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YE READING

第五卷饭桌上的灵异事件

《《诡案组外传》》

中国人能在饭桌上解决一切问题,红白二事要设宴,有事相求要请客,商谈业务要饭局,就连相亲也离不开饭桌。

如何在饭桌上与不太熟识的人找到合适的话题,乃人际关系中一门必修的学问。

而在饭桌最受欢迎的话题,莫过于各种离奇诡异的案件……

Chapter①蓝可儿事件

那天,死党给我来电话说,说他在台湾当警察的表哥前来探亲,在他家小住几天。表哥听说我专写诡异案件,想跟我聊聊,死党便约我出来吃饭。

表哥当差多年,知道不少猛料,也遇到过诸多诡异案件,他给我们爆了不少料,除了他亲身经历过的诡异案件,还聊到了当年的蓝可儿事件。

主流媒体对蓝可儿事件有很多揣测,比如灵异论、自杀论、意外失足论、谋杀论,但表哥说,前三种论调基本上可以排除。

先说灵异论,警察查案必须讲证据,就算相信鬼神之说,也要朝无神论的方向调查。而他认为此事虽然离奇,却谈不上灵异,只不过是媒体为提高收视率,在报道此事时用了很多哗众取宠的伎俩。随后,他还给我们仔细分析,媒体口中那些所请的不可思议的细节,其实都可以找到合理的解释,这个一会儿再详细讲述。

再说自杀论,从家属、亲友口中得知,蓝可儿是个性格外向、开朗,活泼、好动、爱交朋友的女孩,曾做义工,人缘很好。很难想像这样的女孩子在没受任何刺激的情况下,会突然结束自己的生命。

另一个排除自杀论的重要原因是,蓝可儿每天都会跟父母通电话,向他们报平安。如果她有自杀倾向,还会每天给父母打电话吗?答案必然是否定的。

网上能找到的蓝可儿生前的照片,几乎每一张都笑得阳光灿烂。这样的阳光少女,自杀的可能性不是没有,但概率绝对小于万分之一。而且她被发现时全身赤裸,还“倒插”在水塔里,对女生而言这种死状也太不堪了,谁愿意死后还给亲友留下一个如此不堪的印象?

至于意外失足论,表哥的判断是:“难度太高了吧!”

从媒体提供的图片可见,水塔挺高的,具体数字为二点四米(部分媒体刻意夸大为三米高),而底座为一点五米。身高一米六二的蓝可儿,在没梯子等辅助工具的情况下,先别说她怎么掉进水塔,她怎么爬上去都是个问题。

若是利用工具爬上去,那么她掉进水塔后,肯定有人将工具搬走。既然涉及第三者,那么就不是单纯的意外。更重要的是,她没事为何要到楼顶“裸跑”?是被人追赶,还是被人扛上去的?

不管是哪种情况都涉及第三者,因此有必要向“他杀”的方向调查。

主流媒体总是绘声绘色地分析他杀如何不可能实现,比如:现场没留下任何第三者痕迹;尸体没有任何伤痕,不可能被强行塞进水塔;死者没有受性侵犯的迹象等。

首先,关于现场没留下第三者痕迹的说法,其实是媒体的刻意误导。表哥向同行打听过,实际上,洛杉矶警方在楼顶没发现任何痕迹,包括蓝可儿本人的痕迹。

“这怎么可能?难道蓝可儿在练习瞬间转移,一不留神转移到了水塔里?”

对于我这个问题,表哥的回答是:“科幻片看多了吧?!”

他叫我上网查洛杉矶的天气,特别是发现尸体前那几天,看是否下过雨。我一查,果然查得2月17日及18日,即发现尸体前那两天,洛杉矶曾经下过雨。

“下了两天雨,还有痕迹留下来,那才叫见鬼。”

表哥认为,媒体为提高收视率刻意忽略了这一事实,将事件往灵异方向报道。其实这并没什么好奇怪的,只能说凶手老谋深算,懂得利用雨水清除自己留下的痕迹。

我对表哥这个推断有些许保留意见,如果凶手是刻意选择雨天将尸体投入水塔,那么他必须先将蓝可儿藏起来。

蓝可儿于1月31日失踪,2月14日酒店曾进行水质检查,并没发现问题。也就说是,凶手应该是在14日(水质检查后)至19日(发现尸体前)之间将尸体投进水塔的。

(注:其实在发现尸体前两天,已有房客投诉水压低,而水压低的原因正是尸体堵塞了水塔的出水口,故此投尸时间可缩小为14日至17日之间。)

而在这之前,即1月31日至2月14日,整整两个星期,凶手如何将蓝可儿藏起来?

要知道,洛杉矶警方曾出动了全球最优秀的洛杉矶警犬,对整间酒店进行搜查,但并没发现蓝可儿的踪迹。凶手若将她藏在酒店以外的地方,在操作上有一定难度,几乎没可能不被别人发现。

这个问题我怎么也想不通,但表哥就给我一句话:“其实很简单,给你一点提示——水。”

表哥认为蓝可儿事件绝非灵异事件,而是一宗谋杀案,而且凶手的智商相当高我虽然认同他的推断,但有个问题却怎么也想不通,就是凶手如何在1月31日至2月14日,这整整两个星期里将蓝可儿藏起来。

在这段时间内,无论蓝可儿是否已惨遭杀害,凶手要将她藏起来都不是容易的事。因为在这段时间内,洛杉矶警方出动了全球最优秀的洛杉矶警犬,对整间酒店进行搜查,却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不要怀疑洛杉矶警犬的能力——每只警犬的训练费都超过三万美元,而且还曾勘破一宗五十年的悬案,它们在警犬中属于最高级别。

对于这个问题,表哥给我的提示是“水”。

我说,难道凶手将蓝可儿泡在水里,以避开警犬的搜查?

表哥笑道:“如果这么容易就能骗过洛杉矶警犬,那这三万美元也花得太冤枉了。”

他说将尸体泡在水里,或许能防止尸体的气味传播,但只能拖延一会儿,警犬用不了多久就能找到尸体。要让警犬在长达两个星期的时间里一直找不到尸体,方法不是没有,但需要多方条件配合。

首先,需要一间长期租住的房间,而且位置要在十四楼,或靠近十四楼。因为蓝可儿最后出现在十四楼,凶手不可能将她转移到太远的地方而不被人发现。

美国是个重视隐私的国家,警方不可能对酒店的每个房间进行搜查。在没得到房客同意的情况下,只能让警犬在房门外闻一下,这让凶手有机可乘,可以将尸体藏在十四楼某个长期租住的房间里。(我们先假设藏尸地点是十四楼。)

其次,凶手必须是酒店员工。

“如果凶手是酒店员工,那他还需要长期租住房间吗?”

对于我这个问题,表哥嘿嘿一笑:“真相肯定只有一个,但凶手不见得就只有一个。”

据他从同行那里打听到的消息,蓝可儿曾在网络日志中表示,自己曾被意大利及墨西哥籍的跟踪狂跟踪。以此推断,有可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凶手,至少不能排除存在帮凶的可能。

另外,他还知道,长期租住事发酒店的大多不是什么好人,通常是些流浪汉,或者刚出狱的释囚。这些人租住平价酒店,政府会给予补助,算起来比租房子还便宜,所以很多三教九流的人长期住在酒店里。这也是该酒店经常出命案的主要原因。

我在网上查到,出事酒店的房价是每晚三百四十九元人民币,约为五十六美元。以洛杉矶这种大城市而言,就算没有政府补助,这个价钱也算便宜。

“好吧,我们假设凶手有两个,一个是酒店员工,另一个是长期住客。但是,他们怎样骗过警犬?”

表哥认为,这两人或其中一人杀害蓝可儿后,长期住客把尸体藏在房间里并用水浸泡。然后,酒店员工在泡尸水中掺入带浓烈气味的清洁剂,如漂白水等,再用这种“尸水清洁剂”清洁藏尸的十四楼,甚至整家酒店。

清洁剂带有浓烈气味,因而掩盖了尸水的异味,以人类的嗅觉绝不会发现问题。警犬的嗅觉虽然比人灵敏,但缺乏复杂的表达能力,纵然能发现尸臭,但整层楼,甚至整间酒店都有这种尸臭味,这让警犬如何向主人表达?

警犬无法将真相“说”出来,凶手就能蒙混过关了。

解开藏尸谜团后,我们又继续琢磨下一个疑问——凶手怎样将蓝可儿塞进水塔里,而又没在尸体上留下伤痕?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表哥让我先琢磨一下,凶手是怎么将蓝可儿扛上距离地面近四米的水塔顶部的。

水塔底座(高一点五米)加上水塔(高二点四米),实际高度约四米,可见比两个老外加起来还要高,凶手就算借助梯子也很难将五十公斤的蓝可儿扛上去。

若把梯子放在底座下面,显然需要一把更长的梯子。先不说超过四米长的梯子好不好找,扛着这么长的梯子在酒店里走来走去,哪怕是酒店员工也很容易引人注意。

将梯子放在底座上又怎样?

底座上其实没多少空位,并且布满水管,消防队的梯子也只能勉强放在四个水塔中间,而且水塔之间仅能容一个人通过。

在如此狭窄又布满水管的地方,借助梯子将尸体扛上去,必然导致尸体与塔身或水管产生碰撞及摩擦,从而留下外伤痕迹。但蓝可儿的初步尸检结果是没任何外伤的,因此凶手不可能这样将尸体扛上去。

那么,凶手是怎样将她扛上水塔的呢?

我虽然没能解开将尸体塞进水塔的难题,但怎样扛上去,我倒是想到了办法。

从媒体提供的图片可以看见,楼梯间的另一侧有一架梯子能直上顶部,梯子是垂直的,要扛着一具尸体爬上去并不容易,但是,若将尸体背在背上再爬上去,以一个成年男性的体能还是可行的。因此,凶手需要的工具或许并不是梯子,而是一条能将尸体绑在背上的棉布带。

通过楼梯间顶部走到另一边,问题就变得简单了。水塔与楼梯间顶部的距离,相当于消防员弯腰时的高度,若凶手背着尸体,要落到水塔上并不困难。

接下来才是真正的难题:凶手怎样将尸体塞进水塔?

表哥给我一个提示——两名入住酒店的英国游客报称,发现尸体前曾饮用酒店里的水,觉得水有股“怪怪的甜味”。

这是一个很邪恶的提示,作为一个纯洁的大叔,我琢磨了半天竟然发现了端倪——可舔食水溶性润滑剂!!

百分之百溶解于水,可舔食,不油腻……我可不是给润滑剂打广告。

凶手很可能利用大量类似的润滑剂,配合塑料袋将尸体“滑”进水塔。因为润滑剂可溶于水,所以很快就被稀释,只留下“怪怪的甜味”。

消防员将蓝可儿的尸体从水塔取出后,媒体公布了从上方拍摄的水塔内部的照片。从那张照片可见,水塔顶的入口其实不比消防员在下面开的洞口小多少,利用润滑剂及塑料袋,绝对可以在不给尸体留下伤痕的前提下,将尸体滑进水塔里面。

在解开这个谜团后,我问表哥关于凶手的身份、动机等的问题。而最让我想不通的是,凶手既然能如此巧妙地处理尸体,为何会选择在水塔这种必然会被发现的地点藏尸?

表哥的回答一如既往地令人意外:“如果我是凶手,费这么大劲杀人藏尸,最后却没人知道,不会觉得很郁闷吗?”

我×,凶手的目的根本不是藏尸,而是向洛杉矶警方“示威”!

