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他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她。她呢?已经被那团白光罩住了。尽管他躲在黑暗里,一动不动,可是,他觉得他的眼光如凛冽的寒风逼近他。
如果说他忘不了她的眼光,那是因为她的眼光表明她已经疯了。
如果说他忘不了她的眼光,那是因为她曾经是村里最美丽的牡丹花,但却被插到了一堆牛粪上。
如果说他忘不了她的眼光,那是因为她一度赤条条地躺在他的眼前。
如果说他忘不了她的眼光,那是因为她生下了他的女儿。总而言之,只要一想到她的眼光,他就从头直冷到脚跟,而且还会用充满悔恨的眼光注视着那个遥远的轰轰烈烈的夏天。
(“我这样做了,我就是破鞋,伟辰哥呢?肯定就成了王八。”在他到来之前,我反来复去地说,“不,不,我不能做对不起伟辰哥的事情,可是我一个妇道人家除了做这桩不要脸的事儿之外,还能做些什么呢?”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可是我却让自己躲在黑暗里。瞧,四下里静悄悄的,连一点声音都没有;要不然,随便什么轻微的声音都会使我胆战心惊的。天很然,但却没有一丝风儿,否则的话,那沙拉拉的脚步声肯定会使我惊恐万状的。
对着如水的月光,我那麻木已久的心慢慢地复苏了。
此时,我的脑海里浮现出海山哥的形象,刹那间,他又一次在我的心里复苏了。是的,我喜欢坐在明净而又皎洁的月光里,等待着海山哥的到来,那黑暗里的任何声音都不会使我害怕,相反,我的心情更加愉快,更加幸福。因为在我看来,所有传进我的耳朵里来的声音都能够在我的心里汇成一支又一支优美无比的歌,简直就像是程维明对着我和海燕朗诵着一首又一首唐诗。
很显然,我是在让自己度过一个美好而幸福的时光。
话虽如此,我还是愿意时不时让自己的心回到黑暗里的声响中去,细细的分辨着他那沙沙的脚步声,吁吁的喘息声。更确切地说,我时时刻刻都在爱着他,要不然,我决不会在漫长的等待之中,独自个对着圆圆的月亮,并让我的心不停地重复着同一个声音:
举头望明月,
低头想情郎。
正当我的心在过去那美好而幸福的时光里迷失的时候,他一下子站在了月光之中。我用一种惊惧的眼光望着他,然而当他一步步向我逼近的时候,我的心却一点点麻木了。)
耸动的乳房。
他让他的双手久久地感觉着她那小巧而又丰满的乳房,久好像他生命长河中的一切快乐全都凝固在他双手的颤动中。
最后,他从她的身上爬了起来,并且赤裸裸地站在月光里,他于是让自己对着黑暗里的他说道,我占有了你,你应该感到高兴才是。瞧!你这么一朵漂亮的牡丹花竟被插在一堆牛粪上,难道你不觉得可惜吗?
在此之前,他想,我很乐意坚持那些满不错的原则。无关紧要的事情决不搁在自己的心里,可是,自从这件事情之后,我却发现我已经把她那耸动的乳房搁在了我的心里,至少我一想到它们就很清楚地看到那个令人销魂的时刻。正因为如此,使我觉得在和妻子恩爱的时候,简直就像咀嚼着一枚苦果。从一开始,我就对女人缺乏了解,正像我爹所以为的那样,一个有头脑的男人决不可把娘们儿的花当真,要不然,她会把你弄得像过街的老鼠一样。
应该说,他对女人的观念大多来自父亲的训谕,不过,他也清楚地知道,他父亲对女人的观念也主要得自三国故事。以及一些道听途说得经验。
女人使靠不住的,父亲的话又一次在他的耳边响起,一个有男子汉气魄的男人是不理会女人的甜言蜜语的,要不然,肯定会倒大霉的。男人吗?要么自由自在地生活,要么像关公那样做一个忠信之人,而一旦钻到了娘们儿的裤裆里,整天价婆婆妈妈,满嘴娘娘腔儿,就太没有出息了。董卓因为放不下女人而丢了性命,让妲己迷惑的男人最终点了一把火烧死了自己。特别是被西施欺骗的傻瓜更是下场悲惨,遭受了五马分尸的命运。总而言之,要成为堂堂的男子汉就得拿得起放得下。
拿得起,放得下。哈哈!哈哈!现在,他又回到那团白光之中,而且让自己拉开喉咙对着黑暗直叫,如果他拿得起放得下,那么在他临终之前,要我把娘叫回来,守在他得身边,而且还对她说——你就放心吧!我会和你葬在一起的。
是的,自从他懂事以后,他就和父亲生活在一起,而且弟弟和母亲生活在一起,住在外婆家里,照顾着外婆。虽说如此,他和父亲所穿的衣服,所盖的被褥还是由母亲亲自缝洗,并由弟弟穿梭于两个家庭之间。
他让胜坤带走了我们的兔肉,他对自己说,此外,他也还带走了他那部他从来没有看过的《三国演义》
不管怎么说,我和弟弟还是把父母葬在一起了。这样一来,生前孤单的他到了另一个世界也就不再孤单了。他心下这样想到。
恰在这时,胜坤跳在他的眼前,他不得不后退了几步。
(他迟疑了片刻,这才开口说道:“我觉得你也帮我劝劝良子。”
“哥,你这是怎么啦!”我奇怪地问道。
“我知道,你对我有些看法,怪我不肯原谅程维明,正因为这件事情,咱们两兄弟疏远了许多,说实在的,自从海燕被洪水眷走以后,我也为维明难过了好几天,现如今,他的儿子来了,我就觉得我非常喜欢这个小伙子,而且还把他请到家里吃饭。”
“天晓得你摆得是不是鸿门宴?”
