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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鸡蛋糕(“自己本就单亲带娃,一嫁)

《暴发户的前妻重生了[年代]》

陈家俩兄弟是叔伯兄弟,住的是并排的院子,彼此院里咳一声都能听见的。

村里人看陈二嫂整日在隔壁打鸡骂狗,还时不时明着说几句什么不会生儿子的女人,比不会生蛋的母鸡还不如的话,都觉得二嫂太过分,美兰太可怜。

九十年代了,女人离了婚又不是不能单独过,毕竟暴发户有钱,离婚的时候能不给陈美兰分点钱?

拿着那些钱搬出村子,找个地儿租间房自己过自己不行嘛,何至于天天听二嫂的骂声。

但陈美兰愣是一声不吭,过了几天,又传出消息,说她大嫂给她介绍了一个对象,眼看就又要相亲了。

而那个对象是个带了俩儿子的男人,自己本就单亲带个娃,一嫁过去又是给人当后娘,这不才离虎口,又跳进狼窝,摆明了的想不开?

偏偏那人跟大嫂还沾亲带故,曾经是亲戚。

他,是大嫂周巧芳的妹妹周雪琴的前夫。

这下大家就更有得舌根嚼了:“周雪琴跟前夫是离了婚的吧,周巧芳这是把原来的妹夫介绍给了小姑子,怕不是想让美兰去替自己养外甥,给她外甥当后娘?”

“是啊,我原来还听周巧芳念叨过,说她妹跟那个男人总吵架,这可好,她妹妹算是脱离苦海,咱们美兰这算啥,填糠子?”

“都是亲戚,以后咋见面哟。”

二哥在被暴发户打之后,回来就躺下了,这些日子一直在炕上躺着。

二嫂虽说嘴巴厉害,能骂能说,但于农活上一窍不通。

正值农忙七月,陈家大哥和大嫂要忙着收两家子的庄稼,听大家议论的厉害,从田里回来,口甘舌燥,还不得不费心解释两句。

“我妹脾气坏,跟阎肇总吵架,但美兰性格好,一个巴掌拍不响,有啥可吵的?”大嫂说。

见大家不信,大嫂又高声说:“阎肇是个军人,团级干部,在老山前线打了三年的仗,战功赫赫,要不是大裁军了转业,是能当到师级干部的,美兰嫁他,那是高嫁!”

阎肇,就是大嫂要给美兰介绍的对象,那位在老山前线打过仗的军人。

大嫂这边赶忙解释完,大家有点信了,结果二嫂不阴不阳的就又来了一句:“我倒觉着,美兰是看那阎肇家有俩儿子,是怕自己再生不出儿子来,想去替阎肇养儿子,养儿防老吧。”

马上就是九十年代了,村里有得是高中生和大学生,生男生女,是X还是Y,染色体决定一切,孩子们也给父母科普过。

于是村里谣传纷纷不说,一个个见了面都得劝陈美兰一句:“美兰,生男生女不是你一个人事儿,可不要犯傻。”

“就是,暴发户肯定给过你钱,拿钱安顿自己就行了,何必想不开,自己带个娃,还去给人当后妈?”

陈美兰平静的听着大家的劝,却也只是笑笑,并不说什么。

首先,暴发户是自己创业,自己做生意,陈美兰只是个家庭妇女,负责在家养孩子,所以他有多少钱,她完全不清楚。

再者,离婚的时候暴发户并没给她钱,一分都没给。

因为她当时是趁着暴发户喝醉了酒,把对方捆在椅子上给打成了个猪头的。

本来对方是想让她净身出户的,但在两个哥哥闹了一通,村干部们调节之后,对方把自己位于西平市城郊的一幢大四合院给了她。

家里又不是没存款,暴发户有的是钱,关于钱的分配,美兰并不满意,两个哥哥也还想再替她争点存款的,但是二哥进城商议钱的事儿时,被暴发户雇人给打了。

心疼二哥的身体,也是怕两个哥哥再跟暴发户纠缠下去要出意外,陈美兰就忍了口恶气,把婚给离了。

不过在离婚后,暴发户又摆了她一道,就在离婚当天,他托人找关系,把她的户口直接打回了农村原籍。

虽说他亲手给她写了《宅基地转让协议书》,但是她的户口已经被打回原籍了,原籍是农村,只凭一纸协议书,是没法把自己的户口上进那套院子,成为户主的。

除非她能把户口转到西平市。

而现在想要农转非,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工作调动,二是嫁个城里人,随夫迁户口。

