解,为什么人在爱情中也会选择面具?是否选择了面具就一定意味着欺骗和不纯粹?事实上,尽管自觉或不自觉地使用着面具,使用的出发点仍可能是真诚的。它是由爱情的本质决定的。我曾经给人举过这样一个极端的例子:某个下午,在大街上,你看到某个女子突然以某种角度转头,由于那一刻阳光打在她脸上的角度,形成阴影的深浅色调,使她的神情趋于完美,瞬间你感觉到爱情到来。但是任何一个微小的变动——比如阳光再偏一些、阴影再淡一些——都有可能使你对她无动于衷。

这个例子是爱情的难以预料性和不可抗拒性的一种极端表述。为什么选择她而不是别人去爱?是因为人在始终觉得自身不完美的状态中发觉那个人能够给予你所缺少和渴求的东西——也只有她能给——从而使达到完美、完整,成为可能。

我们了解,人是不完美的造物,却与生俱来拥有一种追求完美的本能,更何况爱情的本质就要求人们去追求极至。但是不完美的人自身如何能够承担完美呢?不仅承担做不到,甚至在追求完美的过程中也会承受巨大的痛苦,它意味着你必须始终处于一种自我超越的状态,并且时刻确认目标的渺不可及。

从现实角度来说,大部分人并不是只为爱情而生。除了在爱人面前生活,他们也必须在社会和他人之中生活,完成一个生老病死的过程。爱情的不可或缺、它本身要求的极至性和瞬间爆发性与我们平淡琐碎的日常生活如此格格不入,巨大的矛盾便产生了。以写作来举例,我们很容易理解一个宏伟的构思要求时间和经验去支撑具体文本的创作,比如歌德创作《浮士德》就从从容容地写了60年。完成生命的过程也需要类似的起承转合经历——但是爱情更多地以激情方式显现(尤其是在人生的青年时代),它要求直抵本质。

因此人们选择面具就是可以理解的行为了,用俗语来说“相爱是容易的,相处是困难的”。相爱的人们选择面具也许正是为了使相处乃至相守成为可能。面具实际上提供了一种余地,它更像一个缓冲体,相爱的人们个性中的矛盾之处可以较为从容地在其中碰撞磨合而不至于直接危及心灵。你可以说这种面具是心灵的某种保护层,戴着面具使得相爱的人们在精神和现实的双重压力下有喘息的空间,从这个角度来看,恋人们有些时候也大可不必对爱人的一些善意的隐瞒过分敏感。毕竟,一切爱情,如果不想离散的话,总要归于细水长流。

爱上寂寞的寂寞.txt

爱上寂寞的寂寞

作者:白音格力

1、寂寞的半支烟

寂寞来问我:半支烟,告诉我你什么时候最寂寞。

我暗笑,在键盘上敲打:当我发现烟盒里没有一支烟的时候。

彼时,我偶然去了一个论坛,发一些疼痛的文字,懒懒地在论坛里挂着,寂寞的姿态。

据说,寂寞在论坛里的日记,没哪个男人敢看,但终于看了,便是一次在劫难逃,这是我很久以后才知道的。

我不看寂寞的日记。

但我和寂寞聊天。从不热衷在网络里的游戏,却不名就里地任了寂寞来寂寞往,越是往下聊去,仿佛越看到她的内心,留意了,看到的都是自己的欢喜。

那时感觉寂寞并不寂寞。文字的排列从来都是很神奇,但不神秘,特别是对一个依赖文字为生的人来说。寂寞说我是她的半支烟,因为她看到我的疼,看到冰冷的皮肤下面的激情。

没聊天之前,我没有像那些男人一样,因了她的文字就爱上了。我们的生命中,有些人和感情可以绕过去,唯独冥冥中的安排,任凭流星转年,是我们绕也绕不过去的定数。爱了,便告诉寂寞,一开始一开始,就爱上了。

所以,一开始我就是寂寞的半支烟。

2、棋逢对手

我不会爱上任何女人的。每天太阳起来的时候,我像模像样的去上班,我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寂寞,我告诉寂寞说,我有很多朋友,我只喜欢做两件事,写字和抽烟。

其实,不过隐忍的一种生活,于我,成了习惯,竟觉察不出分毫的差强人意,在寂寞看来,却不一样,大抵留意了,我的文字风平浪静的表面,她看到了深处的暗涌,便揪着自己的心,跟着疼。

以前,有过几个小女孩说,你真让人感到疼,你这样的男人没人敢爱。却又不自禁地把自己陷落,退回哪一步都是一次翻天覆地,也搅和着我的无辜。寂寞不一样,寂寞之于我,有着棋逢对手的小小欢喜,所以喜由着她,疼也由着她,看尽屏幕上她密匝的心思,看到的是一把她的相思梳子,越梳越乱。

大学毕业后,因躲在小屋里半年足不出户要在文字上有建树而染上头疼,之后,四处流浪,吃尽冷暖,头常在不胜防范的夜里,着了魔的疼,有些失去理智地撞墙来抵制。本没有多少朋友知道,却于自己的文字里,不经意地摊给人看了。彼时,常听寂寞说,她刚上网前给他父亲做了头部按摩,心里便有了小小的向往。那样一双纤细的手,打毛发间过,一抓一揪,头皮会是极舒畅的,再在太阳穴、眉间略微的揉,都是无比的轻松吧。有了向往,寂寞却早早地告诉我,等将来在一起,她一定会治好我的头疼。她说她相信。

我没有告诉她,我也相信。我真的相信。

喜不自禁,却特地转易了话题,说我要抽一支烟。寂寞便在那边嗔怪,总不注意自己的身体,说将来在一起一定要控制我的烟量,百般疼惜。

末了,问我,你抽什么烟。我文章里的烟草味,大都是“将军”浸染的。我们的家乡烟,永远不及三五或红塔山。

寂寞说,她收藏了200多个烟盒,很久很久前,好像见过将军,只是收藏品中没有这种烟盒。然后,她给我讲她的烟盒,讲一个一个熟悉的陌生的名字。

一天的大多时间,我都和寂寞聊天,两地默契,只是从不提爱。

想想,什么时候,谁先提到爱,却是怎么样也找不到答案的。骨子里骄傲,文字里寂寞的两个人,在论坛里成为许多人吹捧的对象,背地里还要以躲闪的方式远远近近的纠缠,半推半就着如同玩一个再简单不过的游戏却拼了所有心智,如若没有一点相惜,是断然走不到一起的。走到了一起,便这样的貌合神合,仿佛不经动风不经动雨,也没有早一步或晚一步,就在一起了。

香港女作家梁芷珊说,爱情最高难度的地方,不是学懂怎样相处,而是找个好对手。凡凡的爱,如今相处比相爱难,更高一层的,比相处更难的,则是与自己交锋的对手。

寂寞说:半支烟加半支烟等于一支烟。

我说:寂寞加寂寞等于快乐。

而后,两边笑翻天。论坛里评论最寂寞的两个人,就是我和寂寞。

只有我们知道,我们并不寂寞。

3、半支烟

寂寞问我要电话号码。

我说等一个月后再给她。不是有意要施了欲擒故纵的招数,或者下了迷惑的蛊,是真的相信爱,慢慢地,靠近,慢慢地知道,这浓得化不开的纠缠,可以抵死缠绵。

寂寞身边总有很多男人,我知道,但寂寞每天总要向我透露谁谁要娶她,要把她宝贝一样的养着,从没,从没想过有一天寂寞会舍我而去,那样对爱痴狂的一个女人是不会在甜言蜜语的攻势下臣服的,我是知道的。那些男人大多是在网上花哨的闪客,一时的迷恋与冲动,或多或少不怎么牢靠,爱也极爱了,却来不得我这样透彻心骨的,细密的寂寞自是深知。

所以,我说等一个月后再给寂寞电话号码,或再下一个月仍不会给。

寂寞说,我知道你不喜欢和人通电话。也没别的多余的要说。她,通透如密织的网,不会露掉对我的任何把捏,恰如其分地迎合了我的心,是自己喜欢的,不必剥开自己指指点点告诉她我是怎么样一个人。

隔几天的夜里,正在给杂志写一篇喜剧结尾的稿子,文章杀青,告诉寂寞,可以休息一会聊聊天。聊天也是要讲缘份的,比如,我和寂寞,总默契得不像话,心底一层一层剥开来的,都是最隐蔽的讯息。

突然就莫名地停电了,傻坐着,就呆若木(又鸟),有一种慌慌的恐惧,惟恐这一断开,瞬间陌路,其实,交托了出去,认定是自己千山万水之后欣喜的遇见,才这般的不安。跑上街,用磁卡电话打她许久许久前给我的手机号码。

不陌生,只告诉她,怕她突然找不到我而生出慌乱来。怕一个人担心,大抵是因为埋在深处的是错根盘结,尽管表面枝节错乱,互不攀牵。

《半支烟》里曾志伟对着电视一遍一遍地唱:如果没有遇见你,我会是在哪里,日子过得怎么样……眼神都落在一点上,心头温柔的那个人身上。

4、寂寞

在我答应要告诉寂寞电话的那一个月里,那个晚上的通话是我们彼此声音惟一一次碰撞,金属的声音,余音也铿锵。

我的手机却突然丢了。

很久很久以后,寂寞告诉我,知道的那一刹,她在那边窃笑,说这是报应。

那时候是冬天,但一直没有下雪。那时候寂寞说她怕冷,终于答应寂寞,她的城市下第一场雪的时候,我就去看她,裹她在我的怀里,手是牵着的,一条街一条街地走。寂寞开始盼第一场雪。

终要见了,我却退缩。把一个人疼到骨头里,就想她可以幸福,而往往是自己能把握的这份幸福有着许多不得已时,心里就生出要逃开的感觉。但只有自己知道,这爱,虽不提一字,却早已刻进彼此生命里,浓烈的开放。

寂寞每天早晨一上班就在QQ上留言,我做了一个决定,疏远寂寞。用了几个晚上才做了这决定,记不上来,只知道两个自己在夜里纠缠挣扎,也许自认为是那样的爱怎么样的方式都要为她着想的,想这样冷淡下去吧,怪开始时怎么这么不小心就爱了呢?

一天两天,寂寞发现了我的躲闪和冷淡。有时她在那边说话,我就只在这边看。这样持续了近一个月,大片大片的字铺在眼前,我只漠视。

有时我也不咸不淡回几句,有一次,寂寞说,求你一件事。我说好。她说,12月16日,你陪我一个晚上。我知道,12月16日是她的生日。我装作什么也不知道,问为什么,她说别问我只求你那天晚上陪我陪我在网上说话。我答应了她,只是我知道,也许那天晚上我会一个人默默地在一角祝福祝福她。

12月17日,寂寞没有问我为什么晚上没有出现,寂寞仍跟我说话。

寂寞说,她在看我们的聊天记录,说每天只有看到我们的记录才会感到很暖很暖,寂寞说,她把我所有的文章都打印出来,每天要看,说她在文字里能看到我。寂寞说,她上班了问我在不在。寂寞说,她下班了,说要回家了……每天每天,寂寞一个人说话。

我冷淡了多久,寂寞就说了多久。最后,寂寞说,下雪了。

5、不想雪也跟着寂寞

满天满天的雪,我的城市,雪是一片一片落的。当地电视上说,这是30年来罕见的一场大雪,我想,再有几个月,我要来到这个世界上整整30年了。

我该跟寂寞说点什么吧。虽然以前也会偶尔告诉她一句,我太忙了。我要告诉她的是真相。

当我就要说出口的时候,寂寞问我,是不是你结婚了?我怔怔,她说得那样轻巧,仿佛跟她没一丝干系,在那边笑,我没有看到她的表情,但我知道,她的笑是开心的,在我不知道她开什么心的时候,她说,这不是她想到的最坏的结局,最坏的是,我根本不爱她。这样的自然,就像当初一步一步走下去,她竟没有问一次我是否结过婚。

不知为什么,就接着爱她,也许是她对爱的那份痴狂,对我的那份坚定,或者干脆就是因了自己的爱,一次回去,就是翻天覆地。寂寞说:对我好点好吗?

我真的就对寂寞好,很好很好。

那是寂寞最快乐的一段时光,女人什么都能输,就是不能在自己投入感情后输了爱情,那样决绝誓如飞蛾扑火的寂寞,要的自然是赢。

幸福中的女人,是不是最爱做一些颠三倒四的事,寂寞说,她要来尚城,见我有一秒钟的迟疑,又说,反正我不管,你说过要对我好,不准拒绝我,所以你必须答应我。我嘿嘿地笑,她就一遍一遍地说,你必须答应我。如此反复,一日一日的反复。仿佛生怕哪天不询问我就改了想法。有时寂寞两三天没问这个问题,就会换了方式说,我要换一份工作,你说我去哪儿好?想她是在那边为自己小小的“计谋”而得意,我说,来尚城吧。然后又飞快地打上一句,你不就是想听我这样说吗:)

寂寞送一个鬼脸过来。

我先提出的去看寂寞,说不上为什么,只知道,她是定要放弃那边优越的工作,不顾一切地奔过来,尽管她最信任的绾姐姐一再地劝她实际一点。寂寞说,是不是要来看看我够不够漂亮,要是不漂亮,转头就走?

我知道不是的,寂寞也知道。我要去,或许惟一的理由就是,我曾错过了2003年寂寞城市里第一场雪,我希望我的怀抱还可以迎接一场雪哪怕是最后一场。

没有我们的拥抱,雪也会寂寞的,不想和寂寞有关的回忆染上一丝丝寂寞。

6、那枚硬币的下落

很久以前看过寂寞的照片,细细如剪风,婉约如宋词,风情、温软。寂寞给我的一种感觉是“怀旧”,宛若置生命于前尘往事里,恨不能一秒钟和她成白头;又一种感觉是“玉”,弃了宝石的俗媚与镶嵌才有的艺术,恰恰是原原本本的落入人间的天使,是红颜美女可以相与红尘,亦是柴米夫妻,可以居家过日。

见了真人,感觉也得了证实。

带我去吃铁板烧烤,寂寞只顾烤了我吃,放一串给她,她也无心。我只高兴的饮酒,半瓶也醉得八分。然后带我去看河,生平第一次看到那么大的河,还有海鸥,飞啊飞,我惊叫。寂寞笑:你那儿有海,没看到过海鸥吗?

我是没有看到海鸥飞啊飞,飞到尚城去。

风很大,寂寞穿得很少,她一定很冷吧。我却没有抱她,我一直在想,从来都是那样要么不要,若要便不顾一切的疯狂,疯狂到颠覆世界的一个人,怎么就可以假装到心如止水?

过马路,有车,我伸出手,牵了寂寞的手。小小的。纤细的,由我在一掌里疼惜。像一对初恋的小人儿,涩涩着,余光里看寂寞,她一脸的严肃,像个正在接受面提耳受的小学生,让人又疼又怜的可爱。

找了全市最高的宾馆,21楼。寂寞说过,她要陪我一起看星星,在她的城市最高的地方,一个小小的阳台,两个人。

天一直没有黑,没有星星可以看,寂寞就一直坐在那儿,世界都静了,彼此的说话,多少有些不紧凑,那一刻,才知道,怕了自己的疯狂,怕这疯狂带给寂寞的伤害,连目光的纠缠都生硬地扯开了去。

金属却再次碰撞出声音,两颗心之间,在不言中,在寂静的空气里……

上前不由分说地揽起寂寞,揽进怀里,紧紧地要嵌进骨头里,世界再次静了,只有我们的喘息,一丝一丝却是瞬间喷薄,唇与唇,舌与舌,纠缠着一路到蛮荒,给每一寸肌肤大把大把的燃烧,给饥饿的指甲喂上血与肉,贪婪着,撕咬着……一天一夜,折开时间成一分一秒,一次一次地把所有的激情给她,缠绕着,纠缠着,是抵死也要缠绵的。

我曾有一枚硬币,我曾傻傻地要把这枚硬币送给我爱的女人,我曾痴痴想她懂得这枚硬币交托给她也就交托了我全部的呵护,一枚硬币不能买来丰衣足食,却可以买断我千山万水赶来的脚步,生死与共,或多或少,我的爱里是浸了义气的锐,想那爱轰轰烈烈的少,但有一次,我就扑身前往的。

但我为了一个不值得爱的女人,丢了那枚硬币。

寂寞曾说,她的钱夹里正好有一枚五元钱叠起的心,寂寞还说要送给我,不管我再漂泊在哪儿,遇到多少困难,用它打个电话给她,然后买一个面包一瓶饮料,安安心的等。风雨兼程,她也会赶了去。

离开前,我有了那枚“硬币”的下落,握在手里,沉甸甸的。

走时,我想寂寞会掉眼泪,我提着它装衣服的袋子,一直到快要检票上车,寂寞也没有哭,只是不说话,凝重的神色,我想时间是停不下来了,也许我可以提着她的袋子上车,然后半路再折回来,告诉她,我来还她的袋子,然后可以留下来。

突然想抽烟,剩下的时间,只够抽支烟的时间,便掏出烟,烟合盒里恰恰只剩下一只烟。

我没有抽。我抽一支烟的时间一般是5分钟,5分钟里,我和寂寞没有说话。

我还是上了车,袋子交给了寂寞。

2004年2月16日下午,我坐车离开,车经过一座宾馆,我距离那座宾馆的2104号房不过百米,距离2104年却是我想要的爱的时间。

7、孩子

寂寞说,我要给你生个孩子。

如果这句话换在别人说了,我可能不会有丝毫的感觉,寂寞不一样,我知道自己内心的欢喜。但我不能要,我知道寂寞会说,想要的是她,不是我。

寂寞说:有了孩子,我余下的生活就有了依靠,不会孤零零的。

总有人说我生活在尘外,我想寂寞知道我最喜欢的是家的感觉。家里必定要有个闹翻天的小家伙,我又怎么不想要?其实说再多的不能要,对于一个女人来说,都是一种伤害。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不可以骗寂寞说,我要他!

寂寞说,她一定会为我生个男孩。关于孩子,说了很多。有两天的时间,我几乎找不到寂寞,后来知道她去了医院。后来她再也不说孩子了。

寂寞开始变得平静,以前总是在QQ上不舍得分开一秒,那段时间,常常我说了很多话,她一句也不回。我知道,她就在对面。论坛里,寂寞的帖子一张一张的铺了开,在灌水区里问些不着边际的问题,甚至换了一个名字,而那个普通的名字第一次出现在我眼前的时候,我竟感觉,那就是寂寞。真的,总认为自己的感觉很准,换了名字的寂寞的灌水帖几乎一夜之间就吸引了一大批人,她也成了另一个被大家关注的人物。

我没有说,我知道那个人是寂寞。但我开始看寂寞用那个名字的游戏,我不知道寂寞在寻找什么,想像中她会缠在我身上,但没有。网络里,她的热情超乎我的想像,对我,却隔了天涯。

我不知道寂寞在隐忍什么,甚至在她爱得最痴狂的时候,也没有问一句,我将来去了以后怎么办?我甚至希望寂寞哭着告诉我,你娶我!

但她从没有一次。

寂寞的城市下雪了,2004年初春的时候。寂寞城市里的一个网友说这大概是最后一声雪了。寂寞没有告诉我。

认识寂寞的时候,她曾问我,你为什么不想爱上任何人?我说,因为我要很多很多爱,而没人给得起。我想,她也会和其他女人一样的想,我只是随便的搪塞,只有自己知道不是的。

我和寂寞发生了两次争执,寂寞说她真想跟我大吵一场,但寂寞不会吵架,对我的疑问,她只是说她不想回答。寂寞甚至说,原以为我可以给你很多爱,可我累了,我发现,我真的给不起。

看到一篇小说,里面有一句话:我和任何一个男人的爱情,没有活过一支烟的时间。突然就开始害怕,寂寞爱的不是我,只是寂寞,像她的日记里一贯的寂寞。

也像寂寞收藏的那200个烟灰盒。

闭上眼,似乎看到寂寞跑过来,对我说:告诉我,你什么时候最寂寞。我摸着她的头说:当我发现我的烟盒里没有一支烟的时候。

我是一个很少做梦的人,算命的说这种人,没心没肺。当很多人因为晚上睡下就开始做梦做到醒而痛苦的时候,我却在希望我可以做一个梦,不管是好梦是恶梦,我只是想有一个梦。

那天终于做了一个,好象我在跟一个人对话,我问了很多问题,他回答了很多问题,但醒时我都不记得了,只记得最后一个问题我问,为什么寂寞从不问一句:你娶我好吗?那人说,你也从没主动说过一句:你嫁给我好吗?

那个人长得什么样子,我不知道,只知道说完那句话,他掏出烟来,我看着他,他看着烟,烟盒上面有两个字:“将军”。而烟盒里,只剩下,一支烟。

8、一支烟

那一支烟,我没有抽。

从没想过寂寞收集的烟盒跟她的爱情有什么关系,只是想,假设烟盒可以与男人联系到一起的话,我希望,寂寞收藏的我的那个烟盒里,永远,有一支烟。

所以,第一次见面离开前,我没有带走寂寞的袋子,那5分钟时间里,我只做了一件事,把那最后一支烟,放回烟盒,然后把烟偷偷放进寂寞的袋子里,压在衣服最底层。

爱上一个清华土人.txt

爱上一个清华土人

作者:优 游 文章来源:《意汇(全彩版)》2005年第5期 点击数:4329 更新时间:2005-6-29

毕业那年初夏,我对自己立下了誓言:竭尽所能追求一种有品质的生活,包括金钱、浪漫与爱情,趁最年轻最美丽的时候。

那是一个异常混乱的初夏,男朋友枫刚刚出国,会拉小提琴的枫,曾经发誓要和我厮守一生。考研失败,我匆匆找了个能解决北京户口的单位,打算在这个城市混个几年。

突然接到参加老乡聚会的通知,就是在这次聚会上我遇见了土土,男老乡们这样介绍他:“土土,清华大学计算机高手,直硕,未来的比尔·盖茨。”土土的脸很明显红了起来。有趣,22岁的男生还脸红?早该练得刀枪不入。

人如其名,他真是很“土”,小提琴协奏曲、先锋派诗歌、达利画作……他通通不感兴趣,谈论“大内密探008”或港版电视剧倒是很来劲。 大伙儿遛到了动物园的游乐中心,我一时兴起,要玩“飞毯”(一种前后颠簸、振幅很大的游戏)。

男生们面面相觑,只有土土站出来说:“我陪你玩。”

我在剧烈的颠簸中很陶醉,此前晃晃悠悠的生活来了个集中爆发,眼角的余光里,土土的脸色有些苍白。 “为什么不用‘手扶着’?”我模仿柏芝为索肤特代言的粗嗓音。大伙儿都笑了,土土也笑了, 他的笑容里有一种陌生的气息,像纯净水一样淌过我的心灵。

回来告诉师姐今天碰见了一个土清华男生,她说,要把握啊,绝对绩优股,名校毕业生才有远大前程。瞧见九二级那个师姐没有,找了个清华老公,如今在上地买了套190平方米的大房子,兰心慧质全用来创作心爱的文章……

啧啧啧,我的偶像。

土土此后常主动来修电脑。转眼7月7日,他不着边际地扯了一大堆废话,才说:“我做你的男朋友好吗?”多没创意的求爱方式! 我说:“你真是老土!”

碰到绩优股,土一点又何妨?不应该介意的,哦?

“遇见他,我感觉心头安宁。”第一次约会归来后,我在日记里写道:

那天早上,我有意没说“我爱你”。

土土的“土”超乎我的想像,学理工的人都这么“土”? 第一次约会,他就摆手:“你千万不要写诗给我啊,不然,我就写方程式给你。”头一次去他宿舍,发现其他男生笑容古怪,原来,土土成了他们系第一个看《诗经》的人;我第一次跟土土发脾气,把头趴在课桌上假装哭得很厉害,他急得在宿舍内外跑进跑出,对面水房哗啦啦响,后来我问他干嘛去了,他说:“我满头是汗,洗脸去了。”

我哭笑不得,别人一束玫瑰、一包巧克力就可以搞定的事情,他偏偏束手无策。只有一次,我随口问他:“你毕业后去哪里工作?”他目光坚定又温柔:“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我大受震动,以至于有些惶惑:“你们清华人不是都争先恐后要出国吗?”土土坚持:“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你出国,我也出国,你留北京,我也留北京。”简简单单一句话,就把他的未来和我的未来联系在一起。

谈恋爱仅过半年,他就称我为“老婆”,我抗议,但他说:“你看看水木清华BBS,兄弟们都管女朋友叫LP。”

毕业后,理解了何谓“生活的沧桑”,老板招聘时言之凿凿:“我需要你们这些名校毕业生,丰富我们的企业文化。”合同签订之后,他脱口而出:“不要以为你们大学生有什么了不起,你们就是一坨粪,要在我的公司里‘锻炼’后才能变成金子。”

我悄悄地攥紧了拳头,又松开。老板是包工头出身,原谅他!

第一次加班到深夜三点,我疲惫得要哭泣,到后来,加班变成天经地义,工资却始终是波澜不起的一千三。老板把傍晚放狗都当作 “锻炼”。单位处在偏远的北四环,自有一次被盗走若干音响器材,老板就派人从老家找回一条骠悍的狼狗,那家伙全身漆黑发亮,牙齿锋利,让人望而生畏。晚饭一过,老板就命令我们回各自寝室不得出来。其实,哪用得着命令,狼狗满院子撒欢,吠声狰狞,胆小的女孩子连厕所都不敢上,倚在门框上“嘤嘤”地哭。土土听我说了这些故事,非常气愤:“要么你辞职算了。我老婆哪能过这种日子啊?”

身处象牙塔内的土土哪能明了现实人生。我见过别人辞职的下场,同来的可可就因为说了一句“我要出国,不想在你这儿干了!”户口就被打回老家新疆。可可在老板办公室里哭了很久,几乎要下跪,但老板不为所动,他就是要杀(又鸟)给猴看。

在这样冷酷世俗的环境里,我一天天改变。单位里其他女孩子把“比较男朋友社会地位”作为最大快乐。茗茗最爱吹嘘她那在大公司任职的男友。她问我土土在哪里高就,我说:“他只是个学生。”看看众人脸色,我赶紧加了一句:“是清华研究生。”好像这个头衔比他的名字更有说服力。

土土还有两年多才毕业,这两年长达730天的时间里,绩优股土土只不过是一无所

有的白丁。他对VC、JAVA、红警的兴趣,远胜过听我唠叨甲乙丙丁勾心斗角。

我越来越不耐烦。此时茗茗已经搬出“狼窝”做了新嫁娘,每天开一辆小奥拓来上班。

同龄的女孩子已纷纷讨论婚礼、买房,在社会上闯荡多年的男朋友一个比一个能干。谁跟我说过,名校毕业生才有远大前程?

土土的座骑依然是那辆小自行车,一天,他载我在主楼附近晃荡,忽然大发感慨:“将来我要为你修一栋大楼,比主楼还要高。”

换在纯真年代,我会感激涕零,不过现在——“毕业之后,你年薪多少?”

“如果IT行业保持如今的发展势头,我想,至少应该是月薪八千。”他露出心满意足的表情。

我叹一口气:“两年后,我有多大?”

他笑:“我老婆这么年轻,到时也就25,正好跟我一起享福。”

我冷笑:“享福,呵!哪里敢。我跟你算一算,你月薪八千,税后顶多七千出头,除去生活开销和房租,顶多只能存下三千五,一年至多存四万二,三年才能攒够一套北四环地段小两居商品房的首付,然后是漫长的20年月供,我要到多少岁才能跟你享福?更别说,你要给我建一栋和主楼一样高的大楼。”

听我说完,他呆住了,不必重复口舌,他的大脑就是个计算器:“算得没错哎,我怎么从来没想过要算这些问题。”

“那我努把力,我要去微软、IBM、英特尔……”土土咬咬牙说。

“有那么好进吗?你是和你同样优秀的清华人在竞争。你毕业之前的两年呢,我怎么办,想过没有?跟你坐这辆小破自行车,挤十一食堂,看盗版碟,穿从五道口买来的衣服,买一瓶饮料都要再三掂量?”

“这样有什么不好吗?”他张口结舌。

以前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怎奈我再也找不到张曼玉坐在黎明单车后那甜蜜蜜的心情。

怀抱郁闷的心情每天在“狼窝”中奋斗。一天,同事茗茗忽发感慨:“你男朋友待你真是好哎,每次都从清华坐一个多小时车送你回来,又自个儿坐一个多小时车回去,耐心好好。哪像我老公,让他开车送我都不肯。”

我埋头做事,由她炫耀。

她又问:“你出来工作一年了,他还是学生,你看起来好像比他大。”她到底要说什么?

茗茗姿态优雅地抹上唇彩:“你供他读书?你赚钱养他?”

那一天,她的杯子被我摔得粉碎,不知道为什么火气这般大。

当天晚上,我给土土打电话,说:“你能不能出去打工,物价涨得好快,我那一千三哪里够花。”

“对不起,对不起,老婆,”他说,“导师给的项目真的很紧……”

“那随便你吧。”我挂了电话。

第二天上午,土土就告诉我,他找到工作了,一家校内公司,每月两千块钱。此后的两三个月,我俩过得很安稳,或者说,很平衡。

一天,好不容易弄到音乐会的票,拉土土去听,他居然睡着,醒来后疲倦地笑:“我真的很累,又听不懂,以后,听音乐会,看话剧,都不要叫我,既折磨我,又浪费时间和钞票。”

我嘟哝着:“你太土了!稍微高雅一点的,就不能奉陪。”偏偏土土的心情也不太好,居然吼回我:“我就是土,怎么着,你不跟我啊?”

记得第一次约会归来,我在日记里写道——“遇见他,我感觉心头安宁。”心头安宁?三餐安宁就好。

我认命要嫁给土土了,如果不是枫的归来,枫说,我终于站稳了脚跟,希望能接你过去,因为我还是忘不了你。不过我已经不太记得枫了,包括他给我的伤害。

枫带我去西餐厅,我说,不要了,找个川菜馆就好。枫要点烧海鲜,我说,鱼香肉丝就好,并消灭了一碗半米饭。吃完饭后,枫说,去什刹海划划船吧,我说,不了,晚了就没有公交车了,打车回去很贵的。

枫诧异地看着我:“优游,你变得很厉害。”

我迷糊了:“优游该是什么样子?”

枫说:“优游是有理想的女孩子,再贫穷也要追求生活的品质,你以前为了看流星雨宁愿站在露水中独立通宵,为了看达利的画展宁愿一个星期在食堂吃……”他说得真的很动听,土土一辈子都吐不出这么动听的词儿。那是我吗,曾经的我吗?

我没跟枫走,但枫到美国后给我发了一封信,说:“优游,记得你发过的誓言吗?我离开你的时候,你在我身后咬牙切齿地发誓,没有我,你也能过一种有品质的生活。看到你这样,我很无奈。”

看到这封信,我积郁已久的泪水流了下来。

我再去清华时,土土在加班,眉头深锁, BUG很难清除。他的球鞋很久没洗了,土土的习惯是很用力地穿一双鞋,直到它破损不堪才买新的。我说:“土土,你该洗球鞋了啊。”

土土说:“这是老婆的责任啊。”

我说:“土土,也许有一天,你会有很多钱,可那时我老了,别的女孩子要来抢你怎么办?”

土土说:“怎么会呢?清华男生从来都只有被女孩子踹的,要么就乖乖地把她们娶回家。”

我终于下定了决心,“可是,遗憾啊,再等你,我就对不起对自己发过的誓言。”

土土张大了嘴巴,完全不明白我的意思,我把一封信交给他:“你慢慢看。”

转身的一刹那,我的眼泪又流下来了,我怎么像一个残忍的巫婆,把一个单纯无辜的孩子扔在荒凉的黑夜里,任凭他怎么摸索,也找不到回家的门。这一刹那,我清楚了一件事,我是爱土土的,尽管我从没对土土说“我爱你”,也不承诺永远。

说爱一个人多么沉重,要担负沉沉的责任,今生今世相互掺扶。

我等不到。

我不打算回头。

以下是土土的信:

优游:

我看了你的信,也看过你发下的誓言。

那天,你走后,我躺在另一个兄弟的床上,像傻瓜一样发呆了许久。我在努力分

析你的誓言,直到我发现,你的逻辑是错误的过一种有品质的生活,包括金钱、

浪漫与爱情,趁最年轻最美丽的时候。

你理解的“浪漫”和我理解的浪漫有所不同,最重要的还不在这里,在于我们对

于誓言的态度。

我来跟你说说我发过的誓言:

1. 我发誓,永远不在大学期间谈恋爱,碰到你,我谈了;

2. 我发誓,永远不看诗歌啊小说啊这样酸不溜丢的书,更别说《诗经》了,为了你,我读了;

3. 我发誓,永远不听那些听不懂的歌剧,在音乐会睡着,被雅人们嘲笑,会很没有面子;为了你,我听了;

4. 我发誓,永远不在求学期间找工作,研究生补助加导师发的“慈悲津贴”,够花了,为了你,我找了;

5. 我的心脏有杂音,医生要我发誓远离那些刺激性的运动,为了你,我上了“飞毯”;……

我违背了我的誓言,但我不后悔。

我发誓你会后悔,因为你再也找不到像我这样又优秀又可爱的男生。

我捏着这封信(当然文字经过我的润色),质问他:“如果我不回来,你会不会一把鼻涕一把泪去求我?”土土扬起头说:“门都没有!你知道清华男生的‘三草定律’的:兔子不吃窝边草,好马不吃回头草,天涯何处无芳草。”

我说:“嘿嘿嘿,你倒拽起来了。老实交代,找我回来到底有什么阴谋?”

“我的鞋子需要有人洗了。”土土笑嘻嘻地把臭脚伸了过来。

爱是一种温柔的守候.txt

爱是一种温柔的守候

爱情是隔着茫茫人海、千回百折才能寻找的那种,是几生几世的缘,是漫长而寂寞的日子里温柔的守候。

我喜欢那句话:如果缘深,何愁缘来得迟,倘若有路,何惧路途遥远,所以我相信,爱情是一种温柔守候。

也许你会问:如果爱情的阳光一次次投射到你的身上又一次次飘移不定地躲闪了,你信不信缘份?如果你钟情的恋人离你而去,你还信不信情?再如果,这世界日益地冷漠,一张张笑脸后暗藏了一片片寒冷的霜雪,你是否还能够一面抗拒人生的风雨,一面在雨苫下仍葆有一颗悲悯的温柔之心?也许,有些答案会冰冷透骨,但我的心里还是装着一个温柔的梦。

梦是秋天腐朽里唯一醒着的绿叶,虽然我不能把握这梦在我脚下的土地上开出花来,但我用一种洁白的心情去守候这个梦,守候这梦里至洁至圣的爱情,就如同守候我灵魂里一盏盏亮至生命终极的美丽的灯光。我无法从理想的高点坠落下来,去享受粗浅的快乐,我宁愿在生命里默默地为那守候的人悄悄吟唱。无论是落花飞雨的日子还是风寒雪舞的季节,我都会用一种沉静、淡定的孤独去守候。我相信我们一直在一寸一寸地走向对方,尽管有些时候是以疏离的方式。我相信,终会有一天,我们会绕过一丛丛开得正盛的桅子花,相逢在风清云淡的山岗,彼此没有惊喜亦不羞怯,只是会心地一笑,彼此说道:世界真小。

爱是一种温柔的守候,虽然我说不准且无法触及她最美好的内核,可我愿意为她经营,直至我生命中守候的那个人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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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他,却必须忘记他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我们的爱 点击数:11354 更新时间:2005-1-16

我和他的开始大概就是个错误,我有男友,他有女友。如果不是他的出现,我一直都以为我这辈子可能都不会爱上男友以外的人了。

我和我的男朋友相恋五年,我一直都非常非常的爱他,现在回想一下,那是一种近乎病态的爱。他并没有像我那么爱他,相反,我觉得对他来说我甚至是可有可无的,这一点他从开始就没有欺骗过我。那时,他是一个“花花公子”型的人,之前女朋友无数,更曾经有过同时拥有几个女朋友的经历。也许真的应了那句“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的俗语吧,我还是完全地投入到了这场初恋中。

他很帅,对兄弟很讲义气,刚开始恋爱的时候也很会营造浪漫的气氛,总之,我确实是用我全部的心在爱他。他也很好,在学校的三年里,一直都和我在一起,他告诉我,这对于从前的他是完全不可能的事,他的最长的一个女朋友的交往时间都没有超过一年,我对他来说是个奇迹。不是我自夸,由此可见,我真的是个好女孩,我现在身边的同事也都说谁要是娶了我一定特别幸福。

我爱他,所以爱屋及乌地爱所有他爱的人、事、物。过年的时候我会向他妈妈拜年;逛商场时看到适合妈妈的衣服的时候也会打电话问他要不要也给他的妈妈买一份(虽然他从来没有同意我买过,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但是没有他的应允我也不敢贸然行动);清明节的时候我会提醒他去给他的爷爷扫墓,因为他是那么地爱他过世的爷爷。毫不夸张地讲,我不管做什么,遇到什么事都会想他。

我们是在学校里面开始恋爱的,他是我的初恋,我把我的一切都给了他,包括我最宝贵的东西,都是为了留住他。当然,他对我也慢慢地好了起来,大多时候都很疼我。我嘴上不说,但是,我心里明白,他真的慢慢地为我改变了许多。连同宿舍的室友都说他变了许多,我越来越幸福了。

虽然他还是不会向别人的男友那样经常陪着女朋友逛街、散步,一有时间就腻在一起。他用他自己的方式爱着我。虽然我向往的真的只是能够两个人腻在一起,逛街、散步,而不是什么要什么有什么的物质享受,可他就是这样的人,有什么办法呢?爱他也会努力适应他表达爱的方式。

相恋三年后,我们毕业了。那段时间,我们已经作好了分手的心理准备,不是为别的,是他对自己没有信心。我们不能在一起工作,住得也不是很近,他怕时间的残酷会磨平了我们之间的爱。最后一晚,我们谈到这个话题。

我哭着对他说:我可以忍受不能常常见面,只要偶尔一次也可以,我只要他答应我继续做他的女朋友,让我心里还是可以有他这个可以惦记的人,因为我觉得心中有个可以想、可以惦记的人也是一种幸福。那时的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只想留住他。我做到了。不知道是因为被我感动了还是因为我的眼泪让他心软或是像我想的他也一样爱着我,总之我如愿以偿地继续做他的女朋友。

之后的一年半是苦涩的,我想,吞了黄莲大概也就是这个味道了。一年半的时间,我们见面的次数十个手指数得完。三四个月已经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了,最长的一次八个月才见一次面。还是因为他过生日,我买了礼物想要送给他,在我少见的坚持下,他才答应我到他的城市送礼物给他。

还记得那一天,他接近中午的时候才答应,我已说不清当时是什么感觉了,兴奋、难过、无奈……只能慌忙地向领导请假,用最快的时间打扮一番,然后风风火火地出发了。接近三小时的路程,我坐在车上心里百味杂陈,突然觉得我是那么地可笑又可怜。自己生日都没能出现的人,却要在他的生日坚持走那么远去送礼物!我把八个月里准备的给他的包括送给他妈妈的、妹妹的、他的一大包东西报在怀里,踏上去见他的路程。

见面远没有我想象的那么轰轰烈烈,很短,大概也就十分钟,在那个车站,我等他出现。等到了,却连他的手都没有碰到。本来我还以为他会紧紧地拥住我,可是没有,只有一瓶他先喝了一口的饮料。然后,我踏上返程的公交车。我多么希望他能留下我,可是他没有。坐上车,都没有等到发车,我就已经泪留满面了,可他在车窗外还笑着和我说话,试图让我笑着离开,可那对我来说是那么的困难。

我还是哭着走了,哭我的傻,哭他的绝情。喝着那瓶他先喝了一口的饮料,我幻想着他在吻我……

又是漫长的等待……

所幸,这次短得多了,几个月后,在我们的继续学历教育上,我们又成了同班同学,白天上班,业余时间学习。我像又获得了一次重生!我又可以一星期见他几次。这回,每到上课的日子,我们就一起回到他的住处。我是快乐的,我知道这样频繁的接触使得我又点燃了他心中几乎已经熄灭了的爱,他又像从前那样心里有我了。

我好开心!曾经我以为这辈子我都等不到这一天了,可是,我等到了。我每天都对这种得来不易的生活感恩。虽然他还不是一个好男人,缺乏应有的绅士风度,但是,我相信,经过时间的洗礼他会成为一位绅士的。

也许生活注定是波澜起伏的。一个学期过去了,他在向绅士的路上缓慢地前进着,我也快乐的生活着。可是,另一个他出现了。是我的同事。虽然都来到这个单位很久了,但我们并没有熟识。直到这个夏天来了,不知道什么原因他来到了我的生活中。

那段时间,我的室友喜欢上了他,这是所有我们这个小圈子里的人都知道的。我看好她,并默默地为她祝福着。可是旁人,大概除了我,其他人统统不看好。觉得他太滑头了,不适合我的室友。其实,这个时候我已经发现他和我的男朋友很类似,都是那种表面上看来很滑头的男生,但是,我知道他不会永远这样,我的男朋友不就是个例子吗?年少的时候轻狂一些,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总会变得沉稳的。室友和他接触很频繁,我想他大概也很喜欢室友,虽然一直有耳闻他有女朋友,但是从和他熟识的朋友那里打听来他似乎并不爱他的女朋友,所以我对室友更有信心了。

那段时间,因为暑假,所以我和男友一直没有见面。他就是那种几乎不会单纯地因为我而与我见面,所以,理所当然地和室友相处的时间增加了。后来,不知怎地,他们的二人行变成了加入我的三人行。虽然我不想当电灯泡,但是,耐不住室友的苦苦要求,我经常和他们在一起。

突然有一天,我和他的密友聊天,正在探讨室友和他的进展,他的朋友突然和我说:你看他会不会是在对你使劲?他的话也印证了我的猜测。我确实也感觉到他好象有那种意思,但当时的我心里只有男友,虽然心中有一点被人欣赏的沾沾自喜,但是,我还是希望他和室友能有结果。

室友因为特别想看海,所以他提议我们去北戴河。室友很开心。决定日期后,室友却可能有事去不了。他一直问我如果室友不能去的话我去不去,我躲闪着这个问题。其实当时我就想如果室友去的话我都不一定会去,因为我的男朋友在这方面是绝对的不允许的。也许真的是缘分,我和男友生气了,他一直答应我陪我去游乐园,但是几年了,一直都没有兑现,当我再次提出时他又拒绝了。当时我钻进了牛角尖,生了他的气,所以一赌气就答应了去北戴河。

心酸的我想:为什么他就不能答应陪我一次?室友也放弃了她该做的事,我们三人在一个周末出发了。一路上都在抬杠的欢笑中前进。说着说着,室友说到我想去游乐园的事,种种提议从她的口中说出来,我不想让她继续说下去,因为我明显感到他的情绪在转变,这对正在开车的他来说可不好,我赶快转移话题,可是,他还是开起了快车,我有些不知所措。

最怕的事还是发生了。我们出车祸了,和另一辆车相撞。在最后关头他抓紧方向盘,救了我们三个的性命,车子虽然撞的很严重,但是我们居然都没有受伤,我想,这真是个奇迹。所幸,被我们撞到的也都是好心人,他们并没有像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受害者那样为难我们,相反还帮我们这三个还未经世事的“小孩”处理。

为了答谢他们,我们真的不知道该作什么了,所以晚上吃饭时我们拼命敬酒,只想表达我们心中的感激。他和室友喝得比较多,回到宾馆后都倒下了。他比较严重些,还出现了发烧的症状。当时,我和室友都不知怎么办了,才二十出头的年纪,谁都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没有家人,我们相依为命地过了那个难忘的夜晚。我想,大概就是这一晚,拉近了我和他的距离。

回来后,我感觉到他在追求我。他真的是个很细心的人,很体贴,做他的女朋友一定很幸福。我无意间说的我喜欢的东西,不管是吃的、用的、玩的,他都拿到我面前,我嘴上不说,但是心里明白他这么做的用意,那种被疼爱、宠爱的感觉常常令我颤栗。虽然感动,但是一想到我的男友,一想到室友,我就只能一再地装糊涂。

这时室友可能也知道了什么,开始躲着他。他仍旧会每天来和我打游戏、聊天。和他聊过以后,我才知道,其实他也很爱他的女朋友,只是因为他的女朋友的过去,他有些在意,心理上不能接受,所以才会变成现在这样的玩世不恭。我很心疼他的这种想法,想要他幸福,可是我的力量是那么的薄弱,我帮不了他。

知道他其实也很爱他的女朋友的时候,我的心其实很疼。当时我就知道我和他是没有可能的。现在,他放弃了,我们说好要做兄妹,但是,为什么现在心里这么的遗憾呢?虽然知道我这么想很对不起男友,可是我就是克制不住自己不去想他,我想和他在一起,明知道是不可能的事,但就是每天都想他。现在的我,已经不确定我是好女孩了,我想我是个坏女孩,水性扬花的那种,我讨厌自己,我该怎么办???

这首诗,震撼了我的心: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

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

却不能在一起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

却不能在一起

而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思念

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思念

却还得故意装作

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

而是用自己冷漠的心对爱你的人

掘了一条无法跨越的沟渠

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txt

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

作者:谁是谁的…

我看到一行眼泪从宾的眼里静静地滑落。我抱住宾,无语凝噎。我转身,宾拉住了我,然后放手。我深深地再看了宾一眼,挥手,然后离开了这个让我爱却不能的昨日少年。——题记

动感的陶瓷烫,透明的七彩水果妆,稀奇古怪的各色头巾,低胸的紧身背心或T恤,几条穿了好多个洞又打满了铁钉或珠片的洗得发旧的超低腰牛仔裤,再加一条雕满古埃及图案的金属腰带——这样的搭配,是我这个夏季的主打穿着。这样的装扮,人们会想象我的爱情也如同我的穿着这么缤纷和前卫。

白天我在“宾雨工作室”当模特,把我最完美的身躯毫无保留地展现给我最喜欢的男人,任他描任他画任他拍。晚上我会乖乖地呆在家里看看书听听歌,准备下一年的考研。这样的日子,很安静,很写意。只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不再快乐,常常流连于南园路的某酒吧。

其实,我真的是没理由学人家放纵和堕落的,因为生活还不至于糟糕到买醉的地步。或许,我更适合去清吧多一些吧。可是,心情低落的时候,静谧让人觉得虚伪。所以我宁愿在狂烈的器乐敲打中和着酒精麻醉自己的神经。这样的日子当然并不是我喜欢的。只是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就恋上了,恋上了这红的灯,绿的酒,蓝色的玻璃杯,黑色的高分贝,彩色的人群。

“Jack,你累吗?天天对着这些疯狂的面孔,不如歇会儿陪我喝一杯吧。”

我摇着手里的“红粉佳人”,对着吧台里的Jack怅怅地笑。Jack的表情让人捉摸不透,淡淡地看了看我,再淡淡地继续调他的酒。偶尔和周边的七彩艳妇打个口哨或抛个媚眼。舞池里飘飞着的尽是些无颜六色的头发和狂燥的尖叫声。这样的场合,这样的人群,怎么看就怎么暧昧。

“Jack,为什么不说话?是不是不屑于我这个堕落的女人?”

“你说呢?别再喝了,傻瓜,你中毒了。”

“呵呵,我才没中毒。男人嘛,这世上大把,我才不稀罕呢!”

“卢翘,你这么不快乐,还是对他明说了吧,不然就坚决抽身而出。如你所说,这世上男人大把。要不,你这样子折腾下去真的不是办法,让人心疼,也让人讨厌。”

Jack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神是游移和淡漠的。如果不是叫出我名字的话,我怀疑他是在对着其他人说话。

“呵呵,心疼?讨厌?没有人懂得心疼像我这么糟糕的女人的。但是讨厌我的人可就太多了,起码连我自己也讨厌自己。”

和Jack的相识,缘于一场醉酒。一场酒后的呓语。第一次,只三杯,便让我哭倒在这家晦涩的吧里。只三杯,便让Jack洞悉了我的一切烦忧。之后,我便成了这里的座上客。Jack既是吧里的股东又是吧里的一流调酒师。更甚之,偶尔还上去客串几首拿手好歌,尤其一首《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常常唱得让我泪流满面。185的个子,染得金黄的头发,一身“耐克”休闲装,一把醇厚的音,酷到毙。所以,来这里喝酒的,不尽是有心事的人。形形色色,不难说是Jack的爱好者。但谁都知道这样的场合这样的男人,碰不得,爱不起。而于我来说,Jack只是一个能静静地听我说让我哭任我醉而又会安全把我护送到家的男人。除此之外,别无其他。

这间吧,似乎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卢翘,怎么你也跑这里来了?过来这边吧,我正需要找个人聊天。”我回头看到一身米白休闲服的宾那如秋天般萧瑟和冷郁的眼神。一阵狂乱。旋即心痛。旋即笑魇如花。

“怎么了?你也来买醉吗?她呢?”

“你呢?你还没告诉我为什么也跑这地方来了?”

“哦,来这里看朋友啊,你看,这是我的好朋友Jack,我最崇拜的偶像呢,嘿嘿。”我假装把笑容夸张再夸张。Jack依然淡淡地笑了笑,没做任何的表态。宾也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

最角落的双人台。灯光很暗。爵士鼓和金属音乐依然。

“你知道吗?其实,我真的愿意待她一辈子,我甘愿的,谁叫我欠她呢?可是她竟然又一次走了。”宾的手里举着那瓶“嘉仕伯”搂着我的肩膀口齿不清地说着。

“可是,你知道吗?我也一样真的愿意跟你一辈子,哈哈……”我狠狠地灌了口香槟,既而嘻嘻哈哈地笑着与他碰着杯子。

“嘿嘿,真会哄我开心。来,干了这一杯,或许我们真的可以成为一对呢。”宾忽然大声地笑了起来。

“哪,这可是你说的,不是第一次了,我真的就赖上你了哦,没得再反悔哈。”我和他就这么嬉闹着,我们似乎都笑得很开心。

“嘻嘻,看你那样子多难看,几杯酒下去就醉出了一脸的泪,拜托下次可不可以买高档一些的化妆品啊?这样就不至于糊成个花脸猫了。”

“你够难看了,还说我,看看,鼻涕眼泪一大堆的!还男人哦,嘻嘻。”我们发了疯般一杯接一杯的干着。

午夜的时候,宾说要不你今晚就当我的新娘吧,我娶你。宾把嘴巴凑过来,在迷离的灯光下紧紧地吻住了我。很深很深。

我想起多年前在旧街的那棵金樟树下,宾也曾经这么跟我说过。那时,他说:“长大了一定嫁给我。”这句话,我记了整整10年。那时,宾是学校里的小混混小霸王,打架斗殴最出名。可是学习成绩却是出奇的好,尤其是美术有着其独到的天分,常常画一些笑爆肚皮的漫画取乐班上的同学。而我最记得的还是每次的数学考试都是他偷偷地递纸条给我的。那时,小小的我,就知道把零食买双份。可是,可是那时已不再。

天蒙蒙亮的时候,我发现我躺在了宾的床上,还听到了宾的呓语。这个有着雕刻般五官的已经长大了的昨日少年,此刻正在梦里胡乱地喊着我的名字。惑然之余,心里倏地淌过一丝甜甜的清凉。我不曾想过宾的梦里还会有我,我一直认为这些日子我在宾的心目中不外乎一个工人,一个只为他端茶倒水兼且无条件为他做模特的廉价工人。尽管我是那么地爱他,爱到满身伤痕。可是,我知道宾爱的人不会是我。宾的心早给那个美得让人窒息的师妹紫雨占据了。

透过微弱的光线,我看到这间简陋杂乱的屋子堆满了画和颜料以及一些摄影器材,似乎跟工作室里的布置差不多,所不同的是多了张床,顶上的吊灯也已经有些破旧。倒是屋角的鞋子摆得整齐,但基本都是女装的。最令人侧目的是窗台上那对黑白相间的高跟凉鞋,趾高气扬地傲立着。似乎在对着我冷笑。我忽然感觉很悲哀。想要马上逃离。

我拍拍晕忽忽的头欲想起身。宾的手一把抱在了我的胸上。头埋在我的肩窝里。嘴里喊着的依然是我。我竟然就这么抱着他无声地哭了。那种感觉,我不懂得是什么?除了妒忌,更多的是幸福。我不敢相信这一刻的幸福来得这么突然这么干脆。尽管我的身体对宾来说并不陌生,可是终究不曾真正这么亲密过。我轻轻吻住宾那红得如同婴儿般透明的嘴唇,想象着他嘴角的那一丝曾经的叛逆。宾借着酒精热切地迎合了我,把滚烫的身体穿进了我兴奋的神经。我在宾的激情中流下了今生最痛也最幸福的泪,然后再昏昏沉沉地睡去。

“卢翘,给你煎了个荷包蛋,还有热狗,趁热吃了吧。”天大亮的时候,宾叫醒了我。我再次看到了那对黑白高跟鞋搁在窗台上。

“呵呵,那是她最爱的鞋子,还没穿过的……把它搁高一点,可以随时看得到。”宾尴尬地对着我笑笑。

“呵,紫雨真的是有福气,看来我真的是够贱的了,无端就送上门来了。”

“卢翘,别这样说,我很难受。真的对不起。我太自私了。”

宾解下了围裙,缓缓地落坐在那张卡通椅子上。长长的头发随意地扎着。一阵沉默。小玻璃茶几上的早餐正冒着热气。

我看着这个男人,这个我从小就喜欢上的男人。只为他曾经的一句“长大你一定嫁给我”,就这么在毕业时舍弃了多家银行的聘请,甘愿当他的廉价模特。我原以为,这样就可以跟他长长久久了。可是我错了,从紫雨出现的那一刻,便知道这一切已无望。昨日的梦,已不再。

那是个同样太阳晒得皮肤生疼的午后,一袭缦纱长袖衣裙的紫雨就这么翩然来到了我和宾的面前。那是一个怎么样的女子?我无法用我浅薄的词语去形容她。对她的感觉,脑海里当初除了苏菲玛素的翻版以外,再就奇怪于这个有着西式贵族美感的女孩为什么在这个炎热得几乎想让人蜕尽一切的季节就穿得这么冗长烦琐而又似乎太过古典的服装呢?

“紫雨,我的女朋友。”恍然中,我听到了宾满含深情的介绍。那一刻,世界在旋转。

从此,狭小的工作室里,时不时听紫雨娇憨的笑,听紫雨任性的叫,看紫雨和宾的嬉闹,看紫雨对宾撒娇,看宾对紫雨的呵护,看紫雨时来忽去,看紫雨下雨或太阳,看宾极尽温柔的爱抚和怜惜……没有人知道这一切看在我眼里有多么的难受多么的残忍,而我还要假装笑笑说你们也真够“麻”的云云。我真的想不明白为什么曾经那么桀骜不羁的宾可以那么优柔地对一个女子,那样的容忍那样的温存。我也不知道宾到底记不记得曾经对我说过的话?也许对他来说,那只不过是儿时一个过家家的游戏罢了。

哭倒在Jack的那个吧时,也许就是那一夜吧?

爱一个人真的可以毫无理由的。就像我爱宾,宾爱紫雨一样。很多次想要离开宾的工作室,却总也下不了决心。我想也许真有一种传说中的“蛊”把我定格在了宾的身上吧?或许,或许哪天宾就会属于我的了。我就这么抱着一种患得患失的心理依然在为宾卖力着。却不知道,为此落过多少泪。

“这次又走了多久了?打算什么时候接她回来?”

“不知道呢,也找不到她。”宾低低地应了一声。把头深深埋在臂弯里。

“她说她爱上了别人,义无返顾地跟着她所谓的幸福走了。就为了这对黑白色的高跟鞋。我只希望,那人是真的待她好,真的可以给她幸福,可是,我总觉得那是很遥远的事情。”

“为了黑白色高跟鞋?遥远的事情?为什么这么说呢?”我疑惑地望向他。

“是的,她那天看中了喜欢得要命,非得叫衣砩下蛳虏豢伞?墒悄阒赖模滴窀丈瞎斓溃芏嗷ㄏ牡胤剑娴奈弈艹惺芩敲炊喔咂肺坏墓何镆蟀 A角Ф嘣皇遣辉敢饴颍皇撬档裙问奔湓俾颍退滴也宦蜃曰嵊腥烁颍凳裁次腋涣怂腋!!?

“可是,她不是一直知道你的吗?”

“呵呵,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其实,你知道吗?她走的第二天晚上,我就给她买回来了,也留了信息给她了,可是她还是不曾回来过。”

“那你,还在期待她的回来?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这么爱她?她真值得你这么爱?而你还记得我们……”

“她是比较孩子气,也许是这段时间雾太大了以至令她看不清回家的路,可是,我相信她迟早会回来的。而且,我会一直期待和守候,因为她为我受过太多苦。如果不是因为我,也许她的性格不至于变成这样的。你也许不曾留意过,为什么紫雨一直穿长袖的衣服?她那么漂亮那么爱美的一个女孩,可是在最酷热的夏天,还依然一身长袖。”

我看到宾的眼睛很晶莹,似乎有雾。那是我第一次看到男人的心事和心酸。我想起,自打见到紫雨开始还真的不曾看她裸过臂膀,一直疑惑着,曾经就差点问了她为什么。只是女人天生的妒忌让我无从开口。

宾深深地叹着气。

“校外的那场斗殴,是她帮我挡了一刀,帮我挡了来自一个同样追求她的男生的一刀,当时整个右手臂差点就废掉了。而那条伤疤,比要了她的命还更甚,那么地深,那么地触目惊心。见一次,我的心就痛一次,那是真的痛,痛到神经发颤。如果不是她,不是那个柔弱的她,也许我早没命了。可是,从此她便只能放弃她视为生命的艺术了。而我,今天还能挥洒自如完全也是因为她。所以,这辈子,我是注定欠了她,无论如何我都要好好偿还她的,只要她开心只要她幸福,其他的什么都无所谓。”

宾抬起头定定地望向我,拉过我的手贴在他的掌心:“原谅我,请你原谅,昨晚,我是醉了……”

我看到一行眼泪从宾的眼里静静地滑落。我抱住宾,无语凝噎。我转身,宾拉住了我,然后放手。我深深地再看了宾一眼,挥手,然后离开了这个让我爱却不能的昨日少年。

“Jack,怎么在这呢?在等我?我没有醉,清醒得很。”

“上车吧。”

“Jack,Jack,抱着我,抱着我好吗?”Jack抱我上了车,把CD的音量开到尽,往高速公路狂奔。

“Jack,我害怕,别开那么快!会出事的!”我滂沱的眼泪只一会便在Jack的高速中化成了一身冷汗。

“还想哭吗?还哭得出吗?”Jack把车停在了郊外的公路边,依然漠然的语气和表情。

“谢谢你,我,不哭,不再哭……”我掩面。

我对着郊外满眼翠绿的农田,深深地吸了口气。我对着远山,尽情地喊了一声:“宾,紫雨,祝你们幸福!”

“翘,不哭,真的不哭了好吗?你知道我有多心疼你吗,知道吗?我爱你,爱你!知道吗?”Jack拥我入怀,疯狂地吻住了我,吻干了我脸上的泪……

从“宾雨工作室”辞职完以后,迎头碰上了紫雨。高挑的身材,飘逸的长发,凝脂般的皮肤,一身浅紫色的长衣长裤,那么的美丽那么的动人。

“紫雨,你真的好美!好美!真的!”我对着她第一次笑得那么灿烂。第一次发出了我最由衷的赞美。

“谢谢你,你也很美!只是,你知道吗?宾的梦里尽是你,而我的梦里,尽是宾!也只有宾,才能让我梦圆……谢谢你!”紫雨骄傲的头,第一次在我面前微微磕下,眼里写满了无尽的惆怅。而我,不知道此刻谁是谁的她,谁是他的谁……此时除了假装若无其事地大大声道一句“祝你们幸福”以外,只能快步离开,离开……

2004/12/2

【编者按】爱到满身伤痕,奈何人生的变幻和莫测,面对最脆弱的人,闭上眼,违心地道声“祝你们幸福”……却不曾知,泪流几多?

爱我吗,试试就知道.txt

爱我吗,试试就知道

作者:林以芦 文章来源:《青年文摘(红版)》2005年第5期 点击数:5911 更新时间:2005-5-31

1大二那一年,我开始在晚上上选修课。近三百个座位的阶梯教室,近乎满员,只有第一排尚余少量座位。还有人比我更迟。一个男生问道:“请问这里有人吗?”我抬起头,脱口答道:“没人,你坐吧。”

事后发现回答太轻率了些。

那男生用书包拍了拍桌子,道声“谢谢”,坐了下来。

他是本校的风云人物,第一次见他是在校际篮球赛上,小文指着场上一高大潇洒的球员说:“他就是本校法律系的万人迷,不仅篮球打得好,还是自组乐队的鼓手,多才多艺,可多女生崇拜他了。”眼睛一直追着他的身影转,表明她便是其中之一。

我说,典型的花花公子,他的感情绝对不安全,老远见到他的背影,最好立刻掉头走。

所以我觉得刚才的回答太轻率了些。不仅没来得及掉头走,还让他坐下来了。

2老师进来了,一位矮胖的女老师,她用眼扫了扫全教室,扬声道:“哪位同学,帮忙把投影仪的屏幕放下来。”300个学生无人响应。于是她用手敲着桌子说:“这位同学,你上来!”

我一愣,不会叫我吧。身边的万人迷站了起来,一步跨上讲台,哗地把屏幕拉下。

“谢谢。”见他坐下,我礼貌地道了声。他笑了,“你是新闻系的吧?”

我感到惊讶,“你怎么知道?”“直觉你是文学院的。文学院里数新闻系的女生较酷,必系出此门了。”他下结论。此男果真阅人无数。

“我还猜你应该就是新闻系的五朵小花之一。”他笑着看我,眼神中某种信号让我感到危险。我故作不明,“什么小花,鲜花的花还是花痴的花?”

“我想是会花钱,又会撒娇放电的那种花吧!”与他交往的那些校花,大概就是这类花痴吧。

“我也知道你是哪个系的。”我说。“哪个呢?”他的神情既是得意又是理所当然。“你这么会推断,自然是数学系的了。”我故意说。“看来你的新闻触觉还有待提高。”他不无失望。

这是我和这位万人迷的第一次相遇。他那颇不痛快的表情,令我整整回味了一星期。

3万人迷就这样成为我选修课上的同桌。我们轮流记笔记,老师提问时互相通水,偶尔对方缺课时还会帮忙应到,有时还谈谈各自系里的趣闻。但有一次我见他与一女伴表情亲昵地在我面前走过,我马上就想到我与他的友谊也仅限于此,离开了星期五晚上7时至9时的1201室,我们就形同陌路。

然而一天晚上的随堂测试后,我待要交卷走人,他却扔给我一张纸条,上书:“时间尚早,我们何不去看场电影。”

他主动邀约,我自是感到意外,微喜的波澜在我心头泛起。“OK”,我提笔在纸上写下回应,扔回给他。

我们来到了离学校不远的电影城。电影已经开始了,播的是意大利片《美丽人生》。谁知极不凑巧,他跟坐他旁边的女生是认识的,两人一直在聊,还没有停止的趋势,我从未如此孤单地看过电影,曾经有的美好憧憬幻灭了。我起身道声去方便就离开了座位。

厕所里我望着镜子想了十分钟,决定还是回去。摸黑回到座位,令我大感意外的是,他们走了,居然招呼也不打就走了!

黑暗中,空空如也的三个座位异常刺眼。我感觉自己成了天下无匹的大傻瓜,冷落、难堪、失望、羞辱、上当,一股脑涌上心头,我冲出了电影院。我告诫自己,这是一般花花公子的惯常做法,吃一堑,长一智,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4接下来的一周,我选择临阵脱逃,与其见到他时难堪,不如让时间来冷淡。再下周,我不能再逃课,于是早早来到教室,挑了后排的一个位置。然后,他来了,他还是坐回原来的位置,目光在教室内搜寻了一遍。我忙趴下了身子,尽管不知是否与我有关。

下课了,看着他已走,我才慢慢踱到单车棚。却发现他站在我的单车前,我低头不理,掏出钥匙开锁。他按住了我的车把,问道:“今晚你坐在哪里?上个星期也不见你。”我抬头正视着他,“今晚我坐在后排,上个星期刚考完试,不想来。”

“那上上个星期看电影时你又上哪去了,我等你好长时间都不见你回来。”我忍住火气,“如果十分钟都算长时间,那你的时间真是太宝贵了。我要走了,以免浪费你的时间。”

“什么十分钟,我足足坐了一个小时,又让同学去洗手间找你。你怎么招呼也不打就走了,你有时还真让人难以捉摸。”

“说谎不止,还要责怪我。”我再也按捺不住了。

“我绝对没有说谎,我同学可以作证。电影院楼上右边第五排的所有人都可以作证。你别是找错位置了吧?!”神情是一副千真万确。我一愣,没料到会有这种说法。我试着回想,但思绪已乱如麻,我当晚的情绪,也绝不会比此刻清醒。难道真的走错了吗?

我推了推单车,“答案是怎样已不重要了,让我走吧。”

“我知道就是这个误会,所以你生我的气,所以你不来上课,来了也不坐在我旁边!”他还不放我走。

我转过身,背对着他。在情场老手面前我无法遁形。

“没错。你大概还知道我喜欢你了!”压抑太过辛苦,干脆摊牌,“但我不愿成为你众多的追求者之一,所以,决定离你远一点。”我尽力让声音平静。

静默,两分钟。

他从背后抱住了我,紧紧地,我感觉到他急促的呼吸。我那轻易不流的泪水终于掉了下来,滴到了他的手臂上。

“我们去看电影吧,上次那一部《美丽人生》,”他在我耳边轻轻说,“让我来追求你。”

5他熟练地牵着我穿梭着买票、买零食,零食店里漂亮的小妹向他巧笑:“帅哥,怎么每次都是不同的女孩啊,什么时候才轮到我啊?”

他笑着推搪,“下次吧!”拉紧我走入放映厅。

我停下了脚步。我不想自欺欺人,我从来都知道他应该带过很多女孩子来看电影。这半年来我一直活在梦境中,做着和我性格极不相称的梦。这个梦只在星期五晚1201室的7时至9时发生,过了这个时空,就得逃离,就像灰姑娘必须在午夜12时逃离,但我比灰姑娘更不幸,我和王子的未来是无法预知的。

我缩回了我的手。“对不起,我不能和你去看电影。”

他吃惊地望着我。

“我想请问一下,这是你第几次和女孩牵手看电影?”

“我是真的希望你做我的女朋友!”他重新拉起我的手。

“我却不愿成为你下一个记不起的女朋友。”我又挣开了他。他把手中的票撕成两半,“没关系。”抛在了空中。

也许被女孩拒绝,对他是第一次,被女孩示爱后又遭女孩拒绝,恐怕更是绝无仅有。

6我和我的同桌分开了。我们各找了一个位子,下课后各走各的路,彻底形同陌路。

期末考试到了,也是最后一堂课。我做完了题,起身交卷,前面一位男生给我扔来一张纸条,上书:“《美丽人生》这周就要下片了,我们何不去看完它?”

我没有理睬他的建议,走到了单车棚,他跟上次一样站在车前。我犹豫了一下,把车钥匙扔给了他。

两个多小时我们一言不发,终于看完了《美丽人生》。

回去了,那是那年冬天最寒冷的深夜,我宁愿一辈子穿行于这寒冷的静夜中!

忽然间,一路的路灯骤然熄灭。停电了,无尽的黑暗来袭。我惊呼一声,双手揽紧了他的腰,头倚紧他的背。他戛然停下,抱起了后座的我,将我置于单车的前杠上,然后跨上车,再次在寒冷的黑夜中前进。凛冽的寒风袭来,强壮的臂弯却扫清了我心底的黑暗,我期待已久的安全感,来了。

“第二次去看电影时,你对我说过的话,记得吗?”我问,“你再说一遍好吗?”

“我喜欢你。”他咬住我耳朵,温柔地说,“过去的事就不要再提了,我要跟你说你没听过的话。我真的喜欢你。”

我脸红心热,“你为什么不早跟我说?”“你没听说过,一般高个子都是比较害羞的吗?”

关于万人迷的恋爱情事终于在校园里尘埃落定,而且听说,这次是万人迷主动追求人家的。这消息,当然是我的好朋友小文传出去的。

爱在浓时抽身离去.txt

结束了.在听到电话里嘟嘟的声响后,划开了寂静的深夜,就那么的结束了.注定了一个人的行走,不需要任何的留索.这是片段似的画面.

笑了,对着自己的面庞.泪水印在手心的戒指上,那一刻我曾经以为永恒.又拿出了那枚依旧有着光泽的戒指.每次离开一个人,我总是愿意把它带在手指上,那皙白如纤的无名指.寂寥,荒余.

翻出很多的旧了的音乐碟子,还有一些泛黄的相片,一个人在自己承受的光环下,认真的用时间克服一切.喜欢的陈美在屋子里传开她的刺心般明净的小提琴,那刻我觉的我就是罪恶.

鳞片纷纷跌落,那些可怜的蝴蝶终究是飞不过沧海的.却要殊途同归.我羡慕,或许是嫉妒.只是我无法做到,更多我选择保护自己.不用任何人的感情作为我生命的主题.我是个狠心,偏激,畸形.

旋转了很多圈子,头晕眩的摔在地板上,来做一次透彻的晕厥.在梦幻中,潜行翻滚着.为了方向与痛楚,放逐.光水伴着尘埃一同落尽,此刻是片海,观望吧.

那些携手的日子,我会忘记在我的生命中.不再去感受,只是回忆.所以张爱玲说那是一种病.回忆是一种病.可每个人是甘愿患病渡完余生.

佛说:要六根清净,无染往事,淡从善意,生死轮回.做事,太过执着的下场,是痛苦的煎熬.放下心中的杂念,诚然以许.惟可超脱.我信了,可我做不到.注定是个凡胎俗子,无可轮回,只是承受,消亡.

喜欢的电影出了字幕,唱响了结束的片尾曲.我的电影同样亦结束在无人的午夜,你我静静离场,转身却忘记向对方告别.无处告别,安说的那种情形出现.我们无处告别,只消去默默承受疾苦.待到花开,你会幸福,我将远去.

用刀把所有的物质轻松的削出尘世,热闹的,繁华的,无辜的,你我看在眼中,却忘记了时光已经走远.是任何的挽留都会失败的,只是需要离开.独自飞翔.与风一同飘忽.远离.

躺在你的怀里,却不一定是躺在你的心里.这句话不知从何处寻出,只是意味深长,我想这个不属于曾经的你我.应该属于那些用来敷衍的人群,走在人群中,心却不一定在其中行走.这是五月时,我们说过的话题.敷衍的周遭让你我都无法却理解,可一直还身在其中.

如果会有憎恨,那么我诚然接受.那是属于我的方式,说过终究是要毁了你的,我情知自己.喝酒的时刻,仍然会想到你,不过只是单纯的想.是会过去,淡漠.

悻悻走过十字街头,哪里还有未来的美好.背叛,放弃,欺骗,,弭患.靠在门外的墙壁上,记起了梧桐树.某年,会去拾片梧桐的叶子,或随风而逝,或夹在记事本中.可能是一个人去,或者是两个人.只是那对那时的生活没有任何的感情.

低沉的小提琴让我感到绝望与欢愉,错乱的芳华绚丽的徘徊迂回.没有去处,流浪在那个悲哀的年代下的音乐中.以为可以永远,只是永远湮灭了我对生命的空洞与恐惧.

注定了一个人一辈子用尽生命享受寂寞与孤独,仍然执着的走下去,走完全部的艰辛里程.

情到浓时转身忘怀,爱到浓时抽身离去.

爱在深秋.txt

翻一年前的日记,又看到秋红的照片,披肩的长发,瘦削的脸庞,忧郁的双眸透过长长的睫毛直盯着我,微启的双唇仿佛正倾吐着照片背后的那串字:留给我最真挚的朋友:雪儿、子剑。

因生在秋天,又姓叶,教中学的妈妈给她取名:叶秋红。

这名字真美,第一次听到时,我对自己说。秋红是我和先生王子剑的朋友。不过,最早她是子剑的追求者,我百分之百的情敌。

见过子剑的人都说他长得帅。平心而论,子剑是标准的美男,1.82米的个头,浓眉大眼,书生气中不乏阳刚。

我俩同在一所大学教书,总会有女生在课余围着我叽叽喳喳地闹:“李老师,王老师可是我们全班女生崇拜的偶像!”

面对这青春活泼的一群,我笑得极开心。

和子剑是大学的同学。

我酷爱文学,却偏偏因一念之差而读了历史。而且,刚满16岁的我还是完完全全的高中心态,迷恋琼瑶、三毛到无可救药的地步。

一日,我正被一段惊心动魄的恋情感动得泪眼朦胧,肩膀被人轻轻拍了一下。回头,一个高个很好看的男孩儿站在身后冲我笑:“后面有椅子。”

我很为自己脸红,连感激的话都忘了说就想溜走。可一低头,却瞥见那男孩儿手上拿着的竟是金庸的《鹿鼎记》!同样地上不了台面。哈,原来我们是同类!

这男孩就是子剑。

接下来的日子,我们便常常在一起谈天说地。子剑说我引起他的注意是因为我面对书时的那种迫不及待和旁若无人。

直到有一天,在月光如水的秋夜,在校园的那架紫藤后的长椅上,子剑把我拥进怀里。“雪儿,你是那么纯、聪明、充满灵性,那么爱做梦,那么不食人间烟火,知道吗?这些都是女人的专利。将来我要专为你准备一个书房,题名为:‘求缺屋’。我要娶你!”子剑把最后四个字说得斩钉截铁。

我却一把推开他从椅子上蹿起。“王子剑,你以为你是谁?你以为你高大、英俊就可以赢得一切吗?骗骗那些虚荣的女孩儿行,我可不行。凭什么就那么自信地认定我会嫁给你?是让那些校花、系花们把你宠坏了吧?为什么不问问我对你如何看?”

子剑没恼没火,只是用一种从未有过的眼神看着我。事后,他告诉我,在我连珠炮般地说那些话的时候他才发现我是那么美、那么动人。

说实话,我是硬着头皮说这番话的,有人爱是女孩儿最大的心愿,何况是这样一个才貌出众的男生!更何况我的心已被他塞得满满的,再也装不下任何人!不过,这话我没告诉子剑。

这以后,子剑如愿以偿地娶了我。婚后的日子里那份默契和彼此支撑有目共睹。好多时候,说我们是夫妻,不如说是对手更恰当些。我俩合作写成了好几本书,常常是我写前三章,他写后四编;他有个序,我便添个跋;连开玩笑也是他有来言,我必有去语。子剑常说:打球、下棋都要有对手方可尽兴,从这个意义上讲,我是他最能过招儿的搭档。直到我们的女儿出生,直到他碰到秋红。

子剑认识秋红是在她开的那家服装店。那时,为让子剑安心完成他的博士论文,我带刚满月的女儿住在娘家。生日那天,子剑为给我买礼物走进秋红的店。就在那天,秋红认识了子剑并一见钟情。

“雪儿,有时间回来一趟,我碰到了麻烦。”一天,子剑以一种从未有过的声音在电话中求援。我放下襁褓中的孩子匆匆赶回家,刚进楼口,住一楼外文系的田静就从厨房跑出来,神秘兮兮地说:“雪儿,你们家最近有个女的常来,昨天还包着头巾帮你们收拾屋子呐,我看你还是搬回来住,弄不好会出事儿。”

我猜想这便是子剑说的“麻烦”了。

果然,子剑一脸的狼狈和无奈:“我被她缠上了,走不掉,逃不脱,也不知从哪儿打听到咱家的地址,天天都来,你又不在,这楼上楼下的人议论纷纷,烦死人了。”

“原来如此,我来帮你解这个围,明天你以咱俩的名义邀请她到家里来玩。不过,先得声明:我不苛求你,若有真爱,明说也无妨。”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说笑。”子剑几乎要哭。

见到秋红,我才意识到自己竟低估了对手,她是那样大方、美丽、精明、干练,长发披肩,双眸明亮,而且,身上还带着些女老板少有的书卷气。

那一刻,我真的有些心虚。然而,我还是坦诚地伸出手,自然地露出笑容。“早听子剑说起你,欢迎你到我家来做客,很高兴能和你成为朋友。”

坐下来聊天,才知道秋红父亲早逝,她和母亲相依为命多年,迫于生计,她不顾母亲的反对很早就杀进商场。3年前,母亲去世,她才嫁人,先生是一家服装公司的老板。谈吐间,我发现她很聪颖,也没有任何商人的铜臭。

这以后,我们和秋红真的成了朋友。

一天,我应秋红之约到她新开的咖啡馆,发现才几天没见的秋红人憔悴了许多,一脸的忧伤。

“雪儿,我的家已经散了,今天上午刚办完了手续。这个世界上我已经没有了亲人,一下子什么都不拥有的感觉太可怕了。我有一个请求,今年子剑生日的时候,能让我和他单独吃一餐饭吗?”

“这有什么不可以,你中午,我和女儿晚上给他过。真高兴你能这样真实,记住,你除了子剑,还有一个朋友,就是我。”

“谢谢你,雪儿……”秋红一下子泣不成声。

半天,秋红抬起泪眼:“雪儿,有个问题,我一直想问,我爱子剑你是知道的,可你却那么真诚地接纳我,你对我真的就没有一丝的仇恨和戒备吗?不怕有一天你会失去他?”

“说实话,秋红,没有哪个女人不怕失去自己心爱的人。可该属于你的,谁也夺不走;不属于你的,死缠烂打也无济于事。何况,对子剑我有足够的信任和了解。至于为什么要接纳你,是因为我懂得感情是怎么回事,它很本能、很冲动、很人性,蓬勃得如同植物,没法用善和恶、对与错来评判,从这个角度上讲,你无罪,我不想剥夺你的权利。”

“雪儿,到今天我才明白子剑为什么对我毫不动心,也才明白他为什么再三地向我解释你是无法替代的。说真的,每次到你家,看到你们之间的那种相通和默契,我真的好妒嫉。我爱他,却没有能力给他所需要的。子剑有你,真幸运。”

生日那天,秋红把约子剑的电话打给了我。我帮子剑拿出准备好的衣服。“去吧,多给她些安慰,她现在真的好无助,好可怜。”我叮嘱。

子剑紧紧地抱住我,再也不肯松开。“雪儿,真该感谢上帝,把一个天使般纯洁、善良的女人赐给了我!”

我却再也忍不住泪如泉涌。“为什么总要把天使、纯洁、善良这样的头衔塞给我?我更是一个平常的女人,也会嫉妒,也有苦涩,也很无助,也盼能有个肩膀靠一会儿。我这么做,只是因为太知道什么是爱,还有……是因为太怕失去你。”

“雪儿……”子剑不再说话,只是疯狂地吻着我,吻干了我的眼泪,也吻化了我心头的那块冰。

两周后,收到秋红给我们的信。信封里有张照片和她留在北京的一个密码箱的钥匙。信中说她已启程到俄罗斯去做服装生意,说她不管走到哪里,都会把我和子剑的友情留在心底。还说:在北京的密码箱里有她留下的一份文件,如果她在俄罗斯有什么不测,我和子剑将是她全部财产的继承人。

那时候,深秋的风,吹得正紧……

把谁丢失在第四个夏天.txt

A 每个人多多少少都有些怪癖吧,比如说我有个朋友特别爱用200卡打电话,因为那个脆脆的女提示音;又比如说宁熙,他喜欢把一切沾得上“猪”字的词用作口头语;再比如我,我着迷于收集圆圆的银光闪闪的放在手里颇有些分量的1元硬币。

宁熙见到我的时候,我正猫在地上,拼命伸长了手试图够到滚进书架底层的那枚硬币。

这里是图书馆最生僻的一角,不必担心丑态被人发现。我很瘦,手掌壁很薄手指也还算长,可仍然探不进那道狭窄的缝隙。趴在冰凉的木质地板上,我与我的钱币两两相望。

“嘿,地上那个美女,你在干嘛呢?”抬起头,我看到一张放大的脸,他的额发长得淹没了眼,有点黄但很柔软的样子,下巴正中有个很漂亮的小旋涡。

“我的宝贝掉到那个小缝里去了。喏,你趴下来,从这边看,那个闪一点点光圆圆的……”他于是侧着脸,眯着本来就细细长长的眼睛,很听话的挨着我往里看,格子衬衣上有雕牌透明皂的味道。

“明白了,看我的!”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他顺手扒过一本书,翻开,然后撕了二页下来。他把纸斜着卷成细长的圆筒,然后往架子下面轻轻一探,我的硬币就溜溜地滚了出来。这回轮到他吃惊了,“我说同学,您不会就为了这一块钱把我当着麦兜在使唤吧?”

我贼笑,把硬币紧紧的捏在手心,这枚硬币后来一直被我好好保存着,是我所有收藏里最宝贝的一枚,1996年造的钢芯镀镍的一元人民币。

B 我叫朱安,宁熙对我的昵称是安猪。我一点也不介意,真的,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对“猪”有奇特的好感,再说我还希望能和猪一样多长点肉呢。

大三那年,我二十一岁,宁熙送我的生日礼物是只粉红色陶猪储币罐,肥嘟嘟,摇起来哐哐的响,打开一看,里面竟然还有21枚1996年的一元币。

宁熙装作漫不经心地说,“听说1996年版的发行量少,最有收藏价值,我就随便弄了几个给你,没别的意思啊。”

才不管他有没有意思呢,我跳到他身上对着他的脸就是叭唧一口,我说宁熙,你做我男朋友吧。

宁熙瞅着我嘿嘿地笑,抚着被我亲过的脸,“安猪,你总算开窍了。我还在想,要是今年还不能往你的小猪嘴上盖一大红章,我大学这几年也就白混了。”

从那时起,我只收集1996的硬币。

C 毕业以后,我和宁熙还算幸运都找到了工作,然后在城西一栋老得嘎嘎响的楼里住了下来。

到了晚上,宁熙洗好碗看完新闻就开着小台灯陪我窝在床上数钱,像两个漂亮的葛郎台。不记得在哪本书上看过,收集满1000个钱币就可以使相爱的人得到祝福,我相信。

我把粉红猪的硬币倒出来用块紫色绒布虔诚地一一擦拭,宁熙就在旁边数,这是我们搜集到的所有1996,这个年份的币果然少,有时候一连好几天我们数出来的数字都没有变化。

“336。”宁熙趴在床上揪我的卷发,“安猪,等集到1000就结婚吧。”他搂着我,“我要挣上一笔钱,把你这只小猪安置好。”我冲他摇晃钱罐,叮叮当当,叮叮当当,宁熙你听,其实我们也富有呢。

这天晚上月亮很圆很亮,从窗口望过去,比一元钱大多了,我对宁熙说,这要是块金币砸到阳台上该多好啊。他揉揉我的头咕哝着,最好是铂金。

D 我的工作是在一家不大不小的外贸公司做资料收集,偶尔也会帮人端茶泡水兼跑跑小腿去买些纸巾咖啡之类的乱七八糟的东西。

那天中午又奉命去超市买茶叶,拿着一罐乌龙茶结账的时候,正好前面的男人在翻零钱,PRADA的黑皮夹里滚出几个圆圆的硬币,不是不可笑的。且慢,我眼尖的发现,里面有一枚正是1996。算一算,如果收银妹妹可以把它找零给我的话,我就整好收集到500了,一兴奋,手舞足蹈地就蹭到了他。

“朱安?”他偏过脑袋惊喜的拍我的肩。我疑惑地望着他,这个壮壮的男生好像是有些眼熟。“我是欧阳啊,你不记得啦?跟宁熙一个寝室的!”

“哦,原来是你呀!”

欧阳家境非常好,他父亲搞房地产,据说规模还挺大。大学时,女生之间嚼舌头,一致评定他是个不错的二世祖,出手大方,浪漫,见多识广,虽然花了点,但并不惹人讨厌。

我瞅着他说,半年不见,你有些珠圆玉润了啊。我还在上班时间呢,下回聊吧。

他说等等,我送你。其实也就两步路,从他的蓝色POLO里出来的时候,他要了我电话,说是难得碰到老同学,以后多联系。

晚上回家,我对宁熙提起欧阳,宁熙笑得古怪,那家伙,只怕他醉翁之意不在酒,安猪你可要小心。

我说得了吧,大学这几年下来白痴才不知道我现在被你圈养着呢。

E 宁熙跳槽了,新东家开的薪水挺高,可就是得大江南北的跑。

宁熙第一次出差前的那天晚上,我别扭地缩在床角,说不出个什么滋味,外面的诱惑多大啊。

后来也就习惯了为中国电信事业做贡献。再后来宁熙说工作忙碌,电话渐渐也少了。这期间,欧阳约过我几次,想到宁熙的话我就没去。然后他便开始不依不饶地给我打电话,天南地北的海扯。没有宁熙在身边,我的时间大把大把荒废着,所以对于欧阳的电话,心里还是欢迎的。

有天我又躺床上数硬币,已经有871个了。欧阳打来电话,我良心发现的问你这家伙行情应该不错,怎么还不找个稳定点的女朋友?

他说我只喜欢折腾你呀,跟你打一小时电话,不就感觉像是占用了你一小时的青春么。

我笑骂,呸。

然后听到他一字一句的说,朱安,其实我早发现你了,比宁熙还早,那天在图书馆他也是通过我才发现有个美女趴地上的。我真的很想知道,当时你到底在做什么呢?

挂了欧阳的电话,心里像是有一窝的兔子在乱跳似的,莫明其妙的慌。给宁熙的电话响了很久才接通,他有些鼻音,安猪你怎么还没睡,酒吧信号不好,明天再给你电话,然后挂断。可是,我分明只听到有女人很妖娆的唤着。此时已是凌晨一点十三分。

这一夜我失眠。宁熙,我们的硬币就快集满1000了,你知道么?

F 生日那天正好是立夏,太阳像颗初长成的小蕃茄恬静地挂在水蓝色天空上。和宁熙冷战近一个月,我实在不想再这样继续下去。

10点多的时候我收到欧阳送来的一大束纯白海芋。接着他约我出去吃饭,他说朱安你可不能太绝情,连这个面子都不给。我笑。宁熙的电话还没有来。

午餐吃得很尽兴。说真的,这恐怕是近几个月来吃得最多的一次了,当我准备把一片奇异果送入唇时,欧阳突然站起身隔着玫瑰花瓶吻了我的颊,然后说,朱安,你太瘦了。那个瞬间,他的影像仿佛和宁熙重叠。

宁熙,我又该怎样面对你呢?从钱包夹层取出那枚定情1996,光洁的币沿烙在手心竟有些生生的疼。

从餐厅里出来,我和欧阳都有些沉默。欧阳没去取车,他说走走吧。我说好。这时的太阳已经有些扎眼,街上挺空的,我们就漫不经心地在马路上荡。

在经过一个转角的时候,1996突然挣脱我的手心滑了出去,阳光下,闪烁如逃逸的精灵,我急忙地追。然后欧阳狠狠地推了我一把,接着便是无尽的黑暗。

G 只要再多一枚就可以了,粉红小猪躺在床上歪着脑袋看我。打开钱包,我把那枚1996拿了出来,它让我和宁熙相遇,也因为它我们分离。总算凑足1000个硬币了。

将它们重新填进小猪的肚子,放在床头醒目的位置,我拖着行李箱轻轻带上门。给宁熙挂电话,我们分手好不好?给我个理由,他的声音有些抑郁。我鼻子酸酸的,宁熙,为什么一切都不纯粹了?安猪,那晚在酒吧我只是逢场作戏,原谅我。我不回答。他又问,因为欧阳?

这光许就是天意吧。那天中午,我想用掷钱币来占卜自己与宁熙的将来。但不论正反,我都没有想过结果是这样。

欧阳替我挡去了卡车可能致命的撞击。我左手轻微骨裂,清醒的时候,他在隔壁床上很温柔的对我笑,右腿裹着石膏晃悠悠在床上吊着,他说,朱安你看我这玉腿形象还不错吧,想不想签名留念?我突然想流泪。

机场里响起地服小姐很亲切的声音,“飞往A城的第327号班机即将起飞……”把自己埋进深软的椅垫中,我想,离开这个城市,离开他们为我围的圈,是不是一切都会不同呢?

把眼泪流在咖啡里.txt

外面的天,很凉。我毫无目的的亦步亦趋着,路边是一家“梧桐落雨”的咖啡屋,很别致的装饰,可能是它那泛着淡淡哀愁的名字吸引了我,带着一种莫名的思绪,我走了进去。里边不大,小小的吧台,老板是一个很年轻的小伙子,独自在品味着一种很特别的咖啡。选了一个靠窗的座位,点了一杯爱尔兰,看着装饰在窗户和天花板上的梧桐叶,我品味着自己的心事。

恍恍惚惚的过了一个下午,我起身结账。服务员说已有人替我付了账,并交给我一张纸。环顾四周,没有我认识的人,看到吧台里面的老板,发现了他唇边温暖的笑意。带着疑惑走出这间装满梧桐叶的小屋,翻开纸,是一张我沉思时的素描,还有一行小字:卡布其诺第一次遇到了爱尔兰,不仅仅是心的震撼!字体刚劲有力却又颓废不羁,颇让人回味。

第二次路过梧桐落雨,细细咀嚼着这个名字,让人感觉到一丝丝的心伤,我又走了进去。还是上次的那个座位,一样的装饰,还是那个年轻的老板在独自品着和上回差不多的咖啡。我仍旧选了爱尔兰,看了看周围,没有朋友。盛满咖啡的杯子很特别,充满了异域风情。我没有加任何佐料,因为不喜欢修饰过后的味道。浑浑噩噩的,不知道过了多久,结帐时服务员还是扔给我一句一样的话,和一张纸,不管我如何过问,她总是不肯给我一个其他的答案。临走时,吧台里的老板冲我笑了一下,很温暖的感觉。纸上还是一幅我的素描,一行小字:卡布其诺第二次遇上了爱尔兰,等待原来如此辛苦,期待着你!满腹的疑问掩盖了唇间的咖啡味道。

我喜欢这间咖啡屋,因为它的名字和它的装饰,那种忧愁,那种心伤,让人停留。第三次走进了梧桐落雨,一直在注意着周围的人,直到付账后也没有发现熟人,到底是谁在和我开这个玩笑呢?老板的笑容让我疑惑,却也让我贪恋,第三张纸,上面的我略显幼稚,没有了深思,透露着年龄本身的朝气,仍旧是一行小字:爱尔兰没有发现卡布其诺,卡布其诺却要在爱尔兰的存在中维持温暖。

我一定要找到这个人。于是第四次走进了梧桐落雨,进门就接触到了吧台里边那个人的眼神,好像透露着期待,是他吗?我挥掉了这个想法,直接走到吧台边要了一杯爱尔兰,我想知道一直帮我付账,一直把我反映到纸上的人到底是谁。直到把一杯咖啡喝完也没有人出现,结帐时,老板推回我手里的钱并递给我一张纸,摊开,仍旧是一幅我的素描,一行小字:这是我思念时所画,爱尔兰还不知道卡布其诺吗?我抬头,眼神对上了吧台里边男人的深邃眼神,是他,真的是他,我慌不择路的跑出了梧桐叶飞舞的咖啡屋。

一个月过去了,我一直没有再去梧桐落雨,心里对爱尔兰的思念与日俱增,那里的梧桐叶,那里的咖啡杯,还有那个卡布其诺。一次一次的素描,一次一次的话语,我早就记住了这个飞舞在梧桐中间的卡布其诺。原来他喝的那个特别的咖啡就是卡布其诺,他的咖啡也不加糖。我把思念画在了纸上,素描出来了,是一间梧桐叶飘舞着的咖啡屋,那儿有一个很小的吧台,里面站着一个喝着卡布其诺的男人。

偶然的一次,在路边我喝着在自动售货机里买的咖啡。没有那种梧桐叶,没有卡布其诺,爱尔兰顿时没有了往日浓郁香淳的味道。低着头匆匆走在行人中间,猛然撞上了一个物体,头也没抬的说了声“对不起”就想离开,没想到他一直跟着我的身影移动,抬起愤怒的头,看到那个熟悉的卡布其诺,我顿时无法移动了。他瘦了很多,眼神里充满了落寞,愤怒的话充斥着我的耳边:“你真是一个害人的妖精,你知道吗,卡布其诺没有了爱尔兰变得实在太苦。”他给了我一叠厚厚的纸,上面全部都是我,我深思的表情,我微笑的表情,我东张西望的表情,我怀疑的表情……每一张都有一行字,全都是卡布其诺思念爱尔兰,泪,就这样掉了下来,落在了咖啡杯里。后来,我就借用了他温暖的怀抱,任泪水,任思念自由泛滥。

我成了梧桐落雨的女主人,这间我深深喜爱的咖啡屋,站在吧台里边,爱尔兰依偎着卡布其诺,在这个寒冷的冬日里寻找着温暖。

梧桐叶飘落着又生长着,转眼之间我在梧桐落雨已经喝了两年的爱尔兰。有一天,卡布其诺对爱尔兰说:“我要回到属于我的城市里了,那里有我真正的事业还有我的家人,你愿意跟我走吗?”我沉默了,生在这个城市,长在这个城市,这儿给了我太多的东西,我无法离开,可是爱尔兰好像已经没有办法离开卡布其诺一个人孤单的生活了。除了沉默,我没有给他另外的答案。

最后一次,我坐在原先的座位上,卡布其诺在爱尔兰的对面,他说:“第一次见到你我就喜欢你,因为你的无助和忧伤,之后的等待让我感觉度日如年。第二次看到你,我真的开心,我想你应该喜欢上这间咖啡屋。第三次我暗暗决定要认识你,可是却没有勇气,直到你坐在了我的对面。卡布其诺是一种孤单的咖啡,它需要爱尔兰的混合才能制造出属于自己的温度,所以整个冬日,卡布其诺再也没有感觉寒冷。”我哽咽了,拿出两年前的素描,我说:“原本以为卡布其诺和爱尔兰会永远相伴在一起,直到地老天荒,可是现实是残酷的。第一次看到梧桐落雨的名字就暗暗喜欢着这间咖啡屋,猜想里面的主人也一定会很特别。吧台里边的你让一向害怕寒冷的爱尔兰感觉到了卡布其诺带来的温暖,之后的那一个月,爱尔兰品味了思念的痛苦,爱尔兰是一种忧伤的咖啡,它需要卡布其诺来让她快乐的生活。”泪就这样渲泻而出,他说:“想试试眼泪滴在咖啡里的味道吗?”他的眼泪滴进了爱尔兰里面,我的眼泪滴进了卡布其诺里面,喝完盛满眼泪的咖啡,我们相视而笑。

如今,卡布其诺已经离开爱尔兰好长时间了。我独自坐在吧台里边,泡上两杯咖啡,一杯是爱尔兰,一杯是卡布其诺,想哭的时候请把眼泪滴在咖啡里……

北京初秋的故事.txt

北京初秋的故事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 点击数:1514 更新时间:2004-9-8

(1)

曾经有部电视剧,《北京深秋的故事》。我没有看完,但片尾拍得真美,光线

在黄黄的银杏叶间穿行。真的,那样才能看出真正光的线来。

现在只是北京的初秋,银杏叶没有黄,没有秋凉,也就还没有粗线毛衣的温暖

。只是一夜之间,风起了,雨来了,桃子没有了,玫瑰香葡萄紫了。

一场秋雨过去,自然就会来一场感冒。躺在软软的床上,每根骨头都硌得痛得

慌,所以梦见的只能老是在打针。小时候,发高烧也能跑出去玩儿。现在,1度烧

就能把人按在床上躺一天。那时枕边还总放着

一个纸包,里面有话梅、橄榄,烧得口干舌淡的,妈妈轻轻来掖被子,顺手把纸包

轻轻塞过来……现在每次病刚好都会有些奇怪的想法。

这回我突然想吃韭菜----韭菜饼子、韭菜(又鸟)蛋饺子、韭菜炒肉丝。我围着被子

,精精神神地坐在床上,定要室友买这样买那样。昨天,她回来说:“我在超市里

买了煎饼,韭菜馅儿的!”我笑了,其实我有

几天都再不碰韭菜啦!

几年前,姐姐老喜欢找些没意思的对联看。那些对子文理不通,只是玩文字游

戏,为我所不屑。她非要我想想“上海自来水来自海上”对什么。当时我正在看《

侠客行》,因此和她赖皮地开玩笑:“山西侠

行客行侠西山”。第二个是“日伴月边明”。我想了一想,正色道:“秋至心上愁

”。

秋至心上愁。这是初秋,北京的初秋。天开始难得地变蓝了,风在大楼和高高

的树间呼呼地绕着穿行,在城市里,它不能纵情地奔跑。草坪上的喷水龙头在安静

地定时四处喷水,是在草黄之前让它们更绿一

次么?

整整一个夏天过去了。我的心也就好象下楼梯,啪地下到最后一级,固然是掉

下来了,也落在实地上了。我写mail:“我瘦得骨头都支棱起来了”开一句自己的

玩笑:“骨感美人!^_~”要注明的,这是眯

起一只眼睛笑。我只能眯左眼同时睁右眼,要反过来绝对不行。

(2)

安静的日子里也有突如其来的变故。室友的导师,那个一向以女强人著称的导

师,突然哭着打电话来,说她先生快不行了。晴天霹雳!又如堕梦中!室友的手全

抖了,我只说了一个“钱”字就跳起来,啪啪

啪地翻箱倒柜把现金全翻出来,她也如梦方醒照办。我们以为是抢救要钱,怕她导

师一时仓促来不及,但没想到人都去了。半个小时前,他刚刚放下在美国的独生儿

子来的电话,一个小时前,他正在给妻子做烧茄子。

一天的惊愕和不信之后,只会有黯然。那是个细心照顾妻子的好脾气人,她住

院时给她耐心地从家里带切成小片的西瓜,还有大虾。他也不是学术界里有名气的

人,只是一名普通的退休的高工,远比不上她

。永远都是他在照顾她,她在指令他。但他走了之后,这个世界就是完全两个样子

了。

人生苦短,世事无常。我们在沉默中好象突然大彻大悟。从前我有许多狭隘的

想法,为一点小小的得失,和别人的一点点片面的对比。“别人过得怎么样,与我

们有什么相干?”我说。早一年出国还是晚一

年出国?已经工作的同学有多舒服得意?论文比别人多了多少篇?你的背景怎么样

我的又怎么样?为什么我的付出没有回报?……诸如此类问题,想起都哑然失笑。

都说要的是过程,不是结果。但在追求结果时,就会忘了初衷。如果人生只是

为了经历,只要经历中得到深刻的体味。尽人力,听天命。从前也不是不知道,只

是不能看得透澈……

(3)

转眼又到了谢师恩的时候,只是现在再也没有程门立雪的故事了。

和同学去看导师前,我灵机一动,多备了一样给师母。她退休多年,又不再带

学生,必定寂寞失落。她拆开一看是只精致胸针,高兴得合不拢嘴。“从52年进北

大,我只得过北大这样东西。”她端出一只锦

盒,原来是两本相册,上面印着从教三十周年纪念。噫,三十年只得两本相册。可

是她多高兴啊!一发连旧相册全端出来了。北大同学四十年后红楼前的重聚,再看

看四十多年前白衣长裙短发的她初入北大时的神采飞扬;三十年代着长旗袍的母亲

和戴圆眼镜的父亲,穿着对襟衫的少女的她……那个年代的黑白照片,张张清晰典

雅。

怎么我们往年就想不到?怎么我就只送了一枚胸针?……

(4)

桂花香,思故乡。月是故乡明。

好象是很遥远的从前,家家户户都把月饼水果摆在门前供月亮的年代。我们先

是嘻笑着在大人的指点下拜月亮。然后四处追逐着玩儿,躲在一溜儿房子的墙后,

一家一两个孩子。一个孩子站在最前面那道墙

猜,叫到谁谁就答应一声,从声音的距离猜躲在哪道墙。那时我几岁呢?记不起了

,只记得我到家里门口墙边的第7块砖。7块砖高的孩子到底是多少岁?

怎么我们往年就想不到?怎么我就只送了一枚胸针?……

(4)

桂花香,思故乡。月是故乡明。

好象是很遥远的从前,家家户户都把月饼水果摆在门前供月亮的年代。我们先

是嘻笑着在大人的指点下拜月亮。然后四处追逐着玩儿,躲在一溜儿房子的墙后,

一家一两个孩子。一个孩子站在最前面那道墙

猜,叫到谁谁就答应一声,从声音的距离猜躲在哪道墙。那时我几岁呢?记不起了

,只记得我到家里门口墙边的第7块砖。7块砖高的孩子到底是多少岁?

那时的记忆是断断续续的,因此想起来,只是恍若隔世。

很久以前读一个故事,以谜为主线,男女主角相遇在中秋夜宴,猜的是红楼人

物。花好月圆,两人初见,不交一言。那女子站在花下,撷下一枝花,轻轻掷向那

青年。那青年接住,朗声道:“花袭人。”

谜虽不难猜,但此情此景,太动人。

笔友.txt

笔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意林》2005年第12期 点击数:2328 更新时间:2005-7-6

微不足道的小事往往会演变成人生的重大经历!我从历时二十年方告结束的一段生活经验中认识了这项真理。

这经验是我在二十一岁读大学时开始的。有一天上午,我在一本销行很广的孟买杂志某页上看到世界各地征求印度笔友的年轻人的姓名和通信地址。我见过我班上男女同学收到未曾晤面的人寄来厚厚的航空信。当时很流行与笔友通信,我何不也试一试?

我挑出一位住在洛杉矶的艾丽斯的地址作为我写信的对象,还买了一本很贵的信纸簿。我班上一个女同学曾告诉我打动女人芳心的秘诀。她说她喜欢看写在粉红色信纸上的信。所以我想应该用粉红色信纸写信给艾丽斯。“亲爱的笔友,”我写道,心情紧张得像第一次考试的小学生。我没有什么话可说,下笔非常缓慢,写完把信投入信箱时,觉得像是面对敌人射来的子弹。不料回信很快就从遥远的美国寄来了。艾丽斯的信上说:“我不知道我的通信地址怎会列入贵国杂志的笔友栏,何况我并没有征求笔友。不过收到从未见过和听过的人的信实属幸事。反正你要以我为笔友,好,我就是了。”

我不知道我把那封短信看了多少次。它充满了生命的美妙音乐,我觉得飘飘欲仙!

我写给她的信极为谨慎,决不写唐突认识不相识的美国少女的话。英文是艾丽斯的母语,写来非常自然,对我却是外国文,写来颇为费力。我在遣词用字方面颇具感情,并带羞怯。但在内心深处却藏有我不敢流露的情意。艾丽斯用端正的笔法写长篇大论的信给我,却很少显露她自己。

从万余公里外寄来的,有大信封装着的书籍和杂志,也有一些小礼物。我相信艾丽斯是个富裕的美国人,也和她寄来的礼品同样美丽。我们的文字友谊颇为成功。

不过我脑中总有个疑团。问少女的年龄是不礼貌的。但如果我问她要张相片,该不会碰钉子吧。所以我提出了这个要求,也终于得到她的答复。艾丽斯只是说她当时没有相片qǐζǔü,将来可能寄一张给我。她又说,普通的美国女人都比她漂亮得多。

这是玩躲避的把戏吗?唉,这些女人的花样!

岁月消逝。我和艾丽斯的通信不像当初那样令人兴奋。时断时续,却并未停止。我仍在她生病时寄信去祝她康复,寄圣诞卡,也偶尔寄一点小礼物给她。同时我也渐渐老成,年事渐长,有了职业,结了婚,有了子女。我把艾丽斯的信给我妻子看。我和家人都一直希望能够见到她。

然后有一天,我收到一个包裹,上面的字是陌生的女人的笔迹。它是从美国艾丽斯的家乡用空邮寄来的。我打开包裹时心中在想,这个新笔友是谁?

包裹中有几本杂志,还有一封短信。“我是你所熟知的艾丽斯的好友。我很难过地告诉你,她在上星期日从教堂出来,买了一些东西后回家时因车祸而身亡。她的年纪大了———四月里已是七十八岁———没有看见疾驶而来的汽车。艾丽斯时常告诉我她很高兴收到你的信。她是个孤独的人,对人极热心,见过面和没见过面的,在远处和近处的人,她都乐于相助。”

写信的人最后请我接受包裹中所附的艾丽斯的相片。艾丽斯说过要在她死后才能寄给我。

相片中是一张美丽而慈祥的脸,是一张纵使我是一个羞怯的大学生,而她已入老境时我也会珍爱的脸。

波罗的海相爱的琥珀.txt

生命中的一些际遇,最终不过像一勺曾经放进他颈项间的冰淇淋,在岁月的体温中慢慢溶化,成为一团昏黄的亮光,或者琥珀,永远在生命的最深处,闪烁着隐约的回声……

1999·缘起

高中毕业后,秦深到哥本哈根大学念计算机。大三暑假,秦深通过留学生会的介绍,找到了一家比学生公寓要便宜的住所。一幢位于哥市北部弗雷登斯堡的两层小楼。叩开青藤垂绕的门,出现在他眼前的竟是一位中年亚裔男子,体格壮实,皮肤黎黑,面容沧桑;他身后是一个穿着纯白拖地长裙的亚裔女孩,有着清丽的面庞,怯怯地打量着秦深,漆黑的双眸里流露出孩童似的天真。

那天晚上,秦深在这座静谧的小楼里睡了个酣畅淋漓的觉,恨不得像蘑菇一样长在床上。醒来时已是次日正午,他的房间在二楼,窗外是一个庭院,草地上种着几株茂盛的西洋鹃,常青藤饱满的绿叶攀附在西洋鹃枝杆上,沿着墙缘一路爬上来,他摘了一片叶子,捏成一团,丢下去,正打在庭院里打扫草坪的女孩头上。女孩抬起头,微眯了眼看他。秦深很酷地瞪大眼睛朝她笑,她也莞尔,双颊暗暗渗出一抹绯红。

这个家庭只有父女两人,女儿谙熟汉语,父亲却完全不懂。他们从不谈及家庭内部的事情,秦深自然也不便多问,他只知道那女孩叫阮栎,父亲叫阮松印,一个常年漂泊在外的渔商。秦深曾偶然在阮栎房间门口看见里面墙上挂着一张全家照,阮栎青涩地笑,一个中年女子左手搂着她,右手搭在阮松印臂间。秦深想,这个女人应该就是阮栎的母亲吧,看上去倒像一个中国南方娟秀女子。但那女人并未出现过,所有家事都是阮栎一个人打理。阮栎没有念大学,也不去工作,甚至连门都不出,每天就是呆在家里操持着这些琐事。

有一次秦深好奇地问她:“你准备这样在家里呆一辈子吗?”她凝视着他,久久地,眼眶里竟汪出两泓泪水。秦深慌了神:“你别哭呀,我没有恶意的。”她撇开他,步履沉缓地走到庭院里。秦深倚在门缘,看着静默地陷在藤椅里的她,西洋鹃酒红色的花朵映红了她凝脂般的面颊,几片花瓣零落到她的曳地长裙边。秦深愈发好奇,这是怎样的一个女孩,刹那芳华,却从容地看着时光流逝,脸上无悲无喜,只剩下沦陷似的释然,和落寞的美。

2000·谜底

初春,阮松印赴大马做一趟鳕鱼生意,家里只剩下这两个二十岁出头的孩子。

秦深决定继续读硕士,每天都学到深夜。阮栎有时会端上一块榛子蛋糕,有时是一壶热朱古力。秦深心里溢满了感激,却只会傻傻地看着她笑,然后毫不客气地吃光。

一个深夜,暴雨猝不及防地降临到这座城市。秦深正欲入睡,楼下突然传来一阵叫声。他跑下楼,看见阮栎头发散乱,裹着被单,看着庭院里摇摆起伏的西洋鹃凄厉地尖叫。她转过头,双眼噙满泪水,无助而企盼地注视着他。也不知从哪儿来的勇气,他跑出去,将西洋鹃枝干和木架牢牢绑在一起。跑回房间时他的全身已经湿透,冻得瑟瑟发抖。他泡完热浴出来,阮栎立刻递给他一杯热咖啡。她的头发重新梳理整齐,神态也已恢复平静,脸上的泪痕却还隐约可见:“谢谢。”

“没事儿。不过你刚才的样子真把我吓坏了。”

阮栎犹豫片刻,突然说:“那些西洋鹃,是我妈妈在世时亲手栽种的。”

在这个风雨交加的子夜,阮栎第一次邀请秦深走进自己的房间。秦深看到了很多旧照片,也终于知晓了这个家庭的故事。阮栎的父亲是越南渔商,经常奔波于东南亚和北欧之间,三十岁时娶了一位中国浙江女子为妻。无论是外形,还是文化传统,阮栎都更多地继承了母亲的禀性。只是在阮栎18岁那年,她母亲不幸因车祸去世了。阮栎谈到这些,禁不住有些哽咽。秦深的手悬在半空,终于落在她的发际:“别伤心了,你有一个疼爱你的父亲,还有关心你的……我。”

第二天,秦深理所当然地感冒了。阮栎在厨房里为他煲汤。睡得迷迷糊糊的他听见她上楼时滑倒的声音,连忙跑出去扶起她,然后去捡破碎的瓷片,无意间,他看见了她隐藏在曳地羊绒长裙裙摆后的左髁,放着金属的光芒。他一下子惊呆了。

阮栎的脸则在瞬间变得煞白。

2000·琥珀

夏天到了,秦深顺利申请到了研究生全奖。

他终于说服阮栎,拉着她的手走出家门。不一会,她就走不动了,他干脆背起她往海边走,她在他背上吃一盒冰淇淋。她的长发拂在他的眼睑上,传来阵阵微痒,一起传来的,还有她发间的清香,他不禁轻轻哼起Fools Garden 的“Lemon Tree”,跑调跑得旁逸斜出的他突然怪叫起来———阮栎调皮地将一勺冰淇淋放进了他的颈项间。他恶作剧般地狂奔,她咯咯的笑声飘散在八月的阳光和路人讶异的眼神里。

他们坐在海岸的礁岩上,呼吸着掺夹着海腥味和泥土湿润芳香的空气,秦深用眼角偷看着阮栎的侧影,阳光流淌在她身上,镀出一层柠檬色的光晕,那是一种无法言说的美。这时阮栎向他招手:“走,我们去新港码头。”

他们走进一间乳白色巴洛克风格建筑。这是一家琥珀屋,琥珀是史前松树脂的化石,经历了世间千百万年的变化才得以形成,两人的目光被这些琥珀美轮美奂的光泽耀映得扑朔迷离。在一个角落,阮栎看中了一对琥珀,橙黄色的晶体,里面各尘封着一只小小的蜻蜓,虽然年代久远,但翅翼上的纹络还依稀可辨。琥珀屋的主人是一位台湾女子,她用国语流利地向他们介绍这对琥珀的身世,它们被渔夫从波罗的海中打捞上来时原本是一块,因为悠长的历史和转手时的不慎,最终断裂成两半。

“多少钱?”秦深问。

“八千克郎。”

秦深倒吸了一口凉气:差不多八千块人民币啊……

2001·暮色

半年之后。

“对不起,另一块已经被一位小姐买走了。”台湾女老板遗憾地对秦深摊开手,“我问她为什么不买一对,她只是笑着说,她在等一个人来买,而且,她坚信那个人一定会来买。”

秦深紧紧握着那块用编了半年程序才换来的琥珀,掌心感触到它温润的外壳,仿佛感触着梦中曾经抚摩过的面颊。

回到寓所时,阮栎正在庭院里给西洋鹃剪枝。秦深走上前,阮栎同初次见面时一样,歪着小脑袋,孩童似地看着他。

他牵起她的手,和自己的手贴在一起,一块琥珀默契地转移至她的掌心。他幽幽地说:“现在,这对蜻蜓团聚了。”他无语地凝视着她,她的双眸粼粼,仿佛暗夜中璀璨的星星。淡淡的花香恍若柔波,流淌在暮色里,无声地湮没了他们。良久,她采了一朵怒放的西洋鹃,羞涩地放进他的衬衫口袋里。

2002·中箭

他们躲避着阮松印的视线,小心翼翼地呵护着这份薄如蝉翼的爱情,生活变得既丰富又纯粹。

有一天,阮松印用一个渔商特有的直接和坦率问秦深:“Will you marry my daughter in the future?”秦深用力点点头,阮松印欣慰地笑了。

这一年,丘比特的箭似乎全部射向了这个依偎在斯勘第纳维亚半岛旁的国度。这几天丹麦的媒体纷纷报道着一条新闻:丹麦王室已经同意邀请澳大利亚平民女孩玛丽在今年圣诞节期间赴丹,与王储腓烈特共度圣诞。因为玛丽的卑微出身,这场恋情曾在王室内部引发轩然大波。但就是这位行事低调的“灰姑娘”成功地拴住了腓烈特的心,王室也只得委曲求全……在如蝗而至的飞矢中,至少有两个人同时中箭:丹麦王储腓烈特和秦深。

秦深在一封写给家里的Email里激动地说:爸妈,我爱上了一个女孩,她很好,可爱、温柔,但我担心你们无法接受她,因为在她18岁那年的一场车祸里,她失去了母亲,和一条腿……秦深的父母是开明的。第2天,他就收到了回信:“你长大了。我们相信你的选择。”

2003·错过

秦深每天在图书馆整理毕业论文。

一天,他回到住所,诧异地发现屋内空无一人。客厅留着一张纸条:

“父亲在印尼谈生意时遇到了麻烦,下落不明。我必须马上赶去。深,等我回来。将来如果你愿意留在丹麦,我就留下来;如果你愿意带我一起去遥远的中国,我也跟你走。”

秦深忐忑地度过了学生生涯的最后时光。阮栎走后便失去了联系,他每天都陷在对他们父女二人的担忧里,他的学生签证也已经过期,移民局随时可能传唤他。六月底一个倦慵的午后,有警察上门巡视,秦深捕捉到了他目光深处的警觉。秦深想,或许他可以先回国找份工作,再回来接阮栎。

飞机上,秦深取出阮栎放在他胸前口袋里的那朵西洋鹃。花瓣已有些褪色,岁月的萎黄悄然渗入花脉,香气仍淡淡地弥漫着。他轻轻嗅了嗅,将它和阮栎留给自己的纸条一起用手帕小心包好。

秦深顺利地在厦门一家软件公司找到了工作,安顿好一切后,他立刻申请了8月份的丹麦旅游签证。回到哥本哈根后,他迅速赶到阮家公寓,却惊讶地发现公寓的锁已经换了。他拼命敲门,却敲出一位陌生的白人老妪。秦深苦笑着对她摆摆手,示意没有必要开门了。

他靠在寓所的围墙外,坐了一夜。

当你所爱的人离开了一座城,你会发现这座城也已失去任何意义。

第二天,秦深把四年的生活装进行囊里,再次回国了。只是这次,他知道自己再也不会回来。飞机从波罗的海上空缓缓滑过,秦深看着窗外浩淼的蔚蓝海面,泪水几乎要喷涌而出。他手中紧紧攥着那包手帕,心潮暗涌:你说过,将来如果我愿意留在丹麦,你也留下来;如果我愿意带你一起去遥远的中国,你也跟我走。可是,为何最后了无痕迹的竟然是你……

2003·流年

秦深回国后,根本无法潜心于工作。所有一起看过的书,所有一起唱过的歌,所有与阮栎有关的物品,都轻而易举地转变为一只无形而残酷的手,一次又一次触痛他的伤口。最困难的日子终于像蜗牛一样慢慢爬了过去。他结识了公司里一个善解人意、芬芳如花的女孩,往昔带给他的隐痛渐渐褪去,而那个人,也淡忘于音讯杳然之中了。

10月9日清晨,同往常一样,秦深一边慌乱地刷牙,一边听CCTV的早间新闻。突然,他盯住盥洗镜里满嘴泡沫的自己,正在动作的手顿住了。

到公司后,他立刻打开电脑。他刚才没有听错。网页标题如此醒目:“丹麦上演现代版童话,王储情订澳大利亚姑娘”———“8号,丹麦女王正式宣布,丹麦王储腓烈特即将迎娶澳大利亚姑娘玛丽。在记者招待会上,陶醉在喜悦中的玛丽向人们展示了她的订婚戒指。”

往事像一颗子弹瞬间击中了秦深。他没想到那个女孩原来一直都潜伏在自己的血液里,一起潜伏着的,还有一场难解的劫。那场葱茏岁月里的青涩爱情,挟裹着隐隐的伤,像落在宣纸上的一滴墨,沉缓而怅然地在他脑海中斑驳开来。良久他才缓过气,他把这则正在全球所有痴情男女中流传的爱情传奇打印了一份,并给丹麦那幢寓所写了封信,烦请房东如果有可能,转交给原来的房屋主人。

2004·缘灭

一月中旬,秦深收到了一封寄自越南的信。虽是寥寥数言,却字字触目惊心:

深,我知道是你。

警方终于在印尼一家林间医院找到父亲,他虽被抢救过来,但身体完全垮了。将父亲送回越南,我马上赶回丹麦,却已是人去楼空。我以为你永远离开了,一个人走了很久,一直走到新港码头,假肢把我的腿磨出了血痕。我坐在海边,看着橘红色的夕阳像一滴泪水缓缓垂落,最终和海面交融。那一瞬间,我知道我们就这样错过了。我把那对琥珀抛进了大海,它们永远沉睡在了波罗的海深处。

将房子变卖后,我回了越南。现在家族生意主要是我丈夫在打理。他曾是父亲的手下,天性朴实,对父亲忠心耿耿,对我也很好。在下龙湾畔他有一间不错的房子。我想,我会给他生几个孩子,过平淡的生活。他是聋哑人。他可以读懂我的唇语。

年底我们回丹麦处理父亲遗留的一笔生意时,我独自回到那幢我们一起生活了四年的房子。西洋鹃还在,常青藤还在,而你已经不在了。新房东看见我,转给我你的信。

我并不悲伤,也不遗憾。只是午夜梦回时,我会想,或许我就是一只被禁锢在琥珀里的蜻蜓,一起被禁锢的,还有我脆弱的初恋。我被牢牢地包裹在这些树脂里,无力挣扎。外面的世界在我眼里始终是模糊的,我甚至无法触摸到我爱过的男孩的翅膀。其实距离很近呵,我隐约都可以看见他关爱的眼神。然而我终于知道,隔在我们之间的,不止是树脂,还有无法逾越的、千百万年的漫漫年华。

读信的时候秦深坐在海边,阳光温煦,啤酒微凉。女友在欢快的在海潮涌动的沙滩上跳跃奔跑。

“如果我愿意留在丹麦,你也留下来;如果你要回遥远的中国,我也跟你走……”秦深将残红已褪的西洋鹃和那张纸条放进空啤酒瓶里,用木塞封好,然后用力抛向大海,海浪就像温柔的舌头,一下一下就把它舔走了……

不敢承认的暗恋.txt

“下一位。”施然发出浑厚而清晰的召唤声,传出了总经理办公室的大门。

为了拓展公司快速成长的业务,也为了给公司注入新鲜的血液,前段日子,年轻的企业家施然在各类媒体上发布了不少高薪招聘的信息。经过人事部近几个星期的选拔,终于从合格的上百人中筛选出最出色的五名。今天,他挤出一下午的时间,亲自面试他们。

面试令他很满意,前四位的表现,无论从口才、应变能力、专业水准,还是从资历上,都表现出超人一等的水平。这既让他欣慰,又让他感到不安。欣慰的是自己的公司在社会上还是有一定知名度的,竟能吸引这么多优秀的人才。不安的是通过交流他隐隐感到自己的思维模式已有点跟不上这些受过真正高等教育的高才生了。

这是最后一位了,而且还是女性。施然首先看了看简历上的照片,好个清秀别致的女孩,他不由地发出感叹。感叹之后,却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涌上心头,但一时又想不起她是谁。

他回头看姓名,她叫汪颖,又一种特别的熟悉感油然而生。再看她的户籍,他心一愣:怎么和自己老家的地址一样,难道是她,不会这么巧合吧。施然的内心顿时像滚滚的江水翻腾起来,但他还是不敢相信会有如此的巧遇。

他又回过头仔细端详了一下照片,涩涩的青春记忆在模糊的大脑里慢慢沉淀下来。

那年,她考上了北方的重点大学,他却意外地落榜了。

那年,他没有一点脸面去见任何人,当然要特别包括她;她却很有面子去见任何人,可是她见了很多人,却没去看他,不知是怕伤害他还是早已忘了他。

那年,他想了很多,悬殊的差距和她不近人情的行为让他彻底地失望,最终决定南下广州去找精通电脑的小叔;她当然毫无顾虑、风风光光去上了她的大学。

也是那一年,他们就彻底断了联系,尽管施然能通过同学找到汪颖,但年少气盛的性格始终使他放不下面子,他还是觉得应该找个远离她、容易忘却她的地方,让时间和空间来熄灭这个还没有燎原的火星,来了断这段还未算开始的爱情。他不想再受她的影响了,也许不是她,他也不至于在临近高考的那段日子里把成绩落下这么多,也不会凭空多了这么多缠绕在灵魂深处的烦恼。

那时,他顿时感到自己长大了,成熟了,懂事了。

冬去春来,事过境迁,不知不觉中他们竟分开了快十年之久。

在最初的几年里,施然就是凭着这种痛苦刺激下的动力,一边在小叔工作的电脑公司打工,一边努力地自学电脑和其他各科知识,在很短的时间内,他不仅拿到了自考本科文凭,还很有心计地掌控了公司不少的客户。

在良好的经济环境和巨大的市场空间下,打了几年洋工的施然竟辞掉了工作,在二叔的帮助下创建了自己的电脑公司。在繁忙的工作中,他渐渐地忘记了以前那个曾深深伤害过他、刺激过他的女孩。

“可以面试了吗?”一个甜甜的声音打破了沉默。

施然突然感到自己的失态,慌忙把思绪拉回到现在。

他低下头,装着认真地看简历,并用简历挡住了大半个脸。

他没直接去注视对面人的脸,他怕真的是她,如果被认出来,那该是多么的尴尬,多么的难堪。

“汪颖是吧,名牌大学毕业生,有两年多工作经历,还是从北京过来的。”施然低着头,胡乱地说着。

“是啊。”汪颖平静地说,似乎并没发现什么异常。

“首先感谢你对本民营企业的关注。”在复杂狡诈的商海里,平时能在任何紧急时刻镇定自若、游刃有余的施然,此时额头却紧张地渗出细密的汗来。

“其实你们公司是非常有潜力的,短短的三、四年竟能发展到这种地步,实属罕见。”施然很是奇怪汪颖对公司的历史了解这么多,并感觉她是个洞察力蛮强的女孩。

“谢谢,汪小姐太过奖了。“听了汪颖的夸奖,施然心里顿时充满了自信,心情也平静了许多,他甚至还觉得一个拥有上千万资产的企业老总,怎么还会怕见一个打工仔呢。

想到这里,他就慢慢把简历放到桌上,可他仍没有勇气抬起被厚厚玻璃镜片隔着的慌张而心虚的眼神,只是露出圆圆的、白净的胖脸。他还是装出专注凝神地看简历的样子,似乎那上面有看不尽的内容。

奇怪的是对面的汪颖还是没有什么异常的反应,反而让她误认为这位年轻老总对招聘是那么的认真负责,还露出了崇敬的神情。

施然很纳闷,心想:这肯定是搞错了,虚惊一场。他稍微松了一口气,伸起有点酸的脖颈,用眼睛瞟了对面的应聘者一眼,但又慌忙低下了头。

坐在面前的不是别人,正是当年他深深暗恋的女孩。虽说这么多年来,她也有瞒大的变化,可她的鹰钩鼻和尖尖的下巴,他怎能忘记。可她怎么会不认得自己呢?是她假装不认识,还是因最近几年发福而改变了以前的模样,还是当年根本就没把他放在眼里。施然的脸上掠过一丝落漠,紧张的心也骤然放松下来。他定了定神,稍稍抬起了头,端正了一下(禁止)子。

“那你怎么大老远从北京跑过来,那边不好发展吗?”他仍没敢仔细地去注视她,只是问了一句他最疑虑的问题,然后又低下眼神。

“因为丈夫被他公司派到这边长驻,而且广州离我湖南的老家近些。我们想在这边定居,所以就过来发展。”汪颖依旧平静地说。

“哦,是这样。广州不仅是一个充满激情而且还到处充满机遇的城市。”施然随便地应承着,其实他的心已低落到了谷地。

他又胡乱地问了其他的一些问题,最后站起来,绅士般地和汪颖握了握手说:“你的条件都比较符合,我将会和人事部作最后的探讨,在你们五名精英中挑选三个作为本公司的高层人才,请你回去等通知,我们将在最快的时间通知你。“

“好的,谢谢经理,再见。”汪颖仍旧用甜润的声音回复着,然后就挎起一个小巧的包,向外走去。

当汪颖走到门口时,施然突然叫住她,憋了半天才磨出一句话:“汪…汪小姐,看你好面熟的,我…我姓施。”

“是吗,施总?您让人感觉也很面熟,您不像一个老总,倒像一个学生,不过要是瘦一点就更像了。”汪颖莞尔一笑,开玩笑似的回答着。

她并没有发现什么,尽管施然这样提醒她。

施然怎么也想不通,她竟会不认得自己。他苦笑着摇了摇头,长嘘了一口气,然后从桌子上拿起一支烟放到嘴里,他并没有立即点着。似乎有点累,他先是把整个身子深深陷入豪华柔软的沙发椅子里,并潇洒地把两腿叠加在豪华的老板桌上,紧闭着双眼。稍稍休息了一下,才又拿起打火机点燃了烟。

缭绕的烟雾随着他的思绪升腾起来。

那时正是澳门回归的前两天,学校搞了一次演讲比赛。当时施然和汪颖分别代表高三(2)、高三(3)班参加了比赛。

“二十一世纪的钟声快要敲响,祖国母亲定会带着出息的儿女们——香港、澳门,还有台湾,在新的世纪里更创辉煌!”最后一位选手汪颖铿锵有力、富有感情地刚演讲完,全场就报以热烈的掌声。让人奇怪的是,她的竞争对手施然竟独自站起来,边使劲地鼓掌,还边大声地叫好。

大家都投以好奇的目光,他全然不顾,只见两片红霞飘到了汪颖的面颊上,她低着头瞟了施然一眼,羞答答地下了讲台。

只有施然的班主任不满地瞪着他,其实施然心里明白,现场的反应占演讲总分的百分之二十,如果最后一位选手汪颖拿不到第一,那他一定会夺冠。然而他煽情地行为带动了全场的气氛,当然也提高了汪颖的分数。最后,他仅差了一分落了个第二名。

施然并不后悔,看着汪颖能拿到冠军,他心里由衷地高兴和兴奋,甚至比他得了第一还快乐,因为从此他可以与久久暗恋的心上人相识了。

接下来的日子是施然人生中过得最快,心情最开朗的。他可以顺理成章、名正言顺地去向汪颖借自己并不需要的东西,或某个晚上突然从她回家的路上冒出来并送她回家,或某个星期天邀她到公园去补习功课……

反正他可以找出千奇百怪、花样百出的理由来创造与她接触的机会,她们在一起谈过学习、爱好、前程,但从来没谈过感情。当他感觉可以开始谈得时候,但高考的时间却不知不觉已逼近,在各方的压力下,他只得强压住自己的爱恋,行为上也收敛了很多,不再过多地打扰她。

其实在真正相识之前,施然就注意汪颖很久了,也不知道哪一天的放学后,身着白色连衣裙的她从施然面前走过,她步履轻盈,在阳光的照射下,使得她在花花绿绿的女生中间显得是那么与众不同。

从此,活泼的施然开始沉默了,开始发呆了,上课的注意力也不集中了,课间时间老是喜欢往隔壁班的后门口蹭。最后因常去,使得隔壁班坐在后门的几个同学一见到他就叫:二班的神经病怎么又来了。

可施然并不在意,让他在意得是怎么才能认识汪颖,这个问题着实难住了这个聪明的学生。

然而,施然的变化也引起了同桌张迈的注意,张迈可是他的“狐朋狗友”。他问清了施然青春期的烦恼后,竟哈哈大笑地说:“原来如此,这有何难。”

这时,电话铃响了,打断了施然飞扬的思绪。

施然不情愿的把双腿放下,把烟头碾灭,慢腾腾地拿起电话,不耐烦地回应道:“你好,我是施然。“

“你好,施总,我是人事部,是想问一下,新招人员确定下来了吗?”

