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月传说》
作者:魔力飞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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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集 新月初露
第一节平凡人生
我的名字叫许逐,这是一个平凡的名字,和我的名字一样,我是一个平凡的人。在一个平凡的日子,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平凡地长大.与我相关的一切,似乎都不幸地和“平凡”沾上了关系.
我父母是我家所在城市——冰际市钢铁厂的普通工人。他们都是老老实实的人,所得的工资有只是仅仅能够维持正常的日常家庭开支而已,包括我读书的费用。所以我家并不富裕,一个中下工人阶级的水平.
我今年15岁,在冰际市中上初三,这是市里一间没什么名气的初中,能升上市里重点高中——冰际高中的都是学校里的尖子中的尖子,那些打个喷嚏校长都要关注一下,嘘寒问暖一番的人物,没办法,物以稀为贵嘛。
学校规模不是很大,每年级8个班,每班50人左右。占地大约200亩,主要建筑也就两栋教学楼,三栋宿舍楼,两栋男的,一栋女的,还有一个饭堂和一个运动场。教学楼其实和危楼差不多,年龄比我爷爷的爷爷还大,老师美其名曰:“历史悠久。”然而到了现在实在过于破烂不堪,恐怕逃脱不了上级的检查,学校无奈之下只好装修改建。
装修过后的确好看不少,然而教学楼毕竟不是女人,不是考打扮可以恢复青春的,很多有经验的男人都会知道一句话:“女人就是3分人才,7分衣裳。”女人打扮起来的威力是非同小可的,卸妆前后实在是不可同日而语。教学楼就不行,好景不长,几年过后,教学楼的脸皮被风雨撕下,重新变回破旧不堪的样子,远远看去,就像一个老态龙钟,苟延残喘,行将就木的老人。在近更是乖乖不得了,咳嗽一声,天花板上的灰尘就簌簌而下,吓得人大气不敢呼出,生怕无端被活埋。正因如此,上课时候教室很安静,学风很不错。因此,有些专业人士说这才是学校不愿建新教学楼的原因,而不是学校资金不足。至于真正原因是什么,除了校长他老人家之外,别人就无从得知了,只能是推测一下而已。
至于男生宿舍楼,也还马马虎虎,算个人住的地方,至少不至于担心被活埋。
不过最大的不足就是窗户实在太小,宿舍本就狭长,再加上窗子实在够小,里面就更加昏暗,天气阴沉一点甚至要打着手电筒进去,是个看恐怖小说的好地方。
宿舍后面不远处有一条校道,平时有些兄弟在窗户旁边呼吸新鲜空气的时候,校道上要有学校外不知情的人的人走过,还真会吓一跳,怀疑这是监狱多过学校的人可能会更多点。
夏天时候宿舍真够闷热的,因为窗子小,对流困难,里面的空气基本不移动,从我们宿舍8个兄弟的鼻子里面轮流进出,从每个人呼吸道通过的时候,谁都拼命吸取其中精华,然后传给下一位重复同样的事。每当夏天的时候,宿舍里的味道可就千奇百怪,多姿多彩了:脚丫子的味道,身上的汗味,没洗的球鞋袜子的味道,还有个别有狐臭的……混合在一起,这对我们真是一种考验,这时只好心中默念:“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
虽然家离学校不远,但是学校是实行封闭式管理的,除了周末和其他法定假日,其他时间是不许回家的。为了减少肉体折磨,将伤亡减到最低,宿舍楼里有一条不明文但是很严厉的规定:放屁的人要到外面去,否则严惩不怠。这条规定也不知道是第几代以前的学长流传下来的了,虽然是口头相承,但其法律效力丝毫不逊于那些明文规定的校纪校规。女生宿舍楼就好了很多了,是新建的,各方面都很不错。
学校饭堂的菜吃起来味道倒是很不错的,其实也不是饭堂师傅烧菜技巧如何高超,而是在宿舍呆久了,闻惯了异味,到了外面凡是吃下去死不了的东西,塞到嘴巴里都成了美味佳肴,我看就算是饭堂师傅炒几锅木头上来,我们照样能吃的津津有味。
学校最引以为荣的地方就是运动场了,那是上代校长策划,历时3年才完工,当中还包括好几届学长的一些非义务劳动.面积大不说,绕着跑一圈就有1000米,而且设备齐全,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台,单双杠,健身房,游泳池……,基本上是该有的都有了,不该有的有些也有了。把投资到上面的钱用到别的地方去,就是再建一套好的教学楼和宿舍楼也绰绰有余了。我怀疑上代校长是不是体校出身的,对体育有一种特殊的感情,不过看他那风大点就要贴寻人启示的身架又不大像。
不过无论怎么样,学校建这个体育场的成绩还是有的,学校文的不太行,体却可以。每年靠体育成绩上重点高中的人比靠文化分考上的还要多,以致每年放长假,那些上了重点高中,或者是大学,回母校逛一逛,追溯一下自己当年光辉岁月的学长,基本上是三大五粗,胳膊比一般人大腿粗的居多。学校在体育方面也是小有名气的,市里举行的中学生运动会,基本上都要有一小半的奖杯要落在我们学校手上,听说有一次还代表我们市到省里面去参加比赛了,这也成了我们老师津津乐道,逢人必讲的一个话题。
上任校长也因为体育方面的成绩突出被调到市政体育部门去了。他对学校的感情还是颇为深厚的,有事没事都被学校邀请来作个新生动员,毕业生勉励之类的。我就是在当年的新生动员会上认识他的。
就是我这样一个平凡的人,在世上平平凡凡地生活了15年。现在我已经初三了,虽然在一个普通学校,我还是没什么突出的地方,因为我的大脑很一般,学习起来也是不上不下的,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在班里面混个30多名这样,其实我数学,物理,化学差不多是班里最差的了,语文算一般,然而我英语非常好,就是班里学习成绩最好的的学习委员张雯,有时候也比不上我。
而我的身体素质呢,说不太好已经是很给面子了,说体弱多病倒是相差无几。
从小到大我虽然没什么大病,但总是小病不断。身体也差,走路快一点就能跟牛比谁喘气粗。别人是吃饭长大的,而我妈说我是吃药长大的,从小我就要吃药,幸好外公是个老中医,草药懂的不少,我妈耳濡目染也知道一些,很多药都是她亲自到市郊去采的。“久病成良医”,我吃的药多了倒也认识了不少草药,在路上随便看到几株植物我马上就能叫出名字来,长此下去的话,我心想自己如果能活到60多岁,说不定也能成为个植物学家了。
第二节欺辱
我就一直这样默默无闻地一直读到初三,如无意外的话,我想自己应该是一直这样下去,运气好一点的话读完高中,然后混个二流大学,毕业出来找一份普通工作,然后结婚生子,将自己的梦想寄托到下一代的身上,运气不好的话读完高中就不知道何去何从了。
然而内心里我不甘心这样,虽然外表我看起来什么不在乎,混着过日子,然而内心里我很渴望自己有个不平凡的人生,我知道自己不聪明,我也不在乎自己是否聪明,我可以通过努力去弥补,但是我身体实在太差了点,只要我稍微有点拼命去学习的时候,我的身体就开始承受不了,小则头昏眼花,严重的甚至昏倒,继续下去只怕会出师未捷身先死,心里实在郁闷,后来就干脆破罐子破摔,上课偶尔听下,其他时间不是睡觉就是和同桌张可在下面小声聊天。我桌位是靠边的,再加上我成绩在班上一般,老师也不管,只要不是影响他们上课,也就睁只眼闭只眼,由得我们自生自灭了。
“一切物体总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直到有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
今天是星期三,最后一节晚自修,不过已被物理老师以辅导为由占用.正值春夏交替,不过天气已是热得要命。冰际市是全国有名的火炉,据说最热的时候连知了都不敢叫,母鸡刚生出来的鸡蛋就是熟的,此话虽带着吹牛的成分,不过有多热可见一斑。晚上的温度比起白天来下降幅度也不多,教室里风扇以最大功率疯狂转动,我们依然是汗如雨下。
上课的是个老头,头发胡子已全部花白,嘴巴中牙齿幸存也没几颗,说话本就漏风,对流比宿舍还好,偏偏还操着一口带剑南口音的普通话(剑南——本省一个地区),更加不知道是在罗嗦什么。幸好他还喜欢板书,否则连他老人家上的是否是物理课都不清楚。不过老头气色很好,红光满面,这大概是他这么大年纪了还可以继续任教的原因,不至于让别人误会我们学校无人可用。
物理是我最害怕最讨厌的,每次上这课我都头大如斗,心不在焉。我坐直身子看着黑板,装作很努力听课之样,心却已早飞到了宿舍的那张小床上,虽然宿舍的味道五花八门,但相比起听物理课那地狱式的折磨,我还是宁愿选择前者。
心里想得正开心的时候,突然同桌张可在桌子低下猛的推了我一把,低声说:“许逐,老古董叫你呢!”老古董是我和张可对老头私下的尊称。
我一惊之下顿时清醒,缓缓站了起来,只见老头指着黑板上一道力学题,红光满面的脸上笑咪咪的,像初升的太阳,大概对自己的讲课很满意,看我似乎听得也认真,想必能答出来。我心里“咯噔”一下:“完了!”
站了半天支吾半天答不出来,最后我只好无可奈何得说;“我不懂。”
老头脸上立刻晴转多云,红光也照射不出来,一边摇头一边絮叨着,我上他的课多了,他的剑南口味外加漏气式发音普通话也听得懂一些,大意就是:“现在的年轻人哪,讲的这么详细还不懂,想当年我们……”追溯了半天当年,由于课堂时间有限,只好鸣金收兵,接着提问下一个:“张雯同学,请你起来回答一下问题好吗?”
这叫张雯的女孩是老古董的得意门生之一,每次别人回答不出时,他多半下一个都是提问这些人当中一个,以此挽回失去的自尊。我左上方座位的一个穿果绿色上衣的女孩子立刻站了起来,以悦耳动听的声音流利地解说完。老头满意地点点头,脸上云开见日,再度发出红光来,“啊,张雯同学回答得很正确,问题了解得很透彻,好!好!好!”连用了三个好,恨不能言语表达出对自己得意弟子的满意。我心里暗叹:“读书只要成绩好,读书好的就是宝,读书不好像根草!”张可在旁边猛的向我挤眉弄眼,偷偷低笑:“许逐,是张雯啊,你这下可丢脸拉!嘿嘿!”我立刻瞪了他一眼。
张雯不仅仅是物理厉害,还是我们学校的风云人物,是一般同学的偶像,家长教导子女的榜样,老师眼里的宠儿。学习是没得说的了,在我们班里是每次大考都第一,在学校能超过她的也是用手指扳的出来的那么寥寥几个,是我们班里面的学习委员兼团干,每年的优秀班团干,三好学生是必然有她的一份的。每科的成绩基本是班上第一,除了英语有时候比不上我。还有参加各种竞赛得的奖也多的不得了,家里的奖状多的估计能当地毯用了。体育也非常好,每年一度的校运会肯定都有她的份,还能获得不错的名次。
还有就是漂亮,是学校里有名的美女。柔软的长长的头发束成一束,很自然地垂到背上,不是很长也不是很短,长长的睫毛,弯弯的像新月一样的眼睛,还有小巧挺直的小鼻子和好看的樱桃小嘴,嘴角微微的向上翘起,看起来有点骄傲的样子。身材也发育得很好,大概有166的身高,纤细的小腰,修长的双腿,皮肤是健康的白里透红的颜色。听说他爸还是市里什么局的局长。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跑到14中来,照她这成绩看小学应该差不到哪去,就真的不好,凭她老子的权势,弄个重点初中来读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
我们班的男生有很多在暗中喜欢张雯的,我就是其中一个,初中时代是人刚刚发育的时期,心会骚动也不奇怪,虽然谈不上爱那么深刻,但是有爱慕的对象也很正常。上课的时候有时候我也会偷偷看她,每次看到她我都会有一种惊艳的感觉。不过她上课的时候都是全神贯注的,从来不会注意到其他的事。我也不奢望能引起她注意,因为我知道自己实在很普通,无论是相貌还是学习。我学习一般,相貌也普普通通,脸是那种最普通的大众脸,扔到人群里生我的父母可能也找不出来,才162的身高,由于长期的小疾病,身体干干瘦瘦的,风大点顺风跑说不定能破世界记录,和上任校长倒是有得一拼。肤色倒是很白,可惜是没有血色的那种。我这种条件让自己感觉很自卑,有时候张雯无意中看到我,我都有些脸红心热的。
其实我不知道,张雯其实也是在偷偷注意我的。她每科都第一,偏偏英语有时候还是比不上我,我这人学习一般,也只能在中下游混混,有时候运气好一点能游上去一点,不过离她这种发源地级的还差得远。不知道我为什么成绩这么差,偏偏英语和她却不分上下。对此她也很不服气,各科之中在英语上最下苦功,就是为了完全超越我,但是我明明也不怎么在英语上用功,但是成绩还是和她差不多。有时候上课的时候她也会偷偷斜着眼光注意一下我,看看我是不是在下面偷偷学英语,不过除了发现我在流着口水睡大觉或者和张可在小声聊天之外,也没什么异常之处。我也不知道自己英语为什么会特别的厉害,初三的英语课文我已经全部提前看过了,练习册也全部看完了,我觉得都很简单,没有什么不懂的,单词也没哪个记不下的。其实每次考试我都有信心拿最高分,不过每次考试我都故意做错几小题,刚好和张雯不分上下,我怕每次分数都比她高的话她会生我气。
张可这小子和我混的多,自然也知道我喜欢张雯的事,每次说到张雯都会取笑我一下,不过也只是开一下玩笑,没有什么恶意。他是我在学校最好的朋友,初中两年多一直都是同桌还是一个寝室的,长的很高大粗壮,虎背熊腰的,有172的身高,是练体育的,打篮球很厉害,以他粗壮的身体和横冲直撞的风格,打球的时候,接近他方圆半米的人都会先考虑下自己买了保险没有,打球想差了都有点困难。张可还是班里的体育委员,他家很有钱,听说是开公司的,要读个重点初中也不成什么问题,不过他说其他中学的体育条件都没我们学校好,因此跑到我们学校来了。
张可是班里为数不多对张雯没兴趣的男生之一,他说他喜欢那种英气勃勃类型的女孩,这令我想起3年7班的吴丽丽,说到吴丽丽,就得说下我的一段丢脸事了。那时候我才初一,刚上初中的第一次运动会,那时候同学都还对我身体情况不了解,集体接力赛我们班让我也参加了,而且是最后一棒,我们班是6班,和7班是一组的,刚好张雯是倒数第二棒,吴丽丽是7班最后一棒,跑到张雯时候我们班还是领先的,7班是紧追我们班在后面,最后一棒到我,我是男孩子,而且又是领先的,谁都以为我们班赢定了。
谁知吴丽丽是练田径的,后来的女子长跑短跑的第一名都是她,跑起来是巾帼不让须眉,而我身体又不行,到快到终点的时候竟然被她追上了,我也尽了全力了,到了终点倒在地上喘得厉害。最后是7班第一,我们班屈居第二,张雯和我们班上的倒没说什么,然而吴丽丽从此以后有点看不起我,她和张雯是邻居也是最好的朋友,我们6班和7班又是隔壁,平时她课间来找张雯聊天的时候也是不给我好脸色看,好像我欠了她几千万没还那样。我问张可吴丽丽是否适合他,谁知连他都连连摇头,吴丽丽应该算他喜欢的类型了,问其原因居然答出一句很有水准的话来:“过犹不及。”看来他也吃过不少苦头,可见吴丽丽实在刁蛮成性。
我也无可奈何,作为一个男人,这么窝囊的确是说不过去。吴丽丽长的比张雯还要高一点,大概有1米68这样,家里听说也是什么大官,有点傲气也不希奇。
长的还是很漂亮的,就是脾气刁蛮得很,像炸药一样随时会爆炸,在她身边不小心就要粉身碎骨。我心里很清楚这种性格的人,和她不能说什么道理,只有有实力,才能令这样的人真心佩服。
张可这小子和我在一起久了,也知道吴丽丽有点看不起我,还开玩笑地和我说以后在体育场上好好教训一下吴丽丽,替我报仇,不过也只是死鸭子嘴硬而已,至今还没付诸行动。
“铃铃铃…………”下课铃响了,此时我却已无意再回宿舍,想起方才在张雯面前出丑之事,懊丧不已,老古董点谁的名不好,偏偏要点我,他人老没记性,怎么不知我物理成绩比去学校后山那条臭水沟还要烂几分。
自怨自艾直至快到熄灯时间,我才慢慢站起身来,张可早已溜回宿舍了,回头看了一下教室,只剩为数不多的几个人,张雯也赫然在内,她一向很勤奋,没到停电前的最后一分钟不会走的。
走到教室门口时我忍不住回头再看了她一眼,但人家只顾低头看书,哪里会注意到我,今天的事之后,我在她心中的印象只怕是更差了,想到此我长叹一声走出教室。
走到三楼楼梯间时,忽然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冒出来道:“哟,这不是6班那个懦夫吗?”
这句包含有明显侮辱字眼的话让我身体抖了一下,但却没有说话,几人从旁边教室走了出来,说话那个彪肥体壮,叫朱亮明,是我们校内一霸,旁边几人是他跟班,通常一个学校或多或少都会有几个这样的人,朱亮明这人心理有些变态,一向以欺凌校内的弱小之辈为乐,越弱的人他越兴奋。但这垃圾家里有些权势,学校对此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事情没有搞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很少会管束,最多只是警告一下.我身体之差早已校内闻名,是他最喜下手的对象,他喜欢称我“懦夫”,平日里张可在我身边时他还不敢生事,但落单时情况就不同了,更何况时间已晚,楼梯已没人上下,更是方便了他。
朱亮明见我没说话,更是嚣张,走上前来,伸出手肆无忌惮地拍拍我的脸道:“怎么不说话,老子问你呢,你哑了吗?”他的跟班一齐哄笑。
我只是咬紧了嘴唇,硬是没有出声,除了忍,我实在想不到别的,而且,我也习惯了。
朱亮明继续拍打着我的脸,眼中闪动着兴奋的光芒:“你反抗啊,怎么不反抗,你这样懦弱老子觉得不爽。”
“别打了!”一个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女声在上层楼梯传来。
我顿时楞住了,抬起头来见到了这把熟悉声音的主人——张雯,她旁边还跟着吴丽丽。
朱亮明见到张雯皱了皱眉:“张雯,你别多管闲事!”他还是有些忌惮这个女孩,因为她的家庭背景,和她在学校中的身份。
我目光也全集中在了张雯脸上,她目光中的意思很复杂,有同情,有怜悯,好像,还带着一点其他的。忽然一股怒火从我心底升起,脑中只剩下一个念头:我不能再在她面前出丑了。
我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喝了一声,一拳打在朱亮明胸前,但他纹丝未动,反而一脚踹在我胸前,我跄踉踉连退几步,撞在墙壁上,全身一震倒在地上,拼命的挣扎,但胸前剧痛,再也爬不起来。
我知道张雯必定在注意着我,更是羞愧欲绝。我只希望地上有一个洞,能让我钻进去。
“叫你别打了,听到了没?”这次出声的是吴丽丽,她脾气特别火暴,握紧拳头就要冲上来。
“靠,你他妈去死!”楼下的一个忽然窜出的身影已快她一步,一把将朱亮明揪到墙壁上,用力一拳往他肚子上轰过去,朱亮明痛的蹲下去,捂着肚子,声音都发不出来。
“张可?”我有些意外。
“妈的,欺负我朋友!”张可继续不停的踢,朱亮明只能用手护住头,根本无法站起来,而他的跟班见到张可,这个粗壮的篮球队长,欺软怕硬的他们居然不敢帮手。
“停手!给我停手!”
训导主任的声音出现在楼梯间,“你们几个,都给我到校务处来!”他指着张可和朱亮明,以及他几个跟班。
我忙解释道:“与张可无关的,事情都是……”
“行了,我自会处理!”我话没说完就被他打断,“你,还有那两个女同学先回宿舍吧。”在他眼中,我这么瘦弱的人自是不会参与这种打架斗殴,张雯和吴丽丽是女孩子,更加不可能了。
我还待说什么,张可冲我一笑,摇摇手示意我没事,然后随着训导主任走了。
现场只剩我,张雯和吴丽丽三人,吴丽丽看着我,满脸的厌恶之色:“胆小鬼!小雯,我们走。”
我听了这话浑身一震,却无法反驳,的确,我是个胆小鬼,一直以来,都是张可护着我,但是我,一点用都没有,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替我出头,反被教导主任带走,却无法做任何事。
张雯皱皱眉头跟上她道:“丽丽,你别这样说人家。”
吴丽丽哼了一声,没有说话。
我呆呆地看着她们两人走远,想哭,但却哭不出来,只能在心里狂喊:老天爷啊,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张可被处分了!因为打架的事!张可是忘记拿钱包折回教室的,碰上了这事自然不会袖手旁观。
朱亮明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因为他的跟班众口一词指明是张可主动出手,但对朱亮明欺凌我的事却是失口否认,而且训导主任看到的也只是张可一人在动手。
这次的事很严重,学校甚至特别开了校会批评此事,张可在会上做了检讨,我夹在台下议论纷纷的人群中,看着台上张可的脸,他的表情很坦然,没有半点的羞愧。
但是那一刻,我只觉得心里发苦,如果世界上没有我这个人,他就不必站在这台上,颜面扫地在全校数千双眼睛的注视下公然认错了.除了拖累朋友,拖累家人,我还会做什么?
懦夫,说得不错,我真他妈是个懦夫!
转眼大半个多月过去,已是初三下学期的第5周,慢慢地我也淡忘此事,时间,总是会冲淡一切的,这也只是我多年所受屈辱中的一件罢了,我早已习惯,习惯得甚至有些麻木。
但是,我真的能忘记么?
第三节邻居思思
今天是周末,下午的最后一节,还是老古董的物理课,教室里的风扇正以最大功率呼啦呼啦疯狂转动,不过这种炎热的天气之下,不少人依然嫌它转得太慢,恨不得上去用手再摇一下。
今天老古董兴趣特别浓,讲课热情空前高涨,下课铃响后继续为教育事业再发挥出十多分钟的光和热后,终于意犹未尽,依依不舍地宣布下课。我正在收拾几本书,周末拿回去复习一下,突然听到一个清脆的声音在门外大声喊:“逐哥哥,快一点。”我和班上的同学都齐刷刷地向教室外看过去,只见一个漂亮的小姑娘站在门口,跳着向我挥手。
这小女孩名字叫林思思,和我是邻居,她妈和我爸妈一样,也是在钢铁厂工作的,因为这关系,我们两家关系很好。她爸因病去得早,有时候她妈要上班没空照顾她的时候就托我们家帮忙照顾一下她,而我爸妈基本上就是推给我。她也喜欢缠着我一起,平时复习什么的都经常跑我房间来,我房间也是她帮我整理的。
思思现在和我一个学校,在2年3班读初二,平时周末也是坐我的自行车回家,像我小妹妹一样。平时周末都是我下课后去她教室找她,今天老古董拖了十几分钟的课,大概是等不耐烦了,跑到教室找我来了。
张可怪叫了一声,瞪着我问:“许逐,那是林思思吧?是不是叫你啊?你怎么认识她的?和她什么关系?介绍给我吧?下周的晚饭我包了,怎么样?”一堆问题砸下来,一轮糖衣炮弹轰炸。不过我不为所动:“你想哪去了?她和我是我邻居,我当她小妹妹一样的。你要认识她自己去找她吧。”
思思在学校是有很有名气的,是美女不说,学习成绩又好,最主要的是学校的播音员,她甜甜的声音很好听,学校里有很多人认识她也是很正常的事。我收拾好东西走了出去,也不管张可在后面瞪我,骂我不够朋友。一出教室门,思思的小手立刻从我臂弯穿过去,抱住我的手臂,轻声埋怨:“怎么今天这么久啊,人家等了好久了。”
她一挽上我,教室里的目光就齐刷刷地投向我们,在下面窃窃私语,小声讨论着,张可更是眼睛都红了,眼珠子骨碌碌地转,心里盘算着等收假回来该用满清十大酷刑的哪几条逼问一下我,好搞清楚我们的关系。就连张雯都有点诧异,女孩子好奇心通常都是比较重的,看到一个和自己一样漂亮的女孩子挽着毫不起眼的我的手,多少感觉有点奇怪。况且她本来就因为英语的关系在注意我。
我有点尴尬,不好意思地低声说:“思思,好多人在看着呢。”思思嘴一撇:“逐哥哥,我都不怕,你怕什么啊?”说完拉着我的手就走,我只好苦笑着跟上去,我是不喜欢自己过于显眼的,不过我不想逆了她意思,只好任她拖着走。
下了教学楼,走到校门旁边,车棚就在校门旁边不远处,我对思思说:“我去把车子推过来,小丫头你可别到处乱跑让我找不着。”思思用力蹬了一下地,有点生气地对我说:“逐哥哥,人家都长大拉,你还这样叫我。”
我微笑着说:“好,好,让逐哥哥看一下,是不是真的长大拉?”我打量着思思,突然发现她真的不再是以前那个流着鼻涕,跟着我整天到处跑的小孩子了,160的身高,就快比得上我了,红扑扑的脸蛋,因为生气而撅起的小嘴巴显得很可爱,被她挽着的手臂轻轻地挤压在她胸脯上面,由于天气原因,她穿的衣服薄薄的,可以感觉到软软的鼓起来。思思被我看的有点害羞,瞪了我一眼:“讨厌,看什么看?”说完自己的脸先红了。
我哈哈笑了起来:“思思懂的害羞了啊,真的是长大拉。”我松开她的手去拉车子,留她在那里跺脚。我把车子推了过来,思思立刻过来挽着我手臂,由于刚放学不久,校门出去的人比较多,我和她一边说笑一边往学校外走去。
真是冤家路窄,到了校门口,刚好碰上吴丽丽和张雯推着车子出校门,她们两个是邻居,平时放假一般都一起回去的,吴丽丽也看到我了,看到思思挽着我手臂跟我一起走,眼睛立刻睁的老大,难以置信地看着我,表情的意思很明显,就差没在脸上写上“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几个字了,要不是人多,只怕就要立刻上来把我这堆牛粪放倒在地上,把思思这朵鲜花拔出来,教育一下,找块肥沃点的土壤。
我低下头不做声,拉着思思匆匆而过,在她们面前,我一向很自卑,连说上句话也不敢,加上前段时间出的那次大丑,更是让我抬不起头来。吴丽丽在张雯耳边说了什么,张雯摇了摇头,大概是吴丽丽问思思是谁,为什么会和我一起回去吧,但是张雯也不懂,她也有点好奇,女孩子都是很奇怪的了,有什么事即使和自己风马牛不相及,都想去搞清楚。和张雯的心理是一样的了。
出了学校,我骑上车子,心情稍微好了些,思思坐到后座,说说笑笑就到了我们家楼下了,思思下了车,笑着对我说:“逐哥哥,明天中午我到你家看书,你可别到处跑啊!我要是找不到你,哼!”
我连忙答应。心里觉得很奇怪,我也不知道思思为什么会特别依恋我,我这人无论身体还是相貌还是学习都没什么优点。虽然我们是邻居,来往亲密一点很正常,但是她依恋我已经超过了一个邻居的关系了,以她小学时候的成绩本来可以考上市重点初中二中的,但是她偏偏坚持要跑14中来。不是我往自己脸上贴金,我实在是想不到除了我还有什么其他原因让她做出这样一个选择。有什么心事也总是对我说,而且我发现她有点崇拜我,凡事都征求一下我的意见。我摇了摇头,也不去考究太多的原因,无论怎么说,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在自己身边感觉总是不错的。
第四节童年意外
其实我不知道,思思那么粘我是有原因的。我本来不应该是这样平凡的一个人,我很小的时候其实是个少见的天才,才4岁我就识得上千的汉字,电视上的学英语节目所教的简单日常用语,我过目不忘,并且发音也很标准流利。
有一次我妈带我上街买菜,碰到个老外问路,那老外愁眉苦脸,像猴子一样指手画脚了半天,我妈依然不懂他说什么,我刚好学过问路和如何回答的部分,突然冒出一句:“GOaheadthisstreetandturnrightatthefirstconner,andyouwillfindit.”把我妈和那老外都吓了一大跳,老外喜出望外,猛的夸我:“Whatacleverboy!Whatacleverboy!”。
我爸喜欢下象棋,有一次他带我到楼下苏爷爷那里去下棋,我看了几局之后,居然开始慢慢有些懂了,有一局我爸被困住了,我指着一个地方叫他下,他爸本来也没抱什么希望了,死马当活马医,也就随便下了。刚开始看起来好象是死棋,谁知竟然是一着妙棋,转了几个弯后居然脱困而出了。
苏爷爷也说我聪明,长大必定有出息,到后来我看多了也有些会下了,我爸去上班的时候,他棋瘾发作就拖我去和他下,刚开始是我输的多,慢慢地我就能和他互有输赢了,到后来反是我赢得多。苏爷爷是个棋痴,棋风颇好,输了不但不高兴,还说这样下起来才过瘾,整天就拖我下棋,只恨我不是他孙子,不能晚上睡觉的时候爷孙两继续下。他那里的藏书很多,每次下完我都要借几本回去看,邻居们都很喜欢我,教育他们小孩都是说:“你看看人家小逐,才那么小就懂得那么多了。”同一个小区的小孩子也很佩服我,那时我是小区中的老大,因为我看过的书多,会讲的故事多,小孩子总是特别的天真,但这只是其中一个原因.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的打架是小区一绝,那时同一小区的男孩子,全部被我打哭过,其中包括一个比我大上3岁,已读二年级,在校经常欺侮其他小学生特别是女生,被称为“小色狼”的粗壮小胖子,事情起因是他摸了思思脸蛋一把,思思哭着来找我,结果第二天我把他堵在小区巷口暴打了一顿,直打到头破血流,鼻梁骨差点断折,我也被我爸狠狠打了一顿,给他父母和他当面道歉,还赔了不少医药费,但那小子从此以后见我面都如惊弓之鸟一般。
那时候我的精力也实在是够旺盛的,身体好的不得了,蹦蹦跳跳的从早到晚到处去也不觉得累。思思那时候还是整天流着鼻涕的,头发打着两个羊角丫的小丫头的时候,就整天跟在我屁股后跑了。
我胆子非常大,有一次“六一”的时候,妈给了点钱我买东西吃,我没买什么,拖着思思,也没告诉家里人,一大早就跑去游乐场玩了一整天,到晚上才尽兴回来,把两家的大人都吓得够呛,晚点回去就要报警了爸妈怕我太野了,第二天吓唬我,把我锁在屋子里面不让我出去玩,我却从屋子后面的阳台爬下去了,爸妈差点没吓死,以后也不管我去哪玩了。
其实他们对我也很放心,那时候的我很聪明,虽然有时候我很贪玩,但是必要时却很成熟的,从不含糊,做事甚至老练得不像个小孩子。我带思思去游乐场那次,坐车,买票都做得井井有条,镇定自若,有时候不懂怎么走干脆就当街抓住个叔叔阿姨问路,倒是坐公车的时候人非常多,把思思吓得小脸煞白,只知道紧紧抱住我手臂,我想她抱我手臂的习惯就是从那时开始的.
在这个鱼龙混杂的城市,偶尔也会撞上些人贩子,拿着搪和玩具引诱我,我想起书中有句话:“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碰上这些人通常我会笑得很甜,然后甜笑着问他有没有电话,有的话我会借过来,骗子总是会尽量满足小孩子的要求的,于是我继续拨110,再下一刻骗子和手机会一起消失在我面前.然后我会学大人一样目中无人地长叹一口气:“这样的伎俩,比起三国演义中的差得实在太多了!”
我家离市场不远,5岁时候我就敢跑去帮家里买菜了,我长的很可爱,别人都不骗我,买什么都给足称有时候还多出一点,我还会烧一两个简单的菜。爸妈也因为我这么聪明而很自豪,邻居和亲戚朋友都是这样夸我,我学东西的速度也快得惊人,什么东西折腾一两遍就会了,有时候还能举一反三搞些新花样出来。
思思一直都很佩服我,觉得我很了不起,什么都敢做,而且做得又好。我带她到游乐场去玩那次她也不觉得害怕,觉得跟我在一起很好玩,觉得我是很安全可靠的一个哥哥吧。
天有不测风云,5岁那年,我突然得了一场高烧,烧了3天3夜,期间一直昏迷不醒,无论吃什么药体温都没降,到第三天晚上我气息非常微弱,是夜就连医生都认为我撑不过去了。然而次日早上,我的高烧无端退了,奇迹般活了下来,只是从此以后我就像失忆了一样,就连爸妈我都不记不起来了,直到重新生活了一段时间我才认可他们的身份。
思思在我昏迷的几天里除了睡觉的时间都是整天陪着我,把眼睛都哭肿了,我苏醒过来后,惟独对思思不排斥,虽然我不记得她的名字,还有和她一起去玩的事,但见到她就有种发自内心的亲切感。
醒过来后我也不再有以前那种灵气了,变得和一个普通男孩子一样,而且性格也开始慢慢改变了,变得沉默寡言,有什么心事都是埋在心里,只有和思思在一起的时候,我才会完全放开自己,话也变得比较多。也不像以前那样活蹦乱跳的,身体大不如前,整天都要吃药。我爸妈对此很心痛,邻居也唏嘘不已,说好好的一个孩子,怎么会变成这样呢。
不过我的英语和象棋依然很厉害,可能是接触的比较多,潜意识里还存在着这方面的东西。不过对于其他东西我都是不记得了的,爸妈都没有告诉我,邻居也不说,这样的事对人的打击的确是很大的,我一个小孩子只怕会受不了。因此,从我高烧苏醒那一刻开始,我就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孩子,之前这样,以后也这样。
就这样一直从小学读到初中,一直到了初三,思思还是很崇拜我的,跟我在一起去玩的那段小时候的时光,是她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了,我整天带她到处疯,总敢尝试一些不是她甚至所有别的这年龄的小孩子所不能也不敢去做的事,而且我做什么都很自信,好像没任何事能难住我一样。那时候的我无论学什么,总是比她要快要好,直到现在她还是一直认为我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一个可靠的大哥哥。尽管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她对我的仰慕还是一直没有变过。
第五节车祸
我回到家里,妈正在煮饭,爸在看电视。看见我回来了,妈对我说:“小逐,先等一下,饭一下就好了。”我应了一声,径自回房间去了。自从小时候那场高烧之后,我完全变了个人,变得很封闭内向,平时在家没事都是呆在自己房间里,除了思思,其他人都很少接触。爸妈看到这情况,对看一眼,长长叹了一口气,事情已经过了这么多年了,但是每当看到我这样子,他们都会感到难过,要知道,当初我是多么活泼聪明可爱的男孩子。以前他们对我抱有很大的期望,以为我长大以后一定会有出息的,但现在他们只希望我能平平安安地过一辈子就心满意足了。
没多久饭煮好了,妈叫我出去吃饭,我出去一看,都是些我喜欢吃的菜,有菠萝炒鸡,猪肚子炒竹笋,还有番茄炒蛋……,虽然是些家常小菜,但是妈也花了不少心思,色香味俱全,不过我胃口不是太好,期中考试快到了,心里一点底都没有,还有今天和张雯在校门相遇时,连看她一眼的勇气居然都没有,这搞得我很没心情。一顿饭就在默默地吃着,气氛有点尴尬,为了缓和这种气氛,爸妈不停地给我夹菜:“小逐,在学校吃的不好,在家里多吃点。”
我抬头看着爸妈两张殷切的脸,才四十出头的人,头发已经有些花白了,还不应该出现的皱纹也提前出现了,脸上可以读出沧桑的感觉来,爸的背都有点拘嵝了,不知不觉间岁月的痕迹已经爬到爸妈身上。他们也因为我吃了不少的苦,而我也太不争气,总让他们失望。想到这里心一酸,眼睛有点红了,我硬是咬着牙不让眼泪掉下来,只是埋头猛地吃饭,一直扒到碗低朝天,我把碗一放,跟他们说我吃饱了,然后回房间去。
差不多十点的时候,我才去洗澡,冰际市的夏天实在太热,洗澡后睡觉是最舒服的,我开了蓬蓬头,一边洗着,一边看着镜子里那张普通的脸,其实我这张脸算不上丑,五官齐全,位置也没摆放错,也没哪个器官扭曲变形的,虽然每个器官都没问题,但是实在太普通,凑在一起整张脸就好象是用全天下最多人用过的器官捏在一起组成的那样,反而没有一点特色,要是随便那个部位长的好看点,我也算个帅哥了,要是那样不行的话,我宁愿自己的嘴巴长得斜一点,或者鼻子塌一点,或者眼睛小一点,甚至耳朵是招风耳,都要比现在这副模样有魅力得多。
再看下自己瘦骨嶙峋的身体,连普通都算不上,特色是很有特色的了,要是哪个地方的风景区像我身体这样,应该称得上是雄奇险峻,曲径通幽,当可以成为当地一大名胜。自嘲了一番,洗好爬上床去,想了一下这周发生的一些事,最后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星期天一大早,闹钟就叽里呱啦的响了起来,这是我昨天晚上调好的。我并非那种喜欢早睡早起的人,只是今天我已经计划好要去买几本物理复习参考书了的,近段时间物理学得实在不行,老头在上面讲的是眉飞色舞,我在下面听的是昏昏欲睡。中午思思要来就没时间了,只好大清早委屈一下自己了,本来平时周末这时候我还趴在床上流口水的。内心斗争了十几分钟之后,理智终于战胜了身体本能,我懒洋洋地从床上爬起来,爸妈又去上班了,他们也知道我星期天照例要睡得比较晚的,也没叫我起来吃早餐,留下我的一份就走了。我吃完看看表:7点50,刚刚好,去到书店应该就开门了。
我家离书店不是太远,我没打算坐车,就用走的。我身体本来就不好,多走路锻炼下也好,不然久了只怕会忘记怎么直立行走。周末这个时候街上的人还不是很多,路上的行人大多打着呵欠,无精打采的样子,轻飘飘,懒洋洋的像在梦游那样,在这种气氛下,身体本能卷土重来,战胜了理智,我觉得一阵睡意侵袭上来,加入了梦游的行列,身体也感觉轻飘飘不受控制的往前走。
还有一条街就到书店了,我强提起精神,过拐角的时候,我看到一个3,4小孩在路旁边玩皮球,旁边有个中年妇女在面包店买面包,大概是她妈妈了。突然皮球滴溜溜地滚到了马路中间去,他扭着胖嘟嘟的身体就跑过去捡。中年妇女也看见了,连忙大声喊他回来。忽然一辆大卡车呼啸着在转角处出现,司机不知道老婆生孩子还是老娘病危什么的,转弯也开得飞快,恨不得把卡车当成飞机用。因为这是单车道,还有早上人少,再加上前面没斑马线,想不到路上突然冒出个小孩来,一下被吓傻了,居然连刹车都忘记了,其实就算刹车也是来不及的了,撞上去是一定的,最多只是撞得没那么远而已。小孩她妈已经吓得大声尖叫起来。
我那时离小孩差不多有7米左右,我想也不想便如飞般冲了上去,如果现在有人看到我肯定会非常吃惊的,因为我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从启动,到加速,到最后到小孩旁边一把推开他,我只用了不到一秒的时间。不过再快我也只是来得及把他推开,接着我只听到“砰”的一声,我斜着飞了起来,这可是16轮的大卡车,别说我这单薄的身体,就是撞上头牛恐怕飞得也不会比我低多少。我觉得喉咙一甜,一口鲜血不由自主地喷了出来,身体轻飘飘像脱离了地心引力一样慢慢地往上飞,越飞越高,在空中的时候头脑还是清醒的,看着自己的鲜血在自己身下也在随着自己慢慢地向前飞去,觉得实在是触目惊心。
接着我开始下落,我在心里想:自己是不是就这样完了?虽然我过的是一个平凡的人生,但是我还不想这样就告别这个世界,这世界还有很多我留恋的东西。那一刻我想到了亲爱的爸妈,想到了可爱的思思,想到了邻居的笑容,想到小时候一起长大的伙伴,想到一个宿舍生活的同学,想到了高大粗壮的张可,还有我暗中喜欢的张雯,甚至还有炸弹一样火暴的吴丽丽……,在短短的一瞬间这些东西像走马观花一样从我眼前一一闪过,我突然间觉得很留恋,包括宿舍那让我叫苦连天的味道和饭堂的饭菜,不过我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见到这些东西了,我只觉得眼前越来越黑,在我的身体碰到地上的一刹那,我终于完全失去了意识。
在迷迷糊糊之中,我仿佛间看到爸妈在一张凳子上无声地流着眼泪,而思思在小声地哭泣,思思她妈妈在安慰着她们。突然间我觉得这个情景很熟悉,好像很久以前曾经发生过一样。我很想安慰一下他们,然而我怎么也说不出话来,身子也动不了,心里越来越着急,最后意识又消失了。
当我再次有意识的时候,我可以看到爸妈和思思就在我旁边,爸妈已经不流泪了,只是木然地望着前方,眼神很空洞,像是灵魂被抽出来了一样。而思思就趴在我身边,喃喃道:“不会的,逐哥哥会醒过来的,他还会带我去玩的,不会这样的!”突然我感觉一阵睡意侵袭上来,我觉得很舒服,全身都很放松,很想就这样一直睡下去。突然间思思再也忍不住趴在我身上大声哭了起来,爸妈终于也忍不住号哭起来了。
我猛然惊醒过来,听着思思凄切的哭声和爸妈那悲戚的脸,我心里忽然只剩下一个信念:我不能睡着,我不想离开我的亲人,不想再看到他们悲伤的样子。睡意越来越浓了,我咬着牙苦苦支撑着,我现在已经清楚地知道自己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死亡了,如果我睡着的话,我将永远也见不到他们了。
逼人的睡意像涨潮时的海浪一波一波地向我涌过来,我像大海中的一叶扁舟一样随时都会被颠覆,然后永沉海底。我努力地想挪动一下自己的身体,但是身体像是不是我自己的那样,无论怎么样都动不了。
睡意越来越浓,我已经开始有点绝望,突然灵机一动,是不是现在我的精神力过于微弱,而身体太大,所以动不了?如果我把所有的精神力都集中在身体的一个部位上,不知道能不能动。我试着把精神全部集中在右手食指上,努力幻想着它弯曲一下,这是最常用的一个指头,体积也差不多是身体中最小的,我想需要的能量应该是最小的。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突然惊喜地感到食指微微动了一下,我不敢放松,把这种能动的感觉慢慢地转移到第二个手指,第三个……。
突然趴在我身上的思思感觉到了,她大声叫了起来:“逐哥哥没有死,他刚才动了一下!”爸妈和思思妈听到她大声喊都吃了一惊,思思妈有点生气,随后又黯然地说:“思思,别胡说,小逐已经去了!”
思思见到没人相信她,急得大声喊:“是真的,刚才我感觉到逐哥哥的手指动了一下!”突然她看到心电图,指着激动地对爸妈她们说:“你们看,心电图又开始跳动了!”爸妈看到了也激动了起来,爸爸说话都乱了:“医生,我,叫去来。”说完跑过去找医生。
医生本来不相信,以为我爸精神所受打击过大,但是为了缓和“死者”亲属情绪,还是陪他过来了。过来看到这情形,嘴巴张大成“O”型,满脸的不可置信:“不可能的,心跳和呼吸已经完全停止,瞳孔也已经放大了,真是不可思议,奇迹,这真是医学史上的奇迹!”他特别强调是医学史上的奇迹,好象是他治好的那样,完全忘记了没多久之前是自己亲自肯定地宣布我已经死亡的消息。
又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终于把动的感觉传遍了全身,感觉身体重新属于自己了,我慢慢睁开了眼睛。第一眼看到的是思思那张梨花带雨的小脸,病房现在也就她一个人。思思看到我睁开了眼睛,惊喜地叫了起来:“逐哥哥,你醒拉?”随即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小嘴,大概是医生曾经嘱咐过她不要大声说话。
我冲她微笑了一下:“嗨!”说出的声音却沙哑得像个鸭子那样,思思忍不住轻声笑了出来:“嗨你个头,伤成这样了,还嗨.”
说完后又有些心疼,忙帮我倒了一杯水。我挣扎着想爬起来,忽然觉得全身刺痛,“啊”的一声叫了出来,思思连忙过来按住不让我起来,埋怨地说:“你全身都受伤了,别乱动!”我扭头斜着眼睛看了一下自己全身,的确伤的不轻,绷带缠得全身都是,足可以和埃及木乃伊称兄道弟的。
第六节住院
思思温柔地把水端到我嘴边,右手轻轻地支起我的头,喂我喝了两口,接着说:“医生说你已经没有生命危险了,叔叔阿姨和我妈就放心了,他们去上班了,叫我在这照顾你。还有,你刚醒,不能喝太多的水,你都昏迷了三天了,还有,医生说你,说你走了,我不相信,我说你一定会醒来陪我玩的,我就知道。不过你那时候真的好吓人啊,脸色好苍白,心跳都停了,我真的好害怕!怕你真的不会再醒过来了。”说到这里拍了一下胸口,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然后“嘻嘻”一笑:“我就知道我们逐哥哥是蟑螂命,不会这么容易死掉的。”
我有点苦笑不得,这是夸我还是损我?不过我知道她一直都在陪着我,心里还是很感激的。我突然想起一件事,吃了一惊,忙问思思:“我昏迷了3天了吗?现在收假了,你怎么不去学校?”
思思回答我说:“我请了假了的,我成绩还不错,不上几天的课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的,还有,我帮你向学校请假了,你就安心养伤吧,什么也别管了,有什么事伤好再说。你救了的那个小孩子他爸妈也带他来过几次,坐了一下看见你没醒也走了,叫我看见你醒后打电话给她,他们要谢谢你救了她儿子。还有那个司机一点都不负责,撞了你就跑了,哼!”
我想了一下,虽然思思成绩好,但是太久不上课毕竟不好,我这全身的伤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全好,我劝她回去上课,她执意不听我的,说要陪着我解闷,照顾我。僵持不下,最后我想了个折衷的方法,我叫她每天的中午和下午下课时间再来看一下我,磨了半天,思思不太情愿地答应了。
傍晚时候,思思回家吃饭去了。医生知道我醒过来也过来了一趟,帮我仔细检查了一下我的身体状况,特别是脑袋,听说那时候撞到头了,还有一点点脑震荡的迹象。不过最后没发现什么大问题,嘴里嘟嚷着:“这小子命可真大,这都能活过来。”好象我死掉才是应该的,免得令他对自己判断力产生怀疑。
我现在还不能吃固体食物,就打点滴,也不用吃饭。爸妈和阿姨(思思妈)没多久也来看我了,应该是刚下班听思思说我醒过来了,提了一堆营养品和水果,还妈看到我这全身绷带的样子忍不住眼睛又红了,心疼我受苦,不过他们听医院说了我是救小孩受的伤,很为我感到自豪。最后爸妈叫我注意身体,安心养伤就走了。
第二天早上的时候,意外地张可来看我了,提着一篮子的水果。我还在奇怪他怎么会知道我在这里,转念一想估计是问思思的,思思也知道他和我是同桌就告诉他了。这小子刚进门看见满身绷带的我也吓了一大跳,站在门口上下左右盯了我半天,就差没用放大镜在我身上观察了,不像是来探病,倒像是来逛动物园的。
最后终于辨认出我,几步走过来,把水果放在桌子上,和往常打招呼一样一掌打在我肩膀上,粗声粗气地说:“哥们,受伤了也不告诉我一声,让我过来看一下,太不够意思了!幸好我聪明,问你那个思思妹妹。”说完“嘿嘿”笑了两声,显然对自己的智慧很得意。我痛得眦牙裂齿的,这小子对朋友是很好,热心又讲义气,就是人实在是太大大咧咧了,出手也不知轻重,当我是铁打的,我现在的情况,碰碰说不定就要四分五裂了。
他也发现我痛得脸都变形了,有点歉意地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说:“哎啊,对不起,我不知道你伤的那么重!”我现在这伤就是瞎子也看得出来不轻,这小子头脑不知道是不是木头做的。我笑着骂他:“你以为我不想告诉你啊?我都昏迷了三天了,昨天刚刚醒过来,差点就要麻烦你清明来帮我除草了。”
张可伸了伸舌头说:“有没有这么严重?”接着又大呼小叫的:“哎啊,许逐你也懂得开玩笑了?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完全无视这里是医院。不过我以前的确是个很木讷的人,也不知道怎么会和张可这种活泼外向的人混一起的,而且成了好哥们。我想自己是不是因为重回到这个世界,重新见到亲人朋友,实在太高兴,居然懂得开玩笑了。张可在这和我说笑了一会,然后也回学校去了,说有空再来看我。
中午和傍晚思思又过来了,和我聊天。第二天我救那小孩和他爸妈也过来看我了,买了一大堆的营养品。还说了很多感激的话,他们家三代单传什么的,孩子要有个三长两短的,就对不起列祖列宗了。而且坚持要替我负担全部的医疗费用。我也不推辞,我看得出来他们家是有钱人,穿的衣服都是上档次的,买的营养品都是价值不菲。而且来看我的时候院长居然陪同在一起。我做好人的水平毕竟还是有限的,还没高尚到推辞别人帮付医疗费的地步,况且这对我们家是一大笔钱,对他们家说不定只是九牛一毛。
最后他们还说要写封感谢信给学校,这我倒吓了一跳,忙不迭地拒绝了。我是不太喜欢显眼的人,这样不是要我小命。我还特意叫思思别和别人说,就连张可都不知道,还以为我是不小心出的意外。小孩父母来看了两次之后也没来了,我也没说什么,看得出来他们这样的人都是忙人,整天有事务应酬在身的。能抽空出来看我两次已经很不错了。
就这样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期间张可也来看过我几次,思思中午傍晚下课时间也过来看一下,爸妈和阿姨不用上班时也来一下,无聊倒是不觉得无聊。不过我有点担心,我这孱弱的身体,又受了这样的伤,不知道要多久才能恢复过来,只怕至少得2个月的,那学校的课就要拖下来太多了,我这成绩拖这么久那可不行,而且那时候期中考试都要错过了。
※※※
然而过了两星期,我意外地发现我的身体已经能够自由活动了,只有一点微微的疼痛。我对医生说我感觉不错,想起来活动一下,医生坚决不让,对我说就普通人受这伤也得修养个一个月多才能下床,我这身架这么单薄,一个多月都不行。在我执意坚持之下,最后医生无奈之下只好答应了。
我站起来随便在病房里踱了两圈,除了因为在床上睡太多腿有点麻木,开始走的有点慢之外,后来就慢慢适应了,也没感觉有什么不适的。医生也啧啧称奇,想不到我身体干干瘦瘦的,恢复能力却这么惊人。这医生在我身上见到的奇怪事太多了,就算等下看到新闻说外星人侵略地球,恐怕也不会觉得意外了。
第七节返校
我觉得身体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打电话回家告诉爸妈说我差不多能出院了,爸妈本来也不相信我好的这么快,但是过来一看我活蹦乱跳的样子也没什么意见了。
转眼又过了三天,我觉得身体已经完全没问题了,就向医院办理了出院手续。早上思思过来接我直接回学校了,主治医生倒是对我依依不舍的,他对我身体上的怪事觉得很不理解,恨不得能我拿我去做医学研究。
我对自己身体的恢复能力也是很吃惊的,以前我被蚊子多叮几口,出点血就头昏眼花,要休养个好几天才能恢复的,听医生说那天我有人把我刚送到医院时候也不知道流了多少血,口和鼻子都流个不停,还有全身在地上檫伤的,成了个大红人。现在出这么多的血居然好的这么快,我也觉得实在是非常意外,有点怀疑是不是自己,后来照了好几次镜子,发现还是许逐没错,放下心来,也懒得去深究,反正这是好事,也没什么好追究的。
回到学校,张可最高兴,可能一个人坐一桌子这么久了也无聊,平时他最喜欢就上下课时候和我吹牛,我住院这么久他没个牛友也真难熬的。
同学们少不得嘘寒问暖一番,有些稍微熟点的干脆就靠过来,东摸一把,西捏一下,看看瘦了多少。谁知反而摸出点肉感来,我也不知道住院期间是不是休息多了,还是营养品吃多了,身体非但没瘦下去,反而长了点肉。有几个偏瘦的同学看到这情况都很羡慕,胆子大点的跃跃欲试,只是撞车这种事实在太危险,一不小心恐怕就只能和家人朋友梦中相会了,不得已只好放弃尝试。
张雯也看了我几眼,可能久了不见我,英语没有对手还真有点不习惯。我住院住了差不多半个月,抽屉里乱七八糟地东一张西一张塞了十多张试卷和复习资料,看这放东西的手法用牙齿也想得出来是张可帮我拿的。
不久上课了,进来的竟然是老古董,我猛地想起来今天是星期三了,刚好是物理课,我心里暗叹自己归不逢时。不过拖下来的课多了,终究还是要补上去的,况且现在已经第8周了,期中考试也不远了,心里下定决心咬牙认真听老头讲几节课。
老头进入战斗状态飞快,一下就在上面讲的口沫横飞。我已经做好受折磨的准备,然而突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觉得老头讲课讲的很不错,条理很清晰,要点也很明确,重点的详细讲解,有些不太有用的东西基本是几句话带过。除了口中对流严重以致发音不太清晰之外,还真没什么可以挑剔的地方,再次证明了姜还是老的辣这句老话的正确性。
我为自己这想法吓了一跳,不过这真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以前我看到物理就头痛得要命,特别是综合题,觉得非常烦琐,但是现在我觉得这些知识很有条理地储存在我脑子里,一道综合题各个知识点之间的关系也很清楚地浮现在我脑子里,各个知识点的分工,作用以及应用条件,范围都很明确,没有以前那种乱成一团丝的那种感觉。
我听得很投入,张可在旁边闲极无聊,想找我说话,以前我们物理课每节基本都要低声聊下天的。一转头过来发现的坐的直直的盯着黑板,以为我又开始神游了,刚想拍醒我免得重韬覆辙。忽然发现我眼珠子是在转动的,他和我混得多,通过这迹象可以判断我灵魂还在身体之中,没有外出游历。这种现象实在极为罕见,张可不由大吃一惊,怀疑我脑子是不是被车撞坏了,竟然老古董的课也听得津津有味的。
一节课45分钟,以前感觉上内容好象很多,现在想想其实说来说去也不过那么几个要点,我拿出个笔记本,随便记了一下这节的重点和一些容易出错的东西,张可看见我做物理笔记,脸上神色更加古怪了,心里初步结论是我的确是脑震荡了,至于有多严重,还要观察一段时间,才能下定论。
一节课很快就过去了,我从来没觉得物理课原来也是这样容易过的,感觉还有点意犹未尽。我有种很清晰的感觉,这节课的东西我已经完全掌握了,随便问一下这节课所讲的内容,我都有信心轻易回答出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条理清晰,所以记忆起来也容易,像是烙在脑子里一样。心情一好之下,对老头的印象也大为改观,觉得他还是一位很不错的老师的。刚好他这节讲的是上一章的总结,囊括的内容比较多,我也想不通这么多的内容我是如何一下消化掉的,以前就一节物理课就要弄得我好几天消化不良。
我从抽屉里拿出张可帮我拿的上一章的物理复习题,理论结合实践印证一下我是不是真的完全明白了。浏览一遍下来,发现刚教完这章都没什么大问题,就有些知识是前几章的因以前学得不好有点不大明白,不过以后复习一下前面的再做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接下来的几节课依次是数学,化学,英语课,我脑子思路依然很清晰,很轻松地搞定了,数学和化学和以前相比听课的质量大大提高,我惊讶之余也暗暗欣喜,我也不知道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事,不过可以确定的这不是坏事。至于英语,听不听都没什么问题,初中的英语对我已经没什么挑战性了。
上午课上完了,我仍然继续留在教室,拖下的课太多了,而且还有两个星期多一点就要期中考试了,不抓紧点就完蛋了。平时随便挥霍时间,现在有点“时间到用时方恨少”的味道了。
张可一反常态,居然没有踏着下课铃声飞出教室,陪我在教室看书。我翻出物理书和上章的复习资料,翻书翻到今天不懂的部分,看了一遍下来,感觉没想象中难,还是比较基础的东西,搞不懂以前怎么就学不会。看完后,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再不走的话饭堂就没饭打了。
站起来看看教室没剩下几个人了,张雯还在,心里很佩服她,人这么聪明,成绩又那么好,还是那么用功。张雯看到我们也觉得很奇怪,按惯例我们都是一大早就溜了的,转念一想我住院这么久抓紧点时间也释然了。
和张可一起到饭堂打了饭,好久没在学校吃过饭了,心里还真有点想念,虽然味道并不怎么样。张可通过我整个上午目不斜视的极度异常表现,已经断定我是重度脑震荡,非药石能治,一边吃饭一边摇头叹息着,好像我认真学习是脑筋不正常,像他那样整天无所事事的反而是理所当然的那样。不过他的确有无所事事的资本,他是练体育的,有一副好身材,基础的体育项目都不错,而且球打得也很好,是学校里篮球队队长,练体育的文化分用不了多高,以他这实力,考上我们市的重点高中——冰际高中应该没什么大问题的了。
我也懒得理他,吃完饭躺到床上,想着今天早上发生的事,那种头脑异常清晰的感觉真的很好,我很害怕这只是昙花一现,说不定一觉醒来,就会像西游记的老猪一样被打回原形,紧张得不敢睡觉。不过以前一天从没试过用脑如此之多的,的确是累了,后来迷迷糊糊地睡过去了。
第八节长跑考试
不知不觉起床铃响了,我醒了过来,立刻在脑子里回放一遍今天学过的东西,还好,都记得很牢,感觉头脑还是很好用,心里一块大石放下来。
洗漱过后,我换上运动服。今天下午上的是体育课,下午考长跑,体育课考试一般要比期中考试要早一两周的。我有点愁眉苦脸,要知道平时我身体就差,每次考完长跑之后都会有一两天感觉身体不适。再加上是刚刚伤愈,身体出了那么多血,有点虚弱是难免的了。
张可见我愁容满面,拍拍我肩膀安慰我:“不用怕,还有我在嘛!”其实我也知道他也帮不了我什么,能做的无非是每次我考完趴下后,像拖死狗一样把我拖回宿舍而已。
我苦笑着对他说:“那就麻烦你拉!”张可拍拍胸膛说:“没问题,包在我身上。”说完做出一个扛的姿势。惹的我也哈哈大笑,心里也放松了点。
到了运动场,老师叫我们集队。我们的体育老师醒黄,长的比张可还要粗壮,浓眉大眼,皮肤黝黑黝黑的,现在穿的是篮球服,可以看到手臂和小腿的肌肉一块一块的贲起,充满爆炸性的力量。我羡慕得不得了,看看自己身上,也有不少贲起的地方,可惜都是骨头。
听说他还会散打,有一次有个小偷到学校来偷东西,被人发现了,一个劲的跑,可惜祖上积德少,碰上黄老师,一下被追上了。那小偷狗急跳墙,拿出一把水果刀来,黄老师也不害怕,三下两下把小偷放倒在地上,后来听说没送到警察局,倒是直接送到医院去了。
他人很好的,对我们不严厉,知道我身体不好,对我的要求也相对放宽一点。心也细,和身体不成比例。我个子在班上比较矮,在男生这边是站前排,他一眼就看到我,问我说:“许逐,你刚从医院回来。要是身体还没恢复,就不要勉强了,等以后再抽个时间我给你补上。”
我想了想,再等也得在期中考试前考完的,我考完身体都要有段时间不舒服的,到时候时间紧迫,只怕会影响复习。于是回答说:“老师,不用了,我身体已经没什么问题了,现在就和大家一起考吧。”黄老师点点头,又叮嘱了一句:“等下你要是觉得跑不下去就不要勉强啊,伤了身体可不好。”
我点点头答应了,接着黄老师带我们做准备运动。照例还是女生先跑,跑的是1000米,也就是体育场的一圈,而我们男生是1500米,一圈半。
女生依次站好位置,一声枪响之下,一窝蜂跑了出去,跑到运动场另一边时候只能模模糊糊看到身影,而最前面遥遥领先那个女生看身材就知道是张雯,班上少有人像她如此高而且这么匀称的。
张雯一直跑最前面,轻轻松松第一个跑回起跑线。刚跑完的脸红朴朴的,小巧的鼻子上挂着几颗晶莹的小汗珠,小嘴一张一合的微微喘着气,胸膛也因为呼吸的关系在轻轻的起伏。整个人显出一种健康活泼的气质。她真的是很漂亮,我在心里在惊叹。
张雯的目光这时候刚好也向我飘过来,和我的目光在空中相撞,我毫不退缩地和她对视着。僵持了一下,最后是张雯脸有点红地把头转到一边去,心里暗暗觉得奇怪:“这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胆的,竟然敢这样看我,平时我看到他的时候他都会脸红的”。
张雯在学校里可以说是光芒四射,学校里的男生在他面前多少有点自惭形秽,不敢和她对视。我自己也大吃一惊,以前我在张雯面前也有自卑的感觉,刚才她看过来的时候,我习惯性地想转过头去避开,那时候心里突然涌出一种不服输的念头,硬是挺直了身体,不甘示弱地和她对视着。而且我看她的时候虽然也觉得她还是很漂亮,但是已经不是以前那种令我头昏目眩的惊艳了,更多的是欣赏,心里没有一丝的杂念。
我发现自从在医院回来之后,自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学习变得积极,从上午上课就看得出来,听课很认真,还会做笔记,这对我说是不可思议的。
做事也变得主动坚决,竟然会利用中午的时间来补上以前拉下的东西,以前的我不是火烧眉毛也不会这样做。考虑事情也周密了许多,黄老师叫我以后再考长跑的时候我会考虑对期中考试的影响。
人也变得自信多了,不管别人怎么看,以前的我内心里是很有点自卑感的,长跑本来是我最害怕的,因为每次我都是跑最后,而且和第倒数第二个还有很大的差距,甚至成绩还比不上有些女生。在全班女生特别是张雯的面前,我觉得特别丢脸。今天黄老师提出让我以后单独补上,这对我本来是个好机会,那时候跑得再慢也没人看得到,但是我却拒绝了这样的机会。
正诧异于自己身上的变化之时,其他的女生也陆陆续续到终点了,全都在大口喘气,有几个的淑女风度已经停止工作了,一屁股坐在地上,其实刚激烈运动过后立刻停止是不好的,不过看她们那架势就拿枪指着也不会再站起来了。班上这些女生家里全都是市区的,平时父母当宝一样疼着,娇生惯养大的,在家里也不用做什么重活,都是些温室长大的花朵,现在要跑1000米也难为她们了。不过我也顾不上同情她们,等下就要轮到我了,她们至少还能用“坐”的,而我跑完基本上都是用“倒”的。
黄老师鸣枪之后,我紧跟着其他同学跑了出去,一直跑了50米,通常跑了这么远我就开始后力不继,开始减速,不然就跑不完全程了。不过奇怪的是今天没有像以前那样,我觉得自己只是有一点累,没有那种上气不接下气的感觉,于是我维持这个速度不变,跟在中间。
张可依然是遥遥领先,1500米这种距离对他这种体育尖子来说是易如反掌,和吃顿早餐差不多。我一直不紧不慢地保持速度在队伍中间一直跑到1200米左右。这时候我也感觉很累了,但是也是和其他人差不多,不过我以前受的苦可比他们要多得多,以前我长跑感觉像炼狱一样,仿佛五脏六腑都在烈日下暴晒。现在虽然也累,不过相比之下已经是小儿科了。
其实平时人再累的时候身体里残留的力气还是不少的,只是由于感觉太累会对自己自我催眠:“我很累了,我已经没有力气了。”这样脑神经不自觉地将这个命令发给身体,身体自然地做出反应,这样人就会感觉真的是没有力气了。有时候当一个人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经常能做出一些超越极限,平时做不到的事,那时候才可以发现人的潜在力量是多么巨大。
我现在的情况有点像平时挑惯了150斤重东西的人,突然换成了100斤,虽然还是很重,但是感觉上是轻松很多的。因此我很容易就克服了心理障碍,别人这时候都在减速,我却慢慢开始加速了,最后跑到终点,我竟然是第十二个,我们班有52个人,女生22个,男生30个,我这个成绩算不错了。虽然我现在也喘得像头牛一样,但至少还能站着,不会像往常那样一到终点就倒下,然后张可把我扶回去。我不知道身体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了,我欣喜若狂,要不是人多,我真想仰天大喊发泄一下内心的兴奋和多年的郁闷心情。
张可早就跑到了终点了,我这么快就跑到了,他也非常吃惊,看看我还没什么事,不过也只以为我是住院修养后精力比较充沛,过来搭上我肩膀,开玩笑地说:“许逐,行啊,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的?住院吃了什么东西了?回头我也去买点。”
我摇了摇头,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吃的营养品对身体尽管有点作用,然而要根本上改变一个人的体质是不可能的。
女生那边也在议论纷纷,听说因为我跑步跑的慢,她们中有人暗地叫我“蜗牛”的,现在蜗牛进化成马,有点难以理解,不过随后想法和张可的大同小异。
只有张雯感触较深,先是刚才我和她对视的事,我的目光很锐利,眼神也很坚定,和平时那躲躲闪闪,畏首畏尾的截然不同,就连她这么心高气傲的人竟然都受不了,加上现在我长跑的表现。她作为女人锐利的直觉我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无论是从精神上还是身体上。
第九节出气
据西方神话传说,上帝刚造人时候,人类是近乎完美的生物,拥有超凡的智慧和强壮的身体,甚至还有些拥有特殊的能力。但很快上帝发现,由于人类拥有超凡的智慧和强大的力量,他们的发展异常迅猛,而且人类骨子里埋藏着争强好斗的天性,当他们发展到足够强大之后,破坏力是非常惊人的。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人类就会毁灭这世界上其他的物种,然后,人类内部的斗争将会让他们自己在世界上彻底消失。
于是上帝封锁了人类脑子里绝大部分的脑域,包括掌管身体素质和特殊能力的部分,只剩下一小部分可以使用,这样人类才能缓慢地生存发展下去,不至于过早灭亡。而被封锁的那部分脑域被称为“上帝禁区”,意思是上帝亲自禁止的区域。
当然这只是传说,实际没人知道是否如此,但是根据现代科学研究表明:人类的能利用的脑域的确是极少的一部分,一个人终其一生,也只能使用脑细胞的很少一部分。至于这是人类天生的缺陷还是上帝的禁制,就无从得知了。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脑域开发得比较多的人,都是聪明的人,而且有些人很强壮,甚至有些会气功,特异功能之类的令人难以相信的能力。
我小时候就是脑域开发的比较多的人之中的一个,不幸的是,5岁的那场病差点毁了我,那次高烧让我脑子里一部分的脑细胞坏死,还有一部分处于休眠状态。此后我就变成一个平庸无奇的人,甚至还比不上一般的人。
大脑里还有一个特殊的相对独立的区域,专门掌管人类的本能反应和习惯,像一个小型的存储器,其中也包括一些对这人特别难忘的事。从小到大人类的脑域是慢慢开发的,但是这个区域人类一出生下来就是比较完善了的,所以小孩刚生下来什么也不懂,但是饿了要吃东西,痛了会哭这种本能反应还是懂的。人类学会语言之后,语言也成了本能反应,有些人脑细胞被破坏发疯了,但是还是会说话,就是这个原因。所以我各科都不行,但是英语还是特别的好,因为我小时候英语好,而且说得多。
小时候那次高烧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而不久前的那场车祸是我人生的另外一个转折点,在我即将死去的那时,我的求生信念非常强烈,那种强大的精神力竟然唤醒了休眠的脑细胞,而且还开拓了一片新的脑域。这让我的智力得到质的飞跃,身体,精神和性格也随之慢慢地改变,我现在的性格转变趋势像我小时候,聪明,主动,大胆,冷静,这是小时候休眠,现在苏醒的那部分脑细胞影响的,不过那时候记忆部分的一些脑细胞已经坏死,所以我的记忆再也恢复不过来了。
不过这些原因我是不知道的,我只知道和那场车祸有关,除此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其他的事可以改变我。我现在有点感激那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和那个莽撞的司机了。要不是这样,我现在还在堕落着混日子。
两节体育课上完之后,还有一节语文课。上完回到宿舍,体育课时候一身汗黏糊糊的好难受,我把毛巾搭到肩头,拿着衣服到走廊尽头的卫生间去洗澡,宿舍的条件不好,每层只有一个共用的卫生间。受伤之后我身体伤处不能碰到水,半个月没洗澡,加上是夏天,现在把我丢到咸鱼堆里想再找出来有点困难了,身上散发出浓郁的“芳香”,为宿舍的混合气味再添上一笔,还有张可这小子是练体育的,在家都是用洗衣机洗,在学校懒得要命,训练穿的衣服鞋子袜子从来不洗,散乱地堆在宿舍里,等周末打包回去孝敬父母,更是臭味逼人。平时来我们宿舍做客的同学甚少,他是居功之伟,我看我们宿舍也可以称霸这栋楼的了。
来到卫生间,里面人已经很多人了,冰际市的夏天热得要命,风又少,在宿舍大家都是脱剩一条内裤,有些胖点的恨不得脱层皮下来,卫生间里面只有3个洗澡间,人一多就解决不了问题了。
外面还有6个水龙头是让洗衣服的,不过让人喧宾夺主,代替了衣服的位置了,很多人脱掉衣服就在洗衣服的地方洗澡。反正大家都是男人,该有的大家都有,没有的东西也没谁多长出来,因此没有什么好害羞的。
现在里面那三个洗澡间早就有人了,我脱了衣服,只留一条内裤,就在外面洗。我看一下身上,很意外竟然没有发现伤疤,听说车祸当时我在地上滑行了7,8米,身上的外伤很重,我想就以后伤好身上也要留下不少纪念品。
不过现在发现担心是多余的,身上只有一条条淡淡的红痕,不仔细看的话还看不出来,我现在的恢复能力还真是惊人,我对自己身上的怪事现在也有点见怪不怪了。
不一会张可也过来了,哇哇叫着热死了,一来就抢过我手中的一桶水当头冲下,嘴里含糊不清反复说着一个字:“爽!”,爽过后想参观我身上的纪念品,找了半天没发现,惊讶得嘴合不拢来:“许逐,你是有点难以琢磨了,不过可惜,身上要有几条伤痕就好了,可以增加一点你的男子汉气概。”我笑着说:“这伤可是在身体里面的,我没事脱衣服给别人看我的男子汉气概不成?”
晚上是三节自习课,除了特殊原因,一般没老师来上课。我依然是复习一下住院拖下的一些功课,我现在对自己是越来越有信心了,那种知识分门别类地储存在脑子里的感觉是太奇妙,由不得我对自己没信心。
专心的时候时间过的特别快,三节自习课很快过去,回到宿舍,躺在床上像放电影一样在脑子里回放一遍今天学到的东西,这是巩固知识最好的办法,然后迷迷糊糊地找周公他老人家下棋了,重回学校的第一天就这样愉快充实地度过了。
第二天我仍然抓紧时间,脑子再聪明,没时间往里面塞东西还是不行的。如果说脑域开发前我大脑像一个小水池,那现在就像被扩大成一个小池塘那样。容量变大了,相当于能储存的水多了,但是里面的水的体积还是不变的。
上课时候我发现一节课45分钟都认真听老师从头到尾讲完已经没必要了,讲的内容不多的时候我一下就能抓住主要的东西,并领会它,其实一节课的东西并不多,说来说去,反反复复都是围绕着几个要点来讲,这是一个消化的过程。而我现在的接受能力已经很强了,再在上面花太多的时间也没什么大用。当我发现我把要点搞清楚之后,就把精力放到拖下的功课上了。
掌握老师课堂上的东西,然后余下的时间补习拖下的功课,白天7节课就这样度过,吃完饭到教室上晚自习,我拿各科复习题做了一下,理论还是要和实际相结合的,这是前辈的至理名言,光说不练可不行。
两节课下来,除了语文,其他四科全都做了一份,速度够快的,也没什么问题,实践证明了理论是正确的。第二节下课之后,天空忽然乌云翻滚,还不时夹杂着几道闪电,夏天的天气是说变就变,看样子快要下雨了。
教室里的空气变得很沉闷,我到走廊上和张可纳凉聊天,我现在上课都是专心听课看书,课间时间有时候都不放过,把张可闷得不得了,现在得了机会,拖着我是大吹特吹。这时我看见吴丽丽那个小辣椒也过我们班这边来找张雯了。
这吴丽丽虽然凶了点,不过还真的是很漂亮的,一头柔顺短发在风中飘扬,眼睛大而圆,骄傲和自信很自然地流露出来,厚厚的嘴唇紧抿着,让人很容易看出主人那坚毅的个性,皮肤是一种健康的黑色,配合她的个性反而更显出她特有的一种野性美,现在她上身很随便地穿着一件黑色的T恤,配上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和四周的夜色相得益彰,整个人隐隐约约地像要融进黑暗中一般,这时候我甚至怀疑这是黑夜中的女神,她给人一种不可捉摸的神秘感,好像就在眼前,但伸出手去却可能什么都触摸不到。
突然“女神”对我一瞪眼,一下子把我瞪回现实之中,可能好久没看见我了,吴丽丽连瞪了好几眼,平时她瞪惯我了,我住院两周可能她都不习惯了,一下把我住院这段时间没瞪的一下给补上了,看来她对我的印象还没改观。
不过我这弱小的身体被一辆大卡车撞上,竟然没得道飞升,过了两周多点就鲜蹦活跳地回学校还是让她很纳闷的,心想这小子命还真够大的。张可看见吴丽丽也打了个招呼,平时他们是一起练体育的,虽然不熟,但是见的多,也算认识的人了。不过吴丽丽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的关系,厌屋及乌,对张可也是爱理不理的。
张雯看到吴丽丽,也从教室里面走出来了,吴丽丽看见张雯,硬是由瞪眼强行立刻转变成笑脸,拉着张雯的手趴在走廊栏杆上小声谈笑着。表情转变之快,就连这夏天的天气也要甘拜下风。
我心里有点气不过,忍不住提高了声音说:“哎啊张可,这夏天的天气变得可真快啊,就像有些人的脸色一样。”张可心神领会,也在旁边怪声怪气地回应:“是啊是啊,咋就变得这么快呢?”
吴丽丽也不是那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在那边听见了,也明白我们是说她,登时大怒:“你们两个说什么?”
我笑着说:“也没说什么,不过谈论下天气而已,和吴大小姐你可没什么关系吧?”
吴丽丽想不到我词锋也会变得这么犀利,和我平时老老实实的样子实在相差甚远,一时反应不过来,指着我,涨红了脸什么也说不出来,张雯在旁边小声劝着她。
我“哈哈”笑了几声,也不理她,和张可扬长回教室去了。不过不知道吴丽丽以后会怎么会怎么“报答”我。张可倒是很佩服我,竖着大拇指夸我:“许逐,你可真厉害啊,平时那小辣椒老是看不起我们哥俩,现在真他奶奶的出了口鸟气。”体育生大都是直性子的人,说的脏话甚粗,不过水平够高,把动植物和人都给用上了。
第十节暴雨
第三节刚上课时候,班主任过来找我了,无非是叮嘱一下我住院这么久,现在回来要抓紧时间好好学习之类的话,虽然我只是班上一个普通学生,不过老师还是要表示一下关心,尽一下老师的义务的。
得到我保证后,班主任就有事走了,走之前还叫我注意一下身体,不能耽搁学习但是也不能太过劳累了,免得承受不起,我身体之差还真是班上有名的,班上老师都知道,说不定已经通过某些同学的嘴巴传到他们的三姑六婆那去了。
不过我知道现在我身体没什么问题了,以前我要是连续一个上午专心看书的话,眼前就要眼冒金星了,现在已经两天下来了,还看不到这种宇宙奇观,昨天下午时候还考了长跑,现在还是感觉精力充沛得很,从来都没有这么痛快过。
天色越来越黑,狂风越来越猛烈,第三节晚自习还没下课,暴雨就噼里啪啦地砸下来了,下课后依然没有停,且有愈下愈大的趋势。
我和张可走到楼下,我皱了皱眉头对张可说:“这雨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停得下。”张可哈哈大笑说:“这简单,冲回去不就得了。”
我豪兴大发,以前身体不好,小雨也不敢淋一下,生怕会生病,现在是暴雨,很想尝一下那种在雨中狂奔的滋味。我和张可对看一眼,异口同声地说:“冲!”然后两条身影飞奔了出去。
这场雨下的可真够大,狂风夹杂着豆子大的雨点劈头盖脸地打到我脸上,眼睛都快睁不开来,透过雨幕只能模模糊糊地看到张可在前面的身影。
我的头发很快就湿透了,雨水顺着头发,眉毛,脖子流下来,流到身上,随后衣服亦不能幸免,粘在身上湿辘辘的。不过我没有觉得难受,相反有一种畅快淋漓的感觉,可能是因为从来没在暴雨中淋过,可能是因为长久以来的压抑需要发泄出来,也可能是现在发生在我身上的事让我莫名惊喜,总之都需要一种途径来宣泄。
“轰隆”一声,一个响雷在我头顶猛的炸了开来,似是在弱小的人类面前展示它那不可一世的淫威,我没有惊恐,反是觉得很愤怒,停下脚步仰头大吼:“啊——!!!”连绵不断的吼声,简直盖过了一波接一波的雷声,郁闷了那么久,我也受够了!我要发泄,我只要发泄,越疯狂越好!
豆大的雨点打得我的脸隐隐生痛,一道道闪电从天而降,银蛇飞舞,像要把这无边的黑夜撕裂,雷声的每一下轰鸣都像重重击打在我的心中,世界末日仿佛随时都会来临,但我脸上闪动着兴奋的光芒,像一头被囚已久,刚刚脱困而出的野兽一般,身体中每一个细胞都在狂热地在跳动,热血充斥在心胸之间,似是要沸腾,似是要燃烧。
张可听到我的吼声也停了下来,慢慢地走了回来,我朝漆黑得像是能吞噬这世界上所有一切的夜空猛的挥动了手臂声嘶力竭喝道:“老子自由了!”这么多年来我的确受了不少苦头,还有屈辱。但从今天开始,一切都要改变了!
张可拍了拍我肩膀,没有说话,对男人来说,有些东西不一定需要语言来表达的。我转头看着张可,这个并没因我普通的家庭,没有因我孱弱的身体,没有因我的愚笨的大脑而嫌弃我的同桌,他的脸很憨厚,很淳朴,也很真诚,此时他也正朝着我笑,陪我在这雨中一起疯狂,他为我打架,为我出头,即使因此被学校公开批评,面对全校人的目光读检讨,也毫不在乎。忽然之间,我读懂了一个叫“朋友”的名词。
我喘着大气道:“张可,我觉得很爽,真的!”
张可点点头笑道:“我明白,回去吧,会感冒的。”
我一把搭上他肩膀:“let’sgo!”
张可也反手搭上我肩膀:“妈的,欺负我英语没你好么?”
“嘿嘿!”
“靠,还笑!”
……
我们的身影伴随着笑骂声慢慢消失在夜色之中……
男生宿舍离教学楼不是很远,跑几分钟就到了,到了宿舍楼,我还是很兴奋,感觉每个细胞都在很活跃地在跳动。
回到宿舍,我把湿衣服换了下来,要是感冒或者是发烧了可不是闹着玩的,现在离期中考试已经两周不到了,时间可是很宝贵的,特别是对那些“临急抱佛脚”的人来说,更加是一刻千金,和春宵等价。要是弄个小病出来就要损失惨重了。
把湿衣服丢到桶里,看看外面,雨还是没有小的趋势,天空中是电闪雷鸣的很吓人,狂风肆虐,把树叶吹得哗啦哗啦地响。
我突然想起来思思可能还在教室没走,这小丫头学习挺勤奋的,每天晚上都要到教室快熄灯了才走。心里有点担心她,拿起两把雨伞,就往教学楼走去。
到了思思教室,她果然还没走,在那埋头看书,教室也没剩下几个人了。我在外面喊了她一声,思思抬起头,看见是我,高兴地跑了出来。我逗她说:“怎么还没走啊?在教室和老鼠蟑螂睡觉?”
思思挽着我的手开心地说:“我在等逐哥哥你来接我呢,我就知道你会来的。”我心里暗叫惭愧,差一点就忘记她了。送她到楼下,男生宿舍和女生宿舍是两条不同的校道,教学楼在中间。思思说晚了,说在这里叫我不用送了,学校里还是很安全的,我也很放心让她自己回去了。
目送着她走远,自己也该回宿舍了,现在教学楼和路上都几乎没人行走了,只有路灯还在雨中发出凄迷的白光。在迷蒙的灯光中,忽然我发现教学楼下面还孤零零地站着个女生。
我走近一看,竟然是张雯,脸色很苍白地在那发抖,她平时是一个自信的人,遇事从不慌乱,我我第一次看见她这种神情。张雯和思思一样,都是看书看到差不多熄灯才走的。
虽然我现在已经没有以前对张雯那种强烈的爱慕之意了,不过作为一个男人,看到一个女生在这种情况之下还是不能含糊的。我快步走上前问:“张雯,没伞吗?”心里忍着再洗一套湿衣服的痛,手上却很痛快地把我的伞递了过去。
这时候忽然雷光一闪,将周围照得一片雪白,犹如白昼一般,周围景物清晰可见,接着“轰隆”的一声巨响,一个响雷在教学楼上方炸了开来,教学楼似乎都在震动,张雯吓得“哇”的一声躲到我怀里,我有点尴尬,手不知道放哪里才好,抱住她不行,推开好像也不太好,只好定在了空中。
好在张雯很快也发现了尴尬之处,连忙退开两步,不过脸色煞白,胸膛在激烈起伏,显然还没从惊吓中恢复过来。她低下头,有点不好意思地对我说:“许逐,你能送我回宿舍一下吗?我从小就很怕打雷的,现在我,我真的好害怕!”
我很爽快地回答:“行!”这种情况之下有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这样可怜地求我,我要是不答应的话就真要到医院再次鉴定一下自己是不是个男人了。
我撑着伞走在校道上,张雯不好意思太靠近我,我这伞本来就不大,现在她又离我一小段距离,再加上有时候两人步调不是一致,就难免有人要挨淋了。我只好悄悄地把伞往她那边移了一下,没办法,挨淋的自然是我了,原因还是只有一个:我是个男人。
张雯也是聪明细心之人,走了一段路之后就发现了这种情况,是我送她回去的,还要我挨淋,心里很过意不去,这时候路上也没别人了,张雯咬咬牙拉下脸来,左手轻轻地扯着我右手衣袖,这样就拉近了我们距离,也不会因为步调不一致让其中一个人挨淋雨,可惜这时候光线太昏暗,不然我可以看见张雯脸上红红的。
一路上我们都默默走路,谁也没有说话,天上依然电闪雷鸣,狂风呼啸,这把小小的伞下却很安静。女人通常都是沉不住气的,张雯也不能例外,最后还是她忍不住开口了,一开口话题竟然就是小辣椒:“许逐,你别生丽丽的气好吗?你别看她那么对你那么凶,其实她心地挺好的,我也不知道她怎么会对你特别有意见,我会好好劝劝她的。”
我心里想:“劝有个屁用,我也没什么地方冒犯她大小姐,而是她看不起我,和她这种人只能讲实力,不能讲道理。现在我身体好了,改天多锻炼锻炼,在运动场上给她个下马威,让她叫我许哥哥都行。”
不过想归想,嘴上还是没说出来。我笑了笑说:“我倒没什么,今天我那么说她,她不生我气就好了。”
张雯奇怪地问我:“许逐,你从医院回来好象改变了很多呀,我发现你整个人都和以前不一样了。”对此我自己也解释不了,只好开玩笑说:“是不是运气好了?一回来就能和个漂亮的女孩在一把伞下一起走路。”
话一出口就后悔了,连自己都不相信是从自己嘴里吐出来的,在初中来说,这样的话算是比较出轨的,心想张雯只怕要拂袖而去了。
意外地张雯没有生气,“扑哧”一声笑了,“许逐,看你平时老老实实的样子,谁知道是这么油嘴滑舌的,你今天可真够厉害的,把丽丽说得话也说不出来,平时她可是挺机关枪,和别人吵架从来没吃过亏的。”
我心里暗笑,这吴丽丽总是和些武器联系在一起,炸弹,机关枪,不知道下次会是什么。千万别要是导弹才好,我那么得罪她,不把我给炸平了。
第十一节没种的人
我现在才发现张雯也是个活泼健谈的女孩,只是以前我内心有自卑感,觉得张雯高高在上,只可远观,不可接近,被她多看两眼都会有点害羞,更别说在一起说话聊天了。
现在我发现她也只是个很可爱,不过比普通人优秀的女孩子而已。一路走下来,聊着聊着彼此间的距离似乎缩小了不少,还有一小段路就要到女生宿舍了,隐隐可以看到女生宿舍的灯光。
张雯停下脚步,脸上现出为难的表情,我想了下随即明白了:我送她到女生宿舍太近的话,可能会被人看见,到时候恐怕会有闲言碎语,这是初中,这种事影响很大的,传到老师耳朵里只怕就要做我们的思想工作了。
不过我送她到宿舍,现在就叫我走,这种事感觉有点像过河拆桥,她觉得很不好意思。
我也知道她为难之处,于是我看了一下表,装出一副惊讶的样子道:“哎啊,很晚了,我也要回去拉,不然等下宿舍就要关门了。还有不远就要到宿舍了,我就不送你拉,你自己走回去可以了吧?伞你明天再给我好了。”
说完我不等她回答就冲了出去。张雯本想把伞给我的,我一下就冲了出去,她也来不及给我了,看着我逐渐远去的瘦小的背影,心里涌出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
一口气跑回宿舍,张可看见我再度像从水里捞上来的那样,不由好奇地问我,我当然不会说是送张雯回宿舍然后淋的,胡乱敷衍了几句过去了。
换上干衣服,我躺在床上。其他人聊了一下都很快睡过去了,现在离期中考试不远了,白天大家都忙着复习也够累的。我却睡不着,心情和外面的天气一样不平静,感慨万千,想着从医院回来发生的种种不寻常的事:头脑得灵活,身体变好,胆子变大,人变自信,今天和张雯很自然地在一把伞下谈笑,还敢开她有点出格的玩笑。
这在以前来说都是不可想象的事,想不到一下就发生在我身上了,想着想着,我带着一丝微笑睡过去了,明天一定会是个好天气,一定会是更美好的一天。
我不知道,张雯这时候也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眼前总是浮现出我的影子,在她最害怕,心灵最脆弱的时候,我这个毫不起眼的人突然出现在她面前,在她心里立刻就留下了一个很深刻的印象。
在她面前,我也表现得很自然,不亢不卑的,不像很多男生在他面前都很紧张,没话找话说来讨好她,让她很讨厌,但是出于礼貌又不得不耐心应付,和我说话她有一种很放松的感觉,我跟她开那个有点出轨的玩笑她也没有生气,她也是个聪明人,知道我纯粹是开玩笑,要是我想占她便宜,打雷她抱住我时候就可以了。
而且她发现我是个很细心体贴的人,路上悄悄地把伞移到她那边让她不受雨淋到,还刻意不让她发现。快到宿舍的时候我故意提出晚了要回去,避免了她的为难,这些都让她感觉很感激。
突然想起思思和我在一起有说有笑的情景,心里想我是不是对她也同样细心体贴,心里忽然无端有点烦乱,胡思乱想了也不知多久。最后不知不觉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我和张可吃过早餐来到教室,张雯已经来了,每天基本上都是她最后一个离开教室,第一个到教室的。
我径直走到座位,打开抽屉就发现我的伞已经在里面了,旁边有一张纸条,上面娟秀的两个字写着“谢谢!”。应该是张雯不好意思当众直接把伞给我,一大清早塞到我抽屉里的。
我朝她看过去,正好她也往后看来,我冲她眨了一下眼,她脸腾地红了,不知道是不是想起了昨天晚上抱我的事。张可也看见了伞和纸条,在旁边偷笑:“哟,我说许同学昨天怎么回来得那么晚,身上怎么那么湿呢,原来是英雄救美去了,不知道是哪个美女?”接着又说:“一定是你思思妹妹没错吧,嘿嘿。”
说完得意洋洋的,以为自己猜的不错,不禁沉醉于自己的智慧之中。然而转念一想,我要是给思思送伞的话应该是拿两把伞的,要是送她回宿舍的话拿一把伞也够了,没理由自己也淋成这样,而且伞也没带回去,想必是猜错了,想到这对自己的智慧不由打了个折扣,沮丧不已。
我可不敢对张可说真话,以他的大嗓门,要是做播音员的话,学校也不用买喇叭了,我要是告诉他是送张雯回去,以他那性格和大嘴巴,还不迟早宣扬得全校皆知。
※※※
期中考试慢慢接近,接着的课老师也都是和往常大考前一样,讲解一下考试要注意的重点和细节,平时最懒最无聊的人都开始抱佛脚,我亦毫不例外地将时间更多地花在了学习上。
呼,我伸了个懒腰,从一叠资料中抬起头来,晚自习已经结束,我慢慢走下教学楼,快到熄灯时间,教学楼上的人已所剩无几,走到三楼楼梯间时,“哟,这不是懦夫吗?听说你出了车祸,怎么没死啊?”刻薄的话,阴阳怪气的语调,不用说我也知道这人是谁,朱亮明人随声至,身边是那几个狐假虎威的家伙。他们并非勤奋好学才会到这时候才回宿舍,而是此时正是他们无事找茬的最好时机.我还没有说话,张雯和吴丽丽的身影忽然此时出现在楼上,一切巧的简直如昨日重现。
但是,有一点不同的是:我已不是那时的我了!
面对这个最讨厌的人,我没有多余的话,只是面无表情地吐出一个字:“滚!”
朱亮明想不到我敢顶嘴,倒是吓了一跳,旋而阴笑道:“你撞车把脑子撞糊涂了,敢这样和老子说话?”
吴丽丽也想不到一向在她眼中像缩头乌龟一样的我竟然也会反抗,但想到我那单薄得随便碰下就会倒下的身体,忍不住道:“行了,别这样!”
“你闭嘴,多管闲事!”此话一出,所有人都呆住了,因为这话居然是发自我口,而非是朱亮明,吴丽丽更想不到,不由一窒:“你……”过一会才反应过来,跺脚道:“好,打他,打死也不关我事。”
张雯本想开口劝止的,见我说出此话之后也不做声了,只是满脸的惊奇,这些天我身上的变化委实太大,一时之间简直让她有些无法接受。
我转向朱亮明,一字一顿道:“有种和我单挑啊,有没有这个胆?”
朱亮明大感意外,有些不敢相信,怒极反笑道:“好啊,你要找死,那也没办法。”话音刚落,拳头已落到我胸前。
我只觉一痛,妈的,偷袭!我生受了他一拳,硬是忍痛站着不动,朱亮明一楞之下,我反手一拳挥出,同样是在他胸上,他反退了两步,朱亮明立时大怒,伸脚出来踹在我肚子上,我也同时伸出脚去反踹在他肚子上,我们同时闷哼一声,倒退了好几步,捂着肚子。我腹中一阵刀绞似的痛,却露出了满意的微笑,因为我知道自己那脚的力道和角度,他比起我来一定好不了多少.朱亮明缓过气来骂道:“妈的,我杀了你!”他已然癫狂,想不到我这个一向以来都任他欺凌的懦夫竟然能让他出丑,他大吼一声冲上来,右手重重往我脸上轰过来,张雯和吴丽丽吴丽丽同时惊叫出声:“啊,不要!”这已不是普通的打架了,随时会出人命的。
我没有理她们,深吸了一口气,不闪不避,右手同样闪电般往他脸上狂轰过去,我们之间的距离飞速接近,我的脸已能感觉到朱亮明拳头带出的压力,我的手同样离他那张难看的臭脸只有一臂之遥,眼看便是两败俱伤是局面。
千钧一发之际,朱亮明的身一偏,拳头也随着这动作一歪,我们这一拳同时落空。
我冷冷看着他道:“怎么,没种吗?为什么要躲开?”
朱亮明看着我,眼中居然有了畏惧:“你,你,你他妈疯了!老子不跟疯子玩!”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下楼梯,他的跟班再也笑不出来,惊疑不定地看了我几眼,也立刻随他而去。
胸前一闷,我张口吐出一口鲜血,张雯见状惊道:“许逐,你没事吧。”
我站立都有些不稳,但还是忍住说:“没事!对了,麻烦你们别把这事上报学校。”
吴丽丽哼了一声:“死要逞强!你明天最好去医务室看下!”
我冷漠道:“不用你管!”
“你……”吴丽丽再次被我窒得说不出话来,在学校中,除了张雯,她也许还是第一次这么好意关心一个人,但却被我三番四次不领情的顶回去。
“拜拜,两位美女!”我摆摆手走下楼梯。
“你最好死掉!那样我就永远不用见到你了!”吴丽丽破口大骂道,但我只当听不见。
“小雯,这人真可恶,气死我了!”
张雯没有说话,只是目光复杂难明看着我那纤瘦的身影一步一摇晃地走下楼梯,慢慢消失在远方。
走在校道上,我痛得弯下了腰,但心中却是很愉快,太愉快了.我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也可以那么的酷。
从此之后,朱亮明再也不敢惹我,甚至见面时都刻意躲开。
第十二节自信
期中考试也越来越接近,全年纪都笼罩在一种紧张的气氛之中,开夜车的同学也越来越多,其实开夜车没什么大用。晚上挑灯夜战,到白天一般都是无精打采的,即使勉强提起精神,效率也不高。
老师也会跟我们讲这个道理,但是学校里白天走路打呵欠,撞电线干的人还是不少,可能是在这种紧张的气氛下,这样做能得到心理上的安慰,觉得自己努力了,应该没问题。我明白这个道理,我只维持一种正常的节奏,比平时稍微快一点,但是又在自己身体能承受的范围之内,免得得不偿失。
这是初中最后的一次大型考试了,下一次就是中考,这次考试的成绩是整个初中综合学习的反映,会直接影响到以后中考的信心,因此所有初三的同学都很重视。
当然也有少数人是例外的,像有些成绩足够好的,比如张雯,期中考试对她来说是小菜一叠,和平时考试的心态没什么两样,所以她还是和往常那样,不慌不忙。
还有就是张可,吴丽丽这种体育生,文化分对他们没有太大的意义,因此还是继续逍遥地过日子。
我已经根据时间制订好了复习计划,现在离期末考试还有17天,包括3个星期天,我准备再花1天巩固下刚补上的课,还有12天复习以前学过的不懂的地方,并做一些该章节的随堂复习练习题,还有3天是做综合练习了,最后那个星期天休息一下。
时间不太够用,我以前基础太差,复习和重学一遍是相差无几,我再聪明要在十多天内把初中几乎所有的知识再学一遍,而且要滚瓜烂熟那还是不可能的,但是也只能这样分配时间了,这是最科学的。不过我现在对自己脑子很有信心,考个还不错的成绩应该还是可以的。
时间实在是很紧,周末我也用上了,我打了个电话回家,告诉他们说我这两星期不回家了,爸妈也知道我现在忙,也同意了,只是叮嘱我要注意身体。
思思听说我不回去,她也住校不回了。张雯周末也在教室,自从我和朱亮明干了一架那晚之后,我们就没再说过话了,但是她对我的感觉好象有点微妙,有时候也会转过头来看下我,不过我忙于复习,也没注意到。
紧张的两周很快也过去了,转眼到了考试前最后一个周末,今天我打算回家一下,吃一顿好的,补充一下近来大量消耗的能量。
复习到现在我感觉已经差不多了,顺利完成了复习计划,重点的内容全部看过并做过相关练习,差的只是一些细节的地方,还有做综合练习的时间太少了点,考试时候可能会碰上些没见过的类型,到时候就只能是随机应变了。
最后一节下课后我去找思思,张可现在知道我周末都是和思思一起回家的,下课后死皮赖脸地跟着我,我没办法也由得他了。其实我知道思思这种活泼可爱型的小女孩和他心目中的相差甚远,不过思思实在讨人喜爱,他很想认识这样一个小妹妹罢了。
上次我住院时候他问思思我在哪个医院,也算认识,不过当时只是随便说了两句,确切来说还算不上什么认识的人。
近来忙于复习,整天呆在教室里,好久都没见到思思了。思思正在教室门外等我,看见我过来了,跑过来习惯性地挽住我手臂,对张可是视若无睹,有点埋怨地说:“逐哥哥,怎么这么久都不来找下人家,我都两星期多没见过你了。”
我笑笑说:“快要期末考试了,哥哥忙嘛,哪像你成绩这么好,可以悠哉悠哉的。”虽然思思没注意到张可,但张可在旁边却不能当自己是隐形,有点尴尬,我连忙帮他做下广告:“这是张可,我同桌,你们也算认识的了,他平时和我很好很照顾我的。”
思思前面的没怎么听进去,不过后面那句倒是留心了,有人对我好比对她好还要高兴,脸上换上甜甜的笑容,转过头对张可脆声说:“张可哥哥,谢谢你照顾逐哥哥了,他这个人懒死了,东西也不收拾好。”
殊不知张可比我有过之而无不及,宿舍里平时谁的床上都有他的衣物,他手上那一大袋东西就是这周换下来没洗的衣服袜子,准备拿回家去交给上级秘密处理。
张可见思思叫他哥哥,高兴得眉开眼笑地赶忙说:“不用谢,不用谢!你放心,有我在,谁也欺负不了他!”我也在心里暗暗得意,叫我逐哥哥,叫张可却加了个姓,亲疏之别一下就可以听出来。
到了楼下,张可就看见他爸的车子,和我们挥手道别,平时都是他爸开车接他回家,有钱人家就是不同,车子很漂亮,油光闪亮的能当镜子用。
心里很羡慕,幻想着自己有朝一日也能拥有这玩意,不过也只能心里想想而已,对现在的我来说,有辆自行车就满足了,我这辆自行车也算高寿的,从我能记忆开始就记得有这辆车了,那个时候的东西大都货真价实,经久耐用,现在的商品质量是越来越差了,基本上是英年早逝的多。
不过岁月无情,我这车饱经风霜,现在还是破破烂烂的了,幸好思思人比较苗条,吱嘎吱嘎的虽然响了点,凑合着还是能用的,要是坐的是张可,只怕早就为国捐躯了。
只是不知道吴丽丽和张雯她们怎么就不叫家里人来接,她们老子都是市里的局长,车子是少不了的。张雯思想觉悟是比较高,学习好家庭好,但是从来不摆架子,对任何人都是一样的,穿的衣服也是普普通通,不过以她那样的身材,就算穿的是块抹布也无损她的漂亮,平时做什么事都融入大众,这是她在学校里人缘极好的一个原因,她这种性格不用她爸来接我也能理解,吴丽丽这种好胜的人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我推着车子问思思:“复习得怎么样了啊?有没有把握考好?”
思思挺直了小胸膛,歪着头看着我得意地说:“当然了,我要是考好了的话,逐哥哥你怎么奖励我啊?”
我笑着说:“你可别太大意了,这样吧,你能考前三名的话我带你去游乐场玩一整天。”
思思呆了一下,然后高兴得跳起来:“好啊,一言为定哦,不许反悔!”
说完伸出小指头,我也伸出小指头勾上,算是一个承诺,这是她从小就喜欢玩的一个小玩意,每次我答应她什么事的时候总要这样,长大了还是没有改变。不过令我奇怪的是她好象特别喜欢去游乐场,我带她去她总是比去别的地方高兴。这个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了,因为我以前的记忆已经丧失了,否则的话我会知道的。
没多久回到家了,思思下了车,又提醒我:“逐哥哥,你答应我的事可不许忘记哦.我捏着她的小鼻子,微笑着说:“放心拉,我答应你的事什么时候没做到了?”
思思不满地抗议:“我都长大拉,你还捏我鼻子,讨厌死了!”突然凑到我耳边轻声说:“逐哥哥,你近来笑的比以前多了,不过你笑起来还真好看。”
说完脸红了红,嘻嘻笑着一溜烟跑掉了。我楞了一下,心想自己的确是开朗多了,心情好没事脸上都挂着笑容,反正也不用本钱,还经常和张可开玩笑,忽然想起下雨晚上和张雯说的那句有点出格的话,实在难以相信产地居然是自己嘴巴。
回到家里,有一段时间没回家了,还真有点想家的,这个时候回到家妈都是在炒菜,我回来歇一下就可以吃饭了.没多久,热腾腾的饭菜都上来了,还是我最爱吃的菜。吃饭时候,妈问我:“小逐,书看得怎么样?下周就要考试了是吗?”
每个学期这个时候他们都要问一下的,虽然每次我考得都一般。我一改常态,没有像往常那样随便敷衍几句,而是拍了拍胸膛,信心十足地保证:“爸妈,你们放心吧,没有问题的!”
爸妈都楞了一下,他们已经十多年没看到过我这种充满信心的神情了,从现在的我身上,可以依稀地看到当年那个带思思出去玩,脸上满是稚气,却拍着小胸膛,用像大人一样的口气保证会把思思安全地带回来的小男孩的模样。爸妈都很激动,就连沉默寡言的爸都一个劲喃喃地说:“这样就好,这样就好!”
吃完饭后,我帮妈收拾好桌子,洗好碗后,和他们在客厅一边看电视,一边和他们聊一下学校的趣事,我以前从不会这样做,现在我只以为是自己经历那次车祸后,才知道家人和朋友是多么的值得留恋,其实这只是一部分的原因,而最主要的令我性格产生这样巨大变化的原因就是那部分苏醒过来的脑细胞,当然我自己不知道。
一直聊到差不多十点,我才去洗澡,爸妈对我的变化都很高兴,妈甚至去观音像前上香去了,我还以为是让上天保佑我下星期考试顺利,却不知她是在感谢上天有眼,让我变回一个活泼开朗的人。
我冲着凉水,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脸依然是那张脸没错,到了我这个年龄脸的发育已经基本定型,不会有太大的改变了,不过人身上有个地方是千变万化的,那就是眼睛,眼睛是心灵的窗口,从一个人的眼睛就可以看到他的内心,开朗,忧郁,自信,颓废,纯真,阴沉……还有喜怒哀乐的情绪都可以通过眼睛表现出来。
以前的我已经对生活失望,眼睛是灰暗呆滞的,流露出来的是无奈,甚至有些麻木不仁,几乎没有什么感情波动,即使有,也是负面居多,所以以前的我眼睛看起来是极其普通。
但现在我看到镜子中的是一对明亮灵活的眼睛,从里面可以看出自信,我也不知道这种自信是什么时候开始出现在我身上的,可能是那种奇妙的感觉而产生的,但是我觉得不完全是这样,因为这种自信的感觉很熟悉,好象很久以前就已经存在我身上,只是被深深埋藏着,现在突然被发掘出来了那样。
眼睛里有了自信,看起来总是隐隐带着一丝笑意,有点似笑非笑的模样,我这张像石化一样僵硬和死气沉沉的脸,配上这对灵动的眼睛之后却突然间像活过来了那样,显得神采飞扬,我忽然觉得自己也有点魅力了。电视上某广告所说的:“因为自信,所以美丽!”的确是没有骗人,由此推之,此产品可信度颇高,值得一试。
第十三节期中考试
周末很快过去,星期天晚上再度回到学校,明天开始就是为期三天的期中考试了,星期一上下午依次是语文,数学,而星期二是物理化学,星期三只有英语。
很多同学都显得很紧张,有的还在不停啃书。我是全班为数不多的仍然很镇定的人中的一个,经过一整天的休息,我觉得疲劳已经一扫而空,精神和身体都达到了最佳状态,只剩下对考试的期待。
尽管我觉得现在我已经不是以前的自己,但是还是想通过事实证实一下,而期中考试无疑是最好的一个机会。
现在心里唯一没有把握的就只剩下语文一科,语文这东西不能一蹴而就,需要文学的长期积累,非一两星期的工夫可以改变。而数理化不同,古人有云:“百年修行,不如一朝悟道。”有些东西的确需要悟性,像数理化就这样,有些人无论多么勤奋,还是比不上其他某些上课随便听下的。
但这句话用在语文这种需要长期积累的东西身上是行不通的,我也没有多余的时间了,其他各科的复习时间其实也并不够,只是勉强完成一遍而已。
我和张可小声谈笑着,张雯眼光飘了几次下来,心里很奇怪,以前我是临急抱佛脚的人,每当这时候时间对我是特别宝贵,一秒可以当成几秒来用,不过现在我却显得镇定自若,似乎不当考试一回事一样和张可在聊天。最近我身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知道这次还会不会给她更多的惊奇。
晚自习下课回到宿舍,大家都是早早上床睡觉,这时候谁都知道休息的重要,半夜的时候我模模糊糊的听到翻身的声音,看来紧张得失眠的人还是有的。不过我敢肯定不是张可,这小子睡觉时候就是宿舍楼塌了也要在废墟中睡够再说。
次日大清早,起床铃刚响,宿舍的人难得全都立刻爬了过来,只有张可一如既往,仍然趴在床上吞吐气泡,我看到这种睡起觉来天塌下来都不管的个性,忍不住拿来和一种四脚爬行的家畜比较一番,觉得实在是不分上下。
我用力推了他几把,他嘟囔着不知道说了什么,翻了个身又继续睡过去了。
无可奈何之下,只好用上绝招,把他没洗的运动袜子拿出来放到他鼻子旁边,张可大叫一声醒了过来,骂道:“哪个混蛋的袜子这么臭?”
转头看见我在旁边,同时发现混蛋正是自己,不好意思地挠了一下头。我笑着说:“大哥,还用不用考试啊?”张可“啊”的一声醒悟过来,一骨碌爬起来去洗漱去了。
吃完早餐来到教室,看了一下时间,7点30了,离考试还有一个小时。我整理好文具准考证等东西,确定没有东西漏下之后,再回想一下这段时间复习的内容,很清晰地出现在脑子里,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离考试还有半小时,有些同学已经陆续走出教室,期中考试都是到别班教室去考,分成两批去不同的教室,与其他年级的同学混考,一般考试前都我们会提前一点过去,好熟悉一下环境,到时候也就没那么容易怯场。
拿起考试用具,和张可走出教室,回头教室里兀自有一些垂死挣扎,拿着书拼命啃的同学,心里有点同情,依稀看到自己往昔的影子。
我们这批是到3年2班的教室去考,而张雯那批是3年3班,分批是按上学期成绩排名分的,学校的目的是激励一下我们。
和我一批的同学是班上成绩较差的那部分,许多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就知道学校激励的效果并不甚好。和我们一起考的是1年5班的学弟学妹,还不懂愁滋味,三三两两嘻嘻哈哈地在聊着天,让我们觉得很羡慕,回想一下自己当年也是这样,不过两年之后他们在中考的压力之下终究还是要和我们一样的。
“铃……”考试零声终于响了起来,教室里立刻静了下来,监考老师宣读了考试注意事项和纪律后,语文考试试卷发了下来,对这科我早有心理准备,以我现在的强记忆力,书本上的东西应该是能顺利拿下的,不过真正考语文水平的是一些书本上没有的东西和作文,这些东西就得看文学修养和功底了,我的时间也仅够熟识一下课本内容,考到其他的也只好听天由命了。
语文是考两个半小时的,我用了一个小时把除了作文以外的部分写完了,是书本学过的东西我现在都记得很牢,但是其中还有几篇文言文和诗歌是教科书没有的,我也只好凭感觉胡乱猜一下,最后是作文,写的时候突然冒出点灵感,挥笔疾书,一口气写完,自我感觉不错,比平时写的要好。检查一遍,把错漏的地方改了一下后,看一下表,还剩下15分钟了。
抬头看一下教室,有些同学在用力咬着笔头思考着,有些刚写完如释重负,还有些可能作文还没完成的在拼命挥动手中水笔,还有些东张西望的,大概利用仅有的一点时间在伺机作弊。不过监考老师好像是教体育的,高大威猛,满脸横肉,照片贴在家门口当门神用也不为过。威风凛凛的眼光扫射几遍下来,下面噤若寒蝉,倒也没哪个敢作案的。
“铃……”考试结束铃响,同学们陆续走出教室,有些人在互相对着答案,这种做法其实并不好,错了的垂头丧气,对了的兴高采烈,而考试最紧要保持一种平和的心态,情绪波动过大,无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都很容易造成下一科发挥失常。
下午是数学,我考下来感觉很不错,估计能拿个高分。
接下来第二天上午是物理,这是我以前最害怕最痛恨的一科,看着一道道以前头痛不已的物理题在自己笔下毫不费力,行云流水一样被解出来,那种痛快淋漓的感觉实在非言语能表达。下午化学考得也很满意。
最后一天是英语,我的英语实在是好得没得说,看英文和看中文没什么两样,写作文的时候是妙语连珠,只怕我用英语写作文要比用汉语写的还要好得多,这次我没有手下留情,没有故意写错。
两个小时的考试我大半个小时就考完了,还检查了两遍。不过我不想让自己太显眼,没提前出考场,慢慢等到考试结束,才和别的同学一起交卷。
3天的期中考试我轻轻松松考完了,考完后是有人欢喜有人忧,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无论考得好与不好,都放下了心里的负担,剩下的是发泄一下考试前那段时间的压力。当天下午晚上学校也没教学安排,只是要到教室来,至于做什么,悉随尊便。因此教室里是乱成一团,很多人在大声聊天,震得教学楼更是摇摇欲坠。
我现在也是心情大好,和张可谈笑风生,不经意间看到张雯周围也围着几个女生在聊着天,只是声音要比我们小,仪态也要好得多,只是不时做出个优美的动作,轻声娇笑几下,不像我们这样口沫横飞,站得离我们近一点脸上都湿淋淋的,严重违反卫生法。
张雯显然也是考得不错,心情很好,笑脸如花,看到她突然想起那个暴雨的晚上,没有任何一个时候像那天晚上一样和她接近,她甚至还扑到了我怀里,也是那个晚上我对她有新的认识,觉得她并非是遥远夜空中的星星那样遥不可及。
不料这时候张雯有意无意地也往我这里看过来,看到我正在看她,我小脸一红,有点不太好意思。张雯也有点脸红,幸好她身边的其他女生都没有注意到,不料这一幕不幸被张可目击,他啊啊的失声叫了起来:“许逐,你看张大美人刚才看了一下你啊,哎啊,你脸红了!”幸好这时候教室里是人声鼎沸,张可声音虽可与喇叭比美,终究还是传不出去,不然我就完了。我恨恨瞪了他一眼,张可倒是该糊涂时就就糊涂,,当没看到我般装聋扮傻糊弄过去.
第十四节运动会
期中考试过后照例是三天的校运动会,我们学校是体育名校,运动会是每年必开的。学校挑这时间的原因,一方面是顾及让同学们在紧张的考试后得到舒缓一下,还有就是光顾读书,平时不怎么锻炼身体的人,让他们得到一个锻炼机会,这运动会的项目很多,基本每班都差不多全员参加的。
自从初一那次运动会之后,班上知道我身体状况,也就不让我继续参加了,每次运动会我只是做些后勤的轻松事,搬一两张凳子,倒下水,只是有时候碰到吴丽丽的时候难免尴尬,她是她们班上的体育健将,运动会绝对主力,和我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是不可相提并论的。
虽说我在考长跑的时候表现得不错,但是绝大部分同学长期的看法短时间内还是无法改变过来的,还以为是我住院久了,养精蓄锐,那天发挥得不错而已。
因此这次运动回我依旧是后勤主力。只有有数几个人如张雯和张可等知道我和以前已经完全不一样了,我也明白自己身体要比以前好得多,不过我也不争辩,他们让我做什么就什么了。
我们学校的运动会算的上盛大的,比起校庆来也差不了多少,由于是体育名校,非本校慕名而来观看的人也不少,这时候学校难得对外开放,有时候甚至本地电视台都会来拍摄录象。
首天早上先是开会,今天有电视台的人过来,校长平时乱如鸡窝的头发此时居然也梳得一丝不苟,油光可鉴。校长在上面长篇大论讲了一通,平时开会他翻来覆去也就那么几句,难得今天能讲上这么多,而且文才飞扬,引经据典,妙语迭出,不知道是他真正水平还是枪手代劳,然后是次级领导发言,不外是拍几下校长马屁,接着是再次一级领导发言,继续拍校长和前面发言领导马屁,最后才进入主题:运动员代表讲话。
这届运动会的运动员代表就是张可,有钱人家的儿子就是不同,平时可能见的大场面多了,现在在这许多人的注意下也面不改色,大声说了几句,意思无非是要发扬运动精神和集体精神,要团结,友爱,互助,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几个褒义词,凑在一起倒也颇为有感染力,配以他的大嗓门,把下面的人特别是初一还没参加过的初生牛犊煽动得热血沸腾,恨不得运动会立刻开始。张可说了几句之后,词穷语拙,无以为继,也就见好就收,下来时居然赢得一阵阵热烈的掌声。
张可下来后,洋洋得意地对我说:“我发言还算精彩吧?嘿嘿!”我点点头笑道:“恩,不错,不错,只是不知道在哪本词典查到的这么好的词语?”
张可笑骂道:“这可是我昨天呕心沥血想了一天才想好的。”其实他昨天只是呕心沥血地和我说了一个下午和晚上的话还差不多,期间嘴巴几乎没有合上过,有时候我还真佩服他,即便是个女人,废话之多也不外如是。只是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准备的发言稿。
接着运动会正式开始,人群像蚂蚁一样散开,现在运动场的人真够多的,到处是熙熙攘攘的人群,我们学校的学生也不过1200人稍微多点,平时这周长1000米的运动场容纳这点人是绰绰有余,而现在已经略显拥挤了,大约有3000多的人吧。
各班先是在运动场上一个地方选好自己的大本营,这是让运动员休息的地方,选后之后是搬一些必用品,比如一两张桌子,几张凳子,还有几瓶开水,几包葡萄糖之类。
运动场中间是设广播的,专门宣读各班发过来的运动会广播稿,内容基本上是某某年级某某同学发扬体育精神,顽强拼搏,最后在某某项目获得第几名的好成绩,这样,既满足了次同学的虚荣心,同时该班也脸上有光,还可以激励一下别的运动员。
运动会分年级性别进行,运动项目有男子长跑3000米,女子长跑2000米,男子短跑100米,女子短跑50米,男子接力4*500米,女子接力4*500米,大型集体男女混合接力30*500米,还有立定跳远,助跑跳远,三步跳,跳高,铅球,游泳,分男女进行,还有一个是乒乓球,分男单,女单和男女混合双人赛。
积分是各项目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第四名2分。如果有破学校记录的第一名是8分。每个运动员最多只能够参加3个项目。
现在天上是艳阳高照,阳光照在人身上像要把人烤干,整个运动场像个巨大的蒸笼,就连迎面吹过来的微风,也夹杂着夏天的味道,天气真够热的,不过运动会依然热火朝天地进行,到处都是欢笑的人群,每个人脸上都挂着大滴大滴的汗珠,脸色也因天气的关系变得红通通的,像要滴出水来那样。
在场上,无论是活泼骁健的体育尖子,还是平时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书呆子,都热情高涨,运动场的各个角落不时传来喝彩声和拉拉队大声喊加油,运动员获得好名次时候大声吼叫的声音,耳边不时有广播员以煽情的音调读出各班的广播稿,更加让人觉得热血沸腾,只觉得整个世界就在我们脚下,未来由我们自己创造的激动感觉。
我们正值青少年时代,只知道勇往直前,心里奔腾的血比太阳还要火热。当我们以后老了的时候,回想一下自己年轻的时候,也许没人会因为不知道天高地厚而感到羞愧,而为自己曾经冲动过感到骄傲,年轻就是资本,年轻就是力量,年轻就是机会。
今天比赛的项目有男女长跑,男女短跑,铅球,跳高,张可参加了长跑,往年长跑都是他第一,这个项目的5分是稳如泰山的了。
长跑是张可强项之一,刚开始别班有些练体育的还能勉强紧跟张可,跑了一圈之后,他的优势就表现出来了,他的耐力好,维持这速度还是没有变,而其他人都慢慢减速,最后是他遥遥领先,一直跑到终点,我们班的都大声喝彩,高呼起来,有人已经去写广播稿了。
张可回到大本营,呼呼地喘着气,我递过去一杯水说:“辛苦拉,老同桌。”张可接过来两口喝完,有点可惜地说:“就是没破学校的记录,真是有点遗憾。”
我笑着说:“得了你,对自己要求别那么高,你做得很好的拉。”没多久广播稿读出来了:“3年6班的张可同学,在运动场上顽强拼搏,最后勇夺男子长跑3000米第一名,他是我们3年6半的骄傲,同时希望我们3年6班的同学能再创佳绩。”
清脆的女声在运动场上空回荡,我们班的同学都受到了感染,大声鼓起掌来,有的还吹起了口哨。张可也很得意,突然说:“咦,刚才好像是你思思妹妹的声音。”声音的确是思思的,她的声音我再熟悉不过了,她是这次运动会的播音员之一。
接下来的比赛是女子长跑,吴丽丽跑起来和很多男人是不相上下,稳居第一。接着男子短跑我们班只得了第四,这是张可的强项,不过他参加了跳高和集体男女混合接力,不能再参加更多的项目了。
女子短跑还是和往年一样,吴丽丽第一,这项是我们班的弱项,没有进前四名,因此没积分。
跳高张可以外地只得了个第二,可能是长跑时候花了太多的体力的缘故,他这成绩比起上年来还远远不如,第一的是1班的一个练田径的体育生,不过他成绩还比不上张可往年,平时他们一块练习的,也知道自己比不上张可,这回意外得了第一,心知肚明是纯属侥幸,心里高呼菩萨保佑。虽然第二名还算不错,不过失常发挥还是让张可有点沮丧,我安慰了他几句,不过他天生是乐天派,我也用不着为他多担心。
不久以后的比赛是女子跳高,我们班是一个叫陈萱的女生参加,这是我们班上唯一的一个女体育生,我们学校是以体育闻名,一般来说每班女体育生都有3,4个,而我们班每次运动会都成绩不错,这只能说真的是集体的力量了,最后她得了第二名,也算不错的成绩了,而男女铅球我们班都上了名次,不过分别只是3,4名。
第一天的比赛就这样结束了。这是一场友好的运动会,无论是哪班的同学发挥得不错,围观的同学都大声为他喝彩,男子长跑时候有个同学身体不太好,别的都跑到终点了,他还有一大段距离,明知是最后一名,不过他坚持跑完,虽然速度很慢,那时整个运动场的人都为他加油,没有人嘲笑他,体现出了一种高尚的体育道德精神。这一天的运动会就在一种愉快而激烈的气氛中完了,无论积分高低的班级都尽兴而归,来观群众也三五之间议论纷纷,感觉不枉此行。
第十五节助跑跳
第二天早上比赛继续进行,今天进行的比赛是男子接力,女子接力,还有立定跳远,助跑跳远,游泳。今天的比赛依然很激烈,着看同班同学挥汗如雨地为集体荣誉而奋斗。我心中突然冒出一种奇怪的感觉,很懊丧很郁闷,毕竟我也是个年轻人,也渴望把青春的朝气痛快地释放出来,发射出像朝阳一样璀璨的光芒,为集体奉献出自己的一分力量,那样我才能很清楚地感觉到自己作为班级一员的存在。但现在,我只能在运动场边作壁上观,做些无关痛痒的事。
正在自怨自艾之时,感觉身后有人在肩膀上轻轻一拍,转过头去,一张笑吟吟的俏脸在旁边冒出,看到这张可爱的笑脸,我心情也好了点,问道:“思思,你不好好读广播稿,到处乱跑干什么?”
思思笑嘻嘻地回答:“逐哥哥,我参加了助跑跳远的呀,等下轮到我了,你可要过来替我加油打气!”我这才注意,今天思思穿了一套浅蓝色的运动服,看起来更加显得青春活泼,我笑着说:“好,等下我一定去。”
思思看我答应了,蹦蹦跳跳地走了,走了差不多十步,突然又回过头来,郑重其事地叮嘱:“一定要来哦,不然以后我都不理你了。”我忙不迭地点头,思思这才放心地走了。
再无聊地坐了一下,女子助跑跳也差不多开始了,远远地看到已经场地旁边已经围了一圈的人,我想起答应了思思要去看她比赛的,我要不去的话她就真要生气了,此时刚好张可看游泳比赛回来,今天他也没有比赛了,我拖上他一起去看思思跳远。
走到比赛场地附近,这里已经人群汹涌,简直是水泄不通,奇怪的是绝大部分都是雄性,此时都在使出浑身解数,拳打脚踢,胸顶头撞,拼命挤往前面的位置,那边比赛还没开始,这边已经开始了抢位子的比赛了,争抢之激烈,比起运动会来也不逞多让。一下引起了电视台拍摄人员的注意,过来一探究竟,只可惜被潮水一样的人群挡住了,而且没人卖他的帐,让出一条路来,因此里面是什么情况不得而知,只好镜头对着汹涌喧哗的人群,自己站在镜头前,提出各种匪夷所思的猜测。
这种轰动的效应是事出有因的,因为学校里非常有名的两个美女就在同一个场地进行比赛,一个是2年3班的林思思,而令一个是3年6班的张雯,这两人的名字有多响亮已经不能通过分贝来形容了,看现场观众反应就可以知道,而且众所周知张雯和吴丽丽是好朋友,这时候十有八九也会过来,这恶女虽然凶,但的确是个美女,我也不得不承认。美女效应的确是非同小可,在比赛前就把运动会现场气氛带上一个高潮。
而旁边男子场地就人口密度较低了,除了运动员之外的观众也就稀稀拉拉地那么几个,很可能还是被运动员叫过来呐喊助威的,不好意思临阵变节,不过后悔之情已经清楚地写在脸上。这种情况之下,男运动员也失去了竞争动力,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像被烈日晒蔫了那样,就连裁判也神情尴尬,心不在焉,目光不时往女子这边飘过来,要不是还要主持比赛,说不定就要弃暗投明,跑到这边来看比赛了。
我看着前面这片汹涌的人海,心里也有点心惊胆战的,进去是能进去,就是不知道进去之后是否还能活着出来,不过想起思思临走前回过头来郑重其事的神情,咬咬牙,硬着头皮钻进了这片危险的人海之中,一下被吞没了。
在里面随波逐流,左冲右突,见缝插针,经过5分钟的搏斗后,我居然挤到了前面。不知道是我身体实在够瘦小灵活,可以像泥鳅一样溜进去,还是别人见我身体太过单薄,生怕一不小心下手过重,让我就此告别这个世界,从而构成刑事犯罪,让我得以通过。
无论什么原因,总之我是奇迹一样抢到了前面的好位置了,而张可就比较直接了,直接往前走,别人均知道他是学校运动员代表,同时还是那个打球横冲直撞的篮球队长,见到他惟恐避之不及,让出一条路来,有几个机灵点的人跟在他后面,也连带着鸡犬升天。
我探出头第一眼先看到的是裁判。裁判对能执判本场比赛也是脸有得色,有这么多观众来观看自己主持的比赛,自己也脸上有光,想起抽签决定吹哪场比赛时候的情形,不由高喊佛祖保佑,那时候只剩两支签了,一支是吹男子比赛,一支吹女子比赛,自己本已拿起男子那支,半只脚已经踏入地狱,突然心有所感,换回另外那支,从而从地狱跳回天堂,想到险处,脸上冷汗滚滚而下。
透过人群,远远看到抽到另外一支签的那个倒霉兄弟脸上尴尬神色,再看下自己身边的参赛者,当中有两个格外突出的如花美女,还有围在身边的都是些青春少女,心中大乐,想到高兴处,忽然想起一首歌,用来表达此情此景再合适不过,不由自主在心里哼了出来:“把我的幸福——留给自己,你的霉气——让你带走……”
只可惜观众并非冲他而来,我目光在他身上略一停留,就随着在场所有观众的目光的方向看去,思思和张雯就是目光的两个焦点,思思下身穿浅蓝色的运动短裤,上身浅蓝色运动短袖上衣,圆圆的大眼睛转来转去,一副活泼可爱的样子,笑嘻嘻很亲热地拉着张雯的手聊着,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和她们认识的,而且还混得这么熟。
长着一张可爱的脸,还有活泼可爱的个性,她人缘还真是好,而旁边的张雯则显得比较文静,只是静静站着,脸上挂着一丝微笑,倾听着思思在旁边的莺莺笑语,偶尔插上一两句。她下身穿纯白色运动短裤,露出雪白修长的大腿,上身纯白色运动短袖上衣,配以她洁白晶莹的肌肤,更显得高贵端庄。
其实这里面还有一个焦点,只是不易为人觉察,那就是吴丽丽,她就站在张雯旁边,只是她实在够冷,脸上不带一丝表情,只是目光中透露出高傲和不屑,好像周围的男人全都是死人那样,整个人像笼罩在寒霜里一般,冷得让人不敢直视,她周围的气温似乎都下降了几度。
不过仍然有许多人用眼睛余光偷偷瞄一下她,所以她也算得上一个暗中的焦点了。不过看来她对思思也很是喜欢,对着她和张雯的时候才难得地露出一丝笑容,一笑之下犹如冰山消融,冬去春回。我看得楞了一下,心想这恶女笑起来竟然这么好看,既而清醒过来,暗骂自己不争气。
如果用花来描述她们,我会说思思像一朵菊花,活泼可爱,而张雯像高贵大方的水仙花,而吴丽丽呢,像一朵玫瑰,艳丽却带刺,让人又爱又怕。三人是各有千秋,围观的人们目光在三人身上溜来溜去,不知道看哪个才好,只恨两只眼睛不够用。
此时比赛快要开始了,思思有点焦虑不安,走来走去,东张西望,大概是在人群里找我吧,等目光扫到我这里时,我忙悄悄伸出手轻轻挥动了一下,人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她们上面,也没人注意到我,不过思思看见我了,心里安定下来,露出笑脸来,张开小口想喊我,到了喉咙又吞下去了,大概也觉得场合不适宜,平时胆大包天的她也觉得不好意思,不过还是忍不住看往我这边,不过没再有下一步的动作。
我也吓出一身冷汗,她这一声要叫出来,我立时便要引起众怒,成为众矢之的,人人欲扁之而后快,我对自己这副尊容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的,到时恐怕人人都会觉得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而为此鸣不平。而旁边的张可却是肆无忌惮,张口就想喊思思,我忙对他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制止。
张雯也看到挥手的我了,还以为我是特意来帮她加油的,居然看着我点了点头,我有点尴尬,想一下反正她是我们班的,干脆将错就错,微笑着遥遥回应,张雯看见了,一丝红晕悄悄爬到她脸上,更是艳光逼人,我觉得很奇怪,近来我对她笑的时候,她总会脸红,不过我没想得太多,比赛就快开始了。连吴丽丽也看见我了,哼了一声,显是对上次我冒犯她的事余怒未消。
第十六节何娟
裁判吹响了比赛开始前的预备哨声,比赛是按初一,初二,初三的顺序进行,分三轮,每轮每人均跑一次。
初一的女孩是第一次参加运动会,而且旁观者就这么多,有许多点怯场的,要么离起跳线还有一段距离就开始起跳,还有些越线违例的,跳得不是很好。不过周围的观众倒是很热情,不时送上一阵阵鼓励的掌声,这样她们的心情也慢慢舒缓下来,第二次第三次跳比第一次成绩好了不少。
初一的考完了,接着轮到思思她们初二年级,顺序是按抽签决定的,前面几个跳完了,成绩平平,相差也不远,最低分和最高分差距也不到15厘米,接下来还有最后两个,这时候思思出场了,她很冷静,脸上没有慌乱的神色,她以前就参加过这项目,现在是游刃有余了。
裁判尖利高昂的哨声响起,思思从起跑线开始气泡,慢慢加速,越来越快,最后刚好在到达起跳线的那一瞬间达到速度的极限,一跃而起,身体像蝴蝶一样轻盈地滑翔在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稳稳落在沙池里,看落点位置比刚才最好的那位还要远多两个脚掌左右。人群里顿时爆发出一阵如雷的掌声叫好声,我也用力为她鼓掌,甚至连吴丽丽也鼓起掌来。
我猜这次比赛是思思夺冠无疑了,她跳得比前面那些选手都要远得多,即使她第二第三次发挥得不好,而其他人超常发挥,要赶上她这次的成绩还是没多大希望。最后一个选手出来了,是个瘦小的小女生,大概1米55的身高,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猜测。
而吴丽丽这时却露出了注意的表情,因为这女孩她认识,叫何鹃,也是练体育的,虽然身材矮小,不过弹跳力非常惊人,上次她参加的是跳高和三步跳,都是第一名,不过她相貌身材普通,并没引起别人注意,因此只有吴丽丽知道她不可小看,连我也对她不以为意。
直到她从起跑线发动的时候,我才吃了一惊,她走的是一种阳刚有力的运动风格,看她瘦弱的体型绝对想象不到,起跑后如同一颗出膛的子弹一般,顺着一条近乎完美的直线前进,不浪费一分一毫的体力,冲到起跳线的一刹那身体微曲成弓,充满了强大的张力,当这张弓的弦绷到最紧之时,她整个人像离弦之箭一样射了出去,干净利落着地。
观众群里先是鸦雀无声,然后暴出震天掌声,对这样一个如此瘦小的女孩能做出这样精彩的表演,他们是由衷佩服,虽然她并不漂亮。我旁边的张可也是大声叫了几声好,他是练体育的,知道身体对一个人的运动风格会有多大的影响,她这样的身材能表现出这样一种阳刚美来确实非常难得,心里不由对她大为赞赏。
不久距离测量出来,她竟然比思思还跳远了15厘米,人群再度发出一片喝彩之声,不过她本人很平静,没有激动兴奋的神情,好像别人赞扬的不是她那样,只是头微微扬起,不紧不慢地往起跑线走回去。
接下来的第二轮,第三轮,结果依然没有改变,其他人不用说了,就是思思也仅仅能多跳10厘米远,而何娟更为出色,第三次比第一次还要多了15厘米,让其他人输得心服口服,无话可说。张可显然对这阳刚的小女孩很欣赏,在旁不时啧啧赞叹,我还从来没见过他这样多地赞扬一个人。
接下来轮到初三的比赛,这次参加助跑跳的初三女生中好像并没有特别厉害的,都是些并不认识的新面孔,前面的依然是成绩平平,大家相差并不大。
接着轮到张雯,只见她从起跑线上轻轻起步,加速,最后到起跳线轻轻飞起,飘在空中,白衣白裤,更显她的纯洁,长发在身后飘舞飞扬,然后像白云一样轻轻落地,如果说思思像一个活泼的小精灵,而何鹃像一颗迅猛的子弹,那她就像一个轻灵飘逸的仙女,但给观众的是另一种美的享受,那是一种轻灵优雅的美,整个过程动作优美绝伦,身体各部位之间的配合协作浑然天成,让人惊叹。
观众毫不吝啬地送上热烈的掌声,吴丽丽一改冷漠态度,一边高呼一边用力鼓掌,让观众大为惊奇,看来她对张雯还真是够好的。
张雯转过头来,目光不经意地往我这里飘过来,看见我正为她热烈鼓掌,我看见她望过来,伸出大拇指,她俏脸又是一红,幸好别人都误认为是天气原因,不以为意。
她对手中没有人能对她造成威胁的,3轮比赛过后,张雯是不出所料,众望所归夺得第一。
最后男子接力我们班是第三名,张可已经不能再参加更多的项目,而班上另外一个出色点的体育生刘军已经参加了三步跳和立定跳远,还有集体混合接力,也不能再上场了,班上已经无能人可用,能得第三名已经是出乎我们意料之外了。而女子接力第一,张雯和陈萱都上场了,有她们在,成绩自然不会差到哪去,而男子立定跳远刘军是第二,女子立定跳远无人上榜,游泳据张可说男生第四,而女生那边运动稍微出色的都去其他项目了,无可奈何之下只好在班上那些娇娇女中找了一个,结果可想而知,听说连对岸都游不到,看来也算游泳比赛史上的一大奇事了。
运动会第二天在黄昏时分结束了,虽然有些项目不如人意的,不过总积分还算不错,现在我们班总积分在年级是排第二,第一是吴丽丽所在的3年7班,他们班除她之外还有几个厉害的体育生,以前的运动会第一都被他们摘了,不过每次积分和我们第二名也相差很少,他们是个人英雄主义突出,而我们班发挥集体主义精神,综合实力较强,两班不分上下,但是每次我们都做老二,班上同学是很不服气的,明天不知道能不能改变像皮蓬那万年老二的命运。(皮蓬——看过NBA的人应该都会认识吧,此人就是乔丹左右手之一,历史上技术最全面最成功的小前锋,NBA50大球星之一,可惜永远只能在乔丹手下做老二)
第十七节临时委任
下一天早上,也许是天公作美,天气转阴,阳光透不过云层来,气温下降好几度,让人精神为之一振,但运动会的热情并没有随着温度下降而有所降低,相反进行得更是热烈。
今天已是运动会的第三天,也就是最后一天,而且规模最大最有激情的运动项目——集体男女混合接力赛就在下午进行,每班均有30人参与,这是真正意义上的集体运动。而且它是继三步跳后的最后的一场比赛,也是压轴戏,那时全运动场的人,包括接力赛中的选手,都会成为这场比赛的观众兼拉拉对,3千多观众的比赛,现场气氛将有多热烈可想而知。
相比之下,排在之前的乒乓球和三步跳已经不能引起人们过多的关注,人人都在翘首以盼最后进行的集体接力。
漫长的等待之后,乒乓球和三步跳也终于进行完毕,计算一下积分,我们班和7班现在积分竟然相同,并列第一,并且和第二名拉开的分数不少,也就是说,我们两班谁是最后这场集体混合接力赛最后的赢家,谁就是本届运动会的冠军。
我慢慢回到大本营处,忽然听到我们班上的女生发出一声惊呼,看过去,远远看见张可和另一个男生一左一右地扶着刘军回来了,到近处可以注意到刘军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脚上行走之间明显的不自然,我忙搬一张凳子过去让他坐下。帮他脱下运动鞋,明显可以看到左脚踝处肿起老高,当下有人去买冰敷去了。刘军难过地说:“对不起,刚才我比赛时候不小心扭到了脚,等下的接力赛恐怕我不能上场了。”
这话一说完,立刻引起一阵沉默,刘军是练体育的,是我们班的主将之一,而且他跑的是至关重要的最后一棒,我们班每次混合接力和7班都粘得很紧,倒数第二棒都差不多同时到达,有时还是我们班领先,但总是最后一棒上输给7班,他们班每次都是吴丽丽压轴,即使是男子也有许多也跑不过她,而张可都跑第一棒,三军前进,当然得先振士气,这棒是用来振奋士气的,一般由跑得最快的人担当,也不能由他跑最后。
这回特意选刘军最后一棒,谁知人算不如天算,谁也想不到他会受伤。看他那像被打气进去一样的脚踝,确是受伤不轻。
集体混合接力共30人参加,23男7女,我们班30个男生,除了参加的23个也只剩下7个,而且其余6个都已经参加了3项比赛,最后全班的目光齐刷刷地集中在我身上,然而谁也没说话,我的身体状况是众所周知,虽然上次体育长跑成绩出乎他们意料之外,但基本都是认为我住院期间修养得比较好,考试时超常发挥,任谁也不能相信一个人的体质能在半个月内得到质的飞跃。
最后是张可开了口,有点为难地问我:“许逐,等下接力的最后一棒,我看就你上,你看怎么样?”这也是迫不得已的选择了,因为也就只有我一个人能参加。几乎所有同学都认为我即使愿意,但之前还是会推辞一番,因为初一时候那次运动会真的让我很丢脸。
出乎他们意料的是,我毫不犹豫地回答:“好!”我没有冲动,我清楚地知道自己现在的身体变化,即使仍然跑不过吴丽丽,但至少不会丢脸。
只有张雯没有显出太多的惊奇,似乎早知道我会这样回答那样,她也许是全班对我身上变化感触最深的人,张可虽是整天和我在一起,但他直肚直肠,迟钝心粗,并没想得太多,反是不如和我接触不多的张雯那敏锐的女性直觉。
万众期待的集体混合接力即将进行,所有所有观众从运动场的各个角落像潮水一般往跑道两边聚集,把跑道两边挤得水泄不通,一眼看去,黑压压的一片,像一条长蛇,跑单数棒的运动员聚集在线附近,偶数的在终点线。
我慢慢往终点线走过去,“许逐,”,后面一个娇柔的女声叫停了我,我转头看去,是张雯,那个暴雨的晚上之后,我们就没再说过话,即使平时巧遇,我们最多也是相对笑一下,以肢体语言打个招呼。
“你要加油啊!我知道你行的。”张雯轻轻地说,迷人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我。
我微笑着说:“放心好了,我会的,你也要加油哦!”说完右手拇指食指围成一个圈,其他三指伸直,打出一个“OK”的姿势。“我要走了,等下见。”
张雯性格比较矜持,平时虽然和男生说话时大方得体,但总是保持一定的距离,现在她只为我一个人加油,是大异平时的了,我不想别人对她蜚短流长,说完转头就走,不再多说什么。
张雯在后面看着那远去的瘦削身影,不知道想起了什么,竟然有些走神。
这次我们班居然就是张雯跑倒数第二棒,心想真够巧的,嘿!走到终点线,吴丽丽也在那了,看到我,“哼”了一声,眼中蔑视和不屑目光毫不掩饰地扫过我身上,然后脸转到一边去,不再看我一眼。
我们班和7班是姐妹班,两班之间的同学有不少私交甚好的,这消息自是像长了翅膀一样流传得飞快,一下传到7班去。从初一那次运动会开始,7班有不少人久仰我慢跑大名,现在听说我和吴丽丽跑最后一棒,纷纷过来看龟兔赛跑。心想这样一来混合接力第一再无劲敌威胁,必然是十拿九稳,比钱存在银行还要保险,兴高采烈的样子仿佛运动会冠军奖杯已经抱在怀里,更有甚者已经在幻想等下电视台的人过来拍摄该摆哪个姿势比较漂亮。
我冷冷地站在那里,不为吴丽丽和他们班上那些讥嘲的目光所动,吴丽丽再看过来时,刚好碰上我冷冷的目光和面无表情的脸,身体竟然有些发冷,心里也隐隐感到有些不安,随即自我安慰:“没事的,那家伙只是故做姿态,扮酷而已!”然而连自己都觉得这理由有些勉强,平时我见到她时如老鼠遇猫,今天在这样的场合下我表现实在太过冷静反常,平时人习惯了的事,当这些事突然发生异常,超出了自己所能理解和控制的范围的时候,通常都会引起不安,和吴丽丽的反应一样。
一阵冲天的大呼忽然从线那边远远传来,初一的混合接力已经开始了,这些学弟学妹是第一次参加运动会,但这集体混合接力一同参加的人多,倒也没有怯场。所经只处,跑道两旁观众都不吝发出一阵阵震天的加油欢呼喝彩之声。树木被振得簌簌发抖,地面尘土飞扬。初生牛犊不怕虎,勇往直前,想当年自己也是这样,但历经初一那次运动会后,从此变得胆小怕事,现在看到朝气蓬勃的他们,实在汗颜。
看着一张张跑到终点线后红扑扑的脸,还在大滴大滴冒汗,大口大口喘气,却仍然声嘶力竭地为下一棒同学大喊加油,我也被感染得热血上冲,仿佛回到了初一时那敢与天比高,敢和海比深的时代,眼中的冷漠镇静眼神被狂热激动所取代,加入疯狂的人群当中,纵情高呼,长久生活所受屈辱磨难,在这一刻通过呼声完全释放出来。
第十八节重韬覆辙?
初一混合接力跑完,接着是初二,思思也参加了,快到终点线时吴丽丽和我竟然都一起帮她加油,难得如此默契。
思思把接力棒传给下一个后,也顾不上喘口气,小跑到我身边,抱住我肩膀眉开眼笑的问:“逐哥哥,你是特意来替我加油的吗?”
其实我忘记问她跑哪棒,根本不知道该在哪边等她,只是班上临时委任于我,这才刚好碰上,但我哪敢说不是,否则她脾气一发我就要吃不了兜着走,于是煞有其事毫不犹豫地回答:“是啊,不帮我的好思思打气帮谁呢?”本想脸不红心不跳说完这句话,奈何脸皮厚度不够,脸上阵阵发烧,末了再加了句:“顺便来参加比赛。”脸上温度才慢慢降下来。
思思听了后很高兴,嘴上却说:“讨厌!谁是你的思思拉!”但看脸上开心的样子,便是瞎子也看得出没有一丝讨厌的意思。而且把我手臂抱得更紧,已经开始发育的胸部紧紧压在上面,勾起我一阵阵犯罪的冲动。
幸好这时她想起我后面所说那句话,震惊得放开手,怀疑地问我:“逐哥哥,等下你,你要跑接力?”本就够大的大眼睛愈睁愈大,一副不能相信的样子。
我怕她眼皮会撑破,连忙点点头,再次肯定了我的意思:“是!”思思很是着急,连忙拉着我的手,仿佛一放开我就会飞走,从此再也找不到那样。担心地责怪:“你身体本来就不好,现在又是刚住院回来,这怎么行呢?”
我微笑着说:“我没问题的,你别担心!”这话本没什么说服力,但思思看到我的笑容,没来由地心里一松,对我的信心增了几分,随即羞红了脸,以耳堪能闻的声音轻轻说:“逐哥哥,你笑起来真的很好看,能天天看到你笑就好了!”
我楞了一下:“真的吗?”我不知道,现在我的笑容似乎有一种特殊的魅力,看上去对什么事都漫不经心,然而不经意间总会流露出内心的自信,并把这种自信传递给别人,让别人很自然地相信我说的话的确是真的,虽然没有什么理由。
不管怎么样,这总是好的,省了我解释的麻烦。我问思思:“等下你给不给我加油啊?”
思思毕竟还是比较纯真,一下从害羞中恢复过来,再次露出甜甜的微笑,两个好看的小酒窝若隐若现,不答反问:“你说呢?嘻嘻。”我厚起脸皮说:“这是当然的了,逐哥哥对你这么好,你不会让我失望的是吗?”
思思冲我做了个鬼脸:“臭美!”这时才注意到吴丽丽就在旁边不远处,放开我的手一溜烟跑过去说:“丽姐姐,你也在这里啊。”顺手带上一记马屁:“一天不见,你又漂亮多拉。”
她小嘴还真够甜的,吐的都是象牙。凡是女孩子,对自己容貌都是比较在意的,这种大众化马屁只要是女人都照吃不误,吴丽丽虽是个母夜叉,但也是个漂亮的母夜叉,对自己的脸还是颇有自信的,她见思思一来就粘到我身边,心里本有些不快,被这一拍之下也烟消云散了,玉容解冻,露出百年难遇的笑容:“思思,我还以为你忘记我这个姐姐了呢。”真不错,才认识一天就称姐道妹的了。
接着吴丽丽拉过思思小手,亲热地谈笑着,不时传来一阵嘻嘻哈哈的笑声。我反而像刚才的吴丽丽一样被晾在一边,这才亲身感受到她那种尴尬的痛苦,为她刚才的痛苦而幸灾乐祸的同时又为自己现在身受相同痛苦而欲哭无泪,心里很是沮丧,眼睁睁看着在思思心中哥哥如磐石一般牢固的地位因这半路杀出的丽姐姐而动摇。
过了一会,思思终是想起了我的存在,居然把吴丽丽拖了过来介绍给我:“这是吴丽丽姐姐,我昨天比赛时候认识的,她人很好的,丽姐姐,这是我许逐哥哥,我们从小一块长大的!”
我是苦笑不得,我和吴丽丽早认识了,且是水火不容,其实也不能说是水火不容,只是她单方面的看我不顺眼,我忍无可忍自卫反击罢了。
碍于思思就在旁边,不好说什么,毕竟我是个男生,只好硬挤出点君子风度,好像第一次见面,装模做样很热情地伸出右手:“你好,很高兴认识你。”心里暗骂:“好个屁,认识你老子倒了八辈子大霉!”
吴丽丽也因思思的原因不好发作,居然也脸上带着微笑,不过伸出手来如触蛇蝎一般和我右手一碰即收。
她实在看不起眼前这男孩,长得比她还矮了半个头,身体又瘦小,体质差点也就罢了,偏偏不争气,非体育课时间,在体育场从没见过他的身影,到他们教室找小雯的时候每次都是看见他要么在睡觉,要么和那个张可吹牛互混。还有胆小得要命,每次见到自己时非常害怕,学习听说是一塌糊涂,除了英语,其他各科仅比班上有数几个练体育的好点,不过这小子英语还真够好的,竟然和小雯一般上下,不知道上辈子是不是外国人,不过看电视上欧美讲英语国家的人普遍长得人高马大,和他那瘦骨嶙峋的有哪一点相似了。咦,好像胖了点,不对,一定是眼花了。还有那天晚上他居然敢和朱亮明动手,真是见鬼了!
她一直认为我这人不争气,却不知我天生弱躯,哪有去争取的条件,我以前也坚信人定胜天,然后在刻苦之时三番四次晕倒之后,也只得放弃认命,以免英年早逝。
我和她各自心怀鬼胎,表面看去却是一副相见恨晚的样子,思思还以为我们相处融洽,很是高兴,当下挑起话题聊起来,我和吴丽丽均心不在焉,有一句没一句地回一下,尴尬之下,只恨时间过得太慢。
幸好初二接力赛不久也完了,思思跑过去看她们班成绩,说等下看完再回来,我和吴丽丽如蒙大赦,当即各自退了几步,隔了一段距离,我大大呼了口气,仿佛空气都清新了不少,和仇人面对面却要装成相处很不错的样子实在难受。
没多久思思回来了,看起来很高兴,听她说她们班是第二名。接下来就要论到我们初三年级的披甲上阵了。
现在运动会已经逐渐进入高潮了,到处是喧嚣的人群,初三的比赛应该算是最精彩的。
“砰”的一声,线那边远远传来嘹亮的宣布起跑的枪声,张可仍然是我们班的第一棒,也最为引人注目,像一匹野马一样狂奔过来,其他选手是望尘莫及,不一会就跑到终点线,和跟在后面的第二个竟然拉开了十多米的距离,速度实在骇人。
他稳稳地把接力棒交给下一个,我们班的人都高呼起来,头开得不错,士气被完全激发出来了。
接下第2棒,第3棒,第4棒,都是我们班领先一段距离,7班紧跟后面,其他班再稍微落后一点,第5棒开始,情况开始发生变化,我们班这棒是一个女生,而7班是个男生,我们班转眼被追上,到这棒跑完,最后反被7班领先了一小段距离。不过我们班仍然暂居第二不过离其他各班已经很为接近。
第6榜情况再度发生变化,这次反了过来,我们班是男生,7班是女生,再度取得领先优势。
接下来我们班和劲敌7班粘的很紧,交替领先,而其他各班开始慢慢地抛到身后,眼看已构不成什么威胁。观众的焦点也集中到我们两班上来,我们两班平时关系虽然颇好,到了运动会上却是死对头,每次拼个你死我活,无论哪班领先,均会激发对方斗志,发挥出超常水平,一下又被反追上,现在已经跑了20棒了依然僵持不下。
转眼已经到了29棒,我们稍稍领先10米左右。这棒我们班上是张雯,而7班是个男体育生,他们班练体育的要比我们班要多了几个,我们班靠的只是整体实力,这时候劣势就开始显露了出来,张雯虽是个体育很不错的女生,但对方毕竟是个男生,况且是练体育的,相比之下还是颇有不如,眼看两人之间距离一步一步拉近。
还剩20米,19米,……所有人同紧张起来,呼声竟然奇迹般全停住了,每个人的屏住了气,全副心神都放在跑最前面的两个选手身上,忽然人群发出一声惊呼,到大约还剩下10米的时候,张雯终是被对方追上来了,我们班上的人心里顿时冷了一半,以前我领先时还不曾跑得过最后一棒的吴丽丽,何况是现在这种落后的情况下。而7班的却高呼起来,有的甚至吹起了口哨。
吴丽丽接过棒来飞快跑了出去,下一刻张雯也到了,我助跑一下接过棒来,这时也许是张雯心里着急,慌张之下脚绊了一下,眼看就要和跑道接吻。我犹豫一下,还是停下脚步抱住了她,把她扶起站稳。张雯脸上红红的,不知是因激烈运动还是因众目睽睽之下倒到我怀里。我也没空多想,把她扶好之后当即起跑,这一拖延之下,吴丽丽已经跑出二十米开外。我一急之下发足狂追。
第十九节奇迹
我现在一心只想追上吴丽丽,即使跑不过她,至少不能丢人现眼,浑没注意到其他的事。而观众倒是注意倒是发现了一件奇事,发出阵阵惊叹之声,我们班和7班的同学更是惊讶。因为我加速过程实在惊人,几乎是在瞬间由极静变成极动,达到很高速度,这甚至已经有些违反了物理常规了,我现在像一枝离弦之箭,又像一匹脱缰野马,速度是快疾绝伦,而且还在加速之中,班上的人重新燃起了几分希望。
我也慢慢注意到自己的异常之处,只觉两边观众的脸飞速往身后相反的方向倒飞过去,不像是我往前进,倒像是观众往我飞过来一样,这是高速之下才会产生的幻觉。
今天本没什么风,但现在我破开体前空气造成的风把我的运动服吹得猎猎作响,头发竖起狂舞,眼睛都有点睁不开来,身体甚至感受到了空气化成的风的强大阻力,这也是只有高速才能产生的现象。
再看一下前面吴丽丽的身影似乎也向慢慢我倒退过来一般,这才相信的确是事实,心里一阵狂喜,信心大增之下,本已惊人的速度似乎又快了几分,心里明白是那次意外车祸造成的,恨不得写封感谢信给那个撞我的可爱司机。
思思左右为难,一边是逐哥哥,一边是丽姐姐,不知道帮谁打气才好,都帮的话立场未免有些不明。两个名字在心中天平不停掂量,最后还是觉得我这个青梅竹马的逐哥哥比刚认识一天的丽姐姐要来得更为重要,天平终是倒向了我这边,从人群里探出头来脆声喊:“逐哥哥,加油!加油!我永远支持你!”
周围众人见她喊得有趣,人又长得可爱,再加上声音如出谷黄莺般清脆好听,竟然整齐划一地跟着她喊起来:“加油,加油!”我们班上的自是趁机乘风点火,推波助澜,声势渐渐地浩大起来,其他有些观众不明所以,也不管那么多,跟着凑热闹,一时之间,运动场上倒有大半的人的加油之声是冲我而来的。
在呼声之中我和吴丽丽之间的距离愈来愈近了,这时离终点也不远了,大概只有30米。
吴丽丽在前面对我掉以轻心,眼看终点在望,运动会第一奖杯唾手可得,心中得意,心道:“刚才那小子的神情还真让我吓了一跳,原来也只不过是装模作样而已。”心情一松,速度不自觉地放慢了一点。
忽然间一道身影风驰电掣一般从她身边猛窜而过,大惊之下她拼命加速,然而已经无济于事,眼睁睁看着这道身影第一个跨个终点线。
冲过终点之后,我顿时成为班上的英雄,同学们高呼着我名字一涌而上,不知道是谁带的头,把我四肢抓住,学电视上欢庆胜利那样把我高高往上抛起,我被扔到空中心惊胆战的,幸好我身体够轻,否则还真怕他们一不小心之下,失手把我这个英雄摔成肉泥。
之前不久谁都以为我们班是必定要输给7班无疑了,这戏剧性的变化让他们实在很意外,惊喜之余也没有谁再去注意追究我为什么突然间变得如此厉害,总之——我们是胜利了,三年来,我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在运动会上击败了7班夺冠。
当我再次身在空中之时,我一眼看见了不远处的张雯,正以一种异样的眼光看着我。我冲她眨了一下眼,再打出那个“OK”的手势,这也是证明了我之前所说的话。张雯这回倒是没脸红,反而大胆地也打出“OK”的姿势回应我,看着我露出灿烂的微笑,张雯平时虽不是冷若冰霜之人,但也是极少笑的,这可真难得。看来她是真心为我感到高兴。
吴丽丽站在终点线处,头脑一片空白,呆呆地站在那里。她实在接受不了这个事实,被一个自己平时最看不起的人击败,但这一切偏偏是真的,眼中看到的是像英雄一样被高高抛起来的我,耳中不断地听到别人叫我的名字。心里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最后安慰自己:是大意了,对,一定是这样!
抛了几分钟之后,同学们大概也手累了,终于放我着陆,一行人欢笑着往颁奖台走去,等下就是开会颁奖的时间了,之后运动会结束,然后是为时三天的放假,给我们休息一下。
我们学校放两天以上的假都有一个奇怪的习惯,就是刚放假当天晚上要住在学校,去哪里玩学校不管,但11点30之后班主任要检查宿舍。听说这是防止某些家里不在市区,路途比较遥远的同学思家心切,晚上强行坐车回去,造成安全隐患。
我拖着沉重的腿跟在最后慢慢走,跑的时候身体极度兴奋,倒是没觉得怎么累,现在才感觉身体里的力量像是全部被抽空了那样。忽然听到脚步声从后面传来,我回头一看,是铁青着脸的吴丽丽,旁边跟着张雯,皱着眉头,似乎正在小声地劝着她什么。
吴丽丽径直早到我面前,压低声音狠狠地对我说:“许逐,你现在很得意了是吗?告诉你,我不服气,等下开完会后你留下来,我要和你再比一次,这次比不过你我才服你,是男人的话你就来!”
我没有机会说上一句话,她已经怒气冲冲地走开,,张雯也快步走上来,不好意思地对我说:“她就那个性,你别放心上。”我苦笑无语。
接下来是颁奖大会,这届运动会是我们班第一,张可上去领了奖杯下来,班上的人全都兴高采烈——除了我,我心事重重,脑里全是刚才吴丽丽所说的话。
“男人”这顶大帽子压下来,不去是不成的了,那样的话我岂非丧失自己的尊严,凡是女人都注重自己容貌,若是你要说某个女人长的丑,这是她万万不能忍受的,以后就有得你受的了,凡是男人都希望别人说自己很“男人”,也就是英语所说的man,若你说他不是,这也是他万万不能忍受的,便是上刀山下油锅他也要证明给你看。
不过我也不是睚眦必报之人,以前她瞧不起我,今天我出了口气也就算了,大家毕竟都是同学,无论怎么样,我不想搞到仇深似海的地步。
左右为难之间,颁奖大会已经结束,运动场上的人如潮水一般退去,张可过来找我,见我脸色难看,奇怪的问:“许逐,怎么拉?刚才你可真威风,成了我们班的英雄了,还有什么不高兴的?话说回来,你刚才跑得还真快,特别是起步的时候,我也绝对比不上你。”上下打量了我一番,好像重新认识我那样,补充了句:“你小子真他妈的是怪物!”
我很是烦恼,夸我也高兴不起来,把刚才吴丽丽跟我所说的话原原本本告诉了他,张可撇撇嘴:“这有什么难的?再赢她一次不就好了,这女人都是奇怪的动物,没驯服之前像森林野生的老虎,驯服之后就是家养温顺的波斯猫!”
我笑骂道:“胡说,哪有这样的事?”然而心里却隐隐觉得这句话似乎很有道理,从小到大我都很自卑,女人也只能在心里想想,在爱情方面实在是个白痴,却不知这话是对爱情来说的,张可这种肚子里没几两墨水的人谅他也说不出这样有哲理性的话,也不知道在哪里看到的,这时拿出来借花献佛。
幸好张可这时又理直气壮地说:“我在一本爱情小说上看到的,信不信由你!”我吓了一跳:爱情?我?吴丽丽?想着想着冒出一身冷汗来。
这时,吴丽丽和张雯也过来了,吴丽丽寒着脸,看着张可说:“也好,一边一个裁判,公平一点。”她以为我是叫张可来助阵的,却不知是张可来找我。
“逐哥哥,”远处一个女声叫我,这样叫我的人全天下也只有思思一个了,我刚吐出一个字:“我……”吴丽丽立刻瞪了我一眼,冰冷的目光像锋利的刀子一样把我要说的话从中间切成两半,除了幸免于难的那个“我”,其余的全部吞回肚子。
吴丽丽走上去亲切地拉过思思的小手,脸上挂着微笑,以一种姐姐对疼爱的妹妹一样温柔的语气说:“唉呀思思,你怎么过来了,我刚想过去找你呢,对了,你逐哥哥他说想和我再跑一次,你先在这等一会好吗?用不着多久的。”得!咬人的反而变成被咬的,明明是她自己不服气,偏偏说是我,明明凶得要命,偏偏在思思面前要表现得温柔善良的样子,妈的!婊子想立贞洁坊,狼说自己很善良!看来我也被张可潜移默化了,想着脏话不由就蹦了出来,不过感觉挺畅快的,像一下摆脱了平时一直束缚自己身上的东西一样。
其实以我那不喜不争强好胜的性格,又哪会主动找别人挑衅了。但思思天真单纯,竟然信以为真,歪着头埋怨:“那你们可要快点啊,逐哥哥,你也真是的,这时候比什么比呢?我都饿快死拉!”
我不知答什么才好,吴丽丽饶是脸皮再厚,此时脸也有点红了,连忙大声催促早点开始。
第二十节再决胜负
运动会结束后,运动场上只剩下稀稀拉拉的几个人,同学们都累了,一连几天的比赛下来谁都不好受,也幸好这样,否则看热闹的人肯定不少。吴丽丽,张可,张雯,思思,个个都是学校里的名人,往自己脸上贴一下金,我也算是运动会的一匹黑马,想来应该也算是有些人认识了,这么多人聚集在一起,也真够热闹的。
我和吴丽丽站到起跑线上,还是按接力的500米决胜负,张可喊开始,而张雯在终点线判谁第一个到达。吴丽丽此时神色有点凝重,即使是她大意,我运气再好,如果没有实力的话运动会时我是不可能比得过她的,何况她比我先跑,先拉开了一段距离。我是后来居上,没有实力是做不到的。
“1,2……”张可数到“3”时,我们同时跨出第一步,本来我已经累了,但一到跑道上时,那种兴奋的感觉立时再度回来,身体反应依然敏捷,这时我才注意到自己加速真的很吓人,那种感觉非常玄妙,从静止瞬时加到差不多是速度的极限,我清清楚楚知道这是平时绝对做不出来的动作,一下把吴丽丽甩到了身后。
不过看起来她比赛时的确是掉以轻心,未竟全力,此时大家速度到极限之时竟然一样的快,我竭尽全力也不能把她甩开更远,她无论如何也无法赶上我,中间是不长不短的我起跑之时拉开的那段距离,如果她在运动会时全力以赴的话,以她的领先优势,我是绝对追不上她的。
还有一百米,我胜利在望,得意地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吴丽丽一眼,吴丽丽银牙紧咬,拼命追赶,不过眼里已经露出绝望,我和她之间这短短的一段距离却仿佛是遥不可及那样,我心里不忍,叹了口气:罢了,人家是女孩子,脸皮薄一点,又心高气傲,这样的事对她打击真不小,而我堂堂一个男子汉,脸皮能当城墙用,让她一下让她高兴一点,挽回点颜面算了。
心意一决,脚下随即慢了下来,装作体力不支的样子。吴丽丽见状大喜,趁机赶了上来,在还剩5米的时候从我身边越过,冲过终点线,我随后也到了。
吴丽丽这时可就得意了,大声笑道:“看吧,我就知道你小子比不过我的了!哼哼!”我好人做到底,送佛到西天,干脆装作累得要命的样子,脸红脖子粗,大口大口喘气,走路摇摇欲坠,仿佛随时会倒地猝死那样,可惜演技不够,被张雯看出点端倪来,眼光在我身上扫来扫去,我心里一惊,忙把气喘得更粗一些,一边喘气一边说:“自然是吴,……吴大小姐你厉害一些,我,……我只是侥幸赢了一次而已。”心里大骂自己:妈的,充什么好人,自己做孙子去哄别人开心!
这时张可和思思也过来了,张可摇摇头低声惋惜地说:“真可惜,就差那么一点了,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身体神经反应变得这么好,只是耐力还是不够。”
不想吴丽丽耳尖,在一旁听到了,冷冷哼了一声,张可一惊,把头缩回龟壳里,不敢再说什么。思思不管结果如何,皱着眉头抗议:“逐哥哥,快点拉,人家都饿了!”
吴丽丽现在是心情大好,笑脸如花地对思思说:“思思,等下我和你雯姐姐到外面吃饭,我请客,一块去好吗?”思思最喜热闹,闻言拍手大喜道:“好啊好啊,我就知道丽姐姐最好了。”一个“最”字把我和她十几年的交情抛到九霄云外,消失得无影无踪。
之后吴丽丽转过头来问我和张可:“喂,你们两也一块去吧?”说完等我答应,张雯脸上似乎也有点期盼的样子,但她人矜持,却又不好意思说什么。
我长这么大,除了思思,还没和其他的女孩子一起吃过饭,还真有点不习惯,再说是初中,只怕会被人指三道四,于是推辞道:“我还是……”“还是”这词语明显带有转折意思,我一下被它出卖了,话没说完,吴丽丽当即瞪大眼睛截断:“还是什么?就这样说定了,我们回去洗澡,7点钟在校门口见,不见不散!”
我目瞪口呆站着,半句话噎在喉咙里,郁闷不已,在吴丽丽面前,我说的话没哪句是顺产的,基本都是胎死腹中,不过人家毕竟是一片好心请客,不好意思发作,不过“请客”两字中的那个“请”字倒是颇为值得琢磨,我倒看不出哪里有“请”的意思了。
张雯看到我奇怪的样子,忍不住偷笑,思思却是“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张可平时口水多过茶,但该沉默时绝不出声,明哲保身。记得曾听人说过练体育的人都比较笨,我看这小子就比猴还精,说这话的人正混蛋一个。
吴丽丽和张雯一左一右拥着思思渐渐去远,我觉得自己自己实在窝囊,不行!要重振雄威!旋而再想,以前从没威过,又哪来的“重”了,再看自己这162的身高,几人当中仅比思思高了一丁点,又如何“威”得起来,事实摆在面前,想不沮丧都不行,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思思跟她们混多了,会不会以后眼光也高起来,要是到时候不再崇拜我这个逐哥哥了怎么办?想到这里打了个冷战,仿佛看到思思心中那代表我地位,高高在上的“逐哥哥”几个字出现裂缝,然后重重掉到地上,“乒铃”一声摔得粉碎。
张可眼看吴丽丽走远,这才敢发话,他兴奋地摇着我:“许逐,听到没有,等下和张雯她们一起去吃饭,这可是你的好机会,小辣椒虽然可恶,还是够大方的,也方便了你。”
我正在发愁,但事已至此,也无法可想了,考试前绷紧了好一段时间,现在索性放下担心玩个痛快,用电视里无赖的口气狠声道:“嘎嘎!去就去,有三个美女相陪,老子高兴还来不及,还怕她们吃了我不成?”话一出口,觉得自己不去做流氓实在是太浪费,对自己的演艺天赋由衷敬佩。
张可在旁边看见拍掌大笑:“不错不错,我还是第一次见你这么有男子汗气概。哈哈哈!”
回到宿舍洗澡之后,我换上一条深灰色休闲裤,浅黄色T恤,到镜子前照了一下,虽不敢说风度翩翩,玉树临风,却也算得上衣冠得体,人模人样的。到张可换好衣服过来,看见他叹了口气,身材好就是不同,随随便便穿一套普通运动服看起来比我要好看多了。
张可走到我跟前上下量了一下,奇怪地说:“许逐,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发现你最近好像长高了点,”眼光再左右扫了一下,继续说:“还有……胖了一点。”看来他不敢肯定。
其实我最近穿衣服的时候也发现衣服好像短了一点,还有,以前穿宽松点的衣服感觉都是空荡荡的,现在有点贴身了,不过不是很明显,我自己也不敢肯定,现在张可也这样说,我开始有点相信了。
初一下学期我曾经经历一段发育高峰期,短短时间内由1米50长到162,但从此之后就再无寸进,现在不知道是不是发育期的另一个高峰。看着张可健美的身材,憧憬着以后自己也许会变成那样,“嘿嘿”傻笑出声。
正在发白日梦的时候,张可猛地推我一把,把我推回现实之中。“许逐,要走拉。”我看看表,6点45,到校门口也就10分钟左右,这时间刚刚好。
第二十一节和美女吃饭
我和张可还没走到校门口,远远看见张雯她们已经在那等了,要女孩子等总说还是不好意思的,我挤起笑脸迎了上去,却一下贴上个冷屁股,吴丽丽远远丢过来一句:“你们迟到了!”我低头看了一下表委屈道:“才6点55呀,是你们来早了,不是说好7点的吗?”
吴丽丽继续冷冷地说:“我说你们迟到了就是迟到了,第一,我们是女孩子,通常女孩子说7点,对男孩子来说就是6点40的意思,也就是说,你们要提前20分钟到,第二,我们不但是女孩子,还是美女,也就是说,你们要再提前10分钟,加起来一共是30分钟,你们要6点30就等在这里,因此,你们迟到了!”
我目瞪口呆听着这种闻所未闻的数学计算方法,只觉自己以前的数学全都白学了,此情此景之下想起一句前辈先贤的至理名言:“男人永远不要和女人争辩,因为输的永远是男人!”,现在才觉得:这话他妈的实在是太有道理了!
张可继续发扬他在吴丽丽面前那种沉默是金,好汉不吃眼前亏的乌龟精神,任由她把我骂个狗血临头,硬是装做没看见那样不吭一声,以前我觉得“义气”这个词无比高尚神圣,现在看来,“义气”这东西还是能按斤论两称的,在吴丽丽这种女人的淫威之下,张可对我的“义气”还远远不够用。
体会名言真谛之后,我精神层次更上一层楼,任由吴丽丽骂,我只是闭口不言,绝不还击,最后反是她觉得没意思了,声音越来越弱,最后无精打采地说:“我们还是去吃饭吧。”我心里暗乐,这前辈先贤的话的确好用,兵不血刃就消了她的气,回去还得多学学。
我这才有机会欣赏一下眼前的几个美女,思思仍然是平时打扮,我们自小一块长大,她有几套衣服,喜欢怎么搭配我都知道得一清二楚。张雯好像特别打扮过一样,穿的是淡青色无袖上衣,如玉的肩膀露了出来,下身穿及膝碎花短裙,她是很少穿裙子的,看到时我楞了一下。平时绑成一束乌黑发亮的长发洗过后放了下来,刚洗澡过后隐隐还泛着美丽的水光,随意地披散在肩膀之上,真的是亭亭玉立,温柔端庄,看到我楞了一下之时,她脸上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微笑。而她旁边的吴丽丽却是相反风格,野味十足,一身紧身黑衣,把小蛮腰衬托得更为纤细,最吸引人的就是穿的一条牛仔短裤,修长健康的大腿毫不羞涩地展现在我面前,当真是魔鬼性格,魔鬼身材,只听到“咕咚”一声,旁边的张可艰难地咽下一口口水,这也难怪,这样的诱惑对我们这种没见过世面的稚儿是不能抵挡的。特别是在这种夜色朦胧的情况下,据有经验的男人说:“在一定的光线照明条件之下,最好不要太亮,有3分漂亮的女人会变成7分,有7分漂亮的就十分漂亮了。”而在完全黑暗的情况之下呢?那就要参照另外一些更有经验的男人的一句话了:“熄灯以后,所有的女人都是一样的。”前面那句话我还能体会一点,但后面那句话就非我这年龄的人所能理解的了。
吴丽丽见我们那失魂落魄的样子,哼了一声:“没见过美女吗?看什么看?”我们连忙收回目光,张可转过头去,悄悄把嘴角的口水檫掉。
走在路上,刚开始我们都不怎么说话,初中之时,男女之间的防线还是较严的,我只是和张可有一句无一句地聊着,那边是张雯和吴丽丽在小声谈笑,不过大家毕竟是年轻人,对异性充满好奇,再加上思思蝴蝶一样在中间穿插,不一会都混熟了,张可长这么大第一次在几个美女当中周旋,被迷得晕头转向,不分东南西北,要不是我阻止,只怕连内裤什么颜色都要说了出去。
几个人嘻嘻哈哈的聊着倒也热闹,吴丽丽奇怪问我:“许逐,你这小子变化可真大,和以前的你相差得太远了,说实在话,以前我是很瞧不起你的!你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还有,那个朱亮明,你竟然敢……。”
她虽然小子小子的叫我,不过我已经感觉不出以前那种看不起我的意思了,有种奇怪的感觉,好像自己成了她兄弟一般,她这种个性的人如果对一个人很客气的话,反而是和那个人关系很普通。
张雯听到吴丽丽问我,耳朵也竖了起来,对这问题她也不得其解。但这个问题我自己也不清楚,只知道自从那次撞车之后就如此了,不过这样匪夷所思的事,说出来有谁会相信,便是我自己都有点怀疑,而且思思在场,打架的事和绝不能让她知道的,因此我装糊涂,抬头看一下天,顾左右而言其他道:“今天晚上的太阳好圆啊。”
张雯“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胡说,晚上哪有太阳。”这一笑之下百媚生,看得我眼睛有些发直了。
吴丽丽只道我不愿意告诉她,露出失望神色,发出一个已成了生理习惯的“哼”字。
吴丽丽找了一家离学校不是很远的小饭店,看起来还不错,至少我这样认为,因为店内客人比较多。我这种是一般人的思维,客人多的店总是好的,因为好,所以客人才多,我买东西也很少去那种门可罗雀的地方。
吴丽丽显是常客,带着我们直奔2楼,找了一个靠窗的座位。坐定之后服务员把菜谱递了上来,一人人份,我还是第一次上馆子,菜谱那一片菜名搞得我头晕眼花,最后干脆合上丢到桌子上,随便她们点好了,对吃的我倒不挑剔。
张雯她们几个女的聚在一起,指着菜谱评头品足,这道菜没营养,那个容易上火,这个太肥,那个太瘦……长长的菜谱从头看到尾,又从尾看到头,从正面看到反面,再从反面看回正面,便是鉴定古董也没这么详细认真的。看来再美的女人毕竟还是女人,女性挑剔,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事实。
我和张可坐定之后,饥饿开始侵袭,却要耐着性子等这些鉴定家,肚中肠胃可没这个耐心,开始游行示威,发出阵阵抗议之声,如果再不发工资,以后只怕就要罢工不干了。
那个服务员态度实在够好,无论怎么等,没有丝毫不耐烦,脸上始终带着微笑,实在是很佩服这种敬业精神。
最后3个鉴定家终于完成鉴定工作,我和张可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这家饭店工作效率不错,不一会儿,热腾腾的第一道菜就上来了,我和张可早已饿得两眼发黑,不过依然死撑要保持绅士风度,女士优先。
等她们都沾筷之后,我再也忍不住了,筷出如电,这时候纯粹只剩下饿了就要吃东西的野兽本性。张可有过之而无不及,他那不叫“吃”,叫“塞”差不多,听说牛吃草的时候是先塞满嘴巴,然后慢慢咀嚼消化,不知道他从哪里跟牛师傅学会的这种本事,我自愧不如。
转眼间一盘菜已经见底,干净得和刚洗出来的盘子没什么两样,吃下去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她们一共点了7道菜,我现在不知道眼前这道菜名字叫什么,只知道这东西叫菜,可以拿来充饥用。有个成语叫饥不择食,正是我们此时的最佳写照。
狂风扫落叶般把一盘菜消灭后,稍微稳定一下灾情,肚里有了点底,这下才想起自己是人,是能思考有教养的高等动物,不是野兽,方才实在太失态,抬头看一下张雯她们,一个个用奇怪的眼光看着我,我有点不好意思挠挠头,心虚地说:“这个,我是不是吃的很难看,我实在太饿了。”张可倒是面不改色,对他来说,饿了要吃,困了要睡是天经地义的事。
思思娇嗔地责备我:“逐哥哥,你那什么吃相呀?像饿死鬼投胎那样。”我有点尴尬,近来我吃得比以前多了许多,又容易饿,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张雯倒没说什么,只是掩嘴吃吃偷笑。吴丽丽最是直接:“小子,几天没吃饭拉?”
尴尬归尴尬,饭还是要吃的,下一盘菜一上来没多久,转眼又鞠躬尽瘁了,这时候感觉舒服了好多,我从来想不到真正的饥饿会是这样一种滋味,仿佛有千万只蚂蚁同时在肚子里面爬来爬去那样,那已经不单纯是饿的感觉了,伴随着还有阵阵发麻,酸软,没试过的人永远不会知道,现在才明白为什么以前旧时饥荒之时的人饿了连观音土都要吃。
现在感觉好些,恢复了些精神,现在大家都吃了几成饱,开始谈笑起来,我现在比以前开朗多了,觉得朋友聚一起热热闹闹地吃个饭,聊下天也是不错的事,不时开上几个玩笑。世事无常,想不到一天之前和吴丽丽还是水火不容,现在却在一起相处得如此融洽。
第二十二节第一次喝酒
忽然吴丽丽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说:“喂,我们喝点啤酒怎么样?我看我爸每次吃饭都要喝一点的,不知道是不是很好喝。”我闻言吃了一惊,皱眉道:“这个不太好吧,要是让学校知道了……。”
吴丽丽打断我道:“笨死了你!现在就天知地知你知我们知而已,我们不说出去,又有谁会知道?只是喝一点,试下就好。”张可也是极力怂恿,据他话来说:“男子汉大丈夫不喝酒,成何体统!”
其实他也没喝过,不过他喜欢电视里武侠片中叱诧风云的盖世英雄豪杰,左手拿长剑,右手高举满满一大罐酒,仰天长灌而下,然后大叫一声:“好酒!”何等的豪爽!何等的痛快!当然,电视剧里用喝的“酒”其实也只是白开水,不然如此喝法的话,便有十个英雄豪杰也烂泥一般趴下了。
眼看张可这边赞成是肯定的了,思思也是满脸雀跃的样子,小女孩好奇心重,什么新事物都想尝试一下,再转头看一下张雯,虽然不表态,不过看样子也是颇为意动,平时她虽然成熟端庄,但毕竟是个少女,爱玩心性始终还是有的。
我心一横,好歹自己也是个男人,做事缩头缩尾的实在不象话,说不定还让她们看不起我。于是干脆爽快地说:“好!谁怕谁呢?”其实我心里也有点好奇,酒这东西很奇妙,平时我爸是很怕我妈的,他不善言语,什么事都俯首帖耳,不敢不从,但是每当我爸几杯酒下肚之后,胆气一壮,情势就完全扭转过来,对我妈指手画脚的她也不敢吭声,酒究竟有什么神奇的力量,我也很想明白。
当下吴丽丽叫了两瓶冰啤酒上来,这东西看起来似乎也没什么特别之处,清澈透明,瓶壁上附着许多气泡,不时有一两个脱离出来,飘到顶上,和普通的二氧化碳饮料也没什么两样。
开了瓶盖,吴丽丽小心翼翼地倒了一杯,然后我们也陆续倒上,倒下去之后一层厚厚的白色泡沫慢慢从杯中升起,很漂亮,我看电视里喝酒之前通常都会碰一下杯,我学着举起杯说:“为了……”却不知为了什么才好,忽然灵机一动:“为了我们的青春,干杯!”张可吴丽丽他们其实也不懂什么,只是觉得好玩有趣,纷纷举起杯子,五个杯子碰在一起,发出“叮”的一声脆响,与此同时五把稚气的声音响起:“对,为了我们的青春,干杯!”
我仰头喝下,刚倒到嘴巴的时候,觉得冰冰凉凉的,在大热天里很舒服,再经过喉咙,这时忽然一种奇怪的带点酸酸的刺激性味道直冲脑海,促不及防之下一连被呛了好几口,不停地咳嗽。思思过来在我背后轻轻拍了几下,埋怨道:“逐哥哥,你急什么呢?就算好喝,也不用急成这样嘛。”接着一脸好奇地问:“真的有那么好喝吗?我也试试看。”说着拿起杯子,我一时还没缓过气来,想阻止却发不出声音,思思喝了一小点,立刻吐到了地上,皱起可爱的小眉头说:“这什么鬼东西嘛?难喝死了。”
张雯和吴丽丽也喝了一小口,虽然没有吐出来,也是眉头紧皱,显然是勉为其难咽下去的,张可死撑着咕咚咕咚地硬是把一杯全喝下去,然后把杯子重重扣到桌子上,大喊一声:“爽!”,不过看脸色和其中一盘菜里面的苦瓜已经相差无几了,那个“爽”字明显没什么说服力。看来喝酒的乐趣还不是我们这个年龄段,无忧无虑的少年所能体会到的,只有那些有一定社会生活阅历,经历过风浪的人才能喝出酒中真谛啊!
两瓶酒除了张可喝了一杯,我们也就喝了一点点,其他的是纹丝未动,瓶里还有不少,不过就是喝到喊爽的张可也不再去再看上一眼了。
吃完饭后,吴丽丽叫来服务员结帐,反正是她说请客的,我也不用客气,而且我们这种普通家庭的孩子,一个月的伙食费也就那么点,刚够自己用的,哪有能力打肿脸充胖子。
结完帐出到饭店门口,看下表才8点半,时间还早,吴丽丽提议去逛街,女人真是奇怪的动物,平时跑步跑不了多远就累得动不了,但是逛起街的女人体能是可怕的,可以兴致高昂地不停地逛上6,7个小时,就是跑马拉松的男运动员也能拖垮。今天又是运动会刚刚结束,我和张可都累得身体快要散架了,因此是极力反对,最后张雯提议投票决定,她钻了个空子,因为投票的人当中有三个是女的,两个是男的,结果可想而知,最后我和张可只好舍命陪美女了。由此我对女人再多了一点心得:平时再温柔可人的女孩子,说到逛街时都会变得狡猾刁钻。
走在大街上,霓虹灯发出幽幽朦胧的光,忙碌工作了一天的人,开始出来尽情放纵,满街到处是打扮得漂漂亮亮,衣着光鲜时髦的男男女女,有些成双成对的,女的手里拿着鲜花,情迷意乱地听着万古不变的情话。还有夫妻一起,一左一右地拉着个蹦蹦跳跳,活泼可爱的小孩,出来享受天伦之乐的,商店里的东西也琳琅满目,在闪烁的灯光照射之下更是让人眼花缭乱,天空中不时划过一道道巨大绚丽的彩色光柱,让遥远的夜空更显神秘,深不可测,夜是神秘美丽的,都市的夜生活尤其让人迷醉向往,不过我只是个初中学生而已,对此只是感到比较新鲜有趣,并没有觉得特别感概,我平时晚上甚少上街,父母也经常要上夜班,即使不用,辛苦工作一天回来也够劳累的,所以很少有这样的机会。况且以我以前的性格,如果我家里人叫我一起去逛街的话,我会去吗?我想了一下,答案是否定的,那时的我根本不喜欢热闹。只喜欢把自己反锁在房子里一个人呆着而已。
都市的夜晚是美丽的,不过美这东西是相对而言的,现在我和张可拖着灌铅一样沉重的脚步,这令无数人迷恋向往的美景,怎么看都比不上宿舍那张到处丢满了衣服的小床美丽可爱。
走在我们前面的张雯她们三个女孩却很兴奋,拖着我可张可两条尾巴到处窜,从各种店子,商场,超市里面进进出出,看的不外是衣服,饰物,零食此类东西。买衣服之时,挑剔天性再次显露无遗,颜色深了不行,浅了不行,长了不行,短了不行,太前卫不行,太落伍也不行……,进了十间店子,倒有九间是空手而出的,做的都是些无用功。而且她们是随便逛,去哪个店子是随机的,心血来潮就进去了,临时看到有什么喜欢的东西就买下来。男人买东西就比较直接一点了,坐车到能买到的最近的地方,进了店子直奔主题,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然后结帐回去,就这么简单。
我也不知道一共横穿了几条街,过了多少个十字路口,她们终于心满意足,我两手拿了不少大包小包的东西了,手臂上也挂了好几个,本就灌铅一样的步子更加沉重了,把脚下的瓷砖踩得吱呀吱呀的哀叫,张可更是厉害,浑身都挂满了,全身上下只能看见一对眼睛,不留神的话还以为是一堆包飘浮在空中,诡异的情形,把几个小孩子吓得差点哭了起来。
有钱人家就是不同啊,一下子买了这么多东西,不过大部分都是吴丽丽的,她们还帮思思买了几套衣服,思思本来不好意思要,不过最后还是经不起漂亮衣服的诱惑接受了,嘴里的姐姐叫得更甜,而我这个逐哥哥慢慢沦陷。
第二十三节回家
终于回到学校了,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好像过了好几个世纪一般漫长,我们一直把张雯她们送到她们宿舍楼下,累得实在不行,眼看大包小包一个一个从张可身上拿下来,这才慢慢可以看见张可全貌,吴丽丽甜笑着对我们说:“谢谢你们拉,辛苦了!”
她笑得越是甜,张可看在眼里就越是胆战心惊,大热天的额上冷汗又冒了出来,这女人平时都是凶得要命,这么和气肯定心里在打什么主意,一时之间猜不透她想干什么,只好谦虚道:“没什么,一点都不累,不用客气,能为几位美女服务,这是我的荣幸!”心想谦虚点总是好的,给自己留条后路,免得让她抓到什么把柄。谁知吴丽丽眼珠子一转道:“真的吗?这可太好了,我一直想买几盆盆景回宿舍,刚好明天放假,我看……”说到这眼睛在我们身上瞄来瞄去,那意思不言而喻。
张可弄巧反拙,后悔不已,恨不得能把刚才说出的话吞回去,陪她逛一次街已经逛掉了半条小命了,再陪她逛一次整条都要不保,急中生智之下说道:“真不巧,我爷爷前两天关节炎发作拉,我爸妈这两天又有事没空,我要在家照顾他!哎啊,真可惜!”说完装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好像非常惋惜不能陪她们一起去一样。我却知道张可他爷爷多年之前就已经去了,到现在骨头只怕都已经化成灰了,不知这关节炎从哪里发作起。
吴丽丽看软的不行,撕掉身上的羊皮,转向我恶狠狠地说:“你呢?你爷爷关节炎也发作了?”我爷爷也早就见上帝了,我没张可那本领,把关节炎推到个天堂里的人身上。我干笑一声说:“我好久都没见过我爸妈拉,我想好好在家陪他们几天。”
其实我这话也没说谎,我是真的想陪一下家人,自从那次车祸之后,我才深切感受到亲情在自己心目中占了多重一个地位。前段时间我住院回来之后就一直忙着准备期中考试,期间只回过一次家,我现在是有点想家了。
吴丽丽看我这样说倒也不好意思再勉强,只是哼了一声说:“你们这些男人,都不懂得怜香惜玉,让我一个娇滴滴的女孩子去搬那么重的东西。”
我和张可听得汗毛倒竖,“娇滴滴”这词用在她身上感觉怎么那么别扭,我只知道能用她身上的不外是“凶巴巴”“恶狠狠”之类的而已。怜香惜玉?这种凶香辣玉,不怜也罢。
还是张雯比较温柔,她不忍地说:“丽丽,你就别拿人家开心拉,你看他们都累成这样了。”看来还是她比较了解吴丽丽,我和张可却气得要死,说了半天原来是玩我们的,张可把爷爷都拿出来做挡箭牌了。吴丽丽哼了一声说:“小雯,你就别替他们说话了,我看他们两个一个晚上像死狗一样无精打采的就生气!”
我对她是无话可说了,转向思思道:“思思,明天早上我和你一起回去吧。”思思高兴地说:“好啊!”我想了想补充了句:“那8点吧,我在校门口等你。”
思思答应了,吴丽丽见我们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不耐烦地催促上楼了,不过她还有点良心,走之前塞了两瓶可乐过来,还有几包零食,看来还不是完全没有人情味。
我和张可拖着沉重的脚走回宿舍,累得不想再说一句话,一直到了宿舍,一下就猛倒在了床上,舒服得忍不住呻吟出来。过了一会,张可忽然冒出一句:“我宁愿去跑10次3000米。”我明白他意思,也点点头,不过我对今天的收获还是很满意的,解开了和吴丽丽之间的芥蒂,有句话说: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好。我对这句话深表赞同。此后我们不再说话,眼皮越来越沉,最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次日6点半的时候醒了过来,前段时间忙于准备考试,我时间抓的很紧,早上都是一大早就起床了的,现在生物钟已经调到这个时候了,即使昨天晚上是睡得前所未有的舒服,现在还是习惯性地醒了过来。不过时间还早,虽然睡不着了,我还是在床上赖了大半个小时才爬起来,漱口洗脸之后,来到校门口,等了不一会,思思过来了,就像往常那样回家了。
回家舒舒服服地过了三天,这三天只要爸妈下班有空我都陪着他们聊天看电视,爸妈现在觉得我是真正变回以前那个活泼开朗的小逐了,他们很开心,平时不爱说话的爸都不时开上个玩笑,妈头上的白发似乎都少了几根,脸上的皱纹也慢慢舒展开来,我才知道人开心的时候原来是可以变得年轻的,我决定以后一定要把快乐永远留在家中。
妈晚上要是下班晚的话我还帮她作下饭,去市场买菜的时候竟然还有一些叔叔伯伯婶婶阿姨和我打招呼,因为我小时候是经常帮家里买菜的,那时候才5岁就敢跑这里帮家里人买菜的,我看除了我全市场也不会再有第二个人了,所以他们印象都比较深刻,我这十年虽然变化很大,不过基本都是身体上,脸的轮廓倒不是很明显,,因此他们到现在还记得我,不过我以前的记忆是回不来了,当然不认得他们,不过别人亲切地和我打招呼,我总不能视而不见,我只是微笑着点头,却叫不出名字来了。
作菜是我的拿手好戏,这方面我可以嚣张地说上一句:“许逐出品,必属精品。”自小家里人不在的时候,把思思推给我照顾的时候,都是我做的饭炒的菜,我做出来的菜是色香味俱全,火候的控制,配料调料的掌握,都是恰倒好处,一些简单的小菜经我手后炒出来感觉都不一样,而且我经常会异想天开地想出各种炒法,加上一些别人不敢尝试的菜式搭配,我爸妈都对我做的菜赞不绝口,这也是思思喜欢整天往我家跑的原因之一吧。我发现自己作菜真的是天才,以前我还曾经想过将来我读书混不下去的话,去做个厨师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愉快的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转眼三天过去,收假时间又到了。第三天晚上我回到学校,今天晚上几乎所有同学都有些忐忑不安,如无意外的话,期中考试成绩将会在今天晚上公布,初中三年来这是考得最全面,也最接近中考难度的一次考试了,是初中全部知识的一个缩影,一个人的成绩很难在以后的短短半个学期内改变,像我这样脑子突变的人是万中无一的,所以说这次的成绩很大一部分可以说是以后自己前途和命运的一个数字上的反映了,想着以后自己的命运可能会在这个晚上决定,没有哪个人会觉得轻松的。
我虽然对自己很有信心,不过到这一刻还是不由有点紧张,张可是班里很例外的对成绩无所谓的人,一方面是他天生乐观,什么事都不放在心里的性格,另外一方面则是练体育的对文化分要求实在是很低,几乎比小学水平高不了多少,而且他体育成绩突出不仅仅是本校有名,他们篮球队经常会到处去和其他学校校队比赛,以此促进提高,我们校队在市中是很有点名气的,同是初中的学校根本无对手,有时候干脆就去挑战高中,冰际高中就是其中一个,他们去冰际高中打球也是家常便饭。
冰际高中校队听说在市内也是鼎鼎有名的一支强队,而且他们是高中,经验要比初中生丰富得多,身体发育也更完善,但是我们学校还是能和他们学校互有输赢,虽然说每个主力实力都不错,但其中张可这个队长是居功至伟。堂堂冰际高中校队竟然不能完全压倒一支初中队伍,这也够希奇的了,甚至引起他们学校一些重要领导的注意,有时候也会过来看一下比赛,其中张可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就算以后张可文化成绩真过不了,他们说不定也要破格录取的了。
第一节晚自习,班主任没有来,我和张可一直在小声谈笑,不过心中的那种紧张感始终挥之不去,我有种奇怪的感觉,希望班主任早点来宣布成绩,又希望他永远都不要来,那种矛盾的心情很难说得清,因为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实在来得太快太突然,有时候甚至我自己都有点怀疑这是不是真的,我很害怕这只是镜花水月,又或者是南柯一梦,如果是梦,我希望永远不要再醒过来了,不过眼前看得到摸得着的一切东西都时时刻刻提醒我这是天真万确的事。
第二节晚自习上课不久,班主任的身影终于出现在教室门口,我的心开始不争气地急速跳动起来……
第二十四节第二名
班主任径直走到讲台前,教室里顿时变得绝对安静,班主任清了清喉咙,以他那不紧不慢很有节奏的声调说:“同学们,下面我们来开一下班会。”
接着开始长篇大论,其实平时班会也没什么实质性的东西,学校有一两条通知,不过也花不了多少时间,接着是提醒一下,叫各位同学不要因为考完试而松懈,还是要抓紧时间,中考也为期不远,这话也是老套,自从上了初三之后,每次班会必讲的东西。接着继续讲古今中外,奇事趣闻,上到天文地理,下到名人琐事,大的到台独等政治问题,小的到邻居的狗打架都快要说出来了,偏偏对考试成绩的事是只字不提,下面有些性子躁一点的同学早已急不可奈,恨不得上去掐住他脖子把自己成绩给掐出来。
我们班主任是教语文的,姓许,和我同姓,追溯到类人猿时期说不定还是同一个祖宗。胸中文墨颇多,也喜欢在同学面前卖弄一下,加深同学对他的景仰之情,增进威信,平时舍不得在语文课堂时间讲,班会正是发飙的最好机会,每次班会说起来都是滔滔江水般连绵不绝,“抽刀断水水更流”,在他上班会之时,别人是万万打断不了的。
平时偶尔还在市内小报内发表一两篇诗歌散文,每次发表后总要自己掏钱买几份报纸回来,发给全班轮流传阅他的大作。
其实我对他的渊博知识还是颇为佩服的,平时班会也喜欢听他天南地北地乱聊一通,不过现在心急如焚,就没那个耐心了,在下面把他十八代祖宗骂了个遍,转念一想,大家同是姓许,十八代之内是同一个祖宗也说不定,一想之下当即减少几代,减低自己毁谤祖宗,大逆不道的几率。
他好杯中之物,圆滚滚的肚子就是由此而出的产物,经常喷着酒气进教室,说几句话像蛤蟆一样喷一口酒气,不过他还是很有分寸的,从没见他在我们面前失态过。
不知道是不是用脑过多,过早绝顶了,现在头上头发稀稀拉拉的已经为数不多,真的可以说是蛤蟆上的毛,格外珍惜,前额已经全军覆没,油光闪亮,照到上面的光线有大半要被反射出去的。
他每次高兴烦恼悲伤愤怒失望之余无论什么情绪都要习惯性地摸一下头,以手代梳地在头上拨上一下,其实这是很不好的行为,他发质本就不好,再施以外力,一拨之下难免要有几根拔地而出,英勇就义,不过他那动作已经成为习惯,改也改不了。
他有3大爱好,排榜首的是酒,第二是买弄文才,而第三的是尝试各种报纸杂志电视广告上的洗发水,生发剂,就算有人说米田共能促生新发,我看他也会毫不犹豫地抹几把上去。女孩子对头发对自己的头发保养是比较注重的了,听说班上女生平均每人有3,4瓶洗发水,几十个瓶子摆在后阳台上几乎是遮天闭日,我们男生是无所谓的,有时候甚至全宿舍也就一瓶,8个人一起用。她们也经常逛超市买洗发水的,就有不少人曾经看见班主任在洗发水专柜旁边神情专注地细心挑选,一传十,十传百,他的第三爱好也就这样流传开来。
虽然他在这上面花过不少心思研究,但这些洗发水生发剂还是屡试不爽,这里所说的屡试不爽,是说每次试过之后都没什么效果,心里极其不爽的意思。他那点头发现在实是他的心肝宝贝,地位直逼他亲生儿子,眼看日渐稀少,是掉在头上,痛在心里。
现在他50多岁,一个人在社会中摸爬打滚到这个年龄,正是最老奸巨滑的时候,这种老油条什么事都沉得住气,天塌下来也是当被子盖,相比之下我们这些小油条实在是太嫩了点,火候不足,遇上点大事就一惊一咋的。
一直快到下课,他已经说到火星上有没有生命存在的问题,这时话锋一转,硬是把话题从火星扯回地球来:“同学们,时间不多了,下面我们来公布一下这次期中考试的成绩。”说完抬起头,眼光扫过全班,看见全班每个人都在聚精会神地等着他说话,心里很满意,低下头看着手里成绩单开始宣读:“1号,张雯,语文95,数学96,物理97,化学95,英语98,总分481,第1名!”
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了,从初一到初三无一例外的,这么高的成绩班上的人也不再惊奇。张雯脸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不是因为考了班上第一,因为那个她很有信心,她得意的是英语考得近乎完美,这成绩这回又能盖过我一次了。
“2号,李明,语文89,数学90,物理88,化学82,英语88,总分437,第10名。”
“3号,陈莹,语文92,数学87,物理90,化学88,英语92,总分449,第6名。”
…………
…………
…………
“36号,文强,语文78,数学76,物理80,化学83,英语75,总分392,40名。”
“37号,许逐,”到我时班主任用非常奇怪的眼光看了我一眼,接着说:“许逐,语文93,数学95,物理95,化学94,英语,……”说到这里艰难地咽了一口口水,手用力地拨了一下头发,吃力地吐出几个字:“英语,英语100!总分478,第2名!”
班里一下大哗起来,所有目光都投向了我,有惊疑不信的,有羡慕妒忌的,也有真心为我高兴的,张可是为我衷心高兴的,也不顾班主任在场,一把搭在我肩膀上,兴奋地说:“好小子,行啊!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的?我天天和你在一起怎么没发现,什么时候去庆祝一下,这餐你可免不了!”
一直听到我的成绩一字一句从班主任口中吐出来之后,我才放下悬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对自己有信心是一回事,但信心总是要建立在事实之上才最为牢固,我现在已经毫不怀疑自己已经不是以前那个懦弱愚笨的许逐了,十多年所受的气和委屈不平终于完全烟消云散,我笑着轻声对张可说:“不用你说我也知道,不去的是龟孙子。”我发现自己近来是越来越开朗了,有时候太高兴之时口中难免会提到一些儿子,爷爷,孙子,奶奶,当然其中也离不开张可的熏陶。
张雯也向我这边看了下来,我也注意到她了,她神情很复杂,像是为我感到高兴,她是班中唯一一个对我身上的事没有大惊小怪的人了,通过以前发生的事,还有她那敏锐的女性的直觉,她一直内心里觉得我可能会不同寻常,现在不过是心里猜想的事得到了证实而已。
但她眉宇之间似乎又隐隐带着些不服气,别看她平时很温柔,但其实是一个外柔内刚的女孩子,她实在不相信我英语竟然会满分,她的98分可以说是非常高的了,如果没有我,在全校都很有可能是第一名,我的100分说不定是建校以来第一个,英语接近满分的人可能历届都会有不少,但满分却是个瓶颈,很难突破得了,最主要的就是写作,写作上很难达到完美,或多或少都会被扣掉点分数,不过我写的那篇文章实在太好,结构严谨,用词巧妙,甚至有些语法已经是高中水平的了,而且还引用了一些名言警句,当初我写的时候觉得比自己用中文写出的还要好得多,改卷老师是无隙可寻。
一瞬间的高兴过后,在一片惊讶赞叹之中,我静坐不动,脸上没有一丝一毫兴奋惊喜的表情,好像别人眼中的焦点不是我那样,我发现自己现在的涵养工夫是越来越到家了,深沉得连我自己都感到吃惊,照常理说来我本应欣喜若狂才对,但我发现自己竟然没有,心里很平静。我想自己这种境界已经完全可以胜任做一个政客或者是商人了,这种人就需要宠辱不惊,那种心里想什么都写在脸上的人在官场和商场上连皮带骨都要被别人吃掉。
我很小很聪明的时候,那种聪明是外露的,时时刻刻别人都会觉得我和普通的小孩不一样,但现在我的才智是内敛的,平时好像看起来和普通人一样,但一旦认真做什么事往往会一鸣惊人,那时候才可以看得出身上的光芒是多么耀眼。
其实那种又聪明又深沉的人往往是最可怕的,如果这种人是你敌人,他不是那种引人注目的人,你会觉察不出他的威胁,但随时都会都会突然给你致命的一击,让你永不翻身。这种人要是做坏人的话也远不是那种小偷小摸拦路抢劫的人可比的。
幸好我不是坏人,也没想过要做坏人,内心中我是一个很善良的人,不然车祸的时候我也不会不顾一切去救一个素不相识的小孩子。我性格还是逐渐向外向方面发展,只不过是必要时候深沉而已,从小我就在忍耐,十几年的性格不是一朝一昔可以改变的,而且我觉得现在的性格很好,虽说整天脸像死人一样面无表情不好,不过该忍的时候还是得忍,无论在好或坏的情况下,“忍”这个字可以说是在这个世界生存的真谛。
第二十五节喜欢我?
最后成绩全部公布出来,张可总分是375分,在班上排第45,这对他来说算是很不错的了,以前他基本都是在倒数第一第二之间徘徊,可能是考前那段时间经常陪我在教室,看来还是有点作用的,也就是古语说的无意插柳。
张可现在乐得不得了,眼睛眯成一条缝,嘴巴笑得合不拢,眼看口水开始不受控制快要溢出了,才依依不舍合上,迅速把口水吞下去,张开大嘴继续笑,看来一时半刻之内是无法停下来的了。
我不得不佩服他,张可是和三叶虫那种单细胞动物差不多的人,头脑单纯,容易满足,不过这种人通常比较快乐,现今社会上知足的人是越来越少了,贪得无厌的人是比比皆是。没有的时候想拥有,拥有了又想更多,多了还想更好。
特别是金钱和权力,许多人热衷追求这些东西,永远都不会满足,却忘了去享受生活。其实那些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人是最懂享受生活的,除了生活所需之外,手上余下的票子可以偶尔买几件衣服,和朋友下几趟馆子,去KTV吼上几回……,这样的生活充实而愉快。
那些家财万贯的人容易迷失自我,他们太容易得到想要的东西,眼里已经没什么东西是新奇有趣的了,剩下的只是那中毒瘾般的对金钱和权利的追求。
而那些生活都无法保障的人,更没有什么快乐可言了,某些报纸杂志做说的一些贫穷家庭过得很好的事,那是纯属枉谈,纵使他们自己不在意,但眼睁睁看着亲人朋友受苦谁不心酸,他们的痛苦只是不对外人说而已。
我只是知道自己必然有很大进步,不过进步得这么迅猛还是想不到,算了一下,上次期末考试我是33名,而现在是第2名,一下从31个人的头上跨过,进步不是惊人那么简单了,简直是有些恐怖,比张雯的381分也只是少了3分而已,把第三名甩开20分,初中知识是比较浅薄,许多学科只是停留在最简单最基础的东西之上,20分算是非常大的距离了,还有要知道学习是越往前面越难寸进的,我一下几乎登到顶点,这简直是奇迹了,加上运动会的事,我恐怕自己这回要引起不少人的注意了。
果然,第二节一下课,我就被一大堆好奇的兄弟团团围住,有些女生不好意思过来的也竖起耳朵远远地听,他们七嘴八舌地轰炸我,问我是如何取得这么大的进步,用的是什么方法,是不是吃了脑白金之类补脑的东西,进步之后有什么感想……,有个尤其夸张,我最喜欢吃什么菜,一天喝几杯水,上几次厕所都问到了,不知道是不是要完全模仿我。我像是深陷在大群狗仔队中的绯闻主角,我现在才知道做名人原来也是这么痛苦的。
我不知道这样回答才好,其实我只是知道自己那次车祸之后就慢慢变成现在这样,至于如何变成这样,我就不得而知了,我总不能这样对他们说:“各位同学,我建议你们到大街上去找一辆汽车撞一下,越大越好,汽车越大,进步就越大。”
这样说的话后果就严重了,据我所知,没有任何人被车撞到后情形是和我一样的,万一真的有胆子大点的去试一下,撞一下立刻上天堂那还好一点,万一撞后不死,缺根胳膊少条腿的,或者是变成植物人,躺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的话,那我就罪大恶极了。
要是不回答的话别人说不定会说我藏私,那也不行,前后思量之下,还是采用中庸之道最为稳妥。于是我假装非常认真的样子严肃道:“很简单,只有两个字:勤奋!勤奋,再勤奋,天才就是99%的汗水,加上……”
话没说完,周围同学已经纷纷推说有事先行告辞,我这话实在太老套,说的时候我自己都想笑,校长是这样说,老师是这样说,家长是这样说,甚至连校内有个宣传栏上面也是这样说,耳朵快要被这句话磨出可能有人不知道校长他老人家大名,但这话却是没人不知道的。
不过人类惰性也由此可见一斑,如果有促成方法,能在一两周之内让学习产生质的飞跃,我想多辛苦他们都能忍耐得下。
张可已经笑得前仰后合,我扯着他走出教室,第二节下课我都喜欢到外面透下气,放松一下,这已经成了我的一个习惯了,连续不停地在教室里看书的话效率不会太高,课间这一点点时间还是要舍得的,磨刀不误砍柴工这个道理我还是懂的,而第二节后大脑开始会感到疲惫,这是最科学的安排时间的方法。
刚到教室门口就碰上吴丽丽,练体育的人都是比较豪爽的,练体育的女人也一样,只要谈得来,他们可以一下把你当朋友,吴丽丽现在大概已经当我是很熟的人了,一见我就毫不客气地说:“喂,许逐小子,去叫小雯出来一下。”
她还是喜欢小子小子的叫我,不过我也不介意,反正她是那样的人,她这种人叫得越不客气,反而是对我越不见外,以前她看不起我之时,从不跟我说话,见面也是用冷眼看我一下,现在感觉明显不同。
不过被别人随便差遣的滋味毕竟还是不好的,我嘟囔了两句,吴丽丽虽然没听清楚我说什么,不过也猜得到是在抱怨,眼睛一瞪说:“你说什么?一个美女吩咐你去叫一下另一个美女,难道还委屈你了不成?许多人还求之不得呢。”
“吩咐”?这词我怎么总觉得有点上级对下级,主任对仆人,国王对大臣说话的感觉。
我心里默念:“好男不和女斗,好狗不跟鸡斗。”念叨两遍,觉得自己是个好男,心里舒服不少,怪不得和尚喜欢念经,原来是这个道理。
走进教室,张雯看我径自向她走过来,不知道我要做什么,眼中闪过异样的神色,不过一闪即逝,我走到她面前,指了指教室门口说:“张雯,吴大小姐找你呢。”我现在喜欢这样称呼吴丽丽。
张雯听到这话,知道我只是传信而来,内心不由隐隐有点失望,这种想法让她自己都吃了一惊:“难道我希望他特地来找我?怎么近来我总是特别注意他?他对我笑的时候为什么我总会觉得脸发热?不过他笑起来真的很好看,以前我怎么就没发现呢?还有他那对眼睛好明亮,总是带着笑意,好像很自信,什么事都不放在心上一样,让人看到会不由自主感到脸红心跳,却又忍不住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看上几眼,那天丽丽叫他吃饭时为什么我会特别打扮?他看到我楞了一下的时候为什么我会觉得高兴?”
一连串的问题提出来,最后得到一个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的结论:“难道我喜欢他?”想到这里心里忽然一阵慌乱,忙强压下去。
我不知道在这顷刻之间她想了这么多东西,只是见她脸色变了又变,时而高兴,时而羞涩,时而慌乱。我奇怪地问:“张雯,你没事吧?不舒服吗?
张雯忙摇了摇头说:“没,没有,我没事。”
我笑笑说:“这就好,圣旨我已经传到了,你还是快点出去吧,不然等下她就要把气出到我这个信使的头上了。”说完我转身走了出去,在外面大家一起吃饭逛街的时候我们可以随便聊,但在学校这种人多口杂的地方还是保持一定的距离为好,特别是初中时候,是正值人开始发育的时期,少年情怀刚被骚动,对爱情充满好奇,这也是最敏感的话题,周围有任何风吹草动都要议论一番。
张雯在学校里极其出名,人长得漂亮,是许多人暗恋的对象,学习上又是老师的骄傲,每年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都有她的份,参加各种竞赛获奖也是数不胜数,在学校里可以说是没人不知,无人不哓,连饭堂里烧菜的老师傅说不定都知道她名字。这种人最是引人注目,也特别容易被流言所扰。平时她在和别的男生交往之时都是小心谨慎,虽是大方得体,但总是和保持一段无形的距离。
第二十六节第二次发育高峰
以前学校曾盛传某男生和某女生之间有些暧昧,此事传得沸沸扬扬,路人皆知,最后连班主任都听说了,把他们叫去叫思想工作,后来该男生同桌和该女生同桌一起出来澄清了事实:当时只不过男生钢笔水没了,叫后面女生借用一下,拿别人的手短,借别人的口软,就此多说了几句感谢的话,那女生也是开朗之人,不经意间笑了几下,结果被某些无聊人看在眼里,便成了“言谈甚欢”。
一传十,十传百,刚开始还不怎么样,不过经过每人嘴边之时都不免或多或少地添枝加叶上去,让故事内容更加精彩充实,增加了不少可读性,最后不知道修改过多少个版本,流传到全校的时候,已经成了:“他们之间的关系非常亲密!”
十多岁的在校少年表达能力还不太强,不能生动形象地把男女关系描述出来,如果在社会上那叫做“有一腿”;这就比较意味深远,让人浮想翩翩了;或者是一些谈吐文雅的含蓄点称之为“郎情妾意”,恶俗难听的就干脆直接叫做“奸夫淫妇”,都是些正面或反面形容得恰倒好处的词语。
那男生是天上无缘无故掉下一堆狗屎,而且刚好砸到脸上,没有比这更倒霉的事了,据说他痛下决心,有生之年绝不再用钢笔写字。
我就是由此事深知人言可畏这话的含义,我倒不怕别人非议我,自小我就在别人轻视的目光中忍耐长大,脸皮虽没张可那般磨练得炉火纯青,但也有一定的厚度了,一般闲言碎语想要攻破还是有些难度的。不过张雯脸嫩,只怕她受不了。
我和思思别人倒不会议论什么,我和她一起长大,她和我相处之时的动作神情已经是发自自然了,别人看见多半会以为我是她哥哥,即使我和她长的实在相差太远,不过世上的亲戚关系并非就兄妹一种而已,有可能我是他表哥那也说不定。
而且人有一种奇怪的天性,要是一男一女间形同路人,相互之间从不接触;或者是干脆直接挑明:“老子和她就是男女朋友,你们拿老子怎么样?”
这两种情况通常都不会引起别人关注,因为这已经没什么秘密可以挖掘,人的好奇心是非常重的,最喜欢窥探别人隐私,那些看起来似乎有些关系,但是又好像没有问题,暧昧不清的男女才是人们最喜欢谈论的对象,这就是所说的火候的道理,这道理适用在许多方面之上,最直接的当然是炒菜,引申出来的还有社会上的为人处世,那些圆滑的人说穿了其实就是把火候控制得当而已。
而最懂此道的无疑是女人,脱得一丝不挂的女人和包得严严实实,水泄不通的女人都不是最美的,那些半遮半露,若隐若现的女人才最有诱惑力,最容易让人犯罪,现在明白这个道理的女人是越来越多了,她们通常只露一条修长的美腿,或是半片漂亮的粉背,又或者是一根白嫩的玉臂,那种能看开头却不能看过程和结尾的感觉,实在是要命!
而吴丽丽是不怕闲言的另一种异类,练体育的人对这些流言是天生具有免疫力的,全校人都众所周知体育生是无论男女大都是豪迈直爽的人,最喜结交朋友,一个体育生的朋友有可能全校每班都有,先是他们相互之间经常同场练习,接触得多,加上对文化分的要求较低,他们平时一般不怎么看重学习,课间有空就在各班窜来窜去,别人已经司空见惯,没人觉得奇怪。
吴丽丽人虽然辣了点,不过在学校内朋友还是不少,别说和我熟一点别人不会觉得奇怪,就是看见她和一头牛聊得起劲,也没几个人会觉得惊讶的。
我出到教室,吴丽丽已经等得老大不耐烦,看见我忙问:“小雯呢?怎么不见她?”
我开玩笑道:“首长放心!我已经光荣完成任务,她随后就到。”心里却暗想:“急什么,即使是等情人也没你这么着急的。”一想到“情人”两个字,再结合吴丽丽每节课课间几乎都要过来找张雯,那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亲热劲,难道她是那种……?心里一阵发毛,发现自己和她站得太近,忙退开两步,似乎她身上有什么东西随时会跑过来一样。
吴丽丽看见我那害怕样子心里有气:明明自己是个美女,有许多男生还拼命借机接近,偏偏这小子每次见到却如同见鬼一般,难道自己真那么凶?抑或是这小子审美观有些问题?
当下忍不住破口大骂:“你怕什么?难道我还会吃了你不成?”话一出口,忽然想起这句话是包含有某些特别含义的,是电视中那种狐媚女子勾引男人之时的经典台词:“嘻嘻,相公,你过来呀,难道你还怕奴家会吃了你不成?”自己这话简直就是现代白话版,虽然她胆大包天,不过毕竟还是个少女,这么大胆露骨的话还是让她脸上一热,一抹红晕悄悄浮现。
我和张可倒是没看过那种肥皂剧,也不明这话的引申义,先是看她大骂我,继而却又低下头去,很害羞的样子,我和张可对看一眼,摇了摇头,心底均闪过“女人心,海底针,猜不透,摸不着”这句话。不过这小辣椒还会脸红我还真想不到,这是难得一见的奇观。话说回来,她害羞的时候多了几分女人味,眉毛低垂,双唇紧抿,脸上红霞隐现,手放在衣角之上轻轻揉着,实在想不到眼前这女孩就是以刁蛮泼辣著称于校的吴丽丽。
我暗赞一声,她要是总是现在这样子的话,只怕要迷死不少纯情少年,可惜她那鲜明的个性掩盖了她的美貌好大一部分的光彩。
好景不长,这时张雯从教室里出来了,奇观到此为止,吴丽丽恢复了她一贯的爽朗神情,拉着张雯的手吱吱喳喳起来,看见她这拉手的动作,心里不由又闪过那奇怪的念头,随即摇头否定,暗笑自己多疑,女孩子之间手拉手纯熟正常,要是两个大男人手拉手的话,那就实在恶心得要命了,看见的人估计得有几天食不下咽的。
我不知道为什么女孩子之间总有说不完的话,两张嘴巴就在自己耳边不停说来说去,没一刻停下来的。虽然只是两张嘴发出声音,但我在近听来却犹如几千个小鸟在高声鸣叫一般,小鸟的声音是比较清脆好听的,但那是指个数少于两位数的情况之下,超过两位数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如果你试过有几千只小鸟一齐在你身边叫的时候,你就会知道那不是享受,而是一种折磨了。
张雯平时看起来文文静静的,想不到现在也这么厉害,看来是吴丽丽牌催化剂的作用,才能产生这样大的化学作用。俗话说:“两个女人一出戏,三个女人一条街。”这话真他妈的是太经典了。接触的民间俗语越多,我就越来越发现这些俗语都是无克质疑的,是经过无数人的实践,千锤百炼而出,有近乎不可批驳的正确性,群众的力量当真伟大!
不知道她们说了些什么,忽然吴丽丽大叫起来:“什么?他考了你们班第二名,就他那脑袋?小雯,你不是开玩笑吧?”
我听见不由暗骂:“我脑袋怎么了?老子虽然不算聪明绝顶,不过比起你这泼辣女人还是强上几分!”
吴丽丽眼光向我扫射过来,我不动声色,看她想说什么。她对着我上下左右大量,想要看出我身上和往常有什么不同的地方,我被她看得浑身不舒服,好像有万千只蚂蚁在身上不停地爬来爬去一样。我无可奈何地说:“大姐,我可是个男人,你这样看我,别人会以为你对我有意思的。”
吴丽丽呸了一声道:“就凭你?”接着眼光古怪地看着我说:“真的有点不同了,好像比以前高了点。”说完到走到我面前,以手代尺对着我量了一下,“没错,以前你顶多只到我眉头的,是高了。”
我心中一喜,和张可的评价一样,难道我发育的第二个高峰期真的来了?虽然她这样对一下我竟然没一个女孩子高,让我觉得很没面子,有些不快,不过随即被那种再发育的喜悦给冲得无影无踪了。心里幻想着以后自己说不定长得比她还要高,那挺拔的身影威风凛凛卓立在她身旁,让她只能仰视的情景,心里一阵得意,忍不住嘿嘿笑了起来。
第二十七节被吻的感觉
吴丽丽见我笑得得意,忍不住一盆冷水泼上来,出言讽刺道:“得了你,别这么得意,给你点阳光就当自己是太阳了!说不定以后就这样子,永远都长不起来了。”
她牙齿是够尖利刻薄的,不过我现在沉醉在美好的希望之中,心头火热,熊熊烈火哪是这区区一盆冷水所能泼灭得了的,“好男不和女斗,好狗不跟鸡斗”这句话再次发挥巨大作用,我懒得和她计较。
吴丽丽问:“你真的考了班上第二?”显然还是对张雯刚才的话不敢相信,要从我身上得到证实。我不动声色淡淡道:“恩,没错。”心中却想:“又有什么意见?难道碍到你发财了?”
吴丽丽看我神情已经信了几分,我不是那种爱吹牛的人,况且张雯也不可能骗她,顿时软了下来,叹口气道:“真不知道你小子有什么地方特别的,却偏偏近来做的都是些出人意料之外的事,运动会那时还已经让我大吃一惊了,想不到现在给我还有更多的意外。”顿了一下眼珠子一转道:“我不管你是如何一下跳上去的,总之这餐饭你是要请定了,时间你定吧。”
得!真够厉害的,已经直接说到时间的上了,直接跳过我答应不答应的问题。不过练体育的似乎无论有什么高兴事都喜欢请客或者是叫别人请客,张可是这样,吴丽丽也是这样,我暗想:难道他们一个二个都是饿鬼投胎不成?怎么吃都不饱。
吴丽丽继续说:“思思当然要叫上,还有张可,还有小雯是我最好的姐妹,当然也要一起去,好,就这样决定吧,上次一起去的人都齐全了,还是去上次那地方,那里东西便宜又好吃点!”
我听得郁闷,我只是有权决定时间,地点人物全让她安排好了,听起来倒好像是她请客那样,不过帐单最后还是要我结的。不过这次考得这么好,叫家里给点请客的钱应该还是没问题的。
张雯自刚才在教室时候就一直心神不定,此时听到说我请客,并且叫她一起去的时候,扭过头来,我也刚好向她看去,目光一相触,张雯心头再次一阵狂乱,低下头去。我觉得很奇怪,张雯不是那种容易害羞的人,平时她都是落落大方,但是近来我整天看到她脸红,还有,连吴丽丽这样的人竟然也是这样,难道近来女孩子流行害羞不成。以前是张雯看到我的时候我会脸红心热,现在的情形是反过来了。
看她没说话,我们都当她是默认了,此时上课铃响,我们走进教室。一直到晚自习下课,熄灯后躺在床上,考了第二名,突飞猛进的成绩,说不兴奋是不可能的,只是在内心高兴是一回事,在别人面前表现出来又是另一回事了,那样的话有些人嫉妒点的难免会说我太嚣张,取得点成绩便沾沾自喜。
我现在有点懂得为人处世之道了,一般情况下谦虚谨慎点总是好的,免得落下话柄。不过该冲动时还是要冲动,该激情时还是得激情,年青人是初升的朝阳,总不能像个日暮西山的老头一样死气沉沉的。像运动会那种体育竞技的场合就是用实力说话的,需要尽情展现自己的才能,别人非但不会觉得我飞扬跋扈,反而会佩服尊敬我。
此后一周我都处在兴奋的余热之中,不过我这进步够惊人的,骄傲一点点也不算奢侈的行为吧,而且我学习也慢慢纳回正轨之中,现在已经是初三最后半个学期了,虽是考后不久,还是不能放松的。
自从我学习像火箭一般升空之后,我开始成为班主任和各科任课老师重点培养的对象,不时地把我叫去办公室,然后塞给我一两份卷子说:“这是**中学的中考模拟题,这间中学很有名气的,每年中考题目基本都有它们模拟题上相似的类型,许逐你拿回去好好做一下,是很有好处的,对了,不要让告诉其他同学啊,他们是没有的。”
就连老古董都把我叫了过去,和颜悦色笑眯眯地对我说:“许逐啊,我早知道你天资聪颖,人又勤奋好学,将来必成大器,要好好学习,继续努力,争取更大的进步,不要辜负老师对你的期望,知道了吗?”此话令我差点喷饭,以前物理成绩不好的时候,如果不看名单的话,我想他连我叫什么名字都不会知道,就连我自己以前都从未想过自己将来会很有出息,不知他这双“慧眼”是什么时候发现我这个“大器”的,心想学校真是一个以成绩论学生好坏的地方,以前我成绩平平的时候,又何曾受过这种好待遇。
很快一周过去,周末又到了,我依然是像往常一样和思思一起回家,思思显是心情非常好,坐在车子后座上双脚不安分地左右轻摆着,小声哼着不知道哪里学来的小调,那清脆好听的声音如天籁之音一般通过耳朵一直传到我大脑,轻轻刺激着我的神经中枢,让我觉得浑身舒畅。
到了家所在的小区,我把自行车推进车棚里,然后笑着问道:“思思,怎么拉?这么高兴?”思思调皮地眨眨眼睛说:“你猜猜?”
我心里一动,问她:“难道你考了前三名?”因为考前我曾答应过要是她能考前三的话那我就带她去游乐场玩一整天的。
思思露出可爱的笑容说:“叮叮叮!恭喜你!答对了,奖一个!”说完撅起小嘴巴,做出一个亲嘴的姿势,我吓了一大跳,差点从车上掉下去,乳臭未干的小丫头,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这东西。
思思高兴的说:“逐哥哥,我这次考了班上第二,你答应过我要是考前三名就要带我去游乐场玩的,你可不能反悔!”
我叹了口气,要请客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带思思去玩是另一笔开支,看来我这个月得勒紧裤头过日子了,不过看到思思那满含期待的眼睛,就是把内裤拿去卖了我还是要带她去的。我笑笑说:“这个自然,我答应你的事哪会做不到呢,明天是星期六,我们就明天去好了,星期天可以休息一下。”
思思喜出望外地说:“逐哥哥,你真好!”说完“啪”的一声,小嘴促不及防地在我脸上轻吻了一下,然后低头飞快地跑掉了。我不由得一下楞住了,失魂落魄地站在那里,右手摸着被她亲过的地方,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半天之后才回过神来,右手放到鼻子下闻了一下,上面似乎还带着一丝淡淡的少女幽香,这是第一次有女孩子吻我,虽说是吻在脸上,但是对我的刺激还是不小的了.一直以来,我都当思思是一个纯真的小妹妹一样,但现在看来她已经长大了,开始慢慢懂得感情的事,那我以后面对她时该用什么身份好呢?我烦恼地摇了摇头,不再去想,船到桥头自然直,我迈步往家的方向走去。
进到家门,看见妈在洗菜,见我回来了,妈对我说:“小逐,你先陪你爸看一下电视,等下就可以吃饭了。”
我对她说:“妈,你整天上班也辛苦了,今天晚上我来做饭好了,你陪爸看下电视吧。”说完不由分说把她推出厨房去。妈见我人一下变得这么开朗懂事,高兴得不得了,连声说:“好!好!”
我把围裙围上,做菜这事我是驾轻就熟,半个小时后,就大功告成了,5菜一汤,我们这是属于南方城市,夏天普遍比较热,晚饭的时候比较习惯喝汤。我把饭菜端出去放到桌子上,给每个碗都盛上,我再到冰箱里面拿出一瓶啤酒,我爸吃饭时候都要喝上一点的,我妈也不阻止他喝,我爸就这么点爱好,其他并无什么不良嗜好,这点小小的要求我妈还是要满足他的。不过要有节制,无特殊情况的话,规定每次吃饭只是一杯。所说的特殊情况,通常是指节日喜庆,或是有好酒的客人到家里做客。
一切准备妥当之后,我到客厅喊:“爸妈,吃饭了。”他们应了一声,把电视关上过来。
始终还是家里的饭菜好吃,在学校憋了一周之后,在饭桌上我是如虎似狼,和家里人吃饭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一不小心被呛到了,忙喝一口汤缓冲一下,妈看见心疼地说:“慢点慢点,小心被噎着了,这孩子,着什么急呢?”
我安慰她说:“没事,没事。”继续狼吞虎咽,不过妈内心里还是很高兴的,以前我吃饭时候最多也就一小碗,菜吃上那么一点就吃不下了,现在我胃口明显要比以前好了许多,“能吃就是福”这是民间流传的一句俗话,意思是通常胃口好的人身体都没什么毛病。
我塞了一块鸡肉进嘴巴里,一边用力征服它一边含糊不清地说:“爸,妈,这,这次期中考试我考,考了班上第二。”
妈失声说:“什么?第二?”看她瞪大双眼,一副怀疑的表情,似乎是以为我嘴里那块鸡肉让我把二字前面的那位数给漏掉了,连爸这时也放下酒杯,露出倾听的神情,等着我回答……
第二十八节我们已经长大了
嘴里鸡肉已经被我消灭了大半,我一口把剩下的连皮带骨一起吞了下去,微笑道:“妈,是第二名,是真的拉,儿子的话你还不相信吗?”
妈仍然不敢相信这个事实,再问了一句:“真的?真的是第二名?”我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妈这才相信,笑得嘴合不拢来,一个劲往我碗里夹菜,像堆积木一样往上堆,一直堆得摇摇欲坠,眼看就要做自由落体运动,这才停止,我吃了两口后,把顶上的给磨平,妈继续堆上去,我看着面前小山一样的菜发愁,这样吃法,什么时候才吃得完。
爸听说后长笑一声说:“哈哈,好,我就知道咱们儿子有出息,你看小时候多聪明,哪会……”妈这时冲他使了一个眼色,爸自觉失言,停下来匆匆喝了一口酒掩饰,我倒没觉察出这句话有什么不对,虽然我那时并不聪明,不过在我心目中是这样认为的:在所有父母的眼中,自己孩子都是最好最聪明的。
爸今天特别高兴,连喝了几大口酒,杯子一下便见了低,他低声对我妈说:“小逐他妈,今天这么高兴,你看是不是……”说到这顿了一下,把空杯子举起来,那意思已经非常明显。别看我爸平时老实木讷,话都不多说几句,不过可不是笨人啊,懂得把握时机,虎子无犬父嘛,我现在已经把自己列入聪明人之中了,不再是犬子。妈看我考得这么好,也算是一件天大的喜事了,也不好坏了爸的兴致,点头答应了,我把冰箱的酒拿出来,再给爸倒上一杯。
我想起明天和思思去游乐场的事,趁现在他们心情好,我开口问:“妈,明天我想和思思去游乐场去玩一下,好吗?”这种事决定权基本都是在我妈手上,我爸平时是对她言听计从的,只要妈答应就好办了。妈现在是很高兴,想也不想立刻答应了:“好,考试前紧张了那么久,现在放假去放松一下也好。”
晚上我早早洗好澡,十点就睡下了,早点休息,免得明天和思思去玩的时候无精打采的。梦中迷迷糊糊仿佛中见到许多认识的人,吴丽丽,张雯,张可,班主任,老古董,甚至还有何娟,最后出现的是思思那张笑吟吟的脸,她就站在我跟前,忽然凑过嘴巴吻上我的脸,我脸上一阵发烧,忽然思思的脸变得凶神恶煞,一把揪住我耳朵,我吃痛之下当即醒了过来。一睁眼看见思思的俏脸真的就在我面前晃动,揪着我耳朵恶狠狠地说:“逐哥哥,都几点拉?你还不起床?再睡下去就要变成猪哥哥了。”西游记中孙悟空喜欢揪猪八戒耳朵,看思思伶牙俐齿的样也有些像孙悟空,不过有她这么漂亮的孙悟空吗?没有;有我这么帅的猪八戒吗?也没有。
我揉了一下眼睛,看看窗外也才刚蒙蒙亮而已,再看下表,才7点,我埋怨道:“思思,才几点呀?大清早的游乐场还没开门哪,你急什么呢?”思思把我耳朵揪的更紧,我痛得呲牙咧齿地说:“哪有像你这样叫人起床的?女孩子都不温柔一点,快放手,耳朵快掉下来拉!”
思思叉着小腰,像个小夜叉一样说:“我都喊你好几声拉,喊这么大声都没醒,睡得像个死猪一样,逐哥哥,你也真是的,这么大了睡觉还流口水。”
我有点尴尬地说:“我有吗?”摸一下嘴角,果然有点粘粘的感觉。我记得以前自己是不会的,莫非和张可在一起多了,除了脏话之外,连这个也学了过来。
思思不管那么多,一把拉开我被子说:“快点穿衣服了嘛,你起床还要漱口洗脸,吃了早餐,坐车到那边就开门了。”
被子被拉开,我身上一凉,这才想起自己是光着身子睡觉的,只穿一条内裤,因为晚上上半夜的时候实在热得受不了。我连忙把被子抢回来,思思撇撇嘴说:“有什么好遮的,小时候我还不是经常看,什么都看过了,有时候还在一张床上一起睡呢。”
我苦笑说:“这个,思思,我们那时候是小时候,和现在是不同的。”
思思好奇地问:“有什么不同的?”
这种问题委实不好回答,这本是家长或者生理课老师的事,我哪里知道怎么解释才好,只好强说道:“我是男孩子,你是女孩子,大家都不小了,恩,反正就是不行。”却不知道是如何不行。
思思笑着说:“不管怎么样,反正在我心里,你永远是我逐哥哥!我出去帮阿姨做早餐了,你快点起来哦。”说完把我衣服递过来,转身走出我房间。
她也不是真懂还是假懂,不懂的话昨天刚到家的时候她还亲了我一下,这分明已经是成人的行为了,懂的话怎么现在她对我怎么一点都不避男女之嫌。她只是觉得好玩吗?我不知道,总之有一点我可以肯定的是,思思对我确实是与众不同,从小到大在我们这小区里一起长大的孩子不少,思思那时像个高傲的公主一样,对其他人总是不理不睬,却整天粘着我,经常跑到我家帮我妈做家务,帮我打扫收拾房间,最后甚至放弃了上重点初中的机会,跑到十四中来和我读一间普普通通的学校。我实在想不到那时的我有什么突出的地方,对她这么有吸引力。
我穿好衣服,走到厨房漱口,妈已经煮好早餐,正在端出来,见我起床了,责备我道:“小逐,你看人家思思多勤快乖巧,大清早就过来找你了,还帮我做早餐,你看你,现在才起床。”其实我妈知道我平时周末一般要8,9点才起床的,今天算是很早的了,不过我和思思在一块的时候,她总是向着思思。这倒好,自己亲生儿子不帮反而帮别人女儿说话,不过我妈向来非常疼爱思思,从不当她是外人,相比之下,我这个亲生儿子反而是被冷落到一边。
爸跟着妈一起批斗我:“就是,思思,以后你多管管你逐哥哥,别让他整天睡觉这么没出息。”
我听了几欲晕倒,我记得昨天晚上吃饭之时爸对妈说的一句话是:“我就知道咱们儿子有出息……”昨天还是虎子,怎么才隔了一晚上就变回犬子了。看来思思一到我们家我的地位就一落千丈,这小丫头也不知道什么好,怎么这么讨别人欢心,不就是勤快点吗,想当年,不,就昨天,我也不是帮他们煮饭吗?
思思现在就小女孩得志了,得意非凡地对我爸说道:“叔叔,你放心!我一定会看着他的。”我欲哭无泪,想不到她还真的当真了,那以后我的日子岂非非常难过,周末想睡个好觉都不行,晚上还要穿着长裤上衣睡觉,我心中为自己默哀:许逐啊许逐,你以后舒服的日子不多拉,抓紧时间及时行乐吧!
我飞速漱完口洗完脸,免得他们继续对我进行批判,然后出去吃早餐,思思今天早上也在我们家吃,大概是她妈一大早就去上班了吧,又托给我们家照顾。
思思见我过来了,立刻乖巧地盛了一碗粥,我心里一喜,失去的虚荣心拾回不少,看来思思无论有多得我爸妈疼爱,还是不会恃宠生骄,对我始终是好的。
爸妈很快吃完了早餐,他们还要上班,走之前郑重嘱咐我去游乐场玩要早点回来,因为近来市内出现了好几起人口失踪事件,失踪的都是些13~16岁左右的的少女,不知道是人贩子还是变态色魔所为,报纸新闻上大肆报道,传得沸沸扬扬,搞到市内人心惶惶,晚上都不敢让自己孩子出去。不过那些人还没嚣张到大白天敢作案的地步,所以白天的时候还是安全的。
我飞快把早餐吃完,刚想把碗拿过去洗,思思一把抢了过来说:“逐哥哥,还是我来洗好了,你这人笨手笨脚的。”我也不介意她这样说,还乐得清闲。
看着思思俏丽可爱的小脸,神情专注地洗着手里东西的样子,我想她将来一定会是个贤妻良母,也不知道谁能有这样的福气,能娶到她做老婆,想到这里忽然心里一酸,一阵不舒服的感觉略过。
思思洗好东西放起来后,过来拉起我的手说:“逐哥哥,快点拉,游乐场就要开门了!”
我压下心头不舒服的感觉,看看表8点,这时间也差不多了,过去也差不多8点半开门的时间了,于是任由思思拉着走出门去。
第二十九节游乐场的一天
到了公共汽车站,去游乐场坐的是25路公共汽车,也是环城路,这车平时都是最多人的,现在虽说是早上,不过刚好是上班高峰期,连等了好几辆公共汽车,都是人满为患,即便有些还可以上几个人的,也被前面健壮有力的人一涌而上挤满了,甚至把老人小孩孕妇全推到一边去。
我摇摇头,我们市的市民思想道德素质真的不怎么样,据报纸说首都北平那的人素质就比较高了,上车前每个人都自觉在站前排队,而且老弱病残孕优先,在车上特别是坐前面年轻力壮的人如果看到老弱病残孕不让座的话,全车人都会以异样鄙视的目光看着他,那种千夫指的感觉到便是脸皮有长城城墙厚的人只怕也受不了,这是一种风气的问题,一旦这种礼貌谦让的风气养成,大多人都自觉遵守的话,无形中便会影响其他人和下一代,而这种良好的风气也籍此得以继续发扬下去,就这现状看来,冰际市对这方面的宣传还远远不到家。
一直等到8点半,才来了一辆稍微空一点的,车上还有好一部分位子,我们才得以上车,不过也只能站着了。看见旁边有不少老人小孩也是跟我们一起站着,而一些年轻或壮年人却对此视若无睹,心安理得地坐着,忍不住暗叹一口气。
思思上车后就一直双手紧紧圈住我手臂,每次坐公车的时候她都抱得我特别紧,好像一放手我就会忽然间就会凭空消失不见一样,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回事。
半小时左右到了游乐场门口的站,此时已经9点,开始营业了,我买了票和思思进去。思思显得特别兴奋,轻盈的身影像蝴蝶一样在我面前飘来飘去,不时滴溜溜地转上一个圈,真是个天真活泼的小女孩,看到她这么开心的样子,我也心情大好,觉得此行不枉了。
今天是周末,这游乐场是全市最大的,平时人就不少,现在周末更是多得可以,三步之内便要见到一个,五步之内便要碰上一双,十步之内就要遇上一群。大部分都是大人带着自己小孩来玩,小孩子天生贪玩,跑来跑去,嘻嘻哈哈的声音不时传到耳中,也有3,5成群的初中生模样的人是自己过来的,上了高中的就比较少了,到了一定年纪基本上对这种东西已经不感兴趣。
自思思上了初中之后,我就很少带她来这玩过了,小学时候倒是经常,那时是小孩子,家里一般不怎么给钱,免得自小便养成大手大脚的习惯。有时候没钱买票思思就拉着我的手紧跟在一个大人后面,扮成他的小孩混进去,如果有大人带着的话是只收大人的门票,小孩子是不用的,售票员倒没想到我们两个小孩子有这样的心思,这招是屡试不爽。
那时我问思思是怎么想到的,她歪着头想了一会,然后说是我教她的。我倒想不起来什么时候教过她这样做,况且那时我笨得要死,哪想得出这种刁钻古怪的鬼主意。我却不知道思思的确是跟我学来的,不过那是我失忆之前的事,所以我是一点记不起来。
想起小时候和思思一起经历的一些趣事,我嘴角忍不住露出一丝淡淡的微笑,不过眼前的思思现在已经长大了,出落得亭亭玉立,再过几年,等她心智愈加成熟之时,她还会像现在这样依恋我,还会亲热地叫我“逐哥哥”吗?等她以后有了男朋友,她看见我时还会立刻跑过来抱住我肩膀吗?心里有些黯然,忽然想起早上起床的时候她对我说过的一句话:“不管怎么样,反正在我心里,你永远是我逐哥哥!”想到这心里稍微得到一点安慰,不过心里的一丝阴影始终是挥之不去。
思思没觉察出我异样,一把拉着我的手说娇声说:“快点嘛,逐哥哥,我们去坐翻滚飞船。”我发现自己近来想得实在太多了,特别是这种开心的日子更是不该。管它呢,兵来将阻,水来土挡,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当下抛开心事,尽情玩起来,思思兴致极高,玩个不停,连中午都在游乐场内吃午饭,幸好这里卖的东西并不贵,和外面差不多。市内有些公园内一瓶水的价格是外面的3倍之多,古时的黑店也没宰得这么狠的。看来这游乐场还是不错的,门票和某些收费游戏的价格也较为合理。最后我们几乎把游乐场所有的游戏都玩过了,从翻滚飞船开始,到碰碰车,旋转木马,碰碰船,赛车,碰碰船,飓风飞椅,青蛙跳,过山车,空中飞舞,弹珠跳,脚踏车,摇摆机,淘气堡,环园列车……
思思最喜欢的是一个叫大漂流的水上游乐项目,为了这个,她特意带了泳衣过来,该游戏是游戏者坐一张气垫船上从地势高的地方顺水漂流直下,路途当中设计者特意设计了一些比较弯曲陡峭的地方,增加了刺激性,每到这种地方之时,气垫船破浪直冲而下,被一些障碍物撞得摇来晃去的,水花四溅,平衡力差点的人难免就要摔到水里,当然,这只是人为制造的漂流环境,比起真正的自然环境中的漂流还差得远,那种甚至是带着生命危险的游戏,不过也更为刺激好玩。
饶是如此,经过这种地方时思思还是吓得大声尖叫,一个劲抓住我手臂,整个人都趴到我身上来,真是够奇怪的,明明怕得要命,偏偏又最喜欢玩这个。
和小时候一样,我右手轻轻抚在她背上宽慰她,但是和小时候不一样的是:思思已经不是小孩了,而是个发育得很不错的标致小姑娘了,现在她只穿着泳装,身材玲珑浮凸,背上柔和优美的曲线毫不遮掩地呈现在我眼低,我身上现在也只穿了一条泳裤,她趴到我身上之时,身体相触,透过衣服可以清晰感觉到她柔软滑腻的肌肤,我身体顿时便起了不应该起的原始反应,其实说这不应该也不太妥当,毕竟我是个血气方刚的少年,自控力比较弱,这种时候要是毫无反应的话,我就很需要为自己的身体担心一下,去电线杆上找一下某些广告了。
而我喜欢的是一个叫魔域的场景式恐怖射击类游戏,今天周末,游乐场内人非常多,玩各种游戏的人都不少,但这游戏总是无人问津,据说里面是非常恐怖,我也不知道我现在怎么会喜欢这游戏的,以前我和思思从没进去过,因为我害怕,不过这次经过门口我却隐隐有种很熟悉的感觉,好像很久之前曾经玩过,忍不住就进来了。但奇怪的是无论在脑海里怎么搜索,都找不到相应的记忆。
这游戏场景设计是以一个怪诞的魔域为主题,场景中有妖魔鬼怪,异形怪兽,蜘蛛,蛇等希奇古怪的东西,这些东西都会移动,被击中之时还会发出凄厉的叫声,就连地上的棺材的盖子都会突然弹开,里面直挺挺地跳出个僵尸来,再加上里面昏暗中带着幽绿色的背景灯光,更是增添了一种恐怖的气氛,这游戏一般小孩子不会进来玩的,就是有些大人都觉得害怕,我说要进去玩的时候这游戏的管理人极力劝我,我虽然已经上初三了,不过长得瘦小,外表看起来就和初一的小毛孩子没什么两样,不过我坚持要进去,他无奈之下只好放行,心想等下我出来只怕要吓到尿裤子,走路扶着墙。
思思自小就最怕这种东西,进去后吓得动都不敢动,只是紧紧靠在我身边,本来她不必和我一起进来的,我叫她在外面等我,但是她坚持要陪我在一起,让我颇为感动。
我枪法还是很准的,那些鬼怪之类的远远就被我击倒了,其实就算让他们靠近也无妨,这些东西是没有攻击能力的,不会伤害到游戏者,只不过那些妖魔鬼怪,脸上的神情都是狰狞可怖,有个伸着长长的舌头,有些脸上还流着血,最恐怖的是有个脖子上连头都没有,捧在手上,一步一步慢慢走过来,在幽暗的灯光之下更为吓人,如果近看的话,胆子小一点的只怕吓都要吓死了。现在整个魔域竟然就我和思思两个活人在内,但我现在仍然是镇定自若,这种定力令我自己都觉得吃惊。
玩了半个小时后我才出去,管理人早已心急如焚,只道我们在里面被吓得晕倒了,刚想冲进去把我们抢救出来,这时却见到我施施然出现在门口,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再看一下裤子也没湿,甚是惊奇,心想近来的小孩子怎么如此胆大包天,莫非是好莱坞的恐怖片看多了。不过最为厉害的要数十年前的一个小男孩,看起来只不过4,5岁模样,进去后却把里面搞得一塌糊涂,其中一个鬼的舌头被他拔下来,另一个鬼的头被折断了,后来才干脆搞成长舌鬼和无头鬼的样子,还有满地都是断成几截的蛇,和只剩下3,4只脚的蜘蛛,幸好那时候还没怪兽,否则想必也不能幸免于难。那小子胆子之大,无人能出其右。对了,以前那小男孩也是带着一个小女孩进来的,和刚才那男孩一样,咦,奇怪,怎么看起来这么面熟!
第三十节绝境
出到门口,发现天色已经有点昏暗,玩得太开心一下把时间都给忘了,游乐场里面已经的彩灯已经亮了起来,晚上还是继续营业的,到10点多才会关门。里面的人不减反增,晚上来玩的人比白天还多。
我对思思说:“我们该走了,不早拉!”思思还没尽兴,眼看人越来越多,她本就喜欢热闹,此时有些依依不舍的。精力还真好,玩了一天还是那么兴致高昂,真够疯的。不过她也知道太晚了回去的确不好,要让家里人担心的,也幸好这样,她这依依不舍只是表现在心里,脚下还是乖乖地跟着我走。
出到门口的公共汽车站,尽兴过后才觉得累得要命,身体像失去了骨架支撑一样,比软体动物还要软上几分,脑子都有些迷糊了,只想眼前有一张舒服的床。偏偏公共汽车迟迟未到,眼看天色越来越暗,忽然想起近来市内发生的少女失踪事件,顿时打了一个激灵,清醒了过来,暗骂自己混蛋,光顾着玩,什么都不记得了,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事。
公共汽车终于在我的心急火燎中姗姗而来,我上车后看看表,已经7点半了,夏天之时白昼时间较长,夜来得比较晚,不过来之时却是异常迅猛,几乎是瞬时之间从白天变成黑夜,中间过渡过程很短。我进魔域前其实已经6点多了,不过其时天色依然大亮,和4,5点看不出有什么两样的,那时候我没留神看表,还真不知已经这么晚了。
眼看着时间一分一秒流逝,我在车上坐立不安,幸好司机深得我心,把车开得迅若奔雷,这公共汽车凭着“公共”二字得群众力量支持,在市内是肆无忌惮,其他车是惟恐避之不及,就连警车有时都要让上三分,按交通规则算来,有时候本应对其他车让道之时往往却抢道而行,实是市内潜在的安全隐患,平时我对司机这种做法是非常不顺眼,很不以为然,不过现在看在眼里却是大喜过望,心中高赞:“好!抢得好,抢得妙!真是一个为乘客宝贵时间着想的好司机!”
不断对其歌功颂德之时,不知他是否遥遥感应,把车开得愈快,眼看车道两边景物飞速往后倒退,风声呼呼在耳边响起,在车水马龙的市中心能用如此高速行车,这司机的驾驶技术已是达到炉火纯青的境界。我看如若我们市公共汽车司机去参加赛车比赛的话,其他选手全要回家吃奶去了。
下车后看看表:7点50。本应30分钟的车程,现在20分钟就到了,实在佩服得无以复加。
我拉着思思小手往家的方向走去,从车站到我家大约有十分钟的路程,是一条狭长简陋的小路,仅仅是用煤渣铺一下而已,听我爸说此路是一直通向市郊一个水泥厂,不过后来该厂倒闭之后,就甚少有车子从这经过了,这里已经远离市里繁华地段,因此行人也是极少,从路口一直进去,也只有我们小区那有居民而已,其他的尽是一些工厂,不过这些工厂晚上都不开工,也是黑漆漆的一片。
此时天色早已全黑,刚进路口时还好,有几盏昏暗的路灯还在发着微弱的光,不过这微弱的光却让我心里安定了不少,走了两分钟之后,灯光便没了,其实这里路灯本是有的,不过已经坏了,我们小区多次对上面反映,但是一来我们这一路之中居民不多,二来都是些晚上不施工的工厂,上面也不甚重视,每次反映上去均是石沉大海,后来就干脆如此了。
我和思思平时晚上甚少上街,便是出去,也是家里人陪同,打着手电筒进出的,从没遇过这种情况。现在虽不敢说是伸手不见五指,但也只是好上一点,只能看到脚下的路,前面稍远一点便什么看不到了,除了黑暗还是黑暗,无边无际的黑暗!这片黑暗犹如亘古以来便一直存在的凶兽,张开血盆大口,似乎在待人而噬!两边工厂也是黑得怕人,冰冷的钢筋水泥楼隐约可见,高高耸立,外层已经脱落下来,一片灰败之色,许多窗子玻璃都已破碎,全是黑漆漆的一点灯光都没有。
我和思思慢慢走着,除了沙沙的脚步声之外,四周是静悄悄的毫无声息,就连风的声音都没有,静得让人害怕,静得让人想发疯,一种无形的压力弥漫在空气中,我几乎喘不过气拉。我宁愿此刻忽然跑出条疯狗来,冲我叫上几声,也比现在强上许多。相比之下,魔域已变成了儿戏,远远比不上这片死水一样平静沉闷的黑暗。
思思紧紧抓住我肩膀,靠在我身上的身体不断颤抖,在我耳边小声地说:“逐哥哥,我害怕。”我也是手心出汗,不过仍然强笑安慰她:“思思,不用怕,有我在呢。”这种情况下我如果也害怕的话,必然让思思更加恐慌。
这时忽然听到身后有车声传来,不久远处出现面包车,车前灯凝聚的光直直射过来,把小路照得一片雪亮,这车灯无疑是雪中送炭,我松了一口气,眼看车子越来越近,我加快脚步,好籍这灯光多走一段路。
车子经过我身边,再过了7,8米左右,突然“吱嘎”一声停住了,我不知道他们怎么会在这停下来,不过这总是好的,可以利用车灯再走一程。
当我们经过车子旁边的时候,奇变突起!里面一下窜出两个彪形大汉来,其中一个一闪到了思思身后,一只手圈住思思脖子,一只手紧紧捂住她嘴巴,思思眼睛里露出恐惧的眼神,拼命挣扎,小手像拉着救命稻草一样拉着我,嘴里却只能发出“呜呜……”的叫声。
我大吃一惊,我知道凭自己力量绝对不是眼前这两个粗壮的大汉的对手,我张开嘴巴奋力喊:“救……”一道棒影从天而降,正正敲在我的头上,我只觉得脑中“嗡”地一响,嘴巴张了又合,合了又张,无论怎么动,那个“命”字始终还是卡在喉咙中发不出来,继而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才慢慢恢复意识,只觉头痛欲裂,神志还是有些不清,刚想睁开眼睛,耳边忽然传来一个陌生的声音:“猎鹰,这个男的没用,带回来干什么?丢在那里岂不是更省事?”我猛然惊醒,这才想起自己之前被人打昏了,听到“没用”两个字,我心里忽然闪过“人贩子”这个词,近来市内出现的失踪事件,不见的都是些年轻少女,我是个男的,所以那声音才会说我“没用”,我估计我们是落入这些人之手了。
我感觉自己双手被一根粗绳子反绑在后,斜靠在墙上,脚倒是没绑上,突然想起思思,不知道她怎么样了,眼睛睁开一条小缝看过去,我不敢睁得太大,以免被他们发现,思思就在前边10米左右的地方,双手也是被反绑在后,嘴上封了一块胶布,只能从鼻子里发出沉闷的“唔唔”的声音,满脸的惶恐之色,缩在墙角,两行清泪沿着眼角无声流下来。我心中大痛,深深吸了一口气,强压下冲上去的冲动,因为我知道,以我的力量,硬拼的话无异于飞蛾扑火,只有忍,一直忍耐,忍到时机到来为止!
思思旁边还有另一个少女,长得颇为漂亮,现在情形和思思差不多,手被反绑嘴被胶布封上,秀目通红,显是哭过,只不过现在较为安静,不知道是不是已经感到绝望,不再反抗。我奇怪自己嘴巴怎么没被封上,转念一想,估计是他们以为这一棍子不轻,而我身体又这么纤弱,料想我短时间内也醒转不过来,因而随便把我绑住当垃圾一样远远丢在一边。
我再观察一下身边的环境,我现在所处的是一间空旷封闭的大房子,一个窗户都没有,只有一个大门,离我大约20米远,墙壁残旧脱落,上面还挂着一些蜘蛛网,地上满是水泥灰,还有几个水泥袋子,我心里一动,难道这是我爸所说的那个废弃水泥厂,看这房子如此空旷,普通房子没有像这样的,况且这满地的水泥灰和那几个袋子,还有破旧的墙壁,我想自己猜得是八九不离十了。
以前我爸曾经告诫过我千万不要跑到这水泥厂玩,这水泥厂离市区数里开外,而且附近渺无人烟,说不定会有危险。想到这我心里一沉,也就是说,即使我喊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我们,叫附近的人来救我们是行不通的了;即使我狠狠心,先丢下思思不管,自己一个人逃出去报警,那也行不通,我双脚虽然还有活动能力,但双手被绑,跑也跑不快,况且外面还有数里的路程,他们还有车在手,我跑得多快毕竟还是两条腿,哪里比得过四个轮的车子,必定会被再抓回来,而且我绝对不会先丢下思思不管;如果……
愈是紧急的情况之下我发现自己愈发的冷静,大脑以前所未有的高速转动,心里闪过十数条逃生计策,但最后发现竟是一条也用不上。别说救思思,就是自己单独逃走也不能,我现在已经身处绝境之中,唯一可以依靠的便是自身的力量硬拼,但以我这瘦弱之躯,又如何是两个健壮有力的大汉的对手,他们随便伸个手指头戳一下,我就要倒在地上起不来了。任何一个没三成把握的机会我都不敢尝试,因为我只有唯一的一个机会,一旦不成功,让他们警觉,不说别的,只要随便把我双脚绑上,我就一点逃生的机会都已经没有了。
我想破脑袋也想不到一个哪怕是只有三成机会的逃命方法,就算是只有三成,我也必须要尝试一下了,但很可惜,没有。这也难怪,我只是一个在校初中学生而已,在这种情况之下能保持如此冷静已经是难能可贵的了,更别说是想办法逃跑,而且还要救人,就算一个在社会上久经风浪的老狐狸,在这种绝境之下也是无计可施,我心里一阵的绝望。
第三十一节突如其来的力量
那两个人就站在思思和那女孩面前,除了我和思思和那女孩,整个房间就只剩下他们二人了,他们头上方高高悬挂着一盏电灯,这种宽敞的厂房所用的灯自然是极为明亮,只是不知道为何这废弃无人的厂房竟然还继续供电,估计是供电局的疏忽了。
刚才问问题的是其中一人,此人非常高大,绝对有一米八以上,虎背熊腰,肩膀只怕比我大腿还粗,在明亮的灯光之下,脖子上青筋暴突,脸上一条长长的刀疤触目惊心,看到这里,我彻底放弃了硬拼的打算。
而站他旁边的一人稍为矮小,不过也有1米75左右高,没另一个粗壮,嘴里叼着一根烟,不时喷出来一口,最令我注意的是他那双眼睛,散发着阴冷的寒芒,那眼神像是盯上了猎物的老鹰一样,这种人是绝对可怕的,这应该就是那个所谓的“猎鹰”了,那刀疤脸正一脸疑惑地等着他回答。
猎鹰冷哼一声说:“蠢材!用你的脑子想想,要是把他丢在那的话总会有人经过看见的,到时候一报警,这男的醒来后说我们用的是一辆面包车干的,我们就要被人注意上了。他们有两个人,要不是我看这小妞货色好,能卖个大价钱,这男的看上去又是个窝囊废,我也不会冒险下手。”
顿了一下继续说:“我们在这城市已经引起注意了,不能再呆下去,做完这单后要换下一个地方,不然迟早会出事,等下十二点接货的人到了,我们得了钱立刻就走,到时候就是发现有人失踪报警,也没人能耐我们何。我也想不到,去交货的路上竟然还能碰上这样好的货色,嘿嘿!”说完得意笑起来,不过只是脸上肌肉抽动,丝毫看不出有笑的意思,典型的皮笑肉不笑。
那刀疤脸显是对那叫猎鹰的人非常敬畏,闻言只是喏喏应是,不敢反驳一句,看来在道上混也要靠吃脑,不是光看谁拳头粗谁就牛。
他的话传到我耳里,我的心一直往下沉,此人心思如此缜密,想要逃跑的机会又少了几分。我现在得知他们原本要交的“货”只是那个我不认识的少女而已,刚好他们交货的地点是这废弃水泥厂,在路上看见思思人漂亮,而我看起来也是容易摆平的人,忍不住便下手,我暗恨自己,怎么不长得高一点,或者粗壮一点,那就不会发生今天的事了。
那人忽然盯着思思和那少女,眼光如毒蛇一般在她们身上扫来扫去,思思被他盯得浑身不舒服,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吓得浑身颤抖,那少女原本平静的眼中也露出一阵恐慌。
看了半天他忽然嘿嘿淫笑道:“这两个稚儿当真不错,是我们猎到的猎物中最好的。”最后眼光落在思思身上,转头对刀疤脸说:“现在才9点,还有几个小时,咱们兄弟先爽上一把,反正他们也没说过要原装货,也免得便宜了那些有钱的主。我要小那个,大那个归你了。”
思思已经不是小孩了,有些事早已经知道,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眼泪簌簌而下,旁边少女也露出绝望的神情。
那刀疤脸闻言大喜过望,我听到却是勃然大怒,再也控制不住自己,跳起来大喝道:“混蛋,住手!”
什么冷静镇定城府计策全他妈去死吧!打不过也要打了,思思要是出了什么事,她会痛苦一辈子的,我也会痛苦一辈子!
那女孩看到我眼前一亮,不过随即黯淡下去,我这么瘦小任谁也不会相信我会是这两个凶狠的大汉的对手,思思看到我却是眼中露出狂喜,她对我有一种盲目的自信,好像什么事都难不倒我那样,包括把她从虎口救出来。
那两人也楞了一下,随即恢复平静,猎鹰冷笑一声说:“小子,想不到啊,看你这身板,挨这一下,我还以为最少要睡个4,5小时的。”转头对刀疤脸说:“去搞定他!”
刀疤脸应了一声,狞笑着走了过来,我双手被绑,只能一脚踢过去,但却哪是他对手,被他一把抓住,动弹不得,他顺势过来,一手圈在我脖子上,我拼命挣扎,双脚猛地往后踢,却是无济于事,踢到他身上如同给他瘙痒一般。
忽然听到远处的猎鹰发出“啊”的一声震天的大叫,转头看去只见他身子弓成虾那样,双手紧紧捂住下身要害,痛得脸都扭曲了,他前面站的是思思,伸出一只脚,还没收回来,看来是趁他方才没注意之时,对他下身狠狠来了一脚。
猎鹰陡地忍痛站了起来,用力一巴掌打到思思脸上,狂怒道:“小婊子,去死!”思思被打得一巴掌倒在地上,顿时晕了过去,那人眼中的阴冷已经不复存在,只剩下极度的狂怒,男人最重要的地方受到严重伤害,他已经失去理智,从怀中掏出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一步一步朝思思走过去,狠声道:“你竟然敢伤我,老子毁了你!”锋利的匕首高高举起……
我看得睚眦欲裂,气血一刹那全往上冲,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一下把绑在我手上的绳子挣得寸寸碎裂,双肘顺势往后一顶,撞到刀疤脸胸膛上,竟然发出“喀嚓”一声胸骨碎裂的声音,他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在鲜血喷出来之前,整个身子已经直直往后抛飞。
我发足狂奔向思思,然而距离毕竟太远,看着前面那把闪着寒光的刀无情地向着思思胸口刺落下去,眼看已无法及时赶及,我双目尽赤,绝望地大吼一声:“不要!”一瞬间眼前闪过和思思相处时的点点滴滴,想起她那张笑吟吟的脸,想起她撅起小嘴时那可爱的模样,想起她帮我做家务时那专注的神情,想起她在我身边轻声哼着小调时那清脆好听的声音,想起她像蝴蝶一样绕在我身边飘舞的轻盈身影,想起她突如其来地在我脸上的那一吻……
这时我突然发现,原来思思在我心目中已经占据了如此之重的地位,没有了她,我的生活将不再精彩!我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如此懦弱,眼看着思思就无助地躺在不到10米之远却无能为力,短短的十米在我眼里却是那么的遥不可及。咫尺天涯!咫尺天涯!这词真他妈的无情得让人心碎!我现在心里只剩下一个狂乱的念头:枪!我需要一把枪!只有枪的速度,才能比这闪着寒光的匕首更快!
奇变突生!我感觉自己右手食指一热,不由自主地抬起来,平举于胸,拇指斜向上,食指平伸,其他三指和掌心合拢,做出一个射击的姿势,而目标正是前面的猎鹰,继而一股气柱激射而出,不偏不倚地射中他背心之处,他如遭电殛一般软软地倒了下去,手中匕首惊险地贴着思思的耳边划了下去,刺到地上,发出一声“叮呤”的脆响。
我顾不上自己是怎么做到的,飞身上前,探了一下思思气息,发现她只是晕过去而已,松了一口气,把她抱到一边,和那女孩放到一起。那女孩也不知道事情是怎么发生的,只见我竟然把那么粗大的绳子一把挣断,然后把身后那人撞飞开去,继而我手指举起来,也没见有什么其他动作,然后猎鹰就倒了下去,心里震惊之情,立刻流露在脸上。
我却不管她怎么想,站起来,看了一下刀疤脸在远处一动不动,不知道怎么样了,而那猎鹰躺在地上,口中正不断往外吐着鲜血,已经失去了行动能力。他不愧是城府深沉之人,对躺在远处不知死活的同伴看都不看上一眼,虽不知道我是如何击伤他的,眼中有一丝难以觉察的惊慌,不过一闪即逝,剩下的是一片冷芒,嘴里狠狠道:“小子,你厉害,我栽了!有种你去报警抓我!”右手撑在腰下处地面,似是要极力挣扎起来。我面无表情地向他慢慢走过去,俯下身去一手用力抓住他右手,而另一手探到他后腰衣服处,掏出一把手枪,冷冷道:“我要是听你的话,当我转身背对你走出去的时候,便是你给我致命一击之时,是么?”猎鹰看着手枪被我拔出,眼中终于露出惊慌神色,脸色一变,忍不住道:“你怎么知道?”
我继续道:“这很简单,现在你手脚不灵便,我有心防备的情况下想要击中我你没多大把握,特别是在看了我方才的惊人表现之后,我知道你是稳重的人,没把握的事你是不会做的,一般人碰上这种情况十有八九第一个念头都是先走了再说,所以你用那句话引诱我走,一边拖时间好把枪掏出来,只要我按你的话去做的话,当我们背对你走向门口之时,我空门大开,还要扶着一个晕迷的人,行动难免不便,那时正是你下手的最好时机。如果你动作够快的话,解决了我,在她一楞之时,再把她解决了也不是什么问题,是么?”说到这里,我指了指那个不认识的女孩。
那女孩也是脸上变色,这个世界的尔虞我诈,为了生存无所不用的手段是她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的。
我接着说:“剩下的一个昏迷的自然是对你构不成什么威胁了,计划很完美,可惜,你说的那句话出卖了你,你本不是那种会容易放弃的人,只要有一丝机会,你就不会放过,你这样的人身上必定会有枪的,加上我发现你右手撑在地上,既然你右手还能动,身上又有枪,这说明你还有机会置我于死地,又怎么会让我去报警?嘿嘿!本来受这么重的伤,再强撑起来对身体伤害是很大的,你是聪明人,不会做这种蠢事,不过你不得不做,因为你要掩饰你拿枪的动作,妙!真是妙!”
猎鹰听到这里,脸上终于血色全失,我完全说中了他心里所想,他长叹一声说:“想不到一个15,6岁的小男孩竟然就有这样的心机!”但他毕竟是凶悍之人,叹过后眼里再度恢复阴冷:“算你狠,小子!只要我进去后不死,出来定然叫你后悔!”
看他那锋利似刀的眼神,我一点都不怀疑他这句话的认真性。但我毫不在意,嘴角露出残酷的微笑,冷冷地说:“我相信你,只可惜——你已经没有这个机会了!”我迅速拿起地上的闪着寒光的匕首,从他喉咙处轻轻抹过,随即倒退几步,免得血溅到身上,猎鹰睁大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我:“你……”说了一个“你”字之后,后面的已经接不上来,喉咙里发出“嗬嗬”之声,手脚拼命挣扎着想爬起来。
远处那女孩看见我冰冷的笑容和残酷的手段,见鬼一般惊叫起来,随即用手掩上自己嘴巴。我对她的惊叫惘若未闻,冷眼看着地上这个垂死挣扎的身影,眼里没有一丝的怜悯,一字一句慢悠悠地说:“你可知道?当你拿起刀子刺向思思的那一刹那,我就知道:只要我有幸不死,你必定要是个死人!谁也阻拦不了!”猎鹰听到我冰冷不带一丝感情的话后浑身一震,所有挣扎动作一瞬间全停了下来,眼睛大睁,带着一丝不甘心,头一歪气绝身亡。他一生阴险毒辣,心机算尽,绝想不到最后会死在一个更冷酷无情,心机更深的人手上,而这人只不过是一个15,6岁的小男孩而已!
第三十二节荒野逃生
我看着眼前这具逐渐冰冷的尸体,心里没有一点因杀人而产生的后悔,同样的事要是再发生一次,我还是会毫不犹豫拿起匕首割破他喉咙。这种人罪大恶极,已经不知道毁掉了多少花季中的少女,带给她们和她们亲人永远的痛苦。而且,这种性格的人报复心极其强烈,即使他不说那句要报复的话,我还是要杀他的,我可以不怕,但我绝不能让思思和自己的亲人受到任何的伤害!
我走到刀疤脸面前,只见他平躺于地,胸前被我撞到的地方已经凹陷下去,心脏所在地方一动不动,已经死去,双眼大瞪,想是死前怎么都想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原本无缚鸡之力的少年一下子会拥有如此巨大的力量。地上是一条长长的血痕,和水泥灰混在一起,不再是鲜艳的红色,而是暗红凝固的块状体,这是我把他撞飞到空中时喷出来的血造成的。
眼看已无威胁,我走了回去,用匕首把思思和那女孩手上的绳子割开,再把思思嘴里的胶布撕下来,思思跌倒时头撞到地上,现在还没醒过来,她受的惊吓过重,昏迷中脸上还是一副惊恐的表情,这种事哪是这种才十多岁的娇弱小女孩所能承受得了的,我爱怜地抚摸着她脸颊,轻轻抓住她一只小手,思思像是感应到什么,脸上慢慢缓和下来。
突然一阵血腥味传来,我胃中一阵翻腾,忍不住走到一边呕吐起来,却是干呕,呕得眼泪都出来了,却什么都吐不出来。
自从我无情地杀了猎鹰之后,那少女见到我就有些害怕,我帮她割掉绳索以后她立刻避开我一段距离,一句话也不说。此时见我弯着腰不停呕吐,她胸膛激烈起伏,似是心中在激烈斗争一样,最后平静了下来,像是下定了决心,向我走了过来,走到我背后,用手轻轻在我背上拍着,关心地问:“你,你没事吧?”声音娇柔好听。
但我却毫不领情,一把推开她的手,冷冷道:“我没事,不用你管!”不知为什么,我现在对陌生人特别厌恶。
说完我转身向思思走过去,其实此时我身体中的体力已所剩无几,那以气柱形式发出的一击几乎带走了我身上所有力量,只不过我一直在硬撑着,谁也没有发现,现在呕吐过后,更是感觉体力不支,走着忽然脚下一软,身子也软软倒下,那少女发出“啊”的一声惊叫。我闷哼一声,硬是单手撑地再站起来,我知道如果要是躺下的话,我就再也不想起来了。
我摇摇晃晃的终于走到思思面前,弯腰下去把她背起来,只觉得背上一沉,平时身材苗条轻盈的思思,此刻却像大山一样沉重。我咬咬牙挺住,转头对那少女说:“走吧!”说完我一步一晃地向大门走去。
那少女醒悟过来,一看地上躺着的两具尸体,都是眼睛大张,死不瞑目,在灯光之下甚是诡异,打了个冷战,忙快步跟上我。
出到门口,那辆面包车就在旁边,而前面不远就是那条小路,这小路是绝路,通到这水泥厂便没了,我走到路上,放眼看去,眼力所及范围都是连一点零星的灯火都没有,看来附近果真是无人居住,四周漆黑的一片,只有天上一点冷幽幽的星光让我能模糊看见这地方的情形,这小路几乎全是泥土,只有一些地方有一小层薄薄的煤渣铺在上面,路两边尽是荒芜的荒野,有些草长得比人还高,风一吹之时哗啦哗啦的响,茂密处影影绰绰的似是人影在里面闪动一般,而根部不时传来一阵阵瑟瑟索索的响声,估计是蛇鼠或是其他昆虫等动物在里面穿过,这片被人舍弃的土地却是这些小东西的天堂。
那少女听到这种声音毛骨悚然,女人天生就害怕蛇鼠昆虫等小东西,却看到我弯腰钻进了这片草丛之中,在我后面急问道:“喂,我们干嘛有路不走呢?里面可能会有蛇的。”说到那个字心里一阵发毛。
我头也不回冷冷道:“你是笨蛋吗?刚才没听说会有人来接货吗?这里离市区有好几公里,我们现在这样走的话至少要两三个小时,他们说12点接货,又有谁知道那些人会不会早来,在路上随时都会碰上的,就算他们不怀疑我们是刚逃出来的,但他们本非善类,又是做这行的,在这条无人的路上见到我们几个,哼哼……”说到这里我不再说下去,不过意思已是再明显不过。
那少女被我骂得眼睛都红了,她身份娇贵,自出生以来全家人全宠着她,恨不得能把天上的星星摘下来给她;她爸的下属也全当她小公主一样,无论多任性都不敢逆了她意思;而她本身也是绝顶聪明之人,才艺双全,在学校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连校长和她说话都是和颜悦色的;再加上人长得美貌非凡,校里男生对她犹如众星拱月一般,哪曾被人如此狠骂过。今天无端被那两人捉来,已经受尽惊吓,以为逃生无望,甚至想轻生了的,谁知我突然出现,奇迹般把那两人打倒,让她一阵惊喜,却又被我杀人不眨眼的残酷无情样子吓得不轻,后来在我呕吐之时终于鼓起勇气接近我,好心安慰我却被我一把推开,还骂她多管闲事,现在只不过问一下我一件不明白的事而已,就立刻被我骂得狗血淋头,好像有什么深仇大恨一样。其实以她的聪明,平时也能想到这个道理,不过现在慌乱之下疏忽罢了。
她平时娇生惯养,从没有人像我对她这样凶过,再加上连续所受惊吓,终于忍不住委屈,眼泪在眼眶里滴溜溜转动,眼看随时就会滴落。我看在眼里心中不由一软,人家毕竟是个娇滴滴的少女,又受了这么多的苦,本应需要个人好好呵护,我不照顾她也就算了,实不应将怒气发到她头上,况且那两人之前不知道有没有对她……当下柔声问:“他们有没有欺,欺负过你?”话一出口就后悔了,万一有的话,这是她心里无法承受的痛,我却提起来岂非伤她的心。
那少女脸都羞红了,摇摇头轻声说:“没,没有。”闪亮的大眼睛中带着惊奇,似乎想不到我如此冷漠无情的人竟然还会关心她,冰冷的声音现在竟会这么温柔,在这一片孤寂黑暗的荒野之中,有个人关心就好像在她心里亮起一盏明灯一般,照得心头一片温暖。
我对她轻轻道:“我们走吧,蛇虽然让人害怕,但总要比那些穷凶恶极的人要好得多,况且,蛇其实是怕人的,它们听到人的脚步声之后,会自动避开的。”说完我转头向前走,那少女也不再说话,只是紧紧跟在我后面,我一直穿进草丛7米左右,然后转向顺着路的方向往前走,这些荒草也不知道已经长了多久了,长得比我们还要高,这样,我们从草丛的缝隙可以看到外面小路的情况,但外面那些接货的人即使经过也看不到我们,我们走路发出的沙沙的声音也不会有人听到,即使听到,多半也会是以为风吹草动所发。
一路上蛇倒是没见到,不过周围驱之不尽的蚊虫咬得身上到处发痒,还有手臂被荆棘划破不少口子,这也不算怎么样,问题是我身体里的体力已经差不多全部用完,我现在双脚几乎完全已经麻木了,只剩下机械式地往前走的动作,抱着思思的手也是酸得发软,要知道我在游乐场玩了整整一天,只是中午吃过饭,到现在还没进粒米,而且刚才厂房中那场恶斗早让我筋疲力尽,我现在的身体承受能力早已超出了极限,要不是我脑中还剩下一个强烈的信念:“我一定要把思思平安带回家!”的话,我早就倒下了,有时候,人的精神力真的是不可估量的!
途中那少女见我身体随时都会倒下的样子,出言说帮我背一下思思,我婉拒了,她一个柔弱少女哪能做这种活,况且我要把思思放下后,心头一松,等下就再无力气背她走了,不过看她如此体贴令我对她好感大增。而且一路上她只是默默跟在我身后,关于我为何会突然间拥有那么巨大的力量,识破猎鹰阴谋把手枪拿走后,他已毫无反抗之力,我为什么不报警处理,而是直接动手把他杀了,这已经可以归入防卫过当,属于犯法行为,我为什么要这样做?这些问题她绝口不提,看来她也是一个聪明的女人,聪明人都明白一个道理:有些事有时候不知道比知道更好。
那把小刀和手枪我自水泥厂出来后便一直带着,只是到途中有一条小河从我们旁边流过的时候,我一甩手扔了下去,我想在这种地方永远也不会有人能找到了,即使能找到,也已经生绣了,即使不生绣,指纹也被河水冲掉了,不会有人怀疑到我身上。
第三十三节带血之吻
不知道走了多久,前面荒草已经慢慢稀少,也没那么高了,我想应该也差不多到市区了,我一直在注意小路上的情况,突然前方车灯灯光出现,这路是死路,只到钢铁厂就没路可走了,这种时候从这里过去的车,十有八九应该就是猎鹰所说的接货人了,我一凛之下停下脚步,转过头去想警告一下那个少女。
她一直紧跟在我身后,也不知在想什么,心不在焉的却是没注意到外面路上的车灯灯光和响声,见我停下来,觉得很不解,张口便欲问,我心里大急,这里的野草已经不到我们头顶高了,我们站着之时已经遮掩不住我们的身影,女声又尖,在这静夜中必定是特别刺耳,要是被发现的话,后果不堪设想!我双手抱住思思,要放下再伸出手去捂住她嘴巴已然是来不及。情急之下,见她小嘴近在咫尺,干脆心一横,一口吻了过去,那少女被我吻住,再也发不出声,她先是一惊,继而脸上闪过怒色,牙齿重重一口咬在我嘴唇之上,我痛得闷哼一声,却是不敢出声,此时一辆面包车“呼”的一声从外面小路通过,带起一阵强风,把野草吹得哗哗作响,那少女这才清醒过来,知道我并非有意非礼她,松开牙齿,等那车远远过去,再听不到车声之后,我才敢松开嘴唇,那少女脸上一片绯红,也不知道是害羞还是惭愧,如蚊呐一样轻声说:“对不起,刚才我错怪你了,啊,你嘴唇流血了!”我们现在几乎是脸贴脸站在一起,所以她是看得一清二楚。
我也觉得嘴里有一股腥咸的血味,嘴唇还是剧痛不已,不过我毫不在意,沉声说:“没事!我们快点走吧,那些人发现异常的话,随时会回来的。”随即加快脚步,那少女呆了一下之后,快步跟上来。
再过不远,草只及膝盖高了,忽然前方出现了一丝灯光,这灯光如旧旱的甘露,让我精神一振,加快了脚步,那少女也是大喜过望。
我忽然想起一件事,转过头去对她说:“对了,有关今天晚上发生在我身上的所有事,你能不能不要对任何人说起?包括警察。你可以去报警,但是不要说到有我这样一个人,可以吗?”
其实我这样一个瘦弱的小男孩任谁也不会相信我能杀得了两个彪形大汉,即使她和警察说,警察也不会相信,不过我还是想听到她亲口答应我,无论怎么说,杀猎鹰之时都是属于防卫过当的行为,我的心里始终有一丝阴影,对法律我是潜意识里感到畏惧的。
那少女犹豫一下,点点头坚定地答应了,我如释重负,轻轻道:“谢谢!”她柔声说:“其实应该是我要感谢你才是,要是没有你,今天晚上我,我不知道会怎么样。”说到这脸上一抹红晕悄悄出现。
我点头说:“不用了,大家都是受害人,互相帮忙是应该的,走吧!”她点点头,快步跟在我后面。
到了有灯的地方,我一直不知道现在多晚了,现在有灯看了一下,竟然已经11点多,想不到自己竟然背着思思走了两个小时多。往前走近一点,我突然发现有点不对劲,我们家小区附近那一带只要有人的地方我都非常熟悉,但这里却是一个我觉得陌生的地方。转念一想,或许到废弃水泥厂有两条路也说不定,我一直都是在草丛中走,再加上天太黑,从中间岔开之时没发现也说不定,反正这里进去是市区是肯定的了,这地方我不认识,到市区中熟悉的地方认准路再回家也不晚。
心意一决之下只是一直往前走,灯越来越多,人也越来越多,最后到了大街之上,我专挑黑暗人少的地方走,因为我们三个身上衣裳凌乱,从草丛中经过有好些地方被刮破几个洞的,身上还沾有不少水泥灰,幸好我身上并无血迹,刀疤脸是被我撞飞之后那口血才吐出来的,而猎鹰被我割破喉咙之后我立刻便倒退到一边,所以身上衣服只是脏乱破一点而已,倒也没什么大的可疑之处,别人看到我背着思思也不甚在意,只以为是我妹妹,小女孩贪玩累了,说不定心里还夸我这个“哥哥”懂事,看我们三个只不过是15,6岁的普通少男少女,又有谁能想得到我们是杀了两个彪形大汉,穿越了几公里的荒野逃出来的。
忽然前面一辆警车响着警笛过来,我身边那女孩露出惊喜神情,一下跑出去拦住,车上走出一个三四十岁的中年人,她看到那人如见亲人一般高兴得喊起来:“孟叔叔!”
我在远处听到皱了皱眉,她怎么会认识一个警察?虽说她曾经答应过我不会将今晚之事说出去,但是我思索一下,终究还是不太放心,迈步隐没进黑暗之中。反正她现在已经安全,我也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那叫孟叔叔的看见女孩大喜过望:“晓晓啊,你到哪里去了?吓死你孟叔叔拉!你可知道你爸已经找了你一晚上了,急得团团转,几乎把所有的警车都派出来找你了,你不知道近来市内有人贩子出没吗?你还敢到处乱跑……”说到这忽然注意到她头发凌乱,衣裳脏破,白皙的手臂上还带着几道血痕,惊讶道:“咦,你这是……?”
这叫晓晓的女孩见到熟人,心一松之下,一晚上所受的惊吓委屈全涌了上来,眼圈都红了,带着哭腔说:“我就是遇上那些人拉,还有他们……”转过头到我方才所在方向,却尽是一些来来往往陌生面孔的人,哪里还有我和思思的身影。
那叫孟叔叔的中年人奇道:“还有谁?”晓晓犹豫一下,终是摇摇头说:“没,没什么。”忽然想起什么,急说:“对了,孟叔叔,他们今晚12点说要和别人进行交易的,是在市郊一个废弃水泥厂里面……”那孟叔叔听到这里恢复了警察严肃本色,拉过思思手说:“走,我们上车再说!”
晓晓被拉着往前走,头却转到后面看着方才我走前站立的地方,似乎我还站在那里一般,心底涌过难以言喻的复杂感觉:那真是个奇怪的男孩!几乎是矛盾的混合体,只不过15岁左右,要说他纯真,心机却深沉得像社会上打滚过几十年的老狐狸;看他那么瘦弱,身体里却蕴涵着那么强大的不知名的力量;他明知那猎鹰已无反抗能力却眼都不眨一下把他杀掉,说他冷酷无情他看到猎鹰刺向那女孩之时却那么激动,那凄厉的吼声简直另人心碎;好心安慰他时却不领情地把自己推开,问他一件不明白的事时凶得要命,说他粗鲁他有时候又那么细心,他轻轻抚摩那昏迷女孩的脸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那么温柔,连自己看在眼里都有点嫉妒;还有,还有那个意外的吻,自己误会了他,把他咬得嘴唇都出血了,他一定很痛,为什么他却一点都不生气?他明明已经没有多少力气,走路都摇摇晃晃,却背着那昏迷女孩不停地走了这么远的路;他长得一点都不帅,但是温柔地对自己说话的时候那对眼睛为什么却那么亮?让人看了觉得很害羞,却又忍不住想看上几眼。他怎么会问自己有没有被那些人欺负,怎么羞人的问题,难道他不知道不应该问一个女孩子的么?
忽然间她发现自己的脑子已经尽被我身影占据,一直到上了车,还是透过车窗盯着我站过的地方,竟是有些痴了。
此时我已经又走过了一条大街,随手招了一辆的士,我已经筋疲力尽了,而且那些接货的人说不定会从我们小区那条路开车出来,我不敢再冒这个险,那司机看到我衣服破烂,只是稍为有点奇怪,不过也不甚在意,他也想不出我这种小男孩能做出什么事来,还以为最多和别的同年龄男孩吵架后打了起来造成的,小男孩之间的这种打架也不算什么,而且有钱就是上帝,上帝的事他是管不着的,一直到我们家小区门口下车之后,他都不问一句,接了钱就走。
我用钥匙打开家门,家里一个人都没有,我想爸妈肯定非常焦急,见我这么晚还没回来出去找我了,或者是去报警。我摇摇晃晃走进自己房间,轻轻把背上的思思放到床上,思思脸上现在已经完全平静下来,只是像睡熟了那样。我露出一丝微笑,心里一松,身体里残留的力气像拔掉塞子的池水一样狂泄而出,眼前一黑,软软倒在床上,在我还有意识的最后一瞬间,我用身体里仅剩的最后一丝力气艰难地抓住思思小手,紧紧地抓住,我再也不能让她从我身边离开了……
第三十四章噩梦
做了许多噩梦,先是梦见思思被两个如虎似狼一样的人拖走,而我大声呼救,但却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接着梦见在一间破破烂烂的房子里面,思思泪流满面,满脸的惊恐,无助地看着我……最后出现一个人影,手里拿着一把匕首,猛地向思思刺下去,我想跑过去救她,脚下却像是生了根一样无论如何也动不了,我大喊一声“不要”醒过来,后背已被冷汗湿透,粘乎乎的一片。
睁开眼睛,眼前一片雪亮,刺眼的光让眼睛都有些痛,已经是日上中天了。想爬起来,却觉得浑身疼痛难耐,酥软无力,忽然想起昨天晚上发生的事,那简直就像一场梦一般。但我知道这绝对不是梦,我清清楚楚地记得猎鹰拿匕首刺向思思那惊险的瞬间,还有猎鹰死前那不甘心,难以置信的眼神。还有手上被荆棘划出来的血痕,身上破烂肮脏的衣服,被那个少女咬破,还在隐隐作痛的嘴唇都时刻在告诉我昨天发生的是千真万确的事。不过手上的伤现在已经被一片一片的药水胶布贴上了,不知道是谁给我贴的。
我忽然想起思思,心里一惊,她到哪里去了?经过昨天晚上的事,我实是有些杯弓蛇影了。
我挣扎着起来,手脚却像不受控制一样,“啪”的一声结结实实摔到地上,骨头都快摔断了,痛得闷哼出声。
哼哼啧啧地爬起来,忽然看到旁边书桌上有一张字条,拿起一张一看,上面写着:“小逐,昨天晚上去哪里了?把我和你爸给吓死了,我和你爸出去找了你一晚上都找不到,后来去报警了,回来却看见你和思思躺在床上,你衣服都破破烂烂的,手上还有好多的伤痕,妈给你包扎好了。幸好你和思思都没什么大碍,你只是脱力晕了过去,手上的也都是些皮外伤。爸妈知道你没什么事就放心了,到早上你们还没醒过来,爸妈去上班去了,你们发生了什么事等回来再和我们说。对了,外面已经煮好早餐了,我煮了不少,你们还没吃晚饭吧?什么时候醒过来自己去热了吃。”最后署名是:妈。
我外公是个老中医,妈也从他那学了不少东西,把个脉诊断这些东西还是会的。
忽然肚子“咕噜”一声响,我顿时觉得饥饿难耐,自己已经一天一夜没吃过东西了。我浑身酸痛,扶着墙壁走了出去,到厨房门口听见里面有声响,进去一看,原来是思思,正在那热着菜。
思思看见我,惊喜地说:“逐哥哥,你醒拉。”说完扑到我怀里,我现在浑身酸痛,被她轻轻的一撞都像散架了一般,却又不能闪开,否则她便要撞到墙上,只能在心里暗暗叫苦。不过看她依然天真活泼,并没有因为昨天晚上发生的事而改变了什么,我还是颇为欣慰的。
思思从我怀里仰起头来说:“逐哥哥,是你背我回来的吗?是你救了我?”
我想了一下,还是决定不要告诉她为好,那两个人的尸体迟早会被人发现,报纸迟早会登上去的,那个女孩竟然认识警察,说不定她昨晚已报警,那么近来经常在市内作案的两个人贩子死在市郊一个废弃钢铁厂的事不久便会传得全市皆知,我如果说是我把思思救回来的话那她肯定知道是我杀的那两个人,因为当时已无他人了。
对于杀了那种万恶之人,我虽然毫不后悔,但心底多多少少还是留下了阴影,我不想在思思心底也留下这种阴影。
于是我信口开河,随便编造个故事,捏造一个英雄从天而降,一拳把那个刀疤脸打得满地找牙,再一脚把猎鹰踢得横飞几米,倒在地上出气多入气少,估计是活不成了,最后我就带她回来了。
思思双眼朦胧,眼波流动,竟是有些崇慕的样子。我看在眼里有点吃味,妈的,好好的英雄不能当,拿石头砸自己的脚,自己吃另一个自己的醋,这是哪门子的道理。
当下颇为遗憾地诋毁那位“英雄”说:“只是那人长得实在不怎么样,秃头,小眼睛,塌鼻子,招风耳,脸上尽是麻子,嘴巴张开犹如盆子一般大,牙齿发黄,还带点口臭。”把脑子里所有描述丑陋的形容词都搬出来了,恨不得直接说他根本不是人。
听得思思眉头一皱,但我却还是高兴不起来,自己虽然长的不算英俊潇洒,不过比起所描述的狗都不理的样子还是不知道要好上多少倍,刚才是拿石头去砸自己脚,现在是用自己的脚去踢石头,痛的都是自己。
思思忽然嘻嘻笑着说:“逐哥哥,你别骗我拉,我知道那里是什么地方,满地的水泥灰,我听我妈说过的,那里是个废弃水泥厂,附近没人住又没有车的经过的,晚上又哪会有人去那,我妈还叫我千万不能跑去那边玩,我知道是你救了我的,是不是?”看来我们小区的大人都警告过自己孩子不要去那的,我还就我知道而已。
思思忽然满脸柔情,看得我心里一惊,她眼睛里流露出一种异样的神采继续说:“逐哥哥,你知道吗?从小到大我就很佩服很仰慕你,在我眼里,你那么聪明能干,什么事都难不倒你,那天晚上也一样,我就知道,你不会让我被人欺负的!而且,我昏迷的时候,朦胧中我只觉得我在一个温暖的背上,那种感觉好熟悉,好安全,让我心一下放松安宁下来。逐哥哥,你忘记了吗?小时候你带我去玩,玩得累了睡着的时候总是你背我回来的,就是那种感觉。虽然那时候你身体不好,但是每次你总是一声不吭,咬牙一直把我背到家中,那种感觉我永远不会忘记的!”
接着轻轻抚摩我贴满了药水胶布的手,心疼地说:“你看你的手全都伤了,还说不是。”
我原以为思思心似一张白纸一样单纯,我可以轻易瞒过她,现在才发现,思思其实是很聪明的一个女孩,而我一直当她是我小妹妹,所以从来不曾觉察,以为随便编个谎话就能瞒天过海,原来我才是真正是傻子。
我默然半晌之后,突然问她:“思思,如果逐哥哥杀了人,你以后会不会讨厌逐哥哥?”
思思听了这话已经明白了,柔声安慰我说:“逐哥哥,你是说那两个人吗?那种人死多少次都不足惜!况且你也是逼不得已的。”
她忽然咬了咬牙,像下定决心一样突然说:“逐哥哥,即使你杀的是不应该杀的人,我还是永远站在你这边,因为你是我逐哥哥,只有你对我最好!”
我听了一惊,看来思思对我已不是一般的喜欢了,已经涉及到“爱”之上了,否则的话也说不出这种话来,这分明已是情妹妹对自己最喜欢的人才能说得出的。
我现在心里很是矛盾,听了这话之后我不由也有些高兴,经过昨天晚上之事,我发现自己对思思也不仅仅是大哥哥对小妹妹的那么简单的感情,不过现在她才初二,过早涉及感情方面的事对她身心都不好,于是我岔开话题,捂着肚子说:“哎哟,饿死我了,思思,可以吃饭了没有?”
思思这才记起自己还在热着菜,“啊”的一声离开我怀抱,毕竟还是小女孩,那种爱的感觉来得快,去得也快,一下便恢复了天真活泼的模样,我想她对我的爱应该是在朦胧的阶段,只是因为刚刚经历昨晚那种事之后才变得特别明显外露。
我现在确是饿得头昏眼花,不耐烦对思思说:“好思思,还热什么菜呢?我都饿得站都站不稳了,这饭反正就是熟的,别说是熟饭,现在就是生大米我也能吃得下的!”
思思娇嗔道:“你就是一点都不注意,你现在一天没吃东西了,又伤成这样,抵抗力很差的,吃冷饭说不定会得病,等一下嘛,就好了。”
我只好继续使用燃烧自己脂肪进行无氧呼吸所得能量支撑,心痛不已,好不容易张可说我开始长出一些肉来,身材匀称一点,现在看来是又要恢复原状了。
第三十五节难以抗拒的诱惑
过了一会,思思把饭菜热好端上来,给我盛上一碗,然后自己也盛上一碗,坐在我旁边,我忽然发现一件事,思思身上已经不脏不乱了,头发还有一点湿,应该是刚醒来时洗过澡,上身穿的是我的一件T恤,我身材和她基本差不多,她穿起来倒也合身,只是她上身除了上衣之外里面便是真空,坐下来时胸部挺起来,胸前两个葡萄一样的小点一下便若隐若现地突了出来。
我看得口干舌燥,忙转过头去,冷静!一定要冷静!心里暗骂自己:许逐啊,人家是饱暖思淫欲,你就算要思也要等吃饱喝足再说吧。哎哟,吃饱喝足后也不行!我在想什么呢我?
思思早已注意到,却是没有生气,只是白了我一眼,腻声道:“色鬼!”看上去倒像是情人间在打情骂俏一般,我更是心摇神荡,想不到思思竟也有这么妩媚的时候,只觉心中防线在一点一点崩溃,忙向良心飞马救急:“良心将军,理智副将形势危急,随时都会失守,请速速派兵增援!”
强行压下心头躁动后,心总算慢慢平静下来,看来对思思的魅力我要重新估计了。
不过一想到洗澡,我顿时觉得浑身不舒服,被冷汗湿透的衣服,还有那些水泥灰,粘在一起实在受不了,但是现在我饿得发昏,手脚发软,心里发慌,别说洗澡,我看脱衣服的力气都未必有,万一有脱衣服,洗澡的力气,而刚好没穿衣服的力气那更是糟,难道叫思思过来帮我穿不成?虽然我想她并不会介意。
我拿起饭碗狼吞虎咽,这下比起张可都有过之而无不及了,他吃饭叫“塞”,而我已经升级到“灌”的地步,几乎是进口后立刻进食道,省去了咀嚼的步骤,牙齿这时纯粹只剩下装饰的功能。
思思没我那么狼狈,她只是一小口一小口地吃,细咀慢嚼,女孩子吃饭总是比较文雅。
一连吃了6碗饭后,我才觉得力气慢慢恢复过来,再吃得两碗,觉得差不多了,我把碗一放,对思思说:“我先去洗澡了,身上难受得要命。”思思此时还没吃完一碗,闻言点点头。
我拿了套衣服走进洗澡间,刚推开门就看见思思的衣服静静挂在墙壁上,就连内衣和裤衩都没收好,看得我脸一红,忙把冷水开好来。
昨天一天没洗澡,又在草丛里穿走了两个多小时,现在身上都有点发痒了,我在身上猛搓,一直搓到全身通红,眼看再搓下去外皮便要不保才停下来,感觉舒服了好多。美中不足的是手臂贴上药水胶布的伤口不能冲洗,否则可能会发炎。
冷水从头上直直冲下,沿着眉毛,鼻子,耳朵,脖子慢慢流下来,带走身体里的热量,头脑慢慢开始清晰起来。早上苏醒过来,肚子饿只想着要吃东西,昨天晚上自己身上奇怪的事压根没想,现在才想起,这事实在是匪夷所思。
我看着镜子里面的脸,那是一张温和的脸,眼睛里带着笑意,似笑非笑的样子,自己看上去都觉得很舒服。昨晚晚上那个人真的是我吗?自猎鹰挥刀向思思刺过去之时,我以为救思思无望之后,我知道自己变得冷酷无情,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杀了猎鹰!我一定要杀了他!”
无可否认,当时我的大脑是转得前所未有的快,反应也是前所未有的敏捷,冷静狡诈得能跟猎鹰这种老江湖斗心计。
最后我的目的达到了,但随之而来的还有负面情绪,之后我仍然被那股杀戮和破坏的念头影响着,甚至对那个少女也是冷冷的,平时我绝不会无缘无故对一个人如此无礼,特别是对女人,而且她还只是一个少女,何况她还是一个受害的可怜少女。幸好后来我看到那少女将要流泪的时候心一软,那股可怕的念头才慢慢平息下来,不然的话,我不知道那会不会对我以后的性格造成巨大影响。
还有为什么自己突然间会拥有那么强大的力量?一肘子就把那个刀疤脸打得胸骨碎裂而死,我看一下自己身体,虽然比起以前来的确是结实了点,不过离强壮的标准还差得远,即使是再强壮,要一肘子就把刀疤脸那种可以去参加健美比赛的男人送上西天还是不太可能。
还有,食指发出的无形气柱是怎么回事?那好像已经超出了科学所能解释的范围了。
我举起右手食指,仔细端详半天,发现并无什么异常之处,还是那根手指。和左手食指比了一下,差不多,没长了也没短了,没粗了也没细了,连肤色还是一样,不知怎么竟然能射出像气柱一样的东西来,力量还不轻,一下就让猎鹰吐血倒地,而且爬都爬不起来。不过那东西好像所需要的力量极大,发出后只觉得身体里的力气像是全被抽出来了那样。
我想了一下,集中精神试着幻想右手食指发热,变成一支枪,但食指毫无反应,多试几次,均是以失败告终,最后放弃不再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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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西方神话传说,上帝刚造人时候,人类是近乎完美的生物,拥有超凡的智慧和强壮的身体,甚至还有些拥有特殊的能力。但很快上帝发现,由于人类拥有超凡的智慧和强大的力量,他们的发展异常迅猛,而且人类骨子里埋藏着争强好斗的天性,当他们发展到足够强大之后,破坏力是非常惊人的。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人类就会毁灭这世界上其他的物种,然后,人类内部的斗争将会让他们自己在世界上彻底消失。
于是上帝封锁了人类脑子里绝大部分的脑域,包括掌管身体素质和特殊能力的部分,只剩下一小部分可以使用,这样人类才能缓慢地生存发展下去,不至于过早灭亡。而被封锁的那部分脑域被称为“上帝禁区”,意思是上帝亲自禁止的区域。
当然这只是传说,实际知道是否没人如此。其实人的大脑和身体的确是非常奇妙神秘的,只是其中许多奥秘仍然没有发掘出来。有些高僧据说能预料到自己的死期,临死前把重要的事情交托给弟子之后然后坐化。
曾发生过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有个老婆婆,她最疼爱的孙儿上火车之前,她数着念珠之时忽然感到一阵心惊肉跳,最后她硬是打电话叫她孙子不要上那趟车,结果该列车行驶中脱离轨道发生意外,他儿子原本所在车厢内的人全部被压成肉泥。
民革之时,还有一个在外地工作的孝子,一天晚上他睡觉之时,突然见老父满脸苍白地出现在梦中,说好想见他一面,第二天他醒来后似乎觉得有什么东西不妙,当即请假回家,结果发现他父亲刚好在他睡梦的那晚已经死去了。当时还没电话,家人亲戚还没来得及通知他,见他正巧这时赶了回来,都觉得非常奇怪。
这是人大脑预感的能力,但这是怎么发生的,没人知道,还有些人拥有看透东西的特异功能,还有些人会气功等等,这些都是不可思议之事。说不定这就是被称为“上帝禁区”的力量被意外触动的结果。
人类不断地研究各种威力强大的辅助工具和武器,这些方面都取得了飞速的进步,但却忘了人体才是根本,其他所有外在的工具都是为之服务的。也许有一天,人类会开始重视自己身体和大脑的研究,那将是人类发展史上的一个巨大进步。
我身上发生的事其实也是人体奥妙的一部分,一般来说人身上本有两条循环通道,一是食物从口中进入肚子,有用物质被吸收,没用的通过排泄系统排到外界,而另一条是气体从鼻子进入呼吸道,氧气经利用后转化成二氧化碳,最后再从呼吸道出来,也有一少部分通过排泄系统出来的,当然,大家都知道那叫什么了。
其实人身上本还另外一条通道,那就是经脉,不过通常各经脉之间是封闭的,互不相通,也不能通到体外,和外界进行循环交换。但如果在特殊情况下,人体某些经脉被打通,一两条经脉还不行,需要有多条构成一个循环的通道,这时就会发生不可思议的事,让人拥有特别的能力。
打通的经脉不同,拥有的能力也不同。经脉可以说是人体能量以气体流动形式进行循环的通道,能储存能量的大小视经脉的宽窄和韧性而定,经脉宽的人能储存的能量较多,而韧性好的人能把能量压缩得更精纯,反之较弱较杂。如果掌握方法的话,经脉大小和韧性都是可以修炼的,但世上还没几个懂得任何修炼的人。
第三十六节无名英雄
不过修炼经脉是极其危险的,如果一不小心纳入的能量过多,超出了经脉宽度和韧性所能承受的范围,那就会造成:经脉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轻的血管爆裂内出血,严重的能量压迫血液,让血液加速循环,如果压力够大的话,甚至会从七窍流出,或者是干脆直冲脑门,当即暴毙,还有的情况是血液倒流瘁死。所以经脉这东西不是吃饭吃太饱拿来随便玩玩消遣的东西,一个不小心,小命分分钟冻过水。
而我身上被打通的经脉是从丹田到右手肩膀,在这分成两路,一路是从另一个方向回到丹田,循环不断,而另一路是经过手臂,手掌,然后能量从食指流出,只能发不能收。
我这条循环经脉是那次车祸之后打通的,那时候我已是濒临死亡,那时候我集中全部的精神力让精神重新和身体融合,而桥梁就是右手食指,这是用得最多又是几乎最小所需力量最少的身体部位。最后我成功了,那强大的精神力激活了我一部分脑细胞,还连带着最大限度地激活了食指,手臂,一直到丹田的几条经脉间的细胞,势如破竹一般把这些经脉打通,构成一条能量通道。
循环的经脉通道是用来修炼能量所用的,而单向的通道是用来将能量发出所用。我右手食指的经脉很小,能量发出之时的压力非常大,因此射出时就造成像子弹一样的效果。通常情况下能量是在循环通道内流动的,要改变能量的方向需要很强大的精神力,本来我的精神力还没强大到可以驾御它,但是那天晚上我的精神高度集中,那时候我幻想着手上有一把枪,这时能量便不由自主地按照我的意愿去运行,结果脱离了运行轨道,发出体外。
如果修炼到一定程度,发出的力量大小是可以控制的,但我能发出已是瞎猫碰上死老鼠了,更别说如何去控制。结果一下把身体里面的力量几乎全部发出来了,发出后才会有体力不支的感觉。
我穿好衣服走到外面,思思把碗碟全洗好了,见到我皱着可爱的小眉头说:“逐哥哥,怎么洗了那么久呢?我还以为你又晕在里面了。急得我都快冲进去了。”说完觉得这话有些不妥,脸上红了,思思再天真单纯和我即使再不避嫌毕竟还是个女孩子来的,说出这话来也有些害羞。
我笑笑说:“昨天晚上我可是没洗澡啊,一身的臭汗,再加上你……”说完眼睛骨碌碌地在她身上上下左右打量,原意是想开玩笑说她也不轻,我背她回来费了不少力气。却忘了思思衣服里面是真空的,一看之下再看到两颗葡萄就在面前眼底,而且这次是正面看,更是明显,像有魔力一般把我眼光紧紧吸引过去,定在那里再也移不开,气血上涌,身体一阵发热,刚洗完澡的身上又开始冒汗。
我不知道自己近来怎么总是控制不住自己心里的欲念,以前我很少会有这种冲动的,比起整天敲木鱼的和尚还要强上几分。和尚其实还是有欲望的,所以要通过不停地敲木鱼和念经发泄。
思思看见我那色迷迷的目光,咬着下唇轻轻说:“讨厌!逐哥哥你也不是好人!”不过却没有转过身或是用手遮掩起来,也没有叫我不看的意思,反是把胸部挺得更高,我已经额头见汗,眼看自己便要万劫不复,心中高呼:“神啊!救救我吧!”
下午思思回去了,走之前说7点来找我一起去学校。我叫她不要把真相告诉我爸妈,只说我们也是被人救了的就好了。
下午5点半左右爸妈下班回来了,看到我没事也放心下来,问我昨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只说和思思在小路工厂那碰上了人贩子,被他们抓了去,我被他们一棍子打晕过去,期间一直昏迷不醒,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也不知道,后来醒过来发现自己在一辆车上,车上有个蒙面人,叫我们下车,思思还在昏迷之中,然后我便背思思回来了。我因在游乐场玩了一天,再加上身体弱,又受了些惊吓,把思思背回来就脱力晕倒在床,不省人事了。
爸妈倒没怀疑,只是我说的时候把他们吓得心惊胆战的,连连告诫我以后去哪里一定要赶在天黑前回来。我自是满口答应,我也不能让这种事再次发生,因此事我差点就失去思思,若真那样的话,那会是我心里永远的痛。
后来爸妈去撤销报案了,却也没说我是被人贩子抓了去,只是说我贪玩回来得晚了。我回来了就好,他们都是老实人,不想因此事惹上太多的麻烦,如果说我也是受害者之一的话,那么我会被警察局叫去协助调查的。
今天已是星期天,晚上回到学校,教室里不知怎么很热闹,三五个人堆在一起议论纷纷。我一到座位就被张可拉着,他满脸的兴奋之色说:“喂,许逐,我们市前段时间发生的人口失踪事件,昨天晚上已经水落石出了,你听说了没有?”那些失踪的人正是上初中年龄的女孩,学校自是不会连说都不跟我们说一下。
这事我看也没人知道得比我还早了,不过我佯装不知说:“没有,我很少看报纸的。”
“他们是在市郊一个废弃水泥厂被发现的,”张可压低声音神神秘秘道:“有一件事你肯定想不到,作案的人有两个,警察找到他们之时,他们已经死掉了,经检验一个胸骨碎裂,刺到肺中,呼吸困难而死,另一个背上好像也受了严重的伤,不过致命的却是喉咙被割破,无法呼吸身亡。”
我瞪大双眼惊奇万分的说:“什么?竟有此事。”脸上表情之逼真,口中语气之惊讶,连我自己都差点相信自己的确对这事是一无所知,那两人不是我干掉的那样。我对自己的表演艺术是越来越佩服了,心里暗叹:许逐啊许逐,你他妈的可以去竞逐奥斯卡最佳男主角拉!
张可一点看不出来,看到我在他意料中的惊讶样子,很是得意:“听说他们是被一个蒙面大汉干掉的,亲眼目睹的是一个受害女孩。”
听到这我已经有些明白了,那两个人自然不会是因为老天开眼,无缘无故让他们死掉,所以那女孩只好编个故事出来,和我骗思思时一样。
张可接下来说了一句让我差点喷饭的话:“据目击女孩说那人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
干掉刀疤脸和猎鹰的人是我,如是以我为本体描述的话,那女孩也太夸张了点,八尺?在我脚下面再长上一条腿那也差不多了,腰围嘛,甚至有许多女孩子都羡慕我的腰围的,有多小可想而知。
张可还有下文:“他威武不凡,貌若雄狮,眼似铜铃……”
无论从什么角度看,我都属于那种俊秀型的男孩,和威武这词是风马牛不相及,貌若雄师?要真长得那样吴丽丽以前也不敢欺我了,眼似铜铃?我看自己眼睛再怎么睁也就比一颗花生大不了多少,那女孩真够厉害的,我骗思思的时候只是信口开河,人家是信口就开片海出来了,一山还有一山高,一海要比一海深。看来这世界的确卧虎藏龙,能人无所不有。
张可接着说:“他拳头海碗般大,没人知道他是从什么时候,从哪里来的,当时就像是从天而降,一拳把其中一个打得满地找牙,再一脚把另一个踢得横飞几米……”
我顺口接下去说:“倒在地上出气多入气少,估计是活不成了,是吗?”
张可吃惊地看着我说:“你怎么知道?”
我笑着说:“后面的只怕是你小子添油加醋补充上去的吧?”这小子和我不愧是兄弟,就连吹牛大家说的都几乎是一模一样。
张可尴尬点点头说:“还是你了解我,那个人这么厉害,又做好事不留名,这是何等的英雄,我忍不住就想到他当时的雄姿了,报纸上却只说把那两个人干掉,像太监一样下面没了。现在的人看到这种事都是无动于衷,怕惹上麻烦,难得还有这种见义勇为的人。这种英雄事迹实在应该大大表扬的,报纸对这事草草了事,却猛的拍那个警察局长马匹,说在他的英明决策之下,终于破了这起让市内人人惊慌的失踪案,保证了市民的人身安全。哼哼,屁话,事发当时,他在哪里?要不是那个英雄把那女孩救出来,现在她早不知道被卖哪去了!”
张可越说越是激动,猛地为那位“无名英雄”抱不平,说到报纸和警察局长时咬牙切齿,满脸的不屑,说到那“英雄”之时,眼中闪亮,仰慕不已,口中敬佩赞赏之话不绝于耳。他最喜欢小说中古时那啸傲江湖,锄强扶弱,替天行道的大侠,上次去吃饭喝酒时他拼命喝了一杯就是为了模仿那种人。
张可叹了口气道:“如果谁认识他,我愿意不惜任何代价也要结交上!”
我听了心里暗说:“这也不是什么难事,他就在你身边,也不用什么代价,帮我洗一个月衣服就好了。”不过嘴上自然不会说出来。
第三十七节中考的残酷
张可忽然看见我手上的胶布,吃了一惊说:“哎哟,许逐,怎么搞的?怎么伤成这样?又被车撞到了?”他满脑都是那位英雄,自我进教室,便一直向我倾诉对其滔滔江水般连绵不绝的景仰之情,哪会注意到其他的事,我想便是自己不穿衣服走进教室,当时他也未必会发觉。
我笑骂道:“去你的!大吉利市,不小心摔到的,没事。”
张可心不在焉地哦了一声,继续想象当晚那英雄大展拳脚,虎口救美的光辉形象,我也懒得理他。
晚自习第二节下课,我和张可照常到教室外放松一下,吴丽丽也照常过来找张雯,她好像已经养成一个习惯了,就是这时候她都会过来找张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和张可也在,比较热闹。
还是照常我去叫张雯出来,我已经成了她的专门传信人,班里人也见惯不怪了,倒也没谁说什么的,因为张可和吴丽丽都是体育生,有他们两个在避免了不少闲言碎语。
吴丽丽一发话也是直接说到那件失踪案被破之事,我想知道她对这件事的态度,我小心翼翼说:“那个人杀了人的啊,难道你不怕他吗?”
吴丽丽用手指指着我鼻子大骂道:“有什么好怕的,人家是为民除害,那两个人是丧尽天良了的,也不知害了多少未成年少女。许逐,你别以为人人都像你这样,胆小怕事,缩头乌龟一个!”
就连张雯都赞同她:“丽丽说的对,现在法律还是存在一些漏洞的,有不少人都钻了法律的空子,如果他们因此没被判死刑,出来后还会有更多的少女受害的。”
我被她们骂得脸一阵红一阵青,真够倒霉的,英雄是我,乌龟还是我。不过心里还是轻松了下来,至少我杀了那两人的事并没惹起别人反感,反而是大快人心的,以后即使有人知道了是我做的,还故意杀了猎鹰,我也没什么好担心的了。纸能包住火最好,就算纸包不住火,现在也不打紧了,因为大多人并不认为这是件坏事。
这周结束之后,我应约请张可吴丽丽他们吃了一顿,我考了第二名这事一直没对思思说,吃饭时她才知道,不免大惊小怪一番,看我时目光里的景仰又加深不少。
只是这顿饭搞得我钱包大出血,幸好考得不错,叫家里人多给了点钱,否则把生活费一下用得七七八八的话,我势必要瓜分一点张可的,把他拖下来和我有难同当,同甘共苦,不过他家里那么有钱,手头想必宽裕,到时候反把我拖上去有福共享,吃香喝辣也说不定。
不久之后人口失踪案被完全破获,根据那天晚上那女孩提供的线索,警局顺藤摸瓜,最后连幕后的买家最后也被查了出来,有不少居然是社会上有头有脸有钱有势的人物,平时一副道貌岸然,善人君子的模样,背地里却是做这种见不得光,让人齿冷勾当的人,让人感叹不已,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
任何事都逃不出时间的消磨,随着时间流逝,这件曾引起翰然大波的事也渐渐淡出人们脑中,人们总是甘于平静的生活,这件事犹如海上忽然刮过的一阵狂澜,狂澜过后的大海依然风平浪静,人们该上班的还是上班,该享受的还是享受,天空不会因此永远黑暗,生活也不会因此变得混乱,地球更不会因此停止转动。
我们也慢慢投入紧张的学习生活之中,中考日益接近,班里各式各样的模拟题满天飞,每个人都在通过各种渠道无时无刻关注着中考的最新动态。
初三学生家中已是全民皆兵,人人出动,为自己小皇帝提供最大的支持。爷爷奶奶这些老油条纷纷出谋献策,爸妈整天把一堆堆的营养品,补脑药品往学校送,甚至是三姑六姨也不时找来几本不知道从哪里弄过来的资料书和复习题。
中考毕竟不是平时小打小闹的测试可比的,这是关系到毕生前途的大事,考的高中越好,离大学也就越近,市内最流行的一句话就是:“考上冰际高中,半只脚就跨进了大学的门槛。”
除了少数家里经济不好,想趁早结束学业考中专的同学之外,几乎每个人都以冰际高中为自己的最大奋斗目标,就连晚上睡觉甚至都会梦到戴着冰际高中的校徽,站在冰际高中校门口嘿嘿笑,天空是那么的蓝,生活是那么的美好,然后早上醒过来却发现自己仍然是躺在昏暗狭小的14中宿舍之内,未知的前程像阴霾一样笼罩在心头,现实比梦更像一个梦,可惜只是噩梦。一边埋怨梦醒得太快的同时,一边匆匆地换上丢在身边的外衣外裤,继续投入新一天的又一轮苦战之中。
虽然冰际高中几乎是每个人心中的梦,但这毕竟只是梦,不是现实,梦想未必是能成真的,而且就我们14中这种再普通不过的初中来说,最终梦想破碎的还是多数,往届能考上的幸运儿都是班上那些尖子中的尖子,精英中的精英,一班也就那么三四个人而已,这是非常残酷的事实。
我已经被公认为这类幸运儿之中的一个了,期中考试后的有些科目的几次小测验,我成绩也是高居班上第一第二,基本和张雯不分上下,证明我的确是有实力,期中考试并非偶然。各科老师也把我当成重点培养对象,我和张雯是班上最有可能考上冰际高中的两个人,我和她手上的资料也总要比别人多出不少。张可其实是另一个,不过他是练体育的,这些资料对他没什么用。
英语老师更是以我为傲,她为人其实颇为严厉,班上同学都对她有些敬畏,但在我面前她脸上的笑容却是慈祥得像家里的观音像一般,晚自习几乎每晚都要亲自到教室我座位上来问一下我是否有什么问题,每天塞我几份她亲手到外面掏钱买的资料还不够,还叫我到她家里去挑,她家里的有关英语的资料是任我拿,拿得越多越她越高兴,后来我发现自己已经不需要那么多资料了,只拿了两本,却发现她似乎不太高兴,脸上有点沉了下来,无奈之下只好再拿了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英语考试每次都是我第一,而且几乎每次都是满分,甚至其他班的英语老师都开始关照我,我英语成绩的出类拔萃已经跨越了班级荣誉的局限,上升到学校荣誉之中,因为我有足够的实力去竞逐中考英语第一名,如果真的实现,那会让我们学校特别是英语科大大露脸一把,因此其他班英语老师原本秘不外宣的资料练习也猛的往我手中塞,以致我的英语资料比其他几门加起来还要多。
还有两个月不到之时,学校已经开始有不少人开夜车了,每天晚上三更半夜有人起来,或是初三教室半夜3点还亮着灯,已经没人觉得奇怪。前几届曾有几个成绩不是特别拔尖的学长就是这样拼命开夜车,最后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考上冰际高中的,由于曾有成功先例,学校对这种不正常的作息制度也是睁只眼闭只眼,由得我们自己闹,不予任何干涉。
但这方法其实并不科学,有些练歪门邪道武功的味道,要么能促成从而功力大进,也有可能走火入魔的,这有如一把双刃剑,能保护自己的同时,也有可能刺伤自己,有些同学的确是能通过这种方法成绩突飞猛进的,但只是极少数,而且身体都要非常的好,才能承受得住,更多的还是因方法不当学习不进反退的。
不过若是不用点非常手段,我们学校那些普通的或是成绩一般好的人要考上冰际高中的是寥寥无几,唯一的办法也只有这个了,背水一战,不成功便成仁。
在我们这种普通初中,中考实是非常残酷,压力之大,简直不是我们这些刚发育,身体思想都还稚嫩脆弱的少年所能承受的,许多人性格扭曲改变就是因为中考前的那段日子。如果我不是那次意外,我也是这些可怜的人之中的一员了,我庆幸自己的幸运,同情别人的痛苦,不过我也爱莫能及,唯一能做的就是他们问我问题的时候尽我所能地给他们解说清楚。
我依旧是以期考前的节奏不紧不慢地复习,语文现在是我的弱项,我花了不少时间看了不少文学名著,精美作文,还有几部文言小说,但这东西是要从小积累的,短短时间内还是难以质变,我现在还是感觉自己的文学修养不到家。中考之时,这或许会成为拖后腿的一科,上次我语文考得还不错只是因为考试时候突然来了灵感,但灵感这东西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天知道在中考之时它会不会出现。不过即使语文发挥再不好,凭其他各科,我还是有信心拿到冰际高中的录取通知书。
张可也是不慌不忙,他们这些体育生是庆幸的,对文化分的要求比小学都高不了多少,中考的淫威也无法威胁到他们。张雯和我是另外两个,我们对自己都是信心十足的人,学习越来越紧,班上每个人都把一小时掰成60分,再把60分掰成60秒一点一滴来用之时,我们几个是异类,每天都不慌不忙,晚自习第二节下课基本都要到走廊上聊一下天,还有一个就是7班的吴丽丽。但我们也是最有可能升上冰际高中的几个人。
最后一个月,黑板上已经写上了中考时间倒计时,30,29,28,27……
我在数着每天都在不断减少的时间的同时,也在数着周围渐渐增多的黑眼圈,1,2,3,4……
到离中考还剩下10天的时候,我发现班上有超过半数的人已经成了国宝大熊猫……
第三十八章爸妈的叮嘱
最后还剩十天的时候,学校已经完全停课,剩下的时间全由学生自由掌握,怎么分配,那是我们自己的事了,校门大开,只要有本校校章便可自由出入,要出去玩都可以,不过这个时候就是再懒再无聊的人不会蠢得将如此宝贵的时间用在玩之上。
除了偶尔回家吃一顿饭之外,一般人平时都会留在学校中,学校的学习氛围毕竟是最好的,在家中太过安逸的生活不免会麻痹自己,就是再心疼最宝贝自己孩子,将他们当星星当月亮一样疼着的家长都狠下心来要自己儿女留在学校,学校虽然压力大了点,但压力也产生动力,看着身边每个人都在争分夺秒地看书,想松懈下来那根本不可能。
我也只回过两次家,吃上两餐好点的,现在这非常时期,在学校就算坐着什么都不做,但那无形的压力还是要消耗不少体力的,不过我发现自己身体的确是好了不知多少,这样的压力我已经完全承受得住,我现在胸有成竹,脑中异常清晰,这段时间我做了些什么,复习的效果,进度全在我掌握之中。
数理化期中考试之时我那时只是匆匆忙忙利用仅有的时间复习过一次,那次成绩出来之时还是颇为紧张的,不敢说是十拿九稳,这次时间充足,复习得更全面更有深度,综合性也更强,抽屉里所有的练习我都全做了,参照答案之后发现都非常不错,基本上有97,8分,最少的也有95分,英语更不用说,吹牛地说上句,我写下来的答案也就是参考答案了。只是语文没什么把握的,这需要日积月累的东西无法在短期内改变,不过我也无所谓了,反正这阻止不了我顺利走进冰际高中的大门。
离考试还剩3天,初一初二已经放假,我送思思回家去,随便在中考前最后在家吃一顿饭,住一晚上,放松一下高度紧张的身体和大脑。之后考前我便不打算回家了,在学校能时刻保持一种紧张感,大脑细胞总能维持在一种比较亢奋的状态之中,每次回家后我大脑都会比平时迟钝一些,回到学校一时之间都恢复不过来,就像平时星期天晚上晚自习,我总是无法最大限度地集中精神,这也许是人体生理上的习惯吧,古有名言:“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话是绝对没错的。
今晚家里的菜是前所未有的丰富,摆了满满的一桌子,吃饭之时,爸满脸严肃,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小逐啊,我知道你现在成绩虽然很好,但是考试的时候一定还是要小心啊,千万不能骄傲,以为做得顺利就好了,一定要检查!反复地检查!对于错误,要像对待阶级敌人一样痛恨!像当初我们无产阶级在群众中将那些破坏革命的人揪出来一样的心细如发……”
爸越说越激动,不时拿起手中杯子喝上一口,眼看已经说当年打倒反革命分子的狰狞岁月之上,妈瞪了他一眼说:“说什么呢?小逐考的可没有政治。”爸一时失言,满脸通红的,不知是酒喝多了还是尴尬。
妈转过头来对我说:“你爸就是这样,专说些没用的废话!还是我跟你说一下吧,我只简单跟你只说两点,第一是要细心,无论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大意;第二还是要细心,即使是一个词语的本义引申义直义曲义同义异义一般义特殊义,还是一个字的一横一竖一撇一捺一点一折一勾,抑或是一个单词的大写小写全写缩写简写详写略写,再者是一个标点符号错用了逗号句号问号冒号顿号破折号惊叹号省略号……然后是……,最后是……,全部都马虎不得,任何大错误都是由小错误引起的,小毛病不注意,必然引起大病,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颗老鼠屎弄脏一锅粥,上次我帮你织衣服时,就是因为一个线头,结果……”
我无语,一个女人说一个男人说的是废话,然后她亲自出马教育你,你千万不要相信她能说出什么更有建设性的东西来,虽然我妈也是女人,这一竿子把她也打了进去,未免有些不敬,但我不得不承认,这句话的确是很有道理。
爸在旁边闷头喝酒不说话,看来他也对妈的话很不以为然,因为她说得也是越来越离谱,不过却不敢反驳,看来妈在家中才是真正的一家之主啊。
我哭笑不得地说:“妈,你放心吧,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是怎样的人。”
妈点点头说:“好,那我就不多说了。”末了还是忍不住补充了句:“记住,一定要细心啊。”
其实我以前是内向之人,这种人通常比较稳重,不容易冲动。虽然我这年龄还是活泼一点的好,后来我变得开朗后,不过依然还是夹带着稳重早熟的个性。爸妈对我还是很放心的,只不过对所有的父母来说,自己的孩子无论多大多成熟在他们眼中始终还是小孩,总会有做得不如意的地方,我爸妈也知道,我这次回家之后,考试前就再也不回来了,而且我还坚持不用他们考前陪我一起去,就是说我走之后这话他们就没机会叮嘱我了,所以我爸妈现在不免罗嗦上几句。
吃过饭后,我在房间里看书,在家里放松一下可以,不过还是要保持一定紧张感和大脑的兴奋度。
门铃忽然响了起来,我去开了门,思思笑嘻嘻站在门口,我开玩笑道:“喂,我们的林思思大小姐站在哪里傻笑什么啊?”
思思见我不像往常那样叫她,小嘴一撅,哼了一声,有点生气地说:“我喜欢,怎么样?不许吗?”
我一楞,哪里又冒犯她了,本来还笑得那么开心的,一下就变脸了。
思思走进厅里,脸上又换上甜甜的笑脸,娇声对爸妈说:“叔叔阿姨,你们吃过饭了?”
妈看见思思,慈爱地说:“吃过了,思思,又来看小逐拉,对了,你一定要叫你逐哥哥考试时注意一点,他这人平时粗心的很,总让我们操心……”
爸嘴唇也开始跳动,估计是要乘机也说上两句,我忙拉了思思手把她拖进房间,不然等下又要像黄河泛滥一样一发不可收拾了,中考的威力真是大,居然让平时不喜多说话的爸也变得如此罗嗦。
思思一进房间后就双手圈上我臂弯,脸上生气的神情再也看不见,女人真是奇怪,翻脸比翻书还快,让我怀疑自己刚才是不是看花眼了。
思思不安分地扭动着身子,胸部磨蹭着我的肩膀,抬起头,漆黑闪亮的大眼睛直直盯着我说:“逐哥哥,过几天你就要考试了,有信心吗?”
肩膀感受到她胸前那片柔软的禁区,我心头冒火,口干舌燥,脑中好像千万只蝗虫一起遮天蔽日地飞过那样,一片混乱,暗道:“本来很有信心的,被你胸部一磨蹭,就连牛顿第一运动定律都记不起来了。思思啊,你怎么越来越想个小妖精了?”
不过嘴上自是不会这样说,我拍拍胸膛大声说:“这个自然,你还不相信你逐哥哥吗?我什么时候让你失望过拉?”现在我身材是要比以前匀称了许多,胸肌也发达了不少,拍上去居然砰砰的响,在这声音伴奏之下,似乎说服力也增强了不少。
思思有点忧愁地说:“逐哥哥,你以后上了高中,我就不能常常看见你了,放假你也不能和我一起回去了,那怎么办?”
我笑道:“等你一年后升上冰际高中,那我们不是又可以在一起读书了吗?”以思思成绩,我想她能升上也不是什么难事,我现在已把冰际高中录取通知书看成囊中之物,说出话来也毫不谦虚,直接说她上冰际高中就是和我在一起。那种豪气的感觉真是爽!
思思依然是愁眉不展:“那我们还是有一年都不能在一个学校读书,一年,好漫长啊!”
我不忍看到思思不开心的样子,想了下说:“这样吧,就算我上高中之后,周末我还是去接你,好吗,思思?”
