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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

《《爱人的头颅》》

《爱人的头颅》

作者:蔡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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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人的头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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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午时三刻,验明了正身,监斩官一声令下,不管你们相不相信,我的人头已经落地了,不是我趴到了地上,而是我的身体与头颅分家了,也就是说,我被砍了脑袋。

但奇怪的是,我无法确定我是否死了,我能肯定的是我的灵魂至少目前还没有出窍,它实在太留恋我的肉体了,以至于赖在我的头颅中不肯走了。还好,它没有留在我的胸口,否则我得用肺来思维了。

刽子手的大刀刚刚沾到我的脖子的时候,我的确是在害怕地发抖,你们可千万不要笑我。

从锋利的刀口接触我到离开我,这中间不足半秒,可我的生命已经从量变到质变了。接下来,我发现自己处于一种自由落体的感觉,我开始在空中旋转,在旋转中,我见到了我的身体,这身体我是多么熟悉啊,而现在,它已经不再属于我了。而我的脖子的横剖面,则是我生平第一次见到,那里正在不断地喷着血,溅了那忠厚老实的刽子手兄弟一身。而我的四肢则在手舞足蹈,仿佛在跳舞,也象是在打拳。突然,我的嘴巴啃到了一块泥土,这真让人难过,我的人头落地了,但以这种方式实在有失体面。我在地上弹了几下,直到我的位置正了为止,还好,现在我净剩下的这么一小截脖子正端端正正地接在地面上,避免了我所深为担忧的上下颠倒或是滚来滚去被人当球踢的可怕局面。

再见了,我的身体,现在你正被他们拖走,运气好的话也许是去埋葬,运气不好的话只能是去喂狗了。身体离开了我的视野,剩下的只有我的一大滩血,在不知疲倦地流淌着,最后它们将渗入泥土,滋润那些可爱的小草。

正当我在地上思绪万千的时候,不知哪位揪着我的头发把我拎了起来。然后我不断地晃晃悠悠,仿佛是在天上飞,我只能看到那家伙的腰带,我想出口骂他,可我的声带一半留在了这,一半留在了我的身体上,我输送气流的肺与气管也与我永别了,所以,我只能向他干瞪眼。

我被挂在了城门上,一根细细的绳子一端系着城剁,一端系着我的头发。在我的下巴下面几尺就是城门了。京城还算是繁华,南来北往的人总是要从我的下面穿过,他们每个人都要注视我一番,当然,我也要注视他们一番。这些男男女女有的对我投来不屑一顾的目光;也有的要大吃一惊,然后摸摸自己的脖子,这种人多数是我的同类;还有的则摇头叹息,以我为反面教材教育后世千秋万代;也有一二文人墨客借机诗性大发,吟咏一番人生短暂;更有甚者,见到我就朝我吐口唾沫,幸亏我被挂在高处,否则早就被唾沫淹没了。

太阳把我照得晕头转向的,成群结队的苍蝇已经开始向我进攻了,它们嗡嗡地扇着翅膀,可能是把我当成了一堆屎。更可怕的是有几只恶心的蛆虫钻进了我的头颅,疯狂地啃噬着我的口腔和脑子,真不知道它们是从哪儿钻出来的,也许这就是彻底腐烂的前兆。一想到我的脑袋即将变成一具臭气熏天的骷髅头,中间还住着一个不散的阴魂,我就为城市的环境卫生而担忧。

漫长的一天即将过去了,夕阳如血,也如同我的头颅。我发觉夕阳的确与现在的我类似,都是一个没有身体的圆球,只不过它挂在天上,我挂在城门上。

入夜以后,许多鬼魂在我的周围出没了,他们似乎非常同情我,对我的悲惨遭遇表示同情。但我不想理会他们,我只有一个愿望,让我的灵魂快一些出窍吧。

我赶走了那些孤魂野鬼,只想一个人静一静。我还是有感觉的,晚风吹过我的面颊,让一种彻骨的寒冷贯穿于我的头颅深处。我不痛苦,真的,不痛苦。

但是我突然又彻骨地痛苦了起来。

我想到了———她。

不知什么时候,一轮如勾的新月挂上了中天,高高的宫墙下,执戟的羽林郎们都困倦了,他们没注意一个白色的影子从红墙碧瓦中闪了出来。白色的影子在你们的面前忽隐忽现,轻轻地穿越宵禁的街道,让人以为是神出鬼没的幽灵。

她的脚步仿佛是丝绸做的,轻得没有一点声音,你们只能听见夜的深处发出的回响。 现在能看到的是她的背影,白色的背影,在一片彻底的黑夜中特别显眼,可在宵禁的夜晚,她正被活着的人们所遗忘。

还是背影,但可以靠近一些看,白色的素衣包裹着的是一个撩人的身体,那身体有着完美的曲线,完美无缺的起伏就象暗夜里的云。所以,你们很幸运,请把焦点从她细细的腰支调整到她的头发,盘起的头发,悄悄闪着光泽。但是,你们不能胡思乱想,因为这身体,永远只属于一个人,那个人就是我。

如果她能允许,你们也许可以见到她的侧面,这样的话,就可以看清她的全部身材,那简直就不是人间所能有的。她终于来到了城门下,盯着那颗悬挂着的人头,她此刻依旧镇定自若,平静地注视着那张熟悉的脸。

城门下的一个年轻的卫兵已经熟睡了,也许他正梦到了自己思念的女孩。而你们所看到的白衣女子轻轻地绕过了卫兵,走上了城门。她来到高高的城垛边,整个城池和城中央巍峨庄严的宫殿都在眼前了。你们可以顺着长长的城墙根子看过来,看到她缓缓拿起吊着人头的绳子,直到把那颗人头捧在怀中。

我现在躺在她的怀中,从她的胸脯深处发出一种强烈的诱人气味渗入我冰冷的鼻孔。她的双手是那样温暖,紧紧地捧着我,可再也无法把我的皮肤温热了。她用力地把我深深埋入她的身体,仿佛要把她的胸口当作埋葬我的墓地。我的脸深深陷入其中,什么都看不见,一片绝对的黑暗中,我突然发现眼前闪过一道亮光,亮得让人目眩,那是她的心,是的,我看见了她的心。

你们也许在为这场面而浑身发抖吧。这女子穿的一袭白衣其实是奔丧的孝服,已被那颗人头上残留的血渍擦上了几点,宛若几朵绝美的花。她抱得那样紧,仿佛抱着她的生命。

月光下,你们终于看到她的脸了,那是一张美得足以倾城倾国的脸,就象是刚从古典的壁画中走出来似的。也许你们每个人都有上前碰一碰她的愿望,你们将为她的脸而永生难忘。

但现在,她的脸有些苍白,面无血色,可对有些人来说,这样反而显得更有诱惑力,这是一种凄惨到了极点的美。

血淋淋的头颅在她的怀中藏了很久,她渐渐地把人头向上移,移过她白皙的脖子,玲珑的下巴,胭脂般的红唇,直而细的鼻梁,两泓深潭似的眼睛,九节兰似的眉毛和云鬓缠绕的光滑额头。你们吃惊地发现,她大胆地与死人的头颅对视着,双手托着带血的人头下端。她一点都不害怕,平静地看着对方。

那颗人头的表情其实相当安详,仿佛没有一丝痛苦,嘴角似乎还带有微笑,只是双眼一直睁开,好象在盯着她看。在月光下,你们如果有胆量的话,可以看到这张削瘦的脸一片惨白,但又并非你们想象中那样可怕。

我允许你们看我的脸。

她的双手带着我向上移动,我感到自己如一艘小舟,驶过了一层层起伏的波浪。终于,我和她四目对视着。她不哭,她面无表情,但我知道她悲伤到了极点,所以,她现在也美到了极点,尤其是她穿的一身守节的素衣更衬托了这种美。

我想让她知道我正看着她,就象现在她看着我,我一切都明白,但我被迫沉默。

她的嘴唇真热啊。

你们不该偷窥到白衣女子吻了那颗人头。

没错,她的火热的嘴唇正与那死去的嘴唇紧紧贴在了一起。死人的嘴唇一片冰冷,这冰冷同时也刺穿了她的皮肤。可她不介意,好象那个人还活着,还是那个温暖了她的嘴唇的人,现在只不过他着凉了,他会在火热的红唇边苏醒的。会吗? 长吻持续了很久,最后女子还是松开了自己的嘴。然后轻轻地对他耳语了几句。

不许你们偷听。

我们回家吧。

她在我耳边轻轻地说了这句话。这声音与一个月前,一年前,甚至一百年,一千年前一样,极富于磁性,就象一块磁铁能吸引所有人的耳朵。她把我捧在怀里,走下了城门,年轻的卫兵依然在梦乡深处。她双手托着我,悄悄地出了城,在荒凉的野外穿行,不知走了多久,我仿佛看到了灯光。

你们继续跟着她,穿过荒原,有一大片漫山遍野人迹罕至的竹林,在竹林的深处,有一间草庐,她走进草庐,点亮了一盏油灯,朦胧闪烁的灯光使你们可以看到屋子里铺着几张草席和一个案几,除此以外只有一个乘满了热水的大木桶。

油灯下的她似乎有了几丝血色,她点燃了一束珍稀的天竺香料,从而散发出了一种浓烈的香味,这香味很快就驱散了死人头颅的恶臭,从而也可以让你们的鼻子好过一些。然后她轻轻地把人头浸入水桶中,仔细地为他洗头,当然这对一个人头来说等于就是洗澡了。已凝结的血接触到了热水又化了开来,水桶中变得一片殷红。

水,满世界的水浸满了我的头颅。这水冒着热气,从我脖子的切口直灌入我的口腔和脑子,水淹没了我的全部,淹没了我的灵魂。别以为我会在水中挣扎,事实是我的灵魂正快乐地在水中游着泳。而那些可恶的蛆虫则不是淹死就是烫死了,它们的尸体从我的脖子下流了出去。我仅存的肉体和我的灵魂都在水中感到了无限的畅快,我们诞生于水,我们又回归于水,水是生命,我对此深信不疑。

你们在恐惧中发抖吧,看着她把人头洗完,再用毛巾擦干。现在那人头干干净净的,两眼似乎炯炯有神,如果不是没有身体,也许你们还会以为那是一个生气勃勃的大活人呢。接着她又为他梳头。她从袖中掏出了一把木梳,木梳是用上好的木料做的,雕工极其精致。她梳得很仔细,虽然油灯如豆,但每一根头发都能分辨出来。过去她常为他梳头,通常是在沐浴之后,他长长的头发一直披散到腰际,梳头有时要持续一个时辰之久。以往她会温柔地分开他的头发,浴后的头发湿湿地冒着热气,温顺的被她的木梳征服。这中间他们一言不发,静静地享受着。在她为他梳完头后,他又会为她梳头,又是一个时辰。这些你们不必知道,你们现在只会感到死人头发的可怕,不会察觉到她依旧是用着那双温柔的手,一切都与过去一样,只是不同的是,他失去了她所不能割舍的他的身体,再也不能为她梳头了。

终于梳完了,她为他挽了一个流行的发髻,轻轻地把他放在案几上。接下来,她开始脱下自己沾上血污的那身白衣,变得一丝不挂。非礼勿视,如果你们还讲道德的话,请不要看了,离开这里,永远离开这里。

她看着我,我也看着她,看着她光滑的身体,在油灯下泛着一种奇特的红光,她仿佛变成了一团红色的火,在新换的一桶热水中浸泡着。她身上的这团火曾灼热地燃烧过我,现在依然在燃烧我。过了许久,她跨出了水桶,重又把我紧紧地抱在怀中,躺倒在草席上,她带着我入梦。在梦中,我们说话了。

当我重新看到这世界的时候,我能感到我的脸颊上,有一种发烫的液体在滚动着,这是她的泪水。阳光透过竹叶和窗,闯进我的瞳孔中,我隐居的灵魂被它打动。

我被进行了全面的防腐处理,首先我的头颅内部的所有杂质都被清除了,只剩下口腔,鼻腔和脑子。然后我被浸泡在酒精与水银中,让这两种液体渗透到我每一寸皮肤与组织。接着她又往我的脑袋里塞了许多不知名的香料与草药,这些东西有的是专门从遥远而神秘的国度运来的,有的则是她从深山老林中采集而来的。总之这几十种珍稀材料再加上一种几乎失传了的绝密配方经她的精心调制已成为了世所罕有的防腐药,被安放在我头颅深处的许多角落。这一切都是她亲手完成的。最后,我的脖子上那块碗大的疤被她用一张精致的铁皮包了起来,铁皮内侧还贴了一层金箔,以确保永不生锈。

从此以后,我变成了一个木乃伊。

我不知道木乃伊意味着什么,尤其象我这种阴魂不散的特殊情况。我的灵魂早就应该出窍了,可他也许将永远居住在我这个千年不化,万年不朽的头颅中。别人是不是也与我一样,反正这种事一个人只能经历那么一次,至于是不是人们平时所说的那样,那就只有象我这样的过来人知道了,可一旦人头落地了,又怎么才能把真相大白于天下呢?我是该庆幸还是悲伤?我究竟算是英年早逝还是长生不老?我的思绪一片混乱,宛如一个躺在床上的摊痪者,对一切都无能为力,剩下的只有敏锐的感觉和胡思乱想。

她来了,还是一身白衣,她捧着我走出了草庐,她带着我在竹林中散步,呼吸新鲜空气,只可惜我连肺都没了,实在无法享受空气。竹林中充满了鸟鸣,迎面吹来湿润的风,我的心情一下子豁然开朗,尽管我已经没有心了。以后的生活也许就是这样度过的,可她呢?我注视着她,突然心如刀绞。

在我木乃伊生涯的第一天,我的灵魂已泪流满面。

十年以后的一个正月十五,京城的元宵灯会,使全城万人空巷。在熙熙攘攘,摩肩接踵的人群中,你们中的一个会看到一个三十岁的美丽少妇拎着一个盖着的竹篮看灯。她美得惊人,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成熟的魅力。她使你着迷,你不得不尾随在她身后,尽管你是一个道德高尚的谦谦君子,但你无法自已。人很多,站在后面的许多人都掂着脚看,有的人把小孩举起放在头顶,你却看到那白衣少妇把竹篮高高地举过头顶。突然有人撞了她一下,也许就是你,当然就算你是有心的也是可以原谅的。竹篮被撞到了地上,你惊奇地发现,居然从竹篮里滚出了一颗年轻男子的人头,几乎把你吓昏过去。同时,人们都被吓坏了,女人们高声尖叫,孩子们一片涕哭,人们惊慌失措地四散奔逃,甚至有人去报官。但你却壮着胆子躲起来偷看,只见少妇小心地捧起了人头,满脸关切地对人头说,摔疼了没有?语气温柔,就好象你的妻子对你说话一样。她轻轻地把人头放进了竹篮里,重新盖好,快步离开了这里,出城去了。你的好奇心使你继续勇敢地跟着她,走了很远,直到一片无边无际的莽莽竹林,古人说遇林莫入,你终于退缩了。

她带我去看了元宵灯会,她明白我活着的时候一直都很热衷于灯会。但还是给人们发现了。

我已经做了十年木乃伊,我开始习惯了我的生活,虽然我宛如一个囚徒。失去了身体,反而更让我沉浸于一种灵魂的思考中。我发觉我们每个人自诞生的那天起就被判了无期徒刑,终身要囚禁在肉体的枷锁中。肉体是灵魂的起源,同时也是灵魂的归宿,灵魂永远都无法挣脱肉体,就如鱼永远都无法离开水,当然,我是个特例,但我的灵魂也无法离开我早已死亡了的头颅。

又过了十年,一个月光如洗的夜晚。在这十年中的每一天,你都无法忘记十年前的元宵灯会上见过的那个白衣女子,你几乎每夜都梦到她,还有那颗人头。这是怎么一回事,你百思而不得其解,终于在今夜,这强烈的冲动使你走进了那片广阔的竹林。

你迷路了,在无边无际的竹林中,你失去了方向,你开始近乎绝望了起来,你后悔自己为什么要被十年前那与你毫无关系的女人所着迷,是她的美丽,还是她的神秘。你仰头问天,只准备等死。

突然,你听到了一种绝美的琴声,从竹林的深处,你循音而去,凄凉的古琴声把你们带到了音乐的源泉。还是那个白衣女子,只不过如今她已是四十岁的女人了,不可抗拒的岁月在她美丽的脸上刻划着痕迹。她正全神贯注地弹奏着一曲七铉琴。令你大吃一惊是,在她的正对面,摆放着一颗人头,竟与十年前元宵节上看到的人头一模一样,还是那张年轻的脸,没有一丝改变。

你明白这世上再也找不出比七铉琴更优雅的乐器了,这张由桐木做成的三尺六寸六分的神奇之物差不多浓缩了整个古典的中国。在这样的夜晚,由这样的人和这样的琴所奏出的是一种怎样的旋律呢?你一定陶醉了吧,正如古人说的———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如果不是那颗令你毛骨悚然的人头存在,说不定你会击节叫好的。

突然,琴铉断了,一定有人偷听,我的耳边传来了有人落荒而逃的声音。

别去理他,她轻轻的对我说。她的声音还是那样动人,只是她已经开始老了,而我还是二十年前的那张年轻的脸。现在的她和我在一起,宛如母与子,这其实对她很残忍。

二十年来,我的灵魂锁在我的头颅中无所事事,我只有以写诗来打发时光,截止今晚我已在我的大脑皮层上记录了三万七千四百零九首。我相信其中有不少足以称为千古绝唱,但它们注定了不可能流传后世,这很遗憾。

自打你在那晚,奇迹般地逃出了竹林,又不知不觉地过了三十多年,你已经很老很老了,你忘不了那片竹林,于是你决定在临死以前再去看一看。你在竹林中找了很久很久,终于找到了一个草庐,草庐的门口坐着一个老太婆,驼着背,满头白发,一脸皱纹,牙齿似乎都掉光了,虽然现在她已丑陋不堪,但你一眼就认出了那件白衣。一定是她。你明白,她撩人心动的岁月早已过去了。

你看见她拄着一根竹杖艰难地站了起来,她似乎连路都走不动了,她捧起了一个人头。

天哪,还是四十多年前元宵节中见到的那颗人头,还是那么年轻,看上去只有二十来岁,就象是她的孙子,或是重孙,依然是完好无损,仿佛是刚刚被砍下来的。不知是着了什么魔法,还是真的遇上了驻颜有术的神仙。

她对你说话了,她要求你把她和这颗人头给一起埋了。

你无法拒绝。

你照办了。

她抱着这颗神奇的人头,躺进了你挖的坟墓,然后,你埋葬了他们。

我在她的怀中,她年迈的双手紧紧抱着我,一个老头把土往我们的身上埋。渐渐的,我什么都看不见了,她的呼吸也越来越微弱。在一片黑暗中,她屏着最后的一口气,轻轻地说———一切都结束了。

一切都结束了,我在黑暗中沉睡了很久,也许五百年,也许一千年。紧紧抱住我的那个人早已变成了一堆枯骨了。

突然有一天,阳光再次照射进了我的瞳孔,我的灵魂再次被唤醒。有人把我托出了泥土,他们惊叫着,他们穿着奇特的服装,他们以惊讶的目光注视着我。他们是考古队。

现在是公元2000年,你们可以在一家博物馆中找到一个古代人头的木乃伊,被陈列在一个受到严密保护的防弹玻璃橱窗中。这是一个年轻男子的人头,一旁的讲解员在向源源不断而来一睹古人风采的观众们讲解道:他是我国的国宝,保存之好可说是世界之最,远远超过了埃及法老或是其他的木乃伊,说明了我国古代的防腐术已达到了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空前绝后的水平,至于其中的方法和原因,各国的科学家仍在继续研究,同时出土的还有一具老年女性的遗骸,等等。

在博物馆中涅槃永生的我突然见到了一个女子,穿着白色的衣服,长着那张陪伴我一生的脸,和她太象了。

白衣的女子走到我的面前,隔着玻璃仔细地看着我,我仿佛能从她的瞳孔中看到什么,她看了许久,好象有什么话要说,最后又没有开口。她终于走开了,和一个年轻的男子手拉着手,那男子就是你。

你听到她对你说:“真奇怪,过去我好象在梦中见过他。”

“见过谁?”

“他,那颗人头。”

请你告诉她———这是爱人的头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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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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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一位乡下的远房亲戚那儿弄来了一叠厚厚的资料,据说是我们家族一位唐朝的祖先留下来的遗物。亲戚千叮咛万嘱咐一定不能弄坏,更也不能弄丢,否则祖宗的在天之灵饶不了他。

我小心地打开了一这堆纸,一阵陈年累月的霉味便直串我的鼻孔,令人作呕。从纸质来看似乎已有千百年的历史了,黄色的宣纸,如同那种祭祀死人的放在火里烧化的纸张。这纸张很脆,有种一碰就要碎成粉末的感觉,我极其小心地掀动着,于是我的整个房间都被这种古老的氛围缠绕着了。

全是书信,一封又一封,那种直版的从上到下,从右到左的楷书。非常美的毛笔字,既不象颜体,更不是柳体,而是一种我从未见过的风格,也许这种风格早已失传了吧。但这美丽的楷书象是一个女孩子写的,不会是我的那位祖先吧,或许是他的夫人,甚至是情人?不,我细细地看才发现不是,这是一个男人写的,三十多岁的男人。他的字迹既绵软又不失潇洒,但我能隐隐约约地看出一种奇怪的气氛,从他的字里行间,从他的每一撇,每一捺,都深深地潜藏着一种———恐惧。

是的,我是经过了整整一天才看出来的,这种恐惧隐藏地很深,我当时没有看信的具体内容,我只是从他的笔迹中才悟出了什么。我仿佛可以感觉到,他在写信的时候,浑身都充满了一种惊恐,从他的周围,也从他的内心深处。但他的手并没有象普通人那样发抖,他的笔触依然有力,只是在毛笔尖上蕴藏了些许的寒意,冰冷的寒意,也许他自己都没有发觉。

这不是我的那位先祖写的,是另一个人写给我的先祖的信。全都是文言文,我尝试着把第一封信翻译成了现代白话文。

进德吾兄: 从长安一别已经十年了吧。我现在才突然给你来信,请不要见怪。你知道,朝廷赏赐给我一栋豪华的宅邸在长安,以及关中的千顷良田,和江淮节度使的官职。可我从第一天起就辞官不做了,我离开了豪宅与良田,独自一人回到了坤州,住在当年我的刺史宅邸里。一晃十年就过去了,我独自一人,孤独地虚度年华。我时常回想起当年安史贼党作乱之际,我是坤州的刺史,你在我麾下为将,你我死守坤州三年,使史思明的数万大军始终无法陷坤州而下江淮。最终我们等来了援兵,立下了大功一件。进德兄,我越来越想念你们,和当年与我一同出生入死的官兵们。这次给你写信,就是想告诉你一件事———我家正在闹鬼。

段路

我没有想到,我的这位叫进德的祖先原来还是安史之乱中唐朝的一员大将,与这位叫段路的刺史一同死守坤州。但问题是,我的历史知识告诉我,根本就没有坤州这座城池,在安史之乱中,也从没有过段路死守坤州这么一档子事。我有些疑惑,于是打电话给我的另一位远房堂兄,他是我们家族中最有学问的人,目前在攻读历史研究生。

他在电话里听到了我的提问,然后他沉默了半晌,才慢慢地说:“是的,你现在看的这叠信我在一年前也看过,我立刻就完全地陷了进去,我查找了各种资料,甚至到安徽与江苏的北部做过实地考察,但另我失望的是,没有,什么都没有,也许历史遗忘了我们的这位祖先还有段路。但我请专家鉴定过,这些信的确是唐朝人的真迹,绝不是后人的伪造。听我说,你不要再看了,你也会陷进去的,这些信很可怕,蕴藏着鲜血,历史的鲜血,你好自为之吧,再见。” 我长久地呆坐着,仔细回味着这位历史研究生的话,他从小就有些神秘感,喜欢说一些别人听不懂的话。什么历史的鲜血,我看他是在故弄玄虚,这只是一叠古人的通信罢了,难道那些早已成为枯骨的人会伤害到我吗?但我仍不得不提高了警惕,我开始打算把这些信还掉。但我已欲罢不能了,也许是因为段路最后的那一句话“我家正在闹鬼”。