上辈子就因为无法随夫迁户,陈美兰舍弃了那个院子。

等到90年拆迁工程启动,按户口分房子,那房子仍旧归了暴发户。

陈美兰再嫁了一个本地人,也就彻底把房子给抛开了。

刚重生回来的时候,想想上辈子二婚并不幸福,陈美兰没想再嫁,反而是想南下当打工妹,自力更生谋生的。

但她还带个女儿,要想南下打工,在88年这种经济才刚刚开始复苏,就业机会很少,城市对户口管制的还很严的情况下并不容易。

孩子上学是最大的麻烦,现在的农村孩子只能在农村上学,哪怕你交得起借读费,城里的学校也不收你。

她上辈子再嫁的时候丢了招娣一回,虽然不过短短的三个月。

但她万万没想到,那三个月会改变孩子的性格,甚至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所以这辈子她绝不可能再丢下招娣。

冷静下来分析,她觉得找工作,发财致富都可以往后放,房子更重要,毕竟那套老院子将来能拆出七八套房来,试问,在房价日益飚升的将来,有几个人一辈子能挣七八套房。

所以重生后,她依然得选择再嫁这条路。

不过她不会再选上辈子让她第二次不幸的那个男人了。

而之所以选阎肇,则是因为,在上辈子,他将来会是京市公安局的局长,以清正严明着称。

而且他和周雪琴离婚,是净身出户,这证明,他不是一个贪图别人财产的人。

更重要的一点是,他是西平市户口,只要结婚,她就能把户口迁回西平市,顺理成章,就能落回自己的院子。

一人一个,俩母女捧着黍面馍,像两只小兔子一样吃的津津有味,还剩下半锅子呢,那是给大嫂一家人留的。

“唔……”招娣想起刚才银宝吃的辣条夹馒头,就轻轻吸了口气。

她从小生活在城里,而且陈美兰经济条件好的时候经常给她买零食,买小吃,所以她的小嘴巴是很刁的。

黍面馍没滋没味,就这样抱着生啃,到底是杂粮,噎口,吃一口,孩子就要噎的直喘气。

看妈妈也艰难的吞咽着黍面糕,小丫头还是忍不住说:“妈妈,要是能有点白糖蘸着,该多好啊。”

不过孩子怕妈妈为难,连忙又说:“没关系啦,就这样吃我也能吃饱的。”

黍面馍单吃滋味并不好,得加上白糖,或者蜂蜜才会更好吃。

一把拉开橱柜的门,里面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

现在土改了,农民都是靠自己家的一亩三分地吃饭,大哥家本身就有三个孩子,乍然多添了两张嘴,粮食都不够吃,更何况清油白糖。

不说大哥经常背地里哀声叹气,大嫂虽说强颜欢笑,但夜里跟大哥躺在一块儿,也难免并肩叹气:粮食不够吃呐。

“走吧,咱们去称白糖。”陈美兰说。

她回娘家之前,本来有些存款首饰的,家里遭了回贼,回娘家的时候兜里只剩下十几块钱,因为怕孩子有个头疼脑热要急用,一直没舍得花。

不就点白糖,买,买来今儿全家吃一顿甜甜的黍面馍。

在村头写着公私合营几个大字的小卖部里,陈美兰拿着罐头瓶秤了一斤白糖,招娣已经迫不及待的,把手里热乎乎的黍面馍放到罐口,仔仔细细,把那一圈儿洒在罐口的散糖粒给蘸的干干净净。

甜滋滋的白糖啊,一粒都不能浪费。

温热的黍面馍,正是风味最佳的时候,白糖衬着黍面的清香,既粘牙又糯口,白糖在嘴里咯吱咯吱作响,甜味泌出的口水润滑了这粘牙涩口的馍,让它在口腔里跳跃着,既甜又香。

这才是正宗黍面馍该有的味道。

这一口招娣吃的心满意足。

不过就在这时,二嫂提着一只烧鸡从俩人面前经过,大概是刚卤出来的烧鸡,表皮的油脂还在流动,随着二嫂走过,香气散发了一路。

银宝跟在二嫂身后,等二嫂拧了一条腿下来,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大口。

“招娣,快看,我家还有烧鸡吃哟。”银宝故意扬着手里油津津的鸡腿说。

二嫂看着陈美兰手里的罐头瓶子,也是哟的一声:“美兰今儿倒是大方,大嫂家都穷成啥样儿了,你还舍得买白糖吃。”

“二嫂这烧鸡是您买来给我二哥补身子的?”陈美兰说。

二嫂一笑,嗓门不由的一高:“你二哥是为了你,才被暴发户打断的腰,你不心疼我心疼,不得买只鸡给他补补身子?”