“哦,这个主要看你们了,我觉着这五位都瞒好的。”施然不假思索地回答,好象还没回到现实中来。

“既然施总没什么意见,就选二号、三号和五号吧,您看怎么样?”

“什么,五号!”施然把嗓门提高了八度,接着他似乎意识到自己的反应太大了,忙又舒缓了一下语气,“这样吧,等明天我们最好开个会讨论讨论。”

施然重重地放下电话,关于汪颖,他的确搞不清是放弃,还是每天面对曾深深爱过、但现已另有男人的女人。

他的心很乱,乱如麻。

他站起来,走到窗口伸展了一下臃懒的身体。可能已到了下班时间,窗外的行人和车一样匆匆,应该都是朝自己的温馨家里赶吧。可施然并不想回他那个空洞的家,因为它太不像个家了,每天只有他一个人。特别是在黑暗淹没他的时候,孤独就开始侵蚀他了,寂寞也开始折磨他了。

这么多年来,其实他并不是找不到合适自己的人选,他只是怕那种特别伤人的感觉,怕得情愿不进入让人人羡慕、渴望的美好爱情。

于是,他封闭着自己,一心赴在事业上。幸好,事业没让他失望。

施然慢慢抬起头,无神地望向远方,脑海里却又浮现出当年张迈给他出的认识汪颖的三个馊主意,现在想起来是多么的幼稚可笑。

当时,他们还密谋了好几天,精心策划出三个方案,还被美其名曰为上中下策。

上策:抛“书”引玉

预想情景:

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骑着借来的山地车,随身携带着一本也是借来的、厚厚的参考书,上面最好还要写上带有艺术字体的大名和班别,最好还写上一些特哲理、特激励人的座右铭。当赶上她时,就不经意地把书丢到她不远的前方,她看到就会叫你,到时你就潇洒地回个头,酷酷地笑一笑,就什么也不要管了,径直骑着车远去,留下优美的骑势和魁梧的背影。

等到下次上课前,她就会自动找上门来,温柔地问你:“你是施然吗,这是你的书吗?”

你就故作惊讶地说:“哎呀,被你捡到就好了,那天回去发现书丢了,我都吃不下饭了。你叫什么名字?我要好好谢谢你。”

实施结果:

施然穿着黑色的风衣,头上用定型胶把头发胶得像刺猬身上的刺。按着早已打探好的路线,他飞快地追赶,没多久就看到了她那纤细的背影。

可就在施然刚刚要超过她时,她却无意来了个回眸一笑,彻底打乱了他的心,也打乱了胸有成竹的计划。施然不知所措、满脑空白地骑着车飞快超过去,却忘记了丢那本起决定性作用的参考书。后来,突然想了起来,也不管她在后面离自己有多远,就把书一丢,撅着屁股猖狂地逃跑了。

可过了好几天都等不来送书人,最后只好陪了一本,还遭了一顿数落。

中策:英雄救美

预想情景:

下晚课后,张迈从外校找来一些“流氓“,可这些”流氓“竟然连酒也不会喝,只好买了一瓶高度酒,然后把酒洒在他们身上,扮作酒鬼。在一个浓浓夜色的晚上,几个”酒鬼“堵在汪颖回家必经的路上,欲向她进行骚扰,胆小怕事的小女孩肯定会被吓得大呼小叫、魂飞魄散。

正在危难之时,施然突然冒出,对着”酒鬼“们大声呵斥,竟还被他们拳打脚踢了几下,他全然不顾自身的安危,奋起和他们争斗,最终还是救下了即将落入”狼口“的”小羊“。

然后就在黑暗而曲折的巷子里,一边温柔地安慰着,一边英勇地护送着瑟瑟发抖的“小羊”回家。

实施结果:

汪颖比想象中要勇敢得多,当那几个气势汹汹的”酒鬼“还没来得及靠近,更没来得及做什么,她就非常警觉地、稍微大声的、还不失温柔地说了一句:前面派出所的灯怎么还亮着呢。

还未说完,那一群人就如鸟兽散,转眼不见了踪影,气得施然在背后直跺脚,大骂张迈怎么叫了这么一群胆小鬼。

下策:以毒攻心

预想情景:

放学回家的路上,施然骑着自行车在背后不偏不倚、不轻不重地撞向这个瘦弱纤纤女孩,最好是撞得影响到行走。然后把她送到附近的医院,包扎好,再用自行车送她回家。以后就有借口担任起护花使者,从而就多了沟通的机会,用持之以恒的诚心来攻破她的孤傲之心、防备之心。

实施结果:

绅士般的施然怎么能用这么卑鄙毒辣的手段呢,可是张迈在旁边万般怂恿:为了爱情,为了美好的将来,这点牺牲算得了什么,另外自行车怎能把人撞出毛病呢。

施然最终还是硬着头皮去了,在汪颖背后的不远处,他犹犹豫豫的还是狠不下心来。正当他心绪不宁的时候,却被旁边一辆极弛的自行车撞得个四脚朝天,结果自己却被送到了医院。

接二连三的失败使施然感到希望的渺茫,痛定思痛,从此他再也不听张迈任何的馊主意,也就此把与汪颖相识的念头丢到一边,一门心思地埋头苦读起来。而张迈在一旁却笑破了肚皮,面对着这么笨的朋友,他也无计可施。

如血的夕阳慢慢沉入浮躁而繁乱的都市,施然这才想起来时间已不早了,一看墙壁上的钟,早已过了下班的时间,他忙收拾了一下,准备回家。

门外一片冷清,没一个人,也许是周末的原因,公司的员工早已不见了踪影,奇怪的是连最后关门窗、水电的管理员也不见了。

施然很气愤,正要大叫有没有人,忽然听到隔壁的办公室有些响动,他以为有贼,便小心翼翼地寻声找去。

那门是半掩着的,透过门缝,没看到贼,看到的却是一名身着时尚的女职员正埋头忙着什么。

仔细一看,正是刚毕业才两年、深深受到自己赏赐的吴菲。她现在是资划部最年轻却又是最资深的公司栋梁,她在投资策划方面很有一套,使公司在房地产,金融等领域有了极好的发展。

这个女孩对施然也是特别尊重,甚至还有些异乎寻常的好感。在平时的工作中,只要能见到施然,她的行动就会慌乱起来,嗓门立马会软了下来。从那含情的眼眸里流露出的爱慕,除非傻子看不出对施然的暗恋。

即使面对着也是自己非常欣赏的女孩,可作为公司精神支柱的领导,施然不能表现得过于热情,也不能把感情溶入工作中,因为全公司的人都在看着他,他不能做错什么。

吴菲的暗恋在公司里传得风言风语,即使还面对着施然的冷漠,她全然不顾,依然我行我素。另外,她对待工作方面更是不计回报地努力,每天都很晚才回,包括这个无人的周末。

此时的施然突然有种过意不去的感觉,似乎这次落寞尴尬的面试使他深深领悟出平时那不值得的孤苦。

于是他有种冲动,但他还是静下心来,仔细琢磨了一下,仍做出了两个决定:一是放弃招聘汪颖,另一个是……。

他想到这里,鼓起勇气径自走向吴菲的办公室。

“吴小姐,这么晚还没走呀,哪个老板不请这么努力的员工吃饭,那太岂有此理了。”施然靠在门口,满脸微笑的脸上明显露出不自然的表情。

正在隐灭的夕阳此时突然灿烂起来,照在了施然深情的脸上,也照在了吴菲惊讶而幸福的脸上。

不伦之恋.txt

不伦之恋

作者:u蓝 文章来源:榕树下 点击数:9824 更新时间:2004-12-30

[落蓝想自己定然是需要太多激情的女子,不然怎会将自己陷入一场又一场的不伦之恋?]

落蓝不是没有人追求,不是未曾见过世面,只是面对虹书的一束玫瑰,竟然手足无措,愣在原地,双颊绯红。

落蓝初识虹书那个秋天,虹书白色高领毛衣、蓝仔裤,搭配古铜色健康皮肤,一脸笑容,灿烂的照亮整片城市里面灰蒙天空。

虹书身上淡淡香水的味道,有些像这个秋天新鲜的桔子,新鲜的让落蓝感觉,可以挤出水分的湿润。这样的湿润,如同虹书的唇。

落蓝在博客里面描写虹书的相貌,芳心怦怦。

落蓝果真不是没有人追求的女子,倘若只是美丽便罢,言语俏皮,笑容明媚。

这样的女子,大抵没有男人可以拒绝。

落蓝第一次冲虹书微笑的那个下午。

虹书只觉眼前明亮,月牙般的眼睛闪着一种其他女子没有的光彩,自此甘愿沉迷。

虹书假借姐姐的名义接近落蓝,落蓝便也享受在这样的接近当中。落蓝享受的同时不是没有顾及,眼前这男孩小自己六岁,闺中知己虹字的弟弟。

读美院那年,偶尔听虹字提及那小六岁的弟弟。

感觉当中那只是一玩劣儿童,每每说起他的笑话,落蓝都在铺上笑到前伏后仰。比方他会指着虹字的鼻子问:“姐姐,你说为什么在你的鼻子之上,我只能看到眼镜?”虹字愣半响,方才明白这小男孩戏弄自己眼睛小。

虹字爱着这血脉相连的弟弟,时常把弟弟的言语在宿舍当中模仿,讨的一屋姐妹爆笑。落蓝时常在这样的爆笑声中接起某个电话,遂出门约会。

没有人知道约回落蓝的究竟是哪位男子,只是知道打到宿舍里来的男声日日更迭。

开始舍友好奇,落蓝便讲今日出门在校门口遇到哪位帅哥上前来讨教姓名,明日公交车上哪位帅哥起身让座、借机搭语。

日日艳遇,羡的一屋姐妹日日惊叹,直到某日姐妹渐渐失去了兴趣,不再追问落蓝。

因为这样的约会频频上演,频繁到足以姐妹们失去了新鲜和兴趣。

偶尔姐妹也问落蓝,有没有可以真心依靠的男人。

落蓝摇头,“这样有什么不好?哪方规定只许男人花心?”想想又说,“还能年轻几年?还能折腾几年?”

姐妹眼里的落蓝便如同妖精一般的蛊惑,对待男人还有蛇蝎一样的心肠。落蓝这样的性格,自是惹得天生好妒的姐妹们厌恶过,只是落蓝性格乖巧,慷慨大方的时常带回各种零食分给姐妹。也并不计较别人的冷眼,在每个姐妹不开心的时候说出贴心的话,久而久之,姐妹们便也接受了落蓝。

相处融洽。

落蓝这样的日子持续到大四毕业那年,日日笑嫣。

直到那天,落蓝撒着一把眼泪流进宿舍。

蒙头便哭。

电话声起,是姐妹们从未听到的男声,却总觉有些熟悉。

落蓝下铺,不顾及形象的一通臭骂,挂了电话,拔了线。

上铺,便是通宵的眼泪。

姐妹们的安慰也遍及了通宵,女人大抵都天生母性剩余,看不得别人的不幸,虽日日见着落蓝嚣张跋扈在男人面前,却也终见不得她如此狼狈。

姐妹彻夜不眠,也始终不知这男人究竟是谁。

竟惹得落蓝如此颓迷。

回想近日的电话,依旧是频频更迭的男声。

似乎未曾有过变化。

姐妹心中,甚是不解,有些不明晓落蓝这突生生的哪里来的这么多恨意?

第二日清早,同落蓝下楼去合堂上课,看到系里的俞老师呆站楼下。

姐妹们上前热情打招呼,却见俞老师尴尬的看着落蓝,说,找她有点事情。

落蓝竟头也不回的随姐妹们一起走开。

姐妹回味昨夜电话里的男声,顿悟。

开始惊讶,而后释然。

落蓝这般妖精,但凡男子,哪里有不被所迷?

只是这俞老师当众学生面,未免太失了形象。

之后的几夜,电话还是频频打入,始终都是俞老师的声音。

落蓝央求姐妹说自己不在,后来索性拔了线。

姐妹追问,落蓝在愤慨当中道出了姐妹经年不知的秘密。

新生入院那年,落蓝是班长,早几天来学校处报道。

收拾妥当了宿舍,晚上一人无聊在学校附近闲逛。遇到了一个儒雅的男子,衣服干净、面容白皙,远远的在明亮的月光里面注视自己。

眼神里面分明的写着爱意,却又那般明净。

那一刻间,落蓝便些许迷恋。

落蓝还未曾想清楚,已然挪步到了男子面前。男子儒雅的笑,眼睛里面映满月光,闪闪的星点就这样印记在了落蓝心底。

那夜的后来,落蓝和男子十指相扣走在灯下。

不知是因为年轻的冲动,还是其他,落蓝和男子还未曾了解彼此身份,吻已然印记在彼此的唇。

男子的火热,丝毫不似相貌一般儒雅,滚烫的撩拨了落蓝的心。

而后相问,落蓝得知,眼前的男子,竟是自己的师长。

这名唤作俞跃的男子,三十岁,离异,落蓝和他同一生肖,同月同日同时出生,却是相隔了十二年。这样的相隔,让落蓝不敢公布两人的关系。

俞跃这男子,更是害怕坏了自己的名声。

于是两人暗渡陈仓,落蓝从不承认自己有男友。

公然的接受着来自各方的追求,拨来约会的电话,落蓝从来未曾应允,只是在电话之后便装扮的鲜艳出门去。

转进俞跃学校旁边一室一厅的宿舍。

俞跃不在的时候,落蓝便在里面看看电视,吃屋子里面俞跃为落蓝准备的各种零食。

俞跃时常都是在的,为落蓝端上亲手做来的饭菜,无微不至的体贴落蓝,落蓝便也享受着作为年长男人的细致。

落蓝还为这样的不为人知的恋情感觉刺激,这样的刺激让三年以来的落蓝日日总觉新鲜。

落蓝本以为这样的日子会结束在毕业的时候,和同学们断了往来,便嫁给俞跃这长自己十二岁的男子。

假如不是那日,落蓝一时兴起,去了俞跃的家。

落蓝和俞跃好上的时候,俞跃曾给过落蓝配过一把自家门的钥匙,那套房子在城市的郊区,依山,有美丽的景致。

俞跃曾经因为学校分配的宿舍过小,而在结婚时候买过一套二层的别墅,挑选了靠山的郊区,一来价格便宜;二来闲暇住在此处,登山望远。

俞跃和落蓝相好之后,俞跃便也少回那里,落蓝更是不曾独自去过。

那日落蓝去了俞跃的宿舍,不见俞跃。奇怪的惦念,回了宿舍,翻箱底的找出那串从未用过的钥匙。

坐上公交车,慢悠悠的赶过俞跃的家。

女人大抵都是有着奇怪的灵感,那日的落蓝心里总是七上八下,似乎不去俞跃的家,心便不能平静。

跟着奇怪的感觉,轻声踏进家门。

家里却是干净的,地板整洁,窗明几净。

落蓝款款坐进客厅的沙发,半响却听楼上沙沙作响。落蓝踏着小心的步子走上去,甚至因为惊吓随便抄了一只客厅里面的花瓶。

当落蓝举着花瓶打开卧室的门,那一刻,落蓝手中的花瓶随着知觉飞出,砸上惊讶的俞跃和另外的女子头顶。

女子仓促当中竟被花瓶的碎片划破了脸颊,血液丝丝从额头流了出来,即使如此,落蓝也分辨出了那女子,竟然是自己系里的人体模特。

落蓝再也熟悉不过这两具luoti(被禁止),一具时常描绘,一具时常触摸。

只是落蓝梦也不到,他们纠结在一起的样子。

女子顾不得额头上的血,怏怏穿衣要离开,俞跃看着周身的瓷片和愤怒的落蓝,不知如何是好。

落蓝却是先于那女子离开的,身后似乎传来了俞跃的呼叫,只是此刻的落蓝哪里会顾及这些。

那夜里的俞跃为落蓝解释说,只是想画那女子的luoti(被禁止),怕落蓝误会,便叫到了家里,后来女子勾引自己,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俞跃未曾把持的住。

便有了落蓝见到的一幕。

落蓝不想知道俞跃的解释都是否为真,只是二十一岁的落蓝心里。不管是不是真的,都是不能接受的。

落蓝是骄傲的,落蓝是众人追求的公主,落蓝是男生心目的大众情人。

落蓝被娇宠惯了,落蓝的爱情,应该圣洁。

落蓝也在那之后明白了,老男人的爱情除了体贴温柔之外,还有另外一个特点,那就是身体未必和爱情有关联。

这是二十一岁的落蓝不能接受的。

于是,直到毕业,落蓝未曾原谅俞跃。

那之后,落蓝果真日日赴往不同的约。

俞跃虽未曾忠诚于落蓝,却也是在心底真的爱上这叫作落蓝的女子。看这女子见日花枝招展的晃动于眼前,心底结成暗疾。

每日见了,便隐隐作痛。

落蓝把恋情公开的时候,也是恋情结束的日子。

这是落蓝未曾计划过的,二十一岁的落蓝,心中第一次品尝到了失败的滋味,人生的不能控制、不如愿,全部充溢在心里。

落蓝憎恨叫作俞跃的男子,频频约会,试图忘记。

却始终感觉枉然,日日相见,日日都是痛。

越想忘记的,越是夜夜晃在眼前,入了落蓝的梦,揪着落蓝的心。

落蓝更加的感觉挫败,不但命运不在手中掌握,就连自己的心,也未能把握。

那次恋爱之后的落蓝,依然能努力挤出明媚的笑,只是这微笑再也不曾源自心底。

落蓝感觉自己再也不能带给谁真正的快乐。落蓝发觉每个从自己嘴里吐出来的笑话都是疲惫的;皮肤依旧的好,只是苍白的让自己感觉空洞。落蓝的人生不曾受挫,一次挫败,不曾让落蓝成长,只是一味颓废。

转眼三年,落蓝和俞跃分手之后,工作两年。

那日与虹字相约逛街,到了虹字描叙麦当劳门前,并未见虹字如自己所说的那样坐在门前的椅子上环抱着麦当劳叔叔的头。

落蓝远远看着确实有人一只胳膊环抱塑像的头,面容清秀犹如虹字,便低头径自走到面前,抬头开心的对着那人微笑的时候,却发现那人竟然是一男子。

落蓝霎时感觉有些尴尬,还好男子也是笑的,轻启温润的唇吐出两个字:

“落蓝?”

落蓝再也掩饰不住惊讶的表情,看着这眼前类似与虹字却明显俊俏过虹字而又性别不同的脸孔。半张嘴巴愣在哪里,脑海当中迅速闪过“变性”这样的字眼。

这时却听男子说:

“姐姐进去麦当劳里面的洗手间了。”

落蓝脑子里面闪过那些关于虹字弟弟的笑话,努力搜索着男孩的名字,终于不清晰的说出两个字:

“虹书?”“嗯!”

落蓝就如此结识了虹书。

落蓝在逛街时候取笑虹字,

“为什么你弟弟明显的好看过你?终于明白了上学时分你讲的那些关于弟弟的笑话了,原来你果真有被弟弟表扬的资本。”

虹字却并不气恼,笑盈盈的看着那得意的弟弟,似乎她的优秀便能弥补自己的。

虹书也开始帮着落蓝说话,一同开姐姐的玩笑,其间却是亲情浓浓。

落蓝得知,虹书在这个秋天刚刚升入大学,还是她和虹字曾经读过的美院。

虹书的笑容让落蓝有些迷醉,虹书的身份让加对他充满异性好感的落蓝感觉罪恶。

虹书却是一副成熟的扮相,十几岁的男生努力假装成熟的样子着实让落蓝感觉有趣。顺理成章的讨去了落蓝的手机号码,虹字在旁叮嘱,“你落蓝姐姐追求的人一大把,当心走的太近了挨揍啊。”

落蓝不以为然,“少在帅哥面前诋毁我的形象。”

虹书果真约会了落蓝吃饭,还神秘的相约不把这事情告诉姐姐。

落蓝鬼使神差的虹书对面点头,就这样模糊的应允了虹书的追求。

十八岁的男生果真没有什么好怕的,帅气逼人,虹书的世界一如当初的落蓝,不曾得知挫折的滋味。

第三次约会时分,虹书持一束玫瑰站在落蓝楼底。

落蓝下楼,虹书递上玫瑰,落蓝在瞬间脸颊绯红,手足无措,当场愣在那里。任凭虹书五指扣住自己的五指。

那日,那种十指交叉的方式,落篮自俞跃之后便再未曾遭遇过,虹书大胆扣过来的手指,让落蓝有了某种回忆,被动的接受后,竟是怦怦心跳。

落蓝感觉这样的心跳有些熟悉,回忆过来,是经年之前的爱情幻觉。

眼前的男孩分明该是自己的弟弟,落蓝却如同第一次走向他那样径自奔向,不曾细望。

这份爱情,又是一次暗渡陈仓。

落蓝不敢让深深关心着虹书的虹字得知,虹书也有些羞涩的不好意思告诉姐姐。

两人便隐瞒。

落蓝的朋友大抵也都熟悉虹字,落蓝便又要断绝了所有朋友知晓自己恋人的身份。

虹书也要如此。

落蓝看自己,一次又一次的把自己置身在一场又一场的不论之恋当中。

刺激着,新鲜着。

落蓝感觉心渐渐被充盈,言语也发自心底的风情。

落蓝看这小男孩,帅气,帅气的叫自己难以把持。虹书也当青春年少,血气方刚。两人渐渐住到一起。

依旧是,瞒了所有人。

落蓝陪着男孩经历不是自己年龄的浪漫。

周末,去另外的城市看海。两人坐在岩石上,直到海水漫湿了衣衫;清晨,落蓝陪虹书去爬山,看太阳从东方升起;落蓝陪虹书在屋子里面猜硬币,玩纸牌,打网络游戏。

虹书的兴致似乎永远都有,从来没有疲倦,落蓝却渐渐发现自己在工作之余,应付这样小自己六岁,有着大把大把时间用来玩的男孩,力不从心。

落蓝的工作,经常是忙。

虹书偶尔也会像孩子一样的娇气。摇晃着落蓝的手臂,叫着姐姐,陪我玩。

落蓝在这样的时刻,却是不得不去上班了。

虹书偶尔不开心,却也并非不懂事。交了一票自己的朋友,时间久了,两人到也相处融洽,常常是个忙个的。

那个星期日,虹书陪落蓝买衣服。

落蓝从试衣间走出来的一刻,看到虹书的对面站着虹字。

落蓝的脸,就在刹那间红到了脖子。

虹字见到如此情景,匆忙说声巧了,还有别的事情,而后走开。

在两个人的家里,虹书告诉落蓝,虹字在商场里面看到两个人,跟踪了。看到了亲昵的样子,知道了两个人的恋情。

“她同意么?”

虹书犹豫的看着落蓝,说声,她没有表态。

接下来的日子里面,如同落蓝所想的一样,接到了虹字的电话。

“你可不可以放过我弟弟?”

落蓝面对虹字的咄咄说不出话来。

“大姐,你都沧海桑田过了,我弟弟还只是一个小男孩,他还有自己的美好未来。”

落蓝动动嘴唇,想告诉虹字,两个人依然住到了一起。却又料想,这样的相告,或许更加激怒了虹字。面对五年的好友第一次向自己发脾气,落蓝迟钝的不知道如何应付。

“给我时间考虑一下吧。”

落蓝急忙抽身出来,回到家里看着虹书的一切。

舍不得。

虹字却又把消息一条接一条的发过来,什么“家里的父母知道了不会同意”、“纵然现在虹书对你好,将来也不会和你结婚”……

落蓝失神的看着手机,想来想去,却又不得不觉得虹字的话有道理。

一个小自己六岁的男孩,真的会不在乎自己的过去?等他真正成熟的一天,还会爱自己这样的老女人?

落蓝站到镜子面前,仔细的分辨脸上细碎皱纹,一条,两条……

一条条,似乎都是不可逾越的鸿沟。

落蓝越想越觉得没有安全感,虹书回家的时候,落蓝疲惫的对虹书说“分手吧”!

虹书眼神坚定的看着落蓝,一字一顿问落蓝

“你的意思?还是我姐姐的意思?”

落蓝惊讶抬头看着眼前男孩,突然觉得他比自己想象的要精明的多。这精明超出了他自己的年龄。

落蓝更加的不安,想当年的俞跃,也是精明人。最后还不是落败在他那里?

落蓝在这样的不安全感里面便的坚定起来,“我的意思。”

虹书便再一字未说,起身收拾东西。

而后离开。

那种离开,如同当年的落蓝,是因为尊严被践踏的伤心。

虹书是骄傲的,因为自身的自信而与身同在的骄傲,一如曾经得落蓝,惊人的相似。开始日日赶赴不同的约。

虹字看落蓝离开弟弟,为弟弟放心之余便也觉得对不起落蓝,对落蓝较之前更好。落蓝看虹字,没有恨意,知道那只是姐姐守护弟弟的天性。

虹字经常请落蓝的客,落蓝便也享受在这姐姐的补偿里面。让她欣慰,毕竟五年的朋友,失去了一位恋人不能再失去一位知己。

如此的又过一年,落蓝依旧一人,身边晃过不同男子,留不住印象。

那日却不巧在街上看到俞跃,经年未见,落蓝嗅到俞跃身上熟悉的气味,又生迷恋。俞跃似乎也是如此,请落蓝吃饭。

俞跃还是未娶,落蓝犀利的挖苦他,是不是还是和不同的模特上床。

俞跃听后,突然在饭桌上面拉起落蓝的手,“不要再折磨我了,我还爱你。”

落蓝也是寂寞。

又与俞跃住到了一起,只是再也没有了爱情的滋味。不再是那个抱一团苞米花就能满足的在电视面前做一下午的女孩。

落蓝也从来不曾过问俞跃的一切,不在乎他和那些女子交往,更恣意的在俞跃面前拿电话和不同男子调情。

从刻意的语调里,落蓝找到了报复的快感。

那日,落蓝随俞跃出门,俞跃去捉落蓝的手,落蓝便也顺从的被他拿住。

当落蓝终于可以和俞跃大胆的牵手走在街上,心底却不再是幸福,经年之后的落蓝,似乎已经对什么都无所谓。

俞跃宿舍附近,不巧的看到虹书抱着一个漂亮女孩走过。虹书松开女孩,惊讶的定在原地看着落蓝。虹书却走上前来。

“俞老师好,落蓝姐姐好。”

大方的招呼,满满的一副不爽调子。

转身抱女孩走开。

落蓝看虹书背影,竟然无端端的全是心疼。只有俞跃一身莫名其妙。

“你教他?”“是啊,挺聪明的孩子。你认识?”

落蓝开始失神。

一周之后,俞跃带着伤回家。

说课堂上面的虹书一反常态的顶撞他,最后冲到讲台给了自己几拳。

落蓝瞬间开始紧张,当她发现自己紧张的不是眼前的男人,而是那小自己六岁的虹书,心便隐隐作痛。

落蓝是带着一种报复的快感告诉俞跃自己曾经和虹书相恋的。

俞跃果真如落蓝所愿般的难过,甚至有些歇斯底里:

“就他?那个毛孩子?”“他又如何?他至少比你年轻,他也不会饥不择食。”

俞跃突然用愤怒的眼神看着落蓝,似乎即将崩溃。

最后俞跃趴在地板上,跪到落蓝面前:

“求求你能不能忘记过去?”

落蓝奇怪的看俞跃,竟然没有一丝怜悯。

俞跃依旧给虹书上课,虹书便开始旷课,从来不再出现在课堂上面。

俞跃倒得了清静,眼不见,心不烦。

这样到了学期末,各自相安无事。

直到考试那天,俞跃强调每个人都必须到场。

虹书卡着铃声走进考场,本是一场素描考试,没有什么可以抄袭的必要,虹书却左顾右盼的聊天,张扬跋扈。

俞跃忍受不了挑衅,走到虹书面前看着那张年轻而愤怒的面孔,说句“注意点”。

虹书便在画室当中站起来,看着俞跃,喊口号样的扯了嗓门说句“知道了,俞老师!”

俞跃本不想滋事,但脑海当中突然记起落蓝形容她与虹书的甜蜜,醋意突生,毫无尊严的骂了虹书“你她妈的坐下”。

全班顿然鸦雀无声,看着两人面红耳赤对立。

虹书血气方刚,又一次拿了拳头对准俞跃的脸,俞跃反击,两人便撕打在教室里面,画板画架砸到一片。

虹书倒在地上,手指碰到一把销铅笔的刀子,虹书拿起那刀,刺向俞跃的肚子。

美术生专用的铅笔刀有半尺长,那一刀虹书也是用足了力道。

俞跃的血顿时流到地面,好似水粉的深红燃料,刺眼。

虹书有些清醒,跑出画室。

俞跃被同学们迅速送到医院。

落蓝赶到医院的时候,俞跃已经出了手术室,医生告诉落蓝,抢救无效。

虹书在最快的时间里面被学校开除,入狱,终生监禁。

虹字再去看落蓝,屋子一片凌乱,落蓝丢失无往日的张扬和美丽。

二十六的女人素面朝天,穿套宽大休闲服,日日吃泡面,不约会,不谈恋爱,屋里没有任何男人痕迹。

虹字看落蓝,想指责她,却没有权利,假如不是当初自己的反对,或者落蓝仍旧同虹书幸福的生活;或者等到某一天落蓝背叛虹书;或者等到某一天虹书背叛落蓝。

又或者一切都是一场宿命:原本就将如此。

【编者按】精短的句子,散断的感情,如落蓝厶,也是寂寞。——王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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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着三百年的皑皑岁月,穿越无数的人与事,我们在彼此的生命里铺开甜蜜的轨迹。

璨若流光

文 JAS

从小到大我一直做一个梦——

先是走进一个客厅,客厅很特别,圆形美丽的顶和窗,柔和的光线充满所有空间,但是看不到灯。整间客厅以淡绿与白相间,给人一种轻快愉悦的感觉。然后,透明餐桌前一个年轻男人抬起头,亲昵地对着我笑,叫我:“妈妈,早安。”

从小便是。十分古怪,但由于从小伴我长大,是以我从未骇异。甚至在长大后我试着在梦里滑稽地答他:“乖,早餐好吃么?”可总在那个时候醒过来,然后一个人咕咕地笑。

好友思思断言:“那是因为你母性荷尔蒙从小就异常丰富。”我困惑:“有母性荷尔蒙这回事吗?”思思嘿一声:“现代科学未发掘的东西不知凡几,人体科学深奥到像宇宙一样,焉知没有?”那倒是,我狡黠地侧头看她:“那么你的儿童荷尔蒙太过发达了。”她笑着扑过来拧我的嘴。思思自幼爱慕父亲的好友,今晚如愿以偿,将与比她年长十八的江海举行订婚party。

我和思思都是大学历史系讲师,26岁。

思思下班时叮咛:“不许迟到。”我嘟囔:“总会想办法把置装费敲回来。”她娇笑一声:“孤寒鬼!”俏生生一扭身。

是夜七点,孤寒鬼前所未有地打扮成晚装淑女,愁眉苦脸地开着一辆破车去赴party。这件晚装是思思押着我去买的,价值抵得过我一年置装费总和,也不过就是紫色吊带直身裙,裙摆如美人鱼尾微微撒开,估计也就穿这么一次。

七点已经天黑,我家到思思家得绕过城郊一条冷清的机场路,那里基本没什么车,我有点不在意地看着一片漆黑的前方踩大油门,一边倒是真为思思高兴,有情人终成眷属真是天下最好的事。

正在嘴角绽开笑容,突然车前出现两只雪亮的车灯,我大吃一惊,这是一条笔直的路,哪里会突然跑出来一辆车?下意识打转方向,车滑向右侧,速度太快,直撞向几棵树干,一阵剧痛,我失去知觉。

醒过来时只见窗口明亮的阳光,我摇摇头,慢慢想起撞车的事,倒吸一口气,连忙四下打量,我在一间宽敞的卧房内,但不是病房,检查四肢,浑无异常,奇怪,我记得当时头和右手剧痛无比,居然没事?

我跳下床,想一想,打开门走出去,从走廊的楼梯走下去,一间敞亮的客厅,圆形的顶和窗,明亮的阳光铺满整间淡绿与雪白相间的厅,一个年轻男子自透明的餐桌前抬起头来看着我。

我瞪大眼睛,这这这……年轻男子笑了笑,正要开口,我脱口而出:“乖,早餐好吃么?”随即又马上捂住嘴,看着他愕然的表情,尴尬得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

可是慢着,这年轻男子的脸与梦中男子的脸一模一样。我张大嘴,不可能,我一定还在做梦,使劲用手掐脸,疼得我跳起来,我倒退好几步,低低尖叫:“鬼啊……”

那年轻男子又好笑又奇怪地看着我这一连串动作,问:“你觉得怎么样?没事了吧?”我伸手一指:“你是谁?”

他一怔,略低了低头,脸上表情有点奇特,好像带点伤心还有歉意,解释:“昨天晚上我不小心害你撞车,不过幸好没有大碍,真对不起。”车子!我怪叫:“我的车!”几步跨下楼梯,腿一绊,整个人往一边倒,一只有力的大手抓住我的手臂,我惊魂初定,抬头看到一双忍俊不禁的笑眼:“我会把你的车子修好。”我的脑子非常混乱,只好定定地望着他。没错,这个人就是梦中的那个男子,那个唤我“妈妈”的男子。一切都跟梦中差不多,除了,这个房子是有灯的。

他看着我,叫我:“小姐?小姐?”我苦恼地皱着眉,喃喃说:“我见过你的。”他松开手,笑了笑:“你认错人了,你绝对不可能见过我。”

语气非常肯定,我不禁反驳:“我是在梦里见过你。”他一怔,我看到他奇异的目光,想到这句话非常暧昧,忍不住红了脸,张嘴想说清楚,又想怎么会有人相信这个?沮丧地说:“算啦。这是哪里?我想我要回家去了。”

他看一眼我的衣服,笑了笑:“我送你回去吧。”我低头看到自己的晚装,忍不住又红了脸,真要命,大白天穿着这么皱巴巴的晚装跑到街上被人看到,我想我也不必再做什么讲师了。

他送我到楼下,看着我急匆匆进门,然后发动车子,我在窗口看到他朝我笑笑,离开。

怔怔地坐到床上,电话疯了一样响起来,我刚一拎起就听到思思的声音:“宋安安你昨晚去哪里了?我们到处找不到你,你知不知道急死我了!”我连连道歉,也不敢把撞车的事跟她说,想了想,忍不住说:“思思我见到我梦中的那个男子了。”思思停了几秒,不可思议地问:“叫你妈妈?”我懊恼地说:“他当然没有叫我妈妈。”她哈哈笑起来:“那么他叫你honey?”我啐她:“去死!”摔了电话,是,连思思都不相信。

周一上班的时候思思冲我挤眉弄眼,我没好气:“订了婚也不必高兴成这样。”她跳着舞一般走过来,指指我桌上的花,我呆了呆,花?我的?

是一束雪白的百合花,花卡上漂亮的字:“请容我邀请你共进晚餐,以致歉意,另外车子已修好。”属名是罗安。我看着思思的鬼脸,叹一口气:“大前天晚上他撞了我的车,然后……”思思鬼模鬼样地“哦——”,笑嘻嘻蹦开。

直到下班坐上罗安的车,思思还笑眯眯地跟我做嘴形“honey”。气得我冲她用力挥拳,结果用力过猛,胳膊肘一下子撞到一个硬物,我倒吸一口气,同时听到另一个吸气声,回头一看,罗安捂着脸疼得弯下腰。我张口结舌。

结果是我开车到了餐厅,点了菜,并且向服务生要了热毛巾,罗安一边敷脸一边笑:“真是六月债还得快,难怪我妈妈说不可以得罪女人。”我看见他笑,也就笑起来:“孔夫子早说了,唯小人与女子为难养也。你妈妈真是智慧之至。”肚子里有点古怪,想起他在梦里叫我妈妈,那得好好表扬一下“妈妈”。

他脸上掠过一丝黯然,不再说话。

我们沉默着吃东西,我不时抬头看他,他真的和梦中的他一模一样。喝汤的时候他忽然歉意地说:“对不起,我闷坏了你。”我笑:“不会不会。”想了一下又说,“其实我一点事也没有,你又帮我修好了车,我的车——本来的毛病全被你修好啦,我要谢谢你才对。”他温和地笑起来:“你真可爱。”

我的脸哗一下又红起来,他看了我一会,我忍不住说:“看什么?”他一怔,笑起来,有点促狭。我想到刚才老是抬头看他,脸越发红了,喃喃说:“我知道没有人相信,可是我真的在梦里见到过你,跟你住的房子一模一样,也是淡绿色和白色的装修,大大的圆屋顶圆窗子,不过,那个房子是没有灯的,光线不知从哪里出来充满整间房子,很舒服。还有,窗柱子那里挂着一个雪花状的东西。”

他一直专注地听着,听到最后一句,整个身子一震,脱口而出:“你说什么?”我怔了怔,老老实实说下去:“你坐在雪花状东西下面的透明餐桌上吃早饭,然后看到我,然后……”我笑起来,“你招呼我‘妈妈,早安’。”

我看着他,他没有笑,呆呆地坐在那里,目中濡湿,神情激动。

我吃惊,推他:“喂,喂,罗安?”他扔了钱在桌子上,站起来拉住我的手:“跟我来。”我身不由己被他拉了走,天色已黑,不知为什么我却十分放心让他开车带着我飞驰。

我们回到他家,在客厅里他指着窗柱子说:“是不是这里?你还记不记得有什么不同?”我仔细打量,说:“差不多,不过餐桌好像更晶莹,光线打在墙上的颜色更柔和漂亮。还有,椅子这里有按钮。”

我看着他说:“我一直都很奇怪,你不晓得这个梦跟了我二十几年,你能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吗?”

他微笑着看着我,眼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感情,轻轻地问:“你真的想知道?”我点头。他拉我坐下,双手放在桌子上,想了想,说:“宋安安,你相不相信时空穿梭?”

我跳起来:“你你你……你难道是我儿子?”

他呆住,瞪着我,我也瞪着他,半天,他哄然大笑起来,脸埋在手臂上笑得喘不过气来。我气急败坏:“喂!你!”

他抬起头,笑容十分明朗,我倒看得呆了,我从来没看过笑得这么好看的人,可惜他可能是我儿子。他看了我一眼,又忍不住笑,说:“你的脑子倒挺好使的,不过你全猜错了。”

他给我倒了杯水,然后温和地说:“我来自三百年后,来寻找一样东西。”

我看着他,他目光中带着哀伤:“那东西是我母亲遗失在这个年代的。公元1978年,母亲遇意外丧生,她的科研成果遗漏在当时意外现场,我是专程来取这件东西的。”他看着我有些困惑的目光,解释:“我母亲是历史考古学家,就是专门回到历史发生的年代进行史实验证,她负责十二世纪中国历史考古,在一个阶段结束之后会回到自己的年代进行整理,当时她到1978年会合另一位同事回来的时候,发生严重车祸,她为了救一个女婴,当场死亡。”

我张大嘴,他凝视着我,接着说:“我们即时收到消息,令时空警察到现场取回遗失的东西,可是当时他们在另一个地方处理要务,于是我要求让我回到事发现场。但由于我情绪不稳,操作失误,弄错了二十六年,来到现在,并且损毁了穿梭机。我只有在这里等待这个时段的时空警察来接应,这个地方,就是每个时段时空警察的固定居所之一,他们想念家乡,所以布置与家乡一致,但是那个雪花状的东西,”他低声说,“是我们每天的接收器,这里没有。”

我低头思索:“如果你回到事故现场,你可以救回你的母亲!”

他哀伤地摇头:“不行,在历史中发生过的任何事是不能更改的,就算她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也一样不能更改结果。”

我灵光一闪:“我小时候也被一个阿姨救过,难道我就是那个女婴?”

罗安凝视我:“母亲留下的东西是以强烈的脑电波记载,你梦见的是母亲最后一次离开时和我在一起的情形。”

我轻轻地说:“她在去世的时候想起了你,她舍不得你。”我忍不住探手过去握住罗安的手,它微微颤抖着,我抬头,罗安微笑着看着我。

突然,我想起了从小佩戴的合金鐲子,据妈妈说,那次车祸中,我的手上意外地多了一只镯子。罗安用一个细巧的工具拆开给我看,鐲子内心原来是无数银白色细金属丝,他解释:“通过特定工具就可以取出资料。”

我说:“你知道我为什么叫安安么?妈妈告诉我那位救我的阿姨在去世的时候喃喃地念着‘安,安’,所以妈妈给我起名字叫安安。”

罗安眼中湿润,轻轻地拥抱我。

我们坐在公园的草地上晒太阳,罗安告诉我一些他的时代里各种风景。

我问他:“你走错了时间,他们为什么不马上来找你,却要你在这里等时空警察?时空警察又是干什么的?”他笑着说:“穿梭时空需要特定的能源,这种能源相当宝贵。关于时空警察,就是专门管理穿梭时空的人是否遵守时空法则的人,每个时空警察有自己的管理时段。”

我望着他:“那么等他一来,你就要回去了?”

罗安点头,没有看我。

我蓦地觉得心里空落落的,想一想,觉得不可思议,便笑着说:“算起来,我可是你们的老老祖先了。真滑稽。”

罗安温和地微笑,不语。

我接着说:“我从小做梦的时候就觉得好笑,那么大一个人,管我叫妈妈,一直叫到我长大,也就习惯了,还老是想应你‘乖孩子’,可是每次到我想说的时候就醒过来了,所以那天见到你,虽然吓得要死,还是忍不住冲口而出‘乖,早餐好吃么’?你那个时候是不是以为碰到一个神经病?”

罗安笑了笑,拥住我,下巴轻轻搁在我的头上,仍然不说话。

罗安,我在心里说,你可不可以不要走?可是我太知道这根本不可能,根本不可能。

罗安走的那天,我没有去送他。我知道他们不会愿意让我看到不该看到的东西。

思思问我:“你的honey呢?”本来我一定是打回去,可是,我笑了笑,说:“根本没有honey,你老是发花痴。”思思哼了一声:“保密?那个开宝时捷的年轻男人是谁?还说是你梦中的男子呢,你把他收回梦里去了?啊?”她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我心里紧缩着痛,叹口气:“那你也知道是不现实的了,是梦嘛。”

思思忽然尖叫一声:“你的梦怎么跑到现实里来了,天哪……”然后哈哈大笑起来,我叹着气抬头:“思思你别疯——”我呆住了。

罗安微笑着站在门口。

罗安当了这个时段的时空警察,时间是50年。

我们的婚礼和思思一起举行。只有一点,我和罗安不能有孩子。

人生中的缺憾有很多很多,我已经得到不可能的幸福,其余的,我想可以忽略不计。

何况,罗安拷贝了他母亲留下的历史记录,你知道,它对一个历史讲师意味着什么,是不是?

长 信.txt

长 信

作者:卡尔 文章来源:女报 点击数:4735 更新时间:2005-2-24

当然了,男人喜欢上女人,就会做平时做不了的事情。写信有什么难。依我看,裸奔都可以。

I 我多次做过一个同样的梦:梦见我在读信。一封又一封很长很长的信,不知是谁写给我的,那么长,仿佛把一个人的一生细细讲述了一遍。我沉醉而尽情地读着,细细地读着,一页又一页,在我身边散落了很多写满了字的纸。

我与颜谈恋爱的时候,他在美国加州攻读物理学博士学位。两三天我会接到他的越洋电话。我说:“给我写信吧。电话费太贵。”他说:“我想听你的声音啊。”我又说:“可是我想收信。”

没有信,邮件也是好的。每天清晨,我到办公室第一件事都是打开电脑收邮件。颜的信时时有,可是每封都很短很短。我总结过,他的每封邮件从不超过十句话。

作为一个渴望收到长信的女子,面对这样短而干燥的邮件,我的失望是无法掩饰的。但我告诉自己不要轻易失望。我努力想扭转这个局面,为此我想了很多方法,比如——让他去看我所爱的电影,并表示希望能看到他的观后感。然而,收效甚微。

渐渐地,打开邮箱的时候,我的心里有种说不清的忧伤。我不知道我的爱情为什么会这样,它存在着巨大的不足,仿佛是爱的赝品。我不知道要求自己远方的男朋友给自己写长信是不是一种奢求,对于这种愿望,颜是这样答复的:“你的生活太安逸,想入非非,才会有这样的要求。我们理科学生有什么说什么,没什么也不会无病呻吟,说那么多干什么?”还有一次,他几乎带着怒气这么回应我:“你推荐给我的文章和电影我都看了!但是说感受有什么用呢?语言是无力的!”

II 某天早晨,我照常准时到达办公室,泡上一杯茶,打开电脑。这个时候来来往往的人还不是很多,空气的清新依稀可感,六月的太阳仍未发出爆烈的尖叫,我的衣裳仍带着洁净的清香……总之,一切刚好。我开了邮箱,看到了颜的邮件。

邮件的主题是:今天好吗?

我盯着这个主题看。忽然间,一个新鲜早晨的美好情怀在以无人知晓的速度消失、消失。一种淡淡的绝望感升起。我想,这封邮件一定也不会超过十句话。什么时候我能收到一封长信?从我的恋人那里?

我点开邮件。

以下是颜的信:

“你好吗?最近如何?工作顺利?我的学习仍然忙碌,但仍然想家,想回国去,想见到你……”一共七句。基本和昨天的信是重复的。

我和颜恋爱一年多,聚少散多。他与我认识后不久便去了美国留学。尽管如此,我仍然坚信他是我所能遇到的所有异性中最优秀的一个。所有认识我的人都知道颜的儒雅清秀,温和有礼,前途无量。所有的人都替我感到幸福,认为我找到了金龟婿。

我的苦恼和遗憾只敢对二狗说。

我对二狗说:“我觉得颜并不爱我。”

二狗好像并不吃惊,他看住我,问:“何以见得?”

我说:“他给我的邮件从不超过十句话。”

III 二狗是我的同事,也是我在这个城市最好的朋友。下班的时候我们常常会叫上对方,一起去吃晚餐。很多人以为我和二狗的关系有点暧昧,其实,我们之间绝对如明镜如白水。或许是二狗长得太丑了,最重要的或许是因为我先认识了颜。颜那么优秀,我当时觉得如果放弃他简直就是放弃了一种养尊处优光宗耀祖的生活。

二狗对颜从不加评价。当我说到我因收不到长信而忧伤时,二狗便笑:“或许颜自认是天才,能以最短的话来表达最长的情意。”

我很小的时候,父母便离了婚。我对父亲几乎没有什么印象。但是我记得一件事情,我读小学时,某天回家,看到一封信放在桌面。我认得出那是母亲的字迹,上面有几行字,这么写:“这么多年来我盼望你给我写一封信,让我知道你念着旧情,念我带孩子不容易。可是我现在知道这是奢望。我好像总是在向命运乞求什么。可是命运连一封信都不给我。”

我有时会怀疑自己的记忆。为什么我居然能一字不落地背下那并不通俗的几句话—当年我还是个小学生。可是,的的确确,我对这几句话倒背如流。从那几句话开始,信,对于我便成了一种神秘和重大的事物。我常常在心里默念着母亲那几行字,有时候,在梦里,我梦见自己就是母亲,我设想自己在纸上写着这几句话的情形。醒来的时候,枕上湿了一小片,也不知是不是泪水。

这些不可告人的回忆,也只有一个人知道,就是二狗。我跟二狗说过我有一些情结,比如这一个长信情结。

我和二狗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喝啤酒。咖啡太浓郁,茶太优雅,红酒太高贵,果汁太甜蜜。只有啤酒,这种清香而微带苦涩的饮料很适合我们。我非常喜欢看这样的情形:啤酒花溢到杯口,然后崩溃似地落下来,二狗抢过杯子深啜一口。

我和二狗总是一起喝酒,也不知为何,在二狗面前,我总愿意自己醉一回。我很想趁着醉意,对牢一个人,大哭一场。这个人,我想,只能是二狗。

喝着说着,我的头脑开始变得混乱。我喃喃道:“颜,我与你谈恋爱,好像总是在向命运乞求什么。”

眼前晃动的却是二狗那张微丑的脸。他似乎在说:“你喝多了。回去睡吧。”

IV 某天深夜,我从外面赴宴回来,已是凌晨两点。洗完脸后躺下后,我听到卧室门上传来一种奇怪的抓门声,仿佛是有人在撬锁。当意识到可能是贼,我马上感到一阵寒冷从双脚直达全身。我僵直地躺着,一动不动,头脑空白。寂静中,那撬门声越来越响。

我习惯性地拨了二狗的电话号码。电话一接通我就哭了,“家里有贼……”

“我马上来。”

十几分钟后,二狗敲门。我踉跄跑去开门,他提着木棍站在门外。

他握握我的手,说了句:“别怕。”

二狗检查了我全部的门窗之后,抓到了罪魁祸首:一只饥饿的老鼠。

我们哑然失笑,尤其是我,想到刚才自己的慌乱,只觉可笑。我瘫坐在沙发上,又打开了一瓶啤酒。

二狗说,你睡吧,我在隔壁房间看书,天亮再走。他带上我的卧室门,把走廊和隔壁的灯都打亮了。

我再也没入睡。我第一次那么强烈地想到,我要结婚,我渴望婚姻。我知道我有多么软弱,当漫长的黑夜降临,仿佛一个寓言,让我看到人生的孤单和冷清。我看着自己年轻的身体,我知道它的冰冷和渴望,对于一个平凡的、与世无争的女子,没有更大的充实和平安,能胜于与爱人相拥着度过长夜。

我打开电脑,给颜发邮件,我说:“你回来吧,我想结婚,我们结婚好吗?”

可是颜一直没有回来。

V 二月时,他曾答应我要回来,可是临近了,他又打来越洋电话,说,他的老板让他负责一个很大的项目,是与美国空军合作的,做得好的话能学到很多东西,且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云云。我失望地听着,没有说什么。我知道他,他是一个把事业和前途看得很重的人。我知道自己没有权利说什么。

二狗也要出差了。这次他要去半个月。走之前,他请我喝啤酒,我们在我的小屋子里对饮到深夜。

二狗说:“男人如果爱上女人,就会为她做任何事情。就算最终什么都得不到,也心甘情愿。”

我说:“包括写信,是吗?让一个理科生写封长长的信?”

二狗说:“当然了,男人喜欢上女人,就会做平时做不了的事情。写信有什么难。”二狗就是理科生。“写信有什么难?依我看,裸奔都可以。”他也醉了。

我忽然想起,我已经有一个月不曾与颜写邮件了,他没有写给我,我也没有写给他。只有一次,他给我寄来了一张照片。在电脑屏幕上,他的照片徐徐展开,一件浅蓝格子的衬衫。俊朗的脸。他背着手站着,挺拔,神清气爽———这曾经是我喜欢颜的最直接的理由。可那次,我只看一眼就有强烈的陌生感涌上心头。我马上关闭了画面。

二狗出差的那半个月里,每天电话铃响起时,我就在想着,是二狗,还是颜?真没想到啊,二狗这个成天与我一起喝酒吃饭的死党,出差半个月,仅仅只给我打过一个电话!而且,听得出,当时他在一个小饭馆里,那边很嘈杂。他大声地说:“陈小牛,我在这边没人陪我喝酒,真他妈的有点想你!这些天有没有老鼠跑进你那狗窝?”

听了二狗这样没情致的电话,我反而想念起他来。

VI 而颜给我的越洋电话基本是每天都有。每周都会打上三四个,每次都在聊他那边的天气、生活和饮食。以前是我说得多,他说得少,可是现在终于变了,他说得越来越多,我说得已经很少很少。我在做什么,我在想什么,他仿佛全不知道,也不关心。他时时说:“我爱你,我想你,小牛。”可是我对着这句话冷笑了。他认识小牛吗?或许“小牛”就是他在美国孤单日子里的一个臆想。他已经忘了,小牛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有泪水有欢笑,会思考会生长。

他的生活是什么样的?他在想什么?我也无从知道。

我感到我的爱恋在一天天磨灭,终于我拔掉电话线,不再盼望。不知是什么东西,令自己心如死灰,不再期待。

颜做错什么?我说不出来,也想不起来。我不恨他,连怨都说不上。我只知道我不再期盼与他有关的一切了。或许我真的是个绝情的女人,难以勉强。

那是八月,在二狗出差回来的前一天,收发室通知我:“陈小牛,你的包裹。”

我疑惑地接过来。首先,我看到一排歪歪扭扭的字:“谢二狗寄”。在邮包背面写着:“男人如果喜欢上女人,就愿意为她做任何事。不要说写信,裸奔都可以……”

信!我惊叫起来。

我拆开邮包,里面装的,果然是信,全是信,一大垒的信。上面放着一张卡片,写道:“小牛,在我得知你有个长信情结时,我就预感有一天我会将这些信都寄给你看。现在我寄给你了。如果我没有想错的话,现在,应该是一个最好的时机,是不是?”

我笑了。我把那些信一封封地展开。每一封,都有很多页,每一页,都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正如我的想象。我坐下来,我将用很久很久的时间,尽情地、慢慢地,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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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玛莉的爱情故事

作者:陈 凌 文章来源:《时代影视》 点击数:7539 更新时间:2005-2-3

只听见成成在身边说,“真的非要我说出来吗?我已经暗示过许多遍了。要你给我娃哈哈矿泉水,明摆着就是要表白——我的眼里只有你嘛!”

当唐小尖遇上许成成

唐小尖自从看过《星际宝贝》后,就把自己的英文名改成史蒂奇了。她想让许成成也看看这部片子,目的当然不是仅供娱乐,而是要让他知道同样的人和怪物,人家绿萝是怎么对待史蒂奇的。

许成成说:“唐小尖你没事吧?星际宝贝是科学技术的产物,而你浑身上下没有一处可以用逻辑思维思考,你认为你们真有可比性吗?”

唐小尖本能地犟了犟鼻子,“那当然啦!你学数学的怎么可能理解我们学表演的呢?”

“是我的错。”许成成摇摇头,“我根本不该试着了解你。”

“不是不应该,是你根本了解不了,不用理解啦,光爱我就行啦。”

许成成捋了捋袖子,“多少你也含蓄点,戏剧系女生那么多,你怎么就知道我偏爱你唐小尖呢?”

“我不知道,也不用知道,再说你这人怎么这么俗气,爱就必须是男女之情吗?疼爱,喜爱就不行吗?”

“得,爱就一个字,其他的随你发挥吧!”

唐小尖忘了是不是这样认识许成成的。好像是刚开学汇报演出时,许成成作为篮球队的一员坐在前排,还梳了个偏分,架了副没边没框的眼镜,在一群帅哥里土得特别突出。演出结束,篮球队们请参加表演的女生跳舞,一个高大中锋盯着唐小尖看了半天过来邀她跳第一支舞。那个人胳膊巨粗巨能转,弄得唐小尖一阵犯晕,到后来甚至产生错觉——觉得对面整个一童话里的黑马王子,而自己肯定是公主。转呀转,“黑马王子”转到了许成成面前,问了句:“看我的舞伴还成吧?”“一般。”许成成回答的挺干脆,他也就是拿眼瞟了唐小尖一眼而已,说话的口气特随意。“我怎么就一般了。”唐小尖停了舞步凶狠地看着他。于是,许成成与唐小尖正式交锋。

如果史蒂奇爱上绿萝

第一次约会是谁约谁已经不重要了,许成成总是这样说。

“那总不是碰上的吧!就那么巧?我们每次都在电影院、麦当劳,还有我们宿舍楼下碰见,多次巧遇你都拿着我想看的碟片,上次是《冰河世纪》,这次是《星际宝贝》?”

“你这人特别不含蓄。”许成成点着唐小尖的额头,“不是你自己说的吗?我对你的爱不是男女之情,是友谊是帮助是特纯洁的情感。”

“那特纯洁的情感就是表现为上赶着为我做这做那?”

“我都上赶着干什么啦!”许成成有点急,“你这女孩是怪物吗?受了别人的好不想着回报就算了,还非得显出一副得了便宜卖乖的样子,我都不知道说你什么好!”

“不知道说什么就别说了。”唐小尖心里嘀咕着:“你许成成对我好怎么就成了我捡便宜了?”

平心而论,许成成扮相虽土但背影宽阔,外型挺拔又有气质;数学与戏剧虽格格不入,但凭他对自己的追之求之就说明此人有几分审美眼光;他有拼搏精神,因为QQ留言里他这样写到:“是我的就是我的,不是我的我攒足劲拼一拼,也是我的。”

或许这些就是唐小尖被打动的地方,所以他们成了朋友,但这样未免显得自己太俗吧!唐小尖琢磨着,这些可以让许成成成为朋友,但绝不能是恋人。因为那个高傲的家伙总是笑她看动画片,吃麦当劳儿童套餐,不会打PS而停留在超级玛莉时代……更何况这个可恶的家伙未曾说过一句类似I love you这样的唐小尖想听到的话,却总是故作深沉地一遍遍唱《一天一点爱恋》,之后又高歌《决口不提爱你》。

唐小尖想,或许许成成对自己真的是友谊是帮助是纯洁的情感,否则怎么可能总是对她的想法嗤之以鼻,口口声声称她怪物呢?虽然他也会陪她看电影,逛书店,很细心主动地帮她收集麦当劳儿童套餐里的塑料玩具……

就是昨天,唐小尖丢了钱包,一分钱没有的她走了七站路回到宿舍,看到许成成提着一大袋葡萄走进来,顿时亲切地扑上去,呜呜地哭出声来,许成成一脸惊慌:“怎么了?这么晚才回来,谁欺负你了?”“我渴……”唐小尖泣不成声,那天虽然丢了钱包,她还是获得了较为可观的物质补偿和精神补偿,许成成给她买了够喝一星期的“农夫果园”,还有那一大袋葡萄和几个经典的笑话。

超级玛莉吃下爱的蘑菇

许成成说:“看你最近不怎么精神,为什么呀?”

唐小尖给他《星际宝贝》的影碟:“成成,你回去看看,然后告诉我史蒂奇会不会爱上绿萝。”唐小尖的表情特别沮丧,她觉得自己也有点像怪物了,而且许成成的答案肯定是“此题无解”。

昏昏沉沉的上完课,回到宿舍躺在床上怎么都觉得别扭,眼前像放电影一样,出现的都是关于许成成的画面,他在球场上打球,头发在额前一飘一飘的,声音穿过人群,他总是这样叫她:“小怪物,给我买瓶娃哈哈。”他还送给她一个小锦囊,里面放着一枚硬币,“万一再丢了钱包,就用这一元钱给我打电话,我马上去接你回来。”许成成当时的表情特英雄主义,一只大手热乎乎地拍着唐小尖的肩膀,特温暖特暧昧。想到这些,唐小尖哭了,她想怎么她和许成成就不生活在外太空呢?像《星际宝贝》里的情节一样,史蒂奇奋不顾身地营救绿萝,最终他们可以永远地生活在一起,心心相印。永远也不会涉及关于爱情的问题……“唉!”唐小尖叹气,史蒂奇真让人羡慕。

第二天,许成成来找她时,弄来一套很古老的任天堂游戏机。他说:“你不是早想玩这个吗?我给你找来了。”唐小尖吃惊地看着他,“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超级玛莉吗?因为我喜欢玛莉吃蘑菇的声音。”

“什么声音啊?”

“爱的声音呐!咕噜噜噜……”

“啊!”唐小尖感觉许成成怪怪的,眼镜后面的黑眼睛转来转去。

“试试吧,看看是不是宝刀未老?”

“试什么?”

“吃蘑菇的感觉啊!在超级玛莉的游戏里不是只有不停地吃蘑菇才能取胜吗?”

唐小尖就这样糊里糊涂地变成了超级玛莉,只听见许成成在身边说:“真的非要我说出来吗?我已经暗示过许多遍了。要你给我娃哈哈矿泉水,明摆着就是要表白——我的眼里只有你嘛!还有,我想对你说,如果我是超级玛莉,那就请你变成一朵可爱的小蘑菇吧!”

“为什么是蘑菇呀?我要做超级玛莉!”

此时此刻,唐小尖心里美得像一朵花,幸福得就要淌下蜜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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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娃娃的天堂

作者:叶小粥 文章来源:《男生女生(银版)》2005年第3期 点击数:6008 更新时间:2005-3-10

“我叫凌坚。”

偌大的教室里,我独自一个人站在讲台上做着自我介绍。可是除了这句,我说不出其他任何。额前的头发帮我挡住了别人的视线,其实这也仅仅是掩耳盗铃罢了,我清楚的很,讲台下面有一双双眼睛正在好奇地张望着。

我的自卑感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小时候,我惟一做的游戏就是对着一只丑娃娃讲话,沉默是我大多数时候的状态。在我的生命里,除了家人,我不向任何人展露我的笑容。

“你是转来的吧,我叫苏布,以后我们就是同桌啦。”灿烂无比的声音,我这才回过神来,明白自己已经来到一个新的学校,再也不是一个人坐了。

我转过头来,看到的是一张和声音一样灿烂的笑脸。短短的头发,明亮的眼睛,笑起来的时候嘴唇上扬,露出整齐的牙齿。

很快的,我从他的眼睛读到了惊异,我无所谓地扯扯嘴唇。因为我已经习惯了别人的这种目光,我也不想搭理任何人,我只是想继续我以往的生活,一个人独来独往。

融入一个新的环境对于我来说其实很难,但妈妈告诉我,我叫凌坚,在任何时候我都要坚强地面对一切。可是陌生的人,陌生的周围,还是让我感到有些许的恐惧。就在我茫然无助的时候,苏布似乎发现了什么,他不停地介绍新同学给我认识,让我参加社团,可都被我冷傲而无情地回绝了。

我们的课桌上虽然没有那道所谓的“三八”线,但我总蜷缩在桌子一边,任胳膊露出课桌外好多。而苏布呢,似乎也小心翼翼地写字。只是偶尔,他会欲言又止地望着我。我一次一次地告诉自己,我和别人是不同的,我不允许别人跨入我的领土半步,虽然属于我的地方很小很小。

终于,当我再一次把苏布借我的参考书丢在他的位置,而手里捧着一本一模一样的书时,我从他的眼睛中看到了无奈,或许还夹杂些别的。是的,我宁可跑遍大半个城市去图书馆借,也不愿意接受别人的帮助。可不知怎么的,我的心猛地被揪了一下,有点疼。

“我想我不需要,我可以一个人过得很好。是不是。”深夜的时候,我抱着我的丑娃娃,对她讲着同一句话。

日子像流水一样从指尖划过,很快入冬了。北方的冬季天黑得特别的早,每天晚自习过后,天早已经暗得看不见五指了。从学校的教学楼到宿舍有两条路,一条是大路,平稳而又干净。一条是小路,通常没有路灯。而我,选择的总是后者,我不喜欢人多的地方,那些热闹根本不属于我。其实很多时候,同学们总三三两两的结伴走,也没有人会注意我走哪条路。那天的风很大,吹在脸上生疼生疼的。我加快步伐往宿舍赶,一来高三了,我不想在路上浪费太多时间。二来这条路实在黑得让人害怕,再加上风不停地吹,似乎在故意制造一种诡异的气氛。

糟糕的是,走到半路的时候,我发现我的数学书竟然忘在教室里。停在原地踌躇了半天,还是决定折回教室去拿,因为明天有一个很重要的测验。

几乎是一路小跑地来到教室楼,还是没有赶在熄灯之前。黑洞洞的楼道,走上去会发出异常响亮的脚步声。花了很长的时候,终于爬完五楼,身上早已紧张得一身汗来。班级左边第三扇窗户,我的座位。一直以来,我总是不把窗户关牢,因为不想在遇到事情时去麻烦别人来开门。可窗户那么高,个子矮小的我怎么爬得上去。

就在我焦急之际,甚至有些后悔折回来的时候,耳边传来一句,“要我帮忙吗?”我顿时七魂吓去六魄,胆战心惊掉过头去,却发现一张温暖的脸。

是的,是苏布。我点点头,在这个时候,我已经顾不上任何,我只想拿着我的数学书离开这鬼地方,回宿舍去。

他利索地爬上窗台,钻进教室,从我的抽屉里把那本数学书递过来。

在黑暗中下楼的确是件困难的事情,我小心地扶着扶手,生怕踩空下去。只是突然间,一只温暖的手拉住了我的手。从小到大,除了父亲,从未有男生牵过我的手。我的心“噔”的一下,却没有挣脱。我知道那是苏布,虽然我看不清他的脸,但我感觉那上面满满的荡漾着一种温情。

“这样走,大概就不会摔跤了。”

我的手掌心渗出细细的汗,不知道是因为对黑暗的恐惧还因为被苏布牵着手。我心慌意乱的想着,脚下还是踩空了,我试图挣脱苏布的手,却被他死死地拉住了。事实证明,牵着手下楼的后果是,本来摔一人现在摔两个人。

“你没事吧。”苏布抬起手想帮我。

我看到他的额头上渗出血来,心里有些内疚。“快走吧,我没事。”说完,我便转头就走,留下苏布一个人,还有他那只悬在空中的手。

风真大,刮得人都快飞起来了,可我的心里却暖暖的。就在我快到宿舍的时候,我听到有人很大声地对我说“晚安。”我知道那是苏布,我冲着黑暗中的影子很开心地笑了一下,尽管我知道苏布肯定看不见。

“你知道吗?我的心轻轻的开了一条缝,似乎有一种叫快乐的东西将要溢出来。”我的丑娃娃今天很开心。

第二天早上,我刚跨进教室,就听到教室里同学们大呼小叫的声音,还没等我搞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听到有人大叫苏布的名字。抬起头,只见黑板上赫然写着四个字,凌坚,苏布。中间画了一颗大大的心,我一下子明白那片叫喊声是怎么回事了。

可我依旧沉默,我不知道该怎样去面对,一直以来,我都是以逃避的态度去面对周围的一切,把自己的心锁得很紧,只是偶尔露出一点点缝隙。

谁写的?”刚走进教室的苏布大声责问道,“以后谁开这种玩笑我跟谁急。”说完刷刷地把黑板上的字擦去了。

我突然莫明其妙的有些失落,我看到苏布的左额角上贴着一块创可贴,而我的贴在了右边。我的脸上露出一丝嘲笑,是对自己的。是啊,苏布那么优秀,是很多女生暗恋的对象,我活脱脱一只丑娃娃,他怎么会注意上我呢。

整整一天,我都混混沌沌的,脑子里满是苏布的名字,直到傍晚白小茉拦住了我的路。

白小茉是我们班的文娱委员,公认的班花,她对苏布的暗恋也是人所皆知的。

“你以后少给我接触苏布。”她趾高气扬地对我讲话,“你以为每天都跟踪你下晚自习是他喜欢你吗?”

什么,苏布每天晚自习后都跟踪我?难怪我总觉得后面有人跟着,难怪那天他及时出现在我的面前。白小茉后面还说了很多,可我一句话都没有听见。

“你长得那么丑,苏布才不会喜欢你呢,你还自作聪明把书忘在教室里。”终于,白小茉的最后一句话把我拉回了现实。

我的头突然好像被人打了一棒,长久以来我只是努力地一个人好好生活。“苏布那种人只有你们这种小女生才会喜欢,我根本不愿意看到他。”

所有人都不理睬我我都不介意,可我不容许别人侮辱我。就在我转身的那一刻,我看到了站在身后的苏布,他的眼睛中充满了哀伤,他的样子在风中像一片飘落的叶子,我的心顿时被狠狠地划了一刀,可还是倔强地离去。

“我做的是对的,是不是?”深夜,我把丑娃娃抱在怀里泪流满面。那个夜晚,我问苏布,为什么在要摔倒时还是抓着我的手不放,苏布对我说,他明白我的脆弱,他只想好好照顾我。

接下来的日子,就快高考了。我逼迫自己不再去想苏布的任何问题,只是每天晚自习回宿舍的时候,我总会掉头张望着,我希望能看到那熟悉的身影。

可是,我没有看到,我以为他这辈子都不会原谅我了。

后来,高考很快就结束了,我没有遇到过苏布。其实,很多次,我都想去找他,可我不知道去说什么,于是,再一次的,我选择逃避。

大一的新生见面会上,照例是自我介绍。我站在讲台上,望着黑压压的一片,仿佛又回到了一年前。我舔舔了嘴唇,说道,我叫凌坚,然后嘴唇就干燥得讲不出任何话来。忽然间,我非常想念一个叫苏布的男生。

上帝总是那么爱开玩笑,黑压压的人群里,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短短的头发,嘴角上扬,正露出明亮的笑容。第一次,我撩开前额的头发,只因为想看得更清楚。

散会后,我故意在人群中走得很慢,我想等苏布,想对他说对不起。可等了好久,仍不见苏布上来,我只得转过头去看。

其实,苏布就在我的身后,正笑意盎然地望着我。然后他让我闭上眼睛,往我的手心放了一件东西。

“一,二,三。可以睁开了。”

我低下头,望着掌心的东西,顿时泪流满面。

其实,一年前我站在讲台上的时候就曾许下一个愿望,希望哪一天有人能送我这样的礼物。就当我快忘记的时候,这件礼物突然出现在我的掌心。

苏布说,他从来都认为我是只漂亮的娃娃,坚强而又任性。高三那年,他偷看了我的志愿,于是就跟到这里来了。

阳光下,我手中那只玫瑰红的唇膏被镀上了一层金色。我笑了,笑得那么灿烂,第一次,我让我的嘴角上扬。

我是先天性兔唇,一年前的今天,我曾经许愿,希望有人送我一支玫瑰红的唇膏。

苏布曾经说过,他明白我的脆弱,他只想好好照顾我。其实他也是一个先天性兔唇的儿童,只是幸运的,他的手术非常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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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如泣如诉

作者:秋桐夜雨 文章来源:红袖添香 点击数:1954 更新时间:2004-9-6

85年考上大学的时候,弟弟上高一,妹妹还在本乡的初中上学。母亲整天高兴的合不拢嘴,在打点我上学的前几天,见她开锁从柜里取出一个小包裹,层层的打开,取出500元钱。有十个一元一沓的,也有两元五张一沓的。在集市上买上脸盆、牙刷、床单、鞋袜等等,花了四十多元卖了布匹叫裁缝做了两身衣服。剩下的给我带到学校做了生活费,带着父母亲的叮嘱,平生第一次坐上了汽车去了省会。

到学校报到处,取出录取通知书,户口和粮食关系等,我被分配到财政系。

“哦,你也财政啊,我们一个系。”我讷讷的站在那里,扭脸看到一个女生在说话,看了看我的报到记录,在登记表上查找着什么。

“王冰雨,恩,你在男生楼202,来!我帮你提东西”。连句感谢的话还没来得及说,见她提着盛衣服的包裹,我自己背着铺盖急急的跟着她走。从背后打量,溜腰的披肩发,象个黑色的小瀑布;红色的紧身半截袖小褂,白细如凝脂的小臂和玲珑透明的元宝耳朵;黑色的裙子,一米六多的个子,蜂腰摆柳似的。

慢慢的知道了她叫李巧玲。我们在同一个班,我仍是班长,她是文艺委员。每当下课的时候,她差不多是第一个蹿出去,身边总围着老多的小女生。使我想起了新入宫的叶赫那拉的慈嬉,或把手帕叠成小老鼠,或者蹦蹦跳跳的玩小儿的游戏,总能成为宫女的中心似的。喜欢看琼瑶的小说,看到痴迷之处,眼泪婆娑的,那怕是在教里室。并且经营绰号批发的,我们班唐山的韩清,也就五官长的比较集中,她叫人家“包子”,这个雅号在女生中间迅速的传播,慢慢的男生也知道了。

上大二的时候,学生会改组,我成了学生会副主席。巧玲当了我们的班长,又过了一年我是主席了,她也成了学生会成员了。

到大二的时候,搞对象的多了起来,我们宿舍的小七到了晚上,就唠唠叨叨的,什么工商管理的某某和某搞上了,嘴里一个劲的咂咂:“哦,没准这老小子早卖了避孕套了,他是我老乡呢,唉,看看咱,没劲!”。佟云龙是他下床,见老七把脑袋探出来,嬉笑道:“昨天晚上大家睡了的时候是不是又自娱了?和地震似的,把我也给弄醒!没出息。”

我向他吼了一嗓子:“睡觉!”

第一次我主持学生会会议,毕竟经过了这些年的历练了,也没拘束的感觉:我们应该多替院系领导分担些工作,注意电路安全和防火防盗,搞好同学的伙食,关心各班级班干部的生活学习,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等等。最后我提了要求:学生会干部要以身作则,注意言谈和举止。随口弄了句:更不能起外号。我也吃惊怎么最后了来个句这。见李巧玲用眼睛使劲的瞪着我,然而眼神好象不单纯的是怨恨。“散会!”我说。

每天下午我去篮球场打球,经常有几个观战的,而我总有意无意的觉得有一双火辣辣的眼睛在注视我。哦!是那披肩的长发和闪闪发光的眸子,每当这时候我便不再有任何的敷衍,球技也高超了许多,而且情绪亢奋。

在路上我问她:“喜欢篮球?”

“恩,喜欢打球的人!”说这话的时候,脸红红的,纤手抚弄着衣角,匆匆的走了。

秋天的一个礼拜天,她又在篮球场边上,我一边擦汗一边走向了她。她说:“看电影吗?美国的,《超人》”。回头看看球友和观战的都离去了,怯怯的说:“去吧”

我们的来往一切都在秘密进行。在告戒她的同时,我时刻在警告自己:不能叫同学们知道。而同学们也经常用笑(被禁止)的眼神看着我,叫我毛毛的。我们宿舍的老七又感慨了:“赶紧下手,晚了就没漂亮的了!校花也被老六抢了”,老六就是我。

暑假开学后就升大四,我也从学生会主席的位子上退下来了,和女友的关系从“地下”转为公开。每天下午上完自习飞也似的的跑到食堂打饭,匆匆的吃过就去门口去找在那里等我的女友。

手挽着手走出校门,转弯踏着夕阳向西慢慢的走。出来的早,遛弯的人也少,于是我就把右手轻轻的放在她的肩上,她左手也搭在我腰间。学校的喇叭里正放着流行歌曲,女友是那样的坦然,没一点忧谗畏讥的感觉,随和着喇叭里甜甜的唱起来。听来就象遥远的山涧里传来的仙乐,飘渺而清晰“是谁把你的长发挽起,是谁为你做的嫁衣!”。我慢慢的把眼光从很远的地方收回来,仔细地看着她那美丽的脸庞,长长的睫毛一闪一闪的,瓜子脸上就象那新雨后的梨花,眉毛弯弯的略向上挑,唇不涂自丹,眉不抹自黛,略施脂粉,秋风送来了淡淡的清香。

我提起她的袖子,学着贾宝玉的样子“那里来的香味?叫我闻闻!”

“我可是冷香,是不是想找个暖香的啊?看你那色样就有气!”然后就咯咯的笑起来。

过了石同路就是一条乡级小公路了,白天也少有车辆,傍晚就更少了。开玩笑说:“看来你真能叫‘耕者忘其犁’呀,别象和尚见了崔莺莺,‘觑着法聪头作金磬敲’,我一个从农村出来的傻小子,做梦都不敢想你能喜欢上我啊”。

“谁叫我这么傻呀,一个千金小姐就看上你了呢?鬼使神差吧”。秋风送爽吹起她的秀发,慢慢的用手抚顺托起他的小下巴:“你是一本要用我的一生去读的书,一直到我看不见你为止”

出了校门已经3公里了吧,就到了回返的地方。那是一座铁路桥,每天我们在这里驻足一会,等看到一列飞驰的列车驶过,目光随它远去,好象是两个人相爱的力量凝聚在一起,带着那火车飞奔。我忘情的大喊:“玲儿,我爱你!!”彼此搂的紧紧的,夕阳照出了俩人长长的身影。

“我多希望我们俩的爱象这影子一样的无限的发展下去呀!”她柔声的说。

接触的多了,知道她的父亲是省军区的一名师级干部,母亲在省某医院当hushi长。也许爱情是最容易叫人昏头的东西,爱的火热的我也从没考虑因为家庭的原因就能把我们俩拆开。沉浸在极度的兴奋之中,有时候晚上说梦话都能笑出声音来,大喊大叫的:“玲儿,我爱你!”竟然把同宿的都吵醒,可见声音之大。他们会嘟嘟囔囔:“找个好老婆把我们老六高兴疯了!”。每天早晨起来,都特别兴奋,好象树是那么的绿,窗户上的玻璃是那么的亮,教室里是那么的宽敞。整天的笑呵呵的就象吃了蜂蜜一般,急急的等着下午的自习上完。

天气逐渐冷了,那天是礼拜天,我劝她回家和父母一同过礼拜,她说母亲在值班,不去了,陪傻小子吧。我们没吃晚饭就出了校门,女友非要请客。“请啥呀!平时出门车票都你买,还这么破费干吗?”。“看你这小气劲的!”,我拧不过,乖乖的跟她去了一个中档饭馆。发现女友竟然如此的爱吃甜食,我说道:“早晚胖的你走不动了才好,省的你整天逛商场”。用顾盼流光的眼睛白了白我:“现在我胖吗?1.63,体重才52公斤,等我胖那样了就叫你背我去商场!”

吃好了已经是晚上8点半了,灯火通明步行着往回走。

她突然问:“我在你心目中占什么位置?”

我笑了笑:“应该是天上的月亮吧,是世界上唯一的。那我在你心目中呢?”

她眨眨眼睛:“太阳!如果有两颗同时出现就把世界烤焦了”。一边走一边给我讲最近看的一本琼瑶的小说,正走着,她突然的肚子痛!并且非常的厉害,弯着腰慢慢的蹲下去,虽然天气这么凉可我的汗不知不觉的湿透了衣裳。

“叫你吃那么多!我和你去医院看看去!”她呲着牙笑着说“傻冒,你知道什么呀!现在还有人去医院吗这么晚了,也不是什么大病,大惊小怪的样!”

第二天我死拉硬拽她去了中医学院的门诊,拿了一大包的药,我随便的拿了一盒看是“八珍益母丸”。正要看说明、用法、用量、禁忌等等的,她劈手夺了去:“女孩子的药你看什么呀!不害臊”

时光如梭,还有12天我们就要毕业了。这些天女友经常的肚子疼,我心疼的很:“去医院看看吧,要不然我回家了也没办法安心”。好说歹说的去了她母亲所在的医院,白着眼命令我:“不能进院门!叫我妈同事看见了不好!”等了足足40分钟,见她慢慢的走出来,蹒跚着好象虚脱了,汗透衣襟。我飞快的跑过去,掺着她:“怎么了?是不是病厉害?见你妈妈了吗?”。也不言语,只是咬着嘴唇,过老半天说:“我可能是血糖底,一会就没事了”。回校的路上看着她流汗不止的样子,紧紧的依偎着我,生怕不能再见面似的。“你是不是有什么事在瞒着我?”。女友慢慢的抬起头,脸色苍白:“今天晚上我们在外边吃吧,我有事和你说。”

到了一个小饭馆,她一反常态的不点菜,只是直直的看着我。老半天说:“我和我妈说我们俩的事了,她不同意”。我咽了口气急急的说:“怎么可能!你什么时候说不得这事,去跑医院和妈妈说!你在骗我!告诉你到底得什么病了!”。她咬着嘴唇紧紧的,站起来就往外走,头也没回甩一句:“再也别找我!死了这条心吧!”。我惊呆了,等回过神来追去,看到她正上一辆出租车。

回到饭馆,“要一瓶酒”有气无力的说。也不知道后来就爬着桌子睡着了,饭馆小二把我弄醒“嘿!哥们!喝整一瓶,关门了啊,醒醒儿!”。扶着出了门,两腿一软滩在人行路上。等我醒来天已经大亮,时不时的有人回头看我,头象裂了一样的疼。回到宿舍,看到大家象热锅上的蚂蚁,“你终于回来了,昨天一晚上我们也没睡,小玲也没回来,想急死我们呀!”。我抬起头说:“我去找她!”。“找啥呀!今天早晨6点来俩当兵的,把她所有的东西弄走了,你们俩这是咋的了?”

一天没吃没喝,只是眼泪汪汪的。宿舍的老大急了:“从现在起,24小时宿舍不能离人!”。第二天早上,老大一把把我搡了起来:“看你就这点出息!不就对象吹了嘛,你讲话巴巴的!怎么就这样把你弄爬下?给我吃!”

已经毕业三年了,我所在的单位应该说是不错的,心灵的创伤随时光流逝也磨平了。结婚大概有一年的光景,一天我收到了一封信,发自洛阳,看那清晰秀美的字体,我的手颤抖起来。眼泪模糊了双眼,过了好一会,我瑟瑟的拆看:

雨你好:

我是来洛阳出差,从这给你发的信,你不会找到我的。

知道你已经结婚,幸福美满。很高兴!

四年前,我们俩那天去医院,医生告诉我得了子宫肌瘤,4.56那样大。必须做子宫切除,在饭馆我有意叫你死了心,可是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不能和你多说话就急急的走了,上了出租车看着诊断结果车失声痛哭。到家时,见到母亲一头扑她怀里,心头是万把钢刀的一样。母从我手里扣出那写着诊断结果纸,一屁股就坐到沙发上动不得。我知道你会找我,就要爸爸的卫兵去早早的取了物品,我再也不能见你了!我爱你,因为爱我必须离开你!农村意识落后,“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我到医院拒绝治疗,只想了此残生!爸爸是一个坚强的军人,挺直的腰板也显的佝偻了,眼泪汪汪的注视着我。怕我轻生,命令卫兵24小时监视。母亲也不去上班,一直陪伴在床边。对着父母的爱,把我们俩的事告诉了他们,爸爸说:“如果他爱你,就不会为这事嫌弃,我想他会来找你的,要不我去告诉他?”。

“不!我再也不想见他了”说这话的时候我已经泣不成声了。

本不想给你写这封信,给你平静的生活添什么麻烦,可是我又怕你恨我一辈子啊!

有的人分手是因为恨,我和你分手是因为那无比缠绵的爱!我也曾经想:我是不错了!

初恋,在沉默中结束…….txt

初恋,在沉默中结束……

作者:刺刀向前

看着一群女孩说笑着走过窗前,旧时光就像一串胶片在脑海里放映,我又想起了你——我心底关于爱情最纯真的记忆……

我的初恋,不像电视里的那样浪漫、离奇,但对我来说,一切都很真实。

那是刚进高中的事。

我因为是足球的国家三级运动员,所以进了这所重点高中,也在刚入学的时候就被招入校队,每天下午放学都要进行足球训练。

我是一个相对内向的人,平时不太爱和女生说话,但在同性面前,我却是一只话匣子,常常妙语连珠。那些学习优异的新同学们可能平时听得太少,一下课就都把我围住,听我的“评书”。时间一长,就给男同学们造成了我口才很好的假象。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

在开学半个月后的一天下午,我刚训练完准备去吃饭,一个同学把我拉到树林边,神秘地对我说:“能帮我一个忙吗?”“说就是,大家都是同学。”我笑着回答,“我喜欢上静了。”他面上还是一副神秘的表情。“好啊,我支持你。”我回应着。“这个可是你说的哦!”“啊!?”我马上为我刚才的回答后悔,天知道他要叫我帮他干什么?

他脸上平静了一些,说道:“但我不太会说话,你帮我去沟通一下怎么样?”

“我……”我犹豫着,让我和女孩说话还挺有难度的,因为我此前从没和女孩长谈过。

“你刚才不是答应了吗?”这个家伙还真会打蛇缠棍,还说自己口才不好呢!

“我……”

“是不是要什么报酬?没问题!你要……”

“不!“我打断了他,”我帮,别说什么报酬,我可不想把义气二字写500遍!”我的自尊心在作怪。

“好,够朋友,晚自习你去和她坐一块,对她说我想……就说我想和她做好朋友吧!”

静是我们班的英语科代表,我和她不怎么熟,甚至话都没说过几句,而且都是关于催我交作业之类的话。她好像个性挺开朗的,是个住校生,身段纤长,长着一头乌黑的长发,样子不算很漂亮,但一双大眼睛却透着川南姑娘才有的灵气,对男生绝对是有95%以上的杀伤力。我想起要和她沟通,不免有些紧张,倒不是怕自己会喜欢上她,更主要是因为我不是学习好的优生,对着女班干部真不知道该找些什么来说好,总不能一去就说:“你好,XX叫我来给你说他喜欢你,好了,再见!”吧?吃饭时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当天晚自习,我硬着头皮坐在她座位的后面,然后埋头写作业,也不理会那个同学给我不断使来的眼色,因为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我该怎么办?呵呵,只有苦笑着继续写作业……

第三节晚自习开始了,是可以自由讨论的时间,大家一般都用来聊天。

这时,静转过身来,对着我笑一笑说:“你好,今晚怎么坐这里了?开学这么久了,除了催你交英语作业,还没和你说过话呢!”

我尴尬地笑一笑,不知道说什么好。

你很讨厌我吗?怎么不说话呢?”大眼睛好奇地望着我,并不经意地眨了眨,我顿时被这电流弄得很清醒,想早点摆脱同学给我的任务,于是就用我之前和女孩说话从没有过的流利告诉她朋友的委托,没想到她竟一脸不高兴,说了句:“你很诚实,谢谢!”转头回去写作业了。我也没多想,反正话我也说了,成功与否是我那个同学自己的事了,又继续写我的作业。

放学了,我推着车和那个同学走出校门,在分别前,我告诉了他静的反应,他竟说了句:“没关系,反正我也当玩玩,没抱什么希望,谢谢你!”说完朝他家的方向去了。

我当时呆立住了,这小子在耍我!真想冲过去给他一个钩拳,但又马上平静了,这是人家的事,我干什么要踩这浑水?想着心里登时轻松,因为再也没我事了。

可现实远不如我想的那样简单。

第二天早上,静把我刚交上去的英语作业本退给我,告诉我还有几个单词没写完,我有点火了,这不是明摆着给我颜色看吗?我也是受人之托,而且也说清楚了的,她这样太没道理了。

我怒视着她,她好象也挺怕我这个样子,呆了呆,就把我的本子收回去了,我这才开始早读。

当天的足球训练,我在练50米的冲刺,在跑道上冲来冲去,但始终觉得有人在楼上看我,我抬头一看,竟是静!她站在教室的窗口旁,对我大方地笑了笑,我也礼貌地笑笑,结果被教练看见,说我走神,竟让本已很疲惫的我在3分50秒内跑一组1000米,我只有无奈地执行……

当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去吃饭的时候,我心中想:以后离她远点,和她近了会倒霉。

吃完饭,我更累了,当我迷迷糊糊地走到我的座位时,我竟一下就睡过去了……

醒来时,已是第三节课了,我本想叫同桌把作业给我抄,手正要拍向同桌肩膀时,却在半空停住了,天啊!我的旁边坐的是静!!!

“对不起!我坐错了,打搅了。”说着我慌忙站起来,周围的人都在做自己的事,没发现我的异样。

“没有,没有!”静连忙说,“我和他换了座位,我那边灯坏了,他又不写作业,所以我坐这里了。而且……”她指了指正在昏暗处和静的同桌女生聊得眉飞色舞的同桌,“这个死小子,怎么能这样做呢?把她弄我面前坐着,还嫌我倒霉不够吗?!”我心里暗骂我的同桌,一边“哦。”了一声,算是对静的回答,接着开始写作业了。

静见我没继续和她说话,不免有些尴尬地做她自己的事了。

我写着写着,静递给我她的作业,说:“抄我的吧,刚才看你睡得那么香,所以没叫你,你自己做要做到天亮啊?”我本想顶她一句“睡的香完全拜你所赐!”但看到作业本,我气消了大半,就埋头抄作业了。

由于有了答案抄,不一会我就做完了,但离下课放学还有二十分钟,我的同桌正在“黑暗处”进行他的“青春期革命”,周围的人都在睡觉,我才起来,睡不着,但又不想和旁边的静说话,就自己写散文,准备拿去投稿发表,以补贴自己的“碎银子”。

“你是学校男足的吧?我经常看见你在练球。你今天好象被教练罚了,到底怎么了?”静在我旁边突然冒了一句。

我本不想理她,继续写我的散文,可一听她在提我受罚的事心里无明火起,真想像早上那样怒视着她,可是我俩这时的距离太近,我不敢面对她那双杀伤力极强的大眼睛,我只有继续沉默……

她好像也觉得讨了个没趣,也沉默了……

我又开始写我的散文。

大约在我提笔飞速地在稿纸上写了两排字,一股发香不经意地钻入我的鼻子--原来静的脑袋正在离我的肩只有几公分的距离上,几乎是靠在我的肩上,一双大眼睛正聚精会神地看着我的散文。

天啊!我长这么大,除了我的妈妈、外婆、祖母还有姐姐外,我和女孩从没有这么近过,我被吓坏了,连忙把身子往旁边躲开,静这时也发现了距离的异样,脸上泛起了两朵美丽的红霞。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没吓到你吧?”她微笑着,歉意地说。

“没有!”我回答道,不知怎么的,我这时竟有想说:“你的头发好香哦!”的冲动,但旋又被理智压下去了。

“原来‘风信子’是你啊!我初中的时候就看过你在《作文通讯》上的很多文章,想不到你不但会踢球,还是个小作家,哎!我平时怎么没看出来呢?原来我们班还有个你这样的文学人材!”

我的脸这时一定像个大番茄,因为我清楚地感到,全身上下的血液或通过天灵盖,或通过脖子,都在努力地向我脸上涌来,我四肢冰凉,可脸上却滚烫……总之是一种难以形容的感觉,是害臊吗?不是这么简单吧!我脑袋这时一片空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就在我进退两难的时候,放学的铃声响了,我逃命似地跑出学校,书包也没有拿,车也没去取,就这样甩开我的“11路公共汽车”,朝两公里外的家里跑去。

一路上,我的鼻子里什么味也闻不到,静的发香充满了我的每一个嗅觉细胞,也感染了我的全身,我的全部细胞好像都在跳舞,是欢愉?是兴奋?还是两者皆有?我也没管那么多了,心中却在想:这个女孩真可怕!我千万不能喜欢上她,我们的个性根本不一样,她又是班干部,我们的“地位”悬殊太大……一路上,我不断地“警告”着自己。

当天晚上,不知是否因为静的发香,我睡得特别香,还做了梦,可醒来全忘了,反正是个美梦,我又何必去知道答案呢?

从那天起,我的同桌对静的同桌开始了他的“爱情攻势”,每天晚自习,他都要把静的座位“强占”,静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放着空出的很多座位(我们学校非住校生可以不上晚自习)不坐,偏要和我同桌换座位。我又不好说什么,没几天我就习惯,或者说麻木了,不像开始那样刻意地不和她说话,感觉自然多了,有时还问问她英语题。

也从那以后,我每天下午训练,抬头时总会看见静倚在窗户旁,虽然有了那次的教训使我不敢望向她,看她是否在注视着我,但我却潜意识地告诉自己,在静面前不能丢脸,在盘带练习时,还不时卖弄一下以前打前锋时练过的一些花哨的技巧,即使我现在是打中后卫的,弄的教练骂我尽做些华而不实的动作。我也常常在玩这些小技术时问自己:“我是不是喜欢上了这个大眼睛姑娘了?”答案正一步一步向我走来,慢慢地明朗。

慢慢地,随着我的英语问题从书面题发展到请她对我的口语进行纠正。此后,我们又开始相互读课文的对话,进行口语练习。

有一天的第三节晚自习,我们刚好把练习进行完时,铃响了,我站起身来收拾书包。

“Can I make a goodfriend with you?”静的声音在我的左侧响起。

“All right!”我同样用英语回答道,同时补了一句:“Thanks !You help my Spoken English.”

“You`re welcome!”静笑着,对我摆摆手,又说:“再见!这句话请用中文讲。”

“好,再见!”我也冲她笑笑,不同的是我是傻笑,我感觉得到!

那又是一个有好梦的晚上……

两天后的一个中午,放学的铃声响了,我正要往教室外面窜,结果被静堵在门口,不知道什么事又要发生了。

“帮我个忙,好吗?”静恳切地对我说,大眼睛里充满了认真。

“说吧!”我见她那认真样,一定是什么要紧的事,所以也认真地回答。

“我的箱子密码忘了,打不开,里面有我的钱、衣服还有些平时要用的东西,你能帮我打开吗?我那天见你很轻松地就把你同桌的密码笔记本打开了,你一定行的!”静认真地说。

“好,我试试看!”我本想回绝,但又找不到理由,毕竟静是一个住校生,又是女孩,打不开箱子你叫她怎么办?必须帮她打开,这至少是做同学的责任!

“麻烦你了,你等着,我把箱子提到教室来,你们男生是不能上女生宿舍的。”说完快步地向宿舍走去。我赶忙追了上去。

“等等我,我到你楼下等你吧,怎么能让你一个女孩子提个大箱子走这么远,穿操场不说,还提到教室,一会还得提上楼。我等你,在你楼下。”

“好,麻烦你了。”静很礼貌地对我说。

“都是同学,而且你的生活费全在里面,家又那么远,这个帮我一定得帮的!”我对她这样说着。

我们走到了女生宿舍楼下,静上去了,不一会,就提了个大箱子下来。

箱子不如看上去那么重,看来我不用担心她如何把箱子提回去了。

密码是5位的,很简单。我让静告诉我原来的密码,我再用穷举法推,不到两分钟,随着嗒的一声,箱子开了,原来静前一次开箱子的时候,把密码设错一个数字,我告诉了她新密码,叫她自己改过,之后,我就转身离开了。

当天下午上学,我刚到教室,静就来到我跟前,脸上挺神秘的,不知道她又要干什么?可我又清楚地感觉到,我这时对她的“防守”已经相当无力了,可先前对自己的警告还是在坚守着心灵的最后一块阵地,即使阵地陷落指日可待,但还是拖一天算一天吧!

“中午太谢谢你了!”静脸上的笑容相当神秘。

“不谢!应该的。”我尽量用礼貌的词语,好让她离我远点,可好像没什么效果。

“我想请你吃饭,你一定要答应,不然你不把我当朋友。”静挺认真地说,脸上的神秘消失,可能是见我那礼貌得过分的态度而消失的。一双大眼睛把我望着,等我的答复。

“好的,我接受。”出于礼貌,同时也想摆脱那双威力无边的大眼睛,我只好这么回答。可心想:我还从没接受过女孩的邀请,去看看也无妨,省得以后没有和女孩相处的经验。

“就这么说定了。什么时候呢?”大眼睛还是把我看着,弄得我只有低头准备上课的书本,不敢和她对视,感觉相当压抑难受。(奇*书*网.整*理*提*供)

“不过我每天下午都要训练,可能很晚才完,中午我必须回家。”我回答着,这倒是是实话。

“好,就晚上,我等你。”说完铃响了,静跑回了她的座位。

我倒是没多想,只是觉得她不会饿着肚子等到我训练完的--我每天都是7:00左右完,住校生一般在5:40放学就去吃饭的。这时,同桌拍拍我肩膀,给了一个不怀好意的笑,学着女孩的声音来了句:“我等你哦!”我们马上就打闹起来,直到老师进了教室。

下午的训练我们进行了半场功防练习,我和另外几个打后卫的几乎连歇歇脚的时间没有,卡位、拦截、头球破坏……总之在觉得静很可能在窗前观看的情况下,我卖力地和队友配合,破坏着一波接一波的进攻,也博得了教练的赞许,告诉我决定用我参加学年下学期的市比赛,但我还是高一,不能完全打主力,要到高二才会成为绝对主力。我听了当然是十分高兴,因为这几乎是高一队员的最高待遇了--高一就能去打市里的比赛,而且还是主要队员!同时我也告诉自己:以后更不能放松,静还在看着我呢!

训练在7:10左右结束了,比平时晚了十分钟,主要是因为教练对我们今天表现出的实力十分有信心,非常激动,就多说了两句作动员,这十分钟也就这样过去了。

我正要走向更衣室,静突然从楼道那边出来了,对着我走来。

“你们可真辛苦啊!这么晚了,我们走吧!快没时间了。”静挺焦急地对我说。

“什么什么?去哪里啊?”我看看了周围,几个高年级的队友向我露出暧昧的眼神,弄得我挺难受的。

“你真的记不起了?”大眼睛有些黯然地望着我。

我脑袋在那双足以钩走我魂魄的眸子的注视下,强迫自己的记忆去回忆之前和她相处的一切事--虽然我平时都在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她。

一股熟悉的香味钻入了我的鼻子,是那么的熟悉,在哪里闻到过?对了,是在梦里,在我最近做过的美梦里,那是女孩头发的香味,而香味的主人就是静--站在我面前,静静地看着我思索的大眼睛姑娘。

我全身的细胞又跳起了舞,即使我刚才还在挥汗如雨地训练。我对着静傻笑,变得不在乎旁边路过的人的目光,弄得静也不好意思了,刚刚还在发出强烈电流的大眼睛闭上了,她低下了头,脸上再次出现了两朵美丽的红霞,这是我第二次看到静害羞的模样,差点让我做出冲动的事情。

我这时的思绪全乱了,脑袋里到处是静刚才的模样,什么都记不起来了。

“那你是不想吃饭了?还让我等这么久,原来你早忘了!”静见我没反应,生气地一跺脚,转身走了。

我这才想起上午答应过什么,可我没想到静是认真的,我连忙追了上去,可静只是“哼!”了一声,不理我。

我急中生智,来了句:“我可不是随便就能打发的,你身上钱够吗?”

静依然没理我,只是改变了走路的方向--从向宿舍走去,改向校门走去。

我知道还有戏,也没多说,默默地跟了上去……

“你怎么知道我请不起?我说过请你客能叫你吃亏吗?”到了学校大门口,静终于说话了,虽然态度依然看上去凶凶的,可明眼的都能看出她脸上写着:姑奶奶我可没真生气,就是给你点颜色看看!

“哦,真的?”我顺着她的样子摆出一副认错的姿态。

“是啊,想吃什么说!”静终于忍不住笑了。

“原来你没生气啊!刚才差点把我病给吓出了。好,我要吃满汉全席!”我一脸认真地对她说。

“讨厌!”静横了我一眼……

结果我们在路边的一家快餐店里吃过了这顿饭。

其间,我和静聊了很多以前从没聊过的事,她似乎对足球很感兴趣,由于时间关系我简明地告诉她足球的规则、常用战术,以及场上各种位置的作用。可能是常看我们训练,引出她的兴趣,加上我比较专业地讲解,她告诉我,她要做个球迷。我正要笑她半路出家,可一看时间,我就慌了--离7:30的晚自习还有两分钟不到,学校要关大门了。我拉起静就往学校跑,弄得静差点忘了付钱……

静的体育本来也不错,加上有我拉着,我们顺利地在铃响前跑到了座位--我们还是坐在一起。

铃响了,我们不约而同地望向对方,露出一个会心的微笑--刚才可真险啊!

从那以后,每当我训练完,都能看见在校门口的大树下等我一起吃饭的静。

我和静的关系又近了一步--比好朋友亲密,但还没到恋人那一步。

时间又过了一个星期,国庆放假了,我要随校队去几个郊县打访问赛,静则回她在矿区的家。没有静看我踢球,我变得懒散,有时根本不知道教练在给我们传达些什么要求,心中完全在思念着熟悉的静,她现在在干什么?假期过得开心吗?……

好在我们整个队伍都不在状态,我的拙陋表现也不那么突出了,虽然教练没单独骂过我,但我们全队却每天都要被“集训(集体挨训的简称)”一次,我当然也免不了。

假期结束,我们也结束了5天的访问赛,结果可想而知,教练在随后对我们全队宣布了每天都要进行的残酷体能训练--在技战术训练结束后,还要完成3组在4分5秒内跑完的1000米,作为对我们全队懒散表现的惩罚。天啊!还叫我们活吗?在大家的强烈要求下,学校在体育馆的器械室给我们围了个简陋的更衣室,毕竟我们的汗流得太多,训练后衣服湿得不能穿,只有换干的。

我日思夜想的静回来了,我们还是和往常一样,一起吃晚饭,一起上晚自习。虽然我已确定我不可自拔地喜欢上了她,但我不愿意说破,害怕我们连朋友都做不成。因此,在我们一起的时候,我从不表露出一丝对她的爱。

那段时间,由于球衣每天都要洗,我不能让妈妈天天为我洗,就自己洗,晾在学校里,下午训练时再穿上。我在晚自习时无意中告诉了静,那双大眼睛露出了思索的神色,叫我猜不透。

第二天训练完后,我顺手把湿漉漉的球衣放在更衣室外的长凳上。等我换好衣服出来,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我的球衣不见了,把我急得又出了一身大汗--球衣是学校的,叫我怎么向学校交代?!在体育馆里搜索了一圈依旧没有结果后,我失落地走出体育馆,去找静吃饭。

可是静也不在,我真是倒霉透了,气得我饭也没去吃,一个人傻坐在一棵大树下,任由落叶飘到我身上,直到铃响,我才垂着头走进教室。

回到座位,我告诉了静球衣丢了的事,静脸上的笑容一下没了。

“对不起,是我拿去洗了,我看你每天学习、踢球已经够累的了,还要洗衣服,我想给你分担一点,事先告诉你吧,怕你倔,不让我帮你,可我没想到你会这么着急,真的对不起!”静很认真地说,脸上充满了歉意。

“啊?!”看着静充满歉意的大眼睛,我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一股暖流涌上心头,好半天我才吐出一句:“你这样叫我怎么谢你呢?”

“这个好办啊!”见我这么说,静脸上开始有了笑容。

“说!”我急忙说道。

“让我一辈子都给你洗衣服,不许你让其他人洗!”说完给了我一个灿烂的微笑,脸上第三次出现了美丽的红霞。

在一个教室的同学面前,我强忍着抱住静,再“啃”她两下的冲动,连忙说:“这个当然,不过你每天不能因为洗衣服就不和我一起吃晚饭!”

“好啊,我以后下晚自习再洗,不过告诉你,你要是再把球衣穿得那么汗臭就不给你洗了,以后你要出洗衣粉钱!”静又一次地给了我一个让我神魂颠倒的微笑。

我当时就失去了知觉,只知道傻傻地重复回答:“这个当然!这个当然……”

从此,静那间寝室的铁丝上多了一件印着“4”号的球衣,我也开始了让自己刻骨铭心的初恋。

中秋了,当天没有晚自习,我吃过晚饭就随便编了个理由跑出去,不和家人一起吃月饼了,我的心里只有静:中秋她不能回家,我要去陪着她!

我从学校把静叫出来,一起在河边漫步,聊天,一路上,我告诉自己去牵她的手,学电视里那样,可有贼心没贼胆,一直没有付之于行动,就是到现在为止,我和静最亲密的接触就是我闻到她的发香的那次,我真是太规矩了!

我们从沿江路的一头走到了另一头,静说她累了,我们就爬到河边的一块大石头上坐着。

“静,今晚我请客!”我笑着对她说。

“好啊,请什么呢?”静的大眼睛在月光下闪烁着。

“我嘛……请你看月亮!”我指着天上的皓月说。

“讨厌!”静横了我一眼。

于是,我又开始耍嘴皮子了,逗得静笑个不停。

那天晚上,我们在那块大石头上不停地说笑,看着星星和月亮,直到“天狗食月”时,我才把她送回学校。当时大门已经关了,我只好先爬上墙,用校墙上的一根有些历史的老藤把她拉上来,再看着她回到宿舍以后,才自己回家。

初恋就这样甜蜜地度过了一天又一天。其间,我们也从来没有对对方说过“喜欢”、“爱”之类的话,我俩的默契是不能用语言形容和表达的,直到我说了那句让我后悔的话。

那是期末考试的最后一天的早上,一个和静同寝室的女孩恋爱的同学问我是不是和在静恋爱。

我想静是班干部,不能让其他太多人知道她在恋爱,以免影响她的声誉。当时就说他在胡说八道,可他列出了静给我洗衣服之类的种种确凿“证据”,弄得我登时语塞。只有硬着头皮告诉他,静的确在帮我洗衣服,可我根本就不喜欢她,只是当她是台“洗衣机”。那个同学也笑笑,没多说什么就走了。可谁知道灾难就这样来了……

同学的女友把原话告诉了静,由于考室不一样,我根本不知道。中午我去宿舍找静时,静不肯出来出来见我,只是叫人给我带了张纸条,叫我考完下午的最后一科再打开,我当时还以为她在和我做什么游戏,后来才知道她是怕里面的内容影响了我下午的考试。

考试结束后,我迫不及待地打开纸条,可里面的内容让我登时就蒙了:

真:

我一直不知道我在你心中竟然是这样的,我还错误地以为我们在恋爱,原来我们什么也不是,以后连朋友也不要做了,省得我难过,请以后不要来打搅我了,好吗?

最后,虽然我明知你并不喜欢我,可我有权让你知道,当爱情不能完美,我宁愿选择无悔,就算来生是那样的美丽,也无法抹去我今生对你的回忆!

保重!

某月某日

我在看完后,发疯似的地朝女生宿舍跑去,得到的回答却是静拉铃前就交卷离开了,现在早坐车回矿区了。

那天我没有回家,不知不觉地走到了河边,坐在那块留下过我们欢笑的大石头上,望着静静流淌的河。秋风瑟瑟,阳光也似乎带着一丝晦涩,河面上泛起了阵阵粼光。风吹过,轻轻地抚在我脸上,就像静的头发,我似乎又闻到了它的香味,和它的主人说话:

微风,是气体的精灵在游动嬉戏,

顽皮地抛起一片枯叶,却不将它带走,只将它轻轻地放在水里,激起一阵涟漪;

微风,它悄悄地来,旋又轻轻地去,只让树叶沙沙地响,留下它的录音……

而你,就像微风,不知不觉地出现在我面前,又轻轻地从我身旁离去,

就像微风抚过水面,在我原本平静的心湖中激起涟漪,又迅速荡漾开去,

只留下了你美丽的倒影。

我就这样呆坐着,直到天边出现了金色的丝带……

我在寒假里试着给静写过几封信,但都石沉大海,没有回音……

开学后,我们再也没有像往常那样一起吃晚饭,坐在一起上晚自习,甚至连她催我交作业也懒得说话,

我们就这样沉默着,直到高一结束。

上了高二,我选了文科,静则选了理科,直到毕业我们碰面的次数也不多,且都是沉默地擦肩而过,我甚至连她在哪里上大学都不知道。就这样,在甜蜜与悔恨中,我的初恋在沉默中结束了……

初恋情书.txt

初恋情书

作者:佚名

[编者按:少年维特的烦恼!]

又一次从故纸堆里翻出我四年前写的那封情书(应该叫做情书吧,我也不知道),也是到目前为止唯 一 的一封。现在看来,那时自己确实有点好笑。情书原文如下(其中一些句子是当时抄来的,有些句子也有点辞不达意。真名略去):

**:

“春游浩荡,是年年寒食,梨花时节。白锦无纹香烂漫,玉树琼包堆雪。静夜沉沉,浮光霭霭,冷浸融融月。人间天上,烂银霞照通彻。

浑似姑射真人,天资灵秀,意气殊高洁。万蕊万蕊参差谁信道,不与群芳同列。浩气清英,仙才卓荦,下土难分别。瑶台归去,洞天方看清绝。”

真的,你虽然没有白衣裹身,可我觉得的这首词像是专门为你写的。的确,“不与群芳同列”。

二十多天的假期,对于别人来说,对于你来说可能算不了什麽,玩的也非常高兴,可我却不知道我是怎样熬过来的。

今天回来后,曾几次地到教室去过,你都不在。虽然我在公寓门口看到你一回,可我还是非常想见到你,时时刻刻见到你。也许是我的心胸不够宽广,也许是我的忌妒心太强,也许我根本就不该这样,可我真的不知道为什麽,也许只为那一个字。

分班了,我真希望能和你分在一个班。可是,有你的班级没有我,有我的班级没有你。我多麽希望这是有人写错了,然而,我失望了,没人写错,你就坐在隔壁教室跟我位置差不多的那个座位上......天意,也许一切都是天意!

桌上有一杯茶,袅袅的升腾着几丝热气,啜一口,却发现茶是苦的。

我想,你一定不会了解我的心情,也许你现在要想:我为什麽要了解你的心情。我害怕我会一直生活在看不到你的世界里,我不知道这会不会加速你对我的反感,但我又遏制不了潜意识里"悲剧"的上演。

春花,夏日,秋月,冬雪......"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我爱你,真的,相信我,我对你的爱可以飞越宇宙洪荒,在每一世重生,在每一个梦境中重逢。"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接受我吧。真心的对你。

等待着你的回答。

文非谨白

这是一封曾经被撕烂地只剩下大约每块只一平方厘米见方的小纸片后又被一张一张地粘在一起的情书。

那时在高一,也许是由于少男的情窦初开的缘故吧,我喜欢上了我们班的一个女同学。我不知道该怎样形容当时心中的感觉,反正就觉得她是哪儿都好,我一时不看见她便觉得心中有点别扭。然而当时我根本不敢做出些什麽,因为在老师眼中我绝对是个好学生,不可能做出那种事情。所以我只有有时在跟她和她同桌聊天时才敢用带点极其微弱的那种意思的语言来作点暗示。

一天晚自习停电,大多数同学都回家了,我周围只有她还在黑暗中坐着,她突然问了我一句:"你是不是喜欢我同桌,真实回答!"当时听完我就愣了,过了好一阵子才反应过来,然而我竟不知道怎麽回答,便说了一句:"我不知道,你说呢?"我现在也不知道当时为什麽会这样回答。她当时也没再说什麽。

快放寒假的时候,她送我我一张贺年卡,说是祝我春节快乐,卡片上写着“放心去飞,勇敢去追"。我没有说什麽,当时我也不知道我该说什麽。

寒假中我觉得我整天都在想她,就感觉好像她是我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没法离开她。寒假后返校第一天我们就分了文理班,虽然说我和她都报的理科,但我们却没有分到一个班。那天晚上,我终于克制不住自己了,写下了上面的话,找了个与我很要好的同学送给她后就在那心里怦怦直跳的等待回音。

然而,她回复我的却只是一堆碎纸片和一句话:"以后别干这样的事"。当时,我只觉得心突然停止了跳动,猛地往下一沉,便没有什麽感觉了。没有像一些小说上说的失恋后难以自拔,死去活来之类。后来我把那些碎纸片粘起来了,在后来便没什麽了,我依然十分关注她,只是再也没干 "这样的事"。

也许现在她在我心目中仍占据着很重要的地位,只不过是隐藏着。有一天会爆发出来的,我想。

初恋是一张试纸.txt

他与她青梅竹马

4岁,他开始喜欢她。

9岁,在学校读书,她受了委屈会去找他,再没同学欺负她。

18岁,他们相约考入同一所大学,每天一起上课,一起去学校食堂吃午饭。她有不开心的事了,依然会去找他,把他当做自己的大哥一样。

19岁,他对她说:做我的女朋友吧。她点点头答应了,感觉很幸福。

21岁,他们分手了。她流泪问他:你真爱上别的女孩子?

他点点头,有点无奈。

她又问:她漂亮吗?

他淡淡地答:你能肯定我们就是最合适的吗?我不想把这么美好的青春只给一个人。你难道不想再试试除我而外的其他男人吗?

毕业之后,他们一直没有任何联系。

25岁,她成了当红的女主播,他也在一家电视台做幕后翻译。这些年,他恋爱一场又一场,每次结束一段感情,都会想起她。

26岁,她结婚,只是觉得疲倦,好想找个肩膀靠一靠。

她主播的节目,他会小心避开,他怕看见电视里的她。

她事业很好,却是个生活一团糟的女子,家务也不会做。家里尽管有了佣人,她的丈夫依然处处对她不满。

有一晚,他们吵了嘴,她开车出去在街上转了一晚,不知为什么,想起他,眼泪忽然落下来。

29岁,她离婚。

31岁那年,他辗转找到她的电话号码,犹豫很久打了过去,这已是他们分手的第10个年头了。

10年,可以改变一个人很多,对事情的看法,也完全不一样了。

31岁那年,她与他在酒店的大厅见面,往事历历在目,经过这些年的波折,都知道了生命中值得珍惜的情感并不多。两个人用了10年的青春,绕了很大一圈又回到了起点。

婚后很幸福。她因为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已懂得如何心疼一个男人;他对失而复得的这份爱,更加珍惜。如果不是这10年的经历,他们大概不会懂得这份婚姻对彼此的重要性。初恋是爱情的一张试纸,很多时候,我们都以为会有更好的人等在后面。殊不如,最好的人有时就在眼前,错过这一站,有时就错过了一生。

传真机保存的爱情.txt

“滴——”我抬起头,桌上,传真机开始工作了。一张纸,上面只有一句话,“小苗,原谅我好吗?”是他。可我又多希望不是他,是另外一个像曾经的他那样发错了传真,然后我又可以有机会认识的人。可惜传真机带给我的爱,只有一次,也只有他。于青庭,是我命里注定的煞星。我提起笔,匆匆写下,“你去死吧!”

按下那个烂熟的电话号码,我听见了传真机上纸张过去的声音。一切都安静了,我想,他怎么样都和我无关了。

刚才出门的时候,他追上来说:“小苗,真的不是那回事的,真的。”我狠狠地咬着牙,我怕控制不住自己就会去冲上去把他咬个半死。这是在大街上,我不回头,想他也不会放下面子跟在我后面求我。于青庭不是那样的人,我太了解他了。我走得飞快,忍不住再回头,果然没有他的影子。这个混蛋!

昨天晚上,于青庭很老实地交代了他前个星期出差时所发生的艳遇——他是不得不说,那个艳遇粘上的美眉已经跑过来找他了,说是受不了相思之苦。他带她去花园酒店开了房,这可是附近最好的五星级酒店啊。他说,人家山长水远从沈阳来到广州,怎么样也得让人家住下吧。是啊,他想得可真是周到。

我冷冷地看着他,我有什么资格管他呢?我们没有婚姻的束缚,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与我何干?那美眉望着我,我盯着她,他看我又看她,手无足措。

其实很好解决的,只要一开口,我?还是她?不过是一个故事的结束和另一个故事的开始。

他说我不在意他,我说:“哦,所以她来了,你就想看看我是不是在意吗?”他说是。我背过身去,我是不在意啊!哼!你的那些美眉说来就来,我在意会累着我自己。

这心里莫名的撕痛却在提醒着我,我爱他!我是那么咬牙切齿地爱着他!

于青庭说:“小苗,你太独立了。我不知道,我在你身边可以为你做点什么?”

天!女人的独立到了他的口中便成了错误,我该像那小女生一样,缠着他不放,要他做这做那的,才是顺了他的意。再回头十年,照我的性格,我也不会是他想要的那类型。而偏偏,他却说爱我。

他说爱我的时候,我正在办公室加班赶一份资料,他打电话来,很温柔的声音,明显是酒后的迷糊状态。他说:“小苗啊,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

我说哦,明天你就会忘记你现在说的话了。他急了,口齿不清地连说不会,真的不会。

我抬起头,忽然就瞄到传真机,顺口就说,那你白纸黑字地写过来给我看。我知道他在酒吧,和那帮狐朋狗友正闹得慌。没想到,10分钟后,我就听见了传真机的自动应答。

那张纸,我一直保存着,我说10年后、20年后,我要拿着给孩子看,有个叫于青庭的男人写的证据:我,于青庭,很爱很爱郑小苗。

看到传真的那一刻,我的眼泪争先恐后地冲出来,它们太兴奋了。

传真机便成了最好的示爱工具,因为就在旁边伸手可及,又因为我说过,商人的话没有白纸黑字的约束,都是骗人的。于青庭便说,他爱我,他的话每一句都可以作证。

于是我收集到了很多这样的证据。什么东西说多了,便以为就是了,这份感情在迷糊中就定型了。我本来无意招惹上的男人,却因为我的不在意而铁了心说一定要追到我。

他们公司的秘书米蓝常说,小苗,你这一招真是高啊!

我也不申辩,没什么好说的,爱与不爱,不是谁说了算的。我承认,我也虚荣,我享受他带给我的种种优越感。可到最后,我是真的爱上他了,他这一招才叫高!

我是一直坚持自己的原则的,我要他,但要让我们互相保留隐私与空间。我在他的四房两厅里另外辟了个属于自己的天地,这是他要我搬进去住的时候我开的条件。晚上他想我了,来敲我的门,我心情好了才给他开。好几次,我听见他在门外大叫:“拜托!这是我的家啊!”我马上开门说,那我回去。他狡黠地笑:“嘿嘿,你在海珠区的房子不是租出去了吗?”“哼!我就不可以先住酒店啊!”他说,那好啊,我们一起去享受五星级的服务吧!

我深知,对这样的男人不能照常规去爱。但没想到我若即若离、小心翼翼地把握的爱,也失了方向——于青庭还是出轨了。我真的很失望。

我原来以为,他的那些“证据”,已经足够说明他的确是爱我的,虽然他从来没有说过“结婚吧”这样的话。

米蓝来看我的时候,我正拿着纸巾抹眼睛。她说:“看你伤心的,你又不是不知道,想绑住于青庭那样的男人可不容易的。”我冷笑,“他自由得很,我从来没有拿绳子绑着他。”心里却有些黯淡,我有我的事业,终归不是他希望的那个在他背后的女人。

忽然有点后悔刚发的那张传真,语气好像是重了点,但一想到他可能现在正陪着初来广州的东北美女逛街购物就来气,要不怎么这么长时间也不见他回复!唉,别指望与他天长地久了,尤其是有钱又花心的男人。

那个家我是不想回了,我也要住花园酒店,我有能力为我的奢侈买单。一进大厅,巧得很,便看见他和她。他的眼里有喜悦,我还以为我看花眼了。他冲上来,说:“小苗,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你还是在乎我的。”

东北美女说,郑小姐,于青庭和我说了一天你的事情了。他说和你是分不开的,你的手里有证据。

是的是的。于青庭嘟哝着从口袋里摸出了我刚发的那张传真,他咬着我的耳朵说,你好狠啊!郑小苗,你真舍得谋杀亲夫啊?

从A到Z,简单爱.txt

从A到Z,简单爱

作者:小渔 文章来源:女报时尚 点击数:5042 更新时间:2004-10-3

[ B小调爱情 ]

文/ 小渔

从A到Z,简单爱

很奇怪我要用这么一个方式来表述你和我,可这是我的创意哦,那个广告不是说过嘛,有创意才有新生活,我很满意。

A Aries 其实那个项链很便宜,可坠子很亮很显眼很特别。已经不止一个人羡慕地惊叹:“好漂亮的项链!很贵吧?”然后几乎所有人都会问:“那个A有什么特别含义么?”是啊,我的坠子,是一个“A”,上面镶满了小水钻,你曾经赞叹它的独特与美丽,我告诉你,A代表着我的星座:白羊座。你笑着摇摇头:“小孩子才信的东西。”嘻嘻,我是小孩子呢,是你宠爱呵护的小孩子,所以当我把一对星座手机链强行挂在你的手机上时,你只是苦笑着,却不敢有半句异议,哈,你看,我知道你对我的喜欢,所以才能这么肆无忌惮地欺负你啊。可是,你不觉得,那对手机链其实很好看么?至少,它可以证明,你是头有主的猪。

B BABY 你喜欢叫我“小家伙”,我喜欢叫你“小刘哥哥”,你还喜欢叫我“宝贝”,我还喜欢叫你“小猪刘”,你有时还叫我“小魔女”,我有时也叫你“禁止”。

C CHANEL 你总是不理解为什么女人洗过脸要涂那么多东西:LANCOME的爽肤水,shineno的乳液,兰芝的防晒,CHANEL的粉底液,还有ZA的散粉。你苦恼着说:“怎么这么多层啊?你还说你好养,得花多少钱啊?”你居然还嫌我不好养?!好吧好吧,我来和你算算账:“LANCOME的水400ML不过200块钱,你的一只鞋也不只200块吧?Shineno的乳液最便宜,才100块钱不到,你看你嚷着要吃张生记的东坡肉,一次就把我的乳液钱花掉啦。就是CHANEL的粉底贵了些,可这是我托人从法国带的啊,30g才300多,比在国内买便宜100多块钱哪………”结果我还没说完,你就叫起来:“那么一小瓶就300多啊!那我每次亲你一下,不是得亲掉5块钱?!”

D DOVE 你最喜欢的巧克力是DOVE的黑巧,所以和你见面之前,我总是在超市买一大块DOVE给你,顺便再买一包我喜欢的“喜之郎”桔肉果冻。不过每次基本都是我们一见面,同时掏出一块DOVE、一包喜之郎,呵呵,真浪费。

E EGG 把(又鸟)蛋放进冰箱的时候,我突发奇想,在其中一个上面画了一个小笑脸,哈,看你什么时候能发现。结果,我忘记了提醒你,等我再想起来的时候,它已经被不知不觉地吃掉啦!不过,让你养成了一个每次找(又鸟)蛋吃都会习惯性检查的毛病,呵呵。

F FISH 我的名字里面是“渔”,莫名地就喜欢带有“鱼”图案的东西。在银饰品柜台前流连,叫小姐把那款鱼型的手镯拿来试试,很漂亮。瞄了一眼价钱,又放下。走出几步,你拉住我说,咱们买了吧,你戴上真的很好看。现在它就套在我的左手腕上,我连睡觉也不肯摘下来。

G GLASS 我喜欢杯子,看到好看的就会买呢。所以家里有好多好多,不过最喜欢的还是你买的那一对带小熊图案的瓷杯。你买它们的时候我们还没有在一起,可是你说,你看到我喜欢的小熊,就毫不犹豫地买下来了,而且还买了两只。我曾送过你一只杯子,你表妹看到就讨了去,我生气极了,其实不是我小气,你应该知道,杯子,就是一辈子的意思啊。如果我早告诉你这些,你还舍得把它给人么?

H H.K 哈,我喜欢香港,你就是不理解。不理解没关系,你好好挣钱,然后供我到香港疯狂血拼。嘿嘿,男人好辛苦呀。

I IKEA 你居然不知道IKEA是什么!我每年都会拿最新的目录回来难道你一眼都没看过吗?唉,每次逛家具店电器店都有极想结婚的冲动,我百般暗示千般明示,你,怎么还不向我求婚呢?张小娴说,和男人一起逛“宜家”其实是很幸福的事呢。不过,我还没有和你一起逛过,我还是觉得,一起逛菜市场比较幸福。

J JIMMY 现在我都有些不喜欢他了,可是当时真的是很喜欢很喜欢。我买了一对“向左走,向右走”的小人儿,一只在你的书架上,另一只在我的床头。他们,就如同我们一样,渴望着相逢和永不分离。

K kitchen 今天我给你烧的是红烧肉,没等它真正出锅,我就知道它一定成功了。中火煎肉,面面金黄,小火熬糖,千万不能烧焦,每一步我都小心翼翼。想象着你闻到它看到它那一刹那的欣喜,我居然忘记了这是30几度的高温天气。在MSN上和朋友交流菜谱,她悠悠地说:“这大热天的下厨房,要有很多很多的爱才行呵。”我细细思量,莫不如此,你曾经说我做的菜比任何馆子里的都好吃,我想,这就是感情的力量吧。

L 这是你的姓氏。我在我所有的日记和文字里,都用它来表示你。

M MOVIE 我们的足迹遍布南京的各大影院,电影的内容多年以后未必会记得,可是我无法忘记那一连串的细节。最好笑的是你家附近一家五星级影院,开业优惠活动,5块钱就可以看到《冷山》,我们居然不知道,仍是跑到其他地方花了60块钱。真心疼呢。

N 南京 这是我们共同呼吸、耳鬓厮磨的城市。有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校园,有我们第一次牵手的颐和路,有我们无数次坐过的3路车,有我们去过很多次的McD,还有你,我亲爱的宝贝。

O orange 超市进了很贵的美国甜橙,你给我买了5个,你说你要出一趟差,让我每天吃一个橙,你就回来了。我切开一个,分给你一半,是不是如果我把它们一股脑吃掉,你就会早些回来?

P PLAYBOY 和你赌气,上街发泄,买了N多件以前看中却舍不得买的衣服。然后平静下来了,知道自己不应该那么小心眼,知道你其实也很为难。于是开始逛男装部,给你买了一条PLAYBOY的平脚短裤,在家里穿,一定很舒服吧,亲爱的,当我心里满满的全都是你的时候,连上街都不想去,我只想日夜不分,和你腻在一起,嗯,乖乖的你要穿着我买给你的短裤。

Q QUEEN 我最痛恨的就是你嘲笑我的牌技,我学会打牌也不过三两年的功夫,怎么和你这种牌龄十几年的家伙比?一对Q就至于让你那么窝火么?我又不知道人家有一对K,下次我不出了,还不成么?

R RED 坐电梯下楼时,你说你很喜欢电梯扶手的红色,我留意了一下,那是一种凝重而不轻飘的红,不过,我却马上想起了我的一件红色吊带背心,你说,就是那件衣服,让你动情不能自持,唉,想不到我处心积虑引你注意还不如一件小背心来得痛快。

S STARBUCKS 你说我实在太小资,可是你为什么STARBUCKS一开业就拉着我去呢?是在讨好我么?可惜你接受得了STARBUCKS,接受得了提拉米苏,接受得了哈根达斯,却无法接受汤力水,你说,实在是和胃酸的味道太像了。

T 唐唐 这个2岁半的小丫头是你的侄女,看到漂亮衣服,你没想着给我买,倒想着她。我用你的电脑打字,拼拼加加,哗!“唐唐”居然是一个词组!小刘哥哥你太可爱了。

U UFO 吃完晚饭到河边散步。无意间抬头看天,怎么会有亮亮的灯光?不是飞机,不是彩灯,那是什么?叫你也看,你大叫“飞碟!”我白你一眼,仔细看了10秒钟:“什么飞碟!明明是风筝!”