接下来,表哥以他的警察身份,对此案做出专业判断:

1.杀害蓝可儿的凶手很可能是一名女性,或男同性恋者,因为死者没有受性侵犯的迹象;

2.将尸体扛上水塔的帮凶极可能是男性,因为女性的体能难以胜任;

3.至少有一名帮凶,而且跟凶手的关系极有可能是情侣。虽然不确定凶手及帮凶的关系是异性恋还是同性恋,但行为动机很可能与感情有关;

4.蓝可儿在电梯视频中有怪异表现,是因为凶手当时在电梯外,并怀疑她跟自己男朋友(即帮凶)有染。蓝可儿那些所谓的奇怪动作,其实只是丰富的肢体语言,她正努力地向凶手做出解释。可是,对方不但没相信她,反而利用她对自己的信任,将她骗到房间里并杀害;

5.凶手与帮凶分别为酒店员工及长期住客,前者能取得顶楼钥匙及利用“尸水清洁剂”避开警犬搜查。后者提供房间用于藏尸;

6.凶手与帮凶极有可能为意大利及墨西哥籍。

综合以上六点,只要对酒店员工及长期住客进行排查,并将重点放在意大利及墨西哥籍人士身上,要找到凶手并非难事。

然而,表哥如此精彩的推理,是建立于“他杀”这个前提下的。可惜根据《洛杉矶时报》报道,2013年6月20日,当地官员公开表示,已认定蓝可儿的死因为“意外溺水”。

洛杉矶警局验尸办弗瑞德?考罗警官表示,蓝可儿属于意外死亡,死因是浸泡在洛杉矶塞西尔酒店楼顶水箱中窒息而死。验尸办经过四个多月的尸检、化验、比对和分析,没有发现任何破案线索,既没有在尸体上找到任何创伤,也没有验出蓝可儿死前是否吸毒。

这个“意外溺水”是洛杉矶警方在全球舆论的关注,及美国媒体四个多月接二连三的追问下低调公布的,几乎可以视为等同于“我们没任何线索”,或“调查没任何进展”。

也就是说,直到2013年6月20日为止,该案仍没有最终定论,表哥的假设只是其中的一种可能性。事实是否如此,大概只有蓝可儿本人才知道。

愿死者在天国能得到安息……

等等,我好像忘记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电梯视频!

其实,表哥在饭桌上曾对视频中的细节做出专业分析,现在就给大家一一道来——凶手就在电梯外面!

被大家疯转的电梯视频开始时,可看见蓝可儿从画面左侧进入电梯,但这不能说明她在此之前曾到左侧的房间溜达,因为电梯的外部按钮就在左侧。

不过要留意她脚下的拖鞋,穿拖鞋说明她没打算离开酒店,极有可能是刚到朋友的房间串门。

蓝可儿于视频中进入的是左侧的电梯。故此,在进入电梯之前,她很可能站在外部摁按钮。她进入电梯时表现轻松,动作随意且跨度大。这除了说明她在进电梯前没有受到刺激及威胁外,还说明她是个肢体语言丰富的人。

对于她在视频中紧盯着按键板的情况,我认为,如果她是个近视眼,这个举动就一点儿也不奇怪。她看不清楚按钮上的数字,只好凑近按键板仔细看。事实上,她有不少照片都戴着眼镜,而此时她又穿着拖鞋,应该没戴隐形眼镜。

而且,仔细看你会发现,她把中间那列按钮全按了,但最上面那个按钮没有亮起来。电梯中间那一列最上面的按钮是十四楼,没有亮起来说明她当时就在这一层。她的房间在十四楼,把整列按钮全部按上有三个可能:

1.纯粹贪玩;

2.深度近视,凑近仍未能看清楚按钮上的数字,只好凭记忆把中间的按钮全按上;

3.不想让某人知道她住在哪一层。

当中以第三个的可能性较高。

接着,视频显示,在她离开按键板那一刻,电梯门动了一下。她因为看不清楚,误把开门键当作关门键,所以梯门才久久没有合上。她怀疑外面有人戏弄自己,按住了电梯的外部按钮。这说明她在本层中有认识的人,而且她认为对方会跟她开这种玩笑。以此推断,可以排除对方是中老年人的可能性,应该是小孩儿或年轻人。当然,年轻人的可能性最高。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电梯的外部按钮在视频画面的左侧,而她探头至门外是先看右侧,再看左侧。由媒体提供的电梯照片可见,蓝可儿在电梯里可以通过对面墙上的镜子,看见是否有人在外部按钮附近。因此,她探头到门外,先望向画面右侧,是因为她以为有人在右侧按住了外部按钮。不过,该酒店的情况是,只有两部电梯之间(即视频画面的左侧)才有外部按钮。刚才说了,她是个近视眼,这次探头至门外并没有看清楚外面到底有没有人。正因为没看清楚,所以才令她感到不安,缩到角落是保护自己的表现,同时说明她不想让某人知道她在电梯里。

视频的最后,梯门仍未关上,好奇心战胜心中的不安,使她再次确认门外到底有没有人、她甚至直接跳到门外,且有跺脚动作(发出声音),这说明她虽然感到不安,但不觉得自己的安全受到威胁。而且,她一直看着画面左侧,应该已发现左侧有人,她来回移步,最终在门外停留,说明她已经确定外面有人。但对方跟她躲猫猫,而且她也没看清楚,只好在门外等对方再次现身。

虽然通过视频只能看到电梯外的一只手臂,但蓝可儿明显是在做举手投降的动作。这说明电梯外有人跟她说话,并且对她做出语言上的威胁。蓝可儿仍保持投降姿势,但表现轻松,并且能返回电梯内(自由没受到限制),说明对方的威胁或许使她感到紧张,但不至于令她产生恐惧,甚至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

而她将中间一列按钮重复按了好几遍,同时亦按了几次开门键,说明她不急于离开、她这一动作应该是为了确保乘电梯离开时,并不会被对方知道自己住在哪一层。我们可以将她的举动理解为,对电梯外的人“既不畏惧,亦不信任,并存有戒心”。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从地上次凑近按键板直到此刻,电梯门没动过,显然是因为有人按住了外部按钮。但此人一直没有在画面中出现,甚至连影子也没进入摄像范围,说明这人非常熟悉酒店的情况,且包藏祸心。

前面已经说过,蓝可儿是个肢体语言丰富的人,她的一系列动作被炒作为“鬼爪”,实际上她只不过是在跟站在画面右侧的人说话,似乎在向对方解释某件事,或拒绝对方某个要求。

但是,如果对方站在画面右侧,那么位置在画面左侧的外部按钮被谁按住了?

答案是,此时除蓝可儿外,电梯外还有两个人,分别在电梯左右两侧,两人都刻意避免进入监控录像范围。

鉴于蓝可儿疑似向其中一人做出解释,且尸检证实她没遭到性侵犯,有理由怀疑此二人为情侣,且误会蓝可儿为第三者。考虑到美国的国情,亦不排除两人是一对同性恋人,但其中一人为双性恋者。

随后,蓝可儿从画面左侧离开监控录像范围,但那个跟她交谈了好一会儿,理应在画面右侧的人却没有跟她同行。此人显然是为了避免进入监控录像范围,刻意等电梯门关闭后才跟上。

注意视频里按钮的熄灭,电梯门再次开启时,已经是另一楼层。也就是说,蓝可儿离开后,就没有人用按住外部按钮,电梯恢复了正常运作。由此推断按住外部按钮的人亦跟蓝可儿一起离开。

由于蓝可儿自此之后便失踪了,有理由相信她被对方带到十四楼某个房间,随后遇到禁锢及杀害。

网上有很多人留意到视频有剪辑及修改痕迹,因而怀疑洛杉矶警方包庇凶手。我就此事询问表哥,他对此的回应是,每个地方都可能出现腐败,美国也不例外。但美国是一个言论相对自由的国家(注意,只是相对自由),而且此案引起全球关注,除非凶手是奥巴马的私生子,否则谁有这个能耐包庇凶手?

美国媒体最喜欢曝光这方面的丑闻呢!

洛杉矶警方一直没能找到蓝可儿的下落,得靠客房投诉水压低,酒店方面清洁水塔才意外发现尸体,这已让他们丢面子丢到国际级。若不能尽快破案,将凶手绳之以法,恐怕还会继续出丑。因此,所谓“包庇论”只不过是某些人哗众取宠的伎俩而已。

那洛杉矶警方为何要对视频进行剪辑及修改呢?

表哥认为是出于办案需要,因为网友能获取的信息,凶手同样能够得到,甚至用来回避警方调查及法律制裁。因此,在对外公开的视频中有必要删除部分敏感信息。

“若凶手不小心在视频中暴露了自己的相貌,看到视频后不立刻潜逃才怪。我要是凶手,就算不马上去整容,起码也要换个发型。”表哥以此结束这个话题。

Chapter②广东少年九天化尸

2008年,在广州当刑警的松哥衣锦还乡,少不了和众哥们儿聚一聚。他在饭桌上大谈办案经历,当中就有让人毛骨悚然的“九天化尸”案。

松哥是我中学时的同桌,之所以要叫“哥”,除他比我大两个月外,还因为他块头比我大。上中学那三年间,我从没打赢过他。我一直认为他这种“坏人”该当警察,实际上他还真的当上了刑警,并且很臭美地回来请我们几个哥们儿吃饭。

开场的废话就不多说了,直奔主题。松哥在饭桌上大谈自己的办案经历,当中让人印象最深的是周小龙案。

这宗案子虽然有点儿复杂,但还不算难办,约花了一个月时间便破案,过程大致如下:

2008年5月21日,十三岁的初二学生周小龙没有像往常那样,于放学后返回家中,家人遍寻不着遂报警求助。

30日,警方接到群众报警后,于学校附近的一处僻山坡上找到一具高度腐烂的男尸。经现场勘验,证实死者为已失踪九天的周小龙,死因是钝器打击致重度颅脑损伤。因该案已引起当地居民恐慌,上头高度关注,下令成立专案组调查,松哥便是其中一员。

松哥跟同僚以排除法,将嫌疑人逐一排除,最终调查范围收窄为死者身边的亲友。据调查所知,死者父亲为离异后再婚,与前妻生有一子,名为周俊杰,比死者大三岁。

从亲友口中得知,死者并不知道周俊杰是自己哥哥,虽然两人就读于同一中学,且住所相隔不过百米,却几乎没有来往。

幼年发生的家庭变故使周俊杰对父亲心生怨恨,曾说“弟弟家的生活条件相对好一些”之类的话,他的父母还为抚养费等问题,数度对簿公堂。

综合这些因素,不禁让人对周俊杰产生怀疑,虽然他只有十六岁,但童年的经历显然使他对周小龙心怀怨恨,有充足的杀人动机,因而将他锁定为嫌疑人。

6月24日凌晨,松哥跟其他专案组的同僚正式将周俊杰逮捕。经盘问后,周俊杰承认将弟弟杀死,并坦白行凶过程。

周俊杰一直忌妒弟弟得到父亲善待,因而心生怨恨,早干半年前萌生杀机案发当日,他在路上碰见周小龙,便以武力胁迫,将对方带到一处偏僻山坡扼颈致昏,再用石块砸击致使其颅脑破裂死亡,随后仓皇逃离现场。

案子是侦破了,但此案有一疑团却至今仍未解开。

失踪九天的周小龙,被发现时尸体已高度腐烂,全身皮肉、内脏全都没了,仅剩下一副完整的骨架以及一点儿残留下来的头发。更离奇的是,他的校服竟然仍完好地穿在身上。

人从死亡到尸体腐化为白骨,所需的时间因环境条件而各有不同。笼统而言,在空气中需时一年、水中两年、埋在地下三年。周小龙暴尸荒野,尸体要腐化到变成白骨这个程度,理论上至少要一年时间,虽然温湿度等环境因素,对此会有某种程度上的影响,但也不可能将时间缩短到9天之内。

“九天前还是个大活人,九天后却变成一副白骨,也用不着请教什么专家,仅以常识就能判断这是不可能的事,法医也说从没遇到过这种情况。”松哥说。

我问他会不会是附近的动物将死者的尸体吃掉了?