我继续打开了第二封信,把它译成了白话文。

进德吾兄: 见到你的信,我万分高兴,原来你也早已解甲归田了,这是好事。上次我说,我家正在闹鬼,是的,这鬼一直纠缠着我。我隐隐约约觉得从我十年前从长安搬回坤州的那天起,这鬼就在这间古宅里出没了,只是我当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鬼。但是今年,它越来越频繁地活动着,其实我向来都不害怕鬼,但是这回我真的有些恐惧了。你也知道,当年坤州的刺史府是一间很破旧的古宅,战争结束后,新来的刺史新建了一个刺史府,而我则独自居住在这栋旧宅里。这间宅子很大,也很破,你不知道,我没有雇佣一个仆人,诺大的宅子里,只有我一个人,我靠着我在关中拥有的那千顷良田度日,每个月,我在那儿的代理人都会给我带来粮食和钱。我一个人过惯了,朋友们劝我再续铉一个妻子,我也拒绝了。你续铉了吗?天哪,现在鬼又来了,它折磨着我,我不能再写了,就到这吧。

段路

这封信没有什么新的东西,但至少可以告诉我,我的祖先做过鳏夫。窗外的阳光异常的强烈,我在家里胡思乱想着,我想到了坤州。

坤州,这个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城池,但我宁可相信它存在过,因为在历史上,象这样因为种种原因被遗忘的例子实在太多了。可我难以理解的是段路和我的这位叫蔡进德的祖先是如何在坤州死守三年,抵挡住史思明的数万大军的。在安史之乱中,张巡和许远死守睢阳,最终还是城破身亡,段路难道比张巡的本事还要大?这种疑问困扰着我,促使我打开了第三封信。

进德吾兄: 你在信中说你早已续铉,并已有三个儿子,实在可贺,想想我,可能真的要孑然一身一辈子了。是的,你信中的猜测没错,我永远都忘不了月香,她的眼睛,她的笑,她的身体,十年前她死在坤州,就在这间房间里,我永远都无法摆脱她,永远。这十年来,虽然我一个人过,但是我养了许多猫,二十多只,其中还有波斯商人高价卖给我的那种两只眼球不同颜色的猫。这些猫陪伴了我十年,就好象是我的爱人,和这二十多只猫在一起,我有一种妻妾成群的感觉。是的,我爱她们,我把她们当作了一群美丽的女人。但自从我家里闹了鬼,奇怪的事情就不断发生了。昨天我的一只白猫失踪了,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后来我发现我的厨房里传出了一阵肉香,我已经十年没吃肉了,自从战争结束以来,我就成了一个素食者,过着和尚般的生活。我非常惊讶,我从没煮过肉,我揭开了锅,天哪,里面是我的那只失踪的猫。这只猫被大卸八块,毛全拔光了,内脏也清理了出来,肉都被煮熟了,我当即晕了过去。

虽然我当年也在坤州血战三年,见到无数血腥的场面,但这十年来,我几乎从未见过来血,而且我与猫的感情也越来越深,见到如此惨状,我象死了妻子一样嚎啕大哭。我明白,这一定是那鬼的所为,因为,我的宅邸过去是刺史府,有非常高的围墙,并且由于我家闹鬼的传闻全城皆知,没人敢闯进来的。我痛苦万分。进德,这是报应,十年前的报应,你应该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段路

“报应”是什么意思,我无法理解,而且他说我的先祖也是明白的,究竟有什么事?我从来不相信世界上有什么鬼魂,至于鬼魂杀猫并把猫给煮了则更是天方夜潭了,也许段路得了精神分裂症,产生了幻觉,没错,一个人在这样一栋阴森恐怖的古宅中独自生活十年,精神肯定会崩溃的。他还提到了“月香”,明显是个女人,也许是他过去的妻子,可以肯定的是,他深爱着月香,但他后来又失去了月香,于是他为了追悼亡妻,一直住在了妻子死去的那间房间里,并且以素食吃斋度日,放弃了荣华富贵,真是个难得的有情郎啊。

已经是夕阳西下了,黄昏的阳光洒满了我的房间,也洒到了这些古老的信纸上,涂上了一层鲜血般的颜色。我知道阳光对文物有破坏作用,急忙把信都移到了阴暗处,在阴暗的光线中,我打开了第四封信。

进德吾兄: 在短短的十天之内,我有六只猫被杀并给煮熟了,尽管我把厨房的柴伙连同灶上的锅全搬走了,天天到城里的寺庙吃素斋,但那个无孔不入的鬼仍然不知从哪而弄来了柴和锅。我恐惧极了,每天晚上,我都把所有的猫都聚集到我的床上,与我睡在一起。这张床在十年前是我和月香睡的,非常宽大,睡在这张床上,我几乎每晚都能梦见她,她还和十年前一样年轻美丽,永远是二十岁。你一定不会忘记吧,当年我和月香是多么恩爱,成为你们这些将领和军官们羡慕的对象。是的,月香是个才女,她作诗的才华不在我之下,每天晚上,她为我掌烛,我作一首诗,然后我再为她掌烛,她再作一首诗,每次她的诗都比我好。只可惜她生来就是个女人啊,如果月香是个男子,做官肯定能做到宰相,做文人也一定会流芳百世。可她又具有女人的一切优点,美丽贤淑,对我体贴入微,在当年坤州所有的官员家眷中,她的女红也是最好的,我清楚地记得,进德兄,你的妻子还曾专门向月香请教锈锦屏的技巧。如今,一切都过去了,她们都已经不在人世了,你我也都不问政事了。当年她睡的位置上正睡着一群猫,尽管它们在夜里是极不安分的,真是世事难料啊。我真怕它们都被那鬼掳去做成了猫肉汤,它们是我生命里最后的希望了,进德兄,你看我该怎么办呢?请给我指点迷津。

段路

我忘了吃晚饭,尽管我肚子的确饿了,可我不得不承认,我被这些信深深地吸引住了。

段路的这些文字有一股不可抗拒的魔力,就象加了某种咒语,你一旦打开它就再也关不上了。

从段路的文字里,我似乎看见了那个叫月香的女人,如果段路的描述属实,那么我真的感到很后悔,后悔自己为什么会生在二十世纪,而不是公元八世纪,我非常想见一见月香。我明白我走火入魔了,我这才相信了我的那位历史研究生堂兄的话。天色渐暗,在我打开了灯的同时,我也打开了第五封信。

进德吾兄: 看了你的信,非常感谢你给我出的这些主意,但恐怕我都办不到。首先,我不会离开坤州的,因为月香和我在坤州度过了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当然也包括一生中最悲惨的时光。

我想如果离开了坤州和这座宅邸,我立刻就会死的。第二,我也不会去请驱鬼的和尚道士来的,如果把他们请来的话,一定会打扰月香在天之灵的安息的。所以,我只能继续留下来,与鬼周旋到底,告诉你,现在我的猫只剩下最后五只了,其余的都被鬼害死了。进德兄,你不会明白的,这座古宅中,到处都残留着月香的气味,十年了,这种气味不但没有消散,反而更加浓烈。我时时刻刻地感到月香还没有死,她就在我的身边,她陪伴着,一同度过了十年的光阴。我现在每天晚上仍在作诗,作怀念她的诗,有时第二天早上,我居然会发现在我作的诗下面还多了一首诗,那是月香的笔迹,还是写得那样好,与我写的那首是对应的。月香就在我身边,不管你相信不相信,她就在我身边看着我,是的,现在,我在给你写信,她在我旁边,她正告诉我该怎么写,确切的说现在是她口述,我执笔。十年前,她的确死了,但十年后,她又的确活着,天哪,让我怎么才能说清楚,总之你是不会相信的。此外,还告诉你一件事,现在的坤州城,几乎每一户人家都在闹鬼,每个人都惶惶不可终日。坤州城象大海里漂泊的一叶扁舟,甚至比安史之乱我们被围困了三年那会儿还要恐慌,当年的敌人毕竟还是人,而现在坤州的敌人则是鬼。

段路

我感到了一种恐惧,从这些古老的纸张里汹涌而出,紧紧地抱着我。我似乎看见在我读信的同时,月香就在我旁边和我一起读着信,我抬起头来,看到了她的脸,很美。从她的身上,发出一股肉香,我这才明白为什么段路说十年来月香的气味一直挥之不去。因为这股肉香,从她的肉体深处发出的香味,对,月香就是肉香,在古汉语中,月与肉的意思相同,肺、肝、胆、肠、脾、脑、腿等等都是月字旁。

我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勇气看下去。电话铃突然响了,是我的那位历史研究生的堂兄:“看到第几封信了?我知道你现在很犹豫,一年前我也和你一样,我现在能从电话听筒里嗅到你那里的血腥味,真的,既然你看了那么多,那就继续把它给看完吧,明天早上到我的研究所里来一趟吧。再见。” 我握着电话,一句话也没说,听他说了那么多话。挂了电话,我感到这间屋子的气氛有些不对,我突然觉得我现在就是段路了,我和段路一样独自生活在一个大房间里,真的,我就是段路,段路就是我,这些信全是我写的。是吗?我问着自己,然后我发疯似地摇着头。

我打开了第六封信。

进德吾兄: 刚看完你来的信,你说当年随我死守坤州并一同受到朝廷赏赐的十二位将领和军官已在今年全部意外地死亡了,这真的很让我心痛。你说刘将军是在成都喝罪了酒掉进河里淹死了,真不可思议,我清楚地记得刘将军的水性非常好,是长江里的浪里白跳。还有李将军在他儿子的婚礼中无缘无故地上吊自杀,这也是不可能的,他那种开朗乐观的性格,还会自杀?而且是在那种大好的日子里。更有甚者是张将军被他的家人砍死做成了人肉馒头给煮了吃了。

其他人的死状也是非常奇怪,他们当年在坤州的尸山血海中打仗都没有死,怎么会现在却接二连三地出事,而且几乎是在同一个月里。进德,我非常担心你,你不会有事的吧。现在我也要告诉你一个坏消息,我的猫只剩下最后一只了,但它活得很好,是一只美丽的波斯猫。

我要用我的生命来保护它,我发誓。

段路

夜很深了,我困了,于是我捧着这些信慢慢地在沙发上睡着了。睡了一会儿,我突然闻到了一种奇怪的气味,这气味带着浓烈的馨香,发疯似地直往我鼻孔里钻。我受不了了,我循着香味,到了我的厨房,不知是谁在煤气灶上点着大火烧着一个不锈钢锅子。我揭开了锅盖,里面是一锅肉,确切的说是肉汤。汤面上漂浮着一层厚厚的油,我用调羹喝了一口,这是一种我从未喝过的汤,味道非常美妙,这一调羹的汤从我的舌头滑到咽喉,再进入食道,最后流进了我的胃,我的胃很贪婪,把这些美味的汤都搜刮殆尽了。我还没吃晚饭,也就顾不得许多了,我又用筷子夹了一块肉放进嘴里咀嚼起来,肉丝被我的牙齿嚼碎,然后我舌尖上的味觉器官又得到了一次刺激,是的,从小到大,我从没吃过那么好吃的肉,是谁煮的呢?很快,我就带着疑问,把一锅肉差不多全扫进肚子了。最后,我在锅里发现了一样东西———手指头,人的手指头。

我哇地一口吐了出来,然后我惊醒了,原来这是一个梦。

我刚才睡着了,竟做了这样一个奇怪的梦。我心惊肉跳着,浑身冒着虚汗,一时间睡意全消了,现在已是半夜两点,我强打着精神打开了第七封信。

进德吾兄: 坤州城已经陷于一种巨大的恐怖中了,不断有人奇怪地死去,城外到处都是新坟,而且死的都是男人。全城充满了死人的臭味,和尚与道士都忙着做法事。但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坤州流行了瘟疫,唯一的解释就是鬼魂作祟。但我还活着,还有我的最后一只猫,它活得很好,每晚都睡在我怀中,就象月香。经过这些天来,我渐渐地觉得月香的确还活着,就活在这只美丽的波斯猫身上,是的,所以现在我可以说,我又重新得到月新了,她永远都不会和我分离的,我们永远在一起。起风了,带着坤州城里死亡的气息的风贯穿了我的房间,席卷过我们的身体,虽是盛夏季节,我却感到了一种冰凉彻骨的感觉。报应,这是因果报应,谁都逃不了。

段路

看到这儿,一阵风穿过了我窗户打在我的额头,我望望窗外,下半夜的月亮却特别圆。

我开始明白段路所说的报应的意思了,我能想象坤州城一定是遭到了某种灾难,这种灾难是人类自身造成的,我一向不相信有鬼魂存在,但灾难肯定有,只是通过了某种特殊的方式。

这使我增加了读下去的勇气。我打开了第八封信。

进德吾兄: 今天是七月十日,你还记得十年前的七月十日吗?相信这一天你我都永生难忘的。七月十日,每年这个日子,我们的心中都隐隐作痛。我说过报应,今天就是报应的日子。当年我们死守坤州,全城只有五千士兵和两万百姓。我们的粮食准备很充分,但没想到安史叛军的准备更充分,终于两年过去了,重围中的我们吃光了全部粮食,包括所有的老鼠、猫、狗、甚至战马,所有能吃的东西都吃光了,全城人都在挨饿,这样用不了十天,坤州城就会不攻自破,睢阳也已经失守了,我们如果完了,叛军就会长驱直入地攻入江淮地区,大唐也就完了。我们永远都不会忘记,那天我给你们煮了一锅肉,你们都很惊讶哪来的肉,我没有说,只是让你们先尝尝。你们吃了,你们吃得很香,你们说这是你们一生中最好吃的肉。最后我告诉你们,这是月香的肉。你们都吐了,然后,你们都哭了,你们这群大男人象女人一样流下了眼泪。是的,是我亲手杀了月香,那天月光皎洁,月香依然美丽动人,尽管她已经有三天粒米未进了。我的手里拿了一把刀,我站在她面前,看着她,许久,但是我终究没有勇气,我的刀掉在了地上,我放弃了,我决心和她一起死。但是绝顶聪明的月香看出了我拿刀的意图,她轻轻地对我说,杀了我吧,女人对战争没有用,杀了我吧,把我的肉吃了,我总之是要给饿死的,不如死在我爱人的手里,让我的肉体进入你的肉体之内,让我成为你的一部分,从此,我们就永远都不会分开了。来,动手吧,象个男子汉那样,如果你还是我丈夫,动手吧。不,我下不了手,但月香夺过了刀子,她把刀子刺入了她自己的心口。她微笑着,对我微笑着死去,胸口还插着那把刀。那时我痛苦万分,真想自己也一死了之,但最后我还是无法控制住自己,我疯了,那夜我真的疯了。我想到了段家的荣誉,我想到了死守坤州的誓言,我把月香肢解了。我说过,那夜我疯了,我爱她,所以肢解她,这就是理由,这理由你们永远都不会理解的,因为你们没有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是的,我把她肢解了,完成了她死前交代我的事,我把她的肉剁下来,她的肉充满了香味,天生的香味,她是个绝代佳人,就算变成了一堆锅里的肉。当时我干这事的时候,一点都没有罪恶感和恐惧感,那夜我真的疯了,我只想永远地和她在一起。我把她的肉给煮了,煮了几大锅,我自己先吃了一锅,那味道美极了,其实我内心也痛苦极了。然后,我把其他的几锅分给了你们。爱一个人有许多方式,在那种特殊的情况下,我想这是最合理的方式了。进德兄,接下来就是你,你哭完了之后,立刻回到了家里,把你的妻子和小妾也给杀了,煮成了一锅肉。于是,所有的将领和军官都开始吃自己家眷的肉。后来我们干脆把全城的女人都关了起来,总共一万人左右,我们每天吃三十个女人,全城的男人居然没有一个反对。有的人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妻子被人吃了都无动于衷,自己还吃得最多。为了养活这些女人,我们还安排了女人吃女人,当然她们不知道自己吃的是人肉,还以为是猪肉。于是,我们就靠着吃人肉熬过了将近一年,这一年的坤州是恐怖的世界。终于我们等来了救兵,坤州守住了。十年了,我终于把这些话说出口了,七月十日,今天是七月十日,我想这该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天。我们的罪过是无法饶恕的,天哪,我看见月香了,真的是她,她微笑着来了,她是来带我离开这个世界的。进德兄,如果你能收到这封信,那一定是月香带给你的,请千万不要害怕,珍重啊,进德,你要当心———幽灵的报复。

段路

这是最后一封信,我颤抖着看完了它,我不相信这是真的,即便是唐朝想必也不会发生这种事的。段路一定有精神分裂症,一切都是他臆想出来的,就象唐人的传奇,总有些不可思议的事。可我不能自拔,尽管我不相信,但从这古老的纸张和字迹中传出的气息却又强迫着我相信。我又隐隐约约地发现这最后一封信上有许多浅红色的斑点,很淡,但却很密集,这是什么?是血迹?难道是段路的血,经过了一千多年,永不磨灭地保留在这纸上。也许这就是堂兄所说的历史的鲜血? 天色渐渐地亮了,我茫然地坐了很久,直到阳光洒满了我的房间,驱除了那股唐朝的气味。我把信全都放好,带着信赶往我堂兄所在的研究所。

堂兄早已等着我了,他以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你的脸色的真难看,一夜没睡是不是?你一定把信全看完了,你相信吗?” “我不知道。” “可我知道,昨天晚上我对你说什么都没有,是我骗了你,我不愿你看下去,但是现在我必须告诉你真相。这是真的,坤州的确存在过,乾为男,坤为女,顾名思义,坤州是一座以女人为主的城市。在安史之乱后的第十年,突然全城发生了巨大的灾难,男人几乎全死光了,于是这座城市成了死城,被放弃,如今只剩下一堆田野中的废墟,在史书上也没有留下任何记载,我花了整整一年才研究出成果的。事实上,被围困的城市中发生吃人肉的事情在中国历史上绝不止一次。” “那么我们的那位祖先呢?” “这位名讳蔡进德的先人在收到段路给他的最后一封信的当天晚上,举火自焚,没人知道原因,而这些信却都奇迹般地保存了下来。” “那么说真的是有鬼?” “不,根本就不存在什么世俗认为的鬼魂,那的确是段路的臆想,是他长期自我封闭的结果,他一直有一种强烈的罪恶感,他独自忏悔了十年,内心充满了痛苦和对爱人的思念。于是在精神上他产生了幻觉,这是一个人心灵深处不断斗争的结果,他失败了,他败给了他自己的灵魂,于是他的灵魂就不属于他自己了,所谓的鬼魂,其实就是他自己,他的另一个自我,另一个代表爱人的自我。由于深深的爱,他已与月香无论在肉体上,还是精神上都合二为一。所以,他说月香还活在他身边,其实就是他自己———他的另一半,他的精神已经一分为二,也就是所谓的双重人格,一切都源自他内心,一切都源自对月香的爱。他在写完最后一封信以后,就死了,死因不明。但对他来说,这却是最好的解脱。” “那么他养的那么多猫是怎么死的,也是幻觉吗?还有他的那些战友,包括我们的那位祖先,还有坤州全城的男子,他们为什么会死?” “冥冥之中,自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在操纵,但不是我们所一般理解的复仇的鬼魂。也许那些猫根本就是段路自己亲手杀的,通过潜意识驱使他重复了当年的那种恐怖行为,这是双重人格的典型病例,他写信时的正常人格却对自己的行为浑然不知。我说过一切罪恶都源自内心,我们的那位祖先其实想必也有过与段路一样的心理过程。你是否注意到了信中反复提到的报应二字,这不是简单的佛教意义上的因果报应,而是他们的内心对自我的报复,从这个意义来说,他们在劫难逃。” “谢谢你,堂兄。” “你认为我刚才说的是标准答案吗?不,每个人心中都会有自己的答案,我真不该说这么多,也许你自己的理解比我的更好呢?” 我离开了堂兄的研究所,回到了家里,并归还了那些信,象是扔掉了一个沉重的负担。

晚上,妈妈为我烧了一锅肉汤。妈妈没有察觉到我的眉头掠过了一丝恐惧。

肉香,真的很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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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娃的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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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美。

美得惊人。她有一头黑色的卷发,发丝中夹带着几缕红色,那是她天生的。一双大而明亮的黑眼睛里闪烁着诱人的目光,她的鼻子很生动也很调皮,鼻尖略有些翘起,嘴唇很丰满,而下巴的线条则非常柔和。更重要的是,她那近乎于浅棕色的皮肤,那是一种极其健康的颜色,介乎于两种不同的肤色之间,比中国人的肤色深,但又比非洲人的肤色浅。她看上去似乎不属于任何一种种族,或者说,任何种族的特点都可以在她的身上找到。当然,那些悄悄地仰慕着她的同事们都知道,她的父亲是一个中国人,而她的母亲据说是一个非洲人,真是一个完美的基因组合。

此刻,她正坐在中华大学分子生物研究所里,打开那台属于她的电脑前。很快,通过网络她收到了这样一封邀请函——

三天前,在坦桑尼亚的乞力马扎罗山,也就是非洲最高峰终年积雪的山顶上,发现了两具古人类遗骸,而遗骸保存之完整令人吃惊。当地的华人古人类学家张教授已经进行了初步的检查,发现这两具骨骸距今大约有十四万年的历史,而且表现出了与现代人几乎完全相同的体质特征。这很可能又是一个与人类起源有关的重大发现,于是,当地科学家正式邀请该领域的权威研究机构——中华大学分子生物研究所来协助他们做进一步研究。

看完这封函以后,她忽然有一阵莫名其妙地激动,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只是胸中那颗不安分的心脏,在不停地提醒着她某些东西。那是什么?某种神秘的暗示吗?也许,她应该去一次非洲,去问候一下生活在十四万年前的那两个人。不过,现在首先应该把这个消息告诉她的父亲,也是这家研究所的所长,一位著名的分子生物学家。

她离开了研究所里的房间,男同事们看到她走出来,就纷纷殷勤地向她打招呼。她实在太迷人了,既包括身体,也包括头脑。以至于所有的男人都在暗中憋着劲儿想要获得她的芳心,可是,没有一个人能够成功。事实上,她对所有的男人都没有感觉,不管他们有多么优秀,也许某个成功的男人可以倾倒无数女子,但在她的面前却变得一文不值。不过,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她的父亲。

半个小时以后,她回到了家里,这是一栋背山面海的房子,都市边缘的世外桃源。为了完成一项研究课题,她已经一个星期没有回家了,没日没夜地呆在研究室里测试DNA样本。而父亲则恰恰相反,最近的一个月,他整天把自己都关在家里,不知道在忙些什么。可是,她总有些预感,觉得父亲越来越反常,她问父亲为什么,但父亲却总是以仰天长叹来作回答,在那声叹息里,她听得出父亲的心里隐藏着某种难以说出口的痛苦和忧伤。

她想,难道这是因为妈妈?谁知道呢,父亲说,她从诞生的那天起,妈妈就永远离开了人间。妈妈甚至连一张照片都没有留下来,只留下了一缕头发,以至于她根本就想象不出妈妈长得什么样。父亲只能告诉她,妈妈来自非洲,是一个充满魅力的深肤色女人,妈妈美极了,和她一样美。掐指算来,父亲已经过了二十年的单身生活。也许,父亲应该另外再找一个女人,以他健康的身体和智慧的头脑不愁找不到满意的对象。然而,他却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些,他只关心他的女儿,有时候,她甚至觉得父亲对她的爱已经超过了父爱的程度。

她走进了客厅,高声呼唤着爸爸,可是,却没有人回答,父亲去哪儿了呢?她看了看墙上挂着的照片,照片里父亲微笑着紧紧搂着她的肩膀。父亲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还要年轻些,充满了风度和气质,人们看到这张照片绝不会以为他们是父女。当然,这主要是因为她的肤色,没人会想象出中国人与非洲人的混血儿会是什么样子。

从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里,都散发出一股她从来都没有感受过的气氛,这气氛让她有些窒息。那股莫名其妙的不安又涌上了心头,她深呼吸了一口,快步走上楼梯,在各个房间里寻找父亲。可是,她把整栋房子都找遍了,都没有发现父亲的踪迹。除了地下室。

除了地下室。然而,从小时候起,父亲就牢牢地叮嘱过她,绝对不可以擅自闯入地下室。她也一直牢记着父亲的话,从来没有下去过。现在,她就站在地下室的门前,隔着这扇铁门,那种奇怪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了。瞬间,她的眼前又浮现起了父亲那隐藏着某种秘密的忧伤眼神。天知道这扇门里面藏着些什么?终于,她无法抑制自己的冲动,打开了地下室的门。

地下室里一片黑暗,她摸索着打开了灯。当柔和的灯光照亮了这个神秘的地下室以后,她却发现父亲并不在这儿,只有一台奇怪的机器出现在眼前,粗看起来象是某种医院里的治疗仪器,有一个能容一个人躺进去的凹槽,里端是一个玻璃罩子。机器的上方有一块屏幕和一个键盘。当她走到这台机器旁边的时候,屏幕忽然亮了起来,里面出现了一行字——“我的女儿,你终于来了。”

“爸爸!”她叫了起来,“你在哪儿?”