“我觉得咱们该到医院给我二哥看看,他总这么躺着,万一真瘫痪了呢?”陈美兰一脸诚恳的说。

二嫂整天喊,说暴发户把丈夫的腰打断了,但你要喊她去医院看看,她却死活不肯,哐啷一把把院门关上了:“去医院看不得要钱,钱从哪来,我可没钱给他看病?”

就隔一堵墙,二嫂进门不久,二哥的声音就从隔壁传过来了。

“既然有烧鸡,把大哥大嫂一家和美兰都叫来,咱们大家一起吃。”他闷着嗓门说。

但过了好半天,再没听到隔壁的声音。

招娣端津津有味的吃着黍面馍,还给蒸笼里的黍面馍上一个个都蘸上白糖,那是给大舅一家留的。

烧鸡的香味被温柔的晚风吹着,从隔壁送过来,孩子总忍不住要去嗅一口,再吃口馍,眼巴巴的听着隔壁的动静,她真以为二舅妈会喊自己过去吃烧鸡呢,所以一直在等。

但陈美兰经历过上辈子,早知道二哥二嫂不可能叫她们娘俩过去吃鸡,也是看闺女馋的可怜,遂笑着问:“招娣,你觉得世界最好吃的东西是什么?”

招娣毫不犹豫的脱口而出:“辣条夹馒头和烧鸡。”银宝今天吃的所有东西,都是她最馋,最喜欢的。

“妈觉得鸡蛋糕更好吃,改天给你买鸡蛋糕吃,好不好?”陈美兰说。

鸡蛋糕?

那是一种把面粉,清油和鸡蛋搅在汁儿,再加上好多白糖,倒进铁鏖子里,上下大火猛烤,烤出来的,表面酥脆,内里松软的美味蛋糕。

小时候在城里的时候,招娣吃过,确实比烧鸡还好吃。

招娣顿时对明天充满了希望,小脸蛋咧成了一朵花:“妈妈,要吃要吃。”

陈美兰也在笑,但眸子黯了黯,紧紧环上了女儿的肩膀:上辈子再嫁的时候,一开始因为男方家也有孩子,怕乍然放到一起要产生矛盾,她选择先把招娣留在娘家。

临走的时候她给招娣称了一斤鸡蛋糕,然后对她说,等鸡蛋糕吃完,自己就来接她。

招娣一只鸡蛋糕都没舍得吃,三个月时间,直到她来接她的时候,所有的鸡蛋糕全给孩子风干在塑料袋里,白天出门搭在肩膀上,晚上睡觉搂在怀里头。

用孩子的话说,妈妈不在的日子,鸡蛋糕就是妈妈的味道,她舍不得吃,怕吃了之后,妈妈的味道就没了。

这辈子她无论如何,也不论去何处,绝对不能再丢下孩子。

第3章 周雪琴(“我这辈子要换个活法。”)

夕阳落山已经很久,月亮都挂上树枝,笼屉里的黍面馍热了一回又一回,大哥一家却到现在还没回来。

毕竟二哥是为了帮她出头才被暴发户打的,现在躺在炕上。

大哥大嫂要收两家人的庄稼,麦子,糜子,谷子,一茬接着一茬,他们得整整忙上三个月,今天晚上估计不到月亮高起是回不来的。

二嫂终于吃完鸡了,又在隔壁不停的念念叨叨。

说要不是美兰脾气坏,打了暴发户,暴发户也不至于跟她离婚,二哥也不至挨打,暴发户呐,西平市最有钱的有钱人,她一个没读过多少书的农村妇女,有啥底气就敢打人家。

男人打女人孩子不是天经地义,暴发户不过喝醉了踢孩子,招娣挨着不就行了,何至于离婚?

大哥一家帮二嫂收庄稼,在这火热的七月,她不用流汗,不用干活儿,挺好的吧,但她心里并不高兴。

毕竟大哥家仨孩子呢,穷,白面都吃不起的,万一收庄稼的时候悄悄把粮食都偷藏到自家呢。

要说这一切,还不都怪美兰?

再说了,暴发户都不要她了,赶紧嫁个农村汉子不就完了?

嫁给大嫂妹妹的前夫,那不荒唐?

就问她们一家子以后咋见面?