思思这才露出笑容:“好,一言为定哦!”说完伸出小指头,她这习惯还是没有变,我也伸出小指头勾上,从此以后这话就驷马难追了。
思思心情好起来之后,话也多了起来,唧唧喳喳的兴奋得像一只刚学会飞的小鸟。转眼一个小时过去了,思思说:“逐哥哥,我走拉,你还是早点睡觉吧,近来你天天忙着复习,也够累的。”
我点点头,把思思送出门口,思思看看楼梯上下无人,凑过小嘴在我嘴巴上轻吻了一下,笑着说:“逐哥哥,这个吻是我给你的祝福,会给你带来好运的哦!”说完后飞快走了,还带着一阵银铃似的娇笑声。
这是思思第二次吻我,第一次是在脸上,我觉得天旋地转,脑中一片空白;第二次是在嘴上,我觉得山崩地裂,世界末日仿佛就此来临。
第三十九节最后一天倒计时
第二天大清早醒了过来,感觉神清气爽,在学校的疲劳一扫而空,看来舍弃这点时间回家是完全值得的。
伸了两下懒腰后,爬起来去洗漱,拿起漱口用的杯子,刚想把水倒进嘴巴,忽然想起昨天晚上思思给我的那个“好运”,这一冲洗,会不会把好运给冲走了?心中颇为踌躇,考试前还是要讲究点好兆头的。
不过现在离考试还有三天,三天不漱口,考试时不用考,就要被自己的口臭熏得晕过去了,再想一下,昨天晚上也有喝水,好运肯定是顺水从嘴巴里进入身体里面了,但是再往下想,哎哟不好,我迟早要上厕所的,那这好运不是早晚要被我射出去?没事,问题总有办法解决的,我再安慰自己,好运这是好东西,一进身体后自然是一下被吸收得干干净净的了。
思想激烈斗争半天之后,终于解决心头困惑,终于可以心安理得拿起杯子刷牙,心里感概万千,怪不得别人说做人难,这话真是名不虚传,就连漱个口都要考虑半天的。
回到学校中,初一初二已放假,初三的基本都是呆在教室,校道上冷冷清清的,即便见有人,也是行走匆匆,一下从身边过去,看下身边许多同学的脸色也是越来越难看,想是复习效果不好,心里没底,只能把命运交给老天爷处理了。
再过得两天,准考证发了下来,许多人不停在对准考证,看看是不是同一个考场,那些和班上成绩好的人一个考场的高兴得大叫,其实这只是一种心理上的安慰而已,考试作弊是不太现实的,一个教室两个监考老师,一前一后,搔下痒掉根毛都能看的一清二楚,考场外还有巡视员走来走去,虎视眈眈.不过有个同班同学在同一个考场作用还是比较大的,在这种陌生环境下,有一个认识的人在一起,心里也安稳许多,考试时也能发挥得好一些。
像往年一样,考场设在冰际2中和冰际高中,我在2中考,2中本就是市里重点高中,现在更是得天时地利人和,不熟悉的环境容易让人怯场的,我们这些外校的只能考前去熟悉一下环境,我们叫这“探场”,不过优势比起人家那些在那里呆过三年,对那里的一草一木都知道得清清楚楚的2中学生来说自是差了许多,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
上午去2中探场,倒也不觉得怎么样,2中校内绿树成茵,教室明亮宽敞,就连厕所也比14中的要干净得多,苍蝇未见只影,我在14中那种教室摇摇欲坠,厕所内苍蝇蚊子猖獗飞舞,到处行凶的逆境中度过3年,对二中这种好地方做考场还是颇为满意的。由此我也发现了考场为什么不设在14中,而是设在2中的原因,心里也不再那么愤愤不平。
回到学校,中午时候张可说:“许逐,最后一晚上了,今天晚上我们到外面改善下伙食吧,我请客,随便叫上你梦中情人和小辣椒。”
我笑骂道:“谁是我梦中情人?小子你可别胡说!”不过对他这提议还是颇为意动,这最后一晚最好是养精蓄锐,不宜再进行过多的脑力劳动,当下我去问张雯,张雯想了一下也赞成,估计想法和我的是差不多。
然后她去7班找吴丽丽。吴丽丽是想也不想一口答应。地点依然是她第一次请客时去的那家饭店,那对我们来说是老地方了,而且那里比较清洁卫生,我可不想在考试时闹肚子,那就完了。
晚上洗澡后来到校门口,这次我遵守吴丽丽以前所说男人等女人的时间理论,本来约好6点半的,我和张可比约定时间提前了半小时到那里了。
6点50左右,吴丽丽和张雯过来了,吴丽丽看见我们已在这里,比较满意,也没说什么。她们今天打扮的很漂亮,张雯一头柔顺光滑的长发绑得笔直,如瀑布一般倾泻下来,穿了套天蓝色的休闲女装,颜色很柔和,和张雯她那温柔的个性很是般配。吴丽丽飘逸的短发也是梳得整整齐齐,一根散乱出来的都没有,她今天居然不像往日那野性打扮,穿的只是一套黑色休闲衣,穿黑衣服的女孩子是很少的,一套穿的更是少中之少,但吴丽丽这种泼辣野蛮的人穿上我反而觉得刚刚好,她人本就更高,穿起黑色衣服更是显得双腿修长。
我打趣道:“两位美女打扮得这么漂亮,和你们一个考场的同志就要遭殃了,到时考试只怕也心不在焉的。”
张雯不受夸,嫩脸一下红了,低头低声道:“我哪有呢,还不是丽丽说……”
吴丽丽先是打断张雯说:“小雯,你别管他,许逐这小子舌头最是滑,当初我都看漏眼了。”
接着白了我一眼道:“你懂什么?考试前总是要醒目一点的,这样会给我们带来好运。”
目光鄙夷的扫过我和张可:“你看你们两个,穿成什么样子?特别是张可,啧啧,裤脚上面还沾着点泥渍。”
张可很尴尬,搔搔头不说话,以前他衣服都是拿回家洗,现在他也有好些日子没回家了,回家也只是吃顿饭就回来,没洗的脏衣服早已堆积如山,洗澡时竟然发现已无衣服可换,在脏衣服中翻来翻去,十件中有九件是带着汗臭的,最后在矮子中挑高佬,勉强换上这件还算好点的。
我想起前两天晚上思思给我的一吻,笑道:“嘿嘿,没事,我已经带了好运上场了。”
吴丽丽奇道:“什么?在哪里?护身符吗?还有没有多的?给我一个。”
我神秘道:“这个是给不了的。”心想这好运已经融入我身体之中,如果要给的话,那我倒是可以通过思思给我的方式给她,吴丽丽这女人这么凶,这样做未免有点委屈老子,不过为了朋友,委屈点也无所谓了,要是张雯的话,那我自是万死不辞,想着脸上不由露出邪异的微笑。
吴丽丽见我笑得龌龊,虽不知我在想什么,不过料想也不会是什么好事,啐了一口说:“满脑子的坏念头!”
我一下子惊醒过来,近来怎么老是想这种东西,和思思在一起的时候也是,总是控制不住自己,我暗自警惕自己:“许逐啊,现在已经是夏天拉,你还发什么春啊?”
到了那家饭店,点了菜上来,先发话的竟是平时比较文静的张雯,她举起茶杯,以茶代酒说:“祝我们考试一帆风顺!”
吴丽丽第二个接下去:“顺利考上冰际高中!”
我下一个:“在冰际高中再续我们的梦想!”
张可是最后一个,前面该说的都被我们说的差不多了,他想了一下举起杯子说:“友谊万岁!”
我们听到哈哈大笑,不过他说得的确不错,现在我也已经喜欢上和朋友一起的感觉了,很自由很放松很开心很欢乐。
张可转头苦恼对我说:“你和张雯倒好,考了三天就完了,我和小……,那个吴丽丽还得考体育专试。”张可他平时和我叫惯吴丽丽小辣椒了,一下改不了口,差点便脱口而出,惊出一身汗来,真说出来的话只怕要被吴丽丽立刻修理一顿,带伤上考场。
吴丽丽有点怀疑的问:“小什么?”
张可支吾两声蒙混过去,我拍拍他肩膀说:“不用愁拉,以你的体育成绩,这还不是易如反掌之事,还有小……”我这时才发觉自己中毒比张可还深,因为小辣椒这名本就是我帮她起的。
当下转口道:“吴丽丽她长得比男人高,跑得比男人还快,跳得比男人远,更是不用担心拉。”我这样说她也不知是赞她厉害还是说她像个男人婆,发现自己文学水平太低,表达能力实是太差,不禁对明天考第一科的语文又多了几分担忧。
张可和我连续两回犯错,吴丽丽疑窦更深,一个劲追问:“小什么?你们叫我什么?”咬牙切齿的,眼中冒火,像要生吞活剥了我们。
我见她那副样子,知道不说出来她必是誓不罢休,只好坦白从宽,干笑两声说:“这个嘛,恩,你是知道的,以前我们关系有点那个,你这个脾气也是有点那个,我和张可一直叫你……,恩,小辣椒。”事到如今,也只好把张可一起拖进来,多个战友再说。
吴丽丽闻言大怒,刚想发飙,旁边一直不做声的张雯忽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小辣椒?好贴切啊。”
吴丽丽涨红了脸生气道:“就连小雯你也不帮我,却帮那些外人!”
我和张可暗道:“我们是张雯外人,难道你就是她内人了不成?”
张雯微笑着说:“丽丽,吴叔叔和我说过,你这性子的确要好好收敛一下拉,我看也是,否则将来说不定没人敢要你,嫁都嫁不出去了。”
我和张可听得瞪大双眼,奇怪地看着她,这话是张雯说出来的吗?她竟然也会开这种玩笑。
张雯被我们看地脸上一红,低声说:“其实我也不是那么死板的人拉。”
吴丽丽跺了一下脚,眉头皱了起来说:“我爸?我的事不要他管,嫁不出去我就吃他一辈子,吃穷他!”
果然是刁蛮,连自己老爸都敢这样说。同时我也发现一件事:吴丽丽跺脚的时候,最像个女人。
小辣椒这称呼既然她也知道了,我干脆横下心来,就这样叫她,张可以实际行动支持我,跟我一起叫,反正张雯也没反对,吴丽丽做了一会无谓的反抗,最后屈服了,任我们叫,她只是不理。后来大家聊得渐欢,叫她时不经意间就应了起来,至此为止,小辣椒这名正式从地下转到地上,登上历史舞台。不过我也付出惨重代价,被她多叫了个“臭虫”外号,这外号是这样进化而来的:臭许逐—>臭逐—>臭虫.
这餐饭一直吃到8点,尽兴而回。到校门口时我说:“我还是先回教室看一下书,热一下身,现在我满脑都是刚才吃饭的情形。”
张雯赞成说:“对,我也有这感觉,一起去吧。”
张可只是凑热闹,似懂非懂摇头晃脑说:“有道理。”
吴丽丽一个人也不想回宿舍那么快,结果大家一起回教室去了。在教室看到10点钟,我觉得差不多了,跟张雯打了个招呼后,和张可走出教室。
我和张可走在回宿舍的路上,校道上静静的,今天晚上万里无云,漆黑的夜空中点缀着无数璀璨闪亮的繁星,星阵棋布,魁丽壮观。
明天就是中考了,过了今天,以后是否还会有这样的好天气,还会有这样美丽的星空?
第四十章心结
半夜时我被一阵轰隆的雷声吵醒了,外面狂风咆哮,树叶被吹得哗啦哗啦的响,不时一道闪电闪过,将宿舍照得有如白昼一般,夏天的天气和女人的脸色一样是说变就变。
宿舍有好些人醒了过来,再也睡不着,不时听到他们翻来覆去的声音。这时候的我们是最敏感的,什么事都会让我们胡思乱想,也许有不少人会想这突变的天气会不会是不好的征兆。
第二天早上爬起来,这场雷雨依然还在继续,通常夏天早上天色亮得早,但现在天色依然昏暗,在宿舍里更是厉害,衣服都是摸索着才找得到。到外面一看,天空中乌云翻滚,像张牙舞爪的妖怪一般不停往我们市上空涌过来,间而有一道闪电从乌中间突然劈下,闪电过后是震耳欲聋的雷声,宿舍楼都被震得发抖。我皱皱眉头,看来今天不会是个好天气。
不过我不为这种恶劣的天气所动,经过一晚的休息之后,我觉自己状态登上从未有过的颠峰,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今天将是我决定自己命运的日子,是我自己双手决定,不是老天爷决定。我一阵心潮激荡,对着镜子里面的自己,一字一顿,以一种连自己听了都觉得震撼的坚定语气说:“许逐,你一定会成功的!”
我把张可摇醒,这小子就是在这么重要的日子,好睡的习惯还是一点没改变。
洗漱过后我们去吃早餐,出了宿舍后,狂猛的烈风几乎将手中的伞吹得脱手而飞,雨点砸在伞上劈啪作响,现在才知道这场雨比想象中还要大得多。
到饭堂吃早餐之时,发现身边许多还没收走的饭碗都剩下许多东西,看来有不少人连吃都吃不下的。张可自不是那种人,他吃过一份,意犹未尽,再去打了一份,看得我都有点为他担心,考试空着肚子和吃得太饱都不好。
吃完后我们上到教室等车,学校包车送我们过去的,考试9点半开始,我们7点半便要到教室集合,8点上车,提前一点过去,免得到时遇上塞车等特殊情况,现在这糟糕的天气,说不定还真会发生那样的事。不过政府对中考还是颇为重视的,这几天街上的交警要比平时多了几倍,就是为了防止发生交通意外。
到了教室之时才7点,不过差不多全部同学都已到齐了,这么多人在教室,教室里还是静得可怕。所说的“静”是说没人开口说话,只有外面那让人心慌的狂风的尖啸和树木在风中的哀鸣。到这时候居然有好些人还是拿着书本猛啃,脸色比外面的天色还黑,想是心中慌乱。
到7点50左右,一阵汽笛声夹杂在风雨声之中传了过来,车来了。
平静的教室顿时如烧开的水一般沸腾起来,到这时连我都感觉有一丝的不安,不是我没信心,而是那种压抑的气氛让我觉得特别难受。我深呼吸了一口气,心慢慢平静下来。
忽然张雯在后面走上来,对我说:“许逐,你们都是到二中考的吧?等下咱们一起过去,好吗?”
我有些奇怪,在校内我和张雯只是限于在晚自习第二节一起在外面聊下而已,她还是第一次这么主动上来找我,而且是当着全班人的面。不过我也没想太多,点点头说道:“好啊,那一起去吧。”
张可有美女相陪,更是求之不得,当下拿好文具准考证等必备物品,这些东西早已准备好了。
到7班和吴丽丽告别,她是到冰际高中考,和我们不同路。
我和张可张雯挤上其中一辆车,发现里面几乎已坐满了人,刚好只剩3个车尾的座位,一个是倒数第二排,还有另外两个在最后一排。
张可一下跑到倒数第二排那个,我从他身边走过去之时他还冲我捉狭地眨了眨眼睛,我一下醒悟过来,这小子,这时候还不忘撮合我和张雯。
张雯坐好之后,我在她身边坐下。8点车准时开动了,透过车窗我看着在狂风暴雨中摇曳的古老残破的教学楼。三年了,我就在这地方学习生活了三年,从这校门出去之后,不少人的命运也会从此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心里一阵的感概。
旁边的张雯一直默不作声,我觉得奇怪,转头看过去,张雯娇小的身躯倦缩着,不断颤抖。
我吃了一惊,忙问道:“张雯,你怎么了?不舒服吗?”这个节骨眼上要是有什么毛病,那可真是大问题了。
这时远处电光一闪,接着一个巨大的响雷“轰隆”地在耳边响起,还带起一阵“隆隆”一浪接一浪的回音,声势很是吓人。
张雯脸上血色尽褪,玉齿紧咬着下唇,才忍住没有惊叫出来。
我惊道:“难道你……?”
张雯惊惶失措说:“恩,我,打雷,我好害怕!”
我心一沉,我记得上次我送她之时的那个雷雨之夜,当时的一个响雷,甚至让她躲到我怀里来,要知道,她本是一个那么矜持的人,而且当时和我可以说是一点都不熟。今天刚好是雷雨天气,而且是特别厉害的雷雨,这对她考试的发挥会有多大影响?我不敢去想。
张雯抬起头,看着外面不时闪过的一道闪电,脸色越来越难看,美目迷茫,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样幽幽地说:“在我很小的时候,那时的我很贪玩,有一次我和我妈回乡下老家,那时候也是夏天……”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和我说起小时候的事,但我知必有下文,当下我也不问,只是默默地听她说下去。
张雯接着说:“有一天我独自一人偷溜到外面田野玩,到傍晚的时候,天色已经有些黑了,我还是没有回去。突然间就打雷闪电,下起了暴雨。那场雨好大好大,我甚至看不清回家的路,我一直走,一直往前走,但是怎么走都没有见到我家在哪里,也没见到一个人,四周都是一片茫茫的田野……”
说到这她声音都有些颤抖了:“后来,天全黑了,我就摸索着走,不知道在黑暗中走了多久,也不知道往哪里走,我全身上下全都湿透了,在田里不知摔了多少跤,衣服头发全都沾满了泥浆。一直到我再也走不动,我躲在田野里一个草垛里面,那场雨下了整整一晚,我就倦缩着身子坐在泥浆之上,在那里躲了整整一晚……
她的身子抖得越来越厉害,看得我一阵的怜惜。
“那晚好黑,什么都看不见,我好害怕,整晚都在打雷闪电,每一次响雷,我就颤抖一下,好像重重击打在我心上一样。我一直大睁着眼睛,睡都不敢睡,睡也睡不着。一直到第二天早上,我妈和亲戚还有好多老家的邻居才找到了我,我已经走到一个离我家很远的地方,那时,我缩在那堆草垛里面,已经吓傻了。那一年,我才5岁……”
我心里震惊异常,想不到那么小的时候她就经历过这么恐怖的事,在一个刮风打雷的暴雨之夜,在无人的田野之中孤独寂寞的度过整整一晚,就是成年的女孩子只怕也受不了会发疯。
张雯眼圈已经红了:“从那一天起,我就特别害怕打雷,特别是雷雨之夜,我甚至不敢一个人在房间睡觉。我小学时候成绩很好的,本来可以考上二中,但考试那几天,刚巧也是雷雨天气,考试时我的心一片慌乱,后来我发挥失常,没考上。我爸说可以让我读二中,但是我没有去,我不想让别人看不起我,说我是靠我爸的关系才进去的,后来就到14中来了……”
她眼泪已无声无息地流了下来,呜咽着说:“但是今天,今天又是雷雨,还是雷暴雨,昨天半夜我就一直睡不着,老天爷他,他难道在捉弄我吗?为什么?”
我默不作声地看着身边的张雯,这个平时坚强成熟,遇上什么事都不会惊慌的女孩子此刻显得那么的柔弱无助,泪眼朦胧地仰头看着我说:“我现在,我现在脑中一片空白,许逐,你能不能告诉我?我应该怎么做才好?”
她脸上已经是一片吓人的苍白色,长长的睫毛上挂着晶莹的泪珠,泪水还不断从脸颊流下来,一滴一滴地落到她衣服之上,楚楚可怜的样子让我觉得一阵心痛,但却不知道怎么安慰她才好。
张雯樱唇都已完全失去了血色,随着她呜咽在轻轻抽动,我心里忽然涌起一股莫明的难以遏制的冲动,对着她樱唇轻轻吻了下去……
张雯忘记了害怕和哭泣,震惊地看着我。
我一触即收,沉声对她说:“你别害怕,不会有事的,这个吻是我给你的祝福,它一定会给你带来好运的!”
张雯苍白的脸刹那间闪过一抹鲜艳的红晕,低下头不敢看我。
我用很平淡的语气,就像讲述一个故事一样轻轻说:“我小时候也得过一场大病,那场病几乎让我死掉!”
张雯吃了一惊,捂着胸口“啊”的一声叫出来:“真的么?”她确是一个温柔善良的女孩子,这时候还懂得关心别人。
我点点头:“得那场病那年,我也是才5岁。虽然后来我奇迹般活了下来,但从此之后我就变得体弱多病,整天都要吃药,有时无缘无故都会晕倒,体育考试我甚至还比不上一个女孩子。”
我本以为自己已将那些事完全忘掉,但我现在发现,当从自己口中说出来之时,还是忍不住感到心酸。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接着说:“我这些年来我也因此受了不知多少的苦,忍受了不知多少人的鄙视的目光,但我从没为此掉过一滴的眼泪。一直到今天我还是活得好好的,而且我现在过得很好,真的,很愉快很充实!”
说到这里,我伸出手去,轻轻抬起她的螓首,锐利如剑的目光深深地注进她双眼,好像要看穿她的内心一样一字一顿说:“看着我,请你相信我!也相信你自己!你一定行的!忘记小时候的那个晚上,就当是一场噩梦,我知道那晚让你留下了难以忘记的恐惧,但是不幸的事总会过去的,就像这雷暴雨一样,再大的雷暴雨又怎么样?暴雨过后,太阳始终是要出来的,不是么?”
张雯娇躯一颤,眼中闪过异样神色,轻轻道:“谢谢你,许逐!”
我伸手温柔地拭去她脸上的泪水,微笑道:“不用谢,我只想让你知道:我们的命运是由自己掌握的,不是老天爷所能左右!”
我的微笑透露着强大的自信,似乎带着一种魔力,甚至把这种自信也传给了她,张雯受我微笑感染,呆呆看着我,连外面的雷声都忘记了。
我轻轻拉过她的手,张雯一时之间有些许害羞,象征性地挣了一下后,终是不动了,颤抖的娇躯也慢慢平静下来,最后反是紧紧地反握着我手不放开。或许她现在内心真的很脆弱,需要一个可以依靠的人吧。
她手上动作已经证明了她是千情万愿的了,嘴上却道:“你刚才都那样,那样对我了,你还想得寸进尺!”听她这话的语气,似乎情况已大有好转。
我开玩笑道:“我哪有?刚才我已经得尺了,现在只是退寸而已。”
张雯白了我一眼道:“讨厌!你也不是好东西。”这句话让我完全放下心来,不过她那千娇百媚的一眼白得我的心不争气地“扑扑”狂跳,无论如何也平静不下来。
我心道:“完了!解决了她的问题,但是我现在的问题又有谁帮我解决?我该怎么办才好?谁能告诉我?神啊,保佑我吧!”
车窗外面依然是电闪雷鸣,大雨倾盆,打得玻璃“乒乒”的响,但这小小的车厢的一角却是平静温馨,我们心中一片宁和,拉着的手有如一座桥梁般把我的自信源源不断地传给张雯。
我想自己已经解开了张雯心里的枷锁,我知道这困惑了她这么多年的心结定是很难打开,我只剩下车上这短短一段时间了,必须要冒险用上些非常手段,才能立竿见影,当即见效。我先是出其不意突然吻了她一下,吻,对一个初中女生,特别是对一个矜持的初中女生来说,意味着什么?她震惊之余,紧紧封闭的内心露出一丝缝隙,我便从这缝隙入手,通过我自信的语气将自己强大无匹的信心带给她,我自己身上也发生过类似之事,我们已经在一起学习三年了,我以前和现在身上的巨大变化,她是清清楚楚知道的,这对她自是有强大的说服力,她心底那片阴影,最终还是被我抹去了。
我敢大胆吻她有两个原因,第一,我想张雯对我肯定有非同一般的好感和信任,本来她可以找一个女生陪她一起的,去二中考的女生并非没有,但她却当着全班人的面邀请我,因为她真的很害怕,非常害怕,害怕到她再也顾不上别人的想法,只想找一个最值得依赖的人。
第二,即使我猜错了,她狠狠给我来上一巴掌,那我也无所谓,至少这也可以将她的情绪转到生气之上,那样总比她那副浑身发抖,不知所措的样子要好得多。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当时我是真的忍不住想吻她!
我们坐的座位是最后面,前面高高的座位挡住了所有人的目光,因此没人知道这发生的悲痛沉重,却又香艳旖旎之事,一直到下车。
下车后,张雯抬头看着我满怀期待地说:“许逐,你能送我到考场吗?就像那天晚上你送我回宿舍那样,那是我第一次觉得雷雨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
我自是不会拒绝:“当然可以,NoProblem.”我一手撑开伞,另一手伸到她面前笑着继续道:“不过这种紧要关头我不能再挨淋了,要是搞到感冒我可要吃不消的!”我说的是上次我送她回宿舍的时候,那时她矜持,不敢靠近我,结果我只好悄悄把伞往她那边送,最后肩膀都湿透了。
张雯低声说:“傻瓜!”顺从地拉着我的手走向雨中,我们坐的是最后一排,也是最后两个下车的人,前面的人都已走在前面,再加上风雨迷茫,没人注意到。只有车下等我们的张可瞪大了眼,大张的嘴巴可以放下好几个鸭蛋。
我脸皮已是有一定厚度,对他那暧昧目光视而不见道:“看什么哪?”
张可回过神来,一个劲地说:“佩服!佩服!”张雯在旁边羞得不出声。
“轰隆!”一个响雷重重在我们头上方炸开来,张雯握住我的手紧了紧,脸上却是不再有那惊惶失措的神情了,我看在眼里,大大松了一口气。
我一直把张雯送到她所在考场,看下表,已是8点半多,我对她说:“我得走了,我们考场在另一栋楼呢,等下还要准备一下。”
张雯点点头,我放开她的手,走出教室。
“许逐!等一下。”
我回过头,张雯从教室里跑出来,忽然间在我嘴上轻轻吻了一下,娇笑着说:“你也要加油啊,我们上冰际高中再在一起!”说完立刻又跑了回去。
我楞了一下,什么时候张雯也变得这么大胆的,是为了感激我而做的吗?旁边站着几个陌生的面孔,不知什么学校的考生,目瞪口呆,显是目击了刚才那一幕,我一瞪眼道:“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吗?”那几个人立刻转过头去不敢再看。嘿,吴丽丽这招还真管用!
我朝张雯看过去,她也在远远看着我,我冲她笑起来,右手拇指食指围成一个圈,其他三指伸直,打出一个“OK”的姿势。这是运动会接力赛之时我和她之间加油所用的手势,后来在最后一棒我奇迹般超过吴丽丽,最后我们班夺得运动会冠军。我想,这个曾经见证过我们成功的手势应该能带给她更多的信心吧.张雯也对着我露出笑脸,打出那个“OK”的手势遥遥回应,和运动会之时如出一辙。
这一次,这个幸运的手势还会给我们带来好运么?
第四十一章灵感
我回到自己考场,和我同一试场的人已经来得七七八八了,我坐下来,整理一下自己情绪,刚才和张雯之间发生的事,让我脑子有点乱,深呼吸几口气后,慢慢稳定下来。
看看身边的一些其他考生,没有一个我认识的,大概是外校的了,好多也是脸色比外面的天气还要阴沉,局促不安,有些低头不语,有些在转着水笔,转移那种弥漫在空气中的无形压力,幸运的是那些有校友同一个试场的人,小声聊着,看起来要比其他人镇定了许多。其中还有几个面带笑容的,在这时候显得特别的异类,想是2中的学生吧,一是熟悉试场,还有他们是重点初中,在班上中游的成绩便可考上冰际高中了,压力相对也较轻。
而我前面一位仁兄最是厉害,不停走进走出,坐下站起,10分钟内去了8次厕所,我暗中偷笑:大哥,虽然2中的厕所是颇为干净,但也不用这样拼命地上吧?
我没感到什么压力,飞速在脑中像放电影一样浏览一遍语文方面的东西,没事,牢牢记在心中,我发现自己记忆力真的是很强,随便挑篇课文都能立刻默念下来。
不知不觉中考试预备铃响,两个监考老师拿着密封着的一袋语文试卷走了进来,底下考生个个如临大敌,脸上一副视死如归的悲壮表情,配以外面的狂风暴雨,大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之感。
没发试卷之前,主监老师先是读了考试注意事项,中考就是不同,光注意事项就读了十数分钟之久,比我们学校的中学生守则和大小校纪校规加起来只怕还要多,其中有关作弊方面的严厉处罚更是占了绝大部分。最后那老师终于读完,经过十多分钟身心的摧残之后,底下每十位“壮士”中倒是有九位已是面无人色,而我前面那位仁兄听了更是烦躁,喉咙里发出“嘎嘎”的低吼,仿是不慎掉入猎人陷阱,陷入绝境之中,为了生存拼命挣扎的野兽一样。
我叹了口气,难道中考不光只考书本知识,在考前顺带再考一下考生的意志不成?如果当真如此,那我对教育部部门的异想天开的想法实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离考试还有15分钟之时,试卷发下来了,我飞速浏览一遍,倒也没什么难的,反正只要是书上原原本本照搬下来,只考记忆能力的东西,对我来说都没什么问题。只是和期中考试一样,当中有一两篇文言文和短文诗歌是教科书没有的,这是看考生平时课外的文学积累的了,也是优秀学生之间见真章的地方。
到考试铃一响,可以答题的时候,我当即拿起手中水笔,一刻不停地写完前面书本上的题目,这些题目简直是印在我脑子里一般,一看之之下不假思索立刻答案便已出来了。考前复习那段日子我也曾涉猎几部文言小说,凭着一些语感,那一两篇教科书中没有的文言文倒也答了个七七八八,最后只剩作文,我看一下时间,还早,两个半小时的考试时间仅仅过去半小时而已,答题速度够快,剩下的作文时间绝对不用愁。
作文题是《黄昏》,这题目其实颇为好写,可以直接描述自然的黄昏,也可以写人生的黄昏,还有可以理解为事物的消亡。
但要拿高分的话,上面三个都有点难写,光是写景过于寻常,没什么意义和内涵,写事物消亡的话未免有点消极,中学生应该是积极向上的,而写人到黄昏的话,万一改卷老师是个六七十岁的老头,即使我再写得妙笔生花,最后还是要吃不了兜着走。
思来想去,忽然灵机一动,黄昏虽是一天的结束,但却也可说为新一天开始之前的酝酿,黄昏不是结束,而是时间循环的其中一个环节而已,黄昏过后不是永远的黑暗,太阳始终还是要从东方升起来的。这样写的话就很有积极意义了。
许多人应该会批判黄昏,黄昏是事物的堕落,妨碍了新事物的发展,但我反其道而行,极力赞扬黄昏,黄昏总是不受别人所喜,但它却是默默地付出了自己最后残余的一分光和热,为新一天的到来积聚力量,如果没有今天的黄昏,第二天初升的太阳不会那么的亮,不会那么的朝气蓬勃。
然后以景及人,以景及人这写作方法是我看了无数精选中学生作文之后总结出来的一条规律,好的文章十有八九均会采用此种写法。我颂扬的是许多社会上老一辈的社会工作者,别人都认为他们已是日暮西山,垂垂老矣,但却有谁知道他们仍在发挥着自己的最后力量,无时无刻都关心着祖国新一代的成长。
文中再列举身边之真人真事,我的恩师“老古董”,在班上诸多学生之中发现了我这个“大器”,加以关心栽培,让名不见传的我物理成绩得以突飞猛进。当然,其中“老古董”三字是不能出现的,转以“我最敬爱的物理老师”代替。
心中构思好之后,手中笔随意动,洋洋洒洒一千多字一篇文章大半小时便已跃然纸上,下笔之时我极力将自己字体写得工整简洁,卷面是改卷老师的第一印象,自是要分外注意,给其留下一个好印象。
写完后我反复看了几遍,实在是太满意了,这下改卷的即使是个老头也没关系了,心中发狠道:这回若是不拿高分,我许逐的许字就倒过来写!
全卷检查几遍,把错字漏字全补上后,看下表,还剩一个多小时,全考场估计也是我写的最快了,松了口气,靠在椅背之上。
考场很肃静,只剩下“沙沙”的笔声,我举目四看一下,都在埋头苦干。而监考老师威严的目光如刀子一样扫来扫去,胆子小一点的只怕要被他割得体无完肤,扫到我身上之时停了一下,闪过寒芒,显是我看来看去的目光引起他注意,直起身子向我直直走了过来。
我对他那刀子一样的目光也是看得不顺眼,别人即使根本无意作弊,让他这样一看心也慌了,我们只是刚刚发育的初中生而已,心志可远远比不上社会上久经风浪的成年人,再加上外面尖啸的狂风声,和阵阵轰隆的雷声,有不少人本就吓得不轻,他这样做说不定会毁了不少人的。我心里冷笑道:“来吧来吧,老子没偷没抢,只是做完歇下而已,随便看!”当下干脆把作文那面答题卷大张平铺到桌子之上。
他走到我旁边,却是看见我全部题目已然写完,很是惊讶,想不到还有人写得如此之快的,再看我几眼,也没发现什么异常之处,也就走回去了,我在心中暗暗得意。
再检查一遍,发现已无丝毫错漏了,无聊之下看往窗外的倾盆大雨。忽然想起张雯,始终还是有些为她担心,但愿她能顺利考好。
还有10分钟左右,监考老师提示时间已是不多,我再检查一遍,准考证号答题卡均已写上,也没错误的地方。剩下的只是等了。
“铃……”,中考第一科语文到此结束。
第四十二章微妙关系
我走出考场,外面已是乱乱的一团,不少人在讨论着考试的情况,中考就不是平时期中期末考试可比的了,有些人考得好的是欣喜若狂,像中了彩票头奖那样。考不好的面上表情像刚被判了死刑的囚犯一般。考试后对答案那简直是找死的行为,我觉得自己已是超水平发挥的了,但也极力压下心里的兴奋,无论如何我要一种心理平和的状态,这种状态和平时一样,才不会发挥失常。
雨已慢慢小了,风也没那么狂猛,已经不打雷,只是偶尔还有一两道闪电。
走到我们学校停车地方,张可和张雯已在其中一辆车下,我急道:“张雯,考的怎么样?”
张雯露出微笑,右手食中二指伸成“V”字说:“还行。”她说还行,自然也就是没问题了,我松了一口气。
张可在旁边嘟囔:“就问她,也没见关心我一下,重色轻友!”我想想也是,光注意张雯了,差点便忘记了他。死羊是救不回来了,不过亡羊补牢还是行的,于是我也照样。
张可想了下说:“还一般般吧,你知道的,我们有60分就够了。”他们体育生对这要求是不高。
我笑道:“那就好,我也考的不错,咦,怎么你们还不上车?”我考试那栋楼要比他们两考场要远了好一段路,我以为他们早走了。
张雯脸红了红说:“我也是刚从考场下来。”
张可在旁边不解地说:“我们不是早到了吗?刚才有好几辆车已经开走了,叫你上车都不上。”
张雯脸上更红了,那神情像偷吃糖果被人揭穿了的小孩子一样,狠狠瞪了张可一眼,想是她不好意思说等我,只是说刚刚过来,不过张可直肠直脑,哪想得到那么多,一下便说穿了。
我看张雯尴尬,笑着对张可说:“你看人家多够朋友,哪像你,一点义气都没有,考完就溜。”这样一说本来有些暧昧的男女关系便一下转到朋友之间的友谊之上了,不过我知道张雯确实是在等我后,心里还是不免有些得意的。作为一个男人,有一个漂亮的女孩子专门等自己说不高兴那是废话,那些人正伪君子一个。
看张雯脸色一松,看我的眼中带着感激。无论如何她总是个矜持的女孩子,脸比较嫩,看我如此细心,心里对我的好感又多了一分。不过她听到我这话,心里一松后,不知为什么却又似乎有点若有所失的感觉。
我也搞不清楚和她之间应该算是什么样的关系了。说是普通朋友似乎又不像,我们之间的关系很微妙,我甚至还吻过她,拉过她的手,照张雯那性格来说,我应该是第一个这样对她的男孩了,上学期的暴雨之夜她还扑到我怀里,就这些,就已绝对可以说是不寻常的了。
最令我吃惊的还是当时在车上那一吻,促成这的是那鬼使神差的冲动,既然有那种冲动,那我想自己对张雯应该是也有一定的感情的,至于这感情是什么发生的,是不是许久我一直在仰慕她那时就有了,还是在车上看到她流泪那楚楚可怜的那一幕开始,我情不自禁地就想去保护她?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自己的确在内心深处是喜欢张雯的,只是平时没有流露出来,甚至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以前我曾以为车祸之后,我的心志变得坚强,再不被张雯的魅力所深深吸引,和她之间只是同学关系,最多也就是朋友,但现在我发现并不是那么简单。若是换成另一个女孩子,比如说吴丽丽,我会那样做吗?我想了一下,无论如何我也做不到,有一种很别扭的感觉。其他女孩子也是,除了思思例外。
虽然我现在已是很聪明,再复杂的数学问题我都能解剖得清清楚楚,但感情这东西是无法计算出来的,在感情方面我实是和白痴无异,在感情上的许多事,我都是凭自己的直觉去处理,从不计较后果,至于处理得怎么样,那就很难说了,就像和思思之间,我还是一直分不清我当她是我的一个小妹妹还是当她是一个已经懂男女之事的女孩子多点。
在车上对张雯的那一吻我其实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作为籍此解开她心结的一种手段,我没有考虑过之后的问题,我也没想过之后她就会喜欢我,然后成为我女朋友。我确实是没有料到后果,我不知道,在我解开她心结的同时,却不知不觉在里面撒上了一颗种子,一颗爱的种子,虽然现在只是一颗种子,但总有一天,这颗种子会发芽,开花,甚至结果。
我们上的上最后一辆车,车上剩下不少位子,张雯却是看也不看周围的空位,低着头不说话,直直往最后的位子走过去,张可走到靠前的一个位子坐下,我想张雯现在张雯已没事了,不想别人对我们指指点点,便想在张可旁边坐下,张可却是推了一下我,嘴弩了弩,手指指到下面。这小子,现在倒是不说我重色轻友,反倒是要撮合我们。
无奈之下我只好到张雯身边坐下,张雯见我过来陪她,脸上有些红,却是不吭声。我以为她害怕闲言,小心翼翼道:“两个人太挤了点是么?我还是到前面的位子去吧。”说完直身而起。
张雯心一急,一把拉住我的手说:“没关系的,在车上好闷,我还想找个人一起聊下呢。”说完这个自己都认为没什么说服力的理由后,脸上更是如天边的晚霞一般。
我却是不疑有他,坐了下来,不过感觉倒是有些尴尬,来之前也是坐这个座位,想起这里曾发生的事,脸上有些发烧。记起不久之前居然还曾拉过她那滑腻,柔若无骨的小手。还有她樱唇的柔软温暖,似乎还残留在我嘴上,不过现在一点都没那个勇气了,甚至连她的俏脸看上一眼也是不敢。就是思思和我那么熟,和我亲热一点之时我还会觉得有些不习惯,更别说张雯了,简直不能想象来2中途中那个吻是如何发生的。
我坐得笔直,双眼平视前方,不知说什么才好,双手也不知道往哪里放,好像放哪里感觉都不合适。张雯把我拉下来后本是有些害羞的,不过现在看到我这样子暗暗觉得好笑,心也放下来,低声说:“傻瓜!”
这已是她第二次这样叫我了,我楞了一下转头过去道:“我,我真的很傻吗?”这个样子更是呆头呆脑,张雯“扑哧”一声笑起来.
第四十三章初中生活结束
平时温柔体贴的张雯,不知为何此时变得特别的调皮,总喜欢有意无意的逗我几下,非要弄得我面红耳赤,她就特别高兴,风水轮流转啊,来的路上一直都是她害羞,现在反过来了。我也想不到啊,张雯还有这样的时候。
下车后,雨已经完全停了,暴雨过后的天空碧蓝如洗,看着像大海一般蔚蓝辽阔的天空,心里一阵的舒畅,好像身心都在在无穷无际的天空之中翱翔,空气格外的清新,我忍不住深深吸了几口,钻入鼻子的还有带着一阵暴雨过后花草树木特有的芳香味,沁人心脾,精神为之一振。
而饭堂的菜香让我精神再振一下,我们一起去吃午饭,我们三个都考得不错,边吃饭边聊天,忽然张雯挥手喊起来:“丽丽,这里。”
我和张可转头看去,吴丽丽也考完回来了,打了一份饭,听到声音向我们这边走了过来,一来就笑道:“你们考得怎么样?”
看她笑得那么灿烂,居然破天荒没叫我小子,想来应该也没什么问题的了。诺大一个饭堂,我们几乎是唯一一桌几个人个个都开心的,周围许多人都是阴沉着脸不说话,只是默默地拿碗里的饭菜出气。
吃完饭后,我和张可刚想告别她们回宿舍,张雯忽然走上来,到我耳边悄声道:“许逐,下午还是和我一起过去好吗?”现在雨已停,而且她心里也不再会为过去那件事多困扰,我不知她为什么还是不顾别人的闲言碎语邀请我,不过人家一个女孩子既然已经这么主动,我若是不答应那一点男人风度都没有了,况且我根本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一直以来我考虑的都只是张雯,我自己从来没想过会怕别人非议。
下午2点,这次我依然和张雯坐的是同一个座位,不过别人看见也没有多余的精力就此大做文章了,个个脑中想着的只是中考,便是两头牛坐在车上,可能也不会去注意了。
今天下午考的是数学,这次我做的更快,我大脑计算能力也是无人能及的强,许多别人需要列公式慢慢运算的地方,我一下就口算出来了。不过我只能说做得最快,不能说做得最好,因为还是有两题题目是我不太会的,我敢保证这已经超出了初中的范畴,应该是高中的知识,初中知识实在太简单,若果没这两题的话,那数学满分的是大有人在,要在优秀学生当中再评出更优秀的人才,那就比较困难了。
在初中便已学习高中知识的人也不是没有,据我所知,我们校张雯便是其中一个,而2中的更不用说,我们市中考的这点我还是颇为赞同的,一是更容易将各层次的学生分得更细,还有促进了一部分成绩优秀的学生提前学期高中的东西,为以后上高中打下坚实基础。高中和初中是不能相提并论的,高中的知识层次开始加深,不再像初中那样只停留在表面之上,许多人初中之时是奇才,到了高中后却变得碌碌无为,便是这原因。
我也没有看过高中的教科书,这两题也是有心无力,脑中不断搜索各种知识,综合运用,最后是解出来了,不过过程非常烦琐,我自己都没信心敢说是正确,我想若是高中的方法解的话那也许会很简单,可能只是一两条公式便可以搞定,多会一条新公式和不会已是天壤之别,我根本不知道有这条公式的话,那就得先把这公式证明出来,然后再用它去解题,公式不是那么好证明的,以前证明这些的都是些数学家,而我呢?一个初中学生而已。
不过我速度还是很快的,大半小时写完,若是没有最后两题解题过于烦琐,花了不少时间的话,半小时便够了,那监考老师硬是不信邪,下来一看,连最后两题都写完了,不得不信,我又得意了一回。
此后几科那监考老师根本不再管我了,像我这样写得这么快的人自是不会作弊,美中不足的是每科毫无例外都有两题是被我强行解出的,有好几个地方似乎都存在一些问题。我却不知道事后的改卷老师更是吃惊,像我这样用初中知识强行把高中公式证明出来,然后再去解题的学生,他多年改卷生涯是从未见过,虽说有不少错漏不足的地方,不过也够他惊讶的了。
最后一科英语时候我还是大大吓了那监考老师一跳,开考仅15分钟,我便无所事事,靠在凳子上打呵欠,这个当然,考前有十多分钟是让我们浏览题目了,初中英语在我眼中和中文并无二样,那十多分钟对我来说把前面题目看完已是绰绰有余,还把作文构思好了。其中还是有超出初中范畴的单词语法,不过我也不觉得怎么样,我在英语老师家中接阅的每本书几乎都不止是就高中的东西。开考铃响后,7分钟填上选择题答案,8分钟作文。前面那监考老师忍不住下来再看,看后脸上的表情分明写着疑惑:这小子究竟是不是人?
“铃……”中考最后一科到此结束,我春风满面走出教室,张雯仍是在等我,这几天的考试每次回去她都要等我,来回都是叫我一起,还是坐一个位子,我便是木头也开始朦朦胧胧懂了一些东西,不过却是不敢肯定,也不想说破,我们现在才初中,保持朋友关系便好了,不过我还是隐隐有些高兴的,少年情怀嘛,谁能没有?
今天终于考完最后一科,我心情大好,在车上忍不住吹起了口哨,张雯也说所有科目都考的不错,若无意外,冰际高中是没什么问题的了。
此后两天,是体育生考体育项目时间,考场这回是设在了我们14中,因为我们校拥有全市最大,设备最全面的体育场,张可吴丽丽坐拥主场之利,自是发挥出色。
两天之后,填志愿之时,我们无一例外在第一志愿上一笔一划,端端正正地写上四个字:冰际高中。
我苦涩中带着快乐,空虚中带着充实,平淡中带着精彩的初中生涯至此结束。
第四十四章我醉了
7月上旬,中考成绩揭晓,张雯以市里第8名顺利升上冰际高中,张可和吴丽丽也凭着出众的体育成绩录取。而在我市里45名,也是很不错的成绩了,那几题初中范围以外的题目或多或少扣了我一部分的分数,在这竞争激烈的中考,每科相差那么一两分的话,总的差距就已是不小的了。
不过我英语让许多人吃惊,100分!全市满分也是仅我一人而已,而且历届以来中考英语都没有满分的。总成绩全市第一的听说是个就读2中叫李晓的女孩子,除了英语比我少两分之外,其他各科均是全市第一,这女孩据说是大大有名,从小就被老师誉为天才,从小学开始的大考,便没有下过第一名的,在2中也是个风云人物,风头之盛,比张雯在我们学校更甚,不过我只是从其他人口中略为了解一点,其他就不知道了。
中考成绩出来当天,我爸妈拿着电话到处打,告诉亲戚朋友同事,左邻右舍闻讯也纷纷过来道贺,我妈的嘴巴笑得一天都没合拢过,爸头上白发似乎突然间少了一半,神采熠熠的很是精神。
晚上时候家里买了不知多少的菜,总之整张桌子层层叠叠的才摆得完。我妈叫我去叫思思和阿姨过来,我们两家算是很熟的了,平时有什么喜事,或是节日之时都经常凑一起吃个饭,热热闹闹的也开心点,思思更是在我们家吃饭差不多比她家还要多。
妈今天特别高兴,不等爸开口,便叫我去冰箱里拿了两瓶酒过来,爸大喜过望,满口的说妈多好。我打开瓶盖,给爸倒上,今天高兴,妈让他随便喝。
5个人在一桌吃饭是热闹,大家一起随便聊家常,思思这小精灵一样可爱的女孩子不时说出几句有趣的话,天真活泼的她给这顿晚饭又增添了不少的乐趣,让我们都大笑不已,最后甚至聊到小时候我和思思之间的趣事,我一直像个称职的哥哥一样照顾思思,想不到现在我们一转眼都已这么大了,阿姨开玩笑地说思思那么依恋我,对她这个妈都没这么好,弄的思思脸红似火,我琢磨一下觉得这句话颇有些弦外之音。
后来爸喝到几分醉意的时候,竟然多倒了一杯,放我面前说:“小逐,咱,咱爷两喝上一杯。一个人喝没意思!”
我扭头看看妈,妈点点头默许了,我喝上一口,味道和吴丽丽请客之时差不多,不过我今天心情大好,却是觉得那酸酸的味道有一种很特别的感觉,好像和身体里面那兴奋的细胞融为一体那样,进喉之后忽然觉得一阵说不出来的快感,原来酒是这样喝的,喝酒不是品尝酒的味道,而是在品尝生活,品尝一种心情啊!
喝出味道之后,我也有点上瘾了,妈也不管我们父子两了,只是在一旁和阿姨聊天,今天这特别日子,便是疯狂一点也没关系了吧。我和爸便是对着喝,而思思乖巧地在旁边帮我们倒酒。
不知过了多久,我也不知喝了几杯,脑中开始晕乎乎的了,趴在桌子上朦朦胧胧中听到妈说:“老许也真是的,让孩子喝那么多,自己又醉成这样,我扶他进房间休息一下,让你们见笑了。”
阿姨笑着说:“不碍事的嘛,难得这么高兴,你们家小逐好哇,有出息,我还真羡慕你有这么一个儿子。”
思思不服气道:“妈,难道我就差了不成,期考我可是得了班上第一。”
妈笑呵呵说:“思思也不赖呀,下年还不是一样能考上冰际高中,思思,到时候你又可以和你逐哥哥在一起读书了。”
思思得意说:“逐哥哥答应过我了的,他周末放假还是来接我。”
阿姨高兴地说:“是吗?那我就不用那么担心了。你看人家小逐多好,将来也不知道哪个姑娘有这个福气,能嫁给他。”从小阿姨就喜欢这样开我玩笑了。
思思忽然大声说:“我长大了要嫁给逐哥哥。”
我妈和阿姨听了一下都笑了起来,笑得思思小脸通红,她们也没说思思什么,抛开童言无忌不说,她们似乎原本就有点那个意思。
接着听到脚步声,应该是我妈扶我爸进房间了,阿姨转头对思思说:“思思,你也去扶你逐哥哥进房间休息一下吧。”
思思应了一声,过来拉我起来,我已经迷迷糊糊,头脑手脚都已不听使唤,好像不是长在自己身上那样,眼前天旋地转,分不清东南西北,跌跌撞撞只管向前走,思思拖住我急道:“逐哥哥,那边不是你房间,是厕所拉,你房间在左手那边。”说着把我拽了回来,我习惯性地“哦”了一声,她扶我去哪里就去哪里了,我只想找个地方躺下,头好昏,昏得要命,胸也好闷,闷到想吐,身体上极度难受,心里却是非常开心,那种感觉真的很奇怪。
最后我身体终于坐到一个软软的东西上面,应该是床吧,我一下躺了下去,好舒服,天旋地转好像一下停了下来,胸也没那么闷了。眼前还有一团东西在晃动,是被子吗?我一把抓了下来,抱到身上,恩,好柔软,好暖和,好舒服,只是这被子怎么这么小,这么沉?
怀里的“被子”忽然挣了挣,我抱得正舒服,哪能让它跑掉,忙用力抱紧,“被子”忽然出声说:“逐哥哥,你喝醉了,要死拉,快放手嘛,我妈在外面呢,等下会让她看到的。”
“被子”怎么会说话?我努力睁开沉重的眼皮,只看到思思满脸红晕地趴在我身上,而我紧紧搂住了她,我一怔,放开手来。思思被我抱得浑身酥软,一时之间竟然没力气爬起来,害羞之下埋怨道:“逐哥哥,你不能喝就别喝那么多嘛,你看你,现在这什么样子?”
看着眼前这张俏丽可爱的脸,我忍不住用力抬起手,抚摩着那吹弹可破的肌肤,傻笑着,含糊不清地说:“思,思思,你好,好漂亮,嘻嘻。”
眼前一花,这张俏脸忽然一分为二,一张是思思,一张是张雯,忽然又合二为一,还是思思,但随即又一分为二,还是一张是思思,一张是张雯,最后再次合二为一,这次却是张雯。我头大如斗,又开始昏了起来,究竟是思思,还是张雯?这张俏脸在我眼前不停重叠,不停分开,我头越来越昏,双眼也越来越模糊,最后什么都看不清了,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这是个女人……
第四十五章看望老师
我在哪里?我挣扎着爬起来,头痛欲裂,嗓子像是要冒烟一样的干,我转头看见床旁边桌子上放着满满一杯子的水,我拿起咕咚咕咚的一口气见底,才开始慢慢清醒过来。这是我的房间,昨天晚上心情大好,我和爸喝酒,喝着喝着就不省人事了,后来谁把我扶进房间来的?
我身上浓烈的酒味之中还带着一丝淡淡的幽香,这香味我很熟悉,是思思的,我拍了两下头,还是想不起来什么时候她把我扶进房间来的。听说酒能乱性,当时我可没做出什么出格的丢脸事来吧?我妈跟阿姨当时都在,我想不会的,我这样安慰自己。
我看一下表,竟然已是11点多,这一睡睡了多久我都不知道,我只记得是昨天晚上7点开始吃饭的,吃饭加聊天的时间最多也不过两个小时多一点,那这一觉岂非是睡了13个小时多,一想到此肚子似是要证明我这想法似的,咕咕叫了起来,已是中午了,早餐还没吃,说不饿是不可能的,喝酒爽,醒酒可不好受啊,现在头还有些痛。
爸妈已经去上班了,还是我爸厉害啊,我记得当时他也喝得舌头都直了,后来和我说话都不是很清楚,幸好我们爷两还是有些心灵相通,有些话听不清楚还是猜的出来什么意思。
吃过早饭(午饭?)电话响了,是张可,他在那头大声说:“喂,你小子哪去了?我打了你一早上电话,没一个人接。”
我苦笑道:“昨天晚上太高兴了,和我爸喝了点酒,一直到刚才才醒过来,现在头还是有些昏昏沉沉的,我爸妈他们上班去了。”
张可笑道:“你小子!还敢喝酒。对了,等下我们去学校,去老师家里看一下他们,你去不去?”他突然压低声音:“你梦中情人也去呢,我刚才打电话到她家,我一说你也去,她立刻就答应了,嘿嘿!”说的好像是因为我的关系张雯才去的那样,张雯平时就尊师重道,自然不会拒绝。
我懒得理他那长不出象牙的狗嘴,就我们两个的时候他总喜欢叫张雯为“你梦中情人”,久了我也由得他了。
我说:“好吧,我也去。”毕竟老师辛辛苦苦,呕心沥血教育了我们三年之多,现在自己考上冰际后拍拍屁股就走人,未免有些说不过去,当下约好下午两点在校门口见面。
说实在话,我和张雯也有一段时间没见过面了,自从填了志愿回家之后,最多也只是打个电话聊一下,不过我感觉和她之间总是保持着一种很微妙的关系,虽然久不见面,但这感觉依然是很强烈。
吴丽丽往我家打电话反是多,心情好和心情不好的时候都喜欢打给我,我俨然已成了她的发泄对象一般。
她打电话过来的时候是我家里人接倒是挺礼貌的,叔叔阿姨的叫得颇甜,嘴上的糖像要通过电话传过来了,我一接过电话立刻便变成“许逐小子”,又或者是“臭虫”,我便一直在“许逐小子”和“臭虫”之间徘徊,感叹自己交友不慎,一失足造成千古恨。
我爸妈为表面现象所蒙蔽,觉得吴丽丽这女孩很不错,每次她来电话总说:“小逐,那个很有礼貌的女孩子又打电话给你了……”我听之欲呕,她也算礼貌,那我岂不是那种别人打我左脸一掌,我再转过右脸去让他再打一掌的圣人了?
下午近两点之时,我到了我们学校门口,远远便看见穿果绿色衣服的张雯和穿一套运动服的张可,我迎上去说:“Hi,早啊,好久不见拉!”
张雯见到我眼前一亮,点头幽幽说:“是啊,我们真的是有一段时间没见过面了,有一个多月了吧?”
张可在旁边作肉麻状:“得了得了,你们两个,现在可是大白天呢,别这么一副痴男怨女的样子,要互诉衷肠也等晚上,那时候比较有情调一点。”
张雯红着脸,扬手欲打,张可一下跳一边去。
我笑道:“同学久了不见面,叙下旧都不行啊?”说完转移话题:“我们走吧,现在两点多了,晚了老师他们都要吃饭了。”
当下我们一个一个老师家都去了,他们对我们很热情,因为我们都是他们的得意弟子,我们学校这年中考还不错,升上冰际高中的共有30人,市前50名内就有我和张雯两人,而且我们俩都是6班,班上老师都面目有光。
张雯还进入了市前十,我英语满分,也让我们班甚至全校英语科老师大大高兴了一番,听说校门宣传栏上光荣榜就有我们两名字,而且是重点宣扬,不过我们进来时候倒是没有注意到。
英语老师家我倒是经常去,考前她也经常叫我到她那挑资料,这回去到英语老师又猛的夸了我一番,说从我初一便知道我必会不同凡响,不过英语老师的确是从初一之时就很看得起我,这点我还是很感激她的,那时候我唯一觉得骄傲的便只有英语一门课而已。当然张雯也不错,考了96分,一下出了两个得意弟子,英语老师是得意得不得了,我们走前分别塞给我和张雯好几本的英语书,说是高中的时候我们用得着。
我们还去了老古董家,我对老古董已是完全没有偏见了,再怎么说人家这么一大把年纪了,还在不遗余力地为了我们这些年轻一代人操劳,到他家后我发现他人还是挺幽默的,不是一个古板的老头,在他家的时间也是过得最快。
最后到班主任家之时,班主任最是热情,非要我们留下来吃饭不可,还叫师娘买了菜回来,我们只好给家里打个电话说晚饭不回去吃了。
不过要老师和师娘亲自下厨招待我们学生,怎么都是说不过去的,我对班主任说:“老师,你教我们这么久也辛苦了,这回就让我们给你做饭,当是报答你们吧。”张雯和张可也是异口同声说好。
班主任虽认为我们这些初中的学生想也做不出什么好吃的饭菜来,不过我们有这心意,还是很高兴,当下由得我们去闹。
张雯和张可看样子也是第一次进厨房,手忙脚乱,最后只是眼睁睁看着我,不知做什么才好。我已是此道高手了,当下安排张可切菜,他力气大点,而张雯洗菜,因为女孩子比较细心。而煮饭和炒菜自是我包了。
吃饭时老师师娘又吃惊了一番,班主任开玩笑说:“要是中考有考作菜这科的话,许逐你肯定是第一了。”张可一边往嘴里塞菜一边含糊不清地说:“许逐,想不到你还有这本事啊?”连张雯看我的眼睛里也带着一丝异样。
第四十六章最后的聚会
回到家里,一进家门,妈就说:“小逐,你回来了?思思在你房间等你呢,等了好一会了。”我应了一声走进房间,思思正无聊地托着小腮发愣,我一时玩心大起,走上前去,从后面蒙住她眼睛说,哑着声音说:“猜猜我是谁?”我在放假看书的时候思思就常常玩这游戏,经常吓我一大跳。
思思先是吓了一跳,然后高兴地反手抱着我:“逐哥哥,你回来了?”
我笑着说:“刚回来,看见你在发傻,想什么呢?”
思思眨眨大眼睛说:“在想你啊?”
我吓了一跳:“我有什么好想的?长的又不帅。”
思思嘟了嘟可爱的小嘴巴说:“谁说的,我觉得逐哥哥你最帅了,特别是那对眼睛。”
我笑逐颜开道:“真的?”摸了摸自己双眼,想不到自己也能和“帅”字沾上些关系了,还是思思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说的,不禁有些飘飘欲仙,如坠云端。
忽然想起一事,我问她:“思思,昨天晚上是你扶我进房间的吗?”
思思点点头。
我继续问:“我喝醉了?”
思思还是点头。
我接着问:“我没有对你做出什么无礼的事吧?”
思思摇摇头。
我一惊道:“有?”
思思再点头。
我哭丧着脸说:“那时候我怎么了?”
思思红着脸说:“逐哥哥,你那时好讨厌,我扶你睡到床上睡下的时候,你一下抱住我,抱得我好紧,你还摸了我的脸。不过好舒服。”最后那句话她是用极轻的声音说出来的,我都听不清楚她说什么。
我急道:“然后呢?”
思思说:“然后……”还有然后?完了!我恨死这酒了。
思思下一句话让我老大松了一口气:“然后你就睡着了,你嘴里酒气好浓,我端杯水来让你喝,不过怎么叫你都不醒。”原来那杯水是她给我放桌子上的。
思思脸上红晕未退:“逐哥哥,以后你别喝那么多酒拉,讨厌死了。”我心情一放松,忍不住开玩笑道:“不就抱一下吗?我们小时候还在一张床上睡觉呢。”
思思急说:“那是小时候嘛,和现在不同的。”
我笑道:“有什么不同的?”
思思回过神来,是我在捉弄她,去游乐场那样早上她叫我起床的时候就是这对白,不过人物反过来了。她跺着小脚说:“不和你说了。”
我逗了她两句,她一下就忘记了这句话,小嘴一晚上简直是不停,最后到10点的时候才依依不舍回去。
送了思思回家后,我刚回来不久,妈就在外面喊:“小逐,那个很有礼貌的女孩子又打电话给你了。”
吴丽丽找我?不知她有什么事。我接过电话,吴丽丽在那边喊:“喂,臭虫,明天我和小雯要上街买东西……”我一听冷汗直冒,难道又要叫我一起去?上次陪她们逛街我现在还是记忆犹新,我晚上睡过的最恐怖的恶梦就是双手提着大包小包,拖着两条沉得几乎走不动的腿,陪着她们这些购物狂在大街上跑来跑去,那些大街都是一望无际,像是永远都走不到尽头那样。
我刚想推说有事,吴丽丽就在那边说:“好了,就让你陪我们去好了。”说的好像是我求之不得那样。当然,在我没领教过她们的逛街热情之前,陪这样两个大美女逛街的确是一件美妙惬意之事,但现在我知道那简直是一场恶梦。
在她面前我是毫无办法,被吃得死死的,许多事都是未经我同意,她已经帮我答应了,而且好像都是理所当然那样。
我眼睛一转道:“那行,到时候你可要请我吃午饭。”
吴丽丽满口答应,说明天早上9点广场等我。不是吧大姐,商店一开门就过去,想逛到晚上关门么?我挂了电话,立刻转打给张可:“老同桌,明天中午吃个饭,我请客,怎么样?”
张可自是满口答应道:“好啊,难得你这铁公鸡也舍得拔上几根毛,不去的是小狗啊。”我有那么吝啬吗?可能是家里经济不好,所以省一点吧,他们这些有钱人自是无所谓几个小钱了。不过既然在他眼里是铁公鸡,哪会无事请他吃饭,其中必有阴谋,张可脑筋是直了点,这都想不到。
我叫他明天早上早点出来,我说要顺便陪别人买点东西,张可也没细想。
翌日早上张可8点50杀过来,一见面对我说:“嘿嘿,小子,我可是没吃早餐,空着肚子来的,等下定要你放点血。”
我也暗暗偷笑:等下你就知道死字怎么写的拉。我叫他等下,我说在等人,张可一脸龌龊不堪的笑容说:“是不是你梦中情人啊?”
我神秘笑了下说:“等下你就知道了。”
不多时,吴丽丽和张雯身影在远处出现,张可眼力甚好,远远看见,他也不是笨蛋,已经明白了大半,脸色发白,转身欲走。我一把拖住他,嘿嘿奸笑道:“兄弟,这可是我们验证我们兄弟伟大友谊,有福共享,有难同当的时候了,这福嘛,中午是小辣椒请客,她钱包肥的是,你想吃什么便吃什么,比我这身上榨不出几两油的穷鬼可好多了,这难嘛,等下陪她逛街时候,东西你帮我分担一下就好了。”
张可心里发苦,只是被友谊这座大山重重压住,动弹不得。吴丽丽过来看见张可眼前一亮,想是心里暗暗高兴,又多了一个免费义工,她还怕我一个人拿不了太多,她和我之间是比张可熟得多,大概是看我比较好欺负一些吧,和张可还没熟到叫他出来逛街的地步。
早上张可实是叫苦不堪,他连早饭还没吃就出来了,饿得两腿发软还要替两个女孩提东西,中午午餐时候连吃了五大碗饭。
下午还是继续逛,一直到5点多,再不回去就要在外面吃晚饭了,她们才舍得回家。这次回家我还是累得只剩下半条命,在家里修养两天之后才慢慢恢复过来。
此后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偶尔吴丽丽还会热情“邀请”我去吃饭,加深我们的“主仆”之情,每当这时我也热情“邀请”张可去吃饭,加深我们的“兄弟”之情。
7月末之时,班上聚会,我们班考上冰际高中的只有4个人而已,这也是我们这种普通初中的无奈,其他的有些只考上了普通高中,也有考上中专的,更有些已经打算到外面去打工,闯世界去了,或许以后我们永远都没机会再见面了也说不定。
当晚许多人心情并不好,聚会在一种压抑的气氛中进行,有些同学虽不熟,但大家毕竟在一起三年之久,还是有一定感情。我是幸运的,一场车祸改变了我的命运。不过在这气氛下我也不由触景生情,心中沉重,生活在这世界上,有许多东西都是无奈的啊!
后来不知谁带头喝起了酒,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了,觥筹交错,杯盘狼藉,都把什么中学生守则,法律之类禁止未成年人喝酒的东西抛诸脑后,甚至有些女生都不例外。酒精作用下,有人甚至哭了起来,我更是难过。只是疯狂喝酒,我不记得和谁一起对喝过了,只是见人便碰杯。聚会结束之后,我和张可搭着肩膀跌跌撞撞走了出来。
走在热闹繁华的大街之上,街上五彩缤纷的彩灯和喧哗的声音并没有冲淡心里的那丝伤感,一轮弯弯的新月孤寂地挂在漆黑无边的夜空之中,冰冷的月光如霜一样洒在地上。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这残缺的月亮总有一天还会圆起来的,但人呢?分离了的人,有一天还会重逢么?
(新月初露之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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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集 追星逐月
第四十七章冰际高中
当我站在冰际高中大门之前的时候,我惊呆了!
心里蹦出的第一个字是:高!巍峨的大门高高耸立,名校毕竟是名校,光是大门就比14中的要高出一倍不止。
蹦出的第二个字是:宽!大门分为正门和两个小侧门,光是正门便可由3辆大卡车并排随意出入。
蹦出的第三个词是:气派!朱漆色的大门大张,一根根巨大的钢管蜿蜒直上,气势磅礴。
蹦出的第四个词是:雄伟!大门顶部正中镶嵌着“冰际高中”四个苍劲雄浑的大字,在晨曦的沐浴之下,四个龙飞凤舞的大字涂上了一层金灿灿之色,仿佛一条张牙舞爪,降落凡间的神龙,似欲随时破空飞走一般。
蹦出的第五个评价是:“真他妈雄伟。”
蹦出的第六句话是:“…………”我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旁边有几个应该是同级新生,也是手上提着一个大包,怔怔看着,看来并非我一人有这感触而已。
我正在出神之时,一个17岁左右的女生走了上来道:“请问一下,你是来学校报到的高一新同学吗?”
我转头一看,不由喊了声赞,这女孩不错,长发,瓜子脸,娥眉,琼鼻,最引人注意的是小嘴下方一颗美人痣,这丝毫无损她的整体美感,反而起了一种画龙点睛的作用,让她看起来很有特色。应该有1米65多的身高,小腰纤细,双腿修长,玉指如葱。恩,95分这样。
她就落落大方站在我面前,没有一丝的扭捏害羞。
我说道:“恩,没错。”
女孩微笑说:“你好!我是2年11班的成怡,负责接待新同学的,请跟我来。”来冰际高中读书还有这样的好事啊,报到竟然还有人接待,记得当初我进14中之时,单枪匹马几乎跑遍了整个学校,最后才找到报到地点和宿舍。
我笑道:“那就麻烦师姐你拉。”
成怡“扑哧”一笑道:“嘴巴挺甜的嘛。”她一笑之下我眼前仿如百花齐齐盛开,顿时觉得这位漂亮师姐的魅力比起那扇让所有新生惊呆的大门来也是不逞多让。我心想冰际高中难道是盛产美女么,一来就让我碰上一个,据说有一条很流行的美女判断定理:学习好的女人没几个是美女的。照这样说来,冰际高中这种学习圣地应该是和动物园差不多才对。
我想验证一下这定理的正确性,转头看了看其他几个接待的女生,一看之下吓得不轻,有两个是抽象派画家的成名作,正张开血盆大口向其他几个新生扑了过去,那几个新生吓得不轻,双腿颤抖,我心中想象自己低下头去,在胸前两边和额头上用手指点了三下,阿门,上帝保佑你们。
这是我高中生活的第一天,运气不错,一来就认识个漂亮师姐。
成怡眼中含笑问我:“师弟,你叫什么名字呢?”她这样也是默认了师姐这个称呼了,而且马上进入师姐角色,我顿时觉得和她之间的距离拉近了不少,这个师姐人蛮好的嘛,让我一下觉得冰际高中没那么陌生起来。
我挺了挺身子,尽量让自己在这个刚认识的师姐面前看起来成熟一些,成怡看在眼里又是有点好笑,这个小师弟还真有趣。
我回答道:“我叫许逐。”
成怡睁大双眼惊讶说:“你就是那个中考英语满分的14中学生?”
我一楞,我有这么出名了吗?连这冰际高中从未谋面的师姐竟然都知道我名字。
我点了点头,成怡说:“那好啊,认识你这个英语天才了,我英语是所有科目之中最差的了,到时你可要教教我。”
我谦虚道:“我哪敢班门弄斧呢,只不过初中知识较浅薄,我运气又比其他人好一点而已。”
成怡笑道:“你就别谦虚拉,我们市这么多年来中考英语还没人满分的,光这点就证明你不是靠运气就能做到的。”
边说边走进校门,前方正中是两棵苍翠挺拔的迎客松,冰际高中是建立在一座小山之上,这山叫鹤山,据说是一块风水宝地,其实也不过是随着冰际高中出名而出名,就算冰际高中建在一个垃圾场上面,人们也一样会说那块垃圾场是块宝地,当然,这么大的垃圾场是没有的。
校内郁郁葱葱,进门后校道分为三叉,两边各是一条校道,校道两边是一片巨大的草坪,左边校道草坪中央以人工修剪成突出的4个绿色巨字:努力拼搏,而右边是:自强不息。好大的手笔!
还有一个分叉是前方一条暗红色的大理石阶,仰头看上去,好长!好高!只怕有100多级,大理石阶两旁是一盏盏的路灯,路灯底下是一条长长的花坛,随着石阶一直延伸到顶上。
我伸了下舌头道:“师姐,冰际高中可真够气势的。”
成怡笑道:“当年我刚入学的时候也是和你一样的吃惊,慢慢就习惯了。教学楼和你报到要去的办公楼就是在上面,我们走吧。”说完带着我走上石阶。
我紧随其后,一边走一边数:“1,2,3……50”数到50之时,应该差不多到了半山,一条鹅卵石铺成的小路把石阶从中横断开来,成怡告诉我,小路左边是直通学生宿舍区,而右边通往饭堂。
过了小路,我继续数下去:“51,52,53……100,101,102。”好家伙,居然有102级之多,从底下走上来一直走了3,4分钟。
当我踏上最后一级石阶之时,眼前豁然开朗,这是一片新的天地,一条宽敞的校道顺着脚下伸展开来,这是我见过的最长最直的一条校道,一眼望去,前面毫无阻隔,而尽头之处,一栋巨大巍峨的大楼像茫茫大海中的一个孤岛一般突然凭空出现在眼底,造成一种很强烈震撼的视觉效果,远远看去还有蚂蚁一般大小的人进进出出。
成怡给我介绍说:“那就是我们学校办公楼了,是全市最大的办公楼,就连政府的办公大厦也比不上!”说到这里,她语气中隐隐透出一种身为冰际高中其中一员的骄傲。
我不由自主点点头衷心赞道:“的确是好宏伟!”
我们沿着这条路一直往前走,路两边每隔10米便有一棵枝繁叶茂的桂花树,“八月桂花遍地开”,此时刚是9月初,树上已满是桂花,走在校道之上,一阵让人心旷神怡的芬香扑鼻而来,脚下不觉都轻了几分。
一路过去共有6条分岔路口,分别通向两边的六栋大楼,这些大楼都是6层,规格严谨对称,坐向,高度,宽度,装修都是完全相同,无一例外,成怡告诉我,那是我们学校的教学楼。
从第一个岔路口开始,路上的人便慢慢多了起来,不时人三三两两从身边走过,看打扮服饰应是冰际高中学生了,最明显的标志就是左胸上挂着的那个校章。重点高中的学生精神面貌确是不同凡响,个个昂首挺胸,阔步稳健,像是把未来踏在脚下一样,14中学生那个个像霜打过的茄子蔫蔫样子的和之绝不能相提并论。
路的尽头便是那巨大无比的办公楼了,办公楼前是一片开阔的椭圆型场地,椭圆两个焦点上各有一座喷水池,喷水池中有假山,亭台楼阁,小桥,一张人造鱼嘴正直直向上喷出一股晶莹透剔的水柱,几尾金鱼在池中畅快地游来游去,不时翻一个身,溅起一阵的水花。
那办公楼远看便让我觉得震撼,近看更是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真不愧有全市最大办公楼之城。到了这里我发现自己也变成了一只小蚂蚁,太近了甚至无法得窥它全貌,头几乎要仰成90度才看得见最高处。整栋大楼外面全以淡灰色瓷砖装潢而成,显得古朴大度,在阳光映射之下,仿佛笼罩着一层神圣的光辉。若不是我知道这里是冰际高中,说不定会误以为自己不慎来到了某个古代文化遗址。
这里便是“传说中”的冰际高中?是我以后学习生活3年的地方?看着前面这座高不可攀的办公楼,忽然之间我觉得自己像是一个虔诚的,千里迢迢到神庙来朝圣的宗教信徒一般。
第四十八班章分班
进了办公楼大厅正门,迎面而来的是两根巨大的石柱,大约要3人才能合抱过来,大厅其实更像一个会场,一个可以容纳上千人的会场,诺大一个大厅却没有一丝的昏暗,抬头一看,高高的天花板上无数的日光灯。
大厅两边各有一个楼梯,呈螺旋状直上,楼梯的宽度足有14中教学楼楼梯的3倍大,成怡带着我走上楼梯,走到三楼,三楼大厅要比一楼小了许多,不过还是很开阔。
大厅里是人头涌涌,竟然有些拥挤。成怡看着我道:“师弟,这里就是新生报到的地方了,我们先去那边告示栏看一下你分到几班?”她一手指着右边一个方向,那里的人是格外的多,想必也就是她所说的告示栏了。这些人估计是和我同级的新生吧,还有一些是接待的师兄师姐。
成怡跟着我一起走了过去,到离人群不远地方,我停下说:“师姐,你在这等我就好了,我自己过去看吧,那么多人,你一个女孩子也不方便的。”
她点点头说:“那好,我就在这等你。”
我转身走了过去,忽然她叫住我说:“对了,师弟,你中考是市里第几名?”
我一楞说:“45,怎么了?”
成怡继续道:“45吗?那你很有可能分到重点班1班去了,每班有60人,你这成绩应该是在重点班吧,你最好去最左边看一下,1班的名单就在那边。”
我点点头道:“我知道了,谢谢师姐你拉!”
成怡笑了起来:“师弟,你别这么客气,以后我英语的提高还得靠你呢,到时候你可别嫌我烦呀。”
我笑道:“哪能呢,师姐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不少人抢着帮你还来不及。”
成怡啐了一口道:“油嘴滑舌的,师姐的便宜也敢占。”
我委屈道:“我说的是实话嘛。”
成怡笑得花枝乱颤:“好拉好拉,别口花花了,快点去看一下分到几班吧,人可是越来越多了。”其实她心里是颇为高兴的,有哪个女孩子不喜欢别人说她长的漂亮?况且从没人敢在她面前和她说这种话,在她眼中,我一个可爱有趣的小师弟说出来更是让她觉得新奇刺激。
我还是有些意外,重点高中里的重点班,那是怎么一个概念?重点中的重点?人才中的人才?精英中的精英?
我走进最左边的人群中,一阵左冲右突,终于挤到公告栏前,公告栏最外面是一层透明玻璃,里面红纸黑字贴着一张张公告,我正前面刚好是1班的名单,最上方1班字样后面还特地用括号括着“重点班”三个引人注目的字。
我从名单开头看起,李晓,恩,市第1名,接下去是欧辉兴,司明,……张雯,张雯是第10个,看来这名单序号是按中考成绩排下来的,这张名单里的人都是各初中学校里的绝顶学生啊,那种跺一跺脚学校都能震上几震的人物。这里面的人全部同时跺上一脚,全冰际市都会发生地震。
这里厉害的人实在太多,许多以前初中之时的风云人物到了这里已是籍籍无名的小卒了。许多人看见这张名单或许都会有些自卑,但我没有,现在的第一,不代表将来还是第一,我心里忽然涌起一阵豪情,此刻开始,那叫李晓的女孩便是我要超越的目标,等着吧!
我继续看下去,赵真,秦文鸣,……卓边负,邓明。恩,没了,到最后一个还是没我的名字,是不是看错了?我从头再仔细看一次,还是没有。奇怪,这名单上有五六十人,照我中考市里排名,我应该榜上有名才对。
不管了,先看下其他班吧,2班名单就在1班旁边,我一眼看过去,赫然发现我的名字就排在第一,2班只是普通班而已,我搞不清楚为什么会落到普通班里。不过我无所谓,反正初中之时我读的14中也不是一间有名气的学校,而我以前在班上也是一直默默无闻,只是差不多到了最后一个学期才一飞冲天。不过纵是那样,我亦是平凡惯了,并没觉得这有何不好。
我走到张怡面前笑着说:“师姐,你猜错拉,我是在2班。”
张怡也是一副大惑不解的表情,忽然想起什么,睁着眼睛说:“对了,师弟你以前可曾获得过市里三好学生或是优秀班团干之类的奖励?”
我摇摇头说:“没有。”
成怡继续问:“那你家里有没有什么人有名气一点的?比如音乐家,作家,企业家,或是在政府工作的?总之是有点名气就行。”
我爸妈只是普通工人而已,哪有什么名气,我还是摇摇头,心想这个和重点班有什么关系。
成怡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说:“这就难怪了。”
她突然把小嘴凑到我耳边,压低声音说:“一般来说,重点班的人员名单是由中考排名决定的,不过也有特殊情况的时候,比如说市里有些高官的或是某些对学校有重大捐资的企业家的儿子女儿想进重点班的话,这些人学校是得罪不起的,有时候只好委屈一两个在市里没什么名气,家里又没什么背景的学生,把他们分到普通班去,从而空出一个位置来,这也是我在学校久了慢慢才听说的。不过通常成绩达到我们学校重点班层次的人,基本在以前初中时候都已是名人了,要么得过市里三好学生,不然就是优秀班干,团干之类的荣誉称号的,这些人学校不敢在他们身上做手脚。”
她现在是紧贴着我说话,一阵如兰似麝的体香不断钻进我鼻子,耳朵被她呼出的阵阵温暖潮湿的气息搔得痒痒的很舒服。
忽然她小嘴离开我耳边,奇怪地看着我地说:“你成绩那么好,14中也不是特别好的初中,无论怎么说你们校也应该推过你上市里的三好学生或者优秀学生干部才对,怎么会没有呢?”
我想一下道:“我的成绩只是在初三最后一个学期才突飞猛进的,以前我一直在班上是籍籍无名的人,所以没得过什么奖励。”
成怡瞪大眼睛不敢相信:“一个学期就能进步得这么快?升到市里45名?你可真够厉害的。”
我开玩笑道:“可能是我妈整天给观音像上香,让我运气比较好一点而已。”
成怡安慰了我几句,说是到普通班也没什么不好,压力也相对小一点,而且,金子到哪里都是会发光的。
好个体贴人的师姐,我对她的好感又多了几分。
不过我知道她内心还是替我惋惜的,我笑笑道:“我明白的,没什么,普通班就普通班,还不是一样的么?”
只是一想到连冰际高中这等学校都摆脱不了世欲浊流的困扰,那在我心中至高无上的光辉神圣形象立时便蒙上了一层灰。
成怡暗道:“哪有这样放得开,一点都不在意的人?只怕是这个小师弟要面子吧。”不过她看到我脸上灿烂自然的微笑,没有半点勉强的意思,心里不由开始怀疑有这种人的存在。
第四十九章巧遇
成怡说:“知道在哪班就好办了,我们去报到吧。”带着我一直走到5楼,楼梯口过去是一排长长的办公室,成怡走到第2间,门上挂着“1年2班”一个金色小匾。
我们走了进去,里面也有不少人,排队差不多排到了门口。这些十有八九就是我以后同窗三年的同学了。
两边靠墙放着几张凳子,我对成怡说:“师姐,你陪了我这么久,肯定累了,你先坐一下吧。”
她眼中含笑说:“小师弟,还这么会体贴人呀?”
我笑道:“你是女孩子嘛。”
成怡也不推辞,走到旁边凳子坐下,她不是一个扭捏的女孩,我也对她特别有好感,和她在一起很自然放松,好像是对着一个关心爱护自己弟弟的姐姐一样,我没有姐姐,在思思面前也是扮演一个成熟的哥哥的角色,现在突然有个人那么体贴关心我,心里一阵亲切。
成怡坐下后,也没有冷落我,不时和我说下高中生活的一些校园趣事,其实我并没有觉得在这等有什么无聊,从小我就经常一个人呆在自己房间里面,早已习惯,不过她的细心还是让我倍感温暖。我越来越喜欢这个刚认识一小时不到的漂亮体贴的师姐了。队伍中有许多人特别是男同胞看到这情况都露出艳羡的神色,他们没我这好运气,接待人都是把他们送到2班办公室就跑了,留他们自己在这排队干等,闲极无聊。
我看了一下队伍前面,恩,还有十多个人在等着呢。忽然队伍中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我眼帘,我大喜之下走上前去,拍拍他肩膀,那人转过头来,看见我后立刻睁大双眼怪叫:“许逐?”
这人正是张可,我嘿嘿一笑道:“还真巧啊,张可,以后我们又是一个班拉。”
他奇怪问我:“你不是分到1班吗?听说重点班是按中考排名分的吧?你这成绩无论如何都应该进1班了啊。”
我笑笑说:“我也不知道,总之是被刷下来了,那也不错啊,以后我们哥俩又可以在一个班了。”
张可也高兴起来,哈哈笑着说:“那是啊,管它那么多呢,我还愁没你在身边和我吹牛,我的生活会无聊好多呢,哈哈。”他盯着我上下看了看说:“咦,你小子又长高了不少,身材也好了许多。”
放假时候我一直在锻炼,我知道自己以前身体的底子不好,虽然后来改变了不少,不过毕竟还是不如人意,特别是经历那次人贩子事件之后,我深觉自身力量的重要性,有时候这不是外力可以替代的。
每天早上天没亮我就强迫自己从舒服的床上爬起来,然后环城跑,冰际市虽说不算什么大市,但环城一圈也有6,7公里的路,第一天我跑下来时候用了一个小时,而且累得不行,第二天早上差点就不想起来了,第二第三第四天过去,到第五天时我发现自己环城跑一圈只需40分钟了,身体适应能力实在是够强,从第十天开始我把一圈加到两圈,第二十天加到三圈,到开学前一天,最后我已是可以每天一早环城随便跑上六圈,只用两小时就足够,我想自己有资格和张可比长跑了。
体力的加强也伴随着身体的快速发育,我的身高从1米65迅速蹦到1米70,体重也从48公斤剧增到57公斤,有一天洗澡之时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忽然发现我已是不知不觉脱离纤瘦一族,加入匀称的大家庭之中。
身体的快速发育自是需要消耗极大的能量,我的饭量和身高体重成正比,一顿我要放倒4,5大碗的饭,我妈在欣喜我身体日渐匀称的同时,也为家中日渐消瘦的米袋心疼。
成怡忽然走到张可面前说:“你就是张可吗?我知道你,你也是14中的吧?还是校队篮球队长,篮球打得很不错的。”
张可咧开大嘴笑着问:“你是?”他虽不知道眼前这女孩子是谁,不过有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夸自己,心里还是乐得不得了,骨头都酥了几分。
成怡笑道:“你好,很高兴认识你,我是2年11班的成怡,是许逐的接待人。”
张可也说:“恩,很高兴认识你。”看来张可还是比不上我,我一见面便直接叫她师姐了。
张可一圈打在我肩膀上说:“你小子怎么那么好运气啊?有个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接待,怎么我就没碰上这种好事?”
我得意对成怡道:“师姐是吧?我刚才都说我说的是实话了。”我指的是刚才我夸她漂亮之事。成怡在旁边苦笑不得,新学期第一天就碰上两个口无遮拦的活宝,偏偏这话他们说出来是那么自然,无可挑剔,以前还从没有男生敢在她面前说这种话的。他们俩那么熟,也不知是谁影响谁。说不定是半斤八两,互相学习,一起促进,共同提高。
说话之间,很快便已轮到张可报到了,张可对我说:“等下我们再聊。”
我点点头,不多时也轮到我了,我面前是一个矮胖的中年男子,前额光秃秃的一片,这人应该便是我们班班主任了,和初中之时的班主任模样看起来倒是差不多,我心里暗暗好笑,天下乌鸦一般黑这话我是知道的,莫非天底下的班主任也都是一样的秃头么?
我在注册表上写下自己名字,他对我本不甚在意,见到我写下名字之后忽然跳了起来,吓了我一跳。他急问我:“你就是许逐,中考英语满分那个14中的许逐?”他眯着的小眼中发出一阵金光,好像看到一大块金元宝站在面前一般。
我被他看得心里发毛,忙回答道:“是的。”不过还真是奇怪,连他都知道我。难道我名字真的那么如雷贯耳?
班主任一阵大笑,连叫了两声:“好,好!”引得排我后面的一些同学纷纷侧目看着他,我也不知道好在哪里。班主任一下对我很热情,嘘寒问暖,问这问那,宿舍教室饭堂在哪里知道了没有?新环境是否有什么不适之处?有什么事不懂的可以随时来找他,看那劲头,要不是后面还有人要报到,说不定就要亲自带我到校内走上一圈了。最后报到完毕,我比别人用了两倍时间不止。
第五十章新宿舍,新舍友
我走了出来,抹了一把额上的冷汗,班主任对我如此热情我还真有点不习惯。成怡在旁边看见我那窘样掩着小嘴偷笑。我尴尬道:“师姐,你笑什么呢?”
成怡忍不住笑了出来:“看你那傻样,你们班主任还会吃了你不成?你别担心,你们班主任是只是因捡到你这样一个人才高兴罢了。一般来说,学校的前60名学生都是到重点班的,难得有你这条漏网之鱼,他当然开心了。”她现在大概我已是非常熟捻了,还会开上一句玩笑。
我们三个一起走出办公室,成怡说:“师弟,我带你去你们宿舍吧,你们宿舍在哪里?”
我想一下说:“4栋513。”张可突然道:“我也是4栋513。”我们楞了一下,然后都笑起来,嘿,还真巧的,今后三年不会觉得无聊了。张可笑着说:“真倒霉,以后又要和你这臭虫一个宿舍了。”
我不甘示弱说:“以后我床上又要无缘无故多了几件脏衣服了。”打打闹闹着走到教学楼下。成怡这时也不说话,只是在我们身边带路,笑吟吟看着我们这种另类的友情表达方式。
去宿舍的路先是下到大理石阶中间那鹅卵石小路,然后往右折,走大约100多米便到了,宿舍楼一共有6栋,4男2女,1到4栋是男生楼,5,6栋为女生楼,以中间这条小路分隔开来。
成怡把我们带到4栋前面,转头对我说:“师弟,我就送你们到这拉,男生宿舍我就不上了,你们宿舍就在5楼从左数起第13间,我教室在教学区3栋402,你有什么事的话可以到教室来找我。”
我笑道:“师姐,真是谢谢你了。”
成怡说:“哎,师弟,怎么这么客气呀?师姐以后的英语还得靠你帮忙呢,到时候我可不会客气的哦。”
我点点头说:“我一定知无不言,言而不尽。”成怡又是“扑哧”的一声笑了起来:“你这小师弟还真是有趣,怎么像个古代的书生那么酸,好了好了,我该走拉,记得有事找我呀。”
告别成怡后,和张可上到5楼,走进宿舍的第一印象就是:亮。可能是在14中那种昏暗的宿舍住惯了,对宿舍的光线是特别敏感,宿舍设计得很科学,前后各有一个窗,宿舍前是2栋,不过隔了有10多米远的距离,所以光线并没被挡住,而宿舍后面是一片平地,光线进来更是毫无阻隔,宿舍周围绿化不错,有不少枝叶繁茂的大树,树大招风,因此使得宿舍内空气流通也很好,不时有阵阵凉风从身边吹过,很是惬意。
宿舍内部墙壁雪白,窗台明洁,地上铺了一层淡黄色的瓷砖,光滑闪亮,可以将人的影子倒影出来,看上去更是显得清凉怡人。恩,这宿舍不错,比14中的要好得多,重点高中毕竟是不同,住宿条件是很让人满意,我想那笔比14中高出一倍的住宿费也可以死而无憾了。
宿舍共有6张床位,我发现我和张可是最迟才到的了,除了两张靠最里面的空床之外,其他床上都坐着一个人,有些正在整理床铺,看见我们走了进来,注意力一下都集中到我们身上。最前面的是一个看起来颇有几分书卷气的男生,戴着一副厚厚的深度眼镜,眼眶深陷,脸色稍显苍白,似是长期不见阳光那样,手中拿着一本书。看到他我失声叫了出来:“眼镜?”
这人我认识,是14中的校友,他当时读的是2班,我和他并无来往。不过此人在校没可是大大有名,先不说他成绩如何优异,他最出名的并非他的成绩,而是对书的狂热,据说他家是那种书香世家,从小耳濡目染,对书的喜爱到了无可复加的地步,在教室看书,在宿舍看书,走路时看书,吃饭时看书,上厕所时看书,甚至连洗澡时都在看书。
14中的澡堂一层一个,全层楼一起共用,而洗澡间只有3个,总是不够用,有许多人因此都是穿着一条内裤在外面洗衣服的水龙头旁边洗澡。曾有一次别人亲见眼镜在外面洗澡之时,全身上下明明脱得只剩一条内裤,洗到一半时,不知怎么突然凭空冒出一书在手,把周围的几个人吓得不轻,差点便对着他上香,当他神仙一样参拜了,不过他那看书的劲头我看便是连神仙也要自愧不如。
据说他因走路看书,不慎撞到树干和电线杆上而光荣牺牲的眼镜已经不止个位数了,要是人人像他这样,制镜业恐怕就要一举跃居成为这世界的最大产业了,他眼镜大名也是由此而来。
他原名叫姚伟,不过别人叫惯了他“眼镜”,真名反是没几个人叫了。他对这称呼也不在意,随便别人叫,在他眼中,除了书只怕也没有其他的东西了。
只不过他看的书比较驳杂,除了教科书之外,天文地理,怪文志异,小说散文,诗歌辞赋等等也是宁可杀错,不可放过,要是他将所有精力均放在学习之上的话,凭那股狂热,中考进前50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我走上前友好地伸出右手说:“你好,我叫许逐,也是14中的,以后我们就是室友了。”连我和张可一起,那我们宿舍就有3个14中考上的了,占了全宿舍的一半,我们学校考上冰际高中的所有人也就才30个,这真是够巧的。
“眼镜”推了推他那副厚厚的眼镜,伸出手来和我握了一下,说:“你好。”然后拿起手上那本书继续看,不再说话了。他这性格的人我理解,能和我打个招呼已是不错了。
当我看到下一个室友的时候,我心里冒出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动物园里的一只猴子跑出来了。
这老兄长得实在太像一只猴子。
第五十一章奇怪的新朋友
这位仁兄一张脸长的尖嘴猴腮,如凹透镜一样稍往里面塌陷下去,而下巴和额头略向前突出,站起来时身子微弓,双臂下垂,长及膝盖,那姿势直如初中生物教科书中刚学会直立行走不久的类人猿一般,由于天气较热,他只穿了一条短裤,小腿一直连到大腿全被一片茸茸的卷毛覆盖,几乎看不见皮肤,我想天气变冷时候他也用不着穿保暖裤了,连胸前都有一小撮黑毛,甚是滑稽。不知道他祖上是不是普遍高寿之人,使得他们这一族的进化要比别人少了好几代。
通常有胸毛的人都是较为壮硕的,像电视中一些外国佬一般便是这样。但这位仁兄显然不能以常规而论,他长得委实是有够枯瘦的,比起以前的我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大腿如竹竿一般细长,胸前肋骨一根一根清晰可见,可以去做生物老师的活骨架标本了。能长成这样也真够稀罕的了。
不过他人倒是挺热心的,主动走上前来,先是抬手搔了一下后脑勺,我心中不由惊叹,这动作当真是深得猴子真髓,随后他眯着的小眼睛张开一条缝,咧嘴一笑,露出两排尖利的牙齿,看得我有点心惊肉跳的。然后他伸出那只刚搔过头的手说:“你好,我叫郑向侯,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
“真像侯?”我心里暗暗偷笑,真是人如其名,名不虚传。不过他那么热心友好让我大起好感,我也伸出手去,握了一下说:“我叫许逐,对,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
郑向侯笑着说:“我知道你定会觉得我模样好笑,我们初中的同学都叫我“猴子”,你叫我猴子就好了。”
我一听之下登时肃然起镜,能这样勇于承认自己长相缺点的人并不多见,这也是一个聪明人,只要他一说出来,别人反不会就他这奇怪相貌再进行评头品足了。
我点点头道:“和我熟一点的人都叫我臭虫的,你也可以这样叫我。”其实这样叫我的人不外吴丽丽和张可两人,人家这么坦诚,我自然也要以诚相待才是。
猴子发出一声爽朗的大笑说:“既然我和你已是朋友,那我当然是叫你臭虫了,是么?”
我也笑道:“没错没错,猴子你当真是一个有趣的人。”
这时猴子上铺忽然轻盈地跳下一个人来,笑嘻嘻地说:“轮到我了,我叫李欣。”这名字有点像女孩子的,当我看到他时,更是吓了一跳,两个字:俊秀。实在是太俊秀了!我现在应该也是属于那种俊秀之人,但比起他来还是远远不如。唇红齿白,十指纤纤,肌肤欺霜赛雪,我见过的所有女孩子之中,也没人皮肤比他好的。
只不过他这俊秀二字之中,“俊”和“秀”之比是2比8,10分容貌中倒有8分是“秀”,占了压倒性的优势。比例严重失衡之下,让他看起来很有几分脂粉味,笑起来嘴角露出两个小酒窝,更是“美丽”非凡。若是他穿上一身女装走上大街的话,我毫不怀疑他随时会遭到色狼的骚扰。
幸好他声音还算是正常的男声,否则的话我会以为他有一些女性倾向。他左手还拿着一把镜子,显是刚刚在梳妆,头发是分毫不乱,衣服也是平平整整,没有一点褶皱,这是个爱美之人吧。
我跟他介绍完自己,当我看到宿舍中最后一个新室友的时候,不由发出一阵强烈的感概,我们这宿舍的人实在是太有特色了,各有千秋。
他和李欣是绝对的相反类型,李欣长得细腻,而他是长得粗犷,身高体型和张可都差不多,浓眉大眼,国字脸,手上一层厚茧,十指粗圆,最吸引人的是一身黝黑的皮肤,太黑了,甚至连他腿上的毛似乎还要比皮肤白上几分,若是他在暗一点的地方,我绝对觉察不出他的存在。
他走到我面前,咧开大嘴一笑:“我叫秦豪,是安平镇中考上来的。”安平镇是距冰际市十多里远的一个小镇。
他说话的时候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其实他牙齿本不能用:“雪白”这两个字形容,不过他皮肤实在太黑,相比之下牙齿便显得洁白如玉了,以他那皮肤,即便是灰黄色的牙齿,衬托起来看上去也是白的了。
咧嘴一笑的时候,那脸上淳朴憨厚的笑容让人不由自主感觉他的确是发自内心的。这种人通常很单纯,你要他帮你做什么事的话,他定会全心全意为尽力为你做得最好,是一个值得信赖之人。
李欣忽然在插口道:“秦豪可勤快啊,一来就把宿舍清扫得一干二净的,门窗玻璃也都全檫过一遍。”
秦豪不好意思地摸了一下头,不过他脸黑,倒也看不出是否红了。
张可也向宿舍各个室友打过招呼,我发现冰际高中的宿舍比起14中来还有一个好处,宿舍后面还有一个阳台,阳台上有一个洗澡房,一个卫生间,这样的话就方便多了。
许多生活用品学校已经统一准备好了,蚊帐,席子,桶,被子,枕头都有了,剩下要买的只是毛巾,洗发水,沐浴露,卷纸,衣架等东西。
待得整理好床铺之后,已是中午时分了,开始感觉有些饿,近段时间我吃的是特别多,不知道冰际高中饭菜怎么样。
饭堂就在半山鹅卵石小路的另一端,这是成怡告诉我的。我拖着张可来到饭堂,冰际高中的饭堂够大,共分三层,第一层是大众化的,价格也较为合理,二楼就比较高档一点了,有专门小炒的地方,一些家中宽裕一点的学生经常去二楼吃饭,考上冰际高中的学生家中有钱的不是少数,二楼也不显冷清,还有一些普通家庭的学生偶尔全宿舍聚餐的时候也会去上几回。而三楼是学校招待贵宾的地方了,不接待校内学生。
我自是在一楼,张可的生活费完全足够每顿到二楼去,但他对吃的也不挑剔,而且喜欢热闹,也跟着我在一楼混,这也是我和张可这么熟的原因之一,因为他从不摆阔人架子。
饭菜还算不错,味道比起14中的还要好上一些,饭堂内也比较清洁干净,一吃完饭,就有人把碗收走,把饭桌檫干净,这点我特别满意。不然满桌子的剩饭剩菜看着实在没胃口。
吃饱后到饭堂旁边不远处的一个小商店买了一些必须的日常用品,回到宿舍好好睡了一觉,晚上就要到教室上课了,今天晚上有班会。
第五十二章身兼三职
班会7点半开始,我们6点半便已上到教室,我们的教室在教学区4栋302,教室比14中的危楼明显要好上许多,宽敞明亮,两边墙壁一共开了6扇铝合窗,光线自是不会不充足.
教室里每排有8个座位,一共有8排,最后一排只有4个座位,总共能坐下60人。此时刚开学,座位尚未编排好,也就随便坐,自由组合,我自然是和张可一位。许多人找的都是中间靠前的好位置,但我们找了一个稍为靠后靠边的位子,初中之时我们便已坐惯了的。
第一天晚上上课也没什么实质性的内容,新书还没发下来,教室里是吵成一团,刚认识的朋友或是同宿舍的3,5个聚一起兴高采烈谈论着第一天高中生活的新奇。
突然前门走进来一个全身一套黑色衣服的女孩子,全班一下安静下来,注意力都集中到她身上,这女孩子漂亮是漂亮了,只是太过冷艳,面上不带一丝表情,好像人人都欠了她几千万那样,像一座万年不化的冰山一般。
我和张可瞪大双眼,吴丽丽?有没有这么巧?看分班名单时候我们都是只看了自己的名字就走了,竟然没注意到吴丽丽和我们同在2班,今后我们又有苦头吃了。
吴丽丽抬头扫了一下全班,看到我和张可,眼中一亮,冰山解冻,露出一丝笑意,向我们直直走了过来,班上所有人目光随着她的身影漂移,最后她来到我们面前,无视班里其他人的存在,一掌拍到我肩膀之上大声说:“臭许逐,我们还真是有缘,人生何处不相逢呀。”
班上一下议论纷纷起来,无论男女都用奇怪的目光看着我和吴丽丽,猜测我们之间的关系。
我苦笑道:“没错,这世界还真小,干嘛不大点呢?”
吴丽丽听到有些不高兴,哼了一声道:“我这个美女和你一班你还不高兴吗?好了,我就坐你们前面,让你们每天可以看到我,便宜你们了。”说完便已坐下。
这也算便宜?我看看班里其他男生看我和张可时那羡慕的眼光,我心里高喊:“谁要便宜?转让了。”可惜嘴上却是不敢说出来。
我的厄运要来临了,张可也是一副受惊不浅的表情。吴丽丽坐下后,扭头到后面来,她的确是长的漂亮,皮肤是一种健康发亮的黑色,双眼又大,她瞪我的时候是特别明显,我们视觉上的美感享受和心里的担惊受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她人长的也高,若不是我假期时候身高迅速窜到1米70,她现在坐我前面我连黑板都看不到。
吴丽丽自见到我们坐下后嘴就没停过,和她刚才那副冷艳的样子截然两样,我和张可穷于应付。我抽空看了一下班里情况,班里60个座位,有24个是女生,36个男生,还好,男女比例不是严重失调。那些女生都挑了靠前和中间的位子,只有吴丽丽和她同桌坐到了后面来。
7点半之时,班主任准时从教室前门走了进来,我们静了下来。他走到讲台上,清了一下喉咙说:“各位新同学大家好,我是你们的班主任,也是你们的数学老师,我的名字叫卢雄。”说完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上他大名。
班主任接着说:“先祝贺你们考上冰际高中,啊,在这里我们会提供给你们更好的学习环境,更好的学风,更好的师资,啊。不过你们也要明白,这里的竞争也是异常激烈的,啊。也许你们在以前的学校都是班上的顶尖学生,但是千万不要以为自己高人一等,啊。从这一刻开始,这是一个新的,大家的出发点都是相同的,谁付出的汗水更多,谁的收获就更丰富……”
我发现我们班主任说话有个特点,每说完一句话之后都喜欢“啊”一下。最后他说了一大堆勉励我们的话,无非是告诫我们不能因上了冰际高中而松懈下来,中考成绩的排名靠前的未必三年以后还是最好。不过我知道他对班上同学的中考成绩还是颇为在意的,不然早上看见我名字之时不会一副喜出望外的表神。
下课之后,他把我叫到辅导室中,辅导室是教学楼每层均有一个的,供老师课间休息之用,这时他一副和蔼可亲的模样,一开口就直接任命我为班长,想想觉得似乎还不够,再加了一个团支书的职务。我不想成为别人焦点,因此委婉推辞,我说自己初中未曾做过班干,怕是不能胜此重任。班主任可能早已考虑好我做班长这件事,连说这没关系,以后在工作中慢慢实践后便会熟悉了,无可奈何之下我只好接受。
我想了一下,建议他选张可做为我们班上体育委员,本来想先列举张可初中时候一堆体育成绩出来增加点说服力,但班主任一听是我推举的,立刻便已点头同意,也不管张可肥是瘦,是人还是动植物,也不管是小狗抑或是小猫,省得我多费唇舌了。他对我的重视程度证明了班会上他说的一些话其实是言不由衷的。
我回到教室,吴丽丽和张可均问我班主任找我有什么事,我告诉他们,吴丽丽反应最大:“哟,臭虫要做班长了呀。不过你可别想以后我叫你班长,我还是现在这样叫你!”张可也点头赞同。我也不想他们那样叫我,感觉上怪别扭的。
第二节晚自习上课后不久,英语老师也来找我,是一个中年女老师,她也委任我做了班上的英语课代表,我英语中考满分,现在落到2班,她自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我现在是已经身兼三职了,那不得累死我。
继英语老师之后,其他几科老师不多时也陆续过来找我了,同样是想叫我做该课课代表的意思,得知英语老师已经先下手为强后,其他老师后悔不已,恨自己没早点过来,我其他成绩虽不如英语那么出色,但也是非常优异,在我们班上都是最高分的了。
第五十三章意外邂逅
第二节下课之后,我仍然是到教室外歇息,这是初中便已养成的习惯,每到这时候双脚都会不由自主地往外走。
1班就在我们班隔壁,吴丽丽一下课也过去找张雯,走廊上的人很多,开学第一天是比较热闹,我们班一边紧靠一班,而另一边不远处便是卫生间,男女各一个,在最边上,幸好冰际高中的卫生间还算干净,不然的话我们班就有点不妙了,只怕得和苍蝇同窗三年。
因为卫生间在我们班旁边的缘故,下课后来来往往的人不少,不过我没见过14中的人,我们以前学校能考上冰际高中的人在学校都颇有名气,即使不认识,也听说过见过的。
而另一边不远处便是1班的人,身在重点班,有些人颇有些心高气傲,一副唯我独尊的样子。其中有三个男生尤其耻高气扬,看到我们班的目光中都带着些轻蔑,好像自己是贵族,而我们是下等人一般,从我们班经过时候班上有些热情点的人看到是邻居,打了个招呼,谁知人家理也不理径直过去了,弄得那几个同学非常尴尬,其他人也很有些愤愤不平。
听说这届重点班中有不少人家里父母是市中大官来的,李晓就是公安局长的掌上明珠,刚才那几个特别嚣张的男生之中一个是中考市第二的欧辉兴,人事局局长的儿子,还有副市长的儿子连东明,还有一个是一班排名最后的那个邓明,他爸是武装部部长,他们三个以前是二中的,我们班里有人以前和他是同班同学,听说邓明在班上成绩平平,按说不可能分到1班的,想必就是他们把我挤出重点班的人了,还有一个不知道是谁。
除了他们几个之外,还有张雯他爸也是市中重要人物,不过是什么职位我现在还不清楚。这么多的权贵子女聚在一班也真够希奇的,开学第一天,就有人把1班戏称为“官班”。为官者有些架子也不出奇,却是连带着影响了下一代。欧辉兴那几人看我们的目光颇有些官味。
想不到重点高中的阶级性还是那么的强,想当年在14中时候反是没这种情况,平时隔班的一般相互间都比较友好,像我们6班和吴丽丽所在的7班,便有不少人之间是关系很铁的。但看来这新邻居并不看得起我们。
我心里冷笑:不就是重点班吗?也用不着这样狗眼看人低吧,变了凤凰后就忘记以前是麻雀了。我暗暗庆幸自己没有到1班去,和一帮自以为是的人在一起那可真不好受。
我也不管他们,自顾自和张可聊着,1班那边忽然骚动起来,接着门口走出一个少女,这少女明眸锆齿,冰肌雪肤,一双妙目似笑非笑,眼波流转,顾盼生姿,漆黑闪亮的大眼珠像遥远夜空中的繁星,美丽而神秘,又像一汪深不可测的潭水,平静而幽深,仿佛带着某种特异的魔力,让人一看见便忍不住全心神投进去,不可自拔,美得不可方物。她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表明她是一个非常自信的女孩子。她身边还有几个女孩和她一起走出来,本来那几个女孩长的也算不错,但站在她身边一比,立时便变得黯淡无光,只起到了绿叶的作用,看到这情形,我立刻想到一个最恰当的词:众星拱月。
自这女孩子一出来之后,在场的男生全像中魔了一般,就连1班那几个特别嚣张的都呆呆望着她,我们班上的男生也不例外,全被她那特异的魅力深深吸引住。只有班上几个女孩子还算清醒,小声地说着话,话题也是她,这女孩竟然就是李晓。
我见到这女孩脑中“轰”的一声响,像是变成空白了一般,我倒不是惊叹于她的美貌和气质,也不是因为她就是中考第一名。我万万想不到的是,这女孩竟然就是当初我从猎鹰和刀疤脸手中救下的那个少女,世界真是太小了!
对于杀了猎鹰那件事,虽然我问心无愧,也从没后悔过,但我毕竟是自卫过当杀人,心里始终留下了一丝永远无法抹去的阴影,而这女孩是唯一的目击者,纵然当初她报警之时并没有曝出此事,但我总感觉自己深藏内心最不想为人知的秘密赤裸裸地暴露在她面前一般,若是问我最不想见到的人,毫无疑问便是她。
我终于明白那天晚上为什么她会认识那个警察,因为她老子便是公安局长,她是公安局长的千金!
李晓已是直直向我们这边走了过来,她走路的姿势也是那么的优美,那么的骄傲,那么的引人注目。但我却是无心欣赏,低下头去,但愿她已不记得我这样一个人,我的身型比之以前已是有了质的变化,只是脸始终还是没变。
但为时已晚,李晓已是看到我,眼前一亮,先是楞了一下,既而露出惊喜的神色,一时之间万千情绪一起涌上她心头。这就是那个魂牵梦絮的身影吗?本以为永远都不会再见到这个奇异的男孩了,但此刻他就站在自己面前。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这个陌生却又熟悉的身影便常常会不由自主地从心底冒出来,挥之不去,驱之不散。自己的心不知道何时已被他所占据,可能是他见到那把刀子刺向那小女孩时发出那令人心碎的凄厉大吼之时,可能是他抚摩那女孩的脸,脸上露出那让所有女孩子都会疯狂的温柔之时,可能是看到他纤瘦的身体明明已是摇摇欲坠,但却一刻不停地背着那女孩在荒野中穿行了几个小时之时,可能是自己平日自负聪明绝顶,但在他与猎鹰那惊心动魄的勾心斗角中却让自己像个毫无心机的小孩子一样无力之时,还有,也有可能,在自己的初吻被他无意中夺去之时……
无论怎样,这一切的一切都已不重要了,因为自己已被这个奇怪而矛盾的身影深深吸引住了,不可自拔却又心甘情愿地陷了进去。他现在就站在自己眼前,他变了,不再是那个瘦弱矮小的小男孩了,已是一个身长玉立,挺拔潇洒的大男孩,他也没变,那双眼睛还是那么的明亮,那么的自信,一向对容貌和魅力颇为自信的自己,为什么在他面前却是六神无主,心慌意乱?
我不知道她在这一瞬间想了这么多,但我看她神情知道她已经认出我了,我皱皱眉,低头走进教室。
李哓看到我时本不知如何是好,此刻见到我一只脚已踏进教室之中,心中大急,再顾不上周围任何人,几步走了上来,一把从后面拉着我的手道:“喂,你等等!”
与此同时,四周的目光一下全集中到我身上……
第五十四章天上掉下一个\\\"表妹\\\"
这些目光之中有诧异的,有惊疑的,有羡慕的,还有妒忌的。特别是1班欧辉兴那几个神情倨傲,耻高气扬的权贵子弟,更是满脸的不可置信。我们两班二中考上的人占了绝大部分,这些人都认识李晓,任谁都不敢相信平日里眼高于顶,视男人若无物的李晓竟然会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主动和一个男孩搭话,甚至拉住他的手,而且,这男孩只是一个普通班的学生而已。
李晓刚才一时心急之下没想那么多,现在方知自己失态,不过抓住我的玉手却是毫不放松,生怕一放开我便会消失得无影无踪那样,她也不管周遭人那千奇百怪的眼光,急问我道:“难道你不记得我了?”这话说得极轻,轻得只有我们两个可以听到。
我摇摇头沉声说:“对不起,你认错人了。”说完用力一把挣开她的手,走回座位去。
李晓在我们班教室门口气得直跺脚,咬着下唇,像是下了什么决心一样,竟然也随我走进我们班教室,径直向我座位走了过来,教室里的同学对刚才发生的事还不明所以,只是张口结舌地看着这个美丽绝伦的不速之客。
李晓也不顾惊世骇俗,一下便挨着我坐了下来。班上同学开始议论纷纷,一晚之内,就有两个美女主动和我打招呼,先是吴丽丽,接着是李晓。吴丽丽还好一点,至少大家同班,但李晓却不是本班之人,竟然追着我到教室之中,还在我身边坐下,便有些不可思议了。
能考上冰际高中的均是聪明之人,想象力极其丰富,此时我们班上同学已充分发挥这方面优势,猜测我们之间关系。同学,朋友,亲戚,情侣……肥皂剧看多的把吴丽丽也联系进来,说我们是三角恋;而有些言情小说看多了的女生则是说李晓对我是一见钟情,生死相随;《还珠》迷则说我们是失散多年不见的兄妹……多希奇古怪匪夷所思的想法都有,就差没猜李晓是我妈。
班上二中考上的人均知李晓对男生从来都是不假辞色,见到这般情形,脸上那奇怪表情简直是好像看见一头猪长出翅膀飞上天一般。
我头痛不已,以后我有麻烦缠身了,皱眉问道:“喂,你究竟想干什么?”
李晓毫不避忌心安理得地坐在我旁边,在全班人目光的注视之下没有一丝的尴尬不安,好像她本就是属于这个班那样,她现在这样子和以前我在废弃水泥厂见到的她是截然不同,那时的她楚楚可怜,含蓄沉默,实在无法和眼前这骄傲自信,行事大胆直接,出人意表的女孩子联系在一起。
她漂亮的大眼睛直看着我,细长的睫毛颤动一下:“我知道你是他,是么?”这句话很是奇怪,就语法来说有严重错误,但我和她都明白这句话里隐含的意思。
我看她这直追我到教室里的架势,若是我不如实承认,她必不会善罢甘休,无奈之下只好说:“不错,那又怎么样?”
李晓道:“我答应你的事我做到了,我没有把发生你身上的事说出去,你为什么不敢见我?难道我会吃了你么?”
我反问道:“我们非亲非故,我为什么要见你?”
李晓楞了一下,忽然想起和我之间真的可说是没什么关系,她甚至连我的名字都还不知道,一时之间不知道如何回答是好。
这时吴丽丽回来了,一下看见坐我旁边的李晓,瞪大双眼,眼光惊疑不定地在我们身上扫来扫去,奇怪道:“许逐,她是?”
李晓暗道:“原来他叫许逐,中考英语全市第一的许逐。”原本她因英语输给别人不太服气的,此时知道是我,心里却是没来由的一阵高兴。
我刚想说话,李晓眼珠子一转,抢先一步回答了她的话:“这位漂亮的姐姐你好,我是他表妹。对吧,表哥?”说完冲我直眨眼。
我先是呆了一下,不过转念一想,这想法也不错,今天晚上她和我之间已是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如果说她是我表妹的话,便能打消所有人的疑惑,于我于她都有好处,想到这我立刻带上微笑道:“不错,是我表妹,许久没见面了,过来找我玩一下。”
我心里也很有些佩服她的急智,一下便避免了我们之间的许多麻烦,只是她行事委实是大胆出格,我也发愁以后怎么处理和这个“表妹”之间的关系。
李晓听到这话后露出一丝狡佶的微笑,那笑容让我觉得她简直像一只小狐狸一般。
吴丽丽也不疑有他,见到李晓叫她姐姐颇为高兴,而李晓人又聪明伶俐,八面玲珑,把吴丽丽逗得开心非常,不多时便已打得火热,简直是相见恨晚。吴丽丽知道她就是中考市里第一名时也不觉得惊讶,要是体育成绩第一名的话她才会动容。
直到上课铃响,李晓才站了起来,临走之前还回头冲我眨了一下大眼睛:“表哥,以后我再过来再你玩哟。”
我为了配合她,只好大声喊:“表妹,好的。”这一声我故意用上点力道,全班都听到了,他们顿时释然,我的麻烦也随之消失。
李晓冲我嫣然一笑飘出教室之外,这一笑又引得班中男生一阵发呆,那失魂落魄的样子,似乎心也随着她一起飞走了那样。我忍不住暗骂一句:小狐狸精!
张可自李晓坐上他位子之后便无家可归,只是在我身后不远处站着,这时她走之后才走上前来,半信半疑地说:“许逐,那个?李晓真是你表妹?”
我硬着头皮点点头,张可打破沙锅问到低:“那以前怎么没听你说过?”
我支吾着说:“这个嘛,恩,因为是远房,很少来往,只是考上冰际高中后才听家里人说的。”
张可两眼发红,狠抓着我肩膀说:“臭虫你怎么总认识那么多的美女?思思,张雯,小辣椒,你那师姐,还有这个表妹。”看样子他是羡慕得要命。
说到小辣椒之时,吴丽丽转头过来瞪了他一眼。
我摇头道:“我哪知道啊?”
张可看我一副无所谓的表情,恶狠狠道:“你别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多少人求之不得呢。你小子究竟有什么好?论身材没我好,论帅……”
他忽然停下不再说下去,只是盯着我,半晌后叹了口气道:“还是你帅点,臭虫,你这半年真的是变了太多了,拿你以前照片出来我肯定不敢相信现在这个人就是你。”
吴丽丽忽然转过头来说:“我赞同,这小子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
我骂道:“去你的,你才吃错药呢。喂,小辣椒,你海拔多少?”
吴丽丽呆了一呆说:“1米70了,这假期我又长高了2厘米。”言下颇有些得意。
我笑道:“嘿,开学前我去量过身高了,也是1米70,你再不快点,我迟早要超过你了,到时你可别喜欢上我。”我现在高兴,忍不住揩她一点油。
可惜吴丽丽滴油不漏,闻言呸道:“发你的白日梦!我就是喜欢猪马牛羊鸡鸭鹅猫狗虎狼豹狮子大象大熊猫,也不会喜欢上你!”一连列举了十数种低级动物,甚至把国宝都搬出来了,以此表明自己的坚决立场。
我只是开玩笑而已,耸耸肩也不在意。只是把吴丽丽气得咬牙切齿。
她玉齿咬着性感润滑的嘴唇之时也别有一番风味的,嘿!
第五十五章四张面孔
晚自习第三节上课后不久,班主任就过来宣布了一个石破天惊的消息:直接任命我为我们班班长兼团支书,张可为体育委员,而其他一些还没认识的人分别担任了其他职务。
除了我和张可之外的其他人估计也就是班主任随便凑上去的,刚开学他连班里人都还没全认识,又哪里知道谁有什么特长了。
班主任走后,英语老师也过来宣布我担任英语科课代表,这下我更是成了班里所有人眼中的焦点,集体讨论的对象。现在每个人都已知道我名字,还有我中考市里第45位的排名,最突出的自然是满分的英语和李晓“表哥”的身份。
我本不欲自己太过引人注目的,怎奈这时已是骑虎难下了。
“铃……”高中生活第一天的晚自习终于结束了,我松了口气,受人注意的感觉真的不太好,浑身不自在。
我想着今天发生的事,最头痛的是李晓,真不知道她想要干什么,似乎没什么恶意,但又好像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她今天追我一直追到教室所为何事,只是为了证明我是那天晚上救她的人而已?白痴都不会相信。
我低头满腹心事走出教室,在门口之时差点和一人撞了个满怀,抬头一看,李晓含笑看着我,我顿时一个头变成两个头大,苦恼道:“你又要做什么?”话一说完忽然想起张可和吴丽丽就走在我旁边,而周围也有不少为她美色迷得头昏目眩的男生。按说我和她关系不应用这种语气说话的,忙立刻追加了句“表妹。”来掩饰。
李晓脸上还是那种狡佶似小狐狸一样的笑容:“表哥,你忘记了吗?小时候我们一起在乡下的时候,晚上你常常送我回家的嘛,现在我们的宿舍同路,你看……”说到这不再说下去了,只是低下头去玩着衣角,一副纯情邻家少女模样,说出的话似乎真的煞有其事那样,然而我却知道她绝对是我见过的最狡猾的女孩。
但我却是不能在吴丽丽和张可面前说破,“小时候一起在乡下”?也真亏她想得出来,她是公安局长的掌上明珠,加上聪明绝顶,自小便是万众焦点,有不少人都会对她分外注意,我这个她口中的“表哥”是凭空冒出来的,没人见过我和她曾在过一起,那难免还是会引起一些有心人的怀疑,她这样一说我们小时候在乡下一起,但有多小谁又知道?便是3,4岁之时都说不定,那时那么小她再聪明也不会有多少人知道吧?这话通过周围的人口中传出去,这样便消除了疑点,我这好久不见的“远房表哥”的身份自是更为牢固。估计也没人无聊得去调查她老子公安局长祖上18代和我们家是否有什么渊源,好聪明好有机心的一个女孩!
忽然间我想起在废弃钢铁厂的那个晚上,她这样的心机竟然都看不透猎鹰的意图,要么是那天晚上她过于害怕,失去了平日的镇定,还有另外一个可能,就是那天晚上的我实在深沉得可怕,比起她来犹远远有过之而无不及!想起自己当时那冷狠无情的样子,我不由激灵灵打了个寒战。
只是她现在脸上的那小狐狸一样的笑容实在可恶,我忍不住心里发狠,以后有机会的话,我定要她,要她……,然而看着她那绝美的脸,那清澈闪亮的大眼睛,那似是天使和恶魔混合在一起揉成的带着奇异魅力的笑容,我满脑恶毒的词语如烈日之下的小水珠一般顷刻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呆了一下后,叹了口气说:“好吧,一起回去吧。”无论怎么说,就现在看来,她对我是并无什么恶意的,只是不知道她为什么要一而再,再而三地捉弄我。
李晓喜孜孜拉过我的手,这时的她简直像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一般,我忍不住怀疑,眼前这人真的是刚才那个狡猾如狐一般的女孩么?若是她只是在表演,那她的演技未免也太高超逼真。迄今为止,我已经见过她的四副面孔,在水泥厂第一次见面时的楚楚可怜,在冰际高中第二次见面时的骄傲自信,在我们教室第三次见面时的刁钻大胆,还有现在第四次见面时的天真无邪,和她只见过四次面,但每次带给我的都是一个不同面孔的她,究竟哪个才是真正的她?却又好像每个都是真正的她。这让我想起传说中的狐狸精,据说道行高深的狐狸精能幻化成人形,而且其面孔也总是千变万化的。
她拉着我的手是那么自然,好像这动作早已做过万千次那样,我差点便把她当成思思,只有从小和我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思思才会把这个动作做得如此纯熟。手中一阵柔软滑腻感传来,让我心摇神荡,难以自控,差点便心灵失守。
周围之人此时均知道我是她“表哥”,表哥表妹之间亲热一点也纯熟正常,因此也没哪个用有色眼光看我们的,对此只是艳羡而已,狠不得我那只手是他们的。
吴丽丽忽然说:“哎啊,对了,我去叫小雯一起。”说完一下便跑到1班教室,快得我来不及阻止。
不多时张雯微笑着和吴丽丽走了过来,看见我和李晓拉着的手,笑容立刻僵在脸上,吴丽丽忽然说:“小雯,你知道吗?你们班的李晓居然和臭虫是表兄妹。”
张雯闻言心里一松,脸上也和缓下来,李晓心细如发,把这细微变化看在眼底,笑吟吟的却是没说什么。
当下我们一行五人一起走下教学楼,这下可真够轰动的,因为其中有3个都是千娇百媚的美女,所经之处,引得旁人纷纷侧目。我苦恼得要命,要是李晓每天晚上都是这样要我和她一起回去的话,那我每天不是都要受人注目,做什么事都得小心翼翼,张可却是乐不可支,摆出自以为最漂亮的姿势,昂首阔步不可一世往前行。
第五十六章狐狸精
下得教学楼,走在校园那条桂花大道上,冰际高中的绿化工作做的好,也不闷热,凉风袭袭,一阵阵微风夹带着沁人心脾的桂花香味飘了过来,感觉很是舒服,比起教学楼来,这里的灯光昏暗了许多,人也少了许多,各种包含不同意思的目光也少了许多,我的心情也随之放松下来。不知道为什么,我对夜是特别钟情,在黑夜中我总是觉得非常惬意,好像全身心都在夜色之中舒展开来那样。
李晓一下便跟张雯吴丽丽打的火热,和思思的人见人爱所不一样的是,她用上了一些巧妙的手段,含蓄地说出一些女孩子最喜欢听到的话,却又不露痕迹,把吴丽丽和张雯逗的开心。太过直接的好话有时候反而引起别人反感,看来她是一个把人心读得很为透彻的女孩。
但我却不知道的是,她唯一读不懂的人就是我,确切来说,是第一次见面那晚上的那个我,那时的我全身上下几乎都充斥着矛盾,这些几乎不可能同时存在的特性偏偏同时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也许就是这深深地吸引住了她,放下她从来看不起其他男生的架子主动找上我,甚至不惜任何方法在一晚之间和我沾上了关系,还有在我周围的人心目中都留下了一个好印象,只是这些我都不知道,还在不断在猜测她的意图和任何处理和她之间的关系而头痛。
耳边传来她们的娇笑声,显然她们也都是心情大好,李晓还是紧紧拉着我的手,一路下来都未曾放开过,也不冷落我,不时都会回过头来对我笑一下,或是说上两句话。无论她如何有心机,始终还是一个细心体贴的女孩,或许其中还带着一点点的狡佶。不过,这应该算不上什么了吧,自我今天晚上见到她,到现在为止,她带给我周围朋友的只有快乐和欢笑。当然,还有我一点点的头痛,但这无关紧要,说实在话,我也觉得这个“表妹”还是很不错的,一个这么漂亮而又体贴的女孩子拉着自己的手,说无动于衷那是假的,我也是个男人,而且毫无疑问是个正常的男人,虚荣心说多不多,不过多少还是有点的。
想着心情也好了起来,忍不住吹了声口哨,她们几个女孩和张可本见我一路上都默不作声,现在忽然发出的这尖锐嘹亮的哨声还真吓了她们一跳。吴丽丽最快反应过来,指着我鼻子骂道:“许逐小子,你鬼叫什么,要叫也不打声招呼。”张雯也是没口气地白了我一眼,张可还算有点义气,没有落井下石,趁机攻击我。
李晓却是眨眼捉狭道:“表哥,什么事这么高兴呢?”
我笑道:“好表妹,也没什么,只是想通了一些事而已。”
李晓一呆,见面这么久以来我还是第一次这么主动叫她“表妹”,好奇地问:“想通了什么事?”一向镇定自若的她这时颇有些忐忑不安。
我信口开河道:“没什么,只是这么多年不见,想不到表妹你已经出落得如此亭亭玉立了,我看着高兴而已。”
李晓再楞一下,猜测不出我这话什么意思,其中有几分是真心的。看着我脸上那随便写意的笑容,竟是一点都摸不透我脑中想法了.
我一时玩心大气,既然她那么主动拉着我的手,先不管她所为何事,先占点便宜再说,以免对不起“男人”这个伟大的光荣称号。我用食指在她掌心轻轻划了一个圈,很轻,很柔,却又恰倒好处地刺激着她玉掌的神经细胞,看她有什么反应。
李晓娇躯一颤,一阵酥麻的感觉通过掌心一波一波传到身上其他部位,最后全身竟然都已酥软无力,脸上一阵绯红,漂亮的大眼睛似要滴出水来,坚挺的美胸剧烈起伏,樱桃小嘴一张一合地喘着气,吐出一阵如兰气息。忽然脚下一软,竟是连站都站不稳。我也想不到她反应如此之大,忙用力扶住了她,问道:“表妹,你没事吧?走路可要小心点。”
李晓紧紧咬着下唇,胸部还在不断耸动,那一波接一波的快感余韵还残留在身体之中,一时之间竟然说不出话来,只是狠狠白了我一眼。这一眼甚是妩媚,看得我心中一荡,也不知道这下会不会把恶作剧搞大了。不过心中颇为得意,一直以来我都被她牵着鼻子走,着实是郁闷,现在总算反过来捉弄了她一回,心情不由大好。
旁边几人不知道我们在耍花枪,纷纷出言关心她,李晓脸上红晕未褪,忙说没事。只是有她还是有点尴尬。忽然用指甲在我手掌狠狠刺了一下,我吃痛之下,忍不住“哎哟”一声叫了出来,这下轮到吴丽丽她们问我了。
我笑笑道:“没什么,只不过被蚊子咬了一下,冰际高中里面的蚊子可真毒!”
李晓被我倒打一耙,却是哑巴吃黄连,做声不得,只是“哼”了一声。
我大为解气,嘿,想跟我斗,你还嫩了点哪!
但李晓似是铁定了心,吃了苦头后紧抓着我的手还是没有放开。一直到男女生宿舍的分界线那里,李晓忽然对我说:“表哥,你能不能送我到楼下?”
我为难地道:“这个可不太好吧?别人看见了要说三道四的。”
李晓眼圈一红道:“表哥,你小时候都是一直把我送到家门的,现在你,你都不疼我了。”低下头去,像受了极大委屈那样,潸然欲泣,她现在和我在水泥厂刚见她之时那楚楚可怜的样子倒是有8分相似,只是那时的她是发自内心的惊慌害怕,现在只是假装的而已,深藏眼底的那一抹不易觉察的笑意不经意间出卖了她。
但在场的人中只是我看得出而已,其他人都当她一个撒娇的小女孩那样,都是心底涌上一阵爱怜,吴丽丽不耐烦道:“死臭虫,叫你送你就送好了,我们3个大美女陪你,别人还求之不得呢。”她近段时间总喜欢拿美女这大帽子压我。
我嘀咕两声:“美女美女,美女就了不起了么?”不过显然美女的威力还是很大的,我不得不把她们送回去,张可先走一步回宿舍去了。
冰际高中显是甚少男生会越过那条男女宿舍楼分界线的,而我身边竟然有三个女孩,一路之上不少女生对我指指点点,掩口偷笑,我厚起多年修炼而成的刀枪不入的脸皮,混若不看见,不过背上皮肤没那么厚,一直冒汗,到她们宿舍楼底之下,已是贴住衣服黏糊糊的一片。
在楼底告别后,三个女生嘻嘻哈哈地走上楼去了,我松了一口气,忽然走最后的李晓在转角处停了下来,回过头来喊了我一声:“表哥,”
我心里一紧,背上冷汗又冒了出来,硬着头皮说:“还有什么事?”
李晓纤手放到嘴边,然后展开向我一扬,一个飞吻飘了过来,砸得我头昏眼花。她吃吃一笑:“表哥,你早点睡哦,说不定我会在梦中找你的。”说完小蛮腰一扭,带着一阵银铃似的笑声消失在转角处。
我定定地站在女生楼楼低,半天后心底才蹦出一句话来:这女人,真他妈的是个小狐狸精!
第五十七章小集体
回宿舍的一路之上,我都在想着一句话:这世界唯女人和小人最难养也,今天又读懂了一句名言。
回到宿舍之中,宿舍那些人除了眼镜在抱着一本书看没出声之外,其他纷纷对我荣任三职表示祝贺,我倒是没觉得什么好庆祝的。祝贺过后转入更重要的正题,李欣首先发话说:“支书,你那个李晓表妹人长得很不错嘛,能不能介绍给我认识?”支书?什么时候帮我起的别名?既不叫我班头也不叫我许逐,真有点奇怪。
李欣说完后怕我乱想,末了又加了一句说:“你可别误会,我不是喜欢她,随便说说而已。”我心道:没人说你喜欢她,你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我胡乱说:“我这表妹脾气有点怪,她想认识谁我管不着的,她不想认识的话我怎么求她也没用。”
李欣心不在焉地“哦”了一声,其实李晓从来都是对其他男人不假辞色的,这他也知道,问我这话时本也不抱什么希望。迄今为止,除了她爸之外,可能我是唯一一个她特别对待的男人了,而且我们之间还是“表兄妹”的关系。另外一个她还比较客气一点的就是张可,因为她通过我和张可之间的对话细节动作还有吴丽丽张雯口中得知张可是我的最好的朋友,甚至可以说是兄弟了,因此对张可还不错,乐得张可一晚上嘴巴闭不上,现在还在流着口水不停地笑。
猴子眯着双眼慢吞吞地说:“支书,我看那个李晓不太像你表妹嘛。”
我吓了一跳,这猴子真他妈比猴还精,这都看得出来,我有点心虚地反问道:“是么?长得不像?”
猴子却是无意就这事进行深究,随便敷衍几句,我吊起的一颗心也放了下来。猴子也许也知道这事并没表面上那么简单,不过事关别人隐私,再追问下去对大家都不好,想到这我对猴子再次改观,这人真的够圆滑的,不过也很会为别人考虑,还是个很不错的人。
秦豪咧着大嘴憨厚地笑,他思想单纯,不会想到太多的事。
而眼镜还是抱着一本厚厚的书啃,没有发话,对他来说,书中世界或许比现实世界更为吸引他,这本书已不是上次那本了,上次那本是《儒林外史》,而这本是《科学未解之迷》,眼镜基本什么书都涉猎,古今中外,写实记事,小说散文,虚拟科幻,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搞到如此之多的书来。
第二天,学校发了新书下来,开始正式上课,我翻了一下高中的教科书,比高中的要深了好几个层次,初中的知识只是最表面最肤浅的东西而已,高中开始慢慢深入研究了。其中我发现几条公式,就是中考数理化三科之时必须用到的,用着几条公式非常简单就解出来了,基本上就两三个步骤搞定,证明当初我的想法的确是没错的,这些公式还附带有详细证明,我一看之下,和我中考时候方向相同,只不过我有几处地方错了,这应该是我被扣分滑落到45名的原因了。若单单是按初中范围内的分数算的话,我想李晓也未必能比得上我,想到这我不由信心大增,现在大家同是学高中东西,那重点班的又算什么,嘿!我对自己大脑现在是绝对有自信的。
转眼好几天过去,每天上课之余,室友也开始渐渐熟悉起来。猴子是那种精明之人,说得不好听点是有些老奸巨滑,而且好像颇懂一些人情世故,说起话来也带着几分成熟的味道。也许因为这样,他的心也比同年龄之人要复杂许多,否则以他才智,全心全意扑进学习之中,当初要杀入重点班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而李欣很是爱美,爱美得要命,每天在镜子前流连的时间绝不会少于一小时,美发剂,面霜,护肤品甚至比女孩子还要多,头发稍有些乱或是衣服有点褶皱总是大呼小叫,紧张得犹如世界末日即将来临一般。
还有,他这人很热情,通常热情点是件好事,但他实在热情得过了头,别人叫他帮忙总是不留余力,有求必应,特别是对女孩子,无论长的是惨不忍睹抑或是天仙下凡,他都热情得不得了,有一次我亲见他座位前面一个女孩子叫他借一支铅笔,他叫那女孩子稍等,半分钟后把铅笔,铅笔刀,橡皮,直尺,三角板,量角器,圆规一股脑递了上去。弄得那那女孩不知所措。在女孩子面前,他脸上时刻保持笑容。我看就算有女孩叫他去跳楼,说不定他也会毫不犹豫含笑跳下去。
我亲身也领教过一次李欣的热情,有一次在宿舍我洗澡之时忘记拿毛巾,叫他帮我拿一下,结果人家把毛巾,洗发水,沐浴露,澡球一起给了我,末了还问我一句要不要内裤,他可以借一条我先用着,我实在无语。不过他给我们宿舍增添了不少笑声,他这人也委实有趣。
秦豪为人比较老实勤快,每天宿舍的清洁卫生都是他主动搞的,有什么散乱的东西也随手帮收拾好,后来弄的张可的脏衣服袜子都不好意思到处丢了,倒也在不知不觉中改掉这个坏习惯。
眼镜还是那副老样子,每天在宿舍基本是捧着一本书不出声,我们宿舍其他人初步评定眼镜为人迂腐无趣,说话功能已经有些退化了。不过后来有一件事让我们从此对他彻底改观。
每天晚上熄灯以后我们全宿舍晚睡之前都会先天南地北一通,不过聊得比较多的还是女人和爱情,人成长到这个时期,对这些东西总是比较敏感,初中之时还不敢公开发表意见,但现在升上高中就有些海阔天空,肆无忌惮了。
有一晚开始剖析自己,男人究竟是怎么样的人?众人纷纷抒发己见。
猴子两眼发光:“男人热衷于追求权力和金钱。”这话一语中的。
李欣叹了口气:“男人容易被爱情所伤。”相必是言情小说看多了。
我摇摇头:“男人是很矛盾的人。”对于爱情和自我剖析我是白痴。
张可把胸膛拍得砰砰响:“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宁可流血,不可流泪!”典型英雄主义狂热崇拜者。
秦豪咧嘴憨笑:“男人不就是男人,女人不就是女人吗?就一个字不同。”…………
本以为本次讨论到此结束,眼镜忽然慢吞吞冒出一句:“男人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眼镜还是第一次参加宿舍讨论,我们均是一楞,然后慢慢咀嚼他说的那句话,这话实是太高深,不是我们这种人一时所能理解得了的。不过越咀嚼便觉得越有味道,虽然说不出什么道理来,只是内心隐隐觉得这话比我们的思想要高了好几个层次,至此我们一致推翻以前对眼镜的看法:“此君乃高人,深藏不露,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眼睛在我们眼中形象在一夜之间高大起来,从此以后我们看眼镜之时眼中都带着敬意,而眼镜之后在我们的讨论中时不时也会冒出一两句哲理性很深的话,每次都让我们消化半天,不过也从中学到不少东西。
而张可人怎么样自不必说,我和他已是熟到可以交换内裤互穿的地步,他身上的毛总数有几根,每天要脱落几根,新增几根我都知道得一清二初。
我们宿舍是一个奇怪的小集体,每个人的个性几乎都天差地别,但我们却是融洽地生活在一起,也没什么矛盾,也许是因为年轻,我们都还年轻,还不存在什么大的利益冲突。只不过不知大家以后长大之后,是否还能保持这一份纤尘不染的纯洁友谊?
第五十八章第一星期的生活
宿舍之间熟起来之后,各人的别名也相继出现,别名只不过是加深我们友情的一种方式而已,并不会造成当事人的反感。
眼镜和猴子这两人自不必说了,还是照旧,而李欣给我的“支书”称号也不知不觉在我们班上流传起来,以致班上的人一见到我,“支书”二字便脱口而出,就连女生都是甜甜地这样叫我,弄得有一段时间,我还真以为党与我同在,在我身后为我撑腰一般。当然,张可和吴丽丽张雯那帮熟人还是像以前那样叫我,而我“表妹”也一般叫我“表哥”,偶尔也叫“支书表哥”,我苦笑不得。这女人,做什么事都是与众不同。
李欣由于其皮肤白皙娇嫩,猴子率先提出称之为“小白”,这名字倒是很贴切,只是有点像狗名。李欣极力反对,不过反对无效,一嘴难敌五口,我们其他人均是一致通过这称呼。就连眼镜都在看书的百忙之中都举起右手赞成,连眼镜这种甚少表态的权威都表明立场了,李欣自是无话可说。以前他对自己的皮肤是深引以为傲的,不过从此以后有事没事他都要到太阳底下停留几分钟,不知道是不是要用紫外线疗法。看着秦豪一身黝黑皮肤的时候甚至都会流口水,搞得秦豪心惊肉跳,惶惶不安。
而我们把秦豪叫做“老秦”,只因他为人老实勤快,一般某些机关单位都会有些人叫做“老李”,“老黄”的人,此类人也通常都是勤勤恳恳的人,秦豪对什么称呼是豪不在乎,因此也毫无争议地定了下来。
张可就比较惨了点,不知谁恶作剧地叫他“小可”,张可人高大威猛,这名字实在有点配不上他,而且很有点古时候晚辈自称的意味。不过众口烁金,最后叫多了也大局已定,张可无力回天,也只好随便了。
别名取好之后是推选舍长,这舍长虽是有个“长”字,听起来似乎还算个官,但说穿了其实也不过是人民的公仆,不外是偶尔开一下会,收一下舍费,买一下日常生活用品之类吃力不讨好的事。因此这时候大家都纷纷发扬中国人自古流传的谦虚精神,互相谦让,我说自己已是身兼三职了,忙得不可开交,自是不能再继续坚兼任别的职位,张可也说自己是体育委员,已是个官,这舍长就让给别人好了,这一说反倒让我们觉得他为人甚是高尚一般,这小子平时头脑那么直,不过一到关键时刻是绝不含糊啊!
小白的借口最为夸张,叹口气说:“你看我长的那么丑,做舍长只怕会有损我们宿舍的光辉形象!”他要算长的丑的话,那猴子晚上到黑一点的地方可以吓死不少人了。他也真够厉害的,平时最为骄傲自信的地方,现在随随便便就可以踩在脚下做为垫脚石。
我们对这话嗤之以鼻,但张可听后却是顿时肃然起敬,心道这人脸皮之厚,居然可以与自己势均力敌,不分上下。想到这不禁和小白惺惺相惜起来。本来小白性喜干净,而张可较为邋遢,两人之间有些不对头的,不过此时找到相同话题,越聊越是投机,最后是简直相见恨晚。
猴子婉拒的方式就比较有技巧了,只是指指他那瘦小精干的猴躯,叹了口气,一副不胜唏嘘的样子说:“你看我这身体,哎……”说了一句话之后便已不再说下去,留给听众无限自由想象的空间。本来这身体瘦点和做舍长是风牛马不相及的两件事,不过他这样一说,却让我们感觉仿佛万千理由尽在其中那样。我对猴子大为佩服,这人的说话艺术已是到了炉火纯青,登峰造极的地步,是我未来3年要达到的目标,学习的榜样。
说来说去,最后这舍长大任自是落到老实而不善言辞的老秦身上了,他也不在乎,反正平时的宿舍清洁卫生和内务整理基本上是他全包,他也是这舍长的最佳的不二人选。
老秦责任心够强,当天便把室费收了上去,将扫把拖把洗衣粉洗洁精厕所刷等大家共用的东西通通买了回来,再把宿舍彻底清洁一番,清洁过后的宿舍更是焕然一新,像再次装修过那样,地板亮得能当镜子用,卫生间比学校饭堂甚至还要香上几分,弄的我们都不太好意思上厕所了,生怕破坏这完美的艺术品。
生活方面是美满的,身边一帮有趣友好的舍友,在宿舍的时间绝不会感到无聊,还有一个勤快的舍长,万事不用我们操心。
学习方面感觉自己还不错,高一新开了几门课,历史,地理,政治,生物,全都是一些记忆性的课程。有关记忆的东西我是最为拿手,我发现自己现在的记忆力几乎是无人能及,一篇文言文我看两三遍便能背下来,而且差不多是一字不漏,我记忆的方法说穿了也就是分门别类,道理是很简单,但却没哪个人能将书中内容整理得像我这么清晰,条理分明的,基本一进入脑中时候就被分配好了,因此这些新开的课对我来说也没什么大问题。
我是李晓“表哥”的事没多久也传得全校人尽皆知,我的大名也开始外扬,包括我中考英语满分,还有在班上担任班长,团支书还有英语课代表之事。
李晓打着找表哥的旗号,课间时候便光明正大往我们班跑,每当此时张可便乖乖地把座位让出来给她,不过看他脸色表情,似乎也很为乐意,没有一点勉强的意思。
班上男生对我这个美艳的表妹整天往我们班跑也不反感,反是求之不得,可以大饱眼福。她一来我们班时他们就基本不再外出,就是想去方便的人也拼死忍着,直到上课铃响她刚走的一刹那,飞速奔出教室,利用仅有的几十秒匆匆舒服完毕,然后抢在老师进入教室之前回到座位。
我这奇怪表妹的古怪花样还是很多,有事没事都让我头疼一下,她摆明和我是天生的冤家那样,我们之间也是互有输赢。不过我掌握了一条规律,每次我占她便宜的时候,都是她不敌败下阵来,只是这方法未免有些下流,我倒也不好意思经常用。
每天晚上我还是要送她回女生宿舍,幸好许多女生都知道我们之间关系,久了也不再觉得希奇。只是有一件事还是一直困扰着我,至今为止,我还不知道她认上我这个假表哥究竟有何目的。
转眼5天过去,在冰际高中度过的第一周便这样结束了。我答应过周末去接思思的事也还未曾忘记,今天是我履行诺言的时候了。
第五十九章难以遏制的欲望
今天已是周末,最后两节课一下课后,我立刻便跑出教室,免得被我“表妹”那个小狐狸精缠上,一出得教室门,李晓便在门口,似笑非笑地看着说说:“表哥,早呀!”她这样叫我好像已是成了习惯,即使在无人的地方也是这称呼,甚至连我也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了这个角色。
我叹了口气道:“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吗?我想什么你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李晓笑道:“我们是表兄妹嘛,自然是心有灵犀一点通了。”
我暗道:这话好像是用在情人之间的吧?她这么聪明怎么也不知道?
李晓拉过我的手,一连好几天都是这样,这动作甚至连我都已经习惯了,一直走到楼下大门处,远远看见校门口已经满是来接自己儿女的家长的小车,其中一辆警车特别显眼,李晓看见脸色一变,有些不高兴的道:“表哥,我得先走拉,我爸来接我了,真烦,我都打电话跟他说过我自己回去的拉!”
我在心中偷笑,这下终于可以摆脱她了,不过脸上却是不能露出一点高兴之色,不然她看见只怕又要动歪脑筋了,于是脸上挤出一副非常可惜的样子说:“哎啊,那我们不能一起出去拉。”
李晓拉着我的手紧了紧,又用指甲在我掌心刺了一下,这才松开跑了过去,我摊开手掌一看,一个指甲印,苦笑无语,这动作也不知道有什么意义,女人的心当真是难猜。
我到车棚拉过自己的车,考上冰际高中后,家里一高兴帮我买了辆新自行车,以前那辆已经光荣退役了,在家养老,基本上已没什么用。
我骑上车,冰际高中和14中也不算很远,拐过6,7条街也就到了,好久没见思思了,还真的是很想念她,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
14中也是刚下课不久,回家的人蜂拥而出,校门比较小,校门前面那条路也小,比较拥挤,我只好下车拉着走,费了点时间。我跟思思说好叫她在教室等我的,我停好车,径直走上教学楼,到了她们教室门口,思思她们班应该是刚下课,教室里还有许多人,我倒是不好意思当众喊她,门口有几个小女生刚出来,一边走一边说这话。
我走上前微笑着问:“你们好,你们是3年3班的同学吧?请问能帮我叫一林思思出来吗?”
那几个小女生看到我楞了一下,其中一个忽然说:“你,你是上届初三的许逐师兄?”
我点点头说:“恩,你们怎么认得我?”
那几个女生听了满脸崇拜之色,刚才发话那个说:“许逐师兄,我们学校谁不知道你呀?中考全市45名,英语还是我们市第一呢。学校门口旁边的光荣榜上就贴有你照片。”
我暗道,学校有没有这么夸张。其中一个女生已经跑进教室叫思思去了,我在门口都听得见她兴奋的声音:“林思思,你逐哥哥来找你拉!”想不到连她们都知道思思是这样叫我,想是思思孩子心性,忍不住和她们说的吧。教室里的其他女生一听见,呼啦一声全涌出来看我,我倒像是变成了动物园里的珍奇动物了。
幸好思思听见我在外面等她,往包里随便塞了几本书后,便跑了出来,一出教室就抱住我肩膀说:“逐哥哥,你来了?”在众人目光之下没有觉得一点的害羞,反是满脸的幸福骄傲。
我倒是有点不好意思,忙低声说:“思思,好多人在看着呢。”
思思撅着小嘴说:“管他们呢,我就要让他们知道你是我逐哥哥。”看来这小丫头还是有点虚荣心的。
我好久没见过她着撅着小嘴的模样了,忍不住捏了一下她可爱的小脸蛋,思思也不生气,只是抱着我嘻嘻的笑,忽然冒出一句:“逐哥哥,在学校好无聊,我都一周没见过你了,你有没有想我呀?”说完看着我,眼中满是期待。
我笑着说:“当然想我的好思思了,你呢?有没有想我?”
思思皱眉说:“逐哥哥,不知为什么,我脑子里总是你的影子,上课有时候都听不进去了。”
我吓了一跳道:“那可不行,上课不许想我,影响学习可不好。”
思思苦恼地说:“我也没办法嘛,就是会想你。”
我想了一下,忽然冒出一个念头,我对她说:“思思,那这样吧,我们明天去拍几张照片怎么样?你想我的时候,就拿出来看一下好了,不过看过后就要将心思放到学习上了,好吗?”本来我想直接送她一张我的照片的,但我想来想去,自己平日除了毕业照之外,其他时候还真没怎么拍过照,最近的一次单人照也要追溯到穿着开裆裤,露出小鸡鸡的时候,总不能把那个送给思思吧。
思思雀跃地叫好,心情也好了起来,上车后又哼着一首不知名的小调,这次的小调比较暧昧,好像情人的呢喃一般,弄的我一路上都很有些神不守舍。
席间,爸妈问我在冰际高中的生活如何,我如实说了,冰际高中的学习生活环境都还不错,我在班上做了班长,团支书还有英语科代表也告诉了他们,而由于意外没有分到重点班一事却是没有说起,我不想让这件事弄坏了他们的心情,反正这对我来说也不算什么,在普通班我过得更为潇洒,也更有自信,而有关李晓的事更是只字不提。
第二天早上,在一阵耳朵的剧痛中,我醒了过来。一睁开眼睛,便看见思思坐在我床边,横眉叉腰,揪着我耳朵。
我埋怨道:“思思,大清早的你干什么呢?”
思思瞪大双眼说:“逐哥哥,你不是答应过要和我去拍照的吗?”
我揉揉眼睛说:“现在才几点?大清早的你急什么呢,晚点也不迟。”
思思气道:“早上人家皮肤看起来好一点嘛,拍出来也漂亮一点。再说也不算早拉,叔叔阿姨他们都去上班了。”
我被她逗笑了:“喂,我的小思思什么时候皮肤不好拉,你看,又白又嫩,都快滴出水来了。”这话可不假,她虽不是什么富家千金大小姐,平时也整天帮家里和我们家做家务,不过皮肤好的还是没得说,这是天生的,别人再眼红也羡慕不来。
不过我被她这么一吵,也睡不着了,于是干脆说:“好了好了,我起床,我起床,这行了吧?”
刚想爬起来,忽然间觉得不对劲,倒也不是因为我只穿一条内裤睡觉,自上次去游乐场那早上后我也习惯了,再怎么说冰际市现在也太热了,晚上睡觉我可不想委屈自己,我曾试过一晚穿着长裤睡觉的,半夜好像从水里捞出来的那样,全身都被汗湿透了。此后我就不管那么多了,反正思思她也不介意。
只不过这次遇上了比那更尴尬的事,我发现自己下身一柱擎天,坚硬无比。以前早上刚起床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但自我身体慢慢变好之后,这正常的生理现象也出现了。再加上上周在学校老被李晓这小狐狸精不时挑逗一下,心被搔得痒痒的,早上这现象更是频繁。现在那张薄薄的被单撑成一个小帐篷一般,不知道她刚才有没有看见,看见的话我这脸可就有些丢大了。
我有些尴尬,转头过去看看思思有没有注意到,这一看不要紧,我现在才留意到思思今天穿得是很大胆,上身只穿一件纯白色吊带衣,这衣服我以前从未见过,应该是上次和吴丽丽她们逛街的时候,她们帮思思买的,她平时不敢穿,一直放着,今天去拍照才拿了出来。
她这样一个已是发育得很好的小女孩,穿着这种大胆的服饰别有一种韵味。洁白如玉,修长如天鹅一般的粉颈骄傲地暴露在我眼底,其中几根散乱的发丝随便飘在其上,却是更加增添了一种无声的诱惑,一片嫩滑白皙的胸肌也毫不遮掩,随着她呼吸而轻微的上下起伏。再往下便是那发育完美的小山峰了,不算大也不算小,恰倒好处,在她身体上勾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到了盈盈一握的纤细小腰之时这道美丽的弧线急转直下,下一刻却又在翘挺的小臀部开始一下子舒展开来,真是惊心动魄的美丽!思思今天穿的是一条及膝的天蓝色短裙,坐在床上显得更短,再加上她没在意坐姿,如藕玉腿在不经意间露了好大一截出来,清纯的外表配以大胆露骨的穿着,竟然构成一种特别的魅力,让人想细心呵护的同时又忍不住想对她犯罪。看得我欲火中烧,下身硬度更上一层楼,简直嚣张到敢与钢铁比个高下。心里有一股难以遏制的冲动,很想伸出手去,在那玉腿上狠狠摸上几把。
不知为什么,近来我心中的欲念越来越强烈了,自杀了猎鹰的第二天早上开始,这种感觉便出现,那时候还只是偶发,但到近段时间却是越来越明显,也越来越频繁。特别是对着思思,只有我们两人的时候,那种念头更是难以控制。
思思凑过身子关切的问:“逐哥哥,你没事吧?怎么脸那么红?”她身子微倾之下,我居高临下,她衣服里面美景更是一览无余,一阵气血上冲,头昏目眩,右手鬼使神差般向着她裙子外裸露出来那截雪白的大腿直直伸了过去……
第六十章完美的合照
忽然看到思思那清澈似水,不含一丝杂念的大眼睛,我犹如当头一盆冷水泼下,立刻清醒了过来,此时我右手几乎已经能感觉到思思美腿散发出来的热量了,忙不迭地收了回来,背后全是冷汗,我究竟在干什么呢我?怎么脑中尽是被那些龌龊的念头所占据,我发现我自控力是越来越差了,不知道我身体究竟出了什么问题,竟然连自己身体都控制不住。这次是挺过去了,但是下次呢?下次会不会完全失去理智?
我在发愣,心里一直想着这个烦恼的问题,思思有点担心地问:“真的没什么事吗?你的脸好红。”
我也觉得脸上一片的热,心里也是烦燥难当,似乎有什么东西想要破胸而出那样。不过我不想她为我担心,于是我把风扇再调大一点说:“没事,天气热而已。”
凉风把脸上的温度降下来了,不过小腹还是热得厉害,下身兄弟还是雄赳赳气昂昂,我深深吸了一口气说:“思思,你先出去吧,我要换条内裤,昨天晚上出了一身的汗。”我不得不这样说,因为我换外衣外裤她从来是不避嫌的,要怪得怪当初小时候不懂事,有时候午睡她都跟我一张床睡,我醒的时候也是当着她面换衣服,久而久之,让她不自觉中习惯了,现在怎么改都改不过来。
不过我说换内裤思思还是有些害羞的,红着脸走出我房间,轻轻把门掩上,不过在门口又忍不住说了句:“逐哥哥,你快点呀。”
我答了一声后,脑中还尽是思思那白生生的大腿,和上衣里面的美景,怎么抹都抹不去,猛的转移注意力,想些别的东西,最后甚至想到《生化危机》里那浑身腐烂,还爬着蛆虫的恶心丧尸之时,才慢慢压下心中绮念。
穿好衣服,爬了起来,到卫生间用冷水洗了把脸后,脑子清醒了许多,大清早就要和内心斗争,真够辛苦的。
匆匆吃过早餐,还是思思主动帮我洗好碗,本来我不好意思,想要自己洗的,但她说我洗的不干净,硬是接手过来。
家中一切整理妥当之后,我对思思说:“好了,我们走吧。”
思思拉住我的手说:“等一下。”在我身上看了几眼,娇嗔地说:“逐哥哥,你这什么样子,头发乱遭遭的,衣服也不整理好一点。”一边说一边把我头发梳好,塞到里面的领子翻出来,左右肩膀不对称的袖子扯正,还有皱了的地方用小手拍平。
我看着眼前的思思,此时的她简直像一个丈夫出门前帮整理仪容穿着的贤良小妻子,专心致志地在我身上忙着忙那,把不完美的地方尽量弄得最好。我发现面对思思的时候心里总是一片的温馨自然,也习惯了她在我的身边,如果有一天她离开了我,我不敢想象自己的生活将会变得怎么样,会不会一团糟?真的,我不敢想象!
思思忽然说:“逐哥哥,跟我过来。”一直把我拉到镜子前,得意地说:“怎么样?是不是好看好多呀?”
我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真的很不错,看不出是自己来了,平时我不喜欢打扮,想不到打扮过后的变化这么大,头发一丝不乱,显得很醒目,俊秀的面孔,整齐得体的穿着,还有已算是挺拔的身材,让我看起来竟然也是一表人才,这也许是我有生以来最帅的一天了。而思思紧紧地抱着我手臂,靠在我身边,脸上一副幸福的表情。古语所说的郎才女貌,大概也不过如此了吧。
我看着镜子里面的一对璧人,一时竟然无语,思思看我默不作声,疑惑地说:“逐哥哥,你怎么了?不高兴吗?”
我本想笑一下,却是怎么都笑不出来,叹了口气说:“思思,万一以后有一天,你不在我身边,不能再帮我整理衣服了,那怎么办?”
思思柔声说:“那我永远都在你身边,帮你收拾房间,帮你煮饭,帮你洗碗,帮你整理衣服,甚至帮你……”说到这她小脸一红,停下不说了。
我追问道:“还帮我做什么?”
思思脸上的红晕一直蔓延到耳根,以蚊呐一样小的声音说:“没什么,不告诉你!”
不过我听了她前面说的话,心情大好起来,笑着说:“我们走吧,趁我现在帅一点,不然到时候照出来别人都说我太丑,丢了我们好思思的脸。”
思思嗔怪地白我一眼说:“才不会呢。”
边说边走出家门,一路上我都觉得好幸福,好温馨,只希望到相馆这条路永远都没有尽头。
希望归希望,现实始终还是现实,照相馆离我们家也不过10多分钟的路而已。因为我们两家都没有相机,而且租来的一般都没什么好的,所以我选择到相馆来,人家毕竟是专业,用的也是好相机,虽然贵点,但也值得了。
思思还是抱着我手臂,相馆工作人员看到到我们两人,略有些惊异,心想现在的学生怎么那么早熟,思思虽是上了初三,不过还是一副天真无邪,稚气未脱的纯情小女孩模样,也难怪他会这么想。
不过无论多奇怪也好,生意还是要做的,来的就算是两头牛,给钱他们一样照。不久摄影师调好灯光,张好布景,相馆内唯一不好的就是没有实景。
思思在镜头前少了几分活泼跳脱,多了几分娴静成熟。
“啪”,“啪”,“啪”的闪光灯响声闪过,我们一共拍了十多张,换了几个姿势,站着,坐着,她拉着我,抱着我手臂,我在她身后,她靠在我身上的都有,不过每张照片的动作都很亲密,本来我想叫她照几张单人照的,但思思不愿和我分开照,说在一起看起来好一些,也只好作罢了。
一天后,我去相馆取照片,那摄影师满脸兴奋对我说:“你们这些照片中有一张拍得实在太好了,简直是艺术,不知道阁下能不能让我们多晒一张?做为相馆的广告样本?”
我想了一下,反正这也没什么,只是一张照片而已,我和思思之间也没什么不见得光的,点头答应了,那摄影师像捡到宝一样高兴得有点失态,为了答谢我们,我们照相的全部费用免了。
还有这么好的事?我把他所说的那张照片从纸袋中抽出来,在稍有点朦胧的灯光下,我身长玉立,俊逸不群,脸上没有笑,偏偏眼中却带着笑意,那是发自内心的喜悦。思思纯情可爱,像一只小猫一样温顺抱着我的手,这是和我之间接触用得最多最熟悉的一个动作了,头靠着我肩膀,脸上洋溢着幸福快乐。我们之间是那么的融洽,这神态这表情这动作都是那么的混若天成,即使是再挑剔的艺术家,只怕也无法找出里面不完美的地方吧。
的确是一张好照片,拍得实在是太好了!
第六十一章地狱式的军训
星期天晚上我把思思送到14中之后,再骑车回到学校。接下3天生活还是如常,一直到第4天,我们迎来了高中生活的第一个考验,不是学习上,而是生活上的考验——军训。
冰际高中是一个学习体育并重的学校,和许多口口声声说要德智体全面发展,但真到实行起来时却是分数万岁,做法背道而驰的学校不同。我们学校的军训不是闹着玩的,严格得不得了。这我们早就从前两届师兄师姐的口中略有余闻,每年军训的14天,也就是新生地狱式的黑色两星期,听说军训后不少人军训中承受不下晕倒,军训过后脱层皮是再正常不过的事。那些师兄师姐如地狱使者一样将这话用恐怖片中配音的语气说出,并且现身说教,以此增加不少说服力,只把不少人吓得浑身打颤,仿佛看到了恐怖的未来一般。
我倒不是很担心,因为放假时候每天早上我都要进行环城跑,到后来每天要跑6,7圈,折算起来也就有40多公里了,我对自己的耐力和承受能力还是很有自信的。张可初中之时便是练体育的,对他来说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大问题。老秦在乡下,那身皮肤除了天生之外,应该还有一部分是干活时候晒黑的,也是能吃苦之人,猴子不知道怎么样。只是小白是那种娇生惯养之人,当晚在宿舍不断发牢骚,怨天尤人.而眼镜应该也是那种从不运动的书呆子,到时候只怕也有苦头吃的了。
刚开学时学校便发了迷彩服,军用皮带,帽子和鞋子,不过我们从没穿过。听说准备要军训,试穿了一下,军装颇为宽松,不过我现在身材也算挺拔匀称的,穿上刚刚合适,把帽子戴上,皮带扣上,水壶背上,嘿!感觉不错,一个英姿凛凛的军人,猴子穿上双脚一并,向我敬了个礼:“首长好!”他人比较纤瘦一些,獐头鼠目的,还有那个敬礼的动作还是像搔头那样,甚是滑稽,把军人严谨的军姿给完全破坏掉。如果对象是水濂洞的美猴王齐天大圣孙悟空,再把台词改成:“大王好”,那倒是很有些似模像样的。
而张可和老秦穿上就有几分军人样子了,他们高大结实,穿着军装摇身一变,我都差点认不出来了。
军训正式开始前一晚,全校新生进行了一次集合,由校长,教官发言,表明了此次军训的目的和重要性,不仅仅是为了锻炼各位新同学的身体,而且更为重要的是磨练出坚强的意志,严谨的生活作风和顽强拼搏的精神,以后高三高考前是一段坚苦卓绝的时期,没有一副好身体和顽强的意志是难以坚持下去的。这次军训考察的有身体的锻炼,还有生活作风的培养。一般在运动场进行,还有宿舍也会不定期检查。
最后是分连分班,我们这年级共有15班,男女分开训练,每三班的男生一个连,也就是5个连,而女生比较少一点,每五班一个连,也就是3个连,加起来共分为8个连。每个连的组合由抽签决定,结果男生分连情况如下:
我们班和3班,10班一连;
1班,5班,8二连;
4班,11班,12班三连;
6班,7班,15班四连;
9班,13班,14班五连。
而女生的分连情况如下:
1,2,5,14,15班六连;
3,6,8,9,13班七连;
4,7,10,11,12班八连。
军训不像往常那样,起床铃响还可以在床上继续赖上一段时间,对于作息,训练,吃饭的时间都是有严格安排的,每天早上铃一响我们就得立刻飞速爬起来,匆匆忙忙穿衣服,系好皮带,把床铺整理好,漱口,洗脸,上厕所,最后到运动场和队伍集合的时间加起来也只有20分钟而已。
我们这帮新生都曾听老生说过违反训练规定的处罚是严厉得能让人不想做人,鬼不想当鬼的。特别是第一天,教官多半会特意找几个羊羔狠宰一下,杀鸡敬猴,以建立起在连中的威信,来证明他们不是吃素的。因此第一天新生更是小心翼翼,没人敢做那个鸡,杀这一下不知道有多重,说不定会去掉半条命的。
我把闹钟都调好到5点55,提前在铃响前5分钟起床,这样更为保险,我做事总是比较稳重一点,以防有什么意外之事发生。
孰不知人算不如天算,第二天早上离集合还剩5分钟时候,我和张可已一切准备好,剩下的时间小跑到运动场是绰绰有余。哪知出门前张可忽然拉肚子,在卫生间一下便用掉了6,7分钟,我只好和他有难同当了。我们是最后两个赶到我们连训练场地的,其他人早已集合完毕,名也点过了。
教官看也不看我们,只是丢下一句:“绕着运动场跑10圈,跑完再回来!”
由于是事出有因,张可解释道:“教官,我们只是……”
张可话没说完,就已被教官面无表情冷冷地打断:“你,立刻绕运动场跑15圈!另外那个10圈!”只是争辩了一句,立刻便加了5圈。
张可忿忿不平,待再说什么,我一把拉过他,示意他不要多说,看他那口气和态度我便知道,再说下去我们的处罚只会更重。
于是我们便成了全运动场中仅有的两个在跑道上的人,够引人注目的了。经过每个连训练场地的时候,都被别人投以奇怪的目光,特别是经过1班男生所在的二连之时,不少人,特别是那几个权贵子弟都颇有些幸灾乐祸,虽然不敢扭头来看我们,或是指指点点。连里的纪律性是很强的,若有谁在没有教官允许的情况之下敢做出以上那些小动作,下场只会跟我们一样。
不过他们脸上那讥嘲的表情还是一眼看得出来。他们班其实是很看不起我们这些普通班的,偏偏班上的第一名,让几乎所有男生都爱慕的美女李晓整天都往我们二班跑,和我这个“平民百姓”混在一起,还总是有事没事拉着我的手,当然他们只是认为李晓由于和我是表兄妹关系才会这样做,却不知我们之间根本是毫无血缘关系。
而经过六连时候,我看到张雯,吴丽丽和李晓她们三个了,一个连虽然人是很多,但她们三个实在是太过显眼,都有165以上的身高,还有那穿着军装还是掩盖不住的美艳容貌和特别气质,让她们在队伍中也是那么的鹤立鸡群,出类拔萃。
李晓和吴丽丽看见我们很是惊奇,而张雯惊奇之余,还有些为我担心,因为以前我身体一直不好,即使是后来体质改善了不少,不过耐力还是不行。
不过她却不知道我放假期间一直在超越自己体力的极限,现在这10多圈实在算不了什么,冰际高中的体育场比起14中来要小了不少,一圈只有500米,10圈跑下来也不过5000米,我早上环城跑一圈就有40多公里,这区区5000米的路只不过是给我热身,当散步一样轻松简单。而张可在14中那种体育名校之时都算是体育尖子,这点路程对他也自然不算什么。
我们两个边跑边聊天说笑,倒是避免了定定站在队伍中听教官说教的无聊,世上除了我们两个,也许再也没人被罚跑还如此轻松写意的了,简直是和享受无异。
第六十二章尴尬的意外
跑到10圈之后,我仍然是继续陪张可跑下去,张可本想不用我陪他的,不过看我现在脸不红气不喘的样子也不说什么了,多跑几圈他倒不怕,只是一个人无聊,对他这种喜欢热闹的人来说还是很难受的,不过对我的耐力一下变的这么好他还是忍不住啧啧称奇。
我们跑完15圈回到我们连之时,那教官还在以我和张可作为反面教材训斥其他人:“你们听着,部队的纪律是严格的,处罚是严厉的,上级的命令是不可违抗的!无论你们有什么理由都不行,现在既然是军训,这段时间里,我就是你们的上级,无论我下达什么命令,你们能做的,只有无条件的服从!否则的话,刚才那两个人就是榜样!”
第一天早晨的训练其实并无什么重点内容,大多教官都是给新生一个下马威,以便以后好管理一点。教官现在逮到我们两个羊羔,自是不会错过这个机会。狠不得我们跑慢一点,等下回来有借口再罚几圈,又或是跑回来后灰头土脸,累得倒地不起,那样的话效果就更好了。
谁知训话还没完,耳边便传来两个响亮的声音:“报告教官,我们已跑步完毕!”
教官吓了一跳,转头过来,看见我们两个神采奕奕,比刚才刚来到时那刚睡醒的样子还要精神许多,哪有半分累得半死的样子。他有些惊疑不定地去问监督我们的副手,那副手表示我们的确已经跑完。
教官甚是惊异,看一下表,只用了20分钟不到,更是难以置信,心里不由冒出一句脏话:“他妈的!一来就碰上两个变态家伙,这成绩比起许多士兵来还要好!”
我们这两个羊羔被宰了一刀后仍然是生蹦活跳,难免会让其他羊对他的屠宰技术有所怀疑,这是他万万不想看到的。不过却是无法借题发挥,只好让我们归队,却是暗暗留意上了,以后我们有什么做的不好的地方最好是睁只眼闭只眼,有什么处罚最好别摊上我俩,不然迟早威信扫地。
早晨的训练一个小时,训练过后是早餐时间,也只有30分钟,教官会和我们共同进餐,随时监督着我们。早餐打得少也就罢了,但要是打得多的话,无论多饱都要把剩下的吃完。在军队里,浪费粮食是非常可耻的行为,听说晚上时候还会给我们讲革命时军人吃草根树皮维生的故事,冰际高中的军训的确是够严格,各方各面都考虑到了,只怕比起大学来也不逞多让。
一解散之后,我们立刻呼啦一声散开,拔腿往饭堂跑,现在全高一学生差不多有上千个,慢点的到时候排队打早餐可能就要用去10多分钟。
忽然后面有人轻轻在我右边肩膀上拍了一下,我习惯性地转头到右边去看,却是没人,再看左边,是李晓,这么小的事都要耍下花样的人也只有她了。穿着迷彩服的她还是那么的迷人,凹凸玲珑的身材,丰满的胸部即使是宽松的上衣也无法掩饰得住,在我面前滴溜溜转了个圈,姿势优美绝伦,风情万千妩媚笑道:“表哥,好看吗?”
我一看之下顿时口干舌燥,小妖精,这时候还不忘记勾引我,下身立刻起了不该这时候起的反应,幸好穿的是迷彩服,倒是不易看得出来,不过我越来越为我的身体状况担忧了,随时都会发生这尴尬的事,却是不知道问题在哪里。
李晓依旧伸过纤手想拉我,却一不小心碰到到我要害处,我浑身一阵痉挛,她却似是不知那样好奇的问:“怎么硬硬的?什么东西来着?”
是你爷爷!!我心里暗骂了一千一万句小妖精,这一下无异是火上加油,让我难受得不得了,嘴上却不得不说:“是皮带,恩,这个,军用皮带太硬了,勒得我一点不舒服。”
李晓道:“真的么?我帮你松一下,也许会舒服好多的。”
我连忙推辞说:“不用了,不用了,久了慢慢就习惯了。”这事她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难道她天生便是来媚惑我的不成?
一磨蹭之下,远远在饭堂外便可以看见里面已是人满为患了,真够倒霉的。女生那边人倒是比较少,不过我们这些大男人倒是不好意思过去跟她们抢,那样做未免太没风度了点。
在饭堂门口碰上了欧辉兴几个人,满脸的蔑视看着我走上饭堂二楼,他们这些人家中有钱,随便到饭堂二楼吃饭,也不用排队。当看见李晓便在我身边时候,眼中又不由有些嫉恨。我冷冷地迎着他那轻蔑的目光,他妈的,有钱了不起吗?一个心里想什么都掩饰不住的蠢货,居然也能考到市第二。大概是家中条件好,起步比别人早,而初中知识简单,让他混了上去,到了高中就没那么好运了,这种心胸狭窄,自以为是,目中无人的性格正是学习的大敌。
李晓似是根本没看见这几人一般,笑笑道:“表哥,你们那边人多,我去帮你打早餐来好了。”
我为难道:“这个,似乎不太好吧?”要一个女孩子帮忙做这种事,实在是有些不好意思,况且她还是校园里的名人,更是引人注目。
李晓似是有些不高兴地说:“哼!我们之间还有什么好见外的呢?你这样说不是把我当外人吗?”说完一转身过去去排队了,也不等我说上一句话。
我心道:我和你之间本来可没什么关系的,现在怎么越来越当成真的一样了。不过现在我也不排斥这个表妹了,当初我刚知道她是公安局长的千金大小姐的时候,再加上在学校第一次见她时那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那时是很有些反感的,和我熟点的人诸如张可,吴丽丽,张雯都不是寻常人家,不过她们也都生性随和,没有一点架子,吴丽丽人虽然泼辣了点,不过也是直爽之人,也不算什么。
而李晓她身份娇贵,人又聪明绝顶,还颇有些心计,种种原因加起来,因此那时的我只想能不用和她沾上什么关系最好不过。不过后来相处久了,发现她也并不是想象中的那种人,吃饭也是和我们这些人一起在一楼吃大众餐,还有她玩弄心计最多也就是恶作剧一下,并没什么大问题。因此我对她的好感现在也是与日俱增,只是她那不时冒出的奇怪行为,还是有些让我头疼。
不多时,她拿着两份早餐过来了,饭堂里的其他男生羡慕得眼红不已,有一个这么好的美女表妹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嘛!
吃完早餐回到训练场,真正的挑战现在才开始!
第六十三章艰苦卓绝
9月的冰际市还是热气逼人,比许多地方的酷暑还要热上几分,早上还稍微好一点。早餐过后已是近8点,现在这时候的太阳还是起得早,阳光一洒下来,运动场的温度随之不断上涨,我们身上的温度也随运动场温度的上涨而上涨,汗水随之猛流,迷彩服不一会就已完全湿透。
我们训练的东西很多,体能训练,耐力训练,还有技巧训练,甚至还有成员间配合的训练。技巧和配合训练还稍微好一点,这东西是靠脑子的,能考上我们学校的人自然没哪个是笨蛋,基本上都没什么问题。
只是体能和耐力训练就比较艰苦一点了,比如说训练体能的长跑,跑最后的几人要继续多跑几圈,想集体偷懒那是行不通的,而耐力训练,比如用双拳撑地做俯卧撑,一直坚持几分钟,在限定时间内撑不下去的面临的是严厉的惩罚,这苦了许多初中之时只懂读书,不管体育锻炼的人了,简直是苦不堪言,不过又不得不拼死忍着。这种强制训练的确在短短时间内增强了人的意志力,人的潜力要挖掘出来,最艰苦的强制训练无疑是最好最有效的方法。
尽管每个人都竭尽全力,但还是有几个体质不好的人被处罚了,基本上处罚的方式都是跑步,不过也得在限定时间内跑完。
近中午的时候,烈日当空,阳光直射,更是酷热难耐。军训中有一个训练意志和忍耐能力极限的项目,叫站立军姿。教官特地地把这项目安排在这时候。我们全连的人就这样站在烈日底下,一动不动,任由汗水从头发里,额头上,一直流到脸上,脖子,胸前,有些被衣服吸收,而有收一直往下流,直到地上。而有些汗水从眉梢,鼻子,下巴,两手手指滴到地上,扬起几点尘土,但转眼便被恶毒的阳光蒸发掉,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们全身如在蒸笼之中,衣服里面全是热空气围绕。眼睛甚至都被汗水渗了进去,眼前东西都模糊不清,但却不敢伸手出去檫一下,因为事前教官曾经说过,谁要是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情况下随便动的话,那后果自负。教官像是和我们有深仇大恨一样的语气说出这话,让我们相信他这话绝不是开玩笑的,也没人敢去验证这句话究竟是不是一个玩笑。除非,他觉得自己活得不耐烦了。
而我们连的辅导员,一个刚毕业出来的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老师,在军训前一天晚上曾扬言要和我们一起吃苦,一起流汗,我们站在太阳下,他绝不会坐在树荫下,和我们共进退。大概是当时他认为高中的军训,再严厉也严厉不到哪去吧。
此时他早已不知跑哪里去了。我们甚至连教官都对他表示鄙视,教官在之前的训练中也不冷不热地讽刺了他一下,军人尊敬的是有实力和言出必行之人,这种人实在是大大丢了学校的脸。当时我们听到这话时对这教官也起了一丝敬意,他为人是苛刻了些,也许这对他们这些真正军人的训练比起来,还差的远吧。我们在烈日下站立军姿的时候,他笔直地站在那里,甚至在强烈的阳光之下眼睛都没闭上一点点。以前我曾认为只有读书读不下去的人才会去当兵,但这时,我对这个职业起了崇高的敬意。
“啪”的一声,有人倒下去了,其他人顿时喧哗起来,教官皱了皱眉大喝一声:“不要吵!继续保持原地站立不动!”接着他把倒下的那人扶起来,扶到旁边树荫下去,我斜着目光看了一下,是我们宿舍的小白,这家伙,我就知道会这样。
我们连的护士上去看了一下,发现并无什么大碍,只是体质过弱一时承受不住,再加上脱水所致。每年军训都会发生这样的事,所以她也不会觉得大惊小怪。
我头顶着烈日,虽然也很难受,但始终还是能忍耐下去,我发现自己体质真的变得好了不知道多少倍。要是以前的我的话,可能早在小白之前就倒地不起了。我旁边的张可看来也没什么问题,他们练体育的整天流汗是家常便饭。只是想不到猴子和眼镜竟然也撑了下去,一直到站立军姿的一小时结束。
第一次站立军姿就有不少人陆续倒下去的,小白倒是有点志气,一醒过来不久后就继续走回队伍中了,一直到再次快忍受不了,神志开始模糊的时候才请求休息一下,然后继续训练。旁边二连也有好几个撑不下去的,其中欧辉兴那几个人全部包括在内,而且死活拖着不愿意再上去了。二连教官也是无可奈何,不过他们连上的人,还有我们其他连的人,甚至是他们班上的人都有些看不起这些人,平时目中无人,到这时候却是软骨头一个。
中午吃饭时候,全部人都饿得发昏,这种情况下消耗的能量是平时的几倍多,就是最讲究动作文雅的女生,此时也是狼吞虎咽,再顾不上吃相狼狈了。我和张可饭量都是大增,一顿吃了平时的两份多。
中午只睡了短短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下午起床铃一响,我们就要立刻起床了,虽然光上午的训练就让不少人骨头几乎散架,不过还是得强迫自己爬起来。
太阳依旧毒辣,下午又有几个人因体力不支晕倒的,其他人已经见怪不怪了。一直到5点半钟,第一天的军训算是基本结束。说是基本结束,而不是完全结束,是因为晚上其实还要集合,不过晚上不用训练了,只是让教官教一些部队中的歌曲。
《爱国奉献歌》,头顶边关月,情系天下安,当兵走四方,时刻听召唤,爱心献给那千万家,真情捧在百姓前,捧在百姓前,捧在百姓前。来来来来来来来……
《严守纪律歌》军号嘹亮步伐整齐,人民军队有铁的纪律,服从命令是天职,条令条例要牢记,令必行,禁必止,自觉凝聚成战斗集体,啊纪律,纪律,纪律中有我,纪律中有你,纪律中有无穷的战斗力,一切行动听指挥,步调一致得胜利……
《文明礼貌歌》大地上吹过绿色的风,军旗下闪耀红色的星,站如松坐如钟军姿多严整,首长好同志们好,礼节周到又热情,人民战士形象美,精神文明当先锋,人民战士形象美,精神文明当先锋……
…………
…………
这些歌曲大多是慷慨激昂的,我们都是年轻人,只听得热血沸腾,忍不住随着哼起来。此时我们发现训练场下的教官其实也是一个颇为幽默开朗之人,不时给我们说一些部队里面的趣事,甚至还会讲上几个荤笑话,引得哄堂大笑,男人在这方面都是一拍即合的,谈到男人之间最感兴趣的共同话题,大家都是眉飞色舞,口沫横飞,颇有些英雄所见略同之感,和他之间的距离顿时拉近不少。
第六十四章不可思议之事
晚上9点第一天军训才完全结束。猴子眼镜小白早已累得浑身欲裂,腰酸背疼,洗澡后早早就睡下了。
我和张可稍好一点,不过也有些吃不消,一天下来的运动量和能量消耗真够大的,肌肉酸疼不已。
只有老秦最厉害,一天下来还是若无其事的样子,回来后继续打扫整理宿舍内务卫生,大概是从小吃苦就习惯了。只是他皮肤原本就够黑,晒了一天是更上一层楼,熄灯之后居然只能看见两排雪白的牙齿在空中飘来飘去,很是吓人。
以往每天晚睡前必开的讨论会也停止了,这时候,谁还有更多的精力去探讨人生的大道理,还不如早点睡,多保留一点体力为好。
此后几天军训依然如常进行,教官在训练场下是个好说话的人,能和我们谈天说地,称兄道弟。但一到场上便公私分明,严厉苛刻,六亲不认。经过训练场外的相处,我们也开始了解他这性格和军人作风,因此也不再怨恨。而且,经过几天训练之后,我们也已经慢慢习惯了,就连小白,在站立军姿之时竟然都能撑到一小时结束,看来军训的效果的确显著。
到军训第八天,天气突变,晴转多云。恶毒的阳光没有了,凉风习习,吹在身上舒服得让人想呻吟出声,直感谢老天爷带来这片及时云。
可惜好景不长,第九天时天气再度急转直下,竟然下起雨来,我们只好在雨中训练了。被雨打湿的衣服紧紧贴在身上,实在难受,鞋子袜子也不能幸免,沾了不少泥浆。而且最为不爽的是晚上我们军训完毕之后再也不敢洗军装了,下雨的天气不干燥,衣服晚上洗到早上还是晾不干,我们只有一套军服而已。每天早上一起来,穿上还带着一阵汗臭味和有些潮湿的衣服之时,都忍不住一阵哆嗦。
转眼间到了军训第十三天,也是倒数第二天的晚上了,军训已经接近尾声。明天就是军训最后一天,只有一个项目,叫做“拉练”,天气也开始转晴,刚好是拉练的好时间。
“拉练”是军队里一个很重要的训练节目,这是为了增强下级军官和士兵的体质及加强战斗力的一种训练。在拉练过程中,每个人都会在一种纪律严明的压力下磨励自己,使这支队伍变得更加团结和更具有凝聚力。倘若这支原本只有七分战斗力的队伍,在拉练的锻炼中会变成一支顽强的有十分战斗的队伍。这便是军队里经常拉练的目的。
不过相对我们来说,拉练就没那么严格了,我们进行的是野外拉练,目标是城南外6,7公里的一座叫“通天顶”的高峰,这是全市最高的山,据说此山高可通天,上接天庭,下连凡尘。“通天顶”之名由此得来。这话自然是吹牛的,不过有多高从中可见一斑。
通天顶一路之上的景色听说是很不错的,顶上有一个神庙,此庙也是大大有名,许多到庙中许愿回来的人说庙里的神仙颇为灵验,简直是心想事成,因此平日里就有不少事业不顺利,感情不满意,或是身带久治不愈顽疾,婚后不育……等等生活上工作上学习上有问题的人都会来此诚心求助。而最出名的一个说法就是:若是有情侣在这里许下愿,他们的感情便能天长地久,一起白头到老,永不分离。只是不知道是这话真是假。世上许多人认为神仙鬼怪之说是荒谬无稽之谈,但更多的人是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因此庙虽远了点,还是香火鼎盛,去许愿的痴情男女更是特别多。
这次拉练是为期一天,一天内爬完这座山回来,时间是绰绰有余的了,其实最后一天已不算什么艰苦训练,这是学校特意安排给我们的一个放松机会,这是从高二高三的学长口中得知的。
因此拉练前那晚我们没有军训前些日子之时的紧张感了,宿舍也恢复了生气和活力,13天下来,大家都晒黑了不少。
晚上我精赤上身坐在自己床上,以前的我皮肤是很白的,虽说比不上小白,但比起宿舍里其他人都要白上不少,外表看上去个俊秀儒雅型的男孩,颇有点古代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味道。但现在皮肤已被阳光染成一种健康的古铜色,还隐隐带着闪亮的光泽。
连我都感叹自己现在身型的健美,修长挺拔中却又不失健壮威猛。身体各部位一丝的赘肉都没有,增一分嫌多,少一分太少。身上肌肉也结实了不少,特别是胸肌,结实宽厚,按上去连我自己都可以感受到那惊人的弹力和里面蕴涵的爆炸性的力量,手臂和小腿上的三头肌竟然已经清晰可见,就连最难练出的腹肌轮廓也初见稚型。
除了身型的变化之外,这段时间我还渐渐发现发现两件奇怪的事,第一件是自己的小腹经常会无缘无故发热。只是来得快去得也快,刚开始我还不甚在意。后来发作得越来越频繁,我才开始紧张起来,却是不知道什么问题,除了发热之外身体状况并无异常之处,而且手摸到上面并不觉得温度上升,好像是内部发出来的。
第二件就更加匪夷所思了,前两天的中午时候,上午训练完我第一个回到宿舍,到门口时发现自己忘记带钥匙了。我的床就在靠窗那里,也不远,钥匙就在床头。我伸出右手尝试去拿,距离不近不远,就差那么一点点就是够不着,当时不禁暗叹:要是手再长一点就好了。
谁知这念头刚冒出来,就有一种无法解释的奇妙感觉,好像手真的无端伸出一截来那样,而且也实实在在摸到了一件东西,要知道我当时是手上空空的。诧异之下,不由去看个究竟。一看之下心下骇然,手没伸长,带钥匙却是凌空直直向我飞了过来,好像中间有一只无形的手连着那样,最后轻轻落到我掌心。
幸好当时并没他人在场,否则我只怕要被当成怪物处理。我猜此事必定和以前我食指发出的气柱脱不了关系,还有近来老是发热的腹部应该也不会是巧合。至于它们之间有什么关系,就不得而知了。
后来宿舍没人时候我做过多次实验,发现几种情况,第一:太重的东西我摄不过来。我试过用一个装了水的杯子验证,大半杯的水我就无法凌空移动过来了。
第二:距离有限制,超过大约一米,轻如尘土也无法做得到。
第三:我在杯子和我之间放了一块木板隔开,只要我心中的目标是杯子,那无形的手居然能无声无息穿透木板,把杯子移动过来!
这件不可思议的事现在我也没觉得有什么大用,在别人面前也不能显露出来,不然会引起轰动的。因此也只是仅限于用来玩一下而已。从此以后经过我身边的蚊子苍蝇之类的小东西就倒大霉了,飞着飞着无缘无故就会从空中重重摔下来。蚊子苍蝇这种小东西有什么异常周围的人也不会理会,即使注意到了,就算猜它是为情自杀,估计也不会怀疑到我身上来。
第六十五章矛盾的少年情怀
其实我不知道,这是经脉修炼和精神力增强造成的结果。
经脉修炼分为内炼和外炼两种。外炼通过外力磨练自己身体,加强经脉韧性和加大其宽度。外炼是由外及内的一种修炼方式,可以说是身体自然而然地对身体进行改造,修炼的速度较慢。而且一般的锻炼效果是微乎其微的,只有那种突破极限的锻炼效果才显著一点,我暑假时的环城晨跑和近段时间的军训都可归入其内。
但外炼有一个最大的优点,这种方法是顺应自然的修炼,所以没有什么危险性,避免了走火入魔。
而内炼是利用精神力直接催动体内力量主动对经脉改造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的进步要比外炼要迅猛得多,但是危险性也大大增加。方法掌握不当或是尺度掌握不好的话,便有走火之虞。
而我对经脉这东西一无所知,现在无意中采取的正是外炼的方式。通常力量在经脉内是以气体形式绕着固定轨道循环流动的,就像宇宙中在万有引力作用下的星体那样。如果要自由操纵力量的流向,甚至将它发出体外,就必须有强大的精神力控制。那次思思性命危急那时,我激动异常,精神力高度凝聚集中,心中只剩唯一一个强烈的信念,那时我曾成功发出一次,此后就是怎么尝试也做不到了,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因为平时的我精神力是无法控制体内经脉力量的。
我们学校那严厉是军训正是磨练人的意志,也是就是精神力的一种训练,在艰苦卓绝的环境条件之中,我的精神力得到一次飞跃,超越了临界线,而那次凌空摄取钥匙的事件正是精神力质变的表现,我开始可以初步运用部分的经脉力量,力量也随着我的意愿幻化成一只延长的手掌那样,将钥匙吸取过来。
我能运用的经脉力量只是一小部分,所能做到的只是在一定距离内凌空控制一些小物体,大的重的东西就力所不及了。但随着以后精神力的慢慢加强,我能控制物体的重量会更大,距离也会更远。
这个世界有许多超出人们想象的匪夷所思之事,有些实在过于诡异,无法用常理解释,都会引起人们诸多的猜测和深深的恐慌。事实上许多事情并没什么,一旦人们渐渐知道了这些事的根本原因,撕下了披在其上的那层神秘面纱之后,会觉得原来不过如此,是自己大惊小怪罢了。人害怕的,其实只是自己的无知啊!
身体方面或许我有些特别,但心理上,我无疑也是一个正常人,这件发生在身上的怪异之事,刚开始也曾让我惊恐,以为自己身体出了什么毛病。但过了几天,发现也并无什么不适,后来慢慢也就习惯了。只是我还不知道这种隔空控制物体的能力有什么实质性的用处。下载,我能想到的唯一用途只是拿来玩而已。
“啪”,一只从我身边飞过的蚊子突然从空中直直摔下来,掉到我眼前床上,先是一动不动,过了好一会又挣扎了起来,最后拍拍翅膀,满头雾水嗡嗡地飞走了,打破它脑袋大概也想不到为什么会无缘无故掉下来。
这是今天晚上被我暗算的第十七只蚊子了。我们学校的绿化工作做的确实不错,只是净化了空气的同时还带来了副作用,“树大鸟多,草盛蚊獗。”学校的蚊子是又大又多,晚上的时候倾巢而出,遍布校园各个角落,教室,饭堂,宿舍,草坪,运动场到处都是,总在我们身边飞来飞去,一不防备便被叮上一口,防不胜防,实在是不胜其烦,现在倒方便了,不用伸手去打。
宿舍里,眼镜在看书,而其他人无事可做,都躺在床上聊天,这段日子够累的,难得快结束了,明天将会是军训以来最轻松的一天,久违了的聊天热情重回到宿舍各人身上,而我平躺床上想着一些事。
有好几天没见过李哓的影子了,这对我说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以前她有事没事要缠下我的,总会突然在我身边冒出来。当我下课走出教室之时,会发现她在门口俏立着等我;课间休息之时,一阵香风过后,她会在不经意间出现在我身边;甚至连我走在路上的时候,都会有一只玉手突如其来地从后面拉上我的手,转过头去,不用说看见的,还是她那张漂亮绝伦,似笑非笑的脸,还是那一对像遥远夜空中漆黑闪亮的大眼睛。
现在不见到她人,耳根的确清净了许多,也不必为她那层出不穷的古怪花样头疼了。这本是件好事,我应该高兴才对,但偏偏又隐隐有些失落感,像是少了些什么那样。训练时候这感觉还不太明显,但训练过后,像今天这种时候,就不由会觉得无聊,甚至还会想到她会不会从天而降,突然在我面前冒出来。
我很为自己这想法吃惊,安慰自己说,人总是有惯性的,应该是她在我身边时间多了,现在突然不在我身边,搞的我反而不习惯了,慢慢就会好点的了。
但真是这样吗?我叹了口气,脑中李晓的形象慢慢模糊,最后清晰起来时却变成了张雯,我们之间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好像还是很微妙,高中之后我们虽然不同班,但接触却是比初中有增无减。我们学校的男女宿舍区同路,晚上我们几人一般都是一起回去,有时也聊下。不过再也没有去中考路上那么亲昵的动作了,表面上看去似乎从来没发生过这件事一样,但我知道,她和我都永远不会忘记车上那旖旎香艳的一幕,只是我们都深深埋藏在心底罢了。有时我们走得比较近,身体偶尔接触,又或是无意中目光相交之时,才会勾起那说不出滋味的回忆,在我心里,有些尴尬有些得意,男人嘛,嘿嘿,人之常情了。
一张“漂亮”的脸忽然出现在我面前,我迷迷糊糊地喊了出来:“表妹?”
这个“表妹”哈哈大笑起来,拍拍我肩膀说:“喂,支书,想你那漂亮表妹拉?”原来是小白。
我一惊,难道李晓真的已不知不觉中融入了我的世界之中了?
第六十六章油嘴滑舌
我笑骂一句掩饰道:“小白,你他妈的没事长那么漂亮干什么?”在宿舍一起生活了三周,我们之间现在已是很熟了,随便会开下玩笑。
小白用手梳了梳他那一丝不乱的头发故作谦虚说:“我有吗?”看他那表情动作,任谁都看得出他是深以此为傲的。
他忽然又说:“咦,对了,支书,1班那个张雯,和你好像也不是一般的熟啊?”这句话引起了宿舍除了眼镜外的其他人的兴趣,都纷纷出言赞同小白的话。张雯进学校不久也成了众人焦点,尽管她人比较矜持,但是身上的光芒始终还是掩盖不住的:市中考第十名,还有清丽的外貌,美妙的身材,都足以吸引住全校生理和心理正常的男生的眼球。
张可得意洋洋道:“嘿嘿,这个我最清楚了,她以前可是臭虫的……”
我忙抢在他后面想要说的“梦中情人”几字之前说:“是同班同学!同班同学!”这小子,嘴巴太大了点,始终还是不牢靠。
张可一时之间差点失言,尴尬干笑了两声说:“没错,没错,一起考上冰际高中,所以熟一点。”
小白疑惑道:“真的只是那么简单?我看她对你很不错嘛。我从没见过她和除你之外的男生说过几句话呢,他们班上的人也都这样说。”
我摇摇头说:“我也不知道,大概是刚来学校没多久,还没认识几个男生吧。”
猴子似是看出什么,只是没说话,猴子这人是其精似鬼,而且人特别细心,我知道可能瞒他不过,不过他也不会说什么,有些事不问比问的好,这个道理他这种老狐狸自是不会不知道的。
老秦居然都说:“支书啊,我也觉得那个女孩真的很不错。”我吓了一跳,像他这么老实交巴的人都说出这话来,那可真难得的。也许他喜欢的是张雯那温柔善良的个性吧,只要见过张雯一面的人,决不会认为她是那种凶悍刁蛮的女孩,虽说外表不能表明一个人的内心,但她给人的的确真真切切的是那种感觉,说不出来是什么原因,但这想法却又难以改变,玄之又玄,也许这就是她的魅力吧。
张雯的魅力其实并不比李晓小,只是她为人比较文静低调一些,不如李晓那么飞扬外露,所以刚开始别人不了解她时看去似乎要差上了一截,但其实并不是这样,李晓像一瓶可乐一样,一口下去就可以喝出那种酸甜味道,而张雯好像一杯好茶一样,清香怡人,要慢慢品尝才可以品出其中滋味。但这并不表明喜欢喝茶的人比喜欢喝酒的人要少了。吴丽丽毫无疑问应该是一瓶烈酒了,火辣劲爆,酒量差点的人可喝不了啊,而思思呢?思思像什么?
我发现自己身边这些熟一点的女孩个个都是很有特色,对了,还有成怡,正如张可所说的:个个都是美女。的确是没错,我也不知道走的是什么狗屎运,不认识也就罢了,但凡认识的,都不是相貌寻常的,也不知道好还是不好。吴丽丽和成怡还好点,李晓我就有些头疼,和张雯之间的关系有些暧昧不清,思思也长大了,我现在也不知道该当她成一个小妹妹还是一个女人好点。
哎,算了,睡吧,睡吧,管它那么多呢,船到桥头自然直,明天的事明天说!
明天早上一大早爬了起来,正如前两届师兄师姐所说的那样:今天只是给我们放松的,已经没有什么太过正式的训练,早晨的训练也停止了,只是等8点时连里集中一次就开始是登通天顶自由行动时间。
我换上晚上洗过的迷彩服,前几天一直是阴雨天气,都是有些湿润带着汗臭味的不舒服感觉,我们大男人还稍好一点,那些爱干净的小女生怎么受得了?想到这我心中一动,这会不会是李晓这几天都没来找我的原因?她不想在我面前留下不好的印象?随即摇头否定,自嘲自己想得太多。
难得好天气,刚好拉练时天气转晴,真是感谢老天爷了。吃过早餐之后,已是7点半多,我和张可走向训练场地,早晨的阳光照在脸上,心情愉快之下,只觉自己脸上的笑容比阳光还要灿烂上几分。
“表哥,什么事这么高兴呢?”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后响起,我忽然觉得有点惊喜,那种感觉我骗不了自己,难道我真的习惯她在我身边的生活了?
我刚想转过头去,另一个声音响起:“他就是这样子,真有病!”这样说我的人只有吴丽丽一个了,想不到她也在。
“丽丽,你怎么这样说人家呢?”温柔的声音,听起来让人舒服的语调,还有和吴丽丽一起的,肯定是张雯了。
我回头笑道:“三位美女早上好啊。今天的你们看起来特别漂亮嘛啊哈哈。”心情一好,忍不住就乱说一番,不过,也不算乱说,前些日子训练时她们疲累不堪,看起来的确是花容憔悴一些,加上下雨估计迷彩服也换不了,想来难免会比较狼狈。今天容光焕发,春兰夏莲秋菊,各有千秋,穿着迷彩服也掩盖不住的美貌和傲人身材,把周围的好些人都看呆了。
军训后的她们皮肤也晒黑了那么一点,但只是一点,而且是那种健康发亮的颜色,并没有破坏整体美感。吴丽丽人本来就黑,又是练体育的,也没什么了,我还以为李晓和张雯会受不了。特别是李晓,应该是那种娇娇女来的,不过她忍耐力估计也不差。以前曾和我在及人高,满是蚊子小虫和荆刺的荒草丛里面走了两个多小时也没说什么。
李晓和张雯看见我也是眼前一亮,军训前我是身材匀称,面容俊秀的人,军训后增添了不少阳刚气息,脸晒黑了些,但一笑起来露出的两排牙齿更显洁白,真是阳光一般明朗灿烂的笑容。
张可附和道:“真的啊,是漂亮了,我都不知道看谁好。”
就我和张可能保持常态的,还敢大胆对她们说这种话,我说完这话后,张雯脸皮薄,有些害羞,红彤彤的早晨阳光之下,真是人比花娇,李晓还是面不改色,吴丽丽却道:“呸,油嘴滑舌,花言巧语,我就知道你这小子不是好东西!”
我笑笑道:“张可也说,怎么就说我不说他呢?小辣椒你分明是对我有意见嘛。”
吴丽丽气道:“反正你油头粉面的,一看就知道不是好人。”
我愕然,我油头粉面了?昨天晚上我照镜子时就觉得自己近段时间增添了不少阳刚味,是她胡说吧?
我不理她,只是转向张雯和李晓说:“张雯,表妹,军训累不累?”
张雯点点头说:“恩,还行吧,许逐你也晒黑了不少。”
李晓却是不答反问:“表哥,这么多天没见我了,有没有觉得不习惯呢?”
说实在话还是有点的,但是当然不能这样说,刚好也快走到我们连训练场地了,我转而顾其他的说:“嘿,集合了,我们先走拉。”说完拖着张可就走。
李晓在后面喊:“表哥,等下集合完我们来找你,你别走那么快,等我哦。”
我又要开始头疼了。
第六十七章上山
集合教官也只是说一些今天拉练的目的,终点地和一些必须注意的安全事项,其他的也没什么,拉练从8点开始,下午5点前要回到学校集合。训话完之后就是自由时间,要单独行动或是几个人组队又或是随连都任我们选择了。我们还带了午餐,虽说路上也有卖东西的地方,不过听说都是比较贵,这个当然了,将东西运到几公里的山上去卖,也够麻烦的。
张雯她们所在的六连早早就训话完了,在我们连旁边等我和张可,这一来搞得连中的人都心不在焉的,碍于纪律严,我们也养成了在队伍中不能随便做小动作的习惯了,今天虽已是军训的最后一天,还是不敢放肆。
头不感动,不过众所周知眼珠是可以转动的,连中人的眼光还是忍不住斜斜向她们瞄了过去,教官一连干咳了好几声,没几人反应过来。最后干脆尽快说完解散,看来这最后一天他也不想再大动干戈。
平日里教官一说解散,这帮人都是如鸟兽散,一下子跑得干干净净,难得今天都是慢慢的走,因为有几个养眼的美女,是几个,不是一个,就在旁边不远处,这样的机会也不是每天都有的。
教官忍不住骂了一声:“你们这帮小子!想当年,我和你们一样的时候,也是这样看部队里那些漂亮女兵,现在,哎,老了……”不过看他也像我们一般直直盯着李晓她们的目光,就差眼珠子没掉下来,口水没流下来了。哪看得出有半分老了的意思。六连的教官和他在部队里是隶属一个连的,底下私交也甚好,平时也经常跑到我们连客串一下,和我们混熟后,当着我们聊天也是肆无忌惮,我们教官听说她们女兵连有几个很不错的美女也是羡慕得不得了,还眼红地说要换着训练一天,当然这只是开玩笑,军人的纪律是很严的,分到哪个连便的哪个连,绝不能随便更改。只是经常在休息时向我们大吐苦水:“我怎么就那么倒霉?分来训练你们这帮毛头小子。”
这话也是开玩笑,我们和他的交情也算不错的了,不过这玩笑也不是百分百都是假的,听他那语气似乎也真想见识一下他战友所说的美女究竟是怎么样的,只是一直没有机会而已。今天终于得偿所愿,一饱眼福,哪会错过这个机会,军人都是直肠直肚之人,可就没那么虚伪了,像其他人明知很想瞧几眼,表面上看去却一点都看不出来有这意思。他是大胆地盯着张雯她们看的,嘴里还不住的说:“恩,的确不错,真的不错。好!”惹得一向以冰山著称的吴丽丽也一阵娇笑。
李晓走过来格格笑道:“表哥,你们教官可真有意思。”
我皱眉道:“哪叫有意思吗?叫色迷迷差不多。”
教官这时就在我身边不远处,我虽压低了声音,他还是听到了什么,板起面孔严肃说:“许逐,说我什么呢?”军训第一天我和张可被罚跑时的出众表现就引起了他的注意,所以他也知道我们名字。十三天中只有我和张可全部训练都能坚持下来,除了因第一天的迟到,其他从没被受罚过的。
我猜这么小声他也未必听得清楚我说什么,于是大声说:“报告教官,我在说你为人直爽豪迈,言谈幽默风趣。”
教官点点头得意说:“这个虽然是事实,但是也不用当众和别人说出来嘛,军人应该保持谦虚的作风。”周围人一阵哄笑,都纷纷骂教官脸皮够厚,军训什么都教了,却不教这么重要的东西。
李晓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微喘着说:“表哥,你可真厉害啊,信口便能开河。”
我嘿嘿奸笑道:“彼此彼此,跟你学的。”
和张可还有她们三个女生边说笑边走出学校,浩浩荡荡全穿着迷彩服的队伍,在街上又引起不少行人的注意。
大半小时后我们走到山脚之下,听旁边几个同学指着远处说:“那里就是通天顶。”
我顺着他手指所指方向看去,远处群峰烟雾迷茫,隐约可以看见其中一座鹤立鸡群的,比起他众峰都要高了不少,想必就是通天顶了。好家伙,也不知要翻过几座山才能到得了。
一路之中的景色的确很不错,山明水秀,鸟语花香,空气清新,许多奇怪的花草树木小动物都是在城市中从没见过的,我从小就吃草药长大,倒是懂得一些。这山上的草药比市郊田野里的又要多了不少,我从小就跟我妈去田野里去采草药,那地方的植物叫什么名,有什么用途,我基本上都知道。但山上的我也只能认出一小部分来了,有许多在田里是比较少,难以采到的,对懂行的人来说,山上到处是宝啊!
我现在虽然已经不需要随时吃草药了,但是对这还是有很强烈的兴趣,我们国家传统的中医是奇妙神秘的,只是一些毫不起眼草草叶叶,根茎皮实便有那么多的用途,实在是另人惊叹不已。西医虽然见效得快,但副作用也比较大,对身体会有一定的伤害。
路上我一边走一边采一些草药,不时钻进路边草丛中拔一两根草出来,她们几人都瞪大眼睛奇怪看着我,当我把一个鲜红欲滴的椭圆形小果塞到嘴里的时候,李晓终于忍不住出声:“表哥,那个能吃吗?”
张雯也担心地问:“不会有毒吧?”
我笑道:“没事,这个叫滴木果,能下火解毒的,味道还不错,酸酸甜甜的,喂,小辣椒,你看你脸上有几颗青春豆了,要不要试一下?这个很有效的。”说完我递了几个过去。
吴丽丽嘴上凶道:“要你管!”不过她毕竟是女孩子,对自己相貌还是很在意的,嘴上虽硬,但还是接过去,挑了几个特别红的半信半疑地吃下去了,吃完后眉头都皱了起来。
我丢了几个给其他人,张雯看着吴丽丽表情疑惑地问:“丽丽,怎么样?”
吴丽丽酸得牙齿发软,好一会才回过气来,气得大骂道:“什么味道还不错,简直是酸死了,这小子骗我。”
我笑道:“滴木果有个奇怪的特性,一般水果是越红越熟就越甜的,但滴木果相反,它越成熟,反而是酸性物质沉淀得越多,你一连吃了好几个最熟的当然受不了,吃那些稍微有点红的就好了,这东西还能开胃的,谁要是胃口不好,吃上几个准没错。只是它是野生水果,没几个人知道这用途,也很少有人会专门上山来采。”
吴丽丽还是不解气:“你怎么不早点说?”
“我刚想说,你就吃下去了,我有什么办法?嘿嘿!还有,越酸的滴木果药力就越好,好过你喝好几杯苦得要命的凉茶的。”
李晓大眼睛看着我,眼里慢慢流露出无法掩饰的崇慕:“表哥,你怎么知道得那么多?”
我淡淡道:“我小时候体弱多病,整天要吃药,我外公是中医,我妈也懂一点医术,我和她去采药多了,所以还认得一些药用植物。”
吴丽丽突然插口道:“是啊,他初中时是很瘦小的,不知后来怎么一下变的那么快。简直是基因突变的怪物!”一说之下,她不由对我口中所说滴木果的功效不由再多信了几分,接连把手中剩下的塞到口中,这回却是不嫌酸了。
其他人也都知道初中时的我的确是和现在大大不一样的,就连李晓初见我的时候,和现在这样子也差得很远,不过我却知道这并不是药物的原因改变了我,只是那场车祸之后才开始的。不过我也不说破,就当是这样好了,免得费事解释。
第六十八章山上意外
开始的一段路上我们说说笑笑,我不时摘上几个野果,她们也从中增长了许多见识,我认识的草药野果我都会给她们随便说下,张可对这个没什么兴趣,不过三个女孩就不同了,比如说有些药是能美容养颜的,这个她们特别关注,就是吴丽丽也不能例外。李晓最是好奇大胆,我说什么她都要去近处仔细看上几眼,甚至摸上几把。
山泉凛冽清澈,沿着一条小缝慢慢流下,走得热了捧上山泉洗上一把,凉彻心底,实在是舒服。
不过山路也实在是不好走,民间有俗话:宁走平地三里,不走山路一里。就是说一里的山路甚至比三公路的普通路还要难走。刚开始的山路还好走一点,到后来的就越来越陡峭了,路也越来越小,也不知走了多久,眼前已经有烟雾缭绕,到通天顶的路几乎全是上坡路,甚少有下坡的。
山路不好计算路程,走到11点时候问一个山民,知道这只是大约三分之二的路程。而且后面的会越来越难走,听得李晓和张雯直皱眉头。要不是军训时吃惯了苦,还不知道能不能挨下去。
吃过午餐之后,休息一会继续上路,路越来越小,奇形怪状罕见的动植物也越来越多起来,我们周围都没什么人了,这几个女生走得慢,还有我一边走一边看那些平时不易见到的草药,费了不少时间,别人都跑前面去了,我们大概是落在最后方的。
忽然李晓指着路边一棵枝叶低到只及人高的和连树说:“这树的果实还真奇怪,都是绿油油的。咦,这个特别绿,不过好漂亮。”她说的是其中一个碧绿如玉,卷成一团的其中一个果实,说完便伸手去摘。
我一见之下大惊,忙大声喊:“别靠近那东西!”
李晓也吃了一惊,刚想问我原因之时,那球状的物体忽然伸出一个三角形的小头来,闪电般在她手背咬了一口,接着身体舒展开来,有四只小脚,还带着尾巴,刷的一声钻进树丛中,飞快爬走了。原来那并不是什么果实,而是一种类似变色龙有着保护色的动物。只是和和连树果实实在太像,竟然难以分辨出来。
李晓痛得哼出声来,我急忙走上前去,抓住她手掌反转过来,滑若凝脂的皮肤上面赫然有两个深深的牙印,就一下的工夫竟然已经肿了起来,还在不断汩汩地往外流着鲜血。
我二话不说立刻凑下嘴巴,嘴唇吸住她伤口。
吴丽丽惊怒交加地叫起来:“臭许逐,你干什么?”
张可也是大惑不解地看着我,张雯知道我这么做必有原因,所以她倒是没说什么,只是目光中也有些惊奇。
而李晓竟然忘了疼痛,满脸跎红看着我。
我没有回答吴丽丽,用力吸了一小口鲜血,吐到地上,本应艳红亮丽的鲜血竟然变成了黯淡的暗红色,我一连吸了好几口,直到她伤口流出的血变回艳红色才停止,心里也大大松了一口气。
吴丽丽比较粗心,没有注意到,还在愤怒地说:“喂,问你呢?你在干什么?”
我对她说:“刚才咬她那东西叫碧玉蜥,平时最喜藏在这种和连树上,因为它的颜色和这种树的果实差不多,不细心的话是看不出来的。不会主动攻击人,不过靠它太近的时候例外。还有,你自己看吧,它是有毒的,而且毒性很烈,”
说到这我指着地上那变成暗红色的血迹继续说:“刚才我要是不立刻帮表妹把毒血吸出来,等毒沿着血液循环到其他地方时就麻烦了。你以为我是吸血鬼吗?”
吴丽丽看了一下地上的血迹,发现的确是如我所说的那样,知道冤枉了我。女孩子天生就最怕这种爬行类软体动物,闻言都是浑身发毛,李晓更是不停地甩着手,好像那东西还附在上面一般。
张雯感概地叹了口气说:“这个你又是怎么知道的?许逐,你总是让人摸不透。”她说我摸不透应该还包括我学习忽然变得那么好,还有身体也脱胎换骨,性格也由沉默寡言变得活泼开朗这几件事吧,现在还加上了一条:见闻广博。
我淡淡一笑说:“我小时候放长假时经常跟我妈去外公家的,他就住乡下,屋子后面不远就是山野之地,外公疼我这个外孙,上山采药时也经常带上我,有一次就曾被这碧玉蜥咬过,我外公也是这样处理的,他告诉我凡是被有毒的虫蛇之类的小动物咬到,要做的就是第一时间把毒血吸出来,因为毒会循着血液流动到其他地方,而且伤口会很快自动愈合的,等愈合之后要想再吸出来就困难了。还有,这种碧玉蜥所在的地方附近通常会有解毒的草药的。”
我边说边弯下身子,钻进那棵和连树下,在树低的草丛中找着。
李晓急道:“表哥,你别找了,里面说不定还会有那种东西的。而且,我的手现在不是没事了吗?”
我摇摇头说:“不行,刚才我虽然帮你吸出了绝大部分的毒血,但还是有一小部分已经渗进血液之中了,不完全清除的话始终会对身体有害的。你放心吧,碧玉蜥是一种独居的生物,只要有一条在这里,方圆20米内便不会有第二条,它不会容许同伴抢它的地盘的。”
我在草丛中翻了一会,发现一株奇特的小草,这小草的花是淡紫色的,这不是奇特的地方,一般的花是圆形的,但这株小草上的花却是扁扁的椭圆形,层层叠叠起来的花瓣让它看起来像一个眼睛那样。
我把它连根拔了起来,回到李晓面前,摘下几片叶子,在口中嚼烂取出,然后说:“表妹,你忍着点,会有点痛的。”
她点了点头说:“没关系,表哥,我忍得住的。”
我把烂成糊状的草药小心敷到她伤口上,一阵火辣辣的疼痛从她手背传到身上,越来越强烈,最后好像千万把刀子割在手上一般,李晓不由倒抽了口凉气,但却是咬着樱唇没有喊出声音来。除我之外的其他人都觉得不解,不是有点痛吗?表情不用这么夸张吧。
我看得有点不忍,其实我骗了她,我说的是有点疼痛,但实际上是非常疼痛,我小时候我外公给我敷药的时候,我差点哭出来,那种感觉好像是在伤口上撒盐那样。不过我怕说实话的话她说不定会因此而害怕不肯敷药,因此我说了一个谎言,但只是一个善意的谎言。她的坚强也出乎我意料之外,这么痛却硬是不吭一声。
我抚摩着她玉手,用嘴在她伤口上面轻轻地吹着气,轻声问:“好点了吗?”
也许是我温柔的抚摩起了作用,又或者是我吹出的凉气减轻了她那火辣辣的感觉,李晓点点头,脸上又红了。我只觉得奇怪,平时她怎么拉我的手也不会害羞,怎么这时候却变得这么扭捏了?
我知道她们肯定会问我手上这株结紫色像眼睛一样的花的小草是什么,不等她们开口我就说了出来:“这株小草叫紫目,其他的作用我就不多说了,最主要的是它刚好能解碧玉蜥的毒。”
这下所有人都对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了,李晓美目之中的崇慕之色愈来愈浓。
这样下去我的麻烦也将会越来越大了!
第六十九章世界上,真的有鬼神么?
经过这件事后我们都小心谨慎了许多,吃了苦头后,胆大包天的李晓都收敛了不少,不敢到处去触摸那些奇怪的植物了,紧跟在我身边。她手上的伤口应该也没有什么大碍,手背的红肿处已经消散下去。
不知道走了多久,到最后我们不算叫走了,只能说是爬,因为实在是太陡峭,很多地方甚至用手扶住旁边的东西,手脚并用才能前进。
在爬上一条倾斜的长岭之后,眼前豁然开朗,一片新的天地出现在眼前,这里和下面那狭窄,杂草丛生的小路截然不同,甚至可以说是完全相反。
这里宽敞干净,地板是一块一块的大青砖接连镶嵌而成,毫无野草杂物,连树下都甚少落叶,应该是有人专门清理过的。还有不少石凳石桌,不过现在都已坐满了我们学校的人了。这块辽阔的地方边上以石栏围着,许多人都在凭栏而望,登上通天顶不乘机观赏一下美景,那岂非是白来了。
不远处一条青砖石阶横亘在眼前,石阶上也是纤尘不染,很长,虽然比不上我们学校,但也不可小视的了。石阶尽头是一座宏大的庙宇,应该就是别人口中所说的神庙了。
我们都发了一下呆,想不到通天顶最顶部竟然会是这样一个奇妙的地方。这样的大手笔肯定需要不少的钱,应该是庙中香火鼎盛,由于庙中神仙极其灵验,那还愿捐资的人也多,所以能把这里改建成这等模样。
但有一点我想不通的是:为什么这里建造得这么好,但却不把那条小路修得好走一点呢,最后那段路简直是摩托车都难以上来,更别说其他的机动车辆了,把路修好不是更方便吗?
我想来想去,最后得出一个结论:或许是人们觉得山路难走,这样才显得更诚心,许下的愿也更容易实现。
事实上我猜的没错,实际原因正是这个。当初有人提出要修路的时候,绝大部分人都强烈反对,他们认为:要是有机动车辆能开上通天顶的话,不仅不是诚心求神,还会骚扰了这神圣之地的清净,亵渎神灵,那是大恶不赦,不可饶恕之事。因此最后这条小路始终还是保持了原样不变。庙中大神灵验,或许真的是被翻山越岭前来拜祭的凡人诚心所感动也说不定。
这里到处站着凭栏看风景的人,我们也找了一处靠边的石栏休息。山风猎猎吹在身上,清凉舒爽,汗水一下被蒸发掉了。俯瞰下面,通天顶真不愧有全市第一高峰之称,卓然挺立,有如威严高贵的国王一般,周围群山都比它要矮了一个头,好像前来朝拜的文武大臣一样。山脊可见一条线一般细长的东西,那就是我们上来时的路了。冰际市远远看去已经缩小成一张地图大小,可以看到全貌。但小东西已看不清楚了,只有大的建筑如市政办公大楼和广播电视大厦才可以勉强分辨得出来,我们学校办公楼竟然也让我找到了,高瞻远瞩之下就好对比了,的确是如成怡所说的那样,比市政办公大楼还要大上一点。
居高临下看着下面这片广阔的天地,心中忽然涌起一股豪情,那是一种“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自由自在感觉,有不少人和我有同感,不知谁先张开嘴巴朝着下面竭尽全力大喊起来,接着其他人也紧随其后,一时之间,山顶各个角落到处传来彼起彼伏的喊声。
我心头热血沸腾,忍不住也喊了出来:“啊——”
这一声喊的是中气十足,声音未落,周围群山传来一波一波的回音:“啊——”,“啊——”“啊——”……,好像有万千人在呼应一般。
“啊——”忽然一声震耳欲聋的大叫在我身后响起,吓得我差点滚下山去,不用想也是张可那小子,只有他的嗓门有这么大的。
我回过头去骂道:“喂,兄弟,下次提醒一下,会吓死人的。”
张可嘿嘿干笑一声,聆听着回音没说话。
吴丽丽白了我们一眼道:“真不明白你们这些男生是怎么想的,有什么好鬼叫的?吵都吵死了!”
我笑道:“你又不是男人,当然不会知道我们那种豪迈之情。”
张可走了上来,我们握紧拳头一起说:“对,男人的凌云壮志!”想不到我们这么有默契,说完一起仰天狂笑,一个挺拔如松,一个高大威猛,站在一起倒也有些睥睨天下的意味。
吴丽丽鄙视地道:“得了,得了,你们俩别让我吐。”这句话实在是大杀风景,一下将我们好不容易营造出来的张狂不羁气势给破坏无余。张雯和李晓在旁边格格娇笑,李晓道:“两个傻瓜,别管他们,两位姐姐,我们去庙里许愿去,听说这庙里的神仙很灵验的,特别是爱情方面的事,听说若是有情侣在这里许下愿,他们的感情便能天长地久,一起白头到老,永不分离。”说到这她不知想到了什么,美目一阵迷茫。
张雯细心,看出些端倪来,忽然眨了眨眼睛说:“晓晓,你难道也想许愿和谁天长地久吗?那个幸运儿是谁呀?”上了高中,我们的思想已经开放了许多,冰际高中男女之间防线也没有14中那么严,爱情这话题也不是那么敏感,否则我也不敢整天和这几个女生整天混在一起。
李晓不知是不是因为被人看穿了心中所想,呆了一下才回个神,脸红道:“要死拉,你这样作弄我。”说完便去搔张雯的痒,张雯嬉笑着躲开,三个女生打打闹闹着往庙宇那边走了过去。
我和张可紧随其后,一步一步走上青砖石阶,我对鬼神只说也是和常人一般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我妈在家中就放着一尊观音像,平时好事坏事都要上下香,求菩萨保佑。这影响了我,此时到了通天顶,岂有过庙不拜之理。不管怎么样,这总不会是一件坏事吧。
随着石阶的减少,这座宏大的庙宇越来越近,一直走到石阶尽头处,我仰望眼前这宏伟的建筑,正中是一座大殿,两座侧殿分立两旁,装潢古朴,两根朱漆色大柱子高高耸立,红色的琉璃瓦屋顶,青色的墙砖,两闪大门朱漆色大开,门上还带着两个金色门环,门下甚至还有门槛,两边的窗子都是古式的木窗,不知是什么材料所造而成,带着一种古色古香之味。
庙门口有不少人进进出出,基本上是我们学校的人,其中我竟然还看见了六连的教官。我们是学生,生物老师平时也曾对我们说过世间其实是并无鬼神的,但从古止今,鬼神的观念在国人脑中早已根深蒂固,一时之间想要改变只怕是很难。所以我们学校到通天顶的人十有八九都进庙拜一下。
美国不是科技超级发达的强国么?国民受教育的程度也比我们国家要高上许多,但是哪个老美遇上什么事还不是要照例张口喊一声:“Oh,MyGod!”
第七十章吓死人的愿望
跨进门槛之后,一股浓重的檀香味扑面而来,看里面能容纳的人数,这庙大概要比我们学校两个教室还要大,地上有二十四个蒲团,分为三排,每排八个,因为我一眼便点了出来。一般的小庙也只有几个蒲团而已,多的也就十来个,而这里竟然有数十个之多。如此说来,通天顶虽是难登,但平时专诚来许愿的人还是不少,也算是个奇迹了。
蒲团上面就是金身神像,和其他庙大多数都是面带微笑的慈祥形象不同,这里的神像手托一尊铁塔,双眼圆瞪,威严神武,气势逼人,直如一尊战神一般。
庙里庄严肃穆,没人高声说话的,生怕亵渎神灵,只有旁边盘膝坐着的几个和尚手执佛珠,发出一阵阵我们听不懂的念经文的呢喃声。
到了这里,就连一向精灵古怪的李晓都老实了许多。她拉着我说:“表哥,我们去许愿去。”
庙里已经备好了香,我们每人拿起三根点着,然后恭恭敬敬插在香炉上,然后跪在其中一个蒲团上,当我刚跪下的时候,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许什么愿才好,进来的时候一直都没有想好。
我想了一下,闭上眼睛在心里默念:“神啊,请保佑我的家人和朋友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心想事成。”
大多数人应该都是如我这般的愿望了。忽然我想起思思,若是这小丫头在,不知道会许什么愿望。想到思思,不由想起和她一起从小到大的点点滴滴的趣事,这些事在我脑中浮光掠影般一闪而过。最后出现的却是一把明晃晃的寒利匕首向思思猛刺下去的情景,我吓出一身冷汗,顿时清醒过来。
这件事已经过去那么久了,但还是不能完全忘却,就连做梦,有时还是会梦到这个镜头。梦中的我丝毫动弹不得,眼睁睁看着思思即将香消玉陨而无能为力。每次这个恶梦醒来之后,我都会发现背后衣服被冷汗湿透,可见,这件事在我脑中留下了多么难以磨灭的印象。
我沉思一会,再郑重其事地加上了一个愿望:但愿我和思思能永远在一起!
与此同时,思思对我说过的一句让我最难忘的话也在我心际响起:“那我永远都在你身边,帮你收拾房间,帮你煮饭,帮你洗碗,帮你整理衣服,甚至帮你……”
要是思思在,她大概也会和我许下相同的愿望吧。[手机电子书网 Http://www.qiyebooks.com]
我在蒲团上磕了三个响头,然后站了起来。
到募捐箱塞进几块钱的香火钱后,我走出神庙,李晓已经出来了,坐在侧殿前的长石凳上等我们,其他人还没出来。我走了过去,坐在她旁边。
她低声问我:“表哥,你许了什么愿呢?”
我笑笑说:“还能有什么?当然是希望家人朋友平安,事事顺利了。”
她继续追问:“还有呢?”
我想了一下说:“没有了。”
李晓露出一丝捉狭的笑意:“这里的爱情之愿很灵的,难道你就没想过要许愿和上次那个女孩一生一世在一起吗?在那次的事中,我看得出,你是很喜欢她的,不是么?”
她说的人正是思思,我不自然地笑笑说:“我只是当她是我的小妹妹一样的而已。”但真的只是小妹妹吗?这个到现在我还分不清楚,也不敢妄下结论。
李晓闻言心里一松,但看到我笑得勉强,很有些言不由衷,心里又一紧,不由得有些黯然。
我不想在这事上争辩太多,转移话题说:“你呢?许了什么愿?”
李晓幽幽道:“还不是和你一样。”
看她那语气,似乎有些哀怨,我不知道我究竟说错了什么话招惹到她,女人的心思是无法猜得到的,女人的心情也是说变就变的,一时之间不知说什么才好,只是点点头“哦”了一声。
李晓继续道:“还有……”
我随口问道:“还有什么?”
李晓面容忽然一整,仰头看着我,一脸认真的表情:“还有,我希望……”她咬咬下唇接下去:“我希望和一个叫许逐的男孩一辈子在一起!”
这话石破天惊,霹雳一般在我耳边响起,炸得我晕头转向,我期期艾艾说:“你,你不是开玩笑吧?”
李晓脸上表情如万古不化的冰山:“我说的是认真的。”
我呆住了,更是不知怎么回答这句话才好。
李晓一声不发,看着我半晌,冰霜一样的脸上忽然解冻开来,再度露出她那灿烂明艳的笑容说:“嘻嘻,表哥,骗你的拉,傻瓜,你笨死了,鬼才会想和你一辈子在一起呢。”
虽然被她贬成这样,但我还是松了一口气说:“你别吓我好不好?”
李晓眨眨眼睛说:“你别放心那么快,有一天我就偏偏喜欢上一个傻瓜也说不定,因为傻瓜总是特别可爱。”
我微笑道:“幸好我只是一个不可爱的傻瓜。”
李晓突然有点恼怒地冒出一句:“表哥,难道我长得真的很丑吗?”
我摇摇头道:“你要是长得丑,那这世界就没有漂亮的女人了。”这话我的确是发自内心的。
李晓咬牙道:“那你为什么好像一点都不想和我在一起那样?”
我笑道:“你很漂亮,是我见过的女孩子当中最漂亮的,但就是因为你太漂亮了,我怕有一天我会喜欢上你,你要知道,我们是表兄妹哦!”
李晓呆了一呆,张口想说什么,张雯她们几人这时刚好从庙里出来了,只好就此打住。
不过我猜得到她要说的话:“我们并不是真正的表兄妹啊!”
现在已经近下午一点了,通天顶上的人也不再是很多,许多同学已经回去,我们也要下山了,要赶在5点前回到学校才行。
下山的一路上我心中再无烦恼,心情一直都很好,直到我发现一个问题:李晓一直都叫我“表哥”,但她说的那句让我吃惊万分的话却是这样的:“我希望和一个叫许逐的男孩一辈子在一起!”她叫的是“许逐”,而不是表哥,在我印象之中,她是第一次这样叫我,这样说来,那句话真的只是一个玩笑么?
我思绪万千,脑中乱成一团麻,不知不觉间落到了几人中的最后,前面的张雯越走越慢,一直到我身边时,她忽然红着脸凑到我耳边以只有我能听得到的声音说:“许逐,你知道吗?我许了一个愿。”
我一惊,这个我有什么关系?听到“许愿”这两个字,我现在是颇有些杯弓蛇影了。
张雯继续说:“我想和你在一起,永远!”
我大惊道:“什么?”
张雯“扑哧”一笑说:“看你吓的,和你开玩笑的拉,看你一路上神不守舍的,逗下你而已。傻瓜!”说完笑着加快脚步赶上前方几人。
我却是停下脚步呆在那里,疯了,连张雯这样的人都会开这样的玩笑,她疯了,李晓也是,李晓也疯了,我也疯了,这世界的人全他妈疯了!
这一切都不是真的,只是一个梦,对,一定是梦!梦啊,快醒来吧!
※※※
逐月传说四群:18555022,喜欢的加
第七十一章比血更珍贵的泪
下破路比上破路明显要好走得多,从通天顶回来时比上去差不多要少了一半的时间。期间我一直在思考着一个问题:张雯和李晓是不是真的在开玩笑?即使不是玩笑,对几乎所有正常的男人来说,有女孩子喜欢自己应该是非常高兴才对,更何况是张雯和李晓这种美女中的美女。但我为什么总会感到烦恼,难道我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
这想法我绝不会承认,我也喜欢女孩子,喜欢看女孩子的身体,像和思思相处一室时,我有时甚至会忍不住想摸上一把,而且我心中的欲望好像也越来越强,有几次都差点无法控制得住。早上起来时每天都是一柱擎天,久久屹立不倒。据此看来,我比许多男人还要男人才对。那我为什么总会为有人喜欢我烦恼?
一直回到学校,我得出唯一一个可以解释的原因,那就是我这人在感情方面完全是一个白痴,生怕处理不好与这几个女孩之间的关系,伤害自己也伤害了别人,潜意识里有些害怕,无意中采取的是逃避的方式,但思思是唯一的例外。
解开心头疑惑后,立刻想出处理对策,心道以后不管如何,我装傻扮糊涂就行了,我们之间的关系还是顺其自然的好。反正现在是高中,这种事影响毕竟不好。而且她们喜欢我这事也只是我个人的猜测,事实上并不是这样也说不定。
想到这里我顿时释然,烦闷感觉一扫而空,只觉天空又开阔起来。
回到学校已经是4点半左右了,还有半个小时便要集合,我们干脆不回宿舍,就在运动场坐了一会,一边聊天一边等集合时间到来。有几个女生就在旁边,自然不用愁沉闷没事做。吱吱喳喳,十句话中倒有九句是她们说的,我和张可基本上插不上口,后来干脆不出声,只是听她们说算了。
李晓几人都是学校罕见的美女,声音又好听,张雯的声音圆润,李晓的柔媚,吴丽丽的性感,我们在旁边眼福耳福一起饱,也算是人生一大乐事了。
过不多久,人渐渐多了起来,不少男生频频将目光扫到我们这边来了,她们几人却是浑若未觉一般,我和张可反倒觉得有点不自在起来。
幸好不久集合时间到,她们回到连中,这次是全年级八个连全体的集合,宣布了本次军训的成绩,表扬了一些在军训中表现突出,不怕苦不怕累的人,很意外,我和张可也在其中。同时批评一些在军训中故意装做体力不支,借机休息的。虽然没公布名字,不过我们连和二连的人都知道欧辉兴那几个官宦子弟是其中几人。
生在官宦之家,特别是男生,很容易受到各种诱惑,多多少少会沾染上一些不良习气,一般那样的人成绩不会太好,当初我刚知道欧辉兴市第二名时还很有些佩服他,没有些能耐和毅力是不行的。
后来我发现此人过于高傲,目空一切,除了在李晓面前还不敢太过放肆,对着其他人特别是我们这些普通班的,都是一副看下等人的脸色,那时开始我就对他没什么好感了,经过军训那不像个男人的表现,更是怀疑他这成绩是如何得来的。
最后宣布的是为期十四天的军训结束,有许多人一下把帽子高高扔到空中庆祝,有些甚至立刻解开把腰勒得难受的军用皮带,惹的女兵连那边一阵尖叫。
教官也要立刻坐车回部队了,军人讲究的是效率,不会拖拖拉拉的,只要上级下了命令要回去,别说是白天,就是半夜也得立刻起程。
这么多天一起训练生活,我们和教官之间也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教官是一个直率风趣之人,在场上虽然极为严厉,但在场下却如一个大哥一般亲切。现在他要离开了,虽然不舍得,但也没有办法。他给我们留下一个电话号码,以后就只能靠这个联系了。
教官列队走向学校停车场,我们全部涌到校门口去,学校大门两边校道被一条长长的人龙围着,这些军人教会了我们许多东西和做人的道理,现在我们能做到的,就只有在此欢送他们而已。
汽笛声在远处响起,我们不约而同鼓掌起来,掌声越来越热烈,两辆吉普车伴随掌声出现,驾驶员也明白我们此刻心情,故意将车开的很慢,尽量延长我们在一起的最后一段美好的时光。
车子开到两条人龙中间时,人群开始沸腾,高喊着他们连的教官,驶到校道中段时,掌声已经响彻云霄,鲜花不断往吉普车抛过去,看这些花显然都是刚摘下来不久的,校内的花花草草只怕要元气大伤了。
前面那辆车驶到我面前之时,我看到了我们连教官,他一只手伸出窗外,拼命朝我们挥舞着,我分明清楚地看到,教官那刀削一般坚毅的脸上,竟然流下了泪水,这个铁一般的汉子,只流血不流泪的他,竟然在此时流下了比血还要珍贵的泪水。
我的心震撼了,他冷漠的外表之下,埋藏的其实是一颗火热的心啊!
我记起军训时他教过我的一首军个歌,忍不住大声唱了起来:“雪压青松挺且直,梅开腊月火样红,革命的气节如生命……”
旁边人受了感染,也随着大声唱起来,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最后整个校道都是慷慨激昂的歌声:“……军人当自重,威武不能屈,铁骨傲苍穹,威武不能屈,铁骨傲苍穹,危难关头挺起身,顶天立地真英雄。雪压青松挺且直,梅开腊月火样红,革命的气节高于天,珍藏在心中,富贵不能淫,珍藏在心中,富贵不能淫,清贫志不穷,酒绿灯红心不动,浩然正气贯长虹。酒绿灯红心不动,浩然正气贯长虹。浩然正气贯长虹……”
直到两辆吉普车驶出校门,在视野处消失不见,只剩嘹亮的歌声还在校园上方高高回荡。
难忘啊,16岁的军训!
第七十二章女人心,海底针
军训的两周一直没有放假,现在结束了学校补上4天假期。我到教室收拾了几本书,这些天都没看过书,以前提前看的东西,怕是有些忘记得七七八八了吧。
刚走出教室门口,就看见李晓在前面,旁边还有张雯,见到我张雯说:“许逐,你帮我叫丽丽出来一下好吗?”
我答了一声“好”进去了,走到吴丽丽那,什么也没说就直接把她揪出来,拖到张雯面前笑着说:“报告大人,犯人带到。”吴丽丽刚想发飙,见到张雯在门口,知道我是传信的而已,到口的骂我的话又咽了下去。
张雯“扑哧”一笑:“许逐,你就不能有风度一点吗?再怎么说人家丽丽也是个女孩子。”却忘了她这一说意思岂非是吴丽丽并不像个女孩子。
我鄙视地看了吴丽丽一眼:“你看她,身上哪点像个女孩子了?”
吴丽丽怒道:“张大你的狗眼仔细看清楚,老娘哪里不像个女人?”说完还故意挺了挺丰胸,恩,这么傲人的胸部,的确有当娘的资格。
我眼一下直了,艰难地咽了口口水,我认识的这些女人之中,吴丽丽的身材确实是最性感惹火的,和她平时那冰山一般的面孔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脸上是一块冰,身上却是一团火,冰火二重天,那是一种格外诱人的魅力,让人看见忍不住便起了要征服她的强烈念头。我不得不承认,她的确是个女人,而且是个上天赐给男人的尤物。
张雯在旁边娇羞道:“丽丽,你怎么这样呢?”
吴丽丽也觉得这样挺起胸部让我看有些不妥,而且大大吃亏,不过她还是嘴硬地说了句:“谁叫他狗眼看人低的,我就是不服?”
嘿,和她们几个美女在一起也并不是随时要被人注目的烦恼,还有这样的好处,有谁敢像我这样近距离之内明目张胆色迷迷地看她们那美妙的身体的?
我现在看也看够本了,也该是在身上披回羊皮时候,否则就要被她们看穿我的禽兽本性,目光在她身上再徘徊两周后,我依依不舍转开眼睛,道貌岸然说:“恩,不错,不错,的确是个女人。”
说完此话又忍不住又赞了一声:“好大!”脸上表情是正人君子,说出的话却是街头无赖。
这句话让张雯脸一直红到耳根,嗔道:“许逐,你,你……”却不知怎么说我才好。
就连李晓都有些受不了,狠狠白了我一眼:“表哥,你这个死色鬼!”
骂吧,骂吧,我无所谓,男人哪个不好色?就连古代大圣人孔子都说:“食色性也,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连圣人都这样说了,我们这些凡夫俗子自然更是不能免俗。
吴丽丽气道:“哼,你占了我便宜!”
我心道:是你自己要给我看的,我有什么办法,你要是觉得吃亏,老子哪天让你看回来好了。
吴丽丽又道:“我爸等下开车过来接我和丽丽一起回去,晓晓也是吧?”
我摆摆手道:“好了,我要先走一步拉,我家可没你们那么有钱,没有专车接送,拜拜。”说完跑下楼梯,这么久没吃过我妈做的菜,真的是很想念,现在是归心似箭。
李晓忽然在后面喊道:“喂,表哥,等等我。”
我回头说:“干什么?”有点怕她突然又冒出什么防不胜防的古怪花样,相处这么久,我已经见识过不少了。
李晓走下来拉着我的手说:“我和你一起回去嘛。”
我奇道:“你不是坐你爸的车吗?”
李晓笑着说:“上次我本来就打电话叫他不用接我的了,想不到他还是来了,这次我对他说好了的,他要是再来的话,我就把他最喜欢喝的白兰地通通扔掉!”言下颇有几分得意。
我听了却是心内骇然,这女人,真不愧是行事出人意表,无法用常理推测的魔女,对自己老爸也敢说这样的话。看来为她头疼的男人不是我一个啊。
李晓对吴丽丽和张雯挥挥手道:“两位姐姐,我和表哥先走拉。”
张雯微笑说:“恩,晓晓,路上可要小心点。”
吴丽丽却道:“臭虫要是敢欺负你,你就告诉我。”
我闷哼一声,还不知谁欺负谁呢,李晓在她们面前一派天真无邪模样,最多也就算有点鬼灵精,深得她们喜欢,只有我知道她没那么简单。
李晓大眼睛一眨不眨看着我:“表哥那么疼我,当然不会欺负我的,是吗?”
我无奈道:“这当然,走吧!”
告别吴丽丽张雯二人后,和李晓到车棚分别骑上车子,她显然不是经常骑自行车的,从旁人看到她骑车时那诧异无比的眼神和她那东倒西歪的车身我就看得出来。
我很有些担心地说:“你不太会骑车干嘛逞强呢?叫你爸来接你不是多好,你这不是有福不享找罪受吗?”
李晓一边手忙脚乱控制着车子的方向一边说:“我想多一点时间和你在一起嘛,我前星期才开始学骑自行车的,不过一下就学会了。表哥,你说我是不是很聪明?”说完扭过头来冲我嫣然一笑。
看她很费力的样子,一头柔顺的秀发都有些凌乱了,鬓角已然见汗,俏脸上因发热而露出健康的红润之色,我心里忽然一阵感动。
她刚练几天的技术本来就不纯熟,现在光顾转头过来对着我笑,忽然车一歪,她吓得花容失色,眼看就要摔到地上。
我吓了一大跳,赶忙立刻跳下车来,一把抱住她,冲劲让我蹭蹭蹭地退了好几步,两辆车子“砰”的一声掉到地上,惹来周围人的一阵注目,幸好他们都知道我和李晓是“表兄妹”的关系,再加上这是意外,否则的话那可真是跳进长江黄河黑龙江松花江外加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北冰洋也洗不清了。
怀中的李晓显然是惊魂未定,丰胸一阵剧烈起伏,我都可以清晰感觉到那柔软的感觉。
我放开手来,众目睽睽之下可不能太过分。
李晓抚着胸膛说:“吓死我了。”
我皱眉道:“这样可不行啊,你这半吊子的技术,到了外面公路上那是很危险的。”
我想了一下刚想说话,李晓忽然抢先一步说:“先说好了,我不打的回去,无论如何,我要和你一起走。”
我忍不住道:“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吗?我怎么想你都知道。”
李晓微有得色:“我就知道你会那样说。”
我想了一下道:“好了好了,我送你回去,你还是坐我的车吧,看你那样子我不放心。”
李晓欢喜地说:“那好啊,我把车子推回学校放好。”
最后终究是变成她坐我车子回家了,一直送到她家门口,她家住在市中心一个黄金地段,是一栋足有7层高的楼,外面就装修得富丽堂皇,里面想必是更为漂亮了,我叹了口气,有钱人家就是不同。
李晓下了车说:“表哥,你上去坐一下好不好?”
我哂道:“你还真当我们是表兄妹拉?等下见你爸妈怎么办?”
“那我对他们说你是我男朋友好了。”李晓撇撇嘴随口说。这话却把我吓了一大跳:“年纪轻轻的,你爸妈不把你打死!”
“切,他们才管不了我呢。从小到大我想做什么他们都是听我的。”
我苦笑无语,对她我实在是无话可说。
她忽然眨了下眼睛:“表哥,你说我年纪轻,那我长大了呢?你会不会做我男朋友?”
我骑上车说:“别胡闹拉,我要回去了,天色已经不早,等下我家里人都等的急了。”说完不等她开口,我立刻就走,根据我定下的处理男女关系的战略思想,我不宜在这个问题上纠缠太多。
李晓站在家门口一直看着我的身影消失,紧咬玉牙,猛地跺了一下脚大声道:“许逐,你这个傻瓜笨蛋白痴猪脑!”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过了一会,她眼中神色忽然又柔和下来,狡诘的微笑在脸上荡漾开来:“表哥,总有一天,你会喜欢上我的。”
女人心,海底针!
第七十三章操纵术
我们是前周星期四开始军训,两星期后放假也是星期四,思思她还没有放假,因此我不用去接她,直接便回家了。我皮肤晒了两周后肤色黑了许多,虽然那只是健康的颜色,但妈可不是那样认为,看见我一下心疼了,说了好半天我们学校,才读高一的小毛孩子,军训何必搞得那么严厉呢?最后还是在她的絮叨中吃完了晚饭。
第二天在家中呆了一天,间中抽空复习了一下功课,我本以为经过十几天这么久没碰过课本,高中新学的知识大概已经忘记得差不多了,但一翻开书才发现,还是牢牢记在心里,我大脑记忆力的确够强。
只是发现书本没什么挑战后却变得无所事事,爸妈又上班去了,思思还没放假,只剩我一人,一时不知做什么才好。
忽然我想起自己那凌空摄物的能力,意念一动,,旁边不远的书桌上其中一本书飞了起来。我想了一下,拿起个杯子装满了水,这杯子的高度和大小都和学校那个差不多,容量也是半斤八两,我记得以前我至多只能在一米之内控制半杯水左右重量的东西,我想试验一下自己的这异能是否会提高。
我先是装了满满一杯水,放在一米开外的地方,意念一集中,恩,纹丝不动,我再走近一点,离它不到一米的地方,试了一下还是不行。我倒掉一点水,还剩大约大半杯,这次行了,杯子直直飞了起来,我先让它定到空中,然后左右横移,上下直移,意念控制下的杯子倒是很平稳,里面的水一丁点都没洒出来,按说上下移动时由于惯性,里面的水会脱离杯子的才对,但想到自己的这能力能穿透障碍物,有可能是连里面的水和杯子当做一个整体,一起控制住了。想通后心里颇为得意,自言自语道:“许逐啊,你他妈的实在是太聪明了!”
再试前后移动的时候出了点交通意外,得意忘形之下,我忘了这是有距离限制的,后移超过了两米左右之时,杯子脱离了控制摔了下去,我措手不及之下没有接到,“乒”地摔得粉身碎骨。这杯子也不知哪里出产的,连死都死的这么潇洒,没有一块碎片是稍为完整一点的。正如徐志摩所说的:悄悄地我走了,正如我悄悄地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只留下一地碎片,后面那句是我触景生情加上去的。
只是苦了我,它的残骸飞得满房间都是,玻璃碎片很容易刺伤人的,我拿来扫把把屋子反反复复里里外外扫了三遍,心里把杯子的制造工厂的技术总监骂了千百次,一般的杯子掉地上也就摔成那么三四块,外加一点零星碎片,哪有这个这么变态的,摔得满地都是沙子一般大小的玻璃碎。
平日里从没这么细心打扫过房间,现在干脆彻底一点,我把平时我从不打扫的衣柜和桌子底下都用力抬起来清理了一下,意外的收获是三只死蟑螂和两只甲虫。思思力气小,平时帮我打扫时衣柜和桌子那么重的东西抬不起来,那里倒成了这几个小东西的安息之地。
我家这些衣柜桌子也不知什么年代的了,造型很古怪,居然是没脚的,一眼看上去简直和一个箱子无异。不知道会不会追溯到清朝,到现在还没被虫子蛀坏,质量还真没得说。
扫光地上玻璃,拖干净之后,顺便把屋子彻底收拾一番,发现自己狗窝焕然一新,整齐干净,完全变了个样,得意之情不由溢于脸上,老子还是有些做家务的天赋的嘛,什么事都是不怕做不好,就怕不去做。
一切整理妥当之后,我才回到自己异能的事上来,刚才的试验虽然出了点小意外,不过还是得出结论来了:这异能的确是会提高的,第一是我能控制的水从以前的半杯发展为现在的大半杯了,这是重量上的,第二是杯子刚才是在离我差不多两米的距离才掉下去的,以前我只能控制一米内的东西,也就是说,作用的有效距离远了一米。只是我不知道它是如何提高的,想了一会没想到,算了算了,放牛吃草,顺其自然就好。
我想起那天以前曾经发出的威力强大的气柱,心中一动,意念集中在右手食指指尖,这次依然是毫无反应,再试了几次仍然不行,很干脆地放弃了,那东西发出来也很费力量的,如若不是万不得已,也没什么大用。
我给自己凌空控制物体的异能起了个名字叫操纵术,不过只是名字好听而已,但却还没发现有什么太大的实用之处,能控制的只是短距离内的轻物体,而且也不能在别人面前显露出来。
我一个人在家,干脆是用来玩好了。练习的对象还是转回那本书,刚开始的时候不太纯熟,也有好几次超出范围摔下来的,但一天下来,操纵术已经是炉火纯青了。我躺在床上,看着空中那本书耍杂技一样做着各种让人眼花缭乱的高难度动作,空中急停,自转,空中连续大翻滚,倒转360度,简直是像脱离了物理中的惯性定律那样。
这样一直玩了一天也没觉得累,大概是因为力量一直都在我手上和我联系着,不像那气柱一样是一发不可收的。
忽然腿上一痒,一只蚊子趁我不备叮了我一口,我现在是蚊子苍蝇等烦人小东西的克星,这蚊子的举动无疑是太岁头上动土,又或者说是在茅坑里点灯笼——找死(屎)。
为了成全它这小小的愿望,我将空中那本书稳稳移到旁边书桌上后,用操纵术定住那只作案成功后急着逃离现场的蚊子,推着它往墙上撞了一下,嘴里说:“叫你猖獗,大白天都敢出来咬人!”那只可怜的蚊子一下被撞晕了过去,不过我没取它性命,以前我拿蚊子苍蝇玩的时候也都只是把它们弄昏而已。杀生这样的事我是不喜欢做的,虽然我不是和尚,这些小东西也只是一些最低级的生物而已。
干完这场世界上最聪明最强大的高等动物欺负最弱小最笨的低级动物的经典无耻战役后,我看看表,快四点半了,思思她也该快放学了,我才骑车去14中接她,前后一共三星期没见到我了,刚见面时思思不免一阵埋怨,虽然我是出于无奈,也曾打电话回家叫我家人告诉她我军训无法回家的事。
埋怨过后,思思像一只温顺的小猫偎依在我身旁,倾诉着对我的思念之情,让我享尽了久违了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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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天堂与地狱
晚饭过后思思过来找我了,刚才我看了会电视,和家里人聊下天后就回到房间看书了。9月末的天气依然是很热,我精赤上身坐在床上,古铜色的皮肤,还有结实宽厚,充满爆炸性力量的胸肌都表明我已经彻底告别了当年那个风吹即倒,体弱多病的弱者时代了。
思思直接推门进来,她和我太熟,小时甚至经常在一张床上睡觉,所以我从不介意,我也没什么东西好对思思隐瞒的,除了操纵术这件事,因为这实在太离奇,知道的人还是越少越好,我没打算告诉任何人。
我看到思思进来,打了声招呼:“思思,你来了?过来坐。”我也没打算穿好上衣,反正我和她之间也没什么好避忌的。
思思看到我那健美的身体眼前一亮,一阵没来由的脸热心跳,乖乖坐到我身边,低头垂眉的竟然有些忸怩不安。
我笑着说:“好思思,三个星期不见,难道不认得我拉?干嘛这样拘束呢?”
思思低声道:“我哪有呀?”她头都没抬起来,这话一点说服力都没有。
“那是不是我上冰际高中后,没人管着你,你偷懒以至学习退步了,所以不敢看逐哥哥呀?”
思思忙抬起头急道:“我才没有呢,人家每次考试都是班上第一名。”
我也只是随口说一下,想不到她这么认真,我也知道思思人懂事,绝不会拉下学习不管。我有些不好意思的说:“思思,我逗你的拉。”
思思有些生气地说:“你明知我一心只想考上冰际高中和你在一起的,你一点都不相信我。”
我赔笑道:“是逐哥哥不好,你别生气了,来,笑一个给我看看。”
思思依然是撅着可爱的小嘴不说话,我无奈之下只好使出杀手锏,伸手到她腰下骚她痒,思思忍不住“格格”笑了起来,小拳头猛地捶着我胸膛说:“坏死了你!”却是没用上什么力气,打在我身上一点不疼,倒是很舒服。
思思最怕痒,自小她生气时我用这招是屡试不爽,她一笑过之后,什么不愉快的事也就随之烟消云散了。
打闹一阵过后,思思也恢复了常态,她柔声说:“逐哥哥,你身上的肌肉可真硬,我拳头都打到疼了,军训是不是很累,我帮你按摩一下好不好?”
我还没说话,思思已经不由分说把我拉倒在床上,我背对她趴着,她也爬上床来,双腿张开跨坐在我腰上,两边膝盖斜跪于床,伸出小手在我肩膀灵巧地揉着。小时候我玩累了的时候她就经常这样坐在我身上帮我按摩,不过自我开始懂事后,就不好意思让她这样做了,今天是难得地重温旧梦。
思思的小手在我身上活动着,颈部,肩膀,手臂,背上,腰间,时而推拿,时而揉捏,时而轻捶,力量恰倒好处,妙不可言,一阵阵酥麻之感从触手之处传来,因训练而绷得紧紧的肌肉一下放松了,全身上下的千万个毛孔仿佛全部舒展开来。想不到过了这么久,思思这手按摩技术还是没有生疏,我闭上眼睛,享受着思思纯熟的手法,舒服得忍不住呻吟出声,直道自己到了天堂之中。
而下半身却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滋味,我已不是当年那个对男女之事懵懵懂懂的小男孩,思思也已经不是当年那个青涩的小女孩了,她今天穿的是吴丽丽送给她的那条天蓝色及膝短裙,当初她第一次穿这条裙子时就差点让我失控,现在她坐在我身上,女人最隐秘最吸引人的地方就隔着一条薄薄的内裤和我裸露的腰身亲密结合在一起,勾起我无数的翩翩遐想,两条白嫩的大腿在我触手可及之处,让我看得欲火中烧,下身兄弟想借机扬眉吐气,只是由于床的阻碍未能得逞,那种逼迫感让我极其难受,简直是地狱式的折磨。
要不是爸妈现在就在外边客厅看电视,我不知道自己自己会不会把思思拉下来,然后我变做野兽扑上去……
思思忽然问我:“逐哥哥,舒服吗?”
我正在天堂和地狱间不断轮回,脑子有些迷糊,闻言不由自主说:“舒服,呃,不舒服。”
思思在我背上重重捏了一把:“快说,到底是舒服还是不舒服?”
我回过神来,连忙说:“舒服,太舒服了,思思你可真厉害,那些专业的按摩师我看也比不上你。”
思思见我夸她,得意道:“这还差不多。”
思思继续让我感受了20分钟天堂和地狱共存的生活,这才停下手来,我上身早已软得像青叶虫那样,而下身却是硬得如铁似钢。
思思停手后说:“好拉,起来吧。”过了一会,见我还是软趴趴的没有动静,再推了我一把:“喂,逐哥哥,你怎么拉?”
我却是叫苦不堪,下面还在高高涨起,一翻身就要原形毕露让她看见。于是装成一副享受不尽的样子,眯着眼睛说:“恩,太舒服了,我想躺着再回味一下。”
思思满脸不解:“平躺着回味就不行吗?”说着便伸出手拉我。
我吓了一跳,忙立刻说:“别动,一动的话那感觉就消失了。”
思思笑脸如花地说:“逐哥哥,你真的喜欢吗?那下次我再帮你按摩好了。”
我点点头说好,毕竟这事还是享受多过痛苦的。
我就这样趴着和她聊天,过了好一回,下面终于恢复疲软状态,不过受压迫这么久,都有些疼痛了,我翻过身来,第一次发觉能平躺着睡是多么的幸福。不过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我发现自己的欲望是越来越强烈了,有一天迟早会出事,回想起身上的一系列怪异之事,食指发出的气柱,操纵术,突变的智力,还有日渐改变的身体,和那快要压抑不住的欲望,只知道是因一场车祸引起的,但那只是外部表现,却不知那场车祸改变了我身上的哪些东西,让我与众不同,那才是我改变的根本原因,不过我不知道这原因,也不敢拿自己的身体做实验品乱搞。哎,算了,走一步算一步吧。
在家里和思思温馨了两天,星期天晚上把思思送回学校去了,而我的假期还剩一天,又在家无聊了一整天,以前老想着放假,现在却是觉得放假的日子太漫长,太难熬了。
终于等到第四天结束,晚上回到学校,从今天开始,该是致力于学习的时候了。而冰际高中,也将会成为我腾飞的地方!
第七十五章春光乍泄
回到学校后学习进入了正常轨道,高中知识比初中的要深了不少,不少人上课开始感觉到有点吃力,但我不包括在内。新增的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四门课都是记忆性科目我也没有放在眼里,论记忆能力,我大概是无人能及的了。
上课时老师还是反复几个重点,只是难度增加不少,但我一听就明白了,而且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感觉没有问题之后,我采取的还是初中时的学习方法,自己已经彻底掌握老师本节所说的内容,并立刻做了些随堂或是课后练习,若都没什么大问题的话,之后的时间就由我自己分配了,要提前自学下面的章节或是其他科目都行。没有必要在自己已经明白透彻的东西上再听老师重复几次,那只是浪费时间。
我觉得这个学习方法很好用,节省了不少宝贵的时间,效率也高。但对别人来说,这方法实在是变态,除了我这个鬼才,其他人就算知道也用不了,有谁能把高中的内容当堂就搞得完全明白的?而且尚有余力去做其他事情,那更是不可想象,经历过高考的人都会知道,高中时的每个难点几乎都要反反复复地看书,做无数不同类型的练习,再经历大大小小的测验考试之后,也未必能理解透彻的。
上课时各科老师习惯一边讲课一边在教室内走来走去,以免某些同学在下面不够专心,他们全都有几次发现我已经提前看到后面的章节了,刚开始时他们还以为我这个年轻人好高务远,不脚塌实地,虽然我中考成绩是班上第一,但真正的人材到高中才能真正识别出来,光有一点小聪明此时已经远远不够,有许多人初中时在班上甚至学校里都是尖子,但却是在高中时毁掉的。
几位老师怕我步别人后尘,在课堂提问时故意出了几个颇为深奥的问题让我回答,以这种方式好意提醒我,让我引以为戒,切勿狂妄自大。
按现今的教学计划照理说来我应该是无法回答出来的,不过当我从容详细解答出来后,各科的老师就真的是大吃一惊了,从此以后我在下面做什么也就顺风顺水,变得合法化。在他们眼中,我不仅仅是有点小聪明而已,简直可以说是天才了。
数学老师为人是我们班上最为严厉苛刻的,刚开始时也不给我这个班上第一的面子,在班上公开批评我,在办公室听了其他老师许多有关我的评论后,也挑了好几道数学竞赛题试了一下我,最终发现其他老师的话不假,干脆当众宣布了我在数学课上有特权,可以随便自学,引得班上同学一阵哗然,对我这班长的敬意又多了几分。
现在我的情况和在14中一鸣惊人后是差不多,成了各科老师的重点培养对象,抽屉里他们特别发的资料日渐增多。难得班上能出这样一个好学生,说不定能大考时杀进校排名的前10名,往年学校前40名一班要占据绝大部分,其他班能进前40名的是寥寥无几,能进前10的更是几乎是没有,至少前两届都没有。班上老师都对我寄予厚望,希望我能为我们班以至全校的普通班争口气。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现在刚升高中的时间是很宝贵的,一个学期的学习时间和初中一样,但却新开了四门课,这些记忆性的课程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去背,我记忆力超强,课堂时又省下了不少额外的时间,无形中我和班上其他人拉开一段远远的距离了,只是迄今为止仍然没有测验,所以没人知道。
我就日复一日例行着教室—饭堂—宿舍—教室—饭堂……这三点两线的生活,时间在不知不觉中飞逝。转眼已是第八周了的星期三了,今天早上大清早,我醒了过来,看看表,刚好6点正,下身的被子仍然如往常一样的被高高顶起,这是青少年男性生理上正常的晨举,这现象每天早上6点正都会准时出现,即使是刮风下雨电闪雷鸣也从不间断,倒是省了用闹钟的麻烦,我讨厌闹钟那催命一样的铃声。
我深呼吸,再深呼吸,把下面和身体成90度的夹角成功变成了0度,然后爬起来,自从“闹钟”出现在我身上后,我已经变成全宿舍每天早上早得起的人。
穿好衣服,刷牙洗脸后去吃早餐,现在张可傍晚也开始了他的体育训练,早上一般起来得较晚,我也不叫醒他,让他继续睡。
吃完早餐后,一边往教室走一边想着昨天晚上的一道数学竞赛题,低着头心不在焉地向前走,在楼梯拐角处冷不丁一个人走了出来,一下和我撞了个满怀,那人一声惊呼,匆忙躲避着,脚下却踩了个空,身一弯,眼看就要倒了下去,我眼疾手快,一把抓住她的手,这才定住了她,连声道歉说:“对不起,对不起,是我没注意。”
那人抬起头,“张雯?”,我不禁喊出声来。我手拉着的正是张雯,她学习勤奋,以前在14中时就是每天早起看书了的,现在上了高中后这习惯还是没有改变。
张雯看清我面孔也楞了一下,然后说:“许逐,是你?”
我想起自己还拉着她的玉手,忙放了开来,张雯眉头一皱,身体像是失去了支撑一样,站都站不稳,我连忙再拉着她,奇怪地说:“怎么了?”
张雯俏脸露出痛苦表情说:“我的脚,好像扭到了。”
我吃了一惊道:“真的?让我看看。”说完蹲下去想看一下她伤势,我外公是中医,这“望、闻、望、切”是最常用到的诊断方法,其中最基本最简单的“望”我还是略懂一点皮毛的。
但一蹲到地上后,我发现了这举动的非常不妥之处:我看到的是两条裸露着的如玉一般的小腿,张雯今天穿的是裙子,我这样蹲下去简直是和个偷窥狂无异,确切来说,是明窥,不是偷窥。但当我直起身子之时,眼睛还是非常不争气地飞快在她裙子里面扫上一眼,淡黄色的内裤,雪白的大腿,看得我心头一阵狂跳。下一刻我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些什么,简直想重重扇自己两个耳光,我发现自己的欲望真的是脱离了理智可以控制的范围了,以前的我绝不会做出这样无耻的行为。
我做贼心虚地瞄了张雯一眼,不知她刚才有没有发觉。张雯脸已红到耳根,嗔怪地看着我,显是把刚才那幕看在眼中。我心道完了,我是不是应该再去一次通天顶,向那里的和尚请教一下?因为他们都是禁欲的大师。
第七十六章能回到古代就好了
眼下更重要的事是她扭伤的脚,我压下尴尬和满脑的绮念,满怀歉意地说:“对不起,我送你到医务室去看一下吧。”
张雯脸上红晕未褪,轻轻点点头:“恩。”随后又说:“其实也不是你的错,是我跑得太快了,昨天晚上我把数学书带回宿舍去看,今天早上忘记拿回来,上午又有数学课,我急着拿过来,一不小心就撞上你了。”
其实张雯是那种文静沉稳之人,处事不惊,哪会匆匆忙忙撞到别人,这样说无非是想安慰一下我,让我没那么内疚罢了,她总是那么体贴,为别人着想。
我一阵感动,也不多说什么,不然就辜负了她的这番好意。想起这么温柔的一个女孩子的初吻给了我,心里涌上一种无法言喻的滋味。
我扶着张雯走向医务室,她的脚也许真的是很疼,几乎整个人都靠到我身上来了,如果是平日的话,她那么矜持的一个女生,即使对我再有好感,也是绝不会这样做的。
为了尽量让她受伤的右脚轻一点着地,我伸出右手去扶着她盈盈一握的小腰,张雯脸上红艳得简直要滴出水来,不过却是没有出言反对。好久了吧,我们都没这么亲密过了,中考那几天对许多考生来说都是残酷的,不知令多少人心碎。但那对我来说是最为美好的日子之一,那几天和张雯在车上的缠绵温馨,是我毕生难忘的。
虽然之后我们之间还是有一缕若有若无的情意缠绕着,但这样亲热的动作却是不再有了,其实我还是非常想念那种感觉的,要知道,张雯曾是我最喜欢的女孩子。
但那只是在我发现思思已经长了,我不能再把她当成一个小妹妹看待之前的事,思思和我之间的感情是无人可以取代的。
我叹了口气,转头过去看着张雯,她的侧脸还是那么漂亮,柔和的曲线,小巧的耳朵,可爱的耳珠,还有那一缕柔顺地梳到耳朵后的秀发,脸上没有丝毫因我的莽撞让她受伤的怪责愤恨。
也许是她感觉到我在看着她,她转过头来,迎上我的目光,这回她没有一贯的羞涩,反是冲我微微一笑,她脸上的笑容是那么的恬静,那么的温柔,蒙娜丽沙的微笑大概也不过如此了吧。那一刻,我只觉得整个天地之间只剩下我和她两个人,时间停住了,呼吸停住了,心跳停住了,心中像无风的大海一样宁和平静,世上所有的烦恼仿佛在一瞬间全都消失不见那样。
数年后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我满怀感触地对张可说:“那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微笑,我甚至怀疑女神就在我身边!”张可对此嗤之以鼻:“臭虫,得了吧你,那以后你见过的女人的笑容多拉,打死我也不相信她的那一笑会让你有这么多的感触!”
但当时我确实是这么想的,那一刻我心里甚至冒起了一个疯狂的念头:总有一天,我要她和思思一起成为我的妻子。但一秒钟之后我否决了这个疯狂的想法,现在毕竟是现在,古时那男人可以三妻四妾的年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张雯看见我呆住,轻拍了我一下说:“许逐,在想什么呢?”
我回过神来,脱口说出心中所想:“我在想,你真美,人又好,以后谁做你的老公一定会很幸福!”话一出口不禁后悔了,我这不是在挑逗她吗?这话那不是要让我们越陷越深?
张雯眼中闪过一丝喜色,以蚊呐一样小的声音说:“那你,你愿不愿意?”
这句话说得极是小声,我一时听不清楚,多问了一句:“什么?”
张雯看了我一眼,终是摇了摇头:“没什么。”
之后我们像有默契一般都不说话了,只是默默享受着这难得的亲密接触时刻。
数年之后的那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我满怀感触地对张可说的另一句话是:“那个时候,我只希望去医务室的那条路越远越好,最好永远都走不到。”可惜我仍然是对牛弹琴,不懂情趣的张可再次说了一句大杀风景的话:“为什么?那你不是要张雯一直痛下去吗?”那时我最想做的事就是立刻把他掐死。
我那不现实的愿望终究还是不能实现的,医务室还是到了,在门口我松开搂在张雯细腰上的手,我和她都同时感到一阵失落。
走进医务事,大清早的里面除了校医还没其他人,校医是个一脸慈祥的中年妇女,检查过张雯的伤处后,校医吓了一跳说:“怎么伤成这样?”转头看见旁边的我,瞪了我一眼,没好气地说:“你这个大男孩,怎么这么粗鲁呢?”
我小脸一红,不知说什么才好,张雯在旁边小声说:“不关他的事,是我不小心扭伤的,他好心把我扶了过来。”
我松了口气,再次为张雯的体贴细心感动,松了一口气后却又感到烦恼,这么好的女孩,叫我如何能放弃?
校医冲我说道:“那位男生,麻烦你买一点冰块回来.”接着拿出一瓶药酒递给张雯说:“你去那边椅子上坐下,等下冰敷消肿之后,再拿这瓶药酒搽一下。”
张雯拿过药酒说:“谢谢阿姨。”
那女校医啧啧称赞:“我在学校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有礼貌的一个女孩子。不错,不错。”
张雯不经赞,有些不好意思,我过去把她扶到凳子之上坐下,再跑到学校商店买了一袋子的冰回来,轻轻放到她肿起的脚背上.虽然我动作已经很细心了,但张雯还是皱一下眉头,显然是痛得不轻.
过了二十多分钟后,眼看脚上的肿起的地方已经完全消散了,张雯打开瓶子,倒了一点药酒到手上,然后弯下身子在脚背处搽上,像她这样的女孩,将脚抬起来放到凳子上这么不雅的动作是打死也做不出来的,况且我就在她的面前。
只是她这个姿势未免有些吃力,而且经常会不小心牵动伤口,痛得两道黛眉都纠结在一起。
我忍不住道:“不如,我帮你搽好了。”说完小心翼翼地看着她的脸,看看有何反应。
张雯想了一下,还是将瓶子递给了我,只是脸上又开始红了起来,不知道是不是想起刚才我偷窥她裙内风光之事,那件事她虽是心知肚明,却没有生气也没有说出来。
我接了过来,弯腰下去,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看到张雯的光着的小脚,不由一呆,好美的一只纤纤玉足,小巧玲珑,秀气可爱,忍不住想捧到手中细细把玩。到今天我终于明白古人为什么会喜欢女人的三寸金莲了,因为那是另一种奇特的视觉享受。只是这只白皙纤秀的小足上有一小块触目惊心的淤黑,看得我的心不由一疼,只怪自己走路没带眼睛。
张雯看见我呆了那一下,更是娇羞,却又有些欢喜。
强忍着望进她裙子里的强烈冲动,我将药酒倒了一些到掌心,柔声道:“我会用点力,一直把你的脚搓得发热为止,这样有利于化开里面的淤血,恢复效果会比较好,只是会有点疼,你忍着点。”
女校医听见我的话奇怪道:“咦,这位同学倒是懂得一点,我刚刚还忘了提醒她了。”这也是我跟外公学来的。
张雯见校医都这样说了,点点头道:“恩,我忍得住的。”
我将药酒涂到她脚踝上,莆一触手,那柔软感让我心里一荡,张雯也是如被电击一般娇躯一颤。我收摄心神,先是在她脚上轻轻揉着,等她适应之后,再慢慢加大手中力度。抬头看着她脸上表情,以此确认自己下手是否会过重。
张雯脸上只是一片红晕,却是没有痛苦,不知是我手法好还是她害羞得忘记了。我放下心来,不过想了下还是说了句:“张雯,你要是觉得疼的话就提醒我一下。”
她低声回答:“好的。”
我一直把张雯脚背上的淤黑之处檫得发热,估计也差不多了,我才站起身来说:“大功告成。”
我突然想起,若是在古代的话,一个女子被我这样摸过她的小脚的话,那只能是非君莫嫁的了,可惜啊,可惜!能回到古代就好了!
第七十七章可怕的绯闻
之后还是我送她回教室,到1班教室门口时,我迟疑了一下,现在已经不早,应该也会有不少人到教室来了,被看见不知会不会引起非议。我倒是不怕,但我必须为张雯着想的。
张雯看出了我的顾虑,对我说:“没事的,你扶我进去吧。”
于是我一直将她扶到位子之上,1班教室里有好些人在,见到张雯靠着我肩膀进来,都是惊异非常,只道自己看花了眼。要知道学校里喜欢张雯的男生不少,也有人会借故接近她的,但她和男生说话之时,无论是谁始终都会保持一定距离。我和她之间的亲密接触是他们无法想象的。而且我只是一个普通班的学生而已,虽然我的另一个身份是李晓的“表哥”,也算有点名堂,但还是无法让他们接受这个事实,脸上的表情分明写着“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几个字,尽管我认为自己比一坨牛粪要帅上不少。
等她坐好之后,我压低声音说:“我得走了,免得引起你们班上男生的公愤,我看他们的眼神都好像想把我生吞了那样。”
张雯“扑哧”笑道:“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的?”不过见我这样赞她,心中一阵欣喜。
我笑道:“谁叫你这么漂亮呢?好了,不说拉,中午我叫表妹送你回宿舍吧。免得别人乱说什么。”
但这件事还是一天之后便传得全校皆知,不知是不是1班那天早上目击的人说了出去,抑或是往返医务室的路上被不明所以的人看见后乱猜一通。总之,不管怎么样,绯闻就这样出现了……
虽然只是因为张雯的意外受伤,不过谣言始终还是避免不了。张雯进冰际高中不久后,就成了学校里有名的美女之一,还是重点班的,而我也算小有名气,我们两个人在一起发生的故事就很能吸引不少在学校整天除了学习还是学习,无聊透顶,恨不得有什么新奇事情发生的观众了。
这些满天飞的谣言中最为盛行的一个版本是:张雯在初中时不知怎么居然喜欢上了学习懒散,默默无闻的许逐,加以鼓励劝导,最终让他浪子回头,在爱情的力量和张雯这个亦师亦女友般的红颜知己悉心辅助下,许逐不负玉人期望,成绩突飞猛进,一日千里,最终如彗星一般迅速崛起,在初三下学期的那次期中考试中一鸣惊人,一直杀到班上第二名,既而许逐继续高歌猛进,中考时顺利以市45名考进冰际高中。
张三:“有一次我好像看见许逐拉着张雯的手。”
李四:“我也见过他们一起在学校后山看夕阳。”
王五:“这算什么?我还亲眼见到他和张雯晚自习后在男女宿舍区中间那里吻别!”
赵六:“…………”
…………
…………
当这传言和那些所谓的“目击者”一个比一个夸张的话飞到我耳中之时,我目瞪口呆,哭笑不得,嘴巴张开半天后才合得上。
张雯在初中时成绩一直都是班上第一,这话不假;而我本来只是一个成绩在班里排在中下游的名不见传之人,这话也不假;我突飞猛进,在初三下学期的期中考试中考了第二,这也是真的;中考我考了市里第45名,这也没错。
但有一点我不明白的是:这一切和张雯又有什么关系了?我发现谣言中说我和张雯是男女朋友的依据只有三点,一,她学习好;二,我以前学习不好;三,我学习进步飞速.但这样就能证明我们是男女朋友了?
我想了半天想不通,最后长长叹了一口气:“重点高中就是重点高中,里面的人想象力都要比其他中学不知要丰富了几个层次,真他妈的牛!”我对制造这谣言的那位仁兄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不是佩服他能将我初中时的事调查得那么清楚,而是佩服他实在能吹,居然能将这些原本风马牛不相及的事这么圆滑自然地联系在一起,凑成一篇看起来合情合理,能让这许多人都信以为真的故事。这样的人不去做记者或是领导的枪手委实是埋没了其大材,这两份职业都是需要能吹的,吹得越大越好。
我发现一件事:人天生就是好事的动物,最喜欢的是无中生有。
奇怪的是李晓竟然没有站出来辟谣,我想了一下,也许是她认为这种事是越描越黑的,还不如让时间将其慢慢冲淡更好。这样想之后我干脆也不争辩,随别人说去。
身边的同学也没有因为这指指点点,反而引以为傲,逢人便说:“喂,兄弟,你知不知道?我们班头泡到了1班的张雯。”我实在是无话可说,为班里同学的“护短”而“感动”.
至于身边的熟人反应各有不同,吴丽丽率先发难:“臭许逐,你说!你究竟对小雯做了些什么了?要是不说清楚的话,哼!哼!”她特意哼了两声,以示我若是不从实招来的话,那将会后果很严重。
我苦笑道:“哪有什么了?只不过昨天早上我上楼梯时不小心撞了她一下,她的脚扭伤了,当时又没其他人在,所以只好是我送她到医务室而已。”
吴丽丽半信半疑道:“就这么简单?”
我无奈地说:“就这么简单!”
吴丽丽继续追问:“真的?”
我心道你他妈是侦探么?不过嘴上还是要应付:“那些看到我们的人吃饱了没事做,到处胡说的,这你也相信?不信你自己去问张雯好了,你没发现她这两天走路有点不自然吗?问我表妹也行,是她将张雯扶回宿舍的。”
吴丽丽目光在我脸上扫来扫去,似是想从上面找出一点说谎的痕迹来,但最终以失败告终。心有不甘地哼了一声,我实在无语,难道我说我对张雯有什么这个那个她才开心不成?
刚逃过她目光的逼问,我松了口气,她忽然又冒出一句“去医务室的路上你有没有偷偷非礼她?”
“…………”
第七十八章男人的尊严
而张可早已知道我曾喜欢张雯的事,中考时他还曾见过我拉着张雯的手把她送到考场,因此听到谣言时根本不为所动,只是心里想:“许逐这小子终于和尚守不住庙,忍不住恢复本性了,我还以为他上了冰际高中后变成吃素的,他近来大清早都起得那么早,这是以前在14中时不曾有过的事,想必是和张雯约会去了,哪知上山多终会遇到虎,偷情久终会被人知。大概是卿卿我我之时被人撞到了吧,也不知道他们当时在干什么,嘿嘿!”一念及此,脸上浮现出龌龊不堪的笑容。
张雯的方法不错,谣言在一星期不到的时间内便在校内消失了,期间无论别人怎么问,我都保持沉默,只是淡淡一笑而过。人的心理是很奇怪的,要是我们拼命挣扎,为自己的清白争辩的话,好事者必定会对我们口诛笔伐,在一片铺天盖地的唾沫中将我们彻底淹没,永远不得翻身,那他们就很有快感了。偏偏我们毫不反抗,这让他们觉得很不爽,也失去了兴风作浪的欲望。
这情形就像打猎时碰上一只兔子自动跑过来,站在你枪口前面,口中悲壮说着:“来吧,向我开炮!”你说,你会有快感么?
虽然我和张雯的绯闻已经很有人谈及,不过有些有心人还是记住了此事……
我伸了个懒腰,从一张数学老师特别给我的资料中抬起头来,我现在不知做了多少练习题了,只知道抽屉已放不下,许多都拿回宿舍了。给老师改过后,卷子上的红勾越来越多,本来就很强的信心也随着红勾的数量越来越牢不可破,现在一份卷子我基本上没几道题会写错的了,而且有许多已是超出教学计划的题目,所有的老师都说是天才,现在他们对我的目标提高到年级前五,但第一还是不敢想,毕竟第一从来都是被重点班独霸着,建校以来未曾有过例外的。
已是高一上学期的第九周了,现在是中午时间,看看教室,已经没几个人了,现在我学习起来时间总是过的飞快,也许是因为变得聪明了的缘故。想起以前自己很笨的时候,看一会书就受不了,简直是度日如年。张可今天早上起得晚,早餐都没来得及吃,饿得浑身发软,两腿打颤,一下课立刻就跑掉吃饭去了。
再晚点可能没没饭打了,我走出教室,一出门竟然见到欧辉兴,连东明和邓明三人从楼梯上来,彼此都楞了一下,欧辉兴长的还算帅,只是总是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人也够高,如果不是军训期间我又长高了3厘米,那比他还要矮上一点。而连东明和邓明都是两个小胖子,特别是邓明,简直就是一堆肉堆在一起,手里还拿着一包薯干啃着,身体都成这样了还是忍不住猛吃东西,也难怪了。也就是这人将我挤出了重点班,不过我无所谓,因为现在我活得更逍遥自在。
对这三人我实在是没什么好感,二话不说就走。欧辉兴他们对看一眼,忽然邓明和连东明站到一起,两坐肉山一般,有意无意刚好封住了下去的路,我皱皱眉道:“同学,让让。”
连东明和邓明却仿是没听到一般,我心道:挑衅的来了。
听说欧辉兴对张雯颇有点意思,刚入学时整天没事绕着她转,不过张雯总是对他不冷不热的,到后来被缠的烦了干脆不理睬。最后欧辉兴估计是以为张雯高中只想致力于学习,其他什么事都不想管,也只好死心放弃。
但前段时间我和张雯间却传出绯闻,他心胸狭窄,自己得不到的,别人也别想得到。虽然现在谣言已消,但还是让他非常不舒服。心道自己堂堂人事局局长的儿子,人长得帅,中考又是市里第二名,难道还比不上一个平民的儿子不成?
果然不出我所料,邓明和连东明只是这场戏的配角,欧辉兴才是主角,他讥嘲的道:“一个普通班的贱民,也敢泡张雯。”他虽然没有言明是谁,但白痴都知道他说的是我。
“贱民?”一股怒火从我心中升起,不过我还是强压下去,冷冷反唇相讥道:“一个在军训中装昏倒的“男人”,也敢这么嚣张。”说到“男人”二字的时候,我故意加重了声调。
这是欧辉兴最丢脸的一件事了,我一下戳到他的痛处,他忍不住脸色大变,他还没有说话,旁边的邓明已经大怒道:“混蛋,你说什么?”不知道是不是肥胖的人血压高,容易冲动。
我冷笑一声:“我说的很清楚了,难道你没耳朵的吗?”一边说我一边走上去,走到两座肉山中间,肩膀一用力,一股大力涌出,将连东明和邓明二人撞得打了个趔礅,我硬生生从中间走了过去,过去之后颇有些惊异,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强壮的了。
邓明定下身来,更是愤怒,怪叫一声,抡着肥胖的手臂便要冲过来,我捏了一下拳头,手指骨节间爆出喀嚓喀嚓的一阵响声说:“要打架吗?过来啊。”
欧辉兴一把拦着邓明说:“我们是什么身份,犯得着和这种人动粗吗?”他还算聪明冷静,他们家里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即使他们不为自己着想,至少也要顾及一下他们老子的脸面问题。万一打了起来,这事传了出去的话,我是无所谓,反正我没什么背景,但这脸他们是无论如何丢不起的。
近来冰际市都没什么大事发生,大街上的狗打架,菜市场的菜贩子为了一两毛钱当街对骂这样的鸡毛蒜皮小事几乎都可以登上《冰际日报》的头版头条。而副市长,人事局局长,武装部部长的几位在冰际高中重点班就读的公子在校内打架的事,说不定随时都会上报,这个险他们哪敢冒。
还有,刚才我能以一人之力若无其事撞开他们两个这么胖的人,想必也不是好惹的。
邓明这时冷静了下来,也想到了这点,能考上冰际高中的毕竟不是傻子,只是恨恨地盯着我。
欧辉兴脸上怒色一闪而逝道:“你别嚣张,张雯只不过是因为李晓的关系和你走得近一点,你以为她会喜欢上你这样的人?一个成绩连她都比不上的人?是男人的话你就离她远点!”
我原本不想说太多和张雯之间的事,不过听他这口气我非常不爽,也不否认地道:“那是我们的事,不用你管。”说完这话后我懒得理他,转身就走。
欧辉兴听到“我们”两字之后终于忍不住,在我们后面大声道:“许逐你听着,期中考试我一定会比你多40分!不,50分!我要让你彻底感到耻辱,除非你觉得自己不是男人,哈哈哈哈!”一阵狂笑将他刚才一直在我面前隐藏着目中无人的个性彻底暴露无遗。
我淡淡而又坚定不移的声音仿佛是在地底深处传来一般,只有简单的五个字:“很好,我等着!”
不为什么,只是为了男人的尊严!
第七十九章五十分的差距
这场风波不久之后全校人也都知道了此事,那天就我们四人在场而已,应该不会再有第五个人知道,估计是欧辉兴故意放出狂言,让其他人也知道,然后再在所有人面前彻底羞辱我一番。
这我不在乎,欧辉兴这几人在学校内没人对其有什么好感,只是碍于他们家里的关系敢怒而不敢言,现在我站出来不卖他们的帐让许多人拍手称快。头疼的只是这样一来谣言又起,但这次有些不同的是,上次和张雯的谣言传出时别人是都是抱着评击的态度,让我觉得颇有些奸情暴露的味道,但这回由于欧辉兴等人的介入,在反面人物的一衬托之下,许多人都说我和欧辉兴之间的对抗只是为了张雯,为了纯洁伟大的爱情,我们间的关系也从“奸夫淫妇”版一下改为“王子公主”版,居然博得不少人的好感,特别是一些看多了童话故事,爱浪漫的小女生,有些见到我居然会发出一阵尖叫,让我颇有些飘飘然。
我对于这些谣言的态度还是保持沉默,沉默,沉默再沉默,忍耐,忍耐再忍耐。
只是宿舍的人总是问我,实在是不胜其烦。
猴子:“支书,听说因为张雯的事,你和欧辉兴他们有点问题,是吗?”
“…………”
秦豪:“俺看张雯那妹子真不错,支书你什么时候开始和她在一块的啊?”
“…………”
小白:“支书,你们发展到什么程度了?Kiss过没有?”
“…………”
张可:“臭虫,我看你每天早上起那么早是和她约会吧?”
“…………”
眼镜:“支书……”
就连眼镜居然都开了口,我终于忍不住了:“喂,各位兄弟,我说你们家不会全都是卖《十万个为什么》的吧?”
眼镜一脸愕然:“支书,我只是想说,你挂阳台的一条内裤被风吹掉地上了。”
“…………!!!”
第九周星期四晚自习第二节,我和张可、李晓、吴丽丽和张雯依然是在教室走廊聊天,放松一下脑子,这是我初中时就养成的一个风雨不改的习惯了,连带着影响了李晓等人,好像我们是约定好这时见面的那样,我发现我们现在有点像一个“五人帮”了。
令我奇怪的是张雯,我本以为谣言后她会尽量减少和我接触的才对,哪知却没有,她好像是当此事从来没有发生过那样。想了一下也许是她以为越躲着我的话,那别人越是以为我们心中有鬼,我们之间越是有问题。反不如像往常一样,想到这里我不禁再度佩服张雯的聪明,我怎么就没想到?
几年之后我才知道我这自以为是的想法错得是多么厉害,我想得太复杂了,张雯根本没有这样想过,她为的其实是另外一个原因:她喜欢我,不管别人怎么想。就这么直接简单。
由于李晓,张雯和吴丽丽几个人的关系,直接造成的后果就是晚自习第二节下课后教室里几乎是没有一个男生了,全都跑外面看美女。1班情况差不多,甚至其他班也不少人慕名而来,有些人不好意思在我们班前面走廊久留,因为那样的话意图过于明显。不过人是聪明的,手段是多的。我们班旁边就是卫生间,第二节课间时要是稍微注意一点的话,见到某些男生来来回回上了十几次厕所的也不是什么希奇的事。学校里的三个大美女齐聚一堂,对我们这些刚发育,对感情朦朦胧胧似懂非懂的男孩的吸引力是无法估量的。
此时张可正得意洋洋感受着四面八方的人投来的艳羡目光,能和李晓她们每天近距离接触,随便聊天的男人,除了我全校也只有他一个了。李晓除了我之外对学校里其他男生基本上都是眼高于顶,不过她有种高贵的气质,只可远观,不可接近,似乎接近她便会亵渎佳人那样,别人反倒觉得她这样似乎是理所当然的,除了我是例外,不知是不是“表哥”这个称谓让我和她相处时没有感到别人见到她时的那种压力。张雯虽然随和一点,但和她说话也总是有一段无形的距离,而吴丽丽这冰山就更不用说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幸运还是不幸,在别人眼中,我肯定是幸运的人,许多人也许都对这样的事求之不得,说实话我也享受和美女在一起的感觉,但我却不喜欢和美女在一起的同时还受人瞩目的感觉,做什么事,说什么话都好像束手束脚放不开那样,这是我性格问题吧,无法强求的。
晚自习后,我们五个人一起回宿舍,路黑人少,注意到我们的人没几个,我心情好了许多,谈兴也高了起来。
李晓忽然道:“表哥,我们好久都没这么热闹地回宿舍了吧?”
我呆了一下,的确是,自我全力投身学习之后,晚上都是很晚才回宿舍,她没说我还真没注意到。
她下一句是:“你也好久没送我回宿舍了。”脸上一副受了无限委屈的幽怨样子。
她这招是百试百灵,每次我拒绝之时,都免不了吴丽丽的一顿大骂和张雯那温柔的指责,硬的软的我都受不了。
我忙不迭答应,心里却是叫苦不堪,张雯李晓都是一栋宿舍楼的,我这样送她回去的话别人还以为我送的是张雯。
吴丽丽道:“听说那个欧辉兴扬言说期中考试要比你多50分,是不是真的?”她倒是口无顾忌,别人都不敢问此事。张雯和李晓也竖起了耳朵,想是对这件事颇为关注。
我点点头道:“没错。”
吴丽丽鄙视说:“他想得美,就他?”
我听了这话甚是高兴,吴丽丽下一句却差点让我摔倒在地:“最多也就比你多30分这样。”毕竟还是对我没太大信心啊!
这也难怪,欧辉兴是中考市第2,而我才45,上了高中后听说单科是150分制,题目比初中的要更多更细,范围更广,也就说差距更容易显露出来,而且连新加近来的历史,政治,地理,生物四科就一共有9科了,50分在初中时听起来很多,但现在高中每科多那么5分多一点也就够了,能考市第二的毕竟不是蠢材啊,欧辉兴敢放出这样的狂言想必也想到这点了。
只是有一点他万万想不到的,那就是我的实力!
要知道中考成绩我是在完全没学过高中知识的情况下考出来的,要是他像我这样?他能考到市45么?肯定不行。现在高中了,大家学的东西一样,他这个最大的优势已经没了,而且我记忆力超强,新增的几科记忆性科目都是对我有利,还有我课堂中的自学和近来做的那么多的练习,种种优势加起来,我实在想不出任何比不上他的理由。要考虑的,也只是会比他多出几分的问题。
想到这里,我心里一股自信油然而生,但一想到欧辉兴那句话:“我要让你彻底感到耻辱,除非你觉得自己不是男人!”时,自信到了脸上却是不自觉地转化成冷笑,我抬头看着天上刚好被一片乌云飘过掩盖住光芒的月亮,笑道:“嘿,不是男人吗?”
张可,张雯和吴丽丽听到我突然冒出的这句没头没脑的话,不知我是什么意思,脸上都是一副大惑不解的表情。
旁边的李晓看到我冷冷的笑容却是不禁激灵灵打了个寒颤,这笑容她似曾相识。
那是我杀猎鹰当晚的那种残酷的冷笑!
第八十章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期中考试也越来越近,所有人都很重视这高中的第一次大型考试,自信,通常就是从第一次建立起来的。
这学期的时间是宝贵的,军训占去了两个星期,再加上新增的四科,本来就不多的时间就更是捉襟见肘了,就连张雯和李晓都这么聪明的人都不能再保持悠闲了,李晓也不再像以前课间那么频繁往我们班跑,不过一天还是有那么一两次。
而我课堂上可以省下的时间是非常大的优势,所以我是全年级最不慌不忙的人了,因为复习得很有把握,比前段时间时还要轻松,早上还睡下懒觉,中午也按时吃饭,晚上现在倒是成了我第一个走出教室回宿舍的人。一切都如初中大考前的重演一样,保持一种不紧不慢的节奏。
到第十一周的星期四中午,我站在教学区3栋402教室外面,这整栋楼都是高二年级的教室,我也是第一次来这里。
我来这里是要找一个人,冰际高中里我也只唯一认识一个高二年纪的人,那就是成怡。
我来这里也只有一个目的,我想借她高一时的期中考试试卷看一下,了解一下题型,那样考试时会更胸有成竹。
不是我对自己没信心,我是那种稳重的人,做了能多一分把握的事,我绝对不会错过。即使我已经有了99%的机会,我也不会放过剩下的那1%。在我心里,没有做得最好,只有做得更好.
外面站着好几个女生在在吱吱喳喳说着话,11班是文科班,女孩子就是多。我走上前去,问其中一个女生:“你好,请问你能帮我叫成怡同学出来一下吗?”
那帮女孩转过头,只见一个高大俊秀,挺拔飘逸的男孩微笑着站在面前,我问话的那个脸不由一红说:“你等下,我去叫她出来。”
我点头道:“谢谢师姐你拉。”
那女孩低声说:“不用谢!”转身走进教室,末了还回头来好奇看了我一眼。
周围的女生看见这般情形嘻嘻哈哈笑了起来,“哎哟,还叫师姐呢。”
“长得满帅的嘛,你看那眼睛,还会放电呢。”
“发花痴啊你,有没有被电到!”
“要死拉你!”
看来文科班的女孩子是比较大胆,也不管我就在旁边,肆无忌惮地看着我指指点点掩嘴偷笑,弄的我这个大男人倒有点不好意思。
其中一个有点胖胖的女孩问道“小师弟,你叫什么名字啊?1年几班的?”
我笑着回答道:“我叫许逐,是1年2班的。”
那群女生一听到立刻一阵大哗,“你就是那个许逐啊,中考英语第一名,李晓的表哥,还有和1年1班的张雯那个那个的许逐?”
我苦笑着没说话,她们一连说了我四个身份,前面两个我是许逐和中考英语第一都没错,第三个的李晓表哥也可以勉强说是,但最后那句就有点麻烦了,也不知道点头还是摇头好。这就是出名的烦恼,但我总不能捏造个假名吧,万一她们之后问成怡露了底,那岂非是要落下个坏印象,以后我还得来找她的呢。
那帮女生见到我和那胖女生说话时也是脸带微笑,没有一点看不起她的歧视样子,似乎很好相与,不由对我好感大增,一下围了过来。
“长的这么帅,人又好,怪不得能追到张雯啊。”
我连忙否认道:“我没有……”话没说完,就被她们的七嘴八舌发出的一片声音淹没了。
“听说张雯很漂亮的啊?是吗?”
“你们初中时就在一起了?”
“给我们说一下你们怎么认识的嘛,是不是一见钟情?”
“你看这身材,好健美哦!这肌肉真结实!”
“嘻嘻,还会害羞呢,真可爱!”
这些高二的师姐还真会得寸进尺,居然在我身上东摸一把,西抓一下。搞得我满脸通红。虽然我整天和李晓她们在一起,也不是没见过一点场面的人,但现在还是被她们这热情的阵仗吓到了。我发誓以后再来找成怡的话,一定要多穿几件衣服来,特别是内裤,要穿两条,对,两条!
“喂,你们别闹拉,谁找我呀?”是成怡的声音,我大大松了一口气,她再迟点出来我只怕就要喊“非礼”了。
那帮围着我的热情的女生这才作罢,让出条路来,成怡看见我眼前一亮:“师弟?”
我忙乘机脱出包围圈道:“师姐,好久不见拉。”
成怡笑道:“这么久都不找我,我还以为你把我这师姐给忘了呢。”
“我忙嘛,你知道的,刚开学不久就要军训,又新开了几门课,时间也不多。”
成怡捉狭道:“我还以为你忙着和你那张雯妹妹浪漫呢。”
“我……”我要晕了,就连她都这样说。
成怡笑道:“好了好了,跟你开玩笑的呢。找我有什么事,不会是就来看看我这个师姐这么简单的吧?”她还是那么爽朗大方,说话也是直接明了,一下就问到点上了。
我点点头道:“恩,是这样的,准备期中考试了,我想叫你借几张当初你高一时的考试试卷看一下,不知你还留着没有?”
成怡还没说话,那帮女生又开始议论纷纷。
“听说因为张雯的事,你和有个叫欧辉兴的大吵了一回,他说期中考试要比你至少多50分,是吗?”
“你就是因为那件事才来借试卷的?”
“那个欧辉兴的我见过,很拽的样子,我看着就不顺眼,还是小师弟好多了。”说这话的是那个胖女生,看来她对我是很有好感。
“对,师姐们都支持你,成怡的试卷要是没留着的话,我们凑也要给你凑一份出来。”
看来欧辉兴在学校的名声确实不怎么好,支持我的人还是多的。但我来这里也不能说是为了那件事,我本就有信心能考的很好,我想要做的只是更好而已。
成怡笑骂道:“得拉得拉,不用你们操心,高一到现在的大考试卷我都好好放着呢。”
那群女生想必和她很熟,其中一个开玩笑似地说:“好啊成怡,也不给我们一个表现的机会,我看你就是想独占着小师弟,不然怎么这么帅的男孩以前都不介绍给我们认识一下。”她话一出口,其他的也嘻嘻哈哈闹起来。
成怡脸一红,啐了一口:“你们别胡说,人家可是有了张雯了。”
这话一下被心细的人发现了语病:“那要是他没有张雯呢?”
成怡脸更红,她一向从容大方,我倒是从没见过这神态。她没有回答此话,只是转向我说:“师弟你别介意,她们平时就疯惯了的。试卷我放宿舍了,下午我拿去给你吧。”
我忙摇头说:“我来你教室拿就好了,现在这么麻烦你,本来就不好意思了。”
“哎,还跟师姐客气啊,这么见外。”
聊了几句后,我说要走了,成怡送我到楼梯口,看看四下无人,压低声音说:“师弟,你说过要教我学英语的,我可是一点都没忘记的哦!”
想不到她还这么认真,我当初还以为她只是开玩笑的而已,但我们教室离的这么远,怎么教啊?
她想了一下说:“期中考试你也忙,以后有空再说吧。”
我点点头,告别成怡,走下教学楼。刚出到外面,突然听到成怡班的那帮女生在上面齐声喊:“师弟,有空再来玩啊!”
我几乎是飞一般逃离了现场,今天,我终于见识到,什么才叫女人!
第八十一章信心澎湃
下午我再找了成怡一次,把期中考试试卷拿了回来,去到时又免不了被那帮热情无比的女生给“调戏”了一番,我一下就和她班上的一部分女生熟了起来。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变得这么有女人缘,其中有几个还是很漂亮的女孩,听成怡说她们对班上的许多男生都是不太理睬的,但却一下主动和我混熟了。
她们居然还说我好可爱,我本以为自己无论外表或内心都应是那种成熟稳重之人,按说和“可爱”这个词早已彻底断绝关系,想不到在这些高二的师姐眼中,始终还是没有长大啊,我从小就没有姐姐,这回也大大过了一回弟弟的瘾。
那个胖女生刚巧正是成怡同桌,在成怡面前又说了一大堆我的好话,说我人长得帅,待人又有礼貌,她还没见过任何一个男人在她面前笑得那么自然,那么真心的,一点都没有看不起她。
我当时确实是对她笑了一下,这我是记得的,只是我想不到那随便的一笑竟然会让她感触这么深。也许她也是个因自己的身材有些自卑的女孩吧,对这种女孩我不会有什么歧视,因为当初我就是一个毫不起眼的人,而且身材更是瘦削得惨不忍睹。自己经历过那样的事,也深知那种痛苦,当然不会因这刺伤其他人的心。
我发现笑真是个好东西,能把快乐和别人一起分享。我现在也是一个脸上随时带着笑容的人,也许是这造就了我现在的好人缘吧,通常班干和普通同学之间或多或少都会有些摩檫,但我们班上的人无论谁见到我都会亲切地叫我一声“支书”,还有这些高二的师姐全都甜甜地叫我小师弟,我发现自己丝毫不像一个谣言缠身,人人见了惟恐避之不及的人。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魅力”了。
想起自己以前曾是那么的孤僻,身边除了张可这个真正聊得来的朋友,还有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思思外,和其他人基本上是格格不入,不禁感叹世事无常,人最难以改变的性格,竟然就在那么短短的一年内完全两样了,人生就是这样的奇妙!
成怡是一个细心之人,试卷上错了的地方全都以红笔改正了过来,期间还穿插有详细的解题过程、注解,以及容易出错的地方,一目了然,省去了我不少麻烦。
做完后对了一遍答案,语文是主观题居多,这种主观题没有固定答案,不好评估.其他每科只是有三四小题稍微有点错误的,失分也就大概7,8分这样,没有太大问题。高中和初中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只失那么几分算很不错的了,而初中时考满分也不是什么希奇事.英语的选择题和改错题全对了,作文没有写,不过看了一下题目也没什么难的。
成怡9科的总分为1160分,语文128,数学135,物理132,化学133,历史130,地理132,生物134,政治131,只是英语实在是差了点,才105,把总分给拉下来了。一般的女孩子语言方面的天赋比较高,英语和语文在各科当中都是比较好的,不过她倒是奇怪,刚好反过来了,语文和英语是最低分的。不过这总分也算很不错的,为了详尽知道自己现在这水平层次,我那时曾问过成怡那时的排名,她说是班上第8,文科班共有三个班,11班也是文科重点班,她班上的第8在年级文科班中已是排第10了。若不是因为英语把总分拖了下来,有可能会是年级第1的,不过怎么学总是学不好,不知方法不对还是其他原因了。
她这成绩排名已经那么靠前,虽然我们现在高一还没文理分科,一共十三个班,竞争比她们要激烈得多,但我每科上140分的成绩应该至少也有校前五了,嘿,不错。
到了第十二周,下周星期一就要开始期中考试,其他人早已忙得不可开交,就连眼镜居然都开始不再看课外书,专攻课本,小白每天在镜子前的时间已经忍痛锐减到15分钟之内,可见时间的紧迫。但我还是优哉游哉逍遥自在地过日子。就连吴丽丽都看不过眼,训斥我道:“喂,臭许逐,你别以为自己中考考了45名就很了不起。那个欧辉兴可是第2的。”
张可在旁边帮腔道:“是啊是啊,臭虫,你就算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张雯想一下啊。”
这时就算是吴丽丽都没有反对这理由了,以前她刚听到我和张雯间的谣言时反应是非常激烈的。
我笑笑道:“你们放心好了,我心中有数。”
吴丽丽见我这么神定气闲,倒也不好再说什么,只是重重瞪了我一眼:“你要是考砸了,我要你好看,哼!”
“得了,得了,管管你自己吧,别以为是体育生就无所谓了,长的这么漂亮成绩却那么差,很丢脸的。”
“要你管!”
…………
终于到了第十三周的星期一,期中考试也从今天开始了,考试座位安排还是和初中差不多,和其他年级的班级混考,时间差不多了,我走出教室,深深呼吸了一口气,早上的空气真好,昨天晚上又睡得不错,现在神清气爽,状态很好。
冤家路窄,刚好欧辉兴三人这时也从教室里出来了,这段时间偶尔也会碰下面,上次我的强硬态度让他们也不感找我的麻烦,见面时都是当做没看见那样走开。只是邓明总是狠狠瞪着我,不过我对他是视若无睹。
欧辉兴满脸得色,应该是很有自信。见到我忽然伸出右手食指指了一下我,然后再指指地上,一副飞扬跋扈的轻蔑样子。
我没有生气,也没有说话,只是微笑,看着他微笑,只有自信的人,这时才笑得出来,而且笑得那么自然。欧辉兴想必也明白这个道理,心中开始感觉不安,我笑得越轻松,他脸上的表情便越是难看。
笑,除了能给朋友带来快乐之外,有时候还是一种武器,一种无声无息便能对敌人造成伤害的犀利武器!
为了掩饰心中的慌乱,欧辉兴嘴硬道:“小子,你现在尽管笑,考试后叫你笑不出来。”
张雯此时也从教室里走了出来,她看了一下欧辉兴,又看了一下我,最后直直走到我面前,低声说“许逐,你一定要加油!”
欧辉兴的脸色在刹那间完全铁青,而我一直刻意压制住的自信却是不可抑制地膨胀,不断地膨胀,我整个人的气势也随之不断地上涨,就在我气势攀到最顶点的那一瞬间,我伸出右手,打出那个“OK”的手势笑道:“绝对没问题!”
张雯一阵心神迷醉,只是痴痴地看着我,这时的我是那么的有魅力,每当我做出这手势之时,总会给她带来惊喜,世界上便好像没有任何事我做不到那样……
第八十二章成绩公布
为时五天的考试很顺利,我也不是没见过大场面的人了,中考那样的情况能毫无心理障碍地轻松通过,这样的考试还不是小菜一碟。冰际高中的监考很严格,考场一前一后两个老师,而且教室外还有校领导作为巡视员走来走去,完全是按照中考的模式。
不过对有实力有自信的人来说,便是牛头马面来监考,阎王爷做巡视员也没有用。除了语文外的每科我基本上都是半个小时多做完,主监考老师也知道我们这班不过是普通班而已,见到我早早便已停笔,不由有些不信,就他监考多年的经验,就是重点班的学生,作题速度也没这么快的,忍不住下来看了一下,发现我居然真的已经做完,讶异不已,心道我若不是乱写,那就是天才了。
考试后仍然是三天假期,我没有担心考试的成绩,做得很顺手,校前五名怎么说是应该有的,爸妈也问我考的怎么样,我说前十没问题,告诉他们时我说得保守了点,不过他们听了这成绩也满意了,刚入学的时候只是45名,如果能升到前十,进步也可算不小的了。
14中的考试时间安排和我们一样,思思也是刚考完期中考试,问了她几句,得知她发挥不错,也放下心来,对思思我还是很放心的。
抛开心头所有负担,和思思痛痛快快玩了三天后回到学校。晚上教室里沸沸扬扬的,几乎所有人都在议论着考试,如无意外的话,今天晚上成绩就会公布了。
第二节自习是班会,班主任拿着成绩单走进教室,看他满脸喜色,大概是我们班考的不错。
这个班主任倒是直接,没有像初中时那位先天文地理,古今中外一番。他一进门就直奔主题:“同学们,我们公布一下期中考试成绩,在这之前要说一下的是,考得好的同学要再接再厉,千万不能骄傲自大;考得不理想的也不要气馁,这只是一个学期小小的评估而已,从中可以反映出你们不足的地方。好了,我们开始吧。”
底下还是有不少人紧张得大气不敢出,虽然班主任说的轻松,但第一次大考对信心的影响是勿可置疑的重要,甚至有可能确定你以后的命运,有几个人能真正当成若无其事那样?
但我胸有成竹,前五名应该是八九不离十的。我只是平静地听着班主任开始读出名单上的每一个名字的各科成绩以及排名。
“60号张可,语文100,数学67,物理75,化学75,英语68,历史81,政治82,地理70,生物73,总分691,第60名。”
我略有些惊奇,我以为第一个就是我,想不到他从名单最后一个读起,名单是按中考成绩顺序排下来的,张可和吴丽丽是班里的两个体育生,不过吴丽丽比张可要好点,张可自然是掉到了最后一个。不过也没什么。
张可是体育生,分数低了点也正常得很,还是我考前分析了成怡试卷上的题目,叫他专攻许多我认为必考不可的要点中的要点,不然可能会更低点。
“59号吴丽丽,语文116,数学72,物理70,化学82,英语80,历史101,政治100,地理105,生物103,总分829,58名。”咦,吴丽丽成绩还算不错嘛,居然还超过了一个靠文化分考上的,那些记忆性的科目几乎全都上了100,应该是下了一番苦功了的。
“58号郑伟,语文98,数学78,物理85,化学102,英语98,历史115,政治99,地理103,生物89,总分867,54名。”
“58号,谭彬,语文110,数学76,物理80,化学113,英语102,历史100,政治98,地理97,生物102,总分880,52名。”
………
………
………
“8号,郑向侯,语文120,数学113,物理114,化学132,英语125,历史116,政治118,地理112,生物121,总分1071,第2名。”猴子考的不错啊。只是我发现一件奇怪的事,虽然我们班是普通班,但这成绩排第2实在也是不太可能吧,而且数学物理两科成绩普遍很低,基本上在100分上下徘徊,猴子的数学物理算是比较高的了,难道是这次出题较难?不过我却是丝毫没感觉到啊。我估分时是平均140左右的,如果真那样的话,我不是要比第2名的猴子要多了近两百分?”
…………
“1号,许逐,”班主任说的我的名字时好像有些激动,脸涨得通红。
“许逐,语文136,数学144,……”说到数学时班里开始大哗,这是班中所有科目中第一个上140的分数,班主任一连干咳了几声:“同学们,安静,安静一下。”
接着他继续念下去,“物理146,化学147,英语149,历史146,政治143,地理143,生物150,”他每读一科,底下的喧哗声便大了几分,最后教室已是像沸腾了一般。班主任这回也不阻止,只是一口气读完,读完后猛喘大气,似乎费了极大力气一般,之前他应是看过排名表,但在班上读出来时显然还是不敢相信。
我暗暗好笑,即使我考的的确不错,但也用不着这么夸张吧?我终于明白当初我刚报到之时他为什么这么热情了,这些普通班的老师当真是求才若渴。
班主任显是觉得自己有些失态,深呼吸了一口才读下去。
“总分1304,”
“班级第1,”
“年,年级第1,同时也是建校开设重点班以来,第,第一个普通班考年级第1的人!”班主任的声音最后还是忍不不住颤抖了起来。
原本沸腾的教室在刹那间冷却下来,落针可闻。
所有人都呆住了。
我也呆住了,我还是低估了自己……
第八十三章原谅自己的任性吧
一直到下课,我还是如坠梦中,那在我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颠峰,想不到在一不经意间就已经被自己征服了。我有些不敢相信,狠狠地咬了一下舌头,痛,好痛,真他妈的痛!这一切都是真的。舌头传来的剧烈痛楚和班上同学的向我道贺之语都在告诉我,这是千真万确的事。
我微笑着谢过周围每一个同学的祝贺,然后一声不发默默地走出教室。
吴丽丽奇怪地问张可:“你有没有觉得许逐有点不对劲?”
张可点点头道:“是有些,平日这时候他到外面都会叫上我的。”
吴丽丽有些担忧地道:“要不要去看下他?不会出什么事吧?”
张可摇了摇头:“没事的,让他一个人静静吧。他是太高兴了。”忽然想起了什么那样,脸色沉重了下来:“许逐,他以前其实是个很苦的人……”
我靠着走廊围栏,仰头看着天上的明月。在这一刻,天地之间仿佛只剩下我一个人一般。月亮很圆,很亮,但在这洁白无暇的圆月之中,我看到的却是一个人的影子——一个瘦小纤弱的小男孩,面前是黑板上的一道加法题,35+48=?但他似乎对这最简单的数学题目却是很无奈,脸色苍白,紧咬下唇,耳边传来的是老师的叹息:“许逐这孩子真的太笨了,到了二年级连一百以内的加法还不会算。”
那时,我才七岁,听了数学老师的话后,我很想哭,但我拼命忍住了,眼泪始终还是没有流下来。之后我疯了一样的学习,当我终于可以自由运用加法时,发现别人已经学到了减法,当我学到减法时,别人已经学到了乘法,当我再学到了乘法时,别人已经学到了除法,当我学到了除法之时,别人已经学到了四则混合运算……
上了初中后,不甘于自己的命运,仍然一次次对之发起冲击,成绩是进步了,但到了中下游之时,我发现自己被身体条件限制住了,再也无法寸进。当我太拼命的时候,总是会头昏眼花,甚至昏倒。三番四次之后也只好作罢,我不想家人为我担心,他们已经为我付出了太多。我知道自己很笨,唯一能赶上别人的只有勤奋,比他们付出更多的努力,流更多的汗水,但这唯一可以可行的途径上天却是无情地把它封死了。
我只好屈服于命运的安排,得过且过,幸好我还有英语,英语让我成绩排名始终在班上中下游左右,倒也不至于垫底,以后也许还能凭之混个垃圾点的大学。虽然我不知道自己英语为什么会这么好,但我知道,它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最值得依赖的伙伴。有时,我甚至经常会默默地抚摩着英语书,感谢它带给我在学校难得的一点快乐,黑暗中的最后一线曙光,留给我最后的那一丝希望,虽然只是极为渺茫的一丝希望。
那些日子是辛酸的,是无奈的,是痛苦的,是几乎让人发疯的。我多么渴望上天能给我一个聪明的大脑,若是那样的要求太苛刻,那就算是一副健康的体魄也行啊,再多的汗水我都愿意付出。但我似乎是一个被上天下了最恶毒的诅咒,永远不能自由追逐心中理想的人。一次又一次的梦破碎之后,我能做的,只是在深夜里将牙齿咬得格格响,强忍着泪水流下,我没有流过泪,哪怕是一滴的泪水,但心底,却总是在不停的滴血呵!
从小到大的一幕幕从我眼前闪电般掠过,我忽然鼻子一酸,像小时候那样,我紧紧咬着牙,不断地对自己说:“许逐,不能哭,你一定不能哭,哭是懦弱的表现!”
然而我发现自己眼角一凉,一颗比鲜血更珍贵的眼泪还是不争气地滚了下来。
“表哥,你怎么了?”忽然一个声音在我旁边响起,我很自然地转过头去,是李晓,正满脸惊讶地看着我,一直以来我展现给她的都是坚强的一面,就是在刚被猎鹰擒住时,置身于那个人迹罕至的废弃水泥厂那么绝望的情况下,我都没有哭过。现在的我,是让她感到震撼无比的。
我抹去眼角那一滴泪水道:“没什么,今天晚上的月亮太亮太刺眼了。”话一出口我才发现,自己说了一个大概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低级最无聊的谎言,甚至连傻子都未必会相信。
李晓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圆月,却是说:“对,是太刺眼了。”说完伸出玉手来温柔地拉着我,不再说什么了。我对这个善解人心的表妹再度好感大增。她想必也已经知道我考了年级第1,虽然不明白我为什么会这样,但她是一个聪明绝顶的女孩子,她还明白一个道理:当男人流泪时,有时最好不要去问为什么,所能做的,最好只是默默地在他身边,陪着他。
男人和女人是不同的,女人有什么伤心或高兴的事,做的第一件事通常是找一个倾诉的人,但男人有时更愿意将这样的事埋藏在心底,痛苦,自己去承受;狂喜,自己去发泄。
就连初中时我成绩突飞猛进的那场大考,还有得知自己以市45名的成绩顺利升上冰际高中后,我都没有这么失态过,也许,这就是高峰和颠峰的区别了。现在,我已经是冰际高中这些群峰中最高的那座。
身处人生的顶点,我应该高兴才对,或许那只是一滴因欣喜才流下的眼泪,对,一定是这样。从小到大我没流过泪,我认为那是一种懦弱,也是一种任性,想不到到了今天我始终还是任性了一回。
但老子今天高兴,就大度地原谅自己的这次任性吧!
第八十四章不像吴丽丽的吴丽丽
晚自习第三节上课,我回到教室,一坐到座位上吴丽丽就急着问我:“喂,你没什么事吧?”
我这时已是恢复常态,见她难得地没有叫我“臭许逐”,也没有叫“臭虫”,虽然叫“喂”也不算很客气,但对她这样大大咧咧的女人来说,我也该知足了。
我不禁开玩笑道:“吴大小姐,你也会关心我么?”
吴丽丽眼一瞪道:“切,谁关心你了,怕你高兴得疯了,还以为自己会飞,一不小心从楼上跳下去。”说到第二句,就露出老本行。
我笑道:“你放心好了,我还舍不得你呢,”
吴丽丽听了这话后破天荒脸上一红,我继续说下去:“这么“好”的兄弟,叫我如何能抛下呢?”
吴丽丽脸上潮红瞬间褪去,忽然咬牙大骂道:“你怎么不去死?刚才怎么不跳下去?”说完怒气冲冲回过头去,再也不理我。我和张可面面相觑,不知她怎么突然生那么大的气。女人的心是难以揣测的,我差点便忘记吴丽丽也是个女人了,即使她多豪爽,豪爽到可以和我们称兄道弟,但毕竟还是个女人来的。
张可拍拍我肩膀说:“臭虫,不管你小子怎么跳上去的,但这一顿饭无论如何也免不了吧?”
我苦笑着点头答应,考得好固然是好事,只是同时钱包还要大出血就并非好事了。
从一班打探消息回来的人口中得知,第2名是李晓,她总分1261,比我还要少上了42分。我年级第一,比起别人口中的天才少女李晓还要高上这许多分,怪不得班主任这种见惯世面的老江湖都激动得无法控制自己。
我们班的声望应该会大增,在这种普通班,一个尖子有时就能让别人彻底对该班改观。班主任的期末奖金应该也会加不少吧,不过他大概也不会在乎那个,让他最自豪的大概是教出了学校第一个普通班考上年级第1的好学生,以后在重点班的老师面前也可以昂首挺胸了,甚至一直被历届重点班压得抬不起头的整个校内的普通班老师都可以扬眉吐气了,也可以帮他们找回不少信心。以后教育班上学生时也可以这样说:“重点班的不一定就是最好的,你看人家1年2班年级第一的许逐,不也就是普通班的?”
除了生物之外,其他各科分数都和预想中的差不多,只是我想不到这个成绩就能考年级第1名。生物我也不知竟然会满分,大概是我对植物了解得多,中医的草药和生物方面应该是颇有些渊源的,虽然那只是生物其中的一小部分,但也许是这勾起了我的兴趣吧,无意中在上面多下了点工夫。
正在想着,背后一阵幽香传来,这种香气我已经很熟悉了,接着李晓笑咪咪的俏脸出现在我面前:“表哥,想什么呢?该走拉。”从小到大的考试从没下过第1的她,对我超过她夺得校第1似乎也并没生气妒忌,我看得出,她在为我高兴,是发自内心的。甚至可以说是一种骄傲,难道说,她内心中真当我成她表哥了不成?
我长身而起说:“好,”问吴丽丽道:“小辣椒,一起走吧?”
一直到晚自习第三节下课,吴丽丽还是没有和我说过一句话,这和平时的她真是大大不同,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怎么得罪了她,不就是随便开了个玩笑么?用得着那么认真吗?即使有什么惹她生气的地方,也是转眼便消了。
吴丽丽重重把书丢到桌子里,然后站起来,也不说话,我也不知道她怎么生气了如此之久,难道是中邪了不成。
李晓笑道:“丽姐,怎么了?像吃了火药似的?”
吴丽丽看到她脸色稍霁,不过只是阴转多云,还没到即将放晴的地步,一个处理不好可能还会暴风骤雨。她瞪了我一眼道:“还不是这个臭许逐。”
我不敢吭声,我体验出来的真理就是女人生气时千万不要和她讲理,这是没道理可言的,让她骂完就好,张可同情地看我一眼,也是爱莫能助。这不是为朋友两肋插刀的时候,更重要的是自保,千万不要惹火上身。
李晓把吴丽丽拉到一边去,一边说话,一边看着我,还不时白上我几眼,大概是说也是说我如何不好,同仇敌忾之下,说也奇怪,吴丽丽渐渐露出笑容。李晓向我眨了眨眼,伸出个“V”字胜利手势,还是女人更加了解女人啊,即使我再聪明,还是猜不透女人的心。
出门见到张雯也在等我们,她见到我眼前一亮说:“许逐,恭喜你了。年级第一哦,比晓晓还要高分。”
我拱拱手笑道:“同喜同喜,你不也考了第5吗?”张雯也进步了,我这话也没错,只是似乎有些其他的含义在内。张雯不知道想到什么,脸一下红了。
吴丽丽又哼了一声,瞪了我一眼道:“谁和你同喜拉?你以为是结婚么?”
这都能让她联系上?我无语了。忍,忍!再度借着“好狗不和鸡斗,好男不和女斗”这句自我安慰的至高无上的名言,我将阿Q精神发挥到极致。今天晚上小辣椒肯定是吃了辣椒了,不然不会这么火爆,她怎么说我都认了,除了说我是乌龟之外。
一路上大家过得是很开心的,因为都考的不错,吴丽丽也渐渐展开笑颜,又开始“臭许逐”“臭虫”的叫我,似是忘记了不愉快的事。还好,还是以前的她没错。
到男女宿舍分界那里,不等李晓开口,我很“慷慨”地说做互花使者,送她回宿舍,小辣椒的辣劲刚过,我不想再平生是非。当然,也“顺便”送下张雯和吴丽丽了。
回到宿舍,室友也纷纷对我表示钦佩,猴子叹了口气道:“支书,我看你考试前也不怎么拼,考的比我还是要多两百多分,我是真服了你。你看我,考试下来,又瘦了一圈,说完那他那几根排骨显示给我看,只是他以前本来就是皮包骨头,倒是看不出瘦了,要是再瘦一圈的话,大概外面那层皮也就没了。
小白也道:“支书,我每天照镜子的时候都少了一半了,还是比你差了那么多。”在他心里,每天的事大概是照镜子这件事的重要性位列榜首了。
秦豪也不多说,只是竖起大拇指,连声说:“好,好。”
我忙谦虚几句,谦虚是维持官民关系的要决啊!
熄灯后躺在床上,这才想起欧辉兴说过的狂话,之前一直高度兴奋之中,倒是忘了。
听李晓说,欧辉兴也就考了第10,当他听说我成绩以及排名之后,整个人当场傻了,只是嘴里反复着一句话:“不可能的,不可能的……”
世界上,没有任何事是不可能发生的!
第八十五章更精彩的世界
我这个1年2班的学生夺去了一直属于重点班的第1名,这件事像飓风一般迅速席卷了整个校园,现在人人整天口中议论着的,都是我的名字,还有李晓,还有张雯。
以前我在学校的名声有好一部分只是因为李晓而来的,别人说到我之时通常只是说“李晓表哥”,但现在他们说的却是“许逐”,还有一部分是因为和张雯的绯闻。
我和李晓“表兄妹”分列第1第2,占尽了风骚。而让我苦笑不得的是,我的爆发在别人口中似乎真的是因为爱情的力量那样,一时之间在校内传为佳话。甚至班主任也略有耳闻,但别人口中我和张雯之间“爱情”的影响是正面的,他倒是没说什么,甚至是感谢张雯也说不定,不然我也不会考得这么好。
1班的人也明显没有以前那么傲慢,不见高峰,不知谷低。我给了他们一个深深的教训,让他们知道天上有天,人上有人。目光中对我多了一分尊敬。
出名的烦恼就是走到哪里都会受人注目,在别人说来这是一件很出风头很愉快的事,然而这与我个性不符。我还是喜欢以前那样课间一个人静静地在走廊上透下气,或者和朋友聊下天,放松一下自己,但现在总会有人在旁边指指点点。
不过我也不用担心太久,这现象应该也只是暂时性的,就像当初刚入学的李晓那样,她名字当时还不是整天被别人挂在嘴边,但慢慢也就没那么轰动了。
周末我去接思思,一路进去时竟然许多不认识的14中同学见到我都叫:“许逐学长,你好。”弄的我不知所措,但出于礼貌问题,只好频频点头说:“学弟(学妹)好。”
见到思思时我才知道原因,14中也不知从哪里得到的消息,得知我这个上届毕业生在冰际高中考了年级第1,还有张雯第5的事,冰际高中第1第5,估计也就相当于市第1第5了。14中这种一般的初中学校竟然在一届出了两个冰际高中前10名,这种可以大增学校名气的机会校长那老狐狸自然不会放过,当下进行大肆宣扬,校报上就贴了我们照片,甚至为此开了一个校会,告之全校学生,借他们之口传到家长耳里,然后家长肯定免不了再和其他亲戚朋友说一下。这样一来学校名气大扬,招生人数自然也不用发愁了。14中招生率并非很好,每个新学年开学前夕学校都免不了要到处派发传单,就差校长他老人家没亲自踩上自行车一家一户地去劝说了。
思思说完后抱着我肩膀满脸的崇拜:“逐哥哥,你可真厉害,全市第一哦,我就说了,只要你愿意,没有你做不到的事。”
其实我的进步也不过是从初三下学期开始,不过被思思这样一说,那点虚荣心还是不由被轻轻的挑动起来,很有几分飘飘然,若不是现在身体不像以前那么纤瘦,当下只怕就要飞上了天。甚至以为自己从小到大的确是无所不能,做什么事也都是势如破竹,无往不利。
不过我从小就隐忍惯了,这虚荣心也不过膨胀了一下,我随即就清醒过来,笑道:“大概是运气好吧,对了,思思,你抱得那么紧干嘛?”
思思有些担忧地说:“你现在已经是大名人了,我怕一放手你就会消失不见。逐哥哥,你以后会不要我吗?”
我看看她皱着眉头的可爱样子暗暗好笑,安慰她道:“放心吧,傻丫头,你不是说过吗?不管怎么样,反正在你心里,我永远是你逐哥哥。”
说到这我收起笑脸,一字一顿认真地说:“不管怎么样,在我心里,你永远也是我的好思思,除非……”
思思急道:“除非什么?”
我开玩笑道:“除非有一天,你找到了自己喜欢的男孩子,不要我这个逐哥哥了。”
思思松了口气,忽然深情道:“不会的,我最喜欢的只有逐哥哥你而已。”说完脸有些红了,偷偷看我有什么反应,情窦初开的女孩确是非常可爱。
但我似是没听见那样,只是笑笑没有说话,气得思思猛的跺脚,一路上的蚂蚁死伤无数。
其实我不是不在意思思说的这种青涩的情话,内心里我是颇为高兴的,但却只能假装不在乎,她毕竟只是初三,这个年龄还不算成熟,自制力还是比较差的,思思现在学习很不错,这次期中考试仍然是班上第一,若无意外的话,必然能考上冰际高中的。我不想她分心,爱情这东西能让人发生很大的改变,也许是好,也许是坏,没人说得清楚。我知道,在我内心中,我最喜欢的人是思思,但一切都要等她升上高中,甚至大学以后才说。
回家后我本来想给爸妈一个惊喜的,但思思早就打电话回来告诉他们这件事了,也只好作罢,只是妈还是拖我过去观音像前上香。
当晚的饭菜很丰富,叫了思思和阿姨一起过来,爸也趁机又痛快喝了一回酒。中考成绩刚出来那次我喝醉了,醒酒后头痛了整整一个上午,到现在还是心有余悸,而且我妈上次见我喝了那么多也有些意见,所以这回我只是浅尝辄止,不敢太放肆。
吃饭时每个人都很开心,爸妈,思思,阿姨都是满脸笑容,阿姨从小便对我很好,简直和儿子差不多,在我心目中,她也是我的亲人了。看着他们一张张欢喜的笑脸,我觉得很满足,能把快乐带我身边的每一个亲人,那种感觉真的很好。
回到学校后,兴奋余热已消,激动过后的心也开始平静跳动。我开始意识到我的大脑真的已经无人能及,到了那种“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境界,即使是比起天才少女李晓,还是多了42分之多,听说比第3的要多了90分,学习是越临近最顶点越难寸进的,这已是非常大的差距。而且我还是很轻松地做到的,考试前我没怎么拼过。这样说来,我也无须为了维持第1名而面对太多的压力了。
但冰际高中第1只是我登上的第一座颠峰而已,却不是最后一座,或者说那是我人生的一个驿站,而不是终点。世界上还有更多的颠峰,更多的精彩,等着我去探索。
但在这之前我还有一件事需要解决,因为张可已经拍着我肩膀,满脸的奸笑:“臭虫,你欠我的那顿饭呢?”