V vegetable 你这个肉食动物就是不喜欢吃蔬菜,不好!所以我买菜的时候都会刻意买些蔬菜回来烧,可惜我喜欢的你都不喜欢,芹菜,茼蒿,香菜,你喜欢的我又吃不惯,过日子,真不容易呢。

W-X 嘻嘻,这是我的名字,你的钥匙链上,就是它啊。

Y YOGA 我说我要练瑜伽,可以减肥,还可以锻炼身体,你瞥我一眼,根本就不把我说的话放在眼里。这样忽略我!我逼到你面前,问你为什么嘴角显示出一丝不屑。你大呼冤枉,你说,只要领导作出的决定,一定双手双脚赞成。哼哼,这还差不多,可是,你又接着说,你还是别减肥了吧,肉肉的,抱起来才舒服啊!

Z ZIPPO 你生日那天,我送了你有星座图案的ZIPPO打火机,虽然你不怎么抽烟,可是我真的喜欢你看到它时的表情。你骂我,为什么要买这么贵的东西!然而你又非常开心,你说,想不到我会买它给你。呵呵,不过,我的ZIPPO最后还是沦落到了每晚点蚊香的地步,真是可怜哦。

2004年8月11号出版的《上海一周》上说:“Why does a man want to have a wife?”因为老婆———wife代表的是:W-washing(洗衣)I-ironing(熨烫)F-food(食物)E-entertaiment(娱乐)

“Why does a woman want to have a husband?”因为老公———husband代表的是:H-housing(住房)U-understanding(理解)S-sharing(分享)B-buying(购物)A-and(以及)N-never(永远不要)D-demanding(提要求)

哈,这种文字游戏层出不穷乐此不疲,其实,大多数的爱,不过是柴米油盐,ABCD罢了,是不?我的小刘猪猪?

当爱在靠近.txt

十点,飞风又很自然的上网,隐身。耳边是Bandari在孜孜不倦的演奏。然后四处看看,中国奥运又得了多少金牌或者又有什么些人给了他些mail.而后,QQ头像亮起,置顶的会员密友,尔琦。

飞风之所以如此快的知道她的来到,是因为QQ给了提示,他一直这样设置着,对于某些人。

接着又是一连串的对话,后来飞风说你应该感谢我,不然你也找不到对你如此好的男朋友。尔琦回答道:哦,为什么呢?

呵呵,因为我把床让了给他,接着你和他睡在了一起,于是开始了新的篇章。飞风笑道,但掩饰不住无奈。

那你何必让给他呢,你说不让不就可以了啊。

那是因为我知道他喜欢你,而他又是我的好朋友。

尔琦:但是你又为何不公平竞争呢?其实当你睡在我旁边的时候,我还是喜欢你的。只是我根本不知道你也……

飞风惶恐,借口有事,然后匆忙下线。耳边悠扬的Bandari成了恬嘈的Linkin Park,一下子从柔和恬静的音符到了激荡嘈杂的摇滚,使的他的耳朵很不适应。有嗡嗡声,连锁反应就是头有点晕。

飞风在想什么呢?在为尔琦真的喜欢过自己而开心?或者在为自己当初的举动感到骄傲?抑或悔恨?

Linking Park是张狂的,是激进的,音乐常常能够勾起人性对于自己最阴暗面的思考。飞风就这么坐着,眼前的屏幕刷的变黑,转入了屏保。可他就这么任由自己坐着,房间一片漆黑,不过还剩下一点亮光。空调、键盘和主机的绿色指示灯,还有鼠标的红色光芒,把他的脸衬得有点诡异。其实现在一点都不安静,机器的声音,音乐的声音,还有台风擦过上海顺便带来的气流,吹在窗户上,呼呼的响。但是在红绿交错下的他的眼睛依然是那么黑白分明,那么平静如水。曾经有人对飞风说,从他的眼睛能够看到过去,他来时的路。于是,现在,飞风便在用心来看自己的双眸。

还记得和尔琦的熟识是很恍惚的。

始于寒假结束前的一起抄作业。

而后似乎一切归于平淡。

飞风仍和往常一样的放学,去网吧和同学一起玩几盘游戏,而后回家,睡觉,凌晨或者黎明的时候爬起来,做功课。这个是高三下的生活和学习,平凡而又太考验毅力了。有时候飞风听见手机在3点时候的铃声由轻到响,脑海其实一片空白,心里面流淌着泪的。他会想起自己为何这样辛苦,为了些什么,尤其是当风飞离开之后。

飞风常想如果风飞还在就好了,这样我能和她说说心里话,不用一直憋着,憋到心慌心烦心乱心痛。可是,风飞确实走了,就这么走了的,走了很久。所以飞风总是自己欺骗自己,说什么一定要考进大学什么的,只是给自己一个目标,避免就这样崩溃。而这样的结果就是,每天看着天发亮,做在床上完成一套又一套的卷子,接着乘车去上学,呼吸黎明过后似乎发亮的空气。

不过,他知道他随时随地都会被击溃,当自己清醒的时候,或者发现自己的目标其实并非那么吸引人。

幸好,他没有倒下。因为尔琦的出现。

一天周五,飞风照常和同学一起去网吧,因为是周末,所以一般都要玩到晚上七八点左右。在玩的时候,尔琦发过来一条短信。他拿起来看,上面写着“陪我说说话好么?”后来,飞风就时常和尔琦互通消息,几乎每天。他们谈学习,谈感情,谈一切能谈的。飞风常说风飞在就好了,这样我能好好读书。尔琦笑笑说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将来一定会更美好的。这句话飞风经常拿来安慰她的,因为两个人其实在高三,在考试临近的时候,都一直不经意地想起过去,过去的一些事情一些人,然后莫名地难过忧伤。

你是受伤的男孩子。尔琦说。

你也是受伤的女孩子。飞风就这么回应道。

他们就这么扶持着,走在路上。也许尔琦不是这样想,但是飞风一直这么认为。他认为自己能安然地面对高三高考,尔琦有着莫大的功劳。因为他能够对她说点心里话,不至于过度自闭从而抓狂甚至一溃千里。并且在那时,尔琦的话真的让飞风很振作,至少不低迷。

或许情愫就是这样产生的。

日子又是那么一天一天地过去,到了香草和草莓张扬的季节了。高考,看似吓人的高考,也就在不经意的三天中流逝。

有人说过,两个一直交流内心的人彼此之间是有感情的。

又有人说过,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友谊。

一切荒诞。

一切似乎又不可不信。

而飞风终于在尔琦的劝说下答应一起去黄山。

他有点恐高。但是尔琦说如果害怕了就牵她的手,一起手拉手爬上去。于是飞风不再害怕了,开始憧憬黄山的旅游。

不知道情愫会不会转为爱情,就像没有人知道鱼有没有眼泪。飞风不去想,因为一段新的恋情的开始等于对于风飞的背叛。他不想被誓言诅咒。可是,风飞确实已经离开很久了,残留的笑,依稀的身影,终究是开始一点一点地淡薄起来。至于尔琦,那么真切地在眼前。

在眼前,去黄山的火车站,尔琦和保罗站在一起,保罗手中拎着尔琦的包。

飞风淡然一笑,对自己说,一切都多想了。

黄山。三日游。

晚间的火车缓缓地驶出上海站,而后飞向黄山。远离上海的灯光后,外面渐渐地是暮色占了上风,除了轰隆轰隆的车轮声,只剩下一群疯狂的孩子的吵闹。火车需要时间,需要整整十个小时才能抵达终点,这也就意味着需要穿过零点的钟声,穿过凌晨,穿过黎明,穿过朝阳的光芒,在蜿蜒永不相交的轨道上向前走,孤独地走过这些黑暗这些光明,这些交错。

随着时间地推移,孩子们似乎都累了,声音越来越小,然后只剩下孤单的车轮声。飞风看着尔琦,看着保罗,坐在对面的他们也累了。看着尔琦随着车厢的摇晃把头把身体慢慢地枕入了保罗的怀抱中,面无表情地无动于衷。

心的跳动和火车的声音交相辉映,打着拍子。喀嚓喀嚓,都是断裂的音调。粉碎粉碎,和铁轨下面的基石一样,破碎不堪。有时候男人和女人就像换道的铁轨,可以配合得很好,交错却不混乱,让火车安然地行驶到任何地方;有时候也许注定没有交集,仅仅是两根轨道,笔直也好,弯曲也好,任由火车在上面开,一直开,自己孤单落寞地守着属于自己本身的宿命。

飞风换了个座位,独自看着窗外。从黑色的幕布到了微亮的晨曦,越来越清晰的两旁的树,还有刮过窗户的风,从黯淡到明亮。虽然窗户是密闭的,因为是空调的火车,但是他还是感到了风擦过的痕迹,瞬间,短暂,似乎有点疼痛,仿佛擦过心头。飞风看得睡意尽消,而后不经意间想起,在高三的岁月,高考前,自己每天这个时候独自映在墙上的孤独单薄的身影,窗外也是这样的,由暗到明,只是少了一些飞驰而过的树和凌厉擦过的风。

一切其实都变了。

一切却又都没变。

山脚下温泉。

飞风用水泼尔琦的时候一直在犹豫,他在想这样会不会不太好,让保罗觉得不太好。

因为保罗也是飞风的好朋友。

山顶上旅馆。

大家几个比较要好的朋友都睡在一间里。一起看完了球赛,英格兰3:0赢了的,而后准备关灯聊天。

尔琦睡在了飞风的旁边。飞风诧异。是因为他的床离电视最近?还是因为是下铺的缘故?又或者……

关灯。

接着朋友们叫我和保罗换个床。然后我没有丝毫地犹豫,就爬到了上铺。

还是这样比较好,飞风想。我已经想了很久了,从离开上海的时候开始,飞风对自己说,只是,当我离开床的刹那,不知道尔琦在想些什么……

次日日出。黄山有名的风景。飞风站在庞大的人群里,旁边是尔琦和保罗。虽说是夏天,但是由于是山上加上时间早,所以很冷,于是她身上罩着保罗的外套,站在保罗的身边。我们一起张望火红的朝阳。飞风没带外套,风带起衣角,很冷很冷,在哆嗦,不过没人知道的。

有种寒冷最可怕,便是心寒。

那朝阳初升之前染红大片大片的云彩,像一大滩一大滩的鲜血从飞风的心里流淌出来。而眼睛盯着天涯看,看见一朵朵一朵朵夏日怒放的红莲,花瓣随风而逝漫天飞扬。而那漂亮迷人的太阳终究还是躲躲藏藏,不肯露面,和青涩的情愫一样。

飞风看着看着,或许眼睛酸了,有点湿润。尤其是看见天边的红色越来越淡渐渐地被一层灰色的云盖住,癫狂。

日出最终还是没有看成。

飞风很失望,起身回去,旁边是因为寒冷而已经依偎在一起的尔琦和保罗。

Linkin Park的音乐结束了。刘若英在很用心地唱着:“每一次当爱在靠近……”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txt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作者:dengdero…

“多么不愿意触动你生命的门铃,多么不相信缘起缘灭天注定,上了锁的心逃不了宿命的精灵,闭上了眼睛感觉忽远又忽近,在梦里找不到你踪影,却又梦到你微笑,红尘里,有谁可以找回过去的曾经。”

———代题记

36天的爱情终于在你冰冷的话语和我近似变态的顺从中落下了帷幕,留下了一个永远也画不圆的句号。36 天的爱情中只有14天的爱情是真实,22天的爱情是名不符实。我一直以为我能将这名不符实的爱情支撑到毕业,却没有料到在走到十分之一的时候就夭折了。

也许从一开始我就错了,错得一塌糊涂,却还一错再错。

当你投入别人的怀抱时,我就该放弃;当你说做我名义上的女朋友时,我就该放弃;当你说不合适时,我就该放弃。可我却固执的坚信我能感动你,一二再,再二三的坚持。

你生病时,我自作多情地一次又一次给你买东西,嘘寒问暧、倍加呵护,病好后我请你吃东西……

可最终我还是没有感动你!

当你看到我为你所做的,你真的一点都不感动吗?也许你有那么一点点感动,这一点点感动就像是在平静的湖面仍下一粒小石子,荡起一阵涟漪之后又恢复平静,什么都没有发生。

对你说我生病了,你冷冷地说那是我的事。你的事我一直都当成是我的事,我的事还是我的事。你连一个起码的问候、关心都没有。

我不知道我在什么地方让你生气,竟连一个询问的机会都不给我。我自认为并没有对不起你的地方,你又何必把我们的关系弄得这么尴尬、难堪。

我猛然醒悟。

我根本不该对你那么好!

你根本不值得我喜欢!

你如花的笑魇在眼前晃动,倾国倾城。我的心也跟着跳动,支离破碎。

在夜深人静室友熟睡之后我总是泪流满面。

我不知道以后我会不会像对你一样去对另一个女孩:为她剥仙桃不顾自己的手被扎痛;帮她找一个电话号码到熄灯时还在别人寝室等;为看她主持的节目不顾自己头痛和肠胃的不适坚持到最后……在你看来这些只是一个个笑话,认为没有那个必要,是自作自受,对吗?

爱若看不见,就让恨来成全。我们之间真要走到那个地步吗?

想恨你,应该恨你,却狠不下心恨你。但是现在,我必须学会残忍!

应该把你忘了!

我生命的轨迹无意中闯入你生命的轨迹,在生命的长河中尽管只是一瞬间的事,却带给了我永无休止的痛楚,终生难忘。

我尽量在头脑中搜索你的好,却总是失望。我该怎样承认自己当初傻得可以,我又该怎样告诉你我还是想你。我却一直忽略了现实的残忍,我一直站在被你伤害的地方,你一直留在让我哭泣的远方,我曾经对你那么好!

我知道,这种不计后果的付出永远不会回来了。

失败,这已经是无可否认的事实。我只有擦干眼泪,重新扯起曾经在心中拥有的信仰,风雨兼程,寻找茫茫人海中自己那生命中的闪光点。今生注定我是一个平凡的人,但不是一个平庸的人,我相信我的能力,我也相信明天的太阳一定明媚。

当流星划过时,你会许什么愿?.txt

当流星划过时,你会许什么愿?

作者:lex 文章来源:缘谊文阁 点击数:3952 更新时间:2004-10-19

听说今晚有狮子座的流星雨经过地球,我的同学异常兴奋地告诉我,她今晚打算不睡觉了,一定要等流星雨地出现,因为她要向流星许愿。我对她观流星的态度丝毫不感到意外。这几年,好象关于流星的报道越来越多,尤其流星雨提到好几次了,而我的同学每次在预报有流星雨出现的夜晚都翘首以待它们的出现,虽然她一次也没看到过,但她还是执着地等待。为了就是能向流星许一个又一个的愿望而已。我同情她的痴,敬佩她的等,可怜她的愿。

我没见过流星,就更不知道流星雨是什么样子。我似乎从没想到要看看它们,虽然我并不想否认我对它们有些好奇,但是我绝对不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窗前祈祷或者结伴到旷野荒地伸着脖子冻上半宿第二天打着哈哧去上课。我常常奇怪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愿意去看瞬间即逝的流星,在欣赏地同时,他们真的许愿吗?他们的愿望真的能实现吗?

那些愿望会是什么呢?也许是一个境遇落泊,穷困潦倒的人希望一夜之间身价几倍成为富翁;也许是怀才不遇的千里马,希望遇上慧眼识英雄的伯乐;也许是城市的灰姑娘渴望遇上白马王子;也许是为一位相依为命久治不愈、不久将撒手而去的的亲人讨一副能起死回生的灵药;也许是替正在遭受战争煎熬的人们企求和平的到来。作为平凡人,我们的愿望可能更简单:可能就是明知道自己以资历不能按顺序分房子仍然希望能意外在分房名册中看见自己的名字;也可能早预料这段事前就不被看好的感情迟早要结束,却渴望对方能突然改变主意,接受自己的爱;或者是交卷的那一刻就感到事态不妙,还是心存及格的侥幸念头。

我想的人们宁愿相信那个当一颗流星划过天空时,如果你能在衣服上打个结,你对流星许的愿望就会实现的传说是真的。要不就不会把这么多的愿望与企盼交给转瞬即逝的流星,当流星消失在无边无际的宇宙里化为永恒时,人们的思念、牵挂、祈祷也永远埋藏在心地,因为人们其实很清楚他们的愿望已经被流星带走了,而流星是不会再复活了。

人们往往寄托在流星上的美好的愿望是在现实中难以实现的,是这些愿望的美丽增添了流星的光辉,是实现这些愿望的代价加重了人们对流星出现的企盼,是这些愿望实现的不可能性点缀了流星出现的神秘性和夸大了看到流星的幸运。

每个人都有很多愿望,那些愿望有着特有的色彩。无论那些愿望以前是凄美的、是哀怨的、是惆怅的、是迷惘的,在这里只要遇上流星就是幸福、希望、永恒。在流星面前人们相信所有的丑小鸭都会变成白天鹅,卖火柴的小女孩永远能和妈妈在一起。

所以我从不刻意去等待流星的出现,因为我不知道自己应该许个什么愿望给未来。

那么,当流星划过时,你会许什么愿呢?

当你爱的人渐渐老去.txt

在平淡生活中发现美,在淳朴的爱里感谢与回味,在渐渐老去的人生里互相温暖。

当你爱的人渐渐老去

文/郑 艳

劳动节那天,我和母亲去妹妹那里取点儿东西。有说有笑地到了楼下,我抬脚就往上走,母亲却停了脚步,迟疑地说:“要不你一人去吧,七楼,太高了。”

从没有想到母亲也会对爬楼犯难。我爬到三楼,从螺旋楼梯的空隙望下去,母亲像个孩子一样,靠着一堵墙眼巴巴地正往上望。那一瞬间,我怔住了,晋人陆机的句子撞到我的脑海里:“人冉冉而行暮”。

母亲老了,往事却仍然历历在目。

童年我家住在钢厂家属区,家里房子小,父母为了让我们安心学习,每天看完新闻就把电视关掉;那时,左邻右舍把麻将桌摆到了马路边上,吆喝着把钱拍来拍去;父母从不去玩儿牌,就蹑手蹑脚地在客厅或者厨房忙这忙那,年复一年,无怨无悔。每年天气转凉了,从我们小家到有血缘关系的大家,很多人都穿上了母亲编织的毛衣,也包括我要好的朋友。

2000年母亲退休了,仍不肯好好闲着。父亲打来电话无奈地说:“你妈现在摆了个小摊,晒得乌黑也赚不了两个钱,可我都快被邻居笑死了,这把年纪好像连老婆都养不活。”

我笑着说:“爸,妈想自力更生,想生活充实,有什么不好?”

那晚,我和妹妹都打电话给母亲,笑嘻嘻地问她生意可好,大大表扬了她一番。周末,两个女儿都回到母亲身边,三个女人一个摊。不时有熟人过来,怪怪地打招呼,对门的张姨干脆把我拉到一边,“艳子,你和小芳工作都不错,叫你妈别忙活了。别人都在议论,说不晓得你妈赚钱干什么,牌舍不得打,穿得也不怎么的。”我淡淡地说:“靠诚实劳动赚钱,没什么不好。”

那段时间,我和妹妹频频回家,东西不搁,先在楼下帮母亲站摊。父亲也受了鼓励,做好饭菜之后,大大方方地下楼帮着收摊。那段日子我们家凝聚力再次增强,父亲也几乎每晚都陪母亲散步,进入相濡以沫的阶段。

去年10月,我在湖南卫视的一个节目组当导演,先生出差了,母亲就过来陪我。恰逢金鹰电视艺术节期间,我负责“金鹰论坛”,每天工作繁忙,午夜12点才能回家。屋里总有灯,我一掏钥匙,就能听到急匆匆的脚步声朝门边奔来。我让母亲先睡,她口头应了,照样亮着灯枯坐着等我。

一天,我凌晨才到家,灯还亮着,母亲已经歪在沙发上睡着了。夜里风很凉,我着急地把母亲叫醒,“您回房睡啊。要是生病了,我怎么安心工作?”

母亲揉着眼睛看挂钟,叹口气:“你的工作怎么这么忙啊?”

“没办法,工作一定要完成。再说,更努力,就能更优秀一点。”

母亲沉默了半晌,心疼地看着我:“一个女孩子,每天这么晚回来。我担心你的身体,又担心你的安全,怎么安生睡觉?妈宁愿你不够优秀,只要你健康。”母亲说得很慢,每个字都像是从心底挖出来的,眼里闪着泪光。

那晚我许久不能睡去。世上也许只有母亲才会这样朴实地爱我,不要任何外在的光鲜,要的是孩子实实在在的平安和健康。

2001年,父母50大寿,生日只隔一个月。在两人生日中间我选了个日子,悄悄去旅行社给他们办了海南旅游的手续。那是他们这辈子第一次坐飞机,回来时他们兴趣盎然地讲述途中趣事,我也特别开心。

可是,五一节眼巴巴在楼下等我的母亲,触动了我内心最软弱的地方:父母渐渐老了,即便我不想承认。那晚,我和先生彻夜长谈,谈双方的父母,谈他们各自的特点,商量怎样更好地安排,让他们快乐幸福地度过晚年。

我和先生达成了一致。一周内我把手头所有现金整合好,付了首期,在我们大楼附近买了一套两室两厅的房子,半年后老人就可以入住。这样两辈人各自有相对独立的空间又方便照应。只是在接下来五年的时间里,我要拿出每月收入的一多半,用于还贷款。

这是我长到现在非常踏实去做的一件事情。工作六年了,我一直对钱没有什么概念,从没认真计算过这月的收支。在28岁的某天,我忽然开始冷静地计算,并且清点自己的衣物甚至化妆品,一项项罗列下来……

当孙悟空爱上白骨精.txt

尘世间,男人女人间,怎么可能没有爱情。如果是在神话故事里,孙悟空的眼里只有好人坏人神仙妖精,他善恶分明,勇敢正直。他的快乐如此简单,打败一个妖魔鬼怪,或是救出被妖精绑获的师傅。他快乐,是因为他不懂得爱情。

一个女人,再平凡再笨拙再沉闷,也会遇到倾心于她的男人。这个男人意外地发现,爱上她没有道理,讲不出前因后果,说爱,就爱了。爱情突如其来,短暂的甜蜜,接着是长久的痛苦。爱情是没有规则的事物,时圆时方,难以捉摸,它带来的痛苦也挂着浅浅的甜蜜,从来没有一种痛,令人这样心甘情愿。

这就是男人的爱,倾其所有也心甘情愿。偏偏女人不为所动,任你倾其所有,也难换她红颜一笑。倒是,她去要那个不属于她的男人,要得轰轰烈烈惊天动地,也只是一次又一次受冷遇。你是她嘴里食之无味的(又鸟)肘,她想扔,你还不让她扔。莫非爱情,总是在错位中交织,总是暗含着悲伤。

也有幸福的伉俪,恩恩爱爱两情相悦,一路同甘共苦互相扶持,羡煞旁人。幸福却好象总是别人的,属于我们的爱情,依然是镜中花水中月,就远远地看吧,过过瘾。爱情是拿来过把瘾的玩意,别太当真,过来人都知道。

可就是有死不信邪的人,比如我的朋友熙,明知道她是物质女人,喜好坐名车住洋房穿数千元一套的衣服,明知道自己养不起她,还是爱她爱得不能自拔。四年多了,熙从不干涉她的生活,只在她需要的时候火速出现,忍受着她的若即若离与暧昧,知道没有明天,也舍不得从此而去。

爱情犹如一道魔咒,当你走进它的时候,就象紧箍咒被缚在头上,开始觉得它好玩,于是激动兴奋,然后它发作了,才感到疼痛难忍。想摘下它,已经晚了,越折腾它越紧,似乎嵌在了我们的肉身里。费尽力气,仍是徒劳,只得叹息,深深的叹息。

孙悟空是幸运的,他头上戴着的那紧箍咒并不是爱情,因此度过了重重磨难,终于功德圆满。如果某一天,孙悟空突然懂得了爱情,再次面对貌若桃花、心似毒蝎的白骨精,他只会低垂着双眼,忧伤地说:“你杀了我吧,我爱你!”

当我再爱你的时候.txt

当我再爱你的时候

作者:刘一文 文章来源:原创地带 点击数:10346 更新时间:2004-12-16

秋风冷,桂月明,叶落聚还散,寒鸦栖复惊,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地难为情。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早知如此绊人心,莫如当初不相识。

我抄这首词的时候,唯佳对我说,刘一文你还没有忘记她,我知道他是指依依,词是依依在我们相识后送给我的,而唯佳却是我的朋友, 和词、和依依没有任何的关系,可是他知道我的想法。其实唯佳是个很安静的孩子,有着与我们年龄不相符的沉默,他常常呆住那里不说话,他说自己不寂寞,虽然一个人。这一点和我不一样。

我是知道自己的寂寞的,虽然天天有很多事来做,有那么多的朋友,可心里总有莫名的悲伤,像极了溪水,在很不经意间就汇成潭。我对依依说心是两间房子,一间是你,一间是我,伤心时泪水会注满房间,盛不下时,就会慢慢流出来,你的房子受了水,同样湿了我的心。

依依是我女朋友,在2004年的3月12日以前我这样说,而在此后的日子里,我们都成了路人。我不得不承认依依是个很优秀的女孩子,但并不是所有的优秀的女孩都来做女朋友,而依依就是,虽然我们相恋六年。

叶思逸说爱是一把伞,有了它风雨时自然舒适无比,但更多平平淡淡的日子里多了一把伞难免累赘。叶思逸也是我很好的朋友,很多的时候,她不会和我在一起,她说自己有很多事要做,她自己去三江源头,自己去西藏,自己去周庄,她说自己是一个漂泊的云彩,没有风的时候,就绚丽万分。她说刘一文你的故事很老套,不就是挥一挥手的事吗?难道你还爱她是不是。

是,我是爱她,只是不知怎样去爱,我对依依说,我说这么多温暖全给了你,你却离开了我,你让我以后怎么对别人笑。她不说话只是抱着我流泪。

依依走的那天,她的朋友,我的朋友,我们的朋友都去送她,她说了好多感动的话,只记得那天特别的乱,朋友们都和她道别,说让我好好照顾依依,我不记得我当时笑没笑,好像表现的不够完美。第二个站时我下了车,依依对我说谢谢你刘一文,谢谢我陪了她这一站,我只是说应该的,应该的。

阳光很灿烂,同样很温暖,这是这个冬季给我最为深刻的印象,火车在这儿只停一分钟。可这一分钟却让我们切断了六年的一切。

我是很感动电影制作式的场面的,有人失恋了,天就会下雨,连上帝也变得悲伤;又比如,他会内心的独白,我真的爱你,只是你离开了我,这个世界中剩下了我;又比如,他傻傻待在那里,而在他后面有另外一位女孩,因为他的痛苦而伤心……

但我的没有,阳光很灿烂,没有一滴雨,而我心里满满的却说不出一句话,身后只有行色匆匆的旅客,上帝对我是不公平的,我怕自己在时间中找不到你的理由。因为 time would be Crush all the pain.

庄子说:“生之来,不能却,其去不能止”。我改成:“伊之来,不愿却,其去,不能止”。豆豆却让我把她追回来。

我怕我今生都追不回来她了,不是因为她离我的遥远,而是我没有勇气去追她回来。依依以前问过,当我们生气的时候,她走我会怎么办,我说等你回来,她告诉我,别那么傻,应该把她追回来,哄她,可是当她第一次生气的时候,依依真的走了,我也真的没去追,只是我花了三天的时间才把她找回来。

豆豆说刘一文你抽烟吧,喝酒吧,豆豆怕我闷坏了,就领我去喝酒,其实豆豆比我先醉的,我清醒的时候,他已经醉的只知骂我没有出息,为一个女人不值得,又给我讲“三草定律”:免子不吃窝这草,好马不知回头草,天涯何处无芳草。我说是是是是……,豆豆,我要做好马,不吃草的好马。

我不记得怎样回去的,只记得躺在床上,天花板上上下下,好像依依对我说,别喝那么多。上一次喝酒是依依过生日,她有两个生日,一个是五月二十三,一个十月二十三,我从没有弄清哪一个是她的真生日。后来她哭着说,这是她过的最有意义的生日,再后来说一定要嫁给我,让我发誓娶她,再再后来,我就喝醉了,说我们毕业就结婚。

金城武在《重庆森林》里吃凤梨罐头的时候,我在和豆豆一起抽烟。他说他在等阿May。阿May和他分手时是4月1日他总认为这只不过是愚人节的一个玩笑,一个月之后她会出现,给他一个惊喜,因为他的生日是5月1日,所以他每天买一份5月1日到期的凤梨罐头,从1到30日在这一个月里,他都没有等到自己心爱的女孩子。他说自己伤心时就去跑步,等身体里的水份蒸发的时候就没有泪水再流出来。

我也去试过,可是不行,跑着跑着泪就流出来了,风太大了,是的,风太大了,以前依依也这么说。第一次我骑单车带她回家,很长的路,依依好像孩子似的坐在后面。她说刘一文你带我一辈子好吗,我点头的时候,依依从后面抱紧我,我的泪水就流出来了,她把自己托付给了我,就显露出原本的柔弱。我答应她会好好照顾她一辈子,一辈子不离开她,只是我那时没有想到一辈子的路会这么长。

因为太深爱,所以就害怕会伤害,所以阿may会在4月1日离开,但依依没有,她说因为太爱了所以才去伤害,你才知道我多么爱你,只是她不忍心伤害我。既使伤害了之后,往往她自己比我更痛苦、更伤心。

好像王家卫片子里的男人一样,他们特别喜欢独白,叶思逸说男人心里都有阴暗面,不愿为人知。唯佳说王家卫心里有,只是以不同的方式表达出来了。因为语言可以填满你大把大把的孤独,虽然它们有时像泡沫。

如果真的可以是这样子,我也不会去独白,我不习惯自己一个说话,没有了倾诉的对象,再精美的语言也会枯燥。那天我对着一盆兰花发呆,豆豆抱起就走说刘一文你别吃了它,我笑着说不会的,我不再伤害“依依”那盆吊兰是依依在花草市场买的,依依说人不在的时候,就让花陪我,所以我叫它“依依”。

我填了一首词给依依,作为答谢,解花语,并赠我的依依,杯满,泪未干,数尽相思,只恐理还乱,轻风拂面,叹声寒。

红烛应知心犹恨,青丝遮尽玉栏杆,情满江河,相思填川,知是明日来,心到断桥边。

冬天也是有很好的景色,我和叶思逸去学校后山时,她对我说,她说刘一文你不快乐,我给你一个良方,心是两间房子,一间有你,一间有我,快乐时阳光从窗子里射进来,注满你的房间时,我的心也温暖起来。我只是笑,阳光很温暖,空气中弥漫着枯草的香味,我们坐在枯草上看城市。忙忙碌碌的人们车水马龙的样子,叶思逸说这样的寂寞就像小王子的寂寞,她还说天真的好高、好蓝,其实她在阳光中眯着眼的样子像极了《The little prince》中的小王子,天真而落寞。

依依以前问我,小王子离开玫瑰花后会不会,再爱另外一棵玫瑰,我说大概不会吧。她又问,狐狸呢?会不会啊,狐狸很爱小王子。我说大概也许不会吧,蛇呢?她问,你知道蛇更爱小王子,只是没有表达,最后伤害了他,但它也是怕别人拥有小王子啊!我很是惊讶依依的想法,她说蛇也很爱小王子。

依依问我,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你,你会不会再爱别人,我说没有如果。她说万一有一天呢?我说没有万一。她又说真的有一天呢?我告诉她我会。因为你离开了我。因为我怕孤独,因为我怕你走后我再也忘不掉你,因为我爱你。依依说她也是。

是啊,因为我爱你,所以要离开你。依依看完《玉观音》的时候,哭得眼红肿了一天,她说安心不应该离开杨瑞,他那么爱她,然后给我读安心留给杨瑞的信:“杨瑞,我告诉你,我从见到你的第一天起就喜欢你了,后来你对我那么好,我真受不了,你这样一个小伙子,无论对哪个女孩子这样好,她怎么不动心呢?被你爱真是一种享受,我本一直幻想能这样过一辈子。

我特别喜欢给你洗头,洗脚,洗衣服,做饭,我特别想这样照顾你一辈子,我一想到我走后就没人照顾你了。我不特别难过,我一想到你孤单,一个人在家我就难过的想哭,我走了,我不能再陪你照顾你了,对不起……。”

依依听陈晓东的《比我幸福》,说如果有这么一天,你也给我写一封信好不好,我答应了她。可是只是我没有想到依依真的走了,我没有给她写信,这六年的故事太多了,让我无从下笔。

《2046》里说如果你有密秘,不愿告诉别人,就到深山里,找一棵树,挖一个洞,把心事讲给她听,然后用泥封上。我是要去的,可豆豆他们不让,说怕我走的太远回不来了。

我真的走得太远了,想回没有了力气,也不愿回,其实也许我怕自己把路给丢了。我对依依说如果可以选择,我选择一出生就认识你,可依依说如果能选择,她选择最终嫁给我。我说去掉最终,依依却哭了,哭得很伤心,很无奈,好像打碎了她心中最后那点温暖。

叶思逸问我刘一文,故事是不是该结束了,唯佳也说如果 一个故事不知道结束,那么也不会圆满。是啊,很多东西都是如此,没有人喜欢看一个没完没了的故事。

依依说过,其实满天雪花远比不上一片在融化的雪美丽,因为它在微笑。或亦它在哭泣。一滴泪水罢了。只是在依依走后的这场雪中。我再也找不到答案。

其实依依不知道,我只是个很无助的孩子,满足于她给的幸福的同时更怕她离开。

编者按:“当我再爱你的时候,却一次一次被你冷落,你却不知道当时的我望着你带着微笑而过。当我再爱你的时候,心中有着多少失落和伤痛,你却不知道当时的我被你刺痛得不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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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祖并不保障你“得到”你心目中的“得不到”,也不保障你“得到”后不会“失去”,但大致教会我们在得失之间平衡自己的心态,冷静对待未来和命运。

我总算看到一篇自己喜欢的文章——一篇名为瘦竹的人写的题为《读刀锋》的文章。如果说我喜欢这篇文章是因为它的文字如何如何的美丽那都是胡说。喜欢首先得有共鸣。实在没有共鸣的情况下,才去端详文字是否有可取之处。就像谈恋爱,明知道这个姑娘并非我的那杯茶,可是,至少她相貌还过得去,于是也就勉强地表示爱慕了。这种虚荣越来越充斥我们的心灵,以至于忘记了最初为什么要读书的目的。

瘦竹年近不惑才读《刀锋》。我却是于十五六岁,混沌未开的时候,就把拉里当偶像了。那样一点爱好,是惟一我能将自己与别的孩子区分开来,证明自己尚有少许与众不同的例证。拉里给我的影响是深远的。一直到现在,我都有一种“闲荡”情节,认为人生不必有意义。认为对世间万物的执著,在将死之际回头看去,都是一些傻帽的表现。

正如瘦竹所说,拉里是个特例。没有家累,没有束缚,甚至没有太多的欲望。所以有成佛的希望。据我记忆中的细节来看,他还算不上苦行僧,充其量是一个还算本分的无业游民。对于他为什么会生出游荡之心,以及他为什么会成为一名汽车修理工,我早已忘了个一干二净。少年的我,大概并不关心因果,反而倾心于过程。认为拉里的闲荡,是一种“非人”(非寻常人所能得到)的幸福。

前两天看一本杂志,说一只蜘蛛在庙里呆了3000年,始终认为世间最珍贵的,莫过于“得不到”和“已失去”。佛祖为了点化它,将它变成世间的一名富家小姐,唤作蛛儿。将它暗恋了1000年的甘露,变作状元郎甘鹿。蛛儿喜极,以为佛祖从此为她成全一段姻缘。结果却是甘鹿与长风公主完婚,蛛儿却被许配给了太子芝草。蛛儿痛不欲生,命在旦夕。这时候佛主来了,对蛛儿说了一段话,大意是甘露被一阵风吹之而来,又被一阵风携之而去,所以它是属于长风的。而芝草,在寺前仰望了你3000年,爱慕了你3000年,你却连一眼都没有看过它。于是蜘蛛大彻大悟,明白了世间最珍贵的,莫过于“现在能把握的幸福”。

原以为与佛有关的故事,必定是有大智慧的。这篇却有几个地方令我感到疑惑。一是蜘蛛从来就没有得到过甘露,不知它从何体会到“已失去”这种复杂的情感。二是蜘蛛既然明知最珍贵的莫过于“得不到”和“已失去”,就应做好了永生“得不到”所爱之人的心理准备,却又痴心妄想与所爱之人结为夫妻,说明它未必不明白“千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的道理。既然如此,又何须佛主煞费苦心去点化它。三是当蜘蛛虽回心转意与芝草结合,但未必心里从此没有那个从来没有得到过的甘鹿公子的影子。而芝草虽然仰幕它3000年,却未必会在现实婚姻中抱元守一。所以现在能把握的幸福,并不一定将来不会变成“已失去”。

这么多年在希望和失望中转回,不用佛主点化,已经深深地明白,“得不到”有“得不到”的好。世间最珍贵的虽未必是“得不到”,但世间最残忍的倒莫过于将“得不到”变作“得到”。人有时候活着且不丧气,多少靠一点精神力量的支持。而“得不到”的事情一旦变作“得到”,便意味着又一个梦幻的破灭。所以始终“得不到”,不必大悲。而侥幸“得到”,也不必狂喜。因那“得到”,有可能很快会变作“已失去”。

佛祖并不保障你“得到”你心目中的“得不到”,也不保障你“得到”后不会“失去”,但大致教会我们在得失之间平衡自己的心态,冷静对待未来和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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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幸福

作者:开开

2003年,男孩和女孩一起快乐的看书、听音乐,一同走进高考的考场。他们一直相爱着,他们的爱情不是一见钟情的那一种,而是青梅竹马式,他们曾经一起爬上家乡的小山坡,在天空还是鱼肚的时候,彼此手牵着手,向山下喊到:“天荒地老,永不分离。”回声一遍一遍的从远方传来,提醒他们不要忘记了对方。

男孩怀着对可爱的人的向往,毅然选择了军校,而女孩却因为填错了学校只得再次加入高三的学习中,等待着下一次的考试,她没有选择原来的学校,而是在他们县的另一所中学,之所以离开是因为她想改变一下环境,她怕触景的痛苦。女孩就这样孤独的生活、学习着,她本想借紧张的学习使她忘记某些东西,可是她怎么也做不到,总是在孤独的时候想到他。男孩要去的地方离家乡很远,她时常拿着小地球仪,闪电式的找到它的位置,好像这样就可以消除彼此的距离感。在男孩起程的那一天,女孩在学校补课,她给他打电话的时候在电话里不停的抽泣,最后在挂电话的时,女孩含泪的说:“你要保重。”“祝你成功。”男孩回答。其实家乡的天气并不热,但不知为什么那天特别热,就像男孩的心情一样。

男孩是坐火车去的,那也是他平生第一次坐火车,原本兴奋的他怎么也兴奋不起来,一想到那张流着泪的圆圆脸蛋就会坐立不安,他时刻挂念着她,生怕她一个人会受什么委屈,可他却不能亲自照顾她,唯一能做的就是为她留下一片心灵的净土,让思念来占据。火车缓缓的行驶着,当他注视到车外的电缆时,轻轻地笑了。

经过了两天的旅行,终于到了学校,他激动的来到队里报道,然后飞一般的去参观他的寝室,整齐,干净,可就是没有电话机,他傻眼了,甚至怀疑他走错了寝室,转身对那门上的三个数字盯了很久。他有些后悔了:他们都想听到彼此的声音,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感觉那份跳动的激情。这时窗外传来一声乌鸦的叫声,男孩寻声望去,远处的洋槐树正落下片片小叶,他不禁打了一个寒战,好像严冬就要来临时似的。

接下来迎接他们的便是一个月的军事强化训练,更让他恼火的是训练期间禁止同外界联系。每天都是练习队列和跑步,甚至要与沙地进行亲密接触,单调的生活就像车轮一样反反复复的前进着。偶然的一次,他抬头望了望天空,又兴奋起来,他好久没有这样高兴了,这里的天空蓝蓝的,像大海一样,虽然他没有见过大海,可他相信自己的感觉是正确的。“我一定要把美丽告诉她。”他不停的对自己说。因为在他们的家乡天空早已被工业的文明染成了灰色,从那以后,他看到了美丽的云彩和晚霞,这些都是他以前向往的神秘东西。

一个月以后,魔鬼的阴影终于离开了这一群刚入伍的孩子们,之所以叫他们孩子是因为同地方大学生相比他们也应该受到同等的呵护。那天他高兴极了,他带着早已准备好的公用电话卡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来到了电话亭,人已经排了好长,可是他却一边静静的等一边偷偷的笑,好像立刻就可以见到心中的她。该他的时候,他快速的按下那些早已背得滚瓜烂熟的账号密码和电话号码,在接通的瞬间,他的眼睛有些模糊了,女孩那边传来了抱怨,可是他并没有解释什么,因为他怕多余的话会夺取这珍贵的一刻,就这样他和她谈起了那些美丽的天空,云彩和晚霞,他却一点也不提起他的苦和累,因为他认为只有像他这样的大男子才能承担得起,何况她还有那么重的学业。他们聊得很开心,她好久没有这样开心的笑了,他也好久没有听到她的笑声了,他也笑了,他们的笑声在电话线里游来荡去,像一块石头击起的水波。

军校的生活简单而又朴实。被子要叠得跟豆腐块差不多,行军要像直线一样,枯燥的出奇,但也有自由自在的时候,就是从食堂到宿舍的几分钟,可以像散步一样。男孩在这段路上学会了放松,也是在这段路上男孩看见了美丽的晚霞。在深秋的傍晚一群大雁赶着往南方飞去,可能是他爱张望的缘故吧,他第一时间发现了这一切:一群大雁排成一字形飞过头顶。他可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大雁,惊喜中他数了起来:一、二、三……数得很认真很认真,生怕数落了一只。大雁飞远了,他轻快的奔跑起来,去追逐那些可以把思念带回家乡的大雁。晚上,男孩梦见自己是一只高飞的大雁,她飞回了家乡,飞到了女孩身边听她倾诉她的生活和学习。早晨的时候,下起了小雨,淅淅沥沥地,中午男孩跑到了电话亭,按下了那些熟悉的数字,女孩接到电话的时候正在吃饭。“你好吗?”男孩问了起来,“还可以!你呢?”她回答得很干脆,于是他给她讲了那个梦,女孩一边吃一边幸福的听着他的声音,等到男孩要离开的时候,女孩关心地问了问他那的天冷不冷,“风很大,有点冷。”男孩迟疑了片刻后回答到,其实他的衣服和帽子都透了,因为电话亭根本挡不了多少风雨。“你要多穿些衣服。”“恩!~你也要注意身体的。”电话结束的时候,他又看见了一群大雁,他又笑了,像是登上爱情的诺曼底的感觉。

男孩上学的地方冬天特别的冷,本地的同学说不久以后就会有一场雪,而且每年都这样。男孩听到雪的字样时,特别的兴奋,因为女孩很喜欢雪,这一点他记得在清楚不过了。再加上家乡很久都没有下过雪了,所以他对雪有特别的敏感和向往。他开始了等待,每天清晨总是很早就起床,为的是看下雪没有。可是有一晚特别的冷,男孩被冻醒了好几次,以至起床的时候他有些赖床,可当他听见下雪的消息时,他比以往还快的速度穿好衣服跑下楼。他惊呆了,像一只受了惊吓的刺猬。漫天的雪花遮掩了一切,这不正是他一直魂牵梦绕的雪吗!冰凉的雪花落进了他的脖子里,他也没有觉察到,全身的神经都集中在那双渴望的眼睛里。他雀跃般地来到电话亭,“你知道吗?我们这里下雪了!是你想看的那一种。”女孩听到下雪时,同样兴奋的尖叫起来。可她还是镇定的回答:“谢谢你还记得我。”于是他给她讲起了关于雪的故事,虽然他有些不善言辞但很投入,女孩也听得出神。“我会把雪花带给你的!”挂电话的时刻男孩补了一句。于是他那起了小瓶把最洁净的雪花装在里面,等有空给她寄去……

时间无奈地流逝着,女孩曾经对男孩说过:“等待会让爱情退色的。”男孩很爱着女孩,可是由于地域的原因,他不能给与他的爱。“为什么不可以选着忘记呢?爱一个人难道就一定要得到吗?就让自己的爱停留在那某一瞬间吧!我会永远想着她。”男孩最后坚定地对自己说道。“很爱很爱你,只有让你拥有爱情,我才安心!”男孩慢慢地改变着自己的生活,他等待着自己的幸福,也等待着她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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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封信把你遗忘

作者:啊呀呀 文章来源:女报 点击数:6389 更新时间:2005-1-19

很好,这许多年,我爱你也不过7张绯色轻薄的纸而已。

2000年4月25日

季明朗,你知道自己有多迟钝吗?虽然学姐都说理科生木讷冥顽不解风情,但我改造你半年,你怎么能仍然是磐石一块?想想就觉得委屈,从认识开始,老是我在不停地努力靠近你。

11月,宿舍的长廊开始飘进零星的黄叶,南门口的小街上溢出烤番薯的浓香。难道你没有觉得奇怪,为什么总会在那个大铁桶前看到一个长头发小个儿认真挑着番薯的女孩?图书馆第9排左边靠窗的位置,下午2点,最最温暖。难道你也没有发现,坐在对面的总是那个女孩?

寝室里的老大总这样教育我:“理科生是笨了点,不过一旦被驯养,他们将是最温柔,最令你有安全感的。”我相信她,因为你的确有着小鹿班比一样的眼睛。

我至今也不知道究竟是你终于发现我的良苦用心,还是获得高人点醒,总之,在相遇后的第49天,我驯养了你。那天晚上,你带我看了相识以来的第一部电影———《乱世佳人》,片子放到一半,突然画面成了蓝屏,我们夹在一大群吵吵嚷嚷的学生里,手拉着手走了出去。你对我说,你喜欢克拉克·盖勃和费雯丽,每次看到《魂断蓝桥》的末尾,你会很伤心。而我更喜欢被你牵着的感觉,你的手不仅修长漂亮,更是温暖有力,让人觉得即使闭上眼睛盲目跟随你,也一样祥和安逸。

然而,大部分时间,你仍然笨笨的。你不懂说甜言蜜语,如果我坚持,你会把柔软温馨的句子说得无比僵硬;你也不会像老大的男朋友每日推陈出新送礼物,我试过多种暗示的方法,你总是不得要领。那条粉红色的丝绒围巾,如果不是我说想要的话,你大概一辈子也不会想到要送我吧。

好吧,这一切,我都原谅你。但是,我生日你怎么能把花送错?上上个星期,老大过生日,她男朋友送了好大一束百合,插在玻璃杯里美得冒泡。当时我不就告诉你我很羡慕老大么?我还说了,我喜欢金黄色的扶朗花,十多块钱就能买上好大一把,插在上回你给我买的小陶罐里,一定会像小太阳一样吸引目光。

所以,当我看到你手上的玫瑰时,当你告诉我校门口的花店里没有扶朗花时,我生气了。我把你和蛋糕一起丢在饭馆里。在你心里,玫瑰与扶朗没有分别吧?可对我来说,它们并不一样。这附近难道就只有一家花店?

站起身的时候,我甩开你的手,门后胖老板娘的嘴张成了O形。我知道你一直跟在我身后,也知道你一定看着我的背影无可奈何,但我绝对不会回头。你必须明白,虽然我偶尔大大咧咧,但我其实不过是个渴望得到爱人骄宠兼贪恋虚荣的小女人而已。

2002年6月20日

我总说你笨,你习惯了。你突然说我傻,我不习惯。再有两个月,我们就毕业了,我不得不承认,你要比我从容淡定。

我知道自己变得有些奇怪,有时走在路上,我会突然很认真地问你,“你爱我吗?”你总能毫不犹豫地回答:“我爱你。”关于这一点,老大非常羡慕。要知道,她那位在四年里总共也只对她说过3次这句话而已。

老大现在可轻松了,她已经和广州一家商贸公司签约,而她的那位几经努力,也被同一城市的通讯企业录取。现在两人每天像神仙一样飘来荡去。你说前几天参加了青岛一家科研所的招聘,几次面试下来,应该很有希望。我没有告诉你,那些北方的企业很少招我们这个专业,即使有名额,大部分也限定了男生。

昨天晚上,寝室里的老三在食堂哭了。刚开始,她还和那个福州的小男朋友你喂我我喂你,很是甜蜜,结果,突然的,她哭了起来。我大概知道,小男朋友还有一年才能毕业,以她的个性,两人大概是未雨绸缪地做好准备分离。因为要分离,所以这甜蜜才分外让她心酸吧。老三几乎是被男朋友抱回去的。并没有太多人注意,这阵子情侣们哭哭闹闹早就习以为常了。整个校园都能看到秋虫一样的大四生一对对到处乱窜,吹响哨和扔酒瓶。

亲爱的,我突然很难受。所以后来你说我像霜打了的小苦瓜时,我都没有力气生气。当你抱着我坐在石阶上时,我正在很认真地想,我们会不会也像他们一样分手?如果分手了,会不会像电影一样刻骨铭心,又或者迅速复原只把旧貌换新颜?

你的温度隔着衣服慢慢暖到我身上,你的双手环着我,下巴轻轻磕在我的肩上。你的身上是我闻了三年的力士皂加淡淡烟草的味道。我发现我是那么舍不得你。“我们会分手么?”

你笑,“傻瓜,即使分散到了两地,我也不会放弃你。你这么难缠,我想要抛弃你也不容易。”你使坏,咬我耳朵,如果没听错,你好像还说了句,“看来我要赚了多多的钱好娶你。”

那好,就这样说定了,不管怎样,你都不能变也不能放弃。

2004年11月16日

我知道,你们研究所下面植了很多芍药,花开起来是玫瑰的红色,大朵大朵一丛丛没心没肺地盛放。我还知道,离你们所不远有个湖,水质很好,天气晴朗的日子,总有很多游船懒洋洋荡过。我也知道,你每天早上都要去楼下小巷喝豆浆,那家的桌子和条凳被漆成了天蓝色。

这些,都是你一幅幅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然后传到网上给我看过的。你总是遗憾,两年了,我竟一次也没能到你那儿去。我常常一边加班一边恨恨地想,等赚足了钱就不再忍气吞声,抛下这里的一切去给你煮饭洗衣。我也曾很认真地把存折里的数字想象成我们将来小屋里的真皮沙发,羊绒地毯……

可是,从什么时候起,你不再按时打电话,我也不再甘心晚餐时把自己寂寞地锁在家里?我觉得自己变得坏心眼,我讨厌用办公室电话和老公商量菜单的芙蓉姐,痛恨每到快下班便急忙补妆等男朋友来接的小安妮。

有一次,你说可以调10天假来看我。我高兴极了,跑去超市买了你爱吃的小黄鱼,还有我们都爱喝的蓝带。可第二天你便在电话里说又接到新项目,不能来了。我连叹气的心情都没有了。

你不知道,有一次我买好机票下定决心去看你。3天,除去往返的时间,可以在你那儿呆40多个小时。但我终于没去。收拾行李时,我看到镜子里的女人,脸色发黄,还有黑眼圈,根本不像自己。结果我在家里睡了三天。睡醒以后,我坐在床上哭得很伤心。

老大结婚那天,我特意请假去参加婚礼。回去时,我一个人跑到婚纱店,橱窗里有一款婚纱绣了鹅黄的小花柔美得像梦。一个男人抓着手机从我身旁擦过,他用方言大声说:“好啦,等着啦,再两分钟就到!”那一瞬间,好像被很细小的针蜇过,片刻的麻木之后,越来越痛,越来越痛。我不知道自己还能这样痛多久。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有个小女孩问我觉得这句诗对吗?我想了很久,然后告诉她那是自欺欺人的谎言,有情人若不能朝夕相处,那种寂寞会让人宁愿没有爱过。亲爱的,你是不是也同意我这样说?你会不会偶尔也希望我们从没爱过?如果你有我一半的感受,如果我们都这样寂寞痛苦,那还是爱么?

昨夜里突然腹痛如绞,撑到洗手间后吐了。找了止痛片吃,无济于事。那种撕扯的感觉渐渐由腹部蔓延全身,牵连着心都痛了。我想打电话给你,可是,你能像那个男人一样告诉我“再两分钟就到”么?我打了120。医生说我是吃了半熟的四季豆引起中毒。可我知道,这痛并不关豆角的事。当我孤零零地躺在病床吊点滴时,当hushi问我要不要通知家人时,我作了一个决定。

你曾经和我说,每次看到《魂断蓝桥》的末尾,你会很伤心。那是因为你把自己当作了克拉克·盖勃,被他的痴情感动。你也曾经答应,你不会放弃我。可我终究还是没想到,我不是费雯丽,不可能像她一样用死亡来成全两人近乎柏拉图式的爱情。你知道,我不过是个时刻渴望爱人宠溺的小女子而已。

那么,亲爱的,我只好先放弃你了。在写完这句话之后,我希望我们都能开始新的生活,而我,会用力把你忘记。

第三只耳洞.txt

第三只耳洞

作者:梦琪蓝雪… 文章来源:转自论坛之"网际情缘 点击数:1693 更新时间:2004-9-9

她是一个古怪而偏执的女孩。

她的名字叫做夏。

有一段时间,我在本市的一所高中兼职地教授日语课程。每周有两节,在周四的下午。于是,在一大群孩子年轻的容颜背后,我看到她存在于时间之外的脸,表情懒散淡漠。

阳光下,她的脸看过去一半透明,一半阴影。

是非常炎热的夏末,她穿着白T恤和宽大的背带牛仔裤,坐在教室的角落,靠窗的位置。上课的时候,她总是漫不经心地晃动着两条腿。目光在窗外游移。有时侯,她转过头来,眼神直截地迎着我的视线,没有任何的迟疑和躲藏。然后她侧着脸,轻轻地笑了。我从此记得她的笑容,7岁的孩子才拥有的天真笑容。那种天真,天真到惹人怜爱、令人流连。

但是我无法长久地注视她。她的耳针折射出的光线在无限的时光尽头,穿越所有的介质,刺痛我的目光。那种灼烧的疼痛感,隐藏着不可理喻的玄机。

左耳上的两枚耳针,我甚至看不清它们的样子。右耳没有。

两堂课,教的是同样的内容。有两批学生。高一的,然后高二的。夏是一个古怪的学生,她会在那里安静地坐两节课。没有同伴,没有谈话。下课的时候,她从不走动,只是安静地坐在那里。似乎她原本就属于角落、属于窗口。她把头靠在冷冰冰的墙壁上,神情倦怠。这种时候人们无法想象她是有那样明亮笑容的女孩。

同样的授课内容,夏会听上两遍。同样地漫不经心。每一次。

夏是高三的学生。周四的下午没有课。

我问她为什么会想到来学日语呢。想去日本吗。

她说不,只是觉得好玩。

我笑。然后她也笑了。是那么天真明亮的笑容。我希望它用远地停留在她的脸上。可是关于“永远”永远是个奢求。

然后我们谈到关于耳洞。

我说这里允许戴耳针吗

不。

但是——

但是,我从13岁起就一直没有让我的耳洞空着。那是生命中的两个缺口,而且靠得太近。我害怕它们会蔓延,会连成一片,会把我吞噬掉。所以需要不停地有物质去填补它们。

7岁的时候,母亲带我去穿的耳洞。那一年父亲离家,她心爱的男人离开了她。两个耳洞,穿在同一个耳朵上。现在已经没有任何疼痛。母亲说女孩子应该把生命的一半留给自己的。7岁的我,看者母亲空空的两个耳洞,有着永远无法相遇的命运。我的母亲是一个奇怪的女子。

夏的母亲是一个奇怪的女子。

夏漫不经心地念完了一学期的日语课程,我教授的日语课程。最后考核的时候勉强才pass过去。我希望她能得到更好的成绩。但是想到她的漫不经心,我终于没有说什么。

已经进入冬天。寒冷干燥的季节,我想留在这个城市,但是不打算继续教书。虽然我喜欢看到校园里面孩子年轻的容颜。有的时候我会想起夏,想起她的笑容。天真明亮的,惹人怜爱、令人流连。还有她左耳的耳洞,上面变幻着的漂亮耳饰,是永远看不透也看不到尽头的风景。

我想我是怀念夏,仅仅怀念她的容颜。没有其他。

二月份。

翻遍月历,唯有二月短缺两天。这是一个容易被人遗忘的月份。

夏不是一个容易被遗忘的女孩。

二月的时候,我再一次听见她的声音。她干燥的声音从城市的另一个角落,通过冰冷的机器,传到有我的空气里。

那是我第一次听到她电话里的声音,觉得有点陌生。

她在电话那头笑了很久。然后她说,我是夏。她的声音里面也带着笑。我想象她手握话筒,一脸天真笑容的样子。

她说郁你知道吗,我有了第三个耳洞,在我的右耳。但是我不带任何耳针,也不去保护它。我只是让它空着。我想知道什么时候它会愈合,然后我听到她的笑声,脆弱得好象要破碎掉。

她说郁,谢谢你。我的日语现在大有进步。她告诉我她遇见两个日本女孩子。日本的访问团在她的学校停留了两周。她负责接待她们。12岁的大阪女孩,剪着整齐的学生发型。是非常寒冷的冬季,但是她们穿着藏青色的及膝裙。我想它们谈到L'are,谈到Luna Sea,用我蹩脚的日语。我喜欢看到她们睁大眼睛微微吃惊的样子。日本女孩很漂亮。头发漆黑,眼睛明亮。我带她们爬到教学楼的最顶层,看清楚上海灰白的天空。女孩子很安静,眼神偶尔游离在风里。我想大阪这时候应该有粉白的樱花花瓣飘落如雨吧。可是这个城市只有枯黄的梧桐树叶,大片大片地从街道的两边掉落下来。

她还说女孩的带队老师叫做清水。是非常英俊的日本男人。吃饭的时候安静地不说话。会俯下(禁止)给学生围好围巾,神情温和。笑起来嘴唇的线条很美。和他说话很有趣。因为发现自己居然可以在中、日、英三种育秧之间自由地随时转换。我喜欢这种无拘无束的感觉。

我又听见夏的笑声,有甜的气息。我说校园生活很快乐啊。她说是啊。我们突然沉默。我问她在干什么。她顿了一下,说在吃一个苹果。我于是听到了果肉碎裂的清脆声响。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出去工作。买了一台电脑在家里,做一些小编程。生活在某一个特殊阶段,闲散得有点不真实。但我喜欢这种不真实。

会有夏的电话问候,通常是在周末的时候。某一个有阳光,或者没有阳光的午后,会有她阳光一样慵懒的声音。有时候是在晚上,她在电话里告诉我她正在上夜自习。然后会有女孩子叫她的名字。“夏——”她们远远地说。或者她会在寝室一边啃一个苹果,一边和我说话。我说专心吃你的苹果吧,说话含糊不清的。然后电话那头会突然安静。我说你又在笑吗。她说是啊,你怎么知道呢。

我想象她坐在椅子上,撒开懒散的双腿,笑容天真的样子。耳边是我的声音。

唯一一次在早晨接到夏的电话。我在半梦半醒中不耐烦地抓起电话。“あいし,郁。”我听到女孩清澈的声音。我没有来得及回答,对方就挂掉了电话。但我知道那是夏。我握着电话站了很久。

中午的时候夏又打电话来。她在电话那头放肆地大笑。她说郁,愚人节快乐。

夏有时候只是个贪玩的孩子。

四月份,我去一家电台做一档傍晚的时尚类娱乐节目。扬在那里做监制。扬是我的高中同学。她对我说郁,你应该正经地找一份工作,然后长久地安定下来。我于是有了第三份工作。在我对电台DJ这件事物丧失兴趣之前,我会听扬的话,过正常安定有保障的生活。

每天黄昏,我的声音从电台传出,流浪在这个城市的边缘与角落。扬说我的声音适合黄昏的人潮汹涌,那种喧嚣却寂静的感觉。我们在节目中谈论各类时尚话题。会有年轻的男孩女孩打电话进来告诉我他们的心情和故事。我喜欢他们带着阳光气息的声音。

那一次的话题是关于耳洞,扬的idea。扬是没有耳洞的女孩,但是她说她喜欢看到其他女孩点缀着漂亮耳饰的精致耳朵。我看着扬微笑的脸上一张一合的薄薄的嘴唇,想到坐在角落里的女孩,懒散地晃动两条腿。左耳上的两枚耳针折射出的光线刺痛我的目光。她侧过脸来,轻轻地笑了。天真无邪。惹人怜爱、令人流连。

扬是一个高明的策划,话题进行得很顺利。不断地有女孩打进热线来讲述关于自己的耳洞。最后一个电话,没有经过编辑就直接接入了演播室。我听到女孩熟悉的声音。

很爱很爱那个男人。但是我不会让他知道,不可以让他知道。所以为他穿下第三个耳洞,并且让它空白着。我想有一天,当第三个耳洞愈合的时候,我就遗弃所有的爱,离开他。他就像我的耳洞,是生命中无法躲藏和隐匿的缺口,却永远不是我的出口。但是我无法停止,我只能前往。

我想每一个人都会轻易被这样的女孩所感动。但是她爱着的那个人为什么不可以呢。

谢谢您,小姐。请问您的名字是——

我叫夏。

我有很久不再接到夏的电话。我忽然发现原来自己是依赖夏的。迷恋她的笑容和声音。但是,这是一个危险的结局不可预料的游戏。我不肯定自己是否能够承担它的代价。所以我不想也不敢让自己轻易的陷入。夏是一颗不安定的灵魂。

郁,陪我一天吧。

你在哪里?我来接你。

你家楼下。

我立即从窗口望下去。夏握着公用电话,仰着脸对我微笑。已经是五月。夏穿一件旧旧的白衬衣,还是那条拖沓的背带牛仔裤。天真无邪。漫不经心。左耳上依然点缀漂亮的耳饰,右耳上有一个空空的耳洞。是缺口,还是出口。

和夏在一起的时候是快乐的。我们看电影、吃饭、逛街。累了就坐在广场的石阶上,看来来往往的人群,一边啃着苹果。夏说这是她喜欢的生活状态。看着身边的繁华,但是不介入。只是在一旁看着。晚上我们去唱KTV。夏是不会唱歌的女孩子。但是她拿着话筒手舞足蹈的样子,令人感觉释然。夏在喧嚣的电子音乐中大声对我说:今天我逃了一天的课,刺激吗?她笑着看着我吃惊的脸。

夏喝了许多酒。夏大吵大闹。夏开始流眼泪。

我在一旁看着她。我想夏是爱那个男人。但是上天不愿成全这份爱。有些人很好,只是无法在一起。

我送夏回家。我在车子里看着她沉睡的脸。那是一张年轻的脸,但是上面看不到任何幸福的痕迹。有时侯我会觉得夏是一个与幸福无关的人,毫无缘由地。

再见到夏的时候,她已经领到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皱巴巴的一张纸,被她丢在房间的角落。是不错的一所学校。但我相信如果她能改变她一贯的漫不经心,她应该可以做得更好。

是非常炎热的七月末。电话里夏的声音依久遥远清澈,带着笑意。夏说她病了。但是她不肯去医院。我去她家里看她,带着大束的香水月季和夜百合。夏坐在木地板上,手里玩弄一口黑色的钟。那是一口奇怪的钟。漆黑的木的质地,有两个钟面。拿在手里很小巧。夏仰起脸看到我,笑了。她说郁,这口钟在午夜的时候,它的时针和分针会逆时针地旋转。但是在黑暗中谁也看不清谁。

我想夏的体温应该很高,已经开始说糊话。我说夏你应该乖乖地去医院接受治疗。夏从冰箱里拿啤酒给我喝。她说郁,我没病。我只是想见见你。仅此而已。

我看见夏零乱的房间。地板上到处都是过期的杂志和旧CD。还有大大小小的像框放了一长排。她给我看日本女孩的照片。真的是很可爱的小孩。站在学校的操场边,表情天真无邪。照片上还有夏提起过的她们的老师清水,的确是很英俊的男人。夏说人与人之间的感觉有时候真的很奇怪。有一些人,当你见到他们第一眼时就知道他们注定要牵绊你一生;而有一些人,一直在你的身边,你却从来没有注意到她的存在。夏的脸上突然有了一中很凄厉的表情。

我问夏,他知道吗。

我只是深爱着他,从来没有打算过要告诉他。而且说与不说其实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他有自己的生活圈子,我和他的生活轨迹没有交集。我是一个节外生枝的人,原本就不应该出现的。

夏突然泪流满面。她把脸埋进我的颈窝里,然后轻轻地吻了我。她说谢谢你,郁。

夏送我到楼下。在电梯里我们都沉默。最后她说为什么送给我香水月季和夜百合呢。都是太寂寞的花朵,无法彼此安慰的。她的笑容苦涩而甜美,有着耳洞般神秘的空洞与寂静。

夏是一个过于偏执的人,我无法改变她。任何人都无能为力。

大学里,夏和许多的男孩恋爱。从这个怀抱流浪到那个怀抱,夏说她只是想知道哪一个更温暖一些。夏说他们的诺言可以带来片刻的温暖,但都不是她想要的,所以无法长久。当一段恋情结束的时候,夏为自己买一对耳饰。夏说那是一种纪念。

她说她和他们之间只有恋爱,但是没有爱情。

我只有一次爱情。但是我知道它注定是要枯萎的,所以我在它盛放的一瞬间把它掐断了。我已经不会再有爱情。但是我无法抗拒。温暖是诱惑人的东西,即便它再短暂、再单薄。

我说夏,你不可以这样。他们都是无辜的人,你对他们不公平。

这世上有公平吗?比如我爱你,而你却并不爱我。难道这是公平的吗?——对不起,我只是开玩笑。

夏大学毕业后很快去了日本。走之前,我们通了电话。

夏说清水叫她过去。我去了以后也许会和他一起教书,整天和一大群孩子在一起;也许马上会嫁人,乖乖地呆在家里,被人养着;也许……

我问她什么时候回来。她说也许一年,也许十年,也许,也许永远也不再回来了。我想带的带不走,不想带的又甩不掉。

她对我说,郁,真奇怪,为什么我的第三个耳洞一直都无法愈合呢。我已经无法忍受这种等待的煎熬,所以我决定用时间和空间来填补它。

我们沉默地挂断了电话。

我们说好了不用送别的。但是她走的那一天,我还是去了机场。宽敞明亮的候机大厅里挤满了行色匆匆的人。我终于还是没有见到夏的最后一面。我沉默地坐下来,抽烟。一直等到看见夏的飞机摆脱了我的视线。起身离去的时候,我看见了扬。她远远地站在那里看着我。我走过去。“她走了。我们回去吧。”扬说。

我想也许,我也应该尽快结婚。

夏走后的两个月,音信全无。我还记着电话里她最后的话:郁,我会寄大阪的樱花给你。我想夏在日本应该会过得很好。她是那样惹人怜爱、令人流连的女孩。应该会有人好好爱她。她会忘记这里的一切。她会幸福。

我开始很忙。忙着筹办自己的婚事。我决定和扬结婚。扬和夏是完全不同的女孩,但将会是一个好妻子。我会爱她。我们将会幸福。

夏走后的第三个月,我终于手到了第一封从日本寄来的信件。信封里面只有一副耳饰,其他什么也没有。是夏的耳饰。我认得出她的每一副耳饰。

然后整整一个月,我每天都回收到一副夏戴过的耳饰。曾经是那样漂亮精致的饰物,但是它们一旦从夏的耳朵上摘下来,就失去了一切的灵性,不再有任何气息。

不知道夏的第三个耳洞是否已经愈合。是否有人来填补她生命的缺口。是否已经找到她的出口。

但是只有那些华丽的耳饰。没有夏的笑容和声音,我不知道她要告诉我些什么。

婚礼将近。我收到了从日本寄来的邮包。里面有一封日语信。上面写着——

郁先生:

相信您应该已经收到了夏所有的耳饰,那是她唯一的遗物。她来大阪的时候除了一些衣服,就只有这些耳饰。夏常说她是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我原本想留下它们的。我爱夏,比你爱夏。但是我想夏会更愿意让它们留在你的身边。

有时候我会不明白夏对你怀有的是什么样的感情。她说她对你从来都不曾抱有任何希望和奢求,但是却始终无法忘记你。任何人都会被她感动,可是为什么你却不可以呢。我原以为把她留在大阪,她就会淡忘过去,重新快乐地生活下去。夏是那样好的女孩,她应该要幸福的。可是她爱着的男人不爱她。我最终理解了她。

一个月前她乘飞机回国,刚出跑道就发生了爆炸。在候机大厅里她说她想再见你一面。只是去一下下,立刻就回来。她说她她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她不知道那是什么。说完她就笑了,天真无邪。是我见到过的最明亮的笑容。那一天,她的耳朵上没有戴任何的饰品。一脸素净,还是我初见她时的样子。我无法想象那是她最后的容颜。

我整理了她的房间,发现了许多没有寄出的信件。我不完全看得懂中文,但我想那应该是她写给你的。既然这样,我也一同将它们寄给你。我想一些东西我们无法挽留,注定是不能强求的。但是请允许我自私地将她留在日本。我想在这里,她会更平静一些。

节哀顺变。

清水修

2000年11月

我毫不掩饰自己的眼泪。这是我没有料到的结局。夏在我身边5年,我曾经是那样迷恋她的笑容和声音,却从来不曾爱她。原来,这个世界真的有着它的不公平。

我又看到了夏幼稚的字体,孩子般任性的天真。

郁,也许放弃,才能靠近你。不再见你,你才会把我记起。时间累积,这剩下的果实。回忆里寂寞的香气。我要试着离开你,不要再见你。虽然这并不是我本意。

当看尽潮起潮落,只要你记得我。

如果你会梦见我,请你再抱紧我。

郁,为什么我的第三个耳洞到现在都没有愈合呢?我以为到了大阪就可以escape,可以hide,可以forget。但是我发现时间和空间也无法填补生命的缺口。你是我唯一的出口,却同时也是我命定的缺口。我于是无路可走。

有人说女子一旦穿了耳洞,就像被打上了印记。再也无法摆脱。那么你就是我要背负一生的罪。

我觉得很累,我想是该停歇一下的时候了。

郁,我是不是再也见不到你了?如果明天我死了,你会不会哭?

郁,昨天晚上我看到了。我看到了那后黑色的钟,在午夜的黑暗中,它的时针和分针是逆时针旋转的。我很害怕。

我是一个很坏的女孩。我做了太多坏事,我欺骗了太多人。我唯一做过的好事,就是曾经那么真心和痴心地爱过一个人。如果这也算是好事的话。

宣判的时候到了。我知道宣判的时候到了。

郁,忽然之间,天昏地暗。原来世界可以突然什么都没有。我想起了你,再想到我自己。如果这天地,最终会消失。不想一路走来珍惜的回忆,没有你。我相信我爱你。一直、始终、永远。

郁,我在带来日本的旧CD里发现了一段不完整的歌词。我不知道是什么歌。

……有人说穿过耳洞的红颜,下辈子还会是女人。

你能不能,记住我的吻。下个轮回我为你点盏灯。

看我的耳洞,都是为你而穿。

看满世情缘,再陪你走一段。

你如果有一天,也像我被爱情遗忘,

你会了解我有多心伤。……

如果真的有来生,我愿意再遇见你。即使你不爱我,我依然爱你。

我无法自制地瘫倒在地上,泪流满面。原来我并仅仅是迷恋她的容颜和声音。她是一种气息,已经渗进我的生命,无法再被抽去。

我把自己关在家里关了5天。第5天的时候,扬来找我。扬说:婚礼还举行吗。我说对不起,扬。她打断我。不要说对不起,郁,我明白。

扬走了。

三个月后,我和扬举行了简短的婚礼。我不愿也不能再辜负第二个女子。我相信我将会爱她,我们将会幸福。

一年后,我们有了一个男孩。

大学毕业那一年,孩子将自己的女朋友第一次带回家来。我和扬都很高兴。女孩子很漂亮,笑容天真无邪。惹人怜爱、令人流连。

伯父、伯母好。我叫夏。

我手里的烟掉落在地上。扬看了看我。

女孩很热情地跑去厨房帮扬的忙。谈话隐隐约约地飘出来。

怎么你的耳洞是空的呢?为什么不带饰品?

我对耳饰有排斥感。不知道为什么,从小就这样。

那为什么又去穿耳洞呢?

母亲说我出生的时候,右耳上就有一个耳洞。真奇怪。

……

——郁,如果真的有来生,我愿意再遇见你。

即使你不爱我,我依然爱你。——

她是来找我。也许,她的记忆早已幻灭。只剩下这第三个耳洞,在那里空白着。一直——始终——永远……

第一次求婚.txt

第一次求婚

作者:云过风轻 文章来源:原创 点击数:4731 更新时间:2004-10-3

[编者按:最难得少年的纯真!]

第一次见到丁雅蓝的时候,她只有五岁,穿一件粉红色的毛衣,背上还有两只小兔子,两条羊角辫一甩一甩的,整个人看上去很像玩具店里的芭比娃娃。她妈在一旁说着以后多多关照这样的客套话,我猜想她们家是新搬来的。小女孩儿的眼睛忽闪忽闪的,望着我脆生生的说:“你是小雨哥哥啊?我听你妈妈说的,我叫丁雅蓝,你叫我丁子好了。”

从那以后,我多了一个“跟屁虫”,我走到哪,丁子就跟到哪。为了甩开她,我故意在前边跑得很快,她在后面一边追一边叫:“小雨哥哥,等等我……”有时候为了寻开心,我就把她带到屋后的橘子林里,我一边走一边对丁子说,

“听说这里面有老虎呢 !”

“真的?”丁子一下子紧张起来。

“当然是真的!难道我还骗你不成。”我顿了顿“所以,你以后千万不要一个人来这里,老虎专捡小女孩儿吃,尤其是只有小女孩儿一个人的时候,前年我们这里还有一个小女孩儿被吃掉了呢!“

丁子紧紧的抓住我的衣角,“那,我以后不一个人来,如果我想来玩儿,就让小雨哥哥带我来。“

“恩,不错,哎呀!你等一下。“我对丁子说”我想上厕所,你在这儿等我,别偷看啊,闭上眼睛!“

“我知道拉!“丁子认真的闭上了眼睛。我轻轻的绕到她的背后,爬上她头顶的橘子树。

“小雨哥哥,好了么?”我捂住嘴偷着乐。“小雨哥哥,你在哪儿?”见我没有出声,丁子有些急了。她睁开眼,四处寻找,“小雨哥哥——”她忽然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小雨哥哥……你在哪儿……”

我从树上跳下来,“傻瓜!我在这儿呢。”

丁子看到我,一下子扑过来,“小雨哥哥……你不要丢下我……我一个人好怕,我怕老虎……”

“好了,好了,别哭了,我不是在这儿了嘛,我又没跑,有我在,老虎不敢来的,记住了,回家不要跟大人讲这件事,明白吗?”

“恩”丁子一边点头一边抹眼泪。

时间不经意的从指间遛走,转眼间,我们就该上学了,记得上学的第一天,丁子被她妈领到我们家,“小雨,丁子跟你一块儿上学,你要带好她,路上有水沟的地方,你要牵着她的手,不要让她摔倒了,要是其他小孩儿欺负她,你要护着她,明白吗?”

“恩”我惶恐的点着头,身上忽然有了某种使命感。

事实证明,和丁子一块儿上学也是一件不赖的事,大约是因为她家比较有钱的缘故罢,她衣兜里总是装着许多好吃的糖果,而她每次都心甘情愿的分一半给我。有一种小叮当棉花糖,甜甜的,软软的,简直百吃不厌。我总是很快的就吃完了,看着丁子那一半,我直咽口水。

“丁子,你的牙齿真漂亮!”

“是啊”丁子见我夸奖她,高兴的点着头说,“我每天都刷牙,我妈妈说,每天刷牙,牙齿又白又亮,小雨哥哥,你如果每天都刷牙,你的牙齿一定也很漂亮。”

“恩,我知道,可是,你知不知道,如果吃的糖果太多了,牙齿里会长虫子的,等你长大以后,牙齿就不漂亮了,而且还会有许多小虫子在嘴里爬来爬去……”

“真的?”丁子睁大了眼睛望着我,“那怎么办?”

“这样吧,要不,我帮你吃掉剩下的糖果好了!”

“可是,要是你的牙齿里长了虫子怎么办啊?”

“不会!我牙齿里有毒呢,早把虫子给毒死了。”说完,我一把抢过她手里的糖果大吃起来,丁子有些不舍,又有些无奈,眼睁睁的看着我把剩下的糖果消灭干净。

丁子真的是一个很乖巧的女孩儿,即便我欺负了她,或是我骗了她的东西,她也不会告我的状。但她胆子特别小,又老爱哭,时间长了,我便有些烦她。而且你知道,有些事情注定只能是男孩子干的,比如,结伴去偷邻院周二家的橘子。周二养了一条膘肥体壮,威风凛凛的大黄狗。这给我们偷橘子带来一定的难度,如果再带上丁子,她非但帮不上忙,反而成为我们的负担。因为她每次看到大黄狗就被吓得两腿发软,只会一个劲儿的哭,有一次我们眼看就要成功了,又听到丁子的哭声,“狗——狗——大黄狗!小伙伴们呼啦一下子全跑光了,我跑了几步发现丁子还站在原地不动,我又跑回来拖她,仓促之中我歪了脚,丁子也跑丢一只鞋。我回家被我妈打了个半死,更要命的是,我的小伙伴们给我下了最后通牒,如果再不和丁子断绝来往,他们就断绝和我来往。这是我平生第一次遭受要女人,还是兄弟的矛盾。这样的选择实在让人痛苦万分,你想想,一个只有六岁的孩子如果没有玩伴儿是一件多么残酷的事,而且我敢肯定,如果我舍兄弟而取女人,他们必然会造出我要娶丁子做老婆这样的谣言,这伙人我太了解了,他们什么事都干得出来,虽然我知道自己是冤枉的,但是,人言可畏啊!但要我舍弃丁子我一样做不到,她给了我那么多香甜可口的零食就不用说了,光是每天帮我写作业这件事就为我省去不少麻烦,她偶尔还会和我串通一气,在我妈面前撒撒谎,隐瞒我在外面干的那些在我妈看来简直不可饶恕的事儿。

而且丁雅蓝帮我写作业不像其他人那样按原文照抄一遍了事儿,也绝非简单的改头换面。记得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写一篇作文“我的邻居”她帮我写的是:我的邻居丁雅蓝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女孩儿,她不但漂亮,而且心地善良,就像童话里的白雪公主一样……而她自己写的却是:我的邻居萧秋雨是我见过的最脏,最丑的男孩儿,他吃东西像老虎一样凶猛,一包小叮当棉花糖,他吃两口就没了……怎么样,有创意吧?

思虑再三,权衡利弊,我觉得还是选择丁子的好,没有她,谁帮我写作业呀?谁给我好吃的东西呀?我的世界里不能没有丁子,不能没有小叮当棉花糖。

我因为没有及时果断的与丁雅蓝断绝关系而激起了伙伴儿们的愤怒。见了我和丁子,他们在背后直翻白眼,还朝我们吐口水“呸,狗男女!”有一次他们甚至往丁子身上扔小土块儿,一边扔一边朝我坏坏的笑。我实在忍无可忍“你们干什么,一群王八蛋!”他们一下子围上来,“关你什么事!丁雅蓝是你老婆啊?”接着便起哄“噢,萧秋雨要娶丁雅蓝做老婆了,噢……”我看二狗子叫得最起劲儿,我跑过去,对着他的脸狠狠的一拳,但我马上就被他们按倒在地,一阵拳打脚踢,揍得我分不清东南西北。过了好一会儿,我晕晕的站起来,人都跑光了,就剩下丁子站在一边哭,我一看就来火,“哭,哭,哭,你就知道哭!”丁子不停的抽噎“小雨哥哥……呜——都是我害了你……”

“好了,没事儿了,一会回去,我妈要是问起,你就说我不小心掉进水沟里了,知道吗?”

但我没想到一回家就被我妈看出了破绽,“掉到水沟里能把脸都跌肿了?说,又跟谁打架了!”

“是他们先骂我!”

“骂你咋了,骂你你就跟人家打架?那要是人家打了你,你还不得把人家给杀了!”我妈一边说一边朝我走过来,她手里那根棍子软软的,长长的,好吓人!

“可是他们骂丁子是我老婆!”我又气又急。

“阿姨,是他们先打小雨哥哥的,他们好坏,往我身上吐口水,还骂我是小雨哥哥的老婆。”丁子在一旁小声说。

我妈妈看了看丁子,又看了看我,扑哧一声笑了,但随即又恢复严肃的表情,她扬了扬手中的棍子,“以后再敢跟人打架,看我怎么收拾你!”

从那以后,丁子和我的关系更近了些,还常常带我到她家玩儿,在我看来,她们家简直就跟天堂一样美妙,数不尽的好吃的东西,各种各样新奇的玩具,还可以看《黑猫警长》,《葫芦兄弟》……

那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我在丁子家的客厅里玩儿变形金刚,丁子在一旁看电视。“小雨哥哥,你快来看,她们在干什么?”我一扭头,看见电视里两个人抱在一起,嘴对着嘴。“恩,他们好像在亲嘴儿,听我表哥说,如果你喜欢谁,你就可以和谁亲嘴儿。”

“哦……”丁子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那——小雨哥哥,我也喜欢你,可不可以和你亲嘴儿啊?”

“这个……”我被这个问题难住了。这时候,电视里的男人楼着女人的肩膀说,“我习惯了吃你做的饭菜,一辈子给我做菜吃好不好,要不,我娶你做老婆……”

触景生情,我不由想到了丁子,丁子的作业写得棒极了,每次我都能得优,上次老师还表扬了我呢!要是丁子可以一辈子帮我写作业多好,要不—我也娶丁子做老婆好了。

“丁子”

“怎么了?”

“我——”

“你怎么了啊,小雨哥哥?”

“丁子,我娶你做老婆好不?”

“啊!”丁子一下子愣住了,“那,是不是我要每天都要帮你写作业啊?”丁子皱着眉,撅着小嘴“我每天帮你写作业,手都软了,”她看了我一眼说“而且,你老不洗脸,还流鼻涕”我的心不由一紧,并下意识的把鼻涕往里吸了吸。“脸么……我可以洗的,如果……恩,你要是不喜欢写作业,我就不上学好了!”

“不过你是一个很勇敢的孩子!上次你被二狗子他们打得脸都肿了,你都不哭。”丁子的眉头舒展开来。

“你倒是愿不愿意啊?”我有些急了。

“恩,让我想一想”丁子托着腮,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说“小雨哥哥,我倒是愿意的,不过这是大事情,我得问我妈妈去!”

我们来到隔壁的房间里,丁子她妈一个人坐在窗前织毛衣,见了我们,她一挥手,“你们干什么?去,去,去,外边玩儿去!”

“不是啊,妈妈,小雨哥哥说他要娶我做老婆。”

“什么?”丁子她妈听了一愣,然后对我笑了笑说,“你过来!”我怯生生的走过去。“你要娶我们家丁子做老婆?”

“恩!”我坚定的点头。

“可是,娶老婆是需要钱的,你有吗?”

“有啊!有啊!”我一听高兴起来,“我的大胖猪存钱罐里有好多呢!”

我原本打算用那些钱买‘变形坦克’的,现在看来是不行了,不过也好,我想,比起‘变形坦克’来,丁子还是要重要一些吧。

丁子她妈笑了,“你的那些钱还不够我们家丁子买一只鞋子呢!我说的钱,要好多呢,你拿都拿不动,数都数不完那么多,你有吗?”

“那么多啊!”我睁大了眼睛。

“是啊,再说,娶老婆除了要钱,还要房子和车子呢!你有吗?”

我不由心灰意冷,看来,我那辆老得已经掉了牙齿的破玩具车必然是不合丁子她妈的心意的了。

求婚失败给我带来的伤害与打击实在不小,那段时间我一直闷闷不乐,吃饭的时候也少言寡语,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小雨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我妈问我。

“没有!”

“那你怎么老是无精打采的?”

“唉——!”我叹了口气说“我想娶丁子做老婆,可是我没有钱!”

定情信物是三本存折.txt

谁说老年活动中心、儿童福利院不是爱情福地?就连存折也是定情信物呢。从容悠美的七天时光,有情有义的生活滋味。

第1天

门打开了,一个男人隔着芳芳家的铁门站在艾艾面前。

艾艾第一眼注意到的是他的头,完全成一个平面的那种平头,这两年并不流行了,但真的很酷。艾艾知道,选这种发型的人,一是自信,二是——懒,隔月去趟理发店,其余时候再不必理会。

接下来第二眼,艾艾发现他系着围裙,粉蓝底子小碎花的围裙,一看就是女主人专用的。

艾艾忍住笑,轻咳一声:“我是芳芳的朋友艾艾,她请我来做客。”

那男人脸上礼节性的微笑马上绽放成野菊花般的咧嘴笑,一边开门一边说:“欢迎欢迎!芳芳到楼下超市去了,我是鲁明。”

不用说,这是芳芳的先生了。

艾艾被热情迎进门,她换拖鞋时想,家里有这么一个男主人可真不错。

“艾艾呀——”

芳芳就是这么夸张,不见其人先闻其声。她兴冲冲地进来,身后不离不弃跟着一个男人,笑容可掬,这,才是芳芳的先生。

非典时期,爱热闹的芳芳只好把朋友聚会搬到家里。

鲁明和艾艾一样是客人,和艾艾比起来,他是绝对的优质客人。艾艾啥也不会,心安理得地吃喝玩乐,而鲁明,看着酷,厨房里的活样样拿得起放得下,几道大菜都是他的手笔。吃着比海鲜酒楼出品还棒的姜葱炒蟹,艾艾想:家里有这么一个男主人可真不错。

第2天

刚上班,芳芳的电话就追杀过来:“艾艾啊,看中哪个没有呀?昨天除了我和我老公,所有男女全都未婚、没有固定异性朋友,你挑上哪个我给你优先。”芳芳就是这样,整个一工会主席,啥都有她操心的。

艾艾气她:“我就看上你老公了,优先给我吧?”

芳芳大笑:“不可能不可能,他那老实巴交的样子,除了我谁能看上?”

正聊着,艾艾眼角一扫,低呼:“老板来了,我挂了。”啪地挂上电话。

不,不是老板,老板才不会让艾艾吓成这样,她看见了跟在老板身后的人,不正是昨天那个系着花围裙的鲁明吗?他不是做IT的吗?怎么会跑到我们玩具公司来了?

老板径自带着他走到艾艾面前:“这是我们公司的首席设计师艾艾,这是大兴软件公司的鲁明。大兴公司想要订做一系列随软件附送的玩具,时间很紧,从设计到出品只有6天。艾艾你全盘跟进吧。”

原以为这样的巧合只会发生在故事里,没想到艾艾也会变成故事女主角。

一整天,鲁明都和艾艾的小组泡在一起,玩具的初步构想已经出来,以大兴公司最有口碑的一套游戏主人公为原形制作一套公仔玩具,要用足够好的材料和足够炫的造型,这样造价会高一些,但会迅速成为青少年追捧的对象,对大兴公司的形象和软价销售大有好处。

开一整天会,好累,一下班,大家收拾东西一哄而散。艾艾不动,鲁明也不动。

接下来,做为设计主创的艾艾的重任刚刚开始,首先她要熟悉游戏里的主人公,并从中挑选出适合做玩具的人物,惟一的办法应该就是——玩一遍。可艾艾不是游戏高手,要她玩通全场没有一个月的时间恐怕是不够的,只好请鲁明代劳。

他们在办公室挑灯夜战,一人一个肯德基外卖套餐,鲁明主打,艾艾拿个素描本在一旁看。

这一天,游戏还没玩到最后艾艾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发现鲁明还在兴致勃勃地打游戏,自己的脑袋舒舒服服枕在他背上。

睁开眼睛,艾艾没动,保持原姿势发了一下呆,她想:“有这么个人陪着加班还真不错。”

第3天

艾艾就是艾艾,她这首席设计师可不是白当的,只在家窝了一天,她便把整个系列的设计图全都画出来了,Mail给鲁明,不到一个小时鲁明便给她发短信:“公司已通过,同意投产”。

艾艾喜欢和这样的公司合作,干脆利落,爽!

鲁明的第二条短信接着发过来:“为了犒劳你的辛勤工作,下面三种方式请自选:1、请你到外面吃顿大餐;2、到我家我给你做顿大餐;3、我买菜到你家做顿大餐。”

艾艾一看笑了,好家伙,不管怎么着都是一顿白吃的大餐。他家?我家?刚认识他两天,算了,还是冒着非典的危险出去吃吧。

她发了个“1”字过去,回复马上来了:“二十分钟后我来接你。”

艾艾腾地从床上蹦起来,手忙脚乱换衣服。好久没有这样的待遇了,现在的男生,约会时能准时到就不错了,还到女生楼下接?

吃的是意大利菜,鲁明提议的。那家叫Milanno的小餐馆,装修得像森林木屋,店主是个年轻的意大利姑娘,艾艾一看就爱上了这个地方。

艾艾打趣鲁明:“这种地方你都找得到,和女朋友来过吧?”这样的玩笑不像艾艾的风格,说完自己都觉得脸红了,幸好暗暗的灯光也偏红,鲁明只看到她眼波流转,煞是动人。

“是以前的女朋友告诉我的。”鲁明大方得让艾艾吃惊,“不过我们还没来这里就分手了。因为我们性格都太强,针锋相对两败俱伤,不如分手。”

艾艾不知怎么接话,自己何尝没有一个这样的故事?交往一年的男友曾经痛心疾首地控诉:“你看你,凡事不让步,什么都要以你的意见为准,哪像个女人?”

可是,现在的女孩,从念幼儿园起就被教着要争第一,上班了又要在办公室和男人一争高下,要她们像传统女子一样温柔贤淑,可能吗?

艾艾心灰意冷,把盘子一推:“我的性格也很强。”

鲁明瞪大眼:“你?才不会!大家说玩杀人你就杀人,说打牌你就打牌,说吃意大利菜你就吃意大利菜,看人吵嘴你瞪着眼睛都不知怎么吵起来的,你随和到懵懂啊,傻姑娘!”

艾艾糊涂了,这是自己吗?怎么和前男友眼里的厉害女子完全不一样呢?

这一夜,艾艾在想,自己的性格到底是怎么样的?

第4 天

才说艾艾随和呢,她就对鲁明发了大大的一通脾气。

让助手把设计图拿到工厂做样品,艾艾再三讲解几个容易弄错的细节,助手大大咧咧说明白了,艾艾不放心,又打电话追到工厂强调一次,助手还挺不耐烦。样品出来一看,还是弄错了。

艾艾铁青着脸把样品推回去:“去厂里返工,费用你自己掏。”改一套样品,少说也要几千块,助手哭丧着脸,想求情又不敢。艾艾早就不满助手的这种工作态度了,什么事不懂不要紧,虚心一点多问就好,可她偏偏不懂装懂,多说几次还不听,这样的助手,除了添乱,要她何用?

鲁明做和事佬,让助手先去工厂,再劝艾艾:“先去厂里改吧。费用怎么算再说。”

房门一关上艾艾就火了:“再说?怎么说?你们公司掏钱?只怕你们老板也不干吧?”

鲁明再劝:“就把玩具成本提一提好了,反正做这批赠品的预算充足,你放心,我来搞掂。”

艾艾更火了,指着鲁明的鼻子骂:“我们公司的事你凑什么热闹?她犯的错她自己承担,你凭什么帮她?”

鲁明一听笑了,艾艾虽说是头儿,却是和助手差不多年纪的女孩子,他这么明目张胆地帮那个助手,好像是有点不太妙。

他嘻嘻笑着凑上去:“你吃她醋呀?”

艾艾瞪大眼望着他,脸腾地红了,她转身出门,把门砰地摔上,扔下一句:“神经病!”

第5天

再做出来的样品仍然有不满意的地方,但是按照进度今天必须开始做成品了,艾艾只能亲自到厂里督阵。

她最怕下厂。虽然厂房条件几经改进,玩具厂的空气质量还是不行,充斥着浓浓的塑料与胶水味,艾艾只要呆上一两个小时就会头疼一整天。每次不得不去工厂,她都恨不得戴上防毒面具才好。

艾艾心烦意乱,戴着医用口罩也没用,反而要更用力地呼吸,头更晕。想早早离开这个地方,又怕最后出乱子,只能强撑着。

鲁明来了,艾艾不理他,全当他是来视察生产进度好了。他变魔术一样递上一副深蓝色小花点的口罩,比艾艾的白纱布口罩好看多了。可她不领情,冷冷甩过一句:“口罩我有,没用!”

鲁明好脾气地解释:“这是防污染口罩,中间有活性炭的,对非典不一定有效,对付有害气体最好。”

艾艾半信半疑戴上,大吸一口气,果然不再有那么浓的异味。又不好意思就此和鲁明和好,只得恨恨地问:“你怎么会带这个东西来?”

鲁明神神秘秘一笑:“不告诉你。”

再不告诉艾艾也猜得到,那小助手工作不上心,察颜观色最是厉害,奉上这一招,讨好了艾艾,又讨好了鲁明。

正好有师傅喊艾艾,她头也不回跑过去,刚巧不用尴尬面对鲁明。

手机短信马上追到:“非典时期不宜出外就餐,请选择:1、到我家我给你做好吃的;2、我买菜到你家做好吃的。”艾艾哭笑不得,这人,想出一个招术怎么老用呢?她回过去:“我选3。”

回答是这样的:“3、以后你要天天吃我做的饭。”

那天的晚饭是在鲁明家吃的。

他的公寓小而整洁,简约的北欧风格,又养眼又舒服。

鲁明快手快脚做菜,艾艾也破天荒地积极帮忙,因为她一眼看到厨房里有好多从没见过的小机器,玩具设计师艾艾把它们当玩具了。

有金属的蒜泥器,亮晶晶的,上面有个像开瓶器那样的把手,把蒜放在布满小洞的盒子里,一压把手,细细的蒜泥就从小洞里漏出来。还有一个透明塑料制成的料理机,放一整个洋葱在里面,手掌放在圆圆的把手上按一下,洋葱就切成了片,再按一下,里面刀片自动转一转,片片变成条,再按两三下,打开,洋葱变成了小颗粒,用来炒饭正好。清洗也方便,拎起来,所有部件全都像花一样张开,水一冲,干干净净。

艾艾像小孩见了新玩具一样大呼小叫,一边研究,一边把能切粒的东西全切了一遍,害得鲁明计划中的炒萝卜丝、土豆片,一律被迫改成炒萝卜丁、土豆粒,他手忙脚乱收拾艾艾留下的烂摊子,连说:“以后再也不能让你帮忙了,越帮越忙,大厨师还得受制于小杂工,划不来!”

这些小机器,都是鲁明从各种地方搜罗来的,逛街不忘逛逛厨具部,去国外也要看看有没有好用的厨房用品,它们让下厨变成了一件更有趣的事。

艾艾端杯果汁倚在厨房门口看鲁明掌勺,听他讲每件小机器的来历,艾艾想:有个这样的男朋友真不错。

第6天

一整天都在厂里盯着。劣质空气让艾艾头痛欲裂,下班时走出厂门,艾艾一个趔趄,要不是鲁明眼疾手快扶住,差点一头栽倒在地。

“紧张了五天,我带你去轻松轻松?”

艾艾有气无力:“又去吃啊?你不怕把我养成大胖子?”和鲁明在一起,要说有顾虑就是这个了,艾艾实在无法抵御鲁明的美食诱惑。

鲁明摇摇头,神神秘秘把艾艾塞进出租车。

左转右转,转到老城区,在一幢小洋楼前停下。上得楼去,隐隐约约传来音乐声,进一道门,穿过长长的甬道,眼前豁然开朗,一个大厅,一台老式收录机放着舞曲,一群老年人正双双对对翩翩起舞。原来是个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

老人们纷纷热情招呼:“鲁明,今天有空啊?这漂亮姑娘是你女朋友吧?”

鲁明很快陪一位穿大红裙子的胖老太太跳起来,一位戴鸭舌帽的先生走过来向艾艾做个请的姿势,非常绅士。

艾艾凝神听音乐,是慢三,最简单的,只在好多年前的校园舞会里跳过交谊舞的艾艾也不怯场,老先生跳得很好,艾艾被他带着跳出好多花步。

几曲下来,艾艾发现头也不痛了,原来音乐和舞蹈是治头痛的良药呢。

下一曲响起,是快三,艾艾忙在墙角坐下,这个她当年就没有学会,不敢。可是鲁明径自向她走来,也像老绅士们一样做个标准的请舞姿势。艾艾想一想,不怕,大不了就是头晕嘛。

鲁明也带着她跳了几个基本步,搂着她的手突然一紧,艾艾还没明白过来,身体就随着音乐一圈一圈旋转起来,她有点怕,又有点High,头晕起来,脚好像没落地,像在天上飞,艾艾开心地仰着头大笑,她想,可惜了,要早知道穿那条墨西哥风格的大舞裙,转起来不知多好看。

音乐停下来,四周一片掌声响起,鲁明的手却没有松,托着艾艾的腰把她送回椅子上。她脚步踉跄,根本分不清东西南北,要是没有鲁明扶着,她肯定又是咕咚一声晕倒在地。

中场休息,老人们围过来,争先恐后向艾艾表扬鲁明,“现在难得有这么踏实的年轻人了”、“小鲁好啊,有空就来陪我们这些老人家。”……艾艾听得笑靥如花,觉得自己完全有理由怀疑他们是鲁明找来的托儿。

走出门来,艾艾觉得全身的疲惫一扫而空,神清气爽。鲁明得意地笑:“好玩吧?下次我再带你到另一个地方去。”

艾艾斜斜瞟他一眼,没提问,反正他也不会说,白白让他得意。她想,按他的作风,下次就该到儿童福利院了。

第7天

今天交货。

工人们加了一夜班把货赶出来,艾艾和鲁明一大早都到厂里,亲眼看着一件件小玩具分门别类入箱、装车,跟车送往大兴公司。大兴公司的负责人验货、签字。

全部忙完,天都黑了。

艾艾累得两眼发黑,只想找张床扑上去睡它个天昏地暗。

鲁明把艾艾送到家,艾艾趴在沙发上就瘫过去了。鲁明再到楼下超市买些半成品,切好弄好才喊艾艾起来吃。

小睡了一会,艾艾精神好些,这才觉得饥肠辘辘,火腿肠都变成人间美味,更别说鲁明煮的肉酱通心粉。

鲁明出奇地沉默,艾艾把盘子里的粉一扫而空才发现这一点。她有点紧张,是不是刚才我的睡姿太难看吓住他?是不是我的小窝太乱让他失望?

吃完饭,她抢着把锅碗瓢盆收进厨房,鲁明要洗她坚决不让,“说什么都是到我家做客,让客人做饭已经很不好意思了,厨房我呆会儿再收拾!”她要做个好主人,争取加点印象分。

坐在沙发上看电视,鲁明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艾艾急了,鲁明这才毅然拿出一叠东西慌慌张张塞在艾艾手里:“艾艾,我,我很喜欢你,以后这些东西请你替我保管,以后我的钱都由你来管……”

艾艾的眼睛瞪得老大,视线从手上滑到鲁明脸上,又从鲁明脸上回到手上,她完全懵了——她的手里,抓着三本银行存折!

7天以后

艾艾从此被鲁明又老土又新款的定情信物套牢,做了他饭来张口的幸福小新娘

冬季恋歌.txt

冬季恋歌

作者:郑虹 文章来源:《女友》 点击数:3624 更新时间:2005-5-22

很多年,江南的冬天不曾有过白净的雪了,似乎已经习惯不用背负厚重的大衣,穿梭在繁忙而无序的生活中,不知道明天的我是否依然能如今天这般洒脱和无谓。室友总结出来的结论是“你该找个男朋友了。”男朋友?没想过。生来不受束缚的个性,只会打闹、玩笑,不曾有过认真对待的时候,甚至想着毕业后,进“净慈庵”研究佛学算了。室友的甜蜜、泪水,看在心里都让人困惑和无措。号称“爱情天使”的她们都这般辛苦与容忍,我?不想,不敢想。

今年的冬天下雪了,虽然只是飘飘洒洒、淅淅落落,望着草坪上披盖着的银白色的雪,贫瘠光秃的地面不见了,心情也随之开朗了许多。吝啬的阳光终于大发慈悲,暖暖地照在身上,虽然也只有微微的点点滴滴,但足以令人神情气爽,令人畅想。

室友找了个男朋友,比我们高两届,见过他的人都说他长得像道明寺,黝黑的皮肤,不顾一切的目光。我却不这么认为,消瘦、单薄,是我的结论。一个男生如果长得不够结实和强壮,即使有一张像贝克汉姆那样俊俏的脸,也是远远称不上“帅哥”的,更何况那天晚上在那条“爱情跑道”上见到他,我独自一个人穿梭在这么多对情侣之中,脸红心跳得急急忙忙跑开,也就扭头时,扫了他一眼。如果对一个人的第一感觉不够刻骨铭心的话,很难会对他产生好感。这是我一贯的两个看法,很多年了,都不曾有所改变。

初冬的夜晚,有少许凉意,星星很少,弥漫着似乎会令人窒息的空气,我却突然兴致高昂地想拉着室友去打篮球,室友百般的不愿意,只顾着低头发短信。她文静纤弱的身躯,经不了我的拖拉,还是被我拽到了球场。

“给你介绍个教练,怎样?”室友喘着粗气,冲着我说。

“当然好啦!”我已经开始胡乱投球了。很久没有碰球了,一点球感都没有,连球也抓不住了,真是可气,有个人陪练,也好。

没多久,我已经累得坐在球场边了,室友露着甜甜的笑容,看着我,又不时地往球场大门看去,原来最终出现的是那个人。

他象征性地冲着我点点头,指指我手中的球,我木然。看见室友狡黠的目光,我似乎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球兴骤减,毫不规律地拍个不停,他闷声不响地截走了我的球,娴熟的运球、漂亮的三步上篮,球进了!真帅!我是说他的球技。

很显然,他是受室友所托,要开始“教训”我了。我这个人最受不起激将法了。

如果一个男生这般冷漠,有这般肆无忌惮地对待一个女生,那么他是极度讨厌的。

我“愤怒”地抢过他正在炫耀的球,运用我蹩脚的功夫,秀了一番我的“十八般”武艺,在失去身体重心的情况下,终于歪歪扭扭地把球投进了篮筐。

真是懈气!正当我喘着粗气,连自己都想笑话自己的失态的时候,他终于开口说话了,很可怜的一个字“好!”

真不容易,我尴尬地看了一眼,又回头看看室友,她瘦小柔弱的身体,微微有些颤抖。冬天的夜晚,不时有丝丝冷风吹过,寒意随着呼出的气体,一直在身边回转,想要离它远远的,好难。他心疼地抱抱她,搂着她走出了球场。我苦笑了一下,走着不成熟地“三步”,漫无目的的。

很快,他又重新出现在球场上。“十个球,站在三个定位点,自个儿投球,谁进得多算谁赢。你先来!开始!”不等我回答,他就已经把球扔进了我的怀里。“跟我一样的自以为是!比就比!”我这样想到。

总共二十个定位球,很快就结束了。这种运气比技术更占比重的比赛,往往是以技术较差的那一方获胜而告终。正当我自鸣得意的时候,他努努嘴巴说:“走,请你去喝奶茶!”

“不用了,谢谢!我要回去洗澡!再见!”我抱着球,头也不回地就走了。

如果两个人的个性太过接近,尤其是都太过要强,都太过冲动,对彼此是不会有好印象的。

生活依然如白开水般平淡,偶尔激起的几朵浪花,随着时间的流逝,残存的记忆在脑海中慢慢淡化。和同寝室里人的关系就像时好时坏的天气,亲密的时候,可以睡在一床被窝里取暖,疏远的时候,进了寝室门可以不说一句话,倒头就睡。不知道是自己的原因,还是因为她们都有了男朋友,在很大程度上与自己的生活方式出现了差异。不过,我一个人生活惯了。人就是这样,渐渐地麻木了,慢慢地无情了,最后只留下淡然的一笑,却不在心里留下痕迹。无所谓了。

她们又说开了:“你该找个男朋友了!”

我笑笑,无语。

今年元旦没有回家做乖乖女,留在学校陪一个同学做勤奋的书虫,也就是在前两天,和她打赌输了的结果。空荡荡的教室里就我们两个人,真想大叫:“我们去玩吧!”她却一副专心致志的样子。算了,由着她吧,我一向都是很好说话的。

来了个电话,陌生号码。

“你好!”

“你好!”

“我是川!”

居然是那个“道明寺”!他怎么会知道我的号码的?他为什么要打电话给我?

“明天有空吗?”

这个人真是奇怪,表面上一副很酷的样子,却可以在他女朋友不在身边的情况下,这般唐突地约会他女朋友的室友,真是不可思议。想编了个谎言推脱算了,却不争气地故作沉思起来。

“你要是有约的话就算了吧。本来想叫你陪我去做近视眼激光手术的,我同学都实习去了,我也没什么朋友……”他似乎很失望的样子。我一下子被怔住了,像他这种自以为是的人,也会向不相熟的人吐露心声。

“被依(我室友,他女友)知道了不太好吧?”

“我们已经分手了!”他说得有些颓丧。

“不会吧?!她怎么跟寝室的人都不说啊!”我惊诧地大叫起来。

“是吗?”

“哦。那好吧。那我们明天大门口等吧。”我是个很有怜悯心的人,虽然对于他这种情况,再多的怜悯都是可笑至极的。但是我最终还是答应他了。就算是代替室友做得最后一件事情吧。

“谢谢了。”带着少许宽慰与兴奋,他挂上了电话。

回寝室后,一直在想自己的行为到底是出于什么居心?是同情他失恋之后的孤单,还是为了能找个出去走走的机会,抑或是想看看他颓废的样子,一种幸灾乐祸的心情。挺复杂的,头一次会被一个自己曾经讨厌的男生搅乱心绪,这不像是我的作风。即使是陪其他男生去逛街买衣服,也是心宽体胖的,从不在意别人会认为我是他的女朋友。

室友这是怎么了,这么重要的事情也在寝室里守口如瓶,怎么也得知会一声,不是说我们会干预她的决定,只是避免以后大家见面了说错话嘛。立刻跟室友通了气,她只是以“性格不合”作为搪塞的理由。一般情况下,不管男女,如果是以“性格不合”作为分手理由的,旁人都无需再追问下去,凝固的气氛,沉闷的空气,足以令人窒息,不会再有令人信服的理由了,沉默是最好的回应。

和“道明寺”见了面,我们都象征性地笑了笑,寒暄了几句,上了公交车。我的眼神也不知道往哪里放才好。明明不欠他什么的,现在似乎亏欠他很多似的,真不该陪他来这一趟,真想立刻掉头就走,我讨厌这种若即若离的感觉。他一直都看着窗外,木讷的样子。我不自在地搬弄着手机,企图让自己平静下来,但就是慌乱地不知所措。我的无所谓,我的不在意,我的满不在乎,都到哪里去了,这个我曾经如此不屑的人,在打球之后,除了打过几个照面,而且当时他和室友仍处于平稳期,再也没有说过话的人,有什么能耐让我如此地不能自我?我早上是不是吃坏了什么东西?我的胃病是不是又犯了?除了我依旧不是平常的我之外,其他一切都正常。可笑。

到站了,他指指前边的一幢楼,“就是这了。”径直地走了过去。做手术的人很多,排队、拿牌号、等叫号、身体检查,一系列的程序都是他一个人完成的,似乎忘了还有一个我,是他自己要我陪他过来的,这人就是这样的自以为是,我的第一印象是不会错的。

当然,既然已经陪他到了医院,总不至于掉头就走吧。耐心地在一旁等着,看见其他病人带着眼罩,摸索着前进,心里挺怕的,可以感觉到他也很紧张,毕竟是在眼睛上做手术,谁又能保证手术的完全无误呢?几乎每一个病人都由家属搀着走出手术室,嘴里还不停地安慰着,虽然病人的脸上挂着轻松的笑容,但是看得出他很担心。这下弄得我不好意思了,推了他一下,笑着说:“没事的,看,十分钟就可以搞定的事情!”

他也只是笑笑,是苦笑。

接下来是一阵沉默,我漫无目的地翻着杂志,他就在沙发上画着圈圈。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其他病人一个一个地走出手术室。紧张的气氛更加沉重与浓郁。我怎么比自己做手术还紧张呢?要做手术的人,我与他可以说是毫无深交,甚至连朋友都谈不上,出于自己都搞不清楚的理由,坐在这里,我为什么会这么在意这段等待的过程?这段短暂,却又是这么漫长的时光,这与我何干?

“18号!”

终于轮到“道明寺”了,他深深地吸了口气,看了我一眼,径直走进了手术室。我的心跳得更加地快,顾不了医院的规章制度,跟着他就想进手术室,被hushi赶了出来。“在门口等!”

冰冷的一句话,我呆呆地怔在那里。反反复复地在门口踱步,一来一去,这十分钟就如同十年,这般漫长和难熬。我这是在为谁焦急?为谁心神不宁?真是莫名其妙!躺在手术台上的那个人,我曾经这么地讨厌他,他的性格与我格格不入,我何苦在这里无缘无故地折磨自己的神经,真是不可理喻!

容不得我再一次审判我自己,他已经走出了手术室。当hushi将他的手交给我时,我已经没有办法让它悬之空中,毕竟他现在是一个病人,他刚刚受过皮肉之苦,再大的恩怨也不是现在可以清算的,何况我们似乎也没有什么深仇大恨。

左手搀着他的胳膊,右手拉着他的手,慢慢地,慢慢地走过一段长廊,然后是一段楼梯,接着是大厅。我们无语,只是默默地走着,我扶着他。

现在的他是那么的无助,我就成了他的眼睛!真的,这样奇妙的角色转变,就像是观音点拨,鬼使神差,我根本就没有准备,但是我别无选择。

更换病例卡、询问医生意见、拿药,变成了我一个人的事情。该是回去的时候了。扶着他走出医院大门,站了好久,拦不到一辆出租车。没办法,只能往前走走。马路上,他就是一个盲人,迟钝地被我牵着。路人的眼神让我很不自在,他们为什么这么看我?就算是助人为乐,也应该是赞许吧。这时根本就没有时间忿忿不平,一边看是不是有空车经过,一边注意看路,别让他摔倒,这个差事真是让我受够了。他居然没有一点表示。都说女人矜持,没想到男人的矜持更可怕,不对,男人不应该叫矜持,应该是大男子主义。

又是一段漫长的等待,只是在大马路上,吃饱了灰尘,他开始喊“痛”,我不知所措。出了让他坚持,我只能祈祷赶快来车回去。这次的祈祷被天帝听到了,终于有了一辆车。急急忙忙地扶他躺下,发现他已经流了很多眼泪,虽然这泪不是因为我感动而流,但是心里顿时很不是滋味。轻轻地帮他擦拭眼角的泪痕,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到他的脸,真的挺像道明寺的,她们没有骗人。我偷偷地笑了。

因为不能摘下眼罩,只能等眼泪顺着眼角留下来的时候,才能用纸擦去,不停地左右观察,真是有些措手不及。

“谢谢!”他突然对我说。

我被吓得缩回了手,瞪大眼睛看着他。幸好他看不见我的模样,我瞪大眼睛的时候是最丑的。语无伦次地答着“不用谢”,他也傻傻地笑了。

坚硬的冰山破了,融化了,就在这一刹那。瞬间绽放的光芒能够如此地耀眼和光亮,这是无法想象和预料的。不明白自己到底是在怎样的情况下,改变了对他的看法,仅仅是因为那句“谢谢”?那是我应得的,那是我“不计前嫌”帮助他,理所应当的。没有理由这样就能打破我心中的壁垒和城墙。但是事实就这样发生了,从愉快的交谈,到孩子脾气的无理取闹,再到后来的可笑撒娇,每一个行为都不是以前的我,那个不谙情事,过着世外桃源般生活的人不见了,可以说是小女人了许多。

元旦假期的后半程,自然是照顾“道明寺”了。直到他的眼睛“重建光明”,我的“使命”也算完成,是该说“再见”的时候了。男女之间,如果有一方因为对方而感动了,纯洁的感情往往会变质,暧昧、朦胧中产生自以为是的爱情。

于是,我们走在了一起。

所有知道这件事情的人,都诧异极了。室友们绝对地张大嘴巴、瞪大眼睛,难以置信。我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议,我的初恋对象居然是我曾经这么不齿的、曾经是我室友的男朋友!真不知道是高兴,还是哭泣。虽然时代已经进步得可以什么都不管,但是像我这样一个曾经这么不屑恋爱、不懂恋爱的人都会如此闪电般的谈恋爱,太阳真得打西边出来了。

初恋是甜蜜、幸福的,这一点我可以肯定。但是盲目的恋爱,带给自己和对方都将是一段青涩和苦恼。校园爱情的剧本往往是树阴下的促膝,跑道边的漫步,寝室楼门口的依依惜别,似乎缺乏所谓的新意和激情。越来越发觉自己是这么的不解风情,也越来越感受到他的自命不凡,越来越觉得我们之间的不融洽。真的觉得我们两个太相象了,我也是那样的倔强与任性,他也是那样的情绪化与不可理解。我们可以一个星期不联系,都是等着对方的一个信息或是电话,却借口说很忙;我们可以在这个周末计划下个周末的出游计划,却在下个周末来临的时候全盘推翻,只是因为其中一个人莫名的理由;我们甚至可以在电话里说自己在外面吃饭,却在食堂打个照面。

可笑,所有的一切发生在相恋两个星期之后。所以,我们当然可以等对方说分手的那一刻。

为什么会是这个局面?别的情侣是怎么开始的?他们为什么可以始终如一地如胶似漆?而我们却完全丧失了在一起的想法,难道在谈精神恋爱。根本不可能的事情。难道只是因为我们的恋爱建立在瞬间的感动、冲动的表白的基础之上?抑或是我们都还是太单细胞,又或者是我们根本就是同类人,情感不能互补?否则他和室友怎会也是在恋爱不到一个月的时候分手呢?突然发现,真的,太多时候,感激过后,冲动过后,除了残留当时的那些记忆,什么都没有了,有的时候,甚至连残存的记忆也可以不复存在。多么可悲。从我见他的第一面开始,我就已经总结出我们的个性太相象,根本无法容忍对方,然而我却自己陷入其中,这又能怪谁?

今年冬季下雪了,很难得,飘飘洒洒的雪花在空中飞舞,真美。一直都很羡慕哈尔滨的大雪,洁白无垠,人的心情也会随之平静、安宁,多么美好的感觉。

今年冬季我唱响了恋歌,也很难得。短暂的两个星期,在懵懂中开始,在懵懂中结束,却足以使我成长,就如同这冬季的白雪,浸化了我的心灵,沉淀了我的思绪。

这曲冬季恋歌,没有裴勇俊版曲折动人,却是我心中永存的瞬间。

断点.txt

静静地陪你走了好远好远

连眼睛红了都没有发现

听着你说你现在的改变

看着我依然最爱你的笑脸

连这条旧路依然没有改变

以往的每次路过都是晴天

想起我们有过的从前

泪水就一点一点开始蔓延

我转过我的脸 不让你看见

深藏的暗涌已经越来越明显

过完了今天 就不要再见面

我害怕每天醒来想你好几遍

我吻过你的脸 你双手曾在我的双肩

感觉有那么甜 我那么依恋

每当我闭上眼 我总是可以看见

失信的诺言全部都会实现

我吻过你的脸 你已经不在我的身边

虽然你不在我的身边

我还是祝福你过得好一点

断开的感情线 我不要做断点

只想在睡前 再听见你的 蜜语甜言

分分秒秒的爱情.txt

分分秒秒的爱情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大学时代》2005年第4期 点击数:4471 更新时间:2005-5-16

她初见他,如但丁初见贝德丽采,刹那间就喜欢上了。媒人说得不错,他果然是貌似潘安的,远远地看去,有点仙风道骨。

而在他眼中,她是太平常了,玄青色的布裙,平常的人平常的貌,显眼的是那一头长发,又黑又亮。他看出了女孩眼中的喜欢和惊叹,这早已习已为常,他身边的女孩总是这样。他早习惯了女孩子的喜欢,所以也就越来越挑了,不时环肥就是燕瘦,但媒人说,这个女孩子不同,像简·爱一样,又温柔又才情横溢。

是听了这个,才来相亲的。他没有想到自己会来相亲,这是什么年代了?是女孩看上了他,托了人家,但媒人没有说破,只说给他介绍个好女孩,绝对和他以前的女友不同。

确实不同。她总是穿素色的衣服,把头发弄得像清汤挂面,妆几乎是淡到极点,没有那些花哨的手饰,让人觉得寡味得很。他极少约她,约了也是迟到,总是迟到,而且有一句没一句地聊。说得无精打采,他是不想再和她谈下去。

因为不心动。

但是,雨潇潇的晚上,接到她的电话,“我听到雨滴声,不禁想起一个人来,那个我喜欢了好久的人,于是我写了好多情诗给他,像少女时代的李清照一样,真是早也潇潇晚也潇潇。”他听了,心一动,没有女孩子给他写过诗,都是电话和邮件,空洞得不可触摸。

果真收了她的情诗。白纸黑字的,像她的人,素素的,他看了,有点热血沸腾,便约了女孩子看电影。

他照样迟到,甚至不知道电影名字。女孩坐在黑暗中,脸上有眼泪,他假装看不到。电影看得心情寡淡,他不懂得女孩为什么会哭,也许女孩就是这样,容易被这些虚拟的情节所打动,屏幕上是黎明和张曼玉,两个人在街头遇上了,然后是邓丽君的老歌《甜蜜蜜》。他前面没看,因为来晚了,来时电影就快完了,所以就更不明白女孩的眼泪,还以为是他来晚了女孩伤心呢。

他想,这算他的恋爱吗?为什么没有那种轰轰烈烈的感觉?于是他依旧是迟到,甚至有些习惯了让她等待,女孩给他写了很多情诗,他都有些厌倦麻木了。但女孩依然热烈地爱着,他过生日的时候,女孩在一个酒吧里为他订了生日宴会,请了很多朋友,但是他却仍旧迟到。等他去了酒吧,老板说,人早走了,只留下了那个生日蛋糕和给他的生日礼物。女孩给他的生日礼物是一块极其精美的瑞士手表,还有一张纸上留下的她的字:是你习惯了迟到?还是习惯让我等待?也许我真的爱错了,我不愿等待一生。再见,我的爱。

就那样结束了一场爱,多年之后他总会想起这个女孩,其实他是一个爱情的迟到者,再找那样纯粹的爱再也没有了,爱走一路丢一路。

后来,他偶尔也看到了《甜蜜蜜》,这次是他一个人从头看到尾,看到最后,他觉得脸上湿湿的。他也哭了吗?那时,他终于懂得了女孩黑暗中的泪水,可惜太晚了。最终他爱上了一个漂亮的女孩,但女孩和他当初的毛病一样,永远地让他等待,永远地迟到,所以,他很快地和女孩说了再见。

如果真爱一个人,就不会让他等待,而是分分秒秒都想和他在一起,他也终于明白当初那个穿青色裙子女孩的苦心,明白她为什么送一只表给他。因为爱情是和时间紧密相连的,为了爱你,可以等上千年,可是,如果不爱,再等千年也是枉然;如果爱她,让她多等一秒都是心疼,如果不爱,才会让她望穿了秋水。但是,他知道,自己明白得太晚了,那个穿素色衣服的女孩子,那个唯一给他写情诗的女孩子,已经永远只能在他的梦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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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离不过是一个华丽转身

作者:玄 圭 文章来源:《深圳青年》2005年第8期 点击数:1402 更新时间:2005-8-2

我去机场接吴小劲那天,深圳的天气一如往常干净暖和,密匝的楼群间飘飞着散淡腥咸的风。我是坐巴士去的,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座位上。机场巴士很豪华,很宽敞,很安稳亦很安静。是星期天,适合我这样一个平时怨尤忙碌的单身女子,妆容鲜艳、心潮澎湃地,迎接一个远道而来的男人。

只是这男人,他此时的身份是林禾的男友。当然这男人,刚刚大学毕业比我小了4岁,纵使他亦单身我也不会牵扯上他。快到机场的时候,林禾打来电话,是要我替她安顿、照顾并看护好她的吴小劲的殷切叮咛。我都有些烦了,不就是为了两个人的辉煌未来暂时分居两地吗?既然放出来了,就应该让他学会展翅高飞嘛。

盈盈答应了她,答应过后觉得有些不划算地报复:我现在正处于情感极度空虚期,心理和生理上都急切需要一个男人,你就不怕我把你的男人给霸了?

林禾爽朗大笑:深圳有很多空虚饥渴女子,你不是。你贪恋的那个男人,不也是在我的地盘上吗?我哑然,看来林禾是抓住了我的软肋,她知道我对爱情的笃定和执拗,她知道至少现在,我还在为上海的某个男人死死困守。

吴小劲裹着大上海潮湿繁华的气息驾到,比我印象中要稚气些,一副刚出校园的青涩敦厚模样,见到我时乖乖地叫“小玄姐”,忙不迭地从包里翻找林禾给我带的礼物。某个人并没有托他带给我什么,比如我爱吃的粽子,或者一句简短叮嘱。

我们打车回家,驮着一个来深圳闯天下的男孩沉重的行李,向我的家进发。

上楼的时候碰见房东,这个长着一双地道三角眼的老男人,看着我身后的吴小劲说:终于把男人也接过来了,很好很好!吴小劲尴尬地跟他解释:我是她弟弟,请您不要误会。这个小男人,不说话没人以为他是哑巴!我把我的房间留给了吴小劲,我答应过林禾要照顾他的。

去办公室熬了一夜,深夜接到上司电话,暧昧地说过来看我,我撒腿而逃。剩下两天去了酒吧,坐在荫蔽角落,端着晶莹的杯子喝冰啤。深圳是个好地方,它能把一个足球女盲人整成十足的球迷。我在和一群男人狰狞地叫嚣,抨击中国队的愚笨时,突然想起上海的某个人,他此刻也应该在家里,也许是一个人,和我一样,看着同样的场面做着大致相似的动作吧?

林禾说,其实你把客厅让给小劲就行了,女人应该要有高质量的睡眠。我说你想想啊,把一个男人放在家里睡觉,让我的邻居看见了多撑我的面子呀。林禾笑嘻嘻地,是做给他看的吧?要不要我帮你去看看他?我说不看就意味着看不见不看见,你还是别去了。

吴小劲的房子在北边,我住在东边,要相见需要穿过整个深圳将深圳一切为二。房子是我跟他找的,一来便宜,二来我实在没有心力替一个女人长时间照顾她的男人。他走后,我的房间里萦绕着浓郁的味道,淡淡的香水味和浓烈的男人味混合,缠绕在我的枕头与被褥之间。伏下(禁止)去,做了一个贪婪的深呼吸。别人的男人碰不得,闻闻余味总是可以的吧。

吴小劲常常来电话,宣泄初到深圳的艰难和不适,宣泄他对林禾的想念。我说我想念一个人的时候,是想念他的拥抱,你想念林禾什么呢?他说他想念她为自己挠痒痒。学音乐的林禾有一双无比美丽聪颖的手,那双手甚至要比她的脸孔更精妙一些,恰到好处的指甲长度,手指修长白皙干净绵软优柔。

我和吴小劲,因为林禾的嘱托和信任,当然会有些来往,真的只是来往,说约会是不合适的。反正专情执着的我们,都处在了一个感情专注成了罕物的城市,我们需要用一些健康活动打发假日。

吴小劲每次到我这边来,骑一辆鲜艳的山地车,驮着水果蔬菜和零食,哼着小曲穿过我的小区跑上我的8楼。他来得多了,我的邻居和身边人便以为,他是我的男友。被认为有男友或者是男人其实未尝不好,在深圳,一个女人可以单身,但是没有与男人来往无疑有些可怜。

比如某一天,我去小区的小店租碟,肥胖的女店主色迷迷地跟我推荐一种避孕药,说是从香港过来的,吃一颗管3个月。我委婉羞怯地谢绝,说我不需要。她说我知道你是好女子,但现在你那个小男友每周都过来呀,用套套很麻烦的啦。她的表情有惋惜和劝解,我只好掏钱把那东西买了。

我处在一个人人都坚持爱情精神皆可抛,但生理需要不可慢待的地方。所以像我这样坚信只可跟爱人亲热的女子,居然会在一个近50岁的女人眼里,显得那么需要避孕药。买就买了吧,或许某一天我会庆幸:幸好早早地准备了它。

我有下厨的嗜好,系着色彩艳丽的小围裙,将长发高高盘起,将菜式从平时的一个增加到三个或者四个,将小电饭锅撑得满满的。然后看着饥饿稚气的吴小劲,一边狼吞虎咽地吃一边夸赞我。这样的情景可以无限鼓励我。

我偶尔也去看吴小劲,我每次到达的时候,他基本上都是穿得极为清凉,在他那间和民工比邻的小房子里,接着电话线在电脑上看黄色网站或者电影。他好像已理所当然地把我当成大姐,任我自由来去瞥他的隐私。我常常给他整理房间,搓洗衣服下厨做饭。是的,这也是安贫乐道的一种方式。

有一次,吴小劲面目痛苦地背起手来挠痒,看见我站在一旁便要我帮忙。我犹豫片刻探出手去,我的指甲粗而钝,它们在一个年轻男人皮肤上游弋,发不出任何声响。

吴小劲开始吃吃地笑,他显然不满意我这双为他挠痒的手。我收回手来,他却突然不笑了。我问你想林禾了吧?他说你想他吗?我们谁都没有回答,在深圳某个破旧的民房里,一个寂寞的男人和一个寂寞女人。我们在拥抱的时候泪流满面,我们快被寂寞逼疯了。这样说的时候其实我没想他,我不知道吴小劲,他是不是和我一样,想的也不是林禾?