他摇头道:“我们首先考虑的就是这个可能,但死者的校服完好,流浪狗肯定没这么斯文。”

我又问是否存在人为的可能性,他笑道:“人是他哥杀的,这个十六岁的小伙子杀人后就慌张地逃走,根本没考虑处理尸体的问题。他要是有心思把尸体弄成骨头,就不会任由其暴尸荒野。随便挖个坑埋掉,也不会这么容易被人发现。至于尸体是否被其他人动过手脚,我认为可能性几乎是零。在附近活动的都是当地人,之前也没出过什么变态狂,正常人谁会吃饱饭没事干,去捣弄一具尸体?而且案发地点偏僻,要不然也不会在案发九天后才有人发现尸体。”

我又问会不会是老鼠之类的小型动物,他还是摇头:“再小的肉食动物也有牙齿,撕咬尸体必然会在骨头上留下牙齿印痕。可是,我们在尸骨上却没发现类似的痕迹,怎么看也跟自然腐化一样,就是腐化时间短得匪夷所思。”

我苦思半天,终于想出一个比较靠谱儿的假设——行军蚁。

行军蚁是昆虫中的战斗机,一窝至少有上百万只,半天就能把一只生猛的野猪啃得只剩骨头。周小龙从遭到杀害到尸体被发现,有整整九天的时间,足够让行军蚁把骨头也舔干净十几回。

后来,我以此为假设撰写了《诡案组》里的“化尸童姥”。不过松哥却认为不可能,因为别说广州,整个广东也未曾发现行军蚁活动的痕迹。

他说:“前不久才发现了几窝红火蚁就已经备受媒体关注,甚至一度引起市民恐慌。要是来一窝能让非洲土著放弃村庄的行军蚁,不把整个广州闹翻天才怪。”

直到饭局结束,我们仍没弄明白尸体为何会在九天之内化成白骨。警方对外的说法是暴尸荒野时间过长所致,向来以厚脸皮著称的松哥,对此亦觉得羞愧。

即使不是专业人士也知道这个说法不靠谱儿,随便扔条小鱼到阳台上,别说九天,恐怕一两个月也不会腐化到只剩下骨头的程度。不过,凶手已经服法,没人再深究此案,警方才能以此蒙混过关。

死者已矣,我们只能祝愿小龙得到安息。

Chapter③恐怖自驾游之尸变

1.黑猫之过

黄昏,在宁静的乡村小路旁,停着一辆红色的小轿车。梓枫正蹲在爱车旁边,挥汗如雨地更换轮胎,车上的两名美女不但没送来半句慰问,反而抱怨连连,尤其是此次自驾游的提议者婉儿。

婉儿是梓枫的表妹,两人的感情很好,比亲兄妹还要好。所以当她提出趁着“十一”黄金周驾车逃离繁华的都市,投入大自然的怀抱时,梓枫没怎么考虑就答应了。其实,就算他俩的感情一般,梓枫也难以拒绝这次出游,因为同行的另一名美女是他心仪已久的娅岚。

娅岚是婉儿的闺中密友,虽然人长得漂亮,但脾气却有点儿古怪。不论何时何地,她都会抱着一只叫小黑咪的孟买猫,幸好她是个自由职业者,否则恐怕很难找到一份能带猫上班的工作。

婉儿不断大叫肚子饿,催促梓枫快点儿更换轮胎,不然就要把表妹给饿死了。梓枫擦去额上的汗水,抬头看天,天色已开始阴暗,而且远处正有大片乌云朝过来,不快点儿离开这前不着村后不靠店的地方,今晚恐怕要待在车子里度过一个“饥寒交迫”的雷雨之夜了。

因为这次旅游纯粹是一时兴起,事前并没有详细的计划,带上衣服和钱包就钻进车子里出发了,所以虽然带上了地图,但现在身处何方,他们也不是很清楚,在过去的两小时内,他们也没看见指示牌之类能确定位置的东西。虽说路在口边,只要能碰见路人就能知道路在何方,但是自午饭之后,他们就再也没看见半个人影,今晚是否要饿肚子也是个未知数。

“终于弄好了。”梓枫擦去汗水,把不知道被什么东西戳破的轮胎和千斤顶等工具扔进车里。说来也奇怪,虽然这段路崎岖不平,但荒郊野外也不见得有铁钉或玻璃碎片等物,轮胎为何会无缘无故地被戳破?真让人摸不着头脑。

在两名美女的欢呼声中,梓枫准备发动汽车。此时,前方的拐弯处出现几个人影,正向这边走过来,因为天色已晴,而且距离有点儿远,所以看得不是太清楚,只看见他们有七八个人,其中四个一起抬着一块木板,木板上好像躺着一个人。

梓枫把头探出车窗外,想等对方走近的时候向他们问路。来人缓缓走近,抽泣之声渐渐回荡于耳际。“他们在哭吗?”婉儿的脸突然沉下来,显然对方的心情并不好,在这时候向他们问路,也许不太合适,但不问的话,今晚该怎么过呢?

“我们下车吧!”梓枫的提议,立刻得到婉儿和娅岚默许,三人一同钻出车厢,虽然在这种荒郊野岭,离开车厢会让人失去安全感,但对方心情不佳,躲在车厢里问路,似乎太不尊重对方了。

来人越走越近,梓枫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看清楚对方一共有八个人,不,是九个,带头的是一个古稀之年的驼背老妇,她拄着拐杖,一言不发地默默前行,行走速度不见得比她身后的健壮青年慢,老婆婆身后是四个合力抬着一块木板的青年,其中两个裸露上身,裤子都湿透了,头发还有水珠滴落。一个全身毛发衣物都湿透的青年在他们右侧低头不语,默默同行。左侧是一对中年男女,女人在男人的扶持下蹒跚而行,抽泣的声音就是女人发出的,她之所以哭泣,大概是因为那个躺在木板上,和右侧那个青年一样全身湿透的少女,也许确切地说,是女尸。

当老婆婆快走到身前时,梓枫连忙上前作揖行礼,以最礼貌的语气说:“很抱歉,我们初到贵境不慎迷路,婆婆能告诉我们哪条路可以通往邻近的城镇吗?”

老婆婆那张布满皱纹的脸,看不出任何表情,就连是喜是怒也难以分辨,她嘴唇微微颤动,用略为沙哑的苍老声音说出两个字:“让开!”

婉儿和娅岚见状也上前向老婆婆问好,请求对方指点去路。老婆婆没说话,只是用她那双空洞无神的眼睛盯着娅岚怀中的小黑咪。小黑咪是只孟买猫,看上去就像一只缩小了的印度黑豹,全身皮毛乌黑发亮,就像穿着一身酷毙了的皮衣的飙车族。然而,它的胆量似乎没有外表那么酷,被老婆婆盯了两眼,竟然害怕了,惊恐地跳出娅岚的怀抱。

如果小黑咪只是胡乱地跳到地上,也许就不会发生之后的事情,可它千不该万不该,竟然跳到四名青年抬着的木板上,还跨过躺在上面的那具尸体。时间的流逝仿佛在瞬间停止,空气也仿佛瞬间凝固,所有人都看着木板上的尸体和小黑咪,谁也没有说话,甚至连呼吸也不敢发一点儿声音。

就在大家把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木板之上时,尸体左手的小指突然微微抖动了一下……

2.天降横祸

“诈尸了!”不知道是谁惊叫了一声,除老婆婆之外,其他人都条件反射般往外跳。失去支撑的木板立刻跌落地上,发出沉闷的响声,小黑咪受惊逃回娅岚怀中,尸体则因反弹力而翻过身来,背面朝上。

“抓住他们,把村里的人都叫过来。”老婆婆苍老的声音犹如君皇的命令一般,无比威严,震慑人心。

四名健壮青年和中年男人一同扑向梓枫三人,三两下就把他们按倒在地上,小黑咪也被抓住了。那名全身湿透的青年则迅速离开,似乎是要跑到村里叫人。

从远方飘来的乌云占据了天空,阻隔了落日最后一缕余晖。天色全黑,黑得让人心中发毛。在幽静阴暗的野外,一具随时可能尸变的尸体旁,就算在场的有近十人,也不禁心惊胆战,不管是梓枫等三人、中年男人和四名青年,还是那个仍在低声抽泣的中年妇女,都这样。但有一个人是例外的,就是老婆婆,她守候在尸体旁,一言不发,默默地注视着任何细微的变化。然而,尸体落地之后,再没有出现动静。没有人提议把尸体翻过来,虽然让尸体趴在地上,是对死者的大不敬,但暂时没人愿意,或者说是没人有胆量把尸体翻过来。因为谁也不知道,把尸体翻过来后,是否会看见一张狰狞的面孔。

大概半小时后,远处传来嘈杂的人声,诡异的气氛立刻消散,二十多名手持手电筒及铁棒木棍的壮丁,来势汹汹地出现于众人眼前,他们在刚才离开的青年的带领下快步靠近。虽然来者不善,但对梓枫他们来说,面对一群凶恶的活人,比面对一其冰冷的尸体要好得多。

老婆婆喝令来人把尸体翻过来,抹掉脸上污泥,再次抬起,并押着梓枫他们一同返回村庄。

一路上众村民交头接耳,并对梓枫他们指指点点。被村民称作三婆的老婆婆已经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众人,梓枫从其口中得知死者是其孙女,名叫秀英,不久前在附近的河边洗衣服时不幸溺亡。那对中年男女是秀英的父母,村民都叫他们川叔川婶。全身湿透的青年是她的哥哥,名叫伟强,另外四名青年则是闻讯赶来帮忙的村民。

三婆说此事绝非等闲,让黑猫跨过死者的尸体,是否会诈尸先不说,单是亵渎死者就是大罪,所以要押梓枫等到村里的祠堂,让村长定夺。这真是天降横祸,原本应该很愉快的旅游,却突然发生这种始料不及的变化,不知到达村庄之后,还将面临怎样的可怕审判。

婉儿因为害怕而抽泣,娅岚想安慰她,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毕竟祸是由她的小黑咪闯出来的,而且现在她还担忧着被川叔掐着脖子的小黑咪,正心乱如麻的她又如何安慰别人呢?怎么说他们也是人,就算亵渎了死者,也就是赔礼道歉一番,最严重的就是被毒打一顿。可是,小黑咪只是一只猫,哪怕娅岚待它比自己还好,它也只不过是一只猫,村民们就算把它宰了,也不犯法。

梓枫一路上沉思不语,他在思考该如何脱身,村民对待身旁的两位女士尚不算粗鲁,但对他却不太客气,走慢一点儿,屁股就会挨上一脚。还好,对方没有夺走他们的随身物品,手机和车钥匙还在身上。可是,这里地处偏僻,手机接收不到半点儿信号,只能当作手表,用来看时间。车钥匙虽然是根救命草,但在入夜时分,被村民押着走了一段羊肠小道之后,他已没信心凭着记忆找回自己的爱车了。就算瞎猫碰上死老鼠般找到车子,没有村民的指导,要找到离开的路也不是容易的事情。

前方出现了点点灯光,一座小小的村庄显现于眼前,决定命运的时刻马上降临,问题总是要解决的。“如果赔点儿钱能把问题解决就好了。”梓枫在心中安慰自己。

3.审判大会

在并不宽阔的祠堂里,人头攒动。在几盏电灯发出的昏暗光线下,“审判大会”马上就要开始。梓枫他们被迫跪在“阎家祠”的牌匾下、秀英的尸体前,村民把他们团团围住,每个人的脸上皆是怒容,使他们觉得正在阎王殿接受审判。

突然,村民让出一条道,一个头发花白的花甲老人走进来,众人皆称他为村长。

村长在了解情况后,没有立刻做出定夺,而是先询问三婆的意见,他说:“三姐,你认为这事该怎么办才好呢?这三个外地人也是无心之失,要不就让他们赔些钱,再宰了那只黑猫拜祭秀英……”

原来村长是三婆的弟弟,怪不得村民都听从她的吩咐,看来这回肯定没好果子吃了。就在梓枫担心三婆不知道会怎样为难他们的时候,娅岚突然打断村长的话,大叫道:“你们不能伤害小黑咪,它是我的朋友。”

众村民怒目瞪着娅岚,她先是一惊,但马上就挺起胸膛,毫不示弱。三婆一言不发,扶着拐杖走到她身前,突然抬起拐杖重重打在她的肩膀上。

虽然三婆已是七十来岁的老人,但这一杖并不轻,不过娅岚没有因为痛楚而发出任何声音,反而以倔强的眼神与三婆空洞的双眼对视。三婆冷哼一声,说:“这里还轮不到你说话。”说罢,往外走出两步又道:“赔礼道歉是一定要的,但也不能赔点儿钱就了事,我要你们先给秀英叩三个响头。”

三婆的话就像命令一样,带着让人感到畏惧的威严,而众村民随即不断叫嚷着:“叩头,叩头,叩头……”仿佛不立即叩头就要大开杀戒一般。

梓枫与二女对视,毕竟相处多年,单凭一个眼神,他就知道婉儿的心意和他一样,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对方人多势众,而且我方理亏,此刻就算对方提出无理的要求,也只能无奈接受。但娅岚似乎有点儿不忿,她的不忿也许不是因为她不愿意叩头,而是因为担心小黑咪的处境。到达村庄后,小黑咪就被村民带走,此刻是死是活也不知道。

在婉儿的劝说下,娅岚最终还是和他们一起叩头。三人同叩,一叩三响。九响过后,三婆又说:“按祖先定下的规矩,葬礼必须在白天举行,虽然秀英被黑猫跨过,但也不能坏了规矩。所以,今晚得有人为她守灵,祸是你们闯出来的,要你们给她守灵也不算过分。”

三婆的话像惊雷般在梓枫三人的脑海中炸开。

4.诡异的娅岚

夜深,村民都离开了祠堂,原本不见得多宽阔的地方,一下子变得无比空旷。秀英的尸体安静地躺在祠堂中央,承载她的木板由两条板凳支撑着,旁边的两支蜡烛发出微弱的光芒,照亮有限的地方。偶有阴风掠过,烛光忽明忽暗,仿佛随时都会熄灭。伟强在离开的时候故意关上电灯,此刻烛光是祠堂内的唯一光源。