第八十六章难以比较
我心道:不就两个人吗?请就请了,也不算什么。
张可说:“臭虫,我先说好,不能在一楼吃大众餐,要到饭堂二楼才行,给我们开下荤。”
我连声答应道:“好,好,一言为定。”嘿,张可这种体育生四肢发达,头脑始终是简单了点,要求也不高,不就饭堂二楼么?比起外面来还便宜了许多。我松了口气,刚才见他笑的那么奸诈,还以为他要叫我到外面饭店大撮特撮一顿。
现在刚好是晚饭时间,张可站起身问吴丽丽道:“小辣椒,吃饭去不去?臭虫请客。”
我一惊,还要叫小辣椒一起?我在心里喃喃道:千万别答应,千万别答应……
“好啊,好啊,吃穷他!”吴丽丽很干脆地回答,我心中梦想也很干脆地“砰”的一声破碎,留下一地残渣。
吴丽丽看着我和苦瓜一样颜色的脸,哼了一声说:“怎么?还不欢迎我么?”眼看就要发飙。
我的脸迅速由苦瓜变成向日葵,赔笑道:“哪能呢,只是想不到吴大小姐你也会赏脸。你这种美女,我自然是求之不得的。吃饭时也可以胃口大开,有一句成语叫什么来着?秀色可餐,对,秀色可餐!”我一连拍了她数记马屁,看着她脸色逐渐和缓下来。我安慰自己道:算了,不就多一个么?还是支撑得起的,小辣椒再怎么说也是个女人,吃也吃不了多少,想到这心里又拨云见日,雨过天晴。
刚走出教室,我发现张雯和吴丽丽也站在那里,我眼一下瞪得老大,转头过去狠狠看着张可。张可奸笑道:“既然是吃饭,自然是人越多越热闹了,臭虫你说是么?”想必他早就叫上她们了。
张雯和李晓就在我面前,我自然不能说不是,免得显得自己太过小气,嘴里应着“是”,心里却狠不得把张可掐死。我发现谁认为四肢发达的人头脑就简单,谁他妈的就要倒大霉了。
眼前倒霉的这个人正是我,我摸了摸本就不丰满的钱包心都碎了:兄弟啊兄弟,真不好意思,又要让你大失血了!
我还是第一次到饭堂二楼来,这里装潢得要比一楼要好多了,一张张圆形餐桌上铺着洁白的桌布,周围还有几盆翠绿的盆景,少了几分一楼的喧嚣,多了几分清幽雅致,环境的确很不错,比起外面的许多饭店都要好上几分。
服务态度也好,一坐下立刻就有服务员送了一张菜单上来了。张可热情道:“大家尽管点菜,尽管点菜.”好像反倒成了他请客一般,我对这种喧宾夺主的行为也是无可奈何,谁叫我和他熟?
忽然我看见了一个我很不想见到的人——欧辉兴,他就在我正前方隔得不远处的一桌,身边依然是邓明和连东明两人,邓明没有看见我,只是不停地埋头吃着饭。欧辉兴显然是看见了我,不过看了我一眼后随即转过头去。近段时间我都没有见到过他,也许他是在刻意回避着我,可能是生怕见面时我会对他热嘲冷讽吧。其实现在我对他已并无什么成见,身在顶峰,目光看得更远,心胸也更为广阔,将这件事已看得很淡。
其他人也发现了我的异常,顺着我眼光看过去,看见欧辉兴,本来热闹的气氛顿时冷了下来。
为了缓和这尴尬的气氛,我开玩笑道:“你们1班可真是“官班”,这里的几位大小姐都是。”我忽然想起一事,一直以来我只听说张雯家里是大官,但究竟是做什么官还是不清楚,在这里趁机问道:“对了,张雯你家里是干什么的?”
李晓吴丽丽和张可都像看白痴一样看着我,吴丽丽道:“臭许逐,你不会连这个都不知道吧?小雯她爸就是我们冰际市市长张东敬!”我吓了一跳,刚好张雯也向我望过来,目光相触一下,我心里一荡,想起张雯这个我们市市长的千金大小姐的小嘴被我吻过,小手被我拉过,小脚被我摸过,心里也不知是什么滋味。张雯脸上也是一红,不过转瞬即逝,不知想到了什么。
李晓心细如发,看了我们一眼,却是把那暧昧的神态看在眼里,上次张雯扭伤脚之时,我叫李晓送她回去,因此在校内闹得沸沸扬扬的绯闻李晓知道只是个误会,但现在看来并非那么简单。平时古灵精怪的她此时不知怎么却是不说话了,等饭菜上来之后只是低头吃饭。
我不知道怎么惹她生气了,先是吴丽丽,而后是她,和女人相处有时也累的,完全猜不透她们心里所想。
不多时,欧辉兴那几人吃完站起身来,结了帐后走出饭堂,在走出饭堂大门的那一瞬间,欧辉兴回过头来,迅速看了一眼我,眼神里全是怨恨不服之色,我抬头起来刚好注意到了,暗叹了一口气,他其实也算是一个聪明之人,但却太过心胸狭窄,目中无人,我本以为这次沉重的教训会让他知道自己不足之处,以此为儆,以后还会是个人才。
但现在看来他始终都改不了,虽然我是这次竞争中的胜出者,但我并没有奚落他,我出了一口气的目的已达到,也不想毁了一个人才,但他这个向我挑衅的失败者对我不感恩在怀也就罢了,反是怨恨在心。我知道,他性格的缺陷已经让他完了,也许永远都达不到人生的顶峰。
李晓一直都没说话,其他人似乎也发现了她的异常,还以为她有什么心事,吴丽丽出口问她,她只是强笑说:“没什么。”但任谁都看得出,她笑的很勉强。
吃完饭,几人一起回宿舍,路上走最后的李晓忽然偷偷扯住我衣服,我知道她必然有话要说,于是故意放慢脚步。
一直到离前面几人数步距离,李晓凑到我耳边低声说:“表哥,你告诉我,究竟是我好,还是张雯好?”
第八十七章潮流
“这……”我也不知道怎么说才好,想不到她会突然问我这么一个问题,我想了一下道:“你们两个都很好啊。”
“不,我要你说,究竟是我好还是她更好?”
我为难地说:“这有什么好比的呢?”
李晓狠狠掐了我手臂一下,眼中却满是妩媚,柔声道:“表哥,快说嘛!”严刑和温柔并施之下,我抵挡不住,硬着头皮道:“张雯很好,不过你是我表妹,在我心中,自然是你更好一些了。”
李晓明知我这话有些言不由衷,不过听了此话后还是冲我嫣然一笑。我看得不由呆了一呆,我这个美艳的表妹真要存心勾引一个正常的男人的话,她的魅力只怕真的是无人可以抗拒得了的。即使我现在扮演的是她表哥的身份,而且自己也慢慢进入角色,但有时还是会为之心动不已。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间总是不经意间从身边消逝,转眼又是几周过去,兴奋的心早已平静下来,我还是依然重复那饭堂—宿舍—教室这三点一线的无聊生活。学习上已没有什么挑战,我发现高一的书已经慢慢被我自学完毕,白天上课时也就是有些应付式的意味,其实我大可不听课的,老师也破例宣布我上课有自由分配时间的权利。但为了表示对老师的尊重,无论这样还是要装做认认真真地做个表面样子。只是觉得这样实是太过浪费时间,还不如多学点其他东西,但又不知学什么为好。
“呼,”我打了个呵欠,昏昏欲睡,现在这段时间是日益无聊,不知道如何打发时间为好。大白天的也没有蚊子,不然还可以用操纵术玩一下,在教室这么多人的情况之下,我也只敢用在这种极小的小东西身上。
操纵术这么久以来还是没有进步,现在我能控制的依然是两米范围以内大半杯水的重量的东西,不过我也懒得去追究原因。这种奇异的能力是玄之又玄,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它是怎么在我身上出现的,只是好像突然就拥有了那样。
忽然我心生玩意,意念一动,目标瞄准到前面吴丽丽那头柔顺的短发上面,轻轻摸了一下,只可惜使用操纵术时没有太细致的真实触感,只是觉得摸到了一些轻轻的东西,没有柔软的感觉。
吴丽丽也感觉到头发似乎动了一下,回过头来,我立时收回操纵术,她疑惑地看了我和张可两眼,发现并没异样。又转过头去,我再使用,她再度转过头来,脸上的疑惑不解之色更浓。
我乐不可支,但高兴了一会之后就再度觉得无聊,悲哀啊,堂堂的冰际高中年级第1名竟然沦落到以恶作剧为乐的地步,也许这就是身在高处的孤独了。
深觉索然无味之下,我懒洋洋地问张可:“喂,有什么课外书没?”对不起老师也没办法了,这样下去我会疯了的。
张可看看我说:“你也会看着个啊?你不是从来不看的吗?”
我烦恼道:“我都快无聊死了,天天听那些我已经熟得不行的东西。”
张可翻了翻白眼:“大哥,你以为人人都有你能无师自通这么聪明吗?就黑板上他说的这力学题,我看了半天也不懂。”说着丢过来一本书,我一看,上面写着《网上冲浪的十大窍门》。
电脑上网?以前我听到别人谈论电脑时基本上都是谈论电脑游戏,从单机RPG《仙剑奇侠传》,或是格斗类的《拳皇》,即时战略类的《红警》到后来的网游《传奇》,《奇迹》等等,所以在我心目里一直是这样认为的:电脑=游戏,我对游戏一直有些反感,连带着对电脑也没什么兴趣,从没碰过一次,此类电脑书籍也是很少涉猎。
不过今天无聊,还是拿来翻了一下,翻了两页我就对电脑彻底改观了,书上写网上包罗万有,世界上所有的信息几乎可以在茫茫网海中找得到,这倒是勾起了我深深的兴趣,这样说来,那岂非是足不出户那也可以了解这个世界了。
我有些不敢相信地问张可:“网上真有那么多东西,有那么神奇?”
张可疑惑地道:“你千万别跟我说你从来没上过网?”
我不好意思地点点头:“恭喜你猜对了。”
张可笑道:“臭虫,你也太落后点了吧?都什么时代了?还有你这种没有上过网的白痴啊?”
接着一脸严肃道:“你知道不知道,你已经犯了一个非常严重,简直是不可饶恕的错误,将来的世界迟早会变成网络的世界的。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上过网的人,就好像没有种过田的农夫,没有植过树的园丁,没有抽过烟的烟棍,没有喝过酒的酒鬼,没有驾过车的司机,没有下过蛋的母鸡,没有……”
看他大有继续喋喋不休教训我的架势,我忙打断他道:“得拉得拉,你他妈少唬我,我现在还不一样活得好好的,上过网公鸡就能下蛋了不成?再怎么说还不是得母鸡生?”
张可搔搔头:“我就是不够你说,你这嘴皮子现在是越来越尖利了,以前我刚认识的那个老实的臭虫哪去了?”
我低声笑道:“大概是小辣椒在前面,跟她学的吧。”
话音刚落,前面的吴丽丽一肘子打在我高高堆积在桌面上的书上,顿时引发一阵书崩,我手忙脚乱地接住一本本摔下来的书,幸好老师在上面看见我收拾也没说什么,因为平时各科老师给我的资料比一般人要多了好几倍,无论是书或试卷都有,抽屉早已放不下,也只好堆在桌面之上,偶尔发生意外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我嘀咕两句道:“小辣椒这耳朵是越来越尖了,说这么小声竟然也听得到。”
吴丽丽得意道:“谁让你说老娘坏话。”
我一气之下又用操纵术摸了她头发两把,叫你狠,老子非礼你,非礼你!
不过非礼吴丽丽这种女人也没什么意思,虽然她也很漂亮性感。而且她本人根本就不知道,我这样做实是和意淫无异。
第八十八章思思,李晓
整理好掉下的书后我问张可:“你小子经常上网么?”
一说到这个张可顿时眉飞色舞,傲然道:“那是自然。”
我现在也被网络勾起了兴趣,人始终要随着潮流走的,不能落后时代了,横竖我近段时间闲着无事,见识一下也好。若是网上真的是无所不有,那说不定会有许多我感兴趣的东西。
想到这我说:“那好,什么时候带我去网吧一趟,教一下我吧。”
张可嘿嘿一笑:“你放心,不用去网吧,我们家买了电脑,宽带也拉好了,什么时候你有空就过来玩,飞(非)一般的速度,包你爽到掉渣!”为了打动我,连电信的广告都搬出来了。
我想了一下道:“那好,就星期六好了,我不知道你家在哪的哦。”
“找个离你家近一点的地方吧,到时我开车去接你。”
我惊讶道:“开车?你哪来的车?”
张可得意洋洋道:“我叫我老头子借我开一下,刚好假期时我考了驾照,要接待你这种贵客,当然要隆重点了。”
我点点头道:“那好,就解放路那白云饭店前面吧。”白云饭店离我家不太远,也算是我们市极为出名的一个大饭店之一,许多人结婚喜庆都会在那庆祝,我想张可也应该知道在哪的。
吴丽丽忽然转头过来道:“我也去,每个周末在家我都闷得要命。”
张可一惊,不过在吴丽丽面前他哪敢说半个“不”字,喏喏答应。
周末我去接思思回来,思思到家时说:“逐哥哥,明天你要陪我玩啊,早上我去找你。”
我为难道:“明天吗?我和张可约好了明天去他家玩的。”
思思嘴一撅道:“我不管,你想抛下我一个人吗?”
我犹豫道:“这个嘛……”不陪思思的确说不过去,不过毕竟是和张可有越在先。
思思看见我左右为难的样子,忽然狡佶地笑了:“逐哥哥,这不是很简单吗?你带我一起去不就得了,我也好久没见过张可哥哥了。”
我恍然大悟笑道:“你着小丫头,想去玩就直接说嘛,还和我兜什么圈子?”
思思伸了伸舌头:“嘻嘻,被你识破了,还是逐哥哥你聪明。”
不是我聪明,而是她那笑容我有些面熟,每当李晓露出这种笑容时,她心里必然就转着什么让我头疼不已,防不胜防怪念头了,我对这笑容也是特别敏感。想到这我吃了一惊,思思什么时候也会耍这些伎俩了,活泼可爱的思思千万不要变成第二个李晓才好,一个就够我应付的了,千万不要有第二个才好,有机会要好好教育一下思思才行。
星期六早上9点,张可打电话出来,说他已经在路上了,叫我快点出来。我忙过去敲思思家的门,思思走了出来,还是一副纯真打扮,一套乳白色运动服穿她身上让她像个小天使一样的纯洁,到了外面她一般都是穿得规规矩矩的,吴丽丽给她买的那套吊带衣和及膝短裙,我只见她在我面前穿过两次。
思思见我看着她,心中一喜,轻盈地转了个身道:“逐哥哥,好看吗?”
我笑道:“那当然,我们的思思穿什么衣服都是那么好看的了。”
思思听了心中高兴,走上前来抱着我的臂弯,头靠在我肩膀上,就这样慢慢走了出去,小区的大人全知道思思从小便很粘我,见到也不觉得意外。我和思思和一个个碰面的人都打了个招呼,自我性格变了以后,不像以前那样内向,见到别人都是低头匆匆而过了。
这些大人大部分也都是我很小的时候就认识我了的,这大半年我变化越来越大,越来越像小时候他们眼中那场高烧前那个聪明活泼的小逐了,那时的我给这小区带来了许多的欢声笑语。只可惜后来……不过现在他们也终于感叹老天有眼。
和思思走到白云饭店前,今天大概是结婚的好日子,门前停着不少车子,许多人熙熙攘攘的。夹在人群里,我怕张可找我不到,只好盯着路上,幸好我还认得他车子,不一会他到了,我冲他摇了一下手。
张可车子“吱嘎”一声停在我们身边,窗子开了,露出他那张得意洋洋的脸,还戴着一副墨镜,他拉下墨镜笑道:“喂,臭虫,是不是很酷?奥迪100哦。”
对车我是一窍不通,不过他这人我倒是可以给出几分评介的,我笑道:“是酷,我还以为见到哪个大佬呢。”
张可笑骂道:“去你的,我可是良好公民。”
思思忽然在旁边跳出来说:“张可哥哥,还记得不记得我啊?我和逐哥哥一起去你家玩哦。”
张可先是吓了一跳,转而高兴说:“是思思啊,欢迎欢迎,我都好久没见你拉,又漂亮了不少嘛。”
思思看见张可在我面前赞她,看了我一眼扭捏道:“没有拉?”
张可打开车门说:“别说那么多了,上车再慢慢聊。”
我也不客气地拉着思思坐了上去,我第一次坐小车,的确很舒适,还带有空调,思思好奇地到处摸摸,然后说:“张可哥哥,你这车子好漂亮啊。”
张可见思思夸他的车,心里得意非凡,面上却是拼死装作毫不在乎那样说:“恩,还行。”只是被我通过车后视镜看到他脸上肌肉不停抽搐,眼看随时都要笑出来了。
第八十九章车中艳福
我一把取过他戴着的墨镜道:“嘿,让我爽一把!”我还从来没戴过这玩意。
张可手伸后面乱挥道:“喂,喂,小子,我还没戴够呢。”
我一把把他手拍开笑道:“专心开你的车吧。”说完戴上墨镜,在反光镜下看到自己,少了几分俊秀,多了几分冷酷,恩,这造型还满不错的。
思思嘟起了嘴说:“逐哥哥,难看死了,快拿下来嘛。”
我笑道:“就戴一会,等下吓你丽丽姐一跳。”
想起吴丽丽,我问张可道:“咦,小辣椒呢?”
张可道:“她家在市政府的,比你家远点,我先来接了你,现在去接她。”
思思歪着小头奇怪地说:“逐哥哥,你们说的小辣椒是谁呢?”
我知道思思心目中对吴丽丽的印象是很好的,闻言尴尬道:“是你那丽丽姐拉。”
思思皱皱眉:“丽姐姐人很好的啊,你们怎么这样叫她呢。”
我急中生智道:“因为她很喜欢吃辣椒的,对不对啊,张可?”我转头到前面去,寻求他的支援。
关键时刻显露兄弟情深,张可一边开车一边连声道:“对,对,就是这样。”
“哦,是这样啊。”
我松了一口气,思思忽然拍手道:“那好极了,我也喜欢吃辣椒,下次有机会我和她比一下谁吃的多。”
“…………”自从拉练那次我说吴丽丽脸上有几颗小豆豆后,她是从不吃辣椒的。
不一会车子到了市委门口停了下来,张可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不知是他刚买的还是以前买了放家里的,在学校我从没见过,过不多会吴丽丽兴冲冲从市委门口跑了出来,一手还拉着张雯,她们两个还真是形影不离,我也没有觉得有什么意外的。
张可见到张雯也没说什么,反正对他来说肯定是越热闹越好的,何况这一个个都是学校的大美女。
吴丽丽拉开门,看见了我,惊疑道:“张可,这位是?”
张可还没说话,我拉下墨镜笑道:“Hi!两位美女。”
吴丽丽吓了一跳道:“臭许逐,是你?”显是有些不敢相信。
我颇为得意:“是不是很酷啊?”说完我发现自己和张可果然是兄弟没错,两人都一个德性。
吴丽丽嗤之以鼻:“就你?算了吧。”
张雯也扑哧笑道:“许逐,干嘛打扮得这么古怪呢?”
连她都这样说了,我不由对自己的卖相少了好几分信心,只好摘了下来,叹了口气道:“哎,我还以为能给你们一个惊喜呢。”大概是自己平时都是一副老实人的模样,一下让她们适应不过来吧。
思思从我身后冒出头来:“丽丽姐,雯姐,好久不见了,我好想你们啊。”
吴丽丽见到思思,脸上露出我从没见过的温柔神情:“是思思啊,姐姐也好想你呢。”我听到毛骨悚然,肉麻得想吐。
张雯居然也开玩笑道:“哎哟,小思思又漂亮了不少呢。”
思思听到张雯和吴丽丽也夸她,更是笑脸如花:“两位姐姐也是啊。”不过她近来发育的的确是更好了,胸部已经很有些坚挺的倾向,有几次两人单独相处时都搞得我想入非非。
张可在前面道:“喂,上车再说吧。”
吴丽丽很“绅士”地让开让张雯先进去,然后她才紧随着进来,然后大力一把把门关上,震得窗玻璃砰砰作响。
张可哭丧着脸哀求:“大小姐,你高抬贵手,轻点,轻点,不然弄坏了我爸要骂死我的。上次我刚练车时把车头给撞坏了,现在再来一次我就死定了。”
吴丽丽不为所动,安慰张可道:“你放心拉,没事的,我坐我爸的车这么久,他的车门也只是修过6次而已。”
张可听到前面那几句话本已放心不少,听到最后那句却吓得差点滚下车去,只是苦笑无语。
而我左右逢源,大享艳福,左边是思思,右边是张雯,四人坐一排实在是有点挤,只是便宜了我,靠得极近之下,可以隐约感觉到张雯那柔软的身体,一阵阵醉人的少女体香传来,让我有些恍恍惚惚的,简直有些怀疑自己身在梦中,只希望张可尽量开慢一点,不过开快点也不错,一个急转弯,张雯反应不及,整个人倒在我身上……嘿嘿!想到爽处,狠狠咽下口水。
张可通过后视镜看到这情景,羡慕不已,狠不得把车让给我开。当初他只想自己开过来威风一下,因此也没叫上他爸的专车司机。现在才知道自己这想法是多么的不明智,后悔得要死。
只可惜好景不长,吴丽丽显是觉得隔着我一人和思思不好说话,站起来道:“喂,臭许逐,我们和你换个位置。我和小雯好久没见过思思了,有好多话要说的,反正你们经常有机会见面。”不由分说一下坐到我和思思之间,把我挤到一边去,车中空间此时极小,她侧身挤过来时浑圆丰满的臀部檫着我鼻尖而过,我心头狂跳,鼻血都快流出来了,心道:“冷静,冷静,许逐你他妈的对小辣椒这种人都能起欲望,那就完了。”不过有件事我不得不承认的是:她的身材的确是如魔鬼般的诱人。
吴丽丽坐下后,把张雯也拉了过去,我再经历了一次鼻血的考验,不过张雯过去后我只好一边靠窗而坐了,虽然有些不情愿,但也无可奈何。幸好左边还有个张雯,还算不错。只是张雯也是非常喜欢思思,见面之后就吱吱喳喳的和她说个不停,我反被冷落一边了,只好看着窗外风景度日。
张可见状心里平衡许多,哼起了小调,只是他那鸭公嗓唱功实在太差了点,歌声不堪入耳,在车中众人的一致强烈要求之下只好收口。
不多久,张可在新开发居民区停了下来,前面是一栋高楼,不,可以说是一栋别墅了,因为占地真的很大,前面甚至还有一个小停车场,外面以围栏栏着,车一到门口大门自动开了,大概是远程控制式的,的确很先进。
哎,有钱真好。
第九十章冲浪
走进张可家大厅,才发现里面实在够大,估计有个近两百平方米的,我们家的一厅三房也就不过那么几十平方米,装潢得很不错,高高的天花板上吊着几盏水晶般透明的吊灯,墙壁上以花纹式镶嵌瓷砖,不过地上摆设并不多,除了两张大沙发,一台电视机和一个柜子,一张茶桌,还有几盆青翠的盆景之外,也没什么其他的东西了。大厅两边各有一条螺旋型的楼梯盘旋直上,楼梯却是被染成乳白色的木板,显得高贵典雅,和一般的水泥楼梯不同。
诺大一个大厅除了我们外,只有个中年妇女,正在拿着吸尘器打扫卫生,张可给我们介绍说:“这是我们家的佣人欧婶,我爸妈整天都忙着做生意,到处跑,也没空陪我,从小到大都是她照顾我的。”
我们都冲她问了声好,欧婶点点头慈祥笑道:“小可,这些都是你同学吗?”
张可脸有些红,我也想不到以张可的脸皮居然也有脸红的时候,当真也算世上一奇了。他埋怨道:“欧婶,我叫你别在我同学面前叫我小可的拉。我都长大了,你还像小时候那样叫我。”但看的出来,他和这个从小便照顾他长大的欧婶感情是很好的。
我们都笑了起来,欧婶听了也不介意,只是继续说:“小可这孩子,从小就懒,衣服从不收拾,丢的到处都是……”
张可忙拉着我们上楼,以免在这几个女孩子面前暴露太多缺点,欧婶在后面喊道:“哎,哎,我还没说完呢,对了,你爸和你妈出差去了,要好几天才回来。”
张可点点头道:“知道了,欧婶。”
张可住三楼,走进他房间,发现并没有意料中的那么乱,不知是他临时突击搞好的还是欧婶帮他收拾的,不过估计是后者居多,因为事先他也没知道张雯和思思会来,而和吴丽丽之间是不用讲究太多。
这虽说只是一个房间,但和我家的客厅和我房间加起来一般大了。张可作为主人,自然要招呼一下我们这些客人。他笑道:“这就是我房间了,你们随便坐,有什么有兴趣的东西也尽管看。对了,你们渴了吧?要茶还是饮料?”
和张可那么熟,我自是不会客气,我们这种年轻人还不会品茶,当下都要了饮料。张可走了出去,不一会拿回来一大袋的饮料,有可乐,汽水等,还有一堆零食,一下放到桌子上说:“大家尽量吃尽量喝吧,冰箱还有许多的。”
说完他插上电源,打开电脑,指着连接电脑的其中一条长长的圆线道:“那就是网线了,电脑是通过这线和网络连接的。”
我甚是惊讶,这小小的一根线,就能把整个世界的那么多信息传送到电脑前,实在是太不可思仪了。
张可教了我一些最基本的东西,其实上网也并没什么难的,只是把一个网址输入浏览器中的地址栏之后,再点确定就好,网络会自动连接到该网站,或者干脆直接点击一个网站中的其他连接就好。
张可见我懂得这些最简单的操作之后,给了我一个网址之家,里面包含各式各样不同类型的网站。然后她过去陪那几个女孩子了,把我丢下不管。张雯吴丽丽这些人应该都是经常有条件上网的人了,对这倒没什么兴趣,只是纯粹来玩的,思思趴在我旁边看了一会,也觉得没什么意思,过去谈笑吃零食去了。
我却是一下被网络的奇妙吸引住了,张可没有说的夸张,网上的确是五花八门,多希奇古怪的东西都有,我一个接一个网站地逛,目不暇接,电影音乐,娱乐时尚,文学艺术,游戏动漫……,还有许我搞不明白的类型,病毒黑客,论坛BBS,软件编程,BT下载等等,这些我都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也只好以后慢慢问张可了,现在看他和张雯他们聊的正欢,大概打死他也不会过来的了。
我喝了一口汽水,那凉快舒畅的感觉让我深深吸了一口气,网上冲浪的感觉就是爽,只是想查一些特别的东西时有些麻烦,我想起张可和我说过的搜索网站,只是我对汉字输入还不太熟悉。张可只叫我用智能ABC打字,因为这种输入法比较简单,容易入手。
我把智能ABC调出以后,在地址栏上直接输入我想查询的信息,我现在打字还不纯熟,连字母的位置都还记不清楚,也只好对着键盘一个一个的找,打了十个字不到,竟然就用了4,5分钟之多。忽然我看到桌子上写着一张指法表,心一动之下按着指法表上的指法练习。刚开始还是打的很慢,不过我记忆力够强,键盘上的字母不一会竟然就勉强记得差不多了,我试着只看电脑显示器,而不看键盘打,那样会加快不少速度,初始时我每打一个字母都要对一下显示器,看看有没有打对了,那样实在麻烦,但试过这办法之后速度开始加快,慢慢地指法也没开始时那么的生疏。
张可忽然拍拍我肩膀说:“许逐,怎么样,过瘾吧?准备该吃午饭拉。”几个女孩也全过来了,吴丽丽道:“臭许逐,你都一动不动在这看了几个小时了,你不觉得累吗?”
我惊讶道:“吃午饭?几个小时?不是还早么?”
张可指了一下显示器右下角的时间说:“还早?都快12点了,上网时的时间过的很快的。”
的确这样,我只以为过了一个小时不到,想不到一转眼就中午了。
在网上通过搜索网站我查了不少资料,这比以前要向老师或是到书店去慢慢翻要方便得多了。
我点点头道:“等一会,我还有点资料没看完。”辟哩啪啦打上“高一第二册期考复习题”几个字,现在我打字也已没有当初那么生涩了,只是速度还不太快,不过不用看着键盘打倒是挺方便的。
张可看见眼瞪大了:“许逐,你用的是盲打?”
这叫盲打?我搔搔头道:“是不是我打的太慢了点?这方法是不是也不太正规?”
张可叹道:“你小子真的是才学几个小时打字的人吗?当初我学了一个星期还没你打的这么快,而且还不会盲打。”
张雯也讶异地问:“许逐是才学打字的?他以前从没学过?”
张可点点头,张雯也是一脸无法置信的表情,还好,我还以为自己学的慢了,看来这学习速度还算快的。
思思依然是那么的崇拜我,从小就开始,现在依然不变,所以她没觉得什么惊奇的,而且她也没接触过电脑,所以也并不会感到这有什么了不起。
就连吴丽丽都说:“你们别管他,这小子简直是个怪物。”
这话是夸我吗?还是损我?
第九十一章菜鸟
在张可家吃完午饭,下午张雯她们四人在打牌,而我如饥似渴地在网上浏览一切我感兴趣的信息,网络好像一个超大型的图书馆那样,几乎把整个世界都包容在内了,如此庞大的一个信息系统,无论是谁都可以在这里找到自己所需的或是感兴趣的东西。
互联网的前身是ARPANET,当时创始人最主要的想法就是设计一个没有控制中心的系统,让每台计算机都变得一样重要,传送数据时可以经由任何一台计算机、任何一条可用路线。
而互联网(INTERNET)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发展到今天,其规模、功能、应用以及对人类社会方方面面所产生的影响,都已经远远超出了最早策划者的想象。互联网不断改变着人类的生活,而且它还在不断发展之中,这实在是一个划时代的新事物,我不得不感叹于其伟大和无穷的魅力。
到4点多我还意犹未尽,不过时间也不早了,而且思思也有点累,一个劲的催我,吴丽丽也是不停的打呵欠,我们这才回去,还是张可开车送我们。
在车中再次享受了一次和几个漂亮女孩挤在一块的刺激感觉,张可还是羡慕得咬牙切齿。
自从第一次到张可家上网之后,回来便有些恍恍惚惚的,做什么事脑子里浮现的是一个接一个的网址链接,甚至是那飘动在网站上的那些让人烦不胜烦的垃圾广告。
星期天我又跑到张可家里,上了差不多整整一天的网。此后的三个星期六星期天我基本上也是这样度过了,反正张可家里除了他房间这台电脑之外,他爸和他妈还分别有一台,而且他们平时基本都在外地谈生意不回来,我也只是见过一次面而已。张可从小到大这样的生活大概也已经习惯了,也许这也是他和我混得怎么熟的一个原因之一了,我从小便孤僻,而他从小孤独,大家也有些遭遇相同之处。不过难得他没受一点影响,还是那么的开朗。
在校期间也终于有事可做了,我从张可家借了一大堆的电脑书籍,上课下课教室宿舍时时刻刻随时随地沉醉其中,我发现自己对书的沉迷程度直追眼镜了,除了在饭堂吃饭和洗澡时比不上他,还有我专看的只是电脑书籍,没有他那么驳杂之外,其他的也不逞多让了。
慢慢的我也了解了BBS,程序,木马,编程,域名,FLASH……等等一些网络专有名词,而我比较感兴趣的是编程,通过程序让电脑真正成为由自己随便操纵的工具,那的确是一件很奇妙的事。
刚入手时不太顺手,虽然我英语学的很不错,在学编程时可说比其他人多了个最大的优势,但编程毕竟是很抽象很模糊的新东西,因此即使学的是最简单的命令,还是有许多不明白的地方,当遇上问题时便问张可,他的电脑已经买了好几年,而且他对编程也很有些兴趣,也算有些水平的了,至少在我眼中是这样。
万事开头难,入门打好基础之后,发现也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学了,我慢慢可以自行翻书自学。张可一个劲赞我是天才,学习速度和接受能力惊人,用他照搬吴丽丽的话来说:“你小子简直是个怪物。”
要成为编程高手逻辑能力是至关重要的,我大脑的逻辑能力的确很强,从很能表达逻辑能力的数学和象棋这两方面可见一斑,数学我现在成绩非常好,而象棋更是从小就非常厉害,就是一些老棋痴也不是我对手。
过不多时我问张可的问题已经超出他所能教我的范围了,班上似乎也没什么电脑高手可以问一下,高中忙得要命,又有谁会像我这样能提前学完高一课程,留下这么多的空暇时间。因此有不懂之处我也只好慢慢翻书解决,或是周末到张可家上网查找相关资料,又或者在论坛上留言,让大虾教一下我这个菜鸟。
转眼又是一个周末过去,星期六早上,我兴冲冲吃完早饭,准备再去张可家奋战一天,上个周末我把当周周末所有不懂,书中也找不到的东西都发贴留言在国内一个比较著名的电脑论坛上,若无意外的话,现在应该已经有些热心的大虾帮我解答了。
我打开家门,思思站在我家门口,见到我匆匆忙忙的样子,思思叹了口气说:“逐哥哥,你又要去张可哥哥家了吗?”
想起编程中所遇到的那些问题,当真是如刺在梗,要是今天能解决,那许多我不明白的地方都会迎刃而解。一想到此顿觉心痒痒的急不可耐,浑没注意到思思那幽怨的口气。
我点点头道:“恩,思思,你一起过去吗?”我也只是随口问一下,自第一次思思去张可家后,她就没去过了,因为我一直坐在电脑前,她实在也没什么事可做。吴丽丽她们也只是无聊去了一次,也不会像我这般每个周末都往他家跑的。
思思低头沉默半晌没说话,我奇道:“思思,你怎么拉?”
思思眼圈一下红了,我忙问道:“是不是谁欺负你了?”
思思摇摇头说:“没有,我先回家了。”说完转身就走。
看着思思那孤单的背影,我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却又说不上,胸口像被一块千钧大石重重压住那样,郁闷得简直喘不过气来。
我快步追上思思,一把拉住她的小手,思思停了下来,肩头不停抖动,突然转身扑进我怀里,紧紧抱住我放声哭了出来:“逐哥哥,你好久都没有陪过我了,你不理我,不要我了吗?”
第九十二章失去的美好时光
自第一次去张可家,发现电脑上网的诸多奥妙之后,我简直像是入魔了一般陷了进去,不可自拔。整天看电脑书籍和周末去张可家上机,几乎已经成了我生活的全部。李晓从张雯和吴丽丽处得知此事,曾有好几次开玩笑似地说我简直成了电脑的奴隶了,当时我沉溺其中,并不在意,只是一笑置之,转眼便已忘记。现在想来,我这聪明的表妹其实是别有深意的啊!
以前我是一个很细心的人,怎么现在却变得那么笨了呢?那么明显的暗示居然都听不出来,难道我真的如武侠小说中所说的练功走火入魔了不成?
沉溺于学习电脑的这段时间里,我和李晓,张雯,之间的接触也少了许多,大家见面时我也只是随便打个招呼,晚自习第二节课课间我也甚少会到教室走廊外去聚一下了,就连坐我前面的吴丽丽,也没说上几句话。虽然我的确学到了不少新的知识,但与此同时自己却是失去了更多更值得珍惜的东西:和这些好朋友相处的美好时光,开玩笑时的欢声笑语,甚至是吴丽丽生气骂我的时候,也都感觉比这段如梦似幻,糊里糊涂的日子真实得多。
而我最对不起的人无疑是思思,思思从小到大便喜欢和我在一起,而且她妈上班的时候,她只是一个人在家,更是依恋我。自上了冰际高中之后,我们见面的机会本就比以前要少得多,而我非但没有好好珍惜周末这仅有的一点时间,反是把她一个人孤零零地丢在家里不管,这一个多月寂寞的日子,习惯了依恋我的她是如何度过的?
想到这里,我如梦初醒,背上冷汗滚滚而下,抬手狠狠扇了自己一个耳光。
“啪”的一声脆响,五条鲜红的手指印立刻在我脸上清晰地浮现出来。但却没有想象中那么的痛,也许是心里的内疚更痛苦吧。
思思从我怀中抬头起来,吃惊地看着我,梨花带雨的脸更是让我怜惜。
思思轻轻抚摩着我脸上的巴掌印道:“逐哥哥,你干什么呢?为什么要打自己?”
我伸出双手紧紧抱住她柔软的身子,喃喃地说:“思思,对不起,对不起……”
思思心疼地说:“逐哥哥,你真傻!”
我柔声道:“思思,以后的每个周末,我全都陪着你,好吗?”
思四破涕为笑:“真的?”
我缓缓地点了点头,伸出小指头和她打勾,这是我一贯以来郑重答应她一件事时的承诺方式。
思思伸出小指头,刚想和我勾上,到了我手边忽然停住了,我奇道:“怎么拉?”
思思迟疑了一下说:“逐哥哥,我知道你很喜欢电脑的,这样吧,以后你每个周末只去一天,另外一天陪我就好了。”
听了思思这话,我在感激她的体贴之余更加无地自容,她无论什么时候总在为我着想。我斩钉截铁说:“不,我要陪我的好思思!我不想错过太多美好的时光。”
思思脸上红了红,往我怀里靠了靠,不过仍然是坚定地说:“那一个上午好吗?星期六上午吧,我听同学说你学的东西将来会很有用的,你为了我放弃了,我会心里不安的。”
其实我的确很舍不得放弃去张可家上机的时间,因为这种理论性很强的东西没有实践是难以提高的,只是为了思思的话,我愿意放弃一切。
但我内心中始终是有些不舍,现在听她这样一说,心里一喜,不过复而冷静下来:“不行,除非……”
思思道:“除非什么?”
我笑着说:“除非你陪我。”
思思欢喜地点了点头,其实她也舍不得失去哪怕是每一分一秒和我在一起的时光。我伸手轻轻抹去她眼角的泪水,然后忽然在她小脸上亲了一口说:“思思,你真好。”
思思顿时脸红似火,把头埋到我怀里,我轻轻抚摩着她柔软的头发,心里一片平和。
过了半天思思才抬起头来说:“逐哥哥,今天是星期六,我们现在就过去吧。”
我眨眨眼笑道:“不,今天是例外,我要陪我的好思思玩一整天,去跃鱼公园好吗?”跃鱼公园是市内的一个公园,里面有个跃鱼湖,湖中的鱼很奇怪,喂食时会经常跳起来抢,因此而得名,我记得思思是很喜欢丢鱼食下去看它们跳起来的,有一次在那看了整整一个下午才依依不舍地回来。
思思拍着小手雀跃道:“好啊!现在就走?”
我没有说话,只是蹲下身去,反手抓住思思双腿,一用力把她背到我背上说:“准备好了吗?走了哦?”
思思猝不及防下吓了一跳,发出一声惊呼,我小时便经常这样突如其来地把她抱起来去玩,只是好久没再试过了,让她一下反应不过来。
思思定下神来,发现已到了我宽厚的背上,她双手搂着我脖子娇笑道:“准备好了,走拉。”台词的应答还是没有变啊。
此时的我心中想的是:过去失去了的东西,从现在开始我要重新找回来,而且是加倍地找回来!
第九十三章黑客
和思思玩了两天,这两天过的很快乐,后悔自己错失了那么多美妙的时刻。不过同时也明白了一件事,以后无论我学什么,只能让它成为我的工具,而不是我成为它的奴隶。
以后的人生中,我也遇到过诸多诱惑,但我总能保持一种平常心态,或许,就是因这件事教懂我的一些道理吧。
星期天晚自习第三节下课不久,李晓来找我:“表哥,一起回去吧。”她也只是随便问问,也不抱什么希望,因为之前我一直都沉迷于电脑书之中,差不多每晚都是在熄灯前最后一刻才回去,而女孩子睡觉前要做的事比较多,不可能每晚都等我的。
我把书往抽屉一塞说:“好!干什么不呢?我们表兄妹好久也没聊过拉。”李晓觉得有些意外,不过更多的还是惊喜,拉着我的手笑盈盈道:“我还真以为你成了呆子了呢?一点都不懂情趣。”
我笑道:“放心拉,我没变.”
拖起张可道:“喂,小子,走拉!小辣椒,你呢?”张可和吴丽丽对看一眼,均感觉有些怪异。
那个臭虫又回来了。
此后的日子过的很充实,学习上老师每教完一章我都会做大量该章练习,一直到自己认为真的已经滚瓜烂熟为止,虽然我对自己很有信心,但信心并不等于骄傲,我学其他的东西是要在保证自己学习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前提下的。
课间休息时间我还是更喜欢和朋友在一起度过,在我心中,感受生活才是人生的最重要的部分,而不是不停地学。学无止境没错,但人生除了学习之外,有些东西是更为重要的。
每个星期六上午思思陪我去张可家,我打开在线电影,思思偎依在我身边静静的看,把张可羡慕的不得了。而我还是继续学我的编程,当然我不会冷落她,偶尔还会和她说上几句话,我不想让思思感到无聊。
课堂上偶尔听下课,大部分时间还是继续提高我的电脑水平,我的编程能力已经越来越强了,当有一天我把一个国内著名的软件程序源代码拆了又合,合了再分时,发现还可以精简大约十分之一的语句,我把这想法留言到论坛上,问一下是否可行。这次那几个一直在指点我的高手一直过了两周才给我答复,只有简单的一句话:“那个软件的发明者大概可以下岗了!!!”这句话感叹号就有三个,而且词面意思更为夸张。从此我意识到自己已经不是那个刚出道,只懂在TC上运行printf(“welcome!\n”);这种最简单的程序的小菜鸟了。
此后我发的帖子有些大虾也无法给我解释了,我的头脑似乎天生便是为电脑而生的,几个见证我短短一两个月从菜鸟变成高手的大虾都感叹我的确是个天才,因为他们大部分也都是聪明之人,但至少也学过几年,甚至十多年的电脑才略有小成。
除了编程之外,另外一个最感兴趣的就是黑客技术,也就是未经允许进入一台计算机的存储系统,比如数据库。黑客一词,源于英文Hacker,原指热心于计算机技术,水平高超的电脑专家,尤其是程序设计人员。
本世纪60至70年代,一群大学计算机系教室里的知识分子利用“分时系统”技术把计算机主机变成了事实的个人计算机,这些人可算是第一代的黑客。
大名鼎鼎的Linux操作系统内核的发明人李纳斯.托瓦兹便是世界上最为著名的黑客之一。
但到了今天,黑客一词已被用于泛指那些专门利用电脑搞破坏或恶作剧的家伙。
无论褒还是贬都好,但有一点所有人都不得不承认的是:黑客都是些技术超群,才华横溢,在网络里到处纵横的人。
黑客技术也是我比较感兴趣的东西之一,虽然入侵别人主机有些不道德,但我还是深深为这种啸傲网络界的技术所吸引。为此我在网上特别想方设法四处搜寻了大量世界著名黑客的资料,本来黑客原则之一是不会留下任何把柄的,但对于他们所做的得意惊人之事,有许多人还是忍不住留了下来,我费劲方法终于得到一些隐私入侵日记。丹尼斯_利奇和肯_汤普生,理查德_斯托曼,罗伯特_莫里斯……种种匪夷所思,异想天开的入侵技术让我惊叹。
我一直不知道自己这方面技术究竟有了多大进步,终于有一次,我忍不住入侵了一个国内著名的电脑论坛,虽然我知道这是一件很危险的事,一不小心就会被反咬一口。幸好我在斑竹发现之前消除了所有痕迹全身而退,我没有在上面做手脚,对该论坛我也没有任何恶意,只是想试一下自己的身手而已,因此退出后没人发现任何一点异常之处。
退出后我热血沸腾,心中无论如何不能平静下来,盯着显示器屏幕久久没有说话,直到思思看见我发傻,小手在我面前晃动:“逐哥哥,你干什么呢?”
我笑道:“没什么,只是又学会了一些东西而已。”心中高兴之下,看着思思娇嫩可爱的小脸,忍不住又在上面香了一口,嘴里嚷着韦小宝那占便宜的成名话:“大功告成,亲个嘴儿。”
刚侵入那论坛服务器主机时那小心翼翼,但又刺激过瘾的情景在我脑中反复重现,我得意不已,两个多月的疯狂没有白费,而且学到的是别人有可能一辈子都掌握不了的东西,从今天开始老子也算得上是一个电脑高手了,或者也可以称做:黑客,这个让人又爱又恨的称号。
第九十四章冬日里的女孩
不知不觉间天气开始慢慢变凉,昨天晚上天气预报说今天冷空气南下,气温将会剧降,天气预报没错。刮了一夜狂风之后,这是天气转冷的第一个早上,我和张可瑟缩着走在校道上,尽管已经穿上冬衣,但一时之间仍然是没有习惯这突变的温差。万物开始慢慢枯萎,灰黄的落叶在肆虐的北风淫威中打卷,不知飘向何方,天地间萧瑟一片,天空中被茫茫无边的云层覆盖,温暖和煦的阳光再也见不到。
“表哥!”
“许逐”
“臭许逐!”
一把娇媚一把圆润和一把性感的声音几乎是同时在我身后响起,我不用回头也知道是李晓,张雯和吴丽丽,不过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有美女在身后岂有不回头看两眼之理,于是我还是选择了回头。
三具曼妙美好的胴体让我眼前一亮,即使是冬天的寒冷也掩盖不了她们那火热傲人的身材。三个女生穿的都是贴身羊毛衫,款式完全一样,不知她们什么时候一起买的。只是颜色有些不同,张雯的是纯白,像一位高贵的公主;李晓的是火红,如一个舞动着的火精灵,而吴丽丽不用说还是她一贯穿的黑色,看到她我立刻想起一个人:《黑客帝国》中那位冷艳外型,魔鬼身材的女主角凯莉安摩丝。
虽然没有夏天的裙子短袖那么清凉养眼,不过她们这种打扮还是让我耳目一新,大饱眼福。
我笑着打了个招呼:“嗨,三位早啊。”吴丽丽看了看表,然后瞪我一眼说:“都快6点40拉,还早?”
张雯居然也开玩笑道:“哎哟,难得你许大班长也会睡懒觉啊。”平时这时候我早已在教室了,不过今天天气突然变冷,早上我身体下面那准时的“闹钟”让我醒过来后,内心挣扎了许久,最终还是抵抗不了温暖被窝的诱惑,赖在床上多睡了近半小时才爬起来。
我笑笑道:“张大支书你还不是一样吗?”张雯在1班担任的是团支书职务,以前初中之时她一直都是学习委员的,不知这次怎么会竞选了团支书,和我另一个职位一样,平时团委有事如出黑板报时也曾在一起工作过好几次,无意中却更坚定了校内不知情的人对我和张雯“有一腿”的绯闻。
李晓一下从后面贴了上来,两手伸进我上衣外套口袋里,舒服地吁出一口气:“呼,好暖和!”坚挺的酥胸紧紧贴在我背上,晨举时那刚被寒风扑灭的欲火又开始熊熊燃烧,头脑也开始模糊,这小狐狸,真是越来越丰满了,天冷了双峰还是没有小下去,反而有茁壮成长之势,一念到此我当即推翻了热胀冷缩的物理规律。
正在想入非非之际,“闹钟”忽然报警,直直竖了起来。幸好今天穿的外套够宽大够长,避免了出丑的尴尬。近段时间我身体的欲望还是在持续增长中,现在已经很难由我自己控制了,平时李晓拉一下我的手还好,像这种身体的全方位亲密接触我是无论如何受不了的。我为此烦恼不已,要是放长假去外公家的话我一定要问一下了,外公这老中医应该会懂得我身体出了什么问题。
医院我不敢去,现在的医院太黑了,大多已经违背了当初那救死扶伤的意愿,完全变成了纯为了盈利而设立的机构。有病没病先检查一通再说,而且光是检查就动辄上千八百的,在医院买的药价格也普遍要比外面其他地方的高上许多,也难怪现在的新开药房如雨后春笋般迅速滋生。
正感叹间,下身忽然一麻,我不由抽搐了一下,原来是李晓放我口袋中取暖的手不安分,动来动去,一不小心碰到了此时离口袋已经不远的要害处。
我忙把她的手掏出来:“都这么大一个女孩子拉,还搂搂抱抱的也不害羞。”其实我只是在掩饰,因为这次已经没有军用皮带的借口了。李晓不知有没有觉察到我身体的变化,白我一眼,嘻嘻一笑,转到我右手边,左手再度伸进我口袋里,右手抱着我肩膀说:“人家冷嘛,再说了,无论我年纪多大,你都是我表哥来的,对吗?”
对她我实在是无可奈何,只好求上天保佑,不要让她的手再乱动。听说小弟起立时不一定是完成朝着正前方的,通常都会向左或是向右弯曲一个小角度,我现在只能在心里猛地祈祷:向左偏!向左偏!恨不得用操纵术去帮它一把。
突然我发现她说的那句话:“无论我年纪多大,你都是我表哥来的,对吗?”,这话和思思所说的“不管怎么样,反正在我心里,你永远是我逐哥哥!”太像了,思思对我的情意我自然是知道的,说出这样的话来也很正常。但李晓呢?她只是随便说说吧?她是堂堂公安局长的千金大小姐,从小到大就是别人口中的天才少女,受尽宠爱,她会喜欢上我这个平凡人家的孩子?但如果她不喜欢我,怎么会特别垂青于我,其他的男人她都是不屑一顾的,偏偏对我是格外的好。
哎,感情这东西总是烦人的,对我这个爱情白痴来说更是乱成一团,让我把世界上最著名的杀毒软件程序破解掉大概也没这么麻烦。除了思思之外,对李晓,张雯的感情我都不敢确定。
吃完早餐上到教室,李晓不在身边,头脑终于冷静了下来。期考已经越来越近了。刚想拿出一本书复习一下,忽然闻到一阵香气,很熟悉的味道,清幽中又带着魅惑,那是李晓刚才抱我时在我身上留下来的体味,我心中的火又熊熊燃烧了起来,冬天里的第一把火啊,烧得太旺了点!
第九十五章天降横祸
转眼已是考试前最后一个周末,下周星期一开始就是冬季期考了。复习的还不错,做的模拟题也没什么错的,我放下心回家一趟。
掏出钥匙打开家门,心道妈多半是在炒菜,平日里这时她一般在厨房里做饭,让我回家的第一时间可以舒服地吃上热腾腾的晚饭。今天晚上会吃什么菜呢?每次大考前的菜都会特别丰盛,我咽了一口口水,眼前仿佛已经出现了我最喜欢吃的菠萝炒鸡,番茄蛋,红烧茄子……
忽然闻到一股糊味,我暗暗好笑,细心的妈竟然也有将菜烧糊的时候吗?还是让我这孝顺儿子助她一臂之力吧。
走进厨房,意外的是没有看见妈,只有老爸在手忙脚乱地摆弄着勺子,我爸是从不下厨的,这让我觉得奇怪。
我过去把煤气关小一点道:“爸,你开太大火拉,青菜不耐烧的。还有,油太少了,粘锅很容易糊的。”小时我爸妈和阿姨去上班,把思思托付给我照顾的时候,我就开始炒菜了,第一次的实验对象正是青菜,情形也和我爸眼下差不多。
对锅里的青菜我也只能略尽点人事了,因为已经全部变成黑糊糊的一片,看不到一点叶绿素,若不是看得出是一条条片状的柔软之物,还真难以和青菜两字联系在一起。
爸转头过来说:“小逐,你回来了?”他眼里满是血丝,头发乱蓬蓬的,胡渣子也长出来了,好像几天没睡过觉那样,把我吓了一跳。爸是个很注意仪表的人,头发总是梳理得整整齐齐,胡子一天刮一次。我还从没见过他这般模样。
不过我没多想,只道他这几天工作忙,我点点头说:“恩,刚回来。”接着抢过勺子:“还是让我来吧。对了,妈呢?”
爸强笑道:“你妈吗?她回你外,外公家住几天才会回来。你看我笨手笨脚的,你妈一不在家就不成。”
爸不是善于说话的人,我一眼就看得出他言不由衷,而且我下周就要大考了,以妈的性格绝不会这时回外公家。
我疑惑道:“真的吗?”
爸支吾道:“恩,真,真的。”
看到爸吞吞吐吐的样子,再加上他不修边幅的脸,这绝不是巧合,我心一沉,抓住他手臂说:“爸,你在骗我,妈究竟去哪了?”
爸似是一直在刻意隐瞒着什么,此时再也忍不住,抱头痛苦道:“小逐,你,你妈得了胃癌,检查出来是晚期!”
“什么?!!”这话晴天霹雳一般在我耳边向起,我整个人被炸呆了,木然地定住,脑中一片的空白。
癌?这个让所有人听到都会恐惧的几乎是代表死神使者的名词,竟然会出现在我妈身上,而且还是晚期。
不可能的,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
我摇头狂喊道:“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爸,你在骗我,对不对?”我疯狂地摇着爸的手臂,希望他说这只是一个玩笑。但我下一刻就绝望地意识到,爸是不会开玩笑的,更别说这种无聊透顶的玩笑!
“你妈的胃一直都不好,以前我叫她去医院检查一下,她就是不愿意,她说去医院检查太贵,那个钱花的不值,前两天她上班时突然就晕倒了,送到人民医院检查过后才知道是胃癌晚期,她知道你快要考试了,叮嘱我一定不能告诉你。”
我心更痛,无论什么情况下,我妈想到的第一个人总是我。
爸用力揪着乱蓬蓬的头发,痛苦得脸都扭曲了:“是我没用,我没用,我对不起你,更对不起你妈,连让给她治病的钱都不够!”
钱不够?那就是说还有希望?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冷静下来,再激动也是无法解决问题的。
“爸,你是说?这个病还有法子治好?”
爸见到我先是激动得语无伦次,既而又冷静下来,眼中闪过欣慰的神色,儿子已经长大了,不再是那个遇上什么事都束手无措的少年了呵。不过欣慰之色只是一闪而过,复又被内心的痛苦所取代。
爸点上一根烟,狠狠吸了两口,拿烟的右手在发抖:“是有办法,美国的手术治疗胃癌这医学领域已经有了重大突破,那边有个专家到我们市做医学演讲。但他过两天就要回去了,还有手术费要两,两百万,而且……”
爸思酌好一会才继续说下去:“而且据他检查后说,手术最多只有60%的成功几率,失败了的话,那你妈……”说到这里,爸陷入了沉默之中。
虽然他没有说下去,但意思已经很明白了,也就是说手术失败的话,妈会立刻永远离开我们!
我心一下凉了下来,两百万?最多只有60%的成功率?
成功率再低也没办法,即使只有1%,这手术无论如何都是非做不可的,因为这只是唯一的一个机会,我们已经无可选择了,再拖下去病情恶化这手术成功率会更低。
只是这两百万该从哪里得来?这对我们这种普通人家简直是个不敢想象的天文数字,够一个3口之家省着点用上一辈子的了。
爸用手狠狠把烟掐灭说:“我们这些年也有20万多块的积蓄,把房子卖了也许值十多万,我向亲戚朋友东拼西凑凑到了7万多,还差一百五十多万,明天我再去银行贷款,但愿能贷到吧,哎。”说完他长长叹了一口气。其实我也知道这办法的希望是极其渺茫,房子要卖掉的话,没有抵押,而我们家的固定收入也不高,一辈子大概也还不清那么多的钱,银行十有八九不会将钱贷给我们。
不过我还是安慰他说:“爸,你放心吧,天无绝人之路。”其实我心里也是一片迷茫,想起生命垂危的妈,我心如刀绞,但我知道爸的情况比我要糟得多,看他脸色这几天似乎都没睡过一个好觉。如果我再软弱的话,那只会加重他心中的负担,甚至让他支撑不下去。
我炒了几个菜端出来说:“爸,你先吃饭吧,这几天我看你也累的了。”
爸点点头说:“小逐,你也吃点吧,你刚放学回来也饿了。”
我本想说我没胃口,但转念一想这样说的话爸肯定更担心,最终我盛了一碗饭陪他一起吃,几乎费尽了全身的力气才吃完,我终于体会到什么叫食不下咽了。一直到吃完我们父子都默默无语,往日那温馨的天伦之乐再也找不到。
第九十六章对抗命运
吃完晚饭后,我几乎是行尸走肉一般来到妈的病房,路上闯了几次红灯,我都没有注意,来来往往川流不息的车反是怕了我,只道碰上了个疯子。爸没有随我一起来,有我到医院照顾妈就好。他继续去凑钱去了,即使希望再渺茫,为了妈,无论如何都是不能放弃的。
打开病房房门,我见到了昏睡中的妈,妈的脸色好苍白,没有一丝血色。
我轻轻握住妈的一只手,她的手上全是茧,很粗糙,这手上的茧有多少都是因我而长的呵!我从小到大不知让妈吃了多少的苦,难得这大半年以来才让她快乐起来,看着妈额上的皱纹慢慢展开,我喜在心头。但是快乐的日子没几天,她又要承受更大的痛苦了,老天爷啊,我妈一辈子都是好人,你为什么要这样作弄她?
忽然妈咳嗽了几声,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我心一紧,如果痛苦可以转移的话,那请将我妈身上的痛苦全转移到我这个做儿子的身上来吧,不要让她再受煎熬了。
看着妈苍白的脸,我不由感到心酸,紧咬着牙才不让自己哭出声来,眼泪却是控制不了,不住地流落下来。
咳嗽过后的妈动了动,似是要醒转过来。我迅速檫干脸上的眼泪,我不想让她看见我的软弱,让她为我担心,我只想让她知道,我已经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了,肩膀虽是稚嫩,但已可以承担得起压力和责任了。
妈缓缓张开眼睛,见到我嘴张了张发出轻微的声音说:“小逐,你,你来了?我叫你爸别告诉你的,他就是不听。咳,咳。”
我忙道:“妈,你别生气,也别怪爸,你知道他不是会说谎的人。”
妈点点头,忽然想起一件事:“对了,你下周也该考试了吧?复习的怎么样?”
到这时候她想着的还是我这个儿子,这就是母爱,伟大而无私的母爱!泪水开始涌上我眼眶,但我还是强忍住了,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说:“妈,你放心吧,我是什么样的人你还不知道吗?”
“对了,小逐,千万不要告诉你外公外婆,他们都是老人家了,而且你外婆的身体近来也不好。”
我点点头答应了,妈精神不太好,本想叮嘱我多几句,但体力不支,不一会就又沉沉昏睡过去。
我陪了妈许久,直到护士过来说不能呆在病房太长时间,以免影响她休息,我才退出病房。坐在外面的椅子上,医院虽然安静,但耳边总传来小声的抽泣声,走廊上来来往往的病人家属朋友大多也是脸上愁云密布,神色惨淡,同病相怜之下只觉心里酸苦。偶有一两人笑着从我身边走过时,却又觉得他们笑得极为可恶,恨不得冲上去一拳把他们鼻子打扁,从此以后都笑不出来。一种无形的压抑笼罩在我心头,我快要发疯了,用力揪着自己头发,不然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发泄心中的痛苦。
“逐哥哥?”
我转过头,思思站在我旁边,应是阿姨把此事告诉了她。我烦恼至极,竟然不知她什么时候来到我身边的。思思见到我眼圈一红,扑到我怀中痛哭起来,打思思小时起我妈便很疼她,直如自己亲生女儿一般,比起我甚至还要好上几分,也难怪她会这样悲痛了。
我抚摩着她头发说:“没事的,没事的,你放心吧。”无人时我可以软弱,但有亲人在我身边时无论如何我都要坚强起来的。在爸妈面前,我是一个懂事的儿子,在思思面前,我是一个可以依靠的哥哥。我很累,真的很累,但无论如何我都得把这两个角色扮演下去。
思思在我怀中哭了许久,到她平静下来,我看看表,居然已经晚上十点了,我拉起思思道:“我们该回去了,我妈现在睡着了,暂时还是不要去打扰她吧。”思思点了点头,靠在我怀里,就这样慢慢走了回去。
整夜我都没有睡着,次日早上起来时胡乱洗了把脸,发现自己满眼血丝,俊秀的脸上竟然有了一点灰黑的胡渣,头发也是乱如鸟窝,和爸的样子差不多了,想必爸这些天来也是一直都难以入眠吧。他已经不见人影,想是大清早便跑银行贷款去了。
我敲开思思家门,只有思思一个人在,阿姨也忙着到处找人想办法了,我拜托思思留在我家照顾一下我爸,等他回来帮他做点吃的,一直以来都是妈煮饭,我怕他不会照顾好自己,而且现在他也应该很累,不补充一点营养实在不行,万一连他都撑不下去,我不敢想象这个家会变成什么样子。
我到医院看了一下我妈,她精神还是很差,没有一点起色,我知道这手术再不做的话,妈就很难熬下去了。而且凑不到钱的话,那个专家后天早上就要坐飞机回美国了,我们只有两天的时间。
我坐在病房外的椅子上抱着头,脑子乱成一团,翻来覆去只有3个字:两百万,两百万,两百万……
“表哥!”
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立时回过神来,抬起头,李晓站在我面前,我惊讶道:“你,你怎么会在这?”
李晓坐到我身边,拉着我的手低声难过道:“表哥,我听说你妈的事了。”
不是巧遇,那她怎么会在这,还知道我妈的事?我疑牍更深:“你怎么会知道的?”
李晓迟疑一下然后说:“今天我打电话到你家,想问一下你期考复习的怎么样?是一个女孩接的电话,是上次那女孩吧?她告诉我的。”
思思告诉她的?哼!当我好骗么?思思不是不懂大体的人,这种事又怎么会随便乱说,想是思思遇上这种事心神不宁,被她看出点端倪来,以她的心机,再加上思思现在的心理状况,想要套出来自然不是什么难事。
以前我觉得她耍点心机只是可爱,最多也就是有些头疼,但现在我却是觉得厌恶,极度的厌恶,我一把摔开她的手道:“李晓,麻烦你不要对我的亲人耍任何花样!”
这是我是第一次直呼她名字,李晓闻言神色一黯,低头沉默一会才说:“对不起,表哥,”顿了一下又说:“我知道你缺钱用,我叫我爸先借给你,好么?”
钱!钱!钱!听到这个字我就不可抑制的愤怒,我吼道:“我知道你家有钱,但我要的是两百万,不是两百块,你知道么?”
李晓呆了呆,显是想不到我需要这么多。我忽然涌起一种讽刺她的快感,继续冷笑道:“即使你们家有,你爸就会借给我?你还当真以为我们是表兄妹了么?”
此话一出,李晓俏脸瞬间变得苍白,珠泪盈眶,咬着下唇,左手小心翼翼伸出,又缩回,犹豫一下,最终还是拉着我的手。
我头脑一热,便想把她的手甩开,但一看到她潸然欲泣,楚楚可怜的样子,心一软,李晓挖空心思这样做,无论她用了什么手段,毕竟都只是一片好意关心我,我不领情也就算了,反而迁怒于她,热嘲冷讽。她堂堂一个千金大小姐,抛下娇贵身份来安慰我,还任我大骂,也够难为她的了。我现在心情虽是极坏,但也不能随便伤害我身边的其他人啊。
想到这我叹了口气,柔声道:“对不起,表妹。”
李晓听到我叫她表妹,脸上闪过一丝喜色,伸出另一手抓住我的手,放到她腿上温柔地说:“表哥,我知道你很难受,我不怪你,我只想你冷静地想想,办法总会有的,就算是那次在那个水泥厂那么恶劣的处境下,你不是也把我救出来了吗?”
她知道我对杀人那件事很忌讳,因此这么久以来,善解人意的她一直在避免提起。此时说出却无疑是一针镇静剂,我心中一震,清醒过来,自昨天听了妈得了胃癌的消息后,我一直浑浑噩噩,犹如行尸走肉一般,只觉这两百万如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横梗在我面前,根本无法静下心去考虑如何解决此事。李晓说的对,连在那废弃水泥厂那样的绝境下我们都能逃脱出来,那还有什么奇迹是不可能发生的?
我点头道:“谢谢你,表妹!我知道该怎么做了。”深深吸了一口气,我身体里的热血慢慢冷却下来,脸上神情也愈加冰冷,我迅速陷入了沉思,大脑开始高速运转,每一个小细节都像放大了几十倍一般的清晰,精确分析着每一个可行的办法,不断的分析,淘汰,分析,淘汰……
李晓只是静静握着我的手,不敢出声打扰,她此时仿佛看到了杀猎鹰当晚那个冷酷无情的少年,那个神秘奇怪的少年,那个行事不择手段的少年。这个她名义上的表哥是奇怪的,平时的一些小把戏就能把他捉弄得晕头转向,甚至有些笨,连很明显的暗示都看不出来,但说他笨的话,他认真起来时却是聪明得要命,深沉得可怕。
我左手紧握成拳,一直握到手上青筋暴突,牙齿咬着嘴唇,一直咬到鲜血流了出来,我却是犹若未觉一般。不知过了多久,我才松开拳头,一个大胆的想法从心中升起,我脸上露出了笑容,冰冷的笑容,诡异的笑容,连我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在笑。旁边的李晓看到心一寒,每当我露出这种笑容时,就有人要倒霉了,先是刀疤脸和猎鹰,这两个最先见到这笑容的人已经全死掉了;后来是欧辉兴,信心被彻底击溃;下一个会是谁?是命运吗?不可违抗的命运吗?
我心里也在冷笑,既然命运如此不公,必要时候,我若是不用上点非常手段,又如何对得起它?
第九十七章赌
打定注意后我对李晓说:“表妹,麻烦你帮我照顾一下我妈,行吗?我有点事要出去。”
李晓掏出一块洁白的手绢,轻轻帮我檫去嘴唇上的鲜血,在上面留下一块触目惊心的红色区域。但她毫不在意,把手绢收起来说:“我会的,表哥,你放心好了。”
我点点头,放开她的手站了起来,刚迈出第一步,李晓从后面拉着我的手说:“表哥,答应我,无论怎么样,你千万不能做违法的事!”
看着她那急切的眼神,我很想笑一下让她安心,但一想到妈的病情,心中有如被一块大石重重压住那样,我嘴角勉强动了动,始终还是笑不出来。
我回头拍拍她肩膀,没再说话,也不再停留,头也不回地走出医院。
我想了上百个短短两天内要凑到两百万的办法,一个一个地排除掉,最后只剩下两个可行的。第一个是:抢,要两百万自然不能干那种街头抢劫的小买卖,必须是抢银行。但先不说这是严重犯法行为,这成功率实在是微乎其微,我孤身一人,没同伴,没武器,没经验,能抢到钱的几率几乎为零。但只是几乎为零,还有机会,所以算上是一个。
除了现实中的之外,还可以在网上抢,入侵网上银行,将别人帐户上的钱转到我的户头上,对黑客技术我很自信,这方法成功率至少比现实中的抢银行要高上许多。但还是有问题,先是银行的防卫系统肯定是最严密不过的,若是轻易就能入侵的话,这世上厉害的黑客多的是,那这网上银行也就不用开了。其次,即使我能成功将钱转到我帐户上,但这笔帐估计不久就会被查出来,到时通过帐号调查甚至会把我栽进去。还有,即使我可以通过假身份证,找一个离银行近一点的网吧,把钱转进去之后,赶在被发现之前立刻取出来,但连一个能办假证的人我都不认识,就算通过一些特别渠道认识,但在一两天时间内也无法搞到,我只有两天不到的时间了,所以这方法可行性亦是极低。
第二个方法是赌,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一个小钱生大钱的方法之一了。赌也分几种,一种是摸彩票,纯粹靠运气的赌博,两百万大概得头奖才有这么多,几率可能是几万分之一,甚至几十万,几百万分之一,抢银行成功的几率或许还大点。而且从买彩到开彩,再到领奖的时间至少得上个月,于我现在急迫需要钱的情况来说也是明显不符的。
第二种是诈骗,玩手法玩阴谋的赌,比如说麻将,扑克,摇骷子等等,只是我从没碰过这些东西,就算我赌技再精,国家是宪法严令禁赌的,虽然也存在一些鲜为人知的地下赌场,但一时之间又上哪里去找?再退一步讲,即使我能找到这种赌场,能把钱赢回来,但那是两百万啊,这么大一笔钱,谁敢保证会不会随时发生黑吃黑的事,这两百完足够许多人为之拼命了,一不小心我连小命都得搭进去。
还有一种赌,虽说是不合法的,但国家也默认了它的存在,那就是游戏厅里的赌博游戏,跑马,麻将,老虎机,弹珠机。我以前曾和张可去过几次电子游戏机厅,虽是没玩过,但看过也略懂一二。既然是电子游戏,那肯定是由程序控制的了,而我程序方面最为拿手,我若不加以利用的话,那这几个月的程序不是白学了,况且这是我最大机会的方法。十赌九骗,看谁的手段够高了。如果这还行不通的话,上面的几种也要尝试的了。
我捏了捏兜里上星期剩下的最后5块钱,我全身上下仅剩这么多了。拿5块钱去博两百万,在别人眼中我肯定是个疯子。对,我是疯了,为了我妈,我就彻底地疯狂一回。
我找了间网吧,开了一台机,迅速下载了跑马,老虎机的主板程序和源代码,还有附带的电路图,这种街机赌博游戏也有移植到家用电脑的版本,所以我搜索一下轻易就找到了下载地址。而玩麻将太费时间,弹珠机在我们市并不多见,这两个就放弃了。
我对比一下,跑马的程序要比老虎机的远远复杂许多,但电路图却比之简单。几秒钟的短暂考虑之后我决定选择跑马,我的时间已不多,一个就够了。我拿手的是程序,复杂点没问题,最紧要是电路,这电路里有许多元件如二级管,三极管,集成块等是我在物理教科书中没见过的,
我当即登上一个网上著名的电子DIY网站,里面有各式各样的电子元件还有详细用途,使用方法。我把电路图中那些知名不知用法的各种电子元件一个一个输进去搜索,然后立刻现学现用。从我冷静下来开始分析那一刻起,我的大脑就一直在超乎寻常地高速运转之中,许多元件详细用法,整整一篇文章,甚至几篇文章的介绍,我一目十行,如飞一般浏览过去,并且立刻消化,吸收。现在我接受速度至少有平时的十倍,甚至几十倍。一个小时后,整张电路图的功能结构我已了然于胸。
接下去的是破解程序,只要是程序,或多或少会有些BUG的,这跑马程序自然也不能例外,只是这程序的开发者隐藏的比较好而已,但对我这能破解一个杀毒软件,能在最精简的鸡蛋程序中挑出骨头来的人来说实在算不了什么。我迅速找出其中的几个漏洞,结合电路图,发现这跑马机的确是有规律可循的,甚至可以通过游戏机上的按键控制赔率,和通过键盘往电脑中输入命令一样的道理,我一阵兴奋,仿佛在黑暗中看到了一线曙光。
兴奋过后我发现了两个疑点,首先是,既然这程序我能破解,那肯定还有其他人能破解,只要这破解方法流传出去,那所有的主板就全完了,但控制的电路图上却是没有相应的防范措施。还有,我算了一下,这程序的赢率为52.8%,已经超过超过了50%,这对以盈利为目的的赌博游戏来说,是绝对不合理的,除非其生产商是傻子.
无利可图的事商人是不会做的,他们绝不是傻子,只是里面肯定还有些秘密我没发现而已.
第九十八章入侵
我想到一个可以解释的可能,街机是纯以盈利为目的,因此其主板程序的赢率肯定要小于50%,再加上玩家和游戏间的赔率至少是1:3,最大的为1:1000,当然,出的几率是万中无一。但就算以最小的1:3计算,那赢率至多只能是50%的三分之一,也就是16.8%左右,游戏的经营者才不会亏本,而要赚钱,那必须更小才对。
而我下载的程序赢率已经超过50%了。唯一可以解释的是,家用电脑的移植版本和街机主板原程序有些地方不同,因为街机只是盈利性质,而移植版更多的应该是为了娱乐游戏者,同时达到宣传该游戏的目的,若果赢率和街机一样的话,那就没几个人会想玩这游戏了。对,我下载的程序肯定不会是原版,必然修改过了的,怪不得连防范BUG的电路都没有。
一想到此,我继续在网上搜索街机原版程序,接连换了5,6个搜索网站,都没有我要的结果,显是游戏开发者并没有将其发布到网上。这也难怪,这种全国范围的赌博游戏,还带漏洞,又怎么会轻易让别人知道。
我查了一下上机时间:1小时22分,所需金额2.5元.这网吧的上网价格是1.5元一个小时,每20分钟为一个单位,多增加5毛.我背上冷汗之冒,还剩两块五钱了.怎么办?怎么办?千万别功亏一馈,这是我妈的救命钱啊.
脑中灵光一闪,对了,入侵这游戏生产公司网站,它的内部肯定会有原版程序的。幸好这游戏有标明其生产公司,而且还给出了网站主页。为了宣传,这当然是必不可少的了,倒省去了我去查询的麻烦。
我默念几遍网址,记下然后结帐下机。这里是正规网站,上网有身份证登记的,我不会蠢得自找麻烦,要找也要找一个地下的那种,有钱就是大爷,不需要身份证登记。这样的网站不是少数,因为国家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上网的,但到网吧消费的人之中有很大一部分比例刚好是初中甚至小学的未成年人,这和其利益明显是矛盾的,地下网站也因此应需而生,虽然有些风险,但只要有钱赚,就连贩毒和军火这种罪大恶极,动辄被枪毙的生意还是有那么多的人干。更何况这种利润极大,风险要小得多,查检最多也只是被封的地下网吧了。
在一个小巷子里面我找到了一间这种网吧,这是没经营执照,见不得光的,即使网吧老板和工商部门之间有些关系,他们对此睁只眼闭只眼,但毕竟还是不能明目张胆地开在繁华的大街之上。
我推开玻璃门,一股浓重的汗味夹带着烟味扑鼻而来,网吧里很热,人也多,几乎坐满了人,但窗子全以防盗窗关上了,除了几个壁扇正以最大档急速转动,发出一点无事于补的热风外,再没有一点空气流动,许多人都光着膀子在玩游戏,我进来时没人回头看上一眼。大厅外面大概有七八十台机左右,还有几个小包厢,网吧面积不算小,但除了机子之外能容人的空间已不多。整个网吧只有几盏日光灯,所以显得很昏暗,安全方面也有隐患,我没发现有防火的紧急通道。但我已不在乎那么多,只要是不要证件,不需身份登记就好。
网管正在聊QQ,我进来后他头也不抬地丢下一句话:“上网吗?1小时1块钱。”
还好,比正规网吧要便宜5毛,我点点头,丢下一块五钱说:“一个半小时。”
他收下钱,拿起鼠标点了两下,懒洋洋地说:“好了,48号机,左边第二排,自己找去。”
我找到机子,坐了下来,这里的机够烂,键盘上的键已经脏到发黑了,还有些汗腻的感觉。我试了一下,许多键不太灵敏,鼠标是几乎已被完全淘汰的滑鼠,幸好感觉还好,没有指东向西,指南转北的现象。
我打开浏览器,输入记下的网址,开始了我的入侵大计,这公司的防密措施做的不错,但比起我第一次入侵的那论坛还要差点,绕过防火墙和几个隐藏警戒陷阱后,我找到了内部的资料。果然有我要的跑马游戏原程序,带主板电路图,我一阵激动,忙强压下去,设下几道警报陷阱后,我开始分析,这程序果然和移植版的有些出入,电路也多了好几条控制赢率的回路,其中有一条引起了我的注意,那是一条看似没任何用处的回路。但既然是出现在这程序里,自然有它的道理,我想起这游戏能通过机子上的键控制的这一BUG,再细看一下,对了,这电路正是防范电路,当我想利用按键控制游戏时,这回路便会发出几个脉冲,暂时切断掌管赢率和赔率的几条电路。我心一凉,那不是断了我的希望?再看一遍程序和电路,除了切断这条电路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办法可以破解的了,但电路自然是在机子里面,除了拆开机子之外,还有什么办法可以切断这条电路?难道隔空切断不成?
隔空?操纵术!我一拍大腿,我怎么就没想到呢?一念到此我兴奋不已。忽然警报声响,通过耳机传到我耳中,我设下的其中一个陷阱被触动。
被发现了?只是突破其中一条警报线,要查出我的IP还需要一定时间,我迅速记下电路图和程序,确认无误之后,站起来走出网吧。那网管只管进来的人,出去的他看也不看上一眼。还在继续聊Q。我心道:等下你就没这么悠闲了。
走出几步后,网吧中警声大作,夹带着阵阵上机的人网络被强行切断的叫骂声,显是我设下的陷阱已经全被解开,而网吧也被那公司反侵系统反咬了一口,我嘿然一笑,加快脚步,对不起了,既然是地下网吧,在牟取暴利之余,自然还得承担一定这样的风险。
第九十九章天籁之音
接下来是要找一间游戏厅试一下的时候了,这种游戏厅比地下网吧要好找得到,连市中心的大街上都有,国家首设在北部,而我们省是最南部沿海城市,山高皇帝远,管不了那么多,所以比较嚣张。跑马是几乎是每个游戏厅都有的,这是老板赚钱的大头,没有赌博游戏的游戏厅全市大概也没几个。前两年有一次首都里有上级到市里检查,严禁游戏室里开设跑马,老虎机等赌博游戏,结果市内游戏厅当即垮了大半,只有极少数能靠纯粹的电玩撑下去的。直到检查的人回去,风声下去之后,才慢慢卷土重来。
我袋子里还剩下最后的1块钱,每个游戏币5毛,也就是只能买两个游戏币了。我把这张皱巴巴的一块纸币递给老板,老板抛下两个币,伸手过来接我手上的钱,我捏着这最后一块钱的手紧了紧,僵持一下然后才放开。老板也察觉到了,心中奇怪,不就一块钱吗?用得着当成命根子那样?他哪里知道,这对我来说,是最后的机会了,理论上我推测出来的破解方法是正确的没错,但没有经过实践谁也不敢说是可行的,要是经不起实践的考验,回家再拿多点钱来也没用了。况且,这是和我妈性命悠关的理论啊,想到这我不由手心出汗,心中狂跳.成功,一定要成功。
这游戏厅里共有4台跑马机,有两台已经有人在玩了。我要进行自己的计划,自然是越少人注意越好,因此我挑了一台无人的坐了下来。
看了一遍机子上的按键之后,我脑中浮现出主板电路图的布局,一一对应的电路节点所对应的按键,看了几分钟后,基本上已经搞明白了。最重要的是那防范电路,如何才能在这么多的电线里面找出它来,并且切断,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我吸了一口气,右手运起操纵术探进机子里面,化做游丝一样无形的手一路穿了进去,一直延伸到主板,可以很清楚地触摸到主板上方是密密麻麻的线路,怎样在这些线中辨认出我需要的防范电路电线呢?我的操纵术现在似乎也增强了,电线的粗细,形状,重量都可感觉出来,而且那感觉要比以前清晰得多。以前使用时碰到东西只是认得出大体的轮廓和触感而已。
我在主板上摸索一阵,恩,方块状突起的大块东西是集成块,小圆柱粒两头各带有一小根短硬线的是电阻,一小点突起的是节点间的焊锡……我记得防范电路所在区域的集成块是比较密集的,一共有6,7块集中在一起。用操纵术摸索遍了整个主板之后,发现果然有这样一个地方。防范电路其中一端是接到这堆集成块之中最大那个的第八脚输入端,另一端是最小那个的第五脚输出端。只是这两个只是起始端点而已,但中间还通过了许多个节点,连接了十数根电线,猜的话那几率只有10%不到,怎么办?难道真的要猜不成?
我心里闪过一阵慌乱,但立刻压了下来。冷静!办法总会有的。
我心中一动,对了,既然是防范电路,那么这电路肯定是比较重要的,其电线应该也和其他的有些不同才对。一念到此我用探测术将这堆电线一根一根感觉了一下,发现其中确有一根特别的,那根电线比其他的要粗上许多,很明显,这是起保护作用的,十有八久就是这根了。
我咬咬牙,加大操纵术力量,抓着这根电线一扯,手上一轻,断了!这电线这么粗大坚韧,要把它拦腰扯成两段我是做不到的,但是从焊锡的接点那里拔出来就没这么费力了,众所周知电路出了什么问题通常都不会是电线断掉,除非暴力原因,都是焊接的地方出了问题。
若无意外,我拔对了电线的话,那这机子就可以通过BUG控制了,我眼前的按键不仅仅只是输入买注的单一作用的键,更是一个小型的电脑键盘,下面,就是我自由表演的时刻了,这小型的键盘便是舞台。
我在这些键上东按几下,西按几下,在别人看来,没有投币之前,这是毫无意义的。但对我现在来说就很有意义了,其中奥妙只有我一人知道而已。比如说,我在1:5的5倍赔率键上按上3次,再在8倍键上按上一次,根据程序和电路图所得出的结果,那就已经直接封锁了出5倍的电路了,这个赔率也不会再出。
最后我把输面的电路全部封死,还有赔率的也全部封死,只留下一个3倍的最小赔率,出的应该也是1:3了。这只是一次尝试,即使我计算错误,平时出3倍的几率还是最大的,我的赢面相对其他来说还是大些。不谨慎点不行,要知道,我身上只有两个游戏币,也就是说,只有两次尝试机会了。
其他人见我坐在机子前这么久没投币也不觉得奇怪,因为跑马前有许多人会先观马一段时间,推测一下规律再下注玩,因此我并没引起其他人注意。
我颤抖着手投入第一个铜币,闭上眼睛按下了开始键,一阵蕴涵奇特韵律的音乐声传进我耳中,我的心也随着音乐声的韵律跳动。中,一定要中啊!
“叮,叮,叮。”连续三声铜币掉落之声如天籁之音一样在耳边响起,我欣喜若狂,只觉这是我有生以来听过的最美妙动听的声音。
第一百章看似不可能的任务
成功了!
我把三个铜币取出来,这就是钱啊。虽然是很少,除了我自己的5毛赌注之外,只赚了1块钱。但这只是开始而已。只是证明我这办法的确可行的一个小小的开始而已,好戏还在后头。
3倍赔率出的比较频繁,为了避免是巧合,我再拿10倍的试了一下,还是成功。继续试50的,手头有资本了,这次我下了5注50,这次不是“叮叮”的响声了,哗啦一声源源不断地滚出来,差不多半分钟才全部出完,一共250个铜币。连赢3次,而且最后的是很少出的50,这肯定不会再是巧合了。
这时游戏室有几人发现我连赢了几注,而且最后一注是50的大注,“哄”的一声好几人围了过来。我心中一凛,我做的太过火了点,一直都没有输过,而且后面出的还是大数,这样太容易引起别人注意了。当下我继续买注,这下我没有控制机子,当即输了几铺。旁边诸人只道我刚才纯粹是运气好而已,见我连输几把后也就散开了。
就这样输几把赢几把,当然我赢的是比较多,只是在别人的不觉察间赢过来了。现在我身上大概有7,8百个游戏币了,但这样拖下去也不是办法,我的时间是非常有限的。而且我反复输赢这么几次也勉强可以消除别人疑惑了。
好,一把过吧!我把几乎所有的币全投了进去,全部的注都要了,最大的1000和500各下了40个,200倍下了100个,100下了100个,而20,10,8,4,3都各下了50个,而5倍我下了200个,我的目标是1000,其他的都只是掩饰而已,我不得不这样做,因为赢后可以查到上一把的下注情况,我要是直接在1000上下几十个,其他都不下的话,那证明我对此很有信心,那样捉不用说也会引起别人的怀疑,因为出1000的概率实在是小得可怜,一个人头撞到豆腐上死掉的几率或许还要大点。
我下注最多的是200,100和5,别人肯定会以为我想搏的只是这几个号,没有人会想到我实际上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将希望放在万中无一的1000上的。我下了30个币,赢的话也就是三万个,一万五千块钱了。我下太多也没有用,因为每个游戏机厅都有条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一天之内在同一个游戏厅最多只能赢16888块钱,这数字的别义是“一路发发发”,图个好彩头,不过最主要的当然还是保护机主的利益。
而且一旦有人赢钱超出这个数目之后,那台游戏机也必须当即停用。虽然跑马机一般情况下不会出什么问题,但也有赔率出现异常的时候,有时候甚至会总是出现100,200,甚至500,1000的特殊情况,要是没这条行规的话,只要一台机子出了问题,老板倾家荡产可能也赔不完。
我手头还是留下了5个铜币,无论什么样的情况下,我都会给自己留一条后路,留一个预防意外发生的机会,无论我信心有多强,把握有多大都好。
“哗啦,哗啦……”的声音传出,每个进过游戏机厅的人都会知道这声音,对那些老赌棍来说更是再也熟悉不过了,这是跑马机掉币的声音,太平常了以至没人会去理会。但当这声音一直延续到1分钟之时,就有人觉得意外了,只有中了大注才会响的这么久。
中了的人正是我!
当第一个过来看的人看到这时,不可置信地大声惊叫起来:“30个1000?3万个币?”
这声音就像导火线那样,整个机厅里无论玩什么游戏的人都放下手上游戏,像潮水一样全都涌了过来,前面的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这一幕,后面挤不进来的不住问前面的发生了什么事。
铜币还在不停地掉落之中,声音一直持续了两分多钟才停息。但还没完,机子上还显示着还剩下29000多个币,只是内里存储量已不够了。
当中一人回过神来,幸灾乐祸地喊老板:“老板,你今天要放血拉,有人中了30个1000。”
那老板原本不在意,只以为中了几百,至多也就是一两千,此时一听之下差点吓死,心急火燎跑过来,发现果真如此,看着机子屏幕上的30*1000发呆。过了一会才清醒过来,按回复键查上一把的投注情况,他应当也是以为我的重点应该是放在200,100和5上,却不想居然出了1000,不由捶胸顿足大喊倒霉。有人赢钱到16888上限的极少,但不是没有,偶尔机子电路出现问题,会出现赔率异常的情况,有些有经验的老赌棍通常都会抓住这机会浑水摸鱼猛下注,还是有这个可能的。
当然钱老板还是得照付,这么多人当面看着,要是只赢不赔的话有些输到发火的人只怕会当场砸了他的机厅。看着老板脸上的肥肉像抽搐一般挤到一起,肉痛地把一大叠钱点好递给我时。我心中暗道:为了我妈,只能对不起了,嘿!
反正他们这种开游戏机厅的钱也是滚滚而来,当然不是每个人都能开的,这些老板都是和黑社会有些瓜葛。一条街也只能开一定数量的机室,要是没有背景的人来竞争的话,有时只好让背后撑腰的人把他们“请”走了。
我看着他点过钱,心里也在默数,接过后立刻放到袋子里,转身走出游戏机厅门口,身后是一片羡慕的目光,当然,还有有贪婪嫉妒的,眼中放出的光像看到了猎物的野兽,我走出游戏厅的最后一瞬间回头看到了这种让人心寒的目光,我顿时心中一惊,细想一下,立刻发现了好几个问题,这计划仍然有许多不够完美的地方。刚好一两TAXI迎面驶过来,我飞速上了车,对司机道:“先开车,开到哪里都行。”
车开出不远后,我转头看见后面几个叼着烟的人从机厅里跑了出来,眼中满是贪婪的目光。
吁了口气,轻松过后我开始头疼。有两个问题我还没解决的。
第一个问题是:赚钱的速度太慢了,我看了一下表,已经快11点了,从刚才进游戏机厅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近1个小时,1个小时不到赚了16888块钱,对一个普通的中学生来说,简直已经是不可思议的了,甚至比起许多百万富翁来说,这都算是一件疯狂的事。但对我来说仍然是远远不够的,能帮我妈做手术的专家后天早上就要回美国了。就算他是早上这个时间回去,那我最多也只剩下整整两天48小时的时间而已,每小时一万七千块也就八十多万,一半都不到。其次,我毕竟不是铁人,不可能连续两天不停地赌,而且游戏机室也不是每间都通宵开放让我玩的,我们市通宵游戏机厅估计最多也就十来间而已。
上面是时间的问题,还有一个问题是:如何处理怎么大一笔钱?机厅里是鱼龙混杂的,什么样的人都有,我赢这么多钱,看上去又只是一个普通中学生模样,随时可能会被别人盯上下手强抢掉,这是毋可置疑的。
我想了一下,要节省时间的话先要去那些游戏机厅比较密集的地方,学校附近无疑是这样一个地方,每个游戏机厅门口都会有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如下几个字:中小学生不得入内。但内里其实正是中小学生居多,这些人是老板的主要顾客,因此学校附近一般都会有好几间甚至上十间机厅。
想到此我对司机说:“去一下3中。”我曾听说3中是市内一个高中,高中生应该比较有钱,学校实行也不是封闭式管理,学生进出校门的机会比较多,而且3中纪律散漫异常,对学生基本不加管束,素有“流氓学校”之称,不良学生遍布学校,这些人是机厅常客,如果我没猜错的话,3中附近的机厅会比较多。这世界不是我一个聪明人而已,我能想到,有些想发财的聪明人自然也想得到,他们不会错过这种宝地的。
虽然这么多机厅聚集一起,一个机厅中出16888的赢钱上限的消息更容易传到其他几个,届时许多人会知道那几间机厅同时出了上限,那就不会是巧合了,我的风险会大得多,但我已没有选择,因为我在和时间赛跑。如果能速战速决的话最好不过,我能省下许多时间,风险也会小很多。只是赢得快也容易暴露我的秘密,就像我赢第一笔钱的那地方那样,只出了个50就引起好几人注意了。哎,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事,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吧,钱在险中求。
身怀巨款要在那种地方相安无事的话,要么是在那一带很熟,混得过来,但这种游戏厅街头巷尾到处是,我是个不爱逛街的人,地方不熟,何况地方熟和混熟那是两回事。
或是我这人看起来很有背景,别人只能看着眼红,却不敢打我主意。只是我一看上去就是一副中学生打扮,近年来身体虽然发育的快,也有几分阳刚之气,但离能唬住别人的地步还早,因此这也不行。
还有一个办法,我记得一本书上有这么一句话:“你可以去招惹任何人,但千万不要去得罪疯子!”当初我刚看到此话时是觉得很有道理的,因为疯子随时会做出任何你意料不到的事,包括拼命!既然是赌,我就再赌一下此话的正确性了。
其他的我做不到,做一个疯子还是可以的,一个输钱输红了眼的疯子。既然是疯子,下注疯狂点拼命想翻本也纯熟正常,当我“一不小心”中了大注之后,别人自然也不会怀疑我,时间的问题也解决了。嘿,这主意真他妈绝妙!
在离3中不远我见到的第一个机厅停了下来,下车后我发现自己猜的没错,整条街每隔20米左右就有一间机厅,一眼看去我已经看到了好几个,我来对地方了。
不过我没急着进去,疯子自然得有疯子的样子,我这副学生模样实是太没说服力。我找了一处无人的小巷,把头发全部弄乱,前面的披散下来遮住眼睛,上身衣服脱了下来,用力在甩在地上,再踩上几脚,立时便粘满了灰黄的尘土,我穿上后故意留了两个扣子没扣上。我再抓一把尘土起来,抖一些到头上,一些到裤子上,最后的小半把我捧到脸前,犹豫一下,咬一咬牙,反手撒进眼睛里。
痛!刺痛!火辣辣的刺痛!泪水出于保护眼睛的本能流了下来,我忍痛用手把灰涂到满脸都是,和泪水混在一起,灰黑的一片。当我可以勉强睁开眼睛时,眼前蒙蒙的一片,我知道自己眼睛肯定红肿了,眼睛对别人观察一个人的情绪来说太重要了,我只好这样做。虽然我看不见自己,但我想象得到,现在的我已经和一个输钱输到快要发疯,几天几夜似乎都没睡过觉的赌棍有八分相似。
视力渐渐恢复几分,我开始实行第二步,我几乎是冲进游戏厅,找了一台无人的机子坐了下来,一掌拍在机子上大声道:“老板,这机老子占了,快点开两千块的币,200个就够了,每个按十块算。操!老子就不信赢不回来!”
旁边诸人见我衣冠不整,头发散乱,满眼血丝,鼻喘粗气,犹如一个被猎人打伤,福隅顽抗的猛兽一般,均是噤若寒蝉。受伤后为了生存的野兽是最可怕的,本想凑近看热闹的也打消了主意。以前这一带曾有一人在机厅输了7,8万块,事后他说机子有问题,要求老板退钱,老板自是拒绝,进口的肥肉岂有再吐出来之理。结果此人当即上街买了把水果刀回来,疯一样捅了那机厅老板几刀,抢救后幸得不死。只要在这带的人都曾听说过此事,甚至登上了冰际日报,只是我不知道而已。
老板见我这等模样也是又喜又忧,喜的是像我这种疯狂想要翻本的人正是财神,十有九输的快输的多,但又怕以前的那件事重演。不过见我这样子,显然在其他机厅输了不少,换到这来转运的。既然在其他机厅不会赖帐,那就行了。想到此立刻走上来赔笑道:“好的,立刻就开,立刻就开!”
一次成功之后我驾轻就熟,防范电路的大体位置我也记得,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弄断了。我先是连输两把,一下去掉了50个币,200个币转眼间去了四分之一,我踢了一脚机子,在上面猛拍一通大骂道:“*你妈的破机子,要什么不出什么!”这是一个赌徒输钱的正常反应,对我这“输”到发疯的人来说不这样反是不正常了。因此老板也不介意,还在暗中偷笑,今天估计又可以大赚一笔了!
通过眼角的余光我也见到他在偷笑,我也在心中冷笑:笑吧笑吧,等下我让你欲哭无泪!
我在机子上大力拍也不是没有道理的,这么多人看着我,我自然不能在机子上东按一下西按两下控制机子,那样意图太明显。因此我只能通过发怒时拍机子的时候实行我的大计,落掌的地方都是我想按的键。
心中蹦出几个字,速战速决。我怒道:“一把过,妈的,输了当打水漂!”周围诸人听了这话后,又是一阵骚动,一把过,也就是一把1500块!虽不敢近前来,但都远远看着。
我把剩下的150个币全买上了,70个5倍,30个10倍,40个20倍,最后的10个我押了200倍。老板心中暗喜,我押的除了5之外都是难中的数,特别是那200,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了。
其他人十有八九也是以为我重点要的只是5倍,剩下的只是随便要来封路的而已,免得出大注,玩多跑马机的人就会知道它有个奇怪的特性,但你把小数要完时,通常出的都是大数,这和它的程序运行有关。不知道这程序的人看久了也明白这道理,所以有些人要吃小数时或多或少都要丢一两个币到每个大数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此种情况出现,这叫“封路”。只是一般都是下一两个,没我下的这么多了,但我是“疯子”,“疯子”和正常人自是不能相提并论的了,因此没人觉得奇怪。
我按下开始键,音乐声响起,6号马一路当先冲在最前,紧跟后面的是5号,150个币,那就是1500块啊!周围许多赌棍看的热血沸腾,大声喊道:“5号马,5号马!”5—6号正是我要的5倍赔率号码。
离终点还有几步之遥,5号后面的3号忽然发力,一下超过,周围的人发出一阵惊呼,暗道可惜,老板也松了口气。
忽然铜币掉落的声音传出,众人惊讶之下看往机子屏幕,上面赫然显示着3—6,10*200几个大字。顿时哄动起来,谁也没想到我要的正是这200,还以为我只是无意插柳。老板眼珠子差点没掉下来,连200竟然都会出。再算一下,那已经是二万块了,差点晕了过去。先前他觉得10个200似乎并不太多,但一个币按10块钱算那就不是小数目了。如果按普通的一个币5毛算,那要押200个币才有现在这么多,这也正是我要的效果,一种人心理上视觉上的错觉!这是我从电影上的大赌局中得到的灵感,当低注最少是10万的时候,输赢100万看起来是非常正常的了,这减少了我风险的同时也缩短了投币所需时间。
我狂笑道:“*你娘,老子就说了,输的9万块我迟早要赢回来!”
众人听我说输了这么多也是大惊,离我近点的不由又多退了几步。
超过上限已不能再玩了,我接过钱走出机厅。看一下表,才用了7分钟不到,这办法的确妙极,我立刻钻进下一家机厅,一定要赶在消息传出前把这附近的机厅赢遍。
其中也有一两间是相连或是对面不远的,我忍着进去的强烈冲动,那样暴露我秘密的可能太大,至少要超过20米的游戏厅才行。
利用相同的伎俩赢几间下来之后,我的钱已太多,口袋已几乎放不下,再勉强放下去去招惹一些“道友”的。我买了个牛仔背包,只是一万多块钱别人还不敢惹我这个“疯子”,但多了就难说了,让人知道我身上的钱太多的话别人也会变成疯子的。
将钱放到包里后,我想了想,买了几把水果刀放里面,我买刀之时老板看我那副凶悍样还以为我是买来砍人用的,吓的哆哆嗦嗦,但又不敢不卖给我。我不是用来砍人,也不是用来防身,而是掩饰我背包里的钱,我背这包在机厅里过于注目,这是最好的办法了,许多去砍人的蛊惑仔就是把刀放这种包里的,这也更坚定了我那输到发疯随时去会拔刀杀人的形象。
意料不到的还有另一个效果,当我到下一间的时候,别人看到我那凶狠的样子和包里叮叮当当向的金铁交鸣之声,;脸上立时色变,连敢靠近我一点的都没几个,我下手也更为方便得多。为了慎重起见,钱我没有嚣张到打开包直接放进去,让其他人都知道我包里几乎全是人民币的地步,我只是塞到裤子里,到下一间游戏厅之时我都会先上一次厕所,在卫生间把钱放进包里。
晚上7点半,天已全黑,我从最后一个游戏机厅走了出来。3中,4中,6中,7中,9中,10中,13中,17中附近的机厅我都全去遍了,这些中学要么是高中,要么不是实行封闭式管理的,其他的我不打算去了。像我们14中是封闭式管理,又是初中,学生口袋里钱少,周围就那么两三个机厅,去了只是浪费时间。
我的运气很好,迄今为止还是没人发现我懂的破解跑马机的这件事。我不太担心善后工作,以后在大街上应该也不会有人认得出我来的,这时的我和平常有太大的不同,头发遮着眼,脸上也全被灰黑的尘土掩盖。还有,神态和动作相差的也太远,今天见过我的人,有一天在街上见到一个衣服整齐洁净,斯斯文文学生模样的人,无论如何应该不能和那个野兽般的疯子联系在一起吧?
背包很沉重,大概有上百万的钱了,压的我肩膀生疼,那究竟是钱,还是一种责任?一种负担?
我们市的游戏厅已经大部分被我赢遍了,当然我不可能再去第二次,去一次就很危险了。周围几间游戏厅跑马机同一天内被人赢到16888这种事迟早会被人知道,这种钱唾手可得的事对想要赚钱的黑道上的人是个多么巨大的诱惑?还有我也是和所有开设跑马机的老板为敌,或者说,是和他们背后的势力为敌。
剩下的一百多万我不能再在我们市下手了,我的下一个目标是剑南——我初中物理老师的家乡,离冰际市最近的一个城市,剑南是以垃圾治安闻名全国的城市,它还有一个充满诱惑的梦幻名字:“不夜城”,这好听的名字背后的却尽是暴力与犯罪,市内黑道横行,城市的主要收入以歌舞厅,迪吧,酒吧,网吧,地下赌场,宾馆红灯区等服务娱乐产业为主。但对我说那里却是天堂,因为那的机厅数量会是我们市的几倍甚至超过十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宁愿多去几间机厅,每间只赚几千块,对剑南这种充斥着暴力,性和赌博,投机的混乱城市来说,疯狂的人也多,一个机厅几千块的输赢应可列入正常范围之内,这种小事说不定还比不上谈论哪间宾馆又多了个小姐,或是谁又被当街砍来得吸引人。
第一百零一章不夜城
我打的到汽车总站,买了车票,这是今天最后的一趟车了,剑南的车票价钱贵得惊人,是同距离其他地方的三倍。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去剑南的人要不是公事基本就是去寻欢作乐的,手头自然很有些钱。我看一下表:7点50,车子8点半开,我还有大半个小时的闲暇时间。
我想了下,还是现在先告诉我家里人今天晚上我不回来了为好,到剑南不能再打电话回家了,我爸见到剑南的区号会吓死的,那不是可以随便去玩的地方,随时能玩出人命来的。
拨通了家中电话,我刚说了第一个字:“喂……”话筒里立刻传来对方焦急的声音:“是逐哥哥吗?你去哪里了?怎么一整天都没见你人影。”
我沉声道:“思思,你告诉我爸,今天晚上我不回来了。”
思思急道:“逐哥哥,你为什么不回来?”
“我要去一个外地的朋友那借钱,总之你这样告诉他就好,你放心,我没事的!”说完我立刻挂了电话,在断掉之前还可以听到思思那“喂,喂……”的焦急余音。我知道这样说的不清不楚肯定会让她担心,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向她解释才好,以前我从不喜欢和其他人交往,又哪会认识有什么外地的朋友,但去剑南赌钱这样的事我是绝不能和思思还有我家里人明说的。
挂了电话,坐在车站里的椅子上,我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眼前是来来往往背着背包或是拖着行李箱的旅客,旁边也坐着形形式式的人,有欢声大笑的,有沉默不安的,有神态飞扬的,有黯然失神的,有孤身上路的,也有结伴同行的。对大部分年轻人来说,车站,应该是他们去追逐心中理想的吧,尽管未来的事谁都不敢说。但对我来说算是什么呢?肩负着沉重的责任,去对抗那不可预知,虚无飘渺的命运。
每个第一次出远门的人,大概都会有这样的感触吧,况且是我这种家中刚遭遇不幸变故的人。剑南离冰际市有近四个小时的车程,对从没出过冰际地区的我来说,算很远的了,也足够引发我无限的感概。
肚子忽然“咕噜”响了一下,我回过神来,只觉浑身发软,我竟然忘记了一件事:我已经整整一天没吃过一丁点东西了,早上没胃口吃不下,中午和晚上一直在不停地赢钱,我站起身来,还是吃点东西吧,否则会出师未捷身先死的。
找了车站外的一间大排挡坐下,我有气无力地喊道:“老板,来两碗牛肉面,面多放点。”我大概是普天之下第一个一天之内挣近上百万钱,却吃这种两块五钱一碗牛肉面的人了。对我来说,能塞饱肚子就好,车不久也要开出了,我也累得连走都不想走。
一只苍蝇在我身边飞来绕去,我运起操纵术,苍蝇没有掉下来。用了一天的操纵术,身体里面的力量已然消耗怠尽了吧,后面的都是拼着一股意念支撑的,现在一放松下来哪里还有力气?
我狼吞虎咽干掉两大碗满满的牛肉面,再也顾不上仪态,加上脏乱的衣服,像刚干了一天活的民工,引得其他顾客纷纷侧目。
吃完赶进车站,已经快到发车时间了。车子很豪华,到剑南玩的人基本上都有点钱,车子自然是最好的。坐到位子上,我那肮脏邋遢的外表和洁净的座位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就连最礼貌的乘务小姐见到都忍不住皱了下眉头,却不知她要是见到我包里有近上百万的民币会有何感想。我和全车那男的西装革履,手机名表,女的花枝招展,穿金带银去剑南寻欢作乐的有钱人也格格不入,估计他们也永远想不通我这个看上去乞丐一般的男孩去剑南那种地方干什么。我在最后一排,只有我一人坐,大概也没人愿意和我坐在一起。
车子开出了,我心神不定地看着窗外漆黑的夜幕和绚丽的彩灯,我喜欢夜,但现在却是没有心情欣赏,钱的问题应能解决了,然而我心里没有半分喜色,即使钱凑够了,我妈的手术成功率还是只有60%,一想到此,浓重的夜色中似是弥漫着一股压力,透过车窗压在我胸口上,我的心像掉进了无底深渊之中。
怀里搂着那牛仔背包,搂得紧紧的,这包,就像是我生命的全部那样。我很累,身体似是随时会散了一般。车子在高速路中行驶,很平稳,平稳得让我没感觉到一点就颠簸,昏昏欲睡,眼皮很想合上,但我没有睡,也不敢睡,每当想入睡之时我、用力狠狠咬上嘴唇一口,剧痛是能保持清醒的一个好办法,虽然是有些残酷的办法,但它总是很有效。我生怕自己一闭上眼睛,等睁开时怀里的牛仔包便会不翼而飞,尽管我知道没人会盯上这个让全车人都鄙视的古老款式的地摊货。
仿佛过了几个世纪那样漫长,车子在我的时而清醒时而迷糊中到站了。我走出车站,看一下表,已是午夜12点了。但大街上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冷清,冰际市的夜市这时也差不多该落幕了,但对剑南来说,夜生活似乎从这一刻才刚刚开始。漆黑的天空被划过的五颜六色,多姿多彩的巨大光柱分割成数不清的破碎小块,路两边的闪烁的霓虹灯将大街照射得亮如白昼。人流络绎不绝,街边夜宵城传来酒杯交互撞击的碰杯声和大声呼喝喧哗嚣嚷的猜拳声,几个喝红了眼睛的人不知因什么事吵了起来,拿起一个酒瓶在桌子上敲碎,口中骂着听不懂的地方脏话,眼看就要对干起来,其他人却是视若无睹,连老板都不出声,仿佛早已司空见惯,把这事当成家常便饭一般;夜宵城过去是网吧,透过透明的玻璃可以看到里面已是人满为患;一对男女当街肆无忌惮搂抱着走向宾馆;旁边是一间成人用品店,上面彩色小灯镶嵌着“人之初”几个醒目的大字;酒吧中不时走出一个酒鬼,东倒西歪喷着酒气;发廊门口坐着几个流莺,向经过的每一个人不吝地猛抛媚眼的,脸上涂着一层厚厚的白色脂粉,嘴唇如血般艳红,眼影似墨般乌黑,里面那粉红色朦胧淫糜的灯光,可以勾起人心底最原始的欲望;当然少不了游戏厅,红布挂帘,门口右边一个牌匾上写着“中小学生不得入内”几个讽刺讥嘲的黑字;不远一个迪吧中震天价响的的是高声音传来,让每个听到的人都忍不住想随着音乐旋律扭动身体,发泄心中的空虚和苦闷……
好疯狂的夜!混乱的夜!暴力,性与金钱交织在一起的夜!
踏着这片从没到过的陌生土地,看着人流中一张张陌生面孔,呼吸着似乎夹杂着金钱铜臭味的陌生空气,我心里忽然升起一阵无端的恐惧。
第一百零二章宾馆美艳的女服务员
就车站这城市小小的一角我就见识到了剑南的繁华,当然还有繁华背后的糜烂,堕落的人们。
剑南除了叫“不夜城”之外,还有另一个名字:“罪恶之城”,它是我们省犯罪率最高的城市,甚至在全国都是排名前三的。
先尽快找一个地方住下吧,今天晚上我已经没有足够的精力再去施展操纵术了,在剑南这种地方不能住小旅馆,因为那太危险,还是住正规的宾馆为好,我现在也不在乎那点钱,因为得来的太过容易,我随便摸一把就够住上半个月的。
车站附近的宾馆自然是不少的,我走进一家“蓉湖大宾馆”,看这规模和外部装潢,应该是有些名气的,越有名气对我就越安全。服务员见我的样子倒是不觉得奇怪,在其他地方说不定我会立刻被轰出去,因为这里黑道纵横,即使是许多有钱人也不讲究仪表打扮。
宾馆的价格的确不菲,剑南这种地方更是如此,我只要了一间普通单人房,就花了500多块钱,够我在学校两个月的伙食费的了,但对现在的我来说自是不会在乎。我从口袋里掏出5张人头甩在柜台上。在冰际市扮疯子,在剑南就要扮混混了,既然是混混,就得有些混混的样子,太客气反而不正常。
我要的只是普通单人间而已,但就总面积来说我们家的三房一厅加起来也比不上,宾馆的豪华也是没得说的,雕花香木天花板,水晶镂空吊灯,地面和墙壁均以精致图纹瓷砖镶嵌。内里设备齐全,29寸的菲利普彩电,松下空调,竟然都是名牌进口电器。墙上有发出朦胧柔和亮光的壁灯,甚至还有上网用宽带接口,留给带笔记本电脑的住客用。
柔软的席梦思上铺着洁白被单,我早已累得不行,看见忍不住立刻躺了上去,躺了好一会,几乎要睡着了。我才爬起来,先洗个澡,天气虽冷,但今天用操纵术过度仍是让我出了不少汗,全身又都是灰尘,灰尘和汗混合着粘在我身上已经一天了,头发更是涩硬成一块一块,难受得要命。
我走进浴室,这宾馆的浴室比我家的房间还要大,洁净宽敞,全自动抽水马桶,洗手瓷盆上放着一块全新的毛巾,还有一只牙刷,一支牙膏和一块香皂,两包洗发水,准备够齐全的,听服务员说全天24小时供应热水,那倒方便,可以随便洗个痛快了。
我脱光衣服,打开喷头,热水洒在头上,从脸上流到全身,暖暖的很舒服,疲劳也稍为减轻了点,如果我妈没事的话就好了,一想到躺在医院中为生命苦苦挣扎的妈,心又沉了下去,我低着头,任由水顺着我头发,眉毛,眼角,嘴边,鼻尖流下来,木然到自己都不知道在想什么。
忽然一阵细不可闻的门被轻轻打开的声音惊醒了我,我虽在发呆,喷头的水声也不小,但一到剑南我全身的警觉就提到最高,听觉也是前所未有的敏锐,在这种地方无论如何不能大意不得。
穿衣服已然来不及,我用毛巾裹住下身,走出浴室门口,一个身影背对我站在床旁边,我警觉地问:“谁?”眼睛不自觉地往我放床上的牛仔包望了一下。
那身影被我吓了一跳,连忙解释道:“先生你好,我是来送茶水的。”
茶水?我松了一口气,暗道自己太多疑,只有服务员有我房间的钥匙,况且剑南就是再乱,在这种正规的宾馆还是安全的,能开这宾馆的在这地头应该也是有些势力的人,要是出了什么事他也不用做生意了,而且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而已,应该没人看的出来我带着那么多钱的,我刚来这里也没惹到了谁。
我懒的穿上衣服,反正在这里做服务员的这样的场面见得不会少,她进来放好茶水就好了,就一会的工夫也没什么。
那服务员把热水瓶放到床旁边的桌子上,转过头来,一张俏丽的脸出现在我眼前,这女服务员看上去也不过17,8岁,比我大不了多少,曲线美好的身材,穿着高跟鞋几乎和我一样的高,缎子般光滑柔软的秀发披肩散开,眉如远山,鼻若瑶琼,嘴似樱桃,眼神似是有些忧郁,却又清澈纯净,带着花季中的追梦少女特有的光彩,脸上不施粉黛,天然的美丽无暇,很清纯的味道。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以她那种气质,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服务员,虽说她穿的是服务员专用的制服。
她看见我赤裸的上身和那健美的胸肌时脸一红,从我身边匆匆经过,她穿着高跟鞋走路的姿势不是很自然,再加上走的快,经过我身边时忽然脚下一歪,她惊叫一声,往我倒了过来,我忙张开双手把她扶着,我双手本是拉着身上毛巾的,这下扶着她,身上毛巾再无支撑,一下滑落地上,顿时变成全裸和她接触。我手忙脚乱捡起地上的毛巾。她却是不知,转过身来想跟我道谢,却是一下看到了赤身裸体的我,“啊”的一声尖叫,转过头去,再不敢看往我这边。我忙把毛巾胡乱围在身上,脸也热了,除了很小时候我妈和思思见过我全裸的身体之外,长这么大以来,就没第三个女人了,但却在这陌生的城市,被一个素未谋面的女服务员见到了。
她一直背对着我,我一时之间也不知改说什么才好,时间像是定住了那样,过了不知多久她才怯生生地问:“你,你穿好了么?”
我尴尬道:“好了,对不起。”
那女孩转过头来,脸上红晕未褪,一个女服务员即使真遇到这种情况,最多也就略有些讶异,不会这样大惊小怪的吧?而且她连高跟鞋竟然都不会穿,这令我更为疑惑。
她期期艾艾地说:“是我不好,是我不小心,对不起。”
心中一动,我笑道:“没事,我要洗澡了,麻烦你出去帮我把门关一下。”说完我关上浴室门,打开热水喷头,一片哇啦声中我的耳朵贴在墙壁上,等了十秒却听不到门合上的声音,我眼中发出了寒光。
我脱了拖鞋悄悄走出浴室,那美艳的女服务员站在我床前,我没有出声,她定在床前,似乎在犹豫,但只是几秒钟的事,她朝我放床上的包伸出手去……
第一百零三章随便你怎样都行
“小姐,这次你还是来送茶水的吗?”
我的声音突然在她身后响起,她的手在离我包还有十厘米的地方定住,转过头来,眼中尽是惊惶失措之色,手迅速收回来,假装镇定强笑道:“对不起,我忘记把茶叶给你了。”
她的手伸往我的包时我已经确定她是一个小偷了,何况刚才我注意到她已把茶叶放我桌子上。
我面无表情地道:“是吗?那我只好叫保安上来再慢慢谈了。”说完我走向旁边的电话。虽然她只是一个弱小女子,但我毫不心软,刚才她要是成功了的话,那我妈估计就没有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机会了,剩下的时间我怎么赢钱都已不够时间,一想到此我就心肠如铁般僵硬。
她闻言顿时色变,忽然朝着房间门冲了过去,我没有追,只是头也不回地说:“尽管跑吧,如果你觉得自己跑得比电还快的话!”我一边说一边拿起话筒。
她硬生生停住脚步,我已经在拨宾馆服务台的号码,她忽然又冲回来,抓住我手臂哀求道:“求求你,不要叫他们来抓我。”
我停下拨号,转身过来反问道:“我为什么要那样做?”
她眼中满是惊恐,只是一个劲地说:“求求你不要,千万不要。”
我冷笑道:“我拒绝,当初你偷我东西的时候,怎么就没想到这后果?”
她咬了咬嘴唇,忽然把上衣扣子一个一个解了开来,露出一大片如玉般的丰满酥胸,还有胸罩里面那深深的乳沟。她走前两步,几乎要贴到我身上,颤抖着声音说:“只要你不打这电话,今天晚上我就是你的了,无论你想做什么都行,我,我还是个处女。”
这话里包含着无与伦比的诱惑,加上她艳丽的脸,成熟性感的身体,的确可以勾起每一个正常男人犯罪的欲望,我的手伸到了她胸前,她闭上眼睛,一滴珠泪缓缓从长长的睫毛滚落下来,等待着将要发生,似乎再无法逃避的命运。
我的手伸到了她胸前,忽然用力重重一把将她推开,在她的惊愕之中我冷冷道:“我对你的身体没兴趣,给我一个理由,可以让我信服的理由。”我不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相反我的欲念还非常的强,比一般的人还要强得多,有时甚至连我自己都无法控制。但现在我妈危在旦夕,我哪有这种心情。况且一想到思思,我无论如何都不会随便和一个根本不认识的女人发生关系。
她把衣服扣上,抬起头楚楚可怜地说:“因为我妈得了胃癌,虽不是晚期,但我妈身体不好,医生说拖下去的话随时都会有危险,我急需一笔钱给我妈做手术,就是这样。”
胃癌!胃癌!又是这该死的胃癌!就是它害得我家不像家,一听到这词我就控制不住心里极度的愤怒,脸上的肌肉顿时扭曲。
那女孩见到我可怖的样子,倒吸了口冷气,以为我不相信,连忙说道:“我知道这话很难说服你,但请你相信我,求求你了,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我要是骗你的话我就天打雷劈,不得……”
我已经冷静下来,打断她道:“行了,我相信你。”
她眼中露出惊喜,想不到我这么轻易便相信了她。
我想到一个问题:“对了,你是怎么进我房间的?”这个问题必须要解决,否则别人随便能进来,房门岂非是形同虚设。
她从怀中拿出一张硬纸片道:“用这个。”我点点头,用硬纸片的确能开这种房门,我家里的我也试过,刚才我太大意没有插上门插销了。
“你这身服务员的制服呢?”
“这是全市每个宾馆统一专门订做的,我无法搞到,这套是在街上买的,样式颜色都差不多,只是稍微有些不同。”她边说边翻了下衣袖,那里有一道黑色镶边,“这是这宾馆的服务员制服没有的。”再指一下衣领口,脸上有些红:“这里宾馆的领口开得更低一些,不过一般的客人都不会注意到。”
“还有最后一个问题,这么多客房,你怎么会选中我?我看上去很有钱?”
她摇摇头道:“因为我在外面听到你洗澡的水声了,还有你开的是单人房,除了你应该不会再有其他人,比较好下手,我只是选择容易下手的房间,没想到其他的问题。”
我点点头道:“恩,你可以走了。”
她犹豫一下,忽然问道:“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是怎么发现我的秘密的?我是说,在你刚才第二次进浴室之前。”
我哂道:“一般的服务员都会有点特别的打扮的,特别是这种大宾馆更是如此,这是职业关系不得不做的,但你却没有,还有,刚才我一路走上来,这里的服务员穿的都是高跟鞋,而你穿高跟鞋走路实在太不自然了,这说明以前应该是从没穿过或者极少穿的。当然,或许你是刚进宾馆的新人,所以还不习惯。但最重要的一点是:你留的是披肩发,这种宾馆要么是短发,要么是统一绑到后面,有像你这样的么?你们领班或是同事难道会没人提醒你?除非你根本就不是这宾馆的人。”
她一直静静在听着,直到我说完,她呆了一下,想不到这么多地方都有问题,忍不住又说:“那你为什么就这样相信我?你就不怕我骗你么?我说的那个理由应该是很老套的。”
我想一下道:“你样子本就不像一个专业的小偷,破绽也太多,我记得你在我床前犹豫了几秒后才去拿我的包,如果是专业的话手脚肯定会够快,干这行的在现场多停留一秒种便多一分的危险,这道理你居然都不知道。种种迹象表明:你只是一个新手而已,一个还算有良心的新手,下手前你内心还在挣扎,是不是真的要这样做?还有,眼睛是不会无法骗人的,你的眼神很清澈,这说明你这人并不坏,而清澈当中带着忧郁,应是你身边发生了什么意外之事,是迫于无奈才出此下策的。”
她默然半晌,最后才说了句:“谢谢。”转身走向门口。
我正色道:“你还想去其他的地方下手吗?我劝你还是不要去的为好,即使你弥补了那些破绽,但有许多最小的动作最细微的神态依然可以暴露你身份的,在剑南混的都不是简单的人,只要有一点不对他们就看的出来,你要知道,只要失手一次,你就没有下一次的机会了。”
她停下脚步,回头冲我惨然一笑道:“我知道,但我真的很需要那笔钱,我不能眼看着我妈这样下去的。不管怎么样,还是谢谢你。”说完她不再回头,一直走向门口。
我叹了口气,又是一个为了命运无法选择的人,能有这样的勇气我也很佩服她。我和她走的是同一条路,但她只是一个弱质无助的女子,做事也不够聪明.我敢说她随时都会失败,在剑南失败了的话,等待她的将会是悲惨的下场,还有她妈该怎么办?
她的手已经伸到开门的钢柄上,我大声道:“等等!”
她转身过来,目光中有些疑惑,又有些慌乱,只道我改变主意了。
第一百零四章同床而眠
我问道:“你现在去别的房间下手?”
她摇了摇头:“不,我要好好考虑下,我的破绽实在太多了。”
我看着她说:“那你就打算这样下去么?”
她一下紧张起来,试探着说:“那,那你还想怎么样?”
我笑了起来:“你别担心,我没想过要对你这么样,我的意思是:你就打算这副打扮下去?”
她疑惑地看着我:“那还要怎么样?”
我奇怪地说:“难道你进来时就是现在庋樱磕悴皇墙春蟛呕簧夏翘字品模俊?/P>
她听了一楞,似乎有些懂的我意思了,这又是一个破绽。
她那神情已经说明了一切,我叹了口气说:“你应该穿普通的衣服进来的,到里面才换上那套制服,门口的保安和里面的每一个服务员应该都会认识,你这破绽百出的样子竟然都能逃过他们眼睛,能上到这里已经是个奇迹了,再穿成这样下去的话,你就未必能走出这个宾馆大门了。”其他地方的保安大概不会这么细心,但在剑南这种犯罪率高居全国前三的城市来说,招收的保安应该都是精明之人,这种高级宾馆更是如此。她的运气还算好,居然能混进来。
她急忙道:“那怎么办?我没带替换的衣服进来的。”
我想一下说:“我可以帮你买一套回来,但要等到明天才行,现在我实在太累了。”我这话没有骗她,用了一天的操纵术,还有到处奔波,我身体的承受能力早已到了极限,洗了热水澡后放松下来,更是全身无力,不想再动一下。”
她迟疑一下说:“那我今天晚上怎么办?”
我沉思一下,看了一眼我的包,再看了看她那焦急的脸,叹了口气道:“算了,今晚你就在这房间先睡一晚吧。”我看了看表,已是凌晨1点了,我走到浴室里把脏衣服穿上,我不怕她趁我换衣服时把包拿走,我想她还没蠢到和电比谁速度快的地步。穿上衣服后走了出来,她正坐在床边发呆,不知在想什么,我走到床前,打了个呵欠:“累了,睡觉吧,明天我还有事。”
她转头见到我很惊奇,能住这种高级宾馆的应该是有钱人才对,但我穿的却只是脏的发黄,上面满是灰尘的脏旧衣服,而且看料子也不太好,不是什么名牌货,最普通最平民化的那种。
我说完已钻进被窝,洁净的被子床单和我身上的脏衣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身上粘粘的难受得要命,一股浓重的汗酸味扑鼻而来,让我紧皱眉头。但也没办法,当着一个女孩子的面,总是只用一条湿毛巾包住下身毕竟有些不妥。
见她还坐在床边不动,我拍了拍旁边的床铺说:“睡上来吧,你打算就这样坐到天亮么?下半夜很冷的,你放心好了,我睡这边,你睡那边。”说完我往床旁边挪了挪身子。我还没高尚到把床让给她睡,自己睡地板或是在床边坐到天亮的地步,明天我还有赢100万的艰巨任务,天寒地冻的万一身体出了什么问题,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她没有说话,点点头也钻进被窝里,只是躺在床的另一边,这是一张并不太大的单人床,我们虽是都睡到了床两边的最边上,但也就那么短短的一臂之隔。
躺下后大家一时无语,过了一会她突然说道:“你,你可以把身上的衣服脱掉的,那衣服好脏,还,还有点臭,你一定很难受吧?”说完脸上一片红晕,女孩子说出这样的话来,任谁都会害羞的。
我心里涌上一种温暖的感觉,这两天我为了那两百万手术费孤身一人四处闯荡,伴随我的只有孤独和寂寞,我再坚强毕竟也只是一个17岁的少年而已,初到剑南这混乱陌生地方那种孤独之感愈加强烈,难得碰上一个关心体贴我的人。
我开玩笑道:“我们现在睡一张床上啊,你就不怕我非礼你么?”
她看着我微笑道:“你要是那样的人,你早就占有我了,不是吗?”我对她有点改观,一直以来我都觉得她行窃的手段很幼稚,其实她也是个聪明人,从她能想到假扮服务员行窃,而且会抓住时机就看的出来,破绽多只是因为她社会阅历太少了点。这两天我头脑一直处于高度运转,接近杀猎鹰当晚那般慎密的状态,站在我的高处看来,她显得就有些笨了,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此时我大脑放松下来才想到这点。
如果不是碍于她是个女孩子,我早就把衣服脱掉睡了,我也在怀疑自己能不能这样忍受着恶臭和身上极端难受的感觉睡到天亮,睡眠不足的话我体力脑力还有操纵术那奇特的力量恢复都会受到影响。明天我打算每个游戏室只赢几千而已,那样比较安全,但我要进的游戏厅,要用的操纵术次数要多好几倍,体力恢复不好能否支撑的下还是个问题。听到此话后当真是如奉圣旨,当即伸手到被子里解扣子。
她双手捂着脸羞涩转向反向道:“你,你能不能先把灯关上?”
我一楞,这有什么区别吗?在被子里反正也看不到。不过我还是照她说的做了。
关上灯,房间里顿时漆黑一片,我钻进被窝,把身上的衣服全解开来扔到外面,的确舒服畅快许多。
“卜。”衣服掉地上的沉闷声音传来,她更是害羞不已,头转过去一直都不敢看往我这边。
想不到在异地他乡我赤身裸体和一个陌生的女孩子睡在同一张床上,自己都感觉有些荒诞,一切却又是那么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她是迫于无奈,我也没有办法,这也是命运的安排吗?
第一百零五章救命稻草
黑暗中我们都看不到对方,一阵如兰似麝的幽香不时传进我鼻中,不远处的一个火热的身躯发出的绵绵热气,证明的确有一个女孩子睡在我身边。
过了一会,眼睛渐渐适应黑暗,这段时间我一直醒着,张大眼睛看着头上的吊灯,心里想的却是另外的事,我现在对这女孩也没了恶感,她虽是一个小偷,但更是一个孝顺的女儿,从她说愿为我做任何事,准备献身时流下的那滴眼泪看来,她是很在乎自己的贞洁的,但她却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牺牲自己的身体,因为她知道,如果她被抓住的话,她母亲就完了,现在的医院是无情的,没有钱,病人就是死在医院她们也不会管。她还是一个不屈从于命运的坚强女孩,我的确是由衷敬佩她的勇气。
我扭头过去看她睡着了没有,看到的是黑暗中一对明亮的眼睛,她不知什么时候已转头过来了,正好奇看着我,我和她目光对视时,她有些紧张,又有些害羞,双手不自觉地举起护到胸前。
我看着她道:“你妈的手术需要多少钱?”
她迟疑一下说:“40万。”
她母亲的病不是晚期,国内的专科医生就可以做这手术,手术费相比我妈的也便宜许多,我想了一下:“或许,我可以帮你弄到这笔钱。”
她听了顿时惊喜不已,翻身转到我面前,抓住我手臂激动得声音都有些颤抖:“真,真的么?”
她一转过来我们之间靠的极近,鼻尖几乎贴在一起,如兰般的湿热气息已喷到我脸上。她看着我的眼神很迫切,显是不敢相信刚才我说的话,等着我确认这是真的。
我这时身上几近全裸,她一下也发现了靠的这么近很不明智,我感觉前面的那张俏脸热了热,她脸肯定红了,紧抓我的手没有放开,相反抓的更紧,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般。反是我有些不好意思,下身往后挪了下,否则的话我身上有些地方就要撞到她的细腰了。
我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我是经过深思熟虑后才下这个决定的,40万,比起我的两百万还差的远,而且时间也没有我这么仓促,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危险,大不了我再多跑几个城市好了,危险性会更低,虽然麻烦了点,但这样可以帮到一个可怜无助的女孩子的话,怎么说还是值得的。
她激动的身体一直在颤抖,我都可以感觉到,过了好一会她才平静下来说一字一句地说:“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帮我,但只要你真的能给我弄到这40万,以后我就是你的人了,我愿意做你的情人,甚至仆人,替你做任何事,无论什么都行,只要你喜欢!”她的眼神很坚定,我知道她这句话绝非是开玩笑。
我叹了口气道:“我不用你干什么,我帮你只因为你和我都是不幸的人,我妈得的也是胃癌,而且是晚期。”
她听了“啊”的一声惊叫出来,不自觉地说:“晚期?那不是没有办法了?”说完才觉得自己失言,忙捂住嘴巴,慌张地看着我,怕我生气。
我没有介意:“还有办法,美国的医学胃癌方面有了重大的突破,即使是晚期,也可以通过做手术治疗,但手术费要两百万,而且只有60%的手术成功率。”说到最后我觉得心中苦涩。
“两百万?还只有60%的成功率”她睁大眼睛,满脸的惊讶,这个数目的确是能让每个人震惊,“那你有两百万了么?”
我摇摇头说:“没有,我现在只有一百万。”
“谢谢你,那样的话我不能要你的钱!”她斩钉截铁地说。
我心中感动,这时她还懂的为别人着想,实在是难能可贵,这更坚定了我帮她的决心。
我笑道:“我现在虽然还差点,一天之后就会够了,只是你妈的手术费要晚点,得过几天。”
“啊?”她张大眼睛满脸不敢相信的表情,一百万?一天之内?她看着眼前这个年轻的男孩,怎么看也就一个普通中学生模样,说话的口气却不小,好像是钱可以在地上随便捡到那样,但看到脸上那自信的笑容却又不得不相信这话的确是发自内心的。
她忍不住惊讶地问:“你怎么一下弄来那么多的钱?”
我没有说话,这是个秘密,一个可能惹来天大麻烦的秘密,只能我自己一个人知道。她看了我一眼,知趣地没有再问下去。
我记得她一直都没有提过她爸,还有任何的兄弟姐妹,她爸怎么会让她冒险做这样的事?而且现在已是半夜了,在剑南这种混乱之地,他就不会以为出了什么事而报警么?想到这我疑惑道:“对了,你爸呢?你要不要打个电话回家告诉他?整晚不回去他会担心的。”
说到她爸时她神色一下黯然下去,看到她这样我不禁有些后悔,暗骂自己多嘴,她爸可能是不在人世了。她幽幽地说:“我爸本是个商人,和别人合伙做生意,5年前他接了一笔大生意,但资金周转不足,银行贷款也贷不到。那笔生意利润很大,他狠心借了高利贷,但后来那笔生意却意外失败了,他被人骗了,他的合伙人,公司的另一个股东,和别人合伙骗走了整间公司。我们家是本是住在京川省的,他接下这笔生意不久之后就察觉到情况有些不对,暗中把我们送到剑南来,以免债主追上门来逼害我们母女,留给我们5万块钱,家里其他的钱全都投到那笔生意中去了。然后他却夭无音讯,像是消失了那样,一直到现在为止,他从没打过一个电话回来,我也没有见过他的面,不知道他是不是让那些债主害了……”说到这眼眶一红,却咬牙没有掉下泪来。
我早就觉得她口音不像本地人,因为我们初中物理老师说的剑南口音的普通话和她的差别很大,京川省是最北部的一个省了,和我们省是天各一方,她爸那时看来真的是遇到很大麻烦,才把她们送到这么远的地方。
见他难过,我安慰她说:“没事的,你爸一定会没事的。”
她点点头,眼中燃起一丝希望,但瞬间又暗淡下去。我也知道这安慰话实在很无力,如果他爸真的没事,会连个电话都不打回来么?都这么多年了。
她的确是一个很可怜的女孩子,看着她黯然神伤的脸和抽搐的香肩,我很想把她抱进怀里呵护一番,但当然只能是想一下,再怎么说我们只是刚认识两小时不到的人而已。
我叹了口气,我发现自己近来叹气的次数越来越多了,也许是这两天总是碰到了这种让人无奈的事,我对社会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想起和李晓,张可,吴丽丽,张雯她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觉得真的很快乐很幸福,虽是隔了短短的两天不到的时间,但这孤独的日子却像是几个世纪那么漫长。
想到快乐的事,心中也逐渐平静下来,我眼皮开始觉得沉重,意识有些模糊地说:“夜了,睡吧。”说完这话后我还没听到回答,意识就已完全消失,我实在太累了。
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却看着熟睡中的我,那女孩没有睡着,心情很复杂,看着眼前这张稚气未脱的脸,全然看不出就是那个精明的人,自信到敢说在一天之内搞到100万的人。
他睡的那么香,那么甜,那个包就放在旁边不远的椅子上,难道他就那么放心么?自己也不知道今天晚上是怎么了,居然将心底埋藏已久,从未对人说过的心事一下子在这刚认识的人面前吐露了出来。感觉却是那么的自然,像是面对着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亲人一般。这感觉是什么时候在心里滋生的?是在色诱他不为所动的时候吗?还是他说无条件替自己弄到40万的时候?
自己的心情从被他识破那时的惊恐,到给他推开时慌张,再到他说帮自己弄到手术费时的惊喜,到最后睡在他旁边时的宁和,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眼前这男孩,仿佛成了这世上她唯一可靠的人了。
心情一好,放松之后疲倦涌上身体,她眼皮也慢慢合了起来,天气冰寒刺骨,但这片小被窝里却是温暖如春,这是两个不幸的人共同度过的一个宁静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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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太少了,麻烦谁觉得好的高抬贵手打几个字吧,让魔力有点动力^-^
第一百零六章D罩杯
我睁开眼睛,一张俏丽的脸映入我眼帘,那女孩正在熟睡之中,她歪着的螓首倒在我耳旁,和我贴在一起,一条玉臂紧紧搂住了我的身体,修长的腿如蛇般和我缠绕在一起,我们之间的姿势实在很暧昧,我全身上下仅剩一条内裤,阻隔着我和她的是那薄薄一层布料。早上的晨举还是如常,我只觉得身上有个火热坚硬的部位已顶到她腿间。
我不知她什么时候抱住了我的,我睡的死死的浑没注意到。伸出手去想推开她,免得等下她醒了大家尴尬,但一看到她那睡得恬静安详的脸,兴许她也好久都没睡上一个好觉了吧,就像我前两天那样,内心一直在彷徨不安。她一定是已对我没有任何戒心,信任我才会在睡着时不自觉地抱住我,因为她也是一直都很无助。我伸出的手定在空中一会,终是收了回来,我是个男人,就该有些男人的风度,怜惜呵护一下这可怜的女孩好了。
昨晚我睡的很好,也没有担心她会趁我熟睡中把包拿走,我已答应无条件替她弄到手术费,她不会这样笨的,那包里她也不知道究竟是钱还是衣服,没哪个人会随便把那么多钱放多一个包中的。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她和我都是相同遭遇的人,内心的直觉让我相信她不会那样做。
冬天的早上天亮的晚,窗子外面依然是灰蒙蒙的一片,我看看表,才6点,身体上的“闹钟”很准时,风雨不改啊。鼻子中传来一阵淡淡的处女幽香,如同催眠剂一样,我迷迷糊糊地又睡了过去。
当我再次醒来时,天已大亮,看一下表,已经8点多了,不知不觉中又已过了两个多小时。身边的女孩已不在,床单上留下一片淡淡的余香,浴室里传来“哗啦”的水声,她在洗澡。
趁此机会我穿上衣服,通常游戏机厅8点半开门,我还要帮她买衣服,不能拖的太久,有些服装店8点就应会开门了吧。刚穿好她用毛巾檫着头发从浴室中走出来了,见到我她长发往身后一甩,漫天飞舞如波浪起伏的柔发闪着水光轻轻飘落到她香肩和玉臂上,嫣然一笑道:“你醒了?昨天晚上睡的好吗?”忽然脸一红,不知是否想起了刚醒来时和我亲密接触的情景和那暧昧的姿势。
见到她我眼前一亮,呆了下,只觉一朵出水芙蓉在我面前美丽地绽放开来,她甩头发的一瞬间如画般定格在我心中,我从未想过一个女孩的随意一个动作会这么美,我见过的姿势优美的女孩子不是没有,李晓和张雯都是,但由于年龄所限,始终是带了几分青涩之意。眼前这女孩子却更优美大方,举手投足之间浑然天成,更多了几分成熟迷人的风韵,和昨天晚上那楚楚可怜,惹人恋爱的她又是截然不同的一面。也许现在这个才是真正的她,她本就是这样的女孩子,只是之前被沉重的负担压在身上,才变成那样。我原也是个洒脱之人,但这两天还不是一样的内心彷徨,狼狈落魄。
她见我望着她发呆,眼中有些得意,举起纤手,如葱般细长的玉指舒展开来,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轻轻将耳边秀发搔到耳后,露出小巧玲珑的小耳朵。
我的心神已被她身上那种优美的气质完全吸引住,一时之间竟是说不出话来,她见到我那呆头鹅般紧盯着她的古怪样子有些害羞,有些欢喜,却又觉得好笑,昨天晚上明明还是一个精明自信成熟的人,自己投怀送抱给他还不要,同床共睡一晚都是个谦谦君子,现在却整一个情窦初开,见到漂亮女子就会发呆的可爱小男孩。柔情忽生,她心中一颤,多年来从未有异性能攻破的心房自动倘了开来。以前有男人像苍蝇那样盯着她看时她只觉得恶心厌恶,但现在却是暗暗高兴。
浴后的她肌肤更是白皙娇嫩,吹弹可破,身上香气不减反增,我很喜欢她身上的那股天然发散的幽香,清淡怡人中却又带着几分魅惑,靠近时那种感受愈加强烈。我有些怀疑昨天晚上她要是这样子的话,我能不能拒绝她那个无比诱人的条件。
我强行扭转头说:“我帮你去买衣服去。”说完夺门而出,不敢再多停留片刻,只留下她一人在房间之中,眼波如水般闪动,嘴角露出一丝笑容。
走到大街之上,白天的剑南反而不如夜晚热闹,这里的人都喜欢昼伏夜出的么?我是第一次到剑南,人生路不熟,也不知哪有服装店,于是随便挑了个方向,走过一条街都没有找到,几乎全是酒吧,网吧,宾馆,发廊,桑拿,游戏机厅,KTV,桌球室,餐厅和超市。这条街简直是一条娱乐街了。
过了一条街后,才逐渐发现有做其他生意的店铺,我找到一间衣服专卖店走了进去,里面全是卖女性服装的,还挂着内衣,胸罩等东西,我有些不好意思,不知该如何开口才好。
店主是个年轻女孩,见到我走上来热情地问:“帅哥,是来帮你女朋友买衣服的吗?”这里的女孩还真是大胆,在冰际市买衣服时没人会这样叫我的。
为了避免麻烦,我没有否认,点了点头说:“是的。”我说的不是本地话,不过剑南的外地人也不少,她没有奇怪,继续问道:“那你女朋友多高呢?”
我想了下,那女孩站起大约到我眉头,“恩,大概1米67这样吧。”
“哇,她身材真好,你真是好福气。”女店主不失时机地赞了句。我心道你连她是肥是瘦,是圆是扁还不知道,又怎知她身材好了?不过这样的店子大概都是这样的了,为了卖出东西,嘴上自然要够甜。
“对了,她喜欢什么颜色的?是喜欢新潮还是怀旧还是普通的类型?”
“普通的好了,她喜欢什么颜色我不知道。”
店主拿过一套紫色的套装说:“你看这套怎么样?款式虽然简单但又不失大方,这裤子你女朋友的身高穿最合适不过了,能让她腿显得更加修长。”
我对女孩子衣服是一窍不通,只是想随便买套回去就好了,点头说:“好,就这套吧。”
店主一听大喜,想不到这么容易就说服我买了,当即趁热打铁说:“那还要别的吗?”
“不用了,一套就行了。”
“那内衣呢?”
内衣?应该不用了吧,主要是外穿的衣服不会让她出宾馆门时露馅就行了,想到这我摇摇头。
店主微微有些失望,但不死心地抽出一个胸罩和一条女式三角内裤说:“帅哥,买一套内衣嘛,你看这质量,这料子多好,穿上一定很舒适,你女朋友会更喜欢你的哦。”
她把这两样东西放到我眼前不远之处,我下巴几乎就要碰到了,她居然还示意我伸手出去摸一下,感受一下这料子的触感,外面的人见到一个女孩子把一个胸罩和一条三角裤放我面前不知会作何想法,我狼狈地说:“好了好了,一起要了吧。”
“那她的臀围是多少呢?”
臀围,我哪知道,这店主还真是有职业道德的,问的那么详细,看了她一眼我灵机一动,指着她翘挺浑圆的屁股道:“对了,就和你的差不多。”我只想着早点买完回去,也没想到这动作有多么不礼貌。
店主的脸破天荒一红,却没有生气,只是接着说:“恩,那她要用什么罩杯的呢?”
“罩杯?”我一下发傻了,“那是什么东西?”这名词我是闻所未闻,买女孩子的衣服怎么那么麻烦。
店主苦笑不得:“这个你都不知道吗?好吧,换句话说,她胸部大吗?”
此话一出,我立刻想起那女孩在我面前解开上衣扣子时露出的那条深深狭长的乳沟,我不由自主道:“很大!”看到店主捂住她胸部,估计是怕我又指着她胸部比较,我暗暗好笑,放心好了,就你那飞机场,还差的远。
最后这场让人头痛的交易终于完成,店主给我算了一下价钱,全部一共325块,她说给我打了个八折,说是打折,天知道她这店开价比原价高了多少倍。不过我懒的杀价,把那时间省下来我可以赚好几倍的钱了。
提着两个袋子回到宾馆房间,那女孩正坐在床上,很无聊的样子,见到我推门进来时露出笑容,立刻迎上来说:“你回来了?”这话像是一个在家苦盼丈夫归来的小妻子一样。
我把一个袋子递过去说:“买回来了,你去试下合适不合适吧?”
她把那紫色套装拿出来,脸上闪过喜色,还好,想来她应该喜欢这套衣服的颜色和款式。
她满脸兴奋地拿着衣服走向浴室,我犹豫一下说:“先等等。”
“怎么?”她的那对大眼睛很闪亮。
我把手上另一个袋子递过去支吾道:“这,这个,你也试试吧。”我是考虑再三才决定把这给她的,不然丢掉也是浪费。
她以为我给她买了两套,更是兴奋,看来只要是女人,始终都是摆脱不了衣服的诱惑,但当她拿出来发现是一个胸罩还有一条女式三角内裤,脸腾的一下红了。
我搔搔头说:“这是店主介绍给我的,她拖住我不放,你知道,我一个男人在那种地方呆久了不太好,只好买回来了。那个是D罩杯的,你应该会合身吧。”我指着那个胸罩,为自己刚学会的新名词得意。
女孩的脸更红,直如天边的晚霞,一直红到了耳根。
我心一惊,难道我说错什么了么?
第一百零七章疯狂赌徒
她红着脸跑浴室试穿去了,留我一头雾水的站在外面。难道不是D罩杯,我买错了?
过了几分钟,一朵紫色的云彩飘落到我面前,我揉揉眼,有点不敢相信眼前这女孩子就是刚才进去那个。这套衣服真很适合她,紧窄的上衣让她的胸部更加坚挺,小腰更加纤细,平滑的腰身没有一丝的赘肉,多一分太多,减一分嫌少。店主没骗我,那条裤子令她的双腿看起来更加修长,走起路来摇曳多姿,像是在跳舞一般。
但我已没有太多时间欣赏,已经超过8点半了,我收拾好东西说:“我们走吧。”
她点点头,把换下来的衣服放进袋子里,跟我走出房间门口。我穿的衣服又脏又旧,而她的是刚买的新货,对比之下实在是有些显眼,退房时不少人频频看着我们。
到宾馆门口我说:“我该走了,答应你的事我会做到的,不过之前我有些要事要办,下个星期天中午12点,我们还是在这里见面吧,我是第一次来剑南,其他也没什么熟一点的地方。”
她点点头没有说话,看着我的目光有些炽热。
“我走了。”说完我迈开脚步,走了几步后,她忽然从我身后喊:“喂,你等等。”
我转头回去说:“怎么了?”
她走过来凑到我耳边小声说:“我答应你的事我也一定会做到的,只要有你需要的地方。我,我甚至可以做你的情人,一辈子都不嫁给别人。”说完她的脸又红了,说的这话的确不是一般的女孩子有勇气敢说出来的。
我摇摇头说:“我已经说过,我帮你并非为了得到什么,而是你和我都是不幸的人,还有,我很佩服你的勇气,仅此而已,你也不用感觉自己欠了我恩情。”我摆摆手说再见,不再停留。
那女孩看着眼前那逐渐消失不见的身影,忽然想起一件事:到现在为止,她还不知道这在黑暗中给她带来光明的男孩名字。
我走的方向是买衣服的那条街,当时我看到那街上有一间建设银行,背着这装着一百万人民币的包在大街上招摇过市毕竟不是办法,还是先存进银行为好。
银行这时还没有什么人,剑南一天的时段之中,早上大概大概是最冷清的,就连里面的工作人员都在嘴巴大张打呵欠,眼角挤出一滴泪水,一副还没睡醒的样子。不过倒是省了我麻烦,我也不想让太多人知道我有这么多钱。
“存钱。”我对面前的工作人员说,他眼睛半睁半闭,仿佛没有听到。我提高声音道:“请你先帮我点一下。”把包里的钱全倒出来,哗啦声中在柜台上堆成了一小堆,他一见之下眼睛顿时大张,瞬间恢复到工作状态,职业性的笑容也回到脸上。有句话叫见钱眼开,不知是不是这么来的。
“请你跟我到贵宾室来好吗?”
贵宾室?大概是存钱多的大客户才享有这特别待遇吧,也好,那样更保密,不然这一大堆钱在外面数短时间内也数不完,会吸引不少人的目光。
进了贵宾室,有人帮我斟上一杯茶,我坐着一边喝茶一边等。光点钱就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反反复复点了几遍才确认无误,一共102万5千8百72块。我留下五百块,早上买衣服后身上的钱用的差不多了。
填好存款单,把钱打进卡后,我走出银行,接下来的时间里要把剩下的近一百万都搞到手,我打算是每间游戏厅只赚5千这样,太多了有些危险,少了时间又不够。游戏厅的数量应是够的,光是车站那条街我就发现了一大片。
我依然是故伎重演,走进第一家机厅时,我意外地发现疯子并非我一个,这里的人已经够疯的,有好几个穿着到处是破洞的褪色牛仔服,嘴上叼着烟,身上刻着纹身,把头发染成各种鲜艳古怪颜色的古惑仔,拍着赌博机大声骂着脏话,满眼血丝,脸色苍白,似是赌了整整一个通宵了的,我进来他们头也不回,只是大声嘶喊:“开5,开5,操你奶奶的,8号马怎么不冲?老板,再开两百块。”
我没有理会他们,自顾自找了台机子坐下,剑南机厅的规模也比我们市的要大得多,不用为找不到无人玩的跑马机,顺利进行我的计划发愁。
一个游戏厅我只赚5千上下,绝不贪多。本来我还有些担心这数目过多了点,事实证明我有些过虑了。这里玩的许多人都是几十,上百,甚至几百的下,我还见过一铺下一千块的,的确够疯狂,一次赢个几百块也不是什么罕见的事。
一切进行的都很顺利,没有人在意我,几千块钱的盈亏在剑南的游戏厅中纯熟正常,赢钱上限也增加到了三万块。
间中我买了包小熊猫,缓缓从鼻子中升起的白色烟雾,让我看起来更像是这混乱的娱乐之地中的一员,我是第一次抽烟,初吸时呛的难受,抽到第三根时才渐渐适应。我尽量模仿别人的动作,让自己抽烟的细节和那些人差不多:烟歪着叼在嘴上,大拇指和中指捏着烟头,伸出食指弹烟灰,从鼻孔缓缓喷出去,然后深吸一口气,脸上一副欲仙欲死的神情。其实我并不喜欢那种味道,如果不是要令自己看起来更像个疯狂的赌徒,我绝不想多碰一下。因为这种人通常都是通宵达旦地玩,烟这种能提神醒脑的东西是必不可少的。
最烦恼的事是我使用操纵术的次数要昨天的三倍多才行,不停地从一条街窜到另一条街,从一间间游戏机厅里进进出出,如死程序一样反复同样的事不知过了多久,我发现自己已筋疲力尽,头脑都已有些发昏,这时我是不得不抽烟提神了。
不知不觉中天色已黑,街道两边的光控路灯已亮了起来,这条街不知叫什么名字,人很少,应是远离市中心的。我看看表,7点10分,我来时就已经买了今天回去的最后一趟车的票,8点发车,时间已经不多了。
第一百零八章爆发
钱应该已够,只会多不会少,该回去了,今天晚上我一定要赶回去的,明天早上专家就要走了,而上午最早的车也要8点才有,回程三个多钟头,到冰际市就快中午了。
还有,打电话给医院叫他们帮拖延一下时间估计也不行,美国佬最是现实,没有钱放在那专家面前估计他不会多停留一分钟的。
我举目看下四周,这街我不认得,也没车子经过,说是街倒不如说是一条小巷更来得恰当,和我们家小区到外面公车站那条路倒是差不多,只不过多了几间店子而已。
另我奇怪的是,这条街上所有的游戏厅里一律都是只有赌博机,连一台普通的电玩都没有,当时我觉得这样还好,行动起来更方便,没有留意到什么。现在钱已赢够,发昏的脑子一冷静下来,就感觉这地方有些不对劲。除了游戏厅之外,最让我吃惊的是,在我前面不远处,居然还有个赌场,这种见不得光的场所居然明目张胆地开在街上,透过门帘甚至可以看到堆在桌面上的一堆堆代表钱的筹码,耳中听到要蛊子买大买小的吆喝,还有麻将的洗牌声,更是坚定了这的确是个赌场的想法。除此之外不再有经营别的生意的商店,这整条街似乎就是为赌博而设的。
剑南每条街都有不少人,只有这里是例外的,我敢保证这绝不是寻常地方。我有一种古怪的感觉,好像黑暗中有几对眼睛在窥视着我那样,让我浑身不舒服,那种奇怪的感觉越来越浓,我加快了脚步,不想在这地方多停留片刻。
“啪,啪,啪……”身后不远处脚步声传来,凌乱无序,不是一个人发出的,有好几个人,转过两个岔路口,身后的脚步声仍是没有消失,反是越来越近了。脚步声的主人都没有说话,我也不敢回头去看,一股压抑肃杀之气在空气中弥漫开来,旁边一棵树上几片叶子无风自落,一直到现在,除了身后的人,我竟然还没发现这街上有一个行人。我额头的冷汗不由流了出来,一个可怕的念头从我心里冒出:这些人都是冲我而来的。听脚步声至少有5,6个人,却没人说话,安静得出奇,这委实是太不寻常了。
这种地方的大概也不是什么好人,我用了一天的操纵术,身体已累得发软,如果他们真对我有什么企图的话,无论如何我是跑不了的,我强忍着想要逃跑的欲望,因为那会暴露我内心的恐惧,但愿是我猜错了。
前面是一个拐角,几个人影闪了出来,我稍微松了口气,有人就好,身后的人就算对我有什么图谋至少也要顾忌一下的。
我迎着他们走了过去,在还剩一米多之时,前面几人忽然一字排开,刚好挡在我面前,我大吃一惊,难道他们……?
身后传来一声咳嗽,接着一把沙哑难听至极的声音响起:“老三,前面的路封好没?”我前面几人中一个嘿嘿笑道:“军师你放心,黄毛他们就在前面,保证苍蝇都飞不进来。”
我闻言全身剧震,完了,他们是一伙的,而且目标正是我,他们究竟是什么时候盯上我的?前面说话那个老三我越看越觉得面熟,对了,在这条街的第一个机厅中我用冰际地方话骂了句脏话的时候,他就在我旁边不远处,当时他看了我好几眼,后来我到第二间时也见到了他,只是我已经有些昏头转向,再加上钱已快够了,竟是没有注意到其中有问题。
实在太大意了!我拿着包的手不由紧了紧,恨不得扇自己几巴掌,在剑南这种地方如何能放松警惕,那可是我妈的救命钱啊!更是绝不能出意外的,我怎么那么不小心!
前面一共有5人,那个叫老三的浓眉大嘴,壮硕粗猛,拳头上纹着一只凶猛的老虎,张开血盆大口似在咆哮,手背青筋暴突,一看就是强悍能打之人,还有一个手背纹的是一个眦牙裂齿的猿猴,双圈拍打着胸膛。看来这人也不是好惹之辈。其余3个手上没有纹身,但看凶狠之样之怕也不好易与。我的心一下凉了下去,前面的道路被他们的人封锁住了,不再会有人来救我,而且在剑南这地方,自保尚无余暇,又岂会多管闲事,即使有人经过,大概也是假装没看见的了。前狼后虎,无处可跑了。
身后那沙哑的声音再度响起:“小子,第一次来剑南吧,一个外地人竟然敢来赌界,不过既然来了,就得留下点我们兄弟的喝茶钱,咳,咳。”
赌界?我从没听过剑南有这样一个地方,可能是乱中之乱的地方,看赌场开的肆无忌惮就可以知道。
我转过头去,那叫“军师”的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留着两撇八字胡,身材瘦削,脸色蜡黄,似是一个久病不愈之人,不时还咳嗽几声,一副行将就木之样,但一双眼睛却闪着阴蝥的光芒,和他那病恹恹的外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自见过猎鹰之后我就明白了一句话:人不可貌相。这人绝不能小看,他显然才是这些人当中的头,只看那个老三和他说话时那恭敬的语气就看得出来。那封锁道路的主意应该就是他出的,是那种心思细密,行事追求万无一失的难缠角色。
我沉声道:“你说什么?我不明白。”
中年人咳嗽两声:“装糊涂吗?今天你运气不错嘛,赢了不少,刚巧被我们老三见到了。敬酒你不吃,那就只好请你吃罚酒了,猿猴,让他吃点苦头吧。”
其他人齐声笑起来,都是一副看猫玩老鼠般戏谑的模样。那个手背上纹着猿猴的粗汉排众而出,嘿嘿笑道:“你居然敢不听军师的话,我让你去死——”死字没说完,他右手重重般击到我肚子上,我哇的喷出一口鲜血,腹如刀绞般剧痛,巨力让我仓跄踉踉退了7,8步,坐倒地上,捂着肚子,再也发不出声音,只是鲜血不停从口角流下。但我右手还是紧紧抓着那个包,用尽我全身的每一点力气。
猿猴大步走到我跟前,居高临下看着我,眼中全是蔑视:“绣花枕头一个。”伸手就来夺我的包,我死死的抓住包的带子不放,猿猴一脚踢到我身上:“妈的,放手。”我忍痛抓着包的带子,硬是不松手,鲜血不停从口中淌出,滴落地上。
猿猴一连在我身上踢了十多脚,我依然是没有松手。众目睽睽下他脸上很挂不住,手上忽然发力,“啪”的一声,带子断成两截,我手上只拿着一根空荡荡的带子,而猿猴手上拿着包子和另外一截。
与此同时,我脑中也“啪”的一声响,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脑子里崩断了那样,我双目圆睁,看着手上的那截带子。
我妈的生命,那是我妈的生命啊!被人从中间扯断了!一想到此我的恐惧忽然被不可抑制的愤怒代替,腹中一阵强烈的炽热升起,犹如烈火一般熊熊的燃烧。自军训过后那种小腹炽热的感觉就许久没有过了,但这次它却是突如其来地出现,而且来势异常迅猛,如台风过境一般瞬时蔓延到全身上下,当这股无法阻挡的热流摧枯拉朽冲过身体升上脑子时,“轰”的一声炸卡,脑子被炸成一片空白,只剩下一个意念:“谁敢夺走我妈的命,我就杀了他!”
“妈的,力气还挺大,居然要老子把带子扯断。”猿猴拿着袋子边走边骂。
“站住!”我冰冷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猿猴闻言一楞,回过头见到我,讥嘲道:“站的起来就不错了,还嫌苦头吃的不够吗?”军师脸色却是一变,但没有说话。
“啊!”我仰天狂吼一声,右手闪电般重重轰到他小腹上,其他人也不在意,我小小的拳头,想必对猿猴那粗壮的身体起不了什么作用。
时间,仿佛在瞬间停止了,我和猿猴紧贴着的身体都没有动,几秒之后,猿猴那高大的身体忽然无声无息地慢慢倒下,背后露出一双已经变成血红的眼睛,和一张完全扭曲变形了的脸,我牙齿咬的格格响,几乎是从牙缝中冷冷地硬挤出四个字:“挡我者死!”
第一百零九章恶魔
一秒钟前还充斥着的讥笑嘲讽之声顿时完全消失,其他人目瞪口呆不可置信地看着倒在地上的猿猴,他身上没有一滴血,但脸上发白,手脚像得了羊颠风一样不停地抽搐,很难想象这人几秒钟之前还是生龙活虎,不可一世。
“嘎,嘎,”我垂头站在猿猴不断发抖的身体旁边,像一个发疯的野兽般大口大口喘着气,眼睛像嗜血的恶狼一般闪着冷幽幽的光芒,似会随时待人而嗜,被我看到的人仿佛被一把冰冷的刀子无情地捅进心脏,不禁激灵灵打了个寒战,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一时之间竟是动都动不了,身体像是失去了控制那样。
军师脸色剧变,眼色转为凶厉,沉声道:“拿家伙!”此话一出,四周之人才如梦初醒,伸手到腰间去抽出随身携带的利器。
我发出一阵夜栗似的尖笑,鬼魅一般闪到其中二人身前,在他们把刀子掏出来之前双拳伸出,那两个人看着我的拳头在眼前慢慢放大,想动却是动不了,身体似是被什么东西束缚住了那样。在他们惊骇欲绝的眼神中,拳头和他们的脸相撞在一起,“喀”鼻梁骨断裂之声响起,他们哼也不哼一声,;立刻当场昏死过去。
剩下的人更是震惊无比,“剁了他!”不知谁先反应过来,其他人不约而同高举刀子,杀声震天冲过来,声音很凌厉,但我可以清清楚楚地感觉到,他们只是籍此掩饰心中的恐惧而已。
“1,2,3,4,5,6,7,8,加上军师还剩9个!”我没有了半分的惧怕,余下的只是无比的张狂,和一种想要见血的迫切强烈欲望。我伸出舌头缓缓把嘴角流出的鲜血倒卷进口中,然后咕咚一声吞了下去,冲上来的人见到这诡异的情景,心内又是一寒,脚步不由稍一顿,就在这转瞬即逝的一刹那,我揉身撞进冲最前面那人怀中,“喀嚓”,胸骨断裂声响起,那人当即倒飞出去,和伸手接他的一个同伴一起变成滚地葫芦。
有两人已趁机冲到了我面前,两把闪着寒光的尖刀一左一右横刺过来,但在我眼中,那两把刀子忽然间变的得奇慢无比,刀子去势的轨迹如流星一样带起一条长长的尾巴映进我眼中,我从刀子之间仅剩的一点空隙闪过,然后反身一手一个抓住他们的头颅,用力猛烈相对撞在一起,我放开手,两具躯体像失去骨头支撑一样软绵绵倒于地上。
破风之声在我身后响起,我弓下身子,一把匕首从我头上划破空气掠过,匕首的主人收势不住,继续向我冲过来,我肘子猛地往后一顶,顶在他胸膛上,“哇”的一声,他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大喊,口中喷出一阵血雾,直挺挺往后倒下去。
漫天飘飞的鲜血中的几滴溅到我脸上,我本来可以躲开的,但我却没有动,只是任由那几点鲜红的液体滑落,那股血腥味让我心底一阵莫名的兴奋悸动,一股无法言传的异常感觉从心底升起,似乎身体中沉睡已久的东西忽然间被唤醒了那样,那是欲望,杀戮的欲望!上次在水泥厂时就出现过一次,那次我还控制的住,但这次却是一发不可收拾了。
我几乎已完全失控,变成了一副凶器,偏偏脑子却是很清醒,甚至是前所未有的清醒,我的视觉,听觉,嗅觉,触觉,灵觉都不知放大了多少倍,场上的形势如棋局一般反映到我脑中,甚至连敌人脸上表情的细微变化,手脚的下一个动作,色厉内荏背后的深深恐惧,却又鉴于军师的话不得不冲上来的微妙心理,我都了然于胸。我很清楚地知道自己正在干什么,但我却是无法控制心底的杀戮欲望,身体似是不再由我支配,自由行动那样。我唯一能做的,只是尽力将落手的地方偏离他们的要害。清醒的思想和无法控制的行动居然同时出现在我的躯体中,达成了一种奇异的平衡。
身体越来越炽热,一股强大的热流冲进我脑子里,我头痛欲裂,抱着头嚎叫起来,撕扯着自己头发,那奇异的平衡被打破,理智几乎被这股热流完全湮没。所有人都在发呆,不知我怎么会突然间那么痛苦。那个老三最早清醒过来,狞笑着反握刀子朝我捅下。
我忽然刷地抬起头,老三吃了一惊,但手中刀子速度不减反增,距我的胸口已近在咫尺,老三脸上露出一丝笑容,看我的眼神就像看一个死人那样。
“啪”,刀尖在触到我皮肤时忽然停住了,再也无法寸进。我的手好像是凭空出现在胸前,又好像亘古以来便一直就在那里,等着他刺下来那样,老三大骇,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已经是超出了人类极限的速度了。
他用力想把手抽出来,却发现手像是被铁箍锁住了那样,一分一毫都动不了,我抬起头来,狰狞残酷的笑容浮现,老三如坠冰窖,再也无法掩饰心底的恐惧,声嘶力竭地哀求道:“不,不要!”我没有理会他,把他拳头和握着的刀子一起紧抓住,大吼一声,反手往他大腿刺下去。
“喀嚓”,“嗤”,手腕骨折断声音响起的同时,刀子刺穿他大腿的声音也随后传出,老三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捂着腿倒在地上。
还想涌上来的最后四人硬生生停下了脚步,面如死灰,浑身发抖地看着这诡异的情景。“叮”,“叮”,“叮,“叮”,四把刀子落地,他们已彻底丧失了勇气。这些本都是悍不畏死之人,但看着一个个在不久之前还是活蹦乱跳的躯体,却没有半分反抗之力,下一刻不是残废就是不知生死,这时,他们才感觉生命是多么的脆弱和可贵。
老三抬头看了跟前的我一眼,忽然“哇”的一声凄叫,也不顾伤处,手脚并用连滚带爬往后退去,眼中充满了深深的恐惧,仿佛看到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刚从地狱里爬上来的恶魔一般。
第一百零九章天兴会之迷
我如野兽一般喘着粗重的气息,眼中闪着兴奋的光芒:“嘎嘎!还有哪个?”
面前这些人连大气都不敢出,又哪敢出声,军师脸色发白,满脸惧意,任他再聪明,此刻也都再用不上了。他绝对意料不到,几分钟前还是绵羊一样任人欺凌的我,片刻间会变成一头嗜血的魔头。
“没有吗,你们不上来吗?那我就过去了,哈哈哈哈。”在我的狂笑声中,刚才还是不可一世的他们顿时手脚都在发抖,看着他们那如羔羊一般任我宰割之样,我心中升起一股无言的快感,我狂笑着冲上去,手中拳头关节爆裂出一阵劈啪之声。
“叮!”
这声音是?我硬生生停下脚步,回头看去,是我的表,那是我妈在我12岁生日时买给我的生日礼物!铁表链刚才居然被我手臂的力量崩断了。
看到这只表,我如被一盆冷水当头泼下,炽热的身体顿时冷却下来。我捡起来,指针已是指向7点30了,我还只有半个小时的时间!我顿时冷汗直冒,糟糕,我刚才究竟怎么了?像做了一场梦一样!
我回到猿猴身边,拿起我的包,默默地从这几人身旁走了过去。再没有人敢阻拦我,甚至说上一句话。我全身都已冷却下来,但手臂还是热的要爆炸一样,那是刚才从身体里聚集到手上的力量无法发泄而致。经过军师身边时,我一拳轰向旁边一棵桶般粗枝繁叶茂的大树,手中的热量在刹那间流过手臂,全部被树干吸收。
我这才感觉舒服了许多,转头继续走。当我的身影消失在拐角处后,一阵微风吹过,那棵大树摇了两摇,忽然喀嚓一声从中断裂开来,“轰隆”一声巨响,上截连枝带叶砸到水泥街道上,砸出一个大坑,树叶尘土漫天飞扬。
那几人目瞪口呆看着眼前这一幕,这是人力所为吗?军师倒吸了一口凉气,走到树旁,在树干断腕看到的是一颗颗如沙子大小的木屑,更是脸色大变。
一个年轻气盛点的飞仔先一步恢复过来,走前咬牙切齿说:“军师,这么多兄弟都……,这仇一定要报啊!”
军师一巴掌打到他脸上盛怒道:“报你妈的,千万不要去惹那小子。”
那飞仔被打到眼冒金星,昏头转向,有些不明所以,一向睚眦必报的军师怎么现在变成了缩头乌龟。
军师深吸了一口气说:“听说过天兴会的事吗?”
“天兴会?以前天南省鼎鼎大名的第一大帮?后来却听说不知怎么在一夜之间其帮主及所有主干人物全死光了,最终一蹶不振,不久后便被其他帮派吞并。那些人是怎么死的,没有人知道。这也是黑帮史上的一个大迷。”那飞仔满脸疑惑,不知军师提到这个有什么关系。
军师像想起了什么那样浑身颤抖,忽然一把撕开衣襟,他胸口上有一个拳头大小伤疤,深深地凹陷了进去,血管和肌肉纠缠在一起,触目惊心,不知被什么所伤。那飞仔惊呼道:“这,这是?”
军师苦笑一下:“我以前就是天兴会的人,当时的我和你们一样,也是个意气风发的年轻人,但十年前,我们惹上了一个人,把他的老子杀了。结果那人孤身一人闯到我们总坛,当时的情形太恐怖了,我们一共30人,在5分钟内全被杀掉,而且死状惨不忍睹,满地都是残肢器官,还有的心脏爆裂,只有我,我心脏的位置比普通人偏离了一点,装死才逃过一劫,但这块伤口,永远都好不了。咳,咳。别说我懦弱,当时的情景实在太恐怖了,人间地狱一样,你永远都想象不到的!”军师说到这,满眼无法掩饰的惧色。
“一人挑掉30人?还都是天兴会的主干,听说那些人个个都是能顶一边天的啊!”闻言者均惊骇欲绝。
“总之,那人已经不算是人了,好像入魔了那样,幸好他死掉了。”
“怎么死的?”
“自杀!他把我们会在场的所有人杀光后,把手插进自己心脏自杀了!听着,千万不要惹刚才那小子,他的神态和那人太像了,这种人都是野兽,疯子,见到能避多远就避多远!”顿了一下说:“去看看兄弟们的伤势吧,那小子好像还没完全入魔,他似乎避开了要害下手,猿猴他们应该死不了。”
这时的我已经走出了街口,脱下衣服把头上的血迹抹掉,刚才的事还如恶梦一样深深刻在脑中,我张开双手,上面似乎还粘着不少的血腥味。我早就知道自己身体出了问题,只是想不到这问题如此之严重,幸好,也无意中救了我一命。
我走进一间服装店买了套新衣服,我衣服上沾了几点鲜血,太引人注目了,到车站或许连票都买不了。店里还兼卖其他衣饰,我心中一动,又买了一副墨镜和一顶帽子。我没有和店主讲价,时间已不多。但从他那畏惧的眼神看来,估计也不敢狮子大开口。
衣服我当场换上,墨镜和帽子放入袋子中。打的到车站,还好赶的上,再晚两分钟车便要开了。
回到冰际市时已是夜间11点半,我立刻赶到医院。带上墨镜和帽子后,我确认无人能认出我之后,我到医院的收费台前,哑着声音道:“你好,我是替胃癌科的赵芬女士(我妈名字)付手术费的。”
收费员在电脑劈啪打了一阵,迟疑道:“先生,一共是两百万?这么大的金额我不能做主,你看是不是明天等我们院长来了再……”
我斩钉截铁打断她:“不行,明天就晚了,麻烦你现在找个可以做主的人来行么?”
收费员见我说得坚决,打了个电话然后说:“你稍等一下。”
我点点头,十多分钟后,医院的副院长赶了过来,我把这笔庞大的手术费通过包里的现金和银行卡转帐付清,副院长见到我那奇怪的打扮虽是有些奇怪,但他是老狐狸,也懂我不欲让人知道真实身份,我为别人付这笔巨款,想来也没什么恶意,所以一切进行的很顺利。
走出医院后,我捏着手中的签字收据,只是一张薄如蝉翼的小纸条,却觉得比千钧大石还要沉重。
第一百一十章弄假成真
我拖着沉重的脚步打开家门,嗅着熟悉的味道,心中的孤独感亦不再那么强烈,家,始终是人的避风港啊!
爸大概已睡了,我蹑手蹑脚摸黑走进自己房间。一道人影双手抱膝埋头静静坐在我床上,看不见面孔。吓了我一跳,刚想出声询问,那人影闻到脚步声,抬起头来。
“逐哥哥?”
“思思?”
这声音我再熟悉不过了,思思跳起来扑进我怀中,香肩耸动,小声的抽泣:“逐哥哥,你去哪了?这两天我好担心你。”
我抚摩着她那柔软的头发宽慰道:“没事,我不是好好的回来了吗?”
想起今天已是星期天了,我讶然道:“思思,你怎么在这里?不用上课吗?”
思思整个人揉进我怀中:“我和我妈说,我要在你家一直等到你回来,我才去学校。”
我大为感动,柔声说:“早点回去睡觉吧,明天一早我送你回学校。”思思抬头道:“今天晚上我要你陪我睡,好吗?”
我点点头,把她轻盈的身子抱起来,放到床上,然后我也宽衣躺下。衣服袋子里有3万块钱,那是交完手术费所剩下的,冬装宽大,这3万块放里面倒也不易看得出来,装钱的牛仔包早在大街上就已扔进垃圾桶中。
钻进被子里,思思像一只小猫一样倦缩到我怀中,须倾竟然就已甜睡过去。
第二天一早,我被电话声吵醒,不一会听到我爸在说话,他似乎很激动,声音愈来愈大,连远在在房间里的我都听的清清楚楚,是有关手术费之事,医院的效率够高。
一阵急速的拖鞋和地面接触之声传来,爸在门口大声道:“思思,你赵阿姨的手术费已经有了着落!不知谁帮付了,菩萨保佑!我现在立刻去医院签字,不吃早餐了。对了,你逐哥哥要是回来的话,告诉他一声。”
我现在和思思同床共枕,不方便说话。思思早就醒了,忙应了一声,直至我爸的脚步声渐渐去远之后,她才一骨碌爬起来说:“逐哥哥,你听到了没有?真是太好了!”
我佯装惊喜道:“那就好,真是老天有眼!”看看表,已是8点20分,猛然想起一事,我爬起来心急火燎道:“思思,快起来穿衣服,今天早上8点半我期末考试!”背上冷汗直冒,完了,这两天忙得竟然将此事抛诸九霄云外,这万万不能让我妈得知,特别是她快要做手术的紧要关头。
思思坚决不用我送她到学校,她自己坐公车去。我早餐都顾不上吃,直接赶至学校,已是近9点了。
“对不起,我来晚了!”众目睽睽之下我站在考场门口,监考老师认得我,严肃道:“许逐,怎么这么晚?快坐到位子上,再晚两分钟你就没考试资格了!”
这此考试的座位按段考排名安排,我是门口第一个排第一位,我后面便是李晓,她大眼睛向我发出询问,考场里不好交谈,我只是点点头示意我妈的事已然解决。拿起卷子,气息稍为平稳一点我开始答题,幸好速度够快,虽然迟迟才来,但还是提前半小时完成了,检查一遍,无甚错漏之处,我直起身子,在全班人惊诧的目光中交卷,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出考场。监考老师在后面猛的喊我:“喂,喂,许逐……”眼见留我不住,一看卷子,眼珠子险些夺眶而出:“呃?什么?作完了??”
我匆匆忙忙坐车到医院,不知我妈这手术是什么时候开始做。那专家原本预定今天回国的,现在因事停留,美国人的时间观念分外的强,估计这手术为期不会太远,就成功率考虑也是尽快为好。
走进我妈病房,爸和阿姨两人都在,都是满脸喜容,只是不知这钱的问题怎么会突如其来解决掉。妈苍白的脸也恢复了血色,我的出现吓了他们一跳,爸露出难得的笑容,把喜讯告诉我,叫我不用再东奔西跑去借钱了,我妈也责怪我不应到处乱走,我从没去过外地,不过我有这等孝心,还是让她老怀大慰。
“姨妈,你好点了吗?”一把好听的声音在门外向起,李晓人随声至,出现在病房里,手上还拿着一篮子水果。
姨妈?我瞪大双眼,什么时候我们成了真正的亲戚了?
妈见到李晓面露笑容:“晓晓,我叫你不用买那么多的水果的了,你前天昨天给我买的还没吃完呢。”
李晓一副孝顺晚辈之样:“那些不新鲜嘛,吃了不好。”
我妈眉花眼笑看着李晓,转头对我说:“小逐,你表妹人可好啊,这几天一直都是她和思思陪我说话解闷,吃饭都顾不上回家,人家一个女孩子,你在学校可要好好照顾她,明白了吗?”
事出突然,一时之间我不知如何回答是好。李晓坐到我妈身边,从篮子中拿起一个苹果一边削一边说:“姨妈,你别这样说,这是我应该做的。”冲我嫣然一笑说:“如果不是看了我老家里那本旧族谱,表哥又考了第一,我还真不知冰际高中有这么一个远房表哥呢。”
后面那几句是给我消除疑惑的,我哭笑不得,族谱?什么年代的古老东西了?真难为她想的到。这次她耍弄心机我没有生气,她若是和我们家非亲非故的话,无缘无故来照顾我妈实在有些说不过去。李晓是一个善解人意之人,眼看妈见她时那欢喜样子,便知她哄得我妈很开心。我暗中感激眼前这个毫无血缘关系从天而降的表妹,老天爷还不是完全没有人情味。
第一百一十一章精神力
得知我妈将会在今晚10点做手术后,在回学校的公车上我心中极其矛盾,痛苦挣扎,既期待又恐慌,盼望我妈早点脱离疾病困绕的同时,却又害怕手术后主刀医生说出一句话:“对不起,我已经尽力了,手术……”那几个字我简直想都不敢想。
李晓一眼便已看出我心中所想,拉着我手道:“表哥,不会有事的,姨妈她吉人天相。她和我说过,算命先生说她能活到90多岁呢。”
我闻言心中稍安,自我安慰道:“对,我妈人那么好,又整天烧香拜佛,虔诚求福,老天爷没理由会不眷顾她的。”
此外,李晓告诉了我另一些事:星期天晚上她替我向班主任请了假,只说我有点小事不能及时赶回学校,对其他人也如是说,因此即便是熟如张可,吴丽丽,张雯等人亦不知内情。她把此事处理的很好,和我心里所想几乎完全一样。张可吴丽丽两人本不是细心之人,自不会注意到。只是张雯觉察出点异样,上午我出考场时她抬头连看了好几眼,因为她知我并非喜欢提前交卷出风头的人。
另外一事是:不知是否李晓在水泥厂当晚的样子和现在前后相差太远,还是思思所受惊吓过重,抑或是没有注意。两人见面时思思居然认不出李晓来了,只是说有些面熟。不过这样一来也好,省去不少解释的麻烦。
下午考数学时我心系妈今晚的手术,笔下如飞,开卷半小时不到,我不顾惊世骇俗交了卷,只是期间总有些心不在焉,60%这和我妈生死攸关的数字在脑中如警讯灯般不停闪现,好几道填空题居然鬼使神差般填了上去,直至检查时方才发觉。
考试完毕后我还是直奔医院,李晓这回无法提前这许多时间出卷了。到了妈的病房,阿姨和我爸都在,看的出来,他们在强颜欢笑,笑的极不自然,反是妈不断安慰他们。
我走进去道:“妈,你手术一定会顺顺利利的。”这时候应该给妈多一点的信心才鼓励才对。
妈见到我说:“小逐,你考完试了?”
我走她床前坐下说:“考完了,比别人早了一个多小时呢。妈,你看儿子现在多聪明,就冲这,你一定要看着我考上重点大学给你瞧瞧。”
一谈到重点大学,妈忽然间变的神采飞扬,脸色回复几分红润,开怀笑道:“这孩子,就知道哄我。”我学习的突飞猛进是这许多年来她最为欣慰之事,我心知要看着儿子上大学这意念肯定已深植到她心中,伴随着她,整个手术过程中都会有莫大帮助。
我是在车上想通的这个道理,对医学专家来说,这60%的手术只是专就他医学领域的角度而言的客观判断,却没考虑到别的主观因素,对心理学家而言,通过精神激励把这60%的客观几率再提高一个层次也不是什么问题。人的精神对肉体的影响作用有时是巨大得不可估量的,曾有些身患绝症之人,就连医生都宣布已无力回天,但他们却硬是凭借顽强的意志活了下来,甚至不药而愈的例子都不是没有。
既然两天内弄到两百万这种奇迹都出现在我身上,还有什么事是不能发生的?之前我一直被“专家”这头衔压得死死的,只觉他说的话便是真理,他说60%那我妈便只有一半多点的存活几率,只能听天由命,完全失去争取的意念。
但现在我彻底从他的阴影中摆脱出来,医学方面他是专家没错,但也只是一个人,不是神,在医学领域他的权威无可质疑,但在心理方面他也许比起我来还远远不如。至少我亲身见识过人类精神力的强大,死而复生的我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还有在水泥厂时,我曾因狂怒爆发过人类极限所不能及的巨大力量,后来还在浑身无力,站力不稳的情况下硬是背着思思走了两个多小时回到家中,就是一个信念支持着我:要把思思平安送回家。
我不是心理学家,却比心理学家更深知我妈最为在意的事,那就是我的将来,每个母亲都希望亲眼看着自己儿女牙牙学语,慢慢成长,懂事,读书,上大学,工作,最后成家立业的。因此我把这颗信念的种子撒到她心里,这将会在无形中激发她的生存意志,让手术成功率超过60%,70%,80%,甚至90%都有可能。
看着妈脸上那开怀的笑容,我也充满了自信,手术一定会成功的。命运不是完全的无情,只是看你是否奋力争取而已。爸和阿姨也笑了,这次是发自内心的笑容,爸很欣慰,我的确已经长的了,已是一个能挑起任何重任的男子汉。
“姨妈,你今天气色又好了许多呢。”李晓笑吟吟的出现在门口。
妈见到李晓更是开心:“你表哥说要我看着他上大学呢,我怎么能撇下他不管,还有你这丫头。”
李晓看了我一眼,见我再无颓丧之色,笑道:“就是嘛,手术一定会成功的,您就放心好了。”
由于晚上要上自习,明天还需考试的关系,到6点时,妈坚持要我们回学校,为了让她心无牵挂,我们只好听她的。到医院门口的公车站时,我说:“表妹,你先回去吧,顺便叫张可帮我请个假。”
李晓奇道:“那你呢?”
我举头望着城南方向悠然道:“我要去一个地方。”
当我跌跌撞撞爬上通天顶时,已是晚上九点,天早已大暗,月亮被厚厚一层浓云所掩盖,我纯粹是踏着些许透过云层的月光摸黑而行,手脚脖子等无衣服遮蔽的地方被荆棘划得伤痕累累,外套裤子上全是豆大的小洞和一片片被扯破的碎布。
抖掉身上的草屑泥块,我走进庙中,里面没有电灯,只有蜡烛,山风的吹拂下,摇曳的烛光阴晴不定,在我身后拖出长长一条如蛇般扭曲舞动的影子,高居正中的神像在昏暗的烛光中更显威严神武。蒲团中盘膝坐着一个个做晚课的和尚,手执佛珠,口中发出一阵似乎蕴涵某种特别韵律的呢喃念经之声。
我把剩下的3万多块钱一张一张投到庙中的失学儿童募捐箱中,那是为山中一些贫困人家的孩子可以接受教育而设的,只望这积德行善之举能带给我好运。
跪到蒲团前,我以有生以来最虔诚的态度许下一个心愿:希望我妈能平安无事,如果老天非要降罪于她的话,那就让我这儿子来承担好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在考场睡觉的天才
回到市区时已是深夜12点多,我没有回学校,而是折返医院,对手术我始终无法完全放心的下,即使回到学校,今晚我必然也是整晚无法入眠的了,我爸今天一晚上都会在手术室外陪我妈,我这做儿子的自然也不能例外。
这件事我们都没有告诉思思,否则的话她肯定也会不顾一切过来的。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医院静悄悄的毫无声息,除了偶尔走过的一两个值班护士之外,只剩表上指针滴答滴答的走动之声,我和爸紧张得一直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等待。夜半时气温骤然下降,寒气逼人,我们冻得嘴唇发白,浑身发抖,只是不停地搓着双手,以此取暖。
直到早上8点,天色已大白,手术室门忽然打开,几个戴着口罩的医生从中走了出来,其中一人金发碧眼,应是那位专家了,我和爸不约而同站了起来,我爸走到他面前,指手画脚,奈于语言不通所限,不知如何询问是好。
我走前一步焦急道:“Excuseme,howdidtheoperationgoon?”(打扰一下,请问手术进行的怎么样?)我双手握拳,手心出汗,简直可以听得到自己“扑通扑通”无法自控的激烈心跳声,爸虽听不懂我说什么,但还是满脸热切地看着他,想从他表情上看出结果来。
专家扯下口罩,长达十一个小时的手术令他精疲力竭,满脸倦色,但还是露出一丝微笑:“Itwentonwell,Yourmotherwillresumeinthenearfuture.”(手术很顺利,你妈不久之后就会慢慢恢复了)
我大喜过望,握着他的手连声道:“Thankyouwerymuch!Thankyouverymuch!”
我爸见状也知手术成功了,喜不自胜,眼睛竟是有些湿润了,一时之间竟是不知说什么好。
专家冲我们点点头走了,听说他做完手术后立刻便要马不停蹄赶坐早上的飞机回国,老美的时间观念够强,此话确是没错。
我欣喜若狂地摇着爸的肩膀道:“爸,成功了,成功了!”
爸心中的喜悦也许比我还要为过,欢喜之余却是冷静说:“小逐,你妈现在没事了,快点回学校考试去吧,你妈交给我照顾就行了。”
我点点头道:“恩,立刻就去。”
走出医院门口,朝阳此时正好冲破云海,从天边升起,早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到我脸上,映得我脸上和心中都是一片火热,因寒冷天气显得死气沉沉的万物在阳光降临的一瞬间忽然全恢复了生气,城市上空的浓雾如水滴遇到火炭一样立时开始消散,屋顶上的银霜慢慢解冻。街上晨跑的老人仿佛都恢复了青春,推着小车卖早餐的小贩叫卖声分外响亮,活泼的小孩子背着书包蹦蹦跳跳去上学,他们和早晨的太阳一样的朝气蓬勃,甚至连街两边树木飘落的苍黄叶子都闪耀着摺摺的光辉,似在微笑着向这个世界告别,错了,不是告别,而是来年再会。眼前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那么的充满生气,我心情奇佳,只觉这些天笼罩在我心头的阴霾一扫而空。
有句话说的当真不错:人高兴时,踩到的狗粪都是香喷喷的。
这次到学校时没有迟到,我是踏着零声走进考场的,我眉飞色舞的样子,不用告诉李晓她估计也知道手术必是成功了。
兴奋的状态没维持多久,答题十分钟后,一股强烈得不可抵挡的睡意上涌,眼皮像有千均一样沉重,不知不觉中我已趴到了桌子之上。
背上疼痛传来,我揉揉满是血丝的眼睛转头过去,李晓拿着手中水笔在戳我,我这才记起自己还在考试当中,咬了一下舌头,强提精神继续作答,做了几题后实在无法承受困意,眼前渐渐模糊,卷子上的字在我眼中忽然如小蝌蚪一样扭动乱钻,东倒西歪,我如同置身幻境,再也受不住,歪头大睡过去。
这些天我精神上一直承受巨大压力,用了整整两天操纵术所消耗的体力也还没恢复过来,昨天白日考试,晚上爬上爬下通天顶,继后在医院紧张等待一晚都没睡过,疲劳不堪的身体更是雪上加霜,得知我妈手术成功的喜讯,心情一松后终于再也支持不下。
这回李晓在身后怎么用笔戳我都无济于事了,我已完全昏睡过去,发出的微微鼾声在这安静的试场里分外刺耳,引得同一个考场的其他人纷纷往我这看过来。
老师皱了皱眉,走过来拍拍我桌子道:“许逐,许逐。”连喊两声,我毫无反应,再摇我几下,鼾声依旧。老师哭笑不得,这个普通班的天才学生从第一天的考试就不同寻常,考语文时迟到近半个小时,却提前半小时出卷,数学开考不到半小时就走人,现在又在考场中呼呼大睡,也不知什么事累成这样。
无可奈何之下他只好由得我继续睡了,肃穆的考场中不时传出一阵极其反常,不合适宜的鼾声。在场诸人反应不一,关心我的如李晓,张雯都很为我担心,考试才20分钟不到,速度再快也不可能写的完。混考的初二师兄师姐更多的是惊奇好笑,剩下的是初一年级的校段考前30名的学生,而其中又以1班的居多,占了绝大部分,上次的年级第一被我这普通班的人夺得,让他们很有些不服气,特别是和我有点过节的欧辉兴,更是幸灾乐祸,只希望我一睡不起,直到考试时间到为止。
如他所愿,我一直睡到了考试结束零声响起,老师收卷到我位子上时,摇了几把我还是没醒过来,只好把被我手臂紧压着的卷子硬抽出来,啼笑皆非地摇了摇头,几十年来的教学生涯还是头次遇上这么奇怪的学生。
第一百一十三章神秘的力量
我睁开眼睛,映入眼中的是宿舍上铺的床底,身上盖着厚厚一层被子。我不是在考试么,怎么会在这里?忽然记起还差三道大题总共三十分没做,我吓出一身冷汗,一骨碌爬了起来。宿舍中的人都在吃饭,看来已是中午时分了,我在考场这一睡竟是睡了3,4个小时。
“你小子终于醒拉。”张可的大嗓门在我耳边响起,我奇怪道:“我怎么在这里的?”
“怎么在这里?你还好意思说,你表妹和张雯一左一右搀扶你回来的,全校人都看见拉,你小子睡的像头猪那样,幸好我及时发现,不然要累坏两个娇滴滴的大美人。臭虫你究竟怎么了?前天和昨天晚自习也没来。”
这事我不想让他知道,我含糊其辞敷衍几句,嗅嗅身上,果然有两股略有些不同的香气。但我在意的不是这个,而是那只字不填的三十分,失去了这许多分,还有前两门考试有些心不在焉,或多或少也有些意外失分的,第一名大概不保了,要被李晓赶过。想了下,算了,上次第二名的李晓和第三名的要差了七十多分,若没意外的话这第二名还是逃不出我的手掌心的,第一是李晓,我妈应该也一样的开心。
考试的五天过去,这几天我除了考试就是陪我妈,刚做完手术的那天她脸色实是吓人,虚弱得话都说不出来。不过现在已经慢慢开始好转。
在剑南时答应过那女孩的事我并没忘记,我对爸妈说上周我去海明市向一个在那打工的初中同学借了一千块钱,当时忘了问他的卡号,只知道地址,趁现在周末去还给他。(海明市:离冰际市约5小时车程的一个城市,隶属我们市管辖,与剑南同路。)
上星期周六晚上我的确是彻夜未归,也叫思思是这样和我家里人说的,因此爸也没多想,妈还叫我早点去还给人家,说一个初中生毕业就外出打工很不容易。
骗了家人我有些愧疚,但我妈是善良的人,她若真知道我是为了那可怜女孩的话应该也会极力赞成的。
星期六在海明轻易弄到40万,这时间相对我上星期一天一百万的仓促来说已是非常宽裕,我万分谨慎,确保不会再有上次的意外发生。傍晚时分我没回家,和那个女孩约好的是星期天中午见面,来回近十小时车程,实在麻烦了点,还不如暂住一天。
最后我依然是到剑南曾住过的那宾馆住了一晚,晚上我双手抱头躺在柔软的床上,思索这些天来发生的东西。妈的手术成功了,试考完了,答应那女孩的事也做到了,要抽点时间好好想想自身的问题。那股让我无法自控的神秘力量在回到冰际市后便莫名其妙地消失,一如上次在水泥厂一样。不知它从哪里来,也不知何时走的,似是每次我情绪波动异常激烈时就会出现,冷静过后不久便消失。
我意念一动,离我两米半左右的一杯水平平飘飞起来,恩,操纵术进步了,作用距离已经超越两米的极限,还有,水的重量也从大半杯发展到满满一杯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对自己身体的怪事我大感头痛,我曾到网上的许多古怪志异论坛仔细察看过,并无相关记载。我还访问了几个罕见的超能力者协会,听说某些人能透视,有些人可以听懂动物的语言……先不管是真是假,这些超能力中根本没有和我情形一样的。因此对自己的探索是老鼠拉龟,无从入手。
我身体肯定是出了无法理解的问题,上次在水泥厂上至少我还能控制自己,但在剑南赌界时我几乎已完全失去对自己身体的控制,虽然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就是无法自控,只是随着心中那杀戮欲望率性而行,如果不是我用仅剩的一点意念力偏离那些人的致命部位,我敢保证那些人全都是死人了,那时的力量委实是强大无匹,五觉六识和神经反应比森林中的野兽还要灵敏,全场形势一点一点掌握在我手中,那些人的动作在我眼中都变得小孩一样的幼稚可笑。
那次是我妈帮我买的那只表的链子被硬生生崩断,掉地的声音让我想起病中的妈,热血冷却下来,但下次呢?下次如果还有什么事发生,我会不会完全丧失理性,变成一个杀人狂魔?还有心中的欲望也渐渐开始失控了,这样下去,当有一天我单独和思思单独共处时,会不会做出人神共愤的事?思思再怎么喜欢我,也只是个初三的少女啊,无论心理和生理上都还没完全成熟来的。
一连数个严峻的问题浮现在脑子里,我满头冷汗,种种迹象表明:我似乎在慢慢丧失自我。这股神秘的强大力量除了在两次生死关头助我渡过困境之外,还在蚕食我的理性。
一直以来我都对这个问题置之不理,走一步算一步,现在是真有些严重了,首先得搞清楚这力量是怎么回事。我立时想到一个能帮我的人:外公。
外公对人体结构是深有研究的,他的针炙是一绝,一般的小病随便在身上插几针,便能针到病除,连吃药都省了。
外公本是医科大学的高才生,当时的大学生不比现今泛滥成灾,他青年年代时能上大学的人是凤毛麟角,千中无一,要在一堆人中找出一个大学生,还不如在蛤蟆头上找条毛,在鸡蛋里面挑根刺来的容易点。只是他因一些事心灰意冷,退隐到现在所住的小山村中,做一个小小的乡间医生,但他的医学深度是绝对无可置疑的,听我妈说以前曾有几间省级的大医院诚邀外公,但都被他婉言拒绝了。
这事只有他能帮我,绝不能让其他人知道,否则的话我会被当成怪物一样抓去做研究的。
第一百一十四章假未婚夫
翌日早上,睡到阳光穿透宾馆的茶色玻璃窗照射到我脸上后,我再也躺不住,爬了起来。吃过早餐后也才8点半不到,闲极无聊之下,心一动之下又去游戏室搜刮了一番,那些我没去过的都成了我的取款机了,已去过的地方我不敢再去第二次,万一曝光的话我将会麻烦不断。
11点时才慢悠悠踱回宾馆,这次到剑南的心态与上周已大有不同,我妈手术顺利,只需修养一段时间就好,心中轻松,只当是来逛街,只要不是去赌界,又不随便生事,应是不会惹来麻烦的。
远远便看到那女孩在宾馆门口站着,她今天身上穿的正是我买给她的那紫色套装,所以我只看了一眼便认得是她,不知她是否会戴那只D罩杯的胸罩。一想到那只胸罩,以物及人,当即联想起她丰胸那条深深的乳沟,不由咽了口口水。
想入非非之际已来到她面前,为了印证刚才的想法,我居高临下瞥了一眼,模糊可以看出轮廓来,是黑色镶边的,果真是我买给她的那副没错。
她看我直直盯着她胸部看,脸红了红,却没有生气。我清醒过来,发现自己的失态,很是尴尬,昨天晚上才想着解决身体的问题,今天就出现了异常症状了。我搔搔头掩饰道:“你今天真漂亮。”
她满脸喜色道:“真的吗?”
我点了点头,看她那样子觉得不解,以她的美貌,这样夸赞她的人只怕也不在少数,用的着这么高兴么?
这里不是聊天的好地方,我们找了一个饭店小包间,边吃午饭边聊。点了两道菜后,我把菜单递给她,让她随便点。女孩看了两眼,最后还是合上说:“够了吧?我们两个人也吃不了那么多。”大概她妈得病这段时间也知道钱的来之不易,懂的节俭了。
我笑道:“没关系,不用替我省的。”这钱对我说来的容易,用的也不心疼,感觉自己有点像带着小蜜出来吃饭的大款。最后还是我点了个汤,天寒地冻的,有热汤暖暖身子比较舒服。
我心中一直有个疑问,此时忍不住提了出来:“你还在上学吗?”
女孩点了点头说:“是的,在剑南高中读高三。”我听了释然,我总觉得她的气质更像一个学生多一点。
“对了,你妈的手术一定成功了吧,我看你很高兴的样子。和上次的你明显不同了。”
想起这件喜事我不由露出微笑,点了点头,眼看服务员已走远,我从钱包中取出一张工行卡递过去:“里面有40万,密码是123456。”女孩也不推辞,只是接过来说:“谢谢你了,我答应过你的事依然有效,只要你需要我的时候。”说到最后她的声音越来越细,几不可闻。
想起她那条深深的乳沟和她身上那股天然散发出来的香气,我口干舌燥,一个“好”字差点便脱口而出,幸好到嘴边时悬崖勒马硬是吞回去。许逐啊许逐,你这样要人家以身相许报答的话就不是帮人,而是乘人之危了。
我把手上的包递过去道:“别胡思乱想了,这里有5万块现金。你拿去吧。”
她推开我的手说:“我不能再要你的钱了,你已经帮了我很大的忙。”
我把包硬塞到她手里说:“你就算替你妈想想也好啊,你们因这事肯定花了不少钱的了,你想她老人家整天为钱奔波操劳么?”
女孩的眼睛湿润了,过了半晌才抬起头说:“除了爸妈,还没人对我这么好的,认识我的女人都妒忌我的容貌和身材,认识我的男人也都是别有所图,只想占有我的身体,只有你,你是无条件的帮我,关心我……”她的声音有些哽咽,忽然扑进我怀中,放声大哭起来。她妈得病的那段时间,她内心肯定是非常恐慌的,那滋味我也尝试过。我比她还好点,至少我还有亲人,有我爸,思思和阿姨。和张可,李晓,张雯,吴丽丽等一干好朋友。
我不知该抱好还是推好,幸好这时服务员把饭菜端上来了。她才红着脸从我怀中起来,低下头去不敢看我。服务员估计也不是不知趣的人,只当没看见,把饭菜放到桌子上,说声“慢用”就退下去了,出去后还顺便把门带上。
女孩低头揉着衣角,气氛一时之间有些尴尬,大家都不知说什么好。我拿起勺子舀了一碗热气腾腾的蛋汤放她面前,自己也盛上一碗,笑道:“别说那么多了,先喝碗汤热热身子吧。”
她点点头,饭间她也没有说话,低头猛的吃饭,手中动作够快,只是每次扒进口中的米也没几颗,显是心不在焉.反倒不如我慢慢下筷,但三两口一碗饭便已见低.她偶尔也抬头看我一眼,若是和我目光相碰时又总是脸一红。我暗中好笑,这女孩比我还要大上一两岁,怎么却总是害羞。面对她我觉得很自然,妈的手术成功之后,抛下心中大石的我不知不觉中又恢复了往日的洒脱。
饭吃完后,走到大街上,我转头对跟在我身后的她说:“好了,我要回去了,你还是早点回家吧,带着这些钱在身上始终是不安全的。”
她犹豫一下,有些为难地说:“我还有一件事求你,不知道可以吗?”
妈手术成功好我一直都心情大好,闻言想也不想答应:“行。”
她喜道:“这实在是太好了,我想请你假扮成我的未婚夫。”
“啊?”我双目圆睁,大张的嘴巴可以塞进两个鸭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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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演戏
女孩见我那惊愕样子,忙补充了句:“是暂时的,只是一个下午而已。”
我嗫嚅道:“这个,我能问下理由吗?”
她点点头:“上周我回家告诉我妈有人替我们出手术费,她无论如何都不相信,还以为我去,去出卖自己的身体,这手术她宁死也不愿做。”
“那你跟她说好朋友帮忙不行么?”
她笑了一下,有些苦涩:“来剑南几年后,我妈已不再相信这世界还会有天上掉馅饼这种事,这里的人表面上愿意帮你,背后都是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顿了一下她冷笑说:“朋友?朋友算什么?我在剑南高中时也曾经有一个最好的朋友,当时她一直都是校第一名,但当我超越她之后,她就在我背地里陷害我,幸好后来学校查出了那事,不然我永远都没想到会是她。”
想不到剑南这个城市对她的思想影响会那么深,我一时无言。
她语气一转,声音渐趋温柔:“不过,现在我知道,世上还是有好人的,他现在就站在我面前。”
被人这样赤裸裸地夸奖让我有些不好意思,我也没那么伟大,只是因为我的钱来的太容易点了而已。
女孩继续说:“我想了几天,最后想出一个办法,就是演一场戏,当我为这40万手术费束手无措时,巧遇上了贵为富家少爷的你,而你也喜欢上了我,你愿意帮我,只是有个条件,就是要我嫁给你,但我们现在年纪太小,所以我只能口头上应承做你未婚妻。”说完她瞟了一眼我说:“这个提议,你,你不会生气吧?”
我摇摇头,她这想法有些大胆,我提出一个疑问说:“那样说来,你是为势所逼才答应做我未婚妻的,你妈也未必会愿做这手术的。”
女孩一脸肯定地说:“她一定会愿意的,你这么好的人,我如果能嫁给你的话她还求之不得,只可惜,我没那个福气。”她又偷瞟了我一眼,看我的反应。
我干笑两声,后面那句话只当没听见:“好吧,我答应你了。”
女孩眼中闪过一丝难以察觉的失望,但瞬间恢复过来:“那麻烦你了。”
“还有一个问题,我只做你半天的未婚夫而已,以后她都见不着我,迟早会露馅的。”
她叹了口气:“到那时,她已经做完手术了,到时我就说你家里人反对我们交往就好。”她能立刻就想到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法,想来这事已经反复考虑了好几天了的。
这计划算不错,我再无疑问,开玩笑道:“对了,你叫什么?我总不能在自己“丈母娘”面前连自己“未婚妻”的名字都不知道吧。”
女孩明知我只是开玩笑,但还是羞赧地低下头去,用细不可闻的声音说:“我叫慕容倩。”
“慕容倩,慕容倩,”念了两遍,我忍不住赞道:“好名字。”
她抬起头冲我嫣然一笑说:“我也不能不知道自己的“未婚夫”叫什么的哦。”我呆了下,想不到她也会和我开这等玩笑,不过眼看着她变的开朗,我也开心许多。
“许逐。”我简单直接地回答。
“许逐,许逐。”她也同样念了两次,像是要把这名字记住。
我笑道:“好了,既然要演戏,那就得事先准备些道具才行。”
她一脸讶异:“还要准备什么?”
我指指身上那穿了几年,已然泛黄褪色,因身体的再次发育而显得有些过短的衣服说:“你看我现在样子像个富家公子么?”我发现一件事,慕容倩人是很聪明,能考剑南高中第一的自然不会是笨蛋,她上次想到的扮服务员东西偷钱,和现在叫我假装她未婚夫的手段都很大胆高明,只是有关细节的问题她似乎总是考虑不周,这令我有些啼笑皆非。
人靠衣装,佛靠金身这话当真不错。从一家衣服专卖店出来后的我已经改头换貌,俊秀的外貌,挺拔的是身材,穿着一身崭新休闲服和阿迪达斯名牌运动鞋,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让我自己都差点认为自己老头子真的很有钱,和我并肩而走的慕容倩亦是美女一个,俊男美女,看起来还真的很般配。
慕容倩家住市区南部一处远离繁华地带的小区,房子是租别人的,屋主在外建了新房子,把旧房子出租出去。小区的治安相对还算好,也许这是她们选择租住此处的原因了。
她推开门,一个中年妇女在客厅上静坐着,神不守舍的不知在想什么,听到门声后转头过来,见到我惊疑不定地问:“小倩,这位是?”
我按事先排练好的台词走前一步开门见山说:“伯母你好,我叫许逐,是倩倩的未婚夫。”这称呼有些肉麻,但我眉头皱也不皱地随便吐了出来,因为路上已经排练过好几十次了。
“什么?小倩,这怎么回事?”她有些生气。
慕容倩走上去在她妈旁边坐下说:“妈,我不是和你说过吗?有人愿意帮我们付手术费,就是许逐,他家很有钱的,他,他也喜欢我。”
我此时也趁热打铁道:“对,伯母,自从我第一眼看见倩倩,我就决定娶她为妻了,请你答应我。她的事,也就是我的事。”
欧伯母(慕容倩母亲)想要站起来,我走前去扶着她,听说她因慕容倩父亲的下落不明整天郁郁寡欢,身体不怎么好,近来因病更是益发的差。我走前扶她这事并非事先安排,而是我临时想到的。我只想让她安心,我这个“未婚夫”对慕容倩和她都很好,并不是贪恋慕容倩的美色,用钱来玩弄她。女人对这样的细节总是很敏感的,如此一来更容易博得她的好感与信任。
慕容倩感激看了一下我,我向她打了个眼色,这时要小心谨慎,千万不要被看穿。
欧伯母目光如炬一般直直看着我眼睛,那锋利的眼光似乎要穿透到我的灵魂,这时的她丝毫不像个病人。
她慢慢说:“年轻人,你是真的喜欢小倩?”
骑虎难下之下我咬咬牙大声说:“是的,我一定要娶她为妻!”
这时,我心中闪过的却是思思的脸。
第一百一十六章和菜贩讨价还价的\\\"大少\\\"
她看了我半晌,没有说话,我苦苦咬牙毫不退缩,就连慕容倩都捏紧了手心。
最后她转头对慕容倩说:“小倩,你也喜欢他?你和他认识才多久?”
“妈,认识多久不是问题,当初你和爸还不是……”慕容倩突然掩口不再说下去。
一提起这话题,欧伯母脸上忽然焕发出光彩,似是想起了什么,但随即又暗淡下去,大概是心系欧阳倩父亲失踪之事。
我安慰她道:“伯母,你放心吧,伯父他一定会吉人天相的。
欧伯母回过神来,对欧阳倩说:“你连这个都告诉他了?”
慕容倩走上前撒娇似地摇着她的手说:“妈,你放心好了,人家是好人来的。”
欧伯母再看了我两眼,没有说话,忽然向房间走去。
慕容倩不安地看着我,不知她母亲对此事是何态度,我对她打了个“V”型手势以示没问题。女人的直觉通常都是比较灵敏的,她们可以通过最小的细节看出一个男人的品性,而欧伯母最关心的无疑是我对慕容倩是否是虚情假意,刚才她直盯着我眼睛,大概是想从中看出我是否只是冲着慕容倩的美貌而来,眼睛是不会骗人的。
而我虽然只是和慕容倩演戏骗她,但我对慕容倩并无所图这点还是不容置疑的,所以我想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果然,欧伯母走进房间前停了下来,背向我们说:“小倩,既然来了,等下你去多买点菜,今天晚上请人家在家里吃顿饭吧,我先休息一下。”
我想她不是真的想休息,而是想静一下,一时之间她大概还无法完全接受我这个突如其来的“准女婿”,不过我想她迟早会想通的,对剑南的好多人来说,无论怎么说我都算得上一个好人了。
慕容倩知道母亲已然同意,大喜过望,走到我面前细声说:“谢谢你了。”
我微笑点头,一个孝顺母亲的女儿,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坐视不管的。
在慕容倩坐沙发上聊了一下天,她慢慢甜睡过去,不知不觉中头便靠到了我肩膀上,几根发丝飘到我脖子里,搔的我有些痒痒的,她身上那股特别的幽香不时传过来,弄的我心猿意马。忽然一个怪谬的想法浮现脑中:我要是往下看的话,那她的丰胸岂非是一览无余。
我忙将注意力转移到其他地方,压下这个诱人的想法,慕容倩在睡觉时好像特别喜欢靠着我睡,上次在宾馆时的那个夜晚也是如此。
这能理解,父亲下落不明,在剑南也不敢相信其他的男人,因为太多看中的都是她的美貌和身体。就连最好的女性朋友都背叛了她,除了母亲,不再有可信之人,所以救世主一般凭空出现的我才会让她特别依赖,哪个女人不想找个男人好好呵护怜惜?
想着睡了过去,不知过了多久,我被推门声惊醒,欧伯母从房间里走了出来,看见我们那亲昵的样子,却没说什么。
我忙推了慕容倩一把,慕容倩揉揉眼睛,神智还有些迷糊不清,嚷道:“干嘛?人家还没睡醒呢。”此时的她完全是个撒娇的小女人模样。
当她看见她母亲时,再想到倚靠在我身上的情景必定是被尽收眼底,一下清醒过来,满脸通红,拉着我的手做贼心虚地夺门而出说:“妈,我们买菜去了。”我一时没反应过来,像傻瓜一样被拖着往外走,临走前只能丢下句:“伯母放心,我们回早点回来的。”
欧伯母看着我们走出门口,直至消失不见,忽然绽出一丝笑意,像是很满意。
在菜市场时我娴熟地和菜贩子杀价,这事我从小就会了,直把他砍的面如菜色。这样一来,在慕容倩心中,我身上的迷雾更浓:一掷千金豪不在乎,钱如信手而来,看似一个富家大少,穿的衣服却是破旧老款,在菜市场几毛钱也要讨价还价,这些都是彻底矛盾的现象。不过她没有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既然我不说,那就是内中有些不能为人知的地方。
提着几个大袋子的菜我和慕容倩慢慢走回去,我坚持不让她拿东西,一个男人让女人提重物有些说不过去,路上她小指头有意无意地勾了我的手几下。我心领神会,后来干脆拉住她,既然这“未婚夫”只有这短暂的半天,那我就干脆做的称职一点,却不知这无意的举动却是造就了拈花惹草的后果。
慕容倩一直喜孜孜地拉着我的手,直到家中也不放开,欧伯母见女儿那自到剑南以后从未曾有过的幸福样,亦颇为欣慰,没说什么,还开玩笑地说:“小倩,今天买的菜都不错嘛,以前你不是不会挑菜的么?”
慕容倩见状欣喜不已,母亲难得的会开玩笑,多年以来她和别人连话都很少,更别提说笑了,显是很开心。但一想到这菜并非自己挑的,母亲在他人面前说出自己缺点,不由有些羞愧,满脸通红指了指我,意思是我所为,欧伯母也是大出意料之外,她只道我只是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公子爷”而已,想不到还懂此道。
慕容倩心情大好道:“妈,今天晚上就让我做饭好了。”
欧伯母脸露微笑说:“行了你,你平时做的饭是怎么样的我还不知道么?别在人家小逐面前献丑了。”她这样称呼我,也就是认同了我的身份了。
慕容倩嘟起了樱桃小嘴,有些不服,不过一想到事实的确如此又泄气了。
我笑道:“伯母你放心吧,我会协助她的,做饭我还会一点。”
欧伯母一脸的怀疑:“真的?”但想到我会挑菜,怀疑不由少了几分。
慕容倩不由分说把她拉到客厅说:“你看他都这样说了,你就放心吧,先看会电视。”
欧伯母满面笑容:“好,好,让你们年轻人闹。”
我发现欧伯母对慕容倩的做饭评价果真不假,她把易碎一烫便熟的水豆腐弄成颗粒般大小,而难熟的如胡萝卜莲藕等东西却是切成一大片一大块。无奈之下终是我接手全部工作,她纯粹是在一旁观摩学习。
第一百一十七章剪不断理还乱
最后我的手艺又让他们两母女大吃一惊,我也颇为得意,对做菜我是有着绝对的自信,我是有意卖弄,这让欧伯母对我更加放心,见微知著,一个连家常小菜都做的如此好的人,十有八九不会是那种纨绔子弟。席间我不住给欧伯母和慕容倩夹菜,欧伯母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多,一口一个“小逐”,我甚至感觉自己好像真的成了这个家庭的一部分。慕容倩也是笑脸如花,这让我想起自己成绩突飞猛进后,给家里人带来的欢笑。这次,我把欢笑带给了另一个不幸的家庭,那种感觉,真的很好!
饭后聊天到7点钟,我要告辞了,回冰际市最晚的车8点开出,即使我已买好票,也不能再拖了。
出门前欧伯母慈祥地说:“小逐,以后你有空的话就多来我们家坐一下,不过我知道你还在读书,学习忙的话就算了,还有,你放心小倩,既然我答应让她跟你,我会看住她的。”
我心情忽然有些沉重,我承诺慕容倩的只是当她一个下午的未婚夫,但现在看欧伯母对我的期望,却是当真了的,她几乎把我当成半个儿子了,若是有一天她知道此事是假的,又或是如慕容倩所说的我家人不同意时,我带给这个家庭的欢笑会不会就此再次消失?
心不在焉了应了句,我说剑南晚上太过危险,让慕容倩不用送我了,但她坚持要陪我到小区门口,小区内还算是安全的,在欧伯母的坚持之下,我也没什么反对的理由。
我们默默走到小区门口处,谁也没说话,没人打破沉默,冬天的夜晚来的早,天色已然大黑。一辆TAXI驶了过来,我叹了口气,该来的始终还是要来的,我招了招手,车停了下来。
我回头对身后满脸不舍的慕容倩说:“好了,回去吧,风大,别冻着了。”
慕容倩欲言又止,眼圈一红,终是没有说话。
我知道她想说什么,心一软道:“你妈做手术那天我会过来的,以后有空我也会常来,好吗?”
慕容倩大喜,声音有些颤抖:“你,你说的是真,真的么?”
我点了点头,也不知道自己算不算冲动,我知道这是件很麻烦的事,但饭间我看着欧伯母的笑容渐渐增多,那种感觉很熟悉很亲切,那笑容和我妈见我成绩进步时一样,还有出门前她对我说的那番话令我下定了这个决心。
慕容倩露出了笑容,忽然到我跟前,小嘴蜻蜓点水般在我唇上亲了下,脉脉含情道:“我会等你的。”说完转身跑了回去,不再回头。
我抚着嘴唇打开车门,这些剪不断理还乱的感情之事在我脑中不住盘旋,思思,张雯,李晓,慕容倩,甚至还有吴丽丽的身影都在我眼前一一掠过,难道我长的很帅么?还是我家中很有钱?比我帅的大有人在,论有钱我们家更是不要谈,究竟是我身上有什么魅力,吸引了如此多的优秀女孩子?若是一个花花大少那当真是求之不得,但我是一个重情之人,和我感情最深的无疑是思思,但其他的女孩也都很好,始终是无法割舍的下。不可否认的是我喜欢她们,但同时又怕伤害其中的每一个,哎,矛盾啊!
星期天晚上本应是算正式上课的,但现在考试完后也没什么事,只是公布成绩,第二天为学校义务劳动一天,之后就是放假了,因此今天缺课我也不在乎,只是已是连续两星期,班主任不知会不会知道我家里出了事。
和上次一样是近12点回到冰际市,这么晚无法回学校了,只好在家呆一晚。
第二天大清早,赶在爸起床前我赶回学校,到宿舍6点半多,由于这天没什么正事,那帮家伙居然还没一个起床的,都躺床上呼呼大睡,连最勤快的老秦都是如此。
我只好敲门了,小白开的门,他兀自有些迷糊,见我时居然说:“支书,稀客啊,什么时候来的?”不就失踪几天而已嘛,简直不当我是这宿舍的了。
小白说完再度爬上床去,我摇了摇头不去管他。直到七点他们才陆续爬了起来,见我时脸上反应不一,最让我哭笑不得的是小白,他起床后竟然问我:“支书,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完全忘了是他替我开的门。
从他们口中得知成绩昨天晚上已经公布,我和张雯并列第二,比李晓少一分,这巧合恐怕又要让校内的想象力丰富至极之人打造出一段可歌可泣的精彩故事。
吃完早餐回到教室,等班主任过来安排学校分配给我们班的劳动任务。长假在即,没人还能静下心来看书了,当然,眼镜是要排除在外的。
吴丽丽也有许久没见我面了,一见到便问:“臭许逐,这段时间你死哪里去了?整天神神秘秘的。”]
我心道她还差点说中了,我几乎丧身剑南,不过自是不会这样回答,只说有事,至于具体什么事一概不提,气的吴丽丽直瞪眼,直哼哼。
忽然班上起哄道:“支书,张雯找你呢。”他们的声音颇为暧昧,看来这段谣言是深入他们心中了。
我转头往声音来源——教室后门看去,张雯俏生生站在门口。
张可和吴丽丽看我的眼色很奇怪,在我记忆中,上了高中后,这还是张雯第一次主动找我。
第一百一十八章徘徊在理智边缘
我在全班几十道目光的注视和起哄声中走了出去,和张可数年同桌的熏陶之下,我脸皮早已厚如城墙,刀枪不入,只是张雯面皮薄,在这等阵势之下有些扭捏不安。
我回头大声道:“各位兄弟姐妹父老乡亲该干嘛的干嘛,我和张雯纯粹就团委里的一些事务进行讨论,你们别想的太多。”因为张雯是一班的团支书,我们偶尔也会商议一些团里的活动。
班里诸人自然不信,一阵哄笑,纷纷骂我无耻,打着团的名义去泡妞,不过之后还是静了下来,我这班长兼支书还是深得他们爱戴的,我毫无架子,平易近人,又喜欢开玩笑,再加上是班上的骄傲,说出的话也算有几分威信。
我回头对脸已红的像西红柿一样的张雯说:“什么事找我?”
张雯红潮未褪:“也没什么事,星期天晚上团委开会,发了几份通知,你没有来,我帮你拿回来了。”说完把手中的几张复印件递过来。
我接过说了声谢谢,张雯忽然又道:“听张可说你这些天总不见人影,没什么事吧?”张雯说后怕我误会什么,忙补充了句:“我们是朋友,不是么?”
我心知她只是担心我,不由有些感动,不过这种不愉快的事还是别告诉她为好,于是若无其事道:“没什么,不过家中有点小事而已,不过现在已经解决了。”
张雯若有所思点点头,我累得在考试时睡的那么死,想来应该不会是小事那么简单,不过她也没多问。
班主任不久之后过来宣布了今天的劳动任务,接着一天的劳动之后就是寒假了。
我收拾几本书准备带回家,不过在这之前我要先去看一下我妈,刚出门就被李晓截住,她笑眯眯道:“表哥,回家前你是不是要去下看姨妈呢?那我们同路哦。”我叹了口气,什么事都瞒不过她,不过有她陪我妈,我妈应该更开心,这段时间多得她了。
李晓坐我自行车后,试探性的问道:“表哥,那两百万,是你帮付的吧?”我点点头,也不否认。
“那你,没有去干什么违法的事吧?前几天你怎么累成那样?”李晓忽然有些紧张,满脸忧色看着我。
我笑起来说:“你看我能干什么?抢劫?还是绑票?”
“哦,那就好。”李晓吁了口气,没再问下去,她是个聪明人,不该问的东西不问这道理还是知道的,她想知道的并非这两百万从何而来,而是这钱的来历有没有问题,现在也放下心来。这么庞大的数目让她有点吃惊,不过也不是不能接受,因为她觉得我这人太神秘,太难以捉摸,身上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是没有可能的。
一辆小车从我身边驶过,吴丽丽探头出来说:“臭许逐,晓晓……”
我摆摆手得意道:“小辣椒,来年见。”
吴丽丽的声音远远传来:“你想的美,放假我买东西时我还是找你……”我吓的差点从车上摔下去,冷汗滚滚直冒,陪女人逛街,那是恶梦啊。我还以为自己解脱了,看来还早。
李晓捉狭笑道:“表哥,你就那么害怕丽姐啊?”
我定定神道:“这个,不是我怕她,好男不和女斗,咳,咳。”
寒假期间和李晓还是常常见面,因为她也经常到医院陪我妈,思思和李晓也算熟捻了,思思的纯真活泼令李晓真心喜欢,她整天耍我,就是从不骗思思,长着一张可爱的脸蛋就是吃香。在家中,我爸妈也是更疼思思多一点,令我都有些嫉妒,幸好思思什么事都向着我,我的话也是唯命是从,这令我拾回不少自尊。
而吴丽丽也会偶尔打个电话来,当然,这电话一打,我就成了免费劳动力了,错,也不是完全免费,确切地说还有一顿午餐作为报酬,但这顿午餐再丰富都无法补充回当天消耗的体力。每次出去时我都会拖上张可,张雯基本都和吴丽丽在一起,尽管她并不怎么买东西。
期间去了慕容倩家一次,我意外地发现,她们已是人去房空,但我知道她们并不是骗子,我相信慕容倩,还有她母亲,只是担忧她们不知因什么意外离开了,上次走的时候我没留电话给她们,她们也没有手机小灵通等移动通信工具,所以无法联系得上。
回到冰际市后,我恍恍惚惚了好几天,仿如发了一场梦,慕容倩两母女就像幽灵一般突然出现在我生活里,然后又无声无息地消失不见,我简直怀疑自己碰上了文言志怪小说中那神秘诡异的山魅狐妖。
“逐哥哥?”思思在我眼前晃动的小手把我带回了现实,她手中还拿着一本《聊斋志异》,看到这本蒲松龄的怪诞志奇大作,不由又勾起了我对慕容倩的回忆,准备过年了,不知她们过得可好,她母亲的手术做了没有。
“逐哥哥!”思思扯着我耳朵,再次埋怨我的失神。
“哎哟!快放手。”我痛得伸手到她腋下去搔她痒,思思顿时格格笑起来,缩做一团。
“死丫头,敢扯你逐哥哥耳朵。”
“谁叫它们像猪八戒的那么大嘛。”思思一边躲闪一边娇笑。
“还敢说?”反了,反了,连崇拜我的思思都这样,是不是这段时间和李晓在一起多了,受她思想行为影响所致,要教训她一下才行。一想之下当即行动,继续搔着思思小腰处,思思笑得缩成一团滚到床上,我乘胜追击,直到她笑的直求饶来才停下来。
此时我发现思思已被我压在身下,我和她的脸正面相对,思思小嘴一张一合,喷出的热气我都感受得到,美目蒙上了一层雾水,红艳的玫瑰之色在脸上慢慢蔓延到白皙的玉颈。
“思思……”
“恩……”思思似是在呻吟。
我忍不住往她红润欲滴的樱唇吻了下去,思思显然也已情动,闭上眼反手搂抱住我,只能从鼻子里发出一阵荡人心魄的呢声。
我的手忍不住伸进思思衣服里面,抓住了一只饱满坚挺的小山峰,思思如被电亟,浑身颤抖一下,喘气声更急促。
第一次触摸到少女的隐秘部位让我心神激荡,难以自持,忽然之间,一股热流从腹中猛窜上来……
第一百一十九章大购物
这股热流我已不再陌生,接下去的便是我失去理智,然后为所欲为,不计后果,但这次我面前的却是思思啊!
用力一咬嘴唇,趁剧痛稍为清醒之际,我将手从思思胸前收回来,跳起来,闪电般地冲到浴室里,打开冷水喷头,近零度的冷水从我头上直冲下来,我犹若未觉,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幸好腹中那股热流已慢慢退却下去。直至热流完全消散,我全身已湿透,冰寒的冷水让我不停地哆嗦。
“哈瞅”,我关掉冷水。
脚步声传来,我回过头,思思从浴室门口走进来,拿起毛巾帮我擦着头发上的水道:“逐哥哥,你干嘛呢?”
想起刚才的事,我惭愧得无地自容:“思思,对不起,不知怎么,我,我无法控制自己。”
思思低声说:“逐哥哥,你也不用自责,那是我愿意的。”
我还是不能原谅自己:“不,是我的错,我们还太小。”
思思埋怨地说:“那你也用不着冲冷水呀,怎么冷的天,很容易得病的,我帮你拿一套衣服来换了吧。”不过她知我只是为了她着想,语气中虽是埋怨,声音却温柔似水。
我苦笑无语,如果可以控制得住的话,我也不想这样虐待自己的,光靠意志力已不够,难道以后我和思思独处时随时都要用冷水解决问题吗?一想到此我就头疼。
不一会思思手上拿着一套衣服回来,内衣外衣都有,她把衣服递给我:“逐哥哥,你快点换哦,别着凉了。”
换好衣服,用毛巾擦着湿漉漉的头发走到外面,我看看手上换下的旧衣服,现在这种款式在市场上估计早已绝种。初三下学期到现在,这大半年以来我至少长高了10厘米,看一下自己那短的不像样子的上衣裤子,也是该淘汰的时候了,否则照我这势头长下去,下个学期说不定就要露肚脐了。
思思翻来覆去也都是那么几套衣服,女孩子天性爱漂亮,不过思思自小便懂事,知道家中经济情况不好,从没要求阿姨帮她买过,除了吴丽丽帮她买的那两件夏装外,这年没新的衣服。
在剑南时我把5万块钱给了慕容倩,自己留下了1万多。现在手头有了多余的钱,可以随心所欲买几套衣服了,“衣食住行”四大基本生存条件中排首尾的“衣”都不好点可不行。除了衣服之外,还得去配一台电脑,省得整天要思思陪我往张可家跑。
一念到此我对还在捧着那本《聊斋志异》的思思说:“思思,帮你买新衣服,去不去?”思思眼光没从书本上转过来,懒洋洋地说:“逐哥哥,你别骗我拉。”因为我一向是个穷鬼,这她是再清楚不过的。
我笑道:“你不去的话,那我自己去拉。”边说边打开家门。
思思一把扔掉手上的书,飞一般冲过来,拉着我手臂欢声道:“买衣服去罗。”
手上的钱足够我买名牌货的,不过最后我还是选择了普通的衣服店子,不然一时之间手头这么多钱不好向家里人交代,到时只说抽奖中了两千块现金和一台电脑就好了。思思好奇心并不重,只要有新衣服她就开心,连问也不问,只是雀跃的又跳又笑。
自穿的衣服我倒是无所谓,只是想随便拣几套合身的行了,不过即使价钱不贵,思思还是坚持要我一套一套的试,直到她满意了为止,我都搞不清楚是我买衣服还是她买了,不过她的眼光还是不错的,买的衣服基本上都突出了我挺拔的身形。
到思思买时她更挑是来挑去,一个店里的衣服差不多全试了个遍,最后却只要一套就好了,店主看着遍地的衣架满脸苦色,最后还是我过意不管去,再加上思思买的也太少了点,当下叫她多挑了几套,手上的钱是绰绰有余,这衣服一百一套都不到,三套加起来还不如我帮慕容倩在剑南时买的一套贵。
一天下来,我双手提着爸妈,阿姨,我和思思的一共15套衣服回家,在大街上占了好几个人的空间,行人见我惟恐避之不及,上楼梯时甚至只能横着走,回到家天已黑,买电脑的事也只得耽搁下来。晚上算下买衣服用了两千块钱不到,算下手头还剩近一万三千多,一台配置极好的电脑也就那么5,6千就够了。
第二天去逛电脑城,对电脑硬件我已是很有些了解,近段时间内存条和硬盘价格都普遍下跌,加上过年前促销,刚好是买电脑的大好时机。
我要的不是品牌机,自己组装就行,现在这年头名牌机和自己组装的杂牌货性能上相差其实并不远,但价格上就天差地别了,对我来说,普通的就好,没有必要买名牌。
电脑城人声鼎沸,许多人都是刚领取年底奖金,手头有钱。工作人员忙的停不下来,连走了几遍,好不容易找到一家有人手招待的,是个25,6岁的女孩,在电脑城工作的接待人一般是女性居多,因为女人嘴比较巧。
她先问了我几个问题诸如想要怎样配置的电脑,对显卡的要求高不高,还有大概价位等等。这几句话对行内人来说其实是大有深意的,一是搞清楚顾客需要,以便推荐相应代理产品,二是要试探顾客是否懂一定的行情,看看在价格上可以提高多大幅度。
我显然不是任人宰割的凯子,三言两语之下便打消了她想在我身上赚点油水过年的主意。
第一百二十章新年钟声敲响
选好CPU,内存,硬盘,光驱,机箱,显示器,鼠标,键盘,音箱,摄相头等内外部设备,然后是一番天昏地暗的讨价还价,杀价方面我是绝对的高手了,铁公鸡身上也能拔下几根毛,那女人将每个部件说得天花乱坠,性能,质量,技术都是一流,就差说是全功能产品了。我也不用多争辩,只等她说完,然后我再一针见血地指出它的缺点和市面上的最高价格,如是反复几次后,她终于败下阵来,老老实实地给我以最低价格折算,她是老姜,而我是小辣椒,大家半斤八两,谁也讨不了好,还不如爽快点皆大欢喜,以图我多介绍些人过来配机。
最后我以三千七百多点配完电脑,2.2的CPU够我用的了,256内存的主流,硬盘80G和40G价格相差才一百,自然是要80G的,显卡足以玩将3D网络游戏玩的很流畅,其他要求不高,声卡集成就行,总配置对不是专业人士的我来说已经完全足够。
这里是包送货的,我提出了一个小要求:希望电脑在后天——农历29号下午送到我家里,还有只说是我抽奖中的。店里的人只道是我家父母不许买电脑,以免影响学习,迫不得已才出此下策。这事以前也不是没有,如果他们不接这单生意的话,迟早会有其他铺子愿接的,于是也答应了这条件.只是要先交一部分订金,这电脑城以信誉第一为本,这要求不过分,我很放心地付了钱。
29号中午,我妈办理了出院手续,我们一起去接了她出院,妈住院这么久,在床上休养的好,非但没有瘦下去,反而有些发福了,气色比住院前还要好,估计是我爸整天变着法子弄各种补品给她的缘故。
下午2点多电脑也送到家,按我说好的那样,送货员工声称是中奖所得,电信宽带4点多也拉好了,我前天就已办理宽带接入手续,年底办理业务的人应比较多,我想最少也要等到年三十才行,想不到电信的效率这么快。
我办的是包年,附送ADSLModem,买电脑时也送了10米的网线,上网设备一应俱全,将电脑连接好,建立网络连接,电信帐号密码输入之后,便可以上网了,爸妈还是初次见到电脑上网这新时代的新奇玩意,眼看着一个一个图片变魔术般从显示器跳出来,不由大为惊异。
我说世上的每一个角落都可以通过这小小的电脑连接的上,爸妈不相信。于是我搜索“冰际钢铁厂”几字,不一会找到主页,内有钢铁厂是大体情况介绍,如厂貌,机房,领导职工照片等,爸妈他们的相片也赫然在内,这令他们瞠目结舌,最终不得不相信这难以接受的事实,不住感叹时代发展的迅速。
第二天便是年三十了,全家出动把家里的卫生搞好,由于风俗问题,刚过年时不允许扫地和清理,大人们认为那样会赶掉一年的好运,因此只得提前做。晚上依旧是和思思,阿姨她们一起过,思思的爷爷奶奶还有外公外婆都早早过世,也没比我们更亲的人了。
晚饭之后,我们都在客厅看春节联欢晚会,一边磕着瓜子聊天,直到十一点,已经陆续开始有人放鞭炮了,听说北平已经禁止这种过年庆祝的形式,不过其他地区还没上级文件严令,所以这风俗还是如常。
忽然电话声响起,我拿起话筒,刚说了一声“喂”,嘈杂声中一个震耳欲聋的声音传来:“喂,臭虫吗,我们在广场城楼下,好多人在这里迎新年……”
他话未说完,被一把娇媚的女声打断:“表哥,你快出来,这里好热闹哦……”
然后是下一个性感的嗓音:“臭许逐,快给老娘滚出来,不然,哼哼……”
最后一个珠圆玉润:“许逐,你过来吗……嘟嘟……”电话声断了,大概是张可用手机打来的,今天晚上网络还真忙,那几个说话的人不消说分别是张可,李晓,吴丽丽和张雯了。
广场人多嘈杂,她们说的很大声,思思也听到了,雀跃道:“逐哥哥,我也要去玩!”我看看表,指针指向十一点十分,已是很晚,我有些犹豫,转头征求我妈的意见。
我妈笑笑说:“去吧去吧,你们这些年轻人,今天晚上人多,不会有事的。”我爸没说话,他自然是听我妈的。
阿姨也说:“有小逐一起去我也放心,思思,别和你逐哥哥走丢了,知道了吗?”
思思见两人都已答应,高兴道:“知道了。”拖着我的手迫不及待往门外跑。我妈和阿姨在后面大喊:“别急,先穿好衣服,外面很冷的!”
来到布置得如待嫁少女一般精致美丽的市中心广场,诺大的地方已被无数的鲜花盆景点缀,广场常青树都缭绕着七彩灯,上面挂满代表吉祥如意的红色利市。天上飘着数十个巨大的氢气球,挂在其上的横幅迎风飘舞,夜光性物质写成的“欢庆新禧”“祝全体市民新年万事如意,身体健康,合家幸福”……等字样,在夜空中清晰可见。不时几道烟花直冲云霄,如天女散花般化为无数个流星一般的彩带,一刹那展现出生命的全部绚丽灿烂,让人神迷目眩。广场中心已是人山人海,水泄不通,无论男女老少,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发自内心的微笑,这就是我们国家最盛大的传统节日,全民性庆祝的节日,果然是盛况空前。
思思平时晚上很少上街,见到这等热闹场面,不由拍着小手,满目兴奋之色:“逐哥哥,真好玩!下次你还要带我来。”不知看到了什么,她拉着我边走边道:“那边有灯谜,我们去猜猜好不好?”
我苦笑道:“思思,你丽姐她们在等我们呢。”
思思娇声求道:“逐哥哥,就一会,好不好啊?答对有奖的,你看,那个大灯笼上面有写着的,好嘛好嘛?”一边说一边抱着我手臂摇动,柔软的胸部攻势让我立刻软化下来:“好好好,先说好了,就一会啊。”
思思一听开心不已,满脸笑容拍马屁道:“我就知道逐哥哥最好了!”看着思思那天真无邪的笑脸我哑然失笑,思思始终还是没有长大啊!虽然身体已经开始慢慢发育成熟。不过这样也好,她永远都不会有烦恼,一些小事在她眼中看来都是美好的。
我发现自己内心已经有些老成了,也失去了那种无忧无虑的快乐,不过我不会后悔,因为我的成熟,我可以承担责任,有能力去保护我身边所爱的每一个亲人与朋友,就像当初我用自己的脑子和双手硬是把我妈从死门关拖回来那样。
不知不觉间已被思思拉到了灯谜台前,这应该算是一个节目而不是纯粹的灯谜,主持人是个年轻MM,在上面煽情地喊道:“还有谁?还有谁要挑战的?最高奖品是一个近一米高的可爱大熊猫公仔,答对一题也有一个精致的小钥匙扣哦!”
我有些奇怪,这还有什么挑战?听旁边几人的话才知道,这灯谜是分五关的,每关都是一个谜语,至于难度,看你选中的灯谜而定,每个灯笼下都有一个装谜语的小箱,主持人随机抽取,那些灯笼只是一种形式,其实这只是政府在年三十晚娱乐大众的一个谜语比赛而已。
这节目的真正难处在于只有10秒钟的思考时间,而且仅能作答一次,错了就再无机会了。眼看有好几个人上去,连第一题都没答对便下来了,下面的观众发出阵阵哄笑,眼看一时之间无人再敢挑战,以免出丑。
思思一眼便看中那个大熊猫,两眼放光,显然是颇为喜欢,猛的催促我:“逐哥哥,你试一下嘛,你这么聪明,一定行的。”
我汗颜道:“好思思,你就饶了我吧,你知道我的猜谜水平的。”思思全副心思早已被那个毛茸茸的公仔吸引,哪听得进去,在她柔软胸部的再次攻击下,我只好硬着头皮走上台。
支持人眼看着有些冷场,见我上来忙亲自过来迎接:“这位同学真有勇气,不知是哪个学校的呢?”说完将话筒放到我嘴前,我的样子年龄穿着打扮气质无一不说明我是个学生,这主持人一眼便看的出来。
想不到还这么麻烦,但在这许多人面前又不得不给她面子,我无奈道:“冰际高中。”
主持人一听来了劲,兴奋道:“是我们市重点高中的同学呢,他一定能猜的出来的,你们说是不是?”把话筒朝向观众,这种情况下群众自是轰然应是,我却是手心出汗,我不擅长猜谜,从小到大思思出的再简单的谜语我都未曾试过能猜出来的。
主持人见目的已达到,气氛已然热烈,也不多话,让我选谜,我随便选了其中一个灯笼,主持人抽出其中一张小纸条,展开念道:“乌龟下楼梯,打一成语。”
我略一思索,然后答道:“连滚带爬。”回答的很快,但我也是殊无半点信心,因为自己之前从未有过胜迹。
主持人宣布谜底正确。呼!我松了口气,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猜中谜语,还是在这么多人的注视之下。
第二个谜语是:百米赛跑。同样还是打一成语。这句比较容易,我不假思索便答了出来:“争先恐后。”
第三个是:禁止放羊。打一古人名。
“杜牧。”
第四个:兵强马壮,打一地名。
“武昌。”这次还是对了,主持人有些激动,台下群众也是哗然,我是第三个能答对第四个谜语的人,之前二位听说是两个和我差不多年龄的少女。我自己也有些讶异,自己什么时候成了猜谜专家了。
主持人抽出最后一题,看了一下笑着说:“真是巧了,谜语是:岁岁除夕团聚。”
我脑中迅速转动,岁,夕,岁除去夕字是“山”,两山为“出”,“出。”我很有信心地高声回答。
支持人先是不做声,等观众神经绷到最紧,我的信心开始动摇时才大声道:“正确!”真不愧是做主持的,吊人胃口是一绝。
在一片欢呼声中我接过奖品,那是一只几乎有我半人高的公仔,一眼看到思思在人群里伸出小手猛的向我挥动,我直接跳下台去,把手中礼品袋包装着的熊猫塞到她手中,思思笑的比天上的星星更灿烂,舍不得放手,又是抱又是亲的,这奖品其实也不过七八十块钱,不过贵在有纪念意义,其上还印着“除夕灯谜赠品”六字。
我看看表,已是11点45,新年即将来临,该去找张可他们了,到了广场城楼下,黑麻麻的一堆人,根本找不到他们所在地,耳边忽然传来响声:“臭虫,这里!”
顺着声音来源看去,张可他们都在向我挥手,我和思思走过去,走到她们面前笑道:“嗨,大家好!”
吴丽丽一瞪眼道:“好什么好?都在等你,快半个小时了!”忽然见到我身后的思思,脸上换上笑容:“思思,你也来了吗?”
我发现其中一个留披肩发的美丽少女,长发在风中飘舞,简直如仙女一般,我呆了一下道:“这位是?”
张可在旁边大笑道:“哈哈,我就说了,他肯定认不出你来的,是吧,张雯。”
张雯?我大吃一惊,这是张雯?我还没见过她长发肩发的样子,我情不自禁赞叹:“张雯,今天晚上你好漂亮!”
张雯嫣然一笑说:“许逐,你现在也好帅哦。”除夕还真是个特别的日子,就连一向脸薄的张雯居然也会说这话。
李晓偷偷捏了我一把,在我耳边悄声道:“表哥,难道我就不漂亮么?”
“漂亮,表妹你当然漂亮了。”我不敢得罪这个小魔女,再加上她今晚特别打扮过,比之平时更为美艳动人,我也不能说违心之言。
李晓这才放过我,和张雯逗思思去了。众人此时方注意到思思手中的礼品袋,均出声询问。思思把那只公仔拿出来,得意说:“这是逐哥哥送我的。”
张可看了两眼,有些怀疑地说:“这不是灯谜的最高奖吗?”
我奇道:“你怎么知道?”
李晓插口说:“刚才我们也去了,我和张雯也只是猜对了四个,表哥,你可真厉害,听说还没有人能连猜中五题的。”
吴丽丽嘴硬道:“他不过是运气好,也不算什么。”
思思撅起小嘴说:“才不是呢,逐哥哥最聪明了!”
张雯捏了思思小脸一把娇笑道:“有了逐哥哥,就不要我这雯姐姐和丽姐姐了吗?”
思思涨红了小脸急忙分辨:“不是的,晓姐姐,雯姐姐,丽姐姐和张可哥哥你们都很好。”张雯只不过和她开玩笑而已,眼见她却当真了,惹的我们一阵大笑,思思羞的用小拳头在我胸口猛的捶,只是每用多大力气,简直是帮我瘙痒差不多。
“叮!”清脆响亮的声音从城楼顶上传来,几乎所以人都抬头看着广场城楼上的巨屏液晶电视,上面显示出一个巨大的“60”字样,还有最后一分钟,新年便到了。
巨型电视屏幕上的数字不断跳动,59,58,57……32。31,30。最后三十秒,全广场几万人开始骚动,大声狂呼,跟着电视中所显示时间一起高喊:“30!”浩浩荡荡,声势吓人,身处正中的我们措不及防,耳朵被震的嗡嗡作响,再也听不到别的声音。
时间一秒一秒倒退,往事也随之在我眼前一一接踵闪过。
“30!”
我还是那个学习成绩平平,身材瘦小,在最讨厌的物理课上睡大觉,被人随意欺凌的小男孩……
“29!”
为救一个小孩子,我被一辆重型大卡车迎面撞上,送到医院抢救无效,就连医生都已宣布我的死讯,然而我却奇迹般地活了过来……
“28!”
回到学校后,第一次发现我最讨厌的物理课,原来也并不是那么难熬,思维变得前所未有的清晰……
“27!”
那个难忘的暴雨之夜,在一把小小的伞下,我送当时我心目中的女神——张雯回宿舍,我和她之间的距离也在一晚上拉近……
“26!”
我和朱亮明单挑,我赢了,夺回了我的信心,勇气和尊严.
“25!”
运动会中,一向只做后勤工作的我,代替因伤无法跑最后一棒的刘军,并在最后时刻赶超一直看不起我的吴丽丽,三年之中,我们班第一次击败7班夺冠……
“24!”
期中考试成绩公布,我一鸣惊人,从班上31名一跃而为班上第2,令所有人对我刮目相看……
“23!”
我把期中考试班上第二的消息带回家,同时也把久违了的天伦之乐带回家……
“22!”
我答应思思星期六带她去游乐场,高兴之下的思思吻了我一下,那是第一次有女孩子吻我,也是我第一次开始考虑一个问题:我该把思思当成一个女人,还是个小女孩……
“21!”
去游乐场回来的那个晚上,思思为人贩子所檎,那是一个几乎让我遗憾终生的日子,也是我第一次见到李晓……
“20!”
眼看思思即将丧生的我,爆发出不属于普通人所能拥有的不可思议的力量,把思思和李晓从虎口救出,也是那个晚上,我第一次无情得可怕地杀了人……
“19!”
爆发力量的第二天,我身体的欲望开始慢慢滋生……
“18”
又是一个雷雨天,在驶往中考试场的车上,我解开了张雯的心结,同时也夺去了她的初吻……
“17!”
初中生活结束,我以市总分45名考上市内重点高中——冰际高中,得知成绩当晚我第一次喝醉,不省人事……
“16!”
初中毕业聚会上,我第一次感受到了离别之痛……
“15!”
中考后的假期中,我的身高和体重剧增,彻底告别那个风吹即倒的弱者时代……
“14!”
到冰际高中后,我意外落选重点班,但在2班认识了猴子小白等一批奇怪有趣的室友……
“13!”
我第二次见到李晓,那时才知道我从猎鹰手中救下的这个少女是中考市第一名,还是公安局长的千金,并在糊里糊涂之下成为了她的“表哥”,从此之后,我开始时不时为这个古怪刁钻的“表妹”头疼……
“12!”
冰际高中的地狱式军训之中,我发现自己具有了奇异的能力——操纵术……
“11!”
因意外我弄伤了张雯的脚,在送她去医务室后的第二天,我们之间的绯闻出现,在校内沸沸扬扬流传起来……
“10!”
我忍无可忍下接受了欧辉兴的挑衅,事关张雯,这让别人对我和她之间的关系误会更深……
“9!”
冰际高中的第一次大考,我超越李晓夺得年级第一……
“8!”
我开始迷上电脑,尤其是程序和黑客技术,大脑的超强记忆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让我迅速成为一个高手……
“7!”
天降横祸,我妈居然得了胃癌,我开始利用自己的脑子和双手去筹集那笔庞大的手术费……
“6!”
在剑南,我认识了一个可怜的小偷,一个和我同病相怜的女孩子——慕容倩,出于同情和佩服她的勇气,我答应帮她弄到她母亲的手术费……
“5!”
在剑南赌界,面对欲抢夺我妈手术费的军师等人,我在走投无路之下再次爆发出强大的力量,甚至比第一次还要猛烈,让我几乎无法自控……
“4!”
我妈的手术成功,我的世界变回一片光明……
“3!”
履行自己的承诺,我如约把40万给慕容倩,并答应了她的另一个要求——假扮她的未婚夫,期间我费尽心思,把快乐和欢笑带给了她们两母女……
“2!”
自第二次爆发出巨大力量后,我心中的欲望愈加强烈,差点便忍不住占有思思……
“1!”
我和张可,思思,李晓,张雯,吴丽丽一起在市广场迎新年……
“咚,咚,咚……”嘹亮的新年钟声响起,穿透全广场人们的欢呼声传进我耳中,把我带回了现实。与此同时,无数道烟花从市区的每一个角落冲天升起,在天空之中几乎同时绽放开来,五彩缤纷,煞是壮观,夜空中的闪烁的繁星和明月在刹那间黯然失色。
看着身边几张被天上烟花之光映动而不断变幻的笑脸,天真的思思,温柔的张雯,妩媚的李晓,刁蛮的吴丽丽,直爽的张可,我嘴角不觉中浮上了微笑,什么是快乐?这就是快乐!什么是青春?这就是青春!
再见了,改变了我,我的人生,我的生活,让我的世界从此变的多姿多彩,我永远也无法忘记的一年!
(追星逐月之卷完)
正文 第三集 风花雪月
第一百二十一章英语家教
大年初二早上,我被阵阵彼起彼伏的鞭炮之声吵醒,因为这民间流行的庆祝新年方式,这两天早上我都醒的极早,忽然想起张可,这种鞭炮声对他来说应该是小CASE一件,他睡觉的时候就是用飞机空降炸弹拼命炸大概也不会醒的来,不由觉得有些好笑。
打开窗子,早晨清新的空气之中夹杂着一股浓重的火药味扑鼻而来,不过我很喜欢这气息,这是过年的味道,是人人开心的全国性的节日的味道,楼下空地上已经到处铺满了厚厚一层艳红色的鞭炮纸屑。
一阵寒风吹过,我打了个冷战,冷,好冷,天还没大亮,还是多睡一下,我跳上床,倦缩进被窝里,继续我的春秋大梦。
不知过了多久,我被妈的急促的敲门声再度吵醒,“小逐,小逐,快起来!”过年爸妈他们单位放假,一直到正月十一才要上班。
我迷糊地睁开双眼,从被窝里露出头来喊道:“妈,干嘛?”
“你的电话,是个女孩子打来的,这孩子真是的,睡的这么死,怎么叫都不醒。”女孩?会是谁?吴丽丽和李晓的声音我妈都听的出来,那就应该不会是她们了,难道是张雯?我一骨碌爬起来,手忙脚乱穿上裤子,披了件衣服到身上,一边嚷道:“来了来了!”
我拿起电话:“喂,哪位?”
电话另一端“格格”娇笑声传来:“师弟,新年好,大过年的怎么还睡懒觉啊?”
我楞了楞,是成怡,这还是她第一次打电话给我:“新年好,是师姐啊,早上太冷了,多睡了会。”
“哦哦,我还以为忙着陪张雯约会,晚上没睡好呢。”
我差点把话筒掉地上,成怡怎么就这么喜欢说我和张雯的事呢,不知如何作答,只好尴尬道:“师姐,我哪有啊。”
成怡笑道:“不逗你了,对拉,你说过要免费做我的英语家教的,还记得么?”
“记得,当然记得了!”
“那现在行吗?”
“可以啊。”
约好地点后我挂了电话,洗漱过后,穿好衣服我说:“爸妈,我出去了。”说完风一般关上门冲下楼梯,妈在后面喊:“小逐,你还没吃早餐呢!”
我声音远远传来:“不用了,有人请客。”留下爸妈面面相觑。
半小时后,我出现在解放大道的“天涯海角面食店”前,我们南方人本是习惯吃小米饭,但这面家店子在市内很出名,加上现在天气寒冷,生意更是火爆。听说老板是北方人,店子内的面食都是以北方为主,做法以及调料都是以那边的口味为主。
一进门我就看到了成怡,因为她穿着一件鲜艳的红色外套,非常醒目,看到像被一团火包裹住一样的她,我心里似乎也随着火热起来,刚在店外进来的一点寒冷被驱逐得干干净净。成怡也见到了我,眼露笑意,拿起桌子上的水壶在旁边的一个空杯子上倒上大半杯热气直冒的茶水,大概是我的了。
我走前说:“师姐,要你久等了,真不好意思!”
成怡笑盈盈道:“哟,跟我越来越见外了,是不是要多找几次机会好好培养一下我们的感情呢?”这个成熟的师姐说话还真够大胆露骨的,我明知她只是开玩笑,但还是有些招架不住,忙转移话题道:“哎啊,你这样说,那我就不客气了,你说要请我吃早餐的。”一边说一边拿起菜单,但心不在焉,胡乱指指对身边早已等待一旁的服务员道:“就这个好了。”]
服务员面有难色道:“先生,那是我们老板名字!”我闻言顿时呆住了。
成怡喝到口中的一口茶一下喷了出来,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师弟,放心拉,师姐我又不会吃了你,你怕什么呢?我要想张雯还不同意呢。你看你,害的我。”大概是埋怨刚才被我那白痴的行为弄的失态。
我满头冷汗冒出来,再拿过菜单,强行集中注意力,最后道:“刀削面好了。”
成怡惊讶地说:“咦,小师弟,你也喜欢刀削面呀?和我口味一样。”其实这面我也没吃过,不知味道怎么样,只是碰巧点到了而已。
成怡道:“师弟,先喝口茶热一下身子吧,大冷天的把你从被窝里拖出来,真过意不去。”
我以牙还牙笑道:“师姐,怎么跟我越来越见外了,是不是要多找几次机会好好培养一下我们的感情呢?”说完有些得意洋洋,心想这下她定要吃个螯了。
孰知成怡不为所动,还拍手道:“好啊,好啊。”我立时哑口无言,这种招数对张雯李晓多少还有些用处,这聪明大方的师姐却是免疫的。
我忙顾左右而言它,却见成怡眼露笑意,明显是看穿了我有色心而无色胆,只敢嘴上说说而已,成怡见好就收,也不就这话题议论过多,自刚上冰际高中的第一天她接待我所见一面,还有段考我借试卷还试卷时曾去找过她两回之外,其余在校内见面通常只是打个招呼而过,许久没有这般两人好好聊过了。
成怡比以前更漂亮更成熟了,一种落落大方的气质在举手投足间便自然流露而出。她一笑起来之时,一对桃花眼里笑意盎然,嘴角微微上翘,那颗当初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美人痣分外的显眼,她整个人却又忽然间变的灵动起来,她笑与不笑之时分明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气质。
成怡见我盯着她看,也没害羞,那双欲要勾魂夺魄的桃花眼眨了两眨,露出笑容戏谑道:“怎么,没见过美女吗?”她说这话时让我不由想起吴丽丽,不过吴丽丽说这话时眼睛定然不是勾魂夺魄,而是凶神恶煞的。
我随口一句马屁拍上去:“见是见过,只是没见过像师姐你这么漂亮的而已。”
成怡听了眼中笑意更浓,显是很欢喜,嘴中却道:“别骗我拉,听说你表妹李晓还有张雯都是大美女哦,我哪比的上她们,对了,还有一个叫吴丽丽的女孩子吧?听说你特别怕她是么?”
我忽然间有些疑惑,认识李晓和张雯也就罢了,连吴丽丽她也听说过,而且还知道我怕那个小辣椒,她怎么那么清楚?
第一百二十二章再遭\\\"调戏\\\"
“先生,你的面。”滚烫热辣的面让我饿的咕咕作响的肚子开始分泌胃液。眼见成怡没点,我奇怪道:“师姐,你不吃吗?”
成怡点点头说:“我吃过拉,哪有像你这么晚才起床的?快吃吧,冻了可就不好了。”
我搔头道:“那我就不客气了。”说完拿起筷子狼吞虎咽。
成怡饶有兴致地看着我那几天没吃过饭一样的不雅吃相,心中有些感概,刚进冰际高中接待那会得知落选重点班时我毫不在乎,当时她还抱着怀疑态度,但半个学期过去,我真的成了冰际高中建校史上第一个普通班夺去校大考年级第一的人。
我把面连汤一起喝了个碗低朝天,抬起头笑了一下,不好意思地说:“师姐,我还要一碗,可以吗?”我的饭量与当初那个瘦小的许逐是不能相提并论了。
成怡笑道:“可以,随便,这点钱师姐我还是付得起的。”
门忽然打开,几个女孩子嘻嘻哈哈地钻了进来,我低头吃第二碗面没有注意,成怡忽然之间不出声了,身后脚步声传来,那几个女生忽然大呼小叫起来:“成怡?”我听了一楞,她们认识?
接着其中一位奇怪道:“这位是谁?”由于我背对她们,她们没看到我的脸。
这声音听着耳熟,我回头过去,是成怡班上的三个女生,以前我向成怡借试卷时曾被她们“调戏”过,现在尚有余悸,因此印象格外深刻,一个叫朱燕,一个叫欧永芳,方才说话那个是成怡同桌,那个胖女生,叫黄玲。我微笑道:“几位师姐好啊。”
几位女生一见到我,一下兴奋起来,七嘴八舌吱喳起来:“是师弟啊,好久不见拉。”
“哎,穿新衣服帅多了!”
“这次听说你和张雯并列第二啊,真巧!”
……
我哑口无言,她们还是那么的热情,她们说了几句后,注意力一齐转向一直默不作声的成怡身上,暧昧的目光在我们身上扫来扫去,像是在调查疑案一般,最后黄玲开口说:“好啊,死成怡,偷偷和小师弟约会呢。”
成怡的脸难得的红了红,分辨道:“没有拉,你们别乱猜,我叫师弟到我家教我英语而已。”
另外一位叫朱燕的故作惊奇:“还叫回家呢,小师弟,你小心点,成怡她这人可色了。特别是见到你这么帅的男生。”我不知如何回答,只好沉默是金,闷声发大财。
成怡一听这话脸顿时红到耳根,嗔道:“小燕子,你去死!”伸手欲打,朱燕嘻笑着躲开。
成怡正色道:“你们几个回学校可别到处乱说啊,我和小师弟可没什么的,别让张雯听到了。”其实我和张雯之间还不是她们想象中的那种关系,本想辩解,想了一下,欲言又止,最终还是选择了保持沉默。
黄玲点点头:“你放心拉,我们不是那么长舌的人,不过——”她语气一转:“哎哟,我还忘了,我们肚子饿拉。”说完一边笑一边别有深意地看着成怡,意思不言而喻。
成怡咬牙切齿没口气道:“好了好了,早就知道你会这样说的,想要什么就点吧。”
几个女生听了也不客气。
“一碗拉面!”
“一碗杂酱面!”
“两碗牛肉面!”要两碗的是那个胖女生。
饭间我继续被调笑,这帮高二文科班热情奔放的花季女孩还真是我的克星,口无遮拦的程度比起吴丽丽还要厉害三分。
成怡的家很大,和张可家的也不逞多让,装修的也很漂亮,我发现自上初中后认识的这些人个个家中非官即富。看这情形,我开始考虑是不是要再去赌几把,赚点钱回来,买一栋大房子,让爸妈也享享清福,只是怎样才能把这笔钱交到爸妈手中呢?总不能用上次那匿名替付钱的方式吧,买房子不比交医疗费,签定房产合同时得以身份证为凭才行。
诺大一栋楼中空荡荡一个人居然都没有,静的有些离奇,我奇怪道:“师姐,伯父伯母呢?”
成怡神色一黯:“我妈在我很小时就过世了。”
“对不起,师姐。”我暗骂自己多嘴。
成怡叹了口气继续说:“没关系,不关你的事,我爸整天在国外做生意,一年也难得回来几回,因此平时我周末都呆在学校,本来除夕他说好要回来陪我过的,但那天,刚好有一笔大生意上门,你知道,外国是没除夕这节日的。”
这时的她看上去有些落寞,虽然成怡平时展现在我面前的都是一副精明强干,自信开朗的姐姐模样,但人后的她内心显然是很孤独的。也是那种孤独,造就了她的早熟。
每个人背后总是会有些不为人知的故事,譬如张雯,我就绝对想不到一向的她小时侯曾遭遇过那种让人终生难忘的经历,以至于极其害怕打雷。还有李晓,在冰际高中的第一次见面,当时的她是何等的骄傲,仿佛天地间所有的灵秀之气全都汇聚于她一人身上,教我无论如何难以和水泥厂当晚那楚楚可怜的柔弱女子联系在一起。至于我自己,就更夸张了,在水泥厂干掉两个彪悍大汉,在剑南赌界放倒一堆道上混的厉害家伙。还有1米74的身高,67公斤的体重,这个真的是我么?当初那个药罐子,比吴丽丽还要弱的我?
我不禁暗暗庆幸自己的幸运,我家没有钱,爸妈也不是大官,买不起名牌衣服,去不了豪华大酒店,出入学校没有小车接送。但我有最爱我的父母,能整天在一起享受天伦之乐,这就足够了。我彻底打消了要去赌钱买房子的念头,上次那笔来历不明的手术费已经让我家里人不安了.
成怡恢复了常态道:“好了,不说那些不开心的事了,师姐年初二就叫你来帮我补英语,你不会怪我吧?”
我心头一热,脱口道:“不会,只要是陪师姐你,什么时候都可以!”
成怡看着我,似笑非笑,有意无意地问:“那张雯呢?有一天我们同时要你陪的话,那怎么办?”
这问题还真是一个烫手的热山薯。
第一百二十三章挨了一巴掌
我支吾两声,含糊其辞道:“这个,不会那么巧的拉。”
成怡看着我笑了笑,倒也没有再追问,带我直上到她三楼的房间门口。直至此时,除了我们,我没发现第三个人,张可家至少还有个欧婶,我奇怪道:“师姐?难道平时都只是你一个人住么?”
成怡神色如常:“是啊,我爸本说要雇佣几个人打扫下房子还有管理一些杂务的,不过我没有答应,我想自己独立一点。”
她说的轻松自若,似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一般,我却是暗暗吃惊,怪不得成怡这么早熟,不过话说回来,这么大一栋房子一个人住难道她不害怕吗?特别是夜晚的时候,一想到此我心里都有些发毛,大概是看西方的宫殿城堡之类的恐怖片多了。
抛开害怕不说,那种孤独感就能让人发疯,特别是对喜欢热闹的女孩子来说。
成怡继续道:“人虽然没有,不过我还有两个朋友。”
不是人的朋友?我头皮发麻,难道是鬼怪不成?
“汪!汪!”一黄一白两条身影忽然从房间里窜出来,吓了我一大跳,它们直冲到我面前,仰起头如临大敌一样对着我这陌生人不停的狂叫。
成怡喝道:“小黄,小白,不许对客人无礼!”那两道身影似是听得懂她的话,“呜呜”低叫两声,尾巴摇来摇去欢迎我。
原来是两条小狗,我有些好笑,我们宿舍的小白也是这名字,一直以来我们就觉得像个狗名,想不到还真的是猜中了。
“师姐,这就是你所说的朋友吗?”
“是啊,你听说过么?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即使是人,有时候也会欺骗别人的。”她将小白抱到怀中,轻轻地抚摩它背上那雪白的绒毛,小黄却挨在她脚边,小脑袋不停地蹭来蹭去。
我觉得她的话别有深意,不知是她爸总是忙于生意而多次失约不回来陪她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年三十晚一个人孤零零在家过年,独守一栋大房子,也真难为她的了。
成怡放开小白,拍了拍它们的小脑袋说:“去玩吧。”两条小狗一溜烟窜下楼梯。
我奇怪地问:“你上课的时候,它们怎么办?”
成怡笑了笑:“师弟你可别小看它们,它们很聪明的,我把狗食放在一个箱子里,它们饿的了时候会自己叼出来,撕破袋子,而且吃完后会把袋子叼到垃圾桶里,排泄的时候也会去固定的地方,不会弄脏屋子,想不到吧?”
我啧啧称奇,想不到世上还有如许聪明的小狗。
说话间走了进去,女孩的房间和男孩的毕竟不同,房间不大,但布置得很雅致,雪白的墙壁,淡黄色的地板,在视觉上本应略显单调的地方错落有致,恰倒好处地地挂上一些漂亮精巧的小饰品,或者是小公仔等可爱东西。窗子上放着一盆巴掌大的盆景,修剪得像是艺术品一般,这么精细的手艺,想是出自成怡这种女孩子之手了。
淡淡的香味弥漫空中,不同于香水的刺激浓重,它是若有若无,自然散发,令人心旷神怡,是女孩身上特有的体香。我一直不明白为何女孩子身上总会有种天然的香味,张雯,李晓,成怡,思思,慕容倩都是如此,甚至连吴丽丽这个不像女人的女人都不例外。男人就不同了,最有代表性的自然是14中的男生宿舍,汗臭,脚臭,狐臭什么都有,就是和“香”字风马牛不相及。怪不得男人总被称为“臭男人”,看来不是事出无因啊。
坐下后我也不再废话,拿出英语书履行我这没工资的英语家教的义务。中午时这天的课程算是结束,我教的这许多东西足够她消化一天的。成怡舒了个懒腰,身体划出一道美妙的曲线,看的我眼有些直,怕自己控制不住,忙告辞道:“师姐,我得走拉。”
“先吃完午饭再回去吧,我作饭的手艺很好的哦!”我暗道这方面自己算得上是大师水平了,想到爸妈可能都会在家等我回来,阿姨现在虽然也不用上班,但是现在放假时间还是得多陪下思思的,最后我还是谢绝了她的热情挽留。我把QQ留下,她也有电脑,并拉了宽带,这样我随时都可以在网上陪她聊一下天,虽然有两条小狗在身边,不过狗毕竟不能说话,有时还是会觉得闷的。
此后的日子还是这样过去,成怡经常会叫我去辅导英语,有时上午,有时下午。
转眼已是正月十四,吃过晚饭后我直奔成怡家,明晚便要开学了,思思今天缠着叫我明天和她去跃鱼公园玩,当时爸妈也已上班,家中就我们二人,假如当时我不答应的话,她一用胸部攻势,我肯定吃不消,一不小心说不定会玩出火来。况且这是最后一天的假期了,开学后见面的机会要少了许多,我无论如何都不能拒绝她的这个请求的。
本来我打算明天综合性的给成怡概括一下近段时间教的所有内容,但这计划被打乱了,只好利用这最后一晚的时间,事前我没有打电话给她,也没这个必要,因为晚上她从不外出的。
我还是第一次晚上去她家,成怡开门见到我时有些惊奇,我向她说明原由,成怡随之释然:“师弟,近段时间真是麻烦你了。”
我笑笑道:“师姐,你倒是对我越来越客气了啊?”
进到她房间,迎面竟然见到前面沙发上放着一套女式衣服,内衣也赫然在内,我忙转过头去,只当没看见。
成怡倒是若无其事的样子,拿起衣服说:“我刚想洗澡,你就来了。”
我干咳两声没有答话,成怡见我那窘样不由有些好笑,想逗我两句,想了想放弃了这个念头,也不理我,径直拿衣服走了。
她洗澡时我无事可做,小白小黄一左一右在我身边摆着尾巴,这些天下来,我和它们也混熟了。
“汪!汪!汪!”两只小狗忽然疯狂叫了起来,把我吓了一跳,“怎么了?”我疑惑地问道。它们依然是狂叫个不停,奈何我听不懂动物之语,不知它们是什么意思。
忽然一股刺激性的气味钻进我鼻子中,“煤气!”我脑中立刻闪过两个字,狗的嗅觉要比人类灵敏得多,所以小黄小白提前发觉了。
我跳起来闪电般把房间里的门窗全打开,这煤气的来源是?想起正在洗澡的成怡,煤气味都传到这来了,她却是毫无所觉,这说明什么?想到此我冲出房间,屏住呼吸一直冲到浴室门口,透过白色塑胶浴门,只见里面水雾缭绕,看不到任何东西,只有“哗啦哗啦”的水声在响。
“砰!”我想也不想一脚踹开门,第一眼看到的却是在朦胧的水雾中,美妙胴体若隐若现的成怡,她正拿着毛巾擦洗身子,和我想象中的因煤气中毒而晕倒在地的景象是大相径庭。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啊!”尖叫声响起。
“啪!”我脸上多了五道鲜红的手指印……
第一百二十四章巧遇
成怡房间里,她拿清凉油帮我涂着脸上淤血的指痕,这一巴掌还真不轻,现在我的脸肿胀了起来。
这件事纯属意外,是煤气泄露没错,但并不是成怡浴室里的热水器,而是外面厨房的煤气炉惹的祸,当时她正用小火煮饭,用煤气自然得开着窗户,哪知却被一阵风吹灭了,成怡房间在风下游处,而浴室却在另一边,煤气并没扩散到那里,因此她是毫无所觉。幸亏我见机的早,把房间里的门窗全打开了,小黄小白也没事。
脸上还在火辣辣的痛,我气得像个小孩那样鼓起了嘴,成怡笑道:“好了好了,别生气拉,男子汉大丈夫,胸襟要宽广一点。谁叫你冒冒失失闯进来的,问也不问一声。”
我委屈道:“在那种情况下,我还能保持冷静么?哎哟,好痛,轻点!”
成怡也知我是关心则乱,玉手轻轻抚摩着我脸上那五道清晰可现的掌印柔声说:“好些了么?你要知足拉,若是别人的话,我就不是一巴掌那么简单了,哼哼!我一脚踹到他那,那里……”她一直面不改色,直到最后一句才略有些羞涩。
我自然知道她说的“那里”是什么意思,不由暗暗心惊,照她这恨劲看来,这一脚若真的踢出,我只怕就得断子绝孙了,不过我还是嘟囔了两句,不知怎么,在她面前我总像个弟弟那样。大概是我没有姐姐,从小我看到别人有姐姐关心就很羡慕,尤其是买零食,玩具和衣服的时候。
成怡笑了下:“别生气了,好师弟,刚才师姐也让你占了不少便宜了。”她倒是大方,说这话神色自若,没有一点的不好意思。
我想想这话也对,要是被扇一掌就能见到她的裸体的话,我想心甘情愿被她扇成猪头的人多的估计能挤破冰际高中的大门。一想到当时那香艳的情景,不由心跳加速,呼吸粗重,眼前似乎重现当时那个美妙成熟的胴体,虽是在水雾之中不太清楚,不过那更引人遐想。
成怡自被我闯进去后便立刻把我赶了出去,慌乱穿上衣服,衣襟都没整理好,现在她靠我那么近,我的眼睛像是不受控制那样不由自主地往下扫了一眼。之后我才发现自己犯了大错,有些担忧,不知另一边脸颊会不会也多上五道指印。
这么明显的动作成怡也觉察到了,她伸出如葱玉指在我额头上轻轻弹了一下:“小色鬼,还嫌刚才看的不够么?你们男人啊,没一个是好东西。”话虽如此,她的声音却甚是娇媚,没有半分恼怒之意。我心中一荡,忙收摄心神。
“好了,”成怡站起身来,对着我的脸仔细看了一下,“还有点肿起,过两天大概才会消。”
我苦着脸说:“明天晚上就要开学了,我怎么见人啊?”
成怡“扑哧”一笑:“那你就说非礼师姐我被打的好了。”开玩笑,这个我自然不会说。我发现和这个师姐在一起相处真的很轻松愉快,本应是一件让双方都尴尬的事,在她三言两语间便烟消云散了。
我也不是小心眼的人,这件事归根到底说是我占了大便宜。
晚上9点半,这天所教的复习课程也是近段时间的全部内容总结算是宣告结束了。成怡英语本不应如此差的,只是当初打基础之时她过于注重单词,而语法方面略显有些不足,初中时尚未明显,一到高中词汇量忽然之间大增,语句之间的语法结构要求也愈加严严谨,这基础不稳的劣势就慢慢暴露出来了,一直以来我帮她补的只是英语最基础的东西。
成怡说请我吃夜宵,以表感谢,我也不拒绝。
刚走进梦幻夜宵城,我就像个木偶一样傻了,第一眼看见的居然是吴丽丽,张雯和李晓三人,李晓眼尖,最先见到我,喜出望外道:“表哥?”当看到我身后的成怡时,脸色微变。吴丽丽与张雯闻言也转过头来,张雯的反应和李晓差不多。
李晓目光在我和成怡脸上扫来扫去:“表哥,我说打电话找你怎么不在家,原来是约会去了。”看她样子似是有些吃味,我一时之间不知如何回答才好。
吴丽丽忽然冒出一句:“成怡学姐?”
成怡笑道:“丽丽,好久不见了。”
“你们?”我疑惑道。
吴丽丽解开了我的疑惑:“高一进冰际高中时,是成师姐接待我的。对了,臭许逐,你怎么会认识学姐的?”
“那还真巧,我也是一样。”
“这么晚了,你们俩现在怎么会在一起啊?”吴丽丽出口倒是毫无顾忌,这正是张雯和李晓所想知道的,只是不好意思出声询问而已。此时听到吴丽丽的话,顿时有些紧张。
成怡把事情简单说了一遍,接着走到张雯和李晓面前大方道:“这两位应该就是张雯和李晓了吧?我是2年11班的成怡,在学校经常听说你们的名字,今日见到,比传言中的还要漂亮得多哦。”
张雯、李晓听了事情原由之后都松了一口气。只要是女孩子,最喜欢之事莫过与有人夸赞自己容貌,特别是当着自己喜欢的人之面,成怡一句话顿时把几人间的距离拉近不少。
李晓道:“我听说成学姐是二年级的级花呢,哪是我们能比的。”成怡是级花?我怎么不知道。
这里四个女孩都是难得一见的美女,惺惺相惜之下不免亲热一番。最后这顿夜宵变成是五个人一起,倒也热闹,女人聚在一起总会有说不完的话,衣服,零食,首饰,护肤品,说到兴处有些忘形,甚至内衣都聊,简直当我这个旁边的男人是隐形的。直至最后是我脸上的伤痕引起张雯的注意,我只说是意外弄伤,当然没人会想到是因意外被成怡扇的。
指印第二天依然没消去,回学校的第一晚,张可指着我的脸奇怪道:“臭虫,这是?”
“做色狼时赚到的!”我没好气地回答。
脑中浮现的是一具曼妙的胴体,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成熟女性的裸体啊!
第一百二十五章英雄救美
开学后的生活还是如常不变,第一周结束之后,周末晚上我在家上网,忽然QQ上张可的头像跳动,打开一看:
大个子:臭虫,在吗?
我回了句:
臭虫:在,干什么?
大个子:吃火锅去,去不?
臭虫:晕,都9点多了你小子怎么突然想到吃火锅?
大个子:别管那么多了,我爸妈又不在家,我无聊啊,玩游戏都玩到腻了!我请客,在小吃街“天各一方”见。
说完头像一黑,我连发了几条消息过去都没有回应,大概已经下线,这小子,心还真急。没办法,只好舍命陪君子了。不过这种寒冷的天气,滚荡的火锅也算一种享受。
到鱼丰路时刚巧碰到了张可,便一起走了,我们抄的是近路,转进一条小巷,反正我们两个大男人,也没什么好怕的。
这巷子和我们小区外那差不多,晚上这时也没什么人,路灯稍好一点,还剩下几盏,只是不知道高龄多少,外层的玻璃早已被汽化的钨丝染得有些发黑,外面沾满了灰尘,昏暗的灯光一闪一闪,忽明忽暗,仿若随时都会断气的濒死之人一般。
不过现在的我已不是当年那人人可欺的许逐了,水泥厂和剑南赌界两次绝境中全身而退的激斗让我胆气益壮,虽然不可排除那有我身体突然变异的因素在内,而张可更是牛高马大,估计也没人敢惹我们。所以我们一路说说笑笑,和当时我和思思从游乐场回来时的心情是天壤之别。
走到巷子中间,忽然远远隐隐传来一个女孩子的惊惶求救,当中还夹杂着几个男人的调笑声。这种事情无论在世界上的什么地方均会有的,永远也不可避免,不过既然碰上了,自然不能袖手旁观。况且,自水泥厂那挡事后,我就特别痛恨那种人。
张可最为崇尚的就是武侠小说中的那些行侠仗义的大侠,特别是英雄救美,然后美女以身相许的那种。此时热血沸腾,哪里还能按捺得住,我还没出声,他已先我一步“嗖”的一声冲了过去,冰际市14中校运动会每年长跑第一的确不是吹出来的,这一下是迅若奔雷,瞬间把我甩在身后。
听声音对方应有好几人,我怕他吃亏,忙紧跟着追上去,声源之处是三个地痞,手中都拿着一瓶啤酒,估计也是刚从小吃街那边过来的,他们团团围住一个女孩子,灯光昏暗,再加相隔太远,脸看的不是太清楚。我有些奇怪,按说一般的女孩子这么晚都不会来这种危险的地方才对。
其中一人嘴中猥亵道“嘿嘿,陪大爷们玩下,别他妈敬酒不吃吃罚酒!”
那女孩子只吓的簌簌发抖,手脚并用又踢又打,可惜是无济于事。
另一人一阵淫笑,伸手出去想摸她的脸蛋:“放心,不会少了你一块肉的,包你试过一次就上瘾,以后都离不开我们也说不定。”
张可怒不可抑地冲上前:“妈的,住手,人渣!”那女孩见到张可,如同见到救星那样,忙大喊救命,她说话的口音却不是冰际市的本地话。
那几个地痞回过头来,见到张可,楞了一下然后骂道:“操,小子,多管闲事!”抡起拳头便逼了过来,眼看他们也已喝了几分醉意,走路都有些摇摇晃晃。
张可仗着身强力壮,硬是吃了几拳,但他一拳一脚踢出,便放倒了其中两人,但他毕竟没有群殴经验,身后一个酒瓶已砸了下来,若击实了张可只怕当场便得头破血流。
“砰!”酒瓶化为碎片,四处散落在方圆几米的地上,我收回拳头喝道:“滚!”
那地痞看着剩下的小半截酒瓶子发呆,酒也醒了过来,这些人只是普通地痞而已,和军师猿猴那种人差的还远,平时也不敢如此嚣张,敢当街生事,多半是借酒劲发飙。此时眼见我空手碎瓶,酒已醒了大半,留下几句场面话,跌跌撞撞地走了,估计刚才张可下手很不轻。
张可道:“臭虫,谢拉!”
我嘿嘿一笑道:“谢什么谢?我们两兄弟,这种事,能少了我么?”我有些奇怪,手上居然连分毫的伤都没有,只是有些疼痛。
张可也不多说,回转身去,想在刚才救下的女孩面前摆出一个最酷的姿势,然后在她道谢之时装模做样,潇洒大度地回答:“不用谢我了。”
然而当他一见到那女孩的脸时,忽然如木偶一般定住了,摆到一半的pose定在空中,甚是滑稽。那女孩长发飘飘,一张小巧的瓜子脸,黛眉杏目,身体娇小玲珑,略显单薄,仿佛随时会随风而去那样,因害怕双手交叉护在胸前,一双眼睛似嗔似怨,隐见泪光,楚楚可怜,好一个林黛玉式的弱质美女!
那女孩张了张嘴,以极其细微,柔若无力的声音吐出几个字:“谢,谢谢你们。”她声音仍在颤抖,显是还没从刚才的惊吓中回复过来。
张可听到她那声音身体一颤,先前在心中排练过十多次的台词顿时飞到九宵云外,结结巴巴道:“不,不用,这,这是我应该的。”他倒好,一点不客气,把此事的功劳全缆到一人身上了。
那女孩定定神道:“我,我要回家了。”
张可忙道:“等等,我送你回去吧,你一个女孩子太危险了。”
我皱皱眉头:“那我们的火锅呢?不如我们送她到外面的大街就行了,那里人多,不会再有意外的。”
那女孩听说我们还有事,也点点头。
张可大急道:“不行,万一她再碰上那种人怎么办,大街上也未必安全的。”
我还待说什么,张可走前来揪着我衣领子大声道:“臭虫,你说,还有什么事比送一个美丽可怜的女孩子回家更重要么?”
想不到这小子此时这么能说会道,我一时语塞:“呃,这个……”
张可松开手道:“没有是吧,那这顿火锅就推迟好拉。”说完不再理我,径直走到那女孩旁边,左手放到屁股后面,身微侧,右手手掌展开,斜伸于前,作出一个欧洲古时的骑士礼节,彬彬有礼地说:“美丽的小姐,不知我是否有送您回家的荣幸?”
只可惜他说话和姿势和真正的骑士相比都不够标准,有些不伦不类,那女孩呆了下才反应过来,她估计也很害怕,点点头低声说:“麻烦你了。”
张可回过头来冲我得意地一笑:“许逐,我们先走了,学校见。”
我定定站在那里,张可那从未有过的热情让我费解,半天才想到一个可以解释的理由:春天来了——张可的春天。
一阵寒风吹过,我缩了缩脖子,好冷!我的冬天还没过……
第一百二十六章说媒的臭虫
星期天晚上一回到学校,张可便拖着我口沫横飞,讲述当晚护送玉人回家的全程详细经历,那女孩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一颦一笑,说及时他都眉飞色舞,指手画脚,还有肉麻无比的口气,无不说明他发情了,彻底的发情了。
我耐着性子听完才说:“喂,英气型的女孩不好么?当然,小辣椒那种太野的排除在外。”
话音刚落,一本书迎面飞了过来,我轻松接过,这是吴丽丽最常用的一招,我早就习惯了。她也恁是笨了点,这种伎俩对我这种聪明人哪能反复见效。正得意间,脚下忽然一痛,结结实实地吃了她一脚,哎哟,小辣椒也有新招,真是老树发新芽了。
张可听了我的话后牛眼一瞪:“你懂什么?那种楚楚可怜,惹人怜爱的女孩才是这世界上最美的人,对了,谁教你那种这么差的审美观的?”
我指了指他自己。
“我?”张可一楞,想了一下似乎是确有此事,搔搔头干笑一声道:“这个,当年我年幼无知……”
我无语了,听说爱情能让人变笨,记忆力大幅衰退,此言果是非虚,从张可身上我已足可见到这话的正确性。
我忍不住道打击他:“说这么多有个屁用,你连人家的名字都还不知道……”
张可得意洋洋地打断:“谁说我不知道,她叫单若,臭虫,你说这名字是不是很好听,是不是?”他摇着我肩膀猛的追问。
“好听,好听。”我敷衍两句,看他那架势,我若是说“不”,只怕当场便要被他拆掉。
张可笑的眼眯成了一条缝,好像我夸的是他那样,忽然压低声音:“臭虫,你知道么?她就读我们学校,是1年8班的。”
“啊?不是吧?”我有些疑惑:“奇怪,以前我从没见过有这样一个人啊?高中也半年了,同一个学校怎么说也应该偶尔见过几次面才对。”
张可嘿嘿一笑:“你当然没见过了,若若是刚从其他地方转学过来的,她老家在明阳(隶属我们省的一个市),她在那边的成绩非常好,再加上8班有一人因病退学,学校才破格招收的。”
“若若?”这肉麻的称呼让我寒毛倒竖,张可却是犹若未觉继续道:“因为是初到我们市来,所以那天晚上若若出来到处逛了一下,只是她是个路痴,一不小心分不清方向,不知怎么就跑到了那巷子里,然后就发生了那件事,哈哈,这么多学校若若不转,偏偏转到我们学校来,这说明:我们定是有缘。那么多的路她不走,偏偏鬼使神差走到那么危险的小巷子,这说明:我们不但有缘,而且缘分非浅。”
我看张可已走火入魔,多说也无益,由得他意淫去了,张可不知想到什么,情之所至不由举头吟唱道:“天哪,那天晚上为什么那么冷,风为什么那么大?她那孱弱的身体如何承受得了?我为什么不大方点,把身上的外套脱下来给她,我……”
“闭嘴!”我和吴丽丽几乎是同时出声打断他,他那词调实在让人太毛骨悚然。吴丽丽在前面一直假装没听见那样,但我知她时刻都在注意我们的谈话,女人对这种事最是感兴趣,小辣椒性格再不像个女人也好,毕竟还是个女人,女人的共性肯定是有的。
我笑骂道:“你小子就快成了古罗马诗人了!”
吴丽丽此时已开了口,也不再刻意掩饰自己的好奇心,反坐到后面来,盯着张可,一脸的严肃:“你是不是真心喜欢人家?千万别要只是心血来潮而已。”说的好像她自己是谈过千百回恋爱的爱情专家那般。
面对吴丽丽的审问,张可略有些慌张,但想了一下还是郑重地点了点头说:“恩,从第一眼看见她时,我就知道自己完了,我有一种想去保护她,爱惜她一辈子的冲动,我一直觉得一见钟情这种事是那么的幼稚,但现在我才相信,因为这不可思议的事偏偏发生在我身上了。”
我叹了口气,知道张可真的沦陷了,一向直肠子他今天大异平日,居然能说出这么深刻的话来,那只能说确是心底所想了。
吴丽丽继续道:“那你怎么知道人家喜欢你?”
这的确是个必须问题,我都没有想过,吴丽丽却是一下问到点上了,这令我不禁对她刮目相看,毕竟还是女孩子细心啊,仔细些看,她也不是完全没有女人味:性感紧抿的嘴唇,傲人的丰胸,发着润滑光泽的黑珍珠般的肌肤,人虽然野了点,但很容易勾起男人的征服欲望。
吴丽丽见我盯着她看,习惯性地瞪了我一眼,却没说什么,转过头去等张可回答。
张可忽然露出微笑,不知在回味什么,慢悠悠道:“她一定也喜欢我的,送她到家门口我要走时她冲我笑了下。”
“晕!你白痴啊,不就笑一下么?你送她回家她总不会板着脸对你吧?”我和吴丽丽再次为他那玄乎的想象力倾倒。
张可一脸傻笑:“不会错的,这是我的直觉,一定是那样!”我摇了摇头,但愿他的直觉是真的。
此时上班会课了,有关张可的初恋问题亦只好暂时结束。
下课铃一响,张可和吴丽丽便已不见影踪,吴丽丽必定是去把此事告知张雯李晓她们,这种秘密要让一个女人守得住,那比叫公鸡下个蛋大概还要难上几分。张可十有八九是跑8班去找他的一见钟情了。
直到上课铃响,张可才回来,一脸的沮丧,我见状问道:“怎么?碰壁了?”
“也不算是,她对我还是很好的,当着全班人的面出来见我了,只是——”说到这张可从口袋中掏出一个彩屏带摄像头的手机:“我送她这东西时她死也不愿意接受。”
我翻了翻白眼:“才认识两天,见第二次面,你说人家会要么?你急什么急?她既然愿意见你,下课你去找她不就行了吗?还要什么手机?”
张可苦着脸道:“臭虫,你哪知道,自从那晚之后,我这两天就一直神思恍惚,脑里整天都是她的影子,见不到她的人,听一下她的声音也是好的,现在还可以找她,回宿舍后,还有放假时怎么办?”
我叹了口气:“就算她真的想接受,你当着全班人的面,你说,你说下,人家总是个女孩子来的,脸总是要嫩一点的嘛。”这回轮到我扮爱情专家教训这个白痴,其实我本人亦是笨蛋一个,和身旁的女孩也是纠缠不清,只不过比白痴稍好些。
张可听到我的话眼前一亮,重新燃起希望,忽然搭着我肩膀,脸上的笑容和蔼可亲:“臭虫,有件事你一定要帮我。”
我看见他那笑容就知道不会是什么好事,硬着头皮道:“什么事?”
“你认识的女孩多,女孩子之间总是好说话一点的,你表妹又是能说会道的人,我想请你叫她帮我把机子给若若。”
在张可说请我一个月的晚午饭外加十次麻辣火锅半个月免费帮我洗衣服,以及从此以后不再和我做兄弟的软硬兼施下,我不得不接受了这个尴尬的差事。
晚自修剩下的两节课中,我满肚子苦水,感觉自己像个做媒的,我这个间接性的媒公怎么去开口求李晓这个直接的媒婆才好?
第一百二十七章一定要考上
晚自修下课后,我在1班门口徘徊,这种事实在有些难以说的出口,再说了,单若是刚转校到冰际高中的,李晓应该根本不会认识她,这事就更不好办了。张可这当事人倒好,一下课便溜得飞快,找单若去了,正如某句话所说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看他是一刻不见便不行了,刚才上课时就扯着我,出口闭口都是单若,像个苍蝇一样。
正犹豫间,李晓已见到我,跑出来拉着我的手笑盈盈的道:“表哥,你在我们班门口走来走去的干什么,找我?”我还是第一次到她们班找人,李晓有些不敢相信。
我苦笑一下,把来意说出,她显是从吴丽丽处对张可之事已略知一二,笑了一下道:“这事可不好办,我又不认识8班的单若,不过——”她语气一转说:“你要是能答应我一件事的话,说不定我心情一好,到时就会有法子也说不定哦。”
我就知道这个刁钻古怪的表妹必会搞点花样出来,大感头疼:“什么事?”
李晓眼珠子一转:“我还没想到,也许是叫你请我吃一顿饭,也许是叫你陪我逛一天的街,也或许是其他的。”
我想她叫我做的事不会简单,但想到张可所说一个月的晚午饭外加十次麻辣火锅半个月免费帮我洗衣服,以及从此以后不再和我做兄弟,斟酌再三,两者之间毕竟还是张可之事更重要一些,想来李晓也不会害我,最多就头疼点麻烦点而已,于是点头道:“好吧,只要不是叫我去杀人放火,或是抢劫绑架就行了。”
李晓看着我吃吃笑,让我感觉自己像一只已经掉进陷阱的猎物一般,然后她才道:“好了,表哥,过两天就给你好消息,不过之前我要问张可一些单若的资料。”
翌日中午,张可像请菩萨一般把我和李晓请到饭堂二楼,恭恭敬敬地把他了解的有关单若的一点一滴奉上,平时连简简单单的牛顿第一定律都无法背下的张可,此时却如数家珍:单若的父母以及其工作,有无兄弟姐妹,还有单若的身高、体重、年龄、血型、属相、星座,喜欢的颜色,饭菜,零食,衣服,花,讨厌的东西如蜘蛛,蛇,蜈蚣……无不详尽。
我实在怀疑才认识的这短短的几天之内,他是从何处得来这如此多的资料,况且身高体重等应该都是女孩子的隐秘之事。想了半天想不明白,最后只能感叹爱情力量的伟大了。
李晓详细记下,她是一个善于把握人心的人,问这些东西的目的大概是为了摸清单若的性格以便入手。最后她踌躇满志地应承了张可一定可以办到,只是说这话后凑到张可耳边嘀嘀咕咕了一阵,不知是否又要他答应什么条件。期间两人都盯着我,我预感到此事必定和我有关,只好祈祷我们的兄弟情谊能盖过一切,别要把我卖了。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为了单若,叫他去跳楼估计也不会皱一下眉头,李晓说什么他自是言听计从,只是不断点头。
李晓的确有一手,两天之后,张可就开始拿着手机整天在宿舍饭前饭后睡前睡后便前便后和他的一见钟情整天的褒电话粥了,他声音前所未有的温柔,似乎电话那边是块易碎的玻璃,稍微大声点变会碎裂一样,甚至有些肉麻,搞的宿舍的人每每吃饭时都食不下咽,连声抗议。只是张可脸皮厚若城墙,只当听不见,继续蜜里调油。
单若曾说过不太喜欢那种仪容不整,还有邋遢之人,为此张可痛改前非,在宿舍被子叠的最方,衣服放的最好,臭袜子洗的最快,头发梳的最靓的人永远都是张可,转变之大,让宿舍所有人都有些难以接受。
每到课间之时,他就屁颠屁颠的往8班跑,单若似乎对他也有些意思,有几回竟然被他带回来,加入我们这个晚自习第二节的四人帮之中,和张雯,吴丽丽也慢慢熟识了,李晓自然是早就混熟,她大概是单若在冰际高中的第一个女性朋友。
单若是因成绩在以前学校出类拔萃才破格可以进入冰击高中的,张可为了不落后她太多,倒是下了一番苦功,早出晚归,废寝忘食,就连星期天都经常留校看书,自然,更重要的是,可以多一些时间陪单若。
这样直至期中考试,张可成绩居然大进到50名,这对只靠体育成绩升上冰际高中的张可来说,可算是有些不可思议之事了,让我们都大大吃惊了一番。我再次第一,张雯李晓二人并列第二,单若年级第十,也算不错了.
光阴还是在不经意间便从身边消逝,期末考试似乎在眨眼间也到了,考前我若无其事,考后却是开始紧张,因为接下来几天便是中考,是决定思思毕生前途的日子,我比当事人还紧张,思思在学校的成绩其实很不错,初三后考试全是班上第一,按成绩是必上冰际高中无疑的,但这只是理论上的推测,有许多未知的因素都可以影响。
我害怕她考时怯场,亲自带她到考场熟悉环境,思思的考场设在冰际高中,巧的是是就我们班,而且刚好是吴丽丽的位子,就在我前面。
思思本也有些压力,但当她得知考场和座位后,不知怎么竟是有些安定下来,坐在我位子上,双手互叠于胸前,笑嘻嘻的道:“逐哥哥,你上课时是不是就这样啊?”
我心道自己哪有这般安分,张可这学期倒是每天课堂时都专心致志的,除了做笔记之外,一节课下来都不稍动一下,不知情的人说不定会误以为是座雕像。
思思鼻子动了动,深吸了一口气:“有逐哥哥的味道,我闻到就安心了。”
看着她那娇憨的样子我心中好笑,捏着她那可爱的小鼻子道:“你是狗么?这都闻的出来。”不过看她这样,心也放宽不少。
思思嘟起小嘴道:“逐哥哥,讨厌死拉!”
我笑笑道:“跟你开玩笑的,别生气,明天考好点哦。”
思思歪着脑袋想了一会说:“我不生气,但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现在的女孩子怎么这么喜欢提条件啊?李晓要我答应的事还没没完,现在又一个了。
“今天晚上我要吃你炒的菜!”
就这么简单?我心中一松:“没问题,别说一个晚上,一个假期都行!”
思思喜道:“真的?”
看她脸上洋溢着的快乐,似乎能和我在一起做任何事都是最大的幸福,我心中感动,和思思相处的每一分一秒,同样是那么的美好。
当天晚上我失眠了,大睁双眼盯着天花板,上面似乎映出思思的脸,从一个流着梳着羊角丫的小孩,慢慢幻化成亭亭玉立的大姑娘。
思思,一定要加油啊!我还想再享受每个周末你坐在我车子后面,不安分地甩着双脚,像黄莺一样哼着好听小调的美妙时刻哪!
第一百二十八章危险的征兆
第二天早上,我陪思思到考场,阿姨见有我在,也放心去上班了。中考还是那么的热闹,一辆接一辆的车子满载着考生以及他们的梦想不断从冰际高中校门涌进,校内草坪,石桌早已坐满了人,每个人都是如临大敌一般,反复检查手中的准考证,钢笔,墨水,铅笔,橡皮,直尺等必需之物,许多都是家长陪同一起,不住地叮嘱考试注意事项,虽然都是些老得掉牙的话。
我们在人群中略显孤单,思思此时面临着这气氛也开始有些不安,把我的手臂抱的紧紧的。
“表哥!”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声音传来,回头看去,李晓在向我挥手,吴丽丽,张雯也过来了,张可带着单若一道,全是来替思思打气的,思思一见到这么多熟悉的人,心安不少,看到张可和单若那亲昵样,猛的对着他眨眼,嘴中却明知故问:“张可哥哥,这位漂亮的姐姐是?”
吴丽丽笑骂道:“人小鬼大!”
张雯特别喜欢思思,摸着她的头说:“专心考你的试,别想的太多了。”
张可得意非常地说:“是我的朋友,恩,那个,很好的朋友!”单若羞红了脸,在他身后用力猛捏,却也不否认,他们之间的关系发展只怕比神州六号升空还要快,张可那副厚脸皮当记一大功,让他有足够死缠烂打的资本。
李晓接口道:“思思,你张可哥的事不用你操心,他自然能搞定。”她和单若最熟,说话也是最无顾忌。
我们一齐哄笑,张可也跟着嘿嘿傻笑。
“晓晓!”单若没口气瞪了她一眼,却不生气,平时我们聊天时也经常提到思思,单若早就听说过这个可爱的小妹妹了,此时见到思思真如粉雕玉琢的小公主一样,也是颇为喜欢。
我们在思思考场,也就是我们班教室门口陪着她,直到考试第一次预备铃响,我抓紧剩下的一时间,反复叮嘱了她无数次考试必须注意事项,这时的我简直比当初爸妈教导我时还要罗嗦许多。
我发现一件事:在自己最重要的人面前,多少的关心都会不会嫌多的。
目送着她回到座位中,我们才迈步走下教学楼去,考试期间是禁止在警戒线内逗留的。
“逐哥哥,”思思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我回过头去,思思站在教室转角旁边。
“怎么拉?别害怕,你一定行的。”
“你先过来一下嘛!”思思勾着小手指。
“干什么呢?”我有些疑惑。
张雯推了我一把:“思思是有些悄悄话想和你说拉,傻瓜。”还是女孩比较了解女孩的心思。
我走回去,思思把我拖离众人视线范围之外。我满头雾水,有什么话小声点说不就行了,还怕别人看见么?
思思看着我,满脸的绯红,却是不说话。我笑道:“干嘛,中邪了?”
思思捶了我一拳:“我要‘好运’拉。”她所说的‘好运’,是指我中考之时她吻我的那一下。
我看了看周围,不少的考生还有家长都在走来走去,不由有些为难,想了一下,我伸出两手,做成喇叭状,装成和她窃窃私语的样子,然后在她小耳朵上吻了下,思思这才心满意足地跑进考场。
哎,这算什么呢,按说考试前的心态风平浪静才是最好的,我这样做会不会让思思情绪不稳,究竟是为她好还是害她?
之后考试两个半小时的等待仿佛几个世纪般漫长,李晓等人都在草坪上坐着悠闲地谈笑,我却是心急如焚,坐立不安,站起坐下,走来走去,那呆样让几个女孩看的吃吃直笑。
直到考试结束铃响,远远见到神采飞扬的思思我方才解脱出来。等待,原来是这么痛苦的事啊!
此后的几科思思考的也不错,鉴于当初我中考时吃的大亏,我早早把高中的一些基本定理都教与了她,这让她考试时多了一个优势。
直到最后一天的英语结束,学校也收假了,照惯例当晚公布期末考试成绩,我依然是没有悬念地把年级第1收进囊中,令我意外的是欧辉兴居然滑到50名开外,接连倒退,上次期中考试他是26,听说我和他之间的那次事件之后他便一蹶不振,脾气暴躁,动不动便动口骂人,甚至和邓明,连东明二人的关系都已不太好。我只能暗叹此人大概是因自小便一帆风顺,竟是连些微挫折亦承受不起。温室中的花朵开得漂亮,可惜的是禁不起一点风雨。
暑假的第一天,晚上8点半左右,李晓来电话说包了KTV,要庆祝“解放”,此时思思也在我家,她最喜热闹,这种情况下自然是缠住我不放,不过时间已太晚,上次猎鹰那事让我终生难忘,不得不小心谨慎,事事三思。为了安全起见,我好说歹说才把她留在了家中上网看肥皂剧,末了还得答应回来帮她买一堆的零食。
李晓订的包厢在若明道的“大家乐”娱乐城内,若明道是市区内较为混乱的一条街,“大家乐”更是乱中之乱,流氓混混云集之地,打架斗殴在那是家常便饭。
李晓怎么选了这么一个混乱地方?这女人还真疯,胆大包天,而且都这么晚了,我对这类灯红酒绿的地方一向不感兴趣,以前从未踏足,如果不是出于担心她,我也不想破例。
一进“大家乐”门口,迎面就看见一帮不良青年,花俏的衣服,懒洋洋的叼着一根烟,靠在门口,金丝雀般的妖艳女人,嘴唇似血般艳红,眼影如漆般黑,穿着可见肚脐的吊带衣,短得不能再短的超短裙,露出一大截大腿,甚至内裤的都不乏少数,我的学生打扮在这里是分外另类,那些艳女见到我时均是眼前一亮,有的居然大抛媚眼,大胆放荡地挑逗:“帅哥,去跳个舞怎么样?”前方不远初便是一个舞池,镁光灯下光影闪动,一大帮人随着劲爆的音乐旋律疯狂扭动身体,那已不能算是舞蹈,那表达的只是心底最原始的欲望。
见到这淫糜堕落的景象我皱眉不已,今晚还真的得好好说下李晓才行。
忽然一种奇怪的感觉从心中掠过,像是有无数只恶心的虫子在身上爬动那样,让我觉得浑身不舒服,舞池中似乎有几道不怀好意的目光远远投射在我身上,但当我转头到感应的地方时,那感觉却又消失不见了,我转念一想,自己这身不合群的学生打扮,任何一个人在我身上多看几眼也不足为奇。也可能是第一次踏足这种地方,有些不习惯,想到此也就释然,抬腿往李晓所说3楼的34号包厢走去。
我忘记了一件事,在剑南赌界时,那种感觉就曾在我身上出现过,那是危险的征兆!
第一百二十九章只穿给你看
我敲了敲34号包厢的门,“谁啊?”李晓那特有的柔媚声音响起。
“是我。”
“表哥,你来了?”门打了开来,李晓出现在我面口,我刚想骂她两句,忽然楞住了,李晓今天晚上实在是很性感,一向从不化妆的她脸上居然施了淡妆,吹弹可破的脸上带着几分胭脂的粉红色,樱唇在唇膏作用下发出柔和的光泽,鲜艳欲滴,一双勾魂的媚眼画上了些许眼影,魔鬼的诱惑在她的眼波流转间不断散发出来。
她穿的很开放,甚至可以说是有些暴露,黑色蕾丝纱衣让她曲线美好的身段若隐若现,让人有一种忍不住要一窥里面春光的冲动,超短裙子下是一对白嫩得可以滴出水来的大腿,一双小牛皮靴让她妖媚中又平添几分野性。她和楼下舞厅的那些艳女在气质上却是分明的不同,她拥有那些女人的妖媚,性感,但那些人却没有她的高贵,自信。我发觉这个魅力不可抵挡的“表妹”真他妈是个修行得道的狐狸精,只有狐狸精的形象才能这样千变万化,她可以像思思一般的纯真,张雯的文静,吴丽丽的性感,成怡的大方,慕容倩的成熟。
我到口骂她的话卡在喉咙里再也吐不出来,想到她那暴露的穿着,一个奇怪的想法在心中升起:其他男人的目光会不会像苍蝇一样盯在她的丰胸,蛮腰,还有裸露的玉腿上打转,我忽然间有些吃味,那种感觉犹如属于自己的东西被别人夺走了那样,我脸上露出了不豫之色:“干嘛穿成这样?”
李晓把我脸上表情的变化尽收眼底,不由有几分得意:“我喜欢,不行么?”
我听了顿时默然,的确,我没有什么权利管她,她只是我表妹而已,有自己的自由,甚至,连这个亲热的称谓都只是名义上的,事实上我们之间根本是毫无血缘关系。
我这样安慰自己,但那不舒服的感觉总是无法消除,烦躁不已,这是怎么了?
李晓狡诘一笑,忽然凑到我耳边,吹气如兰道:“表哥,这套衣服是我到房间里才换上的,我只穿给你一个男人看,你说好不好?”
闻言我忽然心里一松,不知是男人的自尊心抑或是其他因素作祟,听了这话后居然有些窃喜,嘴中却道:“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李晓似笑非笑地反问:“真的没关系吗?”
我呐呐说了两句掩饰,其实我发现心中很在意,恨不得她的美丽,她的性感,她的妩媚尽是为我而绽放,虽然我知道那想法实在是很自私。
李晓见自己目的已达到,也不戳穿,满面春风道:“表哥,进来再说吧。”边说边拉着我手臂把我拖了进去,一片柔软得令人心悸的区域压在我手臂上,我知道那是李晓的丰胸,按说平日里我肯定会把她稍微推开一点才对,但此时我发现自己竟是起不了半分抗拒的念头。
走进房间我第一眼看到的是桌子上的一个大蛋糕,还有满满一堆的零食,饮料,和几瓶香摈,一打啤酒,张雯和吴丽丽二人正在点歌,听到我的声音转过头来,我指着桌子上的蛋糕不解道:“这是?”
张雯有些疑惑:“许逐,你不知道啊?”
吴丽丽骂道:“喂,臭许逐,你这个表哥怎么当的?连自己表妹的生日都不知道!”
我睁大双眼看着身边的李晓:“今天是你生日?”
李晓眨眨眼:“对啊,怎么了?”
我低声道:“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我什么礼物都没带。”
李晓道:“表哥,你能过来陪我一起过生日,就是给我最好的礼物了。”
我有些感动,但还是忍不住有些埋怨:“这么多庆祝的地方不挑,为什么偏要选这里?这种地方可不安全。”我虽不想扰了她的兴致,但毕竟是小心驶得万年船,我就早尝过贪玩过头的后果了。李晓当时也是受害人,我想她应该明白那种切肤之痛才对。
李晓笑道:“怕什么?有表哥你在,在哪里都是安全的。而且,”李晓皱了下眉头:“以前我去哪里,穿什么衣服都要经我爸同意,但今天是我16岁的生日,从此之后我就是成年人了,我特意没有告诉他,从家里偷溜出来的,我就偏要来这种娱乐城,穿得成熟些,就当我的成人仪式好了,让他再管我,哼哼!”
这的确是和她行事风格相符,但她也太信任我了点,我身体里那神秘的力量是不由我自己控制的,天知道它会什么时候出现,什么时候消失。
我苦笑一下说:“你爸也只是关心你而已。”
李晓此时像个孩子一样的任性,跺着脚说:“我不管!”
吴丽丽在旁帮腔:“晓晓,我支持你。别理你表哥,他是个胆小鬼!”吴丽丽的情况和李晓差不多,因此是同仇敌忾。张雯没有说话,既不表赞成也不反对,但她是稳重之人,我想她心中应是不以为然的,只是不好说什么。
事已至此,再说什么也没有用,只好由得她闹了,我一眼撇到包厢里有一个电话,真有什么意外的话报警就好。小心一点,应该不会出什么事的。想到这我也抛开了心头的担心道:“好吧,我也不多说了,表妹,生日快乐,祝你永远都那么的漂亮。”
李晓脸上笑容愈发的甜:“表哥,谢谢。”
我发现这场面少了两个熟悉的身影,奇怪道:“张可和单若呢?”
“他们今天一早都回老家去了,我们通知得太晚了点。”吴丽丽一边翻着点歌菜单,头也不回地丢下一句。
“好了晓晓,人都到齐了,开始吧。”张雯催促道。
李晓点点头,把蜡烛点上,我把灯关了,增加一点情调,李晓,张雯和吴丽丽都是一等一的大美女,在烛光下更是迷人,我感概不已,换做一年多,那场车祸之前,我绝对不敢相信自己有朝一日竟然会在美女丛中打滚。
那时,张雯还是我的梦中情人,但现在,我们已经走的那么近了,近到我只要稍微主动一点,说不定就能偷去她的芳心。
第一百三十章冤家路窄
“呼……”许愿过后,李晓一口气把蛋糕上所有的蜡烛全吹灭。
“好耶!”吴丽丽和张雯都像个小孩子一样拍手欢呼,错了,我们本来就还没有完全成熟,心中还怀着天真与梦想,也许只是我经历过的事太多,内心太过少年老成了而已。
短暂的黑暗之后,我按下日光灯的开关,柔和的光立时散落到房间的每一个角落。
“Partybegins!”李晓拉开了她生日晚会的序幕,我把其中一瓶香槟摇了几下,然后打开盖子,一股压力逼了上来,我不由自主松开手,在身边三个女生的尖叫声中,带着香味和泡末的清醇冰凉液体喷射得她们满脸都是。
“呃,我不是故意的……”我看着面前几朵酒雨后的鲜花发呆,但为时已晚。
“臭许逐!”吴丽丽第一个反应过来,拿起一个橘子便往我砸了过来,刹时间,无数的瓜子水果饼干薯片铺头盖脸在我前面飞舞,就连张雯都不例外。
我一时玩心大起,拿起一块蛋糕,就往靠我最近的张雯脸上抹去,张雯惊叫了一声,脸上顿时多了一块白黄红相间的显眼地带,白的是蛋糕,黄色的是奶油,红色的是沾在上面的草莓草莓,“嘿嘿!”我心情无比舒畅地奸笑,老虎不发威,还真把我当病猫了。
我这举动引发了今晚的疯狂,张雯不甘示弱地还以颜色,大战随之爆发,三个女生自是一伙,联合起来攻击我,甚至扑了上来,手脚并用,闹做一团。最后我假装寡不敌众,连连求饶,这才偃旗息鼓。她们毕竟是女孩,我让个面子也是要的。
再说,我在混战中也无意占了不少便宜。
我躺在沙发上,闭上眼细细回味刚才混乱中吃到的豆腐,恩,肩膀碰到的那又软又大,弹性十足的的肉团,定是吴丽丽的乳房无疑了,只有她胸部才有那么大:左手那嫩滑的触感,一定是李晓的大腿,因为她是唯一一个穿着裙子,裸露出大腿的:还有那盈盈一握,柔若无骨的小腰,除了张雯不会别有他人,三人之中当数她的腰身最为纤细,她腰上的衣服有一小块蛋糕的油斑,这如山确凿的铁证,证明了我的猜想是绝对正确的。
不过我也吃了不少苦头,她们闹起来简直不像个女孩子,哎哟,鼻梁还在隐隐的痛,幸好吴丽丽扔的是橘子,不是苹果,否则我鼻子要开花,手臂上面有不少红痕,是李晓拧的,张雯温柔一些,手段也相对“文明”点,只不过把蛋糕涂得我满脸都是,若不是还剩下一对眼睛能眨几下,别人说不定会误以为我的脸是幅油画。
笑过闹过之后,她们也累了,躺在沙发的另一头娇喘不已。我支起身,一看之下顿时傻了眼,三人都是衣衫凌乱,丫横发乱,吴丽丽胸前的扣子不知何时打开了,黑色的胸罩露出冰山一角,张雯腰身下摆掀开一边,精致可爱的小肚脐引发我无数的翩翩遐想,李晓姿势最不雅但也最要命,双腿大张正对着我,超短裙里面的内裤都一览无余,简直是诱人犯罪。她们都只顾闭上眼睛喘息,浑没注意到。
我忙转开目光,一连喝了几口冰啤酒,压下心底的躁动,过了好一会,张雯第一个恢复过来,刚才她还算比较收敛,花费的体力也少一点。她一起来注意到自己春光外泄,脸立刻红了,再看下吴丽丽和李晓,更是不成样子,忙把她们推醒。
“恩?”李晓张开眼睛,兀自有些迷糊,发觉自己走光之后,忙合上双腿。吴丽丽倒不大在意,在她眼里,我是肯定没那个色胆的。
看看各人都狼狈得不成样子,粘满了蛋糕,香摈,女孩子都是爱干净之人,胡闹过后埋怨我不已,却不知她们下手比我还要狠得多。李晓此时变戏法一样从袋子里拿出三套女式衣服,看来她早就料到有此情况出现,事先做好了准备。只是苦了我,只好用纸巾擦一下。
包厢后面有个小房间,刚好可以在里面换衣服,张雯和李晓的身高差不多,穿她的衣服也合身,但吴丽丽穿上就显得略短了些。
此后唱K时我糗了一回,倒不是我唱的太差,平时没事我也喜欢哼上几声,但她们唱的实在太好了些,相比之下,我就黯然失色了。张雯李晓的声线自不必说,李晓据说初中时是校内的十大歌手之一,只是想不到吴丽丽那低沉性感的声音唱一些忧郁的歌曲也挺不错。让我不由强烈怀念起张可来,如果有他那鸭公嗓衬托一下,我肯定不会那么丢人。
我以为那些瓶啤酒只是为我准备的,殊不知李晓说她这成人典礼中,酒是其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我劝阻不住,让她喝了好几杯,这个表妹做什么均是与众不同,据说她是第一次碰啤酒,想不到竟然可以忍受那种古怪的味道,想当年张可只能勉强干掉一杯而已。
我也不敢沾得太多,酒能乱性,这道理我是知道的,再加上我身体的特殊情况,更是不敢造次。
肚子有些发涨,我站起身来去厕所,看一下表,已近十点,不早了,等下送她们回去吧,女孩子在这种地方呆太晚不好。
走出房门,一个女服务员端着茶壶站在门口,见到我后向我们包厢走了过来,这里的服务态度还真不是一般的差,喝多了饮料和啤酒,喉咙有些甜腻,再加唱K弄的口干舌燥,我们共打了三次电话催送茶水,直到现在才送过来。
“呼!”我舒服地吁出一口气,忽然想起一件事:奇怪,刚才那个服务员似乎在门口等待什么那样。
卫生间门外一个骂骂咧咧的声音打断了我思绪:“妈的,直接冲进去把他们做掉不就行了,你不知道老子最讨厌等人吗?”这声音我有些耳熟,但却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
“三哥,我就是怕生事,才把你们从那么远的地方请来的。”这声音更熟,对了,是欧辉兴那家伙,他怎么在这?
“砰”的一声大响,卫生间的门被人一脚踢开了,先前那把声音不耐烦道:“哪个小子要老子等这么久,快滚出来!”
我顿时一惊,他们是冲我而来的,因为此时卫生间中就我一人,想到此我迅速把裤子系上,几个人拿着木棍鱼贯而入,一字排开挡在我面前,欧辉兴负手站在最后,眼中全是怨毒。
但我最注意的并不是他,而是最前面那人,他也看见了我,我们同时楞住了。
老三——剑南赌界的老三!
第一百三十一章烈性春药
怪不得声音这么耳熟,原来是他,这次还真是祸不单行,上次在剑南结下的梁子中,我下手最重的一人就是老三,他必定是对我恨之入骨的,其他的人我倒是不认识,大概是他的手下。
妈的,这世界还真小,这都能碰的上,这下麻烦了,万一他查出我底细,对我爸妈思思阿姨还有张雯李晓这些亲人朋友下手怎么办?我发现自己的心在狂跳,我绝不能让自己的事牵扯到他们身上。
“许逐,你他妈的这次死定了,这世界如果没有你的话,我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欧辉兴咬牙切齿的挤出几句话。旋又阴笑道:“你放心,不会要你的命的,残废就行了!”
我早知道欧辉兴是心胸狭隘之人,却没想到他对我怨恨是那么强烈,居然采取这种毒辣手段报复,他老子是本地的大官,本地黑帮应该人人知道,一旦沾上关系就难以收拾,因此远到省最乱的剑南去请人来干掉我。但和军师这种吃人不吐骨头的奸诈之人打交道他以为就能轻易脱身么?幼稚!我想军师看中的肯定不仅仅是他那些钱,而是他一个貌似中学生之人能拿出这么多钱,身份定是大有来头,那才是更有利用价值之处.
环顾一下四周,这卫生间是封闭的,连个窗子都没有,想逃也逃不了,我一时之间竟是无计可施。冷静!冷静!一定要冷静!
但我如何冷静的下来?张雯李晓和吴丽丽就在包厢那边,对了,刚才那个女服务员?究竟和他们有什么关系?
想到此我再也控制不住,深吸了一口气,准备硬拼了。
忽然间我发现老三的身体在微微的颤抖,眼中也露出畏惧,一个念头在我脑中冒起:他在害怕?难道上次在剑南那次已经让他对我的恐惧心理已超过了报复之心?我决定赌上一把,那神秘的力量没有出现,我和一个普通人并没二异,由不得我有选择的余地。
想到此我抬起了头,不退反进,缓缓走过去,看着老三淡然一笑:“嘿,原来是老三啊,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
老三见我满不在乎地走近,不由自主退了一步,我看在眼里心中一喜,我的猜想是正确的,我继续给他施压:“这么久不见,你的伤好了?”
一提到伤,老三眼里露出惊恐之色,下意识地用那被我折断过的手摸在大腿伤处,旁边一个不识相的小子想在老三面前表现,叫嚣道:“你他妈是谁?活的不耐烦了,敢这样对我们老大说话。”
老三反手一章打在他脸上骂道:“闭上你的鸟嘴,这里没有你说话的地方!”那小子一下被扇懵了,有几个想表现的顿时噤若寒蝉。
老三惶恐道:“对不起,我,我不知道是你。”我放下心来,他的确是对我很畏惧,根本不知道我现在其实和一个普通人差不多。
欧辉兴已看出不妙,拉着老三的衣袖道:“你,你们答应过我……”
老三一拳打在欧辉兴肚子上,这个从小娇生惯养的公子爷哪里受得起这样的苦头,立时蹲下去,连苦水都吐出来了。
老三转过头来惶恐道:“不关我的事,就,就是这小子,他给了10万块军师,军师才叫我来的,他,他还让小红给你的那几个朋友下药。”
“什么?”我腾的升起一股怒火,“你说什么,下药?下的是什么药?”我厉声道。
我本欲保持冷静的,但此时实是再忍不住。
老三看见我脸色剧变,似乎想起了什么那样,满眼的恐惧,心胆俱裂地喊道:“鬼,鬼,鬼啊!”连叫三声,忽然抱头甩门而跑,还可以听到“鬼啊”,“鬼啊”,“鬼啊”的凄厉声音渐渐变弱远去。在场众人对这戏剧性的变化一时反应不过来,但见带头的老三竟然都对我如此惧怕,只道是惹不起的大人物,惊疑不定地看了我几眼,也迅速溜走,不敢多停留片刻。
就连我自己也楞了一下,事情还是有些出我意料之外,我以为还需要多费点唇舌的,想不到老三居然害怕到这地步,那时的我居然在如此凶悍的人心底留下了那么恐怖的阴影?
只剩下欧辉兴一人,还捂着肚子在这肮脏的卫生间地上打滚,我走上前去,把他从地上揪起来冷冷道:“你这个人渣,究竟给她们下了什么药?”
欧辉兴怨毒地看了我两眼,没有说话。
我不理他那想要杀死我的目光:“好,我看你硬还是我硬!你不是有钱吗?十万,好大方啊!不愧是人事局局长的儿子!”我右手一拳轰在他捂着的肚子上,对这种人我不需要那么客气,刚才他是真的想置我于死地的,而且,光对付我还不够,还想对我朋友下手。
“还不说吗?那好!”我再度扬起拳头,欧辉兴怨毒的目光渐渐变淡,转而变成惊惧,软化下来道:“别,别,我说。”我早已算准,连军训那点苦头都受不了的人,能撑得住我几拳?
“我让小红给她们下的是烈性春药。”
“什么?”我刚熄灭的怒火顿时再度熊熊燃烧起来,扬起拳头就往他的脸砸了下去,但到了他鼻尖之时却是硬生生的停住了,看着他那长得还算不错的脸,此时却是觉得这人的灵魂实在是够肮脏,我很想一拳打爆他的头,管他死掉好,变成植物人也好,但我理智告诉知道那是非常不智的行为。
我一脚把他踹了出去:“滚!我数三声,立刻在我面前消失!”
“1,2……”我看着这个肮脏得让我想吐的可怜虫,既想他爬不起来,这样我就有借口说服自己暴打他一顿,但又想他快点走,否则我说不定会失手打死他。
欧辉兴忍痛扶爬起来,跌跌撞撞地扶着墙壁走了,我怒火渐渐平息下来,忽然想起李晓她们,她们怎么样了?
当我推开包厢的门时,眼前的情景让我惊呆了,房间里一片狼籍,到处都是水果,饼干,蛋糕,酒瓶,杯子,但其中最为注目的是沙发上,桌子上,地上都横七竖八地挂满了衣服,其中赫然包括几条内衣内裤,李晓,张雯和吴丽丽都已脱得精光,三具世上最伟大的艺术家也不能描述出万一的完美胴体就这样毫无遮掩地展示在我面前,还在不停的扭动,作出我绝对意想不到的淫糜动作和姿势,偏偏却是那么的美妙好看。
那种感觉就像——天使和魔鬼同时在我面前狂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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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二章残酷折磨
桌子上的几只茶杯还在冒着热气,这春药药性竟是那么的烈,如此短的时间就已见效,李晓三人已经失去了理智,这时,就算是一个不认识的人随时也能占有她们的身体,欧辉兴实在是疯狂,这三人家里的来头都大得惊人,他居然都敢下手。
眼前情况已不容多想,我反手把门锁上,然后走上前去,拿起一杯饮料,解春药最好的办法应该是冷水,没有冷水,酒应该也会有效果。
我刚举起杯子,一只赤裸的玉手忽然在我面前出现,一把将我手中的杯子扫出一边,掉在地上“叮”的一声摔的粉碎。接着李晓双手勾上我脖子,媚眼如丝,鼻尖泌着一颗颗小汗露,血般腥红的樱唇梦呓般吐出几个字:“表哥,我好热!”她的玉体不停地往我怀中挤,想要整个人和我揉在一起那样。
身后两具火热的躯体也一左一右紧贴上来,“许逐!恩,好难受!”张雯已完全不复往日的矜持,桃花眼中似要渗出水来,一手抱着我,一手轻轻抚摩着我的胸肌,一阵酥麻的奇妙感觉立时随着她生涩的动作传遍我全身。吴丽丽同样是满脸春意,热情似火,练体育的女人身体柔韧性格外好,像一条水蛇一样在我身上扭动,性感的呻吟声像是在倾诉,又像是在呢喃,简直是要命!
小腹一股热流升起,我惊恐地发现自己的身体像是脱离了大脑控制那样往怀中李晓那高耸的玉乳伸了过去,完了,身体中那沉睡的东西早不来晚不来,偏偏在这紧要关头苏醒。
忽然脑中跳出一个声音:“住手!”
而另一个声音却是:“没关系,反正是她们自己送上来的!”
“她们也是迷失本性了才这样的!”
“管他那么多呢,反正她们都喜欢你!”
“别!”
“可以的!”
…………
…………
内心里似乎有两个灵魂存在,一个天使,一个魔鬼,不停斗争,抢占身体的控制权,我头痛欲裂,不知听哪个的话好,简直要发狂。
我用力咬了一下舌头,痛楚让我略为清醒,我伸向李晓双峰的手改为腹部,一把把她推倒在沙发上,然后甩开纠缠在我身上的张雯和吴丽丽的粉臂玉腿,拿起桌子上的一杯饮料泼到李晓头上,李晓惊叫一声,竟然就此晕倒过去,以同样方法搞定张雯和吴丽丽,这春药的药性的确够烈,把药性压制下去的同时竟然连整个人都不省人事。
“嘎!嘎!”我狂喘了几口粗气,看着几具横陈沙发,散发着无与伦比诱惑力的玉体,平日一向冷静的我此时脑中乱成了一团麻,怎么办?下一步我该怎么办?我很想把目光从她们身上移开,偏偏却又动不了,以前见到成怡身体时,至少还是水雾缭绕之中,不是很清楚,但现在,这几个千娇百媚的女孩子就赤裸裸毫无反抗能力地在我面前,叫我如何控制得住自己?
身体里的热气还在一丝一丝不断的冒起,越积越多,像洪水一样,阵阵冲击着理智的堤坝。我拿起一瓶饮料从头淋了下去,那片刻的清醒让我当机立断做出一个决定:这些女生现在不知如何,以我现在这模样是回不去了,先过了今晚再说。
我把她们逐个抱到后面小房间的床上,帮她们把被子盖上,当我正想走出房间时,张雯裸露在外的两条雪白圆滑的大腿把我目光吸引了过去,我伸出手,收回来,然后再伸出去,最后还是收了回来。
我抱头连滚带爬到门口,把门从后反锁,重重关上,我怕自己会控制不住再冲进去。
到了客厅,我坐在沙发上,猛的喘着粗气,脑子里还是万千根线交织在一起那样,乱得我不知该怎么做,下一步,下一步是什么?善后!我拿起电话拨通服务台:“喂,服务台吗?34号今天晚上包通宵!”
说完我挂了电话,再拨家里的,我尽量让自己声音听上去正常一些:“妈,今天晚上我在同桌在过夜,不回来了。”
“是小逐啊,那你明天早上早些回来。”妈的声音在电话那边响起。
“恩,知道了,你放心好拉。”我牵动嘴唇强笑一下。
刚挂断电话,一阵更热更猛的热流从下腹再度升起,炽热如火山熔岩,在刹那间完全爆发开来,得不到宣泄,像失控了的激流一样在身体里左冲右撞,似欲破体而出那样。酒精作用,再加上色的诱惑,终于完全唤醒了压抑已久的欲望,彻底的让我崩溃。
“啊!”我忍不住发出一声惨叫,重重摔在地上,我感觉自己的身体甚至灵魂都在被一只无形的手在残忍的撕扯,那痛苦不是人所能承受的,手臂上青筋暴突,肌肉筋虬交错,翻滚扭动,我简直是爬到桌子旁边,伸手摸索到剩下的啤酒,饮料,全倒到身上,“嗤”,这些液体一碰到像烧红了的铁板一样赤红的胸膛,如水滴火炭那样冒出一阵水气,消于无形。
这,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一直以来我就知道自己的身体必定有问题,但却想不到问题是那么的严重!手臂上的青筋越来越粗,像一条条异种蚯蚓一般,忽然一阵红色映进我眼帘,血!这是血!我惊恐地发现,我全身都已慢慢渗出鲜血来,从每一个毛孔源源不断地渗出来,身体像是被万根针一齐刺穿那样,每一根神经,每一个个细胞都在刺痛。
痛,好痛,真他妈的痛!
“啊!”无边的痛苦让我再度发出一声的惨厉吼叫声,牙齿咬的格格响,我双手漫无目的的一阵乱抓,抓到一件柔软的东西,我竭尽全力把那东西塞到口中,不然我的牙齿可能会因撞击的相互撞击而碎裂。
我很想晕倒过去,那样的话什么都感觉不到了,针刺全身的剧痛还在一波一波地冲击着我的身体,摧残着我的脑神经,“唔,唔!”嘴中塞了东西的我发不出任何声音,只能发出低沉的鸣叫,我忍不住在地上滚来滚去,身体所到之处,立刻被鲜血染成一片触目惊心的腥红,我已成了一个血人。
“啪!”我身上的衣服忽然间爆裂开来,化做蝴蝶一样的片片碎屑在空中飘动,房间里顿时到处是漫天飞舞的蝴蝶,血红的蝴蝶。
声音传到耳中的同时,我眼前一黑,就此昏死过去……
第一百三十三章有意无意
我置身在一个漆黑无边的空间里,身边什么都看不见,到处都是无边无际的黑暗,还有绝对的安静,没有一丝的声音。
“我在哪里?”我忍不住放声呼喊,但却听不到任何的声音,连自己的声音都听不到。我忽然间感觉到了恐惧,那是孤独的感觉,很熟悉但是永远都无法习惯的强烈感觉,以前的我就像是这样,整天一个人在黑暗中打转,找不到自我。
一道身影在黑暗中出现在我身边,思思?惊喜之下我伸出双手,想把她抱进怀里,但却扑了个空,接着是张可,成怡,张雯,吴丽丽,李晓的身影也都一一从我身边掠过,只是无一例外都是看的到摸不着的残影。
“表哥!”“许逐!”焦虑的声音似乎从遥远的天际传来那样,我周围的场景一换,黑暗顿时消失不见,缓缓睁开眼睛,眼前是李晓和张雯两张泪水盈眶的脸,我身上铺了一张被子,躺在沙发上。
“嗨。”我故做潇洒地张了张嘴,想伸手和她们打了个招呼,后果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立时痛得眦牙裂齿,脸上肌肉抽搐。
“啊,你醒了?”张雯和李晓几乎是同时出声询问,但一见到我那死要逞强的样子,李晓又好气又好笑地道:“行了,表哥,你别动!”
张雯转过头去,偷偷把眼角的泪水擦去,再转过来稍微平静了些,但眼中还是无法掩饰的担忧:“许逐,你这是怎么了?全身都是血,地上也到处都是,还有我们,怎么会……”说到此她脸上一红,羞涩得说不下去,我知她是想问怎么会三个人赤裸裸地躺在后面的床上。那春药的药性的确很烈,当时的她们已经完全丧失了理智,现在一醒什么都记不起来了,否则以张雯的矜持性格,当时是绝无可能做出那种不堪入目的动作的.