好在大哥在家很有威严,等大哥在院外重重哼一声,二嫂立刻闭上了嘴巴。

大哥陈德功,一米八几的汉子,膀大腰圆,为人沉闷,但干起农活来,田间地头一把好手。

把驴牵回圈,看笼屉里一窝子黄黄的黍面馍,示意自家几个已经忙直了眼睛的孩子洗手去吃,给自己点了一斗烟,深吸一口,今儿从凌晨三点起来,苦干到晚上的疲惫才算解了。

坐到陈美兰身边,再吸一口烟斗,他叹了口气:“美兰,虽说哥敢保证你大嫂不会害你。但最近村里人说啥的都有,大哥真不想这么着急的把你嫁出去。嫁不嫁阎肇,这事得你自己做决定,你要不想嫁,大哥就替你回绝了婚事,你想在家呆多久都可以,想慢慢找个更好的嫁也行,你说呢?”

阎肇其人,一直在部队上。

他的家庭条件倒也不错,城里人,父亲在京市工作。

当初他跟周雪琴是组织介绍,相亲结的婚。

结婚后除了一年偶尔回来探趟亲,一直呆在部队上。

陈德功原来喊他叫连襟,正儿八经只见过一次,那人特别严肃,几乎不说话。

据周雪琴说,他在家里也是那样,是个闷油瓶。

不过周巧芳一直拍着胸脯说,阎肇人很好,要说过不到一块儿,全是自家妹妹脾气太坏的缘故。

虽说为了城郊那个院子,陈德功勉强答应把美兰嫁过去,但他心里总觉得不对味儿。

周雪琴自己都不要的男人,能有多好。

美兰长的漂亮,性子柔顺,从小就乖巧,已经错嫁了一回,他真不想她再错退第二回 。

虽说妻子很热心,但家里的大事陈德功作主,他不想让妹妹嫁,周巧芳屁都不敢放一个。

“嫁吧,我决定了。”陈美兰听大哥说完,爽快的说。

从井里打了水出来,她接过大哥换下来的汗衫,把闺女的,几个外甥的衣服全扔进盆里,刷啦啦的搓了起来。

在这儿整天听二嫂念念叨叨的有啥意思。

嫁给阎肇,趁早回城,把院子落到自己的户口下才是最重要的事。

等房子过了户,她一个多活过一辈子的人,在正值经济飞速发展的九十年代,不说发大财,难道还养不活她自己和招娣?

上辈子她可是嫁过一个暴发户,一个首富的女人啊。

没吃过猪肉,难道还没看过猪跑?

……

此刻,大嫂周巧芳正疾步匆匆,走在前往自家老房的路上。

她家现在住的是土改后新盖的院子,家里还有个老宅,在村子的另一头,有了新院子之后那个老院子就专门用来存放粮食和柴草了。

槐树上知了滋哇滋哇叫个不停,池塘里青蛙呱呱乱叫,

忙了一天的农活,满身黍子絮儿扎的混身发痒,难受,热的发慌,知了一叫,心里更烦。

周巧芳的娘家在西平市城里,当初是因为父亲被打成黑五类,自己也被下放到农村,才跟陈德功结的婚。

妹妹周雪琴赶上了好时候,78年父亲平反的时候正好高中毕业,不用下乡,直接分配进西平市毛纺厂工作,还嫁了军官阎肇,曾经的生活那叫一个风光。

但今天,周雪琴瞒着家里人,正式跟阎肇扯了离婚证,把俩孩子扔在娘家,跑来投奔她了。

村里人因为她要把陈美兰介绍给阎肇,说啥的都有。

这时候周雪琴跑来找她,不是添乱,让人戳她的脊梁骨吗?

所以她接悄悄把周雪琴安排在老宅里。

这会儿看村头村尾家家户户都在忙炊烟,四处无人,才悄悄摸摸来看她。

一把撩开帘进门,许久没住过人的老屋子里一大股潮气,逼的人喘不过气来。

周雪琴裹着衣服,坐在只铺着席子的炕头上打着盹。

周巧芳就先戳了她的额头一下:“你还真跟阎肇把离婚证给领啦?”

“领了呀,怎么啦?”周雪琴坐了起来,看大姐两只眼睛瞪着自己,翻了个白眼:“行了,不要说什么阎肇即使转业了也能安排好工作,说什么他有正式工作,我就能吃喝不愁的话,那种话我不爱听,你说了也是白说。”

周巧芳给气的混身发抖,周雪琴犹还继续问:“姐,你家美兰答应了吗,她愿不愿意嫁给阎肇?”