屏幕里回答:“其实,我不是你的爸爸。对不起,我不应该叫你‘女儿’,我只能称你为:夏娃。现在,我亲爱的小夏娃,我将永远地离开你。”

她茫然地摇了摇头,心里一阵刺痛,显然,屏幕里是父亲的话,可是,他为什么不认她这个女儿了呢?一定有某个天大的秘密,她必须要知道。

现在,这个天大的秘密终于通过父亲(如果还能称他为父亲的话)的文字显示在了屏幕上——

我的小夏娃,此刻你眼前的这台仪器,是一台时间机器。你也许不会相信,但事实确实如此,事情要追溯到二十多年前。那时候,我还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除了主攻分子生物学以外,也对物理学非常感兴趣。我甚至还跟随一位物理学教授学习过,这台时间机器就是他发明的。但是,在一次实验中发生了意外,教授被时间机器送到了1937年12月的南京,就再也没回来过。我决心完成教授的实验,于是,我自己操纵这台机器,进行了一次时空旅行。

那真是一次奇妙的经历,我把时空旅行的终点定在了十四万三千年前的东非草原上。你无法体会,当我第一次降临在远古的大陆上时,是怎样激动的心情。因为当时正处于第四纪冰川的缘故,东非大草原的环境要比今天恶劣一些,但是,我还是见到了十几万年前的大象和狮子,还有成群的野牛和羚羊,但我并不害怕,感到害怕的是它们,因为它们从没见过来自未来的人。当时,我的背包里还放着一个微型的时空旅行器,以便我回去的时候使用。

我孤独地在草原上流浪,第一次在古老的土地上留下了现代人的足迹。一切都是这样新奇,宛如是梦中所见,地球真的很奇妙,生命也真的很奇妙。我发现了一些今天已经灭绝了的物种,也有一些物种和今天的后代不太一样,但我能确定它们确实是那个物种的祖先。所以,我有幸成为了达尔文进化论的见证者。我甚至有些后悔为什么不把时间定格到白垩纪,那样我就能够亲眼目睹恐龙了。但是,很快我就不再后悔了,因为,我见到了更有价值的物种——人类。

是的,那是人类,毫无疑问就是人类。既不是直立猿人,也不是象尼安德特人或者是北京猿人那样的智人,而是新人,与现代人类几乎没有任何区别的新人,更确切地说,就是生物学角度上最早的现代人。

她是一个女人。

天哪,更重要的是,她很美。

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在十四万三千年前,一个绝美的年轻女子出现在了我的眼前。她裸露着的皮肤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黑,而是那种健康的浅棕色,介乎于黄种人与黑种人之间,她的脸也是如此。她那双大而明亮的黑眼睛,正紧紧地盯着我,她的鼻子也很生动,而嘴唇则象今天的非洲人那样丰满性感,但是,她下巴的线条却象今天的东亚人那样柔和。她还有一头黑色的卷发,发丝中夹带着几缕红色。

这就是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她的美是属于野性的。她的上半身裸露着,胸前的肌肤发出诱人的反光,肩膀和小腿上全都是健美的肌肉,几乎找不到任何多余的赘肉,我知道那是她在艰苦的野外生存中锻炼出来的。她身上唯一的遮掩物是腰间裹着的一张猎豹皮,豹皮美丽斑点使她增色不少,也许,她有着某种与现代人相同的审美心。

她正在看着我。

一瞬间,时间似乎静止了,我也呆呆地看着她,看着那张似曾相识的脸,直到她突然转过身,飞奔而去。

她跑得就象一只真正的猎豹,我只看到她腰间那块充满美丽斑点的豹皮不断地晃动着渐渐远去。我无助地在她身后追逐着,但我的速度与她相比实在太慢了,我只能大声地向她喊着,这真可笑,十四万三千年前的人怎么能听懂现代人的语言呢?不一会儿,她就在草原的尽头消失地无影无踪了。

作为现代人的我,在身体上与我的祖先相比实在太脆弱了,很快我就再也跑不动了,只能倒在一丛灌木下休息。是的,我见到了一个人类,千真万确,是一个已经完全进化好了的新人,与现代人没有任何区别,除了人种,她的身上似乎同时具备了现代各个人种的特点,也许正因为如此,所以她才显得如此完美。不过这很正常,因为现代人类的各色人种,直到数万年后才因为定居到不同的环境而开始分化。定居到东亚的人类变成了蒙古利亚人种,定居于中东和中亚的人类变成了高加索人种,而留在撒哈拉以南非洲的人类则变成了黑种人。我想,最早的人类虽然起源于非洲,但其外表和肤色未必与现代非洲黑人一样,黑种人的肤色也是在此后长期的进化过程中逐渐变黑的。

远古的夜幕在东非大草原上降临了,这里变得异常恐怖,我想许多夜行动物要开始出没了。也许,我应该离开这里,开动时空旅行器回到家里。但是,我又舍不得这里,是因为她吗?那个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

这个女人的存在表明,在这里附近一定生存着一个人类的群体。这应该最与我们现代人接近的祖先,我必须要找到他们,这将是一个多么巨大的发现啊。我就这样不断地遐想着,在远古神秘的星空之下,古老的东非草原的风吹过我的额头。此刻,已经穿越了十四万年时空的我实在太累了,于是,在这具有催眠力的风中,居然渐渐地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终于醒过了过来,我缓缓地睁开眼睛,第一眼所见到的正是我的同类——她。

是的,就是她。昨天我所见到的那个女子,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子。她在看着我。

此刻,我忽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洞穴中。晨曦正从洞口照射进来,洒在我的瞳孔里,瞬间,我冰凉的身体立刻感受到了满世界的温暖。也许,这种感觉更多的是出自于我眼前的这个美丽的女子。

我想起了昨天晚上,自己居然在草原上睡着了。天哪,那实在太危险了,天知道我周围的夜色里隐藏着多少专门在夜间掠食的猛兽。在这野性的草原上,只有洞穴才是最安全的,毫无疑问,是她救了我,把沉睡中的我带到了安全地带。

我坐了起来,我发现我的身体底下还垫了一张羚羊兽皮。我抬起头看着她那双黑眼睛,洞口的晨曦从她身后射进来,她腰间那块猎豹皮发出了金色的反光。我真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来感谢她,可是,十四万年前的人无法听懂我的任何语言。那就握个手吧,也许手与手的接触是表达情感和思维最简单的方式。于是,我向她伸出了手,她似乎还不明白,眼睛里一片茫然。显然,面对我这个来自十四万年之后的不速之客,她还有些紧张,无论从各方面来说,我和她实在太不同了。不过,有一点我可以从她的眼睛里看出来,她知道——我和她一样,我们都是人类,只不过相隔了十四万三千年。也许,正是处于同类之间的怜悯,这人类与生俱来的感情,她救了我。

终于,她也伸出了手,她并不知道什么是握手,也许只是出于对我的动作的模仿。她的手心显得很白,但却很粗糙,手掌里有许多老茧,与我的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她的表情也似乎对我娇嫩的手掌很惊讶。

我握住了她的手。这是一双十四万年前的人类的手,十四万年的漫漫岁月,人类近化史的长河被我和她的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虽然,她的手心里充满了艰苦的生存所留下的粗糙感觉,但是,她的手很热,热得让我脸上发红。很快,她也习惯了被我握着的手,反而用力地握紧了我的手,她很有力量,这力度来自于她野性未脱的身体。她的力量把我拉了起来,我看到她笑了,她笑起来的样子很美,她的裸露着的胸膛正在生动地跳跃着,她浑身每一寸皮肤都散发着诱人的光泽。此刻,我所见到的只是美,而丝毫没有其他的成分,这是我们祖先的人体之美,这种美是原始的,又是纯然天成的,几乎已经被现代文明所遗忘了,我不得不承认,我被这种美所征服了。

她拉着我的手,把我拉到了洞穴的外边,岩石构成的洞外是一片低矮的灌木小树林,能够抵御大型动物的入侵。我和她手拉着手,贪婪地呼吸着清晨的空气,我忽然发觉我喜欢上了这片草原,在这看似荒芜的蛮荒原野里,其实到处都蕴藏着生机,也蕴藏着人类祖先的种子。

她拉着我在树林里奔跑,她的体内有着无穷的活力,也许她很高兴,因为她见到了我这个陌生人。难道她是孤独的吗?不可能,原始人类不可能孤独地生存。我想,我已经和她建立起了某种良好的关系,那么我应该叫她什么?夏娃——对,我应该叫她夏娃,伊甸园里的夏娃,她和她的同伴们是我们的祖先。

“夏娃。”我叫了她一声。

她愣了一愣,回过头看着我,不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意思。于是,我用手指着她,又叫了一声:“夏娃。”

她点了点头,也用手指了指自己,她很聪明,已经意识到了这是我对她的称呼,新人的大脑其实和现代人几乎没有区别。然后,她笑了笑,用手指着自己,大声地说:“夏娃。”

天哪,她居然会说话,尽管她并不明白夏娃代表什么意思。看起来人类掌握的语言的历史相当久远。

“夏娃——夏娃——夏娃——”她嘴巴里不停地在重复着这两个汉语字,她显得很高兴,对我笑了笑,然后走到一棵小树边,从树枝上采下了几粒红色的小果子,放到了我的手里。我立刻就明白了,这是我们的早餐,原始社会里通常都是男性打猎,女性采集果实。她吃了几粒果子,我这才想到我早就饿了,于是也照着她的样子吃了起来,味道很甜,富有水份,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植物果实,也许,在今天已经灭绝了。我发现这片小树林里有许多这样的果子,我和她一块儿采起了果子,很快,我们就吃饱了,我想这些果子一定富含着营养,可以提供大量的蛋白质和热量。

然后,她——不,我应该称她为夏娃,我的夏娃,她带着我离开了小树林,向岩石洞穴后方走去。

走了大约半个小时,我见到了一处被稀疏的小树林环绕着的山丘,这里形势险要,怪石嶙峋,在陡峭的山坡下有几个巨大的天然岩洞。在洞口前有一眼碧绿碧绿的泉水,几十个腰间裹着兽皮的人正坐在泉水前休息。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原始人群的部落,他们除了种族特征以外,其他的一切的身体特征都和我们现代人一模一样。

当他们发现我以后,一个个都非常惊讶,我能理解,就象哥伦布第一次抵达美洲的时候,印第安人对他们的感觉一样。夏娃走到他们跟前,对他们说了几句话,自然,我是听不懂的,我只听出这是一种音节含混的语言,在说话的时候,夏娃还不停以打手势等肢体语言来辅助。显然,这是人类最早的语言,刚刚处于萌芽的阶段,但正是这简单的几个音节,最终使人类进入了文明的殿堂。

我还特别注意到,男人们对夏娃都十分尊重,似乎都能听从夏娃的话。也许,这正是母系社会的雏形,女性在部落里拥有比男性更高的地位。很快,夏娃把我拉到了部落成员们中间,他们看起来都对我非常友善,对我说着一些简单的话。有的人还大胆地伸出了手,好奇地抚摸着我的衣服,这是他们第一次接触到纺织品。有的人甚至还摸了摸我的脸,也许是因为我的肤色比他们浅的缘故吧,但我并没有拒绝,而是任由他们善意地触摸。我还见到了几个怀里抱着婴儿的妇女,她们正在给孩子哺乳,人类就是这样一代一代地繁衍下去的。

就这样过去了半天,我无法用语言和他们交流。但人类共通的眼神却是可以交流的,人类的眼睛是我们共同的语言,特别是在我与夏娃之间。在休息很久以后,部落开始准备狩猎了,男人们带上了武器——坚硬的木头,顶端还有锋利的火山燧石。夏娃依旧拉着我的手,跟在男人们后面,我觉得我也至少应该带上某样“武器”,于是,我从背包里取出了一把折叠小刀。夏娃好奇地看着我的“武器”,不明白它的用处,其实,我只用这把小刀来刮水果皮。

男人们来到了一片开阔的草原地带,这里聚集着一小群非洲野牛。他们呈扇形排开,悄悄地在茂密的草地里匍匐前进。我不敢跟上去,害怕惊动了猎物,只能和夏娃一起远远地站在后面观看。当我几乎看不到猎手们的时候,他们忽然从草丛中跳了起来,这时候已经距离他们的猎物非常近了。他们形成了一个包围圈,向一头小野牛凶猛地扑去,野牛刚要逃跑,一支原始的燧石长矛就扎进了它的背上,接着是第二支、第三支、直到小野牛浑身是血,再也跑不动了。小野牛死了,几十个男人一起用力,把他们的猎物拖回了部落。

我跟在他们身后,心情很复杂,我忽然觉得草原的空气里多了一份血腥,但夏娃却显得很高兴。我明白,对夏娃他们来说,生存是第一位的,人也是一种动物,和狮子、猎豹一样,只有不断地捕食才能生存繁衍。

我们回到了营地,在泉水前,人们用钻木的方法生起了一堆篝火。人们用燧石切开了小野牛的身体,一块块的割下了野牛肉。然后把牛肉放在篝火上烤熟,再平均分配给了部落中的每一个成员,当然,我也有一份。这是我第一次食用十四万年前的牛肉,不过,这块牛肉对我来说实在是太大了。我又取出了我的小刀,把牛肉切成了一小片一小片。夏娃看到了我的吃法,她显得非常惊讶。我对她笑了笑,然后把她的那份牛肉也象我那份一样切成了小片,就象是餐馆里的牛肉丝。说实话,这种原始的吃法使我的嘴巴里索然无味,但是,对于我们的祖先来说,却是脱离野蛮进入文明的一大步了。

吃饱以后,他们就进入了洞穴,开始睡觉了,想起那些男男女女衣不蔽体整夜混居在一起,我就有些不好意思。为了保持一个现代人的“文明”,我尽量不靠近洞穴中的他们,而是坐在洞口,仰望着十四万年前的一轮明月。

忽然,夏娃来到了我的身边,她牵着我的手,要把我拉到洞里面去,但是我却死活不肯。她不解地看着我,我知道她完全是出于善意的,但是,即便她听得懂我话,恐怕无法理解我的理由。对于我的祖先们来说,这就是他们的生活方式,他们就是以这种生活方式繁衍出了后代,延续着人类的基因。也许,这一切都只是自然法则而已,并没有什么肮脏龌龊的,但是,我却无法正视这一点。夏娃摇了摇头,月光洒在她的脸上,她似乎能够用眼神说话。我明白她的意思了,如果我不进去,她也会不进去的。但是,我还是不能进去,我在洞口捡了块平地,小心地躺下,闭上了眼睛。我不知道夏娃去哪里了,总之,我很快就睡着了。

当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发现我的身下多了一块兽皮,而夏娃就睡在离我只有几米的远,原来,她真的没有进去。清晨的光线照射在她充满原始之美的身体上,勾勒出了一道诱人的曲线,她睁开了眼睛,那双充满了灵性的眼睛似乎在对我说:我要陪着你。

接下来,我在这个原始部落中度过了十几个日日夜夜,他们似乎已经把我当作了部落中的一员。白天,夏娃和女人们去附近的树林采集果实,而我跟着男人一起去打猎。晚上,我用我的小刀为猎物切割肉片,以便更好的分配食物。

有一天,一个妇女要分娩了,这里自然没有什么卫生措施,生孩子完全是任其自生自灭。更要命的是,这个妇女难产了,部落成员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大一小两条生命都快保不住了。这时候我想起了过去学过的一些医学知识,虽然没有任何工具,但我还是尽力而为地帮助她生产。幸好,情况不是很严重,我还能对付过去,忙了满头大汗以后,终于母子平安了。看着一个新生命在我的手中诞生,我的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也许,这个小生命就是我数千代以前的祖先。

这件事以后,部落的男男女女们对我更好了。在每次分配食物的时候,他们还特意给我多加了一份。而夏娃对我的好感也更强烈了,总是以一种特别的目光看着我。她每天几乎都不离开我了,我也觉得我离不开她了,我们能够通过眼神进行特殊的交流。她非常聪明,总是能够明白我想要表达的意思,她甚至还能够做我的翻译,把我的意思表达给其他人听,然后再把别人的想法用某种特殊的方式告诉我。

但是,每到了睡觉的时间,我就睡在洞穴口,绝对不进去,而夏娃就睡在离我只几米之遥的地方。有几个夜晚,我从睡梦中醒来,见到夏娃的身体,这时候我就明白了,我和她之间迟早要发生什么的。

终于,这一天来临了。那是一个下午,她带着我离开了部落的营地,我不知道她要干什么,我们在小树林里走啊走啊,真的象是在伊甸园里。在黄昏前,我们来到了一座巨大的山峰脚下,那座山实在是太雄伟了,在山峰顶上,还有几块白雪覆盖着——《乞力马扎罗的雪》,这是一篇海明威的小说,写的就是这座巨大的山,非洲最高峰乞力马扎罗山,海拔5895米,山顶终年积雪。现在,它就在我眼前。

面对着乞力马扎罗的雪,我欢呼雀跃,这是非洲大陆的圣地,是大自然的奇迹。人类的祖先,就是在这座山脚下,繁衍生息的。夏娃似乎也对这座山异常尊敬,她的眼神里甚至有些崇拜这座山的味道,也许,人类最早的宗教就是在对雄伟的山川的崇拜中产生的吧。她拉着我的手,跑进了山脚下的一片陡坡里,她发现了一个山洞,然后,带着我走进了洞口。

我立刻想到了什么,心跳加快了,我摸着自己的胸口,不知道该怎样脱身。夏娃也似乎明白了我的意思,但是,她依旧拉着我的手,进入了山洞的深处,四周一片黑暗,我什么都看不见了,除了她的瞳孔。

这是一个错误?

在茫茫无边的黑暗中,我似乎回到了出生以前的状态,回到了母亲的腹中,就象这个乞力马扎罗山脚下的洞穴。人类的生命就是这样起源的,从远古直到今天,一直都没有改变过。此时此刻,万籁俱寂,只有神圣的生命,正随着夏娃轻微的喘息声而蠢蠢欲动。

她是夏娃,是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子。而我,来自21世纪,一切都是这样不可思议,而一切又都是这样妙不可言。

在那个瞬间,我忽然想到了《圣经.创世记》,想到了伊甸园里的某个错误。现在,这个错误已无法挽回了。

当我从悔恨中醒来的时候,夏娃依然沉浸在甜蜜的睡梦中。在黑暗中,我回想着几个小时以前发生的一切,我干了些什么?她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是我们的祖先,天哪!也许,我会在这个有着旺盛生命力的女人身体里留下一些什么,我无法饶恕自己。

刹那间,我已经决定离开这里。就象圣经里说的那样,上帝把犯了罪的亚当和夏娃逐出了伊甸园,赶到了凡间。我就是我的上帝,我要自我放逐。

我最后吻了夏娃一下,我亲爱的夏娃,永别了。

我走出了山洞,来到了乞力马扎罗山脚下的旷野中,我回头望了一眼黑夜里白雪覆盖的山顶,世界是多么美好啊,原谅我吧,夏娃。我打开了我的背包,取出了微型的时空旅行器。这台机器里面有着超光速制导系统,可以带我进入超光速旅行的时空隧道。

我启动了时空旅行器的返回程序,瞬间,我被带进了回家的路,重新穿越了十四万三千年的岁月,回到了我在中华大学的秘密实验室。

当我回来以后,忽然感到手心里有什么东西。我摊开了手掌,在我的手心里,沾着几根卷曲的头发。我立刻意识到,这是夏娃的头发,被我从十四万年前的乞力马扎罗山脚下带回到了二十一世纪的秘密实验室里。我把这几根夏娃的头发珍藏了起来。然后,这次时空旅行的奇特经历被我深埋在了心底,从不向人泄露任何秘密,重新过起了我原来的生活。

但是,从此以后,我就再也无法忘记夏娃。白天,她的音容笑貌时常浮现在我的眼前。而到了夜晚,我会在梦中见到她。就这样,我整天失魂落魄,茶不思、饭不想,简直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我就会成为一具行尸走肉。虽然我的肉体还在这里,但是,我的灵魂却依然留在了十四万三千年前,留在了夏娃的身边。我必须,要和她在一起。

于是,我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在当时的科学界,许多人都在秘密地进行克隆人的实验,许多项技术上的问题已经被解决了。在我们中华大学里,也有这样的秘密实验,于是,我也私自进行了克隆人的实验,我要克隆的是——夏娃。

是的,我利用了那几根夏娃的头发,从头发的体细胞里面提取出了夏娃的DNA。然后,根据DNA培养出了夏娃的胚胎,再放入了一个健康妇女的体内,使夏娃的胚胎在那个妇女的子宫内发育。最后,经过十月怀胎,我的小夏娃——你,终于诞生了。

我的小夏娃,现在你明白了吗?我不是你的父亲,但却是我克隆了你。你就是夏娃,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子。

你刚出生不久,我就抱走了你,并且抚养你长大,我谎称你是我的女儿,是我和一个非洲女子所生的混血儿。我就象你的亲生父亲一样精心地爱护你,呵护着你的成长,我在你身上倾注了所有的感情,因为,我深深地爱着夏娃。

我一天一天地看着你长大,你就是我的杰作,我发誓要用生命来保护你,就象所有的父亲一样。现在,已经二十多年过去了,你也终于长大了,我似乎又重新看到了十四万三千年前伊甸园里的夏娃。

夏娃,我爱你。

随着你的长大,随着你越来越漂亮,随着你越来越象伊甸园里的夏娃,不,你就是夏娃。我无法抑制我的感情,我觉得你就象我的旧时情人,我随时都想要吻你。二十多年了,对我来说,已经等了二十多年了。可是,对于夏娃来说,却已经等了足足十四万年才能与我相会。十四万三千年前,只是你的前世,而现在,则是你的今生。不管是前生还是今世,我都永远爱你。

是的,我是爱你的。可是,你爱我吗?在我的眼里,你是我的夏娃,你是我来自远古的爱人。但是,对你来说,你又不是夏娃。虽然,你有着和她完全相同的DNA,但这并不表示你们是同一个人。夏娃只是你的前世,只是你的一个遥远的梦境,一个幻影而已。

你就是你。

我不应该把我对夏娃的感情强加在你的头上。我确实创造了你,但是,你并不是我的附属品,你有你自己的生命,有你自己的意志,有你自己的感情,你可以去选择你真正爱的人,而我,必须也只能是你的父亲。

所以,我不能和你在一起。也许,当我用夏娃的头发把你创造出来的时候,这就是一个错误。你已经长大了,我不能让错误再继续下去。

我决定回到十四万三千年前的乞力马扎罗的山脚下,在我和她结合为一体的那个夜晚,夏娃还在山洞中熟睡着。当她在第二天清晨睁开眼睛的时候,她依然会看到我,就象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而我,还将是二十多年前那个年轻的我,我会保守秘密,不再离开她,永永远远和她厮守在一起。

听起来是不是难以置信?虽然,在这里我有富足的物质生活,我有崇高的地位和荣誉。但是,我情愿放弃这一切,从二十一世纪回到十四万年前的原始社会,从IT时代回到石器时代,一切都是为了我所深爱着的女子——夏娃。

我的小夏娃,我的孩子,你依然是我的孩子,对不起,爸爸离开了你,爸爸必须离开你。

再见,我的孩子。爸爸永远爱你。

“爸爸!你别走。”

她扑在这台机器上,高声地叫了起来,但是,屏幕里的文字还是到此为止了。接着,这台时间机器里发出一阵奇怪的声音。很快,她闻到了一股烧焦了的味道,屏幕里的光立刻就灭了。原来这台时空旅行的机器已经被预装了自动毁灭系统,当这段文字结束以后,就立刻自动短路,烧毁所有的内部系统,彻底进行自我破坏。

终于,她意识到了,自己已经永远都见不到“父亲”了。

她茫然地走出了地下室,来到了一面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那张镜子的脸,迷人无比,谁都不会想到,这张脸来自十四万三千年前的东非草原。她镜子里的人说:“知道吗?小夏娃,你只是一个复制品,一个来自远古的复制品。”

她回过头,看到了父亲微笑着的照片,不,还应该叫他父亲吗?他是她前世的情人,而她的前世是她的另一个DNA,来自十四万三千年前。终于,她明白了他看她的那种眼神,她明白了埋藏在他的眼神深处的忧郁与悲伤。

泪水顺着她浅棕色的脸颊划落,挂在了她的红唇边上,就象古老的夏娃。

一个星期以后。

一架轻型飞机,载着中华大学分子生物研究所的专家和学员们掠过非洲的大地。她坐在舷窗边,俯瞰着身下茫茫无边的东非大草原。从离开中华大学的时候起,她就一直这样沉默无言,脸色阴郁地望着窗外,同事们猜测也许是因为她父亲失踪的原因。虽然,她从来没有来过这里,但是却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这里是人类起源的伊甸园,也是在十四万三千年前,她的前世的家。

终于,飞机降落了。她一走下飞机,就见到了眼前那座雄伟的山峰——乞力马扎罗,非洲人眼中上帝的居所。飞机场位于一片山间高原,气候非常凉爽,在层层山峦之上,可以仰望到几点雪白色山尖,要知道这里可是地球的赤道附近,能见到现代高山冰川简直是个奇迹,在山峦和蓝天交界处,积雪的山峰辉映着阳光,正如金刚石般闪烁。瞬间,她的眼前出现了某种幻影,她似乎可以看见十四万年前的那个女人,那是她的前世,正在艰难地攀登着这座高山。一股说不出的忧伤涌上了她的眼眶,她居然有了一种想哭的感觉。

他们的目的地,一家古人类研究机构就位于乞力马扎罗山脚下,这是在十年前,一位热衷于探索人类起源之迷的华人科学家张教授建立起来的。很快,他们在一间实验室外见到了张教授,一个中年的中国男人,已经在东非草原上度过了半辈子。出乎意料的是,张教授一眼就认出了她,笑着说:“我的小天使,你长大了。”

她也认出了张教授,原来张教授和她的“父亲”是好朋友,同为分子生物学和古人类学家,他们都是人类单一起源论的坚定支持者。在她小时候,张教授经常到她家里来,她还清楚地记得张教授和“父亲”讨论人类起源的问题,张教授很喜欢她的聪明和她那与众不同的外表,总是叫她“小天使”。她现在显得很腼腆,低下头轻声地说:“你好,张教授。”

“我已经听说你父亲失踪的事,我很难过,他没能够来这里目睹这次重大发现,实在太遗憾了。”张教授以一种奇特的目光注视着她,这让她很不自在,张教授看了足足有半分钟,才转而对大家说,“目前两具古人类的遗骸正在无菌实验室里妥善地保存着,我正在对其进行DNA的分析。”

一位中华大学的研究生问道:“对不起,我想知道两具遗骸的保存程度如何,据说距今有十四万年,经过了那么长的时间,还能否得到完整的核DNA呢?”