一不小心,越过了一直困守的边缘,幸好这边缘无关情感道德仅仅与风月有关。我跟吴小劲说,就这样吧,就当什么都没发生。他低着头,像不小心犯错的孩子,他更愧对的,应该是林禾吧。然后吴小劲用他那辆山地车送我,我被搁在他高高的三脚架上,他弓着身,从我的腰间探出头来看路。深圳起风了,那么空洞的冷,我的寂寞和惶恐被高高端着,无人欣赏也无人认领。

曾经我以为自己故意以懵然无知的姿势,从繁华的上海逃到同样繁华的深圳,会给他一个丰盈安静的空间结束他和某个女人的纠葛。可是林禾这个蠢笨的女子那天跟我说,昨天他找到了她那里,他说他一直爱林禾。林禾她跟我说,用发誓的语气,她只爱吴小劲,像我爱他一样。她还跟我说,回来吧,顺道把我的吴小劲也带回来。

原来有些时候,朋友比爱人更面目可憎。你们明明在一起了,为什么还要这么平和地解释给我听?幸好有一年时间的疏离,幸好深圳这地方让我渐渐醒悟,男女之间的某种需要,比爱情或友谊更值得信任。

我打吴小劲的电话他不接,他应该是认定,我找他,无非就是因为难耐寂寞。我坐在去他家方向的车上时,尽量让自己显得不那么寂寥和落寞。可是吴小劲搬家了,不知去向,应该是逃避我的追杀吧。林禾可能已经跟他说了,谁叫我是在深圳游荡被人遗弃的单身女子?我回家,却突然在楼道上碰见吴小劲,他说刚换了好点的工作,于是搬到这栋素质财富兼具的单身女子云集的楼里来,他说如若在我的眼皮底下遭遇诸多艳遇,那末,林禾就可以对他万念俱灰。

吴小劲说,小玄姐,其实隔离就是分离的一种华丽形式,他说小玄姐我其实是很俗气的男人,跟他一样,喜欢上了一个不该喜欢的女人。我抬眼,看见他无比明亮激动的眸子在阴暗的楼道闪烁。我说,小吴同志,我可以在你痒痒的时候跟你挠痒痒在你寂寞的时候陪你睡觉,但是我,不会庸俗到和另外一个女人交换男人的地步。这样龌龊的事情,只有电视里才有。

恰逢有男人,具体说是一个一直觊觎着我的不错男人找到我。他说他刚买了新房子,有长长楼梯的那种复式。我说我跟你一起按揭吧,既然我不能给你爱情,那么让我出点钱,好让我坦然地以爱人的名义住进去。他说好,我便乒乒乓乓地搬家,在深圳的午夜,我像一只老鼠,从一个还没被我照看得足够好的男孩身边,仓皇而逃。

有一天林禾她跟我道谢,她说他去美国了,而吴小劲终于决定回去。我于是去送吴小劲,明明知道他回到上海也是以造访而不是回家的方式。揣着我2年没摸过的C照,开着别人的车。吴小劲坐在我旁边,他当然要比一年前成熟英俊许多。快到机场的时候,他突然背对着我,小玄姐,痒痒很痒痒……

我伸出手,已经蓄成凛冽尖细的指甲,在一个男人的后背上,我闭上眼睛,留下无数道寂寞狰狞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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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

作者:纪秀明 文章来源:原创地带 点击数:7017 更新时间:2004-12-27

经历了那么多感情的风雨, 已经陌生了心动的感觉, 以为从此自己不再相信爱情, 却发现, 不相信的是爱的功能, 而不是爱的感觉。

经历了一场撕心裂肺爱情之后, 君说再也不愿意相信爱情。以后的日子, 君飞快地接受了一个条件很好的男人,君的爱情变得让我们伤心,她对物质充满了可怕的贪婪,飞扬跋扈得让她的男友以为她就是这个样子,就是这个城市所有女孩的样子。只有我们知道曾经的君的样子,那个为了爱情生生死死、悲悲切切的君。君肆无忌惮地嘲笑我们青涩得不懂现实的爱情,君的飞扬下,隐隐透着孤寂的落寞,但是君说一切都无所谓,君说,我要把生活简单地过,要简单的猪样的快乐。

如果不是那次偶尔的“邂逅”,君的日子也许永远会这样,平静得不再有一点点的涟漪。

君有军人情结, 君经常看海军的蓝,国防的绿到发呆。一个偶然的机会,她闯入一个叫“老兵情怀”的聊天室,君喜欢默默的看着屏幕,看着很多与军人有关的资讯与气息,品位久违的熟悉。君觉得自己在慢慢流淌,与他们消融在一起,君喜欢那种静谧而虚幻的感觉,她起个很有味道的名字“流冰”。君一直默默关注,从不说话。直到有一天,一个冒失的过客跟她说了句话“WHERE IS ME” ?君觉得很好笑,暗笑此人在中文硕士面前居然敢臭屁,君喜欢孩子般恶作剧,她娴熟的英文,飞快的打字让对方措手不及。君是个双重性格的女孩,她经常觉得赵薇《绿茶》中上双重性格就是自己的表现。网络的虚幻更让君有自我释放的感觉。过客是位陆军的上尉,他想考研究生,休假的时候,在网络上练习英语,不小心闯入这间聊天室。两个人的聊天很平静,很简单,却投入而温馨。第二天,当再次见到他的名字,君心里莫名地有种喜悦与感动。

一个夜晚, 很晚的时候,君接到一个电话,是过客的电话,过客与君聊得很久,君很神秘地告诉他,自己对考研究生很在行,可以帮助过客提供信息与参考意见,君从考研需要的资料分析到考研需要的心理与过程准备,他听呆了,然后,默默问了一句:我觉得你经历过。君爽然大笑,然后坦言自己是三年级的研究生,现在正在一所大学实习。君是个很有自己想法与见解的女孩, 几年的中文素养使她很有个性魅力,过客是在军队九年的军人,言谈中那股深沉与稳重的感觉迷眩了君。那晚他们聊天很久,尽管长途的电话很贵。

君的善良让君困扰,君对过客说,当我哥哥吧……他沉默好久,然后说, 你的任何决定我都接受。君习惯了对哥电话的期待,从厦门到大连,,电话成为他们感觉彼此存在的唯一依据。他们很好得保持彼此的神秘,不愿意惊碎彼此美好的感觉,小心翼翼。

一个深夜,君接到哥的电话,电话的另一端传来模糊而悠扬的海涛的声音,哥喜欢音乐,哥问:喜欢这音乐吗?君无声地哭了,君沙哑的声音问哥:为什么你才出现?哥嗫嚅:君,这是网恋吗?

君觉得自己很有罪恶感,可是又不知道到底谁犯了错。哥说:“君,有一件事情我想告诉你,你曾问我介意你长得什么样子……认识你的日子,你给了我生活新的感动与期待,是高是矮是长是短都不重要,只要你真实的存在。”君的泪水无言的滑落。

哥说,自己坐在电脑前看君的照片整整1个小时,三张照片。君笑问,自己是不是很难看? 哥笑:你这小丫头,就这句话谦虚。

那些日子,君神思恍惚,不知道自己如何面对自己的现实。电话里的君很焦灼,哥的恋人般的试探与细腻遭到君的粗糙的回避与反驳。君说,我不知道我们会走到什么地方,我不知道是谁犯了错,自己感觉像吸毒一样,沉溺。哥答应我,永远都不要怨恨我,我本无心,我不知道会遇到你,否则,我不会上网。

“可是我无从选择,我曾经以为不需要爱情,我选择出卖自己,选择意味责任,现在无权选择。”

“君, 别哭, 现在不要选择,给自己时间,我等。”

“哥, 爱情重要吗?”

“你是个需要爱情的女孩,因为你是精神的。”

雨夜,哥打来电话,“君,为什么不能让我走近你?……”

哥喝酒了,隔着电话线,君闻到了哥浓浓的伤心和迷离。

“……我怕,我怕爱走到尽头,我怕生活的琐碎和消磨。”

美丽的鼓浪屿是哥部队驻扎的地方。哥说,明年暑假你放假时来吧。君怅然。因为她知道自己不会再出现在哥的世界里。静谧的深夜,君问:自己怎么了?突然,君泪流满面,因为,她发现自己深深喜欢着哥,但是,她已经失去了爱的功能了,已经不再相信爱了。

毕业前的最后一晚,君给哥发短信:“不要牵挂飞逝的风筝,就像它从未飞飞过你的天空。”

君毕业在一个雨季,在这个季节里,她觉得自己的心情跟天气一样,湿得可以滴下眼泪。

君在两个月后结婚了。君的生活恢复了平静,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只是,君再也不上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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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今夜请将我遗忘

作者:半路情人 文章来源:原创地带 点击数:4120 更新时间:2005-1-12

(一)

从上海到佛山,没有直达的飞机和火车,往来这两座城市,一般总是要经过广州。

对于广州,没有真正离开上海以前,我也去过几次。但我不怎么有好感。在我的感受里,广州这座城市,充斥着太多的喧嚣和杂乱,到处,你都能感受到人性的沸腾和腐烂。

所以,尽管我和这座城市也有过短暂的肌肤之亲,但以前我一直不想提它,更想不到因为它,我还会有故事。

我不知道我喜不喜欢佛山,但关于这座城市的故事,却注定让我永远无法逃避。

无法逃避的空间里,因为拥塞着记忆。

刚来到佛山的时候,我坐的是火车,因为那时候我刚从大学毕业不久,在上海的工作也很一般,我很穷。

上海到佛山,当然没办法直达,就这一点,我来到佛山后疑惑了很长时间。上海也没有到深圳的直达火车,我搞不懂,这样发达的城市之间竟然没有直达火车,肯定不是国家铁道部门的一时疏忽,但那又是什么原因呢?

我不清楚。

但有一点是事实,就是上海到佛山这座城市之间,的确没有直达的火车和飞机。也正因为如此,才让我找不到直达的人生旅程,才有了我的故事。或许,正是因为要成就我无法直达的人生旅程和我的故事,它们之间才没有通上直接可以到达的火车和飞机的吧。

我的故事并没有什么了不起,因为那只是故事。

故事原本就是这样的。

(二)

我叫峰。毕业于上海的一所大学法律系。来佛山之前,我一直工作生活在上海。上海是我热爱的地方,户口也落在了上海。而佛山这座城市,我没有听说过。离开上海,我是想忘却一段感情,从新开始新的生活。

我真正来到佛山的日子,是2004年5月5日,五一节刚刚结束。佛山已经酷热。而我真正离开上海的日子,是2004年4月15日,夏天还没有开始。上海还很冰凉。

中间的二十天,我呆在广州。

说了,我刚大学毕业不久,在上海的工作也很一般,我很穷。离开上海的时候,身上已没有几百元钱。广东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也没有一份等待我的工作。所以,我拖着笨重的行李,第一天找了个20元钱一个晚上的路边旅馆住下,顺便打听哪里有可供短期租住的便宜落脚点。先暂时安定下来,再考虑找工作。

一打听知道,广东的城市中有一种村落叫“城中村”,是广东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中的一大特色,这种村落遍布于广州、深圳和佛山城市的腹地。前几年,广东因为经济迅速发展,城市建设迅速扩张,很多原本是农村的所在竟被城市错落的建筑包围。这种村落的产权归属于原本拥有它们的农民,农民们顺势改建,尽管仍旧破落和脏乱,竟然也都高达数层。但价格极为低廉。

第二天,赶紧又拖着行李,根据好心者指引,走向有这种房屋可居住的方向。

到了才发现,这些无法管理的村落,因为建筑零乱和陈旧,没有丝毫设备,所以价格相对低廉。听房东一说,知道由于广东房屋出租市场向来供小于求,“城中村“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了广东外来流动人口的必然选择。但这些流动人口中多半是外来的民工、(禁止)、吸毒者、小商贩、餐娱场所的服务生和无所事事的混混们。感觉稍微敏锐一点的都能发现,他们的喧闹和杂乱已经把这些村落充斥得人声鼎沸、肮脏不堪。

很大一片地方,一个个散落在城市中的“城中村”,象一块块流着浓水的陈旧疤痕,破烂地修饰着整个城市的色调和线条。

毫无举措地住下,毫不犹豫地住下,毫无选择地住下。

四、五月份的广州,和风扑面,暖风宜人,这是我站在东山区东风中路夜晚里的感受,而我居住的地方,嘈杂无比。嗡嗡乱叫的蚊子夹杂着我的寂寞孤单,组成了我在广州夜生活的全部特点。

我是在被称为“广州二奶村“的“城中村”里租的一间单房。空空的墙壁和刺鼻的异味,让我好几天不能入睡。小区内穿梭着很多搭客拉生意的摩托车。拉生意的摩托车一辆辆从身边的小巷咆哮而过,转眼间,又消失在另一条小巷里。深夜静静地来临,晚回的民工还在响亮地摔着底层大门,载客的摩托还在咆哮地穿越小巷,隔壁的(禁止)还在夸张地大声叫床……

人生的梦,常常是因为这样的现实滑落,我不知道我的梦会不会同样滑落,但我知道,我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三)

经不起停留。开始找工作。

广州的人才市场,总是在周末才全方位开放。由于在上海大学毕业后直接被单位到学校录用,所以,我对人才交流会这样的求职方式并不了解。但,我却只能毫无选择通过这种方式,一次次迈入到求职大军营造的人山人海中去。

佛山的一家汽车集团是接纳我投出第一份简历的招聘单位,不敢奢求的虔诚和流畅表达的天赋,让面试官亲切的脸孔随和地接纳了我两次面试。就这样,我在二十天后来到了我从开始一直在说着的城市————佛山。

中间有一段经历,我无法忘怀,那是在接到他们最终录用通知之前,我去了一次深圳。

我对深圳有很特殊的感情。是因为她吗?是,也不全是。因为我最喜欢坐火车,而2003年4月我从上海去了一次深圳,使我一直留恋于广州到深圳那段路上的火车,因为,在我看来,在那段路上,穿梭着全中国最好的火车。那段路上的火车,会载着我们人生的梦想,让我们穿梭在人生的路上。

到深圳当然也是为了面试,难以忘怀当然不仅仅是因为火车。那是一家文化公司招人,和那家公司老总的长达2个小时的交谈,是我人生中最满意的一次应聘。深圳车站上穿梭的火车,差点把我的梦想带到那里,从那里启程。

还是选择了佛山,选择了这座注定我逃不开的城市。

也许,真的去了深圳,我就不可能遇见她。也许,真的去了深圳,我就不可能爱上他。也许,真的去了深圳,我就不可能离开她。也许……

没有那么多也许。事实上我是遇见了她,事实上我是爱上了她,事实上我是离开了她。事实上……

我的双眼也开始朦胧。

她是玲。 一个美丽的女子。喜欢穿红色的短袖褶边衬衫,洗得很旧的白棉布裤子。疲倦而安静的,象一朵阴影中打开的清香花朵。遇见她的时候,她25岁,已做了一年一个成功男人的妻子。

但我并不知道她是别人的妻子,一直不知道。

第一次遇见她的时候,她的脸上有一种美丽的笑容。温暖纯粹。风一样寂静。

那是炎热的南方夏天。这种掠过心头的轻风很少碰见。

第一次遇见她,是我已安顿好佛山的住处,回到广州“城中村”住所取行李准备去佛山的时候。在公车上。她提着一袋刚买的新鲜水果,一个扒手伸进她的手提包取走了她的皮夹。我冲上去扇了那个扒手一耳光,把钱包夺下来还给了她。她向我要电话号码。我说我没有手机,她愣了一下,然后我给了她一个电子邮箱的地址。

她朝我嫣然一笑,就是那种像轻风一样的笑容。

不说她了,还是说我自己。

我叫峰。就这样来到了佛山。

佛山位于珠江三角洲。是珠三角城市圈中离广州最近的一个。广州到佛山,车程一个小时零十分钟。

佛山是一个说不上美丽的城市。我们公司总部在季华五路上一座高耸的写字楼上。我站在23楼的办公室看向远方,昏暗的天空笼罩着错落的楼群,丝毫没有什么朝气,往来的车辆和人群也远远没有上海那样拥挤和匆忙。我禁不住感到内心一阵凄凉。我不知道,这里到底是不是我新的开始的地方。

毫无疑问地,来到佛山,我还是住的“城中村”的那种地方的房子。

但不同的是,一个月后,我在公司用电脑收到了她的一封信。她说很感激那天帮她拿回了钱包。并给我留了个电话,叫我有事找她。

于是知道她叫玲。在广州经营着一家不错的内衣公司。

我很佩服她。给了她一个我公司的名称和电话。说希望有时间过来玩。

毕竟是第一次来到广东谋求发展,底子又太薄。从一开始,我就不希望自己有丝毫松懈。认真努力工作着。上班、下班,忘却白天的孤独,却总抛不掉夜晚的寂寞。广东的同事好像并不是很乐意跟外来的同事过于接密,公事大家打的来,下班了,各奔东西。顶多会说一句:“以后有机会一起喝酒去。”然后,匆匆而别。

或许,这就叫做一个城市的文化气息。

晚上就常常一个人呆着。这个时候,竟会禁不住地想起她。

(四)

大概一个多月后,我突然收到她寄来的一部手机。她在信中笑着说,怎么穷成那样。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内心里突然翻腾着一股温暖。

我们开始在晚上的时候用短信聊天。她不是特别爱说话。只是经常问我的情况。我会诉说自己的感受。她说我感受的到你内心的凄凉。

说起凄凉,不知道怎么说才好。或许那是一块伤疤,但是伤疤没有人愿意翻出来给别人看的。我只知道我身上只有几百元钱时,就毅然地也是必须地从上海出发了,我只知道广州和佛山的“城中村”是住下也经受得过了,我只知道一个多月来我是在身处异乡却又不能当成异乡的内心焦灼中挣扎过来了。

又或许,凄凉的根本不是境况,而是内心。即使是和境况有关,也是因为发现了对某种境况永远无法改变无法选择充满失落感而生出的人生苍凉。

是的,很多时候,发现并不是好事。发现了,也开始凄凉了。所以,我很理解为何很多人喜欢装糊涂,喜欢喝酒,喜欢没白天没黑夜地过日子。

再过两个月,2005年7月,我买了第一次生活用品——一只脸盆;

再过一个月,2005年8月,我买了第二次生活用品——一张书桌和一条木登;

再过三个月,2005年10月,我又买了第三次生活用品——一盏台灯。

付掉房租、扣除生活开销,剩下的钱不多,每月平均可攒下四百多元,公司要求,必须要买电脑。我考虑的是,冬天已经来了,攒下的钱或许能用的着。但是,冬天才刚刚到,公司就叫我走人。原因是不相信我真的是不能买电脑。

我又是感到一种深深的凄凉,胜过冬天的寒风。我也算是个大学生,我也算是个上进青年,我也算是一个坚定地带着善意的面孔面对这个世界的款款生命。

没想到在他们眼里我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不愿按照公司指令购买电脑的员工,一个说谎话说自己连电脑都买不起的年轻人。

我把离职的事情告诉了她。她说你们公司怎么这样,又说了一句,其实广东很多公司都这样。但没料想到你的人生背景是那么苍白。

苍白?多么尖锐的字眼。

冬天真的来了。

那是2005年11月上旬。我已离职一个星期。我把攒下的钱全额拿出来,添了两床被子,一条毛毯,装了个热水器,安了个煤气罐,还额外地给自己买了台电视机。我决定要好好照顾一下自己,因为人生太凄凉了。还剩下一百多块钱,留找下一份工作用。我的心如履薄冰,脑海里是无限的黑暗。

但终于可以好好地洗上热水澡,安慰地睡上一觉。

是的,只能安慰地睡上一觉。第二天白天出去找工作,晚上再回来的时候,房子里的东西已被席卷一空,只剩下一堆狼藉,回旋在我空荡而绝望的内心。

是的,我知道,这是“城中村”,一个我没有理由逃脱犯罪伤害的地方。

但我不知道,今夜我将如何度过。

还好她送给我的那部手机还在身上。我不知为何突然那么想打电话给她告诉她我的情况。

除了她,我的电话找不到其他可以打的人。

除了她,此时此刻,没有人知道我无助地在南方一个叫佛山的地方。

告诉她后,我突然有一种想哭的欲望。

她对我说,我知道你很辛苦,也很难受。但你那么勇敢地帮我从贼的手里夺回我的钱包,你应该也是坚强的517Ζ。我现在人在香港,来不及了,明天会赶过去。

我到街头买了十几张报纸铺在地上,靠近墙角坐下,抱紧自己,咬着牙抵抗着慢慢侵入我身体的寒冷,触摸着自己的坚强。

第二天她真的来了。粉红色的毛衣。暗绿色的外套。头发已大部分烫成时髦的卷发。

但依然是那如风的笑容,充满温情。

她一见到我就一把抱住我瑟瑟发抖的身体,那一刻,我突然流泪。

她在附近酒店开了间房。让我先好好睡一觉。然后一个人开了车出去。

晚上醒来,她告诉我她已帮我租了一套不错的单身公寓,车里还有很齐全的生活用品,还买了一台手提电脑。我都来不及拒绝。可是我能拒绝吗?几个月的折腾,我已满目凄凉。

晚上她没有回去。

我们在黑暗里赤裸裸地拥抱在一起,像动物一样紧紧的缠绕,发不出声音。我好像一个游走在黑暗里的无助幽灵,突然来到一个最原始的温暖依靠。

第二天,她早早赶回了广州。临走之前,跟我说,峰,不要再这样下去了,我知道你的才华,你不应该承受这样的辛苦,你在这里创业吧,资金的问题我来解决。利润我们平分。我会把公司搬过来,尽量支持你。

(五)

我不知道她是别人的妻子。我也不知道她一直都隐瞒着没有告诉我。

是的,我不知道。

我答应了下来,或许真的,从她这里,我可以有一个新的开始。

还有,因为我发现我已经爱上了她。从她说她感受到了我的凄凉的那一刻起。

她真的把公司搬过来了,但是她并不是总呆在这里。她说她的家在广州,公司完全可以交给别人打理。我也一直忙忙碌碌。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能真正开始一份事业,或许可以忘记一切的投入,尤其是对我这样一个曾经凄凉的男人。我不奢望什么,只希望活得像个男人的样子。

我更不奢望有那么一天,会得到她。

每过一周左右,她就会回到佛山。我们就能有一个短暂的相聚。她知道我喜欢坐火车,也常常带我坐火车去深圳。仍旧如此,在通往深圳那段路上,穿梭着全中国最好的火车。那段路上的火车,会载着我和她人生的梦想,让我们穿梭在人生的路上。

深圳深南中路上的一家酒店,曾无数次记忆着我们的幽会。

但渐渐的,我发现,她似乎并没有和我靠得那么近。每次热烈的温存过后,她总是很轻易的睡去。而我,却感到一种孤独感像浓硫酸一样腐蚀着我的内心。

我偶尔想和她多谈谈心,开公司毕竟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情。但她好像总是不感兴趣。她说公司的业务我也不是很懂,你自己看着办决定吧。

也跟她说起我的孤独感。我说,佛山这座城市里,我只有你一个朋友。很想和你多谈谈心。这时候,我发现,她的脸总会突然一沉。然后一句话也不再说。直到离去。

我渐渐感受到一种无法承受的疲累。

公司的项目终于策划完成,办公楼的选择也基本确定。打算在2005年的春节过后正式运作。她没有表示任何不同意。

但她还是一样,匆匆的来,热烈的温存,风一样离去。

考虑到公司运营以后,管理必备的规章制度我并不是非常擅长,就在圣诞节那天,我突然想打电话问问她公司这方面的情况。电话被转到了她公司总经理的办公室。

总经理并不知道我和玲的关系。我说明了来意,他语气冰冷,透着一股这座城市特有的寒意。

他说我们老板去了香港她丈夫那里,行不行等她回来我问问她再回复你。

什么?你说她去了哪里,她丈夫?我追问道。

是,估计过几天才能回来,下周我给你回电话。我的惊讶惹起了总经理的些许不解。

眼前一阵黑暗向我袭来,我感到一种无法抵挡的眩晕。

我僵硬地拨通了她的手机,是她那熟悉的声调。可是,却已不再是那熟悉的声音。

你有丈夫?我直截了当地问她,胸中的郁闷裹卷着一种狂暴的恼怒。我的质问像一把利剑直穿过去,让她没有丝毫躲避的余地。

电话那头一阵长时间的沉寂。然后听到她轻缓地说,是的。接下来就是“嘟嘟”的电话挂断的声音。

这个圣诞节的夜晚,佛山竟然下起了雨。平安夜里,这座安静的城市,像是在休息。

下雨了,小小心脏的彩灯,投射在真实而迷幻的夜空里。坦诚的夜已具备了忘记痛的前提,我可以提前出发了。我知道这时光,是命运之外的恩赐,可以以此由信仰进入宗教,可以遗弃一些生活和不安,可以让人不知底细地在非季节性的街头行走,凛凛,静候一个突发事件的骤然袭击。

我满身雨水,我不知道我已从哪里出发,又要走到哪里。是不是,还要再走回去。

终于,城市说,下雨了,今晚,我们休息。我们尝试一下象最早的祖先那样,手执木棒分头觅食、把伤口舔舐,擦掉血迹……

佛山,今夜请别再把我记起。

(六)

几乎不知道自己是何时倒在路边的,模糊的记忆里,只听见两个男人说,怎么办,还是把他送到医院去吧。然后完全丧失了知觉。

39度的高烧,一烧就是三天。而当我醒来的时候,陪在我身边的竟然是医院刷白而空荡荡的墙壁。

隔壁病床上的一个女人问我,为何在圣诞夜淋那么大的雨?

我笑笑,没有回答。

玲说,既然你都知道了,我也不想多说什么。但是,你没有必要糟蹋自己。如果你不想继续下去的话,你可以选择离去。

我说,我从来没有奢望过会得到你,但我没敢想象是这样的结果。现在,我只想休息。

她爱过我吗?我没有问她。或许爱过,又或许从来都没有。

我爱过她,但以后或许再也不会。

爱与不爱都已经不重要了。

2005年元旦,佛山的天气骤然变冷。这个城市的人说,很多年,都没有遇到今年这样的鬼天气。

这一天夜晚,我从佛山离去。从广州登上火车,返回上海。

从佛山到上海,没有直达的火车和飞机。往来这两座城市,一般总是要经过广州。

对于广州,没有真正返回上海以前,她从这里给了我很多梦想。这座城市从头到尾曾经两次见证过我笨重的行李和苍凉的人生,成就了我无法直达的人生旅程和我的故事。

今夜的广州,天很凉。

不知道上海是否是我应该去往的方向,我只知道,今夜,已经是我最后一次呆在南方一个叫佛山的地方。

我的双眼早已朦胧。

佛山,今夜请将我遗忘!

负债50万的情趣生活.txt

2002年春,我还没有负债,在南方的某个学生公寓,自得生活。不买名牌衣服,青春的好皮肤也不用SK-II或者羽西,周末和男友晚餐,30元就吃得心满意足。

同年毕业成婚,我和先生一道来北京工作,他在某机关,工资羞涩,而我是自由职业者,属于今朝有酒今朝醉。房租天价,在阜成门租一间起码1000。我们思来想去,不是说没有住过地下室不叫完全体验北京嘛,那就从最底层开始体验!有老乡说,他带女友去租地下室,结果女孩看房上来,咧嘴哭了。我比较坚强,不怕黑也不怕蟑螂,看中一间地下二层的10平米的房子,月租才200元,墙壁雪白,夏天冷气飕飕,觉得好过天堂。

双方努力工作,收入仍然飘摇。清心寡欲地过日子,去年秋,我们搬到地上租了一居,又雄心勃勃准备买房。期房便宜点,办买房借贷,首付一般是房屋总价的20%。手头存的加两家父母凑的应该够。上网搜索最新楼盘,反复权衡比较,在周末和先生去看房。一般只有房子模型,在售楼厅揣摩够了,就踱步出来对着杂草丛生的空地嗟叹一番。逛累了,就考察附近的餐馆,大快朵颐。

去年10月中旬,我们基本看好房子,正在犹豫3万的订金交否,20层的楼房嚓嚓嚓就卖到12楼以下。北京的有钱人还是多啊。赶快拿3万换到了一张选房号码,再次等候。那个星期度日如年,接到电话我们打的直奔售楼处。平常哪舍得打的呢,记得在北京的第一个冬天,办事晚了,公车都下班了,又下大雪,我愣是步行回家的,到家后手冻僵了,半天掏不出钥匙,钥匙又半天塞不进锁孔。

售楼厅都是人,售楼表上红星都贴到八楼了!赶快把鼓鼓的信封往售楼小姐那里塞。她问,确定只买60平米?确定只交20%?银行利息高,你看人家,一下子就付清房款了!售楼小姐指指某人,艳羡溢于言表,让我们痛感世风日下。小姐职业地算过,把数据给我们看,天,借银行32万,20年的利息将近18万!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只有伸头挨这一刀。

房子买了,心事少了又添了。今年年底交房时,地契税装修费啥的,还需大几万。喜悦被冲淡了,睁开眼睛就觉得欠银行50万。今后得满负荷运转,连病都不敢生。

生活继续下去,我们自有乐趣。每天我买菜,准备好装盘,等他回来做大厨。冬天到了,我抱怨洗碗让手越来越粗,他也能偶尔听懂弦外之音,体贴几回。后又买来菜谱,日日换着花样做。不挑贵的,只选对的。

周末我们就去附近散步,很多人在一个开阔的广场放风筝,还有人绕着广场慢跑。有次看见一个人的背影,穿红色夹克,背黄色双肩包,弓着身子在踩一辆鲜艳的赛车,连头发都染成白色的——挺酷。等他踩一圈迎面过来,我不禁笑了,居然是一个老头儿,头发是原生的白。幸福很简单,我们也要像他一样活力四射地老下去。

散步多了,就熟悉附近的每条小路,如同熟悉自己脸上的每条褶皱。不过,小路是幸福的神秘的褶皱。总在某个拐角处藏着大颗转炉瓜子、五彩爆米花,或者香味四溢的状元饼,让心情也随之香甜。附近有游泳馆,我们曾去转过,一个月两人的健身卡至少要800,遂知趣地赶快离去。家里有羽毛球拍,天晴就去舞舞。何况北京大,稍微走走就是锻炼了。

10月趁着香山红叶,我和先生一早动身去征服“高峰”。山高,人又多,你一级迈上去,下面的人就赶紧把脚补上来,有些气喘。爬到中途,站在那窄窄的阶梯一角往下看,人流如织,弯弯曲曲被某片树林遮蔽了,又在下面热闹起来。脚没劲了,老晃,不敢再望山下了,可是不肯放弃。

好不容易到了顶峰,人多如蚂蚁,插个脚都被怨声载道。很多人乘缆车下山,我尽管筋疲力尽,还是不肯。好不容易找个地儿,观赏风景,怎么北京就这么多人呢?你说这北京有什么好呢?房子贵得要命,又不如我们家乡山青水秀,还沙尘暴SARS啥的,尽是事。

可是,站在那顶峰,挺直腰杆,看这边高山巍峨,霜叶红透,层林尽染,那边楼如星盘,藏着故宫、长城、天安门,风吹来,人飘飘然,仿佛羽化成仙!

只要不放弃,总能看到更多的风景。每一对相爱的有志青年,都会意气风发地继续攀登幸福生活。

隔壁的纸条.txt

隔壁的纸条

作者:因 恩 文章来源:《文艺生活(精选小小说)》2005年第5期 点击数:5415 更新时间:2005-5-4

我在杨柳青租房打工。一天回家,看到门上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上月电费,一共15.5元,隔壁。”我这才知道一门之隔的隔壁,原来住着人,并且我们合用一个电表,他(她)塞条子是为了要我出另一半的电费。我赶紧拿了8元钱准备送过去,可一看铁将军把门,只好把钱用方便面袋装好塞进了门缝。

第二天,我就发现门缝里塞着那个方便面袋,里面装着2.5元钱和一张字条:“你刚来不满一个月,所以不应该收你全月的电费。”

看了那几个字,我的心里一暖。哟,这人还挺较真……

此后,我一直留心隔壁的一举一动,可奇怪的是,从来没听到过他(她)屋里有什么响动,也从来没有见着他(她)的庐山真面目。

半个月后,我的煤快烧完了,而卖煤的一个月才来一次,没法子,只好给隔壁的他(她)留了一张字条,问问哪儿有卖煤的。

下班后,我看见门口放着一袋煤,上面还用细铁丝穿着一张明码标价的字条,写着:“83×0.19=15.77(注:实付15元)。”

这样心细的一个人,我想她一定是女的,可又一想,40多公斤的一袋煤,一个女人根本没法弄回来。既然不是女的,那就一定是男的了!于是我就想:如此心细的男人可真少有……

老样子,我把买煤的钱塞进了他的门缝,当然少不了好处费,不算多也不算少——5元。

隔天,我在门缝里看到了我那5元钱和一张怒气冲冲的字条:“小姐,你会不会算账啊,有钱你救助失学儿童呀!!!”

想不到我的做法伤害了他的好心,我很愧疚,找了纸和笔,郑重地写上:“对不起!”顺便还画了一个流泪的小女孩。

我的字条换来的是10块阿尔卑斯奶糖和一张温情脉脉的字条:“乖,不哭,告诉你一个秘密,门口的编织袋里有劈柴。”

我很纳闷,他是怎么知道我是女孩的?思来想去,我终于明白了,是我晾晒在院子里的衣服出卖了我!

可奇怪的是,自从我住进来后,居然没见他洗过一次衣服。为了确定他的性别,更为了感谢他一直以来对我的关照,我给他回了张字条:“我也告诉你一个秘密,星期天我休息,你有衣服要洗吗?”

他的回复是:“谢谢,恕在下不能成人之美。”也许是怕拒绝伤害我,他在字条的下端画了一枝小小的花,虽然画得不是很好,看起来像朵喇叭花,可我猜想他想表达的一定是玫瑰。

那张字条让我胡思乱想了半天。他可真会说话,以为我是免费洗衣机啊,还成人之美。我也较起真来,在纸上画了一台洗衣机,旁注:“免费,不洗白不洗。”

第二天,我在门前看到一个塑料袋子,里面装着两件格子衬衣。我检查了一下,发现衣服一点也不脏——他是怕拂了我的好意!

就这样又过了一个星期,一天早晨我起床后发现门上贴了两张字条,一张上面画着美丽的雪花,雪花的下面是一个可爱的女孩儿。另一张上面写了一句话:”小心路滑。”我下楼一看,外面果然白茫茫的一片,一股暖流顿时涌上心头。

我迫切地想一睹他的庐山真面目。第二天,我在他的门上贴了一张画,上面画了一个腼腆的女孩子,睁着好奇的眼睛说:“隔壁的,我想见你。”

他的回复是一只龇牙咧嘴的恐龙,没有只言片语。我知道他是在告诉我他是一只恐龙,怕吓着我。于是我礼尚往来地画了一只吐着舌头扮着鬼脸的青蛙。言下之意是说我才不怕他呢。

接下来的几天,我在期待和失望中度过,因为再没有他的一点消息。每天他门上都是那把铁将军,仿佛不曾住过人。

眼瞅着煤只剩下底子了,劈柴也只剩下几根了,而我却连煤要在什么地方买都不清楚,我心里不由暗暗着急。一天下班后,一进院子我就发现门口码放着两编织袋煤,在袋子的中间夹着一张字条:162×0.20=32.4(实付32.5元)。真是雪中送炭啊!就连劈柴都是现劈好的。我赶紧去看门上,果然贴了新的字条:“小姐,千万别忘记架好炉子,万一冻了水管,你就得唱《上甘岭》了。”

我忽然想到了蒲松龄笔下的那些聊斋故事,心想,难道隔壁住着一只千年狐狸不成?这样一想我计上心来,我把他买煤的32.5元钱塞进他的门缝,并附上信笺一封:“狐狸精先生,谢谢你雪中送炭。”

很快他便有了反应,留了条子:“只听说过有狐狸精小姐,却没听说过有狐狸精先生,难道你是狐狸精?”

我既生气又高兴,于是我赌气写了一句:“你才是狐狸精。”第二天换来他一句:“你是狐狸精。”我再贴一句:“你是狐狸精。”他干脆只写三个字:“狐狸精。”就这样,我们赌气似地故意和对方作对,每天在狐狸精的后面增加一个“!”,当我贴第8个“!”的时候,他用白纸剪了一枚旗子高高地贴在了他的门上方。

春天来临的时候,我给他下了最后通牒,说我必须见到他,否则我明天就搬走。我的通牒终于引起了他的重视,他在纸上画了一座桥,而桥下是缓缓流淌的河水。桥头伫立着一个望眼欲穿的男生,手里举着一块牌子:“不见不散”。

我偷偷地想:这样一个幽默真诚的男孩子,只要他的身高有1.6米,只要他的五官没长错位,只要他没跟别的姑娘订婚,我愿意做他的女朋友。

你知道我在清水桥头看到了什么吗?一个放风筝的小伙子,他的风筝上写着:“不见不散”,他很高,应该有1.78米;他很帅,长得浓眉大眼,我几乎要晕过去了……

原来,这位“狐狸精先生”一直在上夜班。为了不错过彼此,他换了一份上白班的工作。如今,我们已经把两间房子中间的隔门拆了,改造成一个温馨的一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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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一生一世

作者:没有故事 文章来源:我们的爱 点击数:7083 更新时间:2005-1-16

从我在这家公司上班起,基本上每天中午都是在这家“好运来”快餐店吃午饭。

其实并不是因为这里的菜特别好吃,也不是因为这里的服务员态度非常和蔼,更不是因为这里的价格便宜,说实话,我在这家公司上班快一年了,天天在这里吃午饭,也没见我有什么好运来。再说,像我这种天天中午都在快餐店解决的人早已不用在乎菜是否美味可口,服务员是否亲切和善,至于价格,差不多的快餐店价格都一样,好运嘛,来要自己来呗。我之所以一直“不离不弃”地选择这里,只是因为这里的例汤特别好喝。

很小的时候,妈妈就告诉我,喝汤最有营养了,所以经常逼我喝汤。其实妈妈煲汤也蛮辛苦的,无缘无故地要煲几个钟,还要不时去看看,看在妈妈这么辛苦的份上,只要是烫,我都喝。到后来,就不是妈妈逼我喝了,而是我“逼”妈妈煲了。

长大以后工作了,有空就自己煲汤,闻着一屋子烫的香味,再听上一曲爱听的歌,有说不出的惬意。可惜的是,现在有空的时候简直是太少了。

每天在这里都能看到他。我想他可能也是因为喜欢这里的汤吧。日子久了,他看见我会对我笑笑,我也只能对他笑笑。其实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对我笑,就像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对他笑一样。可能是因为他先对我笑吧,我认为如果我不笑就是不礼貌。再说,我本来就是一个喜欢笑的人。

笑,不仅可以使自己美丽,也能够带给别人快乐。

所以,我一直认为面带着微笑上班,跟每一个同事道一声“早晨”是很重要的一件事。事实上我没错,我发现公司里的每一个人都对我很好。因为我不仅爱说,也爱说笑,曾经有个同事这样说我:“她走到哪里,就把笑声带到哪里?”没错,简直是太对了。

所以,我也一定会对他笑。

恋爱

我今年23岁,从来没有真正的恋爱过,并不是因为没有人追。我也试着答应过一两个人的邀请,出去约会过。只是后来我发现和他们在一起并没有我想象中的感觉,我知道我一定不会和他们恋爱的,所以也就不想再浪费大家的时间了。

其实一个人也不是不好。

寂寞的时候可以一个人看一整天碟,喜剧的。不开心的时候可以找朋友陪着自己开心。受委屈的时候当然是打电话回去给我亲爱的老妈诉一整天苦。

只是,心里其实是空虚的。

当然,我也好想好想谈恋爱!

今天他又对我笑了。是因为我在快餐店遇到公司的人了。他们两个抢收着要帮我付钱。我无所谓,有人付就自己省着呗。只是让人哭笑不得的是,他们两个争来争去谁都不认输。

他们两个都是有女朋友的,平时是我们大家也是很好的朋友。今天碰巧两个人的女朋友一起出差,所以我才第一次在快餐店碰到他们。为了表示他们对我的“友谊”,他们也太大张旗鼓了吧。

我无可奈何地转过头,发现他已经离去了。

这时,我听到老板娘的声音:“你们两个不用争了,已经有人帮她付了。”

我呆了,他们也呆了。

“我没有听错了吧。”我看了看四周,除了两位过份热情的同事,再也找不到一张熟悉的面孔。

“谁呀?”我问老板娘。

“就是坐那个位置的人。”老板娘指指他坐的位置。

怎么可能?我不认识他呀!

之后,那两位同事一直追问是不是我的男朋友,我已经对天发誓根本不认识那个人了,他们还是不肯放过我。还自以为是地说:“我们的开心果终于恋爱了!”我能说什么呢,我只有苦笑。

西餐厅

倒霉。今天好运来没开门。门上贴着“东主有喜,暂停营业一天”。怎么办?我突然发现因为太习惯这里,所以从来没有留意过附近是否还有类似的快餐店。也罢,偶尔吃一餐泡面其实味道也不错的。我只能这样安慰自己。一回头,我就看见了一个和我一样倒霉的人——他。

“今天没开门?”他问我。

“好象是没开门吧!”我望瞭望他,又望瞭望门。我怎么也想不到他会说出这样一句台词。这不是很明显吗——“东主有喜,暂停营业一天”。

“有没有其它的地方去?”他问我。

“好象没有。所以,我正准备吃泡面。”我回答。

“但是我有,而且保证比这里好,敢不敢跟我去?”他在激我,我知道。

“去就去,谁怕谁呀?”

然后我就跟着他走到一家西餐厅门口。

“我不吃西餐!”我说。西餐是一种很浪费表情和时间的食品。内容因为精致所以细小,细节却又多又复杂,又是刀又是叉的,还要讲究优雅的吃相。所以,我坚决不在这里吃。

“相信不相信我可以让你在里面吃到一顿美味的中餐,而且有汤?”他又在激我了。这次是我的好奇心。

我跟着他进去了。

老实说,这家西餐厅的情调布置都不错,仿佛生意也不错。他把我带进了一个离其它客人较远的角落,然后让我等。我只有等了。等他离开,又等他回来。然后就等到了一桌可口的饭菜,当然有汤,而且很美味,很美味。

“你怎么可以做到的?”我不认为他有什么魅力可以使一家名副其实,格调高雅的西餐厅做出一桌中餐来,当然金钱可以例外。但我更不认为他会用金钱去打动别人,因为我并不值得他这样做。

“你猜呢?”他神秘地说。

“我猜得到还用问你吗?”

“其实,我是这里的老板,所以,只要我愿意,就算是满汉全席,我也可以做出来。”他笑了。

原来如此!

“那你为什么天天到‘好运来’去吃午饭?”

“因为你在那里,因为我喜欢你,因为我想追你。”他毫不掩饰,目光是诚恳的。

“咳……”我故意清了清嗓子,来掩饰我内心的波动。我甚至不知道现在该说什么。

“你现在什么都不用说。”他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我先送你回公司,我会给你时间的。”

也想谈恋爱

其实,我也想谈恋爱。而且,他也不错。

长得不错,xing格不错,“工作”也不错。最重要的是,我发现我内心有了波动,这是以前从来不曾有过的。我相信,我对他动了情。

只是我怕,我怕他是假的,这样的爱情本来就是我一直在追求的,既浪漫又让人感动。可是这一切的浪漫和感动给我太多不真实的感觉,原来让一个人的幻想成真的时候,人往往会被过于真实的感觉所吓住。我就是这样。

所以并没有答应他的追求,也没有斩钉截铁地拒绝过。

我承认,对于爱情,我是比较自私一点。

因为我既怕受伤害,又怕错过这段缘。

他不介意,我看得出来。不管我对他态度怎样,他都不介意。

情人节

我发现我越来越喜欢他。我告诉自己如果今天他送999朵玫瑰给我。我一定会答应他的。因为今天是情人节。

一个上午没有他的电话。我有些着急了。是不是我平时对他的态度让他却步了?所以,看着同事们一个个手中捧着玫瑰,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我就有一种想冲出去的冲动。但我不会,我绝不会让别人看出我的失常,我要镇定。

“你男朋友怎么今天还没有表示啊!休了他。”有人终于留意到我了。

“对,休了他!!”大家就跟着起哄。

“他说要给我一个惊喜。”我只有这样说。虽然我没有接受他,但同事们都已认定他是我男朋友了。当然,也是因为我没有过多的解释。

“原来是这样。你男朋友真的新意。”她们羡慕地说。

我还能说什么。

终于熬到下班。我第一个冲出办公室。我要呼吸新鲜空气,我要找一个地方逃避,我发现此刻心中像有千根针刺在心一样疼痛。他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远远地,我终于看见了他。该死的,手中居然没有玫瑰,这难道是天意。

他向我走来,我把头一偏,决定不理他了。

“怎么了?”他温柔地笑着。

“还好意思说。知道今天是什么节日吗?”

“知道啊,情人节,有什么问题吗?”

“那你为什么不买玫瑰花?”

“买玫瑰花做什么,送给你吗,你又不是我情人。”

“你……”

我气得直咬牙,转身就走。

他拉住了我,把我扯进他怀内。

“乖了,不要生气。我虽然没有玫瑰,但我有一颗爱你的心。我现在手中虽然没有礼貌,但我保证给会给你一个惊喜了。”我败在了他温暖的怀里,和甜言蜜语中。

来到他的西餐厅。今天好多人!

情人节本来就是西方的节日,肯定吃西餐的多。

还是那个角落,我看到了桌上的一碗汤和花瓶里的一束玫瑰。上面飘着几瓣玫瑰花瓣。

“这是我为你准备的爱心汤。里面有一颗用芋头做的心,代表我爱你的心,上面飘着的三片玫瑰花瓣和沉在下面的四颗碗豆,代表我爱你的心是一生一世。汤里面肯定有盐和各种调料,代表我们以后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还有……”他向我走过来,从花瓶里取出一支玫瑰,递到我面前:“我爱你!”

此刻,我幸福得直掉泪,我投进他的怀抱,“我也爱你!可是这汤叫我怎么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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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花树下,爱情与我们擦身而过

作者:叶落寞花…

(一)

一个人静静地走在诺大的校园,心情似乎平静了不少。假期中的校园比起平时喧嚣的校园,显得异常的静谧。

走在长长的林阴小道,一股清香钻入鼻孔,沁人心脾。循着香味的留痕,走过去,大片大片的鹅黄色映入眼帘。原来是学校的桂花树开花了,悄无声息地。前几天我路过此,还没有开花的迹象。我看见桂花树上米粒般大小的黄色花朵紧紧地拥在一起,散发着沁人的芬芳。

我俯身用鼻尖轻触那些可爱的黄色花朵。微风吹过,那些花朵如同一群调皮的孩子轻轻地刮过我的鼻尖。柔嫩,光滑,如同少女的肌肤。

我轻轻地摘下一朵小花放在手心,用手指轻轻地捻捏。花儿颤抖地流着如同血液般的汁液在我手指间的纹理间渗透开来,凉凉地侵入肌肤,刺痛我的手指。

不知道什么原因,我对桂花有一种莫名的喜爱。总感觉桂花如同那些素净的女子,不浓妆艳抹,只是淡淡地施以粉脂,就能散发出沁人的芬芳,让我忍不住想靠近。

(二)

今天天气真好,天很蓝,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桂花的香味。

我想应该是学校的那片桂花树开花了吧。每年的这个时候,那片桂花树总能开出大片大片的芬芳。

我随手拿起桌子上的一本书,走出了门外,径直朝着那片桂花树的方向走去。

学校很静,偶尔能听见一两声鸟鸣。也许是因为学校放假的缘故吧。

穿过长长的走廊,远远地看见一片嫩黄随风在空中摇曳。走近,浓郁的芬芳扑鼻而来。

轻轻地用手抚摸这些娇小的花朵,很柔嫩的触感。也许是我用力过大,几朵小花在我的手指间滑落。

很喜欢桂花,不知道是由于什么原因。桂花虽然没有别的花儿那般鲜艳娇贵,可它浑身散发的那种淡淡的清雅一直让我着迷。

我坐在那棵大的桂花树下面的石凳上,在这一片淡淡的清香中,慢慢地在石桌上摊开手中的书本,是一种惬意的享受。那些调皮的花儿不是栽在我的头发间,就是跌在我的书本上,我不忍抹去。

(三)

正当我沉醉在于一片芬芳之中,透过桂花树的缝隙隐约看见一个素衣女子坐在前面那棵高大的桂花树下的石凳上。

轻轻地向前走了几步,我才看清楚。她正专心致志地坐在那里看书。

瀑布般的黑发从耳旁倾泻下来,掩住了她低垂的眼帘。头发上还沾有几朵飘落下来的黄色小花,点缀在黑发间显得异常的精致。书本上也有几朵,她并没有用手拂去,相反地,低下头用鼻子嗅了嗅,很祥和的画面。

也许是我的脚步声惊动了她。她抬起了头,看见了正在望着她的我。我朝她笑了笑,她的嘴角浮出一丝笑容向我点了点头。

我看见她并不漂亮的脸上有着很干净的笑容。恍惚间,我觉得她就是那些如同素净女子般有着素净形容的桂花。

她轻轻地起身,合上书本,夹上了那几朵飘落在上面的桂花。一转身,她轻盈的身姿消失在桂花树的那头。

那一刻,我看见了如同桂花般的女子。素净,清雅。

我想我是中了桂花的魔,悄无声息地。

(四)

正当我沉浸在这一片祥和的氛围中,我被一阵轻微的脚步声惊醒。透过树间的缝隙,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孩站在桂花树下。

我似乎看见他正在亲吻那些可爱的花儿,好像正陶醉其中。一个爱花的男孩,跟我一样,爱桂花,心中有一丝感动。

他好像也发现了我,朝着我的方向一步一步慢慢地移动过来。终于看清楚了他,一个穿着宽大牛仔裤,宽松T恤衫的男孩。皮肤很白,眼睛很亮,很英俊。

他看见了我,朝我笑了笑,笑容很灿烂。我也对他笑了笑,突然发现他咧开的嘴里有着两颗尖的虎牙,很可爱。

我感觉我的脸有点发烧。他的笑容牵动了埋藏在我心底很久了的那根弦。

我忙合上书本,站起身,转身离去。留下他一个人傻傻地站在那棵桂花树下。

那些桂花随风飘落在他的身上。

(五)

女孩走后,我在那女孩坐过的石凳上坐了很久。离开时,我摘下了一大捧桂花,带回去,放在了床头。不一会儿,淡淡的清香充盈整个房间。

躺在床上,满脑子都是那素净的白色身影,挥之不去。想着她那如瀑的长发,低垂的眼帘,干净的笑容。

那个晚上,在梦中,我又看见了桂花树下那个如同桂花般的女子。

(六)

回到房间,心久久不能平静,脸上余热未消。

我坐在桌前,打开书本想平静一下自己的心情。我看见那几朵被夹在书本里的桂花,已经变了形,像痛苦而变得扭曲的脸,心里一阵疼痛。

轻轻地用手指夹起书本里的花,放在桌上。我闻到书页上还有残留的清香。眼睛紧紧地盯着书本,心却怎么也平静不下来。

灿烂的笑容,两颗可爱的尖的虎牙,深深地在脑子里烙上了一道印,无法抹去。

夜里,在梦中,那男孩用他的笑容轻轻地敲开了我那尘封已久的心扉。

(七)

第二天,早早地起了床。刷牙,洗脸。换上一身运动服,到学校里晨跑。不知道怎么的,情不自禁地跑到了那片桂花树下。

桂花似乎开得比昨天还繁盛,在风中摇曳。地上落了一层桂花,黄黄的。踩在上面,像是一层柔软的地毯。

我坐在石凳上休息,左顾右盼,心中似乎有一种期待。一阵碎碎的脚步声从背后传来,转身一看,是昨天那个女孩。她也看见了我,对我笑了笑,朝我走来。

她坐在我对面的石凳上,手中拿着昨天那本书,轻轻地放在石桌上。我看见书名叫《彼岸花》,安妮宝贝的,也是我喜欢的作家。

你好,我叫寒。我对她微笑着说道。

我叫馨。她低着头说。

你很喜欢来这里看书吗?

恩。

为什么?

因为这里有桂花。那你经常来这里是为什么?

呵呵,和你一样。因为这里有桂花,很喜欢。

为什么喜欢?

因为桂花像你。

我看见她的脸突然变得通红,像一个红透了的苹果,很可爱。她坐在那里低着头,一动不动,头发滑下来遮住了她的脸。

我也感觉到我的话这么说不合适,感觉到很尴尬。我匆匆起身对她说我要去吃饭了,转身离去。

(八)

又是一个好天气。

打开窗户,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棂泻在房间里,很温暖。

简单地梳洗后,拿起书,随即走出了房间。脚步不由自主地走向了那片桂花树。

我又看见了他。那个有着灿烂笑容和可爱虎牙的男孩。他坐在我昨天坐过的石凳上,似乎在等待什么。

他转身也看见了我。我对他笑了笑,走过去,坐在他对面的石凳上。

他今天穿着一身运动服,好像刚运动过,额头渗出了一层密密的汗珠。他身上的汗味与桂花的香味夹杂在一起,飘进了我的鼻孔。

他告诉我他叫寒。一个很好听的名字。

他说他很喜欢桂花,和我一样。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桂花像我。

我感觉到我的脸烫得厉害,一定很红,向火热的炭。他的话让我感觉到手足无措,也许这句话只是他的一时失语。

他似乎感觉到不对,慌忙起身,告诉我他要去吃饭了,就转身匆匆离去。

(九)

我几乎每天都能见到那个女孩,在那棵茂盛的桂花树下。

每次都是匆匆而过,很想过去与她多聊几句,却怎么也鼓不起勇气。

一天又一天,那个如同桂花般的女子。素净,清雅,像桂花的花香一样深深地留在我的记忆中。

伯父从北京打电话给我,说是替我联系好了工作,叫我尽快过去,就在这几天。

郁郁地挂了伯父的电话,心里满是不舍。舍不得那满树的桂花,舍不得桂花树下那个如同桂花般的女子。

那天下午,我又在那棵桂花树下看到了她。我很想过去告诉她,我要走了,可是我没有。我对她笑了笑,满是惆怅地离去。

(十)

昨天下午我又见到了他。可是今天的他没有了以往那灿烂的笑容。

他走近我却又止住了步,似乎有话对我说,但他终究还没说。他站在那里朝我笑了笑,就转身缓缓地离去。我从他的眼睛里看见了一丝忧愁。

看着他远去的身影,我很想跑过去问怎么了,可我怎么也移动不了自己的脚步。

晚上回去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脑子里浮现的是那双充满忧愁的眼睛,心里有着丝丝的不安。

今天一早醒来,阳光暖融融地洒在我的床上。我感觉到我的头痛得厉害,浑身酸软无力。我用手摸了摸额头,烫得厉害,一定是昨晚在床上辗转反侧着了凉。

我想站起来去桂花树下看看那个男孩,却怎么也移不动沉重的脚步。没有办法,我倒了一杯开水喝下就倒在床上沉沉地睡去,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

晚上醒来的时候,浑身都湿透了,感觉好了很多。起床,随便弄了点吃的,就躺在床上望着夜空发呆。

(十一)

我终于决定要走了,就在今天下午离开学校去北京。伯父昨天晚上又打电话来说,公司要我在三天内报到,没有办法,我只有尽早去。

我想了整整一个早晨,终于鼓足勇气要去告诉她,告诉她我要走了。吃完饭后,我到了那棵桂花树下,可不巧的是,天天都在的她今天却不在。

我闷闷地回到房里,坐在桌前,提笔给她写了一封信。写好后,我又去桂花树下,将信用石头压在了那个石桌上,希望她能看到。

回去后,我随便收拾了一下自己的行旅,呆呆地坐在桌前。我又想起了那个如同桂花般的女孩,素净,清雅,挥之不去。

草草地吃完饭,我提着包离开了学校,坐上公交车,径直奔向了火车站。

我想我再也看不到桂花树下那个如同桂花般的女子了。

(十二)

第二天早晨,我起了一个大早,就跑到了那棵桂花树下,却不见那个穿着宽大牛仔裤,宽松T恤,有着灿烂笑容的男孩。

我看见桂花树下的那个石桌上用石头压着一张纸,好像是一封信。走过去,拿开石头,上面写着我的名字。

我拆开信,信上写道:

我今天要离开学校去北京了。本来今天早上我过来想亲口告诉你,可是你不在,所以我就给你留了一封信。

我想告诉你,你一直是我梦想中的那个女孩。本来想亲口告诉你,看来已经是没有机会了。因为我去北京后,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

希望有一天我能在那棵桂花树下再见到你,一个如同桂花般的女孩。

保重!

信是寒写的,落款日期是昨天,也许是天意弄人,昨天我偏偏病倒在床上。我的心隐隐地疼痛。

我想我再也看不到那个有着灿烂笑容和长着可爱虎牙的男孩子了。眼泪顺着眼角流了下来。

一个月后,我去了广州,在那里读书。我和那个男孩,一个在南,一个在北,很遥远的两个城市。

每当我在学校里孤独行走时,就会记起那个爱桂花的男孩。在心中默默地说,你知道吗?你也是我一直追逐的痛。

孩子与颜色.txt

「红」

很小很小的时候,她还是个很单纯的孩子。是的,很单纯。

那时的她喜欢穿纹着大朵大朵漂亮花儿的裙子,像蝴蝶一样旋转着起舞,宽大的裙摆是她飞翔的翅膀,带着她在花丛里快乐地穿梭。

那时的她喜欢咬着草莓味的棒棒糖对着远处的天空发呆,浮想联翩,直到傍晚的时候,妈妈说吃饭了,她才转过身来走进房间,对着她的父母没心没肺地笑。

那时的她喜欢坐在仅距电视机40厘米的位置看俗气的都市言情剧,那时的她不懂情情爱爱,也不懂天长地久,只懂对着剧中的风花雪月故事稀里糊涂地感动,然后会回味好久,好久好久。

那时的她拥有傲人的学习成绩,用聪明灵活的思维考虑难题,没有很用功,却也换得令人眼红的分数,让老师同学刮目相看。那时的她每次领到测验成绩,面对同学赞叹的言语,总是轻描淡写地说些谦虚的话。

那时的她喜欢红色,喜欢红色的裙子,喜欢红色的发夹红色的头绳,喜欢试卷上鲜红鲜红的高分。

她说她有一个开满红色蔷薇花的童年。

她的名字叫,静。

「暖橙」

那一年的冬天我开始迷上各种情感类青春杂志,报刊亭里卖的通常是3元8角的一本,放在售货架上格外显眼。

那些杂志有着漂亮清新的卡通封面和插画,页数不很多,刊一些纯情浪漫的爱情小说,一个下午的时间就可以全部看完。

我记得我买了很多很多,一本一本地认真阅读,一个下午一个下午地荒废时间,比看课本还要专心。看完了就放在书柜的最底层,日积月累,竟有上百本,整理出来的时候满满地散落了一地,花花绿绿的,仰面躺在地板上,却也十分好看。

书柜满了,要腾出些空位来放教科书和旧的课本。妈妈说,那些杂志看过了就不要了吧,打包起来卖给回收旧报纸的人。我怔了一下然后说好的。我把它们一本一本地收拾起来,叠成好厚的几摞,用绳子扎起来,提到楼下仓库里去,和其它的废弃品放在一起。

回来的时候走到三楼就突然停下了,很苍凉地转了个身,眼睛直视着一个方向,愣了好一会儿。最后疯也似的,用我最快的速度踩着楼梯的台阶下了楼,打开仓库的门把那些书全部取了回来。接着很费力地一摞一摞地搬回楼上去,解开绑带,把它们一本一本小心地放在一个很大的纸盒子里面,塞到床底下。才露出心满意足的笑容。

我知道,有些东西一直舍不得扔掉。

「浅紫」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写日记,用一些文字勾画出或喜或悲的心情,用一本带锁的日记本承载生活中的欢笑和泪水。

那些日子总是在不停地换日记本,铜琐的,密码琐的,漂亮得不像话。有的只写了几页就换了新的,有的一直持续写到页底。旧的日记本都被我小心地藏在抽屉最深处,就像我把眼泪埋在记忆的最深处一样,那样虔诚,那样谨慎。

细细数过,一共积累了十几本日记。那是个很让我欢喜的数字:我居然集了这么多。拉开抽屉一本一本地拿出来,一本一本翻开,一页一页阅读。是以前读小说的那种姿势和心情,就像是站在河岸的对面观望一整个花田的绚烂和寂寞。

风吹过,吹起河的涟漪。我静静地把自己暂时封闭,只听见日记的纸张在手指尖翻页的声音,静静地怀想,静静地冥思,静静地品位那字里行间稚嫩的情感:清涩

寒冬里的爱情.txt

寒冬里的爱情

作者:孤风纪影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1301 更新时间:2004-9-10

深夜。

又是深夜,一个接近午夜的时间。

不知道自己已经在多少个这样的夜里独自想着心事,想着关于自己的故事……

1.

他来北京足足有两个月了,陪在她的身边。

“我不想自己一个人过年,下雪了,心里好害怕,一想到就要过年了,心里就不好受。我真的不想一个人呆在这儿,我受不了。”他很无奈却又像在等待什么似的对她说。他多想听到她告诉他:“我和你一起过。”这对于他来说真的是再幸福不过的事情了,但是她没有,她什么也没有说。

他很失望,感觉自己好傻,为了她的一句话,他一直走到今天。回想着他们的以前,还有他们的现在,他笑了——苦苦的笑了,伴着嘴角涩涩的泪滴。

2.

下雪了,这个冬天以来的第二场雪。

“你真的没有想过要离开你的家吗?我一直在等你!”他还是很期待的看着她。

“不,我不能!也不想。”

“哼!没想到我这么长时间以来为你付出的这许多,包括我的朋友,我的家人,为什么总也换不回你的心呢?我能为你离家出走,你就不能吗?胆小鬼!”他看着天上飘下的雪花“我好可怜!”他说着。

泪从她的眼角滑落,其实她也好想和他一起,但是爱情真的要拿所有的一切去换吗?

雪花还是无声的飘着。

整个世界都好静,静的可怕!

是的,她想明白了,她不得不为他们的以后着想,哪怕他再怎么说她自私,说她无情。是,他是为她来的北京,但是以后的他们怎么生活?她只是想现在多学点东西,以后的将来会用得着的,快要过年了,他一个人该怎么过呢?

“想?想管个屁用啊!担心?担心又管个屁用,我还不是得一个人过年吗?”他冲她吼道,“我不照样得一个人过年吗?”

“是啊!”她无奈的笑了。

3.

雪花像昨天一样飘个不停,地上已积了好厚的一层雪。

她喜欢白色,所以她也喜欢雪花,喜欢白色的世界。

“也许现在的他并不喜欢吧!”她在心里想,因为上次下雪的时候他就告诉她说自己心里特别难受,一有雪就想到快要过年了。

他和她一起出去散步,走在安静的铁路上,只有他们两个人。

我爱你——她在雪白的地上写下这三个字,然后把头转向他,甜甜的笑了。

一生一世——他也在写着。然后很深情地看着眼前的她也笑了。

他们继续向前走着,手挽着手。

“爱我吗?”她问。

“爱!”

“和我在一起好吗?”

“不好!”他看着远远的前方。

“为什么?”她追问。

“感觉好苦。”她什么也没有说,望着雪白的一切,心里说不出的难过。

她没有去上课,陪了他整整一天,然后他陪她去上成考的补习班。

放学了,哥哥去接她,她没有和他说几句话。只是叮嘱他几句不要在外边乱走,早点回去,好好睡觉。没有了,是的,再也没有什么了。

她出门上了哥哥的车,而他就一个人孤零零的走了,她看在眼里,泪又不听使唤的掉了下来,她多想和他一起,但是就像他说的,她不敢,她一直在逃避,在背着包袱生活。

回到了自己的家,她心里有说不出的感觉,忽而想起在上课之前买报纸时的情景,他从口袋里拿出了两毛钱,说是他所有的家产了,天啊!她怎么没有想到呢?看看窗外,雪依然下着,想到他,眼泪又来了。

4.

第三天了,白色的雪花却丝毫没有要停的意思。

她几乎想了自己所有的办法,却还是没能找到放假时为他租房子的钱,星期六,她不用上课,顶着雪花在车站等车去找他,去了会是什么样子?她在心里想着。

由于下雪,车开的很慢,平日里要十五分钟的路程却走了半个小时,感觉像一个世纪那么慢。终于到了,她迫不急待的跳下车,却不小心碰到了一个女人。

“哦!对不起!”她赶忙对那个女人道歉。

“啊,没事!”她转过头,“是你啊?你今天不用上课了吧!”微笑着冲着她说。

这个女人在一个小饭店工作,据说来这里已经有五年了,以前她和他就是经常去那里吃饭时认识的。

雪下的更大了,路上的雪积的比昨天显的厚了许多,不用看,走在路上也能感觉的出来,脚底下就像踩着砂子似的难以让人走的和平日一样快。

以前的她还会边走边欣赏美丽的雪景,似乎全世界没有比雪更洁白的东西了。眼前像飞满了柳絮儿,说心里话,她讨厌死可恶的柳絮了,但是她却不明白为什么对柳絮般的雪花如此衷情。

她在雪地上艰难的走着,头低的不能再低了,也许是怕雪落到她的脖子里吧。但是她以前却是喜欢和雪接近的,她喜欢仰着头去迎接飘来的雪花,那种感觉很舒服……

“我到了!你走吧,慢点儿啊!”那个女人对她说了一声就转身走进了小饭店。而她却似乎根本没有反应过来,还是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走了好一会儿了,她好像意识到了什么,侧过脸才发现身边的女人已经不见了。

5.

她拐进一个小胡同,又拐了一个弯来到他的住处。

“咚咚咚,咚咚咚!”这是她习惯的敲门方式,总是连续敲三下。

“谁呀?”只听他在屋子里大声的问。

“我!快开门!”她显的很是着急,也许是因为想早一秒看到他,也许是因为外边的雪大吧!

他刚一打开门她就习惯的挤缝钻进去,然后把门关上。

“你怎么这么晚了还在睡觉啊?真懒!”看着他裹着被子,乱乱的头发,她说道。

“嗯,昨晚睡觉晚了。”他一边说着一边继续跑到床上,把被子掩了掩。

她来到他的床边斜身坐到床边上。

“对不起!我昨晚到家才想到,原来你身上根本连坐车回来的钱也没有了。”她一说到这儿眼泪就叭哒叭哒的往下掉,然后俯下(禁止)伏在他的身上抽泣起来。

“好了,好了,不哭了,我这不是好好的吗?没钱坐车不也一样回来了吗?”他一边轻轻地拍着她的背一边对她说,“早上没有洗脸啊?”

“洗了!”她像个孩子似的哭着说。“那你又跑到我这儿来洗脸?好了,好了,我这儿有的是水,不要用眼泪了!”他望着屋顶,欣慰的笑着对她说。她显然是被他的话逗乐了,从嘴里溜出一句“你真讨厌!”

他依然笑着,为的只是不让她为他担心,不让她难过。瞅着她的眼睛,为她小心的擦着眼泪。轻轻的对她说着:“看你,跟个孩子似的。我说过,只要跟你在一起,什么苦我都不怕!”

“嗯!”她应着,眼泪又掉了下来,这次应该是感动,是幸福吧!

6.

都说女人是水做的,也许一点儿也不假。至少对于她来说应该是再合适不过了,高兴了哭,不高兴了也哭,好像只有眼泪才能表达她的全部感情。

“给,我只能借到这么多了!”哭过之后她还是对他说到很现实的问题。他什么也没有说,当然她能体会到他心里的难过,一个男人(他常这么说)还要靠女人来生活。可是她并从来没有这么想过,两个人在一起,更何况是他们这样的,一定会有许多的苦,她从来没有埋怨过,但也许是他的自尊心太强了,想的太多了,他说她让他感觉自己拖累她了,可是她从来也没有这么认为过,他不也为了她把自己心爱的礼物都卖了吗?这些她心里也很清楚,哪怕他不跟她说这些,她也会从别人那里听到一点儿的。

这段日子以来,他瘦了许多,说心里话她真的好心疼。

“要不你还是回去吧!”她还是忍不住说出这句话,因为她真的不忍心看他过年的时候一个人在这里受苦。

他显然很是生气,“我说过了,我宁可在这里要饭吃也不会回去的,你也不为我想想,我有脸回去吗?你让我回去了怎么办?”

“可是,毕竟是过年,我真的不想你一个人在外边受苦,我只能借这么多了,却连你下个月租房子的钱也借不到了,两个月,你该怎么过啊?更何况是过年,怎么也得回家看看啊!”

“我再跟你说一遍,如果是我拖累你了,你让我回去的话,我可以走,但是,我绝对不会回家,就算是要饭吃也不会回去。”他似乎更生气了。

“你不要老是这么想行不行?为什么你和我还要谈什么拖累不拖累的,但是我们现在是真的没有别的办法啊!其实我也不想你回去,如果有一点办法的话我会让你走吗?”她掉着眼泪对他说。

“哼!让我回去?以前让我来北京的是你,现在让我回去的也是你,你到底想让我怎么样?你为什么就不能陪我一起过年,怕我受苦?哼!你为什么就不能陪着我一起受苦?我上了一个当,你玩儿的我好惨,有家不能回,弄的我现在一无所有,都是你害的!”他眼泪汪汪的对她嚷。

她好伤心,因为他真的没有想到他居然能对她说出这种话。上当。一无所有。她害的。

“天啊!为什么?”她瞅着窗外,苦苦的掉着眼泪,感觉自己好委屈。原来她为他付出的他从来不曾看到,只是想到自己付出了多少。

“你走吧!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他呆呆着望着窗外。

“我出去一下,一会儿就回来。”她好伤心,好委屈,好无助,其实她只是想出去渲泻一下,因为她受不了他这么说她,她心里好难受。

7.

“如果是陪我过年,还有就是让我回家,你会选择哪条路?”他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她的眼睛。

“为什么?为什么又让我选?又是给我两条路,你明知道我不能陪你一起过年的。”她无奈的说着。

“好,那你的意思还是让我回家了,好吧!那你走吧,不用管我了,我和你说最后一遍,就算是饿死在这里我也不会回家的。”他冲着她狠狠的说。

“那你让我怎么办?”她苦苦的笑了笑,“说得倒是轻松。”

她转头看了看他贴在墙上的写着“生死两相依”的字条。既而又摇了摇头,她都不明白自己在想什么,只是感觉他想的好简单。那是什么?只是没有办法生活下去的人才会说的,可是她们不一样,至少他们还有路可以走,也许是他看的太重了,所以他不想回家。

“我得回去了。”她一边说着一边拉开门。

“你这是什么意思?真的就要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了是吗?你让我怎么办?”他还是冲他嚷。

“可是我没有说我以后不再来了啊,但是现在我必须得回去了。”她说完便出了门。她实再不知道应该做什么了,她应该怎么办呢?她想不到。

“喂!你给我站住。”他追出来冲他喊着,一边赶上她。

“随便吧!想回去就回去,不想回去就这样吧。我没有想到你会那么说我。”她很伤心的看着他的一眼睛,一边说一边往后退着,她感觉他好遥远。而他一把抓住她的胳膊,“别走了。”

“我要回去了。”她很平静的说。

“不!我今天不让你回去。”他是那么蛮横。她并没有理会,径自转过身刚要走,却被他一把抓了回来,差点摔到冰冷的雪地上。她感觉眼前的他好陌生,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瞅着他笑了,那种笑,说不出的感觉,就像面对一个陌生人。他把她扶起来,但她依然站起来转身就走。

“你还走?!”他冲她喊。一边又赶上她,抓着她的胳膊,一边愤愤的嚷:“我让你走,你不是想走吗?好啊,我要让你后悔一辈子。你不是不怕死吗?那我死给你看。”

她又笑了,心里说不出的滋味,她以前也听说过有这样的男生,在书上或是报上也看到不少,没想到在今天在自己的身边也会有这样的男友。“好啊!”她说。

他松开手,“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为什么?”泪从他的眼角滑落,“我为你付出了这么多,为的不就是和你在一起,难道你不明白吗?如果我不想和你在一起,我就不会离家出走,如果我不想和你在一起,我不会把我死去的姐姐留给我的唯一的一件东西也给卖了,把去年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也给卖了,不是吗?难道你真的不明白吗?你又知不知道为了和你在一起我去卖血,你以为我以前去找同学,去找以前的朋友就只是为了玩儿吗?不还是为了和你一起吗?”他说着,哭的更厉害了。

她也哭了,她怎么会不知道呢?“可是现在不是没有办法吗?她哭着对他说,“但是你应该明白,我们现在真的是没有办法了,如果有一点办法的话我真的是不会让你回去的,你也应该明白的,你以为我想让你回去吗?”

“那你现在还让我回去吗?”他盯着她的眼睛。她什么也没有说,“还是让我回去吗?难道我说了这么多就白说吗?你还是让我回去是吗?”

“可是我们现在根本连过年的钱也没有,这是事实。我们不得不承认。”

“你害得我好惨,我现在什么也没有,你不是人,你王八蛋!”他冲她吼。

“呵呵~!是你吗?没想到你会这么骂我。”她真的万万没有想到。

“是的,你就是王八蛋,你不是人!害得我现在一无所有,我们以前有钱花的时候你怎么不让我回去呢?现在我什么都没有了,你居然会让我回去,你根本不为我想,什么为我们以后着想都是骗人的,骗子!好啊,我今天就不让你回去了。”他还是冲她吼。

“好啊!那我不回去了,你杀了我吧!”她实再是无奈的说着。

“走啊!到别处去,我就不信了我今天打不死你。”他说着转身朝另一个方向走着。

“不了,你回来吧,我带你去一个没有人的地方,随便吧!”她冲他大声的说。

“不!这边吧!”他说。

她没有理会径自朝另一个方向走了,他站了一会儿还是转身跟了过去。

8.

他跟随她走到了一处没有人很僻静的地方。

“好了,这里没人,想怎么样都可以,随便吧!”她望着前边很远的地方。

“好了,好了,我们不闹了好吗?”他规劝道。

“我闹?我闹什么了?”她开始冲他嚷,她真的不知道这到底算什么呢?

“那你就一定得要我回家吗?”他继续问。

“我说了,随便吧!”她现在显的漠不关心。

“你真不是人,王八蛋。”他开始破口大骂。并且在她脸上留下了狠狠的一巴掌。

“我不是人?我王八蛋?是!”她看着他,重复着他的话。

“难道说不是吗?更何况这句话也不只我一个人说吧,他们都这么说。”

现在的她没有任何感觉,只有脸上火辣辣让她感觉难受,她没有想到他居然会用这种话来污蔑她。是的,以前是有人这么骂过她,但那也是因为他,如果没有他她也绝对不会挨这种骂。她麻木了,什么也不知道了,感觉一切都好冷,一切好陌生。她记不清自己说了什么会让他打了她一个耳光。

“是,我以前是因为你被人这么骂过,并且也挨了一巴掌,但是也没有你今天打的一巴掌疼。”她没有再说什么,冲他笑了笑转身往回走。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他一把把她拽回到自己的怀里,紧紧的抱着她,一遍遍的重复着这句话,“我只是好想和你在一起,我真的不想和你分开。对不起!”刚说完,他松开紧紧抱着她的胳膊,狠狠地抽了自己三个耳光,对她说:“行了吧?算是我还你的,谁让我打你了,我说过我这一辈子都不会打你的。”

“还我?哼!还我?”她还是重复着他的话,感觉自己好可怜。眼睛显的很茫然。

“你等着,我去找砖头。”他说着转身去路边找。她什么也没说,和他同一时间转身朝前走着。雪依然下着,比先前更大了,她闭着眼睛往前走,她多想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或是到一个朋友身边大哭一场,但是却什么都没有。她唯一想到的就只有哭,虽然哭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但总算是一种发泄的方式。

她打电话给她的同桌,告诉同桌她好想她。一边说着一边往着走着,而他就跟在她的身后,什么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做,只是跟着他走。直到她挂断了电话。他才走上前去一把抱住她嚎陶大哭起来,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哭。整个雪白的世界似乎就只有他们两个人。

9.

坐在回家的公共汽车上,她静静的望着窗外,目光呆呆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他就坐在她的身边,没有一句话,只是紧紧的抓着她的手,然后仔细的看着她的脸,想和她说些什么,但除了一句“对不起”之外,他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

车一站一站的停着,离她的家也越来越近了,他感觉好快,而她却感觉像过了好多个日子一样。到了,终于到了。她在心里想着,还没有等车停稳,逃也似的下了车。

“喂!我的书。”也许是她跑的太快了,所以什么都忘了,当汽车关门开走的那一刹那她才想到,她的书本还在他的手里。她冲他大声喊。他拿着书冲她招手,但公交车并没有因为他们两个人而停一下,哪怕是一秒钟。

她犹豫着是不是再等他一下,因为她明明能想得到他在下一站就会下车返回来,两站离的不远,就算没有车他肯定也会疯似的跑回来给她送的。但是她又有事要回家,等了有两分钟,她就朝着自家的方向走去了,走了几步又折回来,然后又转身走,又停了下来,她这样反反复复好几次,最后还是向家的方向走去了。

他着急回来给她送书,从她下车的那一刻,他一直站在车门那儿,等车刚一停下,没等门完全打开他就顺缝钻出来,不管三七二十一,哪怕有车来了他也不顾看一眼,撒腿就往回跑,还好两站不是太远,外边的雪还没有化开,并且还在不停的下着,他回来时经过一个坡,那上面的雪被行人踩的都成了冰,他也许是没有想,脚下一滑重重的摔到了地上,想都没想,爬起来又接着跑,路太滑了,他也不知道自己一路摔了几次了,好不容易跑到她下车的那一站了,却怎么也没有看到她的影子。“跑哪儿去了?她应该会在这里等我回的啊!”他自言自语的说着,头上冒着热气,惹得他一个人站在那里特别显眼,因为别人都是冻的直打哆嗦,又是哈气又是跺脚的,而他却热的出汗。

她小心翼翼的走在路上,一边走一边想着那次和他一起坐地铁时的情景,和这次也差不多,只是那次是他先上的地铁,没等她上去,地铁的门就无情的关上了,她被关在了门外,他很是着急却无能为力的样子,又好像根本没有想到,因为他觉得她就紧紧的跟在自己的身后,怎么会被关到门外了?她也是白白着急却上不去,只有眼巴巴的看着他乘坐的地铁离她而去,他冲她指着地下,意思在告诉她让她在原来的地方不要动,他会回来找她,她也明白,就乖乖地在那儿等他。可眼看着回来的地铁一趟一趟的都过去了,已经是第三趟了,他却还是没有回来。“他会不会是告诉我他在下一站等我?还是让我等他呢?”她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力,开始有点着急,刚想坐下一趟去下一站却没想到他却从背后跳了出来。“喂!”也许他是想给她一点惊喜吧,因为他什么时间下的车她一点儿也不知道。明明在仔细的找着下车的他却没有找到。

他又在车站那儿呆了一会儿,还是不见她的影子,心想也许她回去了吧,深吸了口气就往回返了,一边走一边玩儿,最主要的就是想她。雪花儿还在不停的飘着,他感觉这个城市好陌生,随后又感觉好笑的笑了一下在心里对自己说,“本来的嘛,我才来了几天,怎么能算是熟悉呢?在这里我除了她根本就什么也没有。而她却在成天的上学,放学,回家,做着她自己的事情,而自己做的所有的事情就是除了等她还是等她。”心里又是一阵难受。而后又对自己说:“我喜欢她,我爱她,谁让我想和她一起呢?”他苦笑着摇了摇头,继而又向前走着。

她很快就到家了,一开门就能感觉到暖暖的热汽向她扑来,包围了她的全身,家里人都出去了,她一边走向自己的屋子一边脱着外衣,把衣服一扔一屁股坐到床上,望着窗外的雪和窗外的天,想着她回来之前,也就是在他那里发生的一切。眼泪就像雨季的雨水那么多,她感觉自己好委屈,因为从小被人宠着长大的她真的受不了他这样对他,更何况是一个口口声声说着爱她的男孩儿。在床边坐了好久,望着窗外远处的山,不知道什么时间已经坐到电脑前,按下电源的按扭,以最快的速度上线打开自己的信箱发邮件给他:

Re:1314520

现在的你在做什么呢?

外边依然下着雪,好想你!虽然挨了你重重的一巴掌,是的,就像你说的,不只一个人说我不是人,说我王八蛋,但是你知道吗?那也是因为你,他说过,是的,那天为了你我也挨了一巴掌,但是却远远没有你打的疼,为什么?

不知道我们为什么会到现在这样子,居然会讨论谁付出的多少的问题,真的让我感觉可笑,你说我们都太俗了,居然会让钱把我们分开,但也许这就是现实,就像你昨天说的,也许是我们想的太少了吧!

也许是你说的气话吧,让我后悔一辈子,让我们一家子不得安宁。是,我宁愿相信你说的是气话,但是,我真的没有想到你居然会那么说我。

我感觉自己好委屈,但是你并不感觉。

你只是感觉自己委屈,因为你认为我从来不为你着想。

让我告诉你我真正不离家出走的原因?是,我是不想,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你说你为我离家出走,落得今天的下场,有家不能回,过着这么苦的日子,说我玩你,玩的不玩了让你回去,你真的这么认为吗?你说让你来的是我,让你回去的也是我,是我让你变的现在这样子一无所有……

好想问你:“这就是我们的爱情吗?”

是的,你说我们并不是讨论谁付出的多少,只是你想和我在一起,永远也不想和我分开,但是我越来越发现你好极端,也许是我对你的关心不够,就像那天晚上去上课,等我回来之后才想到你根本连回去坐车的钱也没有,我承认是我不够细心,可是那天,我身上也一分钱没有了,对了,有,就是我们买报纸找回的一毛钱。

是,我知道,我在家比你好的多,就像你说的不愁吃不愁喝的,但是你在外边能想的是什么呢?不就是怎么找工作,怎么养活自己,我知道你苦,找工作很难,但是你知道我每天的钱都是怎么来的吗?你以为我想要多少爸妈就给多少,从来不用发愁的吗?

就拿上次我借的钱来说,为了给她还上,我跟妈说了多少假话你知道吗?成天提心吊胆的,你知道我心里多难受,你居然还一个劲的说我让你感觉连累我了,如果我不想和你一起我能这样吗?如果我真的想把你一个人丢在那里,我能天天和你在一起这么长时间吗?

说我说话不经过大脑,但是为什么你就不想想我的感觉?说我拿你和他们比,你不是自己也在比吗?你说这么几个月以来,你比他们付出的并不少。这不算吗?

我知道你一个人在这里这么呆着心里难受,所以有时候你发脾气我不理你,可是你居然还嫌我不理你,那我该怎么办呢?

你说别人谁都能给我打电话,是,以前是,可是现在,只要是男生打电话,你知道我会挨多少骂你知道吗?

你说我也打过你不知道已经几次了,可是我是生气的时候打的吗?不是我们在闹的时候吗?我不知道你居然会把他看成是“打”?呵呵~~!

好了,不和你叨叨了,和你也说不明白的。

她掉着眼泪写完了这封邮件,却犹豫了好久才发给他。

10.

他一个人低着头,无精打采的走着,眼看着前面不远处的门,怔怔的站在那里,眼睛开始变的涩涩的,有点儿想哭,不,不是一点儿的想哭,是好想哭,好想痛痛快快的大哭一场。他不禁觉得这个冬天好冷,是的,这个冬天的确好冷,难道和她在一起就只有这样的吗?就要受这么多的苦?“但是我不后悔”,虽然眼角还有残留的泪,可心里却在这么对自己说。

他害怕她回家会有什么事情,担心她又会不开心,站在离门不远的地方又折回去,找到一处网吧,看她有没有上网,想知道她现在怎么样。

雪丝毫没有要停的意思,冰冷的雪花让他有太多的苦,而此时,他却依然想着他,他连吃饭的钱也没有,租房子的钱也没有,却还在想着她过的开不开心,在家怎么样?他没有坐车,走了好远的路才到了一家网吧,那家网吧是以前坐车的时候她告诉他的,他心里着急,因为他实再太想知道她究竟怎么样了,跑似的上到二楼玩电脑的地方,以最快的速度搜索到一台没有人的机子,一边坐一边打开自己的QQ迫不急待的上线。

灰色,她的头像是灰色的,他能感觉到自己失望的眼神和所有失落的表情。没有上多大一会儿,他就下线了,因为他不能像以前一样在网上一等她就是几个小时,因为羞涩的口袋让他不得不这样做,只有等一会儿再来,他不舍的走下楼,没有地方去,一个人又实在不想回到那个冷冰冰的没有一点生气的屋子,能去哪儿呢,一个人在缤纷杂乱的人群中穿梭,面对着一张张陌生的面孔,没有任何表情,步伐匆匆的,也许有什么事情吧?“是啊,谁像我这样无所事是,像一个流浪汉一样,呵!”他冷冷的笑了,只有苦的不能再苦的表情。

“你在哪儿?你怎么来了?”当他再次回来上线时,她终于出现了,看到她的信息,他不仅开心,高兴起来,显的很兴奋,不知道为什么,她对于他来说就像是永远的幸福,只要有她他就会很开心,不管什么时间或者说她怎么对他,他是有不满,也有埋怨,但是不知道怎么一见到她就全都烟消云散了,只想和她在一起,除了和她在一起之外甚至没有别的一丁点的念头。

“你怎么样?没事吧?”他显的很关切。

“嗯,我很好,我没事。”其实她心里好难受了,就因为他的那些话,还有那一巴掌。

“原谅我好吗?不要生我的气了,对不起!”他觉得自己是那么诚恳的在对一个女孩子道歉,是一个他深深爱着的并且一时冲动伤害了的女孩子。

“没必要,你说对不起不止一次两次了,更何况你以前也说过再也不惹我生气了,再也不让我伤心了,永远要宠着我,关心我,爱我,这就是你的承诺,这就是你所谓的以后再也不会对我说对不起了吗?这就是你所谓的不和我说对不起就是说你以后再也不会让我生气吗?呵呵!我今天终于知道什么叫——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了。以前你说过对不起,你现还在说着,你今天打了我,那说不准哪一天我还会像今天一样。你让我好失望!”她哭着打完这些,也许他根本就看不到,是的,因为他们现在并不是面对面,他的确是真的看不到。

“可我只是气糊涂了,你真的不能原谅我吗?我是真的很爱你,真的不想和你分开。所以我才会……你明明也答应过我的,不管以后发生什么事情都不会和我分开的。”他极力的为自己做着解释,找着种种借口,种种为自己开脱的理由。

“算了!”她没有任何修饰的打出这两个字,连她自己也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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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再相逢

作者:张世伟 文章来源:《人间方圆》2005年第12期 点击数:5466 更新时间:2005-7-10

竹心到东南亚旅游,认识了伟杰。

伟杰跟她一个旅游团,十分照顾她,鞍前马后地帮她提箱子。开始,竹心只对他心存感激。不知对他的情感是在哪一天发生的变化。反正,那次在游完泰国植物园后,一车的人都昏昏欲睡,只有她和他兴奋地谈论着泰国的民族歌舞。东南亚炽热的阳光照进他深深的眼眸,竹心看着他满眼的阳光,心头一阵跳动。这阳光,在后来的旅程中一直伴随着她。

香港是这次旅游的最后一站。最后一夜的活动竹心没有参加。她独自漫步在维多利亚港湾,沐浴着潮湿的海风,看着对岸梦幻迷离的灯火,一丝遗憾携着淡淡的忧愁袭击着她;今夜没有伟杰,而明天就要分手……

猛然间,她看见伟杰向她走来。伟杰也没有参加团里的活动,独自在此徜徉他们四目相对时,有多少惊喜和某种缘分的认同。

两人坐在海岸边,头上是深蓝的天穹,脚下是涌动的海水,灯火通明灿若宫殿的游船缓缓驶过。眼前的一切,都美得那么不真实。望着伟杰英俊的侧影,竹心情不自禁地靠向了他,伟杰则轻拥着她的肩,竹心的心里满是初恋的甜蜜和诗化的醉意。

旅行结束回到家,经历过浪漫体验的竹心更觉出丈夫的乏味。虽然已得知伟杰是有家室的人,但她不能阻挡对他的奇妙感觉,她期盼着他们之间的浪漫感情能继续下去,甚至有一个美满的结局。

竹心约伟杰在江边她常去的一个地方见面,这里能看见滔滔江水,有几分诗意。伟杰匆匆来了,揩着额头上的汗水,向竹心解释说:刚给孩子洗完澡……脸上尽显生活操劳的疲惫。看着那张与自己丈夫神态类似的脸,竹心原本激动的心淡了下来。本来她以为她和他之间即将有二场惊天地泣鬼神的爱,但她现在见到这个男人时心里已没有一丝涟漪。他们对旅游进行了短暂的回忆后。开始聊现在。竹心发现他的话语那么枯燥,他的见解又时常与她相左。竹心终于默然无语,审视对面的伟杰时,却看见他袖口的一大块油渍,那定是炒菜时溅上去的。

分别时,竹心说,谢谢你在旅途中对我的照顾,向你的妻子问好。

毕竟,她与他之间那种美得让人心颤的情愫,只在那日那夜偶然相遇的维多利亚港湾才有,而客观存在已永远定格在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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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过去恋人经历一段绝版爱情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燕赵都市报 点击数:12164 更新时间:2005-2-24

一天晚饭后,我从信箱中取出一只小巧的信封,一看字迹就知道是她写的。一阵惊喜后,我在黄澄澄的灯光下,开缄细读,读着读着不禁泪眼朦胧。

她,是我过去的恋人。四年前,在我现居的城市上大学,因为从电视上看到我的一章散文诗之后,便与我有了通信联系,后来我们相约见过一面。记得那天,她迈着鹿一般轻盈的脚步向我走来,没有刻意着装,自有一番洗尽铅华的韵致。她眉清目秀,灵动的眼睛闪出

清晨里露珠的光芒……尽管是第一次相见,但她,像老朋友一样。她在大学里学的是中文,我们的话题很多,谈文学,谈哲学,谈人生,连足球的三五二阵式,君子兰的夹箭问题也谈,话题无所不及。她说起话来旁征博引,又不乏自己的独到见解,机趣而幽默。

后来,我们几乎每星期都互相写一封信,信也越写越长,最多的写过十几页,信以拉长的脚步从一个心灵向另一个心灵跋涉。她的信语言流畅,字里行间充满了真情实感和少女多彩的幻想,她的喜怒哀乐每时每刻都感染着我。在交往中我还知道了她家庭境遇的不幸和幸运。她上小学时,父亲因一场车祸丧生,她成了母亲的希望,母亲一心一意地拉扯她长大。她也不负母亲的培养,从小学到中学都是班里的尖子生,后来顺利地考上了重点大学,成了人们赞誉的“天之骄子”,成了母亲的骄傲。

暑假,她回到故乡,回到了与她相依为命的妈妈身边。她不在的日子里,莫名中,我深深感到生活有了缺憾,感到无限酸楚与无奈。常常,我整个晚上翻来覆去,覆去翻来地睡不着,感觉一切离我很远,她的影子却离我很近。就这样被幸福煎熬,被甜蜜折磨着。

许多次,我傻乎乎地守望着红云渐渐发暗,让星星抚摸着夜的悠长,我就这样活在一种虚构的爱情背景里。一切,在我的意象中如舒婷的两句诗:一幅色彩缤纷但缺乏线条的挂图,一双实实在在但又达到彼岸的桨橹。我平生第一次受到时空的伤害,我清楚自己已爱上了她。

在她的整个暑假期间,我度日如年,好不容易熬到她返校,那天,我用尽了全身心的渴望等她回来。一大早我就去了火车站,比火车到站时间早了一个多小时,我隔一会就去一趟出站口望望,一会又看看钟楼上的大钟,我好想亲手去拨动时针分针,让时间走快些。终于她出现在我望眼欲穿的视线里,当她被人流拥至出站口,我急切地抓住了她的手,她也紧紧地握着了我的手,两手间互相传导着一种神秘的力量,更像是一种电流在通过,我心中荡漾起一种激情,自己感到被莫大的幸福包围。那一刻,血如潮涌,心快跳出来了,好想拥她入怀。在去她宿舍的路上,我时不时悄悄看她的脸色,她略显倦意的脸上洋溢着青春的风采,一双眸子闪烁着清澈的光芒,仿佛在诉说着什么。在我们四目相视的那一瞬间,我从她眼睛里看到了她心中五彩的花瓣毫不掩饰地向我开放了。

两个人的时间里,我牵着她的手,一起走进草地、花丛……那些日子,我整天对爱情抱着幻想,想营造一个巧夺天工的爱情故事,我们为爱情活着,为爱情而浪漫,我们彼此尊重,一点一滴地积攒激情。我们心有灵犀,完全达成了默契。有一次,我用右手握住她的左手,问她我们两只相握的手握住的是什么,她低着头温情脉脉地说:“握住的是爱情。”那是一个多么充满诗意的回答。那一刻,我感到自己成了一名优秀的锁匠,用心灵的钥匙“啪哒”一声就能打开她的心。

有爱相随,我总是沉浸在梦一般的环境里,一改睡懒觉的习惯,将自己收拾得清清洁洁,像换了一个人似的。有时间就拼命写作,篇篇文章闪烁着青春的激情和风采,频频见诸报刊。

她是个传统的女孩,准确地说是一个懂得爱情的女孩,我非常尊重她。因为她自重、自尊、自爱,这使我们对爱的表达严肃而认真,从不像别的恋人那样轻描淡写。虽然自己写诗,心中总是激情飞扬,但与她在一起时,我变得非常沉稳,我们相处那么长的时间从没有接过吻,彼此都知道这种行为需要时间和过程,是人生中神圣的事情,是爱的责任。

有一天,是星期日,她给我打来传呼,说来我的小屋玩,并说有重要礼物送给我。这是她第一次来我的小屋,我将小屋收拾得纤尘不染,买了些水果等候她光临。她来了,两手空空,我将她迎进屋子里,费劲心思猜度,想不出她到底要给我什么。在那小小的屋子里,我们开始进行绵长的爱的诉说,大概由于空间在心理上的作用,我心中情感的波澜在胸中激荡,当我看到从她秋波里漾出一圈圈笑靥,涟漪般轻触我的心岸,我感到自己快要决堤。天色已晚,她起身告辞。就在她脚步迈出门槛时,她站住了,我以为她忘记了什么东西,这时她猛地转过身,深深地给了我一个吻。她说这是一份贵重的礼物,要我好好收藏。随即,她脚步匆匆地走了。

这是一份十分贵重的礼物。这是她的忠贞我的热烈,她的山盟我的海誓,她的纯情我的真意合成的礼物。她的吻使我的心极净、极纯、极软。我暗下决心:不管花如何开,风怎么吹,雨怎么下,雪往哪里飘,我只要有她。

然而,毕业前,没收到她的来信,也没有见面,料想她很忙。有一天,我急切地去学校打听她,才知道半月前她已毕业分配回家了。等待,等待,可一直没她的音讯。那些日子里,我心烦。被烦恼困扰的感觉很不好,眼睛闭上,心却是醒着的。我常常穿过大街小巷,固执地去寻找她,心中虽然清楚找不到她,但源自爱情的冲动总是鬼使神差地迫使我去不停地寻找,没有任何力量能阻止自己,我的好多时间和好多生命都耗进了这种无望之中。

一切真的覆水难收吗?我怀着幻想和希望,千里迢迢去了她的故乡,在那座城市我去过很多机关,很多学校,很多工厂,向成千上万的陌生人打听过她的下落,可没有一个人能告诉我有关她的一丝一毫的消息。半个多月过去,我带的钱已所剩无几,再住不起旅馆了,为了省钱,只好搬到澡堂住。由于长时间处于焦虑状态,有时我的眼前总是出现幻觉,一天,一对恋人从我身边走过,我发现背影是那么熟悉,当时,我下意识认为此人是她,上前就抓紧了那女孩子的胳膊,死死地不肯松手,这,吓得那女孩哇哇大叫。结果给陪了万个不是,还是被那女孩的男友骂了一气。做了一次大海捞针般的寻找,最终我大失所望。在徒劳而归的时候,我那男儿本不该轻弹的泪水静静地流了下来。

“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别后哀哀的伤痛是一壶酒,叫我慢慢啜饮。我的心中永远有最动人的无限美丽的风景,满眼是她的影子,可又无法介入她的生活。思念把我折磨得心力交瘁却又让我充满向往。在苦苦的忍耐和焦灼的期待中,潜意识总是鼓动着我去为她做点什么,为她默默不断地积攒什么……每日里,为她祈祷,为她写诗。有一天,我把为她而写作的《故事的影子》寄到了她所在城市的报刊编辑部。

踩着黄昏走向最初的地址/目光搜寻心中那故事的影子/那个故事还在那里甜甜蜜蜜/黄昏了/还没有回家的意思

你的身体曾压倒过的那片小草/站在风中摇摆微笑/仍像当初的我们一样痴情

可是/你已走得很远/连时间都难追上你/我没有告诉小草关于你的消息/我不忍心/惊动那个故事的影子

相当于公开信的诗发表了,我相信连上帝都可能被感动。然而,她依然杳无音信。

“多云的天气未必有雨,多情的相遇未必有缘”,我丝毫不打折扣地信了这话。但我总幻想能有一生轰轰烈烈的爱情叫我们念念不忘,回味无穷,总渴望有一天她能从梦中向我走来,与我共度日月流年,同历人世沧桑。然而,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我心中那份爱随时间变得渺远无期。

……

回首凝想,昨日的幽叹还默默地在室隅徘徊未散,读信方知原来如此。信上说,在她们毕业前一个月,她唯一的亲人--母亲得了不治之症,她惊魂未定领到毕业证书就匆匆回家照料母亲去了。她深深知道未来人生道路的坎坷与凄楚,为不影响我的生活,决定暂不告诉我实情。更让她没想到的是母亲一病三年,久治不愈,去年溘然去世。她为母亲治病变卖了家中值钱的一切,还借了4万多元钱,现在已是家徒四壁,债台高筑,一贫如洗。她不想让我未来受生活的拖累,不想让我生命负重,她就这样让时间带走了一个少女的梦和爱情。料想我已经完婚,才写了这封信告以实情,免我牵挂。我将她的信回环读了数遍,但从信封和信笺上仍然没找到她的通信地址,也没有别的联络方法。这使我再次深深地陷入了没有出路的爱情中。

在无望中,我悲号着大声对天发问:你为什么要这样选择生活,为什么要风雨一肩挑呢?可是,没人回答我。

牛郎织女的爱情发生在银河岸边上,尚有七七相会之日,而我们的爱情,却无一线可连,阻成天涯。这故事在记忆中已凝成一个影子,也许爱情永远不光临我,但她注定令我疼痛一生,影响我一生,为我指示着爱情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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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尚的爱情

作者:树影依依 文章来源:榕树下 点击数:5350 更新时间:2004-12-19

和尚混迹于树下,并摘得一片树叶作为栖身之所,取名为:三·人·行。

和尚,不是因为他出家做了和尚,也不是因为三·人·行里修建了几座寺庙贴;只因此人的笔名:沙姓。而<<西游记>>里刚好有位人物名为:沙和尚。如此巧合之下,也不知是哪位从事广告宣传工作的高人在犯职业病时,特意为沙姓人取了“沙和尚”这个通俗易记且耐人寻味的名字。于是,大家也都乐此不疲的和尚前、和尚后这般称呼他。

1,

在三·人·行的隔壁住了一户名为“情感世界精华区”的大户人家,听闻:这家人的家务事全由大哥柳雨霜雪来操持,此人工作能力特强。关于这点若有人不相信,那不妨去情感世界和金牌楼市打听打听:在那个家族里有谁不敬仰柳雨霜雪的?如此一来,年轻的小柳便被人尊称为:老柳。

老柳有个妹妹,由于写得一手好文章而被人称为才女,只是她外出活动时常戴一条蓝色面纱,所以没几人知道她年芳几何?据见过她真面目的稀少人士称:这是一位妩媚动人的才女,他们家人是这样称呼她的:木木小姐。

千不该,万不该!就不应该让和尚在民间混了个编辑职务;不应该让木木小姐是个文学爱好者;更不应该让老柳跟和尚的以文会友座谈会而制造了让和尚遇见木木小姐那一幕。

古人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和尚见到木木的那一刹,他说他的世界突然静止不动了,一个声音朝他大喊:“好玲珑的气质美女!”尔后又有无限声波在他心底不断跳跃出小徐同志的诗:雪花的快乐

假若我是一朵雪花,

翩翩的在半空里潇洒,

我一定认清我的方向

——飞扬,飞扬,飞扬,

这地面上有我的方向。

不去那冷寞的幽谷,

不去那凄清的山麓,

也不上荒街去惆怅

——飞扬,飞扬,飞扬,

——你看,我有我的方向!

……

尽管那时木木小姐戴着面纱。

接着,和尚故作平静,只说了一句让众人面面相觑的话:“木木是坏蛋。”

2,

当木木小姐的一篇文章《亲爱的,我冷》在精华区发表后,有两个人特别关注它。

那个是刚踏进“精华区”的游客:花痴。

自从花痴亲眼目睹了和尚和木木小姐的第一次见面场景后,她的大脑马上用思想诠释了她人如其名的性格:觉得和尚极有幽默细胞并具备能适时取悦女生的优点——成为所谓的:她对他的好感。眼见木木小姐的楚楚可怜、和尚对木木的一往情深,一条毒计在她脑海中闪现。

=奇=这边还有一个作为木木小姐忠实读者的——和尚。他的心都快碎了,他多想飞越万水千山来到木木小姐居住的地方:给她一个温暖的拥抱。仅此而已,却不能如愿。

=书=于是,他来到木木小姐的贴子里,真诚地说:“木木,你累吗?”

=网=木木小姐被他问得莫名其妙说:“为什么我会累?”

“因为你已经在我脑中跑了几千次了没停过。”和尚面颊泛红的低声说道。

“哈哈!”真老土!木木心想,然后说:按照逻辑学的三段论,你的话可以分解如下:

出现在和尚的脑子里跑步的人会很累

木木出现在和尚脑子里

所以木木会很累。

“从逻辑学角度来看,这个三段论的大前提不成立,并且大项和中项不周延,所以结论不正确!因此,下次说笑话时请记得先分析下有没有犯逻辑上的错误!”说完,木木熄了小绿灯飘然而去。

碰了一鼻子灰的和尚听得呆呆的,没想到这小妮子还如此刁蛮,下次看到她时一准叫她:蛮婆!“嗯……好香啊~~”和尚学着他家的小狗狗般深深地嗅着木木留下的一抹浓香,继续沉醉于她的音容笑貌。

一个妒火中烧的女子的细眼在和尚背后凶光咋现,只见她楚楚可怜地出现在木木大哥老柳的面前,神秘兮兮地说:“柳大哥,还记得上次有人颠倒你的名字,用柳雨雪霜冒充你ID发言一事么?那个幕后黑手就是和尚!他意图骗走你妹妹!”

“和尚休想拐走木木!”长空中一个震耳欲聋的声音怒吼道——亦如一记重锤砸到和尚心上,他惊慌地看看身后,发现原来是好友:老柳。

“好啊,偷用我的电梯、冒充我的马夹发贴……你究竟还有多少坏事背着我偷偷地做了?”老柳把陈谷子乱芝麻的事翻了出来。

“这些事。。。大概是你的荣幸吧,快发两个红包给我用用~”和尚嬉皮笑脸地跟老朋友开着玩笑。

“你就是想把我妹妹木木拐去你家,是不是?”直肠子的老柳一针见血。

“这个这个,只要她愿意。。。”和尚理亏了。

“我告诉你,你休想带走木木!不然我用那千年核弹炸平你的老屋!”老柳摞下一句狠话,消失在一片树叶中。

和尚抬头看看天,它是灰蒙蒙的。但是他笑了,因为他太清楚老柳的脾气:只要木木愿意,这个极其疼爱妹妹的大哥是绝无异议的。

老柳走后,花痴马上出现在和尚面前,她还带来了幸灾乐祸的笑容。

“你应该跟木木没戏唱了哦~他哥哥如此疼爱她,你就死了那条心吧!”

“呵。呵呵。。呵呵呵。。。”

和尚发出诡异的笑声,让计谋繁多的花痴突然感到一阵无力的眩晕。她小心翼翼地问:“难道你一点都不烦恼吗?”

“即使让我知道前方有个花盆会在我的必经之路候着我、将我砸伤,那么我也要在它落下来的前几分钟里先好好欣赏周围的景色。”和尚平静地说了一句让她膛目结舌的话。

3,

自从那日表白失败后,和尚又灵机一动,准备使出他的看家本领:用他温润灵秀的文字来打动木木小姐的芳心!

蓝蓝的天空上飘着几朵白云,空中鸟儿在自由自在地翱翔。远处,绿树成林,一棵棵都长得苍劲挺拔,郁郁葱葱。那太阳也是个最勤快的杂物工,她把整片山谷的鲜花碧草擦拭得闪闪发光;微笑吹来,馨香阵阵。

一位如云烟般飘逸的戴着蓝色面纱的女子,迈着婀娜的步子,用力的深呼吸了几下。面对如此诗情画意的景色,她情不自禁地发出感叹:世外桃园莫过于此!

这一幅“美女花鸟图”尽收和尚眼底——他一早就动用了三颗宝石来买通木木小姐的丫环,从而得知:木木经常独自去一个名叫“字喃馨空”的地方散步。

一阵大风将一叠(又鸟)毛信吹落到有木木在的“字喃馨空”的草地上,和尚连忙跑过去将它们轻轻拾起,爱惜地拍拍它们——生怕被沾上了灰尘。接着他像发现新大陆似的眼睛一亮,继而大喊:“啊!木木小姐,我可爱的天使,你怎么在这儿?”

木木惊诧片刻后,扶好快要跌落的面纱,然后朝他露出大家闺秀特有的笑容说:“那你呢?”

“哦,我觉得这是个寻找写作灵感的好地方,所以常常一个人来这。”和尚面上一本正经地说——其实他心里笑翻了。

“你也喜欢这里?你也喜欢写作?”木木一连问了两句。

“是啊,这里平时嘛,美山美水,所以写作灵感也来得特快;但现在呢,又多了一景:美人。”和尚还不失时谊地用刚从韩剧里学来的意味深长的眼神看着木木。

这招果然凑效。

木木小姐羞涩地低下头去。

“哦,这是我的一点愚作,还请木木才女您帮忙指点一二”和尚趁热打铁地把自己从珍藏在书柜里挑选出来的几篇呕心沥血之得意作品送到木木面前。

就在这时,天色突然变暗,雷声骤然响起。一只乌鸦俯冲过来,一口叼走了和尚视为生命的所有文字。

“啊……要下雨了,我得回家.”木木小姐慌乱地望望天空又看看乌鸦再瞅瞅和尚,她已经分不清三者有什么关系或者根本没有什么关系了。

一幅诗情画意般的青山绿水、花红绿草、才子佳人场面,倾刻间变幻为:闪电沉雷、乌云密布、乌鸦满天飞的魔幻地狱。而远处,在一朵花中,花痴满脸得意地笑着说:“在我的地盘上你们俩还想制造浪漫,真是做梦!”

“嗬!这是一个需要互相原谅的社会!”和尚仰天长叹。

4,

木木一路小跑到家后,发现家里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哥哥老柳由于职业变动的关系,他把“精华区”拆了,正在重新装修并取名为:“金牌楼市”。并且版子里原先的斑竹姐妹们都换成了让木木陌生的男生斑竹——木木失业了。

“那些从儿时一起玩到大的姐妹们呢?那个供她们嬉戏打闹的后花园呢?那幢可以吟诗作赋的楼阁呢?……”失业的木木伤心欲绝,那个曾经令她付出全部心血和感情的地方,此刻她只能远远的张望、静静的祝福。纵使有万般不舍,但她也只能接受现实。

后来,木木病倒了,在医院打了三天点滴。

整整三天,和尚没看到木木的小绿灯亮过,他急了。多番打听后,他终于知道木木在住院,于是他亲自煲了(又鸟)汤、拿着鲜花来看望无人关心的木木。

才刚看到老朋友的出现,木木的眼泪就掉下来了,三天来就没一人来看望她,她深深地体会到人情单薄这句话的含义。

和尚一进门,就看到木木流出脆弱的眼泪,他忙放下手中的物品,轻轻的拍拍木木的头说:“你的事我才听说,别难过了;就算全世界弃你而去,看看:还有我守护在你身边呢。”

木木的眼泪流得更欢,不过这次是幸福地感动着。医院的收音机里,钢琴版take me to your heart乐声适时响起;此情此景,木木终于答应了和尚的请求:做他老婆。

就这样,木木小姐落户到三人行,成了除和尚之外的另一主人。一家之主,难免会忙进忙出,八月十二号,木木去北京出差三天。

留下和尚一人在家看屋,无聊的时候他打开了尘封已久的信箱,这才发现里面多了几封花痴发过来的打油诗。他玩味地看着那些类似于情书的东西,并给予回复:

此花非同一般花

春夏秋冬全都妙

只是爱情不易得

此花何处来寻找

看到和尚的回复,再听到和尚娶木木小姐做老婆,这让花痴好不伤心。一气之下,她决定答应嫁给追她已久的“第六跟贴”。

第六跟贴迎着新娘子的花轿高高兴兴地走在大街上,他今天终于可以把花痴风风光光地娶回去!热热闹闹的一队人打着鼓、吹着号好不喜气!这时,从街边窜出一个白面书生,只见他手里举着大刀,向众人大喝一声:“抢亲!识相的都给我滚开!”人群马上混乱起来,大家都只顾着逃命去。而第六跟贴此时已不知所踪。

“跟我回去!”和尚拉着花痴的胳膊一路狂逃。

“今天是我的大喜日子,你凭什么来捣乱?”花痴一边开心在心里,一边满脸不悦地怒斥和尚。

“大喜?你的新郎呢?在危险的时候他就丢下你自个儿逃啦!你以为跟着他后你会幸福?”面对花痴,和尚是又爱又恨;眼见她就要永远的离他而去时,他不得不想出抢亲这一下下策。

“呵,真命天子都已经出现,他若不走掉呆在那儿做灯泡啊?”花痴终于忍俊不禁笑出声来。

“什么意思?”和尚听出话里有话.

“意思就是我故意放假消息说要嫁人,目的就是想看你有什么反应啊~”花痴装作满脸无辜的样子。

一脸花痴般的笑容!人如其名!和尚又好气,又好笑地看着眼前这个不可思议的女子。他想:其实若他生命中真少了这个古灵精怪的女子,想必会失色不少。“那你就跟我回三人行,做我的小老婆吧!”和尚说。

“我可是很难养的,每天得给我换一套随心秀服装、得送我八个红包、六颗宝石……最重要的是送我大花啊,别忘记了我可是要在花中休息的呀……”

“小老婆是因为太开心而语无伦次了吗?”和尚打断了她的话调笑道.

“我们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要好好想想:怎样让木木接受她又多了个妹妹这个事实,而不是你得送什么礼物的问题”现实的花痴永远也不会承认自己贪财.

“放心吧,我已经发(又鸟)毛信跟木木商量过了,她沉默良久后提出一个条件,说:“花痴来我家也可以,但必须将你送给她的所有礼物连同她自己的财产全部拿出来做为三·人·行家用.”

“啊......”这下轮到花痴"又好气,又好笑地看着眼前这个不可思议的男子",她终于明白:原来和尚的爱情比天使更吸引人却比杀手更恐怖——她认了。

“一夫多妻现象正闪亮登场,预计将成为2005年树下一股新的潮流!”天空中,飘荡着和尚爱的宣言。

【编者按】三人行本是一种学习的箴言,却无意识的预示了一条三个人的爱情行程;三位主角被刻画得个性分明,以和尚睿智为首,最为幽默风趣。其实榕树下每时每刻都在上演着不同版本的友情或爱情故事.而这篇文章就是一个生动的友情篇却以爱情的手法表现情感的例子.但愿大家都能制造一种温馨的气氛,更加和睦地在一起互相学习,互相温暖——在树下开开心心。(恋奕)

荷兰猪爱大米.txt

荷兰猪爱大米

作者:酷酷狼 文章来源:《真情》2005年第6期 点击数:3260 更新时间:2005-7-12

五月,我跟秦小南说老鼠其实不爱吃大米。这个一直喜欢唱着“老鼠爱大米”的男孩瞪大眼睛看着我,然后迸出一句来:“真的?”样子很气愤,他又被流行歌曲给糊弄了。

“真的。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啦?”我很认真地点了点头,尽量装作一副无辜的表情,相信自己真的没有骗他。因为我家养的荷兰猪就不是吃大米的,它吃菜叶子。

“可是,我们家的米缸怎么老是会无端端地少米呀?”他疑惑地敲了敲脑袋,结果也理不出个所以然来。我笑了,笨笨的秦小南这回又被骗了。有的老鼠还是爱吃大米的。

秦小南后来问我:“苏小小,你养老鼠?”他那退避三舍的样子好象会被我惹上什么鼠疫绝症似的。不过我很肯定地告诉他,不用怕,荷兰猪不容易生病,就算病了也不会传染给人类。

秦小南听了好不生气,“你明明跟我说它是老鼠,原来是一头猪!”在他的以为里,这应该是他第101次被我骗了。可是,这次我没骗他,荷兰猪真的是一只老鼠。一只叫做猪的老鼠!

我拉着秦小南去图书馆查资料,我要还荷兰猪一个清白,它真的是老鼠嘛!但是秦小南怀疑地甩开了我的手,他说:“我不会再相信你了。苏小小你是个骗子。”

秦小南竟然说我是骗子?!

四月我又骗了秦小南。这个男孩真笨!明明知道校花陈明美是不可能会喜欢他的,可他还是傻乎乎地跑去学校的山顶公园等了她一个晚上。

“陈明美昨天晚上怎么会不来呢?她是不是出事了?”秦小南第二天忧心忡忡地跟我说,那一副直流鼻涕的模样,可怜极了。我有点后悔,我真不该冒陈明美的名字写给他情书的,这太伤他的心了。

我去跟秦小南自首,我说是我骗了他。“你太过分了!”秦小南羞怒地举起巴掌要打我,可终究没有打下来。他就是这样的好人!我喜欢好人。其实我没有跟秦小南说,那封情书除了姓名是骗他的之外,其它的都是真的。

是的,我喜欢他。这个和我青梅竹马了10年的好朋友。但是好朋友之间是不应该有爱情的。所以,我跟秦小南说我喜欢他的时候,他眼睛都瞪大了。

“苏小小,你不是在骗我吧。”他的神情好象在被我用言语强暴似的。

当然是骗他的啦!我换上嬉笑的心情,掐起手指算了一下,然后得意洋洋地宣布:“秦小南,恭喜你已经被我骗了100次了。”秦小南自嘲地笑了,我也想笑,但是眼睛十分的悲伤。因为这次我真的没有骗他。我已经不想再骗他了,骗人不好,痛苦的只是自己。

秦小南已经很久没有理过我了,他肯定还在生我的气,我想。

我决定找秦小南去道歉,我想跟他说我家的荷兰猪也开始吃大米了,那是我逼着它吃的。秦小南说老鼠爱吃大米,那它就得吃大米。

可是在秦小南的教室前,我停住了脚步。我看到他和陈明美背靠着墙壁,就那么旁若无人地谈笑风生,样子很是亲密。

他们走在一起了吗?我想,作为一个好朋友,我应该为秦小南高兴。可是我的眼泪却莫名其妙地流了下来。眼泪这东西不像我,不会骗人。

我只是觉得奇怪,陈明美会喜欢秦小南。他人又不帅,而且身体孱弱得很,像极了电影里的小萝卜头。陈明美不是一直都喜欢肌肉男的吗?我想起陈明美上次的男朋友好象是篮球队的,人特帅,而且还有一身性感的肌肉。秦小南却是连块老鼠肉都没有!

我又给荷兰猪喂回了菜叶子,这个家伙一见到菜叶子就扑上去啃个不停,它还是喜欢菜叶子的呀。我忽然觉得有些事情不能勉强,就像秦小南,他始终喜欢的还是陈明美。

号我想,如果秦小南发现陈明美骗了他,他一定会很伤心的。爱情的摧毁力就是这么强大,它的一次抵得上友情的100次。

我不敢告诉秦小南,我那天看到了陈明美和其他班的男生在逛宠物店。他(她)们十指紧扣,比和秦小南在一起的时候还要亲密。陈明美买了一只荷兰猪。

经过我身边的时候,我赫然地听到陈明美提起了秦小南的名字。“那个傻小子,谁会喜欢他呀,我只不过想借他的作业来抄抄而已。”这个卑鄙的家伙!她只是为了秦小南的功课好才接近他的吗?她难道不知道秦小南还有很多的优点吗?

那天回去,我就把荷兰猪饿了一个晚上。那只小家伙瘪着肚皮嗷嗷地叫,不明白一向温柔的我怎么突然会有虐待倾向。

其实连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干,如果仅仅是因为陈明美在宠物店买了一只荷兰猪就对它划为不受欢迎族类好象有点说不过去喔。

但是,我讨厌陈明美和我喜欢一样的东西,包括秦小南。

秦小南终于来找我了。“荷兰猪原来真的是老鼠呢。”他说,露出一个和煦的笑容。他知道我不是骗他的。“能让我看看你的荷兰猪吗?”

我把荷兰猪捧出来给秦小南看,这个饱受我虐待的小家伙终于有了聪明的时候,它合作地装出一脸惹人怜爱,无辜的表情,一双小爪捉住秦小南不放。

“你的荷兰猪真可爱呢。”秦小南给我一个爽朗的笑容,竟然可以称得上是帅!

“那么,你愿意和我一起养它吗?”我趁机跟他说。这个笨男孩,他应该会知道我的潜台词就是简单的爱情两个字吧。

可是秦小南脸上堆满了歉意。他说,他不要。“我已经有一只了,是陈明美送给我的。”我的意识一时间被轰得粉碎,果然又是陈明美!那天,当我在宠物店听到她男朋友不要她送的荷兰猪时,我就意识到她会把它送给秦小南。她是很擅长于‘借花献佛’这门艺术的。

“不过,我的荷兰猪比你的漂亮多了,你的这只看起来有点瘦。”秦小南口无遮拦地批评起荷兰猪的饥民样,在他的以为里,陈明美的一切东西都比我的好。

哼,我决定不要再虐待荷兰猪了,我要把它养得胖胖的,比陈明美的那只还漂亮。我要用它把秦小南给抢回来!

今天学校放暑假了,我才忽地想到,原来是夏天到了呀。

我记得秦小南曾经跟我说过,暑假是一个不应该闲置的日子。于是我跑去秦小南的家,我要和他去海边玩。上次我们去的时候玩得多高兴呀,他还答应这个暑假一起去的呢。

“我不去了。”秦小南闷闷地跟我说。出什么事情了?我想。

“我的荷兰猪死了。”他咬着嘴唇说。我看到被忍住的泪,明晃晃地弥漫在他眼里。这真是晴天霹雳呀!我的眼泪也不由得淡出了眼眶,死亡的确是一件惹人心疼的事情。

但是,好端端的荷兰猪为什么会死呢?“医生说,它营养不良,可是我一直都有给它吃大米呀,它又怎么会营养不良呢?”秦小南掩着哀伤问我,想必是不知道荷兰猪的死完全是自己的责任了。

噢,天哪!我看他的模样像是在异次元世界里撞上鬼,心漏跳好几拍。他真的以为所有的老鼠都是爱大米的呀?这个大笨蛋!

我特地翻出一本动物图鉴给秦小南看,上面赫然地写着:荷兰猪属于草食性动物,以各种杂草,菜叶,植物径叶,作物秸秆为主食。所以说,这只老鼠不吃大米!

我抱怨地瞪着秦小男,用恶狠狠的眼神告诉他:你是杀鼠凶手!秦小男看着我,难堪地用手挠了挠脑袋,低声地喃喃自语:“我以为老鼠都爱大米的呢。”

看着他自责的样子,我在心里笑翻了天,我突然间觉得秦小南好象一个人。就是书上的祥林嫂呀,她总是喃喃地自责:我以为春天才会有狼,谁知道……秦小南不知道老鼠不爱吃大米,所以他就是祥林嫂,他把他的‘孩子’害死了。

这个认为老鼠只爱大米的傻小子!

暑假都快过一半,秦小南还没来找我玩。难道荷兰猪的死对他的打击真的这么大?我想,不至于吧?

于是我又跑到宠物店买了一只荷兰猪。这只荷兰猪比我的那只还要漂亮,而且店主说了,这只强壮,不容易死。容易死的荷兰猪我才不敢送给秦小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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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到底也没有把荷兰猪送给秦小南。我看到他晒得黑黝黝地跑回来了。“嗨,我刚刚和陈明美从海边回来,那里好玩极了。”他在大把大把的阳光里笑,露出一排闪光的白齿。我没有回答他,我的心现在就好象掉进了深渊里,失落得很。他明明答应过要和我一起去海边的呀!

“你手里拿着荷兰猪要干嘛呀?”这个大骗子又问我,可我才不要告诉他这是我准备送给他的。“我打算把它煎皮拆骨来吃,味道好极了。”我恶狠狠地瞪秦小南一眼。哼,最好把他也给剁成肉酱蘸来吃!

秦小南被我的样子给吓得缩成了一团,他说:“苏小小,你的样子好凶呀。”那又怎么样?陈明美的样子比我凶多了呢。

我没有告诉秦小南,那天陈明美跟她男朋友吵架的时候,样子真的很凶,就像一只舞爪张牙的母老虎。她扯着男朋友的衣服,一个劲地骂:“叫你陪我去海边,你又没时间,混蛋!”我想,陈明美大概是把秦小南当作气她男朋友的工具啦。

她这种女孩子是不会喜欢上‘工具’的。

晚上,我抱着荷兰猪说:“你可不能死呀。”你死了,秦小南伤心的时候我拿什么去安慰他呀。

秦小南终于被陈明美甩了,在暑假的最后一天里,秦小南的梦幻爱情也残酷地被划上了句号。“为什么呢,仅仅是因为我把她送给我的荷兰猪弄死了她就要和我分手吗?”秦小南像被人重掴一掌,眼泪都要掴出来了。

好可怜的秦小南呀。我想安慰他,可是动了动嘴皮,却说不出一个字来。我知道陈明美已经和男朋友和好了,所以她不再需要秦小南了。没有利用价值的东西她是不会要的。

我跟秦小南说:“要不,我送一只荷兰猪给你吧。”那份准备送给他的礼物我一直保养得好好的。但是,秦小南却丢给我一眼“少来了”的表情,“告诉你,苏小小,我好讨厌荷兰猪,真的非常讨厌它。”

他简直是在吼。

我悄然阖紧了嘴巴,我知道秦小南并不是讨厌荷兰猪,他只是讨厌和陈明美的记忆罢了。那种记忆的碎片把他的心刮得好疼,我的心也好疼。

秦小南还在生气吗?我认为是的,要不然他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听到我的招呼也不会装作没听见的呀。“秦小南,你知道吗?陈明美转学走了。”我追上去跟他说。我不能再让他逃避这个名字的主人。

“陈明美转学就转学呗,关我什么事?”他不屑地扯动嘴唇,好象真的不在意这个人似的。可我知道,他的心还是会痛。唉,这个男孩呀……

秋天到了,日历上这么说。于是,天气也开始调皮起来,变冷了。在这种天气里,有很多人都会生病,更何况动物?这么一想,我便打电话给秦小南,“喂,我的荷兰猪生病了,怎么办?”我竟然卑鄙到利用这种可爱的小动物。

“我又不懂怎么治,你问我干吗呀?”秦小南不耐烦地回答道。可我才不管他会不会医呢,我提高音调喊:“你快点来吧,它就要死了喔!”刚说完我就挂了电话,我不让他有拒绝的机会。

我坐在房间里忐忑不安地玩着“来,不来,来……”的游戏。当最后一瓣花瓣被我摘掉的时候,它竟然显示不来!哦,看来平时我的无神论是惹怒了上帝,他不肯让秦小南来呀。

我决定关灯睡觉,这时,门砰地一声打开了。“苏小小,荷兰猪怎么样了?”秦小南满头大汗地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看着他,忍了好久的泪珠蓦然滑出眼眶。我说:“对不起,秦小南,我又骗了你,荷兰猪没有事。”秦小南疑惑地看着我,不知道我到底在玩什么把戏。

“我……其实我想跟你说,这只荷兰猪叫苏小小,那只叫秦小南。”我眼睁摺闪地看着秦小南,细若蚊蝇地问:“秦小南,你愿意让它们在一起吗?”

时间变得好慢。我看着秦小南,他看着我,谁都没有说话。最后,“恩,可以呀。”秦小南嘴角浮着一抹秘而不宣的笑。可以呀?!我松了一口气。然而他又迸出一句来:“那我们喂它们吃什么呀。”唉,我没好气了,这个笨小子,他不是知道老鼠吃什么的吗?

但是,“就让它们吃大米吧,因为老鼠爱大米嘛。”我看着秦小南笑了,他也笑了。对,老鼠就是爱吃大米。

黑板上的爱情留言.txt

大学的时候,学校里人流最密集的地方应数第三教学楼,因为很多公共课都在那里上,人来人往的。在第三教学楼一楼的入口处,有一块公用的黑板,大家可以用粉笔在上面写留言、发布寻物启事或者失物招领等等。有一天,黑板的右下角忽然多了一行字,很多人都在围着看热闹,原来那上面写的是:“文文,请于明天晚上9时在校门口的雷锋像下面等我,如果你我之间心有灵犀的话,你当然知道我是谁,如果你连我是谁都猜不出来,那我们就没有见面的必要了!”

第二天,原来那行字的下面多了一行娟秀的字体:“亲爱的,我当然知道你是谁!为了方便起见,请于今晚8时45分来女生楼下接我,请手捧999朵玫瑰并高呼我的名字,这样我就会很快来到你身边,不见不散。”

那天晚上,很多满怀好奇心的男男女女在女生楼下望眼欲穿地等待着,都想看看故事的男女主角到底是谁,可是等了大半个晚上却没有任何令人激动的场面出现,于是大家纷纷咒骂是谁搞的恶作剧,恨不得抓出来打一顿云云。

谁知道次日清晨黑板上又多了一句话,显然是那个男生写的:“亲爱的,如果我只剩下一块钱了,我该给你买一朵玫瑰花呢,还是给自己买一个面包?”

于是,大家的好奇心又被激起来了,不知道那个叫“文文”的女孩会选择浪漫,还是先照顾那个可怜的男生的肚子。然而,第二天,还是那种娟秀得令人心动的字体,但她的答案却让所有的人拍案叫绝:“亲爱的,你应该先去买一盒粉笔,不然我们怎么联系呢?”

黑色红房子.txt

编辑语:这篇稿子,仿佛是石头垒成的,冷硬而真实。可是,不容回避,这也是一部分青年的生存状态,就像花上的刺,白后的黑。了解是改进的第一步,所以全文照发……

我以前也爱爬格子,发一两篇就喜不自禁。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又结婚生子,靠工资和稿费生活入不敷出,还怎么安心写文章?

老公与我一合计,决定出去打工,当时我父亲已经是某地区的一个小官了,一听就冒火:“你们好坏读了几年大学!老子今天借你俩10万块钱,去寻个合适的行道做事!”

10万元做啥?饭馆多如牛毛,搞建材本钱不够,跑车不懂技术……恰好一位高中同学从深圳回来,劝我说:“现在什么生意都不好做,只有开赌场或色情场所,赚钱又多又快又轻闲!但上面得有人罩着。”她建议找我爸商量,请他到市里打点。当我忐忑不安地把想法小心翼翼地告诉父亲,并请他出面帮忙时,他竟一口答应:“这就对了嘛!你们两个笨蛋娃儿的脑壳总算开了窍;能赚钱,老子跑跑腿算个啥?”