看周巧芳点头,周雪琴居然颇欣慰的一笑:“那就好,小旺和小狼,从今往后我就不用操心了。”

自己的孩子自己疼,虽说美兰性情温柔,为人心地善良,但后妈那能比得上亲娘。

周雪琴总说阎肇凶巴巴的,不解风情,可夫妻之间是风情重要是肚子重要,风情不就是个屁?

她怕不是脑子坏了吧?

越看妹妹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周巧芳就愈发气的冒火。

周雪琴递了一包城里人才能吃得起的大辣皮过来让她吃,裹着红油的辣条上面还有星星点点的芝麻,也不知道怎么调的味道,香气直窜人的鼻子。

但周巧芳瞪着眼睛,才不吃。

她气啊,气妹妹跟阎肇俩离婚,要扔下孩子不管。

周巧芳不肯吃,周雪琴自己吃。

用牙签挑起一片甜辣甜辣的大辣皮,低低叹了口气,周雪琴的心里又何尝不是千疮百孔。

是的,前阵子周雪琴坐班车回城,两辆班车发生了碰撞,碰到脑子,她凭空多了三十年的记忆。

也就是说她重生了,而重生,更坚定了她要跟阎肇离婚的想法。

因为在那多出来的三十年记忆中,她将来过的可不怎么好,不,可以说是非常凄惨。

上辈子阎肇转业后,被安排到了公安局上班,工作是很不错,从缉察到刑侦再到经侦,他一直是公安系统的骨干力量,比当兵的时候还要受上级重视。

但是周雪琴万万没想到时代会那么风云突变。

她万万没想到,现在被人人艳羡的正式工作,在将来根本没什么可稀罕的,暴发户和首富,有钱人才是将来最风光的人。

而且别的公职人员,妻子借着他的关系收点好处,丈夫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不知道。

但阎肇不一样,他在公安工作上简直堪称铁面无私。

她只不过是收了五万块加一个LV的包,想让他帮忙处理一个富二代醉酒驾车撞死人然后逃逸的案子,特简单的事,把驾车逃逸改成投案自守,把醉酒改成正常驾驶,绕开检方,不必起诉,他悄悄收钱,富二代不用坐牢,两全齐美。

可他不但不肯,反而为了这么点小事就威胁她说要离婚。

丈夫就不说了。

儿子?

两个儿子没一个向着她,甚至将来小儿子病的严重了,大儿子还会怪怨,说是她一手造成小儿子生病的,继而不认她这个亲妈。

想想今后种种,周雪琴心头的气就不打一处来。

越想越生气,她一把推开装着辣条的油纸袋子,下了炕,趿上鞋就要往外走。

“你今天才离婚啊,村里风言风语的,大家要怎么说你,还不赶紧躺着,出去干嘛?丢人现眼啊?”周巧芳喊说。

周雪琴回头,闷声说:“姐,你就放心吧,我要出了门也会躲着人的,我这辈子要换个活法。”

……

上辈子,后来周雪琴和阎肇还是把婚给离了。

离婚的时候她把孩子抛给了丈夫,房子和存款自己全部带走。

她也学人做过生意,可也不知道怎么的,做什么赔什么,赔了个尽光,一无所有。

所以她一直没赚到钱,反而越混越落魄,落魄到去当保洁的程度。

那是偶然的机会,她在一家公司当保洁的时候碰上陈美兰。

她是个离了婚的女人,陈美兰也是。

她拿到了丈夫所有的钱和房子,而陈美兰,是被丈夫给净身出户,扫地出门的。而且在离婚后,陈美兰碍于村里人的流言扉语,匆忙中嫁给了本地一个名叫吕靖宇的混混。

当时所有人都觉得陈美兰完蛋了。

但是风云突变啊。

周雪琴花光了所有的钱,卖掉了房子,迫不得已做了保洁大妈,可陈美兰嫁的那个叫吕靖宇的混混,居然做生意做到飞黄腾达,而且成了整个西平市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也是西平市当仁不让的首富。

周雪琴碰到陈美兰时,她从一辆豪华的轿车上下来,首富吕靖宇伸着一只手,正在给她扶车门。

提着拖把,周雪琴仿如被雷电轰过一般,愣在当场。

她怎么都想不通,陈美兰嫁的那个混混是怎么变成西平市首富的。

但现在管不得那么多。

吕靖宇就住在陈家村隔壁的吕家庄,目前还一穷二白,又新死了妻子,也带着两个孩子。

陈美兰长的是漂亮,但周雪琴也不差,她没下岗前是毛纺厂的一枝花。

而且陈美兰是被爆发户前夫抛弃的,还顶着生不出儿子的臭名声。

周雪琴连着生了两个儿子的,就这方面,她都比陈美兰强了十万八千里。

而且她可是重生了的,所以她知道一个关键点。

之所以当初吕靖宇娶陈美兰,并不是因为陈美兰长的有多漂亮,或者多温柔。

而是因为吕靖宇前妻去世后,留下一儿一女。

据说吕靖宇在二婚时多方考量,观察,觉得陈美兰人美心善,会对孩子好,才会最终选择跟她结婚。

她比陈美兰人更美,心更善,不就能捕获未来首富,首富家的孩子的芳心了?