梓枫他们分别被绑在三根柱子上,铅笔粗的绳子把他们的双手牢固地反绑在柱子后面。他们都面向着秀英的尸体,烛光勉强能照亮他们惶恐的脸庞。虽然现在看起来,秀英和一艘的尸体没两样,似乎没有诈尸的迹象,但就算是平常的尸体也足以让人感到恐惧,更何况谁教保证一定不会诈尸呢?如果真的诈尸了,他们是必死无疑的,因为他们不但被绑得紧紧的,连祠堂的大门也被锁上了。在无法逃脱的情况下,就算不被尸变的秀英杀死,也会被她吓死。

要怎么办?先让心情平复下来再说吧,慌乱的心情使人难以思考。婉儿叫梓枫说些笑话,让气氛轻松一点儿,时间过得也容易一点儿,说不定能在笑声中平安度过这个可怕的夜晚。梓枫平时并不见得有多风趣幽默,但为了在娅岚面前表现自己,他努力地搜索记忆,希望找出一个能让人发笑的故事。良久,他终于想到了,便说:“从前,有两个人想去瓜田里偷西瓜,其中一个怕被人发现,另一个就对他说,你只不过是一条蛆,不爬出粪堆没人会看见你,就算爬也不过是千百万条蛆中的一条。”

梓枫说完自以为很好笑的笑话后,并没有听到期待中的笑声,事实上他的笑话一点儿也不好笑,不但不好笑,而日还挺恶心的,尤其是在一具尸体面前说。

婉儿看着秀英的尸体,摇曳的烛光映照在尸体苍白的脸上,很容易使人产生错觉,觉得尸体的眼皮和嘴唇在微微颤动。在听梓枫的笑话之前,这种错觉也许会让婉儿以为是尸变的先兆,但现在她的脑海中出现的画面却是一条接一条的大白蛆从尸体的眼睛和嘴巴里爬出来,恶心得想吐。

梓枫接着又说了几个不好笑的笑话,婉儿还应付式地露出不自然的笑容,但娅岚却一脸不悦,并不停蠕动身体,仿佛有无数条蛆虫爬上她的身体。终于,在梓枫说完第五个笑话后,娅岚不耐烦地说:“不要再说这种无聊的笑话了好不好?”

场面一下子变得非常尴尬。

婉儿以责怪的语气对娅岚说:“你怎么了?表哥的笑话虽然说得不怎么样,但也是为了让我们好过一点儿,你怎么能冲他发脾气呢?”

娅岚不语,梓枫打圆场道:“婉儿,算了,都是我不好,不会说笑话……”

梓枫把话说到一半的时候,突然有一阵阴风从窗外吹进来,把秀英身前的一支蜡烛吹灭。原本就非常昏暗的祠堂,现在变得更加昏暗,仅存的一点儿烛光甚至照不到娅岚的脸,她的脖子处于光影交接的地方,在另外两人眼中,她就像一具被绑在柱子上的无头尸体。

诡异的气氛笼罩在梓枫和婉儿的心头,莫名的恐惧使他们不敢说话。然而,越安静就越让人感到恐惧。因为看不见娅岚的脸,所以梓枫没来由地担心起她的安危,正想开口询问她的情况,“嘭”一声细微的闷响,诡异地回荡于祠堂之中。

梓枫吞了口唾沫,把已到嘴边的话吞回肚子。刚才的声音是谁发出的呢?他不敢问,因为他心中已经有答案了,那是轻敲木板的声音,他们三人都被绑在柱子上,能敲击木板的,就只有躺在木板上的秀英。

“啊——”婉儿因害怕而尖叫,但尖叫过后,心中的恐惧并没有减少,反而大大增加,因为她只听见自己的尖叫。梓枫是个男人,就算心里有多害怕也不会以尖叫的形式宣泄,但娅岚为什么一声不吭呢?

婉儿想到的,梓枫也想到了,他以颤抖的声线问道:“娅岚,你还好吧?”

娅岚没有回答,但她暴露在烛光下的身体却仍然不停地蠕动。她在做什么?为什么不说话?梓枫和婉儿突然觉得这个朋友变得很陌生,很可怕,比冰冷的尸体更可怕。

一个恐怖的念头在梓枫脑海中浮现:“娅岚该不会是被秀英的鬼魂附身了吧?”

一阵恶寒从后背升起,瞬时扩散到全身,使梓枫打了个寒战。他向婉儿投去询问的目光,从对方的眼神中,他知道两人有相同的想法。

静,死一般地寂静,梓枫和婉儿都不敢发出任何声音。然而,在死寂之中却隐约听见细微的摩擦声,是从娅岚那边传出来的,她到底在做什么呢?婉儿不敢问,梓枫也不敢,他们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盯着她那不停蠕动的身体,看不见脑袋的身体。

娅岚的身体蠕动了很久,终于停了下来,原来应该被绑在柱子后面的双手突然垂下来,鲜血从左手背流出,顺着指尖悄然滴落在地面。

婉儿再次惊恐地尖叫,与冰冷的尸体相比,“陌生”的娅岚更让她感到害怕。

“你在乱叫什么,把人都叫来,可就麻烦了。”娅岚走向婉儿,烛光落在她毫无表情的脸庞上。此刻的她,是娅岚还是秀英?

娅岚走到婉儿身前,婉儿叫得更大声了,说:“不要杀我,不关我的事,不关我的事。”

娅岚突然抬手打了婉儿一个耳光,说:“你发什么神经啊,立刻给我闭嘴,再叫就把你舌头拔出来。”

婉儿被吓得说不出话,身体不停地颤抖,眼泪如洪水股涌出。娅岚轻轻摇头,绕到她身后,没人烛光照不到的黑暗之中。她随即就感到娅岚在解她手上的绳子,鲜血不时滴到她的手上。

“她想做什么?想解开绳子,把我押到尸体身前,让尸体吸干我的阳气吗?”恐惧使婉儿害怕得想尖叫,但脑海中立刻浮现出娅岚毫无表情的脸和那要把她的舌头拔出来的狠话,只好咬紧牙关,让泪水宣泄心中的情感。

片刻之后,婉儿突然觉得双手一松,背后响起娅岚的声音:“好了,终于解开了。那群乡下人还真会打绳结,费这么大劲才能解开。”

身体不再受到束缚,婉儿第一时间就扑向梓枫,像受惊的小猫般躲在他身后,以畏惧的眼神看着娅岚所在的方向。娅岚从黑暗中走出,左手仍滴着鲜血,犹如一名冷酷的刽子手。

“你干吗那么怕我,我又不会把你吃掉。”娅岚向婉儿他们走近,一脸不悦地说。

“不要过来,不要过来……”婉儿害怕得蹲下来抱头哭泣。梓枫则颤抖着说:“你是娅岚?还是……”

“你们都发神经了,我不是娅岚是谁啊!”娅岚说着绕到梓枫身后为他松绑。

婉儿惊恐地退到墙边,但当她发现娅岚在为梓枫松绑时,则投以疑惑的目光。

5.尸变惊云

“你们才是鬼上身呢,我刚才不说话是因为我正在割绳子,所以才没心情搭腔。”知道梓枫和婉儿误以为自己被秀英的鬼魂附身后,娅岚不禁骂道。

娅岚的右手中指上带着一枚钻石戒指,是前男友送她的生日礼物,虽然已经分手多时,但她一直都没摘下来。刚才她一直试图用戒指上的钻石把绳子割断,但因为双手是被反绑的,动作非常笨拙,而且要用钻石戒指来割断绳子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割了很久也没有割断,还把左手手背弄得伤痕累累。正因为绳子久割不断,所以她的心情很烦躁,而此刻梓枫又在说无聊的笑话,更让她烦上加烦,便出言不逊。而正专心割绳子的她,并没有留意到那莫名其妙的敲击木板声,随后婉儿的尖叫,让她心烦生怒,便不再理睬他们。

在割断绳子后,娅岚本以为能听到几句赞扬的话,谁知道得到的只是婉儿莫名其妙的尖叫。为了防止村民闻声过来查看,她才打了婉儿一个耳光,并抛出狠话吓唬她。

知道原来是一场误会之后,梓枫才意识到娅岚手背上的伤口还在流血,立刻把衣服撕破,撕出一块布条替她包扎伤口。

梓枫刚替娅岚包扎完伤口,嘭,诡异的敲击声再次响起,这次的声音比刚才要响亮得多,三个人都听得很清楚,婉儿害怕得抱住娅岚,梓枫则表现出男人应有的勇敢,挡在她们身前。

秀英依旧躺在木板上,苍白的脸庞在烛光映照下,仿佛比刚才增添了一丝血色。梓枫的目光落在她的手指上,突然,她的手指又动了一下,嘭,又是一下让人心寒的异响。梓枫顿时感到头皮发麻,心脏疯狂跳动,仿佛随时都会爆炸,但双脚却像生了根似的,一步也动不了。

娅岚抱着婉儿往后退,直退到墙边,靠着一扇敞开的窗户,虽然窗户有栏杆阻挡,不能从中翻出去,但被困的人总是渴望自由,靠近敞开的窗户,至少能让她们觉得自由并不遥远。

凉风从窗外吹入,使烛光不断摇曳,同时也让他们发现,唯一能给他们提供光源的蜡烛,马上就烧到尽头了。该怎么办?其实,只要把刚才熄灭的那根蜡烛点上就可以暂时解决问题,但这一刻谁也不敢靠近秀英,当然也没有人敢去点燃蜡烛,甚至没有人敢提出这个建议。当然也可以在烛光照不到的黑暗之中摸索,寻找电灯的开关,但此刻也没有人愿意投入黑暗的怀抱。

窗外风声飕飗,雨唰唰而下,终于下雨了。而窗内噤若寒蝉,除了如擂鼓般的心跳声外,再没有别的声音。

梓枫看着蜡烛上微弱的火苗,不知如何是好,直至蜡烛熄灭,他终于想到了办法——闭上双眼,想象自己身处家中,不会有任何危险逼迫。

双眼可以闭上,耳朵却不能闭上,黑暗在剥夺视觉的同时,也赋予人更敏锐的听觉,使梓枫能听清楚祠堂内任何细微的动静。但此刻,他心中最期盼的是,什么也听不见。

突然,窗外一亮,轰隆之声随即震撼天地。梓枫被这突如其来的惊雷吓得跳起,立即往后飞退,没退几步就踩上婉儿的小腿,在她的尖叫声中绊倒。三人害怕得抱作一团。

雷声过后是死寂,窗外的雨声是那么小,仿佛完全被墙壁阻隔,梓枫依然能听清祠堂内的任何异响。

“咳咳咳……”急促的咳嗽声突然回荡于祠堂之中,声音不是梓枫他们发出的,他们根本不敢发出任何声音。那是谁在咳嗽呢?

婉儿突然推开另外两人,尖叫着往外跑,但恐惧和黑暗使她迷失了方向,她正朝着秀英躺着的地方跑。

雷电再现,通过窗户照亮了祠堂内的一切,使婉儿看见正坐在木板上,一脸茫然地看着她的秀英。婉儿仿佛被闪电击中一般,心脏几乎停止了跳动。奔跑的惯性使她继续往前,地面上莫名其妙地出现了一摊水,使她滑倒,整个人扑在秀英身上,她俩一同翻倒在地上……

6.天亮之后

天亮后,三婆带领着家族里的所有成员来到祠堂,准备为秀英举行葬礼。然而,当他们把门打开后,看见的并非意料中的一具尸体和三个活人,而是四个活人——秀英复活了,或者应该说,她根本没有死。

人们常说的死亡,其实并非发生在一瞬之间,而是必须经历濒死期、临床死亡、生物学死亡这三个过程。濒死期很容易理解,就是马上就要死,但若能得到正确、及时的救治,是可以活过来的。临床死亡是指在呼吸、脉搏、体温、血压等临床参数上已探查不到生命迹象,但在极偶然的情况下,也可因为受到外界因素刺激而“复活”。生物学死亡是死亡的终点,由于体内器官已出现了不可逆转的衰竭,就算神仙下凡也无法挽回。

秀英的情况是因为溺水而进入了临床死亡的状态,也就是俗称的“假死”,虽然表面上和死人没任何分别,但她还有连最先进的医疗设备也探查不到的微弱呼吸和心跳。虽然大脑处于缺氧状态,但还没有“死亡”,部分神经依然活跃,因此才会出现手指抖动的情况。

昨晚的电闪雷鸣,“惊醒”了处于假死状态的秀英,使她吐出塞住气管的水。因而活了过来,也因此把梓枫他们吓了个半死。

虽然村民们对这些医学知识并不了解,但秀英能活过来,大家还是很高兴的。川叔为昨晚的无礼向梓枫他们道歉,并设宴款待,还请他们留下来多住几天,但他们不想在这里再待上一夜,午饭过后,问清楚通往邻近城镇的路线就立刻离开。

在离开的路上,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娅岚抚摸着似乎并没有受到什么伤害的小黑咪,呆呆地看着左手上渗血的布条,突然打开车窗,把右手中指上的钻石戒指摘下,扔到路边的草丛中。

梓枫惊奇地问:“你怎么把戒指扔掉了?”