他看了我一眼,神色黯然地说:“唉!咱们如今都一大把年纪了,也可以说,快要入土的人了。咱们干吗还记挂过去那些不愉快的事情呢?我知道,我做过许多过火的事情,可是那个年代我又有什么办法呢?”
我递给他一根烟卷,问道:“好吧!你要我做些什么呢?”
月光透过树枝,照在他的脸上,看上去,他的脸似乎苍老了许多,岁月也的确不饶人呵!人老了,还能有啥事放不下呢?这时,只听他说道:“我,我只是觉得玉良和敏慧在一起不合适……”
“你说得对,我也觉得他们不合适。”我说,“可是我们又能有什么法子呢?玉良决不会听我们的话的。说实在的,在他看来,我们的话就跟放屁差不多。”
“你可以做做敏慧的工作,让她放弃和玉良结婚的念头。”
“你是不是对敏慧有什么想法?觉得她的成份……”
“不,不,如今的时代已经不再讲什么成分了。我只是觉得她对我……”
“她爹的死对她打击太大了。话说回来,她还是一个满讲道理的孩子。时间久了,她也许就不再怨恨你了。”
“我老了,我何尝不想消除别人对我的怨恨。而且让自己有一个幸福的晚年。”他摇了摇头说。
“说实话,大哥,像玉良这小子可不是你我能劝得了的呀!”
他低下了头,缓缓地说:“是啊!我也这么想,他的事情从来不让我知道。”这时,他重新抬起眼光看着我,说,“我觉得你还是做一做敏慧的工作,我知道,她并不喜欢玉良。”
“可是她也未必听我的话,让我想想看,”我站起身来,在院子里来回走了几趟,说,“也许程皓能够做敏慧的工作。”
“我担心……”
“放心吧!大哥,要我说哪,年轻人的事情还是由着他们自个解决吧!”我笑着说。
今天晚上,我觉得非常高兴,因为通过这次谈话,我和他之间多年以来的积怨终于彻底消除了。)
若说我瞧不起他,那是因为他总是在不需要眼泪的时候,淌几滴眼泪。
若说我心里对他有什么怨恨,那是因为他时常站在城里人的立场上对我指手画脚。反正,一切都已经过去了,而我还有什么放不下的呢?于是他重新回到黑暗里,可是他的眼光却依然直勾勾地注视着那团白光。
一个血肉模糊的头颅赫然出现在那团白光之中,紧接着,他又让自己听到那个丑鬼唧唧啾啾的叫声。
(你们谁能告诉我,咱庄稼人干来干去为什么连自己的肚子都填不饱。
你们告诉我,我到犯了什么错误啦!
我说的是实话,我种麦子只为了给俺娘做一碗面条汤。
俺真的没有那么想呀!
伟杰,俺求你啦!就让俺给咱娘做一碗面条汤吧!
我说错了?可我说得全是大实话,你们想想看,咱庄稼人辛苦了一年又一年,却为啥连自己的肚子都填不饱呢?
伟杰,你就可怜可怜咱娘吧,要不然,我跟你跪下了。)
此时此刻,他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似的,让自己不断地念叨着伟杰,随着他高一声低一声地反复念叨,伟杰的声音也在他的耳边响起。
连日来,我老是睡不好觉,我一合上眼就看到了他们。他们死了,却又活生生地站在我的面前,不瞒你说,我的胆子越来越小了,就连风吹树叶动的声音我都害怕听到啊!特别是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更是惊恐不安,因为我觉得我听到了咚咚的敲门声。说实话,这个世界上本来没有鬼,但我却在睡梦中看到他们,他们老是纠缠着我,因此,我觉得要是在这样下去,我会发疯的……
伟杰感到害怕,那是因为他看到了他们。他们已经死了,但却活生生地站在他的面前。我呢?我究竟害怕什么?难道我也像他那样能够看得到死去的人,而且还和他们纠缠不清。
不,不,我啥都没有看到,除了那团白光,白光是月亮照在地上形成的。其实,就算有别的什么的话,我也不怕,因为它在明处,我在暗处,何况,我身边还有那么一大堆砖头块哩!
“我老了,我还怕什么呢?”他故意提高嗓门对自己说。
他这么说的时候,已经让自己重新回到了那团白光之中。尽管如此,他仍然不放心,正因为黑暗里寂静得可怕,甚而至于连他先前自以为听到的各种声音都听不到了。
也许他们都躲起来了,他想,就在黑暗里,但却注视着我,我的一举一动他们是决不肯放过的,因此,我必须小心谨慎。
“我猜得肯定没错,”他说,“是的,我非常熟悉他们所玩弄得把戏。明处的人首先要趁住气,也或者说,耐得住性子,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万无一失,稳操胜券。”
如今,他在明处,而他们在暗处。所以,他不得不小心而又仔细地搜寻着,那团白光恰像手电光似的为他照亮了眼前的一切。不多一会,他似乎把砖场的角角落落全都搜寻遍了,但却一无所获。他不仅没有看到他所希望看到的那些人,而且也没有倾耳听到他所希望听到的任何声音。
就这样,他只好回到原来的地方。那团白光也重新罩住了他。直到现在,他才让自己松了一口气,而且还把自己疲劳的双眼闭上了。然而就在他让自己充分享受逸静的妙处的时候,他的耳边却回响着他儿子的声音。他赶忙睁开双眼,但见他的儿子已经坐在他的对面。
(他躲开了我的眼光,那样子活像是正在数着梨树上的果子,我点燃了一根烟卷,这才开口说道:“有啥话,你就说吧!”
他终于开口说道:“我觉得父子之间不应该像陌生人相处。”
“你想了解我,是吗?”
“是啊!”他叹了一口气,说,“我越来越不了解你了。”
“其实,你不是不了解我,而是害怕了解我。”我吸了一口烟,之后,便抬起眼光看着中午的太阳。
“你这话什么意思?”