做这种生意必须有公安、文化、卫生等部门的默契配合,跑了近一个月,花了不少银子,终于全部搞定。我们承租经营了原市政府招待所娱乐室,就位于繁华的市政府附近,重新装修后就挂了牌:“红房子”,上下三层,底楼餐厅,二楼舞厅,三楼改装成“KTV包厢”,极尽情色浪漫之能事。

“小姐”从哪儿来呢?我那位高中同学熟悉门道,负责物色人选,很快“红房子”就招到十几位“小姐”,每个人都用化名,也不知道家境出处……不过也无须知道,只要年轻漂亮能招徕客人就行了。我们为她们做的,也就仅仅是提供一个场所,让她们放心地出卖色相,并且保障她们的人身安全,不受地痞流氓的纠缠敲诈和执法机关的干扰,以此来达到共同求财的目的。

“小姐”们大多模样清纯,有的举手投足都很高雅,那只是一面。她们在应付客人时,故作矜持或者放浪形骸,手段老练着呢。为了赚钱,她们的确绞尽脑汁,自嘲地说:“这是充分地开发利用青春资源!”

后来我隐约知道,红房子有两位“小姐”是在校大学生,其中一位的父母都是山民,她的学费让家里负债累累,要强的女孩就边学习边打工,成天疲于奔命累个半死,仍然收入寥寥。有次在餐馆打工端错了菜,老板劈头就骂:“女大学生有啥了不起?穷就得看人脸色!”她当时无地自容。回到学校心力交瘁,学业也落下了,两边不讨好,她心一横就来了红房子。另一位女生情场失意,走了极端,再不相信爱情,反正就这么回事——干一次跟一千次有什么分别?陪一个男人和陪一万个男人又有啥不同?还不如趁早捞钱,为将来打下经济基础……于是这两位姑娘先是陪歌舞,后来耳濡目染也就“彻底开放”了。

有才有貌的女孩就比较红,收入丰厚,有时没心没肺地笑闹,有时却又独自淌眼泪。其实“小姐”们走上这条路,有各种理由,都曾经挣扎过,但最终还是屈服于生活。于是,吃喝玩乐成了惟一的追求,虚情假意成了生意的通行证。只有她们知道,内心有多少永远无法弥补的黑洞。从前是为了把钱给山里的弟妹寄回去,或者让爸妈住上新楼房,还有的是为亲人筹集医药款,后来就是为了貂皮大衣名牌首饰,一个攀比耗掉大几千。久而久之,她们就像吸毒上瘾,再也离不开这种好逸恶劳收入不菲的生活了。晚上的小姐花枝招展挺好看,可一卸装,20多岁的女孩都青白着脸,黑眼圈,衰老得特别快。

“小姐”的存在,无疑会满足某些人的心理和生理上的需要,所以一直“扫黄打非”,而她们总能生生不息,就是因为有“市场需要”。很多“先生”都以“玩小姐”为荣,还说什么“笑贫不笑娼”,都不过是怂恿猎物尽快入行。

红房子的“先生”就是嫖客,还大多是有头有脸的人物,非官即商:有的手握实权,有的腰缠万贯,一般公费报销,最差劲是自己掏腰包玩的。遇到有权有势的,小姐情愿免费服务,以求保障。可是,只要有这样的七情六欲,就难免有一些痛痒和把柄捏在他人手中!

来这里的男人30出头的多,常常是几杯酒下肚,他们就百无禁忌,临走时再把这笔费用算在差旅费中,心满意足。企业老板和常驻本市招待所的外地采购人员,都是“款爷”,出手大方,毫不拖泥带水,小姐们一般都“斩获甚丰”。我现在总明白为什么有的企业连年亏损,除开经营管理不善和有人中饱私囊之外,那些厂长经理和业务人员在外面玩一夜,其开销就是十来个员工一个月的工资啊。

我现在有钱了,可是心里却常常憋屈得慌。这些男人都是什么货色啊,咱都得赔笑脸。 不知道哪天一个环节没打理好,咱就关门大吉,那也不是一件坏事。有部小说叫《红与黑》,讲一个爱慕权势的年轻人机关算尽的故事。每次来到红房子,我就会联想到“黑”,黑暗里的眼泪、笑声、票子、压榨和算计……

每当夜晚来临,看着身边灯红酒绿杯筹交错,又有一种恐慌涌上心头,真关门了,还能做回过去单纯的自己吗?还愿意从事其他的事情吗?我想,我应该尽快脱离这种生活,不能再害人害己了……

很爱很爱你.txt

想为你做件事 让你更快乐的事

好在你的心中埋下我的名字

求时间趁着你 不注意的时候

悄悄的将这种子酿成果实

我想她的确是 更适合你的女子

我太不够温柔优雅成熟懂事

如果我可以回到好朋友的位置

你也就不再需要为难成这样子

很爱很爱你 所以愿意舍得让你

向更多幸福的地方飞去

很爱很爱你 只有让你拥有爱情

我才安心

看着她走向你 那幅画面多美丽

如果我会哭泣也是因为欢喜

地球上两个人能相遇不容易

做不成你的情人我仍感激

看见他那天,天空很蓝;认识他的时候,天空没有闪电,没有乌云,依旧蓝的一塌糊涂。最直接的感受是视觉上的吸引--HIP-HOP的衣服,很自在;很有型的头发,看起来很舒服;很黑,但笑起来像个孩子,很可爱;眼睛大大的,只是眼神是游离的,没有停留。

接下来的日子对他是一片空白,只是有一次上台发言的时,紧张的不能自己,站在讲台上看见他帅帅的笑,突然就放松下来,鬼话连篇。

那时头发长长的,拉直了,他每次路过我那儿时,总要拉拉它,当时很讨厌的一件事现在想来实在是很甜蜜。

后来烦了,懒的打理头发,便要剪掉。但最害怕的事就是去理发店,很恐怖。以前的朋友都不在身旁,一个人去发廊,不要!莫名的,就想让他陪我去剪头发,但是要怎么对他说呢?毕竟我们还不算熟。打电话给老友,她们鼓励我。鼓足勇气传条给他,脸像被姜抹一样,辣红辣红的。还好他答应了。紧张,真的。在此之前还没有过和男生单独出去的纪录。但他真的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就像一种叫做“甜蜜”的润滑剂滋润了紧张的空隙。中午去我最喜欢的牛排馆祭五脏庙。这一天过的好完美,至少对我而言是这样的。

他是一个很爱运动的男生,各种球类都玩的转。第一次足球赛我没去看,不知道他在绿茵场是否也很拽。但那次篮赛我却是故意留下来看,还叫了我老大--我最好的朋友。我们俩去的有些晚,进行有1/3了,他在场上好帅,球技也很好,就像JAY唱的那样“单手过人运球,篮下妙传出手,漂亮的假动作,帅呆了”。中场休息时,刚要介绍老大与他认识,而他却走向一个陌生的女孩。好酸,鼻子有点儿不受控制。不想再看下去了,心里难受的紧,只想找个地方睡一觉,希望醒来的时候什么都忘了。能忘了吗?自欺欺人罢了。想一醉解千愁,几听beer之后才发现酒量大增,这几听只能让头疼而已。借酒装疯,晚上写条问他那女孩是谁?并问他是否女友?如果有,是否介意别的女孩追他?这张条可能是我们传过条中最认真的一张。他说那女孩只是他老乡,他现在没有女友,也不想找,因为他喜欢自由。如果有女孩主动追他,他会和他做朋友。她们要我早早向他表白,可是我怕,所以犹豫着。后来的事实证明我有足够的理由为这犹豫吐血。

为了更好的了解他,我做了一个档案本让他写。他好聪明,用让我给他抄笔记作为交换,可我也不笨呐,趁机敲了他一顿午饭,吃饭事小,和他多接近才是正经啊。他真的好懒,虽然只有两科笔记,却已经害我肩周炎的老毛病再度出来猖狂。但在当时一点儿也不觉得辛苦,只要想到他打开笔记时会想起我,就已经值回票价了。冬天的中午,我们一起去吃沙锅。本来应该是很温暖的一件事,但我却什么也感觉不到了。只因为他说他以前的一个同学现在在追他,而他也打算接受了。呵呵,“五月的晴天闪了电”。吃的什么东西,说过什么话,通通不记得了,只知道一颗心不断的下沉,眼皮好重,好想睡。不知道怎么回去的,只是觉得很累。下午翘课在宿舍里睡觉。没有梦,前途一片黯淡。不得不再度睁开眼面对这惨淡的人生已经是天黑后。没有点灯,我抱着被子坐在黑暗了,“夜越黑,梦违背,难追难回味”。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我要他,不管他有没有女友。我们有四年的时间在一起,要定他。

去年的冬天很冷,小邓央我帮他买副手套。逛街的时候发现一副好美的兔毛手套,毫不犹豫的买下来,却骗小邓已经卖完了,我真的好卑鄙。传条给他晚上一起走,红着脸给他。虽然他说他从不带手套,但在我几近不讲理的要求下,他还是收下了。虽然他没有带过,但当他看见手套的时候,会想起我和那个很冷的冬天吗?

后来经常有去修理头发,习惯性的要他陪。每当我们走在街上的时候,他都会提到他的女友,甚至是滔滔不绝、眉飞色舞,连眼睛都会发光。我却听的从心酸到心碎,如果当时可以哭的话,那一定叫做笑着流泪。

冬天最伟大的节日圣诞节就这样安安静静的来了。没有人迎接它,连雪花都很吝啬的不给面子,这是怎样一个暗淡的圣诞节啊!我却固执的要和他一起吃饭庆祝。那天肯德基的人好多,好吵,我们一起吃吃笑笑,终于有一点儿圣诞节的样子了,虽然钱包里好大分量的钞票都阵亡了,但是快乐难求,不是吗?走在华灯初上的街上,有一种想去教堂的冲动。火(又鸟)、教堂、赞美诗--理想中的圣诞节。伸手打了一辆车让他上车,我却继续漫步。一转头,他却跟在我后面,一脸的错愕。我笑了。告诉他我想再走走,让他先回去,这次他好听话,乖乖上车。有一点儿失望,我以为他会陪我去教堂,可惜啊!呵呵,教堂那晚竟关门大吉,真的很讽刺。我上大学后的第一个圣诞节就这样黯然收场。

期末考试一点点逼近 ,最后一个周几乎是以合堂为家了。大学考试很容易不及格,我不要。她们都说那几天我像疯了一样的学习,仿佛不会累。可是我知道我还没疯,还是会累,每当累了的时候,我就会打电话给他,和他一起侃大山。那时侯只要听到他的声音,疲劳就会消失的无影无踪。合堂外面的IC 电话如果有一天坏掉的话,我也是有功劳的。

要放假了。以前最为雀跃的一件事,现在却很让人讨厌。他要回家了。没有他的城市对我而言没有任何意义。他走的那天我去送他,熙熙攘攘的火车站里,我一眼就看见了他,至于他看见我是否吃惊我就不得而知了,因为我没有勇气直视他的眼睛。那天没有买到站台票,看着他一点一点消失在检票口,心里的失落一点一点升华,整个心就像被掏空了一样,走在热闹的大街上,寂寞一点点来袭。漫长的33天,要怎样度过?

等待的日子里什么也做不成,只有坐在床上想他。原来我对他的思念是这样的强烈。计算着他到家的时间,起个大早,give hin a call,他的声音听起来是那么的轻快、明朗。虽然不能见面,但他的声音足以安慰我所有的思念。虽然只有短短地 2小时,但却让我的心情一整天都好high。以后每当想他的时候都会打电话给他,虽然他不一定每天都在家,但我真的好感谢发明电话的那个叫贝尔的家伙,是他让我的思念找到了方向。只是这个月的话费有点儿对不起爸妈,呵呵,不好意思。

终于要开学了,这一切都要结束了,我又可以见到他、和他在一起了!可他却在开学的第一天晚上伤透了我的心。开学后要换新教室,本来与他商量好要他坐到我后面,不论传条还是说话都好方便,他也答应的好好的,可是那天晚上他悠哉悠哉几乎是最后一个晃进教室,还坐在离我十万八千里的地方。真的很让人生气,搞什么嘛,好过分耶!

累。我真的累了。这个游戏太耗力,我不要再玩下去了。放弃吧,虽然他很优秀,但我太烂,烂到一无是处,而且我不喜欢和别人分享或者是共享东东,如果一样东东是属于我的,我希望它是完完全全的属于我的。曾经我想,无所谓啦,如果他可以喜欢我,就算他有gf,就算他不会她分手,我都不会介意,只要能和他开心在一起,破例一次有何妨?但是我错了,爱是自私不可以分享的。而且这种只有付出没有回报的感情投入,让我身心疲惫。曾经有人说过:感情这东西,谁付出越多谁就越吃亏。放弃他,我要过一种简单安静的生活。

可是,我能做到吗?那次开班委会,看着他玉树临风的站在那儿,我不禁又动摇了,眼神贪婪的不肯离开他,到底我该怎么办?神啊,救救我吧!

一个人痛苦太多是需要发泄的。不想再喝酒了,被酒精麻痹后的神经依旧是清醒的。和老大一起上通宵,凌晨的时候和一个网友聊的很投机,告诉他我的痛苦,那种想放弃又舍不得的痛苦。他劝我“你喜欢他无非是想让他快乐,既然他现在很快乐,那你还有什么舍不得呢?”当时一看到这句话我就怔住了。是啊,Faye唱的很对“你快乐所以我快乐”,他现在很快乐,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虽然我不想做一个伟大的人,但是我认了,既然得不到他,就让我成为一个圣人好了。

冬天终于过去了,春的绿意一点点显现。阳光越来越温暖,头发也越来越长,该修理了。不抱任何希望的打通他的电话,他却很爽快的同意了。意外,有一些;惊喜,有一点。那天剪了头发,吃了午饭,我像个小孩一样央他陪我逛街买东东、吃冰点,他都很痛快的答应了,这下换做我吃惊了,这些都是他以前很讨厌做的事情啊。后来他无意中说了他的女友“五一”要来这儿玩儿。呵呵,我又当了一次老孔雀,又一次被别人利用了,我真的有够笨,有够愚蠢。可是我还要笑着祝福他,笑着告诉他本地所有好玩儿的地方,拼了命的压抑着内心的痛苦和想哭的冲动,“我带着笑脸,一如从前,让你看见”。吾爱,你会想过我的感受吗?我是真的好喜欢你。我用尽我全心全意去爱你,你呢,却一再把我的心撕成碎片。我的胸口好痛,好像快没知觉了,除了我的心像被撕裂了之外,我什么感觉都没了,都不存在了。

总是做违背自己心愿的事,要放弃他却又固执的等待奇迹。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告诉他还是就让这一切随风飘逝?如果他只是我生命里的一个插曲,上帝可不可以让这段插曲短一些,不要让我回忆时,想起的都是寂寞,都是痛。是否我也是他生命里的插曲?只可惜,在他的际遇里,回忆总是太拥挤,属于我的角落,也许就这样被挤掉了。

听说感情要慢慢累积

由不得我放肆任性

怎么我循规蹈矩 拼了命付出

你却没有回应

听说感情难免力不从心

亦步亦趋却不见踪影

你给的眼神好比

大热天里一道冷空气

我是真的真的很爱你

以为付出了一切就非得有意义

你给的难题 我不曾逃避

谁叫我已爱你成性

总有一天可以用力紧紧抱住你

毕竟继续的呼吸也要有点目的

一身的伤痛 委屈的痕迹

在你防备的眼睛里 都是零

蝴蝶蝴蝶你爱过吗.txt

蝴蝶蝴蝶你爱过吗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大学时代》2005年第6期 点击数:4573 更新时间:2005-7-8

倪晓薇,你太过分了

我知道,所有男孩都喜欢倪晓薇。

倪晓薇真的很美丽,她的美丽超乎了人的想象,那种美仿佛是带毒的,美得有些邪性,甚至让我们连嫉妒的资格都没有。

但倪晓薇是我的好友,从小到大,我们形同手足,一直,我是她的陪衬。有些女孩天生会是一些漂亮女孩子的陪衬,我就是她的陪衬,我的平凡与普通更衬托出了她的不俗——她高高的洁白的额头,修长的腿,如瀑长发,美丽眼睛似一潭秋水,不,这些还不够,她还有足够的聪明,我们班的第一名总是她拿,尽管我很努力,可是我只拿第二名。

有很多男生接近我,我知道他们是为什么,在他们眼中,我是个中性的女孩子,他们可以和我说心事,他们问我,倪晓薇喜欢什么颜色?倪晓薇喜欢吃什么?他们问我的时候装作无所谓,可我知道他们喜欢倪晓薇。

我没想到顾卫北也会喜欢倪晓薇。

这太出乎我的意外,真的,他怎么能喜欢倪晓薇呢?他多么狂野啊,而且,他是老师眼中的坏学生,他打架、吸烟、喝酒,跳学校的墙头去看电影,他不屑于和任何人说话,一个人坐在最后一桌。

他的眼神阴郁,喜欢捧一本卡夫卡看,文科班的学生,如他一样有灵气的人不多,我看过他写的文章,他不是不聪明,他只是不屑于学习。

如同无法想象他迷恋倪晓薇一样,我也不可救药地迷恋上了他。

当我语气里流露出对顾卫北的好感时,倪晓薇以奇怪的眼神看着我说,小莫,你不会喜欢他吧?他那种小子怎么可能让你喜欢呢?你看那副流氓样子,让人瞧了就想开除他!

这就是倪晓薇对顾卫北的感觉。但有一天顾卫北在路上拦住了我,我心里怦怦地跳着,我以为,他要对我说什么。

他的确给了一封信,他鬼魅地笑着,充满了野性的美,他穿着飞着边子的牛仔裤,张扬的脸在黄昏里更加英俊动人,真的,他的身材怎么会那么好呢?一米八的身高,加上一张类似三浦友和的脸,那时三浦友和已经成了过气明星,可他的确很像他,我深深地迷醉着,在夕阳中看着他,发着呆。

是给倪晓薇的情书。他说,请你,请你帮我这个忙。

我无法拒绝他,我竟然舍不得拒绝他,但我心里,微微地酸,微微地凉,我是一只不好看的毛虫,倪晓薇是一只美丽的蝴蝶,我们之间,隔着好长的银河。

好。我说,我试试。其实我知道倪晓薇不喜欢他,可是,我怎么忍心伤害他,怎么忍心告诉他?

那时我们还有四个月高考,我知道这样心猿意马是不对的,可是,可是我怎么管得了自己呢?

顾卫北等待来的判决很残忍,倪晓薇居然把顾卫北的情书贴到了教室的墙上,当顾卫北路过倪晓薇身边时,倪晓薇冷笑着说:什么时候能轮到你给我写情书呢?你想想,我们是一个世界的人吗?我的心缩成了一团,我看着顾卫北,他的眼睛里全是冰凉,那么凉那么凉,如一口井一样深,我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倪晓薇,你太过分了。

顾卫北转身走了,留给我一个孤独的背影,我趴在桌子上好久好久,顾卫北,对不起。顾卫北的受辱好像是我的受辱一样,我心里的难过并不比他少。

那封信,我是以倪晓薇的名义写的

当北师大的录取通知书交到我和倪晓薇手里时,倪晓薇高兴地说,小莫,我们又能在一起四年了。

是倪晓薇让我报的北师大,她说,我舍不得离开你呢。她没有再提顾卫北半个字,也许那样的男生在她眼中只是过眼云烟吧,可是我,我如何能轻易,轻易就忘掉呢?

顾卫北传来的消息越来越不好,他落了榜,成了社会闲散人员,他常常喝醉酒,还常常打架,据说,有一次公安局把他还抓了起来,也许那次情书张贴把他的自尊全抹杀了吧,或者,他根本觉得自己是个没用的人?这样下去他会毁了自己的!

我给他写了第一封信,我知道用什么方法可以激励他!

那封信,我是以倪晓薇的名义写的,我说,顾卫北,原谅我,那时我年少气盛,所以,做了一件错事,请你一定要努力啊,明年,我等待你的好消息。

我相信他会回信的,因为他真的很爱很爱倪晓薇啊。

果然,一周之后,我收到了顾卫北的回信,他写道:谢谢你啊倪晓薇,因为你那封信,我已经决定回去复读了,请相信我的聪明和我的努力,我一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好,我说,以后,每周我都会写信给你。

从那以后,每周我以倪晓薇的名义给顾卫北写信,给他寄复习资料,半年之后,顾卫北给我寄来了他的成绩单,他以不可思议的成绩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期中考试,他的成绩全年级第一名!

这一切,倪晓薇不知道,她上大学以后又成了校花,照样那样忙,文学社、学跳国标……她的时间总是那么挤,当然,她也开始谈恋爱,男友换了一个又一个,她总是挑三拣四,环肥燕瘦,好像总是不如意。那时,我正忙着鼓励一个男生努力地考上大学,我想,只要顾卫北考上大学,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原谅的。

一年之后,顾卫北以我们难以想象的成绩考上了复旦大学,倪晓薇听到这个消息时吃了一惊,她说,不会吧?但转眼,她就又忙着和男友去约会了。

但顾卫北给我的信却说,倪晓薇,我爱你。从你给我的第一封信开始,所以,不要离开我,你如果离开了我,我所做的一切都将毫无意义,我将会退学,继续自己的流浪生涯。

为了顾卫北,我继续扮演倪晓薇,我也为顾卫北订了三条规则:一、不许和我通电话,因为我喜欢写信这种古典方式;二、不许见面,除非四年之后我们考上北大的研究生,因为我想先读书;三、把我们的秘密维持下去,这是两个人的爱啊。

那是我怕暴露自己而提出来的三条原则,没想到顾卫北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他说,四年之后,北大见!

此时的倪晓薇,正忙着谈第n次恋爱,没有办法,她总是这样惹得男人为她赴汤蹈火,男人们在她面前,全然没了自尊。

我没有告诉她顾卫北的事情,我怕她会用一种极残酷的现实刺伤顾卫北,那样的话,顾卫北会活不下去了,我太知道他了,这样狂野的男孩如果爱上就是一辈子啊。

如果他知道我是小莫,他不会再写了

三年,三年内我和顾卫北写了多少封情书呢?我是给自己的心上人写,而顾卫北,全然把我当做了倪晓薇,如果他知道我是小莫,他肯定是不会再写了。

自始至终,这是我一个人的爱情战争,一个人的独角戏,唱到曲终人散的时候,我知道自己终将谢幕。

第四年,顾卫北果然如他所言上了北大研究生,而我去了北京一家外企公司,倪晓薇,去了天津一个小公司里做广告,一切,与五年前有了那样的不同。

寒假时倪晓薇来电话,她说,班主任于老师请大家回去,我们一起回去吧。

不,我说,我要加班,你回吧。

我没有想到倪晓薇和顾卫北会在那次聚会中相见,当倪晓薇看到顾卫北的一刹那她呆住了,顾卫北与五年前比似脱胎换骨一般,那样逼迫得让人无法呼吸的英俊和帅气,复旦和北大带给他的气息让他卓尔不群,倪晓薇几乎一个刹那就后了悔,是的,她后悔错过了他!

可是顾卫北却把倪晓薇看成了信中的倪晓薇,他在酒后冲动地拉起了她的手,然后把她拖进舞池中,所有人都说,他们几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顾卫北说,倪晓薇,你答应过和我一起跳舞的。

倪晓薇茫然地听着,但心中却是喜悦的,她没想到,千帆过尽之后,自己的爱原来在这里。

他们开始了真正的恋爱,一个月之后,倪晓薇打电话说,小莫,知道我和谁恋爱了吗?

谁?

顾卫北啊。他吻我了,他来天津好多次了,他说,明年,明年我们就结婚吧。

我呆立在窗前,我知道,早晚有一天会是这个结果的,美人鱼会变成蔷薇泡沫,而毛毛虫变成蝴蝶的刹那,蝴蝶已经老了!

祝福你,我噙着眼泪说,亲爱的倪晓薇,好好珍惜顾卫北吧,他值得你一辈子去珍惜。

还是你说得对啊,倪晓薇说,当时,你就觉得顾卫北一定特别出色对吧?看来,还是你慧眼识君啊!

我擦了擦眼泪说,不,倪晓薇,我没有喜欢过他,我只是怀念过去那些岁月。

那些蜕变的蝴蝶,你们也爱过吗

一年之后,我亦考上了北大研究生,常常我会和顾卫北擦肩而过,他没有认出我来,这个在他眼中那么平凡的女生,怎么会让他驻足呢?

我不知倪晓薇怎么解释那些信的。但她在一次电话中叫着,小莫!小莫!她不停地叫着我,我明白倪晓薇什么都晓得了,不晓得的只有顾卫北,他全心全意地爱着那个叫倪晓薇的女子,我想,这就够了。

我对倪晓薇说,好好地爱吧,惟有这样,才对得起那些死去的蝴蝶。

说完,我轻轻扣了电话,而窗外,已经是一片秋凉。

那些蜕变的蝴蝶,你们也爱过吗?

花落无痕.txt

花落无痕

作者:宋晓杰 文章来源:《散文百家》2005年第3期 点击数:5829 更新时间:2005-4-25

没有任何理由忘却那一地纷纭的落红。静寂的时光里,我披着微凉的月色,在异乡湿润而陌生的空气中,怀想着你推门而入的第一个细节。

这是一个平常的秋夜,这同样是一个我生命中不能忽略的秋夜。草丛间闪烁着偶尔的鸟鸣,一簇簇不知名的野花倔强地迎风而立,放送着时断时续的芳香。铿锵的夜无声地穿行,冷冷的铁轨寂寞地伸向远方。月台上的灯光和面孔模糊着,在记忆中侧身而过。我陷在忽明忽暗的走动与嘈杂中,慢慢地展开那不可知的迢遥征程。向南、向南。在车轮的旋转间,我灵动的妩媚与缱绻,像蝶一样蜕变而出,先于我的身体而抵达。

我于黎明之前来临,好奇与新鲜引领着相见的方向。灯光辉映之中,每天的瞩目已清晰地变成没有选择的具像。你仍在白日梦中人为地制造黑暗,那么的逼真,但我清楚地知道,你的心中却是从未有过的明澄。该以怎样的姿容出现在你的面前?渐渐浮现的幻影在一分一秒的等候中生动起来,你真切地姗姗而出。

一种穿透始终的静。我懂得这不是叙述的时候,就让那些杂乱无章壅塞于胸的语言像羊儿一样,暂且在心灵的原野上放逐,牧羊人的鞭儿在轻轻地挥舞。远方有叱咤的惊雷辚辚而来,沉默有时候是最复杂的倾诉。

好久没有雨了,是你带来了雨。你说。我的眼中蒙上一层水汽似的淡淡的惊喜、矜持与忧伤。没有雨的秋天虽然爽碧而不愁人,但是,会让人的忧思无处依附与释怀,那种饱满而充沛的等待,比一场真正的秋风秋雨还要肆虐而灾难。我安静地坐在你的视线里仿佛就是为了让你专注的目光来来回回地逡巡与打探。不知什么时候,窗外下起了雨。一滴,一滴,敲在渴水的土地上。一条条清澈的溪流沿着光滑的玻璃窗欢畅地游去。我们痴痴地看着那雨,看着烟尘中飘忽的思绪,守着那份共同的默契。纷扰的凡尘被轻轻地遮掩在房门外,一切都凝滞于奔走的时光,凝滞于无言的观望,你并不流畅的气息环绕着我,新鲜而陌然,触手可及,却又近得那么遥远。

门翕的声响很轻很轻,我却分明看到了花瓣纷纷坠落,以曼妙的舞姿完成生命最后的粲然。一个经典的故事从(禁止)走向尾声,会不会续接另一段意想不到的开始?缓缓地,夜幕四合,虚拟的观众匆匆离去,汇入喧嚣的人流。你是其中最自然最像观众的一个。还能要求什么呢?我也应该卸掉或戴上另一个面具了,露出自己也莫名其妙的扮相和不易察觉的本色。我义无反顾地背转身去,一些想法坦诚得令自己都不知所措。

一段又一段噙满渴望的日子,都在玄想中兀自凄楚着美丽着。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之下的云絮,聚散成不一样的云雨。沐浴在同一片阳光之下的花朵,流溢出不一样的姿色。有很多知交可以选择,但是,与你相遇,是我命运中哀艳的一劫,躲也躲不过。尽管星星善意地提示着背弃的方向,但是,我仍以远离的方式向你靠拢。清晨的微茫中,迅疾的风雨早已心平静气。街衢、里弄重又热闹起来。寂寥的黄昏过后,该有多少怡红快绿零落成泥。在季节和视觉之外,我听到涌动的萧萧落木。这一生一次的秋,令我敏锐而多思的心灵圆润饱胀、潸潸沉沉。昨夜的残梦已远,乍起的阵风旋舞,匆匆埋葬了谁的清狂?

分别像将熟的果子,在最高的树隙间等待着一只看不见的酥手。我们小心翼翼地擎着那细弱的枝蔓,用目光怀旧,惟恐惊落那不堪负重的别离。为了移开我的注意力,你努力找寻着旁不相干的话题。在一处环形的栅栏边,你让我仰起头来。我不假思索,顺从地向上望去。啊,那是怎样惊心动魄的画面呵。圆形的屋顶上碧波万顷,怒涛翻卷中,薄如蝉翼的霓裳蹁跹飘荡。这不是《山海经》里美丽的传说《精卫填海》吗?我被这突如其来的震慑惊呆了。海潮拍岸的轰响俯冲下来,一种眩晕。我虔诚地仰起脸,承接着无以名状的喜悦和惊奇,长长地凝视。似乎有一点点哀婉,一点点悲壮。我仿佛也跟随着飘了起来,在无人的视线里,自由自在地翔舞。然而,我沉重的翅膀缀满太多责任、爱、痛苦、坎坷和一些不应有的奢侈、欲望,它总是带着我在迎临飞翔的时候,沉沉地下坠,沉重得像此刻我心中经久不息的喟叹。精卫是幸福的。我多么渴望被无边的蔚蓝严严实实地涵覆与包融,甚至溶解或者融化。这果决而温情的殉葬。即使不能填平这苦难的渊薮,索性就化为一滴水吧,时刻游弋于你的海洋。我望了望你,这许多的话,一句也没有说出。反反复复地假设,反反复复地否定,这一切都是谁的错,我本是个执拗而孤傲的人。道路往往在不留神之间通向深幽,神秘是一种说不出的诱惑。

是不是到了分别的时候。灯红酒绿的光阴已经走远,再韧性的坚强也柔不过命运的一声长叹。挥手。甚至无须以手臂作别。像一匹绝尘而去的黑马,飞扬起帅性的长鬃。

坏男人的九大特征.txt

Nine Characteristic

好男人都是相似的,坏男人却各有各的坏,女士们要瞧准,别看走眼。

1、经常一整晚或一个周末人间蒸发,关机,然后推说没电,其实是与朋友喝酒或者去外地兜风了。

2、只要爱情不要婚姻,不想对哪个女人负任何责任。

3、时而热情如火,时而冷若冰霜,当然,他开始关注你了。

4、有你家的钥匙,却从来没有用过,更可怕的是,你却没有他家的钥匙。

5、你在他家时,他不敢听电话,不开机,不上QQ。

6、曾经有多次短暂且风暴式的恋爱经验。

7、常有女人向他发放“我有没有可能”的信息。

8、身边的人都讨厌他,在你面前的表现却出奇地完整。

9、常和你身边的女朋友们打情骂俏。

坏女孩丫头韩.txt

坏女孩丫头韩

作者:西部阳光 文章来源:《真情》2005年第4期 点击数:4959 更新时间:2005-6-7

丫头韩是那种鬼精灵似的女孩子,一肚子歪主意,满头满脑的坏水,跟她交往,不多长一个心眼,肯定会吃不完兜着走!

丫头韩跟我是老乡,本来不认识的,谁料在火车站歪打正着碰了个巧。时间是大二那年返校。

她一个人拎了只大箱子,两条辫子一左一右跳来跳去怪好看的。看她那吃力的样子,我的绅士风度君子心怎能容忍,于是,主动向前问道:“Hi,我来帮你提,行吗?”“好呀,谢谢你了!”丫头韩一口答应。看她这毫无戒备的样子,我更觉得有义务帮助她。我刚接过箱子,却隐隐听到个声音说:“正愁着呢,没想碰到这傻子!”我抬头看她,只见她一脸天真的笑容对着我,我想,这闹鬼了不成?我和丫头韩就算这样认识了。

火车轰隆隆一路开到西安,我才知道真碰鬼了,原来丫头韩和我同校,只是比我矮一级。

把她安安稳稳送到了学校的第二天大清早,丫头韩的电话就打到了宿舍,开口便嚷道:“我找不到报名的地方,你快来帮我!”随着砰的一声,电话挂了。我立即起床,洗脸,刷牙,穿鞋子,还没来得及梳头发,就听到一个声音大声叫:“明子哥,快下来呀!”我的天,这个鬼丫头,我前世欠你不成,这么急?

这只是开始,随着交往的加深,倒霉事接踵而来。

丫头韩捉弄人的本领可算是天下一绝。她会在周末跑到你面前,一副委屈得不行了的样子,叫你陪她一起喝酒。然后拿出两瓶来,递给你一瓶,几口下去,她就醉醺醺的样子,你也不甘示弱,一口接一口地灌,待你醉得差不多了,她突然咯咯地笑起来,说:“傻子,我的这瓶是可乐!”差点没把你气死。

我们学校是重理的,大二的时候,我建议丫头韩买一台电脑,还承认义务教她,包学包会。到今天回想起来,这恐怕是我上了大学后,作出的唯一一个令我后悔的决定。

与其说是丫头韩买了电脑,不如说是我接到一个比移山还要艰巨的任务。别看丫头韩聪明伶俐的样子,学起电脑来,却是比蜗牛慢,笨得跟猪一样,而且胆小如鼠。这是事实,当着她我也敢这样讲。

就说电脑后面的插线,总共就五六根,我一次次地教,到后来叫她自己插一次,她就是不插,逼急了,我说:“你到底插不插?”丫头韩也跟我凶:“我就是不插,要是漏点电,想害死我不成?”脸红脖子粗得理不饶人的样子!

我教她上网,告诉她e-mail怎么用,oicq怎么玩,怎样做主页,怎样查资料……讲完了,正得意着。回头瞧她,只见她一脸的茫然,说:“我不会!”我继续教,一遍又一遍,她回答我:“我不会!”“不会不会不会,你为什么这样笨?教牛教马都教会了,教你就是不会!”我生气地吼。这回丫头韩也不跟我闹了,只是看着我,脸色越来越难看,眼睛像江南的夜雨一样朦胧开,泪珠子扑簌扑簌就掉了下来,轻轻说:“明子哥,我是不是真的很笨?”我心一惊,说:“丫头韩才不笨,是明子哥心急,不怪你!我们再学。”

大三有段时间,囊中实在羞涩得很,求救于她,丫头韩一口便答应让我跟着她混一个星期的饭。那个星期,丫头韩使尽浑身解数作弄我,我深受其辱,过得相当窝囊。

女孩的饭量通常是很小的,而我堂堂八尺男儿,跟着她混,只得常常饿肚皮。看我啃完了两个馒头,还一副饿狮般的样子看着她,丫头韩就说:“小明子,这半个馒头扔了也就扔了,怪可惜的,不如你吃了吧!”还常常这样对我说:“小明子,我们今天吃啥呢,你拿个主意?我想减减肥,不如去喝粥吧?”明明请我吃个(又鸟)腿,却还忘不了用言语气气我,说:“小明子,看你近来还乖,哀家就赏你个(又鸟)腿吃吧!”丫头韩一直都是这个样子,天天跟我斗嘴,说起话来,没心没肺的!那一个星期下来,我瘦了整整五斤。

尽管丫头韩不把我当回事,但是我发觉自己已经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了她,我敢打赌,我为思念她而阵亡的脑细胞一定成千上万亿,可我不敢说,我知道她一直都只是把我当大哥哥算的,一个女孩子身处异乡,通常都会找一个关心她的人,但绝对不是恋人。有时候开玩笑说出来,丫头韩总是骂我:“你去死吧,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想得到美,别做梦了。”

不久以后发生的一件事再次证明了我的猜测没有错。一天,丫头韩对我说:“明子哥,我认识了一个男孩子,很丑也很笨,但是很关心我,我们认识一段时间了,我发觉我喜欢他。我该怎么办?”我打趣道:“也不怕羞人,这样的事情也敢对我讲,喜欢人家,就去追呗,这还不简单!”我隐隐觉得是有这样一个男孩子在丫头韩的身边经常出现。嘿,他幸福了,我就彻底没戏了。我仿佛已经看到丫头韩依在男孩的臂弯里,不哭不闹的样子!末了我说:“以后再不能找你蹭饭了。”

从那以后,我很少去找丫头韩。朋友对我说,爱不成,就不要陷得太深,这样痛苦会少些。想来想去,我觉得他有理,就采纳了这个意见。再见了我的丫头韩,明子哥祝你幸福!

过了好久的一天夜里,下着大雨,丫头韩打电话到宿舍来,只说了一句话:“我在北门外的电话亭等你!”这丫头,保准被人家甩了,正想不开呢。我怕她出事,就风风火火连跌带撞跑到校门外。看见丫头韩的时候,她正一个人淋在雨中,头发解散开来,披在肩后面,长长的。因为没有打伞,浑身都被淋湿了。

我冲过去,把伞给她撑上,看见她的眼睛很潮湿,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丫头韩说,声音很低:“明子哥,我真的很笨,被人家甩了。我暗示他我喜欢他后,他就再也不来找我了。”我心想,那个傻小子,真他妈的混蛋,难道真要一个女孩子跪下来求你不成?我说:“不哭了,带我去找他,明子哥给你讨回公道,要么叫他答应做你的男朋友,要么我扁他一顿!”丫头韩这下急了,呜呜呜,居然就哭了,边哭边骂:“你这个混帐东西,我其实喜欢的就是你!”我的天,没错吧?“我告诉你我喜欢的男孩很丑也很笨,那不是你是谁?难道你还以为你很帅很聪明吗?人家从看见你的那一刻起,就喜欢上了你。还记得吗,见面我就说你是傻子?我是非傻子不要的。我们认识都这么久了,你为什么不说喜欢我,难道真要一个女孩子跪下来求你?你不喜欢我的原因是因为我很疯,我老作弄你,不是你想的那种温柔的女孩子吗?你看,我也有长头发,我也会穿长裙子……”

丫头韩接着说:“你到底想清楚了没有,要不要我?”我正幸福得不知所措。丫头看我没反应,急了,居然学着当时我们学校最无耻的求爱语这样说道:“明子哥,我就是要你要我!明子哥,抱我!”我发觉她的脸一下子红了。在我还没有来得及清醒过来时,却发现丫头韩已经迫不及待地主动紧紧地搂住了我,我能够感觉到她起伏的胸脯里一颗心在扑通扑通地狂跳着。

雨一直在下。

火灾.txt

火灾

作者:罗伟章 文章来源:《青年文摘(绿版)》2005年第7期 点击数:1029 更新时间:2005-7-25

胡志安在火灾中丧生了。是他妻子告诉了我这一消息。他妻子说她叫芸。我跟胡志安是初中同学,自他初三上学期被开除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联系过,算起来,已经是二十年前的事了。这二十年间,他走过了什么样的人生历程,找了个什么样的女人,是否养育了孩子,我一无所知。也就是说,在我的视野里,那个名叫胡志安的人,早已沉没于往昔的岁月之中。我没想到的是,他那双忧郁的眼睛还一直追随着我。临死之前,他对妻子说:“我死后,你给田文打个电话,把我救火的经历原原本本地告诉他。”

这经历一点也不复杂。胡志安在深圳某建筑工地打工,这天黄昏,他下班后骑单车走在回家途中,突然听见路边一家店铺里发出巨响,随后,接连不断的爆炸声伴着滚滚黑烟,火苗腾空而起,迅速蹿上二楼。二楼以上都是住家户。胡志安听见有人在报火警,同时看见二楼上一个矮小的老太婆在绝望地拍窗子,他扔了单车跑过去,抓住一根斜伸的树枝攀上阳台,用拳头砸烂了窗玻璃。跳进屋后,他才发现老太婆是坐在轮椅上的。餐桌上放着一壶凉水,胡志安脱下自己的外套,淋湿后往老人脸上一盖,抱起她就走。此时黑烟飞旋,什么也看不清,他瞎摸了好一阵才打开房门。走廊已被充斥着铁锈味的烈火吞没,他猫着腰抱着老人往外冲。老人安然无恙,而胡志安却被大面积烧伤,出大门的时候,又被一只掉落的花盆击中了头部。他被人送进了医院,十余天后不治而亡。

他为什么要特别嘱咐妻子将这件事告诉我呢?按照一般的猜测,是我以前跟他的关系很好吧。其实不是这样。我们同学两年多,而且住同一间大寝室,却从没有过私下的交谈。他不仅跟我如此,跟别的同学也如此。他在我们班成绩最好,也最穷。即使大冬天,他也穿着缀满补丁的老蓝布单衣。穷使他自卑。他那颗圆滚滚的脑袋总是低着的,偶尔抬眼看人,目光里也充满畏怯和忧伤。

我们学校在一座半岛上,校舍之外是广袤的田野。不知什么原因,学校跟周围农民的关系很不好。校方为了缓解这种关系,明文规定:学生践踏了庄稼,以十倍之价赔偿;偷了农民的瓜果,开除。胡志安就是偷了瓜果被开除的。那是一个星期二的中午,下了近半个月的雨,终于在这天停止,带着泥土香味的阳光遍洒在半岛上。仿佛为了庆贺这难得的好天气,学校杀了一头大肥猪(那时候学校自己喂猪),做成腌菜烧白肉卖给学生。蒸笼揭开,油腻腻的味道便在空气里浮荡,顷刻间灌满了整个校园。我们在食堂外的槐树底下排成长队,满口生津地向卖肉的窗口一步步靠近。可这时候,胡志安却在远离食堂的操场边转悠。他不仅没钱买肉,连饭钱也没有。他已经两顿没吃饭了。他饿。无孔不入的肉味加重了他的饥饿感。他终于从围墙溜出去,偷了农民的两根黄瓜。他当场就被逮住了……

有消息说,星期五就开师生大会,宣布开除胡志安的决定。他的学生生涯还有不到三天。

星期三那天深夜,我被噩梦惊醒,听见胡志安捂在被子里说梦话:“爸呀!爸!……”他爸给他送钱来的时候我见到过,那是一个身体瘦弱的男人,脸黑褐色,手上疮口累累,从远处看去,他仿佛是土地上一块活着的伤疤,这块活着的伤疤之所以愿意承受一切苦难,就是为了儿子将来有个出息……

胡志安见到谁都是一副想哭的样子,但班上没有谁理会他。大家都看不起他。

星期四,我们刚吃过午饭,校园里突然想起急促的铃声。铃声过后,校长在广播里大声喊叫:“岛上起火了,全体男生带着盆子去救火!”

我们呼啸而出。校长让我们去救火,是希望跟半岛人缓和关系。火灾现场离学校并不远,出校门后,穿过十余道田埂就到了。已有好些农民围在那里,都是笑嘻嘻地观望!原来,被烧的是数十年前修的一个公猪圈,离最近的农户也有上百米。公猪圈早就结束了它的历史使命,加上风吹日晒,雨淋虫叮,木料也已成废物,谁还去在乎它啊。见农民自己都不救火,跑来的老师和学生也就站着看热闹了。

正在这时候,胡志安冲了过来。他灵巧得像大山里的猴子,迅捷攀上椽木拆火路。木料都是干透的,火路跑得比风还快。不到十分钟,房屋就彻底垮塌了。胡志安随梁柱一起倒入火堆。在一片惊呼之中,他跑了出来。他的脸像刚出井的煤矿工人,手上到处都是被火舌舔出的血泡,腿肚还被铁钉扎了一个洞。

我们都以为这是上天给了胡志安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那天上晚自习课,胡志安扎着绷带进了教室,但班主任告诉他说:“你不必来了。”那口气,决不是因为怜惜他受了伤,而是另有含义。这一点大家都听出来了,胡志安也听出来了。看着他那绝望的眼神,我的心痛了一下。我大声对班主任说:“胡志安见义勇为,难道就……”班主任严肃地瞪了我一眼。次日的大会照开不误。开会之前,黄瓜的主人不知从哪里得到消息,跑到学校来为胡志安求情。校方感谢她的通情达理,同时表示,胡志安犯了纪律,就要依律处罚,否则,怎么能培养出有用之才?至于他救火,学校并不承认他是见义勇为:抢救没有价值的东西,义从何来?就这样,胡志安在星期六早上,背着铺盖卷,带着满身的伤痕,凄惶而孤单地走了……

芸说:“你知道志安为什么让我打电话给你吗?”

我说知道。他是想让我明白,虽然上次救火没能拯救自己的命运,但并没有袖手旁观。他的灵魂没垮。

芸抽泣起来了:“对,你说得对,志安就是你说的那种人……但他还有件事情让我告诉你。”芸停顿了许久,说:“半岛上的那次火,是他故意放的,他想制造一个机会,让自己好好表现,让学校保住他的学籍……他失败了,他说这是自己罪有应得……为这件事,他愧悔了二十年,特别是觉得对不起你的信任……这次他终于赎罪了,他救出了一个老人……”

芸放声大哭。

(吴维摘自《小小说·原创版》2005年第6期,安玉民图)

既然爱了就不要说后悔.txt

既然爱了就不要说后悔

都说爱一个人好难,的确,盲目的去爱一个人是很难,所以许多人会走向失恋,愚蠢的人就会在失恋后更加痛苦。

其实,在你去爱一个人之前你就应该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比如说,你要能忍受他(她)的硬脾气和倔个性;你要喜欢他(她)喜欢而你却厌恶的一切东西;你要会说他(她)喜欢听而你又难以启齿的话;你还得服从他(她)的命令。。。。。。这些在你平时可能不曾想过,所以在你拍拖时才会感觉到爱一个人的辛苦,从而失去这份爱情,甚至像是失去了整个世界一样痛苦。说白了,这是自讨苦吃,为什么你们不能做到未雨绸缪呢?至少也可以想一想自己是否有勇气去付出这份爱,何必等到失去后再来后悔呢?

或许你会说自己有勇气,但结果仍然要面对分手,起其中可能有两种原因,一是他(她)不够爱你,一是他(她)爱你。

有人会问,既然彼此相爱很深,为什么又选择分手呢?那好似因为人们将恋人和伴侣划上了等号。其实恋人和伴侣是不同的。有的人见人家夫妻恩恩爱爱,就认为自己也能和恋人相守终身,这是个极大是错误,熟不知夫妻背后隐藏着多少恋人之间不能忍受的辛酸。恋人追求的是完美,他们认为只要两人同心协力,就能打造一个完美的世界,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而夫妻讲究的是真实,只要两人真心相印,就能过上幸福甜蜜的生活,于是就出现了恋人眼中的白头偕老。

恋爱中的人巴不得用自己120%的心去爱对方,然而,爱却像是安眠药一样,适量的服用可以促进睡眠,用之过量便会导致死亡。所谓势之极反就是这个意思。爱的及至并不是毫无保留的奉献,而是相互有所保留,激发对方对自己的追求和探索。如果将自己的全部都掏给了对方,那就不再存在什么隐私,此时的恋人也将与知己没有分别,因而分手也是理所当然的咯,但至少还可以是朋友。

另外,恋爱生活与夫妻生活也是不同的。恋爱生活充满了激情,两人在一起,每天都像对戏水鸳鸯,搂搂抱抱,打情骂俏,让人看了都羡慕。夫妻生活需要的是顺心,他们每日平平淡淡,妻子在家打理日常生活,丈夫在外工作赚钱养家,还哪有时间说情话,就连一次专情的热吻可能也要等到休假时。恋人习惯了恋人生活,又怎会习惯夫妻生活呢?所以为了大家免受将来的苦恼,理智的恋人便选择了分手。

找到一个恋人不等于找到了终生的伴侣,恋人能带给你的是短暂的快乐,而伴侣给予你的是终生的幸福。面对自己的恋人,要拿出此时内心的那一团热火,面对自己的伴侣,就要释放内心深处的那一份真情。牵着恋人的手,你可以说出心中的所有梦想和幻想,握着伴侣的手,你所能谈及的只有明天该怎样生活。

人在一生中可以有无数的恋人,但伴侣却只有一个。这个伴侣不一定是你的最爱,但绝对是你最需要的人。爱一个人,不是送给他(她)你的全部,而是满足他(她)所需要的一切,这样才能从恋爱的花园走向婚姻的殿堂。

恋爱,只是一个寻找伴侣的过程,分分合合也只是这个过程中的插曲,实在没有什么必要放在心上。一场恋爱的终结,并不意味着两人感情的破裂,只是突然发现彼此不是自己所要寻找的伴侣。一次恋爱的失败,随之而来的不应该是痛苦,而是思考为什么会失败。正如古人所说”失败乃成功之母“,只有失恋过的人才能感受到结婚时的喜悦,才不会后悔曾经离开自己的所有爱人。

失恋,已不再是一件值得后悔的事,而是一种经验,一种能更好把握自己选择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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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让你更快乐

作者:蓝色闪电

安卓第一次看见童飞就把他装进自己的心里了。

开学的前一天,安卓又去了老地方“枫叶驿站”。安卓喜欢去“枫叶驿站”的原因除了环境布置清新之外,就是这里常放陈奕迅的歌,安卓喜欢。那天驿站里放陈奕迅的《寂寞让你更快乐》:“寂寞让你更快乐,贪图暂时逃离的气氛,你越尽兴,陷得越深。当你透露一个吻,情愿拥抱寂寞的沉沦,那些陌生的人,谁给你真诚……”在歌的海洋里,安卓坐在玻璃边边吸巧克力奶茶,边看桌中央杯里的那只五彩的鱼,安卓觉得寂寞能给她带来快乐,但是杯中的鱼呵,你快乐吗?安卓想着头凑近那只鱼,它悠然自得地摇着小小的尾巴吐着泡泡,似乎还朝安卓翻了下白眼呢。安卓快活地笑出了声,它也很快活呢!安卓不经意就往外一瞧,这一瞧不打紧,问题就在她看见了童飞。

玻璃窗外的童飞坐在一辆黑色的脚踏车,一脚踮着地,抬着头瞧着什么,应该是“枫叶驿站”的招牌。然后微微一笑,一个干净清亮的笑容,他理着短短的头发,背着双肩包,穿一件白色的细织毛衣,米色的粗布裤子,一副乖孩子的样子。安卓正想着,却发现他已把车停好,准备进来。

他进来环视了一下四周,然后在安卓的背后的座位坐下。安卓还想看看这位漂亮的男孩,只是不好意思转过去盯着人家看。正惋惜着,忽听一叫声传来——“童飞,你小子怎么也来这里啊!”然后便是飞奔而来的脚步。

“童飞?”这是安卓对于这个名字发音的第一个反应,当然她没能知道这竟是他名字的写法,于是继续联想,“童菲、彤飞、彤非、童妃、童匪……”想到这,安卓忍不住大笑起来,当然声音盖过了陈奕迅的,意识到这一点后安卓马上捂住了嘴巴,把脑袋搁在冰冷的玻璃桌面上,她想像着这个漂亮男孩和他同伴惊异的目光,觉得自己有些丢脸,安卓想着自己坐着喝茶时前边一个一直安静的人忽然爆笑,那她除了吓一跳之外,还会觉得恐怖。

安桌开始坐不住了,桌上那只鱼似乎也有点烦躁不安,不停扇动着尾巴。她有一种“敌在暗,我在明”的感觉。索性走吧。安卓拿起背包,单肩搭在肩上,站起来要走。走之前她回过头看了这个漂亮男孩一眼,也许是最后一眼啦,她想。没想到的是两个人的目光居然相遇了。安卓吃了一惊,脸微微一红,低着头走了出去。随后安卓摸摸自己有些发烫的脸觉得自己又有点丢脸。安卓想着自己也会想看看那个莫名奇妙爆笑的人长什么样子,想到这,安卓自个儿乐了,拍拍脑门,哼起陈奕迅的歌:“寂寞让你更快乐……”

明天就要开学了,好好努力吧。

学校的规模与开学典礼的隆重程度是成正比的。安卓是相信这点的。安卓所在学校是本市内最负盛名的,所以开学典礼也没有含糊,升国旗,奏国歌,校长讲话,教师代表讲话,新生代表讲话是一样没落下。安卓把手伸进背包,按了walkman 的“开始”键,抽出耳机塞上,听歌。

安卓陶醉在陈奕迅的歌声里了,以致她没发现一位挂着红牌牌的老师已站在她的身后。她的眼角看见有红色在晃动,一转身看见神色威严的老师正怒视着她,她吓得忙把耳机取下,连声说“对不起”,老师说,站起来。

安卓站起来。座位上的同学开始骚动,议论的,指点的,好不热闹.老师又说了一些安卓听过N遍的话,诸如态度问题,学习问题。老师们总有很强的分析能力与联系能力,你在会上不认真听发言,你学习上态度也会认真吗?

老师正教育着,忽被一阵雷鸣般的掌声打断。在掌声中走向主席台的竟是那个漂亮男孩。安卓惊讶得张大了嘴巴。一面为再见到他且他和自己同校惊喜,一面为自己的又一次丢脸感到尴尬。

“很荣幸今天能代表全体新生在这里发言。我叫童飞……”这些话同样是安卓听过N遍的,但此刻她却觉得他讲得那么地真诚。她听着,却也忘记自己站着,却也没发现老师什么时候走啦。

“谢谢大家!”童飞鞠了个躬,走下主席台,掌声再次响起。嘈杂的掌声中,安卓看见刚才那个严肃的老师手里拿着一张纸,神色略带慌张地走过来,对她说,快坐下吧,以后别在会上听歌了。安卓挺纳闷的,但也马上坐下了。她看见老师手中的那张纸,看见自己的名字排在第三个,往上看,看见“童飞”两个字,前面的数字是“1”。她没多想,只是觉得自己对他名字第一反应就是“童飞”,挺厉害的不是。慢慢地,她便又快活起来,端正坐着听校长讲话。

年级的前几名被分配到了不同的班级。童飞一班,安卓三班。安卓知道的时候,心里有点隐隐的郁闷,不仅没能和童飞同班,而且班级相隔甚远,一个在楼东,一个在楼西。但安卓又想到自己见到的漂亮男孩和自己同校,又乐得哼起了歌。

夹不住 幸福的筷子.txt

书架里那双竹节筷子是男主人从某个江南小镇带回来的纪念品,女主人喜欢那筷子的材质与颜色,一直舍不得用,干脆放在了书架里当做摆没。左左和右右就那样并立着靠在一起,不多说话,偶尔还有羞怯的渴望,就像恋爱中的男女,等待一场婚礼的到来。

暮雨,淅淅沥沥地下着,就像南方梅雨时间缠绵的雨,左左的眼睛里也像落了雨,她有些想念小镇的那片竹林。右右揽她入怀,温柔地安慰:“有爱的地方,天涯亦如故乡。”他们看着窗外开始憧憬,憧憬着有一天被放在餐桌上,身体相缠,一起品味盘中的酸甜苦辣,分享每一天的味道。

突然,一双稚嫩的手伸了过来,抓起左左,左左还没有反应过来,身体就被摊在一张画布上,小男孩画画的时候洒了油彩,正手忙脚乱地用左左来揩拭。只是一瞬,左左身上的竹节绿就看不到了,整个身体被一片油彩包裹着,刹那间,朱颜变色。女主人发现的时候,连声惋惜,也只好将左左随手放在桌子的笔筒里,留待以后继续用来揩拭意外的油彩。

熄了灯的书房里一片静谧,书架上的书在进行激烈地辩论,右右无心去听,一个人高高地站在角落里,落寞地想念着左左,他甚至不知道那只突然而来的手究竟把他的左左带去了哪里。他一天一天的盼着,慢慢地,竟然有些憔悴,粉亮的绿色竟然有些黯淡。一本关于爱情的古老的书摇着头咬文嚼字:“这世上但凡成双的物什,总是有情的,知情的人且莫拆散这要好的双双对对。”书架上的书们看着沉默不语的右右,止不住地叹息,恨那写字的文人们,怎不来给右右安排个美好结局。

落了单的右右似乎不再是女主人眼里的风景,但是终归舍不得丢弃,索性顺手放在了橱柜的筷子架里。右右在成双成对的同类之间更显孤单,愈加黯然。

有一次,男主人修理堵塞的下水通道,随手抓了落单的右右过来,右右的身体浸在残羹冷炙和冷水之间,一颗残存梦想的心终于彻底的凉透。

就这样,曾经相偎的一对佳偶,一个躺在厨房的下水通道旁边,身体失却光泽与色彩;另一个静立在书房的笔筒里,身体沾染了越来越多的色彩。

左左和右右在各自的孤单里,永远的想念和等待,等待重逢却又害怕重逢。他们都明了即便再重逢,自己是无论如何做不了对方的伴侣了,这样的身体怎能和对方一起去品尝人生佳味。而更怕的是,让昔日恋人看到自己今日的容颜憔悴。于是,只有怀想,怀想是永恒的,借记忆里的完整美好今日的孤单。

过了些日子,这一家开始搬家,女主人将无用的物什统统扔弃,左左和右右在心里默默向对方告别,带着诀别的心情。

落雨天,垃圾箱里不再有江南梅雨的美好,一片酸臭之味,像是拥挤而又寂寥的老人院,一群残破不堪的物什絮叨地怀念着各自美好的时刻。他住在垃圾箱的左侧,邻居们喊他筷子老头;她住在垃圾箱的右侧,他们喊她筷子老太。是啊,他们都老了,生活的磨难让他们的身体有了隐隐的裂缝,只有想念依然茂盛地生长着。这一生,上天只给了一个伴,错过了,就再也遇不到恰好合适的另一个。

环卫工人来焚烧这些垃圾,垃圾箱里一片混乱,哭泣声、尖叫声、辱骂声交杂在一起,只有住在左边的他和住在右边的她沉默不语。烟火开始渐渐升起,物什们在火里四处奔跑,人群嘈杂,他和她被挤到了一起,相遇的时候,他和她错愕了一下,有些熟悉,又有些犹豫。终于,火在他们的尾端燃了起来,露出了斑驳表面之下依然光鲜的竹心。“左左!”“右右!”他们几乎是同时喊出了对方的名字,然后在别人的慌乱之外,心神安然地拥抱着。火,烧了起来。

谁敢说,这是一双没有共同品尝过味道的筷子?这一生,他们尝尽了那想念的滋味,在暮色苍苍的年纪,左左和右右终于靠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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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装不爱你

作者:轻风斜影 文章来源:榕树 点击数:15133 更新时间:2005-1-22

我抱着枕巾,眼神空洞而茫然地望着白色的天花板,闻着空气中传来药水的味道。心里的悸动在慢慢地爬行着。外面下着雨,我让狂野的音乐在耳际里飘动,或许只有在这样的氛围中,我才可以享受这份凄凉的美。在这段病期里,他似近而远的陪伴,若即若离的出现,我恍恍惚惚的梦魇,一切的一切都留下了无尽的问号和省略号。

电话只响了一声,我马上收住思绪,快速地接起。

“贤……”我的喜悦,兴奋,像是要抓住救命草似的那种心境在电话里破不急待地展开。

“雪,对不起!我想,我们还是分开吧!”冰冷的言语,在白色的床单里传来。仿佛冬天里那些衣不裹体的伤害一马平川地向我奔赴而来。

“为什么?”

“因为,因为我喜欢美丽的你。而现在的你……”贤在空中适时地止步。

电话在我的手心里轻轻地滑落,我像是一只安静地水鸟在茫茫地水平面上安静地哭泣,发呆。

望着镜子的自己,硬是张着嘴呆立在那里。那些光鲜而润洁的肌肤让苍白和寂静完全地包容,而那一头黑发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那份如尼姑般无欲无望却哀伤的平地。

化疗的疼痛使我麻木不仁,而心中的那份疼却在空中不经意地荡起落地的千秋,沉闷的敲打着心脏跳动的地方。贤的声音像是穿越千年的冰川,然后骤然溶入我的血液里狠狠地撒野。

我安静地配合着医生的吩附,疼痛也开始显得漫不经心了。肌肤里游动的药水安静的如废水沟里静止不动的污泥。只是记忆像潮水般向我涌来。

在拉芳舍蒙胧的灯光下,我和贤对面坐着,我的目光呆掉似的停留在了贤的身上,但不敢直视他的双眸。心特别的平静,因为整颗心都被他占满了。我在享受时间,享受和他在一起的每时每刻。他真的很完美,让人无挑剔。俊朗的外表,渊博的学识,独特的品位集于一身。

贤从广州回来,我们依然在拉芳舍,贤说他很想我,其实我也好想他。面对他的眼眸,我使不出一点拒绝的力气,和他第一次有了亲密接触。而初次的疼痛没有让我感觉害怕,反而觉得自己成了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恩爱的日子,在时光的游走里,像是飞翔的小鸟一样的快乐而飞快地度过。直到有一天,我忽然晕倒,然后第二天,手里多出一份检查报告的时候。他温暖而聪明的眼睛里开始呈现出恐惧。我以为只是单纯地担心。所以才会鼓起所有的勇气安慰他:贤,我一定没事的,别担心了。

可是天知道,他开始慢慢地退出我的视线。而今天,是完完整整地退出。把我仅有的勇气全部打乱。

电话在隔天的阳光里响起,我的思绪里开始出现停顿。然后拼命飞快地跑去。我知道,贤不会就这样丢下我的。

“贤,是你嘛。我就知道你是关心我的!你昨天那样说,只是希望我配合医生快些好是不是?我一定会听你的话!”真怕贤放下电话,我一口气把话说完。

电话里很安静。然后轻轻地搁掉。

我坐在白色的被单上,安静地空气里传来我刚才的自言自语。失神后的伤悲排山倒海地向我靠近。

电话第二次响起来的时候,我已经把枕巾上的干燥重新湿润一遍了。

安静苍白的空气里响起的电话固执而惊人。我抱着枕头当棉花。当疲惫的妈妈接起电话的时候,电话应该已经挂断了。

电话在30分钟后又清脆地响起。妈按了免提键。

“雪,你一定会好起来的。无论什么时候,你都是最美丽的女人。”陌生的声音却那样温暖地穿满我的整个神经。

“贤,不要只说不做。明天来医院看雪!”妈一半是夹着命令的声音,显得那样幸福。却让我的心再一次紧痛了起来。

“伯母,我会的。明天就来!”然后我听到电话轻轻地搁断声。

“明天贤过来,我就不来打扰你们小两口了。好好聊!难得人家不嫌你!”妈在说最后一句的时候忽然截口。

我看了看她,全是疲惫。我知道其实她是无心的。

“妈,那你明天回去好好休息吧!”我在哭肿的眼里拼命拼命地挤出一丝笑容。妈怎么会知道贤已经不要我了。

隔日,我一直睡到我化疗的时候才把熟睡的眼睁开。朦胧中,站立着一个男人。不,确切的说,是一个男孩。只是他的眼里怎么写着那么深重的忧郁呢。

“雪,我来陪你!”只一句话,我便熟悉地闻到他的声音里的温暖。

化疗的时候,他的手一直紧握着我苍凉的双手。那些在空中传递而来的温暖,就这样漫不经心地减弱了疼痛。

我再一次醒来的时候,已经黄昏了。只是床边那双温暖的眼睛依然守侯在我的眼里。

“雪,你饿不饿?”温柔一览无余。只是望着他的脸,我想哭的冲动像是决堤的河。因为这个男人让我想起贤,想起贤当初的那些真真切切地关怀。而我知道,假设永远只是自欺欺人。所以哭泣的理由就显得如此的理所当然。

安说:“雪,你是天底下最美丽的女孩!”然后我看到他眼里慢慢散开的温柔像是春日阳光般的温暖。那些滴入血液里冰冷的药水,也慢慢地开始加温。

真的,被单上那些清冷的味道让我感到生命地摇摇欲坠。贤的离去,家人疲惫的眼,医生冷漠的眼,使我的精神线已经拉到家门口了。一触即发的时候,安的眼眸让我慢慢地平息下来。

“雪,开饭了。”安提着沙壶的样子有些笨拙。

打开盖子,香气不可抑制的爬进来。是乌(又鸟)莲子羹。安边舀边说:“这是我第一次下厨,熬得不好,你可得忍耐一下哟。”我端起安为我舀好的乌(又鸟)莲子羹,喝了一口,眼泪就扑扑地往下跑。原来思念像一场雨,即使天再晴,也下不停。

那些熟悉的味道在我的胃里慢慢爬行。游刃有余地穿行在我的记忆里。

“雪,你的身子太弱了。我做些乌(又鸟)莲子羹给你喝。”贤就在他的厨房里忙东忙西,满头大汗。那时候的幸福感觉可以一大把一大把地拿来烧。

我努力地看安的眼,想从安的眼里忘记贤曾经的温存。

但是安的眼里有着些许的忧伤,不像是天性使然。而我已经顾不了那么多。只是想抓住这根我的救命草,努力地忘记。

安继续给我做乌(又鸟)莲子羹,熟悉而后开始慢慢地变得陌生。而我眼里的雨也慢慢地变得少了。因为安总在阳光很好的下午拉我出去站在春光里。然后大声地对我说:“雪,你是最美丽的女人!”那时候我总能看到自己的笑容在心里悄悄地开花。

我知道,我已经慢慢地开始懂得,忘掉过去。

6月的时候,我的病终于好了。安为我选择的假发,很漂亮。直而黑的长发。站在镜子里,我看到自己的眼安静而苍茫。

我狠狠地呼吸着外面鲜清的空气,然后轻轻地抱了抱安,对他说:“安,谢谢你!”安脸上的微笑忧伤地在我的眼里展开。我看着他眼里的矛盾,心跳也开始跟着起伏。

安再一次给我烧乌(又鸟)莲子羹的时候,我发现他的手一直在抖。我轻轻地拂着安细软的头发。“安,你真好!”

“雪,你会爱上我嘛?”安直直地望着我的眼。

我傻在那里,我一直在努力,努力地去爱安静而温暖的安。可是我发现,心里那些曾经的痛。因为深深地快乐过,所以才会狠狠地痛。

“你想贤嘛?”安问完后,手不停地搓着。

我的眼泪开始扑扑地下来。望着那碗一模一样的乌(又鸟)莲子羹,喝的味道却不是当初。

“我带你去看贤。”安拉起我的手向外跑。风吹起我的假发,阵阵寒冷。

“不!他不喜欢我的样子!”我甩开安的手,无力地跌坐在马路上。车来车往,吹起我脸上所有的苍白。

“你错了,雪!”安靠着我坐下来。

“贤说你是天底下最美丽的女孩!他一直这么说。”安的那些淡淡地忧伤又重新开始了。

“雪,我带你去看贤。他应该会很开心的!”安坚定的拉起我的手。

我的拒绝开始显得软弱不比。因为我知道,我拼命拼命地忘记贤的脸,却还是在梦里,在走散的思绪里结集出现。

风再一次吹起我的假发,心里的疼痛才又开始彻底起来。贤喜欢的东西很纯粹,而现在的我,显得如此的支离破碎。

安在一片沉寂的园林里停下来。然后对我说:“雪,贤在那里!”然后我看到贤的脸笑的很灿烂地立在那里,旁边是他的名字。我望了望安,不相信这是真的。我向后倒退着,然后拉起安的手飞快地逃跑。

“雪,你安静一下!”安硬拉着我停下。

“不,不,安,你带我回家!”我拼命地摇着头。我不想肯定这样的事实。我宁愿贤残忍地抛弃我,也不愿意他这样寂静地躺在这里。

“雪!”安使劲地抱着我。任我的眼泪在他的肩上飞舞。

“贤在见到上帝的时候还在对我说:'雪是天底下最美丽的女孩',是贤让我代他好好照顾你的!”

“贤,晚期癌症。他希望你好好地生活下去。不要活在他的记忆里!”安,安安静静地说着。而我一直一直靠着安的肩膀,不愿离开。

然后轻轻地拉起安的手:“安,带我回家!我想吃你做的乌(又鸟)莲子羹了!”

“雪,你不去看贤一眼嘛?”

“嗯!我只想回家!”贤一直活在我的心底,干净而健康。贤怎么会在那里呢。

我喝着贤教给安做的乌(又鸟)莲子羹,眼泪开始滚滚而下。

安悄然地离开我的生活。因为我的心底装了满满的贤。贤在我的心底安静地笑着,然后轻声对我说:雪,你是天底下最美丽的女孩的时候,我已经开始慢慢地学会了做乌(又鸟)莲子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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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爱情

作者:sunson 文章来源:原创地带 点击数:7279 更新时间:2005-1-9

如果把爱情当作生活的全部,那么爱情就会因为太累赘,应了“物极必反”的俗语,这样的爱情就会出现裂痕,其实爱情也是一件瓷器,外表光滑精美,却经不起过分撞击,在灰尘的包裹中会暗然失色,最后成为垃圾被双方扔掉。如果爱情需要长久,需要稳固,那就得对它进行细心的维护。

有这么一对爱人,竹和梅,他们一见钟情,坠入爱河,很快就走进了结婚的礼堂。开始的半年,他们都沉浸在初恋的气氛里,如胶似膝。接下来的半年,他们的热情开始渐渐的褪去。一年后,他们变得冷静,两年后他们开始报怨,三年后彼此都不能忍受对方那种态度,在一场暴风雨过后,由于当时没计划要小孩,他们不需要为了小孩的未来考虑,从而彻底分手了。一年后他们又各自结了婚,但是彼此都生活得不幸福,因为他们无法从现在找到过去的欢乐。于是他们开始怀念过去的日子,尤其是当初吵着要分手的梅,她现在才发觉自己心里早已被以前的丈夫竹所占据,头脑里过去的点点滴滴在纷纷呈现,她多么渴望再见到他。竹有了失败的婚姻,不再相信有天长地久的爱情,打算不再结婚,但是梅又结了婚,对他刺激很大,日子总要过的嘛!于是他随便找了一个农村读过高中的女孩兰,因为他觉得这样可能要好一些,现在的老婆对他真的不错,照顾得无微不至,但是他对于兰却冷冰冰的,因为他早就为了以前的女孩梅而心死。

一年后的某一天,梅到上海出差,工作很快就顺利完成了,于是她到离住处不远的上海外滩欣赏夜景,看着闪烁的霓虹灯,一对对相拥的情侣,她回忆起和竹在一起的日子,其实现在的丈夫对她还是挺好的,可就是一天为了挣钱四处奔波,见的时少,分开的日子多。这一点也比不上竹,竹懂得生活,时刻关心自己。两人常常相拥到电影院里欣赏电影,到处游山玩水,那种自由和浪漫让人真很陶醉啊!她多想大声的喊:竹,我依然爱你!夜已深,她往住处赶,低着头,情绪还沉浸在甜蜜的回忆和淡淡的惆怅里。

“对不起”,一个男人对她说,她这才发觉自己不小心把人给撞了,她不好意思地抬起头,两人的目光对视三秒,不约而同的说:是你!那人正是竹,他正好也在上海出差。

“去喝杯咖啡吧!”竹提议道。

“还是到处再走走吧!”梅说,“在这样的月色下,我会想到从前我们在一起的日子。”

“过得还好吧?”竹轻轻地问。

梅低下头,然后扬起头,理了一下她额前的秀发,长长地吐了一气,“看我这样一人孤单徘徊在外滩,你不觉得我过得不好吗?”

竹把头扭到旁边,嘴唇动了动,却什么也没说。他在想如何安慰她,却不知从何说起。

梅等着他回答,却看见他什么也不说,便问:“还是说说你吧!听说兰对你挺好的?“

“她再好,也比上你!”竹突然扭头,冒了一句,双手不由自主地抓住了梅的手。

梅心理咯噔一下:原来他还爱我,就向我想他一样!她有一种冲动,想拥抱竹,一起狂热的亲吻,就像他们从前开始相爱一样,那种幸福的感觉只有恋爱的人才最有体会。但是,她念头一闪:我们都是有家的人,还能放纵自己吗?这样做,怎么对得起爱自己的丈夫,怎样对得起贤惠持家的兰!她把手从竹的大手中挣扎出来,竹抓得很紧,为此梅觉得手很疼,她不停地揉着手,飞快地说了一句:“太晚了!我要走了!”转身就走,竹追上去,拉住梅的胳膊,梅把头侧在一边,“你放手!”

“我不放,我再也不会放手了!从前有一个叫梅的女孩,我是那么的爱她,却因为赌气放了手,让我痛苦了这么久!我现在抓住了她,我要好好珍惜她一辈子,不!生生世世,我都要这样把她拥在怀里,决不放手!梅,知道吗?没有了你,我的天空只有黑暗,无论干什么都没劲!梅!嫁给我吧!”竹开始吻梅的手,梅想逃避,她用力想从竹的手挣脱,但是竹一把把她拉在胸口,紧紧地抱住了她,抱得好紧,让她喘不过气来,她分明感觉到了竹内心的跳动,他浑身是那么充满力量,坚实的胸膛暴发出来的火焰让她觉得自己已经被熔化了,她的双手也紧紧地抱住了竹,竹开始吻她的秀发,她的额头,她的脸,她的唇,这时一股暖流传遍梅的全身,她也疯狂地吻着竹,从前的一幕幕在亲吻中再现,竹的手已经不自觉的伸向她的胸前,梅感到了无法抗拒的力量,她像一块软泥任由竹放肆。

他们听得见彼此的狂热的心跳和粗粗的呼吸声,却听不见警车的气笛声,他们心里只有爱在燃烧,一个年轻的警察走了过来,干咳了两声,但是他们毫无反应,彼此仍然在亲吻,仿佛整个世界只有他们俩。

“抢劫啊!”年轻的警察大声吼道。竹伸手把钱包摸出来,头也不回的扔了过去。他的嘴离不开梅的炽热的回应。

年轻的警察捡起钱包,拍了拍竹的肩膀,竹没回头,只是生气地说:“哥们儿,钱不是给你了吗?一万多美元还少啊!”梅小心翼翼地抬起头,她吃了一惊,连忙扯了扯竹的肩,示意他回头,竹不满地回头,他立即羞红了脸,不知说什么好,年轻的警察的脸也红了,他把钱包递过来,说:“大街上要注意影响,这么晚了更要提防不法分子,走吧!”年轻警察扭头走了,他们怔了一会儿,彼此相视而笑,梅飞快地跑了,竹在后面追上来:“你是我的,你再也跑不掉了!”

进了梅的房间,竹又开始抱住了梅,他这下更放肆了,动作也更狂野,他在手梅的身上抚摸着,梅感到了浑身发烫,她在愉快地叫着:“我爱你,我要你!”梅扯坏了竹的衣服,竹剥下了梅身上的衣服,两颗心终于融合在一起……

天亮了,梅把头从竹的胸膛上离开,她的手抚摸着那宽阔的让人一辈子觉得依靠的胸膛,感到了自己的真爱,她起身给竹买早餐,天空蔚蓝,心情愉悦。有一群人在围观,挡住了去早点铺的路,梅不得不往里挤,只见一个四十来岁女人披头散发,坐在地上哭,她泣不成声的喊:“狐狸精,还我丈夫来,还我丈夫来!”旁边的人指着她说:“这个女人好可怜!一辈子为了丈夫儿子拼命地挣钱,丈夫却拿着钱,跟老相好跑了!”梅心都凉了,自己不就是那个狐狸精吗?我现在不是在抢兰的男人吗?不,不,我不能这么做,人不能为了自己,再去伤害两个家庭。她转身回去了。

竹已经起来,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看见梅回来了。又冲过去,抱住梅:“梅,我还要!”开始亲她,梅不耐烦的挣开了,坐在沙发上。竹愣住了,赶忙坐在梅的身旁:“怎么啦!我不是要重新开始吗?”

梅拉住竹的手恳求道:“竹,我们还是算了吧!”

竹抓紧梅的手说:“为什么?为什么? 我们在一起不是挺好的吗?回去我们就都离婚,再结婚,我保证这辈子,下辈子,不,只要有你,我就会陪着你到永远。”

梅哭了,她依偎在竹的怀里,“我这算什么,我是狐狸精,兰对你那么好,又没做错什么,你凭什么要把人家甩了,一个乡下姑娘,最重的是从一而终,你叫人家怎么活?”

竹用手拍着梅的胳膊:“我对她只有感激,没有爱!”

梅动了动身子,“那为什么要娶她?”

竹用手刮了一下梅的鼻子“小傻瓜,还不是因为你!看到你又结婚了,我的心都碎了,本来我要来求你的,但是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机会,放不下男人的面子,现在我才知道,爱是自私的,只有自己去牢牢抓住它,才不会失去它!”

梅说:“可我现在的丈夫对我很好啊!每次回来都是各种珠宝手饰,对我十分的疼爱,一个人在外,却从不沾花惹草,我在外面却和你偷偷幽会,这算什么?”

竹说:“你跟他一个月见不上两次面,一个不懂得生活的男人,你会喜欢吗?他要找的人其实是一个保姆,可以替他看家就可以了!”

梅也觉得是这么回事,自己的丈夫让他把家收拾得井井有条,不让她去工作,但是她觉得呆在家太闷,才同意她找了一份轻松的工作。他别无他求,人家说“小别胜新婚”但是她们找不到那种感觉,她问:“兰就是你的保姆?你们男人就是这样,在家需要有人照顾,在外却要情人相陪,好像有许多女人才算是成功!我不理你了!”梅起身要走。

竹抱住她,说:“我一年来从未碰过她一下,你可以从我火山般的热情中体会得出吧!我不否认有的男人,给他再多女人,他也会不满足!可我是我,我宁愿为你付出一切!我真的后悔当初与你赌气,才造成这种局面。”

梅又要站起来“那么我更不能和人在一起了,我不像你守身如玉,我不配再和你在一起!”

竹不放手,“你的过去的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今天,在未来你是否愿意再和我牵手直到生生世世?”

梅的防线垮了,她趴在竹的肩上哭泣,“竹,我爱你!”竹说:“不要哭,让我吻干你的泪!”两片嘴唇又贴在一起,沙发上一场激情戏又在火热上演。

梅说:“我们应该为他们考虑考虑吧!”

竹说:“你说怎么办?”

梅说:“既然,你把兰当成保姆,而我在丈夫要的是保姆,要不,我们……”

竹用手枕着头,望着天花板,说:“这样行不行?我们先看能不能离婚,实在不行,才这么做?”

梅说:“没试怎么知道不行呢?”

于是他们收拾东西回到成都。

兰看见竹回来了,连忙迎上去,帮他拿行李,一面问他喝点什么。竹说:“你放了行李,过来陪我说说话。”

兰觉得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平常这个男人对自己不理不睬的,今天却变了一个人似的,她觉得是不是几天没见,竹对自己开始有点意思了,自己为什么不抓住这个机会,让他重新认识自己呢?于是她换了一件刚买的衣服,这件衣服是售货小姐推荐的,说她穿上它肯定迷倒一大群男人,她不想迷倒那么多,她只需要屋头那个男人动动自己,别看竹平常对自己冷冰冰的,但是对自己花钱从来不限制,过年过节也不忘了往自己家里的老人寄点钱!这样好的男人打着灯笼也找不着啊!自己一定要抓住他的心!

兰从房间出来,只见她长发飘飘,白晰清秀的脸,诱人的红嘴唇,穿着低胸的的超短裙,那种高挑的曲线,让男人心跳加速,更会让一些色迷迷的男人神魂颠倒,垂涎三尺。她站在竹的对面,晃动着身姿,竹眼里喷火,但是他很快就清醒了,那不是他的梅,他只要梅,他现在不是来接受挑逗的,他现在要和兰摊牌。

“大白天的,你这样招摇干什么?”竹把头扭到旁边,兰真的想哭,女为悦已者容,可是……但她没有放弃,她走过去坐天竹的身旁,抓住竹的手,放在自己胸前来回的抚摸,自己的嘴里还不停的哼哼,竹真的有点受不了,真想扑上 去。但是梅的身影是那么的真实,他要为梅付出一切,他要为梅守住阵线,为了那个承诺,为了今后的幸福。他起身走开,到浴室冲澡,兰听见水声,想可能是竹要……于是她脱了衣服躺在浴室的门口。竹在冰冷的水中清醒了,他想到战胜了欲望,心里很高兴,他就要和梅复婚了,幸福的光芒会再次降临在他的身上。他拉开浴室门,他吓了一跳,一种渴望再次被点燃,但是,他还是走了出来,丝毫没有理会,兰在地上开始呜咽,小声抽泣,俄而大声哭了出来,她在为尊严而哭,竹的心很乱,他想过去扶起兰,但却怕兰会让他不能自拔,然后害了兰一辈子,辜负了梅,这辈子就成了千古罪人。

兰从地上起来,进去穿衣服,她看见镜子里那个美丽的女人哭红了双眼,那么诱人的身材却得不到欣赏,自己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她拿起了剪刀……

梅刚打开门,有个人就扑过来了,她吓了一跳,定睛一看。却是她的现任老公雄。

雄兴奋地抱起她,说:“告诉一个好消息,我的公司在香港成功上市了!”

梅却高兴不起来,她想对雄说分手的事,看见雄这么高兴,自己怎么能去打击她呢?

雄神秘地说:“我这次在香港,还给你买了好多好东西,你猜猜!”

梅懒洋洋地说道:“不就是几串珠宝吗?”

雄说:“难道你不喜欢?其实我这次不只买了珠宝,还给你带了法国的梦幻香水,迷死男人的。”

梅想如果这香水洒在自己身上,竹肯定对自己更加死心踏地,于是她勉强笑了笑:“拿出来!”

雄拿起桌上的公文包,从中掏出几串金项链,然后摸出一个瓶子,梅一把抢过来,一看却是瓶印度神油,梅差点把瓶子摔了,但是她又为这个男人可怜起来,只是把它放在桌子上,雄满脸通红:“我知道你一直对我不满意,我这不是……”

“不要说了!”梅起身走进卧室,“嘭”的一声关了门,而雄正好碰在门上,鼻子都肿了,雄揉着鼻子对梅说:“这么久没见,你不想我吗?我可想你了,刚才我才用了点神油,要不要试试!”梅苦笑道,“你是不是男人,年纪轻轻的用那些东西。”

雄气愤地说:“每次你对我都不满意,我这么做,不是想让你高兴高兴吗?”

梅哼了一声,但又转念一想,自己就要和他分手,何必再打击人家呢?她说:“雄,我们还是分手吧!”

雄吃了一惊,心都凉了,他在门外暴跳如雷,“那个男人是谁?我要和他角斗!”

梅说:“雄,难道你不觉得我不适合你吗?我们之间貌合神离,我活得很痛苦!”

雄差点站不稳,他靠在门上,点燃一支烟,他想不通自己有大把大把的钱,自己长得也凑和,想嫁给自己的女孩可以从北京依次排到上海,为什么梅还对自己不满,他长长的吐了一口烟,“给个理由!”

梅听他的口气缓和了,打开了门,出来坐在客厅里,给自己和雄各倒了一杯茶,雄扔掉烟头,走过来,抓住梅的肩,梅要挣脱,雄把她按在了沙发上,梅滚在地上,雄不等她爬起来,又扑了上去,疯狂的释放自己的冲动,梅第一次感到了雄的粗野,那种原始的占有欲让她几乎不能忍受。

梅走进浴室,脱下撕破的衣服,看着镜中那个浑身被男人咬得青一块紫一块的女人,觉得恶心,她拼命的洗自己,希望洗去过去的一切,自己本来就要和竹重新开始,竹为自己守身,自己却保不住,眼泪随着脸哗哗的流。

梅从浴室出来,雄已经按耐不住了,又把梅抱起,这次梅没有反抗,她反抗也没有用,她想就让他蹂躏吧!他能得到自己的人,却得不到自己的心,雄面对一个毫不配合的人,很快就败下阵来,“你今后休想离开这个家!”雄把大门锁了,把电话扯了,没收了梅的手机,电脑光纤线割了,梅只能呆在家里。

梅渴望竹来救她,可是竹知道她被关起来了吗?

兰用剪刀剪下自己长长的头发,她知道自己作为一个女人得不到心爱的男人的爱,在这个世界上那个任劳任怨、一心为了男人而活的姑娘已经死了,从今天起自己要为自己活着,自己要飞出去,总有一个男人会欣赏自己,她收拾好行李,她要从这个家走出去!她提着行李从房间里出来,竹觉得兰一下子变了,让自己认识不出来,竹问:“这时候上哪儿?”

兰不争气的泪水流下来了,“不用你管,你不喜欢我,我在这个家也呆不下去了,我要找寻我的幸福!”

竹走过来,抢过行李,“全是我的东西!”兰吼道,“你给我买过东西吗?”

竹对于她来说是很愧疚的,“我不是这个意思,你一个姑娘出门在外,在这个城市举目无亲,你能上哪儿,小心被人骗了,把你卖了,你那时候哭都来不及!”

“我不用你假心假意的管我,我被骗了也与你无关,至少我会觉得瞬间的幸福!”兰已经歇斯底里了,兰只有这样才感觉到自己活得有尊严。

“兰,你冷静冷静!”

“开弓没有回头箭,我已经下了决定了!与其在这里没有幸福的活着,不如去寻找!”兰哭得更伤心了。她靠在冰箱门上,想努力控制自己的泪水,她不希望自己这种样子离开。

“你这不是飞蛾投火,自取灭亡吗?兰,这样好不好,我送你回乡下!”竹站起来,让兰坐下,兰退后两步,指着竹的鼻子说:“你是什么意思,让我回去告诉我的乡亲,我被城里的男人一脚蹿了!我告诉你,这辈子我活不出人样,我就再也不回去了,就是死也要死在外面!”

竹只好自己坐下,他真的想喝点酒,醉了就一了百了,这些事就不会再出现了,他想自己同兰离婚的目的是达到了,可是对兰太不公平了。兰又有保持者对的呢?全怪自己,没有道理就把人家娶来!他拿起水果刀,走向冰箱,兰睁大了眼睛,一种莫名的恐惧袭来,“你要干什么?”声音是那么的颤抖,“你要杀我?你不喜欢我,为什么还要杀我?别过来!别过来!救命啊!”兰双手抱住了头,身子软了下去,“让开,我拿个苹果!桌子上的苹果吃完了!”竹不耐烦的说道。兰这才慢慢站起来,默默地后退,“你也吃一个吧!也该闹够了!”竹对兰说。

兰这时心理稍微有了点安慰,他心里还有我,我就有希望,于是兰带着泪珠说:“我要青的!”

竹在等梅的消息,可是过了两天都没有丝毫音讯,他开始预感到梅可能出事了,他们约好了第一套方案若不能成功,就马上实施第二套措施。可是,现在却联系不上梅,梅的电话老是关机。他想去找梅,却不知道她的别墅在哪儿?他后悔自己当初不多问一下。

梅也在盼望竹来救她,雄现在就是一头受伤的野兽,随时都在攻击她,让她苦不堪言,她现在才想起自己没有给他留地址。她焦躁不安的来回踱着脚步,祈盼着奇迹出现。

雄最近没有去上班,他发誓要陪到梅回心转意为止,梅没有任何机可以逃。梅觉得再这样呆下去,自己就只有等死,不如自己以死威胁他,让他放了自己,可是雄早已发下话来,就是死,也让她见不到她的小白脸。怎么办?那么只有假意奉承雄,然后再伺机而动。于是她主动走过去,在友邻的背后双手抱住雄的腰,喃喃细语道:“雄,我想通了!”

雄大声笑道:“真的?”

梅撒娇道:“人家改了嘛,人还不相信。那就算了!我继续去想我的小白脸。”

雄说:“不,我相信你,但要通过检验!”他把梅抱起,放在床上,梅主动脱了雄的衣服,然后用指尖抚摸雄的胸膛,雄觉得受用极了,迫不及待地与梅共赴爱河。

梅的心在流血,但是为了心爱的人,她只有出这招棋了。梅说:“我们换个地方吧!不然,我的小白脸会找到这儿来!”

雄觉得很对,“你觉得搬到哪儿好一点?”

“我们搬到十陵去,那儿风景好,又不容易让人知道!”梅说。

“我在十陵早就买了一套房子,装修得非常豪华,想作为礼物送给你的父母。不过现在我们需要,就另外买一套给他们。”

梅靠在雄的身上,轻轻地说:“你真好!”

雄满足的笑了,有钱就是好啊,能让一个女人死心踏地跟着自己。

竹快疯了,他不敢把和梅在上海的约定想像成梦,他在想,自己作为男人是那么对爱自私,那么梅的老公肯定是对她也是一样的。那么梅岂不是被关了起来,甚至还有可能被打得遍体鳞伤。我的梅,这下可把你害苦了!

虽然竹还是不同兰睡在一起,但是兰想自己和竹在一个屋檐下,总有那么一天会竹会对自己有意的,不管是什么时候,只要有希望,活着才会觉得有意思!

竹找到梅的朋友,可他们说好久就没有她的消息,以前的电话早就打不通了。竹上梅的父母家,给他们下跪,求他们告诉自己梅在哪儿,可两老口恨他,就是不肯告诉他,竹说:“梅现在有危险,你们不去救她,有可能再也见不着她了。”两老口还是无动于衷,竹只好失望地离开。两老口看见他走了,关上门,给梅打电话,电话就是打不通,他们想自己的宝贝女儿真的出事了,于是急急忙忙地出门往梅的家赶去。而竹就在背后跟踪,他对自己的聪明非常满意。

两老口到了别墅小区,却发现梅家里空无一人。询问保安,保安告诉他们前几天搬走了,两老口坐在门前放声痛哭,竹不知所措,急忙安慰两位老人。并他们还有什么地方有房子。两老口只来过这儿,根本不知道还有没有其它地方。竹觉得天旋地转,自已差点晕倒,但是他还是先把两位伤心的老人送回家,两位老人缓过气来,说不如到梅的上班公司问问,再去雄的公司问问。于是竹陪着两位老人到了梅所在公司,人家告诉她,梅好久没来上班,己作为自动辞职处理。然后却雄的公司,公司的秘书告诉他们,不知道老板在哪儿,公司现在由副总裁管理。两位老人受不了这个打击,直接晕了,竹只好把他们送到医院,自己在医院里照顾了两天两夜,总算让老两口活下来了。

梅对雄说:“我们现在搬到十陵来了,万一我的父母来看我,找不到人,不是要急得气死,不如给我的父母打个电话,问候一声!”雄看她对自己百依百顺,也就没多想,把电话给了她,但是梅说:“不是你打,我来说吧!不然你又要怀疑我了。”

雄心里更高兴了,马上就给老丈人打电话,两老口接到电话,一颗心总算落了下来。梅对他们问候,然后告诉现在搬到十陵的地址,叫他们有空来玩。两老口想到了竹,觉得应该让这孩子放放心,毕竟他曾经是自己的女婿,这次还救过自己。竹接到电话,心潮澎湃,他开始实施第二方案。

他对兰说:“兰,我们结婚一年多了,我从来没带你出去玩过,这里公司为了表彰我的业绩,发给我一大笔钱,给我放了一个月的假,让我到处走走。我这次带你去龙泉的十陵,那儿风景可美了。然后我们去九寨沟。”

兰听了这一席话,兴奋得无法形容。

他们来到了十陵,竹神秘告诉兰这儿他有一幢别墅,这次带她来这儿看看的。兰兴奋得像个得到了心爱礼物的小姑娘。但是竹说,里面还未装修完,让她在旅馆时呆两天,两天后给她一个惊喜。

兰已经被幸福的感觉弄得找不着北了,乖乖地听由竹摆布。竹一人来到了梅的房子前,他想起最初与梅相识时,自己正吹着口哨,那曲子是《唯一》,这时他吹起了口哨,梅听着这曲子,身子像被电击一般,来了,救星来了。

雄说:“这个小区安静的,是谁在这儿捣乱?”

梅说:“别管他,我们出去吃饭吧!”

雄说:“每天都在家里都没气氛了,是该出去吃吃了。”

于是他们出了门。

竹看见了梅,但是不知道如何同她联络。好像他们去吃饭,他们应该去最好的酒店,那么我……

梅与雄到了酒店,服务生拿来菜单,梅胡乱点了几个菜,雄点了两个菜,要了瓶XO。上菜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小姐,先生请慢用!”

梅知道这是竹,梅吃了两口,便借口要去洗手间,并开玩笑说:“注意看着,别让我溜了。”

雄这才不好意思,但是他多了一个心眼,就是问服务生有没有后门,服务生告诉他没有,雄这才放下心来。

竹在转角处等她,梅问他怎么这个打扮,竹说这才不会引起注意。梅给了他一把钥匙,这是她偷的。梅说:“行动开始!”

竹走了。梅悄悄回到座位上,她看见雄还向门外张望,边拍了一下雄的头,假装生气:“一点不相信人家!”

雄抚着头说:“哪儿不信呢?”

“那你为什么东张西望?”

“我这不是再看这儿的风景吗?”

梅说:“要罚你喝酒!”“好好好,老婆大人,再多我都喝!”

雄觉得今天的XO劲有点出奇的大,很快自己就有点晕了,他还算聪明,让梅赶快送他回家,门外放上狼狗,谁也别想逃跑。

雄浑身发烫,心中有股无法扑灭的火焰,他觉得可能是他吃的大力丸发作了,他不知道,那酒不全是XO,有老白干泡的虎鞭酒,有好几颗大力丸。他躺在床上,寻找可以进攻的目标。床上有个女孩也在寻找,她早已控制不了自己,于是两个人就很快进入了主题。

竹和梅没有离开,他们在一起庆祝第一步成功,他们想到明天早晨事情的转机,心里就有说不出的高兴。竹离开了,他知道暂时的离开就是长久的相拥。

天亮了,雄和那个女孩都还没醒,昨天夜里的暴风雨让他们太疲倦了,快到中午时,一阵“喀嚓”声惊醒了这对鸳鸯,雄看见梅在给他拍照,自己的旁边还躺着一个全裸的女人,一看床单。知道自己对一个纯洁的女孩下了手,而自己昨夜是那么的满意。他试图回忆昨晚的事,但是什么也想不起,只知道自己被一个女人扶回了家。那个女孩醒了,她尖叫起来,用她的拳头拼命打雄,她和一个不认识的人发生了关系,失去了作为女人最宝贵的东西。梅一声不吭的走了出去,雄不知道先去同梅解释,还是同身旁的姑娘解释,姑娘的拳头软了下来,她在哭泣,她在为自己哭,她也什么也想不起。梅又走进来,说:“我们最好谈谈!”

雄穿好衣服,坐客厅里,他想点燃手中的烟,可手却在颤抖,怎么也点不着,梅说:“我们离了吧!”

“不!”雄拼命的揪自己的头发,试图让自己清醒,“我是无意中犯错!”

“可你犯了不可饶恕的错!你要对那个纯洁的女孩负责!我不会和她分享你!”梅说,“不离就法院见,我有的是证据!我无所谓,反正我不是什么知名企业家!”

雄从沙发上滑落,瘫在地上,随后又跪着移到梅的面前,求她宽恕,梅坚决地说:“离!”

那个女孩出来了,她的泪还未干。雄抓住她的手,使劲的摇她:“你是谁?为什么分害我?”

那个女孩说:“我同丈夫喝醉了,他抱着我回家!我还想问,你们把我丈夫怎么了?”

雄在想自己昨晚是抱一个女人回家,难道是她,不是梅,他问梅:“你上哪儿去了?”

“我看着你把这个姑娘抱着!”

“你为什么不阻止我!”

“你力气那么大,把我推开了,我晕倒在地上,醒来时,你们已经……”

雄又问:“你骗我,你都结婚了,怎么还是处女!”

“从来我丈夫就不喜欢我,无论我怎么……他都不理睬我!”那个姑娘又哭了。

“你这么漂亮,又那么……他还不满意。要是我,肯定爱都爱不完……”

梅不耐烦地说:“你们有完没完,谈起恋爱来了!雄,你们都这样了,说什么也得对人家负责到底,我主动成全你们!”

“梅,你说什么呢!人家姑娘是有丈夫的人。”雄争辩道。

“说不定,人家丈夫也有成人之美呢?要不然,这个姑娘的清白还会留给你?”梅讽刺着。“说吧!著名的企业家,成功上市香港的内地商人!”

那个姑娘一听,和她发生关系的居然是大名鼎鼎的企业家,心中开始盘算,自己和竹既然没有结果,何况又发生这档子事,我只有找他做依靠了,反正他老婆要离,于是她又大声的哭喊:“我这辈子可怎么活啊!本来丈夫就不要我,要和我离婚,我们关系刚缓和,你又污辱了我,我再也没有脸去见他了,让我去死吧!”说完就操起桌上的水果刀要自杀。雄眼疾手快,一把夺下刀子,兰趴在沙发上痛哭:“你不负责,还让我活着有什么意思?”

梅说:“雄,拿出男子汉气概来,不然就要出人命了!”

雄心烦意乱,好半天冒出一个字“离”。梅心里激动极了,但是她不是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害怕功亏一篑。雄又对女孩说:“也算我们有缘!你也去办离婚手续,再同我办结婚手续吧!”

兰说:“你得写保证!要不然我一走出这个家门,你就六亲不认了!”

雄果然写了保证!

事情很顺利的完成了,雄和兰在一周后结了婚,兰又会持家,又会应承雄的需要,对雄十分的体贴,在外面的应酬出得众,让雄欣喜不已,自认为这辈子找到了最爱的人,他十分感激梅的成全,要不是梅的让步,他怎么会这样顺利的解决这个丑闻,得到兰这个娇妻呢!

而梅和竹生活是更加幸福,他们经历过失去,更懂得珍惜,稍有一点尘埃落在他们爱的花瓶上,他们就共同去把它擦干净,让爱永远充满光泽和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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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男友

作者:南在南方 文章来源:《都市心情》2005年第2期 点击数:6299 更新时间:2005-5-2

跟你做个伴不好吗

我跟姐姐站在在一起,很多人分不清谁是谁,两兔傍地走,安能辩我是雄雌?

我俩是一对双胞胎,我叫小鱼,姐叫小双。

只要一开口我就原形毕露了,高声喧哗的那个肯定是我了,而姐姐小双很文静,像一朵睡莲。

奶奶总是笑着说,生错了,肯定是个小子怎么变成了姑娘呢?直到22了,我还像假男生,至今还未有男友,不好意思。

我对小双说,男人都喜欢温柔的女子,男人不追我倒也罢了,怎么对你也不来电?小双依然笑,说跟你做个伴儿不好吗?

这么好的俩姑娘,竟然待字闺中,奶奶一边说是不是男孩儿都如她一般的老花了眼,一边说她要给联合国打电话,让安南先生帮着找俩好男娃解决小双小鱼的婚姻大事。她说了几年了,始终也没打。

我那次问她,她说关键是没有安南先生的电话号码。

我哈哈大笑。我笑完,奶奶说:你能不能抿着嘴笑?

这个男人好玩死了

老板让我跟洪程一起出差。我大叫,老板,你也太胆大了吧,你怎能让一对孤男寡女一同出去?你就不怕犯错误!老板笑眯眯地说,你把好最后一关就行啦。洪程白了我一眼,一言不发,那样子有一点酷。

按说洪程也是个帅哥,当然我也是一个美女,可我俩就是不来电。我问洪程,你想要个什么样的女人哪?他死死地盯着我,我以为他要向我表白点什么,忙说别,别,第三个别还没说出口,他歪瓜裂枣一样地笑了说,肯定不是你这般的生猛海鲜。

切,算我自作多情一回。我并不生气。我想跟他同事3年,要有火花,早擦出来了,说不定都是满天灿烂了。只是他连满足一下我的虚荣心的话都不说,未免太不风情了,未免太木鱼了。

出差回来,我丢掉行李就冲卫生间洗澡去了。一边洗一边唱歌,洗完了像平常一样穿着睡衣就出来了,哈,沙发上竟然坐了一个年轻的男子!我定定地看着他说,哪路神仙?

姐姐说,他叫李彬彬。姐姐羞涩的样子把我逗乐了,又是一连串哈哈的笑,妈妈说,小鱼不要笑了,看你把小李笑得不好意思的。说不定,回头还是一家人呢。妈妈这样一说,我冲李彬彬做鬼脸说,男孩相亲最不容易过丈母娘这一关了,看来你洪福齐天,你可以叫她妈妈了。

李彬彬的脸一下红透了,像个苹果。他那憨憨的样子让我心动了几下。

妈妈包了饺子,李彬彬只吃了几个,放下筷子,说饱了,那么大个个儿,分明是没饱。我再一次调侃他说,我妈妈是个医生你知道不,她最见不得男孩吃不了饭,她会认为你的胃有问题。

妈妈也要他别客气。于是,我把一盘饺子倒在他的碗里。等他快吃完时,再倒他一碗。

这样,李彬彬吃到最后,直翻白眼。

洪程

那天老板一本正经地说要介绍一个男友给我,说着就叫洪程进来。我俩不约而同地大笑。

老板说,莫非已经私定终身?

我们都把头摇得拨浪鼓一般。

老板说,你俩平时吵吵闹闹的,我发现你俩心里都有那意思,只是不好意思,今天我就捅破这张窗户纸。

我说,没想到你还想当老槐树,还想当喜鹊?人家洪程没那个意思,不想当董永当牛郎,你这不是拉郎配嘛。老板笑说,你看洪程那张脸,天哪,他还知道脸红?

我和他平时像兄弟,除了没告诉他我的三围外,我敢肯定他连我的好朋友到来的日子都知道,那几天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上他对我都特别照顾。莫非他真的对我有意思?

洪程脸红了。他说,可你也不是仙女哪。

真是气死我了。下班的路上我问他为什么脸红,他说,老板说胡话哪,他捅窗户纸,咱们哪有窗户纸捅哪!

群众演员演技也很到位

奶奶从北京姑姑家打来电话说,要到我家过生日,说到时不要办什么酒席,但要各自把男友带回来,算是为她老人家70华诞献礼。

妈妈传达了电话精神,说当务之急,就是做好献礼工程。说到这儿,妈妈看着我说,小鱼,抓紧点啊。

我为这事头都大了,这找对象又不是打货,到了货场掏钱了事。

洪程心细,问什么事难住了我,我只好说了献礼的事。谁知他做出一副壮烈的样子说,我冒充一下,这样的事我不下地狱谁下?看在熟人的份上,按每小时50元收取演出费。

奶奶的大寿如期来临。洪程的表现让全家上下都满意,特别是奶奶很高兴,她一手拉李彬彬一手拉着洪程的手不放,一个劲地说好,他俩孙子似的点头哈腰。

背地里我给洪程许诺回头多给他演出费,没想着他这个群众演员演技也很到位。

洪程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却不停地用余光看姐姐,那小心翼翼的样子很好玩。我俯到他的耳边说,你还有这种爱好?说话时一手掐了他的皮,死拧。肯定很疼,可他不好做声,只好忍着。

我告诉他偷窥,非君子所为。洪程说,只是看看姐姐和我有什么不同。

洪程名正言顺地出入我家了,我不让他去,因为他的使命已经完成。他自个做主地去了,在奶奶面前他乖得不得了,转个身,眼睛就不老实地在姐姐身上晃。

别做梦了,不见人家身边有王子?我臭他。

他说,小鱼,你难道没发现他俩有问题?哪有谈恋爱那么长时间了还是规规矩矩的。

那你说谈恋爱该怎么样?

倒不是要搂搂抱抱的,而是眼睛会不经意露出一些秘密。

我愣了一下,觉得他说得很对,以前看姐姐和李彬彬默默地坐在一起,想俩人真是般配,都喜静。现在想来是有些异样,不是谈恋爱俩人老呆在一起有什么意思呢?

我叹一口气说,算我引狼入室了。

不是水来土掩那么容易

有天晚上,我看见李彬彬一人坐在咖啡临街的窗前,就走了进去,嗨地一声,吓得他弹了一下,见是我,立刻慌着把桌子上的烟收了起来,我看见那是一种叫七星的烟,我的至爱。我知道他从来不吸烟的,没想到他却躲着抽。

我本来想问为什么,却从他慌乱的表情中发现了秘密。我的心立刻跳得起伏,人跟着也逃了出去。

我像是一个犯了错的女生,不知道该不该把这么重要的消息告诉姐姐。这时,洪程过来巴结我了,他说今天想去我家。我没好气地朝他发了一通火,洪程说我肯定是吃了枪药了!

下班下楼,有人喊。回头看是李彬彬。他站在我面前结结巴巴地说,小鱼,昨晚有点儿失态,我实在是……他的眼睛亮亮的,声音是嘶哑的。他昨晚一定也没睡好。我说,嗯,我知道了。

谁知他接下来的话却让我花容失色,他说你知道吗,我一直想不清为什么喜欢去你家,后来我知道了,不是为了你姐小双,而是因为你。自从我第一眼看见你,我就知道我喜欢上了你,我很努力按捺住那颗要跳出来的心, 因为别人给我介绍的是你姐姐。就因为她是你姐姐我一直不敢跟你说,可我爱的是小鱼你哪。

他那因激动而有些变形的脸,让我怦然心动。爱情来临了,不是水来土掩,那样容易。

李彬彬怎么样

洪程要约会小双。我说,你死心吧小双不是那样的女孩。

他很有信心,说着就打电话,几句话下来垂头丧气。我说,王子请问你的公主呢?他直翻白眼。

回家姐姐问那个洪程怎么回事?我说,是我请来安慰奶奶的,当差的啊。姐姐微笑说怎么可能?

姐姐不知道我喜欢李彬彬,李彬彬喜欢我。自从认识他后,我明白这么多年不肯恋爱的原因,因为所接触的都是跟我性格相仿的男孩,可我心底里还是想有个沉静的怀抱,不是很浪漫但要踏实。

我问姐姐,李彬彬怎么样?她沉默了一会儿说,我们刚刚分手。我说,太好了。

姐姐愣愣地看着我。

看我的

洪程问我王子要怎样才能赢得公主?我说多买几本童话书看看就知道了。他果真抱回一些书来说是要以实际行动来征服美人心。我笑他痴,他说有人比他还痴,每天茶不思饭不想地念着别人的名字。我自以为藏得很深的秘密让他给识破了。

他说不要装了,我还不了解你?能让你变得忧郁的除了爱情之外不会有别的了。我不得不承认他聪明,可这么了解我的人我却爱不上他,也真是件憾事。

索性,我告诉他我跟李彬彬的事。

洪程说他去找小双说。我问,你怎么说呢?他说,你不管,看我的。

姐姐低着头像是一朵温柔的睡莲

不知洪程是怎样跟姐姐谈的,反正我是两天没回家,怕看见姐姐的眼神。星期一上班没见到洪程,倒是姐姐打电话约我中午吃饭。

一上午我的心乱跳不止,好容易等到姐姐过来。

姐姐说,说洪程不错,人帅口才也不错,听到李彬彬喜欢你的时候我真的很生气,但后来我不生气了。洪程说每个灰姑娘都有自己的水晶鞋,但有时候王子送错了,试试穿不上就再等你自己的鞋子;也有时候送的刚好你能穿上,穿穿你就发现根本跳不起舞来,只好脱了再等自己的王子送鞋来。在公主们的穿穿脱脱中你的水晶鞋终于送来了,你会发现你的王子和水晶鞋是世界上最美的,你也就不会怪给你送错鞋的王子了。

姐姐说那么好的男孩你怎么看不上,我都有点喜欢他了。低着头像是一朵温柔的睡莲。

不解风情的王子

洪程一脸坏笑地说下班让我等他。

我在楼下等了十几分钟也不见他,准备打电话骂他,抬头看见他和李彬彬勾肩搭背地在说着什么。

他俩走到我跟前。洪程说,我把人找来交给你了。说完头也不回就走了。

我夸张地伸出双手说,你是给我送鞋的王子吗?

他莫名其妙地看着我说,什么鞋,洪程没说你要买鞋啊?

我怎么就喜欢上了一个这么不解风情的王子?心里却认了。

反正外人也看不出你们换了,算啦

奶奶又打电话来说好久没见我和姐姐了,还有李彬彬和洪程,要回来看看我们。于是我们四人约好一起去机场接奶奶。

奶奶左看看右看看说,好像有些不对呀?是不是站错了呀?四个人异口同声地说,没错,一个都不少。

她老人家恍然大悟地笑了说不少就好,不少就好。反正外人也看不出你们换了,算啦。

她被真情丈夫遗弃英格兰.txt

她做梦都没想到,相濡以沫的丈夫把她带到国外提出分手,竟连日思夜念的儿子都不许相见……当她像小鸟似地在那片陌生的土地历经无数风雨飞回丈夫身边时,终于明白埋藏在他心中一段泣血真情!

她把丈夫的绝情书丢进风中

怎会忘记呢?杨小宁回忆起3年前在伦敦希思罗机场遭遇尴尬而痛心的一幕,两行热泪止不住地流过脸颊,她说,那就像昨天发生的事情……

1999年深秋,刚过33岁生日的杨小宁接到丈夫马建民为她办理的全部出国手续,毅然辞掉了山东某武术队教练的职务,怀着怯怯惊喜踏上了飞往英国的飞机。然而,当飞机落地她快步走下舷梯,站在出口处等了好久,也不见马建民的影子,正在杨小宁犹豫中,只见一个手持接机牌的男子匆匆而来,冲着等候多时的杨小宁连连说抱歉,然后将一封信交给了她。信是马建民写的,里面还夹着一张2万英磅支票。

杨小宁隐隐感到不妙,慌忙打开信:在你踏上这片美丽的国土时,咱们的缘份尽了,我欠的情也扯平了。我们之间的差距太大了,设想,拥有身份的学者娶个舞枪弄棒的女人太不协调。如果勉强生活在一起对你对我都是痛苦,我以这种方式来处理我们之间的关系实在是迫不得已。请原谅,这点钱算我的补偿,留作今后生活……

那一瞬间,杨小宁感觉天崩地裂一般,眼前一黑,瘫软在地。见状,一旁接机的小伙子连忙把她扶住,搀进休息室。小伙子叫张刚,是马建民公司的一个职员,也是从中国来打工做留学生。在这个语言不通的陌生国度,在这个她唯一能说上话的异性面前,她不顾一切倾诉着她如何为丈夫出国所付出的艰辛。

杨小宁和马建民初识时的确存在一些差距,她只有高中毕业,而他已经是研究生了,一个爱文,一个喜武,一个直率,一个内向。但这并未影响他们的生活,杨小宁在家中默默操持着家务,特别是自从有了儿子以来,他们慢慢有了共同语言,小日子过得平静而温馨。

那会马建民搞研究根本挣不了多少钱,甚至倒贴钱。而杨小宁白天到体育馆教武术,晚上贩服装,炒股票、当保镖,赚了好多钱,不但贴补了家里而且让丈夫实现了出国的梦想,还把儿子也送出了国,她为拥有一个妻子,一个母亲所付出的心血感到欣慰。可是,自从儿子飞到丈夫那儿之后,马建民的来信越来越少。但至死都不相信,杨小宁历经千辛万苦盼来的却是夫离子散的结局。

张刚将杨小宁送到马建民安排的公寓里住下。

张刚走后,杨小宁立刻打电话找到了马建民,电话上她千遍万遍追问马建民她究竟做错了什么?既然想分手又何必把她骗到这个鬼地方,喊天天不灵,呼地地不应。而马建民却似有什么难言之隐在电话上支支吾吾,始终不肯给杨小定一个充分理由。

恨过之后,杨小宁依然没有释怀,英格兰旖旎风光也无法抹去她心头的阴影。

是夜,杨小宁挥手将马建民的信丢进风中。她暗暗发誓:马建民呀马建民,你总有一天会为你可耻的行径而后悔的!

困境中有双温情的大手伸过来

待心情稍稍好些,杨小宁便出去找事做。语言不过关不能进正规的武院,在大街上广场里搞个武术班总能行得通吧。英国人特别爱好武术。此举果然挺灵,好多人被她一招一式看傻了眼,纷纷围上跟她学起来,不料,一会警察赶来以涉嫌妨碍公共秩序把她带走。但鉴于她的无知和没有恶意危害社会公众利益,很快将她释放,并不允许她以后再有此类事件发生,否则予以严惩。

一位好心的女警官把一张纸条塞进她手里,让她到Edgwere Road 大街找一家华人餐馆,说不定他们会帮你找一个适合的工作。

午后杨小宁几经辗转找到这家名叫“唐人锅”的餐馆。一走进餐馆,杨小宁抬头问正在台前算帐的服务生,一下愣住了:“张刚?”杨小宁失口叫道,她简直不敢相信,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原来,那天张刚去接杨小宁没有替马建民保密,把马建民的电话告诉了杨小宁,一气之下,马建民炒了张刚的鱿鱼。无奈,张刚只好到“唐人锅”来做收银员。

得知事情的原委,杨小宁深感不安,连连表示歉意。而张刚却像没事似的一笑而过,旋即又带她去见老板。老板一副笑(被禁止)的样子,对待员工却相当刻薄,尤其是初来乍到的中国人,天天无缘无故地苛扣工资。无疑杨小宁的到来成了他重点盘剥的对象。擦桌子洗碗送饭片刻不停,干满12小时,累得胳膊都肿了,薪水却不到其他员工的一半。

一次餐馆快打烊了,杨小宁在大厅清理餐具时远远听到张刚与老板的争执声,她从没见过张刚发过那么大脾气:“你对杨小姐太不公平了,她干活最卖力,得到的薪水反而最少,你不把她和其他员工平等对待我马上走人。老板见他动了真格一迭声地答应着。

其实,老板并非慈心大发,他是怕张刚一旦走了,客源会迅速下降,因为好多常客都是冲着张刚来的,他不仅讲一口流利的英语、法语和广东话,还能与各种顾客打交道,拉生意的技巧令人叫绝。因此,老板处处让他三分。

加薪那天下班后,为答谢张刚鼎力相助,杨小宁在门外一直等他,请他吃夜宵。柔曼的灯光,低迷的音乐,醉人的花香……月光下,一股天涯遇知已的情愫使张刚向杨小宁敞开了心扉。张刚在国内有个漂亮的妻子,可是自从他出国后,妻子经不住别人的诱惑而投入一个房产商的怀抱。

惺惺相惜,两颗被命运抛在大洋彼岸的心越来越近。彼此像一对形同手足的兄妹,又似亲密无间的情侣。随着情感的加深,他对杨小宁的未来十分担忧,劝她还是凭技能吃饭,单单靠拚体力永远受穷,倒不如向市政当局申请执照,办一家武馆。而在这之前她必须补习英文以利交流。

杨小宁一次次回避着张刚的爱意,张刚却依然乐呵呵的替她忙前忙后,还帮她联系英语补习班,每天半夜开车去接她。生活对她翻开发薪新的一页。

岂料,就在杨小宁去当局领取武馆执照的下午,一幕意想不到的惨剧发生了,一伙蒙面歹徒抢劫了“唐人锅”,杨小宁赶到后几个来回就将歹徒打跑了,但她来晚了,张刚为保护保险柜钱财遭到袭击,身刺数刀。待杨小宁赶到医院时,张刚已奄奄一息,连话都讲不出来。抱着张刚被刀捅得像蜂窝般的血躯,杨小宁悲痛欲绝。

经过五天五夜的抢救,还是没能留住张刚那颗年轻的心。噩耗传来,整个餐馆员工无不痛心疾首,沉浸在一片悲哀之中。而老板却一反常态,当着调查警察的面谎说张刚与匪徒共谋实施了抢劫,之所以刺死张刚是要杀人灭口。

闻讯,杨小宁百思不解:张刚怎么会偷老板的钱呢?要偷他有很多机会呀,何必和盗贼合谋。后来经一位律师朋友提醒,她才恍然大悟:抢救张刚破费了老板巨额药费,如果他与劫匪共谋定罪成立,老板就可免除此费,由张刚本人承担。

不久,警察经过慎密侦察排除了张刚与劫匪合谋作案的可能:张刚的行为应当受到褒奖,7万多英磅医药费应由罗老板支付。获悉张刚洗清罪名的那天,杨小宁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她捧着法官的裁决走到张刚的墓前含泪而读,她不知道,这对张刚来说是安慰还是讽刺,他荒凉而孤独地长眠于郊外一个异教墓地。

重回丈夫怀抱时斯人已魂归故里

转眼,张刚逝去快一年了,杨小宁渐渐从失去友人的巨大悲痛阴影中走出,她明白只有在没完没了的事业中才会使她忘却过去。为此,她把武馆办得红红火火。如今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汽车,许多求爱着纷至踏来,其中不乏优秀男子,可是,她从未动过心,她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等什么。

2002年冬季的一个周日,杨小宁在家收看新闻频道。突然一则惊心动魄的画面把她的心吊到了嗓子眼;伦敦地铁发生震惊世界的灾难事故,死伤数百人……看着看着一个熟悉而陌生的身影映入眼帘——马建民,他浑身是血躺在单架上,被抬出地面。真是他吗?也许看错了人,世界上哪有那么巧合的事。她不敢想,也不愿再去想那个曾深深伤害她的男人。

凌晨,阵阵急促的电话将她惊醒,是儿子打来的,不等说话便哇哇大哭起来:“妈妈,我终于找到你了,爸爸出事了,他在地铁遇到车祸有生命危险,你快来救救爸爸吧!”这是两年来第一次听到儿子熟悉的声音,好想念啊,可带来的却是马建民的生死未卜的厄运。起初,她还怒气冲天,后来,在儿子一遍遍怏求下,她心软了下来,即刻起床奔向医院。

当走进病房,看到血肉模糊奄奄一息的马建民,所有的仇恨仿佛瞬间云宵烟散。毕竟夫妻一场,杨小宁平时见了血就晕,此刻她却全然不顾刺鼻的味道。一点点给他擦拭着身上的血迹。

傍晚,马建民从昏迷中醒来,张了张嘴却说不出一句话,他用全身唯一没有受伤的左手拉着杨小宁,用指头在她手心写道——

在这个世界上爱一个人很容易,而离开一个人却很难。你知道我写给你的那封绝情书是一种怎样的心情吗?那是一种比刀割还难受的折磨啊!

到英国第二年我被查出患有格林巴伦综合症,这是一种致命的脑神经系统疾病,不会马上死去,但它可在两年之内使每个器官失去功能,看不清东西,听不到声音,走不动路,直到不能呼吸。令我唯一感到欣慰的是此前我已申请了生命保险,如果我死后你和孩子将获得500万欧元的补偿。这笔钱可以让你们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不久前,英国上议院通过了一项带有明显歧视性保险法修正案:被保险继承人未取得本国国籍者需征收75%遗产税(未成年者除外)。故尔,我以儿子的名义让他继承下来。可是,当我从报上看到这条消息时已经晚了,你已踏上飞往英国的旅途。无疑,你的出现将给保险公司提供了拒赔的理由,同时我也无法向当局讲清,他们会以隐瞒和欺骗给我定罪。思来想去,只好出此下策,忍痛把你暂时“遗弃”在一个陌生的地方。

稍稍一停,马建民喘息着又写道:真是雪上加霜,一场突如其来的地铁事故打乱了我的计划,让我们提前相见了。也罢,不能得到赔偿临终前见你一面我死而无憾了。好好生活,好好待孩子……

倾刻间,杨小宁终于明白丈夫的良苦用心,她悔恨交加,伏在丈夫的胸前声泪俱下:天啊,你为什么总是惩罚好人,我们究竟做错了什么?为什么在我们历经波折,一家团圆相聚的时刻却要把心爱的丈夫夺走,为什么让我刚刚走出迷雾又将我推向万丈深渊!

马建民生命中最后的日子里,杨小宁一步不离丈夫身边。丈夫需要输血,她主动伸出自己的胳膊,让大夫把她的血输给丈夫。实际抢救丈夫的一切费用都由地铁公司支付,不需个人拿一分钱,可杨小宁一再哀求大夫:她的丈夫为她,为儿子把命都赔上了,难道临终前她不能为他做点什么吗?

也许杨小宁一片真情感动了上苍,第二天早晨马建民又从昏迷中醒来,他用眼神把杨小宁叫到跟前,在她手上写下要喝椰汁几个字。时值寒冬,伦敦的天空正纷纷扬扬飘着大雪。上哪弄椰子呢?她找遍整个城市所有超市也没买到。可是再难也要满足他的唯一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夙愿。为此,她冒雪四处奔波。后来,在武馆一位热心弟子的努力下,她委托英国皇家航空公司总算从澳洲买回了椰子。孰料,当杨小宁把甘甜的椰汁放在马建民嘴边时,他已经无法吞咽了。由于原来的旧病例和这次严重撞伤引起交叉感染,那天,昏迷后一直没有醒来,一颗34岁年轻的心脏永远停止了跳动。

2003年6月15日,杨小宁回到了祖国,在马建民的家乡青岛她将他的骨灰洒向了大海。尉蓝而澎湃的大海骤然风起潮涌,仿佛在汩汩饮泣,迎接着一个远方游子的归来!

今生我给你个约定.txt

今生我给你个约定

作者:苏芳2 文章来源:原创地带 点击数:8309 更新时间:2004-12-20

长大了,我一定要嫁给你.九岁那年.琳这样对平说.说这话时,初冬正午的阳光洒在她小小的脸颊上,泛着一丝绯红。看得平的心里猛地一跳。

从那时开始,他便常常会想象若干年后的某一天,自己会像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一样拉着自己心爱公主的手走进婚姻的殿堂。那该有多么美好啊。他这样想着,不禁笑了。很开心地。

他常常带着她上街。他们一起在街上看人来人往。大热天的时候平总会省下父母给的午餐钱,买来两根冰棍,一人一根。然后看着琳低着头小心翼翼地吃完,一副很认真的样子.

那时候他忽然想,要是能这样一辈子看着她吃冰棍,他宁愿什么都不要。

八年后,他和她都考上大学,这时,他在上海,而她在北京。两地相隔的日子里,他常常会想起他们在炎炎夏日手拉手逛大街的情景;常常会想起他和她一人吃一根冰棍的情景;常常会想起她对他说,长大了,我一定要嫁给你。

他的心里忽然涌上一股暖意。轻轻地拂过心头。

大三的暑假,他从上海跑到北京去看她。在火车出站口,他看见她,捧着一束玫瑰,灿烂地笑着。初春的阳光洒在她披散的长发上,美丽得令人眩晕。

琳。他走过去,轻声唤着。

你来了,平。她微笑着,把手中的玫瑰送给了他。

他静静地看着她。琳。他轻轻唤道。

怎么了?她转过头。看着他,眼神里已经有了一丝不安。

半年没有看到你,你变化了许多。他微笑着,掩饰住了内心的心绪。

是的。在岁月面前,每个人都是会变化的,每个人又是不可能变化的。她的眼睛定格在了窗前的梧桐树叶上。

他的心猛地一跳,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来轻轻地拉住了她的手。

她回过头来,眼睛一触及他热辣辣的眼神便躲开了。她低下了头,满脸羞红。

一个月后,她收到了他从上海寄过来的一封信。刚撕开信封,一张平整的纸片便从信封里掉落下来。

她俯下(禁止)拾起,那是一张冰棍纸,是十年前特有的那种,她把它放在桌上,展开了信笺。

琳,还好吗?寄来一张我收藏了八年的冰棍纸。十年了,我无法忘记那个在炎炎夏日和我手拉手一起逛大街的女孩,无法忘记那个和我一人吃一根冰棍的女孩,无法忘记那个对我说长大了就要嫁给我的女孩。

你知道吗?当我来北京看你,你捧着火红的玫瑰笑脸盈盈地看着我时,当你低着头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就在心头暗暗发誓,我一定要娶你,一定要跟你相守一生......

她给他回了信,整张洁白的信笺上只有用书法笔写的一行触目惊心的大字。

虽然父母要我出国留学,但是我不去,因为,我爱你。

那个秋天,他是幸福的。他常常独自一人徘徊在漫长的邯郸路。看着宽阔的大路上人来人往,他会忽然想起他和琳的未来,然后他傻傻地发笑。

从复旦正门出来,穿过国定路,武川路的文化花园里有一所新开的网络公司。他会常常在网吧登陆到这家网站的论坛上游荡,在一个叫“小资情调”的论坛里发帖子。

他感觉自己是一个属于漂泊的人,颓废的表情,黯淡的心绪,喜欢流浪,很少停留。

很快,他的帖子就有人回复,是一个叫潇的女孩。她说:我猜想你一定是复旦的学生。

他感觉很是惊讶,虽然他很少在论坛上回别人的帖子,但是这次他还是回了。

为什么?他在后边写了这几个字?

因为你的语言里流露出的颓废与忧伤,很小资的一个男人,同时又很显品位,只有复旦出来的学生才有这种味调。潇说。

他忽然感觉自己对这个叫潇的女孩有了兴趣。于是,他开始在那里停留。第一次长时间的停留。

人走累了,就该向往停歇。

漂泊久了,总会寻找归宿。

我也是如此吗?他问自己。然后笑。

六月。

琳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来信了,电话也没有,终于在他打了无数个电话去之后得到了一个消息;琳已经在一个多月前申请提前领取了毕业证书后和父母一起出国了,临走前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

他猛然间觉得天旋地转。

他在南京西路的一家电脑公司找了个工作。无所事事的时候,他开始发狂般地写作,写完后马上贴在论坛里,论坛上的人们开始沸沸扬扬地讨论起他。他的帖子一贴出去就会有很多的回帖。他会认真地看每一个回帖,但是从不回帖。

终于有一天,他在论坛里看到别人写给他的一句话。

平,我要见你,晚上八点整,国定路书店。

帖子下赫然写着一个字。潇。

他走进国定路书店的时候,书店里站着十来个顾客。书店老板围着一条围巾,坐在桌前看书。他四下打量,发现书店角落里有一个女孩靠在书架上静静地看书,他径直走了过去。

潇。他叫道。

女孩抬起头。

这是一个很清纯的女孩。长长的头发披在肩上,似水般的明眸刚从书本上移开,显得有点迷茫。

她笑了。平。你来了。

他带着她去音乐酒吧喝酒。在淡淡的音乐声中,她静静地凝望着他,嘴角顽皮地微微翘起,一副清新可人的样子。你的文字很颓废,我却很喜欢。潇笑着说。

这么说你也是复旦的。他看着潇可爱的笑脸说。

是的,今年大四。她停顿了一会。接着说,在你文章中常常提到的琳现在怎么样了?