娅岚微微一笑,说:“你能送我一枚吗?”

红色的轿车在婉儿的欢呼声中,向珠宝店进发。

Chapter④买梦杀人

大清早,张局就收到陈老板的死讯,对他来说,这本来应该是个好消息,但此刻却令他觉得毛骨悚然,

张局是市环保局的“一哥”,所有与环保相关的项目都是他说了算。陈老板是开化工厂的,是个典型的排污大户。陈老板为了工厂排污的事情,平时没少给张局“烧香”,几年下来送钱送礼少说也有四无百万元。以往两人一直称兄道弟,可是近年市政府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前段时间更下达命令,限期整治所有排污企业,废水废气废料全都要经过无害处理才能排放。“兄弟”两人就是因为此事而出现了摩擦。

整治污染物其实并非什么技术难题,只要肯花钱,墨汁也能变成纯净水真正的问题在一个“钱”字上。购置净化设备要钱,使用过程更加费钱,要是完全依照环保局的要求来办,陈老板的工厂根本干不下去,赚到的钱还不够用来处理污染物的。他当然不愿意做这种亏本生意,于是就找张局“研究研究”。政府压下的事情,张局可不敢硬撑,什么兄弟情义有多远滚多远,对昔日的哥们儿打官腔摆官威了事。

然而陈老板也不是善茬儿,既然是张局先翻脸,他也来狠的,翻出对方的受贿证明,录音录像什么都有。要是事情闹大了,张局起码得在牢房待上十来个寒暑。

如今陈老板死了,张局理应高兴得要放鞭炮,但他却感到一股寒意从心底升起,不由得浑身颤抖。这全因为他昨晚做了一个怪梦。

张局在梦中看见一个模糊的人影,对方拿着一支折断的牙刷,说能帮他杀人,但事成后必须把报酬汇到其提供的银行账户中。对方要求的报酬是十万元,对普通人来说是个不小的数目,但对张局来说,区区十万元就能解决一个心头大患,值得!

一觉醒来,张局对这个怪梦只是一笑了之,但随即便收到陈老板的死讯。听说陈老板死得很诡异,是被人用折断的牙刷插破喉咙而死的。回想梦中的内容,竟然出奇清晰,尤其是那个银行账号,仿佛是刻在脑海深处一样。要知道,他连自家的电话号码都记不住。

张局打电话给在银行当经理的侄儿,让他帮忙查询梦中出现的账户,侄儿给予的回复再一次让他感到毛骨悚然——账号与户名对上了。

张局已能肯定自己昨晚所做的不是一个普通的梦,而是一个买凶杀人的梦梦中那个人影既然能杀死陈老板,当然也能杀死不守信用的自己。十万元而已,算是给自己买个心安好了,他让侄儿从他的秘密账户中汇了十万元到梦中出现的神秘账户。

没过几天,张局又有新烦恼了,这次来找麻烦的是—位黑道头子,名叫丧坤。

张局当权多年,平日总有些不识时务的人给他添麻烦,要让这些人闭嘴,最好的方法就是让他们受些皮肉之苦。林秘书就是这种不识时务的笨蛋。

林秘书在张局身边待了些日子,知道他干了很多违法的事情。知道就知道呗,给他点儿好处就是了。可是这笨蛋竟然自命清高,不但有钱不收,还想举报自己。对付这种蠢人,不给他点儿颜色看看,他是不会长记性的,于是张局就让丧坤派几个小喽啰去教训他。

也许张局跟丧坤交代这事时语气重了一点儿,也许丧坤跟手下交代时语气更重,反正太保们下手时非常狠,把林秘书打得头破血流,差点儿就把他送上黄泉路。后来虽然救活了,却成了植物人,而且情况也不太乐观,能熬上半年就算很不错了。

林秘书咋说也是个公务员,被几个小混混儿揍得半死不活,公安局可不能不管。刑警们查得紧,肇事的太保们当然得避避风头,丧坤因此代手下向张局要点儿“安家费”。

人家是为自己办事而惹到麻烦,照顾一下也很应该,但是丧坤的胃口太大了,他狮子大开口要价一百万元。钱,张局不是没有,但像丧坤这样的无赖,拿了一次就难保不会有第二次。有把柄给别人握着,心里总是不踏实,要是能把他干掉就高枕无忧了。

半夜里,张局的救星又在梦里出现。虽然他还是只看见一个拿着牙刷的人影,但不像上次那么模糊,而且声音还有点儿耳熟,可是怎么也想不起在哪里听过。张局在梦中说想把丧坤干掉,对方说没问题,但报酬是上次的三倍,要价三十万元。虽然对方开价不低,但总比把钱给丧坤划算,最重要的是在梦中买凶杀人谁也不知道,不会留下后患。

翌日一早,张局如愿以偿,收到丧坤的死讯,同样是被人用牙刷插破喉咙的离奇死法。他才不在乎丧坤是怎样死的,乐呵呵地打电话给侄儿,让其把三十万元汇到梦中人提供的账户上。这次对方提供的账户和上次不同,就连户名也不一样,但是张局没有在意,他自己的几个账户也不全是姓张的。

之后一个月内,张局又在梦中买凶除掉三个眼中钉,每次当他有杀人的念头时,那个拿着牙刷的神秘人影就会适时地出现在他的梦境中,而且一次比一次清晰,声音也越发觉得耳熟,可就是想不起在哪儿听过。对方每次提出的报酬都比之前要高,而日每次提供的账户也不一样,张局并不心疼这点儿钱,只要能保住头顶乌纱,就用不着为钱而烦恼。

就在张局琢磨着是否要把那个经常与他暗中较劲的副局做掉时,几名刑警闯进他的办公室。他以为对方是为林秘书的事情而来,所以十分镇定,毕竟丧坤已经死了,那些小喽啰谁也没见过他,就算闹上法院,他也有信心脱罪。

然而,刑警拘捕张局的理由不但与林秘书一事无关,而且还让他大感莫名其妙——涉嫌杀害陈老板等五人,为多个恐怖主义组织筹集资金。

如果刑警是为自己买凶杀人而来,张局能说出一万个理由为自己申辩,但对方竟然说自己就是凶手,他真怀疑他们是否在开玩笑。刑警当然不会拿这种事开玩笑,他们在第五宗凶案的现场找到一张他的名片,名片上沾有死者的血。五名死者皆是被人用折断的牙刷插破喉咙而死,五支牙刷上的指纹属于同一人。在张局提供指纹对照后,与他的指纹一致。

张局这回可比窦娥还冤了,不过人老精鬼老灵,他活了五十有几,又能爬到局长的位置上,脑袋里装的可不是泡菜,他马上大叫遭人陷害,并一一指出案中疑点。例如:案发时他正在家里睡觉,其妻儿可以作证;案发现场大多与其家相距甚远,最远达一个小时的车程,他是上了年纪的人,身体并不见得有多好,爬两层楼也会喘气,哪儿有用牙刷就能杀人的能耐,而且当地人大多知道其中一名死者丧坤是靠一双拳头起家的。最可疑的还是案发现场那张名片,如果他真的是凶手,怎么会带上自己的名片去行凶呢?肯定是凶手故意栽赃嫁祸!

为恐怖组织筹集资金的罪名更是莫须有,张局更理直气壮了,大呼一派胡言,肯定是有人想冤枉他。然而当警方拿出证据时,他一时又说不出话来。警方查出他其中一个秘密银行账户分别汇款给几个恐怖组织,金额合计过百万元。

警方所说的恐怖组织,张局听也没听过,更别说给他们筹集资金了。可是为何要汇款给这些账户?他总不能说是买凶杀人的酬金吧。更要命的是,他无法解释资金的来源,一百万元相当于他近十年的“合法收入”。

说不清就干脆不说,张局让妻子找来律师,把此事交给律师处理。他心想只要能够保释,大不了就逃到周外去,反正这些年已经捞了不少油水,足够下半辈子吃香喝辣。

然而,警方表示张局所涉及的皆是严重罪行,绝对不能保释。打电话给过往与他关系很“铁”的市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等铁哥们儿,要么不接电话,要么说自己身处外地爱莫能助。而由他亲自提拔的亲信更是第一时间与他划清界限。

张局忽然有种众叛亲离的感觉,除了妻儿、侄儿等至亲外,其他人恐怕全部躲在暗中偷笑。

走进看守所的时候,张局脑海里全都是梦中出现的模糊人影,和那个似曾相识的声音。他发誓,只要能逃过此劫,不管花多少钱也要把对方揪出来千刀万剐。也许是他想得太入神,以至被看守所内的几个小混混儿围住也不知道。

一个光头混混儿冷不防地揪住张局的衣领,把他摔倒在地,其余几个小喽啰立刻上前拳打脚踢。他还没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就已经被打得鼻青脸肿了。

混混儿们把张局打了个半死后,光头上前补上一脚,摞下一句狠话:“敢动我们坤哥,以后的日子有你受的!”原来他们是丧坤生前的手下。

接下来的日子,张局几乎天天挨揍,他暗中发誓,出去后不但要把害他的人宰了,这几个混混儿也绝对不能放过。也许是他妻子天天烧香拜佛起了作用,警方认为对他的杀人指控证据并不充分,死者皆是被凶手以牙刷插死,而对于年过半百的张局来说,这一点确实难以做到。

辩护律师以此为据,为张局除去杀人的罪名,而另一罪名在侄儿的暗中帮助下,似乎也脱罪在望。

就在张局计划着离开看守所后怎样报仇时,他又梦见那个神秘的人影了。这次他在梦中扑向人影,死死地掐着对方的脖子。人影突然变得清晰,竟然是已变成植物人的林秘书!

张局在梦中愣住了,林秘书则放声大笑:“哈哈哈……你一定觉得很奇怪,我为什么能出现在你的梦中。其实我也觉得很奇怪,被那些太保暴打之后,我虽然变成了连眼皮也动不了的植物人,但是思绪却非常清晰,而且还得到了一种神奇的能力。”

“我想你现在应该知道我得到了什么能力,就是能闯入你的梦境之中。但是有一点你是怎样也想不到的,我不但能闯入你的梦境,而且当你梦到我的时候,你的身体便会被我控制,丧坤他们都是我用你的身体去杀的。嘻嘻嘻……你知道我现在用你的身体在做什么吧?”林秘书手中突然出现一把匕首,他把匕首架在自己的脖子上准备割破喉咙。

张局这回可被气疯了,他一把夺过匕首,狠狠地插入林秘书的喉咙中,高声叫骂:“我要杀了你这王八蛋!”