我把吸到嘴里的烟一圈又一圈地吐了出来,说:“你是否对我很失望,因为你在我的身上再也找不到你自己的影子了。”
“人活在世上,有些原则还是要讲的,只有这样,才不会偏离正道。”
“规规矩矩地做人,对吧!”我看着他,说,“在我看来,人生在世,首先要千方百计地对得起自己,至少营造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
“现在,我们家里的生活已经满不错了。倒也算得上小康水平啦!”
“满不错的乡村生活啊!看起来,我也应该知足了,”说到这里,我放声大笑起来。笑过之后,我继续说道,“只不过,要是我已经知足了,那我就得做一个游手好闲的二流子。”
他诧异地看着我,说:“我觉得咱只要把砖窑办得红红火火就行了。这不,一年下来,少说也有五,六千元的收入啊!”
我假装没有听到他的话,插开了他的话题,说:“拿三国来说吧!曹操是个很有头脑的人,但由于缺乏敏锐,远见的眼光致使他的后人最终遭了殃。诸葛亮确有头脑,确有眼光,六次出兵祁山,正因为他的思想过于守旧,所以他到死的时候,也没有看到天下统一的局面。唯独司马懿,虽然他让自己像哈巴狗一样依附着曹操,但是他很有耐心,因为他从一开始,就坚信整个天下非他司马家所有。”
“你干吗说这些话呢?”他疑惑不解地问。
“从一开始,你就错了,”我说,“这是说,你从来就没有了解过我,因为你自始至终都在我的身上寻找你自己的影子。我承认,我是你的儿子,理所当然地像你。也或者说,跟你一模一样,这样一来,你就可以了解我了,因为你只要了解了你就行了。知子莫如父。哈哈!哈哈!这种传统的观念误导了你,因而你没有想到我也是一个很有头脑,很有眼光,更有开放思想的男子汉。我们这一代人比你们那一代人更有活力。单就钱的观念来说,你们那代人已经远远落后时代了。你们那一代人固然也曾有青年的时代,但是,从那时起,确切地说,从童年时代起,你们就已经背上了非常沉重的生活负担,因而,在你们的心目中就只相信流血流汗挣来的钱才是真的,并且通过省吃俭用积攒来的每一分钱,临末了,还会像守财奴那样牢牢地守着它。我们这一代人呢,不放就说我吧!现在,我应该把话说得更明白一些,”说实在的,没有玉梅在我身边,我的话总是流水般说下去,至少我不必担心那双不怀好意的眼光刺探我的心,于是我非常从容地说,“在钱的方面,我向来只相信自己的看法,很显然,当前的社会形势向我们提供了一个能够挣到钱,也可以说,捞钱的好机会,那么,我们干吗让自己傻呵呵地看着别人利用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发疯似的捞钱呢?虽然我们是山里人,可是我们为什么不能让自己像城里人那样生活呢?无论如何,我都会千方百计地把属于我自己的那一份儿弄到手,要不然,我就会觉得很对不起自己。没错,钱是好东西,它不仅仅给人们提供了一个非常舒适的生活环境,并让人们很好地生存下去,而且还能够把人们的丰富多彩的爱心变成一系列富丽堂皇的慈善事业。”我看着他若有所思却又茫然无措的神态,继续说道,“千金散尽还复来。有了钱,就应该很好地消费,千万不要像守财奴那样死守着,更确切地说,既然我们能够顺顺当当地把钱挣到手,也或者说,赚到手,那么,我们干吗不把一些钱流水般消费掉呢?这是说,钱从流通中来,还窑往流通中去。说实话,流动的钱才最有魔力。如果我说的不错的话,那么,在今天的世界里,只有两种东西最值得男人发狂,也就是说,一个男人来到世上既要为金钱发狂,也要为女人发狂。”
“你真的要和她结婚吗?”他似乎对这个问题想了很久,直到现在才正式提了出来。
“是的。”他瞅着手里的烟头,片刻之后,便把它善意地丢到地上。
“听梅梅说,她从来没有爱过你,而且决不会爱上你。”他躲开了我的眼光,那样了活像正在数着梨树上的梨子。过了一会,他接着说,“我总觉得你和她不合适!”
“你是不是觉得她能够污染咱们家里三代老贫农的血液?”
“我,我只是觉得你和一个不爱你的姑娘结婚不大合适!”他赶忙解释说。
“爱情真的那么重要吗?它是白色的,还是红色的。”我说话的口气就像要和他谈论这个话题似的,“结婚之前,你可以把她当作一瓶醇香无比的美酒,一旦结了婚,即使是一拼凉水也没有关系,果真如此的话,我为了挽回一点男人的面子,可以不断扯谎道,咱这不是渴了吗?反正不论什么东西一旦到了肚子里就都一样了。”)
他似乎想到了什么,正当他开口跟儿子说话的时候,他的儿子却一下子消失了。“我又能说些什么呢?”他对自己说。
我可以满有理由地告诉儿子,她是我的女儿,你的亲妹妹。
他不知道,而且永远也不知道,爱情是什么?白的,黑的,还是红的。如果爱情确有色彩的话,他宁肯相信爱情是红的。因为他属于那个火红的年代。现如今,他老了,应该把所有的事情放下了,以便安详地度过自己的晚年。
然而,他确让自己放不下的事情太多了。
他很孤独,自打那次事故之后,他就有了这样的感觉,而且日复一日地啮噬着他的快乐的时光。最后他觉得他得心就像黑暗里的幽灵似的,若有欢愉的话,那也只能是在这样一团白光里独自徘徊。是啊!如果一个人没有了快乐,那他的生活也就毫无意义了。简直同死去的人没啥两样。可是,他确让自己感到放不下的事情太多了。
“是的,我不了解自己的儿子。”他站在那团白光里大声喊,“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干了些什么呢?我是谁?一个傻瓜,还是卑鄙的小人?其实,我连自己都没有弄清楚,要不然,我就不会铸成大错,去等着老天爷的报应!”