张教授微笑着回答:“不仅仅有保存完好的核DNA,而且还有完好的线粒体DNA,两具遗骸身上都有。有一支联合登山队,在攀登乞力马扎罗山那终年积雪的顶峰时,发现了这两具遗骸。这两具遗骸原本是埋葬在顶峰附近的冰层之中,虽然这里位于赤道附近,但是乞力马扎罗山的海拔高度达到了5895米,山顶上的高山冰雪层已经堆积了几十万年。但是,最近十几年来,全球气候变暖,世界各地的高山冰川都在逐渐消退,乞力马扎罗的冰雪也在减少。所以,这对在冰雪中埋藏了十四万年的遗骸终于渐渐地露了出来,被人们所发现了。”

“也就是说,因为在高山冰雪的封闭之中,所以这两具遗骸保存地相当完好?”她提问了。

“是的,就象是天然的大冰库,死者的细胞组织可以保存十几万年。知道埋藏在西伯利亚冰雪中的长毛象吗?当俄国人发现它们的时候,甚至还可以把几万年前的大象肉煮熟了吃。”

她点了点头:“我明白了,现在我们可以看一看那两具遗骸吗?”

“对不起,现在还不能,因为最近几天我在对这两具遗骸做一项重要的基因对比工作,为了避免对DNA的污染,所以实验室要尽量避免与外界的接触。再等几天,只要分析结果一出来,大家就可以观赏那两具遗骸的尊容了。”

“那你请我们来干什么呢?”一位研究生遗憾地说。

张教授回答:“当然是有用的,现在,我想提取你们每一个人的血样标本。”

“我们的血样标本?干什么?”研究生疑惑地问。

她忽然想到了什么,说:“张教授,你是要分析两具遗骸和现代人类的基因关系吗?”

“你很聪明,没错。”

“那好,先提取我的血样吧。”她非常信任地对张教授点了点头。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张教授都在实验室里忙碌着,而来自中华大学分子生物研究所的人们却都无所事事,张教授似乎并不需要他们的帮助,除了他们的血样。还有一批来自北美与欧洲的科学家也得到了相同的“礼遇”,这些被抽血的人中甚至还有中非雨林里的小个黑人、澳大利亚的土著人、太平洋上的美拉尼西亚人、南美安第斯高原上的克丘亚印第安人、北极的爱斯基摩人。

她不愿意呆在研究所的客房里,在沉闷了一个星期以后,终于决定出去走走。她来到了山间原野,仰望乞力马扎罗的雪峰,总觉得在那峰顶之上,有什么正在呼唤着她。她不可抑制她的冲动,于是,她决定攀登乞力马扎罗的冰雪顶峰。

虽然从这里可以望到乞力马扎罗的冰雪,但是要走到顶峰却需要足足好几天,因为登山者每到一个山间小屋都要休息一到两天,以适应高山环境。她带足了全套登山设备,先是跟随着大队登山爱好者,用了三天时间,但到最后的冲刺阶段,她就独自一人行动了。

在上午十点左右,她终于抵达了乞力马扎罗的顶峰。这里是被几十万年的冰雪所覆盖着的火山口,四周是一片白茫茫的冰雪世界。向极远方眺望,可以依稀地看见高山荒漠和高山草原,再往下是山腰的森林和茫茫无边的东非大草原,似乎整个世界都在她的脚下了。

正当她伸开了双手,想要高声地叫喊起来,以发泄自己胸中的郁闷时,忽然有人在她身后说:“小天使。”

“谁?”她回过头来,却发现是张教授,她忙说:“张教授,你怎么在这里?”

“乞力马扎罗的雪。这里多美啊。”张教授自顾自地说。

“是的。”

“也许是因为这里的雪太美了,所以,那对十四万三千年前的男女,才会被埋葬在这里的冰雪之中。”

她忽然问:“会不会是他们自己爬上山来的呢?”

“有这个可能,当人感到自己要死的时候,总会找一个干净一点的地方,比如这里。而且,在原始人眼中,这座冰雪山峰或许还具有某种重要的意义。” 忽然,张教授以一种特别的目光看着她说:“我的实验已经完成了。”

“太好了,结果怎么样?”

张教授缓缓地说:“结果太不可思议了,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提取你们的血样?不仅仅是你们中华大学,还有来自全世界的各个人种,主要是女性,大约有一百多个不同的种族类型,当然,你是最特殊的一个。我从你们的血样中提取了线粒体DNA,我相信你一定知道线粒体DNA的作用和意义。”

她回答:“我当然知道,线粒体是存在于细胞质中的细胞器,作用是提供机体所需的能量。线粒体DNA存在于线粒体中,呈环状双链结构。线粒体DNA只能由母系遗传,无论是女性还是男性,我们的线粒体全部都来自于母亲。我们的母亲的线粒体则全部都来自我们的外祖母,依此类推,直到远古。线粒体构成了对于我们的母系祖先的独立记录,没有被主细胞核的DNA所沾染,而主细胞核DNA是均等地来自于我们的父母的。”

“回答得很好,那你知道什么是线粒体夏娃吗?”张教授继续问。

“教授,你不是在故意考我吧?”但她还是照着她所学过的知识回答:“所谓线粒体夏娃,就是所有现代人最晚近的纯粹母系共同祖先。科学家曾在全世界随机抽样了135名妇女进行线粒体DNA序列调查。这些妇女中有澳大利亚土著人、新几内亚人、美洲印第安人、西欧人,东亚人,以及非洲多个民族的代表。他们逐对研究了每个妇女与其他各个妇女线粒体DNA字母差异的数目,最终确定了在10至25万年前有一个总分叉点,处于该点的女子是所有现存人类的最靠近我们的纯粹母系的共同祖先,她就叫线粒体夏娃,后期实验把时间定到14万.3千年前,必然存在这么一个女子,所有现存的人类的线粒体原本都来自于她。”

张教授点了点头,然后缓缓地说:“现在,线粒体夏娃就在我的实验室里。”

“你说什么?”她惊讶地问。

“真是不可思议啊,她已经在我们脚下的冰雪里埋藏了十四万年了。”

“你是说那具女性遗骸?”

“对,她就是在这里的冰层中被发现的。我对她的主细胞核DNA与线粒体DNA都做了分析,并且和那具男性遗骸的主细胞核DNA与线粒体DNA分别做了对比,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我发现那具男性遗骸的线粒体DNA与那个女性的有着某种遗传关系,也就是说,那个男人的线粒体DNA来源于那个女人。更重要的是,根据线粒体DNA的突变规律,该男性遗骸的线粒体要比女性晚了许多代。”

“这怎么可能呢?除非那个男人是那个女人的后代。”

“不,根据碳14测定,他们生存于十四万三千年前。他们差不多是同时死亡的,男子的年龄比女子略大几岁而已,死亡年龄大约是四十多岁,要知道原始人的平均寿命很短,四十岁在他们当中应该算是寿终正寝了。”

“这是为什么?”

张教授又若有所思地看了她一眼,继续说:“当我发现这个的时候,就觉得非同寻常,我立刻就想到了线粒体夏娃这个假设,所以,我给全世界各地的研究机构都发出了邀请,因为他们里面有各色人种。我检测了他们的线粒体DNA,并与那具在这里发现的女性遗骸的线粒体DNA做了分析和比对,结果发现,不论你是一个中国人还是澳大利亚土著、非洲人、欧洲人、印第安人,你们所有人的线粒体DNA都与那个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性有着直接的遗传关系。”

“天哪,她就是线粒体夏娃?”

“没错。”张教授点了点头,“她确实存在,她是今天我们所有人的最晚近的纯粹母系的共同祖先。我们每一个现代人体内的线粒体DNA都来源于她。”

她怔住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又在心中蠢蠢欲动。忽然,她听到了一阵巨大的风雪声,海拔5895米的山顶上即将刮起一场可怕的暴风雪。

“快点下山。”张教授赶紧说。

她点了点头,和张教授一起跑下了山顶,用了几十个小时,才回到了研究所里。

此时此刻,许多记者已经云集在了山脚下,他们正在焦急地等待着张教授,他们无法理解,张教授为什么要花了好几天的时间冒险上山,去找一个中华大学分子生物研究所的女实习生。

新闻发布会很快就召开了,张教授向全世界宣布发现了线粒体夏娃,但是,对于同时发现的那具男性遗骸,他却没有做任何说明。

她坐在张教授的身边,总觉得张教授似乎还隐瞒了什么。在新闻发布会结束以后,她要求去实验室里看一看线粒体夏娃。张教授同意了,他盯着她的眼睛,缓缓地说:“你应该去看一看,我的小天使。”

在进入实验室之前,她换了全套的防护服,并进行了全身消毒。然后在同样装束的张教授的陪同下,一起进入了实验室。在实验室里,有着两具水晶棺材一样的玻璃防护罩,一对生活于十四万三千年前的男女遗骸就躺在防护罩里。

她先看了看那具女性遗骸。

遗骸保存地相当好,十四万三千年来,乞力马扎罗山顶上的冰雪一直忠实地保护着它的身体。尽管如此,在漫长的岁月里,遗骸是不可能完全保持原貌的,整个皮肤都已经变黑了,身体缩水,脸部深陷,看不清眼睛。不过,要知道它已经度过了十四万年的时光,能够保存到这样已经非常不容易了,至少可以看清全部的身躯四肢和部分脸部。

她看着遗骸的脸。忽然,发现那张脸的轮廓和自己有些相象,她满脸狐疑地看了看张教授,张教授也在象是推敲某个化石标本一样仔细地观察着她的脸。然后她摸了摸自己的脸和头发,心中有一股奇怪的感觉。

“有一个秘密我一直没有说出来。”张教授缓缓地说:“我在分析你的血样的过程中,惊奇地发现,你的主细胞核DNA序列,与眼前这个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一模一样。是的,完全一样。”

她呆住了,她看着张教授的眼睛,几乎要崩溃了,她又看了看防护罩里的那个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线粒体夏娃。这个女人就是她的前世,“父亲”用了这个女人的一根头发“制造”出了她。所以,她是另一个线粒体夏娃,活着的夏娃。

她强忍着自己的眼泪,来到了另一个防护罩前,那里面躺着一具男性遗骸。这具遗骸的保存程度与那具女性遗骸差不多。她仔细地看着这具遗骸模糊的五官,也觉得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张教授的声音又在她耳边响起了:“很奇怪,我发现这具遗骸表现出了明显的蒙古利亚人种东亚亚种的种族特征。可是,在十四万三千年前,现代人类的祖先还聚居于非洲,不同人种的分化是在许多万年以后,人类走出非洲以后才开始的。”

此时此刻,她已经明白了某些东西,她看着这具遗骸,冷静地说:“张教授,能否把这具男性遗骸的DNA样本提供给我一些,也许,我能够帮你解释这个问题。”

“真的吗?”张教授犹豫了一会儿,最后点了点头说:“看在你父亲的份上,我同意。不过你不能把这具遗骸的DNA样本泄露给其他人。”

“这个我当然明白。谢谢你,张教授,如果我父亲知道,一定会感谢你的。”

张教授说:“当然,你父亲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希望他能够知道我的发现。”

她深呼吸了一口,看了那两具男女遗骸最后一眼,在心中默默地祝福着他们,然后她走出了实验室。

几天以后。

她回到了家里的实验室,分析了在乞力马扎罗山顶上发现的男性遗骸的DNA样本,并且与她“父亲”遗留下来的毛发做了比对。她的结论是:这是同一个人的DNA。

现在,她一切都明白了,和线粒体夏娃一同被发现的那个男人就是她的“父亲”。他离开了她,乘坐时空机器,又回到了十四万三千年前的乞力马扎罗山脚下。当他回到他的夏娃面前时,他不再是四十多岁的成熟男人了。他又变回成了那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从此,他们一起生活在伊甸园里,共同繁衍后代,他们一定生了很多女儿。他不会意识到,和他生活在一起的人就是线粒体夏娃,他和夏娃的女儿们将传递她的线粒体DNA,再传给夏娃的外孙女,她们一直往下传下去,经过十几万年的岁月,遍布于地球上的每一个角落。

这是一个神圣的过程。

太不可思议了,可是,科学告诉她,这一切又都是事实。她茫然地离开了实验室,走到了一扇面朝大海的窗户前。海风吹进窗户,吹散了她的卷曲的长发,她努力地呼吸着带着海水味的空气,摊开了她的手心。

在她的手心里,有着几根卷曲的头发。这是昨天晚上,从父亲的保险箱里找到的,这几根头发藏在一个铁盒子里,盒子上写着两个字:夏娃。

那是线粒体夏娃的头发,被“父亲”保存了二十多年。她也知道,她的生命就来自于这几根头发上所提取的DNA。

此刻,她摊开手伸到了窗外,一阵海风吹过,立刻就卷走了那几根夏娃的头发。

永别了,线粒体夏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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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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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上比分一比零,足球场的喇叭里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虽然这个球场的音响非常先进,然后在全场一片嘈杂的呐喊与几个最常见的脏话词汇的海洋中,传到我耳朵里的只是模糊不清的一串音节。我有些头晕,也许我天生不适合吵闹的环境,而且我所处于的位置不太好,球门后面,进球的那个球门远在整个足球场的另外一头,我只看到远方几个人影晃动,白色的皮球闪了一下,接着就是全场一片欢腾。从我这个角度看过去实在是莫名其妙,我居然连谁进的球也不知道,我必须承认,我有些厌倦了,我抬起了头,看着黄昏时分的天空。忽然,我看到一只白色的纸飞机掠过天空,黄昏的天空被夕阳染红,那只呈现出一个角度很小的锐角三角形的纸飞机在球场上优雅地滑翔着,我仿佛能感到纸飞机后面拖出两道长长的尾气,宛如新娘的长裙的下摆,让整个天空都黯然失色。

然后,我又看到了一只同样的纸飞机向球场上方马鞍形天空飞去,第三,第四,直到我数到两位数,越来越多,我数不过来了,也许是某个球迷团体庆祝主队进球的独特方式。现在,球场的上空正飞翔着成百上千的纸飞机,也许是他们事先就准备好了的,全都叠成同一个形状,那些纸飞机浩浩荡荡地在上空盘旋、俯冲、翻转,在血色的天空下,居然让我联想到了奇袭珍珠港的零式战斗机群。

我发现似乎全场人的目光都被那些纸飞机从球场上吸引到了天空中。一些纸飞机坠落在草地上,几个球员停下了比赛捡起了纸飞机,又重新把纸飞机扔向了天空。我身边的一些人,也从身下拿起了垫在座位上的报纸,叠成了纸飞机,扔向了天空,于是,那些纸飞机越来越多,我似乎产生了遮天蔽日的感觉。

我也拿出了一张废纸,按照我小时候的记忆,叠成了一架纸飞机,只是我叠的飞机特别丑陋,是啊,我都快忘了儿时的那些纸飞机是如何创造出来的。然而,我还是把我自己的纸飞机送入了天空,我注视着我的飞机,因为样子有些怪异,所以它在天上那么多的飞机中是那样显眼。我看着它,我觉得就好象在看着我自己,我的纸飞机,或者说就是我自己,正在飞向足球场里的最高处,一股上升的气流似乎在托着它的双翼往上而去。当它几乎接近足球场顶篷几乎要飞出球场的时候,动力却突然消失了,它又开始缓缓地向下滑翔,转了几个圈子,最后,一头扎在了球门前的草地里。

以后的比赛,我没有心思看完,只注视着那些纸飞机一架一架地坠毁在草地和观众席里。当主裁判吹响了全场比赛结束的三声长哨以后,最后一架纸飞机向球门后面的看台飞来,最后,这架纸飞机飞到了我的面前。我一把抓住了即将坠落的纸飞机,这是最后一架,也许值得收藏。

球迷们象潮水一样涌向出口,我不喜欢拥挤的感觉,依旧一个人坐在位子上准备最后一个离开。十几分钟以后,当人潮散尽,一些清洁工出来打扫的时候,我依然坐在位子上。天色已经黑了,在球场明亮的灯光下,整个球场上到处布满了纸飞机的残骸,一片白色的狼籍。

我终于从古老而尘封的记忆里想起了什么。

公元十六世纪的上海县,当时著名的鱼米之乡,人杰地灵,赋税粮米供应南北两京,棉布纺织业更是行销全国,时有“苏松甲天下”之称。清人叶梦珠曾云:“前朝(明)标布盛行,富商巨贾操重资而来市者,白银动以数万两,少亦万计。”南方的糖、药材、香料,北方的大豆、油脂、皮革都汇聚上海。邑人褚华谓:“从六世祖,赠长史公,精于陶猗之术,秦晋布商皆主于家,门内常客数十人,为之设肆收买,俟其将械行李时,始估银与布捆载而去,其利甚厚,以故富甲一邑。”商肆林立,百货毕集,时人比之为“市货盈衢,纷华满目的苏州”,有“小苏州”之称。在这“游贾之仰给于邑中,无虑数十万人”的商业城市周围的许多小市镇也都发展起来。如朱家角、诸翟、安亭等,共有新兴市镇63个,均兴盛一时。

然而,正当此“江海之通津,东南之都会”沉浸于一片繁荣昌盛的花花世界之际,来自海上的大祸却临头了。嘉靖三十二年,中国海贼王直引倭寇大举来犯,连舰数百,蔽海而至。四月十五日从浦东渡江直捣上海县城,知县喻显科仓惶逃遁,倭寇大掠,满载而去。至六月二十七日,五次焚掠县城,死者无数,昔日繁华的上海成一片废墟。

虽然元代上海就已建县,但并无城墙,此次几遭劫戮,市民决意筑城抗倭。全城市民自动出钱、出地、出力。首议者顾从礼捐粟4000石,助筑小南门。太常卿陆深的夫人捐田500亩,银2000两,拆房数千楹,助筑小东门。嘉靖三十二年十月开工,当年完工。城围九里,高二丈四尺,有门六座,东朝宗,南跨龙,西仪凤,北晏海,小南门名朝阳,小东门名宝带。另有水门四座。城上有敌楼6座,雉堞3600有奇,箭台20所。城外有濠环抱,长1500丈,宽3丈。要害处筑高台三座,名万军、制胜、振武。万军台上有丹凤楼,楼分三层,游人多登楼远眺江景,故有凤楼远眺一景,为上海八景之一(其余七景为:海天旭日、黄浦秋涛、龙华晚钟、吴淞烟雨、石梁夜月、野渡蒹葭、江皋霁云)。

城墙筑成后的嘉靖三十三年正月十八日,倭舟七艘进攻上海。董邦政据城死守,各种火器齐发,毙敌无数,贼不敢近。围城十八天方围解。时有少林僧兵88人来援,大破贼于叶榭。嘉靖三十五年五月一日徐海引大隅、萨摩倭船五十余艘突至上海。董邦政正率兵于浦东剿贼,城中皆老弱残兵,形势危急。市民招募敢死队员数百人守城。倭寇昼夜攻城,十八日夜半登城,被发觉,炮石雨下,倭退涉城濠,多被溺死,残部逃遁。后在水中捞得六十七具尸体,皆重创,头颅肿大,口圆而小,色黝黑,确认为日本人。

就在这场战斗胜利后的第七年,“著名的中国教徒保禄”(根据一份十七世纪耶稣会呈给梵蒂冈的报告中的称谓)诞生在上海县城南太卿坊内的一间小楼中。

当然,更多的记载说他诞生在县郊的农村,但我更愿意相信城厢内的这个说法,也就是诞生于乔家路的九间楼之说,尽管据说九间楼是崇祯年间建造的,要比他的诞生晚了许多年。

“保禄”的祖父是个上海的商人,很早就死了。当倭寇入侵上海的时候,房子和产业都给烧光了。“保禄”的父亲想必是没有继承多少遗产,所以只能做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商人,从事一些货物的批发与零售的小买卖。

我相信,“保禄”就是在上海县城的街道与小巷中度过了他的少年时光。在四百多年前的某个黄昏,一个穷困潦倒以至于偶尔要靠种地才能维持生计的小商人的儿子,正从楼上狭小阴暗的格子窗里向外眺望。四周是深宅大院高高耸立的白色防火墙,而窄窄的街道对面是红色的窗棂与青色的瓦片。他只能透过破落的屋檐,看到的一方小小的天空,他看到一只说不出名字的大鸟,正掠过火红的天空。于是少年放下了书本,悄悄地跑下了楼梯,他从后门出去,那儿有一条宽度只容一人通过的小巷,他穿过长长的小巷,旁边是豪宅高高的大墙,头上的天光就像一道缝隙。少年很快走出了小巷,在一条宽阔的青石路上,他向东面跑去,十六世纪的上海街头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气味,那是南来北往的货物与附近乡下农民的气味。还有轿夫的汗臭味,女人的脂粉味,酒馆里的黄酒味,民居里的炒菜味,药房里的药材味,皮草行里的皮革味,总之,十六世纪的上海把南来北往所有的味道都汇集在一起,放在街道里发酵,又散播到空气中漂浮着。少年闻着这些味道,不免有些晕眩,忽然,一阵风从东面吹来,那是另一股味道,让人漂浮或者沉没的味道,浩浩荡荡,波涛汹涌。少年顺着风的来势向东跑去,很快他来到了城墙脚下,自从他出生七年前的那场战争以后,上海就再也没有经历过倭寇的灾难,所以,这里也就渐渐变成了一座不设防的城市。他很容易地就从马道跑上了城墙,在高高的丹凤楼上,少年倚着栏杆向着黄浦江的方向眺望。十六世纪的黄浦江烟波浩渺,西岸遍布码头与各种船舶,尤以双桅帆船为多,东岸则是一片江滩,青青的芦苇丛生,成群的飞鸟在江岸翱翔,还有从长江口溯江而上的白色海鸟也掠过江面觅食。再往东,是一片坦荡的浦东原野,那里有成片的水稻和棉田,密如蛛网的水道,一切都被夕阳覆盖上了一层红色。而此刻,面向着黄浦江是看不到落日的,西下的太阳正在丹凤楼的另一面,少年看不见它。不但太阳,就连原野尽头的大海少年也看不见,但他知道大海正在几十里外的沙洲上缓缓地鼓动潮汐。有谁知道,这个十六世纪的上海少年是多么渴望同时看到大海和夕阳啊?