谨防夜长梦多,她现在就要行动。

看周雪琴径自迈过小河,往吕家庄的方向去了,周巧芳急的直翻白眼:“雪琴,你这疯疯颠颠的,话也不说明白,到底要去干嘛呀你?”

“姐,我给自己又瞅了个好对象,那个男人比阎肇好一万倍。”周雪琴远远喊说。

她也怕有人看见自己要说闲话,不走大路,在河边踩着草径,专挑小路走。

周巧芳跟在身后,简直要急死了。

吕家庄除了懒汉就是混混,哪里能有比阎肇好的男人。

周雪琴该不是真疯了吧。

第4章 回力鞋(“今天喜鹊在枝头叫喳喳。)

出了陈家村,迈过一条河就是吕家庄。

万万想不到,自家俩儿子将来一个整天生病还不消停,一个愣是没出息。

可吕靖宇家俩孩子,女儿将来会是华国有名的女歌星,儿子则会成为一个创业家,都是货真价实的大佬。

路过小卖铺,周雪琴停了下来。

离婚的时候房子和存款她都从阎肇手里要了回来,现在手上有的是钱,而要想哄孩子,最立竿见影的手段就是送东西。

改革开放后商品丰富了,这两年新出的泡泡糖,高梁饴是孩子们的最爱,尤其是高梁饴,又甜又糯吃起来还有嚼劲儿,孩子们最喜欢它了。

“同志,给我五毛钱的泡泡糖,再给一把高梁饴。”周雪琴掏了一元钱出来,说。

售货员看她不甚眼熟,说:“你不是咱村的人吧,是来走亲戚的?”

“是,大姐,吕靖宇家住在啥地方?”周雪琴笑着问。

售货员刚好抬头,看到有两个脏兮兮的孩子趴在小卖部的门上流口水,于是努了努嘴:“喽,那不是吕靖宇家俩孩子,你让他们带你去吧。”

虽然自打一重生,抱定了心思,周雪琴就想在两个大佬还小的时候养成他们,并当首富夫人。

但在看到两个脏兮兮,凶巴巴的孩子时,还是忍不住反了一下胃。

想她家小儿子小时候多乖,多可爱。

大儿子虽然一直跟她关系不好,恨她,但长的可比吕靖宇家这个凶巴巴,鼻子像蒜头一样的儿子可爱多了,将来长大了,走大街上都有星探拉着要去拍电影的。

要不是能预见自己不论怎么折腾都得过穷日子,周雪琴连自家儿子都烦的人,怎么可能眼巴巴的去讨好别人家的孩子。

但算了,想想吕靖宇将来要凭房地产成为西平市的首富,这点不舒服周雪琴可以忍。

“小朋友,吃糖吗?”上前,从兜里掏出一大把泡泡糖,周雪琴笑眯眯的问。

两个孩子,男孩大概七岁,女孩五岁,都警觉的看着周雪琴,突然,男孩拽了女孩一把:“快走,这肯定是个人拐子。”

女孩也呸的一口吐水,吐在周雪琴的手上:“人拐子,我们才不吃你的糖。”

这俩小屁孩儿脾气这么坏?

“吕大宝你别跑,你爸吕靖宇去哪儿啦?”周雪琴喊了一声。

男孩听周雪琴喊自己的名字,以为是他爸认识的人,迟疑了一下才嗫嚅着说:“我爸平常在外做跑生意,完了还要去趟陈家村转转,要到很晚才会回家。”

去陈家村了?

该不会是去看陈美兰了吧?

自打陈美兰离婚之后,虽说顶着一个生不出儿子的臭名声,但因为她长的漂亮,性格温柔,有些光棍汉,老鳏夫,甚至大小伙子们,总爱往陈家村跑,就为去看她一眼。

乍一听这话,周雪琴气的差点没把糖全砸在地上。

但是不行,三十年的记忆太惨痛了。

她面色发白,却尽量忍着愤怒,把糖递给了吕大宝,然后笑着说:“我是你爸爸的朋友,这糖是我送给你们吃的,快吃吧。”

两孩子警觉的看了周雪琴一会儿,大宝一把抢过高梁饴,拉起妹妹,转身就跑。

野狗一样的孩子,一点礼貌都没有,周雪琴烦死他们了。

但她依然忍着烦在笑。

只要他们愿意伸手拿,她就有办法搞定他们。

不过吕靖宇现在就已经盯上陈美兰了吗?