他继续对着无边的黑暗喊道:“我,我又能做些什么呢?没错,我可以告诉我的儿子说,你知道吗?她是我的女儿,你的亲妹妹!你不能和她结婚!”
我的女儿,我的女儿!难道他真的要把过去那桩不光彩的事情告诉自己的儿子,告诉自己的嫁人吗?他站在那团白光里,对着无边的黑暗大声喊道。如果不说出事情的真相,他能说服那个不把他放在眼里的儿子吗?就像那一年说服村里人一样。
报应!
报应!
报应!
除此之外,他又能说些什么呢?难道我能够理直气壮地向全村的人们大声说——告诉你们,她是我的女儿。
不,他不能说。如果他那样说了,那么,他大半辈子在红岩村所树立的形象化为乌有,他也将是被人唾弃的对象,可是她是他的女儿。自从他怀疑她是他的女儿之后,更确切地说,那是她瞪着狰狞的目光,并恶狠狠地对他说——呸!别指望这几个臭钱来求得心里安宁!紧接着,便把那些钱摔到他的手里以后,没错,是梅梅提醒了我。很久以前的那件不光彩的事情重新回到他的脑海里。
我真的做过那样的事吗?一连几天,他都是这样扪心自问,但却没有什么结果。
他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情,如果真的做错了,那也只是那个时代所赋予他的使命。之所以他不敢面对那双恶狠狠的眼光,是因为自从伟辰死了以后,他的心里产生了对不起伟辰的念头。
如果不是他的儿子执意要和敏慧结婚,也许他心里的所有不愉快过几个月会烟消云散的。对他来说,过去的毕竟已经过去了。现在,他的儿子却使他必须正视那件不光彩的事情,要是他真的能够确定她不是自己的女儿,他完全可以不去理会儿子的行为。
她有可能是他的女儿。他没有很好的理由来阻止儿子和敏慧结婚,他更不能把那件不光彩的事情抖搂出来。正因为如此,他觉得生活在无边的烦恼之中,也或者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是的,当我得知儿子对她苦苦纠缠的时候,我便觉得我的报应真的来了。因为我不能阻止他,我的话,对他来说,全是耳旁风。为了不让家里人看到他的不正常的行为,他搬到了砖窑的小屋里。以免他从自己的梦里喊出自己所不希望喊出的事情。
既然他没有理由说服自己的儿子不要纠缠敏慧,那么,他只好等待,让自己耐着性子等待,但是他却不知道他所等待着是什么。是啊!那个女人疯了,这是说,她已经不能回答他所提出的问题。来求证她到底是不是他的女儿。
无论如何,他都不想把那件不光彩的事情抖搂出来。因此,他不得不默默地喝这他自己所酿造的苦酒。
她到底是不是自己的女儿,他一遍又一遍问着自己。更多的时候,他对着自己不满意地大声喊道:“我为什么不是一个严厉的父亲呢?”
“他是个好人,而我却是一个卑鄙无耻的人。”他站在白光里大声喊道,“报应,报应啊!”
他走了,我却活了下来,活到了无边的黑暗之中。
这时候,那团白光离开了他,他的眼光却直勾勾地看着它。
是啊!我的生活不再欢乐了,然而,他可以理直气壮地对着那团白光大声说道——她是我的女儿,我的女儿!你知道吗?不仅如此,他也可以对那个把他的话当作耳旁风的儿子大声说道——你们不可以结婚,因为你们是亲兄妹。
突然,她的声音重新在他的耳边响起——
不关我的事,是他,是他要我那么干的!
刹那间,那团白光把他孤单的身影完全笼罩住了。
于是,木僵僵的他仿佛被冰封于漫天的风雪之中,因为他的眼光正对着黑暗之中一双可怕的眼光……
★★★★★
很显然,树上的那几只乌鸦对于树下的人们的吵闹声早已习以为常了,因而,树底下不论发生什么事情,它们都能够镇静而又从容地应付。也或者说,它们原本跟树底下所发生的事情毫不相干,所以,它们压根儿不必圆鼓着眼睛去关注随时而来任何意外。总而言之,它们只要保持一副从容不迫的样子,那它们原本安逸的生活救不会被打破。
此时此刻,为了避开中午的炎炎烈日,这几只乌鸦不得不隐身于浓浓的阴影之中。一般来说,乌鸦是最不肯安静下来的,但与那些正在树底下吵吵嚷嚷的人们相较之下,它们的确安静许多。瞧!它们正在频频抖动着翅膀,伸长着脖子,转动着脑袋,睒着眼睛,间或发出二三声啼鸣,似乎是什么特别的声音引起了它们的注意。是的,树下乱糟糟的声音的确混杂着两种很特殊的声音,这声音(对于它们来说,真是太熟悉了,就是这样的声音使它们差点成了惊弓之鸟)正不断地传进它们的耳朵里来。
听!那两种有着惶恐感觉的声音又在一起纠缠不清了。
其中的一个声音:“要我说,还是山沟里好!连程皓也是这么说的。”
“那你来告诉我,咱山沟里好什么呢?另一个声音紧接着又传进了它们的耳朵里来。”
“咱山沟里空气好,实在新鲜。拿咱山里人来说吧,那一个不是心地善良,为人实在的主儿。”
“哥,快别说啦!什么心地善良,为人实在,亏你说得出口,难道只有这样才算得上山里人吗?果真如此的话,那叫傻,傻上加傻,傻之又傻,傻得不可救药啦!”
“照你这么说来,咱山里人救只有当傻瓜得份儿喽!”
“倒也未必,你想想看,咱山里人为什么不能像城里人那样生活呢?瞧瞧人家玉良,哪个派呵!哪才是咱山里人真真正正的生活哩!”
“话虽如此,咱山里人总得有个山里人的样子吧!”