林秘书被插破喉咙后反而露出诡异的笑容:“你等着被枪毙吧,哈哈哈……”疯狂的笑声突然变成撕心裂肺的惨叫,眼前的景象随即变换,诡异的笑脸竟然变成垂死的光头混混儿,其喉咙上插着一支牙刷。张局还没回过神来,光头的那几名手下已经扑过来把他按倒在地上,看守人员随即赶到……

张局于众目睽睽之下用看守所提供的牙刷杀死同仓的光头,辩护律师之前所做的努力瞬间化为乌有。正所谓一沉百踩,眼见张局法网难逃,落井下石之人纷纷跳出来,贪污受贿,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等罪名接踵而至,就连林秘书一案最终也落到他这个幕后黑手的头上。他的妻儿和亲信也没能逃脱厄运,被查出了各种各样的罪名。

在张局被枪决的同时,躺在医院病床多时的林秘书带着心满意足的笑容离开了人世。

[完]

Chapter⑤忧伤的小提琴

1.月半小夜曲

仍然倚在失眠夜望天边星宿

仍然听见小提琴如泣似诉再挑逗

为何只剩一弯月留在我的天空

这晚以后音讯隔绝

………

诗琦失眠了,这是她第三晚失眠。自从两天前,楼上新搬来的住户在凌晨时分拉响忧伤的小提琴,她就开始失眠了。她之所以失眠,并不是因为对方拉得很难听,相反是因为对方拉得过于凄婉动人,犹如一滴滴泪珠,洒落于她心中平静的湖泊,泛起一波又一波涟漪,久久不能平复。

“是谁在这时候拉小提琴呢?”诗琦突然有种冲动,想到楼上敲开对方房门,但最终还是放弃了,因为在深夜拜访陌生的邻居似乎过于失礼。

听着凄美的琴声,诗琦的目光不由得落在墙角那个铺满灰尘的小提琴盒上,大学毕业后,她就很少打开这个盒子,虽然盒子里的小提琴曾经为她夺取了不少奖项。现在的人已很难在兴趣和工作之间找到平衡,要么为兴趣而饿着肚子,要么为工作而放弃兴趣,能做到两者兼顾的人凤毛麟角。

诗琦每天都觉得工作压力非常大,压得她喘不过气来,一回到家就有种身心疲倦的感觉。然而,当她听见楼上传来的忧伤的小提琴声时,疲惫的心灵犹如受到春露滋润的枯树,再次长出了嫩绿的枝叶。

对方拉的是《月半小夜曲》,一首诗琦很喜欢的流行曲——20世纪的流行曲。她坐在窗前,呆望着深秋的夜空,脑海中浮现李克勤动情的演唱,回想起大学时甜蜜的记忆。

“丞轩现在不知道过得怎么样?已经很久没联络了,他还拉小提琴吗?也许已经有了新女朋友吧……”诗琦想起大学时的男朋发,两行眼泪悄然滑过白皙的脸庞。

丞轩是个优秀的男生,不论外表还是内在都非常优秀,但优秀的他却喜欢上了平凡的诗琦,原因是他们都热爱音乐,热爱小提琴。

大学里,喜欢弹吉他装酷的男生不计其数,但像丞轩这样喜欢拉小提琴的优雅男生却屈指可数,而会拉小提琴的女生,更是万中无一,除了诗琦,似乎就没有别人了。

还记得那是一个周末的晚上,也是一个寂寞的夜晚,室友都回家了,只剩诗琦一个人在宿舍里自己陶醉地演奏。她拉的是法国著名作曲家圣桑的传世经典《引子与回旋随想曲》,热情奔放的阳刚之气与历尽沧桑的悲凉交织在一起,情绪大起大落,又不失优美华丽,没有娴熟的小提琴技巧,是无法驾驭的。事实上,不少小提琴教师也不见得能完整地演奏出这首经典名曲。

一曲过后,诗琦的小提琴技巧可说是发挥到了极致,就在她露出满意的笑容时,敲门的声音响起了。

“是谁呢?也许是隔壁的舍友吧!”诗琦边想着边把门打开,然而站在门外的却是一名眉清目秀的陌生男生。他的身躯并不雄壮,很阴柔也很儒雅,给人一种中性美的感觉。

男生露出优雅的笑容,温文尔雅地说:“不好意思,打扰您了,我叫丞轩……”

优美的乐章引来风度翩翩的少年,成就了这段长达四年之久的恋情。毕业那天,谁也没提及“分手”两字,但两人心中都明白,曲终人散的时候到了。

诗琦伏在窗前,深秋的月色让人感到格外忧愁,哀伤的旋律在心中引起共鸣,泪水犹如从心中流出的鲜血,诉说着内心深处久未痊愈的伤痕。

秋心便是愁。

2.拉小提琴的是谁

当第一缕晨光落在诗琦的脸上时,照到的是干涸的泪痕。她昨晚不知道何时睡着了,醒来时并不是躺在床上,而是伏在窗前。

虽然一连三晚都睡得不好,但诗琦并没有感到困倦,相反还挺精神的。也许,是因为疲惫的心灵得到了抚慰吧!她平时虽然经常感到很累,但那并不是肉体上的累,而是心灵上的累。

今天星期六,诗琦不用上班。醒来后,她就觉得心情特别好,琢磨着是不是该拜访楼上的新住户了。

小提琴声就像人的声音一样能借以分辨出其主人的性别,甚至能分辨出年龄和气质。而楼上传来的琴声,让诗琦能肯定这位新住户是个年轻的男人,一个儒雅的青年,就像丞轩那样。丞轩是被她的琴声引来的,而此刻对方的琴声是否又是一段浪漫爱情的开端呢?

想着想着,诗琦不禁脸色潮红,有种春心荡漾的感觉。

花了两个小时梳洗打扮,换上一条崭新的淡蓝色连衣裙,诗琦满意地在半身镜前转了个圈。别的都已经准备好了,但她的心还没准备好,要一个女孩子主动去敲陌生男生的门,的确需要点儿勇气,还需要一个借口。

“要用什么借口呢?”诗琦为了这个问题,又浪费了不少时间。直到她开始觉得肚子有点儿饿,发现早餐还没吃、午饭时间又快到了的时候,她干脆就不想了,厚着脸皮让对方请客就是了,这是女生的特权。

穿过大白天也很阴暗的楼梯,诗琦来到402室门前,这就是一连三晚传出忧伤乐章的房子。虽然这栋楼每一层都有四个单户,但她相信自己的听力,喜欢音乐的人大多都对自己的耳朵充满自信,当然也有某些人是例外的,例如贝多芬。

诗琦轻轻地敲响用不锈钢制造的防盗门,突然有种探访狱中犯人的感觉。牢固的防盗门使房子变成监狱,囚禁着孤独的灵魂。

也许诗琦敲得太轻,太有礼貌了,敲了好一会儿,房子里也没有半点儿动静,她只好敲得重一点儿。又过了一会儿,当她以为对方不在家里的时候,门却打开了。

正如诗琦所想,开门的是一个斯文的年轻人,他很像丞轩,但像的并非外貌,而是气质。他昨晚似乎睡得不是很好,双眼布满血丝,配合苍白的脸色,就像一个高贵的吸血鬼,给人一种既恐怖又浪漫的感觉。

虽然年轻人的面容略带憔悴之色,但亦难以掩盖其高雅的气质,使诗琦不由得春心荡漾,突然害羞起来,低下头回避对方的目光,说:“不好意思,打扰你了。我叫诗琦,是楼下302的住户。”

“有事吗?”年轻人的语气并不太友善。

“我的小提琴弦断了,你可以借我一根吗?”初次见面就要对方请客,实在太失礼了,所以诗琦换了一个借口。其实,她也有备用的琴弦,任何一个喜欢拉小提琴的人都会有。

“我又不拉小提琴,哪里来的琴弦借你?”年轻人突然变得一脸怒容,说着就要把门关上。

诗琦连忙叫对方等一下,说:“这几晚不是你在拉小提琴吗?”

“不是。”年轻人抛出这两个字就重重地把门关上

“不是他,是谁呢?”诗琦呆呆地站在门前,喃喃自语。

3.如愿以偿

诗琦整天都躲在家里发呆,她一直在想,这几晚到底是谁在拉小提琴?肯定是402室的住户,她能肯定,因为她相信自己的耳朵。但那个年轻人为何说自己不拉小提琴呢?难道402室里不止一个人?就算是,他也不可能不知道自己的室友在深夜拉小提琴啊。

唯一的解释是,他懒得答复自己、对一个正值花样年华的女性来说,这个解释简直就是一种侮辱,但除此之外,她又想不到别的解释。

夜幕徐徐降临,深秋干燥而寒冷的夜从窗外溜进房子,使呆坐的女生打了个寒战。

发呆了一整天,诗琦的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响。厨房里有面条,花十来分钟就能为自己弄一份简单的晚餐,但她却不愿动手。她宁愿花更多的时间在街上徘徊,寻找一间值得她花上几十元甚至上百元的餐厅,吃一顿丰盛的晚餐。

街上更冷,但诗琦没有回家添衣的打算,要在漂亮的连衣裙上添一件不搭配的外套,还不如小跑几步暖暖身子。女生都是爱美的,并愿意为此付出代价。

在街上转了两圈,诗琦终于走进了一间叫莎莎的西餐厅。一进门,她就看见了住在402室的年轻人。两人都有点儿愕然,对视片刻后,年轻人先开口:“中午的时候,真是不好意思,请多多包涵!”

“该我说不好意思才对,打扰你了,给你添麻烦了。”

“不是,不是,是我对你乱发脾气了……”

“你们认识吗?现在只剩下一张桌子哦。”服务生打断了两人的客套。

“赏脸一起吃顿饭好吗?”年轻人大方地说。

我就在等你说这句话啊,诗琦心里已经笑出来了。

周末外出用餐的人特别多,两人在服务生的带领下来到一张小小的餐桌前。这张餐桌实在小得不能再小了,对坐的二人,只要往前一伸手就能轻易地触摸到对方的身体。虽然餐桌太小,用餐有点儿不方便,但对陌生的男女来说,餐桌越小,距离就更近。这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诗琦心想。

年轻人姓刘,名叫乐轩,是个普通的上班族,因为和之前的房东闹得不愉快,所以才搬到现在的住处。当诗琦听见对方的名字时,不由得心中一动,对方不但气质与丞轩相似,就连名字也同样带个“轩”字。

乐轩说自己经常会做噩梦,所以总是睡得不好,昨晚也一样,十点多上床,可是凌晨两点左右就醒了,因为次日是周末,不用上班,所以他就起床上网,直至日上三竿才上床睡觉。谁知道刚睡着不久,就被敲门声吵醒了。刚睡着就被吵醒的人,心情当然不会好到哪里去,对吵醒他的人发脾气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原来他是因为被我吵醒,态度才这么恶劣。”诗琦心中沾沾自喜,之前一直为自己没吸引力而烦恼,现在不但得知事情因由,而且还如愿以偿得到对方的邀请,当然是心花怒放。但是,她随即就意识到另一个问题,他是一个人独居的,昨晚十点至深夜两点又在睡觉,那是谁在拉小提琴呢?难道他梦游了?

4.噩梦

“你经常做噩梦吗?通常会梦见些什么呢?”诗琦虽然很想知道到底是谁在拉小提琴,但她记得中午时,她一说起小提琴,对方立刻露出一脸怒容,所以她不敢直奔重点,而是想用旁敲侧击的方式试图探出端倪。

乐轩的身体微微颤抖,露出一个勉强的笑容,说:“我经常会做类似的噩梦,在梦中我会站在一个像古代行刑台一样的台阶上,周围有很多穿戴整齐但样子非常丑陋的男女看着我。他们实在太丑陋了,眼睛、鼻子、嘴巴都扭在一起,就像怪物一样。这些怪物热情地向我鼓掌,但我却总觉得它们是在等着看我出丑。”

乐轩顿了顿又说:“掌声过后,是让人畏惧的死寂,静得非常可怕,周围的怪物在沉寂中渐渐变成一具具骷髅,穿戴整齐的骷髅,他们的眼睛都闪烁着幽幽的绿光,贪婪的绿光……”他的声音渐渐变小,当发现诗琦凝神静听时,他又突然提高声调说,“突然,有一具穿西装打领带的骷髅对着我吼叫‘还不开始’,接着所有骷髅都起哄了,一起高声叫嚷,有的叫‘快开始’,有的叫‘滚下来’。”

“我突然发现手里拿着一把刀,一把细长的刀……”乐轩说着拿起放在餐桌上用来割牛排的餐刀。诗琦的心脏猛然跳了几下,两人之间只隔着一张小小的餐桌,如果对方突然发难,一刀刺过来,她根本来不及躲避。

然而,乐轩并没有把刀口指向诗琦,他提起左手,把餐刀压在臂弯上,隔着衣服缓缓拉动。他眯着双眼,样子似乎很陶醉,像梦呓般说:“我就这样在一群骷髅面前,用刀割自己的手臂。我不停地割,那些骷髅则在胡乱地鼓掌,用它们白森森的手骨鼓掌。手骨互击的声音很难听,听得我心烦意乱,于是我停下来,不再割自己的手臂,对着这些骷髅吼叫,叫它们全部滚出去。”

乐轩把手中那把让诗琦心惊胆战的餐刀放回桌面,继续说:“吼叫过后,所有骷髅都安静下来,他们没有再用白森森的手骨鼓掌,也没从失去声带的喉咙中发出任何声音。死寂再次降临,当我想继续用刀子割自己的手臂时,却发现我的手臂已经断了,已经被我割断了。手臂就落在我脚边,慢慢地变成白森森的骨头……”

5.又闻小夜曲

………

人如天上的明月是不可拥有

情如曲过只遗留无可挽救再分别

为何只是失望填密我的空虚

这晚夜没有吻别

………

夜深,楼上再度传来忧伤的旋律,仿佛在延续昨夜的忧愁。

诗琦再次失眠了,但这次使她失眠的是疑惑——到底是谁在拉小提琴呢?