我思绪瞬间百转,这样的事对她们这种才上高一的女生来说很黑暗,张雯也许做梦都想不到欧辉兴竟然会用这种下流手段对她下手,还是瞒住比较好,不要让这社会以及人类内心黑暗的一面在她们美好的心灵留下太多的阴影。况且这事说来实在太过复杂,还涉及了在剑南赌界的事,那也是我不想让人知道的事情之一。
但我实在想不到一个可以解释的天衣无缝的理由,想了一下道:“你们被人下药了,是烈性的春药,衣服是你们自己脱掉的。”
“啊?”李晓和张雯同时捂住了胸口,不敢相信,过了好一会才放下来,身体上的状况可以说明,她们是并未经过他人侵犯的。只是兀自有些惊魂未定,这也可以理解,那可是女孩子最宝贵的东西啊!
“是谁干的?”李晓咬牙切齿道。
“我不认识,”我没有提到欧辉兴,依李晓性子,如果知道作案的人是谁,肯定会让他爸出头的,欧辉兴这种人我不会替他惋惜,只是牵涉到军师,那会很麻烦。鉴于此我只好就此作罢,反正经昨天一事之后,谅欧辉兴也不会再有胆子惹我和我的朋友了。
“药是下在茶中的,被下药的人大概是会丧失理智,我也喝了,那混蛋估计是想对你们那,那个,恩,然后嫁祸到我身上,幸好我的药力不知怎么发作晚一点,没有如他所愿,后来也许是他见事情败露,怕惊动他人跑掉了。”
“幸好还有你,对了,你身上怎么全是血,伤得好厉害!还有衣服都……”说到这张雯脸上又是一红。
我这才感觉身上除了那层被子之外就已无别的,估计被她们看光了,不过我是一个男人,也没什么吃亏的,继续道:“那人走后,我药性也发作,我怕控制不住自己,把你们抱进房间反锁上后,后来发生什么事就不知道了。身上的血我也不知怎么回事,大概这药对男性的效力更强烈吧,听说还有人因服春药猝死的,看来我比较幸运。”
我半说笑半认真,这些话真中带假,那神秘能量造成的难以解释之处如全身渗血,衣服碎裂等全信口开河推得一干二净。
纵使这样,其实内里还是有许多漏洞。张雯人虽聪明,也够细心,但一来心中尚有余悸,再加上从没接触过这等丑恶之事,浑没往深处去想,竟是信以为真了。
李晓或许不会相信,她早知我不是一个普通之人,身上有许多神秘莫测的地方,但全副心神都已放在我的受伤情况上,也不多问,抹了一下眼中的泪水道:“表哥,没事就好,以后我再也不来这鬼地方了!”
张雯眼圈也一红,看来那时我确是把她们吓的不轻。
我忙开玩笑道:“我这不是活着吗?一点小伤而已,过几天就生龙活虎了。”说的是轻松,但我发现自己连动一下都有些困难。
“小伤,你知道你当时多吓人啊?全身都是血,地板上,沙发上,墙壁上全都是血,如果不是心在跳,我还以为你……”李晓抚着胸,想起当时情形,还是有些害怕。
我一连安慰了她们好几句,才慢慢让她们放心下来。
“对了,那个混蛋有没有看到我们,我们光着身子的模样?”张雯说这话时脸已红到脖子,眼神流露出她想知道答案的迫切,李晓也是一脸紧张的看着我。
我摇摇头道:“没有!”李晓和张雯同时松了一口大气,我接着道:“只是……”
“只是怎么样?”两个女孩想不到我语气忽转,当即打断我,急的快要哭出来了。
我干咳两声:“只是我抱你们进里面的时候,恩,无意中,恩,纯熟无意。”
张雯脸一红,却没有太强烈的反应。
李晓奇怪地看了张雯一眼,似是看出些什么。
从话中得知她们没有报警,她们只是见我虽然满身是血,但呼吸和心跳一切均正常,只是晕倒了过去,没有生命之忧,商量过后还是慎重起见,一切等我醒来再说,而吴丽丽去帮我买衣服去了,所以一直不见踪影。
吴丽丽回来问清整件事情后,面对我时倒是比较大方,除了关心之外,没有提及裸体被我看到的尴尬事。
但当我回家修养三天,身体状况好转,上网时却收到了她QQ的数条留言:
丽丽:你好些了吗?
丽丽:那天晚上你有没有看到什么?
丽丽:臭许逐,就算你看到什么,也要给我全部忘记掉,否则……
三句留言,字数越来越多,语气急转直下,第一句是关心,第二句是一般询问,第三句发展到威胁恐吓了,不过我还是觉得第三句话才最像她。
其实我也没看见太多,只不过还记得她左乳上有一颗痣,还有大腿内侧有一个胎记而已。
我心安理得地对自己说:我不是故意的,只不过眼力太好点了而已。
内情是不是如此,也许只有天知道。
第一百三十四章香艳旅途
我身体的恢复能力依然惊人,几天之内能自由行动已是个奇迹。那天晚上我虽无生命之忧,但身上的伤实是不轻,甚至连穿抬手穿衣服这样简单的事都成问题,最后还是李晓帮我穿上的,她是我“表妹”,三个女孩子之中自然是她不避嫌,但谁又知道我们之间其实并无血缘关系。一向古怪的她在这种情形之下也和普通少女并无二样,脸上红得像晚霞,手都在颤抖不已。我也觉得很丢脸,一个大男人还要别人帮穿衣服,奈何连动弹都成问题,之后还是她送我回家的。
回到家中时爸妈已去上班,我在床上躺了一整天,浑身疼痛有如把思思从水泥厂救回来的第二天时差不多,吃晚饭时在爸妈面前还得假装若无其事。
当晚思思见我死蛇似的躺在床上连连追问,我只好推说是感冒了,身体不舒服,这小丫头一听顿时紧张得像是世界末日来临,到处去找药,弄的我哭笑不得,忙解释说是小感冒,休息一下便无事了,这才没有露馅。
这几天除了吴丽丽,张雯和李晓也发了不少留言给我,都是询问我的身体恢复状况,李晓的最多,一天十数条,每一个注意的细节都提到了,包括伤处别碰到冷水,晚上睡觉的最好姿势,现在不能吃什么东西,不知她如何得知这么多。这些基本的医学知识我自然是懂得的,但还是感激她无微不至的关心,即使是亲表妹,也不外如是了。
到得第五天,身体终于没什么不适之处,晚饭时我和爸妈说明天去外公家玩一段时间.回家后在床上修养的几天,每次一想到当时所受折磨时那万针穿透一样的恐怖感受,我都不寒而栗。身体的情况实在是太不妙,容不得我再拖下去了,否则总有一天,我会被活生生折磨而死。
晚上我上网时,一开QQ,张雯和李晓的头像就在跳动。还是询问我的身体情况的,我各回了一句说我已没事,想了一下,再把我明天早上去外公家的消息一并告诉她们,以免有什么急事找我不着,思思今天晚上在家陪阿姨没有过来,看了会电影觉得无聊,上床睡觉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门铃响了起来,想必是思思无疑了,这个时间来我们家的人除了她之外别无他人。我急急忙忙爬起来穿衣服,倒不是怕曝光,反正被她看的多,我早已习惯了,只是再睡下去的话肯定要被她揪着耳朵催我起床。
直至我穿完衣服,思思还是迟迟没有进来,我一向都是风风火火直闯进我房间的,今天居然这么反常,我不由有些奇怪。
打开房间门,客厅中一个熟悉的身影进入我眼帘,随之熟悉的笑声传来:“表哥,我是和你一起去感受乡村生活的。”她身边放着一个大包,估计是衣物之类的东西。
我妈埋怨我道:“小逐啊,晓晓也去,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呢?”
我头顿时大了,这是什么跟什么啊?
在车上我慢慢才想清楚,我犯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错误,那就是把回外公家的事告诉这令人头疼的表妹。在她身上,没有什么事是不可能发生的。
外公家住一个我们省淮春市一个叫义村的偏僻的小村庄中,冰际市没有直接去那的车,得先到淮春,然后转车,去淮春市有3小时车程,这一路上有了李晓相陪,倒是不觉得闷,说下话儿不觉间便到了。
转车后的路上就比较无聊了,其实路程并没冰际到淮春远,但山路崎岖不平,行车甚慢,到义村反是要用四小时之多,而且每天只有一趟车而已。
李晓刚上车时对路两边的山村景色还觉有些新奇,但看的久了也觉索然无味,恹恹欲睡,此时正值午后,是夏天最容易犯困的时段,李晓强撑着和我说了一会话,不知不觉间靠在我肩膀上睡着了。
我满脑都是有关身体异常的事,又哪能像她那样轻松自在。万一外公都没办法,那我该怎么办才好,这样下去我是必死无疑的,但思来想去,乱成一团麻,终究还是想不出什么办法来。这种奇怪事是闻所未闻,我甚至不知该怎么开口和外公说才好。
一阵带着花草和泉水清香的山风把几根青丝吹到我脸上,搔的我痒痒的,被打断思绪之后我索性不再去想那么多,转头看着偎在我肩上睡得正香的李晓,她脸上挂着甜甜的微笑,长长的睫毛轻轻的颤动,似乎在做着每一个花季中少女特有的美梦,哪里还有半分那个狡诘得让人头疼的小狐狸之样。
我不禁有些感概,这个平日里几乎所有的冰际高中男生见到都会自惭形秽的天之骄女,竟然温顺得像只小猫一样靠在我身边,如果被人知道,只怕会羡慕死的。以前的我除了思思之外,谁又会多瞄几眼?现在我享尽艳福,却是有些烦恼,当我知道我对思思的感情不仅仅限于一个小妹妹那么简单之时,我就开始时不时的警惕与其他每个女孩之间的关系。
但我不得不承认,我确实很喜欢她们。
车里几个拿着菜篮子的大婶和叼着旱烟的老农都好奇地看着我们,他们大概从没过这么漂亮又有气质的女孩子,我们那亲昵样子被他们看在眼里,不免又嘀嘀咕咕议论一番,其中一句大声点的被我听到:“这小伙子真有福气,能娶到这么水灵的媳妇。”
我听得脸一热,山中思想比较保守封闭,我如果说旁边的李晓如果只是我的普通朋友,只怕打死他们也不会相信,我这年龄就已结婚生子的在这种山村来说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虽然法律规定已婚年龄,但这里的人不吃这一套。
车忽然急煞,惯性将沉睡中的李晓带得往前面的座位撞了过去,我忙伸出手去,一把将她抱住。
李晓揉了揉眼睛迷糊说:“表哥,到了?”
我摇摇头道:“没呢,还有两个多钟头。”
李晓“哦”了一声,钻进我怀中,一边喃喃道:“表哥,你抱紧点,别让我摔着了。”
怀中躯体温软香滑,我不禁心中一荡,轻轻拍了拍她的玉背道:“你倒是舒服。”
李晓哼了两声,没有说话,不久又沉沉睡了过去。
那几句话已让身边之人听见,一位大婶从后面探头上来道:“小伙子,你这表妹有了婆家没?我们家的铁柱壮实勤劳,是村中的干活好手……”
我:“…………”
第一百三十五章世外桃源
到站后已经是下午5点多,李晓一下车,看见眼前的景象立刻就惊呆了,像个小孩子一样拍着双手:“哇,好漂亮!”
这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山村,只有唯一的一条路可以通进村里,太阳已快落山,只剩天边那绚烂的火积云,一片宽敞的平原在群山环绕之中,田间小路如蛛网一样阡陌交错,是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环绕整个村子,河水在晚霞的余晖中波光粼粼。村庄依山傍水而建,在绿树红墙中露出冰山一角。村庄旁边是一个瀑布,激流如水银泻地一般从天而降,现在正值夏天,是雨水丰茂的季节,远远便可听到隆隆的声音在响。
这里的天是那么的高那么的蓝,天底下的人仿佛都显得渺小了许多,空气是那么的清新,夹带着树木和花草的香味,吸在鼻子里特别舒服,和城市那人口拥挤,污染严重的地方完全不同。耳边是小鸟清脆的叫声,和天中的蟋唱蛙鸣,听烦了流行歌曲,这大自然天然的韵律又是一种别样的享受,能让你整个人彻底的放松下来,沉醉在这一片没被凡尘所玷污的奇妙天地之中。
这里的人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时正是村里人们从地里干活归来的时候,有些见到我和李晓不由大为惊奇,因为这里是很少会有外人到来的,不过他们很淳朴热情,都很友好地和我们打招呼。我和李晓也挥手回应。
我笑笑说:“是好漂亮,外公真懂挑地方,当初不知他怎么找到这个好地方的。”
说话间我们慢慢的走进村庄之中,村里的房子建造的也很奇特,门前均有一个以篱笆围着的小园子,里面种有修剪的像盆景一样精致的一棵棵果树和各式各样,形状古奇而美丽的山花,很难相信这里的农民会这么的有情调。
因为我们穿着打扮都大异于其他人,一进村子时就吸引了一大批的小孩子,跟在我们身后吱吱喳喳的看热闹,李晓从袋子里拿出几包棒棒糖和饼干,拆了开来,掏出一把递给其中一个,那小孩伸出手,又收回去,有些犹豫。李晓冲他笑了笑,以视友好,他才红着脸怯生生地拿过来,样子很可爱.这时身后其他的见状也一涌而上,把我们团团包围住,直到每一个都分到了这才罢休,继续嘻嘻哈哈地跟在我们身后。
外公的房子在村子中央,是全村最大的,外公是村长,也是唯一的一个医生,在这村子里的威信至高无上,不仅仅是因为他医术高超,而且许多的奇思妙想都是出自他的脑子。
以前村子里是没有电的,人们一到晚上点的都是煤油灯,极不方便,而且还有几次差点引起火烛。外公一来之后,立刻建议老村长利用村旁的那经年不断的瀑布水力发电,当时这里的人们很少与外界接触,甚至连电这东西都不敢相信,发电设备价格不菲,因此是极力反对,最后外公自己一人把几乎全部的积蓄拿了出来,自行购买回来,当村中每一家一户都开始用上电灯照亮,电炉炒菜之后,外公的威信开始竖立起来。
引入沼气池也是他的杰作,这是特别适用于农村,低成本,但高效益的一种东西。还有,他观察这种盆地式地形的气候,建议人们种植适合的农作物,这些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收获丰富了,村子面貌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外公重点大学毕业,知识渊博,村人有什么问题基本都是请教他,还有重大决定也是由他一手拍板决定,口舌纷争他三言两语便可以解决,他的穿着和习惯动作甚至都会被引为潮流。村中那奇特的房子,首创之人就是我外公,其他人觉得有趣,纷纷效仿,最后以至整个村子的房子清一式都变成这般模样。
可以说,这村子的可喜变化至少有大半是外公一手促成的。
一阵药草特有的古怪味道传来,我知道离外公家已不远了。与别人不同,外公家的园子种植的大多数是药草,而非观赏性植物。
我拖着李晓加快了脚步,在园子外我就大声喊:“外公,外婆。”
“呵呵!”一阵爽朗的大笑声从屋子里传出,外公和外婆的身影从门里出现,他们虽已年老,但鹤发童颜,红光满面,精神很好,外公的眼睛更是精光闪烁,如若不是头发花白,简直看不出半分老态,见到我时他忽然楞了一下:“小逐,你是小逐?”
我笑道:“你老人家怎么连我也不认识了?”说完这话后我才记起,我这一年多的变化委实太大,若是换做以前的自己,只怕也绝对想不到,但不管怎么说,一个人变化再大,声音总不会改变太多的。
外公这才相信,脸上有些欣慰,以前的我是那个孱弱小子时,他费尽方法也无法改变我的体质,现在却是不药而愈了,怎叫他不高兴。但当他多看了我两眼之后,忽然神色大变,急步走上前来抓住我的手,探在脉搏上。李晓有些不明所以,但知道必定是事出有因,只是静静看着。
过了半天他忽然喃喃道:“阳气太盛,阳气太盛,过犹不及啊!”
外公不愧是医术如神,我身体有问题,他一眼便能看得出来,看他脸色似乎不太妙,我开始紧张起来,难道连他也无法解决么?那我就死定了。
外婆责怪他道:“你这人就这副德行,和自己外孙说话也不说明白点,什么阳气阴气的?别老吓人!”
李晓此时上前去行过晚辈之礼,在他们面前一向刁钻的她也不敢造次,乖巧温顺,口中涂蜜糖一样的甜。外婆见李晓人长的漂亮,又聪明伶俐,很是喜欢,眼睛笑的眯成一条缝:“好,好,好,我昨天就在电话中听小逐他妈说过了。”
我心中揣揣地问外公:“那个,阳气太盛,是什么意思啊?很严重吗?”
李晓闻言顿时也有些担忧,她应该可以猜的多,那次春药受伤事件很有可能是由此引起的。
外公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笑了下说:“先进屋,吃过晚饭再慢慢谈吧,我弄了你最喜欢吃的药膳。”
我听了顿时垂诞欲滴,暂时把担心抛诸脑后,李晓见我那欣喜神情好奇地问:“药膳,那是什么?”
我笑道:“是药。”
接着又很神秘地补充了句:“很好吃的药。”
第一百三十六章赶尸
许多大酒店饭店就有药膳这玩意,这是利用各种中草药混合起来,或煮,或炒,或蒸,或焖,通过不同的亨衽方式,不同的火候,让每一种药的药性都完全发挥出来,是富有药用价值,附带开胃作用的一种高档制作方法,草药的选取很讲究,不能药性互相冲突,以免药力消除。药膳通常都价值不菲,一般人是消费不起的。材料不是特别的贵,但重在技术要求精细,过程繁琐.
外公就我妈一个女儿,也就我一个外孙,打我小时就疼的不得了,我那时身体孱弱,他就整天煮药膳给我进补,外公弄的药膳和外面的又稍有些不同,我小时服的草药寒性较重,久了的话药性沉积一多我虚弱的身体是无法承受得住的,因此他还加入了一些村里人在山上猎到,晒成干送给他的野味,如兔子,果子狸,松鼠等,可以中和寒性,药性却不会抵消。这样一来更有味道,既有肉类的香气,有有药味的清新,实在是极品。我虽然也算厨艺很高,但在这方面比起外公来还是不如。
外公外婆看上去丝毫不显老态,和这有莫大的关系。
但那已是几年前的事了,我已好久没有这机会,直是狼吞虎咽,李晓显然也是第一次吃这种东西,连声赞好,饭间外公一直有些凝重的脸上也难得地露出一丝笑容。
饭后李晓帮外婆洗碗去了,我低声问:“外公,我身上的毛病,是不是很严重?”
外公不答反问:“小逐,你这一年来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奇怪的事?”
我把车祸后死而复生后智力和体质突变,还有欲望膨胀之事告诉了他,但在水泥厂杀人和剑南失去理智等却是隐瞒了下来,只说是有时会控制不住的冲动。
外公皱着眉头想了半天,最后才道:“小逐,你身体的事我倒略知一二,但这事也许和你大脑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如果有一个人在,事情就容易解决多了。”
“谁?”我很好奇,外公一向心高气傲,想不到还有他如许推崇之人。
“是我大学时的一个同学,也是和我最臭味相投的人。”说到此他仰起了头,脸露微笑,似乎在缅怀什么,过了一会才继续道:“当初我们是北平医学院,也是是现在的北平医科大权威教授的两个最得意弟子,还是被称为校史上最天才横溢但也最偏激的两个学生,我们既是最好的朋友也是竞争的对手,大学最后一年,我们各自选择了不同的方向,我主要研究人身体,而他主攻人脑方面。”
我静静地听着,没有出声。外公继续道:“我们都对人体的奥妙非常感兴趣,我们一致认为,某些意外情况之下,如缺氧,或血液循环暂停,人肯定会死亡,但只是一种急性死亡,是脑子的死亡,无论身体多强壮的人,脑死亡就意味着不会再向身体发出指令,不再进行新陈代谢,身体亦会慢慢随之死去。但但人的大脑细胞一辈子所能利用的仅仅是很少的一部分,假设一个人只是因现有的部分脑细胞死亡而死,肉体却是完好无损的话,如果能把其他的脑细胞激活,让其重新和身体联系起来,那会发生什么有趣的事呢?”
外公说到这里笑了,笑的很神秘。
我脱口而出道:“难道人会死而复生?”
外公点点头说:“理论上是这样,只要不是身体受到严重破坏,因物理原因强行被迫停止新陈代谢的情况下。还有,时间不能太长,过长的话脑子会完全死亡,只有极少部分如控制人体行走等自然反应的脑细胞会直到大脑腐烂才会不再起作用.”外公顿了一下继续说:“但因为部分脑细胞已死,所以复活的人很可能会完全丧失记忆,或者是部分丧失,视时间长短而定,但要激活脑细胞是一件难比登天之事。小逐,你听说过赶尸吗?”
我楞了一下才道:“赶尸,那是一种很古老神秘的职业啊,听说是湘西一带才有。”赶尸是一种匪夷所思之事,让死人自己行走回到自己故乡,落叶归根安葬。
外公点点头说:“我们曾猜想,赶尸最基本的原理正是激活死人的脑细胞,通过一种特别的咒语,那咒语的发音频率多半是与死人的脑电波相近,通过对耳膜的震荡,从而达到与脑细胞谐振的目的,但赶尸所激活的应是极少的一部分控制身体自然反应的脑细胞,因此那些死人依然是毫无意识,只会简单的直立行走,却没有自主能力,要不停地施与咒语,才能让死人行动,停下的时间一久就不凑效了,那只能算是短暂性的复活,那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重生。”
我听着这种骇人听闻的离奇事,心里是极度的震撼,但却是很有道理,我在车祸中死而复生,只怕是和这有着极大的关连。
“当时我们曾远赴湘西,去探求赶尸这奇异职业的秘密,但其择徒的要求极其严格,我们无法符合要求,只好采取一些别的手段。赶尸都是昼伏夜出,禁忌观看,赶尸匠远远便会敲着铜锣告之他人回避,也没有人敢偷看,据说会给看到的人带来厄运,这时连狗都会被唤回主人家中。”
“赶尸途中会有一些旅店停放尸体,给赶尸匠休息之用,那种旅店到时是空无一人,门户大开,即使小偷也不敢光顾,我们那时打探好途中的停尸旅店,然后在赶尸匠到来之前进去,躲在停尸间中放置蜡烛的桌子红布幔底下,当地的习俗中,每一间停尸旅馆都会有这样一张桌子,嘿嘿,这真是一个绝妙的主意。”
外公说到这里时笑的很得意,我却是心内骇然,这主意并非无人能想的到,但又有谁如此胆大包天,都说外公行事无常,果是非虚,只是想不到还有另外一人和他一样的疯狂。想起在昏暗的烛光下,和许多尸体共处一室,我不禁寒毛倒竖,背上发凉。
外公倒是神色自若:“当晚我们窃听到了赶尸匠的那段咒语,只有短短的数百多个音符,但艰涩无比,每一个音节都是出人意料之外的声调和韵律,我和他均是才智卓绝,记忆超群之辈,两人一起合记居然连十分之一都记不下!之后我们继续到下一间必经的停尸旅馆中,以同样方法背下剩余的咒语,饶是这样,我们依然花了一个多月,多次进入湘西,才把这段咒语完整地记录下来。尸体上还贴有一种纸符,有一次赶尸匠外出方便之际,我们偷取到一张,只是无法识别上面的文字,不过估计是辅助咒语之用,主要的还是咒语。”
外公叹了口气:“创造这咒语的那位先人实在是个不世出的天才,我们自诩聪明,但比起他来还差得远,我国的古代文明,博大精深,不可小觑啊!”
我听得毛骨悚然的同时又觉大开眼界,大千世界,当真是无奇不有。[手机电子书网 Http://www.qiyebooks.com]
第一百三十七章秘密实验
外公眼中满是景仰崇慕,过了半晌才回过神来:“我们回去后开始尝试,当时的封建思想还很严重,即使是医科大学也没有尸体可供做实验,别人认为那是对死者的不敬。其实人死后,也就一副臭皮囊,迟早会化为尘壤,哪有什么敬与不敬之说,还不如给医学做一点贡献。但许多人不明白这道理,于是我和他只好偷偷摸摸的行动,每当夜深之时,我们便到北平市郊的一座坟山去,看看有没有新葬的墓穴,如有的话就挖掘出来,进行研究。”
外公说的轻描淡写,我却听得哑口无言,别说过去,即使在现今社会,掘人坟墓都是大不敬的行为。他们为了科学和自己心中的理想,真的是不择手段,也不惧鬼神。
“那段咒语实在很离奇拗口,我们整整背了一星期,才勉强可以从头到尾吟唱出来。但却没有丝毫的效果,想是发音或是抑扬顿挫的要求都很严格。后来我们只好再去湘西,把其每个音节的发音长短,高低都详细做了记录,如此一来又花去了一个月的时间。回到北平时我们再次做了实验,第三次有点眉目,但那次却出了意外,当时我们已成功用咒语让死者站立起来,还没来的及观察,就被人发现了,旁边不远处的有个坟墓是一个孝子父亲的埋葬地,那人半夜想念父亲上来拜祭,结果发现了我们的秘密,那一带的坟墓里的都是他的亲戚,叫到此立刻下山召集了一大批本家之人上来。见到死者站立起来,只道我们侵犯死者,引起尸变,大怒之下将我们暴打了一顿,若不是我们是北平医学院的大学生,当场变要被那些愤怒中的人活活打死,此事后来还登上了北平日报,引起轩然大波,我们也被学校记大过严重处分了一次,之后一段时间都不敢再行动,实验之事不了了之。”
外公满脸的惋惜:“我们已经迈出了最重要的第一步,若是当时能继续下去的话,以他脑学方面的和我在人体方面的成就,我相信迟早有一天,我们能通过手术,药物,或是电流刺激等各种手段,让人脑细胞激活,并且重新控制躯体的。后来文革爆发,思想动荡不安,那件事被重新揪了出来,我们被当成异端邪教徒批斗,吃尽苦头,后来平定之后,我心中苦闷,一人到处游历,本想只是散下心的,无意中发现了这个小村庄,在这宁静美丽,与世无争的地方想通了一些事,便决定定居下来,从此不理世事了。”
我也深感可惜,若是外公能坚持下去的话,那将是人类科学上的一个飞跃式的进步,忍不住问道:“外公,那你后来为什么不继续研究下去,以现在的社会,即使是光明正大的研究也是允许的。”
外公摇摇头,慢悠悠的道:“当人类还在原始社会阶段的时候,人们之间为了生存,团结互助,共同抗拒野兽与天灾,进入奴隶社会之后,人们开始为了财富争斗,阶级出现,到了封建社会,大规模的战争在国家之间爆发,近代社会,战争的范围扩大到全世界范围,武器也从石器,刀,剑,矛发展到现在的枪,炮,原子弹,细菌生物武器等威力越来越强大的东西,死的人从几个,到几十,几百,成千上万,到现在的一颗原子弹便能让数百万的生命瞬间在世上消失。历史证明:人类越来越聪明,会创造利用的东西越来越多,破坏力亦随之越来越大。”
外公语重心长的道:“小逐,这只是人类的脑域开发不到十分之一的情况下造成的,如果有一天,我们的实验成功了,可以把人类的脑域更多的开发出来甚至是百分百的开发,你说,这世界将会变成怎么样?”
我顿时默然了,我没有外公那么的高瞻远瞩,对他的崇敬顿时更深,他为此放弃了自己一直追求的理想,唾手可得的荣誉,和载入史册的机会。
此时李晓回来了,外公见状不再谈这个话题,站起来道:“小逐,我先到书房去查一点东西,你陪一下晓晓吧。”说完自顾自走了。
坐在园子里的草坪上,夜空中的星光点点,月亮圆而皎洁,柔和的月光洒在我们身上,乡村的夜是宁静的,只有虫叫蛙鸣,和微风吹拂树叶发的哗哗之声,这是大自然万物一起演奏出的交响曲。
李晓静静听我谈起这村子里的一些好玩地方,如白霜涧——村子侧旁那条瀑布下的深潭,听说潭水深千尺,村里的游泳好手也没人能达到底部,里面有一种怪鱼,和两栖动物那样会爬上岸来,而且通常是每逢下雨前不久,简直是活天气预报。
而围绕村子的群山中有各式各样的动植物,这个季节,山上应有许多可吃的野果了,许多植物都能入药,我小时便经常随外公一起上山,曾有一次也是因好奇而被碧玉蜥咬了一口,幸好外公懂的解救方法,不然就小命不保了。当然,除了碧玉蜥这些危险东西,还有松鼠,兔子,穿山甲等可爱有趣的小动物。
李晓挪了挪身子,换个舒服的姿势,靠到我肩膀上悠然向往地道:“表哥,你小时候的生活可真新奇精彩,不像我,整天呆在家,像只笼子里的金丝雀一样,闷都闷死了。”
我笑笑说:“有什么好的?我那时的身体差的不得了,整天要吃药,又受不得累,上山都要外公背我,你有什么不好了,自小就聪明伶俐,人漂亮,家境又好,爸妈宠同学让的。再说了,你这么野,有有谁能管束得住你的自由了。”
李晓听到前面的话颇为开心,听到最后却忍不住轻轻捶了我一下:“表哥,我很野么?你是不是不喜欢我这么野?”
我摇头说:“现在这样子很好啊,真性情才是最美的。”
李晓笑道:“那丽姐就是最美的人拉。”
我尴尬地搔搔头:“恩,这个嘛,她不能和常人相提并论。”
“咳,咳!”身后咳嗽声传来。
第一百三十八章阴阳互调
李晓慌忙从我怀里直起身来,我们转过头去,外公不知何时也来到身后:“小逐,你随我到书房来一下。”
再看了李晓两眼,笑眯眯的道:“晓晓,你也一起过来吧。”
李晓看外公笑的别有深意,像是把她的心完全看透了那样,一向古灵精怪的她居然脸立时红了,低着头,安安份份得像一个待嫁新娘一般含羞答答的小声应道:“恩。”
外公转身离去,我尚未见过李晓羞赧的神态,把手放她额头上道:“喂,你没发烧吧?”
李晓白了我一眼:“你怎么就没你外公聪明,木头,不理你了!”说完小跑着走了,我边走边苦恼:“我是没外公聪明,难道这也冒犯了她不成?”
到外公书房中,他拿出一本已然泛黄,封面被虫子蛀破了好些小洞,不知什么年代的旧书递给我,我翻了几下,里面尽是一些裸体之人,身体上各个部位到处标满了各色小圆点和红线,书下以繁体字标有密密麻麻的注释,但词意深奥,看不懂是甚意思。
我奇道:“外公,这是?”
李晓也未曾见过这种书籍,不由好奇地凑过头来看。
“是人体穴道经脉走向示意图,”外公解开了我的迷惑,“翻开最后一页吧。”
我依言而行,最后一页没有图,只有短短的两句话,以大字醒目地写在本页中央处。
“少阳通则阳盛之极,少阴通则阴重之至。”我还没说话,外公已吟了出来。
“这个,是什么意思?”我愈发不解这深奥之话,少阳,少阴,都是些什么东西?难道是医学专业术语?
外公继续道:“人体除了寻常经脉穴道之外,还存在不为人知的奇经八脉,这是神秘莫测,蕴涵神秘力量和功能的隐含经脉,一般医书中都没有任何记载。此书不知是何人所著,是当年从我的大学导师,也是北平医学院当时最德高望重的教授处所得,连他也不知是出自什么地方,什么年代,但上面记载的经脉穴道学说是精妙无双,即使是现今的高科技探测出来的也比不上,记载穴道经脉的完整也非寻常医书可比的,外面某些书大言不惨自称权威,我也曾阅过,只是比起本书来,嘿嘿。”外公说到这笑了,讽刺之情溢于言表。
“我的针炙之术就是导于此书,屡屡见效,可见著此书的定是位高人,然而连他对奇经八脉也无详尽记载,但末页却有这两句话。以此书的严谨态度看来,这话定然是很有道理的,而且作者用了整整一页记录,以朱砂大字写在页码中央,可见其重视。”
外公脸上笑容消失,神色开始凝重起来:“小逐,你的少阳经大概出了问题了。”
李晓见外公神色不太妙,想是这问题定是不轻,关切之下不由脱口问道:“那怎么办才好?”
外公又看了李晓两眼,这才说:“切忌煎,炒,烧,烤,酸,辣,牛肉,虾等带热毒或刺激性的食物,多吃清凉东西。还有,酒万万不能沾。”
“就这么简单?”我松了口气,那样虽然失去了许多尝试好吃东西的机会,不过我还是能忍耐的住的。怪不得上次会发作的那么厉害,原来因为喝酒的关系,而中考后我也曾狂饮过一回,那次除了喝醉,倒没什么别的,我的毛病那时应是还没这么严重。
外公欲言又止,最后叹了口气说:“其实那只是治标不治本的笨办法,你现在体内的阳刚气息之重,是我平生未曾遇到过的,非忌口所能控制得住,你身体发育在短短时间内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多半亦是那股气息影响的结果,这是好事,但坏的是,孤阳不长,这气息越来越重,这样下去的话,总有一天,你会,会因这而死的。”
李晓闻言顿时大惊失色,她虽不明那些医学的东西,但这“死”字总是识得的,颤抖着声音道:“难,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了么?”
外公看着我说:“其实办法是有的,而且很简单,但对小逐你的性格来说却是很难。”
我疑惑道:“这和我的性格有什么关系?”
外公说:“你小时经历了太多东西,因此行事总要三思,少年老成,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但却让你性格上有些优柔寡断。我要你做这件事,对别的许多人都很简单,可能有不少人还求之不及,惟独你不行。”
外公说到此突然打住,搞的我一头雾水,不知他是何意思。
外公转向李晓道:“传说古代帝王三宫六院七十二妃,房中之道便是通过药物或针质或其他方法刺激少阳穴,大禹治水,疏而不堵。最好的方法自然是阴阳互调,男属阳,女属阴,明白吗?”
他这话似是特别对李晓说的,我还是入坠云中,迷迷蒙蒙,李晓却脸上红晕浮现,似是听出些什么。
“好了,时间也不早了,我去帮你们准备一下房间。”外公说完这话后走出书房,我和李晓亦跟着走出去。
外公把我们带到客厅,指着右边的一间房道:“今天晚上你们俩就睡这间房间吧。”
“啊?我和表妹一起睡这间?”我一下为难了,和思思在一起亲密一点时我就难以自控,那岂非是要我命吗?外公做事的确让人想不通,我不是和他说过我欲望很难控制了吗?
李晓也是满脸通红,却是咬着下唇没有作声。
外公眼睛眯成一条缝笑道:“本来有两张空床的,碰巧有一张的木板前些天被虫子蛀烂了,山中夜间蚊多,打地铺睡不着的,你们就凑一下好了。反正是表兄妹,也没什么碍事的。”
外婆此时走出来道:“老头子,那张床前天村头的木匠大春不是帮咱们修好了吗?小逐和晓晓都这么大了,不太方便吧?”
外公脸一板:“昨天又让虫蛀坏了。”
外婆见外公有些不高兴,也不敢出声了,她和外公一起生活了这许多年,比谁都了解他,外公行事有时虽然有些出人意表,当最后的结果往往证明他总是对的,只是过程难以让人接受一点罢了。
我只能祈祷自己的意志力够坚定,可以像柳下惠一样坐怀不乱,然而看着因害羞更显娇艳欲滴的李晓,这诱惑只怕连柳下惠也未必能抵挡得住的。
第一百三十九章偷情的快感
走进房间,我一时竟然不知说什么才好,只是看着眼前这张床发呆,不是很大的床,两个人睡都嫌有点挤,那岂非是免不了身体的接触,我背上冷汗滚滚而下,我心知肚明自己的控制力有多强。
李晓也看着眼前的床,脸上表情很奇怪,忽明忽暗,忽喜忽忧。一双手不知往哪里放才好,没事找事地掠了一下耳鬓的柔发,她的动作很轻很柔,再也无复平时的跳脱,最后偷瞄了我一眼,似是下定决心那样咬唇低声说:“表哥,夜了,睡觉吧。”
我想了一下道:“这样吧,你,你睡床,我还是睡地上好了。”
李晓转头过来:“表哥,外公不是说了山间蚊大又毒吗?”
我干笑一声:“我皮厚,没事的。”
“那我睡地上好了!”李晓像是铁了心。
我摇摇头:“你一个女孩子,这怎么成呢?”
李晓过来拉着我的手摇晃道:“表哥,我相信你,你若真是那种人,我生日那天晚上你就……”她脸一红,继续道:“再说了,你明天还要带我去看那潭中的怪鱼呢,我可不想看到你到时因睡不好而无精打采的。”
她这动作和思思的差不多,都是胸部紧贴着我的手,但李晓明显比思思发育的更为成熟,我立时开始吃不消,口干舌燥,双眼昏花,别摇了,别摇了,再摇就摇出火来了。
我心道她若是知道当晚我其实是没喝到那下药的茶而发疯的话,只怕就不敢和我一块睡了,连我自己都没有信心能把持得住。但看李晓铁了心之样,我知道她性子,一旦认定就无法说服的了。
转念一想,外公就在隔壁,我再怎么嚣张出于对他老人家的尊敬也应不会放肆,万一到时真的控制不住,势头一不好我就立刻跑下床来,这样应该不会有问题的。
熄灯之后,蚊帐像轻纱一样散落下来,将床内外分外两个世界。我和衣躺在床上,而李晓也规规矩矩大气不敢出地躺在我身边,一股淡淡的幽香立刻弥漫了开来,我心中一热,忙把思绪分散到其他地方,外公方才在书房说的话,究竟什么意思?
“大禹治水,疏而不堵。最好的方法自然是阴阳互调,男属阳,女属阴……大禹治水,疏而不堵……”我心中反复默念着这几句话,外公有什么不能对我明说的?要搞的那么玄奥难懂。忽然灵光一闪,男属阳,女属阴,阴阳互调,一个荒谬至极的念头冒了出来:难道是外公让我和李晓……
我摇摇头甩去这个骇然的念头,不会的,绝对不会的,我从小一向尊敬的外公怎么会教唆我去干这种荒唐的事。然而一想到外公行事的风格,却是不得不抱怀疑态度。从今天外婆的口中得知,另外一间房的床分明没事,而外公依然刻意安排我和李晓睡在一起,这目的已是昭然欲揭。
大禹治水,疏而不堵,那不是说我身体的欲望就像洪水猛流那样,只可宣泄而不能强行忍耐么?
我越想越觉得不妙,又有些哭笑不得,外公为我好我很感激,只是他的做法实在很难让人接受。
李晓忽然转身过来,她的眼睛在黑暗中还是那么的亮:“表哥,在想什么呢?”
一阵湿热芳香的气息传来,我手心冒汗,不由握紧了一点,心中暗忖:我们都上了贼船了,只可惜你还不知道。
我强笑了一下:“没什么,睡吧。”我不敢和她接触过多,以免失控。
李晓应了声,和我多聊了几句,坐了一天的车她也累了,不一会沉睡过去,但我哪能睡得着,一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就在触手可及之处,我大睁双眼看着蚊帐,想着平日里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转移注意力,然而脑中总会时不时浮现出李晓生日当天发生的那充满了诱惑的一幕,三具一丝不挂的美妙胴体地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晃的我头昏目眩。
一直到了下半夜,我翻来覆去,无论如何还是睡不着,暑假此时正是一年中最为炎热的时候,我烦躁之下更为难耐,熟睡中的李晓忽然翻了个身,梦呓一样喃喃道:“好热!”边说边开始扯身上的衣服,她是下意识的动作,我眼睁睁地看着她身上不一会的工夫只剩下了内衣内裤。李晓脱的尚未过瘾,伸出手去继续解胸罩的扣子,我忙一把拉住她的手。李晓迷迷糊糊地挣了两下,没有挣开,忽然反手抱住了我的脖子。
一个火热的半裸躯体紧贴在我身上,流香四溢,我顿时头皮发麻,心喊要糟糕,幸好腹中那股强烈得能让人失去意志的热流意外的没有出现,我心一动,难道上次的全身渗血也是一种宣泄阳刚之气的一种方法?那次的事件过后,之后的一段时间我都没有那种强烈的欲望,即使在几次和思思的亲昵动作之中,都没有发生过龌龊的念头,莫非这股气息要沉寂了一段时间之后才能兴风作浪?只是那种宣泄方法实在太过恐怖,简直是让人生不如死。
即使没有那气息作祟,问题依然存在,对一个正常的男人,特别是我这种对性充满好奇的青少年,李晓的魅力也是难以抵挡的。我简直有些想抓狂,这小狐狸精,刚才不是喊热么?怎么现在抱住我反倒不热了?我越来越躁热,额头,眉毛,鼻子,手臂,前胸,后背,到处都是一颗颗的小汗珠,汇集成流而下,不觉中全身已被热汗所浸透。
我很想推开李晓,却又不舍得,怀中玉人那柔软火辣的性感身躯,那引人遐想的香气,都让我心醉神迷,如果能摸一下,会是什么奇妙的感觉呢?
我思想激烈斗争半天,始终是抵抗不住这个诱人的念头,伸出手去,一下,一下就好了!我颤抖着抚上李晓光洁的后背。
好滑!如丝,如缎,如绸,还带着灼人的火热。这种小偷式的刺激行为和冲破禁忌的快感让我亢奋不已,全身每一个细胞仿佛都在战栗,都在呐喊。我早把只摸一下的想法甩到海角天涯,手随着那完美无缺的曲线急转而下,探索到那纤细软腻的小腰,没有一丝的贽肉,我来回反复地轻揉,刚想顺势再下,李晓忽然发出一声似泣似诉,荡人心魄的呻吟,我慌忙缩回手去,像一个偷吃糖果被大人发现的小孩那样,不安地看着怀中的李晓,但愿她没有发觉我那肮脏的行为。
李晓扭动几下水蛇一样的身躯,她一向很敏感,我平日在她手心轻轻画圈时都受不了,别说这种隐私部位直接的抚摩了。但她并没有醒来,这只是本能动作,扭动几下安分下来,发出轻微的鼾声。
我再不敢造次,然而那种刺激的感觉已深深印到我脑中,我甚至有些怀念那股无法控制的欲望,要是真那样的话我就可以不管一切的放纵自己了。虽然那是禽兽的行为,既对不起思思,也对不起李晓。但我不得不承认:那种快感,真的很爽!
我想起成怡对我说过的一句话:“你们男人啊,没一个是好东西!”
这句话真他妈的是太正确了!
第一百四十章圣女还是荡妇
我一直睁着眼无法入睡,山村中静得落针可闻,就连蛙叫都已停止,时间仿佛停止不动了那样,直到雄鸡叫啼,天边开始发亮,我觉得好像过了几个世纪一样漫长。
不知道这究竟算是享受还是折磨,一个娇滴滴的半裸大美人在抱,对其他每一个男人来说都是求之不得之事。但我只能看,可以偷偷摸上几把,却不能再进一步,那就太残酷了点。下体一直在高举,陪伴我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随之而来的严重后果是现在开始涨得发疼。
我终于明白外公所说的那句话了:“我要你做这件事,对别的许多人都很简单,可能有不少人还求之不及,惟独你不行。”他了解我比我了解自己还要透彻得多,我的确是有色心没色胆,因为我考虑的问题太多了。
但我始终认为我的做法是正确的,这是不伤害任何一个女孩子的办法,只是我和李晓之间这种越来越暧昧的关系何时才能理得清?
在朦胧的光线之中,我看清了还抱着我脖子酣睡的李晓,她身上只剩下粉红色的内裤,和紫色的内衣,一条修长圆润的大腿紧紧并拢着,小腹平坦而丰腴,性感的小肚脐增添了许多的媚惑,丰胸就在我眼底,我再次禁不了诱惑,眼光往下漂移了过去,李晓内衣中一条乳沟露了出来,不是很深,但曲线优美,浑若天成。生长在富贵人家,从小保养的好,她的肌肤比水豆腐还要嫩,吹弹可破。白里透红间,闪着迷人眩目的光泽。
我看的眼都直了,上天为什么就特别眷顾这个女孩子?她的家庭,她的美貌,她的智慧,她的身体,无一不是完美无缺的。
我也有些得意,无论李晓人多出色都好,始终还是喜欢上了我这个原本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穷小子了。有谁可以随便拉她小手,搂抱她,抚摩她,甚至和她同床而眠?只有我一个而已,想到此我不禁有些沾沾自喜。也许,这就是所谓的每个男人共有的虚荣心和占有欲吧。
天终于已全亮,刺眼的阳光从木窗子里进来,李晓醒来的第一眼看到她双手搂着我的脖子的情形,但她没放开,反而搂紧了些:“表哥,昨天晚上睡的可还好么?”
我满眼血丝地道:“好,好极了!”
李晓这才发现身上已然半裸,但并不甚在意,只是白了我一眼:“色鬼,什么时候把我衣服给脱掉了?还以为你是好人呢。”
她说话的字里行间,神态,语气无一不是在勾引我,我呼吸有些急促,把她的手轻轻推开呐呐道:“这可不关我事,是你半夜时觉得热,自己脱掉的。”
李晓凑到我耳边呢声道:“你是不是也想看呢?不然怎么不阻止我?”
我楞了一下,这话的确是有道理,但当然不会承认,敷衍两句后,我爬起来,不敢再纠缠太多。
刚起床的李晓还带着一种庸懒的风姿,举起手伸了一个懒腰,坚挺的胸部似要破衣而出那样,看得我眼前一亮,小腹一热,心中一紧。老天爷啊,难道她是天生下来迷惑我的?平时她对其他所有男人都是正眼不看上一眼,一副圣女贞德的模样,在我面前却整整一个任君采摘放荡的淫妇一般,无时无刻不在挑逗着我忍耐力的极限。
“昨天晚上出了一身的汗,好难受,”李晓边说边从床旁边的包中拿出一套内衣道:“表哥,我要换衣服了,你转头过去好不好?”说完转身便开始解上衣扣子。她说这话时一点都不羞涩,眉目间始终隐藏着一种诱人的媚态。
我吓了一跳,这小狐狸精还真他妈大胆,忙转过头去,一时我们都不说话,屋子里很静,只剩下悉悉的脱衣服的声音。这声音在此时分外的诱人,我几乎忍不住想扭过头去看上一眼,但最终还是拼命忍住了。
李晓那媚惑轻柔的声音再度在我耳边响起:“表哥,你可不能偷看哦。”
这话无疑更是火上加油,我吞了一口口水,胸中烦躁不安,心中恨道:他妈的,再这样下去,老子就要你提前告别少女时代了。
我双目平视前方,希望可以借其他东西转移转移力,一看之下却发现一件更要命的事,墙上竟然挂着一个小镜子,而镜子里面正好反射出李晓的身影,其时她背对我,身上已经全裸了,光滑玉润的背部通过镜子完全展现在我眼底,还有那盈盈一握的小腰,小腰下那曲线优美绝伦的翘挺臀部,那修长白皙的大腿……
我只觉自己快要爆炸了,神智都已不清。
热血啊,沸腾吧!青春啊,燃烧吧!理智啊,你他妈去死吧!
就在我快要化身禽兽扑向她之时,下身再次起了不可抑制的强烈反应,由于过于强烈,再加上涨了整整一晚上,在裤子的阻隔之下已经变成了疼痛,我欲望全消,捂着重要部位蹲下身去,疼得说不出话来。倒霉,真倒霉!不过也幸好这样,才没有做出轨的事。
过了一会,李晓出声说:“表哥,我换好了,你可以转头过来了。”
我无精打采打开房门,整个晚上我都没有睡好,再加上早上这一折腾,我只觉浑身发软乏力。更要命的这只是到外公家的第一天而已,以后的每个晚上都是如此的话,我该怎么度过?
李晓跟在我后面走出房间,在关上房门前一刹那,她眼光忽然转到那面挂在墙上的镜子,脸上露出一丝不可觉察的微笑。
第一百四十一章滑,软和弹性
走到客厅,外公早已起床,他一向有早睡早起的习惯,这也是他到这年纪精神还这么好的原因之一了。
外公目光在我身上来回扫了两遍,再看了两眼我身后的李晓,然后叹气道:“哎,更盛了,我就知道!”我知道他的意思,却没有做声,其实我内心中并不赞同外公的做法,但也不好提什么异议。
李晓也没说话,只是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骨碌碌地转动,不知在打什么主意。
上午我如约带李晓到瀑布的潭下看那怪鱼,瀑布两边是滑不溜手,壁虎也未必能上的悬崖峭壁,直直竖起,高耸入云,像一个个巨人守护着这个未被尘世沾染的村子。近看才知这瀑布有多么的巨大,一道银练仿佛从九天之上倾泻而下,带着一阵轻纱似的水雾击在潭水之上,水花如玉碎四溅,撞击处形成一个巨大的旋涡,声音震耳欲聋,让人心惊胆战。
我已见过这场面许多次,但再见到时依然觉得震撼,李晓更不用说,呆了半晌之后才终于回过神来,嘴张了张吐出几个字,一出口便已湮没在巨大的轰隆声中,再也听不到,但猜的出来无非是夸有多壮观之类的感叹。
潭边满布一块块千奇百怪,形状嶙峋的岩石,岸上是一个沙滩,沙子呈金黄色,捧起一把,细小而柔软,不经意便从指缝间入流水一样溜走了。
刚巧有不少鱼爬岸上来了,这种鱼的身形也很奇特,头异常的大,占了整个身体的一半,看起来有些滑稽,把它掀反过来,仔细观察的话还可以发现腹部低下有一对带璞的小脚,几乎缩进身体之中。确切来说这应该不能称做是鱼,它更倾向于一种比较特别的两栖动物多些。
据说这种鱼爬上岸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必然会有一场大雨,李晓抬头看看一碧万里,连一点薄云都看不到的蔚蓝天空疑惑地说:“表哥,真的会下雨吗?天气很好啊。”
我笑笑说:“一定会有的。”我以前同样不相信,但每一次的事实证明,这种鱼预报天气从来未曾出过意外。
李晓看见清澈的潭水,玩心大起,忍不住脱掉鞋子,纤纤小足在沙滩上留下一连串的脚印,她走到潭中,掬起一把潭水泼到脸上,“好凉,好舒服。”她忍不住嘘出一口气,大声地朝我呼喊,然后继续漫无目的地拨动潭里的水,一道道涟漪在她如玉的手指下出现。过了一会甚至把水朝我泼过来,但距离太远,在我身前远处便已掉落了.
我站在岸边饶有兴致地看着她,这个被城市束缚了太久而略显有些忘形放纵的少女。这个时候的她看起来最是漂亮,脸上挂着发自内心的纯真笑容,没有半点的心机,她身后远处一条巨大的银色匹练是再完美不过的背景,山风之下,瀑布中的水雾慢慢缭绕过来,雾中的李晓身影隐现,多了几分神秘,像是洛水女神重现凡间。我心一颤,看着这美到极致的一幕,心已有些醉了。
“表哥!表哥!”
“啊?”我回过神来,李晓不知什么时候已穿好鞋子,站到了我面前,我方才一直出神,竟是没有发觉。
“在想什么呢?叫了你这么久都没有反应。”由于瀑布声音太大,她站在我面前还是大声地喊.
我自然不会吐露心底所想,只是说:“疯够了吗?回去吧。”
李晓兴趣依旧盎然,央求我带她到山上玩,我经不起她的温言软磨,只好答应,山上虽然有些危险的动物,但都不会主动攻击人,只要别去惹它们就好。
盛夏正是山花烂漫的时候,各种在冰际市最大的花市也找不到的奇花异草这里到处都有,百花争艳,在最火辣的季节绽放出它们一年中最美丽的时刻,林中丛间不时还有许多可爱的小动物探头探脑冒出,看着我们这两个不速之客,然后受惊隐没不见。这里未经化学污染,是各种动植物的天堂,最好的生存环境,充足的食物为其提供了疯狂繁殖的机会,村民偶尔也会上山来猎一些野味,但猎杀的速度远远不如其繁殖快。
李晓显然没来过这种山野之地,什么都充满兴致,要不是军训那次碧玉蜥的教训,估计什么都要摸上一把。
一道白影从身边窜出,把李晓吓了一跳,忙靠近我身边,我眼疾手快,一把抓住白影。拿到手中,一只通体雪白,眼睛火红的兔子被我抓住耳朵,缩着后腿乖乖的不敢挣扎,一双火红的大眼睛惊恐地看着我。
嘿,我就知道是白兔,这东西我小时随外公上山时见的多了,当有生人出现时,它们经常会慌不择路地乱窜。
我递给李晓,李晓小心翼翼地抱过来,嗔怪道:“你干嘛揪住它耳朵?”
我呆了下道:“别人都是这样抓的,耳朵是它的弱点,这样它就跑不了拉。”
李晓瞪了我一眼:“难道你不知道它会疼的么?”说完不再理我,抱在怀里,女孩子总是比较有爱心,看来的确如此。
李晓爱惜地抚摩着兔子背上的绒绒细毛:“好滑哦。”
看着她一遍又一遍地抚摩的轻柔动作,再加上那个“滑”字,我立时联想到昨天晚上半夜的情景,我也是这般反复地抚摩李晓的粉背,她的肌肤也是那么的滑。嘴中不觉应道:“是好滑哦!”
李晓把兔子抱在怀中:“它的身子,好软哦。”
我再度联想到昨晚,我也是这般将李晓柔软的身子抱在怀中,嘴中再不觉应道:“是好软哦!”
李晓继续道:“不抓它耳朵的话果然会挣扎呢,你看它这对腿,好有力,拼命想弹开我双手,差点就抓不稳了。”
昨晚李晓并得紧紧的一对浑圆修长的大腿浮现我面前,我艰难地咽下一口口水说:“的确是有力极了,而且还非常有弹性。”
李晓一楞道:“表哥,你说什么,什么有弹性?”
当天晚上闷热异常,比起白天还要甚,看来的确是要下雨了,上半夜李晓不知不觉中又把衣服扯掉,下半夜暴雨突至,雨后显得有点凉,李晓迷糊之中自然而然地紧紧抱住了我。
我禁不住诱惑再次背叛了良心,重复昨晚之事,心中一遍又一遍暗道:“好滑,好软,好有弹性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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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阳刚气息
这样的生活日复一日过去,每天晚上李晓都会半夜中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地把外衣扯掉,我在半受诱惑半抗拒之间,和正人君子不沾边却也不会做得太出轨,每次都是点到即止。
而早上起床上外公见到我的第一个反应也都是摇头叹息:“哎,又盛了。”对此我均是只当没听见,李晓也是默不作声,只是一对黑眼珠在滴溜溜的打转,这时的她心里一定在打什么主意,以前让我头疼的教训让我深切地知道这一点。
这样直至第七天,早上吃完早餐后外公再也沉不住气了,在李晓帮外婆去洗碗时他忍不住说:“小逐,你这样下去问题就越来越严重了。我本想帮你的,谁知反倒是害了你。”
我苦笑道:“外公,我知道你是对我好,也明白你的用意,但是,我实在不能那样做,还有,再怎么说,我们毕竟是表兄妹啊,这怎么成?”这也是我一直疑惑的问题,外公学医的,他总不会不知道吧?
外公眯着眼睛慢吞吞道:“嘿嘿,我看你们根本不是表兄妹。小逐,你老实告诉我,是不是和我说的一样?你别以为我老糊涂了看不出来,有句话叫:人老成精。你们两个毛孩子,想骗我还早着呢。”
我本还以为掩饰得很好,闻言尴尬道:“您老人家真是目光如炬,她的确和我没有血缘关系,对了,你怎么知道的?”
“我是老油条了,这怎么会看不出来?无论何时何地,晓晓的目光总会有意无意地往你身上飘,许多小动作也可以看的出来的,她对你的亲密程度早已越过了表兄妹的关系,也许你们都认为毫无破绽,但却瞒不过我。”
外公说到此傲然道:“你妈有没有和你说过,我当初是怎么和你外婆在一起的?”
我一听之下脸上不自觉地露出笑容,我妈以前曾在餐桌上说过这件事,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这村子中山明水秀,孕育出来的姑娘也和山水一样的灵秀,而年轻时的外婆是上任村长的女儿,更是村中最出名的美人,为人贤良淑德,全村的小伙子排着队追她,但外婆颇有些心高气傲,全看不上,一一拒绝了。
一个月圆之夜,外婆忽然听到窗外有人大声地唱着村子中流行的情歌,还伴随着叮叮的悦耳声,当她好奇地打开地打开窗子时,一朵鲜艳的野玫瑰出现在眼前,那是插在窗棂上的,一打开刚好就能看到。
外婆第二眼看见的就是窗子不远处,在皎洁月光沐浴下的外公,他深情地望着外婆,嘴中哼着刚学会半生不熟的调子,一手还拿着一根筷子敲着两只破碗作为伴奏。
外公唱得并不好,人长得也一般,而且还比外婆大了十多岁,但他的手段实在高明,当时的年代即使外头的人能有几个懂得“浪漫”?
外公比世人早了至少二十年领略“浪漫”一词,单纯的外婆哪经的住这等阵仗,当即醉了,不可自拔地陷了进去。
当外公的才干渐渐在村子中显露出来时,他的人格魅力也与日俱增,一言一行和习惯动作穿着甚至都流行起来,成为村人竞相模仿的对象,听妈说后来还有许多村中的优秀女孩子喜欢他。
对于闪电追到外婆这事,外公得意非凡,这也是他最喜欢炫耀的事情之一,妈小时候他不知道对她说过多少次,妈简直听到能倒背如流。也在饭桌上和我说过。
外公哼了一声:“就你们那点道行,就想瞒住我老人家吗?”
我心中暗笑,外公始终是有些童心未泯,这种事别人肯定隐瞒还来不及,哪有像他那样到处对子孙吹嘘的?
外公继续道:“那她怎么会成为你表妹的?”
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复述一遍,外公听得不住点头,直到我说完,他异常赞赏:“好,好,这个女孩子不错,很得我心。”
我心道:“你们都是行事古怪的同一类人,当然会觉得好了。”
外公回到正题:“既然你们不是表兄妹,我看她也情愿,那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我为难地说“即使不是,我们都还太小啊。”但心中想到的却是其他的原因。
外公吹胡子瞪眼地说:“有什么小的?你们现在都16岁了吧?当年我和你外婆成婚时,她还不是16岁吗?”
他那个年代自然很正常,但现在已不同了,我也不反驳,只是沉默不语,感觉非常荒唐,自己外公教唆孙子去做这等事情。
外公捋了一下白胡子:“是因为小思思的原因吗?”思思以前也曾和我来过外公家,因此外公认得她,也很喜欢这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我和思思之间那两小无猜的亲密关系他是知道的。
这话一语道破要点,我点点头道:“恩,是这样,思思对我那么好,我不能对不起她的。但思思也太小了,即使她愿意,我也要等她读完高中再说吧,以免影响她的身体和学业。”
外公站起来,在厅中踱过来踱过去,最后长叹一口气道:“小逐,如果不是迫不得已,外公也不会出此下策,三年之内,最多三年,你必然会大爆发一次,那次会要了你的命。我知道你外柔内刚,个性倔强,怎么说也不会愿意的,但你要记住,这几年一定不能沾酸辣煎炒等东西。还有,第一次一定要是个处女,处女的纯阴之气对你最好,对你会有很大裨益的,你那股阳刚气息太重,不要胡搞,否则我也不清楚会发生什么事情。”
外公若无其事地谈论这种对于一个高中生来说还是有些禁忌的性话题,我听得脸红心热,但事关我生命,不得不认真听下去。
外公走到我身边,拍了一下我肩膀,一脸的语重心长:“我说是三年的限期,但是这段时间之中,随时都是会发作的,小逐,你是我最疼爱的外孙,我不想失去,如果真的有发作的迹象,千万不要拘泥于世俗之见,你虽然最喜欢小思思,但你敢说对晓晓一点都不动心吗?为什么你和她相处时那亲密的动作那么的自然?”
我说不出话来,一直以来我都对这种关系左右为难,现在被外公一口便说破了。
第一百四十三章针炙术
外公悠然道:“想当年,除了你外婆之外,村中还有好几个优秀的女子都喜欢我,这小村与世隔绝,其时封建思想还根深蒂固,再加上男少女多,一夫多妻是很正常的事,村头的赵大,就有四个老婆,还有村尾的阿三,也有三个,当年那几个女孩都对我直接表明了爱慕之意,我内心里其实也很喜欢,她们都是好女子,是持家的好帮手,因此你外婆也同意,还极力鼓励我,但我始终还是受拘于现代思想的限制,认为是对爱情不专,断然拒绝了。最后她们嫁与了不喜欢之人,郁郁而终。”
外公此时看起来苍老了许多,爱情的伤痕,看来永远是难以弥补的。
“我一生行事从不为礼俗所困,偏偏此事却是循规蹈矩,引以为憾,引以为憾啊!”
外公长叹一声:“小逐,无论怎么样都好,你定然要慎重处理好与她们之间的关系,你现在已经很优秀了,优秀的男人自然会有许多女孩子喜欢的,记住,千万不要为世俗左右。我知道现今社会和以前已不同,但你是聪明人,动下脑子,什么事都有办法解决的。”
我也被外公一番话带得心中有些沉重,闻言点了点头,但对于能否处理好这个恼人的问题,却是半分把握也没有。
带李晓玩了这许多天之后,我开始将精力投入外公的中医学之中,由于自身的问题和妈的那次癌症,我不知不觉中对医学开始发生了兴趣。
中医之广博确是没错,光是《本草纲目》一书就搞的我昏头转向,天天埋头其中,各种药物的形状,特性,生长条件,茎,根,叶,果实各部位用途,采摘时间对药力的影响都很讲究,还有针炙学,诊断术等等,外公学识渊博,当然也乐于将他平生所学倾囊相授于我这个他最疼的孙子,眼见后继有人,除了休息吃饭时间,他每天简直是一刻不停地灌输各式各样的东西给我。
他书房的藏书只有一个大书架,分门别类放着中医各个领域的书,有写有旧,旧到看不出年代,古老发黄,字迹模糊,新的就是当年出版,看来外公偶尔会到外头去接受新事物,不是迂腐守旧的人。
这一书架的书相比图书馆的医学方面的动辄成千上万本算不得多,但外公傲然对我说,这里的书可以囊括几乎外面世界所有的中医书的内容了。那些书虽多,但基本上是道理可相通的,只是稍变动了下,加上些原本不必要的废话,立时摇身一变,又成为一本新著作了。
我纵然聪明,记忆力惊人,但一时之间也颇些消化不了这么多,而且其中还偶尔附带了一些他那独特的偏激思想,既包括了医学方面的也有为人处世的,久而久之我从开始的难以接受,到慢慢觉得他的有些离奇理论很有些道理。
这些东西之中我最感兴趣的是针炙,因为针炙和经脉穴道有很大关系,少阳经在医书中虽没详细记载,但多学些别的经穴触类旁通总是有好处的。这也是外公最最得意的拿手好戏,这些日子也有些村民上门看病,等闲小病他根本无须开药,直接扎上两针就解决了。原理是通过激发经穴,以此提高细胞活性,也就是防疫能力,达到抵抗病菌侵袭的目的。我小时受得最多的就是小病困绕,三天两头一回,深受其中之苦,所以学得亦最专心。
只是要精通针炙不是一件容易之事,必须有三个苛刻条件:快,准,狠。比如说穴道,那是隐藏在身体里面极小的一块区域,大体位置每个人都是差不多的,但具体的位置因人而异,就是那么点差异就增添了学习针炙的许多难度,落针时必须非常准确,稍有偏差就没有效果,甚至会因刺到其他邻近穴道,从而造成反效果。
如果是慢慢下手的话,在下针过程之中,肌肉的阻力也会让针偏离目标。胖瘦之人,所用力道应该不同,骨骼粗细不同的人,对在近离骨头的经穴位置也有影响,此外,还有血管的大小,肌肉块数量的多少等等诸多因素。我初见外公下针时很随意,只道很简单,到真接触时才知道有多烦琐。
练习下针当然不能拿人乱刺,外公让我上山采了些斑点菇,这是一种野生的蘑菇,可食用,性偏寒,最明显的特征是雪白的伞叶中带着针孔大的斑点,而那些小斑点便是我的练习对象,我必须把它们当成人体的穴道处理。
第一天下来把几篮子的蘑菇全刺了个稀巴烂也没几针刺对位置的,直到第二才稍微有些准头,但离外公所说的标准还差的远,蘑菇伞叶是柔软的,一刺就破,而人体肌肉就没那么容易了,连这都做不好,我懊恼不已,以为自己太笨,但晚饭时外公说已是进步神速了,当年他刚练习时一个星期也就我这水平,这话令我顿时恢复了信心。
每当我学习之时,李晓就静静坐在我身边,当我烦了的时候,她就说些话儿给我解闷,本应有些枯燥的生活变的精彩了许多,我知她对这些药物和穴道等东西全无兴趣,但却能乖乖的待着陪我,令我颇为感动。
外公自那天听了李晓和我之间关系的来历之后,对她越来越疼爱,看来我这个古怪表妹的确很对外公的脾气,一老一少二人不断讨论一些希奇问题,非常融洽。只是我有些担心,李晓人本就够刁钻的了,再在外公熏陶之下,只怕会更让我头疼。
不可避免的耳鬓厮摩中,我们的关系也更进一层,李晓起初每天早上醒来时都会发现自己半裸着,后来干脆刚下睡时就把外衣脱掉,毫不避嫌,不知是否外公说的的那席话对我有了影响,我也不再刻意逃避,因此每天夜里的生活是既刺激又担忧,感觉自己有些像在偷情。
第一百四十三章旋涡
如此再过得两个多星期,我来外公家也已近一个月,虽有许多问题我没弄懂,但也该是回去的时候了,迫使我下此决定最直接的原因是这些日子以来和李晓的亲密接触令我身体中的那股气息开始有蠢蠢欲动之势,我生怕就此下去的话不久之后便要爆发了。
还有李晓虽不嫌苦闷,但山村生活开始时的新奇一过,久点估计也会让她腻味的,李大局长也要担心了,当初李晓说是到一个女同学乡下老家玩的,她怕她爸不答应,大清早便收拾好行李衣物,留了一张纸条便跑出来了,直到上车才告诉我此事,让我哭笑不得,这么一个“乖”女儿,也真难为她父亲的。
还有我最关心的一件事:思思的中考成绩也快出来了,我定然要第一时间知道。虽然明知思思发挥正常,但成绩落定之前,终究是有些担心。到外公家前,把家中的钥匙给了她,让她没事上网看下电影打发日子,但没陪她这么久只怕也要快闷死了。
回去前一天的午饭时我告诉了外公外婆,他们虽有些不舍,但也不好再留我,我们双方的父母都要记挂的。
最后一天我也无心学东西了,只是和外婆还有李晓聊聊天说下笑。过不多会,外婆也去睡午觉了,他们两个老人家一向有这习惯,充足的休息,营养的食物,合理的体力和脑力运动,这是外公坚持的养生之道。不过外公今天破例没有睡午觉,他一吃完饭就回书房去了,不知在忙些什么。
我和李晓两个年轻人自然不会管这么多,中午时闷热,有风扇也解决不了问题,醒来都是浑身大汗的。
李晓忽然道:“表哥,我们游泳去吧?去瀑布下的那个潭,那里的水好舒服哦。”
我皱眉道:“这不太好吧,我水性马马虎虎,到时可护不了你。”
李晓笑道:“那就让我保护你好了,我初中时是校游泳队最好的选水呢。”说着挺起胸,一副得意样子。
我半信半疑地说:“是不是啊?”不过一想到她那没有一丝贽肉的美好身材,似乎是运动的结果,立时便信了几分。
最后还是耐不过李晓的软磨,再加上是在暑假在外公家的最后一天了,也想去玩过痛快,舒缓下这些天的压力,这段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时间我接受的东西实在太多了,以致我每天晚上脑中出现的全是各种各样的药名,摸着李晓的身体时会想这里是什么穴道,那里是什么经脉,倒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绮念。
外公的藏书中的一本奇怪的古书:《房中术》,之中基本上是有关男欢女爱的技巧,但我想外公既然会放在收藏书架中,必然是和医学相关的。我翻了一遍,其中提到的几个穴道很奇怪,有特别的作用,据说能刺激人的性欲,这几个穴道即使是提到少阳经的那本书上都无记载,其他的书上更是没有。位置也隐藏在人体比较隐蔽的地方,有一个在掖下不远,有一个在耳背后,还有在脚底下的。
另外一点就是,这几个穴道不需下针,在穴道上的体表以手指用力按几下便能起作用,听起来很神奇,当然,但我不敢在李晓身上尝试,那无疑是玩火的行为,我更不敢拿自己胡搞,我身体里的那股气息就像沉睡的野兽,一旦被唤醒的话后果是不敢设想的。
李晓来之前就已准备好泳衣,看来她早就有此打算,而且连我的都帮买好了。
瀑布的声音依然是那么震耳欲聋,凉爽的雾气依然飘在空中,这是一个解暑的好地方。李晓在潭边的灌木丛中换上了泳装,我在外边帮她把风,虽然这近一个月以来的朝夕相对,我早已看过李晓的身体千百遍,但穿上泳装的她还是让我眼前一亮,曲线更显得凹凸玲珑,大胆的泳装,不是连衣式的,露出性感的小肚脐。长长的一头柔发散了下来,披于肩上,一改平时风格,少了几分跳脱,多了几分文静,却别有一番风味。
我也到灌木丛中换了衣服,出来时李晓已在潭中央处,见到我后她定住身形,伸出纤手朝我猛的挥动,嘴中不知在喊什么,被瀑布声完全掩盖住了。
我忍不住也扑进水中,直至靠近李晓,一只手要抓到她手臂之时,她忽然倏地躲开,嘻笑道:“表哥,你来追我嘛。”说完一扭身子,像条美人鱼那样溜走了,看样子她水性的确不错,并非吹牛。
我被她挑逗得心中一热,立刻追了上去,李晓游得时快时慢,有意无意地等到我到触手可及之处,她又加快速度跑掉,搞的我心有些痒痒的,不住地暗骂小妖精。要是让我捉到,定要好好的教训一下,恩,就在屁股上打上两把掌好了,李晓的屁股好浑圆,要是打上去感觉肯定很……恩,她肯定不会那么疼,因为那里肉比较多,我真他妈是个体贴的人,我这样告诉自己,但口水却是流了下来,暴露了色狼本性。
我浮现连翩,心中闪过数个以挂羊头卖狗肉的方式一逞私欲的念头,等回过神来时发现离岸边已很远了,抬头看见前面的李晓,和我隔了7,8米,她仰泳看着我,脸上还挂着诱惑性的微笑。
我的冷汗却立刻冒了出来,我发现了一件事,她还在朝着潭中央那瀑布造成的旋涡而去,虽然还有近20米,如此远的距离看上去似乎并无危险,李晓多半也是这样认为。
但这村中知道内情的人都明白,只要靠近旋涡方圆15米之内,水下便会有一股暗流,将人扯过去,即使村中水性最好的人,亦不敢冒险。外公小时也多次告诫我,只是之前忘了告诉李晓,也想不到走神一会的工夫她就到那危险的区域了。
我忙直起头大喊:“表妹,别过去了,快点回来!”一边说一边竭尽全力游上去,但在这距离之下我的声音已经无法在巨大的瀑布声中传到李晓耳朵,她罔若未闻,只道我还在和闹着玩,见我加快速度,她也游的更快了。
我想不到会造成了反效果,忙停下来吼道:“快回来!”我的神态大概看起来不像是在说笑,李晓一呆之下稳住身形,想回来问我发生了什么事,但此时她却发现,一股水流在扯着她继续缓缓地往前飘去。李晓大骇之下忙全力转往反方向,但那水流似乎很缓慢,却带着不可抗拒的引力,她的身体再也无法自控了。
我眼看着李晓在前方不断划水,却始终不能往前移动分毫,潭面看起来似乎很平静,但她却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抓住了那样,我心知糟糕了,全力游过去,近了,水下的确有一小股轻微的暗流,如果不注意的话根本无法察觉,越往前那种引力就越大,本就震耳欲聋的瀑布声简直让人心惊肉跳,要是在瀑布下,只怕在一瞬间便要被那巨大的压力轰晕过去。
直至离李晓还有两米不到,我只能勉强维持身体的平衡,看来这段距离是临界区域,再进去就极度危险了。李晓满脸的惊恐,拼命挣扎,身体却依然一点一点微不可察的往后慢慢倒退,她已经越过了能保持原地不动的区域了。
我在能控制不会被拖进去的地方伸出手去,李晓像抓住救命稻草那样抓住了我的手,抓到紧紧的,全身的力气都用上了。我定下神大声安慰她道:“表妹,不用怕!”
李晓点了点头,但在生命悠关的关头,却哪能若无其事,脸上的惊恐表情还是掩饰不住。
我手上用力一拉,将李晓稍微拉前一点,但我们一只手停止划水,后坐力自然减少不少,立时又被扯了回去,我再发力,但结果还是如此。
我心急如焚,只要能将李晓拉离这短短两米的距离,我们就安全了,偏偏却是无计可施,我只希望有人会从潭边经过,但天不遂人意,连个鬼影都没有,大声求救也没有用,再大的声音在这瀑布中也传不出去。
但让我放弃是万万不能的,明知徒劳无功,我还是不断尝试将李晓拉出来,如此反复几次,不仅没有成功,我自己的身形反而都已慢慢靠近,再过去一点,只怕连自己也要被卷进去了。
李晓此时也发现了这问题,脸色变得煞白,咬着下唇,脸上忽晴忽暗,变幻不定,忽然惨然一笑道:“表哥,你知道么?我真的很喜欢你!”
在不应该的时刻听到这种大胆示爱的话,一种不详的预感在我心底升起,这预感在下一刻便得到了印证,李晓猛的挣开了我的手,也不再做任何划水的动作,身形往后剧退的同时,她只是一脸平静地看着我,眼中包含了万千的柔情。
我心中立时闪过一个念头:除了思思外,这是第二个值得我为其付出一切,甚至是生命的女孩,死神若要带走她,那就先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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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章死里逃生
正急速往后倒退的李晓忽然间停顿了一下,李晓很奇怪,她放弃了划水,脱离了我能够得着的范围。目的就是为了不把我卷入其中,现在这距离,按道理我不可能再抓得住她的手臂了才对,偏偏手上却很明显地被什么东西扯了一下,然而又看不见,就像一只无形的手,这实在是不可思议之事。
我知道其中原因:操纵术,我好久没有用上的操纵术,想不到却在这种情况下派上了用场,而且似乎已进步了不少。但这仍然不足以解决眼前的困境,这已是我可以使用的极限,手臂里的肌肉开始承受不住,筋肉像被撕裂一样的疼痛,即使这样也只是能让李晓停顿那么短短的一瞬间而已,顷刻间便再次脱离了我的控制。
但这一瞬间的工夫对我来说已足够,我毫不犹豫地顺着吸力滑进了危险区域,一把抓住了李晓手臂,用力将她往回扯。
李晓见状惊呼道:“表哥,你干什么?”
我没有说话,只是用力将她往后拉,直到和她檫身而过的一刹那,我用手掌托住了她的臀部,然后用尽所有的力气往后推过去,一逞私欲的愿望想不到这么快就实现了,只可惜是在这种情况之下。
看着李晓被我一拉一推送出了危险区,在她惊骇欲绝的目光之下,反作用力让我往相反方向的速度猛增,再也无法抗拒的被吸了过去。我拼命的挣扎也无济于事,旋涡在我面前渐渐放大,我像一个玩具一般绕着旋涡不断打转,在天旋地转之中一点一点的被吸进引力最强大的中心,也就是瀑布主流的下落点处,几滴豆大的水珠砸到我脸上,居然隐隐生痛。
我想我大概是这村子中第一个离巨瀑如此之近的人了,近看它简直像一个威猛绝伦的巨人恒梗在我眼前,气势宏大,声音让人振聋发聩,心惊肉跳。我就像一个冒犯了这个巨人的渺小生物,在大自然的威力和巨大的气势之下,我甚至泛起一种无力感,回头看了一下远处的李晓,在水珠之中,她的脸已有些模糊不清了,似是李晓,似是思思,似是张雯,似是吴丽丽,又像是成怡,甚至似是在我生命中惊鸿般出现和消失的慕容倩。
我只来得及深呼吸一口气,伸出手向这张模糊的脸摆了摆手,然后头上一痛,被一股巨大的压力打得头昏眼花,只觉自己在猛的下沉,闭上眼睛都可以明显地感觉到越来越黑,我知道自己离水面的距离的距离是越来越远了,直到下沉之势停止,我睁开眼睛,顿时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一道巨大得惊人的水柱从我身边檫肩而过,还在继续往下猛冲,好像永远都不会停息那样,即使是在水中,这道水柱和周围的水还是径渭分明,因为它周围围绕着无数大大小小的气泡,让这水柱和潭水独立开来。
这些气泡一个一个从水柱上争先恐后般分化出来,往上升起,在中途破灭,然后新的再生起,再破灭,形成一个气泡的世界,如此多的气泡聚集在一起,煞是壮观。在大水柱旁边有无数的大小水柱,像水笋一样倒挂在水面,只有少数几支能到达我现在的位置再往下沉,这些应该是瀑布的分流。
我不由暗暗庆幸,刚才击中我的应是其中一纸分流,如果是主流的话只怕立时就要把我压成肉饼了,即使不压死,至少也要被压昏,然后难逃噩运。
这里的光线已经有些昏暗,稍远一点的距离就已看不清,求生的欲望让我立刻下意识地往上游去,但我惊恐地发现,我上游不够三米,便再次被吸引力硬生生吸了回来,再试一次还是这样,一个念头在我心中升起:难道我真要葬身在这里?
不会的,天无绝人之路,一定有办法,这瀑布不可能总是往内吸水的,而不往外吐的,水面上是吸水,那水下到了一定距离应该会往外吐才对。想到此我当机立断下了一个决定,不往上游,反往下潜,通常人溺水的第一个反应自然是拼命向上浮出水面,但在这里显然是行不通的,我为自己在这种情况下还能保持冷静感到震惊,大概是经历的几次绝境让我开始变得更成熟了。
其实还有一个可能,就是这潭下面有一条地下河,那样的话水可以不断被吸进去,那样的话我只好认命了。无论怎么说,这是最后一个机会,我不得不赌一把,否则就是死路一条。
自己往下游时间已是不够了,想到此我游到其中一股较大的分流下,压力让我快速往下沉,压力消失后我只能自己划水下潜,眼前更黑了,人天生对黑暗总是有种畏惧感的,黑暗代表的是未知和神秘,一切事情皆有可能发生,特别是这种一人面队的黑暗更是让人生畏,但此时的我只能强忍着害怕,继续往下潜。
不知往下沉了多远距离,眼前什么都看不到了,只剩冰凉的潭水和无边的黑暗围绕着我,身边的瀑布主流都已消失,我欣喜地发现水开始有往外排的倾向,但胸中开始有些闷,氧气不足!
已经不能再下潜,否则的话剩下的氧气不够我浮出水面,按道理是离水面的距离越远,脱离旋涡的机会越大,但我没有选择了,我改变方向顺着外排的水流往斜上方游动,黑暗真的很可怕,连一个活物都没有,只有我一人在为自己的生命而孤独地搏斗,那种寂寞感笼罩着我,让人想发疯,我终于明白张雯幼年时在暴风雨的夜晚一个人在无人的田野度过整整一晚的感受了。
胸中的氧气越来越少,意识甚至已因大脑缺氧而有些模糊,我只觉有些绝望,一双手也无意识的划动,水面好像永远都游不到那样的远,我弄错方向了?莫非我真要长眠于此?
一线亮光在眼前出现,像夜空中的灯塔那样,我顿时燃起一丝希望,离水面不远了,我咬一下舌头,奋起全身的力气猛的往上游,光线越来越多,但我胸中也越来越闷,明知身边的全是水,也想吸上那么一口,虽然我知道那是非常不明智的行为,我从来不曾想过,原来人对呼吸的欲望是这么的强烈。因缺氧关系,手脚甚至都已发麻发热发软,那是一种无法言传的另类难受感觉。
“哗!”水面被破开。“嘎,嘎,”从水中露出头的我不住大口地喘气,空气真是个好东西,活着真好!
某些人说的人最幸福的事是有自己追求的目标,或是美好的爱情,又或是金钱和权利,死里逃生后的我才发现这些全他妈是废话,人世间最幸福的事莫过于能呼吸!没有了呼吸,所有的一切全都是假的。
呼吸平稳之后,我才想起,李晓不知怎么样了,我记得刚才被卷进旋涡之前最后推的那一下已把她送出危险区了的,应该不会有事吧。我抬起头,远远看见我离瀑布已有近五十米的距离了,想不到居然已被推到这么远的地方,刚才我在水下憋气似乎比一般人要久了些,要是其他人早已死了,我体质确实是有些奇特。
李晓在我身前背对我,还在刚才的位置不远处,不愿意放弃地等待,看她的样子很焦急,我大声喊道:“表妹,我在这里!”
但距离太远,在瀑布声中李晓根本没有听到,我只好慢慢地游过去,刚才的逃生过程几乎耗光了我所有的力气,直到游近一些,在声音可及的范围之内,我也懒得费力气叫她,再过去一点就可以直接碰到她了。
到李晓身后时,她突然做了一件我意想不到的事,不顾一切地向旋涡的方向游了过去,我吓了一跳,忙一把死死拉住她的手大声道:“你疯了么?找死吗?”几乎赔上生命才刚把她救出来,晚一点的话就全功尽弃了。
李晓回过头来,她满脸的泪水,我心一颤,即使是在水中,我也看得出那的确是泪水,豆大的泪珠像珍珠一样不住地从眼角处滚下。看见是我,她呆了一下,突然反身扑进我怀中大哭起来,一句话也不说,只是不停的哭泣,弄得我有些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这样在水中定住身形比游动还要费力,但这种情况下我只能忍耐,让她发泄完再说。
过了好一会,她才从我怀中抬起头来,梨花带雨的脸没有了平日的自信和骄傲,我刚想说话,她做了第二件让我意想不到的事,她温热柔软的红唇忽然封住了我的嘴,我到口的话顿时咽了回去,再也说不出来.※※※
第一百四十六章上帝禁区
不知不觉中我反手抱上了李晓,我们的舌头也纠缠在一起,一种异样的感觉从舌头慢慢扩散到我全身,湿,软,滑,柔,热,麻,痒……很奇怪的感觉,以往和几个女孩子之间的吻都仅仅是限于嘴唇的接触,我从来没有想过真正的接吻原来是这样的。
这一吻持续了几分钟,李晓才把红唇移开,脸上还带着泪水,眼睛都有些红肿了,忽然间用力一把拧在我肩膀上,我想不到她会这样做,而且力气不轻,促不及防之下忍不住痛得叫出声来。她却狠狠道:“表哥,你不知道那样会死的吗?”
接着声音却又温柔下来:“刚才吓死我了,幸好你没事。”一只手在我肩膀上被拧的地方轻轻搓揉着:“疼么?”
我心道:“废话,当然疼了!”嘴上却没有说出来。我被她瞬息数变的脸孔搞得满头雾水,这女人的心还真难猜,刚才还哭得死来活去的,一转眼就变得那么凶了。
我只能感叹女人的心思实在是太奇怪了,就如一首歌说唱的:女孩的心思男孩别去猜。
但有一件事我是知道的:我已然筋疲力尽,如果再不上岸的话,不久之后我就要真的成为一个死人了。我抹掉李晓眼角的泪水轻轻道:“回去吧,没事了。”
李晓点点头,但泪水不知怎么又滚落下来,看得我心一颤。
回到外公家,我们都没有提到这件事。第二天上午,我们也该走了,外公外婆坚持把我送到了停车场,即将告别这个美丽的小山村,心里忽然涌起一股不舍的感觉,看着外公外婆两张慈祥的脸,一时之间竟是不知说什么才好。幸好李晓嘴巧,逗得两位老人开心,少了一些离愁别绪。
离发车时间已不久,外公递给我几本厚厚的笔记本说:“这是我几十年以来的医学笔记,对我这把老骨头来说也没什么用了,我不想一直把它带到土里,小逐,你拿去吧,有兴趣的话就翻下。”他自昨天中午起就一直在书房里忙碌,想来就是整理这些笔记了。
我点点头接了过来,这几本笔记是珍贵无比的东西,是外公一生的心血结晶,但我深知外公性格,要是推辞的话他肯定要不高兴了,而且,这些笔记对我来说的确有很大用处。
外婆慢慢道:“小逐,记得以后叫你妈也多点回来啊,多陪一下我们两位老人家。”
我刚想回答,外公眼一瞪:“小逐,别听你外婆的,我们在这里快活的很,村子里的人自然会照顾我们,叫你妈别操心,她要上班也忙的,哪能总是回来。”说到这他语气忽然一转:“不过,要是有空的话,偶尔回来一两次也好。”
我听了外公的话有些好笑,外公就我妈一个女儿,其实自她小时就疼爱得要命的,长大后也一直如此,他当然也很想妈能多些回来,偏偏死要面子。我身为他外孙,相处的久自然明白他嘴硬心软的性格,点点头道:“我知道了,我一定会转告我妈的。”
李晓也说了一些道别的话,直至车子即将开动,我们挥手告别了两位老人家,刚踏上车门,外公忽然在身后喊住我:“小逐,你等下。”
我有些疑惑,不知外公还有什么事要叮嘱我,不过还是依言下了车,外公一直把我带到车子后面没人的地方,欲言又止。
我看得出外公在犹豫什么,刚想出声询问,此时他从怀中掏出一本小笔记,薄薄的一小本,他却用双手捧着,一点一点地递到我面前,仿佛手中的是千斤大石头一般的沉重。
诧异之下我不由问道:“外公,这是什么?”
“是有关脑域研究的笔记,当年我和我那些同学一起进行实验,也记录了不少东西,其中还包括了赶尸的那段咒语,和刺激死尸大脑所用的药物,下针位置,尸体的反应等。”
外公郑重地把本子放到我手上说:“这本东西我本来不想再给任何人看到的,但你是我外孙,而且你身体和大脑的情况都很特殊,也潜藏着许多未知的危险,有许多事情连我自己也不敢确定得了。这本册子说不定以后对你会有帮助的,不过——”
他语气一转,面色更加凝重:“你要记住,这本册子千万不能再给第三个人翻阅,即使是再亲密的人你爸妈和晓晓也不行,当你记熟之后,便立刻把它给烧掉!”
我从未见过他这么严肃的样子,即使是知道我少阳经有问题的时候也不曾像现在这般,那自然是非同小可的事了,我重重点了点头答应。
外公继续道:“我那同学叫叶维民,自从我到这村子定居之后我们就没有联系了,现在他在哪里我也不知道,我曾经和他说过我顾虑的事,他是识大体的人,应该不会为了名利而继续研究下去的,如果真那样的话这些年来早应该有他消息了,不过依他性格,也不会愿意过于沉寂的,说不定他会将这项成果用于其他地方。”
外公说到这笑了笑,看来他的确很了解他那位同学。“如果你有机会见到他的话,关于你身上的事和他说一下,念在我和他的交情上,他肯定会帮你的。他是脑域研究方面的专家,比我要厉害得多。”
我点点头,此时车子发动机的声音已响起,不能再拖下去了,我把册子放到口袋中,上了车,车子缓缓开动,透过车后窗还可以看到外公外婆在不住地向我们招手,我也伸出手去朝他们摆动,直至他们的身影渐渐模糊,消失在我的视野之中。
从口袋里掏出那本小册子,我翻开第一页。
“上帝禁区”
四个猩红狰狞的朱漆大字赫然出现在我眼前。
这是西方神话传说中的“上帝禁区”!
坐我旁边的李晓凑过头来满脸好奇地问:“表哥,这是什么东西?”
我颤抖着手把册子合上,深呼吸了一口气才淡淡道:“没什么,只是外公一本普通的医学笔记而已。”
但我的心却不能如脸上那么平静,“上帝禁区”——充满了神秘和诱惑,只有神才能踏足的地方,作为一个凡人的我,即将撕开笼罩在它身上那层面纱了。
第一百四十七章选择
回到家里,近一个月的分离,一向比较喜欢缠着我的思思刚见到我时免不了又闹了好一阵,我费尽口舌才把她哄的高高兴兴的。张可已经从老家回来了,他和单若现在是蜜里调油,每天都要通几个电话,否则的话寝食不安。当他听说单若要回来时,就立刻去买了同一天的车票。
再过得几天,中考成绩也出来了,最快的途径是电话查询,我比当事人还紧张地听着电话里面那千篇一律的单调女声把每一科的成绩读出来,才大大地吁了一口气。
考上了!思思也考上了冰际高中!分数虽没我当初的高,不过比起分数线来说已多了好几十分。
也就是说,在冰际高中我们也可以继续在一块,无论是上学放假都行,想到总有一个可爱又乖巧的女孩子在身边,那是所有男人都梦寐以求的事,我心中一热,立时把她抱起来,在空中转了好几圈,才把兴奋得大喊,脸蛋红扑扑的她放着地。
即使是当初我得知自己以市四十五名的成绩被录取时,我也没有现在这般的高兴过,吴丽丽不久之后便打电话过来询问,知道结果后也开心不已。这女人虽然很凶,特别是在我面前,更像个母夜叉一样,不过对思思就不一样了,和我简直是有天壤之别,平日见到她时笑容比蒙娜丽沙还美。张雯,李晓,还有单若,张可也都陆续打了电话过来。
当晚我们两家的大人又庆祝了一番,由我这个大厨亲自下厨,小区里几乎所有稍微有些熟捻的邻居都过来庆贺了,思思在小区里也是深得人喜欢的。
此后的假期我的心再无牵挂,过得逍遥自在,甚至连身上的问题都忘得有些七七八八。
至于那本《上帝禁区》,我一回家便用了两天去背熟了。那本册子并不厚,照我的记忆力来说本来不需要那么多的时间,但记那段赶尸的咒语占用了绝大部分的时间。
的确如外公所说的那样,这段咒语每一个字都是罕见的发音,几乎全都是字典里面用得最少甚至一个人一辈子也不会用上的字,而且声节之间的衔接极其艰难,有些从最低音瞬时跳到最高音,或从最高音瞬时降到最低音,有些从高亢变的低沉,或从低沉变得高亢,似乎根本就无法连接得上,抑扬顿拓也是很不合理,简直都违背了人类语言学发音的原则。
只是脑记还好一些,我尝试过念出一段,但刚念了三十个字不到便浑身冒汗,舌头打卷,口腔肌肉僵硬,再也念不下去了。而且那调子实在太不敢恭维,哪怕是一千只公鸭子一起嘶叫,用刀子刮玻璃的尖锐声音来伴奏,估计也没那么难听的。
我生怕再念下去,说不定自己都会晕倒。不过这样也好,如果有哪个混蛋和我有仇的话,我只要随便念上一段,就能让他有几个星期食不下咽,半夜都会从梦中惊醒,嘿!
这本册子我反复背了许多遍,直到几乎可以倒背如流为止,然后一把火烧掉,看着这人类对自身奥秘研究的突破性成果在自己面前两分钟不到化为灰烬,心里总有种古怪的感觉,但外公的顾虑是不无道理的,人的能力越强,掌握的有力工具越多,破坏力也越大,这是经过史实证明的。
当然,人类不可能因此而停滞不前,但要在能完全控制新的力量的前提下才行。超前社会出现的东西有时会造成反效果,比如核武器,其危害是有目共睹的。
心情轻松时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的快,新学期到了。新生开学报道日期比我们晚了三天,思思第一天不能由我接她上学,实在有些遗憾,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这三天我们不用上课,但面临着一件每个高中生都必经的大事——文理分科。
这是能对一个人的毕生前途产生极大的影响的大事,当然得万分慎重,学校在放暑假之前就和我们说过,有两个多月的考虑时间,但事到临头,依然有些人犹豫不决。
而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理科,没有什么大的原因,对于将来我还没有太多的打算,只是我对那些死记硬背的东西没兴趣,尽管我超群的记忆力会是一个很大的优势。
最后是选择理科的同学居多,因为选理科可以报考的大学和专业都要多上许多,而且将来就业也较为容易。到第三天时有些本打定主意报考文科的人在也临阵退缩了,最后我们班上的除了几个记忆力和文类科目出类拔萃的人之外,其他都报考了理科。我们宿舍中,只有“眼镜”一人选了文,这也是我们意料中的事,以他博览群书的爱好,会更有发展前途。
而和我相熟之人,张雯说已决定选择文科,如果真那样的话,她大概是分到文科重点班——11班去的了。单若选的是理科,张可不消说是娶鸡随鸡,娶狗随狗的了,最终还是留在了理科班。而吴丽丽和李晓不知在考虑什么,还在犹豫不决之中。
第三天晚上是最后的期限,选向在今晚之前就要定下来了。第二节下课时李晓过来找我,我一见到她就问:“表妹,怎么样,决定了没有?”
李晓没有回答,而是有些烦恼地道:“我从小就有一个愿望,我想做一个律师,而且我长大后要读北平大学的法律专业。”
我笑道:“有这么远大的理想那很好啊,法律专业是北平大学的皇牌专业哦,据说北平政法大学也比不上。恩,对了,你还有什么不高兴的?”
“你也知道那是皇牌专业,需要的分数也是高的吓人的,这专业也是文理兼收,不过对理科招收的条件要苛刻得多,选理科的话,我没有绝对的信心。”
我疑惑道:“那简单,你选文科不就行了?”
李晓轻轻掐了我一下说:“那我们以后就不能经常见面了。”
我一下笑了出来:“我还以为是什么呢?这又不是生离死别,11班的教室离我们班不就隔了两层楼而已?”
李晓白了我一眼:“两层,上上下下的多累,而且我整天上来找你,也会不好意思的嘛。”
我心道现在在一班你还不是整天往我们班跑么?什么时候不好意思过了?
我知李晓已打定主意读文,今天找我出来说这话的言外之意多半是叫我以后多点去找她。但文科班通常都是女多男少,阴盛阳衰,成怡所在3年11班的那几个女生让我记忆犹深,整天往女人堆跑会很麻烦,况且有关我和张雯之间的谣言在校内还在流传,所以我只好装糊涂了。
李晓气得直跺脚,不过却拿我没办法,如我所料,她的确是选了文科。上课铃响,最后的一节课,选报文理科的志愿表必须上交了。当我第一只脚已迈进教室门口时,李晓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表哥,你以后会考北平大学吗?”
我回头笑笑道:“不知道,大概会吧。”
“一定要啊!”
“恩。”我轻轻点了点头。
不过未来的事,除了上帝他老人家,谁也说不准。
第一百四十八章保送考试
最后文理分科完毕,1—10班各班剩下的人员基本没有太大的调动,由11—13班的人员补上,1班和11班依照惯例被设为重点班,张雯和李晓自然被分到了11班,在三楼的教室,和我们2班隔了两层。
吴丽丽和张雯感情很好,而且女孩子对文史类总是学得比较好的,但她最终选择了理科,留在了我们班,多少令我有些意外。
张可重色轻友,前些天嚷着要写申请调到单若所在的8班,但到最后关头忽然改变主意,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声情并茂地说舍不得我这个四年的老同桌。但我只感动了一分钟,因为一分钟后吴丽丽和我说由于单若成绩突出,可以被调到重点班去了,这恐怕才是他改变初衷的真正原因吧。以他那成绩,到重点班去是不可能的了。
刚开学当天校长他老人家也亲自来找过我一次,问我如果选择理科的话能不能考虑一下进重点班,之前他曾问过张雯和李晓,知道她们两的意向都是文科,这一来班上前二名都走了,而且前二十中的女生也走了不少,人才实在有些凋零。
对许多人来说,能进重点班是梦寐以求的事,那里有更好的师资,最激烈的竞争环境,和某些普通班所没有的习题资料。但我一口拒绝了,因为我找不到任何离开的理由。现在在2班我就觉得很好,在班上的人缘也不错,见面时每个同学无论男女都亲切地叫我“支书”,其实我很享受这个绰号,我喜欢这样的生活,而且我对1班的好些人都不对头。事实也证明了:即使老子不在重点班,依然能飞得比别人更高。
欧辉兴转学了,听说他老子费尽工夫把他转到省里的重点中学,许多人都以为是人往高处走的天性缘故,但我知道除此原因之外,更重要的也许是他为了避开我。我和他同在冰际高中的话,他心里的阴影永远都抹不掉。
时间过得的确很快,似乎是昨天才进高中的菜鸟新生,但一眨眼之间,我们也已变成冰际高中的老生了,分班后原班干职务暂且不变,我还是班长兼团支书,高二学生负责新生接待,而我只需要负责大局工作而已,具体的诸如带领新生到办公楼注册等这些事是不用我插手的,因此我乐得清闲。
不过思思来的时候情况就不一样了,我自然要亲自出马,所有的事一条龙完成。班上不明所以的人见我满脸堆笑,热情有加,不由暗中嘀咕:靠,支书看来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见到漂亮的女孩立刻就勤快了起来,别被张雯知道才好。
文理分科之后其实也没什么,只不过是少学了些科目而已。我依然霸占着理科年级第一,而且由于张雯李晓去了文科11班,理科的第二名和我相差的分数几乎近百,重点班难免有些尴尬。李晓和张雯在11班也是每个学期的文科年级一二。
这样一直到了高三下学期中段,高中课程已经全部结束,剩下的只是高考前的备战了。
今天是星期三,上午九点整,按正常算来这应该是上课的时间,但我没有在教室,而是在冰际市汽车总站候车室中。因为明天我要到我们庆西省首府——安宁参加全国年度的保送考试。
保送考试是国家为了避免某些在校出类拔萃的考生会因意外情况发挥失常而名落孙山,可以更好地选拔人才而举行的另而特别举办的一次变相的高考,由全国统一试题在同一天在各省首府或直辖市举行,但由于到全国所有省市的教育文化水平差异,保送标准是各省前十名,而非该考生在全国的排名。也就是说,即使某些省份第十名以后的考生成绩比其他省份前十名的好,也无法得到保送。
一旦考取省前十名,就可以得保送机会,随便在全国数十所名牌高校中挑选一所免试录取,除了北平大学,人民大学等几所顶级高校的专业对排名有限制之外,其他的均可以任意挑选最好的专业。
由此可见保送考试是多么难得的一个宝贵机会,但并非每个人都有资格参加,必须是县级或县级以上的重点高中推荐,而且每所县级高中文理科分别只有唯一的一个名额,市级以上分别有两个,省级以上分别是四个。
冰际高中是市级重点高中,可以推荐文理各两人。文科方面学校推荐的自然是李晓和张雯,而理科是我和1班的欧阳明月,她和李晓张雯在高一时也是同学。
其中我,张雯和李晓都被学校认为是建校以来不可多得的天才,因此学校对这一届的保送考试是前所未有的重视,之前我们学校参加保送考试最好的成绩只是省第八,我们都被认为极有可能打破这个记录。
我不知道究竟是幸运还是不幸,由于重视,校长和副校长打算亲自用两辆小车接送我们到安宁,不幸的是,我坐的副校长的车子在今天早上发动时引擎居然出现了问题,刚巧正校长在校内一向以迷信著称,冰际高中的所有能由他决定的大事都必须择黄道吉日而行,再加上他对这次考试格外重视,这次意外令他疑牍顿生,当即问了我的生辰八字,然后这位堂堂的重点高中校长像一个江湖算命的掐着手指算了几分钟后,摇头晃脑地说今天我若坐小车对这次之行的运气相冲,坚持要副校长和年级主任带我到车站坐长途汽车,我哭笑不得,只好自认倒霉,而三个女生先行坐正校长的车走了。
到安宁最近的一辆车子9点20才开,现在我旁边一左一右坐着的是我们校的副校长和年级主任,一个挺着将军肚像个大冬瓜,一个干瘦枯镐似是根竹竿,两个外貌截然相反的中年人,看起来甚是滑稽。他们两张嘴正在不住反复地说学校对我是寄予了多大厚望,教导我一定要为校争光,扬眉吐气。
这些话我早已听班主任,年级主任,校长,每一科的任课老师,和教学工作没太大关系的教导主任以及学校内我根本不认识的老师甚至是饭堂打饭菜的大娘说过无数次,我们学校上到领导班子下到普通工人的集体荣誉感也太强了些,强到我都有些不耐烦了,此时哪能听得进耳中,只是看着面前来来往往的旅客流发呆。
面前闪动的人流中忽然一个熟悉的身影进入我眼帘,有点像吴丽丽,靠!不是像,根本就是她,她夹在人群中,伸出食指向我勾了两勾,然后消失不见。
这时应该是上课时间吧,她怎么会在车站?
逃课?难道她逃课?她也真够大胆的,在副主任和年级主任眼皮底下逃课。幸好我身边两位还在对着我喋喋不休,没有发觉。
我站了起来,冬瓜和竹竿立刻问我:“许逐,你去哪里?车就快开了。”
“上厕所。”我不动声色地说。
第一百四十九章背运日
我到厕所门前,绕了一圈后到了吴丽丽消失的那个方向,左顾右盼却没见她的人影,忽然肩膀被人轻轻一拍,然后一把性感但有些凶恶的嗓音在身后响起:“臭许逐,在看什么看?车站美女很多吗?”
我回过头立刻见对一对睁得浑圆的大眼睛,和发出那性感嗓音的厚厚的嘴唇。
我发育得依然迅猛,一年多之后,我已经比吴丽丽高了近半个头,甚至连张可也比不上我了,上次体检时测量身高的数据是1米75,现在大概有1米77了吧,想起自己初中时像个矮冬瓜一样,在吴丽丽面前尤其自卑,现在她却比我要低了一大截,我就忍不住心中得意,故意走前一步,站近些对比更为明显,我嘿嘿一笑道:“现在是上课时间吧?不知吴大小姐你怎么会在这里?”
吴丽丽哼了一声:“我气闷,出来透透气,不行么?”
她分明是来送我,不过嘴上始终还是那么硬。我忍不住笑了起来:“你可真厉害,透气透到车站来了,古往今来也许就你一人了。”
吴丽丽大大咧咧地搭上我肩膀,得意洋洋道:“再顺便送你一下,毕竟你是我兄弟嘛。”这样一说,似乎送我反而是“顺便”,她出来透下气反而是“要事”那样。
“你请假了?”
“没有。”吴丽丽理直气壮。
“那你怎么出的校门?”我有些惊讶,因为我们学校也是实行封闭式管理,平时有校警把守校门,非假日不能随便出入,所以我才有此一问。
“笨!爬围墙不就行了。”吴丽丽面不改色。
我翻翻白眼,对这样一个敢作敢为的女人,我无话可说了。不过她始终是一片好意,我还是有些感动的。
此时车站广播响起:“9点20分到安宁的直达快车即将开出,请乘客们立刻上车,9点20分到安宁的直达快车即将开出,请乘客们立刻上车……”
广播一遍一遍的在车站上空重复,剩下的时间已不多,我拍拍她肩膀道:“哈,好兄弟,我得走拉,还是谢谢你来送我。”
吴丽丽脸一冷:“臭许逐你记住了,给我考好点,否则的话……”
“否则的话怎么样?”
吴丽丽伸出右手,食指指着我的头,做出一个射击的姿势:“考不好的话,小心你的脑袋,砰!”
我伸出手去把她的纤手拉下来笑道:“有像你这样鼓励人的么?行了行了,大小姐,不用你操心,我自然会的,快些回去吧,不然要被记处分了。”她的手很光滑,且很有弹性,只有女人的肌肤才有这样的好,也只有这时候我才会想起她是个女人,只可惜她粗鲁的动作和女人特有的软滑肌肤实在有些不配。
吴丽丽被我拉着,挣了一下挣开掉:“要你管,对了,记得替我帮小雯和晓晓加油,祝她们好运,好了,我走拉!拜拜!”说完摆着手头也不回地走出车站,这真是她的个性,风风火火的。
我看着她的身影在远处消失,笑了笑,回身向站台走去。
今天真是一个倒霉的日子,刚上车不久我就觉得胸口烦闷,头晕眼花,肚子里山崩海裂一样的翻腾,接着开始呕吐,吐得一塌糊涂,双腿发软。我现在的身体很好,以前去剑南还有外公家时也是坐长途客车,但从未发生过晕车的情况,但现在却是这么反常,我郁闷不已,有点相信校长所说的今天我的运气真的有些背了。
安宁是我迄今为止去过的最远的地方,车程为八小时,除了中午有半个小时的吃饭时间之外,其他没特殊情况都不会停车,但吃饭时我哪有半点胃口,看着满桌的饭菜,饥肠辘辘却有心无力,除了难受就是胸闷,最后竟是滴水颗米亦未沾唇。
到安宁下车已是5点半多,我已几乎软成一滩泥。下车后呼吸了好几分钟的新鲜空气后才稍微恢复了些精神。
环顾我们省除了剑南之外最为繁华的城市,首府的确是名不虚传,冰际市是没得比的,一下车便看见几栋数十层高的大厦,巍峨耸立,如巨人一般,像要穿入云霄。看得我有些咋舌。冰际市最高的广播电视大厦也才二十多层而已,相比之下简直是小儿科。市貌也要好得多,建筑物规划得非常统一整齐,没有纷冗繁乱之感。大街不敢说是纤尘不染,不过非常洁净,显然是随时有清洁工人打扫的,连落叶都没有一片,更别说烟头纸屑等其他的杂物了。
这里的人穿着打扮也和冰际市的有极大不同,上班族很明显,男的基本是西装革履,头发梳的整整齐齐,女的修过眉毛,提着小包,高跟鞋踩得啪啪的响,职业化味道很浓。
至于最喜欢玩的青年男女,有些一身宽松鲜艳街舞扮头,戴头巾帽子墨镜铁手练,头发五颜六色,而有些女孩子穿着布料少得不能再少的性感衣服——如果几条仅仅能遮住重要部位的带子也能称之为衣服的话。还有一些节日才穿的如唐装,旗袍,中山装,少数民族的特有服装,甚至连波斯包头,泰拳裹臂,埃及木乃伊式白带子缠绕全身都有,在这里居然被引为流行,令我大开眼界。幸好没有像原始人那样穿树叶兽皮的,否则我会怀疑人类社会究竟是进步还是倒退了。
我们打的到了下榻的地方——安宁大酒店,是五星级的大酒店,由于此次出行的所有费用都是学校全包,几位领导大人自然不会委屈了自己。吃香的喝辣的,住好的穿靓的。
校长和三个女生早就到了,我们房间也已经订好,是同一层相邻和相对的几间豪华单间。
明天保送考试就要开始,而我连试场都没去过,时间有些仓促。本来最好的动身时间是昨天,到达后可以有一段适应时间。但校长翻过黄历,说昨天不宜远行,就这样拖了一天。我们的“大师”校长对此一向非常究竟,相比之下,科学的时间安排倒是显得没那么重要了。
第一百五十章幻觉
晚饭时我发现张雯的脸色也不太好,没吃几口就放下筷子回房间去了,大概是出远门较少的关系吧。
晚饭过后校长他们不知到哪里逛去了,我们几个学生早早上床睡觉,一天的长途拔涉之后,再加上初到这里,一时有些不适,我们都需要时间调节一下体内的生物钟。
而我今天在车上吐了好几次,现在更是累得连抬一下手指头的力气都几乎没了。但不知为什么,我没有半分的睡意,翻来覆去的老是睡不着,胸口像被大石压住一样的闷,最后实在耐不住爬了起来,打开日光灯看一下表,才9点半不到。靠,时间有时候怎么会那么的漫长。
倒了一杯开水,我坐在沙发上,感觉自己似乎有些神思恍惚,一小口一小口无意识地喝着,吴丽丽的影子忽然在我面前出现,她的脸有些模糊,依稀可以看见她在笑,还伸出一只手来朝我挥动。
“叮咚,叮咚……”此时门铃响了起来,面前的吴丽丽消失不见,我回过神来,暗道奇怪,不知自己是不是因明天的考试而过于紧张,总是胡思乱想的,不然就他妈的是中邪了。
我放下杯子,走到门旁边道:“是哪位?”
“许逐,是我。”张雯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我楞了下,打开房门,张雯一袭睡衣俏生生站在门口,她就住在我对面的403号房,而李晓在我旁边的401号。我奇怪道:“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进来再说吧。”
张雯点点头走进来,坐到我床边,在灯光下我才看得到,她的脸色依然有些苍白,那绝对不是日光灯的效果,我不由惊讶道:“张雯,你怎么样了?怎么晕车到现在还没好吗?”
张雯摇摇头:“没有,不是晕车,不知怎么,我睡不着,总是有些烦闷,见你房间的灯也亮着,就过来聊一下,没有打扰你睡觉吧。”
我想起自己刚才也是这样浮燥,现在她也如是,大概是这地方的气候和冰际市有些不大一样,一时适应不了,不然就是明天要考试的缘故。想到这我笑道:“没关系,我也睡不着,刚出远门是这样的了,放心吧,明天早上就习惯了。”
张雯将信将疑的道:“真的么?你脸色也不太好啊,没事吧?”
我点点头:“恩,还好。”
聊了几句后,张雯看起来脸色好了些,开始感到有些困意,我送她到房门口,关上房门前我想起一事:“对了,小辣椒说祝你们好运。”
张雯嗔道:“许逐,你别老这样叫丽丽,你看她对你多好,还到车站送你。”
我搔搔头说:“是她无聊吧。对了,是不是你告诉她我坐客车的。”
“是呀,不过想起以前,你们两个可是冤家呢,像有深仇大恨一样。”张雯抿嘴一笑。
我撇撇嘴:“谁跟她是冤家了?我才不和她一般见识。”
张雯白我一眼:“你们都是一样的死鸭子嘴硬,看你平时一副成熟稳重的样子,和她斗起嘴来也是像个小孩一样。好了,我睡觉了,不和你说拉,你也早些睡吧。”说完关上门。
我也走进房间,熄灯躺在床上,细想一下张雯刚才的话,的确,我和吴丽丽现在的关系比起以前好太多了,好到她可以和我称兄道弟,好到我简直忘记了以前和她真的是水火不容的冤家。
我发了一个奇怪的梦,梦到我和吴丽丽变回以前那样,她冷冷的看着我,一脸的蔑视与不屑。
第二天一早,吃过早餐后我们来到考场——安宁高中,这是全省最有名气的高中了,我们省的保送考试都在这里举行,每年的省第一甚至前三名基本上都是这里的学生。这里熙熙攘攘的都是来自全省各地的人,全是我们省的顶尖学生,真的可以说是高手云集。
没经过“探场”而仓促间来到这里,对考场我们是一点都不熟悉,匆匆忙忙找好考场地点后不久,连厕所都没上,开考铃声就响了。
考前我曾经听校长说过保送考试会很难,当时我不甚在意,以为只比普通考试难度高一点,但现在我发现保送考试的试题难度可以用“变态”一词来形容,我做过不少的高考模拟题和历届的高考题目,但和保送考试相比根本不是同一个层次上的。
比如语文,通常高考大部分都会是教科书中内容,只有一两篇文言文会在教材之外,对于语文教科书我早已滚瓜烂熟,但这次考试我发现根本找不到一句半段是在其上的,有关阅读的全是摘自报纸新闻或是比较少见的古代长篇文言文,而作文题目也是奇怪得很《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是一个已经争议了数千年都没有结果的问题,更不知该借此表达什么内容是好。
而数理化三科中,数学包括了大学的积分和微积分,物理中出现了高中没有的门电路和集成块,化学的某种物质名称根本闻所未闻,其他的也普遍是奥林匹克竞赛题的难度,而且题量大得惊人,每科至少都有十多页的卷子,上百小题,英语甚至几百。而且除了英语之外,其他的科目根本没有选择题和判断题,想靠运气胡猜是行不通的。这样的试题,即使会做时间也不够啊。
我不禁有些怀疑,这究竟是选拔人才还是选拔天才的考试?
第一百五十一章噩讯
鉴于中考时的经验,我预先学了部分的《高数》,《大学物理》,《大学化学》,果然不出我所料,有超前高中的知识。
纵然我记忆力和运算能力是如何的超强,时间还是严重不足,语文还好些,虽然光是写字手都软了,但更要命的是数理化三科,运算量是惊人的大,我把一秒钟掰成两秒钟,连涂改时都是左手拿橡皮,右手继续在草稿上画来画去,用的都是最简单的方法,最短的步骤。
考完数学,物理,化学三门后头晕脑涨得不行,满脑的公式数字方程式,简直忘了自己老子姓什么了,出考场后不分东南西北,看着太阳的方向才知道那是东,最后每科居然都剩下近十题没有时间完成的,想要检查一下提都别提,那太奢侈了。
只有最后一天的英语对我来说是简单的,没费什么劲就完成了,即使里面绝大部分的单词在高中课本中是没有的,那也难不倒我。
考完最后一科后,我们在安宁高中门口集合,李晓,张雯和欧阳明月已经在那等了,还有三位学校领导。
校长见到我面时立刻问:“许逐,怎么样?”考试期间因为不好询问,以免影响考试心态,所以他对我的发挥情况是一无所知,而我的成绩和学校的声誉密切相关,所以他是特别的关心。
其他人也不约而同将目光聚焦在我身上,我搔搔头不好意思地说:“辜负您的厚望了,除了英语之外,其他几科都有不少题目没有时间完成的,连检查一下……”
校长忙打断我:“有许多?是多少?”
“十题左右吧。”我有些惭愧。
“十题?”
我点点头,有些紧张,不知自己是不是考的很差,在冰际高中即使再难的模拟题我也没试过剩下这么多的。哎,都怪那该死的黄历,背运起来真是没话说。
忽然我发现其他人都用一种奇怪的目光看着我,直到我被看得心里有些发毛,七上八下忐忑不安,校长才忽然笑道:“好,好,不错!”
我有些不知所措,李晓吐了一下舌头说:“真不愧是表哥,厉害!我和张雯每科至少有二十五题以上。校长还说这算很少的了,一般来说,剩下四五十题很正常。”
我半信半疑:“有这么多?不会吧?是不是你们文科的题目比较难,题量比较多一些?”
张雯没好气地说:“都是差不多的,保送考试那么多题目和题目的高难度本来就不能让人全部完成的,只是让每个考生可以选择其中会的一部分,通过海量的题目,从而可以比较完善地考察他的接触面和对知识了解的深度,难道你连这都不知道?”
我恍然大悟,怪不得试题的难度和题量会那么变态,但我从没听说过这事,保送考试完了才知道它的目的,实在很丢脸,我有些尴尬地说:“我哪知道,我从头到尾逐题写下去了,也不知道对不对。”
几人的目光再次聚集到我身上,就像看一个怪物一样。欧阳明月半晌才叹了口气:“许逐,我想不服你都不行,就算是用计算器,我也没你那么快。我有三十多题没有做的。”
欧阳明月是一个清秀的女孩子,身材很苗条,走起路来婀娜多姿,美中不足的是近视比较严重,总是戴着一副厚厚的金丝眼镜。她是一个自尊心很重的女孩,虽然我平日大考成绩比她总要高上许多,但她一向不太服气,但这时却说出这样的话来,我心中暗喜,原本以为自己真的倒霉发挥失常了,原来不是这样。
当天中午我们立刻赶回冰际市,我和副校长,年级主任还是得坐客车,折腾了一个下午后,回到冰际市时已经是晚上8点了,天色已全黑。今天是星期六,已经是周末放假时间,我谢绝了三位领导请的庆祝晚饭赶回家,上车之前我就打了电话回家告诉家里人,他们一定煮了我的晚饭了的,再怎么说还是在家吃饭更好,即使没那么丰盛。
校长特许我们多休一天假,星期一晚上才去学校,这两天我可以好好放松一下了,像个白痴一样把保送考试全部题目从头到尾做下来,让我有些精力衰竭了,不过也好,这样一来,或许有考得比我更好的人,估计没比我做的更多的人了。
爸妈今天都要上夜班,他们真的很辛苦,不过依然细心地帮我把饭菜都放电饭锅里保温好。果然还是在家最舒服,吃完晚饭洗完澡后,我泡上一杯热茶,翘起二郎腿悠闲地坐在沙发上,随手拿起身边的电视遥控器打开冰际一台,现在应该是每周一次的晚间综合新闻时间。不知出去的这些天,冰际市有没有发生什么大事。
半个小时的新闻时间差不多过去了,没有我感兴趣的,都是些的报道诸如某单位某领导下乡,以身作则参加环保活动,或是到敬老院慰问孤寡老人等等,甚是无聊,真的想要做好事就不必留名,这样大肆吹嘘,反而让人反胃。
我拿起遥控器刚想转台,忽然一则新闻吸引住了我:“三日前的上午九点四十分左右,汽车总站附近发生一起车祸,本市医药局局长吴祁凌的掌上明珠,因救一冒失横穿街道的小孩而遭车祸,送至医院后不治身亡,吴局长痛于爱女之死,将其葬于市西郊墓地后当即辞掉职务,举家连夜搬迁,不知去向。本报记者……”
看完我有些感叹,想不到现在还有这样好的人,当初我能奋不顾身地去救那小孩,有一半原因是我因对生活失望而活得有些不耐烦了。而且那是个女孩子,真有勇气,还是高官的女儿,那就更难得了。怎么天不佑好人,实在是太可惜。
“吴祁凌,吴祁凌……”我口中不住念着这个名字,怎么感觉有些熟悉,似乎在哪里听过,对了,和吴丽丽同姓。
“啪!”我手中的茶杯直直掉到地上,摔得粉碎,而我整个人在瞬间变成了木偶。
吴丽丽的爸爸就叫吴祁凌!
第一百五十二章不是愚人节
吴丽丽死了,死于车祸。一个粗心的父亲没有注意到他的孩子不知不觉中突然冲进了车辆汹涌的双车道旁边,从而引发了这场悲剧,吴丽丽用手把小孩推开,而自己像一只断线的风筝一样被一辆重型卡车撞飞到空中。
时间是五月十二日,九点四十分,和我上车后不久开始狂吐的时间一样,原来那是不好的征兆。
吴丽丽虽然很凶,但我知道,她其实上是一个非常善良的女孩,对小孩子更是特别有爱心,她每个月至少要去两次孤儿院,每次都买许多的零食玩具,我曾经多次充当过她的苦力,所以知道这一点。如果在大街上发现有小孩子有危险的话,她肯定是奋不顾身去救的,这是勿容置疑的事。
神啊,这样一个善良的女孩,你怎么忍心在她风华正茂的时候夺走她如花一样盛开的生命?
尽管那是电视新闻,准确性不是小说可以相比的。但一条生命就这么轻易地消失了,脆弱得就好像蚂蚁一样,我甚至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我疯狂地翻遍了家中所有带日期的东西:日历,手表,电脑,日报。只可惜上面无一例外都是五月十五日,这个数字实在是太讨厌了,我把日历翻到了四月一日,手表和电脑的日期也调到了四月一日,日报上的时间用水笔改成了四月一日。赶完这一切后我才安静下来,今天是愚人节,靠,全他妈在骗我!
这时电视中一个清晰的女声传来:“现在是天气预报时间,今天是五月十五日,晴,温度为……”
“啊!”我抱着头狂喊着绝望地冲进了房间。
直到糊里糊涂过了一晚,第二天一大早来到市西郊墓地,找到一块墓碑,上书:“爱女吴丽丽之墓”时,我才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吴丽丽真的死了,就躺在眼前这冰冷黑暗不见天日的墓穴之内,我永远也无法见到她了。
墓前有许多鲜花,除了我那束之外,还有两束特别的鲜艳——有人比我来得更早。其中一束全是玫瑰,血一般鲜红的玫瑰。吴丽丽最喜欢的是玫瑰花,这件事除了我之外就只有她最好的朋友张雯知道,此外吴丽丽没有告诉过任何人,我也是在和她逛街,做帮她拿东西的免费义务工时发现的,因为每经过一个花店,她的目光总会在放玫瑰花的地方多停留几秒钟。
另一束是由各种各样的花组成,只要是这个时节能找到的,这里都有一枝,除了李晓我实在想不到还有谁会有这样的心思。
其他的有一束里面还挂着几只纸鹤,不用说是思思的。
还有一束居然是郁金香,那是追求爱情所用的,这么粗心的人舍张可其谁,我很想笑一下,却笑不出来。
这种时候,叫我如何笑的出来。
看着墓碑上贴的吴丽丽的照片,我不知道那是怎么样的一种心情,只知道身体的反应和坐车到安宁当晚睡不着时很像,不过这次要沉重压抑得多。然后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抽出一根点上,透过烟雾我看到照片上的吴丽丽在笑,好像活过来了那样,我从没有见过她这样的笑容,笑得很美。我伸出手去,却什么都抓不着,只有一手的烟雾。
一根烟抽完,吴丽丽不见了,我发现面前那还是一张照片而已,我想继续追寻刚才的感觉,于是我点上第二根,吴丽丽仿佛在烟雾里再次出现了,在第二根烟的生命快要终结之时,我把第三根点上,因为我不想再看到她在我眼前消失,尽管我清楚地知道:那只是尼古丁刺激我的大脑神经发出的幻觉而已,就像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一根火柴带来的温暖只能在短暂时间内维持一个美丽却像泡沫一样容易破碎的画面。
一包烟只有二十根,始终是会抽完的,当第二十根的最后一点火星带着烟蒂掉落在地上时,我呆住了,吴丽丽不见了,只有满地的烟蒂七零八散地躺在地上。
我脑里乱成一团麻,开始咒骂冰际市那该死的交通。实际上冰际市的交通问题一直以来就存在不少隐患,特别是针对小孩而设的方面,更是漏洞甚多。我和吴丽丽就分别当场碰上过一次,其他小孩因意外车祸而死于非命的类似事故我就听新闻报道过不下十次,但一直都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如果措施得当,即使大人再粗心,也是完全可以避免发生的。
当初发生在我身上的那次,我因祸得福,浴火重生,因此我还有些庆幸,但此刻我却是无比的痛恨,因为吴丽丽死了。一个善良而直爽,没有心机的少女就这样被死神硬生生带走。
我就这样木然地在吴丽丽坟墓前坐着,一直到太阳下山,夜幕铺天席地降临,天边最后一线红霞也被黑夜吞没,几只象征死亡的不祥之鸟——乌鸦扑腾到墓地里的墓碑之上,以尖亢难听的嗓音嘶唱着哀乐,让我的心情愈加沉重。
天色已全黑了,夜色很浓重,墓地里又没有灯光,这附近也没有人居住,死一般的黑暗和寂静,没有人会在这种时候来祭拜。诺大一片墓地之下埋葬了无数的死者,微风吹过,四周的安灵树发出沙沙的声音,茂密的枝叶里影影绰绰的动,显得有些诡异,但我不觉害怕,只是抱膝一动不动地坐着,自己也不知在想什么,似乎脑袋里只剩下了一片空白。除了尚有心跳之外,我发现自己此时和一个死人也无二异了。即使有人从这里经过,也不会发现我这个实际上是活生生的人。
忽然脚步声传来,虽然很轻,但在这寂静如死的墓地里却显得分外的刺耳,我吃了一惊,回过神来,脚步声越来越近,是向着我这边过来的。
一个黑夜不久出现在我面前,是幽灵?她完全没有发现到我的存在,伸出手去想要摸上吴丽丽的墓碑。
我霍地长身而起,沉声道:“谁!”
黑影明显吓了一大跳,呆了一下才道:“是许逐么?”
“张雯?”我叹了口气:“这么晚了,你一个人不应该来这种地方的,太危险了。”
“在家里见不着丽丽,我觉得好难受,忍不住就过来看她了……”张雯声音越来越小,香肩抽动,忽然扑进我怀里恸哭起来:“丽丽,丽丽她,呜……”
失去最好的朋友的痛楚我能了解,我没再说话,紧紧抱住了她,张雯泣不成声,而我只是沉默。
公元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六日,一个悲哀的日子,这天晚上的夜特别的黑暗,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
第一百五十三章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据张雯说,吴丽丽的爷爷在得知孙女的死讯之后,当即昏了过去,醒来之后开始变得有些疯疯癫癫,胡言乱语,吴丽丽父亲为了避免其触景生情,让病情加重,所以才决定举家迁往别地的。张雯和吴丽丽两家是邻居,大人之间也很熟,这是比较可靠的消息,但至于他们到了何地,就没人知道了。
这是我所能听到的有关吴丽丽的最后消息。
这两年以来,吴丽丽一直都是坐在我前面的座位,尽管她的同桌换了一个又一个,她在我前面的位子还是雷打不动。第一次班上的座位调整时,是她“威胁”我,让我利用班长的特权对座位安排这样处理的。后来每次的座位安排,不用她说我也会对班主任说上几句,班主任对我这个他眼中的天才学生这点小小的要求自然是不会不满足的。
但现在这个一直坐我前面的女孩子忽然走了,举目之处变得空荡荡的,我的心似乎也随之变得空荡荡的。上课时变得极其无聊,我总会看着她的位子发呆,以前她在生的时候,上课时总会回过头来无缘无故地瞪上我一眼,或是我叫她小辣椒时她一胳膊打在我桌子上的书,让我手忙脚乱好一阵子。
而且我隐隐地发现了一件更要命的事:我似乎对这个异性“兄弟”不仅仅是兄弟之情,她的一颦一笑,温柔的甚至是粗鲁得不像一个女孩子的动作神态没有随着她的死去而在我心中模糊,相反却更加的清晰了。我隐隐约约地觉得,对她的某些东西已经超越了“兄弟”这条界线了。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算是多情,抑或是滥情,我和思思之间的感情是没得说的了,但于此同时,我和张雯,李晓,甚至是在剑南碰上的那个神秘的少女慕容倩之间似乎都有些纠缠不清的关系。现在,甚至是吴丽丽,这个我一直当成是兄弟一样的女孩。
但我不得不承认那种感觉,因为那是一个已不在这个世界的人,我没必要再欺骗自己。
吴丽丽的离去也带走了我们许多的欢笑,保送考试回来我第一次见到思思时,她的眼睛都哭得红肿了,思思是一个重感情的女孩,对像姐姐一样关心爱护她的吴丽丽是有很深厚的感情的。
张雯自不必说,因为吴丽丽和她从小一起长大,亲如姐妹,这次突发事故对她的打击有多大可想而知。
李晓和单若也不好受,在那段时间内李晓难得的变得很乖,就是因为这缘故。
而张可与我高中也是同桌两年多,和吴丽丽亦是老朋友了,事情发生后我和他在课堂上偶尔还会说下笑,但一旦不慎涉及到吴丽丽的话题,我们便会立刻沉默下来,心情降到冰点,然后气氛变得很尴尬。
此后的每个周末我都会风雨不改地到吴丽丽的坟墓前静坐一下,有时还会将一周以来发生的愉快和不愉快的事自言自语地说出来,我总觉得吴丽丽她能听得到我的话,尽管那明显只是我心理上寻求的一种自我安慰的方式而已。当然,有时也会碰上张雯,李晓,张可,单若等人。但我刻意避开了思思,因为一向都很快乐的她哭泣的样子很容易让我心碎。
又一次从西郊墓地回家,经过一间音像店时,里面飘扬出来的一段忧伤的旋律吸引住了我,那是一首叫“爱与轮回”的情歌,我原本对音律没多大的兴趣,尤其是这种流行歌曲,但我觉得这首歌的旋律和内容都很符合我此时的心境。
我毫不犹豫走进店子把这盒录音带买了下来,然后鬼使神差地从银行户头里取出一部分剩下的钱,买了一把吉他,一本五线谱。回到家后,我看着乐谱,用生涩的指法反复练习。此时我才发现,音乐真是个好东西,能将人灵魂深处的压抑通过一个个跳动的音符释放出来。
也许是我前所未有认真地学一样东西,即使是以前沉迷于电脑编程之时,我也没有现在这般的用心,而音乐正好是需要用心才能领悟的奇妙东西,因此我学得很快,当我能将一个个音符勉强串成整首完整的曲子时,我把吉他带到吴丽丽坟前,一遍一遍地弹奏,嘴里也轻轻地唱着,从第一首“爱与轮回”到第二首“没有你的日子”到第三首“谎言”到……
每次唱完我都会感觉内心舒畅许多,许多言语无法表达的东西,似乎都可以在几根小小的弦下破枷而出,因此音乐成了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我喜欢和弹奏的只是忧伤的歌曲。
我的指法愈加纯熟,对音乐的感悟也愈来愈深,却渐渐发觉光是唱别人的歌已有些抒发不出我对吴丽丽越来越强烈的思念,终于在一个狂风暴雨过后的周末,看着吴丽丽坟前被雨打成一片片花瓣的玫瑰,我心有所感,一首只属于吴丽丽的曲子自然而然地在我手中吉他弦下诞生:(刹那的永恒)
她是森林中一朵怒放的野玫瑰,美丽而骄傲。
绿叶以她为荣,蜂蝶绕其飞舞,连明月在她面前都会黯然失色。
天地间所有的灵气,仿佛都已聚集到她的身上。
然而,就在她绽放出一生中最美丽动人的一刻之时,暴雨不期而至。
她在雨中凋零了,美丽的花瓣,化做了大地的尘埃。
绿叶在哭泣,蜂蝶在悲伤,甚至整个森林都因此而沉默。
她就像远方夜空划过的流星,生命是那么的短暂。
但那燃烧生命的一刹那而发出的光辉,已足以照亮每个人的心,直到永恒……
……
……
当手中吉他的最后一根弦停止振动时,我发现自己的脸颊在不知不觉中已湿润了,吴丽丽照片上的脸亦渐趋模糊。许逐啊,你不是说过不会再哭的了么?为什么此刻还要流泪?
有人说:时间能冲淡一切,包括友情,亲情,爱情,权欲和仇恨,为何我心中的哀伤却随着时间的消逝而越来越浓?
人哪,为什么总是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第一百五十四章通知书
离高考还有一个多月,每个人都忙于最后的冲刺。自习课是特别宝贵的时间,就在班上所有人都埋头于手中课本资料时,班主任忽然匆匆忙忙走进教室。
我们都把目光聚焦到他脸上,不知他有什么事公布。班主任喘了好几口大气才道:“保送考试成绩出来了。”
所有人的目光顿时转到我这边来,因为我是班上唯一一个参加保送考试的学生,全年纪理科也仅有两人而已。
“支书考得怎么样啊?”
“能不能免试保送?”
底下有些人已忍不住出声询问了,我在二班人缘颇好,班上同学一向以我每次大考都能超越重点班为荣,在我的带动之下,我们班是除了一班之外学习最好的班级。而两年下来,他们和班主任混的也有些熟了,总体上说来,他不是一个很严肃的人,有时还会跟我们开上一两个玩笑,所以他们也不害怕。
“静一静!静一静!”班主任伸出双手,示意少安毋躁。底下的嘈杂声少了些后,他才慢悠悠地说:“文科班的李晓和张雯分别是省第五第六,这是学校文科有史以来最好的成绩……”
“嘘……”他还没说完,下面就嘘声大起,班主任就是这习惯,别人最想知道的事他总要放最后说,虽然李晓张雯是校内两个有名的美女,但班上始终还是多关心我的成绩多一些,这次他又来这招,难免要引发别人的不满了。
不过班主任也不在意:“一班的欧阳明月是第二十五,没有得到保送资格,而我们班的许逐,”他停顿了一下,然后以尽可能平静的口气道:“是全省第一。”
“哇!”
这次是哗声大起,班主任打手势也没有用了,干脆懒得管,这的确是一件值得狂喜的事,在他的教学生涯中,尚是第一次有学生参加了保送考试,而且还是省第一,光这一点就值得他自豪的了。
教室足足吵了至少五分钟才安静下来。全省第一,那不是意味着不但可以免试保送,而且就算是全国最高学府北平大学的最好专业都可以随意选择了?
张可拍拍我肩膀兴奋道:“靠,臭虫,好小子!”
这个成绩出乎我意料之外的好,但我发觉自己没有太多的激动,只是淡淡地应了一声:“恩。”
张可有些意外,但也不是很意外。毕竟是全省第一,我居然好像当听到一件再平常的小事那样,不过他也知道,自从吴丽丽走了之后,我总是不咸不淡的,无论什么事都打动不了。
“哇!”隔壁一班忽然间也哗声大起,看来其他的班级也得知这个消息了。一下课思思就过来找我了,满脸喜容的拉着我的手说:“逐哥哥,恭喜你了,等下我打电话回去告诉我妈和叔叔阿姨好吗?”
我摇摇头道:“还是别打了。”
思思歪着头奇怪道:“这么好的消息,为什么不让他们知道?”
“等高考前再对他们说吧,给他们一个惊喜。”我随口言不由衷地说。
“哦。”思思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不过她一向都很听我的话,也没有多问。
临走前她忽然间又有些忧虑:“对了,逐哥哥,你会选择北平大学吧?我的成绩没你那么好,我怕考不上,以后见面的机会就少了。”
我抚摩着她的柔发笑道:“哈,傻丫头,说不定我不选北平大学呢。”
思思撅起可爱的小嘴:“你又骗我,北平大学是全国最好的大学了,你别以为我不知道。”
我的眼睛眯了起来:“只可惜它不是所有的专业都是全国最好的。”
虽然高三的时间很紧张,每一分一秒都分外的宝贵,但学校还是特地为此召开了一次短促的校会向全校宣布了这件喜事。无论文理,这次保送考试均是学校历史上最好的一次。借此机会可以激励一下其他学生,不过更重要的自然是宣传:冰际高中出了一个保送考试状元,总共三位学生得到保送机会。这是一个可以载入校史,作为里程碑的成绩。在校会上我,张雯和李晓都被邀请做了发言,我只是敷衍了事,如果不是看在班主任的面子上,我随便说几句就完事了。我们的照片也在当天出现在学校的黑板报宣传栏中,成为人人羡慕的对象。
两天之后,学校把一纸保送通知送到了我手里,我看都没看,随手塞进了口袋之中。
又是一个周末,我如常来到了吴丽丽坟前,拿出前几天塞进口袋中的保送通知,横看竖看,除了最顶上那鲜红的“保送通知书”五个字和右下交的省教育厅的一个大印之外,其他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不过是一张普通的纸而已,然而全天下究竟有多少怀着梦想的高中生为了这张看似普通的纸张而疯狂?
我自嘲似的笑了笑,掏出一只打火机,“嚓”的一声,淡蓝色的火焰升起,通知书的一角立刻着火,倦缩了起来,省教育厅的印章率先消失不见,接着是一个一个的字,当火苗窜到纸中间时,我的手松开,这张万千人梦寐以求的通知书带着半截的飞灰掉到墓碑前,灰烬散开,像一只只只黑色的蝴蝶一样飞舞,而我只是木然的看着这一切。
“表哥,你又来了?”
“恩。”我没有回头,这样叫我的人只有一个,不用看也知道是谁。
“这,这是?你……”李晓大惊失色,边说边冲上来,因为她看到了地上还在燃烧的通知书,虽然已经烧掉了大半,但最顶上那几个醒目的大字还没有消失。
我伸手拦住李晓,淡淡的道:“没关系,这张东西对我已没有用了。”
李晓一脸错愕的看着我,既而脸色大变,因为她明白了我话里的意思:可以保送的那些高校之中,没有一所是我要选择的,即使是作为全国最高学府的北平大学也不例外。
也就是说,她所盼望的和我在北平大学一起共渡四年的愿望要落空了。
第一百五十五章选择
李晓的文科第五名尚未足以保送北平大学的法律专业,她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女孩,肯定不会愿意退缩的,况且那个是她小时起就一直想要实现的愿望。保送考试成绩出来之后,李晓便的前所未有的勤奋,来找我的次数都剧减了,一心只放在了她这最大的理想之上。
张雯和我也没有因得到了保送通知而放弃了复习,全校的人都知道我的保送考试成绩是全省第一,最好大学和最好专业已是囊中之物,按理根本无须再努力了,但别人看见的我还是当事情没发生那样,一如既往地投身于习题资料之上,甚至比以前还要勤奋得多,这令他们有些费解。
黑色七月终究还是来临了,七号,八号,九号三天,天堂和地狱也就那么一线之隔。考完之后,有眉飞色舞,和欣喜若狂的,也有默不作声,和痛哭涕零的,世间百态在此时尽显。
无论考的怎么样,志愿还是要报的,报志愿有些像赌博,报的好的话小钱也能发大财,报不好的话随时可能血本无归,因此无论是谁都非常谨慎。
但我没有顾虑太多,志愿表一发下来,我立刻便填写好,作为全班甚至是全校的第一个交给了班主任。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我没有选择保送,而选报的志愿也只有唯一的一所高校和唯一的一个专业:北平医科大学生物技术专业,除此之外,我的志愿表上的其他地方均是一片空白。
我没有选择保送尚可以用保送的大学中没有北平医科大来解释,但我选择生物技术就让人想不通了,此时生物技术是一个新兴的专业,很冷门,基本上没人会看上,多半都是好专业无法录取而迫于无奈自动调配,以我保送考试时所展现出来的实力,完全可以选择骨科学,防疫,药物类等热门专业,即使北平医科大的皇牌临床专业亦是绰绰有余的了。
我的志愿表一交上去便引起了注意,因为学校一向对我非常重视。作为学校史上为数不多的天才学生之一,他们一直希望我能保送北平大学最好的专业,即使我无意于法律,至少也是其他好专业,如计算机,通信工程等。
班主任当即上报了学校高层,校长他老人家一见之下大为震惊,连同副校长和年级主任亲自找到我,苦口婆心地劝说,但我无动于衷,如果说我自己身体之迷和我妈的癌症让我产生了学医的意向,那么自从得知吴丽丽死讯的那一刻开始,这个意向就已上升成为决心,如同烙印一般深深熔进了我的心中。
有时候,生命实在是太脆弱了些,虽然说人的一生有如过眼云烟,但那么高深的道理只有道行高深的人才能看透,我只是区区一届凡人而已,实在不能忍受那种失去至亲之人的悲痛。我不知道自己学医能达到什么样的高度,但至少可以减少亲人朋友因意外离我而去的几率,光是这一点,就已足够了。
校长等几位领导在劝说无功之后,退而求其次,建议我改专业,即使我看上的是北平医科大学,但也不必选择生物技术这种冷门专业来的。
但我依然是不为所动,我并非不知道生物技术是冷门,但我看好它的潜力,但它具有多面性,随着其发展和突破,以后会适用于社会上的各种领域行业,作用也会随之而增大。而更重要的一点是,因为生物技术是新兴学科,它的发展正处在摸索阶段,课题限制很少,甚至是一些看似禁忌的东西,也可以以学术为由光明正大地去研究了。
所以无论他们如何的舌璨莲花,都是无济于事,最后学校甚至打了电话到我家,由我家人出面,爸妈这才知道我获得保送机会之事,听到可以免试录取北平大学任意专业,欣喜若狂之下他们甚至忘了问我为什么不把这消息告诉他们,也是极力劝说我选报北平大学,但他们依然不能改变我的主意,我像是铁了心一般,长这么大以来我很少会违背他们的意愿,但这次却不得不例外了。
最后爸看着我平静却坚定得有如铁石所铸一般的脸,叹了口气道:“孩子已经长大了,就由得他吧。”
我有些歉意地对爸妈笑了笑:“对不起,爸妈,要你们失望了。”
爸摇头道:“小逐,这种事爸原本是不应该逼你的,我知道你心里一向都有自己的主意,只是一听到你可以保送到北平大学,头脑有些发昏了。”
“儿子,你放心吧,无论选择了哪所学校,妈都很满意了。”
最后我爸妈都支持我,学校也没办法了,在志愿表上交到教育局前的最后一刻,学校问了我最后一次无功而返后,也只得作罢。
李晓最终也没有选择保送,在志愿表的第一志愿上填了北平大学,而首选的是法律专业,不过她说没有百分百的把握,因此还选取了其他的几个专业,而张雯直接保送了北平大学管理专业,这是她一直以来就想报考的,所以没必要再冒险了,毕竟是全国最名牌的大学,稍有不慎就会落选。
张可原本想考北平体大,和我们一个城市的,但由于单若选了川西师范大学,他立马便改变了主意,结果第一志愿变成了川西体大。不过这样也好,川西体大比北平体大要求要低了许多,张可也更有把握一些。任何一个人落选,都不是我想看到的事。
填完志愿之后学校已无事,剩下的只是等待成绩揭晓和录取情况,当我独自一人骑车走出到校门口时,一个许久不见了的身影出现在我眼前。
“师弟,报完志愿了?”
成怡,我初到冰际高中时接待我的那个美丽大方的师姐,时间过的真快,昨日的一切仿佛还历历在目,但就那么一眨眼的工夫,我的高中生活已经接近尾声了。
第一百五十六章丽丽,你看到了吗?
上次高考,成怡以文科第二名被北平外语学院录取,一向都是她薄弱环节的英语,在我这称职兼免费的家教辅导下突飞猛进,最后反是变成了她的强项,另所有人都意外。
一年不见,成怡出落得更为美丽大方了,原本捆成一束的马尾巴换成了披肩发,散落于两肩之上,更增添了一种成熟的韵味,一双细长的丹凤眼里依然是带着一种让人舒服的笑意。
看到这个我一向视为姐姐一般的女孩,我心里感到了许久不曾感觉到的轻松,欣喜之下立刻跳下车来:“师姐,好久没见你了,听说你过年时都没回来是吧?”
“是啊,我爸过年时都有生意要忙,我一个人在家过年也没意思,坐车又要好些天,干脆懒的回来了。”
看着成怡满脸不在乎的神情,我有些暗暗佩服,成怡母亲在她小时就已过世,而她爸又整天忙于生意,只托给佣人保姆照顾,但自从她一能自立开始,便坚持不要佣人了,无论大事小事凡是自己能完成的从不让别人帮忙,她比同龄人更早成熟的个性就是这样培养起来的,而且她并没有因幼年失母而郁郁不欢,依然是一个乐观向上的阳光女孩,我从还见她对什么事怨艾过,即使是她爸没有给予她足够的关心。
以前高考之时,成怡父亲也曾答应陪她去考场的,但临时也是有事无法过来,当时我也陪她一起,只是见她淡然一笑,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怨恨的表情。
“怎么会没人陪你一起过呢?我不就是一个吗?只要师姐你开声,我随叫随到。”
“切~”成怡啐了我一口:“对师姐口花花的,有什么不良企图?”话虽这样,她脸上看不到分毫的恼怒,还是满眼笑意。
我委屈道:“我哪有啊,我说的是真心话。”
成怡笑道:“不和你扯了,怎么样,我们的天才帅哥,报了什么学校?是北平大学么?我在学校也听人说过你的辉煌史啊。”
我摇头道:“你猜错了,是北平医科大,生物技术专业。”
“学医啊?”成怡有些惊奇,接着小心翼翼的说:“生物技术?我听说那个专业似乎不是太好哦。”
我只是微笑,没有说话。
成怡看了我两眼道:“算了,不问你原因拉,免得你嫌师姐烦,你这人做事总是出人意料之外的,打第一次在冰际高中见你时,我就猜不透你心里想什么。”
接着成怡又问了张雯,李晓等人的志愿方向,最后她突然冒出一句:“丽丽呢?她没少让你头疼吧?”
我呆了呆,成怡难道还不知道吴丽丽之事?
成怡没有发现我的异样,继续道:“以前她经常打电话给我的,你在学校的事也是她告诉我,不过这两个月都没打来了,不知是不是学习太忙的关系。”
我心一痛,沉声道:“她,死了。”
“什么?”成怡不可置信地看着我,想从我眼中看出那只是一句谎言,但她看到的,只是无尽的悲哀和伤痛。
※※※
我顺利考上了北平医科大学,而且是以省第一的成绩录取的,这令学校大大风光了一把,甚至整个冰际市都着实轰动了好些天,因为我们市已不知多久没有出过高考状元了。上一个状元,至少还要追溯到几十年前,而我不知道的是,而那个人正好是我外公,但文革期间极其动乱,许多档案都丢失或被销毁了,所以除了老一代的少数一些人口头相传知道之外,便别无他人了。
省状元虽然很威风,但令一件事另学校有些尴尬,那就是我的专业——生物技术,虽说北平医科大是全国首屈一指的医科高校,但这个冷门专业就让人感觉有些拿不出手了,因此学校对外宣传时都是“冰际高中的许逐同学以优异成绩勇夺省状元”,至于什么学校什么专业就绝口不提了。
李晓也如愿以偿录取了她梦想的北平大学皇牌专业——法律,张雯是保送的,自然是不会意外,单若也是第一志愿录取,张可最是惊险,体育分虽没问题,但文化分仅仅是檫边上了,只要再少几分,他便要去跳楼了。这令他欢喜了好些天,每次打电话给我至少要说上十分钟这个话题,连请我们吃了一星期的饭加晚餐,来宣泄他的兴奋之情。
至少班上其他人大多都考了自己满意的大学,重点高中毕竟不比初中时的14中,上榜率高,基本上都心想事成了,因此毕业晚会时大家都很开心,只有少数打算补习,不过也没什么人太痛苦的,因为通常补习一年可以考一个更好的学校,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当然,这也需要一定的决心才行,毕竟压力是不轻的。
晚会上我喝了许多的酒,因为太多人敬我了,这一别之后,不知何时才能见面,所以我也不好推拒。做班干这几年我是深得人心,成绩虽好却没半分架子,高二分科时我原本可以选择重点班的,但我却没有,这些都给班上同学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也有人在几分酒意之后问我为什么不选择保送,而且选择生物技术这专业,这一直是他们心中的迷。但我只是笑笑不语,只是举杯对干敷衍过去。
此后的日子已无什么事,我大部分的时间还是陪思思一起,我们几乎玩遍了整个冰际市的大街小巷和风景区,因为我一旦上了大学之后,便有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再见到她了,所以我很珍惜走之前的每一分一秒。
还有就是陪丽丽,每隔几天我都会去东郊墓园看一下她,有时也会碰到张雯她们,墓前的鲜花,总是旧的还没谢,新的就到了。
转眼便已是新历九月十二,农历的八月十五,一个天上月圆,天下家人也团圆的特别日子,我们两家一起吃过晚饭之后,我拖上思思匆忙走出家门,妈在我身后埋怨说:“哎,这孩子,干什么总是这么急?”
思思到门口后也睁着大眼睛问我:“逐哥哥,我们去哪啊?”
“恩,去看你丽丽姐,今天是中秋,她一个人会很寂寞的。”我还是第一次和思思一起去看吴丽丽。
思思听了后眼圈一红,我连忙宽慰她道:“好思思,别哭,今天是好日子,你丽丽姐知道你哭的话,她也会不开心的。”
思思抬起头看着我说:“逐哥哥,你说丽丽姐她真的能看见我们吗?”
我笑道:“一定可以的,她会祝福思思越来越漂亮呢。”
思思破涕为笑,轻拍了我一下道:“你就知道哄我。”说完却又幽幽的道:“要是真是那样就好了。”
来到东郊墓园,我意外地发现,张雯,李晓,单若和张可赫然全在,这还是第一次我们全部人同时来看吴丽丽,成怡已经开学了,不然她肯定也会在的,今天下午她特地打电话来,要我去看下丽丽,这个温柔的师姐还是第一次那么凶,说一定要去。
“臭虫?”张可先发现我。
“思思也来了?”三个女生也转过头来。
“大家早啊。”我边走近边打招呼。
“几位姐姐,张可哥哥,好些天不见了呢,你们都还好吧。”思思嘴巴依然还是那么的甜。
“我们也有好些日子也没在一起聚过了吧?想不到是在今晚,要是丽丽还在的话,那就太好了。”张雯美丽的脸有些凄然,这也难怪,吴丽丽是和她从小一起长大的最好的朋友。
此话一出,气氛顿时沉了下去,李晓打圆场道:“雯雯,今天是中秋,我们别让丽丽看到我们哭丧着脸的样子。”
“对,雯姐,开心一点,我们现在团聚,丽姐她一定也在我们身边的。”李晓和思思一左一右拉着张雯的手。
“恩,一定会的”张雯咬着下唇道。
也许是我们的话起了作用,也许是今天晚上的节日气氛冲淡了伤感,我们渐渐的开心起来,欢声笑语在阴森死寂的墓地响起,而且是晚上,显得分外的奇特,如果有其他人在的话也许会被吓得不轻,还以为是闹鬼了。但我却觉得很自然,好久没有这样和谐的感觉了,也许,吴丽丽真的就在我们身边,陪我们一起欢乐,陪我们一起笑,只是我们看不到而已。
月亮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高升,将皎洁的月光洒下来,我们身上仿佛沐浴上了一层神圣的光辉,我搭着张可的肩膀说:“小子,你告诉我,丽丽是不是在看着我们?”
张可大声道:“废话,这还用问吗?”
我恶狠狠道:“究竟是还是不是?”
“当然是了!”张可简直是在吼,把几个女孩子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来,然后他以更大的声音喝道:“你们说,丽丽是不是在看着我们?”
“是!”异口同声的回答,每个人脸上都现出了激动的神情。
看着天上那散发出柔和光华的明月,我心血激荡不已,丽丽,你看到了吗?我们的梦想都已实现了。
明月一阵变幻,似是映照出丽丽的笑脸,她很少笑,但笑起来的时候却是百花盛开也比不上的好看,我忽地有些恍惚了。
(风花雪月之卷完)
※※※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157~200章
第一百五十七章你会离开我吗?
火车隆隆的轰鸣声中,我想着的是昨天在汽车总站分别时思思那恋恋不舍的脸,我差点便忍不住多逗留一天,最后我还是先把思思送上了一辆回家的TAXI才上的车,因为我不想看到她难过的样子。
冰际市没有直接到北平的火车,我们只有先坐车到安宁,再转火车北上。这段时间正是各大高校新生陆续入学的时期,火车都是人满为患,我们提前了七八天才买到了今天的车票,幸好还是软卧,否则的话到北平要三天三夜,不把我们坐疯了。
现在已经是火车上的第二天了,初上火车时的新奇感早已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是看着车外不断倒退而过的树木,电线杆等东西无所事事,坐车也是一件难熬的事。
张雯,李晓,张可和单若几人在打牌,我们是一起去的北平,买的也是相邻座位的票,原本安宁也有直接到川西的火车,但张可说多几个人一起坐车没那么无聊,反正北平离川西——京川省首府也不是很远,即使是坐客车转至那里,也不需用太长时间,当然,是相对我们这三天三夜的旅途来说。
一念到京川,我就立刻想起了慕容倩,她以前的家就在京川省,后来却和母亲流落到剑南,哎,这个可怜的女孩,不知现在怎么样了,但愿她们过得都好,她母亲的病,应该也好了吧。
还有,这两年多以来,我体内的阳刚气息自从得知丽丽的死讯那刻之后,从此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不再发作过,说不定已经不药而愈了。
“表哥,想什么呢?是不是很无聊?要么你来玩,我在旁边陪你好了?”李晓打断了沉思中的我。
我还没出声,张可这大嘴巴就接过来了:“啧,啧,这么好的表妹,为什么我就没有一个啊?”此话一出,单若和李晓同时白了她一眼。单若道:“难道我就不好了么?”
张可忙诞着脸陪不是:“好,好,我的老婆大人自然最好了。”
听到这最亲昵称谓,单若脸红了下,却没有生气,看来已是默认了。以张可的厚脸皮,这亦是迟早的事。
张雯打趣道:“若若,什么时候升级为别人的老婆拉,哎哟,以后不知叫若若好还是张夫人的好。”
单若嗔怪的瞪了她一眼:“连你也来取笑我。”
我转头向她们:“想一下,我们的学校会是什么样子呢?”
单若忽然一脸的神秘:“她们的我不知道,至于许逐你的嘛,医科大哦,听说女孩子很多的,特别是美女。”她说这话时有意无意地把眼光飘向了张雯,言下之意,是要张雯对我多管束一下。看来,连她心里也认定我们是“有一腿”的了。
张雯闻言脸红了红,继续摸牌,只当没听见那样。
李晓就不同了,过来一把把我揪了过去:“表哥,你这么帅,到那一定会有不少女孩子喜欢你的,对不对?”她语气里满是酸味,但旁人只当她是一个喜欢表哥,怕失宠的女孩心性,倒是没有觉得奇怪。
我笑道:“即使有,也是她们喜欢我,又不是我喜欢她们,况且我又没你说的那么帅,是你自己认为而已。”
“哼,你会不喜欢她们,你这个死色鬼,到时见到美女只怕魂魄都不知道飞哪里去了。”语气里尽是担忧。
难得见到李晓如此吃味,我逗她道:“那很好啊,这样的话你就不用愁表哥找不到表嫂拉。”
李晓闻言登时气苦,但扮演的是我表妹的角色,也不好说什么,她手上的扑克牌就惨了,成了出气筒,被甩得啪啪响。但这情况只维持了两分钟不到,她脸上又重新露出了微笑,笑的有些诡异,看得我心里一寒,这小魔女,不知心里又已打定了什么古怪主意。
三天三夜的旅途实在是太腻味了,途经临安,晁舆,平昭,日照等十数个大城市和七个省份。气温随着火车的北上渐渐的下降,到第三天晚上,已有几分凉意,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秋天气息,清凛微寒,此时冰际市应该还是热得如火炉一样吧,南北气温的差异真的很大,看来我得有一段时间的适应期了,幸好天气预报说北平的气温短期内还不会很低,但纵是如此,临走前我妈还是硬塞了好几件厚厚的冬衣给我,这是她一针一线自己织好的,说外面买的衣服不如自己织的暖和,我虽有些好笑,不过更多的还是感动。
古诗有云:“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半夜我迷迷糊糊间被冻醒了,好冷,呵出的气已变成了水蒸气,看一下车窗外,在飞驰而过的路灯昏黄的灯光下可以看得见,有一层浓浓的雾气了,怪不得气温会突然下降得这么厉害。天气预报似乎有些不太准确,我从包里拿出我妈给我的衣服披上,感觉舒服不少。
车厢里的人全睡了,除了火车的响声之外便无其他声息,我忽然想起张雯她们几个女孩子都嫌包裹太重而没有带冬衣,立刻爬了起来,张雯就在我左边,她似是也睡着了,不过身体还是出于本能的簌簌发抖。我从包里拿出一件衣服,小心披到她身上,张雯眼睫毛动了动,忽然间睁开了眼睛,黑暗之中看不真切,只见一个影子立于面前,刚想惊呼,我忙用手捂上她小嘴:“嘘,是我。”
张雯这才慢慢平静下来,见到身上的衣服才明白,低声道:“谢谢你了。”
我笑笑道:“你和我之间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客气了?”
张雯也笑了一下,侧头看了一下李晓,把身上的衣服取下来低声说:“给晓晓吧,我不冷。”
无论什么时候,张雯总是一个细心温柔的好女孩,我拍拍她肩膀道:“放心吧,我包里还有两件的。”
说完我站起身来,张雯忽然拉住我的手,我回头奇道:“怎么了?”
张雯略一犹豫,轻声道:“许逐,有一天,你会离我而去么?我已经失去一个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了,我好害怕再失去第二个。”
她说的第一个自然是吴丽丽,然而话中还有另一层意思:我亦已成为了她生命之中最重要的人之一了,这么大胆的表白,有点不太像她的性格,也许是单若今天的一番话的缘故吧。
我脑中浮现出思思的脸,但看着张雯那对闪亮的眼睛,和那楚楚动人的样子,忍不住脱口而出道:“不会,永远也不会。”
张雯眼中散发出异彩:“你纵是骗我,我也很开心。”
我叹了口气道:“睡吧,不久就到北平了。”张雯点点头,我长身而起,走到李晓床铺前,把衣服给她披上。李晓不知梦到什么,嘴上不住嘟囔着:“小狐狸精,小狐狸精……”
我暗暗好笑,你自己不就是个小狐狸精么?
张可和单若两人不知什么时候已抱在一块,不用衣服也热火朝天的了,我懒得理他们。
回到自己床铺躺下后,我想起刚才和张雯说过的话,忽然间有些后悔,我如何能这么轻率地承诺,一想之下再也睡不着,翻来覆去,不知过了多久,朦胧间只听到“嘎”的一声汽笛长鸣,火车开始减速。
北平到了,我们的首都!
第一百五十八章我的大学
应了单若的话,北平医科大学的女生真的很多,而且美女也不少,更为难得的是大胆开放,我一路走进去,迎面而来不少穿得时尚潮流的女孩都频频向我抛来媚眼,勾魂摄魄,更有甚者出言相邀:“嗨,小帅哥,哪个系的,要不要师姐带你到宿舍?”
万花丛中过,眼中看着一个个妖艳的,清纯的,文静的,活泼的各有特色的女孩,耳中听着莺莺笑语,鼻子中尽是少女的幽香,我被迷得昏忽忽的,有些不分东南西北。最美丽的景色还是莫过于人,医科大的确可以称得上是美女如云,作为全国最出名的医科大学,聚集了来自大江南北,黄河两岸气质、外貌、身材、性格各不相同的女孩子。桂粤地区的娇俏可爱,湘川一带的大胆泼辣,苏杭的美貌大方,东北的高挑修长,江浙地区文化气息较重,孕育出来的女孩也总带着一种才女的灵气……
这些女孩子一群一群的在校车旁闪过,或喜,或嗔,或怒,或骂都别有一番风味,一路进来,我竟是有些目不暇接,听着莺莺笑语,看着医科大的另一道更为迷人的风景线,实是件赏心悦目的之事。
我没有坐校车到报名地点,而是选择了步行,反正沿着主校道一直往前走,就能看到报名的教学区了。我本是想随意看一下校园的美景,第一次的感觉最新奇,第二次就没这么新鲜了,若是坐车的话,难免会错过不少,还不如辛苦一些的好。现在看来这选择实在是太正确了,这“美景”是大大的有啊,只恨两只眼睛看不过来。
身旁还有不少背着行李的大一男新生也选择了步行,看着来来往往的美色,也是双眼大睁,口水都快流下来了。我前方一个戴着一副厚眼睛,一副学士模样,道貌岸然的的家伙一出声立时便打破了我对他的第一印象,他抚掌激动道:“果然没有选错学校,人间天堂,人间天堂啊!”敢情这小子就是冲着这来的。
我心中好笑,看了一下这位仁兄,一米七多点的个子,长的有些猥琐,此刻两只小眼睛发光,满脸喜容,挠着下巴,一只手因兴奋而不断地颤抖,上搓下搔。除了额头上没写着“色狼”二字之外,浑身上下怎么看都是个色狼。他旁边一位长得比较抽象的女生见状都忙站远了几步,仿佛怕他随时会扑过来咬上一口。
我立刻想起一句话:真是米养百样人哪。
北平医科大学的大体布局以校车所走的主校道划分,主校道两旁每隔十多米就有一条支路,一眼望去,这些支路居然都没几条能望到尽头的,我对学校的规模又多了几分感概,要熟悉整个学校,没一两个月估计也不行。
沿途景色让人叹为观止,这简直和名胜风景区根本没什么两样嘛,花红草绿,假山石台随处可见,藤阁亭楼隐没于两旁的树丛之中了,古典雅致。
一片红色的轻盈物体从我面前飘过——前面是一片枫树林,正值秋季,血红的枫叶分外漂亮,如跳动的火焰一般,不时有几张掉落下来,在身边盘旋飞舞,像轻盈的精灵,让人疑在梦境。
这片枫林给成双成对的年轻男女恋人平添了不少浪漫气氛,这里大概是拍拖生地,到处是手拉手一起漫步的青年男女,我忽然停了下来,惊讶地看着枫林深处。
“哎啊!”我身后响起一声娇呼,与此同时,我背上感觉到了两团柔软之物。
我转头看去,眼前一亮,一张俏脸离我近在咫尺,长发如瀑,眉似远山,眼像点漆,脸若霜雪般的洁白,却因刚才禁地和我相触而有些泛红,低腰牛仔裤让她的一对大腿更显修长玉立,小腰亦是纤细得盈盈一握,再往上看,白天鹅也似的脖子,贴身的鹅黄色毛衣下,双峰轮廓隐现,美中不足的是略小了些,将原本完美无暇的身材略为破坏了些。
我光是将注意力放到前面的美女了,却没想到身后就有一个,而且不是普通的漂亮。
此时有几个颇为美丽的学姐从她身旁经过,都忍不住多瞄了几眼,男的就更不必说了,十道目光中至少有九道是集中在她身上的。
她手中拖着一个行李箱,证明她是大一的新生,这女孩子自有一种内在的气质,嘴角微微上翘,似喜似嗔,如羞如怒,怎么看便有怎样的风情。
她大概是一直走在我身后,和我一样只注意欣赏两旁的美景了,却没留意到突然停下的我。
她细长的双眼眨了一下,长长的睫毛在颤动:“你干嘛呢?”她的声音如人一样的柔媚,像是在责怪,却又如同向情人撒娇。光听就让我身体有些酥麻,浑身九千六百五十三万个细胞都在喊爽。
我心道是你不注意撞上我的才对,不过想了想,女孩子嘛,让让算了,于是道:“对不起,是我不对。”
女孩好奇道:“你见到什么了?为什么突然停下?”边说边往我刚才所看方向看去,我忙站到她身前挡住道:“没,没什么好看的,我们继续走吧。”
女孩愈加好奇,大声道:“第一,请你不要说“我们”,我和你并不是一道的;第二,这条路不是你一个人的,我想看就看,你管不着。”说完伸出纤纤玉手想推看我。
我无奈之下只好让开一旁,那女孩露出得意的微笑,还伸手做了一个“V”字手势,但一看之下却如我刚才般立刻呆住了,透过树丛枝叶间隙,隐约可见里面有一对青年情侣在拥吻,男的那位看似有些急色,一双大手上下的抚摩女的背臀。
本来他们的位置很是隐蔽,旁人是无法目睹这一香艳景象的,但我们这方位刚好有一个小角度刚刚可以看得到,那女孩脸上还未消褪的红晕立刻蔓延到如玉般的脖子和小巧圆润的耳珠,恨恨瞪了我一眼,头也不回地往前走了开去。
第一百五十九章小淫贼
我心道,是你自己硬要看的,让你看了还怪我。她此时走我前面不远,细看之下腰肢尤其的纤细,不过臀部可丰满啊,从后看真是魔鬼身材,我心里啧啧称赞。
她忽然回过头来,正好看到我盯着她臀部看,不由又急又怒,又拖着行李箱退了回来,一把把我拉到前面道:“你走我前面!”
我笑道:“这路又不是你一个人的,为什么要我走前面。”
女孩气急败坏道:“谁叫你,你老是盯着我……那,那里。”
我看着她那张生气却依然漂亮无比的脸,忽然觉得很有意思,不知怎么想逗她一下,于是道:“老是盯着你哪里?”
“臀部!”她终是忍不住大声喊了出来,此话一出,周围所有人纷纷将目光射了过来,女孩才觉失言,而且太大声了些,低下头去无地自容。
我大笑道:“第一,我要不想摔跤或是和车子接吻的话就必须眼望前方,这是常识,而你刚巧走在我前面;第二,我只是看了一会,没有老是看。”
女孩一楞,这两条理由不是太有道理,却又不是全无道理,反驳不得之下干脆闭嘴不再说话了,不前不后地和我并肩走着,只是气呼呼的,酥胸不住起伏。
我心里一阵莫名的轻松,好久没有这么洒脱过了,虽然有些无赖。看来,偶尔无赖也不是什么坏事啊。
“呼!”一辆奔驰无顶厢式跑车从身边飚过,带起一阵大风,车主是一个戴墨镜的男子,一头长发飘舞,看起来倒有几分酷,就是嚣张了些,在校区也开的那么快,他身旁是一个年约二十二三左右,穿着暴露的妖艳女人,一脸的狐媚的笑容,听着那男子大献殷勤。
话说回来,学校的有钱人还真多,我已经见了不少人开着小车进出的了,而且大多数是青年男女,看打扮十有八九应是校内学生。
“奔驰300SL第五代,好了不起吗?”身旁的女孩一脸的不屑。
我转头奇道:“你很有钱么?”
她没口气地回答:“关你什么事?”
我没再说话了。
走过枫林,眼前一亮,忽然豁然开朗起来,连绵不绝的树林消失了,面前是一座大桥,恢弘广阔,桥下浪涛汹涌,气势磅礴,我记得这是经过的第三座桥了,似乎有一条大河横穿学院,不知建立医大的人是否故意选址于此地。
遥遥看见河对岸一片建筑的影子,照接待我的人所说的第三座桥后是新生报到处,应该就是这里了。
我们是凌晨四点到北平的,在车站待到六点半,张可和单若早早踏上了去川西的火车,而我们还没来得及欣赏首都的风光,北平大学和北平医科大的校车就先后到了,我带着行李,也不便送她们,反正有校车专门接送肯定是安全不过的,因此也不担忧,只是约好到学校后彼此把电话号码给张可或单若,因为我们几人当中只有他们俩有手机,其他人必须通过他们才能联系得上。
来到生物技术专业的报到地点,我发现那女孩此时才怒气冲冲的从我身旁过去,我拉住她衣服道:“嘿,同学,对不起啊,刚才我不是有意的。”
女孩转过头来,横眉竖目的拍开我的手:“你不是有意?你分明是故意调……”声音嘎然而止。我道:“调什么?”
“调戏我!”女孩忍不住又提高了音量,这次是在报到地点,身边的人比刚才的还多,千百道目光聚集过来,她的脸又红透了,看了一眼我们系高悬的牌子,狠狠瞪了我一眼:“我会记住你的,生技的小淫贼!”说完拖着行李箱狼狈不堪地走了。
哎,又搞砸了,还挂上了个“小淫贼”的别号。
在汹涌的人群中我赫然发现那位脸上没写着“色狼”二字的色狼兄是和我同在一个报名处的,也就是说:我们是同一个专业的。他就在排我面前,嘴中不住嘟囔:“奇怪,奇怪,生物技术专业的怎么全是恐龙?为什么没一两个养眼些的?”此话一处,立刻招来身旁不少女生怒目而视,但他只当没看见,继续抱怨,重点大学的高才生果然不同啊,非但比别人色,而且脸皮都比一般人要厚得多。
报道完去领棉被蚊帐和桶碗,军训服装等用品时又碰上了他,“同学,你也是生物技术的新生吗?”色狼倒是比较热情,因为刚才上车后我们就一直在见面,也不算面生了。
“是啊,我3班的,你呢?”
“靠,真巧啊,我也是,宿舍呢?”
“北区16栋409。”
色狼一拍额头:“得,老弟,我们还真是有缘啊!”
我心道不是真那么巧吧,不由出声问道:“难道你?”
“我也是409,原来我们是舍友嘛,相见即是有缘,先自我介绍一下,宋雄斌,来自湖贝省台洲市,良好青年,不抽烟不喝酒,亦无其他不良习性,只有三点小嗜好,第一是看美女,第二是看更美的美女,第三是看最美的美女,嘿嘿。”
我立刻在心里把这句话的真正意思翻译出来:这小子是个色狼,这小子是个大色狼,这小子是个超级大色狼。
宋雄彬言下颇为得意,没有半分的羞愧,仿佛是平生最为值得炫耀的得意之事一般。我不禁在心里感叹,祖国之大,真是无奇不有,我是一只井底之蛙啊!
不过这兄弟至少还是只热情的色狼,今后几年会比较容易相处一些,我伸手出去道:“你好啊,我叫许逐,庆西省冰际市人,以后还请你多指教。”
“好说好说,我收藏的“极品”好网站多的是,有空一定给你几个,包你过上几个热血沸腾的夜晚!嘿嘿!”宋雄斌眉飞色舞,热诚有加,伸出手来和我握了一下,我听了他的话却差点跌倒,靠,这小子,这就是所谓指教的含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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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九章小淫贼
我心道,是你自己硬要看的,让你看了还怪我。她此时走我前面不远,细看之下腰肢尤其的纤细,不过臀部可丰满啊,从后看真是魔鬼身材,我心里啧啧称赞。
她忽然回过头来,正好看到我盯着她臀部看,不由又急又怒,又拖着行李箱退了回来,一把把我拉到前面道:“你走我前面!”
我笑道:“这路又不是你一个人的,为什么要我走前面。”
女孩气急败坏道:“谁叫你,你老是盯着我……那,那里。”
我看着她那张生气却依然漂亮无比的脸,忽然觉得很有意思,不知怎么想逗她一下,于是道:“老是盯着你哪里?”
“臀部!”她终是忍不住大声喊了出来,此话一出,周围所有人纷纷将目光射了过来,女孩才觉失言,而且太大声了些,低下头去无地自容。
我大笑道:“第一,我要不想摔跤或是和车子接吻的话就必须眼望前方,这是常识,而你刚巧走在我前面;第二,我只是看了一会,没有老是看。”
女孩一楞,这两条理由不是太有道理,却又不是全无道理,反驳不得之下干脆闭嘴不再说话了,不前不后地和我并肩走着,只是气呼呼的,酥胸不住起伏。
我心里一阵莫名的轻松,好久没有这么洒脱过了,虽然有些无赖。看来,偶尔无赖也不是什么坏事啊。
“呼!”一辆奔驰无顶厢式跑车从身边飚过,带起一阵大风,车主是一个戴墨镜的男子,一头长发飘舞,看起来倒有几分酷,就是嚣张了些,在校区也开的那么快,他身旁是一个年约二十二三左右,穿着暴露的妖艳女人,一脸的狐媚的笑容,听着那男子大献殷勤。
话说回来,学校的有钱人还真多,我已经见了不少人开着小车进出的了,而且大多数是青年男女,看打扮十有八九应是校内学生。
“奔驰300SL第五代,好了不起吗?”身旁的女孩一脸的不屑。
我转头奇道:“你很有钱么?”
她没口气地回答:“关你什么事?”
我没再说话了。
走过枫林,眼前一亮,忽然豁然开朗起来,连绵不绝的树林消失了,面前是一座大桥,恢弘广阔,桥下浪涛汹涌,气势磅礴,我记得这是经过的第三座桥了,似乎有一条大河横穿学院,不知建立医大的人是否故意选址于此地。
遥遥看见河对岸一片建筑的影子,照接待我的人所说的第三座桥后是新生报到处,应该就是这里了。
我们是凌晨四点到北平的,在车站待到六点半,张可和单若早早踏上了去川西的火车,而我们还没来得及欣赏首都的风光,北平大学和北平医科大的校车就先后到了,我带着行李,也不便送她们,反正有校车专门接送肯定是安全不过的,因此也不担忧,只是约好到学校后彼此把电话号码给张可或单若,因为我们几人当中只有他们俩有手机,其他人必须通过他们才能联系得上。
来到生物技术专业的报到地点,我发现那女孩此时才怒气冲冲的从我身旁过去,我拉住她衣服道:“嘿,同学,对不起啊,刚才我不是有意的。”
女孩转过头来,横眉竖目的拍开我的手:“你不是有意?你分明是故意调……”声音嘎然而止。我道:“调什么?”
“调戏我!”女孩忍不住又提高了音量,这次是在报到地点,身边的人比刚才的还多,千百道目光聚集过来,她的脸又红透了,看了一眼我们系高悬的牌子,狠狠瞪了我一眼:“我会记住你的,生技的小淫贼!”说完拖着行李箱狼狈不堪地走了。
哎,又搞砸了,还挂上了个“小淫贼”的别号。
在汹涌的人群中我赫然发现那位脸上没写着“色狼”二字的色狼兄是和我同在一个报名处的,也就是说:我们是同一个专业的。他就在排我面前,嘴中不住嘟囔:“奇怪,奇怪,生物技术专业的怎么全是恐龙?为什么没一两个养眼些的?”此话一处,立刻招来身旁不少女生怒目而视,但他只当没看见,继续抱怨,重点大学的高才生果然不同啊,非但比别人色,而且脸皮都比一般人要厚得多。
报道完去领棉被蚊帐和桶碗,军训服装等用品时又碰上了他,“同学,你也是生物技术的新生吗?”色狼倒是比较热情,因为刚才上车后我们就一直在见面,也不算面生了。
“是啊,我3班的,你呢?”
“靠,真巧啊,我也是,宿舍呢?”
“北区16栋409。”
色狼一拍额头:“得,老弟,我们还真是有缘啊!”
我心道不是真那么巧吧,不由出声问道:“难道你?”
“我也是409,原来我们是舍友嘛,相见即是有缘,先自我介绍一下,宋雄斌,来自湖贝省台洲市,良好青年,不抽烟不喝酒,亦无其他不良习性,只有三点小嗜好,第一是看美女,第二是看更美的美女,第三是看最美的美女,嘿嘿。”
我立刻在心里把这句话的真正意思翻译出来:这小子是个色狼,这小子是个大色狼,这小子是个超级大色狼。
宋雄彬言下颇为得意,没有半分的羞愧,仿佛是平生最为值得炫耀的得意之事一般。我不禁在心里感叹,祖国之大,真是无奇不有,我是一只井底之蛙啊!
不过这兄弟至少还是只热情的色狼,今后几年会比较容易相处一些,我伸手出去道:“你好啊,我叫许逐,庆西省冰际市人,以后还请你多指教。”
“好说好说,我收藏的“极品”好网站多的是,有空一定给你几个,包你过上几个热血沸腾的夜晚!嘿嘿!”宋雄斌眉飞色舞,热诚有加,伸出手来和我握了一下,我听了他的话却差点跌倒,靠,这小子,这就是所谓指教的含义吗?
第一百六十章老大
一起去宿舍的路上我对这位新舍友有了更多的认识,他人有点色,不过颇为坦率,什么事都藏不住。只是一路上遇见身边稍有几分姿色的女性他都要停下脚步,眼光定定地追随着直到离开视线范围之内,原本十分钟便可以到达的一段路程,走走停停,最后居然用了半个小时之久。
我有些怀疑台洲莫非是缺水少粮不成?不然的话那里的人为何如此饥渴?
宿舍区是分男女的,进了男生宿舍区后,女生明显少了许多。宋雄斌像个霜打的茄子一样当即蔫了,无精打采的,看来美女是他的精神支柱啊,如果这世界没有女人的话,估计他的生命是可有可无的了。
一路上来顺便看了一下楼梯间的宿舍设置,略略有些失望,医科大的宿舍比起冰际高中来似乎也好不了多少,除了多了几张电脑桌之外便无其他特异之处了,和我想象中的相差甚远。唯一不同的是想邻两宿舍对门的,如我们宿舍409和408只隔着一道走廊,在冰际市只有一些大酒店和少数有空调的楼房才会采用这种建筑布局,其他一律是前走廊后阳台,以利于通风透气,因为我们那的天气实在太闷热了。
我们拖着背包,两手分别提着桶和蚊帐,被褥等物,进宿舍门时被挡住,一下被卡在里面进退不得,此时一把如洪钟一样响亮的声音立刻传来:“呵呵,又来了两个,还差一个就到齐了,他奶奶的!”
话音刚落,我手上一轻,被褥等物不见了,眼前站着一个铁塔般粗壮的大汉,我现在虽有一米七八高,但比起他还是矮了一截,他浓眉大眼,一脸的络腮胡子,虽是天凉仍赤露着上身,两大块胸肌高高贲起,正中一小撮黑毛更增添了他的威猛,轻轻松松提着我的被子和桶,仿佛手中的只是两团棉花一般轻盈,随手放到旁边一张空床上,接着宋雄斌手上的东西也一样被他接了过去。
宋雄斌人比较小一点,提这些东西用了吃奶的力,方才走走停停不觉得,但一到上楼时就不行了,还是我帮他拿了热水壶和另一只桶,才勉强支撑得下一口气爬上来,他檫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气喘吁吁道:“谢谢了。”待看清眼前的大个子,呆了一呆,大概也想不到自己舍友是这么粗壮的一个人。
“呵呵”大个子咧开大嘴笑了:“我来自西北的东阳省,名字叫黄峰,你们叫我海归也成,因为我爸是归国华侨,我朋友就喜欢这样叫我,以后我们是舍友了,互相照顾一下。”他说完后似乎想起什么,赶忙补充:“是山峰的峰,不是蜜蜂的蜂,他奶奶的,我老头子不知怎么会姓黄,搞的别人总是误会。”
我有些好笑,这叫黄峰的大个子思维似乎有些特别,他不埋怨他老子为什么帮他取这个“峰”字,倒是怪他姓黄,咋一听也不怎么样,细想却又有些逻辑错误。海归,海龟?我眼望宋雄斌,一张脸涨得通红,显然是想笑.黄峰一手一巴掌分别拍在我们的肩膀上:“对拉,你们俩叫什么名字?认识的?还有年龄,这个很重要。”这一巴掌不轻,虽然黄峰自己估计会认为没用上多大力气。我倒不觉得怎么样,但宋雄斌就不行了,立刻被压得低了一截,满脸的苦声。
黄峰忙松开手,皱着眉头道:“你小子不行啊,太单薄了,我告诉你一个好诀窍,多吃些肥肉,我每天至少要吃半斤,你看我,现在多粗壮。”
“每天半斤,那干脆叫我自杀得了。”宋雄斌哭丧着脸。
黄峰瞪大双眼,一脸的不解:“为什么?我三两口就吃完了,油腻腻的多过瘾。”
我一想到半斤白花花的肥肉摆在面前便觉得有些恶心,忙做了自我介绍,以免黄峰这个问题继续纠缠下去,他说的年龄很重要也不知是甚意思,不过我还是如实报了上去。宋雄斌亦随后介绍了一番,他那三点和一点没什么两样的爱好也没漏下,一谈到这个刚才的疲累仿佛不见,立刻变得神采飞扬起来,让我啧啧称奇。他年龄就有些让我不敢相信了,才18岁零三个月,比我只是稍大一些,和他那老气横秋的脸不太相称。
“好,好,太好了,哈哈!”黄峰等我们说完后,忽然大笑起来,离他近一点的我们猝不及防之下都吓了一跳,只见他脸上喜不自胜,我们都有些茫然,不知他为何忽然之间如此高兴。
里面床一个长得还帅的小子走了出来,手上还捧着一本小说:“他这人就这样,听说我们比他小就高兴,宿舍还剩最后一个人没到了,等到了我们按年龄称呼,如果最后一个比他小的话,他就是老大。”
“呵呵,你们放心,我做宿舍老大的话你们好处很多的,比如说,谁敢欺负你们的话,无论是什么原因,嘿……”他晃了晃那肌肉突起如小山一样高的手臂:“我揍他奶奶的。”
宋雄斌抹了把冷汗,这个老大还算不错,关心同宿舍的人,初来乍到就帮我们拿东西了,又护短,就是稍微暴力了些。幸好他不是学临床的,否则不少病人有安全隐患。
“沐青桦,水乡江南的人,高中的朋友都叫我阿轻,你们也这样叫我好了,顺便说一下,截止目前为止,我是这宿舍的老二,今年19岁,你们都是18吧?”
我点点头说,这才发现宿舍里还有一个人,但他一声不吭,只是窝在桌子旁边,手里拿着一支长长的铅笔,身边有橡皮和彩模,不知在画什么。
我奇道:“那位兄弟呢?”
沐青桦弩弩嘴低声说:“我只知道他叫颜飞,已经来了好几天了,不过天天除了睡觉吃饭之外就是画画,画来画去好像都是个女人,真是个怪人。我只听他说过一句话,就是他刚到老大问他年龄的时候。”
虽然看他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模样,我还是上去打了个招呼,毕竟同一个宿舍,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那多尴尬。
颜飞只是冲我点了点头,说了两个字“颜飞”算是最简单不过的自我介绍之外,就不吭声了,我也知趣地没有去打扰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和私生活。
我刚想整理好东西,门外脚步声响起,走进一个人,宿舍最后一个成员也来了,黄峰骤然从床上窜起来,一步跨到他跟前把东西接过大声道:“喂,你今年几岁?”他是太急切了,直接跳过问名字。
这个最后的成员白白嫩嫩,长着一张苹果一样的娃娃脸,横看竖看都压根不像个大学生,更不像个男生,倒似个小姑娘多一些,被老大这一吓,眼圈儿居然都有些红了,嘴抖了抖颤声道:“你,你是谁?想干什么?”
老大怔了怔,忙摆出一个比较温柔点的面孔,只可惜效果并不显著,折腾好一会,才慢慢把事情来龙去脉表达清楚,让他平静下来,怯生生的道:“我,我今年17……”
“哇哈哈哈哈,从今以后,我就是宿舍的老大了!”黄峰发出一阵震天的狂笑。
我们面面相觑,这究竟是宿舍,还是黑帮?
第一百六十一章五瓶老白干
那像小孩子模样的叫谢如玉,真是人如其名,如玉雕出来一般的人,只可惜对一个男人来说,未免缺了几分男子汉气概,像个娘们,我想起了高中时同宿舍的小白,两人倒是有七八分相似,特别是皮肤都是一样的好,连女孩子都自愧不如,小白考了西南林大,宿舍的人都分散在各省和直辖市,没有同一省市的,只有放假时方能见面了。
谢如玉是京川省的,川妹皮肤好全国有名,看来是名不虚传,连个男的都能长成这样,女的自不必说。
我本以为高中的舍友已够古怪的了,但比起现在这帮来,似乎还是小巫见大巫,为什么这年头怪人特别多,即使是重点大学也不例外。
之后是整理宿舍,宋雄斌在我上铺,他打好床铺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从包里拿出一张东西贴于墙上,我们举头看去,是一个只穿三点性感比基尼的半裸美女海报,我不由脱口笑骂道:“靠,你别那么色好不好?”
黄峰也嚷嚷不能污了舍风,谢如玉有些不好意思地扭捏道:“这样不太好吧?”而一边的颜风连看也没有看上一眼。
沐青桦见到却两眼发亮,口中连声说:“许兄此言差矣,我们要以艺术的眼光去看这世界上的一切,比如说这张画,你看,那条大腿是多么的修长,线条是多么的优美,还有那黝黑的肌肤,带着健康的光泽。Oh,mygod.太完美了。”
宋雄斌闻言跳下床来,拍着沐青桦肩膀大喜道:“兄弟,你当真是我的知己,改天拉好宽带我给你几个网址,包你爽个三日六夜。”
“咳,咳”沐青桦干咳两声:“在下一向对色情网站不感兴趣,不过要是以艺术的眼光倒是可以……”
我反了反白眼,完了,之前我以为沐青桦是宿舍里除了我之外唯一一个正常一点的人,现在看来我是走眼了,而且走眼得很严重。打着艺术的幌子是好啊,做什么事都方便许多。
宋雄贴受到鼓励,爬上床再从包里掏出一副,是个穿超短裙的青春美少女,贴上后他做了一个让我们几乎吐血的举动:把头钻到画中的超短裙下方去窥视里面春色,嘴中自言自语道:“这位置好,晚上睡觉时一转头就能看到。”
“要不要借个手电筒给你,看得清楚些啊?”老大看不过眼了,出言讽刺道。
“好啊。”宋雄斌随口应道,竟是当真了。
“变态!”五把声音异口同声在宿舍里响起,包括刚刚“庇护”过他的沐青桦和一直埋头作画的颜飞。
这样宿舍的人就齐集了,按黄峰的说法以后便按年龄大小以老几相称,黄峰,沐青桦,颜飞,宋雄斌,我,和谢如玉分称老大至老六,我排第五,叫老五,这名字不大好听,通常找不到老婆的男人才叫光棍老五,但事已落定,改也改不了。
整点好一切之后我到楼下买了张电话卡,宿舍有IP电话,打了个电话回家报个平安,遗憾的是思思上课了,无法和她聊一下。自从我上了火车之外,对她的想念分外强烈,没事就拿钱包里我们一起合影的照片出来看。
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远门读书,妈在电话那头罗嗦了半天,大到要努力学习,天天向上,小到挤牙膏要从底部挤起都没漏过。无论我长多大,在她心里永远都是一个小孩子来的。最后我说长途电话费,一分钟要三毛钱,一向节俭的她忙叮嘱了我几句,急急挂了电话。知母莫若子啊,呵呵。
晚饭时黄峰发动宿舍聚餐,说是互相了解一下,促进友情,颜飞本不欲去的,但被硬是老大拖上了。
由于对北平市还不太熟悉的缘故,我们没有到外面的饭店,而是选择了学校饭堂小炒部。大学的饭堂也真够大的,我们北区的饭堂虽只有四层高,但面积足有小半个足球场大,若不是外面镶嵌着“北区饭店”四个醒目的彩灯大字,说不定会误以为是教学楼。不过回想一下,北区男女宿舍楼合共三十栋,没这规模也无法同时提供如此多人的伙食。
我们直奔三楼小炒部,一进门口,我不由倒抽了一口凉气,人好多!男女都不少,足有小半个足球场大的饭堂几乎坐满了,人声鼎沸,觥筹交错,你来我往,全国各地口音的聊天猜马声夹杂在一起,反是什么也听不清了,只剩下蜜蜂一样的嗡嗡声。
正值新生开学,同一宿舍的哥俩或姐们自是要熟识一番,这小炒部正是最佳场所,因此生意是空前火爆,师傅把煤气看到了最大,连锅里的油偶尔都会燃烧起来,穿灰白色制服的女服务员匆匆忙忙的端着碟子来往还是招呼不过来,依然有不少人大呼小叫的催饭菜快些上。看这情势,一时半刻之间估计也轮不到我们,我们一齐把目光射到老大脸上,等待他拿主意。
“坐定再说,饭菜上不了那么快就先喝酒!”老大大手一挥,一派一舍之主的气势。
男人的聚餐,烟酒自然是必不可少的,两扎青岛和两包小熊猫摆在了桌子上,六只杯子斟满了啤酒。
宋雄斌奸笑道:“老大,你是我们宿舍的头,德高望重,我敬你一杯。”小眼睛环扫我们一圈:“每个人都要敬他一杯,对不对。”
沐青桦点头应是:“恩,这杯是少不了的,以后还要你多照顾。”
大学生活比起高中那枯燥的死读书实在有趣多了,我也忍不住符和道:“没错,区区几杯水酒,自然是难不倒老大的了。”
颜飞没说话,他肯和我们一起出来,已经是给了老大很大面子了。
此时宿舍最小的谢如玉小心翼翼道:“我不喝行吗?我妈不让我喝酒的。”
老大被我们东一句西一句的夸得正爽,闻言之下一对浓眉竖起来,拍案道:“不行,你是不是男人?是男人就得喝。”言罢却想到谢如玉人比较胆小,脸上立转慈和:“老六,就喝一点点,不碍事,反正你妈也不会知道。”堂堂一个铁塔般的大汉,像哄小孩子一样,感觉颇为滑稽,威武形象当即受损,不过亦同时多了几分亲切感。
谢如玉想了想,点头道:“那好吧。”
老大兴奋不已,当即拿起两瓶青岛,用牙齿咬开瓶盖,豪气冲天道:“一个个来没意思,这样吧,我立刻做掉这两瓶,当是全宿舍的一起受了。”
没等我们说话,他一手一瓶朝我们晃了晃,高举过顶,咕咚咕咚声中,不多时便已见底,把瓶子往桌子上一扣,皱眉道:“这酒淡得像白开水一样,不过瘾,他奶奶的。”转头向柜台处扯开嗓子喊:“老板,再来五瓶老白干!”
一番话把我们这帮人吓得面如土色,想放倒他的愿望登时落空了。
这年头怪物处处有,大学特别多啊!
第一百六十二章唱戏
酒喝光了。
烟抽完了。
宋雄斌笑了。
颜飞哭了。
我们傻了。
整个聚餐过程可以大体归结如上。
颜飞在席间让我们大吃了一惊,他虽然说话不多,但喝酒时甚是疯狂,一杯接一杯的,两包烟也有近一半是他抽掉的。
当最后一杯酒下肚之后,宋雄斌和颜飞大概都醉了,在饭堂里忽然一一哭一笑,像是在唱大戏一样,实在是有够引人注目。我们这一桌子都有些尴尬,我们只是有几分醉意,头脑还算是清醒,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后,老大当下就去买单,我们在饭堂里所有人奇怪的目光之下搀扶两个还在大叫大嚷的家伙出了门。原本以为谢如玉是最快倒下的,但他只是除了脸红得像苹果一样,却也无其他异状。
这两个醉鬼在宿舍里闹腾翻了天,时而呕吐,时而大喊口渴,有时还唱歌,只是不知在唱什么东西。
我和老大把宋雄斌和颜飞放落床上后,他们兀自不安分,谢如玉去楼底打开水,我想帮宋雄斌弄条湿毛巾醒一下酒,,刚走开几步,只见“啪”一声响,宋雄斌从床上滚落下来,沐青桦忙过去把他扶起:“老四,你就不能安分点睡吗?”
“哈哈哈哈。”宋雄斌纵声大笑,舌头有些打结地道:“老二,你知不知道,那时我对那个女人说我喜,喜欢她时,她说叫我回去照,照下镜子,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哼哼,她以为她很漂,漂亮?除了我之外,有个鸟人会追她。对了,老二,你说我真的很,很丑吗?”
沐青桦看看了宋雄斌那张鼠脸,一本正经地道:“老四,谁说你丑了,你帅得很,特别是这鼻子,长得多挺直,嘴巴大点没关系,俗话说的好:男人嘴大吃四方,还有这牙齿……”沐青桦干咳两声:“虽然黄了些,但也黄得有个性……”
我对沐青桦的钦佩立刻提高了一个层次,老四这么一张脸居然也能让他找出这么多的优点,即使是缺点,也能信口变成好的,佩服啊佩服。
宋雄斌嘿嘿笑道:“我这么帅的男,男人他都不要,是她毕生的错误,这么叼的女人,我,我也不要,我现在多快活,想看哪个美女就是哪个,学校多的是。”忽然想起什么:“对了,我包里还有一本好书,我费尽力气才弄到手的,老二,我拿出来给你看……”
说完欲爬起身来,沐青桦忙将他按住道:“不忙,改日再看,改日再看,届时我们再慢慢讨论人体艺术的问题。”
宋雄斌嘟囔两句躺下,闭上眼睛,但是还在自言自语。
沐青桦刚擦了把汗,此时另一床上的颜飞忽然嚎啕大哭起来,老大忙走到他床前道:“老三,你又怎么了,有什么事和老子讲,我自会为你做主。”
颜飞哭道:“呜呜,小梅,她,她不要我了,拿到通知书那天,她说,她说我们是不可能继续下去的,她难道忘了我们发过的誓,她难道不知道我是那么的喜欢她?”
老大汗颜道:“这个,我可为你做主不了。”
敢情他整天画的就是那“小梅”的容貌了,老大皱眉道:“他奶奶的,不就是个娘们吗?她甩了你,值得为她死来活去的?”
颜飞揪着老大衣服领子:“你试过真正喜欢一个人的滋味吗?”
老大呆了呆:“呃,没有。”
“那你知道想念一个人是多么痛苦,多么难忘吗?”
老大一脸的茫然。
从他胡言乱语中我们稍微理出一些头绪,他高中时有一个叫小梅的女朋友,但大家考取了不同地区的大学,各奔前程后他女朋友说他们之间已是不可能,就这样分了手。颜飞虽还喜欢她,却也不想勉强,自此之后便天天没事作画,发泄内心的苦闷。只是这样的事,我们这些外人也爱莫能助,但愿他有一天能恢复过来。
酒后的人和平时的是大不同,宋雄斌话多一点还算正常,连颜飞这个沉默寡言之人也叽里咕噜说个不停,折腾了许久,才得睡去。
第一百六十二章唱戏(下)
第二天早上,颜飞和宋雄斌似是都已忘记了昨日之事,我们也绝口不提。起床后我打了个电话给张可,他说和单若昨日傍晚已到川西了。
问了张雯李晓宿舍的电话号码后,我挂了机。
拨通张雯的宿舍的号码,接电话的是一个带着北方口音的女孩:“你好,请问你找谁呀?”
“啊,你好,张雯在吗?”
“她在,你稍等。”接着听到她在那头大喊:“张雯,有帅哥找你呢,快点。”
“是不是你那个那个啊?”其他女生起哄道,这就是所谓的大学女生吗?我有些汗。
“你们可别胡说。”张雯柔和的声音响起,拖鞋啪啪声中:“你好,哪位?”
“是我,刚起床吗?”
“啊,许逐?”张雯声音里似乎带着一丝惊喜,我的这猜测立刻从她舍友中得到了印证。
“还说不是呢,一听到是谁这么高兴。”
“张雯,什么时候带给姐妹们看一下呀?”
“我们胡说的,你别生气。”张雯声音愈发的细,却也不否认,我知道她的脸定然红了。
“呵,没关系。对了,你什么时候有空?我们一起吃顿饭吧,叫我晓晓。”
“那就今晚好吗?”张雯问。
“恩,好的。”
“约会了,约会了,还是晚上哦。”那群女生又叫了起来,一副惟恐天下不乱之样,而且声音颇为暧昧,张雯脸皮薄,那那群女生的攻击下,说话都不太好意思了,我和她聊几句,问了宿舍区后就挂了电话。
接着我打给李晓。
“李晓,快过来,帅哥找你。”她寝室一女孩喊。
李晓跑过来道:“谁啊?”
“是我,这个周六有没有空,出来吃顿饭。”
李晓不假思索喜悦道:“好啊。”
那边的女孩子又喊:“你男朋友吗?”
“是啊,嘻嘻。”李晓的话差点让我跌倒。
“什么时候带来让我们看看?”
“有机会吧,他长的很帅的哦。”
我忙转到其他话题:“北大怎么样?刚到这里过得还好吗?”
“恩,还不错,表哥,我们这里好多帅哥呢。”她说“表哥”二字时特意压低了声音,似乎不想让他人听见。
我笑道:“那不是很好吗?”
李晓沉默半晌才道:“你这个死人,不理你了。”言罢挂了电话,留我拿着嘟赌响的话筒发呆。
张雯和李晓性格果然大不同啊。
傍晚时分我到了北平大学门口,看着被夕阳映得通红的“北平大学”四个大字,这里就是全国最高学府?
不愧全国最大的综合性高校一个“大”字,校车从学校门口曲曲折折驶了近二十分钟,居然还没到宿舍区,忽东忽西的让我有些找不着方向,幸好有一站是“东区女生宿舍”,不然的话我都不知道怎么找到她才好了。
比起冰际高中算,北平医科大的面积至少是它的五十倍,这个数字还只是保守估计所得,我想想都有些咋舌。
比起医科大的古朴雅致,北大带的现代化色彩更多一些,崭新的高楼大厦,人工建造痕迹很重的湖泊花园,都很明显地说明了这一点。
我出神地看着车窗外来来往往的国家经英,心中感概万千,本来我今天本应是这里的一员,而非是以客人的身份来访的,如果没有丽丽那次意外的话.
第一百六十三章误闯女生楼
“……女生宿舍到了……”隐约中听到几个字,车子到站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我忙跳下车来,看一下表,用了近25分钟,我记得张雯和我说过她来的时候十多分钟就到了的。是不是她搞错了,我环顾一下四周,几乎全是女生,确是女生宿舍没错,北平大学男女生宿舍区大概是分开的,算了,不管那么多了,找对地方就行。
除了我之外,门口旁边还有几个男生,大概是在等女朋友的,还有有个一手拿着电话,一手拿一束花,看表情好像在苦苦哀求,似乎是和女朋友吵架了,现在来亡羊补牢。
事前我不知道到她宿舍要多久,所以没有打电话叫她提前下来等我,当我大踏步走了进去时,一个男生在我身后说了句话,但我没有听清楚,也没注意到门口右边一个横匾上的几个大字:“女生宿舍,男生止步!”
进到里面后我发现了一件事,几乎所有的女生看见我都露出惊奇的神情,三几个在一起的还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难道我脸上长了花不成?我摸摸自己的脸,并无异状,却不知怎么别人看我的眼光都是如此奇怪。在千百对眼睛注视下我有些吃不消,只是低头匆匆走着,好不容易找到了7栋,但在楼下找来找去都没发现有公用电话,最后无奈之下我只好等找管理员,叫她帮我叫一下张雯了,但我发现楼梯间里连个管理员宿舍都没有,也没有铁门,医科大的男女生宿舍可以自由出入,北大却是不知道,所以我不敢贸然行事。
我等了好一会,终是没有看见有管理员模样的人出现,眼看天色也已不早,只怕张雯她们也等急了,无人看守,就是可以自由出入吧。想了一下我径直走了上去。
张雯在309,我从一楼走到三楼,意外地发现许多女生只穿着睡衣,甚至是内衣在进出房门,走廊上也有不少在聊天,见到我那些穿只穿内衣的都尖叫着跑回宿舍了。
我暗暗纳闷:“不想给别人看干嘛要穿得这么暴露到处乱跑?”
到了309房间,从走廊经过时注意我的人是更多了,难道北大没几个男人,又抑或如李晓所说的我真的长的很帅,一念到此我有些飘飘然。
我敲了敲门,一把好听的女声传了出来:“进来啊,门没锁,只是虚掩着的。”
我略一思忖,张雯应该告诉她舍友我来此的消息,她们不会穿着睡衣的吧,想着推开了门,但眼前的情景却差点让我鼻血流下来,我看到的是一个只穿着浅蓝色内衣的女孩,身材凹凸有致,曲线优美,背对我坐于床上,和一片白得耀眼的粉背展现在我眼底,她似是刚睡醒,伸了个懒腰,美臀翘起,圆润如玉的手臂在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美妙的姿势诱人犯罪。
除了她之外,宿舍里便别无他人了,我已来不及思考张雯为何会不在宿舍,第一件事还是先退出去再说了,否则我要被当成色魔处理了。
但已晚了一步,那女孩已经看见了我,眼中露出惊骇欲绝的神情情,张口便叫:“救命……”
事出突然,我想不到她居然会喊救命,情急之下冷汗顿时冒了出来,万一她一叫,我纵使有万千理由也说不清了,必然要被当成变态色魔抓起来,到时一传十,十传百,传遍整个北大,我脸面全失,但这还只是小事,再传到医科大,初到学校便犯此大错,被处分也说不定,我前途岂非全完了?
第一百六十三章误闯女生楼(下)
我反脚踹上门,一步冲上前去,在她喊出第二声时用手把她的嘴封住:“请你不要喊,我是来找人的。”
但她哪肯相信,眼中的惊恐更甚,不断挣扎,我另一只手忙也把她抓住,急促间也碰到了她赤裸的嫩滑肌肤,只是我没有心情去品味。
我把门踢上实是出于大脑思考的本能反应,当时的事情发生得太突然,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不让她的声音传出去,以免别人知道,人一多的话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当时并未多想到其他的东西。但这行为却很是不妥,分明似是有别的意图,但现在已经是骑虎难下了,只好暂时把这坏人继续扮演下去。
我抓住她胸罩带子恶狠狠道:“你再喊,我把这拉下来!到外面逢人便说说我看到了你的裸体。你不喊的话,我保证不会对你怎么样,我真的是来找人的。”
我发现自己威胁的方式很下流,但没办法,这是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当然我只是吓一下她,只要喊的话我是绝对不敢的,扯下来也无济于事。但她若是个性子烈点的女人,拼命反抗怎么办?这甚至可以归结为强奸未遂,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啊,我脑中登时乱成了一团麻,冷汗滚滚而下,背上刹那湿透了,但话一出口,再也无法收回来了。
幸好我软硬兼施的话起了作用,女孩一惊之下停止了挣扎,但大眼睛中的惊惶没有消退。我低声道:“请你别喊了好吗?这真是个误会。”
她的嘴被我捂着,发不出声音,只是眼睛眨了两下,这大概是答应的意思了。
我小心翼翼地松开捂着她小口的手,她没有继续呼喊,我大大松了口气,惊魂未定道:“对不起,我是来找张雯的,没想到她你在,而你没穿外衣就叫我进来了。”
她声音还带着一丝颤抖:“我,我们宿舍没有叫张雯的。”
我惊讶不已:“怎么可能?我记得是在东区7栋309没错的啊。进来时我看了几次宿舍门牌号的,绝对不会有错!”
女孩的声音提高起来:“什么东区7栋309?”说完却又有些害怕,声音又低了下去:“这里是南区7栋309。”
我大吃一惊,怪不得会坐了这么久的校车,大概是刚才在车上想得太出神以至错过站点了,这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差点就毁了我的前程。我只觉背上冷汗未干,湿漉漉的。
“你穿着内衣的话,为什么要让我进来?”这是我到现在都还想不通的事,还有一路上那些女生见到我时那奇怪的眼神,我总觉得自己似乎忽略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她眼圈已有些微红了:“女生宿舍区门口有人看管,男生是不可以进入的,就连所有的修理工都是女工。还有,你的手能放开吗?”
这时我发现我另一只手还放在人家的肩膀上,刚才她挣扎之中内衣也被我弄松了不少,露出半边羊脂白玉似的丰满玉乳,甚是诱人,我很尴尬,无可否认的是,也有一点点忍不住想继续看下去的念头。
我忙松开另一只手苦笑道:“我上来时并没看见门卫啊,我们学校的女生宿舍是可以随便进出的,我以为北大也是,因此就直接进来了。”
她立刻拉过被子遮掩着,没有说话,我转头到另一边连声赔礼道:“对不起,对不起”但我先是看到了她半裸的身体,既而让人家受了不少惊吓,区区两句道歉的话当然是远远不能补偿的,但除此之外,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别的了。”
等了许久都没有听到她说话,也没听到她穿衣服的声音,我不敢转头过去,只是静静地等着,忽然间我听到了啜泣声,时断时续地传来,她在哭?一时之间,我也不知如何是好。
此时敲门声传来:“艳艳,你怎么了?怎么把门锁上了?”
第一百六十四章我的老婆(上)
我大吃一惊,门外的不管是谁,看到这情形我都完了,我顾不得那么多,急走回她床前道:“求求你了,请你相信我,我真是是不知情闯进来的,要是被你们学校知道,我就完了。”
那女孩脸上泪水还在滚滚而下,闻言哽咽道:“我相信,你,你能转过身去一下么?我要换衣服,外面的是我的舍友,让她看见我们这样子就糟了。”
门外的声音又响了起来:“艳艳,干什么呢?开门呀。”
“等一下,就来了。”这个叫艳艳的女孩回应道,十多秒钟的悉悉声过后,她已站了起来,走到门前去,檫了一下脸上的泪水,我见到她穿的是一套运动型的休闲服,也幸好这样,才换得比较快。
门打开了,一个脸圆圆的女孩子蹦跳着进来,口中嚷道:“干嘛这么久?”见到我时一楞,我本以为她会惊呼然后质问的,但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她只是露出暧昧的笑容:“艳艳,好啊,趁着我们其他姐妹逛街,带男朋友回来了,怪不得叫你都不去,还说不舒服,是没见到他才不舒服吧?幸好我有事早点回来,让我抓住了吧?还整天骗我们说没有男朋友。你真够大胆的,楼下沙月的老公被新来的那个老巫婆抓住,骂了一个早上,当天写了三万字的检讨,从早上写到晚上11点才写完,后来没男生敢来了,搞的我们女生宿舍一点都不热闹,对了,你男朋友什么时候认识的?”
艳艳强笑道:“小朦,不是你想的那样。”
小朦看了一下衣冠不整的艳艳,又看了看她床上因来不及整理而有些凌乱的被褥笑道:“男朋友是没有,不过老公都有了,没事干嘛要把门锁上,开门又开了那么久,嘻嘻……”
艳艳听到此话,整张脸都染上了一层玫瑰色的酡红,却没有吱声,我暗松口气,大学看来真的是很开放,连这种性话题都可以随便当作笑话,这样一来,误会虽然无法避免,但至少我不会被质问甚至送交门卫处理了。
小朦又上下打量了我一番,满脸的赞赏:“长得满帅的嘛,身材又好,怪不得连艳艳都会喜欢上你,艳艳,你可真会挑,干嘛不告诉我们姐妹,怕我们抢走吗?我们系的系花,北大十大校花之首,又有谁能抢得走呀?”这小朦似乎是个活泼型的女孩子,话很多,自进来后嘴巴还没闭上过,而我这个当事人却成了哑巴,至今还没开过口。
艳艳是很漂亮没错,但我想不到的是,她居然还是校花,之首?什么意思,难道是第一?我有些不敢相信。
圆脸女孩又问:“帅哥,叫什么名字?我叫陈朦,陈姓的陈,朦胧的朦,你可别忘记了。”
我有些犹豫不决,不知该不该说出我的名字,虽然艳艳愿帮我圆谎,说明她不会再追究今次的事了,不过我们这次相遇纯属意外,而且艳艳真要是北大校花的话,她老公的事很容易便会传出去,到时我就要麻烦缠身了,这陈朦也不知可不可靠,要女人的嘴藏得住这种八卦,不是一般的难。想了一下还是随便捏造一个出来敷衍了事:“我叫原凡。”取义是原本平凡,因为以前的我确是毫不起眼之人。
“原凡?”
“原凡?”
第一个声音是陈朦的,而我想不到的是,连艳艳也念叨了一遍。
陈朦吃吃笑道“这名字很古怪啊,不过有特色,我喜欢,对了,刚才打断了你们的好事,真不好意思。”
我干笑道:“没,没有拉,呃……”说了两句才觉失言,恨不得敲自己的头,这不是承认刚才和艳艳在“办事”吗?但如果不回答的话,那岂非也是默认?
第一百六十四章我的老婆(下)
艳艳脸上的绯红色立刻又起,陈朦却不管那么多,继续道:“不管怎么样,那个,你一定渴了吧?我帮你倒杯水作为道歉,哎,艳艳,自己的老公也不体贴一下。”说完当真去拿杯子。
艳艳扯了扯我的衣服道:“我们现在走吧,我带你出去,我还有话对你说,被那缠人精缠上,一时半刻内就无法走了。”
我点点头,回头对陈朦道:“我不渴,我们有事先走了。”
陈朦的水倒到一半,闻言抬起头来急道:“别急啊,先喝完水再说,我还要问一下你和艳艳是怎么认识的呢,是一见钟情,还是日久生情,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认识的?”
这个陈朦果然不愧缠人精几字,我信口敷衍道:“下次吧,下次。”边说边和艳艳溜出宿舍。
陈朦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帅哥,下次还要上来啊,不过要小心老巫婆。”
声音渐弱,终是听不到了,不过前面的还是传到了我耳中,我自言自语道:“老巫婆?是谁?”
艳艳咬牙道:“你问这干什么,难道你还真想再来一次?”她脸上的红晕还没完全消褪,刚才在宿舍忙与应付陈朦没有注意,现在细看之下,当真是人如其名一样的美艳。
我忙摆手答:“没有,我只是随便问问罢了。”
“是守门的大妈,她们叫的绰号。”女人真是奇怪,让我别问,却又主动告诉我。
“哦。”我无意识地应了一声。心中却想我应该也不是第一个进入女生宿舍的男人,暗渡陈仓的尚有他人,守门的大妈也是人,也要吃喝拉撒,去上厕所的时间总会有的,这段时间说不定就会有人些大胆的人溜进来。不过依照陈朦所说,这老巫婆应该是新来的,人很凶,杀一儆百之后就许久没人敢干这种偷偷摸摸的事了,因此那时我初进来时那些女生看我的眼神很奇怪。
我和艳艳一前一后走着,路上碰见不少人见到我们都发问:“艳艳,你男朋友?”她也不否认,只是随口应付了过去。那些女生听后都是一脸的古怪,有些没打招呼的也在远处指指点点。
我可以推断出两点,第一,认识她的人那么多,这艳艳应该是至少大二或大二以上的学生,新生也没这么快会被评为校花的;第二,她还没男朋友。从那些和她打招呼女生的口气可以得知,至于是她心高气傲抑或是不想在大学时找就不清楚了,想不到我糊里糊涂就成了她“男朋友”。
到了门口不远处,我发现那门卫室里有人,我皱眉道:“我怎么才能出去?那个老巫婆怎么办?”
艳艳思忖一下道:“我去把老巫……大妈引开,到时你趁机走吧,记得在门口等一我一下,我有话对你说。”
“恩。”我点点头。
她刚走出几步,忽然又折回来狠狠道:“你要是没等我的话,我会恨你一辈子!”说完神情复杂地多看了我几眼,才向门卫室走去。
过了一会,老巫婆随她一起向另一栋宿舍楼走去了,我忙小跑出大门。
一出到门口,旁边不远处一个男生就奇怪道:“咦,你没事?老巫婆没对你怎么样吗?”这男生正是我进去时在打电话那个,当时我们隔得比较远,我是听不到他说话的的,但总觉得他声音有点熟悉。对了,我记得刚进去时有一个人在我身后说了一句什么话,只是当时我没有听清楚而置之不理,那个人大概就是他了,大概是告诉我女生宿舍不能进去。
但我还是最终还是进去了,还无缘无故多了个“老婆。”
第一百六十五章校花的魅力
我看他相貌虽普普通通,但脸方眉直,看上去很有几分正气,又带了几分憨气,似乎是个不错的老实人,想起刚才那么多人之中只有他好意提醒,我心生好感,笑道:“没有,趁她去上厕所,我就溜出来了。”
他点点头道:“佩服,你胆子真大,上次那冯鸣被抓住,写了三万字检讨,那个惨啊!对了,我叫葛天生,中文系大二的,兄弟你呢?”
冯鸣,大概就是陈朦口中她们楼下沙月的“老公”了。
我还是用刚才胡造的假名:“原凡。”对他好感只好暂且放到一边,毕竟是从女生宿舍出来,这种不光彩的事,没知道对方能不能保密之前,自己的身份还是暂且隐瞒一些的好。
我想起他刚才一直在打电话,而且等到现在,大概是她女朋友还没原谅他,当下问道:“对了,葛兄,你和女朋友吵架了?搞定了吗?”
葛天生尴尬道:“是吵架就好了,我还没有女朋友。”
我指着他手上那束鲜艳的玫瑰奇道:“那,这是?”
葛天生有些不好意思:“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真的很喜欢,好不容易才鼓起勇气来找她,不幸的是被拒绝了,现在我天天打电话给她,天天都来找她,希望她有一天会感动吧。”
我安慰他道:“没关系,有志者事竟成。”忽然想起以前无聊时涉猎的一本书《泡妞秘籍》中所说的泡妞十大忌讳,其中之一就是万万不要死缠着一个女孩,时间长了会让她生厌,于是随口道:“不过,我觉得你这办法不太对头啊。”
葛天生眼前一亮道:“是吗?我也总觉得似乎有些地方做得不是太好,只是说不出来,许兄可否指点一二?看你随意出入女生禁地,肯定是高手了。”
我摇头笑道:“兄弟别见笑,说实话我也是菜鸟一个。不过呢,对不同的女生需采取不同手段,不若试试欲擒故纵,说不定反可抱得美人归啊。”
葛天生眉头深锁喃喃道:“欲擒故纵,欲擒故纵……”忽然两眼放光,像是瞎子忽然间见到亮光一般。
“原凡。”此时艳艳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葛天生一楞,转头看去,不由呆了:“那,那不是云艳艳吗?北大校花之首,你认识她?”
云艳艳?我终于知道她的姓了,看来她的确是被大的风云人物。我点点头道:“算是认识吧。”另一句话却没说出来:在一个尴尬的场合。
葛天生刚待说话,云艳艳已走至我们面前,见到葛天生,疑惑道:“你是谁?”
葛天生见到云艳艳,说话竟然都有些结巴了:“我,我是原兄刚认识的朋,朋友。”
云艳艳看着我,我点了点头。她眉头一皱刚想说话,“艳艳,艳艳,”远处一个捧着一大束花的男生跑了过来,边跑边喊着,到我们眼前气喘吁吁的,汗还顾不得抹上一把,就把手里的花递了过去:“艳艳,我等了你好久,你终于愿意出来了。”
这位仁兄直接示爱,对我和葛天生是视若无睹,不可否认他长的很帅,我自认自己光就外表来说比他还要逊色一些,不想云艳艳伸手把面前的花推开,面无表情地道:“我说过,你送多少次给我都不要,以后请你也别来烦我了,好么?”
“啪,”一个篮球骨碌碌滚到我们身边,一个身形挺拔,肌肉健美的阳光型男生从地上把球拾起来:“艳艳,我是院篮球队队长刑俊,今晚有我的球赛,如果到时你能为我加油助威的话,我保证今晚的球赛我们学校赢定了,而且对手会死的很惨。”
话音刚落,又一个留长发,很有几分艺术家气息的也无声出现在我们身边,把我和葛天生都吓了一跳,他手中拿着一卷东西,不知是什么,展开一看,是一幅素描,他眼中饱含神情,看云艳艳的眼神就好像看到一副极品好画那样:“艳艳,你是我心目中的女神,这是我呕心沥血为你做的画像,历时一月才完成,虽然比不上你万一的美丽,但我已经很用心了,请你一定要接受。”
云艳艳面无表情:“我对体育和艺术没兴趣。”一句话把队长和艺术家都打入冷宫。
艺术家和篮球队长待说什么,一辆本田摩托狂驶过来,到我们面前嘎然停下,头盔揭开,一个很酷的帅哥嘴中衔着一支玫瑰:“艳艳,我想邀请你一起去兜风?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幸运?”
我甚是佩服他,衔着一支玫瑰居然还能这样流利的说话,这一手也不知学了多久,为了讨得佳人欢心,当真是不择手段啊。
谁知云艳艳看也不看他一眼,也不说话,那酷哥颇为尴尬,嘴中的玫瑰不知道是继续叼着好还是拿下的好。
又一辆宝时捷带着一阵大风呼啸而至,车上一西装革履,风度翩翩的男生走了下来,拿出一只锦盒:“艳艳,这是我为你买的钻石项链,你打开看一下,一定会喜欢的。”
李艳艳古井不波地扔下一句:“你以为所有的女人都喜欢名贵首饰吗?”
……
……
我和葛天生目瞪口呆地看着一个个各式各样的人变戏法一般从我们身旁冒出,一辆辆不多见的名车聚集在这小小的校门,和花样百出的追求手段,我终于领略北平第一校花是什么样的概念了,这些人中有体育尖子,艺术家,歌手,帅哥,酷哥,有钱公子,痴情男生,学生会干事,会长……
只可惜云艳艳脸上表情根本没变过,一一无情拒绝了,看到她如冰山一般冷艳,拒人于千里之外的俏脸,我实在不能把她和初见时那个因被我看到身体而啜泣的女孩联系在一起,但又分明是同一个人,我现在敢肯定她没有男朋友的原因十有八九是她太冷傲了,怪不得路上那些女生听说我是她男朋友时的神情是那么古怪。
一帮人还在七口八舌地大献殷勤,“艳艳”,“艳艳”的叫个不停,云艳艳忽然不耐烦地道:“我说过,请你们不要再叫我艳艳,我们学校能这样叫我的男人只有一个!”
这句话让所有的人立刻安静了下来,异口同声地问道:“谁?”
云艳艳伸出如葱玉指指着一个人,缓缓地吐出几个字:“他——我老公!”
所有人的目光都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除了我,但我快要昏了,因为我发现她指着的人正是自己。
这话犹如晴天霹雳一般,非但我没想到,葛天生没想到,那帮人更没想到,衔花那位拼命摇头,花掉下来也不管了:“不会的,绝对不会的!我从来没听说过你有男朋友,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小子怎么会,你在骗我,对不对?”这句话也代表了除葛天生外所有人的心声,我立时成了万夫所指,十数双目光齐刷刷如利刃一般极度嫉恨地死盯着我。
云艳艳没有多说话,只是径直走到我身边,挽着我手臂柔声道:“老公,明天晚上我们去哪里吃饭?”
“啊?”我一时间反应不过来。
云艳艳扭头正对我,腻声道:“老公,你快说嘛!”旁人眼中,她看着我的目光似乎包含深情,但只有和她近乎贴着脸孔的我看得到,她在朝我不断打眼色。
我不知为什么要这样叫我,但明白她眼色的意思是叫我答应,我脑中乱成一团麻,干咳两声道:“好,好,唔,唔,去哪里好呢?”脑中急转,忽然灵光一闪,我脱口而出道:“就去风月酒店吧。”我记得来学校时在路边的横幅广告曾见过有这么一个酒店名字,于是随口拿出来撒谎。
云艳艳听到这酒店名字,俏脸破天荒再一红,嘴唇动了动,却是欲言又止。
“什么?”那帮男的忽然间又怒又恨,不敢相信这句话,但见一向以冷艳著称于校的云艳艳小鸟依人一样拉着我的手,声音甜得像蜜糖那样,这是前所未有之事,却又不得不相信这是事实。
我有些奇怪,这“风月酒店”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地方,为什么他们听到会反应这么大。
第一百六十六章教人泡妞
“艺术家”口中喃喃道:“不可能的,不可能的……”忽然抱头哭着跑了,我也傻了眼,有没有这么痴情的人?男子汉大丈夫,被女人拒绝了就哭,成什么样子?
开宝时捷的那家伙看着我一身的廉价衣服愤然道:“他有什么好的?又没有钱。穿得这么寒暄。”
“长的也不怎么样嘛。”说这话的是个长得颇帅的小子。
“……”
听着这些话,我不知道如何应答才好,只是苦笑无语,说实在话,他们说的的确也是事实。
“靠你妈的,你有什么好,她会喜欢你?”一句脏话冒了出来,在显得分外的出格,殉着话音方向看去,说这话的人正是那个篮球队队长。
我脸一沉,跨前一步揪着他衣领冷冷道:“我耳朵不是太好,麻烦你再说一次好吗?”。“啪勒”一声,我手中拳头因握得太紧而发出关节暴鸣。
原本不绝的声音忽然间消失,人人都讶异地看着我忽然间似换了个人一般,本来和善的脸片刻变得冷酷无情,我脸上的表情告诉他们,只要篮球队长敢复述一句刚才的话,我青筋暴突的拳头会毫不犹豫地轰上他的臭脸。
怎么说我都行,但凡是对我亲人不敬的,我会让他后悔!
云艳艳也是一脸的惊讶,我的转变如此之快,让她也一时有些不适。
篮球队长虽长得比我还高半个头,也比我要粗壮一些,但看着我野兽般的目光,心中竟是有些发冷:“我,我是北大出身的文明人,不和你这种野蛮人一般见识。”任谁都看得出来,他已经畏惧了。
“哼!”我重重哼了声,才放开揪着他衣领的手。
其他人也被我气势所摄,一时之间竟是不敢多说,他们毕竟是全国最高学府的文化高材生,和猎鹰,军师等凶悍的人根本无法相比,慢慢软了下来,口中嘟囔几句,散了开去,不敢再惹我。
葛天生一直呆立一旁,自始至终都没有做声,云艳艳转向葛天生道:“你还有什么事吗?”
葛天生明白她是在下逐客令了,却搔着头不愿离开,像是有些为难。
我笑道:“葛兄,有什么事尽管说好了。”云艳艳忍不住又多看了我一眼,显是想不通我变脸怎么像翻书一样的快。
葛天生看着云艳艳冰霜一样的俏脸道:“云艳艳同学,能否借原兄在下一会,只要五分钟,不,三分钟就够了。”
云艳艳皱眉想了一会才道:“好吧,快些。”知道我们有话要说,她迈步走出十多米远,这个距离如若不是大声说话,是听不到的了。
云艳艳一离开,葛天生眉花眼笑道:“我果然没有看错,原兄果然是此道高手。”
我不知道他奉承我有何用意,只是谦虚道:“哪里,哪里。”
葛天生道:“原兄就不用过谦了,能让校花服服帖帖的人,又岂会是菜鸟。”
“呃,这个……”我不知如何作答才好,我和云艳艳那件事,自然是不可外传。
“明天晚上还要去风月酒店,你们的关系都已发展到这个地步了,你就别否认了。”葛天生笑容里带着一点说不出来的暧昧,连他这种貌似老实的人都能笑成这样,这酒店想必不会是简单的地方,错了,绝对不会是简单的地方!
我只是在广告的大字中知道这酒店的名字,至于其他的一切却毫不知情,此刻只好硬着头皮问:“风月酒店,那又怎么了?”
“原兄,你就不要装糊涂了,北平大学对面的风月酒店,又名“处女最后一站”,学院中的女人至少有一半是在那里告别少女时代的,这个校内谁人不知,哪个不晓?嘿嘿。”
我顿时汗颜,想不到是个情侣幽会专用地,随便说个名字出来都能中奖,今天是连中两次大奖了,一次是误闯女生宿舍,还有就是这所谓的“处女最后一站”。
见我沉默不语,葛天生已有些着急:“原兄,我们就别管那么多了,我的时间不多,等下云同学就要生气拉。这个,我就长话短说了,刚才你所说的欲擒故纵,我深以为然,思索良久,茅塞顿开,拨云见日,犹如迷失飞机的一盏指航灯,干旱大地的一场及时雨,半夜坟场里的一只灯笼……”
不愧是中文系出身,成语名句层出不穷,我有些怀疑,要追到他喜欢的人,单凭这把嘴已经绰绰有余了,又怎么会屡战屡败?呃,半夜坟场里的一只灯笼?似乎有些不妥。
他说长话短说,但我尚未读懂半分他想表达的意思,见他大有继续喋喋不休下去之势头,我打断他道:“三分钟不多,葛兄有话不妨直说好了。”
葛天生一楞想起时间的问题,干笑两声道:“能征服云艳艳,证明原大哥你的手段实在是太高明了,你一定要不吝教一下小弟,如何才能把周颜追到手。”周颜估计就他的梦中情人了,我的称谓也在不知不觉中由有些客气意味的“原兄”上升到亲近不少的“原大哥”了。人不能貌相啊,葛天生看似老实,小心眼却是不少。
我哪懂什么所谓的高明手段,最多也只是在书中看到,纸上谈兵还可以,拿到现实中来哪行,刚想推脱,葛天生已先我一步掏出手机:“原大哥,这样吧,你先把你电话号码给我,有空我再向你请教。等助我把周颜追到手后,你有什么事尽管吩咐,小弟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我无奈之下只好把号码给了他,口中道:“赴汤蹈火倒不必,我尽力而为,不成功不要怪我。”心道到时最多把《泡妞秘籍》随便背一些给他就好,至于发展得怎么样,就与我无关了。
葛天生见我答应,连声道:“不会不会,要是在原大哥的教导下还追不到手的话,那就是小弟天资愚劣了。”边说边把号码存进电话本,忽然“咦”了一声:“大哥,你不是北大的?”
我点头道:“不是,我医科大的。”
葛天生望着我,眼中仰慕之色更浓:“外校的居然都能把我们校的系花兼校花追到手,大哥,你牛!不愧是我偶像”
我见他那崇拜无限的目光,我这偶像兼高手的地位看来是要屹立不倒了。
他明显要比我年长一些,却反叫我大哥,我觉得有些滑稽,笑道:“以后你别叫我大哥了,我比你还要小呢。”
“是,是,原大哥。”话虽如此,他称呼依然不改,生怕我会忽然改变主意不教他似的。我哪知他心中早已打好小算盘,这一声大哥叫下去,就成了小弟了,小弟的事,大哥自然不会袖手旁观,放任不管的。
“我先走一步了,云艳艳同学已经等得不耐烦了,等你有空我再打电话给我,我们慢慢探讨具体战略。”葛天生说完满面春风走了,初见时的颓唐愁苦一扫而空,昂首挺胸,步子都迈得大了不少。
云艳艳走过来道:“你们说什么?神神秘秘的。”
我自然不会说是教葛天生去泡妞:“没什么,新结交的朋友,大家互相留个地址罢了。”想起一件事,我奇道:“你刚才,刚才为什么说我是你,你老公?”
云艳艳脸色不变:“不是刚才,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男朋友了。”
我吃了一惊道:“不是吧?为什么,难道就因为我看了你的身体,又没有全……”我闭口不说话了。
云艳艳气苦道:“又没有全看是吗?要不要脱光给你全看一次才算?”说着说着眼圈一红,泪水在眼眶里转。
第一百六十七章花俏的男人不可靠
我呐呐道:“这倒不是。”
云艳艳咬了咬下唇:“你不要担心,只是为期三个月而已,三个月后你就不用继续扮演这个角色了。本来我也不想用这种计策的,但我身体被你……”话到此一停,声音有些苦涩:“算了,都过去了。”
我对这件事也很抱歉,更想不到她是这么一个传统保守的女人,我只是看到穿着内衣的她而已,想不到她还是如此的耿耿于怀,我明白她话中的意思,叹了口气道:“对不起,我真不是故意的。你要我冒充你的男朋友,避免别人骚扰你是吗?”
“没错,正是这样。那些人太烦了,有时我想清净一下都不行,那个人,就是刚才特别缠人那个,打电话给我,我没接,他就对我宿舍的人说会一直在门口等我,你以为今天我不想和宿舍的姐妹一起上街开开心心地玩,而是喜欢一个人呆在宿舍睡觉吗?但我由能怎么办,连一点自由都没有。刚才那人,只是其中之一而已。我只要你扮三个月,他们到时应该会彻底死心了。”云艳艳又开始结冰,语气有些冷淡,不过激烈起伏的胸膛说明她内心其实并不平静,只是没有表露在外罢了。
我点点头道:“好吧。但是有一点我想不通的,你干脆早些对外宣称已经有了男朋友不就行了?”
云艳艳冷笑道:“如果有那么简单就好了,学校有不少人会千方百计打听我的消息,要是仅仅是名义上的话,他们迟早查得出来,希望你能做得称职一些,别让他们看破了。”
我脸上肌肉一颤:“我该怎么做?”
“一星期至少要打三次电话给我,还有,偶尔要陪我逛一下街,只是做个样子给别人看而已,不用担心,不需要你帮我买什么东西,不过有时也会吃上顿饭,当然,这饭钱是你掏!”
打电话这好办,反正随便聊几句就好了,我和她确切点说根本不算认识,大家除了知道名字等一些最基本的资料,其他一点都不了解,也没什么好聊的。逛街吃饭就麻烦些了,但我做错事在先,心中发虚,不敢讨价还价,无论她说什么我都诺诺应是。
云燕艳似是看穿了我的心思,肃容道:“你别以为打电话也可以敷衍,外头那些男人会求我宿舍的或是其他宿舍同班同学来打探消息,要在她们在旁边的话,我会以你女朋友的口气和你说话你,请你也认真点。
我点点头道:“知道了,我可以走了吗?”
“等一下。”她走向门卫室,不一会拿了一支笔和两张小纸条出来,把其中一张递给我:“这是我的电话,把你的写下来。”
我写下号码,感觉有些怪怪的,像是签卖身契一样。云艳艳看后有些动容,大概是因为这号码不是本校的,但却没有问什么。
我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是必须要告诉眼前这个“老婆”的:“我的真名叫许逐,不是原凡。”
到了东区宿舍门口,我这回不敢乱闯了,看见门口有一个肥胖的中年妇女,大概是门卫,我径直走向她,近看那女的满脸凶相,见到我上看下瞄,直到看得我有些发毛才出声问:“干什么的?”语气很不善。
我心道,不就是找个人吗,怎么搞得像鬼子进村似的,我无奈道:“我一个高中的同学住里面,麻烦你帮我叫她下来一下。”
凶女人白眼一翻:“找谁?什么系?哪个宿舍的?什么事找她?”一连串的问题砸下来,好像在公安审问犯人一般,不知怎么,我总觉得她有些仇视我似的,说话也是一点都不客气。
我耐着性子道:“管理系7栋306的张雯。”
“管理系,7栋306?张雯?”她转身走回了门卫室中,拿起一个电话:“喂,你们宿舍的张雯在不在?”不多会又走了出来,上下看了我几眼:“过那边等一下,她就下来。”一手指着远方,有不少男生在那边无聊地走来走去,也是在等人。
我悻悻地走出几步,又听到一句:“獐头鼠目的,一看就知道不是好东西。”
我哭笑不得,虽然不敢说自己很帅,但离獐头鼠目似乎还差得还远,这个凶女人,真的不知道是不是受了什么男人的刺激了,要么就是更年期综合症。
边走边嚷道:“这女人,可真兄。”
旁边一男生插话道:“不凶就不叫老妖婆了。”
我失笑道:“老妖婆?”,难道和南区的老巫婆的孪生姐妹不成?
不多时张雯和李晓携手下来了,见到我立刻加快了脚步,到我面前埋怨道:“表哥(许逐),怎么来的这么晚?”
我眼前一亮,她们两个穿的都是很买的衣服,李晓是一袭火红色的外套,显得分外的醒目,无论走到哪里,她都是最吸引别人眼球的人物,而张雯白色羊毛衫,和淡蓝运动裤,配起她娇柔的性格也是相得益彰。一动一静,都是一样的美。但我就有些寒暄了,穿着泛白的牛仔裤,上衣看来也是旧得有些不象样。和两个娇滴滴的大美人在一起,未免有些煞风景。
但张雯和李晓却毫不在意,热情靠上来,李晓还扑了上来,勾住我脖子拥抱了一下,张雯见惯不怪,而旁边几个男的骤然间见到两个千娇百媚的绝色女孩,北平大学虽然美女也不少,但能达到这程度还有这种气质的还是稀少,都张大了双眼,待见到李晓和我抱了一下后,眼中又满是羡慕。
我骗她道:“难得见到全国最高的重点学府,就顺便坐车逛一圈再回来了,想不到这么大,只是转一圈就用了这么久。”
李晓道:“什么难得啊表哥?你当初要上北大还不是随随便便的事。”忽然皱起眉头,松开手凑到我身上,琼鼻嗅来嗅去。
我笑道:“你干什么?我有洗澡的。”
张雯膘我一眼,掩口笑道:“她是闻你身上有没有女孩子的气味呢。”
我抬起李晓下巴:“别闻拉,你又不是狗。”
“似乎有点香气啊?”李晓皱眉道:“快说,是不是一来学校就和哪个妹妹搭上了?”我心里一惊,难道云艳艳的味道沾到我身上来了?李晓的嗅觉有没有这么灵敏?
张雯本是开玩笑的,此时闻到此言,登时笑没那么自然了,横了我一眼,似是责怪昨天我在火车上刚答应过她一些事,今天就开始风流快活。
云艳艳的事打死我也不会对她们说的,忙撒谎道:“哪会呢,是你身上的味道啊,谁叫你一来就搂搂抱抱非礼我的?”
李晓拍打了我的胸膛两下嗔道:“谁和你搂搂抱抱非礼你了?”不过这样一来注意力转到别的地方去,没有再提此事。
我松了一口气,想到答应云艳艳的事,不知道在北大会不会碰见李晓她们,心中忐忑不安,七上八下。希望不会吧,北大面积广阔,即使是同一学校,也有许多人大学四年也未必会碰见一次。我只是偶尔来一次而已,不会这么倒霉吧?
老妖婆不知何时像幽灵一样出现在我们身边,冷冰冰地道:“越是长得花俏的男人,就越不可靠啊!”也不知是说给谁听的,刚才还说我长得獐头鼠目,现在一转眼便成了花俏了。
李晓却是置若罔闻,拉着我的手喜滋滋道:“我们走吧。”
第一百六十八章约会
晚上十点多我身上穿着一套新衣服,手上带着几套回到宿舍中,李晓和张雯都说我身上的衣服太旧了些,刚上大学一定要买几套,硬是帮我去挑了回来,还不让我掏钱,想起每次她们付钱时收款员看我那奇怪的眼光,大概被当成吃软饭的小白脸了。
一进宿舍,迎面碰见老大,老大傻瞪了我半天才用询问的语气问:“老五?”
我点头道:“不是吧?才出去一晚上就认不出来了。”
其他人见到我回来,也将目光飘了过来,宋雄斌道:“老五,不错嘛,这新衣服一上身,立马变得人模狗样的。老实交代,是不是出去泡妞了?”
我当然是矢口否认,一边正在看小说的沐青桦发话了:“老五,做人要厚道啊。不久前有个女孩打电话到宿舍,指名道姓要找你,她说她姓云。”
宋胸斌看着我,一脸的看你这小子还不承认的表情。
姓云?云艳艳。
我干咳两声:“这个,只是普通的女性朋友。”
宋雄斌淫笑道:“是啊,普通的女“性”朋友而已,也算不得什么。”他特意将那个性字拉长了不少。
我笑骂道:“靠,你这个人渣,别什么事都往上面想好不好。”心里却在思忖:难道这么快就要我做挡牌了。”
拨通云艳艳宿舍电话,接的人正是她,用腻得能让钢铁软化的语调蹦出一句话:“老公,明天晚上去风月酒店吃饭,你可别忘记哦。六点半我在楼下等你。”说完后没等我开口,立刻就挂了。
她曾说过宿舍有其他人在时会以女朋友的语气和我说话的,但此刻听到这么柔的话,我还是如坠梦中,这真的是她?那个真面目冷艳得让人不敢接近的云艳艳?今天下午她也曾这样腻过,但当时她猛地朝我使眼色,我没有多想,这时我们只能听到对方的声音,就是另一番感觉了。
回头一看,宿舍里每个人都在竖起耳朵偷听。
“老公,人家要嘛!”宋雄斌以以同样的语调道,让人闻之欲呕。
宿舍里顿时爆起狂笑。
“你去死!”我一脚踹在他屁股上。
晚上我受到宿舍人的严刑逼问,因为打电话时云艳艳的话极其不幸地让他们听到,“老公”二字让我避无可避,最后只好说是以前高中时的同班同学。他们依然不信,因为我们是用普通话通话,而不是本地方言。最后我只好继续改进了一下这个谎言。说是外省的,父母因工作关系搬到我们市,她也随着到我们学校读书而已。
既然是女人,他们肯定得问长相和身材的了,我只说很寻常,心里却道:“北平大学的校花,能不漂亮吗?身材能烂吗?”那天我乱闯进去时也亲眼看到了,该凹的凹,该翘的翘,皮肤当真是好啊!不知道是哪里人,会不会是京川的?一时间竟是有些想入非非了。
“风月酒店,处女最后一站,风月酒店,处女最后一站……”我躺在床上,整晚脑中翻来覆去都是这两个名词,我随口说说的事,竟然就成真了,而且是和北平大学的校花一起,我不知道心里什么滋味。
早上我满眼的血丝醒来,让沐青桦看到了:“老五,你不是吧,约会也用不着这么兴奋吧?”
宋雄斌漱着口,满口的牙膏,含糊不清地说:“说补丁这次约灰有特熟疑义。”他一脸的淫笑,一不小心将口中的牙膏喷出不少。
我勉强听了出来,似乎说:说不定这次约会有特殊意义。
晚上我提前二十分钟后来到了她们宿舍楼下,六点半时云艳艳珊珊而至,立时便成了在场人中的焦点,而她确实也有这个资本,在略有些朦胧的夜色下,她看起来更美,说是美丽绝纶也不过分。
一头如云的秀发披肩,白色羊毛衣将胸部那柔和的圆形曲线勾勒得轮廓分明,修长丰满的大腿将牛仔裤绷得紧紧的,一看便知弹性惊人,腰肢纤细,柔若无骨,随着她款款走动不经意扭出一种奇异的旋律。她走路的姿势真的很好看,比电视里的职业模特的刻意扭动更为吸引人。这是一种自然的气质,是很难模仿得来的,她被推为北大美女之首,除了美貌之外,和她这特殊的气质应该也应有莫大的关系。
云艳艳似是精心打扮过了,双耳上居然还带了一对圆形耳环,红润的朱唇在唇膏作用下散发出洁白诱人的光泽,却丝毫无损她的形象,在校园美女的特有的清纯中又带了几分妩媚,无形中更添魅力。
她的俏脸略施粉黛,本就如玉般的肤色多了几分嫣红,平时冰霜似的脸居然挂着微笑,令我有些怀疑自己是否看花了眼。
一声甜呢的“老公”证明了我没有在发白日梦,云艳艳人随声至,在所有人难以置信的目光当中,张开双臂像飞鸟投林一样轻盈地扑向了我,我吓了一跳,演戏而已,不会真的这么投入吧?
不过有便宜不占白不占,我也张开了双手,做出一个要拥她入怀的姿势,口中也拉长了声音应和着:“老婆——”只是第一次这样叫一个人,而且她根本不是我妻子,感觉有点怪怪的。
一阵香风扑鼻而来,但我发现没有预想中的软玉温香触感,云艳艳只是虚抱了我一下,她的手臂只是贴在我衣服上,身体似乎也贴在一起,实际上却隔了一层难以察觉的距离,但天色已有些黑了,外人在远处是绝看不出来的。
云艳艳贴到我耳边细声道:“你想的美,有几个人在盯着我们,你小心些,别给看出来了。”
我捉狭道:“我怎么想得美了,我也没有抱到你。”我就知道大异平日的她这样做是事出有因。
云艳艳这才想起我双手也是定在空中的,一怔道:“谁知道你心里是不是这么想这么做。”
我笑道:“无论我怎么想,总之我没有行动就是了。而且,即使是我做了,你也不能怪我,你不是叫我表演得逼真点的吗?”
“哼,逼真就可以乱来吗?好了好了,不和你耍嘴皮子了,后面有几个人在看着我们,等下我会挽着你的手臂,再慢慢告诉你今晚该怎么做。”
说完真的一只手挽了上来,这回是真枪实弹了,她的胸部无意中压在了我手臂上,她自己可能没有察觉,但我对那种柔软感很敏锐。
我稍微斜了一下眼光,环顾一下左右,周围有数十个人,夜色已浓,看不到面孔。
我低声问道:“是哪一个?”
云艳艳淡然道:“左边约7,8米高高的那个,和你身后穿蓝色的衣服的,门旁边靠着墙的,树底下那长头发的……”她一连数出了近十个。
“什么?”我不觉中提高了音量,即使宣称已有男朋友,出门还是随时都有好几个男人在等着。有没有这么狂热?追星族吗?不过云艳艳就是北大最耀眼的一颗星星。
云艳艳横了我一眼:“嘘,小声点。有什么奇怪的,不要以为我有那么大的魅力,有些人是别有用心的。”
我吐了吐舌头:“这么多人,你怎么知道是他们?看上去也不怎么样啊,说不定只是来找女朋友的人而已。”
云艳艳叹了口气:“换做是你,整天被人跟踪,如影随形在身后的话,你就会明白的,那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要不是我借今天的事放话出去说我已经有了男朋友,他们早就过来烦我了。”她脸上全是无奈的表情,看来做为万众瞩目的焦点,也未必是一件好事,至少对于云艳艳这种喜清静些的女人来说是这样。换作是我也一样,连出个门都有一票人像狗皮膏药一样的贴着,的确是极其不爽啊。
第一百六十九章欲馨
边走边说,我用余光看了一下身后的那几个黑影,他们果然难以觉察地跟上来了,只是距离比较远,若即若离,不注意的话不会发现。
我们外表上看去就像一对热恋中的情侣,云艳艳很亲密地挨着我的肩膀,耳鬓厮磨,谁又想得到我们只不过是在作戏而已。
我在她耳边细声道:“你不是真的想和我一起去风月酒店吧?”
灵巧的小耳被热气吹进,云艳艳感到一阵异样的麻痒,稍微把头偏开一旁才道:“你看我像在开玩笑吗?这就是我今晚叫你出来的目的,你是突然凭空冒出来的,他们也不是笨蛋,肯定会猜疑的。昨天那人就一直在我宿舍门口守着,看我是不是真的和你约会,我只好打电话找你了。”
我苦笑道:“那也不必去那种酒店吧,是什么样的地方你应该很清楚的。”
云艳艳哼了一声道:“你知道是什么地方就好,昨天还不是你叫我去那的吗?你人看上去还算诚实,谁知道也是个老滑头,只想着占我便宜。”
我尴尬道:“我也是事后才知道的,我刚来北平两天,哪知道有什么地方,在学校旁的广告上看到就随口说出来了。”
“你是大一的新生?”云艳艳一脸的惊讶。
我搔头道:“不然我怎么会冒失闯到你们宿舍去,我不知道北平大学女生宿舍楼不可以随便进入。”
云艳艳看着我那孩童般的动作,忽然笑道:“看不出来啊,那要不要叫你小老公好一些。”
话一出口,云艳艳忽然脸上有些发热,连她自己也不知道怎么会开这样的玩笑,说不出的尴尬。
我傻傻道:“谢谢,不用了。”
云艳艳忍不住“扑哧”笑了出来:“你还真的想啊?”
我眼前一亮,云艳艳是那种冷若冰霜的人,这一笑之下冰山解冻,更是美得不胜收,怪不得那么多人死缠烂打也想得到她的芳心。如果不是我见过的绝色美女不少,我也会被她迷得头昏目眩的。张雯李晓成怡慕容倩都是百里挑一的容貌气质兼备的美丽女子,而思思也是一个美人胚子,因此我还能保持冷静。
只可惜云艳艳的笑容维持了不到5秒钟,她就收起了笑容,恢复了那副万古不化的样子,我暗叫可惜,难得的好机会,下次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
上了校车,车里无论男女所有目光登时都集中到了我们身上,都包含了些不可思议的味道,大概是云艳艳在校内的“冷”是出名了的,本有些安静的车厢顿时骚动起来,议论纷纷,指手画脚,猜测着她身旁这个幸运儿是谁。
而那几个一直跟踪在后的人居然随着我们一起上来了,而其中一个正是昨天被云艳艳拒绝的那个男生,他们只是在校车上别的位置,佯装不认识我们,但我总能不时捕捉到他们投来的妒忌,无奈的目光。
云艳艳也看见了,但脸上毫无表情,似是司空见惯一般。我忽然间有些了解她渴望自由的迫切心情了,就像一只小鸟,看似可以快乐地飞,但身旁总有一张无形的网,永远不能随心所欲地飞翔。
云艳艳故意靠在我身边,靠的很紧,一阵如麝香气阵阵飘来,按平日的她是绝无可能这样对待一个男人的,我知那只是给他人看的而已,但还是一阵心摇神荡。
二十多分钟的车程在佳人陪伴下过的很快,在一群人的目光注视下我们下了车,我左看右看,云艳艳道:“你东张西望的干什么?”
我答道:“找风云酒店,嘿,我不知道在哪。”
“过了前面这条街,再往右边十米处就是了。”云艳艳翻了翻白眼,但她这个动作依然是很吸引人,气质好的人确实不同,无论什么动作神态都不会有损她的魅力。
我看了下后面,皱眉道:“你的那帮爱慕者还真是阴魂不散啊!”
云艳艳冷笑:“要那么容易甩脱的话,还用得着你吗?”
这是我第二次晚上在北平逛街,与那天和李晓张雯一起感觉又有些不同,那天我们是带着新奇的心情出去的,她们俩也是第一次出校,所以分外好奇。今天却是以别人的“老公”身份,美人如玉倚在身边,却是各有心思,说不出来是一种怎么样的滋味。
路边的霓虹灯散发出柔和的光芒,照射在我们身上,夜色朦胧,带着一种莫名的诱惑,不少穿着新潮时尚的男女来来往往,去寻欢作乐,这也是都市一景,无论哪里都有的。
“风月酒店”,闪烁彩灯组成的四个大字出现我们面前时,我发觉进进出出尽是成双成对的青年男女,没有独身一人的,这就是所谓的情人幽会好地点了。
我发现云艳艳挽着我的手臂紧了紧,我知道她心思,于是道:“还是去别的地方吧,这里,确实不太好。”
云艳艳本有些踌躇不决,见我说这话时却忽然咬牙大声道:“谁说不好了?好得好!”拖着我大步跨进这个富有传奇性色彩的闻名之地。
我终于知道这酒店为何取名“风月”了,因为这里确实带着一种烟花风月之味,通常的酒店大厅里的吊灯也是以辉煌明亮为主,而风月酒店里的却是与众不同,那是一种闪烁暧昧的粉红色,一闪一闪的,映进人的眼球,强烈的视感极易挑起人心底那最原始的欲望。
而普通饭桌总是以洁白布帛铺于其上,但这里的却还是一种惹人心扉的艳红,看到小腹中似乎就隐有发热感。
酒店内飘扬着一段柔和的音乐,柔和中却又带着些许缠绵,轻轻地拨动着人的心弦。
桌子上有一个瓶子,内装一支咖啡色的鲜花,那花虽小,却散发出一阵奇异的芳香,闻到这股芳香,我心底忽然升起一种莫名的躁动。细看之下这花的叶子极小,仿佛针刺一般,竟螺旋状分布于枝上,及顶处再无叶,只有一朵花骨朵傲立。
“欲馨”我心底立刻闪过这两个字,我记得外公医学藏书《植物大全》中有记载:欲馨,被子科植物,表似有刺然非刺,实乃其叶,每株可结花蕾三至五朵不等,然成花时只余独花,其余均凋落。性热,生命力强盛,有水便可成活,不需日照,与万年青有异曲同工之处。特征:自结花蕾日起便散奇香,香气有催情欲之用,待仅剩一蕾时尤为强盛。时有动物如虺,狈等在其成花之期于其下交配……
这的确是欲馨,无论形状和它散发的香气,外形,习性,还有那股特有的挑人情欲的芳香,均与书上描绘的几乎一样。
但有些许不同的是,一般欲馨生长在山野之地,而且其花卖相不怎么样,说直接点就是花很丑陋,上不得台面,所以没人会作为家花观赏。但风月酒店里的却不同,这欲馨有一种大方妩媚之气,不像一般的丑陋,不知是否经过了特殊培植。
这风月酒店不简单啊,会培植欲馨,还懂得从视觉,听觉,嗅觉各个方面去给情侣造成一种特殊的效果,却不显庸俗。
我抬头看了看坐对面的云艳艳,她脸上也在不知不觉中升起了红晕,更显艳光逼人。
Waiter走了上来,书中递给我和云艳艳一人一张精巧的菜单,彬彬有礼地问:“请问,两位要些什么?”服务态度不错,虽然云艳艳是个大美女,但他目不斜视,好像没有看见一般。
我随便看了几下便放下来了,对云艳艳道:“你随便吧。”出来时我也取了不少的钱,应该够用的了。
云艳艳看得倒是认真,她似乎对吃的有些挑剔,选了好一会才选了几个菜,还有一瓶红酒。
Waiter点点头,我想了一下道:“对了,麻烦你顺便把这瓶花拿走好吗?有没有红玫瑰,能不能换一朵。”
Waiter满脸的惊奇道:“先生,这花不好吗?这是本店最出名的情人馨。”他大概是第一次见到有人主动要求把欲馨换掉的。
云艳艳也皱眉道:“为什么要换?很好看啊,我喜欢,情人馨,这名字不错,不用换了!”女人总是喜欢花的,云艳艳也不能例外。
我转头对旁边的Waiter笑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花又叫欲馨,不知我说的对不对?”
那Waiter闻言大为吃惊,看了我两眼后才点头道:“是的先生,你需要红玫瑰的话,我们也有,不知这位小姐……”他看着云艳艳,征求她的意见。
云艳艳奇道:“欲馨,什么意思?”
我笑笑说:“等会告诉再告诉你吧。”
Waiter闻言顿时明白了是我做主,躬身拿起桌子上的欲馨走了。
云艳艳一头雾水的忍不住又开口了:“那盆情人馨究竟怎么了?”
第一百七十章荒唐决定
我笑道:“情人馨,你以为这名字真有那么好听吗?你有没有觉得胸前有点发热?”
云艳艳俏脸顿时红了:“关你什么事?别以为现在你假扮我男朋友就可以随便占我便宜。”
此时一个20左右的男生从门外走了进来,即使在暗红色的闪烁灯光之下,他还是显得分外的出格,因为这里全都是一对一对的情侣,只有他单身一人,不消说是云艳艳的追求者之一了。他进来后倒也不敢过来骚扰我们,只是找了一张隔得比较远的桌子坐下。
云艳艳脸上表情急转,笑意盈盈道:“老公,你说嘛。”
我不禁暗中佩服,这女人的表演天赋真是够强的了,说变就变。我压低声音道:“这花真名叫欲馨,其香气有挑起情欲之用,所以我叫他帮我们换了一瓶,不换也可以,这风月酒店有些古怪,等下吃的东西说不定也包含有此类性质的东西,等下要发生什么事情可别怪我。”
云艳艳一脸的不相信:“还有这样的花?你怎么知道的?”
我笑道:“我外公是个中医,我跟他学过那么一点点东西,刚好这欲馨就是其中之一。”
此时门外又陆续进来几人,都是20上下的男生,那些Waiter大概从没见过风月酒店同一时间有这么多的单身男子光临,均觉有些奇异,不过没有询问,还是礼貌地去招待了。
我和云艳艳东一句西一句闲扯谈笑,表面上看来,我们之间是那么的融洽,笑语莺莺,亲密无间,似是一对真正的情侣一样。用余光扫一下那几个云艳艳的追求者,他们满脸都是嫉妒,恨不得坐在这个位子上的人是他们,却又不敢过来惹我们。
虽然是全国最高名校,敢追云艳艳的都是些上得台面的人,不会做那么失礼的事,但我还是隐隐觉得,除了这关系之外,云艳艳的背景也不简单。至于她为什么不利用背景去强行拒绝那些追求者,就不得而知了,有空要去打听一下才行。
从云艳艳口中得知,我和她之间的事几乎已经传遍整个北大,“原凡”这个幸运儿也是没人不知,无人不晓,校内许多人特别是女生,都想一窥我面貌,究竟是怎么样的人,竟然可以火速偷取北大第一美女的芳心,因为之前这名字是从未曾被人所知的。
我暗自庆幸自己当初英明,用的是假名字,不然的话那就真的大大麻烦了。
云艳艳的脸上居然也露出了几分得意之色,似是对今次的事情发展很满意。
不多时我们的红酒和菜都上来了,Waiter在两只长颈杯子中分别倒上,待他走开,我举起杯子道:“cheers!”却不知道cheers什么才好,我们本不是真正的男女朋友。
云艳艳也举起杯子和我轻碰一下:“cheers!”然后举起轻啜了一口。
这酒店的灯光效果其实更像个DISCO舞厅多一些,有些昏暗,却多了一种暧昧的味道。云艳艳的俏脸在光影变幻下看起来更美,又多了几分夜的神秘,殷红的酒如血,她丰满的朱唇同样如血,看着如血的液体从她性感的朱唇慢慢流淌而下,我口有点干燥,小腹“轰”的一下开始发热,忽然升起了一阵许久未曾有过了的冲动,而且猛烈异常,由一丝一丝瞬间汇成一股一股的热流,在四肢百胲里到处冲撞。
我第一次那么清晰地感觉到“它”的存在,但这并非什么好事,我发现自己的身体开始慢慢发烫,手也不受控制地颤抖了起来,杯子里的红酒一阵摇晃,有几滴竟是飞溅而出,云艳艳见状忙问道:“你怎么了?你的脸好红!啊,你的酒。”看她脸上真有忧色,对我的担心也不知是真是假。
我看了一下手中的酒,骇然发现居然升腾起一阵淡淡的蒸汽,自己的手简直就像一块烙铁一般的火热,把杯子中的酒精都给挥发了出来。
我强笑道:“没事,大概是天气比较热吧。”心里却有些恐慌,那股气息,又复苏了!自从吴丽丽出事后,那股消失以久,我甚至以为已被覆灭的阳刚气息又再滋生了!主要是因为这风月酒店的布置,它的确可以在无形中勾起人内心的欲望,我想正是这诱发了体内的气息。
我忍住身体如置火炉般的炽热,身体像是被点燃了那样,手不受控制一般死死握紧了杯子,想放都放不下来,臂上青筋突出,只要再用一点力,这玻璃杯肯定要被我生生捏爆了,想起外公所说的三年之期,现在已经是两年多,难道今天就会爆发,甚至死去。上次李晓生日时爆发所受的折磨,我至今还是很清楚,那简直不是人可以承受的。
不过,死了的话,在天堂中会不会见到丽丽?一想到丽丽,我的心一痛,那张野蛮而又直率的脸又在我眼前出现,由模糊变清晰,又由清晰变模糊,过了那么久,这个名字依然是那么的难忘。到大学后,我没办法经常去看她,陪她,给她弹奏喜欢的歌曲了,她会寂寞的。
不知不觉中,已经遍布我全身的那股炽热的气息又一丝一丝悄无声息地消褪了,就好像根本未曾发生过那样,觉察不出体内有任何的异样,也不知道它究竟潜伏到哪个角落。
云艳艳大瞪美目看着我手中的杯子变魔术般升起蒸汽,越来越浓,却又慢慢地消失不见,细看之下,杯子中的酒只剩下一半不到了。我说的天气原因,她自然是不能相信的,体温绝对达不到这个地步。
朦胧灯光下,只有与我对坐的云艳艳看清楚了这一切,她刚想再次询问,却看到我的眼光不知何时已变得很忧郁,眼神像是凝结了一般,似在注视什么,又似是什么都没看,云艳艳心一颤,到口的话竟是又收了回去,只是道:“你怎么了?不舒服吗?”语气非常温柔,连她自己都吓了一跳。
我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没什么。”脑中丽丽的倩影却是挥之不去。
“老公,今天晚上我要你在这酒店陪我一晚。”
“啊!什么?”石破天惊的一句话终于让我回过神来。
“老公,今天晚上我要你陪我,好不好嘛?”云艳艳的音量提高了,带着几分妖媚。这话立刻引来了整个风月酒店的人的目光,都是惊奇不已。成双成对的情侣和侍者奇怪的是我们不过夜来这里干什么,因为这本来就是幽会的圣地,而另外的是云艳艳的追求者,他们虽然很清楚来风月酒店会发生什么事,却不敢相信冰山一般的云艳艳既然真的会说出这样的话。
“乒!”一只玻璃杯掉到地上,却是其中一人听到这消息,连握杯子都握不稳了,一个Waiter忙过去清理地上的玻璃,那人满脸煞白,买了单,头也不回地走出了门口。
我低声道:“你疯了吗?”
云艳艳一脸满不在乎的表情,压下声音道:“这有什么?我说了,只是作戏,又不是……”她俏脸红了红,省略的含义不好意思说出来。“而且,你看他们反应多大,这不是很好吗?”
我打断她道:“你知不知道这对你声誉会有多大影响?”
云艳艳把玩着杯子悠然自得道:“声誉?没有关系,我要的只是自由,而且我对男人没有兴趣,我想自己大学时不会喜欢上任何一个男人。”
我心中暗道:“对男人没兴趣?这女人难道是同性恋不成?这么肯定不会喜欢上男人。”
云艳艳似乎是看出了我心底所想:“你别误会,我是一个正常的女人,没有你想象中的那种嗜好,但我现在的确对男人没有兴趣,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受的纠缠多了,产生了厌恶感,因此,直到现在,我还从没碰上过一个能让我稍为有一点点动心的男人。为了自由,我会不惜一切。”说到“自由”这个名词时,云艳艳眼中闪动着狂热的光芒。
我有些不敢相信,一个女人会被束缚到这个地步,想起这两天的事,她的确是有些不择手段地要甩掉身边的苍蝇,我立时想起一首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自由的确是个好东西,也许在平时并不能觉察出来它的好,但当真正失去时,才会懂得它的宝贵,有些性子烈一点的鸟儿,被养在美丽的笼子里时,即使有最好的饲料,它们还是宁愿不停地撞向笼子,直到死去。再好的笼子,也比不上一片无限广阔,可以任意飞翔的天空啊!
我忽然有些了解云艳艳那种渴望自由的心情了,想起自己以前身体孱弱之时,何尝不像是一只被困笼中的鸟儿,无法展翅高飞,那种郁闷的心情再清楚不过了。
云艳艳又道:“你有没有女朋友?”
我脑中立刻闪过思思的脸,接着是张雯,而后是李晓,和思思青梅竹马,感情最深;张雯是我的初恋情人,初恋总是最难忘的;而李晓,自从她在外公家的小村,被旋涡卷进去放开我的手那一刻开始,就已进入我的内心深处了,我永远也不能忘记这只狡诘的小狐狸,对我情深意重的表妹。
我拿捏不定,最后叹了口气道:“还没有,我只是大一而已,又哪来的女朋友。”我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驱使我做了这样一个荒唐的决定。
云艳艳露出一丝笑容:“那好,就这样说定了。”
第一百七十一章一夜无眠
当我们到酒店服务处办理了住宿手续之后,随我们一起进酒店的追随者已有大半放弃了,大概是认定我们之事已是板上钉钉的。登记时用的是云艳艳的身份证,因为我的身份不能泄露。
风月酒店居然有一条非常奇怪的默认规定:非成双成对的男女情侣不得在这里订房间过夜,在酒店住宿和就餐分界处的走廊门口有保安把守,我和云艳艳可以通过,但那些追随者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我们走了进去无计可施,眼中也已露出绝望,过了今晚,在他们心中,北平大学的第一校花就要告别少女时代,女神的光环不再。
“艳艳,别和他进去!”
就在我们快要消失在走廊时,一声凄绝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我们回头看去,是“艺术家”,却被两个粗壮的保安拦住,他猛地挣扎:“放开我!”一边喊:“艳艳,不要!请你做我女朋友好吗?我一定会让你得到幸福的。”
整个酒店的人都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一幕,到这时候还拼命争取爱情的人不多。
云艳艳冷冷道:“我已经说过许多次了,我不喜欢你,请你不要再纠缠我,好么?老公,我们走吧。”说完头也不回,拉着我走向酒店深处。
“艳艳,艳艳……”上了两层楼梯后,还可以依稀听到喊声,我叹了口气道:“这人真的很喜欢你的,你就不给他一点的机会?”
云艳艳道:“别以为你现在扮我老公,就可以随便教训我,那是我的事,用不着你管!”
我忽然对这场戏有些厌倦,即使云艳艳并不喜欢那个人,但化身一个并不是她朋友的角色去伤害他人总不是件让人开心的事,我默默地走着,云艳艳也一声不吭。
直到我们订的506房间,我掏出钥匙开了门,云艳艳慢慢道:“你觉得我做的不对吗?你觉得他可怜,难道我一点自由都没有的时候就不可怜了?”
我抬头看了她一眼淡淡道:“我没有这样说。”
云艳艳忽然间有些气愤:“你脸上的表情就是这个意思!”
我本来因丽丽的事有些烦闷,闻言也不客气地道:“你信就信,不信就算了。”
“你……”云艳艳是北大校花,一直以来周围的无论哪个男人都对她千依百顺,从没有人如此强硬地顶撞过她,想不到我根本会不卖帐。
她狠狠瞪了我两眼,拿起房间桌子上的遥控器,打开电视,然后一把扔到床上,胸前激烈起伏,气呼呼地没有说话,我也径直走到一旁坐下,不理睬她。
两集在黄金时间播出,但却无聊得不能再无聊的肥皂剧上演完了,时钟指针已经指向11点的方向,这段时间之中我们都没有说话,各自心不在焉地看电视。
“啪”云艳艳把电视关掉:“我要睡觉了,这床我自己睡,你敢靠近我的话,我,我杀了你!”
“哦”我无意识地应了一声,走到旁边的沙发上,云艳艳见到我那冷淡的样子,不知怎么怒气又起:“你再远一些,别离我太近!”
我默默地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离床最远的地方靠墙坐于地上。
云艳艳一把拉过被子盖上,她也不知道今天怎么会这么容易发火,或许是长期被人捧惯了,无形中心底已带上了些校花的高傲,此时却被我对其美色视若无睹的态度搞的很不舒服,心中狠道:“我绝对不和这混蛋再说一句话,除非他先和我说。”
过了好一会都没见我出声,云艳艳却又忍不住道:“今天晚上都不许关灯,我不放心。你别想趁我睡着对我不怀好意的话,这个按钮,是叫服务员的,也可以把保安叫来!”她指着床头上边一个红色的圆钮。
我淡淡道:“你放心,我不会对你做什么的。”
云艳艳看到我那不咸不淡的样子,心里窝着一股气,再加上灯光耀眼,翻来覆去的始终是睡不着,到后来实是有些困了,朦朦胧胧间,也不知是睡是醒。
我坐着也无睡意,即使是在床上,我想自己也未必睡得着,每次想到丽丽时我总是失眠,要么是做噩梦,梦见她慢慢走向车流汹涌的大街,我怎么喊她都没听到,然后一辆横冲而过的大车将她撞飞,这时我就会醒过来,发现自己已是一身的冷汗。
从口袋中掏出钱包,里面有一张照片,一张我一直珍藏着的宝贵照片:上有七人,我,张雯,张可,李晓,单若,思思,还有吴丽丽,这是我们七人唯一一张全员的合照,高一时一个周末早上在冰际市观日峰留下的,观日峰号称是冰际市昼夜更替时可以最先见到朝阳的地方,许多人喜欢在早上日出之前登山观日出。
我和张可,吴丽丽三人长的高,站到了后面。当时正值太阳从地平线缓缓升起,朝阳的第一缕日光照射到我们脸上,最红也最美,由于大气的折射甚至带着七彩的光芒,连吴丽丽也绽放出难得的笑容,她本来就是阳光型的女孩,在朝阳辉映下的一笑更是美丽不可方物,以前我总觉她没有女人味,但在这照片洗出来时那一刻,这念头就当即动摇了。
我抱膝看着这张照片,想起以前大家相处的点点滴滴,她是一个正义感很强的人,为了打抱不平甚至可以动手出手揍人,就像当初朱亮明欺负我之时,她可以挽起袖子冲上来助拳。但同时她又是一个爱心泛滥的女孩,对小孩子尤其的好,她出事就是为了救一个小孩。
哎,有时候真的分不清她究竟是粗暴还是温柔,记得我有一次感冒时,她是这样对我说的:“你不去吃药,我就宰了你!”每每想起这件事,我都有一种哭笑不得的感觉,明明是关心人,为什么要用这么特别的方式呢?不过这也正是她与众不同之处。
我嘴角露出一丝笑容,那时的确很快乐啊,虽然她很凶。
云艳艳半夜醒过来几次,都会看一下我有无异动,但除了发现我在灯光下静坐不动,手中拿着一张似是照片的东西发愣外,连看都不看她一眼,她忽然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想冲过去看看那张东西究竟是什么,但却很清楚地知道不能这样做。女人总是很奇怪的,太多男人缠她的话会觉得烦,但真碰上一个对她不假辞色的却又不豫。
一个夜晚本来很漫长,特别是相对我这种不眠的人来说更是如此,但我沉浸于往事之中,却是过得飞快,反是不时听到云艳艳翻身的声音,不知何时,天色已发亮,宾馆窗帘透出些须的白光。
“卜”云艳艳翻开被子爬了起来,向我走了过来,我也直起身,把照片放回钱包中。
云艳艳忍不住道:“你看什么呢,看了一晚上?”她眼中有几丝血丝,玉容憔悴,大概没有睡好。
我淡淡道:“没什么,一张照片而已。”
云艳艳嘴巴动了动,想说什么,我抢前一步:“今天晚上的任务完成了,我可以走了吧。”
送她回宿舍的路上更多的人对我们频频注目了,我虽然已厌倦这场戏,还是不得不应付。昨晚上的事,实在是校内轰动的大事,北平大学校花和人在风月酒店过夜,估计至少已传遍半个校园,这三个月我更不轻松了。
云艳艳提起一些轻松点的话题,想让我开心一点,但我依然是那副死气沉沉的样子。她一眼便看得出我是在应付,忽然间又气愤起来,堂堂北大校花低头去哄一个男人说话,那男的居然只是在敷衍,实是有生以来第一回。碍于周遭的人在盯着,云艳艳却又不能露出分毫的不悦,否则这场戏便要功败垂成,因此心中虽是气愤,脸上依然得保持得体的笑容,嘴上“老公”,“老公”的甜叫,只是心中早已“臭许逐,死许逐”的暗骂了千百遍。
我把她送进宿舍大门之后,一言不发便走,我发现有不少人在身后跟着我,胡乱转了几趟公车,到大街上才甩开,北平对我说还是一个陌生城市,对路还不是太熟悉,只好先问人,再坐公车才得以回到宿舍。
我彻夜未归,一进宿舍全体舍友都看着我,宋雄斌脑中早已闪过无数龌龊不堪的念头,看着我嘿嘿笑。
老大道:“老五,人生地不熟的,可要小心啊。”
我恩了一声,倒头便睡,折腾了一晚上,现在终是感觉累了。
依稀中听到宋雄斌最后一句话:“老五啊,别以为年轻就可以随便挥霍,省着点用,日子还长着哪……”
第一百七十二章帮忙
过得两周,对医科大也略为有些认识了,我们学校的皇牌专业是临床,而生物技术,我本以为只是个比较冷门的专业而已,但我猜错了,冷门不是太确切,在别人口中,一向是以“垃圾”这词语来形容的,是学校垫底的鸡肋专业,食之无肉,弃之有味。基本上都是一些分数不够的考生自动调配才会选择。
我问了一下宿舍的人,老大,宋雄斌,沐青桦高考时都是檫线而上,分数不足以上其他专业。颜飞不知道情况如何,谢如玉的分数倒是比较高,但他说选择生技最主要是说觉得这个专业很有潜力。
垃圾不垃圾,事已至此,也无法可想,安然处之了,反正我对自己是很有信心的。
对于大学生活的轻松高中时就早有耳闻,但真正到了这里才知道什么叫松散,和高中根本不可相提并论。
开学的两星期,每天平均两节课不到,上课也很是奇怪,不像高中之时是一班一个固定不变的教室。大学是不同的课程到不同的教室去上课,有些课还会和其他班甚至其他系的混上。
除了一天平均不到两节的课之外,其余的时间除了开了几次系大会之外便是完全自由的了。而系会也不外是介绍一下学校历史,近况,发了一本学生手册,再有就是欢迎新生到来,除此之外,也无什么实质性的内容。
这日子闲得让人心里发慌,无事找事,我平日所做之事,只是在校园逛一下,熟悉环境,这些天过去,也大体可以摸索出了个大概来,学院分东南西北四区,南北区以横穿学校中央的河流——北河为界。而东西区被校内的一座山峰——乌峰分割,但这座山我还没登过,只是远远见过好几回,风景还算秀丽,和冰际市的观日峰倒有些许相似。
每个区都有教学楼,但并不是本区的人就到本区教学楼上课,东区的人有可能窜到南西北区去,而南区的也有可能到其他区上课,这看学校安排而定。
各宿舍区都有自己的饭堂,小吃部,超市,冷饮店,花店,电脑零部件出售中心,租书店,手机店,电话超市……应有尽有,基本上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小型的市场了。
学校几乎走遍,宿舍开始集体逛街,不然也不知道干什么好,到后来逛街也嫌麻烦了,即使是首都,再美再大都好,玩了近十天也会疲累生烦的。于是宿舍买了几副扑克,一副象棋,每事就来上两局,以此来打发日子。
象棋下了几天,我就被踢出局了,原因是我太过高手,即使是曾勇夺市少年象棋大赛冠军的沐青桦,在我让一炮一马之下还是被杀得丢盔弃甲,狼狈不堪,搞的有几天沐青桦一见我面时都是一副凄惨欲绝的样子大叫:“老五,把我的自信还给我!”
这天,我和老大,宋雄斌,沐青桦几个又在开战,颜飞喜静,一向是不参与的,而谢如玉最小,依照尊老原则,我们在的时候,他通常只有观战的份。
“零……”电话声骤起,颜飞放下手中画笔,拿起话筒:“喂,你找哪位?”
几秒后又道:“原凡?你打错了,这里是医科大宿舍,我们这里没有叫原凡的人。”
原凡?我猛地醒悟起来,知道这电话的除了云艳艳外还另有一人,就是那位泡妞很失败的葛天生。我忙对颜飞道:“等等,先别挂。老六,先帮我摸两局。”
把手中的牌塞给谢如玉小跑过去,见其他人都看着我,我忙解释道:“那是我外号。”
“喂……”
“大哥吗?是我啊。”果然是葛天生没错。
我顿觉别扭,干咳一声道:“叫我原凡就好了。”
“好的,原大哥,这个,上星期的事你还记得吗?”
“记得记得。”
“哦,那就太好了,要么我请你出来吃个便饭,我们边吃边聊怎么样?”
我忙推托道:“不用了,不用了,在电话里说就好。”
“那你说,我第一步应该怎么做?你说的那个欲擒故纵。小弟愚昧,思索这许多天,还是不知具体应怎么行动啊,听说大哥你近来和大嫂如胶似漆,本不应在这时打搅的,但小弟心切,只好麻烦大哥你指点一二拉。”
我想不到自己信口所说一句话他竟然记得那么紧,倒是有些不好意思,想了一下问道:“这些天你对周颜怎么样?”
葛天生道:“我听了你的话后,就没天天到她楼底下等她了,打到她宿舍的电话也少了些,这样做,还好吧?”
我摇头道:“不妥啊。”
葛天生一听之下顿时紧张起来,小心翼翼道:“哪里不对吗?”
我道:“这些天你非但不能冷下来,而且要比以前更狂热一些。”
葛天生有些疑惑:“这不是和你所说的欲擒故纵背道而弛吗?”
我笑道:“这你就不懂了,只是这段时间而已,等一两周过后你就突然冷淡下来,一个电话也别打给她,也不要到她宿舍区送花什么的了。女人的好奇心通常都是很重的,一个对她很好的男人态度突变,这一定会勾起她的好奇心,她就会不知不觉中这心中有了你的影子,能做到这点,第一步就成功了。”
葛天生在那边由衷佩服道:“的确是好主意,怎么我就想不到呢?”
我继续道:“好了,还有一点是很重要的,你要注意了。”
葛天生忙问:“什么?小弟洗耳恭听。”
我笑笑说:“你平时碰到她的时候,最好连看都别看她一眼,还有,要多些让她碰见,至于怎么样”碰巧“相遇,这个就看你的拉,不过千万不能被她看出你是故意让她见到的。”
葛天生一时之间还消化不了这话的意思,在电话那边沉默了好一会才恍然大悟:“大哥,高,实在是高啊!怪不得云艳艳也被你轻而易举地搞定了。”
“先别急,光是这样还不行,你有没有认识周颜的同学,女性的,要够熟,是她的朋友就最好了,不认识收买也要收买一个,至于什么用手段你想下吧,最好能让她帮你在周颜耳边偶尔说上两句好话,当然,这话要不着痕迹,仿佛是无意之言。这个人也要可信才行,否则的话她一向周颜泄密,便要前功尽弃了。”
葛天生为难道:“周颜的女同学和朋友,我一个都不认识啊。而且万一收买不了事情败露就完了。”
我叹了口气道:“那就算了,虽然会降低成功率。”
葛天生忽然想起什么,急道:“啊,对了!云艳艳就是周颜同班同学啊,就住隔壁宿舍。”
第一百七十三章夜谈
我有些意外地道:“不是吧,这么巧?”
葛天生像是濒临淹死之人忽然间见到一个救生圈一样的急切:“是真的!这个,大哥,你能不能麻烦多一次,云艳艳是你女朋友,对你又言听计从,自然再可信不过。这个,你看是不是让她……校花出马的话,那自然是事半功倍的了。”
云艳艳对我言听计从?我有些好笑,自从那天在风月酒店度过一晚之后,她就无端向我发脾气,此后陪过她几次,也打过几次电话,但她总是人前“老公,老公”的叫得甜,人后像是有化解不开的深仇大恨似的,要说我真得罪她的话,不就是之前说了她两句吗?不过我至少帮了她一个大忙,帮葛天生说上几叫好话这小小的要求她应该还是会答应的吧,沉吟一会道:“那好,我尽力而为吧。”
葛天生大喜过望,忙连声道谢。
我把话筒换到另一只耳上,双脚也换了个舒服的姿势才道:“话是这样说,但我可不敢保证一定会成功啊。”我给自己留了条后路,毕竟是从书上原搬不动地转给葛天生的,计划有时总会跟不上变化,理论也未必能使用于实践,不能太讹定了,以免到时出糗。
“一定成的,一定成的。大哥,还有什么我需要做的吗?”葛天生对我倒是非常有信心,语气越来越恭敬了,简直有些巴结的味道。
“暂时没了,先做好第一步吧,这也是最重要的,这步不成功,引不起她对你的注意,再干什么都没用了。还有,这段时间你打听好周颜的兴趣,喜欢的东西,颜色等等吧,这个我可帮不了你。”
“恩,好,好!”葛天生明显很兴奋,聊了几句,说了一堆阿谀奉承话之后挂了电话。我随后打了个电话给云艳艳说了此事,她倒是很干脆,一口答应,让我整肚子的说词胎死腹中。
日子就这么无聊地飞逝,我们也一样无聊地过着。到学校的第一个月过去,宿舍里的人已混得越来越熟,虽然来自全国各地不同省市,有着不同的性格爱好,但这并无碍我们成为好朋友,好兄弟,因为年轻,因为热情,就是那么简单。
我也对宿舍各成员的性格摸了个七七八八,总的来说,都没太多大毛病,至少就我们相处的角度来说。
也许是将心底的事吐露出来后不再那么郁闷,颜飞变得开朗了些,偶尔也会和我们聊上几句,作画越来越少,而画中那女人的脸也渐渐模糊了。这说明一件事:他在淡忘,我们也希望他能忘记,那不是值得他伤痛一辈子的女人。
而宋雄斌则越来越色了,整天喊着“君子好色而不淫”,刚到宿舍两天就磨着老大换了床,因为老大的床是靠窗的,而我们宿舍后面正是女生宿舍楼。
老大再怎么说也是个生理正常的男人,这黄金好位置自然不舍得相让。但在宋雄斌一通马屁,如老大英明神武,对小弟是关怀备至,换张床算得了什么之类的话云云,老大被拍得浑身舒畅无比,眉花眼笑地答应了,还亲自帮忙弄好一切。
老大喜欢马屁,来者不拒,无论是谁都照单全收,捧他几句就飘飘然,求他什么事都不会拒绝的,也是最易与的人了。
沐青桦看起来最正常,其实正是宿舍里最奇怪的人,他有一个癖好,就是不穿内裤,还美其名曰:解放自我!他坚持认为内裤是人类发展史上最为失败的产品,严重束缚了自由。人类自从穿了内裤之后就内心就特别压抑,从而产生了破坏的情绪如打架斗殴等,发展到极端时就引起了战争。归根结底,得出一个结论:战争的起源是因为人们穿内裤。这番言论让我们瞠目结舌,要是发表出去的话,说不定会被当成异教徒处理的。
而老六谢如玉,已经是大学的人,却还带着小孩子的天真。就连最喜欢炫耀自己收藏的宋雄斌,在拿出他的人体艺术让我们欣赏时,谢如玉要是凑上来的话,他会挥挥手:“小孩子一边去,现在是大人时间。”
宿舍晚上睡觉也有讨论,和当初在冰际高中一样,一帮血气方刚的年轻男孩聚集在一起,话题可以很多,但有两个是绝对少不了的:性,还有女人。沐青桦似乎对学校内的女人了解得比较多,不知他是从哪里的来的资料。而有关性方面的自然得请教宋雄斌,他看过的情色影碟可说是不计其数。
宿舍内部做了一个调查,统计一下,发现全宿舍竟然都是未经人事的处男,就连宋雄斌居然都声称自己是个百分百的在室男,这话的可信度极低,基本上接近零,我们自然不会相信,宋雄斌激动得指天发誓,满脸的窦娥样,赌咒如若撒谎让车撞死,让狗咬死,让水呛死。见我们依旧不相信,最后他一发狠说有半句虚言的话就被十多头老母猪强奸到体无完肤,摇摇欲坠,最后脱阳致死,我们见他那么认真,这么恶毒的誓言都发得出来,亦只好相信,均对其刮目相看。
这天晚上,我们躺床上天南地北一通,沐青桦忽然咳嗽一声,这是他的习惯,我们知道他有话要说了,顿时安静了下来。沐青桦清了清嗓子道:“你们有没有听说一件事,学院本年度的十大美女评选结果今天出来了。”
第一百七十四章学院十大美女
杀了一个下午牌,本已累得快睡着的宋雄斌立刻翻身爬了起来,如发情公鸡一样精神抖擞:“什么什么?十大美女?”
不单止是他,我们所有的人都精神大震,美女这名词就像一针强心剂一样注进我们无聊得发慌的心。医科大美女如云,平时随便到外面逛一下就能碰到一大堆,这个学院十大美女肯定要比普通的更上一层楼才是,不知是谁有这个实力。
老大一个劲的催:“老二,快些快些,这十个人究竟是谁?什么系的?”
谢如玉和颜飞虽不说话,也饶有兴趣地等着沐青桦。爱美之新人皆有之,即使他们也不能例外。
沐青桦见所有人都看着他,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慢慢道:“末位的叫纪小敏,大二预防专业046班,身高163CM,体重46KG,三围不明。最大的爱好:作画。又有人说她排名本不应那么靠后的,只是因为她身高稍微低了些,再有就是为人内向低调,不喜说话,所以才掉到了第十。对了,尚是单身一人,没有男朋友。”
我们“哦”了一声,略有些失望。正如沐青桦所说,这种性格的女人听起来确实似乎没什么太突出的地方,也许当我们见到她面之时才能发现她上榜的原因。
“排第九位的是中西结合专业032班的萧媚,大三,身高173cm,体重53kg,三围35C,24,36,她的特点是为人放荡,大胆火辣,并且喜欢玩弄男人,只是她和一个男人交往的时间从来不会超过一个月。据说她从大一到现在为止,所交男朋友的数目绝不少于70,而且露水烟缘的诸如网友,或是在酒吧认识就立刻上床的尚不包括在内。又名”公共汽车“,人人均可上之的意思。”
我们均感有些怪怪的,大学真是什么样的人都有,宋雄斌忽然拍床大骂道:“可恶,竟然还有这种女人……”正当我们疑惑他的正义感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强时。他下一句话差点让我们噎死:“为什么我不认识她呢?”
老大骂道:“老三,用得着那么饥不择食吗?传出去宿舍的脸面都让你丢光了。”
宋雄斌讪讪道:“只是随口说说,开个玩笑而已。”不过他小眼珠在打转,颇有些跃跃欲试。
沐青桦笑道:“萧媚虽是放荡了些,但确实漂亮,和她有过一腿的人都说其风骚入骨,实是上天赐给男人的尤物,没几分实力的话,以她这人品也排不上十大美女,而且这已是她连续第三年上榜了,绝对不是偶然。”
我心道她能有多骚,骚得过李晓这小妖精吗?不过李晓一向只对我骚,对其他男人基本上是正眼都不瞧上几眼的。若是她在医科大的话不知能排第几?天外有天,没见过这所谓的十大美女,不敢妄自下定论,不过压倒萧媚应该是不成问题的吧。
“郭颖,”沐青桦说到这名字时语气有些古怪,“在十大美女中排名第八,病原生物专业033班,大三,身高177,体重55KG,三围34C,23.5,34,学院模特队的,身材好的没话说,只是……”沐青桦略一停顿。
老大是急性子,立时吼道:“只是什么?”
沐青桦继续道:“只是有传言说她是同性恋,似乎也确实没见她对哪个男人有意思,但对女人却是很好,有些过火的好,喜欢搂搂摸摸的。”
宿舍一阵沉默,谢如玉怯道:“这样的人,也能入选校花吗?”
沐青桦点头道:“我们校的校花评选还是比较客观的,只要有实力就行,萧媚都能上榜,她自然也可以。”
宋雄斌摇头叹息道:“可惜,可惜!”
我笑道:“她可以跳过了,排第七的呢?”
沐青桦继续道:“第七的刘雪清,运动医学专业045班,大二,非常年轻,才刚过18岁生日不久,院体操队,也是北平市体操队的成员,身体柔韧性极佳,这样的女人,再高难度的动作都做的出来,你们知道她上榜的原因了吧?嘿嘿……”沐青桦发出一阵只有男人才能了解的暧昧笑声,我们也齐声淫笑符和他。
“第六的林菲,麻醉学032班,大三,身高176,体重56.5KG,三围35,25,36,是该系文艺部部长,一个女强人,听说她还在外面经营自己的生意。不过你们不用打歪主意了,因为她已名花有主,男朋友是一个大公司经理,人英俊潇洒,年轻有为,他们之间的感情很好。”
一听到已有男朋友,我们顿时意兴索然,女强人也让人提不起兴趣,男人嘛,还是喜欢那种楚楚可怜,惹人怜爱的女人多些的。
“第五的赵如烟,内科043班,大二,是我的老乡,江南水乡的美女,亦是享誉已久的大才女,初中开始就不断有诗歌散文在市级甚至省级以上的报纸杂志发表,一入学便被院文学社招为骨干。我在地方电视台的新闻中就经常听说过她。在江南老乡会上有一面之缘,她给我的感觉很奇特,身上笼罩着一种淡淡的朦胧气质,让人有种雾里看花的感觉。确实是名至实归。身高172CM,体重52KG.三围不明,尚无男朋友。”
不知道是否因为是老乡的原因,沐青桦的好评特别多。我们听得悠然向往,如烟如烟,烟雾一样的飘渺,不可捉摸,确实是好名字,不知她的人是否也如名字一样的美。
“十大美女中最有人缘的一位是钟素素,排第四,身高171CM,体重52KG,三围不明。大四药剂学021班,已经连续四年上榜,也是今年上榜的唯一一个大四女生,是属于温柔型,如水一样能让人融化的美人,在校内的名声很好,从来不耍校花架子,是一个很有爱心的女孩,也是典型的贤妻良母。谁能娶到她,实在是前生修来的福气啊。”
我又想起了张雯,她正是那种温柔体贴,无论什么时候为别人着想总是多于自己的女孩,父亲权倾冰际市,自己却不显山露水。如若不是李晓告诉我,我根本想不到她就是市长千金。
“前三就更厉害了,最后不要得罪,否则的话会死的很惨。”沐青桦慢吞吞的,存心吊人胃口。我们都被他的话勾起了兴趣,恨不得掐住他脖子把剩下三位的资料掐出来。
第一百七十五章熟悉的陌生人
从我们的目光中接收到再拖下去就会被分尸的信息后,沐青桦才继续道:“听好了,排第三的是计算机051班的殷夜,大一,计算机网络天才,鼎鼎大名的中腾红客联盟最有名气的一位女性成员,据说该联盟的老大都对她敬畏三分。她刚入盟时老大看她一介女流之辈,言语中颇有些轻视,结果被她黑了一回,上网每三分钟之内随时都会突然间跳出一个面目狰狞的猛鬼图片,而该联盟的老大正好最怕鬼怪等东西,那段时间被吓得厕所都不敢上。”
对这恶作剧沐青桦自己都忍不住笑了一下:“说也奇怪,那病毒他想方设法都杀不了,无论手动或是用最新的正版杀毒软件和木马工具,唯一的办法就是重装系统,但装几回系统便被黑几回,除非拔掉网线无论如何都防范不了。最后他迫不得已之下,只好在联盟论坛上公开向殷夜道歉,此事才得以罢休,但被盟内人引为笑谈。从此后就没有人敢得罪殷夜了,她也因此而名声大躁,稍微对黑客有些了解的人应该都会听说过她的名字的。她的好胜心极强,凡是在网上见到瞧不起女性的人,那人就要倒霉了。又被人称为:”小魔女。“嘿嘿,你要是无意中惹火了她的话,有一天你忽然发现自己电脑上的所有资料全部没有了,也不要觉得奇怪……”
殷夜出神入化的网络入侵勾起了我极大的兴趣,在这方面我也不敢妄自菲薄,还未尝败绩,和她交手应该很有意思,一念到此不由有些心痒痒的。
沐青桦又道:“她在计算机方面的名气太盛,甚至盖过了她美貌的风头,但真正见过她的人才会知道她有多美,那是一种难言的魅力,学校论坛中有人提出用一句话来形容她:”就算她生气的时候,看起来也像是在对你笑。“这句话得到了一致的赞同,哎,没见过面,难以理解。”
我们也和沐青桦一样无法理解,就算是发怒,看起来还是在笑的女孩,会是怎么样的?我们都在心目中勾勒那个形象,只可惜怎么试都是一片模糊。
每个人都在回味沐青桦刚才对这个“小魔女”的介绍,难得没人心切催他继续下一位。直到好一会才纷纷回过神来。区区几句话就能引起所有男人对她向往,魅力当真是非同小可啊!
“如果说殷夜是最好不要得罪的话,那有一个人是千万不能得罪的,那就是十大美女中的第二位,叶柔。”沐青桦以一句特别的开场白揭开了第二位的面纱,沐青桦道:“如果你们以为她人如其名一样的温柔,那就大错特错了,事实上这女的脾气火暴得很。
沐青桦苦笑一声:“不仅如此,她还有些暴力倾向,不过只是针对男人,欲对她无礼而被教训的男人,累计到现在有十八个手骨骨折,有六个小腿被踢断。还有两个现在在医院住院没有回来。顺便说一下,她是学校空手道社的绝对主力,已经达到黑带6段,社长也不过3段而已。”
沐青桦怕这个没什么说服力,又解释道:“对空手道有些了解的话可以知道6那是什么境界,相当于武术家的水平,有人说她真正的实力其实已可以达到黑带7段,但7段是需要对空手道有杰出贡献的人才能获此殊荣的,所以她的段数称号只是停留在6段。有人曾见过她空手裂石,还有随便一脚把一棵小臂粗的树扫断,谁认为自己的骨头比石头硬,腰比树坚韧的可以去尝试惹一下她。”
宿舍中本来有些怀疑的人立时冷汗直冒,老大看一下自己粗壮如熊的身体,也摇了摇头。
宋雄斌忍不住道:“这和她在十大美女中排第二有什么关系。”
沐青桦道:“老三,你少安毋躁,这正是我要说的。”
“叶柔最吸引人的是她的脸和身材的强烈对比,她艳若桃李,只是面对男人时却冷若冰霜,如同冰山一般,但她的身材却火辣得能让每一个男人为之疯狂。没有人知道她的三围是多少,但见过她的人都说,她的身材不是属于人的,只有魔鬼才能拥有那么完美诱人的身段……”
沐青桦停顿一下:“你们上过学校的论坛吗?”
我们一齐摇头。
“论坛上有关她的话题,被顶得最多的一句是:在叶柔面前,绝对没有可以阳痿的男人。就是这一句话,便足以让她冲上十大美女的第二位。”
众人均是啧啧称奇,而我有些迷惑,脸若冰霜,身材火辣,而且脾气火暴,怎么那么的熟悉呢?
吴丽丽!
那是吴丽丽独特的气质,我本来兴奋的心情在瞬间跌到谷底,又是这个名字,这个梦魇一般的名字总是不时从我内心深处跳出来,无论如何也逃避不了。还有一个可能:我根本不想去逃避,因此所有与她相似的一切都会让我联想到她。我只能通过这种形式,来苦苦追忆与她在一起时的美好时刻!
她的音容笑貌,还是那么的清晰!
此时我脑中除了这个熟悉的名字,和那张冷艳的俏脸之外,再也装不下其他的东西。
……
“……听说她已有了未婚夫,而且忠心不逾,其他男人的电话,她根本不会接听。想和她约会的话就更不用说了,直到大三一直都这样。她很明确地多次申明非她未婚夫不嫁。所以,现在追求她的人基本上已经全放弃了。”等我回过神来,听到的是沐青桦最后一句段话,是有关北平医科大花魁的,前面的已在我恍惚当中错过了,但我发现自己再没有什么心情去了解此人。
沐青桦又道:“我今天去北大找一个同学,回来时在北大校车上也曾听说过北大校花的一点小道消息,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兴趣?”
宋雄斌立刻嚷:“老二,你这不是废话吗?哪个男人对美女没兴趣?快点说,快点说。”
黄峰也道:“听听也好。”
沐青桦道:“北大上一届的校花名字叫云艳艳,据说是校中男生心目中的”女神“。只是云艳艳极其冷艳,素有”冰山“之称。但听说近来有一个男人横空出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她的芳心夺走了,还有人目睹他们在北大附近的”风月酒店“过了一夜。此事让北大校内无数男生心碎,这也是她排名下跌最直接的原因。”
宋雄斌急道:“那第一的是谁?”
“冲上第一的是个大一新生,亦是众望所归,开学一个月的短短时间内人气便急速高涨。有关她的评论匪夷所思,据说每个见到她面貌的人第一印象都各有不同,有说其清纯可爱的,有说其妩媚妖艳的,有说其温柔体贴的,也有说其野蛮任性的……总之,众口纷纭,意见不一。有关她性格的话题还在北大BBS上引发了强烈的争议。她还由此得到一个绰号:百变美女。只可惜我只是在校车上听北大的人说过一点,什么名字却是不知道。”
我暂时把丽丽的事压下心头,强提起一点精神。千变万化?这似乎有点像是李晓,她就是那种拥有无数不同面孔的女人。不过这世界的女人无数,也说不上一定是她,是第二个拥有这种气质的女孩也非不可能。
宋雄斌道:“老五,你女朋友不是北大的吗,有没有了解一点内情?那个云艳艳的男朋友是谁?这么猛,我得向他学习学习啊。还有,那个第一的”百变美女“。”
我心道:“内情?如果老三知道那个云艳艳的”男朋友“就是我,不知道会做何感想,还有那所谓的”百变美女“是李晓的话,也没几个人比我更熟悉她了。”嘴上道:“这个,我没听她说过。”
宋雄斌“哦”了一声,大为失望。
沐青桦看似漫不经心地道:“对了,老五,云艳艳的男朋友叫原凡,那天打电话找你的那个人,不也是叫你原凡吗,不会是同一个人吧?”
此话一出,八道目光顿时移到我身上,我心中一惊,咳嗽一声道:“我那是绰号,人家的是真名字,是不同的,而且你们说我有哪个魅力吗?”
宋雄斌第一个点头赞同:“就是,人家再怎么说都是北大校花啊,哪有这么容易?若老五是她男朋友的话,我就绕学院路裸奔一圈!”
第一百七十六章小魔女
宿舍的人终于是耐不住无聊,于第五周一个无课的下午集体出去买电脑,老大不愧是海龟(海归),有钱人,直接就要了一台名牌笔记本,省却了麻烦。而我们其他的穷人就没那么爽快了,只好去电脑城自己找配件,配置杂牌机。
幸好我以前在家整天逛电脑软硬件论坛,也算个“资深”内行人,把价格给杀了下去,以能压下的最低价给宿舍各人都弄了一台,性能赢得了宿舍的一致好评,老大甚至眼红地开玩笑道:“他奶奶的,老五,你配的比我的笔记本还叼啊!”
我在剑南赌马所赢得的剩下的钱至此也终于告磬了,上次和云艳艳在风月酒店,一顿便饭外住宿一晚竟然花了近千,比一部分上了国家标准档次的大酒店收费还贵,真不是普通人所能承受的。
宽带在三天后拉好,宿舍的人再也不用整天躺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不用没事到阳台后对着后面的女生楼大喊:“美女,美女我爱你!”,连宋雄斌也不用无聊到翻他那本看过上百遍的《人体艺术》,反正网上此类照片多的是。而且他还真不食言,记得开学初次见面时的承诺,给了我几个“极品好网站”,令我哭笑不得。
沐青桦整天就是逛学校的BBS,时刻关注十大美女和其他后起之秀的动态。他那本随身携带的笔记本里的秘密也已揭开,里面记录的是各大美女的详细资料,年龄,系别,身高,体重,三围,星座,爱好,性格等等,开学至今,内里已有四十五个名字,也不知道他从哪搜集得来的。
他这爱好与其狂热的艺术观有关,据他的话来说:美女是这世界上美的凝聚和象征,是最接近艺术的东西。此话也不知究竟是褒还是贬,敢说女性是东西,这小子真他妈不是个东西!
宋雄斌的机子买回来一星期不到,120G的硬盘就用BT下了60G的“好东西”,怪不得当初他配机时一再强调其他都无所谓,但硬盘一定要大容量。
除了这两人之外,其他倒还算勉强正常,这是让老大颇为欣慰的,舍风不正,他面目无光啊。
到了第六周,学院里的广告突然间暴增,树上,墙壁,路边……大幅的小幅的海报随处可见,甚至一直独霸公共厕所多年的“痔疮灵”都大有被其超越之势,上厕所时忘记带手纸是不用愁了,随便在墙壁上撕下一幅海报就行。还有一些不认识的师兄亲自到宿舍发传单。看了才知道是各大社团为期一周的年度招募新人入会时间。
“想要提高你的英语能力和口语水平吗?来英协吧,在这里你会得偿所愿!”
“军事爱好者协会,爱好军事的人万万不可错过!最新型的导弹,战斗机……图片资料尽在会中!”
“让纯净的音乐,洗涤你彷徨的灵魂——音乐协会。”
“人的心理是一门艺术,掌握这门艺术会让你在人生的道路上更为一帆风顺——心理学协会!”
“想要成为武术高手,请速到跆拳道协会报名,联系电话*******”
“文学协会——文学爱好者的福音,让我们一起用手下的笔探讨人生和理想!”
“劲爆的音乐,激情的舞蹈,放纵自我——街舞协会,还有许多的俊男美女哦!”
“你有没有试过在深夜无人的路上听到身后传来凌乱的脚步声?你有没有试过半夜不时有人在敲你的门,但打开时却发现门外空无一人?想要解开你的困惑和内心的恐惧,请加入灵异协会。”
……
如雪片一般的广告和宣传传单让我们有些眼花缭乱,吸引人入会的手段也无所不用其极。最后我在这上百个协会之中选择了计算机协会。大学人才济济,互相切磋一下也好。谢如玉对计算机也有点兴趣,和我一起报了名。
宿舍里其他人中,沐青桦选了文学协会,估计是看上该协会的美女比较多。黄峰的是篮球协会,颜飞美术协会,他已不再画那个女人,但却已迷上了绘画。至于宋雄斌,选的是性学协会,原因就不必多说了。我只是想不到大学竟然还有这种公然研究性的协会,但一想到宿舍楼底连自动售套机都有,也就释然了。
第七周星期三下午,计算机协会的第一次报道时间。我和谢如玉坐在计算机协会的会员专用梯形教室靠后门的最后一排座位,听着会长无聊地讲述协会的介绍和进会的好处,这届会员还算不少,能容纳三百多人的大教室前面基本上全坐满了,只有最后两排空位子较多。而且除了几个核心成员外,其余的都是大一新生,的确值得会长骄傲。只是阳盛阴衰,女会员寥寥无几。
会长边口璨莲花边频频看往门外,好像在等待什么。然后是几位高手发言,卖弄一下自己的高深的技术,让一群小菜鸟听得似懂非懂,如坠梦中,他们则洋洋得意。但我发现他们话中的漏洞和幼稚之处颇多,比起我在网上认识的真正高手,还有相当远的一段距离。哎,看来是学不到什么东西了。
忽然前门外一个女子的声音传进:“对不起,我有点事来晚了!”
社长听到这声音,立刻跳起来,快步走过去道:“无妨,无妨。”
我们均大感奇怪,什么人值得他老人家亲自去迎接,还是少见的女会员。
他把那个女的带到教室最前面,满脸的自豪道:“今年,我们计算机协会新来了一位重量级的传奇人物,巾帼英雄,她就是计算机051班的殷夜同学,计算机网络天才,学院十大美女中的第三位,鼎鼎大名的中腾红客联盟最有名气的一位女性成员!”会长一长串的介绍下去,估计这段台词早已在心里背过不少遍了。
她就是那个“就算生气的时候,看起来也像是在对你笑。”的小魔女?我张大了眼睛,细看之下差点跌到桌子下。
殷夜长发如瀑,眉似远山,眼像点漆,只是胸部有点小,一双细长的凤眼似喜似嗔,正是刚到医科大报道当天在路上被我“调戏”得恼羞成怒的女孩。
她魅力也确是非同小可,一出现本来有点嘈杂的教室立时安静下来,每个人无论男女都屏住呼吸,大气都不敢出,近三百双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我身边的绝色美女不少,再加上以前曾见过她,还稍好一点,只是稍微有些不安。报到那天自己实在是有些轻浮了,虽然是由于压抑太久的关系。
谢如玉觉察出我的异样,奇怪道:“五哥,你怎么了?认识她吗?”
我支吾道:“没什么,有点像一个熟人罢了。”
会长转向殷夜,满脸堆笑道:“殷夜同学,麻烦你和大家介绍一下自己好吗?”
殷夜点点头,接过小扬声器淡淡道:“在这里我只是一个新人而已,请各位多多指教。”说完便走下讲台。会长想不到殷夜的介绍这么简单,颇有些尴尬,拿起扬声器,干咳一声:“殷夜同学还真是一个谦虚的人,以后计协的发展,还得靠她的鼎力相助呢……”
殷夜一路走下来找寻座位,众人的目光也随着她游走,前面一些座位比较紧张的男会员都挤了挤,祈望她可以坐到自己身边。只可惜殷夜目不斜看,径直往后边的空位走去,让他们失望不已。
我发现她正是向我这边的方向走过来,自己前面一排都是空位子,估计是她的目标地,忙低下头去,双手放于桌子,整张脸趴在上面。
谢如玉又道:“五哥,你怎么拉?”
“没事。”
谢如玉不放心:“是不是不舒服啊?要不要去医疗所看一下。”
我暗骂他多事,但毕竟是一片好心,又撒了个谎:“困了,昨天晚上玩游戏太晚玩得太夜深了点。”
此时殷夜已走到我面前,见到这个全班唯一个不被她吸引的男生,顿觉奇怪。记得也只有刚入学时碰到的那个小淫贼才会如此,甚至还对她无礼,但看了两眼后还是坐下了。
前面的所有男会员都暗骂自己,怎么就不选靠门的位置,羡慕我和谢如玉两个幸运儿。
我此时趴在桌子不住暗道:“不要认出我,不要认出我……”
天不遂人意,殷夜忽然转头过来对我们说:“同学,你们有没有笔?借我一下。”
谢如玉道:“我没有。”
殷夜轻轻拍了我的桌子一下:“同学你呢?”
我含糊不清道:“没,没有。”
殷夜“咦”了一声:“你的声音好像有点熟。”忽然脸色大变道:“是你!生技的小淫贼!”
我跳了起来:“老六,我先回宿舍了!”说完一溜烟闪出教室。还听到殷夜在身后喊:“喂,你给我站住!”我不也理会,径直跑了。
殷夜恨得牙痒痒的,忽然眼珠子一转,抛了个媚眼给谢如玉:“帅哥,你的QQ是多少?能和你聊一下吗?”
谢如玉虽不解世事,但也被她一个媚眼搞的晕乎乎的,满脸通红地把QQ号奉上。
殷夜默念几遍记下,脸露得意的笑容:“小淫贼,我要你好看!”这个时候的她,看起来还真如个小魔女一般。
第一百七十七章太岁头上动土
晚上我如常打开电脑,浏览一下几个著名的黑客网站,看有什么新帖子。
逛了一周正想离开,忽然屏幕一黑,接着弹出一行字:“你的电脑将在一分钟内自动关机,所有资料将会被清空。现在开始倒计时,60,59,58……”
我吓了一大跳,第一个反应是:被黑了!立时拔掉网线,但屏幕上的数字还是在不断倒退。
因为电脑才买回来没多久,除了下了个最新版的破解杀毒软件外,我没有再做别的安全措施。我家中的电脑都是布了十多道陷阱防线的,随便触到一道便能立刻警觉。
老大立刻叫了起来:“他奶奶的,我机子怎么了?”看来他也和我一样。
“我的也中毒了,要自动关机,什么,清空所有资料?啊,不要啊,我的极品!”宋雄斌抱着头,无比的痛苦,如同几百万的头等奖彩票被弄丢了那样。
沐青桦,颜飞和谢如玉反应过来,也不约而同地拔掉网线。
我以快捷键切换到其他程序,以最快速度搜索了一遍这版WINDOWS系统几个最容易被攻击的漏洞,均无异状,找不到入侵者的踪影——来者不是只懂玩一般技术的普通黑客。
10,9,8……看着数字慢慢倒退,我知道来不及了,要全面检查的话这点时间是远远不够的。硬盘里面虽然还没什么太重要的东西,但要重装一次系统,并且把相关软件都下载一遍,亦是件麻烦事。令我更恼火的是,我竟然栽在自己最自负的网络入侵之下。对方是个高手,等重装系统后入侵的痕迹也应该会被一并清除掉,想报仇也不行了。
3,2,1……
我死死盯着电脑屏幕,心中无比的郁闷。
“啊!”伴随着一声惨绝人寰的尖叫,一个青面獠牙,眼睛如血,张着血盆大口的恐怖女鬼猛的跳了出来。
“砰!”猝不及防之下的我吓的撞在床后的墙上,背都有些疼了,心还在扑通扑通的剧跳个不停。靠,要是有心脏病的人,那肯定要被吓死了!
“啪”宋雄斌坐凳子的,直接往后摔到了地上,过了一会才哼哼唧唧着爬了起来。老大是宿舍胆子最大的人了,也是勉强保持镇定道:“吓死我了!他奶奶的,谁这么缺德?”眼看其他各人更是吓得不轻,连话都说不出来。沐青桦过了一会才冒出一句:“这女鬼不错,挺有艺术性的。”
网络配置和防火墙都是我一手装的,顿觉面目无光,此时屏幕上又跳出一行字:吓死你!嘻嘻。
机子没有关闭,里面的资料也没被清除,这只是一个恶作剧。我气得不行,不过却露出了笑容。只要没被删盘,那我就有机会了。在我面前玩入侵,那可是太岁头上动土,老虎顶上拔毛,不付出点代价怎么行啊!
此时网络另一端的正是殷夜,正笑嘻嘻的看着电脑屏幕,幻想着那小淫虫被吓得掉到床底的大快人心情景,忍不住娇笑出声。
宿舍的大姐董羽洁道:“小夜,什么事这么高兴呢?又在捉弄人?”
殷夜撇撇嘴:“是一个小淫贼,刚入学时竟然敢调戏我,不给他点颜色看看我咽不下这口气,哼哼!”
她上铺一个正在修剪指甲的女孩子探头出来道:“哎哟,竟然还有敢对我们的学院十大美女的小魔女无礼的男生啊,实在是太有型了,好想认识一下他哦!”她满脸的憧憬之色。
殷夜笑骂道:“你这个小花痴,病又发了!将来你干脆嫁个变态佬好了,那才有型!”
那被叫做小花痴的女孩道:“也不错哦,真是个好主意。”看来这女的确是有些毛病。
殷夜懒得理睬她,将脸转回屏幕。却发现屏幕忽然渐渐变模糊,当中的一行字似乎是错误消息,淡淡的看得不大清楚。
“咦,显示器出问题了?不可能的啊,刚买一个月不到。”殷夜将脸凑近一点,想看清楚那错误消息上的是什么东西。
“啊!”
“啊!”
两声尖叫几乎是同时响起。
电脑显示的一片漆黑之中,一个张着血盆大口的女鬼咧开嘴在阴笑,正是她刚才所发的那个。
殷夜面色苍白,一手捂着小嘴,一手抚着激烈起伏的酥胸。前一声尖叫是音箱所发,后面的却是殷夜自己的声音。
虽然见过这图片不少次,但那突如其来的惊吓效果还是让她吓的差点晕了过去。她经常用这种东西捉弄人,但反被人捉弄那还是有史以来第一次,想不到竟是这么可怕。
董羽洁和小花痴齐声道:“小夜,鬼叫什么,见鬼了?”
殷夜惊魂未定,声音兀自有些颤抖:“没,没什么,在看恐怖片呢。”小魔女居然被人黑,这事是万万不能说的,传出去只怕会让人笑掉大牙。
董羽洁笑道:“怕就不要看好不好,你平时不是经常用这种鬼怪作弄人的吗,也有害怕的时候啊?”
殷夜咬着下唇没有做声,究竟是哪个高手?居然能突破自己密不透风的防护网。
此时屏幕又慢慢放亮,那行字清晰了起来:“小姐,你穿的蓝色T恤真不错,只可惜胸部太小了一点。”
殷夜又惊又怒,下意识地护住胸,他怎么知道自己穿的是蓝色衣服,还有,胸部不大?殷夜狐疑地看了一下四周,除了宿舍的几位姐妹,哪有其他人。而打开的窗子也被窗帘遮掩住了,用望远镜也看不到,他是怎么做到的?
难道真的有鬼不成?殷夜一阵毛骨悚然。
此时宿舍的老三朱月喊道:“小夜,你上线了是吗?帮我传点东西过来。”
殷夜有些奇怪,自己并没上QQ啊。再看往屏幕,忽然间发现自己的QQ无声无息地登陆并在后台隐藏运行中,而且正在和别人进行视频,而自己的摄象头刚好对着胸前的位置。
殷夜震惊不已,对方的实力远超她一筹不止,简直将自己的计算机玩弄于股掌之中。这种匪夷所思的网络远程操纵技术,简直是闻所未闻。她忽然泛起一阵无力感,那是一种彻底被击溃的感觉。伸出手去,去做一件极不情愿,却又不得做的事:关上网络连接。
她发现自己的鼠标已经不能再移动了,键盘也毫无反应,一切都已被操纵,殷夜咬咬牙去拔网线,这种行为对心高气傲的她来说简直是一种莫大的耻辱。
此时屏幕上又以错误消息的形式弹出一行字:“若是青春期保养不当所致,在下有一丰胸秘方相告,可略为弥补:干八叶梅老根8钱,地黄7钱,催血草新叶5钱,蜂舞果两只,莫问天7钱,鱼嘴莲春茎15钱,金银花12钱,落地生根一小株,水300ml,盛诸砂锅,小火慢熬成浓汤,趁热服用,一月内当可见效。连续三月则不会反弹。”
殷夜的手在空中停住了,网线也不知拔还是不拔的好。因为她胸部发育不好,除了被人称为小魔女之外,还有一个绰号:太平公主。殷夜发育较早,小学六年时乳房其实比起班上同龄女生要大许多,当时还以为是异常现象,恐慌之下去买了一些比较紧窄的内衣掩饰。随着年纪日长,对青春期知识了解渐多,知道这是正常发育之后也不再做傻事,只可惜胸部却无论如何也长不大了,尽管她试用过多种丰乳霜,平日多吃富含雌性激素的食物,寻求一切相关方法仍然无济于事,这也是她一直以来的痛。
而这神秘人能在自己计算机里横行,神通广大,开出的秘方有奇效亦说不定,殷夜不自觉就往带希望的那方面想去,即使只是一丝希望,她也不想错过。
她一只手再也无法落到网线之上,犹豫不决,里面有自己的一些隐私资料,怕会被窃取,另一方面却又怕这秘方还不完全,另有补充,到时万一真的有效的话就要抱恨终身了。
此时屏幕上再跳出一行字:“最后奉劝一句:女孩子不要整天玩这种妖魔鬼怪,小心长大后嫁不出去。”
殷夜失声叫了出来:“小淫贼!”
董羽洁道:“小夜啊,你是不是傻了?怎么今天总是疯疯癫癫的。”
屏幕上的黑色渐渐褪去,殷夜动了一下鼠标键盘,发现已恢复如常,入侵者已经走了。
殷夜定定看着那所谓的秘方,脑中闪过一张带着可恶笑容的面孔。又是有些愤恨,那小淫贼为人轻薄,他的话,定然是信不过的!
转着这念头的时候,她手中的水笔却飞速地记录下秘方上的药名……
第一百七十八章音乐的真谛
我从对方机子退了出来,当我知道她只是胡闹,而且还是个女孩子之时,立刻失去了要整得她太惨的兴趣。给个小小的教训就好了,让她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不过话说回来,她的电脑防护做的倒是真不错。
那丰胸的秘方是我从外公家的一本藏书中发现的,该书对医学的许多见解均有独到之处,其中记录的秘方应该会有效的,当时顺便就发了过去给她。
之后我重新布置了十数个陷阱,类似事件也没再发生过,我只把它归结为一个女孩的恶作剧,并不是冲我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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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凡,你的电话。”沐青桦大声道。
每当葛天生和云艳艳打电话给我时,宿舍的人就会这样称呼我,并且眼光都怪怪的。宋雄彬还会不由自主地裹了裹身上的衣服,要他在学院裸奔一圈,还是没这个脸皮的。
我接过话筒:“喂?”
“今天晚上北平第二歌剧院有一场阿尔斯的交响乐,能不能陪我去?”是云艳艳,她宿舍应该别无他人,否则她肯定会叫我“老公”。
云艳艳作为前任校花,除了因为其美貌绝伦之外,还有就是琴棋书画无一不精,而她最狂热的是却是音乐,但凡乐器如吉他,古筝,横箫,钢琴,二胡,唢呐,鼓,琵琶……无论是民族乐器或西洋乐器均被她练得出神入化,北平大学校内又有“艳艳一曲,万人倾倒”之说。正是其当年新生文艺晚会上以古筝弹奏的一首《望月吟》征服了无数人,甚至连北大音乐系最出名的音乐才女古青也甘拜下风。但云艳艳似乎只喜欢古典音乐,和一些大创作家的名曲。
据说云艳艳在演奏时热情奔放,天马行空,和平日的“冰山”形象截然相反,亦只有这时,才能看得到她的另一张面孔。许多人都猜测她是要一辈子于献身钟爱的音乐,而拒绝了所有优秀男子,只可惜我的出现打破了她在所有人心目中的“女神”形象。
只要是大音乐家在北平的演唱会,云艳艳都不会错过。阿尔斯是西欧一个比较著名的交响乐家,我也听说过其大名。
刚想说话,云艳艳又道:“我已经买了你的门票了,你去不去?”
我心道这不是逼我去了吗?不过在校外,安全系数高,那倒是没关系。我点头道:“好吧。”
“艳艳,又在和原大官人亲亲我我啊?我是不是回来得太早,妨碍到你们了?”听着声音应该是她宿舍那个缠人精陈朦的。
“老公,今晚7点来接我哦,记得穿得帅一点!”云艳艳的声音立时变得又娇又柔,令我实在难以接受,过了好一会才道:“我知道了。”
“喂,原大帅哥,还记不记得我?”那边的陈朦抢过了话筒,还真不愧是缠人精啊,我们“夫妻”间的电话,她都要插上一腿。
我笑道:“当然记得,破坏了我们的好事,我可是记忆尤深啊。”我对这个开朗活泼的女孩很有好感,一不小心不该开的玩笑就出口了,心中暗暗后悔。
陈朦吃吃笑道:“我记得有一晚我们的可是艳艳彻夜未归的,那时可没人打扰你们了吧?那晚我们宿舍的电话快被打爆了,都是找艳艳的。哎哟……”却是被云艳艳不堪害羞,打了她一掌。
我干笑两声道:“是吗?”
陈朦吐了吐舌头:“不好了,我占用你的时间太久,有人要吃醋了,拜拜,不要忘记我哦。”
我心中有些发虚,不知刚才那个玩笑会不会让云艳艳生气。
云艳艳接过电话,声音如常:“老公,先不说了,我们晚上再慢慢谈吧。”说完便挂了。
晚上八点,北平第二歌剧院内,阿尔斯在舞台上倾情指挥演奏,云艳艳一身黑纱衣服坐在我身边,脸上浮现狂热的神情,这种时候的她,和平日冷冰冰的是大大的不同。
阿尔斯通过音符对人生的演绎已到化境,但我对其轻灵为主的风格并不大感兴趣。我喜欢的,只是那种稍微点着一点悲伤的情歌,能挑起人心底美丽而又带点凄伤的回忆。
云艳艳终是发现我漫不经心的样,皱眉道:“你不喜欢?”
我点点头道:“坦白说,是没什么兴趣。”
云艳艳显是对这话极为反感,生气道:“你凭什么说人家的不好?”
我淡淡道:“我没说不好,只是不太对我的口味罢了。”
云艳艳依然气呼呼的,没有说话了,我的话大概是亵渎了她心中神圣的追求。
“听说你精通各种乐器啊。”我岔开了话题,不想和她之间有什么不快。
云艳艳摇了摇头:“不行,我总觉得演奏有些地方不对,但却不知道问题是出在哪里。”
我笑道:“是不是你对自己的要求过高了,怎么都不满足?”
云艳艳叹了口气,显得有些无奈:“我不是谦虚,我的音乐中还缺少一点东西,至于是什么我却说不出来,我一直都在寻找它,只要能跨过这一步,我就能更上一层楼了。我喜欢来听名家演唱,因为每次音乐会我都能捕捉到一点灵感,但这只能维持一两天,然后就消失了。这段短短的时间内,我才能体会到音乐的真谛!弹出自己喜欢的曲子,那是一种妙不可言的感觉,你是不会懂的。”云艳艳眼中满是憧憬迷醉。
我只是一个俗人,最多也只算是略懂音律,理解不了那么高深的境界,也无法和她说什么探讨之话。
但我觉得,音乐总是要发自内心,才能打动别人,就像我为丽丽所创的那首《刹那的永恒》,连我自己都会不经意间被吸引进去,忆起往事,这也是我当初为什么会那么疯狂,那么用心地去练吉他的原因。不为别的,只为可以将心中难以用语言诉说的故事,通过音符表达出来。
第一百七十九章重逢
转眼又过了几周,这些日子以来我和云艳艳“约会”过几次,我们之间的话题也慢慢在北大淡了下来,米已成炊,也再没人纠缠云艳艳了。但我总担心会被张雯和李晓知道,即使北大面积广阔,偶尔一两次的约会很难会碰上她们。但纸是很难包得住火的,幸好我们的约定还剩一个月,过了这一个月之后,我就不用再提心吊胆的了。
葛天生追周颜的事也有了进展,前天对我说周颜竟然打了个电话给他,让他兴奋了半天,看来是有机会了。
到学校已两个月,第一学期也已接近一半,学校召开了一次新生学习生活总结大会,由于大礼堂不能容纳全年级新生,因此会议分批进行。我们生物技术和外科,内科,肿瘤学,儿科,微生物医学,护理,药物分析,军事预防,临床检验诊断,影像医学九个专业一道。
学院的大礼堂非常大,足可容纳6千多人,从底下到顶部大概有三层楼之高,因此人虽多,还是有一种空旷开阔的视野感觉,最前面舞台的右方是一个巨大的液晶屏幕。第一次新生大会时学校的记录片历史简介就是由其播放的。
大礼堂除了开会之外,平日各系或院的文艺晚会亦会在此举办,偶尔还有外校的其他活动,北师大那边的礼堂较小,一次时装展示就到我们校来了。这是宋雄斌告诉我们的,他去的原因可想而知。因为师大的美女也多,时装展示又都是校内好身材的大美女,最重要的是,穿的还比较清凉。那次宋雄斌算是开了回眼界,回到宿舍口沫横飞了一晚上,让错过的沐青桦后悔的想去跳楼。
开会前我们这帮好动的新生都三五成群的在聊天,熙熙嚷嚷的,吵得不行,还有不少人从门口涌进。我已经参加过几次这种会议,知道中途是极其无聊的,只有领导在上面轮流着不断的讲话摧残我们的耳膜神经和耐心,班主任和年级主任走来走去把打瞌睡的人拍醒,提醒聊天的同学声音不要太大,仅此而已。
因此抓进会前的时间及时行乐就成了一件大事,此时我们宿舍六人正坐在一起,看着不断从门口涌入的新生——主要是女生——女生中的美女,评头品足。
“快,快,穿紫色衣服,戴黑框眼睛那个,不错!”宋雄斌手指着后门。我们顺着其所指方向看去,那是一个比较丰腴的女孩,打扮得比较前卫,丰满如玉的胸部一大半露了出来。
老大咳嗽一声,满脸的正义凛然:“男儿本色,这很正常,但老三你要注意一点,别太过嚣张,以免败坏了我们宿舍的名声。”
宋雄斌点点道:“老大,你放心好了,我是那样的人吗,啊,那边又有一个,穿超短裙的……”
老大:“……”
我无聊地在人群里扫视,人真多,密密麻麻的都是人头,门外还有人不断涌进来,走道上拥挤不堪,有人在催前面的快走,有几个女生还发出几声尖叫,不知道是不是被色狼乘机非礼了。
忽然后门处潮水般的人当中分开了一条通道,许多人纷纷往走道两边回避开来,而且都是男生,似是碰到了洪荒猛兽一般。
老大奇道:“他们怎么了?”
沐青桦摇头:“我也不知道,似乎是来了什么人吧。”
宋雄斌一拍大腿:“我知道了,一定是个恐龙,超级大恐龙,拍恐怖片可以不用化妆那种!”
我们都没理睬宋雄斌,似乎还没有女人恐龙到可以在大白天吓到人退避三舍的地步。好奇之下一齐站了起来,大睁双眼看着那个方向。
沐青桦忽然觉察出了什么,忙从口袋中掏出他那只小的笔记本,拿笔时手竟然抖了抖,笔掉到地上,他立刻闪电般拿了回来,两只眼睛死死盯着人群散开的方向。
那里走道中的大部分男生四散而开,一张冷艳之极的俏脸终是出现在我们面前:一个女孩,不是恐龙,而是一个超级大美女。
线条分明的脸,柔顺的短发,微竖的眉毛,大而圆的眼睛,直挺的鼻子,厚实的嘴唇,如黑珍珠般发着健康光泽的肌肤。一身紧身黑衣让她显得分外的神秘和性感。她的身材却和冰冷的脸形成了截然相反的对比,火辣至极,傲然耸立的双峰欲破衣而出,弹性十足的小蛮腰和翘挺浑圆的臀部间的连接曲线可以让每个见到的人为之心惊,一双腿修长到另人难以置信的地步,她举手抬足之间似乎带着一种特异的旋律和魅力,和飞扬不羁的野性,无形中便勾起男人最心底的欲望——想要打败她,征服她,让她成为一个柔顺听话的女人的强烈欲望。
我看到这美女时当即如木偶一般定住了,目光再也无法移开,时间仿佛在这一瞬间停止了,诺大一个礼堂的成千上万人忽然间全消失了那样,在我的眼中只剩下她的脸,那是一张我经常在梦中见到,在现实中最想见到,却又最不可能见到的脸——吴丽丽!
她不是死了么,在那次意外的车祸当中?已经被埋葬在冰际市的西郊墓地的她,又怎么出现在这里?她究竟是人还是鬼?如果她没死的话,为什么不告诉我们?
无数的疑问充斥脑中,我只觉得一阵昏眩,身体一软,“啪”的一声,直直地摔在了凳子之上。
第一百八十章为什么要捉弄我
“老五!”
“老五,你怎么了?”
“没事吧?”
宿舍的人七手八脚的把我扶起来,关切的问我发生了什么事。
“没事,”我虚弱地摇摇手,只觉得身体里的力气像是被完全抽空了那样,扶着椅子才站得起来。
丽丽沿着走道一步一步的走了下来,越来越近,她是那么的引人注目,数千道目光随着她的脚步一起移动。
在她经过我们这排座位时,我再也压抑不住心中的激动,大声喊道:“丽丽!”
丽丽听到声音转过头来,面无表情地看了我一眼,然后继续望前走,就像根本没发觉我的存在那样。
“丽丽,我是许逐啊!”我不知她为何对我视若无睹,情急之下分开前面的人便欲冲过去。
沐青桦第一个把我拉住,然后是老大,谢如玉,我拼命挣扎道:“放手,不要拉住我!”
沐青桦用力按住我道:“老五,你疯了,什么丽丽?你知不知道,那个人是叶柔,你想过去找死吗?”
“什么?”我挣扎的动作在听到这个名字时顿时停了下来,猛的摇头道:“不可能的,不可能的,她分明是丽丽,她为什么不理我?”我已失去理智,用力想挣开他们,但身体里的力气却使不上来,眼看着那熟悉的身影越来越远,就要消失在人海,心中大急。
老大沉声道:“老五,你冷静一点,那的确是叶柔,我刚才也听别人说了。”
我深呼吸一口气,冷静了下来,但还是不敢相信。什么叶柔?分明是丽丽,会不会是她有什么苦衷,才不能和我相认?对,一定是这样的,等下散会再找她问个清楚!