“你倒说说看,咱山里人该是什么样子?满脸傻里傻气,满嘴饭菜,满手泥巴!要不然,挎着一篮子鸡蛋到集市上丢人显眼,或为了一只小猪崽的价钱而与长舌妇斤斤计较。呸!真他妈的没出息!”
“可咱毕竟是山里人啊!”
“山里人怎么啦!可我偏要说城里好!哥,你说说看,那搂着老婆睡觉的男人为什么偏偏想着另一个女人?”
恰在这时,周海明便不耐烦地冲着银顺高声骂道:“死不开窍的王八羔子,你干吗不去问问你娘,没准你娘会让你知道,她在搂着你爹睡觉的时候,那心里头所想的那个男人是谁?”
那坐在红崖上面正在吵吵嚷嚷的人们因周海明的响亮的声音而一下子静了下来,可是周海明话音刚落,这些鸦雀无声的人们却轰然大笑起来了。此刻,就连树上的乌鸦也由于众人的笑声而哑哑的叫了起来。
银顺则满脸愚蠢的笑容凑了过来对周海明说道:“海明叔,如今东辉老弟考上了大学,本来吗?是一件好事情,可是不知什么缘故,我却很为你担心哪!”
“呸!”周海明脸色阴沉,瞪了银顺一眼,说,“你担什么心?”
“是啊!”金顺也是满脸愚蠢的笑容凑了过来,说,“像海明叔这样有福气的人,还能有啥好担心的吗?瞧!儿子考上了大学,毕业之后,留在城里,到了那个时候,说不定咱海明叔也是一个堂堂正正的城里人呢?”
“好!说得好!”周围的几个年轻人齐声叫道,“还是金顺说得在理!”
“正因为如此,我才担心哩!”银顺一本正经地说。
周海明怒气冲冲地问:“你担心我做不了城里人,是不是?”
“不是你做不了,而是你做不来。”
“啥意思?你小子有屁就快点放吧!”周海明脸色更加阴沉,很不耐烦地说。
“别急吗?慢慢来,千万不要着急,海明叔。”银顺一个字一个字地慢慢地吐了出来。听上去,那声音真像铁板被拖拉在凹凸不平的路面之上,叫人好不耐烦,“照我看来,对于像海明叔这样有福气的人来说,要做个城里人吗?倒也不是难事,只须从今以后,种三四年巴豆就行了。”
周海明不解地问:“我种那东西干什么?”
“当然是当饭吃啊!”
“放你娘的猪狗屁!”周海明冲着银顺高声骂道。
“海明叔,你先别发火,听我说吗?”银顺说到这里,便向红崖下面干涸的河里吐了一口痰,然后,又接着说,“那城里可比不得咱这小山沟里的空气好,实在新鲜,而且还可以随地吐痰,随时大小便;所以我奉劝你应该好好地利用这不多的三四年的时光多吃一些巴豆,也好把肚子里的所有脏东西全都吐出来,泻出来,如此一来,才不至于一到城里就忍不住地满嘴喷粪了。”
“你,你……”周海明好像是被气得说不出话来了。
四周的人们注视着周海明铁青的脸孔,便只好强忍着笑,最终也没让自己笑出来。
而李金顺则显出一副很会关心人的样子,压低了声音对海明劝慰道:“海明叔,你干吗这么憋着?这样的话,好端端的人会憋出病来的!”
“你,你他妈的说得好!好!说得好!”周海明双眼喷着怒火,“要是我手里有鞭子的话,那我就狠狠地抽你,你们这两个王八羔子!”之后,他竟然哈哈大笑起来。
周海明的笑声把在场的人吓住了,于是,所有人的眼光全都呆愣愣地望着周海明。
可是,突然之间,年轻的人们还是终于冲破了可怕的沉默而迸发出最响亮的笑声。瞧!树上的乌鸦也因为人们的笑声而哑哑的飞去了。
正当人们纵声大笑的时候,周海山却一声不吭,使劲吧咂着旱烟卷,就好像他压根儿没有听到人们的响亮的笑声,这时候,他转回头看了看明堂,又看了看胜坤,换句话说,他们两个人也像他一样没有理会众人的笑声。于是他说:
“照这样的势头,今年的年景肯定错不了。”
“是啊!”胜坤说,“咱庄稼人就怕过荒年,拼着命地忙活一年,到头来还是连个紧巴巴的日子都没得过。”
李明堂把口中的烟吐出来,问:“胜坤,不是我说你,你压根儿不该让闺女考上大学。如今人老了,唉!总得有个人在身边啊!”
“明堂哥,”胜坤笑着说,“我同意你的话,说实话,我就这么个女儿,真的不愿意她离开我,可是小鸟一天天长大,等到羽毛丰满,翅膀硬的时候,是应该飞去的,女儿嘛!总是要嫁出去的。”
李明堂一边吧咂着旱烟卷,一边对着胜坤慢吞吞地说:“我觉得你应该把闺女留在家里,而不是嫁出去,有机会的话,满可以招个上门女婿吗?”
“就是吗?”周海山说,“照我看来,招个上门女婿也肯定是满不错的小伙子啊!”
“如今,女儿考上了大学,我感到非常高兴,”胜坤说,“因为我没有忘记维明对我说过的那句话——父母之爱绝不应该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铁屋子,应该是阳光,是雨露。照我的话来说,那就是笼子里的鸟远不及自由自在的鸟快活。咱们老了,千万不要为了自己的这两块老骨头而去断送儿女们的幸福。”
“人老了,孤零零地过日子……”李明堂的话刚说到这里,就被王伟杰的声音打断了,只听王伟杰说:
“就你这德行,到了城里,也只能是一条狗。”
银顺看了看伟杰,笑嘻嘻地说:“伟杰叔,你的话算是说到侄儿的心坎上了,告诉你吧,我倒巴不得变成一条狗,狗嘛!那可是城里太太、小姐们的宠物啊!天天都会被她们紧紧地抱在怀里亲热一番哩!幸运的狗啊!你的命咋这么好呢?”