走了。他的脸上流露出难以掩饰的悲伤。和父母一起出国去了,一点消息都没有,我知道,她是想彻底地忘记我,忘记一个十年前就有过约定的人。

潇没有再说话,只是把手轻轻地放在他脸上,似乎想为他擦去脸上的泪水。

那以后,他们开始常常一起出去散步。潇的眼神变得越来越温暖,他知道,她已经喜欢上他了。

有时候他想。潇其实是一个很好的女孩,漂亮,温柔,懂得体贴人。对于一个有过心灵伤痛的男人来说,这些都是自己最需要的。于是他开始慢慢接受潇。

两年后,他们开始商量结婚的事情。周末的下午,平带着潇去商场买婚纱。在买完婚纱走出商场的时候,他忽然触电般地,然后停了下来,对潇说,你先回去。然后就飞一般地跑了出去。只留下潇一个人在商场门口目瞪口呆。

从那以后,潇就感觉到自己与平之间已经没有了以往的默契。两人之间好像隔了什么东西似的。凭直觉她知道她和平之间的这段情感要走到尽头了。

终于有一天,平对潇说,潇,你还是找另一个适合你爱你的男人吧,我不配。

潇很平静。

她知道这一天终究是要来临的。

两个月后,平结婚了。新娘是一个叫静的女孩。静声音很沙哑, 她的脸已经几乎完全被毁,一条条红色疤痕裸露在空气中,甚至在左脸颊上还可以看到一小块无法掩饰的森森白骨。

当前来祝贺的人们看到静的时候都惊呆了,一个个不知道说什么好。

送走客人之后,平和静并排坐在床上。

你为什么看到我这模样都要娶我?静看着平,满脸温柔地问。

不为什么。平轻轻地握着静的手说。

你一定要说,静的话语开始激动起来。

平犹豫了一会,说:好的,我说。

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因为我在商场门口看见你低头间温柔的样子像极了我的初恋情人琳。

静定定地看着平,忽然泪流满面,那一刻,她忽然好想告诉平 。

琳在毕业前夕的化学专业实验中不小心让硫酸严重烫伤了脸部,在治疗中又影响了声带。

琳无法把这样的消息告诉平,只好顺从父母的意思出国留学。

琳在国外的三年时间里,无法摆脱平的影子,于是她决心回国看看,她只想在平的身后静静地看他一眼。

静没有想到平会喜欢上她这样一个已经毁了容颜的女子。

静没有想到平会爱她如此之深。

静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告诉平事情的真相。

今日面目全非的静就是昔日与平有过十年约定的琳。

可是她来赴约了,赴他们从小就开始的约定。他也应约了,应了这一生的约定,不管她的容颜已经怎样的改变。

经营好一份爱(不容易).txt

[编者按:虽然我们错过了一些美好的东西,但我们从中学会了思考,得到了受益一生的宝贵的经验和心得。其实,不仅仅是爱,生活,要经营好了,一样的不容易。]

我身高170CM,体育与学习都还一般,人际交往也还一般般了,我就这样过着我的大学生活,安静,但有一点无聊啊。

我也常常想起我高中时的初恋,那时我们都还是一对懵懂的青年,对生活,未来,爱情充满了信仰和希望。我和她没有一见钟情的浪漫,也许我们是在一场雨中的邂逅相爱的,开始我们不认识,但是从那偶然的一次行动开始,我觉得就足够了,我一开始就认定,她就是我人生的另一半圆弧,我也相信我的虽不太宽的肩膀,能为她遮风当雨,她也相信自己,相信自己是一只温顺的小鸟,能够永远的停留在我这颗虽不太茂盛的大树下,我们相信对方,也相信自己,但但是就是不知道对方爱的人是不是自己,过了这么多年,我也才知道她当时爱的 人是我,而且现在爱的人仍然是我。

可是我是一个内象的男孩,她是一个比我更内象的女孩,由于我们不是一个班的,所以在一起的时间就比较的少,也许是我比较的傻,我不会好好的把握好我们在一起的每一个机会,也许是每个女孩都希望喜欢她的男孩,能够给她一切她想要的东西的一半吧。我虽然想给她想要的一切,即使我弄道了她想要的东西,我也没有给她的勇气,就拿上次她感冒了来说,当我知道她感冒时就跑去买药,我 买药回来后,就问她吃了药没有,她回答说:“吃了”我就把我刚刚买的药藏了起来,其实当时我也够笨的,为什么不把药给她,她当时也这样想的,她想她生病了我也不给她买药,肯定是我不喜欢她,这也是我们之间没有互相说出爱对方的一个原因吧,她的感冒一直没有康复,我就想了一个很古老的办法,我熬了一碗姜汤想为她驱寒,虽然我弄好了姜汤,,但我也没有勇气给她,所以她就认为我不够喜欢她,作为一个女孩肯定是没有勇气象男孩表白的。我们就这样互相认为对方不爱自己的度过了伤心的高中,我们就这样的别了。

过了几年后我才知道她当时是爱我的,原本好好的一份爱,为什么没有能够延续呢!这能怪谁呢?难道是我的错吗?难道是上天的错吗?难道是她的错吗?这些都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既然是往事何必再提。

现在我也得到了一些经验,关于好好的怎么样经营一份爱,要想经营好一份爱,不是男孩一人能告定的,它需要 女孩的支持与配合,爱永远是一太很精确的天平,它不需要一方爱得太深,把天平的一边压得很低很低,也不同意另一方投如的不够,被另一方高高的抬起,这样天平都会失去平衡的,这些都不是相爱的人想看到的,。

要想好好的经营一份爱就是要大胆的对你爱的人说出你心中的爱,也要大胆的付出,不要怕投入太多,回报的很少,如果你不投入,你就永远的没有收获,爱一个人是很困难的。

好好的爱一个人,真的不容易,好好的把握和经营一份爱更不容易,生活也许会使你堕落,爱情也许会使你失去生活,但只要你好好的经营与把握,你就会觉得生活很有意义。

就是涮你又怎样.txt

就是涮你又怎样

作者:诗红 文章来源:原创地带 点击数:5975 更新时间:2004-12-25

冰儿一直觉得上网是件很无聊的事情,直到有一天,她无意中走进网巴,走进聊天室,认识了一个人。

那个人名字很怪,叫“醉酒人”。看样子是个酒鬼,她想。又是一个落魄男人,世上可消愁的方式很多,为何要去醉酒,内心忽然有一种很想去安慰他的冲动。她上前跟他打招呼,他很意外,很少会有人会对一个酒鬼感兴趣,她是第一个。

与所有的网恋一样,他们似乎也开始了。没有任何承诺,但每天都在守候。每到夜幕降临,黑暗笼罩一切的时候,她知道,他在等她。虽然内心都很清楚,这只是个游戏,是个心灵孤寂时停靠的驿站,跟现实完全无关。但这反而让彼此觉得很轻松,也许人内心都有一种很自私的想法,在不用害怕承担责任,不用担心失去什么的时候感情自然就是百分百的浪漫。

交往已经几个月了,他们心照不宣,除了感情,从来不问别的。冰儿不敢,看来对方也不敢。窗户纸捅破的那一天也许就是梦想破灭的一天,冰儿一直害怕。现实中的感情掺杂太多的身不由己,能在网上有一份完全纯洁自由的情感,谁也不想去破坏它。

冰儿觉得很庆幸,都说网上人妖多,骗子多,能聊得上的人更是不多。自己交往的虽说也不敢肯定是个什么样的人,但是跟自己聊得挺投机,又从来不主动要求什么,应该会是一个还不太低俗的人吧,冰儿心想。管他现实中是什么,能有个人陪自己谈一场纯粹的感情已经足够。

有一段时间,冰儿觉得自己真幸福。有一个人的心是完全属于自己的,不要任何回报和代价。于是每天除了上班,网巴成了她必去的地方。

可惜这样的日子并不长,冰儿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在一次等了一晚上“醉酒人”也没来之后,第二天,冰儿收到一封他的E-MAIL,说是生病了,要做手术,大概有一个月不能上网了,很是想她,让她自己保重。

思念人也是一种甜蜜,冰儿每天都在算着日子,记下自己的心情日记,想着等他出院看到的时候该有多惊喜。

日子一天天过去,一个月了,冰儿没有他的任何消息。冰儿开始失眠了,他不知道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她开始胡思乱想,她天天去等候,在那个他们以前常去的聊天室。

那天来临的时候,冰儿正很无奈的坐在电脑前。突然,一封她的E-MAIL,是他发的!冰儿一阵激动。手都有点发抖。只看E-MAIL里写道:

想死你了。这段时间跟你聊得真开心,我发现自己真的爱上你了……

你知道吗?昨晚跟你聊完下线之后我都一直没睡着觉,一直都在想你……

这些天我魂里梦里都是你,八小时上班,八小时想你,你真是个折磨人的小精灵……

我去你的梦里了,看见我没有?宝贝……

想你的人时时刻刻在想你

这些话都是很耳熟的。可是冰儿知道,当然不会是给她写的。昨晚她根本都没上网。

巨蟹的泪滴落瓶中.txt

A 第一次看到陈杨时,他身边伴着一个洋气的女孩,而我是方庆的女友。那晚,他着平常的白衬衣,笑得很温和。他为女友倒一种加了巧克力的洋酒。陈杨的眼神很勾人,忧郁,透着点无所谓。我一看到这双眼睛,心就狠狠地跳了一下。我躲开他的注视,喝着纯净水,与那个叫宁儿的女孩聊着天。

这是我们第一次四个人在一起,他们是大学同学,宁儿与陈杨三年级好上的。而我,是在一次小圈子的PARTY上认识方庆的。他体贴温和,我是巨蟹座女子,在爱情中最需要的就是安全感,所以我们的感情发展得还顺利。

突然,陈杨说,丫头,你为什么不喝点酒?我听了,一愣,从没有人这么叫过我。方庆笑着说:她有名字啊,路妍。

接下来,我们玩一种游戏,规则非常简单:其中一个说男朋友女朋友,另一个人要反着指,说男指女,反应慢的罚喝酒。那天,宁儿先说,方庆指。只一个回合,方庆就指反了。他喝了一大口。轮到我和陈杨。他说我指,结果,五个回合下来,我还是清醒的。陈杨已喝了五大口啤酒。

下一轮开始,方庆说我指。可能是放松了,他报到“男朋友”的时候,我的食指一下子指向了陈杨。大家笑场。宁儿脸红红地说:路妍这次可得喝酒了。我说我不会喝酒,让方庆替我喝吧。

陈杨说,你不喝也行,得在我脸上kiss一下。我睁大了眼睛,有点讶异。方庆的手在下边紧紧地扣住我的。这话有点轻薄,我怕方庆动手。我一笑,对着方庆的脸狠狠地亲了一下,说你去把口红印到他脸上。方庆笑了,上前在陈杨的脸上咬了一口,留下一个淡淡的粉红印子。

B 那天下班,我站在23层写字间窗前,初春傍晚的阳光温暖地洒落进来,我感到静得有点寂寞。方庆考完试就回家了,我和他的交往一直是平平淡淡的。可是,和方庆在一起后,我却比以前更寂寞了。懒懒地回到坐位,同事桌上有半盒烟,我抽出一支把玩。

电话在响,我接起,竟是陈杨。他找不到方庆居然打到我们公司。我说,他回家时没跟你说吗?陈杨说:这小子,重色轻友。我给他找了个关系,想找他去见见导师。要不你代他去吧。

我说,不太好吧。这是他自己的事情。陈杨说,人家教授就今天能抽出半个小时时间。你看着办吧。我想了想,只好这样。

他说我来接你。我准备说不用时,电话挂断了。二十分钟不到,陈杨西装革履地从一辆黑色奔驰里钻了出来,冲我微笑着招手,还是那副无所谓的样子。我坐进车里,对他说:谢谢你,搞了这么好的车去。教授一定不会小看我们。

他开车的样子迷人,一边还望着前面笑:那是。记得那天一直是他在说,教授看上去很高兴的样子,好像还问了他父亲的情况。我听得云里雾里,出来的时候,傻乎乎地问他,这就搞定了吗?

他拍我一下头,丫头,请我吃饭吧。我说那当然,把宁儿叫上。可没有方庆在,气氛就有点不一样。陈杨给我夹一次菜,我就小心地看宁儿一眼。饭后,我想自己打的回去,陈杨说,宁儿离家近,我送了她再送你。不然方庆该怪我了。宁儿在一旁没说话。

方庆回来后,我问他,陈杨是什么星座的?方庆愣了一下,水瓶座的。他父亲是本市一个有实权的官员,高中时他爸妈离婚了。大学时迷他的女孩特多,他好像对谁都没兴趣。大三时,他才和宁儿在一起,据说他们两家是世交。但是总有女孩为他疯狂,谁让他天生有异性缘呢。

我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C 四个人再一次聚到一起时,陈杨仍然是主角,我仍是最沉默的那个。不论聊什么,都能激起陈杨快乐的大笑。我想,陈杨一定是O型水瓶座,与人交往,总是尽量让对方感到自由自在。拿过陈杨放在桌边的烟,抽出一支点上。方庆不满地看我,拿过烟一把就掐掉。我又拿起来点上。方庆的脸,一点点不好看起来。

中午休息,我从23层下来,自己买了一盒520。回头的时候,正看到陈杨。他问我:刚路过这里,要不要去兜风?我笑。这一次,我没有婉绝。风透过车窗吹过来,我的长发一下子飞了起来,这个中午我是如此开心。半个小时后,我又坐到23层开始工作。可是心却无法平静。

认识陈杨后,我变得更寂寞。我仍时不时地在公司楼下“碰到”陈杨,有时与他共进午餐。有一天,方庆来公司找我,正好看见我钻进陈杨的车,从后视镜里看到目瞪口呆的方庆,我竟没有让陈杨停车。

晚上,方庆终于发火:路妍,你是不是爱上陈杨了?我说你瞎掰什么。方庆说:你能解释中午是怎么回事吗?我说:你应该信任你的哥们,他不是那种人。方庆又一次大吼:那你呢,你怎么想他?

我能告诉方庆:在他怀里,我想的却是陈杨的拥抱吗?我没说话,眼神恍惚地望向方庆。方庆看着我的眼睛:你会后悔的。

陈杨再碰到我时,我已经很久没和方庆见面了。我和陈杨还是经常一起吃午餐,他的心情总是那么好,总是一脸温和的笑。

D 我让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连续三个月保持,上司终于看我入眼,给我提职加薪。只是一个人的夜里,我想陈杨,脸如雕塑一样俊朗的男子。每次见面,他的眼神都让我心跳不已。其实我是个散淡的女子,对人对事不怎么在意。我习惯隐藏自己的内心,我害怕受伤。星宿上说,巨蟹座女子都极度需要自我保护。

春天来了,宁儿约我逛街。她叹息着说:男人长得太好不是好事。我笑:陈杨对你挺用心的。宁儿说,其实多数时候是我在照顾他。高中时,他爸妈离婚。他一直很恋母的……我想,宁儿必是敏感的天蝎女子,她爱陈杨,却有着太多的敏感和不安。

那天宁儿带我去了陈杨家,陈杨不在。复式的房子,装修得非常雅致,却透着温柔的气息。一进陈杨的房间,我一下子怔住。陈杨他妈年轻时的照片似曾相识,有说不出的熟悉感。

回到家,镜中映出了我有点疲倦的脸,我一下停住了,这个女子居然与陈杨他妈的黑白照片如此神似。温柔的嘴角,安静的表情都是那么相像。

我恍然明白陈杨,他对我的渴望是否有着对母爱的依恋?

陈杨不知道,巨蟹座的女子是不会轻易赴任何异性之约的。我之于他,原来是一种别样的心理。我发誓不再见他。

又一个中午,我从23层的窗前望下去,陈杨正向这上面张望。他不停打我的手机,手机在这个寂静的中午响个不停。

下班的时候下起了雨,我毅然走进雨里,陈杨却拿伞站在前面。我冷眼看着他:你有宁儿,她很好,以后你大可不要这样。

说完我跑了,剩下他在原地发呆。

晚上我却发疯般想他,他的无所谓的表情,他每次“偶遇”时的微笑,我多么希望这里面有他对我的爱情。

手机又响。我按下接听键,一字一句地说:不要再打电话!他不会明白,巨蟹座的女孩,就像小小的螃蟹一样,虽然有坚硬的外壳,护住的却是一颗柔软易碎的心。爱情在心里面再激烈,也不会轻易表露出来。

E 一年后,我接到宁儿和陈杨的结婚请柬。我决定去。

陈杨还是那么帅,细长的眼睛里流出不经意的忧郁。从不喝酒的我平静地喝下了这杯喜酒。一切都已尘埃落定。我提前退席。走出门,陈杨追了出来,欲言又止。我由衷地对他说:祝你们幸福。

他给了我一张名片,上面有他的邮箱,他说,上去看看,密码是我的生日19780212。

夜里,我站在窗前,吸烟如同思念一样,已成了习惯。

晚上上网,打开他的邮箱,那里面草稿箱里有十几封没有发出的信。我点开其中一封,看到路妍两个字时,一下子绷不住了。原来,洒脱如水的他,也有着对女孩不能把握的,羞怯不安的一面。

我又点开最上面那封,只有一句话:丫头,你可能不相信我会爱你。我再看日期,是那个绝望的雨夜。

我放肆地流泪,为从没有说出爱他,而内心里爱得激烈的自己。也为那个爱我,却以为我不曾爱他的水瓶座男孩。

绝代之恋.txt

绝代之恋

作者:杨亚军 文章来源:《妇女之友》年第7期 点击数:8227 更新时间:2005-2-15

剑和芸是大学的同学。四年简简单单的光阴,无忧无虑的岁月。剑是个高大的男孩,脸上永远挂着最灿烂的笑容。和所有的男孩一样,他粗心,丢三落四;爱打篮球、爱睡懒觉、爱抱着CD唱歌、爱和漂亮的小师妹聊天。而芸,是个平凡的细心的女孩,芸爱做梦、爱幻想、爱看男生打篮球,爱远远的有些羞涩地给他们加油。

在毕业离校前的那天晚上。大家都像疯了一样,拼命地喝酒,拼命地唱歌。毕业有那么多的快乐,也有那么多的麻烦。剑和女朋友终于分手了,毕业让大家分道扬镳。剑不停地和朋友们喝酒,为自己枯萎的恋情沮丧。芸一个人,在一个角落,轻轻的为自己斟满了一杯酒。她从不喝酒的,但这一次,芸为自己倒了满满的一杯酒。在心里给自己鼓了鼓劲,走向剑:祝你前途无量。芸说得有点急促,她的心一直在跳。剑可能根本没有看清眼前的芸,端起酒杯就喝。酒精让他的眼睛朦胧了。剑看着眼前这个平凡的模糊的影子,全乱了,世界全乱了。是我的公主吗?他醉了,醉意中的剑一把抱住了芸。而芸,眼泪倾泻而出,为了这错误的拥抱。

尽管在一个城市,但大家的联系机会并不多。剑在外企工作,芸去了一家著名的通信公司。一年以后,大家聚会,很多同学仍然是独身。剑偶然谈起自己很累。他忿忿地说资本主义剥削人,自己只是迟到一天,就被扣掉了一个月的奖金。朋友们都说你这样的懒虫用闹钟是没有用的,闹钟会叫醒手指而不会叫醒大脑,只能有个好心人每天给一个MORNING CALL 才行。一直默默无声的芸突然说话了:让我叫你吧。剑也很惊异。芸笑笑,我不用掏电话费的。剑释然了,好,谢谢。

第二天早上六点半,剑的手机就准时地响起。开始,芸只是简单地说:早上好,起床吧。就这样,从夏天,到春天。他们的MORNING CALL 的时间越来越长,从半分钟到十分钟。谈谈工作,谈谈天气。剑总是谢芸。而芸刻意地躲开了。芸怕剑看透自己的心事。芸知道剑不会爱自己的,自己也没有必要认真。但芸真的不认真吗?每天,六点二十芸就会醒。再困芸也不会睡着。因为芸的心在跳个不行,就像大学时见到剑一样。

又一年过去了。大学的同学已经很少有联系了。而剑和芸,凭着MORNING CALL ,竟然保持着每天一个电话的奇迹!但这个电话只是一个早上的问候,除了这个时间,他们几乎没有任何联系。新年时,有过一张贺卡,剑想请芸吃饭,芸拒绝了。保持着自己的秘密不说,芸觉得自己有一份骄傲。而芸更加清楚,剑不是自己的。就这样,他们用一个非常松懈的方法联系着。他们对彼此的生活并不了解。芸病了,老是头痛。有一次晕倒了,才知道得了脑瘤。万分之一的治愈可能。芸在医院里,但她依然没忘自己的任务。每天,用自己的手机拨通剑的手机。听着那边的他模模糊糊的回答,芸就安心了。她认真完成自己的任务,她也知道,这样的日子不多了。而剑高大英俊的身影,一直是她最牵挂的。

芸的病越来越重了。芸开始昏迷,离死亡越来越近。听说有一种强力的针剂可以把人从昏迷中唤醒,芸请求医生,在每天的清晨,给她用这种药。医生答应了。芸依然打剑的手机,用最快乐的声音唤醒他。剑好粗心,他什么都没有发觉。

剑在外企干得很好。老板说剑现在是个敬业守时的人了。剑身边总是围绕着美丽的女孩,因为剑分明是一个新贵!剑会逢场作戏,但没有真心。

其实剑自己还不知道,每天清晨的那个手机,已经让他习惯。尽管剑早就不需要那个MORNING CALL ,不再迟到,但他习惯了芸,他不能过没有芸的日子。比较平凡的女孩比较遵守信约吧,剑这样评价芸。芸昏迷的时间越来越长。她开始失约,开始没有MORNING CALL。剑有些奇怪,但并没有追问,女孩,该有自己的生活。就像自己,总有一些女孩前来零接触。剑有时还偷偷笑笑:和男朋友云雨后就给另一个男人打电话当然不好……

芸的状况更差了。她在死亡的边缘。芸成了联系同学的纽带,许多同学来医院看芸。剑,终于也知道了这个消息。除了震惊他没有别的感觉。不是好好的吗?不是经常打MORNING CALL吗?尽管有时失约,但毕竟还是准时的呀。剑认定芸是急病。匆匆地买了一束黄玫瑰,赶往医院。剑在心里认定芸是最好的朋友,黄玫瑰,代表友情。

剑去开自己的车。手机又响了。是不是芸?剑真的已经习惯了芸。不是,这是一个美丽的娇柔的小姐给剑的信息:一颗心。

剑打量着自己的诺基亚,这是一个可以传递图形的手机。两年来,剑收到了无数的心、天使,但,没有收到芸的。剑突然站住了,很轻易的就想起了芸的手机号码,每天都看一遍的数字,剑念了一遍。一种晕眩的感觉在头顶铺开。芸是统计和管理这些数字的,芸可以为自己挑一个最适合的。原来,每天芸都会说521。想清楚这些,剑几乎站不住了。整个世界都转了过来。每天,每天,每天,在那个固定的时刻。芸温柔的声音会在这里传到剑的耳边——

“起床吧,别耽误了。要不,你再睡会,我十分钟后叫你?”

“今天天冷,当心点。”

后来胆子大了,芸也会用开玩笑的语气说:“想没想我?”

不,不,不。剑不能想了。剑突然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大的一个笨蛋。剑觉得自己说什么也不能失去芸。

99支火红的热烈的玫瑰换掉了黄玫瑰。

芸在昏迷。几台机器在她身边,发出奇怪的声音,闪着奇怪的图像。剑在门外,和99朵玫瑰一起,等待芸的苏醒。她一定会活着。芸终于苏醒过来了。他冲了进来,还有99朵玫瑰。剑趴在芸的耳边,就像每天早上她叫他一样,让自己的声音轻轻地传进芸的耳朵:我爱你。

脑瘤一直在压迫视神经,芸实际上已经看不见什么了。剑抓住了芸的手,温柔地说:我现在没有钻戒,但我真诚地向你求婚。相信我!我只有99朵玫瑰。你是一个不平凡的女孩,你会喜欢玫瑰吗?我怕你不喜欢它们。”在他眼里,芸是那么与众不同,芸会喜欢俗气的玫瑰吗?而他,曾经送给过很多女孩玫瑰。剑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这不是怜悯不是同情。剑知道自己醒悟得太晚了,剑知道其实自己早就爱上了芸。芸小小的柔软的手被握在了剑纤细的冰冷的手中。傻瓜,哪个女孩不喜欢玫瑰?剑把芸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喃喃地说:我们结婚时,要999朵玫瑰,不,9999朵……芸微笑着,又是昏迷。

几天了,剑一直陪在医院。芸有时清醒,有时沉睡。而清醒时芸就说:真抱歉,我没有一直守约。剑就握住芸小小的手,说:“我真的爱你,一直爱你,我等你。”

“这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有你,我才幸福。”剑不信这是最后的时光,他要把芸唤回。

这天芸清醒的时间特长,似乎又能看见东西了。但她几乎已经不能呼吸,芸仍在清晨给了剑一个微笑,一个最美的笑。但接着就是剧烈的头痛和呕吐。仪器上显示芸的颅内压已经相当高了。她快走了。而这种情形下,只有芸自己可以体会这种痛苦。

周围好静,已经是秋天了,树叶从枝头落下,铺满了小路。这是他们最初相遇的季节。芸望着剑,想他们的故事。校园里的心跳,毕业时热烈的拥抱,看似无意的承诺,每天清晨让人又恨又怜的叫早电话铃声,还有那玫瑰。

芸用眼神示意了一下。剑从芸的枕头下拿出了芸的手机。剑第一次见到这个每天叫他的手机。小巧的、蓝色的,剑最喜欢的颜色,也是剑最喜欢的型号——诺基亚。剑掏出了自己的手机。一颗心,剑郑重地传递给芸一颗心。芸微笑了。四周真的好静,只有手机键盘拨号的声音。芸,第一次为剑打上了一颗心。

芸把自己的手机递到了剑的面前,缓缓地闭上了眼睛。剑拿过了两个手机,把它们挨在一起。屏幕上,两只手机彩屏上,同时显示的那两颗心靠在了一起。

绝恋七日.txt

与为爱殉情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相比,这个七天的爱情版本因为多了一份持久的守候而更加美丽。因为爱一个人,并非一定同生共死,而重要的是即便是希望渺茫也不要轻易放弃。

朱安特第一次与曼妮邂逅是在桑的海岸,那里离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不远。朱安特出生于瑞士的一个钟表世家,他设计的钟表多次获得大奖;曼妮是法国舞蹈界崭露头角的新星。

一个夏天的午后,朱安特带着他的新设计到哥本哈根参加一个国际比赛;而曼妮则作为剧团的主要演员在那里演出。难得有一个下午的自由时间,两个素不相识的年轻人竟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桑的海岸。他们是观光客,在临海的街边咖啡屋相遇,却一见如故,聊得很投机。曼妮是舞蹈明星,她的剧照贴满了哥本哈根,所以朱安特从一开始就知道她是谁。他看过她的演出,眼下又被她的开朗与热情所吸引,交谈中他发现与她还有那么多相投的情趣。不知不觉里,朱安特对曼妮产生了特别的感觉:一见钟情。

从咖啡屋出来,朱安特送曼妮回旅馆。很久以来,桑的海岸一带是最能体现北欧时尚气息的居住区。错落有致的公寓楼和独立庭院依海而建,几乎每幢房屋朝阳的居室都设计了一面凸出于主体建筑的半落地式的大玻璃窗墙。曼妮露出小女孩的娇憨说:“我梦想的家就是这样的,可以看海景的房子,还有个小花园,里面种满玫瑰,夏天的红玫瑰。”朱安特开着车,笑着把她讲的话听进心里。

第二天,朱安特买了一打鲜艳的红玫瑰到剧场,那晚是曼妮主演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演出散了,朱安特带着玫瑰到后台,却看见曼妮在幕侧跟演罗密欧的男演员热吻。看到朱安特,她欢快地介绍说:“这是我的搭档,也是未婚夫。”朱安特顿了一下,微笑着送上红玫瑰说:“为你,为你们,也为爱情。”花很美,沉浸在爱情里的“罗密欧”和“朱丽叶”并没有察觉他笑容里闪过的忧郁。其实那个晚上,他带去的不仅是红玫瑰,还有临海房产的资料,来不及拿出来。

一个还没有开始的故事似乎就这样结束了。过了几个月,消息从法国传开:曼妮在一次舞台事故中从高高的旋梯上坠落,虽经抢救保住性命,却陷入深度昏迷。那段日子,曼妮何时苏醒几乎成了大众话题,病房外围满了抢新闻的记者,有数不清的热线电话打到剧团和曼妮亲友家,人们寄送的问候鲜花和卡片多得无法统计。

喧嚣持续了几个月,病房才开始安静下来,时间再长一点,安静就变成了冷清,这个世界每天都有惊奇发生,曼妮逐渐被人们遗忘也并不奇怪。倒是一切冷清下来之后,人们才注意到,每天清晨会有人委托花店送一打鲜艳的红玫瑰到曼妮的病房,不多不少,12朵,这一款玫瑰有个好听的名字叫“朱丽叶”。花里没有卡片,也没有署名,据花店的人说是从瑞士订送的。

慢慢地,大家对曼妮的康复希望变成了失望、无望,甚至绝望。不仅医生们束手无策,她的亲人也信心丧失,甚至那个“罗密欧”也不再出场。只有那每天一打红红的“朱丽叶”,始终静静开放在寂寞的病房里。

有一天,红玫瑰没有如约送到,朱安特却来到了病房。他说服了曼妮的家人,执意带曼妮去丹麦的桑的海岸。他们被他的诚挚打动,答应了他,但他们不知道的是,他选择丹麦,是以放弃自己在瑞士蒸蒸日上的事业为代价的。

朱安特在与曼妮第一次相遇的桑的海岸买下房子,是一幢两层的单元公寓。因为丹麦从来都不是一个阳光充沛的国度,所以,他用二楼有大玻璃窗的屋子作起居室,以便能视野开阔地看见外面的风景。外边有一个户外的小花园,他在里面种满了“朱丽叶”,因为他记得曼妮说过家的梦想就是这个样子。

朱安特将曼妮安置在二楼的起居室里。屋子里的墙上、桌子上摆放着他所有的获奖钟表,他让每一块手表的时间统统停留在那一刻,然后对昏迷不醒的曼妮说:“亲爱的,现在让时间停下来,我会一直耐心地等你醒来,开始我们新的爱情。”

从此,朱安特除了精心养护花园里的玫瑰外,就是在起居室里陪伴曼妮。有时他坐在床边与她聊天;有时他坐在旁边给她念书或者放音乐;很多阳光灿烂的夏日,他把床移近窗户,给她描述海边的风景。外面花园里的“朱丽叶”艳艳地盛开着,阳光暖暖映在曼妮苍白的脸上,能给人无限期待和怀想。

日子一晃就过去了9个月。在一个明媚的午后,曼妮真的奇迹般苏醒过来,而且更叫人惊讶的是,这漫长时光里所有发生的事情她似乎都很清楚。不过,她虚弱的苏醒只维持了7天,7天后,曼妮便因心力衰竭而死。

短暂的7天中,朱安特和曼妮并没有什么惊人的浪漫之举,而且他们丝毫也不因为即将来临的诀别而悲伤。朱安特每天把曼妮放在轮椅上,推她到海边漫步,或者一起在花园里聊天,满园的“朱丽叶”在阳光下散发出郁郁的香味。入夜时分,起居室里那些重新启动的钟表发出各种滴答声,如绵绵情话娓娓动听。其实,与为爱殉情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相比,这个7天的爱情版本因为多了一份持久的守候而更加美丽。因为爱一个人,并非一定同生共死,重要的是即使是希望渺茫也不要轻易放弃。

漫长时光等待的爱情终局,就是7天分分秒秒的挚爱啊——朝夕胜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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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爱

作者:融化 文章来源:榕树下 点击数:2684 更新时间:2004-9-23

爱情是什么?爱情里最重要的东西又是什么?在我们以为爱着的时候,常常是并不明白的。

一个女孩爱上一个男孩,她迷恋他那种满不在乎的神情,还有纯厚有带这次性的男低音,她觉得他与众不同。男孩也迷恋她,说她身上有着那都市女孩少有的清纯。他们恋爱了。有一天,女孩病了,她给他打电话,想让他去看她,但他说,他要去一个PARTY,感冒不要紧,休息休息就好了。又有一次,女孩被雨堵在路上,让他去接,他说他有事走不开,让她等等,女孩在雨中等了两个小时。

后来女孩和男孩分手了,不是因为这些小事,是因为男孩又喜欢了别的女孩。女孩很伤心,但没有办法挽回男孩的爱。

不久,女孩遇上一个比她大5岁的男人,他经常给她打电话,见了面却很寡言。他没有对女孩表白过什么,只发过一封用玫瑰图案衬底的样式漂亮的E-MAIL,写了一句:“我每时每刻都感受到你的呼吸。”女孩想,他爱上了自己。有一天,他又给女孩打电话,女孩说胃不舒服,要去医院。他立刻说我陪你去。女孩说不用,不严重。他没再说什么,女孩到医院的时候却发现他正等在挂号处。又有一次,女孩喝醉了,给他打电话,他放下电话,连夜开了几十公里的车去接她。他一点也没责怪她,只是说:“喝醉了多难受,以后别这样。”女孩看到他眼神里满是关切。

可是女孩始终没有爱上这个男人,他很无奈,他说:“本来我以为我可以照顾你,现在我们只好做个朋友了,如果你需要帮助,就告诉我,我一定会来的。”女孩看着他离去,想起她的初恋男友,明白眼前这个男人才是真正爱她的。她读懂了他对她的感情中那种深切的怜惜。

女孩在快30岁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建筑师,他们相遇的感觉好像孤独者找到了陪伴者。他们在一起时,他总是用一种专注的眼神看着她,她有不顺心的事,他就想各种方法让她高兴,他做那一切的理由只是“我想让你开心”。她有一点咳嗽,他就天天叮嘱她吃药;她出门时,他总是说你要小心。所有的事都很平凡,但所有的事都在表明他对她的怜爱。女孩也喜欢他,但不清楚自己是不是真的爱他。直到有一天,他对她讲述以前失恋的创痛,告诉她,他这些年是如何在孤独中挣扎。他把头埋在她怀里,像一个孩子。女孩抱着他,一瞬间涌上无限的怜惜,她想她一定要对他好,再不让他感到孤独。后来女孩回想那一刻,承认那是她的爱情时刻,她从没有对一个男人有如此深切的怜惜,包括对她的初恋男友。

女孩和建筑师的爱情就在相互的怜惜中日益深厚着,因为怜惜,他们彼此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对方感到幸福和快乐,因为怜惜,他们不愿做一点伤害对方的事。他们从怜惜里生长的爱情足以让他们觉得彼此不可或缺,他们将爱怜着共度一生。

女孩经过了很多年,才弄清楚什么才是真正可信赖的爱情,是牢固持久的爱情。从前她把迷恋当成爱情,那是很多人在犯着的错误。迷恋也许只是爱情的初级阶段,或者仅仅是爱的萌芽。迷恋的同时,提高不能滋生出彼此怜惜的情感,爱情就会迅速消失,因为迷恋消失的速度真的太快。

迷恋一个人的时候,迷恋者可以做出种种另人发晕的事,包括那些海誓山盟,甜言蜜语。有一个陷在热恋中的男孩给他所爱的女孩写道:“我的爱人,即使要穿过千山万水、赴汤蹈火,也要赶到你身边,即使天打雷劈也要和你在一起,直到世界末日。”但在情书的最后,他附了一行字:“如果星期六不下雨,我就去接你。”

怜惜是另外一种成分的爱情。怜是爱怜,是深深的同情,惜是爱惜,是珍视,不舍得丢弃一丝一毫。有哲学家说:“爱在本质上是一种指向弱小者的感情。”怜爱正是这样一种最本质的爱,一种完全发自内心的愿为对方的快乐与幸福付出的心态。怜惜不是怜悯,怜悯是一种居高临下的施舍,带着一点优越和施惠的满足,而怜惜是从尊重和欣赏出发的温和的呵护和给予,是无条件的,无私的。

怜惜是爱人口渴时递上的一杯水,怜惜是出门时的一句叮咛,怜惜是匆忙回家的路上脑海中闪过的“如果我不回家,她就会睡不着”的念头,怜惜是爱人病痛时恨不得替他(她)去痛的一种心情,怜惜是“只要他(她)开心,我愿意做一切”的固执,怜惜是把他(她)看做世界上最脆弱、最需要呵护的人。带着怜惜的爱情不虚饰,也不夸张,它在爱者的心中深深地驻扎着,随时准备给被爱者提供保护和温暖。

有了怜惜的爱情,就会像那个女孩和建筑师那样,不舍得做一点伤害对方的事,不愿意看到对方有一点不高兴,只想自己所爱的人能够一直感觉幸福快乐。为了这样的目标,他们就会相互取悦,互相满足对方的需要,把对方的利益置于自己之上,让对方感觉自己是爱人生命里最重要的人,将相扶相伴着走过一生。这就是建立在怜惜基础上的最深挚、最浓厚、最持久的爱情。

也许我们会像哪个女孩一样,要经历了很多情感的波折,要走,漫长的岁月,才能最终明白,我们真正该留住的,该珍视的是什么样的爱情。但我们可能早已错过那种深藏着怜惜却被我们忽略的情感。所以,在年轻的时候,在最多的机会遭遇感情碰撞的时候,仔细去辨别一下那些感情的成分,看看里面到底有多少属于怜惜,那应该是爱情的试金石,可以帮助我们留住真爱,淘汰伪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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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随时牵手, 但不要随便分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天方夜潭 点击数:5380 更新时间:2005-6-9

你发觉到了吗? 爱的感觉,总是在一开始觉得很甜蜜, 总觉得多一个人陪、多一个人帮你分担, 你终於不再孤单了,至少有一个人想著你、 恋著你,不论做什么事情, 只要能一起,就是好的, 但是慢慢的,随著彼此的认识愈深, 你开始发现了对方的缺点, 於是问题一个接著一个发生, 你开始烦、累,甚至想要逃避, 有人说爱情就像在捡石头, 总想捡到一个适合自己的, 但是你又如何知道什么时候能够捡到呢?

她适合你,那你又适合她吗? 其实,爱情就像磨石子一样, 或许刚捡到的时候,你不是那么的满意, 但是记住人是有弹性的, 很多事情是可以改变的, 只要你有心、有勇气, 与其到处去捡未知的石头, 还不如好好的将自己已经拥有的石头磨亮,你开始磨了吗?

很多人以为是因为感情淡了, 所以人才会变得懒惰。 错! 其实是人先被惰性征服, 所以感情才会变淡的。

在某个聚餐的场合, 有人提议多吃点虾子对身体好, 这时候有个中年男人忽然说:“十年前,当我老婆还是我的女朋友的时候, 她说要吃十只虾,我就剥二十只给她! 现在,如果她要我帮她剥虾壳,开玩笑!我连帮她脱衣服都没兴趣了,还剥虾壳咧!”听到了吗?明白了吗? 难怪越来越多人只想要谈一辈子的恋爱, 却迟迟不肯走入婚姻。 因为,婚姻容易让人变得懒惰。 如果每个人都 懒得讲话、 懒得倾听、 懒得制造惊喜、 懒得温柔体贴, 那么夫妻或是情人之间, 又怎么会不渐行渐远渐无声呢? 所以请记住: 有活力的爱情, 是需要适度殷勤灌溉的, 谈恋爱,更是不可以偷懒的喔!

有一对情侣,相约下班後去用餐、逛街, 可是女孩因为公司会议而延误了, 当她冒著雨赶到的时候已经迟到了30多分钟, 他的男朋友很不高兴的说: “你每次都这样,现在我甚么心情也没了, 我以後再也不会等你了!”刹那间,女孩终於决堤崩溃了, 她心里在想:或许,他们再也没有未来了。同样的在同一个地点,另一对情侣也面临同样的处境: 女孩赶到的时候也迟到了半个钟头, 他的男朋友说:“我想你一定忙坏了吧!”接著他为女孩拭去脸上的雨水,并且脱去外套盖在女孩身上。

此刻,女孩流泪了, 但是流过她脸颊的泪却是温馨的。 你体会到了吗? 其实爱、恨往往只是在我们的一念之间! 爱不仅要懂得宽容更要及时, 很多事可能只是在於你心境的转变罢了! 懂了吗? 当有个人爱上你,而你也觉得他不错。 那并不代表你会选择他。

我们总说:“我要找一个自己很爱很爱的人,才会谈恋爱。” 但是当对方问你,怎样才算是很爱很爱的时候, 你却无法回答他,因为你自己也不知道。 没错,我们总是以为,我们会找到一个自己很爱很爱的人。 可是後来,当我们猛然回首,我们才会发觉自己曾经多么天真。

假如从来没有开始,你怎么知道自己会不会很爱很爱那个人呢? 其实,很爱很爱的感觉,是要在一起经历了许多事情之後才会发现的。

或许每个人都希望能够找到自己心目中百分之百的伴侣, 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在你身边会不会早已经有人默默对你付出很久了,只是你没发 觉而已呢? 所以,还是仔细看看身边的人吧!他或许已经等你很久了!

当你爱一个人的时候,爱到八分绝对刚刚好。 所有的期待和希望都只有七八分;剩下两三分用来爱自己。 如果你还继续爱得更多,很可能会给对方沉重的压力,让彼此喘不过气来, 完全丧失了爱情的乐趣。 所以请记住, 喝酒不要超过六分醉, 吃饭不要超过七分饱, 爱一个人不要超过八分 那天朋友问我:“到底该怎么做才算是爱一个人呢?” 我笑著跟他说:“其实每个人的爱情观都不一样,说对了叫开导,但就怕说错反倒变成误导。那就糟糕 了!” 如果你也正在为爱迷惘,或许下面这段话可以给你一些启示: 爱一个人,要了解,也要开解; 要道歉,也要道谢; 要认错,也要改错; 要体贴,也要体谅; 是接受,而不是忍受; 是宽容,而不是纵容; 是支持,而不是支配; 是慰问,而不是质问; 是倾诉,而不是控诉; 是难忘,而不是遗忘; 是彼此交流,而不是凡事交代; 是为对方默默祈求, 而不是向对方诸多要求; 可以浪漫,但不要浪费; 可以随时牵手, 但不要随便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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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地上的鲜花

作者:梦琪蓝雪…

那个人有毛病。楼上的人都这么说。那个人自从和三楼的王兰分手以后,就接连不断地出现在楼的周围。

他先是出现在楼前的一堆废水泥水管上,一坐几个小时。就那么若有所思地坐着。楼上的人知道,以前和王兰约会的时候,不敢上楼见王兰的母亲的他总是偷偷在这堆废水泥管上等王兰,而且是天黑的时候。后来他又出现在旁边的一座楼房的楼顶上,坐在楼顶的边缘,随时要掉下来的样子。楼上也有人知道,那个楼顶是他和王兰约会时经常要去的地方。另外在恋爱的时候他还能居高临下知道王兰家人的动向,偶尔乘王兰父母不在家的时候,溜进去一趟。

整个夏天和秋天,他就这样反复出现在这两个地方。不管刮风下雨,烈日曝晒。

楼上的人们不知道他和王兰是怎么认识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王家父母特别是王兰母亲对他们的恋爱坚决反对。现在楼上的人完全理解了王兰的母亲:看那人痴痴傻傻的样子,怎么可以和伶俐的王兰处对象。楼上的人一开始有些担心那人弄出什么乱子来,时间一长就放心了,那人除了傻傻地坐在那里外没有任何举动。后来天渐渐凉了,风搅得落叶和废纸在楼前飞舞。

有一天楼上的人忽然发现那人在楼前弯腰把那堆废水泥管子一根根往外扛。至于扛到什么地方为什么扛走人们不得而知。那堆废水泥管是以前留下来的,打人们住进这个楼它们就在这里,碍手碍脚十分不便,时间一长大家也就习惯了。

那人整整扛了两天。大概那水泥管要放在一个很远的地方,每一个来回,他都要费一个小时。那每根水泥管子肯定不轻。人们都看见,当他把一根水泥管扛上肩膀之前,总要立在那里好久,像在琢磨什么似的。然后弯腰把水泥管的一头慢慢抬起来,斜支在地上。随后,他把自己的右肩搁在水泥管的中间部位,叉开双腿,慢慢把水泥管触地的一头抬起来,让整根水泥管稳稳地卧在他的肩膀上,这才一步一步往前走。

楼上的人不理解了。几个月来他经常在这堆水泥管上静坐,搬走以后他再坐哪儿呢?而最关键的问题是,他为什么要把它们搬走呢?

搬走那堆废水泥管,楼前一下变得豁然开朗起来。楼上的人突然对那人有了一点感激。为什么以前大家就没有想到要把这堆废弃的水泥管弄走呢?

后来就纷纷扬扬飘雪花了。透过雪花,人们又看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他几乎匍匐在楼前那片因搬走水泥管而变得平整的空地上,用一件什么工具在忙碌着。楼上的人家或在劈里啪啦搓麻将或在热气袅袅的火锅前劝酒,对着楼前那个渐渐模糊的身影说说笑笑。

那个人真是有毛病。楼上的人不得不这么说。

后来雪越下越大了。后来那个身影再也没有出现在大家的视线里。来年春天的时候,楼前那片空地渐渐绿了。一个夜雨后的早晨有谁忽然喊:“花!”楼上的人仔细看去,空地上真的长起了一片片的花。粉粉的艳艳的亮人的眼。

楼层稍高的人家有了新的发现:那花组成了几个巨大的字——兰王爱我。有人立即纠正,从右往左,应该念“我爱王兰”。懂花的人说这花的名字叫“勿忘我”。于是楼上经常有半大孩子一起攒足了劲儿吆喝:我爱王兰,我爱王兰!

有一个人在玻璃后面泪眼婆娑。

快乐就是快乐本身.txt

认识喜儿的时候我23岁,刚刚失恋。我想躲开武汉这个让我伤心的城市,于是向博物馆的领导申请下工地。正巧馆里派队去湖北石首发掘一片城址,我的申请很快被批准了。

我们去的是一个叫走马的村庄,离石首市三个小时车程。这儿没有自来水,村民饮用混浊的池塘水;尽管通了电,但因为限电,每天到晚上十一二点才会来电。第一天晚上睡觉,房顶上的打屁虫径直掉在我的脸上,给我来了个下马威。我并没有得到自己想像的那种超脱的快乐,相反陷入更深的不平衡:恋反正已经失了,何必还跑来自讨苦吃呢﹖

第二天开工,5元钱一天的工钱吸引了很多村民。我在前来“应聘”的人群中发现了喜儿。喜儿个子高挑,标准的鹅蛋脸上有两圈自然的红晕,这种外形在城市里稍加包装就是个明星坯子。她站在人群最前面,手里织着毛衣。“你能干好吗﹖”我问。“怎么不能呢﹖”她反问,有一种无所谓的自信,仿佛不是一天到晚待在这个穷乡僻壤,而是见过很多世面似的。

她身上像向日葵一样蓬勃向上的东西深深吸引着我。

我和喜儿很快熟络起来,她比我大三岁,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但我总感觉在心态上我比喜儿老很多。当我跟喜儿说这个没意思那个没意思仿佛活着就是没意思的时候,她总是不解地问:“为什么﹖”我答不上来。

喜儿的丈夫是湖南岳阳人。我很奇怪在这样的地方还有浪漫的远距离爱情,便好奇地让她讲。喜儿哧哧地笑,说自己19岁时,一个远方亲戚向她介绍了现在的丈夫。他们互相交换照片后便开始了书信来往。喜儿不会写诗也不会写热辣辣的情书,但她会给他写:“村头的那棵苦楝树结子儿了,每次经过树下,我总想这树也许是应该叫做苦恋的。”而他会给她写:“昨天晚上和王文去打鸟,手电照到竹林里有一对鸟紧紧靠着睡觉,王文催我快打,我故意打偏,让它们跑了。”喜儿给我看这些情书的时候,我觉得它们像有淡淡甜味的清泉,实在不是城市里那些人工合成的饮料所能比的。

半年后,喜儿要去看他,因为家里穷,不舍得买车票,就骑辆自行车,怀揣着几个烧饼,往岳阳去了。从走马到岳阳,她整整骑了两天,晚上睡在田里的稻草垛上。那个男孩被喜儿感动得一塌糊涂,也骑辆自行车,跟着喜儿回走马落户了。

这是我听到的最具浪漫色彩的爱情故事。我很希望见见这出浪漫爱情的男主角。喜儿总说他在外面打工没回来。我想一定是个能挣钱的主儿了。

在走马的日子不仅没能治疗我的旧伤还添上了新愁。每天收工后,男同事打麻将,我就无所事事起来——孤灯夜影人寂寞。有几次,我提出下班后到喜儿家去玩,都被她干脆地拒绝了,我很感意外。

喜儿每天没心没肺地带着笑容来干活,偶尔神秘兮兮地掏出一些煮熟的红薯和(又鸟)蛋给我吃。

国庆节,工地上放三天假,我决定去石首市玩,喜儿知道了很是羡慕。我说:“把孩子放到你姐姐家,咱们一起去吧。”她支支吾吾说要去走亲戚,我看出她在撒谎。

10月3日我就从石首回来了。那天我正在塘边洗衣服,看到喜儿扛着一把锄头从地里回来,远远地看到我就开始笑。我故意问她什么时候回来的,她脸红了一下,没吱声。我又于心不忍起来,便约她去我那儿玩。

一进门,喜儿看到我桌上放着几只芒果,便问是什么。我说这是芒果,你吃吧。喜儿想阻止时,我已经把一只芒果剥开了。她捏着不停往下流水的芒果半天不吃,我催她,她说要带给孩子吃。

“吃吧,把这两只带回去给孩子吃。”我边说边把剩下的两只芒果装在一个塑料袋里递给她,她想了想,把我剥下来的芒果皮仔细粘回到手中的那只芒果上,然后将它小心地放进塑料袋。她把塑料袋拎起来,看到里面的三只芒果,心满意足地笑了。

第二天,我问喜儿孩子们喜不喜欢吃芒果。喜儿高兴地说:“不仅孩子喜欢,我们家老板(当地人对丈夫的称呼)也很喜欢。”

“你丈夫回来了﹖我要去看看。”我的好奇心大发。

“唔,他今早就走了。”喜儿有些慌乱地说。

“哎呀,我又不抢你的,看把你吓的。”我不高兴了。

每天,我像监工一样抄手坐在探方边上,喜儿在探方里挥动着锄头和平铲,干得满头大汗。有时我想,两个年龄相仿的女孩子,生活竟是如此不同。按理说,我比喜儿幸福多了,可是,我却始终得不到她身上那种单纯的快乐。

冬天很快来了,风肆虐地穿过空旷的工地,发出呜呜的吼声。喜儿兴致勃勃地跟我谈论关于过年的事情,并说要做些红薯干和糍粑让我带回家。我不明白她这么大人了,怎么对过年还能有儿童般的兴趣。我说:“喜儿,我真希望像你这样,有一个可以打工挣钱的老公,有两个活泼可爱的孩子,过上单纯而快乐的生活。”

“可是,我要能像你这样,做梦都会笑醒的。”喜儿的眼里是纯净的疑问。

天气越来越冷,一天早晨,过了开工时间喜儿还没来,我忍不住翘首向她常来的路上张望。大约过了十分钟,喜儿穿红棉袄的身影急匆匆地出现在路的尽头。到了探方里,喜儿顾不上说话抡起锄头就干活。“干吗啊﹖就5块钱也值得你拼命﹖”我拉下她的锄头问是不是家里出事了。喜儿依旧笑笑才开口:“江儿病了,发烧,我去商店给他买了白糖冲水喝。”

“白糖水就能治发烧吗﹖你老公在外面打工,家里也不缺这5块钱吧,你快回去陪孩子。”想起单位同事的孩子感冒发烧时他们兴师动众的样子,真没见过这么爱财如命又冷若冰霜的妈妈。

喜儿没搭腔,开始埋头干活,眼泪吧嗒吧嗒掉进了深褐色的土中。我急了,一把抢过她的锄头:“不就5块钱吗﹖我给你,你快回去陪儿子吧。”我说着从口袋里掏出5块钱递给她。

“你帮得了我一时帮不了我一世。人在这世界上总还是要靠自己的。”喜儿仿佛自言自语地说。

认识这么久,我第一次见到喜儿不高兴。这一天,她两次利用休息时间跑回家看儿子。晚上收工时,她说儿子已经好多了,便又像一只快乐的鸟儿,脸上挂着微笑,羽毛闪着金光。

春节快到了,我们的发掘工作告一段落。喜儿为我送来满满一面口袋的红薯干和糍粑,我想我也应该送点什么给喜儿做礼物。喜儿走后,我去小商店买了一斤水果糖和一斤炒黄豆,又在自己的衣服中挑了两件喜儿喜欢的,向村里人打听到了喜儿的家,就出发了。

喜儿家在村子的边缘,是紧挨着一块稻田的几间土坯房。

“喜儿,喜儿。”我在门外叫。

“谁呀﹖”里面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我想一定是喜儿的丈夫回家过年来了,想到喜儿总怕我见他丈夫的样子,我好奇地推开虚掩的门,边叫喜儿的名字边走进左边的厢房。

一个男人与喜儿的一双儿女坐在床上玩耍。看到我进来,那男人显得有些吃力地向我欠了欠身子,算打过招呼,然后吩咐女儿去田里叫喜儿。

“你病了吗﹖”我见他坐在床上不起身,忍不住问。

“我站不起来,两年了。”男人说。

我惊愕着,半天说不出话来。我明白了喜儿为什么总是拒绝让我到她家玩,也明白了她为什么执意要带三只芒果回家,但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喜儿能够带着笑容面对每一天。

我起身告辞,眼睛酸酸的。

刚出门,便撞到了喜儿。她从田里跑回来,红扑扑的脸上挂着晶莹的汗珠。听说我要走,便执意送我。

路上,喜儿告诉我,她丈夫两年前在磷矿打工时遭遇了事故,从此只能躺在床上。“同村去的五个人中,只有他活着回来了。”喜儿像捡了个大便宜似的说。

我简直怀疑她脑子有病。“像他这样,活着还不如死了好。”我没好气地说。

喜儿有些吃惊地望着我:“你咋这么狠心呢﹖他活着,我还有老板,孩子还有爹啊!而且说不定哪天我挣钱多了,能把他的病治好呢!”

我哑口无言,终于明白喜儿为什么比我快乐了。因为她手中握着两把快乐的武器——满足和希望。

从走马回来后,我一直与喜儿保持联系。上个月,她写信告诉我,她丈夫住进医院了,医生说通过针灸,他的腿有可能治愈。我相信快乐的力量能够创造奇迹。尽管我的情绪依然像大多衣食无忧的城市人一样阴晴不定,但我再不能理直气壮地为自己找出一个不快乐的理由了。

我们本来有一千一万个快乐的理由,但因为为自己想得太多而为他人想得太少,便总被微不足道的不快乐遮住了眼睛。

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txt

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作者:松韵 文章来源:红袖添香 点击数:3719 更新时间:2004-10-1

 出生:

外面下着大雪,奶奶说:是个丫头,把她扔大雪山上去吧!

男孩张开小手,护住襁褓中的女孩,大叫:我要妹妹!我要妹妹!

男孩一岁半,这是他开口说的第一个长句。

一岁:

妈妈给女孩洗过澡,放在大毛巾上。

男孩踩着小凳从柜子上拿来爽身粉。

男孩问:阿姨,妹妹什么时候才会走路?

女孩正挥动着小胳膊,捉住自己的一只小胖脚,放在嘴里,吮得吧哒吧哒直响。

两岁:

门口,沙堆。

男孩和女孩兴致勃勃地把鞋埋在沙土里。

然后光着脚丫回家。

三岁:

女孩画了一个大头鬼样的小人儿,煞有介事地指点着:这个是你。

男孩捂着眼睛说:我没这么难看!

女孩翻到另一页:这个是我。

男孩破涕为笑:原来你更难看!

四岁:

男孩骑狗,女孩骑不上去,转身进菜园里撵出大白鹅,骑上去。

两人都摔了个大花脸。

男孩说:等长大以后我骑马!

女孩说:我也骑。

男孩说:好,咱俩一块儿骑。

女孩伸出小手指,男孩子勾住。

童音响起: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五岁:

寒风凛冽,大雪纷飞。

女孩生了水痘,不能出屋。

趴在窗台上,向结了冰花的窗上哈气,哈出一个洞来,把眼睛贴在上面看。

男孩在外面抽冰嘎,玩儿得正欢。

六岁:

元宵节,街上扭彩灯大秧歌。男孩和女孩手拉着手看得兴高采烈。

什么灯都有:

绿黄瓜、红柿子、紫茄子……孙悟空、猪八戒……大头宝宝、老爷爷……

秧歌队走,人们跟着走。男孩女孩也跟着走。

人太多,男孩女孩被挤进雪窝里。

被拽上来后,女孩嗓子、袖筒、鞋窠里都灌进了雪,冻得大哭。

男孩把女孩抱在怀里,让她把手伸进自己腋窝里取暖。

七岁:

一起上学。

放学一起去山坡割草。

野地里流动着青草汁的气息和野花的芳香。

两人头顶头躺在草地上,嚼着草根,看蓝天上盛开的那些大朵大朵的白云。

八岁:

山脚下,菜园。

溪水哗哗地笑着,从园中流过。

嫩苞米涨饱了象牛奶一样洁白香甜的浆汁。

一人掰一穗试着吃了,发现嫩苞米生吃比煮熟吃味道更鲜,心里大乐。

回去谁也没告诉家里。

九岁:

学校座落在山坡上,有两眼清泉。一竿长木筒将泉水引到坡下的操场边。

大家用塑料袋接了泉水,在袋底扎了小洞,或者吮奶一样地喝,或者挤着喷水玩儿。

女孩被一个男生喷了一脸一身的水。

男孩冲上去将男生痛捧了一顿。

男孩说:我永远不许任何人欺负你!

女孩伸出小手指,男孩勾住。

两人一起大声说: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十岁:

两人在旷野里挖了一个雪洞。

里面有雪床雪凳,可坐可卧,洞口有雪块做的门。

想象中那是他们的家,也是他们的秘密。

十一岁:

春天,上山植树。

女孩爬树摔伤了脚。

男孩从山上一直把她背到家里。

伏在男孩背上,那条洒满汗水和泪水的蜿蜓山路,成为一生一世的记忆。

十二岁:

女孩离家到外地求学。男孩在夜夜的梦里越走越远,渐渐得看不清楚脸。

十八岁:

女孩考上大学,男孩去了军营。

十九岁:

女孩开始了校园恋爱。

男孩读完女孩的信,在草原上把马打得飞快。

耳边萦绕着女孩脆灵灵的声音: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男孩坐在一望无际的旷野上,寂寞地吐着烟圈,一圈,又一圈……

二十三岁:

女孩在电话中哭泣。

她最爱的男人动手打她,而她肚里,正怀着他的孩子。

仅仅因为,他玩牌玩到夜不归宿,她反锁了卧室的门。

男孩说:你等着,看我来收拾他。

女孩说:别来!求你。

男孩在电话那头,把拳头捏得咯吱咯吱的响。

二十四岁:

男孩说:他再欺负你,你就回来吧!

家里永远有人等你。

女孩舔了舔干裂的唇,鼓起勇气说:他打我,可我还是爱他。

小哥,我也爱你。但那是不一样的爱。

二十五岁:

男孩娶妻。

女孩打电话祝贺。

“学会保护自己,永远健康快乐……”男孩说。

“嗯,你也一样……”女孩有些哽咽。

拉勾!

好!

“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浑厚低沉的男声,和清脆娇柔的女声,穿越三千里地,在空中交汇在一处。

电话那头,男孩的眼睛湿了。

电话这头,女孩已是泪流满面。

来自蝴蝶的一个吻触.txt

来自蝴蝶的一个吻触

作者:张丽钧 文章来源:《青年文摘(绿版)》2005年第1期 点击数:6126 更新时间:2005-3-8

你怎么也不会想到,来自蝴蝶的一个吻触是怎样的美丽和神奇。

这是个寻常的午后,满眼是闹嚷嚷的花,我独自在花间小径上穿行,猝不及防地,一只蝴蝶在颊上点了一个吻触。我禁不住一声惊呼,站定了,眼和心遂被那只倏忽飞走的蝴蝶牵引,在花海中载沉载浮……良久,我发现自己的身子竟可笑地朝着蝴蝶翩飞的方向倾斜。不用说,这是个期待的姿势,这个姿势暴露了这颗心正天真地巴望着刚才的一幕重放!

拿手指肚抚摩被蝴蝶轻触过的皮肤,这一刻,心头掠过了太多诗意的揣想。在我之前,这只蝴蝶曾吻过哪朵花儿的哪茎芳蕊?在我之后,这只蝴蝶又将去吻哪条溪流的哪朵浪花?而在芳蕊和浪花之间,我是不是一个不容省略的存在?这样想着,整个人顿时变得鲜丽起来,通透起来。

生活中有那么多粗糙的事件,这些事件每日不由分说地强行介入我的生活。它们无一例外地被“重要”命名了,拼命要在我的心中刻下自己的印痕。可不知为什么,我却越来越麻木。炸雷在头上滚过,我忘记了掩耳,也忘记了惊骇;倒是一声花落的微响,入耳动心,让人莫名惊悸。那么多经历过的事每每赶来提醒我说,那都曾是被我亲自经历的,我却无论如何也打捞不起它们的踪影了。

今天,来自蝴蝶的一个吻触,是这样深深打动了我的心,且给了我深刻铭记的理由。微小的生命,更加微小的一个吻。仿佛,尘世间什么都不曾发生,但又分明有什么东西被撞击出了金石般的轰响。

倏然想到李白笔下的“霜钟”:一口钟,兀自悬空,无人来敲,它抱着动听的声响,缄默着走进深秋;夜来,有霜飞至,轻灵的霜针一枚枚投向钟体,它于是忍不住鸣响起来,响彻山谷,响彻云霄。想来,世间最细腻、最别致的敲击与世间最细腻、最别致的吻触,大约都是最能拨动人心弦的东西吧?沧海当前,却以一粟为大。脑子里放置着一个有趣的筛子,网眼之下,是石块,是瓦砾;网眼之上,是碎屑,是尘沙。

好,就让我窖藏了这个寻常的午后吧!就让那来自蝴蝶的一个吻触,沉进最深最醇的芳香里,等待着一双幸福的手,在一个美丽的黄昏启封一段醉人的往事……

蓝玻璃.txt

蓝心喜欢蓝色的一切,这或许是因为她姓蓝的关系。她不知道,她只是从小就喜欢蓝色的东西。天蓝的、深蓝的、浅蓝的、粉蓝的……一切蓝色的东西看上去是那么的神秘和静谧。

蓝心第一次跟亚布见面的时候,亚布穿着一件天蓝色亚麻布衬衫。那是同事间的一次聚会,在一个叫SKY的酒吧,一个男同事带了亚布一同来了,同事介绍说,这是亚布,我的大学同学,现在是保险经纪。

蓝心痴痴的看着亚布身上穿的衬衫,好像是一个漩涡,吸引着蓝心的目光,同时又好像要把蓝心整个人吸进去一样。亚布和在座的各位礼貌的握手,蓝心坐在最边上,亚布最后一个和蓝心握手。亚布说,你好。蓝心傻呆呆的看着亚布的衬衫没有反应,身边的女同事用胳膊轻轻的碰了碰蓝心,蓝心如梦方醒般的惊慌的看着亚布伸出的手。哦,你好,我叫蓝心。我叫亚布。

亚布风趣的谈吐吸引了在座的很多女同事,蓝心只是被亚布的衬衫所吸引。她想如果这件衬衫穿在自己身上,紧紧贴在皮肤上,感觉一定很好。

以后每次同事聚会亚布都来,蓝心也在,只是他们始终没有说过一句话。

一个同事要辞职了,大家给他开欢送会。亚布又被拉来了,他跟这些同事已经很熟了。席间同事说了很多豪言壮语,依依惜别得样子好像这辈子不再相见。大家都在同一个城市里,想见面是很容易的事情。蓝心知道,这大概是最后一次大家在一起,因为就算在同一个城市里,大家见面的机会也很少了。这些人,在一起时很亲密,分开了就会忘记。

大家喝了很多酒,结束的时候很多人喝醉了,哭哭笑笑的。一群为了在城市中求得一席之地而不得不承受重大压力的人。蓝心喝得不多,脸上却好像火烧一样的热,可是她心里一片寂静。她想念家乡凛冽的寒风,蓝色的雪地。

亚布说,今天我开车来了,谁跟我同路?

蓝心跟你同路,你带她一起走吧。

蓝心跟在亚布的身后去停车场,亚布今天穿了一件浅蓝色棉布衬衫,蓝心看着亚布的背,柔软的面料下面,一定是经常健身的强健的身体,宽阔而厚实的背,似乎能背负一切压力。

蓝心坐在亚布的旁边偷偷看亚布的侧脸。亚布薄薄的嘴唇抿成一条线,目光凌厉而谨慎,从敞开的衣领可以看到半边坚实的肩膀,握着方向盘的手指修长,骨节突出,好像一把就可以把方向盘给扭断。

深夜,一切都呈现一种接近黑的蓝,隐藏在那里面的不知道是温情还是残酷。

蓝心问,你喜欢蓝色?

什么?

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就穿了一件蓝色亚麻衬衫,这次你穿的还是蓝色的衬衫。

哦,我就这两件蓝色的衬衫,其它大部分是白色和黑色的。

蓝心无法想象亚布穿黑色衬衫是什么样子,或许显现的是一种冷静和残酷的个性。蓝心不喜欢穿黑色衬衫的男人,看上去好像是危险的武器,随时都会攻击和伤害。

怎么,你喜欢蓝色?

啊?哦,是呀!

呵呵,是这样啊!

谈话似乎结束了,两个人再也没有说过什么。蓝心扭头看窗外飞驰而过的城市,感觉好像这个男人要带她逃离这座华丽却让人窒息的地方。好像一对私奔的情人,在路上寂寞的奔走,心里没有喜悦,只有对前路茫茫的担忧。

原来亚布的家距离蓝心的家只有5分钟的车程,蓝心惊叹住得这么近却一次都没有碰到过。或许他们曾经在同一家沃尔玛购物,在同一个公园散步。

以后每次聚会,亚布都送蓝心回家,这让其他女同事妒嫉不已。每次两个人在路上都好像没有什么话题,说了几句就不能再延续。亚布无法对这个沉静的喜欢蓝色的女孩发挥他的幽默感,她好像是一块蓝玻璃,透明,沉静,易碎。亚布小心翼翼的,怕自己说错了话伤害了这块美丽的蓝玻璃。

周末,蓝心一个人在家。下雨了,骤雨倾盆,把这城市洗刷的近乎一尘不染。遥远的天空中,有一小片蓝色的天。头顶上黑色的乌云在不断的翻滚,好像要挤出身体里每一滴雨水。天快晴了吧,雨云就要散了。

门铃响了,蓝心拿起话筒,楼下的门卫说,蓝小姐,有位先生要找您,他说他叫亚布,让他上来吗?蓝心握着话筒的手突然收紧,外面还下着瓢泼大雨,亚布为什么会来?

蓝心打开门,看到亚布湿淋淋的站在门外,手里拎着一个沃尔玛的购物袋。亚布站在卫生间赤裸着上身用大毛巾擦着头发,蓝心递给他一套蓝格子男式睡衣。蓝心不敢抬头看他,他赤裸的上身雨水还没有擦干净。蓝心伸着手举着睡衣,却迟迟不见亚布接过去。蓝心偷偷抬头看了看,发现亚布正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她手上的睡衣。

哦,这是我爸来的时候穿的,你先将就穿吧。

亚布接过睡衣,蓝心退出卫生间走到客厅坐在沙发上,雨还没有停,小了许多,快停了。蓝心心里祈求,快停吧,这雨开始让人心烦了。

亚布换了睡衣走进客厅,坐在沙发中央,就像在自己家一样的随意。湿漉漉的头发乱七八糟的,看上去更是放荡不羁。

蓝心把腿缩进沙发里,双手紧紧地抱着腿,看着亚布坐在沙发上继续用毛巾擦着耳朵。一个不算熟悉的男人,穿着睡衣坐在自己的房子里,自己的沙发上,好像连自己都是属于他的。蓝心感到脸上一阵燥热,不自觉地把脸埋在膝盖上。

你怎么了?好像我是大灰狼,你是禁止,我要把你吃了似的,瞧你吓的。

我……我没害怕,我……我有点冷。

今天下雨,你开着窗子,还穿这么少,当然冷了。

蓝心低头看了看自己,她忘了自己还穿着蓝色细肩带真丝睡衣呢。她想跳下沙发跑进卧室去换一件衣服,可是她的两条腿却怎么也动不了,整个人僵在沙发上。

我去给你拿件衣服吧。亚布起身走近卧室,拿了一条薄毯披在蓝心肩上。蓝心突然觉得这好像不是自己的家,这是亚布的家。而那个刚刚湿淋淋的走进来的也不是亚布,而是她。

你果然是喜欢蓝色,你卧室里到处都是蓝色的东西。蓝心笑了笑,没有说话。一会,她又好像想起来什么,问,你干吗去了,下雨天也不好好在家呆着,没开车吗?亚布走到门口把沃尔玛购物袋拿过来放在桌子上,一边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一边说,没开车,送去保养了,家里没有吃的,我去买吃的了,出来看见下大雨了,又打不到车,离你这里最近,所以我就跑过来了。

蓝心看着亚布从购物袋里拿出来一瓶红酒,一盒烤(又鸟),一包开心果和一袋山竹。亚布问她,你吃饭了吗?我还没有呢。那正好,咱俩一块吃吧。

蓝心坐在餐桌旁,看着亚布把烤(又鸟)放进微波炉热,又从抽屉里找出开瓶器把红酒打开,又从碗橱里找出两个蓝色玻璃威士忌酒杯放在桌子上。亚布细心的把开心果拨开了坚硬的壳,放在蓝心面前一个蓝色玻璃碗里,然后撕下了一个(又鸟)腿递给了她。

蓝心破天荒地喝了三杯红酒,面色红润起来,眼前的酒杯好像在桌子上跑。一瓶酒喝光了,亚布仰在椅子上一幅酒足饭饱的样子。吃饱了,你这有没有可以看的DVD?有,我昨天刚买了两张。那我们一起看吧。

亚布站起来走进客厅,蓝心依旧在椅子上坐着。亚布问,你怎么了,过来呀。我……我腿麻了。蓝心觉得自己的脸更红了。亚布走过来看了看,你这样一动不动的坐着,当然麻了。亚布把蓝心连人带毯子一起抱了起来,放在沙发上,然后拿起放在电视边上的DVD问,是不是这个?蓝心点点头。蓝心只觉得自己包在毯子里,就好像在蒸汽房里一样,浑身热的要命。亚布把碟子放进机器,走过来坐在蓝心身边,很自然的用一只胳膊把蓝心揽在进怀里。隔着毯子,蓝心感觉到亚布手臂上结实的肌肉和炙热的温度,好像自己马上就要融化在亚布的怀里了。

蓝心从来没有跟一个男人这么亲近过,大学的时候女生们大部分都找了男朋友,可是蓝心没有,不是没有人追,只是蓝心从来没有能够接受的感觉。蓝心是个少言寡语的女孩,和那些浑身充满活力与现代感的女生相比,蓝心就好像是墙上的一幅画,有人看,可是没有人敢接近。

一小时四十八分钟过后,片子结束了,外面的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亚布伸展了一下(禁止)体说,还不错,我们品位差不多。蓝心根本不知道片子里演了些什么,她只记得她看到女主角被男主角亲吻后,脸上飞起一片红云。蓝心现在非常想知道被人亲吻是什么感觉。

你太轻了,刚才我抱你的时候感觉就好像抱一个枕头,你跟我一起去练健身吧。

我不去,蓝心说。蓝心不自觉地挣扎了一下,披在肩上的毯子却掉了下来,雪白的胸口袒露无疑。亚布刚进门的时候没有注意蓝心身上的衣服,这时候他却看见蓝心粉红的脸庞,因羞怯和震惊而低垂的眼帘,雪白的胸口紧张的一起一伏。亚布觉得胃里的酒精在瞬间沸腾了,一股热流穿过胸口窜到头顶。亚布紧紧地抱住蓝心,温柔的吻上蓝心的嘴唇。

原来这就是吻,蓝心感觉到亚布柔软的嘴唇,口腔里还残留着淡淡的红酒的味道。蓝心能感觉到亚布抱着她的手臂在不断的用力,好像要把自己柔进他的身体里,可是他的嘴唇却是温柔的,好像很害怕把她吻碎了。蓝心更加陈醉了,闭上眼睛享受她这一生的第一次接吻。

亚布抱着蓝心走进卧室,轻轻的放在床上,拉开她身上的毯子,蓝心雪白的身体在真丝睡衣下若隐若现。蓝心用朦胧的眼睛看着亚布,他是那么强壮,肌肉是那么的结实,线条犀利,好像希腊神话中神的石刻。

蓝心第一次体会到什么是爱,她知道自己已经爱上这个男人了。蓝心躺在蓝色的房间里,好像躺在一片蓝色的云彩里,她知道自己将体会至高无上的愉悦。亚布看着蓝心,哦,蓝玻璃,你就是一块蓝玻璃,我的蓝玻璃。

蓝心在电影里看到过男女间的欢愉,只不过电影里只是点到为止,她彻底的体会了奇妙的男女之爱。它让一对男女前所未有的亲密,好像从此两个人便是不可分离的整体。

爱情很奇妙,可以在瞬间发生,瞬间达到致高点,瞬间将自己燃烧成灰。

天黑了,亚布抱着蓝心躺在床上,他没有想到他拥有了这个女孩,而且自己是唯一拥有她的男人。这个像蓝玻璃一样美丽的女孩,让他感觉到那么的幸福,让他想一辈子爱她,珍惜她,照顾她。遇到少言寡语的女孩,亚布总是觉得这样的女孩会很挑剔,很不好相处,所以他向来对这样的女孩避而远之。可是他却不自觉地被蓝心身上那种恬静的美所吸引,甚至每晚都梦到自己手上抚摸着一块晶莹剔透的蓝玻璃。她就是一块蓝玻璃,从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他就觉得她是一块蓝玻璃。

蓝心和亚布在一起了,她没有告诉任何人。这是属于她的幸福,她不想跟别人分享。蓝心搬到亚布的房子里去住,让自己的房子空着了。她买了很多蓝色玻璃制品来装饰,看到这些她就能感到亚布是那么的爱她。以后同事间的聚会两个人还是照常出席,只是蓝心有意的跟亚布保持距离。单身女同事们都很喜欢亚布,每一个都想狩猎这个女人眼中完美的男人。蓝心看到女人们眼中对亚布的爱慕,更加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幸运。亚布像平时一样的跟大家说笑,只是他看着坐在一边沉静的蓝心的时候,眼睛里会充满温柔,哪怕是心里最阴暗的地方也会涌动温暖的热流。

三年过去了,爱情的岩浆在时间里冷却成灰。

亚布被提升之后工作越来越忙,他的幽默感被紧张的生活所掩埋,每天匆忙的来去,眉头间深锁着挥不去的压力。蓝心的同事走了一个又来一个,同事间的聚会依旧,只是亚布再也没来参加过。偶尔老同事会提起曾经有一个出色的男人经常来参加聚会,他是所有单身女同事的目标,可是谁也没有猎到这个出色的男人。蓝心知道,这个男人已经被她猎获,可是她总觉得她不是那个最终能够驾驭他的女人。

他们都知道他们在一起太久,之间的热情已经慢慢熄灭。蓝心常常想起最初的那份炙热和幸福,她以为这样回忆就可以一直到永远。身边的女同事一个接一个结婚了,生孩子了。蓝心依然是蓝心,只是静谧的脸上已经带上了淡淡的忧愁。

蓝心惊叹爱情的来去如此的迅速,只不过短短的三年,从爱到不爱,竟是如此的静悄悄和简单。像一场烟花,突然腾空而起,绽放短暂的美丽,在还来不及记住的时候就已经熄灭了。家里收集了很多的蓝玻璃制品,现在却成了一把把蓝玻璃制成的刀,每一个都会在心上狠狠地割一刀。美丽的东西不会永远美丽,那些只存在记忆。生活中好像隐藏着瘟疫,一点点地逼近,或许是瞬间,或者是很久之后,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发作,充满恐惧。

蓝心对自己的爱情产生怀疑,她不知道如果不再相爱还应不应该在一起。蓝心不想去问亚布,你还爱不爱我。如果祈求就能得到爱情,那么爱情就会变得轻贱起来。

蓝心想找亚布谈谈,她不想无法掌握自己的未来,她要知道亚布的决定。她给亚布打了电话,今晚早点回来,我们谈谈。

你要谈什么?

谈谈我们的事情。

我们的事情?我们的事情有什么好谈的。我忙着呢,就这样……

蓝心拿着嘟嘟响的电话,心里突然涌动狂潮般的绝望。感觉好像参加了一个盛大而疯狂的聚会,灯熄了,一切都结束了。

亚布开会到很晚,开车回家已经疲惫不堪。亚布打开门,一室黑暗,打开灯后,他惊呆了,一地的碎玻璃,蓝心以前买的蓝玻璃制品全都被摔得粉碎。

蓝色郁闷.txt

[编者按:爱,最怕的是别离。孰不知,别离,是为了更好的相聚!在蓝色的郁闷下,是深深的眷恋。]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偏爱上了蓝色!蔚蓝,蔚蓝的,很清爽,很沉稳,还带有一丝丝蓝色的浪漫......

也许吧,我是一个爱幻想,向往浪漫的女孩。至少你是这么对我说的。有边疼惜的抚摸我的头发,一边无奈的说的,那时的我不懂你为何这般的无奈和深沉?还天真的崇拜你,崇拜你那样的沉稳,那般的成熟。可用你的话说,却是沧桑,忧郁。这时,你的嘴角总会浮现丝丝笑意,是无奈的,也是宠溺的。

想想,我们是怎么认识的了?哦,好模糊,好遥远的感觉了。你不要生气,不要说我口口声声说你我最重要的人,是我的全部,我的世界,可却可笑的不知是怎么认识你的了!!我不是忘记,更不是不注重,而是,认识你只是一个偶然的开始,一个偶然的机缘巧合。也许,那只不过是月老打瞌睡时,不小心坠落人间的一个小小缘分。它是那么的不期然,不可求。现在,心中对上苍仍是心盈满满的感激和崇谢。可是,开始是偶然的,可过程却是真真实实的心灵感应。我感应到了那浓浓的情意,那深深的宠溺,那不尽的包容,无限的关爱,以及那颗跳动的心!是哦,过程让我感动,让我难忘,让我觉得我的世界就停留于此吧。什么从前,未来都不存在了,都不重要了。于是,你我的开始,也变得朦胧了,甚至是渺小了。在我的心中,此时此刻,只有你,只有此刻的幸福......

你好么?你知道吗?心里你是一份沉甸甸的眷恋。

我喜欢,喜欢你的身资。无论是球场上的,还是平日里的,甚至是一个迷糊的背影,也让我沉思半天,紧紧追随!用我的目光,我的心!

我喜欢,喜欢你的歌声,歌声里的深沉和韵味,让我感动,更让我心动!

还有你的成熟,你的健谈,你为人处世的沉稳,你的幽默,你的风度......以及你对我的纵容和忍让!

我一直认为,我是一个虽不算温柔,但也通情达理;虽不贤惠,但也聪慧的女子。不好,但也不坏!可是,可是,你让我变成了另一个自己。记得你是这样对我说的,你说,我是一个孤僻的人,把自己的心筑起了围墙,把自己和外界隔绝。自己不走出去,也不让别人走进来。把自己放在一个 无人的所在。可是,我不要你这样,我不要你总是为了别人而压抑自己。我希望你去你想去的地方,做你想做的事,说你想说的话,甚至肆无忌惮的发泄不满的情绪。这才是真的你,我要你活得快乐,也活得坦然!要不,我会心疼......

哦!知道吗?知道吗?听到这些话的时候,我的心也疼了!疼惜你对我的用心;疼惜你语气中浓浓的不舍;疼惜上苍,让我拥有了你。我想,此刻,我是快乐的,幸福的。因为——有你!

于是,有了你的御令,我真的就无法无天了,任性的要你陪我逛街,看电影,霸道的占用你宝贵的时间,只为了要你陪我吹海风。有时候,深更半夜的打电话给你,用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铃声把你吵醒,只为了听一下你的声音......我变了,变得不象原来的自己了。有一天,在书上看到这么一句话——男人不喜欢太任性的女孩子!!我的心,漏了半拍。然后,拨了那个熟悉到有陌生感的号码,不一回儿,那边传来了你的声音,我一句话不说,倒是“哇”的一声哭了起来。泪,一直拼命的流。那边的你很着急,但担心,一直问我是不是有什么事情了?有什么不开心的?是不是受了什么委屈?谁欺负我了?......

那时,只知道哭的我,怎么可能回答你的问题,甚至,我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是怎么了?就在这时,"咔"的一声,你那边挂了电话!呆楞了一下,我的泪,又流了下来。是呵,你不耐烦了,你也开始厌烦我的莫名其妙,喜怒无常了。你讨厌我这样的无理取闹了,你一定觉得我很不懂事,让你放下手边重要的事情来接电话,只是没理由的听我神经兮兮的哭!现在。我知道了,原来,你也并不是能全部的包容我的无度任性的。可是,可是,是你自己说过,我可以任性的啊.......泪,一滴滴滑落,只有我自己知道,其实,我的心,有多么的痛,绞一般的痛......

我不知道自己哭了多久,当门铃急促的响起的时候,我的泪,还是没停止。我从来不哭,我觉得哭是弱者的表现。就是眼泪,我也极少流,因为,眼泪会让我的双眼模糊,让我看不清是非黑白。可是,我现在才知道,原来,我的眼泪也是可以这么的多的!

门铃还是响个不停,不情愿的去打开门。这时,我看到了门外的你。满头的大汗,气喘吁吁,大手依着门框不停的喘气。我好不容易停了的泪水,又泛滥了。我咬着唇,没说话,你也什么都不说。泪眼朦胧中,我看到了你眼中溢满了焦急,担心和慌乱!

“知道吗?你吓死我了!”话一说完,就紧紧的抱着我。那时,我知道,你是爱我的,你并没讨厌我,并没有责怪我。没有,没有......拥着你,听着你的心跳,我感觉我拥有了全世界,拥有了一切。我,满足了!

知道吗?和你在一起,我拥有了太多的快乐,太多的幸福。我得到了很多让我终身难忘,也不会忘的东西。这份爱,太深厚了。我早已习惯了被这份浓浓的爱所包围,习惯了你的纵容和关爱,习惯对你任性,习惯有你的依靠。真不知有一天,失去了,我会如何??是否会如无了空气般,不能呼吸!!我在担心,也害怕着......

可是,正是验证了那个“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这份幸福,就要从我的身边抽离了。你,一个深爱我,可却也深爱着大海的海员,要出航了。要重新投入大海的怀抱。

而我?能怎么样呢?任性的哭闹吗?还是自自私的挽留?或者,选择放手,遗忘所有?!不可以!现在不是任性的时候,也不是我所能改变的。那么,我只好无奈的接受事实,我改变不了的事实了,也是残酷的事实!于是,我只能泪眼相送,看着你在我的眼前远去,远去......直到消失,只剩一片蔚蓝。

从此,我又将一个人了。一个人面对孤独,一个人承受压力,一个人忍受所有。我,也只能一个人看海了!

海,仍是蔚蓝,蔚蓝的,就如蔚蓝的你。我的心,也渐渐沉如到这一片蔚蓝中。可却是沉重的。沉重到我无发呼吸。很郁闷!也许吧,命运的安排,总有它不可理解的无奈,而我?便沉沦在这种难以挣脱的无奈里!

我,

独坐在无人的岸旁,

望向远方——

那是你生活的地方吗?

不知现在的你是否安康?

是否仍记得我身在何方?

遥望远方,

回想昔日事情往往,

其实,

我什么都不想,都不企盼

只想轻说声,远方的你——好吗?

在没有你的日子里,我学会了坚强。

为你!

恋爱的季节.txt

任何人都要恋爱。这个契机也许是一杯葡萄酒,一束小小的打火机的光焰,或者是偶然打错的一个电话。那么,不管以怎样的契机开始谈恋爱的男女,都要品味几乎相同的恋爱的四季。

恋爱中一定有春夏秋冬——当然在任何恋爱中都有,在任何男女中也都有。

只是,烦恼的是,尽管她和他多次相互亲吻,热烈拥抱,但同时进入同一恋爱季节的却尤为稀少。

大约男子的恋爱是从夏季开始,他火一般的求爱使她平静的心底泛起波纹。这个时候,她正在春季,暗暗地暖和起来,心境柔顺、甜美,好像世上根本不存在“失恋”这两个字。

而后,当他知晓了她的全部,却不知何故以出人意料的速度进入了秋季,并走向冬季。不巧的是,这时她正处在盛夏,反反复复地饱受着爱情的煎熬。

因此,自古以来,男子和女子就有感情交错这一本性。男子恋爱的形象通常像猎手,女子则像逃跑的同时又忽闪着眼睛侧目注视猎人的一头母鹿。夏天的他和春天的她是最合适最幸福的季节。

大多数的场合,男子的恋爱不管从哪儿开始,都正好在冬天结束。女子的恋爱则是从春到夏,从夏到秋冬,然后又重返回到春。

说到底,男子的心对于一个女子只是一次四季中的某一个果实。相反,女子的情绪则在春秋之间来回摇摆。因此,一旦谈恋爱了,对于他现在究竟处在哪个季节,一定要好好地观察清楚。

恋恋三夏.txt

暑假初的那几天是很无聊的,刚知道期末考试的分数,心里有种说不清的滋味。高一虽然已经过去,但物理化学给我的痛苦依然还留在我的记忆里。马上高二了,我决定读文科。由于我的文科分数在尖刀班的门槛上,所以那几天心里老是很郁闷,不知能不能进那个最好的班。

但毕竟还是放假了,心里还是很高兴,于是我打开QQ,准备和我的好友们聚聚。

聊了很久以后,突然有个叫“一切皆有可能”的人发来信息,希望我加他,我一看他的资料,原来和我是一个学校的,于是我就加了他。聊了一阵之后,我知道他不止和我在同一个学校,而且还和我在同一个年级,这世界真小!

我所在的这个城市很小,重点中学就那么一两所,我所在的这所学校是所省重点。高一时我在重点班,而他在普通班,我学习比他好,所以他老是没什么自信,至少第一次聊的时候他给我的感觉是这样的。那天我们聊的很晚,我们聊了自己的喜好,家里的情况,学习的成绩等等。后来我先提出下线,我说:“太晚了,明天再聊吧。”他说:“不晚啊,再聊聊吧,我怕明天我在线的时候你不在线。”我说:“不会啊,暑假我每天都会上网。”最终我还是下线了。第二天,我打开QQ他果然在,我一上线他就和我打招呼:“你好啊,我等你很久了。”我表示歉意后,我们就接着以前的话题聊了起来。就这样一连聊了几天,有一次他对我说:“你很漂亮吧,可不可以打开视频让我看看?”我说:“我没有视频,而且我也不漂亮,下次开学你不就能见着了。”他说:“你去网吧好吗?那里有视频。”在他的再三恳求下,我还是去了。打开视频,我就说:“现在是不是后悔看了?”他说:“不会啊,你很漂亮!”其实一直以来,没有谁当着我的面说过我漂亮,我也一直觉得我与漂亮这个词无缘,他第一次说我漂亮的时候,我觉得他是在安慰我,所以我也没放在心上。一个星期以后,他也去了网吧,我也第一次看到也是最后一次看到他,他虽不是那种帅的,但也算不上是青蛙,总之还过得去吧。

终于有一天他对我说他喜欢我,其实之前的几天我也有这种预感,因为那几天他老是问我一些古古怪怪的问题,至少对于朋友来说那些问题是比较尴尬的。他说的时候,我很平静,因为这是我预料到了的。他反复地问我可不可以和他交往,我总是以一种坚决的态度回绝了他。他问我为什么,是不是因为我看不起他,我说不是的,是因为我们还小,我不想涉及有关恋爱的问题,我对他说,

你不过是和我聊了聊天,你怎么知道我的为人呢?你怎么有把握我会适合你呢?他说,我从我的好朋友那里知道一些。我说不过是知道了一点,但你毕竟还是不了解我啊,而且我在没考上大学之前我是不会谈恋爱的。他沉默了片刻后,只说了一句:“希望你再考虑一下,我真的很喜欢你。”说完之后他就下线了。

接下来的几天,他依旧问我这个问题,我也依旧拒绝着他。可是他似乎毫不在乎我的拒绝,这也是我见到他唯一比较自信的时候。又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对于他的耐心我只能用执著这个词来形容。后来我对他说:“答应你也行,不过不是现在,是等我高三毕业以后,考上了大学的时候。”虽然只有短短的几个字,但他听后却高兴坏了,他说:“那么等到我们认识的第三个夏天的时候,你不许反悔!”我说:“知道。”其实我知道他根本就坚持不到那个时候,所以我才要他再等两年。

后来的那个月里,他总是对我嘘寒问暖,我也比较客气地回答着他的问题,但每一次他都会问同一个问题:你想我吗?我也总是不耐烦的回答不想。因为在我看来,那种想不是他所指的那种,我只不过偶尔会想想他喜欢我的原因罢了。开学后,我果然进了文科一尖班,他在理科的普通班,每当谈到学习上的事,他都会变的不太自信,但他也对我说他会努力的,将来要和我考进同一个大学。

开学后的日字是很忙的,我很少上网。但每次打开QQ时,他都会给我写了一大段留言,内容都差不多,主要是要我注意身体,并且提醒我不要忘记和他的约定。我每次也都会给他留言,叫他好好学习,不要经常上网。也许是很少聊了吧,我发现他渐渐对我有些疏远,不过我也早就预料到了。他的问候变得那么勉强,而我的回答也随之生硬起来。终于有一天他对我说:“我觉得我们不必要再继续我们的约定了吧,你说的对,我们根本就不适合,或许是我真的配不上你。我喜欢你那么深,而你只是勉强应付我,就连一点安慰我的话你都不会对我说吗?我不想再继续这种遥遥无期的等待,我知道你从来都不曾喜欢过我。”我说:“对不起!”他说:“你不必说对不起,你没有错,是我配不上你。”我说:“你不要这样想,我没有这样想过。但我们还可以做朋友是吗?”他没说什么,就下线了。

过了很久我们都没有说话,有时看见他上线也不想先开口和他说话,这样的日子大概过了一个月吧。有一天我先开口和他说话,但话没说几句,我们又沉默了,就这样我们至今都没再说话了。课间的十分钟我有时会出来走走,他的教室正好在我教室的对面,虽然在对面,但因为教学楼比较大,加上我的眼睛有点近视,所以一直没怎么看清楚对面的情况,即使看清楚了,我也分辨不出哪个是他,因为他的样子早已在我的记忆里模糊了。也许这一切就这样停止了吧!

当一切都过去了,我又重新投入了学习中,对于他我只能说抱歉了,如果当初我态度坚决地拒绝他,或许我们还可以做朋友,或许不会伤害他。正是因为我态度的不定,才让他空等了这么久,受伤这么久。或许这就是成长吧,虽然我伤害了一个男孩,但我把握住了我人生的方向,我没有迷失,没有盲从,没有沉迷,没有堕落。只留下那个未曾兑现的三个夏天的约定。

在悠悠深秋的季节里,淡淡的回忆如飘落的秋叶,随风陨落。那未曾兑现的约定,永远密封进我青春,宛如一阵清脆的竹笛,诉说着淡淡,甜甜,酸酸的回忆……

后记:这段秘密的经历不曾和任何人说起,我将它变为文字,凝化了我的回忆,释怀了我的心灵。我一如往常的打开QQ,他还未上线,当他上线后,我为了避免尴尬就隐身了,而他过了不久也下线了,或是也隐身了吧,不知道……

恋情低热,性情高烧.txt

恋情低热,性情高烧

作者:徐 然 文章来源:《摩登》 点击数:2011 更新时间:2005-8-1

如同林立的高楼大厦逼仄地挤占了城市空间,我们的爱情领地在对于事业的一再妥协之后,退居孤立的一隅。简餐、速食……爱情也如同食物一样被简化,时间成为了最昂贵的奢侈品。三分钟时间的泡水,一方包的调料,一成不变的味道,省略掉煎炒烹炸的繁复操作,同时也牺牲掉川湘鲁粤的酸甜五味,爱情一如泡面般无奈而乏味。而与恋爱方式的简化相呼应的则是性爱进程的加快,细节的省略使得情人见面的内容一切都指向性爱。但是,性爱频率的加速,却也未尝不是一种情感速战速决的前兆。

爱情恒温为36.5℃,低于36℃,称之为低热,高于38℃,称之为高烧。

恋爱和性爱保持一个均衡的状态,爱情生活才能平稳和长久,而温度失衡的爱情现状则预示着你们感情生活的不协调,那就要经常从实践中测量自己对于情感的平均温度,并且体味这种温度的爱情是否能够平衡和长久……

恋情出轨的低温预警

小其女 27岁 某外企职员

病情描述:

OL一族的小其,在最近一次聚会中容颜变得娇嫩异常,面庞上的喜色难以掩饰,寒冷干燥的冬天在她的世界是一如春日。于是好奇地穷其究竟,果不其然是爱情的二度降临。秘密进行的地下恋情比任何化妆品和保养品都让小其感到滋润。小其的地下情人是刚刚踏出校园的大男生,他的出现,正好填补了她心中那个遗憾的空缺。

小其大四的时候才情窦未开,不曾有过真正意义的恋爱。工作几年中几段无疾而终的办公室恋情之后,在24岁的时候认识了现在的男友林楠。这个男孩对于小其来说是理想的结婚对像——踏实稳重,为人诚恳认真,事业也渐渐步入正轨,他向小其承诺在三十岁的时候买房结婚,也得到了双方父母的首肯。

但是,与所有的上班族情侣一样,他们的感情也在事业空间的挤占下,只有性爱这一片狭窄的领地了。做项目工程的林楠,整日如空中飞人一般地在全国飞来飞去,很少有时间陪她,一年里在家的时间总共不超过三个月。稳定的感情使得电话传情也变得懒惰起来,老夫老妻的感觉让人疏于制造浪漫,频繁公干的间隙里,来得及的只有还算频繁的性爱。林楠与小其是性生活中彼此适合的一对,性是两个人交流的亲密而微妙的渠道,两人热烈的性生活几乎可以用疯狂来形容,三年以来无一不是。

在小其的地下恋情中,她重温着迟来的恋爱感觉,与小男友一起逛街、看电影、一起打电动游戏……床第之间的小男生显得笨拙生涩,全然没有林楠的强劲和从容,但是小其却依然迷恋他所带给自己的青春回味。然而,再次遇到小其的时候,她却已经悄悄地结束了她的秘密恋情,一心一意的回到了林楠的身边。

病人心声:

小其说,“我想我不会离开林楠,我们在各个方面都很合拍。但是我们从相识到现在,却很少有时间相处。我只是想在结婚前,享受一次真正恋爱的感觉。”

“可是,有时不自觉地会把他与林楠相比,发现他诸多的不成熟之处。在一次与他的争吵之后我回到家里,发现出差回来的林楠正在整理书架,温热的洗澡水已经放好,他邀我共浴,这时候我知道了我真正想要的……”

升温报告:

与男友感情的持续低温,引发了小其的秘密恋情。最终,对于感情的回归,是她真正在既有的生活中寻找到她所想要的恋爱感觉。其实,忙碌不是理由,时间紧迫也不是借口,爱情的温度要靠自身去体会。

一夜(被禁止)情的速食性爱

陈熙男 40岁广告公司老板

病情描述:

在经历了一场漫长的离婚拉锯战之后,陈熙恢复了自由身。刚刚步入中年的陈熙身材依然挺拔,与他年龄相称的成熟感相得益彰地衬托了他的不凡气质。

陈熙与同为大学同学的前妻经历了八年恋爱长跑后结婚,年轻时候的陈熙也不是个缺乏情趣的男人,尽管物质上不富裕却总能为妻子制造惊喜。前妻也曾经与陈熙一同创业,打下公司的半壁江山。但是,事业走上正轨后的两人,却因为情感上的疏远和不信任导致感情裂痕,而各自情感的出轨成为了他们离婚的导火索。离婚后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在物质和感情上我们都元气大伤”,前妻带着孩子移民澳洲,陈熙继续在国内经营他的广告公司。

现在陈熙的身边不乏妙龄女子往来,但是他却不再轻易言爱。陈熙自己坦言,他时常与她们维系一段一夜(被禁止)情或几夜情的性关系,但是无意再结婚或者同居,不愿意让哪个女人进入自己的生活。他现在与一个同样也离过婚的女画家长期保持着关系,经常见面过夜,彼此之间没有什么物质或情感上的企图,很谈得来但却从不打算在一起。与其他的女人也间或有过一夜(被禁止)情或几夜情,因为再没有一个女人能让他想要长久地相处。

病人心声:

“爱情对于我来说太奢侈昂贵了,也过于复杂,我不愿去尝试。你可以说我已经丧失了爱的能力,相比之下,性关系对我来说更加直接而不伤脑筋。”陈熙说,“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谈工程浩大的恋爱,如果说一夜(被禁止)情也算有爱情的话,那我现在只能谈这么简单快捷的爱情了。”

升温报告:

陈熙的爱情或许在离婚大战中已经冻结,或许还会一直这么冰封下去。一夜(被禁止)情或多夜情,就仿佛KFC或者麦当劳的汉堡,可以解除生理上的饥饿,但是吃完之后却又无所回味。更何况,速食不利于健康早已被证明。建议改变饮食习惯,换做恋爱家常菜方可谓长久之计。

恋爱冷滞,性爱升温

赵昭女 30岁 电视台编导

病情描述:

很难想象刚刚结婚的赵昭却没有新婚的悠闲和新鲜感,结婚后的赵昭和丈夫分期付款买房买车,比婚前多了经济压力,他们像上足了发条一般忙于工作。作为节目编导的赵昭外出采访、连夜赶工,而身为某房产公司项目主管的丈夫更是忙碌。

恋爱期间他们在周末还总是抽空出外进行短途旅行,可结婚之后的周末却献给了洗衣和扫除;最初认为逛超市买菜做饭不失为一项增进感情的浪漫举动,而婚后这一切已然成了乏味举动。

惟有对于性爱,新婚之初的他们还有着孜孜不倦的兴趣,与婚前偶尔为之的性行为不同,婚后持续而稳定的性生活成为两个人感情生活的重要调剂,也成了夫妻增进感情的最佳途径。对于彼此身体的逐渐熟悉和继续探索便成为了赵昭夫妇二人履行的惟一的夫妻义务。

病人心声:

赵昭说:“我不觉得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结婚之后的确是两个人爱情的停滞期。没结婚的时候对于感情总是患得患失,结婚之后却觉得像有了保险一样,不像婚前那样有精力去营造爱情的浪漫感觉了。”

“有时我也觉得我们应该抽出时间来培养和交流感情,毕竟爱情不只有性这一条途径”,赵昭终于流露出一些对于夫妻感情的隐忧,“虽然我也不想让我的婚姻简化成单纯的夫妻义务,但我也很难控制这种局面,因为,我们都控制不了这种生活节奏……”

升温报告:

曾经有一个实验,如果新婚夫妇第一年每做一次爱就往罐子里放一颗豆子,以后每做一次爱就从罐子里取出一颗豆子,那么,豆子几年都取不完。性的交流如果成了夫妻之间表达爱意的惟一渠道,那么靠这样支撑的婚姻道路或许难以长久,更容易变成夫妻间例行公事的敷衍。我们从赵昭最后的话中,可以发现她已经找到了答案。若你们之间还存在点滴感情,那就调整一下自己的生活节奏,相信会有转机的。

零下二十度的爱情.txt

那是个冬夜,我值夜班。凌晨一点时,我接到内科的紧急会诊通知,安排好工作,一拉开门,一股像刀子一样的寒气一直刺到心底里去。屋子里有暖气,还不觉得天冷,没想到外面的气温竟然这么低。我走下楼梯,快到一楼时,隐约传来说话的声音,像梦呓一般:“你冷不冷?”“不冷,你呢?”“我也不冷。”……走到一楼的门厅时,我看到了说话的人,一对中年夫妇,紧紧地并排缩在一个墙角,他们的腿上拥着一条被子。我快步从他们身边走过,可能是带过了一阵冷风,他们同时打了个寒噤。

半小时后,我从内科回来,走过他们身边,他们还在说着话:“回去给娃们都添件衣服。”

“嗯,你也添一件吧。”“算了,我不要了,看病花了不少钱哩。”“你看你,都说的是啥话,看病是看病,穿衣是穿衣……”

我在他们断断续续的对话声中回到科室。我走到hushi值班室,想问问有没有什么事,正看到hushi从厚得的窗帘后面出来,她手里拿着一个东西,一见我脸就红了,调皮地说:“天气预报说今天的最低温度是零下二十度,是本市有史料记载的最低温度,我刚才专门在窗外测了一下,真的呢!“

她给我看温度计,温度计从零下二十度的地方正在缓慢地上升,那红色的汞柱像血一样涌动。我心里一动,问她:“还有没有空床了?“她扫了一眼病床分布表,说:”还有。“我说:”我去查查房,麻烦你到楼下的门厅去把那一对中年夫妇叫上来——这么低的温度,他们在那里只怕会出事。“

她下去后没多久就又上来了,很紧张地说:“不好了,鲁医生,他们都站不起来了!“

我吃了一惊,忙赶下楼去。那对中年夫妇都是盘腿坐着,果然都站不起来了。罗叫来了保卫科的人,把那对中年夫妇抬上楼。我知道这都是因为长时间坐着,加上天气寒冷,导致的肢体麻木。我一边给他们做治疗一边问他们的情况:原来他们是今天早上出院,可为了等一份检查报告,耽误了回家的时间,又舍不得花钱住旅店,就想在那门厅里凑合一夜的。hushi埋怨他们说:“你们不知道吧,再这么坐下去,不到明天早上,你们的腿都要废了!“

那男人不好意思地说:“是是是,我也感到腿麻了,想动动,可又怕把被窝弄凉了。“

那女人也说:“是呀,我的腿也麻了,也忍着没动。“

这朴实无华的话使我的心里一阵悸动:“他们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只为了维护共同的那一点点漫暖啊!

流泪的蝴蝶.txt

流泪的蝴蝶

有人说,人世间有一种美丽。那就是——浪漫。

每当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脸上只是轻轻的留下一个淡淡的笑罢了。因为我觉得在这个世纪之初,浪漫早已经死亡。早已经成了过去的故事,到如今剩下的只是那种渴望爱情的到来却又无力的呐喊罢了,不是么?

因此我从来不曾相信自己或他人能够拥有浪漫的“童话”。

我只相信自己的眼睛。

不过……,我不能欺骗自己。

我仍能轻微的感觉到内心的深处依然有一种对它深深的渴望。直觉告诉我:无论如何,我还是渴望它的存在,哪怕是个奇迹也好。

在我的内心深处有一个没有别人知道的“乐土”,那是我生命中一个永远的“桃花源”,没有寂寞、没有痛苦、没有悲哀、没有忧郁。一旦我的心灵在外面受到了伤害,我就会一个人悄悄的走进它,把自己的心融进这个梦一般的“家园”。

它是我生命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

因为只有在这里,我的那颗疲惫不堪的心才能够得到一丝宽慰和温暖;一种希望和震撼。也许是我的个性太不坚强、太软弱。禁不起残酷的现实和自身宿命的无奈;也许是我的心灵实在是太柔弱、太憔悴了。受不了尘世的喧嚣和人生的苦难。也许这就是我吧 ……

这里是我自己的天堂。

看过太多浪漫的爱情故事,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那个传说。《梁山伯与祝英台》不是为了别的,只是由于化蝶故事的美丽。

我到愿意我是一只轻盈漫舞的蝴蝶。不过再这个年代,也许再也没有人喜欢听化蝶的传说了。是啊!这个动人的故事传诵了太久远了。从古到今,一遍又一遍的被痴情的人们所津津乐道。

然而,在我的心里的某个角落,能够听到一种声音。在低声的吟唱,一遍又一遍的咏唱着这个曾经感动了苍天的奇迹——化蝶。

梁山伯与祝英台真的是很幸福,他们如愿摆脱了尘世的羁绊、任由灵魂飞游四方、他们的故事成了千百年文人骚客笔下经久不衰的绝唱;他们的故事真的是很凄美,他们“自私的”选择了沉默,无悔地远离了人海的苍茫、用自己的独特的方式述说对爱情的忠贞。那怕前面是一条不归路。

从此,朝夕相伴,日夜相依,共同观赏过春花秋月下的风景,也有经历过雨雪风霜的往事。超越了生死的束缚、跨过时空的阻隔。他们为自己的生命谛造了一种无与伦比的圆满;他们用自己的生命创造出了一个感天动地的奇迹。

是他们把爱情揭示到了另一种境界,彼此在绝望中寻到了一丝希望。苍天有眼,为他们架起了“鹊桥”,没有让一对挚爱的恋人抱憾终生,让他们找到了栖息爱的殿堂。也成了无数彷徨者们心里的向往。

化蝶。 在那一瞬间,生命成了永恒;在那一刻,世界成了虚妄。我终于领悟到:如果有人说人生是虚幻的梦境,那么,刻骨的爱情便是真实的生命。

他们是幸福的,可是毕竟还有那么多尚在迷茫中的人呢!

情归何处?人海茫茫,世事沧桑。

恋人们相知在红叶飞舞的深秋,相逢在月儿高挂的夜下,偎依在清爽的池塘旁边,这个场面自然缺不了 “挟子之手,与子偕老。”之类的话语,更少不了女孩子低头流着泪滴的情景。彼此牵着对方的手,当这一切都成了如故的画面。结尾往往是两个人无言的结局。倘若两个人是真心的相爱,能够互相包容,如果不计较天长地久,只是在乎那曾经的拥有。那么这一切又是何必的呢?年复一年,来来往往。剩下的又是什么呢?逝水华年、那无法流失的仍是你我对彼此最美好的记忆;漂泊聚散,仍不变的依旧是你我曾经相知相守的诺言。倘若剩下的是这些的话,那么对于我来说,就已经足够了。

爱的次数不必太多,真心的爱过,一次就已经足够了。不是么?

爱情是有条件的,而这个条件就是爱。

愿我的“天堂”里也有着两只相亲相爱的蝴蝶,也许,当心痛过后,雨过无痕,逝去的是昨日的回忆,愿落花流水声中,在绚丽的彩虹的点缀下,、依然能看到那两只翩然起舞的蝴蝶的身影。

也许,我再也看不到这种美丽如画的景致了。

很简单,因为我是一只单飞的蝴蝶。但是我并不在乎这个。生命虽如此短暂,但惟其如此,我需要一生的时间来寻觅那一只和我一样在风雨中奋飞的另一半。不过,现实是如此的无奈,但是除了哀怨之外,我还学会了对生命的感激,因为是它教给我什么叫珍惜、什么叫不易。

也许是生命的顽强吧!我还在苦苦的挣扎,用自己的生命去感受、用自己的心去聆听。也许,在别人的眼里,我是一个傻傻的“蝴蝶”,我的故事轻易不容被别人解读,甚至,有的人对我的故事已经悄然合上,……。

无所谓,这算得了什么呢,爱情只能是用一生的时间来体会的。

单飞的蝴蝶啊,你什么时候才能停下来呢?也许真的就没有人能够知道那一天的到来。不过我清楚。

我知道你会一直寻找,直到你完全的疲倦为止。当你真的不能在睁开自己的眼睛时,我想你所在的地方会是最好的归宿。不过我知道你无怨无悔。情非得以、痴心绝对。奇-书-网那怕此处是荒草夕阳下的孤冢,我猜你也会含笑九泉了。单飞的蝴蝶啊!你再也不必消沉了。因为你已经尽力了。不必在强求别的什么了。不是么?弥留之即,就算爱过后会心碎,此刻你还会在乎不在乎有心痛呢?

……

你会在最后一滴眼泪中离开这扰攘的人寰。我希望在那个时候老天会为你——单飞的蝴蝶下一场雨。也有我为你而滴落的泪。我在想你要是有灵魂的话,你会不会哭呢?我知道你肯定不会。你会笑的很甜美、笑的很欣慰、你笑的是那么真,因为它决不包含一点虚伪;你笑的是那么美,因为你的心是那么纯洁。我知道,漫天滴落的雨滴是在为你而哭泣。你会走的很坦然。因为上天下的雨会洗净你所有的过错。那怕是你爱她的所有的错。忘着你轻轻的理去,我也会真正的感觉到我的存在。如果你是有灵魂的话,我希望你的灵魂会悄然落泪,毕竟人生的路上,你走的真是太累了,你现在可以永远的把眼睛闭上,可是我不能,因为我还没有等到另外的那只“蝴蝶”。所以我要继续等下去。不是为了别的什么,就算是对自己的一个曾经的梦的的苦涩的追忆罢了,仅此而已。

我到是希望自己还会有来世,,我愿自己化做一朵最纯洁、最素雅的百合,为了那只蝴蝶。我还会痴痴的等下去,等到她的到来,为了曾经的那个的梦。

我想当她在我面前飞舞的时候,我会笑得很开心,因为我已经等了一生。我会告诉她说:“亲爱的,你知道百合的另一个意思么?”

望着她猜彻的眼神,我想我的内心会流泪。 两世情缘,只想告诉你这一句,告诉你和你相见的一瞬间才觉得生命是如此的多彩和美丽。

不要在苦猜了,告诉你了:……真的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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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流星划过时,你会许什

文章 原创

《流星,刹那间划过天际》

作者:limeizi

此文献给那些已经经历,正在经历或者还没有经历恋爱的人们。

流星,刹那间划过天际

——佛说:前生一百次回眸,换来今生的一次邂逅

一年前的一次恋爱让我疲惫不堪,在同学们羡慕眼光中的我们在刚刚上大学的时候就平静的分手了,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又是那么的痛苦!不知谁说过:人是在一边受伤一边学着长大的。相信任何人在有这么一次刻骨铭心的过程之后,都会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面不敢去再想这个事情。

都说大学有三门课是必修的:重修,翘课,恋爱。我一直以为自己的大学生活没有恋爱这一课的。大一的时间也就在这样的心情中度过。也许是上天对我的恩赐,也许是上天对我的惩罚,正当我慢慢从一年前的阴影中恢复过来的时候,桔子出现了。

桔子是个喜欢笑的女生,不管你什么时候看见她的时候几乎都在笑,让人难以琢磨,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桔子是水瓶座,但是她却怕水。老实说,她漂亮但绝不是光有外表的那种。我在她身上发现以前女友的影子。在长假的最后一天,我把向她表白的便笺纸交到她的手中,等待着她的答复,就像高考后的等待,焦急,紧张,想马上就知道结果却又怕自己落榜。石头从悬在空中到落地的过程是难熬的,甚至是痛苦的! 知道考试结果的方式是奇特的,我们说好在这个周末的晚上来解开谜底。

漫长的等待,终于到了周末。在这期间我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寝室里面买了几瓶可乐,我不喜欢酒的味道,所以我不会借酒消愁,不过我会喝可乐。:)

我们走上市中心的天桥,倚着栏杆,看着桥下来来往往的车。晚上,车开着灯,排着队,长长的,很美。我们闲聊着,我转过头问她:“我考试及格了吗?”她抬起低着的头淡淡的笑着说:“你有心理准备照顾我一辈子吗?真的考虑好了?”刹那间,周围的一切似乎都停止了,我看着她的眼睛肯定的点了点头.一分钟后---这辈子长这么大最漫长的一分钟---她伸出了一只手,说:“从现在起,我就是你的女朋友了。”我知道我通过考试了,心中的石头以最完满的方式落地,但是我忘记了,我们脚下踩的是架空的天桥。

我们并肩走在林荫大道上,走到尽头又折回。秋天,金黄的季节。都说幸福的时间是短暂的,我不得不承认,我坚信“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这个古老的道理,当我再次拥有爱情的时候心在颤抖,我会失去她吗?以前的伤口在心中隐隐作痛。悲剧会重演吗?我不断的问着自己。我们牵着手在路上默默的走着,细心体会着指尖传达的感觉,但是我心中的疑惑在慢慢的扩张,于是我很严肃很严肃,用平生最严肃的表情,打破了沉默,对桔子说:“桔子,你确信我们是理智的吗?看看我们身边的朋友吵的吵,分得分,我觉得我们现在好幸福。但是我们抓的住吗?”。桔子平淡的一笑说:“我对你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很认真很认真的。”我说:“你知道吗?我以前受伤过,不敢对你承诺什么,但是我答应你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一定会对你好!”我在她的额头上轻轻的吻了一下。心中暗自说:我会好好珍惜的!路边的酒吧中传出了《红豆》的音乐,王菲的声音在街上旋绕着:……还没跟你牵著手 走过荒芜的沙丘 可能从此以后 学会珍惜 天长和地久……

事情就这样发展着,一切是那么的平静而祥和。

从学校的通知栏上看到,有电脑展销会,据说是市内的电脑公司直接布置的展台。虽然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是学计算机的我也还是想去看看,就是摸摸新机器也好啊!买不起我摸摸总可以啊!

于是我打电话给桔子问她愿不愿意和我一起去看这次展览,桔子说她下午有课,我就开始给她讲逃课的好处,讲爱因斯坦逃课的故事,再讲比尔盖茨逃课的故事,当我正准备讲克林顿逃课的故事的时候,她说:“得得得,你别说了,我去还不行吗?”

下午突然下起了雨,桔子有风湿病,是不能淋雨的,于是我特意挑了把寝室里最大的伞。我提醒自己:好事多磨。下楼见到她时,她首先被我的大伞给吓住了。要说这把伞也的确足够大,里面躲上三个人估计都没有问题,以前我总纳闷谁买这么大的伞,今天算领悟了!我们就在这样的伞下一步一步的向会场走去,我不知道是该感谢展会组织者呢,还是该感谢当年建立XX大学时选址的那个家伙。从学校到会场的那路好长啊,我可以有足够的时间和桔子闲聊,这可是我第一次和桔子说这么多的话啊!我思考了很久,决定感谢我的父亲,当时是他帮我填的志愿。

还好,我不算很扎实的硬件基础还可以满足她的问题,没有丢我们学计算机人的脸啊!和她在一起的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就到吃晚饭的时间拉!

在路边的一家西点店我们坐下了,我突然想起了妈妈说过的话,她说如果一个女孩子和你吃饭的时候,说这个也不吃那个难吃,最后还剩下一大半东西的话,这种女孩多半很虚伪,也很挑剔。想到这里我就想看看桔子吃饭会使怎么样呢?上次在学校食堂吃饭的时候我光顾着和她聊天了,没有注意这个细节。于是我目不转睛的盯着她,一边心不在焉的把蛋塔往嘴里喂。我很快就吃完了,然后看着桔子不紧不慢的吃着,我突然想起,她的性格也象桔子,不温不火,淡淡的散发出清香,味道是淡淡的甜。然后我问她喝橙汁吗?桔子说好,于是我出去买了两盒橙汁。回到桌前,看见她吃完了,看见满桌收拾整齐的盒子,不知怎么的突然很感动,像这样不矫情的女孩子现在不多了!

我想到了两个字:珍惜。

思恋一个人的滋味就像喝了一杯冰冷的水,然后用很长很长的时间,一颗一颗的流成热泪.想桔子了,就打电话给她,挂掉电话却发现反而更想她了,那就拿起电话接着再打给她。现在我才知道为什么在招聘会上,电信公司那边人挤的跟个大肉团似的---原来电信公司赚钱就这么容易。

这个星期桔子在的班级要出去秋游,我把桔子送上汽车,叮嘱她要小心危险,虽然他们班的同学都去。表姐说过,和别人告别的时候,说一路顺风的是客套话,只有叫对方一路小心的才是关心你的人。最后我叫她一返校就马上给我电话。然后我转身就走,反正又不是什么生死离别,不就是她出去玩一天吗?

回到寝室,傻坐在电脑前心不在焉的看着“榕树下”的开心一刻。然后几乎每5分钟都要看一下表。 时间慢慢晃悠到下午,等着电话响。桔子不是说四点到校的吗?三点半我就开始检查电话线是否插紧,听筒是否搁好,用自己的手机打寝室的电话看是否响,再用寝室的电话打手机看是否通。真后悔没有把手机给桔子。我想起在汽车上妈妈几乎每个一个小时就打电话问我到那儿了,本来我对妈妈的这种行为极其讨厌的,这个时候,我突然理解她的心情,我想,我以后再也不会嫌她烦了。

窗外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雨,我又开始担心桔子带了与雨伞没有,她是不能淋雨的。后悔早晨他们出发的时候为什么没有记起来,要是淋雨感冒了怎么办啊?到四点拉,可是电话没有响,我开始坐立不安了,想起了好多新闻里面看到的车祸什么的。。。于是我只好安慰自己一定是有什么事耽搁了!等啊等啊我在电话旁边睡着了。睡了不知道多少时间,被电话吵醒了,马上拿起听筒,那边是桔子的声音,桔子高兴的说她平安返校了。我松了一口气,问,你怎么现在才到啊?不是说四点返校的吗?桔子说回来的路上遇到前面的车祸,堵车啊!悬了半天的心总算回到了它该呆的位置。

接下来的几天,我一直呆在寝室郁闷的看着关于计算机网络书,准备着马上到来的考试。不知道怎么的,我迷迷糊糊的躺在床上睡着了。我睡得很香,好像睡到了半夜,梦见我的闹钟响了,于是就醒了,迷迷糊糊得发现原来是手机在响,拿起来一看,是桔子在寝室打的。我一个激灵,一下子清醒了,接听了,我说:“桔子,你这么晚了还没有睡觉啊?”桔子说:“你睡糊涂了吧,现在才十点钟,起来吧,到我寝室门口来找我,我等你!”

我赶紧穿起衣服起床,太激动了,把袜子穿在了鞋子的外面都没有发现。

五分钟后,我见到她了。她穿着的一身运动装,说:“走啊!呆在寝室干什么?这么好的天气!压马路去.”我们牵着手在乡间的路上走着,身边不时有小型的汽车擦身而过,路直直的,似乎不用担心有尽头,这种感觉是学校的林荫道不能比拟的,一路上说说笑笑,时不时的采几朵野花拿在手里或者做成花环给桔子带上。走了很久,也累了,正好看到一块大草坪,就坐在草坪上休息。躺下来看着天上的白云,被风吹着,说不出的畅快。不知道躺了多久,坐起来,顺便把桔子拉起来,说跟她玩游戏,两个人在草地上各自好两根草,然后拿在手里象拉钩一样,把草往后拉,谁的草断了算谁输。

至于赌的东西,我说我赢了就亲桔子一下,输了就让她亲我一下,桔子说这样做摆明了就是占她便宜啊。为了惩罚我,决定我赢了就可以亲她一下,输了就可以被她揣一脚,我同意了!脑袋里出现了《我的野蛮女友》中男主角被女主角在地铁上痛打的场景。背后有一股凉飕飕的感觉!

于是就开始了,每次都是我赢,气的她难以置信,只好满地找粗壮的草,那块草地几乎被她变成沙漠了,最后居然找了根树枝跟我玩,我说:“不玩了,这根赢你N遍的草就送你做纪念吧!”我笑着把草递给她!其实昨天才做电路试验,所以电线随身带着,我把那根“电线草”在她眼前晃晃。桔子先是愤怒然后是得意,愤怒是因为我赖皮,得意是她发现自己对选择草这方面也不是没有眼光!然后我就去找她要奖品了!

和高中的女友一样,桔子爱看《红楼梦》,还颇有见解的对我说:“现在的男生一般都喜欢薛宝钗类型的女生,而不喜欢林黛玉类型的女生。因为薛的情商和智商一样高”。我心中默默说着:我恰恰喜欢林黛玉类型的女生啊!猪猪!其实两个人只要真心的在一起又有什么不可以克服的呢?

时间似乎过得很快,接下来的日子里,一有空我就跟桔子在一起.真的我们似乎从来没有这么秤不离砣过.我们每天自习后依旧在林荫大道上走着,走到尽头又折回.我们在一起设想未来,每个人的未来,却从没有设计过我们共同的未来,似乎还有什么东西在隐隐作痛,让我们不敢去提起.有的时候我们也会讨论分手的那一天怎么过,是一起吃一顿饭,还是一起在学校里面逛逛?没有结论.

两周后的一天我被桔子的电话从游戏中拉出来,她兴奋的说:“我看见你的名字了,在报上!你考上网络工程师了!”,“恩” ,“你的梦想实现了!”,我摇摇头,:“这不是我的梦,梦之所以为梦是因为永远都不能实现.考上网络工程师是可以实现的,所以不应该叫梦,是理想”桔子一时楞住了说:“那你的梦是什么?”我看了看远处的浮云说:“我们永远都在一起,我永远都爱你,你永远都爱我,天长地久,这就是我的梦”.桔子又一次怔住了!同样是那个酒吧,同样是那首《红豆》:………有时候 有时候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 相聚离开 都有时候 没有甚么会永垂不朽……

时间有时候是会捉弄人的,当你不注意的时候它就悄悄的溜走.秋天已经接近尾声,冬天来了!和以前一样,我们走在林荫路上,不同的是向来喜欢笑的桔子今天没有笑,严肃着脸!我说:“平时见到你总是嘻嘻哈哈的,怎么今天看到你时却恰恰相反啊?你一脸郁闷,说话时候的笑容也很勉强,有什么事吗?”.桔子依旧低着头踩着地上的落叶,我没有说什么,默默的在她身边走着!是的,我可以抓住生活中醉精彩的部分,即使我渴望它的永垂不朽,或者竭尽全力去争取,可一旦稍稍放松有谁知道它会不会就这般悄无声息地似流沙般滑落.

第二天晚上,桔子的室友给我打电话说桔子在快餐店里面喝醉了.我用最快的速度从自修室跑到了桔子的身边,她的确醉了,哭的一塌糊涂.我扶着她在外面的凉空气里面走走,好散散她身上的酒气!她喝了很多,我知道她有胃病,明天一定会带着胃药去上课.她趴在我肩上哭着说:“可乐,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知道他会回来的!我不知道!我不能欺骗你也不能骗自己!”我的脑袋嗡的一下楞住了,以前我就听说过他们的事情,他是桔子以前的男朋友,后来不知因为什么原因离开了。但是却从没有想过他会现在回来!我的脑海里突然出现了“全剧终”的电影字幕.

那几天我满脑子里都是桔子那天哭的样子,我想她一定很痛苦,以至于要用酒精来麻痹自己。我的心在哭泣,我完全能理解她的心情,于是我做了人生最大的一个决定,让桔子自己选择。其实我知道,他们认识很久了,彼此了解,不然桔子不会那么的为难。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的,心里空荡荡的.不知不觉,走到了市中心的天桥上,栏杆旁边,有一双脚,很眼熟,再往上看,是桔子,湿湿的头发贴着可爱的脸庞,两只眼睛盯着我看!那双清澈的眼睛还是这样诚挚的看着我,我的眼睛不能逃避这样的目光.于是我也正视她.

我说:“我们再走一次吧!”桔子说好,说:“有的事情该面对的就是要面对的,逃避也没有用!”于是我带着桔子沿着我们每天走的线路,在学校里逛着.

我们走的很慢,可是再慢,我们还是会走到路的尽头!在那个酒吧门口.不知道怎么的,每次经过这个酒吧,都飘扬着《红豆》的曲子,今天却没有!我拉住桔子说:“桔子,我知道你选择的不是我.不然你不会那么的为难.答应我以后不要喝那么多的酒好吗?既然你选择了他,就要对他好知道吗?”桔子点了点低着的头. “最后,我可以抱你一次吗?”, 我们像失散多年的朋友紧紧的抱在了一起.最后,我强迫自己转过身去,我知道,我如果再多呆一秒钟就会反悔我说的话!我只能抑止自己的哽咽,却无法阻止成串的泪珠落下,就像她只能掩饰自己的伤心,却无法抑止内心的痛苦!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这之后,每次提起桔子,我都会打开一罐可乐,然后耸耸肩说,我从来没有乞求过上天让她再回到我身边, 因为她只是我的一颗流星,虽然在我的天际划过,最终还是消失了。可是流星又是美丽的,多希望它能永驻我心,可我遇到的终究是一颗流星,流星的意义在于瞬间即逝,流星的美也只源于刹那间。流星毕竟是流星,若追寻长久,只能等待属于我的那颗恒星,死死地抓住这瞬间的美,痛苦的只能是自己。我说完,披起了大衣.“要出去?”朋友问道.“晚饭时间我会去食堂的.”我笑笑。 “又去那条林荫大道?你不是说不该死死地抓住这瞬间的美吗? 何苦去让自己触景伤情呢?”又一个朋友问。我笑着说,“一切景语皆情语,是没有错,可是会不会触景伤情,完全取决于自己。抓住瞬间的美是痛苦,可是追寻回忆却是无比的快乐。再说这习惯要改可不容易!” 朋友一下子说道,“这习惯可是两个人呀?” ,“现在有我的影子陪着我,就够了。食堂见!”我转了个身便走.校园里的广播中传来了《红豆》的前奏。

我不知道世上是不是真的有种红豆熬的汤,喝下它属于自己的地老天荒就可以实现,其实我也不想知道,毕竟天长地久太完美,完美的叫人不敢轻易的去想象怕微毫之差就会陷入一个人的世界,我依然相信“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这古老的道理,相信天长地久只是个梦.相聚离散,一切都有时候,没有什么回永垂不朽!

我们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有的是流星,有的是恒星.没有必要把流星抓得牢牢的,有太多的过路人,从我们身边匆匆走过,就像流星刹那间划过天际:但当自己拥有了那几颗仅有的恒星之后,再回头想想那些曾经的流星,应该可以笑着流泪了……

后 记

终于在今天凌晨把稿子完成,心中大松了一口气!熟悉我的朋友们请不要问我故事是真是假,有句诗叫做: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不熟悉我的朋友们就当是在你身边发生的事,也许就是你身边的同学,只是你没有注意观察罢了!大家读完之后慢慢体会!

曾经读过第一届新概念作文中孙佳妮的《流星,刹那间划过天际》,当时把我感动的一塌糊涂。现在我以相同的名字来写,真的体会到了那种眼睁睁看着幸福从手边滑掉而无可奈何的感觉!现代社会的快节奏让人们熟悉了快餐,看惯了情人们之间的分分合合。就算是只交往两天就分手,也不会觉得奇怪。(麻木不仁:)

其实,真正投入过的感情,必定事尽心竭力的一次燃烧,真正爱过的人明白:他(她)的整个生命曾在这份感情中改变了模样,这样的感情在走过之后是不能轻易言说的,两心相知,是只有两个人才能明白的一种默契,无论相爱还是分手,那里面有很深的理由!有时候我觉得,如果你爱的人不爱你,而你却傻傻地追她。那就是傻!可如果你就这样放弃,那不就是不真心吗?所以,爱她就要祝福她,让她幸福,也只要她幸福!有首歌中不是唱到:“我吻过你的脸,你已经不在我的身边,我还是祝福你过的好一点 ”。当然,说出这个祝福是要有勇气的,毕竟你祝福的是你爱的人!有人会说:作不成情人做朋友。我觉得,分手了,不要再说是好朋友,这句话根本就是掩人耳目,自己知道,自己是永远无法把那个人当作好朋友来看的。

当我们许多年以后再回首往事的时候,留下的又是什么呢?手指间淡淡的烟草香味,仅此而已!

我自己是相信“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但是我同时也珍惜我身边的每一个人。

我希望相爱的人可以懂得真情可贵,不要让爱你人的眼泪陪她过夜,两个人聚在一起不容易,要懂得珍惜对方才可以长久。

祝愿有情人终成眷属!!!