宿舍的人见我恢复正常,才敢放开手。
开会过程中我如坐针毡,焦急无比,两个小时的会议,却像是过了几十年一样的漫长。
好不容易到最后副院长宣布会议结束,老大开口道:“我们六兄弟也好久没集体去吃饭了,今天晚上去喝上两杯怎么样?”
其他人轰然叫好,我却道:“老大,我有点事不去了,你们去吧。”推开他们冲进走道之中,四处搜寻丽丽,但触目之处尽是如蚂蚁般退场的人,哪里有她的身影?
直到几乎所有人都走得差不多了,大礼堂里空空荡荡的,我还是没有找到丽丽。
此时我才发现大礼堂共有四个出口,平时开会没有注意,疏漏了。我疯一样冲出正门,只剩稀稀落落的十数个人,全都是男的,我情绪顿时变得极其的低落。
此时身旁不远处一个男生眼望前方,自言自语赞叹道:“叶柔真的漂亮啊,真可惜真的太凶了些。”
我冲过去抓住他手臂大声道:“你们刚才见到叶柔了?是不是?她往哪里走了?”
“呃?”那个男生被我一两串的问题问得窒了一窒,然后才伸出手指指向前面道:“桥那边。”他指的正是我们学校新生报道处附近的三桥。
我丢下一句“谢谢”,然后朝着桥那边疾奔过去。
那个男生看着我的背影喃喃道:“看来医院又要多一个人了。”
一直冲过三桥,我还是没见到丽丽。这里已是学校的恋爱圣地——枫林,我停下来,猛喘大气,没道理的,我的速度这么快,要是她直直往前走的话早该追到了。
前方是一个十字路口,一是继续往前,沿着学院路直至大门,左边是往校内的文星湖,而右边是西区女生宿舍,后面自然是大礼堂了。
我咬咬牙选择了左边,刚冲出几步,一眼瞥到枫林里一个黑色身影,是丽丽,她身边还有两个女生,一左一右,谈笑风生。
我跌跌撞撞地快步走上去,直到她身后,她还是犹若未觉。
我嘶哑着声音道:“丽丽……”
三个女生吓了一跳,一齐转过头来,“丽丽”皱眉道:“什么丽丽,谁是丽丽?”
我听到她的话登时楞住了,她的嗓音性感迷人,不是丽丽那特有的低沉,她的脸看似和丽丽的一模一样,但细看之下,我才发现她的脸型比起丽丽的要小了一些。
这两样东西都是人身上最难改变的,我的确认错人了,她只是一个像丽丽的女孩,很像,但却不是。
美好的希望像泡沫一样破碎了,我只觉得心中无比的苦涩,话也说不出来。
“滚!”叶柔冷冰冰地吐出一个字,我更肯定了自己的想法,丽丽或许会对我很凶,但却不会如此无情地和我说话。
她旁边两个女生看我也不像坏人,以为又只是个对叶柔一见钟情的男生,而叶柔特别憎恨男人,肯定不会客气,好心相劝道:“你还是走吧,这种故意认错人的伎俩,已经有不少人用过了。”
我心灰意懒,站在那里,连动也不想动。
叶柔眼中射出寒光,拳头闪电般伸出,那两个女生有些不忍,心想又一个男生遭殃了。
出乎他们意料之外的是,叶柔的拳头到我胸前时却忽然间停住了,只是伸出手来,重重把我推开,然后一脚踢向旁边的一颗碗粗的树。“喀嚓”一声,那棵树立时拦腰断成两截。叶柔冷艳的脸古井不波:“再来纠缠我,这棵树就是你的下场!”然后转头过去对那两个女生道:“晴晴,小云,我们走吧。”说完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晴晴和小云对看一眼,觉得奇怪无比,依叶柔的性格,绝对不会手下留情的,今日不知怎么居然会大反常态。
我木然地看着她们走远,大笑起来,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而笑,然后忍不住的咳嗽,直咳到眼泪水都流出来了,我仰头朝天发出一声大吼:“为什么,为什么要一而再,再而三的捉弄我?”胸中郁气上涌,我右手拳头朝着断树旁一棵大上一倍的枫树猛的轰出一拳。
“砰!”那棵枫树的上半截立刻脱离了枝干,横飞出五米开外,漫天血红的枫叶飞舞,将我淹没其中……
第一百八十一章世界真小
回到宿舍,我在床上躺了两天,直挺挺地看着天花板,连饭都是宿舍的人帮打的。但我每次只是随便扒了两口就丢一边去了,有时根本是原封未动。
老大终于耐不住了,劝道:“老五,人是铁饭是钢,你这样下去是不行的。”
沐青桦也道:“老五,你究竟怎么了,自从那天见到叶柔后就变成这样,一见钟情吗?我一直认为你是宿舍最聪明冷静的人,怎么也这么冲动。”
宋雄斌试探道:“叶柔是不是长得和你以前女朋友差不多啊?”
就连一向很少说话的颜飞都开了口:“老五,我记得以前你开导我时说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我觉得很有道理,那女人也的确不值得我珍惜,现在你怎么反是陷进去了?你现在在北大不是有了女朋友了吗?要好好待人家啊。”
谢如玉对这种感情之事尚是一知半解,不懂说什么安慰我,但这几天都是他帮我打的饭。
我还是默然不语,老大暴躁道:“老五,你倒是说句话啊!若真喜欢上叶柔的话,你开个声,我立刻去把她”请“到宿舍来见你一面,不来的话先和她干上一架,只要我还能爬起来的话,她就一定会出现在你面前!”
对宿舍中几位兄弟的爱护我很感动,张了张嘴道:“的确,我认识一个很像叶柔的女孩,但她没有负我,只是一直默默的在背后支持我,但我却不知道。等我知道时,已经晚了。老大,你也别去找叶柔,我没事的。”
众人一听涉及到一些悲剧性的话题,亦都不吱声了,对于这样的事,他们爱莫能助。
沐青桦叹了口气道:“人生不如意事十有八九,能看开点总是好的,先吃饭吧,你午饭还没吃吧?”
我爬了起来,强提精神道:“好的。”
老大欣慰道:“这才像个男人嘛,拿得起放得下。”
宋雄斌拍了拍我肩膀:“老五,为了庆祝你的新生,我刚下好的那部《18岁少女的春梦》就先让给你看好了。”
我哭笑不得:“老四,谢谢拉,你还是自己看吧。”
宋雄斌嘀咕两声:“难道老五嫌这部不够刺激?还有一部《激情周末夜》,不知道他看不看得上眼。”
***
又是两周,一个起风的日子。
“老五,今天下午的公共选修课你去不去?上次我和你一起选的《青铜器鉴赏》,今天有课堂作业,不去的话就当放弃处理了。”沐青桦道。
公共选修课是每个大学都会开设的课程,一般和专业不会有太大的相关,如我和沐青桦选的《青铜器鉴赏》和学医是无任何联系的,只是增长大学生的见识面,多学一些课余知识而已。但开设这些课程的目的很遗憾的说是非常失败的,公共选修课已经演变成一个供人聊天、看课外书、做必修课作业、或是睡觉的场合,如果不是要修够一定学分的公共选修课才能拿毕业证的话,根本没几个人会去。
我和沐青桦靠在教室后排的椅子上,前面有两个男生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一个女生在磕瓜子,吱嘎吱嘎的响,地上满是瓜子皮,还有三个人居然围在一起打牌,简直是无法无天。而讲师也不管,这种公共选修课没什么人会有兴趣听的,这他很清楚。只是随便讲一通到下课就完事了,还省却了麻烦。
第一节下课后,我长身而起,想到门外透一口气,此时门外走进一个女孩,她一头长发如缎子一般的披肩,长长的睫毛,鼻若瑶琼,朱唇丰润,饱满的酥胸巍然耸立,平坦的小腹没有半分的贽肉,增一分嫌多,减一分嫌少。穿的是一套紫罗兰颜色的衣服,紫色象征高贵,加上她嘴边带着淡淡的若有若无的微笑,像清风吹拂江面,只带起丝丝的涟漪,端庄而大方,少了几分少女的青涩,多了几分成熟的风情。
外面风大,把她的柔发吹得有点散乱,她也不伸手出去整理,晶莹的玉颈往后轻轻一甩,满头乌丝顿时随着其动作而漫天飞舞,那种强烈的视觉美感,让她看起来像一个降临凡间的女神一般,她的每个动作都是那么的优美而自然,浑若天成,美得让人一见到她便会自惭形秽。整个教室的人看着她,忽然心底里都无端生出自卑感,这样的女人,是不能让世间任何一个男人拥有的。
我旁边的沐青桦已经有些傻了,换做平日的他,肯定是第一时间拿出笔记本,将她的容貌描绘下来的。
这女孩甩发时那优美绝伦的一瞬间,和她穿的那套紫色衣服是那么的熟悉,埋藏在我记忆深处的一个名字立刻跳了出来——慕容倩,那个我在剑南时认识的可怜女孩。
她身上着的紫色衣服,和我当初买给她的那套,在式样和颜色上都是完全一样的,我记得清清楚楚,我敢保证自己这回绝对不会再看错。唯一可以说的只是这世界真的太小了,先是碰上一个长得与丽丽一模一样的叶柔,而后是突然间进入在我的生活,而后不久又像山魅狐妖一般神秘地消失不见的慕容倩。
我百感交集,万千滋味一齐涌上心头,也不知要不要与她相认的好。此时她的目光正好向我这边飘了过来,嘴角挂着的那丝淡然自若的微笑不见了,眼中闪过惊喜的光芒,莲足轻移,径直走到我面前,神情激动,朱唇轻启:“你,你……”说了两个“你”字,后面的再也接不上来了,只是一对美目一眨不眨地凝视着我。
我也同样心情复杂地看着她,她已经不是那个楚楚可怜,让人一见到就想去怜惜的女孩了。高贵端庄,典雅大方,容光焕发得让人不敢逼视。这些年来她过的一定不错,她母亲的手术也应该成功了吧?
我们便这样双目对视许久,各自心中都有千言万语,但到这一刻竟是说不出口。
最后,我们同时吐出一句朋友之间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问候:“好久不见了!”
此话一出,我们都不知下一句该说什么了,最后慕容倩伸出如葱玉指,指着我身边的座位:“我可以在这里坐下吗?”
我点点头道:“当然可以,这里没有人。”
慕容倩移了移娇躯,款款坐到我身边,她身上那股特有的似麝幽香又传到我鼻子,记得以前,我特别喜欢她身上的那股香气的。
我发现整个教室的人眼睛都发直了,就连刚才在我面前磕瓜子的那个女生也不例外,沐青桦亦是瞪大了双眼。我疑惑道:“老二,难道你也认识慕容倩?”
沐青桦翻了翻白眼:“废话,北平大学第一美女慕容倩,谁不认识?”
“什么,第一美女?慕容倩?”我有一种非常古怪的感觉,真是意想不到啊。
沐青桦迅速从口袋中掏出小笔记和水笔,小心翼翼地对慕容倩道:“慕容倩同学,我想请教你一个问题,不知道可不可以?”
慕容倩微笑道:“自然可以。”
沐青桦像获取重大事件采访权的记者一样的兴奋:“我想请问一下,你刚才所说的‘好久不见了’是什么意思,你和我们宿舍的老五是旧识?”坐我们前后的人闻言顿时屏住声息,竖起了耳朵,一向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慕容倩,居然会主动坐在一个男子身边,简直是难以置信。众目睽睽之下我觉得非常难受,和云艳艳在一起时也是这种感觉,我已经有些生烦了。
慕容倩瞟了我两眼,忽然低下头去轻声道:“他,他是我未婚夫。”
她这话说得很轻,但话里包含的意思却如同晴天霹雳一般。
“咳,咳,”我前面磕瓜子的女生听到此话后把一颗瓜子连壳咽下了,呛在喉咙里,连声的咳嗽。沐青桦手中的笔差点抓不稳,还以为自己听错了,连声道:“什,什么?”一派不相信的语气,但凡听到此消息的人都露出了惊异至极的表情。
我也被吓了一跳,自见面以来我们之间都平静无波,想不到她却在忽然间冒出这么一句惊天的话来。
我凑到慕容倩耳边低声道:“不是说假扮的吗?”想了一下又道:“那些钱我也是取之不义,来得轻易,你无须报答我什么的。”
慕容倩圆润的耳珠被我呼出的热气喷得一阵麻痒,脸上泛起玫瑰色的诱人艳红,低着头没有说话。
沐青桦见传言中从不让男人亲近的慕容倩俯首帖耳的真如个听丈夫训话的小娇妻一样,不由信了大半。但他疑惑的是,若是慕容倩是我未婚妻的话,我在宿舍怎么从没提过此事,而且,我女朋友不是应该在北平大学的吗,怎么突然之间又凭空冒出一个未婚妻来?
沐清桦上下左右大量了我一番才叹了口气:“老五,真人不露相啊,我服了。”
我大感尴尬:“这个,该怎么说呢?”
沐青桦又转向慕容倩道:“能不能说下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啊?”
慕容倩又望了我两眼才道:“在我人生中最黑暗最绝望的时候,有个人突然在我身边出现,把我从黑暗中拉了出来,而且他人很好,给我带来了久违的快乐,后来我度过了那段时间,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已深深喜欢上他了,然后,我发誓只嫁给他,否则的话,我宁愿孤身一人直到永远!”
慕容倩没有说那个“他”是谁,但所有人都知道就是我,而且,我还知道,她这话看似是对别人讲述一个邂逅的过程,实则上却是向我表明心迹。
她说的话很轻很淡,但里面包含的深情却让我要融化了。我也不知对眼前这个美丽高贵的女孩子究竟是怎么样的一种感觉,刚开始只是怜惜,到后来佩服她的勇气,一个女孩子敢于和命运抗争的勇气,在她忽然从我生活中消失的那一刻开始,又被她的神秘所吸引,逢年过节我都会自然而然地想起她,不知她们两母女在异地他乡是否过的好,那是一种很复杂的感觉。
一个女孩公然在这许多人面前向我失爱,我是万万不能拒绝的,那会令慕容倩颜面全失,无地自容,但又不能接受,我虽然对她很有好感,她的神秘,她的勇敢都吸引着我,却从没起到要娶她为妻的念头。
左右为难之下,我只能保持沉默。
第一百八十二章准岳母
回到宿舍,我遭到了轮番轰炸。老大第一个向我开火:“他奶奶的,老五,慕容倩是你未婚妻,你怎么不告诉兄弟们啊,太不够意思了。”
沐青桦插上一腿:“老五,既然她是你未婚妻,那就好办了,她的身高体重,性格爱好等等相关资料一定要给我,你别误会,我只是对最纯粹的”美“有兴趣,没有其他的意思。”
宋雄斌汗颜道:“老五,以前我说你追不到校花,是我鼠目寸光,有眼无珠,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我慢慢发现你英俊潇洒,玉树临风,魅力不可抵挡,堪称少女杀手,这个,裸奔的事我看就算了吧,以免破坏宿舍声音,老大,你说是不是?”
颜飞皱了皱眉头:“老五,不是我说你,只是你在北平大学有了女朋友,这边又有未婚妻,不是太好吧?你会伤害到她们的。”
谢如玉在这种大人问题上一向没有发言权,如常一样睁大眼睛看着我们。
我苦笑道:“我说了好多遍了,不是你们想象中的那样,你们怎么就是不相信?”
老大跳将起来:“靠,慕容倩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你是她未婚夫了,还能有假?”
我有些无奈:“那是因为我以前帮过她一个忙,她,哎,我不知道怎么说。我们间的事,我自会解决,你们就不用瞎操心了。”慕容倩已经和我约好明天一起去吃顿饭,把突然离开剑南的原因这许多年来的经历一并告诉我,我也要借此机会说清楚了,纠葛下去不是个办法。
宋雄斌拍了拍我肩膀:“不错,帮忙帮出个校花未婚妻来,老五你的运气真不是一般的好!而且,她是独生女,你将来要飞黄腾达拉。”
我奇道:“她是独生女,和我要飞黄腾达有什么关系了?”
宋雄斌一副你小子是白痴的样子道:“你的准岳父慕容天骅,是京川省最大的服装设计与销售的飞凌集团董事长,在全国也是排得上号的大集团,这你都不知道吗?他就慕容倩一个独生女,视为掌上明珠,以后这个位子自然是非你这个女婿莫属的了。话说回来,慕容天骅的奋斗史也挺有传奇色彩的,听说许多年前他和人合伙做生意时被黑了,销声匿迹好几年后突然间又冒了出来,然后建立了飞凌集团,从此事业一日千里,连创奇迹。”
慕容倩没有骗我,她说的的确是事实,看来是她父亲成功之后,把她们两母女接走了,只是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
沐青桦道:“慕容天骅是飞凌集团的董事长,但慕容倩的穿着爱好却是很奇怪,她只喜欢穿紫色的衣服,老五,慕容倩是不是特别喜欢紫色啊?”
我记得自己曾经买过一套紫色衣服给她,她该不会是因为这个吧?
此时电话响起,打断了我们之间的谈话,离电话最近的老大咕哝一句:“谁在这种紧要关头打来,老五,等下再给我们好好交代你英雄横空出现,美女以身相相的浪漫史。”看来他不逼我吐出和慕容倩之间的内幕是不会罢休的了。
“喂,你找谁?老五,呃,是许逐,你等等。”老大的目光转到我身上,示意是我的电话,我走了过去,老大轻声道:“一个中年妇女打来的,不知道是不是你妈?”
我有些奇怪,我妈昨天才打了个电话给我,以她老人家勤俭节约的习惯,没事不会隔一天就再打长途找我的,莫非家里出了什么事?我忙接过话筒:“喂?”
“小逐吗?真的是你。”的确是个中年妇女,语气中带着惊喜,却不是我妈。
她的声音有点熟悉,我应了声“是”,边搜肠刮肚地在脑子里想找出相关的回忆,三姑六婆八大姨等所有认识的亲戚都翻出来,似乎都不是。
“小倩刚才和我说,她今天见到你了,我还不相信,以为她哄我开心呢。”
“啊,欧伯母。”我终于记起来了,她是慕容倩的母亲。见到宿舍的人都在看着我,忙压低了声音。
欧伯母打趣道:“这么多年不见,你都忘记我这把老骨头罗。”看来她们现在生活得真的很好,我从她轻松的话音里就可以听得出来,还会和我开玩笑,以前我在剑南见到她时总是愁眉郁结的。
我尴尬地笑笑,不知说什么才好,隔了这么多年,还真是记不起来了。
欧伯母又道:“当年在剑南最后一次见面,你走后不久,小倩他爸就过来找我们了,我们那没有电话,他寄的信因邮局的疏忽全寄错到了另外一个邮箱了,一直都找不着,前些年他的生意有成,把债全还清了,才敢过来找我们两母女。小倩她爸的事,她都和你说了吧?我也不隐瞒什么了。”
我衷心为她们开心:“恭喜你们了,终于一家团聚。”
欧伯母有些歉意:“当时医生说我的病情有变,最好尽早治疗,我们等了几天,也没有见到你,最后还是走了,走的匆忙,也没来得及告诉一声。小倩这孩子也真是的,你们都这关系了,居然连你的地址和电话都不问清楚。”
我默然一会,然后鼓起勇气道:“欧伯母,其实,其实我和倩倩并没有私订终身。”这事是迟早要解决的,干脆趁这机会说出来好了。
令我意外的是欧伯母并没有因为我的话而惊奇,只是爽朗一笑:“我早就知道,你们两个小毛孩子,想骗我还早呢。”
人老成精这句话当真没错,当初我和李晓这个假表妹的关系,也是被外公他老人家一眼就看了出来。但我心中还有个疑问,刚想开口,她就先我一步说了出来:“你是不是很奇怪,我既然知道,为什么还让你们交往,是吗?”
这正是我想问的,我点头应是。
欧伯母道:“我既然看得出你们是合伙来骗我安心的,自然也看得出小逐你为人善良,又细心体贴,我是很放心的。而且,我还看得出来,小倩那时候的确已经喜欢你了。你知不知道,在我们搬回京川后,她曾一个人偷偷跑去剑南找过你几次,每次失望回来后总要茶饭不思好些天,让我和她爸操心。她今天打电话给我说见到你,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是高兴的,我从来没见她这么开心过。”
我听到这话倒是呆住了,想不到慕容倩对我用情如此之深,后来还孤身一人回剑南找我,那么混乱的地方,万一出了什么事怎么办?我背上顿时冷汗直冒。慕容倩一直以来都是个外柔内刚的女孩,即使当年在剑南被我揭破偷窃,宁愿牺牲自己的贞洁时她没落泪过,现在居然因和我重逢而哭了,原来那天在选修课上她的内心并不如表面上看的那么平静,只是强自压抑罢了。那么我和她划清界限的事,还应不应该继续说呢?我又开始头疼了。
欧伯母见我久久不出声,笑道:“小逐,我们家的小倩长的还算可以入眼吧,不知你意下如何?若小倩真的能嫁给你,也是她的福气,虽然你现在还小了点,但只要你情我愿的话就行,伯母也不是那么守旧的人。什么时候有空的话,我和小倩她爸就去拜访一下你们双亲,把这事早些定下来。”
我嗫嚅道:“其实,其实我也不是什么富家公子,我爸和我妈都是普通的工人而已。”因为当初我是以一个有钱少爷的身份出现的,现在有必要解释一下。
“什么?”欧伯母疑惑道:“那当初你手上怎么会有四十万?”
事到如今我不得不透露一些内情:“那些钱,是我用一些不太正当的手段弄来的。”
欧伯母听到此话吃了一惊,正容道:“小逐,你是个年轻人,血气方刚,但有些事千万不能乱来,当年小倩他爸就是因为借了高利贷,才使得我们一家分离多年,你千万不要犯同样的错误啊!无论欠了多少钱,我们都帮你还清。你倩她爸的生意现在很不错,钱还是有点的。”
我搔头道:“其实我不是借高利贷,得来的手段虽然有些不正当,但也没犯法。而且,现在我已经不干那行了,您放心吧。”
欧伯母松了一口气:“那就好,哎,后生可畏,一出手就是四十万,也不知你用的是什么厉害手段。小倩他爸的公司,以后也可以放心交给你管理了。”
我大惊失色道:“这万万不可啊!”我对经商实在毫无兴趣,不是自己奋斗而得来的更不想接受。
欧伯母笑道:“我们就这一个宝贝女儿,她又一心向着你,我们还有更好的选择吗?”她似是想起什么,又补充道:“家庭方面的事,你不用担心,我们不是那种人。想当年,我们流落到剑南时,比起你们还不如呢,若不是你帮我们一把的话,小倩那时也不知会不会做出什么傻事来。小逐,只要你喜欢小倩就行了,和我说一声,不用顾虑什么,一切由伯母替你做主。”
她显然是以为我担心两家门户不对,自己女儿这么漂亮,看似又情投意合,我没理由拒绝才对。
但我心中考虑的却是另外的问题,还没来得及解释,欧伯母就道:“我有点事先出去了,这事也急不得,咱们以后再从长计议,反正你也还小。对了,小倩和你一个学校,麻烦你以后多加照顾一下她了。放假时一定要来京川玩啊,下次再聊。”说完就挂了电话。
我有些懊丧,事情是越来越乱了。此时宋雄斌眉花眼笑的道:“老五,是谁啊?我好象听到什么”小倩“呀。”
我心中烦恼,没好气地道:“是我准岳母!”
第一百八十三章紫衣精灵
第二天的傍晚,我正在镜子前刨着胡渣子,等下便是如约打电话叫慕容倩出来吃顿饭的时候了,我丢脸点不要紧,但不能有损她第一校花的脸面啊。
“请问一下,许逐在吗?”一把甜美的声音在门外响了起来,我循声望去,慕容倩俏生生站在门口,依然是一身紫色衣服,她居然找到我们男生宿舍来了。
“慕容倩?请进来坐!”沐青桦第一个反应过来:“老五,快点,慕容倩找你。”
宿舍中的人听到这个名字立刻忙了起来,老大把放床上的一对臭袜子一把塞进袋子里,宋雄斌匆匆忙忙收拾好他胡乱丢床上的《人体艺术》,谢如玉和颜飞也忍不住朝这个学院最闻名的美女看了两眼。
慕容倩带着一阵香风走了进来,她走路的姿势还是那么的高雅端庄,每一个动作都能深深地吸引人的目光,心里却起不了半分亵渎之念。宋雄斌的脸竟是有些红了,像个初恋的小男生一般,那当真是千古未逢之事。
饶是老大这种粗人,此时也结巴了,只懂得傻笑和一个劲的说:“坐,坐,请随便坐。”
我慢慢走了出来,把刮胡刀扔到桌子上:“这么早就过来了?我刚想打电话给你呢。”此时我才发现她这套衣服有点眼熟,细看一下,居然正是当初我买给她的,想不到隔了这么多年她还留着。
慕容倩微笑道:“我想看看你们宿舍是怎么样子的,你睡哪呢?”
我指了指我的床铺,却尴尬地发现被子都没叠好,乱成一团,而且上面堆了好几套衣服,和几条内裤,那是前两天我整天躺床上时留下的。
慕容倩嗔怪地看了我一眼:“你们男人哪,怎么总是这么懒呢?连东西也不收拾好一点,你先等我一会。”说着就走过去,伸出玉手把被子熟练叠得整整齐齐。那几件脏衣服和内裤,她也不避嫌地抱了起来,放到宿舍后的桶里。
一阵水声过后,慕容倩开始了工作。我木偶般看着她像个贤惠的娇妻一样做着这一切,心中也不知什么滋味。宿舍的人都艳羡不已,医科大第一美女屈尊降贵帮一个男人洗衣服,说出去能让人羡慕到死。
沐青桦叹了口气道:“老五,你究竟用的什么手段,让慕容倩对你如此死心塌地?就只是帮过她的忙而已?”
宋雄斌道:“听说苗疆有一种邪异怪诞的巫术,中此术之人会听施术人随意差遣,无论什么事走会遵其意愿。老五,难道你……”
我骂道:“去你的,老四,你他妈怎么不去写科幻小说啊?”边说边往后阳台走了过去,其他人知趣地各干各的事,没有来打扰我们,不过还是在窃窃私语,话题应该是离不开慕容倩的了。
走到慕容倩身边,她正在用玉手帮我搓揉着衣服上的污迹,我闻着她身上那令人心旷神怡的幽香道:“还是让我来吧。”思思以外的女孩子帮我洗衣服,让我感觉很别扭,况且还有内衣裤在内。
慕容倩手上满是肥皂泡,用香肩轻轻顶了我一下:“你先去坐一会,等下就好了,反正我手都弄脏了。”
我笑道:“就算我想,我宿舍的人可不愿意啊,让你一个娇滴滴的大美女干这种粗活,等你走了之后我不被他们活活打死。”
慕容倩道:“几年不见,你变得会耍滑头了,就知道哄人。”话虽如此,她眼含笑意,对我的夸赞显然甚是欢喜。她也变了不少,在剑南初见时是不怎么说话的,楚楚可怜,眼前的她已自信开朗了许多。
我犹豫了半晌,最后还是开口道:“其实我对你……”想起欧伯母说慕容倩只身到剑南找我之事,后面的再也说不出来。
慕容倩道:“对我什么?”
我摇头道:“没什么。”心里却在骂自己,许逐啊许逐,你他妈就不能干脆点啊?
学校小吃部的情侣双人席位,慕容倩坐于我对面,她吃饭时还是很有修养,一小口一小口的。而我一如既往的狼吞虎咽,自初三下学期身体迅猛发育之后,我的饭量就大增,连以能吃著称于舍的老大亦自愧不如。
桌子上有四菜一汤,汤是蛋汤,热气腾腾的水中漂着几缕青翠的葱花。慕容倩盛了一碗放到我面前,眼中笑意盎然:“还记得么?以前你把钱给我时,请我吃的那顿饭,其中你点的那个汤,就是清煮蛋汤。”
我端起碗,稀里哗啦地灌了下去,舔了一下嘴角的水渍:“当然记得了。”
慕容倩见到我那饿死鬼的样子,不由轻笑出声,一口细碎玉牙闪着洁白的光,又替我盛上一碗。
我停下筷子搔搔头道:“我是不是很失礼?对了,你怎么不吃呢,这里的饭菜还不错嘛。”
慕容倩笑道:“没有啊,你以前在我家时,吃饭就是这样子的。话说回来,你做的菜味道真好,后来我都没吃过那么好吃的菜了。”
我拍拍胸膛得意道:“那是自然,我朋友有哪个不知道许大厨师美名的?”
慕容倩嗔道:“就知道臭美。”
我只是嘿嘿的笑,不说话。
慕容倩又道:“不过你这人可真奇怪,那么会作菜,但对吃的一点都不挑剔,自己穿的普普通通,但一甩手给别人就是几十万块。当年若是没有你,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我笑道:“怎么说得我好像一个怪胎那样,其实我也是个很普通的人罢了。”
谈笑中忆起以前之事,那个时候我们两人都是处于人生中最黑暗最彷徨的时期,但后来我们幸运地度过了,此时想起来自有一种忆苦思甜之感。
时间如流水般的消逝,等我们出到饭堂门口时,夜色已浓,月亮被一层薄云遮掩住了,只能透出淡淡的光华,漆黑无边夜空中只有几只星星在闪烁。
“可以陪我走一下么?”慕容倩美丽的大眼睛在黑暗中闪着光,有些期盼。
我点点头道:“恩,好啊,我也好久没逛过校园了。”
大学校园绿化得好,空气总是特别的清新,一阵微风轻轻吹过,将慕容倩的柔发撩起,更增添了几分出尘的美丽。我们并肩走在校道上,谁都没有说话,静静地享受着这惬意舒适的一刻。
不知不觉中我们来到了那片枫叶林,平静在这里被打破了,因为林中不时响起一阵若有若无的呻吟声和呢喃声,显得特别的另类,不时还可以见到一对情侣从林中衣杉不整的钻出来,任谁都猜的出他们在里面做了些什么。
枫林是学校的恋爱圣地,同时也是偷情圣地。这里特别的黑暗,路灯其实是有的,只是坏了,听说学校曾修过好几回,但每次修好都是不到一天就被人用石头砸烂了,这个十有八九是喜欢在林中幽会的情侣干的。
如此几次之后,学校干脆也懒得理了,任由那些路灯当装饰品处理,枫林晚上也成了整个校园最黑,同时也最疯狂的地方。据说清晨赶在清洁工人扫地之前去看的话还能发现七零八散的纸巾和避孕套,宋雄斌就亲自见证过。如果没有这片枫林,学校附近的旅馆酒店生意肯定要大增的了。
我只能依稀地看到慕容倩的脸,她垂下螓首,有些不堪害羞。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枫林中还不时传来哼哼唧唧的声音,实在是尴尬得要命。
我忙对慕容倩道:“时间不早了,我送你回去。”
慕容倩声如蚊呐:“不用了,男生宿舍那么远,学校的治安很好,没有什么危险的。”
我想了一下:“那好吧,你小心点。”
慕容倩嫣然一笑:“那我们明天见。”
“等一下!”
“还有什么事吗?”
我终是狠下心来道:“其实我们之间……”
慕容倩打断了我的话:“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我以前曾经说过,只要你能帮到我,我愿意做你的情人,甚至仆人,替你做任何事。如果你不嫌我烦的话,别叫我离开你,好吗?如果你有了意中人的话,我做你的情人都行,我是心甘情愿的。”
我把她的手拉下来,叹了口气道:“其实以你这么优秀的女孩子,随便就可以找一个比我更好的男人,又何必……”
话没说完,慕容倩的柔荑捂住了我的嘴唇:“怪就怪你自己吧,谁让你在我家的那个下午把我的心偷走了,小冤家。”脸上一红,放开手头也不回地走了,那袭紫衣在枫林里飘舞,像个精灵一样隐没林间。
我摸着嘴唇,上面还残留着慕容倩特有的幽香,心里也不知是什么滋味。
第一百八十四章考验
我和慕容倩的事很快也传遍了学院,幸好反应没有和云艳艳一起时的强烈。因为校内的人早知慕容倩有了未婚夫,他们只是想得知此人是谁罢了,因此除了头几天有些人对我指指点点之外,这件事很快就平息下去了。
而云艳艳不同,之前她从没表露过对哪个男人有兴趣,我是凭空冒出来的,自然是立时便掀起轩然大波。
但我依然有些忧心忡忡,身为北平大学校花的“男朋友”和医科大校花的“未婚夫”,被万众瞩目,感觉自己有些像在悬崖上走钢丝,随时都会摔得粉身碎骨。万一哪天有个北大的人到医科大找同学或朋友什么的,见到我时惊讶一句:“这不是我们学校校花云艳艳的男朋友吗?”那我就彻底完蛋了,我有些后悔那天晚上没对慕容倩再狠心一点,说不定对我和她都会好些,她只是短痛,迟早可以找到一个更优秀的男人的。
我就整天这样小心翼翼,谨慎行事,没事的时候甚至连宿舍门都不出了,郁闷得不行。这样直至我和云艳艳约定三个月的最后一天,我每天都在看着日历,所以记得很清楚。
“老五,电话。”
“喂,老五,你的电话。”
我正躺在床上享受即将重获的自由的喜悦,沐青桦在那边喊了好几声,我才反应过来。一骨碌地爬了起来,难道是云艳艳的,我兴冲冲地爬起身来,刚好趁机和她说。
沐青桦边摇头边把话筒递给我:“又一个。”
又一个,什么意思?我满怀疑惑地接过话筒。
“表哥,你死了啊?这么久都不打个电话给我!”
是李晓,怪不得沐青桦会说又一个。其实李晓也整天打电话给我,以前沐青桦也不是没接过,但自从慕容倩之事发生后,每每有年轻女子打电话给我时他都会意味深长地说上那么一句。现在宿舍里的人看我的目光很明显地写着我整一个人人得而诛之的风流大少的意思。
面对这个让人头疼的小妖精,我忙赔笑道:“哪能呢,我虽然没打电话给你,但天天都在想着你哪。”她和张雯两人还没来过我们这里,每次说要过来玩的时候都让我用各种理由推脱了,后来干脆以宋雄斌为原型说我们宿舍有个大色狼,还有一个暴露狂,自然是以不喜欢穿内裤的沐青桦为原型,虽然有些对不起他们。但慕容倩和云艳艳的事已经让我很麻烦了,如果再有两个千娇百媚的大美人掺上一脚,让看到的路人道听途说一下,我更要吃不了兜着走。
李晓眉花眼笑道:“你有么?只怕是胡说哄我的罢?”话里有掩饰不住的喜悦。
我随便敷衍了两句后道:“找我有什么事啊?”
“今天晚上我们系举行的新生文艺晚会,你一定要来呀。我现在是系学生会文艺部副部长,是这次晚上的两个主持人之一。”
我笑道:“哎哟,升官了呢,恭喜恭喜。”心中却有些纳闷,能进学生会的人不少,但大一就能爬上副部长位置的就很希奇了。
李晓道:“就这样说定了,晚上一定要过来哦。我给你和雯雯都留了贵宾席的票。哎,有人叫我去彩排了,烦死了,我先走拉。”
放下话筒后,我才猛的想起,自己在北大已经因云艳艳之事而小有名气了,到时在大礼堂之下现身,极容易被人发现,届时可就要让张雯李晓知道原凡一名的由来,那可大大不妙啊。但李晓连贵宾席的票都帮我弄好了,到时我失约的话肯定要被她整死,不行,得想个法子才行。
“谁是许逐?给我出来!”门被粗暴的推开,一个全身黑衣的女子人随声至,脸上寒霜满布。
叶柔!
宿舍里的的人都吃了一惊,不知道她到男生宿舍找我所为何事。
老大虽然也有些胆怯,但还是挺身而出道:“叶柔同学,你找我们宿舍的老五干什么?”心里直打鼓,莫不是老五这小子有得罪这个煞星之处,现在找上门来了。看她那气势汹汹的样子,有些不妙啊。对了,上次开会后老五就失踪了,难道是那时冒犯了她?
就在老大心中七上八下之时,我走了出来。看着这个和丽丽几乎一模一样的女子,心中波涛汹涌,但还是强压激动淡淡道:“我就是。”
叶柔皱眉道:“是你?你就是许逐?”因为上次在枫林时我们曾见过一面,因此她还记得我。
我深吸了一口气道:“没错。”
“你跟我出来,我有话单独对你说!”叶柔面无表情叶柔地丢下一句话,然后转向色心不死,抽冷子偷偷瞄她几眼的宋雄斌,冷冰冰地道:“下次再用那样的目光看我,我就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
宋雄斌打了个寒颤,背上尽是冷汗,低下头去,噤若寒蝉。叶柔在医科大“男人克星”的外号实在太响亮,宋雄斌还不敢拿自己那排骨般的身体开玩笑。
宿舍其他人亦被她无情的声音搞的心内发冷,这女人,不是开玩笑的,她随时做的出来。
叶柔不再多言,转身走出宿舍。
我刚想尾随她出去,老大站起来道:“老五,我和你一起去吧!”
我心知老大好意,刚想拒绝。沐青桦此时发话了:“老五,据最新的可靠消息,慕容倩和叶柔两家大人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而她们两人也是非常亲密的朋友。叶柔曾说过,无论谁是慕容倩的未婚夫,都得先经过她的考验,她或许就是为此事而来。看在慕容倩脸上,她不会伤你的,但我看她对你似乎也没什么好感,只怕会让你难堪。”
我满不在乎的道:“老大老二,你们就不用担心了,我没事的。”
临出门,谢如玉怯怯的道:“五哥,你还是小心一点,她好凶哦。”
我微笑道:“放心,除了一个人,你五哥还没怕过谁呢。”心中闪过一张圆睁双目的俏脸。
走出门口,叶柔在走廊上迎风而立,一头短发飘扬,神色冷峻。我走到她身后:“有什么事么?”
叶柔的脸转了过来,虽然是第三次见到她了,我的心还是再一颤。爽凛的短发,鲜明的轮廓,飞扬的英眉,不羁的眼神,怒挺的丰胸,修长的美腿,而且喜穿黑衣,立时和我心目中的另一个形象几近完美地重合在一起。
叶柔见我定定看着她,圆睁双目怒道:“看什么看!若不是看在她的份上,我……,哼哼!”那个“她”,多半是指慕容倩了。
“像,实在是太像了。”我喃喃道。连说话的语气,发怒时的神情都是一般无异,世上竟有如此相似之人。
“像什么?像你认识的另一个女孩是吗?那天晴晴不是对你说过,已经有不少人用过这招了,你是第十二个。真想不到,她怎么会喜欢上你这样的人!”她的话中充满了厌恶。
我叹了口气,叶柔虽然很像丽丽,但毕竟不是。我的心慢慢平静了下来:“请问你找我有什么事?”
叶柔也不娇揉造作,开门见山地道:“我听说你就是慕容倩的未婚夫,是吧?”
我既不承认,也不否认,模棱两可地道:“我们是很好的朋友。”
叶柔眉毛一挑:“这样说来,那就是了。许逐,你给我听着,我不能让倩姐嫁给一个没用的男人。明天早上你到我们学校的空手道场来,能接得住我五十招的话,那才算合格!”
我听到她直呼我名字,无端地感到一阵的难受,苦涩地道:“我没那兴趣,你要找人打架的话找别人去吧。”
叶柔冷笑一声:“没兴趣?我看你是怕了吧?”
我淡淡道:“你怎么认为都行。”
叶柔强硬地道:“你来就好,不来也得来!不然我就对全校的人说,你是个懦夫,不配当倩姐的未婚夫!”
懦夫??我好久没听到这个词眼了,猛的腾起一股怒火,犀利的目光如刃一般射进她眼中。
“你……”叶柔想不到我身上的气势忽然间变的那么逼人,话竟然都说不出来。
看着眼前这陌生女子那张熟悉的脸,我心下一软,目光立时柔和了下来。我发现自己面对她多一分钟,心就痛多一分,再也不想停留,转身走回宿舍道:“随便你怎么说好了。”
叶柔从震撼中恢复过来,对刚才的退缩极为不服,咬牙大声道:“许逐,是男人的话你就来!”
一只脚已跨进宿舍的我听到这句话浑身一震,立时停了下来,心情无比的复杂。记得以前14中运动会的接力赛上,丽丽在最后一棒上输给我后,说的也是同样的话。
我转过头去,对着叶柔一字一顿的道:“好,我一定会去!”
第一百八十五章晚会
去北大赴李晓之约前,我对着镜子从头到脚打扮了半天。
站在镜子前,里面是一个陌生的人,一条彩色头巾包住了半边的头发,一副太阳镜遮住了眼睛,一套宽大的街舞服饰,脖子上还戴了一个银色牌子。横看竖看,上看下看,确认已完全改头换面,不会再有人再认得出自己了,我满意地点点头。就是这副行头过于新潮古怪,不是太适应,我还是比较喜欢传统一些。
一旁在浏览H网站的宋雄斌停下手头的工作道:“老五,你今天怎么了,不是要去抢银行吧?手头紧的话我这里倒是有点……”
我笑道:“用你只装女人裸体的脑子想想,晚上银行开门吗?我只是去参加一个晚会而已。”
宋雄斌嘀咕道:“晚会?晚会就要穿成这样?难道是化装舞会?”言下颇有些不相信。
颜飞满脸的严肃:“老五,莫非你又要瞒着慕容倩去鬼混?这么好的女孩子,又对你情深意重,你可决不能辜负人家。”
我端起桌子上的杯子喝了一口开水,润润嗓子才道:“放心,不是你想的那样,我还没有那么风流。还有,拜托别用那个”又“字好不好啊?我走拉,回头见。”
沐青桦刚从论坛下来:“老五,你晚上若是不回来的话,我就向慕容倩告密!”
我再也忍不住了,翻了翻白眼:“你们才认识她多久,怎么个个都向着她啊?”
老大拍拍我肩膀:“你小子知足一些吧,别身在福中不知福,现在有几个女孩能像她那样的?就因为你帮了人家一把,甘愿以身相许来报恩,人家是个娇贵的千金大小姐啊,还到宿舍帮你这臭男人洗衣服,这样的女子,错过了到哪里找?”
我无奈道:“好了好了,今天晚上我不回来的话,你们就把我驱逐出宿舍,行了吧?”
老大这才满意:“这才象话嘛,早去早回。”俨然一副大人教育小孩的姿态。
下了北大校车后,我发现一路上不少人都是朝着大礼堂的方向,从他们的话中可以听得出来。
“等会有法律系的晚会是吧?”
“是啊,听说今天的女主持人是法律系的李晓啊!”
“哪个学校新任的第一美女?我还没见过她的面,不知是不是如传言中的那样。”
“哎,你最好别见,她实在是个狐狸精。上次我只见了她一眼,半个月吃饭都没味道了,其他女人个个都如老母猪一般!”
“有没有这么夸张?”
“听说她还没男朋友吧?”
“靠,没有也轮不到你啊,先回去照照镜子。”
“……”
从踏进北大的那一刻起,耳边就尽管是与李晓相关的话题,许多人就是冲着一睹其风采才来这晚会的,看来她的人气的确是高得很啊!
北大的大礼堂今天晚上够热闹了,节日盛典估计也不过如此,离晚上还有近半个小时,无数的人鱼贯而入,后面的人还排着长长几条长龙,如若不是门口有几个学生会风纪部的在维持次序,定要乱成一团。
好不容易才轮到了我,一踏进大礼堂,眼前一暗,里面彩灯闪耀,光影交替,梦幻般的蓝色光条从顶部和四壁飞快掠过,依稀可以看到舞台顶上高悬的“法律系文艺晚会”几个白色大字。负责人员正在调试着音箱设备和话筒是否有问题,脸上涂了鲜红脂粉,画着深深眼影,身穿各种民族服饰的表演者进进出出忙碌着,有些带着奇怪形状的帽子,有些脖子上戴着颈圈,还有些拿着折扇的,其中大部分都是女子。北大的美女数目虽然比起我们学校来略有不如,不过还是不少的,特别是在这种表演性的场合,更是让人大饱眼福。
观众实在太多了,大礼堂已是座无虚席,甚至连站着都嫌有些拥挤。李晓没有说在哪等我,但主持多半是在舞台前不远处商讨相关事宜的了,尽管现在晚会还没开始。
我费力地从最旁边的走道挤了进去,直到近最前排,我才看见李晓。无论在哪里,我这个表妹永远都是焦点中的焦点,身上的光芒无法遮掩得住。她一袭火红的衣服,将人的心也映得一片火红,众星拱月一般的被数十个人围住,有男有女,其中几个女的看穿着打扮应是今晚的表演者,人也长的颇为漂亮,但在李晓身边便显得有些暗淡无光了。旁边的男性观众,十个有九个的眼光是停留在她身上的,剩下那个还是因为女朋友在身侧,不敢造次,但还是忍不住用余光偶尔瞄上一眼。还有些人故意从她身边走过,借此近距离看一下。
她旁边的那些男生都在讨好地和她说话,其中一个离她最近,长得颇为高大英俊的尤其热心,不时配以些滑稽的肢体动作,只欲博取佳人一笑。但李晓似是有些心不在焉,一双眼睛滴溜溜的转动,东张西望,见到我时只瞥了一眼,又转到别的地方去了。这令我对自己的化妆又多了几分信心,走上前道:“晓晓。”
这群人都有些意外的看着我这个古怪打扮的不速之客,李晓楞了下,待听出是我声音后眼睛一亮,分开周围众人扑了过来,挽着我手臂道:“你终于来了!怎么这么久呢?急死我了。还以为你进不来呢,哎?扮的这么古怪干什么啊?”
方才和李晓在聊天的几人无论男女都错愕地看着这一幕,李晓和人如此亲热,还从没见过。那个高大英俊的男生眼中的忌妒稍纵即逝,走上前来若无其事地问道:“李晓,这位是?”
“是我表哥许逐。”李晓面上尽是欢喜之色。
这男的松了口气,重新绽出笑容,伸出手道:“幸会幸会,我是北平大学法律系文艺部部长,沈惊风,不知许兄在哪就读?”
此时我才发现,我认识他。确切点来说,是见过面,他是败走在云艳艳竞逐战的追求者之一。只是现在我化过妆,他认不出我来。
他是李晓的顶头上司?我也伸出手去握上道:“你好,我是医科大生物技术专业的大一新生。”
此时李晓又有意无意地插了句:“我们是远房的表兄妹。”
沈惊风听到此话后脸上肌肉一抽搐,看了一下李晓紧紧挽住我的手,皮笑肉不笑地道:“医科大生物技术吗?我听说那专业似乎不是太好啊。不过许兄不用担心,毕竟是重点大学,出去后找一份比较满意的工作还是不成问题的。”
我感觉他对我似乎怀有敌意,李晓亦听出了他话中的讽刺之意,像是受到了极大的侮辱,脸色一沉:“我表哥高中时的保送考试是全省第一,只是他对北平大学没兴趣而已。还有,他高考时也是我们省的状元,要报考医科大最好的临床专业也是绰绰有余!”她说话毫不客气,也不管沈惊风是她顶头上司。
沈惊风显是意想不到,有些尴尬道:“原来许兄胸怀大才……”
李晓也不理睬他,转向我笑颜如花的道:“表哥,我们先去找雯雯吧,她在贵宾席一个人坐着,怪无聊的。”拉着我的手径直走向前排,也不管诸人惊诧的目光,沈惊风见状,脸上顿时一片的阴蝥。
嘉宾席的观众以系级院级有头面的学生干部,或是学院里的领导居多。若果不是李晓的身份特殊,弄到两张这么好的票就不是一件容易之事了。
远远的就可以看到张雯,她静静的坐在位子,舞台前特别的纷扰,音乐震天价的响,但她的脸如无风的湖水一片的平静,外界的影响似乎并不能扰乱她的心。她坐的地方还有两个位子空着,其中一个应该就是我的了。
“雯雯。”
张雯听到李晓的声音,转过头来展颜一笑,恬静的笑容,让我的心在刹那平和下来。个性上她或许不如李晓般光芒夺目,但见到她的人都会在无形中被感染。
李晓把我推到她旁边的一个位子上笑道:“从现在开始,你不用发呆了。”
张雯皱了一下秀眉,娇躯微侧,疑惑地道:“这位是?”
我把太阳镜摘下来笑道:“怎么,不认识了?”
张雯怨怪地道:“怎么打扮得这么古怪?”侧到一边的身子也挪了回来。
我嘿嘿一笑道:“和两大美女在一起,不乔装打扮一下怎么行,你看后面你们校男生的目光就能杀死我无数遍啊,等下我能不能走出北大校门都是个问题。”
张雯“扑哧”一笑:“有你说的那么夸张么?”
忽然数不清的哨声响起,如山崩海啸,我们身后几乎所有的观众集体起立,头均转到了后边,虽然被众人挡住目光,但多次的经验让我得知,这是大人物出现时才能引起的轰动效应,尤其是美女,可能性最大,看这派头,是八九不离十的了。
张雯奇道:“晓晓,究竟是谁啊,这么受欢迎?”
李晓似是想起什么,一拍玉手:“啊,对了,是云艳艳。”
“什么?云艳艳?”我瞪大了眼睛。
张雯和李晓齐声道:“你认识她?”
我忙装做若无其事地道:“不认识,只是听其他人说过。对了,她怎么会在这里?”
李晓笑道:“云艳艳是音乐系的大美女,她对各种乐器的演奏已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是今晚的特约表演嘉宾之一,雯雯旁边的那个位子就是她的。”
我听了此话,头登时大了。
第一百八十六章周旋美女群
山崩海啸般的呼声直至云艳艳走至近前台时才慢慢平息了下来,即使因为我的关系,她的人气还是那么的高。
李晓转头对张雯道:“雯雯,我先过去接待一下。表哥,等下你见了人家可要规矩点,我听说云艳艳最讨厌的就是那些像苍蝇一样盯着她的男人。”捏了我手臂一把,这才走了,说得我好象正是那种苍蝇一样。
我也不知说什么才好,和云艳艳认识也不是一天两天之事了,正在为等下见面的事头疼,避之不及,更别说不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
李晓和云艳艳走在一起,顿时再引发全场的另一阵高潮,学院第一第二美女并肩站在一起,能目睹这一景象的人那是三生有幸啊。一阵阵闪光灯亮起,将整个大礼堂在瞬间照得有如白昼,却是后面带着相机的人远远摄了下来。北平大学BBS上估计又有一番将两人进行比较的热潮了。
我再次庆幸自己的英明,如果不是化了装,没被其他人认出的话,那后果就不堪设想了啊。慕容倩那边,宿舍,李晓和张雯这,随便一边都不好交代。
只是云艳艳不知会不会认得我,我立刻戴上了太阳镜。在忐忑不安中,李晓已引领云艳艳来到了我们面前:“我来介绍一下,这是音乐系的大美女云艳艳学姐。”
然后她指着张雯道:“这是我好朋友,管理系的张雯。”
云艳艳讶然道:“张雯?好漂亮的女孩。居然才排在校花榜上第五,学姐我实在是惭愧啊!”
我一听更为头痛,又一个校花,靠,怎么认识的女人全是校花。我究竟是好运还是倒霉?但不管怎么样都好,我现在是站到了浪尖之上,这是勿容置疑的。
张雯淡然笑道:“学姐才是名不虚传呢,还有晓晓。”
李晓撇了撇嘴满不在乎地道:“我那是虚名,好事之人乱评的,算不得什么,我也没他们说的那么漂亮。”她自小便被捧惯了,早已不稀罕。
云艳艳一听之下顿时大生好感:“说得好,都是些虚名,徒惹麻烦。不过晓晓学妹有些过谦了,连学姐刚见你时都差点被你迷倒了呢。”
李晓道:“学姐你才过奖了,我要是真那么漂亮的话,有个人就不会看都不多看我两眼了。”话音里似乎包含有些幽怨,眼波流转,目光有意无意地飘了过来。我心中一惊,不会是在说我吧。
云艳艳没有注意到李晓的目光,笑道:“学妹是不是在开玩笑?这世上还有哪个男子能不为你的魅力所倾倒?”
李晓叹了口气:“这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云艳艳此时才发现我的存在,疑惑道:“这位是?”有些不敢相信。
死了死了,这下要被宣判无期徒刑了,我立刻想着要如何面对李晓愤怒和张雯哀怨的目光。
“他是我表哥。”令我意外的是李晓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只给做了最简单的介绍,连名字和学校都没说,和刚才不大一样。
云艳艳显然对我没多大兴趣,“哦”了一声,我不敢开口说话,怕她认出来,只好扮成一副冷漠的酷样,目不斜视。
云艳艳多瞄了我两眼,忽然“咦”了一声,有些惊奇。
我的心一紧,不是认出我了吧?千万不要啊!我的服饰和之前和她约会时的是有着天壤之别,应该不会的,我安慰自己,但心中还是不免有些七上八下。
李晓见云艳艳盯着我,疑惑道:“怎么了,艳艳学姐?”
云艳艳收回目光:“没什么。”和我相处这么久,她已然有些了解我性格了。这种打扮下的人她确实不敢相信会是我。
我大大松了一口气,暂时逃过一劫,但等会有没有这么好运就难说了。我现在只想找个借口,趁早开溜,多留一分钟我身份曝光的危险就多一分。
晚会即将开始,李晓这个节目主持人要早作准备,没空再陪我们了。云艳艳亦在张雯的另一旁坐落下来。云艳艳厌恶男人,但对女人却是很好,而且张雯和她都是不喜为名气所缚的同一类人,聊起来很是投机,云艳艳极为罕见的笑容也挂在了脸上。幸好云艳艳对我不感兴趣,话中也没提及。
我心里有鬼,坐立不安。张雯敏感,看了出来,关切问道:“你怎么了,不舒服?”幸好她没叫我名字。
我不敢说话,只是摇摇头。
张雯兀自不放心:“真的没事么?”
我依然不说话,只是点点头。
张雯见我今天晚上确实有些古怪,除了摇头就是点头,似乎不太愿说话,不知有什么难言之隐。云艳艳再次大感惊奇,先是李晓说我不太理会她,而今连张雯先开口,还是一副漠然的样。这两人都是万中挑一的大美女,都不能打动其分毫,有关李晓所说的话现在倒是信了几分。
此时舞台前的布幕拉开,沈惊风和李晓各自拿着一个话筒走了出来。底下的人顿时狂呼起来。
“李晓!”
“李晓!”
“我永远爱你!李晓!”
……
要多疯狂的人都有,这阵呼声不绝,各色荧光棒在底下挥舞,直到最后李晓不得不打手势制止,这才停息。而沈惊风站在她身边,亦是满面春风。
云艳艳见到沈惊风,脸上没半点表情,或许她根本就不记得此人。
先开口的是沈惊风:“今天晚上,是我们法律系的新生文艺晚会时间。”
接着是李晓那明媚动听的声音:“我们来自五湖四海,能在全国的最高学府——北平大学欢聚一堂,不能不说是一种缘分……”刚说完几句台词,下面又是一阵如潮水般的呼声,根本论不到沈惊风发言了。
张雯微微一笑:“晓晓好受欢迎呢,到哪里都有一大群拥护者。”
我发现自己总不能整晚光是点头或摇头的,于是凑到张雯耳边小声道:“是啊,其实你也很漂亮的。”
张雯耳朵被我呼出的热气弄得一阵麻痒,如果不是大礼堂中太昏暗的话,可以看到她连脖子都红了。待我说完,转过头来白了我千娇百媚的一眼,让我脑子都有些晕乎乎的了。张雯平时虽是比较文静一些,但假若存心迷惑一个人的话,那魅力简直是不可抵挡的,至少我就正在怀疑自己能否控制得住之中。
两人做了简单的开场白之后,此次晚会正式开始,第一个节目的报幕人是李晓,她笑颜如花:“下面,让我们先来欣赏民族舞蹈《天女散花》。”目光往我这边飘了一下,才盈盈退到舞台后。
随着悠扬的音乐声响起,十数个身着白色衣裙,两手各执一把折扇的女子踏着轻盈的步子从舞台两侧翩翩而出,其中一把遮住了脸,随着乐曲渐进高潮,一把小小的折扇上下左右翻腾,或开或合,像一只大蝴蝶一样做出各种花样。想是排练过好一段时间了的。而另一把却始终紧紧挡住了观众的目光,让人心痒痒的,颇有种想一窥其真实面貌的冲动。
最后,在高潮的音乐声中,另一把遮面的折扇终是移了开来,扇下美女微笑着露出真面目,给人一种惊鸿一瞥的感觉,顿时掌声大起,口哨声满场。设计此舞蹈的人,在心理方面应该是颇有些研究的,才可造成这种效果。
舞台一暗,布幕闭上了,等再打开时沈惊风走了出来报幕,只可惜他就引不起什么效应了。掌声稀稀落落的。
晚会的节目许多,相声,街舞,独唱,小品,合唱,舞蹈,应有尽有。这次晚会举办应该是很成功的,其中李晓应占了很大一部分功劳,每次她的身影一出现,便能引起整个大礼堂的如火热浪。
晚会渐进高潮,李晓再一次在万人瞩目之下拿着话筒走出:“今天晚上,我们有幸邀请到音乐系一位闻名已久的大美女,她将为我们弹奏一曲《风花雪月》,有请——云艳艳!”此时我才发现一直在和张雯在聊天的云艳艳不知何时已不在位子上了。
众人在听前面的介绍时就已猜到了八分,待听得云艳艳名字后,顿时呼声震天的响,比之前任何一次都要来得热烈。各种饮料瓶子对敲声不绝,甚至大礼堂一角上百支蓝幽幽的荧光棒组成了“艳艳”两个蓝色大字,不知是哪些狂热的FANS聚集在一起造的势。
舞台再一黯,等再亮起来时,一架钢琴不知何时已出现在台上。云艳艳坐在钢琴前,纤纤十手放在琴弦之上,她的脸在此时变得特别的严肃和执着,似是笼罩上了一层神圣的光辉。哗声也突然间全都平息了下来,在一直喧嚣的大礼堂中造成了一种异样的平静感。
我心里也充满了期待,做云艳艳“老公”的最后一天,终于可以欣赏到她高超的技艺了。
第一百八十七章众矢之的
在所有人屏声屏气之中,云艳艳按下了第一个琴键。
“叮”,如水滴玉盘的清脆之音从她手下跳了出来,我只感浑身一阵的舒畅,这仅仅是第一个音节而已,就能造成这样动听的效果。同样的一个音节,为何我所听过的别人的琴声就没有如此美妙的感觉?那只能说,云艳艳抚琴的技巧确实已达登峰造极,神乎其技,怪不得北平大学的人个个奉她如女神一般。
在第一个音节的将人的细胞兴奋感挑了起来,将要消退而还没消退之时,第二个音节也如珠般滚至,顿时再度拨动人的心弦。接着是第三个音节,第四个……,汇成一股清新的涓涓细流,徜徉在人的心田之中。又如初生明月,将温柔的月光洒在山冈之上,一片平静而宁和。
云艳艳此首曲子开头是以轻灵为主,置身曲中,让人有种与人一道笑看风月之感,高雅典致。社会的复杂,生活的压抑,在一个人心中留下的阴暗面,像被一阵春雨洗涤过那样,顿时冲淡了不少。那确实是一种至高的享受,听说云艳艳表演之时,连社会上许多头面人物亦会屈尊来欣赏。官场的勾心斗角而引起的心理上的苦累郁闷,也许这正是一种再好不过的宣泄方式。
琴声在最后一阵颤音中如潮水般退走了,剩下的是满场如痴如醉的观众,直到云艳艳站起身来,行了个礼,他们才如大梦初醒,一阵雷鸣般的掌声和尖叫声顿时响彻全场,经久不绝,此次晚会气氛亦至此升到了最高峰。
我身边的张雯这才吁出一口气:“艳艳学姐无愧是音乐系的大才女,我还从没听过能让人心灵放松到如此地步的曲子。就好象躺在广阔无边的海滩,看着蓝天白云,舒服的海风从身边轻轻掠过,带着一阵大海的味道,好惬意。”她闭上了眼睛,似乎还在回味。
对于张雯的话我很赞同,但心里还是有点遗憾,虽然她手下琴音的每一个细节都已把握得妙到颠峰,但却还不能将人埋藏在灵魂里,永远不能忘怀的往事勾出来。正如云艳艳所说的那样,她的音乐里还缺少了一点东西,连她自己也说不出来的东西,那似乎是音乐的灵魂。音乐缺少了灵魂,最多只能让人获得听觉上的享受,而非共鸣。在她能领悟那东西之前,永远也不能成为这世上的下一个大音乐家。
沈惊风直至观众掌声停息后才从后台走出,举起话筒:“今晚我们还请到了另一位特别嘉宾,他就是李晓的表哥,一位来自医科大生物技术专业的酷小伙,我们请他来给我们演唱一首歌,你们说好吗?”将手中话筒转向观众席,观众都是喜热闹之人,又正值晚会气氛热烈,再加上我和李晓之间的关系,自然是轰然应好。
我听到他的话却楞住了,有说过要让我上台吗?如果真有的话,李晓应该会提前告诉我才对。旁边的张雯也一脸错愕的看着我,看她的样子亦是不知道这消息,应该是临时决定的吧。
我无奈地站起身,走向舞台,在后台看见李晓,她正一脸气愤地冲沈惊风大声道:“为什么突然叫我表哥上台演唱,他一点准备都没有的?”我更为不解,连李晓也是刚刚得知此事,这样说来,是沈惊风自行决定的,根本没有和人商议。
云艳艳站在远处皱着眉头,不知在想什么。刚才的表演应该算是非常成功的,但她似乎一点都不高兴。
沈惊风赔笑道:“我看观众现在如此热情,他是你表哥,如果登台演出的话,一定能把晚会的气氛再推上另一个高潮的。”
李晓依然满脸寒霜:“那你也得提前告诉他一声啊,一点准备都没有,你这不是让他出糗吗?”
沈惊风一脸的为难:“时间的确有些仓促,但你刚才也看到了,观众的反应,如果食言的话恐怕……”
李晓余怒未消,我走前道:“晓晓,算了吧。”
李晓听得我声音,转头过来道:“表哥?”
我笑道:“我随便上去应付下就好了,别让沈兄为难。”话虽如此,我却是为了李晓,毕竟我是她表哥,在这种情况下也不好怯场,落了她的面子。
李晓断然道:“表哥,你不用顾及我的!”
我笑道:“如此良辰,既然沈兄热情相邀,我又怎么能错过。”
沈惊风满脸感激的道:“如此便有劳许兄了。”
李晓待说什么,我摆了摆手,拿起话筒跟着沈惊风走到舞台上。数千对目光立时齐刷刷的射到我脸上。见到被太阳镜和头巾遮着,又有些失望。我还是第一次面对如此多的人,心内不由得有些紧张起来。
沈惊风把话筒拿起道:“许兄能否把头巾和眼镜摘在,以真面目与在座的各位观众见一下面,李晓身为我们北平大学的第一美女,想必你也定然是个帅小伙子,定然不会让我们失望的,特别是女生,你们说是吗?”把话筒方向对着观众。
一阵哄笑夹杂着女生的尖叫声传来,沈惊风挑动气氛的手段的确一流。我却烦得要命,今天晚上我本来就是为了隐瞒身份而化的妆,哪能在万千人前揭开。我把话筒移开一点,小声对沈惊风道:“这个,我脸上今日受了点伤,眉头上留下了个伤疤,能不能和他们说一下,取消此举。”
沈惊风也把花筒移出一边,打了个哈哈:“原兄,反正舞台这么远,脸上小小伤疤别人也看不到,而且说出的话覆水难收……”
我打断他道:“什么,你说什么?你刚才怎么称呼我?”我很清楚地听到他称我为“原兄”。
沈惊风含糊其辞的道:“没什么,你听错了吧?”
我看他那神态和语气,忽然间明白了一些事,沈惊风早已认出了我,大概是从声音中听出来的。以前我们见过面,我和云艳艳说话时他也听过。
今晚上他是故意要我出洋相的,自追云艳艳未遂之后,他便把目标转向李晓,否则以李晓才大一的阅历,又怎么会破格担当文艺部副部长。现在我的出现,以李晓今天晚上对我的亲热表现看来,无疑是一大劲敌。
我曾听陈朦说过,以前北大BBS上的一个热门话题就是我,许多人都对我是怀恨在心的,大部分也是不抱什么好感,如果我是本校人还好一些,但我却是以一个外人身份横空杀出夺走了他们心目中的女神云艳艳身心,这令他们很难接受。特别是风月酒店事发当天尤其激烈,我至少被数百人留言漫骂。虽然此事已过去了两个多月,但他们心底多多少少还是有些排斥的。
沈惊风肯定也是知道校内人对我敌视的态度的,他没有当着李晓的面说破,而是要在全场观众面前揭穿我,心地也算歹毒的了,另一方面可能也是为了报被云艳艳拒绝的一箭之仇。
我看着他那张长得还算俊朗的脸,忽然感到无比的厌恶,他脸上那看上去颇有风度的微笑,内里包含的却是阴险。我最讨厌就这种卑鄙无耻,专在背地里暗算别人的家伙。
“快啊!”
“快一点啊!搞什么东东?”
“取下你的头巾和眼镜看看!”
……
全场的观众开始在催。
已经是骑虎难下了,在他们的目光注视之中,我慢慢扯上下头巾,拿下眼镜。一张平凡的脸出现在众人眼前,但我知道自己这张平凡的脸能在瞬间引起轰动。
“这不是原凡兄吗?”沈惊风佯装惊讶。他还怕我离观众太远,不会被他们认出来,继续推波助澜一番。
一石激起千层浪,沈惊风的这句话就是那颗石子。
“原凡!”坐前排听得比较清楚的一些人首先惊呼出声。
“什么,原凡?”这个响彻全校的名字在远一点的地方也陆续响起。
“哪个就是原凡吗?云艳艳的男朋友?”
“他就是李晓的表哥?”
“你也懂什么是音乐吗?云艳艳怎么会看上你?”
“我靠他丫的,看他那鸟样,有什么资格做云艳艳的男朋友?”
“怪不得像缩头乌龟一样不敢露面啊!”
“垃圾,给我下台!”
……
观众已由初始时的惊诧演变为愤怒,骂声不绝,全然不顾李晓的面子,反应比我料想的还要激烈许多,我以为最多也就引起一阵嘘声而已。看来,我有些“低估”自己的不受欢迎程度了。最高学府的学生毕竟也是人,平日他们或许只是心内不忿,但在这种群情汹涌场合之下就不同了,心中不满,很容易介入其中。
沈惊风一脸的歉意,私语道:“原兄,真对不起,我想不到事情会搞成这样。”眼中却闪过一丝不可觉察的得意。
我心里一把怒火燃起,如果不是这小人,我亦不会在最后关头功亏一篑,别人对我如何我不在乎,我更在意的是张雯和李晓得知我云艳艳男朋友的身份后会作何感想。我转头看去,李晓的脸已变的苍白,呆滞地看着我,还有台下的张雯亦是紧紧咬着下唇。
“拍!”的一声,一块橘子皮从我身上慢慢滑落,接着是漫天的果皮和塑胶瓶子……
第一百八十八章中毒
沈惊风早已退到一边,留我一人在舞台中央。看着漫天如雨点般落下的果皮瓶子,我运起操纵术,织成一道无形的气丝网布于身前,这些垃圾没碰到我的身体便纷纷掉下,别人却是看不出来。
但这样的一张网所费的气太多了,显得很薄弱,还是有一些重一点的东西突破了气网,砸到我身上,不一会,已在我面前已积起一大堆。
面对这么多人的叫嚣和漫骂,我忽然平静了下来,只是自嘲地笑了笑。心中忽然涌起一个怪诞的想法:如果丽丽在,她会不会立刻站出来,即使面对成千上万的观众,也一样的破口大骂呢?我想了下,答案无疑是肯定的,以她那火暴的性格哪能忍受得住。就像当初朱亮明要打我时,她会毫不犹豫地抡起拳头,像个男人一样冲上来助拳。
我看到了台下的张雯,她站起身来,神情焦急,不知在说什么,大概是制止别人的这种行为,只可惜她声音太弱了些,淹没在充斥各种骂声的大礼堂了。
一旁的布幕忽然冲出来两个人,李晓,和云艳艳。她们露面后,那些乱飞的果皮塑胶瓶才停了下来。李晓拿起话筒道:“对不起,我表哥有些不舒服,此次表演取消了。”一只手一个劲的拽着我,低声道:“表哥,你还是先走吧,过后我再找你。”在这种时刻,她终是护着我的心大于一切,嫉妒怨愤什么的也全都抛到一边了。
任凭她如何拉扯,我还是毫无表情的站着,纹丝不动。
云艳艳取过李晓手上的话筒:“我是真心喜欢原凡的,如果谁要骂他,要往他扔垃圾,那连我也算在内把。”李晓甘愿对万夫所指,对我的深情自不必说,云艳艳也算个不错的女子,尽管事情是因她而起,但她能在这种时候勇敢站出来,也算是非常难得了。
观众对云艳艳倒是尊敬,没有人敢再口出秽言,也没有人乱丢东西的,但我知道他们依然是余怒难消。
李晓见我没有反应,急的猛摇晃着我的手臂:“表哥,你怎么了?”
我轻轻推开她的手淡淡道:“有吉他吗?借我一把。”自从朱亮明之事后,我已不想在任何事前逃避退缩,否则在天国之上的丽丽会也看不起我的。
云艳艳诧异地看了我一眼:“我有。”
李晓跺了一脚:“表哥!”但她也知我外柔内刚,性子甚至比她还要倔强得多,看我这表情,决定了的事是决不会改变的,也只得无奈地退到一边。
我抱着这久违的乐器,一种熟悉感慢慢升了起来。好久了吧,没有为丽丽弹过曲子了。
我对着全场的观众悠然道:“我想演唱一曲《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是为我的一个朋友而作的。”
“我靠,你是哪根葱,还自己作曲啊?”
“我等着你的”大作“,快啊!”
“大言不惭!”
……
我不管他们的热嘲冷讽,因为我根本就不是为他们而弹的,只是为了天国上的那个人,那个让我刻骨铭心,永远都无法忘记的女孩。
我拨动了手中吉他的第一根弦,没有华丽的旋律,很平淡,平淡得就像在宁静的夏夜,一个经历了无数世事变幻的人以看透一切的语气向别人讲述一个普通的故事,没有暴风骤雨,也没有惊涛骇浪。
随着一个个音符从吉他中流淌出来,我只觉整个大礼堂骤然间静了下来,眼前的观众仿佛都已消失不见。舞台上只剩下我一人,我的心也忽然变得一片的宁静,似乎回到了那个辛酸却又令人怀念的年代。
第一次认识丽丽,是在初一时冰际市14中的运动会上,当时的她是那么的骄傲和冷艳,而我只是一个自卑瘦小的小男孩,连多看她两眼的勇气都没有。混合接力赛我和她分跑6班和7班的最后一捧,她巾帼不让须眉地超越了我,我们班输了,我身上也被下了耻辱的烙印,她从此自后开始看不起我,而我更为自卑了。确实,那时的我因身体原因而自甘堕落,破罐子破摔,不思进取,也怪不得她。
到了初三,朱亮明,那个以欺负弱者为乐,称我为“懦夫”的垃圾,晚自习在无人的楼梯间上再度戏弄我,我只能默默的忍受他的侮辱,连反抗都不敢。丽丽恰好碰上了此事,她是一个正义感很强的人,当时便想冲上来教训朱亮明,但张可快她一步,揪住朱亮明就是一顿暴打。却不幸被年级主任看到,最后张可被处分了,而我甚至不能为他辩白一下。这令丽丽对我的恶感更增,因为我不争气。
我不幸地出了车祸,死而复生后,我却发现自己的大脑和身体都开始变得异常了。还是一个晚自习后的夜晚,情况几乎和上次一样,还是朱亮明那帮人,但这次不同的是,我打赢了他,自己也受伤吐血。丽丽当时很担心,叫我去医务室检查一下。我强硬地顶撞了回去,气得她七窍生烟,暴跳如雷。其实我不是不明白她的好意,只是故意不领受。尽管惹得她大发脾气,我依然很愉快,因为——她终于不能再无视我的存在了。喜欢和她斗嘴的习惯,也许正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有些事情真的太巧,初三的最后一次运动会,我们班跑混合接力最后一棒的刘军扭伤了脚,由于种种原因原因,班上人不得不让我顶替。而此次我们班的劲敌7班最后一棒的人刚巧又是丽丽,那次我没有重韬覆辙,在落后的情况下反败为胜。丽丽是个好强的女孩,不服气之下要和我再赛一次,我有意相让,让她胜出。至今我仍然认为自己当时做了一个非常明智的抉择,那个突发的念头让我自此以后多了一位异性“兄弟”。
慢慢地我也开始了解这位好“兄弟”,她心地其实很好,有爱心,同情弱者,只是痛恨那些不争气的人。当初,在她眼里,我正是那种人。
之后我们一起考上了冰际高中,而且同被分到了二班。高中两年多,她一直要胁我利用特权把她分到我前面的位子。那时候的她还是很野蛮,记得有一次,我高烧到39度,还是死撑着。她二话不说到医务室买了退烧药,扔到我面前恶狠狠地说:“按上面所写的服用,分两天,一天三次,两天内我还见到这包药的话,老娘便宰了你!”
每次想起这事我都会觉得好笑,她永远不会用温柔的语气去关心别人。但那时的我真的很快乐。张雯,李晓,思思,张可,单若,丽丽和我,组成了一个能让所有青春少年男女都会羡慕不已的和谐团体,我们经常一起课间聊天,一起假日逛街,一起聚会吃饭,甚至相约一起大早早登上冰际市观日峰看日出。
吉他下的旋律也随着我心境的变化而变的如山涧的泉水一样轻灵跳跃,抒发着我心中的快乐,对青春的无悔。那时的我只希望时间能停住,将我们的欢笑也永远的留下。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但至少我们可以一起快乐到老去。
只可惜——天总是不遂人愿。
高三到安宁举行的保送考试,丽丽不惜违反校规到车站送我。想不到,那次的相见竟成了永别。当我考完回到冰际市时,发现丽丽已经离开了我们,永远的离开。为了救一个小孩子,她被汹涌的车流无情地吞没,在芳华正茂的花季被上天夺去了宝贵的性命。
曲子旋律突转,变得沉重而压抑,如暴风雨前来临之前那污浊的空气,简直让人透不过气来。
那是一个令人悲痛欲绝的消息,一直都伴随我们身边的欢声笑语自丽丽离去后也消失了。我们每个人都不可抑制地想念她,那个野蛮却直爽的女孩。而我更是发现,我和她之间已不仅仅是止于“兄弟”的关系了,我无法忘记和她在一起的每时每刻,每次上课时看到前面空荡荡的座位都会无端的失落,一次次在梦中见到她,却一次次在梦醒后更加心痛。
我放弃了保送的机会,而以省高考第一的成绩考上了北平医科大学一个别人认为是垃圾的专业。
我恨自己,为什么不早些明白一件事,那也许是人天生的恶习,拥有时,不觉什么;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我只愿上天能给我一个机会,让我重新珍惜的机会,但是,死去了的人,还能再复生么?
吉他的最后一根弦也慢慢停止了振动,我只觉心情无比的沉重,每次弹完曲子之后,我都会分外的惆怅,但曲子中段勾起的那短暂而美妙的回忆却如毒瘾一般诱惑着我,我早已中毒了,无法自拔,却又心甘情愿。
大礼堂里的漫骂已不知什么时候停止了,只剩下一片落针可闻的寂静。我鞠了个躬,拿下吉他退到后台,发现云艳艳呆呆的看着我,而李晓已泪流满面。沈惊风脸上忽青忽白,不知心里在想什么。
我把吉他塞到云艳艳手中,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下舞台,从满是人的大礼堂走道中走过,依然没有一点声音,所有的人像是被施了魔法一般。
直到我走到最后一排,我听到了第一声掌声,接着是第二声,第三声……
等我走出大礼堂门口时,身后掌声已如雨点一般的经久不息,没有欢呼,只是掌声,但一直都在持续。
我知道自己成功了,也许那就是云艳艳音乐中所缺少的东西,我早已找到。但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宁愿自己没有,因为——那是以丽丽的死为代价换来的!
“老公,等一下。”
我回过头对云艳艳淡淡的道:“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已经是我们约定的最后一天了。”
云艳艳咬着下唇:“请问一下,你是怎么做到的?我是说,我一直都憧憬的那个境界。”
我默然一会,然后道:“每个人心底或多或少都有一些故事,当你有一天能把那些故事以音符的形式倾诉出来,而不是纯以优美的声音让人得到听觉上的享受,也许,那时候你就能发现它的存在了。”
云艳艳低下头去,若有所思,等她再回过神时,发现我的身影不知何时已消失在眼前。
回到宿舍,我想起思思,今天是周末,已经一个多星期没有打电话给她了,心里忽然涌起一阵强烈的思念,我毫不犹豫地提起话筒,拨通了她家中的电话号码。
“喂,请问你找哪位?”思思出谷黄莺般清脆的声音响起来。
“思思,我喜欢你,真的!”
“逐哥哥……”思思听到我这句突如其来的话,竟然不知说什么才好,过了半天,我听到那边有轻轻的抽泣声。
……
挂了电话后,我点上一根香烟,看着朦胧的雾状物在眼前冉冉升起。我知道,自己今晚又要失眠了。
第一百八十九章男儿膝下有黄金
第二天大清早,我在迷糊了一晚后爬起来,到镜子前照了一下,发现自己满眼的血丝,胡渣子都已长了出来。行尸走肉般走到后阳台,打开水龙头,哗啦声中,我捧起一掬冷水,那冰凉的感觉让我清醒了不少。
这时我才忽然想起和叶柔之约,心中更是烦躁不已。干脆把整个头都凑到了水龙头底下,让水顺着我的头发,眉毛,鼻尖滴下,这才好受了许多。
走向空手道场的路上,我绞尽脑汁地思忖等下的应付之策。叶柔不是易与之辈,她的实力我是亲眼目睹的,随便一脚就能把一棵碗粗的树扫断。
当然我也不敢妄自菲薄,不知是否因为体内的阳刚气息的影响,我发现自己的身体也变的越来越强韧,虽然比不上当年在剑南面对军师等人时突然爆发出的那种恐怖力量,但也有了不少的长进了。只是这种长进未免完全是好事,这还说明了另外一件事:我体内的气息又开始滋生蔓延了,我随时都可能有危险。
但这次的对手是叶柔,先不说她是女孩子,光是凭她那和丽丽几乎一模一样的面孔,我就绝不忍心下重手,但叶柔恐怕不会这么想。我只好祈望能撑过她划下的五十招,万一真撑不下去,但愿她看在慕容倩脸上,让我只是丢个脸就好,我脸皮厚,也无所谓。
不知不觉中便到了校内的空手道场,我意外地发现这是分男女部的,叶柔一身黑色道服,负手赤脚倚在女生部道场门口,蛮腰上缠着一根黑带,更是突出了其腰肢的纤细和丰胸的坚挺,冷艳而又不失英姿凛爽。对面男生部的人却不敢多看其两眼,大概是吃过苦头了的。他们见到我的到来,倒是一脸惊奇的多瞧了几眼。
我看到叶柔,全副心神便被她吸引了过去,她的气质和丽丽实在太像了,我简直不能控制自己的思绪。
叶柔冷冷的道:“你来了?”
我深吸了一口气,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开:“是的。”
叶柔把目光转向我,轻蔑地道:“你昨天晚上睡得不好?害怕吗?”
我淡淡的道:“可能是吧。”
“跟我来!”叶柔也不多言,转身走向女生部。
我刚想进去,却发现门口处赫然挂着一块牌子:“男生不得入内”。顿时停了下来。
叶柔头也不回地道:“进来!你应该感到荣幸,你是第一个进入这个道场的男人。”
我脱掉鞋子走进道场,踩在木质地板上,跟在叶柔身后不近不远的距离。走道上我没发现一个人,除了我们的脚步声之外一片死寂,难道今天这个道场就我们两人而已?
叶柔推开一扇门,把我的猜测推翻了,里面有人,不仅有人,而且不少。一大帮穿白色道服的女孩子,分成两排盘膝坐于两旁地上,这么多的女人聚集在一起居然能不出声,也算是个奇迹了。中间场地宽敞,空无一人,估计就是我和叶柔比试的地方。
自我一进来之后,她们的目光立刻就全飘到了我身上,有好奇的,有古怪的,有兴奋的,还有同情的……
我从她们的目光中读出自己像一个送上门来让人看热闹的小丑,她们自然都认为叶柔是必胜无疑的了,剩下的只是我这个惹到叶柔的倒霉鬼会死得多难看的问题。叶柔显然是要让我难堪,才会找了这么多的社员来观看。
叶柔抛过来三件东西,我接在手中,是一套白色道服,和一条白色带子。她面无表情的道:“去把这套道服换上,我要和你进行一场公平的比赛,她们就是裁判。”
我心中暗道:“这里是你的地盘,又是你的社员,地利人和占尽,哪里有公平可言,还真是蛮不讲理,不过和丽丽还真像,哎……”
“更衣室在门口右边,便宜你了。”
我也不说话,默默地向更衣室,这是女子专用的,不过现在自是空无一人,空中飘着阵阵女子身上才有的香味。
空手道服倒也舒适,穿在身上柔软轻盈,而且刚刚合身。我身材挺拔,看起来还行。甩了两下手,踢了两下脚。感觉不错。只是到了大学后运动比起高中来少了,神经反应虽然没退化得太厉害,但多多少少会有些迟钝,灵活性只怕没那么好了。
再度踏进柔道场,叶柔已站在场地中央处,我大步流星地走了上去,站到她身前。叶柔见到我眼前一亮,她也算高的了,但比起身长玉里的我来还是有些不如。
“有几分高手的样子嘛。”叶柔也不知道是讽刺还是真心话,俏脸一寒:“你是第一次接触空手道,就不说什么罗嗦的规矩了。用什么武功不限,直到其中一方倒下,十秒内不能再站起来,那就算输。如果你能在我手下走过五十招,我就罢手。我希望你全力以赴,别以为我会看在倩姐的面上会手下留情,哼哼!”
叶柔稍一停顿:“当然,你也可以尝试着打倒我!”叶柔说最后那句话时脸上全是自信,她自然不会认为自己会和“输”这个字扯上半点关系。
我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到了如今,我也没什么选择的余地。
“如此的话,那就开始吧!”叶柔说了这最后一句话后忽然静了下来,轻描淡写地摆了一个空手道标准的起手式。她虽然一动不动,姿势看似也很随意。但我可以清楚地预感到她要是有所行动,必然就是雷霆万钧的迅猛攻势。
静如处子,动若脱兔,这是此刻的叶柔给我的感觉。
在那无形的压力之下,我心中一紧,也不由自主地摆出高中军训时军官所教的擒敌拳中的格挡之势,两脚略分,重心下沉,双手一前一后,握成拳置于胸前。全神紧紧的缩住了叶柔,只有她稍有微动,便能立刻反映到我脑中。
叶柔眼中冷光闪过:“不错!”说话间修长的右腿如闪电般扫向我。
本来我心中的第一选择是躲闪,但是我发现我根本没那个时间,叶柔的右脚几乎是抽出的下一秒钟便已到了我腰侧,我只来得及凭本能反应的沉身,竖起左臂,硬挡下这一脚。
“砰”毫无花巧的对抗,力量不如她的我吃了大亏,登登地倒退几步,手臂居然都有些发麻了。真正和她面对时,才知道其力量和速度比想象中的还恐怖。
叶柔一个转身,左脚也借势扫出。我重心不稳,更是避无可避。仓促间只好竖起右臂再硬挡一记,这次退得更远。足有近十步,右手气血不通。
叶柔得势不饶人,紧逼而上,连环腿左右不停,一脚比一脚更重。没有花俏的招式,但她的速度和力量已足已弥补这一切。我根本无还手之力,左支右拙,只能不停地倒退,狼狈不堪。而且我骇然地发现自己的两条手臂都近乎完全麻痹了!此时只是十二招而已,照这情势发展下去,我能挨够三十之数就已经是个奇迹了。
黑带6段,相当于武术家的实力,确实是惊人的强横,即使是我比一般人要强韧得多的身体,居然也抵挡不住。
周围的女社员在憋了那么久没说话后早已闷得不行,此时见她们心目中的骄傲大发雌威,再也耐不住,大声喝采起来。
“柔姐,好帅啊!”
“小柔,打倒那小子!”
“柔柔,为我们女同胞争光啊!”
“……”
叶柔看见我双手不停地颤抖,脸上露出一丝冷笑,冲前伸出左脚。还是横扫,我麻木地去格挡,只要再硬拼几次,我双手估计就连抬都抬不起来了。到时只好任叶柔鱼肉。
但我意外地发现手上并没对撞的震动传来,叶柔的腿到了我面前忽的变向,由横扫变成了一字型高举,举高临下向我压了下来。
这尚是她第一次变招,我一时反应不过来,等我明白什么回事时,叶柔势大力沉的一脚已到了我头顶,我右手小臂下意识地挡住。“轰!”我全身大震,膝盖一弯,立时矮了几分。好重的一脚!我只觉手上撑的是一座大山一样,左手也同样用上,交叉于前苦苦地顶着那千钧大力。
我已是强弩之末,前胸空门大开,也没有多余的手去防守,脚上更被压迫得稍一松懈就会跪在地上。叶柔两手和一脚还可活动,只需随便一招就能结束这次决斗,但她只是好整以暇地看着我,没有动手,只是腿上的压力渐渐加重。
我臂上青筋已暴突了出来,脸也涨得通红,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汗水大滴大滴地顺着下巴掉落到了道场的木地板上,双腿在微微的颤抖。
叶柔眼中戏谑之意更浓,娇喝一声,右脚全力压下。
“啪勒”的一声,我膝盖一软,终是跪倒在她面前。
“好耶!”
“柔姐,做的好!”
“臭男人,让他去死!”
……
叶柔也得意非凡,但这些女人似乎都忘记了一句话:男儿膝下有黄金。
我埋藏心底已久的凶悍之气骤然间升起,谁也无法让我忍受这样的耻辱,即使她长的再像丽丽!
第一百九十章非礼
叶柔得意道:“服了吧,臭男人?”想起那天在我宿舍被我气势所胁之事,她一直都很不忿。
就在叶柔和所有人都以为胜券在握之时,我双手倏地发力,将叶柔的腿势卸到一边,跳了起来。叶柔大吃了一惊,但脚下并不停顿,立刻又是一个横扫。
故伎重演,我哼了一声,左臂也不再做格挡,而是以肘尖迎了上去,这是攻守兼备的一式。我不信她的腿还能比我的肘子硬。果然不出我所料,叶柔吃惊之下强行收腿,我一个直拳往她轰了过去,这尚是我第一次有反击的能力。之前我不是没想过要用肘子反击,但她的速度太快了,我根本无法准确测出她的落点。但这回不同,我很清楚地看到她攻击的方向和部位,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看似是她的速度变慢了,其实上却是我的反应提升到了另一个层次所造成的错觉。
情势突转之下,那帮女社员的喝彩声也停止了。其他被叶柔教训过的男人在她手上通常走不上三招就要落败,我能坚持十多招,已经算是很顽强的了,想不到居然还有还手之力,而且忽然间变的那么勇猛。
叶柔的拳头一点不让地迎了上来,双拳交击在一起,我依然无法控制地后退了好几步,但叶柔也被我的拳力反弹定在原地,无法再像先前一样的步步进逼。等她再次冲到我面前之时,我已再度摆好防守姿势,如巨岳一般立于原地,全神贯注等待叶柔的进攻。丝丝热气从小腹冒了上来,手臂上的麻痹被其一烫当即消退,恢复如常。
叶柔冲上来又是几脚,这次是速度比起方才来还要快上几分,看来她开始并没有用上全力。但我已慢慢能跟上她的速度了,或用肘子,或用膝盖等身上强硬的地方一一破解开来,虽然偶尔还来不及而必须用手臂去挡上几记,但瞬间的麻痹过后便立刻被身体中流淌的热气消除。
叶柔越打便越是心惊,对方像是完全换了个人一样,一扫刚才的窝囊相。无论是灵敏,还是判断力都大增。叶柔之所以能达到空手道6段的境界,最大的功劳莫过于其摧枯拉朽的力量和迅捷如雷的速度,对手即使招式比她精妙,也无法抵抗其力量。要么是手臂被震得完全发麻,气血不通,严重的甚至直接断折。还有就是跟不上她的速度,这两点成了她无往不胜的皇牌,即使是空手道社的男社长,也不过顶了十招便已认输。其他人更是不敢挑战她,骚扰她的男人,基本上随便一个动作就能搞定。
但眼前的对手却慢慢跟上了自己的速度,从初始时狼狈难看的姿势到慢慢的挥洒自如,信手拈来。看上去并不是什么招式,偏偏是妙到极点,封死了一切防守的死角。
而一向引以为傲,所向披靡的力量也发挥不出来了,即使是硬碰的几记,对方看似也没吃太大的亏,反而其手臂还传来一阵强大的反弹力,让自己的腿都隐隐生痛。
叶柔自空手道大成之日起,还未曾试过这样的事。未尝败绩的她心中开始有点慌乱,不敢再留力,手也不闲着,或拳,或掌,或推,或顶,或锁,脚上更是生猛,虎虎生风,踢,扫,踹,蹭,压无不用上。
我从慌乱过后,已慢慢适应她的速度和力量了,身体各部分的配合也更为得心应手,慢慢地我发现了武学的奇妙,如何借势,如何卸劲,如果从对手的细微动作观察出她的下一步,还有腾挪躲避,都大大跃进了一层。
我见招拆招,心中只剩下难言的兴奋。眼见叶柔的招式越来越凶狠,变化越来越多,我的身形也越来越快,每次都能巧妙的破解或闪避开来。而周围的女社员都已张大双眼看着这场精彩无比的决斗,竟然无人出声。能和叶柔过招这么久而屹立不倒的,我尚是第一人,而且没落下风,那更是匪夷所思了。
叶柔似是心中焦急,有些沉不住气了,攻势暴风骤雨一般,而我却是越来越冷静,心如古井,把她的每一个动作都映进心里。只是她的动作太快,即使有破绽,也被速度弥补了。忽然我捕捉到一个让我惊喜的动作,叶柔左脚踢出,同时左手也化拳向我面门击了过来,而她右手由于太急收势还未定,我嘴角露出了一丝笑容,这真他妈是个千载难逢的良机啊!
叶柔见到我那难以觉察的笑容,顿时大惊,此时她才发现自己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破绽了,但已来不及。我一声大吼,左手积蓄已久的劲力迸发,把她的手猛的架开,余势未消,甚至带得叶柔身体都站立不稳。
趁她重心一空,我右膝顶向她腿上最柔弱的关节处,叶柔急急把长腿收了回来,仓促之下重心和防守已完全失去,此时她左手被我架开,左脚和右手也在收势之中,只剩右脚撑地,中门大开,我的右拳当即毫不犹豫地向着她的脸猛冲过去,叶柔眼中闪过惶恐之色,闭上了双眼,而那帮女社员也不约而同地发出一声娇呼。
一阵强风把叶柔的短发吹得往后飞扬,我的拳头在离她脸还有一寸的地方硬生生的停住了,我心情复杂地看着这张熟悉的脸,终究是狠不下心来。
痛楚没有如期而至,叶柔讶异地睁开了眼睛,她的脸上还挂着残留下来的惶恐。我心中一软,收回右拳:“你输了!”
叶柔听到这话一楞,旋而咬牙道:“我不服!刚才是我大意,我要和你再交手一次!”
连不服输的性子都是如此,就像那次运动会那样,丽丽亦同样的不服气,要求和我重新再来。我叹了口气:“你没有胜算的,我一直在数,这已经是第四十六招了。”
叶柔大声道:“我不管,只要还没到五十招,我就有机会打倒你。”说完就是一个腿蹴,不是空手道的招式也用了出来。
但这依然没用,我轻松一掌按在她腿上:“四十七。”
叶柔一声不吭,眼中仿佛要喷出火来,死死盯着我,又是一个扫堂腿,都是先前没用过的招式。
我轻轻跃起躲过:“四十八。”
就在我以为叶柔下一式会用些罕见的招数时,她忽然一个直拳轻飘飘的向我脸面击来,我倒是有些疑惑,这时候她怎么会用这么简单的招数?不过还是举起右手迎上,口中继续数:“四十……”
此时奇变突起,叶柔忽然化拳为抓,游鱼一般缠上了我的手臂,而她整个人顺势揉身上来,以肩膀往我胸口一顶,我被撞击之处登时完全发麻,而且随即蔓延到整个左半身躯,我心中大骇。
“曲奇穴”!这是外公有关经脉的古书中记载的“曲奇穴”被点中时的迹象!
叶柔整个躯体已揉进我怀中,狡诘一笑:“忘了告诉你,其实我最擅长的是柔道。只不过我不喜欢和你们这些臭男人的身体接触,所以是第一次用上。”
“第五十招,过肩摔!”叶柔娇喝一声,双手一上一下锁住我右臂,我左边身躯根本动弹不得,另一手又被锁,根本没有反抗之力。
好高明的背摔!融合了封穴之法和擒拿,比起单纯的摔法不知厉害了多少倍!我还是小看了叶柔,她非但懂的空手道,连柔道,擒拿手和封穴都有涉猎。
一阵天旋地转后,我发现自己的头直直朝着地板撞了下去,顿时吓去一身冷汗。叶柔不是开玩笑的,她真的是没有手下留情,即使是木质地板,这样重的撞击也说不定会让我脑震荡,甚至变成白痴,植物人!
慌乱之中我被锁住的右手操纵术下意识地使出,想抓住任何能抓住的东西,那是人面临生命危险时的一种本能反应,我感觉手中发出的气丝确实扯住了什么东西。但这相对于我下落的重力和叶柔加于上面的力量来说是杯水车薪。
伴随着“哧”的一声,我重重摔到了地上,但并不是头部落地,而是后背,叶柔不知用了什么巧妙的手法,在落地前的最后一瞬间将我的身体翻转了过来,饶是如此,这一摔之力太重,我还是眼冒金星,一时之间也无法爬得起来。
叶柔胜了,但周围的那帮女社员却没有发出欢呼,而叶柔也没有出声。我有些奇怪,躺在地上倒往后看去。这一看之下鼻血差点流出来了,叶柔的空手道服不知何时破掉了,里面没有内衣,而是束胸的白色带子,同样也被扯了出来,一对坚挺的山峰解除了束缚,傲立在我眼前。但叶柔毫无所觉那样呆住了,她可以肯定我被锁住的手绝对不可能够着着她身上其他地方的,却不知为何道服连同束胸带子会被扯断。任她想破了脑袋,估计也想不到是我操纵术之功。
这刺激的情景虽然是禁不住的诱惑,但我知不宜多看,刚想转过头去。忽然,叶柔左乳下方一刻绿豆大的黑点映进了我眼中,那是一颗小小的黑痣,但这颗普通的小痣却让我心神大震,我一骨碌跳将起来,指着叶柔的左乳语无伦次地道:“左胸,你的,有什么?”当年李晓的生日晚会上,丽丽她们几人被人下了烈性春药,自己脱光了全身的衣服,当时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丽丽身上的两个特征:左胸的一颗痣,还有大腿内侧的一块胎记。
叶柔此时放才回过神来,手忙脚乱捂住胸口,脸上难得地浮现红晕:“看什么?再看我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但声音已没了往日的凶狠。
我激动得无法自控,颤声道:“你大腿内侧还有一块胎记,是不是?”
叶柔脸上的神情由羞赧转为骇然:“你,你……”
我大声道:“是也不是?立刻告诉我!”
叶柔忽然间崩溃了那样,声嘶力竭地喊了出来:“没有!没有!”
我看着她那疯狂的神情,也不知此话是真是假。我从来没有如此迫切地想知道一个问题的答案,以致下一刻我做了一件自己也无法相信的事情:在所有女社员的注视中,我闪电般扯下了叶柔的裤子!用的力气是那么的大,她系于腰上的黑色带子也立时崩断。
叶柔双手护胸,而且也想不到我会做出这样的事来,连一点反应都来不及。
两条浑圆结实的美腿立时完全裸露在我面前,但我关心的并不是它们,在叶柔黑色的蕾丝内裤下,右腿上一个梅花型的胎记极其的显眼,破坏了整条腿的完美。但我见到它却是前所未有的激动,浑身都颤抖起来。绝对错不了,那形状,那位置,和大小,都是完全一样,和丽丽腿上的一模一样!
我绝不会再相信天下间有如此巧合之事,她确确实实是丽丽没错,但她为什么不认得我了?
“啪!”五道鲜红的指印在我脸上浮现出来。叶柔收回手掌,话音中带着哭腔:“你下流!”提起裤子,掩面飞奔出道场,此时的我才猛然醒起自己干了什么样的“好事”。
那帮女社员一个二个全都目瞪口呆地看着我,这个有胆子公然剥下叶柔裤子的胆大包天之人。
于是空手道场中央出现了奇异的一幕,一群雕塑般的女社员,目光定定地看着场地中央一个脸肿得像猪头般的男孩。
第一百九十一章变态色魔
要一个女人对一件亲眼见到的八卦之事保持沉默,简直比赶一头猪上树还要难些,要两个女人缄口不言此事,那还不如叫公鸡生只蛋来得容易,要一群女生守住这个秘密,那几率基本上可以用负数来表示了。
于是我上午非礼叶柔的事下午就已经在校内闹得沸沸扬扬,不知多少人对这个故事进行了添油加醋,我当时是如何的卑鄙下流,如何在叶柔使用过肩摔对付我时利用下三滥的手段扯破了她的上衣,又如何趁着叶柔护住上身时得寸进尺,连她的外裤也都一并脱下了。说的生动形象非常,就好像是自己亲眼目睹的一般。
我和慕容倩之事,还有慕容倩和叶柔的关系亦是尽人借知,这两层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更增添了整件事的绯闻色彩。
而作为重大八卦事件主角之一的我的下场也为所有人所关注,因为北平医科大学第二美女叶柔的暴力和对男人的憎恨是闻名全校的。当他们听说我除了被扇一巴掌外毫发无损,无一例外均是大为惊奇。依照我那过火的行为,被叶柔打成残疾甚至打死恐怕也不是什么奇怪之事。
我们宿舍的电话几乎被打暴了,尽是些陌生人,都是找我的,第一个人询问叶柔的胸部怎么样,有多大,什么形状。我毫不犹豫地挂了后第二个电话立刻响起,是问叶柔的屁股有多丰满,让我根据当时情形猜测一个大体的数字,第三个更是狂热,问叶柔的内裤是什么颜色的,我不说的话他就去跳楼,不知此人是否太喜欢叶柔还是有些变态倾向。我觉得他需要去洗涤一下肮脏的灵魂了,因此满足了他的愿望,让他去跳楼。
此后我就不敢再碰一下电话了,但它还是响个不停,只好由老大出面打发,其中不乏一些女生,把我骂得狗血淋头,什么“变态”“猥亵”“下流”“无耻”“龌龊”“不要脸”……基本上能想象得到的此类性质的贬义词都有了,有人还融入一些各个省市地区的方言。花样百出,叹为观止。
北平医科大女生骂人的工夫的确是一流,巾帼不让须眉,还有直接问候我家人的,由于她们都是女生,我也不好计较也用不着计较什么。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我已经引起校内女生的公愤了,这是让我头痛无比的事,甚至午饭都是宿舍的人帮我去打的,风头火势之下,还是暂且避一下。
后来连老大也受不了,干脆把电话线拔掉,以图耳根清净。
宋雄斌看着脸因被叶柔打肿而包着厚厚一层白色胶布的我,一脸的景仰:“老五啊,我实在是太佩服你了,你的淫荡指数在短短几个小时内直线上升,已经赶超我了,你知不知道自己多了一个绰号?”
我正躺在床上为自己的卤莽酿成的苦果头疼,闻言随口道:“什么绰号?”一说话脸颊就一阵抽痛,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
“色魔!”
宋雄斌的回答让我差点从床上摔下来:“什么?”
宋雄斌伸了下舌头:“说实话,你的勇气我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昨天叶柔只是瞪了我一眼,我就一直冷到心里。”
沐青桦发声了:“老五,你过来看看,学院论坛上有一个有史以来最火暴的帖子,六个小时不到,回贴的人数已经达到三千人,而且还在持续上涨之中。”
我硬着头皮道:“别告诉是与我有关的。”
沐青桦道:“帖子主题叫”叶柔惨遭调戏全记录,医科大第一美女未婚夫竟然是色魔!“你说说和谁有关?”
我听了此话,一张脸更是像连吃了十只苦瓜那样。打开电脑登上学校BBS,进去第一眼就发现了沐青桦说那帖子,实在是太显眼了,红字置顶。一看回复数:3589,一百多页,实在是恐怖。
进去一看,留言的可谓什么态度都有,男生中有赞叹我勇气的,有说我为学院男生争光的,也有说我人渣败类的,而女生的回贴基本就是千夫齐指了。
老大叹了口气道:“老五,不是我说你,你小子怎么会,怎么会做出那样的事来?实在是太丢脸了!不过话说回来,叶柔怎么会放过你?”
我是哑巴吃黄连,有口说不出,总不能说叶柔就是丽丽,她以前死了,现在却不知怎么会再次出现在这世上,我脱她裤子只是为了确认吧。只好苦笑:“她实在很像我的一个故人。”
老大双眼瞪得像铜铃:“就因为她像,你就要脱她裤子?”摇了摇头:“我帮不了你拉,你看着办吧。外面很危险,我看你还是暂时不要出去为好,一大帮的女生声讨你,扬言要把你大卸八块,为被侮辱的叶柔和所有的女性出气,今天我接电话被骂了无数次了,哎。”
颜飞叹道:“老五,我看你怎么和慕容倩交代!”
此时门外风风火火的冲进一个人,一个女人,慕容倩,她已失去了往日的从容与优雅,匆匆忙忙的。
老大嘀咕道:“一说曹操,曹操就到了。”
慕容倩径直走到我面前,手往我脸上伸了过去。宿舍的人见状都有些幸灾乐祸:老五这小子,风流到连自己未婚妻最好的朋友都搞,被慕容倩扇死也是活该!
哪知慕容倩的纤手只是轻轻地碰到了我的脸,心疼道:“痛吗?伤得不轻啊,小柔下手怎么那么重?”
那帮只想看好戏的家伙差点没晕过去,老大打抱不平了:“慕容倩,你知不知道这小子对叶柔干了些什么?”
慕容倩头也不回地道:“我知道,但我相信他一定有什么原因才会那样做的。”慕容倩有相信我的理由,当初和我在剑南初次相识时,她自动献身我都没有接受,同床共枕一晚也没分毫越轨之处。慕容倩对自己的容貌和身材也很自信,我真要是那种色狼的话当初就不会放过她了。
但她却没有问我原因,自从她认识我的那一刻开始,就发现我身上就充斥着神秘和矛盾。慕容倩是一个很聪明也很善解人意的女孩子,不该问的东西她绝不会多嘴。这样的女人,若是做情人的话那当真是不错啊,我有些意动,但这念头这只是转瞬即逝。
老大翻了翻白眼,不再说话,感觉女人一喜欢上一个人就有些不可理喻,他做什么都是对的。而宋雄斌不住的摇头:“苗疆巫术,苗疆巫术。”
慕容倩从口袋中掏出一小瓶清凉油,小心翼翼给我的脸抹上,一阵凉爽的感觉立时蔓延开来,火辣的感觉被驱散了不少。慕容倩的温柔,看得宿舍的人又是一阵羡慕,我看着她近在咫尺的俏脸,也是一阵砰然心动。
临走前慕容倩把清凉油放于我电脑桌上,叫我有空一定要多涂一下,可能她也知道叶柔的手劲甚重。我忽然想起一事,喊住她道:“对了,你有没有叶柔宿舍的电话号码?”那天叶柔被我扯掉裤子之后就哭着跑了,到更衣室里时也找不着她了,只剩下一套破掉的道服。我心里有许多疑问,只是不能询问。
此话一出,宿舍的人更是想要吐血,心道难道我当场非礼了叶柔还不够,还要打电话到她宿舍继续调戏她?
慕容倩拿起笔来给我写下,看的他们又是摇头要是叹息,疯了疯了,慕容倩也跟着老五疯了!
我拨通了叶柔宿舍的电话,刚说了一句“喂”,对方一听是个男生的声音,语气很不善:“找谁?快些!”
我鼓起勇气道:“叶柔在吗?”
“你是谁,找她干什么?”对方似乎在问清楚我的身份之前都不会放行。
“我叫许逐,麻烦你……”
“啊?你这个变态,还有脸打电话来……”她的话还没说完,我立刻听到哗啦的脚步声,接着第二个女生接过了电话:“我们小柔究竟做什么了,你们这些臭男人整天要纠缠她?”
声音一换,又是另一个人:“听说你还是慕容倩的未婚夫,你知不知道她们是最好的朋友?你,你居然还对她做那种事,你让她怎么见人?柔柔已经哭了一天了。”
最好一个最绝也最毒辣:“你这个死变态,生孩子没屁眼,上街让车子撞,天打雷劈,死无全尸,你现在就可以去死了!”
“砰!”的一声大响,电话被重重挂了,震得我耳朵有些发麻,面上时青时白。
这下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不过我更多的依然是压抑不住的兴奋,丽丽如若真的没死的话,全世界的人都骂老子色魔或变态那又如何?
第一百九十二章不能再错过
直到晚上,宿舍的人才把电话线接上,宿舍中除了老大外其他人都没有手机小灵通等移动通信工具,和家人朋友唯一的快速联系途径就是这一部电话了,总不能整天都拔线吧,要家里有什么急事那怎么办?
偶尔还是有几个无聊的人打来,若是男的,老大就臭骂一顿后才挂,要是女的,老大在被臭骂第一句话后就挂机。
“铃……”电话声又响,整个宿舍都被搞的提心吊胆,不胜其烦,再这样下去,说不定就要造成电话恐惧症了。
“喂,哪位?”老大声量有些大,但一秒钟后他客气了许多:“他在,你稍等一下。”
把话筒放置于桌子上,老大对我道:“老五,是你的,一个女人,听语气似乎不是来骂你的。”
“哦?”我有些意外。
“表哥,你们宿舍电话干嘛一天都打不通?”
我这才想起昨天和云艳艳之间的事被揭破,当时心中苦闷,根本没有顾虑其他。现在得知丽丽没死之后,心中高兴。但解释的烦恼也随之而至了,我搜肠刮肚地在脑中打草稿,来澄清我和云艳艳间的关系。
“艳艳学姐已经和我说了一切了。”整理好思绪的我刚想开口,李晓的话就让我不必再费心了,有云艳艳出面说话,那自然是再好不过,我松了口气。
“你这个死人哪,总是心那么软!艳艳学姐的男朋友是那么好冒充的?”李晓依然有些生气。她说的没错,确实不好当,我煞费苦心,最后还是功亏一篑了。但我是因当时误闯云艳艳宿舍,为了补偿才答应这要求的,不然我也于心不安,但云艳艳估计不会把这种事告诉第二个人知道。
我诺诺应是,李晓在生了我好一会气后忽然柔声道:“表哥,你还是忘不了丽姐是吗?”
我冲口而出:“丽丽她……”。我本来想告诉她丽丽还在生之事,想了一下还是强行抑制住了,我内心中总隐隐觉得这件事牵涉到不少不能为人所知的秘密,在彻底搞清楚之前,最好不要和其他人说的好,即使是亲密如李晓。
“丽姐她怎么了?”
“没什么。”我声音恢复如常。
李晓长长叹了口气:“人死不能复生,表哥,你也看开些吧。”
我心道自己绝不能看开啊,现在一个活生生的丽丽就在同一个学校,无论如何也要搞清楚全加事的来龙去脉才行,不然我会寝食不安。
此后的几天我每天都要打许多电话过去,但除了被那群厉害的女生骂的狗血淋头之外,根本连她声音都听不到。我也从刚开始时听到五花八门的脏话时的尴尬到后来的若无其事,浑若没听见,脸皮的厚度想是更上一层楼了。
那群女生也被我屡败屡战的勇气所吓倒,再也没有初始时的那么兴奋。但一向骂惯了,忽然停止总是有些不习惯的,因此每次还是例行公事一样的来上几句,但已经有气无力了。
倒也没有不接我电话的,因为那是意味着对我这个“色魔”的退缩和妥协,面子上过不去。只可惜叶柔还是不愿意听电话。我很想直接到女生宿舍区门口去等她出来,当面问明白一切,但转念外面风波未息,出去只怕会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只有耐心继续等待。
第五天晚上天气突然变了,狂风大作,暴雨倾盆,我依旧风雨不改如常电话“骚扰”叶柔宿舍,在能问清楚她之前我是不会停的。
还是那句一贯的开场白:“喂,叶柔在……”
我话没说完,那边的一个比较尖利的女声如刀子刮在玻璃上一样:“你这个死色魔,烦不烦啊?是不是害小柔还不够?”
几天来天天打电话,我对她们宿舍的成员也略为有些了解了,这个女的是大姐,是个川妹子,特别的辣,每次骂的最凶最狠最厉害的人就是她,只不过近来她的嚣张气焰也被我磨得差不多了。今天听她语气又有些不善,我有些意外,难不成是她每月一次的例假来了,因此脾气特别的暴躁。
她们宿舍的二姐插嘴进来大声道:“死色魔,柔柔要退学了,你开心了吧?”
此话如晴天霹雳一样在我头上炸开,我大惊失色道:“什么?”
“柔—柔—要—退—学—了,你—开—心—了—吧?”那个二姐一字一字的道。
我大急道:“为什么?为什么她要退学?上午不是还在的吗?”
“还不是拜你所赐!柔姐还有脸在医科大呆下去吗?”她们宿舍的老六满口的讥讽。
“她家里人今天下午把她接走了,还说明天给她办理退学手续,你很好啊,把好好一个女孩子害成这样。”说话的人不带一点的感情,是她们宿舍的老五,一个很冷漠的人,平时她接我电话时都是不带一点的生气。
大姐话中全是火:“色魔,你给我听好了,后天小柔就要被送到美国学习管理他爸国外的生意了,我知道她并不喜欢,她上飞机那天,我就亲自到男生宿舍找你算帐!”
外国?我打了个激灵,忙道:“叶柔家在哪里?你们能不能告诉我?”
“你还不死心,想追到她家啊?我服了你,你脸皮还真不是一般的厚!”
“求求你们了,告诉我好吗?她真的很像我一位故人,那天的事我是无意的。”我近乎哀求地道,我绝不能让丽丽再次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了,这次一别,不知何年何月能重逢,说不定真的成了永别。
“告诉你又何妨,柔柔她爸是平云省最大医药集团建康集团的总经理,他们公司总部在平云省首府天落市,有种你去找他啊!”
“让他爸知道是你弄的柔姐退学,看他怎么收拾你!”
“最好你死在天落,永远回不来!”
建康集团?丽丽家这么有钱?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我坚定不移的心产生了一丝的动摇,难道叶柔真的不是丽丽,但这念头只是转瞬即逝,因为我不敢往那方面去想。不理她们说话的毒辣,我感激道:“好,谢谢了,我立刻赶去天落找她!”说完便挂了电话,留那帮女生大眼瞪小眼。这个色魔,不会变态到真的去惹建康集团吧?
第一百九十三章谁更急
我匆匆忙忙问沐青桦:“老二,你知道平云的天落市在哪里吗?远不远?”他去过的地方多,对地理比较熟悉。
沐青桦好整以暇慢吞吞的道:“算远的了,有近两千公里,得二十多个小时的火车……”
“老二,快借点钱给我!”我心急如焚地打断了他,我的伙食费都是家里按月给的,我们只是普通的工人家庭,自然不会很多,而我剑南赌马所得的钱也在买完电脑后全用光了。现在远行,身上所剩的恐怕连车费都不够。
沐青桦边掏钱包边道:“老五,你要去平云?”因为我每天都要打电话给叶柔,现在宿舍中人早已见惯不怪了,有时也不去留意。
“找一个人,对了,帮我请几天假。”我从他钱包里拿出几张人头,再从老大那里借了些,什么行李都没收拾,只是拿起一把伞就冲出了宿舍门。
老大在我身后猛的喊:“老五,你不是现在去吧?喂,喂?”我却是头也不回的走了。
风狂雨大,路边的树木发出吱啊吱啊的声音,似乎随时都会断裂,我的伞几乎被吹飞,眼前灰蒙蒙的尽是雨水。我半边身躯的衣服在出门不到五分钟就湿透了,平时热闹的校园也没几个人行走,恶劣的天气让我的心情更差。
坐校车出了校门后,我打查询台问了飞机场的号码,但接线员很礼貌地告诉我,因为天气原因,今天和明天到天落的飞机都会延期。
我听了此话后当即楞了,把这该死的天气问候了七八遍,我发现自己真是倒霉透顶了,在冰际市这种南方临海城市,暴雨天气我们是习以为常,但北平并不多,而且夏天早已过去,就更为罕见了,这都能让我碰上。
我没有更多的时间,后天早上丽丽就要走了!我看了下表,八点半多了,我只剩下一天两夜的时间。
我急出一声冷汗,再打电话到火车站,万幸的是十点钟还剩最后一班,我毫不犹豫地伸手摇停了一辆正好迎面飞驰而来的TAXI.
“火车站。”
“什么?”在呼啸的风声中司机听得不大清楚。
“火车站!”我再大声喊了一遍。
上车后我只丢下一句话:“请以最快的速度到那里,谢谢!”
水不住从我被打湿的手臂上滴落下来,北平不比冰际市,现在这时候已经是很为寒冷的了,尤其是晚上。但我对被雨水浸透而僵麻的手臂毫无所觉,只是看着窗外来来往往的车流,心中无比的焦虑。
路两旁的建筑,树木,路灯和行人都飞快的往后倒退,但我还是嫌车子不够快,不住地催司机开快点。最后他被催得不耐烦了:“兄弟,我知道你心急,但当年我老娘病危也就这速度了!现在雨这么大,很容易出事的,你知不知道?”
我知道自己有些急躁了,连声道歉,在等待的煎熬中终于到了火车站。北平实在是大,我们学校离火车站打的也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手表的指针已经指向正中——九点半,而前面还有长长一排的队伍。我心里暗骂,都什么时候了,这火车站的人还他妈的这么多!
但队还是不得不排的,我以每分钟三次的频率关注着手中时针的跳动。在指向九点四十五分时,终是论到了我。我大大松了一口气,还好,这时间赶的及。
我掏出钱包:“到天落的硬卧多少钱?”
售票员冷冰冰地丢下一句话:“卧铺和坐票都没有了,天落今天的票已全售完。”
“什么?”我像被炸弹正面炸中了那样,呆了一下急忙道:“麻烦你再帮我查一下,我有很重要的事。”
售票员不耐烦地道:“我说卖完就是卖完了,我还能搞错吗?请你让开,别妨碍后面的人买票。”
我失魂落魄地走到一旁,上天啊,不是真的在玩弄我吧?飞机停飞,火车没票。再拖的话丽丽就要走了,我是无论如何也赶不及,和她见了两次面便又要分别,而且她是到外国,再次分别的话我是万万受不了那种折磨了。
我发现自己有些失去分寸了,深吸一口气冷静了下来。办法总是有的,以前我妈得癌症需要两百万之时,还不是一样的撑过来了。
对了,买别人的!我快步往到天落市的T3次列车候车室的方向赶去,一路上不慎撞到了好几个人,几乎是在道歉声赶到那的。但我发现已无人进站了,看一下表,九点五十五,还有五分钟车就开了,该进站的早已进了,我简直已绝望。
此时一个胖子行色匆匆地朝检票员处走了过来,我大喜过望地拦住他道:“请问一下,你是去天落的?”
那胖子把手里的票捏紧了点,警惕地问:“是又怎么样?”
“把你的票卖给我行吗?我有急事,大哥,求求你!”
那胖子无动于衷:“你以为全世界就你一个人有急事吗?我也有急事啊!不要挡着我,车就要开了!”
我从钱包里拿出几张人头:“我以两倍多的价钱买你的票。”
那胖子满是肥肉的脸抖了抖,眼中发出生意人的精明光芒:“两倍吗?但是我也有急事啊。”话虽如此,脚下却是纹丝不动。
我看一下表,已经五十七分了。我不多废话,把钱包里所有的钱拿了出来,只留下一张一百的,其他的一股脑全塞了过去:“请问你的事急还是我的急?”
那胖子眉花眼笑地接过来,把手中的票递给我:“当然是你的急了,我老婆就算生孩子,这会我也不急了。你快些吧,火车就要开走了。”
我松了口气,相对丽丽的事来说,这点钱实在不算什么。我也不肉疼,不过他还算有点良心,没把我剩下的那张也要了去。
我接过票,说了声“谢谢”,检票后之飞速奔向站台。那胖子在我身后摇头晃脑道:“又是一个为了爱情不惜一切的年轻人啊,想当年我为了我老婆还当街乞讨过……”
当我找到车子时,火车的女服务员一只手已放在门上,快要关门了。我忙大喊道:“喂,等等!”
当我一只脚跨进车厢后,心中终是塌实下来。
还没找到位子坐下,车身一摇晃,我险些摔了一跤——火车开动了。
第一百九十四章养女
经过22个小时的长途跋涉,在晚上八点的时候,火车终于到了天落。天落似乎在不久之前也刮过一场大风,在夜晚的灯光中还可以依稀看到路边的树的残枝歪斜挂着。
这是一个我完全陌生的城市,到建康集团总部最方便最省时的放法自然是打的,但我问了好几个TAXI司机,无论怎么杀价,都至少得一百多块,我知道这价钱应该是不会再少的了。
在车上我只吃了几包方便面,但也花了十多块的钱,钱包里仅剩的大团结已变成了一张五十,一张二十,一张十块,一张两块的了。
无可奈何之下我只好去打听公车,根据打的需要的费用和天落市火车站的规模看来,天落应该是一个大市,要是坐公车的话那说不定得花上一两个小时,但我也无法可施了。
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我很深刻地体会到了这句话的意思。只可惜我无法再到一些游戏厅去弄上一把,我不是死板的人,该用这种不怎么样的手段时我不会皱一下眉头。只是由于上年国家的严厉打击政策,跑马机,麻将机等赌博游戏已近乎绝迹了。虽然每个城市或多或少都会剩下一些地下经营的,但一时之间我也找不到。
问了N个人我才把去建康集团的公车路线问清楚,我的猜测不幸被证明是正确的,天落的确是个超级大城市。从火车站到建康集团需要换五次公车,有多远可想而知。现在已经八点多了,我只望到建康集团时它的总经理,也是就叶柔父亲还会在那……
前面横梗着一栋金碧辉煌的大厦,至少有五十层高。“建康集团”几个金色大字在我面前闪闪生辉,我的心再次产生了动摇,丽丽家有可能那么有钱吗?他爸只是冰际市一个局长级的人物而已,不可能吧。
不会那么巧的!性格,面貌,动作,姿态还有身上的痣和胎记的形状,位置和大小都一样,绝没有这么巧合的事!我咬牙向着这栋让我产生了动摇心的大厦走了过去。
门口有两个保安,幸好他们也没有拦阻我,只要不是闹事,这里估计还是进出自由的。
装潢富丽堂皇的大厅还是让我再心惊了一回,极尽豪华奢侈之道。地板以红色的毛毯铺垫,踩在上面有种舒服柔软的感觉,两旁墙壁挂了好些名画,高悬的水晶吊灯至少有近二十米高,空旷开阔。尽管我不是太识货的人,但里面的沙发和桌子一眼也可以看出是高级货,即使是小小的烟灰缸,看做工也不是凡品。
厅中央还有几株大树,主干粗大,表皮光滑,分支不多,叶子繁茂,绿意盎然,又有些透明,如有水在其中流动之感,地上无一片的落叶。这是碧瑶树,据外公藏书中的《植物大全》记载,碧遥树,长于热带,叶子尤为碧绿,且甚少落叶,不需阳光便可栽之,又有王母瑶台玉树之种掉落凡间,后有碧瑶树之说……
这种树由于繁殖能力极差,又长于热带深处,根部脆弱,移植过程中极容易导致其死亡,很是珍贵。许多星级酒店和大集团企业都以能获得一两株为荣,建康集团一下便能弄来好几株,财力从中可见一斑。
几个西装革履,系着领带的中年人在远处坐着细声交谈,出入尽是看上去就知道是成功人士的高层和穿金戴玉,走路高雅而华贵的女人,我在这里是显得特别的另类。
“请问您找哪位?”我转头看去,说此话的是一个身穿工作服的年轻女子,大概是公司的文秘。
“啊?我想找你们总经理。”
“找我们总经理?”她依然很礼貌,但我还是听出了其中夹带的掩饰不住的惊奇。
我知道自己很狼狈,赶了一天一夜的车让我极其狼狈,头发散乱,衣冠不整。这种打扮的人,还是一个年轻人要找堂堂一个大集团的总经理,难免让人起疑。
但我还是硬着头皮道:“是的,很重要的事,麻烦你能通报一下吗?”
她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目光中尽是怀疑,最后还是道:“对不起,我们总经理不在,请您改天再来好吗?”
我从她的神态看得出明显是在敷衍,也是婉转的拒绝。的确如此,没有人能相信我这样的人能和一个大集团的董事长扯上什么重要的关系。
我咬牙急道:“我说的是真的,请你一定让我见一下他!”
她的话依然是不温不火:“对不起,我们总经理真的不在!”
“我……”情急之下我不知该怎么说,这的确也是有口难言的事。一个人死而复生,有谁能相信?
“小黄,什么事?”一把低沉雄浑的嗓音在我耳边响起。
“总经理,这个人说想见你。”
我循声望去,那是一个国字脸,头发梳理的一丝不苟中年男人,一套得体的黑色西装让他看起来更稳重,皮鞋刷的铮亮,一张脸不怒自威,带着一个领导特有的气度。
“吴叔叔?”久悬我心中一块大石轰然落地,眼前这个中年人正是丽丽的父亲吴祁凌,当年在冰际高中之时,丽丽曾把她和父母的合照拿来给我们看过,吴祁凌虽和相片上的有所差别,但我还是看得出来。
吴祁凌皱眉道:“你是?”
我想起他未必会认识我,立刻道:“我是丽丽高中的同班同学和好朋友许逐,初中时我们也是同在14中的。”
吴祁凌看着我,目光锐利起来,不答反问:“许逐?你就是非礼我养女叶柔的人?”
养女?这名词让我心中一寒,本来火般熊熊燃烧的激动情绪如同被一盆冷水瞬间扑灭,难道叶柔真的不是丽丽?
第一百九十五章不择手段
我浑身冷汗冒了出来:“不可能的,她分明是丽丽。”转念一想,或许他有什么在别人
面前难以出口的秘密也说不定,这件事从头到尾就藏着数不清无法解释的疑问。
一念道此我低声道:“吴叔叔,能否借一步说话?”
他看了我两眼,然后道:“给你两分钟的时间。”
我找了一个远离人群的地方,开门见山地问:“吴叔叔,我想知道,叶柔究竟是不是丽
丽?”
吴祁凌眼中尽是沉痛:“丽丽已经去了,请你不要再提她,小柔只是一个不幸丧失了双
亲,流落到天落的可怜女孩,因为她长的像丽丽,所以我才收养了她。念在你和丽丽以前是
朋友的份上,我不追究你对小柔无礼之事。”
他神态悲痛,似是哀伤爱女之死。但当官的人亦最懂演戏,此话我却是不尽信,沉声道
:“难道她们巧得连胸上的痣和大腿上的梅花型胎记都一样?”
吴祁凌听到此话后不由脱口道:“你怎么会知道丽丽腿上也有胎记?”
他脸色铁青:“难道你和丽丽……”我明白吴祁凌话中的意思,这属于女孩子的隐私之
事,但我却知道得那么清楚,而且丽丽当初是因到车站送我而出的事,她当时还是逃课出来。
这两个原因综合起来,由不得他不怀疑我们之间的关系。
我虽心中清楚和丽丽之间并没发生什么越轨之事,但还是沉默不语,吴祁凌如若认为我
和丽丽有那么特殊的关系,有些事就不得不和我说了。
吴祁凌过了好一会才叹了口气道:“无论你们以前怎么样,丽丽总还是去了,你还是忘
了她吧。”
我道:“丽丽无论如何我是忘不了的,叶柔一定是丽丽,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不认得我,
这其中又有什么秘密不能说的。吴叔叔,请你一定要告诉我此事的真相。”
吴祁凌的脸上看不到丝毫感情的波动:“我再说一遍,叶柔是我的养女,信不信由你。
两分钟到了,麻烦你立刻离开,明天小柔就要到美国去了,以后请你也不要再打扰她!”
我激动道:“不行,我现在要当面问清楚她,我不相信!”
吴祁凌语气转冷:“她不在这里。”
我反问道:“她不在这还能在哪?”
吴祁凌不再多话,只是大声道:“保安!”
两个牛高马大的保安立刻冲了过来:“总经理。”
吴祁凌木无表情地道:“把他请出去。”说完转身就走。
我也失去理智,冲上去大声道:“让我见丽丽,我不相信,我死也不会相信!”
但吴祁凌无动于衷,两个保安立刻一左一右地架住了我,强行把我拖出门口。我拼命挣
扎:“让我见丽丽!让我见丽丽!”周围的宾客见到状若疯狂的我,都停下了谈话,诧异地
看了过来。
两个保安把我拖出了门口,吴祁凌的身影也同时消失在大厅之中,我屡次想再冲进去,
但都被保安拦住了,最后他们道:“如果你再这样的话,这件事我们就交给警察处理了!”
我站在门口,看着高高耸立的大厦,心中已乱成一团麻,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对了,慕容倩!
忙中有错,我险些便忘了慕容倩和叶柔两家有来往,那她也应该认识吴祁凌才对。我立
刻找了个公共电话亭拨通了慕容倩的手机号码。
“喂?”
“我是许逐。”
慕容倩的声音中尽是惊奇:“啊?你怎么会在天落?”她大概是从来电显示中得知的。
我急急道:“这个说来话长,以后再向你解释,我有一见事要问你,叶柔快要出国了,
你听说没有?”
慕容倩显得有些无奈:“我也是今天下午才知道的,吴叔叔接她走得突然。我打了好几
个电话给他,都不能让她改变主意,小柔也找不到。”
我心冷了半截,慕容倩早在我之前也劝过吴祁凌了,但似乎并没什么作用。
“那,听说叶柔是吴祁凌的养女?”
“恩,听说小柔是个流浪儿,流落到平云来,吴叔叔见她可怜,还有长得和他以前死去
的女儿吴丽丽很像,因此认她为女儿。你认错了小柔,相必是和吴丽丽认识吧?”
我不答反问:“叶柔是不是从没提过她以前的事?”
慕容倩奇道:“你怎会知道的?吴叔叔和我说小柔头部曾受过激烈碰撞,而失去了之前
的记忆。”
听到这里,我已经明白了八九分,叶柔多半就是丽丽没错了,但吴祁凌不知出于什么原
因,而不能透露此事,即使他误以为我和丽丽之间已经发生了最密切的关系也不例外。
我正在沉思,慕容倩又道:“不如我现在去天落找你吧?”
我吓了一跳:“不用了,你千万别来,一个女孩子家到处跑干什么?当初你又一个人跑
来剑南找我,你不知道那地方多乱么?”
“你,你都知道了?”慕容倩似是有些羞赧。
“恩,你妈告诉我的,还有,其实我不是住在剑南,而是同省的冰际市。”
慕容倩笑道:“谁让你当初不告诉我的,怕我缠住你么?”
我干咳两声道:“你这么好的女孩,怎么会?我看许多男人都求之不得呢。”
慕容倩幽幽的道:“只可惜某人不是那些人的其中一个。”
我自然知道她口中的“某人”是指谁,但不想牵扯这问题太多,匆匆挂了电话。
看一下表,已经十点多,我心急如焚,还有一晚上的时间,在这之前无论如何我都要让
吴祁凌改变主意,即使是不择手段……
凌晨三点钟,建康集团总经理吴祁凌在熟睡中被电话声吵醒,这让他非常恼火,公司里
的每个人应该都知道他最讨厌在休息时被人打扰。
明天一早他还得送自己女儿叶柔上机,不知是谁这么不识时宜。
吴祁凌按下手机的接听键,强忍火气道:“什么事?”
“总经理,不,不好了!”对方是公司的网络安全工程师朱行,这人一向很沉稳,是吴
祁凌比较信任的人之一,但此刻他的声音却有些慌乱。
吴祁凌怒火稍敛:“什么不好了?冷静点,这不像平时的你。”
“公司总部的网络忽然间整个瘫痪……”
吴祁凌睡意全消,立刻跳了起来,大惊失色道:“你说什么?网络全部瘫痪了?”在一
个计算机在人类生活中所起作用越来越重要的时代,他很清楚地知道一个大集团的网络运作
失常意味着多大的经济损失。
吴祁凌几乎是在吼:“立刻报警,给我查出来是谁干的!”
朱行道:“IP查出来了,但那只是一家地下经营的无证网吧,没有身份登记,网管根本
不记得谁之前不久曾经用过那台计算机,总经理,我们要不要控告他们?”
吴祁凌怒气冲冲道:“告他们有什么用,当务之急,是想尽一切办法在天亮之前让主脑
恢复正常,把公司其他两个网络工程师也给我通通找来。别忘了,我们明天还有一单绝对不
容有失的大生意!”
朱行有些沮丧:“总经理,对不起,他们也在这,但我们都无能为力,对方使用的是暗
箱。”
吴祁凌还是第一次见到一向自信的朱行说话如此无力:“暗箱?”
“暗箱通常是计算机主人在不关机的短时间内暂时离开,用来锁定本机的一种保护方法。”
朱行顿了一下道:“这种方法最简单也最霸道,被锁定的计算机只能在黑屏下暗地里运
作,内里程序的运行无人可以看得到,因此也无法利用其他软件或方法对症破解。只有设置
暗箱之人的密码方可以解开,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我从来没听说过有人可以远程制造暗箱的!”朱行兀自有些不敢相信。
吴祁凌听了此话后皱眉道:“现在不是讨论这个的时候,还有什么办法可以破解?”
朱行抹了一把额头的冷汗:“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把系统盘格式化,但来人是高手,如
果他把系统盘和计算机中其他资料绑定的话,那所有的资料都会随之完全丢失,所以我才打
电话来征求你的意见。”
吴祁凌断言道:“这个万万不行!”主脑里的资料对公司来说有多重要他非常清楚。吴
祁凌不愧是见惯风浪的老狐狸了,此时反是冷静了下来,开始分析最有可能下手的人。
公司对外关系一向很好,声誉也不错,没有敌对的仇家。但商场如战场,也不排除有人
眼红建康集团业务蒸蒸日上而下黑手的可能。
还有,上星期的记者发布会上,曾有人问及建康集团的网络安全问题,自己曾对外宣称
公司的网络保护如铜墙铁壁一般。这回答一方面可以让客户得到信心保证,但另一方面也难
免会树大招风,惹到一些顶尖的黑客高手,以入侵建康集团为乐。如果是后者的话,那这个
黑客绝对是人才,如果揪出来,定要以利害诱逼之,让其为集团所用。
电话静静的,但朱行还是耐心的等待着,他知道总经理正在思考,此时千万不能打扰他。
总经理虽然走马上任一年不到,但其雷霆手段和深沉的计谋是让朱行又敬又畏的。
“啊?”朱行突然间发出的惊呼打断了吴祁凌的思绪,吴祁凌这回没有任何不悦,忙道
:“是不是事情有什么进展?”
“主脑屏幕上多了一行字?”
“什么字?”
朱行略一犹豫,然后道:“‘我要见丽丽!’”
吴祁凌立时把之前的猜想全推翻,双眼大瞪:“是他!”
第一百九十六章失口
第二天早上,我再次出现在建康集团总部大厦之前。那两个保安没有再拦阻,我心中一喜,昨天晚上制造的暗箱肯定起作用了。不过远程制造暗箱的确难度够大,我花了几个小时才弄了出来,而且一晚上都没睡好,现在眼中已满是血丝。
我径直走了进去,接待处的文秘已换了个人。我走前去道:“你们总经理在吗?”
文秘看了我两眼然后道:“先生,请问你是不是叫许逐?”
我一愣道:“是的。”
她从接待处走了出来,很有礼貌地道:“请您跟我来。”这态度比起昨天那位是天壤之别。从我的留言之中,吴祁凌肯定已知道此事是我干的了,我本来以为他不会给我好脸色看,此时看到文秘如此热情,显是经过了吴祁凌的授意,一时之间还有些接受不过来,不过还是跟了上去。
她亲自领我到电梯处,在45楼处一个房间停下道:“先生,我们总经理就在里面,如果你没别的事的话,我就先去工作了。”
我点点头,推门走了进去。一眼就看到吴祁凌在我正对面不远处,整个房间只有他一人。见到我时立刻指着他前面的椅子,客气地道:“许逐,请坐。”
我有些受宠若惊,刚坐下吴祁凌就直奔主题地道:“我们公司主脑被侵那件事,是你干的吧?”
我有些歉意地说:“是的,得罪了,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丽丽离开。对了,她还没上飞机吧?”我心中砰砰之跳,万一吴祁凌说她已经走了,那怎么办?“
“还没有。”吴祁凌的话让我大大松了口气,他苦笑一下:“英雄出少年,现在是你们年轻人的天下了。”
我不知说什么才好,毕竟他是丽丽父亲,我有些过火了。
吴祁凌又道:“跟我来吧,我带你去见一个人,有关丽丽的事,他会给你答案的。”
我甚是惊讶,在建康集团难道还有人比丽丽的父亲吴祁凌更清楚这个秘密不成?
在45楼的最后一个房间处,吴祁凌敲了敲门:“许逐他到了。”
我感觉自己有些像地下党和上级暗地里接头一样,不知要见的是什么人,心中的疑云更重。
一把苍老却又中气十足的声音传出:“让他进来!”
吴祁凌道:“许逐,你自己进去吧,他会告诉你的。”
我点点头,刚想推门进去,吴祁凌忽然又道:“对了,你设下的密码是多少,这会该告诉我了吧?”
我笑道:“lili(丽丽).”
吴祁凌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两眼,然后才走开。
房间里有一个老人,一个第一眼看上去很平凡,细看却绝又不平凡的老人。他须发皆白,但一张脸却是红润如年轻人一般,怒虬如刺,一双眼睛精光四射,我从其眼神中看到的是傲气和自信,丝毫不显老态,这是一个不屈于岁月消磨和青春的流逝而服老的人。
“坐!”简单干脆的一个字,声若洪钟。
在他面前我不由自主地起了一股敬畏之情,就好像我面对外公时一样。外公人虽慈和,但身上也总会散发出一种无形的气势。
待我坐下,他似若实质,精光四射的眼光锁在我身上。我只觉自己的灵魂在他面前都被看透了一般。过了一会,他收回眼光,我才觉得舒服了许多。
老者先自我介绍了下:“我叫吴念,是吴祁凌的父亲,吴丽丽的爷爷,同时也是建康集团的董事长。”
丽丽的爷爷,我讶然之下往他看去。
吴念道:“许逐,1987年生,现年18岁。现家中有父亲许百风,母亲赵芬,皆为冰际市钢铁厂普通的工人。初中时就读于冰际市14中,自小体若多病,默默无闻,学习懒散,除了英语出类拔萃只外,其他各科成绩平平。初三时发生一场车祸后顿悟人生,自此之后勤奋刻苦,成绩突飞猛进,一日千里,中考以全市第45名考上冰际高中。高中三年更是几乎每个学期大考均是年级第一。保送考试成绩亦是全省第一,但放弃了保送改而参加高考,以省状元考进北平医科大,不知我说得对否?”
我心内骇然,建康集团的消息可真灵通,昨天半夜至今,便已把我调查了个七七八八,虽然不是完全准确。
吴念目光如电:“只是我不清楚你高明的网络入侵是什么时候学会的,只知道曾在最好的朋友张可家学过一段时间,并阅读过大量相关书籍。但我想没有几个人聪明到能在这么短时间内精通到如斯地步的,我只能说你是天才。”
我还没回答,吴念又有些赞许的道:“年轻人不错,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我很欣赏!”
我不知道此话是赞我抑或是讽刺,毕竟我的做法比较强硬。只好干笑道:“因为丽丽对我来说实在很重要。”
吴念看了我两眼:“听祁凌说,你和丽丽的关系很不一般。”
我硬着头皮:“是的。”
“既然这样,我就直接说了,丽丽还在生。”
我听到此话顿时狂喜不已。直到此刻我才敢真正的确信,丽丽的确还在这世界之中,我以后亦再不会再发梦眼睁睁看她被吞没在车流汹涌的大街之中了。
“但她在车祸时确实死亡了,以常人的角度看来。”
“啊?”
吴念皱了皱眉头:“怎么说呢?通常来说,人的死亡有几种情况。其中一种是自然性死亡,一种是身体机能严重破坏性死亡。还有一种是身体完好,却由于失血过多或是暂时缺氧而引起的突发性死亡。第二种情况下,可以利用医术让其起死回生。当然,这话对你来说太难理解,甚至匪夷所思。”
我听到这似曾相识的话,脱口而出道:“上帝禁区?”
吴念一直平静无波的脸色忽然间大变,跳将起来,一把抓住我的手:“小子,你说什么?”
第一百九十七章揭秘
我说出那个名词时就已后悔了,记得外公千叮万嘱我不能将其泄露于第三个人知道的,但一般人听说上帝禁区四字只会满头雾水才对,哪会像他这么激动。
我矢口否认:“没有什么。”
吴念急急道:“告诉我,你是不是有认识的人叫赵建国?”
我心下惊讶万分,不知他怎么会知道我外公的名字。
吴念松开手道:“我的真名叫叶维民,你既然知道上帝禁区的事,那么我的名字你也应该会听说过的。”
我立时记得外公最好的同学和朋友,亦是一同研究上帝禁区的人正是叶维民,大奇道:“是你?我确实听外公说过。”我说这话时很放心,因为除了他们和我之外,不会再有人再知道上帝禁区的事了。看他年纪也和我外公差不多,这更是无疑的了。
叶维民朗声大笑道:“哈哈,果然是故人之后,故人之后啊!”过了一会才道:“是老赵的外孙,怪不得这么聪明。对了,你外公他还好吧?我们也有几十年没见面拉。”
我心道这也实在是太巧了,想不到丽丽的爷爷居然就是外公的那位同学:“外公他身体很好,现在住在一个平静而偏远的小山村中。”
叶维民喃喃道:“想不到,想不到啊,老赵真的能甘于平淡,也怪不得我找他不着。哎!”
他感概万千,过了好一会才记起我就在身边,和颜悦色了的,称呼也亲切了许多:“小逐啊,既然你是老赵的外孙,那就不是外人了。上帝禁区的事不知他怎么会告诉你,但他这人做事总是有他的道理的,我也就不多问了。丽丽之事,我也就和你明说了罢。”
我不出声,只是静静听着这个改变了我们命运的故事。
叶维民才道:“当初我们研究上帝禁区之事,你外公也和你说了吧?”
我点了点头,吴维民眼望前方,思绪仿佛回到了年轻时的岁月:“你外公和我当时都是血气方刚,做事不顾后果也不够慎密,后来因那次意外事发,我们上了北平日报,引起了轩然大波。不久文革爆发,我们被当成邪教徒批判,研究也就停滞了许久。动乱之后,我依然踌躇满志,但你外公在外出些日子回来后,忽然告诉我他不想就将这个研究继续下去。当时我很不理解,以他和我的聪明才智,总有一天会成功的,我有那个信心。直到你外公告诉我原因之后,我才改变了主意,这原因相必你也知道了。”
叶维民顿了下道:“医学方面我非常执着,不谦虚点说在某些方面可以说比你外公还要高明一点。但你外公的目光要比我长远得多,他做事也鲜有错误的,这点我最清楚不过了。因此我当时虽是很不甘心,亦只好把研究停止。”
叶维民叹了口气,显是甚为惋惜:“当时动乱刚刚结素,国家尚未稳定,我们的研究相关方面也没注意,但却引起了一些发达国家的重视,美国政府科研局的人曾找上我们,说可以给予我们最好的待遇,最先进的仪器设备,最大的自由去研究。我当时也是一个一心只想报国的热血青年,再加上听从了你外公的话,自是断然拒绝。后来为了避免其采用强硬措施请我们为其效力,只好离开北平,隐姓埋名。但我不甘于医术埋没,便开了一个小药店——建康药店,也就是今天的建康集团。”
外公曾说过叶维民不会愿意沉寂的,他的确猜对了。
“我一直都在暗中操纵,所以时至今天,建康集团董事长的身份对别人来说仍然是个迷,就连我儿子祁凌当时也不知道——如果没有丽丽的意外的话。”
“丽丽确实是死于那场车祸,突发性死亡,相对于现今的医学水平来说却是无法挽救的,而我虽然没有申请确立课题光明正大地研究上帝禁区,但一直都在暗中摸索,冰际市其实就有一个我的秘密实验室,也有了一些突破性的发展。尽管如此,我通过手术亦只有10%不到的把握让丽丽复活。但我当时已没有选择,丽丽的遗体在医院宣布死亡后我便偷偷送到实验室之中,幸好最后我成功了。”
我忍不住插口道:“那西郊墓地为什么会有丽丽的坟墓?”
叶维民笑道:“很简单,那只是一座空坟。”
我恍然大悟,叶维民道:“这事委实惊世骇俗,我自知不能再在冰际市呆下去了,我并非一个普通人的身份从此也瞒不了祁凌,而且建康集团是我的心血,我也无法将其交由他人管理的,这事他迟早得知道,于是我们到了建康总部所在的天落市。我把祁凌扶上了总经理的位置,而重生后的丽丽,便以祁凌养女的身份出现在别人眼中。以我们的财力,要凭空塑造这样一个人的身份很容易。”
“丽丽的下颌骨在车祸中稍微有些变形,我还刻意通过一个小手术将她的声线稍微改变了一点。这让她和原先的形象有些不一样,原本我以为这两个特征会将别人的怀疑完全打消的。”吴念苦笑一下:“只是我想不到,你会考和丽丽一样的大学,并且知道她身上的胎记。更想不到你居然会在比武中做出那样出格的事来确认,据资料和我观察所知,你应该是一个老成沉稳之人才对。”
我搔搔头道:“我也不知道当时怎么搞的,鬼使神差一般。”
叶维民叹道:“天意,都是天意啊!当我得知此事后,就知道事情不妙了,立刻叫祁凌把丽丽接了回来。去美国只是我为了混淆耳目而故意散布出来的消息,不是真的,我们只想暗中送她去读另一个大学。让丽丽打理生意更不可能,她在经营管理方面不成。”
我想起丽丽那没有耐性的火爆性子就暗中好笑,让她去商场混,那肯定是败事有余。
叶维民似是想起什么头疼之事:“只是自丽丽再生之后,本就有些刁蛮的性格更是变本加厉。而且在武学方面简直是个天才,她也特别感兴趣,什么功夫到她手里总是无师自通。还有一点,她特别痛恨男人,除了我和祁凌之外,对其他人都有些仇视。以前建康集团的一个大型礼交宴会上,有几个公子爷向丽丽示好,她被纠缠到不耐烦之后把那几人都打伤了,以致此后我都不敢让她参如此类活动。”
我心道丽丽的情况和我大同小异,难道也是脑域开发的结果?只是我在智力方面开发的更多一些,她看来全都发展到暴力之上了。
叶维民说到此眯着眼睛看了我一下:“小逐啊,你是不是有什么对不起丽丽的地方,医学上说来,一个失忆了的人会在潜意识里排斥伤害过她的人或事。比如,被水淹窒息而导致脑细胞死亡而失忆的人,会特别畏惧水,不敢接近河流,湖泊,海洋等地,甚至下雨天都会无端的害怕;如果是从高处掉落摔成脑震荡而引起的失忆,当事人很可能会患上恐高症;如果是感情受过伤害的话,若失忆者是个女人,她就有可能厌恶男人。这是人类自我保护的本能所驱使的。”
我想了好一会,还是摇了摇头:“没有吧,我和丽丽的关系自初三后一向很好,最多也就像个朋友一样打打闹闹的。”
叶维民语重心长道:“年轻人对于感情之事总是懵懵懂懂的,有时伤害了别人也不知道。丽丽以前是个很直爽开朗的女孩子,许多事也喜欢对我说。但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便变得和普通少女一样的多愁善感了,还时不时的发呆。现在想来,除了你的原因,还会有谁?”
多愁善感?我在脑中搜索丽丽和这词语相关的一切,很遗憾没有半点收获,她一向都是大大咧咧的,什么事都不放在心上。
“你和丽丽最好的朋友,我们在冰际市的邻居张市长家的女儿张雯是不是也有些瓜葛?我听丽丽说过,你们三人关系甚是密切。不管怎么样,你和丽丽的亲密关系总是真的了罢?否则你怎么会知道她腿上的胎记。”叶维民不住的摇头:“现在的年轻人哪,荒唐,太荒唐了!”
我涨红了脸:“其实我和丽丽之间也没发生什么。”叶维民只道我不好意思,哈哈大笑:“罢了,你是老赵的外孙,性子除了优柔寡断一点之外,倒也深得我心。记得我们曾有一次开玩笑地说过,如果我们的下一代是异性的话,就结为亲家,想不到这随口的一句玩笑却在孙辈身上成真了。”
我心中忽然间变得迷惘,以前以为丽丽,现在丽丽没有死,我又该如何面对与她之间的感情呢?思思,张雯,李晓,慕容倩,现在又多了一个丽丽,当真是错综复杂。
叶维民见到我的神情,有些误解:“这事你也急不得,毕竟丽丽现在已丧失了以前的记忆,不会记得从前的事,现在好像她对你好像还有些反感。幸好她记忆部分脑细胞并完全没有死亡,大部分只是沉睡,我们好好想个法子,亦不是没有唤醒的可能。”
我闻言大喜道:“唤醒,还能唤醒她的记忆?”当初张雯在得到丽丽噩讯之后整天以泪洗脸的情景,直到现在还是郁郁寡欢。如果她知道丽丽没死,定然会高兴万分的,但丽丽多半连她也认不得了。而且,我该怎么对她说,有关上帝禁区的事是个天大的秘密啊!
此时门被用力推开,撞到墙壁上发出砰的一声大响。我背对来人,不知道是谁,但甚是惊奇,还有谁敢直闯建康集团董事长的办公室?而且除了吴祁凌外,也没人知道他的身份吧。
叶维民低声道:“说曹操,曹操就到了!”
“爷爷,我不去其他地方读书!我在北平医科大读的好好的,认识了不少朋友,倩姐又在那,为什么要走?”
熟悉的声音让我不由自主地转头过去,丽丽一身黑衣,气呼呼地站在门口。见到我时一呆,既而浑身发抖,伸出食指指着我:“死,死色魔,你怎么会在这里?”
第一百九十八章诱惑
叶维民给我使了个眼色,我心神领会,现在还不是把全部事情告诉叶柔的时候。(为了方便起见,以后暂称叶柔)
叶柔挽起袖子又冲了上来,看来是又要开战。但她在我面前不远处却又停住,有些畏惧地退了好几步,一只手还下意识地放在了裤子之上,显然是被我上次非礼的行为搞的有些杯弓蛇影了。当时在众目睽睽之下我都敢做出那样的事,现在在他爷爷之前难保我没那么大胆。
叶柔对我怒目而视好一会,忽然绕过我,快步走到叶维民身边,猛摇着他的肩膀道:“爷爷,这色魔怎么会在这里?快点说,不然我拔光你的胡子!”她记忆虽然失去,但性子却是没变。
叶维民显然也对这个刁蛮的孙女颇为头疼,再也无复威严,打了个哈哈:“小柔啊,你先别急,我这把老骨头都快让你拆散了,这一切都是误会来的。”
叶柔皱起了眉头:“误会,他,他都那样对我了,你还帮着他?”
叶维民干咳了一声:“小柔,其实小逐是你的一个好朋友?我是说你失去记忆之前?”
叶柔圆睁着漂亮的大眼睛:“什么?他是我朋友?”
叶维民佯装正色:“是的,还是非常亲密的朋友,最亲密的那种。”
叶柔不屑道:“呸呸胚,就他这种人,会是我最亲密的朋友。”
叶维民笑了下:“小柔,你想一下,如果小逐不是你最亲密的人,怎么会知道你腿上的胎记?他对你无理,也是为了确认而已,因为你现在和以前可是有很大变化的。所以我说这只是一个误会。”
叶柔一呆,不知如何反驳才好。这胎记长在那么隐秘的地方,即使是同宿舍的姐妹也没见过的,她也一直想不通我怎么会知道。
我知道叶维民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重新建立我在叶柔心目中的地位。否则,她对我怀有恶感,就是接触也不容易,更不用其他的了。
叶柔半晌后才咬牙切齿的道:“我不信,我绝对不信!鬼才和他有什么关系。”言罢头也不回地跑掉了。
我苦笑道:“看来她还不是一般的讨厌我。”
叶维民淡然道:“没有关系,我刚才那句话已经在她心中种下一颗种子了。”
“这,这也成?”
叶维民信心十足:“你看着吧,过了段时间就会起作用的。一个女人如果忽然间知道自己和另一个男人有了什么特别关系的话,即使先前讨厌他,也会不自觉的改变态度。在医科心理学上,这称为心理暗示,对一个失忆了的人也一样有效。”
我愕然地看着他,叶维民笑道:“别用那种表情看我,想当年,我和你外公是医科大最受欢迎的两个男生,依照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叫”少女杀手“。我精通心理学,总能哄得女孩开心,喜欢和我们一起天南地北的,总在花丛中打转。而你外公喜欢玩深沉,也就是现在那所谓的”冷酷“,也总能收到一些女生的情书。那时可不比如今开放,算是非常难得的了。”
我暗暗咋舌,这两个老家伙可真够厉害的,随便一个的手段在当时都能上泡妞教科书。不过外公的“深沉”应该是本性低调吧,但他的魅力总会在无形中吸引住人。我发现自己有时也在模仿外公的一些言行举止,比如思考时喜欢皱着眉头,虽然我没胡子,也会无意中捋一下。
叶维民道:“小逐,公司还有点事需要处理,我先带你去贵宾室休息一下,等下中午再和你一起吃饭。”
我本想就自己身体之事向他请教一下,现在也只好留待中午再说了。
叶维民把我带到贵宾室,这里也很为豪华,内里还有锻炼器械,笔记本电脑,投影仪,游戏机等等娱乐休闲性的东西。
叶维民临走前说:“你无聊的话就先上一下网,丽丽在43楼的4215室,不过你现在最好暂时别去见她,那样的话你在她心中的印象会更深。”
“爱情专家”的话自然是极其有道理,不是我这种菜鸟所能比拟的。我虽然迫不及待地想见丽丽,但还是忍住了,乖乖呆在贵宾室里。先冲了个凉,我昨天就没洗澡,虽然天气已凉,但身上还是有些难受。
打开电脑,登陆上QQ收到慕容倩的几条留言,看时间各有不同,有些甚至是半夜时用手机发来的,还有大清早也有。我给她回了信让她不用担心,过一会她便回了,依然是用手机发的。
倩:事情怎么样了?
臭虫:OK,没问题。
倩:你见到小柔了么?吴叔叔是个威严的人啊,他没对你怎么样吧?
臭虫:是啊,为了过他这关,我费了不少周章。
倩:我就知道你神通广大。(一个吐舌头的表情)
得知丽丽没死后,我心情大好,和慕容倩聊了许久,直到中午叶维民来找时才下了线。
他身后还跟着叶柔,虽然语气还是不善,却没有先前那般凶神恶煞了。还抽空偷偷瞄我几眼,但我只当不知。
叶维民家是一栋别墅,尽管也很漂亮,然而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奢华,而且没有一个佣人。大小事务都是亲力为之,令我颇为意外。据叶维民所说,生活上他们一家其实只想如普通人一样。
叶柔母亲叫白美,是一个和蔼可亲的中年女人,脸上总是挂着微笑。在这一家子之中算是比较特别的,不过现在她正用丈母娘看女婿的眼光看着我,令我浑身发毛,只是低头不断地刨碗里的饭,不一会便已见底。
叶维民出声了:“小柔,去帮小逐添碗饭。”
叶柔就坐在我身边,本来她坚决不愿坐这个位置的,但在叶维民说年轻人坐一起好交流的话之后只好屈从,但坐下后就板着一张寒冰也似的脸,也没和我“交流”过。
我慌忙道:“我自己来就好。”
叶维民微笑道:“远来是客,我们可不能失了礼数。”
叶柔对爷爷的话还是听的,不情不愿地去帮我打了一碗饭,我不好意思地道:“谢谢。”心中觉得怪诞,以前我只对她说过这两个字一次,那次被她骂的狗血淋头,说我这么客气,是不是不把她当兄弟?此后我就无论什么事都不再向她道谢了。
叶柔没吭声,不过在我脚背重重踩了一下,我忍痛装做若无其事那样,叶柔却是露出得意的笑容。
下午叶维民他们还是有事,管理这样一个大集团也真够忙的。我就留在了他们家中,叶柔整个下午都躲在自己房间里,直到晚饭时才出来。
饭后和叶柔一家在客厅中边看电视边聊天,在公司外,他们过的确实是普通的生活,绝口不提生意上的事情,只是闲话家常,和我们家差不多。
由于叶维民和我外公的关系,还有吴祁凌和白美都误以为我和叶柔“有一腿”。他们又是独生女,已把我当半个亲人看待,甚是亲切,聊了不少冰际市的事情。可惜叶柔还是没有和我说话。
晚上十点半,我双手枕脑躺在房中。和叶柔在一栋房子近一天了,但却苦于没有说话的机会,千言万语也被淤塞在胸,实在是郁闷。
门忽然被推开,叶柔闪了进来。我又惊有喜,忙从床上爬起来,但又有些奇怪,她居然会主动来找我,那真是罕见了。
叶柔脸上没有以往的凶恶或冷寒,而是多了几分妩媚,径直走到我面前,紧挨着我坐下。她似是刚洗过澡,秀发湿漉漉的,身上还散发着柠檬味沐浴露的清新香气。一身卡通图案睡衣包裹着她性感诱人的身材,最要命的是上衣最顶上的一只扣子没扣好,本就傲人的丰满玉胸露出了大半截,浑圆高耸。但我不敢多看,也想不通她怎么突然间变个个人一般。
叶柔对自己的走光犹若未觉,向我抛了个媚眼,性感的嘴唇吐出几个字:“你说,我漂亮吗?”
我听了这话后更是大感吃不消,以往从没见过她这种妖娆的样子,原来也是这么有女人味的。但她今天晚上到我房间里的目的是什么?而且怎么看都像是在勾引我。我明知此事有些蹊跷,还是不禁有些想入非非了。
第一百九十九章处处留情
见我呆呆的不说话,叶柔的声音更媚了:“你说话啊?我漂亮吗?”
我虽不知她为什么这样问我,但还是呐呐道:“漂亮,漂亮。”
叶柔笑了:“那你喜欢我吗?”
我想不到她忽然间会冒出这样一个问题,不知怎么回答才好。
叶柔的腰肢水蛇一样的奇异扭动,向我再挨近了一些,本就没扣上的衣襟口更低了:“快说啊,喜欢我吗?”
我只要稍微偏一下眼睛,里面的春色肯定是一览无余的了。但我却没那个胆量,忍住强烈的冲动,目不斜视。
叶柔抬起我的右手,放到她弹力十足的腰上,格格笑道:“我知道学校的人都说我身材很好,你是不是也觉得呢?”
她的腰身纤细,隔着睡衣柔软的布料还可以感觉滑腻的感觉,我的手终于忍不住摩挲了一下。
叶柔的身体一阵僵硬,但瞬间又恢复了正常,忽然凑到我耳边:“今天晚上让我陪你,好吗?”
此刻按书名看起来简直就如一个荡妇般,我却像踩到毒蛇一样的跳起来道:“你疯了!”
她现在这种模样,我实在是无法习惯。
叶柔也站了起来,满脸春意的靠在我坏中:“为什么不行?爷爷说过,我们以前曾经,曾经那样过,我也想通了。”
她两只结实的乳房因和我身体紧贴而被挤压的有些变形,说不出的诱人。我心里像无数只蚂蚁在爬动一样的痒到了极点,但还是摇头:“对不起,我不能接受,你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
叶柔刚想说话,门外忽然传来一阵长笑,接着叶维民推门走了进来:“我早说了吧,小逐是个正人君子来的,你偏不相信。”
事发突然,我满头雾水。叶柔已悄然离开我的怀抱,恼怒道:“爷爷,这不算,你应该再晚一些才出来,他明明就要露出本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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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恍然大悟,怪不得叶柔今晚如此失常,原来是在考验我。
叶维民哈哈大笑:“你看小逐对你以礼相待,还有什么好说的?”
叶柔不服气地道:“什么以礼相待?他,他刚才还摸了我的腰。”
但叶维民显然不相信:“是你自己把人家的手放上去的吧,还好意思说?”
叶柔涨红了脸,极力分辨:“但他的手也动了。”
叶维民道:“小柔,你就是对别人有意见。”
叶柔撅起嘴道:“爷爷,你就是不相信自己孙女,却信一个外人,他有什么好的?我不理你了!”言罢气哼哼的走掉。
叶维民向我竖起了大拇指:“好小子,坐怀不乱,行啊!我和她说过你和他比武那天是无意的,她硬是不相信,说可以引你露出马脚,这下她没话说了。”
我暗按书名愧,我只是怕再纠缠下去自己就会“乱”了才会大声出言拒绝的。不过这爷孙俩可真疯狂的,这种事都想得出来。
“小逐,你是请假过来的吧?还是早些回学校的好。天气现在还没好转,寒流入侵,听说快要下雪了。这几天都没有去北平的飞机,不过明天我会叫人帮你们买好火车票的。”
我喜悦道:“我们?你是指,我和丽丽吗?”
叶维民点了点头:“没错,我能不让她回去吗?万一哪天公司主机电脑又被锁定了怎么办?呵呵。”
我知道叶维民是开玩笑,但还是不好意思地搔了搔头。
“好了,你也早些睡吧。”
我想起身体的事,忙道:“您等一下。”
叶维民道:“还有什么事吗?”
我把车祸之后大脑和身体发生异常,阳刚强气息大副增强的事原原本本告诉了他。叶维民听得大皱眉头:“奇怪,实在是太奇怪了,闻所未闻。”给我把脉,看过舌头和眼球后,他眉头锁的越来越深了。
我看到他脸色凝重,担忧地问道:“是不是很麻烦?”
叶维民半晌才出声:“你以前一定发作过一次,大概是两年多之前。”
我讶然地看着叶维民,李晓生日晚会上发生的事,正是两年前。不由对他大为佩服,同时心里也升起一丝希望。
叶维民道:“当时你却活了下来,我想一定是如你外公所说的那样度过危险了是吧?而对象应该是丽丽。我一直都觉得困惑,你是那重成熟稳重的人,又怎么会在丽丽还读高中时发生关系,现在看来,是那股气息作怪。”他这次猜的却是错了,我是承受了那非人的折磨才活下来的。
按书名“恩,我想你要晚一天才能回学校了,我要翻出以前的一些书和笔记,仔细的研究一下。”
翌日叶维民把公司所有的事务都推掉了,一个人在书房中呆了一天。到傍晚时分才找到我。
我看他脸上显出了几分疲态,过意不去地道:“劳您费心了。”
叶维民摆了一下手:“年轻时曾因研究三天三夜没睡,还是精力旺盛的很。哎,老了,人不得不服老啊!恩,有关你身体之事……”
我不由紧张起来,叶维民下一句却是:“我也没有办法。”
我立时呆住了:“啊?”
叶维民无奈地道:“这大概是你车祸后和脑域开发的同时产生的副作用,这股气息,已经成了你身体的一部分了,没有任何药物可以驱除。就像你外公所说的那样,顶多只能暂时压制。“我的心情顿时像掉进了无底深渊那样,叶维民见状安慰我道:“其实你外公所说的办法是最好的,顺其自然,不需太过担心。”
我也不是死板的人,死到临头也不愿意走这条路。而是我发觉身边的几个女孩都对自己情深意重,如果我和任何一个发生关系的话,都难免会伤害到其他人。正是如此,我内心中一直都在挣扎,苦苦的挣扎。但却像身在泥潭中一样,越陷越深。
叶维民笑道:“别把这种气息看成洪水猛兽一般,其实对男人来说,反而是好事。”
我正为取舍烦恼,心不在焉地道:“为什么?”
叶维民神秘地一笑:“因为它能让你那方面的能力很强。”
我立时面红耳赤,自然知道他说的“那方面”是指什么意思。
叶维按书名道:“不用不好意思,年轻人的思想千万可别比我这个老家伙还落后。稍微想一下大街小巷电线杆厕所报纸杂志上到处都刊登着医治性问题的广告,你就会觉得幸福了。
因为,你永远也不用害怕自己有朝一日会碰上那种尴尬的情况!”
我干咳一声:“说的也是。”心中却老大不以为然,不是这该死的气息的话,我就不用烦恼了。但再往深处想一下,最多只是暂时不用烦恼而已,总有一天,我总要在几个女孩之中进行取舍的。
思思,如果可能的话,我只会选择她。这个在我平凡得身上没有一丝光芒,没有半点可以吸引别人眼球的地方之时,总是站在我身边的女孩子。
特别是猎鹰那次事件之后,我更是清楚地知道,我的生活中如果缺少了这个帮我收拾房子,整理衣服,洗碗,按摩的乖巧女孩,那将会变得索然无味。当初在得知丽丽死讯后,我只是悲痛莫名。但换成是思思的话,我的人生就再无生趣了。
但其他的女孩个个也都是那么优秀,我真的能说放手就放手吗?要怪的,可能只是自己太心软,而且总在无意中留情。我也不像高中时的懵懵懂懂了,细想一下,如果没有中考时在车上的一吻,或许张雯不会喜欢上我;如果在杀了猎鹰在荒野中逃生时对李晓凶一些,或许我们再次见面时只会像一个陌生人一样;如果在剑南我拒绝冒充慕容倩的未婚夫,或许慕容倩不会成为我的“未婚妻”;如果丽丽没有出事,或许我们永远都只会是“兄弟”,如果……
但一切都只是如果,发生的早已发生了。女孩子总会因一些细小的事情而感动,况且为他做这种事情的人是个优秀的男生,那很可能导致一个结果:喜欢上他。
可能以前自卑惯了,一直还当自己是那个默默无闻的瘦弱小男孩,所以一直不觉意。但当我突然间发现:自己原来在不经意间已经变成一个很出色的男人之时,也会吸引到女孩子之时。已经晚了,我身边已有几个千里挑一的女孩子,个个都是那么美丽,个个都是那么优秀。
按书名如果是在三妻四妾的古代,我会是一个人人艳羡的幸福男人。但这是现代,因此有时我简直想抽自己,为自己的心软,和不经意间的处处留情。
第二百章房子
晚睡之前,叶柔再度来到我房间里。
她默默地坐到我身边,这次却不是诱惑,虽然穿着睡衣,但顶上的扣子已扣上了。尽管玲珑浮凸的身段依然能让人想入非非。
她的态度明显好转了许多:“喂,你闷不闷?”
听到这话我又紧张起来,如果我说闷的话,她会不会又来上一句:“让我来陪你好吗?”想到此忙道:“不闷,不闷。”眼光自然而然地转到了门上。
叶柔道:“不用看拉,我爷爷他不在外边,是我自己过来找你的。”
我“哦”了一声,叶柔又道:“我想问你一件事?”
“什么事?”
叶柔看了我两眼,欲言又止。
我笑道:“有什么话就直说吧,这可不像你的性格,我是说以前。当然,现在也一样,你一向都是心直口快,不会拐弯抹角的。”
叶柔脸有些红:“我,我只想知道,为什么你会知道我腿上的胎记?”
我刚想说话,叶柔又道:“其实我和你并没有那,那种关系的,我,我还是个处女,这个我自己知道。我没和外公说,因为我实在很好奇我们以前究竟是什么关系。”
我干咳一声,吞吞吐吐道:“其实我也是在无意中知道的,但你和我的确是很好的朋友没错,尽管我们并没有那种关系。”
叶柔忽然恍然道:“我知道了。”
“你知道什么?”
她的下一句话让我差点跌倒:“你,你偷看过我洗澡,对吗?”
我哭笑不得:“你,你看我像那样无耻的人吗?”
叶柔仔细看了我几眼,郑重其事地说了第二句让我想吐血的话:“很像。”
我想起自己不久之前非礼过她的事,尽管当时是头脑发昏所致,不过毕竟容易引起别人误会。
第二天下午,叶维民开车把我和叶柔送到火车站,公司的那笔大生意还没谈妥,吴祁凌忙着就没过来了。
趁叶柔去买零食之时,叶维民道:“小逐,以后你有什么事的话就来找我,能帮得到的我一定帮忙。”
我点了点头,叶维民塞给我一串钥匙道:“我们在冰际市的房子也没卖掉,尚算比较新的,现在就送给你们了吧。”
我忙不迭地摇头拒绝:“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不能接受!”
叶维民不悦道:“小逐啊,你是老赵的外孙,我们也不算外人了,别婆婆妈妈的,难道让房子在那结蜘蛛网了不成。况且,建康集团能有今天,有很大一部分是我和你外公一起研究的成果之功,其中有一部分的钱应该是他的,不然的话我就开几百万的支票给你吧。”
我见他有些不高兴了,只得接过钥匙:“谢谢您了。”其实我还是颇为心动的,爸妈辛苦了一辈子,现在还是和我挤在那一厅两房,住了十几年的狭窄旧房子,能让他们享下福也是好的。咦,对了,张雯和叶柔以前是邻居,那么我们搬过去后岂非是很近?说不定天天都要碰面。
叶维民这才露出笑容:“等此间生意告一了,我就去找他。哎,老朋友多年不见,真想念当初和他一起奋斗的日子,去湘西偷学赶尸咒的那段时间尤其刺激精彩,那才是真正的人生啊!”言下不胜唏嘘。
我一阵毛骨悚然,在夜里对着一群尸体,有什么精彩的,胆小点的只怕吓也吓死了,叶维民还当真是与众不同。
此时叶柔带着大包小包的零食,汽水,可乐等东西回来了。在这点上她才像个女人,一样是个购物狂,以前在冰际市我和张可就当过她许多次的免费劳工。
叶柔把几个大的包塞到我手中:“喂,色魔,帮我拿一下。”她喜欢使唤我的个性还是没有变啊。
叶维民笑道:“小柔,怎么这样叫别人?以后和小逐可要和睦相处,还有,别整天凶凶霸霸的。”
叶柔不乐意了:“爷爷,你就知道帮他。”
叶维民慈爱的道:“我只想你们别产生过多的磨檫罢了,你是我的孙女,我自然最疼你。好了,好了,上车吧,快开了,到学校记得打个电话回来。”
叶柔走在前面,我刚想上车,叶维民把另一串钥匙和一张小纸条塞到我手中,悄声道:“在是我们在北京的另一套房子,刚好离你们学校也不太远,房址写在纸条上,你和小柔培养一下感情,培养到一定程度就过去住一下。若在这之前你们感情没多大进展,身体又有什么发作迹象的话,用些手段解决也行,一切由我替你顶着。”
叶维民说此话面不改色,而我却听得目瞪口呆。当初我外公也是不择手段,安排我和李晓住一间房,这些老家伙真是一个比一个厉害。
叶维民正色道:“不要以为我对小柔不好,小柔是我唯一的亦是最疼爱的孙女,如若不是你们有了特别关系的话,我万万不会这样教导你做这样的事。小逐,你认真起来那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劲头是我最欣赏的,只可惜有时实在太迂腐了些。自己的生命,岂能当儿戏。”
我诺诺点头,叶维民拍拍我肩膀,一脸的语重心长:“好了,上车吧。记得,没有人有两条生命。你在车祸时逃过一劫已经是很幸运了,上天不会总是眷顾一个人的。”
火车软卧之中,叶柔拆开大包小包的零食,放到桌子之上,皱着眉头:“坐二十多个小时的火车,烦也烦死了。我以前都是坐飞机的,怎么这次就碰上寒流了?”看了我两眼道:“肯定是碰上你这个死色魔,才会这么倒霉。”
我脸顿时像苦瓜一样:“我说,你能不能别再叫我死色魔?”
叶柔斩钉截铁:“不行,你对我做出那样的事,不管有意无意都好,我都不会原谅你!”
软卧是在一个小包厢中的,有四张铺位,除我们之外,叶维民把其他两张铺位的票也一并买下来了,让我们旅途中清净一点。也幸好这样,否则的话‘那样的事’几字又要引起误会了。
叶柔见我不作声,又道:“算了,本小姐退一步,把那个‘死’字去掉,够大度了吧?”
我叹了口气:“的确大度,还真得谢谢你叶大小姐了。”
叶柔得意洋洋:“知道就好。”把一包薯片扔到我怀里:“喂,色魔,你不闷吗,先吃点东西吧。”
也许是叶柔对我的恶感不比从前,不再冷若冰霜。相反,她的话还很多,我仿佛回到了高中她坐我前面时的情景。
这次回校和从学校赶往天落相比,我的心境已是发生了巨大变化。当时是焦虑不安,现在我却很享受这段时光。因为那个“好兄弟”就在我前面。
叶柔把大包小包的零食消灭,天色变黑,夜幕降临,夜色渐重,最后车灯骤然熄灭。休息的时间到了。
知道叶柔躺在床上。悉悉声中她把外衣脱掉了,整个身躯都缩进了被子里,还不忘抽空说上一句:“色魔,你敢半夜偷偷摸摸过来的话,我就把你扔出火车外!”
我为自己在她心目中的形象欲哭无泪:“不会的拉,你放心吧。”
我躺在床上枕着头,这次之行,意外碰上了叶维民,但问题并没解决。而且体内气息有蠢蠢欲动之象了。以前大概感伤于丽丽之死,它一直被压制住了。但现在得知她还在生,情况就大大不一样了。记得前几天老三下的新A片,自己还饶有兴致地跑过去看了一通,宿舍的人都大呼小叫,说我转了性子。连自己当时都觉得奇怪,现在看来,大大不妙啊。
火车经过了一个山洞,车厢里一黑,将我带回现实中来。转头看往叶柔,她也在盯着我,大眼睛在黑暗中更是明亮:“色魔,既然你和我以前是那个……,为什么后来又成了倩姐的未婚夫?”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201~216章
第二百零一章重逢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昨天晚上我也一直在想,究竟怎么解释我们之间的关系。我总不能说是帮了慕容倩,她心甘情愿屈身于我,即使我有了妻子,做我情人也愿意吧?
叶柔见我不出声,又道:“算了,反正现在你是倩姐的未婚夫,那就继续下去吧,反正我和你之间即使有什么,也是以前的事了,我现在也想不起来。好了,睡吧,我困了。”叶柔真是累了,不多会就已传出轻微的鼾声。
我却是睡不着,看着车厢顶,一阵不知轻松还是难受的复杂感觉从心中涌过。感情的事,真是永远都难理得清。
“臭许逐!”叶柔忽然喃喃地吐出一个久违了的称呼。我心神大震,虽然知道那只是梦话,但也说明了一件事:她残存的意识当中,其实是有我的存在的。
为了避免再次引起轩然大波,我和叶柔是一先一后回到学校的。宿舍的那帮人正在围观着宋雄斌机上新下载的新A片,大学比起高中来开放了许多,这也没什么奇怪的。甚至有一句流行的话:没看过A片的大学生,不算一个完整的大学生。
谢如玉也在其中,以前宋雄斌说他年纪过下,不让看。现在以教育为由,不看也得看。
见我回来每人都连连问了好几句,我失踪两天不见,他们也颇为担心的。见我没少条胳膊或腿,身体完整无缺后,也放心了,继续研究。我们宿舍个个成员尚是处男,大学大半个学期过去,开始对此类问题敏感,平时有事无事都会讨论一下。
我径直到床上躺下,想起叶柔在梦中叫我的那一句话,脸上不由露出微笑。沐青桦眼尖:“喂,老五,这几天干了些什么,怎么笑的那么龌龊?”
我一味的笑:“嘿嘿,没什么。”一骨碌爬起来,到众人身边坐下:“有什么新片?欧美的,身材不错。”
宋雄斌得意得道:“看吧,我就说了,老五定会像条狗一样爬过来看的。你看他那笑容,分明和条发情的公牛差不多。恩,老大输我十顿饭,老二是五包烟,不能赖帐。”
老大嘟囔道:“变了,变了,老五真的变了。”
我笑骂道:“靠!你们拿我下注。”
音箱中一把女声的呻吟逐渐急促,宋雄斌忽然道:“嘘!肃静,肃静,精彩时刻到来了。”
我挤在当中,感觉着宿舍那热闹的气氛,其乐融融。原来心情好的时候,干什么都是美妙的。
寒流入侵,没过几天,气温骤然降了下来,宿舍里的暖气也开始使用了。要说北方的冬天比起男方来真是冷了不少,虽然没有高中时所听说的连撒出的尿都会在空中冻成冰条,要用小棍子一段一段的敲开那么骇人,不过还是让我都不太想出门了。整天呆在宿舍,玩游戏,看电影,逛论坛,关注下体育新闻度过。
又是一个早上,在被窝里睡得正香。朦胧中忽然听到沐青桦的叫声,声音中蕴含着如同一个被困荒岛多年的饥渴老光棍忽然间见到一个裸体美女那样的兴奋。
宋雄斌正在做着春梦,被吵醒不满的道:“老二,大清早的鬼叫什么?是不是这几天极品看多了,心中有把火没得发啊?”
沐青桦道:“不是,下雪了。”
老大嗤之以鼻:“下雪有什么奇怪的?”
雪?我一骨碌爬了起来,在冰际市那种地方,想看到冰雹都难,更别说雪了。
站在阳台上,举目远眺,天地间白茫茫的,无数如羽毛一样轻盈灵巧的雪片轻轻飘落下来。树,房子,楼房银妆素裹,成了一个被白色的世界。伸出手接过一片,洁白无暇,没有半丝的杂质,如若一片棉花,只不过多了几分冰凉,在体温下须倾便化做一滩水消失了。
沐青桦雅兴大发,出口高声吟道:“好白的雪,就像美女的肌肤;好柔的雪,就像情人的抚摩……”
“哐啷”一只铁碗盖砸到宿舍阳台上,接着骂声大起:“大清早的,还让不让人睡觉啊?”
“死仔,同我收声!唔见过雪啊,有咩出奇?”(粤语)
群情汹涌之下,沐青桦噤若寒蝉,只是满腔诗意憋在胸中,无处发泄,立刻回宿舍找笔记本去了。
“哈哈。”我忍不住笑了出来,接着又“哈瞅”一声打了个喷嚏。浑身一阵哆嗦,才记得自己只着一条短裤,再多呆几分钟只怕就要感冒了,忙一溜烟跑回宿舍把门关上。
刚穿好衣裤,电话声就响起了,不知谁大清早的打电话过来。我拿起话筒:“喂?”
李晓在那头兴奋地道:“表哥,下雪了,你看到了没?”
“恩,看到了。”
“好漂亮哦,你快点起床,等下我和张雯去找你,我们一起去拍几张照。”
我一激灵道:“算了,我还是去找你吧。”
李晓不满道:“表哥,到北平这么久了,我还没去你宿舍看过呢,这次无论如何也要去一次了。”
我忙胡编道:“其实我宿舍也没什么好的,到处都是臭袜子,衣服,书扔得到处都是,被子从来不跌,碗从来不洗,地从来不扫,床底尽是死老鼠和蟑螂。”说是胡遍,但环顾一下整个宿舍,也差不多和我描述的差不多了。以前沐清桦坚持要收拾一下,被老大一口拒绝了,理由是:男人的宿舍,就应该这样。
李晓道:“我不管那么多,即使你们宿舍是垃圾堆,我们也要去一次了,还有表哥,你自己也要注意收拾一下,那么脏乱,万一得了皮肤病那就麻烦了。”
我还待再说什么,李晓又道:“表哥,你今天好像很开心啊,好久都没见你用这样的语气说话了。”
我随口道:“是吗?”难道是得知丽丽没死之后,心态也发生了改变?
“好了,好了,我先去找张雯,等下就一起过去找你。”说完就挂了电话。
这下是没办法了,我冲宿舍大喊道:“起床了起床了,等下有两位美女要来我们宿舍!”这帮人睡觉时都是半裸的,到时只怕太失礼。
老大,宋雄斌与沐青桦立时来了精神,异口同声道:“慕容倩吗?”
颜飞看不过眼了:“喂,喂,我说慕容倩可是老五未婚妻来的。”
沐青桦解释道:“老五这么俊逸,我们能抢的走吗?再说了,我见到慕容倩时只有从心底产生的一种自惭形秽感。”
我笑道:“不是慕容倩,是其他人,北平大学的,是我高中同学。”
沐青桦一听之下顿时没了精神:“可惜,可惜。”
“老二,这两位美女我保证你不会失望。”
沐青桦道:“不会失望,但还是比不上慕容倩啊。”
宋雄斌羡慕地道:“话说回来,老五认识的美女可真不少,哎,人比人,气死人啊。”
毕竟有女生光临宿舍的机会很少,众人还是起床好好收拾了一番,让宿舍稍为整洁顺眼了一点。
“卜、卜”的敲门声中,沐青桦去开了门。
“请问许逐在吗?”蕴涵无言魅惑的女声让宿舍的人精神为之一振。
沐青桦结结巴巴地道:“在,在,你们请进。”
“表哥。”李晓人随声至,如一只火红的小狐狸般飘了过来,她身后是一身洁白羽绒衣的张雯,美得不可方物。
此时宿舍中其他人终于知道见惯美女的沐青桦结巴的原因,这两个女孩一个柔媚如狐,一个淡雅如仙,都是千里挑一的大美女。
呆了好一会,宋雄斌第一个回过神来,昂首挺胸,摆出一个自以为最帅的姿势,:“我叫宋雄斌,来自湖贝省台洲市,良好青年,不抽烟不喝酒,亦无其他不良习性,未婚。”这介绍和我当初认识他时的差不多,只不过把后面爱看美女的几句省略掉了,换成了未婚,感觉有点像征婚启示一样。
其他各人也纷纷自我介绍,希望引起佳人注意,只可惜张雯和李晓只是礼貌性地回了句“你好”。
李晓扯着我手臂道:“表哥啊,我们还没吃早餐呢。”言外之意是要我快点走。
“那我们走吧。”
宿舍众人见两个千娇百媚的大美女刚来宿舍一会就要走了,均是大为失望,但又不好挽留,只好一个劲地说下次再来玩,依依不舍地目送着我们出门。
张雯走最前面,刚拉开门,忽然一人急匆匆地闯了进来,刚巧和她撞在了一起。
“哎哟。”张雯闷哼一声退了两步,我忙扶住了她。
我刚想责备来人的卤莽,话到嘴边却咽了回去。张雯回过神来,看到眼前的人,脸上无半点血色,颤声道:“你,你……”
来人一身的黑衣——叶柔。
第二百零二章行同路人
四目相对,时间仿佛停住了那样,但其实只是一瞬间。张雯终是又惊又喜地喊了出来:"丽丽!"此时身后的李晓此时见到叶柔,也是大瞪双眼,满脸的不可置信。
叶柔脸上神色颇为古怪,嘴张了张,又合上,最后吐出一句:"对不起,你是谁?"张雯激动道:"丽丽,我是小雯啊!"李晓看到叶柔的脸,欲言又止。
叶柔低头沉思一会,还是缓缓摇头:"我不认识你。"此时宿舍的人也纷纷出来,见到叶柔,均是大为惊奇。我非礼她的事已传得满城风雨,难道她是前来报复的,沐青桦不忘借此机会替我辩解道:"她长的很像你们以前的朋友是吗?老五也曾经搞错了,叶柔同学,老五也是无意的,你就别为难他了吧。"沐青桦也够义气,他怕万一叶柔教训我一顿,当着两个美女的面,那就太落面子了。但他并不知叶柔间的关系已大好于前。
张雯刚刚恢复红润的脸瞬间再变的煞白,其实她和丽丽自小一起长大,自然是最熟的,第一眼就看得出来。但她还是抱着万一的希望,此时这美好的希望如肥皂泡一样破灭了,心情如坠谷底。
李晓也叹了口气道:"雯雯,的确不是丽丽,声音和脸型都有些差别,不过真的太像了。"我看到张雯潸然欲泣之样,心里一阵冲动,但一想到叶维民曾反复叮嘱我千万不可将此事告之他人时,又强行忍住了。
张雯眼圈一红:"对不起,我有事先失陪了。"低头匆匆而过,一颗晶莹的液体却无声地滚落到地上。
我向李晓打了个眼色,李晓八面玲珑,立刻就会意,上去安慰张雯了。
我对叶柔道:"找我有什么事吗?"叶柔脸上神色更为古怪了:"没,没什么,改天我再来找你吧。"也不多说,转头就走掉了,但选择的是和张雯相反的方向。
我也为张雯感到难过,明明是最亲密的闺中好友,但分别一年再次相见时却互不相识,形同路人,这实在是很悲惨的事,只能说是造化弄人了。
叹了口气,我赶上二女。张雯脸上没有泪水了,但一对眼圈还是红红的,让人心生怜惜,李晓正在不住安慰她。
走在校道上,踩着松软的雪毯,昨晚下的雪不小,大清早的绝大部分人还在梦乡之中。整个学院在一片白色的衬托下分外的漂亮,李晓不住的指指点点,在她的连珠妙语之下,张雯看起来心情好了些,绽出点笑意,但眉宇间还是有隐藏不住的忧伤。
枫林自然是我们学校景色最美的地方之一,虽然冬天枫叶子"好,站好,要拍了!"我拿着相机对着她们喊道。
"等一等,"李晓忽然做了一个让人喷鼻血的动作,把双手摸到张雯的胸上,做出一个色狼的非礼动作:"嘻嘻,表哥,就这样拍。"我干笑道:"这个,咳,咳……"张雯当即霞飞双颊,把李晓的手打开嗔道:"晓晓,你在哪学来的?"说着自己都不由笑了,这次的笑容却是发自内心的。
"喀嚓。"趁此机会我按下数码相机的拍摄键。
张雯急道:"喂,许逐,这张不要了,快消掉!"我笑道:"很好啊,为什么不要。"张雯有些羞赧:"那,那个动作太不雅观了些。""怕什么,反正晓晓也是女的。""哎,算了,你们表兄妹都没点正经的,不过这张照片可不能让其他人看到啊。""啪"的一声,一团雪打到我脖子上,虽然有围巾护住,但那冰凉透骨的感觉还是渗了进来。
我往这杰作的制造者李晓看去,她站在七米开外,一手呈投状,另一手还拿着一只雪球,笑盈盈地看着我们:"表哥,雯雯,来打雪球啊。""偷袭我啊?"我不甘示弱地拿起一团雪,揉了几下成团状后也朝她扔了过去。这第一只雪球造得明显不太成功,在空中便散成雪粒散开,掉落下来。
李晓娇笑道:"表哥,你笨死了!"我干脆抓起一把雪,邪笑着看着身边的张雯,张雯惊叫一声躲开:"许逐,你干什么?""制造冰雪美女啊!"说罢手中的雪往她撒了过去。
一场混战就此拉开……
我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是她们联手攻击的结果。不过心里却很开心,许久没这样玩过了,想起以前这帮伙伴一起去玩的日子,真是怀念啊!
忽然间我发现雪团数少了,只有李晓一人,我举手投降,李晓才罢手,她的脸上红扑扑的,不知道是热还是兴奋所致。
"张雯呢?""在我身后啊,咦?"李晓此时才察觉到张雯已不见了。
"张雯!""雯雯!"……
我们喊了好几声,没有回应。心中大急,此时瞥见远处一棵枫树下有个白色的身影,若不注意的话还以为是雪。我松了口气,拉着李晓匆匆走了上去。
到了张雯面前,我们刚想说话,但眼前的情景却让我硬生生地停住了。
张雯在哭,泪珠如线,沿着她柔美的俏脸滑落,掉到地上瞬间就化为了洁白的冰珠。她倚*在树旁,看起来是那么的无力,仿佛随时都会软倒于地那样。
见到我们,张雯檫掉脸上的珠泪歉声道:"对不起,我本来不想坏了你们兴致的,但我总会不由自主地去想:丽丽要是和我们一起在玩的话,那该多好。我,我还是无法忘记丽丽。"悲从中来,泪水又涌了出来。李晓上去搂住了她,小声宽慰着,张雯只是不住的抽泣。
看到她那凄美之样,我于心不忍。在得知丽丽死讯后,在我们这些人之中,张雯是最为伤心的一个,我很少能看到她开怀的笑容。即使在别人开心之时,她也总是强颜欢笑。
要这样一个少女整天以泪洗脸,我还没那么狠的心肠。我下定决心道:"其实,丽丽并没死。"此话犹如平地而起的一个惊雷,张雯惊讶之下停住了哭泣:"许逐,你,你说什么?"李晓也无比震惊的道:"表哥,你不是开玩笑吧?"我正色道:"你看我像在开玩笑吗?"她们见到我那认真的样子,终是相信了,而且我也不会拿这种事开玩笑。张雯急道:"那她在哪里?""刚才你们已经见过了。"张雯脸色一黯:"许逐,你不用骗我了,丽丽的脸和声音和她都有些不同,而且她怎么会不认得我?"我不答反问道:"刚才和她面对面时,你有没有很熟悉的感觉,是从心里而发到的那种。"记得当初我第一次见到叶柔时,也产生了那种感觉,让我一直怀疑她就是丽丽。而身为丽丽挚友的张雯,感觉应该比我还深得多才对。
张雯略一沉思,然后激动起来,有些无法自控:"是的,很亲切,她的脸虽然和丽丽的有些出入,我还是忍不住叫出她的名字来了。"我长话短说:"她没死,只是失忆了,脸型是车祸时骨头受损。施手术后而改变的,还有,声线也是如此。"李晓也兴奋起来,但心中还是有个疑问:"表哥,但当初你怎么知道她就是丽丽的?"我老脸一红:"晓晓,记得高一暑假你生日晚会上发生的事吗?当时我看到丽丽的胸部有一颗痣,和大腿内侧的一块胎记。"想起当年自己赤裸裸的身体被我看到,李晓和张雯的脸颊立时发烧。李晓的眼波如水,白了我一眼:"那你又怎么知道她的身上有胎记?我是说,恩,现在的丽丽。"此话一出,我不知如何回答才好,结结巴巴的道:"这个,这个嘛,是无意的,总之,不是你们想象中的那样。"张雯忽然抓住我的手道,一脸的坚毅:"许逐,我不管她认不认得我,我一定要再见上她一面!"我点头道:"今天晚上,我一定把她带到你面前。"因为我不想再看到张雯的哭泣了。
第二百零三章挑逗
回到宿舍,一行人争先恐后地道:“老五,那两位美女叫什么名字?长的真不错,红衣服那个是你表妹吧?”
沐青桦满脸的神往:“一个娇媚无双,一个雅丽绝伦,比之慕容倩也不相上下。我见了美女无数,原以为这世界没人可与慕容倩比肩的了,现在一下就出现两个。天下之大,处处卧虎藏龙,只是我之前没碰见而已啊!”
宿舍众人一齐道:“酸,酸,酸死了!老二你就不能用些正常人的语气说话吗?”
沐青桦刚想说话,电话就响了,他孥孥嘴叫我去接,近段时间宿舍的电话基本上都是找我的,他们现在都不愿接了。
“喂?”
“色魔吗?”
我一听是叶柔,这刚好了,不用我打电话过去找她。否则少不了被她们宿舍的人臭骂一顿,虽然叶柔和我芥蒂已消,但她的姐妹们并不知道。
“你刚才找我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了,”叶柔心情看起来不是太好,说话声音很低,和她平时截然不同。
我问道:“你怎么了,不高兴吗?”
叶柔默然一会,然后慢悠悠的道:“色魔,刚才在你身边那两个女孩是谁?为什么白衣那位我总有很熟悉亲切的感觉,还有,她看到我怎么会哭?而且她哭的时候我也感觉好难受。”
她们不愧是感情最深的朋友,才会心有灵犀,切身感受到对方的心情。这样就更好办了,我顺水推舟道:“因为她以前是你最好的朋友来的。”
叶柔惊呼道:“最好的朋友,你说的是真的吗?”
“是的,我绝对没有骗你,你自己的感觉可以说明一切。”
叶柔有些急切的道:“色魔,我想求你一件事。”
“什么事?我也有一件事想和你说,你先说吧。”
“我想再见那个白衣女子一面,可以吗?”
这下省了许多麻烦了,我喜道:“没问题,就今天晚上好吗?”
“恩,听你的。对了,你有什么事?”
我笑道:“已经没有了。”
挂了电话,我始终有件事想不明白,叶柔对张雯的感应那么强,为何对我却没有呢?难道我和她之间的感情还不够深厚?
晚上八点半,我和叶柔出现在市中心万惠区文军路的百佳娱乐城中,以前曾和宿舍的人到过百佳娱乐城唱过几次K,因此略有些了解,是一个比较正规的娱乐城。当然,这种给人寻欢作乐的地方,完全正规是不可能的,只是相对来说而已。但比起冰际市混混云集的大家乐已经好上千百倍了。
敲开206包厢的门,开门的是李晓,见到叶柔,她张口想说什么,却又停住了,大概一时之间还是不太适应,最后道:“表哥,你们来了。”
叶柔冲李晓点点头,张雯在沙发上有些坐立不安,见到我们。她立刻站了起来,快步走到叶柔面前,看着眼前这种熟悉的脸,朱唇蠕动,却是欲言又止。叶柔同样神情复杂的望着张雯的俏脸,那是一种熟悉得不能在熟悉的感觉,偏偏却是叫不出这让她产生这感觉之人的名字。
我和李晓各站一边,静静看着两人之间那无声的交流,都没有出言打扰。此情此景,对唤醒叶柔的记忆应该是有很大的帮助的。
这怪物仪的现象维持了几秒,最后是叶柔首先打破了沉默:“听色……许逐说,你以前是我最好的朋友,对吗?”
张雯紧紧咬住下唇,依然没吭声,只是重重点了点头,任谁都看得出她是在强自抑制内心的激动。
叶柔道:“我,我想和你再次成为最好的朋友,从今天开始,可以吗?”
张雯终是忍不住落下了泪,哽咽道:“我愿意,我愿意……”她只是一个劲的重复这句话,这次的泪,却是为喜悦而流,而非先前的悲苦。
叶柔掏出一张纸巾檫干她脸上的泪水:“别哭了,要是有人欺负你的话,我帮你揍她。”
张雯破涕为笑:“你性子还是和以前那样,一点都没变。”
“真的吗,雯雯,你给我说一下以前的事好不好?”我已经把张雯的名字和以前的称呼告诉了叶柔。
张雯笑脸如花:“好啊。”
看着她那许久不见了的灿烂笑容,我亦感到一阵开心。
叶柔携张雯的手坐到沙发上,我和李晓也一齐坐下。莺莺笑语不时的传来,这两个原本就是好朋友的女孩子言谈甚欢。李晓在她们旁边,偶尔也恰倒好处地插上一两句,她的嘴巧,总能逗得两女开心不已。相比之下我就显得笨拙了许多了。不过那种欢乐愉悦的气氛就让我很满足了,我只是静静聆听着她们谈笑。
李晓忽然凑到我耳边,以细可堪闻的声音道:“表哥,如果有一天我有什么不测的话,你会不会想念我?”
我皱眉道:“大吉利是,干嘛要说这种话?”
李晓掐了我手臂一把:“我就是要你告诉我嘛!”
我无奈道:“当然会,你是我表妹嘛,不过那样的事是绝对不会发生的。”
李晓有些失望:“只因为我是你表妹吗,如果我不是呢?”
“一样会的。”
李晓才露出了一点笑容:“会想念到什么程度,快说!”
我随口道:“朝思慕想寝食难安茶饭不思夜不能寐的那种。”
李晓扑哧的一笑:“又在骗我,到时只怕你一见到别的美女,就就把我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她似是有些不忿,拉住我的手掌,不住的用指甲在掐,好像在出气那样。
我在她手心轻轻划了个圈,以前高中之时每当她生气掐我之时,我就这样反击戏弄她。但自从丽丽出事之后,我就没那种兴致了。现在心情大好之下,忍不住故伎重演。
李晓如触蛇蝎一样迅速收回了手,一抹玫瑰色的嫣红悄悄爬上脸颊,酥胸起伏,小嘴微张,往外吐着丁香之气,她还是一样的敏感。
在包厢中有暖气,李晓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红色紧身衣,将她玲珑浮凸的美妙身材很好地勾勒了出来。她的胸部比起高中来更大了些,更为诱惑,我砰然心动,眼光再也移不开。见到我那色迷迷的模样,李晓毫不退缩,反是将骄人的双峰挺直了些,媚眼如丝,快要滴出水来了。
我忽然起了一阵冲动,这阵冲动立刻就在我身体的某个部位尴尬地表现了出来。我忙坐直了身体掩饰,一只手伸到裤子口袋中施行强力压制。
“表哥,什么东西?”李晓也把手伸进了我裤子另一边袋中,在天气冷的时候她经常会做这种动作,已经很纯熟了,防不胜防。
她的纤手却有意无意地在我的命根子上掠过,我浑身一痉挛,她已把手抽了出来。
“表哥,你好坏。”她冲着我捉狭似的猛地眨眼,然而没有丝毫怪责之意。
不可否认,这一系列的动作让我在尴尬的同时也大感刺激,尤其是张雯和叶柔就在旁边不远。
我佯装生气:“下次不要掏我的袋子了,否则的话,我打你屁股!”
“来啊,谅你也没那个胆量!”李晓的声音媚得让我心痒得好像有千百只蚂蚁在来回爬动一般。
我在心痒难耐的同时也暗暗心惊,好久不曾在与她相处时出现这种情况了,而且自己脑中的想法龌龊不堪,种种迹象都和丽丽没出事前一样。叶维民所说的气息复苏,看来果是不假啊。
我的手不自觉地伸进上衣的袋子中,摸到一传冷冷的东西,冰凉感沿着手心直直延伸到我脑中,那是叶维民给我的房子钥匙,北平的那套。
第二百零四章小牛吃老草
时间好似倒退了那样,我和李晓,张雯,叶柔几人经常混在一起,就好像高中之时,叶柔和张雯的关系比之先前也差不多了。不同的只是却了张可,单若和思思。还有,叶柔的记忆失去了,仅仅是从张雯的话中知道一些。
当然,我曾和张雯说过某些事绝不能外泄,以免引起麻烦。因此她只是选择性地告诉叶柔一些事,甚至连她的真父亲就是吴祁凌,爷爷是叶维民都得加以隐瞒。我们平时还是叫她叶柔的名字,初时有些别扭,慢慢就习惯了。只是这个名字和她的人倒是一点都不般配,她从来就没柔过,现在,以前都一样。
我不觉得这样的生活有什么不好,叶柔不记得以前的事不要紧,一切都可以重来,而且我们现在是那么的融洽。
我和慕容倩以及云艳艳的关系宿舍的人难以解释清楚,现在宿舍的人也懒得问了,看着身边一个个美女出现在我身边,只当我是个花心大萝卜。
上完普通生物学回到宿舍,就听到逃课的宋雄斌在阳台后边洗衣边唱着改编的淫秽歌曲:“处女越来越少,越来越少,人人都在乱搞,搞完就走(原曲:我要飞得更高,飞得更高,狂风一样舞蹈,脱离怀抱)……”
“喂,喂,收敛一点!”我笑骂道。
宋雄斌不以为意,继续哼了几句后才道:“老五,你回来了,今天没点名吧?”
“放心好了,普通生物学的那老油条从来不会管的。”
宋雄斌似是想起什么:“对了,今天有个女的打电话给你。”
我随口应到:“哦,我表妹,张雯,叶柔,慕容倩,还是我们家那边的那个小女孩?”这些天基本上就是她们找我,十有八九就是其中之一。
“听声音不像,她说她姓陈。”
“姓陈?”
“成,不是陈!”宋雄斌说的普通话总带着地方口音,容易让人混淆不清。
在他费力地说完后,我才恍然大悟:“成,成怡师姐。”除了刚到学校没多久时她曾找我去长城玩了一趟后,也有些日子没见面了。她曾打过好几次电话来叫我去她们学校玩下,但我前段时间先是为云艳艳的事焦头烂额,后又见到叶柔,大事小事好事丑事都发生了一大堆,竟是连约定都忘了。实在是不好意思。
宋雄斌骂道:“又一个师姐,老五你还真是大小通吃啊。”停下手头工作小跑到我身边,献媚地道:“老五,介绍一个给我吧,我不要那么漂亮的,高攀不上,叫你那些女”性“朋友随便介绍个姿色一般的就可以了。”
我搭上他肩膀道:“老四,我说你还是先整一下自己这副龌龊的尊容吧,你看你,人家女孩一眼就看得出你是个色狼。买套西装,花点钱去弄下头发。还有,看到女孩子时眼光别那么赤裸裸,想要把人家衣服看穿那样,这样会吓跑人家的。”
宋雄斌疑惑道:“我这是性情率真,心地单纯,哎,为什么这种大好青年就无人问津呢?”
我翻了翻白眼:“你好?好个屁!”
宋雄斌对我的话还是有些意动:“你说的,有没有用啊?”
我拍拍他肩膀:“一定有用的,你还不相信我吗?”我以一个爱情专家的口吻居高临下看着他。宋雄斌一想到我的“辉煌战绩”,立时肃然起敬:“恩,老五,你是权威,说的肯定对。”
我满意地点点头,宋雄斌拿起床上的望远镜,满脸的兴奋:“老五,昨天我发现对面宿舍有个妞,身材那个正啊!”
“……”
拨通成怡的手机:“师姐吗?”
成怡还是那样的开朗:“师弟啊,是不是整天在美女堆中打滚,早就把我这师姐忘了?”
我忙解释道:“哪能呢,这么漂亮的师姐,谁能忘得了啊?”
成怡话中透着喜悦:“还是喜欢对师姐口花花,一点都没变。”
和往常一样和她胡乱聊了几句,然后转入正题:“师姐,找我什么事?”
成怡道:“没什么,只是过了大半个学期了,找你吃顿饭而已。要不要顺道到我们学校一下,这里可是很多美女的哦。”
我为之汗颜:“师姐,别取笑我了。”
成怡笑道:“你脸皮太薄了,要想追MM得厚点才行哦。好了,不和你纠缠了,怎么样,接受师姐的邀请么?”
我当下道:“美女师姐有约,我自然是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成怡掩口格格娇笑:“要是对每个MM都像师姐这样,那就差不多了。”她始终不忘调弄我。
“今晚六点半,到我们学校来,行罢?”
我毫不犹豫地道:“我一定准时到!”
挂了电话,感觉心情异常的轻松,和这个喜欢开玩笑的师姐相处实在是很愉快。
此时老大,沐青桦和颜飞一道回来了,老大手中拿着一副扑克,一进门就道:“谁来打牌?”
近来宿舍上网厌烦了,而且整天在电脑前,多受辐射对身体也不好。因此开始重操旧业,打下牌,逛下街,没事到学院中看下美女什么的。
刚好对面那个身材很正点的妞进宿舍去了,宋雄斌放下望远镜,在镜子前煞有其事地摆弄着他那头蓬乱如草的头发,闻言道:“去,去,老子正在重塑形象呢。”
老大像听到有只牛在天上飞那样惊奇:“重塑形象?老四,你没问题吧?”
沐青桦干脆把手放到他额头上:“老四,发烧了?”
宋雄斌拨开沐青桦的手道:“你们懂什么?这样才能受女孩子欢迎,不要妨碍我。”
老大无奈,只得道:“老三老五,你玩不玩?”边说边把扑克牌拿出来,是泳装美女那种。
宋雄斌眼前一亮,放下梳子干咳一声:“其实偶尔玩下牌也是好的,据报纸说,玩牌有益于减轻压力,舒缓大脑神经紧张,强身健体,利尿排便,对治疗阳痿早泄也有一定的……”
老大打断他大骂道:“还能治愈癌症呢,医生全他妈去吃西北风了!他奶奶的,想看这些性感美女就直接说好了,还恁多借口,早知你个性,不买这种牌你不会玩的。”
宋雄斌真正意图被一语戳破,即使脸皮再厚也招架不住,干咳一声道:“生我者父母,知我者老大也。来来来,我们大战三百回合,老三去画画,别玩物丧志,妨碍一代画家的诞生。”
现在离七点还早,当下我也加入战圈,几人杀的天昏地暗,飞沙走石,日月无光。宋雄斌因注意力集中于扑克牌上美女的大腿胸部,导致连连出错,沐青桦脑中也只顾给美女打分,输得一塌糊涂。最后两人欠我和老大几顿夜宵,和三个星期的宿舍值日。宋雄斌气的直骂娘,沐青桦也第一次不发表他的“美论”,不住的大叹“红颜祸水”。
小赌并不会影响我们宿舍人的情谊,大家只是耍下而已。“小赌可以怡情,大赌可以养家。”前面那句是对的,后面那句改为“大赌只会败家”就差不多了,因赌博而倾家荡产的人比比皆是。
输得急了,宋雄斌和沐青桦把注意力从美女转回来,再加上我和老大不想赶尽杀绝,故意相让,他们又连得几手好牌,连追了好几局。
此时我的闹钟响了,已然五点。我说不玩了,宋雄斌和沐青桦手气正转旺,自然极不情愿,不放我走。
我只得道:“我等下还要去赴约呢,你们欠我的就算了,行了吧?”
沐青桦也放下手头的牌子道:“赴什么约?”
宋雄斌插口进来:“他一个什么师姐的。”
老大道:“靠,老五,你还小牛吃老草啊?”
第二百零五章忌日
北平外语学院中,我再次感受到了久违的热情。
成怡邀请的是我没错,但却不是我一人,连她们宿舍的一起都来了。
一桌全是女生——除了我。
我是唯一的例外,也因此成了焦点人物。一帮女生全都嘻嘻哈哈的看着我,我现在感觉自己已深陷红粉军团之中了。
话说回来,北平外语大学确实是美女如云,我踏进校门的那一刻起就见到无数,而且都是气质甚佳的。而成怡宿舍的六位,也个个都有几分姿色。虽然不如李晓等人国色天香,但自有一种成熟之味。
当然我只敢偷偷看她们几眼,倒是她们一帮人都毫不顾忌地对我评头品足的,让我大感吃不消。
“嘻嘻,成怡,果然是个小帅哥啊,叫什么名字?”问话的是一个叫段吟的丰满美丽女生,一头秀发染成鲜艳的紫色,媚眼乱抛,有意无意地在挑逗我,一点都不吝啬。她就坐我身边,刻意靠近我说话,身上的香水味不时飘进了我鼻子中,淡淡的,并不让人反感,只搔起了人心底那兴奋的感觉。
“许逐。”我小声道,不敢和她大胆热辣的眼光接触。
“好名字,不错,听名字就知道是帅哥,你看师姐我怎么样?”这是她们系模特队的白诗,身段苗条纤长,初见面时感觉有些冷傲。不知怎地现在也挑逗起我来了,人不可貌相啊。
“高大俊逸,哎哟,你看那胸肌,好结实,比我们系的那校草王帅好多了,一副小白脸的样,太柔弱了,看着就恶心!”
“小师弟,有没有女朋友?”
“切,林梅,你又有男朋友了,还问人家干什么?”
“问问而已,而且我那个笨蛋太木了,一点都不懂情趣,你看小师弟,还会害羞,多可爱。”
我自信脸皮也有一定的厚度,但寡不敌众,在群攻之下还是招架不住,这帮女生比起成怡高中时的同学还有过之而无不及啊,不知道是否女生或多或少都有姐姐情结,喜欢逗比自己年纪小的男孩,特别是一帮人的时候。
成怡替我解围道:“好了,点菜吧,早知就不叫上你们了,个个都在发花痴。”
众女齐声不满:“嫌我们妨碍你了是吧?”
成怡嗔道:“你们想哪去了?”
段吟先向我抛了一个媚眼,接着对成怡道:“嘻嘻,被说中心事了是不是?这么多男生邀请你都没见你接受,现在还主动约人家小师弟,司马诏之心,路人皆知啊。”
成怡虽大方爽朗,也被段吟说的脸上一红。此时段吟的手机响了,她接通一会,就皱着眉头:“不了,我和宿舍的姐妹在吃饭,这段时间我没空。好了,就这样吧,拜拜。”
她一挂电话,成怡就趁机反击道:“切,你不是一样?每天都有公子哥们约你吧?”
段吟笑了笑:“那些人个个都像苍蝇一样,讨厌得要命。许师弟可就好多了,羞答答的,像大姑娘一样,整一个纯情小处男。”
我听到“处男”这个名词,一张脸顿时就涨的通红,这帮女生见状更是格格娇笑起来,就连成怡也不例外。她们还真是开放啊,公然谈论这种问题。
此时服务员把菜单拿上来了,才把她们的注意力转移开,我大大松了口气。
女人对吃的东西总是比较挑剔的,选了十分钟才把菜挑好,一边的服务员即使耐性再好,眼看也快沉不住气了。
菜上来后,每个女的或多或少都往我碗里夹了一些,让我的碗堆积如山。我发现自己还真受欢迎的,同时还发现另一件事,要博得女生,特别是比自己成熟的女生好感,装纯情小处男也是个不错的办法。
饭后成怡宿舍的姐妹都说有事走了,我和成怡并肩一起走在离北平外语大学不远的荣誉道上。下了一段时间的雪,整个北平已是一片冰天雪地了,夜色中各种颜色的霓虹灯光在水晶一般的冰上反射出去,光怪陆离,七彩缤纷。北国风光,比起南方又是一番滋味。只是冷了些,出来玩的人不多,昔日热闹的大街冷清了许多。
成怡越来越成熟了,大学应该让她学到了更多课本以外的东西,她的交际肯定是一流的,和她在一起,总是如浴春风,绝不会有言谈不合或无话可说的尴尬时候。
白色围巾将她的脖子紧紧包围住,琼鼻被刀子般凛冽的北风冻的有些通红,弯弯的丹风眼中含笑:“师弟,和张雯怎么样了?”
我干咳一声装糊涂道:“今天的天气不错啊。”
“喂,别给我顾左右言其他的。”
我只好道:“还行吧。”
成怡继续笑道:“哎哟,看来我是没机会了。”
“哎,师姐,别逗我了,你这样漂亮的女孩子,随便勾勾手指就有一大堆优秀的男人排着长队追你。”
“只是因为我漂亮么?”
我忙解释道:“不是那样,更重要的是师姐你性格好。”
成怡饶有兴致地问:“是么?那你说,好在哪里?”
我想了一下道:“不知道怎么说,总之,每次见到师姐你时,我总有一种很愉快的感觉,你是我认识的最早熟的女生吧。”
成怡原本还眉花眼笑的,待我说完神色却忽然一黯:“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宁愿像一个普通人那样成长。”
我像起成怡自小母亲便去世,而父亲忙于生意,无暇照顾她的事,问道:“师姐,你爸,还忙吗?”
成怡淡淡道:“老样子,这份事业是他辛辛苦苦才建立起来的,对他来说太重要了。”
自少失去母亲,我知道成怡其实是很在意父爱的,但以她的性格,绝不会表现出来,而我作为一个外人也不好说些什么。
成怡展颜一笑,恢复如常:“能陪我去登山吗?”
我一愣道:“登山?这么晚了,而且又冷,不太好吧?”
“今天是我妈的忌日。”
“啊?”,话出突然,我吃了一惊。
成怡继续道:“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爬山,我妈虽然身体不太好,还是经常带我去。有一次雨天,我还是缠着她要去我们老家一座陡峭的险峰,我妈说太危险,本不愿意的,但我又哭又闹,她还是答应了。”
我望着她,心知这个故事肯定有下文的。
“雨天路滑,山体滑坡,我差点丧身于那里,是我妈代替了我,她把我拉了回去,自己却被扯下去了,从此之后我就永远地失去了她。”
成怡有些凄然:“师弟,你说,我那时是不是很任性呢?如果我当时稍微有点懂事的话,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我爸不太理我,也许是他恨我,是我害了妈。”大概她也是因这原因而早熟的吧。
我安慰她道:“师姐,你别这样想,没有人会想得到的,而且,你那时那么小,你爸一定是因为忙,才无法经常照顾你的。”
成怡自嘲地笑了:“我明知妈是在山上离开的,偏偏还是喜欢这项运动,特别是她的忌日时,登山会让我回忆起与她一起时的感觉,那时,我觉得她就在我身边。”
我不知说什么才好,她忽然间又变回了那个自信大方的师姐,眨了一下眼睛:“以前我都是白天去的,但今天白天忙,只好拖到晚上了,我一个女孩子不太好,就厚着脸皮拖上师弟你拉,不会怪师姐吧?”
我点点头,挺起胸膛道:“好吧,就让我做那个护花使者好了!”
成怡掩口笑道:“你让我想起第一次在冰际高中见你之时,明明是个小鬼,却整一副小大人的模样。”
我拍了拍胸膛嘿嘿一笑:“唯一不同的是,我的胸膛已经宽厚到足够让人依赖了。”
第二百零六章威胁
我们站在市中心最高的平川峰顶之上,凭栏向下望去,可以将北平市中心尽收眼底,就像一副被缩小了的地图,唯一和地图不同的是看起来如蚂蚁一样缓慢爬动的汽车。还有各种颜色的霓虹灯,将北平市映照得如同一个浓妆艳抹的女子。
平川峰虽是旅游胜地,一路之中也有路灯,但在这种冷得透骨的日子却是没有一个人。从山下到山顶,除了呼啸的山风,和闪着寒光的冰雪之外,没有半点的生气。各种植物的叶子早被冬天剥夺去了,光秃秃的一片,更增添了几分凄凉的气氛。
也许是成怡母亲忌日的关系,我的心同样也受了影响,所看到的一切总是觉得萧条冷清,无复初见时之冰天雪地的新鲜美好感觉。忽然间涌起一种想家的感觉,冰际市虽是个名不见传的小城,比不上北平这等繁华的大都会,但家乡总是家乡,独一无二。
寒冷的山风猎猎吹拂在成怡脸上,将她乌黑柔顺的长发,白色的围巾高高扬起,但她浑若未觉,只是远眺前方,不知在想什么。第一次见到这个大方活泼的师姐也有沉静寡言的一面,也默默陪着她。
过了不知多久,成怡依然一动不动地站着,犹如一座冰雕一般。我忍不住道:"师姐,别想得太多了,山风大,容易得病的。"成怡这才如梦初醒,长叹一口气道:"我们回去吧。"我见她穿的单薄,便把外衣脱了下来,披到她身上。成怡道:"我不冷,你还是拿回去吧。"我拍拍胸膛:"这算什么,高二冰际市温度降到历史最低零下二度的时候,我在学校还不是照样洗冷水澡!"看到成怡一脸的不信,我又补充了句:"只不过后来冷得像冰棍一样,走路都是直挺挺的而已。"成怡掩口笑道:"死要逞强,年轻时还是要注意些的,否则到老了的时候就后悔了。"我存心逗她开心,见她露出笑容,预期效果达到了,也笑道:"洗冷水澡又不是坏事,还能增强,增强某方面的能力哦。"成怡用纤纤玉指轻戳了我一下:"坏小子,在师姐面前也说这等轻薄话儿!"我面不改色:"学医嘛,一点常识总是懂的。"成怡把我身上的外衣脱下,递过来道:"穿上吧,我也不冷,别把你冻坏了,让人家雯妹妹心疼。"我依然把外衣披她身上:"放心,我健康的很,区区小寒,还冷不死我。倒是你,鼻子都红了。"我指着她被风吹得红通通的琼鼻取笑道。
成怡把我的手拨下,似笑非笑的道:"你对师姐那么好,小心我一不小心喜欢上你哦。"我心中一凛,想到以前总是因为这样,才惹下不少感情债。但要我把衣服从成怡身上重取下来,那更是不能。
"格格,被我说怕了吧?"我干笑两声没说话,我发现干笑有时也是避免回答问题的好办法之一。
"格格,没胆鬼!"成怡心情显然好了许多。
我听着她含一点挑逗意味的玩笑,心中一热,转而顾其他道:"我们,还是下山吧,时候不早了。"成怡点了点头,和我一起走下山。山风依然在呼啸,一条青石阶往下蜿蜒而下,但已被寒冰冻结。要在其他季节晚上此时登平川峰的人还是许多的,但在冬林下雪的天气,别说是人了,连个鬼影子都看不到。巡山的工作人员不知是偷懒还是停止工作了,以往每隔十分钟左右我们都能遇到一个的,但自上山至今,却一个也没看到。
山两旁的茂密的树木却是在风中摆动,里面仿佛有恶魔那样,甚是让人心惊。路灯本来很强的光似乎都被夜色吞没了那样,变得有些暗淡,像个濒临死亡的老人。要一个人晚上到这来的话,还是有些害怕的,难怪成怡会拖上我了。
把外套给她之后,寒风无孔不入地入侵到我的身上,冰凉透骨,我现在唯一的愿望就是想快点回到宿舍,泡上一杯热茶,然后爬上温暖的小床,好好地睡上一觉。
"师弟,冷了么?"成怡关心地道。
"不,不冷。"我死要面皮地道。一阵山风吹来,我却打了个哆嗦。
此时一把比风更冷的东西无声无息地贴到了我脖子之上,耳边传来细不可闻的沙哑声音:"不要动!"我大吃一惊:刀子,我脖子上的是刀子!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此时两个一身黑衣的猛面人从路旁的树隐现出来,一个高大,一个瘦小,轻步往前面的成怡走了过去。山风甚大,将他们的脚步声完全掩盖住了,也因为这样,即使耳目灵敏如我居然也会着了道。
我额头的冷汗顿时冒出来,成怡就走我前面不远,对此发生的事一点都不知道,还在说道:"谢谢你今晚陪我过来。"我刚说了一个字"小……",后面的"心"还没吐出来,脖子上的刀紧了紧,压迫住我的喉咙,我再不敢出声,否则身后的人随时会要了我的小命。
在那两个蒙面人就快到了成怡身后之时,成怡没见我回答,终是回过头来,瞪大了眼睛,尽是惊惶:"你,你们要干什么?"人在遇险时总会问这一句话,其实这是一个非常愚蠢的问题,不过亦是人的自然反应。
成怡是聪明人,下一刻就清醒过来:眼前这些人都是不怀好意,边往后退边大声呼叫道:"救命,救命啊!"她虽然是竭尽全力的叫喊,但声音在山风中几乎是一吹就散了,连我听着都若有若无的,更妄说远在半山和山脚的工作人员了。
那两个猛面人一步步向成怡走了过去,高大那个讥笑道:"没有用的,小姐,你省省力气吧。"粗犷的男声,听口音并非北平本地人。
"跑。"我不顾一切的从被刀子压着的喉咙中用力吐出一个字。
成怡也知以她一弱质女流,要救我出来那无疑是痴人说梦,要是叶柔在的话那自然得另当别论,眼前这几人一起都未必是她的对手。
成怡想明白这个道理,转头立刻就跑,最近的工作人员在半山之中,离此地大约有五百多米,到那求救才是最英明的办法。
那两个蒙面当然不会让她得逞,立刻就大步了上去。成怡虽然也灵活,但还是比不上两个大男人,眼看一下就被逼近。我心中焦急万分,却苦于脖子上的那把刀,现在如同砧板上的肉,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成怡一步步被赶上。
不知是路滑还是什么原因,成怡忽然慢了下来,高大那那猛面人大迈一步,一只如鹰爪般的手已往成怡伸了过去。此时成怡右脚忽然往身后狠狠踹去,这一回马枪杀得高大蒙面人措手不及。成怡的力气不大,对他也构不成什么伤害,但路面结冰,颇为光滑,这一脚却是把他踹得站力不稳,往后倒退,绊在石阶之上,连带着身后的瘦小蒙面人成了滚地葫芦。"当"的一声,高大蒙面人撞上了铁横栏,一动不动,也不知是死是活。
成怡在反冲力作用下也往前挪了几米,但却稳住了身形,趁机跑了开去。
我忘了自己还身处险境,心下一松,暗赞一声好。成怡明知光是跑的话要被他们追上,出奇不意地耍了这么一手,谁也想不到她在这种情况之下竟然还会还手,而且懂得利用光滑的冰面。危急之中,还能保持冷静,尤为难得。
此时我身后那人沙哑的声音再冒了出来:"你若是再往前一步的话,就永远都见不到他了!"成怡浑身一震,身形立时停了下来。
第二百零七章施暴
我见状大急道:“快走啊!”我是个男人,没什么好怕的,这几人的目的估计也就是为了钱,我身上的那点钱大不了全让他们全拿走,他们也不会无事伤人。但成怡不同,她是个女孩子,还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难免会有歹徒会见色起意的,就像以前思思和李晓以前落入猎鹰之手那样。
成怡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我身后的蒙面人,犹豫不决。
身后人的声音柔和下来:“不用怕,我们只是手头缺钱而已,只要你们把钱乖乖的交出来,我敢保证,绝对不会伤害你们。”
成怡闻言有些意动,地上两个人此时也哼着慢慢爬了起来,高的那个还抚摩着头,显然撞的不轻。而瘦小那个腿似乎摔伤了,一拐一拐的。我更是着急,刚才成怡把他们耍了一道,到时这两人恼羞成怒之下,说不定什么都作的出来。
“走!”我再大声喊。
“哧!”我喉咙上被割破了一道口子,温热的血流了下来,我忍不住咳嗽了两声。
身后人的声音转冷:“我已经警告过你了,若再有下次,你就是一具尸体了。小姐,这是你男朋友吧,如果你还想他活着回去的话,立刻乖乖的配合我们。”
成怡听到前面的话就软化了下来:“别,别伤害他!”
地上两个蒙面人飞速过去把她擒住,我忽然感到有些悲哀,堂堂一个大男人,竟然还得靠一个女孩子求情。
心中忽然涌起了一种非常迫切的的想变强的欲望,我身边已不止一次出现危险了,但我还是没足够的重视。杀猎鹰和刀疤脸,还有在剑南面对军师等人时都是突然的爆发,谁也不敢保证力量什么时候会在我身体之中出现,什么时候突然消失。
李晓生日在大家乐的那次纯粹是把老三吓走,当时实在是非常危险,若是老三的胆子稍微大一点,极力报复的话,那我就完了,连李晓她们也都完了。
这世界的是非实在太多,各种因意外而遭遇不测的不幸之人数不胜数,自身的力量多一点,危险性也就低那么一分。我身体大异常人,如果下定决心去摸索的话,肯定也能走出一条自己的路。
但当务之急是解决眼前的问题,我强自镇定道:“不要为难她,你们要钱的话,我们身上的全部都可以给你。”
高大蒙面人道:“还是老大算的准,果然有人会在这种时候上山,你们是不是给我们送钱来的啊哈哈?”他撞到横栏的头依然在痛,忍不住又骂了句:“妈个巴子,撞得老子好痛!”忽然用力在成怡反扭的手臂上用了点力,成怡痛得娇哼一声,泪水忍不住也流了下来。
高大蒙面人厉声道:“你凶啊!老子好好的和你说话不听,非得用强的是不是?”手上渐渐用力,成怡吃痛之下,脸都有些扭曲了。
“放开她!”我眼中尽是怒火。
高大蒙面人却如同没听到那样,自顾自地道:“妈个巴子,北平这什么鸟地方,还说来赚钱,连根毛都赚不到,我只不过想叫你们”借“一点而已,用得着那么小气吗?”
一直没出声的瘦小蒙面人此时才清楚地看到成怡正面,黄豆般的小眼珠忽然发出了光,狞笑道:“这个妞不索(错)。”发音有些模糊,像牙齿掉了几颗那样。
我心中一紧,最害怕的事似乎要发生了,
果然那蒙面人下一刻就道:“大哥,干脆让我王(玩)下吧。”他是对我身后之人说的,显然这才是这帮人中的首领。
成怡脸色大变,成熟聪明如她也不自觉地第二次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你,你要干什么?”
“也没什么,只是让你赔赏(偿)一下我刚才的损失而已,你磨磨(摸摸),我的腿还在痛哪。”她还果真拿起成怡的玉手,往他的腿上摸去,成怡一阵心惊,拼命挣扎。
“够了!”我身后的人终于发话了,声音还是那么的沙哑,不含一点感情在内。
瘦小蒙面人道:“够了?”
身后人点头道:“三弟,我们的目的只是钱,别多惹是非。”
转向我道:“把你们身上的钱全部交出来,我不为难你们,快点!”
我暗生感激,虽然他是抢劫,但毕竟还是有点良心,比有人出什么事要好多了。我毫不犹豫地把钱包拿了出来递给他:“里面有七百多块,你可以全部拿去,请你们放了她,师姐,你身上的也给他们吧。”现在当然是保命要紧,
瘦小蒙面人急急对他道:“不行!刚才那一下,说什么也要她浮(付)出点代下(价)!”
身后人道:“放开他,老二,我知你好色,过后给些钱你去找个小姐就是了,别惹事!”
“不行,我就要她,小姐哪有这么好的火(货)色!”
我心中卜卜的跳,但愿这大哥良心能再多一点,再帮我们一把。成怡早已吓得面无人色,簌簌发抖,不知是冷还是害怕所致。
“放开她!”身后人冷冷道。
我感觉气氛有些异样,高大和瘦小蒙面人,包括成怡全都不约而同地望着我身后。一枝手枪从我后面缓缓伸出,黑洞洞的枪口却是指着瘦小蒙面人。
瘦小蒙面人的身体一阵抖动,手没有放开成怡,反是挺直了胸膛激动道:“来啊,有种你杀了我啊,你型(竟)然将枪口对着似(自)己的亲弟弟。”
高大蒙面人也出声劝道:“自家人,千万别伤了和气!”
身后人的声音沙哑:“三弟,别逼我!我已经忍受你很多次了,你应该知道,我最讨厌的就是你这样做。”
瘦小蒙面人忽然仰天发出一声长笑:“来啊,扣扳机啊,你是不是忘了,我这张脸是谁孩(害)成这样的?每个妞见到我时都立刻被吓跑了,去叫小姐,即使我给的钱最多,她们还不是一副厌恶的样子,当老子是桑(苍)蝇一般?我找不到老婆,这都是谁孩(害)的?”
身后人的声音有了一些感情的波动:“三弟,我知道,小时候是我的不对,但那时我们都还小,我也是不小心的。”
瘦小蒙面人发出一声难听的嘶叫:“一句不小心就行了?不小心就肥(毁)了我的一生!”他越说越激动,忽然一把扯下头巾。
一张让我和成怡几乎想呕吐的脸随着头巾的撕下展现在我们眼前。
那是一张无比恶心的脸,他的头很小,但一张脸却是很胖,并非是他脸上肉多,而是浮肿引起的。大大小小的红色水泡嶙峋布满了整张脸,随着他激动的神态不停地蠕动,颤颤巍巍,就像是许多肥胖的虫子在上面爬一般,将一只眼睛挤得只剩绿豆般大小。他脸上的肉有些苍白得像在水里泡过许多天一样,有些又像新生婴儿一样的娇嫩,混合在一起看起来却更是诡异。嘴唇上的肉也肿起,里面的唾液控制不住地往下滴落。大概是因为这样,他说出的话才会含糊不清。
“看,大哥,这就是你亲手肥(毁)了的弟弟!我从来没见过这么煤(美)的女人,凭这张丑脸也得不到,今天我绝不会放过她!你要么杀了我,要么就让我快活一会。”他一说话,唾液又猛的往下滴落。
身后人的身体也在颤抖,手中的枪软软地垂下了。我暗道不妙,那三弟却是大喜:“大哥,我就知道你会省(成)全我的,对不对?”
身后人淡淡道:“前面不远有个山洞,去哪里解决吧。”
成怡见到他的脸已大骇,即使再她成熟镇定,此时也吓得几乎昏过去,声嘶力竭地道:“不,不!”拼命的挣扎,但高大蒙面人的手却如铁箍一般牢牢把她锁住了,口中随即也被一团布塞上,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
我厉声道:“你说过放我们走的。”
身后人叹了口气:“你们已看到了我三弟的脸,留不得,要怪只能怪你们倒霉吧,对不起了。”
他眼光转厉,手一翻,匕首上的寒光照射到我脸上。
第二百零八章两条人命
“不要!”成怡竭斯底里地发出一声凄叫。
“想一下你自己吧。”三弟一阵狞笑:“等下我会亲手杀掉你,我会很温柔,不会让你受到半点痛苦的。”他的声音中带着一种残忍而发的兴奋感,想到一个这么美的女人即将被自己虐杀,他顿时热血沸腾起来。
就在身后的大哥以为眼前这被自己完全控制的人必死无疑之时,肩膀忽地一麻,接着麻痹的感觉如被石子击出的水波一样扩散至半个身躯。匕首再也拿不稳,“叮”的一声掉到地上。
他惊诧莫名,他一直都注意着我的一举一动,而我也没有半点动作,却不知怎么就击中了他。而且不知是什么部位中招,竟然半身发麻,连匕首都抓不稳。
这正是我操纵术外加穴道作用之功,我也是兵行险着,如果我用其他方式反抗的话,他受惊之下匕首随时就会抹过我喉咙,但穴道被点就不一样了,只要准确点中曲池穴的话,他的手无论如何是动不了的。
这是我第一次将操纵术和点穴结合起来运用。光是用操纵术的话是没什么作用的。力量实在太小了,我将手中五个指头上的游丝聚集起来,汇成一股,让其力量达到最大。再加上穴道的脆弱,之前我还分散出一股小丝摸索出他曲池穴的准确位置,种种因素结合起来,才能一击即中。
但其中也有说不出的凶险,如若我点的稍微有些不准,让他察觉的话,那我就死定了。但横竖都是死,不如博上一博。
最大的威胁已除,我趁他惊诧之时,一挥手将他左手的手枪也打到一边,然后一脚踹在他胸口之上,然后飞奔向成怡。
异变突起,另两人一呆道:“大哥,你怎么了?”
高大蒙面人伸出一只手来欲擒住我,但他虽然高大,对武术却是不精,无论是速度还是力量比起叶柔来都差的远。
我稍一侧身,然后一脚踢在他腰处,我的力量就非成怡的那么小了,他立刻痛得弯下腰去,再也站不起来。
我一把将成怡从那三弟的怀中扯了出来,他像被夺去了心爱玩具的小孩那样,顿时疯狂起来,哇哇叫着,不顾一切扑向了过来,口中大喊道:“还给我!”他冲势很急,却手脚在舞动间却毫无章法,破绽百出,怒极之下,脸上那水泡又是一阵的蠕动。
我见他状若疯虎,嘴角还往下流着液体,甚是恶心。虽然可以正面击倒他。但看那样子随时都会咬人,一凛之下还是避了开来,然后在他背上重重推了一把。
他本就全力向我撞来,再加上我这一送,更是收势不住,立时撞在了护栏之上,整个人翻了上去。在栏杆上摇晃了一下,然后往外掉落,外面就是万丈深渊,掉下去是必死无疑的,一阵北风吹过,看着崖下黑黑的一片,像只大张嘴巴的怪兽,他打了个寒噤,一只手死命地抓住了栏杆,绿豆似的眼睛露出了恐惧:“大哥,二哥,快救我!”他的手和脸同样的难看,同样是一些水泡状的东西,苍白的死肉,和鲜嫩的新肉。
高大蒙面人忍痛站起身来,大声喊道:“三弟,撑住!”
我拉着惊魂未定的成怡道:“快走!”
成怡如梦初醒,撒开腿来没命价的向下奔去。
刚奔出几步,忽然听到一阵凄绝的惨叫,我们回头看去,一条身影如流星般猛的往悬崖底坠落,在空中还发出绝望的求救声:“大哥,二哥,酒(救)我,我不要死!”
“三弟!”
“三弟!”
另外两人睚眦欲裂,他们始终是来不及把这丑恶的人救起。
“我不要死!”
“我不要死!”
“我不要死!”
……
声音渐渐变弱,最终是消失了。
我只是呆了一秒钟不到,就拉着成怡继续往下跑去,这种情况下,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刚才他们还欲将我杀掉,成怡甚至要受辱,之后肯定也不会让她活着。一想到着我就觉得这些人都是死不足惜的。我同情他们,谁同情我们?
“站住!”沙哑的声音,是他们当中的大哥。
我回过头来看了一眼,随即停了下来,因为一把手枪正指着我。我跑得再快,也比不上子弹的。
那个大哥满眼的赤红,手在颤抖:“你,你竟然害死了我的三弟!”
我讥嘲地道:“这有什么,你刚才还不是想杀我。”
他恍若未闻,只是一个劲地道:“你竟然害死了我三弟,你竟然害死了我三弟……”他一步一步的向我逼近,还剩六七米远之时他猛的吼道:“我要杀了你,为他报仇!”枪口对着我眉心,手已扣到了板机之上。成怡发出一声惊呼,我走前一步,把她挡在身后。
“大哥,等等!”
高大蒙面人从他身后大步走了上来,一字一顿,话像是从牙缝中挤出来那样:“我要先将他煎皮拆骨!”
“好,先折磨死他!”他身后的大哥同样咬牙切齿地道。
我笑了笑:“可惜我也不是任人鱼肉之人。”说话之际,一只手也缓缓伸出。
大哥一愣,厉声喝道:“不要动!再动我立刻打死你。”
我冷哼一声不为所动,手继续往前伸。大哥的枪口由眉心立刻转到了我的腿,并迅速扣下了扳机。
“砰”的一声大响,子弹脱膛而出,即使我没有如他所愿倒下,高大蒙面人却是捂住了胸口,血不断从他放在胸口上的手狂涌而出。他大睁双眼,不可置信地看着身后的大哥:“为,为什……”血从他口中涌出,话说到一半,已接不上来,身体软倒于地。双眼大睁,死不瞑目。
“二弟!”大哥再悲叫一声,他想破脑袋也弄不明白,明明枪是对准我的,却怎么会无端的改变了方向?
难道是上天在怒惩恶人?
他看着自己的手,手在颤抖,忽然大叫一声,把枪往地上奋力一甩,接着往相反的方向狂奔而去,像是疯了一样。
对他的反应我非常惊讶,但也松了口气,把操纵术的游丝收了回来。刚才相隔那么远的距离,我的操纵术已全力发挥到极点,甚至已超越了极限,才把他枪头的方向改变。但我只是随意而为,却想不到会让误杀了他的二弟。
力量在飞快的消耗,我身体中第一次因使用操纵术而产生疲惫感。第二次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了,若是他刚才再补我一枪,我无论如何是死定了,却想不通他怎么会突然间跑掉。
成怡在我怀中,筛糠一般抖个不停,戏剧般的变化,还有两条人命活生生地在她眼前失去,让她一时接受不过来:“他,他们怎么了?”
“死了,跑了。”我淡淡地道,尽管看到二人的死我心里也有一丝的战栗,但随即就已消失,如果他们不死,成怡面对的将是比死还痛苦的事,因此我心中的内疚在顷刻间便已荡然无存,只是对成怡道:“我们还是走吧,否则大麻烦就要来了。”
成怡早已心乱如麻,如花玉容吓的煞白,毫无血色,什么都依着我,只是点了点头。
地上只剩下一具在山风中逐渐僵硬,双眼大睁的尸体,一滩已结为冰的血,一把匕首,一支枪,一条黑色蒙面巾,在微弱的灯光中显得特别的恐怖。如果还有他人半夜到这山上来,只怕要被生生吓死了。
我几乎是搀扶着成怡回到她们学校的,她只知道紧紧的抱住我。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也无心情去享受她柔软成熟的娇躯。
一直到她们宿舍楼下之后,成怡才回过神来,苍白的脸稍微恢复了些红润之色,望着我六神无主地道:“师弟,怎么办?你说怎么办才好?”
“没事。”我已经不是第一次碰上这种场面了,猎鹰,军师,每一次都是在生命线上挣扎,我已不是当初那个什么都不懂的毛头小子。
我淡淡道:“交我我吧,你放心好了。”
成怡忽然抓住我的手紧张地道:“师弟,别去报警,你把那个人打下悬崖,他们会判你防卫过当的,而且还有个人跑了,他说不定会找你报复。”
见她那惊恐的样子和迷茫的眼神,我拍了拍她肩膀:“放心吧,我自有分寸,你回去睡一觉,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我走了。”
刚走出几步,成怡忽然道:“师弟。”
我回过头:“还有什么事么?”
成怡道:“那,那个混蛋是罪该当死的,他,他还想那,那样对我。你失手把他推下山崖,也无须太过歉疚,如果警察真的找上了你,我一定会帮着你的。”
我知道她怕这件事在我心中造成什么阴影,却不知我早已经历过不少这样的场面,笑了笑:“我知道。”
成怡看了我一会,悠然道:“你真的长大了。”
我冲她眨了一下眼睛:“我不是说过了么,我的肩膀已经宽厚到足够让人依赖了。”
第二百零九章老朋友不见了
到公用电话厅打了个电话报警后,我回到了宿舍。
第一个见到我的宋雄斌奇道:“老五,你干什么,见鬼了?脸色这么差?”
我胡乱敷衍了几句,用电热器烧了满满的一桶水,洗澡时用沐浴露在身上不厌其烦地洗了一遍又一遍,好象身上总沾了什么肮脏的东西一样。
晚上爬上床睡觉时,脑中尽是那丑陋的三弟如流星一般坠落到悬崖底,和高大蒙面人捂着狂喷鲜血的胸口时的情景,竟是怎么都睡不着。
第二天中午,此事就在北平地方电视台新闻中播了出来,闹的沸沸扬扬。据调查,那三人是三兄弟,从西南部的大都省来北平闯荡的。但他们都是初中毕业,加上也没什么别的本事,在北平闯不出什么名堂,而身上的钱花的差不多之后,就专门干这种抢劫的勾当。
老大比较有脑筋,专门挑雪夜或雨夜人稀少的地方下手,老三自小和老大的一次戏耍中不慎掉满是开水的锅中被毁容,自此之后心理有些变态,此前有几单案子,女性受害者受害者被抢劫并强暴,估计就是他所为。
有关这案子的处理却是有些可笑,只说他们三人在山上因某事意见不合发生了争执,老大把老二和老三杀了后潜逃,现在正在追捕之中。大概是因为大雪和山风把几乎所有的线索都给弄断了,查不出来,只好不了了之。
此事已了,我也松了口气,万一真卷进去的话是非常麻烦的。
但之后我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我的操纵术凭空消失了。
对,是凭空消失了,连发出一丝的气丝也不行。这几天,我想尽了一切方法集中意念,全神贯注,用吃奶的劲去催动体内的力量,都没有丝毫的效果。
以前拥有这只能捉几只蚊子,苍蝇,或是在无人的时候将一杯水或书移到身边,食之无味,弃之有肉的技能时总不觉得怎么样,直至今天才突然间想起,它已经不止一次在危急关头帮过我的帮了。
没有它做我的赚钱帮凶的话,我妈早已不在人世间了;在外公家大瀑布的旋涡之中,若没有它将李晓拉回来,我将会遗憾终生;也不能在和叶柔的比武中得知她就是丽丽,还有前几天,它还救了我和成怡一命,否则的话我逃脱不了被杀的命运,而成怡会更悲惨。再追溯起来,在救思思的千钧一发间所发出的气柱,也肯定和它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此时我分外地怀念操纵术,虽然它是由我体内那如野兽一般危险,随时都会爆发,反噬自身的气息所产生的,但还是阻止不了那强烈的思念感。如果没有它的话,我早已死了,更妄说什么危险不危险,一个死人,是没有危险之说的。
操纵术已是一直陪伴着我的老朋友了,失去它首先是生活上的不习惯,虽然天气冷,没有蚊子骚扰我。但平时打开水时宿舍若是无人,我就直接把杯子移动到开水机旁,用操纵术按下打水键,然后再吸回来,非常方便。有时宿舍其他人没注意时也会使用,只是有一次被老大无意发现,大呼见鬼,还说要请个道士回宿舍驱邪。
久而久之我也养成了一点惰性,现在操纵术没了,觉得甚是不便。从不便发展到不爽,从不爽再发展到极度不爽,这直接导致这几天我整天在宿舍舞手划脚的,目光凝视着杯子,或书本等物体,口中喃喃道:“动!动!动!”
我试图让操纵术重现的举动却让宿舍其他人大惑不解,甚至引起了误会。
老大首先道:“他奶奶的,老五你是不是中邪了?”
宋雄斌补充一句:“我看他那天回来之后就一直有点不大对劲。”
沐青桦道:“我们都是大学生了,别说那么幼稚的话。照我看,老五定是在感情的事上受了什么打击。对了,你在北平大学不是还有个女朋友吗,难道是被她撞破你和慕容倩的约会了?”
颜飞长叹一声:“哎,我早叫你要专一些,入山多终会撞到虎,看,这会出问题了吧?”
我像没听到他们的话那样,依然是双眼迷离,继续喃喃道:“动!动!动!”
最后老大叹了一声:“哎,老五真可怜,小小年纪就得了痴呆症。”教导其他人道:“你们看清楚了,这就是爱情,爱情害人不浅啊,还是单身的好,女人,女人有什么好的,婆婆妈妈,罗嗦得要命,还整天争风吃醋!”
颜飞和谢如玉受教,频频点头,老大洋洋自得,但宋雄斌和沐青桦却是老大的不以为然,宋雄斌心道:“老大粗莽汉子一个,不懂女人妙处,才会这样说。”而沐青桦自是把美女等同于艺术,老大对美女的态度就是对艺术的亵渎,因此更是反对,只是嘴上没说出来。
一连几天尝试操纵术无功,我终是放弃了,宿舍的人见我恢复正常,也没再把我当神棍或是爱情失意者看待。
与此同时,期末考试也悄然而至。
大学的大半个学期转眼间就过去了,回想一下,似乎什么都没学到。能想起的,只有打打牌,逛狂街,玩玩游戏,看看球,上上网,聊聊Q,还有在几个女生之中混来混去。除此之外,学习方面是几近一片空白,不禁有些惭愧。
这就是所谓的大学吗?以前常听一些学长说过大学生活是既充实又无聊的,当时还不甚相信,现在看来,果真如此啊。只可惜我全充实到玩上面了。
而且我还发现另一件要命的事:自己初入学时的雄心壮志已被消磨的差不多了。
哎,拿起课本重操旧业吧,我这个高考状元假如要补考重修的话,那就要让人笑掉大牙了。
第二百一十章真的大了吗
离期末考试还剩一个月,才悠悠然地开始看书复习,在高中来说是不可思议的,但在大学来说却是再正常不过之事,甚至可以说,还算是比较早作打算的。
许多人都是到了还剩两星期之时,才捧着已用了一个学期,却依然和新书无异的课本拼命的冲刺,挑灯夜战。每逢此时,通宵教室总是爆满。一眼望去,人人都在埋头苦干,不出一声,看似一个个勤奋的学子,其实这帮恰恰是平时最懒,临急抱佛脚的人。
更有甚者,在考试前两三天才开始动工,但他们就和普通的复习不大一样了,两天时间是绝无可能系统复习一遍的。即使记忆超强如我,要将几本和高中几乎没什么瓜葛的课本全背下并且理解清楚,还是有些费力,对普通人来说更是痴人说梦了。
也只有在这种时候才会感觉到学习的紧张感,平时是绝不会出现的。导师也不会多管,反复提醒考试到了,各位同学多复习。我们只会丢下一句:“不想重修补考的同学就看一下书。”然后就再无下文了,不像高中老师,什么都会过问一下,无论学习,还是生活。上了一个学期的课,你去问一个问题,导师只知道你在哪班,而不知道你的名字,也千万不要觉得奇怪,因为这纯属正常。
计算机协会的最后一次会议也在离考试还剩一个月时举行,自报到时去过一次,发现其中大部分都是些喜欢夸夸其谈,真材实学并不怎么多的老会员之外,我就没再去过了。其实说他们并无真材实学也不太恰当,只是相比起我来,就有些相形见拙了。歪歪书屋论坛而且他们那自满的态度让我很不欣赏,从这种人身上估计也学不到什么东西。
我本也无意参与的,但会长打电话到宿舍找我。这让我颇为纳闷,在协会我默默无闻,甚至只去过一次,为何他老人家会知道我名字,还亲自请我。既然是他出面,又是最后一次集会,不太好拒绝,只好前往了。
我朝着计算机协会在十二教的专用教室慢慢走去,十二教并不远,我也懒得骑车,况且一身厚厚的衣服也不方便。雪已停了,那些怕冷,憋闷了许多天的人都出来透气,再加上今天学校搞活动,因此来往的人是特别多,身前身后每隔几步就有一群,只能勉强看到身前的路。
雪融其实比下雪更冷,但在这么寒冷的天气,依然有女生是裙子打扮的,将雪白修长的大腿露了出来,小腿至膝盖处却是性感的黑色丝袜,让人看的眼前一亮,女人爱美起来总是不要命的。
我一边往前走,一边双目边观赏这冬天里的春色。经过枫林之时,忽然想起入学时碰见殷夜所发生的趣事,到事发地点,我往枫林中望去,尽管枫叶也全落,光秃秃的一片,但在茂密的树枝和树上积雪的掩护只下还是甚为隐蔽。在同一地点,依然有一男一女两人在亲热。热情似火,浑然不顾外事。
我暗中好笑,看来这地方还真是偷情胜地,不知怎么,玩心一起,我恶作剧地停了下来,不知这次还会不会有莽撞的人在身后撞上我。
“哎啊!”
两团柔软之物撞到了我背上。我靠,竟然还真的发生了,但我敢肯定不是殷夜,因为殷夜的胸部比较小,而身后那人凭触感判断比起她要大多了。虽然她穿着冬装,但我皮肤敏锐的神经也不是吃素的。
我回过头去,想看看这位在我一时恶念之下中奖的不幸朋友是谁。
“你走路不长眼……”她的话刚骂到一半就停住了,呆呆的看着我,我也愣了下。
眼前的人一双勾魂夺魄,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明明很凶,却看不到丝毫的怒气,反而和情人间的打情骂俏更像一些。
好巧,居然就是殷夜。她气喘嘘嘘的,似是刚从我身后小跑着上来,一不小心就撞我身上了。
我笑眯眯地打了个招呼:“嗨,我们还真是有缘啊,怎么都要撞到一块。”说话间眼光毫无忌惮地移到了她胸上,淡黄色紧身绒毛衣之下,高高隆起的两团。不像叶柔和慕容倩那般的壮观,但也不可小觑的了。
我心中大惑不解,才两个多月不见,那里怎么会这么争气,已经有了质的飞跃。
“大了。”我啧啧赞叹,似笑非笑地将目光聚焦于其上,不知什么原因,我发现自己见到这个被别人称做“小魔女”的女孩时总想戏弄她一下。
“小……”就在我仔细等着那个难听而又有些怀念的称呼从她的樱唇吐出时,殷夜忽然一顿道:“许逐?”
我大为惊异,只道自己如此无礼肯定会被她臭骂一顿,也作好了准备,想不到她竟然会直接叫我的名字,而且她的脸只是红了一下,倒也没有生气,这让我倒是有些接受不了。
“真的大了吗?”殷夜的脸更红了,但口中所的这个问题几乎让脸皮厚如我几乎也有些招架不住。
我干咳一声没有回答,心道她难道是疯了不成。
“好巧啊,你说的不错,我们真有缘,你相信缘分吗?”殷夜眼波流转飘向我道。
这句台词有些熟悉,电视中男女主角相遇,然后男主角就会对女主角,或者是女主角会对男主角说出这句话。再然后情节由此作为导火索展开。歪歪书屋论坛要是纯情点的,两个主角间自此认识,浪漫一番,情投意合,如胶似漆,结为连理。要是刺激点的,就是干柴烈火,一拍即合,然后二人携手之奔宾馆,或是在野外,幕天席地,更有一番情趣。激情过后,你我形同路人,下次见面时大家各自带着另一半,装做相互不认识。
只可惜无论是纯情版还是刺激版都并不适合我,我心中有一万个问号,为什么这个一向瞧我不顺眼,还有前仇旧怨的小魔女对我的态度会发生一百八十度的转变?脑子急转,却无论如何想了不通。最后干笑一声,用这个已经接近炉火纯青的绝招将注意力转移开来:“今天天气不错啊,风和日丽的,鸟语花香,微风轻轻在吹,将春天的气息传到我身边。”
殷夜看着北平那因污染严重,一贯都是灰沉沉的天空,再看着两边光秃秃,两叶子都没有的树木大奇道:“哪里有太阳了,冬天也没鸟和花啊。这风像刀子一样,冷得要死,春天还远呢。”
我只是随便转移开话题,继续瞎掰道:“我是说,在我心中的幻想而已,在恶劣的天气之时,就可以通过这种自我催眠的形式创造出一片美好的天地。”
殷夜大眼睛望着我道:“你懂的可真多。”
我从她的目光居然读出了一点崇拜,心道这世界究竟是怎么了,才两个多月不见,一个对我恨之入骨,恨不得生啖其肉的的女人居然会和崇拜这个词联系在一起。这个女人肯定精神肯定有问题,我再也呆不住了,拜拜手道:“集会时间快到了,我先走拉,88.”脚下如风往前走去,一下就把她甩开好几米。
“喂,喂,等等我,一起过去啊。”殷夜在我身后大叫,引的一些人,特别的男生对她纷纷注目,幸好入学大半个学期之后,校花也没初始时那般容易造成轰动了,否则我又有一堆麻烦。
我只当没听见她的话,继续望前走去。
“许逐。”此时另一人在身后喊我的名字,这回我却不得不停了下来,因为那是我们会长的声音。虽然已隔几个月,但是我记忆力好,还是认得出来。
他一副笑眯眯的和善之脸:“许逐啊,你来了,请你可真不容易。”殷夜跟在他身边赶上来,微愠道:“为什么不等一下我。”作为一个万众所捧的美女,被一个男人拒绝邀请,脸上自然很没光彩。
“会长他找我,我以为有什么急事,就忙着赶过去了。”事到如今,只好将什么都推到他身上,这个挡箭牌不利用就太浪费了。
殷夜的气这才消了些,脸色稍霁。
会长此时道:“你们刚刚在路上也碰见了吗?那可真巧,就是殷夜托我请你来的。”
请我?我不禁把眼光转向了殷夜,她今天一反常态,盯着她胸部看也不生气,又是有缘又是等她一起的,还是她特地叫会长请我过去,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我心中升起一个怪诞的念头:莫不是她看上我了?
第二百一十一章告状
但我随即否决了自己的这个念头,在学校我除了慕容倩的未婚夫身份有些特殊,以及和叶柔比武之事闹出丑闻之外,总的来说,还是不太惹人注目的。而她是天之娇女,家里似乎还很有钱,又怎会看上我这个身上一点光芒都没有,一点RMB都没有的穷小子?
“你们慢慢聊,我先和那帮老家伙商量一点事。”他口中的“老家伙”是指那帮老气横秋的老会员,会长人还真幽默的,他自己也是大三的人,也可以算上是个老家伙了。
这样一来,我又被扔给了殷夜,并肩走着,脑中不住的思索殷夜找我的目的,不知说什么话才好。
最后是殷夜打破了沉默:“你的入侵技术好高明。”
我打了个哈哈道,保持一贯的低调:“我只是一个只懂玩游戏,连软件都不会安装的小菜鸟,哪里高明了?我学的又不是计算机专业,再说了,在我们学校,又有哪个人敢在殷大美女面前班门弄斧了?”
殷夜有些羞愧:“你别讽刺我了,在你面前,我是一败涂地。我知道自己以前是太骄傲了,你也别看不起我。”
我奇道:“你什么时候败过给我了?”想来想去,和殷夜见过两次面之后,就一直就没接触过了,不会是她搞错对象了吧?
殷夜道:“你不记得了吗?两个多月前,我给你发的那张鬼的图片。”
我想起宿舍刚装宽带没多久时宿舍网络被人入侵之事,当时跳出的那女鬼把所有人都吓了一大跳,当时我也是颇为狼狈。
我恍然大悟地指着殷夜道:“原来是你!”
殷夜但勾魂大眼睛一睁道:“不许记仇,我也让你发回来的图片吓了一跳,我还是第一次被别人吓呢。”言下颇有些不好意思。
我这时总算是想明白了两件事,为什么她的态度急转,因为她曾败于我手。另外一件就是她胸部为什么大了这么多,当时我曾给她开出了一张秘方,看来是成效显著。现在市场上的丰乳药品或器械大都没什么用,或是只能在一定时间内生效,不久就因反弹打回原形了。歪歪书屋论坛哪天找不到工作,这秘方不错,哪天批量生产,女人个个爱美,哪个不想自己看起来坚挺一点,肯定客似云来。
不过在女人胸上赚钱,那可真有些难为情的。哪天一旦出名的话,“丰胸专家许逐”传扬出去,就无颜回家见江东父老了。
殷夜见我又眼睛直直盯着她胸看,终是有些恼了:“喂,你看够了没有?”
我笑道道:“我只是在观察秘方的成效而已,万一反弹的话,你就前功尽弃了。”
我的话一出,殷夜顿时紧张起来,我给她开的秘方之中的八叶梅是有名的苦药物,而莫问天与蜂舞过也是奇臭难当,和其他药混在一起熬据说是滋味让人难以忍受,这味药水的名字又叫“苦中苦”,药我虽没喝过,我一个大男人也用不着,但书中有详细记载,那本书的作者从不夸张,许多严重的疾病他都说得轻描淡写,因此他把这药取名苦中苦,难喝到什么程度可想而知。殷夜能坚持到今天,我也甚是佩服他。
飞机场一直是殷夜心中的痛,看到我的秘方之后,死马当活马医,吃了几个月的难闻得要命的中药最终才苦尽甘来来。她们宿舍的姐妹也一致说她的酥胸比起以前来不可同日而语,正是欣喜之极之时,每天没事就量胸围。此刻一听到前功尽弃几字,立时就有些怕了,期期艾艾地道:“你,你说的不是真的吧?”
我其实只是恐吓她,但装做正经得像得道高僧的样子:“医者不打诳语,你看我像是在开玩笑吗?算了,你不信的话我也没办法,以后有什么问题可别找我。”说完转身就走。
殷夜见我一副煞有其事的样子,早已信了几分,此时见我要走,大急之下拉着我的衣服道:“别,你别走!”
我继续维持高僧样:“还有什么事吗?”
殷夜涨红了脸,扭捏了好一会,才咬着下唇道:“你,你要观察的话那尽管看吧,只是,只是这里人这么多,我们找个人少的地方好不好?”
“哈哈……”看到她被我玩弄于股掌之中的模样,我终是忍不住笑出声来,也不好再作弄她了。
“你,你……”殷夜见到我的笑,已明白了我只不过是在开玩笑。羞怒交加,跺了跺脚:“小淫贼,我不理你了!”气哼哼地往前就走。我看着她生气的样子,也看不出是嗔是怒,只是一口细碎的银牙露了出来,像是要咬人那样。除此之外,就看不出什么发怒的表情了。
其实殷夜是一个满有趣的女孩来的,称其为小魔女的人也并不是说她可怕,而是比较喜欢恶作剧,再加上她的网络技术比较高明罢了。听说她们联盟中的人还是非常喜欢她的,特别是老大,虽然被她整了一顿,但只当她是自己的小妹妹一样。
我心道不里我那最好不过了,故意慢吞吞的,和她拉开了一段距离。
但最后还是始终和她并肩走在一起,不是我加快了速度,而是殷夜放慢了脚步。我已经故意走的很慢了,但她却如蜗牛一般。我总不能停下脚步不走吧,那就有些故意避开她的嫌疑了。她又不是老虎,我怕她作甚。
“喂,你那天是怎么做到的,让我的QQ自动登陆,并且连上视频?”虽然说过不理我,殷夜终是忍不住首先开口了,要一个女人一直保持沉默,还不如杀了她来得爽快些。
“这个嘛,秘密。”我装做神秘之样,直让殷夜心痒痒的。
殷夜哀求道:“你告诉我行么?”
我断然拒绝道:“不行,你学会后,到时说不定就要反过来对付我这个师傅拉。”
殷夜见我心如铁石,向我抛了个媚眼:“帅哥,告诉我嘛。”
她勾魂夺魄的眼波让我心中砰的一跳,妈的,连勾引的神态都做出来了。殷夜其实最大的魅力在于她的那对眼睛,平时又大又圆,像一汪秋水那样明亮,长长的睫毛一闪一闪的,看起来很纯洁。歪歪书屋论坛她一生气或高兴之时,眼睛就变的弯弯的,只要她稍微眯一下,就细长的如同新月一般,看着就带着淡淡的笑意了,也因为这样,她才会在生气时,看起来也像是在笑。
这样一双妙目用来勾引人,几乎是没人可以拒绝的,连像个小孩,心无杂念的老六也这样着了道。虽然她那媚眼的技术有些生涩,但还是让我一阵神魂颠倒,有些晕忽忽的。
殷夜见我已然心动,乘胜追击,再一个媚眼抛了过来,呢声道:“好哥哥,求求你了。”为达目的她还真是不择手段,称呼转眼间从小淫贼升级到许逐,到帅哥,现在是好哥哥了。
我一阵恍惚,一声“好妹妹”差点就叫了出来,咬了咬嘴唇,一阵痛楚让我清醒过来:“不行。”
殷夜有些泄气,平时她这招是屡试不爽,老少咸宜的,尚是第一次失灵。她眼睛转了转:“好,你不告诉我的话,我就去告诉慕容倩。说你老是盯着我的胸部看,让她来修理你。”
第二百一十二章有趣的女孩和恶毒的女孩
看来是殷夜见软的不行,来硬的了。
我大为头疼,告诉慕容倩我倒是无所谓,只是依殷夜的性子,不达目的估计是誓不罢休的,从以前整她联盟老大之事就可看的出来。
“好,好,好,我告诉你,但我也有一个要求。”
殷夜大喜道:“你说,什么我都答应。”想一下这话说的太过了,又补充道:“除非你对我有什么非分之想。”
我差点喷饭:“鬼才对你有什么非分之想,不就一个小孩子那样吗,还整天喜欢恶作剧。”
殷夜把已然今非昔比的饱满胸膛傲然挺了起来,似乎要凭此证明她已不是一个小孩那样:“恶作剧怎么了?大人就不能玩了么?谁说的?”
“可以,可以,你到底要不要学?”
殷夜急道:“那当然。”
“条件就是你不能把我很厉害的事说出去。”
殷夜有些不敢相信:“这就是条件吗?”
我点了点头,殷夜看了我两眼道:“有本事让人知道有什么不好的?你真是个怪人。”
我笑道:“我只是比较怕麻烦而已。”
殷夜毫不犹豫地道:“我答应你,你立刻教我吧。”
我把嘴巴凑到她耳朵旁,殷夜见我的脸贴近,一阵心慌,自然而然地避了开来:“你,你要干什么?”
我脸一沉道:“不学就算了。”
殷夜这才知道我想教她,忙道:“学,学。”这回是自己把可爱的小耳朵凑到了我嘴边。
我心中一阵好笑,感觉自己有些像是在欺负人家小姑娘了。不过她的身体还真香的,我又有些迷糊了。定了定神,在她耳旁轻声说了几句,殷夜面红耳赤地听完,然后瞪大眼睛道:“就这么简单?”
“对,就这么简单,什么东西都一样,学的好的话就能化腐朽为神奇。”说这话时有些成就感,不过,在这个领域,我的确也足以自豪了。
殷夜眼珠子一阵骨碌碌的转动,暗忖道:“今天晚上我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小淫贼三番四次非礼于我,这便宜可不能让他白占了。”
我一眼就看出她在打鬼主义,笑道:“恩,如果你认为我技止于此的话,可以试着再入侵我一次。”
殷夜心一惊道:“哪会呢,你放心好了。”接着又半信半疑的道:“你还有什么别的厉害招数么?”
我不屑地道:“这算什么,只不过是皮毛罢了。”
殷夜眼中又有了些崇拜:“说实话,你确实很厉害,就是太色了些。”
我听着前面的还是很有洋洋自得的,但到了最后一句转折就有些变了味道了,想不到自己始终是和小淫贼这个称呼分不开,高兴和难过各自参半。
这次会长纯粹是替吟夜邀请我,与公事无关。因此他在集会中大谈协会这个学期来的总结,我和殷夜只是在下来窃窃私语,讨论计算机的技巧,她的知识也颇为广博,当然,和我那过目不忘的超强记忆不能相提并论。她提出一些问题,我只是随便给出精辟的见解。
殷夜也是聪明人,再加上在这方面特别有天赋,一点就通,一些难以学到,许多人都会藏私的深层次技术让她越来越兴奋,问题也连珠而出,我在和她的交流中也获益良多,比起那些只懂夸夸其谈的老会员,殷夜绝对要好多了。只是我不知道,殷夜其实也是个心高气傲之人,只是在被我彻底击败之后,在我面前才会如此。
集会结束后,她尚且有些意犹未尽,拖着我又在教室逗留了一个多小时。最后我肚子饿到开始游行示威了,才对她道:“喂,小姐,我要去吃饭了,有什么问题下次再说好了。”
殷夜道:“下次?下次是什么时候,计算机协会的最后一次集会都已经结束了。这样吧,你把QQ号和宿舍电话号码留给我,我随时联系你。”
我有些踌躇,现在打电话给我的女人已经够多了,宿舍的人整天说三道四的,顿时为难起来。
殷夜见状浅笑道:“你不告诉我也没关系,反正我迟早查的出来。”
我想起她那性子,无奈之下只好把QQ号和电话号码给了她,迟早要让她知道的,还不如送个顺水人情,不然的话就显得太小气了些。
殷夜拿着我写给她的字条,新月似的双目露出笑意,如获至宝,珍而重之地放到钱包中。然后道:“以前我总以为自己已经很厉害了,今天才知道天外有天,山外有山,为了感激你将我这只井底之蛙带到井外,本小姐就破例请你吃一顿饭吧,赏不赏脸?”
我想起晚上和李晓她们还有约,毫不犹豫地拒绝道:“嘿,今天晚上我有事,下次吧。”
殷夜一愣,猛的跺脚道:“小淫贼。你是我第一个邀请的男人,竟然敢拒绝我。”她身为一个超级美女的强大自尊在这一刻受了致命的打击。
我不以为意:“我是真的有事,没办法啊,你随便勾勾手指,保证有一大帮男生愿意陪你,我走拉,拜拜。”说完转身就走。
殷夜大声道:“谁稀罕他们了,都是些笨蛋。”看着我逐渐远去的背影,恨得牙痒痒的,却拿我没有办法,只是心中暗道:“总有一天我会超越这小淫贼,到时我用病毒炸坏他的硬盘……”
只可惜我对她心中的恶毒想法一无所知,还兀自暗道:“真是一个有趣的女孩子啊!”
第二百一十三章真理乐队
大考还有两星期,宿舍开始鸡飞狗跳了,除了谢如玉,这帮人平时都懒得要命,直到这等紧要关头才醒起有考试这一回事。
宋雄斌忍痛把他床边贴的性感高叉泳装美女图给暂时撤下了,否则的话他无法集中精力。沐青桦贴身携带,随时准备记录美女资料的笔记本也锁到了抽屉之中,一个学期下来,这本笔记本已记满了大半了,可见我们学校美女之多。
当然,除了我们学校,外校的也有,甚至在大街小巷碰到一个美女,他都会跑过去,装做记者询问,然后在本子上记下。记得有一次吃饭时,一个金发碧眼的欧洲美女出现在饭店中,他蹬蹬蹬地跑过去,用他高考时所有科目中最烂,平时最为蹩脚,比初中水平高不了多少的英语流利地和她交谈,让我叹为观止,原来,爱好狂热到一定程度是能产生奇迹的。
老大喜欢玩游戏,无心于功课,颜飞喜欢绘画,歪歪书屋论坛一样同属玩物丧志之列。尽管平时也去上课,但都心不在焉,一个学期下来,能拿出来的东西是捉襟见肘。
我也是被一些东西分了心,但我记忆力总算够好,再加上大一课少,只是几门基础科目,恶补了两星期之后总算是搞上去了。现在离考试还剩两星期,反而是有些清闲。其他人如李晓等大概也忙于复习,无暇整天出来玩乐。
这天,宋雄斌又在宿舍中拿着一本小指般厚,十厘米都不到的书长吁短叹:“哎,这什么鸟专业,怎么书都这么厚。”一只眼睛忍不住望电脑上看去,又收了回来。因为那里有他昨天用BT下的好东西,但在这关头,又不敢分心。
我笑道:“老四,你现在埋怨个屁,等以后学到《本草纲目》和《皇帝内经》时你才知道什么叫要命,到时干脆去跳楼好了。”这两本中医至宝我自然是不能忘记的,在外公家我就学过了。
宋雄斌打了个寒噤道:“没那么恐怖吧?”
此时电话零响,宿舍就我有空,其他人都在忙着看书,去接了后发现就是找我的,而且对方是很久不见了的云艳艳。
在海云区的欧亚饭店中,我见了了云艳艳,她还是一如既往的漂亮,一身橙色上衣,下面是低腰牛仔裤,将她可让模特失色的身材完美地勾勒了出来。一张脸没有往日的冷艳,而是笑脸如花,因为她身旁坐着一个人,一个年轻的男子。
这也是我此行的目的,走上前去,云艳艳见到我,立刻站了起来:“你来了?好久不见。”
她旁边的男子也站起来,他身材很高,和我相比也不相上下,但比我要瘦了一些。云艳艳给我介绍道:“这是我的亲哥哥云啸。”
我呵呵一笑:“在电话中听你说过了。”伸出手道:“你好。”同时打量着他,和我想象中有些差异。
这是一个比云艳艳大概大二三岁,看上去稍微显得有些颓废的年轻人,不修仪表,留着一嘴的胡渣子,头发留得长长的,有些乱蓬蓬,一套衣服泛黄,似是穿了许多年没换过那样,和豪华的酒店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他整个人看上去很有几分落魄艺术家的气息,然而他并不是一个艺术家,而是一个摇滚歌手。话说回来,他们兄妹俩对音乐都是极其的喜欢。
云啸也伸出他的大手和我握上,一笑道:“我该叫你许逐,还是妹夫好呢?”
看来他也是一个幽默的人,但令我颇为不解的是,我和云艳艳的男女朋友关系是有名无实的,他难道不知道吗?抑或是云艳艳并没告诉他。
“哥……”云艳艳娇嗔一声,我还从没听过她撒娇时那甜腻死人的声音,不由心中一酥。
云啸爽朗一笑:“呵呵,艳艳害羞了,这还真是少见。”
云艳艳的脸似天边红霞一般,我疑牍更深,为什么她不否认。
云啸道:“既然是自家人,也不用太客气了,我们坐下慢慢谈吧。”
我一个劲地给云艳艳使眼色,但她低下了头,只当没看见那样。
“这个,妹夫,是我托艳艳叫你出来的,我有一事相求。”
这个称呼让我觉得甚是别扭,但还是默认了:“有什么我能帮得上忙的呢?”
“我是一个摇滚乐队的歌手,艳艳应该和你说了吧?”
我点了点头,云啸继续道:“说起来我和你还是校友呢,歪歪书屋论坛我是一年前在医科大毕业的。但我自小喜欢摇滚乐,一直到大学,因此毕业后我没有选择医学方面的工作,而是和几个爱好者组建了一个乐队——真理乐队,为此我还和我们家老头子还吵了一架。”
云艳艳不满道:“你别老是这样叫爸。”
云啸笑了笑:“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从小就这样叫他了。”
顿了下又道:“以前我学医时本就是迫于他的压力,然而大学四年下来却是对这方面一点兴趣都没有,摇滚乐方面的兴趣反是越来越浓了。”人是心理就这样,越是被限制的东西就越想得到,更何况是人自身的狂热追求。
云啸笑了一下:“我违背了老头子的意愿,他大为光火,说我在乐队这边发展也行,但从此不许再踏进家门一步。我早已决定,就这样和他闹翻了。你我不是外人,这家丑我也不隐瞒你了。”
云艳艳白了他一眼:“你和爸都是牛脾气的人,死要面子,其实爸心里还是软的,他整天没事都要到你的房间门口看几眼。哥,你就别老惹他生气吧,他年纪也大了。”
云啸叹了口气:“音乐这是我一生最大的理想,是绝不会放弃的,我也不想和他斗气,但他不支持我,我有什么办法。好在你还支持我,我们组建的乐队熬了一年,在一些酒吧,舞厅演出,渐渐地也有了些名气。下个星期莎华集团美女两年一度的选拔新人的大型活动就到了,莎华你应该认识吧,一家有名的音乐制作有限公司?”
我点了点头道:“那很好是,是个机会。”莎华公司是一家已有十多年的历史的老牌劲旅大公司了,在音乐界是鼎鼎大名的。据说它有一个习惯,每隔两年都会在某个大城市举办一个音乐盛会,以此来挖掘新血。
这给一些默默无闻的乐队提供了一个成名的好机会,在娱乐界要为人所知是非常困难的,许多人只知道艺人镁光灯下的辉煌拉风,却不知其出道时的辛酸。
莎华的音乐盛会有点像古时几年一次的书生赶考,带来了绝佳机会的同时,其要求也是非常苛刻的,能选中的都是拥有最强实力的人。每逢盛会期间,全国各地的大小乐队都会到其举办地来碰一下运气,以求一夕成名。竞争可以说是空前激烈。要在数百支乐队之中脱颖而出,那简直是难比登天。
只是我有些不明白,他说的这些东西和我有什么关系。
“我们的真理乐队对此次盛会很有信心,准备了许久,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但此时却发生了一件我们意料之外的事,”
云啸终于转入了正题:“我们乐队的吉他手半也是和我一样违背家里人意愿,放弃了帮他选好的工作而加入乐队的,但前两天,他母亲以死为威胁,要他回家。他无奈之下,只好放弃了乐队了,他是一名好吉他手,大家在一起又配合了这么久,早生默契。在这紧要关头,哎……”
我也有些惋惜的道:“那确实是要命啊!”
云啸话锋一转:“幸好有妹夫你。”
我奇道:“有我?”心里隐隐感到有些不妥。
云啸道:“对,就是你,时间紧迫,我们仓促间找了好几个吉他手,但都极不满意,此时艳艳说能帮我找一个实力雄厚的吉他手,然后她就极力推荐你,说你绝不会让我失望的,我这妹妹要求苛刻,眼界也非常高,还是第一次对一个人赞誉有加,她的话我自然是相信的。”
我隐隐已猜到了个大概,把询问的目光转向云艳艳,云艳艳刚好也正望着我,和我的目光一触即收,像一只受惊的小鸟。
我甚是为难:“这个,我只怕难胜此重任啊。”
云啸激动起来,搭着我肩膀道:“妹夫,这个你一定得帮我,我相信你,云艳艳推荐的人绝没有错。”
我看看云艳艳,又看看云啸:“这个,这个……”
云啸打断我道:“别老是这个那个的了,你看我这几天人都愁得憔悴了,胡子一大把的。”
云艳艳白了他一眼:“你什么时候不是这样了?”
云啸有些尴尬:“艳艳,你就不能在妹夫面前给我留点面子吗?”
看到我还在沉吟不决,云啸站起来道:“别犹豫了,去试一下不就行了。走,立刻到我们的工作室去。”拉着我的手就欲走。
云艳艳把他的手打下来嗔道:“哥,你别老是那么急性子好不好,先吃完饭再说,人家还空着肚子呢。”
云啸一拍脑袋道:“哎,你看我这人,妹夫你勿怪,我只是有些迫不及待了。先吃饭,慢慢来,慢慢来。”大声喊道:“服务员,可以上菜了!”
接着脸上神色怪异地望着我,看得我一阵毛骨悚然他才道:“我这妹妹心高气傲,我只道这世上没有他看得上眼的男人,想不到始终是被妹夫你征服了。歪歪书屋论坛女生外向是没错,为出嫁前就什么都为你着想,怕你饿着了,嘿嘿,嘿嘿。”
我也陪着干笑两声,却不知自己笑的有什么含义。
云艳艳不依了:“哥——”
她将一个“哥”字拉的长长的,娇媚的声音顿时将我的心也拉长了。就连云啸也招架不住:“好,不说了,我不说了。”
我看着道:“你们乐队准备的曲子是以什么内容和创意为主的?”
云啸道:“青春,朝气,不羁,奔放让人热血沸腾,反映现代城市中的年轻人渴望自由,创出自己的一片天地的理想,这也是一个很受欢迎的创意,我们一定会成功的。”
我看着眉飞色舞,满怀信心,像获得新生的云啸,和为哥哥高兴也面含笑容的云艳艳,虽不忍心打击他,但有句话还是不得不说:“其实,我会弹奏的只是略带点伤感的歌,要我演唱激情奔放的,只怕……”我停了下来,意思不言而喻。
云艳艳和云啸脸上的笑容褪了下来,面面相觑。
因为即将写到臭虫步入社会了,所以会逐渐出现更多的新面孔,人际关系会的复杂一些。而反映的东西也会慢慢发生一定的改变,毕竟人生分几个阶段:初中纯真,高中懂得一些世事,大学和大学以后就要变的成熟了。
以前曾有人说初中高中写的太罗嗦了,当时我就说,要怀念中学生活的就趁现在了,因为以后主角性格成熟,走向社会之后,就无法将这些东西强加进去,到时想看也看不到了,在社会将人物写的和初中一样纯真的话,那只会显得幼稚。
因此只有对那些比较喜欢那段纯纯的有点朦胧的写法的朋友说声抱歉了,但主角的赤子之心,还有和女主角间的爱情,朋友间的友情是不会变质的,这一点可以放心,呵呵。
第二百一十四章辣妹
云艳艳道:"没关系,我对你有信心,而且我发现你近来和以前不大一样了。""怎么不一样了?"我被勾了兴趣。
"以前的你,眉宇间总带点淡淡的忧愁,记得在风月……"云艳艳脸一红:"记得在我们第一次约会那时吗?你总是开心不起来,但现在的你神采飞扬,想是有什么好事了吧?"我不禁大讶,云艳艳的确心细如发,当时我为丽丽的事所困,现在得知她并没死之后,心情自然是发生了大大的变化。
云啸却是注意到了云艳艳另外一句话,瞪大双眼道:"艳艳,风月什么?难道你们去了风月酒店?"云艳艳整张脸简直红到了耳根,连声否认:"没有,没有。"云啸半信半疑,云艳艳道:"哥,我们还是说正事吧,音乐会也没剩几天了。"一提到音乐会的事,云啸的心思立时就被岔了开来,此时服务员已把饭前的第一碗汤"八仙过海"端上来了,云啸焦急道:"对,事不宜迟,妹夫,我们吃了饭后立刻到工作室去一趟。"云啸的工作室和其乐队名一样,就叫真理工作室,在市郊祖的一套大房子里面。房东已移民到澳洲,几乎从不回来,再加上地理位置偏远,因此租金很划算。另一方面,这附近都没什么人居住,大部分都是外籍华人,多数在外国定居了,再吵也不会影响他人。对乐队来说,是个再好不过的地方了。
说是工作室,其实甚是简陋,基本上是空旷的,除了一个饮水机,一张长沙发,和一个飞镖环供累了时候消遣之外,就基本上没什么东西了。乐器倒是一应俱全,吉他,鼓,钢琴,大提琴,横箫,贝司,风琴,筝……简直是应有尽有。
这就是狂热的摇滚歌手的生活了,基本上每天都在练习,不断练习,用汗水来创造实力,为自己提供机会。
还没进门就可以听到火热震天的音乐声,带着狂放,自由,不受拘束,放纵自我的元素在内,这是年青人所极力追求的东西了。我的心志比起一般人来要老成了些,但毕竟还是个骨子里跳动着青春去激情的年轻一代,也感到一阵的热血沸腾,他们的音乐,确实是很有感染力。
美中不足的是,音乐声中有些瑕疵:没有吉他声。吉他是非常流行的一种乐器,也是一支乐队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摇滚乐队来说,说它为灵魂乐器也不为过,一般的摇滚乐队中都会有一个钢琴手,一个鼓手,一个贝斯手,但吉他手可能会有两个,甚至是三个都不足为奇。
一些音乐爱好者也喜欢在空暇之余弹弹吉他,唱唱歌,还有部分人玩吉他纯粹是为了扮酷,实在是居家旅游,泡妞显炫的必备工具。
正因吉他的作用如此重要,一支乐队是万万不能缺少的。
走进房子,里面的几个人正在弹唱,完全沉浸其中。我们进来时他们也目不斜视,直至一曲已完,才纷纷把目光调转过来。自然都是把注意力放在我这个不速之客身上。
他们共有四人,钢琴手是个瘦瘦的男子,戴着一副厚厚的眼睛,一副书生之样,实在是难以将他与摇滚乐联想在一起。
鼓手也是个男的,在所有人当中应该是最年长的,长的比较强壮,不时将两根鼓棍上抛下接,或在手掌中风车似的转来转去,根本不需眼睛看着就能玩的出来,像是在耍杂技一般。
贝斯手居然是个女子,还是个美女,最显眼的莫过于她那头火红色的浓密卷发,呈波浪形地滚动,将人的眼睛和心都映得一片火热。
房子里有暖气,并不冷,再加上演唱时热力四射,因此她穿的极为火辣。上身连外套都没有,只着一件短短的低胸蓝色T恤,露出一小截浑圆雪白的乳肌,随着她喘气而一起一伏,煞是诱人,下面连性感的小肚脐都无法遮掩得住。蓝色牛仔裤将她结实修长的大腿勒得紧紧的,完美的曲线展现无疑,休闲式皮带的最后一截也不缠在裤子上,而是随意地甩在一边,一派放纵自我的形象。
钢琴手道:"云啸,今天早上来应试的吉他手我们试过了,还是不行。"云啸春风满面地走上前道:"不用再找了,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我找到好吉他手了。"鼓手停下手中抛动的鼓锤,大喜道:"真的?""艳艳也来了,好久没见你了啊。"红发女子腰肢摆动中,已来到了我们身前。一阵夹带着香风的热浪逼人而来,她双手叉在牛仔裤的两只前袋中,身躯略向前倾,头往后仰,平坦的小腹和性感的小脐就更加让人引起遐想了。作为一个正常男人的我,眼光自然而然落在了上面。
云啸对红发女子似乎有些忌惮,却是不敢多看她,云艳艳笑道:"馨姐,你还是那么的美艳。"红发女子格格笑道:"哎哟,论美艳,谁又比得上咱们的北平大学校花艳艳呢。"口中说着云艳艳,一双热辣的妙目已落到了我身上,毫无顾忌地扫视一圈后又收了回去。
云啸给我介绍道:"这是我们乐队的主唱,也是唯一的一个女成员,赵馨。因为我不在,因此她刚才客串贝斯手,我们乐队的人,个个都是精通各种乐器的。"说话间透露出傲然。
此时其他几人也陆续过来了,云啸指着我道:"他就是我找来的吉他手,许逐。"我低声道:"喂,我只是先试一下,行不行到时再说,别言之过早。"云啸也低声道:"没事,我对你有信心。"又指着乐队其他几人:"鼓手,邓庆平。钢琴手,徐若重。"我们互相问了好,那些人都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会,发现我穿得规规矩矩,神色平淡,眉宇间也没有什么锐气,均是有些半信半疑。
赵馨目光再在我身上转个圈,一个火辣的媚眼抛过来:"小帅哥,人长的是不错,就是不知道技巧如何。"这是一句极其暧昧的话,配以她挑逗性的神态,很容易让人对引起别人的误会,不知她口中所说的"技巧"是指哪一方面,这也让我难以回答。
云啸却没想得那么多,道:"你可别小看许逐,他可是我妹妹亲自推荐来的。"赵馨刹时动容,收起艳媚之态:"艳艳居然还会推荐别人,那可真难得。"云啸笑了一下道:"如果他实力不够强的话,也不会被艳艳看上了。"赵馨听到这句话,比听到一头猪爬上树都要讶异:"你,你是说,他是艳艳的男朋友?"云啸点点头:"没想到吧?这下还需要怀疑吗?"而云艳艳的脸刷地就红了,却也没否认。赵馨把云艳艳拉到一边,两人窃窃私语,不知在嘀咕什么,云艳艳脸上红晕未退,时而点头,时而摇头。
那粗壮的鼓手邓庆平走上前来,拍着我肩膀咧嘴一笑:"兄弟,你厉害,艳艳都能让你追到手。"徐若重也扶了扶他那副眼镜:"呵呵,想不到,想不到,我还以为艳艳这辈子都不会看上男人呢。"此时云啸走上来,悄声道:"妹夫,我们都叫赵馨"水蛇",是个辣妹,最好别惹上她,否则会有很多麻烦。"邓庆平和徐若重也同时点头赞成,看起来有些心有余悸:"恩,,恩,我们就吃过她不少苦头,你千万要小心一些!"我原本对赵馨不太在意的,但他们这话反是勾起了我的兴趣,男人的心理就是这样。
我朝赵馨望了过去,但见她和云艳艳笑语嫣嫣,除了穿的火暴一些,又哪有什么辣味了。
此时赵馨的目光也朝我转了过来,和我目光在空中相撞击,她的眼波一挑,将拙挺的双峰和小巧的肚脐都故意突现在我眼底下,一派骄傲和挑战的神态。
第二百一十五章孤男寡女
此时云啸道:"我们先试一下吧。"说着递给我一把吉他。
我定了定神,轻轻按上了第一根弦,来熟悉一下这把吉他的特性。因为即使同一乐器,音质方面也会稍微有些不同的,只是非专业人士很难听得出来罢了。
几人都屏住了呼吸望着我,心中紧张,再有没多久就是莎华的音乐会了,我技术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他们乐队的前途。就连那看起来总是一副轻松自若样子的赵馨,脸色也正经起来。
"叮",美妙的吉他之音如山涧泉水般活泼地在我手下跳跃而出。
"好吉他!"我情不自禁地点头赞叹道,再试了一下其他几根弦,音质也都极好,随便选个曲子弹了一小段出来,自然连贯,浑若天成,没有一点的阻碍和勉强之感。这吉他的确不错,比我以前买的那个便宜货要好的多了。
云啸傲然道:"那是当然,这是我们乐队花高价托朋友想方设法从桑那利亚弄回来的。"桑那利亚是南大极洲的一个小国,然而在世界上享有"音乐之都"之誉,那里音乐风行,举国上下,从三岁稚童,到八十老人,人人皆通音律,世界上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大音乐家是桑那利亚所出,是所有真正音乐爱好者和创作者心目中的圣地。
而作为音乐圣地的桑那利亚,也以其精良的乐器闻名于世。乐器出口是这个国家最主要的经济来源,当然其价格也不菲,比起其他国家生产的最好的吉他价钱也要高上两三倍。据说用桑那利亚弹出的曲子,会带着当地那特有的风味,这究竟是其技术特别抑或是传言夸大,就不确定了。无论如何,桑那利亚生产的乐器总是供不应求,他们是小国,生产的数量也不多,每个音乐爱好者都以得到一把桑那利亚的本地乐器为荣,这却是勿容置疑的。
云啸花这么多心血在乐器上,对这次盛会的至在必得之心也可见一斑。
赵馨收起了原本的一点轻视之心,脸露赞叹之色:"弹的不错!"一个吉他手的技术怎么样,从试音中其实就可以略知一二,对一根弦力度的拿捏,只要稍微有点不同,表现到了声音上就会相差就侗然而异了。因此一个好吉他手的手一定要稳,比在闹市中赛车的车手还要稳。
云啸也信心大增道:"那当然了,我和艳艳推荐的还能有错?"心底却大大捏了一把汗,毕竟是和理想,前途息息相关之事。
邓庆平也是颇为高兴地道:"有许兄弟,我们夺冠就有望了。"徐若重道:"兄弟应该浸淫这方面一段时间了吧?"我点点头:"恩,大半年了。"徐若重极为吃惊:"大半年就有这成就?兄弟真是天才,我们以前的吉他手林以从七岁就开始学了,也只不过这水平。"赵馨,云啸和邓庆平的表情也有些夸张,云艳艳也尚是第一次听说我练吉他的时间,甚是讶异。
云啸递给我一本谱子:"这是我们乐队自创的《激情燃烧》,是最得意的一首曲子,你试一下吧。"我接过谱子,略为浏览一遍,抱起吉他,刚想下手,看到几人都在身旁紧张地地看着我,又停了下来。
云啸见状急忙道:"怎么了?没把握吗?"我老脸一红解释道:"你们这样看着我的话,我可弹不出来。"话音刚落,赵馨"扑哧"失笑:"一个表演者还怕其他人欣赏吗?"其他人也都笑了出来,只是云啸有些担心:"妹夫,那可不行啊,到时音乐会时台下可是有成千上万的人的。"我尴尬地道:"你们离我稍远一点吧,这样我会有压力。"他们依言站到离我远了一点的地方,赵馨边走边笑着对她旁边的云艳艳道:"艳艳,你男朋友可真有意思。"我收敛心神,全神贯注于手下吉他之中,随着指尖在弦上跳动,圆润的音节而随之而出。
这首《激情燃烧》确实是曲如其名,几乎如燃烧火焰般的旋律几乎是不断往上提升,攀上一个又一个高潮的颠峰,一波尚未退,另一波又到,波波相推,勾起人心底那最亢奋的激情……最后,音律在最高潮的那一刻嘎然而止,留下的只是充斥心胸的那不畏一切,敢与天比高的无限豪情。
第一次弹奏这种新曲子,尽管我反应比一般人要敏捷得多,还是难免有些生涩,当然,这是相对我以前为丽丽所弹,那由心去催动,如行云流水般流畅的曲子来说的。事实上在其他人的眼里,已经算是非常不错的了。
只是有一点令我不满意的是,这本是一首绝对狂野不羁的曲子,却带上了一些潜在的忧郁因素在内,就好像一个豪放得不将世间一切的年轻人却因某件意外之事而失意落寞,实在是美中不足,一大败笔。这一点无疑是致命的,在苛刻的评委眼中只有死路一条。
一曲既完,云啸率先走上来道:"不错不错,第一次能就有这样的效果,比我预计的要好得多了。
其他人也一个劲地鼓掌,但我并没有开心。赵馨迟疑一下道:"就听觉享受来说的确已很好了,音韵控制得很好,只是似乎带有一点点伤感的味道,不知是不是我听错了。"她有些困惑,似是有什么想不通的,皱眉道:"奇怪了,能把《激情燃烧》按照原调弹出来,却又带上伤感味道,按说是绝无可能的才对。"说着又对创造这"不可能"的我瞧了几眼,多了几分好奇心。
我顿时对这艳若桃李的辣妹刮目相看,在音乐方面她确实是有一定造诣的,若是换成普通的人,根本就听不出来。
云啸笑道:"水蛇不愧是我们乐队中鉴赏力最好的,你说的不错,我妹夫他的确是以忧伤风格的歌为主的。"赵馨笑吟吟的对云啸道:"你方才叫我什么?"她的声音很温柔,温柔得好像春风吹拂在脸上那样的舒服,就连我也感觉一阵的荡漾。但云啸却是如见虎豹那样脸色大变,冷汗涔涔直下:"没,没什么,我是说,我们美丽大方的小馨。"云艳艳掩口笑道:"赵馨,你就别吓我哥了,你明知他最怕的就是你。"赵馨脸上温柔的笑容未变:"艳艳,你急什么,不就是随便问一下么?"我见赵馨也无异样,云啸就一副副满头大汗的害怕样子,心下甚是奇怪,把他拉到一边低声问道:"喂,你怎么了?"云啸兀自有些惊魂未定,抚着胸口道:"幸好艳艳在,不然死定了!""死定了?"我更是大惑不解。
云啸压低了声音:"水蛇是我们私底下对赵馨的称呼,她其实是最很讨厌我们这样叫她的,我刚才不慎喊了出来,你别看她笑的甜,她笑的越甜,别人就要越倒霉。"看着赵馨那笑吟吟的脸,我不大敢相信这女子再凶能凶到哪去,随口问道:""哦,她以前对你做过什么了?"云啸的脸阵青阵白,也不知心里在想什么,过了一会才道:"往事不堪回首,往事不堪回首啊。"我见他不太想说,也不好意思勉强。云啸拍拍我肩膀道:"妹夫,先不提那个,回到正事吧。不管你愿不愿意,无论如何都要帮我这大舅子这一回了。时间紧迫,我们找不到更好的吉他手。"我想了一下道:"好吧,我尽量试试。"云啸道:"艳艳,过来一下。"云艳艳修长的腿轻移,仪态万千地走向云啸:"哥哥,有什么事?""来,你们都随我来一下。"我和云艳艳不知道他意欲何为,但还是跟在他身后。
云啸领着我们直上二楼,拐了个弯后在一个房间前停下,推开门,云啸道:"这是隔音室,你先在这将谱子多练一下。你曲子的风格,也尽力尝试改变一下看看吧,艳艳在一旁帮纠正好了。"此时下面的音乐声又起,云啸道:"我得下去了,等你稍为熟练一点,我们再一起练习,得有一个融合的时间,妹夫你就辛苦一点,就当帮我一个大忙,过后我让艳艳好好安慰你。"云艳艳刹时红了脸嗔道:"哥——"立时又把我的心给拉长了。
云啸笑道:"好了,我走拉。"走出门去,刚想关上,忽然又折了回来,露出一个豺狼式的笑容:"这里是完全隔音的,是个你们单独相处的好机会。"云艳艳的俏脸顿时再度发热,在她的玉腿踢到云啸之前,云啸已倏地将门关上了,外面的音乐声随着门最后一丝缝隙的消失而消失。里面做什么,外面都不会知道了。
第二百一十六章庆祝
门一关上之后,室内静了下来。只剩我和云艳艳二人,自见面至今,都有云啸在场做催化剂,因此我们不觉什么。但此时单独相对,就不知说什么好了。云艳艳脸上红晕未褪,娇嫩的肌肤似要滴出水来,近看之下,更是人比花艳。
过了半晌,还是我先打破了沉默:"不是说好三个月的吗?""啊?"云艳艳一愣,过一会才明白过来:"因为,因为你没打电话到我们宿舍来,我们学校有些男生以为我和你已经分手了,又来纠缠我。所以……""哦。"我淡淡地应了声,以云艳艳的魅力,这也是很正常的事,当初我就料到会死心不息的大有人在,果真是没猜错。作为一个生性淡薄的人,偏偏身边总有麻烦,那确实是不幸的事。
"你表妹和张雯那边我已经和她们说过了,免得误会。"云艳艳有些不好意思:"就挂个名,也不劳烦你陪我打电话逛街什么的了,行么?"我笑了笑:"恩,没关系。"心道云啸那边连"妹夫"都已经叫出口了,还能怎么样,我况且云艳艳说漏了口说我们去过风月酒店,要说云啸说我和他妹妹分手了,他只怕得把我劈成两段。
我在房间中反复练习《激情燃烧》,而云艳艳坐在一边的沙发上,抱胸看着我,间而提出一些意见。
我对音乐的领悟力甚强,再加上记忆力超群,不到两个小时,我不用看着歌谱,就可以直接弹出来了,这让云艳艳大为惊讶。只是吉他声中还是隐隐带了一点落寞之味,但已渐淡。风格毕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转变的,这已算是可喜的进步了。
"喂,先休息一下吧。"云艳艳递过一杯水。
我满头大汗地接过:"谢谢。"其实摇滚乐的演奏也是一件非常很费力气的事,若是全身心投入的话,更是需要消耗极大的能量。
咕咚咕咚地一口气喝下肚子,我毫不客气地一屁股坐到了云艳艳的身旁,因为这房间里唯一能坐的地方也只是一张沙发了。
"哎,累死我了。"云艳艳有些过意不去地道:"麻烦你了啊。"我叹了口气:"哎,没什么,男人总是比较命苦的了。"云艳艳"扑哧"一声笑了:"怎么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啊?"我嘿嘿一笑道:"少年老成,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云艳艳道:"你变多了,有什么好事,能否让我分享一下呢?""也没什么,我只不过是找回了一个朋友而已。"云艳艳道:"那个朋友,对你一定很重要吧?否则先前也不能让你那么伤心。"我点了点头:"没错,她对我来说的确很重要。"云艳艳试探性地道:"你那朋友,是个女的?""恩,算是吧。"云艳艳忍不住再次失笑:"男的就男的,女的就女的,怎么说算是呢?"我搔头尴尬道:"她虽然是个女孩子,但其实性情和男人差不多。大大咧咧的,不过率真得可爱。""一定是你的女朋友吧?"我一愣道:"不是。"心下又有些烦恼,以前刚得知丽丽的死讯时,发现自己并不仅限于普通的朋友之情,但现在她并没有死,我又该如何和她相处呢?
哎,算了,船到桥头自然直,烦恼的事多了,也不怕多那么一件。
云艳艳见我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也知趣地不再就这个话题追问下去,站起身道:"我们下去吧,我保证你的进度能让我哥大吃一惊。""这么快就练完了?"云啸也满头是汗。
云艳艳很自信地道:"哥,你先让他试下吧。"赵馨扭动腰肢款款走了过来:"哎啊,那就先试下好了,艳艳说的话你还不相信吗?"云啸半信半疑,但赵馨说的话却是不敢不听的。
当我把一曲《激情燃烧》从头到尾完整纯熟地奏出来后,非但云啸相信了,赵馨目中也异彩连连,连连点头。
云啸拍着我肩膀,满脸的羡慕:"妹夫,我说你他妈的可真是个天才!才那么两个小时,我靠,你还是不是人啊?"我目瞪口呆地看着满口脏话的云啸,云艳艳道:"哥,你又来了。"云啸眉飞色舞道:"啊哈,还是忍不住说了,妹夫你别介意,老是憋着难受。青春,这就是青春啊,忘了告诉你,脏话也是组成青春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部分。"云艳艳无奈地看着云啸,扯了扯我的衣服,意思是让我看在她面子上别放在心上。
我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的,哈哈大笑起来。原来这才是真正的云啸,不过很直爽,我也喜欢交这种心机单纯的朋友,那些过于深沉的在一起相处太累。
心中涌起一种熟悉的感觉,以前和张可在一起的时候,他也总是口无遮拦。说起来,也有近一个学期没见了,彼此之间只是在电话里互相理解一些情况,还真是有些想念的。不过寒假也为期不远,不用多久就可以见到他了。
云啸看了看时间,已是下午六点了:"好,今天到此为止吧。等下去吃海鲜,我请客,当是庆祝许逐成为我们其中的一员。"徐若重笑道:"老大,难得啊。铁公鸡也舍得拔毛了。"因为这个乐队是云啸发动组建的,因此年纪比他还大些的徐若重和邓庆平都都称他为老大,除了赵馨之外
云啸笑骂道:"我省下的钱,都用到哪里去了?你们这些小子倒是给我说下。
这下徐若重无话可说了,因为组建这个工作室时,几人当中云啸至少出了近半的钱。其实云啸家是有钱人,组建十个这样的工作室原本也不成问题。只不过他爸并不支持他,两人闹的比较僵,因此现在用的都是以前的积蓄,也所剩无几了。
除了他打工兼职之外,云艳艳有时也会省下一些给他,维持工作室的日常开支。这乐队可说是倾注了云啸的全部心血,因此他才会如此重视这次音乐会,为缺少吉他手的意外急得焦头烂额。
"海洋之家"中,六个年轻人各人手中拿着的一只杯子碰在了一起。
云啸激动道:"我们一定会成功的!为了理想,干杯!""对!"徐若重等人轰然应是,我为气氛所感,也随声符合。和这帮充满激情,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惜一切去奋斗的年轻人在一起,还真是另有一种动人的滋味。
浅尝一口后,赵馨笑吟吟地再举起杯子:"为了庆祝许大帅哥加入我们乐队,今天晚上我们不醉无归。"我见她说的豪爽,不由一愣,心道一个女人能喝多少?刚想举起杯子,忽然两只鞋子一左一右踩上了我双脚,然后大腿一疼,我不用看也知道是离我最近的云艳艳在桌子底下掐了我一把。
我惊愕之下望向她,只见她不住地朝我打着眼色,而云啸和徐若重看似也有些惶急。
我不知他们什么意思,但相必是和这杯酒有关。我的手放在杯子之上,不知该举起还是松开的好。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217~221章
第二百一十七章口不择言
赵馨有些不屑的道:“一个大男人,干嘛扭扭捏捏的,不是喝两杯酒的胆气都没有吧?”
我受不得激,也不顾云艳艳等人不断给我施眼色,立时举起杯子道:“谁怕谁啊!”
赵馨微笑道:“这才差不多嘛,小女子就先干为敬了。”说着拿起手中的杯子一饮而尽,将杯子反扣过来,一滴酒都没剩下。她脸色未改,只是一双桃花眼更是妩媚了,一瞬不瞬的盯着我:“这回轮到你拉。”
我暗暗心惊,这种酒名字叫“万人倒”,可是五十多度的烈酒啊,赵馨居然当成白开水一般,眉头都不皱一下。这酒量,和我们宿舍的老大有的一拼了。话说回来,这酒当初就是她执意要的,云啸建议三十多度的就好。
云啸陪笑道:“赵馨,算了吧,人家毕竟是新来的,别吓着了。”
赵馨依然是一副笑吟吟的表情:“哎哟,你说我欺负许人吗?区区一杯水酒而已,算什么,你说是吧,许帅哥?”
云艳艳也出声了:“赵馨,算了吧,他不能多喝的,况且明天还要练习呢。”
赵馨笑道:“艳艳,心疼了?”
云艳艳脸一红道:“谁心疼了?胡说。”
我哈哈一笑:“说的好,这算什么!”举起酒杯仰天将整杯酒尽数倒进口中,也把酒杯反转过来:“行了吧?”不知是不是今天受《激情燃烧》的燃烧,我发现自己也有些豪气干云了,若是平时的话,我肯定不会这么冲动的。体内的气息大半年都没有一点发作迹象,我早已将外公所说的忌酒的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好酒量,这才是男儿本色嘛。”赵馨赞叹道,拿起酒瓶给我再倒上,自己也倒上,满眼挑战之色地看着我。
我不甘示弱地举起杯子,自初到学校与宿舍等人一起狂饮过一回之后,我发现自己的酒量还是很不错的,虽然比起老大那种视酒如水的变态来还有很大的差距,但据老大说也算是厉害的。至于他嘛,在酒桌上还没尝败绩,因此是没什么可比性的。
记得初中时我的酒量还不怎么样,在中考成绩公布当天晚上和我爸喝了两瓶啤酒就醉倒了。现在也不知什么原因,大概是和自己身体的特殊性有关吧。
我也不多话,只是酒举起杯子,对着赵馨晃了一下,然后酒到杯干,云艳艳的手动了动,本欲劝阻的,但只怕我会不高兴,终是没有说话。
毕竟的高度酒,连续两杯下肚,尽管是喝酒专用的陶瓷小杯子,我还是有点晕了。再加上是空腹,众所周知空腹喝酒是最容易醉的。赵馨比我好不了多少,她酒量再好毕竟也是个人来的,本无异状的脸此时也抹上了一层玫瑰之色,更是艳丽。
就姿色而言,她比云艳艳要稍逊一筹,然而却别有一种妩媚妖娆的气质,还有那不羁的个性,极容易勾起男人的征服欲望。不知是否酒精作用,我也兴起了要打败这个女人的强烈念头。
赵馨双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我:“怎么样,还行吗?”
我慨然一笑:“当然,奉陪到底。”
云啸哭丧着脸,像是丢了几百万那样:“喂,我说你们还是少喝点吧。就当为我着想一下。这种“万人倒”可是贵得很的。”
赵馨不屑道:“你闭嘴,小气鬼,我请好了!”
我知道他并非吝啬这个酒钱,而是想劝阻我们。云啸见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又对徐若重使了个眼色,徐若重会意,也出声道:“嗨,我们明白还得训练呢,别耽误了正事,你说是吧?”
赵馨眼一瞪,嗤之以鼻:“老徐,你看我什么时候会因喝酒耽搁正事了?”
徐若重顿时哑口无言,赵馨是个怪胎,无论多少酒下肚,第二天一早爬起来后都神清气爽的,似个没事人一般,甚至精神比前平时还要好些,没有其他人酒后头疼胸闷嗓子干等难受的酒后综合症。
这也是几人都怕她的原因之一,但凡乐队的人,都被她放倒过,被灌的大醉。他们都怕了这个酒量惊人的女子,却又不得不喝。因为在饭店酒店等公众之地她随便喊一下几个大男人居然比不过一个小女子,那可是丢人丢到家的事,云啸等人在面子上就过不去了。我们国家的人好面子的世界出名的。有时为了面子,命都可以不要。
此时菜上来了,云啸和云艳艳分别往我和赵馨的碗里夹菜,以转移注意力:“来来来,先吃点东西,再聊一下天嘛,别光顾着喝酒。”
我和赵馨暂时罢战,但没过分钟,她又提出猜马,输了的人就得喝。这时的她简直和男人差不多,挽起袖子,大声吆喝,全然不顾淑女仪态了,不过她原本就不算个淑女。
在酒桌上的她变的太多了,令我有些难以相信。
互有输赢之下我们都喝了不少,拼酒的速度也慢下来了,否则这种“万人倒”一杯一杯地喝,纵是铁人只怕也支撑不住。
我不是铁人,已经有些晕乎乎的,赵馨酒量再好,也开始有了几分醉意,一张俏脸艳红如血,连从低胸上衣中暴露出来的一小截酥胸也已染上了一小抹陀红。
有了几分醉意,众人更是劝阻不住了。你来我往,转眼间几瓶“万人倒”已然全空。
我已有些迷糊,有些禁不住自己的嘴巴了:“云啸说的没,没错,赵馨,你可真够辣的,不过来劲!”
赵馨比我清醒些,闻言道:“是么?他真这样说我?”
云啸见我胡言乱语,叫苦不堪,急得一个劲地朝我打眼色。但我已有八分醉意,哪里还注意得到,即使注意到了。酒劲上头,只怕也不会理会他。只是实话实说道:“是啊。”
赵馨看了云啸一眼,在酒精作用之下,她的那对妙目几欲滴出水来,眼波如丝。但云啸却无心欣赏,惶惶不安。幸好赵馨的目光在他身上转了一周之后,复又回到了我身上:“许帅哥,你也不赖嘛,说实在话,你还是第一个与我旗鼓相当的男人。”
我嘿嘿傻笑道:“这算什么?我们宿舍的老大,那才叫厉害呢,我们加起来喝的酒,还不够他热身的。”
赵馨也有些迷糊了,但心底那股不服输的劲还在,半信半疑的道:“哪有这么厉害的人?只怕是你胡吹的吧?”
我一拍桌子大声道:“我还能骗,骗你吗?下次我将他介绍给你认识,到时你就知道他厉害了。”
我这拍案引得周围几桌的客人都纷纷将目光投过来。云艳艳又在我大腿上拧了一把,轻声道:“喂,你不能再喝了。”
我一愣道:“谁不能再喝了,我,我还清醒得紧,再来个三五瓶也没有问题。”
看着云艳艳尝了一点点的酒后那娇艳欲滴,美得不可方物的俏脸,我不禁砰然心动,加上酒意上涌,举起杯子道:“嘻嘻,艳艳,你真美。不愧是校花,来让我们喝一杯。”
其他人都以为云艳艳是我女朋友,对我的所说调笑之话倒不觉怎么样。但云艳艳尚是第一次听到我这样夸她。她是北大第二校花,平日里耳边的阿谀奉承之话无数,早已听到麻木,甚至有些反感。但此时听到我的话后,心中却是没来由的一喜,手中的杯子也不自觉地举了起来。
云啸对我这个毫无忌惮的醉鬼大感头疼,见云艳艳举起杯子,忙制止道:“艳艳,你情知自己不能多喝的。”
我邀酒被打断,心下甚是不爽,白眼一翻道:“谁说不能喝的?我们上次在风月酒店时不是喝,喝了不少吗?老婆,来,一小杯就好,别管你哥!”
酒是个好东西,能让人减轻压力;同时酒也是个坏东西,能让人口不择言,就像我一样,把一些不该说的话都说了出口。
第二百一十八章都是酒的错
众人听得风月酒店四字,均是脸露暧昧表情。赵馨还戏道:“艳艳,以前都没见你接受谁做男朋友,现在有人横空杀出,而且发展神速啊!”
云艳艳大羞之下狠不得找个地洞转下去,再加上我称呼她为老婆,心中也不知是什么滋味。举起杯子掩饰似的道:“我,我们喝酒。”手在颤抖,一不小心将整杯都下肚了,辣得她一阵咳嗽。
干掉这杯后我神志更为不清了,视力仿佛也下降了不少,近在咫尺的东西,也模模糊糊的看不清楚,只是朦胧的一团。我揉了揉眼睛,瞪得老大,依然如此。见鬼,这是怎么了?丧失视力那如盲头乌蝇的感觉让我本能性地产生了恐惧。
“我看不到东西了,我看不到东西了。”我想喊,然而却发现自己嘴巴也张不开了,双唇像是有千斤一般的沉。那惶急的想法只能在心里面徘徊,接着眼皮越来越重。终是普通一声摔在了桌子之上。依稀听到云艳艳的笑声,很疯的那种。
她这么注意形象的人居然也会笑成这样哪?这是脑中的最后一个念头,接着就不省人事了。
恍恍惚惚之中我仿佛置身棉花堆中,轻飘飘的,身边还有一团柔软的东西,我觉得抱着甚是舒服,因此一抱上就没松开过。
这团柔软的东西居然还会蠕动,一动之下摩檫地我好舒服,我抱的紧了些。而且它很光华,我忍不住上下其手的抚摩,在或凹或凸的地方上驰骋了不知多久,我才觉得累了,沉沉地又睡了过去。
当我被刺眼的阳光照射醒来时,我首先看见的是透明的纱帐,下一刻我反应过来自己是躺在床上,柔软的褥子,身上盖着厚厚一层被子。粉红色的,朦朦胧胧,床头上还挂着几件精巧的可爱小饰物,一个可爱的大狗熊公仔就在我身旁。再看一下自己身处的这间房子,布置的很精致,很显然是女子的寝室。
头撕裂似的疼痛,我还没恢复思考的能力。想了好一会才想起来自己昨天晚上喝醉了,大概是云啸他们把我扶了回来。但,这是谁的房间呢?
口干舌躁的,这是醒酒时的副作用,我刚想掀开被子爬起来。忽然发现自己的手左被什么东西夹住了,温热柔软,由于酒还没全醒,我身体的神经反应还是有些迟钝,因此方才都没觉意。
我抽了两下没抽出来,于是用右手掀开被子。眼前的情景让我差点惊叫出声,因为被窝下躺着一个人,一个女人——云艳艳。
一头柔顺亮泽的秀发随意地散落在她圆润的肩上,雪白的玉颈上,和怒突的酥胸之上。两根修长光滑,让人欲喷鼻血的美腿紧紧并拢着,整个人像一只小猫那样倦缩在一起。她居然只穿着白色的内衣内裤,鼻子发出轻微的呼吸之声,长长的睫毛随着呼吸之声抖动,还在酣睡未醒。
而最让我想晕厥的是,她紧紧的抱住我的手,而我的手正好覆盖于她右边圣女峰之上。隔着内衣,我可以清楚地感觉到其火热和坚挺。
我强忍住快要出口的叫声,酒意全消,若是把云艳艳吵醒那可就不得了。心中还是弄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努力回想一下,自己昨晚虽然迷糊,但似乎并没干过什么别的事,大大松了一口气。
轻轻抽了两下左手,但云艳艳抱的紧紧的,我又不敢过于用力,怎么都拔不出来。
我小心翼翼地趴下身去,掰开她嫩藕般的手臂。在近她曲线美好的身躯更是让我心头发热,幽香暗涌,我有些情迷意乱,一不小心手下多用了几分力道。
“嘤咛。”云艳艳娇哼一声整开了眼睛,揉了两下看到我后,忽然张口欲叫。我用手掌一把将她的小口掩住。心道这下是完了,旧事重演,头疼不已。
我胡乱解释道:“我无意的,昨天晚上喝醉了,我也不知道发生什么事,醒来就发现睡在这张床上,而你就在我身边。”
云艳艳的惊惶之色渐淡下来,只是脸如天边的晚霞。只是眨眼示意我松手。我刚放开,她就倏地把被子拉回去,将半裸的娇躯遮地严严实实的。
我匆匆忙忙地爬了起来,感觉身上发凉,此时我才发现自己也是光着身子的,只着一条短短的内裤。由于见到云艳艳诱人的胴体,再加上早上的晨举,顶起一个小帐篷。因为冰际市的炎热天气,我睡觉时无论冬夏都习惯了半裸着睡。
云艳艳的也正看着我,这一幕是尽入眼低,顿时脸上发热。我忙胡乱地在床上翻我的衣服,遍寻不着,也没掉到地上。我情急之下掀开被子,我的外衣外裤和云艳艳的外衣外裤都在里面,大概是睡觉时不知不觉中脱掉的。云艳艳的一对圆实的美腿就在衣服旁边,还缩了缩,夹在一起。
我咽了口口水,硬迫自己视若无堵,拿起衣服闪电穿上,这或许是我长大至今来穿衣服最快的一次了。上衣的扣子还没扣好,就抱头鼠窜出房门。
“哎哟!”我和从门口走过的人撞了个满怀。
这位倒霉的仁兄是云啸,他肩上搭着一条毛巾,手中拿着一只杯子,口中叼着一只牙刷,含糊不清地道:“正没,减鬼了?(怎么,见鬼了)”
我正想找他,他就自动送上门来了。我指着昨晚睡觉的房间道:“我怎么会在这里?”
云啸把口中的牙刷拿了下来道:“你不是和艳艳睡一起吗?”
我心中暗骂,我问的就是为什么会和她睡在一块。
云啸想了一会露出恍然的表情:“妹夫,你也用不着不好意思,这都什么年代了?我们不会笑你的,放心好拉。”想来他以为我有些保守。
我哭笑不得,想起自己和云艳艳的真实关系其实他们是并不知道的。但云艳艳总清楚吧,她怎么会同意这么荒诞的事?
云啸责怪道:“我也没办法,谁让你昨天晚上喝那么多,烂醉如泥的,还让艳艳喝,你不知道艳艳不能多沾酒的吗?她喝了一杯后后就倒了。我看你醉的那么死,就没送回学校,直接回工作室了。我们这里没有多余的房间,只有一间艳艳的,因为她经常来这里。我想反正你们都那关系了,也无所谓了吧,嘿嘿。”
云啸笑的开心,我却恨不得将他的鼻子打扁,万幸的是并没铸成大错,否则我就完蛋了。不过昨天晚上我有让云艳艳喝吗?我搜肠刮肚,硬是想不起来。大概当时已醉了,那些记忆都模糊不清的。
云啸道:“艳艳还没起床吗?你去叫她快点起来,快要吃早餐了,我先去漱口。”说完慢悠悠地走向楼梯转角的洗漱室。
我推开门道:“你哥叫你快点……”话说到一半就停了下来,忙不迭地关上,因为云艳艳正在里面更衣。
过了好一会,云艳艳才装扮完毕走了出来,脸上依然有些绯红。
我站在门口时,心中就早已想了数十个弥补的办法,但似乎一个都不管用,最后哭丧着脸道:“是我的错,我不该碰那该死的酒,更不应该让你喝。你说吧,要怎么处置我,口诛笔伐,拳脚相向,千刀万剐,抑或是满清十大酷刑,我都认了。”
云艳艳见我说的夸张,“扑哧”一笑:“我听到我哥的话了,这本也不是你的错,我没想着要责怪你的。不过既然你这么一说,为了减轻你的内疚,那就再冒充我两个月的男朋友好了。”
我登时便傻了眼,恨不得扇自己两巴掌。哎,还是别做太有责任心的男人为好啊。
第二百一十九章美女相陪
我回到宿舍时才早上十点,之所以用“才”一字,是因为我们宿舍的人在没课之时,早上若无意外的话基本上不会在十一点前爬起来。
但我意外地发现宿舍中所有的床都是空的,沐青桦和宋雄斌拿着课本,在电脑桌上全神贯注地温习。其他人不知所踪,估计也是去教室复习了,因为大考将至。
沐青桦见到我道:“我说老五,你也应该收敛一点拉,就快考试了,你还出去彻夜风流。”
我正为云艳艳的又一次为期两月的男朋友头疼,其实不止她一个,这件事只是根导火线而已。叶柔,张雯,李晓,思思,慕容倩的事都让我闹心不已,闻言不耐道:“你别以为我很快活,我烦也烦死了。”
宋雄斌放下手中的课本,走上前来拍拍我的肩膀:“老五,我知道你同时应付那么女人很烦恼,但你有没有想过我们这些光棍的感受?当我们青春的激情萌动之时,却不得不强行压制;每逢夜深人静的时候孤枕难眠,泪湿枕巾。那是怎样一种非人的折磨吗?”他看着我,一副看仇大敌深的阶级敌人样。满上写满了“你小子别身在福中不知福”。
我抱头躺倒床上,唉声叹气道:“我的烦恼,你永远不懂的。”
宋雄斌道:“老五,你真的很烦吗?”
我没好气地道:“废话,不烦我嚷什么,无病呻吟啊?”
“那我教你一个减轻压力的好办法吧?”
我闻言一骨碌爬了起来:“什么办法?”
宋雄斌的表情变的很严肃:“这是我研究了许久才想出来的,保证有效。每当我为了这世界上的美女全投入他人的怀抱而极度不满时,就会使用这招。”
我大为好奇的道:“真有这么神?说说的。”
宋雄斌正色道:“你得保证不能随便传出去。”我发现此时的我和他好像武侠小说中的师傅传授弟子绝世秘籍时的情况差不多。
沐青桦笑道:“老五,你别相信他能想出什么好点子。”
宋雄斌不满道:“老二,你别打岔,我正在帮老五的忙呢。”
“别吊我胃口拉,快说吧。”
宋雄斌缓缓道:“每当你烦恼之时,你可以冲着对面宿舍楼喊:‘美女,张开你们的大腿,哥哥我来了。’你就会感觉压力随着你的叫声传了出去。”
我险些为之喷饭:“去去去,你小子。这样一喊,对面女生扔过来的砖头够我们盖房子的了。”
宋雄斌道:“你不信就算了,你看我近来,精神比以前好多了吧,就是用的这招。”
我看他满脸红光,的确无以前那种委顿之样,不由有些半信半疑。但转念一想,或许是他那欲求不满的变态心理通过这种一样变态的方式得到发泄,才会如此,我这个正常人自不当效仿,一念之下又放弃了。
在床上再躺一会之后,脑子中还是几个与我关系密切,纠缠不清女人的名字和身影,心中愈加烦恼。忍不住爬起身来,走到阳台后呼吸一点新空气。
见到对面的女生楼,我涌起一股发泄的冲动,这股冲动让我鬼神神差地用宋雄斌所教的话吼了出来:“美女,张开你们的大腿,哥哥我来了!”喊完之后只觉甚是难为情,但确实压力一轻,看来还是有效的。
两秒钟之后,对面女生宿舍就骚动起来,只听到咚咚咚的脚步声,接着骂声大起。
正常点的:“死色狼,嫌命长啊?”
有修养的:“你能不能别说这种话啊?”
满是厌恶的:“没见过这么下流无耻的男人。”
凶悍如母夜叉的:“有种就过来,老娘和你单挑。”
词锋犀利,难以招架,词面很粗鲁,却又很有艺术性的:“你爸当初没把你射在墙上?”
……
听声势女生宿舍楼至少有一半的人出动了,众怒难犯,上次我非礼叶柔的事依然在校内女生心目中造成非常坏的影响,连我们班的女生当时都讨伐我,搞的我有段时间连上课都无面目去。
在她们发现我之前我,我已猫下身,然后灰溜溜的低头钻回宿舍。
忽然间我发现一对腿,女生的腿,因为我低着头,所以只看见了这双腿。但令我吃惊不少,我们宿舍什么时候出现一个女人了。
抬起头我发现这双脚的主人,穿着紫衣的慕容倩,她将我作贼心虚的鼠样全看在眼中。
我惊奇道:“咦,你什么时候来的?”
慕容倩面红耳赤地看着我:“刚刚来,对了,你说什么张开大腿……”
沐青桦和宋雄斌的脸涨的通红,拼命忍住才没笑出来。
我早把宋雄斌的十八代祖宗逐一问候遍,心道完了,这么丢人的话都被慕容倩听在耳中,这下我在她心目中的美好光辉形象可是要大大打个折扣了。
情急之下转开话题:“啊哈,今天天气不错。”这是我惯用伎俩之一。只是后面女生宿舍依然骂声不绝,且有愈加激烈之势,慕容倩相必也听到了,我们学校的女生可真不是好惹的,这一点我深有感触。
“找我什么事?”
慕容倩道:“也没什么,我们今天上午在十三教上课,离你们宿舍不远。第二节刚刚下课,我想起你可能还没吃早餐,就顺便帮你打一份饺子上来了。”说着递过来一个饭盒,她知道我早上比较懒起来吃早餐,因此一有空随时都会送一份上来给我,特别是在我们这边上课的时候,几乎是每次必到。
我接了过来,尚是温热的,外面冷,能保持这点热量不容易。看她微微喘气,显是小跑着上来的,虽感激她的一番心意,我还是实话道:“我今天早上吃过早餐拉。”
慕容倩有些意外:“哦,今天和往日不同啊?”
沐青桦和宋雄斌大清早就起来复习,消耗了大量能量,早已饿得饥肠辘辘,看着我手中的饭盒,双眼放光。沐青桦试探性地道:“老五,我们可还没吃吃早餐呢,你看这个……”
我现在也不饿,不过是慕容倩送我的饭,总不好随便转手他人,与是看着慕容倩征求她的意见。
慕容倩大方一笑道:“那给他们好了,别浪费掉,一冻就不好吃了。”
我把手中的饭盒丢给沐青桦他们,二人如获至宝,立刻找碗拿筷瓜分去了。
宋雄斌边吃边道:“美女拿来的饺子,味道就是好。”
慕容倩不好意思的道:“那是饭堂的师傅做的好罢了。”
我笑骂道:“老四,吃你的吧,恁多废话。”
沐青桦狼吞虎咽地干掉几只饺子,舒了一口气后,慢吞吞的道:“吃人的嘴软,慕容倩同学,有件事我不得不告诉你,老五这小子昨天晚上根本就没回来,你可得看着他点儿。”
我恨不得用那只饭盒塞住他的嘴巴,这小子,慕容倩一盒饺子就让他将我们十数年,不,是近一个学期的兄弟给出卖了。
兄弟,就是用来出卖的。这句话还当真没错啊。
慕容倩却毫不在意:“男人嘛,总会有自己的事的。”
沐青桦闻言一脸的羡慕:“老五有你这样好的女朋友,那真是前生修来的福气。”
虽然慕容倩没说什么,但我还是解释清楚道:“昨天晚上只不过是喝多了点酒,后来去朋友家睡了一晚而已。”我不是蠢材,和云艳艳睡在一起的事自然不会说出来。
慕容倩关切道:“酒你可别喝太多了,对身体不好的。”
我点点头道:“我会的了。”心道下次的确是要节制一点,否则干出什么糊涂事来就后悔都来不及了。
慕容倩道:“快要考试了吧,复习的怎么样了,不若一起去上自习吧,一个人也怪无聊的。”
我想一下,留在宿舍也没什么好事,后面的女生还在骂着,让我专心不下来,老二这个叛徒说不定还要捅更多的漏子出来。而且明天开始要忙着乐队那边的事,估计是没什么时间看书了,于是点头道:“也好。”
有个大美女相陪,也是美事一件。从沐青桦和宋雄斌那艳羡的目光之中,我可以很肯定这一点。
第220章饭堂风波
如果有个大美女坐在我身边,你能安心看书吗?答案是不能,至少我就不能
慕容倩身上那股我最喜欢的幽香阵阵扑鼻而来,引得我心摇神荡,想入非非,一页书看了十分钟,还没往下翻。因此我发现一件事,欲真心看书,与美女在一起是非常失败的决定。如果别有所图,那自然得另当别论。
用余光扫一下身后,整个教室至少有大半数男生偷偷瞄着她,这早上的自习算是毁了。剩下的一些有女朋友相陪,不敢过于放肆。医科大的女生太辣了,以前曾有位比我们高两届的仁兄不知死活,在我们学校一脚塌两船。纸包不住火,何况是在同一学校,事情暴露之后他的两位女朋友没有吵架,反而统一战线,先甩掉他,然后再发动整个系的女生在论坛中声讨
转头看着身边的慕容倩,她倒是专心致志,全然不为我影响。娴静的脸,柔软的乌发,长长的睫毛,美丽的大眼睛,红润的樱唇,白皙的玉颈,怒突的……,这是当初刚见到她时我印象最深的地方,就不多说了。歪歪
如果说其他人是上帝随便用泥巴摔出来的,那她就是上帝化身雕匠,精雕细啄而出。否则我想不到世上这么会有这么美丽的女人。
我盯了她好一会,慕容倩终于发觉,转头过来道:“你看什么哪?”
我笑道:“看美女。”
慕容倩浅浅一笑,露出一口贝齿:“有什么好看的,你又不是没见过美女。”
我眼前一亮,赞道:“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而已。”慕容倩伸出纤手,粉拳轻轻落到我腿上:“贫嘴。”但脸上笑意更浓,显是很开心
她的拳头力道不大,落在我身上如同松骨,反而让我觉得很舒服。脱口道:“多捶两下,好爽
慕容倩的拳头又轻轻捶了几下,我干脆把课本一扔,闭上眼享受美女的服务。教室里其他男生见状都又羡又妒,恨不得换成是我。学院第一美女帮忙松骨,那是简直不敢想象的妙事啊!
我却不管那么多,背靠凳子上做陶醉状,直让几个男生看得双眼喷火。慕容倩边看书的当儿,也腾出一只手开给我捶着大腿,若非教室里人太多,影响不好,不然的话我简直舒服得快要呻吟出声了。这样的自习,多和几回也不错嘛。
我们选的是教室里靠墙的小角落,慕容倩坐里,我坐外,也没人来打扰我们。
“咦,小淫贼?”
听到这个熟悉的称呼,我睁开了眼。这样叫我的人自然只有殷夜一个了。
她站在我身旁,慕容倩也不好意思地停下了手。
殷夜奇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反问道:“我为什么就不能在这里?”
殷夜道:“我听说你是个懒鬼,想不到而已。”
我尴尬地道:“听说谁的?”