王伟忠点燃了那支刚从周海山哪儿卷好的旱烟卷,便走过来对银顺打趣道:“你小子该不是想媳妇儿想疯了吧!唉!真不知道你爹是咋整的,一个好端端的家,金顺,银顺,就是媳妇儿不顺。”
金顺把眷好的旱烟卷递到弟弟手里,这才开口说道:“咱庄稼汉字抽抽烟,喝喝酒,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可是那些没有出息的男人偏偏要娶不让男人抽烟喝酒的女人做老婆。”
银顺看了看手里的旱烟卷,接着转回头瞅了伟忠一眼,然后便歪声歪气地说道:“唉!真不知人家是咋搞的,硬是撑起个好端端的家做了个光溜溜的丈夫,说实在的,要做这么好的光溜溜的男人,确实不那么容易,只因为每天晚上睡觉之前,先要挤出半袋子牙膏,刷一刷那满嘴的黄板牙。”
这时,李金顺拿腔作调地说:“人家还不是为你好?俗话说,吸烟有害人的健康。要是你不戒掉的话,我就不许你碰我,我可不想再闻那股子烟味啦!”
银顺则嬉皮笑脸地说:“我的好宝贝,亲宝贝,你为了我好,我咋会不知道呢?我发誓,我保证把烟戒掉。再说,你要我每天晚上睡觉之前刷刷牙,我不是都做到了吗?要是你真的闻不惯那股子烟味,那么,在咱们亲热的时候,我可以戴上一个口罩吗?”
没等银顺把话说完,王伟忠便高声骂道:
“你,你们这两个挨鞭子的王八羔子!”
李金顺继续拿腔作调地说:“你要戴上口罩亲我,这可是你说的,那好吧!今天晚上,你就先来试试吧!”
听了孪生兄弟这一番话,在场的年轻人沸沸扬扬地叫嚷起来。也或者说,面对大家七嘴八舌的诘问,王伟忠无法招架,只好缄默不语,并使劲吧砸着旱烟卷。
就在人们说说笑笑,吵吵嚷嚷的时候,周海明却像陷入了某种无奈何的烦恼,他的眼光有如孤独无助的孩子正在山野间漫无目的的游荡。突然,远处现出几个黑点,黑点越来越大了,后来,他终于看清楚了,原来那几个黑点就是不久前打这两棵大树上飞去的那几只乌鸦。
瞧!它们都回来了,而且哑哑的叫个不停。
不知什么缘故,他的眼光相随着它们在空中盘旋,直到它们重新隐身于浓浓的阴影之中。此时,他只好收回目光,凝视着将要烫着手的烟头,片刻之后,才把它恶狠狠地扔到干涸的红崖河里。
与其说周海明正在生孪生兄弟的气,倒不如说他独自个困扰在乱七八糟的梦里。
梦里的事情,他原本是不相信的,因为在他看来,只有那些愚蠢的娘儿们才会一味相信梦里的事情。
可是现在,更确切地说,自打他儿子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之后,他总是没完没了地做那些叫人害怕的梦。
梦困扰着他,他竭尽全力依然无法摆脱那些叫人害怕的梦。
此时此刻,周海明已经进入了一个梦里——他和儿子正在自个家的责任田里挥汗如雨地干活。他转回头,当他的眼光看到儿子已经能够像他一样光着膀子顶着烈日而不知疲倦地干活的时候,他满意地笑了。就这样,他们干啊!干啊!可是西斜的太阳却一动不动,就像是永远停留在那个位置上了。
时间停止了。但他儿子的声音却从他的身后他的耳朵里来,爹我饿了,咱们回家吧!
他这才直起身子,抬起眼光看了看一动不动的太阳。日头那么高,咱们能回家么?再说,就算回到了家,你娘也还没做饭哩!要是你真饿的话,那我就给你烧个麻雀吃吧!麻雀肉蛮好吃的。
于是,他的儿子拣来了一大堆柴禾,他呢,终于抓住了一个小麻雀。而当他要给儿子看得时候,却被小麻雀咬住了手。情急之下,他拿起锄头,对准麻雀的脖子直砍下去,尽管如此,那麻雀的嘴依然咬着他的手,毫不放松,那麻雀的头也还由一条细细的血线连着。
儿子看着他,他砍了多次,最终也没能把那缕血线砍断,因此,麻雀的嘴依然咬着他的手,毫不放松,甚至于他的手渗出了血痕。这时,他想对儿子有点笑容,却没有笑出来,便只好讪讪地笑道,你等会儿,我先弄些泥巴把它裹住,这样才能烧好。
儿子的眼光凝视着麻雀,爹,我要撒尿。
你撒尿,那你就尿吧!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撒完了尿,你就在这儿等着我,我去去就来。
我要到那边撒尿,那边撒尿别人看不到。儿子的眼光依旧凝视着那只小麻雀。
那好吧!