此刻,一个风尘仆仆一身长途旅行装束的陌生人来到了少年的身边。陌生人把着栏杆,也望着黄浦江,长出了一口气,终于回到“凤楼远眺”了。

少年回头,看着陌生人的脸,小商人的儿子见过的人很多,有广东来的商人,宁波来的裁缝,苏北来的轿夫,苏州来的书生,福建来的水手,南京来的税吏,但从来没有见过眼前的这个人。

你从哪里来?少年问陌生人,就像是在盘问什么可疑的分子。

小公子,我从四川来。陌生人礼貌的回答。

四川人?

不,这里就是我的家乡,我是在四川做官,刚刚解职回乡的。这个陌生人缓缓地说。他是从成都启程的,坐船直下川江,进入三峡,出了白帝城,只一天工夫就到了江陵。接着又花了一个月的时间过武昌的黄鹤楼,湖口的石钟山,当涂的采石矶,镇江的金山和焦山,最后来到吴淞口,进入了黄浦江。

你还穿着旅行的衣服,是刚下码头的吗?

陌生人微微一笑,点了点头。当他抵达了东门外的码头,仰望着丹凤楼高高的匾额时,他似乎把一切都忘了。陌生人没有回到近在咫尺的自家园林,而是直接登上了这座城墙上的高楼。

少年继续问,既然你的家就在这里,为什么不先回家,却要上这丹凤楼来呢?

因为这里的景色很美。陌生人的目光对准了极远处的地平线这里看出去很美吗?

陌生人停顿了一会儿,然后叹息着说,是的,无论我走到天下的哪里,都及不上“凤楼远眺”的江景让我着迷。

可是,这里看不到大海,也看不到落日。

陌生人笑了笑说,大海离这里太远了,人的目力实在达不到,落日在西面,面向东方如何能看到?除非,你能像鸟一样飞到天上,在高高的天空中,我想,也许能看到远方的大海和西面的落日。

少年点了点头,高声说,我就想飞到天上去。

陌生人哑然失笑,觉得眼前这个嘴唇上刚刚长出些绒毛的少年实在有趣,人没有鸟的翅膀,如何飞上天空?

少年回答,人没有马的四条长腿,却依然可以在大路上长途旅行,因为人们有马车。人没有鱼的鳍和尾,却照样可以航行在江河湖海之上,因为人们有舟船。

陌生人听着少年的话,虽然有些别扭,但似乎包含着更重要的东西,他锁着眉头问,你是说人们可以像使用马车和舟船在陆地和江河中旅行那样,利用某种工具在天空中飞行?

是的。少年依旧看着天空。

陌生人点了点头,也同样看着红色的天空。

少年突然问他,能不能把你的伞给我用一用?

陌生人有些奇怪,但还是拿出了背在身后的油纸伞交给了少年。然后,少年撑起了伞,慢慢地爬上了栏杆,象走钢索一样,双脚站在栏杆上,陌生人吃了一惊,叫少年下来,少年却没有听。接着,少年在栏杆上站直了,向身体两侧平伸出双手,右手握着撑开的油纸伞的伞柄。

许多人都朝少年看来,丹凤楼上的游人,城墙上的小卒,码头上的挑夫,黄浦江里的水手,许许多多的人的目光都朝着这个站在丹凤楼栏杆上只需跨一步就会从四五丈高的地方摔下来变成一团肉酱的撑伞少年。

一阵风吹过少年的脸颊,很舒服,撑开后的油纸伞很大,在风中有些摇晃,他看着自己脚下的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仿佛已飞到了云端中。

少年闭起了眼睛,飞吧。

在那个黄浦江畔的黄昏,这个后来成为著名的基督徒的少年差一点就飞了起来,当然,如果他真的飞了起来,那么日后也就不会有这个著名的基督徒了。所以,基督徒们还是要感谢当时站在少年身边的那位陌生的绅士的。

当少年即将要向前跨出一步越向天空的时候,是陌生人一把抱住了他,拉回到了栏杆里面。而那把伞,却已经飞了出去,油纸伞晃晃悠悠地在黄昏时分的江风中摆动着,一股风吹来,居然把伞吹向了比丹凤楼的斗檐更高的高处。随着汹涌的江风,那把伞在空中翩翩起舞起来,陌生人瞬间觉得那把伞的形体如同一个西域的美人,被夕阳洒上一层金色的光芒,在云端里跳着古时候的胡璇舞。过了一会儿,风向变了,那把油纸伞快速地向黄浦江的方向而去,然后缓缓地下降,最后,摇摇晃晃地落入了汹涌的黄浦江中。

这时候,少年才慢慢地说,对不起先生,弄丢了你的伞,我父亲正在做一笔油纸伞的批发生意,他会赔你一把新伞的。

不用了,告诉我,为什么要撑着伞站在栏杆上?

因为你的伞很大很结实,而刚才的风向和风速都很合适,我会在空中驾驭风向的。

陌生人看着少年的脸说,总有一天,你会很有出息的,至少比我有出息。你今年几岁了?

十五岁。

都十五岁了,过几年要去考秀才了。他似乎想起了二十年前会试发榜后看到自己名落孙山的那天,还好,那一切都过去了,不过对眼前这个少年来说,还刚刚开始。

陌生人继续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徐光启,字子先。

陌生人点了点头,目光里有一种无奈,然后辞别了少年,走下了丹凤楼。他走进了上海县城的城隍庙东北角的一座深宅大院里。然后,他来到西面一座荒废多年的园子里,看着月亮渐渐地爬上树梢,他已经打定主意了。几个月以后,这座废园子被他建成了一座富丽堂皇的江南园林。以供他的父亲,也就是前南京工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潘恩潘老爷子觞咏其间。这个救了少年一命的陌生人的名字叫潘允端。他取“豫悦老亲”之意,将这座园子命名为豫园。六十多年以后,当丹凤楼上的少年和陌生人都早已经作古的时候,那位少年的第三代后人,买下了潘家的一栋旧宅世春堂,改建为上海第一座罗马式天主教堂。在今天,如果顺着豫园边门的安仁街拐进梧桐路,在福佑路第二小学分部里,你会看到这座全部楠木构架的明代建筑现在已经成了小学生的健身房。

“广东的天气真热”。课堂里的徐光启擦着汗,缓缓地说。几个学生在悄悄地笑,他们用广东话窃窃私语起来。徐光启无法听懂他的学生们究竟说的什么,他也不愿意去深究那些可能对老师的不敬或是嘲弄,炎热的天气让他有些慵懒,窗外又响起了广东女人的木屐声音,“踏踏踏”敲着青石地板。于是他卷着书本,凝神望着窗外一棵巨大的老榕树,那些繁茂的枝叶一直垂到书院的窗口。不知过了多久,当他回过头来的时候,发现教室里已经没有一个学生了,作为老师,也许应该表示出愤怒,可他却愤怒不起来,反而有了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他长长地吁出一口气,放下卷成了一团的书,心想,也许自己确实不适合教书。

他走出了教室,那拖着木屐广东女人又不知到哪里去了,阳光从茂密的榕树枝叶的缝隙间洒了下来。光线零零碎碎的,倾泻在徐光启的额头,那个十多年前丹凤楼上眺望江景的少年如今已经成长为一个男人了,他也离开了故乡,来到了遥远的广东。

风从院墙上掠过,迷离诱人,一如那童年的幻想,这里是炎热潮湿的南国,在儿时,他的小商人父亲常常在家里存放许多来自广东和南洋的货物,狭小的房间和阴暗的楼梯里,到处都充满了那些奇怪的味道,也许是蔗糖或者是药材,还有南海里的鲨鱼翅,这些奇怪的味道混杂在一起,慢慢地在陈年的老屋里发酵,真的说不清,少年的他只能统称这为广东味道。这来自遥远南方的广东味道散发着某种神秘的气息,叩响了他身体深处的某个意识,于是,他感到了最初的欲望,少年的欲望,被来自南方的气味所诱惑。于是,他从少年,成长为男人。如今,他终于来到了神秘的南方,却什么都没有得到,那原始炙热的幻想却变成了广东女人的木屐声在不断地响起,慢慢地流逝着年华。

十五岁那年的惊魂一刻,他差点从丹凤楼上坠下送命,成为了人们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故事。那一年的上海,人们总是说小商人徐某人的儿子异想天开,居然想要在丹凤楼上撑着油纸伞飞上天去。那次,徐光启的小商人父亲狠狠地打了他一顿,让十五岁的他一个月没能起床,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去过丹凤楼。

许多年过去了,他知道,父亲虽然只是一个潦倒的小商人,但依旧是深深爱着自己儿子的,父亲所做的一切:在外面闯荡码头、批发走私的小商品、甚至在乡种地,都是为了儿子能够读书取得功名,不再向他那样低三下四的做一个被别人瞧不起的小商人。于是,父亲逼迫着儿子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苦读伟大的孔子与孟子流传给后代的那些经典。尽管父亲对这些厚厚的书本里写的东西不太明白,但父亲深信书本是世界上最有用的东西,甚至比他日常接触的银子和孔方兄更有作用。因为古时候有一位皇帝说:书本里藏着黄金,藏着粮仓,最后,还藏着美女。

在他长大成人的岁月里,他就像当年在丹凤楼上遇到的那个陌生人一样,走进了一个又一个的考场,从此,他的人生就变成了一场漫长的考试,将一直考到死亡的那一天。十九岁,他成为了秀才,二十六岁,他参加了乡试,却没有能够成为举人。于是,他没有回到故乡,而是循着一个古老的梦,来到了遥远的广东,在这棵百年大榕树的脚下,成为了一名私立学校也就是书院的教师。

当徐光启在大榕树下发着愣,几阵轻风吹动他的乱发,正暗暗盘算着是否要回到家乡用这些年来教书积攒下来的积蓄买一块地,种几亩水稻和青菜聊度此生的时候。他见到了一个陌生人,不过这个陌生人,却明显不同于当年丹凤楼上救了他一命的人。最重要的在于,那个人长得极不寻常,令徐光启大吃一惊。这也难怪,自太祖洪武年间起,本朝就实行起了海禁,再也没有前朝的马可。波罗这种人了。

简单地说,这个陌生人不是中国人,而是来自遥远的欧洲,他的汉文名字叫郭居静,西文名字叫Lazarus Cattaneo.他来中国的使命,就是要把耶稣的事业传播到伟大的中华帝国,为罗马教皇填补世界上最大的一片基督信仰的空白。这个渡过茫茫大洋,穿过半个地球,怀着一颗随时准备奉献给耶稣的心的人并不知道,他眼前的所见到的这个普通的中国人,将成为在中华帝国名留青史的基督徒。

许多年以后,另一位著名的传教士利玛窦回忆说——中国南方大榕树下的这一天是耶稣在东方的节日。

尊敬的梵蒂冈教廷及教皇:愿天主保佑天主教徒,打击亵渎圣灵的新教徒,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

我,天主的仆人,耶稣会的使者,利玛窦,现在正在遥远的中华帝国的首都北京,给伟大的罗马写这封信。愿信差能够平安地将这封信带到澳门,愿澳门的船长能够平安的跨越南中国海与印度洋、大西洋、地中海,将我的信带到圣彼得大教堂,让尊敬的教皇知晓——中华的大门已经为主敞开。

一切全来自天主的恩典,回想往昔,我们这些传播天主福音的使者,是多么渴望抵达遥远神秘的东方,把天主与基督的光辉洒遍东方的大地。因为中国,这个伟大的国度,有着广阔的幅员,数以亿计的人民,与五千年的辉煌文明,乃是世界上最文明最庞大的国家和民族。彼国之人民,有其独特之信仰,绝不同于其他蒙昧野蛮的民族。我幼年在欧洲学习时,就曾听说东方的契丹国里有基督徒,所以,中华是我的梦想,在我的心中,中华的人民始终与万能的主同在。

然而,中华的大门曾经顽固的对主关闭着,我们为此付出的努力绝非一般人所能想象。虽然,早在许多年前,葡萄牙人就曾经抵达过北京,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天主的信仰也能自由传播于彼土。大家都知道,圣徒沙勿略在耶稣诞生后第1552年就来到中国广东沿海一个名叫上川的荒芜小岛上,窥伺了一年多的时间,想尽千方百计,也未能踏上大陆一步,最后带着莫大的遗恨死去。此后,耶稣会士又在澳门建立起据点。这里当时还是相当荒凉的边地一隅。教士们以此为基地,屡作强行破门而入中国内地的尝试,但还是不能成功。于是,有人面对中国海岸上的石头感叹:磐石呀,磐石呀,什么时候可以开裂欢迎我主啊!。

然而,天主的光辉永远照耀着信仰坚定的人们,罗明坚神甫终于获得了成功,他被中华帝国的两广总督允准留居内地,而且于耶稣诞生后第1583年,将我从澳门带入了广东肇庆。

为了使天主的信仰广播于世界,我必须要尊重中国人的习俗,所以,在中国便要成中国人。我经过苦心的学习,掌握了世界上最美妙的汉语和汉字,一进入中国的土地就换了服装,改穿起中国儒生的衣服。不只衣着,饮食、起居、礼节等方面也完全中国化,只为了向中国人表明,我们与他们同样来自文明世界。

在十几年的岁月中,我遍游中国各地,愈加感到中国的文明迥然不同于欧洲,自成一家,甚至可说是世界上最完善的文明之一。然而,这并非表明天主的信仰就不适应中华,恰恰相反,中国的几部重要的上古典籍与天主信仰有许多共同之处,文明的中华与天主绝不矛盾。

在耶稣诞生后第1600年,我在中国的第二首都南京,经过耶稣会士郭居静的介绍,有幸结实了一位中国著名的绅士,大儒生徐光启。他是一位充满智慧的人,谈吐文雅,学识渊博,对天主持宽容的态度,充分体现了中国这个民族的种种优点。

那一年的南京之会,我们曾经彻夜畅谈了几晚,在谈话中,触及到了一些极其重要的问题,现录于信中——我:中国人都讳言死。用逝世过世去世辞世殁世,故去物故病故亡故,作古病殁崩殂命终,殒命寿终崩薨,夭殇卒等以代之。

徐:这是庸俗人的习惯。君子并不忌讳死。

我:不但不避讳,且当常说说。因为人人都知必有一死,却不知何时死,怎可不弄个清楚明白?

徐:中国人讳言死,并非想作恶纵欲。不过以死为不祥,不愿宣诸口而已。

我:死可引导人避恶向善,祥莫大焉。知死有五益:一,知道人人必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则敛心克欲,去恶向善了。二,财物不能带去,就不再贪婪。三,世人的赞誉,对于死后的审判毫无用处。知此就杀灭骄傲与虚荣。四,想到地狱的大火,就可消解欲火。五,早有预备,就不怕死。临死而能坦然无惧,心安不乱,才算善死。

徐:人怎样才能得善死呢?

利:最好的准备是三和。即与神和,与人和,与己和。

在我与徐光启交谈的几夜中,还发觉徐光启不但是一位学识过人的学者,还对自然科学极有研究,这在中国的文人中,极为罕见。他尤其精通农学与历学,并提到他正准备研制一种特别的交通工具,可以在使人在空中旅行,并称这种奇怪的空中飞行机器早在中国的古代就有人研制过了。

在我和他长谈的最后一天,徐光启告诉我,他昨晚梦见走入一座屋子,有三间房子。第一间有一老人,第二间有一青年,最后一间空无一人。我当时觉得欣喜若狂,天主信仰最核心的奥秘终于能够被中国人理解了,这就是神圣的“三位一体”教义。

三年以后,徐光启终于成为了一名基督徒,洗名“保禄”。

愿天主保佑这位高贵的教友吧,他将成为中国最伟大的基督徒。

而更令人欣慰的是,在这之前的1601年,我终于进入了中华帝国的首都北京,见到了世界上统治臣民最多的君主——万历大帝。

在万能天主的保佑下,万历大帝也对欧洲产生了兴趣,皇帝准许我定居在北京,自由地传播天主教义。

中华的大门已经为主敞开了。

现在,不断有教友成为我们中的一员,信仰的光辉正在中华广阔的大地上扩展,我深信,中华一定会在天主的福音下成为主的坚强堡垒。

现在,我写下这些文字,让尊敬教皇和教庭都知道这些,让整个欧洲的天主教徒都为这个伟大的胜利而庆祝吧。

主与我们同在,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

阿门。

您忠实的仆人利玛窦耶稣诞生后第1605年十月二十日于北京

北京的冬夜里,街道上积着厚厚的雪,路上没有一个行人,风掠过一片死寂的宣武门,高大的城墙默默无言地凝视着一个小小的院落。在这个小院里,还亮着灯光,在灯光下,有一个中国人,还有一个意大利人,正埋头在书堆中。

桌子上摊着一本拉丁文的《几何原本》,作者是亚历山大时代的欧几里德。他们所要做的,就是把这些拉丁文变成中国的方块字。那个意大利人的名字叫利玛窦,而那中国人的教名叫保禄,他还有一个更有名的中国名字,叫徐光启。

意大利人束着中国文人的发式,穿着一身青衫,配着他那张高鼻子深眼窝的脸,显得有些不伦不类。他很累,看着眼前的这些拉丁文与汉文,他觉得那就象是一串念珠和一排砖头,而现在他们做的就是要把念珠变成砖头一样困难。保禄也有些疲倦,他翻动了其他几本拉丁文的书,忽然,在其中的一本书里,落出了几张夹着的图纸。

那几张纸上画着一些奇怪的图像,第一张是一个圆盘,然而圆盘里却有四个轮子。第二张则是一个类似于碟子但却是封闭的东西。第三是看上去像是中国农村里井台上轱轳。然而,第四张图他却看懂了,完全看明白了,那是一对象鸟一样的翅膀,他现在可以百分之百地肯定,那就是飞上天空的工具。

这是谁画的?他问意大利人。

意大利人抬起头,看了看图像,然后说出了一个名字:列奥那多·达·芬奇。

达·芬奇是谁?保禄问他。

意大利人当然很自豪地说起了他的同胞,达芬。奇是欧洲最伟大的画家,佛罗伦萨人,他画过一幅表现耶稣在被罗马人逮捕前最后一次与门徒们共进晚餐的情景,卑劣的告密者犹大将永远被天主惩罚。而且,达芬。奇还设计了许多发明,瞧,那个象翅膀一样的东西,就是飞行器。

保禄问他,他的飞行器能够飞行吗?

不,那仅仅只是一个图纸上的设想而已,人怎么可能像鸟一样飞行呢?我记得1507年有人绑上自制的翅膀从苏格兰的斯特林城堡跳下,结果摔断了大腿骨;还有两百年前一个君士坦丁堡的撒拉逊人,穿上一件宽大的带硬性支撑的斗篷从高处跳下,结果一根框架中途折断,斗篷立即垮下来,他当场坠地身亡。而我的一位同胞,他于1503年试图用自制的翼飞行,摔了下来,幸运的是他保住了性命。

我也差点飞过。保禄慢慢地说。

你说什么?意大利人有些意外。

没什么,那是许多年前的事了。保禄微微一笑,似乎想到了十五岁那一年。

意大利人不再说话了,继续把目光投向了拉丁文与汉字的海洋中。而保禄则看着眼前的这张图纸,昏暗的烛光不停地摇晃着,于是,投射在纸上的光影也在晃动。渐渐地,他似乎能看到图纸上画着的翅膀也跟着一起晃动了起来,翅膀扇动的频率越来越快,最后,那架纸上的飞行机器冲出了图纸,飞了起来,撞开窗户,向北京的夜空飞去。

一阵寒风吹来,烛火灭了,变成一缕烟雾。

意大利人回过头来,烦躁地说,糟糕,窗户怎么开了?这里的冬天可真是冷啊。于是,他轻轻地关上了窗户。

这门大炮诞生在澳门,经过一次看来并不偶然的事件,被它的主人运往了中国的北方。把大炮从澳门运到北方可不是容易事,首先要牛车从铸造作坊里运到港口,然后,由几十个苦力,用吊车把大炮吊到一艘巨大的葡萄牙帆船上。然后,船长一声令下,载着几百门大炮扬帆启航。

接下来是漫长的航行,中国海上远不是人们传说的那样风平浪静,一路颠簸,这门大炮却始终安静地匍匐在船舱里的某个角落。

不知过了多久,帆船饶过了山东半岛,进入了渤海海峡,最终停靠在了天津。然后,帆船沿着海河而上,到吃水浅的地方,大炮们被从船上卸了下来,分装到一艘艘小船上,抵达了通州。接着,再由牛车送到了北京城外的一处空地。在这里,有一位叫徐光启的尚书正在等待着大炮们。

大炮们被一字排开,对准远方,葡萄牙的炮手熟练地操作着大炮,开火精确地摧毁了远方的目标。

然后,尚书点了点头,事实上,这批大炮全都是由他策划一手引进的。他来到了大炮面前,葡萄牙炮手不知道这个穿着高级官服的中国人其实也是一位基督徒。他已经老了,满头的白发,但是眼睛却十分有神,步子也还健朗,他仔细地观察着一门大炮的外观,向葡萄牙人询问大炮制造的过程。他用手抚摸着大炮的巨大炮管,嘴里喃喃自语了许久,谁都不知道他说了些什么,除了被他抚摸过的大炮。

几十天以后,这门大炮离开了北京,经过向东的大道,抵达了一座长城脚下的关口,在走过这道被称为山海关的关口以后,大炮进入了一个军事禁区,那里布满了军队,一个又一个堡垒,沿着东南的大海与西北的山脉,在海与山的中间是一片狭长的土地。据说这条通道一直通向一块辽阔的平原,那里有无边无际的森林,有漫长的寒冬,有人参、鹿茸,还有,一群梦想征服整个中华帝国的强悍的战士。

在最东面的一个坚固的堡垒上,这门大炮找到了自己应有的位置。在两个垛口之间,这门大炮把黑洞洞的炮口伸向了东北方向的莽莽原野。然后,这门大炮沉默了很长时间,没有人来管他,只有几个值更的士兵,在深夜打着灯笼从它身边走过的时候,靠在它的身上打了几个磕睡。

然而,对于一门大炮来说,沉默只是暂时的。终于有一天,大炮发现在远方出现了黑压压的一大片军队,那些军队骑着高大的马,举着各种颜色的旗帜,粗略的数一数,一共是八种颜色。那些骑在马上的武士全身披挂着铁甲,戴着不同于明朝或者是欧洲军队的头盔,背后则插着五颜六色的靠旗。当他们靠近大炮所在的堡垒的时候,整个大地都在颤抖着,似乎全都被马蹄声、刀剑碰撞声、人和马的喘息声所笼罩着。看着那支军队越来越近,同为军人,但大炮身边的那些人却似乎在浑身颤抖着,他们好像连手中的滑膛枪都握不住了,居然连火药袋都打翻在了地上。

忽然,有人把一枚沉重的炮弹塞进了大炮的身体,然后点燃了大炮身上的引线。火线低声地尖叫着,最后,变成了一声巨大的轰鸣,一颗炮弹冲出了颤抖着的炮管,在天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弧线,最终落在了那些向前冲锋的骑兵队中。

又是一声巨响,瞬间的火光冲天,接着是满天飞舞的断手和断脚,血肉四溅,如同一场红色的雨。大炮身边的士兵们这才明白,原来满洲人厚厚的铁甲里藏着的同样也是血肉。然而,硝烟还没散去,满洲的骑兵却还在继续冲锋,于是,第二炮又打响了。对面冲锋的巨浪像是被一快礁石阻拦住了一样,终于四散了开来,接着,第三炮、第四炮,总共发射了十几发炮弹,整个炮管都被烧得通红通红了。

当战场上终于寂静下来的时候,原野上残留着许多残缺的肢体,鲜血凝固在大地上,渗入了草根,滋润了来年的青草。只有几匹失去主人的战马,还在夕阳中悲鸣着。

一月后,圣旨传到了这座小小的堡垒,这门大炮被封为“红夷大将军”,官拜三品,比这里指挥官的级别还要高。后来,人们才知道,这门大炮刚运到北京的时候,曾被徐光启大人亲手抚摸过。