卤水美人.txt

风水轮流转。传统的“一白遮百丑”完全没有了现代市场,只能羞答答地躲在古装片、躲在老一辈丽人的镜子里;而富有亚热带风情的卤水皮肤,是现代美人健康活力的最好招牌。

水和粉做的女人已经过时,那是一种悲情时代的美,虽柔软却无力。

卤水色倒真的是一个可以让女人“很女人”的颜色,这是一个有魅力、有生命、非常摩登的颜色。

原本应该是黄褐色的肌肤,因为用了卤水般的底妆肤色而更加细腻光泽。微微晒伤的两颊腮红,极简单的眼妆修饰,搽抹接近裸唇的透亮唇蜜,展露健康不造作的清新面孔,让脸部发出亮丽健康好气色,如瓷器般细腻的肤质,偶尔小雀斑散落面庞,除了平添可爱并不影响美观。

由于流行卤水妆容,因此本来皮肤略黑者就不再有自卑感了,反而可利用黑肤色来打扮成异国风情。于是,广东女孩一下子全都时尚起来。若干年前,富有亚热带风情的卤水皮肤,是广东女孩给外地人的感觉,以前只是地域化的代表,今天,可就是流行的诠释了。难怪今年的奥斯卡最佳女主角也弃白色而眷黑人,强烈的色彩对比使这个世界到处眼花缭乱,看来世界性潮流不可阻挡。

用“过犹不及”来形容现在的卤水妆想来是极为恰当的。连电玩游戏的女主角也是卤水美人,嘴唇擦亮色口红、深棕色制服、深棕色丝袜、穿黑色靴子……

算来我们也是有色一族的人,但是我们这个黄色跟流行的那种卤水色还是有点距离。时下,前卫又新潮的美眉却摒弃传统的美白观念,开始“美黑”了。

你觉得自己的肤色太苍白,希望拥有健康的卤水皮肤,可是又惧怕火辣的阳光,现在好了,不用冒被晒伤的风险,因为漂亮的卤水色是“画”出来的!

涂抹古铜色乳霜令肤色变黑是目前公认的最安全的制造古铜色肤色的方法。这种美黑产品的主要成分是一种自然变色剂,人一旦涂上,皮肤能在半个小时内变成自然古铜色。色泽包括中度黑、黝黑和微微发光的古铜色几种。

虽然已经摆脱以往单纯的以“白”为美,可在“黑美眉”进程中,实在仍处于起步阶段。到了这个进程,就该采取些辅助措施了,例如健身中心里的日光浴机。这种机器还不多,擦上自备的防晒护肤品,戴上专业护目镜,往床一般大的日光浴机中这么一躺,一小时后,卤水色就牢牢地印上了身。既缩短了日晒时间,又避免了过度暴晒。少许日晒形成的卤水色,其实是一种保护色。

季节的轮回,让卤水美人的故事更加精彩。传统的“一白遮百丑”此时完全没有了现代市场,只能羞答答地躲在古装片、古典油画里,躲在老一辈丽人的镜子里。

卤水美人令人感觉张扬。这让人想起一部电影:独立时代。这个崇尚一切以“我”为中心的时代,人们需要的是个性张扬而决非没有轮廓的一味顺从。即使是追波逐流,也至少要看上去很个性,很独特,很Style。

歌手张咪一直就是个让人迷惑的音乐人,招牌似的棕黄色直发,黝黑的肤色,轮廓清晰浓烈的五宫,游历欧洲归来后的张咪健康、愉快,展示着不同以往的个人风格和时尚色彩。

女孩们闪亮的卤水肤色看起来健康又充满活力,无论走到哪里,都是光彩夺目的小太阳。

冬天来了,还有什么颜色比卤水色更跳跃、更具冲击力呢?

经过一番思量后,你是否已经决定告别白皙一族,换上时尚有健康的卤水色妆容呢?

美黑关键点:

1.应循序渐进,以浅或中度色系开始,以免皮肤一开始便被晒得黑黝黝的。

2.使用仿古铜色产品前,应先在加入了浴油的热水中进行浸浴;浸浴至中途,可开始用身体磨砂膏以打圈手势磨去身上死皮。

3.在涂抹仿古铜膏前15分钟,应保持全身赤裸,以确保内衣留下的痕迹不会影响上色的均匀效果。

4.以打圈方式把仿古铜膏均匀地涂在身上,为双手上色时,先洗净并涂上润手霜,之后在手背涂上古铜膏,涂毕后立刻把手心洗净。

5.此外,涂古铜膏时应尽量避免屈曲手肘、膝盖等部位,因为色素极易陷入皱褶处,影响上色效果。

路过爱情.txt

在我居住的公寓外面,有一条路,路的东面是图书馆,馆下的路上每天都有熙熙攘攘的人群,匆匆忙忙的路过,为着不同的目标,寻着不同的梦想。

阴雨的天,铺天的雨帘从图书馆的台阶上撒下,漫过平直的路面,漂过浮躁亦或伤感的心田。雾蒙蒙的水汽,总给人以幻想和迷茫。可我深知,我只是过路人,今朝这里的一切,都是我路过时所见的风景而已。

活过这许多年,总感觉在人生的路上匆匆走过,什么也没留下。即使再美好的风景,也会在秋天的某一个时刻离去,甚至想过;“我是否应留下些许路过的风景。”朋友曾对我说:“如果你过分地去追求路过的某个风景,那你的生命就将永远驻足不前。”所以,我心有余悸,仍迷茫地重复着每一天的生活,就这样麻木地活在世上。

犹记得龙儿走时曾对我说:“再美好的风景也有黯然腿色的那一天,你只要选择自己喜欢的,并且全身心地投入地去爱,那样你就会幸福。”“我可以吗?”我一遍又一遍地问自己。

深秋里某一天下午长凳上的深吻,林荫道上携手相挽的幸福,还有那夕阳下“我要的幸福”的浪漫.......往昔的岁月,一幕又一幕。无法抑制的回忆潮水般涌上心头,这,是我要的幸福吗?

公寓外,路上那偶然的相遇,“嘿,你好吗”,一声亲切的问候,赴约前忐忑不安的心情,甜蜜的脸上幸福的微笑,这一切的一切,龙儿留下的一切的一切,难道真就要成为我路过的风景吗?我一遍又一遍地问自己,又一遍一遍地强迫自己忘记过去,忘记龙儿。可是我发现,我根本就做不到,即便算是路过,可龙儿也真的成了我生命中永恒的风景,是我要的幸福,这能算是匆匆路过,就匆匆忘怀吗?

深秋的风吹过一阵又一阵,公寓外面的路上每天仍有熙熙攘攘的人群路过,我还仍是茫茫人群中那最渺小的一个,可我路过时那美丽的风景却成了我遥远的回忆,定格在泪雨茫茫的秋季。

“我希望你过得幸福。”

“龙儿,没有你的日子,我可以幸福吗?”

枯黄的梧桐叶铺着地上厚厚的一层,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喜欢踏着地上厚厚的落叶,听着沙沙的声响。我知道,那是来自天国的问候,是深情的呼唤,是龙儿对我深深的祝福,是........

走过,路过,千万别错过。

朋友,请多留意你匆匆人生路上路过的风景,并好好地珍惜你所拥有的。说不定某个晴朗的午后,你就会选择此生永久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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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我、他

作者:心芹

我捧起英语书,久久凝视着陌生的英语单词,半晌,开始高声朗读。

……

我听到我的声音在颤抖,我把目光移向对窗,空空如也,我歇斯底里地重复:“After so many years,shit I still love you.”我把shit喊得格外大声,“Shit!Shit!Shit!……”

我隐约感觉到嘴里几滴咸涩液体。

曾经最快乐的事便是坐在窗前高声朗诵英语,向他展示我引以为荣的财富,尽管我明确这是多么幼稚。

我不应回到这张桌子前,我不知道这是从他走后第几次在桌前流泪,每有不顺心之事,那扇窗便会触动我的心弦,使我脆弱的防线不堪一击。但我找不到比这更好的地方流泪,我更不习惯在母亲面前流泪,纵然她慈祥的面容下有一颗容纳百川的心,她也会爱怜地抚摸着我的头,与我相视而泣,看她流泪我会揪心到崩溃。

他偏爱黑色,常穿黑色T恤,熟悉的身影植入我夜夜重归的梦,如同一只穿梭在我脑海的黑色幽灵,忧郁、冷漠、神秘滋生着他与众不同的魅力。

我假装不屑一顾地嘟嘴:“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帅吗?”

妈妈回复青春的笑容:“对啊!惹得你流口水。”

妈妈不再语重心长地告诫我金玉其表败絮其中,她知道这样说意味着责怪我仅为他俊美容貌、优雅气质所吸引,惊弓之鸟般的我生怕感情被玷污。

我常埋怨妈妈,唠叨着倘若妈妈认识他家人就好了,我便能与他有最起码的打招呼,更甚至,我们会是青梅竹马——从我搬来他对面的第一天,我便开始注意他——八年前。

我知道我更应抱怨自己,从不曾抬头正视他,每次与他正面相遇都神经过敏地低下头匆匆擦肩而过。

妈妈说:“你应该试着接近他、认识他、熟悉他,你之所以对他产生朦胧情感正是因距离产生美。”

但任凭妈妈百般怂恿我仍未能迈出第一步。

没有人比我更爱这一年高考备战,我喝着妈妈事先煲好的凉茶,在窗帘布间留下一条小小缝隙,静静地陪他熬夜,我从不敢让他知道我在默默关注他,怕惹他厌。他那盏微弱又清晰的灯照亮我的心。

然而正是那黑色七月,带走了一切——他考到了外地……

生活充斥着陌生而又熟悉的枯燥平淡,我无休止地进行着上课画美女、下课看帅哥的庸俗生活。

我又一次猛地从梦中惊醒,泪水湿了枕头,我梦见他又回来了,天知道梦中的我有多开心,可是天又晓得我有多伤心。

我问妈妈:“还会有个男生住在我对面八年吗?还会有个男生让我暗暗关注八年吗?”

妈妈无言以对。

“不会的,”我感伤道,“我将终身不嫁。”

我突然乐呵呵扑入妈妈怀里:“我要一辈子赖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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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天雪花飘的都是我们的爱

作者:思 嘉 文章来源:QQ 点击数:5240 更新时间:2005-1-5

圣诞夜的前两天武汉下了二○○四年的第一场雪,而且是十三年来最大的一场雪,真可谓瑞雪兆丰年啦!

记得那天下午在暖哄哄的办公室突然感觉憋闷,空气太干燥了,我就去推开窗,本想露出点缝隙,可是我看见了星星点点的雪花,于是大叫:“下雪了,同志们!”不一会同事们都围在在了窗前,“这可是很难得的雪哦,去年武汉就没下雪,可不非典就来了么;下雪好呀,可以杀灭很多细菌和病毒呢,这暖冬也该打住了......”他们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的议论着,到底是医院工作的人,连这雪都和医疗联系在一起。这时候我的思绪已经飞走了,下意识拿出手机给他发了个短信:“亲爱的,下雪了,好美!”然后我心里开始计划怎么安排圣诞夜的活动......

雪越下越大,纷纷扬扬,由开始的小冰雹变成了片片小雪花,慢慢又变成了鹅毛雪,最后越来越壮观,如同白白的棉花从天而降,恍惚中,我感觉到这雪花如同我心中的爱那样在一点点升腾......

他没有回短信,我想他也许在电脑前正忙着呢,这人做起事来特专心,关于圣诞礼物我还是自己拿主意吧。下了班,我急匆匆去赶车,这种天气对于回家要转车的我可真够呛,车上接到他的电话:“老婆,雪很大,你路上小心啊。”还好路上很顺利,下了车,直奔“劝业场”-一个小商品集中的市场,好冷哦,感觉耳朵要冻掉了,凄雪冷风中我一家家店铺去搜索心里想给孩子们买的圣诞礼物,前前后后比较了很多家,我终于买到了理想的礼物,我给儿子们买了耳罩,那种迷彩色的,他们一定喜欢,甚至能想像他们带上时会说:”我是陆军,我是空军 ..."因为他们的耳朵每年都会冻破,男孩子喜欢在户外玩,还有可以露出手指头的手套,在他们做作业的时候带,至少增加点温暖吧;我给女儿买了米奇的帽子、围巾、手套,柠檬黄的,她带着一定很好看,因为她的皮肤雪白雪白的,眼前仿佛看到了她带上后象个动画片里那小公主的样子;老公一直没有合适的保暖裤,今天也终于买到了,他骑车时会保暖很多,这也做为礼物送他一份吧,谁说的“男人其实都是大小孩儿”来着?

回到家我都快成雪人了,他帮我抖落身上的雪,紧紧抱了我好半天,暖和过来后我把礼物一样样拿给他看,他一个劲说不错,我没告诉他,我打算明天怎么把这些礼物都送到孩子们手里,就去煮了锅热气腾腾的什锦火锅,他还兴致很高地去买了瓶酒回来,外面下着雪,屋子里伴着“神秘园”的乐曲,我们享受着这美食、美酒,这二人的世界......

圣诞夜的前一天,这天我心里一直都被一种暖暖的感觉包围着,昨夜的那一幕:热乎乎的被窝里我们相拥,激情高涨的我们肆意地在给对方最大的满足,渐渐平息后我们疲惫地睡去了,睡梦中,我感觉自己露在外面的胳膊被他迅速地拉到了被窝里,一双手紧紧握住我的肘关节,一股热流让我醒来,我没有动,静静地感受着这温暖,心里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迷迷糊糊我睡着了。仔细回味后,我终于明白了,持续在我心里的这种暖暖的感觉就叫--幸福!

昨夜的一幕刚刚过去又迎来了下一夜,他还在写作,我已经先睡下,朦朦胧胧中只感觉他来床前看过我好几遍,我仍然睡着,突然我被他轻声的唤醒,“亲爱的,我刚刚写完一篇情感故事,你要不要看?”我看了下钟--四点三十分,“啊?这么晚了,你还没睡”,看着他的眼睛我不忍拒绝,他把笔记本拿到我面前,提醒我注意别着凉,一边帮我捂着被子,一边和我一起看,文章的名字叫《连理树》,看着看着我的眼睛湿润了,回过头,我们目光相对,我看见他那双熬红了的眼睛里居然和我一样闪着泪光,这是一篇我和他情感经历、生活写照的文章,他很用心地写了是为去参加《自由撰稿人》征文的,因为他知道我一直鼓励他写作是希望他在这方面能有所作为,我感动的是他如此认真,用他的行动在回报我的期望,而他眼里的泪光是他对我的深情,他觉得我付出了很多,也是内心涌动着的一份感激,此刻我们无言,但我们都读懂了对方的眼神,紧紧拥抱在了一起......

圣诞夜终于要来临了,下班后我赶往他儿子住的奶奶家,把礼物送去了,礼品袋里我留了字条,写上了他爸爸想对他说的话,因为他还在五十公里以外的学校,奶奶为孩子准备了圣诞树,家里已经很有圣诞气氛了,奶奶还在细诉孙子的调皮,孩子已经出现在我面前,看见我他很兴奋,拿起喷的彩带就往我身上喷,小嘴连说:“圣诞快乐!”我高兴地把他抱在了怀里,摸摸他的小脑袋,叮嘱他要听爷爷奶奶的话,他一个劲问我礼物是什么?我说保密,等你明天早上醒来在枕边自己打开看,一定会很惊喜的,那里面装着爸爸对你的爱,带着不舍我们告别。回家路上我看见买烟火的,毫不犹豫我挑选了一些,有瑞雪再加烟火,新的一年应该红红火火哟!回家和他一起收拾好东西我们要去看另两个孩子了--我的儿子、他的女儿,果真男孩们看见礼物后和我想像的情景一样,吃完饭我们到楼下放烟火,虽然外面很冷,可我们大大小小的人都兴致勃勃,连我和他也变成了小孩子般和他们抢着放,红的、绿的、黄的火花溅开、上升,映照着我们每张开心的笑脸。他后来去看女儿了,用数码相机记录下女儿带上帽子和手套、围上围巾的样子,真的和我想像的一样可爱。这一幕幕真的让我很开心,我的心思总算没白费,我们每一个人都很开心。

恋恋不舍地看完孩子们,我们回自个儿的小窝,一路上川流不息的车流,接踵而至的人流,这个夜晚被无数的彩灯装点的格外灿烂和明亮,我们似乎也被这种气氛所感染,到家放下东西,我们就跑出来了,这时时针指向十二点,这正是圣诞夜最(禁止)的时刻,奔向群光商场的露天广场,那里震撼人心地放着DISCO,搭起的舞台上人们在蹦迪,天气虽然很冷,可人们的热情已经把温度提升,已经停了的雪开始慢慢落下,他把我搂着,就这样我们站在广场上,听着HAI乐,感受这圣诞夜的狂欢......

漫天的雪花在飘舞,我的心里在激荡,其实他也给了我一份最珍贵的圣诞礼物--他的那篇《连理树》,他的手写他的心,他的心示她的爱,漫天雪花飘的都是我们的爱......

附注:我和他是再婚夫妻,他有过两个前妻,一个为他生了个儿子,一个为他生了个女儿,我是他第三任妻子,我有个儿子,而我和他没有共同的孩子。

写于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圣诞节)深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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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朵百合都要恋爱

作者:丁盏合 文章来源:《视野》2005年第6期 点击数:6363 更新时间:2005-6-17

(一)

12岁那年的仲夏夜,在外婆家用来藏书的小阁楼里,我第一次读到了这个关于水仙花的故事:

有一位母亲,在她的花园里种了两株水仙,冬天来临的时候,如果开金盏的话,她将有一个儿子;如果开百合的话,她将有一个女儿。因为渴望能拥有一个儿子,所以她特别不希望开出百合花。

其实,这位母亲并非不喜欢女孩,而是疼爱女儿到了不忍让她出生的地步,她害怕自己拥有一个奇丑无比却偏偏聪明又善良的女儿,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这个孩子的一生将是多么的不幸。

她企盼着自己能拥有一个儿子,能以善心厚待他生命中的女孩,给她短暂的人生中可以记忆的幸福。

就是这样一个故事,化解了我孩提时代所有百思不得其解的疑问:为什么被送到乡下外婆家的不是甜美可人的妹妹?为什么每次合唱演出时,个子矮小的我却总被塞在最后一排?为什么外婆总说我是无人疼爱的小可怜?原来,所有发生在我身上的不公正待遇,只因为我是一株错生的百合花。

13年以后,我成了上海这座繁华都市里一家电台的情感热线节目主持人。每当夜晚来临的时候,我都会准点坐在直播间里,与来自四面八方的陌生人共同感悟他们生命中刻骨铭心的感情故事。因为爱情从来都是一个不断希望然后又不断失望的过程,所以,我的节目中从来都不缺少渴望倾听与倾诉的听众。

也曾有熟识的人好奇地询问过,年轻如我,又哪来的对人间情事深刻而精辟的分析?

一个刻意远离爱情的女子,对感情理所当然有一份众人皆醉我独醒的领悟。

(二)

从周一开始,每天下午5点,我都会收到沈原发来的内容统一的邀约短信。每一次,我都需要以一连串的深呼吸来抚平因为过度紧张而显得呆滞的情绪,然后再以忐忑不安的沉默替代应有的回应。

对于沈原,我不敢轻易地拒绝,因为害怕他真的会因此而退缩。也许从他让我在直播间里第一次哑口无言的那一晚开始,就注定我今生都将与他纠纠缠缠,直到永远。

那一年的2月14日晚10点,电台的直播间里,伴随着在每年的这一天都会被无数痴男怨女传唱的《没有情人的情人节》哀怨的旋律,我用低缓的语调说着事先酝酿好的开场白:“在今天这样一个应该被花香弥漫的夜晚,我的手中没有玫瑰,我想送给依然孤独的你一束彼岸花,因为我相信,爱即使在此岸凋零也会在彼岸绽放。”

正如我的预想,此后便有无数为情所困的孤独男女打进热线,寻求安慰。哀婉的情愁,让那晚的直播节目做得异常成功。离节目结束还有5分钟的时候,我接进了当晚的最后一个电话:“我很想知道,在情人节的晚上仍需坐在直播间里聆听悲情故事的女主播会不会比旁人更落寞?”一个陌生男子的声音是那么猝不及防地通过电话传进我的耳朵。

这突如其来的疼痛与尴尬让伶牙俐齿的我一时语塞,傻傻地呆在那儿,全然忘记了正在直播的节目,导播只好提前放起结束曲,草草结束了节目。

浑浑噩噩地走出电台时,已是夜里12点半,道路两旁的商场早已打烊,只是被玫瑰与气球包裹的门柱仍然渲染着情人节的余温。

手机就在这一刻突兀地响起。

“你好,我叫沈原,好不容易才从电台问到你的电话,我就是刚才打进热线的听众,请相信,我并无恶意。每次听你的节目都会被你犀利的见解折服,本以为我的问题会引出你更独到的见解,没想到,让你难堪了,实在对不起……”

(三)

“6点半,梅记私房菜馆?”

周日,当沈原第七次发来同一内容的短信时,我知道,我连忐忑不安的沉默也无法做到了。

“为什么一定要请我吃饭?”还好是发短信,如果是打电话,他一定会感觉到我声音里传递的不安与企盼。

“梅记的当归红枣(又鸟)汤很有特色,深秋进补,对于常熬夜的你大有好处。”

原来如我般坚强的女子,也终究敌不过一碗暖汤的关怀。

“知道吗,从小到大,甚至没有人肯安慰性地称呼我一声美女。”简短的回复文字里掩饰不住的是我的自卑与彷徨,我甚至不敢想像,如果沈原终于知道了他心里那个温柔体贴古灵精怪的小天使竟然是如此平凡无奇的女子,还会一如既往地将我视为掌心里的宝吗?

“水仙在开出清新脱俗的花朵前同大蒜相差无几,而你,就是一株含苞待放的水仙,只为在遇到我的一刹那,欣然绽放。”

唐甜是在沈原进入餐厅前5分钟才被我连哄带骗地拽来做友情客串的。

台里出了名的万人迷,一进餐厅,就引得四座的男士纷纷侧目。在她的映衬下,本来就平凡的我就越发显得鄙陋了。

6点30分,穿米色休闲西装的沈原如约而至。正如我曾千百次设想的那样,出现在我面前的他温文尔雅,沉稳而不失品位。而眼前的我又是否是他魂牵梦绕的女子呢?

唐甜又一次露出了她的招牌笑容,而我也极力控制住自己紧张不安的情绪,努力地冲他淡然一笑。

在分别与我俩对视了5秒钟之后,沈原毫不犹豫地坐在唐甜的身旁,谜底被豁然揭开,王子爱上灰姑娘的故事永远只能在童话中上演,而我所要面对的,只能是真真切切的现实。

唐甜尴尬地低头旋转起了桌上的茶杯,陶瓷与木桌发出的轻微的碰撞声却在我心里掀起了狂风骤雨,就在那一刻,我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

“我想,只有坐在这个位置才能更好地注视你。”一个如天籁般的声音宛然在耳边响起。

(四)

王子爱上了灰姑娘。两个人的世界让人浑然忘我。唐甜也经常乐此不疲地学沈原打电话给我,因为只有他来时,我才会下厨做些令她垂涎三尺的小吃——将翠绿的菠菜榨成汁,掺入雪白的面粉中,再做成碧绿的菠菜水饺,也只有恋爱中的小女人才会有如此精致细腻的情怀。

直到那日,办公室里坐班,不经意地一抬头,发现刚刚还秋高气爽的天空竟没由来地乌云密布,昨晚刚洗的衣服还在阳台上。

急匆匆地跑到楼下,还没来得及进楼道,就先被一阵熟悉的笑声给震住了。也不知沈原说了什幺,竟惹得在阳台收衣服的唐甜笑得花枝乱颤,而倚在门框边的他也是一脸的柔情蜜意,任谁看来都像是一对缱绻情深的小恋人。

“不过是刚好牵挂着还没收的衣服而已。”踉跄着走在楼梯上,我强忍着夺眶而出的眼泪对自己说。

终于,在那一晚,朦朦胧胧地从睡梦中醒来到客厅倒水,看着前一分钟还抱着电话讲得眉飞色舞的唐甜逃也似地冲回卧室时,我竟不由自主地打起了寒颤,带着最后一丝侥幸按下重拨键时,听到的竟是那个再熟悉不过的声音。

无论是沈原还是唐甜,都不会想到,那个在头一天下午还饶有兴致地为他们包菠菜水饺的我会在第二天不辞而别。是的,他们都忽略了,即使世间最平凡最卑微的女人也会有一颗尊贵而不容侵犯的女人心。

美丽的海滨小城,我在一家私立小学做着语文老师,朝九晚五的生活过得简单而乏味。如果不是那日领着孩子们在海边游玩时与唐甜的偶遇,沈原这个名字将会和我生命中许许多多拥有过的曾经一样,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然。

喧闹的海边,嬉戏的人群,就是那么不经意的一瞥,却意外地发现了正躺在海滩上晒太阳的唐甜。

强迫自己露出久别重逢的笑容向她走去,只是依然忍不住想问一句:“沈原,他还好吗?”

在用惊诧的眼光将我从上至下打量了一番后,唐甜突然发疯似地抓住我的双肩,歇斯底里地朝我吼道:“你发什么神经,无缘无故地玩失踪,你知道你把沈原害得有多苦吗?”

茫然地看着唐甜,我有些迷惘,难道他们没有如愿以偿地在一起吗?

“知道吗?从你出走的前两个月开始,我和沈原还悄悄计划着,要为你举行一个特别的生日派对,而他也会在那一天向你求婚……”

原来,那些午夜时分的电话,那些欲言又止的神态,只为给我一个特别的生日派对。

“直到去年,一直没有你音讯的沈原才在父母的要求下,和一名hushi结婚了。婚礼当天,他醉得一塌糊涂,还不住地叫着你的名字……”

熙熙攘攘的海边,我最后一次默默地在心底重复着那个关于水仙花的故事。直到那时,我才恍然明白,原来这么多年以来,我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这个故事的寓意:其实,世间每绽放出一株百合,上帝就会创造出一株金盏来陪伴她,即使最平凡最卑微的那一株也不会例外。

而让我们与生命中的金盏、百合擦肩而过的,往往是那颗期望爱情而又害怕受伤的卑微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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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的故事

作者:沉默的羔… 文章来源:我们的爱 点击数:5310 更新时间:2004-12-4

【引言】:

今夜我又站在这里,这里或许对我来说是世界上最孤独的地方,孤独的让夜晚被无限地拉长了,澎湃的浪涛声把我拉到了七年前那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里,那明媚的下午就像在童话中走出了一个公主,让我欣喜若狂,让我拜倒在她的面前,也从这刻起我们的故事开始了.......

〖美丽的邂逅〗

【正文】:在阳光的炫耀下,一个很阳光的男孩在蔚蓝的天空下,栩栩漫步,漫步那金色的海滩上,今天他又开始逃课啦!有点叛逆,有点野性的,似乎总是不爱读书,却爱出风头的男孩,这个男孩就是被称之为我自己。我喜欢蓝天,我喜欢大海,我从小就希望自己能展翅飞往天空,展开双手能拥抱这大海!敞开喉咙大声说:你好啊!美丽的天空,你好啊!宽阔的大海!你好啊!笨笨的林毅!啊~!是谁在说我啊!出来啊!别躲啊!

嘻嘻~!是我啊!你这笨笨又逃课跑到这海边当起诗人来了,什么啊!~美丽的天空。什么啊!~宽阔的大海,你又开始犯傻啦!做起诗来啊!嘿嘿~!你才傻啦,还敢说我逃课,你不也是逃课啦!乌龟笑王八,半斤说八两。还好意思呢?你才是乌龟啦!讨厌,哈哈!小洁,你应该知道,我最怕数学课,我一上数学课我头就大,我根本听不懂老师叽哩呱啦讲什么东东,所以我到这里坐坐,呼吸呼吸新鲜空气啦!呵呵~!小洁,那你为什么也逃课呢?是不是想和我一起玩,所以也来了。你别臭美啦!人家不喜欢英语课,是因为很枯燥乏味,所以才来啦。晕倒~!怎么你也不是读书料啊!去你的.....你才是啦...打你.....讨厌啦....!林小洁你太坏啦,用海水泼我....看我怎么抓到你.....而就在这一刻起我们种下爱情的种子,故事就像一首进行曲开始奏响了,那旋律,那节奏,都跳动着我们的心。

回想我与小洁的认识似乎是很偶然的,好象又是上天的安排.我与小洁是隔壁班。她很美,她的背后总有布满崇拜者的和追求者的视线。记得第一次看见小洁是我坐在沙滩上等待着看晚霞的出现,旁边传来了歌声,很美的歌声;发现不远处有一个漂亮美丽的长发女孩竟在捡贝壳也是她在哼歌。就在我看她那一瞬间,我的感觉很强烈....于是我也去捡贝壳,她只满心欢喜地捡,却没发现我我捡贝壳捡到她的旁边。直到一个精美的海螺壳在我脚下时,她才抬起头来看见我,羞涩的脸庞又开始低下头去捡那海螺,可我的手很快;我马上捡起来,她理直气壮地对我说,是我先看见的,为什么你把我捡走了!我哪知道是谁先看见了,我只知道我先捡到。你.....?我什么.... 你太霸道了!我不觉得我霸道,反而觉得你霸道,嘻皮笑脸我的面对着面红耳赤的她,我哈哈大笑。

最后我学着孔融让梨,把那海螺给她了。不,应该确切地说我喜欢上了她,我把我最美的贝壳送给她,于后小结微笑的脸庞对着我一笑,还轻轻地说声谢谢,那感觉是那么的颤动啊~!于是我们很乐意一起去捡贝壳,只要我捡到最好的最美的都送给了她,在后来言谈中才知道:她叫林小洁,住在公家的宿舍里,我也是住在公家宿舍里。小洁住在(城乡办公社)而我是住在(供销社公社)就在隔壁很近。往后的日子我们经常碰面,甚至都彼此跑到对方的公社去玩。有时我还在小洁的公社里炖饭,在多次的接触与倾谈我们成了一对相爱的人,在校园里很多人羡慕中的一对,一起捡贝壳,一起捉螃蟹,一起看晚霞.....一起诉说着未来.....

〖爱情的浪花〗

在枯燥乏味的课堂后,我们总会去寻找那一份美丽也属于我们的阳光,去踏那份飞溅爱情的浪花。在海边捡贝壳,捉螃蟹,嬉水,看晚霞,看星星,成了我们爱情中的象征;不可缺少,也不可逃开的东西,因为那是我们爱情的幸福品。每当我们有吵架时候或误解时候,爱情的浪花就像进行曲一样,那样飞扬,澎湃,激情,而这一切平静后,是那样的宁静,陶醉,温柔。两颗相爱的心就会在平静后稳定下来,重寻欢乐,互相依靠,没有疑惑,没有不满,只有甜蜜和微笑。

我们的相爱与大海联在了一起,大海成了我们媒人,让我们相亲相近。柔软的沙滩成了我们的新床,美丽的晚霞成了我们爱情的蜡烛,还有那飞溅爱情浪花后泡沫成了洒落幸福的礼花一样那么好看;似乎在诉祝福,这一切的景观与我们融合一体见证了这爱情的幸福和定义。

回想那一晚直至清晨时分,你我相拥坐在海滩上,微风轻轻地从我们身旁掠过。我紧紧地搂着你,你也紧紧抱着我,生怕被分离,生怕这一夜过的太快,生怕涨潮的海浪把我们带走。日出,出现了,就在这一刻,我们互相亲吻,让我们说出满腹的爱情蜜语,美丽的贝壳成了我们定情之物,我们互相交换。窃窃的私语声让一切万物总睡梦中惊醒去看这一刻,因为这一刻对上天来说只有几万年后才有一次的景观和美丽。这美好的憧憬占据我的整个心间。

彻夜未眠依靠在我怀里的人儿,还显得那样可爱,楚楚动人,娇嘀地那样温柔,而我抱着你也是那样的幸福,让我忍不住再次吻你,直至爱情的浪花澎湃为止......!!!

快面临毕业我们,总是形影不离,而你我亲吻次数也越来越多了;甚至你吵着每天都要去海边与我相拥坐到清晨。我不知道,但我喜欢与我的人儿爱的入心入骨。但你常常总会若有所失,你常说出一些让听不懂的话, 你说我们会爱到老吗?你说我们还能天天坐在这里再次看夜空星星吗?你说我们还能这样再次能等待日出出现吗?说着说着,你流下泪水。不会不会的,我们的爱情就像浪花一样澎湃有力,每一朵都是融入了我们的心灵,那样地似溅,也那样地平静。我们与它永不分开......!

〖受伤的心扉〗

面临毕业日子越来越近了,我的一种不祥的预感也越来越强烈了,生怕这两个字似乎已经显示越来越明显了,小洁无声地走了。回想那一晚她所说的话,直到现在我才明白,太天真了,我还以为小洁说我们会与大海,与夜空,与日出分开,原来是你与我分开。为什么我这头脑里都没有一点感知呢?为什么呢???

在我的情感世界里我曾很努力打败在你身边的第三者,让他们惶恐退让,可这第三者是那样莫名其妙,也是那样的飞扬跋扈;那样地咄咄逼人,也那样地诱你入饵,而这情敌竟是叫所谓的“物质”。把你的心迷走,把你的爱从我的身边带走,从此那样肆无忌惮你那美丽的灵魂,让你沉醉于纸金的世界里。

在这情敌面前,我却显得那么无能为力,如果有一把代表真正爱情的神剑,我会毫不忧郁地去找寻这把剑并砍向这情敌。可我没有,我什么都没有。我显得那么软弱,我无法与它对抗在现实面前我输的一败涂地。我有力双手只能对着墙壁崩击出自己的血液,却无法伤它一丝一毫,我那最爱女人听说在那所谓“情敌”面前喧闹不止,而我却藏在深处摸抚我的泪水,泪水却在可笑的告诉我要学会坚强。

海上渔火,就如星星般点缀夜空一样,就在这样的夜晚你无声无息地离开去爱你那所谓的物质生活。今夜的海边只剩下我孤零零的一个人倾听着海浪排打石岩的声音,那碎裂地打断我所有的思绪。咸咸地海水缓缓地从岩石上滑落犹如我脸庞苦涩的泪水!啊!你怎么舍得我的泪流向海呢?你怎么忍心让我的爱被隐埋呢?我面对苍天呼唤你快回来,我一个人承受不了,因为那寂寞时时涌在我心头,可你却没有出现。

我不知道有多少次触景生情,在沙滩上你的笑容,你的影子还有你那无情的离去;所承受的苦痛,这一切一切使我的心揪疼。我的呼吸在空气中却成了窒息,好几次用奔跑的方式来躲开你在沙滩上的影子,好几次用海水抚打自己的脸庞来隐藏自己的泪水,可我却显得那么的脆弱,那么的不堪一击。冷风吹来那无力躯体就像洒落在地上的枫叶轻轻地吹倒在沙土上.......我不想起来,真的不想起来,我好想永远躺在这里,因为这里能看到你........因为这里能听到你那甜甜的笑声..........

〖灵魂的自白〗

黑夜在落日宣誓下已拉下尾幕,乌云也悄悄遮住天空了光亮已不再是那清晰天蓝,七月的夜空没有月亮,唯有几颗星星点缀着阴暗夜晚显得那样淡然失色。听说七月是睡在地底下幽灵诞生的日子,还有那毁灭生命的撒旦都会出现于高山之巅。

风向东自西吹来,吹向我的脸庞将我的脸拂转向远方,或许风要将我这脆弱的灵魂带走,带到我所想要的地方。晕~!我又开始幻想了......风又怎么会明白我的心呢?又要什么能力将我的灵魂卷走呢?多少次在风中呼唤,多少次在风中呐喊,却如今还依稀地站在这里诉说那一段故事。

一道刺眼的火光向我袭来,原来此时这宁静的海滩还有一些未眠的无知孩子还在海上烧烤,这些孩子用塑料胶做燃料,在空气中发出一阵阵扑鼻恶臭的味道。看他们吃鱼的样子似乎津津有味的样子。而我却未有感到有香味,或许我已经好久好久没去烧烤,或许这样的日子的夜晚我已不再有,因为那只是从前,而如今我已不再是从前的我了。我想甩甩头发,原来我已没有长发,想让自己的灵魂飘绪一下却显得那样的无能为力。

这是我喜欢的夜晚还是我不喜欢的夜晚,我也无心去辩清。站在这海岩上不知有多少个日夜,这是我燃烧的情感之石,或许在某年或天之后它将会刻下生命的痕迹。而如今我仍然不愿离去站在这岩石上,聆听那心碎的海浪和承受那无情的风雨,等待这所谓的奇迹出现......

无奈将是我此时全部的心情,呼吸在大海浪涛声中成为了叹息,焦渴的心不知用什么能够浇熄。用泪水,不,不,不可能的。我难道还有眼泪吗?用鲜血,不,不,不可能的。我滚烫的血液能够能浇熄吗?太荒唐了~!告诉我黑夜,告诉我大海,告诉我海岩,到底用什么能够浇熄我的心呢?为何,为何你们回应我却是阵阵的叹息?难道你们也如此无奈,难道也如此的束手无策吗?为何你与我叹息如同地底下的幽灵一样呢?那么的无奈,那么的悲哀。

你们知道吗?我讨厌我自己,如果我可以死亡,我不愿意生存,幽灵你能带我走吗?听说你下面很宁静,可以带我走吗?走开啦!大海,你不要再用你的浪声来抚慰我,你的声音只会让我阵阵心碎,你知道吗?你的狂澜,只是徒劳,你的狂澜只会加深了我的伤痕,你无休止的呻吟只会让我无法自拔......呜!

幽灵,是你在召唤我吗?是你吗?如果是你我愿意与你走近,你是男是女?哪里来的歌声,旋律显得那么的凄凉,幽灵是你在唱歌吗?是你吗?为什么我看不见你,你能看见我吗?我想你能看得见我,不然你不会制出这让黑夜和山谷为止震撼的声音来的!

昨天的我已死去了,今夜我的灵魂还与你们同在吗?我的灵魂在哪里呢?我哪孤独灵魂难道还在沉默着吗?黑夜从未曾收拢我入怀,从未怜惜我的孤独的心,难道黑夜也是如此的沉默吗?呵呵~!为什么?为什么?我还有那么多的无奈和悲哀呢?为什么我连沉寂的大海也嘲笑我的沉默?

如今,我已不再为情而感伤,更没有心和能力被爱情所赋予除了沉默就是无奈,除了无奈就是沉默,不为去面对她人眼中的渴求去转首和顾和。为何我却还是难以抗拒,抗拒那多愁的心和那无助的灵魂,难道我还有什么还放不下吗.......对着手中烟说:好想,把那灵魂化作虚无,以致不再那样无助地承受着痛苦的煎熬,或把那灵魂化作指间里的烟雾,飘荡于空气中化作那无言的沉默......让我们的故事永远藏存在那无声的世界里。

【后续】:七年了,我们毫无联系,我就像做了一场梦,一场荒唐而要可笑的梦,好像又似演了一场电影,自导自演,戏里主角只有你和我,演完后,就曲终人散。一直以来我以为我们彼此忘却了,而世界却是那么那么的小,老天给我们空间是那样那样的窄,你却再次找到了我,而你如今再次刻意地包装自己想赢走我的心,已不可能了。今非昔比!这一切的一切似乎无法也不可能回到最初,你被岁月锻造出了成就,而我也被风雨磨得了自信。愿你一路走好,因为生活还是要继续的.......!

梦中的那串紫风铃.txt

秋风瑟起的早上,站在七楼顶,看着山丘边泛红的朝霞,在晨雾中,渐渐探出了头。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崭新的一天又将开始了,每天的这个时候,是心情最好的时候,我庆幸又能看到今天早上的日出。昨夜梦里在我身边轻轻响起的那串紫色的风铃,如今又在何方?昨夜起风了吗?我轻轻的问自己,不知道,那又是谁不断的让我心荡起涟漪?

今年春节的时候,我妹妹说,我的房间太大太空旷了,应该多放些装饰品。我说那就在阳台上挂串紫色的风铃吧!我妹妹追问:“为什么非要是紫色的呢?”我摇了摇头,笑着说:“不知道,或许是偏爱吧!”

江南的夜晚总是多风的,风起的时候,阳台上那串紫色的风铃也会随风轻轻作响。我躺在床上,侧着头,看着窗外皎洁的月光,听着风铃那清脆的声音,慢慢的进入梦乡。梦中它也会向我低声轻吟,诉说那个恒久不变,千年的传说。

记得第一次遇见你,也是在去年这样深秋的时候,你向我迎面走来,当时你身边还有其它女生,但我记住的却只有你的容颜,在与你目光交汇的瞬间,我的心深深的为一震。或许你是无意,或许我只是与你擦肩而过的无数陌生人中的一个,而从那一刻开始,你对我来说,不再陌生。我知道了,这一路上寻寻觅觅的人就是你。

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一个网吧见到了你,我很轻易的从你背后看到了你的QQ号,在我伸头看你QQ号的瞬间,你很敏感的回过头来。我想此时,你对当时的这些,一定没有了印象。但是那八个数字,却在我心中成了永远的定格。你的网名叫“紫风铃”,一个清新,飘逸的名字,正如你人一样,给我的感觉永远是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寒风的娇羞。在网上的交谈中,我知道了你叫“丁虹之”,可是除了名字,其它的什么也不知道了。

有天夜里,我们同寝室的兄弟在开卧谈会,我无意中提到了你的名字。有个兄弟说,他和你是同班同学。那一刻,我仿佛看到了希望。睡梦中又听到了远方的风铃声悠悠的传来。

最使我难忘的还是那天夜里,快要到十点钟的时候,当我经过一个教室门口,发现你在教室里看书,我知道这是一个很好的表白机会。可是我站在门口迟疑了近二十分钟,却不敢进去。那一刻心里像翻江倒海一样,充满了矛盾。我告诉自己。如果不想让这一生后悔的话,就进去,不管结果是多么的尴尬。我进去了,声音说的很轻“虹之,能出来一下吗?”你抱着书走出了教室。我结结巴巴的向你说:“我喜欢你”声音小的几乎只有我自己才能听见。你拒绝的很自然,也很简单。你说,你心里有喜欢的人,已经容不下第二个人了。我觉得那是我有生以来说话最没自信的一次。其实准备好的台词,也因为紧张,一句也没有用上。被拒绝后,心里没有失望,没有悲伤。因为我知道,失败的人,没有这个权力。

日子一天天平淡的过着,不知不觉,发现已近半年没有见到你了。虽然一直在网上有着联系。但心中的思念却与日俱增。半年不见,不知你变了没有。每天在心里想的最多的,就是能看到你。哪怕只有一面。(奇*书*网.整*理*提*供)

终于前不久,有机会又见到了你。是啊,你变了,变得比以前更美了,笑容比以前更甜了。你说让我忘了你。我想假如没有今天的重逢,或许我能做到。可是半年之后的再次相见。让我明白,我对你的爱,从没改变过。

每天夜里,躺在床上,想着那晚的月光,想着阳台上的那串紫色风铃。我知道梦里我将不再寂寞。

每天放里,我都在梦里对你说一千句,一万句我爱你。那种想法是如此强烈。可是醒来后,我怯懦了。你说我们是朋友,我笑笑说,对,我们是朋友。可是又有谁知道这笑里,有多少牵强,有多少无奈呢!

就因为这句,我们是朋友,所以我才不敢越雷池一步。

就因为这句,我们是朋友,所以我只能把对你的爱深深埋在心里。

那天,一位了解我的朋友对我说:“像虹之这么好的女孩,你真的舍得这么快就放弃?”我笑笑,没有回答。

有时候,我也在想,这个世上到底有没有缘份,有没有上天注定。如果有的话,为什么上天听不到我的声音呢?我记得几年前陪奶奶去寺院拜佛时,一位高僧说:“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刚巧遇上了,这就是缘。”参悟了多年,我终于明白了,上天是让我走一条风雨交加,坎坷泥泞的路,让我怀着梦想去追寻希望。

现在每天我依然会梦见那串紫色的风铃,梦见它清脆的响声,梦见它在风中摇曳的身影,梦里依然会为它痴迷。梦醒后,我会告诉自己,这只是一场梦。但我依然感谢有这样美丽的风铃,装饰了我五彩的梦。

成都的天气真的让人扫兴,每每抬头望天空,总是灰蒙蒙的,很难有个好的晴天。所以常常怀念在家乡江江边的南一个人坐在沙滩上,看日落的情形。我也曾依恋傍晚的最后一缕阳光,目送它悄失在山的尽头。我常常想,在夕阳的记忆里,一定留存着许多难忘的心路历程。在越出地平线的瞬间,也曾充满了一生的渴求与希望。此刻,夕阳似乎没有了爱恨,没有了哀愁,没有了羡慕与遗憾。只静静地,默默地,面对西天的云彩。

面对所爱的女子.txt

面对所爱的女子

作者:泰戈尔

就在那个被叶子漂黄的季节

诗人的宁静

在那一见钟情的眼眸中跌破

曾窥视伊人眼波中的灵动

就如从一片叶子的背后

深入到另一片叶子的思想

我的思念贴着

子夜的根部生长出来

如水一般蔓延

悄无声息

却深入骨骼

淹没我的心脏

面对所爱的女子

诗人已瘦成一枝笔

那些子夜

为一棵树的成长而失眠

那个所谓相思的树

巍然屹立于心的旷野

在玫瑰花开放的那个夜晚

诗人俘获丘比特裸露的躯体

精明而透明

我带着自己走进传说中的伊甸园

在亚当、夏娃摘果实的那棵树下

遭遇她的款款微笑

正如遭遇蒙娜丽莎

诗人信手从那树的内心

掏出一个关于永恒的句子

面对所爱的女子

诗人绘制着这幅被爱情溢透的纸片

拿什么来挽救我的爱情.txt

拿什么来挽救我的爱情

作者:冰蓝酒 文章来源:原创地带 点击数:4926 更新时间:2004-12-25

(一)

在我生命里出现的第一个男生,是我的初恋情人——鹏,也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他的成熟稳重,有着明星气质,有着音乐天赋才华的男人,是众多女孩子心目中梦寐以求的“白马王子”。

四年前,我在一所学校初三复读,而他高二.这也许是上天冥冥注定的缘份吧!第一天来学校他就注意了我,算是"一见钟情"吧,那时候我们并不认识,每天虽然出现在同一所学校,每每相遇,我们都如陌生人,擦身而过……也许是因为我是新生吧,引起了学校不少男生的注意,而我早已习惯了独来独往的生活,在那样的环境里读书,我更显得冷漠,让人觉得高傲……

记得是在一次元旦晚会上,我们无意中认识了,他以为我是来找他的朋友(认识的),就这样,我们就聊了起来,有说有笑的,也许是舞台上弹吉它的他吸引了我吧,从此,我们可以说每天一起放学回家,一起去学校,甚至一起和朋友玩呢……从那时起,我发觉,其实他是个幽默而又温柔的男孩,只是他的温柔常令我感到不安,虽然也没有认真去想那是什么感觉……

他问我“可以做我的女朋友吗?”。

那时候,我沉默了,不知是因为初三,还是觉得来得快了,我犹豫着,给我点时间,三年,现在我只想做朋友,如果三年后,我们对方彼此之间还有那种感觉就在一起。

之后,我很少和他联系,甚至故意躲避他,毕业后,连去广州读书也没有告诉过他,就这样,我们断开了联系,在广州读书的第一个学期里才知道自己真的喜欢上他了,时不时在想他,思念他,特别每次听到吉它声音,总让我不禁想起他,想起他弹吉它,想起平安夜去看他的表演呢……

放假时,如果能在家里遇到他,有机会我会告诉他“我喜欢你”,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街道上遇到他和一个女孩子走在一起,那时候,我难过,我痛心,并不是因为他和女孩一起,而是看到他脸上冷漠的表情,让我有点失望,如此陌生,好心痛……或许他现在有女友吧。我并没有对他说出那句藏在我心底已久的话。后来不久我就回校了,触感伤情就写下一封信寄到“青年报”上,还惊讶地被登了出来,喜欢看“青年报”的人都能看到,其实,并不是什么好文章,只不过发自内心的话,没想到第一次写文章还被登了出来,更没想到那个人会是我?他也一样,直到现在我还依然保留着那份报纸……

(二)

两年后,在公元2003年2月12日,那天忽然他来找我,想一想,记得那天当我看到他时是多激动,紧张、简直是傻了,呆了……没想过他会来找我,以为他早已忘了我,后来,才知道到现在他依然喜欢我。就这样,我们在情人节那天就开始了我们新的恋情,甜蜜而幸福,那晚我还特意送给他那份“被登出来的报纸”,他很感动……大家都没想到2年后还能在一起,甚至大家都没有忘记过对方,虽然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只有短短的几天,因为元宵后我们各自回学校了,他就在韶关大学读音乐系,而我在另一端的城市广州读书,我们只能通过电话来表达我们的思念,用最传统的方法就是写信,每每一封封厚厚的信,寄托了我对他的思念与牵挂,等待来信的日子最煎熬,最漫长,也最开心……我们只有放假回来时才见上几次。

他大二了,他说大学的学习生活压力很大,再加上他要练跳拉丁舞,弹琴,许许多多的事,我们的联系也越来越少了,电话也少了许多,我并没有怪他,我知道两个人在一起要 “学会理解与宽容”。所以,一直以来我都能理解他、包容他、更支持他,他很感动我是个明白事理的人,处处为他着想。有时候,他甚至自己觉得很惭愧,并没有多余的时间陪我。

又放暑假了,我很开心,因为,我们可以多点时间在一起了,但是,我们除了刚回来时,见过两次面,之后,再也没有见过了,因为他忙吧,忙着跳舞,忙着陪他的朋友吧,我不想占用他的太多的私人空间,即使我是他的女朋友也一样,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自由空间,我也一样,我能理解,也没有生气,只希望他有时间能打个电话给我就满足了,能听到他的声音就行了,就算是一分钟也好……每天都特别想他,因为我们难得回来可以相聚了,但是,从那次见面之后再也没有见面了,我打过好多次电话给他家,都说他去练舞了,不在家,每次都是这样子的,多希望他能打个电话给我,让我知道他的状况,过得怎样?迟迟没有音讯,最后一次打电话给他家时,是他的妹妹听到的,说他一个星期前已经回韶关了,回学校了,在那一刹间,我呆了,没想到,他已经走了,竟然没有告诉我一声就走了,每次他总是这样悄然而去,那时候,我好失望,为什么他走了这么久也没有打个电话回来给我,也没有说一声,为什么?

两个月又过去了,我也回学校,也打过好多次电话给他才找到他呢,在电话在中问他:

“为什么走了也没有说一声,为什么?我是你的女朋友呀?连我也不说。”

“不想和我在一起,就说清楚,我不会强求你的”。

那次通话是我头一次对他发脾气,我真的好失望,真的,总以为是自己做得不够好,你没有时间陪,我没关系,你陪你的朋友,我也不怪你,但是,起码你应该告诉我呀,这次真的好生气.

在电话里他没有说什么,他沉默着才说:“过几天写信给我,国庆一定会来广州找我”。

之后,他再也没有和我联系了,再也没有了,也许是因为他很忙吧,所以,我也不想去打扰他,有一次我打他宿舍的电话,他的同学告诉我他已经搬出宿舍很久了,为什么你搬走也不说声,为什么,你总是这样子,难道我真的不值得你在乎吗?原来自己喜欢上这样的男人,一个不懂得在乎你的人,从那刻起,我对他的感情多了一份心淡。

(三)

有时候,学样里的生活压仰让我透不气来,在班里我是文娱委员,每次搞活动都没有人愿意参加,我是个责任心较强的女孩,而自己为了不让老师对我失望,努力搞好节目,但是总是自己独自唱独角戏,有时候,我正想我那么拼命搞好班里活动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证明给老师看,或是给别人看,让我印象深刻是第一次当上文娱委员,正碰上青年晚会,班里没有人会指挥,也没有人愿意参加,只好自己亲自出马,即使我是个文娱委员,但是对音乐、跳舞之类东西都不懂,何况要我指挥,唉,每天一个人听歌反复练习,晚上还要求班上的同学练习,但是,没有人反应,有时急得我差得就哭了,跟自己说不要在同学面前哭的,不会的,不管怎样,我都会忍着,感情的事已经够让我疲惫了,现在再加上……回到宿舍也练习指挥,晚上睡觉也听着歌,作梦都梦到我练习呢,差得把我搞得精神崩溃了。最后,老天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得到“第三名”,听到时我也差得晕了,真的没想到自己会得奖呢,看到班主任的微笑,我也心安了,我终于证明给别人看了,别人做到的事,我也同样可以做到的。

(四)

多希望那时候,鹏,他能对我说声“加油哦”一句话就行了,是我最大的鼓舞,原以为自己很了解他,原以为自己理解与宽容,原以为……所有的以为只不过是以为而已,想一想,自己真的不解他,真的没有,难道是我做得不够好吗?是我太过于包容他吗?难道我从来就没有真正用心去了解他吗?不是的,是他从来就没有让我去了解过他,没有,认识他有三四年了,我竟然连在哪里都不知道,只知道是那边附近吧,我一向很尊重别人的决定的,别人不告诉我,我也不会去问的,他也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他的事、家里的事,没有,我也不好问他,除非他愿意告诉我,对他真的是一无所知……

他是个很优秀的男生,英俊的外表,我姐姐也认识他,一向她都不喜欢我和他在一起,觉得和他在一起不实际,他在韶关大学读书,现在说不定在那边已经有女朋友了,对你不闻不问。

说:“你有问过他在这边的事,是不是有女朋友了?”

我没有说什么,我从来就没有怀疑过他,我总觉得如果你真心喜欢一个人,心中是不会容下别人,不管怎样,我一直相信他,现在也是,以后也是,即使哪一天他离开了我也一样的,起码我相信他曾经是喜欢我的,从他的眼神可以看到的,是的。也许是我对他感情的执着吧,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鹏,你知道吗?你离我越来越遥远,而你的影子总伴随着我度过每一个孤独的夜。你知道吗?只有你的来信才是我生活唯一的寄托……其实,我很害怕这种无声无息地等待的,像断线的风筝一样,一去不回返了,我还是会等你的,会的,因为我爱你,因为我对你的感情的那份执着。

又到放假了,快过年了,又见到他了,这次看到他却多了一份心淡,他也没有解释过之前为什么不告诉我就走了?,搬走也不告诉我电话?这么久了也没有跟我联系了?感觉我们少了一些东西,感觉我们的感情冷淡了许多,就算我们出来走走,不久他就说有事走了,陪他的朋友,总说回去给我电话,我只是笑了一下,我知道他不会给电话我的,忙吧,所以,我把他的话当成废话,他还是没有打来,每次都是这样说的。反正我早就习惯了。

他说过,在他的心里“学业第一”这是肯定的,“朋友第二”而我呢放在第三位,我想有没有我就不知道了,我从来没有要求过他能给我什么,我希望他能多关心一下我,多在乎一下我,有时间能打个电话我,一分钟就好了,听到他的声音,就满足了,难道我这样也错了吗?过分吗?难道我真的不值得你付出吗?有时候真想放弃这段感情,觉得有点累了,我知道我自己放不下……

第一次为他做了我第一次FLASH作品,发布在网上,他也看到了,他说很感动,我为他所付出的。我只是苦笑了,是吗?第一次为他发表文章而被登出来,也许我为他付出了太多吧,就因为这样,我更怕会失去他……第一次在他面前哭过,那时,我真的是控制不住自己了,回来这么久了,我们能在一起的时间也只不过二三次,每次匆匆忙忙的,

就在他要回学校的前一晚.

在网上遇到他,每次他回到学校也没有告诉我,就是到了那天才说的,他说

“我明天要走了”。

我说:“是吗?你现在在哪里?我们现在能见一下吗?我真的很想你”

他却说:“现在心情不好,不想见面”

我听了好气……

我说:“你为什么不想一下我的感受,难道我的心情很好吗?为什么你总是这样,喜欢时就看一下,不喜欢时就丢在一边”我边打字时眼泪也不争气流了出来,最后,我们还是见了面,当我远远看到他时,我就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了,那次我哭得好伤心,也是头一次在男生的面前哭泣过,我从来不希望他看到我脆弱的一面,不想,但是,还有让他看到了,我把压仰在心底的不快痛快发泄出来。感觉舒服了许多……

第二天,他走了……

我也没有对他说什么,我更上一层楼不知道我还能对他说什么……

我是个网虫,经常泡在网吧,有时,多想能遇到他,和他聊天。真的遇到又能怎样呢,原以为难得在网上遇到他会和我聊天的,会告诉我他在这边的生活趣事,但是,每次在网上遇到他时,他总是不和我说话。

我问他“为什么不说话”

他说:“没空,我在玩牌呢!“

听了,我的心好像被人剌了一刀,难得在上网遇到,你却不懂得珍惜一下时间和我聊上几句,心凉了一下,就下线了。

后来,我想到一个方法,那就是以另一个身份和他聊天,我有两个QQ,我用一个没有用过的“冰蓝酒”,我只是想用陌生人的身份和他聊天,想了解一下他,知道他在学校的生活。那时候,他并不知道“冰蓝酒”其实就是我,他也和我聊了许多人,还挺聊得来呢,一次我问他。“为什么星期天不陪你的女朋友呢?”

他说:“我没有女朋友,一个人,也不想谈恋爱。”

“难道就没有一个女孩值得你去为她付出吗?从来就没有吗?”

"有一个是我以前的女友,已经分手二年了”

“除了以前的女友,现在就没有别的女孩为你付出过吗?”

“没有,也许是以前伤得太深吧?”

原来,我只不过是他的代替品而已,还渴望他会说还有一个女孩值得他去爱呢,可惜没有,现在终于明白,他为什么会这么不在乎我呢?鹏,你知道吗?只有你才让我落泪的,也只有你才让我伤心难过的,你知道吗?现在我的心好痛,真的……或许我真的应该放弃这段感情,放弃我一直坚信而对我刻骨铭心的爱情了。

可能我怕他以后知道了“冰蓝酒”就是我,会很失望的。后来,就告诉他,那就是我,我不想骗他,我不喜欢骗他,我从来也没有骗过他,没有!用这个QQ只是想多知道他一些事,我知道,在网上你很少和我说话。所以,后来他也没有怪我,我还是用这个QQ,只不过,不会再去问他的感情了,不会了。

(五)

这个时候我的生活出现了另一个的人,我也不知我是怎样和他走在一起的,我不知道,不知不觉中我和他在一起了,也许是因为想从不愉快中走出来吧。

后来,我也告诉鹏,现在我正和一个男生走得很近。

我问他:“你有想过我们会有将来吗?”

他说:“心里想过只是不想说出来而已”。

我说:“如果我和别人在一起,你想过不会让别人抢走吗?

他说:“只有你开心就行了”。

我开心就行了,那你能给我带来快乐与幸福吗?会吗?

最后,我说了一句话:“我们分手吧”。

我知道我伤害了他,从来就没有想过自己会伤害到他,我宁愿受伤的人是我,而不是他.

原以为自己放弃了自己会过得好些,但是,我知道我始终是无法忘记他,忘不他的。

我放弃我一直坚信5年的感情,我放弃了我对他的爱,因为我爱得好辛苦吗?以后我会后悔我现在所做得决定吗?放弃了这段感情吗?会吗?难道放弃会是我的错吗?是我的过错吗?我没有后悔过遇到他,更没有后悔过爱上他.假如,假如,假如真的有那么一天,或许我会再次选择回到他的身边.因为经不起波折的爱情,不算是真正的爱情^.

我曾试着撕碎所有的记忆,也曾试着醉倒自己,但终于明白,无论我走得多远,怎样欺骗自己,我依然忘记不了过去,因为它已经死死地刻在我心底了……

如果你问我会有什么遗憾?我会告诉你那就是我没有和他一起照过一张两人照片。这是我一直觉得遗憾的事……而现在迟了,一切都显得没有什么意义了。

那个大眼睛的女孩.txt

春节回到家,我去了镇上新开的网吧,发现那老板竟是中学同学六年的张欣。他见了我也很吃惊,亲热地叫我的小名,在最安静的角落里给我找了台机器,还不断给我拿点心,倒茶。我忙完了,去付钱给他,他执意不肯收,说学生都放假回家了,机器闲着也是闲着。我又不惯和人推让,只得罢了。

过完年又去过几次,最后一次去,镇上中学已经开学了,正是午休时候,网吧里拥满了人。他对一名学生说没机器了,那学生指着旁边空着的一台不肯走。见我进去,他把那台电脑前的书包移开,说:“刚好还剩一台,你就坐这儿吧。”我才明白他是特意留给我的,不好说破,但打搅了人家的生意,心里委实不安。

离家的前一天,我路过张欣的网吧,进去同他道别。他忙忙地收拾东西,说要请我吃饭。我想了想说:“这样吧,我爸妈今天都不在家,中午你去我家,我们自己做饭吃,也算我谢谢你。你看好不好?”

他答应了,中午早早地来到我家。我其实不会做饭,菜都是他做的,我只负责煮饭,还煮得焦头糊脑的。他看着碗里黄乎乎的米饭,取笑我将来肯定嫁不出去。我说不怕,我已经预订了一个终身厨师了,又问他:“你呢?没见你女朋友?”

他笑笑说:“她还不知在哪里呢。”

我调侃他:“你可要加油啊,好多同学都结婚了吧?有很多孩子都能打酱油啦。”

他只是微微笑着,突然说:“燕子,你知不知道我一直都很喜欢你……”

他说得很快,见我有些怔怔的,忙说:“你别生气,我没别的意思,只是想告诉你让你知道。”

我茫然地说:“我一点儿也不知道。”

他说:“你怎么会知道呢,我从没跟人说过。你知道我最初注意到你是什么时候吗?”

我摇头。他不再看我,转过脸去,慢慢地说给我听。

“还是读初三的时候。你那时候好小啊,不爱说话,特别老实,班里就跟没你这个人似的。我跟你不一样,完全是个坏孩子,成天逃课喝酒打架,老师们都很恨我。有一回跟班主任吵架,他恼了,拿红笔在我脸上画了个叉。刚好这时候,我妈妈来学校看我。她在教室外面喊我的名字,我躲到门后面不敢出来,急得快哭了。

“好像大家都在看我的笑话。可是后来你出去了。你告诉我妈妈,我跟校长一块儿出去办事了,下午才能回来。你还说我成绩好,跟老师同学的关系都很好,请她不要担心,最后你还让她多注意身体。我妈妈一直记得你,一直夸那个大眼睛的小姑娘懂事。

“后来你回来经过我身边时,你看了我一眼。我永远都不能忘掉你当时的眼神。在那之前别人看我,眼睛里都是厌恶,痛心,或者根本把我从视线里过滤掉。从来没有人用这样充满怜悯的透亮的眼神看我。那天剩余的时间,我都在一遍遍回味你当时的眼神,胸口就好像空了一样。这样的眼神让我很羞愧,很委屈,可又很温暖。那天晚上我没有去上自习,在寝室里悄悄哭了一个晚上。

“大概谁也料不到张欣后来能考上高中。我是被所有老师都判了死刑的。因为我想将来能和你一起走。上高中时我读理,你读文,上大学我读专,你读本,毕业了你留在北京,我到南方闯了一年,回来开了这家网吧,最终也没能跟你走一样的路。

“我后来也在想,也许你当时只是无意地看了我一眼,也许你看我的时候也带着嫌恶,可是印象里你的眼神已经在我心里打上烙印,再也淡不下去了。如果不是你当初看我那一眼,我现在不知坏成什么样子了。

“知道再说什么都是枉然了,可还是想找个机会说给你听。现在你一切都平安顺利,又有了疼你爱你的人,所以我可以说出来了。以后我会找一个大眼睛的女孩子,娶她,疼她,也许还会慢慢爱上她……”

我的泪慢慢涌上来了。青涩少年时,说过的话和走过的路,于我,都已不复记住。许多岁月水样地流过,那个小女生从来不知道,她一生中千千万万次有意无意的注目中,有那么一次,唤回了一个在大风中忘却归路的小男生,并且让他在心里,将她一揣就是许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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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花开花不语

作者:凌霜降 文章来源:《青年文摘(红版)》2005年第6期 点击数:6693 更新时间:2005-6-18

十五岁那年,文静乖巧的我有了自己的秘密,看着自己柳枝一样细软开来的腰身,以及春笋破土一样的胸部,这让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像春寒料峭中想要开放的蔷薇花。

我开始察觉到男生躲闪着的却追随着我背影的目光。同桌小米说你应该骄傲,全校没有一个女生的身材比你更好了。但我却是惶恐的,那些目光非但没有让我骄傲,反而让我无所适从。

而杨磊的目光正是我浑身不自在的主因,我开始不再理会他向我借东西的每一句话。无论他说什么,我都只用“哦”一个字来回答他。我含着胸走在校道上,杨磊常常从后面跑过来,或者不跑,而是骑着他的自行车,从我身边飞驰而过,此刻的我会惊恐地听到杨磊说:叶蔷薇抬头站直,我居然还会“哦”一声然后条件反射地站得笔直。然后我会听到杨磊爽朗而大声的笑,那种笑声在校道上的枝叶间缠缠绕绕,让我的心忽然生出了一些无名的忧伤,甚至会感觉天就要暗淡下来了。那些日子,发现青春真的很长很长,讨厌自己为什么还没有长大到能够接受变化,长大到可以骄傲小米所说的“骄傲”。

杨磊与我同班,就坐在我的后面,他总喜欢向我借一些橡皮铅笔什么的。小米说我看杨磊一定是对你有意思,我对小米的话一点也没有兴趣,我宁愿趴在桌子上看窗外的飞鸟,我整天都在做一个这样的梦,梦见自己是一只自由的白鸟,我可以飞,很自由地飞。但我知道自己不是白鸟,只是一个相貌很普通的女孩子。没有快乐,感觉不到幸福,这样的青春让人窒息。其实对于一个原本就内向的人来说,美丽或者张扬都是一种无形的伤害。这一个认识让我更加沮丧。

而这时,我收到了人生的第一封情书。那是隔壁班的一个男生,名声像他的文笔一样差,他提到了喜欢我的理由时说道,因为你的胸很大。

我看着这七个字,感觉自己的血液全都涌上了脑袋,我不知道我的脸是不是红得特别的可怕,我只知道有一种无以言喻的羞辱令我浑身颤抖,甚至没有办法思考。

我忘记了自己是不是还因为这种羞辱的感觉而哭着,我跑出了教室,在走廊里撞倒了谁我不知道,我几乎是手脚并用,混乱而准确地把那封信扔到那个男生的脸上,然后甩给他一个耳光,或者因为我的力量太大的关系,那已经不能算单纯的耳光,而是一个拳头。

那个男生好像被我打得流了血,我的泪水让我的视线模糊得可怕,几乎是跌跌撞撞着跑离了那里。那个让我感觉耻辱的黄昏,我蹲在教学楼下的球场阶梯上哭泣。空旷的球场上,我听到自己回荡着的抽咽声,还能听到我大颗大颗的泪水滴落在水泥地上的响声。这让我感觉自己孤独而又悲凉。

这有什么好哭的,你是很丰满呀,我也很喜欢。我猛地从泪水中抬头,居然看到了杨磊。我瞪着他,用一种耻辱的、可怕的,或者还充满了憎恨的眼光看他。他没有再说话,脸是红的,也在瞪着我,我读不懂他的眼里是什么样的情绪,但我想我眼里的目光一定是充满了一种厌恶的愤怒的火光。我直直地瞪着杨磊,忽然发现此刻的他跟那个写信给我的男生没有什么两样。我慢慢地站起来,不再瞪着他,我感觉自己很冷,很空,像一具丢失了灵魂的躯体。我轻飘飘地经过杨磊的身边,踩着荒凉的夕阳,是的,我是这样的空洞伤心。

我去找来了一条长长的白色棉布,缠紧了我那像我的伤心一样疯狂生长的胸部,这让我的十七岁中全是疼痛的记忆。因为打人事件,我在学校里很是出名,而对此的直接表现,除开那条让我无限疼痛的白色棉布,就是一种沉默。我甚至不和小米聊天了。对于她的话,我甚至开始用“哦”来回应。而对于杨磊,我连“哦”也不用。我想我会在沉默中死去。沉默的、疼痛的,有很多说不出的忧伤时光里,那一条同样沉默同样疼痛悲伤的白色棉布牵着我同样疼痛的青春陪着我走到了高三。一切如白驹过隙,我却感觉无限漫长。

还有43天就高考了,而我最后一次模拟考试居然连本科线都没有上。可想我是怎样的忧伤,放学后我没有回家,一个人在河边独自流泪,其实也只是想一个人静静。身后却有人焦急地喊叶蔷薇你不要做傻事啊。我一惊,真的就失足掉进了冰冷的河水里。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自己离死亡已经很近,我甚至不去挣扎。河水开始变得很蓝,透明清澈纯净的蓝,让我想永远这样冰冷地睡过去。

等我醒过来,看到杨磊在滴水的头发,还有他潮湿的目光。

因为那样压抑的冰冷的哭泣,我几乎不记得后来是怎么回到家的。

半年后的大学校园里,我丢弃了那一条已经不再洁白的棉布,我离那个偏僻的小镇已经很远很远了,这个城市里的女孩子,全都妖娆美丽得像怒放的玫瑰。这个城市里,有很多更漂亮的内衣小店,有很多与我同龄的女孩常常很快乐地从里面走出来,我开始成为其中的一个。

再次碰见杨磊是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早晨,他站在我的对面,用无比真诚的眼神看着我说:叶蔷薇,你很美丽,真的。

我忽然泪流满面,为这一句话,也为那一些蔷薇花开却沉默不语的少年时光

那一点粉红.txt

何罗威:男,1979年生,双鱼座,高一时酷爱文学,后来突然对医学颇感兴趣,考入A医科大学,现工作于B中心医院。

齐心怡:女,狮子座,1980年生,喜欢听张信哲的歌,天生丽质,又很温柔善良,命中注定是位白衣天使。

蒋唯真:女,双鱼座,1980年生,自高一起爱上美术,后考入C美院,现为D广告公司特约美术师,自由画家。

两个人,在爱情的国度里,就像天空中的云,可以变幻成任何形状。但若是多出一人,那样,爱情就像自由飞翔的燕子,前方,是未知与疑惑。

名牌医大毕业的何罗威,离开了长江边上那座小城,离开了温暖的家。他和医大校友,学护理的齐心怡一起来到这座长江入海口处的大都市。心怡是罗威医大时的女朋友。他们很快便在一所中心医院找到了工作。从那天起,在工作场合心怡总会第一个面带微笑地对罗威说:“何医生早!”或是,“何医生好!”罗威也会高兴地回上一句:“齐hushi好!”有时候还会加上一句:“齐hushi今早收到鲜花了吗?”心怡对罗威的这些问话只用一个微笑表达收到。或是一句:“我只喜欢喝‘左岸咖啡’!”说话时心怡那一个温柔的眼神,已经告诉所有人,今晚,这座充满梦想与浪漫的城市里,又会多出一对在咖啡屋里漫谈爱情的情侣。

这座城市的晚风很柔,霓虹很绚。

在同事们羡慕的目光里,罗威进入了淡粉色的回忆。医大校园里,罗威一身休闲的“班尼路服饰”。罗威和心怡第一次见面是在一排合欢旁边。心怡对罗威是一见钟情。罗威对眼前这个一身淡蓝色连衣裙,文静可爱的女孩也有一丝好感。那天晚上,在室友的鼓励下,罗威给心怡打了电话。电话里罗威却半天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终于罗威说约心怡明天吃饭。心怡同意了。

医大校园里餐厅倒是不少,东西南三处有三个都很不错的餐厅。几天里罗威和心怡的身影多次出现在各个餐厅。罗威和心怡谈了好多。罗威说他喜欢休闲服饰,尤其喜欢班尼路品牌。他喜欢喝“统一蜜桃多”,喜欢咖啡,不喜欢喝酒,非常讨厌吸烟。心怡说她喜欢淡蓝色,喜欢听张信哲的《找钥匙》,喜欢有绅士风度的大男孩,还喜欢玫瑰红的钱包。

时间没过多久,罗威和心怡牵手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已成了一道自然的风景。只是朋友们说罗威有点变了,他穿起了“红豆西服”,穿起了“七匹狼皮鞋”。然而有一天,罗威又穿上了自己很喜欢的“班尼路风衣”。在他和心怡去餐厅的路上,心怡略带生气又似开玩笑地说:“罗威,你怎么又穿成这样啊?小心我会爱上其他西装革履的男孩哦!”话虽这么说,但心怡牵罗威的手却越来越紧。“罗威,告诉我,你有没有过初恋?”“现在不是初恋吗?”罗威很快地回答。“我是说以前!”“没,没有!”“好,我也是初恋哦!”心怡一个幸福的微笑后,把头轻轻地依偎在罗威的肩上。

明亮的诊室里,罗威一人翻动着一本淡粉色笔记本。突然有人敲门。“请进!”罗威从回忆中醒来,似乎还有一丝甜蜜挂在嘴角。“何医生,齐hushi在值班室晕倒了!”“什么?”罗威一阵心悸,脸上变得忧虑。推门急匆匆地走出去。心怡已被抬到了病房。罗威跑进去。“何医生,看看齐hushi怎么了?”几个同班的hushi对罗威说。“心怡,心怡,你这是……?”这是罗威第一次在医院里这样叫。这时心怡已经醒过来。“没事,没事的,也许是工作劳累了吧!罗威,我没事的。”罗威给心怡做了常规检查,又看了好久心怡的脸色,最后在确认心怡没事后,轻轻地在心怡的额头吻了一下,便离开了病房。这一吻使旁边的hushi们好是尴尬,而心怡却露出了甜蜜的微笑。

离开心怡的病房,罗威正了一下胸前的听诊器,然后低着头朝诊室走去。似乎是刚刚的那个吻,让罗威想起了三年前的一幕。

那是罗威和心怡相爱后的第一个六月。医大校园里的合欢开花了。“罗威,我们是在这里相识的吧!好快啊,合欢都开花了!”树边的长椅上,心怡小鸟依人似的落在罗威的肩上。“心怡,你知道这叫做什么花吗?”罗威抚摸着心怡的手。“哈,合欢花!”“不对!”“开玩笑的啦!我昨晚亲自查的《现代汉语词典》,它的名字叫马缨花。”心怡很温柔的眼神又一次对着罗威的眼睛,希望能得到他甜蜜的表扬。“是的,是叫马缨花!”罗威沉默了一会儿。“我好喜欢粉红色啊!倘若有本爱情词典,那我只能是一只甲壳虫,无情却温柔地爬过忧伤的凹凸。我不知是何时知道的你的名字!”罗威看着马缨花自语。“啊,你好有才气啊!应该写诗,当个诗人。”心怡此刻定是心花怒放,不然不会把头在罗威的怀里埋得更深。“罗威,你低下头来看我,我的脸就是你喜欢的粉红色啊!”罗威和心怡亲吻在一起。马缨花那特有的美丽花丝在微风中变得缥缈,却更加幻美。罗威和心怡的情丝则在他们亲吻的嘴边静静地流淌。

罗威慢慢地走着,就在去往他诊室的那个楼梯口,突然和一个背着包包穿休闲服饰的女孩撞在一起。罗威抬起头,说了一声:“对不起!”然而,就在这三个字脱口的短暂时间里,罗威认出了她:“你是蒋唯真!”

“你是何罗威!”

“怎么会这么巧!怎么……来,老同学,到我诊室说话。”罗威一脸意外又惊喜的表情。他把这个时尚靓丽的女孩带到诊室。

“请坐!”罗威很是绅士风度。

“好的,谢谢!罗威,不,何医生,你现在一切都好?”

“好,你还好吧!来!喝水!”

“谢谢,罗威,你现在一定是个出色的医生了,怎么还想那些往事?”唯真把目光移到桌子上那本有些破旧的粉红色笔记本上。

“这个,这!”罗威支吾着。两个人都很不自然。

“何医生,我是来看医生的,我最近胃口不大好。这是我的名片,很高兴在这里又能见到你。但我要看医生了,走了,再见!”蒋唯真说完,轻轻地推开门走了。

“我,我不是医生?”罗威看着手中带芳香的名片:“蒋唯真,D广告公司特约美术师,自由画家。电话138……”“看来她现在不错啊!浪漫的双鱼注定是艺术的人生!”罗威自语,把那本粉红的笔记本又锁进抽屉。

第二天下午,罗威又换上休闲装,按照名片上的地址找到了唯真的工作室。在工作室里,唯真给罗威冲了杯咖啡,而罗威却没有像以前那样谈论咖啡的话题。他不停地夸赞唯真。唯真也夸赞着罗威。她说罗威是个天才,学什么都那么出色。在唯真夸赞罗威的时候,罗威发现了两块很特别的调色板。一块上面是粉红色颜料,一块是红白分明的。唯真说以前她喜欢那种颜色相互混合的感觉,现在她喜欢颜色明显分隔的美感。晚上罗威要请唯真出去吃饭。唯真说有事,没有答应。罗威在霓虹灯亮起的时候离开了唯真的工作室。离开时,罗威突然觉得外面那些光怪陆离的霓虹灯很刺眼。

“罗威,你送的玫瑰好漂亮,但以后不要再买了。爱情不仅仅是浪漫。走!我们去买西装。你现在好绅士。”心怡和罗威去了商场。

“这件不错!你试试!”心怡精心地给罗威挑选着西服。

“是吗?真的不错!”

这时,一个女孩背着包包拿着一台数码相机在不远处正给一幅广告拍照。

“蒋唯真!”罗威喊了一声。那女孩真的是她。她回了下头。罗威走过去。

“唯真,你在……?”

“哦,我在给这家公司做图案,来拍个回去做改进的。”

“哦!你真的很出色!”罗威微笑着夸赞唯真。

“罗威,你在做什么?”心怡朝着罗威喊。心怡平时很文静的,可这次。

“她是谁?”

“老同学!”

“老同学?你好关心人家啊!”心怡说完就走掉了。

这天晚上,罗威一个人走在繁华的街道上。看霓虹的变幻,听江水的来去。罗威不停地给心怡打电话,可心怡关掉了手机。突然罗威又想起了那张名片。他给蒋唯真打通了电话,约她出来说话。唯真答应了。

在一家外国人开的酒吧里,罗威和唯真相互注视着。看着看着,唯真想起了高中时的那朵马缨花。唯真的脸色变得粉红。喝着喝着,罗威想起那和唯真一起喝“统一蜜桃多”;一起穿“班尼路休闲装”;一起听梁咏琪卡带的时光。还有唯真当年的那件最好看的粉红色班尼路风衣。一口口的啤酒喝下去,罗威想起了好多关于休闲关于粉红关于他和唯真的往事。罗威喝了很多,但他真的不知道自己分明不喜欢喝酒,却为什么还要喝。

“罗威,你醉了!我送你回去吧!”

“不!我没有!唯真,你还记得高三时那个晚课上我写在一片银杏叶上送你的三个字吗?”

“走!我得送你回去了!”

“唯真,要是我学了文学,那我们就可以……”

在罗威自己的一间公寓里,唯真把他扶在床上,而自己却躺在沙发上。

“唯真,卡带是可以收藏的,但爱情却不可以收藏!我现在才明白!”罗威说着说着就睡去了。而唯真却怎么也睡不着,她想了好多。

第二天早上,罗威醒来发现唯真躺在沙发上,用一双疲惫的眼睛看着他。唯真走过来,坐在床边。

“罗威,你知道吗?我曾经试图去爱上那个爱我的画家。但我无法像倒掉一瓶颜料一样彻底把你忘记。所以我伤害了他。”唯真这时已经把脸贴在了罗威的胸前。

“不,不行!唯真,我……”罗威略微向后闪躲。

“你要知道,那画家比你优越得多!”唯真流泪了!说完,她拿起包包走了!

就在这个早上,心怡在罗威的诊室里发现了这样一页有些破旧的信。它是高中时,罗威写给唯真的情信。很像一首诗,又证明了罗威的才气。

回来!回去!

高三·一班的教室就像一个束缚思想的牢笼,

可为什么逃出来的只有我一个。

那另一个坐在教室里,望着你的我大声地朝着逃出去的我喊:

回来!回来!

纵然我的前方有一座美丽的城堡,

纵然那城堡里有着多么豪奢的爱情,

只要你站在一座村庄的路口,

有那清澈明亮的眼睛向远方望上一眼,

那个逃出去的我便会下定决心:

回去!回去!

致唯真

罗威上

心怡把信纸放在桌子上,然后,看了一眼那淡粉色的笔记本。

这时罗威的电话响了。“喂,你好!”

电话那头:“喂!是罗威吗?你快回来,我在医院里!”

“好,我回去!”罗威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坐计乘车回去了。

当罗威走进诊室后,发现心怡一个人在哭。桌子上是那张原来夹在笔记本中的信。心怡似乎没有生气,她说了一句:“你真的很有才气!”然后就紧紧地抱住了罗威。

“你为什么没有学文学?”心怡抱着罗威问。

这时有人敲门。“请进!”

是唯真,她背着包包,手里还提着旅行箱。

“你们都在!罗威,我的工作完成了。我要去下一个城市了。希望你们快乐!”

唯真看到了那页信:“那是五年前的事,那时我没有收下你的信。因为你没有选择文学。现在我要要回我的东西。它是属于我的!”

罗威拾起那封信,就像拾起一块巨石一样,他感到很吃力。那里面有他的一个像文学一样美丽的梦。唯真从他手里拿过信。就这样,罗威的梦碎了,碎在另一个美丽的梦里。罗威就要哭了。唯真说:“我画了一幅画送你们。就当作你们以后的结婚礼物吧!”说完,唯真微笑着走了。

罗威和心怡安静了一会儿,然后紧抱在一起热吻起来。

“何罗威,告诉我,你和蒋唯真的关系不是爱情,对吗?”心怡绯红着脸颊倒在罗威的怀里问。

不久之后,又是一个合欢开花的时节,罗威和心怡结婚了。新房里满屋的壁纸都是那似在空中飘飞的马缨花。罗威亲吻着心怡的(禁止),品尝着那一点粉红,渐渐地进入了(禁止)。难道他真的能忘掉记忆中的种种粉红吗?激情过后,罗威卧在心怡的怀里,安静地睡了。

在罗威的诊室里,静静地放着唯真送给他们的画——一幅没有叶子,没有枝干,只有朵朵马缨花的油画。然而,每一朵都在它应该的位置,像是在依偎着什么,却又缺少了依靠。

『爱情想要找到依偎的他,却又无法真正地找到依靠。唯真去别的城市或是山村寻找美了。只希望罗威和心怡能够幸福。』

你的爱情剧,我是配角.txt

你的爱情剧,我是配角

作者:于筱筑 文章来源:《都市心情》2005年第5期 点击数:5961 更新时间:2005-6-25

你不是看大家都有了男朋友而愤世嫉俗

自从我在宿舍里养了三条金鱼,三盆羊齿,四只小白鼠,还有一只小波斯狗之后,同宿舍的姐妹们便开始用奇异的眼光打量我了。她们说,小汐,你不是有什么问题想不开吧?一天半夜,阿卡甚至爬到我的床上,小汐,你不是看大家都有了男朋友而愤世嫉俗吧?天啊,你看那两只小白鼠,他们的眼睛是绿的。太可怕了。

我不说话,可是我一个晚上睡得不好。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气冲冲地跑到男生508宿舍,很大声很大声地对正在打游戏的顾征忧说,我受够了!请把你的小白鼠拿回去。我话还没来得及说完,就被顾征忧像抓小(又鸟)一样提了出来。

走廊上他皱着眉头撅着嘴跟我说,你小声点嘛。

我们宿舍的人都怀疑我是不是患了爱情饥渴症了,你要我怎么办嘛。

顾怔忧沉默了一小会儿。你再坚持一两天,我一定想办法。

我气冲冲地走了。我老是看不得他在我面前装出很委屈的样子。

一定要顾征忧把问题解决掉

这已经是我第四次很不雅地冲上男生楼了。每次我气冲冲地走在通向男生楼的小石子路上时我都在恨恨地想,这次我一定要顾征忧把我的问题给解决掉!每次我气冲冲地走在通往自己宿舍的同一条小石子路上时,我也在恨恨地想,哼,下一次我一定要顾征忧把这个问题给解决掉!一定要!

可现在,我还没有把问题给解决掉。我很气恼。这一次我终于问顾征忧怎么不拿去给他女朋友照顾。他沮丧着脸说,你又不是不知道她有洁癖。

他老是喜欢在我面前扮可怜。我老是一次又一次地上他的圈套。

顾征忧。医学院闻名全校的帅哥之一。十二分注意爱护自己的形象。天生爱心泛滥。

为了不让同宿舍哥们笑话,把他养的小动物小植物全部寄养在我蔺海汐这里。

我坐在阿卡的床上吃顾征忧拿给我的蓝罐曲奇。一边很阿Q地安慰自己,其实顾征忧是一个很善良的人。我也只是帮他养养小花草小老鼠什么的,我还可以得到许多好处。

晚上,宿舍召开动员大会。阿卡第一个问我,蔺海汐同学,请问你择偶的标准是什么?我脱口而出,善良。话一出口,我的脸立马开始发烫。天啊,死阿卡,你在问我什么!

顾征忧,你不能怪我了。如果我再不把你的小花小草小老鼠什么还给你,我就要疯了。

好久没看到 让我感动的男生了

顾征忧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辆摩托车,在楼下大声叫我。我在阿卡面前捋捋头发甩甩头,然后出去了。阿卡停止了对曲奇的咀嚼,瞪大了眼睛看着我。我在下楼的时候听到阿卡的尖叫,到楼下了看到整层楼的女生都在阳台上探出头。

我上了顾征忧的车。他把装老鼠的笼子挂着前面,把狗塞到我怀里。然后,车轰轰就启动了。我觉得骄傲极了。

兜了半天。在我的催促下,他把狗给了在街心花园散步的一个老太太。

老鼠呢。我问。

他看了看老鼠,再看看我,咬咬牙,我们把它拿到山上去,放了吧。

天边开始有火烧云的时候,我和顾征忧才到了大夫山。他在一个山坡上停下来,他把小白鼠一只一只拿出来,小乖,以后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啊。

我突然觉得挺感动的。已经好久,我没有看到可以让我感动的男生了。

回学校的路上,顾征忧把车开得很慢。一点都不像开始风驰电掣的样子。我闻到他身上很淡的柠檬味道。他突然把车停下来,转过头问我,小汐,你说,它们会被猫头鹰抓去吗。

青春仿佛 从我遇到你才开始

我抱着一只硕大的毛公仔走进宿舍的时候,阿卡扯着我问怎么认识顾征忧的。我笑着不说话。然后她很谄媚地说,这大白鼠公仔一定是顾征忧送的吧。可爱的,美丽的,今天晚上可不可以先借我抱一晚上?

休想!我一把把公仔抢过来,爬到自己床上。她不知道,这是我第一次开口找顾征忧要东西啊,还是我骗来的。我和他一起从山上回来的时候,他突然说要回去找街心花园那个老太太,问问她以后可以去看看他的小狗吗。

回来的时候,天已经很黑了。我跟顾征忧说,你那么喜欢小动物,你可以买一个毛公仔啊,我帮你养。

在他刚刚失去心爱的小东西的时候,他很快就答应我了。

我跟公仔喷了很多Givenchy小熊宝宝的香水。晚上我抱着公仔睡的时候,我做了一个很美丽的梦。我梦见顾征忧穿着今天穿的那件很好看的黑色夹克,在蔚蓝的大海边给我搭建了一整个蔷薇花园。醒过来的时候,眼角是湿的。

小熊宝宝。Givenchy收购童装公司后推出的第一款淡香。让我们觉得可以永远不长大。青春仿佛从我遇到你才开始的。

这是一件很滑稽的事

北京路贴出大大的杨千女华演唱会广告的时候,是快立春了。我一个人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六年前,她还是各大颁奖礼的配角。一直隐忍,一直努力,终于能够在乐坛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MD里一直在放她的《小城大事》。快放假了,顾征忧应该和他女朋友在一起吧。准备期末考之后,我就没有见过他了。

以前每个双周的周末,他就会来找我一起去看我们一起养的小狗。

阿卡有一次在校门口撞见我们,她曾经还打趣我们说我们是狗爸爸和狗妈妈。

灯厢里白炽灯亮起来,有人拍拍我的肩膀。转头,看到一双很熟悉的眼睛。我笑一笑。

顾征忧,陪女朋友逛街呐?

他也很阳光地笑。是啊,累死我啦。其实我早听说他女朋友很漂亮。她穿樱桃红的毛衣,棕色的麂皮靴子。头发卷卷的,皮肤吹弹可破。她也冲我笑。

我不能丢了自尊啊,于是我说,我要回学校啦,你们愉快!

我一转头,发现了一件更让我难堪的事。我看到瞪大了眼睛的阿卡。我慌忙叫她,可是来不及了。她跑上前扯住了顾征忧的衣袖,你怎么能这么对我们小汐呢?

我又扯住阿卡,连声说,不是的,不是的。阿卡,回去我再和你说啊。

我突然发现,这是一件很滑稽的事。

这是我的心,你能感觉到么

我约了顾征忧去吃水果捞。我想跟他解释,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沉默了半天。顾征忧说,我跟你讲个笑话吧。昨天我们考解剖学,有一个男生喜欢了一个女生很久。他跟导师争取到了和她一组的机会,他们搭档得很好,最后,那个男生拿出一颗心说,这是我的心,你能感觉到吗?然后顾征忧笑起来。

我没有笑。我笑不出来。

我说,顾征忧,昨天我室友误会了。因为我们老一起出去看你的小狗,所以她误会了。

他突然说,也是你的小狗。狗妈妈。

他的眼睛亮亮的。那一瞬间,我真的觉得他是一个很善良很善良的男生。

我总是说到做不到。昨天回去后,我想再也不要见他了。他让我经历这么尴尬的事。可是我老是一次又一次地上当。

他说,你怎么还不笑呢。他看着我,然后拿出两张杨千桦的演唱会门票。他说,我请你看演唱会吧。狗妈妈。你帮我照顾了小狗那么久。

顾征忧,这是我的心,你能感觉到么?

只是让我懂得了爱

1月29号晚上。我准备了很久。我穿上了我最漂亮的衣服,我甚至连内衣都换了新的。我在镜子面前坐了一个多小时。我收拾好了一切,还有三个多小时,我在心里一遍一遍念着某某某的名字。我收拾好了一切,可我觉得我还是不够漂亮。我还是觉得配不上你。顾征忧。

1月29号晚上。天河体育馆。杨千女华在内地的第一场演唱会,我人生里去看的第一场演唱会。整个气氛是那么地热烈,千万人一起挥舞着手里的荧光棒。她在台上说起她以前的心酸,她说起她对一个人的喜欢,她唱少女的祈祷,她说她以前总是当配角。

最后跟她一起唱《小城大事》的时候,我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下来。

1月29号晚上。我想我永远记得这一天。

我和顾征忧,7岁的时候相识。那个时候所有人就都喜欢他,我只是个不逗人喜欢的小丑姑娘。10岁的时候,他家搬进最奢华的帝景别墅,我住在不远处的小院子里。15岁,他的数学成绩是97分,我的成绩是67分。18岁,他换了第五个女朋友。20岁的今天,1月29号晚上,我们一起看了一场演唱会。之后11点的飞机将带他去法国就读全世界有名的坎城医学院。

不管我怎么努力,我永远不可以越过我和他之间的距离。

顾征忧,为什么我的眼睛好像要流泪的样子。

顾征忧,从认识你的那一天我就知道。有些人,在另一些人的生命里,永远都只能是配角。

顾征忧,只是让我懂得了爱。他别的什么东西,都没有使我得到。也许一切都会好转的,等到我把他当成漂亮回忆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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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我,是两个爱的弧凑成的圆

作者:碧连涛 文章来源:红袖添香 点击数:1941 更新时间:2004-10-2

冰山的雪花落下,高天的流云飄過,而你,你却隱藏不见?任我呼喊,任我干渴,你在哪里?孤独道路我走過,苍凉岁月我穿越,而你,任随我呼唤,你不应答,难道是你代替了我?

人的生命是一条流动的河,你知道我什么总在流浪?那是因为有永恒大海,是否你也愿意像我一样回归呢?忘不了多少次流泪,多少回欢呼赞美,为愛激荡。

这神秘的爱是怎么回事?是什么东西带来了这种最难以捉摸的魔法?我曾多少次在灵魂里宣言,你是我唯一的爱,是唯一能使得我灵魂完整的人。

太阳一点点地沉入了冰山海湾,夜幕中的海,好象一个若大的黑洞,随时准备吞噬一切生灵,唯我仁立于冷夜寒风,遥望海岸地平线,盼你乘风踏云来,和我一起摘下天上所有的星星,筑垒一座金字塔,塔里有棵树,盛开着血红的玫瑰花朵,还有二颗护守花朵的心。每一个夜里,依偎在你的怀里,与你在塔顶看月亮,你携着我的手,风,托起你我的身体,漫游爱的宇宙。

可你在哪里?我不停地问,一直在时光中奔跑,寻觅梦里你熟悉背影,只有在梦里,才能靠近你,面对着我,怕我看到你悲伤的眼泪;你愿意把眼泪抛向大海,也不让我看到你忧愁的眼神;孤独也好,受伤也罢,自己扛着,在多少个寂寞黝黑深夜,独自舔着自己的伤口。

远方的星听得见,除了你之外,全世界的人都听说,我把心情说得那样亦裸,等待着你把我从情感牢狱中解救,找到回归的路途。我一次又一次的告诉自己,外面的天空很美丽,一次又一次的鼓励自己,去感受外面雨后的清晰。然而,我象个虔诚卫兵,在寂寞空谷恪守我的灵魂。

春天来了。

燕子飞落在我的肩膀,对我说:“姑娘,去年你拜托我的事情,我尽心尽力去做了,虽然不能给予你圆满的回答,但希望之光在不远处等着你。”

我浑浊、茫然的眼神,瞬间满怀希望,爱怜地轻抚着燕子为我奔波,被风雨淋湿的羽毛:“燕子,真感谢你,快告诉我,你找到他了吗?他在哪里?”

燕子的翅膀象双温暖的手,似想以它的温融化解我沉淀的忧伤惆怅:“姑娘,每天,他对着清晨第一缕霞光祈祷,祈祷太阳把所有的光和热照耀着他心爱的人,寄语白云,为他寻觅他心爱的人的芳踪。”

“燕子,我不知道他在何方,爱拉近距离,虽然我身处荒山野谷,在阳光下,在晚暮的钟声,甚至在幽静深夜,我的血脉都感受到爱的热流,就是这股热流为我驱逐冰寒。”

“姑娘,因为爱,他的心似清泉碧水,可使沙漠变得肥沃,荒芜变成了绿野,铁树为他开花,紫罗兰为他闭上双眸,泪水,把紫色花瓣染白。”

“可是,燕子,春的精灵,可唤醒沉睡在深穴的巨蟒,融化深雪,埋藏在地下的种子发芽,干枯的枝桠长出嫩叶,我多么希望,春的到来也能够给我平添生命的气息,我可以改变自己,却无法逃脱上帝对我命运的安排。”

燕子又用它的花翅膀,抚摸着我的靥颜:“姑娘,别忧怨,天若有情天亦老,满山的绿叶,为你传情,哪天你离开了,那也只是你的身体,你的灵魂是永恒的,在他的心里。”

“不,燕子,当上帝要收回我生命的同时,也收回了我爱的权力,我又何苦让他为我望月断魂呢,况且,尽管我夜夜在梦里与他两情相依,可却不知道他在哪,叫什么名字,他的容颜在梦里我见过千百回,然而,在茫茫的人海里,却不曾一遇,也许这一切只是个梦。”

“姑娘,你的爱化为风,化为雨,午夜里,挂在绿叶上的那滴甘露,都是你今生今世未了的情缘,他能躲过风和雨吗?只要他的舌头还是湿的,他的掌头还是握着的,他不会放弃对你的爱,这世上有只为你而痴的痴者。”

“燕子,全世界我只希望他来爱我,只有他的爱才能让我的生命变得美丽,我在期盼,头上的绿叶把我与他笼罩,灵魂在山林中,是风与叶子的相会,爱的天使绕着我们翩跹。”

爱,使整个世界美丽精彩,充满希望,可我爱的人你在哪里呢?虽然燕子知道你在哪里,那是燕子有翅膀,而我没有。

夏日惊雷,震撼心弦,倾盆大雨,我听到神奇的声音,心灵又听到了往日传闻,它看到了使我失眠之夜的作品,阐明了我一生一世的感情,对它泄露了今生与来世的秘密。

你听到这个秘密了吗?如果你听到,就快来拯救我吧,虽然是在淡夏烈日之下,我的身体还是冰冷的,灿烂的阳光无法映红我苍白的脸,山上的瀑布也不能滋润我干裂的双唇,穿梭在林间的鸟儿尽情为我歌唱,也难解我紧锁的双眉,满山的果树开满的了花,蜂蝶翩翩起舞,只为我一个笑颜,可却我冷若冰霜。

那个在梦里见过千百回的你,听见了吗?如果在梦里,听到有人喊你的名字,那是我在呼唤你。

喜鹊穿过雨林,我向飞来,它那美丽的翅膀不停在我面前闪扑,想拂去我脸的愁容。

喜鹊的目光里充满了疼爱:“真是傻姑娘,难道你一定要找到那个梦里的他,不断的寻觅,这样苦苦的等候吗?”

“是的,喜鹊,只有他才是填补我生命缺口的人,只有他的指尖才能弹响我的心弦,只有他的唇,才能唱出我生命之歌,只有他的怀抱,才是我停靠憩息的港湾,喜鹊,快告诉我,你帮我找到他了吗?”

“姑娘,天大地大,茫茫人海何处寻?我飞过高山,越过海峡,寄语林中百鸟,花中蜂蝶,然而,你梦中的人儿,关于他的音讯如海底沉沙,对不起,姑娘,我让你失望了。”

“哦,喜鹊,这也难怪,他的模样,他的笑容,他的眼神,一举一动,我又何曾见过?梦里寻他百度,也许是上辈子我与他有缘,今生无缘,再续得等到来世。”

“姑娘,大千世界,滚滚红尘,你真是个傻姑娘,为了一个梦里的人,朝思暮想,愁容卷红颜。”

“喜鹊,如果你在海的彼岸那边,见到有一个象我一样固守心灵梦想的人,我想他就是我要等的人,如果在静谧的夜里,你听到他说,他愿意把心中的爱酿成琼浆,撒在玫瑰花上,让花儿开得象血一样红,他要拿着花儿,在明月下,向他所爱的女人倾诉衷怀,那他一定是我要找的人。”

“哦,姑娘,你爱的人与你远隔千山万水,不过只要你爱的种子落在他的心田,他会让花蕊开得繁花似锦,他对你的爱,爱的气息,芳香醉人,高耸青杉、翠柏,是爱的见证。”

“喜鹊,这份爱任他挥霍,惊雷给予他力量,克服人生的种种艰辛,清风在水面上为他绘画蓝图。”

梦中的你,今夜,在你的窗外,诉说情怀。

爱,一个最神秘,最完美,最吸引人的精灵。

秋天,是收获季节,枫叶,在秋之风,片片飘落,肥沃了土地,滋润了地下的树根。

秋叶,就是化作泥土不懈的追求爱,因此,山坡的树林一点也不寂寞。

秋,也是最富于想象与多情季节,河水似酒,香气四溢,风的声音似少女的歌声直上云宵,香烟缭绕。

杜鹃鸟唱着愉悦歌谣,朝我飞来,它知道,秋天,我会在站在这山冈上眺望,等候它从远方为我捎来的音讯。

杜鹃鸟飞落在红枫的树枝头,红红的枫叶在夕阳下,娇艳得象快入洞房的新娘,这与孤零的我,苍白的我对照多么的鲜明。

杜鹃的神情透着怜惜:“哦,姑娘,我知道你迫不急待在等我,然而,我飞越了千重山,踏遍平原,在某一天,一个朦胧的晨色里,看到一个目眺远处,对着将要被朝阳晨光吞没的星星在说,让他朝思暮想的人儿你在哪里,飞逝的时光,流失的青春,上苍哪天才怜悯于他,何时才能让他与梦中的人儿相遇于这美丽的晨色,在世间穿梭。”

“是的,杜鹃,爱情让人变得不可理喻,快告诉我,他有没有说,他愿意把心中的爱酿成琼浆,撒在玫瑰花上,让花儿开得象血一样红?”

“姑娘,他没有说,但他每天在夕阳的彩霞下,拣起在秋风中飘落的花瓣,将红、橙、黄、绿、青、蓝、紫,编织成一条七色的虹,他说,风吹散了沙子,但沙子终有一天又会在风中凝聚,等到那一天,他要把七彩虹披在他心爱的人身上做嫁衣。”

“杜鹃,我害怕,怕秋风吹干他的眼泪,怕还没过这个冬天,花瓣就萎蔫失色,七色的虹,象串挂在屋檐下,被冷风吹干的红辣椒,你看,雁已南飞,冬,在向我靠 近。

“姑娘,你别忧心忡忡,秋风为他扫去脸上的惆怅,虽然可山丘脱下它的艳装,可有他的心有温馨的虹,驱散寂寞痛楚,尽管他掉下眼泪,那也是相思的眼泪,风,可吹干挂在他脸上的泪滴,可风吹不散他相思的心。”

“杜鹃,可是哪一天我才与他相遇呢?其实他和我一样,等着他,守着他的人儿在何方,尽管他的泪水,似露珠一样晶莹,可最后也是渐渐地渗湿枕头,聆听他心声的也只是窗外的那缕清风。”

“姑娘,红尘会怜悯有情人,他祈求上苍,在明年的春天,在美丽的晨色里,将要与他梦中的人儿相遇,他的真挚会感动上苍,你们总有一天会缘起于那怔怔的回首一眸。”

真爱,永恒于心,她的双臂拥抱着我们的灵魂。

让我惧怕又令我神往的冬之神,踏着呼啸北风,扣响我的心门,我知道,冬天来了,春天离我不远了,只要过了这个冬季,明年的春天,我会穿一身桃红的纱衣,在火红的桃花下,与他相拥。

我愁肠百结的心,明镜中,看着了自己的身影,我不是畏惧青春的逝去,而是畏惧在我柔弱的躯壳里,装着对爱情殿堂的好奇,对生命的诚爱,在这寒冬,沉眠,永远的沉眠。

夜莺的歌声惊醒沉昏的我,在这寒冷的冬季,我没有一夜安眠入梦。

我起身,拉开窗帘,打开窗户,雪花飘进屋里,蒙住我的眼睛,象是害怕我看到冬夜的黑暗。

一团冷气笼罩着我,感觉掉进冰窟,是我瘦弱的身躯抵当不住风雪之寒,还是我的生命气息在这冷冬无声无息,象在空气一样蒸发,消逝得让我看不到一丝痕迹。

夜莺轻抚着我的凌乱发丝,喃喃地说:“姑娘,怎么变得这么憔悴。”

“夜莺,我怕我挨不过这冬天,等不到桃花开时,他对我深情的一笑,炽热的一拥,就象窗外的雪花在明天的晨光里融化。”

“姑娘,他告诉我,还有一月就春暖花开,他将与他心爱的人牵手,静静依偎在夕阳的每片落霞,在青山高坡,他要与他心爱的人一起去埋下他心中所有的歌,他要与他心爱的人今生象花蝶一样相伺守。”

“可是,夜莺,我怕,怕我与他是两条交叉线,一生只有一次碰撞的机会,错过了那一瞬间,就变成两条直线。”

“姑娘,缘,不会让有情人错过。”

“夜莺,我心好疲惫,容颜憔悴,哪天与他相遇,我该如何面对我的爱人?夜莺,你看,窗外的雪花要是融化了,这片黄土地可感受到滋润,而我要是象雪花一样融化了,会让他的心更加冰冷,这样的我,拿什么来爱我的爱人。”

“姑娘,坚强来自人的内心,而不是来自周围,力量播种在内心深处,夜,万籁俱寂,可就是这样的静谧,你与他的两颗心把爱呤诵。”

“夜莺,他是一个弧,我是一个弧,凑成的圈,是我生命里的圆。”

“姑娘,他在等候你的爱情雨露滋润他干枯的心田,他现在因不能与你相见而忧郁伤感,每天东方欲晓,他就盼着日落西山,早一天与姑娘相见。”

是啊,我爱着并歌唱着,所以不会绝望……

春来了,小燕子,我看到了湖边的柳枝长出嫩芽儿了,感受到爱给予生命的力量, 能够走出寒冬,我想他的祈祷,上帝为他虔诚的心声而感动,赐福于我。

小燕子,看你,湖里的莲花似美人笑,绿叶浓浓郁郁,在水中漾,轻柔似美人身上清风撩起的纱衣, 如丝细雨,洒落在莲叶上的似颗颗乱糁的珍珠,如同我昨夜梦里落下的泪,一样晶莹剔透。

为了你,我等待了一百年也挣扎了一百年,心灵,干旱如荒漠,何时才有一条大河流过,洗净沉淀的苍桑。

等待,这远迢迢的路我走得好辛苦,只为你,一个不曾相识的你。曾几何狂笑自己红妆痴,尽管只能在暗处忧伤地看着你,时时片片茫然与清凄,因此,我进入了沉默,是怕一开口,泪水盈眶而下,其实我很明了,自己要为此付出多少代价,然而,我仍愿意继续付出,从心底发出的声音在呐喊,我以前无怨,以后仍将无悔,几度被自己所感动,一直以来,总以为爱比被更让我幸福。

凄然的雨夜,独守夜的最幽深之处,雨声把心敲打得苍苍茫茫,容颜渐渐削瘦,凄然的眼神中,看到了爱的深处是疲惫、无助,是一道道划在心,很深很深的伤口,猛然间,明白了,爱你,是我一生的劫难,爱你,是我心甘情愿的苦楚。既然是心甘情愿的,劫难与苦楚,对我来说也是种快乐和幸福,寂寞冷清的夜里,你在哪里?只有爱,随着音乐旋律,扣响我悸恸的心扉,唇在颤抖,声音凝成一滴滴的泪,落在心房似铅。

多少年了,我一直在等你,从月缺到月圆,四季的雨飞雪飞,花开花谢,寻巢的燕儿去了又来,从白天碾转到黑夜,每日的黎明总是提示我,还要一直等下去,等你穿越迢迢的时空,走过尘世的风云,等你携着一份温馨的默契前来寻我。然后,你我在契合的交叉点上悄然相遇,交叉十指鸣响琴瑟合鸣的绝响,这是我在佛前求了五千年的愿,你我在今生结一段尘缘。

伤感、渴望的心灵,也许会使我一夜之间苍老,可我依然还会等,不会放弃,也不可能放弃。

尽管此刻我的心,象一块砾石被冻裂,伤口重合而不可弥合,难道这昭示着一生的苍凉?

我愿意为你,什么都愿意为你!

昨晚的连夜雨,今朝一个水淋淋的清晨从纯净的海上升起,天边飘来一朵祥云,是昭示着你真会来?就在今天,在火红的桃花下等我,等着那个穿着桃红纱衣的我,哦,你我不曾相识,却有三生情缘,是缘,没有人可以改变,是缘,就会完完全全,生生世世,永永远远……

永远有多远,是象生命一样远吗?尽管不知道在下一个寒冬,生命是否会似雪花在三月暖阳中融化,可现在就想告诉你,我今生的浪漫就是陪着你到老。

小燕子,你看,结冰的湖水,在暖阳中渐渐融化,小草给荒芜的山坡,披上绿的衣裳,嫩芽长成绿叶,看着绿叶在春风中微笑,湖边,柳树下,在春风中轻舞的柳枝轻抚着我的脸,风,吹乱我的长发,再把我的发丝与柳枝相连。

小燕子,告诉我,他真的会来吗?如果你知道他在哪,请你告诉他,就在今天我会穿着桃红纱衣,在火红的桃花下等他……

你还有我.txt

25岁那一年,我仿佛走在一条平坦宽阔的大道上,路两边繁花似锦,扑面而来的空气中,弥漫着爱和希望的味道。以为自己可以一直这样走下去,然而突如其来的一场灾难几乎置我于绝境,一种罕见的重病使我在顷刻之间变成一个偏瘫患者。刚才还在春日煦暖的阳光下的我,没有任何过渡便陷入了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

好在男友并没有离开我,并且,为了方便照顾我,他不顾家人的反对跟我住在一起。爱情的力量让我坚强起来,我寸步不让地与病魔斗争着,缓慢而艰难地康复着。日复一日,我忍受着身体上的痛楚,拼命地进行功能锻炼。每当坚持不下去时,每当濒临崩溃的边缘时,我就会想我们爱情的点点滴滴,憧憬我们幸福的未来。就是靠着这些,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坎儿。

在病后的第四年,一直与我相依为命的父亲去世了。我更加把男友当成了我惟一的亲人。

对他的爱满得快溢出来了,右手不灵便的我用左手拿起笔写下一篇篇记述我们爱情的文章,它们被登在当地的晚报上,感动了许多人。爱情充塞了我整个心,连一点空隙都没有留下,对我来说,它就是生活的全部意义。

万万没有料到,父亲去世还不到一年,男友的身边开始有莺莺燕燕。当他对我说出分手的那一刻,我的心分崩离析血光飞溅!

记得父亲去世时,我哭倒在男友怀里,说:“我惟一的亲人也离开我了!”他轻拍我的背:“不要紧,你还有我。”那么,现在我还有什么呢?我已经一无所有了。

我觉得这一次我是撑不过去了。薄雾的黄昏,在那间只因少了一个人就显得空荡荡如同旷野的房间里,我不能呼吸,心被生生剜了一个洞,痛得不能自持。

怎么办,怎么办呢?脑中一片空白的我居然叩响了邻居的门。门打开了,他们一家人望着从不串门的我有些愕然。我站在门口,泪滔滔地滚下来,然后像个孩子般被他们扶到卫生间洗脸,擤鼻涕、擦手……听完了原委之后,他们一个劲地跟我说:“你一个人生活也不要怕,你还有我们,你可以拿我们当家人呀!”

夜里,我拨响了一个忙得每天只能睡五个小时觉的朋友的电话,我们谈了三个小时。他反复告诉我:“谁说你一无所有,你还有我这个朋友。”之后的一个礼拜,他每天跟我通两三个小时的长途电话,直到感觉我的情绪好转了一些,他才放心。

……

就这样,在生命中最无助的时刻,我听到了无数声“你还有我”,他们温暖了我生命中这个最冷的寒冬。

一天,二十来个警校同学相约来看我,因为怕他们找不到我的新住址,我提前在路口迎着。远远地就看到二十多套警服在不宽的马路上移动着,他们朝着我走来,一片英姿飒爽,一片动人的微笑。冷风中我的鼻子有些发酸——其实我一点都不孤单啊。只要打开心窗,伸出头去望一望,会发现窗外满满的都是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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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你看,你那暧昧的脸

作者:凌霜降 文章来源:《黄金时代》2005年第1期 点击数:4522 更新时间:2005-5-8

如果爱恋纠葛,竟是圈在一个家族中的几个男人中间,不知算不算是啼笑因缘。

1

“虽然我告诉过自己,永远不要做一个在半夜拖着行李从一个男人家里,流落到另一个男人家的女人。但很不好意思。我还是来找你了。”

面对睡眼惺忪打开门的男人,我面无表情地说出了这么一句话,然后就在行李箱上坐了下来。抬起头,用一种我也说不清楚的悲凉看着眼前的男人。

他说,玫瑰,你永远是这样。然后把我从行李箱上拉了起来,把行李以及我一起拖进了屋里。

这就是韦伟明。一个单身男人。有着比较不固定的女友。而玫瑰,也就是我,是他的过去式之一。

我总是这样或者那样决绝地离开这个或者那个男人。然后来找他。韦伟明说。玫瑰。你只能住三天。他说,三天后,他的妈妈要来。我说。好。我明天就去找房子。

我不笑。我知道此刻的自己笑起来的时候一定零零落落得像个鬼一样凄惨。不如不笑。

在前男友面前,现在装坚强是很蠢的事。

2

刚从健身房出来,看到了吴绍。他叼着一支烟,靠在他的车上,墨镜大得出奇。我知道他看到我了而我不过去。我就是不过去。面对一个男人时,走过去是很不明智的。最好的办法就是等他走过来。如果他不,就用眼神勾引他过来。如果他还不。那你就自己走掉。

他不过来。于是我转身走。我抬头挺胸,扭着腰走得一步三摆,我的高跟鞋敲打着地面。狠狠地。

手机响。听到吴绍在后面对着手机说。玫瑰,我以为你和别的女人不一样。

我转身,看着他,对着手机说。我当然和别的女人不一样。别的女人容忍你的自以为是。而我不。

他果然没有走过来。只狠狠地挂掉了手机,跨上车扬长而去。

昨夜的离开是对的。对于一个做错了事又不肯认错的男人,受苦的永远是跟着他的女人。不知道为什么,他居然低能到认为我可以容忍他在酒吧里当着我的面与吧女调笑。他以为我在这个城市里没有房子可住就哪也去不了。

3

准确地说,王泽应该是对我有点那个意思的。但他没说出口,我也就当不知道。私下我是这样认为的,和一个男人有着这样或者那样的一点暧昧关系,对于一个单身女子来说,是一件很有利的事情。

所以现在我物尽其用地让王泽帮我找房子。

找了好几天都找不到。当然我不知道到底是真的找不到还是王泽不愿意找到。

第三天,我拖着行李打算住旅馆。王泽说,玫瑰,要不你搬过来和我住吧?看到我瞪着他不说话,他才又说,我的意思是住我对门的那个单位。屋主昨天刚刚搬走的。脸上明显地渗出汗珠儿来。王泽果然是我认识这帮男人中最不像样的一个。看着他紧张得冷汗直冒的样子,我说,王泽呀,我记得你对门的公寓好像也是你的吧?恩,他们昨天忽然说要搬走了。我们那边不错,治安环境都好……王泽几近语无伦次。我想我不应该对这样的男人恶作剧。于是说,那我就按市价给你房租吧。本来只是说说场面话。忘记了那家伙根本就不会转弯。听到他说好呀的时候。我想咬掉自己的舌头。要知道王泽那边的公寓贵得离谱。王泽的花言巧语不行,但投资有一套,他手里的房子,都是升值的多。

4

玫瑰,你得帮我。

韦伟明声音低低语气低低地在电话那边说。认识他这么久他从没这样低声下气过。不就是母亲要见一见他的女友么?韦少那么多的女友,何需找我?

玫瑰。可以吃饭了。

王泽已经忙活了一个下午。他说请我吃饭。桌上堆的东西大概是8个人也吃不完。中式西式,难为了他煮那么多。

手机又响了。韦少说,玫瑰,我在楼下,求你帮我一次。言辞诚恳。

穿了我最端庄那套洋装下楼,便看到韦少满眼的赞赏。

我笑。男人欣赏一个女人,不一定会爱上她。记得当初分手时他说,玫瑰,为了不在互相忍受的琐碎中毁掉我们的感觉,我们还是分手吧。他已经开始不耐于等待我的化妆时间,而我也不想在面膜敷到一半时得手忙脚乱地给他开门。

所以,我们还能做朋友。

5

惊讶的一定不止我一个。陪着韦老太坐在客厅里的那个男人,居然是吴绍。

他看我的眼光,不亚于看到鬼时的惊悚。

韦少说:玫瑰,这是我母亲及弟吴绍,弟从母姓。妈,这是玫瑰。

韦老太温和地笑:朱小姐你好。我跟着坐在了韦伟明旁边微笑,滴水不漏。

没有抬眼去看吴绍也知道,他眼里的火光闪得有多强烈。感觉我的洋装快要烧起来了。

心理顿时有一总报复后的快感。那晚,我甩了他一个耳光,当着那个与他调情的吧女说:好了,我们分手了。你爱谁谁去。干脆利落。他接着我的话吼:分就分!我昂首阔步,绝无回头之意。吴绍追求我的时候像一只沾人的布袋熊一样烦,热恋时说喜欢我干脆利落,现在不就干脆利落给他看了么?

一顿饭在貌似融洽中吃得刀光剑影。

偏偏韦少说:绍正在失恋,看不得我甜蜜。韦老太正在吃一块蜜瓜,听了停下来也说:绍是不满意今天得陪我这个老太婆浪费时间的吧?

吴绍就爆发了。几乎是从沙发上跳起来的。韦大少那门幸好是好东西,否则不定给他关坏。桌面是摆放得整整齐齐的密瓜硬是给震得倒成一片。

曾几何时,我认为正是他的这种气势吸引了我。现在看来,不过是幼稚的过家家游戏。

6

王泽来接我下班时,正好看到我与吴绍的拉扯。我没想到吴绍这种看起来孤傲的人,会去纠缠一个过气女友。下了班,接了王泽约去吃饭的电话后才发现,还是那车,还是那大墨镜,不同上次的是,吴绍这一次不用勾引也自动向我走过来。

伟明都和我说了。我们就当没有吵过架,好不好?吴少没有摘下墨镜,但说出来的话表示,他已经作了最大的让步。

是不是女人天生都爱犯贱?当男人不当你一回事的时候,你想着不管怎么样都要住进他心里去。但当他好像已经把你当回事了,你又忽然觉得自己什么感觉都没有了。就像现在我面对从不在我面前低声下气的吴绍。忽然就觉得,如果还回头,那多可笑。

于是我笑着,伸手拍拍那张曾经很酷现在也很酷的脸:不,亲爱的。我们已经结束了。

我的格言是,如果不能和一个不算很差的男人成为情侣,那至少也要和他成为朋友。我一向身体力行。惦起脚亲了那张冷硬的脸颊,我便转过身,优雅离去。

我忘记了王泽说他来接我。并且已经快到门口了。也就是说,刚才发生的,包括我所有的动作和语言,都入了他的眼。

尴尬地和王泽去吃完饭,然后尴尬地坐他的车回家。不知道一向自诩聪慧的玫瑰今天为什么脑袋短路到这种地步。我故作轻松地说晚安,然后打算回去好好睡一觉,我今天乱得很,应该好好睡一觉,让心里那些东西好好沉淀一下。

忽然,放在门把上的手却被一只大手盖住。我有些惊愕地抬头,居然是王泽,他红了脸,我想我的脸也红了,但我宁愿解释为是因为晚餐喝了酒的关系。

玫瑰,我知道你有很多人追求,但我已经喜欢你很久了,你可不可以考虑我?王泽盖在我手上的手在用力,而他的语速,因为忐忑快得完全没有了标点。

嗯。好。我回去考虑考虑。我没有抬头看他。大手终于放开。我扭开门,进屋,关门,低着的头一直没有抬起来。

因为我不想让王泽这么快就看到玫瑰像现在化妆镜里的女子一样,美目流盼,双颊含粉,笑得整个房间里春暖花开。

7

当然是玫瑰和王泽的婚礼。

交游广阔的玫瑰和沉稳内向的王泽的婚礼。

当然很热闹。韦伟明带着母亲韦老太来了,然后听到王泽介绍:玫瑰,这是舅妈和表弟,还有一个表弟的,他刚才说有事要晚一点才过来。

我很努力才能保持我的表情不至于摧毁我美丽纯洁的新娘子形象,早知道结婚前要把这些家谱调查清楚的。韦老太端庄地微笑:朱小姐真是贤慧,伟明没有那个福气。韦少在一旁讪讪地笑:我就知道瞒不过我妈的。

吴绍终于来了,我放了心,他也不是放不下的人,但当着王泽的面来一个大熊抱却又着实让我吓了一跳。他笑:娶不到,抱一下总可以吧。

不知从那里窜出来的韦少也来捣乱:不行,我也要抱表嫂。作势就要抱过来。王泽这下倒是有了戒备,一把揽住:不行不行,已经是我的了。

这帮疯子。

但我还是很快乐。

你没有.txt

你没有

作者:佚名

我记得曾经有这么一个故事,有一位美国妇女,他的丈夫应争入伍去了前线,后来阵亡了。她终身守寡,直到年老病逝,她的女儿在整理她的遗物时发现了母亲当时写给父亲的这首诗:“记得那天,我借了你的新车,我撞凹了它,我以为你一定会杀了我,但是你没有;我记得那天我在你的新地毯上吐满了草莓饼,我以为你一定会厌恶我,但是你没有;记得那天我忘记了告诉你,那个舞会是要穿礼服的,结果你穿了牛仔裤,我以为你一定会放弃我,但是你没有;是的有许多事你都没做,而你容忍我钟爱我,保护我,有许多许多的事我要回报你,等你从越南回来,但是你没有。”

一边是琐碎细微的日常生活,一边是天常地久的爱情故事,它们正被一根绵绵的针缝合着,像一件贴身的衣服,体己,暖身,感人至深。

而现中的你也是这样对我的:记得我们在网上认识后,家里所有的人都有让你放弃,但是你没有;那个时候,我谈过恋爱,但是你没有;那时,你不会织毛衣,本来你可以给我买的,但是你没有;那时,我是军人,你本来可以在挑一个你们所里的比我更好的人,但是你没有;那时,你自己爱吃东西,工资也不多,你可以不给我邮,可以让我给你邮的,但是你没有;那时,我那么地伤害了你,你可以离开我的,但是你没有;那时,当我的承诺没办法实现的时候,你可以离开我,但是你没有;那时,你们所里许多人和等你的人都在说我不好,一个女孩子天天身临其境,是可想而之的,你可以离开我的,但是你没有……。现在你的家人还是不同意,你可以离开我,但是你没有;我说的只不过是许多中的一点,也只是我能记起中的一点,你有一万个理由要走的,但是你没有。

我们的爱是有很多的挫折,而这也是我造成的。面对你的没有,我又有多少理由不去爱你,不去挣钱,不去创造更好的生活让你不受委屈呢?我没有!这也是我爱你的原因,也是我离不开你的原因。

欣儿,让我好好的爱你,好好的呵护你,好好的保护你,不在受伤害,为你,更为我爱的你。

你眼里的蓝天.txt

你眼里的蓝天

作者:子规·Ye… 文章来源:缘谊文阁 点击数:1665 更新时间:2004-10-17

我的心是旷野里的鸟,在你的眼里寻找蓝天……

在你也记不清楚的某天,一个无风的寂寞黄昏,如同从首饰箱里翻出的旧货一样,你打开电脑,处子一样笨拙地按着书上和熟人所指导的方法,拨号、联网、打开浏览器、进入一个网站,咦,还有可以专门聊天的地方?你狐疑地用自己的乳名做昵称进了聊天室,忽然有人用文字对你说:“嗨,晚上好,你吃饭了吗?”于是在无比惊奇中你一举启动了无法收拾的网痴之旅!

犹如流浪的人找到了一个新都市,你终于在网上发现了一个可以让自己停下来歇歇的地方,于是你通过无数个角色的转换释放自己,大侠、魔头、淑女、总统、放浪者、贤德者……穿越时光隧道,你追寻着那枚让你为之心动的数字化笑容。

日常中的人际交往中,大多数文明人自然地将自己隐藏在100种面具的后面,语言也和清晨路边油炸锅里的油条一样堂皇,并暗藏玄机!但在网上有所不同。在一会儿如尘烟四起的酷暑,一会儿又如清寂雨后的残冬的聊天室里,你无法猜想连接你们的那条细线的另一端究竟是些什么人。天成的隐匿造就一扇屏风,把每个露面的人压缩生成为随意更新的txt文件,伙计们随即便进化成用字符即时交流呼吸及思想频率的新人类。文字是纯粹的,无法想象这些长了眼的字符像暗器一样飞过来时你是如何的吃惊而不知避闪,然后中镖倒下。我至今仍念念不忘一个叫“并缺”的人,当我刚刚很费心思地起了子规这个名字登场起居作息时,他不知从哪里冒出来说了一句话便土遁而去:子规夜半犹啼血,不信东风唤不回!我被一镖中靶,血流如注……

用文字而不是口语进行的网上聊天,正是因为文字具有清晰,庄重,可信的感觉才使得网上交流像学生跳级一样可以很快的接近人的内心。纯文本语言在网上的即时交流中被赋予了致命的穿透力,你无法不被打动。也正是这样,才吸引了无数王孙百姓,浪子佳人,痴男怨女或蜻蜓点水不着痕迹飘逸而过,或匍匐其上沉迷无度舍本不归!一旦在聊天室发现了可以使自己无尽心悦的那种东西的蛛丝马迹,你就会开始像移动一件怕风的瓷器一样呵护这片绿地。

问题是,从相识到相知,一旦走近了人心灵的深处,人性中自然流露的本质因素将会代替网上单纯的相惜,相悦。在经由“我们可不可以从朋友再往前走一步”的尝试,揭开一直隐蔽的面纱之后,以往甜蜜的感觉以外不曾觉察的个性逐渐显现出来,自卑、自恋、自负、自私、猜忌、娇情、虚伪等丑陋和阴暗的东西像海怪一样尽数浮出海面,这时你会发现接下来的过程和日常经历的没有两样,以至于在聊天室“出生入死”地冲杀一段时日后竟然产生一种被欺骗的感觉。从网上小屋出来相约只见了一面就“见光死”的网痴们已早早的壮烈了。从相识、相知到相爱的那些在阳光照耀下的爱情经典,有时也会变成盛开的“网上玫瑰”,但随后,这朵玫瑰就会和蒙地卡罗咖啡厅一样被忘在爱情身后很远的地方了。在网上,你不能企求太多。

“真正的沟通是一种奢侈”。

曾经我为自己的这句至理名言在聊天室舌战群儒,但最终我落荒而逃。也许是源于快乐的本能和企求美好的心情,虫虫们仍然像一尾尾痴迷而柔韧的鱼,藏着一怀的真爱,每夜每夜在聊天室的溪水里游走,轻唱~~

“嗨,你从哪里来呀?”

“我从一个人的思念里来的~~”

“哦,你寻不到他(她)了吗?”

“唉,你听,我的叹息像不像花瓣落地的声音~~”

你在微笑,我却哭了.txt

你在微笑,我却哭了

作者:指尖之舞 文章来源:红袖添香 点击数:4958 更新时间:2004-9-30

玄关,风铃叮叮当当。

紫的玻璃,小樽似的倒挂,白天的时候,风来,在窗口游荡片刻,搅了它的清梦,响声便有些零乱。

晚间,倒好些,寂夜,静水,丁当声便有些脆。

以往,这脆会平添一份惊喜给我,总是从小屏前归来,闭目,让它的声响于柔软心间敲打。

今暮,却使我心悸,猛拉我回头,恍惚间燥得一身冷汗。

其实,耳边响起的也不过是隔了客厅、又隔了卧室,隐隐约约的细语,却石破惊天般令我震颤。我的惊慌,历来繁多,于无声处,心力交瘁。

这时候,胸下的这颗被寂寞撑满的心,便开始膨胀,外观色彩斑斓,绝美异常,而内里却空洞无物,空到无奈、无助、无力、无我、无你、无他……

泪,肆意而下,无缘由的痛,自这张皮囊内渗漏,化了无滋味的液体,纵横于面。

许多往事,乘虚而入,想霸占那方空洞,有被针刺、被杵穿、被齿啃、被枝划的疼,快节奏地一一来过。

我已无法抵挡它们的光顾,便撒了手,任由谁来。

谁来?