“你们宿舍的人。”殷夜露出鄙夷的表情:“他们说的果然没错啊,到教室也不务正业。”她看到我身边的慕容倩兴奋的道:“这位一定就是慕容倩学姐了,久仰大名,闻名不如见面,你比别人说的还要漂亮呢。对了,小妹叫殷夜。”
慕容倩微笑道:“殷夜学妹言之太过了,你才漂亮呢,娇滴滴的一个小美人儿。”
但凡美女想见,要么互相妒忌,针锋相对,要么互相怜惜,乌龟赞王八似的吹捧一番。当然,我这比喻很是不恰当的,若是两位美女的拥护者知道,不免要暴打我一顿。
但我很不爽是真的了,光听她们两个你一言我一句,把我冷落一边。与慕容倩话一投机,殷夜干脆不客气地把我拉到外面,自己坐了进去。她一来就剥夺了我弄的我很郁闷,自个在那生闷气。
她们间的称呼也从“慕容倩学姐”和“殷夜学妹”升级到“倩姐”和“小夜”了,等殷夜过足了姐妹瘾,这才想起我:“喂,我还有些问题想问你,这两天怎么总不见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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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满道:“你大小姐终于是想起我拉。”
殷夜见我撅着嘴,像小孩那样一副不豫之样道:“喂,我说小……许逐,我就和倩姐聊那么几句,你这么小家子气干什么。真想不到,倩姐怎么会喜欢上你这样的男人。”
我对殷夜怒目而视,殷夜也不甘示弱,叉腰道:“怎么了,我有说错吗?小气鬼!”慕容倩也不管我们剑拔弩张的火药味,只是笑看着我,一副你也有今天的样子。
整个教室的人闻言,目光不约而同地射到我们身上。当然,我不认为他们是在帮我,美女走到哪里总是吃香的。因此像只霜打了的茄子蔫了下来,同时心里发誓以后打死也不和女人做口舌之争。
慕容倩替我解围:“其实他人很好的。”
我对殷夜道:“有什么问题,快告诉我,明天我就没空了。”
“整天到处跑,是不是去鬼混?倩姐,你管他可要管紧一点。”我几乎晕倒,躲得了这个躲不了那个,这女的不知是不是因为以前我调戏过她两次,现在存心报复我来了。
幸好殷夜没有再多说,丢下两个网络漏洞的问题给我。慕容倩奇道:“小夜,电脑的事,你还需要问别人么?”-
殷夜有些颓然:“这家伙是个变态,比我要厉害得多,这一点我不得不佩服他。“是么?”慕容倩只是随口问了句,也没表现出太多的惊奇。我如若没点本领的话,当时也不能随便拿一大笔钱给她了。
我随口给她做了解答,殷夜此时就没那么猖獗了,一副虚心受教之样。待她消化得差不多了才道:“今天没什么了,以后再找你。对了,这几天你都去干什么啊?”
“去一个朋友家,帮他一点忙而已。”
“男的女的?”不待我回答,她又道:“我只是替倩姐问的。”
我看她分明是掩饰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干脆懒的理睬。
殷夜刚想再说话,“铃……”玲声宣布上午的课已完结,我站起来道:“去吃午饭吧。”
我们宿舍区的饭堂伙食是学校几个区中最好的,菜式多且味道很好,经常有其他区的人也习惯到我们这区来进餐,因此午饭总是比较拥挤,排山倒海似的。这喜的是承包饭堂的老板,苦的是我们这些可怜学生。以往我吃午饭都不会挑这时候,一般都等其他人走的七七八八才慢悠悠去打饭。
现在有两位女士在就不同了,我总不能饿着她们吧。但我到饭堂时,却发现早已排成长龙,水泄不通,我看着汪洋大海般的人群发愁。来饭堂视察营业情况的老板脸上的肥肉一跳一跳的,估计心里早已乐开了花。
慕容倩道:“我去打吧。”女生那边人倒是比较少,大概是因为医科大女生中现在流行减肥,美其名曰:骨感美,午饭都只吃面包,方便面等没有营养的东西,甚至干脆不吃午餐。实在是不明白她们的想法,许多人本来已很苗条,可以去当模特的大好身材摧残得像木乃伊一样,甚是可惜。
慕容倩和殷夜都一起去了,我等得闲极无聊,忽然有人在我身后猛拍了一下,这一下很用力,我肩头都沉了下去。7我以为是宿舍或班上的哪位大老爷们,但当我转过头去时立刻发现自己错了,眼前站着的是叶柔。
我一直不明白她纤长的手掌为什么能发出如此大的力量,为什么她动作像男人一样的粗鲁。还有,为什么她为什么吃的那么多,因为她手中餐盘一大堆的东西,其中不乏鱼,鸡腿,卤蛋,热狗等高热量食品。在别的女生都拼命减肥的同时,她却不为所动。
尽管如此,她的身材还是那么的魔鬼,这是勿容置疑的。因为我们附近的人,无论男女,至少有半数的人目光都看着她,某些男的口中的饭嚼到一半,米粒不断的往下掉,一个颇有几分姿色,只是身材略差了些的女孩目光又羡又妒,口中的一根火腿肠都忘了下齿,只是半含在性感的红唇中,暧昧的动作极像西片中某些儿童不宜的镜头。
还有三位仁兄光顾把目光转向这边了,很不幸地相撞在一起,餐盘打翻,菜汤飞溅。旁边退避不及的两位女生受池鱼之殃,大声尖叫起来。其他人惟恐天下不乱,一齐哄笑,一时间饭堂是所未有的热闹和混乱。
第221章联谊宿舍
肇事者叶柔却对这些目光和她造成的“交通意外”视若无睹,一屁股坐在我对面。自从叶柔回校之后,我们的身影也经常齐齐出现在别人的眼中。我色魔的臭名总算是被澄清了,只是我如何摆平叶柔,让她不再恨我,别人就不知道了。还有我和慕容倩是如何结识,她如何成为我的未婚妻一事,好事者查了一大堆资料,都查不出来,也是校内一迷。
倒是我爸妈是一个小城市的普通工人,我中考成绩,高考成绩,还有我的亲戚,三姑六婆,我每天上几次厕所,吃几顿饭,我家有几只老鼠蜘蛛蟑螂壁虎都差不多搞的一清二楚了。我只能感叹,群众的力量是伟大的,特别是喜欢挖掘隐私的好奇群众,其力量更是不可估量。
“色魔,你在干什么?”在张雯不在场的情况下,叶柔习惯这样叫我
我没口气地道:“你说,难道我会在饭堂里打篮球吗?”
叶柔夹起一只卤蛋,塞到嘴里,一边咀嚼一边含糊不清的道:“那你在这里呆着干什么,还不去打饭?”
我叹了口气道:“你吃饭就不能稍微像个女孩子一点吗?”
她吃饭实在是有失文雅,这样形容还是比较委婉,确切点说应该是毫无半点淑女应有的优美仪表。不过若要叶柔像个淑女,那简直是比赶一头猪上树还要难些。然而话说回来,尽管她吃的粗鲁,但性感的双唇蠕动,还是有些让人想入非非。她身上的每个部位,随时随地都能挑起男人的欲望,魔鬼之名不是白来的。歪歪书
叶柔嗤之以鼻:“切,这样就不算女孩子了?谁规定的,宪法吗?”
我拿她是没有办法了
此时慕容倩和殷夜双双回来了,慕容倩手中捧着两份饭。见到叶柔惊奇道:“小柔?”
叶柔一愣,放下手中的筷子:“倩姐,你怎么会在这里?”玄幻
“恩,今天我到这边上课,就顺便过来找他一下了。”
“哦。”叶柔随口应道,对我和慕容倩的关系,叶柔似乎并不大在意,因为我和她的事都是之前的了,在她心目中是没什么印象,反是张雯与她的关系发展神速,一日千里。每天至少得褒上一两个小时的电话粥,弄的有几次我打张雯宿舍的电话打了许久都打不通。
“你就是叶柔?”殷夜一脸的兴奋
“是啊,你是?”叶柔的脸上写满了问号。
“我叫殷夜。”
啊,小魔女殷夜!”
殷夜眼中闪动着光芒,满脸崇拜的道:“我很佩服你的,你能教我学空手道吗?”
叶柔笑道:“当然没问题,只要你有兴趣的话。”
殷夜满脸的憧憬,心中想着到时把小淫贼打到满地找牙的大快人心情景,险些就笑了出来
“对了,你们以前,不是有些摩檫的吗?”殷夜的好奇心还真不是一般的重
叶柔想起以前被我非礼之事,脸上破天荒一红,没说话。
我干咳一声:“那只是误会。”
殷夜不屑道:“去,误会,有那么荒唐的误会吗?你别以为我不懂你是怎么样的人,当初开学的时候……”提起她胸部撞到我那尴尬的事,她脸上登时也有些红了。
我无奈地道:“那也是误会吧?分明是你自己撞上来的。”
慕容倩掩口道:“哎哟,我说你惹的仇家还真不少呢。”
学院十大美女排名前三的齐聚一堂,那可真够轰动的,饭堂里顿时更为拥挤,熙熙攘攘的,甚至有人掏出手机打电话回宿舍叫别人过来。原本平时殷夜是不会屈尊在这种公共饭堂吃饭的,她一般去学校内比较高档一点的饭店,这次主要是迁就我这种穷人。叶柔倒是经常和慕容倩出入大众饭堂。
我发现到和她们到这里吃饭是一个非常错误的决定,众目睽睽之下,感觉极不自然。狼吞虎咽的,欲早些吃完。一不小心噎到了。慕容倩忙在我背上拍了几下,焦急道:“你怎么了,没事吧?”
我缓过气来道:“没事,没事。”继续狼吞虎咽。
慕容倩怨道:“你那么着急干什么啊?小心一点。”
我指了指周围的人道:“他们这样看着我,叫我怎么吃啊。”
我胡乱刨了几口站起来道:“我饱拉,你们慢吃,我先回宿舍了。”
刚想开溜,殷夜扯住我衣服:“喂,等等。我还有事和你说呢。”
“什么事?改天吧。”
“你不是说过两天你没空吗?”
我只好继续坐了下来,忍受着别人目光的折磨。幸好慕容倩和殷夜都吃的不多,而吃的多的叶柔速度又比较快,让我少了许多的痛苦
待走出饭堂,远离众人目光之后,我才大大松了口气,大学毕竟不比高中啊,高中李晓张雯再出名,全校也不过那么两三千人,而大学光是饭堂动不动就能聚集这个数目。想一下在几千道目光注视下进餐,会是什么感觉?
我对殷夜道:“有什么事找我?”
“哎,我们宿舍想和你们联谊呢,不知你们意下如何。”
联谊宿舍在大学里面算是比较流行,通常是男女两个宿舍之间,为了增进友谊或交流而组成的。由于经常在一起进行一些活动,联谊宿舍之间的人会比一般的男女宿舍要亲密一点。这是比较好听的说法,说穿了是大学的男女双方为了更容易接近异性而挂羊头卖狗肉的一种方式
我们班的几个女生宿舍,刚开学半个月不到就被大二大三的师兄联走了,当时我们尚是懵懵懂懂,对联谊宿舍这个概念一无所知。直到肥水流了外人天之后,才猛然醒悟。
不过联谊一般都是男方主动提出的比较多,殷夜一说倒是让我很意外。
殷夜道:“我们宿舍姐妹说谢如玉很可爱啊,有个还说喜欢他呢,嘻嘻。”
我心道原来她们只是见到老六了,若是知道宋雄斌,不知道还会不会兴起这个念头。
这念头刚在我脑子里浮现,叶柔就道:“他们宿舍有个人色咪咪的,到时你们就后悔了。”
殷夜本来兴高采烈的,闻言不免有些担忧:“你说的是真的吗?”
我想起宿舍那帮整天只能靠看A片来消遣的可怜光棍,满是同情,只好寐着良心道:“没有的事,男人本色嘛,看到美女,哪有不多看几眼的。你看刚才在饭堂的时候,那么多男生都在看着你们,难道他们个个都是色咪咪的?”殷夜听了我的话踌躇起来,不知该信谁的好。
慕容倩道:“我觉得他们宿舍的人还蛮好的嘛。”在慕容倩面前,宋雄斌倒是色不起来,因为他说看到慕容倩就有一种自惭形秽之感
殷夜见慕容倩也这样说了,再也不管那么多,雀跃道:“就这样说定了,你回去征求一下你们宿舍的意见,看看他们愿不愿意。”
我心道还征求个屁,宿舍那帮人都饥渴得不成,不用说是千情万愿的了。
此时叶柔道:“啊,对了,我也有一件事。”
“什么事,不是又想和我们宿舍联谊吧?”
叶柔不屑道:“切,你当你们宿舍是宝吗?是有关你的,我宿舍那帮姐妹都说要见见你,看一看你这个敢对我无礼的大色魔是长什么样子的。”
我想起以前非礼叶柔事发后让那帮女人骂得狗血淋头的情景,不由打了个寒噤,她们都是狠角色啊!
“能不能带人一起去?”我试探性地问,能扯上一个人帮我挡一下驾总是好的。
叶柔斩钉截铁道:“不行!她们说就见你一个人。”
我把求助的目光投向慕容倩,但她只是偷笑,殷夜也是幸灾乐祸的表情。
哎,看来只能单刀赴会了。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222~223章(文字)
第二百二十二章有异性没人性
告别她们之后,我回到宿舍。宿舍的人全都回来了,一个二个还抱着书在啃。这帮小子,平时个个不努力,现在累死累活的。不过话说回来,我平时似乎也差不多,只不过仗着记忆力好偷懒罢了。
“咳,咳”我咳嗽一声以引起注意,“有一件事要和大家说一下。”
宋雄斌手中捧着一本《基础药学》,头也不抬地道:“老五,你有屁快放,别唧唧歪歪的,影响我复习。”
“有个女生宿舍想和我们联谊,你们意下如何?”
宋雄斌一把将手中的《基础药学》丢到一边去,兴奋得难以自已,手像发羊颠疯一样不住地颤抖:“你说的可是真的?”其他人也纷纷丢下手头工作,来了兴趣。以往干什么总是一大帮老爷们,简直是无趣极了。
“绝无虚言。”
沐青桦比较小心谨慎,提出疑问道:“老五,那个宿舍的女人长的怎么样,别和我说个个都是恐龙?”
宋雄斌不悦道:“老二,一边凉快去,恐龙又怎么样?恐龙难道就不是女人了?”
老大见宋雄斌这么不争气,骂道:“你小子够饥不择食的。”
我笑道:“其他人我不知道怎么样,但其中有一个是殷夜。”
沐青桦立刻从床上窜了起来:“殷夜?你是不是说学院十大美女中排名第三的殷夜?”看那情形,生怕是有第二个同名之人。
我点点头道:“除了她还会有谁啊?”
“联,联,当然联,她们宿舍的其他长的个个都像老母猪也联。”沐青桦一张脸涨得通红,想到居然能与学院第三美女有近距离接触的机会,他就情难自禁。
谢如玉开口为殷夜宿舍的其他人辩白:“二哥,你别那样说,她们宿舍的人长的都还不错的拉。”
颜飞也耐不住了:“你怎么知道的?”毕竟他也是宿舍的一员,近来他已经将高中那女朋友的事忘得差不多了,越来越多的参与集体的事。
谢如玉道:“我在QQ上和她们视频过呢。”
沐青桦一愣:“你怎么会有她们宿舍人的QQ?”
谢如玉道:“是殷夜的。”
沐青桦一把揪住谢如玉的衣襟:“快给我,你小子居然藏私。”
谢如玉满脸委屈:“你又没问我。”
我替谢如玉辩解道:“我和老六都是计算机协会的,刚好殷夜也在计协,就这样认识了。”
颜飞半信半疑:“听说殷夜心高气傲,颇有些看不起男人的,你们这么容易就把她的QQ弄到手了?而且,还是她们主动提出和我们宿舍联谊的吧?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意图?”
我心道这意图就是她们宿舍有个MM喜欢上了老六,又不好意思明说,只好借这机会接近,而其他人估计看到老六后就以为我们宿舍个个人都是帅哥,若是知道有沐青桦,宋雄斌等怪人存在,会不会联谊就很难说了。
“去去去。”宋雄斌和沐青桦打断了颜飞:“老五,别听他的,他是《三国演义》看多了,总以为每个人心中都怀有阴谋诡计。你说,就凭我们这种人,卖了也值不了多少钱,别人能打什么主意?这世界还是美好的,我们别想的太黑暗了。照我说,MM毕竟也是人嘛,也总有需要的,在她们寂寞的时候难道就不希望有一片宽大的胸襟可以依靠一下,你们说是吧?”说完还特地展示一下他的那几根排骨,让我们一阵恶心。
宋雄斌倒也有自知之名,说的话也有几分道理,颜飞想了一下,不吭声了。
沐青桦就冲着学院第三美女殷夜在那宿舍,便是有阴谋也不放在心上的。加上老大也有那么几分意思,这事就算是拍板了。择日不如撞时,再加上众人心焦,略为商议之后,立刻就决定晚上请她们宿舍吃一顿饭,到KTV
吼上一回,就当完成这个联谊仪式了。
当下我作为代表打电话到殷夜宿舍,将此事结果相告,同时发出晚上之约。其他五人将我团团包围,连颜飞都不例外。将耳朵凑在话筒边旁听,屏声屏气,那副样子,比起等待高靠成绩公布还要紧张几分。
接电话的是不是殷夜,我想了一下还是找殷夜说的清楚一点,于是道:“殷夜呢,她在吗?”
电话那头的人略一迟疑:“你是不是许逐宿舍的?”
“啊?对,我就是许逐。”
说话的女孩立时兴奋起来,提高声音道:“殷夜,快过来,是许逐。”接着劈里啪拉的拖鞋声响,由远到近,夹杂着女孩子嘻嘻哈哈的笑声。
宋雄斌听到雌性的声音,心痒痒的,浑身三百六十五万个毛孔一齐张开,轻声道:“老五,女人的声音,就是妙啊。”
“嘘。”沐青桦做了一个禁声的手势:“有人来了。”
殷夜拿起话筒,开门见山地道:“喂,是有关联谊的事吗,你们决定得怎么样了?”
我笑道:“OK,全票通过。”
“好耶。”几把女声在骤然响起,把我吓了一跳,原来她们也在电话旁等待着消息啊。凭语气与音量判断,其兴奋的程度不下于如同吃了18.
35片春药,一张脸涨红如血的宋雄斌。
我朝众人打了个“V”字型的胜利手势,老大立时朝我回应一个拳头往下摁的手势,意思是让我趁热打铁。
我清一下嗓子道:“我们宿舍想邀请你们晚上吃一顿饭,然后大家去唱K,不知你们是否有空?”
殷夜想了一下,晚上还有《法律基础》,刚想回绝,忽然身后有人用手指戳了一下。回头一看,是大姐董洁,她点头示意殷夜接受邀请,其他几人也都在点头,看来是一致通过今天晚上集体逃课了。
“盛情难却。”
在众人屏息等了几秒之后,电话那边终于传来了简短却又振奋人心的回答。
“嘿!”众人也忍不住发出了欢呼,那边的女生显然也被吓了一跳,但接着就又嘻嘻哈哈的笑了起来,看来她们也是一帮开朗活泼的女人啊。
我也是一个喜欢热闹的人,兴奋了一会,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我沮丧道:“对了,今晚吃饭我不能陪你们一起去了。”
众人奇道:“为什么?”
我唉声叹气道:“因为叶柔宿舍的刚好今天晚上要见我,我得请她们吃饭,作为当初对叶柔无礼的赔罪。”
老大担忧道:“她们不会为难你吧?”
“但愿吧。”想起以前打电话过去找叶柔时被骂的要死,我也些中气不足。
“应该不会有问题的,你和叶柔现在关系也不错。”沐青桦甚是羡慕:“哎,人要有艳福是挡都挡不住啊,老五,你这一脱都能脱出个美女来,若是其他人,估计早已见不到其他的太阳了。叶柔为什么会对你手下留情,而且现在一点都不记恨,我就想不通了。”
想起晚上可以和一群MMHAPPY
,宋雄斌眉飞色舞道:“不管怎么样,老五艳福一来,我们现在也沾点光了,你也别羡慕他,现在论到他檫屁股的时候了。”他不失时机地让我提心吊胆一下:“这可说不定,你看叶柔那凶样,就知道她们宿舍的人会是什么样子了。老五你还是小心一些,不然到时连渣都剩不下。”
沐青桦笑道:“老五,我会永远记得你的。”
我笑骂道:“你他妈就不能说好点吗,我又不是一去不回,她们再恨,还不致于吃了我吧?”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老大长声高吟,营造出一派壮烈的气氛。
宋雄斌奸笑:“老五,你放心的去吧,那些MM交给我们解决就行了。”
我瞪着他们,半天才吐出一句脏话:“靠,有异性没人性!”
第二百二十三章一百零八道菜
下午也没人能专心看书了,宋雄斌连午睡都睡不着,在床上翻来覆去,显然心情极不平静。
下午集体清理宿舍,以免那些女生忽然间心血来潮要到我们宿舍“视察”一下,到时那满地的脏衣服,臭袜子只怕要把好不容易才接近的女生给全吓跑了。
经过两个小时的大扫除,我们的狗窝终于焕然一新,损失的物资不少,共使用了1.58洗衣粉,2.35支清洁剂,3.15瓶空气清新剂。连马桶都散发出阵阵的清香,让人不忍心上厕所。
傍晚整个宿舍的人都大大打扮了一番准备赴会,老大扬言谁若是穿的破坏宿舍形象就不用去了,因此每个人都在镜子前至少花费了半个小时。
这帮小子平时个个邋邋遢遢,打扮起来还真有几分人样的,不说个个都英俊潇洒,至少个个都衣冠得体,就连宋雄斌看上去都没那么獐头鼠目了。这样也好,不至于我对殷夜那边难以交代。
约定时间姗姗来迟,因为叶柔先打电话过来,我与宿舍一起前往的愿望落空,先众人一步出门。我们的请客地点均是设在学校内的“空中花园”,是一个环境比较幽雅,档次高一点的小饭店,由于价格尚算比较合理,因此平时生意都很火暴。
我在二楼,而宿舍其他人都在三楼。本来想同一层的给我壮壮胆的,但打电话过去订座时,除了二楼三楼的两个小包厢之外,其他的均已人满为患。这还是托殷夜的福,她是“空中花园”的常客,否则哪有包厢留给我们。
当我到空中花园的之时,发现叶柔和她们宿舍的五个姐妹已到了,原本都在嘻笑玩闹着的,我一出现后她们个个都清一式的脸罩寒霜,柳眉倒竖,像是到年末到农民家收租的大地主。
我想起叶柔以前那套等人理论,汗出如浆,她不会还记得吧?但看这干人当中,反而只有叶柔脸色稍好一点,大概是与我已熟的原因吧。只是一看到另外几人那充满火药味的架势,心中又有些揣揣,看来这可是鸿门宴啊。
一张铺着雪白桌布的大圆桌边上放着两盘瓜子,几包纸巾。旁边仅剩下唯一的一个座位,不用说是我的了。而更为显然的却是座位前的一大瓶啤酒。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其中一个较为高佻的女孩眉毛一挑,一副包青天审案之样:“你就是许逐?”这女的看样子是在座中最成熟的,说出的话也威风凛凛,很有气势,大概就是她们宿舍之首了。她问的那句话很明显是废话,我若不是许逐又怎么会跑进这包厢中,但这想法自然只是在脑中转转就算了,却是不敢说出口。
其他人窃窃私语:“长的还蛮俊俏的,怎么却这么下流?”我把那些贬义词在进入耳朵后一一过滤掉,不为所动,只是赔笑道:“是的,这位美女是?”只要是女人,即使丑如无盐之蟆,赞她是美女绝对是没错的了,何况这位大姐长的其实很有韵味,是那种一眼看上去不觉得漂亮,但很耐看,越看越有味道的女人。
她脸上虽然还是冷如冰霜,但在我的细心观察之下,还是看到她嘴角微微上翘了那么1.8度,那是心中高兴却又假装不让人知道的迹象,我心道这下可好办多了。擒贼先擒王,这道理我这读了十多年书的人还是懂的。
果然她的语气柔了许多,至少不再像收租的大地主了,但依然不善,似上级批评下级那样道:“我是小柔宿舍的大姐,庞菁。许逐,你比我们女生来的还晚,根本就没有诚意,这笔帐你说该怎么算?”我心道女人果然是一个德性的,这种小事都要斤斤计较,而且刚刚订到包厢我立刻就火速赶过来了,只不过我们宿舍比较远一点而已。
但和女人讲道理显然是很愚蠢的行为,和她们说话一定得有艺术,因此我道:“是小弟不对,要杀要剐,或是作牛做马,甚至以身相许,任凭各位美女处置。”此话一出,几个女孩寒着的表情再也维持不住,冰霜解冻,“扑哧”地笑了出来。其中一个扎着两根大鞭子,看着比较活泼的女生边笑边道:“什么以身相许啊?好不要脸!”其他人也纷纷附和:“就是,好不要脸!”很多男人,特别是有女朋友的男人都知道,在女人不高兴的时候,只要能让她笑,一切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了。我捏了把汗,在灌蜜和恶搞双重攻势之下,终是暂时瓦解了一大危机。
一个绿衣服的女生嚷道:“许逐,你可是比我们晚来了三分钟。”另一个黄衣女生立刻纠正道:“不对不对,是三分零五秒,我一直看着表的。”那高佻耐看,貌似大姐样的女生手一挥,一派大姐的气度:“晚一分钟罚一杯酒赔罪,三分钟就是三杯,刚好和一瓶的分量差不多。那五秒的零头就算了,我们也不是那么小气的人。”我险些为这句话倾倒,三分钟还在计较,少了五秒倒是显得很大度那样。话说回来,她那领导的气度,和我们宿舍的老大倒是有得一拼的。
我看着面前的这瓶酒,脸如苦瓜,昨天才刚刚喝个大醉,而且还想着以后少喝点,今天又来了,而且一来就是一瓶,我哀求道:“少点行不行?”“不行!”她斩钉截铁地打断我,脸上全是鄙视:“你究竟是不是男人啊?几杯啤酒都搞不定。”其他人纷纷符合。只有叶柔不为所动,只是悠然地嗑着瓜子,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之样。若推及起来,这件事她是真正的当事人才对,估计是她把今天晚上之事全权交由其他人处理了。
“好好好,我自罚三杯。”我豁出去了,干脆拿起桌子上的那瓶啤酒,用牙齿咬开瓶盖,咕咚咕咚地下了肚,然后往桌子上用力一放:“行了吧?”她们显然是被我的气势给镇住了,目瞪口呆,连说话都忘了。我暗自得意:小样,跟我斗,还早着呢。
过了好一会,她们才反应过来,纷纷拍着小手欢呼,气氛渐趋热烈。
高挑女孩笑道:“看在你这么爽快的份上,我们就原谅你一半吧,”我打蛇随棍上,嘻皮赖脸道,“只是一半吗?干脆我再来一瓶,我和叶柔以前的事就一笔勾销了吧。”辫子女生立刻道:“你想的美,没这么容易。”我心中一紧:“那怎么样才行呢?”“今天晚上这顿饭请我们吃,而且随便我们点菜!”我松了口气:“没问题。”心道几个女生能吃得了多少,而且这顿饭我本来就没打算让她们请客。
几个女生听到我的话脸上露出了笑容,笑的有些狡诘,看我的目光就像看着一只落入黄鼠狼圈套的公鸡那样,这让我心中有些不安。
绿衣女生按下墙壁上的一个黑色按钮,不多会,一个服务员推门进来,彬彬有礼的道:“各位想吃什么,请随便点菜。”边说边拿着一只笔准备记录。
高挑女孩道:“不用记了,每样都来一份吧。”我心中一惊道:“你们吃得了那么多吗?”那服务员也一片好心的道:“我们饭店共有一百零八道菜,几位真的全要一份?”高挑女孩眼一瞪道:“有人请客,我们想什么都尝一下,难道不行吗?”服务员忙道:“当然可以。”我背上冷汗滚滚,这一百零八道菜一上,就是卖了我也不够付钱啊,到时只怕就要出丑了。这帮女的,还真够疯的,怪不得刚才笑的那么淫荡,噢,不,是阴险。
几个女生见我脸色难看,对视一眼,绿衣女孩忽然嘻嘻笑道:“算了,我们还是点下吧,免得这小气鬼心疼。”服务员看着满是尴尬表情的我,一脸的同情,身在女人堆之中,也不是那么好混的啊。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二百二十四章 再疯狂一回
酒过三巡,彼此间也有些熟识了。
她们中的大姐,就是那个高挑女孩就是庞菁了,是川妹,川妹除了皮肤好全国闻名之外,泼辣也是在各大省市的女性中排得上号的,以前打电话到她们宿舍之时骂的最厉害的就是她。
穿绿衣的叫倪星,看起来还像个大孩子的模样,其实在宿舍中是排行第二的。
黄衣的叫申夜佳,个性和倪星差不多,都是活泼好动型的。
扎两根辫子的那位叫粟雨苹,是她们宿舍中宿舍最小的,也最喜欢幻想,没事都会发下白日梦。
和我排名相同的是一个看似很冷漠的女孩子,电话中说话时总不带感情色彩,就连以前在电话中骂我时都没觉察出什么火药味。她说话少了些,进包厢后我最后发现的人才是她,见到她也让我想起颜飞。
还有一个就是我熟得不能再熟悉的叶柔了,一个拥有魔鬼身材,性格……似乎也和魔鬼差不多的女人。
此时这帮女生早已把兴师问罪的目的给忘记的干干静静了,我把后果想的太严重了些,她们原本就是为着凑热闹而来的。一熟悉,女人的嘴巴就闭不上了。
倪星道:“喂,你是怎么把慕容倩泡上手的?”她是个很有意思的人,通常女人都会说“追”的,但她竟然用“泡”一字,而且是“上手”,不是到手。我很想笑,但又忍住了。
申夜佳也催促道:“就是,说说看啊?”她和倪星似乎比较喜欢一齐说话,只要倪星一出声,她就要搭上一句,同时只要她出声,很有默契。若非她们姓氏不同,我还真会以为是双胞胎。由于姓氏不同,那我只好很不好意思地猜疑她们是同性恋了。
粟雨苹也不甘人后:“是不是有什么浪漫的故事啊?”
庞菁最直接:“快说!”
女人一旦碰上这种花边之事,个个都像是抢重大新闻的记者一样。
叶柔哼了一声:“还不是用了什么见不得人的手段,否则倩姐能看上他吗?”
倪星似笑非笑的道:“柔柔啊,你是不是也让他用那种手段给搞定了,否则的话为什么现在对他这么好,你不是很讨厌男人的吗?”我再度想笑,“搞定”这个词从一个女人的口中吐出来,有一种很古怪的感觉。
本来是我犯下的大错,现在已经被众女生拿来取笑叶柔了。叶柔听到这话,脸不禁用了:“你……,鬼才稀罕他这种色魔!”心中暗道:我应该把他教训的满地找牙才对,为什么却恨不起来?
其他几人找到乐子了,纷纷出言笑叶柔,只让她扭捏异常:“喂,你们不是要发掘这小子和倩姐的事吗?干什么扯到我身上来了。”
这句话才把众女生的注意力转移开来,再度把矛头指向了我。
我看着八道不揭开谜底绝不会罢休的目光,知道自己不能躲避了,否则会死的很惨,于是乱编道:“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我遇到了她,当时她在一帮歹徒的包围之中,脸上的惊慌并掩饰不住她的美丽,于是当时我就冒起了强烈的不可遏制的喜欢的念头:我喜欢她,于是我冲上前去,一论混战过后,我把慕容倩救了出来,然后她也喜欢上了我,就是这样。”
大部分女孩子对于这种英雄从天而降的浪漫爱情故事总是特别喜欢的,倪星听得悠然向往:“要是哪天我陷入险境时,若是有个白马王子突然出现,那该多好。”我看她那羡慕的神情,不由得有些担心,万一她真的为了验证一下,而以身犯险,那岂非是害了好好的一个女孩?
庞菁半信半疑道:“几个歹徒你也能放倒,是不是骗人的啊?”
倪星不屑道:“呸,老套!”
申夜佳帮腔:“哼,无聊。”
同性恋这个词眼在我心中一转即逝,我暗道糟糕,吹牛吹得过火了些,急中生智道:“你没听说过爱情的力量吗?爱情的力量总是伟大到能让一些奇迹发生的。”
一说到爱情这个神圣的字眼,庞菁等几人也不好反驳了。我心中暗暗得意,许逐啊许逐,你真他妈是个天才。
我现在的撒谎技术是几近炉火纯青了,基本上可以不经大脑,从口中习惯性地吐出。这也是长期在美女群中周旋,被逼出来的本事。
和几人随便闹闹,手表上的指针已指向二十点了,这一顿饭就吃了三个小时,真够久的,不过不是全无收获,和她们的芥蒂是全消了,或者说,她们早就不觉得我怎么样,只是来玩脑的。
估计宿舍那帮人早和殷夜她们出去了吧,我以时间不早,需要复习为由,结帐后和叶柔等人告别。
拨了三次老大的手机才有人接,那边简直是声浪震天,估计是把手机铃声都给掩盖过去了。这两帮疯子都在扯着嗓子,男的吼女的尖叫,根本不像是在唱K,吵得我都有点听不见了。
老大的铜锣嗓门在夹杂在嘈杂的声音中传了过来:“老五,他奶奶的,怎么那么久?你快点来,她们都说要见你呢。”
沐青桦一把抢过电话,走到声音低点的地方:“老五,快,我已经帮你找了四个借口了,你再不来我可招架不住拉。”
我无奈苦笑:“好,好,我立刻赶来。被她们缠住,我脱不开身啊。”
“老五,没失身吧?嘿嘿!”凭语气以及话中含义的淫贱程度,很容易就想得到是宋雄斌,我有些担心,不知道这家伙见到女生会不会失态。
“什么失身啊?喂,你就是许逐吗?”一把女声悄无声息,毫无征兆的出现在话筒之中,我有些幸灾乐祸,宋雄斌这家伙现在肯定很难堪。
“干什么去了,快老实给我们交代,发起联谊的人就是你,不给我们一个理由的话,哼!”这是另一个女的,看来这帮女人也不是省油的灯啊,这让我强烈地怀念起初中高中班上的女生。哎,现在的大学女生,太不懂矜持拉!
“限你半个小时过来,不然这联谊的事就此算了。”
“喂,老五,你他妈的一定得给我准时出现!”原来是宋雄斌听到那句话后急了。刚刚可以享受到的幸福生活,如果没了的话估计他得抓狂。
沐青桦更狠:“要是把联谊弄泡汤了你以后睡阳台,天天做值日!”
我心里暗暗咒骂这帮过河拆桥的家伙,忍不住就引用了初中舍友眼镜的话:“麻烦你们别一见到女人就知道用下半身思考好么?”我没好气的道:“老子就是打的半小时也赶不及到你们那啊。”北平是首都同时也是个超级大城市,去个地方动不动打的都要一两小时的,不比冰际市那种小城,市区范围内任何地方打的在半小时内绝对可到。
我一说之下宋雄斌也意识到这是个问题,转头对身旁的两位女同志低声下气道:“这个,到我们这娱乐城打的也得半小时啊,您看,是不是给他多一点。”一副奴颜婢膝之样,古时的太监在皇上面前说话大概也不过如此了。
其中一个女的道:“那就叫他坐飞机好了!”
“她们叫你坐飞……”宋雄斌原封不动如实转达上级指示,话说到一半感觉有些不对劲,又停了下来。干笑一声道:“你可真幽默,哪有这么短途的飞机?”
我心中立时为他默哀,我宁愿见到那个色中饿鬼样的老三,至少头脑蠢到这个地步。哎,大好青年,就这样毁于一旦了。
我听着她们讨价还价了一会,才把给我的最后期限判定到一小时。
挂了电话后我招了一辆TAXI,火速赶往现场,迟到的话估计得被这帮有异性没人性的家伙撕成碎片。
一推门后发现里面热火朝天,老大拿着话筒在吼,老三和两个看似比较放浪的女孩在碰杯,如玉和另一个比较娇小点的躲在沙发一角,不知在聊些什么,那女的十有八九就是对谢如玉有“非分之想”的人了。沐青桦的目的自然是近距离接近殷夜,以便在他的美女录上增加更多的资料。只有颜飞是孤身一人地嗑着瓜子。
那两个女孩见到我眼前一亮,一瓶酒推到了我面前:“喝!”听声音正是打电话时的那两位。酒气和女子的体香夹杂在一起,也不知是何味道。
我苦笑一声,喝吧喝吧,就再疯狂一回了。过了今天,除了要和云啸练习外就是考试,想疯狂都没机会了。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二百二十五章 盛会前夕(文字)
赶到真理工作室时,我的头兀自有些晕乎乎的,昨天晚上又疯狂了一遭,连续赴会两次,纵然是铁人也难承受得住啊,吐了好几次,身体都有些发虚了。
这两个宿舍的女生都他妈不像女人,有几个喝起酒来如虎似狼,巾帼不让须眉,特别是殷夜宿舍的两个。宋雄斌本欲把她们放倒的,却反被灌的不省人事。
说出来丢脸,那帮小子是被女生搀扶着回来的,惹的当时在路上碰见的人都议论纷纷的。如果不是晚上的话,那真是颜面扫地。
宿舍的人除了老大和我之外,其他人到现在尚未醒过来。如果我不是要与云啸他们练习,也不想大清早的就爬起来,搞的在公车上猛的打呵欠。
开门的居然是赵馨,我扫视了一遍工作室大厅,也就她一个人在,大概是起的最早的。女孩子通常都比较贪睡,难得起得这么早啊。
赵馨见到是我,先是一楞,接着媚眼一抛:“喂,帅哥,你怎么了?无精打采的。”
我有气无力的道:“昨天晚上又喝了一回,我快要死了。”
赵馨媚笑道:“我还以为是亏损太大了呢,脚步这么虚浮。”
“亏损?”我想了好一会才会意过来,她说的是那种暧昧之事,忙辩解道:“我哪有那么风流啊!”
赵馨道:“哎哟,不风流,把艳艳都追到手了。那天晚上,过的可好吧?”
我看着她那大胆媚惑的神情和妖娆性感的体态,心中一荡:“哪天晚上?”
“当然是前天晚上了,我可是给你们创造了良机,该怎么谢我呢?”
我此时才明白她说的是我和云艳艳均醉了之后而共处一室的那晚,颇为尴尬,“你说的是那个啊?其实,我们也没干什么的。”我说的这句倒是实话。
赵馨吃吃笑道:“你也用不着不好意思,都什么年代了,想当年我初中时就……”
我瞪大了双眼不敢置信地看着她,这女的也太那个了吧?想了一下,也许是自己太落后了,听说有些国家在初中就难找到一个处女了,有处女情节的男人基本上要到小学或者幼儿园去找女朋友。我们国家这几年的性观念也比以前开放多了,特别是一些大城市,也没什么奇怪的,想到此也就释然。
赵馨见到我那模样又吃吃笑道:“骗你的拉,其实我也是一个很传统的女人,说实话,我还是个处女呢,你相不相信?”谈及这个话题之时,她脸上没有一点的异常,依旧是笑吟吟的。
我宁愿信她奶奶是也不相信她是,通过这话题我对赵馨的开放程度又更深了一层。
边说边一起走进工作室中,云啸此时也打着呵欠走出来,见到我失声道:“妹夫,你怎么了,怎么看起来一副大病初愈的样子?”
我把饮酒过多之事再说一遍,搞的云啸又是一阵的埋怨。
徐若重和邓庆平也陆续走了出来,只是缺少了云艳艳。在盛会之前这段时间,她基本上大部分的时间都会呆在工作室帮一下云啸。
我问云啸道:“她呢?”
云啸笑道:“艳艳昨晚很晚上才睡哦,不知道是不是想在你,妹夫啊,以后干脆你就住这里得了,不用让她晚上总失眠。”
我心道此事万万不可,刚想回绝,云啸又道:“好了,你去叫她起床早餐吧。赵馨,我叫你准备了六个人的份,你没忘记吧?”
赵馨眼一瞪:“我做事,你不放心?”
云啸打了个激灵,忙赔笑道:“自然放心,是我多虑了。”
我大奇道:“是赵馨做的早餐?”
云啸道:“是啊,这样可以随便买自己喜欢的菜,工作室的开支少一点。恩,她的手艺不错的,你试过就知道。”
赵馨又是妩媚一笑:“有句话说,留住男人的胃,就留住了男人一半的心,以后我要找一个好男人,自然得学上一手了。”
我苦着脸道:“下次吧,我撑死了。”我不知道他们准备好了我的早餐,上车前消灭了一笼小笼包,现在是饱得要命。
云啸道:“那你去叫艳艳下来吃早餐吧,我们得抓紧时间了。”
我刚想敲开云艳艳房间的门,门就自动打开了。云艳艳低着头走了出来,全然没注意到眼前的我,直直撞了个满怀。连退了好几步,等看清是我之后,抚着胸口道:“是你啊?吓死我了!”她应该是刚起床,眉宇间兀自带着一丝慵懒的风姿,一只纤手扶着门,细长的丹凤眼欲羞还嗔,看的我阵阵心动。
我过了好一会才把游荡于外的心收了回来,强敛心神道:“云啸叫你去吃早餐呢。”
“恩,我一会就下去。”
我看着她有些疲倦:“对了,你昨天晚上睡的不好吗?”
云艳艳悠然道:“我在想,你真是一个奇怪的人,想了一个晚上也想不通。”
原来是与我有关,我被挑起了好奇心,忍不住道:“哦,我是个奇怪的人,怎么说呢?”
“我也不知道怎么说,其实你是个非常聪明的人,却喜欢隐藏锋芒,还有就是,你的意志真够坚定的。”
前半部分我能听的明白,但后半段就有点费解了。
云艳艳适时的补充了句:“我是说,前天晚上的事。”说完自己的俏脸先红了。
我恍然大悟,心道当时我醉的像只死猪那样,能干出什么来。
早餐过后我们开始练习《激情燃烧》,由于参赛的乐队数量过多,每队均只有表演一次的机会,因此是万万不能失手。
我还是第一次融入整支乐队当中,在人数充足的情况下,赵馨也不再司职别的支吾,全心放于她的主唱之上。这也是我第一次看到赵馨的精彩表演。
事实说明云啸选赵馨作为主唱是绝对没错的,她确实配得上“激情”和“燃烧”二字,无论是面孔,身体,动作的配合均是疯狂,腰肢的扭动让她整个人真如水蛇一般,柔若无骨,脸上的表情犹如向情郎撒娇的少女,又如放浪形骸的荡妇。火热的激情四射,整个工作室的温度仿佛忽然间上升了不少,或者换句话说,我们心中的那把火被她的舞蹈点燃了。这让我感叹,一个人的躯体表现力居然能达到这种地步。
相比之下,我觉得MTV
中某些女歌星那矫揉造作的表演实在很垃圾,而赵馨不同,她是整个人随着进入角色的,从她的眼神,表情以及动作我可以肯定这一点。每练习一遍,她全身均香汗淋漓,那是身体的每个细胞最大活跃化所造成的效果。
一支摇滚乐队中伴奏部分最重要的无疑是吉他手,但主唱才是整支乐队的灵魂,若主唱不能将曲子畅快淋漓地表达出来,其他乐手再好也没用,这让我对这次的音乐盛会又多了几分信心。若非如此,在多如过江之鲫的乐队中脱颖而出实是难比登天。除了赵馨之外,真理乐队中每个乐手都可以说是顶尖的,云啸的眼光很不错。其实民间的好乐手本来就不少,只不过缺少一个机会而已。
音乐会一天一天的接近,北平似乎骤然间热闹了起来,不为别的,就因此这次莎华音乐会的举办地就在北平体育中心。尽管在重大新闻犹如闲茶淡饭般平常的政治中心北平,莎华音乐会也算是颇为轰动的一件事了。
作为音乐界最为盛大,也是年轻人最为喜欢的活动之一,其电视直播的收视率极高。连中央频道都开始在黄金时段出现相关新闻,网上的就更是数不胜数。即使大考将近,它还是学校BBS
中的热点,许多人都开始想方设法弄门票,黄牛党也盯紧了这块大肥肉。
北平各大酒店宾馆的住宿人数大增,闻讯而来的无数音乐爱好者都聚集在了北平。
在盛会开始之前,我还有一件必须做的事:把自己装扮成别人看不出的模样。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二百二十六章 狂热(文字)
狂热试场中静静的,只有沙沙的笔尖在纸上移动而发出的声音,和监考老师在教室中走来走去的脚步声,对于第一次大考的新生总是要严格点的,这一点在考试前我们就听学长说过。
我的心情却不如考场一样的平静,因为莎华晚上的音乐会已然开始,而且离真理乐队的一七七号估计也不远了。
人算不如天算,在考试前的最后一天,我们的导师忽然说由于冲突,我们的考试改为晚上七点半,计划全盘落空。依照我的速度,这种纯记忆的科目提前出卷还是赶的及的,只是有事记挂在心,肯定静不下心来。
我身后的是宋雄斌,他的座位号就排在我之后。这家伙自从宿舍联谊之后天天就往殷夜宿舍那边打电话,看书也心不在焉的,直到考试前夕能背得出的药名还是寥寥无几,只好求助于他人了,如果用术语来说,叫做——作弊。
作弊对中学来说情节或许会很严重,若被发现来个全校通报,记过处分的也很正常。但在大学去是稀松平常之事。
至于手段,更是无所不用其极,纸条自然是最普遍的一种形式了。除此之外,在考试前提前到自己座位的桌子上先写下一些东西是另外一种,因此大学的桌子十有八九是花花的一片,这种手段比较保险,监考老师也无可奈何,被问到时就推说是以前的学长留下来就行了。
还有写在掌心的,手背的,将资料放在衣袖里的,用胶水裱在外套里,一拉开就能看见的,还有将纸条折叠成弹簧状的,花样百出。
我旁边一位班上的女生不时将目光看往自己倘开的胸前,若非是胸部确实有值得骄傲的资本,比较自恋的话就是在作弊了。但我看她即使不是飞机场也和飞机场差不多了,因此基本上可以排除第一种可能。监考老师目光如炬,自然也明白,却不好意思出声制止。
宋雄斌刚得知坐在我身后时大呼倒霉,因为我平日里整天不在宿舍,也没见我拿着书去上自习,以为十有八九到考试时是死定了,估计还得反过来“照顾”我。但当他昨晚随便抽了几道问题,我对答如流之后,立刻换上一副陷媚的面孔,不住地高赞天纵英才,古往今来第一人什么的。
写完最后一题,我看一小表,过去二十分钟,考试提前十分钟发卷,现在是七点四十。
我从试卷底下抽出一张复印纸和一张白纸。把复印纸扔到抽屉中,纸张小心揉成一团,这种纸几乎就是为了作弊而专门制造的,柔软如布,折叠时也不会发出声响。
干完这一切之后我往后面用力一靠,这是我和宋雄斌约定好的暗号,只要我一做完,就会做这个动作。
过了一会,身后依然没有反应,我有些急了,先假装咳嗽一声,然后再往身后一靠。
“啊?”终于听到了宋雄斌的声音,他轻声道:“干什么?”我几乎昏了过去,瞄了一眼监考老师,见他没有注意,捂着嘴巴悄悄道:“答案,你小子还要不要?”宋雄斌显是甚为惊讶:“不是吧,这么快就写完了?”他的音量在吃惊中不自觉地提高了一点,监考老师听得有所异动,目光顿时往我们这边扫了过来,我忙低头装做若无其事之样。无奈监考老师是盯上我们了,目光一直锁定我们身上。我看着时间一点点过去,心中大骂宋雄斌。
忽然凳子下微动,我用余光扫了一下,赫然发现一只空波鞋出现在我身旁,凭这鞋子造型及颜色的没品位程度,我很容易就判断出来是属于宋雄斌的了。再略想一下,便已明白其用意,靠,这小子,这种招数也想得出来。
我把手慢慢移下去,手中的纸团准确无误地掉进宋雄斌的鞋子中。然后站起身来,在全教室人惊诧的目光中匆匆忙忙地走出了考场。
在教学楼的卫生间里,我换上了以前在北大晚上时的那副行头,彩色头巾,太阳镜加身,顿时摇身一变,又成了一个连自己看着都觉得陌生的人。
不这样不行啊,莎华的这八天音乐盛会是在黄金时间全国范围内现场直播的,我不想被人知道我的真面目。只是头巾换了一种式样,因为以前在北大的晚上上曾用过,若有眼尖一点的人,看到我的身型还是认得出来的。
一辆TAXI就在学校门口等着,这是为了能第一时间赶到北平体育中心而预订的。我坐上了柔软的座位之后,心中开始感觉有些紧张,手心冒汗。这是在除了体育中心的观众之外,还有全国电视机前的人们面前的表演啊!
尽管我在高中之后也开始成为别人关注了,但一念及要被万众瞩目,还是有些晕。以前的我,连想都不敢想,自己有朝一天竟然会站在这样一个大舞台之上。
我终于深切了解“盛会”一词的含义,当我踏进可容纳两万多人的北平体育中心时,一股灼人的热浪扑面而来,刚由外面近来的寒冷在瞬间被驱赶得无影无踪。
伴随着热浪的,是一波接一波,振聋发聩,山崩海啸般的巨大声浪。试想一下,两万多人一起呐喊,其声势有多宏大。地面在震动,整个体育场仿佛都在呼声中摇晃。若非亲身踏足现场,我绝对想不到其气氛是如此疯狂。摇滚乐本来就是让人激动的音乐,摇滚乐爱好者更是疯狂的人,绝不会吝啬自己的热血和激情。
从体育场顶上一眼看去,尽是密密麻麻的黑色人头,和无数有规律地挥舞的荧光棒,留下一串串视觉误差造成的残影,晃的我眼睛都有些发花了。观众席的坐票早被抢购一空,仍然有无数的人花同等甚至更高价钱买站票,在走道之上驻足观看。
体育场呈环型,观众席在环壁,有普通间和豪华间,普通间就是一般的座位了。豪华间是一个小包厢,有一定地位权势的人才能买到这样的票,通常都是市中的大官和企业首脑级人物。
今天晚上人们眼中的焦点,展现乐队才华的大舞台就在环心。一支乐队正在其上热情奔放地放纵着自己,其顶上五个巨大的液晶电视将舞台中每个角度纤毫不漏地展现给观众。舞台上的音响设备据说都是世界最好的名牌货,音质是没的说。
租用这样一个体育场,其开支是异常庞大的,况且还是一连八天。莎华公司的财力由此可见一斑。
越往舞台中心走去,呼声便越来越大,感受着身边那狂热的乐迷。我没有融入他们之中,反而压力越来越大了,想到自己等下不久就要站在这个舞台上时,心中就没来由的紧张。若非云艳艳只善古典乐,无法胜任吉他手之职,我打死也不会帮云啸。
我出示了证件之后,工作人员让我进入后台。门关上后,喧嚣的呼声低了许多,这里的隔音效果很好。
云啸就在门口之处,急得抓头搔耳,左顾右盼。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平时整天只着一身破旧牛仔服的他,不修边幅的他,也穿的正经了许多,看上去俨然也是个帅小伙。
我径直走到他面前停住:“我来了。”云啸一愣,一会才反应过来:“你小子,差点认不出来了。”他大大松了口气:“你可来了,现在轮到一百七十三号,我们还有半个小时的准备时间。”我只发现徐若重,邓庆平与赵馨三人,云艳艳,李晓,张雯,还有云艳艳宿舍几人也不见影子。每支乐队可获得莎华公司赠送的十张票,而且都是比较好的位置,以方便其亲友团。云艳艳和李晓张雯都认识了,知道李晓是我表妹,而张雯也是很好的朋友,便邀请了她们。
“她们呢?”云啸道:“艳艳和你那几个朋友都在外面,非乐队成员不能进来。”在紧张得让人窒息的等待中,听着外面的排名一个个过去,云啸他们应该比我好不了多少,神色也有些凝重,连赵馨都收起了媚惑之态,危襟正坐。
“第一百七十六号乐队,冰之一族,有请。”我们站起身来,云啸深吸了一口气:“兄弟们,放飞我们理想的时刻就快到了。”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227~228章(文字)
第二百二十七章忘情投入
"第一百七十七号,真理乐队,有请!"站在舞台后的我们深呼吸了一口气,缓缓走了出来。
面对数万道炽热的目光,舞台周围各个角度不同安装着好几十个摄像机,我的心忽然有些慌了,抓着吉他的手有些发抖。以前在李晓主持的晚会上也只有数千人而已,而且当时我完全沉浸于对丽丽的思念之中,根本没有注意其他的事。
但现在不同,我是在表演,面对上万现场的人,甚至是面对电视机前数百万的观众。爸妈甚至其他同学说不定也会在看着,只不过他们不会知道在头巾和墨镜下的是我罢了。
前面几排有十多个著名的摇滚歌星,还有许多音乐界的头面人物居然亦在。这些头是经常在镁光灯下亮相的面孔,我自然认得。
还有评委,据说都是最顶级的,毒得能在鸡蛋中挑骨头的人,稍微有些失误,估计就得被淘汰。
"真理乐队!""真理乐队!""真理乐队我爱你!"……^
我竟然听到了一阵欢呼,还有一个荧光牌匾上的"真理乐队"四个绿幽幽的大字,在有些黑暗的舞台中很是醒目。
由于是在本地举行,再加上乐队实力不俗,拥护者相对还是比较多的。
"表哥表哥我爱你!"人海中忽然传来一个熟悉的女声,除了李晓还会有谁?她们的位置比较好,在我左侧第七排,我眼力很好,一眼就看得到见,共十个女生,其他的是张雯,云艳艳及她们宿舍几人。
今天晚上的赵馨更是妖娆性感,一头火红色的卷发像是燃烧的火焰一般,在舞台上吸引了无数人的眼球。
面对巨大的压力,她倒是淡然自若,脸上笑意盈盈,臀波摆动,款款走到主唱的位置上,媚声道:"我们乐队将为大家表演一首"激情燃烧",让我们一起燃烧心中的激情,尽情放纵自我吧!"她一个女孩子口中吐出这样一番豪气干云的话,别有一番滋味,立刻便引来一阵海啸般的呼声,"真理乐队"的声音响彻整个体育中心之中。
赵馨确实有大将风度,主唱当之无愧,眼看评委亦露点了点头,一个成功的表演者,就应该能放得开,并且能在三言两语间带动观众的热情。
赵馨见现场气氛已达到一个高潮,也就见好即收。我背着吉他,却感觉手指有些发抖,像是不听使唤那样,心中直叫糟。
第一个音符从徐若重手下的钢琴跳动出来,像精灵一样在体育中心上空飞舞。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琴声立刻引起了评委的关注:这是一个好琴手。
徐若重脸挂微笑,恬淡无波,仿佛完全进入音乐的世界当中。令人意外的是他手下的琴音没有摇滚乐那狂烈的味道,只是淡淡的,静静的。然而这于听了好几天摇滚,即使喜欢,心底也不自觉地有些厌倦的观众来说却别有一种清新之味,躁动的心像是一汪清泉流过那样,安静详和,古井不波。至少有三分之一的观众舒服得闭上了眼睛,享受这宁静的一刻。
评委亦是大感兴趣,在别人都极力挑动观众情绪的时候,我们乐队却反其道而行,而主打歌明明叫《激情燃烧》,这种旋律和风格似乎和"激情"沾不上边,这个难解的疑问让得阅曲无数的他们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当琴声让观众沉醉于一个平淡的世界之中时,赵馨将麦克风举到唇边,一段和琴声一样平静柔和的歌词从麦克风缓缓流淌而出:"每个人都有过青春,意气风发,不怕天高……"声音中带着一丝丝花季的喜悦,和不怕天高海深的豪情。
"每个人都有过冲动,热血奔腾,不惧海深……""因为年轻,我们无畏,因为年轻,我们无悔……"赵馨今天晚上似已全情投入了,她的嗓音中似乎带着某种无名的魅力:"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来,添着身上的伤口,继续往下走……"直至现在,体育中心还是很安静,但所有人均热血上涌。青春,正是不畏失败的,年轻让我们有的是失败的资本。而年长一点的人都在缅怀过去,那令人永远无法忘记的飞扬岁月。
"然而——"语气倏地一转,如一辆以上百时速狂奔的跑车在骤然间停下来,让人的心都吊了嗓子之上。此时云啸和音进去,贝斯音中开始带着一点点的骚动。
赵馨的脸上居然带着洗圣洁肃穆的表情:"当我们带着美好的理想渐渐长大,却发现那只是一场梦,心中的热血被世俗的压力扑灭,激情为人间的丑恶冰封,你可否感觉到了悲哀与无奈?"全场听众心中像被一块大石压住,又如被一张无形的网束缚,越是挣扎便越紧,无比的难受,呼吸亦渐渐粗重。也许每个人都会经历过那个迷惘的时期,仿佛在无边的黑夜中苦苦寻觅,心中的梦很美丽,却仿佛夜空的月亮一样遥不可及,甚至在某一天忽然间粉碎,一个原本如朝阳般生气的少年从此陨落。
也许是受到赵馨那全心投入激发的歌声所感,我面前也渐渐迷茫了,而是现出了一副画面:一个瘦小的小男孩,一张平凡的脸上尽是落魄,心怀凌云壮志的他在经受了一次又一次打击之后,最终甘于成为一个被整个世界遗忘的人。
那是我无论身体或精神都饱受苦难折磨的时候,当我大脑发生突变之后,早已淡忘了,这一刻却忽然间被歌声从心中的最底层挖掘了出来。
我忽然间很冲动,这阵忽如其来的冲动直接导致我手下的吉他弦适时地拨动了,这本不是计划中的事,再往后才论到我的表演,但我却强烈的觉得我应该在此时应该参与其中。这超出了计划的事却没有让云啸等人觉得不适,反是觉得理所当然那样。
而一丝几不可察的热流,也忽然间在我小腹处升起,我已经好久没感受到了,但令我大吃一惊的是这热流并不安分,而是随着音乐隐藏的某种韵律在体内流转,甚至连我的意念也无法控制得住。
热流由缓及快,由丝变束,再成股,我根本无法抑制,而它与我手中的吉他声似乎有某种奇特的关联那样,作为它们中介的我,可以很清楚地感觉到,速度和强度似乎都差不多。
夹杂在琴声和贝斯声中的吉他声渐渐急速与宏大,就好像一条涓涓小溪忽然间变成怒奔不息的大河一样,当中还夹杂着一种山雨欲来的压迫感。这亦是超出计划外的事,但却又似乎很自然地发生了,连云啸等人都感觉前所未有的妙,比起先前排练过无数次的谱子还妙得多。急速的吉他音不住地将压抑感一遍又一遍的加强。而我的吉他,在不知不觉中也代替原本计划中的琴音成为此曲的主导音。其他的人都在随着我的节奏推波助澜,送上新的高度。
赵馨的身体如水蛇般地扭动起来,动并没有打破压抑,她的扭动很奇异,仿佛被什么东西束缚住,极力欲到挣脱,却又无法成功,反是给观众一种有心无力之感,难受至极。
"是选择沉默,还是奋起反抗?是选择放弃,还是继续追求?"全心在曲中的赵馨似乎和我有了某种心灵上的默契,于完美的时刻唱出下一句。也许是因为她也是一个狂热的音乐爱好者,确切点说,是音乐艺术家,因为她在音乐上亦是追求完美的。而音乐抒发达到极至之后,都是相通的。古时便有伯乐俞牙,均是同道中人。
这一句歌也代表了所有听众的询问,他们脸露茫然之色,几乎想喊出声来:"应该怎么办?"但只是几乎,事实上现场是如死一般的寂静,人人都在等着赵馨给出他们心中迫切想要得到的答案,他们脸上渴望的神情和寂静的现场形成了奇异而又平衡的对比。
第二百二十八章埃尔斯之迷
就在乐声急促到让人无法透过气,压抑感达到最大之时。一声洪亮的鼓声将网一样的束缚撕裂,赵馨那古井不波的脸忽然现出了一丝激动,麦克风中的声音也高亢起来:"朋友们,不要气馁,也不要难过。""只要心中的信念依旧,梦想终会成真。""只要信念依旧,如火一般燃烧的激情就永远不会熄灭。"赵馨激昂的歌声骤然增强,几乎是嘶喊出了众人的心声。
"不会熄灭!不会熄灭……"让整个体育中心都在震动的声音中,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高潮忽然而至,那是长久的压抑瞬间在呐喊中释放出来才能达到的效果,全体的观众忽然间站立起来,声嘶力竭地狂喊着。这这波可让人窒息的音量中,我的吉他声却在大海中永远不会沉没的小舟,穿透了所有人的喊声,钻进他们的耳朵中,一只小小的吉他能造成这样的效果,连久经风浪的评委与场边的音乐经纪人,歌星都露出了骇然之色。
我却更骇然,因为我体内的气息愈来愈壮大,依照音乐的旋律疯狂地流转,我整个人都像是被其操纵了那样,手下简直是不自觉地弹奏,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奏出这样的谱子,却又感觉这谱子是前所未有的好,也极为霸道,仿佛要摧毁阻挡在眼前的一切那样。
赵馨的水蛇腰随着我吉他声扭动得更厉害,这次却没让人觉得压抑,而是似乎将心中的不满,困惑和压抑全数痛快淋漓地释放出来:"天空不会永远有阴霾,黑夜不会直到永远。"放飞我们的理想,让青春复活,激情,再度燃烧起来吧!"随着赵馨以几乎要把腰肢扭断的震撼视觉动作唱出最后一句时,舞台四周十数道各色火焰忽然轰的一声窜起,现场气氛High到了极点,全体观众亦随着赵馨一起扭动,释放着体内的激情,体育中心最惨烈的运动赛只怕亦没有这等狂热。
原本曲子到此之后,我们应该渐渐放慢旋律,留下一阵余韵结束的。但我发现自己根本无法控制手中的吉他,那股气息犹如脱缰野马般猛烈地在我体内奔行,我就如骑在这匹野马上的人,根本无法驾驽,如停下手指,如同强行刹住缰绳,必定被摔得粉身碎骨。
此举亦大出云啸等人意外,但他们还是继续随着我和下去,我的吉他声中似乎有某种奇特的韵律牵引着他们,尽管事前我们根本没排练过这奇怪的谱子,却自然而然地在牵引下跟上了。
赵馨干脆从主唱的麦克风前走快,摆脱了空间限制的她随着韵律继续扭动腰肢,一双媚眼中散发出如火的热情,香汗浸透了全身,沿着她雪白的玉颈流下,在乳沟处汇成一股,经过野性的小脐。她发觉自己根本已无法停下,也不想停下,只希望这曲子永远不要到尽头的好,这时的每一刻让人太兴奋太痛快了,那个吉他手远远超出了她的期望,每次在曲子最末的那一刻她才会感受到最High的瞬间,而现在那瞬间一直都在持续,甚至越来越亢奋。
每个人都以为赵馨的最后一句是最大的高潮,每人想到在那么极点的高潮中瞬间还能制造更为极点的高潮,这似乎已超出了某些音乐家都无法理解的范畴。
作为制造出这无法理解想象的人,我也根本不明白,只知道我不能停。手中的速度已经达到我无法想象的快了,手指与吉他弦间那迅雷般的配合速度连我自己都无法相信,而这一切都是由那几欲破体而出的强盛气息促成的。在这气息的催动下,乐声摧枯拉朽地冲破音乐界上一个又一个难以克服的瓶颈,达到无法企及的高度。此刻的我仿佛攀登一座永远都不不会到顶的高峰,原本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却在那气息的支持下达到一个一个新的点上。
观众已陷入疯狂状态,就像被吉他声操纵了那样无法自控,连最矜持的人此刻都已完全放开,用肢体和呐喊来释放激情。
我的心跳频率愈来愈快,至少已达到了平时的三倍,似乎随时都会裂开那样,体温迅速上升,浑身犹如被烈火焚烧,却没有一滴的汗水,因为它们涌出体外之前就已经被高温蒸发。我有些恐惧,这样下去,自己会不会爆体而亡?
幸好我感觉自己近顶点越来越近了,那是一种玄妙的感觉,无法言喻,只能在韵律中感受得到。我清楚地感觉到自己只要过了这一关,就能停止下来。心中一喜,然而当顶点近在咫尺之时,忽然间遇到了一个最大的障碍,我竭尽全力也无法跨越。
那只是一种奇怪的感受,事实上我手中的吉他依然在加速,但那股气势却被压下来了。体内的气息连冲几次,都无法越过,我感觉极为难受,胸中郁闷得直欲吐血。就在那气息退却,我以为它要放弃之时,它忽然轰的一声,冲破了这个最后的极限,没人想到能达到的极限。
"啪!"我声中吉他的五根弦承受不住压力齐齐断开,碎裂成碎片。我却如释重负,那气息也终在冲破最后一关后衰竭下来,但仍然残留在我体内,发出强盛的热量。
我抬起头来,才发现全场的观众已如中魔一般,疯狂地扭动着,全场两万多人,煞为壮观,远远看去就像无数只黑色的小蝌蚪那样。连赵馨亦是如此,到现在还没停下来。
云啸等较为清醒,叫了一声赵馨,她才如梦初醒。我们鞠了一躬后,转身退下后台。
评委中一个长着一脸长胡子,看起来比较德高望重的老者忽然失声叫出来:"埃尔斯之谜!"我呆了一下,埃尔斯是三百年前音乐圣地桑那利亚的大音乐家,据说也是世界上有史以来最为伟大的大音乐家,直至三百年后的今天,尚且无人敢挑战其权威。他一生创作名曲无数,据说无论是摇滚,Britpop,Trip-Hop,GangstaRap,FOLK,BOSSANOVA或是其他的风格音乐,均是以其所创的一些经典为源兴起的作为一个音乐爱好者,可以不认识国家领导人,但绝不能不认识埃尔斯,那简直是最大的耻辱。
埃尔斯是有史以来最有名的音乐家,但他的晚年却并不开心,郁郁不乐,没有人知道原因,直至他在临死前叹息地说出一句话:"如果能在三分钟内完成十六个S大调,七个H小调,十一个A中调,二十五个J小调,八个K中调,十四个N中调。三十个U大调,以及一百零八个自由音节,无论怎么组合,都能创造出最美妙的曲子,只可惜,我穷一生都完成不了。"说完后满怀遗憾而逝。
调子是埃尔斯根据二十六个英文字母而定的音调与长度不同的基准音节,自由音节是指二十六个调子其中任意一个。据说所有乐器的基准音节都可以根据这二十六个大中小调组合而成,是世界上公认的通用标准。
埃尔斯临死前所留下的这句话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兴趣,连他都不能完成的曲子,会有多伟大?此后无数的人前赴后继,尝试在三分钟内弹出这二百一十九个音节,用了无数的组合方式,然而都未能成功。甚至有一个音乐家欲强行突破,最后竟全身血管暴裂而亡。埃尔斯的这句话亦成了音乐史上一个未解之迷,称为"埃尔斯之迷".西方之人甚至认为,那是神的乐章,人类根本无法企及。"我自然不敢相信是自己完成了音乐史上最伟大,自己亦最尊敬的埃尔斯无法完成的任务,只是往后台走去。
云啸兴奋道:"你小子藏私啊,那是什么谱子,妈的,太奇妙了!"他拍了一下我的肩膀,忽然间如触蛇蝎一样收了回去:"啊,好烫!"看一下手,居然变成了焦黄。
我没有回答,只是匆匆地往卫生间走去。
关上门,脱光了衣服,我发觉全身已呈赤红,如丢如火中的铁块一样。打开篷篷头,一阵冰冷的水洒落下来,一触及我的身体立刻变为一阵气雾,不多时,浴室中已被浓雾缭绕,连我的人影都已看不到。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二百二十九章 搞过没有(文字)
第二天乐队那边就有喜人消息传来,在八天的比赛时间尚未结束,真理乐队就因我们当天的超级表现内定为莎华要选择的三支幸运签约者之一。而我们在会上的那首"激情燃烧"引起了极大的反响,甚至有许多评委与专家都在研究我们末段的表演与埃尔斯之谜是否有何关系。
作为当时乐队主导者的我亦理所当然地引起了莎华公司的关注,此次晚会的负责人,亦是莎华公司的总经理刑刚在第二天便在百忙之中抽身亲自见了我,自然是通过云啸。当他知道我尚且是个大学生时,苦口婆心地劝我提前结束学业或以后再修,只要进娱乐界,他保证我前途无量。
但我一口拒绝了他开出的包括金钱,名誉等等许多诱人条件,我此次的目的只是帮云啸而已,大学是我小时候便怀着的梦想了,绝不会放弃。另外,我亦没想过要成为一个耀眼的大明星。
刑刚略有些失望,随即退而求其次,将名片给了我,说我以后若是改变主意,有志于在这方面发展的话,可以随时找他,或者是大学毕业之后考虑进入娱乐圈,并反复叮嘱我不要忘记。
国内最著名的音乐制作公司总经理屈尊来请一个新人,而且态度这么好,那当真是前所位有的怪事。我开始有点明白自己无意中造成的轰动有多大,当时只是觉得非常奇妙而已。当然,除了奇妙之外,还有危险的因素在内,当时若是稍有不慎,说不定我就要身亡舞台了。
操纵术在音乐会后恢复了,与此同时那股气息亦全部退回丹田处,我只要将手贴于小腹上,随时都可以感觉到其炽热,似一颗危险的定时炸弹一般。我知道自己已经面临危险的边缘,只要这颗炸弹一爆炸,我必死无疑。
外公和叶维民的话不住在我脑中盘旋,生命只有一条,确实没错,我不是蠢得将自己生命当儿戏耍的人。但每当我想下定决心用外公所说的那种特别的办法解决时,我心中就会浮现思思,张雯,李晓,甚至叶柔的脸,之后便又踌躇不决起来。
大考的最后一天在我神思恍惚中结束了,我也不知道考的怎么样,总之,心中想着的总是那件刻不容缓却又为难的紧要事,命在旦夕之间,谁还能集中精力考试。
刚回到宿舍,就听得先我回到宿舍的老大拿着话筒道:"老五吗,他还没回来,估计快回来了,你晚些再打过来吧。"我忙奔进宿舍大声道:"老大,别挂!"此时正是傍晚时分,李晓今天考完试,莫非是叫我出去吃饭。
老大被我突然出现吓了一大跳,手中的话筒差点掉到地上,等稳过神时我已把话筒拿了过来:"喂?"一把粗犷却又让我感到温暖的时候从话筒另一边传了出来:"臭虫,哈哈,考完试没有!我现在就在你们学校门口,快滚出来接我们。"我大喜道:"你小子放假了?我马上就出来。对了,你是和单若一起过来的吧?""废话,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她不跟着我还能跟谁,哎哟……"随着他惨叫声起,单若的声音飘出:"谁要一定要嫁给你了。"想来是被单若下了黑手,不过单若不错啊,上了大学后似乎凶了不少。
我的猜测正确了,下一刻单若的声音就在话筒中大了起来:"许逐,快给我出来!否则饶不了你。"我忙诺诺应是,挂了电话后立刻溜出宿舍。即将见到张可,这几天的苦闷一扫而空。好久没见到这小子了,不知道可有什么变化没。
还没到学校大门时,远远就看到一个粗壮的身影,旁边一个娇柔的身影小鸟依人似地挨着他,却不是张可与单若还有谁?
"哈哈!"长笑声中,张可走上前来给我一个虎拥:"好久不见。"我也感受着这老朋友重逢的兴奋时刻,给了他一拳:"妈的,你小子又壮了不少啊。"张可同样回我一拳,不甘示弱地道:"靠,你小子还不是长高了,比我还高!"单若道:"好了好了,你们就别肉麻了好不好。"单若很明显比起以前活跃了许多,大学对她的改变还是蛮大的,脸色红润了些,还有丰满了,没以前那么单薄,当然,爱情的滋润也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
我开玩笑道:"远远的我就看见两个人在门口那么亲热,还以为是哪对狗男女呢,你看,旁边的雪都快融化了。"单若脸刷一下红了,一脚踢出:"去死!"我忙躲闪开来,边对张可道:"不行啊,管教不严,管教不严。"张可苦笑着拖住还想继续发飙的单若:"好了,若若,别闹拉。"单若气呼呼道:"许逐,你今天晚上得请客,我听说北平的烤鸭不错的,还有白切鸡。""行行行。"我满口答应,张可到我们这里,不尽下地主之谊也说不过去。
"哦,对了,张雯和你表妹呢,她们考完没有?""我表妹考完了,张雯还剩一门吧。"单若道:"那好,那晚上顺便把她们也叫出来好了,张雯成绩那么好,不会有问题的,我也好久没见过她们拉。"由于张可和单若说要参观一下我们学校,我们没有坐校车,而是慢慢走。
单若看着路两旁的风景,随口问道:"许逐,你和张雯发展得怎么样了?"我见这问题不好回答,转开道:"能怎么样?马马虎虎吧,总之没有你们神速。"单若又是一阵娇嗔,过了一会忽然回过神来:"险些又被你蒙混过去了,许逐,你这家伙可是越来越油了。快说,是不是在学校又骗了几个美女,所以不敢回答。"我把求助的眼光转向张可,张可纵纵肩膀,做出一副爱莫能助之样。我叹了口气,哎,总算是亲身见证了气管炎是怎样诞生的。
我把单若安排到了殷夜那暂住一晚,她们系前两天已全考完了,粟雨苹今天已经上了回家的火车了,因此有一张空床位,而张可就只好和我挤一晚。
除了老大和颜飞外,宿舍的其他人都不在,宋雄彬大概又去找联谊宿舍一个比较喜欢讲荤笑话的开放女孩林如莹了,自从第一次见面后,他们两简直是一拍即合。宋雄斌食髓之味,整天有事没事都要约林如莹出去吃顿饭或在学校散下步什么的。
不过认识个女的也好,至少他近来在宿舍大大收敛,不用有事没事朝宿舍后喊"美女,张开你们的大腿"了,以至惹来众怒了。
"不在沉默中恋爱,就在沉默中变态"这句话似乎很有道理,宋雄斌只有一点点恋爱的倾向,就不变态了。谢如玉与那个对那个喜欢她的女孩似乎也已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只是这两人都是小孩子一般,除了聊下,也玩不出什么花样来,我甚至没见他们拉过手。还有,叶柔宿舍的人也到过我们宿舍,她们大姐庞菁似乎对老大也有那么一点关系,有意无意都暗示一下,只是老大像根木头,哪看的出来,连我都为他感到着急。
将行李往我床上一扔,张可躺在床上伸乐观懒腰:"哎,累死了,火车上的人可真多,连上个厕所都难。"我笑道:"虚了吧,你小子干什么好事了?先躺一下,到吃饭时间我再叫你。"这本是一句玩笑话,张可闻言却忽然来了精神,一骨碌爬起来,神秘兮兮地道:"臭虫,你这一年来怎么样,搞过没有?"我一时反应不及,愕然道:"搞?搞什么?"张可骂道:"我靠,别给老子装糊涂,"他伸出一个挺得笔直的中指:"就是这个。"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二百三十章 怪事(文字)
我终于知道他指的是“性”,笑骂道:“你当我是什么人啊?”
张可嗤之以鼻:“臭虫,都什么年代了,你还这么古板,再这样下去我看你和老古董差不多了。”
我指着他奇道:“难道你……”
张可翘了翘鼻子得意道:“那当然。”
“和单若?”
“废话,除了她还会有谁?我像那么花心的男人吗?”
我甚是惊奇,初认识单若时,她应该是那种比较传统和内向的女人才是,想不到啊。难道是我真的落后了?
张可苦口婆心的劝我:“张雯那么漂亮,北平大学追她的人肯定不少,你要小心了,照我说,干脆早点生米煮成熟饭的好。”
话说回来,追张雯的人确实不少,她每天都要收到一大堆情书,只是她通常看都不看就扔垃圾桶里去了,这是李晓告诉我的。同样,李晓收到的也不少。甚至有人在宿舍楼门口拿花等着她们的痴心男子,纵使不成功,屡败屡战的人还是不少。
张可见我不说话,还以为我不敢,又道:“你不用担心,张雯她既然喜欢你,就算一时间接受不了那么快,也不会生气的,当年我和若若还不是一样。”
我甚是感兴趣:“当初你是怎么提出的?”
张可得意非凡“当然是利用我这聪明的脑瓜子了哈哈,元旦时我约她去雪明山旅游,晚上住宿时,我以外地危险,安全起见为由,留在了她房中,然后展开我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调情手法,高歌猛进……”
张可滔滔不绝,口沫横飞,越来越兴奋,眼看就要说到儿童不宜的内容。我拍拍他肩膀道:“你厉害,恩,先躺一会吧,我去打电话给她们,不然到时找不到人。”
张可说到兴头上,被我打断觉得甚为不爽,急急道:“哎,哎,你别走啊,我和你说,女人嘛,就算是那些平时看上去总是凛然不可侵犯的,在喜欢的人面前也会变得很热情的。”
我边拨号码边道:“好了好了,我知道了,爱情专家。”想想有些好笑,当年张可追单若时,还是措手无策,要我让李晓出面摆平,现在侃侃而谈,像是其中老手,而我反而是退化成什么都不懂的毛头小菜鸟了。
接电话的刚好是李晓,我对她道:“考完了吧?今天晚上出来吃个饭,张可他们两夫妻到我们学校了。”
“嗤。”李晓失笑出声,话音中也带着朋友久别将聚的喜悦:“表哥,什么两夫妻啊?对了,张可变了没?”
“变了变了,变得可厉害呢。”刚说完这句,刚闭上眼睛欲假寐一下的张可猛的从床上窜起来,站到我身后,铜铃大眼恶狠狠地大瞪,意思是我要是把他和单若有过特别关系的事说出去的话就让我好看。
我干脆把话筒递过去让他自行解决,张可接过道:“大美女吗?我哪能变呢?还是一如既往的忠厚老实。”
李晓又笑了:“就凭你这句话,就知道你已经不老实了,今天晚上再和你聊,喂,快把话筒还给我表哥。”
张可嘟囔道:“都上大学了,对臭虫还这么好,我看你干脆嫁给你表哥好了。”
李晓笑道:“那很好啊,我正有此意。”
张可吓了一跳,忙道:“当我没说过,表兄妹那怎么行呢?”
李晓哂道:“切,我们只是远房的而已。”张可一愣,想起来的确如此。
把话筒重新递给我,同时附在耳边低声道:“臭虫,我还差点忘了,你们的确是远房表兄妹啊,这下你小子麻烦拉。”
我看他一副幸灾乐祸之样,刚好也正好说到我的烦处,一脚踢向他屁股:“给老子一边凉快去,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其实李晓也已没什么事,但就是要和我纠缠几句,照惯例旁敲侧击一下我在学校有没有认识什么女人,我亦胡乱混了过去。
挂了电话后,我和张可并排斜躺于床上。张可正色道:“臭虫啊,我说你究竟是喜欢谁?张雯,你表妹,还是思思呢?”
在这个最熟的好朋友,也是六年的老同桌面前,我也不须再刻意隐瞒心中的苦恼,摊摊手道:“你让我怎么回答你好呢?”
张可已不是当初那个对爱情一无所知,需要我教导的小菜鸟,拍拍我肩膀以示理解:“风流是要付出代价的,要是你再下流花心一点,那就好过多了,只不过——”他语气一折:“依你的性子,只怕是做不出来的,而且她们个个都是那么的好。”
我没好气的道:“你知道就好了。”
张可开心道:“你看我就不同了,两个人相亲相爱,多幸福!”
我嘿嘿笑道:“非但幸福,还”性“福哪。”
张可也笑道:“那当然,啊哈哈。”打打闹闹直到六点多,张可也没睡意了,干脆爬起来洗澡,天再冷他这好习惯还是没有变。
顺便打了个电话给成怡,约她今晚上一起出来聚下,她和李晓张雯还是很熟的,而且也是明天回去,与张可单若是同一趟飞机。
自从上次抢劫事后,那三兄弟中的大哥被追捕,至尽还未落网。且发生了一件更奇怪的事,新闻报道连他们二弟和三弟的尸体在送火葬场时都不翼而飞,有谁会干这种偷尸体的无聊事呢?但我没有多想。
挂了电话后,听着张可在浴室中用他的鸭公嗓纵情高歌,我甚是羡慕,我若有他那么轻松就好了。
老大摇了摇头表示不理解:“你们省的人可真奇怪,每天都要洗一次澡,还洗得那么开心,若是在我们那,这么冷的天气,最多也就两星期一次。有些人甚至一生就洗三次,出生一次,结婚一次,死前一次。干干净净的来,干干净净的走。”
我何尝不觉得奇怪,这种习俗的不同也让我很不理解,根本想不出自己要是一个月不洗澡的话会变成怎么样。幸好老大在北方人当中尚算是较喜洁净的,每星期都要洗个一两次。
此时张可扔床上的手机响了起来,我一看是单若的,便按下接听键,刚想说张可在冲凉,让她等会打来。单若那甜得腻死人的声音就传过来了:“喂,有没有想我?”
我打了个寒战,强忍住笑道:“你老公他现在没空呢。”
电话那边一呆,过了好一会单若才大声道:“怎么会是你,快让他来接电话!”显然是借音量来掩饰困窘。
我终是忍不住笑了出来:“哈哈,好一个郎情妾意啊,他在洗澡,要不要把手机拿到里面让你们慢慢聊啊?”
单若狠狠道:“臭小子,不用了!等下让他打过来给我。”
此时张可已在浴室中听到我说话,问道:“是谁的电话啊?”
我大声道:“你老婆的,让你等下打过去!”
“不要挂!”浴室的门砰的被推开,我吓了一跳,里面的水声分明还沙沙在响,张可怎么就跑了出来。难道上经过大学的熏陶,思想开放到连裸奔都能可以接受了?
情况和我想象中的有些出入,张可围着一条毛巾匆匆跑了出来,从我手中抢过电话,用让人鸡皮疙瘩猛的往下掉的语气道:“我来了,亲爱的。”
在那边甜言蜜语一阵,忽然打了个喷嚏,冬林无奈道:“是不是想感冒啊?妈的,整天粘住还在乎这么一两分钟。”
晚上我们在市中心一家比较有名的烤鸭店吃了饭,张可早已订好明天下午的机票,只能在北平呆一天就走。李晓,张雯与单若也有一段时间没有见面了,谈笑了许久,一顿饭直吃到近十点半。
先送成怡上了一辆TAXI,把张雯,李晓送上车之前,李晓悄悄把我拉到一边道:“表哥,后天是我妈生日,我爸已叫我在北平飞机场工作的小姨把机票给我送来了,明天就得回去,不能陪你一起了哦。”
我略想一下,其他人都是明天走,这样岂非是只剩下我和还有一门没考完的张雯了?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二百三十一章 转车(文字)
第二天我把李晓,张可等人送上机。李晓临走前又是拉着我一阵唠叨,无非是我和张雯一起回来时不许动歪心思,我自是诺诺应是。
再下一天,张雯也考完了,我归心似箭,下午便和她去买火车票。离过年还剩近二十天,意外的经过冰际市的三趟车票居然已经销售一空。我们才第一次知道原来过年要买长途车票是这么的困难。再去问飞机票,也早已没了。
此时老大告诉我可以用网上银行转帐买车票,我立刻便开通了网上银行,并查询了全国各地的列车路线。
转车到海瑚省鼎夜市是一个办法,鼎夜地处我国中心,是全国有名的交通枢纽之一,拥有最大的铁路网,号称即使在年三十前任何一天都不会没火车票。
随发达交通而来的是混乱,鼎夜市是全国治安最乱,法制新闻上出现最多,与我们省剑南齐名,甚至尤有过之的一个大城市。
我和张雯考虑良久,还有一条路线,是反方向的,先再往北坐到淄业省邻冶市,然后再坐车到我们省首府安平,再坐汽车回到冰际,只是要绕一个大圈,而且还是慢车,下午两点到淄冶时还没车,得等到晚上十点多,这样计算下来,全程的话大概得近六天了。
最后我们还是选择先到鼎夜,反正我们一到火车站,等一个小时后立刻就可以转车走人了,淄夜再乱都好,反正我们也不逗留,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确定之后我们当即在网上买好明天到北平至鼎夜,以及到达鼎夜当天开往冰际市方向的火车票。再专门买了两个防盗背包,据说这种背包的质量非常好,连刀片也无法割的开,拉链处还带有密码锁,又多了一层保障。歪歪书屋论坛
毕竟是与剑南齐名的鼎夜,剑南有多混乱,我是深有感触的,即使只是在火车站,还是小心些的好。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晚上上了下QQ,张可等人已经到家了,都给我留了言,其中又数李晓最多,有十多条,都是问我什么时候回去,她到时到火车站去接我。
我回复之后,没见她说话,估计是不在线,给叶柔和慕容倩各发一条留言后就下了。
晚上十一点半多,宋雄斌和谢如玉才陆续回来。我也有些累了,和衣躺在床上,外面寒风呼呼的吹着,北平总是起风,特别是在冬提那。
忽然一人在外面敲门,还在玩游戏的老大喊了声:“谁啊?”
“许逐在吗?”柔和的声音,却是慕容倩。
宋雄斌的衣服脱到一半,连忙停住了。我有些意外,不知这么晚她来找我所为何事。
拿起一件衣服披在身上,沐青桦小声地道:“嘿嘿,老五,要不要我们今晚到隔壁去睡,你明天就要回去了,和慕容倩好好亲热下。”
宋雄斌也慨然道:“老五,只要你说一声,为了你的”性“福,我睡走廊都没关系的。”
我笑骂道:“你们这些家伙,就知道想那个。”边说边开了门。
慕容倩手中提着两一大袋东西,一张俏脸被寒风吹的通红:“你明天就要回去了?”
我不答反问道:“哎,你这么晚过来干什么?冷也冷死了。”
慕容倩把手中的两个大袋子递了过来“我刚刚上自习回来,看到你的留言了。这是我给你买的东西,在车上吃的。”
我接了过来,沉甸甸的,打开其中一个看了下,方便面,香肠,热狗,罐头,饮料,龟苓膏,水果,瓜子,花生……,应有尽有,我伸了伸舌头道:“也太多点了吧,我哪吃的完,而且还是两袋。”
慕容倩道:“在车上无聊,可以打发时间嘛。另外那袋是一些北平的特产,带给你爸妈的。”
我笑道:“哎哟,你真有心,那先谢过了。”自己的确忽略了给家里人带点东西回去,慕容倩想的倒是周全。
“我明天早上要考试,不能去送你了。”
我不以为意地道:“呵呵,没有关系。”
“对了,到家打个电话给我好吗?”
我点了点头:“好,一回到立刻就打给你。”
“车上冷,你记得多带些衣服哦,别感冒了。”慕容倩就像一个送丈夫出远门的小妻子般殷殷关切。
我有些好笑,自己似乎变成了一小孩子了:“你放心拉,我会照顾自己的。”
“那你早点休息吧,我先走了。”慕容倩说完,转身走下楼梯。
看着外面还在呼啸的寒风,这么冷的天气,现在路上已没几个人影了。
“等等。”我喊停了她,然后咚咚咚地跑回宿舍,将衣服穿上,拿了一条围巾,又冲了出去。
将围巾围在她脖子之上:“我送你回去吧。”
慕容倩眼中很明显地闪过一丝喜色,却道:“你还是早些休息吧,坐火车很累的呢。”
我纵了纵肩:“哈,没关系了,累了就睡觉呗。”
慕容倩提醒道:“别睡得太死,让人把东西偷走,春节前后可乱了。”
我笑道:“我买了防盗背包,你尽可以放心了。”
说话间已到了她们宿舍楼下,慕容倩拥抱了我一下:“晚安,做个好梦。”然后翩然飘走了,只在我身上留下一阵淡淡的幽香。歪歪书屋论坛
将有一个月不能见到她了,早上起床时不会再有一顿热腾腾的早餐惊喜,心中忽然有些若有所失。
到北平时我们坐的是卧铺,再加上不是交通紧张时期,当时没什么感觉,现在终于知道什么叫做“水泄不通了”。火车上的人多的难以想象,连走道几乎都全站满了,坐票的乘客多为到外地打工,春节回家过年的年轻人,泛黄的旧背包,朴素的衣服,很容易便瞧的出来。
有些人干脆就在地上垫上一张报纸,直接坐到了上面,到鼎夜需要近三十个小时,站这么长时间没几个人吃得消。每次餐车或卖零食扑克牌特产的列车推销人员一过,站在走道上的人如鸟兽散,被挤到两边,等其过后再纷纷漫骂,各地精华方言在一个车厢之中大荟粹。话说回来这些推销员也有些过分了,明明挤的要命,每隔半小时还是要来回一趟。
我和张雯坐的是相邻的位子,对面是两个北平戏剧学院的大一女生,甚为活泼健谈,聊着时间过得也快了许多。但到晚上时实在是困了,就趴在前面的桌子睡觉。
我与张雯的钱包与其他值钱点的东西均放进了防盗背包之中,锁死在顶上的行李架,带子坚韧得用最锋利的刀子也无法割断,大可放心。放身上并非是很安全的,特别是睡得比较死之时。现在小偷的技术可以说是防不胜防,只可惜是用在了歪途之上,若是将这心思花在学习别的东西之上,必然能学的炉火纯青,也不用以小偷为业了。
翌日下午三点,火车广播响起,鼎夜已到,我将因长途坐车而劳累不适,还有些迷糊的张雯叫醒,随着人流下了火车。
一阵冷冽的风迎面吹来,将我们的睡意躯得干干净净。歪-歪-书-屋-论-坛
鼎夜居然在下着大雪,雪花鹅毛般从天而降,将整个车站包裹得一片雪白,冷风阵阵,每个从有暖气的火车上下来的人都有些。我打了个寒噤,幸好前晚慕容倩提醒多带几件衣服。
拥有全国最大的铁路网的鼎夜不是浪得虚名的,鼎夜火车站比起北平的简直大了两倍不止,一眼望去,数十条线路交织,错综复杂。
火车站的人流几乎与在车上差不多,络绎不绝,将我们淹没了,只能慢慢的前行。
我们在网上购好的车票还得到领取,走在往售票处的地下通道中,人稍微少了些。看一下表,刚才那么一缓,离发车时间已经剩下不到四十分钟了,心中有些着急。
此时一股猛力从手中传来,我打了个趔趄,一下扑倒地上,身旁的张雯也一起摔倒了,发出一声娇哼。我们手中的背包都已不见,两个穿牛仔服的人拿着,飞快地钻向相反方向的两个走道。
“靠,给我站住!”我一骨碌从地上爬了起来,向着夺我包的那个人狂冲过去,同时口中喊:“抢东西了!”
走道走分明有许多人,却当做没听到那样。我无可奈何,身在外地他乡,少管闲事,以免惹祸上身,正是国人一贯的做法。
那小子跑的飞快,左折右拐,显然他对这里非常熟悉,而我被几群陌生人有意无意地挡了一下,知道追不上了,大怒之下忍不住骂出了一句脏话:“GUCK!”
对了,张雯怎么了?我打了个激灵,忙调转方向回去找她。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二百三十二章 流落异乡(文字)
张雯还在原来的地方,让我松了一口气。
“怎么了,你没事吧?”见到我,她焦急地道。
我狠狠地丢一一句:“让他们跑了!咦,我们的食物呢?”我发现慕容倩帮我们买的那两大包东西全都不见了,包括我带回去给爸妈的特产在内。
“你去追他们后不久,就来了好几个乞丐,把东西都拿走了。我看他们衣服破破烂烂,又脏有饿的样子,也不忍心,就……”张雯看着我,颇有些不好意思。
“鼎夜的人个个都是强盗啊?”我苦笑一声:“我身份证,学生证,全部的钱,衣服,还有其他东西全都在包里,身上就剩下这一套衣服了。”
张雯看着我,半晌才道:“我也是。”这句话宣布了我们有大麻烦了。
在售票处,我们说的天花乱坠,口干舌燥,但售票员依然是不为所动,一张棺材脸似乎生下来就一直是这个表情:“对不起,没有身份证的话,我不能把票给你们,请你们让让,后面还有人在排队。”
看着后面骂声如潮的人群,张雯还待说什么,我拉拉她的手道:“算了。”指指时钟,已经近四点,截票时间快到了,赶也赶不及。
张雯显然只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况且现在是在人生地不熟的异地,一只手被我拉着,竟然忘了平时的羞赧,有些慌乱地说:“我们该怎么办?”
我安慰她道:“没事,船到桥头自然直,我不相信我们会饿死在鼎夜。对了,去找铁道部相关单位吧,或许他们会给我们一点帮助的。”
***
“我的钱包被抢了,我无法回家。”
“我的手机,钱包全都被偷了,我要报警。”
“能不能免票让我们回去,或者回去我们再将钱补上?”
……
我发现处理此类事件的部门犹如菜市场一般的热闹,熙熙嚷嚷的,其中是学生与打工仔居多,基本上都是坐车途中财务被盗取或强抢引起的。歪歪书屋论坛最里头有一个玻璃柜台,只有一个三十多岁,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在混乱的嘈杂声中显得甚是不耐烦。
我走上前刚说了一句:“我们的东西全被抢走了……”就被他打断:“知道了,不用你说,这里的人个个都是这样,拿一张号码票,一边排队去,到了自然会叫你们。”
我和张雯对看一眼,讪讪地到一张脏到发黑的长凳处坐下。
“你们鼎夜火车站治安怎么这么差啊?”有人忍不住埋怨连声了。
工作人员冷冷道:“春节本来就这样,火车上应该就有通告提醒了吧?是你们不小心而已,这种关头上头又没有多派多少人手,我们有什么办法?”
那人没有说话了,只能自认倒霉。
在心急火燎中等了近一个半小时才轮到我们,走上前,工作人员丢下一句例行公事式的话:“身份证!”
“我们的身份证也在钱包中,被枪走了。”
工作人员皱眉道:“没有身份证不能办理遣送手续!”
我低声下气道:“能不能帮帮忙?银行卡什么的全被抢掉了,否则我们也不会到这里来麻烦你。”
工作人员态度稍好,不过说出的话还是让我们很失望:“没有办法,我们需要身份证才能办理,上头责怪下来,我可担当不起。”
“那,大叔,你能不能借我们一点钱呢?”我难为情地道。
工作人员听到“借钱”二字眉头又皱了起来:“你要知道,我也不是办慈善机构的,我一个月工资也就一千多块而已,还要养老婆孩子,自己也剩不下什么。”
我近乎哀求地道:“大叔,我们回去后一定还你,只要你将银行卡号留下就行,拜托了。”
工作人员上下打量了我们几眼,没好气地道:“实话告诉你,借钱的话免谈,我在这里工作十多年,这句话已经听到无数次了。当我第二十次借钱石沉大海之后,就发誓绝对不会做好人了。
好人最吃亏,想过个开心好年都不行!你们还是走吧,对不起,我爱莫能助。“
他挥了挥手,我们看已没有商量余地,无奈之下只好离开。
走出火车站之后,我们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最后我道:“我去问一下,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个好心人。”这应该是最后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在路上问了数十个外表看起来比较有同情心一点的人,遭受的不是鄙视就是看骗子一般的白眼之后,我终于是放弃了。人情冷暖,在异地他乡终于是深深的感受到了。但也怪不得他们,毕竟我们两个人的车费加起来可是近千的,这不是一个小数目。还有,在这种骗子到处出没的地方,他们早已将心中的同情心消耗殆尽了。
大雪还纷纷扬扬的飘落,将天空压得黑压压低沉沉的,让人感觉极为郁闷。特别是在这种倒霉的时候,我感觉自己的心与天空一样的压抑。
这一拖之下已近六点半了,冬天的夜总是来的比较早。歪-歪-书-屋-论坛夜幕降临,转眼间万家灯火升起,却没有给我们心中带来温暖。走在热闹却陌生的人流之中,感觉却是冷冷清清的。一个城市的繁华程度总可以通过一些地方反映出来,比如火车站附近,可说是一个城市的缩影。
灯红酒绿,各色娱乐场所遍布,宾馆,饭店,网吧,舞厅,茶吧,桑那,按摩,夜总会,甚至是野鸡店无不说明鼎夜无疑是一个超级大城市。但路旁靠着行李袋打瞌睡的人随处可见,大城市也不是天堂啊,它们只是相对而言的,有钱人的天堂而已。
和张雯漫无目的地在车站附近迷茫地游荡了好一会,直至天已全黑,有些昏暗的灯光之下,我看到一群到鼎夜找工作未果的无业游民与蓬头垢面的乞丐在天桥底下以报纸垫在身下,身子倦缩如虾抵御严寒侵袭之时,才猛然醒悟过来:今天晚上我们该去哪里过夜?总不能与他们一样吧,我一个男人去哪都没关系,但张雯绝对不行啊,况且她还这么漂亮,非常容易出事的。
张雯美丽的脸上有些焦虑:“许逐,我们应该去哪里呢?”她早已不知如何是好,只是一直跟着我,挨在我身边,生怕走丢了那样。
“咕”的一声,我肚子开始有意见了,中午就吃了一包方便面而已,张雯应该和我差不多甚至更甚,她上车后胃口不好,就早上吃了半个面包。路旁一间餐厅中飘出诱人的饭菜香味,透过玻璃窗可以看到一盘盘的热菜真冒着热气,我不自觉地咽了口口水。
一阵寒风吹过,我不禁瑟缩了一下,什么叫饥寒交迫,我今天总算是深刻体会到了。在这种落魄的时候,我不禁强烈地怀念家里那温暖的房间,热腾腾的饭菜,爸妈亲切的笑容。哎,但现实总是要面对的,黑沉沉的天空,陌生的人,冷寒的风,身无分文的我。
将手伸进衣袋中,体温让我稍微感觉舒服了一点。忽然手碰到了一个冰冷的物事,我掏出来一看,是一枚一块钱的硬币,在出校上公共之前找开的,当时随手扔了衣服口袋中,没有放进钱包。
我忽然灵光一闪,差点还忘了自己的另外一项特殊本事。原则上已经洗手不干了,但现在这种特殊情况不算在内。我是个坚守原则的人,但也不是木到一成不变的人。
张雯见我手中拿着一枚硬币发呆,道:“许逐,你想什么呢?”
我没有回答,只是看着静静躺在手心里的这枚小硬币,仿佛看到了两张车票,一顿鲜美的晚餐,一间暖和的房间,还有一张舒服的床。小硬币似是被我贪婪的目光看得不好意思,狂叫道:“大哥,你有没有搞错,我只是一块钱的小硬币而已,一块钱啊!”
我嘿嘿笑着暗中道:“小硬币啊小硬币,你可曾听说过鸡生蛋,蛋生鸡的故事啊?现在你就是我手中的母鸡了。”
双掌一合,将其紧紧捏在手里,我心情大好地对张雯开玩笑道:“美女,我们今晚有着落了。”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二百三十三章 重操旧业(文字)
自从国家最厉害的一次严打之后,跑马机,老虎机为绝对经济来源的游戏厅已基本上销声匿迹了,但也不乏部分地下游戏厅依然从事此类赌博游戏的,当然,数量是较少一些,但若是要找的话也不是不能找到。
比如说火车站附近,正是人流量最大,而约束较少的地方之一。这种商机经营游戏厅的人自然是不会放过的。
带着满腹疑问的张雯七拐八折来到一道小巷子,看见那“中小学生不得如内”的醒目而讽刺的牌子时,我知道自己来到目的地了。
揭开熟悉的红色布帘,乌烟瘴气顿时扑面而来。比外面倒是暖了许多,只是空气浑浊污秽得让人难受。
玩电玩的人并不多,大都是在跑马机前聚赌或围观的人。昏暗的光线中,大群人口中叼着劣质香烟,吞云吐雾,输了之时大力拍机子骂娘,老板也不管,只是笑眯眯地等着他们再次来买铜币。
久违了的感觉涌了上来,当初由于我妈的原因只身去剑南赌钱,但是情况和现在又有些不同。由于被严打的烟瘾,使得地痞流氓聚集于此类游戏厅,更是乱上加乱。
刺鼻的烟味让张雯咳嗽了几下,她想不到我寻找我们今天晚上的“着落”会在这种地方,疑惑道:“许逐,你来这干什么?”我笑道:“等下你就知道了。”张雯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呆在这种地方可不是太好,虽然游戏厅中也有女人,但基本上是飞女。我本想让张雯在门口等一会,但看到几个头发染得金黄的飞仔在附近游荡时,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在鼎夜这种地方,容易无缘无故失踪的东西不仅仅是钱包,手机等值钱东西,人也在其中之列,特别是一些年轻美貌的少女。
这个游戏厅还是比较大的,数十台跑马机,老虎机,还有麻将机基本都有一大群人围着,只有少数几台冷冷清清,无人问津的。我也不是第一次摸这东西了,知道这些机子普遍赢率较低,通常每个游戏厅或多或少都会有这样几台机子的,只要是老手,都会明白,去这类机子前玩的话,那相当于送钱。但对我来说自然不同。
我将这仅有的一枚一块钱硬币放到老板面前:“一块钱的币子。”“哦。”老板头也不抬地接过,扔下一个铜币。我说的是普通话,但游戏厅中的人也不在意。在鼎夜,外地人占了至少90%。张雯瞪大美丽的大眼睛道:“许逐,你不是想靠这个赚钱吧?我听说十赌九输,你……。”我打断她道:“哈,没事,你放心好了。”一块钱只够买一个铜币,我将这唯一的一个铜币投进一台无人的机子中。这么久没碰过了,心中还是不免有些紧张,机会只有一次,万万不能失手啊。
现在的操纵术比起以前来是强多了,轻易就找到了保护电路并将之拔断,为了慎重起见。我还是先买三倍的,这样即使有什么意外,中奖的几率也是最高。
意外没有发生,铜币掉落的声音让我松了口气,话说回来,赌博的确是一件很容易让人高度兴奋的事,那狂欢与失望一瞬间揭晓,患得患失的兴奋感不住地刺激着我的大脑神经。怪不得那么多人为之深陷泥潭,无法自拔了。即使是一些家财万贯,根本无须更多钱的大富翁,也喜欢赌,就是为了追寻那种特别的感觉。
张雯有些喜悦的道:“中了么?”我点点头:“恩,好戏还在后头呢。”再下了两个,这次我要了两个二十的,老板也知道我只买了一个币,一下中的太多就过火了。
这次,还是没有悬念,四十个铜币在半分钟后就到手了,我一手都抓不过来,干脆放到了口袋之中。
张雯看着我变戏法地将手中的铜币一变三,三变四十一,美目大张。我看着张雯那吃惊的神情,心中也有些得意。下两把下了十多个,却是输了。张雯紧张道:“没中?”我神情自若地道:“没有关系。”总得周旋周旋,然后再把我们的车费,住宿费以及其他需要在路上花的钱拿走的。否则的话刚进来两分钟不到就用一个币把上千块钱赢掉,未免有些惊世骇俗了。
这样来来回回输赢了好几趟,口袋中的钱还是进比出要多,五分钟过后已是近两百个币子了。正当我想再来几铺。然后结束战局时,我发现身边不知不觉已经围上好些人了。大概是因为在低赢率的机子前玩的关系,别人一看就知道是外地人,而且是个凯子。然而这个凯子却在不断在赢,让他们觉得甚为好奇。
我看到有七八个地痞状的人都不怀好意地盯着张雯,心中一凛,此时刚好又输了一把,我一巴掌拍在机子上,大声骂道:“操,破机子!要什么不出什么!”动作语气都学足了一个赌博老手样,在什么地方混,就得有什么样,让别人知道你不是好欺的主,而在这种三教九流聚集地,一个学生形象显然是非常吃亏的。
利用眼睛的余光,我发现盯着张雯的目光至少少了几道,我心中很满意。张雯却是愕然地看着我,这时候的我让她感到有些陌生。我向她打了个眼色,她才会意到我这样做是事出有因。
我将所有的一股脑塞到机子中,在一些比较常见的赔率上都下了。这一铺下注不少,足有二百多块钱,一阵骚动之下,围观的人又多了好几个。最后只剩两个铜币,我犹豫一下,忽然一把将张雯拖到怀中,粗声粗气道:“老婆,来,帮我下两个。”张雯促不及防之下吓了一跳,但游戏厅中的人倒是见惯不怪,发出一阵哄笑。
张雯脸顿时红了,刚想推开我,我在她耳边以微不可闻的声音道:“左上方第二个键,连按两下。别搞错哦,否则我们就真的只能睡大街了。”张雯一愣,这才明白我只是在掩人耳目。立时停下了挣扎,在众目睽睽之下,伸出两根如葱的纤纤玉手,轻轻地照我所说的按下那个键两次。
“哈哈哈哈。”一阵哄堂大笑忽然爆出,因为张雯按下的是一千赔率,可以说是几率相当于零。
“什么不要,偏偏要一千的。”“我看你老婆是个扫把星,专门破财的,啊哈哈。”……
张雯吓得花容失色,只道自己按错了,她的神态更是完美地加强了我想得到的效果,但我不忍再让她担惊受怕,搂住她的手轻拍了两下,以示没有问题。
“喀嚓喀嚓喀嚓……”不绝的掉币之声让除我之外的所有人都呆若木鸡,甚至张雯也不例外。那可是两千铜币,两千块人民币啊!
温暖如春的餐厅中,我笑嘻嘻地数着手中一叠钱:“啊哈,现在好了。”将一半递给对面的张雯道:“这些你拿着,保险一点,只要我们其中一个不会被偷就想行了。”张雯接过钱放到贴身衣服的口袋中,她那赌博必输的概念已然在我身上推翻,忍不住道:“许逐,你是怎么办到的?”我笑道:“只不过是破解了它的程序而已。”张雯嘴都合不拢:“只不过?这种程序是赌博专用的,哪有这么容易破解啊?”此时第一道菜,热腾腾的清蒸蛋汤上来了,我岔开话题:“来,先喝汤,暖暖身体再说。”喝着热腾腾的汤,仅有的最后一点寒冷也尽数被驱赶走了。感觉有点像当初和慕容倩在剑南时一样,只不过对象换成了张雯。
由于晚上到冰际市的最后一列火车在八点时已开走,我们只好在鼎夜多留一晚,反正现在身上有两千多块钱,除了车费之外住宿是绰绰有余的。
只是最后我们还是遇上了点问题,由于是近年,到鼎夜转车回家的人非常的多,住宿空前紧张,平时都是许多人到火车站口拉客的,但现在却是一个都没有。
在火车站到处问过,下到二三十块的小旅社,大到五六百块的宾馆,居然都已人满为患。价格再高的我们就住不起了,还得留下明天的车费,我也不想再跑一趟去赌。
快要绝望的我们怀着连自己都觉得渺小的一点希望走进顺风路的最后一间宾馆之中,有气无力地问服务员:“请问一下还有房间吗?”“有。”服务员的回答让我们精神大振,“但仅剩下一间单人房,而且暖气是坏掉的,请问你们要吗?”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二百三十四章 女神(文字)
我为难道:"那,我们还是先去别的地方看下吧。"服务员有礼地道:"先生,其他地方也一样的,每天这时候正是鼎夜住宿高峰期,在明天十点之前一般都不会有空房位的。我们宾馆剩余的那间还是因为暖气刚刚坏了,而住的是位老先生,受不得风寒,我们经理把他请到家里去住,这才空出来的。如果你们等下再来的话,很有可能被其他客人订下了哦。"我们想了一下,看她诚恳的态度也不像在骗也不必要骗我们,其他地方的确都快走遍了,看来是事实没错。
我把头转向张雯,征求她意见:"你说怎么办才好呢?"张雯也有些犹豫不决,孤男寡女同处一室,毕竟不是太方便,何况她是比较矜持的女孩。
服务员继续道:"虽然没有暖气,但那房间我们特别准备了两套被子,你们两个人挤一下,还是比较暖和的。"她显然是把我们误会为情侣了,还以为我们只是为了暖气的事而下不了决定。
外面的大雪还在飘飞,风声呼啸,显然极冷,张雯考虑了好一会,终于还是道:"那我们就要这间好了。"在这种地方,身份证登记只是例行公事,我们说没带身份证之后,服务员也没有说什么,只是让我们自己随便填一下表就OK了。
虽然不是星级的宾馆,但住宿费还是很昂贵,花了我们三百多块。付了钱以及房间押金之后,服务员把房间的钥匙给了我们,1509号房。
一路上我都在考虑,今天晚上应该怎么过呢?张雯也低头没有说话,不知在想什么。
房间的设施还是蛮不错的,彩电,空调,沙发,茶几,衣柜,豪华浴室都有了,而且看床单很洁净,应该是每个住客一换的,三百块花的还不太冤枉。
由于暖气坏了的原因,窗子被关的严严实实,将外面的寒风都挡住了,倒也不是冷得太离谱。
女生爱干净,特别是在火车上经历一天风尘奔波之后,张雯感觉浑身不舒服,宾馆中二十四小时供应热水,就去洗了个澡。
听着浴室中沙沙的水声在响,我的心像是蚂蚁在爬动那样。脑中总会有意无意地浮现李晓生日那晚看到的那三具胴体,张雯的玉体没有吴丽丽的性感,也没有李晓的妖缠,却是洁白如玉,找不到半分的瑕疵。
"吱嘎"一声,浴室的门被推开,将一直浮想翩翩的我惊醒过来。抬头看了张雯一眼,我就呆住了。
"清水芙蓉"几个字在看到张雯的同时浮现在我脑中,浴后的她更是清丽脱俗,一张精致的瓜子脸如同玉石一样的白皙,清澈的美目中看不到被世俗沾污的痕迹,淡雅的素眉,灵巧的樱桃小嘴,几乎是完美的代表。
看到我的呆样,张雯掩唇一笑,一口细碎的银牙让我简直有些头晕目眩。
这一刻那美好而青涩的初恋感觉忽然强烈到不可抑制地涌上心头,我忽然间觉得自己变回了初中时那个默默无闻的小子,而她却是那个让我连看都不敢多看几眼的美丽学习委员,那个娇贵的市长千斤,那个万众瞩目的学校骄傲,那个我只敢在她不注意时偷偷瞄几眼其背影,惊鸿一瞥过后继续假装不经意地和张可聊天或心不在焉地看书的完美女孩。
如果那时有人说我有朝一天能和自己心目中的女神共处一室整晚,我会笑他疯了。但现在这个疯狂的假设却是实实在在的发生在我面前。我呆呆地看着眼前的张雯,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随着一阵沐浴露的清香扑鼻而来,张雯已到了我身前:"干什么呢,呆子?"我回过神来,感叹道:"没什么,世事无常,有些东西甚至让我不敢相信而已。"张雯若有所思:"你是说自己吗?对了,话说回来,你初三下学期的变化可真大得吓人啊!"我笑了一笑:"是吗?我想那时的你应该根本不会觉察到我这样一个小人物吧?"张雯坐到床上,托着香腮:"谁说的?当初你这家伙其他科的成绩不行,但英语总是特别的好,我怎么赶都赶不上,总是想不明白呢。"我心情大好:"哈,没想到我那时还有能引起张大美人注意的地方啊。"张雯白了我一眼:"你还说,当时我可是有些恨你的呢。话说回来,你怎么会短短时间内突飞猛进呢?"
"恩,大概是我脑瓜子突然开窍了吧?"张雯上下打量了我一会:"你的身体,也变了好多,当时好瘦小的,比我还矮。"看着自己现在那已经称得上是俊逸修长的身材我得意道:"嘿嘿,今时不同往日了,现在我可以去兼职男模特拉。"张雯嗔道:"臭美!"我谈兴大起,滔滔不绝地和张雯聊了不知多久,基本上都是初中高中时的事。寒气也不知不觉中又加深了——夜已深。
时钟敲过十一下,我和张雯忽然沉默了下来,彼此都没有说话,只是有意无意地看了几眼那只为一人准备,并不宽敞的单人床。
眼看时间一点一点过去,电视中的两集韩剧也告完结了。我先打破了僵局,伸手打了呵欠道:"睡吧,明天早上还得坐车呢,今晚我睡沙发好了。"尽管有点冷,但还在我能勉强忍受的范围之内。
张雯看了看那张床,再看了看沙发,最终还是点了点头,递给我一床被子:"委屈你了。"我拍了拍自己的胸膛道:"没什么拉,倒是你,半夜可别凉着。"熄灯之后,我们都没有说话,我和衣而眠,眼睛大睁,想着自己的咸鱼翻身史,再加上与张雯单独相处,甚是兴奋。一直想到上大学之后,才困意上涌,沉睡过去。
半夜我被一阵冷气惊醒了,透过玻璃窗可以看得到,外面的雪更大了,被狂风吹得打转,看来明天将不会是好天气。
我将被子捂紧了一点,但还是冷得有些发抖,没有暖气的北方,委实不是人过的地方。
窗外的路灯之光照到床上,我依稀看得到被子在微微颤动。想起她单薄的身体,一定很冷吧。我掀开被子,穿上外套,抱着自己的被子蹑手蹑脚走到床前,轻轻盖到她身上。
刚想走,忽然一只手拉住了我,接着张雯从被子中探出头来,她嘴唇冷的有些发白:"许逐,你的被子?"我尽量让自己瑟瑟发抖的身体看起来如常:"恩,我的衣服比较厚,不冷的,你盖就好了。"张雯嗔道:"就知道嘴硬,你的手都在发抖呢。"忽然有些用细如蚊呐的声音道:"你,你还是到床上睡吧,离天亮还早呢,两个人也暖和一点。"我期期艾艾道:"这,这个不太好吧?"张雯有些羞赧:"没有关系,我相信你,自从中考在车上那天之后,我就……,就算你……"她没往下说下去,而是将整个螓首都埋进被子之中,一副不胜娇羞的样子,但一只手还是紧紧拉住我不放。
我没有细想她话中的意思,叹了口气,这样下去到天亮我的确可能要变成冰棍了。
脱了外套钻进被子之中,床并不大,张雯可以说离我近在咫尺。她毕竟是矜持的女孩,说出那种话已经需要很大的勇气了,此时转头过去背对着我,只听得到细细的呼吸之声,偶尔却又有点粗重,不知是否她心中亦不平静所致。
被子之中充盈清香,我甚至可以感受得到张雯娇躯的火热,这让我有些心猿意马。我一动不动,心却扑通扑通地在跳,脑中翻来覆去只剩下一个念头:我竟然和张雯同睡一床,我竟然和张雯同睡一床,我竟然和张雯同睡一床……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二百三十五章 狂暴的风雪之夜(文字)
夜静得只能听到我们的呼吸声,还有心跳声。我闻着张雯身上的清香,怎么都睡不着。
张雯依然背对我而睡,柔弱的肩膀轻轻耸动,记得她和我有过几次的亲密接触了,在那个突如其来的响雷时,在中考的车上,但当时只是因为某些特殊的事而发生,与情人间的亲昵又有所不同。
被窝不知是因为两床被子还是两个人在一块的缘故渐渐暖和起来,温暖的气息与清香糅合在一起,旖旎诱惑,我心中一热,开始有些迷乱。这个当时我连看不敢多看两眼的女孩就在我身旁,我心中有说不出的感觉,激动,自豪,满足,还有一点点得意。
“占有她!”心底忽然蹦出的一个疯狂念头让我大大吓了一跳,连我自己也不明白它怎么会出现的。
我定了定心神,强压下心中的绮念,就在我以为自己已克服之时,第二声又在心底响起。
“占有她!不要让她成为别人的妻子!”不是自己的女人,有朝一日始终会成为别人的妻子的,一念到此我不禁有些酸溜溜的,也许是男人的强烈占有欲作祟吧。
“占有她!”“占有她!”“占有她!”……
心底的声音越来越大了,此时的我已然有些恍惚,渐渐迷茫,李晓生日晚会上见到的张雯的裸体却是愈来愈清晰,清晰得雪白肌肤上的纤毫在我脑中重现。浑然不觉中,一道微不可察热气已无声无息地从体内升起,心底的声音似乎从了它的激发器,它迅速地壮大直到无法控制的地步,放肆地胡乱冲撞,狂野不羁,紊乱得就像发生交通意外的公路,我的血管无法承受压力,全都膨胀起来,衣服顿时感觉有些窄了。
全身躁热,似乎有什么东西欲破胸而出那样,只要是人都无法忍受那种被撕裂的痛苦,我一只手撕扯着胸前的衣服,似欲摆脱某种看不见的束缚,口中发出野兽般的低鸣:“嘎……”另一只手却悄然地伸向了张雯。
我的手在快触摸到张雯后背之时停住了,残余的一点理智告诉我不应该这样做,但心中的渴望又让我控制不了自己,道德与欲望激烈交战之下,我的手就这样在空中停住了。
“你怎么了?”此时背对我的张雯听到我痛苦的叫声翻身过来,她的酥胸说巧不巧刚好撞到我手上。
“啊?!”张雯发出一声惊叫,双手自然而然地护住了胸。
美妙的手感隔着一层紧身衣服还是传到了手中,我整个人轰然一震,被欲望完全占据,理智啊,给我去死吧!
我一只手迅疾地从张雯的小腹探进她上衣之中,张雯的肌肤滑若凝脂。我爱不释手地抚摩着,呼吸粗重浑浊,不甘于只在次要部位徘徊,我的手慢慢往上游移。
张雯从最初时的震惊恢复过来,我的手已移到了她拙挺的双峰之下,她也发觉事情有点不对劲,慌乱地按住我的手道:“你,你怎么了,啊!你的眼睛?”如果我能看得到自己的话,我会发现自己双眼已经完全变成血红,在夜里发出幽幽的诡异光芒,简直如野兽之瞳一般。
只是我整个人已中魔,根本没将张雯的话听在耳中,手一发力,将她的玉手硬生生的撑开,直接伸进了她的圣地之中。
柔软,滑腻,大小适中。
一种无法说得清的快感顿时占据了我,全身的细胞都在雀跃,这就是张雯的禁区之地吗?一个从来无人能踏足的地方,却在我手中被攻占了,那种成就感简直让我晕眩。
异样之感同样遍布了张雯全身,双峰在我略有些粗糙的大手摩挲之下酥麻难当,像有无数只蚂蚁在其上爬动一般,似乎很难受,又似乎很舒服,那是十八年来从来都未曾有过的感觉,下身一热,竟然有些粘湿了。
羞涩,害怕,犹豫,忐忑,还有一点点的兴奋一齐涌上了心头,这就是少女面临人生最重要的第一次时的心情。张雯原本就对我深怀好感,此时根本不知如何抗拒是好。
被欲望控制了的我却不知怜香惜玉,温柔够了之后,我的手掌一用力,粗暴地将整只玉峰都捏的变了形。
“哎哟!”张雯忽然惊呼一声,痛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但也从欲望中清醒过来,她赫然发现,我的另一只手已往她少女最重要的部位探了下去。
张雯两只手一齐抓住我:“许逐,不要!”我粗暴的行为让她产生抗拒的同时,还有些说不出的害怕。一直以来我都是个谦谦君子,现在的行为太反常了,而且我血红的双瞳也诡异得让人发秫。
完全凭本能反应行动的我被阻只觉很不爽,粗暴地欲将她双手挣开,张雯简直是用上全身所有的力量死死抓住,近乎哀求地道:“求求你,别这样。”我哼了一声,忽然将另一只手从她玉峰上移开。张雯松了口气,刚想说话,忽然左胸一麻,接着酸麻如水波一样蔓延到了全身。下一刻张雯就惊骇地发现:自己已完全不能动弹了。
我将手抽出来,开始脱她的衣服。张雯只能眼睁睁看着我,而无法做一点的抵抗,甚至连声音都发不出来。
转眼间一具羊脂白玉般的胴体已完全展现在我面前,即使用尽天下的词语也无法描述出其完美,但此时的我根本不懂得欣赏,三两下脱光身上的衣服之后,迫不及待,非常粗鲁地进入了张雯的体内。
遇到了一层薄薄的障碍,但我稍一停顿之后,还是直接将它冲破了。
“恩!!!”尽管粘滑,但第一次那撕裂般的痛楚还是让张雯痛得闷哼出声,咬住下唇,闭上眼睛,两行清泪无声地从她眼角滑落。痛苦?屈辱?还是什么?
窗外大雪狂舞,狂风呼啸,而我比风雪还要狂暴,动作从生涩渐渐熟练,愈来愈激烈,也不管底下的张雯痛苦得婉转低吟。
这张没有暖气的小房间中却是温度渐渐的上升,床上更是热浪冲天,如同烘炉一般,连张雯都已全身香汗淋漓。我一张脸已完全充血,错,应该是全身上下都血一般的艳红,甚至连眼睛都是如此。只有满头乌发是黑色的,无风自动,甚是诡异,宛若魔神降临。
汗水大滴大滴地从头发,眉毛,鼻尖,脖子,胸腹,后背,手臂滚落,我干脆一把将被子掀开,这样张雯美丽的玉体毫无保留地展现在我眼底,视觉感官的刺激让我更是狂乱,疯狂动作着,全身的热气像是找到了突破口那样迅速地向下身源源不断地汇聚,我只觉自己下体火热得甚至有些滚烫,不断膨胀,似乎随时都会爆炸那样。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威胁,只能拼命地抽动,期望能将其宣泄出去。
快感中夹杂着另一种更为微妙的快感从我下体处蔓延出来,我本能性地知道,我即将可以得到解脱了,更是不顾一切的动作。就在这种紧要关头,一只白皙的玉足忽然蹭上了的胸口,促不及防之下我顿时滚落床下,那本汇聚到下身处的气息再度要命的被震散,在我身体中横冲直撞,暴戾得如脱困之兽,我觉得自己身体除了强烈的剧痛已经毫无其他知觉,勉强抬起头来,只看得见张雯收回赤足,就晕了过去。
张雯的穴道已解,她扯过被子紧紧盖在自己满是淤痕的雪白玉体之上,下体还在火辣辣的剧痛,眼泪滚滚流了下来。原本她很愿意,却不是以这种方式,她现在只感到了屈辱。
看着那躺在地上的我,张雯几乎是从牙缝中挤出几个字:“许逐,我恨你!”我却是一动不动,张雯咬牙切齿好一会,我依然是没有分毫的反应,她心中忽然又由愤恨转为慌乱:“你,你怎么了?”回应她的是“嗤”的一声,一道液体从我小腹处狂射而出,刚巧溅到张雯的脸上。
张雯颤抖着手在脸上摸了一把,然后将手放到眼前,在见到那东西的下一刻她就控制不住地惊叫起来。
那是血,艳红的血!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二百三十六章 梦(文字)
"嗤!"的一声,第二道血柱从我大腿处迸发出来,转眼间我身上其他地方亦喷出一道道的血柱,我整个人已和血人一般。
张雯看着被鲜血浸透却毫无所觉的我,心中由慌乱变成了害怕,强忍痛楚跨下床来,走到我身旁,看着我昂然怒起的下体,她隐隐地察觉到了什么玄机,脸上忽红忽白,看着鲜血还源源不断涌出的我,最后猛的咬了咬银牙,像下了什么重大的决定那样。
当我觉得自己身体快要被残暴的气息撕成碎片之时,忽然一阵舒畅的感觉从下身处传来,那紊乱的气息忽然间停住了,像被什么吸引一样开始重新往下体汇聚。
我勉力睁开眼睛,朦胧中看到张雯跨坐在我身体上,以生涩的动作纵动着,脸上的表情复杂,有害羞,有幽怨,有愤恨,有痛苦,还有害怕。然后我闭上了眼,再也睁不开来。
不知过了多久,随着酝酿已久的压力随着某些东西喷涌而出,一种无比舒畅的感觉传遍了全身,接着一股凉气从下身结合处重新进入我身体,我再度晕了过去,这次无论如何是不省人事了。
当我再次醒来,天已大亮,我的脑袋有些疼痛,努力地回想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两床被子将我盖的严严实实,我掀开被子,一朵梅花状的红色印记在洁白的床单中触目惊心地映入了我眼帘,同时我发现自己竟然是全身赤裸的,我呆呆地看着这处女的象征,终于想起了昨天晚上的一切,虽然某些事有些迷糊,但我很清楚地知道它确实发生了。
身旁的张雯已不知去向,"张雯!"我有些慌地大声叫了起来。对于这个让我成为真正男人的女孩,我忽然间发现自己多了一种莫名的牵挂。
"你等一下,我在洗澡。"张雯柔美的声音从浴室中传了出来,让我长长松了一口气。
在她洗澡的当儿,我抱着头异常的烦恼。自己昨天晚上几乎是强暴性地占有张雯的,不知她会怎么想,等下我该如何解释,以后怎么相处?还有思思,我该怎么办?我发现自己的思绪在几个难缠问题出现的时候立刻就乱成了一团麻。
"吱嘎",浴室门打开的声音让我暂时摆脱了烦恼,张雯从浴室走了出来,被暴风雨肆虐后的她显的有些疲倦,脸有有些倦容,最为刺眼的是她行走时非常的不自然,而且走一步后就蹙起了素眉,显得甚是痛苦。对于一个未经人事的少女来说,我昨天晚上实在是过于粗鲁了。
我忙下床过去扶住了她。甚至忘记了自己还是全身赤裸的。张雯却是看到了,俏脸刷的变的通红,直至耳根,尽管我们昨天晚上有过最亲密的接触,但她还是难堪羞意。
将她小心翼翼地扶坐床上之后,一时之间,我们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最为甜蜜也最为羞人的事已经发生,我们之间的关系,已不仅仅是有些暧昧的男女朋友那么简单了。
"对不起。"过了半天我才说出人类做错事后最常用的三个字,但下一刻我就发现这简直是句废话,一个女孩最重要的东西已经被自己强夺走,这几个字的道歉简直有个屁用。
"你,你还是先将衣服穿上吧。"张雯声如蚊呐。
此时我才发现自己未着片缕,但却没有感到半分的寒冷,身体似乎在自然而然地御寒。我第一次这么清楚地感觉到身体内有一股气状的流动体,应该就是外公所说的那股气息了,温而不热,凉而不冷,很舒服,比之先前的如同火炉般的感觉截然不同。
它已棱角尽消,没有了先前的暴戾,像一头已被驯服的野兽一般。在我意念转动之下,竟然温顺受控地随着流动。但我不敢太过火,以免它忽然间又暴躁起来。
穿好衣服之后,我不知说什么才好,过了半天才道:"我练了一门气功,但练的不好,于昨晚走火入魔了,我……。"叹了口气,我发现自己只能这样解释了,尽管有些难让人相信。
张雯低声道:"昨天晚上的你,好吓人。"我歉意地道:"对不起,吓到你了。""不,我是说,好多血,你身上流了好多的血,一直流个不停,把我吓死了。"我这才注意到地板都被染红了,全身上下都有隐隐的疼痛,是由内而外的,我倒抽了口凉气,暗暗心惊,李晓生日宴上就发生过此类的事,那时我简直是痛不欲生。这次的肯定是气息大爆发,如果不是张雯及时解决的话,我已经没有痛的权利了。一个死人,是不会有痛楚的。
想到她只顾到我的安危,我更是无地自容,虽然是在欲望的操纵之下,但我始终是做了伤害她的事。
最后我呐呐道:"还,还疼么?"我觉得此刻的我,简直和一个白痴无异。
张雯羞不可抑,避开这个话题:"我们还是去车站吧,否则的话就赶不及了。"在我整理行李的时候,张雯将沾上了血迹的床单用剪刀小心地剪下,珍而重之的放好。退房之时她给了女服务员一笔钱,当做是买下了。服务员看着我们的眼神很奇怪,显然想不到张雯竟然还是处女。
给张可打了个电话告诉我推迟回来的消息后,我上了火车。火车上我一直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张雯,她受创很重,第一天连走路甚至都成问题,是由我扶着上的火车。幸好鼎夜有到冰际市的硬卧票位,让她的痛苦减轻了不少。
我不知怎么才能弥补自己犯下的大错,只是买了一大堆的营养品,让张雯又好气又好笑,又不是女人坐月子,根本不需要这种东西,只是毕竟是件羞人的事,她也没说什么。
再矜持的女人,与她喜欢的男人经过过第一次之后都会变的热情似火。张雯虽然没有热情似火,但分明是放开了许多。若非特殊情况,以前每当我们靠的很近时,她总会有意无意地避开一点点的,但现在我扶她时也免不了一些身体的直接接触,甚至会碰到她的酥胸,她却是很自然,一个女人最重要的东西已经给了别人了,其他的根本算不上什么了。
这几天除了照顾张雯之外,我还在想着怎么处理这件事。
张雯很显然是喜欢我的,否则也不会在我几乎是强暴式占有她之后还对我这么好。我对张雯也有很深的感情,她是我的初恋情人,是一个几近完美的贤妻良母型的女性,在现今社会这样的女人已经很少了,得到她我不知修了几辈子的福气。
若是我确立和张雯的男女朋友关系的话,那思思呢?我和思思的感情更为深厚,在猎鹰那事之后,我知道我根本不能没有她。其他几个与我关系密切的女孩我已经没有多余的心思去考虑了。
我的踌躇亦被细心的张雯看了出来,但她问我时我总是避而不答,或转到其他话题之上。她后来也就不再问,只道我是为了那晚的事而内疚,只是安慰我不要再放在心上,这令我更为惭愧。
烦恼不可避免,当然亦免不了有些沾沾自喜,这样一个美丽,心地善良,出身高贵的女孩忽然间成了我的女人,任何一个正常男人都不可能没有自豪感。
天气由严寒转为冷,接着转为有些凉意,由北向南,气候明显地发生着变化的同时,火车载着我与我复杂的心情到了冰际市。
经过三天之后,张雯的身体有了明显的好转,但行走间还是有些不太方便,只是她坚持不要我扶了,因为别人看我们的眼光都有些怪怪的。
终于回到家乡了,踏在熟悉的土地上,呼吸着熟悉的空气,我觉得舒服了许多。什么地方都不如家乡好啊。
"逐哥哥!"我听到了我最想听到的,清脆得如出谷黄莺般让人愉快的声音,接着一张我最渴望见到的脸出现在远方。
思思一身蓝衣,蝴蝶一般翩翩飞了过来,身后还跟着满脸笑容的李晓,张可,单若,成怡几人。我大喜之下立刻迎了上去。
"哈,好思思,我回来了。"我一把抱起思思那轻盈的身体,在空中连转了好几个圈,思思清脆的笑声吸引了无数的旅客目光。
在这一刻,我忽然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一切的烦恼全消,与这个可爱的邻家少女在一起,什么时候都是最快乐的。
身后的张雯看着我与思思那亲密无间的样子,想起我火车上遮遮掩掩的烦恼,似是明白了什么,看着我们的目光中很复杂,似是包含了万千东西。
过了半分钟之后,我才将思思放下来。思思见到身后的张雯,放开我的手跑过去道:"雯姐姐,旅途愉快吧?"张雯脸上看不到丝毫的异常,展颜一笑:"当然啊,有你逐哥哥陪着呢。"张可给我来了一拳:"臭虫,你小子终于回来了。"成怡打趣道:"师弟啊,你知不知道晓晓可是担心死了。"李晓跺了跺脚:"成怡姐!"等众人七言八语将话说完后,单若才道:"许逐,没对人家雯雯干什么吧?"这本来只是一句玩笑话,我却一征,转头过去,看着身后的张雯,她,已经是我的女人了。
张雯却是像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地笑道:"能有什么呢?"接着又道:"哦,对了,前几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众人愕然。
张雯微笑道:"是啊,一个很奇怪的梦,我想我永远也不会忘记的。"我知道,在句话其实张雯是对我说的,我也开始有些明白,她也许知道我最喜欢的人是思思,不想我为难而借此表明立场,而且她也喜欢思思,不想伤害了她。
张雯始终还是那个张雯,永远考虑别人多于自己。
在众人细细思索这句话的含义之时,张雯笑道:"难道我们要在这里一直站下去?"这话将其他人的注意力全转移到别处,齐声道:"好,回家罗!"簇拥着张雯,一行人走向站台门口。
我走在最后,心中五味横陈,尽管这一切来的那么的突然,甚至令我感觉有些虚幻,但张雯那略有些蹒跚的不自然脚步告诉我,那绝不是一场梦!
那个晚上之后,我们已经彻底告别少男少女时代了!
(吟风弄月之卷完)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二百三十七章 新居(文字)
尽管不知如何面对张雯,我还是不可避免地得几乎天天与她见面了。因为回到冰际市的第三天,我们就搬进了叶维民赠送的房子之中,正好是张雯家正对面,中间只隔着一道仅有六七米的通道。
这栋房子很大,共八层,面积一百六十平方米,一,三,四,五,七楼每层都有两个客厅,四间起居室,两个卫生间,八楼是娱乐专用的,有乒乓球台,桌球台,以及各种健身器材。二楼是厨房与储物室,六楼为投影室,有高逼真投影仪与立体声环绕音响,隔音效果非常好,关上门后即使内里声音震天外面也听不到,无聊之时可以去消遣一下,领略电影院式的享受。
房子中的家具是一应俱全,衣柜,茶几,沙发,冰箱,空调,微波炉,抽风机,消毒柜,煤气炉……甚至还有两套台式电脑,一台笔记本电脑,都是名牌货,我那种自己组装的杂牌根本不能相比。
按此房子的地理位置以及装修估计,至少也得上百万,尚且不包括家具在内。
当我第一次将父母带到这栋房子的时候,他们简直目瞪口呆。挤惯了那十几年的破单位套间,忽然间这么豪华的新居从天而降,一时之间还真接受不过来。我苦口婆心地说是外公的好朋友送的,外公在他朋友的公司发展中也起了很大作用,而且那人已搬到其他地方,空着亦是没用。房子中已有一层薄薄的灰尘,证明了我的话。爸妈这才打消疑虑,安心住下。
这么大一栋房子,我们连一层也住不满,干脆把思思和阿姨也叫了过来,我们两家其实本就和一家子差不多,平时就整天串门,过年过节,或是哪家有喜事都在一起吃饭。
但阿姨还是推辞了很久,直至我说想多些见到思思这才接受。若是她们不愿意过来的话,那我宁愿住以前的旧房好了。思思不在我身边的话,多豪华的房子也没劲。
这样我们两家分住三四楼,思思和阿姨在楼下,来往的次数比以前更多了。但搬房子后一天她得去上学了,她来接我之时还不是周末,是请假出来的。
不知巧合还是我自身的原因,我和张雯的房间刚好是在同一层的正对面,只要我打开窗户,很可能就能见到她。尽管有点冷,但我一天总会鬼使神差地将窗关了又开,开了又关,连自己也不知为了什么。
每当张雯也打开窗户时,她见到我总会一笑,但仅仅是浅笑而已,没有其他的含义,我又隐隐的感到有些难受与失落,毕竟她是我的初恋情人与第一个女人啊!而且我说不出的歉疚,在处理这种事上,我与一个白痴差不多。我想即使是换成一个久经情场的老手,也难以解决吧。
而令我稍稍感到安慰的是张雯也经常会将窗子打开,这令我去想是不是她也想见到我,又或许她原本就有这个习惯?想要知道这个问题答案的欲望像蚂蚁一样咬噬着我的心。
我没去过她们家,张雯倒是来过我们这一次,只不过是找思思的,和我爸妈也聊了一下,思思上学之后,她就没来过了。
随着体内气息温驯的同时,我的操纵术也在不知不觉中跃升了一个层次,只要我集中精神,根本不需要动手,一个意念就能移动起十米远的物体,我用砝码测试过,重量上限约为三公斤,算是飞跃式的进步了。有几晚张雯忘了关窗子,尽管冰际市的寒冷程度与北平根本不能相提并论,但夜深之时也有些冷意,因此几晚我都用操纵术帮她关上了。
房子中的宽带是包年的,现在还没到期,省的我去重拉一遍了。于是每天上网又成了我的必修课,逛论坛,看体育新闻,玩游戏,还是一贯的大学生活。我发现自己和网络基本上已分不开了,用专业名词来说的话,就是所谓的"网虫".这种日子一直维持到我回来后的第二个周末,温度在当天骤然下降,竟然很有几分冷意,据天气预报所说,是冰际市历史上少见的冷,但也仅仅是接近零度而已。
吃过晚饭之后,我和思思在楼下玩闹,门铃响了,我去开了门。张雯一袭乳白毛衣,呵着气,不住地搓着双手,脸也被冻的通红,显的有点冷。
我愣了下,然后道:"冷么?进来坐下。"这些天以来我与张雯之间一直都觉得有些别扭,那件事发生之后,我根本不知怎么去处理了,每当看见她时,总有些说不出的复杂感觉。我非常对不起她,却不知该做什么弥补才对。
张雯微笑道:"不进来拉,我是有事来找你的,我弟弟的电脑坏了,能不能请你这个高手过去看一下?"与我不同,张雯倒是落落大方,甚至比那件事发生之前还要多了几分活泼,还经常与我和思思开玩笑,只是我却不知怎么总觉得有些苦涩。
我强笑道:"什么高手?硬件方面我也是个菜鸟哦。"张雯扯着我的衣袖道:"你就别老是那么谦虚拉,总比我们要强得多吧?"我就这样被她扯到了家中,我还是第一次到张雯的家。他们的房子同样是高八层,连里面的构造都差不多,听说张雯与丽丽两家的大人以前来往甚密,看来房子建造时都在一起商议过了。
"哎哟,你就是许逐?"当我踏上三楼时,一个慈眉善目的中年妇人刚好从客厅中走了出来。
张雯走上前去,挽住她的手:"妈。"我看她的脸依稀与张雯有些相象,再加上张雯对其的称呼,知道眼前这人是张雯的母亲,点头道:"是的,伯母,你好。"只是心中有些纳闷,她怎么会认得我。
张母上下打量了我一会,笑吟吟的道:"我们市的第一个高考状元,早就听我们家小雯提起过了,老张也经常说,你可是给冰际市大大争光了呢。"老张就是张雯的父亲,我们冰际市的市长了。不过这几天他出差,还未曾见过一面。
我忙谦虚道:"哪里,哪里,都是老师教导有方。"张母道:"年轻人不骄不躁,难得啊,好了,你们年轻人有事,我就不妨碍了,慢慢聊啊。"市长夫人倒也没什么架子,满好说话的。
走之前忽然又道:"我们家的小亦,学习成绩不行,人又调皮好玩,你有空的话帮我们教导一下他啊。"张雯的弟弟张亦今年才上初二,但脸上已戴了一副厚厚的眼镜了,据张雯说是因看书与上网过多的缘故,以前张雯在家时还能稍稍看着他,但她上大学之后,父母又忙,无人管束就不行了,视力在短短一个学期就下降了近百度,让市长一家都颇为头疼。
张亦看着还颇为古灵精怪的,一双黑漆漆的眼珠子总是滴溜溜的转动。长的不高,才一米六二,比起初中时的我差不多,同样偏瘦。只不过没有当时的我那么夸张罢了。
他正在电脑前,急的走来走去,很典型的网虫综合症,看来他小小年纪就已经中招了。
我一进入房间,他就眼前一亮,如逢救星那样迎上来:"哥哥,你快帮我看一下,这机子老是自动重启,每几分钟一次,究竟怎么回事?哎啊,急死我了。"张雯见到这个头疼的弟弟,嗔怪道:"不玩一会你又不会死。"张亦嘻皮笑脸道:"姐,我只是有急事而已拉。"张雯白了他一眼:"鬼才会信你!"我拍拍张亦肩膀道:"不要急,我先帮你看下。"开机检查一遍,并无病毒,那多半应该是硬件问题了。
我拆开机箱,再开机,发现CPU风扇的转速极慢,顿时就明白了原因所在。让张雯拿来一点轮轴的润滑油,涂到风扇上,装上后一切就恢复正常了。
张亦激动得几乎要发狂,对我连恩带谢,也不顾张雯的嗔怪,立刻又进入虚拟的世界中去了。
张雯给我冲上一杯热茶,苦恼的道:"你看他,现在连我的话都不听了。"我轻酌一口:"少年有点爱好总是好的,就是过火就不妙了。"张雯叹了口气道:"你看他现在这样,都走火入魔了。"说到这个名词,我们同时一征,张雯脸上微红,显是想起那晚的事,一时间气氛有些尴尬。
我将目光转到张亦电脑前,惊奇地发现他竟然在入侵一个网站,尽管技术有些生疏,但在他这个年纪,能达到这水平已经很难得的了。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二百三十八章 内应(文字)
我走上前去道:"小亦,入侵?"张亦头也不回,紧张地盯着显示器道:"是啊,我和我们班的一个胖子比赛,看谁先攻下这网站,输的一方就得帮打半个月的饭。"张雯也走了过来,在张亦的头上轻轻敲了一记:"这就是你说的急事么?"张亦忙道:"姐,这可不仅仅是半个月打饭的简单问题啊,关系到我做为一个男人的尊严,要是输了的话,以后我在胖子面前就抬不起头来了。"张雯一听之下笑了:"什么男人的尊严,你才几岁,人小鬼大!"我哑然失笑,有点像初中时的我们,我和张可那时也经常赌这赌那,不是打饭就是值日的,其实这种小赌无碍我们的友情,反而显的更为亲密。我和张可的友谊,有一半的同桌多年培养出来,还有至少四分之一是在赌中建立起来的。
张亦手忙脚乱,最后将键盘一推放弃了,显得有些沮丧:"刚才拖了那么长的时间,肯定要输拉。真是倒霉啊,到时说我电脑出问题的话,他肯定不信。"我笑道:"要不要我帮你一把?"张亦转过头来惊讶道:"哥哥,你也会?"我微笑道:"会一点点吧。"张亦让出位子急道:"好,快!"我施施然坐上去,然后驾轻就熟地在键盘上敲击,这样一个小网站的防护实在算不得什么,几分钟就已突破所有防线,回头好整以暇的道:"要怎么证明你先攻破呢?"张亦看着我变戏法般轻易突破,手下动作快的根本看不清,输入的命令许多都是自己从来没见过的,瞪大双眼说不出话来。直至我问他第二遍,才回过神来道:"张亦到此一游。"我依其所愿让网站上跳出那行字,然后道:"行了吧?我要退出了哦。""好!这回看胖子怎么说,以后还敢不敢整天吹牛。"张亦显得颇为兴奋。
我从网站中撤退出来,它们居然根本无法觉察到我的踪影,网络安全实在是低了些。
张雯见不得弟弟太过得意的样,打击他道:"靠别人帮忙的,算什么英雄?"张亦面不改色道:"谁说的,要不是电脑有毛病,我现在也攻破了。"我从椅子上站起来:"网络入侵一定要注意啊,要是碰上高手的话,很容易被反击的。"张亦想起我刚才只花了几分钟,就攻破了他一个小时都无法拿下的网站,小脸兴奋得涨的通红:"哥哥,你以后教我行吗?"我看他似乎根本没把我告诫的话放在心上,学多点东西的话只怕更是胆大妄为了。推辞道:"哥哥比较忙,怕是没时间啊。"张亦显然也知道我只是在推脱,眼睛骨碌转动一阵,把我拉到一旁细声道:"哥哥,你看我姐姐长的怎么样,漂亮吗?"我不知道他问这个是为什么,当下随口道:"很漂亮啊。"张亦自豪道:"我和我姐上街,都有不少男人偷偷瞄她的呢。对了,哥哥,喜欢我姐姐吗?"我发现张亦的确如张雯所说的人小鬼大,干咳一声道:"喜欢,不过……"张亦打断我道:"喜欢就行了嘛,这样吧,我帮哥哥一把,让你把我姐追到手,你就教我网络入侵作为奖赏好了。有我这个内应,你会方便许多的哦!"我差点为之喷饭,这家伙拐了老大一个圈子,原来还是为了让我教他。小小年纪就真够狠的,眼也不眨就把自己给姐姐出卖了。
我断然拒绝:"不行!"张亦想起我那神乎其技的技术就心痒痒,近乎哀求的道:"哥哥,求求你了!"我不为所动地淡淡道:"说了不行就是不行。"张亦甚是失望,忽然像想起什么那样道:"哎啊,对了,近来有个二十多岁的哥哥也老是打电话问姐姐回来了没呢。"我闻言心中一紧,却装做满不在乎的道:"那又怎么样?"张亦道:"其实也不怎么样,那个哥哥也不过长的高大一点,脸帅一点,人比较有风度一点罢了,他对我蛮不错的,整天给我买东西呢,干脆我帮他搭线好了,这么好的人,做我姐夫也不错哦。"我不知他说的是真是假,但心里颇为不是滋味,以前可能不觉什么,但现在张雯已和我发生关系了,我感觉好像自己的女人被别人看上了那样。
张亦看在眼里,喜在心中,话音一转:"虽然他对我很好,但有谁能教我学东西的话,那自然是比他更好啊。"我恶狠狠道:"小子,算你狠。"也不知这家伙从哪学来的,小小年纪威胁利诱居然都会了,我现在才明白为什么张雯全家上下都拿他没办法。若把这种劲头投入到学习上,肯定是个天才。
张亦一派天真无邪的笑容:"姐夫,别这么说嘛,我不也是为了大家好吗?"称呼也都变了,估计是与我拉关系。这小子为达目的当真是不择手段,长大了那还了得。
我尴尬道:"别这么叫我。"心中却隐隐的有些高兴。
张亦道:"明白,那没有其他人的时候,我就这样叫哥哥吧,我会尽量在姐姐前说你的好话的。"我正色道:"我教你可以,但不能荒废了学业,这样吧,你成绩越好,我教你的东西也越有用,要是因为学了这个成绩倒退的话,那我就立刻停止,即使你威胁我也没用。"张亦苦着脸想了一会,然后抬起头道:"好,一言为定,为了理想,拼了。"我看他一副即将英勇就义的表情心中有些好笑,要不是太过狡猾了点,倒也很可爱的。
走回沙发边,张雯奇怪地道:"你们俩神神秘秘的干什么呢?"张亦道:"姐,这是男人间的秘密,说不得!姐……,哥哥,你说是吧?"我有一种自己被一个初二的小孩子玩弄于股掌之中的感觉,哭笑不得的道:"恩,没错。"喝完茶之后,坐在一块聊了下天,顺便指点了张亦一下。到近十点,我起身告辞,张雯站起身来送我,张亦也跟着一道下来了。
打开门,忽然想起一事,对张亦道:"你过来,我有点事问你。"张雯嗔道:"又来了,老是这么神秘,就不能让我知道么?""姐,都说了是男人间的秘密拉,不宜让女人知道。"张亦道,他刚刚尝到点甜头,边说边屁颠屁颠的跑过来,嘴上抹油的道:"姐夫,还有什么事情需要吩咐?"我搂着他肩膀细声道:"你刚才说的话,可是真的?"张亦一愣:"什么话?我刚才说了不少话啊。"我厚着脸皮道:"那个男的,是不是真的?"张亦恍然大悟:"确实有这么一个人没错,不过他见到我姐就一副诺诺听话的样,根本不像个男子汉,我不喜欢他。男人嘛,就应当像姐夫你这么洒脱才对。"我知道他是拍我马屁,但依然有些飘飘然:"恩,你姐呢?对他怎么样?"张亦道:"姐夫,你放心吧,姐姐对你可好多了,她从来不会和那个人坐同一张沙发的,但刚才和你坐在一起那么久,还挨的那么近,对比很明显嘛。"我拍拍他肩膀道:"恩,行了,你回去吧。"张亦眨眨眼睛道:"姐夫,你就放心吧,有我做内应,我姐迟早还不是你囊中之物。"尽管他说的话依然让人喷饭,但现在我对张雯的这个古灵精怪的弟弟很有些喜欢了,不知是因为他叫的那一声"姐夫",还是因为他很懂的揣摩别人心理。恩,这小子,长大是作官的料。
自听说张雯与那人关系一般后,我心中没来由的一松。一方面,我害怕面对这份感情,特别是那天晚上的事之后,但听说有人要追她,自己却又心烦意乱。
都说女人的心难猜,男人的心,有时也一样的复杂啊。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239~240章(文字)
第二百三十九章聚会
“用力点。”
“再用力点。”
“逐哥哥,好了吗?”
“恩,好爽。”
在床上享受着思思娴熟按摩的我长长舒了口气,真是快活似神仙啊。
忽然一阵舒畅的感觉从后腰直蔓延至背颈之处,我浑身一颤,身体都有些发软了。
“逐哥哥,这样好吗?”
我浑身骨头都酥了好几分,四肢大摊,像死人一样反躺在床上,头也不回的道:“思思,你这新招数叫什么啊?”
思思跨坐在我腰上,伏到我耳边,将半个发育完好的胸部压到我背上:“蚂蚁上树,我在网上试着学的,对了,怎么样?舒服吗?快点说!”
我忍住冲动赞道:“思思,你可真是天才,一学就会,我看专业的按摩师也不过这样了。”
思思甜甜一笑:“真的吗?”
我刚想再夸奖她一下,电话响了。
哪个混蛋在这种时候打电话来杀风景?我忿忿地想着,边依依不舍地从思思腿下爬了起来。爸妈都去上班了,只能由我去接电话。话说回来,他们都太辛苦了,我这个儿子是不是应该做点什么减轻他们压力,让他们好好享受一下生活呢?以我的计算机水平,要找到一份好兼职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事。
我懒洋洋地道:“喂?”
“支书,你回来了。”
熟悉的称呼让我一愣,然后笑道:“哎哟,是小白啊,你也回来了?”小白也就是当年我在冰际高中时的舍友,俊秀得连我都自愧不如,像女人比男人多一点,穿着女性衣服上街十有八九会被色狼非礼,每天在镜子前的平均时间不会少于半个小时的那位仁兄。
“早回来拉,我们都在等你呢?”
我疑惑道:“你们?”
“我们宿舍,还有我们班的人全回来的七七八八了,前两天与猴子他们出去吃夜宵,商量着要开个聚会,问了其他人也都赞同,就等着你老人家回来,大手一挥将兄弟姐妹们召集起来就行了。”
我微微一笑道:“妈的,你小子就懂的拍马屁!”心中却很有几分飘飘然,想当年,我这个班长兼团支书还是颇有威信与人缘的,班里的人都服我,上到朋友打架斗殴,下到上卫生间争先后的问题,只要我出面,立刻就能迎刃而解。
小白谦虚道:“哪里哪里,跟着支书走,至今我依然认为是自己今生做过的最英明决定。”
我笑骂道:“好了好了,别他妈吹了,你什么鸟人我还不清楚,我出面组织就是。”想来也有半年多大家没见面,有机会聚一下也是不错的,不知这帮家伙都变了没有。
“得,就这样决定了,我们负责通知所有人,具体时间地点到时商量后再定。”聊了几句之后就挂了,小白还是那么的热心,比起高中时别人生病他从买药直至送棺材全部流程无微不至的时候来差不多。
挂了电话后,再享受了一会思思的技术。我打开电脑,登陆上人才招聘信息网,这是国内最为出名的大型网络就业基地,与现实中许多单位企业死看文凭不同,这里注册的许多公司企业都喜欢实干型人才,只要有能力,做出够好的东西给人过目,就有机会得到赏识。
我随便投了一个前些天无聊时所做的有关杀毒软件漏洞说明文档到几个需要招聘网络安全工程师的公司,对于我这种能侵入顶级安全系统的我来说,这实在是太简单了些。回复需要两天,这是此网站的注册公司默认的回复时间,他们有专门管理邮件,以及将邮件送至相关部门审核的人。
效率还算是蛮快的,这也是许多人才喜欢这个网站的原因。不像有些单位企业,动不动就审核一两个月的,若是通过了还好,不通过的话浪费大量时间,求职人只有自认倒霉了。
几天之后,我们在市中心的迎宾大酒店举办聚会。除了因故在校不能回来的同学外,班上其他的人都接受了邀请。
当我走进会场时,有个叫小真的女生首先看到我,叫了一声“支书”,然后“支书”的声音从各处响起,彼起彼伏。我几乎是像领导阅兵那样挥着手从中走过,感觉非常得意。受人爱戴的感觉还真是好,怪不得那么多人喜欢做领导,并且对排场乐此不疲。
会场经过了精细布置,中间的水晶吊灯下还别出心裁地挂着一副红色横幅,上书:“庆祝冰际高中05届2班师生重聚一堂”小白还在远处忙里忙外,整理会场。会场是由他负责,看来他也够尽心尽力的。张可做他的副手,他人高马大,专门干重活。
大学是个能迅速改变人的地方,一个学期不见,每个人显然都变化很大,无论是外貌还是性格。尤其是女性,先前我们班上几个穿着像村姑的女孩现在都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就连班上最为沉默寡言,有“闷牛”之称的林详,都居然成为一个能言善之人了,穿插在几个女孩子中间,逗的她们格格直笑。
那时兼任三个职务的我,是和老师最熟的人了,邀请他们也是责无旁贷,此时也不能冷落他们。和班上所有已到的同学都打了个招呼之后,我到了老师席处。班主任本就光秃秃的头顶现在已是寸草不生了,将军肚子亦比以前要大了些。当初由于我的高考第一名以及我们班的整体成绩突出的原因,让他如愿以偿坐上了年纪主任的位子,因此他对我是分外的好。
登上年纪主任宝座的他脸上红光更重,笑眯眯的,和蔼可亲得像一尊佛像一般:“许逐啊,上大学的感觉可好?”
我对大学生活的感觉只停留在天天上网,玩耍。好是好了,只可惜一事无成,闻言有些汗颜的道:“还行吧,还得感谢各位老师当初对我的大力培养。”
物理老师打断他道:“老卢,你这还用得着说吗?许逐的成绩能差的了,也不想想,可是当年的高考状元啊。”当年我的物理成绩满分,因此物理老师甚是开怀,将我视为其平时最为得意的弟子。话说回来,连我自己大概也有点难以相信自己当年最头疼的一科居然在高考中是最高分。
我依然是谦虚几句,化学老师眯着眼睛:“医科大学的女孩子可不少,是不是找到女朋友了?”
高中时有关爱情这个话题是禁忌,若是学校知道谁和谁稍微有一点暧昧关系的话,无论是否事实,都要穷追猛打,棒散鸳鸯。那时我和张雯的谣言也是因为我们成绩出类拔萃,谣言传出后一直都没有退步,才破例没被追究。因此这话从以严格著称的化学老师口中吐出来的时候,让我有些不习惯。由此也可见这些老家伙并非想象中的那么死板,只不过是因为高中阶段确实不宜谈恋爱吧。
我干笑道:“哪有呢,学习要紧。”
上到大学,高中时师生间的隔膜已经没那么重了,有不少同学都走了上来,跟几位老师聊下大学新鲜事,我也得以抽空走开,与宿舍几位兄弟谈下。
“支书,好久不见了!”猴子和老秦一前一后走了上来,几乎是同时道。
我微笑道:“是啊,你们还好吧?”
“呵呵,老样子。”他们俩看来都往极端发展了,猴子更瘦,老秦更黑。
此时小白与张可也搞完会场布置,小白檫了一把汗,气喘吁吁的道:“累死我了。”
张可将我扯到一边,神秘兮兮的道:“臭虫,我们楼上的大厅也办聚会啊,你猜下是谁?”
我不以意地道:“哦,是谁呢?”
“一班。”
我听了一愣,张雯就在一班。这几天她的窗子一直关着,没有见到她的面,心中总觉有些担心。
第二百四十章被打断的吻
聚会途中,我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地走到了楼上。踏上最后一级别大理石阶的同时,我就看到了一个美丽而略显有些孤寂的背影。
张雯凭栏而站,手中还拿着一杯只剩一半的啤酒。据我所知,她向来是很少沾酒的,即使我们一帮人晚上出去吃夜宵,也很少会出现这种情况,更何况是独自一人。外面风大,愈是近年末,天气就越冷,因此外面走道上除了偶尔走过的服务员外就仅有她一人。
我犹豫一下,走回楼下与见她的念头在脑中打转,最后还是后者更为强烈,走上前道:“在想什么?”
张雯吓了一跳,手中的半杯酒差点拿不稳,待见到是我之后才抚胸道:“许逐,你吓死我了,神出鬼没的。”
她的脸色有些苍白,不知是不是因为酒精的关系,苍白中又带着些许的红晕,真是我见尤怜。
我问道:“干什么独自一人在这喝酒啊?”
张雯淡然笑道:“没什么,同学聚会,是个好日子,高兴罢了。”
然而我从她略锁的眉头却看不出半分高兴的意思,只有淡淡的忧郁。看着她柔弱的娇躯,我很想将她拥进怀中,就像中考在车上那时,那时的我很冲动,什么都不去考虑,只知道随心所欲地行事。我现在很羡慕自己当时的冲动,只可惜我已经不是那时的我了。因此我压下了心中强烈的冲动,只是岔开话题道:“对了,这几天都没见你,很忙么?”
张雯道:“没什么,还不是与往常一样么,咳,咳……”说着忽然不住的咳嗽起来。
我心中一紧,看着她那苍白的俏脸:“你感冒了?”
张雯摇头道:“不是,只不过受了一点点的风寒。”说着举起手中的酒。
我劈手夺过她的杯子:“不要喝了,你看自己都成这样了!”
张雯伸手过来:“没事的,今天我很高兴。”
我将杯子紧紧抓住,张雯力气不大,抢不过去,发力之下反是脚下有点不稳,再加上喝了点酒,顺势便软倒。
我想也没想就伸手将她搂住,也许是我们已发生过最亲密的关系,心理上早已经没有抗拒了,我没有觉得有何不妥,张雯也自然地反躺在我怀中。
搂着这柔弱无骨的柔软娇躯,怀中张雯大眼睛也直勾勾地盯着我,眼中包含平时从没见过的柔情。眉毛轻轻颤动,白皙柔嫩的肌肤吹弹可破。
看着她红润的樱唇,我泛起一阵难以遏止的冲动,张雯张开了小嘴,丁香小舌中的如兰气息更是让我难以自控,空中弥漫着暧昧的味道。
我的头慢慢低了下去,张雯却是螓首微扬,微微娇喘,闭上了眼睛,任谁都看得出她也是千情万愿的。
我们的双唇愈来愈近,就在即将接触之时——“姐”,张亦的声音让我们从迷乱中惊醒了过来,张雯猛的推开了我,原本苍白的脸颊一片酡红。
我松了一口气,却又有些微微的失望。
张亦下一刻就出现在我们后面,后面还跟着一个慌张的年青男子,见到我张亦一愣道:“姐夫,哦不哥哥,你也在这里吗?”这些天在没其他人的情况之下他都这样称呼我,习惯之下总是无法自由转换。
后面的男子听到他那样叫我,脸色顿时变的很难看,挤出一个极不自然的笑容道:“张雯,这位朋友是谁?”
他的突然出现以及对张雯说话的口气让我极其不爽,冷眼打量着他,英俊的脸,精致的五官,瘦长身材,皮肤很白,像是终日不见天日那样。外表看着像韩剧中的男主角,是许多女孩子见了都会尖叫的那种。但我心中不爽,只觉得他一身的脂粉味。
估计他就是张亦所说的那个人了,我心中满不是滋味。
张雯皱起了眉头:“是我朋友,我说了,我想自己一人静下,行么?”
他闻言愣了一下,想不到一向温柔的张雯话中竟然有些不耐之意,想了一下后,把愤恨的目光投向了我。
这个年轻男子叫岳云,是冰际市首富岳立仓的独子,也曾是冰际高中的学生,比我们大上一届。半年前他随岳立仓拜会市长,当时也只能感是高考结束之时,他见到放假休闲在家的张雯之后,惊为天人,从此为之神魂颠倒,念念不忘,想尽各种法子接近她。然而这心目中的女神无论如何都是不咸不淡的。岳云并非一个有耐性之人,然而实在太喜欢张雯,竟是怎么都不觉得灰心,死皮赖脸地跟在她身边,偶尔见到佳人一笑,就觉极大的满足了。
只是张雯自学校回来后就一直闷闷不乐,几乎没有真心欢笑过,对他也比先前冷淡得多了。岳云只道是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惹的张雯不开心,想方设法哄她,却没有分毫效果。今天晚上听说一班的聚会,总觉有些不放心,厚颜跟着过来了。
此刻募然见到我的出现,岳云自是敌意大起,尽管他不知我和张雯是何关系,但我们之间那种有些暧昧的气氛让他觉得很有些不妥,直觉让我们少接触为妙:“张雯,你感冒还没好,我开车送你回去怎么样。”
在张雯回答之前,另外一个声音从风中飘了过来:“表哥?”第五个人出现在这寒风到处吹的走道之中。
李晓走上前挽住我胳膊喜悦道:“你怎么也在这里啊?啊,雯雯,听说你感冒了吧,别着凉了。”转头见到呆望着她的岳云,扭过头去,却是有些不屑。
我的目光没有离开张雯:“我们班也在楼下聚会。”
岳云看到突然冒出的李晓,大大惊艳,眼前这少女无论容貌抑或气质竟然都与张雯不相上下。只是她带着一种让人无法仰视的高傲,即使他这个冰际市第一首富的儿子,竟然也有些自惭形秽之感。
岳云一向对自己的帅气长相很有自信,再加上身份,平日里无数女孩子趋之若骛,至少见面时都是青眼相加,哪曾受过这等冷遇,再见她挽着我的手臂,笑意盎然,态度简直是天壤之别,心中更是极为不忿。
张亦看到李晓亦是有些惊呆了,心中暗道:姐夫的这个表妹,该怎么称呼来着?哎哟,不管了,总之是好漂亮,竟然和姐姐差不多。
李晓见到张亦,笑道:“你就是雯雯的弟弟小亦吧?”
张亦较为早熟,见到李晓那自然而发,却无法抵挡的媚笑,头都晕了,不住的道:“是,是,姐姐你好漂亮啊!”
李晓在他嫩脸上拧了一记:“小鬼头,小小年纪舌头就这么滑了。”
张亦更是晕得不知东南西北,心中狂呼道:我长大也要找这么漂亮的女朋友,我长大也要找这么漂亮的女朋友……
岳云见李晓对这里的每个人都那么好,惟独自己例外,一向要风得风,要雨得鱼,走到哪里都是焦点的他面子上挂不住,狠狠瞪了我一眼后对张雯道:“张雯,下次我再来找你。”说完后匆匆走了。
李晓奇怪道:“雯雯,那个人是谁?”
张雯淡淡的道:“是我爸一个朋友的儿子,叫岳云。”
李晓“哦”了一声,对身旁为她所迷,依然有些痴痴的张亦道:“小亦,送你姐回厅里面去,外面风大。雯雯,我陪表哥到他们班去窜一下,等下再找你,嘻嘻。”
张雯“恩”了一声,由张亦陪同着走向厅门,而李晓挽着我走向相反的方向,在走下楼梯前的最后一刻,我忍不住回过头去,已经拉开了厅门的张雯也在此时向我望了过来。我们的目光在空中纠缠了一圈,然后各自收了回去。我走下楼梯,她走进大厅之中,彼此再也看不到对方了。
我暗中问自己:如果今天晚上张亦他们没有出现的话,那一吻会不会真的发生呢?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241~242章(文字)
第二百四十一章睡美人
聚会后的第二天,凌晨一点时我被急促的电话声惊醒。
迷糊中听到张亦带着哭腔慌张道:“姐夫,你快来,我姐烧得很厉害!爸出差了,妈又回了外婆家,我,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我如同被一盆冷水当头浇下那样,立刻清醒过来,急急道:“我立刻过去,你下来给我开门!”当我赶到张雯闺房时,她满脸通红,身体发热,口中却不住的呓语好冷。
张亦在一旁急得热锅上的蚂蚁一般,不住的问:“姐夫,怎么办?姐夫,怎么办?”我沉静地道:“先别急。”探了一下张雯的前额,烫手得让人心惊。
心急火燎地摇了她一下道:“张雯!张雯!”张雯的眼睛勉力睁开一点,似是遍体无力那样。她还保留着一点神智,樱唇微微张了张道:“许逐?”“恩,是我,别说话,我立刻送你到医院去!”说完我伸手到被卧里,也不管她仅着内衣裤,将她的娇躯横抱出来,用一块毯子裹上,另一手拿起她的外衣。直奔楼下,走出小区之时,此时幸好刚刚有一辆TAXI经过,我立刻招手摇了下来。
张雯在车上已虚弱得说话都有些艰难了,嘴动了动,想说什么,我小声道:“别说话,恩。”张雯的樱唇还是在动,我想也许是她有什么重要的事要说,低下头去,只听得张雯用微不可察的声音道:“你,你帮我把衣服穿上。”我一愣道:“现在你最好不要动,在医生面前,也没什么好害羞的。”我只道是张雯为人矜持,不好意思。
张雯的回答却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不,我不想让你之外的男人看到我的身体!”声音虽不大,却带着让人无法怀疑的固执。
我又好气又好笑,却又有些感动。拿起她的外衣,在毯子中小心翼翼给她穿上,整个过程中难免会肌肤相接,有时甚至会碰到一些女性比较隐秘的部位。张雯闭上了眼睛没有说话,不知是因为高烧无力抑或是不堪羞涩。
待将全套衣服都穿上之后,张雯才睁开眼睛:“许逐,你能抱紧一点我么?我觉得头好晕,像站在云朵之上,轻飘飘的,我好怕自己会掉下去。”我没有说话,只是紧紧的抱住了她,仿佛怕怀中玉人会随时不见了那样。张雯也将螓首紧靠在我怀中,就这样一直到了医院。
冰际市最出名的人民医院之中,量过体温之后,医生的脸色有些凝重:“四十度,随时会有生命危险,需要立刻进急诊室!”张亦一听之下几乎要哭出来了:“医生,你一定要救救我姐!”这医生早见惯各种生离死别的场面,也不在意,只是点了点头:“恩。”转头对身边一个女孩道:“朱雪,你陪同我一起。”我看着他一副不甚重视的摸样,而他身旁的那个叫朱雪的女孩,也就十七八岁左右,看模样只是个医科学校的实习生,在这种时候还不慌不忙的,根本没有个职业医生所应有的紧迫感。
这种人命关天的事还用来实习,我心头火起,再加上张雯看上去病况不妙,更是没有好心情,冷冷道:“我朋友是市长女儿,请务必让她尽快脱离危险!”必要时候,拿出市长名头来压一下也是要的。
果然那医生吓了一大跳,看着我半信半疑,我知道他心中想什么,不耐烦道:“市长他去北平了。”每逢年末前一个月,全国各大省市的省长市长都会到要到北平开一个年度总结大会,汇报当年政绩,人口,经济发展等等概况。这医生已三十多岁,在社会上混了这么久,想必也知道此事。看我们一个年轻人,一个小孩,恐怕还不敢拿市长大名出来骗人。况且早听说市长千金长的花容月貌,眼前这女孩确实漂亮。
一念到此再无疑虑,掏出手机道:“老张,老李,你们立刻过来,我这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病人,哦,对了,准备好最好的急诊室。”待看到我时脸上已堆满笑容:“你们放心,我们一定尽力而为,老李老张都是经验丰富的专家,一定能让张小姐及早恢复的。”市长千金要是在他们医院出了什么事,市长一怒之下估计整间医院都要倒霉了,到时院长肯定得把气撇到他头上,因此他是绝对不敢怠慢。
我这才放心了些,但心中依然沉甸甸的。
坐在急救房外的椅子之上,张亦六神无主的不住问我:“姐姐不会有事吧?姐姐不会有事吧……”我拍了拍他肩膀以示安慰,其实我心中亦同样的没有底气。
张亦抹干泪水,站起来道:“我去打个电话给我爸,叫他早些回来。”我点了点头,这种时候确实需要他的出现,不是以市长,而是一个父亲的身份。
一会张亦回来了,对我道:“姐夫,我爸已经在回程飞机中,早上就到了。”我没有说话,看着急诊室那闪耀的红灯,叹了口气。
半夜急诊室的门开了几次,只不过是穿着白大褂的不同医生进出,却没有张雯的消息。而且每个出来的都是眉头深锁,让我隐隐感觉有些不安。
张亦担惊受怕了整晚,早已斜靠在我身上昏睡了过去。我却哪里睡得着,看着急诊灯发呆。
这样一直坐到东方发白,雄鸡揭晓,一行人忽然匆匆而入,有男有女,为首的是个男子,西装笔挺,一张端正的国字脸,神态不怒自威,一看就知道是领导人物。只是看着有些憔悴,似是整夜没睡那样,眼中也有些血丝。
他身旁跟着的另外几人,看穿着气度也是一些有头有脸的人,其中还有一个着白大褂的医生,都对他恭恭敬敬的。
张亦被脚步声惊醒过来,揉揉眼睛,待见得为首那男子之时,忽然扑了过去:“爸!”这一声“爸”让我知道眼前这人就是我们市最大的父母官,张雯的父亲张东敬了。
张东敬见到张亦,显是有些意外:“小亦,你怎么会在这里,你姐呢?”张亦见到最亲的人,又哭了起来:“姐还在里面,没有出来。”张亦与张雯都是张东敬最疼的人,听到此言有些失了方寸,转头到一旁道:“白院长,小雯她,她究竟怎么样了?为什么这么久?”此时的他,也顾不上什么领导风范了。
他旁边一个四十多对的中年人恭声道:“张市长您请放心,我们已请了全市最好的医生专家过来,一定能治好的。”其他诸人也连声安慰,只是张东敬心系爱女,脸上忧容未退。
我站起来道:“张伯父你好?”张东敬一呆道:“你是?”张亦插嘴进来道:“他是许逐哥哥,是他把姐姐送到医院来的,不然我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张东敬颔首道:“恩,多亏有你。啊,对了,你是我们市上年的高考第一的状元?”我还没回答,急诊的灯熄灭了,几个医生推着急诊车走了出来,我们对视一眼,同时走了上去。
张东敬拦住他们:“请问一下,我女儿怎么样了?”几个医生见到院长和医院中重要的领导都在,愣了一下,白院长道:“这位是张院长。”其中一个医生脱下口罩,满头大汗地道:“令千金也不知得了什么怪病,鲜有高烧至四十度,而且彻夜未退,尚且有上升之势的。”张东敬闻得此言,便知张雯病情不妙,伸出大手,握住他的手道:“医生,无论如何,你都要救一下小女!”那医生受宠若惊,忙连声道:“自当尽力,自当尽力。”我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床上的张雯,她平躺于床,闭着眼睛,也看不出有什么异常的表情,平静得像个睡美人一般。只是一张俏脸鲜红欲滴,那是一种诡异的美丽。
然而,在这诡异的美丽之下,张雯的生命力却在不断的流失之中。
第二百四十二章七八个小孩
张雯一直高烧了三天,昏迷不醒,我就在医院中整整陪了她近三天。
众多专家都束手无策,就连本省其他市,甚至是外省的名医也用专车接过来了,但他们看过之后却还是摇头叹息,无济于事。问及病发原因,我是知情人之一,只说几天前张雯便染风寒,后来聚会时喝了点酒,张亦说张雯回家后也没干什么。最后专家只能得出一个结论:因风寒引起发烧,酒后免疫力降低而加重,至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
我知道这只是推卸责任的废话,高烧哪有那么难治好的,而且问到具体什么病时,他们都含糊其辞的。
不管怎么样,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留在特护病房中观察。说是观察,其实也就是相当于院方表明已尽全力了,再也做不了任何有帮助的事情,只能由病人自生自灭。
张雯的体温还在持续上涨之中,到第三天晚上十二点已达41.5度了。数字上看增加的很缓慢,不过只要稍微有点医学常识的人都会知道,在这个温度之下,每增加零点一度,死神的脚步就近了一点。每天都靠打点滴这种流质食物维持营养,也会让张雯的体质大大下降,拖得越久,情况就越糟糕。
在这几天,思思,李晓,成怡,单若,张可,还有一班与张雯较熟点的高中同学都过来看她了。成怡,李晓与思思撑了两晚,毕竟是女孩子,体质比较弱一点,到第三天受不了,在我劝说之下回去休息了。张亦还小,更是低受不住,张可与单若见有我留守,也没留下来。因此现在病房中仅剩下我与张雯二人了。
特护病房是一个单间,专门给一些有来头的大人物专用,若非张雯身份特殊还住不了。观察期间也不禁止熟人进入,只不过不能大声说话就是了。但这规定其实很多余,即使再大声说话,张雯也不会听得到的。
病房中有专门的护士,但我依然不放心,坐在张雯身边密切注意着她的身体状况。稍有异常便呼叫医生过来。
作为张雯父亲的张东敬,这几天反是来的不多,因为年末工作繁重,他实在是忙的实在够呛。这也是作为一个大官的悲哀,要是其他疼爱儿女的父亲,这这等情况之下无论如何也可以推掉任何事了。但张东敬不同,他肩负的是管理整个城市的担子,即使自己女儿危在旦夕,也抽身乏术,无可奈何。
但他确实是非常疼爱张雯的,这一点我很清楚地知道。每过来一次,眼中的血丝便多了几分,并且反复叮嘱我们一定要照顾好张雯。只是该如何照顾,连医生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做吧。我所能做的,只是静悄悄地陪在张雯身边。
隔声的特护病房中很静,灯关掉了,深夜更静,我借着窗外微弱射进来的灯光,看着眼前的张雯。她还是如三天之前那样,像个睡美人一般。她昏迷好几天了,耳角的发丝也有些散乱,我伸出手去,将她散到外边的乌丝拨到耳根,小巧玲珑的小耳朵露了出来,我呆了一下。直至一阵滚烫的热气从手处传来,我才醒了过来。
将她额上的湿毛巾取了下来,放到身旁一个装满冷水的盆子里,扭干,再放回上面,叹了口气,我抓住张雯玉手,她的手一样的热,连呼出的气息,都是干燥炙热的。
三天了,已经第三天了,张雯一直昏睡之中,没有说话,也没有动过。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身受病痛折磨却无能为力,心中无比难受。如果可以的话,我宁愿代替她承受。
连续三天三夜的守护,纵是铁打的人也受不了,我身体再好,精力毕竟有限。看了张雯一会,眼皮如铁沉重,也趴在她身边睡了过去。
半夜之时,我迷蒙中醒了过来,暗骂自己没用。照例是换掉张雯头上的毛巾,忽然我惊喜的发现,热气消失了,张雯的体温降了下来。我欣喜若狂,刚想找医生告之这个喜讯,但下一刻我就发现,张雯的脸色苍白如死,那根本不像是康复的应有的迹象,我忽然生出不详的预感。
并非是病好了,而是三天的高烧已经将她身体中所有的能量都燃烧殆尽了?接下来,就是……我不敢去想。
紧握着的张雯的手动了一下,张雯悠悠地张开了眼,看到了前面的我,微弱的道:“许逐,是你吗?”她的声音简直没有蕴涵一点的力气,却又像是竭尽全力而发出的,那种感觉太奇怪,令我心中的不详之兆更重。
我重重地点了点头,张雯道:“我的头,好晕……”我安慰她道:“没事,医生说你那是发烧的正常反应,不用多久你就会好了。”张雯道:“你在骗我,是么?”我强笑道:“哪能呢,我骗谁都不会骗你。”张雯默然一会,忽然冒出一句:“我知道你在骗我,我就要死了,是么?”我大吃一惊道:“不要乱说。”张雯幽幽的道:“别人都说人临死之前会与很奇特的感觉,我总算是感觉到了,我知道自己的事。”她的声音愈来愈微弱,眼光已有些迷茫散乱,玉手也变的冰凉,我心中忽然被刀割似的疼痛,喃喃道:“不会的,你不会有事的,不会的……”说着再也忍不住,热泪夺眶而出。一直以为我只以为自己不能离开思思,此刻我才发现,自己的这个初恋情人,也是生命中的第一个女人同样是那么的重要。
张雯对我的话犹若未觉,眼中闪动着憧憬:“对了,奶奶说天国很美的,那里的人都很开心,永远没有烦恼,不知道是不是呢?
我只是哽咽,不知如何回答是好。
说到后来,张雯的声音已几不可闻,忽然打了个呵欠:”许逐,我好困,好想睡觉。“我猛地将她的身体反转过来,我们的脸直接相对,我目光盯着她,近乎霸道的道:”不许睡!“我知道一旦她睡着的话,也许就永远都不会再睁开眼睛了。
我还是第一次用这么强硬的口气与她说话,张雯一愣,愕然地望着我。
我檫干眼泪道:”你还记得么?在火车上,我说过我不会离你而去的。“提到那个承诺,张雯苍白如死的脸忽然掠过一抹奇异的晕红。我继续道:”同样,你也要答应我,永远不能离开我!“张雯咬着下唇没有说话,但脸上已有了些血色,我将她搂得紧了一些:”我们一起再去登观日峰,一起再去平水河游泳,一起再去湖中湖泛舟,一起去幽灵古堡探险,一起去天颖公园……好么?“我将平时我们去玩过的地方一股脑搬了出来。
想起那段快乐的时光,张雯幸福的点了点头,脸上的血色慢慢的在恢复。
我低下头,在张雯耳边悄声道:”以后你和我生活在一起,你做饭来我烧菜,你洗衣服我扫地,然后抽空生七八个小孩,我们看着他们长大,直到老去,头发花白,牙齿掉光,你说好不好?“张雯的脸一瞬间全红了,此时的她看不出半分病容,嗔道:”才不生那么多呢!“我笑道:”那好吧,四五个就够了,多了的话就送人。“张雯”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你以为是小狗小猫么?“伸出手来想打我,到一半却无力地垂下了。我见状大喜,尽管还没全部恢复,但能动了就说明是大大的好事啊。
我伸出手去,将她的手抓住,她的整个娇躯都抱在怀中,细细说些温存的话,逗的张雯时而羞赧,时而欢笑。我心中坦然,面对自己心爱的人儿,为什么要吝惜甜言蜜语呢?
我们就这样一直拥抱温存至天亮,张雯才沉沉睡去,她的脸已恢复了红润,根本看不出是个病人,只像是在熟睡之中,微翘的嘴角还带着甜甜的笑容。
爱情,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243~244章(文字)
第二百四十三章不错的茶
张雯的高烧奇迹般地在第三天晚上退了,医院的人在张东敬面前镌言:经过数十专家绞尽脑汁的努力,再加上张小姐吉人天相,终于化险为夷云云。张东敬不知情,见宝贝女儿已安然无恙,自是对医院千恩万谢。
那天晚上的互吐衷肠,也就成了我和张雯两人之间的秘密。张雯毕竟还是脸皮薄,在其他人面前依然装做若无其事那样。只有在二人独处之时,才会温情流露。
“啊,张开嘴。”我手中拿着汤匙,吹了口气,给张雯喂药。尽管高烧已退,她的身体还是非常的虚弱,需要在医院调养好几天。
张雯白了我一眼:“我又不是小孩子了。”话虽如此,还是乖乖地睁开了小嘴。
喝了两口之后,张雯从怀中掏出手绢,在我脸上檫了一下道:“你还是回去休息一下把,这几天你肯定累得很。”我笑嘻嘻道:“大美女就在眼前,哪会累呢。来,再喝两口。”此时脚步声从门外传来,张雯慌忙用手接过碗,有其他人在的时候,她从来不让我喂药。
门被推开,张雯父母与张亦一同走了进来,张母手中还拿着一罐子的汤,来到病床前,欣喜地道:“小雯,你气色每天都在好转,不久之后应该就能出院了。来,喝点妈熬的五补鸡汤。”她在张雯出事后的第二天就坐车回来了,张雯高烧未退且有加中趋势之后,简直是悲痛欲绝,现在看到张雯化危为安,老怀大慰。
张亦打趣道:“有哥哥每天细心照顾,姐想不快点康复都难啊。”张雯闻言脸上挂不住了,伸出手就去打张亦,张亦笑着避开。
张东敬也脸露感激:“是啊,多亏你了许逐,我这个当父亲的,实在是惭愧。”张雯懂事,理解的道:“爸,你的担子重嘛,整个城市都要费心的。”聊了一会之后,张东敬还是得有事先走了,他还是那么的忙,看来市长也不是那么好当的。张亦见姐姐没事,又有我陪着,开心地回去搞他从我处新学的东西了,还美其名曰:给我们单独相处的机会。
张母临走前也别有深意地看了我与张雯一眼,这些天来,我与张雯在人前虽然不敢怎么样,但眉来眼去总是有的,估计是被她看出了点端倪来。
关上门后,我对张雯道:“你妈刚才看我们的那一眼,是不是有点奇怪?”张雯羞涩道:“要死拉,都怪你,我们的事恐怕是让她知道了。”我笑道:“知道就知道好了,有什么不好的?丑女婿始终要见岳母的嘛。”张雯更是不堪:“谁是你岳母啊?我还没答应嫁给你呢。”粉拳猛地往我身上招呼。
我轻轻地抓住了她的手,继续温存一会。
如此过得几天,张雯的身体在飞速地恢复,到得第四天时已经完全没有什么问题了,特护病房的条件再好,整天呆在那里也是闷的慌,于是迅速办理了出院手续。
回到家后,我发现自己的应聘通知已回复,几家公司都通过了,回信很热情,均说希望我能加入其中,至于全职抑或兼职,可以随便选择,工作类型自然是网络维护。
我考虑良久,与几个公司都联系,对比之后,最后选择了其中两家,名叫“新锗电子商务集团”与“上环外贸集团”,这两间公司都只是中型集团,给的工资不错,而且我尝试过入侵,均是轻而易举,可见漏洞甚多,这样我工作起来也方便了些,随便就能拿出点业绩了。若是一些防守严密的大公司,到时根本不需干什么事维护,却白白拿钱,难免有些于心不安。
选择职位类型是兼职了,对别人来说,网络维护或许很伤脑筋,需要大量的工作量,但我这样的高手看着就是小菜一碟了,同时两份工作也难不倒我。
工资还是比较客观的,“新锗电子商务”那边是月薪四千,“上环外贸”是四千五,随着在公司工作时间而提高。对于一份兼职来说,这算是非常不错的收入了,甚至比公司内许多正式员工还要高,当然,网络工程师是比较吃香的职业。
但有一点要注意的是,一般的兼职都不会涨工资的,我这么例外,估计是两家集团都有心招揽我成为他们的正式员工,双方人事部主管亦或暗示或明说过,只不过我以尚在校,学业为重一口拒绝了。他们问我在哪个计算机专业出名的名牌大学,毕业后可以是否有意想进入公司。我直说是北平医科大,只可惜说破了嘴皮也没能让他们相信。
这样一来,我每月就有八千五百块的收入,在冰际市这种低收入低消费的城市来说,完全算的上是高薪阶层。即使是我爸妈的工资加起来,也就四千块而已。我在考虑什么时候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他们,并好好劝说他们退休享一下福。只不过爸妈都是闲不住的人,真要让他们退休的话,必须要弄点其他的东西让他们做下,否则的话估计是行不通的。是了,让阿姨也能加入的就更好了。
究竟搞点什么东西,爸妈做的来,不辛苦,感觉充实,又适合他们这种年纪的人的胃口才好呢?这两天我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同时满足这几个条件的事似乎并不多。
“将军!”张东敬手中的“马”下到了我死角之上,封死了一切的棋路,同时也让我从思考中回到现实。
我佯装抹了一把汗道:“还是张伯父你棋高一筹。”张东敬哈哈大笑道:“年轻人始终是有点心浮气躁,勇猛有余,沉稳不足,刚才的情势其实是我更为不妙,若是你能多磨一会,说不定我就招架不住了,呵呵。”张东敬是个象棋迷,没事就喜欢着上两把。他早听张雯说过我精于此道,心中痒痒的想与我来上几手,只是因工作关系抽不出身,未能如愿。现在工作之事已处理完毕,立马就让张雯过来催我。
我当然不会全力以赴,否则以我的棋艺,即使心不在焉也不会落败。自从我象棋小时出师之后,还未曾遇到过敌手。
不过我存心让张东敬高兴,几盘棋,盘盘杀得天昏地暗,飞沙走石,惊心动魄,千回百折,然后我再假装过于急进而落败。五局下来,我输三赢二。张东敬没看出来,但见好几次都绝处逢生,惊险胜出,其中刺激难以言喻,比起捧打无力反击的落水狗自然是要爽得多。他的下属要么和他棋艺差距太大,要么就是存心相让,一眼就看的出来,总是下的不够痛快。现在棋逢对手,我让的又不着痕迹,他心中自是大为高兴。
“先喝杯茶吧,你们都下了这么久了。”张雯手捧托盘,上面装着一只茶壶,两只玻璃杯子,盈盈走了过来。
住院时间的进补,令她娇柔的身体丰腴了起来,更多了一种搔人的体态,搞的那阵子每当没人时我的手总偷偷摸摸不安分,大吃豆腐。张雯半推半就,倒也没有不让我亲热。
张雯的皮肤也有了明显的变化,原本白皙的肌肤现在又多了一层淡淡的红晕,原本请丽脱俗的她更是娇艳不可方物,犹如天上仙子动情而降落凡间。这并非是我个人感觉,就连张亦,思思,还有李晓等人亦如是说。
这一方面是因为她心扉已放开的缘故,另一方面就是我之功了。据爷爷说我体内的气息虽然阳刚霸道,对于女人来说却是不可多得的养颜补药,与我有关系的女人,非但能改善她的体质,还可以减缓衰老速度。当时我觉得他的话未免有些夸大,现在从张雯的情况看来,确是非虚。
张雯分给我们倒上一杯,张东敬轻酌一口,叹道:“想起我们以前那个年代,空闲时就可以去茶肆休憩一下,只要要上一壶茶,坐一整天都行,这么好的地方,怎么现在冰际市就没有一个了呢?”我脑中正转着让我父母做什么的问题,闻言一拍大腿:“啊,是了!”张东敬与张雯均是愕然看着我,我尴尬地道:“我是说,这茶泡的可真不错!”
第二百四十四章十万块
清晨十点,张可被手机铃声吵响。
张可掀开被子,翻了个身,心中骂道:谁他妈的大清早打电话过来?
对他这种能与猪比睡觉本领的人来说,十点还是大清早,特别是在天寒地冻的冬天,大清早的概念还可以推迟一两个小时。
手机另一边的并非单若,而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并且是一句几乎令人喷饭的话:“小子,借我十万块!”张可尚且在迷糊之中,闻言勃然大怒,也不管是谁,没好气的大骂道:“你有病!”刚想按下挂断键,手忽然又停住了,重新将手机拿起来道:“臭虫,是你?你小子要那么多钱干什么啊?”我昨天想了一晚,张东敬的话提点了我,开茶肆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现在的许多中老年人都是退休在家,闲得发慌。儿孙辈要么因为关系,要么因为代沟关系,通常都不会在一起沟通太多,这令他们更为沉闷了。
若是住于院第小落等地方还好些,邻居间可以经常相互往来,聊下天,解解闷。在高楼大厦的老人最是惨,这种住在现代化高级建筑的人多半很少来往,即使是近在对门的邻居,一年可能也难说上一两句话。防盗门除了拒绝了小偷之外,还隔绝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热情。
那些老人除了看下电视,似乎也没什么太多的休闲娱乐。晚上广场会有健身操,交谊舞等,不过白天就无事可做了。老人看似甘于平淡,其实他们也渴望能拥有自己的生活,年纪大了,活得一样的精彩。
因此,给他们提供一个消遣,甚至是推进交友的环境其实上是一个极好的商机。现在的老板都将贪婪的目光瞄准更容易将钱掏出来的年轻人的口袋了,因此老人的娱乐场所简直是寥寥无几。
确实,老人都经历过那个艰苦的年代,他们通常都比较节约,不过喝壶茶只是低消费,到了这个年纪,基本上都有了一定的积蓄,儿女又已长大成人,不需为其多操心了,因此这个钱他们还是舍得花的。因工作关系不能陪父母的儿女可能也会乐于掏钱让他们开心一点。
还有,政府对于这种丰富老人生活的生意肯定会大力支持,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盈利是次要目的,我没想过要发大财。最重要的一点,我爸妈也都是喜欢热闹的人,他们能在茶肆交到更多朋友的话,肯定会非常开心。
我考虑了整晚,综合种种有利因素,想不到不开这样一个茶肆的理由。兴奋得连夜爬起来,上网查找相关资料。
装修古典淡雅就好,老人不喜欢华丽的东西,因此不需要购置太多现代化的装饰,花的钱不会多。材料是茶叶,也不贵。当然,上等的龙井,铁观音,碧螺春等名茶例外,但那完全没有必要,主要迎合中低等消费水平就行了。
最后根据我们市的铺租,物价盘算一下,要开设这样一间茶肆,连装修费用十万应该是绰绰有余了。
但这一笔钱对我来说却是个问题,兼职那边要近一年才能弄够这个数目,我不能等待那么长的一段时间,最后我自然而然地想到张可这个大财主了。
我细胞中的兴奋未消,听到张可的话,只是道:“我自有用处。”张可苦笑一声:“大哥,你有没有搞错?十万啊!可不是十块,我哪有那么多的钱,你要我倾家荡产……”我不耐烦地打断他道:“得了得了,你就别喊穷了,从小到大,你的三姑六婆,五伯八叔,个个都给你那么多压岁钱,你会没有?”张可的亲戚个个都是非富即贵,加上他有几个叔伯姑姨都没有儿子的,对他是分外疼爱,简直当成亲生儿子那样,出手也极为阔绰,即使他爸怕他养成大手大脚习惯,给的钱不多,那些亲戚自小给他的估计也够这数目了。
张可道:“十万,干脆把我的命拿去算了,我全部积蓄也就这么多!”我笑道:“我只要你说句话,借,或者不借,我一年后还你。”张可咬牙道:“我靠,你真他妈是个吸血鬼——半小时后在天月酒店见!”半小时后,在天月酒楼,张可将一本中国银行存折与一张金卡珍而重之地递到我手中:“密码是******。”他此刻的表情,与将自己孩子拿去喂狼并没什么两样,最后痛苦的道:“这顿饭你请!”我满口答应:“行啊。”看到他那苦瓜脸,安慰道:“得了,你也不用那样,一年后我就还你了,我现在找了两份兼职,每个月有近万块的。”张可奇道:“什么兼职?工资这么高。”我淡淡的道:“网络维护。”张可“哦”了一声:“以你这电脑天才,确实能赚到这么多,恩,你第一个月的工资首先得先给我,我本来打算与若若在南海玩的,现在钱都被你榨光了!”我打手一挥道:“没问题,包在我身上。”张可嘀咕道:“我靠,看这架势,倒像是我借你钱似的,和你小子在一起,就是没有好事情。”我沉下了脸:“如果不是我出面,你和单若能成吗?”张可想了一下也有道理,笑道:“这个算你行,我们的关系发展够神速了吧?话说回来,这性爱可真美妙啊。”憧憬了一会,淫笑道:“你还不趁早把张雯搞定吗?”我老脸一红:“不急,不急。”张可这方面比我出道早,有了底气,一副教育小孩的样子:“对女人嘛,还是趁早将生米煮成熟饭的好。”说完还做出一个手起刀落的姿势。
胡扯了好一会,张可终是想起正题:“啊,对了,你这么急着要一大笔钱干什么,现在可以告诉我了吧?”我眯起了眼睛道:“我想开一间茶肆,面对的主要消费者是中老年人。”张可瞪大了双眼:“做生意,你要做生意?”“嘿,只是让我爸妈去管,我们的工作太辛苦了,现在也该尝尝做老板的滋味,这生意不会太累的。”张可点了点头:“也不错,我们市老人消遣场所比较少,他们平时活动本就不多,而且一般都会有点积蓄。恩,很好,生意一定会不错的,臭虫,你是怎么想到的?”虎父无犬子,张可他爸做生意厉害,张可尽管无意于子承父业,但敏锐的商业嗅觉还是遗传下来了,一说就到了问题的重点之上。
菜端上来了,张可喝了一口酒,忽然道:“臭虫,这样吧,我的钱你还一半就行了,另外一半就当我入股,怎么样?”我有些踌躇:“这个嘛……”张可似是知道我的顾虑,爽朗道:“我只是个小股东而已,大权还是在你父母手中,我不参与任何重大决定,你说怎么样?”我见他这样说,也就不好再推了,只是有些不解:“你爸的公司动辄赚个上百万的,你还看得起这种小生意啊?我先说好了,我是开来让我爸妈管理,让他们不至于闲得慌的,盈利是可以盈利,不过估计不会太多。”张可不以为然道:“我又不是看中这点钱,只是尝试一下作为一个创业者的感觉而已,嘿嘿。”我见他这样表明立场了,也就不说什么。
吃完饭后,我回家全力投入茶肆的规划之中,申请营业执照,装修,店名,地址,摆设,购进优质茶叶之地,雇佣什么样的工人。甚至要买什么样的茶桌,都得考虑好,我现在纯粹是单干。
考虑了一个下午,头都有些大了,还是有诸多不周详的地方,最后长叹一声丢下手中的铅笔,做生意还真不容易啊。
此时电话响了,我暂时放下手头工作。
李晓兴冲冲的道:“表哥,听说你打算开个茶肆,是么?”我捂着头,更加昏了,我早该想到,要让有“喇叭”之称的张可守着这件事,简直比叫公鸡下只蛋还要难些啊!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二百四十五章 开张(文字)
李晓这段时间也是在家中闲极无聊,得知我欲开茶肆之事,无论如何也要掺上一脚,即使是做服务员都好。只要与我有关的东西,她多少得扯上点关系的。
不过有她这么聪明又心细如发的女孩帮忙出谋划策,倒是省了我不少力气。第二天早上她就过来,替我起草开店流程,大纲等等。有她帮忙,我可以闲下来了,没事还可以做下兼职那边的工作。工作量不重,公司给我发一些网络安全方面的东西,让我完善一下就行了,同时就一些网络异常情况进行观察。
除此之外,还可以趁机调查一下茶肆该用什么装修样式,茶座颜色,与哪种茶叶比较受老人欢迎。
以前做调查需要一家一户的去跑,很麻烦,那只是笨法子。有了网络,一切就方便了,我在网上几个大型点的老人活动协会上就以上问题都发了调查贴。装修方面我盗取了四套的经典古式茶肆装修图,发出投票。
我在网上还有几个切磋黑客技术认识的朋友,他们中也有朋友是开茶吧的,顺便也征求了些意见,我缺少经验,经验这东西,正好是大脑再聪明也无法完全弥补得了的。
做好这一切后我下了机,冲上两杯茶,一杯给尚在专心帮我写大纲的李晓:“先喝茶,不要急。”其实我原本是不大喜欢喝茶的,不过自从打算开这个茶肆以来,不知怎么就感兴趣了,只可惜我仍然品不出茶味来,不知是好是坏,正货还是赝品。
李晓伸了个懒腰,让我头晕目眩的美妙曲线暴露无遗,我眼睛顿时发直了。李晓接过杯子,媚笑道:“表哥,你看什么呢?讨厌!”话虽如此,脸上却看不到有讨厌的意思。
人说“讨厌”的时候其实很可能是有多种意思的,有可能是真的反感,也有可能口不对心,实际上她很高兴。还有“不要”,很多时候其实是“要”的意思。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同一个词语,在女人的口中就能衍化出相反的意味来。
辛苦了几乎三天,眼看离过年还有十天不到,终于将大纲规划好了。思思与张雯她们也都知道了,反正有张可在,瞒也瞒不了她们。只有爸妈与阿姨不知情的,我打算给他们一个惊喜。
然而就在万事具备,只欠东风的时候,我却遇上了一件麻烦事。
正式的商务投资,有一件东西是必不可少的,那就是经营执照。从我考虑其他东西之前,我就已递交申请了。只不过我想不到办这个经营执照会如此麻烦,涉及卫生许可证,环境保护证,雇佣证,安全证等等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除了未婚证,处男证,灌水许可证不需要之外,基本上都囊括在内了,实在是麻烦得要命。
去催了几次,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开始不耐烦了,告诉我少辄三天八日,多则两三个月才会有消息。真过的两三个月的话,我早已去学校了,计划岂非是要胎死腹中。
“将军!”
张东敬笑道:“你又输了,小逐啊,今天怎么老是心不在焉的?”
张东敬现在已如我其他长辈一样的称呼我了,我们两家现在是邻居,至于得到这栋房子的原因,我只说与丽丽两家祖上渊源甚厚,他们赠送的。问到我现在吴家的下落,我保守秘密,只说是他们将钥匙与地契邮寄给我,没有回信地址。
张东敬深信不疑,只是不胜唏嘘,两家交好许久,却因丽丽一事分隔两地。
我摇头说没事,不过张东敬是老江湖了,在官场上最懂的又是察言观色,哪会看不出我有心事,追问几次之后,我终是和盘托出了。
张东敬微笑道:“我还以为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个经营执照吗?晚上我给工商局的欧局长打个电话,让他给你在几天内办好。”
我闻言大喜,怎么忘了有这个权倾全市的厉害人物在。张东敬又道:“对了,店址你选好了没有?正好城西有个新的商业开发区,已经即将完工了,不多日就要标价出售。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让土地局局长将其中一个铺面给你。”
这真是喜讯中的喜讯,虽然我可以在市内租到商业用地,但一般都是在地理位置不好的地方,还有就是租金贵得要命。
城西开发区可说是块商业必争之地,由于其附近全是大片的住宅区,但商业区却较少,市民娱乐购物极为麻烦,因此政府特意大搞开发,以方便城西居民。
只要稍微有点商业头脑的人都会知道,在那里做生意肯定是有赚无赔的,在开发区未完工出售之前,无数商家就已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力求能得到一块地方。尽管抬价很高,若非有人事关系,能到手的人还是不多。
我也知道那是块宝地,却从没想过打其主意。因为我知道竞争太过激烈,此刻有市长撑腰却又不同了,忙连连的道谢。
张东敬摆摆手道:“这是我们市老年人的福音,应该是我感谢你才对,届时我会尽量推出一些优惠政策,得大力改善市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才行啊。小伙子,很不错,前些天我刚说茶肆,你今天就开始操办了,有魄力,雷厉风行,不错。我们国家最需要你这种人了,许多人就喜欢雷声大,雨点小,光站着喊,不干实事。”
这大概是官场的一贯办事作风了,张东敬说着说着就有些气愤,最后叹了口气道:“算了,下棋吧。”
张东敬的电话果然有用,第二天我跑工商局时,经营执照已办的七七八八,工作人员知我大有来头,不敢怠慢,热情了许多,不厌其烦地解答我的问题。
再过得一天,执照就下来了。另外开发区的装修也快完成。有张东敬出面,我要租的门面早早就已内定下来,而且任我选择最好的黄金位置,再加上减地租与税收等鼓励开办老年人娱乐场所的特别优惠政策,简直是完美无缺了。
之后我在市区内到处发传单,自做了一个论坛帖子定时发布器软件,每隔一个小时就在市内的各种论坛上发布茶吧的开张消息,事前工作做到十足。
年前还有两天,是一年中罕见的开张好日子。晚上八点是最好的时辰,而且符合“发”的好兆头,一片轰轰烈烈的爆竹声在一年中最好的日子,最好的时辰传遍了冰际市整个市区。
发源地是西城商业开发区,所有能弄到一个铺面的人都在今天开张了,再加上闻讯而来的赶喜市民,可以说是热闹非凡。(赶喜是本地的一种习俗,但凡有新店开张,去逛一圈的话,据说就能带来运气)
我领着爸妈也在赶喜的人群之中,爸对我道:“小逐,带我们到这里干什么?赶喜吗,我可不信那一套。”
我神秘道:“等下你就知道了。”
径直走到娱乐区二楼。流金岁月茶吧“六个烫金大字的招牌出现于我们面前,这是一间环境幽雅的茶吧,古色古香的檀木桌椅,褐色灯光亮度适中,既不刺眼,也不昏暗。窗是全国有名的苓竹所造,透窗可见外面种植的啡叶树,紫红色的果实与灯光的颜色相得益彰。无论是色调,光线,摆设,情调,均有种复古的味道,有点像旧式的大茶楼,空气中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清醇深沁,让人的心境一片平和。
最吸引人注意是却不是茶吧本身,却是里面的客人,清一色的都是中老年人,三三两两聚集一块,品着香茗,小声聊天,喜笑颜开,一派欢欣之象。
妈最为节省,见此情景道:“小逐,我们家中不是有茶吗?干嘛要来这种地方?要花不少钱的。”
我忍不住得意道:“妈,放心吧,以后你们到这茶吧喝茶就是不用钱的了!”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二百四十六章 年夜饭
妈不解道:“你说什么?”
我笑笑道:“我是说,这间店子是我开的。”
妈一下张大了口,半天合不拢:“你,你这孩子,怎么学会骗人了呢?”
爸这个人比较少感情流露,但也有些愕然,看来这个惊喜是太大了点,一时之间他们都接受不了。
此时李晓穿着一套Waiter制服走了过来:“姨妈姨公,你们来了,先恭喜你们成为老板了哦。”她这人贪玩好动,说什么也要试下做服务员的感觉。由于接近年末,一时之间也招不到足够人手,我就让她先顶上了。只是堂堂公安局长千金屈尊至此,说出去只怕也没几个人相信。
但还有一个身份更为尊贵的女子也在这里,那就是张雯。她也闹着要过来帮忙,我无奈之下只好征求张东敬,市长女儿来我这打工,只怕会对他身份有损。
但张东敬不以为意,只是朗声长笑:“小孩子,尽管去闹吧,没有关系。”
妈听得李晓发话,这才有些敢相信,只是有是有些如坠梦中之感。
思思蝴蝶般翩翩飘了出来,身后跟着张雯,单若与张可在后面柜台结帐,看见爸妈也放下手头工作,一一过来向他们道贺。
妈在祝贺声中晕乎乎了半天,好不容易才清醒过来,拉着我到一边细声道:“小逐,你给我说说,究竟是什么一回事。”
我笑道:“我开了一个茶吧给你们经营,就是这么简单啊。”
妈有些着急:“资金呢,你是从哪里来的?”
“我做了份兼职,有好些钱,再加上几个朋友入股,也就够了,这茶吧是小本生意而已。”我没把借张可钱的事告诉他们,否则的话他们肯定要自己掏出来还。
妈疑惑道:“真的?”
我点头道:“真的!妈,你还不信儿子吗?放心吧,这里是商业宝地,我的投资方向又对,必赚无疑的,你就放心好了,你们不是喜欢多交些朋友吗?
你看这里的人个个都是好相与的。“
妈终是完全敢相信了,不过还是埋怨了句:“哎啊,你这孩子,真是胡闹!”
其实上,我看的出来,她也颇为喜欢这里的氛围,本来客人就是些无聊的中老年人,个个都好说话,有些甚至是刚刚认识一刻钟不到,就同在一桌攀谈了,我这茶吧最大的作用,其实主要还是相当于一个促进交谊的场所。
我妈人也善谈,很快就融入客人之中了,亲自去招呼,爸听到几个与他年纪相当的中年男子说我懂事,头脑又好时,咧开大嘴不住的笑。
我看得他们开心,目的总算是达到了。
李晓此时走了上来,脸上又喜又忧的道:“表哥,人太多了,座位一下就满了。”
这是我意料中的事,我们的收费并不贵,又正好迎合消费需求,自然是人满为患了。
点了点头我高兴道:“过年后我再招收几个女服务员。”现在店里除了来帮忙的李晓,思思,张雯等人外,就只有两个雇员,是冰际二中,三中的学生,家境不好,利用寒假时间来打工赚点钱,为家里人减轻负担的。
这两个女孩子都很懂事,并且一张嘴巴也够巧。我一向认为服务是做生意之本,顾客就是上帝,况且老人通常都比较通情达理,不会故意刁难人的,其次就是心灵嘴巧,能哄得客人开心了。因此我招人时最重要的就是要有耐心,热情。
只是她们开学之后也无法到茶吧来上班了,迟早还是得招收别的人。不过我给的工资比起同类其他服务行业来都要高上一些,估计不会太难的,只是年前年后比较特殊吧。
晚上十点,茶吧如计划营业时间关门了,与其他迪吧,酒吧,舞厅,KTV等青少年与为主的娱乐性行业不同,由于顾客年龄问题,我觉得十点钟应该差不多了。况且,我也不想爸妈他们过于劳累。
思思陪爸妈先回家,单若,张可也走了,李晓顺路坐张可的顺风车回去。
两个雇佣的女孩子在打扫完杂务之后亦下了班。只有张雯和我是邻居,同路,又或者是因为某些其他的原因,还留在吧中,等我一起回去。
关门之后,我仔细结算了当晚的收入,收入比我预料的要高,我眉飞色舞对身旁的张雯道:“嘿嘿,真是太好了。”
张雯白了我一眼:“你现在的神态整个奸商一样。”
我哈哈一笑:“我哪有啊,你看今天晚上的客人都很开心啊。哦,对了,你说,这店名是不是很好听?”
流金岁月,是我在茶吧开张前几天绞尽脑汁,在十数个名字中经过运用排除法,归纳法,分析法,总结法等等逻辑推理方法一个个淘汰,最后才选定的最满意店名。流金岁月,念起来好听,而且含义隽永。缅怀年轻时那黄金般灿烂的时节,当真是最适合不过了。
张雯道:“你做生意的鬼点子还真是多,我爸也说你的店名起的妙,还说有空来喝上两杯呢。”
我笑道:“那好啊,张大市长光临的话随时免费招待。”
关门后吧中只剩我们二人,看着张雯愈来愈红润的脸色与丰腴的体态,我邪念大起,自从她出院回来之后,我就不能再占便宜了,眼下大好良机,哪能错过。伸出禄山之爪在她柔软的纤腰上摸了一把:“哎哟,真是越来越漂亮了。”
张雯大羞之下在我的魔爪之上打了一记:“坏蛋,又不规矩了。”
坏蛋是她对我的昵称,在我吃她豆腐之时她就会这样叫我,不过我也乐在其中。
此后两天的生意都一直很火暴,幸亏我有先见之名,要了两个店面,在张东敬的面子之下,对别人来说难比登天的事我轻易就搞定了。尽管如此,茶吧基本还是鲜有空桌的时候,我开始考虑是否要开分店了,并非是为了赚钱,而是造福老人。转念一想,我这第一家茶吧生意这么好,迟早会有其他人陆续再开的,不管他们是为了盈利好还是什么别的都好,都不用我操心了。再说了,店子多了的话爸妈也照管不过来。
爸妈也已递交了退休手续了,钢铁厂的退休年龄较早,他们早就到了。阿姨在爸妈,我,思思的几重攻势之下也终于答应到茶吧来管理。
年三十晚,商城绝大部分店子都歇业了,流金岁月茶吧的玻璃门还大开着,今天晚上原本我们计划也是暂停营业的。两个招来的女服务员都回家吃年夜饭,李晓,张雯几人亦陪同家人过年了。人手不足,而且我料想也不会有谁在这种家人团聚的特别日子出来喝茶。
然而旧历二十九时几个顾客的感概让我改变了主意,他们有些是儿女在外地,甚至国外,无法回来陪同老人过年的,又或是鳏寡孤独的。爸妈与阿姨都是同情心强的人,唏嘘不已,坚决打算今晚继续开张,并且将原本设定于家中的年夜饭改到茶吧。
盛情难却之下,今天晚上到我们茶吧的客人都成了我们中的一员,一起过这个年。除了我与思思两家之外,还有二十多个顾客加入其中。他们中有退休干部,退役军人,商人,老师,普通工人,农民,基本上社会各种职务的人都有了。
在这一刻完全没有社会阶级之分,只是欢聚一堂,吃饭,谈笑。他们都是社会阅历经验的老江湖了,每个人出口均是滔滔不绝,谈一些精彩曲折的社会经历,人生故事,令我们眼界大开。
饭间一个妻子早丧,儿子又在国外定居而孤身一人的富商感叹不已,夸我们有头脑,心肠又好,说自己以前怎么就没想过要开这样一间茶吧。他自开业第一天以来就每天早早都到茶吧来,看到这两天来仍然有许多顾客都找不到桌位,坚决要投资让我们在市内再开两个分店,资金方面由他全包,而且他只占百分之四十的股份。
我在高兴之余却又有些犯难,那又得再麻烦了,但看着眼前这些一个个皱纹都因快乐而展开的老人,又觉责任难以推辞。
思思穿插其中,乖巧地给他们倒茶,有些老当益壮的还与我爸来上两杯,倒也其乐融融。
我敢保证,这绝对是我长这么大以来最有意义亦最热闹的一顿年夜饭了。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二百四十七章 激情二度
分店的筹划并没花费我太大的力气,因为那富商动用了他公司的一些人力,在专业人才的策动下,另外的两家流金岁月茶吧估计很快就可以开张了。
大年初五,我开始招收员工,由于开出的工资条件不错,还有上班时间比起其他行业来也要短一些,我很快就招到了六人。李晓张雯她们不必整天过来帮忙了。这种工作也挺辛苦的,整天要忙里忙外,干一两天也许会觉得好玩,时间长了就不会有多大兴趣了。
爸妈与阿姨都比较喜欢这份新工作,对他们来说,其实也是一种消遣,如果退休后整天在家里他们估计会憋闷得慌的。
有了他们出马,再加上员工齐整,我基本上没什么事可做了,此后的时间开始与张雯频频约会。在医院表明心迹的那晚之后,我们挑破了那层隔膜,现在我与张雯之间的关系,彼此都已经默认为男女朋友了。
只是与一般情侣不同的是,我们一直有些偷偷摸摸的,人前还是与普通朋友差不多,只有在无人之时才会亲热一点。
也许是张雯怕伤害了思思,也许是我不敢完全承担责任吧。总之,我们很有默契,心照不宣地瞒住了其他人。那种感觉,有些像偷情,刺激却又感觉不安全,我们心里也许都很清楚不可能一辈子都这样下去,但至少现在,我们是快乐的。我们都是聪明人,却糊涂,或者说是装糊涂来逃避未来。
就连约会,我们都会扯上张亦做为挡箭牌,以免他人生疑。张亦也乐的跟着我,不时从我口中套一些网络技术。
如此一直到了初七,明天就是初八了。初八在我们这里是一个非常特别的日子,可以说比三十晚与大年初一差不了多少。大概对于“八”这个字比较看重的关系,我们这天要在屋子里都贴上红纸,俗称“招喜”,以求今年行大运。
刚过十二点,一阵阵的鞭炮声就将将进美梦的我硬生生拉回现实世界之中。听着连绵不绝的鞭炮声,我想今天晚上想要睡着是很难了。国家禁止鞭炮的法令尚未普及我们这种偏远小市,热闹是热闹了,有过年的气氛,只是年前后十多天估计市民睡眠都不会太好。
我爬了起来,打开窗户。对面张雯房间的灯已经关上了,她应已睡下了吧。
“喀嚓”一声,张雯的窗户打开了,她一袭睡衣探出头来,见到我嫣然一笑,低声道:“坏蛋,还没睡么?”
我叹了口气道:“睡不着,吵死了,你怎么也起来了。”
张雯倚在窗旁:“和你一样,这鞭炮声,吵也吵死了。”
我笑道:“话说回来,这才是过年的样嘛,要是其他禁止放炮的城市,无聊也无聊死了。”
与张雯就这样隔着一条走道细声聊着,偶尔来上一句甜言蜜语,我们都不敢太大声,免得让其他人听到,不过却别有一种刺激的偷情感觉。
我更是没有了一点睡意,忽然心血来潮道:“我们去约会吧。”
张雯一愣道:“现在?”
这些天来的约会都是张亦在场,甚为不便,想亲热一下不容易,难得现在这种好机会。想到此我心头火热:“是啊,现在!”
张雯踌躇道:“这么晚了,不大好吧?”
“没关系,过年,街上还是很热闹,不会有事的,难道你不想我们享受一次二人世界么?”我的声音越来越低沉,充满了诱惑,连我都觉得自己像个勾引良家少女的采花贼。
张雯显然有些心动,瞟了一眼楼下张东敬的房间,咬着嘴唇却是没有说话。
我看她还在犹豫之中,又继续道:“哎,对了,我还要到旧房子那边贴红纸呢,刚过十二点是最好的了。我先穿衣服,等下在楼底等你。”说完不待张雯推拒,便关上了窗子。
蹑手蹑脚走下楼梯,如果这时候的我被家里人看到肯定会误以为是贼来的。
在楼下等了一会,路灯并不强烈的光照到我身上,那种半夜出去偷情的强烈快感让我的每一个细胞都在颤栗,兴奋不已。
“吱呀”的一声,张雯家的铁门打了开了,张雯轻手轻脚的走了出来。我大喜之下走上前去,将她的手拉住,张雯红着脸,也不挣扎,就这样在爆竹声中,我们相拥着走了出去。
过年确实热闹,近凌晨一点的大街还是闹市,人来人往,许久不见的朋友聚在一起吃夜宵,聊天。街两边房子上都挂了一个小花灯,更添喜气,
我们携手漫无目的走着,心中却是无比的甜蜜。这应该是我第一次真正形式上的恋爱吧,确实很美妙,只要与喜欢的人在一起,就能感觉无比的快乐。
胡乱走了一会,直至到了小吃街,在这里逐一品尝了烧烤,麻辣烫等小吃。等走出小吃街时,时针已经指到两点半的方向了。
张雯俏脸红艳艳的:“时间不早了,我们还是回去吧,让我爸妈知道就不好了。”
我笑道:“好,不过在这之前得先去我老房子那边”招喜“。你陪我一起去,好不好?”
住了近二十年的老房子总有种亲切感,虽然窄旧了点,比不上新居宽敞豪华。
张雯好奇地打量道:“这就是你以前住的地方?”
我笑道:“穷人的房子,可比不上你们漂亮。”
张雯嗔道:“我有说什么吗?这样的房子也挺温馨的。”
我看着与爸妈贴于客厅中的合照,还有思思精心在我房间中的精心装饰,对此话深有同感,每天饭后与家人坐一块,看下电视,聊会天,也是一种平淡的幸福啊。张可与成怡的房子虽大,却冷冷清清的。
在张雯的帮忙下,所有的门都贴上了红纸。忙完这一切,我躺倒在床上,张雯坐在我身边。从后看到她美妙的身材,我忍不住有些想入非非,在鼎夜那天晚上我们虽然有了最亲密的接触,只不过当时我根本毫无意识。这些天来最多也是止于手足之欲,对性的认识其实上尚且是停留在宋雄斌下载的A片中的理论阶段。
性这东西就如洪水猛兽,一旦爆发就很难控制得了,再加上我体质特殊,越想越冲动,一把将张雯扯到床上来。
张雯吓了一跳,等回过神来已躺在我怀中了。
我搂着她柔软的身躯,贴在她耳边轻声道:“今天晚上陪我,好么?”
张雯大羞,挣扎着想要爬起身来,却被我在耳垂边吻了一下,顿时遍体发软。这是我在A片中学到的,现在派上了用场,那地方显然是张雯的敏感区域。
我在她唇上,发梢,玉颈,耳边一阵亲吻,张雯再也招架不住,瘫软如泥。身上一凉,衣服在不知不觉中已被我全部脱了下来,一具羊脂白玉也似的胴体让我欲火大炙,但我却没急进,而是细细欣赏,恰到好处的双峰,标准的形状,修长洁白的美腿,还有仅堪一握的小腰简直完美。
张雯羞的双手抱胸,遮住了重要部位,双腿也夹了起来,脸红似火道:“坏蛋!”
这反是更引起我犯罪的念头,我再也忍不住,关灯后也爬上床去,口中低语道:“雯,我来了哦!”
被翻红浪,张雯初始时还是有些微疼,不过很快就适应了。她从羞涩,到情动,再到主动迎合我。我生涩的动作也渐熟练,将她一次次送上激情的颠峰。叶维民说的没错,我确实比一般人要强上了许多,不知疯狂了多久,直至张雯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我才一泻如注,尚且有些意犹未尽之感。
从被窝中探出头来,张雯疲累之极,已躺在我肩膀上甜睡过去了。我舒服地嘘了口气,张可说的没错,性爱这东西,还真他妈美妙啊!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248~250章(文字)
第二百四十八章大脑的奥妙
快乐的时光总是特别的快,在与张雯的约会中,转眼间便到了开学的时间。
茶吧的两家分店亦开张了,尽管分店的位置没有总店的好,但凭着流金岁月打出的名号,生意仍然兴隆。阿姨管了另一间分店,还有一间给投资的富商手下打理了。冰际市中也有不少人看出了开茶吧的商机,只不过抢先一步的我已得到了许多老熟客,再加上服务态度好,老人都是念旧的,多半不会再到其他茶吧去。
思思已进入高三下学期,学习繁忙,时间紧迫,寒假也要补课了,不过她还是特地请假来送我上火车。
看到她那因即将有一段时间见不到我而难过得快要掉泪的小脸。我只感十分的惭愧,像做错了亏心事的小孩那样,想不到自己有朝一日竟然要骗纯真的她,却又无可奈何,让她知道的话也许会更加的伤心。
尽管有了经验,提前许多天买到了卧铺的票,但在车上还是痛苦的熬了几天,连着要张雯李晓两人也陪我一起受苦,以她们的家庭条件,完全可以坐飞机的。幸好有了两份高收入的兼职,以后可以奢侈一点,坐飞机了,既方便又省时。
大考的成绩在寒假时就已出来,学校网站上查的到。我成绩依然出众,但仅仅是出众而已,由于分心与惰性的关系,我只排到了第三,这令在冰际高中几乎每个学期大考均是第一,习惯了站在顶峰之上的我大受打击。
之后我洗心革面,投身于学业之中,整天往自习教室,图书馆,导师办公室跑,日常的生活也从上网,玩游戏,与宿舍人打牌换成了自习,翻资料,提问题。
除了偶尔与张雯,李晓与叶柔出去玩一次之外,我几乎拒绝了一切的邀请,无论是联谊宿舍活动,同学生日,抑或是宿舍的三缺一。这令那帮家伙大呼奇怪,都说老五变了,纷纷猜测是否感情路上再度受挫。
身体是学习的本钱,除了疯狂吸收东西之外,必要的体育锻炼必不可少。自从我与张雯发生亲密关系之后,体内的气息一直很温顺地在流转,没有再发异常,我整个人的精力也充沛无比,每天休息的时间只需要短短几小时。
还有,除了那方面能力之外,我的体力与耐力亦大幅提高,于是每天傍晚学院体育场总会出现一个全速跑几十圈步的狂人,令一些校田径队的家伙瞠目结舌,不敢相信。
兼职第一个月的工资也如期发下来了,我们间的合作只是一纸简单的书面合同而已,没有太正式的签约,不过新锗电子商务与上环外贸都没有食言,将谈好的工资打到了我的银行卡中。
我拿出三千块,买了三个手机,一个自用,一个给张雯,一个寄回去给了思思。李晓在寒假时就买了,张可单若他们高中甚至就有。诸人之中,只有我们几个是落后时代了。
剩下的钱全还了张可,开茶吧时几乎借了他全部身家,他计划与单若到海南玩的资金都没了。
整天投身于学业,晚上睡前与张雯,思思,张可她们通下电话,发几条短信,日子忙碌中却也很充实。
这样两个多月过去了,星期四下午没有课,我还是如常在图书馆中翻我需要的资料。这些天下来我的阅读可用海量来计算,幸好我记忆力超强,看几遍之后记得个七七八八不成问题。否则,光是塞进我脑中的那么多东西估计就得把我搞蒙了。
“嗨,好久不见了。”我回过头去,殷夜在我身后不远之处。“哦,真巧啊,你也来找书?”殷夜手中拿着一本书晃了晃:“是哟。”我看见那本书的书名叫《大脑的奥妙》,笑道:“你不是计算机系的吗,对脑科也感兴趣?”殷夜雀跃道:“近来我想到一个奇妙的想法,是有关计算机与人体的。”我好奇道:“哦,说来听听。”“你想一下,人体的许多器官是不是与计算机某些部件的构造很相似呢,比如,控制全身的大脑为CPU,供应氧气的血液作为电流,大脑发出的神经流是信息,还有耳朵啊是输入设备……”还没待她说完,我就大笑起来,笑声在安静图书馆显得分外刺耳,引得许多人纷纷侧目。
我忙捂住嘴巴细声道:“你这是异想天开啊!”殷夜急道:“又没试过,你怎么知道不行?”我打了个哈哈道:“喂,我说,我们都已经长大成人拉,想法不要再停留在小孩子的幼稚阶段好不好?”殷夜咬着下唇跺了跺脚:“早知就不告诉你了!”说完将书塞回架子中,气呼呼地走掉。
我摇了摇头,随手从面前书架中抽出那本《大脑的奥妙》。翻了几下,这本书与医学相关的不多,倒是更像科幻文一些。我略想一下,也放进借的书中,学的东西多了,偶尔也要轻松一下的好。
近晚睡时间,我躺在床上,在手机中与张雯小声说着情话。到学校之后我们就没二人单独约会过了,即使是见面,每次都有李晓或别的人在场,稍微亲热一点都不行,只好在电话中倾诉相思之情。
宋雄斌哼着小调踏进宿舍门,看到眉飞色舞的我,嘟囔道:“老五这小子,又发骚了。”我抽空骂了一句:“你要是不是约会,能这么晚回来吗?”宋雄斌现在与联谊宿舍的一个女孩打的火热,眼看即将进入正式男女朋友阶段了。这家伙人虽然好色下流了点,不过还是颇有几分幽默细胞的,又在那女的面前收敛了许多,竟是被他追到手了。
张雯在那边疑惑道:“坏蛋,你说什么呢?”我忙将注意力转回这边道:“没什么,和我们宿舍人说的。恩,夜了,你早些睡吧。”“多聊一会嘛。”张雯热恋之后也变的有些娇气了,说话的语气让我心为之酥。
我像哄小孩一样:“乖,明天我再打电话给你,好不好?”再纠缠了几句之后,才挂了电话。宋雄斌在下面怪声怪气道:“乖,亲爱的,明天哥哥再打电话给你!”整个宿舍大笑起来,我一脚踹向他,口中笑骂:“靠,正变态一个!”玩闹一会,宿舍各人上网的上网,玩游戏的玩游戏,褒电话粥的褒电话粥,各干己事去了。我尚无困意,闲极无聊,随手拿起今天在图书馆借的那本《大脑的奥妙》。
书中记载的多是一些与人脑有关的奇事怪谈,如预感,以念力移动物体,催眠等等。以前我肯定以为这类的书是纯粹扯谈。但在我发生车祸,大脑与身体发生异变之后,我不得不相信世间确实科学难以解释,却真真切切存在的奇异之事。比如我的操纵术,尽管与经脉有关,但归根结底来说还是由大脑异变引起。
这本书的作者极富想象力,勾起了我浓厚的兴趣,一口气翻了下去,直至看完,依然浮想连翩,感触颇深。忽然间想到外公所著的《上帝禁区》笔记,那可以说是当代脑学研究的精华与高峰所在,开启大脑奥妙之门的钥匙,只不过在得知丽丽没死之后我就从来没考虑要研究下去了。
揭穿神秘的强烈兴趣被勾起,我不由重新回忆了一遍《上帝禁区》,明知外公说那是禁忌,偏偏是无法自拔。
那一段赶尸的咒语也随着记忆从我脑中慢慢浮现,愈来愈清晰,它似乎带着某种诡异的魅力一般吸引着我,一发不可收拾,最后我整个脑子尽是那段咒语,挥之不去。闭上眼睛,脑中尽是无数艰涩难懂的符号,在扭动,摇摆,好象一只只小蝌蚪。
我失眠了,直到天亮,起床零声响起的同时,我做了一个自己也难以相信的大胆决定。
第二百四十九章深夜的解剖室
医科大学总是流传着无数的诡异故事,我们学校也不不例外,其中流传得最广,最有代表性的又莫过于其中两个。
第一个故事发生在五年之前,当时学校的宿舍楼不完全是新式的,部分学长住的尚是类似阁楼式的大宿舍,十几二十个人挤在一间大房之内,一层楼上百号人使用楼最右边拐角处一个公用的卫生间,甚是不便。
那是炎热的盛夏,一个李姓的男学长半夜被尿意憋醒,迷迷糊糊地去上厕所。卫生间里空无一人,正当他在舒畅着的时候,忽然发现厕所最里头大号用的小间有沙沙的怪声与人声。这么晚了,还有谁在那里干什么?
"同学?"叫了一声,没有人回答。
那个学长好奇之下,提起裤子走了上去。小间外的木门没锁,沾满蜘蛛的电灯泡发出的昏暗灯光下,他看到了一个人,一个穿着白大褂的人,右手中拿着一把手术刀,不住地在墙壁上磨着,口中喃喃道:"还不够利!还不够利!"就在学长看到他的一瞬间,穿白大褂的人转过头来,眼珠竟然全是白的,咧着大嘴,露出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那学长只吓的魂飞魄散,大叫声中鼠窜回宿舍,叫上舍友,甚至整栋宿舍楼的人都被惊醒了,然而到厕所一看,根本杳无人踪。
后来据已五十多岁的宿舍楼老管理员透露的只言片语得知,以前这栋宿舍曾住过一个临床专业的学生,因解剖科没过关而导致无法毕业,最后跳楼身亡。他死之时就是穿白大褂,拿手术刀的,而且在他跳楼之前整天在宿舍疯疯癫癫地喊的一句话正是:"还不够利,还不够利".那学长经历此事后便有些恍恍惚惚,无论如何都要搬出宿舍楼,后来听说还是退学了。整栋楼乃至整个学院都因此事搞的人心惶惶,甚至游行示威。学校迫于压力之下不再吝啬,大建新宿舍楼,旧阁楼被拆掉了,据其中一位拆迁工人说,那个大号厕所的墙壁上确实有许多的刀痕,至于事实是否如此,就无从考证了。
第二件的时间较远,那是十多年前,是一个临床专业的男学长,自从他上大二没多久之后,便发生了奇怪的事,早上起床后总是觉得肚子疼痛,而且排泄物中常常带有暗红色的血块。后来实在忍不住到医院做了检查,结果出来,是吃了坏食物所致。
然而那学长有点洁癖,每天至少洗两次澡,换两次衣服,连与别人一起去聚餐都要自带饭具,更别说吃坏了的东西了。尽管如此,他每天早上还是觉得肚子疼痛,连同宿舍的人都觉得万分奇怪。
直到有一天,半夜之时,他一个舍友因感情受挫,半夜时辗转反侧睡不着,三更之时他看到那学长轻手轻脚爬了起来,问他去干什么也不回答,连问几声都毫无反应,好奇之下便跟随于其后,看看他这么晚了还到哪里。
那个学长走路的姿势很怪异,步履轻盈,仿不沾地那样。他舍友一直悄悄紧跟在后面,最后发现居然来到了很远的解剖室,那时的解剖室还很简陋,就一间大房子,木门有些破旧,干脆连锁都不锁,也不会有人大胆得来这种地方偷东西。
正当舍友奇怪他来这来干什么的时候,骇然发现他竟然径直走了进去,拿起几块尸体的内脏,肉块塞到口中,津津有味的咀嚼,暗红色的液体连带着唾液从他口中不住地流下。舍友又是惊惧又是恶心,吓的几乎晕了过去,呕吐着慌不择路地逃回宿舍,无论如何也无法入睡。不久之后那学长也回来了,躺回床上继续睡觉,身体一动不动,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那样。只可怜了跟他出去的那位舍友,睁着眼睛一直到天亮第二天早上在那位学长如常喊肚子疼的时候,舍友终于忍不住把此事告诉了他。他一听之下,当场就疯了,别人也终于明白整件事原来是由梦游症引起,梦游时确实什么事都可能发生,而当事人却不会知道,只不过也委实是太恐怖了些。
第一个故事可能是传言有误,或是那学长在压力之下产生幻觉,而且他后来退学了,可能是因为被吓的,也很可能就是因为无法承受压力之故。
第二个故事就不是胡编乱造的了,当时就连北平日报都有详细记载。也正是从那时开始,解剖室的问题引起了国家注意,不久之后文件便下来了,但凡医科大学的解剖室,都必须是安全的建筑物,并且平时无人要紧锁起来。
诸如此类的恐怖故事数不胜数,若是将这些收集起来,整理后肯定可以成为一本经典得让小孩不敢哭泣的恐怖小说。姑且不管这些故事是真是假,巧合,或者是别人夸大,总之它达到了令医科大学更为神秘的效果。
而作为神秘与恐怖发源地的解剖室,更是一个让人不寒而栗的地方,几乎是阴森,恶臭,邪气,灵异,,幽灵,鬼的综合代名词,可说是学医,特别是临床系学生的最大,也是必经的考验。
也不乏一些胆大包天的家伙。据说前届就有位仁兄,通宵打牌,半夜时甚觉无聊,泡上一包方便面,孤身一人去解剖室边吃边和尸体聊天的。这种人不知是说其变态抑或是人家不怕邪的好,不过能在臭得让人想吐的解剖室吃夜宵,大概古往今来也就他一人了。
通常到解剖室实习都是集体性,鲜有个人单独行动的,而且一般都是在白天。
然而北平医科大解剖室在半夜却迎来了一个不速之客,我站在解剖室门口,心惊胆战,手心出汗。
解剖室位于学院最北一片榆树林之中,远离教室与宿舍区,是个死地,到这里路就没了。若非是做实验的缘故,大白天也鲜会有人来这里,更何况是晚上了。半夜可以说是绝对的没有人踪——除了死人之外。
这里实在是太寂静了,没有人声,没有动物叫声,只有大片茂密的榆树在风中沙沙的响,枝叶摇动,仿佛有无数双眼睛在黑暗中窥视一样,我全身汗毛都倒竖起来了。
这鬼地方实在是他妈的太阴森了,我背后发冷,总感觉有人站在身后,然而回头去看时却连个鬼影子都没有。额上汗水直流,摸了一把,却是冰冷的。
赶尸咒简直是在我心中生根发芽了那样,那一个个邪异莫测的符号强烈诱惑着我,如果我不尝试过的话,可能永远都无法摆脱其困绕,正是这让我下了一个艰难无比的决定。
手中捏着的钥匙都被冷汗沾的滑腻腻的,甚是难受,那是慕容倩想方设法才从她教授手中弄来的。
我没有无聊到在这种时候到解剖室闲逛,简直恨不得拖十个八个人陪我一起,越热闹越好。然而我要试验的是赶尸咒,这是个绝对不能让第三者知道的秘密,半夜自然是最好的时机。
然而我没有那位到解剖室吃方便面的仁兄的超级胆量,一想到即将面对那些毫无生气的尸体,就毛骨悚然,遍体发寒。直至现在,我都想不通自己那疯狂的想法是如何产生的。
为了保守秘密,我连慕容倩的好心相陪都拒绝了,估计她也绝想不到我借钥匙是半夜到这里来吧。
面前就是冰冷的大铁门了,触手可及,我手中的钥匙伸前,缩回,再伸前,再缩回。最后咬一咬牙伸进锁孔之中,机会难得,慕容倩从教授处借到这根钥匙不容易,我又已来到这里,无论如何不能半途而废了。
"吱呀"一声,大铁门在难听的哀鸣中被我推了开来。一股难以言喻的恶臭夹带着阴森森的气息扑面而来,黑暗中看到一些白花花的影子,我腿都软了
第二百五十章恐怖之夜
活死人之夜我几乎想立刻转身跑回宿舍,再也不管那么多了,但赶尸咒却如同魔咒一般束缚着我的双脚,根本无法往后移动。我知道那其实是我心底最强烈的解开谜底的欲望使然。
"吱呀"一声,铁门自动关上了,幸好我早从慕容倩口中知道那是弹簧门,否则说不定要被吓死。
只是这样一来校园中流传的另一个故事又在我脑中蹦了出来。几年前有一个女学生,在实验课后被大意的教授不慎反锁在解剖室中,整整一晚上她都没有回宿舍,舍友觉得奇怪,遍寻不着。
第二天的实验课中,班上的同学揭开其中一手术台上的白布,却骇然发现一张熟悉的面孔,该女生手脚僵硬,蜷缩着躺在下面,脸上发青,竟是被活活吓破胆囊而死,白布估计是她用来盖住自己,减少恐惧的,然而还是无济于事。自此之后解剖室又多了一个故事,据说凡是独自一人到解剖室来作实验的话,揭开尸体身上的白布,下面随时都可能是那个女学生的脸。
我看着满屋子的白布,心里发慌。几乎是被心魔控制般地往前走了几步,手碰到了一个冰冷而绵软的东西,我如触蛇蝎一般收了回来,心中扑扑乱跳。
忽然想起自己带来的手电筒,暗骂自己没用,一害怕什么都忘了。
一束光在解剖室中出现,手电筒发出的微弱昏黄光线的之下,我发现自己站在尸体中央的走道之中。刚才我的手碰到的正是其中一具尸体,死者生前是个比较高的人,一对脚伸出了盖于其上的白布之外。
我从口袋中掏出一小瓶高度五粮液,重重喝了一口,一股炙热的流体顺着喉头进入腹中,我胆气稍壮。颤抖着手揭开白布,眼前的不是那个传说中的女学生,不过我看到了人间最恐怖的景象。一具男尸,在福尔马林长久处理之下,已变成了浆褐声,肚皮被割开,内脏东一块西一块的,黄色的油脂,白色的筋条,紫色的血管,筋虬交错的肌肉条,看着实是惊心至极。手电筒的光本就不强烈,照在他们毫无血色的身上,更添了一种诡异绝伦的气氛。
我情不自禁地忙倒退了好几步,一不小心却又撞到了一个头颅,白布被撞开一边。此人似乎是因车祸或其他原因而死亡的,脸上模糊一团,然而却有一只眼球耷拉在外,只剩些许肉条相连,嘴巴微张,仿佛在冲我笑。
我脚下一软,跌倒在地上。也不顾恶臭,大口喘气缓冲心中的惧意。直至心情稍微恢复正常了一点,我双手撑地,费了吃奶的力气才站起来,看着面前让人永远无法忘记的可怖景象,无论如何再也不敢乱动了。
空气除了恶臭就是沉闷,刚才又吸了不少臭气,我肚子一阵翻腾,几乎呕吐了出来,忙从口袋中掏出一个口罩戴上,这才舒服了些。
由于福尔马林的防腐效用,尸体的脑部都是保持完好的,正好适合我的实验。将目光从尸体上移开,我定了定神,回想一遍赶尸咒,觉得可以熟练背出来之后。我站在中间走道上,将手电筒放于其中一张手术台上,开始小声念颂。
"谙,犸,伲,仨,黉,弼,谒,嫠……"妖异音符在解剖室中回荡。
我背后尽是冷汗,紧紧盯着被我揭开白布的两具尸体动静,外公只是给了我咒语,却没有明说在咒语的哪一段尸体的脑细胞会被活动。
那两具尸的眼睛从角度上说应是望着其他地方的,然而我总觉得他们亦同样是在盯着我,这个不属于此地的异类,那种怪异的感觉让我害怕至极。不断对自己说:"不用怕,他们是没有生命的,他们是没有生命的……"话虽如此,我还是手都在发抖,口中的咒语却依旧流利,而且愈来愈急促了,有种山雨欲来之感。
"啪"的一声,在我念到第一百六十七个音符时,身后忽然传来响声,声音轻不大,然而在如死般寂静的解剖室中却分外刺耳。我只顾着观察前面的两具尸体了,被大大吓了一跳。
回头看去,身后不远处一张手术台上的白布已掉到一边,一具尸体双手直挺挺地举了起来。腿脚处不住地震动,像是挣扎着想跳起来一般。接着解剖室中忽然所有的白布陆续被掀开,一双双手直举了起来,腿脚震动,与手术台交击,整个解剖术都是砰砰的蓬乱响声,情景诡异到了极点。
我头皮发麻,偏偏口中的咒语却是无法停止下来。终于一具尸体直挺挺地跳了起来,姿势怪异,我实在想不通他是如何克服重力,从平躺达到站立位置的,即使运动神经最好的顶级运动员,只怕也无法做到。
两具,三具,四具……近百数的尸体一具具不断从手术台中直立起来,有些下肢已残断的也在手术台上不断的激烈动着。转眼间解剖室中已满是站立的,与在手术台蠕动的尸体,整个人间地狱般。
我闭上眼睛不敢再看,当念到第二百五十六个音符,我听到了有规则的脚步声,而且渐渐靠近,骇然之下睁开眼一看,那些原本只是静静站立的尸体全向我整齐划一地慢慢跳了过来,起跳与落地时间惊人的一致,上百具尸体仅发出"啪"的一声声响,随着跳跃震动,内脏,腐肉不断从他们身上掉落,满地都是。
我再也不堪恐惧,拼命想停下口中咒语,然而极度的恐惧已让我大脑短暂失去了发出指令的功能。
"停!停!停!"我心中大喊,嘴巴却不听使唤了。看着尸体一点一点靠近,我几乎要晕眩了。
转眼间最近一具尸体已与我近在咫尺,面对面之下,那深陷的眼眶,上翻的眼白,半腐烂的面孔,木然的表情被清晰放大了不知多少倍,最恐怖的特写也不过如此了。而更为恐怖的是他双手平举,还在朝我跳跃过来,长长的指甲从我脖子外堪堪檫过。眼看再跳前一步,我和尸体的脸就直接撞上了。若真发生的话,恐怕我以后每晚都只能在噩梦中度过了。
急中生智之下,我用力一口咬在舌头之上,剧痛之下咒语再也念不下去,尸群也停了下来,大脑神经亦终于可以重新支配身体。
我从尸体平举的双手间蹲下身去,然后发现自己整个人已被上百个死人包围,我几乎是从空隙间战战兢兢地钻出去,也不敢碰到这些冰冷僵硬的躯体。
缓了口气后,我发现一个问题,赶尸咒只能让他们站立起来,但如何再度回到原地呢,我今晚到此地的痕迹可不能让其他人看出来。
这些尸体全部都是双手平举,直挺挺站着,一动不动。我壮了壮胆,用力将其中一具看着相对完整顺眼一点的尸体手臂往下压,然而其手硬如木头,根本无法弯曲。无可奈何之下我只好站于原地呆等。深更半夜,杳无人声的解剖室中与一群尸体为伴,我敢发誓这绝对是我今生最刺激最惊心动魄的经历。
半个时辰过后,在高强度恐惧之下,精力迅速消耗得七七八八,已有些倦意的我闻到"扑通"一声,其中一具尸体摔到地上,双手也垂下来了,接着其他尸体也陆续掉到地上。
他们被咒语刺激,暂时活跃化的脑细胞终于再度沉寂。我松了口气,看着满地横七竖八的尸体与零零散散的内脏肉块,苦笑一下,还要收拾现场才能离去。
将口罩脱下来,连喝了几大口五粮液,我趁头脑发热之际,忍着恶心与恐惧之念,将一具具尸体横抱起来,放回各中手术台中,只是多半不是他们原先躺的地方了,我也没有办法,谁记得那么多,只希望改天来做实验的是另外一批学生,不会看出端倪来。
地上的零碎细物用操纵术塞回尸体腹腔之中,也不管哪个器官是谁的了。
将解剖室清理完毕之后,酒劲已过。一阵阴风吹来,我激灵灵打了个寒噤,再也不敢多停留一刻,将手术室反缩上后,夺命狂奔回宿舍。
众人酣睡未醒,对我的深夜离开根本没有发觉,老大还在呓语:"他奶奶的……"身上的衣服沾满了福尔马林,奇臭无比,我将其脱下,在水中泡了会,待臭味稍淡后,直接扔到了宿舍外楼梯间的垃圾桶中。
这样的衣服,只有鬼才会再穿!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二百五十一章 禁忌研究(文字)
第二天上午没有课,宿舍众人直睡到日上三竿,宋雄斌才第一个醒了过来,刚爬起床就皱着眉头:“好臭,什么东西?”
大概是昨天进宿舍时留下的福尔马林的残味,昨晚整夜都难以入眠,此刻我爬起身来,宋雄斌又在我身上嗅了一阵:“老五,你这家伙几天没洗澡了,怎么身上这么臭?”
沐青桦也醒转过来了,迷糊道:“对了,昨天晚上谁半夜在浴室里面,哗啦哗啦的。”
我昨天晚上几乎用了整瓶的洗发水与沐浴露清洗异味,想不到还是有些残留下来了。说了一回,已到午餐时间,整宿舍的人早上都没吃饭,早已饥肠辘辘,洗漱之后便去打饭了。我累了整晚,惊吓之下又消耗了大量精力,现在动都不想动,叫老大帮打一份之后,倒头继续睡下去。
“老五,醒醒,吃饭了!”老大将我从满是腐烂尸群的梦中拍醒。
“你小子干什么呢,睡了这么久还不够?脸色不大好啊,是不是病了?”
我摆摆手说没事,接过老大递过来的盒饭,打开胡乱扒了两口,只觉胸中有些闷,没胃口了。
宋雄斌倒是吃的津津有味,满嘴是油:“今天的大肠炒的可真不错。”我想起昨晚看到的一段段的肠子,几欲呕吐。
“这牛筋更有味道呢,够韧,有嚼头。”颜飞添上一句。这无异是火上加油,我想到尸体那白花花的筋条,再也忍不住了,腹中一阵翻江倒海,将饭盒一把丢到桌子之上,踉踉跄跄跑进厕所里面,一阵呕吐,直连苦水都吐出来了。
待我出来时,宿舍的人面面相觑,老大关切道:“老五,你真的没事吗?”
我摇摇头道:“没事,就是没胃口。”
老大惋惜道:“那太可惜了,我还帮你买了排骨呢。”
我一听之下腹中又有些蠢蠢欲动之势力,苦笑道:“老大,你帮我消灭吧,我吃不下了。”
老大饭量一向很大,闻言也不客气,风卷残云般将整盒饭搞定了,以免浪费粮食。
整个下午,我精神都有些恹恹的,脑子中翻来覆去都是昨晚的诡异情形,与恐惧之心形成强烈相反的行动却是,我鬼使神差般地逃了一节课,偷偷去配了一根解剖室铁门的钥匙。
连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做,大概是因为赶尸咒那邪异的魅力。据说赶尸匠的工资都高的惊人,只要干上这行十年,所得之钱绝对足够潇洒地过下辈子,然而绝大多数的赶尸匠都要做到五六十岁,直至再无力进行这种无论精神还是体能均是高强度的工作为止,也许就是因为赶尸咒的异力所致。至于它是如何使人如中毒瘾一般无法自拔,没有人能解释,大概在念咒的同时,除了让使者脑细胞激活之外,还能让念咒人自我催眠吧,从而深陷其中。
也只有我外公那种英明豁达之人可以抵制,甚至连叶维民都忍受不了诱惑暗地中继续实验,我一个毛头小子,自然是难以抗拒了。
傍晚时我将钥匙还给慕容倩,在宿舍规规矩矩呆了两天之后,终于是无法抑制那强烈的刺激诱惑,于第三天半夜再度偷偷摸进了解剖室之中,那是一个风雨大作的夜晚,气氛比起上次来还要惊险得多,我再度做了一回恐怖片的男主角。不过上回有了经验,赶尸咒总算可以收发自如了,不至于吓得不知所措。
叶维民说研究赶尸那段时间是他一生之中最为充实的时刻,我是深深察觉到了,尽管恐怖,但那种冲破禁忌的快感确实HIGH到了极点,我只觉自己以前做过的所有事情都索然无味了。
无论什么东西都好,看多了总会麻木的。连续好些天下来,我已经可以做到对尸体视若无睹了,出入解剖室如同家常便饭,用不上再喝酒壮胆,而且每次的善后收拾工作都做得井井有条的,抱住一具尸体放回手术台中也不觉什么,估计这世上比我大胆的人已不多了。
我特地买了一套塑料衣服,藏在解剖室外一个不易被人发觉的地方。天天扔衣服那么奢侈的事不能多干,否则不用多久我就只能光着身子外出了。
刚开始的我去解剖室纯粹只是贪玩,后来新鲜感一过,就渐渐进入了研究阶段。
经过多次试验,我发现第一百六十三个音符至第一百八十五个音符是激活尸体脑细胞的初级阶段,这段时间内尸体肯定有反应,直至站立起来,时间长短因人而异。
据我估计,这大概是由于每个人生前的脑电波不同,死后需要激活的声音频率也不同,因此需要音符数目有些出入。截止到目前为止,最早的只是一百六十三个,最晚的为一百八十五个,也许那是接近人脑电波频率的上下限了。
外公那通过声音频率激活脑细胞的推断是没有错的,人死亡之后,有部分脑细胞到了一定时间是真正死亡,再也无法唤醒的,比如意识,记忆之类。但有一部分脑细胞,只要保存完好的话,只是处于沉寂状态,比如神经的自然反应等,所以一个人死了之后,在他的关节处试验的话,还是会产生跳膝等现象,不过那只是死后不久,如果时间长了的话,肌肉僵硬,就只能如僵尸一般不能弯曲了。
唤醒这部分沉寂的脑细胞的要求非常高,赶尸咒可以说是世间最高频最低频音节的聚合体了,尚且需要好几百个音符,并且一气呵成才能成功,前面一百六十多个音符,大概只是相当于微波炉的升温作用。所以一般情况之下,一具保存得再完好的尸体,被暂时激活的可能性也可以视之为零。
第一百八十五到第二百五十五个音节之间,尸体都是直立不动,据我估计,这些音节的作用是令大脑往四肢发出神经流,重新取得身体控制权。而第二百五十六个音节开始,之后的便是控制尸体行动的了。他们会朝念咒者慢慢跳跃过来,达到赶尸目的,只是第一晚我只知站于原地不动,差点便被吓死,现在回想起来,颇有些好笑。
世间有许多东西都显得神秘莫测,让人心中产生畏惧。古时的打雷闪电让原始人心惊,天狗蚀日被误以为是妖怪出现,大祸将至,是人们愚昧的表现。之前我一直觉得苗疆的巫师纯熟怪谈,嗤之以鼻,现在想来,空穴来风,不会无因,并非科学解释不了,而是科学尚未达到那个高度罢了。
大量的实验之下,密密麻麻的笔记在我手中诞生,赶尸咒对我来说已然滚瓜烂熟,不再陌生。由于之前练吉他,音律方面有一定深度的缘故,我的研究轻松了不少。
我发现每个音节的抑扬顿挫不同,发音时间长短不同,都会产生不一样的效应,比如我已可能让尸体刚被激活之时,拉长某些音节,使得原本一成不变平举与胸的手臂仅举到一半,或高举过顶,犹如在做体操那样,在滑稽之余我知道自己获得了很大的突破。
还有一点就是,念第一百六十三至一百八十五个音节之时,只需第一具尸体能跳立起来,我就可以直接跳到第一百八十五个音节了,这样仅会有一具尸体被我控制,大大减轻了善后处理的工作量。
白天我还是毫无异常,与宿舍人有说有笑,只是每到半夜就偷溜出去,进行我的研究。每次我都将被子弄的老高,装成里面有人在熟睡的样子,不过有两次在回来时分别被宋雄斌与颜飞发现了,我干脆说与慕容倩约会,他们也不起疑,只是小小取笑了我一下。
这样转眼过了两个月,时间快的连我都感到惊讶,第一次进入解剖室那胆怯如鼠的可笑情景尚且历历在目,犹如昨日,但我厚厚的两大本笔记以及上面的标注日期均说明日子确实已经过去了。怪不得那些疯狂的科学家一个研究动不动就是几个月,甚至十数年,我是深深体会到了。
许多东西都是由理论到实践,我是反其道而行,不过现在是论到我挖掘理论的时候了,不过在这之前我的课程得增加数十门:电磁波,频率学,神经学,物理,细胞学……
外公对我的警告我还记得,只是每次我都对自己说:没关系,只是自己一人知道就好了。
又或许,我已经走火入魔了。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252~253章(文字)
第二百五十二章火星人
这实在是庞大得难以估量,复杂得让人心惊的研究,涉及的学科居然有好几十门,还不包括我在中学及大一上学期的东西,其中又以声,电,力,生物,波动学为主,《高数》只是用来计算的工具,还有《基础实验》当然是为了研究所需了……
一个普通人即使穷其一生之力,也是绝对无法独自完成这么复杂而海量的工作的。各类学科错综复杂的联系估计会让他发疯。但我不是普通人,我大脑的记忆力与理解力可能都是别人的十倍,更为重要的是拥有自行分类的能力,使得各类看似独立的学科之间的联系在我心中一目了然,研究朝着正确的方向飞速地前进着。
图书馆成了我每天必到的地方,而且至少得呆六个小时以上,包括将书借回宿舍,以及在课堂上继续学习的时间,每天几近十七小时,除了吃饭,洗澡,傍晚必不可少的几十圈跑步等日常生活,还有偶尔被李晓她们喊出去玩一趟之外,我想不到自己还有什么活动了。每天的睡眠缩减到四个小时,通常是凌晨两点睡到六点,就精神奕奕地爬起来继续手头工作。幸好有那生机勃勃的气息支撑着,换成常人的话早就崩溃了。兼职方面的工作也不重,抽出两个小时全力的话可以拿下了。
一本本资料流水般从我手中经过,既而深藏记忆之中。全校的实验室都几乎被我跑了个遍,有些力学实验医科大没有相应设备,我甚至跑到了北平理工大学机械系实验楼借用。大学是个自由的地方,没有人知道我是他校学生也不会有人关注,逃课不去做实验的学生不在少数,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
整个研究的初始突破点——声波,自然是重头之一。我将实验记录下赶尸咒中各部分作用的音节分别用音频仪测出其频率,在电脑上用自己编制的软件演示出来,发现自己的猜测没错,演示图上尽是一个个高峰与低谷,基本上没有过渡。说明这些音节确实是发音频率的极限,再用一些平时常用的字做研究,频率明显平稳了许多。
在显微镜下,通过念出的咒语观察我采来的脑细胞,可以发现声波的频率不同,引起谐振的脑细胞不同,人脑的各部分脑细胞的作用都是不同的。至于这些细胞对应的作用是什么,连生物学家都无从下手,只能大体地知道一块脑域的作用,比如小脑作用是保持身体平衡。
对同一个人的各部分器官的刺激就不一样了。比如,某些音节是刺激大脑往手发出神经脉冲流的,有些是往腿发神经脉冲流。脉冲流是一种类似电流的东西,神经相当于导电体的作用,负责传输的东西是指令罢了。声音大小,长短的差异使得神经脉冲强度也有些出入,神经脉冲强度的正是力量,死者动作的幅度大小就因此而不一样了。
人类内的循环通道其实分四种,一种是指令通道,通过神经脉冲完成,将大脑指令发到身体各器官;第二是血液循环,新陈代谢,带给身体所需的养分,并将有害物质排出;第三是呼吸通道,人体生存所必须的氧气由此带来;歪歪书屋论坛第四就是能量通道了,也就是经脉,甚至比大脑还要神秘,至少大脑的秘密人们已经发掘了一些,但能量如何在经脉中流转对世人来说还像是一团雾水。
研究人体,如果从这四方面出发的话,会容易许多。一个人既然已死,那么血液循环与呼吸系统的研究自然是可以忽略不计了。提供给死者的能量,是由其肌肉的无氧呼吸所得,不能维持长久。
《生化危机》中的僵尸理论上其实是可以产生的,只不过它们是由细菌控制死者,以微观的东西来控制自然要容易许多,由于不能通过循环功能吸收能量,因此他们总要不停地进食,靠无氧呼吸所得维持生存,也就剩下生物最基本的觅食功能了。
沉浸于无穷无尽的猜测与理论之中,我简直成为了一个科学狂人,脑中剩下的尽是声波,大脑,细胞,力,脉冲,能量,通过无数次的实验,甚至将以兼职所得工资买下的仪器带到解剖室中去实验。
不知过了多久,尝试了多少异想天开,常人不敢想象的实验,我已经能灵活自如地通过赶尸咒衍化的咒语控制尸体的某些更多的行动了,比如前行,后行,举臂,躺下,甚至用手去拿东西,只不过人死后一久肌肉僵硬,用“拿”
一字有些欠妥,若是说用手掌“捧”起来会更为准切一些。
变戏法一般的通过声音操纵尸体的成就让我有些得意,时至今天,赶尸咒已被我摸的通透了。每当我念出咒语,控制尸体时不再有当初的震撼,代而取之的是心中出现口念声节的频率数字,与死者哪部分脑细胞形成谐振,往身体某个部位发出多强的神经流,神经流在神经中如何传输,大概产生多大的力量,从而使得死者发出动作。
什么东西将其原理搞清楚之后便已不再神秘,我没想过如何去开发新脑域,到这个地步已经是禁忌的上限了,况且新脑域的开发肯定需要活人的脑细胞做实验,我尚未疯狂到那个地步。
狂热过后的我开始觉得索然无味,此时我忽然发觉:宿舍中的大红日历已是指向2006年6月3日了。
我还有三天就要大考,由于今年开始高考时间提前一月,思思同样还有三天就要经历人生最重大的考验之一了。
回想一个学期来的经历,有些浑浑噩噩,简直有种山中一日,人间数载的虚幻感觉。痴迷于研究当中让我的时间观念乱成了一团糟,就连与张雯,李晓,叶柔几人外出玩耍的情景都非常模糊,朦朦胧胧的记不起当时干了些什么,也许那时我脑中还尽是被实验所占据吧,精力高度集中于一点之上,外界的一切干扰都最大程度地淡化了。
唯一有点印象的是几个女孩均在不同时间怨过我总是心不在焉的,连慕容倩也如是说。除了陪几个女孩子之外,宿舍,联谊宿舍,班级间的活动,我一概推掉了,简直有些与世隔绝的感觉。
科学狂人都是比较孤癖的人,这时我可以切身体会那种感觉了,因为心中除了实验研究之外,根本再容不下其他的事物了,但这种人亦正正被后世证明是不世出的天才,比如爱迪生,高斯,爱因斯坦,达尔文等等,正由于“专”,造就了他们的伟大。
想及创造赶尸咒的那位先人,在产生创造这咒语的眉目之后,肯定是不可自拔地陷了进去,他确实是位天才,只可惜当时根本没有先进的实验仪器相助,否则成就必然比我还高得多,我只是站在他的肩膀之上,利用现代化的仪器,再在外公的一些笔记帮助之下,才能走到这个地步的。
吃完午饭后将书翻了出来,大考在即,要复习一下了,确切点说应该是“学习”,因为课堂上的时间全被我用来学与研究有关的课程了。歪.歪.书.屋.论坛因此我的书还是全新的,一点褶皱都没有。
宋雄斌道:“老五,你可真厉害啊,你这书拿出去当新的卖也没人会发觉。”
老大讥讽道:“老四,你这小子还不是一样,整天就想着和老婆约会。”
我愕然道:“老婆?谁是他老婆?”
整个宿舍都用一种非常怪异的目光看着我,最后沐青桦叹了口气道:“老五,你还是快点回火星吧,地球不大适合你。”
谢如玉道:“四哥两个月前就把四嫂追到手了啊。”
我费力地从脑海中搜索相关记忆,只可惜什么都没找到,苦笑一下,看来我还真是达到了非人能及的境界了。
手机响了,暂时解决了窘境,我按下接听,李晓的声音有些凶:“表哥,今天是柔姐的生日,晚上我们出去玩,如果你还是那副要死不活的样子的话,哼!”
第二百五十三章天才还是蠢材
我还不知叶柔是今天生日,闻言颇有些为难地道:“这个,我还要复习功课啊,马上就考试了。”
李晓嗤之以鼻:“表哥,得了吧你,谁不知道你成绩好,还在乎这么一天两天的,晚上随便一起替思思考试加油,你要是不来的话,哼!”也不待我说话,就挂了电话。她跟叶柔一起久了,这个“哼”字的真髓倒也学了个八成,留给我无限的惩罚想象与可能性。
若是替思思加油的话,那么不用说我也要去的了。哎,还是抓紧时间多看一会书吧,拼几天老命,混个及格应该还是不成问题的,重的话这个脸可就丢大了。
拿起第一本《基础生物》,翻了几下,我意外发现里面的东西都简单得要命。一本书十分钟不到就从头到尾翻完了,一点都不难。再拿起《细胞学》,《神经学》等其他几本书,浏览几下,也是一看就明白了,没有半点阻碍。
难道我聪明到了无师自通的地方?冥思苦想了好一会,才恍然大悟,之前我为实验所学的数十门学科当中就早已包括了这些东西,那种超级实验不仅仅是涉猎一点,可以通过考试那么简单,每一门都得精通,才能完成整个研究。
而我大一下学期学校规定必修的这些课程,只是最简单不过的基础,又哪里难得到我。
我哭笑不得,也不知道自己究竟算是天才还是蠢材,数十门课程一个学期精通了,这么简单的道理却想不到。
这样一来就轻松了,不用将目标放在及格线上,弄个九十多,甚至满分也不会成问题的。
下午买好礼物,晚上我穿得焕然一新,精神爽朗去赴约,研究完了之后,感觉明显不同了。对比之下,发现前几个月过的确实有够奇怪的,除了与研究相关,其他做过的事居然什么都想不起来。
几个女孩也都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亭亭玉立的。李晓见到我身长玉立,容光焕发,与前些日子的难民样有天壤之别,这才满意。
我将包装好的礼物递给穿着低腰牛仔裤,将一双修长的美腿与翘臀衬托得更具挑逗与诱惑的叶柔:“Happybirthday.”
在这个特别的日子,又有两位好友在旁,一向冷冰冰的她也开心了许多,微微一笑道:“哎哟,大科学家终于出关拉。”自从我第二次开小差被发觉之后,她就这样叫我了。尽管有些戏谑的成分在内,不过我这段时间做的确实是科学家所做的事。歪-歪-书-屋-论坛她笑的时候不多,不过要比李晓与张雯笑的还要好看,很难将这时的她与那个凶霸霸的母夜叉联系在一起。
我干笑一声道:“这种时候怎么能落了你的脸。”
叶柔道:“这样说来,要不是我生日的话,你还是魂不守舍的拉?”
她一向伶牙利齿,我自知斗不过,只是尴尬笑笑。
张雯道:“你这学期究竟在干什么呢?老是神神秘秘的?”在人前,我们还是保持普通朋友关系那样,只有在电话中说话才会亲密一些。
研究的事自然是不能告诉她的,我随口应付:“没什么了。”
叶柔的生日庆祝够特别,不是什么高档酒楼,耍排场显阔气,而是吃遍整条“客如云”大街,
“客如云”是北平有名的小吃街,全国大小城市稍有名气点的地方风味小吃据说都能在这里找得到,而且价格实惠,味道正宗,因此比美食城的人流量要多。
吃,逛,八卦是女人身上的三大特点,女人吃东西的挑剔与驳杂都是有名的,这两个词在这里并不矛盾,驳杂是指她们无论见到什么类型的食物,只要能进口的都要尝试一下,即使再难吃都好,她们只是满足一下对食物的好奇心而已。另一方面,同一类食物中,她们总要挑最好的。
叶柔并非没有钱,相反,她是我们几人之中最富有的一个,作为集团董事长叶维民唯一的孙女,手头的零花钱自然不会少,只不过她喜欢这条小吃街上的口味比较纯正罢了。
我陪着几位大小姐东逛西逛,说是一条街,其实足有一公里之长,实在是太恐怖。在这里做生意所需的东西极简单,一个小档口,几张桌子,一些小凳子就足够了。
叶柔她们不会在每个档口停留太久,这里吃两块麻辣烫,那边吃一串烤羊肉,甚至要一碗汤圆吃一个就走人,令得我大感浪费。问其原因是,怕吃饱,尝一下味道就好了。我只能感叹,如果国家多几个这样的女人,国库迟早要被败坏掉啊。
“喂,你怎么拉,又灵魂出走了?”叶柔将一串刚烧好的鸡勒塞进嘴巴中,边问在一旁的我边咀嚼,毫无淑女风范,不过略厚的嘴唇油腻腻的发亮,别有一种性感的味道。她今天晚上已不知吃了多少东西了,能长这么高挑丰满,定然是有其原因的。
“表哥,这是你的。”李晓将一碗散发着热气与香味的海鲜粥推到我面前,她也在稀里哇啦地吃着阅零省独产的白轩面。
我苦着脸:“我快撑死了。”我不知道今天晚上的节目除了吃还是吃,之前已用过晚饭,虽然我食量也不小,现在亦只能望着眼前的美食兴叹了。
女人分三种,一种即使喝开水都会发胖,一种随吃的东西多少而身形不同,最后一种是怎么吃都好,体重都不会增长。我一下就碰上三个都是属于最后的,否则依她们的这吃法,早就不能保持这么好的身材了。
张雯也不甘示弱,手中拿着一只汉中怪味烧饼,平日吃东西都是小口慢嚼的她此时也有失文雅了,白皙如玉的脸粘上了几点芝麻都不知道。
“来,檫一下。”我很自然地递过去一张纸巾。
即使李晓等人在场,这样的行为在朋友间也无可厚非,问题是我寒假时与张雯约会吃东西时也经常这样做,习惯了亲昵的语气,此时不自觉的温柔了起来,心中叫糟。
急中生智之下再抽出二张,分别递给李晓与叶柔:“来,你们也是,脏死了。”
二人倒也没有瞧破,只是接过,反是张雯暗中白了我一眼。歪~歪~书~屋~论坛不知是否被我滋润了的缘故,她愈发的妩媚了,看的我心中有些痒痒的,想起来,有一个学期没亲热了。
我暗中做了一个只有我们才看得懂的,表示某种暧昧意思的手势,张雯的俏脸立时就泛红了,低垂着头假装吃东西,让我心中大乐。
一条街从头到尾逛遍,三人尚且有些意犹未尽。手表的时间也已经指向十点了,我们是七点出来的,吃了三个小时,实在是够恐怖的。
该是给思思打电话的时候,之前太早,怕影响她当晚的复习,现在也快到休息时间了吧。
拨通了思思的手机号,她一听到我的声音就兴奋的道:“逐哥哥,你在哪啊?”
我道:“和你雯姐,晓晓姐她们在小吃街刚吃完东西,你还没睡吗?”
思思有些不满了:“逐哥哥,我还得辛辛苦苦准备考试,你们就知道去开心。”
我笑道:“哈,小丫头,别埋怨拉,记得考好点,要是考北平的大学的话,到时我也带你来这里,让你吃个够!”她上高中后的成绩很优秀,一直在全校前五,因此我是很放心的。
思思雀跃道:“你说的啊,不能反悔哦。”
李晓从我手中夺过手机,捏着鼻子发出怪音道:“喂,猜猜我是谁。”这个小妖精即使长大了,喜欢恶作剧的心还是没有变。
思思愣了一下,然后道:“晓晓姐姐?”
李晓恢复正常的声音:“不好玩,不好玩,一下就被你识破了。思思,你要考好一点,到北平来,到时我们一起把表哥他吃穷了。”
这话对以前的我可能会很有威胁力,不过今时不同往日,手抓两份薪水丰厚的兼职,欠张可的五万块也还了个七七八八,还怕她们胡闹。嘿嘿,当有钱人的感觉就是爽。
张雯也接过电话循循教导,手机在她们两人手中转来转去,叮嘱了几句考试的事之后,就转到化妆品,明星,衣服上去了,女人八卦的本事当真是非同小可啊。
在我多次提醒考试临近,该让思思多点时间休息后,两人终于挂了电话。
叶柔皱眉道:“你们和我说过思思的事,这名字也好亲切,怎么就记不起来呢?”
张雯安慰道:“没有关系,慢慢来嘛,以后总会想起的,你见到思思一定会喜欢她的,很可爱的一个女孩子哟。”
由于某些原因,我还没有把叶柔的事告诉思思,因此她不能与思思通电话。
只是这么久了,叶柔除了与我们越来越熟之外,记忆方面却还无丝毫进展。
尽管现状也不错,只是总觉缺少了些什么。
脑中灵光一闪,对了,能不能通过咒语将导致叶柔失忆的那部分沉睡的脑细胞唤醒呢?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二百五十四章 S计划(文字)
大考之后,思思高考的三天也过了,打了个电话问一下,得知发挥正常,放下心来,我开始了着手记忆性脑细胞的研究工作。虽然学校还没宣布放假,不过已经考完的我们已经可以回家了,就算有什么事,也可以在班级的群上询问一下。
我这次还是没有和李晓一道回去,确切点说,是没有和她们所有人一起走——我留在学校中继续我的工作,况且,慕容倩无论如何都要我去她家一趟,说是她爸妈邀请的,看在大人的面子上,我也不好拒绝,只好一口答应下来了。
在我或明或暗好死歹活的劝说之下,李晓与张雯才有些勉强地答应了,不过送她们上飞机的义务自然是不可逃避了,否则两人生气起来,我就要吃不了兜着走。
在去之前我对慕容倩说还有点事要办,要晚几天才能动身,她说没关系,在学校等我一起走。于是我开始工作,其实整个原理我已弄清楚,工作量已不大,问题的关键是沉睡的记忆性细胞相对应的激活频率是多少,我只知道的是死者的自然性反应神经脑细胞频率段而已。
无头苍蝇似地摸索了好几天,没有一点头绪。晚上在宿舍上网,却看着键盘上的字母心不在焉的。
不远处的宋雄斌正半搂着一个MM,热火朝天的,他家并不远,只不过恋奸情热,与他那位双双留在学校。那个女的,也就是联谊宿舍其中一个,当初第一次活动时与他聊得颇为投机那位,想不到还真的成了。
看着他们HAPPY的样子,我更为郁闷了。
忽然显示器屏幕上不断跳出一句话:"紧急警告!有人欲侵入您的电脑!紧急警告,有人欲侵入您的电脑!紧急警告……"这是我布下的警戒陷阱并触发时的情况,本已因工作受挫而极度不爽的我登时大怒,立刻强力反攻,对方也是个高手,只可惜遇上的是我,不断溃败。我乘胜追击,直捣黄龙,将对方机子掌控于鼓掌之中,硬盘资料弄的一团糟。这下有得他受的,谁让他倒霉,碰上老子火气大的时候,手下也不留情了。
我故意没有完全切断他的侵入,只留下留言的能力,大快人心之后不免有些洋洋得意,看他有什么话好说。
"%$#·-*,"对方先是留下一大串脏话,估计他也挺郁闷的,弄人不成,被反咬一口,痛入骨髓,那些被清洗掉的资料,有的他受的。
"就知道欺负比自己菜的人,靠,你他妈有种就去攻击S计划那类的牛网!"说完网络便立刻被切断了,估计是直接拔了网线,够干脆的。
我啼笑皆非,这家伙的脸皮绝对比网络技术更强,明知是先入侵我的,现在反是变成我欺负他了,随口间便已颠倒是非黑白,真是个人才啊。
忽然想起他临走前所说的S计划,这名词在网络上属于传说级别的了,只有一些资深高等黑客才会明白其意思,以前我是个菜鸟之时也常听一些老鸟提起,只不过神神秘秘的,无处不透露出莫测高深的味道,令我心痒痒的。
待我的技术飞速猛进之后,多方打听之下,终是明白了S计划的含义。S计划是美国一个绝秘研究工程在网络上的基地,据说其内部资料随便拿一点出来都可以吓死世界上不少有心脏病的人,最为人熟知的就是核武器的研制了,核,一个恐怖的化学名词,上到八十老人,下到几岁稚童,应该是没人不知,无人不晓的。
一些天真的小孩吵架时总会说:"小心我用核弹把你家炸平了!"童言无忌,听起来很好笑。若真的用上核弹,平的就不仅仅是一间房子了。据说全世界的核武器齐发的话,可以将整个地球表面夷为平地。
除了核之外,S计划还包括复制人,细菌武器等等国际安全联盟明令禁止,人人闻之色变的禁忌研究。有人说S计划的BOSS是某个国际性超级大集团的疯狂董事长,然而更多的人都说其实幕后真正主脑是美国政府,从美国政府那从不横加干涉的态度看来,的确很有可能。
只不过美国是世界的龙头老大,实力强大,一向横着走惯了,再加上研究在绝对隐私中进行,抓不到证据,谁也拿它无可奈何。
S计划的网络基地是美国本地一个黑客在无意中进入发现的,此黑客在机缘巧合之下进入了内部,尽管不能深入太多,也足可以发现一些惊天隐秘了。然而此黑客不久之后就无缘无故地在人间彻底蒸发,估计是被暗中干掉了。不过在他消失之前已将基地的秘密流传了出去,这种足可以引以为豪的事始终是无法禁得住口的。
此事当时一暴光,立刻就在黑客界引起了轩然大波,一时之间成了炙手可热的话题。不知是S计划对自己的强横实力有绝对的自信还是什么其他原因,它也不改址,甚至对后来的入侵者都不再多加理会,毕竟跨国追捕非常麻烦,而且秘密已泄,杀了那个人也没什么作用了。
再加上S计划的网络防护严密,说是铜墙铁壁,针锋不进也不为过,无数人尝试侵入S计划的网络基地,甚至是组织了多次集体性的大规模进攻,最多一次达到了五千人,除了国家间的黑客互攻之外,是人数最多的一次了。然而无论是单人还是群体的攻击,均是无功而返。反是许多能力低点的人的电脑硬盘被病毒爆破弹炸坏,这于一般人来说是最严重的报复反击了,但相对动不动就让人消失以保守秘密的S计划组织来说算是非常轻的了。
病毒炸弹我也会自做,其首创者是我菜鸟时期最崇拜的黑客偶像——网络伯爵。这家伙当时在网络世界中纵横无敌,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给他一个烂收音机,他可能就能利用其零件进入一些大企业的内部,各种匪夷所思的高难度手段比如电话破解也是由他发明的,他打电话从来不需要钱。还有病毒炸弹,只是他的杰作之一。其故事被人津津乐道,是行内的一个神话。只可惜后来因不慎被捕入狱,破坏了在我心中的完美形象。无论怎么样,他都是我最崇拜的黑客了,我曾经搜集了他大量的资料,所以了解得很清楚。
经受了世界无数黑客考验让S计划多了一个美名:不可攻克的堡垒。攻破S计划也许是一个顶级黑客毕生最大的愿望与挑战了,只可惜暂时还没人能完成这个非人任务。
美国原本就是网络发源地,其网络技术在世界上是首屈一指的,S计划又聚集了数之不尽的IT精英,据一些不知来源的消息,其内部有不少工作人员就是世界上被通缉的最令人头疼的黑客罪犯,那些人个个都是天才,或多或少干过一些轰动的网络事件,搜集了如许多的强人,也难怪S计划有恃无恐了。
对于经常进行一些生物实验的S计划来说,人脑研发当然是不可避免被包括其中的了,里面肯定有我需要的资料。但说实话,尽管我天纵奇材,但要侵入连大规模黑客进攻也无法拿下的S计划,也是没有半分把握。
不过对于一个未逢敌手的狂热黑客来说,一旦动了心,就无法抑制那种突破考验的冲动了,况且现在S计划也不会追究刑事责任,无论成败,都不必承担太沉重的后果。
当天晚上,北平市西城区的一个黑网吧之中就出现了我的身影。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二百五十五章 又是你
S计划的网址已并不神秘,它一直都没改。我轻易就找到了,然而一开始行动我就知道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处处都是警戒线,爆破陷阱,还有诱饵,都是些最顶级的技术。我小心翼翼,举步唯艰,不知避开了多少次危险,进度是慢的可怜,我的耐心随着时间与不断的拆解分辨中消磨。
尽管已经最细心了,但最后还是不慎踩上了一道警戒线,铜墙铁壁的美名不是白来的,我再高明毕竟也是一个人,面对早已严密布好的防线,与无数世界的超级黑客还是殊无胜算的。
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我用上自己制造的隐形蜜蜂,这是一种对网络入侵非常有用的工具,待在原地不动可以最大幅度的避开各种搜索,被发现的几率大大降低。以前我用隐形蜜蜂时总是无往不利,不过这里是S计划,不是普通之地,我只祈望不会被来人发现。我也在前面布了不少陷阱,可以撑个一时半刻的。
听着一道道陷阱并迅速攻破的砰,砰之声响起,估计对方只是来了一人,不过拆陷阱的速度比我也慢不了多少,当真是卧虎藏龙之地。
我叹了口气,刚想退出。忽然"叮,叮,叮"之声连续大响,那是警戒线被破开或被踩上,我愣了下——有同道也在攻击S计划,而且是超大规模的……
*****翌日网上便出现了特大轰动新闻——人类网络史上最激烈的一次攻防战。战场正是S计划网上基地,至少有八十多个国家的近五万名顶级黑客有组织有次序地对S计划进行了攻击,时间竟然长达二十小时。
我躺在床上几乎要瘫痪过去了,真要命,二十多个小时脑力的超级飞速运转确实是非人能承受的,这段时间使用的脑细胞至少比普通人两星期还要多。
头疼得要命,不过电脑屏幕上的一份数据还是让我绽开了微笑——人脑电波研究详细报告。
S计划名不虚传,昨天的大战最终还是以攻方告负。不过这次千载难逢的大好良机之下,再加上至少八分的运气,我这条漏网之鱼使出浑身解数成功潜入了其内部,但也仅仅是来得及搜出这份报告,并且用"偷天换日"拷贝到U盘之中,显示器就一片漆黑了,重启也没有反应,应该是硬盘已被爆掉。S计划的病毒爆破很霸道,如果我拔U盘晚一点的话,里面的资料也要被清洗掉。
宋雄斌睡在床的另一边,见我那死鸡样,不由笑道:"老五,昨晚上彻夜未归,和慕容倩去风流了吧,你小子也太不中用了,不就一晚,累成这样?"他的语气中对我极度的鄙视,但凡男人都不能忍受别人对自己那方面的能力有什么怀疑,况且我是属于"强人"之列,立时便想反击,只可惜天旋地转,说出的话有气无力,像是在呻吟:"你以为老子像你那样纵欲过度吗?我是有正事的。"这家伙是每天晚上都不会在宿舍过夜的,十一点以后就出去和他老婆鬼混。
宋雄斌奇怪道"正事?性难道不是正事?"我没好气地翻了翻白眼,不过以他老人家这种色字当头冲锋的性格,确实是再正经不过的事了。
休息了一天,我开始着手工作的事,趁叶柔还在北平,她嫌回去让家里人管着太闷,现在还没走,有时在宿舍,有时就到北平的房子去住上一两晚。
这份报告很详细,包括了各类测试结果,推测,各部分脑细胞的放射电波范围的上下限亦有,我是凭着赶尸咒这个强力突破点才测试出各部分脑细胞的作用的,而S计划能在没有赶尸咒之助下弄出来,相必是用了大量的高端科技仪器与各种测试手段,当然,甚至不惜利用大量的活人来做实验。
分析音节,计算,最后创造相应咒语对我来说已经驾轻就熟了。两天后,一段咒语就在我手下诞生
尽管已近晚上十一点,我还是立刻兴冲冲地打了叶柔宿舍的电话,接电话的是留在学校的大姐,叶柔却不在。我再打她的手机,是关机的。她有可能在市中的房子那边,想到今晚就很有可能令她记忆恢复,我就急不可耐。
宋雄斌也一如既往的准时约会,我们同时出门,他淫笑道:"老五,今晚悠着点,不要搞得走路扶着墙。"我骂道:"去你的,最好死在你老婆的肚皮上。"宋雄斌打了个哈哈:"能死在女人肚皮上也不错啊,对了,今晚你回不回来,不回来我就把她带回宿舍了,妈的,宾馆贵的要命。"我笑道:"你可以带回来,我有有免费并且现场的好片子看了。""靠,你也不怕长针眼!"说笑间到了校门口,我打的直奔市中心的房子。房门锁着,此时我反是有些犹豫了,因为已近十二点,这种时候来找一个女孩子毕竟不太好,想了一下以叶柔的个性也不会介意的,也就释然。
敲了两下,没人应答,我掏出钥匙打了开来。以前曾来过几次,这是一套近一百五十平方米,三室两厅的套间,电视,冰箱,空调,电脑,DVD等各式电器一应俱全,装修豪华,又是黄金地段,这北平这种寸土寸金的大城市,至少得一百五十万的。
但此刻我关注的并非房子的价钱,大厅空空如野,没有叶柔的影子,几个房间也都开着。我有些疑惑,叶柔活动的地方并不多,不是宿舍就是这里了,况且这么晚了,她能去哪里呢?
哎,找不到就算了,明天再说吧,我也太心急了些,今晚上就在这里睡一晚,让宋雄斌那家伙省些开房费好了。我有些内急的感觉,边想边走向卫生间。
当我发现卫生间的门是锁着的同时,门"匡当"一声被踢开了。
在我印象中,除了叶柔之外,似乎也没哪个人会用这么特别的方式开门了。果然下一刻我就见到她施施然地走了出来,身上仅用浴袍围住要害部位,两道深深的乳沟无法遮掩得住,魔鬼般的身材曲线让我的鼻血差点狂喷出来。
"谁!?"叶柔灵敏的反应神经让她第一时间抬腿朝我横扫过来。
我伸出左臂抓住的她的小腿:"喂,喂,别冲动。""色魔,又是你?""恩,是我拉。"叶柔拉着浴袍下摆,咬牙道:"你要死啊,还不放开手!"她小腿被我抓住,浴袍中的春光若隐若现,我热血上冲,忙放开手道:"对不起。"叶柔哼了一声:"别以为你以前和我曾经是哪种关系,现在就可以对我为所欲为了,你现在和倩姐在一起,就要一心一意的对她好。"我汗颜道:"我是无意的了。"叶柔气哼哼的,居然也不换衣服,就这样坐到厅中的沙发之中,随手拿起身边的遥控器打开电视。
看着她那性感的身材,我不禁咽了口口水:"这个,你还是先穿上外衣吧。"叶柔柳眉一挑:"我喜欢,关你什么事?你和我以前不是那种关系吗,还有什么好在乎的?"我:"……"女人的心思总是很难猜的透啊。
将桌子上的一瓶可乐抛给我,自己也打开一瓶,叶柔不满的道:"你要过来为什么不早一些告诉我?"我走过去在她对面的沙发坐下:"有点急事,打你的手机,你关机我也没办法啊,对了,我有点急事找你。"叶柔狐疑道:"这么晚了,你想干什么?"说话间双手不自觉地护住了胸。
电视中此时正出现一个男人威逼一个女人就范的场面。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二百五十六章 人算不如天算
我啼笑皆非:"放心,我没有什么非分之想。""哪你为什么口水滴下来了?""哪有?"我转过身去,檫了檫嘴角。
"你究竟有什么事?"我放下手中的饮料正色道:"听着,我找到了可能恢复你记忆的方法,不过你要配合我一下。"叶柔瞥了我一眼:"哼,你不是想乘机占我便宜吧?"我差点为之倾倒:"哎,你只需要听我读一段东西就好了。""就这么简单?""对,就这么简单。"叶柔呸了一声:"你当我白痴啊?"以音波作为治疗疑难杂症的工具,确实有些不可思议,也难怪她无法相信了。
我叹了口气道:"无论怎么样,你听一下又不会少块肉,你说是不是?"叶柔这才道:"好吧,快点。"我清了清嗓子,尽量令自己看起来严肃一些,然后将新学的咒语念出。
"停,停!"才念了几个字符,叶柔就捂住了耳朵,一副难以忍受的模样:"这是什么鬼声音啊?"我自知这种咒语都是比较变态的发音,苦笑道:"大小姐,你忍一下好吗?"在我苦口婆心相劝之下,叶柔终于肯听我念第二遍。
将咒语从头到尾念下来,我紧张的道:"丽……,叶柔,怎么样?"叶柔呆滞地坐在沙发上,对我的话仿佛没有听到那样。我心中一喜,难道她想起什么东西了。
见她好一会都没有反应,我凑前道:"喂,究竟怎么样?"叶柔忽然一把将我推开:"色魔,听了你刚才那恐怖的怪声后,我第一次觉得猪叫原来是那么悦耳的。我休息了,拜拜。"说完站起身来,走回房间中,将门重重关上。
我苦笑一下,看来计划是失效了。人算不如天算啊,这种精密堪与手表零件相比的咒语,稍微有些细节上的差池就不能起作用了,对了,叶柔在手术后,其脑细胞很特殊,也不能与常人一概而论的。
叹了口气,我走向另外一间房间,看来恢复记忆的事,只能慢慢来了。一般用某些能令她产生重大旧事来直接刺激她的脑细胞是最好的办法,只是和我在一起时发生在她身上的最酸的,最甜的,最苦的,最辣的经历都模拟过了,都是没用,真是让我头大如斗。
第二天早上,我还是准时六点起床,由于体质的特殊,我的睡眠已不需要太多了。打着呵欠走出房门,一眼就看见了叶柔。她这次换上了睡衣,不过薄薄的,似乎起不了太多遮丑的效果。随着行走,两只隆乳不住的上下颤动,晃得我眼都有些花了。
听到我的脚步声,她转过头来:"色魔,早啊。"记得她以前是个大懒虫来的,节假日约我早上出去逛街都通常因赖床过了约定时间,在我等到不耐烦,打电话带她们家时才会知道原来还在床上发着梦。现在起的这么早,还真是见鬼了,可能也是因意外体质被改变了的原因吧。
我听到厨房有些杂音:"你在干什么呢?"叶柔很自然地道:"弄早餐啊!"我闻言色变,她话音刚落,一阵焦味就从厨房那边传来。
"哎呀,我正在做菜呢,不和你说了。"说话间已慌慌忙忙跑进厨房。
我知道那锅菜肯定完了,叶柔是个天生的厨房白痴,她烧菜似乎还没有过成功的记录。
过了一会,她用将一个碟子端了出来,推到我面前:"不好意思,青菜糊了,我们将就着吃吧。"我看了一下,这哪里是糊了那么简单,原本绿油油的青菜此刻已看不到半点绿叶素,黑漆漆的一团,说是木炭只怕更容易让人相信一些。
我对她倒退得愈来愈厉害的厨艺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了,不过更为佩服的还是她的脸皮,嘴中虽说不好意思,却淡然自若,没有一点不好意思的样子,看样子还真的想让我尝一下眼前的"青菜".我无奈道:"我可不想明天报纸上多了则两个人因吞食木炭而导致食物中毒的新闻。"叶柔哼了一声道:"我还是第一次给别人烧菜,不吃算了,我自己搞定。"气冲冲的夹起一根已硬得跟木条差不多的青菜塞到口中。
我拦阻不及,眼睁睁看她吃下这种已经带毒的食品,急道:"喂,快吐出来。"叶柔瞪了我两眼,置之不理,嚼了两口,脸上忽然露出奇怪的表情,然后将筷子往桌上一扔,往卫生间狂奔而去。
等她回来之时,我已笑得前仰后合。叶柔见状更是愤怒,怒目圆睁道:"笑什么笑,有种你给老娘炒一碟子过来。"我看着她嘴角还粘着些黑糊糊的东西,强忍笑意道:"来,檫下吧,哈。"最后还是忍俊不禁。
叶柔接过檫了两下,恶狠狠地仍进垃圾篓中。
我站起身来走向厨房,傲然道:"让我告诉你什么才叫菜吧。"*****"也不过如此嘛,有什么了不起的。"这是五分钟后叶柔对我厨艺的评价,话虽如此,手下却没闲着,筷出如电,转眼间整碟菜已去了小半,她的行动也许才是最准确的评价了。
我看着她塞得满腮都是,虽然知道是废话,还是忍不住道:"你吃东西时就不能稍微像个女人一点吗?"回答正如我想象中的一模一样:"关你屁事!"我长叹了一口气,估计要让她改变粗俗的行为,粗俗的话,要到下辈子才行了。
"色魔,今天我得回家拉,我爸妈和我爷爷都催了好几次了。"我呆了呆,有些若有所失的感觉。话说回来,若果不是她这么直率的话,我也不会那么喜欢和她在一块了。
"什么时候上机,我去送你吧。"叶柔也不矫揉造作,直接道:"好,下午三点,你什么时候走,不是想在北平度过一个假期吧?""我吗?先去慕容倩那玩几天。"叶柔笑了笑:"那也不错啊,哎,你怎么还直呼倩姐的名字呢,一点都不亲密。"慕容倩与我其实并不是真正的未婚夫妻,这一点她哪知道。我一直想找个机会跟慕容倩说清楚,但是她是哪种一旦钟情与某个男子便死心塌地的女人,从她大学几年一直都没男朋友,并且严词拒绝了所有欲和她约会的男人,如果我表现得太无情的话,又难免会大伤了她的心。
不管了,反正张雯那边也处理不了,烦恼的事多了,也不在乎多那么一件,哈,管他的,去开心玩几天再说。
抱着破罐子破摔与逃避的态度,我摇了摇头,仿佛要把烦心事从脑中摔出去那样。
"恩,冰际市是个怎么样的地方呢?小雯和晓晓她们都常常对我说,那是个美丽的城市。色魔,你说,观日峰清晨的太阳是否真的特别的红,平水湖的湖水是否那么的柔,还有北山动物园,那些小猴子都好可爱的……"她露出悠然向往的神情,满脸的憧憬。我被它勾起了少许思乡情怀:"是啊,确实很漂亮的。"冰际市虽只是一个小城,但它是我的家乡。无论什么地方,始终都没有自己的家乡美丽的。
叶柔脸上的憧憬复而转化为狂热:"总有一天,我要回去看看!许逐,你一定要带我回去!"她难得的没有叫我色魔,可见有多认真。
这句突如其来的话让我吃了一惊,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一个本来应该是死掉了的人,却忽然间出现在别人面前,会造成怎么样的轰动呢?看一下她的面貌与身材,除了成熟一点之外,着实与当年没有太大的变化,冰际市芝麻大点的地方,认识大名鼎鼎的吴丽丽的人可不少,她一露面只怕就会引起不少麻烦事。
不过家乡的亲切感与熟悉感会不会勾起她深藏的记忆呢?想到此我心中一热,只觉事情也没有那么麻烦了。
但我没有想到的是,一旦叶柔真的恢复了记忆,我的烦心事似乎又得多添上一笔了。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257~258章
第二百五十七章致命声波
将叶柔送上飞机,回到宿舍后,我怅然地盯着电脑显示屏,自己也不知道干什么好。
在学校也没什么事了,明天与慕容倩去京川吧,她也等了我许多天了。
不自觉地打开了那份辛辛辛苦才弄来的人脑电波报告,我哑然失笑,这段时间真是中魔了。
看着上面的一个个复杂的数字,刚想将其删去,用咒语最多只能让死人复活,难道还能让活人死掉不成?
让活人死去!?
这个无比怪诞的念头忽然间在我心中猛的迸发出来,既然能让沉寂的脑细胞活跃化,为什么不能令其死去?
这样离校期限又往后推迟了几天,其中最大的受害人莫过于宋雄斌了,他巴不得我早点离开,这样一来宿舍就成了他的专人宾馆了。爱情除了带给人快乐的同时,还将钱包中的RMB迅速带走啊,他现在已是囊中羞涩了,有几次是女方付的帐。
最后实在受不了,第三天时宋雄斌干脆把我赶到隔壁宿舍去睡,孰知隔壁宿舍有一个在班上号称"种马"的家伙,也带了女人回来,而且还是两个,玩3P,我只好跑到隔壁的隔壁去了,有家无处归,着实郁闷,只能暗中诅咒管理员上来,把这两对半奸夫淫妇一网打尽,只可惜这想法是不现实的,放假期间管理员根本不会无聊得来宿舍巡视。
幸好有家无处归的日子并没有维持多久,下一天我就将咒语完整的创造出来了。令我吃惊的是,它与赶尸咒的音节一模一样,两段咒语同一顺序音节的频率相乘所得的数目都是一样,起作用的初级阶段同样是第一百六十三到第一百八十五个音节!
北平大学后面的刀削峰,与其名字一样,山峰如刀一样的陡峭,甚少有人会冒险攀登,但我此刻却站在了其颠峰之上,因为我要实验咒语的效果,需要在远离人群的地方。而实验的对象,正是我自己。
我不会笨得自杀,就算咒语的效果真如我猜想中的那样,它还是无法立刻令人致命,因为与赶尸咒一样,中间有一个过渡期,而我只要尝试一下前期的效果就行了。
"邶,旒,觫,苫,臬,鳘……"与赶尸咒尖锐的发音不同的是,这段咒语显得特别低沉,犹如梦呓。随着声波的震荡,周围的空气仿佛都引起了异变,如同一滩死水般的沉重。我胸口像被一块大石头压住了那样,异常的沉闷。
这种感觉越来越明显,到一百五十多个音节时,我已然有些呼吸不畅,只觉胸腔中的空气似被什么东西无形地排挤出去,郁闷得想吐血。不过事已至此,停下的话就前功尽弃了。我只好拼命忍着强烈的不适感,继续念下去。
"埠,铘……"我有些诧异,按照计算,第一百六十三个音节到一百八十五个音节间应该就起作用了,但"铘"已经是第一百八十三个。要知道尽管人类的脑电波有上下限,但拥有上限与下限的人都是非常罕见的,越接近两个极端的人便越是稀少,极限更是千中无一。这个学期我在解剖室中做了好几个月的实验,尸体也不知换了多少批,至少有几千之数了,才出现两个上限与一个下限的。
大概又是失效了吧,我已生放弃之念,不过还是顺口将剩下的一百八十四与第一百八十五个音节念完:"氆,毙……"奇变突起!
脑中"轰"的一声大响,似是灵魂像被一只无形的大锤重重敲击一下那样,难受到极点的感觉如突涨的潮水狂涌上我的心头,那是一种怪异绝伦,无法言喻的体验。一个人肉体的痛苦会维持一天两天,一月两月,但心灵的痛楚可能是一年,两年,甚至一辈子,可见心灵受伤有多厉害。
外表看去我与常人无异,只是脸若死灰,血色在一瞬间全褪去。
"扑通!扑通!"我的心跳声大得竟然清晰可闻,心脏在瞬间被失控的鲜血强力挤压,已到了承受的极限边缘,随时都会爆破掉。
我根本说不出话来,只是定定站在原地。这种情形一直维持了两分钟,尽管时间很短,在感觉中却是过了几个世纪那样漫长。
"呼……"心跳终于恢复如常,我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好恐怖的咒语!真的是要死人的!
我再不敢怀疑其可怕了,也没有勇气继续往下念下去,那简直是自杀的行为啊,而且是最痛苦的死法,仿如灵魂被强行摧毁般。
回到宿舍,宋雄斌见到我大大吃了一惊:"老五,怎么搞的,脸色这么差?"我依然有些精神不振,胸中气闷,连他的话也不想回答了,倒头便睡,比起前些天攻击S计划时还要疲累,精神手损害的后果是很严重的,而这只是咒语初期的症状而已。
不多会慕容倩也过来了,先前不久我已和她说了,学校的事已了,近日内就动身去京川了。
一见面她说的话与宋雄斌的差不多:"咦,你怎么了,不舒服吗?"我强忍恶心撑起身来:"没事。"慕容倩脸有忧色:"要不要去看下医生呢?"我摆了摆手:"不用,休息一下就行了,对了,我们明天就走吧。"慕容倩眼中闪过一丝喜色:"恩,那好,你不舒服的话就躺床上,我帮你准备行李好了。"我本欲自己动手的,怎奈委靡得很,力气像被全抽光了那样,连动都不想动一下,不一会就已沉沉睡去。
第二百五十八章夜行
当我苏醒过来时,刺眼的日光灯让我重新闭上了眼睛,已经是晚上了。看一下表,居然指向了十点正。我心内骇然,睡下时也就中午时分,这一睡就是十个小时。一般人每天十小时的睡眠也许很正常,但对于自从体质改变后,每天一直都是仅需3,4个小时睡眠的我来说就很难以想象了。
令人心旷神怡的熟悉香味延伸到我鼻中,慕容倩坐在我身边,桌子上有一个饭盒。
慕容倩见我醒来,关切的问:"舒服点了么?"脑中依然有些昏昏沉沉的,不过感觉已好了些。我撑起身来,慕容倩忙伸出玉手扶一下:"你饿了吧,先吃晚饭。"一边搂着老婆看电影的宋雄斌不满了:"喂,我说老五,你可真不象话,把人家大美女丢在床边这么久,自己睡得像头死猪那样。"她老婆夫唱妇随,不失时机地添上一句:"就是,没点风度。"我甚是尴尬,对这俩奸夫淫妇恨的牙痒痒的。幸好慕容倩道:"你们别这么说,他身体不适嘛。"起床吃了点东西,通过网上银行买好机票后,又倒头大睡了,此后发生什么都不知道。
又足足睡了整夜,第二天早上起来精神终于恢复了大半,醒来时我发现身上仅着一条内裤,迷迷糊糊的不记得丝毫东西,连慕容倩什么走的都不知道。
问宋雄斌道:"喂,昨天晚上谁帮我脱的衣服?"宋雄斌道:"除了慕容倩还有谁,人家说你是南方人,不洗澡只怕会觉得难受,帮脱了衣服,还拿毛巾帮檫干净身子,啧,啧,这么好的女人上哪找?老五你还真有福气。"我一听傻了眼,那我的身体岂非是让她一览无余了。
"等下我走拉,以后你和你老婆就方便了。"宋雄斌的被褥有些凌乱,不知是否昨晚上趁我睡着时大战了一场。
宋雄斌闻言自然开心不已,心里已在开香摈庆祝,口中却假惺惺的道:"老五啊,你就要走了吗?我还真舍不得啊。"我笑道:"只怕你恨不得我早些走吧。"宋雄斌挺了挺腰板:"哪里的话,我们兄弟情深啊!"脸上无比神圣,就差写着"义气"二字了。
我笑道:"既然你那么舍不得我,那我就多留一天罢。"宋雄斌立时将兄弟如手足的面具撕掉:"别别别,为了兄弟的腰包着想,你还是早点走吧。"我懒得理会他,自个收拾一些零碎物品,登机时间也不远了。
宋雄斌凑上前来,一脸淫荡的笑容:"老五,在飞机上打空炮,肯定特别有味道,真是羡慕!"我无言了,看着他半晌,才恶狠狠的吐出一个字:"滚!"第二百五十八章夜行第一次坐飞机,别有一种新奇感。比起拥挤不堪的火车来,要明净舒服得多了,而且还有漂亮的空中小姐殷勤服务。
脑中依然有一点隐隐的疲倦感,也许是本次旅途唯一的遗憾了。
我的肉体及精神恢复能力是超级强的,比起普通人来至少要快了好几倍。想当年车祸时遍体鳞伤都能在一两星期内康复,并且没留下什么明晰的疤痕,我每天仅需三四个小时的睡眠时间也证明了精神恢复力要比常人强得多。纵然是这样,我还是用了二十个小时的睡眠才修养得七七八八。可见精神受创有多厉害,换成其他人,没一两星期只怕都要处于极度委靡状态。
关掉手机等电子仪器,系好安全带。等了十多分钟,身上一阵轻微的震动,不久后又渐趋平稳,飞机缓缓起飞了。透过机窗看着离地面越来越高,物体渐渐缩小,最后整个北平缩成了一副地图大小,整个城市一览无余。
即将离开北平了,这个幻梦一般度过的学期也终于告一段落。我闭上了眼睛,将脑中残余的一些咒语的只言片字通通抹掉。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今天开始,我要恢复正常人的生活,不能把所有精力都用于研究之上,那会让我忽略生活的,那是非常愚蠢的行为。
几根乌黑的发丝轻轻飘到了耳边,搔的我有些痒痒的,很舒服。我转头看着身旁的慕容倩,不知什么时候已倚在我肩膀上熟睡过去了。不知什么原因,昨天晚上她似乎没有睡好。
看着她静谧的睡容,精致的五官,还有微翘的嘴角间那若有若无的微笑。我心神一阵颤动,屏住了呼吸,生怕将她吵醒了。我不得不承认,她确实是个非常美丽的女孩,而且无论大事小事,处处为我着想。说不喜欢她那是虚伪的话,不光因为她的美丽,还因为她的善解人意。
慕容倩喜欢紫罗兰色的衣服是全学院有名的,就是因为我的原因。这样的一个女孩,我能产生恶感吗?
如果在我经脉气息爆发时,身边的不是张雯,而是慕容倩,我是否会喜欢她更多一点呢?
我心中翻腾,却是给不出答案。最好只是叹了口气,一切都只是如果而已,已经没关系了。
斜着头很容易便可以看到她那有D罩杯的丰满玉胸,在衣领处透出冰山一角,我呆呆地看了一会,暗骂自己色狼。不过说真的,若过慕容倩不是整天穿较为保守的紫衣,而是着性感些的时装的话,她展现出来的身材曲线无疑比叶柔亦差不了多少。不过我发现紫罗兰色的确很适合她,雍容华贵,与她的气质不谋而合。
经过四小时平稳的旅程,飞机顺利抵达京川省首府——夜行。京川省是全国最为著名的商业大省,全国百强企业的总部至少有三分之一坐落于此,其商业收入是其他任何一个省份远远不能相比的。
夜行市作为京川省首府,更是最中之最。可说是一个充满机遇与风险的地方,竞争可以用残酷一词来形容。假如用一句话来描述的话:在这里你有可能一天内暴富,亦可能在一夜间沦为乞丐。慕容倩父亲就是其中一个很经典的例子。
刚走出机场我就从空气中嗅到了浓重的商业气息,各式广告铺天盖地而来,天上地上,楼宇公物,贴满了目所能及的每一个地方,就连身旁的一只垃圾桶上都贴着某种化妆品的介绍及购买电话,只可惜我从来没用过。
一辆被巨幅海报覆盖得严严密密的大车驶过,在我面前停下,一群旅客鱼贯而下,通过自动投币机我才看得出这他妈的竟然是公共汽车。能将标志如此明显的公共汽车装弄得面目全非,夜行人民的丰富想象力与创造性委实是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除了少数来游玩的之外,大多数人从外表上便可以判断得出是为生意奔波的,正规的衣饰,一丝不苟的梳妆,生硬的动作,职业化的神态,都很明显地夹杂着商业的味道。夜行的人也许是全国最为繁忙的,来去匆匆,一刻不停,节奏比其他省的要快了好几拍,仿佛脚步慢了,钱就会从身边无声溜走那样。时间就是金钱的概念,在夜行无疑已演绎到了极致。
我吐了吐舌头:"难道这里的人终年都停不下?"慕容倩让我那还带着些许孩子气的动作逗笑了:"差不多吧。"我摇了摇头,叹息道:"你们省的人要比任何一个省都有钱,只可惜他们似乎都成了金钱的奴隶了。"慕容倩道:"没有你说的那么严重吧,这里的人也懂得消遣的,夜行市的娱乐场所很多的呢,比起剑南来也不相上下。"我不以为然地否定:"偶尔去消遣一下并不代表什么,他们的心已被无形的桎锆套牢了,因为这里的紧张气氛,他们无法真正的放松下来,生怕自己会在激烈的竞争中淘汰。"夜行市是全国收入最高,消费最高的城市,同时也是人均寿命最低的城市,也许就是因为压力的关系。这里的人工资普遍极高,却也随时会面临失业的危险,这种忧虑的思想会一天天地削减他们的生命力。
慕容倩见到我神态从一个稚气未脱的小孩忽然间转为深沉的评论家,脸上笑意更浓了:"知道了,就你说的对,啊,我爸妈来了。"远远看见一辆克莱斯勒狂驶过来,在车流如此匆忙的街上,这等惊人速度令我不禁有些担忧,不过再看一下街上其他的车,都差不多,夜行节奏快的非但是人啊!
转眼间车子便已到了我们面前,一张略显富态的妇人脸从车中探出头来:"小逐,好久不见了。"慕容倩高兴道:"妈!""欧伯母!"我大吃一惊。
欧伯母满脸笑意:"怎么,不认得伯母了?"其实她的脸型倒也没有太大的变化,变化的是精神,当年的她因丈夫生死下落不明,总是有些郁郁寡欢,据慕容倩说,我在她们家的那个下午,她母亲笑的也许比在剑南呆的时间加起来还要多,但我还是感觉到了她的忧郁。
现在简直是天壤之别,眼前这个妇人红光满面,喜气洋洋,梳着一个隋唐宫廷流行的贵妃结,自有一股华贵的气度。
巨大的转变令我简直有些不敢相信了,由衷的道:"你年轻了好多啊。"慕容倩身上的那种雍容气度,也许正是传自母亲吧。
无论多大年纪,女人总是喜欢别人夸她年轻的,欧伯母闻言更是开怀了:"上车吧,我们再慢慢聊。"我打开车门,让慕容倩先上。欧伯母从前面回转过头来:"怎么样,旅途还愉快吧?"我点了点头:"很好啊,比起我们放假时坐火车回家可舒服得多了。"欧伯母歉意的道:"刚才小倩他爸要开一个重要的会议,不能提前过来,累你久等了。"对于夜行人的业务匆忙我已有一定的了解,笑道:"没有关系,我们也是刚刚到的而已。"此时我方才注意到开车的是一个脸格方正的中年人,西装笔挺,与在大街上见到的职业化男性同一类型。如果要我说出有什么地方不同的话,那就是衣饰更正规,梳妆更一丝不苟,动作更生硬,神态更职业化,简直就是这类人中的典范。
由于上车至今他还没说过一句话,再加上无论长相与身材都没有什么出众之处,很容易让人忽略了他的存在。
但他的身份是绝对不容忽略的,因为,这个人很可能就是我的"准岳父"——慕容天骅。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二百五十九章 传奇
慕容天骅,一个很普通的名字,一段不平凡的故事,一位传奇性的人物。
慕容天骅的奋斗史颇具传奇色彩,正如同我从传言以及慕容倩口中得知的那样。他原先是夜行一个暂露头角的小商人,由于灵敏的投资嗅觉,精明的管理头脑及优秀的用人才能,生意蒸蒸日上。
但他最致命的是重感情,商场如战场,时刻有人会在背后捅上一刀,过于相信别人的后果只有失败。与他一起做生意的一个"好兄弟"眼见公司运转速度惊人,股票价格呈直线上涨,终是忍不住篡位欲念,联合某个大公司合伙出卖了他。
这是致命的一击,慕容天骅根本无法翻身,原本渐隆的名气在一夜间降到了冰点,还欠下了一笔巨债。此后他销声匿迹多年,就在人们早已谈忘他时,却又忽然间出现在人们眼前。但此时他的身份却是时装界的一颗新星——飞凌集团董事长。
飞凌集团几乎是以流星般的速度崛起,在人们知道其董事长是慕容天骅后的短短数年间,它便以各种厉害手段击败了当时同行老大——星火集团,并无情地吞并了几间规模尚且不大,却颇具发展潜力的实力,一举奠定了时装界龙头的地位,并跻身全国百强企业第六十五位。
飞凌集团从暂露头角到现在的地位不可动摇,用了数之不尽的手段。慕容天骅与多年前的他简直判若两人,行事冷狠无情,不过那只是从人情与道德的角度,于法律上来说,其实都是合法的。
通常情况下说他是一个卑鄙无耻的商人也不为过,但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慕容天骅多年前被朋友害得妻离子散的悲惨经历,加上其乐善好施,还有夜行本来就是个竞争激烈的地方,诸多偶然与必然的因素使得这一段原本为人所不齿的发迹史却反是成了美丽的传说,为无数人津津乐道。
慕容天骅在夜行的地位是很崇高的,不仅仅是由于他精明强干的脑袋,更重要的是他那不屈不挠,无畏失败,东山再起的强悍精神,在夜行这种随时都会面临失败的残酷地方是人人必不可少的,慕容天骅的咸鱼翻身史无疑是给了他们一注强心剂.
慕容天骅占据了时装市场后,专心本行,不再涉足其他领域,没有了利益纷争,使得他在夜行与各方集团的合作很愉快,这也是他人缘颇好的原因之一了。
慕容天骅的仇恨最终还是没报,也没必要报了。因为当初与他人合伙坑害他的那个人,在坐上董事位子一个月不到,公司就被其合作伙伴吞掉了。此人权欲之心太重,喜悲反差过大,不堪刺激跳楼身亡,其合伙公司不久后也被其他大集团搞跨掉。在夜行,弱肉强食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仇恨亦随那人身亡与仇家公司的破产而烟消云散。人死万事空,慕容天骅甚至还到那个曾害过他的"朋友"坟前上过一柱香,无论此举是故意还是真诚,都令人对他产生了极大的好感,甚至忘了他发展飞凌集团时的许多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
我很难相信眼前这个貌不惊人的中年人就是传说中的人物,直至慕容倩轻轻地叫了一声:"爸。"欧伯母再度肯定了我的猜测:"天骅,这个就是我经常跟你说的小逐了,如果没有他,当年我们两母女还不知道怎么好呢。"慕容天骅放慢车速,转过头来,嘴角欠了欠,似乎想挤出一丝笑容,最终还是失败了,只是以平淡的语气简单地吐出两个字:"谢谢。"他显然是个不苟言笑的人,慕容天骅童年时双亲就已陆续因病身亡,也许是这造就了他沉默寡言的性格,也因此他更珍惜一段来之不易的友情,才会轻易为别人所骗。在落难时,他毫不犹豫将慕容倩两母女送到剑南,因为他不能再失去身边仅剩最亲密的两个人了。
我忙谦虚道:"哪里,这是我应该做的。"欧伯母对慕容天骅埋怨地道:"你这人啊,和小逐这么熟的人也不多说两句话。"把头转向我:"哎呀,他这人就是这样,你可千万别介意。"慕容天骅在商场上纵横无敌,被妻子面前却是不敢造次,任凭数落,手足无措,不知如何解释才好。看得出来,他们夫妻的感情很好,不过有些气管炎的症状。
我笑道:"我知道伯父是真性情的人。"慕容天骅冲我微微一颔首,似是赞许,这次的微笑却是自然了许多。
慕容倩的家在市南部一个商业住宅区,由于慕容天骅生性爱清静,他没有选择喧嚣的市中心作为安居之地。但又顾及到了妻女喜欢热闹的个性,正好家附近不远有各式娱乐场所,大商场,超市等,一举两得。
此处的商业住宅区是夜行颇为有名的,因为省许多企业名流都在这里有房子,作为短住或长居之地。随便在路上碰见一个人,都很有可能是某些大公司的头面人物。保安亦颇为森严,一路进去被查了好次。
慕容倩一家住在一套环绕型的别墅之中,三栋新颖别致的洋楼将围在一起,中间是一个碧蓝的游泳池,泳池旁的绿草坪上有一块不大的烧烤地,各种器具齐全,工作累了之余可以到此消遣一下。
相对慕容天骅的身份与资产来说,这个家算不上奢侈的了,甚至可以说有些寒酸,就是一些小企业老板可能都豪华得多,不过慕容天骅显然不是那种太会享受的人,也就没什么奇怪的。整套别墅只有两个佣人打理,一个厨师,因为他自己实在忙不过来。没有配备汽车司机,亦没有一个贴身保镖。
一个坐拥近百万身家的人,身旁没有一个贴身保镖是很不可思议的——如果不是在夜行的话。
与剑南相反,夜行是全国治安最好的地方。由于全过百强近半位于这里,各种中小企业更是不计其数,为了保证每个商人可以安心在夜行投资,政府大量斥资于安全保障。
夜行整个城市到处均设有自动检测仪,要想带着枪支弹药等违禁物品放肆过市是绝不可能的,而且每条街至少有一名警察监视,每五条街都会有一辆警车二十四小时不停巡逻。若果在夜行市区中有什么犯罪活动的话,那意味着随时会遭受每条街上的警察围追堵截,简直是插翅难飞。除此之外,夜行的特别缉拿队是全国出名的,他们每人都配备最精良的武器与优秀猎犬,是犯罪者的噩梦。夜行政府还注重宣传安全意识,让每一位市民都养成良好的举报习惯,人民群众的力量是强的啊的,这令某些意图不轨的人无所匿形。
全国各大城市中,夜行有五最:全国百强企业占有最多,总收入最高,人均收入最高,人均寿命最低。最后一条是——犯罪率最低。
总的来说,在夜行犯罪,基本上可以说一只脚已经踏进监狱了。
一到家,欧伯母甚是殷勤,又是招呼这,又是招呼那的,为了我的到来,他们推掉了明天所有的约,我知道他们事务繁忙,时间宝贵,颇为过意不去。
今天晚饭与平日稍微有点不同,因为下厨的并非雇佣的大厨师,而是慕容倩。
席间欧伯母笑道:"当年小倩因不会作饭,在你面前丢脸之后,回来就一直在学呢。"提起旧事,慕容倩脸一下红了:"妈!人家哪有拉。"慕容天骅难得地开玩笑道:"呵呵,托小逐的福,我又能尝到这宝贝女儿的手艺了。"慕容倩嗔道:"爸,你也来笑我!"慕容倩厨艺确实长进不少,不会如当年那般把水豆腐切成颗粒状,难熟的东西却是一大块一大块的了,在厨房时我看到她的动作很娴熟,而且弄出来的东西味道颇佳,看来她是为此下了一番工夫的。
一顿饭在融洽的气氛中完了,饭后欧伯母笑吟吟的道:"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今晚正是夜行三年一度的庙会首天,小倩,你带人家出去玩下吧。"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260~261章
第二百六十章庙会
夜行是个历史非常悠久的城市,据说最早可追溯到战国时期了。只是当时的名字还不是叫夜行,而是叫溟。直至秦初才改名夜行,一直沿用至今。夜行三年一度的庙会是由秦朝开始就一直流传下来的风俗盛会,全国出名,我早就有所耳闻了,只是没想过自己有一天能参与其中。
庙会的传统衣服——一身黑色宽大长袍让我感觉甚是不便,举手抬足间仿佛都受了无形的限制那样。
由于庙会是由秦朝流传下来的,而秦始皇深受阴阳五行学说影响,相信秦克周,应当是水克火,因为周朝是"火气胜金,色尚赤",那么秦胜周就是水德,颜色崇尚黑色。这样,在秦朝,黑色为尊贵的颜色,衣饰也以黑色为时尚颜色了。时至今天,基本上庙会每个男性穿的都是黑色秦袍了。而秦朝嫔妃穿着多以华丽为上,此习惯亦一同流传到了今天。慕容倩今天着的正是一套五彩绸丝裾裙,轻盈曼妙体态尽露。她梳的也是秦朝宫廷女性中流行的百合髻,原本年轻女性打髻并不好看,但慕容倩的华贵气质却让她看上去添了几分成熟的韵味。
我苦着脸道,将大得可以放进个一个大水桶的衣袖抬了抬:"这么宽大的衣服,好不习惯啊!"幸好我发现周围的男人清一色都是一样的衣饰,否则的话丢脸也丢死了。
慕容倩抿嘴笑道:"这不是挺帅的吗?袍子不比普通衣服,短了的话就不好看了。"她从小到大已参加过多次,自然是比我了解得多了,我只好勉强接受。
不知何时家家户户的大门前都已挂上一个小灯笼,柔和的光华透壁而出,蓝幽幽的,白荧荧的,红彤彤的,黄澄澄的,基本上能想得到的颜色,这里都有了。连植于街旁的柳树上都挂上了,随着微风轻轻晃荡,真有几分古时的味道,将浓重的商业气息冲淡了不少。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大部分的商店也都很配合地暂停营业,即使如常开放,生意亦不会太好的了,又或者,连店主都已外出放松。
或许是古时奉行以步代车,令得夜行人受其影响,今天晚上的车子特别的少,除了公共汽车外,甚少有其他的车子。使得今晚的公车特别繁忙拥挤。直至等了五辆,我们才算是勉强挤了上去。我发现整车子的男性都是穿同样的黑色长袍,连司机都不例外,只是为了驾车方便,不得不把那可以垂到地面的袖子挽起来,看着颇为滑稽。甚至还有两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亦好奇地尝试了这种古式的服装,看他们的脸也是很好笑,似乎很别扭的样子,不过亦很觉得新鲜。
夜行是全国商业气息最重的城市,同时亦是古典气息最重的城市,一些古化的亭台楼阁随处可见。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黄金地带,多为经商所用,通常很少能留下什么大的古代文化遗址,但夜行最为繁华的明珠区却赫然耸立着一座宽阔的大城楼,经历数千年的风雨,城楼的大青砖还残留着刀削斧劈的痕迹,睹物引思,可以畅游历史长河之中,追溯当年祖先的辉煌。
全市性的盛典令得夜行今晚是特别的热闹,到处可见开开心心出来游玩的一家子人。日间见到的那些千篇一律的古板的脸,此刻都受节日气氛感染,难得地换上了发自内心的开怀笑容。这原本就是纵情欢娱的日子,撕下虚伪的面具,脱掉沉重的枷锁,抛开一切的烦恼,无论是达观贵人,企业巨头,或是普通平民百姓,在这一刻均是平等的,无分彼此,大家见面都以笑容表示友好,在阶级性已有些明显的社会实不多见。
城楼脚下有许多卖古玩珍奇的小摊子,生意倒也非常火暴,这些东西自然都是赝品了,不过买来装饰倒也别有一番情趣。一道道漂亮的烟花不时从各个角落从天而起,将漆黑的天空点缀得多了不少情趣。原本夜行是已禁止烟花爆竹等污染环境的东西了的,不过在庙会时政府特别开放禁令,让市民可以感受到更浓重的节日氛围。
踩着脚下坚硬的青石地板,我和慕容倩并肩倚在城楼护栏旁,凉爽的夜风扑面,分外舒服。我看着远方一个个欢容满面的人们,赚得盘满钵满的古饰小贩,与彩色斑斓的小灯笼,感概的道:"夜行的庙会真不错。"慕容倩掠了一下几根被夜风吹乱的青丝:"恩,可惜就是三年一度,太少了些。"我点头表示同意:"应该多些举办的,好日子不嫌多,况且是个尽情释放压力的好方法。"慕容倩想了一下道:"大概是由于习惯所限吧。"我叹息道:"习惯有时是个可怕的东西,一旦习惯了某些事,你就很难改变了,而且是没有理由的。"慕容倩白了我一眼:"你这人哪,又来了,什么时候变得那么深沉的呢?"慕容倩其实也就二十,正是如花季节当中,不过她身上却有一种青涩少女所没有的韵味,就好像一只熟透了的水蜜桃,散发出阵阵令人难以抗拒的诱惑,忍不住想咬上一口。
不过女人通常都喜欢别人夸她年轻,越年轻越好的了,我笑道:"哪里,你看别人看我们的目光,都好像你是我妹妹那样。"慕容倩闻言喜逐颜开:"你就知道哄人。"与慕容倩在城楼旁说说笑笑,感受着轻松的气氛,也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
许多人都把快乐定义得太复杂了,以致一直都寻找不到,其实有时候简单就是一种快乐。
这样直至十点,慕容倩拉着我的手往城楼的出口处跑去:"哎呀,差点忘了,到赛龙舟的时间拉。"沧月江的历史据说与夜行一样的悠久了,见证了一个又一个朝代的更替,孕育了一代又一代夜行人,到了今天,沧月江已壮大至横跨两千米之大,聚集了无数的河流小江之水。此刻这两千米的水域是分外的热闹,因为它是庙会的一个重头戏——赛龙舟的举办之地。龙舟的兴起始于楚,屈原投江而死之后,无数楚人缅怀他而乘舟追之,之后便演化为赛龙舟了。这一颇具历史味道的节目亦被夜行人引入了庙会之中,更添不少乐趣。
一个个光亮的小点缀满了整条沧月江,使得它如同天上的银河一样的美丽。
如果细看的话可以发现,那些小亮点是一盏盏的在江面漂浮着的水灯而已。呐喊声远远就可以听得见,江提上已密密麻麻站满了观赛的群众,在为参赛者大声加油,连沧月大桥上都露出了无数的人头,看来喜欢热闹的人还真是多啊。
数百艘龙舟在江中乘风破浪,犹如一条矫捷的水龙一般,舟上的人都拼命挥舞着手下的木桨。起终点就是沧月江两岸,来回一次便算一轮了。比赛的全部资金是均是由政府掏腰包,包括造船,奖赏及防险的费用。奖赏有高有低,高的有大液晶电视,低的就一些小纪念品,算是助兴了。奖品由每轮胜出的前二十名参赛者随机抽取。
夜行的赛龙舟属于全民性的活动,人人均可即时报名参与。近段时间夜行都无大雨,沧月江的水流很平稳,再加上有专门救护汽艇,加上每艘龙舟上都有几个救生圈,因此安全方面是没什么问题的,即使是不偕水性的人,也可以报名过把瘾,不过由于技术问题,还是有不少人扑通掉水,引起不少笑声的,不过看来掉水的人也不介意,反是很高兴的样子,被打捞上来,湿得像落汤鸡那样依然是笑哈哈的。
我看得心痒痒的,有些跃跃欲试,慕容倩与我同一想法,拖着我的手兴奋的道:"我们也去报名吧。"
第二百六十一章美人鱼
等了一个多小时,终于轮到我们了。
我看着眼前的同组成员,心情只能用一个成语来形容——欲哭无泪。一个近六十岁的老头,头发胡子全数花白,牙齿都快掉光了,说话时候有些漏风,每句话我都需要听好几次才懂说什么,还有一个老太婆,也是五十多岁的,他们是两夫妻,亦是同时报名的。我很为他们担心,心中不住考虑若是出什么事的话是否需要抢在救援队到达之前第一时间把他们救上来。
另外两人中,其中一个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男子,看样子似乎是个大学生,年轻是年轻了,只可惜骨瘦如柴,看来也不会有太大的力气。而且戴着一副厚厚的眼镜,近视的度数显然不低,不知到时会不会划错方向。舟在水上微微晃荡,让他脸色有些煞白,我心道莫不是个旱鸭子吧。六个成员中最后一个倒是颇为壮实,是个中年汉子,一上船就将上衣脱下,露出一身健美的肌肉,只是一个人毕竟起不了大用啊。我们这边估计也就我和他能出点力了,慕容倩是女孩子,比较柔弱,担当不了大任。不过想一下,只是随便玩玩就好了,也没必要计较胜负得失。
正规的龙舟成员由四部分组成:柁手,鼓手,桨手,旗手,我与中年人比较有力气,担当了浆手一职,老头坚持要担任柁手,看来是喜欢指挥的人。他妻子担任的是旗手,鼓手被取消了,因为要找那么多的鼓并不容易,而且时常有事故发生,把鼓弄丢就不好了。
"你们两个小伙子在左边,"老头指着我和那个瘦弱男子,接着又让慕容倩与壮硕汉子在右边。
我们依言而行,老头满意地点头道:"这样力量就平衡些了,可以保持龙舟直线前进,加快速度,也不用浪费无谓的力气。"一切就绪,比赛即将开始。
老头雄赳赳,气昂昂的站立龙头旁,一声大吼:"准备好了没有?"他年纪虽大,不过精神满好的,双眼如电,说话钪镪有力,如雷落九天。
我们都被吓了一跳,想不到这老家伙声音满大的,真是宝刀未老啊。
"小伙子们不要害怕,就算落水也没关系,一切有我在。"我们差点喷饭,这话要由我们对他说还差不多。
"不过你们不用担心会落水了,有号称"浪里白条",纵横沧月江五十多年的我在,这种事是绝不可能发生的,啊哈哈哈哈哈哈……"他仰头发出一阵令我联想到蜡笔小新的狂笑,引得附近不少龙舟上的人都纷纷侧目而视。
这个老头,实在是太,太……,想了半天,我才觉得用"可爱"这个词是最好的。慕容倩在一旁偷偷掩嘴直笑,眼看着其他人也有些忍俊不禁。
老太婆翻了一下白眼:"不知害臊,就知道翻那些都已经尘封了的辉煌旧事,现在只怕游都游不动了!"老头吹胡子瞪眼道:"什么什么?你怀疑我老了是不是?我现在就一口气游到对岸让你瞧瞧!"眼看他有立刻投江证明自己所言不虚之势,我们几个男的忙拼命拉住了他,老头像被敌军抓住的革命党人一样拼命的挣扎。我使出如簧巧舌,以比赛快开始,大局为重之由,才让他打消了冲动的念头。
这老家伙真是越老越火暴啊!我刚抹了把汗,比赛开始的鼓声就响起了。我发现不少人都是没有经验的,力量不平衡,出舟歪歪斜斜,或者是干脆在原地打转,还有一队全是壮汉,亦是最为倒霉的,由于力量与体重等的差异过于严重,刚起舟就全员普通落水了,湿淋淋的爬起来,竟是没有放弃。
看来这东西不仅仅是依靠体力就行了,我们还算比较顺利,不过还是往右偏。我的身体自异变之后力气就比一般人的要大,与张雯发生关系阴阳调和之后更上一层,此时手中运浆如风,根本没感觉到什么阻力。老头皱着眉头,观察好一会才发现是由我而起,七手八脚叫嚷道:"换人,快,这小伙子力气太大了,那个姑娘和他一组。"慕容倩换到了左边,龙舟这才平衡了,飞速前行。由于老头经验丰富,指挥得当,竟然在队伍前列,比我们更快的寥寥可数。
这样来回一次,由于老头的丰富经验及我补充了队伍中力量不组的缺点,我们夺了第十八名,可以参加抽奖了。刚开始就掉水,但没有放弃的那支队伍在吸取失败教训之后,靠着全船成员年轻力壮,后来居上,刚好搭上末班车,博得阵阵热烈的掌声与欢呼。
"哇哈哈哈哈,有我在,想不拿奖都难!"老头得意之下再度发出一阵蜡笔小新的笑声,引来岸提上的观众一阵轰笑。
抽奖是每个成员一次,第一名与二十名的机会都是一样的。颁奖人妙语连珠,不时带起阵阵欢笑。多数人都是抽到便宜的小礼物,不过还是兴高采烈的,这个奖更重要的并非价钱,而是其纪念意义。老头抽到了一个陶瓷娃娃,笑呵呵的,说是正好给小孙女玩。老太婆抽到了瓶香水,她似乎用不着了。其他两个成员都抽到了根手链,当下就戴在手上。
接着颁奖人拿起慕容倩抽取到的号码牌,看了一下,拿起话筒惊呼道:"各位观众,今天晚上的第二大奖新鲜出炉了,天竺灵玉挂坠,价值近两万块,据说其东暖夏凉,并且有辟邪的神奇作用……"他流利地解说着玉坠的价值属性,显是之前对特别重要的奖励物品都已背得滚瓜烂熟的了,之前的一些小礼物仅仅是说出名称而已,最多也就加个漂亮,小巧之类的形容词。
群众配合他煽情的话发出一阵欢呼,慕容倩捧着俏脸不敢相信地道:"真的么?真的是我么?"号码牌是一对的,慕容倩手中还拿着一张,以便确认领奖者号码。
我笑道:"没有错,快去吧,你运气真好。"慕容倩压抑住心中的兴奋,盈盈走上台去,颁奖人将一根月牙形的小挂坠小心翼翼地放到她手中:"美玉配佳人,这样一位大美女作为其主正好不过了。"群众见慕容倩长的漂亮绝伦,不由再度发出一阵呼声,其中还夹杂着不少口哨,慕容倩在热烈的气氛中脸红心跳地跑下台来。
老头如同自己拿到链子那样的兴奋:"这大姑娘可为我们队争光了。"我们组的其他成员都向她表示了祝贺。这根挂坠是紫色的,刚好是慕容倩最喜欢的颜色,这真是太巧了。整体的做工都很精巧,更为难得的是玉石的质量,月牙中紫色荧光如水流动,一看便知不是寻常赝品可比。眼见慕容倩难掩喜悦之色,显是甚为喜欢。
颁奖人又补充道:"第二大奖有两份,也是天竺灵石挂坠,它们原本是一对的,一紫一蓝,只是不知谁有幸得到蓝色那串。好,现在我们来看下一位朋友,看看他能得到什么东西……"边说边拿起我的号码牌,忽然间瞪大了双眼,嘴巴可以塞下几只鸭蛋:"神啊,是不是我眼花了?"他以夸张的动作揉了一下眼睛:"没有错,难以置信!下一位幸运儿的奖品是:第二大奖,蓝色天竺灵石挂坠一串!"群众登时哗然,这种比万分之一还小的几率竟然发生了。迷迷糊糊中接过项链,直至慕容倩帮我挂在脖子之上,温凉的感觉透胸,我才知道自己竟然真的中了大奖。
颁奖人又笑道:"看来这两位幸运的朋友还是一对情侣,上天自有安排,有情人终成眷属啊!""哈哈哈……"一阵大笑夹着掌声,众人不住的起哄,直让慕容倩的脸红至耳根。
带着残留的兴奋结束了这次难忘之旅,由于庙会的缘故,今晚的公车全加班到半夜三点。回到慕容倩家的别墅时,已是凌晨一点了。欧伯母与慕容天骅,还有房子里的佣人,厨师都已入睡。不过我们却没困倦之意,在泳池旁稍为休憩一会,慕容倩不知何时已换上泳衣,来到我身旁,拉起我的手,言笑嫣嫣道:"我们去游泳好么?"她成熟的身材在泳衣之下更显性感,一根流动着紫色荧光的玉石坠子挂在深深的乳沟之间,我有些头晕目眩,不知觉中被拖到了泳池边上。
慕容倩放开了我的手,她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闭上双眼缓缓道:"这是我有生以来最为快乐的一天。"接着带着身躯划过一道优美的弧形,如美人鱼般轻盈地跃进了水中。
这何尝不是我再快乐的日子之一呢,我脱下宽大的黑色长袍,只留一条短裤,很干脆地"摔"进水里,激起大片的水花。
不多时,泳池上空便传来阵阵青年男女的欢笑嬉戏声,直穿晴朗的星空。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262~264章
第二百六十二章青梅竹马
庙会共五天,均是晚上开始,白天一切与往常无异,夜行的人还是那副死板的面容,一样的匆忙,天黑之后便换了个人似的,疯狂的玩乐。我和慕容倩不知疲倦地玩了三天,仍然没有感到丝毫的厌倦——这种活动本来就是为舒缓压力与生活的苦闷而举行的,。
又是华灯初上,我一如既往的浑身黑袍,与慕容倩徜徉在城门之侧,看着欢乐的人群,感受那别样的古代风味。
远处跑来一男一女,约六七岁的两个小孩子,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因为他们似乎是偷溜出来的,身旁并无大人跟随。慕容倩见到亦是一笑,似乎想法与我一样。
他们穿着的也是秦时的男女服饰,宽大的衣服几乎将小小的身体完全遮盖住了,手中各自拿着一根小烟花,发出璀璨的光华。小女孩在前,男孩在后,嬉戏追逐,稚嫩的笑声分外的清脆。
在跑到我们身旁不远处,小女孩忽然绊了一下,直直摔到地上,手中的烟花也折成两段熄灭了。
慕容倩"哎哟"一声,她是个很有爱心的人,当下便想走过去劝慰一番。小男孩已先她一步将女孩扶起来,满脸关切道:"琳琳,你没事吧?"那叫琳琳的小女孩这一下显然是摔得不轻,痛极之下顿时便大哭起来:"鸣哥哥,好疼啊!"小男孩见得她哭泣,皱起了眉头,他脸上虽稚气未脱,说话却甚是老气横秋:"古书教导我们: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琳琳一听之下呜咽道:"人家,人家又不是男孩子拉……"小男孩搔搔头道:"也对哦,那怎么办才好呢?"琳琳见他一副傻里傻气的样子,哭得更厉害了。
小男孩搔了半天头,忽然才口袋中掏出一张皱巴巴的五毛钱:"琳琳,你别哭了好吗?我用这个买棒棒糖给你吃。"琳琳的哭声稍弱,不过却道:"那鸣哥哥你呢?"小男孩道:"我不吃,我不喜欢。"说话间却不自觉地咽了一口口水,小孩子哪有不喜欢吃零食的。
琳琳显是看了出来,坚持道:"那不行!"小男孩为难了:"我只有这点钱了,那怎么办?"琳琳道:"那我们一人一口好了。"小男孩一拍手掌:"好啊,琳琳,你真聪明。"琳琳这才破涕为笑:"是你自己太笨了拉。"小男孩拉起她的手,上面破了一点皮,他吹了两下道:"还疼不疼?"琳琳道:"好像没刚才那么疼了。"看着地上那断成两截的烟花,皱起了眉头:"我们没得玩了,怎么办。"男孩手中的烟花也烧完了,想了一会道:"我有办法。"捡起地上两截烟花,蹬蹬跑到我面前道:"叔叔,请问你有没有打火机呀?""叔叔?"我苦笑着问慕容倩:"我看起来真的有那么老吗?"边说边把打火机掏出给他。
慕容倩失笑道:"谁让你总是一副少年老成的样?"小男孩把两根烟花都点上,重新发出美丽的光华,小男孩把打火机还给我,还礼貌地说了句:"谢谢你,哥哥。"我也笑了起来,小家伙还挺会见风使舵的,称呼一下就变了。
他一溜烟地跑回琳琳身边道:"你看,这不是好了吗?"琳琳依然有些愁眉苦脸的,小男孩不解道:"又怎么拉?"琳琳道:"我妈说过,女孩子的手不能让男孩子摸的,不然的话就要嫁给那个男孩子。"这显然只是家长自小培养孩子男女之防的一句话,不过小孩天真无邪,竟是相信了。
小男孩正色道:"那等你长大了我就娶你,照顾你一辈子,再也不让你受到伤害了,好不好?"琳琳有些感动:"鸣哥哥,你真好。"小男孩一拍胸膛:"那是自然了,啊对了,我们去买棒棒糖吧。"两人携手一起往超市的地方走去,烟火之光映在他们洋溢着欢乐的小脸之上,显得分外的美丽。
看着两人渐渐远去的,一种强烈的亲切感忽然涌上心头。在他们身上,我看到了自己与思思昔日的影子,那时思思与琳琳一般的大,也爱哭,是个鼻涕虫,只不过我比那个小男孩更穷,兜里经常是空的,但是在思思不开心时,我会在糖果摊附近跟在一个大人身后,装做他的孩子,店主通常不会介意顾客的小孩尝一两颗的,我便常常以这种方法得到的糖果哄思思。那时每当得手后常常很得意,以为自己聪明,现在才知道其实是个笨法子,因为那时的我太笨了,经常都是在同一个摊子上施骗,老板只怕早就认得我了,换做现在的我肯定会不时转移阵地。不过幸运的是卖糖果的老板是个好心肠的人,并不点破。
眼前又是一对青梅竹马,无论他们今天的儿戏之言会否在若干年后成为现实,这都是一段永远都无法抹去的美好回忆了。青梅竹马,一个多么美好的词!拥有了青梅竹马的另一半,就意味着你的童年绝对不会再无聊。我小时的生活很苦,无论是精神抑或是身体,但思思的出现却让我苦闷单调的童年划上了精彩的一笔!