那一年,士兵们似乎能从大炮上看到一个手印。

满洲间谍阿斯兰向皇太极的报告

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奴才名叫阿斯兰,正蓝旗人,祖上曾经跟随爱新觉罗家族与朝鲜人打过仗。去年,大清的军队在辽西吃了败仗,被一门明朝的大炮打死打伤了许多八旗将士,以后的几仗,大炮都让八旗军吃了大亏。因为奴才精通汉人的语言和风俗,于是奉了皇上的命令去明朝刺探军情,以了解明朝大炮的虚实。

奴才化装成汉人,忍痛散了辫子,留起了额前的头发,改换成汉人的服装,改名为张德胜,自称是明朝抚顺的汉人,因不愿剃发降清,逃难来到明军守卫的锦州。奴才很容易就混进了明朝的军队,成为了一名守城的小卒。没过了多久,奴才就知道了原来这城上的大炮是明朝从一个叫红夷的国家那里买来的,所以,这些大炮也叫红夷大炮。在锦州城外的一个堡垒上,有一门大炮,就是在去年的大战中打死了咱们贝勒爷的那一门炮。这门炮已经被明朝封为了大将军,据说这门炮这所以能打得准,是因为被明朝的一位大学士亲手摸过而沾上了灵气的原因。

后来,奴才几经打听,才得知了这位明朝大学士叫徐光启,是明朝松江府上海县人,万历三十二年进士及第,那些从红夷人手里买下来的大炮全是经徐光启一手操办的。于是,奴才决心去北京打探关于徐光启的情况。奴才用重金光打通关节,收买了一个明朝军官,他将我的名字上报到北京,说我一个人杀死了几百个清兵,把我送到了北京领赏。奴才终于越过山海关,正大光明地进入了关内,来到了北京城。领完赏以后,奴才又继续用钱财疏通关节,结果留在了北京。奴才想办法打听了徐光启的情况,最后进入了他的府第,成为了徐光启的贴身卫士。从此,奴才就一直守在他的身边。

奴才所见到的徐光启,其实已是一个年过七旬的老人,但是他的精神却非常好,特别健朗,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年轻一些。他为人很和善,对奴才也很不错,经常对奴才嘘寒问暖。他是一个极有学识的人,对天下的形势了如指掌。而且,他与一般的汉人不一样,他在胸前挂着一个十字形状的项链,而且每隔七天就到一个小房间里烧香拜佛。后来,他对奴才说,他拜的不是佛,而是一个叫耶稣的西夷人。他说那个人是天主的儿子,出生在1600多年前的一个遥远的地方,最后被钉死在十字形的大木架上,死后三天又复活升天,从此以后,人们就永远纪念这个人,也永远崇敬天上的主。总之,他说了许多深奥的话,奴才大多不太明白,最后,他还问奴才愿不愿意也像他一样成为相信天主和耶稣的人。奴才心想,既然要打探情报,就要赢得徐光启的信任,于是,奴才当即就表示愿意入教。于是,几天后,他给奴才施行了一个简单的入教仪式,这个仪式很奇怪,奴才知道,要成为和尚首先得剃头,而要成为徐光启所说的天主教徒,则并非剃头,而是洗头,他把一小盆水浇到了奴才的头顶,他称之为洗礼,表示奴才已经成为天主的信徒了,还给我起了一个夷人的名字,叫彼得。当然,那只是奴才为了得到徐光启的信任而被迫所为的,在奴才的心中,只有一个天主,这就是大清的皇上您。

奴才发觉徐光启不同于一般的明朝官员,他不仅精通文章,而且还善于格致之术,有时整日在房中面对一堆图纸,纸上画着各种奇形怪状的东西。其中就有奴才所认得的大炮的图形,他说他正在改进红夷人的大炮,使之发挥更大的功效。还有其他各种东西,据说都有着种种奇怪的功能。过了半年多,有一天他带着奴才来到府中的后院,那后院除了他之外,从来没有人进去过,看来,他是十分相信奴才了。那片后院占地极大,在院子的一角,停着一个奇形怪状的东西。那个东西很大,却生着一对又长又薄的翅膀,看上去每一个翅膀至少有三四丈长,近看才发觉那是竹子做成骨架,再用牢固的羊皮绷紧覆盖在竹子间,就真的像是鸟的翅膀一样了。在两只翅膀的中间,是一个小船似的东西,里面藏着许多轮子和皮带,小船里有一个座位,刚好容纳一个人坐在里面。他在这个大鸟一样的东西里安装着一些小小的部件,就叫着奴才一起帮他干,那些小小的部件,看上去像轮子,轮子的边上却有许多小牙齿,像锯子一样,他管这个叫齿轮。在那像船一样的东西里,有这样的齿轮许多个,一个挨着一个的咬合着,转动其中一个最小的,其他的就都转了起来,直到最后一个最大的连接着一根皮带。那些齿轮和皮带,还有其他一些小玩意儿都十分精密,按照严格的顺序排列,徐光启十分小心地摆弄着,叫奴才也当心着点。奴才和他干了许久,那些东西实在太复杂了,奴才实在难以胜任,直到日落之时,还是没有完成,于是我们离开了院子。

晚上,奴才小心地问他那个大鸟到底是派什么用的。他告诉我那个大鸟是用来飞行的。对,千真万确,皇上,那大鸟是一架用来飞行的机器,看到那对巨大的翅膀以后,就会明白的了。他还对奴才说,如果这台机器能够造好,就能够带着人从天上越过山海关和辽西走廊,直接飞到辽东,飞到盛京,在咱们大清的皇宫顶上放火,甚至开炮,其效力胜过千军万马。奴才当即大吃一惊,心想这东西若是真的飞到盛京的头顶,咱们大清可就真的要遭殃了。于是,当天晚上,奴才偷偷摸摸地爬到了后院里,摸到那个飞行机器旁边,点了一把火,把那东西给烧了。大火熊熊,很快,那竹制的机器就化为灰烬了。当时,奴才的心里还真有点惋惜,那东西若是真的制造出来,就能让人在天上飞,那是神话里才有的事情啊,不过,为了大清的基业,奴才还是一狠心烧了它。奴才知道这事一定会被徐光启查出来,于是当晚就逃出了北京城,一路上翻山越岭逃回了大清的地界,回到了盛京,回到了皇上您的面前。

啊,什么?皇上,奴才可不是那种人,您要相信奴才啊,奴才也知道这种事人们一般不太会相信,可这全是奴才亲眼所见啊,若不是奴才放了一把火,盛京过几天恐怕就要遭到灾祸了。哎哟,奴才该掌嘴,瞧这口没遮拦的,可是奴才确是一片忠心,天地良心,没有半句假话,奴才绝对不是那种出去以后随便编一个谎话,自称自己立了大功回来讨赏的那种人啊。

皇上,您怎么还不信奴才的话啊,那会飞行的机器确实存在啊,不是奴才瞎编的,哎,奴才不敢顶撞皇上啊。皇上饶命,饶命啊,奴才该死,刚才奴才全是在胡说八道,什么飞行机器全是没有的,全是假的,皇上说一句顶奴才一万句。

皇上,您怎么还是要杀奴才啊,奴才可救了大清啊。

皇太极,你他妈的王八蛋,你别自以为了不起,其实你连这世上有会飞的机器都不知道,你有眼无珠,错杀了我这忠臣。

老子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北京的日头似乎是会说话的,总是带着些淡淡的忧伤,懒洋洋地铺洒在地上,投射着几根窈窕柳丝的影子。徐光启生命中最后一年就是整日在这空旷的院落中度过的,除了每天早上天蒙蒙亮的时候,坐着轿子从府第出发进东华门上早朝,与不苟言笑的年轻的皇帝说几句例行公事的话而已,其余的时间就一直坐在这里,什么也不做,静静地看着日头的消长。

在这空旷的院子里,有一个角落黑黑的,有烧焦的痕迹,在地上,还有一些烧不化的金属,呈现着圆形,大部分都有些扭曲了,只有一个最小的,还保持着原来的形状,完好如初的齿口。他就时常数着这些齿,从一数到二十,再从二十数到一。那有着漂亮的光泽和形状的金属,是他亲自指导一个有名的铜匠打制出来的,是那样完美,就像天上飞鸟的心脏。有时候夕阳会照射着这个小齿轮发出金色的反光,反光投射在他的脸上,那些额头的皱纹,被照得很明显,他知道,自己已不再是年轻人了,死亡离他已不远了。

想起了死亡,他却有些坦然了,他默默看着夕阳,那轮夕阳就像手里的小齿轮一样金光灿灿,也像自己的生命一样,越到结束的时候,越是光华夺目,太子太保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徐,那是人们通常对他的称呼。可是,这美丽的夕阳,已经离落山不远了,黑夜就快来临了。于是,他趁着太阳还没落山,想起了在成为“太子太保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徐”之前的岁月,那个四十二岁才进士及第的穷举人,那个在遥远的广东常常被学生们嘲弄的教师,那个在丹凤楼上差点送了命的上海小商人的儿子。此刻,他听到他自己的声音,我是上海小商人的儿子,永远都是。阿门。

夕阳终于消失了,夜幕降临,北京的夜晚无处不透着一股凉意。夜晚是属于死神的,他一直相信这一点,很自然的,他又想到了死亡。其实,他已经很熟悉死亡这个词了,他看过许多人的死,也给许多人送过葬。比如,他的老朋友,意大利人利玛窦。

那是耶稣诞生后第1610年五月,这个意大利人死在了异国他乡——北京。他再也没能回到地中海,回到他的家乡。而那个时候,他忠实的朋友保禄正在家乡上海的农村里结庐而居,是在为保禄的父亲,也就是那个上海的小商人服丧守墓,保禄的父亲曾在死前不久接受过洗礼,洗名利奥。

保禄从上海赶到了北京,那时京沪之间的交通还不太方便,他是从大运河坐船来的。所以,当他抵达北京的时候,意大利人的躯体已经永久性的进入了棺材,保禄没有见到他的最后一面。在那个时候,保禄曾想过,如果能够从上海飞到北京,也许就能见上最后一面了。“如果从上海飞到北京”,在为意大利人操办后事的时候,他的脑海里却时常浮现出这句话。

直到意大利人死后的第二年,也就是耶稣诞生后第1611年11月1日诸圣节,几乎北京所有的天主教徒都集中到了北京第一座天主教墓地栅栏墓地的公共教堂内。教堂里烛光闪烁,香烟缭绕,在风琴的伴奏声中,信徒们举行完弥撒后,把意大利人的棺柩抬进教堂,高声朗读《死者祭文》,举行丧礼弥撒并致悼词。随后,教徒们抬起棺木,缓缓走向墓地,送行的人们边走边哭,沉浸在哀伤之中。教徒们已在花园北端修建了一座圆拱顶、六角形的小祭亭,供奉着基督像和十字架,称为丧礼教堂。教堂东西两侧各有一道半圆形墙,圈出了墓地的位置。花园中心原有四棵柏树呈四方形排列,一座砖砌墓穴正好安置其中。

棺木送达墓地,在丧礼教堂前,人们再一次为这个意大利人祈祷。保禄走在葬礼队伍最前头,他亲手拿起绳索把他的朋友放入最后的长眠之所。然后,教徒们在墓穴前行跪拜礼致敬,结束了葬礼仪式。从此,这个意大利人的身躯与中国的土地融为一体。

这就是利玛窦的葬礼,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了。那个意大利人已经死了十多年了吗?他轻轻地问自己,好像昨天还在和他说话,在说什么?也许是在说达芬奇,和他图纸上的发明。

夜已经深了,星空里一些东西闪过,他握着那枚小齿轮,缓缓地离开了院子。

史书上说,太子太保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徐光启,死于明崇祯六年十月初七的北京,也就是西历1633年11月8日。

徐光启的灵柩是从北京运回上海的,也是坐着一艘官府的大船,从大运河的水路南下。运河到了苏州以后,大船再转进吴淞江,也就是上海人所说的苏州河。那时苏州河的两岸尽是水稻和棉花,一片滚滚的绿色,夹杂着宽阔而密集的水网。大船载着徐光启的棺材在苏州河上平缓地行驶,最后就进入了黄浦江,不久,大船就停在了十六浦的码头上。十几名杠夫抬着红木棺材走下了船,在高高的丹凤楼下,所有的杠夫都感到棺材忽然沉了许多,于是他们停顿了一小会儿,抬起头望了望丹凤楼上高高的飞檐。然后,棺材又轻了,他们抬着棺材进入了上海县城的东门。

在棺材上面,覆盖着一条皇帝赐与的白缎,长长的白缎上用汉文和拉丁文对称地写着——中国大学生徐保禄太子太保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全中国最有名的最大的学者和名士……

棺材的后面,跟着一长串的送葬人的队伍,全都穿着白色的衣服,其中有几十个欧洲人,他们大多是耶稣会的传教士,经历过南京教案之后都显得有些颓丧。他们排着井然有序的队形,也没有像通常的那样吹吹打打扔纸钱,只是一路的静默无语。送葬的队伍穿过了上海县城东西向的大街,几乎整个城厢的居民都聚集在大道两边目送着本地在大明朝最有名的士大夫的棺材通过。于是,这条大街上又聚集起了各种味道,来自南方的、北方的、大海的、内陆的,从男人的腋下,女人的发端、老人的喉咙里散发了出来。这些气味混杂着,在上海的空气中飘浮,飘到了棺材上,化为气味的分子,渗透进了曾被油漆和猪血涮了几十遍的棺材板。

送葬的队伍缓缓地离开了城厢,出了西门以后,又进入了广阔的农田,他们走在田间的小路上,向西南方向而去。最后,他们停在两条河流的汇合部,那里有徐光启生前研究农业的田园和家族的墓地。在一片田野里,他们选了一块空地,很快就挖了一个简单的墓穴,在欧洲传教士的祈祷声中,棺材被慢慢地放了进去。人们又把土掩埋在棺材上,堆成一个小小的土丘,在墓碑上,刻着一个小小的十字架。

所有的教徒都在划着十字。

阿门。

然而,故事还没有完。

事先声明,以下纯属小道消息。

这个消息是爸爸告诉我的,他属于老三界的那个年龄,1966年,毛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向红海洋挥一挥手的时候,他们都成为了红卫兵,闹起了革命。当时,全国各地都掀起了破四旧行动,所有与旧时代有关的东西全都成了封资修,要被一扫而空了。特别是出现了冲击文物古迹的浪潮,最有名的就要属山东曲阜孔庙里那块皇帝御赐的“万世师表”的匾额被大串联闹革命的红卫兵扔到了火堆里。上海也不例外,当然,要比其他地方稍微文雅一点,我爸爸他们组成了一个“保卫江青同志战斗队”。虽然,毛主席还是号召大家要文斗不要武斗的,可是十八九岁的年龄,混身有着用不完的活力,成天想着闹革命。于是,许多人不约而同地把目光对准了文化古迹,就在那一年,许多名人墓地和遗址还有寺庙教堂遭到了破坏。比方静安寺的大木鱼就被砸烂了,玉佛寺门楼前的那块大匾也被红卫兵踩在了脚下。革命军前马前卒邹容的墓也被毁了,就连苦大仇深的劳动人民黄道婆她老人家的坟也给大水冲了龙王庙被无产阶级的红小兵给刨了。

我爸爸所属的那个战斗队要真正行动的时候,却发现上海有限的几处文物古迹全给破坏过了,没什么地方供他们发挥才华了。最后,不知是谁说起在徐家汇附近有一个古墓,据说是明朝一个封建地主阶级的大官僚的坟墓。于是,我爸爸去查了查资料,发觉那个墓主的名字叫徐光启,家庭出身是小商人,也就是小资产阶级,反革命的帮凶。后来做官做到了中央,成为一个大官僚,是封建皇帝手下剥削劳动人民的大元凶。更可恨的是,这个家伙还曾和西方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急先锋传教士狼狈为奸,向中国人民灌输天主教的那一套精神鸦片的东西,企图麻醉中国人民,使中国人民成为帝国主义的精神奴隶。简直是里通外国罪大恶极的汉奸卖国贼。这种人的墓,就是应该挖,于是,我爸爸他们就准备好了各种工具,赶到了徐家汇,好不容易才找到了那个墓。没有人管,一片萧条的样子,他们立刻来了热情,热火朝天地干了起来。明朝的墓很坚固,但是,最终他们还是挖开了墓,露出了那具红木棺材,馆材上有一条白色的缎子,保存很好,上面还模模糊糊地写着一些外国字,足见躺在棺材里的这个人已经彻底做了洋奴。这激起了革命小将们的义愤,原来对于死人骨头的恐惧和对于掘墓要遭报应的古训都抛之脑后了。他们三下五除二,把棺材板给撬了开来,当他们一个个都捂着鼻子准备面对一具僵尸开一场破四旧的批斗会的时候。他们却惊奇的发现,那红木棺材里面,居然只是一堆石头。

是的,我爸爸告诉我,当时他亲眼看见徐光启的棺材里放着的只是一堆石头,除此之外,只有一套折叠地整整齐齐的官服,官服上还有一个小小的图章和一串十字架项链。他们后来把整个棺材都劈了,棺材板拆了开来,也没有找到一丝半点的死人的痕迹。真不敢相信,原来徐光启并没有躺在他的棺材里,这个墓是一个空冢。

后来他们开始怀疑这究竟是否是徐光启的墓,可是墓碑和棺材板上的那些文字,还有那个图章刻着的是确实“徐光启印”的字样。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个时候,忽然有人提到了会不会闹鬼,虽然我爸爸严厉地批评了那个人的迷信思想。但是最后他们每一个人都害怕了,于是,这些红小兵们匆匆地撤退了,再也没有回来过。

文革结束以后,直到1983年,这个坟墓才被修复,重新得到了保护。

然而,徐光启究竟是否躺在他的坟墓里呢?

我不知道爸爸说的话究竟是真是假,反正他是一口咬定亲眼所见,绝不会弄错的。

如果爸爸说的是真的,那么哪里才是徐光启真正的归宿呢?

当然,这只是个小道消息,信不信由你。

徐光启是在天还蒙蒙亮的时候出发的,他还给自己挽了一个特殊的发髻,那是他年轻时曾在少年人中流行过的发式,那时候在父亲的严格管教下,他没能够留起来。而现在,头发有些稀少了,不过,还是勉勉强强地挽了起来,他在一面有些模糊的铜镜里,对自己点了点头。他脱去了宽大的朝服与长袍,穿上一件干净利落的短衣,蹬着一双软软的布底鞋走出了房间。

回廊与厢房间一片寂静,人们还都熟睡之中,他尽量轻手轻脚地走着,天空中月亮还挂着,只是颜色变得很淡,近乎于一张白色的圆盘。冷冷的风中飘荡着一些薄雾,雾气带着浓浓的露水悬挂在走廊的栏杆上,就连空气也沾湿了他的头发。转过几个月门,他拿出钥匙打开了后院门上的锁。推开院门,一阵风吹开薄雾,一架生着两只巨大翅膀的机器正停在他的面前。

他爬上了这架机器,在两只巨大翅膀中间的一个船形空间里坐了下来。然后,他摇动了一个把手,立刻,许多齿轮转动了起来,一些大的齿轮又带动了皮带,于是发出了轰鸣的声音。皮带的终端牢牢地绑在大翅膀上,皮带的运动带动了翅膀,两只大翅膀开始有节奏地上下扇动了起来。翅膀扇动的频率越来越快,呼呼生风,整个院落里都充满了这种声音,许多落叶和灰尘都被翅膀扇出的风高高地卷起,把最后的那点薄雾也扇得烟消云散了。他能感到自己的全身在颤抖着,大地也在震动,直到一股来自翅膀的巨大的托力使飞行机器跃离了地面。

他飞起来了。

飞行器的翅膀越扇越快,一会儿,就已经离地几十尺高了,那个空旷的小院已经落在身下,整个大学士的府第也在飞行器的翅膀下。他的脚下是自己家的屋顶,而且那屋顶看起来越来越小,整个大宅门也都象变成了一具盆景一般。

一阵风吹来,飞行器抬升到高空,整个北京都在他的眼前缓缓铺展开来,如同一张世俗工笔卷轴。内城里无数的四合院,中间还夹杂着许多大户人家的深宅豪门,一切都如同画工笔下的宣纸上被毛笔点出来的线条似的。街道上一些早起的人们已经忙碌了起来,车夫、轿夫、掏粪工们出来谋生计了,而更夫和巡夜的小卒却已经收工了,在空中看下去,却都是一些小黑点了。城门也许已经开了,他还能看到拉着甘甜的泉水的牛车转动着车轮碾进了北京城,一些三大营的士兵开始扛起了鸟枪。于是,他拉动了一根铁弦,铁弦使翅膀伸展的角度产生了一些细微的变化,飞行器随着翅膀的变化而改变了方向,扇着翅膀向紫禁城的方向而去。

他看见了皇宫的角楼了,那些飞起的屋檐倒映在护城河里,透过城上的墙垛可以看见里面辉煌的琉璃瓦。飞到了东华门上,他看到了早朝的文武百官正鱼贯而入,那些人穿着整齐的官袍,一个个似乎都没睡醒的样子耷拉着脑袋往皇宫里走去。他们有些窃窃私语,无外乎是猜测他们中的一位尊敬的同僚为何没有来上早朝,是睡过头了?还是被罢官了?还是年纪大了突然病故了?于是,有的人难过了,也有的人脸上难过心里却在高兴。似乎谁都没有注意到他们尊敬的同僚正在头顶看着他们呢。他跟随着他的同僚们飞进了皇宫,穿过内金水桥,进入奉天门,就是三大殿广场了。

此刻,东方的太阳跃出了地平线,一轮红日喷出一些苍凉的光芒,照射在高高的三大殿的琉璃瓦上,反射出万丈光芒,让人目眩,眼前似乎已不再是人间,而是一片金色世界的天国。离飞行器下十多丈的地方,与他同一级的同僚们已经步入了奉天殿,其余更多的人则跪在殿外的御道两边。他似乎能听到奉天殿宝座里年轻的君王用愤怒的声音呵斥道——文渊阁大学士怎么没来?