是乐轩吗?似乎不是,但除了他,还有谁能在他的房间里拉小提琴呢?难道,他真的梦游了?

诗琦越想越糊涂,一点儿睡意也没有了,想着想着就想起几小时前那顿愉快的晚餐,乐轩很有风度,也很幽默,是个很不错的男生,和他共进晚餐是一件快乐的事情。但他在诉说梦中所见的可怕情景时,那仿佛着了魔的模样,又让她有点儿害怕。

乐轩的噩梦与此刻的琴声是否有关联呢?他拿餐刀隔着衣服割自己手臂时的姿势,不正是拉小提琴的姿势吗?也许,他现在正在梦游中拉着小提琴。要证实这个猜测,最好的方法就是到楼上敲门。

诗琦不是大胆的人,但好奇心是最好的壮胆药,她很想知道真相,而真相就在楼上。她花了些时间换衣服,又花了些时间化妆,她不怕会因此而耽误时间,因为根据之前的经验,琴声在深夜两点之前是不会停止的。

凌晨一点十八分,诗琦走出家门,没入黑暗的楼梯中。楼梯没有窗户,而且电灯早就坏了,就算在白天也很阴暗,晚上就更别说了,伸手不见五指。

在这凌晨时分,漆黑的楼梯之中,也许隐藏着无数未知的危险——人狼、吸血鬼、幽灵、僵尸,也许这些幻想产物过于虚无缥缈,但劫匪、强奸犯、变态狂魔,甚至喝醉酒的流浪汉却非常实在。以现在的治安环境,也许下一刻就会有一个浑身酒气的健硕汉子从后扑出,把诗琦紧紧抱住,强行亲吻她嫩滑的脸蛋,白皙的脖子,撕破她单薄的衣裳,粗暴地搓揉地身体最私秘的部位。她会放声大叫,但惊恐的叫声只会使她的邻居紧窗闭户,也许会有人拨打110,但以警察的效率,在他们到达的时候,她已经衣不蔽体,缩在墙角流下屈辱的泪水。而警察此刻的作用,只是以冰冷的语气询问刚才发生的可怕事情,让她脆弱的心灵再一次受到伤害……

幸好,这种不幸并没有发生在诗琦身上,但是在黑暗而寂静的楼梯之中也许隐藏着更多可怕的不幸。短短的楼梯,她仿佛花了很长时间才走完,她上到四楼,来到402室门前,凄婉动人的乐章就从门后传出,她能肯定。

诗琦伸出白嫩纤手,轻轻敲响坚固的钢门。敲门声打断了忧伤的旋律,她仿佛看见门里的人停止了原来的动作,停止了用刀子割自己手臂的动作,右手依然拿着刀,尚有一点儿皮肉连接的左手摇摇欲坠,随时都会掉到地上,慢慢化成白骨。

门后传来由远而近的脚步声,有人正朝门口走来,但“他”会是谁呢?是梦游中的乐轩,还是一个陌生的男人?答案马上揭晓,但诗琦此刻却有点儿胆怯,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

防盗门后的木门无声开启,通过防盗门镂空的地方可以看见里面同样是漆黑一片,但黑暗中有一双血红的眼睛,犹如野兽一般的眼睛。

“是乐轩吗?”诗琦很想尖叫,但她忍住了,以蚊子般的声音问道,同时又不自觉地退了一步。

“不是。”对方的语气很冷漠,但明显是乐轩的声音。

“那你是谁?我、我找乐轩。”诗琦的身体微微颤抖,说话有点儿结巴。

“乐轩已经睡了,我是他弟弟。”对方的语气依旧冷漠。

乐轩不是说一个人住吗?难道他弟弟,就是防盗门后这个人,是晚饭后才过来的?但之前几晚的琴声……空想不如发问,于是诗琦壮着胆子说:“刚才是你在拉小提琴吗?”

“是。”

“之前几晚也是你在拉吗?”

“是。”

对方的回答,让诗琦更感疑惑,她突然想起白天那个借口,便说:“我的小提琴弦断了,你能借我一根吗?”

“可以。”对方说着转身走进房子深处。其实诗琦到现在也没看见对方的脸,甚至没看见对方的身体,只看见一双血红的眼睛悬在黑暗之中。

“眼睛”很快就回来了,他没说话,只是把防盗门打开,伸出一只惨白的左手,手中拿着一根琴弦。虽然看见对方的手,但诗琦还是看不见对方的身体,也看不见他的脸。然而,诡异的气氛已使她的好奇心飞到九霄云外,此刻的她只想尽快离开,安全地离开。她突然后悔问对方借琴弦,她怕在接过琴弦那一刻,会被对方拉进房子里,而房子里面只有一双血红的眼睛和一只滴着鲜血的左手。

良久,诗琦也没敢接过琴弦,对方也没收回伸出的左手,这只手仿佛悬浮在空中,过多久也不会觉得累。长痛不如短痛,与其待在黑暗之中受恐惧的煎熬,不如来个痛快的解决。她猛然伸手,几乎是以抢夺的方式取得对方手中的琴弦,扔下一句“谢谢”,就往楼下狂奔。身后传来一句冷漠的“别客气”,接着是关门的声音。

6.另一个他

琴弦是普通的琴弦,不是一根长长的头发或者蜘蛛丝,也没有血迹,跟诗琦之前见过用过的琴弦没什么区别。唯一让人感到不安的是,它来自一只左手,一只看不见主人身体的左手。

诗琦呆呆地看着这根琴弦,彻夜未眠。

充足的睡眠是最有效的美容方法,那么失眠当然是美容的大敌。近几天都睡得不怎么样,诗琦早上梳洗的时候几乎被镜子里的自己吓到,于是连忙翻出面膜往脸上贴。贴至于那些让她烦恼了一整晚的疑问,全部暂时放下,没什么比自己的脸更重要。

贴面膜、搽护肤品忙了一个上午,直至中午才勉强完成整个护肤工程,此时肚子又开始发出抗议的声音了。恰逢此刻,敲门声响起。

门外的是乐轩,他想请诗琦共进午餐。

还是那家餐厅,还是那张小餐桌,是巧合,是缘分,还是命运的安排?天晓得。

诗琦心中有无数疑问,但她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或者说她害怕说错任何一句话,甚至用错任何一个词语。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她终于还是发问了,她还是以旁敲侧击的方式发问:“你昨晚睡得好吗?”

“不太好啊,又做噩梦了。好像搬过来后,就一直做噩梦。”

“还是之前那个噩梦吗?”

“昨晚的噩梦有点儿不一样。”

“怎么个不一样呢?”

乐轩喝了口水,思索了片刻后,说:“开始时,还是和之前一样,站在台阶上用刀子割自己的手臂,但在快要割断的时候,突然听见打雷的声音,接着就有一道闪电从黑暗的天空中落下,把所有骷髅都打散了。”他顿了顿,露出一个不太自然的笑容,又说:“很奇怪哦,先听见雷声,之后才看见闪电,和现实正好相反。更奇怪的是,在梦中看见的闪电是鲜红色的,像血一样鲜红。”

“所有骷髅都被闪电轰散,遍地都是骨头,白森森一片,很吓人。前方突然出现一面巨大的镜子,黑色的镜子。我不由自主地往前走,走到镜子前面,看见镜子里有个模糊的影像。影像渐渐变得清晰,是一具骷髅,白森森的骷髅,在漆黑的镜子里,它自得很吓人。”乐轩的身体微微颤抖了一下,继续说,“骷髅突然开口,说我的手快断了。我低头看自己的左手时,正好看见左手从身体上掉落,落到地上慢慢化成骨头,与遍地的白骨混在一起,让我分不清哪一条才是我的。骷髅又开口了,说它的手骨断了,问我能不能借它一条。我答应了,就在遍地的白骨中寻找自己的手骨。我找了很久也没找到,突然听见骷髅说谢谢,抬头一看,看见镜子里的骷髅正拿着我的手骨,一下子就不见了,而在镜子前,站着另一具骷髅对着镜子说,别客气。那具骷髅突然转过身来对着我笑,笑得很阴森,我发现它并没有左手。”

虽然乐轩所说的梦境,与自己昨晚的经历有很大出入,但还是有迹可循的,因此诗琦几乎能肯定对方患有梦游症。为证实自己的猜测,她必须再问一个问题,她说:“你有弟弟吗?我昨晚看见一个人挺像你的。”

乐轩微微一笑,说:“我们这代人都是独生子女,哪儿会有兄弟姐妹呢!”

“那表兄弟或者堂兄弟呢?”

“有是有,但他们都不在这个城市,所以不可能让你碰见。”

所有疑问似乎都已经得到了答案,昨晚那个自称是乐轩弟弟的人,那双血红的眼睛,那只苍白的左手,其实都是乐轩,是梦游中的乐轩。

“你知道吗?你患上了梦游症。”诗琦严肃地说。

乐轩脸上的笑容突然僵化,良久之后才说:“你见过‘他’?”

“谁?”

“另一个我。”

7.尘封的记忆

乐轩在小提琴方面很有天赋,小小年纪就拉得一手出色的小提琴,但他并不喜欢演奏那些所谓的经典名曲,只喜欢一些流行曲。如果是自娱自乐的话,拉什么曲子也无所谓,但当众表演,尤其是那些正规的比赛,就一定得演奏那些他所厌恶的“老掉牙”的曲目。

因此,乐轩非常讨厌参加比赛,但他又必须参加,为的只是满足他母亲的虚荣心。他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母亲为了向别人证明自己的能力,一再强迫他参加小提琴比赛。出众的小提琴技巧使他屡获殊荣,但也使他更厌恶当众表演,确切来说是厌恶当众表演他讨厌的“老掉牙”的曲目。

终于,在一次盛大的表演赛中,年少的乐轩尽情地释放出心中的情感,他没按照大会的安排演奏克莱斯勒的《爱之喜悦》,而是浑然忘我地演奏出一曲《月半小夜曲》以演奏技巧来说,他这次演奏绝对能得满分,但演奏过后,他所得到的并非热情的掌声,而是全场的鸦雀无声。静,死一般地沉静。他站在表演台上,犹如等待行刑的犯人,他很害怕,很想离开,但双脚却不受大脑支配,像生了根一样。

良久,刑罚终于要执行了,喝倒彩的嘘声排山倒海而来,当中还夹杂着不少难听的谩骂,犹如一颗颗子弹穿透乐轩的胸膛,把他击倒。

这次经历给乐轩的打击很大,自此之后他就不再愿意拉小提琴。但数月后,母亲在某天半夜竟然再次听见熟悉的琴声,开始时她还以为儿子对小提琴重拾信心,但很快她就发现事情并非那么简单。

乐轩只会在半夜拉小提琴,而他那时正值发育时期,睡眠不足对身体成长很不利,当母亲劝说他早点儿休息的时候,却发现他像完全变了个人似的,变得异常冷漠,而且自称是乐轩的弟弟。

母亲被吓坏了,带乐轩去找心理医生。经诊断后证实,他患上了双重人格。白天的他跟往常一样,没任何异常之处,但晚上,当他睡着之后,另一个他就会苏醒,爬起床默默地演奏凄婉动人的旋律。而对白天的他来说,另一个他所做的一切只是一场噩梦。

经过长时间的治疗,乐轩的病情已经有很大的好转,另一个他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少,近两年更几乎没有出现过。但是可怕的梦境依旧困扰着他,他还是经常做噩梦,以致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纯粹在做噩梦,还是“弟弟”苏醒了。

8.诗琦的小夜曲

………

仍在说永久想不到是借口

从未意会要分手

但我的心每分每刻仍然被她占有

她似这月儿仍然是不开口

提琴独奏独奏着明月半倚深秋

我的牵挂我的渴望直至以后

乐轩决定搬走了,他认为是环境转变致使旧病复发,所以要搬回原来的住处,虽然他与原来的房东关系并不好。

乐轩搬走后,诗琦的生活又恢复平静,平静得像一潭死水。无聊中,她从尘封的琴盒取出仍保存完好的小提琴,演奏出忧伤的旋律。就在眼泪洒落琴面的时候,手机响起了,屏幕上显示出一个熟悉的头像,是丞轩。

[完]

Chapter⑤不听话的手

某一日,自己的双手突然变得不受控制,甚至在自己毫无防范的时候加害自己,那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

1.鬼压床

我叫倩宜,是一个平凡的女人。然而,我的家庭决定我的生活会在平凡中有那么一点儿不平凡。

母亲于三年前病逝,她是个温柔善良的慈母,总是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我的衣食住行,不管遇到什么事情,我都会第一时间跟她说。其实,就算我不说,她也很快就能发现,比如我和梓宇谈恋爱就没能瞒过她。