慕容倩眼中闪过羡慕之色:"有个孩提时的好朋友,多好啊!"我点了点头:"确实很好,啊,对了,明天我得回去了。"慕容倩讶然道:"明天,这么快?庙会完了再走不好么?"我摇了摇头:"不了,家里还有点事呢。"心中想的却是:还有个非常重要的人在等着我的归来啊!
慕容倩知道我去意已绝,欧伯母与慕容天骅热情挽留几次之后也无可奈何,第二天早上我便登上了回冰际市的飞机。
报志愿时思思曾征求过我的意见,当时我说一切均由她自己拿主意,她已经长大了,应该有自己独立的想法。回去后得知思思最终报的还是北平医科大,专业是中西结合。尽管她很想读新闻类的大学,但最后与我在一起的愿望还是战胜了一切。促成她下决定的也许还包括她父亲是死于心脏病,还有我小时体弱多病的种种缘故吧。
七月初成绩出来,思思如愿考上了,这是一个值得庆贺的日子,我们两家的小孩同时就读全过最有名的医科大学,确实非常难得,当天张雯,张亦,李晓,成怡,张可夫妇,还有以前小区的旧邻居都纷纷过来庆贺,晚饭热闹非凡,在茶吧那边拜了好几桌。一些经常来喝茶的顾客也认识思思,这个可爱活泼,招人喜欢的女孩子,因为她每逢节假日都要过来帮忙,有位是我们省出名的大书法家,当即送来了一副红字庆贺对联,最后宾主尽欢而归。
兼职,茶吧帮忙,老同学聚聚,与张雯的偷偷约会,李晓的时常光顾,此后的日子我在忙碌而充实中度过。日历翻过一页又一页,两个月的假期很快就过去了。
借张可的钱已还光,加上兼职的两个公司说我干的不错,工资又提升了些,其实更多的是为了拉拢我毕业之后为其效力,人才招聘信息网上人事部的家伙个个都是目光毒得很,看得出那些人是真正的人才。不管怎么样都好,总之我囊中是有些银子了。思思的新学期不用去挤火车,上个厕所都难的拥挤情况是不用去"享受"了。
我是第三个到宿舍的,最后一个来的宋雄斌,一进门就大嚷道:"兄弟们,我们是大二罗!"我才有些如梦初醒的感觉,感叹时间的流逝,不经意间,我们已经是个老生了……
第二百六十三章接待
大二上学期,宿舍的每个人都已有了女朋友,最早成功的是老大。以前几次全宿舍性的接触中,叶柔宿舍的大姐庞菁对老大的豪气干云一向甚是倾慕,只可惜老大这人如木头那样,转一转才从动一动,在庞菁的多次眉目暗示及我们的旁敲侧击推波助澜之下,还是没有丝毫反应。直至收假老大回校后的当天,这位敢作敢当的女中豪杰忽然间跑到我们宿舍来,问老大喜欢不喜欢她,老大与我们宿舍的所有人一样张大嘴巴楞了半天然后回答"是",这桩事才总算是成了,当晚便出去庆贺。酒后老大吐露真言,其实他心里也有那么一点意思,只不过不敢主动追求而已。若非这样的话,这件美事上个学期就该出现了。
那个泼辣的庞菁在与老大谈上之后,竟然变得温柔而小鸟依人起来,到我们宿舍时都是一副含羞答答的样子,整一个纯情少女。老大自然是春风得意,说话时腰板挺得笔直,脸上时常红润得像关公大老爷一样。他也确实有幸福的资本,因为庞菁属于那种很有韵味,越看越耐看的女人,这种女人风情万千,是男人很难厌倦的。就像李晓那个小狐狸精,每一科可能都是另一张面孔,让你随时都有与不同类型的女孩在一起的新鲜感。不得不承认,她是我见过的女人中最为有味道的一个,连慕容倩那么美而气质优雅的人都稍逊一筹。
颜飞与沐青桦,在看到老大这种粗人与谢如玉这种小孩都有女朋友,而自己还是孤家寡人之后也急了,每逢晚睡时聊到感情的话题插不进口,只能发扬沉默如金的精神那当然是非常不爽的了,于是火速行动。
新生入学自然是极好的机会,每届大二学生都会担任负责接待的工作,不知是否学校给我们创造摆脱单身的机会。当时我们班上的女生基本上就是被上一届的师兄"接"走的,连渣都不剩,我们大呼上当的同时亦吸取了教训。人缺少的就是那么一个机会而已,接待后以热情的态度邀请一下该女生共进晚餐,说是熟悉一下饭堂,通常女生对今天麻烦别人的事感激在心,都不会拒绝的,然后饭后再邀请其一道漫游校园,当然还是以让其熟悉校园环境为由,此后便慢慢可以熟悉这条上钩的鱼儿,在大学恋爱风行的氛围推动下,手段高点的人一两星期就能搞定了。
这是大二接待工作校内老生所熟知的基本流程,每个踊跃参加接待的家伙狼子野心也昭然若揭,彼此心照不宣。
此流程在大二女生身上亦一样行得通,某些长的比较抽象的女生就利用这个机会,施展"我很丑,但是我很温柔"的非常手段乘机俘获纯情小少男的心。每当看见一些同届的恐龙用诡异的笑容将一个帅哥接走时,我们就会在胸前点两下,额头点一下,心里念道:"阿门,愿上帝保佑你。"当然,接待的大二女生也不全然都是抽象派的成员,有些心高气傲点的美女,或是喜欢姐弟恋的女人亦会趁机出动,搜寻猎物,其中不乏好些姿色不错的,搞的不少男生都想入非非,简直想转移目标了。
因此大一新生中美女与帅哥依然是最受欢迎的,或者换句话说,是最快入网的,比较普通点的男生与女生就基本上无人问津了,拖着一个大行李箱孤零零地站在校门口。
颜飞与沐青桦的运气都不错,凭着一副培养出来的厚脸皮,一天下来各自接了好几个长的都很不错的女孩。只是下决定时就头疼了,先一脚踏几船,然后再看看那艘船好自然是最好的,但也是最不现实的,因为当晚是最重要的时候,如果趁热打铁的话成功率将是最高的,这时间不够同时约几个,每个都草草了事的话最后只怕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只是应该选择哪个呢?最漂亮的挑战性亦最强,容易失手,选择差些的又不甘心。最后颜飞还是选了一个姿色中上,叫竹婷的女孩。据他说经过日间接触,此女性格温柔可人,在一起令他如沐春风,大概这对曾在感情上受过挫折的他来说才是最重要的吧。
沐青桦见惯了美女,对一般姿色的已经没有什么感觉了,最后把心一横,不成功便成仁,选了最漂亮那个,叫李茹。这女的来头不小,在接待时因为争抢接手的雄性同学太多,险些令一向友爱的大家打得头破血流,最后还是在老大碗般粗的拳头偷偷暗示之下,其他人才纷纷放弃平等竞争配偶权,让沐青桦得以成为那个幸运儿,回到宿舍后对老大感激涕零,直说他是其再生父母,就差以身相许了。
沐青桦确实是铁下了心,立马到楼下超市去买了两条内裤,当晚洗澡后便满脸痛苦地穿在身上,好像内裤中全是针头那样。对于升国旗那么庄严肃穆时刻都内中空空的他来说,委实是太难得了,爱情力量有多伟大从中可见一斑。
我们被沐青桦志在必得的强烈意念震撼,一边表示精神上甚至一定物质上的全力支持,然后在暗地里商议在他失败之后该如何安慰那颗脆弱的心灵才好。然而当一个多月后,得意洋洋的沐青桦携手李茹一同回到宿舍之时,我们知道,安慰的后事是不用多操心了,此时李茹已是她们系的系花,追求者众,尽管沐青桦先入为主,不过若非有一定的高明手段,还是难以成功的。我们对他完成如此高难度的挑战而肃然起敬,刮目相看。
另一边的颜飞几乎是同时告捷,我们宿舍六兄弟中,他是最不显眼的,就连宋雄斌,至少都淫荡得有个性。不过人家颜飞最难得的是专情,每天无论刮风下雨雪崩地震,都要准时到竹婷宿舍楼下等着,奉上鲜花一束。温柔的女子总是容易被感动的,就在颜飞囊中银子随着鲜花送出而急速减少,几乎需要我们大力支援之时,竹婷那边终于沦陷了,主动打电话到宿舍,说答应做颜飞女朋友。
整个宿舍所有的人都摆脱了单身生涯,这是一个伟大的日子,可以写入宿舍编年史了。乐极之下全宿舍晚上出去唱K,唱"单身情歌",唱"没有情人的情人节",那是宿舍在一帮光棍之时流行的,不过从今天开始,我们都不必再唱这种歌了,因此今天晚上要吼到够。事前说好不能带另一半前往,因为这是一个仅仅属于男人放纵的夜晚。
人心总是永远不会满足的,摆脱单身之后,日程自然翻了"性"上面。最先成功的依然是老大。庞菁是大二老生了,很明白很清楚,我们学校中,恋爱过后,基本上就要涉及到那个敏感而刺激的话题,她亦不是一个保守的女人,终于在某个风雨交加的晚上,老大彻夜未归,担心的我们打他手机也不通,然后早上软得扶着墙方能支撑身体的老大与一旁脸色特别红润的庞菁一道回到宿舍后,我们在心里默哀:世界上又少了一个男孩,多了一个男人了。
沐青桦与颜飞尽管还没实施,不过也在每日备战之中,连吃饭甚至上厕所时都会不时向有经验的我们请教一下姿势与快感的问题,看来为期亦不远了。
没有办法,大学就是这样一个性压抑,性开放,性泛滥与性疲倦共存的地方——以上几个阶段分指大一到大四。
第二百六十四章早餐的惊喜不再有
到了大二,我们的生活还是如常的堕落,似乎每个大学生都受到了懒惰的诅咒那样,全校要找出一两个如高中一般下苦功的人如蛤蟆上拔毛一样的困难。幸好我有挥霍的资本,上学期整整半年的拼命研究赶尸咒让我的学识已达到了个常人难及的高度,新学期的课程翻了一下,在我的眼中已和一加一等于二的小学数学差不多。
下学期学院一位德高望重的老教授要求我们写一篇论文,除了算入该学期的学分及优秀评估之外,这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事情了。论文的时间是一个月,对大部分科目都已深为了解的我随便选择了一个课题,仅仅用两天就完成了,而宿舍诸人大部分还是玩游戏的玩游戏,泡妞的泡妞,一切如常。直至截止日期前一个多星期,才急急进入状态,上网下载的,掏钱叫人帮写的,到图书馆查资料的(其实许多人也是直接拿原文为模型,做些修改)……,总之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真正全心投入写论文的人屈指可数。
大学就是这样,其实大学生可以说都是混混,名牌大学也不能例外,初中高中被压迫毒害了那么久,谁到大学之后不想好好轻松一下。然而轻松的日子总是过得比较快的,这一轻松之下,几年很快就过去了。大部分人也就是为了一纸文凭,出去混一份好工作而已,真正怀着报效祖国思想的人还是比较少的。
宋雄斌正是这些大学混混中典型的一个,此刻这家伙脸上堆满笑容:“老五,救我啊!”他整天和老婆出去出去鬼混,乐不思蜀,很显然这段时间他只懂得用下半身思考了,原本最多两星期可以完成的任务就这样拖到了只剩两天,才猛然醒悟过来。日子似乎挥霍得差不多了。眼看后天就要交稿子了,心急火燎连夜加工。
只是这点时间要完成一篇至少五万字,并且需要翻译成英文的论文很显然是不够的。而且他老兄自从找到老婆之后,玩人丧志,学业基本丢弃一边了,根本不知如何下手才好。
我皱着眉头道:“靠,就知道整天玩,现在哭个屁,我告诉你,上网下载的话很容易穿帮的。”由于我们导师是北平医科大最有名的教授,而且涉猎甚广,如果抄袭味道过于明显的话他必定看的出来,不过也因为老家伙通常都比较古板一些,如果原文修改上多下点力度,除了主题外其他的东西弄得模糊一些,他就会认为是自己写的,而非是抄袭。只是照宋雄斌的水平,要修改得不像原文的话似乎甚是困难。
上学期我的各科均是第一名,而且几乎全部满分,宋雄斌知道我实力不菲,现在是赖定我了,厚着脸皮道:“老五,帮帮我吧,你帮我下载来改改,我帮你做一个月的值日好了,还有,我的那些好东西,随便你挑。”他说的好东西也就是珍藏的《花花公子》之类的情色书刊了
我站起身来:“靠,一个月我也不过四天值日而已,每次扫地不用两分钟,还有,不要用理论性的东西来收买我,我已经不是当初的那个菜鸟了,已经上升到实践阶段。”说罢站起身来欲走。
宋雄斌急了,拖着我的衣服,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哀求:“老五,求求你了,我请你一个月的饭,做牛做马都好……”看他样子除了把女朋友让出来之外,什么条件都答应了
我原本只是想教训一下他,让其稍微收敛一下惰性,也不会见死不救的,此刻见目的已达到,叹了口气道:“你要知道,我能帮得你一时,帮不了一辈子的。大哥,你看你现在这样,整天除了泡妞还是泡妞,你会完蛋的,到时毕业论文总不是叫我帮你写吧?”
宋雄斌见我口气有所松动,忙连声道:“不会的,不会的,过了这次之后我一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我摇了摇头,这话能信的可信度有一成也就不错了。过后两天宋雄斌果然是狗改不了吃屎,又在宿舍失踪了,估计是和他老婆去玩我恨得牙痒痒的,这小子,把我当苦力的了。我没有上网下载,而是直接帮他写了一篇,鉴于他的水平问题,我选择了简单的论题,一万字并不多,再加上汉译英对我来说简直是易如反掌,一天就搞定了。
完成的论文教授帮我们集体投到了北平最权威的医学杂志——《北平医学导报》。确切点说《北平医学导报》是全国最权威亦最古老的医学报刊了,成立的历史已有四十多年,刊载了国史上数不清的著名医学专家学者的心血之作。但凡是每个学生的论文,都会由导师帮忙投稿到医学类的报刊,这是医科大的惯例。当然,能发表的是极少数,尽管医科大是全国名校,但尚且处在学习阶段的大学生毕竟是不能和一些有丰富经验的名医专家相比的。!
我们教授在导报上发表过十数篇论文,不知是否老糊涂了,以为名师出高徒,竟然将我们稿子投到了《北平医学导报》。因此所有人估计,生物技术这届的论文估计是要不幸地全军覆没了。
在其他报社的话,至少有些出类拔萃的学生可以占个位子的。
出乎意料的是,我的《细胞活跃化》竟然上了导报,而且是当期封面推荐的重点之一,甚至有几家外文医学杂志要购买转载权。即使在天才辈出的医科大,这种情况在校史上亦不多见。我在意外了没多久之后就想通了,研究咒语的几个月,我自身的水平早已达到了专家级,特别是脑科,我想世上能比我了解得更多的人应该是寥寥无几的。《北平医学导报》上许多颇有深度的论文在我眼中都已经觉得非常简单易懂了。
我在校内的名声却是一夜间雀起,成为了众人眼光中的焦点,几乎与当初非礼叶柔时流传得一样的快,诸如天才之类的赞美词各位从不轻易夸奖人的导师毫不吝啬纷纷加诸我身上。校友看我时的目光中均带着艳羡,因为能在《北平医科导报》上发表论文,而且是重点推荐之一,我毕业后的前途必然是一片光明的,尤其是在生物技术专业冷门,就业情势尴尬的情况下,更是足以让人羡慕死。消息出来的当天,宿舍的人眼都红了,要我请客,拼命的点菜,以从我的腰包中减少人民币的变态方式来维持自己心理平衡。
由于来得轻易,身为当事人的我没有觉得什么。之前由于我并没什么出众之处,其实许多人对慕容倩选择了我是很为不服的,特别是一些自视甚高,却在慕容倩面前碰壁的学生会干部,富家子弟,权贵之后等。若非能上医科大的都是些高材生,再加上学校对打架事件处罚特别严厉的话,说不定就要使用暴力了。自从我的论文发表之后,就没有人再有什么话说了。
在一片光环与溢美之词的包围中,我即将迎来自己大学的第二个暑假,不知不觉间,慕容倩已经毕业了。
由于慕容倩的特殊身份,我有一千个理由可以说我们间在校内盛传的关系很容易在张雯李晓她们面前被揭破,我甚至早已遍好十数个解释的理由.然而两年过去了,这件事竟然都没有传到她们耳中,我只能用奇迹一词来形容了。在本校的思思是瞒不了,不过我先下手为强,在她来校之前便把编好的故事告诉她了。
大四学生的毕业时间要比学院大考早一个月,毕业生工作基本都已找好,在答辩之后不久多数便要到公司单位报到。慕容倩没有回父亲的飞凌集团帮忙,而是选择了北平人民医院。慕容天骅似乎并不坚持,大概他亦不想自己的宝贝女儿投身险恶的商战之中吧。
医院对这个医科大出来的优秀毕业生显然很重视,签约后便分配好了住房,一厅两房。慕容倩邀请我今晚过去吃饭,地点就是她的居所,因为明天她便要正式上班了。
我坐在去人民医院的TAXI中,唏嘘不已,以后睡懒觉的日子里,都不会有一份热腾腾的早餐忽然出现在眼前的惊喜了。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265~268章
第二百六十五章发生些什么
北平人民医院新建的女子宿舍有些特别,颜色传承了医院一贯的传统,雪白的一片,很洁净的感觉,然而对爱美的女孩子来说未免显得单调了些。慕容倩的套房就经过了精雕细啄,客厅墙上贴了一大幅十二星座的壁画,深邃的宇宙星体,瑰丽的银河作为背景,使得整个房间多了一种悠远宁静的味道。我一见到那副壁画就被吸引住了,暗赞慕容倩好眼光,有空也要买一副,贴到自己家中。
慕容倩是昨天刚刚搬进来的,家具并不多,厅中稍微大点的家具也就一套家庭影院,一张沙发,一张茶几,一个开水机,还有数张楠木椅子而已,她的房间是一张床,卡通的床褥说明了慕容倩依然没有完全失去女孩子的天真。窗台上一盆翠绿的小盆景给整个房间增添了不少生气,挨窗台的地方放置的是一套电脑,慕容倩将学校的电脑直接搬过来了,电脑桌上的一个花瓶中,一株紫罗兰美丽而高贵的绽放,那是慕容倩最喜欢的花。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大衣柜,床前的一些精巧美观的小挂饰,以及两个可爱的大狗熊公仔。依慕容倩的说话,它们是她的伙伴。
此刻我与慕容倩正面对面坐在厨房中的玻璃餐桌之前,桌上摆满了各式极具观赏性的菜肴,据其散发出来的诱人香味判断,并非只具观赏性那么简单,肯定还是味道佳美。慕容倩的厨艺看来又精进不少,就食物的色,香,味三方面来说,慕容倩在后两者比起我来还稍有不如,不过最前面的"色"就远远赶超我了,看着就让人胃口大开。毕竟是女孩子,心灵手巧。要我一个大男人耐着性子学食物的摆设是万万做不来的。
慕容倩只邀请了我一人,没有任何一个同学,闺中密友,以及和她已很熟的思思。在我将思思第一次介绍给慕容倩开始,七窍玲珑的她就从我们间的细微动作,神态判断得出这个可爱而乖巧的女孩与我关系非常密切,甚至到了不可动摇的地步。她没有妒忌,反是疼爱有加,每次我们出去玩都会拉上她。女孩的醋意通常都是很重的,这让我很难理解,最好只好勉强归结到一个可能:她真的愿意仅仅当我的情人,只为能与我在一起。
这样一个优秀的女孩只是当我的情人,不用万夫所指,连我自己都无法接受——尽管我很想。慕容倩这样的一个女人是任何正常男人都想拥有的,我很正常,所以我的想法与其他男人一样。但只是限于想想而已,我的理智告诉我不能那么做。促成我这么"高尚"还有另一个原因,从小我就有一个坚定的愿望:如果思思长大后还愿意的话,我一定会娶她。即使是与张雯间发生的那次意外后令这个坚定不移愿望出现了动摇,但那个愿望的束缚力在一定程度上依然有效。
只是将这样一个对自己那么好的女孩拱手于人的话我同样做不到,因此我一直维持现状,直至慕容倩毕业,我们间的关系还是与大一时差不多。但这个晚上,我觉得有些东西似乎要改变了,因为慕容倩一向在邀请我的同时都会叫上思思,今晚是唯一的例外。我隐隐感觉到会发生些什么,有些期待,却又有些害怕。
透明餐桌中间的汗白玉瓷瓶里插着一枝鲜艳的玫瑰,鹅黄色的柔和灯光轻轻洒落,一段优美的音乐从客厅的音响中飘扬过来,那是音乐名家埃尔斯的《浪漫一刻》,平静无波的旋律却有意无意地挑动着两个年轻人骚动的心。
女人天生就是制造浪漫的高手,此话当真不假。我看着朦胧灯光下脸挂微笑的慕容倩,只觉分外的美丽,一时间竟是有些痴了。
慕容倩笑道:"呆子,看什么呢?"我叹了口气:"我想说,你真的很美,特别是今晚。"要知道直到毕业为止,仍然有许多死心不息的人想追求慕容倩的,只不过均是以失败告终罢了。
慕容倩闻言笑了,看得出来她很开心。然后她盈盈站起,到一旁的冰箱中取出一支红酒,朦胧的灯光下看不清楚是什么牌子,不过光看瓶子的造型,材料极做工,就可知道价值不菲。
印象中慕容倩无论在什么场合都是从不沾酒的。"酒能乱性",这句无数人知道却无数人要犯错误的警句从我脑中闪过,更为加深那暧昧的想法。再细看慕容倩今天似乎特别性感,身上那好闻的香味似乎都特别诱惑。有时候,人类的想法并非是完全由大脑决定的,欲望亦可以带动一个人的意念。就像我这样,之前的一颗小小的欲念种子迅速生根发芽,什么都往那个方向上去考虑了。却没想到:也许是工作这样的人生大事打破了慕容倩平时不沾酒的习惯,这套衣服慕容倩平时亦穿过好几次,她身上的香气变化根本就是我个人的错觉。
不过怎么说都好,红酒属低度酒,怎么喝还是不能让我乱来的。慕容倩伸出纤纤玉手,在我面前的长颈杯子里倒上,殷红的液体如血,甚至比汉白玉瓷瓶中怒放的玫瑰更红,刺激着我的视觉神经。"叮"的一声,一块水晶似的方状冰块掉在红酒中,一时未能融化,红白相间,甚是美丽。
我举起长颈杯子笑道:"首先祝贺你终于摆脱学校的毒害了。"慕容倩被我夸张的话弄的失笑了:"学校没有你说的那么可怕拉。"不过还是举起杯子来与我碰了一下,轻酌了一小口。红酒正适合她这种气质高贵的女人,慕容倩尽管在剑南生活了几年,但小时母亲对的调教还是让她很有教养,举手投足间的动作都很优美,有些西方古时皇室贵族上层社会女子的味道。
味道确实不错,很淳正,只不过入肚后腹部竟是有点发热,尽管稍纵即逝,然而低度红酒能造成白酒的效果实在有些奇怪,但我却没有多想,也许是名酒的酿造方法特别吧。
"第二是祝你新居喜庆。"还是碰杯。
"最后祝你工作顺利。"最后一句才是最正经的。
慕容倩道:"谢谢。"一连喝了三小口后,她脸上已浮上一层胭脂色,真是人比花娇,看得我心中一热,目光不由转到了她身上其他也同样美的部分。
慕容倩见到我火辣辣地盯着她高耸的酥胸,白了我一眼:"尝一下我做的菜嘛,看看怎么样。"此话成功地将我的注意力转移到满桌的佳肴之上,桌上犹如风卷残云一般,我口中的酒也一口口消灭掉,也许工作前一天是个难忘的好日子,慕容倩居然都喝了两杯,不过是低度酒,我也没有阻止,任由得她了。
当我酒足菜饱地抬起头时,发现慕容倩已俏脸已红透,美目不知何时蒙上了一层雾气,水汪汪的看着我:"好奇怪,你竟,竟然有两个头。"这是醉鬼的症状了,我心中发笑,难道她喝红酒都能醉倒。
慕容倩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拿着已空的红酒瓶,口中含糊不清地道:"我,我来帮拟岛就(我来帮你倒酒)。"话音中已带上些夜行的方言。
我的猜测似乎不幸成真了,看着她东倒西歪的身形刚想阻止,慕容倩站立不稳,已向我倒了下来。我赶忙抱住了她,顺手接过快要掉下的红酒瓶子。异香扑鼻,胸前两团柔软之物令我欲火中烧,难道慕容倩真的打算在这个特别的日子做一些特别的事?
忽然一阵强烈的热烈直冲脑海,我激灵灵地打了个震,眼前有些模糊,对酒量已日益接近老大的我,来说才喝怎么点就到极限有些难以相信。隐约中感觉到了一些问题,我拿起手中的瓶子,靠,这真的是红酒吗?
第二百六十六章
脚下已有些虚浮了,我踉踉跄跄地将慕容倩扶到大厅的沙发上躺下,然后我蹲坐于地,屏息集神,慢慢调动体内的气息运转。这个练气人最基本的姿势并非是故弄玄虚的,它能让人在最大程度上集中精神,去驾御精气在经脉中的流转,要知道那些精气其实都是高纯度的实体型能量,如果有什么意外的话很容易对身体造成损伤,严重的甚至让人死亡。
我已慢慢摸索出自己的真气运行轨道,从右手手臂处到丹田处数条经脉构成的循环通道。我曾翻阅过许多气功书,姑且不论它们是真是假,都没发现像我的气道那么特殊的。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一般的气功师都没有操纵术这种技能。
气功所说的吐纳之法就是以意念驾御真气在体内循环流转,吸收从身体各部分散发出来的能量,并且还会带动体内的毒素极其他有害物质,于毛孔等地排出。因此吐纳完的人总会感到神清气爽,就是这个道理。对人体已极为了解的我开始了对自身气息的探索,它应该是属于气功的一种。其实很简单,只要调动气息一圈又一圈的流转就行了。其实我并不知道,这个简单只是针对自己而言,由于我的气脉产生与车祸后新开拓的那片脑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使得我用思想控制气息分外的容易,对许多气功师来说,都要非常谨慎,否则在练功时就很容易走火入魔。
气功是神奇的东西,拥有许多意想不到的功能,醒酒便是其中之一。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超过一定含量之后肝脏就会自然对其产生排斥,不过在一般情况下只能慢慢排出,醒酒是很缓慢的。但拥有气功就不同了,数十分钟后,一阵蒸汽从我身上冒出,几乎将我整个人笼罩在内。
从吐纳中醒来后我精神大振,如果不是怕被宿舍的人以为是练习异教邪功的话,我每天晚上只需要入定一个小时就不需再睡眠了。不过睡眠其实也是一种享受来的,赖在床上感受那什么都不用去想的时刻,总是特别放松,一醒来就要面对残酷的现实。因此小孩喜欢睡懒觉的并不多,在他们心中,世界总是美好的,睡够了就迫不及待地爬起来去玩。而日复一日老是重复同样的事的大人就不同了。
整个大厅都充满了浓烈的酒味,可见这瓶红酒并非是那么简单。瓶子就被我扔在身旁,我俯身将其捡了起来,厅中的日光灯照耀下,很容易看见标贴上面以与酒一样颜色的"KO"两个红色英文。
我哭笑不得。"KO"是有"酒国"美誉的卡里所产的名酒,尽管其味道与颜色都像红酒,但其实上是烈性白酒来的,刚喝下去不会感觉什么,但后劲超级强,比烧刀子还厉害得多。由于其味道独特,既有有红酒的华贵又有白酒的香醇,深受酒鬼的欢迎,只是前提得是有钱的酒鬼。这酒的价格可不菲啊,在国内正货每瓶至少得三千块钱。慕容倩很显然是个酒中白痴,看着价格以为是好的红酒,就买下来了。
将瓶子丢到垃圾篓中,转头看着身旁的慕容倩,她还在熟睡之中,发出细微的鼻息,脸上红润得几欲滴出水来。她喝了近两杯"KO",没到明天早上大概是醒不来的了。若是到时都醒不来就不好了,第一天上班就放医院鸽子。但我也没有办法,这种酒是不能用普通的冷水或茶醒过来的。哎,不管那么多了。
将慕容倩横抱起来,满头乌丝顿时如瀑布般散落。她的娇躯很轻盈,纤腰柔柔的,仿佛没有骨头那样。直将她抱至床上,慕容倩还是毫无所觉,一双美腿大张,这也许是她唯一不优雅的时候了,不过那种姿势反是勾起了我心中的火焰。即使此刻我和她发生了些什么,到时也可以推到酒的身上,也许根本就不用推,慕容倩也心甘情愿。
但什么都没有发生,我只是看着慕容倩美丽性感的胴体胡思乱想了好一会,给她盖上被子,然后退出房间。多年来与思思,李晓接触而经受的无数次考验已让我心志如磐石,最多也是冲动到心中干想过把瘾的地步。
慕容倩卧室旁的房间就是客房,今天晚上就在这里休息了。吐纳从毛孔中排出的汗水让我感觉有些腻滑,粘粘的甚是难受,而且有些异味了。对喜干净的我来说实在有些难以忍受,三两下将身上衣服清光,丢到地板上,就这样赤身裸体走向洗澡间,横竖慕容倩在熟睡中,一时半刻也醒不来。
舒服地从了个凉水澡之后,回来我才发现一个问题,我没换的衣服了,来慕容倩这里之前就在宿舍洗过澡,根本没想过还要再洗一次,所以没有随身带着干净的衣物。我皱着眉头将地上的脏衣服捡起来,刚想穿到身上。忽然发现到床旁有一个衣柜,我想到慕容倩卧室还有一个衣柜,那这个应该不会是她放衣服的了。
不过最多也就是个空柜子吧,我怀着渺茫的衣服打开柜门,赫然发现里面竟然真有几套衣服,内衣外衣都有,而且全是男式的,衣服全新,上面挂着的牌子还没拆开。颜色,式样与衣料都是我喜欢的,随便拿起一套,在身上比一下,长度刚刚好。此时我才注意到整个房间中,无论是床单,枕头的颜色,还是其他布置,都深合我意。据我所知,根本没有与慕容倩接触稍微亲密点的男子,也就是说,这个房间很显然是特别为我而准备的。
我有些感动,一直以来我从没对慕容倩说过我喜欢什么。但她心细如发,察言观色,把我喜欢的东西摸索得一清二楚,如果不是全心放在一个人身上,判断力是没有那么准确的。如此痴心而善解人意的好女孩在世界上已经越来越少了,我真的要放弃吗?忽然想起了外公所说的话,我不想像他那样永远遗憾。强烈的意念让我第一次产生了欲同时拥有两个女人的出格念头,但只是稍纵即逝,世俗与道德的那道深深的鸿沟让我望而生畏。
躺在床上,我心烦意乱,这次吐纳的时间并不久,再加上"KO"的后劲够强够长,身体中还有部分残余的酒精没有排走。不一会酒意加睡意侵袭,我沉沉睡了过去。
好久没睡过这样好的觉了,梦里仿佛回到了冰际市的老家中,朦胧中听到"丁咚""丁咚"的门铃声不断在响,我爬了起来,迷迷糊糊地还以为自己身在家里,揉着眼睛打开房门埋怨道:"谁那么早啊?""慕容……"在我出声时,对方同时发话了,门口站着一个脸带几颗点小雀斑,约二十三四岁年纪的女子。
我们均是一愣,此时我才记得是在慕容倩房子中,早上的凉意提醒我只穿着内衣内裤而已。
雀斑女孩忙转过脸,期期艾艾的道:"对,对不起,我是住对面的慕容倩的同事,你,你是她男朋友吧?"我觉得甚是尴尬,老脸一红:"恩,她还没起床,我去叫一下。"雀斑女孩一听之下更下肯定了我的身份,以为我们两个昨晚干什么了,忙喊住我道:"不用了,我是找她一起上班的,既然她还没起床,我先去好了。"说完红着脸走下楼梯。
我苦着脸,看来这个糊涂帐是要背上了。一个自私的想法在我脑中蹦出,这样也不错,女人的嘴巴总是封不住的,通过那雀斑女孩的口让慕容倩已有男朋友的消息传出去也好,否则医院中追求她的年轻男医师肯定一大把。
恩,不管怎么样,还是先叫醒她吧,否则刚上班的第一个月就要被扣工资了。
第二百六十七章工作
许多人说:大学生活是人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几乎同样多的人说:大学生活是人一生中过得最快的时光。
这两点我都赞同,因为我快乐的大学生活很快便要结束了。刚进大学时雄心壮志想要干出一番成绩的情景仿佛就在昨天,眨眼间就已是个快要踏进社会的人了。
学习,玩,泡妞,上网,游戏,吹牛,似乎是大学的缩影。然而这样的生活日复一日,我们依然没有感到疲倦,或许是身处人生最黄金的年龄段吧,时间充沛,囊中有点钱,周围一大帮知心好友,如果身边再有一个小鸟依人的美女,这样的生活自然是过得很惬意的。
也不是所有的人身边都有小鸟依人,有些人是苦苦打了四年光棍,还有人先恋爱后失恋的,还有人不断重复,泡妞,恋爱,分手的过程,宋雄斌就是属于后者。大三上学期,他就被联谊宿舍那女的甩了,说是已经没有感觉。很简单却又很无奈的理由,似乎世间大多数恋人都是因为这个理由而分开的。
我们其他人早料到会有此结果,能将宋雄斌与他第一任女友联系在一起的除了"性",似乎并没什么别的了。记得大二我们要交论文那次,在截稿时间最后两天宋雄斌还未下只字时那女的也不会叫他赶下,还是天天出去鬼混。真正的"爱"似乎并非这样。
宋雄斌显然也不是那种为了一个女人至死不渝,分手后就要去上吊去跳楼的痴情男人,在我们陪着喝了一晚上的酒发泄过后,第二天早上醒来便已恢复如常,只是生活退化到"A片"+"望远镜"的大一阶段。不过经过实践之后,理论已不能满足他的要求了。不到一个月,他又找了一个女朋友,是女朋友,不是老婆,宋雄斌坚持认为只是他女朋友而已,大学都不会再有老婆了。这女的也没维持多久,三个月后还是分手了。宋雄斌这次毫不在意,因为他根本没有投下感情。此后是第三个,第四个……
除了宋雄斌之外,其他人的爱情之路还算平稳,至多也就是小吵小闹而已,这很正常,男女在一起相处久了,从不吵架才是有些不可思议。即使是相互如宾的老大与庞菁之间,偶尔也难免发生些小磨檫,只不过庞菁大姐只需有些掉泪的倾向,老大就手足无措,自我崩溃了,拼死去哄。
至于我自己,也不知道怎么样,感觉没有任何发展,我也不知道与几个亲密的女孩间怎么样才算发展,总之一切与两年前没什么两样。
四年时间虽不能令沧海桑田变迁,但足以改变许多事了,比如说就业形势,我们刚考上医科大时还是冷门专业的生物技术,这两年发展迅猛,普遍用于各行各业。由于此开设此专业的学校并不多,人才极度短缺,加上我们学校的生物技术在全国又是首屈一指的,因此基本上每个人都选了自己满意的企业单位,签约一帆风顺,让其他各系学生羡慕不已。生物技术彻底摆脱"垃圾"称号,俨然已成为仅次于学校的皇牌临床的第二热门专业。我们专业这届的毕业生,个个可说都是幸运儿。
全专业没有一个考研的,大多数人考研的目的也就是为了谋取一份更好的工作而已。现在可以随便挑的好工作已经很多了,没有必要。而且这帮突然由乌鸦变凤凰的人都知道时势多变,谁敢保证考研出来之后生物技术的就业形势会不会再变会先前那样。
我的工作还没定下来,现在有几家大型企业都在努力招揽我,不知如何选择才好。第一是华南科技研究所,是全国有名的一家研究基地了。属于南部地区的州立市,全国经济最为发达省份之一皖东的首府。离我们家并不远,只是临省,回去很方便。工资方面不是太高,不过最重要的还是油水,相对于其油水来说,工资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了。搞一个项目至少有上十万的,这是份肥差,人尽皆知,能进去的基本是些有过硬后台关系的人,若非我是此届生物技术成绩最好,声名远扬的毕业生,也不会受到他们青睐。
第二是北平人民医院,也就是慕容倩的工作之地了。通常我们这专业出来的人是甚少有医院需要的,不过我在《北平医学导报》上发表的几篇与医学类相关,颇有名气的论文使得它向我抛出了橄榄枝。此间医院的名气自不必说,不过从个人得益方面是几个可选单位中最差的。钱方面比起任何一家都不如。吸引我的地方是慕容倩在这里,还有我妈曾得过癌症,加上丽丽的事,我高考时放弃保送,选择医科大,目的就是想当一个医生。
第三是国有生物技术监督局,公家饭碗了。只要能进去,基本上什么日常费用都省了,住房,吃饭,养老,保险,出差补贴还有其他福利都无比优厚。出入有公家小车——其实相当与自己的了,车油,办证,维修,过关等费用局里全包。最难得的是清闲,根本没有什么事可做,说是监督,其实上全不过是签个字,盖下印那种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小学生都可以胜任的事。简单点说:这是一份坐着等发工资的工作。如果我选择了监督局,意味着我可以优哉游哉地过下半辈子了,只是未免有点浪费我这种人才。
还有两家是我兼职的新锗电子商务集团与上环外贸集团,这两年发展势头猛烈,已经跻身大型企业行列。不过我并不意外,二十一世纪最重要的就是人才,从这两家公司仅仅通过一份兼职就可以识别出高端人才,并且大力招揽的眼光看来,迟早是会成为大型企业的。新锗电子都上环外贸集团非常看重我,开出各种优惠条件,并且承诺一旦成为正式员工,立刻就可以进入公司高层。几年下来,这两份兼职工作我也做得很愉快,计算机又是我兴趣所在,再加上两家集团都有很大的上升空间,我进去后定然可以大展宏图,因此还是颇为心动的。
以上几个公司是我分别从金钱,理想,时间,还有事业几方面考虑而定下,最合适我个人的工作,其余没这么好的还有一大堆,全被一一排除了。我还在犹豫不决之中,几家公司亦很有耐心地等待我的回应。
张雯与李晓的工作亦还没决定下来,她们成绩也是出类拔萃,可以选择的公司也很多,这些天她们都在有意无意地问我选哪里,可能是等着我先决定吧。叶柔的工作与本专业无关,北平女子附中的一个体育老师。她对学医根本没什么兴趣,当初只是被家里逼着来读的,叶维民也不会想要她回建康集团帮忙,以她的粗枝大叶又没耐性的性子,只会帮倒忙。只是我很有点担心,不是为叶柔,而是为她的学生担心,不知她会不会将自己的空手道连同厌恶男子的思想一并灌输到她们身上。要是出来一群小叶柔,这世上的许多男人就要受灾受难了。
由于单若母亲不想她去太远的地方,单若最后签了州立重点高中,全国名牌重点中学之一。单若应该还考虑了母亲的身体并非太好,州立的气候等都与冰际市差不多,接过来也不会不习惯。一般人是嫁鸡随鸡,不过张可是娶鸡随鸡,单若去哪,他都要尾随着,同样是州立重点高中,体育学校,他们家只有他一个独子,他爸的生意无人继承,估计得骂死了。粗豪的人似乎都比较专一,因为他们没有太多的心眼,张可如是,老大亦如是。
感情细腻的人就不同了,身边通常都有好几个女人,并且纠缠不清的,比如我。
第二百六十八章散伙
毕业宴的另外一个名字叫散伙酒,听起来很伤感,也不知是哪个变态率先叫起来的。原本好聚好散的事偏偏要搞些生离死别的味道出来,现代的通信发达得很,要见个面还不简单,还有手机,QQ等等方便的工具。
我们宿舍在散伙酒中自然坐了一桌,离开的最后一顿学校倒是不吝啬,设在三星级的紫寰大酒店,反正以后就可以撒手不管了,由得我们死活,就算是死囚,最后一顿也得好些吧。只是由于散伙酒一词的影响,再想到过些天就要离开学校了,一起生活打闹几年的伙伴终于要分别,心中总觉有些沉甸甸的。看着满桌的菜,谁也没有动筷子,谢如玉的眼睛甚至都有些红了。
最后还是老大受不了这种伤感的气氛,一拍桌子大声道:"他奶奶的,不就是去工作而已吗,用不着个个像送丧一样吧?男子汉大丈夫,就该拿得起放得下,来来来,喝酒!"他首先举起杯子,我们一想也有道理,心情稍好。而且工作大家都找到了,都很满意,唯一不好的就是都选择了不同的省份,最近的也是在临省。
宿舍中话最少的颜飞也嚷道:"对,谁哭谁是混蛋!"眼圈已越来越红,眼看就要掉泪的谢如玉忙檫了一下双眼。
沐青桦也道:"对,无论走到哪里,我们都还是兄弟,不是么?"宋雄斌应和道:"老二说的好。"说着大家一道举起杯子,气氛渐趋热烈起来,你一杯我一杯的拼起酒来,边聊着宿舍四年发生的趣事,就连争吵,现在想起来都值得怀念,许多不快的事一旦过去,成为回忆之后就是美好的了。几杯下肚,我和沐青桦猜南方白话拳,其他人听不懂,只能干瞪眼。最后老大不干了,说要加入,不许说白话,得用国语。最后统统加入了战圈,嘻嘻哈哈的,我们这成了最热闹的一桌。
仅仅在新生会议中见过一面的院长竟然也在席中出现了,在我们系领导,辅导员,还有其他导师的陪同之下,拿着一杯酒,祝福我们工作之途一帆风顺云云。我们全体站了起来,手中拿着酒,表示对他的尊敬。之后就轮到敬导师,辅导员了,最受欢迎的是那些比较为人没那么严谨的中年油条导师,平时考试能放就放,放不了至少也给个补考机会。大学怎么样,彼此间都心知肚明。
院长等人走后,我们继续放纵,忽然宋雄斌脸上一黑,没有说话了,我们讶然道:"干什么?"接着疑问就解开了,林如莹,也就是宋雄斌的第一任女朋友,与我们系一个男生半拥抱着走了出去。这个女的对宋雄斌的伤害最大,每次见到他都没有好心情。
看着林如莹走过之后,老大道:"老三,你就看开点吧,这种女人不适合你的,还有,你小子也要稍微收敛一点拉,早些找个好女子吧。"由于宋雄斌平日中追的女人多数也不是什么正经善类,大家合过即分,也没有伤害到受,因此我们一般都不管。
宋雄斌呸了一声:"靠,女人算什么?衣服,朋友才是手足。"接着又笑道:"老大,是不是管束我的机会已不多,今天才这么特别啊?"老大骂道:"他奶奶的,我只是怕你这样下去,迟早会变成社会上的人渣败类,丢我们宿舍的脸罢了!"宋雄斌忽然有些激动:"老大,我知道你是真心对我好,我敬你一杯。"拿起杯子毫不含糊灌了下去。
宋雄斌又道:"还有老五,没有你的话,别说学位证,连毕业证可能都拿不到!"我平时确实帮了他不少忙,我们的学号是相连的,因此每次考试都在前后,宋雄斌懒得要命,我又不能见死不救,照顾了他不少,甚至连他的毕业论文都有许多是我指导完成的。
我含笑举起杯子:"你小子,以后工作别这么懒才好。"宋雄斌继续道:"还有老二,老三,老六,我们都是兄弟,现在是,以后也是,对不对?"宋雄斌的话令我们都激动起来,是啊,天下之大,能聚在一个宿舍共同生活四年,并且意气相投,是多么难得的事,想到此六只杯子不约而同地举了起来。
笑闹中一直吃喝到晚上九点,酒量最好的我与老大被灌得多,已有些迷糊了,其他人亦醉得差不多。我们一行人互相搭着肩膀,排成一排跌跌撞撞地走出紫寰大酒店,见到路过的美女就吹起口哨,像一帮流氓般。
北平的月亮难得一见,不过今天竟然破例露脸了,不知是否也在庆贺我们顺利毕业。不知是谁先带的头,我们就在明月底下大声唱着《明天会更好》,一首古老而优美的青春之歌。此歌原本只适合于初成长的少年学生,不过此情此景下我们哼出来,竟是觉得分外的有味道:"轻轻敲醒沉睡的心灵,慢慢张开你的眼睛,看看忙碌的世界是否依然,孤独的转个不停,春风不解风情,吹动少年的心,让昨日脸上的泪痕,随记忆风干了,抬头寻找天空的翅膀,候鸟出现它的印记,带来远方的饥荒无情的战火,依然存在的消息,玉山白雪飘零,燃烧少年的心……
路人像看疯子一样看着我们,但我们犹若未觉,在已醉得差不多的我们眼中看来,那些人何尝不是疯子,我们拥有了友好的兄弟,我们拥有美好的情谊,我们拥有光明的未来,我们高兴,我们快乐,为什么不能大声吼出心底的喜悦呢?
仅剩下的一丝伤感亦被嘹亮歌声冲得干干净净,老大兴致大起:"干脆先别回去了,去KTV再吼上一回怎么样?"此话得到几乎一致的赞同,只有喝了最多的我,头昏眼花,唱歌都已断断续续的,推辞道:"你们去,去吧,我不行了,先回宿,宿舍。"众人见我已舌头打结,也不再勉强,只是有些惋惜:"那好,老五,你路上小心点。"从搀扶着我的宋雄斌与颜飞肩膀上挣脱出来,我摆摆手证明自己没事,然而脚下一软,差点跌倒地上,宋雄斌与颜飞忙再把我扶住。沐青桦截下一辆刚好迎面而来的TAXI,将我塞上车,然后掏出一张大人头塞给司机:"医科大北区十六栋,麻烦了。"我晕乎乎地躺在TAXI的皮后座上,刚才几人唱歌何其热闹,一下子静了下来让我觉得很不习惯,开始后悔为什么不与宿舍的人一道过去,就是在那边睡觉也你孤零零一人回宿舍好啊,但要吃回头草又觉有些丢脸。
半小时后TAXI到了一个十字路口,直直向前几公里就是医科大了,左边转往北平大学。眼看着车子即将驶过,我鬼使神差地急喊道:"往,往左拐。"司机只道我醉得连路都认不得了,好心道:"往前才是医科大吧。"我嘿嘿一笑:"我,我先不回去了。"司机闻言这才知道没错,方向盘转向左边扭转。
酒精能催人情欲,我只觉心中有把火在心中慢慢升起,路两旁每个女人的脸,怎么看都像是张雯。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269~270章
第二百六十九章崩溃
下了车后我立刻掏出手机,拨了张雯的电话号码:“老婆,你快点出来。”
张雯先是一愣,听到我的声音与称呼后很开心,不过却有些迷惑:“这么晚了,你在哪啊?”
我口中喷着酒气,笑嘻嘻的道:“就在你们校门口呢,快一些。”
张雯听得我口气有些不对劲,以为发生了什么事,匆匆忙忙赶了出来,在学校门口见到东倒西歪的我时,着实吃了一惊,忙上来扶住我,埋怨不已:“怎么喝成这样?”
我肆无忌惮地搂着她柔软的娇躯:“嘿嘿,你,你也知道,我们今天毕,毕业宴,大家开心嘛!”若在平日中,我是绝不会这样做的,亲热也偷偷摸摸地在没人的地方。不过今天喝了酒后,胆气一壮,什么都不顾了。
在里显然不是个亲热的好东西,北大也有不少大四毕业生在今天办毕业宴的,进出校门的人不少,张雯被我这样当众抱住,脸顿时红了。
但见我随时会跌倒在地的样子,还是没有推开。张雯为人」
低调,但在大三后还是逐渐为人所知,评上了校花,众所周知她从来没有接受过校内任何一个男生的追求,尚且是没有男朋友的,一道道目光频频射了过来。之前我与云艳艳的事也闹的沸沸扬扬,北大可以说没几人不认识我,但现在我将头埋在张雯酥胸之前,再加上灯光昏暗,倒也没被认出来。
张雯见进出的人个个都要注意一下我们,嫩脸终于是挂不住了,对我道:“我送你回宿舍,好不好?”
我摇摇头:“我,我不回,你今天晚上陪我,好不好?”酒能使人的五官六识迟钝许多,我的耳力就已严重下降,说出的话不觉中音量提高许多。
这句话无疑是很让人震惊的,校门前的人干脆直接停了下来,直瞪瞪的看着我们,这么晚了,张雯陪一个男人出去,意味着什么?
张雯白玉似的俏脸快要烧起来了,声音愈加的细不可闻:“改天好么?”
我像个小孩那样赖在她的胸前:“不,不行!我就要你今晚陪我!”
张雯见人越来越多了,低声道:“恩,那好吧。”扶着我匆匆离开,招了一辆TAXI.上车之后她才大大松了口气,但心中还是卜卜乱跳。
我的头舒服地枕在张雯大腿上,她今天只穿」及膝的碎花短裙,白嫩的大腿露出了一大截。我的手忍不住不规矩起来,在她粉嫩滑腻的肌肤上游移,张雯与我已有多次肌肤之亲,放开了许多,加上车后座较为黑暗,让我为所欲为。
我心中的欲火随着手中传来的触感而大炽,不甘于只在腿外徘徊,开始挥军北上,从她微张的双腿间伸进裙子之中。
张雯惊叫一声,死死地夹住了双腿,不让我得逞,声音细如蚊呐:“别这样,司机还在前面呢。”
我心中的欲火已控制不住,用行动代替了回答,被夹住的手指在困境中活动,操纵术放了出来,一条条游丝在张雯敏感的肌肤上如鱼游动。张雯感觉好像千百之蚂蚁在腿上爬动那样,酥痒到了极点,双腿不由微微一分。我的手乘势逼进,占领了圣女地。
“嗯,”张雯终于放弃了抵抗。我的手指在她最身上敏感的部位灵活地探索着,在操纵术的配合之下成绩更是显著。不一会我就感觉到张雯的内裤已经湿透了,我的手指上尽是粘滑的液体。由于司机就在前面,这样的偷情反而变得分外的刺激。抬头看见张雯美目如水,俏脸嫣红,咬着下唇,发出不知是快乐还是痛苦的压抑低吟。
我捉狭似的将手指抽出来,张雯忽然间从快感顶上褪了下来,略为清醒,发现我双指已放到她眼前,上面沾着的一些亮晶晶的水渍在黑暗中反射出光来,羞不可抑。掐了我一把,连声道:“坏蛋,死大坏蛋!”
我酒醒了大半,不过欲念焚身,邪恶地笑了笑:“等下你就知道我更坏了。”张雯也知道我的意思是什么,不住的掐我。
车在蓝揶大酒店前停了下来,这是一家三星级的酒店,这几年下来我靠兼职挣了不少钱,这点钱还是花得起的,况且我与张雯难得出来一次。但凡上了档次的商业场所都会有些特别的引客点子,」比如蓝揶大酒店中专设有情侣套间,里面的一切都是为了出来寻欢的情侣而布置的。
粉红色的床单,暧昧的男女壁画,整套房间里飘荡着一股让人春心骚动的香水味道,一切水到渠成,灯很快就熄灭了,黑暗中一件一件的衣服陆续被扔到了地上,包括男女的内衣,我们的手机都关上了,一切只为了即将来临的激情做准备。
张雯脸色潮红,樱唇微张,气息如兰,显然也很情动,却忽然阻止了欲分开她双腿的我:“喂,你忘了什么东西?”
紧要关头急刹车让我急不可耐,满脸渴望的道:“还有什么?”
“那个。”张雯指着床旁的一个小盒子,里面是预防安全,以免发生“人命”事件的东西。
我嬉皮笑脸的道:“老婆,不用了吧,用那个很不爽的。”说完身体往下沉了沉。
张雯纤手紧紧握住了我火热的下体,另外一只手掩在双腿间:“不行,上次你又没用。”
她说的是一个月前我们的一次偷偷约会,当时地点也是蓝揶大酒店。
她这个姿势让我欲火烧的更旺盛了,下体传来的快感让我气息愈加粗重,却恨不得其门而入,诞着脸道:“那次是安全期,不会有事的了。”
张雯还是不让,最后我始终还是做了安全措施,杜绝后患。性是能让人上瘾的,尤其是欲望格外强烈的我与尝试过内中美妙滋味的张雯。
我们疯狂了整整一个晚上,粉红色的床单上东一块西一块都是激战留下的污迹,张雯在床上还是比较被动的,甚至不许我开灯,不过这样反而是激起了我另类的欲望。
我们一直睡到近中午,才爬起身来退房。张雯脸色红润,没有激烈运动后的疲惫,也许是我的气息对她真的有滋补作用吧。
偕同她打的回到学校,白天张雯说什么都不愿意拉着我的手了,我酒醒后也多了许多顾忌,不敢肆意妄为,表面上我们还是装做好朋友一般。
一只脚踏进宿舍,众人就发现了我,七嘴八舌地嚷起来。
“老五,你这小子昨晚去哪了?手机又不通,害得我们差点去报警。”
“你那个表妹打电话到宿舍找你。”
“出去鬼混也要打个电话回来嘛,醉成那样,让我们担心。”
……
刚才坚持要稍后才进宿舍的张雯此时刚好从我身后走了过来,众人都认得她,惊愕得睁大了眼睛:“老五这家伙,不是真的去鬼混吧?”
此时又一人气喘吁吁地跑进宿舍,我一见到就心中惴「」惴,因为是李晓。她一见到我就有些慌乱的道:“表哥,张雯她昨晚一晚上都找不到,我好担心,你也不知在哪……”一眼却瞥见张雯好生生地坐在里边我床旁,愕然道:“雯雯,你怎么在这里?”
张雯想起昨天晚上瞒着别人出去疯狂,脸色一红,没有说话,李晓见状疑心大起:“表哥,昨天晚上你也不在宿舍,你们……”
我刚想编织谎言,宿舍走进第三个女人,这女的仪态万千,径直地走到我跟前,挽住我的手臂嫣然笑道:“你昨天去哪了呢?我明天休息,今晚到我那边吃饭好吗?”看到神色大变的李晓与张雯,奇道:“这两位美丽的女孩是谁?”
宋雄斌适时地补充上一句:“对了老五,我差点忘记,你老婆昨晚就打电话叫你去吃饭拉,。”
因为宿舍中人都以为我与张雯她们只是普通好朋友,所以说话也没有顾虑。
我在慕容倩挽上我手臂的时候就已六神无主,此时脑中更是一片空白,苦心维持多年的平衡关系在快要毕业的时候完了,全他妈完了。忽然间想起一首歌:《我的世界刹那间崩溃》……
第二百七十章久违的朋友
已经过去三天了,三天前发生的事还像是一场梦,只是我清楚地记得几个女子离开时的情景。李晓的黯然,张雯的幽怨,还有慕容倩的无奈。
我还依稀记得自己当时被七嘴八舌的逼问到好烦,破罐子破摔地说过那么一句话:“我花心,我喜欢你们每个人,行了吧?”
尽管这句话是在我心烦意乱的时候丢出来的,但我很清楚地自己,自己再无弥补的机会了。
果然,在我那句话之后,几女陷入了沉默,李晓与张雯先后离开,慕容倩幽怨地看了我两眼也走了,尽管她说过愿意成为我的情人,但也想不到我身边的女人会那么多。
宿舍人对这种事是根本帮不上忙,不知如何替我说话才好,从头到尾都只能在旁看戏。宋雄斌知道自己闯了大祸,事后一个劲的道歉。我没有怪他,因为这是迟早的事,之前我一直在逃避在掩饰,总有一天还是要真正明对取舍的,只是那一天提前到来罢了。
我一直没给李晓张雯与慕容倩任何一个人电话,打了也没有用,我能说什么呢?这不是误会,是事实,我一直在欺骗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以为自己能瞒天过海,纸是包不住火的,这个道理我很早就应该懂得了,只是不愿意承认而已。
李晓与张雯同样没有给我电话,慕容倩倒是打给我好几次,说当时不应该突然出现,以招致我的难堪。其实这件事由头到尾都是我的错,慕容倩根本不知情,换做另外一个女人早愤恨不已了,她的善解人意让我更是无地自容。
思思没有知道这件事,无论是李晓,张雯还是慕容倩都没有对她说。其实她们全都知道思思喜欢我,我也喜欢思思。李晓与张雯并没有把思思视为情敌的原因是她实在是太纯洁了,纯洁到让每个人都不忍心伤害她。也许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她们清楚思思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太重要了,根本无法撼动得了。因此她们一直在和我一样在逃避着问题,如果没有今天这件事,早晚还是得做个了断的。
由于快要毕业离校了,思思找我的频率特别频繁,这几天还是如常。我不敢露出丝毫不快,只好强颜欢笑了。
“K&O”。显示器中跳出大大两个字。这是一款最近非常流行的网络格斗对战游戏《毁灭》,我的对手叫无敌战士,战绩显示为三十五区第一高手,不过现在已经被我连续干掉十五场了,我胸中憋着一肚子闷气,下手绝不留情,极尽侮辱之能事。每局都换着角色来玩,连被一致认为是最弱的人物“道士”也用上了,还是获胜。
这个所谓的三十五区第一高手已被我整得体无完肤,信心全无。从聊天栏中丢过来一大串脏话:“。!#$%……*,操,你他妈的失恋啊,这么叼?”说完就走了,也不想以前他欺负过多少比他弱的玩家。
这句话还真是戳痛了我,再没好心情,从游戏中退了下来。宿舍除我外没一个人在,临近毕业,各种小聚会特别多,老乡,同学,朋友,情侣,协会,联谊宿舍,什么都有,晚上八点到十二点这段时间基本上不会有人呆在宿舍的,现在刚刚十点而已,离他们回来的时间还早。
刚掏出打火机想把一根烟点上,一只大手在我背后重重拍了下。我原本就烦躁,转过身去怒道:“谁!?”
一张略显颓废的脸映入我眼中,此人不修边幅,一脸的胡渣子,身上的牛仔服泛黄,似是穿了多年那样。这人我很熟悉,如果有其他喜欢摇滚乐的人见到这张脸也很可能会认得出来,他现今在娱乐圈如日中天,为万千青少年狂热喜欢的真理乐队队长——云啸。他手中还拿着一顶鸭舌帽,一副墨镜,现在他可是风头人物了,到那里可能都会被狗仔队追踪的。
在当年的莎华音乐会后不久,莎华就签下了真理乐队,乐队的确有实力,不负所望,推出的第一张专缉《梦想》就大卖,打破了新人的记录,此后更是节节高升,名气大噪。美中不足的是再也无法演奏出与音乐会上一样的,令人为之疯狂的《激情燃烧》,那晚最后阶段由我带动的旋律已被专家分析出来的确是属于“埃尔斯之迷”,当时曾引发音乐界上的轩然大波。
无数人都想知道那个神秘的吉他手是谁,尤其是音乐制作商,这样的人才简直就是摇钱树。
只是云啸等少数知情人士谨守着与我的约定,没有透露,只说我是一个不喜名利的人,怕被他人打扰了清净。除了乐队几人外,另外一个知道我身份的人是那次晚会的负责人,莎华公司的总经理刑刚。但他很明显不会蠢得把我的身份泄露出去,这样即使不能招揽我,至少也不会被其他竞争对手挖走。
别说是乐队,就连我自己也无法再弹出“埃尔斯之迷”了,那种音乐对身体的要求实在是太苛刻,若非当时的意外情况,我根本无法完成。因此世上只有一个版本,也就是晚会上的“埃尔斯之迷”。那首歌红到发紫,经久不衰,直至现在大街小巷依然随处可闻,是迪吧舞厅必备曲子。
“吃弹药了?火气这么大。”云啸笑道。
我不是狂热的FANS,对我来说,他只是云艳艳的哥哥而已,因此我没好气的道:“是很烦,烦透了。”
云啸道:“为了什么?”
我用打火机将香烟点着,吸了一口,吐出一个烟圈:“女人。”
云啸理解地“哦”了一声,“女人”这两个字,似乎是麻烦的代言。云啸年纪也不小了,不过却没女朋友,我曾有一次好奇地问过,他就说女人太麻烦,有了女朋友之后只怕就无法专注于自己的音乐事业了。
我将一根烟递给他:“大明星,什么时候回来的?乐队那边不用忙吗?”
进入娱乐界之后云啸等人就一直努力往上爬,鲜有空闲的时候,几年都没见过面,不过电话倒是通过不少,而且每张新专缉发布的第一时间都会寄一张给我,因此并不生疏。
云啸接过烟,给了我一拳:“靠,不要这么叫我,如果当初没有你帮忙的话,说不定我们现在还是只能在酒吧里表演。”
我那晚带动的演出尽管非常轰动,对真理乐队的成名起了很大的催动作用,不过也只是催动而已,云啸他们本身就有实力,金子在哪里都是会发光的。
云啸继续道:“公司的新专缉,到北平来拍MTV外景,得呆几天,就顺道过来看下你了,怎么样,过得还好吧。”
我苦笑道:“你看我像过得好的样子吗?”
云啸很诚实的道:“不好。”?
我看着云啸那副与以前差不多的行头道:“倒是你,现在是个明星了,打扮得有点明星的样子啊,你看这裤子,又旧又破的,头发该梳下,鸟窝一样,胡子也该刮下,否则只怕会有损你的公众形象。”
云啸笑道:“这你就不懂了,干我们这一行,就是要有特色。若非特殊场合,身上挂块抹布也比穿正装好,你知不知道,我可是被评价为娱乐圈中穿着,仪表最有品位的人之一?”
看着他洋洋自得的样,我瞪大双眼道:“不会吧?”
云啸嘿嘿一笑:“上一期的《潮流》的封面代言人就是我。”
我摇了摇头,看来娱乐圈是我不能理解的。
聊了一会,云啸忽然道:“对了,艳艳也回来了。”
我听到这句话愣了下,云艳艳,这是一个几乎在我记忆中尘封了的名字了。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271~272章
第二百七十一章堕落
云艳艳与我之间的真假男女朋友之事,直至现在仍然只有极少数人知道。当时甚至连云啸都不知内情,还整天妹夫妹夫的叫我。一直到了云艳艳毕业,我的任务总算是完成了。其时云啸已在莎华那边,打电话回来问及我与他妹妹间怎么样时,我总是含糊其辞的。云啸虽是个老粗,也看得出事情不对劲,于是又问云艳艳,估计她的态度与我差不多。云啸当时就以为我把云艳艳甩了,大发雷霆,还扬言回来要揍我。到后来云艳艳向他解释清楚后,才知道一切都是场误会。
而云艳艳毕业后到了国内最为出名的渚星艺术学院就教,此后我们就一直没有联系过,也不知道她近况如何。
处于朋友的立场我道:“她还好吧?”
云啸道:“工作还算轻松顺利的,她学校追她的男老师可不少。”顿了一下,见我无动于衷,叹了口气:“其实艳艳是真的喜欢你的,作为最了解她的哥哥,这一点我敢保证,她从来没对一个男人这么好过,即使是我也不例外。”
说起感情的事我就头疼,不耐烦地打断云啸道:“能不能不要再提女人?”
云啸道:“好,好,不说了,不过,你若是和谁出问题,无法再挽回的话,考虑下艳艳嘛。”
我翻了翻白眼:“操,你是明星还是搞推销的,她那么漂亮的女人,还怕没人要吗?”
云啸打了个哈哈:“喜欢她的人是不少,不过难得她这么喜欢一个人,趁她现在也在北平,要不我改天……”见我快要翻脸的样子,忙道:“不说了,不说了,和我出去喝一杯吧,怎么样?”
音乐声震天的菲尔情迪吧中,数不清的红男绿女在闪动的镁光灯下疯狂地扭动着自己的身体,做出各种暧昧放纵的勾人姿势,仿佛要将心中的渴望尽数释放出来。这里的女人穿着普遍很性感,大胆地将极具诱惑的部位若隐若现暴露出来,其中居然不乏某些看起来才十三四岁的幼齿。迪吧旁就是钟点酒店,不时有初始没多久的人过去开房的。到处充斥着性,堕落与颓废的味道。
我和云啸面对面地坐在一张桌子旁,蓝色灯光不时映到我们脸上,看着狂欢中的青年男女。云啸的帽子与墨镜都已戴上,以免被人认出来,这样一看来倒是有几分酷味。
“酒能解千愁”其实是那些逃避现实的人才会说的,还有一句与酒,愁有关的话,那就是“酒入愁肠愁更愁”,就像此刻的我那样。
我无法避免地去想三天前的情形,还有以后如何去面对张雯她们,越想便越是头疼,越是头疼便越想喝酒,转眼间面前的空酒瓶已是一大堆。我已经有些红了眼,举起满满一瓶酒又往下灌,云啸抓住瓶腹道:“得了,别喝那么多拉,伤身的。”
我刚欲说话,此时两个妖艳的女子携手到我们桌旁坐了下来,满脸放荡的媚笑:“两位帅哥,请我们喝杯酒如何。”这是变相的求欢了,如果我们答应,她们将会坐下,彼此间聊上一会,然后晚上就有着落了。
说实话她们姿色很不错,在迪吧这种美女如云的地方也算得是上品的,她们显然也对自己很有信心,满以为我们肯定答应无疑,笑容如花。
我抬起头来,冷冷地吐出一个字:“滚!”
两个女子的笑容僵在脸上,想不到会被这样干脆的拒绝,尴尬之下恨恨瞪了我一眼,然后站了起来。云啸连忙赔罪:“对不起,我朋友心情不太好,你们……”此时两个女的已经远去了。
云啸叹了口气:“可惜啊,那么漂亮的货色。”
我将整瓶酒咕咚咕咚地灌下,然后道:“你经常到这种地方玩?”
云啸笑道:“偶尔吧,像我们这种人,整天在别人的监视下很郁闷的,总想去放纵一回。”对于云啸这种名人来说,要是一夜情的八卦暴了出去,后果是很严重的。但人的心理就是这样,越不能去做的事就越想去做。
此时他的手机响了起来,这种时候被人打扰,云啸很不高兴,接起来不耐烦的道:“喂,哪位?”然后下一刻他说话的音量就小了许多:“哦,是你啊。”我不知云啸与电话那边的人聊了什么,只看到他的神色很古怪,不时的看几眼我。“他嘛,在。”“恩,恩”“不太好吧?”“这个,哎,好吧!”到最后似乎有些无奈。
他收线后我问道:“怎么了?”
云啸吞吞吐吐:“我……有点要事,不能陪你喝酒了……先走拉。”
我看他说话极不自然,笑道:“嘿嘿,是不是女人?都说了女人很烦的了。”
云啸言不由衷地附和:“是啊,哎,我先走了,以后再联络。”说完匆匆站起身,去买单后走了。
我继续拿起一瓶酒独自闷喝,迪吧中那令人亢奋的音乐根本挑不起我的好心情。
我很想醉,那样的话就什么都不用去多想了,然而事与愿违,不知过了多久,眼看桌子上的酒瓶已快放不下,跑了不知几回厕所,我依然很清醒,今天晚上的酒量,肯定远超老大了。
“帅哥,请我喝杯酒好么?”
我皱着眉头,这是我今晚听到的第十一次类似的话了。转过身去,一个全身着黑色超短裙的女子站在我背后,大截白嫩的腿露了出来,上衣一样的短,几与抹胸无异,仅仅包裹住了丰隆的双峰,性感的小肚脐与水蛇般纤细而富有弹性的腰肢毫不遮掩,牛皮靴子与太阳镜令她看起来多了几分野性,打扮非常酷,像黑客帝国中的女主角凯丽安。摩斯,满头耀眼的红色波浪形长发飞舞在狂野的音乐旋律之中,让我认出了她的身分。
这回我没有拒绝,简单的道:“好!”
红发女子坐了下来,太阳镜稍稍往上抬了一下,赵馨那双充满挑逗性的美目露了出来:“干什么一个人喝闷酒呢?”真理乐队的所有成员中,名气最响的人当数主唱赵馨,因为她实在是太性感了,无论容貌,姿态,嗓音,身材,皮肤,穿扮,动作,抑或是气质。尤其是在舞台之上,能让每个观众都为之疯狂,但凡迪吧的女子,全都在争相模仿她那狂热的舞姿,并以之为荣,在国内权威男性杂志的最性感女人调查中,赵馨得票数远超第二名的电眼波霸林妃,受欢迎程度可见一斑。
刚才与云啸通电话的人应该就是她,因此云啸才会一副畏惧的样子,我很容易就想得出是她问出了我的行踪,否则赵馨不会出现在这样的地方,并且在见到我之时根本没有一点意外的样子。只是我不明白她的来意,于是道:“有何贵干?”
赵馨媚笑道:“哎哟,别那么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嘛?听说你的爱情之路受了点打击,我好意来陪一下你而已。”
我懒得考究这句话的真假,拿起一瓶酒:“既然这样,那就喝酒罢!”
赵馨按住了我往她面前杯子倒酒的手,然后将瓶子接过去:“让我来罢。”说完身体微倾,往我面前的杯子里斟酒。
她的上衣因俯下而微微敞开,我看到了那条深深的乳沟,有些口干舌燥,再加上酒精作祟,竟然生起了一股强烈的冲动。
赵馨也注意到了我无礼的目光,却没有生气,反而将胸口俯得更低,我隐约看到了那挺立的两点嫣红。这女人的动作与神态都很明显的在勾引我,说实话,我与她根本没有过爱情,即使大家以前同在一个乐队,也仅限于好感而已。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做,但看着她春意荡漾的脸,与性感的身材,直欲将她拖到钟点房蹂躏一番,发泄心中的苦闷。
酒已倒满,赵馨横了我一眼:“还没看够吗?”
看着她那放荡的神态,我想她一定有过不少的男人,想到此厌恶感油然而生,接下来我说了一句无比粗野的话:“你知道吗,我想干你?”这句话连我都不敢相信是发自一向斯文的自己口中,也许,这就叫堕落。
赵馨笑容未改,目光中带着挑战:“有种的话就来啊!”
我“哼”了一声,没有说话,只是一杯接一杯的喝酒,尽管赵馨的酒量很不错,但相比如今的我已稍有不如,只是之前我已喝了不少,还是先倒下了,烂嘴如泥。朦胧中仿佛看到张雯,我压抑不住自己的感情,喊着她的名字,一遍又一遍地进入她的身体,只是有些奇怪,张雯的身体何时变得如此的丰腴了?
第二百七十二章糊涂债
“雯!”大叫声中我醒了过来,浑身的冷汗。
梦,原来只是一场梦而已,梦中的张雯离我而去,我怎么都找她不到。不过现实的情况似乎比梦好不了多少,我叹了口气。
头有些疼,宿醉的后遗症来了。记得昨天在菲尔情迪吧喝酒,谁把我送回来的?
不是回来,这里并不是宿舍,柔软的鹅毛绒子,雪白的床单,还有淡淡的香气,都与宿舍对不上号。
在我惊讶地发现地自己是光着身体的同时,一把媚惑的声音在耳旁响起:“醒了?”赵馨从浴室中走了出来,边用毛巾檫着一头波浪形的红发。她只着一身浴袍,胸前两点突现,显是没穿内衣。
“你,你,”我仅剩的一点醉意被冲得干干净净:“你怎么在这里。”
赵馨檫着头发来到我身旁,毫无避忌地一屁股坐下:“这里是公司拍摄外景为我订购的酒店,我自然在这里了。”
我结结巴巴道:“那我怎么会在,在这里,我们昨天晚上干什么了?”
赵馨淡然自若的道:“没干什么……”
我刚松了口气,她继续道:“只不过做爱了而已。”
“什么?”若非身上未着片缕,我几乎要跳起来了。
赵馨道:“这有什么激动的?”
她的话让我快要抓狂了,我几乎是嘶吼着道:“但我和你一点感情都没有。”
赵馨淡淡一笑道:“我知道你对我没有感情,但是——昨天晚上是你主动的,确切点说:你强奸了我。”
我瞠目结舌的道:“这,这……”当时我梦到与张雯激情的时候,模糊中记得确实有些用强的,因此她说的话极有可能是事实。
赵馨甩了一下红发:“不过你也不用担心,那是我自愿的。”她美目中忽然射出狂热的光芒:“你知道吗?盛会那晚你操纵了我,我从来没有试过那样的激情,从那晚以后,我就一直很想,很想与你做爱!”
我张大双眼,听着她露骨却毫无逻辑可言的话,不知说什么才好。
赵馨继续道:“请不要误会,我并非喜欢你,我是个狂热的音乐爱好者,很纯粹那种,我真正喜欢的只是”埃尔斯之迷“,因此想与创造者,也就是你发生点什么而已,那样会让我觉得莫大的荣幸。”说到此她的脸上散发出红光,仿佛非常兴奋。
我从她眼中看到的是宗教爱好者面对神时的崇拜与狂热,只能用一点理由来解释这次荒谬之旅:她热爱音乐已经到了变态的地步了。
赵馨道:“那时因为艳艳的关系,我不能勾引你,但我实在是太想了,那段时间我快要疯狂了,你知道么?每次见到你,甚至是与你通电话,我都会湿润。”赵馨美丽的脸有些扭曲,很痛苦的样子:“真的,幸好后来我知道艳艳与你只是演戏后,我多么的高兴,恨不得立刻回北平找你,这次排外景,原本公司是打算到夜行的,但我执意要在北平拍,就是为了想见你。”
我已经彻底成了一个哑巴,听她自然自语。
张馨忽然冒出一句:“你以为我是个很放荡的人么?”
我没有说话,当是默认了。
赵馨笑道:“如果我说,昨晚之前我还是个处女,你会相信吗?”
我心道:我宁愿更相信你外婆还是。
赵馨从我的神态明白了我的意思,冷笑一声道:“我知道你不相信,但我确实还是个处女,我喜欢的是音乐。男人?我从来没对任何一个男人有兴趣过,甚至想到让他们碰到我的身体就会觉得吞下一只苍蝇那样恶心,若非你是”埃尔斯之迷“的创造者,也不会例外。”
我哑口无言地看着她的脸,也不知道这话是真是假,更不知道如何这件荒唐事才好。
赵馨看着我的脸,脸上的冰霜忽然解冻,然后她格格地笑起来,笑的很放肆。
我硬着头皮道:“你笑什么?”
赵馨笑得前俯后仰,泪水都快出来了:“我在笑,你真是个笨蛋,这你都相信,我们昨晚根本没发生任何事,哈哈哈……”
我看到了一点希望:“真的,那我为什么会,会光着身体?还有……”说到此我看着地上的两堆衣服,其中就包括赵馨的内衣裤,还有许多纸巾。
赵馨好不容易才止住了笑:“昨天晚上你喝醉了,我只好把你带回来,谁知你吐得自己满身都是,我的衣服也让你弄脏了,才脱掉的,那些纸巾是用来檫你吐出来的东西的,这个解释你满意么?”
我想了想,这也很有可能。
赵馨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我的演技很可以吧,想不到你这个傻瓜还真的相信,我正在考虑往影视界发展,你坚定了我的信心。”此时的她,就像一个恶作剧得逞的小女孩一般。
我狠狠地瞪了她一眼:“这个玩笑并不幽默!”
赵馨横了我一眼:“你是不是很失望呢?”
我哼了一声,扭过头去没有说话。
赵馨笑道:“哎哟,发脾气了,你再躺一下,我出去去买一套衣服给你。”
我没有理会她,赵馨也不在意,夸张地扭着腰肢出了门。
“骚货!”我刚骂了句。手机就响了起来,我跳下床来,翻开那堆衣服,果然有不少污秽,看来赵馨所言不虚,我大大松了口气。
从衣服袋子中翻出手机,是云啸打来的。
按下接听,云啸在那旁低声道:“她在不在?”
“她?”我愣了一下才明白他指的是赵馨。“不在。”
云啸的声音这才大了起来:“昨天晚上,她没对你,错了,应该是你没对她做什么吧?”
我想了下,还是避免误会的好:“没有,有什么问题吗?”
云啸松了口气:“那就好,邓庆平刚进乐队时,欢迎宴上我们旁边一桌有个醉鬼想对赵馨动手动脚,结果被她扇得像猪头一样。”
我心中咯噔一下:“云啸,你老实告诉我,赵馨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我是指在与异性交往上。”
云啸考虑了一下道:“她嘛,很奇怪的女人,平时与我们开一些荤笑话也不在乎,但谁要动她,那个人就要倒霉了。”
我沉吟一下道:“那她有过男朋友没有?”
云啸这次回答得很干脆:“没有,别看她看上去很放荡,其实上她从来没交过一个男朋友。对了,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的心猛地往下沉:“还有一个问题,你们这次拍外景原本是不是打算去夜行的?”
云啸“咦”了一声,显是甚为惊奇:“没错,夜行的古典味道更适合新MTV的风格,不过赵馨坚持要来北平,否则的话她就不拍,公司无奈,只好屈从了。对了,你怎么知道的?”
挂了电话,我点上一跟烟,心中烦乱,赵馨的话,很可能并非恶作剧那么简单。手机被衣服上的污秽之物弄脏了,房间里的纸巾又已告磬,大概是赵馨昨天晚上用光了。她的包就在我身旁,我翻了翻,看看能不能纸巾。
我要的东西找到了,只是同时我还发现了一块白绢,上面一大滩尚未干透的鲜红血斑。想起赵馨出门时那夸张扭动腰肢的时刻,她并非是发骚,而是在掩饰。
我喝醉了是真的,吐了也是真的,赵馨帮我换衣服是真的,我与她发生了关系,同样是真的!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二百七十三章 提议
张雯那边的事尚未解决,我的感情债上又多添了一笔了。这令我更是彷徨,尽管与赵馨间没有爱情可言,但一旦与某个女子发生了某种不同寻常的关系,而且对方尚且是第一次,其中的滋味,就很有点微妙了。
我就在这种彷徨复杂的心情中迎来了一个个好兄弟的离去,宿舍中第一个走的人是沐青桦,因为他在七月初就要到公司报到了,走前那晚宿舍又去喝了一通,这回没有太多的伤感了。虽然一点淡淡的惆怅不能避免,但宿舍众人更多的还是找到好工作的喜悦,在四年前,生物技术看起来还是一个烂得让人看不到明天的垃圾专业,巨大的转变带来了他们每个人的好心情。接着是老大,宋雄斌,谢如玉亦一一离开,转眼间宿舍只剩下我与颜飞二人,其他宿舍也差不多,一向热闹的宿舍楼骤然少了那么多人,有些冷冷清清的。
颜飞明天也要走了,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对我说:"老五,你还没决定签哪吗?"我摇了摇头:"还没。"这些天我为感情的事烦得要命,根本没有心情考虑工作的事。
"上次的事,还没解决?"他说的是在宿舍穿帮那次,我苦笑着没有说话。
颜飞停下手头的工作,走过来拍了拍我肩膀:"老五,人有时候要懂得取舍才是,你这样下去毕竟也不是个办法。"我沉吟一下:"那,你说叫我选哪个好?"颜飞听了一愣,过了一会才缓缓道:"哎,换做我是你的话,我也很难决定,慕容倩很好我是知道的,不过另外那两个女的似乎也不错。"的确,几个那么优秀而又情深意重的女子摆在一个男人面前,却只能拥有一个,任何人都会被这道选任何一项似乎都不会错误,选择任何一项也未必正确的选择题难倒的。
颜飞语重心长地道:"不管怎么样,先解决工作方面的事吧,公司那边不能等太久的,机会错过就不复返了。"我点了点头道:"放心好了,我自有分寸,没有问题的拉。"与我专业相关的几家大企业或许没有太多的耐心,但我兼职的两间公司是随时虚席以待的。如果我是仅仅为了钱的话,多做几份兼职就行了。我只不过是想找一份正式的工作,感受下普通的上班族生活而已,因此我并不着急。
此时门外一个黑衣女子慢悠悠地走了进来,一屁股坐在我床边道:"色魔,签了哪里?"叶柔还是一如既往的称呼。
我挤出一丝难看的笑容:"还没签呢。"叶柔"哦"了一声:"那你快些决定吧,然后告诉我。"我有些奇怪,以叶柔的性格,怎么会对这种事如此关心?盯着她道:"你那么想知道干什么?"叶柔被我看得极不自然,低头道:"我们毕竟是朋友嘛,问一下有什么?"我心中一动:"是不是替别人问的?"叶柔躲躲闪闪道:"没有拉,谁会这么无聊?"我看着她不说话,叶柔最后招架不了,终于道:"哎啊,是有人叫我打听的拉,雯雯,晓晓,还有倩姐她们居然都让我来问你,说知道的话快点告诉她们,还不让告诉你是她们叫我来的,究竟搞什么鬼啊,直接来问你不就好了吗?"看来她们还是关心我的去留的,但知道了又能怎么样,我叹了口气。颜飞在一旁挤眉弄眼,一副你小子麻烦又来了的表情。
叶柔忽然想起什么,皱起眉头道:"对了,近些天她们都没来学校啊,以前不是常来的吗?"粗线条的她也很难从异常中发现些什么,因此叶柔还没知道我们间的事,也幸好这样,否则让她知道我心那么花的话,只怕又要动用暴力教训我了。
我努力摆脱心中的烦躁:"也许是她们忙着处理离校前的事情,没有空过来吧。"不等叶柔再问,转开了话题:"你呢?什么时候上班?""我嘛?还早着呢,现在附中放假了,九月份才正式上课。"我拍了拍脑袋:"哦,对了,差点就忘记你在北平女子附中上班了,当个老师也不错啊,能休息的时间多,不过……"我似笑非笑的望着她,叶柔觉得我的目光中很有几分戏谑的意思,大声道:"不过什么?""嘿嘿,以你的个性,可别把人家小女孩给带坏了。"叶柔"哼"了一声:"你懂什么,你们这些臭男人都是不可靠的,我肯定要教会她们如何防备了。"我苦笑无语,看来担心真的不幸成真了。
叶柔想了一下道:"要么你留在北平好了,叫雯雯晓晓她们也一起留下,大家热热闹闹的多好。"这个提议让我颇为意动,或许是我那感情方面能拖就拖的心理作祟,留在北平的话,即使是维持现状,至少大家能在同一个城市,不用天各一方。而且有空时就可以去看下思思,说实话,我确实很对不起这个从小到大都依恋我的女孩,自从思思上大学之后,我无微不至地照顾她,让她快乐,或许是为了弥补什么,但这样的弥补很显然是不足够的。
"喂,喂,想什么呢?"叶柔在我面前晃动的手掌让我回过神来。她显然知道我刚才发愣了,不悦道:"色魔,你知不知道?在别人说话的时候心不在焉是很不礼貌的事情?"我强笑道:"我只是在考虑你的提议罢了,对了,刚才你不是说什么臭男人吗?我这么臭难道你不想我走得远远的?"叶柔瞪了我一眼:"我看你比其他人香那么一点点,再加上雯雯她们的关系,就勉为其难的接受吧。"直爽的人就是撒谎都很生硬,我被她的单纯感染了,哈哈笑了起来,直至从叶柔的目光中读出"再笑就要你好看"的信息时才停下。
叶柔冷冷的道:"考虑的怎么样?"我笑了笑:"给我几天时间考虑吧。"将叶柔送走后,颜飞道:"老五,你该不会和她也有什么吧?"我不答反问道:"你说,她会和哪个男人发生什么吗?"颜飞很干脆地道:"不会。"然后我们一同笑了起来。
第二天一早,我将颜飞送上飞机,此时宿舍便只剩下我一人了,看着满地的废弃物品与空空荡荡的床铺,心中似乎也有些空空荡荡的。东西基本上已托运回家,大点的物品只剩下一台电脑,其他都是可以丢弃的了。如果是去远点的地方上班,电脑我也打算一并处理掉,反正已用了近四年,早该换一台新的了。
思思今天大考,没有空来陪我,我孤身在宿舍中坐了一天,都没什么心情,直至天黑才去洗了个澡,刚想去随便找顿晚餐。手机就响了,云啸略带疲惫的声音从听筒传来:"有没有空?等下出来吃顿饭吧。"我笑了笑:"我闲得很,倒是你,难得有空啊。"这几天他要拍外景,从早到晚到处跑,忙得不可开交,一直都没有见面。
云啸振了振精神道:"今天休息,妈的,再这样下去,MTV没拍好,我就要垮了。"忽然神秘兮兮的道:"不出来你会后悔的,有美女相陪哦。"我心中一紧,难道赵馨也在?那天她买衣服回来后,也许是我心虚,什么都不敢说出来,赵馨也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那样。此刻要见面,我却是有些慌了,然而不去的话很明显是在逃避。我硬着头皮道:"那好吧。"打的到了云啸说所的晶垠大饭店305号包厢时,我发现自己大概是误会了云啸那"美女"一词的意思了,尽管赵馨这个美女亦在场,但云啸很显然不会在我面前这样称呼她,他指的应该是另外一个女子——云艳艳。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二百七十四章 天降横财
“好久不见了。”云艳艳站起来道。
浅蓝低腰牛仔裤,鹅黄色T恤,简单而大方的服饰,恰倒好处地将比她模特更好的高挑身材曲线勾勒出来,云艳艳还是那副熟悉的打扮,唯一不同的是整个人成熟了许多,落落大方,也许是在大学中当导师培养出来的吧。
我笑道:“恩,近一年了。”
云啸一直紧张地盯着我们,希望从中看到火花四射的情景,但他很失望地发现,别说火花,连一点火星都没有,我们见面的神态与问候,都仅限于普通的朋友而已。
邓庆平与徐若重亦在,见到我都兴奋地过来,一左一右搭上我肩膀:“嗨,小子,过得还好吧?”在真理乐队一起练习,还有盛会的因素在内,他们已经把我当做亲密的伙伴了。
说实话我并不好,但不想以为自己之事扰乱了众人的好心情,难得云艳艳也在,于是堆起笑容道:“还好了,只是没你们风光。”
邓庆平给了我一圈:“靠,不要说得自己好像外人一样,乐队的主力吉他手位置,始终是为你留着的。”邓庆平人较为壮硕,这一拳下来也不知留力,打的我隐隐有些疼痛,不过心中一股浓浓的友情涌了上来。徐若重是乐队中最老实憨厚的人,只是呵呵笑着。
云啸道:“你们闹够了吧?坐下再聊。”
整桌六人,我发现自己的位子是在赵馨与云艳艳之间的,赵馨依然是火暴穿着,笑吟吟的,目光大胆在我身上巡逻,这正是她往常的作风,仿佛前些天根本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不过我就不能若无其事了,做贼心虚的,看也不敢多看两眼。其他人均知“水蛇”赵馨的辣性,只道我亦有些忌惮,倒是不以为奇。
赵馨往我身前倾了倾,在我耳旁轻声道:“旧情人见面,有什么感想?”
我下意识地退了退,尴尬道:“胡说什么呢?”
云啸大感头疼:“赵馨,人家可是客人。”言下之意是叫她别吓着我。
赵馨吃吃笑道:“就因为是客人,所以我才不冷落他嘛,其他人哪,我才懒得理呢。”话虽如此,还是听云啸的,没再骚扰我,不过退回去之前身体还是往前倾了一下,有意无意地将一大截深深的乳沟展现在我眼底。一想到前几天我喝醉后不知在上面摸了多少回,舌头就有些干燥,拿起桌子上的茶水大大喝了一口。
云啸对这个乐队的火辣主唱显然也是无可奈何,清清嗓子对我道:“今天请你出来,第一是大家聚聚;第二嘛,是代表公司郑重邀请你加入真理乐队。”说到后来,云啸的表情变的正经起来,看来并不是开玩笑。
其他人亦同时静了下来,连赵馨都收住了笑容,等待着我的答复。
我毫不犹豫地回绝道:“对不起,恐怕要你们失望了。”
云啸道:“许逐,你不考虑一下?其实做这一行也很不错的……”
我打断他道:“恩,不用了,是因为我性格的问题吧。”
一时间气氛有些冷场,我有些后悔,是不是拒绝得太快了些,再怎么也磨两天然后再推说因为原因不接受会好些。云啸他们应该是极力希望我进入乐队的,乐队中的每部分组成都是重要的,尤其是吉他手。
云啸忽然绽出一丝微笑:“好,不管怎么样,公司委托我的事情已尽力完成了,以下是私人聚会时间。”原来他刚才只是走个过场而已,以免无法向公司那边交代。这个问题的答案云啸就知道了,因为在电话中他曾无数次邀请我在毕业后加入乐队。
云艳艳白了他一眼:“哥,你就不要在这种时候谈公事了好不好?”
云啸嘿嘿笑道:“好,不谈了,我们先吃饭。”
由于明天乐队又要跑外景,原本负责人是禁止沾酒的,不过有赵馨在场,不喝又不可能。因此队长云啸允许喝那么一点,只是一点对赵馨来说就许多了,看着桌子上不多时就多了几个空瓶,云啸只能无奈苦笑。
而我没有约束,加上众人频频相敬,更是一杯接一杯的。我发现毕业答辩完了至今,整天都在喝,加上有些日子没锻炼过了,有些担心会不会得了啤酒肚。
云艳艳在旁用手臂轻轻撞了撞我,意思是叫我别喝那么多了。
我笑道:“没事,我酒量好着呢。”
云啸哈哈大笑:“还说没事,以前刚到乐队那时,还不是喝得大醉,而且还和艳艳……”说到此忽然停了下来。
他说的是大家初识时,在“海洋之家”被赵馨放倒那次,当时我有几分迷糊时将不能沾酒的云艳艳也灌醉了,由于当时我们假装的男女朋友身份尚未暴露,云啸不管三七二十一将云艳艳与我塞到一个房间里去了。
云艳艳大窘,俏脸飞红,狠狠瞪了云啸一眼,显是怪他多口。云啸心中转的却是其他念头,差点忘记了,那晚要是没有意外的话,自己妹妹岂非是与这小子已经真的有一腿了?一念到此心中又燃起凑合我们的希望。
乐队其他人现在也知道我与云艳艳的事了,想到那晚我们共处一室,脸上表情均是有些古怪。
酒足饭饱之后,我们一行人走出饭店门口。云啸将我拖到一边:“许逐,有一件事你得老实告诉我。”
我见他那么严肃,奇道:“什么事?说吧。”
“你与艳艳,那晚发生些什么了没有?”
我断然摇头道:“没有!”
云啸盯着我:“真的没有?”
我不甘示弱地看着他:“对!那晚我喝得烂醉如泥,动都不能动了,还能干什么?”此事上我不能再犹豫不决,张雯李晓那边已经够烦的了,再加上个赵馨,如果还有什么的话,我就要疯了。
云啸见我目光坚毅,显是此言不虚,叹了口气:“可惜。”
我哭笑不得,这家伙似乎狠不得我当晚把他妹妹X了那样,哪有这样当哥哥的。
云啸从怀中掏出一张东西道:“哦,对了,这个给你。”
我好奇地接了过来:“是什么?”
2000000!六个零,两百万的支票。我看着云啸讶然道:“这,这个……”
云啸道:“拿着吧,这是你应得的,由于那首附带”埃尔斯之谜“的《激情燃烧》是在盛会上横空而出的,此后我们一直没能令其再现,因此公司对外发行的版本就是盛会上那首。由于你当时参与了创作,发行版权中有你的一份,但你却没与莎华签约,所以只能以金钱的形式补上了。”
我想也不想就将支票塞了回去,不悦道:“我说了,当晚只是为了帮朋友的忙而已!”
云啸笑道:“这是公司让我给你的,他们说你不愿意加入乐队的话,就让我把支票给你,如果你不接受的话,那我只有两个选择,第一是把支票还给公司,第二就是自己贪污了,你看着办吧。”
不是乐队掏钱补偿的话,情况又有所不同了,我忙不迭把手缩回去,嘿嘿笑道:“这样的话我就不客气了,反正你这家伙”钱“途无限,哈哈。”没有人会跟钱过不去的,我也不例外。只是有些唏嘘,当时几乎被我妈的手术费,同样是两百万逼到几乎绝望的地步,现在却是从天而降。
云啸拍了拍我的肩膀:“其实不止这么少的,数十多个国家的大音乐商都购买了那首歌的发行权,公司仅从这一项上得到的就是天文数目,而且你还是主导者,我们当时都只是陪奏的而已。”
我笑了笑道:“我已经很知足了,还有,现在我也弹不出来了。”
云啸扼腕道:“可惜,埃尔斯之谜确实太神秘,大概是神当晚特别眷顾你吧。”
我心道:死神差不多,那时差点让荤乱得无法控制的气息干掉。
此时徐若重远远道:“头,该走了。”
云啸应了一句,回过头来满脸堆笑:“我们明天还要拍外景,得早点回去休息。艳艳嘛,就麻烦你送回去了。”说完也不管我,一溜烟跑掉。
我翻了翻白眼,这家伙远去的身影,怎么看都像个推销员。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275~279章
第二百七十五章同居
云艳艳暂住在她一个大学朋友家里,我送她到那边,然后就回校了,什么都没发生,让打电话过来一个劲追问的云啸大大失望。此后他还几次约了我出去,邓庆平与徐若重,赵馨几人都不在场,而且他也借故中途离开,看得出来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但他做的只是没用功而已。而赵馨我一直都不敢面对,既然她当什么都没发生过,那就这样好了。
一晃又是七八天过去,云啸他们拍好了外景,云艳艳也得回去了,他们是同路的,于是一道坐飞机,我自然前去相送。
候机室中的卫生间出来,我用冷水冲了一下脸,看着镜中的自己,似乎有些憔悴,这些天我从来没睡过一次好觉,尽管我需要的睡眠时间并不多,但这样长期熬下来毕竟还是受不了。感情是良药,同时也是毒药啊。
不知道与张雯她们什么时候才能恢复以前那种快乐的日子,我长长叹了口气:"哎……""发什么愁啊?"背后有人拍了我一下,我自然而然地转过头去,赵馨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我见到她顿时六神无主,嗫嚅道:"没,没什么,准备登机了,你要上卫生间的话得快点。"赵馨哂道:"急什么,我还没急呢,是不是想我快些走啊?"我被她说破了心事,不由老脸一红,嘴上却没承认:"哪有呢?""那么说就是想我留下拉?"我说不出话来,女人个个天生都是捏字脚的高手。
赵馨忽然冒出一句:"你在逃避我?"我下意识地摇头:"没有。"赵馨的凤眼微眯:"你不用否认,我知道的,但你并没有逃避的必要,你放心,我不会要你负责的,你想我还不愿意哪。"这样说来她是承认了我们那天晚上发生关系了,一想到那一夜的荒唐我就有些发苦,自己的意志一向很坚定的,即使是喝了酒也不至于乱来,不知那晚怎么就那么不堪一击,我想了想,大概是将她误以为是张雯了。
赵馨见我苦着脸的样子,忽然间又格格笑了起来。我忽然间有些恼怒:"你笑什么?""我在笑,你真是个笨蛋,我不是说过,我们那晚根本没发生什么吗,因此你没必要逃避,也不需要负责。"我没好气的道:"我承认我没有勇气面对,但我不是傻子!你袋子里面那一张带血的白绢证明了一切。"想了想我又补充了一句,以免她以为我窥探其隐私:"当时我只想看看你袋子中有没有纸巾而已。"赵馨愣了一下,然后又笑了起来,笑得比刚才更厉害了:"呆子,你真是个呆子,那张白绢是因为我那晚月事忽然来了,而我没带卫生巾,纸巾又用完了,所以才凑合着用而已,你想到哪里去了?"对这种话题,赵馨还是一贯的不扭捏。我听了呆了一呆,看着赵馨笑的前俯后仰,仪态全无,似乎并不是装出来的。
赵馨好不容易止住了笑:"你实在是太可爱了,我发现自己开始有点喜欢你。"想起自己这十多天来都像个傻瓜那样,我老羞成怒,重重"哼"了一声走出去。但一切都是我自以为是,又怪得了谁?
临近登机时间,乐队的负责人开始催了,我们依依惜别。我与徐若重等几个男的都拥抱了一下,至于云艳艳与赵馨,就不好意思这样做了。论到云啸时,他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许逐,如果你改变主意的话,主力吉他手的位置,随时等着你。"我点了点头,但却知道自己是不可能选择这行的,不过分别时拒绝的话不大好,因此我只是点了点头。
云啸忽然又凑到我耳旁道:"不过艳艳我可不能保证永远留给你啊,再不抓紧机会的话,你就没戏了,嘿嘿!"我没好气地道:"滚你的吧!""哈,我们走了。"赵馨向我抛了个媚眼:"呆子,要记得这几天发生的一切哦。"众人见她说出这等暧昧的话,均是大为愕然。我的脸红了一下道:"赵馨你还是那么的喜欢开玩笑。"其他人一想到赵馨对待男人的态度,又释然了。
但此刻我猛地想起,赵馨不喜男人,但那天却带我回到酒店下榻处,她完全可以把我扔给云啸或徐若重他们的,而且如她所说原因的话,那么脏的白绢怎么会放在包里,还有,乐队原本是要到更适合新MTV风格的夜行的,赵馨坚持要来北平,又是为了什么?方才羞怒之下没想到的的问题一一从我脑子里冒出来,我的疑问越来越浓了,但赵馨解释时的神情与说话的口气,又是那么的无懈可击。我糊涂了,这一切究竟是真,还是假?
隆隆的声音从天空中传来,一架波音客机往西方稳稳地掠去。不管了,反正赵馨已经离开,大家不知何时才能再见面,还有更重要的问题等着我去解决。
我们的宿舍楼原本住的全是大四学生,毕业后人去楼空,除了我之外,几乎已没其他人了。管理员三番四次的来暗示我,就差明着赶走了。
李晓与张雯都已签了工作,不知是巧合还是其他原因,均是留在北平。
我最终下的决定与她们一样,如果我到其他地方的话,那就意味着我逃避她们所有人了。我没有选人民医院,以前将它划入候选名单中是因为慕容倩,现在将其踢出名单同样是因为慕容倩。为了不让其他二人误会什么,我放弃了人民医院,转与中医院签下了一纸合同。这间医院是早被我排除了的,因为工资与其他福利条件比起人民医院来要差上许多,但此刻我没办法了,只好暂时屈就。
在首都,住宿绝对是一个大问题,因为人口实在是太多了,即使这几年来都不断开发新住宅区,住房还是供不应求,紧张得要命。上班族就很为难了,由于城市超级大,如果住在离公司远点的地方,不像在冰际市那样随便打的十多分钟半小时就能到达的,动不动就是几个小时,到公司都下班了。
而中医院是在市区繁华地段,以医院为中心,方圆十公里的这一带,几乎全是企业的办公大厦,能租到房子的可能性接近与零。即使我幸运一点,能找得到,租金也是天价,尽管我手头有两百多万,但一想到比工资还要高的租金,还是忍不住肉痛。从思思口中得知,张雯与李哓她们的单位均分配了房子,不用为此发愁了,她们的公司离市中心要稍微偏远一些,住房还能保证。
明天就是工作的第一天了,我还是没有找到房子。无计可施之下只好考虑叶柔那了,因为她们在北平的房子离中医院正好不是太远。
我只是打算暂住,一找到房子立刻搬出去,毕竟是孤男寡女,同居一套房间久了不大好。叶柔倒是没觉什么,听我说搬过去时还兴高采烈的说以后不用那么闷了,完全没有防狼意识。
将电脑搬到楼外,宿舍的大铁门"哐当"一声合上了,管理员在时刻关注着我这个赖了这么久的家伙,这回总算是得到解脱。我深深地看了最后一眼宿舍楼,然后爬上叫来的TAXI,十多年的学校生涯,终于彻底结束了,心中有些怀念。踏上了社会,还能碰到那么多的好兄弟吗?
"色魔,来,为了庆祝,尝下我做的鱼。"叶柔从厨房中兴冲冲地奔了出来,纤腰上还系着一条围裙。
我看着碟子中一条黑漆漆,还冒着乌烟的东西,大概就是她所说的鱼了。我实在很同情这条倒霉的鱼,死了就算了,遗体还要被这样糟蹋。
我的"同居"生活,就是从这条焦得离谱的"鱼"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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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六章转晴
"零……"闹钟连续不断的声音让沉睡中的我惊醒了过来,我伸出手去按了一下,又继续睡了过去。
"砰!砰!砰!"半小时后门外也大响起来。我揉揉眼睛,不满地道:"谁啊?大清早的吵也吵死了!"忽然发现周围的环境与平时不同,我才忽然间想起,我是在叶柔家中,今天是我第一天的上班生涯。
叶柔在门外高喊:"色魔,你还不起来,要迟到了,真是懒的要死!"昨晚我怕把学校的时间观念带到工作上来,因此叫叶柔提醒我起床,想不到她还真够负责的。
我一骨碌地爬起来,去开了门,脸上堆笑:"嘿嘿,早上好。"叶柔冷冷的道:"哼哼,还早上好呢,我弄了早餐了,快去吃吧。"我大喜道:"真的?"还愁要到外面去买面包将就一下。
洗漱后走到餐桌旁,上面只有一碗的泡面,我苦笑道:"这就是你说的早餐。"叶柔若无其事道:"怎么了?"我无语了,心中发誓以后有关吃饭的问题,绝对不会再相信她,佯装十万火急:"嗨,就快迟到了,我还是去买个面包,在车上解决吧。"刚想开溜,叶柔扯住我衣服后摆,双目圆睁道:"你不吃完休想走出这个门,老娘大清早辛辛苦苦的给你弄好,还嫌这嫌那的。"我翻翻白眼,这有什么辛苦的,不就烧好开水一泡就行了。不过看她样子,是不会罢休的。只好拿起碗来三两口扒完,叶柔当真是天生的厨房白痴,就是泡个面都不成,充的开水太多了,根本没什么味道。我心道以后还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好,不然的话天天都得受折磨。
出门后深呼吸了一口,呼,早上的口气就是新鲜。赶早班的人们是匆忙的,成了其中一员的我也感受到了那种紧迫感,公共汽车很是拥挤,进车门的情况与打架差不了多少,我凭着身强力壮挤了好几回才上了一辆,看一下表,已经七点四十了,八点半上班,还好,四十分钟能到达了。
中医院名气虽没人民医院响亮,但在北平也是数一数二的了。面积之大是一些小医院所不能比的。光是建筑物就有二十多栋,医院门前的停车场有四五个篮球场大,环境清幽,绿树成荫,地上纤尘不染,许多小道都是鹅卵石做成,据说在上面走动的话有利于病人的身体健康。这并非是无科学根据的,凹凸不平的鹅卵石能刺激人脚底的某些穴位,达到缓解压力的目的。
进入中医院第三大楼,一阵刺激的酒精味就迎面而来,说实话我很讨厌医院的这种特有味道,也许是因为我妈那次胃癌的阴影作祟吧,不过一想到自己是为了拯救病人而来,心里好受了许多。
穿上白大褂,感觉自己很有几分救死扶伤的大夫样子了,去科室的路上碰到好些小护士,她们见到我这个年轻的新医师,都点头问好,还有些抿着嘴巴偷笑。我不知她们笑什么,信心大跌,不由想找个镜子照一下,看看自己是否显得太幼稚了些。不过看到医院的人如此热情,心中也舒服许多。
中医院各科的医师都不少,特别是医院最有名气,据说已是国内最顶尖水平的内科,也是我的所在的科,光是医师科室就分了三个。中医院的要求是很严格的,即使我在内科方面发表的文章已足以达到专家水准,但由于经验方面的不足,现在我尚未算是正式的医师,得先向别人学习一段时间。
进入我所在的内科第二科室中,里面还有位同事。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女士,戴着一副厚厚的黑框眼镜,看起来很古板的样子。
早已想好的台词从我口中跳出来:"你好,我是新来的许逐,以后请多关照。"在社会上搞好人际关系是一大要事,否则的话整天面对着个关系不和的家伙就烦了。
女同事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只是微微点头,又低下去了。我碰了个钉子,甚为尴尬,后面的话也就接不下去了,讪讪地坐下。
上班族的生活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美好,第一天我就犯了不少错误,一些是由于没有工作经验造成,实习时我们生物工程学的根本就和医院搭不上边。另外一些错误就很莫名其妙了,比如说科室那叫黄素的女同事(从值班职员表得知其名字),说我上班时不应该笑,医师得有医师的样子,穿着最好还是得体些,别吊儿郎当的缺乏医师的威信,甚至我与有事到科室来的护士打个招呼,笑一下以示友好,似乎都不大应该。这令我有些不解,不过还是忍了下来,初来乍到,让前辈教训下,受些气是难免的了。
第一个月我都是新人阶段,工作时间也较长一点,每天八个小时,据说这是中医院的传统,是每个初到医院的人,无论学历多高,都一视同仁。我对此没有意见,毕竟手下开的诊断单是直接与生命相关的,出差错不得。
八点半上班,十二点早班结束,然后是一个小时的午餐时间。在医院职工饭堂买了点东西,看着身边的人没一个认识,心中有些空空荡荡的。以前总是与同学在一起,要么就是慕容倩,张雯,李晓,叶柔她们,很少有这么孤单的时候了,习惯了热闹的我,这种滋味真不好受。
下午黄素没在,接班的是一个二十七八左右的男子,脸色蜡黄,且有些阴沉,像是刚刚失恋那样。此时没有病人就诊,他仿佛没有发现我般,自顾自的在看杂志,我到口的见面语咽了回去。
下午五点半,一天的工作才算是结束了。需要上夜班的都是些较为有经验的医生,因为晚上到医院的病人通常情况是比较紧急的。整个下无我与那男同事都没说过话,只是从值班表得知他叫农游。
傍晚快要下班时分副院长过来了,一直没跟我说话,脸色阴沉的农游见到副院长来到,站起身来迎接,堆起一脸的笑容:"副院长,您有什么事吗?"副院长微微点了点头,然后转向我,亲切地问:"小许啊,首天上班的感觉怎么样?"他在《北平医学导报》上看过我发表的所有文章,觉得我是个人才,大力引荐,我进中医院的手续很顺利,第一个要感激的人就是他。
农游见到副院长对我分外的热情,不由一怔。
我忙站起身来道:"还好,有劳您费心了。""和同事相处得还愉快吧?"我愣了下,看了一眼农游,然后挤出点笑容:"挺好的。""那就好,年轻人需要磨练一下,恩,小许,努力点,将来调你到李主任那边跟着他。"我疑惑道:"李主任?"由于刚到医院,所以许多领导我都不知道。
副院长呵呵一笑:"李主任是我们院内科最有名的内科专家,跟着他学习一定会获益非浅的,不过你还是先在这里磨练一段时间再说。"每个医院都会有些特别有名的大医师。如果能跟着他们学习的话,也就相当于挂名弟子,很容易得到提挈,前途就一片光明了,副院长看来很看重我啊!
弄游走上前来:"先恭喜许逐你了。"他的神色很不自然,眼中妒忌的光芒一闪而过。
副院长又再慰问了几句,这才走了,农游的脸色复又阴沉下去。
脱掉白大褂,我慢慢地走出医院门口,夕阳将我的身影拖得长长的。忽然间感到有些疲倦,不是身体,而是心理上的。社会复杂,毕竟不能与大家喝顿酒后就称兄道弟,肝胆相照的学校相比。
真感慨间,手机震动起来,有短信?我忙掏出来,打开一看:"北平未来二十四小时内天气预报:多云转晴,温度二十三至二十七摄氏度。"我甚是失望,随手把这条垃圾短信删掉。天气是转晴了,但我的感情与工作之路都是一片阴霾。我与张雯她们的关系,何时方能转晴?
第二百七十七章想你了
拖着身体进门我发现大厅沙发坐着一个人,熟悉的身影,但不是叶柔。
“思思?”
“逐哥哥。”思思见到我,立刻张开双手应了上来。
我张大了口,惊讶道:“你不是回家了?”她们早就放假了,思思原本说要留下陪我到我签了工作为止的,但当时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签,又或许是潜意识中害怕与几个女子间的事让她知道,所以好死歹活劝她回去了。
思思笑道:“这么久不见,人家想你了嘛,昨天叶柔姐打电话说你要上班了,我今天立刻就坐飞机过来。怎么,不高兴见到我吗?”
我甚是开心,捏捏她嫩滑的小脸蛋道:“哪会呢,我恨不得你多点陪我。”
思思闻言甚是开心,做了个鬼脸,露出两颗可爱的虎牙:“不过先说好,机票钱逐哥哥你要给我报销的哦!”
思思也二十岁了,不过还是天真无邪,我开玩笑道:“好啊,你来回一趟,就把我第一个月的工资给预支一半了。”
思思嘻嘻笑道:“我知道逐哥哥你的副职收入很高的,这样吧,我给你按摩,当做是回报好了。”说着不由分说拉我到沙发上。
我不见叶柔的影子,随口问道:“你柔姐去哪了。”
思思道:“她在作饭呢,你忙了一天,饿了吧?”
我一听说叶柔又要下厨,顿时脸色发青,站起来道:“还是我来好了。”叶柔做的饭,是要让人短寿的。
晚饭后我像条死狗般趴在床上,哼哼唧唧的。工作了一天,确实很疲惫,奇怪的是在学校的时候,玩得再疯也不会累成这样啊。
听见脚步声,我只道是思思,头也不抬,招了招手:“过来帮我按摩一下。”
“哼!”
我听到熟悉的哼声方知认错了人,但为时已晚,叶柔闻言眼中凶光立现,助跑两步将拖鞋甩开,直接跳到我背上:“行啊,没问题,我帮你马杀鸡!”边说边不停的踩。
她原本就高,身材又是偏丰满那类,自然是不会太轻的。我被她踩的快要吐血了,连声叫道:“咳,咳,快下来,要死了!”
叶柔又这才将玉足从我背上移开,愤愤不平的道:“许大少爷,爽不爽啊?”
我神色尴尬道:“我又不知道是你,还以为是思思呢。”
叶柔柳眉倒竖,双手叉腰恶狠狠的道:“好啊,你经常这样欺负思思是不是?”自思思到医科大,叶柔与其相识后,疼爱不减当年,现在自然是为她出头了。
我无奈道:“我们从小就这样了,用得着你管?”
叶柔一听之下更生气了:“好啊,思思还是小孩子的时候你就不放过她!”
“哎,不是你想的那样……”我见越说越糟糕了,忙扯开话题:“对了,思思呢?”
“在洗碗,看人家多勤快,不像你这样懒得要死。”她始终不忘讽刺我两句,其实自己何尝不是差不多。
叶柔的脾气与夏天的雨那样来得快,去得也快,不一会就恢复如常了,坐到我床沿:“色魔,首天工作的感觉怎么样?”
她刚刚洗过澡,只穿着一件薄薄的纯棉黑色睡衣,玲珑浮凸的身材甚是惹火,阵阵不知是体香还是沐浴露的味道不时飘进我鼻中,很是舒服,只是一想到与科室的同事相处并不是太好,就有些苦恼:“能怎么样?烦死了,似乎有些同事看我不顺眼,莫名其妙的。我还真羡慕你,还有一个多月才上班。”
叶柔皱起了眉头:“社会上的人,真那么复杂么?”
我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叶柔道:“算了,别想那么多了,新事物总需一个适应阶段的,以后慢慢就好了。来,跟我我玩几局《毁灭》。”不由分说将我从床上拉了起来。
我惊讶道:“你也玩这个?”因为叶柔是很少玩游戏的,所以我才有此一问。
叶柔得意洋洋的道:“那当然,没有我不精通的格斗游戏,况且《毁灭》最近很流行。”我这才恍然,估计她也就只玩格斗的了。看叶柔那充满自信的样子,似乎也是个高手。走出门前还扔下一句:“你放心,我回偶尔放水一两次的,让你不会输得那么难看。”
我懒得反击,打开电脑连上网,将她留在纸上的号码输进去,找到叶柔所在的区域,她的ID号叫“地狱少女”,与她本人的性格倒是挺般配的。胜率98%,非常高。不过碰上的是我,尽管我胜率只有80%,不过输的全是尚是菜鸟时玩时的几局,上手之后还未尝败绩。
刚开始时叶柔还有些不在意,但她很快就发现遇到了劲敌,收起了轻视之心。论操作技巧以及熟练度我与她水平相当,不过在大家同是顶尖高手的情况下,对胜负起决定性作用的就转为战术了。也就是说,谁更奸诈,谁就更有资格笑到最后,这方面直性子的叶柔自然不如我,连输了五六局。我心中大慰,烦恼减了不少。
我得意地继续开始下一回合,但叶柔那边却没有反应,过了一会,她气冲冲地闯进来:“不玩了不玩了!卑鄙,老是耍阴招,一点意思都没有!”
我笑道:“嘿嘿,这叫战术啊,真正的高手就这样玩,懂不懂?”
叶柔显然是很不服气,哼了两声,不再理我,径自走出客厅看电视去了。
此时手机震动起来,我想多半又是垃圾短信,暗骂一声操,以前这种短信还有点味道的,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不同了。刚想删除连带取消服务,不过略想一下,还是打了开来。
“第一天上班还好罢?”
是慕容倩发来的,尽管知道我很身旁的女人很多,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关心我,心中涌起了一阵温暖。
随手回了句:“还好,你呢,近来好么?”
“还不是老样子。”
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由于那件事,让不能不能再像从前那样相处了。最后慕容倩留下一句:“晚上早点睡,别太累了。”我想回复,却不知说什么才好,只是长长叹了口气,一甩手将手机扔到床上。
手机铃声忽然响了起来:“你可知道我是多么想你,你可知道我是多么喜欢你……”铃声并不是我手机设定的那首,声音来源是思思放在我桌上的背包。
我朝客厅那边大喊一声:“思思,你的电话!”
回答的人却是叶柔:“她正在洗澡呢。”
我将手机从包中取了出来,来到浴室门前,里面哇啦的水声在响,伴随着思思出谷黄莺般清脆的嗓音轻哼出来的动听小调。
我敲了敲门道:“思思,你的电话,机子我给你拿过来了。”
“哦。”思思应了一声,接着里面的水声停止了,浴室木门上的铁手柄“喀嚓”一声响,露出了一条小缝。以前阿姨与爸妈去上夜班,思思在我们家洗澡时也有几次曾忘了拿换的衣服,都是我从门缝递给她的。
叶柔恰好在此时也走了进来:“思思,等下洗好我和你去逛惠美佳,买几件衣服好不好?”
思思刚刚伸出的小手顿时闪电般缩了回去,有叶柔在场,她显然是不好意思:“好的,柔姐。”手机铃声依然在一遍又一遍地响,思思又在里头对我道:对了,逐哥哥,你帮我接一下吧,就说我现在没空,等会再打回去。“
我拿起机子,也不看号码就按下了接听键,还没来得及说话,对方就先我一步了:“思思,听说你今天来北京了是吗?”
我心一颤,这声音,是张雯的,一时间不知自己该说话还是将机子丢给叶柔好。
第二百七十八章彷徨的期待
“思思,喂,喂……”张雯的声音不住地从听筒传过来,而我在接听,挂机与给叶柔处理等几个选择间徘徊,犹豫不决,迟迟没有吱声。
此时思思在浴室中问道:“逐哥哥,是谁呀?”由于浴房中的水开着,她怕我听不见,因此音量颇大,张雯相必也听见了,这下再无选择,我叹了口气,缓缓开口道:“是我。”
张雯显然也意料不到,过了至少有足足五秒钟之后才说话:“是你啊,思思呢?”
我压下心中翻腾不已的复杂情绪道:“她在洗澡,暂时还没空,不如你等一下再打过来吧。”
张雯默然一会才道:“听说你今天上班了,怎么样,还好吧?”
我们将的不快之事还没解决,我不想将医院的工作再掺杂其中,因此只是淡淡道:“还行。”想起不久之前我们还是恩爱情侣,而此时对话的语气却如同陌生人一般,心中感慨万千。只是那天的事一天还没解决,我们的芥蒂就永难消除。
张雯似乎也觉得很不习惯这样的对话方式,又沉默了一会,不知在想什么,我也没有说什么,只是静静地等她回答。
过了一会,张雯道:“叫思思等会不用回电话了,也没什么别的事,明天下班我来找她玩吧。”
我点了点头:“恩,好的,我会转告她。”
张雯略一犹豫:“你,也一起去好么?”
一个“好”字几乎不经考虑就脱口而出,但我最后还是拒绝了:“我下班比较晚,只怕是没空了。”
“我等你。”张雯这句话一出,我们同时一怔,显是都想到更深层的意思去了,久久都没有说话,最后我缓缓道:“好吧。”
挂了电话,我心潮起伏,明天就要见到张雯了,大家已经有近一个多月没见面了吧?
思思刚洗完澡,檫着秀发走出来道:“逐哥哥,是谁呢?”
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平静:“是你雯姐姐,她说明天晚上找你一起出去玩。”
思思拍着手掌,看样子甚是兴奋:“好耶,我们几个好久都没在一块了呢,逐哥哥,你和雯姐还有晓晓姐她们是不是经常见面啊。”
为了不让我们关系不好的事情让思思看出,我点了点头,有些勉强的道:“啊,是吧。”
此时电话又响起来,我看一下号码:晓晓姐。是李晓的,我再无勇气接了,将机子塞给思思:“我去玩回游戏。”言罢走回房间去。
心不在焉地玩着《毁灭》,这款网络格斗游戏意已几近无敌的我竟是因大意输了两剧,我干脆退出,这样玩也没什么意思了。静坐至思思走了进来,从后抱住我的脖子雀跃道:“晓晓姐也是说过找我去玩哦,太好了!”
我听了此话后又喜又忧,喜的是我确实很想见到她们两个,忧的是到时见面会不会很尴尬?我该如何面对她们两个才好?
思思人太单纯,看不出我心中所想,将我拖到床上:“逐哥哥,刚才没帮你按摩,现在帮你补上,我又学到了不少新的技术呢。”
我将患得患失的感觉甩到一边,躺在床上笑道:“好啊,思思,干脆你以后就当一个按摩师好了。”
思思甜甜笑道:“我才不呢,我就为我妈,叔叔,阿姨,还有逐哥哥你服务。”
我想起一事:“对了,你柔姐不是说了等下和你出去买衣服吗?”
“推迟到明天了,跟雯雯晓晓一起去,热闹点。”叶柔手中拿着三瓶冰冻过的可口可乐踱了进来,一屁股坐到床旁,将饮料递给我们。
思思见到叶柔进来,也就不好意思帮我按下去了。但叶柔已看出来了,暗中瞪了我几眼,但我只装做没看见。
懒得爬起来的我将饮料放到一边,嗅着一左一右两个美女传来的体香,思思的是清香,犹如茉莉,让人心旷神怡,叶柔的香味较为浓郁,仿佛玫瑰,让人神迷思惚。她们均是身着睡衣,曲线毕现,肌肤一黑一白,思思的如牛乳般白皙娇嫩,而叶柔的似黑珍珠般闪亮光滑,各具特色,不分上下。
两人就这样挨着我闲聊,我静静听着,这也是一种无名的享受。思思不时会给我一个甜笑,叶柔自然是白眼了。
思思已近二十岁了啊,婷婷玉立的一个大姑娘了,身材也不再青涩,尽管没有叶柔的火暴,但也是该大的大,该小的小,该凸的凸,该凹的凹,引人遐思。
叶柔忽然转头过来,看见我直勾勾地盯着她们两人,呸了一声:“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吗?小心眼珠子掉下来,思思,我们看电视去,别管这个死色魔。”说完拉起思思就走。
思思冲我吐了吐舌头,也拉上我的手:“逐哥哥,一块去嘛。”
她在北平至多只能呆几天就得回去了,尽管医科大开学后我们还是可以常常见面,不过至少得分别一个多月,因此我特别珍惜在一起的时间,陪着她一起。只是想不通女人对那种肥皂剧为什么会这么喜欢,这部在我眼中看来委实是无聊透顶,没有半点内涵的《天使爱人》,叶柔和思思都看的津津有味,全神贯注。桌子上摆着一大堆瓜子饼干水果等零食,她们俩就这样坐在柔软的真皮沙发上吃着东西,眼睛一眨不眨地欣赏,直至今晚的两集肥皂剧完结,我早已连打呵欠。
意犹未尽的叶柔提议放恐怖片,客厅中有先进的网络式立体投影仪,可以直接上网将影片提取出来。
这部叫《人玩鬼》的恐怖片倒是让我精神为之一振,好莱坞的片子毕竟是不同,无论是图象,音质还是拍摄水平都较国产品高了不止一个档次,沿袭了西式恐怖片一贯的血腥与暴力。独自一人夜半时在医科大解剖室做了一个学期实验的我已有了免疫力,但身旁的思思与叶柔却是吓得直尖叫。特别是思思,看到某些片段时甚至整个人钻进我怀中,猛的发抖。叶柔也真是的,自己一身强横的武艺,居然还会怕。其实恐怖片最著名的还是要数日韩,没有太多的血腥镜头,但他们懂得营造气氛,知道在身边存在,但又看不到摸不着的神秘东西才是最可怕的。
尖叫声中看完了片子,时钟已指向十二点半了,叶柔整理好房间:“思思,夜了,早些睡吧。”
思思的情绪尚未从刚才的片子中恢复过来,战战兢兢的,要我陪一直陪到房间里,替她盖上被子,然后才让走。
熄灯后我摸了摸她的嫩脸:“傻瓜,怕就不要勉强自己去看。”
思思撅着小嘴:“但是人家又觉得很好看嘛。”
我笑了笑:“好好,你喜欢怎么样就怎么样,晚安。”在她小脸上吻了一下,才转身走出房间,顺便关上了门。
回到自己房中,我躺在床上,手枕脑后,双目盯着雪白的天花板,一想到明天要见到张雯与李晓两人了,心中不知是什么感觉,兴奋,期待,激动,彷徨,忧虑……似乎什么都有那么一点。既想时间快点过去,又害怕时间过的太快,天人交战,心情非常矛盾,过了许久才睡去。
半夜间我忽然觉得被子动了一下,然后一个娇柔的躯体钻了进来,被惊醒了的我下意识地低喝道:“谁?”下一刻我就见思思的头从被中探出来:“嘘,逐哥哥,是我拉,别那么大声,让柔姐听到就不好了。”
我奇道:“你怎么跑过来了呢?”
思思在我怀中动了动,调整一下姿势,让自己更舒服一些,然后道:“逐哥哥,人家好久没和你一起睡了。”
我哑然失笑:“我看你是因为今晚的片子害怕了吧?”
思思扭动着已很成熟到足以让人犯罪的美妙身体道:“我不管,反正我要和你一起睡!”
我忍着身体摩擦带来的阵阵强烈快感道:“好,好,睡吧。”
思思满意地闭上了眼睛,像只温顺的小猫蜷缩在我怀中,我却有些担心,千万别被早上醒来的叶柔当成真的色魔才好。
第二百七十九章丑媳妇见公婆
我切身理解了什么叫叫神不守舍,因为自己今天就经历了这样的感受,整整一个早上都是恍恍惚惚的,脑中除了今天晚上去见张雯和李晓的事外就容不下别的了,以致又被黄素臭骂了好几次,这回我确实无话可说,自认错误。只是每次强提起精神不到十分钟,又魂游体外了。
这样一直到上午班结束,我迈步走向饭堂。中医院职工饭堂的饭菜味道还是很不错的,比外边许多快餐店的都要好些,价钱在高消费的北平来说是非常便宜的了,因此医院中多数人都在此进餐。
中午下班休息时分,我如常一样打了满满的一大餐盘的饭菜,三肉三素,也就八块钱。在饭堂中周了一圈,眼看别人都是三五成群的,而我到医院至今还没一个好些的朋友,只好独自一人坐在饭堂的角落中,显得那么的格格不入。我吃的东西分量通常要比别人多了一倍,但今天怀着心事,基本上没有胃口,只是随便挑了几根青菜衔在口中,然后坐着发呆,也不知在想什么。
"嗨,许逐?""……""许逐?""……""许逐——"背后有人一直叫了三声我的名字,直至将"逐"字拉得长长的,我才回过神来,诧异地转到身后。入目是两个年轻女子,一个身穿职业白领女性套装,脚踩高跟鞋,眼神很是骄傲,是我认识的,还有过一段亦冤家亦好友关系的殷夜。她旁边还站着一位气质特别的女子,身材苗条,穿着一袭白纱长裙,更显体态轻盈,像翩翩起舞的古式美女,淡妆素雅,典致大方,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咋一看很亲切很容易接近,然而多看几眼又会觉得她的容貌有些朦胧而悠远,像是浓雾中若隐若现的花儿一样。我觉得她有些眼熟,然而一时之间却记不起来。
两人一出现,就吸引了饭堂中大部分人的目光,美女,无论在什么场合都是人丛中的焦点,这是没错的。
她们手中都脱着一个餐盘,不过里面基本没装什么东西,还有都是些低糖与脂肪含量少的菜类,女人总是特别注意保养自己的身材的。
刚才喊我的正是殷夜,她显然是有些气愤:"喂,你死了啊?喊了这么久都没听到。"我神色依然有些木然,甚至连嘴中叼着的青菜都没动一下。
"扑哧".白裙丽人在我转过脸时,任俊不禁的失笑出声,大概是我的样子真的很滑稽。她可能觉得有些失礼,或者是世态,拼命想忍住笑,然而最终还是失败了。杏眼眯成一条缝,掩饰不住的笑意。
殷夜皱起了眉头:"恶心死了。"我是个大男人,也不用顾什么仪态,"呼"的一声把嘴边的青菜卷回去:"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话虽如此,却没有什么惊奇的意思,也许是被晚上与张雯李晓见面那亦喜亦忧的强烈情绪所占据了,所以其他的事都不觉得一提,我甚至连殷夜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还有她身旁这个看着有些眼熟的美女是谁都懒的问。
白裙丽人眼中闪动着好奇的光芒,因为在她面前还如此粗俗的男子并不多见。
殷夜露出失望的神情:"我还以为你会惊喜呢。"我笑道:"惊喜什么?离校又没多久,大家不就二十多天没见吗?对了,你怎么会在这里呢?"殷夜自从毕业之后就回家帮忙了,她爸是国内非常著名的IT企业技嘉集团的董事长,该集团主要研发多元化的数码电子产品,不过最为出名的要数网络安全软件。殷夜的黑客水平能达到这种水平,是自小就开始培养的了。
她自从毕业之后就回家帮忙了,她爸是国内非常著名的IT企业技嘉集团的董事长,是全国百强之一,该集团主要研发多元化的数码电子产品,不过最为出名的要数网络安全软件。殷夜的黑客水平能达到这种境界,是自小就开始培养的了。技嘉的总部设在夜行,不过殷夜家并不在夜行,而是在京川邻省斯林的蓝妃市。
国内流行着这样一句话:赚在夜行,住在蓝妃,死在柳影。意思就是说夜行的商业机会多,是个奋斗的好地方,而柳影的棺材出名,还有风水宝地多,葬在此除了可以安息之外,还能造福子孙后代。
至于蓝妃,则纯粹是个享受之地了,蓝妃市坐落在内陆海渤海之侧,东临周口平原,西靠极灵丘陵。被海洋,丘陵,平原包围,这样的地理条件在世界上是极为罕见的,造就了其渔业,畜牧业,葡萄酒业都极为发达。
整个城市被交叉错布的小河流划分为无数小块,大部分的房子楼宇都是依河而造,而且式样与西方有水上城市之称的威尼斯相仿,富有特色,到处都充满了浓郁的水市气息。蓝妃的航运发达,通过船只可以到达市区内的任何一条街道。那里没有公共汽车,而是同样性质的公共游艇。
蓝妃又有别名叫"富人天堂",随便从户籍登记本上揪一个居民出来,身家都是百万以上的,低过这个数目的话,在土地比金子还贵的蓝妃根本无法安居。由于都是富人聚居,蓝妃有的是钱,这些人对于钱是根本不在乎的,他们想得到的只是最为舒适的生活环境,因此整个城市被修饰得美仑美涣,从高楼大厦到一座石桥的浮雕。都几近完美。
四季如春的气候里,坐在富有特色的的水上居处,嗅着夹杂水味的清新空气,手捧一杯从极灵丘陵产出的葡萄酒,吃着从周口平原产的手抓羊肉,渤海刚打捞上来的海鲜,看着河面上大小游艇穿梭而过,何等的安逸与舒适!
殷夜正是在这种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千金大小姐,在这种地方吃东西显然是很不习惯,喋喋不休地挑剔着饭如何硬如沙石,菜如何咸比酱盐等等,过了半天才道:"我有到北平办点公事,刚处理好就顺便来看下如烟了,谁知道你也在这里上班。"我喃喃道:"如烟?"殷夜应该指的是她身旁的那女子了。
殷夜睁大双眼道:"你千万不要说不认识如烟?"我点了点头:"确实很耳熟。"白裙丽人微笑道:"你好许逐,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你有个一个舍友是我的老乡。""老乡?"我皱着眉头,忽然灵光一闪:"青桦的老乡,赵如烟?"大一时曾听他提起学院十大美女,其中就包括那个才女,赵如烟。怪不得这么面熟,大概是平时偶尔在学校见过面,只不过我不知道她就是赵如烟罢了。她和我们同一届,那么应该也毕业了。
殷夜摇了摇头道:"我看你真的完拉,连续四届的十大美女之一赵如烟竟然都不认识。"赵如烟笑道:"那是好事者无聊,学校比我漂亮的人比比皆是,对了,我们可以坐下吗?"她显然是不想就这个话题谈论得太多。
我坐的是饭堂最偏僻的一个角落,四人餐桌除了我之外都是空的,我点头道:"当然可以了。"赵如烟盈盈坐下,而殷夜却是掏出一张纸巾来,檫了又檫,不住的埋怨太脏。我懒得理她,只是与赵如烟聊了起来,想不到她与我同在内科,不过确切点说来,应该是赵如烟更想不到我在内科,因为她原本就是这专业,而我的生物技术与内科是风马牛不相及。赵如烟就在第三科室,我们科室旁边,竟然都没发现,大概是因为大家的上班时间错开了。
我颇为高兴,因为至少以后可以多一个认识的同事了,不至于整天那么无聊,赵如烟大概想法与我差不多,聊的很愉快,倒是把介绍人殷夜晾在一边,不住的干瞪眼。
饭后殷夜也要回去了,临走时将我拖一边:"喂,你干脆到我爸的公司来吧,保证待遇优厚,中医院的工资也实在是太低了。"我自然是拒绝,殷夜苦口婆心地劝我,说到技嘉去工作的话,很快就能有房子,车子,妻……,之类的。
我笑了笑道:"你要明白,我到这里工作并非为了钱。你说的那些东西,如果需要的话,我现在就可以拥有。"殷夜这才死心,看着等在一旁的赵如烟,戏谑的道:"我说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刚才那么热情?"我淡淡道:"当你发现自己到了新环境,周围没一个朋友的时候,忽然有个认识的人从天而降,你会不会像我这么热情?"殷夜想了一会道:"也对哦,好,我走了,有空来找我玩。"转身走向她的凯迪拉克。
我想了想道:"对了,你穿这套工作服实在是太难看了。"殷夜刚拉开车门,闻言跺脚道:"你以为我想吗?还不是刚办完事就过来了,哪来得及换衣服!如烟,你笑什么?气死我了。"我打了个哈哈,向她挥手道:"拜拜。"殷夜重重的将车门关上,车子一溜烟走了。一旁看着我与殷夜斗气,掩口偷笑赵如烟走上来道:"我还没见过她个样子的呢。"我诧异道:"不是吧?她经常这样发小姐脾气啊。"赵如烟若有所思:"那你们还真是对欢喜冤家。"下午赵如烟不用上班,我也只好继续无聊了,很想时间快点过去。农游与黄素的态度是截然相反,根本不管我。从工作的角度看来,黄素反而是更为负责任的,尽管她挑剔了些。
浑浑噩噩中挨到了下班,我迅速换了白大褂,跳上一辆TAXI,直奔家的方向。
在门外就听到思思清脆的甜笑,还夹杂着其他两个女子的声音,这两把声音我都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柔美的是张雯,妩媚的是李晓。以前她们俩常常在我身边,并没觉得什么,直至矛盾发生后,许久没见面,度日如年之后,我才深深地发现,能听到她们的声音,就是一种幸福了,原来以前我一直在挥霍着自己的幸福。
原本迫切的心情忽然间变得紧张起来,我听得见自己的心跳声,站在门口,心中激烈斗争,最后才缓缓将钥匙伸向门孔。
丑媳妇始终是要见公婆的,我此刻就是这种心态。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280~285章
第二百八十章良药
"喀嚓"随着钥匙在防盗门中扭动,客厅中的声音骤然降了下来,只剩下思思的了。
将门推了开来,两张我在梦中都想见到的娇艳脸庞顿时出现在视野范围之内,我脑中轰的一身炸开了,口干舌燥,竟是说不出话来。
思思坐在沙发中间,见到我高兴道:"逐哥哥,你总算回来拉。"张雯与李晓分坐她两边,两人的脸色均是有些不自然,我想经历那件事后,她们也应该很少见面,或者这么久以来根本没见过面。叶柔不在客厅,大概是去洗澡了,夏季她每天都要洗三次澡的,通常是中午一次,傍晚一次,晚睡之前一次,现在正是洗第二次的时间。
思思根本没有觉察出我们之间的异样,诧异道:"咦,雯姐姐,晓晓姐,你们怎么不说话了。"张雯与李晓的樱唇动了动,脸色极不自然,不过却几乎是同时出声:"许逐。""表哥。"我艰难地从嗓子中挤出几个字:"恩,你们……"但事到临头却不知说什么了,最后喃喃道:"很好,很好……"说话间缓缓走过去,然而到沙发前却是为难了。诺大一张沙发足够坐五个人的,但我要坐在张雯这边,还是李晓那边好呢。她们两人亦有意无意地瞄了我一眼,显是等待我的选择。
心念电转之下,最后我坐到了她们对面,也许这是个不是办法的办法了,至少两边都不用得罪。用余光看了一下两人的反应,似乎有些失望,又似乎轻松了许多。
不知内情的思思因相聚而开怀欢笑,但我们其他三人却是貌合神离,不时应上一句,我更是如坐针簪,不多会叶柔从浴室中出来,见到我道:"回来了?"我点了点头,乘机脱离窘境:"我去做饭了,你坐会。"思思站起来道:"逐哥哥,我帮你。"我摆摆手道:"不用了,你和她们聊下天吧。"思思雀跃道:"也好,还是逐哥哥你做的菜好吃些。"在厨房中,我心不在焉地切着菜,甚是烦恼,我连面对她们的勇气都没了,这问题如何解决得了?
胡斯乱想间,忽然手上一阵剧痛传来。"哎哟!"我忍不住闷哼一声,只见锋利的菜刀割破了左手食指,深及骨头。要是再用力一点,只怕整节手指都不保。
倒吸一口冷气,我将刀子从手中拔出来,痛彻心扉,不过我硬是忍住了。鲜血汩汩涌出,将砧板也染红了,忙用右手手指将伤口压住。
刚回过头去,就见到一脸惊慌的李晓:"表哥,你怎么了?"我强作平静道:"没什么,不小心割到了。"但剧痛却让我脸上肌肉不自然地扭曲。
李晓见到我痛苦的表情,忙走上前来,将我右手拨开:"让我看看。"我一移开,鲜血顿时又狂冒出来,滴到地板上,李晓见到泪水都快流出来了,先前的冷漠完全消解,在我手上不住的吹气:"是不是很疼?"看到她对我的态度,我反而有些感激这次意外了,笑道:"本来很疼的,不过你这么一吹,似乎就没那么疼了。"李晓失笑一下,又板住脸,不住的埋怨道:"你这人哪,怎么总是这么不小心呢?来,到客厅去敷上药。"走到客厅,李晓一说,她们就乱了起来。
"什么?""伤到手了?""快点,里面有药。"我与叶柔都是学医的,这种基本的伤口处理东西当然不会欠缺,不多会几个女的翻出各种医药物品,各拿一样涌了过来,我有些哭笑不得,虽然很疼,不过毕竟是小伤,用不着这么大惊小怪吧。
叶柔先用酒精替我消毒,酒精洗伤口的滋味真不好,火辣辣的。
张雯手拿消炎药,刚想走上去前帮我敷上,迈出一步,看到另一边拿着胶布的李晓,却又停了下来,二人对看一眼,似是都有些犹豫。我只好继续忍着痛楚,也不好出声催。
思思却是急了:"雯姐,晓晓姐,你们快些啊,伤口在空气中久了很容易发炎的。"张雯与李晓这才不再犹豫,来到我身旁,一左一右蹲下,一个给我敷药,一个用胶布缠上。说实话,她们并无经验,弄得我的手很痛,但嗅着两人秀发,玉体中散发出来的幽香,只觉舒服无比,如坐云端,轻飘飘的,手上的痛楚哪还放在心上。如果现在时间能停下,这一刻能一直维持下去,那多美妙,想着想着,我有些痴了,直至李晓帮我缠好胶布,轻声道:"好了。"与张雯对看一眼,两人又退到一边去,与我保持一定的距离。
我叹了口气,梦想与现实总是有很大的差距的,只恨刚才那一刀为什么不重点,最好血留不止,这样她们就会在我身边多呆一点时间了。
思思用剪刀把胶布多余的部分给剪开:"这下才是大功告成,逐哥哥,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我讪笑一下,总不能告诉她是因为张雯与李晓的事烦心,这才失手受伤的吧?
叶柔笑道:"还便宜了他呢,一点小伤换来四个大美女一起为他服务,多少人求之不得呢。"思思这回是坚决不让我下厨了,于是一群女的去厨房做饭,留我独自在客厅看电影。哎,还是孤家寡人的。
几个女孩都做了几个菜,除了叶柔的惨不忍睹之外,其他的都尚算不错了。思思跟在我身边的时间久,厨艺方面也学得不少,张雯与李晓尽管不精通,不过做一两个最擅长的还是拿得出手的。但更重要的是几人聚在一起,许久都已没这样的机会了,一顿饭吃的分外有味道,李晓与张雯也不像初见时那么僵,偶尔说上几句闲话。至于我,还是被她们晾在一边,但能看到她们,听着她们的话,我就很满足,别无所求了。
饭后大家一道去朝月区的麦纳商业街去购物,那里是全北平最出名的时装展示与销售中心,因此女子特别多。
女人一看到衣服就容易忘了别的事,张雯与李晓亦不例外,似乎已忘了先前的不快,到处试着最新出炉的新衣服,并且征求对方的意见。只是我很担心,一旦她们走出这里,是否又回恢复为先前的模样?
思思将一件绿色的窄腰T恤披在身上:"逐哥哥,这件衣服好看吗?""好看,好看。"我想着东西,眼光直勾勾地盯着前方,头也不回地回答。
思思不满了,将我的脑袋转过来:"你根本就没看嘛,我不理你了。"跺了跺脚,气鼓鼓的就欲走。
我拉着她的手道:"嘿,我的好思思,自然是穿什么都好看的了,还用问吗?"思思听得我如此夸赞,这才露出笑容:"算你了。"此时李晓一把将思思拉走:"来,思思,试下这件,一定合适你。"大概是思思长着一张娃娃脸,心地又单纯,因此她与我亲昵时张雯与李晓都不觉什么,还是那么的疼爱。
看着四个女孩的互相品评,我心道,原来衣服是能缓冲女人间矛盾的好东西,以后下次再聚的话还是与她们到这里好了。
叶柔诧异的声音将我带回了现实:"雯雯,你怎么了?"一直脸带微笑的张雯,脸忽然间涨得通红,银牙紧咬,似乎很难受那样,其他几人也惊奇地看着她。
张雯不回答,而是急急将手中的衣服往叶柔怀中一塞,然后飞奔向前。
李晓,叶柔与思思不知发生了什么事,齐声惊呼:"雯雯(雯姐姐)。"但张雯头也不回,我惟恐有失,忙快步跟上。最后我发现张雯来到了走道尽头处的单人卫生间,原来是想方便,我松了口气,却又有些疑惑,怎么会突然间急成这样?
下一刻我就发现张雯并非是方便,她连门也来不及关上,就俯下身呕吐起来,却什么都没吐出来。
第二百八十一章医学讲座
我顾不上太多,走上前去在她背上轻轻地拍着:"你怎么了?是不是吃到什么坏东西了?"但看着她什么都不吐出来,很是纳闷。
过了好一会张雯才从直起身来,神色很复杂,有几分喜悦,又有几分害怕,更有些迷茫,最后幽幽道:"没什么,可能是这里太闷了。"我看着透气良好的大商场,不解道:"我没觉得什么啊。"此时李晓她们匆匆赶了上来,张雯急忙对我道:"等下她们过来问起,我就说月事突然间来了,来换,换那个,你可别揭穿。"我更是迷惑了:"为什么说你气闷就不行呢?"眼看她们就要来近,张雯大急,跺了跺脚道:"总之你照我说的去做就行了,让她们知道我吐了的话,那很丢脸的。"我觉得这个理由其实不算什么理由,不过女人的心理总是很奇怪的,眼见张雯急成这样,只好答应道:"那好吧。"此时李晓她们也已来到跟前,叶柔率先关切道:"雯雯,你没事吧?"张雯尽量使自己显得平静一些,将先前编好的谎话说出。众人松了口气,倒也深信不疑:"没事就好,没事就好。"李晓等人意犹未尽,继续去买衣服,只是张雯仿佛总是有些神思恍惚的样子,失去了方才的兴致。我看着她的模样,觉得内中定然大有问题,却又说不出是什么问题,心中有个模糊的想法不时一闪而过,但静下心来,始终是捕捉不到,最后我觉得是自己多虑了,也就不再去想。
一直到晚上十二点多,李晓等人才欢天喜地从麦纳商业街中走出来,每人都买了好几套衣服,其中又以思思收获最丰,因为我们每人都替她买了一两套,直让思思喜的左一个姐,右一个逐哥哥的,一张小嘴叫得甜腻无比。
张雯脸上也带着微笑,似乎很开心的样子,但我总觉得她有心事,从眼神中就看得出来,一个人的眼睛是不会骗人的,但她的心事仿佛并不想让他人知道,所以才装作若无其事那样。我想了下,每个人心中或多或少都会有些秘密,既然张雯不愿意说,我追问过多也没用。
地铁已没了,只好打的回去,我们住的地方最近,首先到了。叶柔与思思兴奋了整晚,早已很有些困倦,连打呵欠。我让她们先回去,而自己去送张雯李晓,毕竟这么晚了,又是两个娇滴滴的美女,即使是首都,亦不敢说是百分百安全的。思思在迷糊中挣扎着要与我们一道。被叶柔拖着到楼上去了。
张雯与李晓都在南玎区,李晓家较近,是她们公司的单位宿舍楼,在一个小区里面。下车后我原本想送她进去的。李晓幽幽道:"表哥,我自己回去好了。"我看这小区有门卫把守,应该是很安全的,况且呆会还有张雯,便点点头道:"那好,你早些睡吧。"李晓听得我的话,脚下却没有动,气冲冲的低声道:"死人,你就不能送我进去么?算了,我走了。"说完头也不回地走进门口,留我一人在原地发愣。不是她自己说了不用我送的吗,为什么又这么生气?女人的心,当真是难猜,摇了摇头,我钻进车里。
张雯还是那副恍惚的模样,低头在想什么东西,却并难过。她嘴角时而露出微笑,时而紧抿,仿佛心中在斗争那样。尽管沉默的气氛得有些令人尴尬,但我还是没有出声打扰她,只是默默地坐在旁边,这样一直到了她住的地方,张雯兀自未察觉,直至我拉她才醒悟过来。
我觉得得她今晚实在是太失常了,有些不放心,生怕出意外,与门卫说一声后,一直送到门口,看着她拿钥匙开了门,这才告别。
"许逐。"张雯忽然拉住了我的手臂,抓得紧紧的,仿佛怕一放开手面前的人就会消失掉那样。
我回过头去奇怪道:"怎么了?"张雯脸色复杂,时红时白,朱唇动了动,欲言又止,最后叹了口气:"没有什么,你路上要小心点。"我闻言笑道:"别担心,我一个大男人,还怕被人吃了不成,你早些睡吧,别想得太多,晚安,我走了。"张雯的手指一根一根的放开,最后松开我的手:"晚安。"坐在TAXI上,我的心情很愉快。透过车窗看着天上闪烁的繁星,在北平难得见到星星呵,这会否是一个好兆头?今晚算不上完美,但却是我近段时间来过得最开心的一晚,与张雯李晓间的关系虽然还没能恢复如先前那样,但在今晚达到了一个奇异的平衡,我们都尽量不去提那些不愉快的事,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那样。当然,思思这开心果的因素得包括在内。以后或许我们还是不能如今晚这般融洽,但至少僵硬的关系会有好转吧。
美中不足的是张雯后来的反常情绪,回想起来,应该是她吐了之后开始的,难道是她不舒服,还是有什么疾病,又或是为我们间的关系忧心?愈想心中便愈乱,仿佛自己猜想的那些情况都不对,但又好像都有几分可能性。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更为可能的答案,然而很模糊,总是在我脑子中稍纵即逝,无法捕捉得到。
带着困惑回到房门前,已是两点多了,客厅的灯还亮着,开门后我发现叶柔穿着黑色睡衣,躺在沙发上看电视。思思却不见踪影,大概已睡了。
我边关门边道:"还没睡?"叶柔在沙发上翻了一个身"刚洗完澡,一点都不困,哪睡得着啊。"她一动之下,胸前的两团波涛便汹涌起来,黑色的睡衣尽管不透明,但上面突起的两点却是很明显,说明里面是真空的。
我顿时有些口干舌燥,打了一杯纯净水,骨碌地猛喝下一大口。感觉自己也没什么睡意,坐到沙发上:"我陪你看会好了。"叶柔将一对小腿搁到我膝盖上,学我误以为她是思思那天的口气道:"帮我按摩。"我开玩笑似地道:"好,好,乐于为叶大小姐服务。"手落在眼前的美腿上,只觉肌肤触感滑腻,如缎子般。按了两下,叶柔闭上双目,发出嗯嗯的呻吟声,我心中不禁一荡。转首看到她睡衣下摆处露出的一截大腿,夹得紧紧的,我忽然冒出个下流的念头,她夹住的腿里,会否也是真空的呢?一念到此,手上也停住了动作。
叶柔正在享受之中,忽然间快感消失,睁开眼来,见我定定地看着她下体。脸上羞红,将腿抽了回来,骂道:"死色魔,狗改不了吃屎!"我甚是尴尬,为了掩饰窘境,没事找事地拿起桌上的遥控器道:"这台不好看,换一个。"胡乱按下一个台,不知是什么节目,里面只有两个中年女人,一个看样子是主持人,而另一个是应邀而来的专家,听内容似乎是医学讲座。
"现代妇科学研究认为:女性怀孕之后,胎盘即分泌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抑制了胃酸的分泌。胃酸分泌量的减少,使消化酶的活力大大降低,从而影响孕妇的食欲和消化功能。这时,孕妇就会出现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症状。一般孕妇表现为晨吐,在妊娠40~80天这段时间里,早晨空腹时有轻度的恶心呕吐……。"叶柔一把将遥控器夺过去:"这是什么呀,无聊!"我讪讪一笑,想不到会转到这种台,正当叶柔想要换台时,我脑中忽然灵光一闪,大声道:"等等!"叶柔为之愕然,手中动作也停了下来。
"妊娠20~60天内,正是胚胎组织细胞分化形成器官的旺盛期,这段时间,孕妇特别敏感,嗅觉也特别灵,对于某些食物的气味、味道都会引起恶心……"听着电视中那女专家侃侃而谈,那个整晚在我脑中若隐若现的模糊念头越来越清晰清晰起来,最后破茧而出时,我呆若木雕。
第二百八十二章结婚
"张雯怀孕了,张雯怀孕了……"整个晚上我脑中翻来覆去都是这么一句话。从她呕吐无物的症状,遮遮掩掩,刻意隐瞒李晓等人,还有那复杂难解的神情来推断,我几可肯定自己的猜测是百分百正确的了。
这件突如其来的大事让我乱了套,甚是惶恐,要知道自己也就一个二十二岁,刚刚从毕业,连社会生活都尚未完全适应的年轻人而已,根本没半点做父亲的准备。整晚将手机拿起又放下无数次,想打电话给张雯确认,但每次都缺乏勇气,万一张雯的回答是肯定的,我该怎么办呢?
除了惶恐的心情之外,还有一点点的惊喜,那是血脉相连的亲切。我终于明白张雯为什么会有那种亦喜亦忧的表情了,初为人父人母,应该都会有这种复杂的心情吧。
这样一直到了天亮,六神无主的我带着满眼的血丝去上班。早上失神比昨天还要厉害,自然少不了被教训。但黄素她骂得再凶都无所谓了,我甚至还希望她骂得再凶狠一些,让我那惶恐的心情转到别的地方去。
中午时分,我还是独自一人呆在老地方吃饭,饭堂的这个角落,似乎已成了我专用的了,无意思地刨着碗中的东西,连续两天没有胃口,对饭量超大的我来说实是极为罕见……
"许逐。""……""许逐?""……"眼前一花,一人在我对面餐桌坐下了,在医院对我稍微友好一点的人,似乎就只有赵如烟了。
我友好地打招呼:"嗨。"赵如烟没口气地白了我一眼:"你习惯忽略美女的存在吗?"她说的是昨天还有刚才,其实赵如烟也并不在乎被人关注,医院中追她的年轻男医师上打,整天苍蝇般有事没事往她科室跑,还约吃饭看电影等。尽管赵如烟不胜其烦,一一拒绝了,但在学校以及社会上通常都是人们目光焦点的她,被人连续忽略两次,美女潜意识中的尊严与骄傲还是很受打击的,因此心中有一点点的气。
这句话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不解地道:"这个,为什么怎么说?"赵如烟用力咬了一口清蒸蛋,像是要将气发泄到上面那样,不过她吃东西的样子很是很好看:"我已经叫你两次了。"我笑道:"呵呵,对不起,我这个人注意力常常不太集中。"赵如烟将小半只清蒸蛋用银牙咬碎吃掉,仿佛气也随之消掉了,脸色恢复如常:"看得出来,有什么烦心的事吗,我能不能当个忠实的听众。"这种事怎么好告诉她,我摇摇头道:"没什么,我这人一向这样。"就了不讨论太多,我转开话题道:"哎,怎么跑这里来呢?你这种美女应该是在中央最好的黄金位置,接受无数的仰慕的目光才是。"赵如烟叹了口气,没说什么。尽管她拒绝了那些男同事,然而同科室的两个同事都是未婚女子,见到赵如烟如此受欢迎,自然心中妒忌,不冷不热的,因此赵如烟在医院中可说也没一个真正的朋友。
我从她的神态观察,应该也是工作不太顺利,泛起同病相怜之感。想起在医科大时大家都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感概良多。
挣扎了一天,晚上我终于下定决心,要当面找张雯问清楚,这种事是不能拖的,她真若怀孕了,我应负最大的责任,若非贪图一时快乐,也不会造成大家今天的困惑。
晚饭后我拨同了张雯的电话号码:"雯,今晚有空吗?"张雯有些意想不到,不过还是道:"有空,你有事?""可以出来见个面吗,有些事我想跟你谈谈。"张雯沉默了好一会,不知在考虑什么,最后才道:"好吧。"约好地点,我挂了电话,这次当然不能叫其他人同去了。叶柔与思思都在客厅看《天使的爱》,我撒了个谎:"我有个同学的电脑坏了,要过去帮他弄一下。思思,你们看电视吧。"叶柔正看的入神,不耐烦道:"去就去吧,谁管你呢。"思思道:"逐哥哥,你早点回来啊。"我点了点头。打的到与张雯约好的地方,市区中的一个叫星际遨游的悠闲吧。张雯已比我先到了,坐在门口右侧一张灯光不是太亮的靠窗餐桌前,抿着小口,眼神迷离,手中的管子在面前的一杯酸奶中无意识地搅动着。
我径直走到她身旁坐下:"不好意思,我来晚了。"张雯看了我一眼:"没有关系,我也是刚刚来的。"此时WAITER走上来道:"先生,请问您需要点什么?"边说边把单子递过来给我。
我此时不想他人打扰,没接过单子就道:"麻烦来杯咖啡。"WAITER走了后,我深呼吸了一口,做好心理准备:"雯,问你一件事,你一定得老实回答我。"张雯提了提精神:"说吧。"我开门见山地道:"你是不是怀孕了?"张雯想不到我说的是这个,愣了一下,眼神慌乱起来:"没,没有的事。"我见她遮遮掩掩,更是肯定了自己的想法,沉声道:"不要骗我了,你昨晚呕吐时我就知道,如果不是的话你为什么要骗她们,说是月事来了?"张雯喃喃道:"我没有,我没有……"说着说着眼圈忽然一红,泪水流了下来,想起这些天来所受的委屈,整个人彻底崩溃,娇躯软软地瘫到我怀中,不住地用粉拳捶着我的胸膛:"你这个坏蛋,大坏蛋,你叫我怎么办才好?我们现在这种关系,你叫我如何对你说?呜呜……"一个刚出社会,远在异地他乡工作的未婚女孩,忽然间得知自己怀了孕,又不能向自己男友诉说,得承受多大的压力。我心一酸,将她紧紧楼在怀中,也不管旁人诧异的目光。
张雯在我怀中哭够了之后,才抬起头来,见到整个悠闲吧中至少有三份之二的人在瞧着我们,连WAITER都不例外,不好意思地离开了我的怀抱。我看了下,胸前的衣服都湿了。
我见她双眼红肿,递上一张纸巾道:"檫檫吧,像个大花猫一样。"张雯闻言破涕为笑,娇嗔着又轻轻捶了我两下,但一想到怀孕的事,眼圈又开始红了。我忙使出浑身解数去哄,好不容易才让她稍为开心起来。
"雯,你去医院检查过了吗?"张雯点头道:"去检了,没有错。""什么时候发现的?""就是昨天,之前几天只是觉得胸有点闷而已,也没怀疑。应该是前个月我们出去那次之后怀上的,上月的月事就没来,当时我还以为是因为第二次和你出去后吃了药,副作用让时间推迟了的关系,想不到……"我叹了口气,什么鬼安全期,安全个屁,简直是误人子弟。拍了拍张雯粉背以示安慰:"对了,你告诉家里人没有?"一提起家人,张雯的手抖了下,甚是惊惶:"我不敢,要让我妈知道,她会打死我的!"看来她母亲是个很传统的女人,家教很严,未婚先孕这样的事她是万万不能接受的。
张雯幽幽道:"而且,我们公司也要求女职业至少工作一年后才能怀孕。许逐,你说我该怎么办才好?"我艰难的从喉咙里挤出几个字:"打掉好么?"张雯猛的离开我怀抱,竭斯底里的疯狂摇头:"不!那是我的孩子,我死也不打掉。"女人天生就有伟大而无私的母爱,张雯又是温柔善良的人,要她将一条小生命活活扼杀,还是自己的亲骨肉,她肯定做不出来。
我早料到有此结果,沉默了半天,然后缓缓道:"那,我们结婚吧?"
第二百八十三章艰难的抉择
张雯显然是大大吃了一惊:“结婚?”
我点了点头:“没错。”鼓起勇气说出那两个字后,我反是长长松了口气,再也不管别的了,思思,李晓,慕容倩,谁都好。我只知道:我必须对眼前这个善良的女孩负责,必须对她肚子里的孩子负责。如果我还让她们两母子再吃苦头,那就真不是个男人了,只是个垃圾。
张雯神情复杂,时喜时忧,犹如夏日的天气般瞬息多变,最后嫌是下定了决心那样,平静了下来,然后她的答复让我吃惊:“不行。”
“为什么,你不喜欢我?”
张雯白了我一眼:“你说什么呢?我若是不喜欢你,会与你,与你那个吗?”说到后面,她已是满脸通红。
“你怕家里人不答应和我这个穷小子在一起?”
“也不是,我爸妈都对你印象很不错的,而且小亦现在成绩能这么好,你有很大一部分功劳在内。”张亦现在已读高三了,在冰际高中,这几年我一直以教他网络入侵为诱饵,他学习有进步,我就教更高级的技术,张亦对这方面甚为痴迷,见我又是极为难得的高手,不自觉间已将诱惑全转为动力,节节进步,按其现在的成绩,若无意外的话,考上重点大学是十拿九稳的了。
听了此话后我更是迷惑:“那为什么不行?你觉得我们太年轻,这个我了解,但现在这种情况……”我没有说下去,但意思已经是很明显了。
张雯叹了口气道:“你有没有想过晓晓,我知道她一定也是很喜欢你的,还有思思,我知道你们青梅竹马,感情亦是最深,你不能这样对她……”她语气有些幽怨,仿佛是责备我到处留情。
我心中感动得无以复加,好一个善良的女孩,即使自己已立于如此艰难的处境,还是想着她人。但她此番话,却更是加强了我的决心。将张雯搂得更紧了些,在她耳边道:“我知道你人总为她人着想,但你有没有为自己想过,即使不为自己着想,也改为孩子想一下,孩子怎么办?你想他出生后没有父亲么?”
这话刺到了张雯的要害,她闻言垂首无语,过了半天才抬起头来:“还是给思思她们一点时间,慢慢接受好了。”这样说来,即是已答应我了。
但我还是不满意:“这种事怎么能拖呢?再说,你已怀了近两个月了,再过些时候,肚子大起来,瞒也瞒不住的,到时还被人闲言闲语。”
但张雯害怕伤害思思与李晓太深,坚决不从,最后我想了个折衷的办法:“那我们先订婚好了。”
这也许是最好的办法,张雯当然不想自己的孩子连父亲都无法承认,终是默许了。
走出悠闲吧,我们的心情都与先前有天壤之别。张雯尽管善良无私,但毕竟是个女人,能与自己心爱的男人在一起,被他照顾呵护,哪有不开心的道理。紧紧偎依在我怀中,平日里害羞的她是不会当着大街上这么多的人这样做的,可见此时有多高兴。
我也用力将张雯搂着,温馨涌上心头,从这一刻开始,怀中的这个美女,从此以后就是我的未婚妻了,还是孩子的母亲。我们下半生的命运,无论幸福与苦难,都会紧紧联系在一起,那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比之先前仅仅发生肉体上的关系有着质的飞跃。
我们就这样漫无目的却愉快地在街上走着,一直到十一点多,时间过得特别的快,仿佛只是一瞬间那样。这是心境变化造成的错觉,由于明天我们各自都还要上班,我才依依不舍地将张雯送回去。
即将离别,我亲了她一下,然后道:“雯,我找一个好日子,将订婚的手续办了,这段时间你也要探下家里人的口风啊,万一他们不同意,到时就糗了。”
张雯嗔道:“他们敢,那我就和你私奔。”
我呵呵一笑,张雯温顺的性子,这种大逆不道的事她是做不出来的,只是嘴硬而已。再说了,我有信心张雯爸妈能接受我,再怎么说自己也算个优秀青年了,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也一向很好。
刚推开家门,就看见叶柔与思思在吃夜宵。叶柔吃得稀里哇啦的,浑然未觉我进来。思思倒是看见了,远远招手道:“逐哥哥,过来吃面呀,我们煮了你的份。”
先前那强大的责任感让我鼓起勇气做出舍弃一切要与张雯在一起的决心,但真当面对思思时,我发现原本一往无前的决心脆弱了许多,生怕自己会改变主意,再加上问心有愧之下,我不敢去看她的脸,丢下一句话:“不了,你们吃吧,我不饿。”说完便往房间走去。
思思与叶柔对看一眼,目光中均有些诧异,她们敏锐的女性的直觉得出,这不像平日的我。
躺在床上,我木然地看着天花板,
“咚,咚。”有人在敲门。
我动也不动:“进来。”
轻盈的脚步声中,思思已来到我身边,她小心翼翼地道:“逐哥哥,你是不是遇上什么不开心的事了?”
一想到与思思之间的感情不久之后就要结束,我们只能像兄妹一样相处了,小时那美丽的誓言,肥皂泡一样,很美丽,却容易破碎,到头来终是一场空。我心中有些黯然,强笑道:“没有啊,只是帮同学弄电脑累了。”
“那我帮你按摩一下吧?”思思说话间已探出白嫩的小手。
我已有张雯了,不能再与其他人纠缠不清。这个念头令我下意识地想避开思思的手,然而看到她那可爱的脸,心中一痛,终是不忍心。算了,再骗她一下吧,善意的谎言有时比残酷的现实要好的。
思思用力恰到好处地在我肩膀,腿上揉捏着,她知道我有些地方特别喜欢多揉几下的,就停留久一点,最了解我的人,不是我爸,不是我妈,不是张雯,不是李晓,不是慕容倩,更不是叶柔,而是眼前这个与我青梅竹马长大的可爱女孩。
身体上很舒服,然而心里却发酸。为什么人世间的矛盾总是这么多?为什么有些很重要的东西要无奈地舍弃?为什么……
等我回过神来,思思依旧在专注地帮我揉捏着。尽管房间中有空调,她红扑扑的脸上还是留下了一颗颗细小晶莹的汗珠。看到我,她露出甜甜的笑容。
我硬起心肠道:“好了,思思,我想睡觉了。”再这样下去,我知道自己肯定受不了灵魂的折磨而崩溃。
思思的笑容僵硬在脸上,她很明显地感觉到了我与往日不同的冷漠,只道我碰上了什么不开心之事,欲自己一人静静,知趣地道:“逐哥哥,那我出去了,你好好休息吧。”说完爬起身来,穿好拖鞋,轻轻地走到门口。我用眼睛余光目送着思思娇小的身影消失在视野之中,说不出的难受。
门忽然又开了,思思的脑袋探了进来:“逐哥哥,差点忘了,你不喜欢开着灯睡觉的,我帮你关上好吗?”
我心中一酸,发现自己根本不能说出话来了,只是重重的点了点头。
“啪。”日光灯的开关关上了,随着门与墙壁间最后一丝墙壁的结合,思思不见了,房间中一片漆黑,闹钟的指针跳动发出微微的声音,然而更显宁静。
漆黑中出现一滴反光的东西,那是水,泪水,我强忍许久的泪水终于夺眶而出,无声地坠落地上。此刻的我才发现,自己那个抉择原来比想象中还要艰难得多。
第二百八十四章搬迁
今晚思思没有再过来陪我,前两天她都是半夜偷溜进我房间,然后在快要天亮时回去,以免被叶柔发现。我觉得轻松了很多,因为与思思相处久了的话,我肯定要崩溃,然而在另一方面来说,我感到很不习惯。
翌日早上我立刻向医院领导申请休假五天,中医院每个职工一个月都有五天的假期,由于是在医院工作,肯定不能让所有人都在周末休息,医院关门了。因此没有冲突的情况下,随时都可以申请休息。
只是我刚刚上班才不到两天,就要连续休假五天,难免有些说不过去。批假的人正好是副院长,苦口婆心的劝我,说这样影响不好,不利于我将来的升迁等等。但我心已决,只说家中有要事,非得回去一趟不可。副院长迫与无奈,只得批了,只是要我尽量早去早回。
其实我家里并没什么事,我只是想用这几天好好陪一下思思,当作是我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弥补罢了。我让自己装做如以前那样,一起去玩,一起煮饭,一起看电视,思思只道我从不开心的事中回复过来,很是高兴。我看着她快乐的样子,也很安慰。张雯知道后非但没有吃醋,反而极力鼓励我,也许她觉得我的决定,对思思很不公平吧。叶柔自然是每天都与我们一道,李晓尽管工作繁忙,偶尔还是会过来一次。每次见到我,目光都很幽怨的样子,我硬下心肠,只当没看见,当断则断,否则带来的会的是更长久的痛苦。
日历一页一页往后翻,五天的时间很快便已飞逝,我的假期结束,明天便要上班。思思也得回去了,在上面呆了这么久毕竟不好。我与叶柔将她送上飞机,一直在机场外等到起飞。仰头看着蓝天,那在云中飘忽的机身,似乎将我们这段二十多年的感情也带走了。
回到住处,我将这些天来用数码相机拍的照片拿了出来,细细的看,思思的每个笑容,每个鬼脸,每个撅着小嘴撒娇的动作都不错过。这或许是我们间最后一段最快乐的时光了。我和张雯订婚,并让她知道之后,这一切将成为回忆。
晚上给张雯打了个电话,心情好了许多,我发现自己的确是个容易因接触的人不同而摇摆的家伙。我决定与她共同到外面租房,这样我更好照顾她一些,她肚子里有了小孩,又是一人居住,我总是不放心,怕发生什么意外。况且她也不能老是吃快餐了,得不时补一下,否则产后对身体的伤害很大的,我这个大厨师正好派得上用场,不能白白浪费了这身技术。
张雯原本有些犹豫的,但在我提出以孩子为重劝说之下,还是答应了。“孩子”这两个字是她的致命弱点,只要一提起,聪明的她头脑就会变得有些迟钝,再不会去考虑其他东西了。
北平的房子不好找,特别是市区中,特别是离中医院近的地方更是难寻。至于张雯,她最多只能再做一两个月了,到时肚子大了不可能还去上班的。她们医院新职工一年内不许生小孩的规定,我打算让她与上司妥协下,真若不行的话,那就辞职不干,待小孩生下,休养好身体再说。反正钱并不是问题,我手头就有两百多万,如果需要更多的话,多接几份兼职就行了。
找了几天,房子依然没找到,苦恼时无意在电视中看到汽车的广告,我一拍大腿。操,我怎么这么笨,住房远一点没关系,买辆小车不就得了,也许是我们家是普通人家,过惯了那种自行车的生活,有钱也不懂花了。
驾驶证在学校时就已考到,省却了我不少麻烦。打电话问了一个对车子很热衷的大学同学,让他介绍一辆,这小子是个富家子弟,最大的爱好就是收集车子,对各种车型的市场,性能,价钱,优缺点比自己女朋友还了解得多。自然是没有问题,强烈建议我选购一辆AC-P2的新型私家车,七万多点,爱尔西刚在国内投资生产的,厂方急于在短时间内扩大名气,因此现在是处于宣传促销阶段,价格非常优惠。至于技术方面,爱尔西的车子并不是很出名,但我那同学说由于它只是个小国,在世界上的地位远远比不上欧美等许多名车产地,从而导致商品名气不扬,但在技术上绝对比起许多名车来都不逞多让。
我对他的眼光很信任,在网络上查询了一些相关资料,使用者的评价都很好,于是当天就去买了回来。试了一下,第一次买车子,虽然不能做比较,但我对其外观,性能,还有其他贴心的细微设置都很满意,应该是物超所值的。
与此同时,在北平租房中介网站上一贴的广告也有了回应,而且有好几套,离市区远一点的房子,并不是太难找。开着车子与张雯去看了下,最后选了一套在小区中,环境幽雅,空气清新,并且安全设置也不错的房子。
如果开车的话,到医院大概需要五十分钟,在我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一厅三房,家具齐全,而且都是九成新以上的。月租金是二千三百,比我想象中的还要便宜一点。屋主已移民澳洲,一年难得回来一两回,空着也是没用,因此价格很实惠。张雯也很满意,此事就此定了下来。
在张雯软语相求下,我还租了另外一套比较便宜的房子,留待叶柔造访时所用,因为我是对她说自己租住的,与张雯同居的事没有透露。她是个粗性子,直至现在还一直以为慕容倩才是我的未魂妻,若知道我伤了她的心非得找我拼命不可。因此她要是过来的话,我就回到另外租的那套房子去住。而且李晓那边有软化下来的倾向,我想这种僵硬的关系不会维持太久,她迟早会上门来找我的。
但我们并不巧妙的掩饰,又能维持多久呢?我只希望在被发现之前与其他女人慢慢疏远距离,这样到时她们也许就不会太伤心了。
我们是下班去看的房子,时间仓促,当晚是来不及把东西搬过去了,只好在叶柔那边再住一晚。
回到住处,发现叶柔坐在沙发上发傻。我笑道:“你在干什么呢?吃饭了没有?”
叶柔听到我声音,一下跳起来道:“色魔,你可回来了,饿死我拉,快点去做饭!”
我苦笑道:“大姐,不是吧,我不在你就不会自己弄下啊?要是我再晚点回来,难道你就等到饿死不成?”
叶柔道:“我不管,谁让我吃惯了你做的东西,快点去,别废话。”这些天她确实是吃上瘾了,一天三餐都是我做的。家务的分工分明,是她扫地,洗衣服,清理杂乱东西,而我负责作饭洗碗。
我与张雯已在外头吃过了,不过看在她的面子上,只好走进厨房。
冰箱里还有许多东西,我本想随便弄一两个菜应付了事就好。但转念一想,反正以后机会已不多,让她吃个够吧。将里面的东西全拿出来,来个极品大宴。
叶柔不知什么时候走进厨房,叹了口气道:“明天,你真的要搬走了吗?”
我翻动着手下的铁铲,头也不回的道:“嗯,孤男寡女的,住太久毕竟不好。”
叶柔道:“我不介意啊。”
我笑道:“你是不是忘了自己叫我什么,色魔啊。”
叶柔急了:“你知道我只是随便叫叫而已的,别那么小气嘛。”
我眨了眨眼,戏谑地道:“不舍得我?”
叶柔的脸上一红,呸了一声道:“鬼才不舍得你,我只是不舍得你做的饭而已。”
我笑道:“那请个大厨师好了,反正你有钱。”
叶柔沉默了一会,然后叹了口气,走出厨房。
我有些奇怪,什么时候开始,连叶柔都变得多愁善感起来了?
第二百八十五章等待判决的囚犯
"让我来吧。"我抢过张雯手中烧菜的铁铲:"你别干那么多活,免得累着了。"张雯白了我一眼:"才两个月多点,你怕什么。"我抱住她还没鼓起的腰笑道:"那当然了,我要照顾好自己的老婆嘛。"张雯闻言笑颜如花,显然心中很开心,不过旋又有些忧愁:"我的肚子大起来之后,那岂非是很难看?"我徉装赞同,严肃地点了点头:"是啊,到时像个水桶那样,可就不妙了。"张雯伸出粉拳便来打我:"你还说,还不是你害的。"我抓住她的拳头嘿嘿笑道:"是我害的没错,难道你就不喜欢这个孩子。"张雯轻轻抚摩着自己的腹部,脸上泛出光芒:"你说,我们的孩子会像谁呢?"我挺起胸膛道:"若是男孩,自然是像我了,高大帅气……"张雯刮了刮鼻子:"都快当爸的人了,好不知羞。"我不为所动,接下去道:"若是女孩,就像我老婆这样,又漂亮又温柔。"张雯心一醉,倒在我怀中,脸上满是幸福的笑容。我也觉得很满足,同居的日子已经有近十天了,平静却美满,张雯会是个好妻子,勤劳体贴,我的心中已有了家的温馨。
订婚的日期已定下来,八月二十八日,是个绝佳的好日子。在这之前,我们都努力作好迎接这个特殊日子的准备。
首先,我慢慢疏远与我关系密切的女子,确切点来说是曾经关系密切的女子。慕容倩还是不时会发个短信给我,询问一下我工作与生活的情况,就好像普通普通的朋友一样。但我还是恨心直接把许多短信删掉,又或者是随便回上一两条。
我对李晓更是冷漠了许多,不时暗示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我想通过这样的手段让她退却,这样就不必面临有朝一日面对面说清楚的难堪了。即使不能造成这样的效果,至少让我们疏远一点也好。我知道是自己不对,要怪也就怪自己当初太过多情,对每个女子都那么好,以至造成今天难以收拾的局面。她的深情,我是永远无法报答了,只能祈祷她能找到个更优秀,更爱她,更专一的男朋友吧。
我最难恨下心来对待的还是思思,她在我心目中实在是如个纯洁的天使一样,令天使伤心,那我如坠地狱。因此思思每次打给我的电话都接,短信全回,我一次又一次地对自己说,下回再说吧,下回再说吧,然而这个下回,似乎是无数的,遥遥无期。尽管我知道这样拖下去,以后对她的伤害会更大,然而始终是无法挥起斩断这段美好感情的屠刀。
与叶柔通电话时,我会暗示与慕容倩间并没什么,我不想明说,否则让慕容倩知道了定然非常伤心,而且大失颜面。然而叶柔心太粗,一点都听不出弦外之音,令我无可奈何。把心一横,大不了以后撕破脸面。同时有些好奇,在慕容倩与张雯之间,她究竟会帮谁多一些呢?我想应该还是张雯吧,她们自小建立起来的姐妹深情是无法磨灭的,即使叶柔的记忆还没恢复。
订婚消息公布前,另一个需要做好的准备工作,就是探下各自家人的口风。我想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只是刚刚毕业,双方家人或许会觉得事情来得有些突然,但慢慢的应该能接受。
这样一了爱,我与张雯给各自家里打电话骤然多了起来,在闲聊之际我常常会有意无意地提到张雯,说她如何温柔善良,美丽大方,尊敬长辈等等,在我爸妈心中树立一个好印象。张雯那边自然也差不多了,不时说上几句我的好话。
离订婚日期还有十天时,我觉得不能再拖下去了,现在与张雯只是属于私订终身,还没正式得到家长同意,订婚这么大的事,不告诉他们当然是不行的。于是我鼓起勇气,拨通了家里的电话。
"小逐啊?"妈听到我的声音很高兴,因为这段时间常常打电话回家,另她忽然间觉得我孝顺了许多。
闲聊一会我觉得时机成熟了,转入正题道:"妈,有一件事,我向和你商量一下。"妈笑道:"哎哟,什么大事啊,让你这么严肃。""你觉得张雯怎么样呢?"妈一时之间还没弄明白我的意思,再加上我这段时间不住地说张雯好话,顺口接道:"很好啊。""那太好了,这样说来,如果我想和她在一起,你也不会反对吧?"我这才意识到我不是开玩笑,大惊道:"什么,你的意思是?""我是说,让她做你的儿媳妇怎么样?"妈立刻道:"这怎么行?""为什么不行,你刚才还不是说她挺好的吗?"妈道:"这……"其实张雯在她心目中的印象一直很不错,家境好,却没有千金小姐的架子,知书达礼,平日到我们家来时又很有礼貌。只是由于思思先入为主的关系作祟吧。思思聪明乖巧,一直以来都深受妈的喜欢。我们两家又有数十年的交情,来往密切,直如一家人那样,妈一直有点凑合我与思思二人的意思。尽管张雯亦很好,但毕竟只是邻居几年而已,而且张东敬是市长,尽管他并不摆架子,但身为普通工人的爸妈面对父母官,总会有些敬畏的,因此这邻居关系不可能与思思家相提并论。
作为她的儿子,我自然很清楚她的想法,叹了口气道:"妈,你在考虑思思那边是吗?思思很好没错,但我一直都只当她是我妹妹而已。"妈料不到我只是这么想,沉默了好一会,然后才道:"你想清楚了没有?真的只当思思是妹妹?"这种关头不能犹豫,否则定然会节外生枝,我昧着良心,斩钉截铁道:"没错,从小到大都是这样。"电话那边又无声了好一会,妈似乎很矛盾的样子,最后道:"我跟你爸商量一下。"又没忘记提醒一句:"婚烟大事,非同小可,小逐啊,你一定要考虑清楚,感情这东西很难说的,有时你以为自己不喜欢的人,也许以后却发现恰恰是你最喜欢的人也说不定。"她说的那个人正是思思,我何尝不明白自己对思思的感受,但这是迫于无奈,我也没办法。如果我说张雯已怀了我的孩子的话,我想妈也不会再劝我了,但我暂时还不敢告诉她,她那个时代可不比现在,若让她知道我没结婚就被一个女孩的肚子搞大的话,肯定得骂死我。临挂机前,我叫妈先别将此事告诉思思,妈叹息一声答应了。
张雯那边进行得倒是顺利许多,我高考全省第一,为冰际市大大争光,又是张东敬的忘年棋友,开茶吧的事情更深得其赞赏,绝无反对之理。张亦最敬佩的人就是我,早在暗地里以"姐夫"之名相称,当然是鼎立支持。而张雯母亲望子成龙,见连自己都无法管教的张亦在我教导之下已然大大改变,喜悦非常,再加上对我这人甚有好感,亦满口赞成。尽管说要订婚仓促了些,但举家都无异议。
再过得两天,爸妈那边终于也有消息了,屡次让我慎重考虑之后,爸妈终于无计可施。况且张雯也是个很好的女孩,于是这门亲事基本上算是定下来了。
在叶柔过来之时,我会偶尔去另外租的一套房子去应付一下。其余空闲时间还是陪着张雯,开车去兜兜风,购物,逛下街什么的。
站在日历面前,我发现已是八月二十五日,转眼间离我们订婚的日子就只剩两天多了。我想,这应该是我幸福的开始,然而有种奇怪的感觉,怎么总觉得自己很像等待判决的囚犯那样呢?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286~287章
第二百八十六章钻戒
傍晚时分我下班后依然如常驾车去接张雯。我在医院的第一个月早已过去,现在不必每天工作八个小时了,下午班的时间也提前到了五点。一个多月的锻炼之后,工作渐渐走上了正轨,但夜班通常都需要经验丰富的医师,暂时还轮不到我。上夜班的补贴很可观,而且对业绩,升职都有很重要的作用,因此许多人都抢着上。但我宁愿自己永远也不需要,多些时间陪张雯,那才是最重要的。
张雯在是个大美人,当初刚进她们公司时,曾引起一番轰动,几乎所有未婚的男同事都加入了追求她的行列之中,即使多次被拒绝,依然不放弃。直至我的出现才让他们死了心,幸好张雯的顶头上司是个女的,而且会计师相当于直属总经理管辖,否则的话我还真不放心。
在一干男人无比羡慕,甚至是妒忌,还夹带着一点其他东西的目光中,我很绅士地打开车门,让张雯先进车子,然后我再坐回驾驶位。
张雯在我一进车子后就主动献上香吻,我笑道:"哎哟,真是希奇了,老婆,今天是不是有什么好事发生啊?"张雯欢喜地道:"你真聪明,猜猜是什么?"我边开车边道:"哈,猜中了有什么奖励?"张雯道:"嗯,你想要什么奖励呢?""这个嘛,我想想。"想了一会,眼中露出邪恶的目光,抽出一手,一手隔着外裤抚摩着她浑圆的美腿:"如果我猜中了,那今晚……"尽管与我同居这么久,张雯还是禁受不住如此赤裸裸的挑逗,闻言大羞,脸如桃花,拨开我作恶的魔爪:"专心开车……,你猜了再说。"我胸有成竹地道:"这还不简单,是不是上头特批了你的孕假?"张雯愣了一下,嘟起樱唇:"一次就猜中了,没意思。对了,你是怎么想到的。"我笑道:"这还不简单,我老婆这么优秀,公司哪舍得放走呢。你的申请书不是前些天发上去的吗,现在也正是答复的时候了。"张雯不满地捏了一把我的手臂:"这不是理由,快说实话。"我哈哈一笑:"你不觉得刚才你那些男同事的目光怪怪的吗?"张雯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我嘿嘿地笑着:"那晚上……"张雯脸又红了,不住地娇嗔,我心中大乐。
此时我放在车窗前的手机响了一下,我拿起一看,有一条短信,而且是李晓的号码。冷战这么久,她已经有些沉不住气了,这几天发给我的短信逐渐增多。爱情是能让人冲昏头脑的,聪明如她也没有读懂我的暗示,只道我还在气头之上,因此想主动求和了。
我原本想删掉,但转念一想,这样反而说不定会令张雯误会些什么。于是坦白道:"是我表妹的。"说完把机子丢回去。
张雯倒是没有介意,反而劝我道:"看一下吧,说不定她有什么要事要找你呢。我们后天就要订婚,已经很对不起她了,我不会吃醋的。"我听得此话,在她脸上吻了一口,然后拿起手机,打开收件箱。
"表哥,你在哪里?"我犹豫一会,不知应不应该回复,想了下,这也没有什么,最后还是回了:"在街上买点东西。""你还在生我的气是吗?对不起,我不应该那样。"我心中一颤,表妹啊表妹,这根本不关你的事,一切都是我的错,你根本不需认错的。但见李晓如此心高气傲的女孩在我对不起她的情况下还低声下气地求和,心中的滋味无法言喻。
但感动归感动,理智告诉我不能感情用事,于是我还是恨心回了句:"没有啊,我们是表兄妹嘛。"除了表明我没生气之外,更重要的一点是提示"表兄妹"三字,来说明我们间是没有可能的。我一直通过这样的方式,希望她能了解。
然而聪明的李晓却浑然未觉,软语道:"表哥,我们好久都没好好聊过了,我真的很想你,等下我就过去找你,好么?"这是李晓第一次主动要求与见面,我心中一凛,不假思索断然拒绝:"对不起啊,等下我要去一个同学家有点事,改天有空再说吧。"回了这句后我直接锁了她的号码,不让短信发进来,眼不见心为净。
将手机放好,我歉意地对张雯笑了笑。张雯倒是很大度,还主动在我脸上吻了下,以示她并没吃醋,我不必内疚。
一闹之下差点便忘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我一脸神秘的道:"老婆,给你看点东西。"张雯见我那故弄玄虚的样子,不由奇怪道:"什么呀。"我将手伸进口袋中,掏出一红一蓝两只精致的锦盒,将红色的递过去,轻笑道:"打开看看,我敢保证,你一定会喜欢的。"张雯满带疑惑地打开盒子,流光四溢之下,一只闪烁的环状物静静地躺在锦盒的嵌槽中,当中一颗宝石散发出的高贵冷竣的光芒。
张雯捂住了小口,惊叫道:"钻戒!"这是女人的最爱,冷静如张雯都难得地失态了,我看着眼里,也有些得意。
正是钻石戒指,比利时超精细做工,三克拉D级的情侣Dream系列一对。每只花了我十五万块,然而对于结婚这等涉及终生的大事来说,完全是值得的。而且Dream系列的产品深受欢迎,货源短缺,若非老板是一个对我入侵技术甚为钦佩的黑客朋友,还弄不到手。从打算订婚那天开始,我就一直开始物色好戒指了,所幸在只剩两天之前,终是找到一对最满意的。
我小心翼翼地将戒指从锦盒里取出来,戴到张雯的食指上,柔声说道:"钻石,将作为我们永恒爱情的见证。"她如葱般纤长的手指与那颗漂亮的钻石交相辉映,美不胜收。
张雯听到我情意绵绵的话,心已醉了,双眼迷茫,若非我开着车,只怕立时就要好好温存一番。贵重的东西并不代表什么,最难得的还是送这东西之人的心意。
我也甚为喜悦:"老婆,再过得两天,我就会亲手将它换到你的无名指上。"因为戒指戴无名指表示已订婚或已结婚,因此暂时还不合适。而食指则是想结婚,但暂时还没结婚。
我打开蓝色盒子,是只造式完全一样的钻戒,只是稍微大一点。我笑道:"这个是我的。"张雯从我手中接过来道:"老公,我帮你戴上。"我尚且是第一次听脸薄的她这样称呼我,可见张雯心中有多欢喜。
在张雯把戒指戴在我手上后,我顺势把她的手抓住,张雯亦不挣扎,温顺地反握着。两颗一样的钻石,两颗相爱的心,就这样连在一起。我与张雯还是如常去一道去市场卖菜,然后回家,举案齐眉,俨然一对恩爱小夫妻般。
快要回到家中,我忽然想起一事:"哎哟。"张雯从幸福的幻想中回过神来:"怎么了?""我的身份证还在另外租的房子那边呢?"因为当时要办出入证,要将身份证拿去以电脑核对,因此交给了那边小区的管理处,现在还没拿回来。过两天就要订婚了,得证件才行,于是我转向往另一套房子那边。
叶柔来这里之前都会先打电话给我的,因此不必担心与她不期而遇。我楼着张雯的腰走出车门,走向所租的第十一栋。
刚进入楼梯间,就发现一个女子低着头,静静地站在那里,不知在等待什么。当这女子与我们六目相对时,大家都惊呆了。
第二百八十七章心碎
我实在想不到,李晓为什么此时会出现在这里。
李晓见到我搂着张雯的腰,脸色剧变:"表哥,你,你们……"我沉着脸没有说话,李晓咬着下唇,眼光不敢与李晓直视。
李晓惨然道:"你说过去同学家,我就问了柔姐地址,在,在这里一直等你,原来……"是叶柔告诉她地址的,真是人算不如天算。但这事早晚得让李晓知道,只不过提前了两天而已,我硬着心肠道:"对不起,表妹,我们是不可能的。"李晓珠泪盈眶,喃喃道:"为什么,为什么?"这句话仿佛是在问我,又仿佛是在问张雯。
见到她落泪,我感到心中刺痛,我明白在这种关头绝不能心软,否则的话定然前功尽弃,深吸了一口气,说出最后的决绝之话:"我与张雯,大后天便要订婚了。"李晓不敢相信地望着我:"什么?你一定是在骗我,是不是?"然而下一刻她就瞥见我左手的钻戒,而张雯手上也有一颗,再无怀疑,泪水一下涌了出来,从俏丽的脸上滑落,声嘶力竭地道:"表哥,你只是生我的气,而与张雯在一起的是吗?对不起,以后我再也不会这样了,你相信我……"我强忍着心中的痛楚,打断她道:"表妹,你还不明白么?我们根本不合适。你很好,我配不上你。雯,我们走吧。"我转身往车子的方向走去,身份证也不拿了。
张雯略一犹豫,没有随我而来,而是走到李晓面前,递过一张面纸:"晓晓,我……"李晓用力一把将张雯从面前推开,怒不可抑地道:"你走开!"张雯娇哼一声,被她推的踉跄往后退,我忙转身扶住她,对李晓怒目而视:"你干什么?"李晓没有回答,只是掩面而去,转眼间消失在远方。我看着她远去的背影,脸上的肌肉亦因痛苦而抽搐。原来,拒绝一个深爱着的人是那么的痛苦。当某一天,我需要拒绝更爱的另一个人——思思时,自己能否承受得住呢?
张雯丝毫没有记恨李晓的粗鲁,大急道:"晓晓!"然而终是追之不及。又回头来扯着我衣服:"逐,你快追上去看一下她,不会出什么事吧?"我不为所动地摇摇头:"不会的,放心吧。"以李晓的个性,我敢肯定还不至于到自寻短见的地步。
张雯依然有些忧虑:"你说,我们会不会太残忍了些?"我没有回答,也许连我自己也没有正确的答案。爱情,原本就是自私的,爱一个人并没有错,拒绝一个人的爱,同样也没有错。然而谁都没有错的话,那我们的痛苦究竟从何而来?也许只有老天爷才能明白吧。
一路无言,驾车回到家中,刚戴上钻戒的喜悦已被破坏无遗。默默地做完饭,洗澡,睡觉,这晚我与张雯说的话并不多,失去了往日的温馨。张雯很了解我此刻复杂的心情,她自己何尝不是这样。亲密的闺中好友反目成仇,一段友情再也无可弥补,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悲剧。
第二天我强提精神去上班,尽量让自己不去想得太多昨晚发生的事。我不住对自己说,明天就是订婚议式了,过了明天,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今天只是上午班,中午下班时分,我与赵如烟一起走出内科所在的第三大楼。赵如烟见我神情落寞,关切道:"许逐,你怎么了,有心事?"彼此都受他人排斥,同病相怜之下,大家也算个熟人了。从不将自己的感情之事透露给她的我,此时不知怎么竟产生了一种倾诉的冲动,点了点头道:"赵如烟,你说,如果有两个,甚至是几个女人同时喜欢上一个男人,而且这三个女人个个都很优秀,个个都对那男的情深意重,你说,那男的该怎么办才好。"赵如烟只是随便一问,想不到却引发我如此多的感概,不由一愣:"这的确很难选择,那男的不应该对每个喜欢她的女人那么好,这样的话问题就简单多了。"我苦笑道:"你说得对,的确简单多了。"赵如烟笑道:"嘻嘻,你总不会说那男的是自己吧?那可真够风流的。"她原本只是一句玩笑话,因为校内我与慕容倩之间的关系流传甚广,外人看来,我们间的感情亦很深厚,男才女貌,堪称天作之合,第三者能介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她话出口之后却见到我神色一黯,似乎很矛盾的样子,原本坚定不移的信心不由有些动摇了,暗暗后悔自己多言。
还没到停车场,远远便看到一个女人,身影很熟悉。我叹了口气,李晓果然不会那么容易死心,我有七成的把握肯定她回来再找我。要再恨一次心,真的让我很为难。
赵如烟没有觉察出我的异样,依然有说有笑。直至走近,李晓开了口:"表哥,能否单独和你淡一会?"赵如烟这才惊诧地循声看去,但见一个约二十一二岁,美貌绝伦的女孩,眼神幽怨地站在前方。女性对感情的嗅觉是很敏锐的,当即知道我们间定然有非同小可的关系。知趣地道:"许逐,我先走了。"眼看着赵如烟上车后去远,李晓很意外地没有吃醋,没有询问赵如烟是谁,与我什么关系,除了我与张雯,其他人现在在她心目中都已没那么重要了。
我走近李晓,在离她尚有一米半多距离的时候停下脚步,沉声道:"表妹,有什么事吗?"仅仅一天不见,她的玉容便显得憔悴了许多,眼睛红肿,显然是哭过许多回,昨天晚上到现在,她定然饱受煎熬吧。但我却没有表示安慰,尽管这是理解所为,但铁石般的心肠连自己都觉得吃惊,那个一直都不忍心自己身边任何一个女孩子受到伤害的许逐,到哪里去了?
李晓见我那么疏远,一副冷漠的样子,眼眶一红,眼看又要掉泪,咬着下唇好一会,才稍微恢复:"我想问一下,为什么要选择张雯,而不是我?""因为我爱她,她也爱我。"这句话是实话,同时也是敷衍,事实上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如果说让我下决定的最直接的原因,大概就是张雯肚子里的孩子了。
李晓咬牙道:"难道我就不爱你了?表哥,你说句实话,你到底爱过我吗?"我不敢直视她哪悲愤的眼光,将头稍微侧出一边:"爱是爱过,但我对你的表兄妹之情更多一些。"李晓仿佛没听到我说的话那样:"是不是因为你和张雯有了那种关系,所以你才与她在一起。"她咬着下唇,轻声道:"张雯能给你的东西,我也随时能给你。"我很干脆地道:"这并非性的问题,表妹,我再说一次,我们间是不可能的,忘了我吧,以你的条件,定然能找到一个比我优秀千百倍的男人。"李晓晶莹的泪珠如线一样滴落:"表哥,我们之间,真的再也无法挽回了么?"我看着眼前这自信骄傲的表妹两天内第二次落泪,我心中绞痛,但还是恨声道:"没错,我们以后还是做朋友吧,或者是,最好的表兄妹。张雯已怀了我的孩子,从今往后,我要一心一意的对待她。"此话断了李晓的一切念头,她脸上血色尽褪,苍白的嘴唇抖了抖:"许逐,我恨张雯,更加恨你!"转身飞奔而去。
我下意识地伸出手去想挽留她,但嘴唇动了动,终是没有出声,伸出的手亦悄然放下。即使我留住她,又有什么用呢?
闭上了眼睛,"许逐",这个最熟悉不过,但在李晓的口中吐出却显得无比陌生的称谓,让我的心在刹那间化为了万千碎片。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288章 大骗子
离九月还有几天,北平的梅雨天气就来临了,比以往每一年都要早一些。绵绵不绝的毛毛细雨由早到晚下个不停,带来了清凉的同时,亦带来了淡淡的惆怅。原本就鲜见天日的北平上空被无边无际的苍白云层覆盖,阴沉沉的。这样的天气,最容易引发人的感慨。对心情极度恶劣的我来说,更是讨厌之极,暗中咒骂。
已是入夜时分,华灯初上,暗淡的街灯犹如一只只暗黄色的小眼睛。站在窗前,在微弱的灯光之下看着在风中飘扬打卷,命运不能由自己掌握,永远不知飞向何方的雨丝,触景生情之下,我心中泛起浓浓的伤感。
李晓从昨天下午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再打电话给我,连短信也没一条。我想在自己如此绝情之下,她应该是完全放弃了。她肯定恨死我了吧,不过我希望她越恨我越好,一方面,可以减轻我的内疚,还有,将爱转为恨的话,她就不必如此痛苦了。
轻盈的脚步声从身后传来,张雯不多会便出现在身后,伸出双手紧紧搂住我:“逐,你后悔么?”
我伸出双手反搂住她纤细的腰肢:“没有,你别多想,只是我不大喜欢下雨罢了,后天就是我们订婚的大好日子了,希望会是个好天气。”但我却知道,再好的天气都无法让我冲淡伤感了,一旦订婚后,我就得把消息告诉思思,但是这些日子我一直都不忍心过于冷落她,一下子叫我怎么开头?
慕容倩那边我已通过短信告诉她了,早些做好准备,以免到时误会了的叶柔闹起来,难以收拾。慕容倩没有来纠缠我,只是问能否成为我的情人,在得到否定的答案之后,她打了电话过来,说很羡慕那个幸运的女孩,并祝福我以后美满快乐。尽管她尽量让自己保持平静,但我从她因无法完全自控而微微颤抖的声音中听出了梦的破碎。
那时,我觉得自己很像一个郐子手,一个专门猎杀爱情的郐子手,但这个我自己都觉得憎恶的角色却是不得不继续扮演下去。同时我觉得自己是个园丁,然而却是一个毁掉自己亲手种植的爱情果树,取其种子,播下新爱情种子的园丁,但那颗种子成长了之后,结出的果实却不会是我的了。
张雯这这两天似乎有些失常,总是坐着发呆。我甚至在昨天半夜醒过来时,发现她没睡,眼睛大张,定定地看着我。我开玩笑地问是否我脸上开花了,张雯的回答是想多看我两眼。我对这个奇怪的回答报以呵呵一笑,日子长的很,以后想怎么看就怎么看,哪用急在一时。张雯当时的脸色有些古怪,但我也没多想。只道是因那天与李晓翻脸的事,使得一向善良的她心中内疚罢了,还不住地劝她要放开一些,爱情毕竟是不能勉强的。
张雯道:“坏蛋,如果有一天,你见不到我的话,你会想我吗?”
我嘻嘻一笑:“不会。”见张雯的脸色一变,才慢悠悠地补充道:“因为你永远都会在我身边,我们一天都不分开,所以这个如果是不成立的。”
我原本以为张雯在我这个小小的玩笑后又会娇嗔着用粉拳给我轻轻来上两下,然而意外的是她没有,只是长长叹了口气。我心道这他妈的梅雨天气还真讨厌,将多愁善感也传染给张雯了。只望能早日放晴,我可不想自己的订婚仪式,大好喜事在双方的忧郁中完成。然而梅雨天气至少要维持两到三星期,长点的甚至一个多月,看来是不的可能了。
订婚其实并不具太多的法律效力,只是流行在年轻人之中,表达互相深爱对方的一种比较特别的方式罢了。在冰际市根本不流行,因此我们让爸妈与张雯父母都不必大老远的跑过来,天气又不好,我妈患有风湿,每逢潮湿的天气关节都会发疼,我不想她到北平来受苦。
根据冰际市的风俗习惯,结婚前最重要的是婚访。就是婚期前的第十八天,男方要独自一人去女方家里,与女方家详谈整整两天的婚后打算,比如工作,收入,生活,生小孩,家务,如果条件许可的话还会说到买房买楼,等等。当然这并非考验,考验也不会在婚期定下之后了,无非是让年轻人对未来有个计划,让女方的家人放心罢了。这两天男方还得留下,但是不能与未婚妻同房。
我见张雯依然闷闷不乐,拉住她的玉手道:“来吧,老婆,去洗个澡,清清爽爽的,将不开心的事情都忘掉。”
张雯在我半推之下走进浴室中,将门掩上,我开始脱衣服.张雯的脸刷地红了:“喂,你干什么?”
我笑道:“洗澡嘛,和我老婆洗个鸳鸯浴。”
张雯大窘,一个劲地把我往往外推:“不行,我先洗,等下你再过来。”尽管我们发生过最亲密的关系,而且即将订婚,但张雯还是很害羞,连激情时都要关着灯。
我只是存心逗她,好将梅雨天气带来的不快心情挥斥掉,见效果已经达到,也没有坚持,嬉闹两句之后走出浴室。
水声哗哗传来,我不由有些心猿意马,坐到沙发上,随手拿起电视遥控器,第一个台正在播放三角恋的肥皂剧,而且刚好是大结局,男女主角在人群拥挤的大街上分手,各走己路,以悲剧收场。
我暗骂一声操,刚想转到别的台去。兜中的手机震动了,我拿出来一看,发现是李晓后,心不由卜卜地乱跳起来。接还是不接?想了一会,说服自己,反正明天就要订婚了,事情已定,也没必要躲躲闪闪的。找了个远离浴室的地方,按下接听。
“表哥……”
听到这个熟悉而亲切的称呼,我的心没来由的高兴起来,昨晚李晓直呼我名字,当时真的很难受。
“嘻嘻,你在干什么呢?”喜悦之情未过,我就发现李晓的声音有些异常。我立刻道:“表妹,你在哪里?”
李晓仿佛很高兴的那样:“在包厢里喝酒啊,原来酒是这么好,好喝的,怎么我今天才知道?”
我闻言刚想训斥她两句,隐约间忽然听到一个男子的声音,只是太模糊,听不清楚说些什么。包厢,美女,酒,男人。一想到这几样东西我的心极端的不舒服起来,沉声道:“喝那么多干什么?早些回去。”
李晓道:“不嘛,人,人家刚刚才觉得有点意思。”
我听李晓说话舌头已有些打结,想必已有几成醉意了,更是不放心:“别闹了,立刻回去。”说话间已不自觉地用自己平日中教训她时的口气,除了她家人,也只有我敢这样对李晓说话的。>我听李晓说话舌头已有些打结,想必已有几成醉意了,更是不放心:“别闹了,立刻回去。”说话间已不自觉地用自己平日中教训她时的口气,除了她家人,也只有我敢这样对李晓说话的。
李晓这回却拒绝了:“不行,要么这样吧,你出来陪我,好么表哥,嘻嘻。”
明天我就要与张雯订婚了,理智上我不应该这样做,但一想到她身旁的那个男人,便像吞下只苍蝇那样难受,我毫不犹豫地道:“你在哪里?我立刻过去!”暗对自己说,李晓是我表妹,我这样做只是关心她,以免被某些不怀好意的家伙骗了。
李晓将地址告诉我之后,我当即站起身来,匆匆忙忙地穿好鞋子,刚好张雯此时洗好出来,讶然道:“你去哪呢?”
我厚着脸皮道:“我有个同学的电脑坏了,过去帮他弄一下,应该很快就可以回来的。”前些日子自己是用这个借口骗思思,与张雯见面的。而现在这个借口却被我用来骗张雯,去见另外一个女人的面。
我觉得自己真他妈的是个大骗子。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289章 告白
张雯忽然拉住了我:“啊,等等。”
我不自然地道:“怎么了,你放心,我很快就回来的。”
张雯道:“我们现在把戒指换过来吧。”
我一敲自己脑袋:“哦,对了,差点就忘了。”因为明天订婚是需要交换戒指的,因此之前我们必须戴着对方的。”
张雯小心翼翼将戒指手上的戒指褪下,戴到我食指上:“逐,你一定要好好放好,别弄丢了。”
我见她郑重得有些过分的样,点了点头道:“放心吧,我就算丢了命,也不会丢掉它的。”
将戒指戴上,在张雯有些奇怪的目光中,我心怀鬼胎地匆匆走了。
心急火燎地驾车直奔赶到李晓所说的地方,当我推开门发现她安然无恙地坐在包厢里面时,才大大松了口气。
李晓看到进来的我,笑嘻嘻的道:“表哥,来,陪,陪我喝酒,嘻嘻。”她面前横七竖八满是些酒瓶,有些只喝了一半,酒水顺着桌子流下,淌到地上。
我看她正举起杯子,快步枪上前去,一把夺过来:“别喝了!”
李晓一双媚眼水汪汪的,满是醉意,在酒精刺激下,脸若桃花:“表哥,你别抢嘛,还多着呢。”说完又拿起面前的一个瓶子。
我将她的手按住,沉声道:“我知道我对不起你,但你能不能成熟一些,有些东西是酒解决不了的。”
可能这句话触到了李晓的痛处,她楞了一下,既而眼圈红了,悲伤的情绪渐渐蔓延,潸然欲泣:“表哥,还记不记得,以前你曾允诺过,如果我帮张可将单若追到手的话,你就答应我一个条件?”
我心中一惊,自己确实这样说过,这件事已经有六年多了,时间长到早已尘封在我的记忆中,现在李晓提起,是什么用意?歪-歪-书-屋难道是要凭此阻止我与张雯的订婚仪式?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我就很为难了。
李晓察言观色,已知我心中所想,凄然道:“你别想的太多了,我只是想你今晚陪我喝一下酒,说几句话儿而已,没有别的,好么?”
我大大松了口气,默然一会:“好把。”尽管在这种时候喝酒并不是太好,不过这对现在的李晓来说算是一个很简单的要求了,我实在想不到拒绝的理由。心中已软了,嘴上却硬道:“不是有别人陪你了么?”
李晓愕然道:“别人?”
“恩,刚才你和我打电话时,那个男的,他呢?”
李晓恍然道:“那是服务生而已。”
我心中没来由的一松,李晓看在眼中有些欣喜,但旋又被伤心所掩。走上前来,给我倒上满满的一杯酒,然后坐回去,静静地没有说话。
尽管我觉得气氛很压抑,但还是忍住了,只是陪着她。
“从小到大,我都是个很骄傲很自信的女孩……”李晓忽然出声了,声音平静凄迷,仿佛来自幽冥那样。她的眼神很空洞,似乎失去了灵魂。只是朱唇不迅不徐地开合着,像是在喃喃自语一般。我不知道李晓说起以前的事有何用意,但见她这个样子,心中是极度的难受,然而却又不知如何去安慰才好,举起酒杯来喝了一口。
李晓继续道:“我知道自己很聪明,因为身边所有人都说我是个天才少女,我同样知道我很漂亮,因为有无数的男人都如苍蝇般围着我打转。当然,我对他们是不屑一顾的,因为我觉得男人都好笨,这世间根本就没有配得上我的男人。直至发生那件事,我碰上你为止……”
她说的那件事就是被猎鹰绑架而与我初遇,想起当时为了思思杀了两个人,而明天却要当着思思的面告诉她我与另外一个女人订婚,心头像压了一块大石那样沉重,简直有些喘不过气来,世事当真是无常啊!心中郁闷,这次整杯酒喝了下去。
李晓自嘲似地笑了笑:“在那个废弃的水泥厂,我才发现,原来我也仅仅是一个普通人而已,也有绝望到无计可施的时候啊!我想,自己今生的幸福就这样完了,无论我多聪明多漂亮多骄傲多自信都好,我的人生,就这样毁于一旦了。那时我祈求有一个救星可以从天而降,尽管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然而就在那个时候,你真的出现了,并且将我硬生生从悬崖边上救回……”
2289告白
李晓说到此眼中忽然有了一种说不出的光芒:“分别之后,我很快发现自己心中不知何时已有了你的影子,情不自禁地想着你,然后这想念愈来愈深,不可自拔,甚至有时在梦中都会见到你。那段时间,我常常在我们市的各条大街小巷上漫无目的地寻找你的身影,期盼能再见面,尽管总是失望而归,然而一种莫名的渴望还是让我继续下去。我觉得自己中邪了,为了一个只见过一面的陌生人。歪.歪.书.屋但那是从来没有过的感觉,我心甘情愿。就连逃生时被臭骂的那一顿,过后回想起来,我都觉得好幸福。表哥,你知道么,长那么大,从来没人骂过我,包括我爸,我妈,谁都宠着我。你是唯一的例外,但我却一点都不生气。”
李晓脸上忽然浮现出一丝红润,鲜见的羞赧:“后来我终于明白,我,我只怕是爱上你了。当时我好惶恐,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喜欢上一个男人,却又有些甜蜜的感觉,那个仅仅见过一面,却令人永远无法忘记的小男孩,无处不深深吸引着我,我总是在想,他也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男孩而已,为什么比我还要聪明得多,而且那么的成熟稳重,心细如发,在他面前,我简直就是个小孩子般幼稚懦弱。他比那个该死的猎鹰还要更狡诈,冷酷,为什么在那小女孩面前时,却又拥有能让冰雪融化的温柔,令我总有种想躺在他怀中让他随便欺负的强烈冲动……”李晓说到此,眼中已有些痴了。
听见如此赤裸的情话,我原本古井无波的心中开始出现涟漪。一直都不明白,为什么在冰际高中初见面时,李晓这个万众瞩目的天之骄女会屈尊绛贵地来讨好我,并且千方百计与我扯上关系,尽管我救过她,但表示感激也就够了,不至于那么夸张,她所说的爱上我的理由也很模糊。或许,少女的心原本就是很奇怪的,特别是李晓这种心高气傲的少女,忽然间发现世上还有一个比自己还要聪明厉害得多的男人,又是在那种微妙的环境之下相遇,立刻喜欢上也并非没可能。
李晓继续自语道:“我原本以为再也无法见到你了,然而在冰际高中的第一天,我们却再次意外邂逅。你可知道,当时我有多惊喜?你长高了,变帅了,然而我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那么多男人都痴痴地看着我,只有你,还是那个唯一的例外。歪*歪*书*屋我引以为豪的魅力在你面前根本没任何作用。而且你对主动找上你的我还不住逃避,难道你不知道有有多少男人千方百计地想要接近我么?与你接触得越多,我越是无法自拔地深陷进去,你身上的一切都是迷,像笼罩在雾中那样。表哥,你真是一个特别的人,难怪我会死心塌地,无怨无悔地爱上你。你的快乐,你的忧郁,你的愤怒,你的悲哀,你的聪明,你的成熟,你的洒脱,你的每一个神态,每个动作,你身上所有的一切一切,都牵动着我的心,你知道么,表哥?”
我依然沉默无言,但心中却翻起了巨浪。面前这个美貌绝伦而又情深意重的女子,何尝不是一直在吸引着我?
“我原本幻想着可以与你一起,直到永远的,”一滴清泪从李晓脸颊滚下:“但我现在发现,那原来只是个梦。歪_歪_书_屋像一个公主般在人们的掌心中长大的我,一直都以为,只要我愿意,没有我做不到的事,没有我得不到的东西,但我现在却可悲地发现:我连自己最重要的人都抓不住……”说到此李晓已泪眼朦胧,泣不成声,举起酒杯道:“表哥,祝福你们,祝你和张雯快乐无忧,永远幸福……”
我只觉心被撕裂了那样,伸手粗暴地将她面前的杯子打到地上,痛苦的道:“行了,不要再说了!”
李晓再也忍受不住,顺势软软倒入我怀中,声嘶力竭地大哭,一边用粉拳不住地捶着我的胸膛:“为什么,为什么要在我彻底爱上你的时候离开我?为了你,我已经变成个不要脸,不知廉耻纠缠的女人了,为什么还要这样对我?告诉我为什么?为什么……”
想起当年在外公村子中那个瀑布,被卷入旋涡时,她甚至可以为了我而不惜舍弃自己的生命想起当时她放开我的手之际那平静的表情,然而却是最深情的遗言:“表哥,你知道么?我真的很喜欢你!”她对我的爱实不比思思或张雯少,心中猛的一颤,深藏心中的柔情忽然如火山爆发般喷涌而出,将我竭力维持的冰冷心肠与已剩不多的理解瞬间摧毁,无法抑制的冲动让我猛的蹲下身去,在李晓惊愕的目光中,将她拦腰抱起,直直往包厢的内间走去。
李晓终是清醒过来,明白了我要做干什么,脸颊如火,却没有分毫的反抗,反是死死地圈住了我的颈脖。
红被翻浪,身下玉人婉转娇吟,在从未想到的情况下,某些荒唐的事却自然而然地发生了,这真他妈是一个疯狂的夜晚……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290章 伊人芳踪?
“唰!”打火机上火苗冒起,将我叼在口中的香烟点着。我深吸了一口,然后徐徐喷出,每当我心烦意乱之时,香烟便是最好的伙伴,此时的我必须籍它来平息一下杂乱无章的头绪。
李晓就斜靠在我的身旁,满头乌丝散乱,落在脸上,胸前,背后,乌黑的秀发与洁白如雪的玉体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风雨过后的她媚目中满是荡漾的春波,神态似嗔还羞,目光却大胆放荡,玉润得完美无暇的玉肩从薄被中透出冰山一角,就连酥胸亦是半遮半露,一条不深不浅的乳沟极为绚目,被子之外伸出的两根浑圆娇嫩的性感美腿最大限度地冲击着我的视觉神经,野性之美触目惊心。
她手中还拿着那只帮我点烟的打火机,媚声道:“表哥,你还是别吸那么多烟好么?对身体不好的。”如果是张雯的话,肯定是直接劝我别抽,慕容倩与思思都是顺从的人,会不加劝阻,而叶柔多半是一脚踢掉来表示反对。只有李晓会先帮我把烟点着,然后再行劝告,这就是她的特别之处,她一直都是个非常特别的女孩,这点我再清楚不过了。
然而这个独一无二的特别女孩已经变成我的女人了,李晓腿下床单那滩红艳的斑痕便是最好不过的证明,我知自己究竟是应该欢喜还是烦恼的好。歪_歪_书_屋与张雯订婚前的一晚,我却与另外一个女人躺在一张床上,妈的,实在是太荒唐了!简直无法想象!
“咳,咳……”李晓的咳嗽让我回过神来,掐灭了烟头,扔到地上。李晓滑腻如蛇的躯体缠了过来,纤长如葱的玉手轻柔地抚上我的胸膛,在结实的胸肌上徐徐的游移着。我体内刚熄灭的火焰又被重撩起来。昨晚一直到现在为止,我们俩都没睡,不知是何原因,李晓像疯了那样,不住的挑逗我做爱,也不顾自己是初经人事。我同样觉察出了些东西,然而却没有往深层去想,也不打算去想,只欲通过最原始的方式发泄对这段没有结果的爱情的无奈。当我们的感情便快成往事,至少,这甜蜜又苦涩的一晚会深深地刻留在我的记忆当中,永不磨灭。我想,李晓大概追求的也就是这个东西吧,才会那么的放纵。
随着抚摩,李晓一脸媚得让人欲念焚身的笑容,忽然间整个螓首钻进被子中。
我诧异道:“你干什……”
话没说完,一阵酥麻至极的感觉传来,下身被一个温湿暖和的所在包裹住,我不由一阵的痉挛,快感如潮,脑中思考的问题也无法继续下去。
李晓从被子中探出头来,红唇亮晶晶的,口角粘着的液体反射出绚目的光芒:“表哥,喜欢吗?”
我大骂道:“你从哪里学会的?”
李晓眼波流转:“以前我们宿舍的姐妹告诉我,她们男朋友都喜欢这样,我想你也会喜欢的。”
我只从A片中看过类似的方式,张雯为人羞赧,不会做这样的事,与赵馨那一次,我醉得不省人事,什么都不知道。因此严格点算起来,应该说是第一次尝试,感觉分外的刺激。特别是对象是李晓这种高傲的女人。欲火高炽之下,理解再次崩溃,我一翻身压了上去:“小妖精,你这个小妖精,我弄死你!”说话间已粗暴地进入她的身体。李晓咬着下唇,强忍少女初次过于激烈所带来的剧烈疼痛,喃喃道:“表哥,来吧,即使是死了,我也情愿!”
当我再次醒来时,天已大亮,天气意外地转晴了,日光从窗外照射进来,分外刺眼,疯狂了整晚,原本尚有点迷糊的我立刻醒了过来。
订婚,今天是与张雯订婚的日子了!
想到这整晚驱使着我的欲念全消,分开与李晓还在紧密交缠着的身体,一骨碌地从床上爬起来,匆忙地穿好衣服。刚想拉开门,忽然想起昨晚的事,我的手颤抖了一下,还是放下了门柄,慢慢地走回去,坐在床旁。
风雨过后的李晓还在床上睡得死死的,看着那绝美的容貌,曼妙的胴体,昨夜的荒唐与销魂犹历历在目。可以占有这样的女孩,应该是每个男人心中最美的梦想才对,但我心中五味横陈,滋味难言复杂。
过了半天我伸手将她遮在脸上的发丝拨开,自言自语轻轻到道:“对不起,昨晚是我糊涂,我该死!表妹,我知道自己实在亏欠你太多,永远也无法弥补。歪。歪。书。屋如果有来生的话,我宁愿做牛做马去报答。但张雯已有了我的孩子,我不能放弃她!”
李晓的秀眉颤动了一下,是醒来之兆。我叹了口气,站起身离来。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简直是个衣冠不如的禽兽,禽兽才会喜欢凭自己的冲动行事,而不顾任何后果。
我刚出门,李晓便睁开了眼,一颗豆大的泪珠无声地滚落下来。
路上我一直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直至将近回到租房之处时,才稍微整理一下思绪。首先要做的事是,等下该如何向张雯解释彻晚未归才好呢?想了一会,也没想出什么好理由来,说路上塞车,回不来,在那个同学家里住好了。但我当时应该给个电话她才是,这明显说不过去。手机没信号?操,信号最强的SDA卡没信号,那什么才有信号?
任我再聪明,此时心中已乱,根本想不到什么借口,倒是心中升起深深的内疚,欺骗那个纯洁的女子,即将与我共度下半生的未婚妻,还有甩了一个刚刚失身于我的好女孩,欠下又一笔永远都无法偿还的糊涂债!我忽然间发现:自己还真他妈是个烂得掉渣的超级大混蛋!
推开房门,我立刻发现了异样。张雯没有出现在我的目光之中,她是个勤劳贤惠的女子,往日这个时候,早该起床了,在厨房中做早餐才是。难道是因为我昨晚没回来,她过于担心,以致睡不着,才会失常了,想到此心中那内疚感更重。
进入卧室中,我讶异地发现张雯还是不在里面,只有叠得方方正正的被子,各种大小物品也都收拾得整整齐齐的。
张雯去哪里了呢?我大声叫起来:“雯,你在哪里?”
没有一点回应。
“雯……”
喊声过后依然是静悄悄的,只有窗外那连绵的雨丝在风中挣扎的沙沙声。
我没来由地紧张起来,心中忽然升起一丝不好的预感。歪歪书屋习惯了与张雯在一起,骤然间失去她的身影,我有些惶恐,像一个迷失了的小孩那样,无助地穿走于整套房子中,大声呼叫,阳台,房间,储物室,厨房,浴室,全都找遍了,然而还是没发现张雯的影子。
我满头的汗水冒了出来:“张雯哪去了?她哪去了?”今天要订婚了,她不可能到处跑才对。
我一拍自己脑袋,笨蛋,打个电话不就行了?真是人急必乱。
从怀中掏出手机,我拨了张雯的号码,不多会,彩铃的音乐声传出,婉转缠绵,却又处处充满了伤感。这首歌是《无声的离别》,据说是上一代著名的情歌王子白欣在女友不辞而别后,有感而创的颠峰之作,风靡一时。
我听了此曲后心中不好的预感愈加沉重,此时我听见另一首《无声的离别》的曲声,是从我们卧室中传出的,奇怪,刚才我已去过卧室了,张雯没在那里啊。
快步走到卧室,循声找寻,张雯的手机躺在床旁边的书桌之上,外屏的彩灯不住闪烁着,下面还压着一张字条。
我关了机子,急切地拿起字条,当我看到第一句话时,当即呆若木鸡:“逐,当你看见这张纸条时,我大概已不在北平了……”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291章 误会
我双手颤抖着往下看:“我知道你喜欢我,但同时亦深深喜欢着晓晓,思思,甚至还有那个不知名的美丽女子。但你为了我,和我肚子中的孩子,毅然放弃了她们,对此我实在很感动。我发现自己是个很自私的女人,独自占有了你的爱,却全然不顾同样深爱着你的晓晓,思思她们的感受。这些日子。很高兴能与你一起生活了那么多天,我很开心,真的。你对我很好,无微不至,但我很清楚地知道,你并不快乐,就连熟睡之时,你的眉头都是皱着的,那时开始我便已决定要离开你了。
但我想多享受一下与你订婚前这段美丽难忘的时光,因此我不断地拖下去,狠心不管思思,晓晓她们,自己编织着虚幻的美梦,这样我就能在你身边再多呆一点时间了。逐,你说,我是不是一个好虚荣的女人呢?
原本打算在订婚前的那一晚,也就是昨晚,趁你睡着的时候才走的。但你一晚上都没回来,逐,你知道吗,我真的好希望,最后一晚你能陪在我身边!
请不要悲伤,也不要难过,更不必找我,我会找一个平静的地方,将我们的孩子生下来,抚养长大,也许有一天,我们还会重逢的。对了,早餐我做好了,你热一下吃吧。再见了,逐,我的爱人。
永远爱你的雯
即日”
手中的纸条在我看完最后一句话之后滑落到上,我疯狂地冲出房门,竭尽全力大喊:“雯……”
然而天地之大,人海茫茫,张雯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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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雯失踪了,在与我订婚前的一晚。正是那晚我有了外遇,与另外一个女子发生了不同寻常的关系。我想,如果自己那天晚上不出去,而是留在家里的话,也许结果就会不同了,一念到此我觉得无比的悔恨与痛苦。
已经过去了大半个月,我联系上了几乎所有张雯认识的人,都没有她的半点音训,就像平白无故般在人间蒸发了那样。
张雯失踪了的消息无法隐瞒得住,首先叶柔是无法瞒得过的,因为她与张雯来往甚密,几次都没见到她,电话又打不通后终于起疑了。担心之下便找我商量去报警。我当然知道她没有出事,而是独自一人走了,去了一个我找不着的地方而已。在负罪感无法宣泄之下,与叶柔道出了全部事情的原屈,就连与慕容倩间的假戏,李晓发生关系等等都没有隐瞒。叶柔听后大怒,当场给了我一巴掌后离去。那掌不轻,比起当初我无意非礼她时的那一记还要重得多,我的脸足足肿了近十天,淤痕才消散。
不久之后李晓也知道了,她显然也意想不到事情会演变为今天这个结果,她与张雯其实也有着很深的友情,若非是因为我的缘故,也不会翻脸。此时也顾不上争风吃醋了,加入了找寻张雯的行列。我们用了大量能用上的手段,然而张雯依然是不知所踪。我们都没有告诉思思,人世间有些事确实很悲哀,比如感情,原本相爱的恋人偏偏因各种原因不能在一起。尽管思思上了大学,她的思想还是很单纯,我不想让如白纸般的心灵她沾染上太多世俗的无奈。
张雯是很疼思思的,每隔一小段时间都要与她通个电话,问候一下生活与学习方面的情况。她忽然间走了,思思许久没接到她的电话,又找不到人。奇怪之下便问起我,我不想告诉她真实的情况,只说张雯因工作关系,调动到了其他的城市,又比较忙,时间不多,因此才会这样。但瞒得过一时,也瞒不过一世,总有一天,思思会觉得不对劲的,我该如何对她结实?等她某一天发现心目中那完美无暇的逐哥哥不止是个花心的家伙,还是个不负责任的混蛋时,她会怎么想?
还有张东敬那边,如实相告还是隐瞒?我陷入了矛盾,他妈的,实在是烦透了!再过几天吧,也许再过几天,张雯就会回来呢,尽管以张雯那外柔内刚的性格来推测,我这个也许的几率实与零并无太大区别,我还是抱着一丝的幻想。
木然地靠在床旁,我手中拿着与张雯的合照,那是在订婚前三天拍的,当时我着西装,而张雯着红色的旗袍,身材高挑,有着我们国家传统女性气质的她实在很适合。就连摄影师当时都赞我们实在是天作之合。
照片中张雯秀眉展扬,玉齿细碎,笑的很灿烂,我实在看不出她竟然怀着离别之心。哪知几天之后,她就一声不吭的离开了我,雯啊雯,你实在是太狠心了罢!
医院那边已经第二天没去上班了,想起那帮勾心斗角的同事,原本就心烦透顶的我实在是没有心情。他们要打小报告就打吧,操!
将最后一口烟吸完,随手将手中的烟头扔到地上,我周围的地上已东一个西一个堆满了烟蒂,窗子关着,屋子里烟雾絮绕,连张雯的脸都有些模糊了。
哈,我可悲地发现,张雯不在,我连开窗竟然都不会了,生活也紊乱得一塌糊涂,无法自理。
“啪,啪。”有人在敲门。
我头也不抬地道:“进来。”
门被轻轻地推开,然后又关上了。轻盈的脚步声中,慕容来到我的面前,她手中提着一些蔬菜瓜果,见到我那副堕落的样子,咬咬下唇道:“别这样好么?我知道你很难过,但也不能这样下去啊。”慕容倩其实是最早知道张雯离去之事的,订婚日期那天,她打电话过来祝福我们,我在烦躁至极之下,不慎便泄露了出去。慕容倩对张雯的了解不多,不能帮上什么忙,唯一能做的就是这些天来照顾我的饮食起居。
我像没有听到她的话那样,径直掏出一支烟来点上,没有说话。
慕容倩见状轻轻道:“对不起,我去帮你做饭吧。”她刚说完,忽然又咳了两声,似乎被烟味呛到的样子。
但我早知慕容倩已经习惯了我抽烟,不会有这样的反应才对。抬起头来,但见慕容倩脸色红艳,像是被烈火焚烧那样。中医诊断的倩望、闻、问、切倩四法中望我已有点小成,一眼便看出这种红艳并不正常。暂时丢下心事,站起身来道:“你怎么了?”一只手往她额头探去。
触手滚烫,我吃了一惊,皱眉道:“高烧?”
慕容倩摇摇头道:“受了一点小风寒而已,不碍事,我去给你做饭。”转身走了两步,忽然间有些摇晃。
我赶忙扶住她,心中甚是感动,这真是一个全心全意为我付出,不会计较任何得失,也不管能否得到回报的女人!但我的感情债实在是太多太沉重了,而且后果亦让人,不敢造次,只能在心中感动而已,不敢表露分毫出来。
将慕容倩扶到床上,我给她把了下脉,确实是因风寒入侵造成的高烧,没有生命危险,但如果不及时治疗的话却容易造成某些麻烦的病变,特别是女人。
我柔声道:“你躺会,我去给你买点药回来。”
慕容倩点了点头,我到厨房中弄了一块湿毛巾,在她前额敷上,然后匆匆出门,驾车到医院开药。这是自张雯失踪后我第一次那么认真地去做一件事,不能让慕容倩在高烧后留下什么后遗症。我已毁了一个爱我的女孩的终身幸福了,不能再毁了第二个。
中药的效力虽没西药快,但胜在副作用小,我熬了药汤,给慕容倩喂下,看着她沉沉睡了过去,这才松了口气。
“砰,砰!”又有人在敲门,不过却很粗暴。
喝药后的慕容倩需要充足的睡眠,才能将药效发挥到最佳。我怕吵醒了她,尽管怒火中烧,但还是拉开门后才怒道:“谁!?”
门口站着一脸寒霜的张可,还有他身后神色不善的单若,张可刚想说话,一眼瞥见我身后卧室床上熟睡的慕容倩,怒不可抑,重重一拳轰在我脸上:“操!已经害张雯走了,你这混蛋还有心情到处搞女人!”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292章 广告
强大的冲击力之下,我跄跄踉踉地倒退了好几步。
随着跟的单若亦看到了慕容倩,愤怒的道:“许逐,你真不是人,枉张雯那么爱你!”他们或许是从李晓或叶柔处得到的消息吧。尽管我与慕容倩之间是清白的,但对于张雯的事心中有愧,也不反驳。
在单若的推波助澜之下,张可又来了气,冲上来对着我腹部就是一阵猛打。我没有还手,只是由着他。尽管很疼痛,却感到一阵自虐的快感,折磨自己的肉体,或许对减轻精神上的痛苦会有些帮助。
直到单若将状若疯虎的张可拖住,他兀自不解气,双目瞪得如铜铃般。
一缕鲜血顺着嘴脚流了下来,我伸出手指抹去,然后对向我怒目而视的张可平静道:“要打随便打,到外面去吧。她现在生病,需要休息,别吵醒了。”
张可与单若一愣,方觉得自己或许会太冲动了些,我再怎么无良,亦不至于对一个病人下手,说不定其中会有什么误会。
张可高高扬起的拳头放了下来,冷哼一声道:“不管怎么样,张雯失踪,最大的责任还是在你身上,如果找不到她,我绝不会放过你!”他一说起,火气又来了。
我苦涩道:“如果可以找到她的话,你就算要了我的命也行。”
张可见我的样子,知道痛苦比任何人都要深,默然不语了。
单若跺了跺脚:“你,晓晓,还有张雯之间,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呀?”
我默然一会:“事情很复杂,简单点来说,就是她们俩喜欢我,我也喜欢她们俩,但我们三个人是不可能在一起的,我原本打算与雯到永远的,她走那天,正好是我们的订婚日期,但她太善良了,不想因此而伤害其他人,因此,消失便成了最好的选择。”说到此心中有些发酸,掏出一根烟,但一想到里面的慕容倩,又塞回烟盒中。
张可与单若闻言,亦无话可说了,能说什么呢?张雯的离开,似乎是我的错,但他们往深层一想,又不能全怪到我的头上,李晓亦喜欢我,她们都是那么优秀的女孩子,张可与单若自然是知道的。取与舍,我想这对每个有感情的男人来说都是一件不容易之事,以我那优柔寡断的性格,更是难比登天。
三人僵持了半天,最后是单若先开了口:“算了,现在怎么说都没用,当务之急是商量如何找到张雯才好。”
张可想一下,再怎么打我,张雯亦不会回来的,因此也点了点头。
我把他们带进房间中,道:“你们刚来的?”
张可脸色稍微好了一点:“听见叶柔说起张雯的事后,我们立刻就起程了!”
尽管他一见面就揍我,但我知道张可绝对是一个好兄弟,微微颔首道:“那你们还没吃过晚饭吧,稍等一下。”
在厨房中,我无意识地翻动着手中的铲子,前段时间都是张雯陪我一起做晚饭的,现在孤单一人,觉得很不适应。她一个年轻又柔弱的女孩子,怀了几个月的小孩,又在异地他乡,孤苦伶仃的,万一碰上什么坏人怎么办?想到此我激灵灵的打了个寒战。我曾在电话中有意无意地问过张东敬,得知张雯根本没有与家里联系。张东敬还反问我张雯为何近段时间都没有打电话回家,该用的借口我基本上都用上了,再这样下去肯定招架不了。
心不在焉之下,这顿饭最后终是没弄好,比起厨房白痴叶柔来都好不了多少。张可与单若倒是没有挑剔,只是席间大家各怀心事,又心系张雯安危,气氛很是凝重。
慕容倩还在熟睡之中,
由于早年流离异乡,在混乱城市剑南培养的习惯防范意识作祟,慕容倩在北平根本没有几个朋友,又无亲人,杳然一身,有的只是孤独。
孤独是很可怕的东西,再坚强的人,其勇气也会被孤独慢慢蚕食掉。但慕容倩为了我,硬是承受住了这种难以忍受的生活,即使知道我有女朋友之后,亦只是悄然退出,无怨无悔地留在北平。张雯离开之后,她细心照顾我,从不奢求什么。不知是现在心灵上特别脆弱还是别的原因,我把这个一直认为自己只是抱着怜惜之心的女孩生出了另外一种奇异的感觉。
匆匆吃完饭,单若去帮慕容倩换下头上的湿毛巾,回来之后,看着我的目光甚是古怪,我被她盯得浑身不舒服,摊开双手道:“大家都是老朋友了,有话就直说吧。”
“许逐,你知不知道,她刚才在梦呓,口中叫的都是你的名字,看来与你关系也不浅吧?你这家伙,究竟从哪里惹上的这身风流债?”说完眼光转向张可,意思大概是警告他绝不可学我这样。
我心中甚是压抑,也懒得解释:“现在不是讨论这种事的时候,以后再说吧。”
单若见状也不好多问,当下商讨如何找寻张雯,她有可能去的地方,其实能用上的办法我这大半个月以来基本上都试过,现在不过是抱着万一的希望。
折腾了一晚,也没有任何头绪,徒劳无功。期间慕容倩也醒了过来,我开的处方颇有成效,慕容倩体温降下,只是暂时没有胃口吃固体食物。我早知道会这样,熬好了点汤,让单若端过去喂她喝下。单若当年亦是体弱多病,对这个身体孱弱,又痴心的女子分外的同情,彼此间很快就认识了,陪她说着话儿。
以慕容倩现在身体的状况,我是不能放心让她回去了,干脆让她留在这里住一晚,等身体好些再说。单若亦留下陪她,随时可以照顾。我毕竟是个大男人,许多事都不太方便。
我与张可睡一室,尽管刚见面时他对我火药味十足。但大家毕竟是多年的好兄弟,纵然我有千般不是,他火气一消之后就好了。
我们也许久没见了,有许多话要说,然而张雯的事让我们躺在床上时都沉默了。
“虫,你有什么打算?”
这个亲切的称呼,我心中宽了些,失去了最爱的女人,我不想再失去再亲密的好朋友啊
叹息一声我道:“能有什么打算,再等几天吧,全国这么大,数十个省,几千甚至上万个大小城市,她去哪里都有可能,我该怎么找?”
张可犹豫道:“你说,我们在电视中打广告怎么样?”
我闻言眼前一亮,确实是个好办法!媒体与人民大众的力量,比起我们几个人盲头乌蝇般四处打探来自然是好多了。我怎么就没想到呢?俗话说关心则乱,看来不无道理。我,李晓还有叶柔几个人都主意,反是那个一向粗心的张可想到了。
我激动道:“好,好,这法子就好不过了。就这样决定吧!明天一大早,我就去电视台。哦,对了,报社也要。”当然,这样一来,事情就闹大了,张雯父母,我爸我妈,思思等人肯定也会全知道,受骂我不怕,我只是怕视张雯这宝贝女儿为心头肉的张东敬与张母得知张雯失踪后的消息会否悲痛欲绝。但我没有太多的选择,一想到张雯在其他地方有可能遇上危险,我就心急如焚,狠不得能立刻出现在她身边。
重新燃起希望而有些兴奋过头的我,过了好一会才发现:提出这个建议的张可,反而面有难色,不由奇道:“怎么了?”
张可迟疑一下,然后道:“臭虫,我不得不对你说,你忽略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我皱眉道:“操!难道还有事比早日找到张雯更重要吗?”
张可苦笑道:“有,是钱!没钱的话,你如何打广告?”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293章 幻觉
一直不觉得电视中那短短一两分钟的广告不怎么样,到自己接触之时,才知道开销是如何的巨大,简直可以用“烧钱”一词来形容。
我兼职几年赚下的几十万块,还有云啸代表莎华,购买我参与那首《激情燃烧》版的埃尔斯之谜所付的两百万,亦仅仅能维持短短一段时间的广告费用而已。尤其是电视广告,我只能在某些收视率教低的地方电视台购买广告。对于一些影响力广的大台,如浮南卫视,迎厢卫视等等,已不屑于做这种寻人启事的小广告。而诸如中央各台这种业界的超级巨头,更是不敢想象。
在一些发行量比较大,发行地区多的报纸上,我同样购买了版面。不管我是如何的精打细算,如何利用最少的钱发挥最大的广告影响,相对流水般的巨大花费,不多时,我的囊中已空,纯粹是靠着建康与飞凌两大集团支撑着。如果不是之前交了半年的房租,现在是付租金都难了,得到的工资全砸进了广告中,还多找了几份兼职。每天晚上,我几乎都要工作到半夜三四点时才睡。月薪全加起来的话有五万多,然而还是入不敷出。
幸好此时得到了许多帮助,李晓张可单若她们自不用说了,将自己的全部积蓄都拿了出来,只可惜起不了太多的作用。钱到用时方恨少,自从我妈的手术之后,我第二次切身感受了这句话的意思。
以前张雯与叶柔两家是亲密邻居,她们俩是好姐妹,再加上我的关系,叶维民当然不会坐视不理,投下一笔庞大的资金。建康集团现在开拓海外市场,正是重要关头,资金吃紧。此举算是非常难得的了。慕容倩也让她父亲帮了不少忙,慕容天骅有个全国发行量最大的《新华日报》报社的主编朋友,算是他少有的死党之一,该主编当初能爬上去,慕容天骅功不可抹。鉴于情面之下,破例刊登了一小则广告,否则即使有钱也无法在上面买到这种寻人启事类的版面。当然慕容倩不会说张雯是我的未婚妻,否则慕容天骅肯定不会答应帮自己女儿找回情敌这么荒唐的事。
该做的事做了,钱如流水般砸了进去,还悬赏了一大笔钱,然而却还是没有半点张雯的消息。倒是广告的负面影响接踵而来。
首先是广告登出后不久便知道消息的张东敬,第一时间便打电话来询问我怎么回事。宝贝女儿下落不明,他已不能保持平日的冷静了,言语中甚至是急切。我只得说是因为自己犯下的一个错误,让张雯失望而离开。其实张雯由始至终都是这样做会伤害李晓及思思而行此举。但我终究是内心有愧,如果追究根本的原因,还是我的错,因此我将全部责任都扛了下来。
想不到一向温文的张东敬竟然也是火暴性子,闻言后心伤爱女,大怒之下痛骂了我一顿,说如若不把张雯找回来就跟我拼老命。爸妈觉得无颜对准亲家交代,将我批斗的狗血淋头,爸甚至因此而火气过头而病倒了,过了近半个月才恢复,妈则是终日长吁短叹,不住埋怨我不懂事,长这么大以来,一直都非常疼我的他们尚是第一次发那么大的火气。当然,责骂归责骂,他们还是把经营茶吧数年所赚的钱都寄给了我,毕竟找到张雯才是当前的第一要事。
还有思思,一直都都蒙在鼓里的她,在得知一切事情之后简直惊呆了,尽管我与张雯很好,但思思从来没想到我与张雯间会是情侣关系,几乎就已订婚了,而且与她的“晓姐姐”还有着暧昧的关系。这令得几乎每天都要打电话给我的她,与我断绝联系了好久。这也难怪,骤然间发现那么多无法想象的事,任谁都难以接受。
这段日子我已无心工作,有好几次因为张雯广告的事而逃班。我直属的上级王主任已经对此多次发出警告,连一直罩住我的副院长都坐不住了,亲自来教育了好几次。当然,我与张雯间这种工作外的私事,他们是不清楚的。
张可单若早已回去,尽管已没有当初刚知道张雯离开时的愤怒,但成见难免还是存在的,是我将这么好好一个快乐的小团体拆散成现今这个糟糕样子。叶柔则是怒中带着无奈,一边是自小长大最好的朋友张雯,一边是失忆后认识的闺中密友慕容倩,不知道该帮哪边才好。最后自然是将矛头对准了我。
一时间,我的亲情,爱情,友情,工作,生活,全都陷入了最低潮。在大脑突变之后,一直以来都春风得意的我,从来没有想到自己有朝一日竟然会面临如此窘迫的困境。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了,我根本没有半点思想准备。
拖着有如灌了铅的步子走进房子,迎面就看到一个系着围裙的女人从厨房中走出来。在我周围的所有东西都发生改变的时候,还有一个对我丝毫没有改变的女人,那就是慕容倩。这几个月,她风雨无阻,日复一日地在下班后来给我作饭,洗衣服,整理东西,行动表明了她当初的誓言——她可以为我做任何事。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但我对她只能在内心的深处表示感激而已。实际上我对她很冷淡,平日连话也不多说上几句。我很想对这个无私为我付出的女子好一些,但总是无法成功。或许是因为张雯的离去,犹如一个沉重的枷锁,紧紧锁住了我的心,我再也付不出感情,哪怕只是那么一点点。
几丝蓬乱的发丝贴在她的额上,慕容倩的俏脸显得有些憔悴,整天陪着一个郁郁寡欢的人,被那种气氛所感染,她也不会感到快乐的。但一见到我回来,她还是绽出美丽的笑容,柔声道:“你累了吧?先去洗个澡好么?洗好后应该就可以吃饭了。”
今天上午下午都要上班,医院的事好久不怎么管了,每月一份的医学报告,让我拖了好几个月,被副院长批一顿后勉强提起精神,努力工作了一天。
忙一天没有让我身体觉得累,但心已经累了,累得我对生活失去了兴趣。我发觉自己犹如行尸走肉般的活着,存在与否,似乎对这个世界都没有任何的意义。
漠然地点了点头,我径直往浴室走去。
慕容倩轻声道:“我帮你脱了外衣吧?”昨天洗澡时,直到走出浴室,我才发现自己湿漉漉全身的,因为洗时不知在想什么东西,连衣服没有脱都不知道,连我自己都想象不到会有如此匪夷所思的事。
慕容倩昨晚也在场,所以她才会有此一问。
见我不回答,慕容倩壮着胆子走到我身后,伸出纤手帮我卸衣。
一个温软的躯体贴在身后,熟悉的感觉蓦然涌上心头。与张雯同居的两个月里,每当我下班去洗澡的时候,她都会温柔地替我除去外衣。
我激动的回过头去,慕容倩的脸在我眼前忽然间有些朦胧,渐而化为张雯的模样。
我神智模糊,猛的伸出双手,紧紧抱住她纤细的腰肢,心血激荡的道:“雯,不要离开我!”
慕容倩一时之间被吓呆了,任由我搂抱着,甚至忘记了出声。
我喃喃道:“别离开我!别离开我!永远都不要离开我!好不好?”
说话间手上用力,将她整个躯体都抱了过来,往那张思念过无数次的樱唇狠狠的吻了下去……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294章 脆弱
这是无比激情的一吻,我仿佛要将几个月来所承受的全部非人的压抑,以及深至骨髓的思念在这个吻中宣泄出去那样。我的舌头不住的探索着,与她纠缠,缠绵。手上也不闲着,不住地抚摩。
怀中玉人有些僵硬的娇躯在我的热吻与抚摩下,慢慢的融化下来,两只粉臂反抱住我,我们贴得很紧,仿佛都想将对方揉进自己的身体之中那样。
我气息愈来愈粗重,迷失在失而复得的巨大幸福之中。一只手从她的后背转回前胸,探进了她衣襟之中。
刚刚触摸到激烈起伏的绵软峰峦,舌头一痛,我从幻觉中清醒了过来,骇然发现自己抱着的女子只是慕容倩,手慌忙放了开来。
慕容倩满脸通红,手足无措,螓首低垂,似是做错了什么那样:“对不起……”
刚才慕容倩咬了我一口,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我说不定又要再错一次。背后有些发凉,竟然冒出了冷汗,心中尚有余悸,怎么会把慕容倩与张雯搞混了?不过她们俩确实有许多地点存在着相同之处,都是同样的温柔,善良与善解人意。
但仅仅是相似,张雯便是张雯,尽管我们的订婚仪式并没完成,但在我心里,她已经是我的未婚妻了,永远也没有人替代得了。
我摇摇头道:“没什么,应该道歉的是我。”转身往浴室走去。
冰冷的水浇在我头上,寒意刺骨。我还没贫困潦倒到连洗个热水澡都不行,只是想通过某些自虐的方式,减轻心中的苦痛。
近十二月了,由于寒流阿尔缔在前天的入侵,北平冷得要命,据天气预报说过几天将会降雪,到时温度会进一步大幅下降。其他地方估计也差不多吧?张雯怀中的孩子,也有六个月了,大着肚子,做什么事都不方便的的她该如何度过这个冬天?看着浴窗外寒流入侵带来的寒风,将大树的枝叶刮的哗哗响,心中不由一颤。
随便檫了两下,头发湿漉漉的我就出来了。慕容倩在厨房中站着,似乎在发呆,方才的事肯定让她受惊了。
我几乎走到她身后,她才转过头来,见到我的样子,走到浴室中,拿出一条干毛巾,给我的头发檫干。我忽然间心一酸,几乎想扑到她怀中哭起来。但最终是咬牙忍住了。
慕容倩的手很轻柔,仿佛在爱抚,安慰。往日那个遇到什么事都是坚强自信的男孩,竟然因感情之事变得如此脆弱,目睹着转变的她心中亦极其的难受,只恨自己帮不上太多的忙。
晚上十点,慕容倩帮我打点好一切杂务后告别了。我没有陪她出门,只是透过玻璃窗目送着那个孤零零的身影融进黑夜里,最后消失掉,说不出的苦楚。
尽管心情不佳,第二天依旧得照常上班,人在社会就这样,面临着更多的责任,许多事由不得像在学校时那么任性了。
寒流入侵,温差变化得快,许多人的老疾顽疾复发,造成了医院这几天的病人骤增。尽管我是个不到半年的新人医师,但之前在《北平医学导报》上发表的几篇论文让我名声大躁,再加上我医学造诣确实深,而且开的多半是副作用不大的中药,并且效果很好。于是当几个被顽疾困扰许久的患者在我手中痊愈,感激之下发了写了几封感谢信之后,我的人气再度剧增。科室中现在来找我就诊的病人倒是比找其他两人的还多。也正是这样,尽管我有时总是缺班,以院规严格著称的中医院还是没有将我扫地出门,只是苦口婆心地想纠正我的工作态度。
只是我心不在焉的,对几个诊断过后只是小问题的病人,便松了注意力,差点开错了药单,临时匆忙换了回来。
农游那边稀稀拉拉的没几个人,病人都冲着我的名气而来了,宁愿多等些时间也不去那边,尽管他是个工作经验比我丰富得多的医师。这样一来,农游的颜面上就挂不住了,脸色变得很难看。
医院月底的奖金,还有每年的职称评比是与诊断记录挂钩的,诊断的人数越多,病越复杂,累计的得分就越高。农游对现在的尴尬情况自然是很不忿,在没患者到内科的时候,不冷不热的讥讽了几句。
我没有反唇相讥,甚至觉得理解,以己度人,在短短数月的时间内被一个阅历比自己浅的后辈超过,确实是件很让人难受的事。张雯的事让我认识了更多的道理,刚工作时所不齿的同事间明争暗斗,其实想来是亦很无奈。如果自己不爬上去,那看着身旁的同事忽然间变为自己的上级,那种滋味可不好受。特别是那种苦苦奋斗了许多年,自认付出足够的努力,却得不到认同,原地踏步的人。比如两个同事,黄素,还有农游。中肯点评价,其实他们都是医术精湛,兢兢业业的人,始终无法升职的原因大概是性格原因。而且,我还知道了许多当初所不知的内幕。
黄素待人总是很冷淡,对什么仿佛都无动于衷,甚至是看不顺眼。从我到医院的第一天就感觉到了她的冷淡与敌视,直至现在,如无特别原因。她都会甚少与我交谈,我一直都很厌恶这个女人。直到有一次,她当着我们的面在电话中与丈夫大声吵架,闹的不可开交。从话中得知黄素与丈夫感情不合,丈夫背叛了她,在外金屋藏娇。而她有一个才七岁的儿子,离婚的话难免会让孩子从小蒙上阴影,因此在家里无论心情多坏,都要摆出慈母模样,承受的压力可谓非常沉重,还能如此敬业,非常难得了。张雯失踪后,经受同样折磨的我颇有些同病相怜之感。
农游一副老奸巨滑的样子,很难让人对他生出好感。据赵如烟他们科室的人提起,农游生长在单亲家庭,他母亲被他父亲骗了感情,还有几乎全部的财产,精神有些失常,喜怒无常,时而对农游很好,时而辱骂毒打他,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农游心灵有些扭曲,很是孤僻。直到他遇上他以前的女朋友,他很爱那个女人,将一切都告诉了她,然而那个女人最后却跟了医院另外一个男人,还将农游身世的事情抖出。被背叛的农游从此后变性情大变,阴险,孤僻,狡诈。我给上级警告的几次小报告,就是他搞的。然而我却恨不起来。说到底,他也是个可怜人。
这两种性格都是为人所不喜的,所以上面才不会加以提拔,尽管他们都有资格坐在更高的位子上。
由于天气转变原因,旧病复发的患者比较多,再加上还有一份拖下的月医学报告没有完成,下午是要继续加班了。因此中午我没有回去,而是在医院吃饭。当然,我的位置还是饭堂那个无人的小角落。
“嗨,好久没见你在这吃饭了哦。”
我回过头去,看见赵如烟站在身后。我在医院,也许就她一个谈得来一点的人了,但我忙于张雯的事,每次下班后便匆匆离开医院,也有好些日子没有聊过了。
我想露出个表示友好的笑容,却发现脸上的肌肉很僵硬。几个月来承受着沉重的压力,我似乎也变得有些孤僻离群了。
最后,我很勉强地完成了个古怪的笑容,原来人压抑到极点的时候,连笑一下都是件困难之事
我不答反问道:“你呢?下午还要上班?”
赵如烟在我身旁坐下:“也不是,我这人比较懒而已,要我自己动手煮饭,那还不如在饭堂随便解决算了。恩,对了,近来你似乎有心事?”
我闻言心情又坏了起来,沉默不语。
赵如烟见状试探性地道:“上次你是和女朋友吵架吧,怎么到现在还没和好么?”她说的是订婚前两天,李晓到医院找我之事,大概是误以为李晓是我女朋友了。至于内情,还有张雯的失踪等等,她是不知道的。
我不置可否地道:“没什么,我饱了,你慢慢吃吧。”将碗筷一推,站起身来走出饭堂,留下一脸愕然,不知哪里得罪了我的赵如烟。
刚回到科室中不久,便得到了副院长的传呼:“小许,你到我办公室来一趟。”
换上衣服,我走出门,心里有些不解,难道是农游又打报告,我早上开错几次处方单子的事情让副院长知道了?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295章 转运了?
走进副院长办公室,我略有些不安的道:“副院长,您找我?”毕竟是他引荐我进医院的,我这段时间对工作的态度实在是有负他的期望,多次训导依然没有改变,惭愧在心。
副院长看见我,一张严肃的脸绽出了爽朗的微笑:“小许啊,你来了,坐。”其实副院长在医院里算是很让人怕的人,德高望重,每个医师在年轻时或多或少都被他训过,对他又敬又畏的。只不过他对我特别好些,几次找我训话时也都是比较轻的语气,没有觉察出严厉的味道。
我看他的样子似乎并不是要训话,松了口气,也不客气,在他面前坐下。
副院长咳了一声:“小许啊,你在我们医院工作也有近五个月了吧?”
我不知他问这话的用意,点了点头:“恩,差不多了,还多亏了您的照顾。”
副院长撇撇手道:“没有什么,是金子的话,在哪里都会发光的,我只不过是提前将你挖掘出来罢了,事实证明我的眼光没有错,你在医院的进步很快,呵呵。”
我暗道惭愧,进步大概是指找我就诊的患者多起来吧,但我的不认真的工作态度实在是不敢让人恭维,这一点我自己很清楚。
副院长顿了顿:“不过我发现你近来对自己的要求有些松散了。这个,年轻人心浮气躁,急于上进,这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我也年轻过嘛,呵呵。”
其实我根本不是想往上爬,而是因为张雯的事烦心,但副院长很显然是误会了。忙解释道:“不是这样……”
副院长伸手打断了我的话:“呵呵,没有关系,我明白的,其实这次我叫你来,是想告诉你一个喜讯。”
我愕然道:“什么?”
“经院方高层商议,我们决定让你从今天开始跟着李主任学习。”在社会上的公司单位中,或多或少会存在一些私人关系,如果一个新人的上头有关系的话,仕途之路会平稳顺利许多。李主任是中医院最有名,在整个北平来说也是首屈一指的内科专家。跟着他学习也就相当与其弟子,就算是挂个名也好,对名气以及以后的升职是大大的有好处,因此是内科每个医师梦寐以求的事情。
而且,还有另外一个好处。我现在只是诊断医师,权力范围很有限,不能进行手术。跟李主任后升为开刀主治医师指日可代。其实对于医生这职业来说,最大的收入还是来自于红包。严格算起来,这并不算贪污受贿,只不过是某些需要开刀的病人家属在手术前为了让主刀医生更尽力而给的“小意思”,在医院中,几乎人人都会知道这个不是明文的规则。
但我并非为了仕途而不能专心于工作,只是略感意外。副院长也没注意到,站起身,走过来拍了拍我肩膀:“小许,这是一个好机会啊,医院多少人求知不得。”
我刚欲说话,副院长又呵呵一笑道:“这样一来,以后你可以专注于工作了吧,呵呵。”
我无奈之下只好谢过,毕竟他是一番美意。副院长又循循教导两句之后,便让我回科室收拾东西,搬到新安排的办公室去。
农游知道我从今往后跟着李主任后是又羡又妒,不住的热嘲冷讽,暗指我贿赂,无耻拍马等等。我对他已无当初的成见,懒得计较,只当做没听见。
新办公室的环境很显然比以前那个好了许多,高了不止一个档次,桌椅等办公物品全都是崭新的,还配有电脑,可以随时上网到医院设置的电子图书馆查找相关医学资料。
办公室除了我外只有一人,从其长发看得出是个女的,正在埋头收拾东西,看不到面容,似乎也是新过来的。
在旧科室习惯了人与人之间那难以亲近关系的我,干脆懒的与她打招呼,也自顾自整理。
倒是对方先打招呼了:“咦,许逐,是你么?”
对方竟然认识我,我听着声音有些熟悉,抬起头来一看,亦惊奇道:“赵如烟?”
赵如烟笑了:“我们还真是有缘,听说这次李主任收了两个弟子,我还在想,另外一个是谁呢。”
“听说我们医院这年的新人中出了两个少见的人才……”随着声音,门外走进一个四五十岁,挺着将军肚,满脸和蔼笑容,双眼眯成两条缝,犹如弥陀佛般的男性中年医师。
我们同时站起身道:“李主任。”
李主任呵呵一笑,摆手道:“坐,你们坐。副院长他极力推荐你们两个,想不收下都不行啊,话说回来,你们在医院的进步很快,是有目共睹的,刚来几个月新人,有这成绩,很难得嘛。”
我忙谦虚道;“都是靠院方的大力培养,对了,以后还得请李主任您老人家多教导。”出了社会之后,客套话肯定得会说一些了的,否则的话很难与人相处。以前我尽管不喜欢这种虚伪的交往方式,但不得不适应。人该适应社会,而不是社会适应某个人,这是最基本的游戏规律,只要生长在这个世界上,都不得不遵从。
赵如烟看来也不是善于社会交际的人,在我开口后,才反应过来,也跟着恭维了几句,直让李主任那原本就眯成一条缝的眼睛再细小了几分。
“好了好了,我以后就算你们的半个老师了,无须那么客气,年轻人好好干,将来一定会有大好前途的。”
看着他那亲切的笑容,我心里升起一丝暖意,原本以为李主任居于高位,肯定是个很严肃,并且喜欢摆架子的人,想不到这么随和。自从工作以来,我一直都很厌倦,冷漠的同事,复杂的人际关系,直到此时方才体验有那么一点点理想中的感觉。以后自己每天见面的同事是在医院最聊得来赵如烟,李主任的性格又温和,无论怎么样,以后会好过些了吧。
这会不会是我转运的开始呢?一直到下班,我都在在想着。尽管张雯的事依然烦扰在心,不过工作的情况至少没有那么糟糕了。就像压在身上的几座大山忽然少了一座,压力还存在,却能喘口气了。
刚进门,慕容倩就看出来了:“你今天看起来心情不错呀。”她神色如常,和平时没有两样。那天晚上我在幻觉之下吻了她的事,仿佛根本没有发生过那样。
我没有回答,点了点头,算是承认了。
尽管不知是什么事让我心情得到转变,慕容倩还是由衷的为我感到开心道:“那就好。”
我往她的纤腰伸手过去,慕容倩娇躯一颤,只道我要做什么,但却没有移动。
我从她腰上将她围巾脱下来,微笑道:“今天晚上我做饭吧,这几个月实在是辛苦你了,谢谢。”
慕容倩这才知道自己想歪了,俏脸不由有些泛红。看到自张雯离开后就从来未曾露出欢颜的我竟然破天荒的笑了,阳光般的微笑将让她眼前一亮。陪伴一个抑郁的人度过几个月,不是件容易的事。但这个灿烂的微笑,还有那一句简单的“谢谢”让她更觉得几个月所受的苦全是值得的,眼眶有些红了,垂首道:“我不是说了么,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只,只要你不觉得我讨厌,让我走开就行了。”
我拍了拍她香肩,然后走进厨房。
厨艺在荒废了几个月之后,难免有些生疏了。不过当一碟碟菜端上来的时候,慕容倩还是食指大动。在餐桌上失去了她一贯优雅的淑女风范,也许是许久没吃过我做的东西,又或是难得如此开心的关系吧。
忽然间门零响了起来:“叮咚,叮咚……”
我有些奇怪,除了慕容倩,近来似乎没什么人来找我。不会是房东,因为房租已交了。也不会是水电工,因为房子中的水电设施都没问题。
那会是谁呢?我按住刚想站起身来的慕容倩,走过去开门。
一张美艳绝伦的脸出现在我眼前,但这张脸的主人却有些不敢正视我,咬着下唇道:“表哥。”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296章 听天由命
可能是李晓深感张雯之事与她有着最直接的关系,因此这么久以来她都不敢面对我。
一想起若非自己订婚前那晚外出,张雯离开的事也许就不会发生,怒火便不可抑制地熊熊燃烧起来。脸色寒了下去:“你来干什么?”
李晓娇躯颤抖了一下,抬起头:“我只是想见下你,我们好久都没见过面了。”
当一个人被负面情绪充斥时,就容易不冷静,心理扭曲,何况是经受了几个月精神上的极大折磨的我,在失望,沮丧,无奈,羞愧,愤怒等驱使之下,顿时胡思乱想起来,当晚会不会她故意勾引我,破坏我们的订婚仪式呢?
越想便觉得这个可能性很大,我冷冷的嘲讽道:“张雯走了,你的目的达到了,该高兴了吧?还装出那副脸干什么?”
李晓眼一红:“不是那样的……”
我怒吼着打断她:“怎么不是,你以为我不知道么?你和我发生关系后,我们的订婚就无法顺利进行了,是不是?滚!你给我滚!我永远都不想见到你!”我一手指着门的方向,胸中怒火焚烧,面容都扭曲了。
在厨房的慕容倩受我吼声所惊,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匆匆走了出来,正好看见了这一幕,但一时间却不知该做什么才好。
李晓掩着脸,泪水却不住地从她指缝中涌出,她整个人已经软软地跪倒地上:“不是这样的,真的不是这样的,表哥,那晚我只想约你出来,见最后一面,然后自个走开,永远都不见到你的,我没想到会发生那样的事,更没想到张雯会走,对不起,呜呜……”
女人的眼泪定然是我最大的克星。我见到李晓的泪水时,心不觉间已软化了下来。还有,当晚我就是因为见她流泪,所以平日中都很理解的我才会糊里糊涂的酿成大错。
李晓至今也很尽力地在寻找张雯,那说明了当晚她确实没有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她希望和我在一起,但还没自私到为张雯离开而庆幸自己有了机会的地步。再回想一下,其实当晚确实是自己控制不住,如果我当时没那么冲动,那件事就不会发生了。
我高高扬起手掌,李晓见状闭上眼睛,等待着我的惩罚。
“啪,啪……”声音在响,但李晓却发现脸没有预想般的疼痛,眼睛不由睁了开来。却惊诧地发现我不住地用力扇着自己巴掌:“我该死,一切都是我的错,我他妈才是最自私的人,做错了事,还想将责任推她人头上!”
李晓与慕容倩几乎是同时抓住我的双手,惊叫道:“不要。”
我的脸已被自己打得肿起老高,疼痛却难以掩饰无穷的悔恨之情,两行泪水汩汩而下。
李晓与慕容倩见状,忽然间崩溃了,各自抱住我的一个肩膀痛哭起来。三个人,就这样紧紧抱在一起,久久都没有说话。
张雯啊张雯,你是出于善意离开,但你知不知道,我们是多么的痛苦?
工作的事情没有我预想中的那么好,进入更高一层之后,我开始发现一些秘密,医院的定义与我想象中出入太多。
李主任给我的以往病例的学习处方中,基本都是昂贵得惊人的药物,其实相对于大多数的患者来说,那些药物似乎是不必要的。不必要的意思是,使用这种药物不会有不好的反作用,但也不会有更好的效果,即使效果好那么一点点,但相对于其花费来说太不值得了,完全可以用一些普通的药物来代替。
比如从美国进口的马林,是一种特效止痛药,五百块钱一小瓶,通常对于那些突发事故造成病人几乎无法忍受的疼痛有奇效,但医院却开此药来防止手术麻醉过后的疼痛。这令我很是费解,根据我自身对医学的理解,二十多块一瓶国产的乙尔敏,完全可以胜任了。还有许多术后生血滋补的补药,多半都是非常昂贵的,而且是大剂量,补药也不是吃越多越好的,吃到一定程度之后,后面的就不会有什么效果了,能增加的只是脂肪而已。如果这种处方单只是几张的话,我还可以接受,但几乎全部都是这样,我就有些迷茫了。
初始我以为是自己经验不足,对某些地方考虑不周全所致。李主任成名数十载,经验自然是比我丰富得多的,应该不会有错才对。于是我就此询问了他好几次,然而每次得到的回答总是含糊其辞,模棱两可。我再问副院长,副院长也是有些躲避的样子,只说让我一切听李主任的就没错。
这种不明确的态度让我产生了疑问,对于一切东西,我都是抱着怀疑的态度去学习,然后消化的,在也是我能在许多领域都精通的原因之一了。
问了李主任几次,再问也不会有什么结果了。我将此事告之赵如烟,赵如烟亦表示赞同,其实她这几天也一直受困扰。于是我们查询了大量的资料,事实证明我的想法是对的。但我并没有因此而高兴,而是产生了一种无法言喻的恐惧感,为什么医院会犯这种不必要的低级错误呢?只有一个可能性,令人震惊的猜测在脑中慢慢酝酿:医院并不是一个高尚无私,救死扶伤的机构,更大的目的是盈利!昂贵的药物,自然能带来更大的利润。
我几乎被自己这个猜测击倒了,委实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一直以来,医院这个名词在我心中代表的都是爱心,慈善,地位是那么的神圣不可侵犯。因此我放弃了许多更高工资,更悠闲的工作,便是因为这个信念,但此刻我发现自己的信念摇摇欲坠。
不得不承认李主任对弟子很好,甚至可说是很偏私,医院新的手术医师名额,他就在竭力帮我们想办法,多次在每周一次的内科会议上有意无意地提出推荐。他是权威,说出的话自然是很有作用的,院方不久就传来内部消息,我们很有机会榜上提名。
若非李主任的大力相助,我要爬上这个位置,即使再努力,没几年是不可能的,因此我很感激。只是感激是一回事,这里是医院,一个神圣的地方,如何能做这种骗人钱财的事。在感激与信念间,我徘徊不决,最后还是保持沉默,副院长与李主任都待我不错,而且这种事全世界都有,报纸杂志新闻上早有耳闻,只是我不敢相信罢了。众人皆醉,我也随着醉好了,睁只眼闭只眼,才是最好的办法。
只是每次看到那些奇怪的处方单,就会不由自主地想到医院打着救死扶伤的幌子,去骗取人民大众的血汗钱,感觉就像是身穿警服的抢劫犯,心中总是不舒服。
李主任对待每个患者,还有他们的家属都是那么的和蔼可亲,然而那菩萨般的笑容不知什么时候在我心中已变了质。
我默默地忍受着,赵如烟亦是。我想,和我们一样怀着美好愿望走出校门的热血青年,也许都得经历这个阶段吧。人必须适应社会,而不是社会适应人。
自我安慰中,我忍了下来,尝试让自己去接受。
但我不能忍受的是对张雯的思念,已经快半年了,还是没有她的影子。我的钱早已用完,连车子都已变卖,现在广告费用就靠建康与飞凌集团大力支撑着。但我不能一辈子都让两大集团花巨额做这种无用功吧?
在最后一点希望的期待中,我厚着脸皮拖了一天又一天。但还是没有张雯的音训,我已经绝望,打算明天去撤消这则国史上规模最大,时间最长,花费最多,却以失败告终的寻人启示。
也就是说,从今往后,我和张雯能否再见面,只能完全听天由命了。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297章 亲恩难报
转眼又是月尾,对上班族来说,应该算是最高兴的时候了。拿上新发的工资,可以出外happy一番,减轻一个月的压力。而更令人兴奋的是,即将过年了,虽然医院不能像许多其他机关单位那样,在国年关门放大假。但由于人们认为过年前八与后八天看病,会带来明年的坏运气,忌讳,所以在这十六天之内,如非急症,通常就诊的人会比较少。
患者大幅减少,于是我们可以悠闲一阵子了,而且每人还有十天的假期。在北平本地的同事倒霉一点,得在三十晚和初一上班。因为其他外地的同事回家,一时间赶不回来。
我手中拿着一个信封,里面是一叠钱,我几个月的工资,但与兴高采烈的同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高兴不起来。相对于半年多来我用掉的,这点钱实在算不上什么。而且,我能回家吗?我如何面对爸妈,还有张雯父母。还有,张雯同样是一个人过,还得挺着大肚子,她的处境,很明显要比我要艰难得多。作为整件事情始作俑者的我,又岂能回家舒服地过年?
天上的鹅毛大雪纷纷扬扬而下,即将要过年了,那个令我刻骨铭心的女人还是不知在哪里。我伸出手去,接下一朵漂亮的雪花,握在手心里,然而随着一阵冰凉,我再度打开手掌时,雪花已不知去向。
我叹了口气,现在只要是稍微有点愁绪的东西,都能勾起我心里无尽的想念。与李晓的关系算是转好了些,因为我明白了其实错的全都是我,应该承担责任,承受最大痛苦的也是我,她和慕容倩都是无辜的女人,无论怎么样,我都应该对她们好些才是。
车子卖掉了确实不方便,从医院赶回租房的小区,花了一个多小时。
踏进房子,我意外地发现除了慕容倩与李晓之外,还多了个客人——思思。
思思见到我之后眼前一亮,但随即又暗淡了下去。
慕容倩与李晓很知趣地道:“我们去作饭,你们聊聊。”那天我们抱在一起痛哭一场之后,李晓竟然与慕容倩达成了共识,和睦相处。
思思穿着浅灰色的外套,一张脸看上去还是那么的可爱,只是笑容已没那么开朗,眉宇间透露出淡淡的情绪。这么久没见,她显得成熟了许多,无论是穿着,还是内在气质都与以前有些不一样,她已经不是那个天真无忧的少女的。或许是因为那件事,让她对这个世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吧。想保护她不受世俗沾染,像个快乐的小天使般生活的人是我,使得她堕入凡间的人同样是我,心情不由得复杂起来。
过了好一会,我才出声道:“思思,好久不见。”
思思咬着下唇,身体微微颤抖,似乎在控制自己的感情那样。过了好一会才平静下来道:“逐哥哥,你回来了?”
变了,真的变了。如果是以前的话,她见到我定然会第一时间飘过来,挽上我的手臂。但她还能叫我一声“逐哥哥”,我就觉得很满足了。
我点了点头,走到她对面的沙发坐下:“刚刚下班。”
“累吗?我给你……”思思说到此忽然顿了一下,然后才接下去道:“我给你倒杯茶吧。”
我想她要说的肯定是按摩一下,临时才改口的。淡淡一笑道:“不用了,坐下就好。”
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我发现和思思间的关系变的很生疏,以前无话不说的我们居然得靠一些最无聊的闲言来维持气氛不冷场,这是我当初做梦都想不到的。
过了一会,思思忽然沉默了下来,似乎是不习惯这种无聊透顶的对话。
看思思的神态,我就知道她有话要说,道:“思思,你找我,是否有什么事?”
思思抬起头,像下了什么决心:“逐哥哥,过年你和我一起回去,好不好?”我愣了下,对了,思思也放假了啊。离开学校的我,对时间的概念似乎也淡了许多。
这次陷入沉默的是我,过了好一会才缓缓道:“对不起,过年我很可能不回家了。”
思思一听之下急了:“为什么呢?你不是说,你们医院的年假有十天的吗?”我刚工作事就把年假的事告诉了思思,因此她才会知道。
我拿起茶杯轻酌一口:“没错,但我想留在北平。”
思思更是不解:“逐哥哥,难道你就不想回家看下叔叔阿姨。”
说实话我很想家,特别是诸事不顺之时,更是对家有种特别眷恋。但我却不能回去,惹得一个爱我的女人流离在外,至今下落不明,我委实无颜面对家中老父老母。
“是因为雯姐姐吗?”思思一语道破了我的心事:“我想,不管怎么样都好,叔叔阿姨他们都会原谅你的。”
我叹了口气,不愿承认:“不是,我是医院的新人,即使是过年,也得轮值班。”
思思疑惑道:“那你以前不是说过……”
我笑笑道:“以前是我搞错了,那是工龄两年以上的老员工才能享受的待遇。”
思思不再是那个我说什么都相信的天真女孩了,一眼便看得出我口是心非,但却无可奈何。我不想回去,谁也逼不了,我固执的性格,她应该是最清楚不过的。
看着气氛尴尬,我打破僵局道:“思思,打算什么时候走呢?”
“明……,恩,大后天吧。”
“那好,到时我去送你。”我站起身来道:“我先去作饭,你坐下,好久没尝过我手艺了吧?”
思思眼看我走进厨房,眼中闪过无比的失落。青梅竹马的一对,却忽然间变的那么陌生,儿时那幼稚却很认真的承诺,忽然间成了镜花水月,实在是太令人神伤了。
说是大后天走,其实思思在我租房处住了五天,这才买了回冰际市的机票。看得出来,她还是极其渴望与我在一起的。这五天,慕容倩与李晓也在租房处住下了。我们的上下班时间会有交错,这样不至于让思思太寂寞。
眼看离我们市看得很重的年前节日——小年夜已不远,思思终于得起程了。我们几人将她送上飞机,思思临走前不甘心地问了最后一句:“逐哥哥,你真的不回去了吗?”
我叹了口气,拍拍她肩膀:“思思,对不起。”
思思知道我指的是什么,身体颤抖起来,哽咽道:“没有什么,逐哥哥,我不怪你,雯姐姐是个很好的人,你们很相配。但,但我真的很想和你在一起的。”她一直苦苦压抑多月的情感终于因一句话爆发,抱着我旁若无人的哭起来,好在机场分别时这样的画面很多,见惯不怪,没人大惊小怪。
李晓与慕容倩均是不住的规劝,最后直至快要登机,思思才檫干泪水,依依不舍地离开了我的怀抱。
“思思,转告我爸妈,就说我是个不孝子,不,不能回去照顾他们,请他们两位老人家多保重!”想起父母含辛茹苦抚养我长大,特别是在我身体不好之时,不知费了多少心。亲恩难报,我却无法在一年最重要的日子中侍奉左右,声音不禁有些颤抖了。
思思含着泪水答应了,不多久飞机起飞,却留下我满胸的失落。
回到租房处,我呆呆地坐了好久。再过得几天,慕容倩与李晓大概也得回家过年了吧,那时只剩我一人留在北平,孤独感油然而生,愈来愈强烈。
黄维的千古绝句在脑中蹦出:“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298章 同病相怜
尽管因污染关系,首都已禁止鞭炮,不过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商场的年货品种越来越多,新春的气息渐趋浓重了。
看着家家户户喜气洋洋的,我却更添失落。有家不能回的感觉,是那么的难受。
我爸怒气未消,连电话也不打一个给我。他是那种厚道老实的人,对我犯下错误,使得好好一个姑娘下落不明这样的事绝难容忍,即使我是他儿子也不例外。何况准亲家就住在对面,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实在很难堪,不和我脱离父子关系就算不错了。
妈心肠软一些,偷偷打过几次电话给我,问一下生活,工作的情况。妈知道我也承受着很大的压力,但她不敢当着爸的面与我通电话,因为爸会大发雷霆。一般情况下我妈是一家之主,但真当爸的牛脾气发起来时,妈也不敢顶撞他。话说回来,我们父子两的脾气也差不多。
离过年还有五六天之时,慕容倩与李晓也相继回家了。她们可以为了我留在北平工作,但却不能连过年都不回去陪伴父母的。那么不孝顺的人,也许只有我了。
户籍在外地,原本不需在医院留守的我主动提出值班要求,因为我实在想不到自己年三十和初一有什么事可做。此举无意插柳,李主任与副院长不明原因,只道我思想觉悟高,工作态度有了质的转变,均是大表赞扬,并且反映到院方。过年前三天,一个好消息传来,下年的手术医师,我是板上钉钉的有份了。
年三十晚在热闹的气氛与我失落的心态中悄然降落,家家户户张灯结彩,大红灯笼门外高挂,举目所见之人尽是身着新装,开开心心。走在大街之上,找了好久,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家有空位的饭店。其他的不是因订座爆满就是关门回家与家人过年了。
根据往年的情况,这天医院是最清闲的,许多住院的病人都被家属接回去吃年夜饭了,因此晚班时间破例推迟到八点,让我可以吃个饭,我没有心情自己做饭,干脆跑到外面。
看着别人都是合家团聚,欢天喜地。而自己却是杳然一身,触景生情之下,心中不免有些酸楚,面前的菜也食之无味,如同嚼蜡了。大年夜自己一人吃饭的,还当真少见。
这样的心情下吃饭自是不会很长久的,我匆匆扒了几口,将碗一堆就结帐了。说是年夜饭,与平时相比,充其量只是菜式多了一点,还有餐巾上多了个大红“喜”字,其他也没什么特别的。对我来说,这顿饭亦仅仅是为了充饥而已。
晚上七点钟,还没到上班时间,我就去医院了。我总得找点事做一下,才能减少心中的孤独感。
整间医院冷冷清清的,平日中那因病人诊断结果很糟,或者是抢救无效死亡的讨厌哭声,哀号声亦都没有了,倒像个废弃工厂多一些。
在科室坐了一会,甚觉无聊。于是站起身来,在大楼中各处巡视,看看会否有哪位没有亲戚的病人需要我的帮忙。其他同事亦都是闲得无聊。那些家在北平的新人小护士三三两两聚在一块,用本地话家常,不时抱怨几句三十晚都不能与家人过。
由于我的心基本上都集中在了寻找张雯身上,在医院对什么都不在意,包括与同事间的交流,因此落得个性情孤傲,难以接近的坏名声。我以前科室原本就因为黄素与农游怪僻而出名,后来又多了我一个,更是名扬医院。
那些小护士见到我,也不大理睬,只是喊了句“许医师”,然后就自顾着与同伴说话。如果不是近来我受院高层提拔,即将升为手术师,她们说不定连那句“许医师”都免了。
我冲她们微笑一下,很礼貌地回了礼,倒是使得她们有些受宠若惊,那个“性情孤傲,难以接近”的许医师,什么时候变的这么好了?
在整栋大楼中走了一圈,都没有发现用得着我的地方,连找点事做都不行。路经以前科室之前,心血来潮之下便走了进去。
我很意外地发现农游也在里面,据我所知,在我离开科室后,很快就有个其他医院的内科医师调动过来。他不是太出名,在以前医院的工龄亦不长,仅仅有一年。根据规矩,只能算是我们医院的新人。再加上他是本地人,因此理所当然要值三十晚的班,农游可以休假才是。
农游抬头见到我,冷冷的嘲讽道“许大医师,不知光临我们这小科室有何贵干。”
我不以为浒地道:“我可以坐下吗?”
农游听得出来我并非为公事而来,不由有些诧异,不过语气还是那么的僵硬,仿佛我欠他不少钱没还那样:“随便。”
我走到他对面坐下,友好地一笑:“你不回家过年?”
农游想不到我会有此一问,不知我这样一问是何用意,皱了皱眉道:“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摊了摊手:“我只是觉得奇怪而已,你好像原本是不需要今天值班的吧。”
农游不耐烦的道:“你很烦。”
我也不知道自己刚才为什么会产生走进来与他倾谈的冲动,或许大家都是活在孤独中,承受着沉重压力的人。不同的是,我这种生活仅仅是几个月,而农游已经是二十几年了。但见他这个样子,歉意的道:“对不起,我只是随便问下,好吧,不打扰你了。”
刚想站起来,农游忽然道:“我没有家,回不去。”
我想不到他竟然真的回答了我,惊奇之下又按住脚步。
“怎么会呢,你不是有母亲……”说到此我打住了,因为这个话题农游的禁忌。
农游冷冷的目光在我脸上巡逻,我想他也许要发火了,暗骂自己多嘴。
农游的面色阴晴不定了好一会,然后转为平静:“她死了。”
我惊呼道:“死了?”
农游恢复了那副冷漠的样子:“没错,一个三脚猫医生把她治死的。原本只是胃炎,后来用药不当,导致恶化。”
每个人都会有一段不为人知的往事,我想这也许是农游从职医学的主要原因吧,难得他今天竟然会愿意和我这个他看不顺眼的人诉说,这是我先前进科室之前万万想不到的。
“你呢?为什么不回家?”他的语气还是冷漠,不过话中已没有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意思了。
我慢悠悠的道:“我伤害了一个很好的女孩,让我家里人知道了,他们很生气,我没有脸面回去,就是这样。”
农游一征道:“难道你不会向她道歉,求她原谅你?”
我自嘲地道:“没有机会了,她消失了,我怎么找都找不到,你说,我是不是很可悲。”
农游没有回答,忽然想起什么那样道:“那则在许多报纸和电视台上都做了半年的寻人启事……”
我笑了笑道:“正是我做的。”
听着我亲口承认,农游不免有些惊讶,但却没问我为何有那么多的钱。
我站起来来道:“好了,很高兴能你能陪我说话,现在感觉好多了。”我不知此刻我们间的关系算是什么,仇敌?朋友?都不像,总之,大家都是个年三十晚寂寞的人,很容易互相理解罢了。但过了这一天,我们的关系应该就不会像以前那么僵了吧?
农游道:“刚才我说的话,请你不要说出去,否则的话……”他眼镜中的小眼睛闪了一下光:“你甩了一个可怜的女人的事,我也不会守得住口。”
我感觉有些好笑,看起来很毒的农游,会说出这种小孩子式的威胁。笑了笑道:“我不会的,你放心吧。”
走到门口,农游忽然又在身后丢下一句;“打个电话回家吧,不管怎么说,你还有个家,比我好多了。”
我转过头去道:“谢谢,我会考虑的。”
农游的话确实让我产生了一种打个电话回家的冲动,哪怕是听一下家人的声音也好啊。然而掏出手机,几次键入下了家里的电话号码,就是没有勇气按下连接键。
我叹了口气,刚想放弃,手机忽然间响了起来。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299章 新年快乐
我一看号码,是家里的,原本刚才想主动打过去,现在家里人打来,反是没勇气去接了。
直至铃声快结束,我才按下接听键。
“小逐吗?”是妈的声音,我大大松了口气,要是我爸的话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应答才对。尽管我已经二十多岁了,妈对我的称呼还是老样子,在父母眼中,孩子永远都是长不大的。
“是,妈,你吃过晚了没有?”
“吃过了,你呢?”
“恩,吃过了。”
我有些好笑,既然是开医院的,什么时候都要开门,这是肯定的吧。
妈又在那边道:“你这孩子也真是的,过年也不回来,你也知道你爸只是表面上生气而已,你就不能稍为让他说几句吗。你们爷儿两,都是一样的脾气……”她在年前背着爸叫我好几次回来,但我都婉言拒绝了,心中自然很想念。
听着她唠唠叨叨个没完,我笑道:“妈,你就是跟我说这个的?”
妈这才觉得自己太多废话了,在三十晚说这个也没什么用,道:“你一个人在那边过节,要吃好一点,还有,北平冷,你多穿点衣服,被着凉了,知道了吗?”
我听着这平日里觉得很罗嗦的叮嘱,心中暖流升起,在孤独的时候才能发现,原来自己平日间都在肆意挥霍着幸福。
妈说了一大堆关心的话,然后才道:“一个人闷不?和大学同学或者朋友出去玩一下吧。”
我苦笑无语,我在北平哪有什么熟点的朋友,而且是三十晚,本地的同学都在家里和亲人过年,谁会出来陪我。
我笑道:“在医院值班呢。”
“三十晚也要值班,你们医院可真是。”
我心道这可是医院啊,难道还能在节日关门不成。
妈聊了十几分钟后,忽然冒出一句道:“你爸也想和你说几句。”
这句突如其来的话让我愣了一下,接着就听到那边的话筒被另一个人接过去了。
还没做好心理准备,电话那边也没说话,只听到见呼吸声,倒是听得妈在旁边小声的嘀咕,像是在催爸快点和我说几句。
过了好半天才听得爸说:“你好好照顾自己,有什么问题的话就打个电话回家和你妈聊一下。”我还没回答,电话就挂了,看来生了几个月的气后,爸暂时还没能习惯。不过从语气上来看,已经大体上原谅我了,否则也不会和我说话,更不会说让我打电话回家。父母对自己的孩子,总是很宽容的啊。
刚想将手机放回口袋中,铃声又响了起来,这次是慕容倩的。
“你换下的衣服要记得放好,别扔到床上呀。”
“我走之前给买了一大包你喜欢的熏肉,放在冰箱的最上一格,前些天忘了和你说了。”
“你的几件洗好的毛衣我叠起放到衣柜里了,你觉得冷的话,就拿出来穿呀,不要感冒了。”
…………
慕容倩说了一堆后就收线了,我基本上插不上口,这几个月对我的照顾,让她快升级为保姆了。
这次几乎是在挂断的同时手机铃声再度响起来。真是奇怪,要么就一个电话都没有,要么就一大堆。
“表哥,吃过年夜饭了吧?”
“啊,对了,过几天后我就回到北平,到时就可以陪你了。”
…………
至少有十分钟,李晓说够了之后才道“思思就在我旁边,你要和她说话吗?”
放假前思思到我租房那住了些天后,我们间的隔阂消除了不少,至少不会在一起时无话找话说了,点点头道:“好吧。”
思思人成熟了,不过声音还是那么的清脆,如出谷黄莺:“逐哥哥。”
我听得四周有些嘈杂,笑了笑道:“你们俩哪里?干什么呢?”
“在广场猜灯谜呀,我们打算和往常那样在这里迎新呢,不过单若姐还有张可哥还没到。”
想起每年我们在广场迎新,等待城楼上大钟指向新年的第一秒的时候,那是多么快乐的时刻,嘴角不由浮现一丝微笑。
“逐哥哥,下年无论如何你都要回来,我们一起过新年好吗?”
我微笑道:“恩,我答应你。”说实话,我是有些想家了。
思思道:“你在北平也要玩得开心点哦,北平广场城楼今晚有大型迎新活动,电视台的人会来拍摄,说不定我可以在明天的电视新闻录象中看到你呢。
“呵呵,知道了。”
下一个打来的人就很让我有些意外了,因为是叶柔,叶柔得知那事后,开始时还大骂,后来理都不理了。
“色魔,吃饭了没有?”
我颇为惊诧:“是你?可真少见。”
“看在过年的份上,我暂时原谅你吧,不过以后嘛,哼哼!”
“大过年的,你一个人在北平,不出去玩,死在家里干什么?”
叶柔不像问候的问候,我糊里糊涂地回答,完成了这次似乎是新年问候的通话。
接着的电话一个接一个,我意料不到的多。
张可与单若:“臭虫……”
成怡:“师弟……”
殷夜:“小淫贼……”
赵如烟:“许逐……”
葛天生:“大哥……”
以前高中班上的一干人:“支书……”
大学宿舍一干人:“老五……”
真理乐队:“兄弟……”
云啸:“许逐,新年好,你那边怎么总是占线?啊,对了,艳艳还没有男朋友,你看要不要考虑一下……”转头大喊道:“艳艳,许逐打电话找你!”
我:“……”(分明是你自己打给我的)
这一个个电话下来,时间是过得飞快。最后一个朋友收线之后,我发现已是十点多,换班的时候快到了。此时的我感觉已没有原先那般孤独,至少在遥远的地方,还有那么多的人在关心着我,这个年过的总算不是太坏。
但这些人之中,总是缺少了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张雯。我一直期盼着,期盼张雯能给我一个电话,尽管我知道这是不大可能的。知道了电话号码,我也就可以查得出她在哪里了,张雯自然也知道这个道理。
回到租房处已是十一点四十,还有二十分钟就要过年了。我打开电话,看着北平城楼的大型活动,边等待新年的来临。
忽然间想起什么,我走进卧室中打开电脑,QQ上有上百个头像在闪烁,几乎将我的机子弄的死机了,都是一些朋友发来的新年祝福。
我一一打开,感受着那每年都几乎一样但不论什么时候都让人觉得温暖的问候。随着浏览,手下的鼠标飞快移动着,直至到了一个熟悉的头像之上,我的心跳几乎停止了——雯。那是张雯的QQ头像,我呼唤了无数次都没有回应的张雯的QQ,现在竟然在跳动!
我迫不及待地打开。
雯:坏蛋,新年快乐,我想你了!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包含了如海一般的深情,我心血一阵激荡,却知现在不是激动的时候。QQ的头像是灰色的,我用自做的雷达探索软件一试,张雯并非隐身,确实是不在线。我没有时间去失望,由于她已经下线,没有IP显示。
我立刻飞快行动,追踪其信息来源,即使是代理,只要找到地址,我也能通过代理网站将原地址找出来。然而今晚的网络实在太忙了,全国无数的人都在通过QQ发送新年祝福,我很快在庞大的信息流量之中迷失了,终是无能为力。眼看电脑上的时间已过十二点,动态地址在十二点之后就要改变了。
许逐,你平时在网上不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吗?为什么现在连自己最心爱的女人都找不到?
我满怀沮丧地走出客厅时,城楼上的巨型电子钟已在倒计时最后十秒了。
“十,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零!”
在新年钟声敲响的同时,我吻着食指上的订婚戒指,心中默默道:雯,新年快乐!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00章 失业
年初三上午十一点,我被门铃声吵醒。昨晚值通宵的班让我觉得有些困倦,睡眼惺忪地爬起来开门。同时心里在想,似乎有好些时间没人来找我了?
慕容倩站在防盗门外,歉意地道:“你还没起床吗?”
尽管慕容倩有房子的钥匙,但我想不到她回来的这么快,因此平时睡觉都将门反锁上了,北平的小偷没有其他地方猖獗,但也不可不防。
我硬是愣了好一阵才反应过来,开门让她进来。
慕容倩手中提满了大包小包,她将这堆东西放到桌子上,才大大吁了口气:“这是我妈让我带给你的小礼品,还有新衣服。”
我瞪大眼看着那一大堆包,过了半天才干笑道:“那真好,我刚好没有换洗的衣服了。”
慕容倩白了我一眼;“你这人哪!”立刻过去给我洗衣服去了。
李晓年初四回北平,仅比慕容倩晚一天。许多公司通常都是年初九之后才开始正常营业,而慕容倩所在的人民医院与我一样,都是年前八后八共十六天的假期。她们这么早回来,无非是担心我罢了。因为自从张雯走了之后,我确实不怎么懂的照顾自己。连洗澡有时都会忘了脱衣服,从中可见一斑。当然,这情况现在有所好转。
年初九,我早早就去上班了,只要是早班,我都会来的比较早,因为一心扑于工作上可以让我忘记某些事。这种认真的态度被副院长和李主任看在眼中,都是大为欣慰,加重了培植之意。只是我对医院的那些为了赚钱乱开贵重药物的做法还是耿耿于怀,李主任和副院长都暗中别有所指地暗示过我,当我只当没听见。他们只道我不解其意,意思越来越明显,就差明着说了。
“哎哟,好勤快啊。”
我听声音就只道是赵如烟,不过手中还有一张没写完的单子,于是头也不抬,直至完成之后,才点头道:“回来了?呼,那就好,不然我就要忙不过来了。”
初七开始,过年时狂欢,暴饮暴食,又或者是和朋友在一起,原本身体就不大好的人碍于面子,死撑着抽烟喝酒的人比较多,到这时候通常就出现症状了。每年过年前后《健康养生报》上都会提到这个事项,让市民要注意,不过每年都会有一大批人犯同样的错误。对国民来说,面子有时比健康更为重要。
休假十多天,赵如烟看起来似乎更漂亮了,或许是江南的空气,水土要比北平的好吧。她听到我的话后抿嘴一笑:“是吗?那是不是很想念我啊。”话说出口,觉得这句玩笑未免过于暧昧,脸红了红,慌忙解释一句道:“我在的话你就不需要那么累了。”
“呵呵,谁想念谁了?”
李主任挺着大肚子走了进来,春节的休养滋补,让他似乎又发福了不少,红光满面的。话说回来,这个成功人士多半都是这种造型,鲜有干枯瘦弱,面黄肌瘦的。
赵如烟闻言,刚刚恢复如常的脸色又变绯红了,低下头去没说话。
李主任倒是个很有趣的人,不古板,时常会与我们开上两句玩笑。他的经验确实很丰富,医术高明,除了我难以接受的乱开贵重药物的做法之外,也没什么别的缺点了。
正好此时又有人进来看病,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年妇人,脸上皱纹满布,眼睛浊黄。
我招呼她过来坐下,刚想检查一下,她倒是先开口了。
“小伙子,你忘记了,我是来帮小孙女来开药的。”她眼中透露出些许奇怪。
“她身体不好,我就过来替她买药了,你当时不是说过,不用她亲自来也可以的吗?”
我微微一愣,然后想起来,是个慢性胃炎患者,才七岁,一拍脑袋道:“对,三天前你们来过。”心中很是尴尬,以前自己见过什么人后都是过目不忘的,现在总是心不在焉,竟然连三天前见过的人都记不起来。
她将诊断单递过来,我瞄了几眼,问了下她孙女的药后反应,心中已有数:“你稍等,我帮你重新开一副单子吧,得用轻一点的分量了。”
飞速地在处方单上写下各种药名,李主任就在一旁,看到我这么熟练自信,亦很满意,一般情况下,他是不会亲自出手的,若非是什么大人物的话。直至我开药单之时,他才忍不住出声了:“小许啊,你用这个“中青”不好,换成“摩尔良”吧,还有那个“白山”,用“胃宝”会好些,再有……”
他一口气几乎将整张药单上的名全改了,其实作用差不多,不过是他所说的昂贵许多,当然疗效也好些,但那些主要是用于慢性胃炎中期,甚至是后期的药品,对于慢性胃炎初期根本没多大必要。
我甚至是为难,水笔举在半空。不知是否要改才好,同时心中也知道,李主任是打算明着改造我的思想了。赵如眼闻言,也好奇地看着我该怎么做。
老妇见到李主任:“这位是?似乎很面熟。”
我忙引见道:“这是我们医院最有名的内科专家李主任,常常在医学频道中做讲座的,可能在你在电视中见过吧。”
李主任尽管成名数十载,还是有些虚荣心的人,闻言脸上露出了些笑意。
老妇道:“既然这样,就听李主任的好了。”在我这个新人与老专家面前,她选择的当然是后者了。
李主任点头道:“对,就按我说的去做。年轻人嘛,还是缺少经验,要多些听取别人的意见才行。”
我看着眼前的老妇,她一身普普通通的衣服,旧棉袄上还有几个补丁,显然是个很朴素节俭的人,或许家里的情况也不会太好。叹了口气,将处方单撕下,按李主任所说的再开了一张。
李主任见状,脸上才露出了微笑。
为了减轻心中的愧疚,我亲自陪同她去缴费处,医院这么大,她一个老人家要找也挺费劲的。刚才此时没什么人,有赵如烟顶着。
路上我好奇道:“老人家,你怎么自己大老远的跑过来,这种事让儿子,儿媳妇或者女儿做不就好了吗?”
老妇有些黯然:“我只有一个儿子,前些年一场车祸,和儿媳妇一起去了。就留下一个孙女。老伴也窝床不起,只好我来罗。”
我听了亦很是难过,白发人送黑发人,实在是很悲哀的事情。忙一个劲的道:“对不起,对不起,我不该多嘴。”
老妇道:“没关系,小伙子,你心肠也挺好的,这么忙还陪我去药房。”
我谦虚几句,不多会便到了二楼的缴费处。刚想离开,心中一动又留了下来,站在一旁。
管帐的是个年轻小姐,打扮得花枝招展,很难看得出来是在医院工作的。听说她是凭着与院方某高层人士间的亲戚关系将这职位搞到手,这种帐目管理处也不需要什么大学学历,只需对计算机有一定的了解就行了。
老妇听到算出的价钱后,不由很有些吃惊:“这么贵?”
管帐的道小姐也不因对方是个老人而尊敬,皱眉道:“就这个数,计算机算的难道还会有错?”
“哦,”老妇点了点头:“颤颤巍巍地从棉袄中掏出一个塑料袋,倒出一堆零碎纸币,大到一百,小到一毛不等。姑娘,帮我……”
话没说完,“花枝招展”将钱推了回来,不耐烦地道:“麻烦将钱数好再拿过来。”
此时一个西装革履,皮鞋裎亮的中年人走到窗口道,将单子递过去:“小李啊,帮我算下。”
花枝招展见到此人,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满脸堆笑:“吴处长,好,稍等一下。”手脚麻利地办好收钱手续,在那男的走之前还一个劲的叫他慢走。
我的心凉得如坠冰窖,这就是医院,救死扶伤的神圣的医院?农游与黄素尽管性格差了些,至少对待每个病人都是一丝不苟,他们开的单子也都是药效与价钱比最合理的,又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们才无法升职吧。
老妇歉意地走到一旁道:“小伙子,麻烦你一件事,这是我和老伴的退休金,还有平时捡垃圾所得的小钱,我眼花看不清,你帮我数数看行不?”
我木然地点头:“好!”
我随着她缴费,一直到买好药,这才回到诊室中,但神思却很恍惚,内心挣扎着。
赵如烟见我有些异样,关切道:“是不是因为刚才的事不开心呢,别想那么多了,我们迟早都要习惯的。”
我淡然笑了一下;“你说的对。”
下班后,我直接将一纸辞职信递到了副院长桌子上。
我发现自己很失败,始终还是无法适应这个社会,但却觉得很高兴,走在大街上,忍不住就仰天大叫起来:“我失业了——”
街上行人见我这副模样,心道失业的人还这么兴奋,多半是个疯子。
一个人失去了工作并不可怕,工作可以再找,但若是失去了“良知”,也许就永远得迷失在尘世之中了。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01章 浪子
慕容倩进门时,看到我正在收拾衣服,塞到一个大旅行包之中,不由吃了一惊:“你要出门?”
“恩,过来会过好长一段时间才回来,或者永远都不回来了。”
慕容倩大惊失色的道:“什么,你在说什么呢?”
我淡淡的道:“我已经辞职了,打算明天一早便离开,多亏你这么多天来的照顾。”
“表哥?”李晓也刚好于此时回来,见到我就呆了。手中提着的水果掉了下来。她急急走上来道:“表哥,你要去哪里?”
我笑了笑:“我想一个一个城市的去找张雯,你说这主意怎么样?”
慕容倩大急道:“这怎么行?你哪来那么多的钱?”
“钱可以慢慢赚的,我自有办法,你们就放心好了,说不定哪天我疲倦了,还会再回来的。对了,房子已经退掉,过些天后房东会来清理东西的。麻烦你们帮我将电脑拿回去放着吧,我暂时用不着了。”
慕容倩与李晓听到我已退房,显然是心意已决,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却又不知如何劝我才好。
说实话,我觉得在全国这么大的范围之内,去一个一个地方找人,这是很愚蠢的主意,但我宁愿愚蠢一回。报纸登出那么久,电视广告也做了不少,如果张雯在大城市的话肯定已经被找到了,那么她应该是居住在一些小城镇才对。电视报纸的宣传范围再广,也很难抵达每个角落,所以,我要从小地方着手。即使花上几个月,甚至是几年,几十年我也愿意。反正我的兼职是在网上,只要能上网的地方就行了。
晚上李晓与慕容倩都在这里住下了,我调整好心态,陪着她们看电视,这些日子她们照顾我甚多,这是我唯一可以回报的了。然而慕容倩与李晓愁眉苦脸,即使是笑,显然也是强装出来的。
十二点后大家各自回房休息,我却睡不着,尽管是租房,也算是我与张雯的爱巢了,我们在这里度过了一段短暂却美丽的时光。即将离开,终究是有些不舍。租房的时候家具很齐全,多半都是房东的。属于我们的东西并不多,只有衣服,还有些小饰物,但凡是能勾起我回忆的东西,我都带上了,还有张雯的衣服,她去得匆忙,大部分衣服还是留在了北平,这样一来,将旅行包塞得慢慢的,几乎涨破。整理一下,却又什么都不舍得扔掉。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完全大亮,我就悄悄地爬起身来,聂手聂脚地走出房间。我打算不辞而别,这样对大家都会好一些,省得到时要面对那种生离死别,让人不愉快的场面。
“嗨,早啊。”慕容倩的声音让我吓了一跳,她的脸上再无昨天的惆怅,而是挂着微笑,像是解决了什么心事那样。更让我吃惊的是,她手中同样提着一个旅行包。
我张口结舌道:“你,你干什么?”
“和你一道去旅行啊。”慕容倩说得很轻松,仿佛口中谈的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般。
慕容倩这么聪明的女人,难道也不明白我的意思?我认真地道:“请你明白,我并非是去玩的,而且可能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回北平了。”
“这我知道。”慕容倩忽然收起笑容,眼中尽是深情:“无论你去到哪里,我都会跟在你身边。”
“你……”正当我不知如何是好时,门被打开了,这下我们两人都非常惊讶。除了房东,我,张雯,慕容倩与李晓外,再无其他人有房间的钥匙了。大清早的该不会是房东,张雯也不可能。慕容倩与李晓昨晚都在这里睡,会是谁呢?小偷,不可能天亮才来偷东西吧,而且开门还这么大声,不是存心找死吗?
“呼,呼。”李晓的脸从门后露了出来,手上同样提着一个旅行包,比我们两人带的都要大,也不知装了多少东西。
见到慕容倩也拿着旅行包,李晓为之愕然,但旋即明白过来,因为她也是同样的想法。
李晓气喘吁吁的道:“幸好赶上了,表哥,我跟你一起走。”
我沉下脸道:“胡闹!立刻回去,你以为是在玩吗?”两个爱我的女人跟随我一起去寻找我爱的女人,实在是太荒谬了。
“不好意思,表哥,我的工作同样辞掉了,如果你不带上我,说不定我会饿死在北平的哦。”李晓的话尽管有些调皮,却带着让人很难不相信的坚定。
我沉吟了半天,李晓又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表哥,我可以答应你,找到雯雯之后,我就离开,不会让你为难的,好吗?”顿了一下她又道:“其实我也是为了自己的私心着想罢,我只是想在你找到张雯之前和你多呆一段时间而已拉。”
慕容倩也道:“我和晓晓一样,请你答应我们,好么?”
我看着眼前两个气质各异的美女,心有些颤动。我不知她们究竟在想什么,但我不得不承认:在那一刻,我被感动了。
我微笑道:“好吧,我们一起去机场,你们的票得补上,否则的话就得推迟时间起程了。”
幸好今日到离北平八百多公里的平允省首府南丹的航班还有空位,及时补上两张票,我对她们说张雯不可能在离北平太近的地方,因此得从稍远的地方找起,她们亦对此表示赞同。
离起飞时间还有近一个小时,我对她们道:“先去吃点东西吧,我饿了。”
慕容倩与李晓异口同声道:“好!”昨晚她们得知我要走,都没什么心情吃晚饭,随便扒了几口,现在心情转好后,方觉得饥肠辘辘。
我们就在机场附近的一家“美味牛肉面”店子进餐,这间店子的东西味道还不错,以前读书时坐飞机来回也经常光临,算是半个熟客了。
一进门我就到柜台上去买票:“老板,三碗面。”
老板抬头见到我,道:“是你啊,好久没来了,怎么,去旅游吗?”见我身旁还有两个美貌女子,眼中尽是笑意。老板是我们省的人,一个三十多岁,热情开朗的中年男子,难得在北平遇到个老乡,因此对我是深有印象,一进门就被他认了出来。
我微微一笑:“不是,毕业了,哪有那么多时间去玩,出外半点事。”
老板一拍脑袋:“你看我这记性,好,你等等。”开好票子递给我,对一旁的店员喊道:“来三碗面,大碗点的,多放些料子!”
不多时,几碗牛肉面就上来了,两女也显然是饿了,全然不顾仪态,慕容倩赞道:“这家的面当真不错,以后有我们再来吧。”
我笑道:“有机会再说。”我吃的特别快,像是饿死鬼投胎那样,三两下把满满一大碗面干掉,然后站起身来。
李晓与慕容倩同时出声:“你去哪里?”
我没有回答,只是问老板:“卫生间是在店子后面吧?”
两女面一红,低下了头。
我径直往店子后面走去,然而在外面目光无法抵达之处拐了个弯,直接从后门走了出去。
别了,表妹,慕容倩。
打从一开始,我就没想到要与她们俩一道走。要找到张雯并非一朝一夕之事,或许永远都找不到,说实话我内心中是很害怕那种寂寞的生活,前段时间我就忍受够了,有两个关心自己的人相陪,自然是件好事。但我很清楚地知道自己该如何选择,人,不能总是犯相同的错误了!
我没有走向机场,而是打的到了汽车站,大踏步向售票处走去。
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一个浪子了啊,东飘西荡,没有固定落脚点的浪子!孤独与失意的代名词。
因为年轻,我付出了代价。同样是因为年轻,我还有时间,还有机会。我可以付出一年,两年,几年,十年,甚至几十年去找回自己因不懂珍惜而失去的宝贵东西!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02~303章
第三百零二章如意算盘
我的第一站是西部的伲宛省,西部刚刚开发,交通不便利,及其他的通信设施也都尚不发达,但正是这种消息不灵通的地方,才最可能是张雯的所在地。
黄土,高原,寒风,荒野,萧瑟这就是去伲宛一路上的景色,这几个简单的词语,也几乎可以大体描述出整个西部开放地区的情况了,其他地方大同小异。
颠簸的公路上抛了一天一夜后,连我身体这么好的人都已头晕欲裂,因高原反应而产生的呕吐感一波一波传来,极为难受,同车几个身体孱弱些的旅客早已吐得一塌糊涂,软绵绵的像被抓住了七寸要害的蛇一样,眼看站起来估计都有些问题。
幸好此时我的目的地到了——倪宛省直利市的一个小县城——零县。
说是县城,其实无论面积与县貌都和发达地区的一个小镇并无什么两样,甚至连冰际市最小的戎县,都要比其大得多。
市中心稀稀拉拉的几个饭店,旅馆,超市,银行,邮局,服装店……。只有一家网吧,生意倒是甚为兴隆,和当初冰际市刚兴起上网那会差不多。一个并不宽敞的商业地带,基本上就构成了整个县城。虽说是开发,这里的房子基本上都是老旧的,许多还是瓦房,很显然只是在原来县貌上加以改进。县城民众穿的衣服也没几件是新潮的,尽是些过时货,这里的时间,就好像比其他地方要晚了好几年那样。
怪不得许多大学生一听到去西部工作就好像古时的人被发配边疆那样的惨,西部确实落后了些,而且看样子短时间内还是无法改变现状的。
县中最豪华的落脚地是迎宾大酒店,坐落在县城中心,在汽车刚驶进县郊我就看到大幅宣传广告了。名义上是三星极的,但其豪华程度比起县城其他饭店酒店来绝对不止高了一二个档次,与北平的五星级大酒店相比也不逞多让。酒店还内设桑那,按摩,舞厅,酒吧,KTV等其他高级消费场所。当然,还有更刺激的节目包含在内,尽管酒店没有明标直售,但懂的玩的人不用说也会很清楚。
我敢保证老板定然是个很有眼光且有魄力的人,如果认为零县只是一个落后小县城,没有几个人能到这么高档的酒店来消费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
正值开发,到西部来考察监督的领导,以及发展生意的商业人士定然不少,荣县方圆一百六十里之外都没什么城市,地理位置上可以说是前不及村,后不及店的。那些有钱人辛苦来考察监督的领导,还有在公司办公室养尊处优惯了的高层人士,到这等偏僻小地来原本就不大情愿。路经零县,发现有这么一个好消遣所在,自然不会委屈了自己,反正出差花费的钱肯定是上面报销的了,不用自己从钱包中掏。能住多好自然住多好,能玩多爽就玩多爽。
酒店门口停着的数十辆名牌小轿车证明我的猜想是正确的,进到门口,里面基本上是些西装革履,衣冠楚楚的男人,一看就是上层人士,与外面穿着朴实无华的民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只有我是唯一的例外,一身旅行者打扮,风尘仆仆。到西部来旅行的人不多,不过并不代表没有。立刻就有漂亮女服务员上来询问:“先生,请问是吃饭还是住宿呢?”
高原反应还没完全适应,我现在实在没有胃口,于是道:“先登记住宿好了,晚点我再吃饭。”
我要了一间商务房,尽管零县的消费不高,但由于经营者是以监督的领导与生意人士消费为基准,因此房价不菲,一天得近四百五十块。没办法,全县城只有这家酒店的房间内有上网设施,我一天在网上可以挣到的钱,可以住上好些日子了,因此我并不在乎。
摔“倒”在软绵绵的席梦思上,闭目养神好一会,我才爬起来。心中一动,盘膝推动体内的气息运转,好些日子没练功,再加上精神力在极度烦恼中被削弱了许多,原本以精神驾御的气息运转速度比起以前来要慢了些。不过运转几周后,疲劳已消减不少,恶心烦闷的不适感也大大下降。
由于当时我是甩开李晓慕容倩二人偷溜出来的,旅行包没带上,没有换洗的衣服了,于是外出买了几套。我不是喜欢赶潮流的人,这种朴实的衣服倒是很合我心意,而且价钱便宜得让人吃惊。三套衣服,包括内衣,总共才一百五十多块。胡乱找个看着过得去的小饭馆解决了晚饭问题,三菜一汤也就十多块钱。外面稍微有点钱的人到这里定居,就是个大富翁了,如果没有迎宾大酒店那类地方,还真不知道钱往哪花才好。
吃完饭后天色已黑,没有大城市那万家灯火的美景,零县很平静,夜生活并不丰富。几档街头夜宵,还有那个网吧,就是最时髦的消遣地了。当然,迎宾大饭店还是那么的一枝独秀,成为这个宁静落后的小县城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被无数彩色荧光灯装饰的它,在黑夜中显得更加的漂亮华贵,在它旁边不远开设的一间夜宵城因此得以鸡犬升天,生意极为火暴,往来客人络绎不绝。
我在夜宵城那些客人羡慕的目光中走回酒店,心中不禁觉得有些好笑,迎宾大酒店就是身份的象征,想来我是被他们当成什么达官贵人了。
洗澡之后,我开始了今天的工作,以后过的大概也是这种生活了。我在人才招聘信息网又揽下了十多份工作,现在加起来,总共已经近二十份了。大部分都是网络安全维护,这是我最拿手的领域,一天能完成的量比得上普通人的十天。
这样一来,我每月的总工资加起来有十多万,除了交通,住宿,吃饭,还有其他零碎费用外,剩下的钱足可以在每个县城的小报上做一段时间的广告了,这是我打的最完美的如意算盘。
一个小县城那么点人,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要找个人出来自然容易许多。我还没笨到去大街上干等,期望能碰巧相遇的地步,那种几率和大海捞针无异。民众的力量比起个人要强大得多,不利用的话就可惜了。这样,我只需要在一个县城停留一两天,工作之余跑下报社,就可以做足够的事情了。这个效率虽高,只是全国那么多的小县城,要跑遍也是要花一段很长的时间。
酒店的隔音设置很好,我房间不远处便是KTV包厢,那边乐声震天,我这里还是非常安静,让我可以专心工作。
一直工作到午夜三点,坐车那么久,身体难免有些疲惫。我连连打呵欠,幸好事先早有准备,掏出一根烟点着,尼古丁的兴奋作用让我精神一震。我再冲上一杯咖啡,按我的计划,说什么也要撑到四点半,这样白天才有充裕的时间做别的事。连第一天都挨不过,就别说以后了。
趁着抽烟的闲暇,我随便打开几个网页,看一下新闻,劳逸结合。
烟抽完了,刚想关上,忽然网页一个一个跳出来,眨眼间整个屏幕已被占据,机子的反应速度也慢得有如蜗牛一般。
我第一个念头就是:中毒了!
平时都是在自己机子上网,安全性好,密不透风,鲜有被攻击的时候,现在是出门在外,用别的机子,一时间却是忘记了。
粗心的后果是严重的,眼看机子已无法运转,我无可奈何地按下了重启键,再度登陆上去时,先前工作编写的程序已被黑掉,空无一物。也就是说,整晚的工作付诸东流了!
我暗骂了数声操!现在网络上的,还真嚣张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了。杀毒之后,我加固了防火墙,但是辛苦半天的心血白费,再无没工作的心情了。我大为光火,究竟是哪个混蛋干的?不干掉他,我许字倒回来写算了!
第三百零三章“Z”的启发
电脑的显示屏中央留下一个血红的“Z”,这是一个标记,好嚣张的家伙,攻击后居然还敢留下记号,我立刻便想起一个组织。
的名称叫“X”,是一种极度恶意的,级别达到了最高的A级,的创始者是正是一个叫“Z”的网络黑客集团组织。
“Z”专门帮助一些商业竞争进行攻击或者是强制性的商业活动,从中谋取利益。当初网上最为著名的两个门户网站百极和新鸣因竞争而暗地中互相攻击事件,后者受困一月,流量大副下跌惨败,最终沦落为门户中的二流。听说百极就是以重金雇佣了“Z”,以各种无赖手段硬生生将百计拖跨,胜了如此漂亮的一仗的,网络警察亦是由此而生。由于是暗地中不择手段的互攻,百极也没有过多吹嘘,但“Z”经此一战名声大躁,此后还有多起商业网站沦落,还有许多宣传性质的著名流氓软件,都是出于它的手笔。
此组织在网上是臭名绰著,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当初与新鸣的大战中之后,我国的网络警察体系诞生,再明着进行长期的持续性攻击活动是不现实的了,随之而诞生的“X”,成了“Z”的强力帮凶。“X”能让许多安全维护薄弱的用户,在访问受攻网站时,资料被部分清洗掉,或者系统混乱,导致该受攻网站名声大落,成为无人敢踏足的禁区,从此一蹶不振。“X”使得“Z”这伙黑客组织更是如鱼得水,犹如游骑兵般进退自如,有效地对一个网站的攻击来得快去得也快,造成的毁灭性效果却是惊人。
因为手段过于阴险激烈,“Z”让人深恶痛绝,说是网络强盗也不为过,甚至同是黑客的其他人,也看它很不顺眼。但“Z”的实力是不言而喻的,从其早期的X,其危害性至今仍然被列入A级就就可见一斑。而“Z”的标志,就是受波及的计算机都会留下一个红色的“Z”。
大概是刚才我浏览的那个网站受“Z”攻击,我连带着倒霉了。原本“Z”还不至于嚣张到与全世界为敌,只要电脑防护稍微高明点的网络高手,其资料就不会被清洗。这样一来,鉴于“Z”的强大实力,而自身利益又没受损,许多高手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不管Z如何兴风作浪都不理睬了。
我和其他的网络高手一样的心态,原本“Z”再让人生厌都好,我和其是井水不犯河水,但此时无故受攻,致使整晚努力工作毁于一旦,我却是甚为火起。
“Z”对那网站的攻击已经完结了,就被黑到重启那么两三分钟的时间,当真是进退如风。这伙人都是狡诘如狐的家伙,为了避免扣上网络犯罪的罪名,多半都是在网吧行动。在网络这个浩瀚如海的世界,一山还有一山高,再自信的黑客,也不敢说自己是第一高手,留条后路是必要的。
黑他们的网吧也没什么用,而且说不定人都走了。不过这不是问题,还有让我可以出气的地方,“Z”在网上有个站点,www.SWZC.COM(许多人都说是“顺我者猖”的字母简写)这是“Z”成员交流的地方,在业界也算很出名,苦于没有证据,网络警察对这伙名落强盗明目张胆开设的站点无可奈何。至于个别对“Z”有成见的人,敢撩虎须的也不多,因此www.SWZC.COM一直是稳如泰山。
这个站点算是他们的网上据点了,不知踹掉的话,“Z”会有什么感想呢?嘴角不由露出了一丝笑意,我敢保证,如果此时有人见到的话,他肯定会觉得我笑的很邪恶,心头发毛。
大概是由于出动了大部分成员攻击网站的缘故,现在防护薄弱了许多。其实在网络上真正厉害的攻防战是手动攻防,程序再厉害,毕竟是死的,需要人灵活操作,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否则随便丢几个下去,不用管就行了,何必用得着大规模出动人员。而手动攻防就不同了,网络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瞬息万变,花样百出,因时施策。谁的头脑好,效率高,反应敏捷,所学渊博,谁就是最后的赢家。
论死的防护,“Z”已经做的很到家了,对于普通的黑客也已足够,但对于顶级水平的我就略嫌不足了。顶上“隐形蜜蜂”之后,我几乎是一路杀进服务器中心,等到他们觉察时,为时已晚,我肆无忌惮地将自制的“水蛭”猛发出去。
众所周知,水蛭的生命力与繁殖能力都是非常强大的,甚至在高温烈火下也不会死亡,砍成两断后会变成活生生的两条。而我以此取名此正有水蛭的特性。难以彻底清杀,而且会不断繁殖。
尽管“Z”臭名远扬,但却网络技术确实得到了认同。甚至有句流行的话:我国有“Z”,美国有“S计划”,听起来似乎“Z”似乎可以和“S计划”分庭抗礼。
尽管我很爱国,但很可惜的是,我不得不说上一句老实话,那句话的创造者委实很肤浅,对于“S计划”那样的强者来说,“Z”顶多只能算是一只小蚂蚁,随便捏下就得死无全尸。
经历过“S”几乎那种几乎能用铜墙铁壁来形容,最高级别攻防的我收益甚多,已经比泥鳅还要滑溜,任由一伙“Z”的家伙就跟在我身后喊打喊杀,围追堵截,就是抓我不住。我到处乱窜,“水蛭”也不吝啬地到处扔,直至我觉得玩得差不多时,才大摇大摆地退出去。
点上一根烟,我觉得心情好极了。呼,还真是过瘾,痛快淋漓。一向以攻击别人为乐的“Z”,不知经此一域后会作何感想呢?