这时候,他在飞行器里大声地回答,启禀皇上,老臣正在您的头顶。

他的回答,年轻的崇祯当然没有听到,但是,当朝臣们结束了早朝走出奉天殿的时候,终于有人看到天上的飞行器了。所有的人都抬起了头惊讶地仰望着天空,大臣们,太监们、宫女们,最后,是本朝年轻的皇帝。

瞧,那是什么?天哪,那是从天上飞出来的,而且飞在皇宫的头顶,国无二君,天无二日,目空一切,简直是大逆不道,晦气晦气。

这位大人,请不要颠倒黑白,胡说八道,看到那翅膀了吗?那是一只大鸟,古书上所说的鲲化为鹏,就是这种鸟,鲲鹏之变,一飞万里,出现在紫禁城上,当是我朝从此中兴的吉祥之兆。恭喜皇上,贺喜皇上,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所有的人都跪在了年前的皇帝面前恭贺这个好兆头。

他在飞行器上看着下面那些人都莫名其妙地跪了下来,立刻没了兴致,真没意思,于是他掉转方向往南,永远地离开了紫禁城。

他一直往南,飞出了北京城,飞在广阔的华北原野上,很快,他就找到了大运河,决定沿着运河飞。飞过通州、天津、沧州、德州、临清,然后他拐了个弯,离开运河去了一趟泰山。上泰山时是在云层中飞行的,什么都看不清,云雾让他的浑身都湿透了,钻出云雾的时候,已经在泰山顶上了。一些人在泰山顶上的人看到了飞行器,以为是哪位神仙显灵,纷纷跪了下来,烧香磕头,他摇了摇头,看了最后一眼泰山的风光,然后又钻入了云层。

他经过了曲阜的孔庙,在飞行器上遥祭了孔夫子,然后又回到了运河沿线。在微山湖上,已经是中午了,他草草的喝了一些准备好的水和干粮,然后继续飞行。进入了南直隶,也就是江苏的地界。过徐州、淮阴、扬州,很快就到了长江边上,飞行器过了长江,江面上一片迷朦,江中有两座山,金山和焦山,他掠过金山寺上的有着古老传说的那座塔,又来到了辛弃疾赋过词的北固山上。离开镇江,接下去是常州、无锡、苏州,在虎丘上,他能清楚地看到深深的剑池在阳光下反射出一点金光。接着,他从苏州进入了吴淞江,这时,他放低了飞行高度,沿着宽阔的吴凇江面。他几乎是在超低空飞行,江水和两岸的稻田被飞行器的大翅膀扇动的气流卷起滚滚波浪,他似乎还能闻到稻花的香味和骑着水牛的牧童笛声。

对,就是这条路线,他对自己说,他似乎已经能够想象到在这个清晨,他的家人和朋友,发现他突然从空气中消失了,他们会等待他回家,但是他们永远都等不到他回家了。家人们不敢公布大学士失踪的消息,只能被迫在几个月后,对外宣称大学士已经突然病故。他们会用船载着他的棺材从北京运到上海,走大运河的水路,进入吴淞江。只不过,那时候他的棺材里装着的,应该只是一堆石头和衣服而已。想到这些,他就在飞行器上轻轻地笑了起来。

当一个下午就快过去的时候,终于进入黄浦江了。飞行器的翅膀掠过江面,一阵浪花翻起,船上的水手目瞪口呆地看着这架巨大的机器从他们的面前经过。飞到了码头,他能看到上海城墙和城门,还有,高高的丹凤楼。他拉了一下铁弦,翅膀扇动的角度和频率立刻改变,飞行器迅速地上升。从城垛到一层楼,再到二层、三层,也就是当年那十五岁少年撑着油纸伞准备纵身一跃的地方。最后,他飞到了丹凤楼的屋檐顶上。

此刻,已经是黄昏了,江面被涂上了一层金色的涂料,江上的船帆和江岸的芦苇随风摇晃着。对面浦东的田野,一望无际,覆盖着一片金色的阳光。于是,他又想起了少年时代最大的遗憾——这里看不到大海,也看不到落日。

但现在,他看到了,就在这里,丹凤楼顶之上几十丈的空中,同时看到了大海与落日。

是的,在飞行器的右面是灿烂的夕阳,而左面是茫茫的大海。夕阳和大海都在极远的地方,夕阳喘着气在最后挣扎着,放射出回光返照的光芒。而浦东原野另一头的大海,正在滩涂上涨潮,汹涌地扑上海岸线和大堤。

这是他七十多年的生命中,所看到的最美丽的大海和夕阳。而脚下,那上海最高的建筑物和县城内密集的房屋却都显得那么渺小。他继续提升飞行高度,视线里的大海就越来越广阔。最后,乘着夕阳的余晖,他驾驶着飞行器向东飞去。

他越过了黄浦江,整个浦东都在他脚下了,低洼处种植着水稻,而近海处种植着棉花,正是农家做饭的时候,下面满是炊烟飘起。飞行器掠过田野,终于,他看到了一块高出地面的小土岗,他知道那就是大堤,大堤之外,就是大海了。

飞行器飞过了大堤,眼前是片灰色的大海,那是正在涨潮的大海,海浪汹涌,这里的海水很淡,因为长江口就在附近。江水与海水混杂在一起,有时清浊分明,有时则混为一色,呈现出一种大陆与海洋交错的感觉。

现在,他明白自己已经离开大陆了。他的意大利老朋友对他说过,大陆之外,是更为广阔的大海,中国的这片大陆,并不是世界的中心,也不是世界的惟一文明。中国之外的世界很大,而大海则是世界上最宽阔的空间,进入了大海,基督的使者可以从遥远的欧洲来到中华,来到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而他,也可以从中国出发,经过大海,到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现在,他在天空中,意大利老朋友没有说过天空的意义,没有说过从天空可以到什么地方,也许最多只是说——从天空可以到天堂。现在,他想告诉已经进入天堂里的意大利老朋友,从天空中,不仅仅可以到天堂,而且,可以拥有整个世界。

现在,整个世界都属于他了。

他继续向大海飞去,离大陆,离长江口越来越远了,海水也越来越蓝,露出了海洋的本色。无边无际的大海上,海天一色,除了波浪,什么也没有,天色终于完全昏暗了下来,在一片黑暗中,太平洋西岸的东中国海上空,有一架中国人徐光启制造的飞行器,正载着这个七十岁的老人,飞向未知的远方。

远方是何方?

这是一个问题,这个问题,直到今天依然困扰着我和我的朋友们。

海天茫茫。

我小时候,住在闸北,靠近老闸桥的一片弄堂里。在过街楼上,有两间房子,房子上面,还有一个小小的阁楼,阁楼虽小,却有一个天窗,这种屋顶上的天窗,在过去的上海随处可见,上海人称之为“老虎窗”,据考证这个词汇出自于英文。

那时我很小,老虎窗下有一张床,我就站在床上,把头伸出窗外,看着窗外的屋顶。屋顶上尽是瓦片,除此以外,还有许多瓦片缝隙间长着的青草,有的人家还拿个放满了泥土的脸盆放在屋顶上养一些洋葱头。当时,有一户人家养着鸽子,那些鸽子常从我的头顶飞过,我就把头伸出老虎窗,看着领头的那只鸽子,浑身雪白,漂亮极了,振动着翅膀,引领着身后的鸽群。我时常想象着那只白色的鸽子,它在天空飞行时所见到的地面究竟是怎么样的景象。那是八十年代的上海闸北,它会见到大片的弄堂,无数的瓦片,那些黑色的瓦片就像来自深海的鱼鳞一样覆盖着这个城市,使得这个城市有些海洋的味道。它还会见到一个个老虎窗,在屋顶盘踞的野猫,瓦棱上的青草,还有,一个把头探到屋顶上的小男孩,那就是我。

后来,别人告诉我,我小时候居住着的这片地方的所有的弄堂和房屋,都是在1937年以后才造起来的。而在1937年以前,那里也是很大的一片居民区,在1937年的那场战争中,日本军队出动了轰炸机,向闸北的居民区进行了大轰炸,这就是有名的闸北大轰炸,这里附近的地区全部被夷为平地,死者不计其数,绝大多数都是平民,其中还有许多女人和孩子。还有南市,也就是十六世纪的上海县城,曾经被日本海盗占领,后来又筑起了城墙打败了日本海盗的老城厢,也遭到了大轰炸,许多古老的建筑化为灰烬。浦东的沿海停泊着一艘航空母舰,从航母上起飞了许多飞机,对驻守宝山的中国军队狂轰滥炸,在我完成这篇小说的日子,也就是今天——九月七日,1937年的这一天,宝山的城墙被轰炸倒塌,姚子青战死。进入十月,最为惨烈、最为关键的大场争夺战是在蒋介石的亲自指挥下进行的,在日本飞机的轰炸下,于26日失守,师长朱耀华自杀。

在上海的战事爆发后的第二天,中国的空军轰炸了黄浦江中的日本第三舰队旗舰“出云号”,但是没有命中。战争的第五天,中国空军在杨树浦上空击落日机一架,一架中国战机受伤,飞行员跳伞后被日军包围,用手枪击毙了九名日军,最后战死。据我知道的资料,这是中国空军在上海仅有的两次战斗。

现在,清场的人来赶我走了,我匆匆地走出了足球场,人们早已散走了,球场外的空地很安静。一阵风掠过我的头发,忽然间,我的脑子里转过一个奇怪的念头——我想去看海。

于是,我搭上一辆末班车,在经过了一个小时的颠簸之后,终于来到了海边,上海的海边其实并不美,所谓的海滩不过是泥浆般的滩涂,在海水退潮的时候是看不到海的。而此刻,荒凉的海边一片黑暗,什么都看不到,海浪声也轻得微乎其微,只有月亮高高地挂着。

我就这样静静地站着,睁大着眼睛,我知道,或者说我希望今天晚上所要发生的事情。直到,我看到一架有着两只巨大翅膀的原始的飞行机器从我的头顶掠过。

祝你一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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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占廷式的圆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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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正看着窗外拜占廷式的圆顶,天蓝色的。圆顶尖上有一个金色的小圆球。一根也许是避雷针似的东西从小圆球中竖直起来,正对着天空,就象先知耶酥把他的手指指向上帝的方向。

他的目光中闪着一种几乎是透明的物质,似乎窗外的世界就只有这个五百米外的圆顶存在。在大圆顶外围的四角上,还分立着四个较小的圆顶,同样的天蓝色,同样的比例与轮廓。在圆顶之间,没有直线,而是每一边都用5到8个小拱顶相连,就象博斯普鲁斯的海浪。

他轻声地向旁边说着话,其实房间里只有他独自一人,他说了很久,也许一小时,两小时,或是整整一天。直到夜幕降临,上帝把黑色的风衣披在了圆顶身上,从他的视野里逃逸到了另一个神圣的地方。他把脸从窗口扭回来,面对着墙上的一副水彩画,画里也有一个拜占廷式的圆顶,天蓝色的。

淡淡的铅笔在画纸上颤动着,就象面对一只苹果,或是一堆几何体,一个大大的圆弧形与几个圆拱形被轻轻勾勒了出来。拿着铅笔的手白皙,修长而有力,自然地涂抹着。这一切来源于她的眼睛,那双正盯着窗外圆顶的眼睛。和他的一样,此刻她的眼睛仿佛是透明的。

女孩突然回过头来对他说,你知道吗?它美得出奇。

他没有回答,只是把目光迅速地从她脸上挪开,重又固定在了圆顶上。圆顶与天空正合二为一。

他很想靠近了去看看那个天蓝色的圆顶,而不是象现在这样。他想走进教堂的大门,来到圆顶之下,布道者的面前。但他做不到,因为他是个轮椅上的少年。

从他搬进这栋楼的第7层开始,他就一直这样守着这扇窗。他完全可以通过电梯直达楼下,自己推着轮椅去,但他不愿意,他厌恶大街上的人们看着一个残疾少年的眼神,但他更害怕的是把自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独自一人的他从没有离开过这间房子,每天的生活起居会有钟点工来照料。

五百米外,与东方第一大的徐家汇哥特式天主教堂完全不同是,东正教堂拥有拜占廷式的圆顶。圆顶与他的窗口之间,是一排三十年代的老式楼房。他的视线刚好可以掠过那排屋顶,完整地看到所有的圆顶和其间的圆拱,再往下,就只有一层红色的拱门顶可勉强望及。除此之外,一切只存在于想象中。但想象,往往比现实完美,他每天都重复着这句话,直到有一天,那背着画夹的女孩的敲门声,叩响了他平静如水的日子。

对不起,我能借你的窗户一会儿吗?她的唇齿间流出的声音让轮椅上的他有一种特殊的感觉,一种仿佛能够站立行走的感觉。

她是来画画的,来画那大圆顶,她告诉他,她是美术学院的学生,在这附近找了整整一天,觉得只有这个窗户最最适合观察圆顶。

她象一阵风来,又象一阵风去。每次来总是带着一个大画夹还有笔和颜料,调色板。他很少说话,几乎就是约定俗成似的给她开门,再送她出门。终于有一天,他问她,天蓝色的圆顶下面是什么样子?

他第一次紧紧盯着女孩的双眼,仿佛盯着圆顶上一方天空和几朵白得让人心疼的云。

那是两条非常幽静的马路的十字路口,马路对过一边是幢古老的洋房,据说是曾经是杜月笙的老丈人的府邸,另一边是个很小的公园。这座正方形的东正教堂有着乳白色的外墙,间有长长的窄窗和彩色玻璃。大门朝北,也许是要面向俄罗斯,是一个高大的拱门,门楣尖上有一个石刻的小十字架。大门是铜制的,金黄色,一排高高的石阶直通其内。

里面呢?他仿佛已从女孩的描述中见到了所有的一切。

大门紧闭着,我从没进去过。女孩回答。

从此,他常常梦见拜占廷,还有圣

索菲亚的大圆顶。所以,为了讲这个故事,有必要让你了解拜占廷式的圆顶。

拜占廷帝国也就是东罗马帝国,存在于耶酥诞生后395年到1453年。首都君士坦丁堡,位于欧洲与亚洲,东方与西方连接点的博斯普鲁斯海峡的西侧。伟大的圣

索菲亚大教堂从532年至537年设计建造,与西欧完全不同的是它的中央圆顶形式,巨大的圆顶覆盖在四个拱台支撑的拱门之上。装饰着大理石镶嵌的精细雕刻和各种彩色玻璃嵌成的壁画。

公元1453年,土耳其苏丹穆罕默德二世亲率水陆两路大军20万人,300艘战船攻克君士坦丁堡,改名为伊斯坦布尔。而圣

索菲亚大教堂,被改名为阿雅

索菲亚清真寺。

拜占廷灭亡了,但拜占廷式的圆顶依旧不断地被虔诚的信徒们竖立起来,在莫斯科,在圣彼得堡,也包括我们这座城市。

过去有许多学美术的人在教堂下写生,他们一个个拿着画夹,仰着脖子把圆顶画下来,但他们只能画一部分,他们的画是残缺的。只有在这里,才能完全欣赏整个圆顶,就象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握之中。女孩一边说,一边把手伸出窗外,仿佛在抚摸着圆顶上的一层天蓝色涂料。

她已经和他很熟了,尽管他很少开口,只是默默地看着她作画。那是个夏天,她露出了脖子上挂的一串项链,项链坠子是一个小十字架,骨瘦如柴的耶酥基督正痛苦地钉在十字架上。

这串项链仿佛有股魔力,一把就紧紧地拽住了他的目光,让他喘不过气来。他回忆起了什么,回忆起另一个女人和另一串相同的项链。这时他感觉到项链上那个小人想要个自己说话。十字架上的人虽然表情痛苦,紧闭着双眼,但那伸开的双臂却是一副要拥抱他的姿势。项链坠子在她光泽发亮的胸口肌肤前来回摇晃着,如同一个古老的摆钟。

对不起,我能看看你的项链吗?他大胆的要求没有让女孩吃惊。她非常自然地靠近了他的额头,伏下脖子,把项链晃到了他的面前。

他伸出颤抖的双手接住了十字架。铁十字凉凉的感觉渗入了他的指尖,此外还有女孩胸前散发着的特殊味道的汗渍。他居然又大胆地把项链拉到了自己的嘴边,以至于女孩的下巴几乎就靠在了他头上。这时他停顿了,女孩也停顿了,也许还包括时间也停顿了。拜占廷式的圆顶正从五百米外透过这幢7楼的窗户注视着他们,注视着她脖子上,也是在他嘴边的项链和痛苦呻吟的耶酥。

时间停顿的意义在于世界成了身外之物,成为一条一去不返的大河,而有的人则在大河中央的沙洲上与世隔绝着。现在项链就成了这座沙洲,沙洲上有一座上帝的伊甸园,伊甸园里一个关于男人和女人的古老而永恒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于是,这个故事就这样在十字架项链和基督的面前发生了,他们不清楚什么是诱惑,但他们清楚窗外的大圆顶正担任见证人的角色。

你有信仰吗?轮椅上的他似乎并不为刚才时间停顿中所发生的混乱的事情而快乐,他的忧郁反而因此而加深了。

不,我从不信仰。女孩这样回答,她好象刚才什么事也没发生,继续完成她的水彩画,使劲地在调色板上挤着天蓝色的颜料。而项链正握在了轮椅少年的手心里。

他把项链举到自己的唇边,耶酥小小的身躯被他灼热的嘴唇拥吻了。此刻窗外的圆顶仿佛正与他对视着,于是他垂下了头,把脸埋在膝上。他哭了。

等他哭完,女孩的画也画完了。你怎么了?女孩轻轻地把他的头抱在自己高耸的胸前。

把项链送给我,好吗?他的恳求让人想起末日审判。

你喜欢就拿去吧。

他抬起了头,泪水正逐渐干涸,他轻声说,从今以后,请你不要再来了,真对不起,请你原谅。

女孩平静地看着他,仿佛她永远都是这个表情。她看了好一会儿,又看了看窗外的圆顶。她什么话也没说,轻轻揉着他的脸,然后转身就走了。

别忘了你的画。

把画和项链都送给你吧,做个纪念,也许你要在很久以后才会再见到我。

她悄悄地出了门,象一个精灵,一点声音都没发出。

她再也没来过,四年了,只有那幅水彩画和十字架项链伴随着轮椅上的他长大成人。房间里逐渐被夜色笼罩了,他没开灯,只是让城市的灯火与星光从窗外稀疏地透进来。被这些光线点亮的只有那双透明般的眼睛,而残缺的身体则隐藏在黑夜的帷幕之后。

黑暗中的他,正被窗外的大圆顶那因模糊而更显得神秘美丽的轮廓唤醒了记忆,引导着他回到了母腹般的状态。那里有着一个戴着十字架项链的女人,跪倒在一副圣像前,她那么虔诚,那么可怜,她在为她的儿子祈祷。为了让她的儿子站起来,她宁愿忍受耶酥式的痛苦。正如耶酥的骨头被罗马士兵钉得粉碎,她奉献了自己的骨头给儿子。她在十字架上般的苦难中祈祷,忏悔,渴望有救世主来拯救她的儿子。

奇迹并没有降临,也许奇迹只属于《新约全书》。她的儿子最终被截肢,永远失去了膝盖下的两条小腿。她也在多年前的一个黄昏,拖着缺少一块骨头的身躯,躺进了郊区的一处荒凉的基督徒墓地。在那落叶聚积的地方,十字架墓碑上,刻着她短促的一生,也挂着一串项链。

黑暗中的回忆象是一节在隧道中飞驰的列车。四周一片漆黑,只有正面的一小点亮光。列车向亮光疾驰而去,但似乎又永远到不了尽头。只有时间的风从耳边呼啸而过,正如他彻夜敞开的窗户,大圆顶模糊的影子由此烙刻在他的视网膜上。直到列车驶出隧道,巨大的光明让原有的亮光变得一文不值。太阳升起了。

天蓝色再加上清晨金色的阳光,被上帝混合在一起,拜占廷式的圆顶仿佛成了调色板,呈现一种神奇的颜色。他不断想象着,在这个时刻,他想象着神秘的天启,圣灵会从一个高处不胜寒的地方来敲他的门,抑或是直接从那天蓝色与金黄色混合之处破空而来,穿过窗户直抵他的心窝里。他说,就象基督最早在加利利海滨收的四门徒那样,一代代伟大的圣徒,总是出自于不怎么完美的人。

于是他总是在不断地等待,等待拯救他的牧羊人,把这只残缺受伤的羊羔带进归宿的羊栈,至少也应带进大圆顶下那日思夜想的神圣所在。但没有,正如许多年前,一个女人为了她可怜的儿子所承受的苦难一样,诸如此类神圣的奇迹再也不会发生了。圣灵依然遥远,就连眼前拜占廷式的圆顶也好象回到了君士坦丁堡的圣

索菲亚。只有一个背着画夹的女孩送给他的十字架项链离他如此之近,紧紧贴在心口,胸膛里一团炉火正温暖着项链上痛苦的耶酥。尽管他曾经在这串项链前犯下一个小小的罪过,也许这正是一种赎罪。

在他的楼房与大圆顶之间,正在修筑一座大厦。那是一座宏伟的建筑,至少从物质角度来看是毫无疑问的。大厦正大口大口地向我们这座大工地般的城市喘着粗气,他不知道大厦到底有多高,但他明白,大厦将会象一座山峰立在他与拜占廷式的圆顶之间,把他们完全地隔绝。于是,他的恐惧与负罪感也与日俱增。

但他的梦,依然统治着他的夜晚。

他梦见了一个布道者。

等到梦醒的时候,他的双眼从虚幻的布道台上睁开,发现自己的屋子暗了些。一个巨大的阴影,如一堵沉重的墙,压在了他身边的画上,压在了他的瞳孔里。楼前那座宏伟的大厦,已在一夜之间又长高了许多,完全地超过了四周的建筑,彻底拦住了他的视线。拜占廷式的大圆顶躲到了这堵大墙之后,仿佛已在另一个世界。

大厦似乎还要不断长高,正如这座城市。脚手架上许多戴着安全帽的人忙碌着,他们的影子在那高高的地方晃动,给人以临近天国的感觉,就象许多年前建造那座东正教堂的时候。

他把头向后一仰,闭上了眼睛,让大圆顶在黑暗的脑海中出现。他不知道他还怎么活下去。世界静止了,一切都土崩瓦解了,眼前这座宏伟的大厦和这座城市的许许多多高大建筑,甚至连他自己的大楼,都倒下吧,都象积木一样四分五裂,化为尘土吧。只剩下美丽的大圆顶,留在空旷死寂的废墟的中央,完好无损地直到世界末日。

同样,这个愿望也永远都无法被他实现。但世界对他而言,的确是静止了,正如他对世界那样。但这时,他的父亲回来了。

关于父亲,他只知道父亲是个画家,父亲一生中最得意的作品叫《母与子》,自然,那是以他和母亲作为模特。后来这幅画参加了展览,所有的评论家都觉得这幅画很象圣母玛丽亚与刚诞生的耶酥,就象《西斯廷的圣母》。气质简直就是从文艺复兴大师们的原作上遗传来的一样。

事实上,父亲最擅长的还是临摹别人的作品。家里挂满了临摹自达

芬奇、拉斐尔、米开郎基罗、乔尔乔涅、提香的画。父亲把《最后的晚餐》中犹大的脸画得如同一个受贿的国家干部;把《末日审判》画得象迎接新世纪;至于他临摹加工的《睡着的维纳斯》,则被美院的老教授斥之为有伤风化。

幼年的他是在这些画中度过的,他总是把画当作真实的世界,油画布上的少年耶酥是他童年唯一的玩伴。在明与暗,冷色与热色的对映、冲突中,他留下了对于父亲的印象。至于对母亲的印象,则是在她祈祷的时候。

但后来,情况发生了变化,当他变成了残疾,坐上了轮椅,他母亲过早地走进了坟墓之后,父亲就再也不画画了。父亲把所有的画都烧了,甚至包括圣像,都在烈火中化成了一团青烟,飞升到天堂中去陪伴上帝了。父亲愤怒地诅咒着基督,诅咒着带走母亲的上帝。最后,父亲自私地抛下了轮椅上的儿子,到了另一个遥远的国度。只有每月寄来的钱,还提醒儿子知道在新大陆有一个父亲存在。

父亲老了,不再是那个年富力强的画家,而变成了挺着啤酒肚的平庸的商人。他的眼中不再闪烁着自信有力充满灵感的目光,而是被两团浑浊的东西所取代。父亲把他带走了,在一家宾馆里,父亲给他装上了一双国外最先进、价格最昂贵的假肢,使他又能站起来,慢慢地行走了。

他只是淡淡地说了声谢谢,让父亲有些失望。这时门开了,走近来一个年轻的女人,一个他极其熟悉的女人。是她,那个背着画夹到他的窗前画画的女孩,和他在十字架项链的面前,犯下了一场小小的罪过的女孩。他的心头猛烈地跳动了一下,似乎把胸口的项链给弹了起来,但现在,他们都成熟了。

父亲向他介绍,这位是父亲在上个月新娶的妻子。父亲自顾自地对他说,她和我过去一样,都是画画的,她只比你大两岁,你可以对她直呼其名。

但他和她什么都没说,也许她正惊讶于他能站起来了,而他则给了她一个忧伤的微笑。心跳终于平静了下来,十字架在胸前恢复了沉默,重新开始吧,他轻轻地对她说。父亲似乎没听清,什么?

没有人回答。

他独自一人去东正教堂,绕过那幢还在不断成长的大厦,也许不久它就要铺上玻璃幕墙,以强烈的反光刺激着天蓝色的圆顶。

他走上了那条静逸的小马路,走路的感觉仿佛是从幼年学步的年代回忆过来的。那两条由钢铁和密密麻麻的集成电路组成的假腿正安稳地装在裤子里,慢慢地将他带向那扇神秘的大拱门。

他看见大圆顶了,仰视的感觉让人觉得它与上帝同在。四个小圆顶如同最初的四门徒,虔诚地围绕着他们的主,聆听教诲。接着波浪式的小拱顶们和长长的窄窗也在望了,彩色玻璃上并没有什么图案,也难以望到里面。他终于来到了教堂乳白色的外墙下,伸手小心地抚摸着,然后他转到了大门口。

黄铜的大门敞开着,他站在大门口的石阶上向里望去,见到的是一张巨大的股市行情显示屏,一条条红红绿绿的文字和曲线正魔术般地变化着。巨大的厅堂里站着许多人,他们看起来很虔诚,他们也许正为自己的钱袋而祈祷着。还有两旁分立着的证券公司的交易窗口和电脑,正一个个虎视眈眈地对着他。只有大厅内四根雄伟的立柱,与头顶上圆形的巨大内顶还带着神的遗迹。

他笔直地站在门口,许多人从他身边擦肩而过,他就象块浑浊的激流中的礁石一样保持着姿势。这时他见到他父亲投资的那只股票正在股票显示屏中最显眼的位置红红火火,直线上升。他仿佛看到父亲正在哪个大户室里春风得意马蹄轻地举杯相庆。

嘈杂的人声和混浊的空气使彩色玻璃中射进来的光线变得晦暗幽远,更象是一个古罗马的大斗兽场。他退了出来,把背靠在墙上,吐出了长长的一口气。他感到墙上似乎有只无形的手,将他轻轻推了一把,然后他踱过了马路。

在教堂的斜对面,他见到了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扎着两条辫子,坐在一张小板凳上,拿着画夹和铅笔,正在对天蓝色的大圆顶做着素描写生。她吃力地抬着头,仔细地观察那高高在上的圆弧和明暗对比,然后小心地涂抹在画纸上。

他停了下来,直盯着女孩手中的画,女孩有些疑惑,问他,什么事?