有时候,我觉得母亲就像个姐姐一样,她知道我谈恋爱后,不但没有责怪我,反而替我保密。要知道,当时我还在念书,要是让父亲知道此事,也许我和梓宇早就分开了。

也许,母亲在我心中的形象太完美了,以至我久久不能接受媚姨,虽然她对我也很好。媚姨是我的后母,她和父亲走在一起已经有两个年头,要不是我一再反对,他们早就结婚了。虽然我的态度很强硬,但父亲始终都是一家之主,而我也总有一天会离开这个家,和梓宇或者别的男人组织新的家庭。所以,父亲最终还是和媚姨结婚了,就在一个月前。

“听你爸说,你最近睡得不太好。我买了些薰衣草香薰,睡觉前点上能睡得香一点儿。”媚姨拿着香薰炉和香薰油走进我的房间,亲手点上,放在书桌上。

“哦。”我淡漠地回应一声,媚姨知趣地离开。

已经一起生活了一个月,但我从没叫过媚姨一声妈,甚至连“媚姨”二字也没说出口。对她的称呼,通常只是极不礼貌的“喂”。

父亲对我对待媚姨的态度很不满意,为此骂了我好几次,然而媚姨却不以为意,总是说没关系、有时候我会觉得有一点儿内疚,媚姨对我这么好,可是我却始终对她没有任何好感。也许是受到白雪公主、灰姑娘等童话故事影响吧,我总觉得后母一定是坏人。

每一晚我都会因为这些家庭琐事而难以入眠,但今晚不知道为何,竟然一下子就睡着了。半夜里,我迷迷糊糊地醒过来,好像听见有人在说话,但又听不清楚,想起床开灯,可连一根指头也动弹不了。一个念头突然在脑海中闪现——鬼压床。

我之前虽然从来没有鬼压床的经验,但在网上看过一些别人关于它的讨论,对此多少有些了解。在网上,有个叫求无欲的悬疑小说作者曾经说过,鬼压床并非什么鬼怪作祟,科学的说法是大脑醒来了,但身体(中枢神经)还处于睡眠状态,无法执行大脑发出的指令,所以身体才会动弹不了,这情况跟全身瘫痪的病人有些相似、他还说,如果二十岁之前没经历过鬼压床,通常一辈子也不会出现鬼压床,因为这跟体质有关。

我今年已经二十四岁了,从来没有鬼压床的经验,为何今晚会莫名其妙地鬼压床呢?难道……

心中的恐惧使我全身颤抖了一下,经这一抖,身体就“醒”过来了。我挣扎着爬起来,在黑暗中摸索床头的电灯开关。灯亮了,我的心情稍微平复了一些,环视四周,房间内的一切依旧那么熟悉,除了书桌上多了个已熄灭的香薰炉外,一切都和昨天一样,没什么差别。也许,最大的区别在于空气中仍飘荡着让人浑身放松的薰衣草香味。

2.键盘手

昨晚被鬼压床,害得我今天整天都有些心神恍惚,做错了不少事情,因此被经理骂了好几遍。

一份简单的文件竟然打错了三次,自己都觉得太离奇了。在打第四次之前,我拨了个电话给梓宇,本来想约他今晚一起吃饭,好让我拿他当“出气筒”,撒一下娇。可是,他忙得要命,没说两句就说要工作了,还说今晚可能要加班。

撒娇的计划落空了,这也不能怪梓宇,谁叫他在市化验所里工作呢。以前,他是挺清闲的,但近来政府狠抓食品安全,所以天天都有一堆食品等着他化验,加班已是家常便饭。

没人能让我撒娇,就只好认真把工作做好,要不然我也得加班了。

当秘书已有两个年头了,整天与键盘打交道,所以我对自己的打字速度还蛮自信的,不一会儿就把文件完成得差不多了。可是,就在这时候,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我本来想按空白键,可是我的手指却停留在空白键的上方,久久也没有按下去。我还没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其他手指就不受控制地乱动,仿佛有另一个我在支配它们一样,吓得我高声尖叫。

经理第一时间走过来看我发生了什么事,当他看见我的手指像在弹着看不见的钢琴般乱动时,就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他,因为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怎么了,而且我心里很害怕,脑子一片空白,根本想不到双手失控的原因。

经理平时虽然凶了一点儿,但也是个好人,他见我害怕得连话也说不出来,就立刻叫上一个女同事,亲自驾车送我到医院。

在医院做了一大堆似乎跟双手没什么关系的检查后,医生看我还在胡乱舞动手指,憋了半天才憋出一句话:“键盘手,你一定是患上了键盘手!”随即在处方单上龙飞凤舞,写了一大堆我看不懂的符号。

护士给我的双手各打了一针,手指就不动了。不但不动,连感觉也没有了,仿佛双手被砍掉了似的。我想,她给我注射的大概是麻醉剂之类的东西吧?

没感觉就没感觉吧,只要它们不乱动就好了。经理把我送到家门口,叮嘱我多休息几天,因为键盘手是职业病,他说会帮我申报工伤,叫我安心在家休养。

老实说,经理其实也挺好的,如果我不是有了梓宇,他也许会是不错的选择。

3.魔鬼之手

家里只有媚姨一个人在,父亲因公出差,这几天也不在家。

我本来没有打算把患上键盘手的事情告诉媚姨,平时有什么事,我也不会主动告诉她。可是,当她看见我带回了一大袋药,就关切地问我是不是病了。

我虽然不喜欢媚姨,但她毕竟是我爸的妻子,总不能对她不理不睬,于是就把键盘手的事情告诉了她。

媚姨对此大为紧张,连忙靠过来问这问那,还迫不及待地往门外走,说要买些鸡脚熬汤给我喝。看见他急成这样子,我心里又一次觉得内疚。

因为手指都动不了,我花了不少时间才拨通了梓宇的电话,他知道我的情况后很焦急,恨不得立刻就飞到我身旁。可是,他的主任不放人,他想飞也飞不了。我说没关系,一点儿小病而已,而且明天就是星期六,也不差这一晚。

吃晚饭的时候,我就犯愁了,那个医生也太狠了,给我下了重药,双手还是没有一点儿感觉,别说拿筷子,就连汤匙也拿不了。

媚姨似乎知道我的窘境,就坐在我身边想喂我。我的天啊,多大的人了,竟然还要像个小孩儿似的让别人喂汤喂饭,真是丢脸死了。如果是以前,我一定会拒绝,可是一想起媚姨为我着急的样子,我又说不出口。丢脸就丢脸吧,反正又没别人知道。

睡觉前,媚姨又为我点上香薰,但这次她没有立刻离开,站在床前欲言又止。我便问她是不是有话要跟我说,她犹豫了片刻才说:“我刚才打电话给一个当医生的朋友,谈你双手的事情。她说你的情况不像是键盘手,因为患上键盘手只能出现手指麻木,疼痛等症状,绝对不会出现手指乱动的情况。她担心你患上的是……”

“是什么?”

“我怕说出来会吓到你。”

如果媚姨什么也没说,肯定不会吓到我,全说了也不一定会吓到我,但是她只说一半却会把我吓个半死。于是,我连忙催促她说下去。

媚姨又犹豫了片刻才说:“我朋友担心你患上的是魔鬼之手。”

“魔鬼之手?有这种病的吗?”请恕我孤陋寡闻,这种病我在魔幻小说中也没看过。

媚姨连忙解释道:“我朋友说,这是一种新发现的疾病,医学界对此还没正式定名,但因为患病者的双手都像着魔似的不受自身控制,所以就被称作魔鬼之手。”

媚姨沉默片刻又说:“我朋友还说,患上魔鬼之手的人不能睡得太沉,不然会在熟睡的时候被自己的双手掐死的。要不,今晚我陪你睡,我怕你半夜会……”

自己掐死自己?听起来虽然很无稽,但也够让人毛骨悚然的。试想一下,要是别人想害自己,哪怕那人是自己最亲密的人,也有方法能防范。可是,要害自己的人就是自己,能有方法防范吗?

媚姨的活的确把我吓到了,但我还是拒绝了她的好意。让她喂饭已经够丢脸了,还要她陪我睡,要是让别人知道,我真是不想活了。而且,我也不一定就是患上魔鬼之手,应该不是吧!老实说,我自己心里也没底。

4.掐死自己

虽然我心里很乱,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香薰的关系,合上眼没多久就睡着了。

半夜里,我迷迷糊糊地醒过来,和昨夜一样,身体又动不了,我想应该又是鬼压床吧。然而,这次似乎有点儿不一样,我好像看见,或者说感觉到有一个黑影站在床边,对着我阴险地笑着。我很想睁开眼睛,可是眼皮却像灌了铅一样非常沉重。

突然,我觉得脖子一紧,黑影用双手掐住我的脖子,死死地掐着。我立刻感到一阵眩晕,想叫救命,却叫不出来。

当我觉得自己快要死去的时候,掐着我脖子的双手突然变得没有力气了。一个激灵,我就惊醒了,还好,我还活着。虽然我还没死,但我发现了一件比死亡更可怕的事情——我的双手正软弱无力地掐着自己的脖子。

我被吓得魂飞魄散,连忙把双手甩开。可是,双手与身体连接,我能把它们甩掉吗?除非,把它们剁下来。

手指又开始不受控制地乱动,我好不容易才用脚指头按下了电话的重拨键,给梓宇拨了电话。这一刻,除了他,我谁也不相信,包括我自己。

不到二十分钟,梓宇就风风火火地冲进我的房间,紧紧地把我拥在怀里。

“什么魔鬼之手,真是胡扯,我看你双手的情况应该是服用过量迷幻药后出现的副怍用,就像那些经常嗑药的太保太妹那样。”梓宇仔细地观察过我的双手后说。

梓宇虽然是化验师,但也是终日与药物打交道的人,所以我十分相信他的话。可是,媚姨那个医生朋友所说的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轻轻的敲门声打断了我和梓宇的交谈,媚姨给我们送来茶点,与梓宇寒暄几句,又关切地询问了我的情况后,就退出房间了。

看着已经关上的房门,梓宇突然小声地说:“媚姨这几天有没有对你做过什么特别的事情?”

“没什么特别的,就是给我买了些香薰和香薰炉。”

梓宇走到香薰炉前,炉上有一些还没用完的香薰油,他用手在炉上轻扇,把气味扇到鼻子里。过了一会儿,他的身体突然晃了一下,差点儿就跌倒了。

“问题就出在这香薰上。”梓宇以肯定的语气说。

5.后母一定是坏人吗

媚姨被警察带走了,梓宇报警说她意图谋杀我。那些香薰经化验证实含有迷幻药成分,而且药性非常霸道,吸入后会使人昏昏欲睡,并出现梦魇症状,即俗称的鬼压床,我的双手失控也是因为受其影响。

不过,我一直想不明白,这种药为什么这么神奇,能使我睡着的时候掐自己的脖子。梓宇给我解释说,我之所以会掐自己脖子,是因为媚姨给了我心理暗示。

媚姨故意编造出魔鬼之手这个谎言,是为了让我在潜意识中有这样一个念头——熟睡时,我会掐死自己。有了这样的潜意识,我就会本能地抗拒睡眠,但是受到迷幻药的影响,我又会很快就睡着。一睡着,潜意识就活跃起来了,在迷幻药的催化下,便做出掐自己脖子这种可怕的事情。

梓宇还说,他之所以怀疑媚姨,是因为人是不可能掐死自己的。当脖子被掐住时,大脑就会缺氧,随即浑身无力,没有力气了,还怎么继续掐脖子呢?这是稍微懂一点儿医学知识的人都知道的事情,媚姨那个所谓的医生朋友会不知道吗?

父亲得知此事后,立刻就赶回来了。他与媚姨谈了很久,回来后就让我去销案。我当然不肯答应了,可是父亲却红着眼跟我说:“只要你肯去销案,我马上就和她离婚。”

正所谓一夜夫妻百夜恩,我也不想让父亲太难过,只好无奈地答应了。

媚姨搬走的那一天,我气冲冲地问她为什么要害我,她只是不停地流泪,一句话也没说。

梓宇跟我说,也许媚姨不是真的想害我,她只是想利用这件事来改善我和她的关系。毕竟,那种迷幻药虽然在表面上看来很可怕,但只要不是长期使用,就不会对身体构成实质的伤害。在这件事上,我也要负很大责任,如果我不是一直都不肯接受她,她或许就不会这么做。

也许梓宇所说的都是事实,也许并非所有后母都是坏人,但我还是难以改变自己的看法,至少,这个后母是坏人。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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