忽然脑中灵光一闪,是了,为什么不利用网络这个发展迅猛的最大媒体作为宣传工具呢,我还真是笨蛋啊!
只不过这样一来,我就得变成与“Z”一样的臭名远扬了。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04章 aiwen
近来网络上出现一个令人恨之入骨的广告木马,“aiwen”,此木马的传播性甚是厉害,像瘟疫一样扫荡了整个网络世界。凡是感染者,皆会成为病源,各类大小网站都不能幸免,即使除掉一次,很快也会因访客而再度染上。
少数高明些的私人用户可以避免感染,但世界上的电脑小白还是占据绝大多数。病毒的生命力就像打不死的小强那样,无数高手试验找出彻底根除病毒的办法,也就是疫苗,其中包括著名杀毒软件的制作者,只可惜均以失败而告终。最后有人提出一个最有效的办法,那就是杜绝上网,但网络在人类世界生活中占据愈来愈重要地位的,那很显然是不可能的。
自然有无数人对病毒制造者骂声不绝,其臭名已远超“Z”,成为网络上最受人憎恶的人。
而此广告只是一个寻人启示,被寻找的人是个女孩,名字叫——张雯。
广告网页上标明,只需有人找到这个女孩,“aiwen”就会永远消失,而且找到的人还可以得到一大笔钱。
不消说此病毒的创造人是我了,我总共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才将其研究出来,说是史上最强大的病毒也不为过。
“aiwen”已经成为最火的话题之一了,各大软件论坛都特别设置有它的讨论区。有讨论病毒来源与清杀的,有些荒谬的猜测“aiwen”是某著名杀毒软件的花招,让该病毒横行一段时间,然后推出能清除的版本,这样一来自然可以名声大震。也有人说是某超级大财团的主脑,为了寻回失去的爱人而倾力研究出“aiwen”。因为病毒名字叫“aiwen”,翻译成中文的话是“爱雯”,而那个被寻找的女子正好叫张雯,一时间就出现了许多故事,广为流传。
我嘴中叼着一根烟,浏览殷夜所在的红客联盟上的“aiwen”专区有关的清杀方案,不禁觉得好笑。
那些清除方法都是完全徒劳无功的,这是一个最新类型的病毒——智能型病毒。病毒的形态是可以变化的,共有上百种形态。一旦某种形态的疫苗研究出来并发布到网上,企图彻底清杀“aiwen”之时。“aiwen”便会感知疫苗,从而转化为其他形态,改变形态的病毒再影响原来的“aiwen”,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很快就可以让整个网络的“aiwen”转换成另外一种新病毒,疫苗也就没有办法了。长此以往,造成了一种假象——“aiwen”是不可清除的。就好像一个迷路的人,在上百条一样的路上走的时候,他很自然地会以为自己老是在原地转圈,从而丧失信心。
其实假如哪些研究者有足够的耐心,将上百种形态的“aiwen”疫苗都研制出来,然后融合在一起,就能彻底清掉“aiwen”了,只可惜他们并没有想到这个道理。因此“aiwen”可以继续横行无忌了。
在病毒弹出的网页中中我留下张雯的名字,身高,体重,年龄,照片,还有自己的QQ号码,邮箱以便提供张雯下落资料者联系。
我知道自己很缺德,已经成为网络上最没人品的风云人物了,每天打开QQ,都会有无数人在好友请求那里用最恶毒的语言咒骂我。当然,我对这些脏话视而不见,只是一一过滤,看看有没有张雯的消息就好了。
除了骂我的人之外,还有无数想通过QQ攻击,给我一个教训的家伙,只可惜大都都是徒劳无功。我对他们一般不理睬,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丢个炸弹反击,让他们吃点亏。当然偶尔也会碰上厉害的家伙,网上卧虎藏龙,高人数不胜数,我本已顶尖的技术在应付一波又一波的攻击中更是得以持续性的重大进展。
还有些超级大公司的人,欲招揽我成为他们的网络工程师,再笨的人也知道,这么厉害的病毒,其制造者肯定是个超级高手。这个我倒没有全部拒绝,给钱多就答应下来。当然,我不会到他们公司上班,还是在网上维护。而且连份正式的合同都没有,可以说,我替他们工作,还有他们付钱给我都是仅凭QQ上的口头允诺。听起来很不可思议,可见一个人的实力达到某种程度之后,就可以创造平时看着不可能的事了。
我知道自己的行为尚未涉及网络犯罪,因此不必担心网络警察追捕。“aiwen”充其量只能算一个弹出广告性质的流氓软件,危害性距离犯罪等级的病毒有很大的差距。不少软件公司为达宣传目的也会在他们的产品中捆绑木马,只不过“aiwen”更加厉害罢了。
重悬之下,消息定然是有的,好几次有人通过QQ发信息过来。然而每次当我欣喜若狂地跑过去之后,结果都是极度失望。要么是与张雯同名的人,要么根本就是个陷阱,有些看我极端不顺眼欲重重揍一顿以为快而设下的陷阱。我上当过几次,不过那些人不是我对手,倒是反被极度失望下的我拿来当出气筒,揍得鼻青眼肿的。
如此几次之后,我已经如狐狸般狡猾精明,还特意学了心理学中的自我暗示,其实每个人都有心理惯性,在某种特别的情况之下很容易会依照心理惯性而行动和回答问题,这也是律师用得比较多的。我先在QQ上通过一些刁钻诡异的心理暗示问题推断对方的意图,如果是别有所图的话很容易就会在那些问题下露馅。意外还是尽量避免的好,我并不喜欢麻烦,也没那么多的精力,我所有的精力都用到找张雯与赚钱上了。
而在现实里我继续着自己无休止的旅途,除了带上必须的钱包与身份证之外,孤身一人空手踏上一个一个的陌生小城镇,甚至连衣服都不带。洗衣服的时间,用在工作上,足以买至少十套一样的衣服了。
我手中的工作换了又换,除了刚开始的两份看在人情的面子上留下来,其他基本上都是些超级大公司与企业的,他们提供的月薪在两万以上,非常优厚。更为难得的是我与这些公司间根本没有任何的劳资协议合同,事实上到现在为止还是没有几个人知道我的真实身份。
一晃又是四个月,我想自己的努力应该已经可以将整个国家的土地翻过来了。然而就是没有张雯的消息,倒是黑客技术在每天的攻击中不断飞跃,现在能让我吃亏的人大概已少得可怜了,至少这上个月大现在为止都没有能奈我何的。
浏览着一条条QQ好友验证消息,大部分还是骂人的,我一边翻看一边考虑其他的事。
我一直想不通,张雯究竟去了哪里?除非是死了,否则应该找到了才对。
死了?我的心一紧,冷汗冒了出来。难道张雯已经遭遇不测?
此时一条消息弹入我眼帘:我有你找的人的消息。
我精神一震,尽管大多时候这样的消息最后都是让我失望的,但每次见到,我都会兴奋不已。
因为可能性再小都好,毕竟是一个希望。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05章 乞丐
我将发消息给我的那人加进好友之中,对方叫:咖啡猫。刚好他在线,我迫不及待地立刻发消息过去。
Aiwen:你见过我找的人是不是?请提供相应线索给我,有重酬,谢谢了。
咖啡猫:你就是那个创造aiwen的人吗?你好厉害哦,我好崇拜你的哦。
我听了心一沉,难道这家伙只是一个我的崇拜者,借此和我说话来的,看其网名及聊天的语气恐怕还是个很幼稚,没多大年纪的孩子。
Aiwen:没错,麻烦你快些告诉我,是不是有她的消息?
咖啡猫:是啊,她长的和照片中的那个“张雯”很像的,我想应该是你要找的人吧。
我闻言大喜,立刻回复。
Aiwen:是吗?那你是在哪里见到的呢?
咖啡猫:在我们这里啊。
Aiwen:你在哪里?
心下大急,懒得问他了,直接通过IP找出来:云应省南单市伯汇县电信。和我猜想一样,在县城或县城以下的地区。我心中的希望又多了几分。打开最详细的网上地图网站。我找到了那个地区,与我现在所在的木立省是邻省,只有四百公里,不算太远。
咖啡猫:云应省的伯汇县,你知道吗?
我刚想问他具体情况,忽然电脑屏幕上又多了一行消息。
咖啡猫:但她是个乞丐哦。
乞丐?我顿时呆了。怎么可能,张雯好好的一个女孩,怎么会变成乞丐?但就我找她这么久都没有回应的情况来看,这并非绝无可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心中一寒,又问了咖啡猫几句后,将联系方式记下后,今天的工作也不干了,立刻退房起程。
张雯啊张雯,你可千万不能有事啊!
小县城当然是没有机场的,只能坐长途客车,还没有直达的,得先到大城市,转车到南单,然后再转第二趟车才能到达伯汇县。这样一来,四百公里的路程总共花了近十个小时,到目的地时已经晚上十点多了,伯汇县同样是个小县城,面积比起第一站零县大不了多少。
下车后,我也不管腹中空空,一刻不停,立刻打电话给咖啡猫。我已经用数种心理暗示套问过他,初步判断应该没什么问题。
没多久就见到了咖啡猫,果然只是个十六七岁,高中生模样的少年。他见到我时,说的第一句话是:“你好酷哦!”
为了不被人认出真面目,每次去确认时我都要乔装打扮一番,现在算得上是易容术的大师了。当然,在别人的眼中,其实我看起来是很怪诞的,还真难得居然会有人说我酷,看来这小子真的是很崇拜我,在崇拜者眼里,自己心目中的英雄无论怎么样都是最酷的。
应付了他好些烦人的问题后,这小子才带我去找人。一路上他还不时问我,我心中焦急,恨不得将他的嘴巴封起来。
七拐八玩之后,我们来到一个小胡同里,这个县城很陌生,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了。晚上这里很黑暗,且安静,只有偶尔传来的几声狗吠。
忽然那小子停了下来,指着前面道:“就是她了。”
我急急地道:“哪里,在哪里,我怎么看不到?”
“那团黑糊糊的就是,她晚上都在这里睡觉的。”说话间一股臭味传来,他不由捏紧了鼻子。
我心中一颤,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见到前面有一团影子,挨在胡同的一个小角落中。我不管恶臭,立刻走了上去,颤声道:“雯,是你吗?”心中打定主意,无论张雯变成怎么样,我待她始终不变。
没有应答,不过影子动了,缩了缩。
我掏出手机,借着微弱的光线,我看到了她。蓬头垢面,破烂衣服,睡在一张不知从哪里俭来的,已经发黑的棉被上面。脸上尽管全是尘土,但确实很像张雯。
我顿时欣喜若狂,一把抱住她大声道:“雯!我终于找到你了。”
张雯见到我这等模样,不禁缩了缩,显然有些害怕:“你,你要干什么?”
我狂摇着她:“我是许逐啊,你的爱人!”忽然间意识到,她的声音,和张雯的并不一样。
张雯眼中闪过畏惧,躯体簌簌发抖,犹如惊弓之鸟:“不要伤害我,不要伤害我!”
此时的我细听之下,再次确认她的声音和张雯的存在很大差异,仔细端详她的脸,确实有九分像,只可惜并不是。从我做的广告力度,几乎囊括整个国家范围来看,找到几个面貌相似的人并非全无可能,以前就碰上好几个,只不过都没有眼前女子来得更像而已。
只可惜对张雯最为熟悉不过的我注意看便看得出来并不是她,仅仅是像而已。以前叶柔是由于撞车原因,面貌才会有所不同,而叶维民的高级手术将其声线再做改变。而张雯最多面貌因某些原因变了些,但不可能有谁帮她做声线手术吧?
我死心不息地问身后的咖啡猫:“她在你们县呆多久了?”
咖啡猫道:“听我妈说,有好几年了。”
我再无疑问,那肯定不会是张雯了,心情顿时沉到谷底,放开手,一屁股坐到地上。
咖啡猫见我半晌没有说话,捂着鼻子走上来道:“不是你要找的人?”
我木然地摇了摇头,咖啡猫道:“我得回去拉,不然我爸妈要骂我了,aiwen,你帮我签个名好吗?”言罢递上一枝笔和一个小笔记本,显然是早有准备。
我哭笑不得,一个散布的人居然也能成为别人的偶像。有些可笑,然而此时我笑不出来。给他签了名,然后掏出几百块钱道:“无论怎样,麻烦你了。”
咖啡猫不屑一顾地道:“我才不要你的钱呢,我爸是县城里最富的人。”说完就跑了。在寻找张雯数月的生涯里,我还是第一次碰见这么怪的小男孩。
面前的女子还在惊慌之中,但一双大眼睛是分外的明亮,真的好像张雯啊!
我伸出手去,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友善一些:“跟我走吧,我可以发誓,绝对不会伤害你的。”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06章 地头蛇
要是其他人的话,我想自己会扔下些钱,然后撒手走人。但面对一个和张雯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人,我就不能无动与衷,置之不理了。
我将这个浑身恶臭的小乞丐带上,不知是否感觉到了我的真诚,她竟然从初始见面时的惊慌镇静了下来,一声不吭地跟着我走。
“你叫什么名字?”
“……”
“你从哪里来的?”
“……”
“你父母呢?”
“……”
一路上我问了数个问题,她都是摇头,除了刚见面时的那句“不要伤害我!”之外,她似乎就不会说话了,和个哑巴并无太大区别。我叹了口气,估计又是个不幸的女人,不知受了什么创伤。
我还是打算在城中带商务上网套间的宾馆住下,只是刚想进门时碰到了些麻烦。两个壮硕的保安拦住了我。
“什么意思?”我皱眉道。
其中一个保安道:“对不起,先生,你不能进去!”
“为什么,我是来住宿的?”
保安没有说话,只是指指我身旁那个浑身肮脏的女乞丐,脸上露出鄙夷。
原本就因希望再次落空而不快的我,心中一股怒火腾起,冷冷道:“瞎了你的狗眼,她是我失散多年的妹妹!”从口袋中掏出几张人头,直接砸到他脸上:“要钱吗?老子多的是,给你!”
那保安甚是尴尬,但见我这副架势,以为大有来头,反是不敢得罪,正在左右为难之际,忽然一个声音道:“怎么了?”只见一个西装革履,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的中年人从宾馆中走了出来,刚才发话的人正是他,看来是个有些来头,能主事的人。
那保安如蒙大赦:“副经理,你看……”和那那中年人说明原曲。
宾馆副经理听罢走了上来,从容自若道:“先生,我很明白你的心情,只是我们也有难处。这样吧,我们让人带你妹妹从后门进去,先在一楼的员工洗澡间沐浴更衣,OK?”
如果让一个乞丐打扮的人进入,这样一个大宾馆的生意肯定会受到影响,我明白这个道理,想自己也不应做的太过分,微微点头:“好,没问题!”
副经理当下招来一个女服务员,吩咐几句,然后那女服务员便带着我们从后门处进入宾馆。
我对那服务员道:“麻烦你帮我妹洗个澡好吗?我们失散多年,她精神有些不稳定。”
那女服务员见到女乞丐的邋遢模样,不由皱起了眉头,显然很是厌恶,却又不太敢表露出来:“这,这个……”
我二话不说,只是掏出几张人头,然后她便答应了。钱不是万能的,不过有钱的确很方便省事。
趁此时间我外出买了几套衣服,幸好这县城夜市还算比较热闹,小广场处的服装店尚未关门,我匆匆买了几套女式衣服就带回来了。
登记好两间房间,我吩咐服务员帮那女子洗好澡,便让她住进去之后,我只身走出宾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对我打击甚重,快一年了,张雯腹中的小孩应该都已出生了吧,她一个人如何照顾自己?但我更害怕的是她已险遭不测,愈想心中便愈是烦闷,不知觉间走到一个酒吧,想也不想,头一钻便进去了。
要上好几瓶酒,自个找了一张桌子坐下,已经有好些日子没放纵过了,心中的压力很沉重,东一杯西一杯的大喝起来。
这个县城倒是很开放,酒吧中的男女都是来寻欢作乐的多。我衣着光鲜,长得也不赖,很快便招惹了不少花枝招展的妖艳女子注意,一扭一扭地过来勾搭,期望能过一夕之欢,我自是一一拒绝了,只是一人独酌。心情不好时喝酒特别容易醉,不多时我已有些舌头打结。
忽然口袋动了下,我心中警觉,几乎是下意识地往衣兜的方向抓去,紧紧钳住一只手。
手的主人是个二十岁左右的黄毛小子,大概是看着我是个生人,仿佛很有钱的样子,便想趁我醉酒之时下手。
黄毛被我揭穿,居然面不改色,仍然嘴硬道:“放手,否则要你走不出这个县城!”
我听这话便知是当地的地痞,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在小地方惹上地痞的话,有时比惹上大帮会还要麻烦一些。换做以前的我最多也就骂几句后放过他,但刚巧碰上今天心情不好,酒劲又上涌,我听了那句威胁话后甚是恼火,将他的手反扭过去,直至骨头格格作响:“是吗?我好怕啊!”
酒吧中其他的人此时也发现了异常,全都凑过来看热闹。
黄毛哪曾受过这等苦头,脸色都变青了,这种近乎骨折的痛苦是没几个人能忍受的,他咬牙硬撑一会终于顶不住了批,眼看几乎就要哭了出来,一下变成了孙子,苦苦哀求道:“大哥,求求你放手吧,我的手快要断拉,哎哟。”
尽管已有些微醉,我还是心存几分清醒,做到这地步也就够了,不宜太过火,哼了一声放开他的手掌,喝道:“给老子滚得远远的!”
黄毛揉着几乎折断的手,见到周遭人的目光,觉得大大丢了脸面,看着我的目光有些怨毒,却又不敢再动手,一溜烟跑掉了。
我懒得理他,继续端起杯子喝酒。只是周遭众人看我的目光有些奇怪,似乎有些怜悯与同情,不过一会就该搭讪的搭讪,该寻欢的寻欢去了。
酒吧老板走了上来,经过身边时细声道:“客人,你是初到我们县吧,刚才那人是我们县黑星帮的,你惹不起人家的,还是快些走吧。”
我早猜到那黄毛背后肯定有些人撑着才敢放出狠话,冷哼一声:“多谢你关心了,你是怕在你酒吧生事吧?有什么物品损失,一概由我赔偿好了。”
老板在社会上摸滚打爬几十年,世事早已看得不少,人很现实,哪有这么好心肠的,被我一语道破心声,尴尬不已。不过心道等下你小子别说钱包,只怕连衣服到时都要被人剥掉,拿什么来赔偿,说不定到时还要我赔上医药费。
老板走了后,我依然心烦,直接拿起瓶子灌下去,将黄毛会来报复之事也丢到九霄云外去了,不一会脑袋沉重,扑通一声跌倒在桌子上。老板见状愁眉苦脸,心道完了,看来等下打斗的损失无论如何是收不回来了。鉴于那帮人在地方的淫威,又不敢报警。
县城不大,人来的也快,数分钟后就有一群人来势汹汹地闯进酒吧,手中拿着棍子刀具之类,显然不是善类。那些客人也不惊惶,只是饶有兴趣地看热闹,似乎对此种情形习以为常一般。
为首的正是那黄毛,见到趴在桌子上的我,对身旁一虎背熊腰,袒露上身,胸前纹着一条青龙的大汉道:“大哥,就是他了。”
大汉率众人走上前来,目露凶光:“好小子,还真有种,在我们的地盘上得罪了人还敢留下,老子亲自收拾你!”言罢夺过身旁一人手中的木棍,对着我当头敲下。
我烂醉如泥,不省人事,哪还会闪避,眼看就要脑袋开花。
此时奇变突起,看热闹的人群中,一个身穿黑衣的人忽然窜了出来,飞脚将大汉手中的木棍踹飞。
“你是谁?操你X的,吃了豹子胆了,兄弟们上,先剁了他再说。”
那黑衣人也不说话,只是打了个响指,立时又有十数名黑衣人一齐窜了出来,情况开始演变为混战。几个看热闹的顾客也被误伤,毕竟是小命比看热闹更重要,其他人见状惟恐伤及池鱼,大叫着往酒吧门外跑去,场面混乱得不受控制,只有我依然酣睡如故。
这帮黑衣人都是勇猛异常,而且下手狠辣无情,血肉横飞,惨叫声四起,不多时那帮由大汉带来的地痞尽数被打翻在地,满身鲜血,哀号着爬不起来,而那群黑衣人最多仅是轻伤的。
黑星帮中唯一能站起来的只有那个大汉,但已心胆俱寒,眼见这帮人杀人不眨眼的模样,哆嗦着掏出一把手枪:“别,别动。”
“唰”的一声,大汉惊骇地发现对方十多人竟然同时掏出一支手枪来,其中一人道:“你只能杀死我们一个,当扣动扳机的时候,自己立刻就会变成马蜂窝,要不要试下?”
大汉看着面前十多个黑洞洞的枪口,手一软,枪掉落地上。他想方设法,好不容易才搞到一枝枪,对方动不动就是十多枝,他很清楚地知道,这样的势力绝对是自己惹不起的。
刚才发声那人指着我,对那大汉冷然道:“这个人要是在这里少了一根寒毛,你们黑星帮就可以从世上除名了,明白吗?”
大汉颤抖声音,如捣葱似不住的道:“明白,明白,我保证他在我们县不会有事。”
警笛声远远响起,为首黑衣人简单地道:“撤!”一行人瞬间走得干干静静,只留下满地痛苦呻吟的黑星帮众。
我被由远而近的刺耳警笛声吵醒,刚好听到为首黑衣人的最后一句话,依稀中感觉到那人似曾相识,只是怎么都想不起来是谁了。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07章 殷勤
我烂醉如泥,不省人事,哪还会闪避,眼看就要脑袋开花。
此时奇变突起,看热闹的人群中,一个身穿黑衣的人忽然窜了出来,飞脚将大汉手中的木棍踹飞。
大汉在呆了几秒钟后怒道:“你TMD是谁?操你X的,吃了豹子胆了!”骂着碗大的拳头便往黑衣人脸上轰下去。
黑衣人也不闪避,右脚后发先至,闪电般踹在大汉胸膛上。
巨大的身体飞起,落下,撞倒一张桌子后余势未减,第二张桌子也撞翻,桌上的酒瓶杯子通通掉落,乒乓声大起。附近的人慌忙躲避,却没有离开的意思,反是更来兴致。
酒吧老板满脸的肉痛,心道倒霉,生意没了,还得陪上不少物事,只望别闹出更大的事才好。
这胸纹青龙的大汉正是黑星帮的帮主路佐,向来在自己地头上横行惯了,哪吃过这等大亏,此时颜面全失,但心知自己不是眼前此人的对手,也不再顾什么面子了,大吼一声道:“兄弟们上,先剁了他再说!”
那黑衣人见拿着刀鱼贯而上的黑星帮众,脸上毫无表情,只是打了个响指,立时又有十数名黑衣人一齐窜了出来,于是情势开始演变为混战。几个看热闹的顾客躲避不及,也遭到误伤,毕竟是小命比看热闹更重要,其他人见状惟恐伤及池鱼,大叫声中往酒吧门跑去,场面混乱得不受控制,只有我依然酣睡如故。
这帮黑衣人都是勇猛异常,而且下手狠辣无情,血肉横飞,惨叫声四起,不多时那帮由大汉带来的地痞尽数被打翻在地,满身鲜血,遍体鳞伤,哀号着再爬不起来了,而那群黑衣人最多仅是轻伤而已,可见实力之强。
黑星帮中唯一能站起来的只有那个大汉,但已心胆俱寒,眼见这帮人杀人不眨眼的模样,哆嗦着掏出一把手枪:“别,别动。”
“唰”的一声,大汉惊骇地发现对方十多人竟然同时掏出一支手枪来,其中一人道:“你只能杀死我们一个,当扣动扳机的时候,自己立刻就会变成马蜂窝,要不要试下?”
大汉看着面前十多个黑洞洞的枪口,手一软,枪掉落地上。他想方设法,好不容易才搞到一枝枪,对方动不动就是十多枝,他很清楚地知道,这样的势力绝对是自己惹不起的。
刚才发声那人指着我,对那大汉冷然道:“这个人要是在这里少了一根寒毛,你们黑星帮就可以从世上除名了,明白吗?”
大汉颤抖声音,如捣葱似不住的道:“明白,明白,我保证他在我们县不会有事。”
警笛声远远响起,为首黑衣人简单地道:“撤!”一行人瞬间走得干干静静,只留下满地痛苦呻吟的黑星帮众。
我被由远而近的刺耳警笛声吵醒,刚好听到为首黑衣人的最后一句话,依稀中感觉到那人似曾相识,只是怎么都想不起来是谁了。
头痛欲裂地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长俏丽的脸。张雯?
下一刻我就记起来了,她不是张雯,而是昨晚带回来的那女子。不过我还是为之惊叹,真的好像,同样的标致,犹如一朵出水芙蓉般。由于潜意识的关系,我昨天买的衣服都是张雯平日比较喜欢的,尺寸都一样,令我意想不到的是,她竟然与张雯差不多的身高,苗条的体型亦差不多,穿着颇为合身,如果不是我知道张雯并无姐妹的话,我肯定会怀疑她们间的关系。
原本定定看着我的那女子见我醒来,脸微微一红,如受惊的小鸟般移开一边去了。
我想她现在情绪应该会稳定许多,试探性地道:“你的名字,能否告诉我?”
“……”
情况与昨天的差不多,我终于死心了,这个像张雯的女子,和一个能说话的哑巴差不多。
忽然间想起昨晚的事,我在酒吧狂饮,然后与那个想偷我钱包的黄毛起了冲突,老板叫我走,我当时不管,继续喝酒,后来……
后来怎么了,我是如何回到宾馆的?
对之后发生的事,似乎有点印象,却又记不起来,这是醉鬼清醒时的典型症状。
我问面前的女子道:“谁送我回来的?”话一出口才发觉自己笨蛋,除了在害怕之时,她是不会说话的。
或许是对张雯那微妙的心态作祟,不管怎么样,我是不会抛下她不管的了。最好是能送她回家,不过估计是不大可能的了,有家她还会沦落到这种境地么?当然,不排除被狠心的家人,比如后母之类的赶出家门,即使这个猜想正确,我送她回去不是没有用?或者是带回家,让她在茶吧中做事,也比她现在的景况要好上许多。不过让爸妈或张雯父母见到,不知会有什么想法。恩,如果能帮她找一份好工作,可以自力更生,那我就放心了。
只是她暂时得跟我一段时间了,因为我对她一无所知,也不知该帮找什么工作才好。
爬起来我道:“你愿意跟我走么?”
女子微微一征,咬着下唇想了会,然后郑重地点了点头。
“既然你不愿意告诉我名字,那就叫你蓉蓉好么?”总得有个名字,否则总是喂啊喂的也不方便。取这名是源于她像一朵出水芙蓉那样漂亮。
女子点了点头,算是默认了。
我也不婆婆妈妈,立刻站起来道:“蓉蓉,那我们走吧。”已经是中午时分,我在这个县城花费了太多时间了,而且一天多都没有工作。
下到服务总台处,宾馆副经理也在,刚想退房,副经理就满脸堆笑道:“先生,请你稍等一下。”在我满头雾水之中,他拨了个电话。
“恩,恩,刚醒来,好的,就这样。”
挂了电话后他又笑道:“请问先生饿了没有,我们宾馆二楼准备了丰盛的午餐,两位可以随便用。”
我一听乐了,难道在这里住宿还有午餐赠送?我昨晚到现在都没进颗米,刚想到外面吃了饭再坐车的,现在不吃白不吃,于是点头道:“也好。”
副经理亲自的送我们两人到二楼,殷勤得令我很是迷惑。
丰盛的午餐,当真是很丰盛。
龙虾,大匣蟹,海鱼,山鸡,野兔,獾子,肥羊,牛肉,……满满的一桌,天上飞的,山上爬的,水里游的都有了,甚至还有整条的蒸蛇,和还在蠕动的白胖胖的蜂蛆,还是摆在正中央位置,看来是主打菜,只不过看得我一阵恶心。
在这等小县城,只怕也找不出更好的一席菜来了。我心头的疑惑之心更重,凭桌子上的菜的价值,就已远远超出房价,还是在幽雅的小包间中,很显然宾馆不会做这样的无本生意,那定是令有别情了。就副经理对我的态度来看,我的猜想是不会有错的。
不待我发问,包厢的门就被推开,陆续走进来几个人,其中一个还是我认得的。
我腾的站起来道:“是你!”正是那晚在酒吧中想要偷我钱包的黄毛。
难道副经理拖时间,就是为了让他们来找我算帐?心中一凛,孤身的话倒是不怕,但有个弱女子在身边,那就麻烦了。我手中抓在一张凳子的柄上,只待他们一发难,就扫过去,然后拉我旁边的蓉蓉溜走。
但我很快就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劲,进来的几人没有兴师问罪的凶恶模样,反是和副经理一样脸上堆笑,而且个个身上或多或少都缠了几块胶布,似乎受过伤的样子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08章 怀疑
我紧绷的神经稍松,也不说话,静观其变。
为首一人是个彪型大汉,满脸横肉的脸上堆着洽媚的笑,显得很是怪诞。但他的身份显然不低,因为那昨天很嚣张的黄毛小子只能站在他身侧,连头都不敢抬起来。我开始有几分明白,这大汉很可能就是昨天酒吧老板所说的黑星帮帮主了。
“这为大,大哥,请坐!”他显然对这个称呼不太习惯,更是肯定了我的猜测,因为平日间只有别人这样称呼他,他称呼别人,估计还是头一会吧。不过这样一来,我益发的迷茫了,是什么令得堂堂的地头蛇蛇头如此低声下气。
我还存着一分戒心,淡淡的道:“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昨天我有个小弟有眼不识泰山,冒犯了您,现在我找他赔罪来了。”边说话边打眼色给身侧的黄毛。
黄毛走上前,诚惶诚恐的道:“对不起,是小的该死,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就原谅我吧。”
我如坠梦中,不知所云。那大汉见我没说话,再望向黄毛,眼光已有些凌厉。
黄毛身一颤,冷汗冒了出来,这次的事要是不能处理好,他回去只怕要被最重的帮规处理,生不如死。一念到此心胆俱寒,举起手来,哭丧着脸,不住的扇自己巴掌:“我该死!我该死!有眼无珠!大哥,请你别放心上!”
他下手倒是不留情,不一会就把自己一张脸扇得犹如猪头一般,高高肿了起来。
我虽然不知他的态度为什么会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变得如此惧怕我。看他们身上都有伤,忽然间有些想起一些事来,昨晚醉倒时迷糊中听得有打斗声,看现在这情势估计是黑星帮的人败了。他们以为我是另外一帮人中的重要人物,怕我报复,这才来负荆请罪的吧。只是我初次到这个县城,根本没认识几个人,又有谁会帮我?难道其他那批人刚好在昨晚找黑星帮寻仇,以致黑星帮的人误会了?
我想来想去,似乎也只有这个可能性了。不过这样一来,我就无须结下梁子,当下装做煞有其事的样子道:“算了。”
黑星帮众人听到此话,都不约而同地松了一口大气。黄毛又继续扇了自己几巴掌之后,这才住手,尽管一张脸已经如猪头一般,还是感激涕零的样子,仿佛得到我的宽恕是天大的幸运。
我见他们没有想离去的样子,于是道:“吃饭时还是清静一点的好啊。”
大汉虽然身体粗壮,不过心倒是很细,闻弦歌而知雅意,恭敬的道:“您慢用,还有什么需要的地方,尽管吩咐服务员就是了,费用全由我们负责。”言罢带着众人退走,副经理还顺手帮关上了门。
“呼。”我长长舒了口气,原本以为会有些麻烦的事,想不到就这样简单地消于无形。
我对蓉蓉道:“吃饭吧,吃完我们得走了。”
蓉蓉点点头,帮我打了一碗山雀汤,这才低头吃起饭来。
我拿起筷子,心中一动,黑星帮的人在这县城的大施淫威,只手遮天,身在本地的蓉蓉应该最清楚不过,然而方才她看到那些人时,表面上仿佛很是惊惶失措的样子,然而眼神却是没有多大改变,要知道一个人的情绪产生激烈的情绪波动时,瞳孔便会放大或是收缩,然而她却没有,这说明了什么?
我再仔细留意她吃饭的情景,面对满桌的山珍海味,蓉蓉似乎显得很兴奋,筷子如飞,然而仪态与动作还是很优雅,不像一个落魄乞丐模样,之前还很有礼貌地帮我先添一碗汤,说明她是个很有教养的女子。她的皮肤亦是莹白粉嫩,一点都不粗糙,说是个富家大小姐,只怕相信的人会多些。
再加上昨晚上突然冒出的那批黑衣人,我总觉得事情有些蹊跷。然而却没问,只是心中打定了主意。
回到木立省,这次是下一个县,我还是订了商务间,不过多了一人,只能订两房的套间了。
蓉蓉看到豪华的房间,觉得很新鲜,在房间中到处转,什么东西,只要拿得起的都拿起来看一下,当我指定她的房间后,她还跳到那张软绵绵的大床上弹了几下,这些我都一一看在眼内。
吃过晚饭之后,蓉蓉帮我冲好茶,开水机,洗衣机,还有电视,冰箱的使用,我一教她就会了,可见智力方面并无问题。
她独自一人在客厅中看电视,而我还是如常工作。
时钟指向二十三点,我舒了个懒腰,直起身来,是洗澡的时间了。十一点左右是人类精神的一个低估,每天晚上到这时,一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些困倦,只是某些习惯晚睡的人没那么明显罢了,夜间工作的人此时洗个澡提神,效率会更高。
开Winamp放上一首舒缓神经的抒情慢歌后,我拿起衣服走进浴室。
蓉蓉还在大厅中看电视,她仿佛一个初次接触新事物的小孩子那样的好奇,拿着遥控器不住的转台和尝试其他功能。
冷水洒在身上,凉意直透骨髓,我简直要舒服得呻吟出声来。此时,我忽然听到细微的脚步声。很轻,但我的听觉比起一般人要灵敏得多,立时就觉察到了。
蓉蓉?
她刚才不是一直在看电视吗?我本来心头就有些疑问,此时更是加深了。连蓬蓬头也不关,取过毛巾裹住下体,聂手聂脚走出浴室。
蓉蓉站在电脑前,不知干什么,直至我快走到她身后方才觉察。
我目光凌厉地道:“你做什么?”
蓉蓉没有说话,目光很是迷茫。
我看一下显示器屏幕,还是我洗澡前的样子,难道我错怪她了,她仅仅是好奇而已,从她刚才看电视的态度来看,倒也不是全无可能?
蓉蓉忽然间满脸通红,目光停留在我精赤的上身。
我也觉得自己全身仅有一条毛巾包裹面对着一个年轻女孩很是不妥,于是暂时打消心中疑念,走回浴室去。
我洗好之后,蓉蓉大概也已觉得有些困倦,洗了澡便回房休息了。
她刚刚躺下,敲门声便响了起来。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08章 怀疑
我紧绷的神经稍松,也不说话,静观其变。
为首一人是个彪型大汉,满脸横肉的脸上堆着洽媚的笑,显得很是怪诞。但他的身份显然不低,因为那昨天很嚣张的黄毛小子只能站在他身侧,连头都不敢抬起来。我开始有几分明白,这大汉很可能就是昨天酒吧老板所说的黑星帮帮主了。
“这为大,大哥,请坐!”他显然对这个称呼不太习惯,更是肯定了我的猜测,因为平日间只有别人这样称呼他,他称呼别人,估计还是头一会吧。不过这样一来,我益发的迷茫了,是什么令得堂堂的地头蛇蛇头如此低声下气。
我还存着一分戒心,淡淡的道:“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昨天我有个小弟有眼不识泰山,冒犯了您,现在我找他赔罪来了。”边说话边打眼色给身侧的黄毛。
黄毛走上前,诚惶诚恐的道:“对不起,是小的该死,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就原谅我吧。”
我如坠梦中,不知所云。那大汉见我没说话,再望向黄毛,眼光已有些凌厉。
黄毛身一颤,冷汗冒了出来,这次的事要是不能处理好,他回去只怕要被最重的帮规处理,生不如死。一念到此心胆俱寒,举起手来,哭丧着脸,不住的扇自己巴掌:“我该死!我该死!有眼无珠!大哥,请你别放心上!”
他下手倒是不留情,不一会就把自己一张脸扇得犹如猪头一般,高高肿了起来。
我虽然不知他的态度为什么会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变得如此惧怕我。看他们身上都有伤,忽然间有些想起一些事来,昨晚醉倒时迷糊中听得有打斗声,看现在这情势估计是黑星帮的人败了。他们以为我是另外一帮人中的重要人物,怕我报复,这才来负荆请罪的吧。只是我初次到这个县城,根本没认识几个人,又有谁会帮我?难道其他那批人刚好在昨晚找黑星帮寻仇,以致黑星帮的人误会了?
我想来想去,似乎也只有这个可能性了。不过这样一来,我就无须结下梁子,当下装做煞有其事的样子道:“算了。”
黑星帮众人听到此话,都不约而同地松了一口大气。黄毛又继续扇了自己几巴掌之后,这才住手,尽管一张脸已经如猪头一般,还是感激涕零的样子,仿佛得到我的宽恕是天大的幸运。
我见他们没有想离去的样子,于是道:“吃饭时还是清静一点的好啊。”
大汉虽然身体粗壮,不过心倒是很细,闻弦歌而知雅意,恭敬的道:“您慢用,还有什么需要的地方,尽管吩咐服务员就是了,费用全由我们负责。”言罢带着众人退走,副经理还顺手帮关上了门。
“呼。”我长长舒了口气,原本以为会有些麻烦的事,想不到就这样简单地消于无形。
我对蓉蓉道:“吃饭吧,吃完我们得走了。”
蓉蓉点点头,帮我打了一碗山雀汤,这才低头吃起饭来。
我拿起筷子,心中一动,黑星帮的人在这县城的大施淫威,只手遮天,身在本地的蓉蓉应该最清楚不过,然而方才她看到那些人时,表面上仿佛很是惊惶失措的样子,然而眼神却是没有多大改变,要知道一个人的情绪产生激烈的情绪波动时,瞳孔便会放大或是收缩,然而她却没有,这说明了什么?
我再仔细留意她吃饭的情景,面对满桌的山珍海味,蓉蓉似乎显得很兴奋,筷子如飞,然而仪态与动作还是很优雅,不像一个落魄乞丐模样,之前还很有礼貌地帮我先添一碗汤,说明她是个很有教养的女子。她的皮肤亦是莹白粉嫩,一点都不粗糙,说是个富家大小姐,只怕相信的人会多些。
再加上昨晚上突然冒出的那批黑衣人,我总觉得事情有些蹊跷。然而却没问,只是心中打定了主意。
回到木立省,这次是下一个县,我还是订了商务间,不过多了一人,只能订两房的套间了。
蓉蓉看到豪华的房间,觉得很新鲜,在房间中到处转,什么东西,只要拿得起的都拿起来看一下,当我指定她的房间后,她还跳到那张软绵绵的大床上弹了几下,这些我都一一看在眼内。
吃过晚饭之后,蓉蓉帮我冲好茶,开水机,洗衣机,还有电视,冰箱的使用,我一教她就会了,可见智力方面并无问题。
她独自一人在客厅中看电视,而我还是如常工作。
时钟指向二十三点,我舒了个懒腰,直起身来,是洗澡的时间了。十一点左右是人类精神的一个低估,每天晚上到这时,一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些困倦,只是某些习惯晚睡的人没那么明显罢了,夜间工作的人此时洗个澡提神,效率会更高。
开Winamp放上一首舒缓神经的抒情慢歌后,我拿起衣服走进浴室。
蓉蓉还在大厅中看电视,她仿佛一个初次接触新事物的小孩子那样的好奇,拿着遥控器不住的转台和尝试其他功能。
冷水洒在身上,凉意直透骨髓,我简直要舒服得呻吟出声来。此时,我忽然听到细微的脚步声。很轻,但我的听觉比起一般人要灵敏得多,立时就觉察到了。
蓉蓉?
她刚才不是一直在看电视吗?我本来心头就有些疑问,此时更是加深了。连蓬蓬头也不关,取过毛巾裹住下体,聂手聂脚走出浴室。
蓉蓉站在电脑前,不知干什么,直至我快走到她身后方才觉察。
我目光凌厉地道:“你做什么?”
蓉蓉没有说话,目光很是迷茫。
我看一下显示器屏幕,还是我洗澡前的样子,难道我错怪她了,她仅仅是好奇而已,从她刚才看电视的态度来看,倒也不是全无可能?
蓉蓉忽然间满脸通红,目光停留在我精赤的上身。
我也觉得自己全身仅有一条毛巾包裹面对着一个年轻女孩很是不妥,于是暂时打消心中疑念,走回浴室去。
我洗好之后,蓉蓉大概也已觉得有些困倦,洗了澡便回房休息了。
她刚刚躺下,敲门声便响了起来。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09章 试探
套间中除了我和她之外,自然不会有他人了。门一打开,看见眼前情景,我的呼吸顿时有些急促。蓉蓉着一身洁白的睡袍,一片雪白绚目的酥胸袒露出来,浴后的她里面是真空的,两点坚挺若隐若现,浴衣下摆两条粉嫩的大腿,展示着主人的骄傲,身上那淡淡的幽香,散发出对异性无与伦比的诱惑味道。
蓉蓉不知我找她什么事,闪亮的大眼睛中尽是疑问。但见我眼光在她玉胸与粉腿上下徘徊,一副猥亵样,与平日所见有着天壤之别,不由得有些害怕,情不自禁地往后倒退一步。
眼中闪着兴奋的光芒,我一步一步慢慢朝她走过去,而蓉蓉眼中的害怕之色渐浓,随着我的进逼一步一步的往后退,就好像二人中间有种无形的排斥之力那样。
“卜”的一声轻响,像是碰到什么东西,蓉蓉的娇躯忽然间直直往后倒下,在她自然而然发出的惊叫声中,躺到了一个柔软的地方之上。
那是床,房间中靠墙的床,她已经无路可退了。
刚欲爬起来,蓉蓉骇然发现我已经来到到了床前,居高临下的看着她,眼光中包含的赤裸裸的欲望让她觉得浑身不舒服,犹如被老鹰盯上的小鸡那样。
我不为她可怜的神态所动,蹲下身来,距离大幅拉近之下,粗重的鼻息已喷到她脸上。
蓉蓉眼中上尽是可怜之色,双手抱胸,瑟瑟发抖的身躯犹如一只受惊的小羔羊。
“蓉蓉,你喜欢我吗?”我露出了笑容,然而看在她的眼中却是说不出的邪恶。
蓉蓉摇一下头,又点一下头,不知想表达什么意思,身躯不住地往后倒退。
我爬上床去,带着狞笑扑向她,魔爪伸向她的浴袍:“今天晚上我就要你!”
“不要伤害我,不要伤害我!”蓉蓉畏缩在床角,一如我初见她时的样子。
我的手已探上她的衣领,只要用力一扯,就能将袍子撕下来了。蓉蓉伸出手抗拒着我的暴行,只可惜她一个弱女子,力量比起我来差得太远,根本无济于事。
珠泪上漫,她的眼眶红了,潸然欲泣,却又不敢大声叫喊,只是紧紧咬着下唇,眼中除了恐惧之外,还有失望,和绝望。
我的手倏地从她身上收回来,眼中无半点的欲望之色,只是歉意地道:“对不起,我无意这样!”
我有一年多没有碰过女人了,由于体内阳刚气息的影响,对性特别渴求的我,在这种苦行僧生活下很是压抑,不过尚未饥渴到对一个刚认识的可怜女子下手的地步。只不过她身上实在有太多的迷,我不得不试探一下。
话说回来,当时我确实升起了欲念,不光因为她的美貌,更因为她像张雯,容貌,身材,皮肤,甚至是柔弱的气质都几乎是一个模子中印出来的。
我想不出她对我有什么企图,要说真有的话,那就是aiwen了。在我眼中,它只是用来找回张雯的工具,但在其他人眼中就不一样了,那代表的是一种高端计算机技术,之前就曾有数家大软件公司开价百万以上要收购aiwen的制作程序及其疫苗,都被我一一拒绝了。因为aiwen对我来说太重要,上百万在热门电视台上做个广告都做不了多久,哪及得上aiwen在整个网络的巨大宣传力度。如果我将其售出的话,那么收购的软件公司肯定会放出疫苗,即使是免费,带来巨大名声的作用也是不可估量的,不过我就完了,aiwen就没多大用处。那可是我为了寻找张雯,而倾力制造的心血结晶啊,其中蕴涵了大量的突发灵感,我不敢保证还能制造另一个能超越aiwen的。
我初始怀疑蓉蓉是某家软件公司雇佣来窃取aiwen的,因为从我做的广告就可以得知,我对张雯的情意有多深,爱屋及乌之下,对于一个那么像她的人自然是不会坐视不理的,能接近我,对于盗取aiwen那就容易得多了。
刚才的事后我疑心全消,如果蓉蓉有什么问题的话,她刚才应该要么就是完全顺从,来达到目的,要么是不顾一切的反抗,保全自己贞洁。蓉蓉的表现和一个在尘世中沉沦,刚刚获得依靠的女子表现差不多。
我是迫不得已才出此下策,因为蓉蓉身上让人怀疑的地方实在太多,而她只有在极其惊恐的时候才会说话,否则的话我可以利用心理暗示的问题来试探出来。
现在看来,她也许是以前的家世很好,又遭遇了什么不幸之事,才会沦为乞丐的,巨大的变化,让她表现有些异常也就没什么值得奇怪的了。
一念到此心中有些歉疚,刚才我一定吓坏她了吧。
蓉蓉见到我突然罢手,倒是征住了。过了一会后似乎想到了什么,眼中泪花隐现,陡然爬起身来,连拖鞋也不穿,跌跌撞撞地往门外跑去。忽然脚下绊了一下,一下摔倒在地毯之上。
我想不到她的反应如此激烈,慌忙过去将她扶起来,不过蓉蓉并不领情,死命地挣扎。
我见她犹如一只受惊的小兔子,心中的愧疚之意更重了。许逐啊许逐,你怎么能因为一点怀疑之心就用这样的手段来试探一个可怜的女子?枉别人还那么的相信你!
我用力拉住她的手臂,将她整个人都扯过来,正色道:“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我现在郑重向你道歉。那样的事情,再也不会发生第二次了,我可以发誓,好吗?”
见到我认真的样子,蓉蓉簇簇发抖的身体这才渐渐的缓和下来,明亮的大眼睛盯着我,仿佛想看出我的话有几分真诚。
最后她轻轻点了点头,我也松了口气。
本来欲扶她到床上休息的,转念一想这样只怕又要引起她方才惊魂未定,只怕不太适宜,于是改为轻抚她肩膀,柔声道:“早些睡吧,明早我们可能又得去其他地方,就是累你跟着我到处颠簸了。”
蓉蓉摇了摇头,意思是没有什么。
我对她微笑一下,转身走出房间,并随手关上了门。
于是,我孤独的流浪旅途就这样多了一个很像张雯,却又不像张雯的女子。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10章 亲人
“逐哥哥,你究竟在哪里?我的毕业典礼,你可以回来陪我吗?”
这是思思在QQ上给我的最新留言,每天我都会收到,不过我狠下心来,很少回复。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不经意间,思思都已经毕业了,已经签约北平人民医院,与慕容倩同事。
自己大学毕业至今,似乎一直都在浑浑噩噩的过着,一年来,我已经踏遍了三个西部省份的各小县城,只可惜运气并不好,还是没有收获。那个只能在梦中见到的女人,究竟在哪里呢?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张雯腹中的小孩,也应该出生两个多月了,她们母子过的可好?
最后我还是没去参加思思的毕业典礼,时间上是赶得及,只不过我觉得这并不是太明智的行为。我和思思间的感情原本就很深厚,磨檫一下,很容易再度崩出火花,或者说,我们之间的火花压根就没完全熄灭过。
转眼又是两个月,我依然是在异地他乡做着似乎是徒劳无功的工作。Aiwen这席卷了整个互联网的超级病毒出现,得罪了无数的人,同样也吸引了不少另有所图的人,在此过程中,自然免不了冲突。令我奇怪的是,其中尤为严重的几次,都有一群黑衣人出来帮忙,他们眼戴墨镜,甚至有时还以黑巾蒙面,因此不知是谁。不过他们的实力强大是不可置疑的,身手不凡,更为恐怖的是佩带枪支。我想不到自己什么时候交过后台那么硬的道上朋友。要说得罪,倒是得罪过不少。不过看对方屡次救我,应该是善意的,既然他们不想让我知道真面目,那就算了。
一杯散发着清香热茶的茉莉花茶放到我面前,一个身上有着茉莉花一样清新香味的女子站在我身旁。
蓉蓉和张雯真的很像,无论是容貌还是内在气质。以前我白天上班,晚上在电脑前忙着兼职的时候,张雯总会泡上一杯茉莉花茶,放到我面前。久而久之,我喜欢上了那种清新的味道。蓉蓉在知道我这个习惯之后,每天晚上我工作时也会递上一杯茶,每当此时,我都几乎会将她误以为是张雯。
神思恍惚一会,我才道:“谢谢。”
蓉蓉今天似乎有些不开心,皱着眉头,闷闷不乐的。
我放下手中的茶杯道:“蓉蓉,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蓉蓉还是不说话,不过相处几个月下来,我基本上已能通过肢体语言了解她的意思了。
蓉蓉摇了摇头。
我想一下又道:“是不是觉得闷,不如我带你出去玩下吧。”心道自己几个月都带着人家东奔西走的,我除了工作还是工作,而她只能看电话。一个女孩子家,哪受得了这种无聊透顶的生活。
工作一会,我忽然觉得有些异常。想了一会才知道,客厅中没有电视声,平常这个时候,蓉蓉多半都会在看电视的。
看了一下,她不在大厅,难道是睡了?不过她卧室的门还大开着,这个猜测应该不会成立了。心中有些担心,直起身来,在整套房间中走了一圈,卧室,卫生间,厨房,都没有她的身影。我开始有些惶急了,以前蓉蓉的身上肯定发生了些事,心理上有很重的阴影,使得她很害怕人,除了我之外,她从不与任何人交往,甚至在热闹的大街上,又或是在车站时,看着周围的人群都会有些恐惧,只知道紧跟着我,寸步不离。
她千万别乱跑才好,否则会很容易出事的,对了,还有一个地方没找过。
推开阳台的门,一片温柔似水的银白月光洒落进客厅中。天上高悬的圆月让我想起一件事——中秋快到了。
八月十五中秋节,几乎是每个人都盼望的良辰佳节,不过两种人除外,一种是无家可归的人,一种是浪子。节日的喜庆气氛,反而会增添他们的愁绪。
我正是属于后者,离家有多久了?屈指算来,从大四下学期开始,直到现在,我都没回过一趟家,这是我离家最长的一段日子了,而且这个记录还在延续下去。妈的胃不知道好些了没,还有爸,是否还在生着我这不肖着的气?中秋,我该回去吗?
蓉蓉倚在阳台边上,一手托腮,静静地看着月亮。我明白了她今晚闷闷不乐的原因,和我一样。
我走上前去道:“想家了?”
蓉蓉闻言回过头来,微微点了点头。我站在她旁边,陪她一道看月亮。同是天涯沦落人啊,一个没有家,一个有家回不了,都很惨。
微弱的哭泣声让我从思乡的情绪中脱离出来,转头看到蓉蓉香肩抽搐着,大眼睛中不知什么时候已满是晶莹的泪光:“以前的中秋节,爷爷奶奶,爸妈,还有哥哥都和我一块过,热热闹闹的,但,但是他们都不在了,我一个亲人都没有了……”
这是她第三次和我说话,第一次和我透露她的身世情况,和我猜测的基本上差不多。我很理解她此刻的心情,抚摩着她秀发安慰,直到她哭声停止。
我终是打算不回去了,我觉得自己没有脸见爸妈,更没有脸见张雯父母。
中秋的傍晚,我将一套崭新的女式晚礼服递给蓉蓉,笑道:“这是节日的礼物,先去洗个澡,把这套礼服穿上,等会我们出去吃饭。”那是我根据她的身高,体型,气质等各方面让设计师做好的,花了不少心思。
蓉蓉喜悦地看着手中的晚礼服,又惊又喜,几乎是蹦跳着去冲凉了。之后焕然一新从浴室中盈盈走出来的她几乎让我惊呆了,过了半天才情不自禁地赞叹:“好漂亮。”
衣服与人都是一样的漂亮,或者是互相衬托之下,彼此更为美丽。这套衣服她实在是最适合不过了,勾肩吊带格外突出了她圆润的玉肩,而飘逸的蓝丝长裙完美无缺地将她茉莉花一样清新的气质勾勒出来,双手均带纯白纱手套,更显轻灵和美。
相比之下,我就相形见拙了,我平时觉得穿合身的衣服就好,从不追求品牌什么的,不过在节日那么特别的日子,这身行头就显得很有些寒碜了。
正当我因没有准备而略感有些尴尬时,蓉蓉变戏法地拿出一套西服来,我见状大喜,原来她早已替我着想好了。拿出来一看,是套燕尾服,用料高等,做工精良,一看就要不少钱。由于我的钱都花在了寻找张雯之上,剩下的不多,能给蓉蓉的也很有限,这一套衣服,估计得花了我几个月给她的零用了,想到此心中有一丝温暖东西流过。
我柔声道:“蓉蓉,节日快乐!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把我当成你的亲人的,以后你就不会觉得孤独了。”
蓉蓉原本很喜悦的,听到我这句突如其来的话之后,大眼睛忽然间又有些湿润了。
我知道她只是高兴,笑了一笑,拉开门道:“我们走吧,一起过个难得的节日。”
蓉蓉重重点了点头,在迈步上前,背对我之后,眼神却忽地变得复杂难明。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11章 失踪
漫长孤独的日子里,突然迎来的一阵短暂的快乐,就像为伤病做麻醉的吗啡,尽管能暂时抑制痛苦,然而沉醉其中的话,那只会是反作用。
蓉蓉就像我的麻醉药那样,给了我短暂的快乐,然而我却发现对张雯的寻找热情开始有点下降,虽然只是很小的一点,然而我不能忍受自己对张雯的愧疚有哪怕最小的减少,而且某些事一旦有了苗头,就一发不可收拾了。我想我是潜意识中把这个酷似张雯的少女当成张雯来麻醉自己,以获取些许精神上的寄托了,不禁暗中警惕。自从得知她身世以来,出于怜惜,我近来和她是越来越亲密了,这样下去可不行,得控制下自己的情绪了。
“我有你要找的人的消息,不过我需要得到报酬后才能告诉你,如果有意的话,我们在昌平省台州市汇灵镇见面。我的手机号码:xxxxxxxxxxx。”
大清早起床我打开QQ后我就发现了这句话,类似这种的留言我已经看得多了,不过全都是没用的,其中有些是面貌相似,被误认错为张雯其人的,也有些骗子,甚至是找麻烦的人。但我却不能不赴约,因为只要有机会,哪怕是万分之一,我也不会错过。况且,还有专门帮我应付麻烦的人——那帮神秘的黑衣人。
我制造的aiwen,可以说是个死缠烂打,让人烦不胜烦的恶劣软件,上个月国内权威选举网亿民网选出的半年度最讨厌流氓插件,aiwen是高居榜首,把第二名远远甩开一半的票,上年该网的年度最讨厌流氓插件也是aiwen。生产排名第二的亚督流氓插件的是国内著名的通盟公司,该软件诞生之时通盟尚是一家小企业,因重点投资的新产品销售量极其低微,以及对手的强劲竞争而濒临困境,就是凭借推出亚督插件,强行劫持浏览器,和弹出广告来宣传新产品。
这本来是狗急跳墙,孤掷一注的做法,不过他们的这一着算是走对了,互联网的影响力是巨大的,亚督算是国内第一款真正意义上“杀不死”的流氓插件,其广大的宣传力度挽救了公司,而且知名度大大提高,经过数年发展,竟然跃进国内顶级大公司之列。自此后人们开始意识到低微成本研制的流氓插件的强大作用,对于商人来说,这么好利用的工具他们当然不会错过,因此网络上的流氓插件也越来越多,其中不乏许多鼎鼎有名的大公司。
而开先例者的通盟公司在网络上声名狼籍,不少愤怒的网友均对其总裁张平极度不满,有些人还扬言要炸了他的房子,后来确实发生了炸弹事件,不过在爆炸之前被警方查出,作案的人是个有暴躁症的偏激网友,对此供认不伪。
而作为制造者的我得罪的可说是几乎整个互联网的人,因此发生一些意外事件也是难免的。不过这些事情都用不着我操心了,因为每次有那帮人帮我摆平,他们就好像我的影子那样,随时随地都会冒出来,无论是深夜还是清晨,热闹的大街还是僻静的小胡同,从天而降或是从下水道爬出来都有可能。到后来我都习惯了他们的存在,根本懒得追查是什么人,有何目的。不管怎么样,他们是帮忙的就行了。
昌平不近,如果是坐火车的话得二十多个小时,幸好附近的城市有飞机,我查询了一下,当天有到台洲的机票,如果动作快点的话还赶得及。
我走出客厅,蓉蓉的卧室门还关着,心中觉得有些奇怪,以往这时,她应该起床了才对。
我走过去在门上敲了两下:“蓉蓉,快点起床,收拾一下东西,我们得立刻走了。”其实我们也没什么行李,就几套衣服,外加一部笔记本电脑而已。原本我单身一人的时候连衣服都懒得带,都是到了某地后立刻购买,走的时候就丢在宾馆不要了。不过蓉蓉可能觉得这样做有些浪费,便负起了日常洗衣的责任。至于电脑,是某次我到了某个经济落后的小镇,发现宾馆只有网线,没有电脑后购买的,为了预防万一,后来就一直带上,以免影响工作。
没有回应,我更觉得奇怪,不知为什么,她昨晚破例没有看电视到太晚,而是睡得特别早,怎么比平时起来还要晚?
我提高了音量:“蓉蓉,该起来拉。”
隔着门细听,她的卧室中还是无声无息,怎么睡得那么死?时间本来就不多,再拖下去说不定要错过飞机,我急了,在门上用力敲着:“蓉蓉,快些起来!”难道她出了什么事?我扭了一下门上的手柄,竟然没有反锁上。擅闯女孩子的闺房不是太好,不过意外情况不能和平时相提并论,我毫不犹豫地推开了门。
房间最里面的那种大床上是空的,没有人,只有叠得整整齐齐的被子,衣服和我帮她买的护肤品都在。我找遍了整套房子,都没有见到她。蓉蓉从来不会一个人四处乱走的,每次都是我陪着她才肯外出。我忽然间觉得有些不对劲,因为这种情况实在很熟悉,这和一年前张雯离开我的时候太像了。很平静,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过那样。
我只希望自己的猜测是错误的,事实上蓉蓉也没有道理要走,我一直都对她很好,大家相处得也不错,我还打算过段时间给她找一份安稳点的工作,可以平稳地过日子,不用随着我四处漂泊。
我到服务台去问了一下当值的服务生,问她有没有看到和我一同到宾馆来的蓉蓉出去,然而进去宾馆的人太多了,她也没有留意。
失望归来后我安慰自己,说不定她真是待得闷了,出去玩一下,但我觉得自己的这个猜测很勉强,如果她真的想要出去,那也会提前告诉我一声才对。我暂时顾不上去台洲了,一直留在房间中等待,只可惜一直坐到夜幕降临,她还是没有回来。
我不死心地再多等了一天,然而蓉蓉始终是没有回来,我觉得自己已不能再呆下去了,于是给宾馆留下手机号码,如果她们见到蓉蓉的话,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我。
身边失去蓉蓉,我的精神仿佛也少了寄托。不管如何都提不起精神,坐机时也是无精打采的。
习惯,有时候还真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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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朋友以为我出了车祸,那是没有的事,我开的是那种最高时速才四十公里的电车,能出什么车祸啊?不过身体出了点问题倒是真的,因为酗酒和熬夜太多的关系吧,内部不支,住院了好些日子,现在已经接近痊愈了,在家休养,就是医生叮嘱暂时不能呆在电脑前太久,所以现在开机就是码会字,没空在QQ上和各位朋友聊天了。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12~313章
第三百一十二章消失的“影子”
坐飞机到达台洲,然后转车至汇灵镇。我先化好妆,为了避免麻烦,我一向都是这样做,三几个人倒是不怕,不过如果有人将我的照片拍下来,放到网上那就大件事了,我可不能成为全网公敌。
打电话给对方,约好见面地点,打的到那里后我赫然发现是很偏僻的郊区,远离城市,人迹罕至。心中起疑,难道这又是一次阴谋?不过有那帮厉害神秘人支持我,倒是不需要顾虑太多。
对方还没有来,我悠闲地点上了一根烟,站在棵大树底下等着。不自觉间想起了失踪的蓉蓉,只是我实在想不通她为什么要走?这成了我心中的一个迷团。
“你就是约我的人?”有点沙哑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抬头看到站在自己面前不远的一个三十岁上下的男子,不禁有些吃惊。
蓬乱的头发,满是血丝的双眼,蜡黄的脸色,这个人像是几天几夜没有睡过一次好觉那样。
尽管吃惊,我还是应道:“对,你……”同时心中想道对方是一个人,应该不会有什么阴谋了。
话没说完,男子那满是血丝的眼睛蓦然大睁,从身后抽出一把水果刀,狂喊道:“我要杀了你!”
尽管见过不少大场面,但欲我之死地的还是第一次,而且是一见面立刻就开门见山说要干掉我。不过我并没有惊慌,而是静静站在原地,看着杀气腾腾冲上来的男子,连手中的烟都没有丢掉。因为我有那帮神通广大的“影子”,这次他们会从什么地方冒出来呢?会不会从树上跳下,又或是旁边那丛茂密的草丛里窜出来?
直至男子冲到我面前,锋利的尖刀朝着我面门横削过来,“影子”居然还是没有出现。习惯了他们的我被意外情况弄的有些迟钝了,等回过神来刀子已在眼前,越来越近。
我嗅到了死亡的味道,千钧一发间脑袋反射性的急向后甩,身体呈弓型后仰,刀子几乎是贴着我的脸过去,脸皮上甚至还残留着金属特有的冰凉。
一缕细丝在空中缓缓飘荡而下,那是被利刃割断的头发,我吓出一身冷汗,“影子”呢?我的“影子”哪里去了?
在我失神之时,男子又再度挥刀疯狂地冲了上来,口中不断喊着:“混蛋,你这个混蛋,我要杀了你,杀你了!”
太久没有动手脚,我的身体灵活性大不如前,狼狈不堪地闪避着,同时对仿佛与我有不共戴天之仇的男子道:“为什么?”
男子这样拼命也很费力气,况且他的精神和身体都不是太好,气喘吁吁地停下来道:“为什么?你说为什么,你那个aiwen,老子上电脑下电脑玩游戏聊天打开网页,什么时候见到的都是它,现在吃饭洗澡工作想到的都是它,连睡觉一闭上眼睛见到的都是它,老子受不了啊,呜,我要杀了你!杀了你,日子就会好过了。”说完双目赤红,步履蹒跚地冲了上来。
我甚是尴尬,难道自己的aiwen真的有那么厉害,居然可以将一个人逼到这个地步。
身手舒展过后,反射神经也渐趋灵敏,眼前男子的动作在眼中越来越慢,我很有信心放倒他,然而有句俗话说的好:软的怕狠的,狠的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怕疯的。眼前这个很显然是个精神有点问题,并且不要命的家伙,这种人是最难缠的,就算是死,他可能也要咬掉你几块肉,你说是否很恐怖?
他的疯狂让我变得畏首畏尾起来,况且他精神上的问题,归根结底说是因我而起,不好下重手,最后我做出了一个最为明智的决定:溜。
打定主意后脚底立刻抹油,男子本就因失眠而有些虚弱,体力不支,在我全速逃跑之下哪追的上,只是在身后不住大声叫骂,我夺命狂奔,刺耳的咒骂声只当没听到。
摆脱那疯子之后,我才大大松了口气,自己亲手制作的aiwen是否太过火了,改良版的甚至把别人的开机关机画面都弄成寻人广告,确实令人难以忍受。为了达到目的,我确实是不择手段了,当然不会顾及别人的感受。
在考虑应否放出些减轻恶意篡改开关机画面疫苗的同时,另外一件困惑的事也浮上了心头,一直都如影随形跟在我身边的那群黑衣人哪里去了?我原本就不知他们底细,推究原因也不知从哪开始,想了半天还是搞不出个所以然来。还是先离开这个镇吧,否则那家伙说不定疯狂到去车站追杀我。对了,回去得在QQ上给他的电脑打上疫苗,否则只怕他真会疯了。
宾馆那边一直都没有打电话过来,也就是说没有蓉蓉的消息了。我怅然若失地上了一辆客车,甚至不知道是开往哪里的。
两小时车子停在了一个陌生的小城,我才知道叫南如,找了地方住下,钻进浴室,脱了衣服刚想洗个澡,忽然电话零急速响了起来,说是急速,其实是我的心理作用而已,实际上电话零声的频率是不会变的。
一想到可能是蓉蓉打给过来的,我光着身子几乎是飞一般冲出浴室,连块毛巾都没挂上。
但来电显示让我失望了,号码我再熟悉不过,是思思家的。我和思思之间的情谊还没断绝到连电话都不来往的地步,因此她知道我的号码。不过她不是留在北平上班吗,什么时候回家了?
接通了电话之后,我发现那边的不是思思,而是阿姨。从小开始,我们两家大人就有点撮合我和思思的意思,我们长大之后,意思就越来越明显了。我们原本就像是一家人一样,况且我与思思自幼就两小无猜,能亲上加亲自然是更好了,而阿姨也一直当我成她的亲儿子一般看待。因此后来我与张雯在一块后,感觉总对不起阿姨,尽管爱情的事并不能勉强。
我在考虑着该如何保持平常心态和她说话的时候,阿姨惶急的声音就在电话那头传来:“小逐吗?你有没有见到思思。”
我奇怪的道:“阿姨,我现在在外地啊。”
阿姨急道:“我是说,近段时间你有没有和她联系过,她已经有近十天没有给我电话了,她的电话也不通!”
思思是个很孝顺的人,她也知道阿姨一人在家很寂寞,所以几乎每天都会抽空至少打一个电话回家。十天,很明显有问题了。
左眼皮此时毫无挣兆地连续跳动了几下,据说眼皮无端跳动,就会有不寻常的事情发生。
这是毫无科学根据的传言,我安慰自己说,然而有些心惊肉跳起来。
第三百一十三章遇袭
“阿姨,你先别着急,说不定思思近段时间工作很忙,所以才没空呢。”尽管我也觉得这个可能性成立的几率微乎其微,思思那么孝顺,绝不会那么长时间都不问候一下母亲的。不过这是我唯一可以用来安慰阿姨的借口了。
阿姨喃喃的道:“可能是吧,可能是吧……”她的语气显示了六神无主,自从她丈夫死后,思思就是唯一的命根子了,两母女相依为命,如果出了什么意外的话,她肯定受不了这个打击。
“我先去问下其他人,回头再打电话给你好吗?”阿姨已经没有主意了,自然一切听我的。
挂了电话之后,我常识着拨思思的号码,然后结果和阿姨说的一样,关机了,我又不知道她公司的号,想打过去询问一下也不行。这样,只能求助于在北平,和思思来往比较密切点的李晓或是慕容倩了。
李晓的号码不通,关机!
慕容倩的号码不通,关机!
话筒中反复回荡,毫无感情的“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让我整个人楞了,忽然间想起来,她们都至少有五六天没有和我联系过了,在平日是很罕见的。包括思思,蓉蓉在内,我熟识的几个女性朼/SPAN>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14~315章
第三百一十四章游戏规则
我强压下心中的震惊道:“你是谁?”这把声音总觉得有点熟悉,仿佛在哪里听过似的。
我的询问很显然是徒劳无功的,对方不为所动:“我是谁,到时你就知道了。”
“到时?”
“今天晚上八点之前,在天狰省开封市区阴槐村见面,到时我会联系你,这段时间足够你赶到那里了。机票我已帮你买好了,只需到机场售票处凭借身份证领取就可以,离登机时间还有四十五分钟,你应该能赶得及的。记住,只能是你一个人,如果我发现有第二个人和你一块的话,后果你自己清楚,就这样。”他说的后果,自然就是对李晓等人下毒手了。
眼看对方就要挂机,我急呼道:“你究竟想干什么?如果是要钱的话,可以商量……”尽管我的钱不多,但慕容天骅如果得知宝贝女儿落入他人之手的话,那肯定不会吝啬钱的。
我希望钱能解决问题,只可惜对方根本不理会我的话,只是阴恻恻的笑道:“桀桀,我期待着那一天的来临……”他的笑声中似乎带着难以抑制的兴奋。
说话骤然停息,话筒中只剩下嘟嘟的声音,和满头大汗的我。整次通话由头到尾他根本没有谈到钱,也就是说志不在此了,那究竟是为了什么?
我拿起手机回拨,然而却没人接听,看号码应该是公用电话之类的,他们不会蠢得让人通过电话查知身份。
我发现事情真的是很棘手,如果去报警,以对方的神通广大,很可能会被查知,一狠起来说不定李晓她们真的要遭遇不测,我不能拿她们的性命来开玩笑。但我孤身一人前往的话,又哪是这个拥有枪支的神秘团体对手,要将李晓她们救出来,简直是比登天还难。
还有一件更可怕的事,几个娇滴滴,容貌漂亮绝伦的女孩落到一群穷凶恶极的歹徒手中,会发生什么事?一想到有可能发生的事,我就心急如焚,再也无法保持冷静。立刻飞奔下宾馆,将钥匙往柜台上一扔,连退房押金也不要了。
拦了一辆TAXI,我钻进车中,开始整理思绪,只可惜无论如何都没有稍微好点的办法。不能报警,又只能孤身一人前往,我毫无胜算。纵使这样,我却不得不赴约,就好像一只飞蛾那样,明知火是危险致命的,却还是得扑上去。自从猎鹰事件后,我还是第一次面对如此束手无策的境地,没有办法,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几个女人就是我的要害,只要被人抓住这个要害,我就得乖乖地被牵着鼻子走。[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5 1 7 Z . c O m]
电话铃声让我乱糟糟的心神回转过来,是叶柔的号码,我想她定是想询问该怎么办才好。我定定神,按下接通键。
“我们什么时候去报警?”
我强装镇定道:“算了,还是先静观其变。”
叶柔大怒道:“混蛋,你说什么?思思她们可能真的是出了什么事,你还拖着,你知不知道她们会很危险的?”
“现在报警又有什么用,说不定让对方知道的话,反而会对她们下手,我估计他们的目的仅仅是钱而已,不会伤害思思她们的。”虽然诸多的迹象让我推断出对方的目的肯定不会是钱,但也只能这样欺骗叶柔了。
叶柔一听之下也觉得有道理,于是忙道:“如果只是要钱的话,我可以叫爷爷给她们的。”叶柔是对钱没什么概念的人,在她心中,朋友居于第一的地位。
我只能在心中苦笑,如果真是那么简单就好了。
“再等一天吧,真不行的话再另做决定。”
尽管叶柔也焦急万分,但对于这种情况也是无可奈何,点头道:“也只能这样了。”
“明天这个时候没有消息的话,那你就将事情告诉你爷爷,明白了吗?”
“好,到时再告诉我爷爷,对了,还有天骅叔叔,你过来吧,一起商量下对策。”
“不了,我有了一点点的线索,在追查之中,没有空过去,让你爷爷做决定吧,他是见惯大风浪的人,定然不会错的。”说实话我很无奈,不是不想去,而是根本就去不了,明天这时要么我将李晓她们救出来了,要么就是落入他们之手,凶多吉少了,而我不得不承认,后者的可能性在百分之九十九以上。从和那人短短的通话之中,直觉告诉我他是冲着我来的,然而他为什么不直接向我下手呢?以他们的实力,根本无须耍要挟我朋友的手段。
叶柔道:“好,如果你查出什么,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我!”
到达机场,离登机时间仅仅剩下十分钟,我去售票处领取了我的机票,问售票员道:“请问能查询一下帮我买票的人身份吗?”[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5 1 7 Z . c O m]
售票员颇为诧异地看了我一眼,估计是意想不到我连帮自己买票的人是谁都不知道,不过还是职业性地礼貌道:“对不起,先生,我们只负责售票而已,恕不办理其他业务。”
其实能查得出来估计也不会有用,像他们那种人,要办个假证还不是易如反掌的事,不过只要有一丁点的线索,我就不想错过。
他们很显然是有计划的,连机票都帮我准备好了,这伙人确实神通广大,他们竟然知道我在南如,这么说来,我肯定被某些人时刻紧盯着。我看着身边来往的乘客,哪个都不像,但仿佛哪个都又有可能。他们首脑必定是个精明的人,从通电话开始,留给我的时间仅仅足够我赶去登机,要做充分准备根本没有可能。
其实以他们这样的力量,要干掉我和捏死一只小蚂蚁并没什么两样,说实在话,我更觉得他们像是在玩一个游戏。游戏规则是由他们制订的,我没有改变的权力,只能依据这个规则玩。但一个不好的话,我随时都可能玩掉小命的。
临上机前,我打了个电话回家。尽管阿姨之前不久才和我通过电话,那么爸妈应该不会有事才对,但我始终不放心,还是得亲自确认一下。
“喂,小逐吗?”
“妈!”为了避免被暗中监视的那人误以为我是报警,我故意站在候机厅中央大声说话。
“小逐啊,你在外头要注意保重身体呀,别太晚睡,天气快转凉了,要记得穿衣服……”还是从小到大听得耳朵生茧一成不变的唠叨,一向都觉得罗嗦的我听在耳中却忽然间感动得说不出话来了,这次之行实在很凶险,倒霉点的话说不定会是最后一次和家人通电话了。
“恩,恩……”我只有不住的点头。
“哎,有空的话回家一趟吧。”声音忽然变了,是我爸的,固执的他终于肯主动和我说话了,也就意味着他开始原谅我。
我当即答应:“好的。”心里却暗道:如果我还有机会回去的话。
第三百一十五章变强的欲望
尽管很想抓紧时间和家人多说几句,也可能是最后的几句话。但时间仓促,登机时间就要到了。
我匆匆地挂了电话,然后随着别人一起上机,找到座位坐好。是靠窗的位置,自己的行动时刻都让人了如指掌,是一件很被动的事,想干点什么也不行,于是我决定把那个跟踪我的人揪出来。
坐在我身旁的是个六十岁上下的老头,满脸的花白头发和胡子,眼睛半眯,皱纹深陷,不时还咳嗽几声,天气不算太冷,然而他却穿着一身长衣服,裹得严严实实的,双手也缩进袖子里面,仿佛有点怕冷。我想那伙人再怎么也不至于让这样一个看上去行将就木,连走几步路估计都要停下喘口气的老头来监视我吧,应该不会是他们了。前排竟然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影视女明星,刚巧我看过某次有关她的电视采访,当时她的经纪人也在场,就是现在坐在她身边的那位,也可以排除了。后排有个七八岁的小孩,可能是初次坐机,颇为兴奋,趴在窗口边上,不住地叫着他父亲看着看那,这么小的小孩子如果也懂得演戏,还是那么逼真,长大之后肯定是奥斯卡影帝的不二人选了,我始终相信小孩子的心是单纯的,因此他们也不会有问题。
他们都不是,那飞机中谁会是呢?既然是他们帮我买好的票,那么会安排监视我的人在周围不远的地方,好注意我的一举一动。和我一排,在走道另一侧座位几个身着西装,看似商人的男子倒是觉得很可疑,然而我不敢确定。最后我叹了口气,把他揪出来又有什么用?现在人质在手,他们指向西我就得向西,指向南我不敢往北走。
这次的事情大大超出超出了我能解决的能力范围,心中无助之感。我一直想像一个普通的人那样,过平淡的生活,以为只要不去招惹别人,就能安稳无波。现在我发现自己错了,而且错得很厉害,就像这次的事,到现在为止,我连得罪了谁都不知道。
从来没有野心的我忽然间涌起一种想要变强的欲望,只有足够强大,才能保护自己重要的人!这个突发的欲望迫切而且强烈,我发誓自己一定要做到——当然,前提必须是我能活着回来。
飞机即将起飞,我站起身走向卫生间,我需要点冷水让自己混乱发热的大脑冷却下来,应付将要到来,不能预料的凶险。
关上卫生间的门,忽然心中一动,是不是该现在发个短信给叶柔,让她在今晚之后告诉叶维民开封的阴槐村可能是条线索。
这个念头强烈地诱惑着我,我仔细检查了卫生间一遍,都没发现摄像针之类的东西,刚想掏出手机,心中一动,我打开卫生间的门。
门外站着的是我同排座位那个老头,我吁了口气道:“不好意思,老人家,请您再多等一分钟。”说完我便欲关上门。
“拿来!”那个看起来虚弱老迈的老头忽然发出洪亮的声音,我顿时惊呆了。
他伸出的一只手也不是想象中的皮包骨模样,相反还很壮硕,青筋暴现,虬肌怒突。这个人是乔装打扮的!他至多只是个中年人,还是个很强壮的家伙。
此时我终于明白了,他正是那个我欲找出的人,衣服裹得那么严密,是用来掩饰不像老人的皮肤,还有眼睛始终半眯着,是为了不让人发现这张满是皱纹的脸上拥有精神赫赫的,并不像老人那么浊黄的双眼。掩饰了不能改变的东西,这次乔装算是很完美的了。这伙组织确实是窝虎藏龙,什么样的人才都有。
我知道他说的拿来是指什么东西,乖乖地把手机递过去。
乔装的人冷冷道:“如果再耍花样,我不敢保证我们老大还能容忍!你要知道,我们想干掉你只是易如反掌之事,但老大想对你客气一点,别不识相!”
他们确实不是吹牛,我深信这点,即使没有人质,他们也随时做得到。
我没有其他的选择,将手机递过去,同时道:“你们究竟想干什么?”
他哼了一声道:“这个你不用管,况且我也不知道,我的任务只是带你去见老大而已。”他显然不愿和我多废话,转身就走。走出几步后忽然又回过头来:“顺便告诉你一件事,送你到机场的那个TAXI司机,也是我们的人。”
他这句话的目的自然是警告,不过我还是大吃了一惊,这些人简直是无处不在。他们老大也是个厉害人物,心思慎密,算准了和我通过电话后我会立刻冲下宾馆打车。
看着他离去,一个中年妇女走了过来,我考虑要不要借她的机子,不过最后还是打消了念头,说不定她也是他们的人,方才那人如此放心地丢我在这里,自己回去,显然是有备无患。处处落于下风让我觉得有些绝望,这架飞机之中,除了机长,我大概谁都不能相信了。
回到座位,那人示威性当面将我的手机关掉,扔进口袋中,然后拿出一张南如周报,悠闲地看着。
无论如何都要告诉叶维民,这样,即使我遭遇不测,李晓她们还有希望。
那人是将我的机子放在左边口袋的,正好在我身旁,我的机子是直板的类型,他放的时候键盘一边朝外,按键在挤压之下凸了出来,我脑中忽然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一阵轻微的震动过后,飞机起飞了,然后渐趋平稳。
我对他道:“能给我一张报纸吗?最好是体育那版。”
那人看了我一眼,对我还显得这么镇静有一点的意外,但也没有说什么,将体育版那张递过来。
我微笑道:“谢了。”双手将报纸摊开,装做聚精会神的样子,那人见我没有异样,也就不再理会。
然而他却不知道,数条肉眼看不见的无形游丝状气体正不知不觉中向他口袋的方向延伸过去。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16~318章
第三百一十六章深山别墅
飞机在飞行过程中,乘客是禁止打开手机与笔记本电脑等电子仪器的,否则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意外事故。不过,在特殊情况下,我可管不了那么多了。
我用操纵术对那人放在口袋中的手机完成隔空控制,整个过程很顺利,他初始时还感觉口袋有一点点的异样,后来见我双手举着报纸,一副全神贯注的模样,疑心全消,只道是自己的错觉。
我的手机是经过我亲自改造的,有许多一般手机所没有的功能,而特别之处是可以临时写入程序。就是说,我可以通过临时的编程,让其增加原本没有的功能。我为此购买的精密芯片,要比手机本身还要值钱许多。若非读书时还干着一份高薪兼职,我还支付不起。
而这次我编写的程序是自动开机,对某个电话号码发出短信,完成之后自动关机,并且把发出短信的记录删掉。
根据我的猜测,以这组织严密的行事方式,开封的阴槐村应该只是一个临时的见面地点而已,他们估计不会就将李晓等人带到哪里。所以即使将这个地点告诉叶维民也没什么用。
而我的手机在妙手编程之下,就成了一个暂时的跟踪器,只要定时短信发出,以叶维民的财力及手段,应该可以查出发信地点。这样,即使他们把我带到哪里,叶维民都可以准确得知我行踪,从而根据线索做解救工作。不过,前提是他们把我的手机一起带走,如果把卡拆除,或者是直接扔掉,那就没有办法了。
编程的整个过程是机子放于别人口袋中,看不到屏幕的情况下完成的。只要输入中有一个字母或数字出错,很可能就得前功尽弃。如果是别人,绝对是不可能完成这个疯狂的任务,因此我得再次感谢那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带给我的惊人记忆力,它让我顺利完成了一切。
我在休息中完成了这次旅程,说实话,在这种情况下,我根本没有睡觉的心情。不过为了让自己的大脑思维达到最佳状态,应付晚上将会遇到的不可预测情况,我不得不强迫自己入眠。
开封,又名鬼城,尽管不会真的有鬼,但建筑风格古式风味很浓。许多石狮与恶神雕像,在夜晚的灯光下显得有些狰狞。
走出机场之后,那人就带着我在街上到处转,根本没有转车的意思,我知道自己在飞机上的猜测正确了,那只是个胡乱遍出来的地点,不过还是装糊涂道:“不是要去阴槐村吗?”
他冷笑一声:“你以为我们真的会去哪个地方?真不明白,你这种笨蛋,怎么首领还要那么小心?实在是太多虑了。”
看着他满脸鄙视的神情,我没有生气,因为我的目的达到了。别人对我轻视,戒心自然也就会降下去。我知道此行几乎是毫无优势,因此得尽量多争取一点资本。
走了将近一个小时,到某个不知名的偏僻小巷中时,数辆急驰而来的黑色山豹越野车在我们面前骤然停下,车上的人走了下来,清一色都是约三十岁左右的男子,墨镜西装皮鞋,外表上看去,显得很成熟冷酷的模样。很显然,他们是一伙的,身旁那人出声道:“有没有情况?”
我发现他们几乎是同声道:“十九号,没有,其他人也都没有发现。”
我闻言一愣,以号码作为称呼?这令我立刻想起华北地区一个神秘的黑帮——毒蛇帮。与其他黑帮不同的是,他们的活动范围不是各个繁华的大城市,*经营舞厅,迪吧,酒店等娱乐行业作为赚钱手段。许多人都以为毒品是最赚钱的生意,然而不是,军火,才是非法生意中的皇者。贩卖军火所带来的利润,比毒品还要高得多。而毒蛇帮正是以贩卖军火为生,他们的成员并不多,不会超过五百人,然而可怕的是这伙人个个都是能独当一面的精英,再加上拥有高火力的军火,没人敢惹他们,即使是号称国内第一大帮,势力范围遍布全国,拥有成员超过三十万的青华帮也对其忌惮三分。这个帮派的成员身份亦非常神秘,据说除了首领之外,就连他们彼此间都不会知道别人的真实身份,而是以号码作为称呼。
从这些人看似个个都拥有高素质和严格的纪律性,全然不像鱼龙混杂的街头小帮成员,再加上以号码相称的情况看来,是毒蛇帮的可能性实在很大,怪不得他们根本不稀罕钱,他们的财力,只怕比起叶维民的建康集团还要雄厚得多。
心下凉了半截,即使是叶为维民与慕容天骅联手,倾尽全力,能否将李晓几人救出来尚且是个未知数,只是我想破脑袋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惹上了这个神秘而可怕的帮派。
其中一辆轿车上的男子道:“十九号,首领刚刚下的命令,把他身上所有的电子仪器全丢弃掉。”
十九号不以为然的道:“首领也太小心了些。”话虽如此,还是将我的手机拿出来,丢到路旁一个下手道中,显然对首领的话还是言听计从的。他们的细微谨慎将我最后仅剩的一丝希望也断绝了。
“上车!”十九号冷冷的道。
我没有选择,钻进其中一辆越野车里,双眼也立刻被蒙上一条黑巾。双眼看不到任何东西,不知道车子究竟是开往哪个方向,半个小时的平稳路程后,车子开始颠簸起来,还有失重超重的感觉让我猜测车子很可能是在山上。
数个小时之后,我眼上的压力一轻,黑巾被拿掉,重新恢复了视力,我知道应该是目的地到了。走下车,我发现自己是在一个山谷之中,四面都是巍峨陡峭,难以攀爬的高峰,只有一个小小的出口。地势有点像外公居住的义村,甚是隐蔽。
最令我惊奇的是,在这深山荒野之中,竟然矗立着一栋高达十层,灯火辉煌的豪华别墅!
吟风弄月第三百一十七章冢
我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满天闪烁繁星的衬托之下,它显得那么的虚幻,然而却并非海市蜃楼,它是确确实实存在的东西,。和周遭荒凉黑暗的群峰相比,这栋高大的别墅显得那么的出格。
山谷正中约五千平方米的地面全是由坚固的青岩构成,寸草不生,显得格外的光滑洁净。然而在别墅的大门之前,却有两棵苍劲挺拔的迎客松傲然直立,这种植物的生命力是难以想象的顽强,即使是野草都不能生长的青岩,它们硬是稳稳地在上面站住了脚跟。别墅正是座落在山谷正中,青岩的硬度不是盖的,几乎可以与坚硬的大理石相比,要在上面打上地基,造一栋高楼,其难度可想而知,不过其稳固程度也相对的和难度成正比。也许,它将会成为世上寿命最长的建筑之一。
除了蛙虫等小动物的叫声之外,我还听到哗啦的水声,别墅中透出的灯光让我隐约看到一条天然河流在山谷边上奔腾流淌着。如果不是交通太不方便的话,这是一个绝佳的休闲胜地。
别墅顶上几个由特制防风灯组成的红色大字,呈灯笼状:“思亲冢”
“冢”的意思是坟墓。明明是人居住的地方,然而这栋明珠般漂亮的别墅却拥有一个诡异的名字!
十九号道:“走吧,要见你的人,也许也是你想见的人就在上面。”
这栋别墅的豪华程度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昂贵的镂空香木地板,精美的雕花瓷砖,柔软的真皮沙发,透明华丽的水晶吊灯……我虽然不太识货,但也看得出来,别墅里所有装潢的材料都是最上等的,丝丝凉风表明还有内置的空调,如若不是太冷清的话,缺少了喧哗的人声的话,说不定会造成我来到五星级大酒店的错觉。
除了门口有两个也是墨镜西装打扮的组织成员之外,整个大厅中都是空无一人,就连随同我一起过来的几个,也在进入大厅后不久失去了踪迹。只有十九号一人带着我走向电梯。
没错,是电梯,和酒店并没什么两样。这种深山野地,当然是自发的电了。
电梯载着我们直到最高的十楼,别墅的面积至少有两千平方米,然而十楼仅有一个房间,也就是说,这个房间有两千平方米之大,非常惊人。
站在这个房间的门前,十九号的声音忽然间变的恭敬起来:“首领,我将他带来了。”我的心砰的一跳,首领?我终于要见到那个该死的家伙了。
里面没有应答,但是门徐徐地自动开启了。
这就是允许进入的意思了,十九号带着我走进门中。
房间很空旷,里面的东西并不是很多,然而却足以让任何一个识货的人震惊。
“豪华”一词已经不适用了,这是我见过的最为奢侈的房间!
与门相接的是一条长长的虎皮地毯,一个接一个的“王”字斑纹表明那不是普通的虎皮,而是极为稀少,仅存在于澳洲最北部,被称为虎中之王的霸王虎,是国际动物保护联盟指定的特级珍稀动物之一。物以稀为贵,越是稀少的东西,人便越想得到,特别是许多黑帮的帮主,虎中之霸的皮毛做成的座椅,自然是最有面子,同时也最具意义了。在黑市中,霸王虎的皮被炒卖到三百万以上一张,而且是有价无市,而这里仅仅是作为地毯而已,而且,那么长的一张地毯,不知要多少只霸王虎的皮。光是在地毯上花的钱,至少就得上亿人民币,恐怖财力可见一斑。
然而这只是此房间奢华程度的一个小小表现而已,房间中央还有几株大树,主干粗大,表皮光滑,分支不多,叶子繁茂,绿意盎然,又有些透明,如有水在其中流动之感,地上无一片的落叶。这是碧瑶树,这种树由于繁殖能力极差,又长于热带深处,根部脆弱,移植过程中极容易导致其死亡,非常的珍贵,许多星级酒店和大集团企业都以能获得一两株为荣。我在建康集团总部就曾见过,而且数量还这里的多。
除此之外,还有世上最大沙漠——邴泶沙漠产的百叶梅,据说这种植物有非常神奇的功效,那怕是在最炎热干旱的沙漠地带,它都可以通过聚集并吸收空气中稀薄的水汽存活下来,只产于邴泶沙漠,美国最为出名的袄斯特洛博物馆中亦仅有一株。
还有死亡森林的催眠树落灵,世界第一高峰珠玛峰的赤血玛瑙果,百幕大三角的袖珍鲨,神农架的怪鸟夜缔……
我看的有些眼花缭乱了,由于曾遍阅外公家的藏书,我的见闻甚是广博,了解许多的珍稀动植物品种。而眼前这些都是最为稀有的品种,更为难得的是它们的产地,多半都在世界上最神秘凶恶的地方,即使有钱,也未必能买得到。
两旁的墙壁中挂着数十副古字画,《百鸟朝皇》,《清明上河》,《秋》,《励志》……我虽然不懂分辨古画的真伪,然而根据主人的大手笔来看,他应当是不屑于以赝品装饰的。
房间中没有灯具,却并不黑暗,因为数颗夜明珠被镶嵌在顶上,发出的柔和白光足以将两千平方米的空间照射得亮如白昼,然而却没有阳光的刺眼。
我倒抽了一口凉气,光是此房间,只怕就已价值连城了。
目光越过让人那些窒息的绝世宝物,我发现了最让我震惊的东西。
不是贵奇植物,也不是珍稀动物,只是很普通,每个人都可能见过的东西,然而却触目惊心,因为那是一座汉白玉坟墓。
我终于明白了这栋别墅为何会称为“冢”了。
吟风弄月第三百一十八章是敌是友?
将坟墓建在房间里,实在是太离奇诡异了。墓前有一个小小的墓碑,然而相隔太远,看不出上面雕刻的是什么字。
“许先生,欢迎光临。”一把略有些沙哑的声音从房间中央的一把太师椅上飘过来,我的注意力从那两座坟墓上回转过来。
一人背对我们而坐,他的座位是固定的,而且方向正好朝着那两座坟墓,这实在是太奇怪了。
我立刻就认出了这个声音,正是昨天我与我通电话的那个人,也就是他们的首领。我身旁那原本有点傲气的十九号,在此时完全变了个人,半垂着头,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副毕恭毕敬的样子。
在这种地方,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我是豁出去了,开门见山的道:“你就是他们的首领,究竟想怎么样?要是有什么事冒犯了你的话,那冲着我来好了,堂堂一个大帮之主,别干拿女人做人质这么低等的事。”
“呵呵,”爽朗的笑声表明了他并没有在意我的话:“别那么紧张嘛,我没有恶意,只不过想邀请你过来做个客而已,怕你不答应,只好叫上她们一起了。”
这话我若是相信,我就是白痴了,我冷冷道:“她们怎么样了?”
“放心,她们很好,安全得很,我敢保证,绝没有人敢动她们一根寒毛!”
他的话不像是在说谎,也没有那个必要,我就像砧板上的肉,要杀要剐,都毫无办法,他根本无须骗我。
我大大松了一口气,李晓她们若是出了什么事的话,我就不知如何是好了。
“首领”站起身,脸也转了过来。那是一张有点清瘦,非常普通的中年人的脸,在大街上随便一抓,可能就能抓出一大把来。他脸上带着亲切的笑容,丝毫看不出一个黑帮头子的威严与气势。他身着一套黑衣,手上戴一副白色手套,完全是吊丧亲人的装扮。只有右手大拇指中的一个温玉戒指,显示出他不寻常的身份。与钻石的虚有其表不同,温玉对人,特别是中老年人有特别的功效,能安神养心,抑制衰老,辟邪保身,是古时修道之人必备之物。汉唐之后就无修道成功之人传说就是因为原本数量就非常有限的温玉戒在神仙得道飞升之时一并带走,后来的人无温玉之助,再无得道者。从中可见温玉的珍贵。[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5 1 7 Z . c O m]
“瞄”。
叫声让我注意到地上还有一个小动物,只有巴掌般大小很可爱,样子像猫,然而却不是猫,那是龙猫,产于死亡森林的稀有变异品种。如果谁以为这个看似很温顺的小东西好欺负而去随便招惹,那很可能就会付出生命的代价。龙猫是最强大的肉食性动物之一,以狮豹为食,它的动作迅猛如风,比号称速度之王的金钱豹还要快,爪子上带着的剧毒,比最毒的毒蛇还要厉害,只要稍微沾上一点,就能让一头成年大象在半分钟之内失去呼吸。
然而这凶猛绝伦的龙猫在“首领”面前就像一只普通的小猫那样,跟在他后面,还不时用圆滚滚的小脑袋在他脚上磨蹭撒娇。
“首领”蹲下身来,摸了一下龙猫的脑袋道:“小乖乖,不得对贵客无礼。”缓缓的走了过来,一直到我面前。
不知是他对自己,十九号,还有龙猫太有信心,还是别的原因,我看他毫无戒备,而整个空旷的房间中并无什么遮蔽之物。那就是说,除了我,十九号,还有首领之外,再无其他人了,最多加上一个龙猫而已。心中忽然升起一个大胆的想法:劫持首领,一此要挟他们将李晓等人放出来,并送我安全离开。
操纵术,加上点穴,我要放倒这两个人并不是太难的事。龙猫对于别人来说很要命,然而我相信自己野兽般敏捷的身体意识,以及不需要直接以身体接触搏斗的操纵术优势之下,还是能够轻松解决它。
这个念头实在很诱人,也是我目前想到的最好的办法了。
蠢蠢欲动的我,表面上看上去毫无异常,然而气流却急速在我体内流转。不出手则已,一出手的话肯定是雷霆一击。龙猫的灵觉甚是灵敏,立时就已感觉到我的杀气,懒洋洋的眼神忽然间变得锐利起来,然而在首领刚才不得对我无礼的命令之下却是没有动。
再晚些他们就要察觉龙猫的异常了,我得抓紧时间,右手在紧张之下不由自主地轻握成拳,正欲出手之际,警兆突现。对于潜在危险,我的第六感一向是很灵的,这次应不应该相信自己的感觉呢?
从表面上看来,“首领”似乎和我似乎并没有不共戴天的仇恨,她们将李晓抓到这里,无非是想生擒我。现在目的已达到了,却还是很客气。难道他知道“aiwen”的事,想利用我高超的网络入侵技术来为他们干点什么?我的猜测并非不无道理,要在军火生意中获得最大的利润,自然得掌握各个国家第一手的军事战略情报。
我心中升起了希望,也许我有些低估自己的作用了,如果他们仅是为此而来的话,那我活命的机会就大增了,至少暂时不会有危险。但如果我猜错的话,就得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良机了。
咬牙想了一会,我终于还是放弃擒下“首领”的想法,握紧的拳头也松了下来,警兆在此时也消失了。
我暗暗惊讶,整个房间中看似毫无遮蔽的东西,那令我产生警兆的人究竟藏匿在什么地方。这些人的藏身手段很高明,和以前保护我的黑衣人不相上下。
黑衣人?
毒蛇帮?
难道他们是同一伙人?
太像了!那帮黑衣人的打扮都与毒蛇帮差不多,而且个个都是精英!连神通广大的手段都差不多。
只是他们为何要一边保护我一边却又绑架李晓等人要挟我呢?
矛盾的做法让我觉得自己的脑袋快要爆炸了。
疑问,只有眼前的“首领”给我揭开。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19章 “首领”的身份
“首领”开口了,然而对象并不是我,而是我身旁恭然垂首站立的十九号:“十九,听说在路上你对许先生有些无礼?”
他的声音很平淡,就好像再普通不过的询问那样,然而十九号闻言却是脸色大变,颤声道:“没有,是的,没有……”
肯定与否定的回答再三在他口里变化着,竟是不敢承认也不敢否认。
我看“首领”脸上亲切的笑容依旧,心中大奇,为什么十九号会如此惊惧?其实在路上他对我也不算太坏了,只不过我欲用机子发信,还有装糊涂的时候让他嘲笑了一下。我觉得那很正常,毕竟那时我是处于绝对下风的。
首领叹了口气道,满脸的痛心:“我不是再三叮嘱过你吗,来途之中,一定要将许先生视为上宾一般,丝毫不得冒犯,你就是不听话。”
他的语气就像是父亲责备任性的孩子,十九号却浑身颤抖了起来,满头的冷汗簌簌之下:“首领,对不起,我……”
“记住,下次不要这样了。”
十九好如释重负,此时首领转动了一下右手大拇指上的温石戒指。
“哧!”的一声轻响,几滴温热的液体溅到我脸上。我惊骇得几乎呼出声来,因为十九号的额上已多了一个血洞,前额进后脑出。我脸上那稳热的液体,正是他的血液。
十九号脸上带着不可置信的表情,缓缓倒了下去,一双眼睛睁得老大,死不瞑目。从他一路上带我过来的表现看来,十九号是个精明能干之人。我想不明白,为什么“首领”随随便便就杀了这样一个得力臂助,仅仅是因为他对我“无礼”?尽管惊惧,我心里却升起了更大的希望,他这么对待我,正好说明了我身上有他很倚重的地方。那么就可以排除与他有仇的可能性了。
那只龙猫嗅到血腥味,显得格外的兴奋。
首领的脸上尽是惋惜之情:“只有死人,才不会犯相同的错误。”
说完他从怀中掏出一条纯白色的真绸锦丝手帕递给我,姿势优雅得就像受过最正式高等教育的贵族那样,歉意地道:“对不起,让你受惊了,是我太不得力,手下才会不听话。”
我用手帕将脸上的液体抹掉,除了红艳的血液之外,还有些白色的东西,那是十九号的脑浆。我胸中一阵翻腾,几乎恶心得想吐出来。
这家伙还真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从外表上真的是一点都看不出来,怪不得十九号刚才会那么害怕。我庆幸自己方才没有出手,我的手再快,也比不上暗中的那支狙击枪。
“啪,啪。”首领拍了两下手掌,房间里忽然间就多了三个人,同样是西装墨镜打扮,连我都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出现的。他们见到地上的尸体,没有一点的惊讶。其中两人手脚麻利地将十九号的尸体裹到一张塑胶袋子中,然后抬了出去,而另外一人用洁净的白布檫去地上的污迹,不多时地面又恢复了洁净。然而我心中却阵阵发寒,这看似洁净的地板,究竟沾染了多少人的鲜血?
等几人都退走之后,“首领”又拍了一下手掌,房间中又出现两人,这两人的装扮就不一样了,都是妙龄女子,尽管没有李晓与慕容倩她们的绝世美貌,然而也是罕见的美女,其中一女身着透明轻纱,妙曼的肉体若隐若现。而另一女打扮极其性感,一身短皮装,将浑圆的双腿与丰满得欲裂衣而出的双峰很震撼性地勾勒出来。
我看出来了,墙壁旁有一个暗门,门与墙壁的颜色几乎一模一样,如果不是我视力好的话,还真难以察觉。
白纱女子手捧一个银托盘,里面有一小瓶酒,两只散发幽幽荧光的月光杯,瓶子是陶瓷的,造型独特,风格古典,上面的文字很奇怪,我看不出是哪个国家的。
“首领”从银托盘中取过酒瓶,小心翼翼地倒进两只月光杯中。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他如此谨慎,满房间价值连城的宝物他都没看在眼里,可见这瓶酒绝不是凡品。
瓶子很小,里面的酒倒进两只月光杯后就没了。一阵沁人心脾的异香从酒杯处传了过来,琼浆玉液大概也不过如此了,我敢保证自己绝不是个酒鬼,然而那酒的味道却让我暗自咽了口唾液,就连只食肉的龙猫,居然都流下了口涎。
“首领”拿起其中一杯酒,然后二女摇肢摆臀来到我面前,皮装女子将另一杯酒取出,纤手轻托,置于我面前。
尽管这栋别墅极尽豪华之道,然而有谁会喜欢整天待在一个与世隔绝的鬼地方,况且是风华正茂的妙龄女子。忍不住多看了她们两眼,立刻就有了发现。她们均是双目无神,仿佛灵魂被什么无形的东西控制了那样。
传说中世纪西方曾诞生过一个妖异的邪恶巫师,他能通过魔咒控制人的灵魂,甚至是死人为他做事,通过咒语,他驱使壮丁为他在某座一般人无法到达的高峰上建造了一座巨大的宫殿——幽灵殿,里面有数之不尽的美酒,食物,珍宝,以及绝色美女,情形与商代的酒池肉林差不多了。但除了巫师之外,其他人都没有灵魂,只是一个活生生的驱壳。这栋别墅,与传说中的幽灵殿确实很相似,如果不是那些黑衣人还拥有自己的思想的话,那就完全是另一个幽灵殿了。
“首领”做了个对饮的手势,示意我拿另外一杯。我也不客气,毫不犹豫地接过酒杯,总之我的命早已捏在他们手中,根本不必用下毒的低级手段。
酒的颜色非常奇怪,竟然是暗绿的,而且非常粘稠。
“听说过格而兰吗?五百多年前美洲古印加帝国时期帝皇祭天的专用酒,具有补血养气,延年益寿,强身健体的功效。”
我心道:这有什么奇怪的,许多补酒都有这个功能。
“首领”像是看出了我心中所想,笑了一笑:“你别拿它和平时那种胡吹的劣货相比,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补酒,采用两百多种极品药物炼制而成,其中有许多在现今已是灭绝品种。古印加帝国的帝皇,只要不是死于非命,每位的寿命都在一百二十岁以上,就是格而兰之功。不过这种酒的酿造所需时间极长,至少得五十年以上,而且是越久效力越好,饮用时还得用上好月光杯,否则效力会大减。古印加帝国灭亡后,酿造密法失传,能流落到今天的格而兰,世上不会超过四瓶,我一直舍不得喝,不过今天贵客来临就不一样了。”
我这才明白眼前这杯小小的暗绿色液体有多么的宝贵,但不明白他为何要将其与我分享。李晓等人在他手里,他要我干什么还不是得干什么,用不着浪费那么好的东西。
他举起酒杯,隔空朝我一晃:“来,让我们干了它。”
我举起月光杯一口喝下,一阵清凉的琼浆从喉咙中进入,在进入肠胃之后却变得火热,然后热流迅速传遍了四肢百骸。
我情不自禁地赞道:“好酒!”
“首领”见我将格而兰喝下,脸上露出一丝难以觉察的微笑:“你一定能拥有更长的寿命的。”不知是不是错觉,我觉得他在说“更长的寿命”几字之时有些意味深长。
我想是转入主题的时候了,道:“说吧,究竟需要我做什么?”
“我说了,只是邀请你来做客而已,没有别的。”他叹了一口气:“难道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
其实我一直都觉得他的声音很熟悉,在那次通电话之前,我们应该还见过面,但我确实想不起来了。
“首领”忽然指向那座汉白玉坟墓:“你不记得我,我两个弟弟你总记得吧,他们就躺在后面,是因你而死的。”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20章 吊祭的好日子
两个弟弟,我忽然间想起来了,指着他颤声道:“是,是你!”我终于记起来了,那是四年前成怡母亲忌日当晚,我陪她登北平市最高的平顶峰时遇到的三个强盗之一,“首领”是他们的亲大哥,而其他两人都直接或间接因我而死。事发不久后,另外的两个罪犯尸体不翼而飞,当时还成了一个迷,想不到被葬在这里。
“首领”叹了口气:“我的变化真的那么大吗?我以为你会在刚听到我声音时就认出来的,我可是时时刻刻都记得你呢。”
他的语调说不出的奇怪,像是个对离别许久老朋友的挂念,又仿佛是与有着弥天大仇的敌人重逢时的怒恨。
他的变化岂止是大而已,从以前那个到北平寻找工作未果,沦为强盗的落魄者,到今天成为黑帮之主,一方之霸,坐拥庞大得惊人,无法估量的财产,简直是翻天覆地,也难怪我难以记起来。
我刚刚升起的一点希望忽然间完全掉到谷底,“首领”根本不是倚重我的能力而行劫持之举,他是抱着报复之心而来的。
不知他究竟打算这么样,我估计自己是难以幸免的了,自嘲地笑了笑:“很好,原来是你,你要为弟弟报仇的话,那就尽管冲着我来好了,她们并没惹到你。”
在我印象之中,“首领”其实还是有点正义之心的,当年他那个外表与灵魂一样丑恶的三弟欲对成怡施暴时,他还曾对其以枪相向,不过后来还是因为内疚而容忍了他三弟的行为,因为他三弟容貌被毁就是他的无心之过。我现在只希望他还能剩下一点的正义心,放过李晓等几女。
“首领”呵呵一笑道:“不要着急,我迟早会让她们和你一起回去的,只是做客几天而已,我可是很有诚意的。”
和我一起回去?开玩笑!
“首领”看到我那不以为然的表情,笑道:“也许你不会相信,但我真的没想过要伤害你。”我不得不承认,他的眼神确实很真诚。而且非常奇怪的是,对于我这个大仇人,他竟然将稍微对我言语有些不敬的十九号杀掉,而且还将珍藏许久的绝世佳瑶格尔兰与我共享。当然我不会蠢得以为他会与我握手为和,把酒言欢。
“首领”摊开双手道:“你看看,如果不是你,我如何能拥有这的一切?我两个弟弟也可以安息了,我二弟喜欢钱财,这房间里随便拿出一件珠宝,就能在外面引起大轰动。三弟喜欢女人,这里有很多,个个都是国色天香。除此之外,还有最舒服的椅子,最纯正的美酒,最美味的食物,最听话的宠物,在这个天堂一样的地方,他们再也不用劳苦奔波,三弟也不用受人歧视了,你叫我如何能不感激你呢?你说是吗?我应该感激你才对。”
他原本还很平静的,说到后来却越来越激动,一直都很温和的脸忽然间扭曲起来,像是在承受着极大的痛苦,忽然间像受伤的野兽般怒吼一声,张开双手猛扑上来。
我看他像要待人而噬的恐怖模样,情不自禁地倒退了一步。此时站立我身旁一直很呆滞的两个艳女忽然一左一右地锁住了我的双臂,她们的力量大得惊人,完全不像柔弱的女性,竟然挣脱不开。
此时“首领”像是着魔那样,已完全失控,脸上青筋暴突,鹰爪似的双手伸出,死死掐住了我的脖子:“我眼睁睁的看在两个弟弟在面前死去,我操,你这个混蛋知不知道,我只有他们两个亲人了?老子要杀了你!”在眨眼间他就变了个人,原本很绅士的行动与吐谈,现在与街头流氓并无而异。
我的呼吸顿时变得困难起来,脸色涨得通红。首领丝毫没有放手的意思,双手勒得越来越紧,我的脖子格格作响,肺中剩下的空气越来越少,意识已有些模糊不清了。我知道自己已经临近死亡的边缘,艰难地集中意念,催动体内的真气,准备将操纵术发出。
此时首领忽然猛地松开了双手,大口大口地喘气,身体颤抖,脸上阵红阵白,仿佛内心里有两个灵魂在激烈斗争那样。
“咳,咳……”我不住地咳嗽着。
过了约一分钟之后,“首领”抬起头来,他的神态已恢复原状,那副贵族般优雅的吐谈重新回到他身上:“许先生,对不起,方才我实在是太失态了。”并伸出手将我在挣扎时弄乱的领子整理。
他情绪变化的巨大落差让我万分迷茫,为什么他有时待我如上宾,有时却又恨入骨髓呢?
疯子,我只能说他是个疯子,如果更确切点是精神分裂,精神分裂者在情绪异常激动的时候,其性格会与平时判若两人,甚至截然相反。
刚才内心的挣扎仿佛很吃力,首领脸现疲惫之色,拍了两下手掌,一个褐衣中年男子从门外走了进来,与黑衣人服饰颜色的不同也表明了他身份与他人略有些区别。
“首领”道:“管家,带许先生去贵宾房休息,要客气些,千万不得冒犯!”
管家简单而有力的回答“是!”
左手放于身后,右手直伸,做了个标准的引路动作:“许先生,请。”
我走前一步,又停下来道:“我想见她们一面,可以吗?”
“首领”淡淡的道:“你会见到她们的,很快,对了,你在思亲冢里是完全自由的,可以任意享用这里所有的美酒,食物,如果你有兴趣的话,还可以随时找几个美女陪寝。别墅后面还有个天然温泉浴场,偶尔去享受一下,也是件很不错的事情。”他此时已完全进入热情招待贵客的主人角色,但说到最后话音忽然一转:“你若是想离开的话,也没人会管你,只是你一走的话,我弟弟们可能都会觉得很寂寞,少不得让你的几位朋友留下来永远陪他们了。”他的言外之意就是我若溜走的话,就要杀了李晓她们。
“我明白。”回答后我毫无表情地走出门。
“首领”目送我的背影消失之后,看着窗外渐满的月亮,满脸落寞地自言自语道:“再过两天,就是吊祭的好日子了啊!”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21章 意外惊喜
管家将我送到贵宾房的门口,替我将门打开,微笑道:“许先生,如果您有什么需要的话,床头有个红色按纽,只要按下,在一分钟之内我就会出现在你的面前。”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虽说管家也是“首领”的人,但毕竟对我客客气气的,我也不好给他脸色看,点头道:“好的。”
管家行了个礼,然后弯腰慢慢倒退了出去,一副卑躬屈膝的奴才样,确实很适合做一个管家。
贵宾室在八楼,虽然不及“首领”所在的房间奢侈,但也有总统套间那么豪华了。各类家电是一应俱全,不过在见过“首领”到处都是绝世珍奇的房间之后,现代化的贵宾房就显得有些俗气了,人毕竟还是接近自然的好。
电视没什么用,收不到一个台,任这个组织再神通广大,也不能自己发射一个卫星在来收发电视信号的。
电脑倒是可以玩下游戏,就是无法上网。
没有受到监视的感觉,“首领”还当真是放任我的自由了,想是他认为李晓等人在手,有恃无恐吧。
既然可以随意行动,那当然不能错过一探别墅,找出李晓她们被软禁地点的机会。现在已经是深夜时分了,不过我在飞机上睡了数个小时,现在还是精神充沛。
整栋别墅通行无阻,没有见到黑衣人,只有许多性感艳女在来回走动,不知疲倦地工作,别墅的所有杂务,似乎都是由她们完成的。
听说大半年前的某段时间开封地区有大批妙龄女子无缘无故失踪,此事引起极大轰动与高度重视,然而警方动用了大量人力还是查不出来,最终不了了之,成了个迷案,受开封鬼说影响过深的一些愚昧市民还说是恶鬼所为。现在看来,应该是被“首领”抓到这个神秘的地方了。她们究竟是被什么东西控制了思想,成为任人摆布的傀儡,就连我见闻那么广的人都闻所未闻。心中泛起怜惜之情,真可怜,如花的季节不能展现自己的美丽,却沦为别人的奴隶。怜惜归怜惜,我不能帮她们些什么,因为我亦是自身难保。首领的性格很古怪,今天待我如上宾,明天生啖了我也不奇怪。
尽管站在敌对面,我不得不佩服“首领”的气度,每个房间竟然都没有上锁,任由我进出。两千平方米,十层高的别墅,我用了好几个小时才走完。对别墅也大体有了点了解,第一层是大厅,别墅后还有个种植园,里面的蔬菜瓜果品种繁多,第二层是饲养场,提供肉食,除了最常食用的猪牛羊之外,还有蛇,獾等许多野生动物,第三层是游泳池,第四层是健身房,第五层是酒吧和舞厅,第六层是餐厅,第七层是住处,是活着的人都得吃喝拉撒睡的,那些精神被控制的艳女也不例外,七层就是她们居住的地方了,而第八层自然就是贵宾室了。第九层是休闲吧,有桌球,桑拿室,家庭影院等娱乐设备。
除了第十层之外,其他的全都仔细搜索过了,还是没有任何发现,难道她们并非在思亲冢中?眼看天色已隐隐发亮,黎明即将来临,我无奈地结束了徒劳之旅,回到贵宾房中。
推开房门,几个影子忽地出现在眼前,我大吃一惊,刚做好搏斗架势,忽然闻到一阵令人欲望翻腾的香气,接着五六具滑腻柔软的胴体将我团团围住。她们拥有与冰冷眼神截然不同的火热激情,自动投怀送抱,水蛇般柔韧的娇躯不住在我身上磨蹭,娇喘连连,呵气如兰,做出各种诱人犯罪的姿势与动作,其中一个已开始脱我的衣服。
不知是否“首领”给我安排的特别节目,坐拥花丛的刺激感觉,大概也就不外如是了,只可惜我没有心情去享受眼前美妙的身体,将她们推开,挥挥手道:“你们出去吧。”
艳女大概已被下达了要绝对服从于我的命令,闻言立时便松开纠缠着我的粉臂玉腿,一一走出房间。一副行尸走肉之样,我目睹此景,不由大大叹了口气。
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呢?从车程推断,越野车再厉害,在山间行走也不可能有多快,而且一路过来甚是颠簸,可能根本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路。那大概是在以开封为中心,半径四百公里以内的圆形区域内了。
开封是个偏远山城,环绕它的是许多连绵不断的山脉,而且地形很复杂,不光光是山那么简单,还有荒野,沼泽,高原,条件非常恶劣,作物难以成活,并不适合居住,因此开封除了城市之外,周围很大范围内甚至连个小村子都没有。
半径四百公里的原型区域,这可不是个小地方,要搜寻一个小小的山谷,就是使用直升机,也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况且“首领”敢将一座价值连城的别墅建于此处,定然是非常隐蔽,难以发觉的地方了,这又增加了不少寻觅的难度。
怎么说都好,将线索告之叶维民还是必须做的事情,尽管希望渺茫,总比没有的好。
我的手机已被丢弃在开封之中了,不过这难不倒我,贵宾房里的电器很多,我完全有信心利用它们的零件做出一个简单的收发机,“首领”放任我的自由,显然是太低估我的能力了。
在房间里仔细检查了好几次,确认没有任何监视仪器之后,我才开始着手自己的大计。
利用房间里的一个不锈钢调羹作为螺丝刀,我肢解了电视,冰箱,电脑,热水器,空调……几乎是任何一件电器的组成元件我都或多或少地用上了,同时我还得保证卸下的东西对于这些电器来说并不是完全必须的,即使缺少了它们,电器还可以正常工作,才不会令人起疑。
在历经几小时,从小到一颗螺丝,大到一块电路板的左拼右凑之后,我终于完成了这项苛刻的工作,一个巴掌大的收发机在我的妙手下诞生。但还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接收器。
地球上几乎每一个地方都充斥着各式各样的电磁波,即使是南北极,珠玛峰也不例外,只是多少与强弱的问题,思亲冢所在的山谷也不例外。普通的接收器我也可以轻易做出来,然而却满足不了要求。能到达这个四面环山山谷的信号是少得可怜的,如果不是超强的接收器,根本无法获取足够的信号。
记得曾看过不少灾难片,受害人总是被困在某些偏僻的地方,比如孤岛,高峰等,一切通信设备因无信号而无法使用,不能及时对外发出救援请求。当时我就起了超级接收器的念头。普通接收器的原理是利用反射,将信号聚集在一个小点或某个小区域范围内,从中获取足够强盛的信号。
而超强接收器无非是利用多个普通接收器,将它们的信号焦点叠加在一起,让其成为焦点中的焦点,信号的总强度相当于每个普通接收器之和,这样,就能在一些信号异常微弱的地方获取足够的信号强度。
精确计算出焦距位置,来确定每个小接收器的最佳摆放位置也是件不容易的事,不过却难不倒我。房间里能反射电磁波的块状软金属被我搜索一空,材料足以做大约十个可折叠的小型接收器,样子有点像太阳灶。然而万事具备之后我非常失望地发现信号还是不足够能发信的最低限度,即使是在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都尝试过。
山谷地形的地磁波特点是越高的地方信号越好,贵宾房在八楼,除了九楼,十楼外,已经没有更好的接收点了。对了,我还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地方,别墅的楼顶。既是最高点,再加上没有墙壁的遮蔽,接收效果无疑是再好不过的。
这是个冒险但值得尝试的大胆计划,“首领”应该是万万想不到我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制造出通信与接收工具吧,所以已失去了戒心。
我没有选择在午夜偷偷摸摸的行动,而是在大白天,别墅的暗处肯定会有一些善于隐匿的黑衣人存在,我要光明正大的跑上楼顶,给人一种闲逛的假想。不过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是选择了下午两点,由于生理原因,这是正常人精神最为疲倦的时刻之一。
我顺利地越过了九楼,十楼,并确定并没人在跟踪我。此时我意外地发现楼顶的铁门竟然上了锁,而且是电脑防盗的密码锁。我很是讶异,整个思亲冢中,除了“首领”所在的第十层之外,其他地方都没有上锁,而楼顶为什么上了?
如果这把锁是普通的那种,或许还能给我造成不少的麻烦,然而却是电脑防盗锁,要知道破解可是我的强项啊!
我只花了两分钟不到的时间就解除了程序,尽管“首领”的财力惊人,不过请到的设计者电脑水平委实不怎么样。
将铁门推开一半,一阵微风刮来,我心中暗喜,山谷地形是很少有风的,风表明了有外来的空气进入,连风都能到达这里,信号自然会强些了。
将门完全推开,看到面前的东西,我忽然间愣住了,既而抑制不住地激动起来。
顶层竟然还有一套房子,但并不高,在思亲冢外面也无法看到,然而令我激动的不是房子,而是房子里的人,透过窗户,我看到了几个熟悉的身影:李晓,思思,慕容倩——还有一个,成怡!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22章 求助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我几乎是狂冲了过去,在窗口上轻声道:“思思,表妹,师姐,慕容倩。”尽管我很兴奋,却不得不压抑自己的音量,因为“首领”就在十楼。
房子里的设置看起来还算不错,与贵宾房差不多,“首领”确实没有亏待她们。不过由于被困太久,她们的如花娇颜都显得有些憔悴,几人坐在沙发之上,不知在说些什么。
我喊了好几声她们都毫无反应,估计这房间的隔音效果非常好,于是用手在窗户上一阵轻敲。
李晓几人诧异地转过头来,见到窗外的我,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接着又转化为惊喜,几乎是同时扑了过来,思思一到窗边,脸上的热泪就猛的流了下来,小嘴中不住的说着话,我虽然无法听得到,不过根据口型可以知道是我最熟悉的“逐哥哥”,不知她是否受到什么委屈了,我此时最想的就是可以在她身旁,像小时候那样好好的抚慰她。然而一层的玻璃无情地将我们隔绝了开来,就连彼此的声音都无法听到。不能小看这层薄薄的玻璃,它是特制超负重玻璃,硬度比钢铁更甚,只比号称最坚硬的钻石差了少许,通常是用做国家高级领导人或大富商车子的防弹窗。
李晓,慕容倩与成怡也是分外的激动,在窗旁七嘴八舌的说着,奈何我无法听到她们说什么。
我迫不及待地想到她们身边去,于是强压见面的喜悦,寻找房间的入口。然而看到那扇被数被粗大锁链重重捆住的钢门时,心顿时凉了半截。需要钥匙或者物理力量强行开启的门,我是毫无办法了。而除了那个门之外,整套房子仅有一扇窗户而已,想在其他途径上下手的可能性也被断绝了。
我又急又恨,但却无可奈何,只好折回窗旁,此时房间里头的李晓等人似乎显得很紧张急噪的样子,不住的指着我上来的门口。
要我快点离开?我做了个让她们安心的手势,但李晓几女依然非常着急的样子,习惯了用使用语言的我很难适应这种陌生的交流方式,我想她们是担心我吧。确实,营救的事靠我一人只怕是很难完成的,即使将能打开铁门,要带她们一起离开山谷也不是件容易之事,不过得知她们确实平安无事,也算是个很大的收获了。
在楼顶上呆久了毕竟不好,很容易被人发现,我得快些发信给叶维民。我迅速找到正对山谷出口,信号相对最强的位置,将放置于口袋中的十数个小型接收器取出来,打开,用一根小尺子量取好位置。接着把收发机拿出来,将其天线置于焦点正中。
显示屏上没有信号!
我大为失望,连这里都接收不到的话,那在其他地方也没有办法了。
“毕!”一声小小的脆响,我大喜过望,因为那是达到可以发信最低信号强度的标志。低头看着膝上的收发机,有了一小格的信号显示。
我刚想发信,信号又再度消失了。干扰电磁波的因素非常多,地势,云层,树木,都有可能,谁也说不清楚它什么时候会变强,什么时候较弱。我只有耐心等待,编好要发送的信心与号码。由于没有键盘,发信比较困难,我只能尽量以简单扼要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意思。
我用的是无线电报技术,很古老的一门通信技术了,自从移动电话,互联网的告诉发展之后,无线电报已几乎被淘汰。不过它有个最大的优点,就是信号比一般的手机专用信号要强大得多,即使在信号强度很小的地区也能工作,因此许多国家在战争中还会使用,再有就是不用经过收费运营商。
编好短信,耐心地等待了近十分钟,又是“毕”的一声脆响,我立刻按下了发送键,紧张地观察情况。两秒钟之后,显示屏上出现“信息已发送”的字样,几乎是同时信号显示也消失了,好险!
大功告成,我大大松了口气。无论怎么样都好,至少希望的种子已播上了。
我回到窗旁,虽然见面只是短短的几分钟,我实在舍不得走,但我不能呆太久了。
李晓她们还在不住指在门口的地方示意我离开,她们自己身陷险境,还是先考虑我的安全,心下甚是感动。
做了个定会救她们出来出来的手势之后,我将接收器折叠好,放回袋子中,一手拿起手发机,依依不舍地向门口走去。
忽然一阵脚步声,接着“首领”与几名黑衣人出现在门口,他身后还有数个捧着饭菜的艳女。一见面,我们彼此都大吃一惊。
“首领”那副愕然的表情说明他方才并没知道我在楼顶之上,此时我才明白,李晓她们方才为什么那么急着叫我离开,因为每天这个时候,“首领”都会过来。
更要命的是,“首领”已见到我手中的收发机。
“许先生,能让我看一下你手中的东西吗?”他说话的同时转动了一下大拇指的温玉戒指,几个黑洞洞的枪口立刻对准我,紧跟“首领”身旁的那只龙猫感觉到了主人的怒气,背上的毛倒竖起来,尖利的牙齿,竟然发出如猛虎一样沉闷威猛的叫声。
李晓几女见到我身处险境,心切之下不由得惊叫起来,只可惜房子的隔音系统实在太好,她们的声音根本传不出来。
其中一个艳女已走过来欲拿走我手中的收发机,完了,让他知道我已往外发出求救信息的话那就什么都完了,他大怒之下肯定要把我连同李晓她们一起杀掉的。我咬一咬牙,几根无形的游丝从手缝间延伸出去。
击杀所有黑衣人,然后擒下“首领”!
“首领”先退后一步,然后严肃道:“许先生,我知道你拥有神奇的能力,不过你朋友的房间是密封的,里面很不巧有个每天定时喷射毒气的机关,如果我不在那个时刻之前解除的话,我恐怕你的朋友……”他以前曾经吃过一次亏,亲手将自己弟弟杀掉,所以知道我的异能。
我颓然地将操纵术收回,李晓她们的性命,就是我的软肋。
艳女从我手中取过收发机,然后交给“首领”。
“首领”将收发机递给身旁一个黑衣人:“叫‘工程师’检查一下,这是什么东西。”
“是!”黑衣人接过,转身下楼,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毫无办法。过了几分钟后那黑衣人回来汇报:“首领,这是一个最简单的通信仪器,并且已有发信记录。”
“首领”的脸色一下变得非常难看:“许先生,我不得不承认,我低估了你。”
他的眼神阴晴不定,像是在极力压制心中的怒火,过了好一会才大声道:“将许先生‘送’回贵宾房去,好好看着。”
说完后他又叹了口气:“不能再等了,吊祭仪式提前进行,就在今晚。”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23章 麻醉
“首领”居然没有下杀心,这令我很是意外,他甚至没完全禁锢我的自由,比如绑起来。
贵宾房中我依然可以自由行动,但却不能离开这里,因为门外至少有十个带枪的黑衣人在把守着,我就是再有异能再勇猛,也不可能将他们一下全干掉。
谷中太阳无法照射近来,然而根据光线度我可以得知天已已渐渐黑了。我的心情随着天黑一起沉了下去。
“不能再等了,吊祭仪式提前进行,就在今晚。”首领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难道他要以李晓等人生祭他两个弟弟,来报复我使得丧失至亲的痛苦?想到此我不禁激灵灵的打了个寒战。
心急火燎地在房间里坐下,站起,再坐下,再站起,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坐立不安了,直至天色完全黑下来,此时我开始发现思亲冢里的异常,平日里灯火通明的别墅在今晚一片乌黑,平静之下蕴涵着令人极度不安的因素,气氛相当的诡异。
我再也耐不住了,站起身走到后阳台的窗子旁,昨天我曾在别墅中走过一圈,清楚地了解这里的建筑分布。窗子外边的正下方是一条走廊,距离上面有四米高,以我的身手,不出意外的话,跳下去还是构不成什么伤害的,而距离走廊约五十米处有一条防火安全通道,可直达十楼。而要从我房间到达安全通道,至少得绕过一段近六百米长的走道,即使黑衣人知道我从后面逃脱,也没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拦截。那时我早就上到十楼了,只要能成功挟持“首领”,那什么事都好办了。
“首领”若要保证这座价值连城的别墅秘密不泄露出去的话,那么知道的人自然是越少越好,而且个个都是绝对忠于他的死士。他的手下有许多都聚集在了我房间外边,到十楼的路上应该不会有人把守或是很少,即使他们有枪,凭着操纵术与出其不意的袭击,我有信心在短时间内击倒他们。
但最要命的一个问题是:这扇该死的窗子是以超负重玻璃做成的,而且根本打开不了,我早就检查过了。
无论它多硬都好,此时我也要挑战一下了,就算是来硬的!
挥起拳头连续轰了几拳在玻璃上,反弹力让我的拳头剧痛,玻璃还是完好如初,甚至连一点的小震动都没有。不过这仅仅是小小的试探,我早已料到回有此结果,既然肉体的力量不够强大,那就得借助外力了。我用先前制作收发机的不锈钢调羹在空调中很快地卸下一块铁块,然后当砖头那样竭尽全力往玻璃上同一个点砸去,一次,两次,三次……
眼看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玻璃还是安然无恙。对李晓她们的关切令心中的急躁迅速转化为愤怒,笼罩了我的全身,我豁出去了,转身回到客厅里,将里面的电视抬过来,走到窗旁猛的砸下,口中吐出有生以来最脏的粗话:“操你妈的,你硬是吗?老子倒要看看谁更硬!”
我体内的真气轻而易举地令我支撑着电视的重量,“砰,砰……”每砸一下,玻璃与电视的接触面就响起一阵巨响。房子绝佳的隔音系统此时帮了我大忙,门外竟然没人听到。
连续砸了数十下,我没有觉得疲累,倒是电视已化为满地碎片了,显象管破碎而产生的锋利玻璃片将我的手划得血肉模糊,殷红的液体滴落地上,触目惊心。但此时我惊喜地发现,那强硬的超负重玻璃上竟然出现了一点裂缝。尽管只是那么一点,难以觉察的裂缝,但我却欣喜若狂,这说明了超负重玻璃并非是不可战胜的。子弹质量那么小的东西对它构不成任何威胁,但如果将子弹换成电视,那情况就大大不同了,玻璃的整体,承受不住那么大的压力。
我干脆扛起厅里的冰箱,这个大家伙至少有数百斤重,我开始感觉到了压力,不过还是能勉强举起,鼓了鼓气,然后大喝一声用力砸在玻璃产生裂缝的点上。
反震力差点让我手中的冰箱脱手而飞,我跄跄踉踉后退了五六步才停下来,玻璃上的裂纹更为明显了,有巴掌般大,重量与破坏力是成正比的啊。我信心大增,费劲地走上前去再砸几下,玻璃的裂纹不断扩散,至半径半米之大了。我也筋疲力尽,气喘如牛,三个人粗壮的人扛着也许都很吃力的庞然大物,不是那么容易随便控制的。
已经接近强弩之末了,这次我不近反退,在离窗子有七八米的地方起步,手上青筋暴突,吼叫着以最大速度冲向那块玻璃,并且准确地击在裂纹的中心。
“吱呀——”超负重玻璃在巨大无比的冲力之下发出一声凄厉的叫声,接着“哐当”一声化为碎片。
“呼赫,呼赫!”我一口气喘不上来,身体几乎完全脱力,冰箱也从手上掉落,差一点就砸到自己,里面的水果,冰块撒了一地。我疲惫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他妈的,终于成功了!
一阵急速的脚步声从客厅处传来,我心中一凛,最后那下重击发出的巨响,终于让门外的黑衣人察觉了。
脱力的身体还没完全恢复,我强撑起来,将窗旁的玻璃随片用手拨开,原本就受伤不轻的手又是一阵剧痛,但我看到了希望,走廊就在下边。
黑衣人已出现在房间里,不过离我这里还有近二十米远,我一只脚已跨上阳台,只要再过两秒钟的时间,我就可以到达下面的走廊。他们是来不及拦阻了,除非是用枪,但从“首领”多次下令不得伤害我的情况看来,他们是没这个胆子的。
“砰!”一声大响无情地宣告我的猜测错误,几乎是同时,左右双腿上的剧痛让我身体重重摔回房间之内。
我又惊又怒,手脚并用地挣扎爬起,然而一阵比疼痛更有效地阻止人行动的要命感觉——麻痹迅速蔓延至整条腿,爬到一半的我又徒劳地摔到地上。
麻醉弹?!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24章 死亡之咒
那群黑衣人迅速涌上来,但见满地的超负重玻璃,也不禁对我惊人的破坏力感到骇然。
当前一人已率先到我面前,语气非常的不客气:“配合一点,别让我们为难……”
他靠得太近,功亏一篑的我已红了眼,双手抓住他的腿,往地上一拖。
我双手的臂力甚重,他竟然无法控制地住身体,平衡失调之下,直直摔到地上。我心中的怒火无法自控,全发泄在双拳上,拳头如雨点般地往他脸上砸去。
“啊!”他只能拼命的以手护脸,发出厉叫。
其他黑衣人想不到我这么狠,顿了一一下才回过神来,七手八脚的按住我。
刚才被我狂殴的那个黑衣人面部受伤,鲜血顿时沿着头颅直流下来,墨镜也因冲力过大而破碎,脸多处已被墨镜的玻璃片割破了,双眼也有些发肿。
这些人个个都杀人不眨眼的凶悍之辈,哪曾受过这等奇耻大辱。那黑衣人凶念骤起,猛的从怀中掏出手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我,这就不是麻醉弹的手枪那么简单了
“三十六号!”其他黑衣人见壮一齐喝道!
三十六号双手颤抖,像是在极力压抑心中的怒火,过了好一会他才狠狠的将枪放回怀中。他的眼光狠毒如狼,这种人通常都是比较暴戾异怒的。
“你以为自己是什么人?照下镜子,阶下囚而已,给几分颜色就开染坊了。也不知道‘首领’怎么想的。不过过了今晚,一切就不同了,你以为他还会维护你吗?那几个女人,就在上面等死呢!啧,啧,那么漂亮的小妞,可惜‘首领’就是不让我们玩一下。”
我闻言怒火中烧,手脚虽然不能动,双眼却死死盯着他。
看见我毒蛇似的双眼,三十六号打了个寒战,但随即狂笑道:“你咬我啊?哈哈……”他一说话,血沿着嘴角流下来,显得很是疯狂。
“呸!”我以行动表明了自己的反抗。
三十六号用手檫去脸上的唾液,再也无法控制怒火。猛的一脚揣在我胸前:“去死!给老子放开他,我要让他尝点教训!”
其他黑衣人依言放开了我的手脚,默许了三十六号的做法,他们对于‘首领’为了一个仇人杀掉与自己出生入死的兄弟十九号的做法是极其不满的,只是丢下一句:“别搞出人命。”
三十六号双眼发光:“放心,我会‘手下留情’的!”说完又是一脚踹在我小腹处,他落脚的位置肌肉块很多,不会伤及要害与骨头,但肌肉块受外力过重而撕裂又能给人带来极度的痛苦,这人很明显是个施刑的能手。
痛楚让我闷哼一声,但还是死死的盯着他。
三十六号见到我的目光显然很是不爽,右脚又重重在我小腹同一位置一阵猛踹,口中不断骂道:“去死!去死!去死……”
一直踢到累了,他才走开一旁,见我还死死盯着他,嘲笑道:“来啊,有种站起来啊!”然后他下一刻就见到眼前的猎物做出了一件极其怪诞的事:用双手捂住耳朵,口中急促地吐出一些玄奥难懂的古怪音节:“邶,旒,觫,苫,臬,鳘……”
三十六号疯狂地笑起来:“哈,你是不是疯了?”
我不管他的嘲笑,继续快速念下去:“僳捺豳鐾……”
随着音节的推动,声音越来越低沉,空气有如死水一般的沉重。三十六号持续的狂笑声咖然而止,房间中的其他人亦感觉到了异样,胸口特别沉闷,仿佛有什么东西掐住了喉咙一般,呼吸不畅。
一个黑衣人的脸色已有些发白,身体微微发抖,急道:“让他停……”忽然间全身一震,像是被一只无形的锤子重重敲了一下那样,“下”字再也说不出来,眼中流露出恐惧的神情。
一阵强烈的死亡味道迅速地弥漫至整个房间之中,这些黑衣人整天在死亡边上打滚,对那种味道分外的敏感,死亡的威胁让他们忘记了“首领”的命令,纷纷从怀中掏出枪来对准我,然而在欲扣动扳机的时候,他们惊恐地发现自己的手指已丝毫不能再动弹了,然而麻木感像瘟疫般迅速蔓延至全身每一个地方,他们只能定定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犹如一座活着的石雕像,情形很是诡异。
妖异的音符在房间中回荡,就好像死神的召唤,那些古怪音节构成的可怕声波,像无数根尖利的毒刺,一次又一次地刺进他们灵魂身处。每刺一次,他们的身体就颤抖一下。那是世间最残忍的酷刑,就好像自己的灵魂在被地狱深处的饿鬼一点一帝的啃食掉,远远超出肉体极限的痛苦仿佛永无止境。
“哧”的一声,其中一个黑衣人竟然硬生生把自己的半截舌头咬下来。
“蜃,酃,瀣……”
扑通一声,一个黑衣人直挺挺摔倒地上,他的身体已经变得僵硬,双眼大睁,眼眶裂开,眼珠子暴突在外,舌头伸出口外,已被自己的牙齿咬掉了小半截,鲜血从七窍源源不断地流出。他的整张脸都已变为青色,那是胆囊被吓破而死的迹象。
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房间里的所有黑衣人全数倒于地上,死状几乎全都与第一人一模一样,在黑暗的房间内更显恐怖绝伦。
停下咒语,放开塞到两耳的手指,我的脸色也是一片惨白,几乎与死人差不多。
死亡之咒!非人道的残酷禁忌咒语!
因为它过于恐怖,简直是不应该存在于世间的东西,所以咒语早已尘封在我心底的深处,然而在这一刻它竟然被唤醒了,并且成为了我最犀利的杀人利器,瞬间以极端的手段夺去了十数人的生命。
死于非命的人在临终前的一刹那,极度的痛苦可能会令他们的大脑发射出强烈的电波,游离在空气之中,直至能量受辐射等因素的干扰而减弱,最终消失。
一般来说,死者这些游离电波比活人的脑电波频率要低许多,但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某些天生脑电波频率就特别低的人,在受到沉重打击,精神低落的时候,其脑电波频率大幅下降,就有可能与某段游离脑电波频率差不多,此时电波间会引起谐振,此人将会接收到这段游离电波,受其影响而产生幻想,俗称见鬼。实际上是游离电波直接刺激该人的大脑视觉神经,见到的鬼是并不存在的,其他脑电波频率强的人接收不到,无法“看见”。因此又有魔由心生之说,如果一个人稍微坚强一点,克服导致脑电波剧降的负面心理,是不会见到鬼的。
由于那些游离电波的主人均是惨死,有些甚至是被虐杀,含有强烈的怨念。因此许多人见到的鬼,其形象都是异常凶厉可怕的。而在死亡之咒的最后一段,声波强制性地令那群黑衣人的脑电波频率持续下降,直至死亡前的整个过程,他们会接收到空气中一段又一段的游离电波,产生最为恐怖的幻想,好像经历无数次的地狱轮回一般,即使没有咒语的作用,他们也会硬生生被吓死。
看着满地的尸体,我心里闪过一点的怜悯,但稍纵即逝,整对腿均已完全麻痹,我无法站立起来,只有咬着牙用以手为足,艰难地往前爬去,原本就伤痕累累的手在地上拖出了一条长长的血痕。
只是死亡之咒实在太过厉害了,即使是封住耳朵的我,还是免不了被波及,脑部受到极大的创伤。我在地上爬行了十米,但觉头痛欲裂,根本无法催动发力的命令了。
我重重地连续咬了神经最多的舌头数下,想利用痛楚刺激大脑神经,然而一点用处都没有,舌头像是失去了痛觉那样。
我绝望的吼起来:“啊——”我多么希望现在能有个救星忽然间出现在面前,然而,在这栋几乎是与外界失去一切联系的别墅,那似乎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砰!”房间里的门忽然被推开,一个人闯了进来,我大喜过望,然而一抬起头,心里刚升起的一丝希望在看到那人后迅速沉到谷底。
又是一个该死的黑衣人!不过与其他人不同的是:此人脸上蒙着黑巾。
黑衣人看到满地的尸体,眼中闪过惊骇的神色,却毫不停留,矫捷地来到我面前。
“你没事吧?”她将我扶起,声音中充满关切与焦虑,竟然是个女子!但令我更震惊的是她的身份。
我难以置信的道:“蓉蓉!”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25章 背叛
蓉蓉还没回答,随着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门外又闯进数个黑衣人,他的装扮几乎与先前首领的手下一样,只是西装的样式稍微有点不同。
我心中叫糟,刚想提醒蓉蓉小心,其中一黑衣人出声道:“首领,楼下已全部清理完毕。”
“首领??!”我闻到这个熟悉的称呼后,震惊地看着蓉蓉。为什么那个黑衣人会这样称呼她?但看似和另一个“首领”并不是一伙的。清理完毕的意思,应该就是把其他人干掉了。
她现在是我唯一可以求救的人了。我抓紧的玉臂气喘吁吁的道:“我的朋友就在十楼上,求求你救救她们,快点!”
蓉蓉闻言,立刻对身后的黑衣人打了个手势。那些黑衣人迅速退出房间,往十楼的方向涌去。
“谢谢!”我感激涕零的道,尽管不知道她为何要骗我。
“你,你怎么了?”蓉蓉见到我脸色惨白得惊人,腿上鲜血还在慢慢流出,连站都站不起来,六神无主的道。
“没有关系,只是麻醉弹而已,伤害应该不会太重的,麻烦你,扶我到楼上去好么?”我实在太想知道李晓她们此时的情况了,连一刻钟都不能等待。
蓉蓉了解我此刻急切的心情,弯腰将我扶了起来,手上伤处不慎被碰到,我忍不住闷哼出声。
蓉蓉此时方才发觉我血肉模糊的双掌:“你,你的手……”
我强笑一下:“没事,我们走吧。”
身体的行动是由大脑神经指令发动的,在死亡魔咒摧残之下,我的脑神经大副创伤,暂时性的完全失去行动能力,整个身体的重量几乎都是由蓉蓉支撑,慢慢地往十楼的方向走去。
一阵密集的枪声响起,我心一颤,不知这代表了什么,蓉蓉这方胜了还是败了?抑或是“首领”在走投无路之下对李晓她们下毒手?
“能再快一点吗?”尽管我知道以蓉蓉一个女流之辈,要扶着我这七十公斤的男人就很吃力了,还要防止我受伤的双腿碰到硬物,但心中急躁之下的我还是忍不住提出了过分的要求。
蓉蓉点头道:“恩。”加大了手上的力度,香汗淋漓。
第十层终于到了,没有灯光,不过房间中至少有上百根熊熊燃烧着的粗大香烛,烛光摇曳如蛇,映照出整个房间中的情况,只能用一塌糊涂来形容,几乎每一样东西都被流弹扫得破碎不堪,各种价值千金的珍奇植物与古董字画都被无情的毁掉了,失去了原有的价值,与它们一起被践踏的还有更为宝贵的生命,数十具已没有了呼吸的尸体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鲜血将地板染得通红。很显然,刚才发生了一场激烈的混战。
两方人对恃着,其实已经不能用“两方”这词了,因为首领那边已经仅剩下他一人而已,如果要说同伴的话,或许还可以加上那只与他形影不离的龙猫,毫不畏惧地伴随在他身旁,口中的鲜血滴落,这头凶物刚才不知收割了几条人命。
首领站在那座汉白玉坟墓之前,一手挟持着思思,挡于身前,而另一手拿着手枪,枪头对准思思的额头。思思看样子已昏了过去,脸色出奇的嫣红,就好像被烈火焚烧那样,而成怡,李晓,慕容倩几人均躺于他周围,同样昏了过去,脸色思思一样诡异。蓉蓉这边的人投鼠忌器,不敢冲上前,只是数十支枪口都对准首领。
看到她们安然无恙,我松了口气,但她们的脸色明显不正常,一念到此又紧张起来,大喊道:“混蛋,你对她们做什么了?”
首领见到我,双眼放光的道:“好,许逐,你没事那就好了。”我一头雾水,不知他究竟是什么意思,他为我依然活着而很高兴的样子。
首领的目光在对面的黑衣人脸上一一扫过,缓缓的道:“为什么?”他的意思是为何这群黑衣人要背叛他。
“因为我!”开口的居然是我身旁的蓉蓉。
首领听到她的声音,震惊异常道:“是你!我待你不薄,为什么?”从这句话可以判断,首领非但与蓉蓉认识,而且关系不浅。
蓉蓉冷冷的道:“为什么?你问我为什么,难道你已经忘记了自己以前背叛方中砚的事了,我只不过用同样的手段回敬你而已!”
首领听到“方中砚”几字,瞳孔蓦地收缩:“那个老鬼!”
“你也许永远都想不到,他居然还有一个从小就在外国长大的女儿吧。”
首领恍然大悟,沉默一会,忽然仰天发出一阵长笑:“哈哈,好,很好,想不到你和那个女人长的竟然那么像,看来天意如此。”顿了一下又道:“我确实是对不起你那个死鬼父亲,今天就将这笔债一并还清吧,不过在这之前……”他说到此望向我:“我要和许逐说几句话,让他过来。”
蓉蓉扶着我的手立时一紧,首领和我间的深仇大恨,他最清楚不过了,莫非是在临死前多拖上我一个。
蓉蓉眉毛深锁,银牙咬着下唇,仿佛心中在激烈斗争般,过了好一会,才抬起头来,一字一顿的道:“只要你放过他们,我可以让你安全离去。”
那群黑衣人齐声惊呼:“千万不可啊!”
蓉蓉摆了摆手,示意其他人稍安勿安勿躁。
面对这诱人的条件,首领却毫不动容,似笑非笑的望着她:“莫非,连你也喜欢上这小子了?”
蓉蓉蒙着脸,看不出是什么表情,但回答却没有否认:“这个用不着你管!放过他们,我可以保证你的安全。”
她满以为这条件对于一个走投无路的人来说是难以拒绝的,但首领却毫不犹豫的道:“不,我不会走。”
蓉蓉眉头一皱,首领又道:“但你放心,我绝不会伤害他。”
他用枪在思思额上指了指:“桀桀,许逐,你过来,我有几句话要对你说。”
我对蓉蓉道:“你叫一个手下扶我过去吧。”首领对背叛了他的蓉蓉只怕是恨之入骨,如若和我一起过去的话很可能会有危险。
蓉蓉低声道:“我陪你去。”在我拒绝之前,她已搀扶着我走向首领。
“首领,危险!”这句话却是黑衣人对蓉蓉说的,但她毫不理会,依然扶着我一步一步向前走去……
首领的神情分外的平静,看着我与蓉蓉一直来到他面前两米的地方停下。他才缓缓的开口道:“四年了,漫长的一段日子,我用两年的时间从方中砚手中夺取毒蛇帮,并花两年的时间建立这栋别墅,布置好一切,许逐,你知不知道我等这一天等了多久?”
他忽然叹了口气:“一切都根据我的计划顺利进行,只可惜,缺少了最重要的一个人,也是你最喜欢的那个人,我想尽方法也找她不到!”他说的那个人,很可能就是指张雯。
“但是我不能再等下去了,每天都无穷无尽的煎熬。”首领的脸又开始痛苦的扭曲,在昏黑的烛光下尤其可怖,与上次我见到他发作时差不多。
蓉蓉见状紧张起来,身后其他黑衣人也是屏声屏息,扣扳机的手微微用力,只待首领有所异动,立刻不顾一切将其击毙。
过了一会,首领终是平静下来:“不过以后我用不着痛苦了。”说完这句话之后,他忽然一脚踩在旁边的墓碑之上。
“隆——”
墓碑竟然缓缓的往下沉去,伴随的是一阵隆隆的响声,墓碑竟然是一个机关。事发突然,那些黑衣人都来不及做出丝毫反应。
首领下一刻就做出了一件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事,他将一直当做盾牌的思思推向我,并且吐出一句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有什么比见到自己最重要的人死于面前更痛苦的事情吗?那就是慢慢地,无可奈何地看着自己最重要的人受尽折磨死去。越是漂亮的花儿,在凋谢时就越令人惋惜啊!哈哈哈……”
狂笑声中他将枪口对准蓉蓉。
“砰,砰,砰……”在他扣动扳机之前,数十枝枪已无情地将他的身体扫出数不清的血洞。
首领的身体一阵猛烈的摇晃,口中鲜血狂喷而出,但他还是用尽全身的力气留下最后一句话:“许逐,记住,一定要,要好好活下去!”此时他再也支撑不住,软软倒下,气绝身亡,刚好趴在他弟弟的坟墓之前,脸上居然还带着诡异的笑容。与此同时,一只小瓶子从他怀中滚落下来。
那只忠诚的龙猫见主人已身亡,大叫一声扑向蓉蓉,只可惜它的动作再快也比不上子弹,同样难逃惨死下场。
此时忽然间“轰隆”的一声巨响,整间别墅激烈摇晃起来。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26章 巨爆
好像地震那样,我们几乎站立不稳。
还没回过神来,“轰隆,轰隆……”一波接一波的巨响络绎不绝,别墅随着每一下大响而颤抖,窗子玻璃在强震下纷纷碎裂,距离别墅最远处的山头上火光冲天而起,不住有某处地方炸开,碎石乱飞,而且看形势正不断朝思亲冢蔓延而来。
我第一个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这里埋了炸弹!”
“首领”临时前动过的那个墓碑,很可能就是炸弹的引爆机关。
此话一出,所有的人顿时慌乱起来,蓉蓉临危不乱,立刻下命令召来让十数个黑衣人,将昏迷中的李晓等人扶起。
我心中一动道:“等一下!”弯腰将从首领怀中滚出来的那只小玻璃瓶捡起,它是用超负重玻璃做的,可见首领的重视,我潜意识中感觉会对我有用。
忽然想到什么,我对蓉蓉道:“对了,请将他的那只戒指卸下。”
蓉蓉奇怪地看着我,我并不是一个贪图钱财的人,特别是从死人身上夺取东西,这一点她很清楚。
我解释道:“楼下的那些年轻女子是在药物作用下,中了某种厉害的催眠术,施术者通常会佩带某样特别的东西来显示身份,称为“信物”,被施术镇只听命于佩带“信物”东西的人,我想,那只温玉戒指应该就是信物,那些女子都是无辜的,用温玉带她们离开,这里很可能要完全毁灭了。”这是我在某本古老的催眠术书上看到的,但从没试验过,到底有没有效我也不知道。
蓉蓉恍然大悟,立刻将首领大拇指上的戒指卸下来,然后将我交给另外一个黑衣人。
此时,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很明显地感觉到,别墅的摇晃越来越厉害了,想是爆破点在不断接近。
“走!”蓉蓉下令之后,整群黑衣人迅速撤退,他们的素质确实很高,扶着我的两人几乎全不费劲,丝毫不影响动作。
别墅中的那些艳女像失去了控制那样,个个均很茫然,也不知危险接近。温玉戒果然是有效的“信物”,在蓉蓉的命令之下,她们都紧跟在了身后。
出到思亲冢外,我们骇然地发现,四周的高峰几乎已被炸毁一半,许多大块石头在空中飞舞,一些小的石颗粒已溅到我们身上。光我们逃跑的话时间是绝对绰绰有余的,但在别墅中解救各层的女子时花了不少的时间,现在的情势已很是危险了。
门口停着数十辆越野车,除了先前首领他们的之外,还有蓉蓉他们的。被首领控制了思想的女子太多,这里的车子很显然不够。
蓉蓉不假思索地下令:“快,你们带许先生与他的朋友上车,全速撤离谷口!”因为整个峡谷就只有谷口一条出路而已,假若那被炸毁的话,我们全部人都得葬身此地了。
说完她先带着那些艳女冲向谷口,其他人亦动作麻利地带着我们上了越野车,发动,几乎以全速向谷口驰去。
安全通过!
远离谷口后,我们在附近不远处找到了个坚岩山体斜坡,这是我的建议,因为危险还没完全脱离,接近思亲冢的爆炸很快就要来临,我们已没有足够的时间下山,如果强行离开的话很可能会受到乱石波及,最好的办法是暂避其锋。
蓉蓉的速度自然比不上越野车,现在还出来。我与脱险的人均紧张地盯着谷口的方向,火光闪动中,在远处的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爆炸点已快延伸到谷口之处。
快!快啊!
我心中焦急无比,只恨没能帮得上忙。
“轰隆!”一阵巨大的震动,乱石横飞,尘土飞扬。谷口旁的山体,像失去了支撑那样,齐齐塌陷。
黑衣人齐声惊叫出声,我的心变得冰冷,出路已断,那蓉蓉……
漫天的沙尘里,忽然出现一个身影,我惊喜的大喊道:“蓉蓉,这里。”
接着是两个,三个……
她带着那些女子安然无恙地逃脱了!
蓉蓉丫横发乱,满头满脸都是尘土,手臂还多处被乱石檫破了,她身后的一干女子也或多或少受了点伤,不过都是些轻伤,并无大碍。好险,如果慢得十秒钟,估计就得被困谷中了。
我高兴得一把抱住了她,蓉蓉对我突如其来的举动有些愕然,特别是当着她手下众人之面,身体有些僵硬,但还是任由我抱着。
过了一会,我才发觉自己这这样做很不妥,放开她呐呐的道:“对不起……”[手机电子书网 Http://www.qiyebooks.com]
蓉蓉刚想回答,忽然间最大的一声巨响爆了开来,振聋发聩,这波爆炸与先前不同,并不是一下一下的,而是连绵不断,而且威力亦大得让人无法相信。整个山体竟然都激烈摇晃起来,如此强力的爆炸,不知需要多少炸药方能造成此效果。
在最后一次响彻云霄,方圆一百公里都能听到的巨响之中,乱石如雨,漫天飞溅,大块的巨石源源不断从上滚下,速度越来越快,然后在我们顶上滚过,我暗暗庆幸自己的决定很英明,如果是下山的话,可能就要葬身石下了。我们只能紧紧躲于斜坡之中,祈祷它足够坚硬。
我们的运气够好,当石头滚动之声停止时,坚岩斜坡还屹然挺立,当身在其中的我们灰头土脸是难免的了。
从斜坡中探出头来,眼前的一切让我们无比震惊,思亲冢所在山谷周围的穿天高峰,已全数塌陷,将山谷与别墅完全掩埋住,呈一座坟墓状。
思亲冢,思亲冢,现在的它确实成为了一座坟墓,有史以来最大巨大的坟墓!
螺旋桨的破空之声让我们从眼前壮观的场面中回过神,接着七八架直升飞机从远处天边陆续出现。
叶维民!
我立刻想到了他,忙大喊道:“这里。”
相对与整个大山脉来说,我的声音实在太渺小了些,直升机没有如愿往我们这边飞过来,而是四处搜索。
蓉蓉从怀中掏出一根黑色的管子,用火在顶上的引线点着,然后一道璀璨的光华直冲云霄,在夜空中分外的耀眼。接着她将温玉戒指塞到我手中,低声道:“我要走了,你保重!”
我伸手拉住她道:“怎么了?”
蓉蓉道:“没什么。”
我略想一下就知道了原因,她的身份很神秘,与毒蛇帮还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是不宜与叶维民他们见面的,因此才刻意避开。
此时她已轻轻的挣开我的手,吹了下口哨,所有黑衣人随在她身后,如幽灵般很快消失在夜幕之中。
蓉蓉,一个身上充满了迷团的女子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27章 打回原形?
所有的直升机在见到蓉蓉发的信号弹之后都向我们的方向飞了过来,最近的一架率先到了我们顶上七八米处,一架长长的梯子从直升级机上垂落下来,敏捷地爬下一个人,同样是全身黑衣。
这段日子发生的事情太多,我对黑衣服的人已经有些说不出来的奇怪感觉了,不过此人却令我精神一震——因为她是叶柔。
叶柔还是那么的急性子,在离地面还有近三米多的时候就猛的跳下,我都有些担心她摔伤了,不过她比较变态的身体素质,担心是有些多虑了。
叶柔见到浑身是血,站都无法站起来的我,地上昏迷不醒的李晓几女,以及漫山遍野的碎头,骇然惊呼道:“色魔,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她们怎么了?”
我苦着脸道:“我说大小姐,现在不是追问原因的时候吧?”
叶柔一想也有道理,还是先将我送到医院好一些,立刻大声呼喝上面的驾驶员将飞机再降低一些。
距离越来越近,螺旋桨猛烈的风吹得我们的衣服猎猎作响。几乎是在接近地面的地方才停了下来,机子上跳下几个保镖,与叶柔合力扶起尚未恢复活动能力的我,“塞”到上面接应的人手中。
“小逐,你怎么了?”叶纬民与吴祁凌也在机中,和叶柔刚见我时一样的吃惊,忙让两个保镖将我扶到座位上。
我绽出一丝微笑:“还好,死不了!”李晓几女都安然无恙,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我心情好了许多。
接着被扶上来的是李晓,思思,慕容倩与成怡,最后叶柔也爬了上来,却每进舱门,指着下面那群艳女,脸上一个大大的问号:“她们是什么人?”
“无辜的受害者,将她们也救回去了。”我道,忽然想起什么,将首领的温玉戒指递到她手中:“拿着这个,她们才会听你的话。”
叶柔很是不解地看着手中戒指,显然是不懂我的意思。
还是叶维民见多识广:“信物?催眠术?”
我点了点头:“对!”
那些艳女太多,估计所有的直升机都无法全载得下,看来只好分几批运送了。叶柔将戒指给了一个比较能干的保镖,让他指挥现场的一切。
直升级缓缓升了起来,在高空透过窗口看到思亲冢原先的山谷,已经被炸弹炸毁的山峰彻底掩埋了,将首领与他两个弟弟,还有那些价值连城的宝物深深埋在地下。两天前还是怀着必死之心来赴约的,想不到事情的结果竟然会是这样,我兀自有些虚幻感,就好像做了一场大梦般。首领想方设法将我“请”到这里,却没为他两个弟弟报仇,还待我很不错,这究竟是为了什么?如果是要等到这晚祭奠他弟弟的话,在最后一刻他还有机会杀掉我与思思等人,然而他却诡异地放弃了作为挡箭牌的思思,并将她推回我的怀中。还有他临死前说的那句古怪的话,是否包含什么特别的意思?
头脑有些发痛,死亡之咒的负面影响又来了,我停下了思考。
叶柔此时凑过来道:“色魔,你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我刚想开口,眼前一黑,接着就失去了知觉。
当我再次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张软绵绵的床上,头依然很痛,左手脉搏上插着一只吊针,我不知什么时候睡到这间房子里的,不过看装饰似乎并不像医院。
体力恢复了不少,至少我可以从床上爬起来,不过就是肚子中骨碌骨碌的叫,我饿得有些发软。想爬起来去找些吃的,然而双脚一触到地面,我就感到钻心的疼痛,此时方才想起自己昨晚中弹了。
看天色离天亮还有些时间,估计再拖下来就要把一个大男人搞的尿床了,我只好大声喊道:“有人吗?”
忽然外面一阵纷繁戎乱的拖鞋声,接着房间门被人推开了,一大堆人涌了进来。
“逐哥哥!”
“表哥,你醒了!”
“师弟,幸好你没事!”
“担心死我们了!”
“我都说了他是蟑螂命的了!”
“小逐,哎呀,我担心死了!”
“谢天谢地,菩萨保佑!”
……
我愕然地看着床前在一分钟不到之内围满了人,李晓,思思,慕容倩,成怡,叶柔,还有我爸妈!阿姨!
面对众人七嘴八舌的轰炸,我结结巴巴的道:“这,这是怎么了?”不就昏迷了一个晚上吗,用不着惊慌成这样吧?
思思不顾矜持,当着众人的面扑到我怀中,大哭起来:“太好了,逐哥哥,你没有事!”李晓与慕容倩看神情也是很激动,然而终是控制住了。
啊,思思她们也醒过来了,看着几女生龙活虎的没事,我心中的一块大石终于放下来。
劫后余生让我心有余悸,看着思思真情流露,心中感动,抚摩着她的秀发安慰道:“没事,没事。”
思思冲动过后,才想起自己身在众目睽睽之下,尽管不舍,但还是很不好意思地离开了我的怀抱。
我想起一事道:“昨晚其他的那些受害女子也都还好吧?”
众人愕然:“昨晚?”
李晓道:“表哥,你可是昏迷了十天了!”
我惊道:“不是吧?”
“咕!”肚子饿得发慌的不满抗议告诉了我,李晓的话确实是真的。
我狼吞虎咽地大嚼着满桌为我准备的美食,同时从他们口中了解了那晚之后的一些情况。
叶维民在收到我的发报之后不久就暗中展开了行动,并且是与慕容天骅联手,在听到爆炸声后立刻就赶了过来。
我们坐的直升机走之后不久,开封市警方人员就已赶到,不过叶维民还没弄清楚整件事情,没有贸然把我这个当事者告诉警方。他们在处理那些思想受控的女子时还花了好大一番力气,因为她们根本连亲人都不认得了,只听拥有温玉戒指的人发号施令。幸好在一星期之后辅助催眠术的药物失效,那些女子一一恢复理性。据警方调查,这批女子都是大半年前开封市,还有临近几个城市失踪案件中的人。不过问及她们期间发生的事,却是什么都不记得了。
在爆炸点附近一处山迹,警方还发现大批的男性尸体,受害者身份经确认后,竟然被发现一个共同点:他们的职业都是建筑工人。
最后警方得出的结论是:某个变态的催眠术者,利用其催眠术控制大量的建筑工,为他在离开封市三百公里外的某个荒僻山脉上建造了一个极其奢侈的享乐之地,并掳取了大量的年轻女子供其奴役。
此事立刻掀起全国性乃至全球性的轩然大波,人心惶惶,现在余波未了,在国民的激烈声讨之下,许多国家已经下严令禁止催眠术的研究与使用。
我脚上中的是伤害非常轻微的麻醉弹,并无大碍,不过恢复如此之慢却是让我有些意外,而且脑瓜子有些昏昏沉沉的,思维速度亦缓慢了许多。
我有点担心,那次车祸让我拥有了一个天才的脑袋,但千万不要在这次事情后被打回原形才好。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28章 稀客
初始阶段的身体恢复极慢,简直是没有丝毫进展,脑细胞伤害严重的我几乎天天都需要十五个小时以上的时间躺在床上大睡,小小的麻醉弹伤口,在十数天居然都没有什么进展,要是换做以前那个我,估计一天就能下床走路了,我意识到了脑子对身体恢复能力的重要性……八路
幸好我最担忧的事情并没有发生,但与小时候的那次高烧不同的是,我这次的脑损伤并非功能性的脑细胞彻底死亡。修养大半月之后,我的情况越来越好,思维的敏捷性也大大提高.
这段日子我一直住叶柔在天落的家中,爸妈也待了好些日子,直至我再检后安然无恙方才安心回家。由始至终,他们都不清楚事情的原屈,只道是思思几人被那个变态催眠师抓走,而我不顾一切前去相救,才会身陷险境。如果他们知道首领是冲着我来的,估计得吓死。
他们二老在初见到叶柔这个本来应该是“死亡了的人”之后还大大惊讶了一回,因为吴祁凌也算是冰际市的名人了,当初丽丽因救小孩而惨遭车祸的事曾上了冰际市的每周新闻,许多市民都有所耳闻,而丽丽又是我的同学,那个在爸妈心中是“很有礼貌的女孩子”左传右传之后,他们很自然地就知道了。事情发生后还很惋惜,说这样一个好女孩竟然不得善终,叹上天不公。
叶维民没少做解释,不过他始终没有透露叶柔就是丽丽,而是他领养的孙女,估计这件事除了我们少数几人知道外,要一直隐瞒下去了。
慕容天骅心忧女儿安全,在脱离险境后就欲带他回家,不让再待在北平了,但慕容倩愿意辞掉工作,不过要回去是死活不从,慕容天骅知道她想留下照顾我,他清楚这个外柔女刚的女儿性格倔强,无奈之下也只好答应,反正建康集团董事长家里还是非常安全的。
成怡甚至没有把这么大的事情告诉父亲,而她爸似乎也不太关心成怡,女儿失踪了十多天都没有觉察,可能是爱妻因女儿而死的缘故吧,他对成怡很有意见,这也是成怡自小开始就已比一般人要独立成熟得多的原因……[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5 1 7 Z . c O m]
整件事情的起源其实是由她在母亲忌日那天登山引起,因此她甚是内疚,向公司请了一个多月的长假,留下照顾我。
而思思与李晓也都没有离开,于是近一个多月以来我就在几个美艳绝伦的女子服侍下,过着饭来伸手,衣来张口的日子。由于在死亡线上走了一圈回来,我分外的珍惜来之不易的重聚,再不像以前那般刻意避开她们。生活仿佛回到了高中那段美好的时光,有时候我总会在想,如果张雯在的话,如果我们没有发生关系,一如既往地保持纯洁的友谊关系,对彼此是否会更好呢?至少我们都还快乐——当然只是暂时性的,毕竟女人迟早都是要嫁人的。
随着脑力的恢复,身体的痊愈速度也越来越快了,现在我已可以下床走路,一天需要睡眠的时间已经减到五六个小时,我的正常状态是三四小时。由此可见应该恢复得差不多了,再过几天我就应该可以自由行动,脱离那张让人闷得发慌的病床限制了。由于叶维民说脑的疗养很特殊,不能看电视以及玩电脑,以免辐射作用影响,甚至连手机都最好别放在身体的旁边,因此无事可做的我耐性已经快达到了极限,整个身体在缺少活动之下已经快要生锈了。
“来,张开嘴巴,啊。”李晓端着叶维民亲手开的汤药,像哄小孩那样哄我喝下去。说实在话,这种药我已经喝到麻木了,嘴巴几乎可以淡出鸟来。不过叶柔拿着条棍子在旁边虎视眈眈,我是不敢抗命的。一软一硬,白脸黑脸,实在是最佳组合。
思思帮我按摩腿部,以外力促进血液流通,流通是流通了,不过很不幸地都聚集都男人最重要的那个部分。没有办法,长久卧床,对我这种年轻人来说,精力难免有些过剩。
慕容倩帮我屑着一只苹果,说多吃水果对病人有好处。
成怡为了替无法看电视玩电脑的我解闷,手拿一本小说读着。我不否认聆听美女的优美声音也是件很愉快的事情,美中不足的是成怡很显然并不了解我的爱好,那种公子王子型的少女言情书我觉得最为无聊与幼稚不过了,如果换成《金瓶梅》的话,我想自己肯定会感兴趣得多的。当然,这个要求我也只能在心里想想,是不敢提出来的
有美女相陪的感觉确实不错,不过时间长了再怎么样还是会无聊的,我已经接近疯狂边缘。明天,无论怎么样都好,我都强烈要求恢复正常人的生活。
话说回来,李晓她们出落得越来越漂亮了。被救出来后的第二天早上,她们就苏醒过来,脸上的奇异艳红也随之消失不见,然后无论是气色,皮肤一天一天的变好,甚至连秀发看着都柔顺乌黑了许多,这种变化在后半个月尤其明显。
对于这种情况,我心中总是有些莫名的担心,然而叫她们去医院以外国进口先进仪器检查了几回,都没发现异常症状。只能猜测是被软禁期间,首领给她们吃了格而兰之类的大补东西吧。
“小逐,今天怎么样?”叶维民笑着走进房间,近段时间建康集团有一笔对外的大生意,他忙得不可开交,很少会在这种时候在家的,倒是令我有些奇怪。
叶维民笑呵呵的道:“今天来了位稀客呢。”
我恍然道:“是这样啊。”
话没说完,一阵朗笑声中,门外大步踱进来一人,鹤发童颜,虽然上了年纪,但精神赫赫,看起活力并不比十八后生要差。
连叶柔也没能把我按住,我大喜过望地从床上爬起来:“外公?”
怪不得叶维民会将公司的大生意抛下不顾,还真是稀客啊!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29章 不一般的问题
李晓与思思已迎了上去,一左一右地挽着他的手,口中叫得极甜,眼见外公的眼睛就快要眯成一条线了:“这是思思啊?真是女大十八变,我都认不出来了,晓晓也出落得越来越漂亮了呀。”看来确实不是我的错觉,连外公也这么认为。
我给他介绍了慕容倩,成怡还有成怡几人,外公一下子见到那么多罕见的美女,而且似乎都或多或少有些关系,居然有些目瞪口呆了,过了好半晌才回过神来,目光定在叶柔身上,笑眯眯的道:“你就是老叶的孙女吗?”
在外公的面前,叶柔破天荒的收敛了大咧咧的个性,扭捏着衣角像个含羞代嫁的大姑娘般,说实在话,我很不习惯。
外公慢悠悠道:“老叶,你不是说你孙女有点疯疯癫癫的吗?还叫我别见怪,我看不是挺温柔贤淑的嘛?”
叶柔闻言登时俏脸通红,狠狠地瞪了叶维民一眼,口中却道:“人家哪有拉?”
知道叶柔个性的几女都抿住了小口想笑,“人家?”这个恐怖的词语几乎让我想吐出来了。
叶维民咳嗽两声转移开了话题:“我和你爷爷也有段日子没见面了,刚好你现在也在天落,我就顺便把他接过来,大家好聚一下。”自从第一次到建康集团,叶维民得知我与外公的关系之后,就要了外公家的地址,迫不及待地赶去和老朋友见面,不过到现在也有好几年了。
外公收起笑脸,关切道:“小逐,听说你前阵子身体出了点事。”
我笑道:“外公,劳您挂心拉,一点小事而已,现在已经康复得差不多了。”
外公点点头道:“那就好,等下我帮你检查一下,开点固本培元的药。”
叶维民笑道:“他这个人,就是死都不相信我。”
外公翻了翻白眼:“老家伙,你就喜欢走捷径,医治下疑难杂症还行。”
叶维民道:“呸!你是说普通的伤病我就不行了?”
“别忘记大二上学期时的那只瘟病猫,我说了要下慢药,循序渐进的,你拍胸膛说根本没必要,可以用速效药,在三天内让它复原,结果还不是死掉了!”
“那是意外,下学期那只肠胃出问题的狗,还不是让我一星期内治好了,你死说要两个月,两个月吃药也把它吃死了!”
“大三上学期那棵木棉树……”
“大三下学期那株仙人掌……”
“……”
“……”
在我们目瞪口呆中,外公与叶维民不住地翻出菜鸟时的种种鸡毛蒜皮陈年糗事互相攻击,面红耳赤,口沫横飞,战斗的激烈程度持续上升,眼看就要把对方哪天不穿内裤的事情都抖出来了。我知道外公稳重的个性,很难想像他竟然也会有这种小孩子式吵架时候,看来他们两果然是好友也是死对头。叶柔估计也是从来没见过叶维民那么失态,性感的嘴巴张的老大。
过了半天,外公与叶维民方才想起我们小辈在场,讪讪地停下了毫无意义的争执,不过看着都意犹未尽的样子,估计两人独处时还得有一场学术性的大讨论。不过,这也许是他们发泄友情的特别方式吧。
吃过午饭,外公将我叫进房间之中,其他人知道他要为我做检查,也就知趣地没有来打扰。
脉搏,眼睛,舌头都检查一遍之后,外公很满意地点了点头:“不错,不错,老叶开的药还算中用,你中气很足,气血尤其旺盛。”虽然见面少不了吵架,其实内心中外公对这个老朋友的水平还是颇为推崇的,心高气傲的他还曾说过自己在某些地方还不如叶维民。
检查过后就是闲话家常了,外公笑眯眯的道:“小逐啊,我看除了晓晓和思思外,你的另外两个朋友也对你很‘不错’呢。”他说到“不错”二字的生活,特别加重了声调,颇有些意味深长。
我听得出他话中隐含的其他意思,尴尬道:“也就一般吧。”
外公哈哈一笑:“你以为我这个外公老眼昏花了,告诉你,我眼力好着呢,外孙啊,这下你麻烦可就大了。”他倒好,一副看热闹的样,我更是无地自容。
笑完之后,外公眉头忽的一皱:“就是她们几个的气色都好得离谱,就是逢大喜之人也不过如此,实在是太奇怪了。听说都在这里住了好一段时间了吧,难道老叶整天给她们服用大补之物。”
我心中一动道:“外公,我给你看一样东西。”打开抽屉,我将一个小小的玻璃瓶子取出来,里面装着的是几颗拇指般大的圆滚药丸,红艳欲滴,仿佛会发光那样。那是首领毙命之时从他怀中滚出来的,当时刚好在我脚下,顺便就拿回来了,不过研究了许久都看不出是什么药,有何效用。
“哦,我看看。”
外公接了过来,看了几眼,毫不在意的脸色忽然间就变了,快得如六月的天气。
我看他神情凝重,也有些担心:“外公,这个究竟是什么东西呢。”
外公没有说话,将瓶塞打开,倒出一颗闻了两下,眉头越皱越深了。
我忍不住再问了一句,外公将药丸收起,脸色恢复了平静:“小逐,这药丸你是从哪里得来的?”
我预感到事情很不简单,不敢多隐瞒,将首领寻仇,绑架李晓等人的事情全盘托出。他临死前所说的那句奇怪的话,我至今仍然感觉似乎另有深意,外公见多识广,又有大智慧,有他帮忙,或许能解开疑问也说不定。
外公想不到整件事情内中还有那么多的曲折,饶是他经过不少大风大浪,也不由为这次惊险之旅而色变,最后他叹了口气道:“小逐,你确实是个天才,与赶尸咒作用相反的咒语居然都能创造出来!不过就是太胡闹了些,如果不是你的脑频率肯定比一般人要高上许多,体内又有阳刚气息的支撑,再加上那杯“格而兰”刚生效不久的保护作用,你的[脑部或身体很可能就当场承受不住了,至少也会变成白痴或者瘫痪!声波不是光靠捂住耳朵就能彻底防范的!”
我很清楚死亡之咒惊人的杀伤力,因为它,小小的麻醉弹伤口就让我卧床近一个月。
外公压低声音,语重心长地警告道:“记住,千万不能再次使用了!还有,你就是死,也不能让别人知道你拥有这种咒语!”
我点了点头:“我知道了。”事实上不用他说,我也知道其中利害,不然也不会被我认为是“禁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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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回正题道:“外公,那瓶药丸究竟是什么东西?”
外公的神色显得有些不自然:“没什么,我也不清楚,大概是补药吧,应该不会有问题的。”
但从他那含糊其词,模零两可的回答中,我看出了有问题,而且还不是一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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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30章 天堂丹
之后的十多天外公一直不停地开不同的药方给李晓她们,说是补得太多对身体也不好,盛极必衰,需要压抑一下,让其恢复正常。
中医讲究自然之道,过犹不及,我很赞同他的说法。然而他开的药方很奇怪,有些甚至是抗亢奋的,用在减补中未免太重了些。
我已不是当年那个菜鸟了,对医学的了解已有一定的深度,于是多次向提出了疑问,但他每次都是含糊地敷衍过去,似乎有难言之隐。
更为奇怪的是,李晓她们服下了大量的抑制药方之后,旺盛的起色未见有所下降,还是一天天的上升,她们越来越漂亮,皮肤嫩滑得有如初生婴孩,秀发光亮柔顺得完全可以去拍洗发水广告。
但这并非是值得高兴的好事情,就是叶柔也看得出有些异状了,三番四次地来问我,但我哪知道是怎么回事,答案只在外公的手上。
在第十五天的午后,我终于不能再眼睁睁地等待下去了,闯进外公房间,意欲问个清楚。
外公还是在捣弄些中药,他用药已经越来越希奇古怪了,因为通常情况下外公都是用最普通的药进行治疗,而且很有效。一根小小的狗尾草在他手里,效用都能发挥到极至。连外公都开始下奇药了,看来问题比想像中的还要棘手得多。
直到我走到他身后,外公还是没有发觉,全神贯注在他的方子研究当中了。
“外公——”
外公回过头来,见到是我,习惯性地道:“啊,小逐,是你啊,有什么事吗?”他的眉头有了些皱纹,这十多天的殚精竭虑对老人有一定的损伤。
“表妹她们究竟怎么了?”
外公强提笑容道:“没什么,不是告诉你了吗?激素分泌有点失调罢了。”
如果这话在十多天前说的话,也许我会半信半疑,不过现在就不一样了,我恳切地道:“外公,你别骗我了,如果只是那么简单的话,你也不用辛苦成这样,她们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无论如何请你告诉我,我想自己应该也能尽上一点力的。”
外公沉默一会,叹了口气道:“算了,这件事迟早都隐瞒不了的,还不如提前告诉你吧。其实,晓晓她们并非内分泌失调。”
尽管早已知道结果是这样,但从外公口中确认之后我还是有些惊讶:“那她们究竟得了什么病?”
“也不是病,可以说,她们的身体是前所未有的好,比起任何生活!”
我大惑不解,既然身体那么好,那外公还担心什么?
外公的眉头皱得又深了些:“一切都是因那天你给我看的那瓶药引起的。”
难道是首领给她们服食了慢性的毒药?然而李晓她们已经去几家大医院检查过了,都没有发现任何啊。况且,毒药会让人的体质增强么?
外公一眼便看出了我的疑惑:“那瓶药并非毒药,毒药以强力毒性迫使细胞死亡,那瓶药恰巧相反,它的作用是促进细胞繁殖,与提高其活力,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昙花一现!”
我想起首领临死前所说的那句话:“越是漂亮的花儿,在凋谢时就越令人惋惜啊!”心中不由得咯噔了一下。
外公接下去道:“昙花一现是修改过的说法,其实它的真正名字叫天堂丹,是奥加帝国的宫廷皇室专用药物。”
奥加帝国?这名字让我一愣,在历史教科书与西方古代小说当中,奥加帝国是神秘的代名词。传说七百年前,西欧曾出现一个无论经济还是文化都异常发达的帝国,名字叫奥加,它横行一时,然而其生命却如彗星一般短暂,由于一些不知名的原因,奥加帝国很快就被历史的洪流湮没了。直到十多年前,一群考古学家才发现了某些与奥加帝国相关的文物,并且挖掘出了十数具经过药物处理的不腐尸体。据陪葬物来判断,应该都是贵族。奇怪的是,那些尸体经DNA鉴定几乎每具都有了六十岁以上的年龄,然而他(她)们的容貌与身体却如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差不多。是否奥加帝国的宫廷有保持年轻的方法,或者是药方?
至死都保持年轻时的模样,对于无可例外都得遭受到时间残酷蹂躏的人类来说,那是多么巨大的诱惑。此事一经上报与新闻转播,立刻就引起了疯狂的奥加考古热,甚至许多世界级别的超级大富豪组织了私人的探险队,寻找奥加帝国的遗迹与不老之谜。只可惜最终一无所获,失望而归。从此以后,奥加帝国身上那层神秘的光环更让人看不透了。
外公道:“我想你也应该对奥加帝国的事情有所耳闻吧,没错,天堂丹就是人们口中的不老药。”
我有些懵了,姑且不管事情是真是假,如果是不老药,对李晓她们只有好处,那外公还担心什么?
外公立刻就解开了我的疑惑:“其实人们都误解了,天堂丹的效用并不是避免肉体老化,而是短暂时间内恢复青春。”
“啊?”
“奥加帝国的宗教信仰风气很浓重,他们认为:人死了之后,在天堂里的容貌与身体是与死之前一样的。也就是说,如果在青壮年时期死去,那么到天堂之后就是青壮年的状态,如果是老年死去,那么到了天堂之后还是老人。”
外公顿了一下:“奥加帝国的帝王与贵族因此而深深惶恐,他们既不想在风华正茂的时候放弃荣华富贵离开人世,又不想以老人的恶劣状态登上天堂,于是他们想方设法去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法,这样便有了天堂丹的诞生。”
我已经感觉到了不妙,不过还是硬着头皮问道:“你是说,天堂丹有副作用?”
外公点头道:“没错,不能否认它对于细胞活性化的神奇功效。在天堂丹的激发下,人体细胞会以超常的速度不断繁衍增生,让一个老年人无论肉体还是大脑都恢复到巅峰时期,也就是年轻时的样子。但它同样是强行违背人体发育自然规律的药物,当细胞的繁衍速度无法控制地越来越快,最终超过人体承受的极限,此时副作用就出现了,那就是——”
外公缓缓的吐出两个字:“死亡!”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31章 强颜欢笑
我几乎昏眩,虽然猜得出事态不轻,但也没想过竟然那么严重。
我忙问道:“外公,可否有什么办法?”
外公苦笑了一下:“你也看到了,我已经给她们开了那么多大剂量的重效药,别说是根治,连抑制作用都起不到一点。”确实,李晓她们无论吃多寒的药物,气色之盛,还是没有退却之象。
“这十数天我带她们到好几家著名的大医院,想用激光等其他高科技方法解决,然而还是无济于事。那些医生还说根本没有事,只是补药服用过多,他们连根源都检查不出来,从哪里下手?不过也难怪,因为天堂丹毕竟不是毒药。”
我默然了,外公一向对自己的中药水平很有信心的,从来不屑借助激光等高科技,这说明他心中确实没有底了。
“那,她们这样子还能维持多久?”这句话的另外一个意思其实是:副作用什么时候会出现。如果再残酷一点,就是什么时候会失去生命。
外公屈指盘算一下:“以现在的细胞繁衍速度看来,少则两月,多则三月之后,她们的身体就会被淘空,细胞繁殖速度越来越缓慢,比起正常人甚至是老年人来还不如,随之而来的结果是迅速的衰老,然后……”外公不说话了,不过意思很明显。
二到三月?我顿时愣了,难道,我与李晓她们的相处时间仅剩下那么短了吗?
“逐哥哥,过来看电影嘛!”思思将我手中的医术夺下,连拖带拽拉出客厅,塞到沙发中央。
李晓,慕容倩,成怡与叶柔都在看着一部好莱坞的搞笑片,个个兴高采烈,笑得花枝乱颤。
李晓好不容易才止住笑,抽空将一只葡萄塞到我口中:“表哥,你整天就呆在房间里看那些破书,闷不闷呀?”
又是半月过去,叶维民派人每天四处搜集古书秘籍,一堆堆源源不断运送回来,然而我的翻阅量至少已超过上万册,还是没有天堂丹相关的任何记载。外公先前看到的提及天堂丹那本书的古人作者,并不是位医师,而是一位喜欢四处游历冒险的地理学家,因此只是记载了天堂丹的名字与效用,并没有药物的组成成分与解药。估计也不会有解药,因为奥加帝国的贵族一生只会服用一次,就是在他们预料到自己已时日无多的时候。
外公与叶维民都想方设法地对天堂丹进行研究,以求能自行研制出解药,然而直至现在,还是没有半点进展。
看着一张张如夏日盛开的鲜花般的笑脸,那么美丽,那么灿烂,正是一生中最为光辉的时候,实在很难让人相信她们两个多月后就会迅速衰老并失去宝贵的生命。
随着日子一天天无情地流逝,无奈与绝望相继而来,每时每刻都咬噬着我的心。
有什么比见到自己最重要的人死于面前更痛苦的事情吗?那就是慢慢地,无可奈何地看着自己最重要的人受尽折磨死去?
我终于明白了首领临终前那句话的含义:他要我亲眼目睹李晓等人走向死亡。因为他当初也是眼睁睁地看着两个弟弟死于眼前,所以他采取了让我承受相同痛苦,甚至是更漫长煎熬的报复手段。
我勉强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学无止境嘛。”这就是所谓的强颜欢笑了,明知有些非常不愉快的事情即将发生,心情极度恶劣,然而却不得不通过笑容掩饰。
叶维民已劝说李晓,思思与成怡也将工作辞掉了,因为她们要不时接受观察。当然,是不能直接将真相相告的。只要是女孩子,哪个不将自己的容貌看得重要无比,如果让她们自己只剩几个月的生命,而且是在衰老中死去,说不定会崩溃的。叶维民只是以那次绑架事件为借口,说外面太不安全,而建康集团总部缺人,刚好就让她们来帮忙了,毕竟公司总部的安全工作还是做的很不错的。当然,在外租房也不好,于是都住在叶柔家的别墅中了,反正房间多的是。
为了让她们确信事实,叶维民还真的安排了职务,不过李晓她们确实都是人才,个个干的有声有色的。
成怡开玩笑道:“师弟,干什么笑的那么难看呀?是不是嫌我们吵到你拉?”
叶柔嗤之以鼻道:“别管他,就知道整天扮成熟深沉!”
慕容倩倒是很关心:“你可别闷出病来了,偶尔出去走下也是好的。”
我无可奈何地点了点头,还能说什么呢?
李晓有些不淑女地咬了一口苹果,惋惜的道:“哎呀,可惜张可他们两口子不在,好久没见到单若了呢,不过前天通电话时她说怀了孩子,即将做母亲了哦。”
成怡惊奇道:“真的吗,那么快呀,他们不是还没结婚吗?”
叶柔一脸的杀气:“是不是这小子不愿意负责,那我杀过去把他给剁了!”
思思笑道:“柔姐,哪会呢,张可哥哥对单若姐姐可好了,已经在筹备婚礼了,不过他想搞的隆重一点,所以准备时间多一些。”
“……”
张可即将结婚之事,作为他最好的朋友的我自然是不会不知道的。说实话我很羡慕他,以后就可以享受幸福美满的小日子了。而我呢?先是至爱之人张雯的离开,现在几位红颜知又时日无多,情况已经糟糕得不能再糟糕了。
几女重新将注意力转回到投影仪的大屏幕上,笑声中不住地对某明星评头品足,将自己所知的八卦小事拿出来与众分享,偶尔又闲话家常。她们彼此间都很熟稔了,说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也不为过,就连慕容倩与李晓,都已丢下了当初的芥蒂,融洽地相处在一起。白天大家在同一公司上班,晚上一起吃饭,看下电影,或是集体上街购物。朋友相聚在一快的时光,无论做什么,永远都是快乐的。
只是,这样的日子还能维持多久呢?
我在无奈中面临着矛盾的选择,是继续日复一日不死心地翻查医书,找寻与天堂丹相关的资料呢,还是抛下一切,陪伴她们共度仅剩不多的时光?
我心不在焉地盯着白布屏幕,偶尔假笑上两声装做很开心的样子,直至管家刘妈来到客厅,说有人找我。
我无精打采地下楼,在一楼的别墅中见到了一个很熟悉却又很陌生的女人.
"蓉蓉,你怎么在这里?"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31章 方晴
自从将我们救出思亲冢之后,这神秘的女子就消失了,一晃就是上个月,也没有再出现过。期间毒蛇帮那边发生了大事,帮内火拼,自相残杀,原因无人得知,当时我还担心蓉蓉会发生了不测。
他身旁还站着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脸容坚毅,目光如电,很是精明能干的样子。还是毒蛇帮的招牌服饰,皮鞋西装墨镜。
待女佣给我们上了茶水之后,中年人也走开一边,留给我们私下说话的空间。
蓉蓉缓缓地开口了:“其实,我的名字叫方晴。”
“哦,方小姐。”我觉得这样的称呼很不习惯,但以蓉蓉称呼确实不再适宜了。她容光焕发,美艳照人,哪里还有当初那个熟悉的,需要人怜惜的蓉蓉模样,而且,她如今很可能已是毒蛇帮的首领了,堂堂一个大黑帮之主啊!我对她的认知,忽然间变得那么的陌生。我想她根本就不是个乞丐,而是为了什么原因而接近我,尽管我不知道,但至少在一起的时候她并没做过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情,反而救了我与李晓她们的命,所以我并没有为了这次欺骗而有所不快。
方晴听到这称呼,脸色看着竟然也有些须不自然,朝夕相对的习惯,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改得过来的。不过她的神色很快就恢复了平静:“我今天来这里,是想跟你说一下首领的事,我想,你心里肯定有不少的谜团。”
我闻言精神一震,“首领”与方晴的那段对话证明他们间是有着些特别关系的,说不定她知道“天堂丹”的解法,忙道:“好,我正想了解一些东西。”
方晴点了点头开始讲述:“我想你也许已经知道我与毒蛇帮的关系了,我爸方中砚,就是上代毒蛇帮的帮主。”当时蓉蓉在与首领对话中就提到过这个名字,我也猜到了大概。
“确实,以前的毒蛇帮是个让人闻风丧胆的可怕黑帮,我爸也是个无恶不作的人,不过这一切在他认识我妈之后改变了。”
方晴顿了一下继续道:“我妈仅仅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工人女儿,从小到大,她就只想过最平凡的日子,成长,读书,工作,结婚,生儿育女,相夫教子,她从来没想到自己会找一个叱咤风云的男人做丈夫。在他们刚认识时,我妈并不知道爸的身份,然而当我爸有一天将他是毒蛇帮头子之事如实告诉她的时候,我妈已经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了。”
方晴叹了口气,深有感触:“爱情,真的是奇妙而不可思议的东西,我爸也从没想过自己的妻子会是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女子,然而两个与心目中对象天差地别的人就这样结合在一起了,他们的结婚是偷偷摸摸的,除了外公外婆之外,没有第三个人知道,因为我爸知道自己是在枪口上舔血的人,到处都是仇家,因此他要保密,只能偶尔与妈秘密相聚一次。我妈是个很善良的人,在婚后便一直劝说我爸别再干那么多伤天害理的事,我爸很爱她,确实收敛了许多,再也不再伤害无辜,不过他正值盛年,气血方刚,意气风发,要丢下黑帮老大的位子是绝对不可能的。后来我出生了,除了丈夫的责任之外,他肩上还多了父亲的责任,可能是这个原因,他更加慎重了,考虑再三后,将我们移民送到澳洲去。他在做生意之余,偶尔也会来见一下我们两母女,不过能留下的时间一般都很短,从不超过十天。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我十八岁生日那天……”
听到这句话,我就知道事情有了转折点。
方晴道:“每年的生日,我爸肯定都会回来的,那一年也不例外,十八岁之后我便成年了,我爸很高兴,在生日宴的饭桌上说,无论我要过贵重的礼物,他都可以弄到手。当时我说什么都不要,如果他能天天这样陪着我们就好了。这样的话我妈已经和他说过无数次了,我也没抱多大希望,只是随口说下而已。然而他当时就沉默了,皱着眉头很认真思考的样子,当晚近十二点,我的生日快过去的时候,他却带来了肯定的答复,你知道吗?当时我是多么的高兴。”
方晴的眼睛中闪动着泪花,此时的她看起来与那个让人怜惜的蓉蓉差不多:“可能随着年龄的增大,我爸心境已经大大变化,不再是当初那个喜欢站在顶峰之上的毒蛇帮首领了。他想清楚了一切,什么金钱,权势,地位,全都不如与家人一起多些时间来得重要。原本他可以立刻放弃毒蛇帮之主,回来与我们共度平凡而幸福的生活的,然而他想将这个道理告诉给更多与他出生入死的兄弟知道,在枪口上舔血的日子,永远都不会有明天。因此在走之前,他想做完最后一件事:拆散毒蛇帮,利用多年积下的资金建立正式公司,让兄弟们走上正道。这个提议很明显是石破天惊的,刚提出就有不少的帮会成员强烈反对,这些都是习惯了威风刺激,一掷千金的生活,当然,也有部分兄弟是同意的,这些是厌倦了整天在死亡线上打滚的成员。于是分成了两派,支持派与反对派,就是当时,“首领”的机会来了。”
这个心机深沉,狠辣无情,然而却将亲情看得无比重要的枭雄,终于出现了。
方晴道:“其实他原本不是帮会的成员,然而却在一次事故中帮我爸挡过子弹,之后便进帮会,深得我爸器重,而他确实也是个人才,大小事务办理得妥妥当当,干净利落的,很快就升上了堂主之职。我爸一直把他当成亲信看待,然而万万没想到,竟然就是这个自己最相信的人背叛了自己,他联同那些反对者毫无预兆地发起变乱,杀,杀了毫无戒备的我爸,并大举清洗毒蛇帮!”方晴咬牙切齿,可见对这个杀父仇人的痛恨之深。
“我和妈在澳洲一直等待他带着好消息回来,全家团聚,然而一年过去了,还是没见他的影子,要知在平时他少则一月,大则半年都会来看我们的。事态的异常令我妈有些慌,正当此时,一个人带来了耗讯,那就是忠叔。”
“忠叔?”
方晴指着如笔一般直挺,站在远处的那位中年人。
“哦。”我恍然。
方晴的声音有些苦涩:“忠叔说我爸死了,而且是他亲自下手杀掉的。”
“什么!?”我看着远处的忠叔,满腹疑问,难道不是首领杀了她父亲吗?而且方晴看与忠叔之间看上去并非仇敌,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32章 仇恨
方晴叹了口气道:“是我爸亲自叫忠叔杀了他的。”
我更是不解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方晴道:“当时他们两都被叛乱的帮会成员困住,我爸自知逃生无望,但他还要找人将消息告诉我们两母女,于是他让忠叔下手杀了自己,装成叛乱的一员,以博得首领信任。忠叔是那种很直的人,平时和我爸经常会发生冲突,其他人都以为他们间不和,其实只有我爸与忠叔才知道,他们是最好的兄弟,同生共死二十多年,偶尔的摩擦,并无妨他们的友情。但首领却不知道,他以为忠叔这种整天与我爸起冲突的人,要叛乱也很正常,因此也信以为真了。而且他是刚刚接手毒蛇帮,如果胡乱残杀德高望重的元老,很容易招致其他人的反对。在尚未坐稳位子之前,是不宜生事的。之后对首领上位反对呼声最大的一些人都无缘无故地失踪了,忠叔此时站在支持方,帮了不少忙,得到了首领的进一步信任。这样过了一年,帮会与澳洲人进行交易,趁机找到了我们,将全部事情如实相告。”
我有些感概,黑帮的上位过程,几乎都是建立在暴力与鲜血当中的。
“忠叔转达了我爸留下的遗言,他让我们千万不要为他报仇,好好生活。我想我爸认为以我们的力量,要报仇简直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再有就是他从来都不想我们卷入黑道之中。”方晴有些黯然:“忠叔让我们把报仇的事情交给他,总有一天,他会让首领血债血还。他走了之后,我妈因过于悲痛,身体越来越不好了,后来病了一场,更是每况愈下,如果不是因为我的话,她早就去陪我爸了,就这样过了一年多,她终于撑不住了。”
丧母之痛让方晴的声音有些苦涩:“我外公外婆也不久后离开人世,就剩我一个人孤零零的在澳洲,在两年多的时间里,最亲的人都相继离我而去,因此我对那个天杀的首领恨之入骨,也不顾自己势单力薄,只身去寻仇。我爸留在家中的保险柜有一份绝密名册,里面有毒蛇帮的帮会成员资料,与在全国各大省市的一些秘密落脚点,这些地方或是酒店,或是宾馆,又或是酒吧,都是帮会自己投资经营的。我在其中一个帮会开的高档次酒店中等了半年多,终于见到首领。他是刚出境交易回来,在酒店休息几天。不过他出入都有其他的会员紧密保护着,我虽然有枪,还是难以找到下手的好机会,而且一击不中的话,我知道自己肯定不会再有第二次机会了。再三考虑之后,我决定还是利用女人天生的武器——容貌,还有身体。”
方晴显得有些无奈,然而对她这种力量薄弱的女子来说,确实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我将一支毒针放进发髻之中,打算与首领在床上时将他杀掉。我对自己的美貌还是很有信心的,当我经过特意打扮,假盼成小姐的身份出现在首领面前时,他双眼放光,显得非常惊喜。用仪器检查我身上并无枪支等危险物之后,立刻便将我带回房间。当时我很害怕,尽管是为了复仇,不过这样做始终心中还是很难受。然而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首领对我的诱惑无动与衷,根本连一点兴趣都没有,他只是说,只要我为他做一件事,一件很简单是事情,从此之后就能拥有一大笔钱,可以无忧无虑地享受直到老去,不必再做小姐了。”
我忍不住道:“什么事?”
“任务确实很简单,就是想方设法待在你身边,并且随时汇报情况。他说我与你的某个重要的人长得几乎一模一样,在他策划的一场戏配合之下,你就会接纳我的。首领对我身体没兴趣的话,我知道自己是很难杀得了他的,倒不如接受提议,先待在他身边,那么随时都会有机会。”
此时我才明白,就连那个才没多大年纪的“咖啡猫”居然都是首领的一只棋子,首领确实是够深沉,他甚至猜到我肯定会不会视与张雯很相像,当时还是乞丐身份的方晴于不顾。先前那影子般保护着我的黑衣人确实是毒蛇帮的成员,可笑的是那时的我还将他们当成了友人。
方晴道:“他说你制造的某个病毒得罪了不少人,怕是有危险。必要时,可以动用毒蛇帮在任何一个地方的力量保护你的安全。当时我还觉得很奇怪,从他的语气看得出来,定然是与你有着深仇大恨的。我知道的东西并不多,首领一直都不愿意透露,然而他的情绪有些问题,有时总会特别的激动,说要杀了你,或是你的情人什么的。这样,久了之后我也从他的无意之失中猜出了个大概,他是在进行一个特别的复仇计划。”
原先我也一直迷惑不解,不过现在已明白了,首领的报复计划是要我眼睁睁地看着李晓她们死去,就好像当初他与两个弟弟的遭遇一样,而计划中作为“观众”的我自然是不能出什么意外的。很不幸的是,他的计划完成了,尽管不是最完美,因为缺少了最重要的一个人——张雯。
“首领那段时间都很神秘,整天不见踪影,几单大生意都错过了,连帮会中人都开始对他颇有微辞,这是个大好良机,当时我的复仇之念就改变了:非但要杀了他,还要更狠一点!”方晴咬牙切齿:“于是,在忠叔的配合之下,我展开了行动。因为我手中有几乎所有老会员的资料,哪些堂主是绝对忠于我爸的,上面写得清清楚楚,他们只是逼于首领淫威而委曲求全而已,于是在我号令之下,一切都不同了。我们一点一滴地将首领的力量要么吞并,要么灭掉,那时的首领几乎是半失踪的状态,对帮会里的事也不闻不问,因此我的行动进行得很顺利。两个月之前,我们的实力已完全超越首领了,可怜他还蒙在鼓里……”
我忽地想到什么,打断她道:“等等,你是说,两个月之前,你完全就可以复仇了,为什么还要忍下去。”那时应该是李晓她们被绑架的时候。
“因为我非但要首领死,还要让他很痛苦绝望地死去,方能解我心头之恨,因此我耐心地等,一直到他对你的复仇计划工作完全筹备好,即将完成的时候才出击。”方晴得意的娇笑起来,目光中尽是掩饰不住的兴奋:“苦心积虑多年的计划功亏一篑,而且看着自己一无所有!你说,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痛苦与绝望的事情呢?格格……”
我的脸色蓦然变得惨白,半晌不出声。
方晴很显然不知道天堂丹的事,兀自道:“对不起,让你多受委屈了,虽然出了点意外,我怎么都想不到他的复仇日期会提前,不过最后我们还算是很顺利的,对吗?对了,要说起来还真奇怪,我当时是匆忙中得到消息赶来,他手中挟持了人质,原本有机会杀掉你一个朋友的,为什么没下手呢?难道是因绝望过度而精神失常了?幸好是那样,否则的话我会于心不安的。”
方晴犹喋喋不休,我已站了起来,面无表情的道:“方小姐,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告辞了。”
方晴愕然的目睹我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好不容易才回过神来:“为什么?”我知道她的意思:为什么这样对我?
我此时已走到电梯旁,回头缓缓的道:“难道你不觉得,自己越来越像首领了吗?”
为了复仇,首领杀了数不清的无辜之人;而方晴为了她那个所谓的“完美”复仇计划,同样把我与李晓等人逼上了绝路.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33章 死亡森林
随手将一本书丢在一旁,我都快被书山给淹没了,整个房间里,基本还是除了书还是书,不过如海一样的阅读还是没有找到与天堂丹相关的资料。奥加帝国的崛起与灭亡都如天边的流星那么快,况且其帝国建立之地据说是在世界某个隐秘的地方,因此直至后世,人们才从考古学家获取的文物,尸体中得知有这样一个存在。
纵使是我超强的脑力,在没日没夜的工作下也有些疲倦了,因精力消耗过多,双眼已有些沉重,再这样下去,第一个出问题的很可能不是几女,而是我了。长起身来走出房间,客厅空荡荡的,白天李晓她们都去上班了,我冲了杯茶,坐在沙发上,独自静坐。剩下的时间越来越少了,然而却没有一点头绪,该怎么办才好?
茶几上放着一张鲜红的请柬,后天就是张可与单若的大喜之期,他知道李晓她们都在叶柔这,一张请帖把我们几人全邀请了。
与我交情最深厚的哥们大喜将至,而我却是面临绝望之境,几位红颜知己留在人间的日子却是短暂得可以扳着手指数出来了,多么讽刺的事情。我现在不知张雯离开我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如果她没走的话,毫无疑问,将是死神即将眷顾的人选之一,当时首领还对没找到她表示出极大的遗憾,那段时间,报复心达到沸点的他说不定比我还要渴望找到张雯的踪影。
脚步声让我从沉思回到现实中来,每个人的脚步声都有所不同,从频率我可以判断得出来,是外公与叶维民的,为了李晓她们,两位老人也几乎是整天呆在实验室中,殚精竭虑研究解药配方,叶维民甚至已将公司撒手不管,大小事务全部交由下面打理。
我强提精神迎上去道:“外公,怎么样?”同样的一句话已经问得太多,就连我自己都记不清次数了,先前时抱着希望,然而热情却渐渐随着每次一成不变的否定答案冷却,我现在已几乎麻木了。天堂丹这个名词,在我心目中甚至比癌症还要令人绝望。
从两人的表情我就看得出来,这次的答案应该不会给我带来一点惊喜,更另我担忧的是,他们的脸色甚至比以往还要凝重得多。
果然外公摇了摇头,叹气道:“没有进展,不过,但有个坏消息,我必须告诉你。”
我为之愕然,事情已经够糟糕的了,难道还有更糟糕的情况吗?
叶维民沉重的道:“这几天她们都显得格外兴奋,每晚到深夜才睡,白天却精神饱满,工作比以往还积极得多。我和你外公见情况有些异常,以市内流行亢奋症给她们做了检查,各种仪器测出的结果一致:细胞的繁衍速度再度大幅加快!”我们一直都在瞒着李晓几女,就是她们用药时也是以药膳的形式,由于思思与李晓都尝过这种特别的菜谱,所以是深信不疑,慕容倩与成怡还一个劲的大赞好吃。不过一次又一次的检查总是不大正常的,敏感的成怡已觉察出一些不对了,察言观色中我看的出来,只不过她没有问而已。
外公无奈道:“我们也意想不到,小逐,你也知道,一般的药物的效力是随着时间渐弱的,但是天堂丹的效力却是愈来愈强!”他顿了一下,然后艰难的道:“实话说,如果没猜错的话,她们的寿命最多仅剩下一个月!”
此话犹如当天一记闷棍,我几乎懵了,过了半晌才出声:“外公,你说的是真的?”其实我心中早已相信了,稳重的外公,又岂会拿这种事情开玩笑?
外公重重地点了点头:“虽然不想告诉你,但时间不多,眼下已到了抉择的时候了。”
抉择?我留意到了这个词,精神大震:“外公,你是说还有机会?”
外公欲语又止,似有难言之隐,手负身后,在房间里踱来踱去,走了近半分钟,还是没有开口。我急了,拉住他追问道:“外公,究竟有什么办法,你快说,无论怎么样,我都不能放弃的!”
外公还是没有说话,叶维民将我扯开道:“小逐,还是我和你说吧。”
我如逢救星道:“好!”
外公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脸色忽晴忽暗,却没有反对。
叶维民拍拍我肩膀:“小逐,你得做好心理准备,这是个不是办法的办法,但也是唯一的希望了。”
他顿了一下道:“你听说过死亡森林吗?”
饱览群书的我也算见多识广了,而且特别喜欢一些异闻怪地,死亡森林就是其中之一。对于考古者,还有热衷探险的人来说,他们就算没听说过百慕大,也绝不会不知道北美洲鼎鼎大名的死亡森林。与名字一样,死亡森林,象征的就是死亡!它是全世界陨星频最繁降的地方,由于外星物质与其蕴涵的宇宙射线影响,死亡森林诞生了大量极其危险的变异动植物品种:狂暴藤,寄生花,食人蚁,吸血蝙蝠,比老虎更凶猛的异种猴,人人闻之色畏的狼群,能将装甲坦克硬生生勒断的巨蟒……一旦进入死亡森林,无时无刻都得面临着数不清防不胜防的生命威胁,就连一只小小的毒蚊,很可能都是致命的根源,稍不注意的话,就会成为森林中动物的食物或植物的肥料。“首领”那只以狮豹为生的龙猫,仅仅是死亡森林的危险变异生物之一而已,其可怕程度从中可见一斑。曾经有某支由考古学家与精良士兵组成,人数多达上百的冒险者,全副高科技精良武装,信心十足地踏进森林,结果半年后只有一人生还,其余全军覆没,幸存者只剩一臂,浑身恶疮,还患上了森林恐惧症,见到电视节目中《动物世界》的森林都会疯狂地喊“救命”。自此后,许多勇敢的探险者,都在死亡森林面前望而却步。一个听名字就能令人战栗,毛骨悚然的恐怖地方。
听说奥加帝国几具贵族尸体的发现地就是死亡森林,一念到此我呼吸都有些困难了:“你是说,寻找奥加帝国的遗址,然后找出解药?”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34章 兄弟
“劈里啪拉,劈里啪拉……”传统的小城市冰际始终还是没有放弃节日喜庆放鞭炮的习惯。
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我最好的朋友张可,与他一见钟情,死缠烂打追到手的女朋友,也是我们的高中校友单若大婚之期。因此,平日不喜正式打扮的我也换上了套西装
根据我们市的习俗,新娘出嫁前那天晚上是得呆在娘家的,我们来的时候张可刚好开车去接单若了,没见到人影。
我将整个身体都靠在酒店大厅中的沙发中央,看着来来往往的宾客似乎都沾染了些喜气,个个兴高采烈的。所有人当中,也许只有我是最为落寞与心事重重的一个了,我实在高兴不起来。
前两天叶维民告诉我的那个机会,确实如他所说:不是机会的机会。
我原本以为是前往奥加帝国遗址,找寻天堂丹的解药,然而我猜错了,并非奥加帝国,而是曾经在死亡森林中诞生的另一个国家:矮人国。
西方童话中流传着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的故事,确实,它仅是一个童话而已。然而事实上世界地球曾有矮人国的存在。
同样是受天外陨石影响,矮人国出现了一种奇异的植物:八目。据说八目花期无外力因素干扰的话必结八朵不同颜色的小花,分别为红橙黄绿青靛蓝紫,花的形状与眼睛甚像,八目之名由此而来。当八条花依次凋谢之后,便会结一黑色圆果。
其实矮人国并非所有人都是矮人,其皇室贵族的身高是与常人无异的,而民众中一旦有小孩出生,便得喂以八目之果,自此后其身体便无法长高了。如若成年期的普通民众并非矮人,便会被酷刑处死。矮人国的君主认为民众的身高优势比不上皇室贵族,便会产生一种强烈的自卑感,不敢反抗,矮人国便可千秋万代直到永远。
然而他们的如意算盘打错了,这种统治实在太过非人道,在某次全国性的大暴动中,包括士兵在内的所有矮人均参与其中,身高正常的皇室贵族全被愤怒的民众杀掉,所有种植的八目都全被烈火付之一炬。但基因已深受八目果实影响的矮人,再也无法养育出正常的后代了,而且他们的繁殖能力大大下降,最终矮人国还是很快地在死亡森林中成为了历史,短暂的朝代,留给后世统治者深刻的教训。
而那个对于我来说是救命东西的,正好是矮人国所有民众深恶痛绝,甚至令国家迅速灭亡的的八目之果。与天堂丹一样,八目果实的效力非常霸道,小孩出生的时候吃上一颗,便永世只是矮人了,而且其效力还影响后代子孙,看见有多厉害。很显然,它对细胞成长的压抑作用,与天堂丹恰好是相反的。
矮人国只是个传说,仅仅出现在书中。但那本书的作者,正好就是那位曾提及奥加帝国与天堂丹的地理学家。地理学家的态度通常是比较严谨的,这样说来矮人国确实很有可能存在。一个极大的难题就出现在我眼前了,矮人国的出现比奥加帝国还要早一些,而历史却更为短暂,要在比沙漠面积还大的死亡沙漠,寻找其已被植物掩埋的遗址,希望简直就像大海捞针,太渺茫了!找奥加帝国甚至还好一些,至少有考古者发现过奥加的东西。
其实外公很早就知道八目的事情,然而他一直都没有告诉我,因为希望实在太小了,抛开能否在森林中找到遗址不说,光死亡沙漠中那些变异的动植物就太要命,就是全副武装,受过训练的军人进去,能活着出来的也寥寥无几,更别说我们了。
因此外公不顾自己老迈的身体,夜以继日地投入研究解药中,希望能通过别的途径解决办法,药物,针灸,激光等等,然而最后他还是失败了。是人总有自私之心的,外公他不想眼睁睁地看着我干一件与送死没什么两样的事情,因此一直都隐瞒着,即使李晓她们确实的生命在一天天地走向尽头。
然而当他看着我一天天的消沉下去时,外公最终还是不能保持沉默了,他了解我的性格,如果李晓她们出了事的话,我也许比死还要难受,可能一辈子都郁郁不乐。曾经错过喜欢的女人的他很明白那种终生都无法弥补的遗憾,在考虑再三之后,他还是决定将八目的事情告诉了我,只不过最后关头他始终还是无法开口,由叶维民代劳。
“表哥,你又来了,整天板着一张死人脸,今天是张可的大喜日子啊!”身旁的李晓见我心不在焉的样子,狠狠掐了一把。
成怡关切的道:“师弟,你近来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呀?”她是几女中最为敏感的一个,总觉得有问题。
后天就得出发了,而且并非我一人,她们也得同往矮人国的遗址据说是在死亡森林深处,就是进入到那里,至少也得大半个月了,即使我能侥幸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八目果实弄到手,也无法及时赶回来。因此她们微薄的力量说实话只是我的累赘,也没有办法不带上。况且,我若是不幸死在森林中,她们也难以幸免了。
原本早点告诉她们,早做好心里准备是最好的,然而正好赶上张可的婚期,让她们再开心多两天吧。这话听着有点沮丧与绝望,但我的心境正是这样,那可是死亡森林啊,不是旅游圣地!
我强笑道:“没事,你别担心。”
此时思思忽然雀跃道:“张可哥哥,还有单若姐姐回来了。”
张可一身笔挺西装,显得分外的精神饱满,散发着红光的脸有些须发福了,看来生活很滋润,也没什么烦恼。而与他一手相携的单若同样娇颜如花,比上次见到时更为明艳照人,如果注意一点的话,可以看到她小腹微微隆起,里面是她与张可爱的结晶,身怀六甲的她笑容更多了几分母姓的光辉。
我很羡慕两人的幸福,同时也在心中暗暗给这对新人予以祝福。
脸上堆起笑容迎上去,这一天,我必须强迫自己快乐,为了那个在我还很笨很懦弱的时候就为我出头,肝胆相照的好朋友,好兄弟。而且,我们说不定会是最后一次见面了。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35章 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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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36章 奇怪的冒险者
回到天落,我与外公马上就去见了叶维民。不过他的脸色看上去不是太好,而且带来的是坏消息:“我已经出到了很高的价钱,不过别人一听说目的地是死亡森林,立刻就拒绝了。”
外公叹了口气,愁容满脸,原本就很渺茫的希望,这下是更低了,其实也难怪,死亡森林的恐怖大名实在是太响亮了,除了有极大勇气,不怕死的冒险者与考古学家之外,只有活得不耐烦的人才会愿意去。而有勇气的冒险者与考古学家两三天哪找得到,而且没有充分准备别人也不会贸然去送死的。
“这样说来,就是没有一个人愿意前往了?”
叶维民摇头道:“倒是不是全都没有,只有一位。”
有一位也比没有好,外公强提了下精神:“谁?身手怎么样,有过经验吗?”
叶维民的表情有些古怪:“我没与他见过面!”
外公和我都惊讶道:“没见过面?”
“是的,他只是以短信联系我留下的手机号码,甚至还说不需要报酬。”
“不要报酬?”我与外公更加不理解了,即使出高价邀请,还没有人愿意。现在居然出现了个不要钱的,这个人,难道是疯子不成?
外公不放心的道:“不会是恶作剧的吧?你见到过他没有?”
叶维民摇了摇头:“没有,他就是以短信联系我,其他什么资料都没有。”
外公皱起眉头:“那到时怎么联系得到?”
“撒路里,他说到时他会在博德共和国撒路里市机场附近的hawen宾馆等待,房间他已帮忙订好了。”
博德共和国是北美洲的一个小国,而撒路里是死亡森林的必经之路,距离死亡森林最近的一个城市,也是我们坐飞机出境后将要直达的地方。
外公闻言喜道:“他知道先去撒路里,那么应该对死亡森林有一定的认识,说不定是个有经验的冒险者,或者考古学家。”也只有这两类人,对金钱才会不大在乎,别说钱,就连生命他们都可以拿来冒险,还有什么比自己的小命更值钱吗?
这个分析很有理,叶维民也鲜见地微笑了一下:“但愿是吧。”颇有些苦中作乐的味道,因为多那么一个人,相对于危险的死亡森林来说始终还是势单力薄,起不了多大作用。
外公拍了拍我肩膀,沉声道:“小逐,我知道无论如何是劝阻不了你的,所以别的话不说太多了,无论如何都要万事小心,处处为营,你的体质比较奇特,说不定真的能创造奇迹,希望上天保佑,你和晓晓她们可以平安从死亡森林回来!”
“啪。”门外有小小的响声。
“谁?”我们三人几乎是不约而同的出声。
“喵!”我们恍然,原来是叶柔家养的那只宠物猫,不知怎么跑到书房这边来了,平日李晓她们都知道书房是叶维民与我外公讨论医学问题的地方,不会过来打搅的。
“老赵,有件事我先和你说一下。”叶维民面有难色,而且他这么客气地和外公说话,我还是第一次见到,看来这件事定然非同一般。
外公奇道:“你与我还有什么不能说的呢?”
“恩,那个,我想,我们家小柔就不同小逐前往了,她也帮不上什么忙,又不听话……”
他一说我们就明白了,人毕竟都有些自私之心的,叶维民也不例外。对于这次死亡森林之行,其实他也不抱什么太大的希望,身为叶柔爷爷的叶维民,当然害怕自己的孙女也葬身在死亡森林中。然而出于与爷爷多年的交情,他又觉得自己这样做实在是太没有人情味了。
叶维民还待解释什么,外公摆摆手道:“老叶,你放心好了,这个我理解的,就算你不说,我也不能让小柔跟着去。”
我点了点头:“对,我也是这样想的。”叶柔并没服下天堂丹,她还有大把的如花前程,用不着以身犯险。
叶维民颇为不好意思的道:“哎,你看我……”
外公拍着他肩膀:“老赵,你帮我们的已经够多的了,就别再内疚了。”
叶维民的脸色这才恢复如常,我们几人再商议了些事,然后我去客厅拖着与叶柔,让李晓等人进书房,由外公与叶维民给她们揭开残酷的事实。
原本看电影看得兴高采烈的,李晓她们突然被支开,我原以为叶柔会觉得奇怪的,然而她却什么都没有问,反倒是我觉得有些奇怪了,不过也好,省的我去解释。总之,去死亡森林的事情是绝不能告诉她知道的,否则以她的个性,绝不可能束手不管。
李晓几人从书房中回来后,表面上看起来依然如常,只是笑容已很不自然了。任谁忽然间知道自己的生命已危在旦夕,都不能开心得起来的。不过叶维民与外公应该提到她们别让叶柔知道的事情,因此她们才勉强保持笑容。
直到夜半一点,我已无法入睡爬起来上厕所时,见到几女房间的日光灯都还亮着。我想,她们这个晚上肯定还有许多事情要做,比如,写下遗书,或者与家人再通个电话什么的。人临死之前,通常都会做这样的事情——对了,我是不是太悲观了些?或许,就连我都觉得自己已是半个死人了!
躺在床上,我平凡却又惊险的一生如电影般在脑子中重现,过着平凡生活的我因一次车祸丧生,然而对亲情的强烈渴望却令我激发了前所未有的潜力,死而复生,而后迅速蜕变为一个天才,揭开了不平凡的序幕,思思,张雯,李晓,慕容倩,叶柔,一个个优秀的女子在我生命中出现,当然,也有数次常人未经历过的危险,猎鹰,军师,首领三兄弟,每次我都凭借着运气与侥幸逃过了,但这次我要面对的已不是一个人,几个人,或是团体,组织,而是整个死亡森林的凶猛变异野兽,还有无数未知的危险啊,人力毕竟不是无穷的!
轻微的响声中,门被推开,一个黑影如幽灵般静静地飘了进来,她的眼睛在黑暗中显得分外的明亮,一直走到我床前,然后将身上的睡衣轻轻卸下,绝美的玉体顿时毫无遮掩,凹凸玲珑,李晓咬着下唇,大胆的道:“表哥,再爱我一次,好吗?”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37章 淫乱之夜
带着微风,软玉温香扑怀而入,李晓的胴体光滑而火热。
峰峦起伏,她娇嫩的肌肤触手可破,我轻轻的抚摸着,陌生,却又似曾相识,因为我们曾经有过一次激情缠绵,就在与张雯订婚前的那个晚上。
李晓在我的手下轻轻地颤抖着,脸颊如火,呼气如兰,并且主动帮我将身上的衣服去掉。
欲望高炙之下,我鼻息粗重起来,几乎是在衣服刚脱完就立刻翻身将她压到了身下,没有任何前奏就迫不及待地长驱直入。
李晓紧咬下唇,从鼻子中发出不知是痛苦还是快乐的呻吟,却又不敢太大声,怕惊动到她人。
那股因久没阴气滋润而沉寂的阳刚之气在体内开始又开始流转起来,愈来愈快,刺激着我全身的每一个神经细胞,许久没有经历过性爱的我,此时极度的兴奋。
“啊?!”
正当我们都即将进入快乐的巅峰之时,忽然传来人的惊叫。尽管很轻,但听在我与李晓耳中无缔于霹雳惊雷,几乎是下意识地往门外看去。
慕容倩倚在门口,手掩檀口,由于在黑夜中,见不到她的脸,不过估计是非常害羞的了。
李晓进来后忘了关门了,而且也没想到这么晚还会有人来找我。场面的气氛顿时尴尬起来,包括慕容倩在内,我们三人都甚为难堪,而我还压在李晓玉躯之上,不知上还是下来好。
过了好一会,慕容倩才如梦初醒,匆忙退了出去,还帮我们将门掩上了。
我觉得简直是无地自容了,对李晓道:“我看你还是回去吧。”
尽管让慕容倩撞破而显得有些羞赧,但李晓似是铁了心那样:“不,我不管了,今晚我一定要跟你在一起,表哥,说不定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我想珍惜每一刻一秒,难道连一晚上你都不能给我么?”说完粉臂反搂住我,下体生涩地活动起来。
没有有个正常男人在如此情况下还能拒绝这个千娇百媚的小妖精,意志本来就不是太坚定的我当然也不例外,刚刚熄下去的欲火顿时又熊熊燃烧起来,进入新一轮的激战。
忽然背上一热,惊骇地回头看去时,慕容倩不知何时已无声无息地来到我身后,赤身裸体紧贴着我厚实的背部,声如蚊呐的道:“我也不想留下任何的遗憾……”
李晓很显然也没想到一向矜持的慕容倩竟然会那么主动,当想一下,自己今晚厚着脸皮主动求欢的目的,与她正是一样的。
可能是出于没有任何信心能从死亡森林中生还的原因吧,短暂的震惊过后,我没有拒绝。慕容倩的娇躯比李晓更高更丰腴,纤长的美腿,平坦的小腹,足有D罩杯的双峰,随着喘息而激烈地颤动起来,颤巍巍的,绝对足可让男人为之堕落而心甘犯罪。慕容倩不如李晓那么野性,再加上尚是第一次,羞得闭上了双眼,不敢睁开,睫毛轻轻地颤动着,那种欲拒还迎,含羞带怯的姿态却挑起了我心中更炽烈的火焰。
李晓捉狭地在她的身躯敏感部分抚摸着,她是个很野且放得开的女人,再加上明天就得赶往死亡森林的巨大压力之下,更是放纵了许多。慕容倩的身体开始颤抖起来:“晓晓,别……”
“啊……”此时她忽的痛呼起来,因为我已进入了她的身体。慕容倩紧抓被子,指甲深陷其中,脸上表情既痛苦,又满足,痛的是肉体,但却又为能将自己奉献给最爱的男人而喜悦。我从没想过有一天居然会与两个女人在同一张床上发生关系,更没想到是两个千娇百媚,百里挑一的大美女,然而横陈的两具性感玉体却是铁一般的事实。
“笃,笃。”是敲门声。慕容倩要比李晓更谨慎,她进来时已把门关上了。
真要命,今晚究竟能是怎么一回事?怎么那么多人晚上找我,情迷意乱的慕容倩与李晓很快清醒过来,我示意她们藏在被子里,然后爬起来。满地的外衣,与内裤胸罩混合在一起,我都找不到自己的衣服了。门外的敲门声又响了几下,显得急促了许多,我只好随手拿起一张单被围上,然后过去开门。
思思站在门外,在门一打开就扑到我身上:“逐哥哥,我睡不着。”
我手上一松,被子掉到地上,昂然的下体让思思捂住了小口。我心一热,脑子里就空了,将一切都豁出去。惊呼声中,思思那如小羊羔般温顺熟悉的小身躯已被我横抱而起,往那张已藏了两个女人的大床走过去……
痛苦中夹杂着快乐,绝望中的放纵,是那么的疯狂,这个夜晚之能用两个字来形容:淫乱!
当我醒过来后,我发现自己置身于粉臂玉腿的包围之中,头枕在慕容倩的丰胸之中,李晓一条性感的美腿却搭在我身上,思思在左侧紧紧拥抱着我,还有我的手,竟然抓着一个人的胸部——成怡。
我已经记不得昨晚的事情了,因为太混乱,而且后来的阳刚之气被激发之后,我就只剩下纯粹的兽欲了。
当时的大战简直是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我就记得是纵横出入众女之中,却分不出谁是哪个,就连成怡什么时候到了我床上,又或是我将她强拉进来的都不知道了。但我知道的是,四具散发着青春与绝妙的胴体已让我有些昏眩。
我一动作,首先惊醒过来的是慕容倩,因为她的胸部就在我脑袋下,接着慕容倩也不知觉地动了一下。床算大的了,能睡三人,但现在共五人,就很有点问题了,大家基本上都有着亲密的身体接触,慕容倩一动作就如塔罗牌般引起连锁反应,几女顿时全都醒了过来。
昨晚在情欲的催动下,彼此间都有些迷糊,再加上是夜晚,夜可以降低一个人的羞耻之心。此时情消欲退,又是大白天,情况就不同了。几女你看我,我看你,都显得甚是不好意思,也不知是谁先带头,她们将地上乱七八糟的衣服分好,穿上,然后出去了,整个过程中,谁都没有说话。
床单上劣迹斑斑,处女的鲜血与秽物夹杂在一起,已分不开了。
运起操纵术将衣服摄起来,此时我惊喜地发现,体内的气息汹涌澎湃,川流不息,好像无穷无尽般。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38章 想骗我,没门
慕容倩,成怡,思思都是第一次,再加上是激战过于激烈,即使极力掩饰,但动作间难免还是有些不便。人老成精的外公与叶维民自然不会看不出来,但都没什么说什么,毕竟都到这个时候了,这一晚的放纵,很可能就是人生最后的享受。
出行之前,外公亲手交给了我许多有用的小东西,如几瓶特别的药水,会散发出些稍微古怪的味道,对人无太大影响,但却是昆虫类生物最厌恶的,这样至少可以尽量避开一些防不胜防的毒虫侵袭。当然,对野兽是没有太大作用的了。面对野兽,更重要的还是以暴抗暴,枪枝弹药等违禁物品,还有国防部的高科技装备叶维民都冒着极大危险给我们搞到了手,在博德共和国的撒路里,会有专人交给我们。如果在国内,是无法带着处境的。
一切完备之后,中午时分我们终于得起程了,下午到撒路里,接手准备好的枪支,休息一晚,然后第二天往森林进发。
面对很可能是永别的时刻,外公竟然都沉默了许多,我知道以他的性格的绝不会掉泪的,但开朗的他,沉默就表示了心中比死还觉得难受,眼睁睁看着自己亲外孙去做一件与自杀相差无己的事情,白发人送黑发人,不能不说,这是件极为悲哀的事情。
叶柔大清早被叶维民以公司她所管的部分有急事,打发去上班了。现场就我,众女,外公,叶维民,还有两位并不知情,在叶维民吩咐下远远站在数十米开外的保镖。
我笑了笑道:“外公,一个月后再
尽管心知凶多吉少,但我这句安慰的话还是稍微起到了点作用,外公看起来好了些,沉声道:“小逐,还有你们,”他对慕容倩众女道:“记得,万事小心!”
我点了点头,很想说如果我要是真的不在了的话,让他暂时先别告诉爸妈知道,以免他们过于伤心,欲言又止,最后还是说,因为那样的话未免过于悲观了些。就算出了事,我想外公也应该会知道怎么做是最恰当的了。
“我们会平安回来的,两位爷爷,你们就放心吧。”还是慕容倩与成怡两人成熟,觉得气氛有些僵,及时地安慰了两位老人。
李晓闻言也道:“对啊,从小到大我的的运气都很好的呢。”
“逐哥哥在,怎么会有问题呢?”尽管我们间的感情也发生过一些风浪,思思还是一如既往的对我盲目信任与崇拜。其实我心中也没底,不过这样也好,思思有信心,对大家来说都是件好事。到时已不仅仅是需要我一人战斗了,她们几位柔弱的女子,同样得勇敢地拿起武器,面对死亡森林中的变异恶兽,甚至有可能是一草一木。昨晚上的疯狂,并没有让我觉得疲累,相反,精力比起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充沛。处女的元阴对我的气息来说确实是有强烈的激发与催进作用,现在体内力量的流转是前所未有的快速与猛烈,操纵术随之发生质的突破,至少能控制数十公斤的东西了,力量的大幅提升,也在一定程度上带给我信心,也是此时我最缺少的东西,如果整天处于绝望中,没有了斗志,这个艰难的挑战我们就已经失败了一半。
时间无情地流逝,最后短短的相聚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机场已响起播音员那好听,然而却一成不变,毫无感情的登机提示。
外公说不出话来,在我肩膀上轻拍两下,然后示意我们去过去验票。他不是不想与我们一起去,足智多谋的他可以给我们提供不少帮助,但他知道,自己毕竟老了,同样会带给我们比正面作用更大的拖累。而且,我也不可能答应的。
我们爷孙俩也算是很洒脱的人了,将生死也算看得很开,即使下一次重逢可能就是天国,还是就此互别。
昨晚的事情多少给几女间的关系带来了些影响,四女共侍一男,在同一张床上,而且彼此间还当着别人的面做出那么多不堪入目的动作,现在的感觉实在是难以想像,就连当晚最主动最狂野,对慕容倩,成怡,思思她们也敢下手,看着简直整一个girllove(女同)姿态的李晓,现在都颇有些不好意思了。整个飞行过程中气氛很微,尽管她们还想如常那样,说说笑笑的来掩饰,当做什么都没发生那样。然而神情与语气间总有些不自然,话题不外乎是天气等最无聊的东西,却又不能保持沉默,以免气氛更尴尬。
而其中最困窘的还莫过于成怡,因为我们一直都是师姐师弟的关系,尽管互相都有着好感,也有同生共死的时候,然而却从来没想到会发展到最亲密的关系。因此成怡一直都不敢和我说话,我也没敢问昨晚究竟是她自己主动还是被我拖进来“强暴”的,当时受气息影响,只想放纵情欲的我已经记不得许多东西了。
我不知是什么心情与心态,要说不高兴,那是肯定不可能的。男人天生都有强烈的占有欲,因此古时的男子都三妻四妾很正常,尽管到了现代,法律并不允许,找情人,包二奶的还是一大把。男人有几个女人,最多被人称为风流,或者严重点是花心,而女人的话就不同了,会大受抨击,比如“淫荡”,“下贱”,“水性扬花”等。
尽管我一直没想过左拥右抱,也不敢想像自己会有那么一天,但是深藏心底的占有欲无论如何还是有的,而且是四个优秀出众的大美女,虽然这样做对不起张雯,但我们的生命很可能在一月,甚至是几天后就要彻底从世上消失了,就像慕容倩所说的那句:“我不想留下遗憾。”——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让自己心安理得的借口。
飞机带着我们复杂的心情顺利抵达撒路里机场,当我们出现在候车室中,立刻在汹涌的人流中见到一个全身黑衣的女人,英姿爽凛得犹如霸王花的她实在太显眼了,以致没有人能忽视,然而她的身份快让我的眼珠子掉下来了。
叶柔得意洋洋的开口道:“小样,想骗我,没门!”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39章 交易
我们几乎是异口同声的道:“你怎么会在这里?”我同时给其他人打了个眼色,说不定叶柔并不知道我们此行目的,我们一直都只字不提,她不应该听说才对,难道是以为我们是去办事的,喜欢热闹的她跟着过来,那么无论如何也得哄她回去。
几位女子都是心思聪敏之人,当即会意。
“跟你们去死亡森林呀。”叶柔的回答很平淡,但答案已经宣告我的计划流产。
我无奈的道:“你怎么会知道的?”
叶柔懒洋洋的道:“难道你忘记我昨天的那声猫叫了吗?”
她指的是昨天我与外公,叶维民在书房中商议去死亡森林相关事宜的时候,门外有些动静,然后传来的猫叫声,原来就是叶柔。想是当时我们说到死亡森林这个可怕的名词之时,门外的她无法控制情绪而不慎弄出了声音。
叶柔道:“早就觉得你们古古怪怪的了,果然不出我所料。”
“你给我回去!”我很不客气的道,原本想出言劝阻叶柔的几女倒是愕然了,定定地看着我。
叶柔漂亮的大眼睛睁得浑圆:“为什么?”
我冷笑一声:“为什么?难道你不知道自己是位娇生惯养的千金大小姐,任性,无知,蛮横,素无纪律性,我不能让队伍里面增加这样一个不稳定的因素,只会成为我们的累赘!”
叶柔用手指着我,气的直发抖:“你,你……”忽然她的脸色又和缓下去:“哼,你想激将我是吗?本小姐不和你计较!”
我的目的被说破,众女顿时恍然大悟,若在平时,以叶柔火爆的性格,被我这样一顿大骂,很可能立刻气得就走,但这次关系着的是她最好的数位闺中密友性命,这招就没用了。
我不再说话了,直接掏出手机。
叶柔知道我想打电话给叶维民,立刻夺过去,并且用双手掰成两半。在众人震惊之中,她脸色铁青的道:“如果我见死不救,此是不仁;此外,她们都是我的好朋友,这是不义。你想置我于不仁不义是吗?”
“呃……”我像吃东西被噎到的人那样,被她这番振振有理的说辞给窒到不知说什么才好了。
众女见我没能说服叶柔,慕容倩与成怡首先前来助拳:“柔柔,你还是回去吧,这次前去死亡森林,是万分凶险的,说不定连我们都不能平安出来。”
李晓较为聪明,往弱点下手:“对啊,你不为自己打算,至少也要为你爷爷着想一下,他就只你一个孙女了。如果……如果你真的不幸出了什么事,他会怎么样呢?”
“柔姐姐,我不想你冒险。”
……
等她们一人几句说完之后,叶柔的脸还是很平静:“我知道你们的意思,我虽然很笨,但也听说过死亡森林,更明白它有多么的危险,但是——”她话音一转:“你们知道吗?我的朋友并不多,而你们都是我今生最好的朋友了,如果我这次袖手旁观,而你们最后又不能回来的话,我将来会内疚一辈子的,那我宁愿死了,与你们死在一块,那还好过一些。没错,我是爷爷唯一的孙女,但这小子呢?”她指着我:“这小子何尝不是他外公唯一的独孙,父母的独子,连他都能做得到,难道我连他都不如吗?”
叶柔的性格并不如她名字一样的柔,相反,一旦她立下决心之后,就永远都不会改变了,这个是我们所有人都知道的,而她的话也让我们无可反驳。
最后我们的队伍中还是增添了一个人,平心而论,叶柔的加入绝对是个福音,她拥有一般常人所没有的身手,甚至可徒手与野兽搏斗,令我们实力大增。我方才所说的娇生惯养,任性,无知,蛮横,素无纪律性,都是指平时,她还没笨到真的在死亡森林都不听指挥的地步。
博德共和国是个连年内乱的小国,流血事件天天不断,尽管在撒路里这个城市治安还算较好,但国民随时携带枪支弹药防身也是件非常普通的事情,贩卖军火的人也不在少数,因此我们的非法交易才能顺利在这里进行。
交易时间是晚上八点,就算撒路里再怎么放纵军火都好,我们都不能嚣张到大白天公然在城内做这种违法的事情的。在这之前,我们还有些时间,首先找到最后一位冒险者,也是那个不要报酬的神秘人给我们订好的hawen宾馆,凭借身份证领取了房间。虽然博德共和国是经济很为落后的国家,但这家宾馆还是上了档次的,所有应该有的豪华设备一应俱全,水准与我们国家五星级的差不多了。
由于这是一个动乱得任何意外事件都随时可能发生的国家,因此我建议大家今晚都住在一套房间之中,彼此照应,以保证安全。当然,除此之外,我还隐隐地希望今晚会再发生些什么。
由于昨天晚上之事,慕容倩几女依然不太好意思与我说话,不知情的叶柔介入,倒是让气氛和缓不少,因为在机场被大骂让她有些不服气,不时地和我斗嘴。原本有些死气沉沉的队伍因这位永远不会缺少斗志的火爆女子而重新焕发了生机,不得不承认,叶柔给我带来了极大的帮助。
聊着聊着不知不觉间就扯到了最后那位冒险者身上,因为他(她)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出现与我们会面,我们纷纷猜测会是怎么样的一个人,而大家一致认为,最有可能的应该是个富有冒险精神,不畏死亡的探险者,或是狂热的考古学家。与我们同样无法雇佣到愿意去死亡森林的人,所以与我们结伴同行,互相帮忙。
当时针指向近八点的位置,那人还没出现,我们心下都开始有些动摇了,难道他(她)临时改变主意了不成?眼见交易时间将至,我们不得已之下只好打算先出去,并且打服务员台电话,叮嘱若是有人找我们的话,则叫他(她)打叶柔的手机,因为叶维民给我用来与那人联系的手机已经让叶柔连机带卡掰碎了,她的手劲不是一般的大。
交易的地点并不远,就在宾馆的地下停车场,我们觉得很奇怪,就算撒路里管理再烂,要整整一辆越野车装载的枪支弹药要进入这座严格检查的宾馆还是有很大的难度的,对方是如何做到的呢?
当我们走到灯光昏暗,空无一人,面积庞大的停车场,正不知如何接头之时,其中某辆越野车的车灯忽然间亮起,却没有开出,我们自然是再清楚不过是什么意思了,朝那个方向直直走过去。
车子上走下一位黑衣劲装的人,而且从背影看似乎还是位女子,当她将娇躯转过来之时,车灯炽烈的白光将她的脸照得一清二楚,那是一张很美丽的脸。
成怡,李晓,叶柔与思思几乎是同时惊呼出来。
“雯雯!”
“雯雯姐!”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40章 异地故人
最应该表示出惊喜,然而却是唯一没有表示出分毫惊喜的人却是我,因为她并不是张雯,而是一个与张雯长的极为相像,几乎一模一样的女人—方晴。
恢复毒蛇帮大姐身份的她,气质很明显与张雯有着天壤之别,自信,独立,刚强,与张雯的温柔截然不同。
我叹了口气道:“为什么你会在这里?”
李晓众人均是错愕地看着我,不知为何我会口出此言。
“我不是张雯。”方晴的口音先是解开了其他几女的疑惑,然后她回答我的问题:“我想加入你们这次的死亡森林之旅。”
我冷冷的道;“算了,方小姐,好意我心领了,但你还是请回吧,你身为帮主,玉体娇贵,出了什么事情的话,我可担当不起。”如果不是她那么无情,直至首领报复计划筹备完成时才出手的话,李晓她们就不会出事,因此我一直都耿耿于怀,只是不知她为何会知道我们此行,也许是那天觉得我态度突变,事出有因,因此特意调查过吧,刚好叶维民那边发出招募志愿者的广告,毒蛇帮消息神通广大,要查出来也并不是件太难的事情。
方晴低头道:“我知道是我不好,所以这次无论如何我想赎一点罪,许大哥,请你相信,我是绝对诚心的地想亲身弥补,甚至没有叫任何一个人帮忙。”
我略有些诧异,从我的角度看来,她任由李晓几女落入首领之手,却袖手旁观确实不能原谅。但站在方晴的立场,为了复仇,她这样做确实没错,见死不救只能说是道德问题,算不上滔天大罪,然而她为何要加入我们队伍来弥补呢?
我干脆挑白说了:“对不起,方小姐,我们队伍并不欢迎你,还有,别再叫我大哥了,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我当初收留方晴时,她很少说话,但也并不是哑巴,有时她会叫我为“许大哥”,当这时我觉得这个称呼太无谓了,她原本就是在欺骗我,而且她真当我为大哥的话,就不会眼睁睁看着与我有密切关系的李晓等人落难。
方晴并不生气:“许大哥,我得告诉你一件事情,我正是这次与你进行交易的接头人,也是最后一位志愿者!”
“哦。”我不为所动的淡淡道:“那好,请把货物按约定交由我们,其余的没什么事情了。”我这句话也是算间接地拒绝了她。
方晴没有说话,而是直直的走到车尾,将后仓打开,里面是满仓的枪支弹药,方晴缓缓道:“这是我与叶先生交易的货物,许大哥,你可以随便拿走。”正当我以为她已经放弃了进入我们队伍的念头之时,方晴又将旁边的另一辆车后仓打开:“这边的是我独自带来的武器,澳格的JM874,HK21,英格兰的END748,玛尔列多的超级闪光弹,美国的高能激光刀……”方晴如数家珍地侃侃介绍车仓中的东西,然后她道:“许大哥,如果你让我加入的话,这些东西,自然也是你们的了。”
方晴没有撒谎,作为以贩卖军火为生的毒蛇帮帮主的她,确实有可能搞到世界上最顶尖的武器。我顿时沉默了,陷入了犹豫之中,说实在话,这批精良的武器对我们来说是雪中送炭,可以大大增加活命机会,但我却很难接受方晴。
李晓众女诧异地听着我与这个很像张雯的女人间的奇怪对话,她们不知道我们间是如何相识的,更不知方晴的身份。
思思道:“逐哥哥,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脸色阴晴不定,没有回答她的问题。
方晴继续道:“许大哥,我知道你对我心存偏见,但你就算不为自己打算,至少也得为你这些红颜知己着想一下吧。”
这句话正中我的要害,最后我还是低头了,意气行事并不明智。况且我不得不承认,方晴所能起到的作用确实很好,比精通武道的叶柔犹要过之,因为她出生入死战斗过,并且熟悉各种武器的特性与最佳使用方法,并且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教会其他人,而我是无法做到这点的。
虽然不太想与方晴多说,但进入森林前,彼此间的沟通是必要的,否则到时配合不好,倒霉的还是自己。从她的口中得知,这间宾馆也是毒蛇帮的期下物业之一。不过也不奇怪,像博德共和国这种连年内战的国家,对私军火商来说是块大肥肉,自然不能放过。这也是为什么方晴能开着满载武器的车子安然通过检查,进入停车场的原因了。
晚上我与众女一套房,方晴的房间就在我们隔壁。
我还是隐隐地有些期待晚上能再享温柔,但叶柔同住一室,这显然是不大可能的事情,再说了,昨晚的事情发生后,她们彼此间都有些尴尬,但临睡前我还是没有关门,只是反掩上了。
半夜时分,睡得迷迷糊糊之间,竟然真的有两人一前一后溜进我的房间来了,其中一个是李晓,也只有她是最大胆的,然而我意向不到的是,另外一人竟然是慕容倩,而且表现的热情似火。可能她所知时间无多,想尽量补上以前我们不能在一起的缺憾吧。我不敢太过放纵,虽然与两女间的鱼水之欢对我的气息来说是有益无害,但她们可能承受不了。于是我们在激情一次过后就相拥而眠了。近天亮时,李晓两人才偷偷的回去。
八点时我们就出发了,否则赶不及到今天的目的地,也是距离死亡森林外围入口的一个偏僻小镇子——可拉。除了可拉镇之外,死亡森林入口方圆数百里都没有任何其他城镇了,进入死亡森林的探险者,基本上都是先在那里住宿一晚,并且补充足够的物资。在没有危险的森林外围进行调查的各国生物学家,为数也不少,死亡森林的许多植物品种,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有着宝贵的研究价值。
到可拉的路根本就不算路,基本上就是在上抛下跌得让人头晕目眩的荒野中穿行,若果我们的越野车质量差一点的话,光是这几百里路估计就要成为废物了。在导游的带领下,我们最后还是安然抵达可拉。
我们的越野车从镇子中心的大街上穿过时,并没有引起人们太多的关注,因为每天到克拉来的人都不少。
这是一个远离战火,民风淳朴的小镇,相对外头纷扰冗乱的社会,成了一个美好的桃园之地。人们的脸上都挂着发自内心的真诚微笑,迎接来访的每一位客人。他们也并不会利用镇子远离城市那得天独厚的优势,高价出售物品给外来者,都是很便宜很实惠的价格。
众女都略显好奇地看着街道两旁出售的东西,从没见过的奇花异草,镇民手工制作的小木雕,还有许多漂亮的小饰物,房屋都是以死亡森林中的树木建造的,虽然粗糙了点,充满了地方风情。
一个白色的背影在街道远处闪过,我略有些诧异,怎么看起来有些眼熟呢,但在可拉我很显然是不会认识任何人的。于是驱车继续往前,并且在心中搜索究竟认识的哪个人与她想像。
忽然间我如遭电殛,急踏刹车,坐我车子的几女在惯性之下都险些摔倒了。
李晓关切道:“表哥,你怎么了?没事吧?”
我没有回答,只是打开车门,疯也似的往回路跑去。
很快白衣的背影再度出现在我的面前。
“小姐……”我颤声试探着。
“咦?”白衣背影转过头来,在异地他乡忽然间听到祖国的母语令她很是惊奇。
正面相对,我终于看清了她的面貌,及肩的短发,秀气的柳眉,小巧的琼鼻,恬静得如女神一般的神态,她手中抱着一个白白胖胖的可爱小男孩,脸上散发着母爱的光辉。
我口干舌燥,几乎是用尽全力吐出一个字:“雯!!”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41~342章
第三百四十一章不称职的父亲和母亲
张雯手一颤,手中的小孩险些抱不稳,我忙抢前一步将她连人带小孩抱住。
小男孩竟然并不畏生,在我怀中嘻嘻的笑起来,还拍着手掌极为欢欣的样子,那眉,那眼,那鼻子,还有脸型轮廓,都隐隐带着我小时的影子。我很快便猜了出来——这是我的孩子,我与张雯的爱情结晶。
抬起头来,四目交对,理应欣喜若狂的一刻,我们却说不出话来。
“表哥!”
“逐哥哥!”
“许逐!”
“……”
几女气喘吁吁地追了上来,当她们见到眼前的张雯时,也全都像木雕似的呆住了。
***
村郊的小木屋,一房一厅,外加一个小厨房卫生间,还有零散的简陋家具,就组成了张雯的家,甚至连煤气都没有,更别说冰箱,电视,空调,电话等东西了,一只小小的电磁炉,便成了最奢侈的电器。
我心里酸得难受,我最爱的女人,堂堂市长的娇贵千金,就是这样一直过着贫寒生活的吗?
“你们喝茶呀。”
我们面前都放了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水,身为主人的张雯也很热情,然而没人有所动作。
放晴好奇地打量着这个与她一模一样的女子,感叹造物主的神奇。
慕容倩静静地看着这位让我魂牵梦絮的人,心中不知在想什么。
李晓很想说些什么,然而却说不出来,因为她一直都认为,张雯的出走与自己有着最直接的关系。
成怡就是再成熟,此刻也不知如何处理这个尴尬的场面了。
思思坐在张雯的身旁,逗着那个小男孩玩:“雯姐姐,他好可爱哦,叫什么名字呢?”
张雯有意无意地瞟了我一眼,再转回怀中咯咯直笑的小男孩,柔声道:“许念。”
许念,许念。我在心中默念了两遍,是思念的意思吗?
与张雯交情最好,也是最没耐心的叶柔终于沉不住气了:“雯雯,你这样怎么行?还是回去吧!”
张雯淡淡地道:“没关系,经历了许多事情之后,我才明白,原来平静的生活,才是最幸福的。我现在是镇子上的会计,收入还算不错,但是这里能买到的东西实在太少了些。”
看着张雯安然的微笑,我的心立刻抽搐了一下,成怡道:“但是小雯,你得为小许念想一下吧,他以后还得念书,不可能一辈子呆在这个地方的。”
“嗯。过得几年,或许我就会回去,但暂时,我还想呆在这里还一段时间。可拉的空气很好,比世上任何一个地方都好,对小念的成长会很好的,不是吗?”
慕容天倩道:“但是,一个女人只身在外,无人照料,总会不便的。”
“不,隔壁的喀罗尔大叔大婶和我的关系很好,我们会照顾我的,你们放心吧。”
李晓终于鼓起了勇气:“雯雯,你是不是还在恨我?”
张雯微微一笑道:“不,晓晓,不关你的事。”
自见面后,我就不知道说什么好,满腹的忏悔,我甚至想跪在她面前扇自己巴掌。没有人错,错的只是我,我爱上了太多的女子,更要命的是无论哪个都割舍不下。所以,造成今天的局面,罪魁祸首是我。
屋子中又是一阵沉默,分别了那么长的时间,大家都感觉张雯有些变了,更成熟,也更独立了。她原本就是一位外柔内刚的女人,只不过生活让她舍弃了柔弱的外表而已。
思思叹了一口气道:“回去吧,雯姐姐,其实我们……”
“其实我们都很想你回去!”我立刻接过思思的话,也是我到屋子中的第一次出声。
众女很快便明白了我的意思,进入死亡森林后,我很可能已经是半个死人了,她们都很清楚张雯对我余情未了,否则也不可能让小孩跟我一起姓许。在可拉住了那么久,张雯应该很明白死亡森林的恐怖,而我进去后再出来的机会或许不到十分之一,所以很难接受这个事实,甚至会陪我一起进去。我很高兴张雯能陪我走过人生的每一条道路,唯一例外的是死路。至少,有可能失去父亲的小念,不能连母亲都失去了。
张雯若有所思,几秒后才道:“话说回来,你们怎么会知道我在这里的呢?”
“嗯,叶柔外公有位朋友,刚好是探险者,也知道你的事情,两周前他到可拉之时,意外发现了和照片上长得很像的你,于是便立刻写信回去,之后我们就过来了。”
“噢,是这样,请转告我爸妈,我现在很好,再过些时候就会回去的。”
我又解释了方晴是我们在寻找她的过程中认识的,因为两人长的过于相似,而发生了些误会,不过最后竟成了好朋友。
此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张雯似乎知道来人是谁:“Comein,please.(请进)”
门被推开,一位有些发福的中年白人妇女走了进来,手上提着一只大兔子,看到我们略有些吃惊,因为张雯家几乎是没什么客人来访的。
“Zhang,yourfriends?(张雯,你的朋友吗)”
除了叶柔外,我们中所有人的英文水平都足以与她交流,因此很快便知道,这位欧巴桑就是张雯的邻居,喀罗尔大婶,他的丈夫是一位猎人,常在物产丰富,却并不危险的死亡森林边缘狩猎,获得的猎物部分作为食物,毛皮则拿到镇子上去卖掉。无儿无女的她们与张雯的关系密切,将其视为自己的女儿一般看待。还常常将猎物拿给张雯享用。
与镇子上的其他人一样,对于外来客人,喀罗尔大婶表现的极为热情,还亲自在张雯家帮忙,以那只大白兔做了一顿富有风味的晚餐。我们的心情都不是太好,又不忍拒绝人家好意,明明食不下咽,个个都装做很饥饿的样子,让喀罗尔大婶看得笑开了怀。因为我们吃的越快越多,就表示对她厨艺的肯定。可拉的风俗,与大部分的欧美国家都是一样的。
当晚大家在苦劝张雯无功之后,就陪她闲聊,比如这一年多的经历。当然,对于李晓几女时日无多之事则绝口不提,中途我让方晴打着外出购物的借口,分别给叶维民与张雯父母都写了一封信,固定电话等高科技通信工具在可拉是找不到的,手机也全无信号,权当废物,只能利用最原始的通信方式。一种奇怪的气氛弥漫在我们之间,故人久别重逢的狂喜,总被某些看不见的东西遮蔽了。
张雯的小木屋只有一个小房间,我们只能到喀罗尔大婶家借宿,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夜晚是属于我和张雯,还有小念的,就是粗心如叶柔,也都没有例外。张雯也没有拒绝,或许是她也有些渴望,或许是想让小念多与他父亲多接触点时间。他们并没对她说起确切的离开日期,因此张雯也不知道我们何时会走,在她认为,至少暂时不会。
睡在我们中间的小许念显得很兴奋,咯咯直笑,比我小时候活泼得多了。事实上我同样的野,只是在高烧失忆之前,自己并不知道罢了。
我与张雯都没说话,只是逗着他玩,这个孩子,就是我们心灵联系的最好桥梁,使得我们除了爱之外,还多了种血脉相连的感觉。
张雯那娇柔苗条的身躯就在那么的近,我在梦里不知多少次见到这一幕,然而这才是实实在在的她,我可以闻得到她的体香,感受她轻微的呼吸。
我在心里实习了无数次之后,终于尝试将手伸出去,并且抱住她。
张雯并没抵抗,只是任由我搂着,早在她没有反对我住于她房间时我就知道了结果,然而此刻还是大大松了口气。温香软玉在怀,我感觉自己已经拥有了全世界,恨不得时间能就此停止,让这一刻定格在永恒。
或许在我怀中让张雯获得了许久未逢的安全感,她很快也沉睡过去了,只有我一直都没闭上眼睛,只是静静地看着怀中的张雯,还有许念,我的妻子与孩子。眼光没有移开过,现在的我很贪婪,只想将我们相处的每一分一秒,都深深铭记在脑中。
可拉的夜很寂静,寂静的夜总会给人特别漫长的错觉,然而我却觉得分外的短暂,不知不觉间东方已绽出一丝曙光。我知道告别的时刻到了,依依不舍地再看了一眼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然后轻轻放开手臂,蹑手蹑脚地走出房间。张雯和许念都睡得很香,丝毫未觉。
依照昨晚的约定,几女已经准时在门外守候了。
我不舍的表情就是瞎子也看得出来,方晴叹道:“许逐,你确定真的要这样一走了之吗?”
我狠狠心以回答表明了坚定的立场:“走吧!”如果有选择的话,我无论如何都会把张雯带回去,或者留在这里照顾她,就算他不接受,我也会在她屋子的附近找地方住下,就算每天可以见她还有许念一面都好,然而思思她们的事迫在眉睫,时间紧得甚至让我不能多留一两天。
车子停在比较远的地方,因为我怕引擎声会惊动张雯。
我们在镇子上补充了一些干粮,以及其他所需物资,然后驱车往东边的死亡森林赶去。
路旁的植物渐多,并且愈加茂密,没多久一块大石碑出现在面前,除了是分隔标志之外,上面还写满了警告之语。因为沿这此路继续下去,就是令人闻之色变的死亡森林了,远远可看到绵延不绝,无边无际的一片绿影。晨曦沐浴在林上,让它散发出一层淡淡的金光,美丽非凡,隐约可听到鸟儿清脆的鸣叫,充满活力,就外表看来,估计很少人能想得到它恐怖到有着“冒险者坟墓”之称。
越过了石碑,能否再由此回来就是个未知数了,我加大油门提速,仿佛为了让自己克服负面情绪,增添一往无前的决心似的。
正当此时,石碑旁一条隐秘的小迳中忽然冲出一人,挡在并不宽敞的路中央。
我急踩刹车,车子在地面上滑行,到她面前仅剩两米处堪停下来。
看清她面容的我们都失声喊了出来:“张雯?”
张雯身上不少地方还被荆棘划破了,气喘吁吁的道:“为什么?”
我知道已不再可隐瞒,说去死亡森林旅游,估计就是白痴都不会相信,而且满载的物资说明了我们并非只是到外围观光的,以张雯的聪明细心,不可能骗得了她,于是整件事情大白。
张雯默默地听完整件事情,然后在我们注视下好不犹豫地走上了车子。
“你……”
一直不做声的张雯忽然泪流满面,脸朝小屋的方向喃喃自语道:“对不起,小念,我不是位称职的母亲,但我太爱你父亲了,我不能没有他!”
我想,这句话是对小念说的,同时也是对我说的。
积攒好的满腹苦劝之语,忽然间全烟消云散。除了深切感受到张雯不可动摇的决心之外,我还很可耻地发现,我同样是一位不称职的父亲,一位自私的丈夫。
第三百四十二章魔性之瘴
真正发现我们有所异动的人是张雯的邻居喀罗尔大叔,他习惯早起打猎,仅比我们晚了那么一点点,不过恰巧看到大量购买各类物资的我们,在镇子上这样做的人基本上只有一个可能性——进入死亡森林。因此他立刻折返告诉张雯,看看是否知情或能给予我们劝阻。看我们也并非探险家之类的人物,如果仅是处于好奇,年纪轻轻就送命的话,那就太不值得了。
张雯是个敏感的人,昨天那别样的奇怪气氛早让她觉得蹊跷的,然而没意识到事情是那么的严重,我甚至只能与她呆一晚上。因此得到消息的她立刻将许念交给喀罗尔大婶照料,并抄最快的捷径赶来,刚好碰上即将越过分隔石的我们。
自私也罢,不称职也罢,总之我发现自己现在很高兴,就算死,能与最心爱的女人死在一起,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至于我们的儿子许念,我想即使我们不能从森林中出来,叶维民与张雯父母也会循着信上的地址找到他,然后好好的抚养长大。这是我安慰自己的理由,否则想到自己的孩子没有父母孤零零地生活在世上之时,我总会忍不住想掉转方向盘。
越野车带着我们的喜悦与深埋内心的歉意驶进了森林中,外围还有些人,除了本镇居民,远道而来的观光客或者植物学家。他们不约而同都对我们这辆向深处驶去的车行注目礼,除了敬佩之外,目光中还包含着永别的信息,他们仿佛已看到,森林中又多了几副新鲜的尸骨。
车子沿着前人足印开辟出来的,不是路的路直直前进了三十公里,经过平地,高坡,河流,草地,人为所留的痕迹开始模糊,那些小白兔松鼠等可爱的小东西渐渐稀少,取而代之的是凶猛的肉食动物,首先发难的是一只猎豹,猛的从林中窜了出来,扑向我们的车子,好在方晴反应够快,一枪正中其脑门,立时将其击毙。不过经历此事后的我们开始意识到了危险的逼近,纷纷拿起了武器,为了早些适应陌生的感觉,提高活命的机会,方晴早在来可拉的途中对李晓几女训练过了。尽管有些临急抱佛脚,但总比没有的好,而且,真正的经验,还是得在面对敌人时培养起来的。
新手中,叶柔最是强悍,她原先就对军事很感兴趣,对各种武器以及其特性如数家珍,上手得特别快,持枪射击姿势有模有样的,而且准星很不俗,看不出丝毫菜鸟的样子,连方晴都啧啧称奇。至于其他几女就马马虎虎了,毕竟对处于和平时代的她们来说,战斗有点勉为其难,并非人人都是叶柔的。因此,在进入最危险的地方之前,来几只猛兽其实上是好事,至少能给她们点实战经验。好在方晴的武器都比一般的要容易掌握得多,后坐力小,省了不少麻烦。
不出意外,随着往深处的挺进,猛兽出现得愈来愈频繁了,甚至有两只,三只一起的跳出攻击的。我们让经验尚浅的慕容倩,成怡,李晓,思思四人先攻击,实在不行再由我与叶柔,方晴出面解决。
这样一直到下午两点时分,一条宽敞湍急的大河出现在我们面前,这是越野车能送我们的最终站了,尽忠职守的它在那么短短一百多公里路已破烂不堪,可见路途的颠簸。
从车后厢中翻方晴的那堆世上最顶尖的武器,原本给我们准备的已经被弃用了,因为无法携带太多。
我们各自都只取了一枝机枪,太贪心没用,不如利用剩余的力量多携带些子弹来得划算。我用的自然是威力强大的重机,我力量强,它在我手中轻若无物,叶柔的选择与我同样,只是取的型号不同而已。此外,每人两支手枪一把匕首,以备不时之需。还有就是数颗闪光弹。叶柔,我,方晴各自再外背一柄激光刀,由于重量不菲,李晓她们挥动都很困难了,因此也就放弃。叶柔试了一下,光华一绽的同时,她面前的一块半人高的坚岩被从中剖为两半。
叶柔吐了吐舌头,大为兴奋的道:“好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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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当中力量最强的我自然负责了绝大部分的弹药携带,叶柔原本不大服气,以为她比我更强而抢着承担此任的,但当她看着在生死关头不再保留的我背上小山似的背包时,眼睛瞪了半天说不出话来。没有人问我为何会拥有那么大的力量,她们只知道,自己的保命机会又多了几分而兴奋不已。
食物并不成问题,森林中的怪物虽然是变异种类,然而却没毒,侥幸从林中再度出来的冒险者都赞同这一点。因此众女只是带了部分备用的干粮,如压缩饼干等物,其他都是药品等必须用上的东西。
大河对面的景物蒙蒙胧胧地无法看得清,因为一层粉红色的雾气弥漫在空中,很美丽,然而却是致命的东西,由变异桃林所生,除了呼吸道之外,还会通过皮肤渗入人体。拐过这片桃林可以避开瘴气,就是得多走一大段路,不过没那个必要,早听说过死亡森林有这么一处所在的我们已作好充分准备。
每人一套像宇航服似的,将身体每一寸皮肤都裹得严严实实的氧装加身,这片恐怖的樟林就拿我们无可奈何了。
将车子停在一个隐蔽之处,因为如果有机会回来的话,我们还用得着。
一条由粗大绳索为护栏做成的木桥横亘在河面上,不知是第几批冒险者留下的,造福了后人。
虽然摇摇晃晃的,不过我们还是在心惊胆战中安然渡过。
浓重的瘴气很快将我们吞噬,前方一片迷雾,我们只能通过罗盘辨别方向,并且保持不急不徐的行进速度,好在这片林子并没凶猛的野兽,就连它们,都无法承受瘴气的侵袭。
“啊!”走在中央的李晓忽然尖叫起来。
我们忙握紧手中的机枪,心悬起来:“怎么了?”
“死人!那边有好多的死人!”
我们循着李晓手指的方向看去,约有十多具尸体出现在十多米外的地方。怪异的是,他们并非全部横躺于地,有些互相用刀子捅进对方的胸腹要害,并且靠着死亡。或许是因为瘴气有额外的防腐作用,他们的肉体甚至还没有腐化,表情栩栩如生,充满了惊骇与不信,脸容肌肉痛苦得扭曲了。
很快我们发现周遭全都是幽灵似的人脸,在迷雾中透出模糊的影子来,像是集体为我们高唱葬歌,令人心里发寒。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43章 沼泽与巨蟒
李晓颤声道:“看他们的衣饰,应该是伙伴才对,为什么会自相残杀起来呢?”
张雯也有些发毛,因为她从没亲眼见过死人,还是死相那么恐怖的。叶柔与成怡较好一些,一个性格比较悍,而另一位则成熟冷静,经历的大场面较多。
思思与慕容倩都是医科大出身的,并且经历临床解剖一门课,阅尸不少,因此还算镇定。方晴是黑道上打滚,在刀子上舔血的人物,自然不用说了。
至于我,对于这种情景已是司空见惯了,以前在北平医科大时有段时间还曾因需要经常只身深入解剖房的,拍拍李晓肩膀以示安慰道:“放心吧表妹,只是魔性之瘴的缘故,受其影响的人会产生幻觉,诱发心底的最大的恐惧,失控,疯狂,甚至误以为同伙是妖魔鬼怪,才会这样的。许多探险者都是杳然一身,了无牵挂的人,所以死后也没人帮忙收尸,在瘴气防腐作用下就一直维持生前的样子存在这里了。”
李晓声音略为平静:“原来是这样,吓死我了。”虽说解开了疑惑,她还是有些害怕,紧贴在我身旁,不敢走远。
瘴气林对于有准备的人事实上是最安全的一途,因为它的致命幻毒反可为冒险者提供保护,没有野兽敢埋伏林中,因为先死的会是它们。穿林之后真正的危险方才开始。瘴林是一条分界线,之后的便是受辐射长期影响而无比凶残的野兽。
有惊无险地出瘴林之后,眼前是一片茂密得阳光都难以透过的森林,隐森森的,可怕的不是气氛,而是野兽在这样光线不足的环境下更加防不胜防。
我们将氧服脱下,里面的氧气放出,折叠好放回背包中,根本瘴林的路程,往里面充进空气也能维持至离开了,再说还可以绕路而行,这并非关键,关键的是我们能否再度从森林中出来。
我们里面穿的都是紧身绿斑衣,这种为特种部队而做的衣服除了柔韧性好之后,弹性颇佳,穿上行动便利,绿色的斑纹则为我们提供了保护色,更为隐秘,背颈的部位还连着一只帽子,必要时可以戴到头上,除了预防风雨之外,还能抵御杀人蜂,吸血蝙蝠等数量繁多,防不胜防的群居性动物。大腿外侧上则附着匕首套,装扮有点像古墓丽影中的劳拉。
我们保持着菱形的队形,以树木草丛相对稀少的路线前行,这样可以大大减少被突袭的危险。
抗力最强反应最灵敏的我当然是在队伍最前,也是最重要的菱尖,任何从前面攻击的危险因素都得先通过我这一关,当然,我的重机不是吃素的。断后的是叶柔,以她的身手,也可以独当一面,至少可应付枪支来不及反应的不时之需。中间自然就是李晓等几女了,方晴在最中央,因为她枪法神准,经验老到,可以左右兼顾。就算不擅使用武器的几女有漏网之鱼,也可以通过她的手解决。
我们一直在密林中穿进了数个多小时,出乎意料的是竟然都碰上一只野兽,然而地上开始渐渐湿润,接着泥泞不堪起来,好在并不是太严重,对行进速度并无太大影响。此时暮色渐浓,我对众女道:“该找个地方先休息一晚了,夜晚的危险因素太多,我们不能贸然行事。”
众女纷纷表示赞同,叶柔嘟囔道:“这个鬼地方,到处都是湿泥,连个好点的扎营地都没有!”
她话音刚落,前方忽然就出现了一片枯黄干草所覆的空地,在泥泞中显得分外另类。叶柔大踏步走上去,兴奋的道:“真巧,老天爷够关注我们的。”
“慢着!”
我忙喊停了她。
叶柔一惊之下回转身来:“怎么了?”
在我认为,这片森林中凡是异常的东西都可能潜伏着危险性,得格外注意,然而左看右看,方圆两百米内的野兽都不可能匿形,确实没问题。
“切,色魔,你这人就是多疑。多好的一块平地,就是白痴也知道防御突袭要比那些该死的灌木丛啊植物啊好多了,能有什么问题呢?”言罢走上去,直至进入五六米的地方:“看吧,还有什么疑问。”
就在我也觉得没问题之时,奇变突起,叶柔所在的“干地”忽地直直往下陷落,而一片黑漆漆的东西却往上狂涌,“咕隆”声中将她双脚裹住。
“啊!”众女一起惊叫起来。
始料未及的叶柔面露骇然之色,将一只脚提起来,然而另一只在重压之下陷得更快了,她空有一身怪力却无处可用,越动反而往下沉得越快,因为脚下是片沼泽。那片“干地”其实是一种特异的植物,正好习惯长在沼泽之上,外形与枯草几乎一模一样,并且边上的承受力要比里面强得多,因此刚踏进沼泽区的叶柔并没发生意外。大自然天生的陷阱,委实巧妙绝伦,几达完美之境,也不知道吞没了多少冒险者。
一根绳子在我的操纵术作用下不偏不倚地刚好落到她旁边,叶柔像抓救命稻草般地紧紧抓住。我手下用力,将她一下拉了上来。
“呼,呼……”脱离险境的叶柔也吓得脸色煞白,不住的喘着大气。
就在我们惊魂未定之时,“哗啦”一声的大响,一个黑影带着漫天的泥水从沼泽中猛的直立起来。我们骇然看去,却是条巨大得惊人的蟒蛇,全身覆盖片片钢铁似的鳞片,这片沼泽就是它的巢穴,也是狩猎之地。很不幸的是,我们将它惊醒了。
众人的机枪扳机一齐扣动,密集的枪弹如雨朝着巨蟒的身躯扫去。然而竟然无法穿透它的鳞甲,全都偏飞到其他地方去。
装甲蟒!据说力量强到变态,能将装甲车从中勒断的变异蟒蛇,没想到我们过了瘴林后第一个碰到的敌人就是那么可怕的东西。
装甲蟒很显然被我们的反抗激怒了,张开血盆大口,如电往最近的叶柔叼去。
“怪物,去死吧!”叶柔手中白光一闪,接着蛇头离体而起,喷出漫天的鲜血,滴溜溜地滚到地上。
激光的威力,就是再硬的甲壳也得像豆腐似的从中切开。
我吐了口气道:“我想,咱们必须再小心一些。”
没有人有所异议,包括一向嘴硬的叶柔在内。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44章 狼群
自进入死亡森林的第十五天,我们还活着。
这些天我们见识到了比一辈子所见还要多的生物,除了那天首遇的装甲蟒之外,还有食人花,狂暴藤,异种猴,毒蚊,毒蝇,毒虫……还有如“干草沼泽”一样出乎意料的各种各样的完美陷阱。传言并没夸大,相反我觉得比想像中还要厉害得多,如非亲身体会,很难准确描述出来。总之,危险无处不在,天上地下水里丛中,在这里的每一分一秒,我们的精神都得崩得像满弓一样紧,否则的话下一刻可能就会成为一具不能呼吸的尸体。所以,就是在吃饭,休息,上厕所时,我们还是将武器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以备不测。晚上睡觉在有人放哨的情况下,其他人还是无法完全入眠,半睡半醒,习惯使得我们随时都保持警觉。或许这才是死亡森林最恐怖的地方,它能将一个人的精神力在无声无息间消耗迨尽,甚至失去了求生与奋斗之念。
好在我与叶柔的脑波都非寻常人,需要睡眠时间尤其短,却能飞速恢复。方晴这种为了复仇而深入虎穴的女子也久经压力,李晓数人在天堂力作用下处于前所未有的亢奋巅峰,都还能承受得住。只有张雯比较吃力,不过我紧紧将她保护在身边,为其减轻了不少压力。
我们这群杂牌军,就这样熬过了连许多特种部队精英也许都无法熬过的这十几天,不能不说是个奇迹。当然,除了运气之外,还得有几分实力,在某种程度上,我与叶柔甚至要比特种部队都要强得多,一拳或一脚就能轻易把虎狼打得骨折而亡的人,估计连世界拳王都无法做得到,至于我们的警觉性与灵敏度,也远远比常人优秀,这令我们在森林中多了很强的资本,至少受突袭而措手不及的情况大大下降。
我们的先锋换了人,确切点说它并不是人,一条通体乌黑,中间却长着三条金纹,只有两指长的小蛇,神情萎靡地在我前方七八米处的空中漂浮着,作为我们的领路军。
这条金环蛇是与首领的那只龙猫同一级别的死亡森林霸主之一,数量极为稀少。它的体积小得可怜,然而迅即如电,就是机枪,也很难扫中,加上奇毒无比,不用被咬上一口,只要碰到它身体的生物就得在十秒钟内死去,连救援都来不及。更为可怕的是它的狡猾,喜隐匿在最有利的地形,在最合适的时机下发动攻击,鲜有失手之时,因此金环蛇成了森林中的猛兽与外来人的噩梦。但很不幸的是它这次遇上了我,就在它从我们所路经的枯叶向最前面的我发动闪电一击时,志在必得的攻击竟然落空了,我的身体无法跟得上它的速度,然而意念是要比任何东西都要快的,操纵术在危险威胁中几乎是下意识地发出,将几乎碰上我的它隔空牢牢擒住。
我没有杀掉这个险些要了自己小命的敌人,而是收为己用。水能覆舟,亦能载舟,原本致命的金环蛇,却成了我们最好的护身符,因为许多猛兽在见到它甚至是只闻到它的气味就逃得远远的,至少减少了大半的威胁,随之而来的附加好处是大量弹药的节省。这是非常重要的因素,一旦弹药耗尽的话,生存的机会几乎为零。不夸张的说,这条金环蛇比最好的高科技产物都要有用得多,也是我们这支杂牌军能幸运地存活至今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了,并可以加快行程,否则我们的时间未必足够。
我懂得异术的事也就此曝光,事实上李晓早在当初我从猎鹰手中将她救出时就已知道了,因此并不觉奇怪。因为整件事情太复杂,我只说是气功,她们在恍然大悟的同时也增添了不少希望。
“好了,今天到此为止吧。”看着满脸疲惫的众女,我停下脚步,手表上的时针已指向傍晚。夜晚我们的视野大幅下降,而出来狩猎的猛兽却至少增加一倍,此消彼长。因此在死亡森林中连夜行军,是愚蠢得和自杀差不多的行为。再说了,时间再紧迫,我们还是得休息的,否则的话自己就先支撑不住了。
用操纵术将金环蛇放进一个装压缩饼干的空塑胶盒中,这个倒霉的家伙已经有些萎靡了,失败者的命运是悲惨的,在喷毒,逃命都无功之后,它似乎已认命地放弃了徒劳的抵抗。现在就与我的宠物无异,只能乖乖听话,否则连食物都吃不到。
找了处植物相对稀少的地方,并与叶柔用激光刀将方圆五十米内的灌木全部清空,这样,在守夜时那些喜突袭的猛兽就难以匿形了。干好这一切之后,我,叶柔,与方晴三人依惯例分站三角防卫,由其他人在我们间的中心地带扎营。
夜幕很快降临,不过膏火很快为我们带来了温暖与光明。虽然灌木并不干枯,不过在煤油下很快干燥并熊熊燃烧起来,能升起一小堆火,问题就简单了,连锁反应使得其他的灌木枝条也都被烘干,最后成为付出光和热的一分子。
一只剥好了的肥獾架在木棍上,在辐射的影响下它比一般的獾子要大得多,足够我们那么多人吃饱,还能剩下点烤肉留着上路的。李晓她们对于狼肉豹肉还是有些反感,因为它们有可能曾吃过人,这样一想就很恶心了。不过能打到獾还真幸运,森林深处的小动物并不多。
獾肉上的油不住滴落,很快便散发出阵阵扑鼻的香味。
方晴用刀子将它撕开,分给众人,最后她坐到我身旁。
“许大哥,还有多久才能到我们的目的地呢?”
问话的是方晴,对于这个为了复仇而将我们不得不进入死亡森林,怀着渺茫的希望寻找传说中的国度的女人,我已经没有当初的怨恨了。再怎么说她已冒着生命的危险去弥补,如果没有她提供的帮助,无论是物资还是人力上的,我们中肯定已有人伤亡了,光是我与叶柔两人,尚无法保护整支队伍的完整性。
“目的地我不知道,世上没有人知道矮人国的具体地点在哪,不过依据我们的速度看来,以及日渐繁多的变异动植物品种看来,离森林中心地带应该已不远,传说中矮人国是在这一带,到时只能碰运气了。”
方晴安慰我道:“许大哥,一定能找到的,功夫不负有心人,是吗?”
我点了点头:“你说的没错。”心中暗叹了一口气,话虽这样说,但那么多富有经验的冒险者与考古学家都未能办到的事情,我们的希望就更小了,当然我不能表现出沮丧,否则会令大家心情低落。好在众人一起比较热闹,且一路还算顺利,因此没产生什么消极情绪。然而令我担忧的是,曾服天堂丹的李晓几人气色又再度大进,脸红润得几乎要滴出血来,脉动跳动与血液流转的速度都在一天天地增长,身体与大脑都已快达到巅峰,然而这并非好事,异状说明了天堂丹的作用依然在持续加强当中。
晚上的值夜依然是老习惯,叶柔和我所需休息时间都较短,分值上下半夜,上半夜叶柔负责,而最危险的下半夜由我包办,因为只有我一人能用操纵术控制金环蛇的,其他人连走进一点都不行,否则被它喷上一口毒气的话必死无疑。但是一个人无法顾全整个角度,因此其他人得分开在各个时段给我们俩帮忙。
将金环蛇挂在帐篷顶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吓跑嗅觉灵敏的野兽,我与尚未轮到值夜的其他人钻进帐篷中。一整天赶路与提防让我们劳累不堪,很快便沉沉睡去。
半夜时分,我被惊醒了,是惊醒,不是叫醒。密集的机枪声中穿来了叶柔,成怡与李晓的惊叫。
有情况!而且不是一般的!
我与醒过来的众女几乎是下意识地取过身旁的武器以及行李袋,十几天的压力使得我们已培养出了军人的高效作风。相互间没做任何询问,因为我们都知道,战斗来临了。
麻利地钻出帐篷,所见之物让我们倒抽了一口冷气,环绕我们的密林中,数不清发着绿光的眼睛,在黑夜中好像幽冥之火。
狼群!
狼群是森林中冒险者的噩梦,集体所组成的强大力量连任何一种动物都要为之颤栗,而且它们都贪婪,只要见到猎物,肯定锲而不舍,直至将其捕到并成为腹中餐。死亡森林的狼更是可怖,凶悍堪比狮虎,速度更胜猎豹。
狼群对于金环蛇还是有一点点的忌惮,不过却慢慢地逼近,直至被叶柔发觉,同伴的死亡与血腥味激发起其凶性,狼群咆哮声中野性大发,疯狂地张着大口扑上来。一时间,我们前后左右尽是幽幽绿光。
毫不迟疑,我们的枪口都一起喷出了火光。
一具具狼尸倒下,然而狼群的数目似乎无穷无尽似的,源源不绝,前赴后继,我们的机枪火力虽然密集,也有些应接不暇了,情势危急,若是有一两只狼越过火力网的话,到时我们的阵脚势必大乱,其他的狼有机可乘,就无法招架得住了。
我急喊道:“快,戴上你们的墨镜!”
众人一怔,随即明白了我的意图,纷纷取出特制的墨镜戴上。狼群趁防御稍松之机又推进了不少,然而此时一阵强烈的白光忽地闪起,黑夜中的景物都被照射得纤毫毕现。恶狼一齐惨叫起来,双眼被刺得泪水直流,只能凭着嗅觉进攻。
扔下闪光弹的我用操纵术将装金环蛇的塑料盒取过来,立刻道:“快,我们走,叶柔你在前面开路,我断后!”虽然在黑夜中前行很危险,但留在原地的话无疑是死路一条。
帐篷我们丢弃了,只取行李,在机枪的掩护下,打开衣服胸前装配的强力光电筒,以最快速度朝前方亡命而逃。这颗闪光弹最多只能缓得一缓,却无法彻底摆脱狼群的追击。
果然狼群很快再度赶了上来,死心不息,看来不猎杀我们誓不罢休。应付完一波波潮水般的攻击后,我们的弹药在飞速消耗,仅剩的五个背包很快又没了一个。每次只能以闪光弹暂缓攻势,这种办法并不高明,然而却是唯一可行的。
在闪光弹的总共数目也只剩下七颗的时候,狼群还是那么疯狂,我有些晕了,这些家伙还真如狗皮膏药般,粘住人就不放。心知这样下去不妙,最后肯定是弹尽人亡的下场。
深吸了一口气我道:“待会我扔下闪光弹时,你们尽最快的速度往前跑,而我会只身将狼群引走!”
众女骇然看着我,叶柔道:“你疯了!”一个人面对整群狼,听起来真的是与送死无异。
我冷静地道:“没有,这是最好的办法。以我的速度,全力奔行的话有可能甩掉它们。”
众女都是聪明之人,略想一下便明白了,她们的速度相对来说太慢,可能成为我的负担,倒不如由速度最快的人将狼群引开,这样大家都有可能活下去。但这样一来,引开狼群的人无疑最危险,如果不能甩掉的话,那么必死无疑。因此纵使已在心里认可是条良策的众女,还是无法接受,拼命摇头:“不!”
我打断她们道:“别婆婆妈妈的,就这样说定了,否则大家都得死!放心吧,我一定会赶上来的!”
众女从语气得知我的态度坚决,再劝也无用。
思思哽咽道:“逐哥哥,你一定要回来!”
我点了点头微笑道:“别忘了,我可是会气功的,会那么容易挂掉吗?”
“那这些闪光弹你都留着!”叶柔将自己所带的三颗也一并给我。
我只取了一颗,加上自己的四颗,已经足够了。
约定好一切后,我往身后扔下一颗闪光弹,并且大喊道:“走!”
众女深深看了立定原地的我一眼,然后咬牙不再停留地往前奔去。她们都是聪明人,知道犹豫不决的话只会增加我的负担而已。
眼看着她们的身影消失在远方,狼群也再度复苏了。
“来吧,你们这些该死的笨狼!”
狼群似乎被我的挑衅再度激怒了,敢如此藐视它们的生物,似乎世上还没存在过,而且还是只身一人,于是一场以死亡为代价的追逐游戏开始了。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45章 要死了吗?
满身尽是泥泞,我拖着疲惫得有如灌铅一样的双脚,跌跌撞撞地往前走,这已经是离队的第五天了,暴雨倾盆,天地间灰茫茫的一片,我全身早已湿透,雨水不断从头发上滴落下来,眼前已有些朦胧,目力所及之处,尽是一棵接一棵在风雨中摇曳,仿佛无边无际的树木,若是现在有人问我最讨厌的东西是什么?树木,我一定会说是树木,只可惜这里根本没有人,连个鬼影都没有,孤独!只有无边的孤独陪伴着我!
那群狼像跗骨之蛆似的粘了我大半天,直至它们碰上宿敌异种猴群,双方厮杀得天昏地暗,我方才得以脱身。然而就在欲沿着原路返回时,这场暴雨不期而至,我不得不花上大量的时间去分辨哪些树枝是狂风所折,哪些是我用激光刀留下的标志,以致行程大大受阻。好在最后我还是顺利地回到先前结营帐的地方,并且再往前找到了众女留下的标志。
她们不知怎么样了,几个娇滴滴的女孩子,在这片凶险的原始森林里委实危险?虽然她们都很聪明,但在这里,更需要的是实力,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虽然这事实很残酷,但我不得不承认这是真理。我唯一能做的,只有祈祷上帝,但愿她们都还平安无事。
一大蓬断枝出现在面前不远处,我麻木地去分辨,然而惊喜立刻将我包围,因为那棵树的主干刻着一个三角形标记,三角形下还有一个小箭头,这是我与众女约定的标记,她们还生存着,至少到这里为止都还没事。
我在箭头下画了一个圈,证明我来过这里。深吸一口气,强提精神,脚步也加快不少,她们应该就在前面,不会太远,这两天我一直在不断地赶路,几乎完全没有睡眠过。若不是这场该死的暴雨,我早该见到她们了。幸好老天保佑,我们还有见面的机会。
“吼!”
沉闷的叫声如雷,我大吃一惊,狮吼?
我不退反进,远远看见三只雄狮在撕扯着地上数具尸体,迷茫的暴雨之中,再加上距离过远,我看的不甚清楚,但心已猛往下沉,除了我们,还会有谁会在这森林里,而且刚好是此条路之上。
其中一只狮子已发现我,低鸣一声,其他两只也回转头来,三双凶眼一齐瞪着我。我无暇顾及远处的尸体是谁,蹲下身体,全副心神都集中在慢慢逼近的狮子身上。重机与手枪早已因弹绝而弃用,激光刀的能量亦消耗迨尽,金环蛇在被狼群追赶的途中遗失了。我的保命武器,就只剩下激光刀的钢柄与军用匕首。
直至还剩五米左右的距离,三只狮子忽然后腿稍弯,然后身影如风一般同时扑了上来,等它们锋利如刀一般的爪子离我的脸只有两米多之时,我把早已抓在两手的小石头与泥沙,用操纵术朝着它们的六只眼睛一齐砸了过去,三只狮子反应不及,立时照单全收。无论多么凶狠的动物,眼睛都是要害,而我身上的气味也被雨冲的干干净净,对嗅觉灵敏的野兽来说,在这场雨中,失去了视觉,也就等同于彻底失去了威胁。
看着眼睛受伤的狼如盲头苍蝇一样在地上转来转去,我松了口气。在森林里,只靠自身力量和各种凶残的野兽硬拼,那无疑是愚蠢无比的找死行为。要在这生存下去,就得够卑鄙,够阴毒,要扬长避短,人类成为万物之灵,就因为人比动物要聪明得多。天时,地利,个人才智胆识每多一分,生存的机会也就多一分。
我顾不上地上三只还在打转的狮子,奔到几具尸体旁边,他们已被完全撕烂,残肢断臂,还有内脏肠子抛的到处都是,鲜血和雨水混在一起,已被冲淡,我胃中一阵翻腾,便欲呕吐出来,但我强行忍住了。雨中无法点火,因此只能吃生食,胃中的食物是无比宝贵的,我不能浪费一分一毫。
这几具尸体显然不是她们的,虽然已被咬得面目全非,但从衣服上我能判断得出来,都是男人,大概是不幸遇难的冒险者。
我强忍恶心从这堆血肉里翻出几只包来,里面应该有我用得着的东西。从死人身上拿东西似乎有点那个,不过他们的遗物也许能让更多的人活下去。我对着尸体行了个礼,不好意思了,但我会替你们报仇的。拿出护身用的刀子,回过身去把几只送进地狱。这不光是为他们报仇,也是为我自己着想,放过一个敌人,就等于少一分活命的机会。
将背包打开,里面有点粮食,还有几个药瓶,一个罗盘,两个钢爪与其他一些杂物,可惜弹药已用完。
背上背包,我继续往前走,过了数小时,雨依然没有小的趋势,然而天已快黑了,森林的晚上特别危险,昼伏夜出的毒蛇,巨蜘蛛,蜥蜴,蜈蚣,还有各种不知名的品种都会齐出觅食,其中又多为主动攻击人的物种。
继续加快脚步,在天黑之前再多走一段路,希望在这之前能追上她们。然而天不遂人意,在我发现的第四十六棵树枝断折,其上刻有三角形的树后,标志忽然凭空不见了,之前我沿着箭头方向每走一百米左右就会有一个标记的,但我现在至少走了三百米,中间至少会有两个才对。
我沉吟一下,选择了回头,她们均是细心之人,一个都不应会疏漏的,更别说是两个了。我一路细心注意观察,终于在某棵树的树干上找到三角形标志和其下的箭头,树下却没断枝,大概是被狂风卷到别的地方去了。箭头已指另一方向了,偏离了罗盘的位置。只有一个可能性,她们应该也是打算在天还没黑之前找有利地形扎营,这样说来,我们很近了。
我精神大震,沿着箭头所指方向继续前走,在这的第十个标志后,天色已晚,前方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影子,我意外地发现那竟然是一座高耸如云的山峰,奇陡无比,悬崖峭壁几乎与地面呈九十度角,且光滑如镜,壁虎难攀。看着这座望而生畏的高峰,我心中生出无力感,高山抑止,也许就是这种感觉了。
在迷茫的风雨中,稍远一点就无法看得到大山了。叶柔几女身携望远镜,所以知道它的存在,她们很可能是打算在山脚的岩石地带扎营吧,这样会比较安全且不用担心腹背受敌。
看看身边的箭头,所指方向还是前面没错,我迟疑一下,径直往前走了过去,在第十八个标志过去二十米不到,山脚已在望,然而却没见到预想中的帐篷或人影,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三人高的岩洞。
洞内隐蔽,且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然而对她们找到这样一个好地方,我并没有喜悦,因为地上赫然深陷着两排脚印,没有被雨水冲掉,显是新留下来的。这两排脚印委实太大,太深,绝对不是人,特别是几个体态轻盈的女孩子所能留下来的,再说了,要是她们的脚印,肯定不止两个才对。
尖叫打断了我的思绪,我心急如焚,疯狂地冲进洞里,眼前一个庞大的影子让我吓了一跳,是熊,一只巨大的熊!这洞穴是它的家,它大声吼叫着,震得洞中的灰尘簌簌直下,在咆哮中她朝着面前的不速之客:几个身上伤痕遍布,吓得花容失色的女孩子走去。
方晴举起中的手枪,也是唯一的一支枪了,扣动扳机,然而没有预想中的枪声——最后一发子弹在击杀最后一只猛兽时已经用光了。
叶柔见状急忙抽出激光刀,然而巨熊的动作竟然突破了它体型限制的灵活,在她打开开关之前已将激光刀直接扇落一旁,然后再度扬起巨掌,往虎口被震得破裂的叶柔猛扇下去。
身后便是其他几女了,如果躲闪的话她们必死无疑,叶柔咬咬牙,举起双臂格挡,尽管她知道熊掌的力量是可以将一头牛活活拍死的,尤其是这种因变异而力大无穷的巨熊。
此时一道影子从侧边插入,闪电般将她推开,熊掌重重击在影子身上的同时,他手中的匕首却全力朝着巨熊最脆弱的地方——大张着的嘴巴狠狠刺了进去。
“砰!”巨力让我整个人直直往后飞去,口中喷出漫天的鲜血,撞在洞壁上,掉落在地再也动弹不得,而巨熊也被我刺破喉咙,软软倒下,哀号着挣扎几下之后便彻底失去了呼吸。
那两个女孩子扑到我身旁,哭喊着,但我听不到,因为我神识已模糊,听觉已完全失灵,只剩眼睛还可以睁开一条缝,只能见到她们的嘴在动,眼睛在流泪,却不知她们在说些什么。
我用尽全力,勉力挤出一丝笑容,张嘴想说点什么:“我……”然而却被源源不绝涌出的鲜血无情堵住了。
眼前越来越模糊,往事却在脑中清晰地接连浮现,我要死了吗?听别人说:人临死之时,生前的事会在一刹那重现,于是,我认为自己大概要死了,带着遗憾。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346~348章(完)
第四百四十六章庙宇
当我再次睁开眼睛时,见到的不是牛鬼蛇神,也不是幽冥地府,而是一张张美丽而迫切的脸,于是我知道,我再度活了下来。
救了我性命最大功劳的东西是体内的气息,如果宿主死亡,它们也会湮灭,所以在我昏迷的一天一夜里自发性地保护着心脉的跳动,除此之外还有那两位牺牲冒险者背包中的急救维生液,给我提供了足够的营养。叶柔她们的药物,已在逃生过程中不幸弄丢了,因此疾病就成了很严重的问题。
虽然幸运地不用去见阎王他老人家,不过我的情况还是极为恶劣,巨熊那一掌让我遭受了严重的内创,气血淤塞,那股气息在我醒来之后反失控,凌乱不堪,祸不单行的是,随着免疫力的下降,高烧开始侵袭。我全身发烫,脑袋昏昏沉沉的,遍体虚弱无力,连走路都成问题。这样一连过了两天,我的情况稍微好转,可以站起来了,但依然很糟糕。
洞口已被叶柔与其他几女合力用大石堵了起来,因为不少野兽闻讯而来,叶柔用激光刀上了几只之后,知道这样下去情况不妙,只能依方晴与的建议以石堵洞,暂时处于安全地带。
巨熊的尸体已被解剖,并且以火烤成干肉,否则的话它很快就会腐烂。然而高烧的我是不能吃这些烤肉的,否则的话定然火上加油,眼看着干粮日少,众女急上眉梢,然而在我这位战斗主力只能勉强走路,尚须受人照顾的情况又不能破洞而出,否则的话必死无疑。弹药都已全数用完了,我们已处在绝境之中。然而就在大家都束手无策之时,转机出现了。
叶柔靠在先前我撞到的洞壁上休息之时,她身后的洞壁竟然自动裂开。
叶柔吃了一惊,然后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讶然道:“咦,这是什么?”
一块平整的青石,在从裂缝中露出一角。
闻讯而来的众女对望一眼,均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惊喜。
慕容倩迟疑地说出了大家的猜测:“这块青岩,似乎经过人工雕凿,痕迹很重!”
成怡也点了点头:“不错,我也觉得是这样。”
在叶柔的激光刀切割下,一个及人高的四方形洞穴很快便已出现眼前,长长的青石台阶蜿蜒直上,不知通到哪里。借着手电筒的光,可看到石阶两侧也都是坚硬的青石,雕刻着惟妙惟俏的壁画,有农耕图,生活图,战斗图,非常的古朴,所使用的是我们并不认识的文字,令众女欣喜若狂的是,画中的人类,绝大部分均矮小异常,脖子短小,手脚与身体的比例很古怪。
通常这种古壁画的主人都会根据自己的文化与人种而做,那么说来,开辟这条石阶以及雕刻这些壁画的人,都是矮人了?其中最大的一副图像,则是一群小矮人,将某个身高正常,头戴高冠的人类绑在木架上,焚烧至死。与外公所说的矮人国叛乱的情况一致无二。
方晴将这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告诉了我,毫无疑问,这是个绝对不容错过的机会,我们决定一探。
洞内一片漆黑,我们点上了松木所做的火折子,除了照明之外,还可以试探氧气是否充足。
叶柔与方晴都在前方小心翼翼地探路,因为后面是来路,左右两侧很狭窄,而且是坚石,不可能有野兽出现的。
洞中很闷,且夹杂着浓重的霉味,石壁上的青苔随处可见,肆无忌惮地蔓延着,显然好久没人进出了。
随着队伍的推进,石阶渐渐宽敞,我们一直都没有发现危险,不过这条石阶够长,迂回曲折,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我们一直都在上坡,很吃力。我们几乎丝毫不停地在洞中走了七八个小时,此时洞穴已扩大到六七米高,十米宽,李晓几位柔弱女子已累得几乎无法移动脚步了,此时终于到了尽头。然而入目的情景让我们的心情几乎沉到谷底,前方为青岩阻隔,是条绝路。
一路进来我们都很注意,并没发现岔道,这样说来确实是个死角。难道矮人们吃饱了没事干修筑这样一条宏伟却没有任何用途的栈道,又或者是他们修到一半时因故停止了浩大的工程?老天爷不会跟我们开这么残酷的玩笑吧?
希望在最后一刻破灭,叶柔难以接受的道:“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心中一动,走上前去,取过她手中的激光刀,用钢柄在青石壁上敲了敲,然后道:“破开它。”
叶柔精神一振道:“你是说,后面还有路?”
我摇头道:“不,确切点说,应该是尽头了,不过我想它因某些不知名的原因被机关封住了,你看墙角两旁的青石,并不密合,也就是说,它们应该是独立的。而且从刚才反震的声音来看,这块青石应该不会太厚。”如果相对于赤手空拳,或只拥有普通刀剑枪支武器的人来说,它已经足够厚了,绝对能将洞穴中的人困死。然而,我们拥有的是激光刀,我很庆幸叶柔还没有将它的能源完全用光。
我理由充分的判断让她们重燃起希望,叶柔从我手中接过激光刀,极为兴奋地往青岩切割去。一块块青岩在连钻石都无法承受的激光下摧枯拉朽地被切割开来。我们其他人都怀着紧张的心情注意她的工作,如果猜测有误,那么我们就前功尽弃了,那会是个非常沉重的打击。
“啪!”
又一块大石滚落下来,然而意外的是朝着前方,接着风透了进来,一扫岩洞里的沉闷,我们比溺水的鱼儿得到空气还要高兴,一起欢呼起来。
主体出现了破绽,“咔嚓”声中,青岩的裂缝蔓延,很快便自行掉落地上。
从岩洞中穿出的我们立刻发现已经是夜间时分了,暴雨已停下,山风猎猎,吹得我们的头发与衣服全都飘扬起来。
很快我们便确定了所在位置——顶峰。应该是我先前见到的那座壁虎难攀的高峰,那条曲折悠远的栈道居然通向一座山脉的顶端,要在山腹中将其修建出来,实在是太让人难以置信了。
其结构与我曾见到的思亲冢有些相似,然而面积至少大了十倍,一座接一座的山,绵延不绝!而我们前面,则是一座索桥,在夜色中隐约可见,它与距离数百米外的另一个山顶接壤,桥下则是万丈深渊,看不到底。
思思拿起一块石头,往悬崖扔下去,过了半天,都没听到声音,不由咋了咋舌头。
我们都生出了古怪的感觉,好像来到了另一个平行的世界,不为人知的地方,别有洞天。
索桥应该是与我们来路相连的,然而却不知对面是什么地方。令我们讶异莫名的是,索桥另一端的山顶上,竟然透出了些须的亮光。
我对手拿军用望远镜的方晴道:“看到了什么?”
“庙宇,一座古老的庙宇!”
第四百四十七章失控
站在庙宇前的我们久久说不出话来,无情的岁月,已让它失去了当初的光彩,然而我们还是可以想像得出其往日的辉煌,占据了方圆数千米的空间,高达四十多米,其主体是数不清的千斤巨石,不知道科技还很落后的矮人们是如何建造起来的,就是现代的人们,要完成这项浩大的工程估计也很费力。这座高峰虽然不像来路时的那座无法攀登,但起重机等工具不可能开到那么陡的地方来。
古人类的智慧是不能低估的,就像金字塔,莫高窟这种不可思议的奇迹,便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
庙内的烛光,显得分外的离奇。这个已被世俗尘土淹没的地方,难道还有人生存着?
我们小心翼翼地走进去,如果说此庙的外观恢弘大气的话,大殿则是精雕细啄,地板由光滑如镜的大理石镶嵌而成,周围则是一尊尊数不清,形态各异的雕像,个个都是矮人,大多身披盔甲,手执刀剑斧矛等武器,栩栩如生,在昏黑的光线下显得格外狰狞。
“没错,这里肯定是矮人国!”我有些激动,没想到误打误撞之下,我们反是能找到传说之地。
思思瞪大眼睛道:“不会吧,矮人国就这么小一点?”
我摇了摇头:“不,你误会我意思了,这里应是祭奠之地,而山峰之下,也许就是矮人国了。”没有人想得到,传说中的国度竟然就在群山围绕之中,与世隔绝,由于直升机无法进入死亡森林,怪异的宇宙射线会让它的电子仪器失灵,然后坠落,这样无法攀上高峰的冒险者根本无法发现其踪迹。
她们闻言都骚动起来,我压下兴奋之情:“不过在这之前,我们得搞清楚一件事——为何会有火光?”
大殿中很空旷,除了雕像之外,剩下显眼点的东西就是殿中央的一个方石坛了。石坛旁,两只硕大的铜盆中火焰熊熊,我闻到了一种奇怪的味道,并且很快判断出来——脂肪油。
没错,肯定还有活生生的人,否则的话,这些脂肪油不可能燃烧数百年而不灭的,然而矮人国不是早已覆灭了吗?
对于诡异未知的事情,人总是深怀恐惧的,然而见到石坛前两盆植物的我,很快将恐惧抛诸九霄云外,我指着它们颤声道:“那,那个……”
李晓好奇道:“表哥,怎么了?”而紧张的叶柔与方晴则各自取出激光刀。
两盆古怪的植物,同一植株在主干同一圆弧周围均匀分出八枝来,每枝的叶子竟然都不同,锯齿状的,椭圆的,圆形的,针状的……,每个枝条顶上的花已凋谢,仅剩一个小小的花托,八个花托的颜色又各有不同,从花托中央伸出一根长长的细蕊,与主干的顶端相连,就像一把伞的八条伞骨,伞顶上,是一颗漆黑如墨的圆果。
我几乎是颤抖着声音吐出两个字:“八目!”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我原本还以为得到峰下去细寻,没想到它竟然就在庙宇中,似乎还是作为供奉植物。好像大海捞针的渺茫目标,竟然奇迹般地成功了,我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直到那两颗黑色坚果静静地躺在我手中,八种不同味道异香飘如鼻中,我才不再怀疑。
“真的?”众女似乎与我同样的不敢接受这个事实。
“嗯,绝对不会有错!”我重重地点了一下头,他娘的,太不可思议了,看来老天爷也在帮我们!
在我几乎要用自己的名字起誓后,众女方才敢确定我并非骗她们开心,一起高呼起来!
我正在考虑是否要向这里的“人”寻求帮助,抑或是悄悄离开之时,叶柔走向石坛中央,一只手伸了出去:“这是什么?”
那是一块弯弯的犹如半月的透明物品,似石非石,似玉非玉,还隐发荧光,放在祭坛中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我忙出声阻止:“别动!”但为时已晚,叶柔已将它整块拿了起来。
“零……”
大殿中忽然铃声高鸣。
我高喊道:“大家小心!”同时小心翼翼地全神戒备,以防会否有飞弩之类的东西射出来,因为叶柔好像触动了某个机关。
然而我们严阵以待近分钟之后,还是没有任何动静。
叶柔嘘了口气道:“什么东西嘛,吓死我……”话没说完,她忽然指着我们背后,也是大殿的方向骇然道:“人,人……”
一位头箍插着三根羽毛,肌肤五彩斑纹,穿豹皮衣服,手拿铁枪的野人不知何时已出现在大殿门口,他如鹰的目光直直盯在被叶柔身上,口中叽里呱啦的大叫起来。
叶柔被吓到了,从背上取激光刀防备,手一松,那块弯月似的物品掉到地板上,摔得粉碎。
野人脸上怒容浮突,双脚猛的跺地,仰天长啸一声,哇哇声中手中的铁枪已朝我们掷了过来。
叶柔慌忙躲开:“你,你想干什么?”
我沉声道:“走,那是他们的祭祀之物,他们绝对不会放过我们的!”
众女一怔,然后明白了事态的严重性,对于这些异族野人来说,神灵在他们的心目中是至高无上的,而代表了神灵的祭祀物,拥有同样的地位,是他们的精神支柱。若谁亵渎了他们心目中的信仰,肯定得遭受严酷的惩罚,最终死亡。因此,讲道理根本是没用的,况且他们也无法听得懂。
当我们从大殿的侧门冲出去时,漫山遍野的火把让我们头皮发麻,很显眼这支野人族的数量非常之多。
那个发现我们的野人并不追赶,而是掏出一个号角吹了起来,下面火把队的移动立刻加快了,眼看离峰顶已不远。
我急忙道:“快!快!沿着原路回去!”通过那条吊桥回到洞穴,是我们唯一的出路了,山下是野人的巢穴。
我们顺利回到索桥上,然而在小心翼翼地扶着桥栏走到一百米左右之时,桥一阵大晃,吓得慕容天几女尖叫起来。
我回过头去一看,野人的追兵还远,不过十多根带火箭矢刷刷地射到了桥的边缘,其中一根绳索很不幸地被烧断了,火势还在不住蔓延到其他地方,显然他们想将桥弄断,我们所有人摔死崖下。
我看看至少还有四百米远的路程,咬一咬牙,对她们说:“没事,继续往前走,不要回头!”并且将两颗八目塞到前面的叶柔口袋中:“你保管,一人三克服下即可!”
叶柔转过头来奇道:“你干什么?”
“我的口袋破了,怕弄丢掉。”
“哦!”叶柔没有多疑,继续往前走去,时间已不多了。
而我却往相反的方向爬去,火箭还在簌簌而下,往索桥射来。
我提起操纵术,将它们拨离原来的轨迹,但高烧使得我的内息原本就并不安分,这样勉强提力,更是紊乱不堪,待我拨掉几波箭矢之后,已如野马乱撞。
当队伍最后的叶柔也走上对岸之后,众女骇然地发现我不见了,然后很快见到了我在对面桥抵御火箭的身影,同时明白了刚才桥为何会大震了一下,惊慌失措地大喊起来。在谷峰的回音下,我很清楚地听到了她们的声音,都在叫我快点过来。
眼看野人们仅在一百米开外了,心如电转,如果我上桥的话,在途中就要被射成刺猬。更有可能的是,他们想活捉我,并且通过吊桥到对岸对付其他几女。以我现在内息混乱的状态,估计得在四百米左右被赶上,到时反是连累了她们。
我苦笑了一下,然后取起一根还在熊熊燃烧着的火箭。
张雯第一个预感到了我欲做些什么,声嘶力竭地喊了出来:“不要!”
随后其他几女也纷纷意识到了,高喊道:“不!”
叹了口气我道:“如果你们能平安回去的话,请帮忙照顾我爸妈与外公。”
将火箭往绳索上伸出的同时,我的目光从张雯,思思,李晓,叶柔,慕容倩,成怡脸上一一掠过,又继续道:“对不起,虽然有些贪心,但我想我很不幸地喜欢上了你们每个人!”我一直都没有勇气说出这句话,但如果此刻不说的话,我想自己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看着那几根代表我生命即将划上句号的吊桥绳索在火光下绽放出最后的光辉,张雯双膝一软,倒于地上大哭起来:“逐,对不起,我承认,其实上是我一直太小气,无法忍受与其他人一起分享你,所以才独自离开。你快过来,我们以后永远都在一起,永远都不会分开了!”
“逐哥哥,你快过来!”思思一边哭喊着一边往桥上跑,却被方晴从身后抱住了。
其他几女也是泪流满面,慕容倩咬着牙不出声,如果可以的话,她可能会在我被杀死之前跳下这悬崖,然而我的最后一个愿望却让她不能这么做,如果我真的遭遇不幸的话,她会依我之言,照顾爸妈与外公。
只有叶柔没有哭的,然而她却痛苦地抱住头,记忆中的每一个片断,忽然雪花般地纷至迭来,最后她粗野地吐出一句话:“臭许逐,你不许死,否则我要你好看!”
熟悉的称呼,熟悉的口气,我自言自语道:“叶柔,不,丽丽,永别了。”
随着我的话音落下,吊桥“哗”的断开,在空中飘荡,然后撞于对面的山崖上。与此同时,野人也已来到了我身前十米处。
此刻的他们反而不再放箭了,而是高举火把,圆瞪双目盛怒的看着我,为首的就是方才我们在大殿中见到的野人,他的头箍插着五根羽毛,比任何人都要多,很可能是他们的首领。
那野人指着我叽里咕噜地说了一大堆的话,他身后的数千人全都轰动起来,将火把朝天上举起,群情汹涌。然后他们开始行动,朝着我一步一步逼近。
面临生死关头,我发现自己竟然分外的平静,不知是否因刚才终于鼓起勇气说出一直都不敢说的话,心里大为轻松了。只要他们再往前走几步,我就会好不犹豫地朝悬崖下跳去,摔死总比被他们抓住的好,到时可能会被拆皮煎骨。
此时我体内那凌乱的气息却感觉到了压力,忽然间不再左冲右突,而是全部聚集起来,不受控制地往右手食指的狂涌而去。我立刻想了起来,当日我杀掉猎鹰时,就是用这一招,想不到它竟然会在此时再度出现。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我右手手指上忽地绽放出一团白光,柔和洁白,犹如小小的圆月。
野人们全都停下了脚步,讶然地看着这一幕,李晓众女也屏住了呼吸。
力量还在源源不断地朝食指涌过去,无法控制,一如那天的情形,白光越来越亮,将我的脸映照得洁白如玉。
体内力量被完全抽干的同时,一道美丽的光束从我食指指尖剧射而出,却非朝着野人的方向,而是远处一块数人高的坚岩。
“砰!”坚岩像纸老虎一样被无情粉碎,而光束继续往天空飞去,就像流星划过夜空。
向野人群发是没有用的,光束不可能杀掉他们所有人,而我的力量只能发出一击,如今已虚弱到只能勉强站立了。倒不如以石试威,看看能否吓到他们,当然我知道这个希望非常渺茫,这些野人均悍不畏死,尤其是对冒犯了他们心目中神灵的人,更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放过。
“叮!”为首野人的铁枪忽然掉在地上,然后他整个人伏倒在地,叽里咕噜地不知在说些什么,但语气已完全没了方才的凶狠,倒像是乞求。其他人见状也纷纷丢下武器,像他们首领一样伏倒地上。
我看着他们虔诚如信徒的脸征住了,究竟是怎么回事?
第四百四十八章花好月圆(全书完)
“世界虚拟网络社区逐月集团董事长许逐,与其六位红颜知己及得力臂助喜结良缘!”
眼前厚厚一叠报纸,几乎每种语言的都有,头版头条无一例外都是如上。然而只有喜结良缘几字,没有一家提到结婚,事实上我也并没有结婚,至少在法律意义上是这样。我们与真正的新人一样穿上西装与婚纱,一样接受来自亲朋好友以及有着商业联系的各国外交官员的祝贺,唯一不同的只是没有走进公证处,领取结婚证而已而已。然而,人只要互相深爱就行了,那个小本本,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因此,我与她们间充其量只能算是情人关系,虽然这样的做法有违社会道德,并没有触犯法律,我钻了它的空子,并且举办了一场不是婚礼的婚礼。“
在消息刚传出之前,我还是遭受了以妇联为首的社会舆论抨击,不过我也不是省油的灯,先雇佣了一位知名作家,将我们的故事撰写成小说,这本添油加醋,极尽煽动力的书
感动了不少人,并且我叫婚宴当天摄影师给我的几位娇妻脸上的幸福表情来了不少大特写,让任何一个人都看得出来,她们是心甘情愿的,并且获得了人生最大的快乐。一系列不择手段的措施造势下来,原本的大风浪开始渐渐平息。
同一件事,平凡人干的话叫做花心,但若是发生在一位举世所知的大名人身上,就很容易演变成传奇,最后这件怪诞的事在人们心理的美化中得到了默许。也许这就是名气的作用之一了,怪不得千百年以来人们都乐此不疲。
从旋转椅上站起来,我走到合成玻璃窗旁,在逐月集团的总部,三百层的超级大厦下的整个夜行市,缩成了地图大小,一瞰无余,夜色降临,华灯初上,就像一颗颗漂亮的明珠,璀璨夺目。从最高处俯视的感觉是很奇妙的,就好像拥有了整个世界。
灯光勾起了我的回忆,四年前的一幕犹历历在目,就像是昨天才发生似的。那时候的另一道光,虽然没有眼前的那么辉煌,然而它却救了我的小命。“
我们在那与世隔绝的矮人国神庙中碰上的是拜月族,一支继国之后出现在历史长河中的神秘蛮,他们信奉的是月神,认为死并不可怕,灵魂会升上月亮,也就是他们心中的天国,从此之后得到永恒的安宁。然而假如神灵受到亵渎之后,他们也会受波及,从而堕入地狱,永世不得超生。因此拜月族的人并不畏死,只对灵魂最终的归宿才是他们最关心的事情。
虔诚的信仰令他们在见到我们打碎弯月祭物后怒不可抑,另一方面,在见到我所发那犹如月光后,却又深感惶恐。人体是不能自然发亮的,因此超乎常理的景象让他们坚持认为我必然和月神有某种关系,甚至是其使者,降临凡间只为取回遗失的东西,也就是那块弯月型的物体。
最后事情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野人非但没有杀掉我,还热情招待,并且通过弓箭重新搭桥,让我们得以相聚,最后甚至还护送到森林之外。应该说,他们才是森林真正的主人,这支曾在死亡森林横行,对禁地无比熟悉的种族,连狼群都感到畏惧,更别说其他的野兽了。
因祸得福的我们无惊无险地走出森林,思思她们身上的天堂淡效力在八目作用下很顺利地被解开,只是过后萎靡了一段时间方才恢复过来。
深感拥有力量才能保护自己所爱之人的我在她们病好之后,便开始全力投入研究当中,人脑与网络相连的思感仪在我手中诞生之后,世上第一个虚拟网络社区,逐月社区就此出现了,不谦虚一点,说它是划时代的伟大产物也不为过。
“
在逐月社区中,人们思感完全融入其中,并且过着在现实中几乎一模一样的生活,一样的互动,一样的逛街,一样地用餐,一样地旅游,一样地工作,所有的视觉,听觉,嗅觉,触觉以及喜怒哀乐情绪均模拟真实而设。
逐月社区的巨大作用是显而易见的。首先解决的是土地问题,由于社区的土地纯粹是由程序所建立,因此空间可以无限扩展。其次,交通方面根本不需要石油等能源问题,一个人在网络中的个体存在其实上只是思感,并无重量,通过模拟的高科技交通工具可以很快达到目的地,有必要的话甚至可以通过传送阵瞬间到达,在节省了能源的同时也节省了宝贵的时间,不过更多的人还是选择了使用飞行器等交通工具,因为他们是在享受生活。房子,小车,旅游等许多人终生的梦想不再奢侈,人们无须因囊中羞涩而烦恼,只需花极少的费用,就可得到这一切,因为它们都只是模拟的产物,并无现实资源那么昂贵,然而能得到的却是与现实更好的享受。人们在现实中的感觉,同样是通过大脑刺激所发生的,在逐月社区中可以达到同样的目的,然而它们的费用却低得惊人。
随着社区的逐渐完善,政府介入其中,法律的颁发是其与现实重合的标志,从此后网络中受保护的实体公司如雨后春笋出现并开始营业,无数人注册成为其中的一员并且感受新鲜的生活,这个数目至今还在疯狂增长当中。
很快便意识到逐月社区数之不尽好处的其他国家,也纷纷申请加入“其中,几年的迅猛发展,时至今日,它已成为世上最大的产物,几乎就是另一个地球的翻版,每个国家是所有城市都被囊括其中,成为了一个特别的世界。
而许多人都对社区的名字逐月有着疑问,很有童话的味道,因为月亮是美丽而缥缈的,可望而不可及,它是许多人心中的梦,而逐月社区,则可让无数人梦想成真。
随着当初构建的宏伟蓝图成型,创建逐月社区并成为逐月集团董事长的我,奇迹般地在短短数年时间里成为无法撼动的世界首富,一个全世界家喻户晓的传奇人物。我们的婚礼,甚至有上百架的直升机进行现场拍摄直播,无论是在现实还是网络中,这是世上最宏大的婚礼了。
身后传来的脚步声让思绪转回现实,我没有觉得惊奇,能进入这个办公室的,只有我的女人。
“董事长,下班的时间到了。”
我转过头,一位戴金丝眼镜,极为美艳,着秘书制服的女子出现在眼前。
“
我笑了笑道:“李秘书,你过来一下。”
李晓带着疑惑走过来:“董事长,什么事?”
我在她丰满的臀上拧了一记:“我说了,下班后不要叫我为董事长,这是惩罚!”
李晓媚眼如丝的道:“是!”看样子,她对于这种惩罚还很享受。
“哦,对了,她们呢?”
平时我都是与六位妻子一道回家的,今天有点异常。
““表哥,我们家刚刚来了不少客人,她们都先走一步回去招待了。”
“噢,客人?”虚拟网络社区诞生之后,很多人都在网中互访了,在现实中已很少见。就好像手机出现后没多少人还会喜欢写信联络那样,是同一个道理的。
作为虚拟网络创始人的我,反是不大喜欢活在网中,即使那个世界与现实基本上是一样的,因为我的梦已实现,无须再去寻找,而且我总觉得现实中的李晓她们更真实更贴近我一些。
“张可,单若?稀客稀客啊!”我回到自己的豪宅,打开大厅门就看到我最好的兄弟和他的老婆,还有一旁与许念玩耍嬉戏的张林,张娜,也就是他们的儿子与女儿。成怡与叶正热情招呼着,甚至殷夜都在,我创业时的第一个重要合作人,也是如今逐月集团旗下的子公司之一,就是殷夜父亲的塞克集团。当初他们给我提供了刚开放出来的高智能服务器,为推动社区的顺利运行做了重大贡献,之后我们就一直保持着紧密联系。殷夜就在逐月集团总部上班,每天没事都会来我们家逛一下,因此我并不奇怪。还有一人,也是我们家的常客了,赵如烟,逐月集团医疗部的部长。因为当初我看不惯医院唯利是图,失却救死扶伤本性的行为,因此介入其中,并凭借着独一无二的宣传优势与设身处地为人着想的口号迅速得到了无数人的支持。“
没见到思思,慕容倩与张雯,若无意外的话应该是在厨房中煮饭。我们并没请专人厨师帮忙,以为煮饭是温馨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谁要是放弃的话就太笨了。话说回来,在剑南时那个初下厨,连切菜都不会的慕容倩如今已是位顶级的大厨师了,因为她每天一有空都要到虚拟社区中的厨师培训班去学习。
爸妈并不在家,他们去旅行了,是现实中的。我想不到勤勤恳恳的他们原来也有着自己浪漫的梦,那就是旅行,只是之前没有条件,又放心不下我,如今万事皆无牵挂,他们都去实现自己的梦去了。外公多半是去找叶维民搞医学比试,他们到老了还是互不相让。
“爸爸,五妈妈。”
许念见到我和李晓,立刻撒开步子小跑了上来。
“
我蹲下身来将他抱起来:“爸爸回来了!”
李晓摸着他红扑扑的小脸道:“小念,今天乖不乖?”
许念眨了眨眼,没有说话,似乎有点心虚。
叶柔唉声叹气道:“这小子还是那么野,将家里闹得天翻地覆,也不知道是遗传谁的,雯雯那么文静的人,肯定是这个臭许逐!”
我翻了翻白眼,对许念道:“小念,是谁教你武功的?”
许念指着叶柔道:“是三妈妈!”
厅中的人轰的全笑了起来,叶柔则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
张可的鸭公嗓并没因为人父亲而收敛,粗声粗气道:“臭虫啊,我说你真是贵人事忙,好久都没见到人影了!”事实上我们每隔三两天都会在社区中相聚一次,然而一旦回到现实便大大不同了,总有种久别重逢的感觉。
“呵呵,难得这么热闹,晚上我们开party好了,云啸到时也会过来的。”
许念和张林,张娜三个好热闹的小鬼一起拍掌道:“好啊,我们最喜欢party了。”
张可闻言大喜道:“那好啊,这可热闹了,真理乐队啊,在逐月社区中他们的演唱会听得多了,今晚一定要亲耳听他们演唱一曲。”
单若打趣道:“那么云艳艳和赵馨呢?”
“云艳艳至今未嫁,而我当初大学时冒充她男朋友的事情也在成名后被挖掘了出来,许多人都说着我们间假戏真做,事实上已有着暧昧关系,并且根据我“风流”的个性猜测,迟早会收入囊中。就连张雯她们都看不过眼,开始暗中凑合我与她了。
至于赵馨,我们间的关系更是人尽皆知,也是真正意义上的情人。正如她所说的那样,赵馨已将自己的所有都奉献给了音乐,所以才对突破并创造了埃尔斯之迷的我感兴趣,甚至愿意发生最亲密的关系,然而她却不愿意嫁给我,只是偶尔过来一次,共度过一个激情的夜晚。或许她哪天玩音乐直至疲倦,需要一个男人依靠时,才会永远投入我的怀抱吧。又或许她永远不会觉得厌倦,总之无论如何,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是最好的,我不想勉强她。
这是一个晴朗舒适的夜晚,圆月高照,万里无云。
我豪宅露天泳池旁的草地上,美酒,烤肉,糕点等各式各样的菜肴流水阶地上桌了,许念他们正吃得不亦乐乎,肚子都圆滚滚的,这小子力气与饭量都特别大,与我差不多。
欢笑声从泳池中传来,张雯,李晓,慕容倩,成怡,思思,叶柔,殷夜,单若,赵馨,云艳艳,还有赵如烟都身着泳衣在水中嬉闹,像一条条美人鱼。
““
邓庆平和徐若重,还有云啸三位真理乐队的大男人正在边弹奏变狂吼着,然而他们如今的声音实在不敢恭维,纯是发泄心中的快乐。能不快乐吗?通过逐月社区,他们可以轻易地举办大型演唱会,其音乐已风糜全球,成为梦想实现的又一批人。
“妹夫,艳艳也不小了,你看,嘿嘿……”
云啸不知何时已跑到我身旁,依旧是一副推销员的嘴脸,几乎每次到我们家来,他都要就云艳艳的问题探讨一下。
不过每次都拒绝的我开始犹豫了,没错,芳华易逝,没有一个女人的容颜可以经得住时间的消磨,纵使她再美丽。
云啸见状心中大喜道:“好,你们多亲密亲密,呵呵!”他回去后心情更好了,从吼得比张可还要破的声音就知道。
思思从泳池中湿淋淋地爬上来,满脸兴奋地拉着我道:“逐哥哥,我们去游泳嘛,还有张可哥哥你去吗?”
我拍了拍她的纤手道:“去吧,我和你张可哥哥聊下天就好了。”
“那我去玩了哦。”思思说完便又再度跳进泳池,吃饱喝足的许念,张林,张娜也很快加入了其中。
张可躺于我身旁的休闲椅上,笑道:“这样的生活还真好。”
我点了点头道:“是啊。”然而总觉心里缺少了点什么。
我还缺少什么呢?如日中天的事业,只手遮天的权势,享誉全球的名气,用之不尽的财富,肝胆相照的好友,完整无缺的家庭,美丽贤惠的娇妻,活泼可爱的孩子,和谐幸福的家庭,一个男人梦想中该拥有的东西,我全都拥有了。人生至此,夫复何求?
然而我还是不得不承认,我完美的人生中还是缺少了一点东西,虽然我自己说不出来。
我推说有点小事,然后离开party会场,走向我的书房。
一只吉他在书房的角落中静静地躺着,由于太久没有弹奏,上面已蒙尘了。
繁忙的事务甚至让我几乎忘了曾与己一道经历喜怒哀乐的亲密伙伴,我深感愧疚,抹去上面的尘土,我轻轻拨动吉他弦。
优美的旋律飘扬在空中,我很快沉醉其中,手下愈来愈快,很快便超出了人类的极限,然而古怪的是,奇快的震动声所带出的调子,偏偏却是和缓无比,犹如微风荡过湖水所引发的涟漪。
赵馨是第一个闻声跑到我书房来的,她眼中尽是迷醉之色:“埃尔斯之迷第二曲?!”咬着下唇她满脸狂热,可想而知,她今晚肯定会忍不住心中的激情而与我共赴巫山,甚至是在曲完之后。
接着是云啸,云艳艳,邓庆平,徐若重,还有其他人,很快在书房外挤得满满的。
我已完全进入境,所有人视若不见,直至门铃声打断了我的音乐,所有人才如梦初醒。
我似乎感觉到了些什么,迫切地去跑出去。
一个很像张雯的女人盈盈站在大门外:“毒蛇帮已经解散了,我好累,只想做回那个有人疼爱的蓉蓉,不知可以吗?”
自从从死亡森林后便已神秘地消失在我们的视线中,一直都没出现过的方晴,忽然再度露面了。
我手一颤,吉他掉于草地之上。我人生的最后一点遗憾,似乎已经弥补上了。
豪宅中再度传出了欢笑,并且比起先前还要热闹得多。
地下,花好;天上,月圆。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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