这不行,必须阻止。

而她的俩个儿子,虽然他们一个永远病歪歪,一个恨她,但身为母亲,她必须让那俩孩子受到更好的照顾,就为这,她也必须促成陈美兰和阎肇的婚事。

对了,要让陈美兰嫁给阎肇这件事情,就是由周雪琴策划并促成的。

她必须再添一把火了。

农忙七月,在日历簿上,关于相亲和嫁娶都在大凶那一栏。

这不算迷信。

七月正是农忙的时候,麦子刚刚收完,还没晾晒没清洗,堆在屋檐下等着装仓,糜子又熟了,沉甸甸的缀在枝头,这暑天的烈日暴晒几天,糜子就要脱壳了,一脱壳,轻轻一碰就要落在地里,一年的收成就完蛋了。

这个季节,严禁相亲作媒。

拥着招娣,陈美兰住的是刚刚盖好的新房。

虽说暑天大太阳天天暴晒,但新屋的潮气是从墙里往外散发的,俩母女又嫌热,只盖一件衣服搭肚皮,早晨醒来,一摸胳膊上,湿潞潞的满是潮气。

一直听哥嫂在商量再婚的事,但陈美兰并不知道哥嫂跟阎肇是怎么商议的。

要她估计,阎肇刚刚跟周雪琴离了婚,又要来跟亲戚相亲,心里肯定不愿意,至少得再等个十天半月。

结果大清早的起来,她才要去田里割糜子,大嫂就苦笑着说:“赶紧把镰刀放下,今天喜鹊在枝头叫喳喳,有大喜事儿。阎肇要来,你得跟他见个面。”

阎肇这就要来了?

当然,要不是阎肇要来,冒火的七月,大哥大嫂也不可能专门空出一天,在家呆着。

又要再嫁,陈美兰虽没想着刻意打扮自己,总得穿件干净衣裳。

结果进门翻箱子,却发现不止她自己的衣服,招娣有好几件衣服也不翼而飞了。

从卧室出来,她顺着墙头一望,就见二嫂家的院墙边搭着好长一根竹竿,那是春天耙樱桃的长竹竿,樱桃罢了季就该收起来的,杵在墙边干啥?

她当下也不说啥,转而进了二哥家。

二嫂撅着屁股,对着一大盆热水正在洗头,院子里静悄悄的,再没别人。

二嫂卧室里有个衣箱子,平常总用一把锁锁着,这会儿,那钥匙跟她的线衣一起解了下来,就扔在窗台上。

陈美兰拿起钥匙进了卧室,轻轻打开柜子,立刻就看到几件自己从城里带回来的衬衣和裙子,安安静静的躺在二嫂的衣柜里。

再翻翻,居然还有招娣的小花衣服,花裙子,也在箱子里躺着。

怪不得最近她和招娣的衣服总是不翼而飞,她还一直怀疑是不是大嫂偷了,去给自家俩闺女穿了,这可好,原来全躺在二嫂家的衣柜里呢。

她并不拿,再往下翻,居然翻到整整齐齐的好几沓人民币,全是十元的大团结,数一数,至少有一万块。

把箱子轻轻盖上,原锁好,陈美兰再出来,二嫂还蹲在地上,撅着屁股,全然没察觉。

她还好奇一点,二哥不是被打坏了腰干不得活,一直躺着的吗,怎么不在炕上躺着。

突然闻着厨房里往外散发着一股浓烈的香味,再一看,就见原本该躺着的二哥,正弯着腰在厨房里炖个鸡架子。

二哥人瘦,还矮,年纪轻轻谢了顶,半个光瓢脑袋给朝阳照的明光油亮,闪着光。

那是昨天啃完的烧鸡,今儿把骨头炖成汤,洒上蒜苗葱花,照着老陕人的吃法,再烙点饼切成丝儿,泡在鸡汤里,又油又香,就是一顿香喷喷的泡馍了。

陈美兰依然一声不吭,从二哥家出来了。

“你还四处跑什么呀,赶紧的,阎肇马上就要来了,快把自己拾掇拾掇。”大嫂在厨房里忙的四脚朝天,还得顾着陈美兰。

陈美兰烧了一壶热水,得先给招娣洗个头,这年月农村孩子头上虱子多,招娣在城里的时候天天洗澡,头上没虱子,在农村呆了一段时间,头发里沾了好些个白色的虱子卵,是从娘家几个孩子头上传染过来的。