我问。

却是你。

未答言,只浅笑。

于是关于曾经,一幕幕,都上演。

夏日雨后,有暮气升腾,车内,光已暗淡。

一路行来,你我都是沉默寡言之人,聆就旁人的笑语,哄然之时,嘴角抽动,便有弯曲的线,在面部画一张动画。

这条路,约有三个多小时的行程,初时无聊,而后麻木。

你的唇,点缀了一颗白色的烟,烟雾中,逐渐模糊。

后来的过招是因为车坏在了半路,狭路相逢,不得不说。

清新的空气,自彼此间萦绕,都是同病相怜,恐这一程的寂寞漫长。

后来想起,如若料得你日后老谋深算,当下定不信你的胸无城府。

轻言几句便有了笑,年轻的脸晃如花开。

许久后,再忆,你的笑长了薄翅,飞舞间把我迷惑,而我的笑,似水,柔弱中你深陷。

我们赴一个共有的目的地,我是归宿,你是路过。

虽晚了几个点种,这一路,寂寞渐淡,路程渐短。

深夜这旅程方停歇,你留了电话给我,挥手,与我告别,我捏了那张笔记本上的纸,心有余悸。是,我还不能有随便给人电话的从容。

我看着这些陌生的数字,陌生到虚空的你,摇头间为自己不曾将矜持坚持到底而愧疚。

其实,我可以截了你唯一的来路,潇洒度日。

初时,我便如此。

挽了他的臂,张扬于一颦一笑,嘻骂于一嗔一怒,再看他好脾气圈哄我。

我是习惯了这样被宠的感觉,如髓附骨。

而我忘了,我曾把你唯一留给我的小心翼翼地存放,那时,我是否有逃走或者图谋不规?

或许是冥冥中谁的旨意,要你路过,然后留一倒丑陋的疤给我?

我们曾经路过许多人,或匆匆一瞥,或乍喜相悦,还有偶尔共同的感受带来的滔滔不绝。

我们不断地与过往的他们相逢,相聚,相交,相别,不断地惊喜,不断地失望,不断地收获,不断地失落。谁都是谁的风,刮过,了无痕迹。

我便这样,一直以为你也是一阵风而已,难忘,暖风,曾于我的寂寞涂抹一丝深蓝。

我的生活,遁着它既定的轨道,有条不紊地前行。

我与我五年相恋的男友开始谈婚论嫁。

是,我的婚姻在五年前就开始起草条目,而今,终是尘埃落定,喜煞两家亲人,羡煞双方朋友,都贺一双壁人,接连理,共将来。

老人们说,要想婚姻幸福,就是要找一个跟自己相反的人,那样过起来,有滋味不说,还可长久。

正好我的柔弱被他的阳刚所包容,而我的张扬弥补了他的内敛。

我们应该是注定的幸福。

抬眼望我高大的新郎,似水柔情都涌上眼底,接纳我的是他的深情款款,朝暮心相携的决心,化眼底坚韧。

我们的照片遮了半张墙,里面的人,比我们整整大了一圈,新房布置的舒适,都是他亲手设置,一瓶一花,一案一几,都具匠心。

他俯身来,吻着我的耳垂。

这时候,即便有一分不悦也消散尽,我还有何处的不妥贴?

日子有板有眼地过下来。

婚姻生活便如此,亲密渐淡,口头的驳斥渐紧。

曾经山盟海誓,都封存于风花雪月的梦中。

便开始厌倦,厌倦呆板的生活,像印刷的旅游路线,连一丝惊喜都成奢侈。

他的爱也渐恒温,华氏20度,跟空调同步。

我嫁给了一台机器。于是我这样说,跟他,也跟各自的家人。

他笑。家人也笑。

而我知道,笑容背后是不同的内容,在这些不同的面具下,我重回很久很久以前的寂寞。

很久以前,是一个什么概念?

我想想,对了,是上一个世纪的事情,是漫长岁月之中的一百年。

一百年,长的没有来路、尽头。

而我的寂寞,比一百年,还长。

我开始整日坐在冰冷的电脑前寻求温暖,那些虚假的言语,安抚了我片刻的疼痛,而更沉的夜里,谁都无法探究。

无聊的聊天终成过眼云烟,我爱上了码字,编各种各样的故事,所有的男人都完美无缺,都一样的深情厚谊,一样的专著唯一。

为了更完美的爱人,我需要读很多很多的书,才不至编到半截而枯竭。

你就藏在我尘封已久的书了,藏在上世纪的某一个黄昏,藏在我寂寞日子的缝隙里。

我已经不是昨日的羞涩,这张写电话的纸,已不复洁白,它的黄晕提醒我,百年已过,你属前尘,我居后土。

而我还是毫不迟疑地按下了健。

一百年,足够你换无数次号码了,我只不过是在用试探,来弥补我百年的好奇。

而电话,居然通了。而且是你先说话了。

我认识这个区号,在这个城市里,我只认识一个人,如果你是她,请你告诉她,我等她的电话等的过完了一个世纪……

原来,你就停在上世纪的那个黄昏之后的深夜,背上是大大的旅行包,你年轻的脸有些许疲惫,而你的目光却神采飞扬。

于是,在我的QQ中,多了一个曾经谋面的你。

有几次,你说要给我你的照片,我无理由地拒绝。

我还是那样地惊恐,还是那样地易感,甚至依旧多疑。

我情愿,你,就活在我的记忆里,说着现时的话,哼着以往的歌。

你给我讲你当年孤然旅行的艰辛,说遇见我的欢欣,感谢某一段走过的路上我带给你的安慰,叙述你曾为我偶然忆起你而永不改变的手机号码。

这样的日子,每星期我们会有三天,从黄昏到黎明,细细的谈,慢慢地流。

可是我们从不说一句不该说的话,虽然我们彼此的好感足以甚于任何一对情侣。

你告诉我你的喜悦与困惑,而我会悄悄地将忧伤传递。

直到半年以后,你突如其来的举动令我目瞪口呆。

你又一次降临到我居住的城市。

终于相逢,在迎来送往的车站。

你还是一眼就认出了我,而我,好象已经迟钝。

入目的你,有太多的陌生。

如果说曾经的相遇使我能够记住你一时,分别经年,我唯一的记忆也在梦的边缘,恍惚的面容,伴着窒息走过黄昏,走过夜半风过的白杨斑驳的影下。

我是如此惶惶,面对你的从容。

将自己的双臂抱紧,是为了颤栗的躯体能够平静下来。

我的眼里,有笑,而我的嘴唇被齿痕磕遍,象堵了一面坚固的墙,无声无息。

你的臂伸过来,那么长,长到将我今生缠绕。

你的笑迎将来,那么模糊,模糊到所有的想象。

而我,伫立在这里,郁郁寡欢中一再提醒自己,身后那个不能逃离的家,那个不能遗弃的爱人,还有不能承受的命运的改变。

是,我已习惯这样,远远地看你,远远地,将自己与你分开在两个世界。

我不能,不能投入你的臂,你的心房。

一摔头,我远离了你。

我发疯似的奔跑,听见你的叫喊,在身后,在那片空白,至,一头钻进出租车拥挤不堪的缝隙里。

那玻璃后窗是那么的窄小,我只能,于泪眼中,凝视你支离破碎的身后,人潮汹涌。

之后再无音信。

我的,或者你的。

屏前,一片灰。

我知道即便亮起来,我也不敢再去点击。

真的,我又如何面对一颗热忱被我故意伤害的心呢?

于是,相似的夜里,我总会被那串风铃清脆的声响所震动,似谁的心,叮叮当当间都是怨恨,而我在这埋怨声中,珠泪滚滚。

今又是冷嘲热讽的夜,他未归,你不来。

我的泪在有你之故事的探访中渐渐干枯。

我已很久不曾敲打关于爱情的字眼,也不曾光顾你习惯存在的网站,只是日日对着这个屏幕,呆思闷想,无路逃遁。

窗外,开始落雨,是七月清凉的雨,叮叮当当变换成淅淅沥沥。

一切因雨而变的安静,连同无你灰暗的习惯我也释然。

我是准备转身的,转身,一切便不同,有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次序,不同的经过。

这时候,那个寂静月半的头像开始闪动。

我打开来,是一行字:我的好友,你在线吗?我想我唯一想对你说的,就是很想你,因为我习惯了跟你聊天。

接下来,你微笑着注视我。

我没有说话,也不知道还可不可以跟你说话。

只有看着你那个虚拟夸张的头像,慢慢地,流下热泪。

你走以后.txt

你走以后

怎么也没想到你能入梦,很清晰。仍然一副敦厚温和的模样,笑嘻嘻地。

“怎么你回来啦?”我很惊喜的问。

你却定定地看我,笑而不答。

然后就醒了,方知是一场梦。梦终归是梦,此时彼地,你已在异国他乡另觅新生活。那是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对我来说。

也许,唯让我耿耿于怀的是你的突然出走吧?正值四川出差,半个月的时间时间不算长,回来时却听说你已办完一切手续,走人了。可我临行前的半小时还与你通过电话,你对离去只字未提。只是沙哑的声音流露出你病了,问起,你说想家。可你怎么就走了?怎么就这样不辞而别?

也许,朋友就是朋友,远未到推心置腹的程度,我讪笑。

然而几天来忽然地心绪不宁。并非很重要的朋友,可断然抽去这页薄薄的内容,生活竟微微地失衡了。才知道,构成这世界的每一份都曾重要,譬如你那抹隐在人群后的悠悠笑意,此时忆起恍然如梦。

你走了,真的走了,意味着又一个电话号码作废了。心情不好时,谁来听你鸟儿般聒噪?

痕迹却无处不在。

拉开抽屉,你送的绿MORE还有半盒,此刻却带了某种特殊含义令我绝然不碰。那是个很戏谑的场合,你玩儿似的抛来一盒绿MORE送我,不会吸烟的本小姐顿时笑逐颜开,很炫耀。

还有,还有过生日时,你及你一帮子莺声燕语的女同事共同签名的贺卡也在这儿……搞没搞错,你没走?只要我把电话号码拨过去,你那挺有特点的声音会响起,会。

西宇,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为什么?

写到此,我的左手已捂住了眼。

呵,我没有必要这样激动的,我跟我自己较什么劲呢?我们只是很普通的朋友而已,大家认识了,时常聚聚,心情好时,来上几杯,多是你们聊,很亲近。我一小口一小口地啜着饮料,在不远不近的氛围里,体会亲情。时或,也通个电话,问及某个共同朋友的行踪,后来挺熟了,干脆就通告自己挺无聊的,说说话怎么样?

隔着条条街道座座楼房,在这个城市的两个办公室里,同样无家可归的两个人,眼瞟着室外灯火阑珊的夜色,聊着,其无主题漫谈常常延续很久。说到最后,都不知哪一句是调侃哪一句是认真的。感谢上帝,电话线两端的我们所感受的愉悦竟比面对面交谈更富效果,自然而然减弱禁忌返朴归真亲近友善……而这些,也随之你的远走成为奢侈了。

也许,你真的该走。妻已非妻,家已非家,唯一的爱女已被托付给同样遥远的故园你的老父老母。在这个城市,你的确算得上无一亲人了。那夜你背着这包裹步行在这座南方小城市的街巷中,却不知何处归宿。听着城市不为任何悲喜所动的沉入温柔舒曼的夜曲,你哭了。哽住嚎啕哽一住泪雨。你的绝望具体地流成一个三十岁独身男人的真实凄苦。哭声在你心里,无人分担,无人。

你把这种感觉叙述出来时,我们心里忽然袭上一种荒漠的感觉,这感觉随即派生出一种对不幸命运深刻的恐慌和厌恶,很不舒服。久久地,不劝,不说,不看。最后,轻描淡抹地吐出烟圈,算了,别想了。

你走了,听说送机时大家都凄凄,最不可思议的是在送你回来的路上,一素称冷面的男子——你的密友,竟在人前大恸。。。。。

曾,十分憎恶男人的泪对男人的懦弱本能地不原谅,以为,那很卑琐。可是,可是现在我竟哑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压抑着。现代人的生活,现代人的节奏,现代人的心态,现代人的神经……往往脆弱得不堪一击。平常那种杯水盏茶的素淡之交竟在别离时制造出如此戏剧一幕。这,能简单归咎谁的心智不成熟吗?想此,也就不必为谁包括自己脸红了。或许,还应为自己在如此纷纭复杂的世事面前未完全麻木而竟能流露出难得的真情而庆幸。

好了。走了走了。留了留了。生活之轮一如既往地转动,平静平常平淡的日子依然。假若能在很深很静的夜里,独对心灵燃起一柱香,那种空茫该是一种极致的风景了,我想。么也没想到你能入梦,很清晰。仍然一副敦厚温和的模样,笑嘻嘻地。

“怎么你回来啦?”我很惊喜的问。

你却定定地看我,笑而不答。

然后就醒了,方知是一场梦。梦终归是梦,此时彼地,你已在异国他乡另觅新生活。那是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对我来说。

也许,唯让我耿耿于怀的是你的突然出走吧?正值四川出差,半个月的时间时间不算长,回来时却听说你已办完一切手续,走人了。可我临行前的半小时还与你通过电话,你对离去只字未提。只是沙哑的声音流露出你病了,问起,你说想家。可你怎么就走了?怎么就这样不辞而别?

也许,朋友就是朋友,远未到推心置腹的程度,我讪笑。

然而几天来忽然地心绪不宁。并非很重要的朋友,可断然抽去这页薄薄的内容,生活竟微微地失衡了。才知道,构成这世界的每一份都曾重要,譬如你那抹隐在人群后的悠悠笑意,此时忆起恍然如梦。

你走了,真的走了,意味着又一个电话号码作废了。心情不好时,谁来听你鸟儿般聒噪?

痕迹却无处不在。

拉开抽屉,你送的绿MORE还有半盒,此刻却带了某种特殊含义令我绝然不碰。那是个很戏谑的场合,你玩儿似的抛来一盒绿MORE送我,不会吸烟的本小姐顿时笑逐颜开,很炫耀。

还有,还有过生日时,你及你一帮子莺声燕语的女同事共同签名的贺卡也在这儿……搞没搞错,你没走?只要我把电话号码拨过去,你那挺有特点的声音会响起,会。

西宇,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为什么?

写到此,我的左手已捂住了眼。

呵,我没有必要这样激动的,我跟我自己较什么劲呢?我们只是很普通的朋友而已,大家认识了,时常聚聚,心情好时,来上几杯,多是你们聊,很亲近。我一小口一小口地啜着饮料,在不远不近的氛围里,体会亲情。时或,也通个电话,问及某个共同朋友的行踪,后来挺熟了,干脆就通告自己挺无聊的,说说话怎么样?

隔着条条街道座座楼房,在这个城市的两个办公室里,同样无家可归的两个人,眼瞟着室外灯火阑珊的夜色,聊着,其无主题漫谈常常延续很久。说到最后,都不知哪一句是调侃哪一句是认真的。感谢上帝,电话线两端的我们所感受的愉悦竟比面对面交谈更富效果,自然而然减弱禁忌返朴归真亲近友善……而这些,也随之你的远走成为奢侈了。

也许,你真的该走。妻已非妻,家已非家,唯一的爱女已被托付给同样遥远的故园你的老父老母。在这个城市,你的确算得上无一亲人了。那夜你背着这包裹步行在这座南方小城市的街巷中,却不知何处归宿。听着城市不为任何悲喜所动的沉入温柔舒曼的夜曲,你哭了。哽住嚎啕哽一住泪雨。你的绝望具体地流成一个三十岁独身男人的真实凄苦。哭声在你心里,无人分担,无人。

你把这种感觉叙述出来时,我们心里忽然袭上一种荒漠的感觉,这感觉随即派生出一种对不幸命运深刻的恐慌和厌恶,很不舒服。久久地,不劝,不说,不看。最后,轻描淡抹地吐出烟圈,算了,别想了。

你走了,听说送机时大家都凄凄,最不可思议的是在送你回来的路上,一素称冷面的男子——你的密友,竟在人前大恸。。。。。

曾,十分憎恶男人的泪对男人的懦弱本能地不原谅,以为,那很卑琐。可是,可是现在我竟哑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压抑着。现代人的生活,现代人的节奏,现代人的心态,现代人的神经……往往脆弱得不堪一击。平常那种杯水盏茶的素淡之交竟在别离时制造出如此戏剧一幕。这,能简单归咎谁的心智不成熟吗?想此,也就不必为谁包括自己脸红了。或许,还应为自己在如此纷纭复杂的世事面前未完全麻木而竟能流露出难得的真情而庆幸。

好了。走了走了。留了留了。生活之轮一如既往地转动,平静平常平淡的日子依然。假若能在很深很静的夜里,独对心灵燃起一柱香,那种空茫该是一种极致的风景了,我想。

女孩的故事.txt

女孩的故事

作者:婷自由飞… 文章来源:龙源文摘 点击数:4603 更新时间:2005-6-1

女孩很聪明,小巧玲珑,聪慧的大眼睛永远活力四射。女孩爱笑,于是很多人说女孩是个开心果,无忧无虑的。没有人知道女孩的忧伤。女孩不漂亮,从来不是众人目光的焦点,所以,女孩的心事无人知晓。

女孩有一个心爱了的人。自碰到他的第一天、第一个凝视,女孩就知道这是份生生世世的缘,知道自己将万劫不复。感情付出了,然而,没有承诺,没有一份真情的回报。几年的岁月,只有在独处时,他对她才像个情人。众人面前,他始终如路人般冷漠。女孩以一种无法解释的执拗,固执地等待着一个结局。岁月蹉跎,女孩苍老了,不是容颜,而是心境,似乎很看破的样子。然而,元旦前夜,照例的,他是不肯陪她的。女孩一个人独自留在宿舍里,走廊很大很长,回荡着女孩寂寞的脚步声。

女孩走进了网吧,让自己沉入“网”中。第一次,不再做网上的旁观者,而是在一个名叫“绝情网”的论坛上,写下了自己的心声。下意识地,她申请并留下了QQ号码。也许,女孩真的是太寂寞了,岁末特有的哀伤击破了她坚强的伪装,她太想有人陪她聊聊天了。可是,等了很久,论坛上无人响应,QQ上亦没人加。大概是在辞旧迎新的日子里,大家太兴奋了吧,忽略了别人的悲伤。元旦,女孩梦游般地在大街上逛了一天。繁华不是她的,热闹不是她的,她只是个孤魂而已。好在,几年来她已习惯了。

下次上网时,Borland加了她的QQ并给她留言。很热切的劝着她,“看开一些”诸如此类非常温暖的话。女孩很感激。虽然这么多年来隐藏自己太深,她已不习惯于别人的关心,但是,这一次,她感觉到了温暖。与Borland的网上交往由此开始。

起先,女孩并不热心。她不相信这世上会有人懂她,可能是寂寞的原因吧,她把那个不曾谋面的人当作她的日记,说出了很多现实中不想说的话。QQ上的Borland很能聊,渐渐地,她了解了一些Borland的背景。Borland似乎也是一个大学生,受过良好的教育。女孩惊讶了,她不知道,这样一个与她生活在两个世界里的人,怎么会那么懂她的心思,不曾见过面,却对她的性格、特点了如指。再后来女骇和Borland通电话了,言语之间,有浓浓的关心和爱护。女孩感动极了,从小时候开始,女孩就被认为是很独立自主的,一直以来,她扮演了一个强者的角色,从来没有人想过,她有自己做不到的事情,没有人知道,她是多么渴望被呵护。不知不觉中,女孩开始对这份网上友谊注入了感情。女孩是个很激烈的人,只要投入,就绝对是全心全意。最后,和Borland的通话聊天,成了生活中最重要的事。

可能是不见面的缘故吧,距离让人去掉了许多的伪装。女孩和Borland的言语渐渐的热烈了起来,彼此都说过很多很温情的话。女孩骨子里很浪漫,对爱情失望后,她选择了友谊,一厢情愿地,她相信友谊会是天长地久的。Borland要求见面,女孩如受惊的兔子般逃避。她对自己太缺乏自信。Borland很无奈但并没有怪她。之后的日子,女孩就在等待电话中度过。

就在这段日子里,女孩遭受到巨大的打击。爱了几年的人,终于弃她而去,家中亲人亦永远离开了她,这让女孩痛苦万分,但女孩却在努力地支撑着,因为她知道,还有Borland在关心她。Borland的每次通话,都令她精神大振。情人节前夜,女孩和Borland聊得很晚。深夜,女孩哭了,女孩的悲伤终于可以倾诉了,而Borland,除了一如既往的安慰外,还做了一个果断的决定:明天他要见她。这一次,女孩无法逃避了。因为, Borland没有给她机会。女孩不安极了。她不知道该如何面对Borland,她很怕自己平凡的容颜会令这份浪漫的友谊褪色。

半喜半忧中,女孩终于熬到了天亮。那一天,从清晨开始就太阳高照,女孩心中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她不知道是为什么,只是感到非常的恐惧。见面的时间到了,女孩和好友在约定的地点等候了二十分钟,空气是异常的潮湿闷热,可是女孩却冷极了,从心底向外的冷出现了,给女孩的第一印象远远不如想象中的那样亲切,电话里的熟言利语不见了。女孩想,这就是以往和我谈得很知心的他吗?通过两个小时的接触,女孩彻底地失望了,表面上装得很热情,内心却恨不得马上离开。女孩不停地看着表,终于捱到吃完了饭,女孩拉上好友飞一般的跳上了公车,头也不回地走了。

回到宿舍,女孩很伤心,趴在床上大哭了一场,任朋友们如何劝,也止不住她啜泣声。女孩想了一夜,发誓再也不交网友了。Borland次日早上打电话来时,女孩还没有起床,电话这头女孩不停地叹气,一句话也没说。以前Borland也曾在QQ视频上见过女孩,觉得女孩比自己想象的要好,才提出见一面的要求,见面后,Borland是有点失望,可还是觉得女孩很好,所以做事总是小心谨慎的,怕给女孩一个坏印象,见女孩和她的好友聊得交心,不便于插话,便默默地闪到旁边。女孩走后,Borland松了一口气。当晚Borland想一定得给女孩一个电话,可因进城办事给耽搁了,Borland一回宿舍,就给女孩打电话,那时女孩没起床,电话中也不知道说什么好,每每听见女孩叹息声时,Borland心如刀绞。当女孩挂了电话,Borland还拿着听筒在想自己那里做得不好?

Borland曾经对她说过他不会以貌取人,这句话曾点燃女孩心中的希望之火,而今,这火已经熄灭了。女孩不知道,她的容貌,是否会妨碍她和Borland友谊继续。女孩在想,你以为我低微、不美,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女孩笑了,苦笑,笑容很短暂,昙花一现般。女孩的容颜,在这笑容之后,迅速地憔悴了。这份网上友谊,用尽了女孩最后的一点真情。如今,她已精疲力竭,没有人知道她伤得有多重。同时失去爱情和友情的女孩,不知道还有什么是她可以相信的。她将自己封闭起来,不会说,也不会笑了。太阳还照样升起,而女孩心中,再也没有了阳光。女孩的心,彻底苍老了。

Borland 深表不安,也不知道自己那天哪里做得不好,真的伤透了女孩的心,只能真诚地向女孩说声:“对不起!”为此,Borland赠了首自己拼凑的诗给女孩,希望女孩能很快地摆脱阴影,重拾生活的信心,每天过得快快乐乐,再也不要受任何干扰。

天边挂着紫云

清晨有只美丽的鸟从我窗前掠过

一片洁白的琼羽缓缓于风中飘落

许多年了家乡的春水悠悠

你已不是昔日的青梅少女

繁星的夜你的目光如皎皎月亮

深情回望幼时那无忧无虑的年华

忘掉过去那些不顺心的时光

回味这些日子的喜悦与欢畅

油菜花遍野金黄

我们在艳阳里拔剑狂歌

你在马上娇笑

忽忽衣袂温柔拍打我们的轻狂

山上的雪融了

冰莹的泉水无声流淌

那里是养育你的故乡

群山逶迤丛林蓊郁

弟兄如青松屹立雄壮坚强

你恰似一朵紫云游弋苍穹

轻逸缥走人间!

女孩子应该体谅男孩子的地方.txt

女孩子应该体谅男孩子的地方

1、如果你喜欢他,就告诉他吧,即使他拒绝,并不丢面子,因为在他的心里,会因为你的真情而非常非常感激你。

2、如果他喜欢你,要明确告诉他你的感情,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千万不要怕伤害他而犹豫不决地。不要让他脆弱地等待到最后受到抛弃,因为男孩子的心一旦碎了很难很难再好起。

3、男孩子也有自己的脾气,只是因为爱你而压抑。不要总是任性,有时他们的决定也很有道理。

4、男孩子莫名地向你发脾气,那是因为他爱你,把你当成最亲的,最贴心的,最有安全感的人,千万不要和他发脾气。静静地等着,等他消气后后悔地去抱你。

5、他为你准备的东西,即使再难看,再廉价,也要去珍惜。因为那里面融汇着他整晚的思绪。

6、相信他许愿给你多么多么美好的生活,要给他鼓励,因为你的鼓励会使他创造出奇迹。

7、不要总是和他联系,问他去哪里,告诉他注意安全,你会等着他就可以。

8、不要总说“我爱你”,他会半真半笑着说烦你,但不要不说,因为有时候,他们比女

孩子更需要这句。

9、他为你掉眼泪了,那么他是真的非常非常地爱你!珍惜他的每一颗眼泪,不要道

歉,不要安慰,握着他的手,默默地为他擦去泪滴。

10、要信任他,他爱你,就什么都不会骗你!即使真的有欺骗,也是为你们的爱情能够永远不离不弃!

女人的脸.txt

女人一生都在同她的脸作着艰苦卓绝的斗争

妻子经常干的一件事,是坐在梳妆台前,边对着镜子研究琢磨自己的脸,这扒扒那揉揉,作出种种怪状,边向我印证:“喂,我最近是不是白了点?”或“我是不是黑了?”这令我颇感为难。黑是绝对道不得的,否则她一不高兴容易不做饭。白也并非容易,因为白的后面往往跟着新问题:“我真的白了吗?……可是,怎么又起斑了?”我只能苦口婆心地替她的脸辩解:“其实你原来脸上就有斑,由于黑显不出来。现在你白了,斑就显出来了。”“那还不如黑点看不出来斑呢!”她悻悻地道着,拿起把小刀比划着,“真恨不能把斑剐了去!”

在佛教禅宗里,禅师为了验证徒弟悟了没悟,常打一些哑谜,诸如竖起一根手指,或在虚空画个圆圈什么的,然后盯着徒弟,观察他的反应。妻子也经常这样。据我粗略统计,她土洋结合,使用过的“易容术”,怎么也有20种了。洋的如在美容店作整套美容,换各种各样化妆品,土的如在脸上贴黄瓜片,抹(又鸟)蛋青,还有一种黑不溜秋象沥青的东西。有一次人家抱着孩子来串门,她脸上的“沥青”吓得人家孩子直哭。

每试过一种“易容术”,她都要对我进行验证:在我眼前走过来一趟,瞟瞟我,若是没反应,就又走过去一趟,瞟瞟我……三四趟后,我若仍然“不悟”,只好直接发问了:“喂,你看看我的脸,有什么变化?”我抬起法眼,上看下看左看右看,除去对她那张饱受蹂躏的老脸深表同情外,实在看不出什么变化。只好敷衍道:“哟,我还真没注意呢——你的脸怎么弄的,变得又白又嫩的了!”

“真的吗?真的吗?”她如禅师般一叠声追问,生怕我是“没悟装悟”。见我“真悟了”,欣喜之余,才带着她“又白又嫩”的脸,一溜烟地下楼,又去找别人印证去了。

女生宿舍的爱情旗语.txt

2002年的国庆节,南京处处张灯结彩,可我却在这个喜庆的日子里霉透了——先是工资和奖金少了很多;接着,当我为了散散心去见海生时,没想到一见面,就挨了他一顿好训!

海生是我的男朋友,几年前我们一起离开家乡来到南京打工。原先在一个厂的时候,我们的作息时间完全相同,有足够的时间整天黏在一起。因为我们拿的是计时工资,所以每天下班后我们都要加几个小时的班,一直到夜里12点,我们俩才像侥幸逃脱的小偷一样拥在一起,欣喜地计算今天又可以挣多少钱,次品率又降了多少……可是现在,这一切都随着海生被调往开发区的分厂做仓库工料员而彻底改变了。

其实,海生所在的地方离这里并不是很远,隔着宿舍七楼的窗口我能遥遥地看到他所在的那个分厂。而且他几乎每天都跟随分厂的货车来总厂提原料——可是厂里的制度很严,随便脱岗会受重罚,所以我根本见不到他。这样的情形叫我烦躁不安,次品率提高了不说,还夜夜失眠。而且好几次,我都差点把手伸进机器里去,惹得组长大骂我是不是想死。

为了能跟海生联系上,我先是自作主张买了个二手手机,每天一下班就给海生打电话。结果一个月后,我就发现自己的口袋因此而变得空空荡荡。于是,我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请了一个晚上的假,打的直接赶到了分厂。

海生先是欣喜若狂,但当他听说我是请假打的过来找他的时候,就瞪大了眼睛。往返30元钱的的士费!这是我们两个人加班加点一天挣的钱啊!

可是海生并没怎么责备我,于是我就像得到了某种鼓励,每个星期都去找他。眼看存折上的积蓄不但没有增加,还在锐减,海生终于忍无可忍了。国庆节的晚上,我们刚见面,才看了几个景点,他就郑重地举着在新街口捡到的几面彩旗,对我说:“明子,看着我的眼睛。我们不能再这样花钱了,这样下去,我们马上就要破产了!”

我低头不语——想他念他喜欢他,然后每周花点钱去看他……就要破产了?

可是,不去找他就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吗?我闷闷不乐。陪我回宿舍的路上,我和海生都没说话。我们被一种说不出来的疼痛折磨着,不知道如何是好。

海生手里拿着捡到的彩旗,无聊地晃来晃去。走到宿舍楼前时,他突然一把将彩旗举到我眼前,然后激动地说:“你还记得我们小时候看过的《幸福的黄手帕》吗?用手帕来表达自己的心情,多好!你以后就分别用这些彩旗来代表你的心情,然后挂在阳台上的晾衣架上,我到厂里提货时会看到的,就像你在当面向我诉说一样。哪天我看你难过了,就会给你打电话,安慰你,或者留个信在传达室。”

我不忍拂了海生的浪漫心意,就听他兴致勃勃地继续讲下去:大红代表很顺利,工作生活都很开心;黄色代表有些小麻烦,但是通过努力一切都解决了;绿色就意味着虽然没什么特别开心的,但是心情很平静;蓝色就说明很忧郁,正在思念像大海一样心胸开阔的海生……

哪有这么夸自己的?我笑着打了他一拳。他接着把紫色、黑色和白色小旗郑重地举到我面前说:“紫色代表你的心情很糟,你十分需要我的安慰,让我立刻打电话过来;黑色的就是如果我不能立刻出现在你的面前,你就要请假过去找我;白色的呢,就说明你病了。知道吗?小丫头,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需要用忍耐为自己赢得一个未来。”

我含着泪点头答应了,就冲他煞费苦心想出来的这些招儿,我也要努力坚持下去。而且,说不定这方法真的很灵——就算没效,大不了,我再打的跑去找他。

第二天,我一大早就爬了起来,看着枕头底下的一大片彩旗,我笑眯眯地拿出一面大红旗子来,把它挂在了阳台上的晾衣架上:昨天晚上和海生玩得很开心,当然是挂红色的旗子了。一整天,我在忙碌的间隙都在想,海生看到那幅大红的旗子,会多么高兴!他一定会一边在阳光下装货,一边不时地看看那面小旗傻笑……想着全世界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秘密,我就禁不住偷着乐。

那天我的心情奇好,连主任都夸我,说我干的活变得漂亮利索了,而且脸上居然有了笑容。我惊奇地发现海生的旗子仿佛有神效,整整一天,烦恼、寂寞和枯燥根本就没来过我身边。

接连五天,一早起来,我都会很快跑到阳台上,把那面大红的旗子牢固地插在晾衣架上,然后心满意足地去上班,争取明天再插上一面鲜艳的红旗。

可是,不如意的事还是不期而遇。我和流水线对面刚来的小柳是工作中的对头,我们一直在争谁的次品最少,谁的成绩最好,然后是谁的工资拿得最多……这个月,我明明干活很专心,可是等到质检员抽检到我时,却还是从中挑出了很多次品。我朝小柳看去,她装作满不在乎地瞥了我一眼,然后心虚地躲开了……刹那间,我全都明白了,一定是她,嫉妒我最近的成绩,趁我不在时交换了我们的产品!

精疲力竭地回到宿舍,我的眼泪终于止不住流了下来——看来,这个月的奖金要泡汤了。如果海生在身边,一定会讲很多笑话哄我开心,可是现在呢?

第二天早上,我先是拿出了一面紫色的旗子——我很想听听海生的声音。可是当我怒气冲冲地跑到门口时,我突然想起海生说他们那里没有电话,找公用电话要跑出厂区很远。我努力忍住冲动,换了一面绿色的旗子挂上。绿色代表平静,可是我的心里一点也平静不下来,我在思忖自己的问题所在。小柳为什么要老是跟我作对呢?是不是我的处世方式有问题?毕竟小柳过去被罚时我也幸灾乐祸过……

这一天上班时,我的态度好了很多。跟小柳有说有笑的,还伸手拿过她的一个产品,很真诚地对她提了建议,并主动帮她做了一次示范。交给小柳时,我听见她低声却清晰地说了声“对不起。”我的情绪一下子变得异常轻松——原来人与人交往其实就这么简单!有一个朋友在身边会比有一个敌人惬意千万倍!我本来只是为了给海生挂一面让他放心的旗子,却意外地赢得了快乐这个副产品。明天,我要把黄旗挂出去,告诉海生,小小的问题,我已经圆满解决了。

跟彩旗相伴的日子,我的生活在期待与容忍中慢慢地变得明朗起来。有一次,因为一瓶开水,我和宿舍里的一个姐妹起了争执。若是换了从前,我肯定会立刻打的去海生那里,扑到他怀里痛痛快快地大哭一场。可是现在,我开始变得能够容忍——就在昨天,我还接到妹妹的电话,说又收到海生寄给她们的钱了。我心里明白,海生的钱平时都是交给我统一管理,寄去的可能是额外的加班费,可是他在门卫室留下的信中却只字未提。他能够为我默默地付出,我怎么能额外地增添他的负担呢?“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是海生的口头禅,但现在我也学会了。是啊,有什么天大的事情解决不了呢?

一个月后,我干脆把紫色、黑色和白色的小旗收了起来。十分十分想见他的时候,我就把其余的四色旗子拿出来,一边把玩,一边想海生最初对它们的解释。想着想着,就很快入睡了,梦里全是旗子的世界,而我和海生就在一片旗的海洋中一起傻笑……

也许我最初的理由很简单,就是为了让海生安心,不过当那个冬天快要过去的时候,我又变得像当初海生在身边的时候一样,活泼,有朝气。因为我消除了对他的依赖,学会了独立处理工作生活中的难题。

偶尔也有出意外的时候。有时候顺心的日子一久,就大意偷懒了,居然忘了挂旗子,害得海生从前门仓库,横穿长长的厂区跑来找我。车间制度严格,不让进,他就打内线电话给主任,但一般都没有人接。下班后,他就找一辆破自行车,赶十几里路过来。听着他一连串的为什么,我虽然很自责,但面对他的深情,真是比听一万遍我爱你还要心动和温暖。

2003年的国庆节,在我们的美丽旗语快挂满一年的时候,我们结婚了。这个时候,海生已经做了分厂的部门经理,主管原料的购进和总检。我也做了车间主任,组建了分厂第一个女工车间。当初因为水瓶事件跟我吵架的姐妹现在是我手下最得力的班长,我们成了最好的伙伴。开发区早不是一年前的光景了,它现在交通便利,繁华热闹。我们住在一套崭新的两居室里,并计划来年的国庆节,在房子旁边加上一间小小的婴儿室!

现在,我仍然会每天把旗子挂在家里的阳台上。不过,现在我只挂一种旗——红旗。我希望海生每天在下班之后,望到它就会想起家的温暖……

女驯兽师的爱情.txt

她是一位年轻貌美的驯兽师。老虎、狮子还有豹是她的朋友。在她的调教下,跳火圈、走单杠等动作是常有的事,那些百兽之王有不合作或耍小性子时,她还可以跟它们生个气。有时则要口头批评一下,有时甚至要拍一下它们的屁股。每天在动物园偌大的兽笼里跟这些动物打交道,她觉得快乐无比。

先后有两个优秀的男人爱上她。第一个是大学里的哲学老师。那天他来接她下班。站在兽笼外的他看着她在里面跟这些动物忙活,他觉得很骄傲。她突然将手伸给了他。“进来吧。”她温柔地说。

他看着她伸过来的手,犹豫了,这可是人命关天的事,调教之前,听她说里面有只老虎咬死过好几个人的。他尴尬地摆摆手,“我看还是算了吧,万一它们兽性发作,我怕你控制不了它们。”

她没勉强他。知道他相信的只是那个属于哲理的世界。第二天,她就跟他分手了。

第二个男人是个外企的营销经理,有能力也有魅力,他说他爱她,她相信了他,跟他频繁地来往起来。

仍然是他来接她的那天,他站在笼外欣赏着她的表演,她将手伸给了他。他犹豫了一下,将手伸过去,她于是小心地将笼门打开,“相信我,没事的,好吗?”她温柔地对他说。他紧张得涨红了脸,走了进去,老虎朝他望了一眼,“它在望我!”他大叫道。

她笑着,“没事的,它又不是瞎子。”老虎慢慢走了过来,他闪到她身后,抓住她的衣服,直打哆嗦,“我还是出去,我怕它!”说完逃命似地跑出了笼子。

她关上门。泪水在心底流淌,她不希望所爱的人像窥伺动物一样窥伺爱情,不希望这个笼子把她跟外界隔开时也把爱的信念隔开。她反复回想,觉得他们对她是一种伤害。她多么希望在她的引导下,让他们知道动物也是有人性的。而他们,在笼子前仿佛把她也当成了兽类。

她跟营销经理分手后,一直独身着。

此后她带着那些动物先后在世界许多大城市轮流演出,场场轰动,电视台来采访她。在直播间采访完毕,还需要摄些她训练动物的镜头。电视台派了个摄像师跟她前往。摄像师是个年轻的小伙子,来到兽笼前,她打开门,独自钻了进去。

“我怎么办?”他笑着问站在笼内的她。

“就站在笼外摄嘛。”她说完就去招呼那些老虎狮子们。

“你能过来一下吗?”他叫她。

她走了过来。

“我想到笼内去摄。”他望着她。

她抬起头,望着他坚定的眼神,心底泛出好感,“既然这样,我保证你的安全。”她只说了一句话。

他跟在她的身后进来了。“你就站在这儿摄行吧?”

“太好了。”他很兴奋,她也很兴奋地转身,“谢谢你。”他说。

她转过身来,望着他,“为什么谢我?”

“你很……”小伙子脸红了,“你很漂亮。”

她再次转过身去,一个响鞭,所有的动物各就各位。她就像一个将军,镇定地指挥着她的千军万马。

过了一会儿,一只老虎看到了势力范围的他,朝他瞄了一眼,他将镜头拉近,逼真地摄下老虎那摄人心魄的凝视。

镜头里他看到老虎朝他走了过来,他的手颤抖着,但始终没有关机,心里还在想多么好的近镜头。

老虎在一丈开外停住了,打量着他。“李雯之……”他埋首在镜头里用颤抖的声音朝她求救。

她唤了一声,老虎就乖乖地离开了。

所有镜头采集完了。他们并肩走出笼子。

他用她递过来的手巾擦着额头的汗,朝她嘿嘿地笑。“你为什么不怕老虎?”她望着他说。

“谁说我不怕?这不有你在吗?”

“你有女朋友吗?”她突然大胆问他。

他羞涩地低下了头,“还没有。”

她递给她一张很少发给他人的名片,上面有自己的私人电话和地址,“今后叫我阿雯可以啦。”

他接过名片,脸笑成了一朵花。

不久,她嫁给了他。

陪你,直到生命的最后.txt

陪你,直到生命的最后

作者:天堂ジ囡… 文章来源:女友《校园版》第11期 点击数:4412 更新时间:2004-12-14

今天的心情好糟哦!!!我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我最爱的人已经离我而去了!

那天的天气很清爽,有一种很舒服的感觉.."嗯~~~好舒服哦!!!''我用鼻子用力的呼吸,想将这种让人舒心的感觉好好地记住!!到底会不会因为我的用力呼吸,而把周围的空气吓跑..呵呵呵~~那我就不知道啦!!他缓缓地在我身边坐下,我的眉头拧了一下."轩,你就不能注意一点吗?地真的很脏啊!!''我微怒."不要紧啊~~反正今天也是最后一天了....''我当时愣住了!究竟最后一天是什么意思?我不解的想轩望去,他避开了我的视线.他接着说:"我们应该是时候要结束了...我有了她..''我只感觉到,那个"她''字他说得很吃力.我当场崩溃了,我用力的摇他,泪水顺着脸颊

手机号码

不停的流,拼命地摇头:"轩!!你告诉我这不是真的!只是你一时意气说的谎话!你说啊!!!!!''他苦笑着甩开我的手,轻轻地摇了摇头:"对不起....我...这是真的!!''我无力地跌坐在地上,轩,我第一个男人,就这样离开了我.他的离开,也把我生存的勇气带走了.

于是,我开始不停地跟踪他,想证实他说的是谎话.就算是真的,也好让我对他彻底死心..我就是这样的女人,任性,爱吵,...以前,轩总是很疼惜我,包括我的缺点.从来不和我斗嘴..而我总爱和他开玩笑:"老公~~和我吵架嘛~~''而他总会用手指弹一下我的额头:"小傻瓜!哪有人向你,老爱找渣!!''我就一脸幸福状,故意倒在他怀里:"晕哦~~我就爱找你的渣!!我现在要耍赖咯~~''"好!来吧!!''他立刻把我抱起来,把我往床上一摔:"嘿嘿~~老婆!我也要学你,耍赖咯~~''我一想到这里.泪水又来了!!不行!!不行!!我现在哪像跟踪!!于是我又打起精神来,继续跟在他的屁股后面.

第一天

咦?好奇怪哦!!他平时不吃这些的,他为什么改变了口味,而且连我也不知道!!我真的好失败(暗自垂泪中..555555)我的怪异行径立即引起餐厅服务员的注意..我连忙把趴在桌子上的脸扬起来,落慌而逃,飞也似地冲出餐厅..对了~~我现在是跟踪!跟踪!真笨啊!!快把人跟丢了!于是,我加快了脚步尾随上去.好在我的运动神经不错,没把人跟丢.他接着去了保险公司..我大疑问更大了.他买保险干嘛??我也进去了,轩正低着头,聚精会神地写着东西,我好想看啊..但我怕他会发现我,我只好乖乖地躲在角落里.啊~~好闷热哦!(猪头!你现在是在跟踪人,不要嫌三嫌四的!...)在我自我反省的时候,轩已经填好了,正向保险业务员说着什么..我连忙竖起耳朵倾听."我们已经按照你的意愿,帮你办理好了.''业务员说."嗯..很好!那我走了.''轩说..什么嘛!着这是哪门子对话嘛!我也不敢怠慢,也跟着轩走出了营业大厅.

第一天的跟踪行动失败!根本就没有见到她.不行!不可以气垒!!!!

第二天

有了第一天失败的教训,第二天我当然很谨慎咯!!!轩平时都是9点钟起床,然后就刷牙,洗脸..我每次都会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来一记突袭,而他总是怜爱似地看着我,蕴怒地说:“傻丫头!找打吗?!”呵呵呵……我于是早早的潜入他家,就是不信你不出门!!!其实我是很不服气啦~~~因为我一直都不相信那个女孩比我好!好…起床了!轩今天好奇怪哦…怎么不好好地整理自己一下呢?就这样子出门吗?去哪里???我的心里不由的打起了一连串问号.轩的胡子长了,也边得无精打采了,是我的缘故吗?(别做梦了!他不是向你提出分手吗?)这时,再任我多倔强,泪水还是忍不住涌出来.

轩今天去了公园,游乐场,电玩中心,咖啡厅….而且全都是我和他经常去的地方.为什么?难道只是为了表示一下你对我的内疚吗?我不需要你这种无谓的施舍!!!我不是已经被你抛弃了吗?为什么!!!!!我不敢再跟踪他下去了,我的心再一次被他的举动掏空了…我就这样失魂落魄地走开,离去..我怕我忍不住会上前去质问他.

第三天

今天天气很好,我在家里发呆.但我感觉不到太阳洒在我身上的温度,只感到很冷……

第四天

我应该去跟踪他吗?今天,说真的…我犹豫了一整天.

第五天

我再也忍不住了..我不想再这样下去!我想知道他为什么要离开我!!难道,我们的爱情真的经不起考验吗?难道她对你真的比我还要重要吗?我不相信!我要你再一次亲口对我说你还爱着我!

今天我没有潜入他家,只是在楼下静静地等着.轩下来了,令我感到震惊的是,你旁边站着的就是那个所谓的她!我真的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看来,我真的很傻!!我还寄望你会重新回到我的身边.我跌坐在地上,而你只是认真的和她说着话,完全没注意到我此刻的失态~~也好!我们就不用这么难堪.我再也哭不出了,泪,已经在你向我提出分手的那一天哭干了.我默默地离开你的住所…

第六天

我要走了,但我想看你最后一眼.我也已经告诉自己好多遍了,我想要自己对你彻底死心!!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亲口对你说我最后想对你说的话.

脚步不再像以前那样轻快了,我终于体会到什么叫沉重.我很早就来了,因为我不想遇见你的她..我还是用老办法:偷偷地潜入你家.

你还在睡,很甜.我细细地观察你,想留住我和你的最后一刻.你瘦了,眼睛也陷下去了..你怎么了?我用手清清楚楚地抚摸着你的脸,还是那么熟悉.不过,这已经不再属于我了.顺着你的脸抚摸下去,我将我的手搭在你的手上,你大手还是和以前一样的粗壮,比我的手还大一ma…这些都没变啊!但我们的心变了,变得无法沟通.我们近在咫尺,而心就远在天涯.我俯下头,将我的嘴唇与你的嘴唇最后一次重叠一起.

我该走了…我恋恋不舍地回头,想看你最后一眼.这时,窗外突然起风了.一张纸顺风飘落在我的脚边.我蹲下(禁止)子,细细地注视着纸上大字体…天啊!!!怎么会是这样!!!!你为什么不早对我说!!傻瓜!!!

轩得了肝癌……

第七天

我站在你旁边默默的看着你..而你也向我这边望去.你的视线穿过我的身体.投向了那边的她.她小跑过来,气喘着对你说:“林轩先生,你的遗嘱我已经帮你办理好了,而保险赔偿方面,受益人是紫依.不过,遗憾的是,她已经不在了…”当时,我终于明白了所有的一切!!但是,我的离去对轩来说又是何其的打击啊!!!轩,你知道吗?那天你向我提出了分手,我急得追了出来,突然,一辆飞驰而过的汽车把我撞倒在地上,我眼前的一切全都模糊了.我只记得你的背影离我越来越远了..当我觉得一切都完了的时候,我的灵魂和我的身体分开了.

我就这样,成为了一个孤单的灵魂.但我真的好想在你身边,一直陪着你..想不到……

这时,我非常害怕你会接受不了我已经先你而去的恶号.轩,你却表现得非常平静,语气也非常温和:“哦…你说错了.她一直都没离开,一直都待在我身边,所以,我不怕.”说完,一脸柔情地向我做了一个鬼脸.什么!!!你竟然能看见我!!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的泪水向缺堤的洪,再也忍不住了!!!你接着说:“我感觉到她今天就站在我的后面!”呵呵呵……傻瓜!被你气死了!

第七天晚上

我坐在你的床边,静静地看着你入睡.轩,不要怕,我会一直都陪着你,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天.我爱你!

你做梦了吗?怎么傻笑呢?呵呵呵…我再一次俯下(禁止)子,在你的额头轻轻地吻了下去.好温暖~~

七年.txt

七年

作者:暴暴蓝BA…

从来都没想过要把它就这样写成一个故事。忽然在心里酝酿这一个主意,把这个故事化成文字。为了纪念。更是为了遗忘。

听见 冬天的离开

我在某年某月醒过来

我想 我等 我期待

未来却不能因此安排

他有一张倔强的脸。有明亮的笑容。能把白色衬衣穿得很好看。昂首挺胸的走路姿势,自信而骄傲的男孩子。却有两个小虎牙,平添几分孩子气。

遇到他那一年的冬天,她12岁。他在后面叫她,她一转身看到那张陌生而明亮的笑脸,可爱的小虎牙,怔了一会儿,脸红地跑开。纯真的年少,懵懵懂懂的感情。在校园里碰到他,窘迫地和他吵嘴来掩饰。直到他觉得她讨厌而不理她。年少的伤是如此波澜不惊。她依旧算准了时间在上学时看到他。只看一眼,即便没有语言,也是非常欢喜。这种单纯的快乐她在几年后便再也没有。她还会打电话给他,每次都问他同一个人的电话号码,即使他每次都不耐烦地回答不知道。这种傻傻的行为她之后便没有再做。

一直把你的笑容藏在我心上

一直把窗开向你会回来的方向

一直把等待当作明天的力量

只怕一觉醒来已白发苍苍

13岁的一个晴天,他们开玩笑地吵嘴,她伸出手佯装打他,他一把握住了她右手的手腕,她一抬眼又看见那张明亮的笑脸,可爱的小虎牙。于是即便过了许多年,她右手手腕那个位置一直不允许任何人触碰。有时在阳光下抚摸它,心里有颤抖的悲伤。像一块敏感的旧伤疤,她想,即使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痛,却有心里某种不可名状的生疼感。

13岁的一个雨天,雷雨交加。走廊上,他和她把手伸出去盛了雨水,开玩笑地弄得彼此满脸的雨水。于是即便过了许多年,一看到雷雨天气她就会想他,站在窗边会情不自禁伸出双手,才知道原来雨水是如此冰凉。为何当时不会有凉的感觉?她怎么想也想不明白。

那一年夏天,他们考上了不同的中学。八月他生日,她折了365颗幸运星想送他。不是520颗,是365——要他天天快乐。她的那些感情始终是未曾表白。最后连那365也送不出去。她没有勇气。

她放学回家会经过他所在的学校。她有时候看到他,不敢叫他,怕看到他眼里的陌生。所以就把单车停在路边,望着他。呆呆的。直到他远去,消失。初中那几年,她就这样张望他,望着他的身影变得颀长,望着他的脸庞愈发清秀。有一天她忽然想,她守望的到底是什么。她觉得自己在守望着无望。

但舍不得放弃。

有生之年 狭路相逢

终不能幸免

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

懂事之前 情动以后

长不过一天

留不住 算不出 流年

中考。她发挥失常。心情非常低落。

公布成绩后,她打了三年来的第一通电话给他。还好,他记得她。他比她少了4分。他似乎不想接她的电话,很快就说了拜拜。她听得出他语气里的不耐烦,很难受。

后来她大病一场,睡觉、吃药、打针、发脾气……很多事情也就不再想太多。也就不难过。也就忘。两个月的假期,就这样匆匆过了。

开学的时候,她的身体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报名那天中午,她的好友打电话给她,好友居然和他是同校。但好友说,他没有去报名。所以她着急地打电话给他,是他母亲接的电话,他去北京了。

放下电话后,她没有哭。有种失落。

想着要放弃了。高一,想过尝试去接受其他男生的感情来忘怀他。然而第一次的时候,那个男孩牵了她的手,却是欺骗她,18小时后就和她说分手。尽管对那个男孩的感情并不深,但被骗的感觉让她碎了心。她哭,哭得一塌糊涂,哭干了眼泪,从此便很少落泪。但经常心痛。

她看安妮宝贝的文字,沉溺在里面。她开始不相信感情,开始很没有安全感,开始忧郁。她变了很多。那一年的变化太多。几乎颠覆了她的生命。……

但她仍然关心,在那个遥远的城市里,他能不能过得好,会不会快乐,有没有好好照顾自己。她的担忧与祈祷从未改变。她习惯了时不时打电话给他以前最好的朋友,询问他的情况,却从不过问他的地址电话。只是想知道他过得好不好。默默的。她已经学会了隐忍。也清楚有些东西其实已经离她远去。

谁的心忘了收 在风里看日升月落

任凭岁月碰触伤口隐隐在作痛

谁的心忘了收 在海面听潮起潮落

打不开我心中的枷锁

高二那年的春节。她有些冲动了。她问了他好朋友他的手机号码。她发了短信,祝福和叮嘱。没有告诉他自己的名字。原本,是应该关机的,但是她始终……他回了短信,问她是谁。她不肯说。倔强的他就一直猜。大年初二的晚上,他忽然发过来一句“如果你是我小学的同学,那我知道你是谁了,但我已经叫不出名字了。”已经很少掉过眼泪的她顿时就孩子气地哭了。这么多年,她不是没有预料到他的遗忘,只是当想的成为现实摆在眼前,还是那么难以接受。

第二天,因为她无意中说出了他弟弟的名字,他知道了她的真实身份。她问“你昨晚说的那个已经忘了名字的人,是谁?”他终于还是残忍地说“是你。我是忽然想到你的名字的。”后来她知道,他并不是忽然想起的她的名字,而是去问了别人的。

很久以前她曾天真地以为,把一个人装在心里,就可以这样过一辈子。无论那个人是否记得还是遗忘。但现在她知道,经历了伤痛的她知道,知道自己的脆弱,知道自己没有勇气拿自己的幸福当赌注,她没有能力那样守望着无望过一生。她想,放弃是什么样的痛,她或许应该去承受了。

后来 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

可惜 早已远去 消失在人海

后来 终于在眼泪中明白

有些人 一旦错过就不再

你都如何回忆我

带着笑或是很沉默

这些年来 有没有人能让你不寂寞

高三,读物理。她知道这两年来她已经让家里人非常操心了,她原来是那么乖的好学生,却……她开始想努力,却再也找不回那种感觉,依旧十分懒散。幸好,她遇到了一班好同学一个好老师。

最后,终于考上了本科。她觉得自己是幸运的。

在高考前两个月,她和一个男孩在一起了。那个男孩子,胖胖的,老实憨厚,严谨克己,学习非常勤奋。对她真心,尽管不懂得怎么让她快乐。

但她知道自己累了,所以甘愿。只要有人对她真心就好。平淡的感情。

大学时候和男友分离两地,感情却是淡淡地维系着。

大一的冬天,她学会了织围巾。织的第一条围巾给了老爸,第二条给了老妈,第三条给了男友。其实她还想织多一条的,想到自己高一时就想给去了北京的他亲手织一条围巾却一直没有时间学……她在深夜里想了很久很久却不知道应该怎么做,后来朋友对她说,你知道的,有些事情,只能想,不能做。她承认朋友说的对,所以很想,但没有做;心里很痛,但她知道,不能对不起另一个人。不能。

她还是时久会发短信给他,问他的近况、叮嘱他要好好照顾自己。第一次他回的短信,说“你一个人生活要特别注意身体”。她心里忽然痛得无法呼吸。为什么她期待了那么多年的一句关心的话在终于得到的时候,却给她这么心痛的感觉。那条短信她一直没舍得删。却也不敢去看。

他跟她说他搬家了,并给了她新家的电话,说有事打电话给他。可她知道,这辈子她都不会打这个电话的。只会偶尔想起发一两条短信,像老朋友之间的问候。波澜不惊。她原来也是可以放下他的。

她对她的男朋友很好。也就是这样了。平平淡淡,真真切切,温暖平实的感情让她觉得甘愿。累了吧。她不明白,为什么才二十岁的年龄,竟就如此苍老。

很多年前她说过,有些往事不可能有续集。现在她依然相信,绝对没有续集,没有任何续集。

她依然看安妮宝贝的书,也渐渐发觉,安妮在漂泊的旅程中越来越清醒地面对生活。她发现,安妮的文字并不全是阴郁的,其中透露的感恩和豁达,才是她真正想表达的东西。所以,她也渐渐学会了看淡一些东西。平静的。没有任何恨。

感恩,她很喜欢这个词。

如今坐在大学宿舍里,对着电脑敲下这些文字,她的内心非常安静。听着《美丽心情》。有淡淡的感激。爱过,被伤害过,被爱过。她的生活始终还是完整的。

多雨的冬季总算过去 天空微露淡蓝的晴

我在早晨清新的阳光里 看着当时写的日记

原来爱曾给我美丽心情 像一面深邃的风景

(那曾经爱着他的心情 有一股傻傻的勇气)

那深爱过他却受伤的心 丰富了人生的记忆

只有曾天真给过的心 才了解等待中的甜蜜

也只有被辜负而长夜流过泪的心

才能明白这也是种运气

让他永远记得曾经有一个人 给过完完整整的爱情

七月又十六.txt

守在孤独的星河里,我的身影之间环绕着一团清冷的月色。一切静谧而广漠。你的星,我的星,我们之间,隔着多少光年?我不敢问也不敢想。我站在这里,站在月色与星光的交织里,拿千万年前的回忆追溯我们的过往。

七月又十六。

七月,又十六。

我的心情始终没有办法平静。

那片淡紫色的薰衣草里上坠满雨滴。也许是露水。也许是泪珠。忧伤轻轻飘过来,由风携着那阵阵扑鼻的花香夹着淡淡回忆,让你,进入我的梦里来。如果不能忘记你,如果失去是注定,那么我感同身受的只是梦境,或者,是幻影。

都说分开的人如果相爱就一定会再相遇。而我预感,此生我们再无相逢的可能。聚首是因为相爱,分开是因为不再相爱。曾经我们相去甚远,远到你的身影我无法看见,笑语却轻轻萦绕于耳畔。如今我们很近很近,近到只是相隔来世今生。你始终在我心里奔走,你的微笑、你的落漠,都遗落在了我泪水中,凝固成美丽的琥珀。

若今生无法重聚,我该拿什么来爱你?

若是还有来生,在奈何桥的另一端遇见你时,我又情何以堪?

阳光大片地洒下来。从头顶,圈出美丽的光环。我在这样的光环里又一次看到了你。你的笑容没有一点点改变,眼角却明明生出了些皱纹。在我的心里你像个圣人,我以为你会永葆青春你却没有。所以,你依然只是个平凡的男人。让一个平凡的女人怀念着,在天水相接的夜空里遥想逝去的过往。

风还是那样的风,只是我无比寒冷。在没有你的世界里我孤独无助,夏日的清风也让我紧紧裹住自己,就像当初你紧紧裹住我一样。

用一种方式怀念。

用另一种方式纪念。七月又十六的今天。

千里千寻.txt

千里千寻

作者:信天翁

她叫王春艳,是我很早时候的同学,俗话说相逢就是缘分,相识更是一生抹不尽的情谊!然而我和她在相识之时并没有珍惜我们之间的那分友谊,知道我们结束了我们一起的学习生涯,我们才真正的开始我们从相识到相知的漫漫旅途!

从毕业分手我们就天各一方,然而这并不影响我们感情的发展。事实上连我都没有想到毕业后的我们居然能在相互的一语语关怀中从相识到相知。而事实上,更为确切的说她了解我远胜于我了解她。而我也不得不承认在相互的了解中她在慢慢的感化和改变着我。就这样我和她的通信在一封封增加,感情也在一点点增长。然而我们能够见面的机会却很少很少。我们也曾有过促膝长谈的时候,可是那时侯我们还都很小,我们都在紧封自己对彼此的那分真挚的感情!直到我们都认识到了这一点,可这时候一切又都太晚了。因为我和她约定:我们永远是最好的朋友,她永远都是我的红颜知己,除此以外,我们不会发生任何超越朋友界限的关系。于是就这样我们叫一份很美好的感情从我们约定中失去了。而这也就注定了我们以后的分离!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的感情也越来越深,然而愈是这样我们相见的机会愈少。毕业后几年,她开始工作,而我却仍旧在继续着自己的学业。这也许是我们以后分离的真正的原因。我知道她就在与我相邻的城市里工作,我也曾找过她,可是在那次我还是没有打破我们之间的约定。更为糟糕的是她对我说,也许有一天我会置她而不理,我当时不以为然的说“怎么会呢”。天真的我在这时候怎么也没有预想到这次的分手是我们永远的分离!也许所有的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在我上车离开时老天偏偏下起了雨,于是我把自己的雨伞留给了她。伞,不就是散吗?天知道我当时为什么会把伞给她,天知道我怎么会带把伞去找她,难道我真的知道回下雨吗?

就这样我们分开了,联系的也越来越少,开始是一月一封信,以后是两月一封,再以后就是仨月,半年 ……直到永远不和我联系。现在她已经换了地方,她知道我在哪里,而我却不知道她在哪里。一切的一切都结束的是那样的平静,只留下我对她的一份深深的思念。现在我也要离开这座城市了,未来的日子我也不知道会到哪里。如果有缘,我相信我们会在相见。现在,我只能将这份思念深深的埋在心里,并将它写在这里,希望她能够看见,因为她曾经和我说过她很爱看杂志的!我会等她并将继续找她,直到我们能够相谐白首!

亲爱的,我想对你说.txt

亲爱的,我想对你说

亲爱的,我想对你说:你记下了7月13号吗?那是我们相恋的日子。在那一天你投入了我的怀抱,在那一天我们一起流浪。还记得那座石桥吗?那晚我们相拥着坐在石栏上,一起数着天上的星星,一起欣赏着桥下微波轻荡的河水。祝视着你如水的目光,我问你是否愿意陪我一起流浪。你拒绝了,说是不相信我会一只守在你身边,听了这话,我的心一阵刺痛。

亲爱的,我想对你说:请不要怀疑我对你的感情,尽管我们之间还不是很了解,可是只要我们彼此真心对待,那么真爱的花朵总会在某一时刻绽放。

亲爱的,我想对你说:第一眼见到你是我就被你深深的吸引。你的言语,你的举止都一一牵动着我的心,那一刻我便告诉自己,我需要你的陪伴。于是我开始找机会接近你,找时间告诉你我对你真挚的感情。皇天不负有心人,在我简单真实的爱情攻势下,你终于打开了你心灵的大门,让我走进了你的世界。

亲爱的,我想对你说:我对你的爱虽然没有海洋那么巨大,那么深,但是也似山间溪水那样清澈,那样连绵 不绝。你就像条小鱼,生活在我爱的溪流里,我要用我爱的圣水去包容你,呵护你,让你感受到爱情的伟大。

亲爱的,我想对你说:如果有来生,我不愿再认识你,因为我要将来生给你的爱在今生统统都给你,只有这样才能成就我们轰轰烈烈的爱情。梁山伯与祝英台不渴望来生,所以他们甘愿化做蝴蝶彼此相依相伴。蝴蝶是美丽的,就像他们之间的爱,我们不需要化做蝴蝶,但是我们能够拥护这份爱,对吗?

亲爱的,我想对你说:我不会送给你一个五彩的世界,但我会给你我浓浓的真情。21世纪的爱情需要的是真实,如今的物质不能再充当爱的载体。爱是单纯的,爱是两颗心之间擦出的火花,爱是两个人共守的一份承诺。如果我能够打开我的胸膛,就定会让你真真切切的看到那颗鲜红火热的心。

亲爱的,我想对你说:我们没有山盟海誓,那上因为我们只争朝夕,我要让你快快乐乐的渡过我们在一起的每分每秒。如果上天让我陪你到永久,我将给尽你我的所有,以致我的生命。人生最忠帧的爱情莫过于给予所爱的人一切,而你正是我欲给予一切的人,你知道吗,亲爱的?

我爱你

但我却不敢开口

因为

如果我说了

我便会马上死去

我并不怕死

我怕我死了

再没有人能像我一样爱你

亲爱的你,不再流泪.txt

亲爱的你,不要再流泪

亲爱的,你有什么不开心吗?

亲爱的,不要流泪,好吗?

你知道你流泪,我会心碎吗?

心碎的感觉很痛,你明白吗?

亲爱的,不要让我心碎,好吗?

亲爱的,有什么事情,告诉我 好吗?不要流泪,好吗?

亲爱的,既然我们在一起,我们就应该共同面对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开心,我们共同面对,好吗?

亲爱的,我会始终在你身边的,始终,一直都爱你,关心你,宠你。

亲爱的,你是不是怕什么?怕我离开你吗?

亲爱的,我不会离开你,我只会紧紧的抱住你。

亲爱的,你是我的唯一了。我已经只有你了。如果你都不开心,那么,我的世界还有什么光彩呢?

亲爱的,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会呆在你的身边,永远的支持你的。

亲爱的,不要再流泪了,好吗?

青春的诠释.txt

所有的结局

都已写好

所有的泪水

也都已经启程

却忽然忘了

是怎样一个开始

在那个古老的

不再回来的

夏日

无论我

如何地追索

年轻的你

知入云影掠过

而你微笑的面容

极浅极浅

逐渐淹没在

日落的群岚

逐翻开

那发黄的扉页

命运将它装订得

极为拙劣

含着泪

我一读再读

却不得不承认

青春是本

太仓促的书----(席慕容)

我很喜欢这首关于青春的诗,于是把它背下来 :也是因为此刻的年轻容易百感交集,于是和诗人的思绪产生了共鸣。青春是什么?青春的诠释是什么?是年轻的不羁,还是青春的轻狂?是爱情的浪漫,还是生活的激情?”奋斗“给予了我们完美的答复,也是我十八年阅历关于青春的最好的诠释。我无悔踏上高中这片土地,也无悔用青春付出过的汗水。”命运“因此把青春装订得如此朴实无华。

我一直在想,怎样的青春不会另那‘扉页’发黄而在脑海里记忆忧新,现在看来那发黄褪色是因为生命里没有真正的感动,而使得那平凡的生活片段蹉跎岁月里渐渐埋没。在连山民中短短的三年里面,我曾经感动得流下了眼泪。正是那一滴滴晶莹的泪花闪烁出一张张天真无邪奋斗的紧张的脸,永远纂刻在我青春的记忆里,永远难忘。

青春的定义就那么简单,一次付出,一次感动。当使得别人过得开心和满足的时候,也就证明了我们青春的的实在意义。作为一名学生干部,我一直在为自己巡找一个平衡点,一个得与失之间的平衡点。学生干部更多的时候是用自己的汗水和青春去为同学创造更好的校园氛围,而我对付出后的满足的同时,我们也失去了很多普通同学所应该得到的东西。然而看着一张张满意和信任的笑容投向自己的时候,我刹时体会到”活着就是为了别人活得更好“的意义。

我不想大谈”为人民服务“,毕竟人民这个范畴实在太大,也谈不上为祖国奉献青春,因为我的青春有限。也不可能因此而失去青春。更实在点,做好我们手中的工作,为同学多做点事,为我们身边有需要的人多做点事,而这一切始终没有脱离那句”为祖国奉献青春“。

青春,有不羁,有轻狂:有浪漫,更有激情!我要把握青春,用平凡的生命节奏,谱写不平凡的生命乐章。

青春寄语.txt

青春寄语

作者:徐红玉

青春在指尖偷偷地滑过,一去便已不返.

时间如流水.每次写这句话的时候总是很伤感,看到生命和时间在自己面前无声地流逝,带走了纯真的青春岁月.在似乎无穷无尽的青春里,有成功的喜悦,失败的痛苦.在时间的眨眼回眸里,我听见了青春未尽的足音.长大是一种责任,是不断被寄予期望,背负责任的过程.而漫长的一生不可能永远都是一帆风顺.幸福、灿烂、愉悦、微笑固然人人向往;但失落、彷徨、伤感、懊悔也是人生的一部分.唯有完全经历过这些,方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懂得了现实的含义.

有时候觉得理想是一种很奢侈的东西.很多年前我的理想是考上南京大学中文系,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的理想是去南方过她向往的快节奏的生活.几年以后她考取了南大,而我却来到了南方停留在现在这座城市.造化弄人.生命里真的有太多东西无法主宰,尽管我们一直都在坚持.理想在很远的地方等着我,可是我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力气一直走到它面前.害怕把梦想写下来,看着它慢慢破碎,很疼痛的感觉.生命里很多东西都在飞快地离我而去,我伸手竭力想要抓住些什么,可是一切都消逝了,只留下一大片让我措手不及的空洞,残酷得不留一点余地.我的理想正在背我而去,自己终究这么长大着.

渐行渐远.走得越远发现自己离理想也越远.一直努力着的,只是遗忘.不断遗忘着曾经的追求.曾是那么充满激情地想要改变未来,但慢慢知道连自己都改变不了,青春的流水不着痕迹地带走了激情.艰难地明了:并非所有的追求都有完美的结局,并非所有的付出都能换来收获,并不是所有的真诚都能邂逅真诚,并不是所有的希望都有机会,并不是所有的呼唤都有回应.想起在校时一直形影不离的好友,在我踏上去南方的列车时对我说的一句话:走了,便不要再留恋过去,一个人要好好地生活.直到现在,我依然是一个人生活.学会了隐藏自己.习惯地将零散的忧伤写在纸张上封存在日记本里,然后对很要好的朋友说,我过得很快乐,你还好吗?

夜晚一个人走在寂静的园区小道上,看着自己的影子被无限拉长,缩短,心里却一片空白.可以长久地在人群中一言不发,习惯了一个人的寂寞."寂寞是午夜醒来,想打电话却找不到可以打的电话.是看着窗外大片大片如雪飘飞的樱花,想起曾经爱过的人."这是安妮说的话.在这个南方都市里,我没有见过樱花,对我而言,寂寞是深夜静默地坐在楼顶看着墨蓝的天空,长久而麻木地让时间一点一点流逝,心里一片荒芜.

心情茫然或愉悦的时候喜欢写一点东西,从小时候就是如此,因为有些话我只能对自己说,所以经常在日记本上对着自己喃喃自语,久而久之也就养成了喜欢随便写点什么的习惯.小时候的我眼中的世界是美好的,现在看来,尽管这个世界在我眼中依旧是美好的,但总觉得和以前的想像存在如此大的差距.虽说我能够坦然接受这种反差,却有一种失落感,这种失落感加上成长给我的那种真实的茫然失措,渐渐的我的写作已经不能停下,我只有在写点什么的时候才能看见自己.很多东西逝去了就不会再来,我想用我的笔记下些什么,以证明我曾拥有过的曾经.

如果可以,我只想安静地坐在家里的书桌前写着自己的梦.然而我却知道,诚然我能够写出一些文字出来,但我却依旧是渺小的.在这个社会上像我这样的人太多,每个人都在写着自己的梦,可每个人的梦也只会是自己的梦而已,我们也只能活在自己的梦里,一到了现实,我们就什么也不是.每天晚上我都要写些文字才能入睡,尽管有时我经常会在半夜惊醒,但唯独这样我才感到踏实.我喜欢一个人坐在灯光下写,独自体会着各式心情.我并不需要很多人懂我,只要我自己能懂自己就可以了.我相信世界的美好,但总能看到一些不该看到的,想到一些不该想到的,这是因为我是矛盾的,所以我写的东西有很多也是矛盾的.

在青春忽远忽近的日子里,我发现我一直在失去着.想去挽回,却措手不及.而当我沉浸在失去的悲痛里的时候我所经历的又成了过去,让我麻木不已.青春永远是一样需要珍惜的东西.我总是很矛盾,甚至伤感,我不明白过去与未来的关系.我想我要开始一个人在寂寞中成长了.

青春期的第一场雪.txt

青春期的第一场雪

作者:筱 菁 文章来源:《中学时光》2005年第5期 点击数:4779 更新时间:2005-6-13

我总觉得应该在冬天留下些什么,于是我做了一个雪人,再后来,我把它送给了一个女孩,最后冬天过去了,雪人也早已融化,我才明白这个冬天注定我什么也留不住。

他说那个“冲天炮”很可爱

2000年的元旦,四个高一女生在晚会上跳的一曲“数蛤蟆”的舞蹈,让台上台下乐成一片,四个女生中就有我——筱菁。

元旦后的一天,好友心蓉找我聊天。“你认识子轩吗?”她突然问我。

“认识,不就是你们学生会里那个文艺部的帅哥吗?”

“他说你很可爱耶!”

“啊?”我怀疑自己的听觉出了问题。

心蓉娓娓道出,那天跳舞的女孩都扎着垂下的马尾辫,就我扎着两个“冲天炮”。

“没办法,谁让我是短发呢?”

心蓉继续说:“子轩一看到你,就问我们,那个‘冲天炮’是谁?长得好可爱啊!”

我无语,但心里一阵窃喜。子轩是学校女生的白马王子,学习成绩优异,长得白皙俊秀。我如此平凡,只是个喜欢舞蹈的女孩,意外收获如此赞美,自是有些得意。

元旦过后,放寒假前的一天,子轩上楼来找我,跟我聊天,顺便借我的周记。他们的教室在一楼,毕业班,压力很是沉重,更何况他是老师眼中上名校的希望。这个年纪,这个年代,这个小城镇,学校和家长唯一的希望就是我们考上一所好大学。也许他也担心什么吧,以后每次他都是和一个男孩一块儿来找我。我们的谈话很简单,没有喜欢,没有爱情,也没有风花雪月,也许彼此曾想过,却不敢提及。

他送我亲手做的雪人

我们就这样平静地度过了寒假。开学时,我们那儿下了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场雪。晚上去上自习,教室的窗台上搁着一个雪人,很精致,粉笔盒做的帽子,红粉笔装饰的鼻子,蓝粉笔做成的手臂,黑扣子镶嵌的眼睛。进教室后,好友跑过来告诉我,外面的雪人是送给我的。送我的?谁这么有闲暇?一连串的问号在我看到雪人下面的小纸条后烟消云散,是子轩的字迹,小小的纸片上只有“筱菁(收)”三个字。我抑制不住地高兴,我这是第一次收到男生的礼物,更何况还是子轩亲手做的。

下了晚自习,在车棚取车,有人叫住了我。回头发现是他——子轩,“有事吗?”在他面前,我从来不会露出任何欣喜。“你们要考试了吧?你复习好了吗?”“没有,看着书就头疼。”“你要好好学习啊,回头我借几本书给你,有时间的话多看看。”我点点头表示谢意。

我们是要月考了,可我还没有开始复习。我的成绩一直都不好,因为我不喜欢学习,所以心思也没放在学习上。

考试结束,我的分数自然是不高。子轩来找我,问了我的成绩,我如实告诉他。他的表情开始有些严肃,冒出了一句:“我和你之间,你不要想多了。”对于这句莫名其妙的话,我生气地回答:“我想什么了?倒是你不要想多了。”

我们就这样不欢而散。一晃半个月,我们都没有再联系,就是在上学的路上,我骑车路过他身边,也没有停下,甚至没有回头打个招呼。

我一直生气他说的那句话。“我哪里有想多什么?我又没有喜欢他,真是的!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喃喃自语,一肚子不服。心蓉看着我,静静地听我的牢骚,偶尔会安慰我一句:“不生气,不生气。”

三个月后又相逢

直到愚人节,他都没有来找过我。愚人节后的第三天,晚自习,“筱菁,有人找!”走出教室,才发现是子轩,望着他,我忽然有一种很久没见的思念感。“你找我有什么事吗?”他先开口问我。“我找你?不是你找我吗?”我不解,心里想他怎么用这么烂的开场白。

“心蓉那天看见我,说你有事找我,我这两天复习太忙,今天才有时间找你。”“我没有找你啊,而且我都好几天没见到心蓉了。她怎么跟你说的啊?”“前天,她看见我,说你让她捎话,说是有事找我。”

这时,我猛地想起,“前天?前天是4月1号,天啦,前天是愚人节,她跟你开玩笑的吧?!你被她骗啦,傻瓜!”他也恍然大悟:“对啊,大概这段时间太忙了,复习太紧张,只想着高考那天,都忘了日子了。”

“呵呵……”“哈哈……”

很开心的晚上,因为心蓉的小玩笑,我和子轩又聊了好一会儿,完全忘记了曾经的不愉快。那天之后,我甚至很感谢心蓉,因为她,我和子轩才又像以前一样有说有笑。

15岁的我太小,有这么个优秀的人对我好,只觉得有些发自心底的骄傲和得意。

那个冬天他什么也留不住

7月的脚步越来越近,我们很少碰面。因为子轩的梦想是去那所有樱花盛开的高校攻读法律,不会因什么而改变。6月底我们结束了期末考试,就要放假了。

晚自习,心蓉递给我一张卡片和一封简短的信,打开信,字迹太熟悉了。“筱菁,提前的祝福,生日快乐!因为我担心被高考缠绕,我到时会不记得给你生日祝福。一直以来,我都认为有雪的冬天才是真正的冬天,后来真的下雪了,我总觉得应该在冬天留下些什么,于是我做了一个雪人,再后来,我把它送给了一个女孩,最后冬天过去了,雪人也早已融化,我才明白这个冬天注定我什么也留不住。今年冬天我很高兴认识你,你知道吗?其实我暗地里一直叫你‘小雪’,因为你是个单纯如雪的女孩。但和你接触多了,却发现我们之间差异很大。我想努力,但今年的9月,我就要去我梦想的那所高校了,而你还要这里学习两年,我不想因为我现在所做的一切,影响你今后的生活。你是个很优秀的女孩,但优异的学习成绩会让你更加出类拔萃。我祝福你!永远的朋友:子轩。”

看完信,我第一次为一个男孩泪流满面。我从未承认自己喜欢子轩,他也从来没有说过喜欢我,但我还是哭得一发不可收拾。

在高考前10天我们要放暑假了,离校前我去把书还给子轩,因为也不想留下些什么。简单的几句寒暄,还了书,我用一句“祝你一切顺利”结束了对话。

我不明白,不爱,为什么会哭;不喜欢,为什么会流泪;不在乎,为什么会心痛。只可惜,15岁,我还不懂爱。

爱只留在那个冬季

子轩高考后,我们没了联系。听心蓉说,他如愿去了那所有樱花的高校。接下来的日子,我和以前一样,并没有因为子轩的离去而改变什么。我过得很快乐,也很充实,我努力学习。后来我也考上了有子轩在的城市,不同的学校。

大学依然没有恋爱,因为总没有人能让我心动,让我有想恋爱的感觉。我每周和好友一块去那所有樱花盛开的学校修第二学位。

那天下课,我和好友边走向车站,边聊着当天的课。忽然有几秒钟,我的思绪静止,然后转过身轻声喊了一声“子轩”,那个刚刚推车与我擦肩而过的男子回头,是他,太久没见了,是啊,5年了,他清瘦了很多。“好久不见,你好吗?”“还不错吧。你呢?”“我在复习考研,想去北京。”“是吗?那很好啊。”“……”一阵无语。“那我先走了,再见。”“再见。”我们都礼貌地向对方微笑着告别。

一路上,我脑海里不停回想曾经的一幕幕。我找出那时的日记,一篇一篇重新阅读,竟然泪流满面。看着自己的文字,自己的心情,自己的故事,现在的我,才明白那时的他是喜欢我的,而我也是喜欢他的。彼此避讳的只是因为是那个年纪,那个年代,那个小城镇。

我想如果那时的我们有现在对待感情的心态,哪怕只有一点点,就不会轻易错过彼此。5年前的感情,5年后才明白,对谁来说,只是意味着遗憾,因为过去就是过去。

我终于明白,爱,只留在那个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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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涩男人

作者:星星点点

文/陈修琪

[编者按:有时候,一念之差,可能影响一生的命运,尤其这一念的源头是感情的时候,更会让人悔不当初。]

她一直犹豫着:是不是离开他?她觉得他是一个没有长大的男孩,单薄而没有深度,稚嫩而缺少稳重,如一只青涩的果子,让她感觉不到爱情的甘甜。而那些成熟男人,总清晰地带给她一种很迷人的气息,让她的心底涌起一种温柔,他却没有这种成熟的气息,很难让她心甘情愿地投入它的怀里。

难得下了一场大雪,他同她去城外的山野滑雪。他像一只鸟儿飞进了树林,沉醉于雪景的美丽里。看着他那高兴劲儿,她有些怅然地想:他真是个不知忧愁的大男孩。他沉醉于自己的快乐里,把她远远地甩在了后面。突然,他重重地摔倒在地上,脚钻心地疼痛,她试着想站起来,却又一次摔倒了,脚骨折了。她叫了他一声,他没有听见,鸟儿一般滑行于雪野上。她又叫了他一声,他拐了一个弯,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她忽然感到很委屈,泪水不知怎的一下子流下来了。

等他滑回来时,她已止住了眼泪,但伤痛让她浑身发抖。一见她的样子,他慌得不知如何是好,只抱着她急急地问道:怎么啦?你怎么啦?还是她提醒他:扶我上医院吧。他才背起她,向医院跑去。

她终于决定离开他。她想:一个碰到一点难处就慌得不知所措的男孩子,怎么敢指望他给自己带来一生的幸福?

看着他伤心痛苦的样子,她除了无奈,没有一丝留恋,他怎么就不能表现的豁达一点呢?她离开了他,也离开了这个城市。

她漂泊在另一个城市的夹缝里,也寻找着一份让她心甘情愿的爱情。后来,她遇到了一个让她心动的男人,那种成熟的男人气息让她心甘情愿地投入了他的怀抱。有一天,那个男人突然对她说,他爱她,却不能给她一生,因为他已经有了妻子。她想放声大哭,却咬着牙不让泪水流下来。

五年后,她带着一身的疲惫和伤痛,回到了原来的城市。一天,她非常偶然地碰到了他。她几乎人不出他了,她终于感觉到他身上所透出的那种成熟男人所特有的气息,她一时有些恍惚了:这是他吗?他沉静地微笑着问:过得如何?

他请她去茶座里坐坐,在那种宁静而淡雅的氛围里,他们淡淡地说着一些旧的和新的话题。他眼里的自信,还有他脸上的沉稳都让她觉得他是一个值得依靠的男人。它的手机突然响了。他抱歉地笑笑:对不起,儿子生病了,我得赶快送儿子去医院。

他走了,望着他匆匆而去的身影,她终于感觉到一种痛惜。

城市是有过程的,正如一棵果子,在它青涩的时候,你无法要求它成熟,如果你因此而失去等待的耐心,你也许会错失一棵最好的情感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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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断中秋

作者:dengdero…

当CD机放在我面前时,突然有一种痛在身体内蔓延,直抵心痱。

我是一个不满现状却又安于现状的人。我喜欢留恋过去,这并不是对现实的消极逃避,我永远相信前方有美景,也期待未来会比过去好;我也喜欢遗忘,但有些记忆却总也挥之不去,尤其是一些发生在特定时间或背景下的往事,更是常常教我辗转,辗转,再辗转……

不知道当一切尘埃落定的时候对往事重提是不是一种错误,但我却深信如果硬将一段挥之不去的记忆埋葬在时光的坟墓里,肯定是一桩毕生的遗憾。我知道,在自己温柔的内心世界里,我是何其不想,不愿,作一些徒劳的自欺或欺人!

有些事,我不得不去面对。不为其它,只为对人生完整过程的一种承认。我想我应该具有这种勇气。

我不知道该怎样整理这一段感情的碎片,有些人不能挽留,有些人只能记忆;有些人近在咫尺,你却把他遗忘在天涯;有些人远在天边,却感觉近在眼前;有些人只在你生命里停留过一次,却永远走不出你的心里。我深深喜欢她,不顾一切地对她好,最后还是苦了自己,我就像一根烟头,即使燃尽了一生的辉煌,也逃脱不了被抛弃的命运。她的绝情让我对感情产生一种深深的绝望,我不是为失去而绝望,而是为自己的付出痛心,为自己的痴心绝望。这一切难道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

我并不是个贪婪的人,14天的爱情本该草草结束。是她,一个看起来还算不错的女孩,用她特有的细腻思想和执著、可爱的表情和天真的话语而非容颜渗透了我的世界。

分手,这是我所有努力换回来的结果。在华灯初上,万家团圆的中秋佳节,我曾不顾一切对她好、我深深喜欢的人提出和我分手,我不愿意相信、不想相信、也不能相信。但我还是点了头,我是那种被动的人,不撞南墙心不死的人。就在我点头的那一瞬间,你欣喜若狂,我心如刀绞。走出教工之家,我象是个被婆家赶出门的小寡妇拎着被扔出门外的东西和感情,麻麻木木冷冷冰冰。这一切象做梦,不象是真的,不可能是真的!

那些即将实现的话语,随着分手二字的出口也变得支璃破碎,灰飞烟灭。

我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连一个询问、解释的机会都不给我。一句不喜欢你了就是你的理由,叫我怎能相信。前两天还好好的,还说国庆出去耍,而今天说分手就分手。我企图用音乐那无边无际的韵律安抚我悲愤的心,然而当游鸿明的歌声直击我内心深处柔软的一隅,顷刻间我内心无处不在的忧伤幻化成两眼热泪夺眶而出。

昨夜从梦里惊醒,试着快乐,却怎么也快乐不起来。 一直以为心痛只是一种形容,现在才知道,原来,心,真的会痛,真的在痛。

中秋节那晚,一段若有若无、若即若离的爱情就永远划上了休止符!

未来,也许不会有那样的爱,也不知道何时我还会开始新的恋爱?只是现在我不敢再投入太多!

如果有来生,下辈子,绝不与你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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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尚未毕业

作者:李大力

前序

大学三年留给我了很多东西,每次在嘴中回味的很有滋味,很想在嘴中反复咀嚼,不愿咽下;同时,我很想把这些食物拿出来让大家品尝一下,体会一下人间美味。但是,我爱吃的不见得你们都喜欢,可能还会感觉恶心。不过,在你们饿的痛不欲生的时候,会主动拿出这些东西的,并且会吃的一干二净。

是的,我写东西了。闲的时候,我总是拿着咱们班的照片看个不停,想想咱们班的每一个人,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每一件事。处于怀念再加上一些冲动,我决定利用我肤浅的写作水平把我所知道的一些事情回忆下来,让大家多少年以后记得曾经有一个这么电子商务01-2班,有一帮曾经一起生活过亲如兄弟姐妹的同学们。

訾江涛:又名出血,个子不高,发音很有个性,猴头猴脑,调皮捣蛋,但是工作认真,乐于助人,慷慨大方。什么事好像都会做,让人非常佩服。

张少斌:又名包皮,心眼坏,但是个好人,平时在班里充当笑料角色,说话幽默、逗乐,整天一开口就逗的全宿舍人很开心,可能是由于鹿泉口音再加上操着一口不标准的普通话的缘故吧;尤其是那颗虎牙,长的真是不是地方,每次吃完饭,那颗虎牙上总卡些菜之类的东西。

李民:人内心老实,我觉得他靠得住,爱憎分明,平时跟我们老故意装糊涂,晃点我们,很多人都上了他的当;沉迷于电视,爱看文艺性节目:东北人,二人传什么的或是过时八辈子的老歌。

朱岩光:又名莽夫,表面看不像一个蔫坏的人,但确实是,第一眼感觉像是黑社会的,但处久了感觉这个人肚量很大,你跟他闹,他很会进入状态,顺的你的意思陪你开心!就是很会做绣。任何事只要他一下决心好像没有办不到的,包括一些异想天开的事情;脸皮很厚,对异性有着无尽的追求欲望。

张建光:是兄弟就管他叫光光,很胖是吧,胖子一般有意思,平时自娱自乐,爱开玩笑,正经话中带着幽默,惹一群人大笑;天意弄人,大二患上了小儿麻痹从此以后好像更傻了。

袁哲:咱们班的班长,人长的成熟、稳重、平易近人、会说话、能办事……最近发现他泡马子一流,晚上不回家让他老子找到我家来了。

侯子峰:峰哥,老实、单纯的让人看不过去、迟钝,一些事情让人不知道他在做什么,记性比我还差。平时喜欢和袁哲混在一起。

苏立宾:人不错,兄弟义气,人很愣,不太会交谈;但他是练武之材,为弘扬中华武士道精神每天跟傻子一样带个拳套冲着墙练拳,时间久了具有了施瓦星格的身材,泰森的拳速,近亲产物的智慧,是百年怪才。

刘璐:他本善良的,后来慢慢为人狡猾、多疑,非常爱看别人的笑话,嘲讽别人(当然嘲讽我)总能一针见血,弄的人家红着脸跑了;毫无运动细胞但动作潇洒倜傥,惹来一大群女人们。将来是块跳舞料子。

张琪:动画思想浓重、幼稚、单纯、风流、异想天开。但是够兄弟,靠得住!

郭须光:又名南哥,人非常的不错,仅次袁哲,诚恳老实、谦虚、有责任感,工作认真,什么事都能做的有模有样,能体谅帮助别人,但是,我感到南哥“命苦”什么坏事他也能碰到,得不偿失。

付烁:又名二蛋,在街上很远碰到他冲他笑的话,就会看到他平时总紧绷的眉毛立刻塌拉了下来,也笑了起来,阳光一照,满面春光,因此又名春光灿烂付二蛋。他平时一脸严肃,不爱打扮,爱吃吃喝喝的,不愿动。

施立谦、周立柱、董永鹏、孙颖曾经都也给班里带来了温暖与欢乐,也够兄弟!

韩芳:老是对自己的身高很不自信,人长的漂亮就行了吗!他有着野蛮女友的性格,比一般女人要狠,若和你节了粱子估计你死定了。爱说爱笑,讲义气,够“兄弟”。

陈学英:爱笑,脸圆圆的可爱,一笑眼都眯进去了!留着一头披肩发,楚楚动人。工作狂。

宋园园:自称美女,从她的动作,说话上看确实具备了淑女的特点,但是百分之一,主要是内在美表现无疑,剩下的百分之九十九这辈子她也做不到了。

杨美娜:一般管她叫九段。有着健康的肤色,“魔鬼”的身材,爽朗的笑声,额头长的有特点,贪吃,不爱运动,爱管闲事,但用张少斌的话说就是“好……哥们儿”

李晓:我知道她好独来独往,爱看漫画,电视每天必看,而且很痴迷,你要不叫她,估计给你看一天;她有着一双迷人的大腿。

李英:在我脑海里她出现的次数很少,好像把精力放在了各种考试上;跟我一样爱吃辣椒,爱吃蒜和葱,吃完第二天嘴上就长疮。

石方:属于贤妻良母性格,热情,对好奇事物充满着无尽的求知欲;理财有方、持家有道。

岩岩:我现在都不知道她全名叫什么。但是她在我印象里是稳重、老实、刻苦的性格。

张伟亚:她说话很有特点!声音悦耳,说话直率。

房萍:相逢恨晚,身材不错,办事认真,事事都很小心,在工作上属于女强人的性格,但实际上是外表坚强而内心软弱的姑娘,不信可以让她自个穿高速公路去……。

彭浩:真正属于事业型的女子,善于社交,大方、爱笑、喜欢帮助别人。

高丽艳:我印象中好像总是在笑:你笑她笑,你哭她还笑。

罗萍、程荣花:恩,不错。

下面,我将我所能够回忆出的一些事情写出来,当然,只是发生在我身旁的一些琐碎小事。

报道

大一是我最难忘的一年,那一年发生了对我来说不少的新鲜事儿,是我过的最充实的一年。

初来学校的时候,下着雨。一切都很陌生、很新鲜,现在我还能感受的到当时空气的味道;第一感觉学校很大很大,当然现在闭着眼都能跑了。刚一进自己的宿舍,又湿又暗,屋内弥漫着发酵草子的味道,极其难闻。这里能睡吗?宿舍在我来之前已经来了一个了,不知这人咋样,后来才知道他是出血。他人不知所踪,听他说是提前一两个月就跑过来了。正收拾着被褥时,莽夫杀了进来。他身穿黑色紧身T-恤,胸肌尽显,浅灰色牛宰裤,头发很长。完了蛋了,来了个黑社会的。我向他打了个招呼,互相点了点头。紧接着李民、包皮都推开了门走了进来。李民一看就是个老实人儿,包皮的出现又让我眼圈一黑,心中涌起了无尽的恐惧,嘴真TM大,个子又高,脸上毫无笑容,当然与现在有着天地之分。晚上,就只剩下我和李民了,称这个机会我俩畅所欲言,无话不说,在很早就成了知己的好兄弟。也就在那时我知道了晚上熄灯时间。

几天过去了,通过平时开个玩笑,聊聊天什么的,很快和莽夫、包皮都熟识了,他们人都不错。尤其是包皮,他老子一走,趿拉的脸皮立刻直了起来,那颗具有帅哥标志的虎牙从傻笑中尽显。只要一说话,包准开心,在一笑,硕大的酒窝一览无疑。可能是因为那时他把普通话和鹿泉口音相结合的缘故吧。也就在那几天,出血出现了。一推们,我们以为是门卫的儿子过来调皮来了,我身上当时也有些糖球儿。正在掏的时候他伸过来一只手冲着我们,嘴里说道:“抽只烟吧!”。我们差点酿摆过去。

这马上就要军训了,这几天赶紧转转,熟悉熟悉环境。一天上午我叫上出血,往西边转了一圈儿。他跟在我后面,起初很少说句话,只是有时来一句“昂!”“是”“对”。在我和他寥寥无几的对话中,感到他懂得很多,逐渐的我开始向他问很多问题,慢慢的,我俩兄弟相漏出来了。这大一的一道风景线就是一到打饭打水的时间,总是六人一波儿五人一组的,每人拿个饭盆子和一个暖壶。晚上吃完饭也是六个人并排有说有笑走在水泥路上,一看就是大一新生。我们当然也不例外,“排着队”在街上穷晃荡。

“魔”练

还记得咱们教官吗?“今天大家精神不错,都比较饱满”还有那个首长“个儿班,个儿班”的叫,挺有意思的。

这军训确实挺累的,尤其是站完军姿后的一些惩罚训练,比如端腿。这一端一二分钟不等,军姿站了一个来小时,练了队列,打了军体拳,再端这两分钟的腿,确实不好受,别说两分钟,三十秒钟就到头了,脚放底了教官拿皮带抽你脚,本来就麻,一抽脚都快掉了。我记着包皮不知咋回事,好象是端腿不严肃,和咱们一起端完后又罚他端了两次。“还有20秒钟”,“报告教官,不行了”,“坚持,还有8秒”,“报告教官,腿快抽筋儿了”,咱们就一起为包皮到计时,4,3,2,1到了,他一下子瘫到了地上,开始揉他那发麻的脚,心里一万个不甘心。还有一次,包皮站军姿好像动了一下,教官揣了他一脚,包皮当然不服了,教官看出来了,拽了他出来:“不服和我单挑”,我看见他俩腿吓的开始痉挛了。当时把我吓的也差点傻了,你们估计也不轻吧!由于个性和作风问题,包皮很快的成了特殊照顾对象,受到了“器重”。

军训期间,我结识了不少同学。九段打喷嚏很有个性,好像是用鼻音发出来的!我要那样的话鼻涕也会跟着一起出来的,我总是被她的喷嚏声所吸引,眼圈一黑,心想:这样打的爽吗?看九段同时认识了李英,宋园园,认识了和我并排的房萍同学,在教室练歌的时候认识了韩芳同学……

军训是全面的,一体化的。除了平时的训练外,还要整理内务,都是军事化标准的。宿舍的豆腐被怎么叠,水壶怎么摆,每张床下有几双拖鞋……,在那一段,首长经常检查,也就是在那一段我们谁都不敢怠慢,当然以后又成老样子了。

九月份,可以说是秋天了,看阳光能看出来,光线明显发暗。昼夜温差变大,白天站在暴晒的阳光下,汗珠顺着额头往衣服上滴,一干校服上留下了一条条白色汗渍条纹。这么站着每个人脸上都能脱一层皮,再一出汗,别提多疼了。晚上,必须盖上被子,否则肯定感冒。每天回来头就扎到枕头上昏昏欲睡了。

一转眼,军训到了尾声,因此为了向校领导有个满意的汇报,这一段的训练强度也明显的加大。我记得军体拳总是记不住,苏立斌老牛B了,每套掌法名字都倒背如流,打出来的拳钢劲有力,确实为练武之材。电子商务01-1班有个叫徐建的,不知大家有没有印象,后来大一下半年就不上了。他个头不高,黑黝黝的皮肤,看上去非常的硬朗,下巴向前突出,一眼看上去像是干木匠活儿的,因此我们就管他叫木匠。他人老实,活泼,每次集体休息的时候,他们班很活跃总是有说有笑,我总看见他笑的最灿烂,最天真。因此说个不好听的话,后来逐渐的成了我们108宿舍的笑柄,每次军训回来总要说说木匠,开心一下,后来跟木匠也熟了,见了面打个招呼。记得有一次全体预演,站队时木匠被分到了咱们班末尾。站完军姿后,让全体坐下,我感觉坐着还不如站着舒服呢!挺胸,抬头,手放在两膝上,不能动一下。木匠这个人确实非常的实在,一向作风严禁,丝毫不敢怠慢,我们呢实在坚持不住了,称教官首长不注意,动一下松松筋骨,就是实在不行了,宁可被点名或是挨揣也值得。要不腰和腿实在难受,尤其是你两条腿,麻的都没知觉了,想站都站不起来了。也就在这时候,首长发令了“个儿班,都有,全体起立”,我们立刻站起来用很快的速度拍了拍屁股上的土,立正站好。就在着拍土的同时,我感觉后面有人在笑,而且笑声很熟悉,是包皮,平时他很幽默,只要他一笑,别管为什么,一看见他你就想笑。我回头望过去,包皮看见我摆了摆头,让我看那边,我看见木匠蹲在了地上,起不来了,摊了。光光站在他后面,他身子胖,又壮,两手抓者木匠两肩的衣领,硬是提了起来,包皮还是在那笑,而且更起劲儿了。“你没事吧”光光问木匠到。“没事,好了,你松手开把,谢谢你昂!”木匠擒着泪感激地回答到,这一松手的同时,木匠又立刻消失在人海中,速度很快,谁都知道肯定是脚麻的又扎在了地上,好多人望着他笑,他脸都红了,痛苦的好像想哭。包皮和周围的人都在捧腹大笑,我也尽兴的笑起来。张建光也红着脸笑起来。坐的时间太久,他人老实的又不敢动,两腿在站的一瞬间,当然抽筋儿了。当天晚上,我们听包皮把这件事儿完完整整的讲了一遍,五个人又一次开心的笑了。

正式表演开始了,我早说过,咱们集体荣誉感很强的,而且有很大的凝聚力,责任心很强。确实队列表演我们每个人都流露出非常饱满的表情,通过实力拿到了很好的成绩,获得了表扬。文艺表演方面更是不用说,歌唱比赛唱的那首《同一首歌》,从视觉和听觉给观众们带来了双项冲击。每人手中拿着蜡烛,我忘了不知是谁的蜡烛过长把出血的头发烧掉了一部分,当时满场都是烤家雀味。说到唱歌你们还记得《严守纪律歌》吗?“军号嘹亮步伐整齐,人民军队有铁的纪律,服从命令团结一致,条令条令要牢记……”后面确实忘了。当然,歌唱比赛我们的成绩不俗,也得到了奖状。因为咱们是很有实力的。

再见了,教官;再见了,首长;再见了;军训。感觉是刑满释放,虽然对军训、对教官有一丝挂念,但是毕竟自由了。洗了洗身子,休闲装一换。人儿倍儿精神。

生猛

这开学了,虽然发的书很厚,连书名看不懂,因此干脆就不看了,把精力放在咱们班的美女上,每个男人们都像饿狼一样翘首以待,等待着开班会,等待着上课。这不同学还认不全,找他们侃侃去。俺们男生,希望本班里出些美女,无时不刻都在观察。记得军训的时候,一到原地休息时就开始满操场东张西望寻找美女,然后回宿舍讲讲。“咱班也有啊!”“谁?”“走队列站在左前侧的那个小美女呗!”“叫韩什么的?”“哦!还过得去,不错,还有谁啊?”“站在你旁边的那个”“谁?”“姓木”“木?没听说过有这个女生。”“木匠!”“放屁!”“房萍,哦!不错!呵呵!”……韩芳和宋园园等一些女生确实可称的上“绣色可餐”,以后和他们在一起无论干什么,确实非常的开心。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个女生军训的时候累的昏死过去了,忘了是谁了。总之能认识你们是我的福分。

这大一新生可以用两个字形容---“生猛”,的确,记得有这样一件事:咱们学校门口左侧通常总有一辆献血车,111宿舍的几个人不知咋地要去献血,还在我们宿舍口前挑战:“你们去吗?不敢就算了!”谁啊,生猛的说:“给国家捐点血吧!”一群人被他的话“打动了”“去就去,谁怕谁啊!”忘了当时李民还是南哥的脸色献完后白的好像身体中的血都被抽光了一样;生猛还可以表现出这样:好象我说的“以后每天早起,坚持锻炼,跑10圈,然后洗脸、刷牙、吃早饭”。由于一时的冲动坚持了2,3天,往后通常还不是每天睡到7点50左右,周末一起来就可以直接打午饭了。还是包皮有毅力,三年从没起早过。

这学生还得上课不是,刚开始,出于生猛,每个人听的都很认真、仔细。包皮拿着很厚的笔记本记笔记,其认真程度三年就没见过。但是时间一长,都了解到老师的“弱点”后,开始肆无忌惮的逃课,班长还带着头儿,出去逛街、上网、在宿舍睡觉……来上课的都很少认真在那听课,书下面通常都压一本小说之类的东西。这虽然不是什么好事,但想想,感到真的既惬意又刺激。学校那段儿察的紧,晚自习还得上不是,7点半左右过来,晃荡会,喝口小茶儿,拿拿书,捕拉了几页,就到9点了,就开路打道回府了。没回去的同学在教室围一堆儿开始聊天了,说说这儿,说说那儿,我就爱这样儿!感觉真好!这说道快十点了,得回去了,把女生们送回南院这一天的任务就算完成了。

记得一次几个人在街上穷逛,碰到房萍和刘新哲了,让把他们送回宿舍,一说“房萍怕黑”我的眼圈一黑,差点痉挛“是真的吗?”好,送送你们吧!“想还来不及呢!”不过后来才知道房萍这种“优点”,平时连马路都不敢一人过!

时间一久,交了班里一些不错的女同学:韩芳,说话有的乐儿,我记得当时听的时候感觉以前她是个傻蛋,宋园园呢?一直俺呀俺的,说起来没完,人想回宿舍都不好意思回去!石方呢,好像那时就依偎在张建光身边撒娇,感觉他们几百年前就认识,他们有说有笑,有打有闹,完全不把我这电灯泡放在眼里。九段从那时起一直喊吃,喊了三年。再吃下去的话,下半身就爆了!你不怕吗?等等等等。很快,决定周末去公园开心去。光聊天是没意思的,慢慢的,自然就有活动了,我、李民、莽夫、张建光、袁哲、苏立斌、张伟亚、陈学英、石方一行九人来到人民公园游山玩水,照照相。秋天了,枫叶都变红了,掉落一地,爬上山顶,凉风吹过,感到阵阵寒意。当时一起照相,非要按什么血型拍照,前几天刚献血,每人发了一个小本儿子,上面记录你的血型等;一说到一个血型的在一起照我就感到丢人。当初献什么血啊!

“勤工俭学”谁先提出来的?昂?扯蛋!大冬天的,好像是腊月,寒风刺骨的,早上就出去,晚上8、9点才回来,手都冻的发紫的。恩!不错昂!还很饿,吃的比整的还多!被你们打败了!这部分英雄分别是韩芳、莽夫、李民

圣诞节和元旦将至,廊坊处于北京天津附近,因此这两个节日气氛相对比其他地方要浓一些,街上小店儿张灯节彩的,有的门口摆上圣诞树,服务员头上戴着圣诞帽。那天晚上,学校特意批准可不上自习,这下又是十几人去逛商场,记得那天晚上我不知哪根弦断了,买了瓶伏特加,当时还不会饮酒呢!这中国人就要过中国的元旦不是,还记得晚上咱们班的活动吗?是的,包饺子,节目表演。中午吃完午饭就跑到教室张罗节目的事了!吹气球、贴窗帘。玻璃上,灯棍上都是五颜六色的彩纸,到5点左右开始包饺子了!女人们开始忙个不停。班长也加入了行列,因为他贤惠嘛!这表演节目再吃完食堂给煮好的饺子后便如火如荼的开始了!“开始了,好戏开始了”。一曲108宿舍的《笨小孩》,唱出了当代青年的心声;109的《忘情水》反映了大学生的复杂感情;111的《流星雨》使我明白到无音不全的人对音乐的渴望与执着(那晚我听这首歌听哭了);韩芳袁哲的《谈心》赢得了满堂喝彩,很多人都上去给他们“献花”,莽夫的一首《冰雨》一炮打响了他在亚洲歌坛的长盛不衰……为了助兴,特地邀请了张华、秦占涛,他们分别给大家带来了一首歌和一个霹雳舞,舞蹈我是不会跳的,音乐会结束,我就跑了。

寒假快到了,又有新的活动开始在脑海中形成。还记得那年去包皮家玩吗?试刚刚考完,马上就得到了宿舍要在寒假中装修的通知,因此,要吧所有的用品都塞到教室。把桌子一并,被子一放,行李都提前打好包了,这晚上也没地方睡了,干脆包夜吧!九个人在“丽丽网吧”。张建光一辈子都忘不了的网吧。于是包了一夜,这从一开始包夜就是一个失误,为什么呢?到了凌晨四点拿上行李往火车站赶。还倒车,在往北京的火车上,没坐,但困的站着都睡了一觉。每人拿了一个大包,到了北京又走了很长的路才到北京西站,咱们那时侯确实都精疲力尽了。到了之后心想这下好了,可以在火车上好好睡一觉了。买了票后我差点栽过去,十点的火车,还有2个小时呢!这下玩儿完了。在候车室睡吧。把行李一放,一屁股坐到那就能睡着。蒙蒙笼笼中我脑海中一直回荡着王非的《红豆》。在火车上估计拿砖头盖我们,我们也不会被吵醒,累啊!……这不,鹿泉到了。我用重如铅球的眼皮疲惫的扫了一眼北白沙村子的景色,空旷的麦子地,前方很远的地方昏沉沉的,包皮毫无生气的用手一指“那个村儿”我们恨不得一下子飞到他家,吃上一顿热腾腾的饭,找张暖和的床躺下就睡,幸好张海山(张少宾他老爹)开着车过来接我们了,把包放了上去,冲着他家走去。吃完饺子,便找床睡去了。一张双人床六个人睡,不能翻身,而且只能侧躺,你们能想象得到吗?但是当时累啊!一躺下便进入梦乡了。袁哲这厮一人跑到客厅沙发上睡去了,晚上更是“热闹”,冬天冷,都着凉了,晚上一个劲的放屁,幸亏我在最边儿,只有一处有震感,在中间还不是死啊!早晨一醒,人的一半血液好象聚集到下方,浑身发麻。

第二天清早,开路向着黄避庄水库坝上进发。水库的表面结了一层厚厚的冰,咱们便在上面滑冰,我坐在了冰茬子上,南哥再后面推着我兜风,惬意非常啊!宋园园被两个人拉着,嘴里也刺激的大叫起来,天冷,但是玩的暖和和的.

街舞

学校每学期都有很多活动,今年夏天都不例外.使我印象最深的是参加学校街舞表演,韩芳和宋园园自编的舞蹈!又叫上班里五个男生,一共七个人一起跳这个舞,开始学习时我很不耐烦,以前没跳过,时间一长很不耐烦,因此进展缓慢,但是很开心,记的练习时我和莽夫这两个初学者动作都很大,还很花哨,逗的那几个人哈哈大笑,我们俩也很开心.等到正式表演的时候可真难为到我了,以前从没登过台,这一出场,俩腿开始哆嗦个不停,动作僵硬,做错一处,后面就都忘了.丢大人了.不过,往后就好多了,每次跳的时候都很沉稳.

大二上学期,是我舞蹈的顶峰,那学期,也是咱们班舞蹈的顶峰,《独角戏》我记忆犹新。每次练完我们的几个都会再陪女生们练会儿,开开心。我们大二的那个舞蹈,整整跳了两年。可谓长盛不衰。

野性

还记得大二上半年过十一的时候吗?去北京嘛!决定玩一圈再回家。当时去北京确实非常的兴奋,我小时曾去过一次,事隔这么多年,真想再去看看,大一时也很遗憾没和他们去玩。心想这次该一饱眼福了。也是出于兴奋,异想天开的决定转个通宵。当然只有不动脑子的人才会有这样的想法,同时也只有野蛮人才会陪我一起。当晚,转了转王府井,在路边照了几张相,就将近11点了。又跑到了天安门,看了看广场,感觉夜色中被霓虹灯照耀下的天安门更加的雄伟壮观。这趟确实没白来。当然拍照是少不了的。

相也照完了,眼也“吃饱”了,人也累了。不远看见红色城墙下面隔几米就有一个方凳,正好有歇脚之地了,便一屁股坐了下来,很是舒服。几个人坐在凳上有说有笑,望着地灯照上来的暗光,再加上身处在被大树罩住的这种阴暗的气氛中,确实让人倍感睡意。几个人几个凳子往上一躺便昏昏欲睡。这凳子还没暖热呢远处开过来一辆警车,人没见到一个只听见喇叭里嘟囔个不停。“走开了,走开了,不准在这里呆着,走了走了!”咱几个人就像乞丐一样背起行囊满肚子恶气跑了。这毕竟是中国的首都不是,走就走。

这离天明还早着呢!去哪啊?最后,转到了地下通道,打了个地铺几个人挤着就睡着了,天冷啊!还有风,又累,浑身很是不好受。但当时只要我喊一个不是就地招来其他人的唾骂,忍了。因为这全是我的注意。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头子隔到刘璐包皮屁股之间埋头就睡,还不错,暖和。

外面的风呼呼的刮着,在地下听的很清楚,中间又不时来个陌生人,一下子从梦中惊醒,让我们心一颤。还好,也是来借宿的。就这样醒了睡,睡了醒,天快亮了。

这里离天安门不远,正好看看升国旗去。在天安门右边公共厕所洗漱了一番,便风尘仆仆的等在马路旁,等待升国旗。

这次乞丐之旅也算是一次难忘的经历吧,这几个野蛮人是韩芳、包皮、袁哲刘璐。

转眼是第二年的十一,生猛无处不在。还记得我和纽骨碌在自然公园的非正式跳水吗?这虽然不是我的注意,但听了之后心情激荡,很是赞同。人活着不要总是追求自然常规、伦理。要有些挑战性,有所叛逆,这样才不会白活在世上。以后你的回忆就不会那么空白、枯燥;我水性不好,只好靠着船竖直的跳下去,他是一头子扎下去,就不见踪影,很是厉害。我下去后糊乱的扑腾扑腾,便上了岸,他也累了,也游了过来。刚把衣上的水拧干,就看见池塘救生员开着汽艇朝这里转了一圈,跑了,估计是发现我们了。

困惑

我这个人,确实应该反省一下自己这三年的“所作所为”。办事不利、慌手慌脚、漫不经心这方面就不用说了,但是我感到我最担心的是害怕别人指出的情感方面。写这个,我也是经过考虑后决定的,一呢作为感情的爆发,老憋着就不对了是吧。二呢?每部电影大片都会有一些床上戏,来吸引观众,提高收视率。我也不例外,但是我所谓的“床上戏”来增加读者。不是有些人爱听吗?

说白了吧,我这个人儿是个感情人儿,很容易处久生情,很容易喜欢上别人,但时间久了才发现我早就有自己应该喜爱的人了。哎!这么说吧:不要和我久了,慢慢的我就会喜欢上你们的。反正目前我是这样。人是有感情的动物,我感觉我已超出了这个层次,看的太重了。因此很容易动情。大二下学期,我认识了李萍。是有原因的:非典封校,给每一个同学带来了精神上和生理上的双重打击。但是也成就了不少“因缘”,同学们一天天没事干,晚上整个溜达的都是一对一对的,我和包皮晚上一出来,看的眼都红了。“要不,咱也找一个”,几天的寻觅毫无收获。和李萍好确实对我来说太草率了,草率的就连面都没见过一眼就答应了人家。当然,并不是说人家不好看。之后一起散步,像你们一样无所不谈……但早晚有那么一天,你会觉得没意思,话都说空了,就是见了面说了3、4遍吃饭了没。说了一次忘了,又说了两次。这整天逛操场的也没意思,若不封校也许这段感情还能挺过去;比起尴尬的没话说还不如和宿舍一帮子围一圈坐着瞎侃呢!可能有一些不喜欢她的因素吧。不久,那天到来了,我提出了散伙。从那天起,我才觉得她挺可爱的,而且感觉她很是需要人的怜悯。

非典给我带来了双重痛苦。但是我努力使自己开心,每天吃完晚饭和同学打会儿羽毛球,踢会儿毽子,打会儿排球,踢会足球什么的,为了不郁闷,竟然玩起了小孩子的12345,哎!我当时还真希望回到小时儿去。

非典,每个人都很郁闷,几个宿舍从那时起每天开始尽兴,一买就是20来瓶,喝完一头扎在床上就睡,我和包皮从那时起就没断过,好象有一个月一天都没截过,有时一天两次。没有办法。说实话,我喝酒真能喝到些东西,喝出“道”来了,两瓶不过岗,再郁闷的事喝完就没事,一觉醒来忘的差不多了;当然,烟从那时开始猛抽,用张琪的弱话就是抽多了就不会干咳了。有痰了麻!

在和女生方面,说实话我很想和班里任何一个同学都相处到无话不说的境界,就是最要好得那种。并不是你不漂亮就疏远你、冷落你;也并不是你潇洒就一个劲儿的绕你转。不是说我自己牛比,我觉得人如果不自信的话,那他一辈子就完了,我曾经就有过不自信的地方,还很多,因此很痛苦,感受很深。因此自信是需要别人鼓励、同情的,对同学要一视同仁。有时候看到一些同学心情不好,可能和宿舍不合,也可能是纯粹的更年期,一个人走着,我很想追过去,问问她咋了,很想安慰安慰她,但我总没那个勇气过去,只能静静的看她低的头子往前走。

分离

这最后一年了,什么都要加倍珍惜是吧。每个人嘴里不说心理都这么想。从大三刚一开学起,我就觉得离毕业触手可及了

很快,一年扎眼间就过了一大半儿。回忆三年,喜怒哀乐。曾经一起说笑,一起游玩,一起参加生日派对,也曾经吵过嘴,甚至打过架……当然,这些都不重要了,最重要的,是珍惜现在每一分每一秒。是的,快毕业了,你做到了吗?

1不管你曾经多麽内向,一定要在全般同学面前认认真真的讲一次话或唱一支歌,即使你和开学是一样,再介绍一回你自己。

2拜访一会你最尊敬的的老师,在毕业时,认真的记住一条关于人生的经验。

3一定要对你喜欢的女生(男生),很认真的告诉她(他),我爱过你。

4一定要和一个女生(男生),很认真地走一回“情人路”或爬一次“情人坡”。

5即使你从不喝酒,你也一定要认真的喝醉一次。

6在夏夜的雨水里,大声的喊一次那个你想过多次的人的名字,不要怕你的声音过大,惊醒N多梦中人。

7认真的在你的不喜欢的食堂里,品尝一次食堂的免费汤,它的气味你会在很多年后还能记得。

8在一个太阳还没升起来的早晨,去操场跑一次步,和那些生猛的大一新生比较一下懒觉睡多了后体力上的差距。

9在宿舍里不要有类似于“XXX到此一游”的行为。

10下定决心,班级体的活动这一次一定不要借故溜走,如果还有的话。

11很认真的穿一次西装(套餐),看看自己和三年前变化的地方在哪。

12花一个下午时间,认真的整理一次自己的书籍,哪些是可留的,哪些是不要的。在某本书里,是不是看见了一张熟悉的纸片或是某人的名字。

13男生整理衣柜的时候,把你的球衣送给你的学弟,CD送给学妹,游戏碟记得自己带走。

14在校园里,假如有山,记得再爬一次;假如有水,记得再游一次。

15记得留下每一个你觉得是朋友的联系方法,然后把你的新的单位的电话留给他们。

16终于要走了,再剪一次头,让自己崭斩新新的离开,然后崭斩新新的开始。

17记得归还你的证件,陪了你三年的桌子,椅子和凳子。我们不提倡你宁愿罚款也要留下你的图书证、学生证、医疗证、食堂饭卡(校园卡)但我们对此表示理解。

18论文答辩可能是你人生当中最后一次课堂作业了,请你认真的书写每一个字。

19和你一起睡了三年的床,一定要和它合一张影。

20尽可能送没一个你能送的同学,你要明白他们是你三年的同学,他们中的某人也许是你最后一次能见到的人。(切记切记!)

当我看到这些东西时,感觉我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毕业。毕竟有很多事情都没有做好,留下的只有遗憾和无奈

照相那天,天气不错,但是每个人心里都很难过,眼神充满忧郁,班长带个头笑了一下,是那么的不自然,像弱智儿一样。一向爱出头的出血和李民隐藏在了最深处。

人好象都失去灵魂一样,跌跌撞撞的走,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宿舍里烟味弥漫,几个人神情彷徨,在宿舍里走来走去,只要一停下来,总会让人想起不愉快的事来。这几天,宿舍里的空酒瓶子又多了很多。这天下午,实在是闲着,干脆出去蹬几脚球去。我、袁哲、刘璐在宿舍楼前传了会球,实在无聊的很,没一点意思,就决定回去。也就是在回去的时候,袁哲心不在焉的跑到TM 的209换衣服去了,把我和刘璐笑的胆差破了。

散伙饭接踵而至,女生们一改往日常态,毫无保留,我们看到一个个这么爽快,舍命陪君子。大家心理都明白,可能以后没机会了。

星期日,天气闷热,这一天,望着依然上课的学弟们,望着依然川流不息的车辆,望着曾经拌我三年的河北石油,黯然的离开了廊坊,也许是永远的离开。

终结

从七月八号开始,我就开始无目的的回忆:我真的想再一次回到廊坊,多想和你们再去一次公园,多想和那帮子混蛋们一起去创业一起尽兴,回去再发一次酒疯,多想和包皮拿着枕头在床上开战,多想再跳一次街舞,多想再和那帮大一大二的在教学楼门口踢一过子球,多想和你们一起在教室里聊天说笑,多想……

电子商务01-2班,2001年组建,在班主任朱志新,班长袁哲的带领下,逐步形成团结一致,有组织有纪律、活泼、上进的班级体,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同学间如同手足,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天大的事塌下来,只要有班长在,只要同学团结一致,没有办不到的。02年积极评选精神文明号,03年,全班同学成功度过了非典的威胁,04年圆满完成三年的学习任务,全部顺利毕业。

时间和能力毕竟有限,也只能写成这样,感觉非常的不完美,水平也不高,也只记录了少数人的一些琐碎往事,这方面我深表歉意,我希望各位几年或几十年后翻翻咱们班的校友录,对某个人可能陌生了,再看看我的文章,可能从中能找出点痕迹吧。

书上说,人不能站在原地,总是回顾过去而停滞不前;说个不好听的话:总是对过去的怀念多了会失去继续前进的斗志。我是被这帮哥儿们“打败了”;也说心里话,由于环境会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我们,就需要我们大家在以后无论是工作或是学习时交一些比自己“高一层”的朋友,要让他正面影响自己,而不要像我以前一样总是吃喝玩乐、东跑西玩。现在还不是时候啊!等到工作稳定后,整了大钱,到那时才是咱们出风头的时候。好了,不说了,真该收笔了,怪难为情的。

我还是想忍不住的问一句:同学们各奔东西了,你们都在干吗?你们还好吗?我很想念你们啊!

2004/8/7晚7时

情愿孤单.txt

情愿孤单

作者:dengdero…

[编者按:心已不再,情亦不再。情变,无声无息,无情无义。]

腾讯公司推出了5M的免费邮箱,打开QQ只要有新邮件马上就会得到提示,这对我来说不能不算是一个好消息,因为我那聪明的女友不会开任何一个网站的邮箱。我发给她的照片,她因此也从没有看到。

我打算给女友一个惊喜,在没有对她说的情况下,自作主张地打开了她的QQ,开通了她的QQ邮箱。女友QQ上人烟稀少,只有一个叫“无爱”的网友不停地闪动着那黯淡的头像。我顺便接收了他发过来的信息:老婆,你为什么不说话;老婆,你再不说话我不理你了;老婆,我爱你!开始我非常震惊,后一想是网友发过来的,肯定是开完笑的。

女友是我的高中同学,我们的感情很好。原计划是去上一所大学的,无奈高考成绩悬殊,只好过着这种牛郎与织女般的生活。

好友薇打电话来抱怨最近打电话总是找不到我女友,我也有同感,我们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通电话了,我每次打电话都找不到人,而女友最近从没给我打过电话。我对薇说了女友的网友给她发过来的三条信息,薇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对我说:

“你们都是我的好朋友,我并不是想挑拨你们,但我感觉到她最近的确有些不对。”

“为什么这样说?”我问到。

“以前,我给她打电话她都在,现在我一天打好几次都找不到人,就是到了晚上11点她都还没有回来,问她寝室里的人她们都说不知道她去哪里了,也不知道她晚上回不回来。我曾对她说过,晚上要注意安全,她说没什么,反正随时都有人陪她。”薇薇说。

我心乱如麻,一种从没有过的危机感迅速充斥着身上的每一个细胞,进而转换成一种从没有过的恐慌。我强烈地预感到自己将要失去生命中曾引以自豪的东西,尽管我仍把她牢牢抓在手心,但她还是会选择从指缝间溜走。

我不停地往女友寝室打电话,我怎么能容忍自己心爱的人被别人叫作老婆。直到晚上12点左右才找到她。女友静静地说在图书馆看了一会儿书,就去加餐了。

我开门见山地问到:“你是不是有男朋友了?”

女友先是一愣,然后笑着问道:“你为什么这么问?”

“感觉。”我冷冷地说。

她继续笑着说:“哦,别多想,早点睡。”

第二天晚上,我打开QQ,就有一封女友发过来的邮件,我一阵窃喜,女友终于会发邮件了。却没有想到邮件上写的是:从一件小事就能看清楚一个人,你怀疑我有男朋友了,说明你对我已失去了最起码的信任,由此可知我以后会有怎样的幸福,忘了我吧,谢谢你这些年对我的好。

一种跌入冰窖的感觉袭遍全身,这种只有在书上、电视上才能看到的情节竟然毫无预兆地出现在我的身上。当感情出现裂缝,我竟是这样茫然而不知所措,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裂缝越拉越大。

我怎么能相信,让女友学会发邮后,发给我的第一封邮件就是和我分手。

我怎么能相信,曾像小鸟一样依偎在我身旁、柔情似水的女友会在我最无助的时候要我忘了她,忘了她,要我怎么忘了她?往事历历在目,而如今却让人肝肠寸断。爱情怎么能像自来水一样说关掉就关掉。有人说仅一秒钟就可能爱上一个人,但是忘掉一个人有可能要一辈子的时间。

我又怎么能相信,我们曾经不顾老师、父母的反对走到了一起;现在,在我们的梦想即将实现的时候,却突然要分开,所有的誓言现在都变成了笑话,那些美丽的初衷要怎样才能结出甘甜的果实!

对我来说,我们之间原本平凡无奇的拥有,从今以后会变成无助的奢求。想你,我也只能藏在心里。我试图解释什么,女友已不再接听我的电话!

室友的女友帮我打电话到女友的寝室找她,她的寝友说:

“她不在寝室。你是谁?”

“我是刘欣。”室友的女友说。

“你是刘欣呀!她刚和她男朋友出去了,你到操场上去找她吧。”女友的室友说。

后来我才知道,女友班上的同学中也有一个人叫刘欣。

既然心都不在我这里,你为什么又不说明白?依偎在别人的怀里,你就不应该对我再有隐瞒!

什么是爱情?我反复地追问自己,只知道它从不为谁逗留、来去也没有任何理由,也许分手后的情人永远都不可能再成为朋友。

情愿孤单!忘了你,不再听你任何消息,可是却又怕在无助的夜里不由自主地想起你!

情愿孤单!想恨你,可你毕竟是我心爱的人;还想爱你,但你已经选择了翩然离开。

情愿孤单!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会过得很好,真的。

去年烟花特别多.txt

当2003年年三十晚上12点的钟声响起时,无数的烟花在天空中绽放,距离我是那么那么的近,仿佛我一抬手就会触得到。那一刻,我有一种莫名的喜悦,然而这种喜悦却掺杂着或多或少的落寞。

有的时候我希望人生可以像烟花一样灿烂。然而繁华落尽,似水无痕,一切都会消逝。能留下的只有回忆。而回忆是实在还是虚幻?它摸不着看不到,但它却又是那样沉重的铭刻在心。十七岁已离我远去,回想这一年来,喜忧参半,有欢笑有泪水,是那样痛并快乐着。当我不可以再拥有,我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让自己不要忘记。

“开始的开始,是我们唱歌。最后的最后,是我们在走。最心爱的你,像是梦中的风景。说梦醒后你会去,我相信。不忧愁的脸是我的少年,不诚惶的眼等岁月改变。最熟悉你我的街,已是人去夕阳斜。人和人在街边道再见。……是谁的声音,唱我们的歌。是谁的琴弦,撩我的心弦。你走后依旧的街,有着青春依旧的歌。总是有人不断重演我们的事。……”还记得这样一首歌吗?那些歌词就像是浑浊的眼泪,等尘埃落定,析出的是透明。

杜拉斯说,我们哭。

如果可以,我愿意用我的整个身体,我的全部生命来哭泣。

我像是一个优伶,时哭时笑着。久而久之,也不知道这悲喜是自己的还是一种表演。很多人在看我,他们在叫好。但我很孤独。我生活在自己的幻想中,我幻想我在一个简单而又复杂的世界,那里没有人间的一切琐碎,却有一切你想象不到的东西。但真正生活在那里,我又孤独,因为我是一个人。

寂寞的夜我会听神秘园和纯正的爱尔兰音乐。那种音乐像一根细细的丝线,缠绕心脏,抓住你的灵魂,直到感觉缺氧般苍白。那个时候你会发现,原来生命就像一座恢弘华丽的城堡,轻轻一触,便如灰尘般溃散,脆弱的不堪一击。

其实我们并不能选择自己的生活,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任何人。然而我也不希望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我喜欢等待,我相信奇迹。我时常会没有理由的默默的望着天空,面无表情。我的一个朋友对我说:一个沉默无语的孩子会带来恐惧。然后我告诉他:当一个女子在看天空的时候,她并不想寻找什么,她只是寂寞。然后我们笑了。

在这样一个感性而敏感的年龄里,我只是想为自己留点什么,一个如烟花般绚丽的回忆,尽管它很短暂。十七岁的雨季已经过去,我为它写下这篇东西算是一个告别。所有的一切我都已留在心底,直到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