儿子去了,他却飞也似的来到水塘边,他先把那只依然被麻雀的嘴咬着的手浸入凝固不动的水里,直到那麻雀的头从他的手上滑落下来,这才把手从水里拿出来。那缕血线也终于断了,慢慢地,被麻雀的头拖入水的深处。然后,他一边和着泥巴,一边用泥巴层层包裹着那个没有脑袋的小麻雀,直到这圆滚滚的东西有足球一般大小。
包裹好那个没有脑袋的小麻雀,他就抱着它急匆匆地返了回来。他四下里看了看,但却没有看到他的儿子,不过,他并不在意,也许是因为他指望儿子回来之前,能够把那没有脑袋的小麻雀烧熟。于是,他便把这个足球大小的东西放在柴禾之上,紧接着他点燃了柴禾。
好大的一场火啊!足可以把一百多头牛烧成灰烬。
然而,他的目光正全神贯注地凝视着那个圆滚滚的东西。
虽然大火已经熄灭了,可是那浓浓的烟却还像大雾一样包围着他。这时候,这个足球一般大小的东西已经变得黑不溜湫,有如岩石一般坚硬,因此,他只好挥动着锄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算是把那个没有脑袋的小麻雀干硬的泥巴里弄了出来。
嘿!香喷喷的。
肯定蛮好吃的。
可是他的儿子仍然没有回来。瞧!连个踪影也看不到。
该不是迷失了道路,他独自个思量着。一想到这些他就耐不住性子了,他抬起头想看一看日头到底还有多高,但他却啥也没看到,他的心不觉跳了一跳。因为他并没晓得天已经漆黑一片了。
他又一次抬起头看了看天,心下却自忖道,儿子准是先回了家,看来,他真的饿了。而当他这样想的时候,他觉得自己也已有了几分饿意,更确切地说,他真巴不得吃掉这个刚刚烧熟的没有脑袋的小麻雀。
正像往常一样,他回了家走进屋里,屋里亮着灯,但却空无一人,那饭桌上也仅摆放着他一个人的饭菜。他们一准又到海山家串门去了。自打那小子来了以后,他们差不多每天晚上都到那儿去。他这样想的时候,便坐了下来,并且风卷残云地吃着饭菜,但他心下却又嘟哝道,城里人就是城里人,山里人就是山里人,山里人跟城里人混在一起有什么好?
他吃罢饭,也像往常那样,熄了灯,走出了家门,径直向海山家走去。
可是,他没走多远,却看到街口处已经聚集了一大群人,那些人吵吵嚷嚷,好不热闹。因此,他紧走了几步,而且混入人群之中,但那些人没有理会他的到来,就好像没有看到他似的,依旧吵闹不休。
就这样,那嘈杂的声音乱纷纷地传进了他的耳朵里来:
——孩子们的事还是由着他们吧!
——一个是山里人,一个是城里人,我觉得他们在一起不会有好结果的。
——咱山里人有钱的话,过的日子不比城里人差多少。
——像你这么个一毛不拔的老狗,有了钱,也只能是塞到你丈母娘的肚脐眼里。
——呸!我说错了吗?
——我常说,人生在世就得有个能够挣钱的脑袋,有一双会花钱的手,千金散尽还复来。
——如今,你有了钱,为什么不像城里人那样,买一束鲜花送给你那个傻妹妹呢?果真如此的话,她肯定不会再生你的气!
——别听他的,这小子满嘴喷粪,瞎说八道!要是你好好求求我的话,那么,我倒是有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如此一来,既省了你的钱,又能讨得你傻妹妹得欢心。
——真的吗?
——你要是大着胆子到你爹开垦的荒地里去薅几棵荞麦花送给你的傻妹妹,傻妹妹一见到了花就会对着你汪汪一叫百媚生。
——真他妈的,越老越不正经!隔着门缝偷看儿子搂着媳妇儿亲嘴。
——呸!瞧你这没出息的样子!
——老兄,我看你还是把那个破鞋穿起来吧!
——凭你这德行,也配作城里人,撒泡尿,好好照照自己吧!
——实话实说,女人是靠不住的,说不定啥时候叫你戴上一顶绿油油的大帽子。
——像你老兄这股子模范劲儿,就算当上了王八也会长寿的。
——你说,你干吗这样做呢?
——他妈的,你会遭报应的!你知道吗?
——他是我的儿子,他必须听我的话。
——屁话!
——你做过的缺德事还少吗?
——要是她真的去了城里,和儿子生活在一起,那你可咋办哩?
——他么?也还不是屁颠颠地相跟着到城里享福去。
——呸!
——呸!!
——呸!!!
此时此刻,所有眼光正像一把把刀子,刺得他不断后退。他猛转身,却有个样子不甚分明的姑娘露着白森森的牙齿冲着他冷笑道,
你敢说我不要脸,狐狸精!那么,我来告诉你,你要记住,记住!我就是要和你的儿子结婚!让他心甘情愿地嫁到我家去。
他的嘴张了又张,却说不得话。他想逃走,地上什么东西又拌住了他的脚,他吃了一惊,惊出了一身冷汗。
于是,他的眼光惊恐地落到了地上,地上正坐着一个满脸鲜血的男人,这个男人一边孤独无助地包扎着破碎的头颅,一边喃喃自语道,
唉!人或迟或早,总有那么一天,必须到他该到的地方去。
他又吃了一惊,正当他不知所措的时候,却有一阵尖厉的声音传进他的耳朵里来。
好香!你手里拿着啥好吃的东西呀!叫我吃了吧。
他慌忙抬起头,但见眼前一个疯女人,完全一副要向他手里那个烧熟的没有脑袋的小麻雀扑上去的样子。他赶忙向后跳开了几步,这才转回身,向村外跑去。
活像受惊的烈马,在黑色的旷野里一路狂奔。尽管如此,那刀子般眼光,特别是疯女人的声音如同他的影子相随着他,只因为他更害怕那个疯女人随时抢夺他手里的小麻雀。
香喷喷的。
蛮好吃的。
只不过那个疯女人太可怕了——脸色煞白,嘴巴张得很大,双手沾满了鲜血。
他跑呵!跑。
此时此刻,他并没有想到儿子,也没有想到老婆。只知道一路狂奔。跑呵!跑。
也许是由于他一门子心思要摆脱那个作势抢夺他手里的香喷喷的蛮好吃的小麻雀。而实际上,他早已惊恐万状了。甚而至于连树木、丛林、岩石等等这田野里的一切也全都像凶神恶煞一般涌入他的心头。
他的嘴张了又张,就是说不得话。
说不得一句话。尽管如此,他的手依然紧握着那个没有脑袋的小麻雀,毫不放松。
他跑呵!跑。
可是等到他彻底摆脱了那刀子般眼光,以及疯女人的声音的以后,却意外地发现自己已来到了一个陌生的都市。
他只觉得他自己一下子被卷入亿万个影象之中,以及嘈嘈切切的声响里面。
高耸入云的楼群。
繁星似的灯光。
树木、花草,以及浩浩荡荡的汽车流。
此外,还有说说笑笑的人群。
总之,都市里的一切包围了他,簇拥着他。就这样,他从一个街道进入了另一个街道。换句话说,他正睁大眼睛从熙熙攘攘的人流之中仔细分辨着他儿子的脸孔。不错,他仿佛听到了他老婆的声音,果真有那么一天的话,我就跟儿子住在城里,你呢,好好的在这穷山沟里散发你的余热吧!