开水烫发梢,先把虱子卵烫死,再拿篦子仔仔细细把它们全篦下来。

紧接着,她给招娣梳了两个特别漂亮的麻花辫。

再给她穿了一件荷叶领的半截袖小衬衫,本来孩子有条很漂亮的裙子,可惜被二嫂偷走了,只能给她穿件旧裤子,把孩子一直穿的塑料小凉鞋洗的干干净净,小丫头在农村这段时间,皮肤晒成了小麦色,虽然瘦津津的,还有点男孩子气,但这就是个乖巧的小姑娘了。

“你打扮自己就行了,打扮孩子干嘛?”周巧芳烧好了酸汤,又把昨天吃剩的杂面饼端了出来,语带着责怨说。

二嫂洗完了头,吃完了烧鸡汤泡饼子,特意把嘴巴也洗干净了,才来凑热闹。

接了句茬,她说:“是啊,你先把招娣藏起来,那阎肇是个阎王爷,看你带个拖油瓶,再别亲相不成,阎王爷在咱家发起火来,咋办?”

周巧芳听二嫂喊出阎王爷的名号来,瞪了她一眼:“你会不会说话,不会说话就闭上嘴,没人拿你当哑巴。”

陈二嫂撇了撇嘴,把自己胳膊腕儿上一只金镯子往袖子里藏了藏,说:“不是大嫂原来总说那阎肇在部队上,人人都喊他叫活阎王的?”

不是她周巧芳原来总说阎肇是个黑脸阎王,在战场上杀人不眨眼,连越南人听见阎肇两个字都会望风而逃的?

凭啥不让人说。

再说了,美兰头一回嫁的暴发户长的那叫一个肤白面嫩,嘴巴甜,会说话,做生意刚刚赚钱那几年很疼陈美兰的。

美兰每年回家都大包小包的,新皮鞋,新呢子大衣,没把全村人眼馋死。

这回要嫁个粗头黑脸的阎王爷,还是给人当后妈,事儿丑,凭啥不让人说。

大嫂气的哐啷一声,菜刀剁在了桌子上,怒目瞪着二嫂,二嫂却一点都不怯,索性坐到台阶上了,摆明了今儿要搅个场。

两个嫂子乌鸡拨鱼,相互斗眼。

陈美兰吃完了饭,才顾得上给自己梳头发。

梳头的时候她再仔细观察,就发现二嫂不止手上戴了个金镯子,脖子上一根红线,若隐若现的,的确凉的衬衣里也闪着金光,那是一个金坠子。

她脚上穿的是一双崭新的回力球鞋,银宝更夸张,直接换了一双皮面的小凉鞋,看牌子是康奈的。

那一双至少得二十块。

靠天吃饭的农村人,能乍然买得起金镯子,金坠子,还能让孩子穿得起皮鞋?

离婚的时候,陈美兰本来打算打官司要钱的,但二哥被暴发户打坏了腰子,回家就躺下了,她于是为了二哥,选择了忍气吞声。

但她一直知道,二哥二嫂心里对她很有意见。

上辈子后来她发达了,很照顾娘家人,尤其是二哥二嫂,虽说是堂房的,但她一视同仁,待他们跟大哥大嫂一样好。

可有一回,二哥喝醉了酒跟她哭诉,居然说,她当初给钱,支持大哥盖新屋,没帮他盖,那是他一直以来心里最大的委屈。

明明她也给了二哥很多钱,把他安排在吕靖宇的公司当保安,银宝上学都是由她支助,但二哥不记得那些恩,只记得自己多年前没替他盖房子的事儿,但凡喝了酒,说的永远是她没帮他盖房子的事儿。

大哥家的新房是陈美兰还在城里,跟暴发户感情还好的时候支持着盖的。

既然她都离婚了,又哪来的钱帮二哥盖房子?

而且这种忙是情分,可帮可不帮,她万万没想到二哥俩口子会因此记仇。

在他们俩口子心目中,她帮忙掏钱盖房子居然成了天经地义,是该她做的事儿。

要她猜得不错,二哥被暴发户打坏了腰子是假,俩口子为了房子的事情心里怀着恨,跟暴发户一起摆了她一道是真。

她的堂房二哥,她从小当亲哥哥看待,就是这么对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