她母子之间说说笑笑,似乎有许多话要说,他心下自忖道。而我和儿子却无话可说。
现在,他继续寻找他的儿子,因为他只知道他的儿子已经考上了大学,并且来到了这座对于他来说,永远陌生的城市。就这样,他从一个街道走到了另一个街道,那迷宫似的街道正在他的脚下向前伸展着,永无尽头。
他走呵!走。
从一个街道走到了另一个街道。
实际上,他已经被这个万花筒般的世界弄得眼花缭乱,简直来不及表示惊讶。他不敢停下来,让自己喘息一会。只知道走呵!走。
虽说他的眼光依然很固执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仔细分辨着他儿子的脸孔,但是他的心里却升起了无边的恐惧。大概市他发见他自己正被加速地漩涡似的都市生活的深处。
或许炎热。
或许饥饿。
或许疲劳。
他终于让自己踅进了一家饭店,那里面也同样是人山人海,叫人透不过气来。他的眼光很自然落到了餐桌之上,那鸡,那鱼,竟如牛一般大。
围坐的人们快活地吃啊!吃啊!吃啊!
他却张大着空洞洞的眼睛看着面前开怀畅饮的人们,恰在这是,一个声音很清晰地传进了他的耳朵里来。
出去!出去!瞧!你把苍蝇带进来了!
他的心不觉跳了跳,赶紧转回身,但见一个妖里妖气的女人叼着一支烟卷恰好站在他的面前,她的声音再一次传进了他的耳朵里来。
握紧你的手,乡巴佬,别叫那只苍蝇从你的手里飞出来。
他很出意外,不由得一错愕。他定了定神,这才张开那只握有香喷喷得蛮好吃的小麻雀的手,手心里却仅剩下一摊子污渍渍的苍蝇模样的东西了。尽管如此,那股子香喷喷的气味却依然钻入了他的鼻孔。
他的嘴张了又张。
还是说不得一句话。正当他手足无措的时候,那妖里妖气的女人的硕大无比而又坚挺丰满的乳房正以排山倒海之势向他扑面而来,Qī.shū.ωǎng.与此同时,她的声音又一次传进他的耳朵里来。
你到底要干什么?
他唬得向后跳开了几步,而且让自己终于喊出了一句话:
他妈的,快憋死我啦!我,我要撒尿。
“你这是怎么啦!海明。”王伟杰使劲推了周海明一下,说,“我觉得你像是变了一个人?”
这时候,树上那几只乌鸦的哑哑的叫声,很大程度上冲淡了树下沉闷的气氛,周海明苦笑道:
“不知怎么搞的,我总是做恶梦。”
“你相信梦里的事情吗?王伟杰问道。
“我本来不相信,可是梦里的事情就跟真的一样啊!”
“海明,”胜坤说,“儿子考上了大学,该是多么令人高兴的事啊!好端端的,自寻烦恼。势必会纠缠在乱七八糟的恶梦里。”
“我可不像你,整天价乐哈哈的,倒像自己真的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周海明的语气里透出一丝挖苦的意味。
李胜坤很坦然地笑乐笑,之后,他转回头对着海山说道:“海山哥,你打算什么时候给孩子们操办婚事?”
“还是到了年跟前再操办吧!”周海山一边吧咂着旱烟卷,一边慢吞吞地说,“那时候,学校放了假,程皓也会赶来的。”
“是么,”李胜坤说,“说真的,我打心眼里喜欢程皓。”
王伟忠凑了过来,很利索地从海山的烟包里倒出了一撮旱烟,边卷边说:“海山哥,你说,程皓真的能够和敏慧结婚?”
李明堂说:“照我看来,维明肯定赞成这桩婚事。”
“我这个人很注重实事求是,”王伟杰冷笑道:“那么,你来告诉我,对于程皓的话,你能相信多少?”
就这样,树下的人们围绕着程和敏慧的事情争论不休。渐渐地,树上的那几只乌鸦安静下来了,也许是由于它敏们所能分辨出来的两种声音又一次传进了它们的耳朵里来。
“哥,你说说看,咱山里人到了城里该怎么生活呢?”
“咱山里人除了一把子气力还能又啥出息!”
“我倒觉得咱山里人应该到城里去开放开放自己,见一见世面,有机会的话,就学一些城里人的花里胡梢的玩意儿。”
“呸!就你这死榆木脑袋也想着到城里开放开放!要是你有了东辉那样的头脑还不直飞到美国去了吗?”王伟忠插话道。
“美国可是一个好去处。说不定那一天东辉老弟到那边留学哩!果真如此的话,肯定会自由上一个金发女郎。赶到了那个时候,恐怕连咱红岩村也能够散发出一股子异国香味。”
“到那时,蓝眼睛的姑娘,卷红毛的小子。哈哈哈!”
周海明顿时脸色铁青,嘴唇哆嗦道:“你,你们……”
“你好,Morning!”李银顺满脸愚蠢的笑容,并且怪声怪气地说,“狗得不爷爷,goodnight!亲爱的father,狗的毛宁,狗得不奶奶。伯伯,爷爷,奶奶,Bye-Bye!”
“伯伯,爷爷奶奶,Bye-Bye!”李金顺也用孪生弟弟得腔调重复道。
“你,你好……我……”周海明最终让自己哭喊道,“他,他们走了,我可咋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