不,什么都没发生过。他慢慢地回答。

然后,他又用了这句话问了自己一遍:什么都没发生过吗?

拜占廷式的圆顶正庄严地看着他。

注:这座东正教堂的确切位置在上海新乐路和襄阳路口,几年前,教堂内部被改为证券公司,今年上半年教堂才被恢复,但依然空关,因为上海几乎没有东正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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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包车夫与红头阿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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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六点,黄包车夫小苏北象往常一样拉着车赶往英租界靠近静安寺的一条小马路,去接孙小姐。小苏北的车行位于华界的老闸北,他小心地避过老闸桥上的红头阿三,沿着南京路往西,一溜地小跑,有人叫车,他也一律不予理会,如果放在今天可以投诉他拒载了。

小苏北今年只有二十岁,两年前家乡发大水,他独自一人来到上海,进了车行拉人力车,上海人称之为黄包车。小苏北虽然生得瘦小,两条腿却跑得特别快,农村人耐力又足,如果练长跑,保不准就是块世界冠军的料。可那年月吃饭是第一大事,扣除他每个月必须上交车行的这个费那个费的,剩下的只够他一日三餐了。可更要命的是车行不给他发执照牌子,就好象今天TAXI的营运证,没有这块牌子,那就是非法营运的黑车。在华界,那些穿着黑皮的警察总是睁一眼闭一眼的,可一进租界,那些红头阿三锃亮锃亮的眼珠子就会围着你转。如果给逮住了,劈头就是一警棍,接下来轻则罚款十个大洋,小苏北一个月都挣不到这么多钱,重则把车给扣下,那真是砸了你的饭碗了。

红头阿三是上海人对租界里印度巡捕的称呼。其实他们只是印度的一种少数民族,叫锡克人,信仰锡克教。每个锡克男子都留长发,以红色头巾缠头,所以得了这个外号。他们身材魁梧、骁勇好斗,常被召到英属殖民地军队中服役。除此以外,他们还是最出色的看门人,就象过去中国人在海外无外乎开餐馆与洗衣服,印度人在海外就是看大门,直到今天,香港许多摩天大厦仍由这些红头阿三把门。上海人一向非常讨厌他们,通常他们是英国人的狗腿子。最讨厌他们的还是上海的人力车夫们,红头阿三与他们的关系,就好象猫和老鼠的关系。

六点半了,南京路上依旧灯红酒绿,上海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小苏北来上海两年了,无数次从南京路上拉着车走过,却从没来玩过,他的消费主要是在老北站。过了哈同花园,小苏北有意无意地往这栋上海最大的豪宅里望了一眼,但他没有见到那个犹太人大亨哈同。再拉一会儿,转进一条幽静的马路的十字路口,就到了孙小姐的公寓了。

十字路口上有一个红头阿三,但小苏北并不害怕,因为他们认识,小苏北向那脸膛黝黑,高鼻深目,身材魁梧的印度人打招呼:“喂,阿甘?”

“小苏北,侬好。”他居然会说上海话。

小苏北在孙小姐的门前等了一会儿,孙小姐终于出来了,她穿着一件红色的旗袍,把她身体的曲线都勾勒了出来。她幽雅地坐上了小苏北的车,带着苏州口音轻轻地说:“小苏北,还是去老地方,霞飞路1338号。”

小苏北把她拉走了,孙小姐出门的时候还看了那个叫阿甘的红头阿三一眼,给了他一个微笑。但今天阿甘却觉得孙小姐的这个微笑里总带着一种淡淡的忧伤。阿甘目送着小苏北拉着孙小姐远去,他注意到孙小姐新烫了一个发型,不是很时髦,但的确很美。

若不是皮肤黑了点,年轻的阿甘其实可算是个美男子,就象过去常在中国放映的那些印度电影里的男主角。可黝黑的皮肤恰恰能显出他的男子汉气概,他高高的鼻梁有些象施瓦辛格,而乌黑乌黑的大眼睛则酷似阿兰德隆。在印度人中,他也算是特别聪明的,英文说得很棒,到中国没几年,连上海话都会说了。他在这个十字路口站岗已经有两年了,既是交通警,又是巡警。所以,他和孙小姐也已经很熟了。

阿甘第一次见到小苏北是在一年前,小苏北拉着孙小姐回家,阿甘一眼就看出小苏北是没有牌照的。虽然他不象别的红头阿三那样凶狠,但还是拦住了黄包车。小苏北见了他,腿都发软了。可这时候孙小姐却说:“阿甘,算了吧,他也不容易。”

孙小姐的话就象是一盆清水,一下子浇灭了阿甘所有的火气,阿甘笑了笑,就放过小苏北了。后来小苏北每次来,阿甘都只当没看见,最后竟似乎有跟小苏北交上朋友的感觉。阿甘要下班了,他又想起了孙小姐,不禁轻叹了一口气。

每次拉孙小姐的车,小苏北总是能卖出十二分的力气,其实孙小姐的身体保养地很好,可以说是魔鬼身材,拉起来很轻松。不象有些大腹便便的外国老板,有汽车不坐,偏偏要坐人力车,想见识一下中国的风情,却苦了瘦小干巴的小苏北,拉着这二百斤的一团肥肉满上海地乱转,还要躲避随时可能出现的红头阿三。

小苏北的额头渐渐沁出了一些汗珠,“累了吧?”孙小姐在后头说,她轻轻地拿出一块手帕递给了他。小苏北接过手帕,一种诱人的香味灌入了他的气管,给拉车的递手帕,全上海恐怕只有孙小姐做得出。“孙小姐,你真好。”小苏北一只手继续拉着车,另一只手小心地擦了擦汗,手帕细腻的纤维触摸着他的皮肤,让他脸颊上一阵发红。

拐进了法租界的霞飞路,就再也用不着担心红头阿三的出现了。霞飞路也就是今天的淮海路,东段一直是全国有名的商业街,而西段至今仍是上海的高尚住宅区。这时,小苏北突然感到车子颤动了起来,于是他回过头去,发现孙小姐浑身发着抖,在用另一张手帕擦着眼泪。

“怎么了?孙小姐。”

“没事,小苏北,真的没事。”

“昨天在路上你也这样,为什么?”

孙小姐却答非所问地说:“小苏北,如果我赚够了钱,一定雇你做我的车夫,好不好?”

“那太好了。”小苏北做梦都盼着这一天。

“还有,我还要雇阿甘给我看门。”她不哭了。

阿甘下班了,他回到巡捕房的宿舍。吃完了饭,先做祷告,然后就躺在了床上。他的床头有两张照片,一张是他在印度旁遮普老家的妻子和两个儿子的合影,另一张是孙小姐。

所有的红头阿三都是虔诚的锡克教徒,阿甘也是。他不停地在心中做着祈祷和忏悔,但脑海里却始终抹不去那个人。他每天在六点多临下班的时候,就会看见小苏北拉着车来接孙小姐,而第二天的早上六点多,他上班的时候又会看到小苏北拉着孙小姐回来。他早就明白孙小姐的职业了,这种职业让他恶心。在上海有许多这样的女人,他见过许多,但他实在又不敢对孙小姐有什么看法,因为她实在不象那种女人。

这条幽静的马路,通常让阿甘在上班时闲着没事做,他就悄悄地观察着孙小姐的公寓。由于孙小姐这种晚出早归的工作时间,使她每天上午总是窗门紧锁不见人影。通常要到午后才能见到她,她会在二楼临街的晒台上吃一顿简单的中饭。吃过午饭,她就在晒台上的一张大遮阳伞下听留声机放出来的音乐。这时站在马路上的阿甘就会听到从孙小姐身边传来的那首《我爱夜来香》。对于竺信宗教的红头阿三们而言,这种歌曲可以说是魔鬼的靡靡之音。可阿甘不这么认为,他总是傻傻地抬着头,看着孙小姐,沉浸在音乐声中。此刻侥幸路过的黄包车夫总是会对这个红头阿三投来蔑视的目光。有时候,孙小姐的视线也会扫到马路上,就会和阿甘的目光撞到一起。孙小姐会赐予这个漂亮的印度小伙子一个微笑,阿甘却不敢笑,肌肉僵硬地咧一咧嘴。于是孙小姐就会和他聊上几句,她的声音象手指一样拨动着阿甘的心。也常有许多小流氓来骚扰象孙小姐这样的单身女人,每一次阿甘都会挺身而出赶走他们,有一回阿甘甚至在孙小姐的楼下站了一整夜,帮她逮住了一个经常到她家偷东西的贼。孙小姐对此总是感激不尽,有时还会送给阿甘两张电影票,可阿甘从未敢去看过电影。

最近几天,阿甘发现孙小姐似乎有些反常,每次早上回家步履总是很慢,有一回差点跌到,还是阿甘扶了她一把。阿甘扶着她柔软的腰肢和手臂,心头狂跳不已,他明白自己犯戒了。孙小姐谢过了他,脸上面无血色地走进了家。

阿甘胡思乱想了一夜,也祈祷了一夜,但没有用,直到很晚他才睡着,他梦见自己被一根绳子勒住了脖子,被高高地吊起,许多人看着他,其中一个是小苏北,他在临近断气前用目光搜寻着孙小姐,但始终没有,直到他从恶梦中醒来。

小苏北拉着孙小姐到了霞飞路1338号,这是连着第7天到这个地方。是一座高大华丽的洋房,据说住着一个跺一跺脚能让上海滩发抖的英国大老板。孙小姐下车了,下车的时候又明显颤抖起来了,按说她在上海的风月场上已经很有经验了,却有些神情恍惚。但小苏北没看出来,小苏北只注意到她在下车时大腿上露出来的一块大大的淤斑,紫红色的,象一朵美丽的花,他看得出那是新近才受的伤。

“孙小姐,今天我们还是回去吧。”

“好的,———不,不能回去。”小苏北发现她第一次如此紧张。她又恢复了过来,“小苏北,老样子,明天早上六点你来这里接我。”然后她拿出一把大洋都塞在了小苏北手里,小苏北从没见过那么多的钱,一时手足无措。

“孙小姐,用不着那么多。”

“再见,快回家吧,我的客人等得不耐烦了。”她急匆匆地跑进了洋房。一个仆人给她开了门,然后立刻砰地一声把门关紧了。

小苏北拉着车回车行,却发现从法租界通往英美公共租界的每一个路口都站了一个红头阿三,完了,他必须绕远路了。于是,他又回到了霞飞路1338号门口,但他想起了什么,于是他就坐在那栋洋房的马路对面,从怀中取出了那块孙小姐给他的手帕。手帕上的香味经久不散,让小苏北有些想入非非,但他立刻又让自己清醒了回来。他看着那栋豪华的洋房,他不懂什么是法国式的屋顶,但那一块块红砖的确与英租界有很大区别。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却不愿意走,从怀中掏出了半块发硬的馒头垫了垫饥。不知到几点了,洋房里所有的灯光都灭了,只剩下最上一层的一扇窗户里还透出些光亮。在那光亮中,小苏北能依稀看出两个人影,一个男人,一个女人。那女人的背影他很熟悉。影子在杂乱无章地晃动着,象两个野兽。小苏北低下了头,他居然想哭了。

第一次见到孙小姐是在一年前的国际饭店门口,清晨六点,小苏北没有生意,他抬头仰望着这栋当时的远东第一高楼。一个艳若桃李的女人的出现了,她就是孙小姐,她满脸倦容地从国际饭店里走了出来。叫上了小苏北的车,把她带回了家,在她的公寓门口,小苏北认识了红头阿三阿甘。这天傍晚六点多,小苏北拉着一个客人又到了阿甘的十字路口,刚下客,孙小姐就从公寓里出来了,她说怎么这么巧,于是又坐上小苏北的车去了老西门的一户人家。在车上,她对小苏北说,既然我们很有缘分,明天一早你就到老西门的这里来接我回去吧。于是,小苏北就和孙小姐说好了,每天晚上六点来接她,次日一早再带她回家。一开始,小苏北还很疑惑为什么这个漂亮女人要晚上出门,早上回家,后来经车行里的老师傅一点拨才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小苏北实在不明白天底下居然还有干这一行的,就有了些瞧不起孙小姐的意思,可孙小姐待他真的很不错,就象姐姐待弟弟那样。再加上小苏北在上海混得久了,这类女人见得也多了,象孙小姐这样的待他好的,倒是只有她一个。若换了别的浓妆艳抹的女人,总是把拉车的当马来使唤。而黄包车夫们也都暗暗地在心中骂着这类女人——婊子。

月亮已升到头顶了,西段的霞飞路上没什么人,只有一个年轻的黄包车夫和他的车。小苏北忍不住又向对面楼上的那扇窗望了一眼,鬼魅般的影子还在晃动着。小苏北把头埋在膝盖中,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惨叫声把他惊醒了。是女人的惨叫,这声音声嘶力竭,充满着恐惧,回荡在深夜的霞飞路上,把小苏北的心全都给揪了起来,揪到很高很高的天上,再抛下去。他突然觉得这整条霞飞路每一座豪宅都象是妖魔鬼怪的洞窟,布满了邪恶,仿佛要把他给吃了。

小苏北睡意全消,他的手心里全是汗,站起来走动着,等待天明的到来。可天亮地却特别慢,月亮继续高高地挂着,偶尔有几辆黑色的福特骄车从霞飞路上驶过。对面的灯还亮着,他们在干什么?小苏北有些痛苦,但他无能为力。

东方开始有了些白色,小苏北焦急地等待着,他不知道时间,他趴在洋房前的铁栏上向里张望。突然门打开了,一个穿旗袍的女人罩着一块头巾,蒙着脸,跌跌撞撞地冲出了门,门里一个家仆样子的人在后面轻蔑地说了句:“贱货。”

小苏北听见了,他真想冲上去揍那个家伙。但孙小姐到了他的面前,他看不到她的脸,一把扶住了她,她浑身无力地靠在小苏北身上,一句话也没说。他能感觉到孙小姐浑身在颤抖,他轻轻地把她扶上了车,把她拉了回去。

回到静安寺边的那条十字路口,阿甘正好上班,他看见小苏北把孙小姐拉回来了,但感觉总是不对,他跑上去和小苏北一起把孙小姐扶下来。他们要把她送进门去,孙小姐说话了:“不,我自己能行,你们回去吧。”她的话很轻,气若游丝地。她很坚强地站直了身子,头巾中只露出一双忧伤的眼睛,走进公寓,关上了门。

小苏北哭了,他不愿让红头阿三看到自己的眼泪,慌忙地拉着车走了。阿甘则怔怔地站着,整个上午,他没什么心思,徘徊在孙小姐的门前,望着她拉起的窗帘。午后,他没有见到晒台上有人,下午,依旧不见孙小姐的人影。阿甘的心里乱极了。忽然,他听到了留声机的声音从孙小姐的窗户里传出,这让他略微放心了一些。午后的阳光象剑一样射到了阿甘身上,他象个木头人似地在留声机放出的旋律中一动不动的。这阳光突然泛出了红色,就象血的颜色,让阿甘有一种嗜血的感觉。

他的烦躁不安又折磨着他了,他再也无法忍耐了,他翻过了墙,跳进了孙小姐的公寓。打开门,冲了进去,客厅里没有人,阳光把他的影子拉得长长的,象个印度僵尸。阿甘遁着留声机的生意,跑上了二楼,每一步都让他发抖。他颤栗的手打开了孙小姐卧室的房门。他见到了孙小姐。

孙小姐躺在床上,但他一开始不能确定这就是孙小姐,因为阿甘现在看到的这张孙小姐的脸他已不再认得。这是一张被摧残过的脸,被一个残忍的男人摧残过的,尽管这张脸在昨天还足以沉鱼落雁。如血的阳光洒在她可怕的脸上,但是她的表情还是如此安详,从容不迫。她穿着那件红色的旗袍躺着,她的右手放在心口,左手垂下了床。在左手手腕上有一道长长的伤口,伤口切得很深,皮和肉都翻了出来,红色的肉向外翻涌着,就象是她性感的红唇,迷倒了这个城市中的许多男人。从深深的伤口中,动脉隐约可见,一道血正汨汨地向外流着,血顺着她五根纤细的手指,象丹蔻似地涂满了指甲。血流到了地上,已经有一大滩了,就想浴缸里的水。一地的暗红色,被阳光洒上一层夺目的光彩。阿甘仿佛见到孙小姐的生命也随着血流到了地上,被阳光摄去了。

留声机中发出的音乐继续充满着整个房间。

阿甘摸了摸孙小姐的脉搏,然后痛苦地抱着头。这时他见到了桌上堆着十根金条,金条边有一张纸,阿甘认识汉字,纸上写着孙小姐最后的字迹“给小苏北和阿甘”。

阿甘明白,这十根金条是孙小姐一生的积蓄,是她用自己的身体换来的。

阿甘瘫软下来了,阳光象剑一样,刺破了他的灵魂。

小苏北在六点半的时候准时到了孙小姐家门口,却发现她的门口贴着巡捕房的封条。他迷惑地站着,直到他看见阿甘拎着一个沉甸甸的包袱向他走来。

小苏北发现阿甘的脸被血色的夕阳涂满了。

于是,孙小姐送给他的那块手帕也落到了夕阳中。

一个月后的上海著名的英文报纸《字林西报》上记载着这样一条英语新闻,现翻译如下:

“本报讯:

昨日霞飞路1338号的一栋豪宅内发生一起凶杀案。英国克来福公司董事长布朗先生在自己的家中遇害,身上发现二十七处刀伤。两名凶手已被当场缉拿,其中一名华人,二十岁,以拉黄包车为业,另一名印度人,二十三岁,供职于英租界巡捕房。两名凶手行凶的原因不明。另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布朗先生生前有性虐待的僻好,经常召妓,并施以殴打,乃至将其毁容。”

小苏北由法租界的刑事法庭审判,判处死刑,于1935年7月14日,也就是法国的国庆节被正式处死。

那天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小苏北面对着一排黑洞洞的枪口,却一点也不害怕。他打量着法国军官漂亮的军服,仔细地琢磨着军官的那顶帽子,他想提醒军官,你的帽子戴歪了。他刚要开口,枪响了,6颗子弹灌进了他的胸膛。

阿甘由英租界的军事法庭审判,判处无期徒刑。被流放于印度洋上的安达曼群岛。一直关到印度独立,阿甘才被大赦放了出来。

阿甘很幸福,寿命很长,而且子孙满堂,直活到2000年,88岁的阿甘穷其一生的积蓄来到中国的上海。他发现这座城市与60多年前相比已有了巨大的变化。在他当年站岗的十字路口上一个年轻的交通警察正在向一辆违章的出租车开罚单。孙小姐的公寓早就被拆除了,建起了一座三十层的高楼。而当年的霞飞路1338号的那栋发生过命案的洋房依然活着。

年迈的阿甘又来到了上海西郊的一座荒凉的小花园中,六十多年了,这个小花园什么也没变。他借了把铁铲,拼尽最后一点力气在一株与他一样老的大树下挖了起来,不一会儿,他挖出了一个包袱。他打开包袱,里面是十根金条。

1935年5月27日,就在这个花园里,小苏北和阿甘一起,把这十根孙小姐留给他们的金条埋进了大树下。

那个夜晚,小苏北对阿甘说:“我们两个,如果谁能活下来,这十根金条就归谁。”

天空中乌云掩盖着月光,黑漆漆的夜色中,两把刀子的寒光照着他们的脸。

阿甘带着十根金条,在上海到处寻找小苏北和孙小姐的墓,但他始终都没有找到。但他最后竟奇迹般地找到了小苏北的哥哥的后人,他伸出颤抖的手把五根金条交给了他们。

在回国前的那天,他来到黄浦江边,外滩的大楼让他很容易地就想起了往事。黄浦江水滔滔不绝地向长江口流去,在江水中,满头白发的阿甘仿佛看见了十字路口那个英俊的印度巡捕,那个年轻的黄包车夫,还有,孙小姐的脸。

然后,阿甘把剩下的五根金条全都扔进了黄浦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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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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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李清照 《如梦令》

这是一个庭院深深深几许中的花园,花园里有假山,流水,石径,修竹,美人蕉还有海棠。

“海棠花开了。”一个女人在竹帘边轻轻地说,她说的很轻,悄悄地就象一片叶子落地的声音。但我听见了。这女人的名字,你们都很熟悉,用不着我说了,而至于我,你们也许很陌生,但如果有人细心地寻找一下,就会发现我是谁了,对,我就是卷帘人。我七岁就被卖进了她家为奴,她不爱用丫环,在我十岁起就让我服侍起她了。

“它开得真美。”她对着我说了这句话。我的心被轻轻地抓了一下,我看了看花,又看了看她的脸,然后,我流下了两行眼泪。她微笑着,掏出手帕为我擦去了泪水。但是从这一天起,我长大了。

我们家的主人赵明诚,是我们大宋首屈一指的金石家。他不是繁忙于公事,就是到全国各地去搜集古今名家的金石字画,这次又是一个月没回家了。虽然我们家的男女主人非常地恩爱和睦,但他们却一辈子都没有过孩子,这令后世许多研究他们夫妇的大学究们百思不得其解。这原因只有我知道,我将为他们保密———赵明诚在这方面不行,他无法尽到作一个男人,作一个丈夫的责任,这令他万分痛苦。但她依然爱他,永远爱他,尽管这注定了要使她承受一个女人所难以忍受的痛苦。

我们家的女主人每天都在竹帘前面对着花园,望着四面屋檐上随风而响的风铃,和偶尔飞过的小鸟,还有在阳光下树影的消长。或者看秋叶落了,报以几声叹息;冬雪下了,装饰她的发暨;春雨降临,勾起她的些许诗意;夏蝉鸣叫,让她把丰满的手臂和身体曲线暴露在我害羞的面前。而对于这种时刻,我一开始总是会脸红的,但她不怎么在乎。也许她还不明白,那年在我十四岁的身体里所起的某种特殊而微妙的变化。

在这个故事里,有一场黄昏时下起的雨。

雨时大时小,风却急急地掠过,把屋檐下的风铃刮地叮铛作响,畅快地起舞弄清影了。而檐下成了一道水帘,水帘里还有一道竹帘,竹帘里是一间宽敞干净的房间。墙壁上挂满了主人苦心收藏的名家字画和数不清的印章。房子中间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米酒和文房四宝。我举着一盏明亮的油灯在桌旁,给房间涂抹上了一层奇异的桔色光芒。

她在写词。

她的一辈子都在写这种被称为词的诗。从她的少女时代到她年迈之际。而现在,是她一生中的黄金时代,尤其是在今天这样的夜晚,在她等待主人的每分每秒。

主人还没有回来。

她说她要永远这样等下去,然后她轻轻地把词唱了出来。在这间古老的房间里,油灯闪烁着,她口中吟出的旋律缠绕在雨夜潮湿的空气中,窗外的雨点打着芭蕉的声音在为她作着伴奏,这房间里的一切都在共鸣着,象一张张模糊的七铉古琴。但是对你们来说,这已是一种绝唱了,不幸的你们再也无法听到这种九百年前的音乐了,你们只能守着这些陈旧的文字,妄自空想着另一个时代的轻歌曼舞。

她终于叹了一口气,在喝下了几口浓烈醇香的米酒之后,睡下了。

床在房间的最里头,在薄如蝉翼的轻纱帐内,由我伺候着,毫不介意地脱下了衣裙。酒后的她有些困了,她的手臂勾着我的脖子,却不动了,我只能用手扶着她的细腰帮她躺下。她平躺在床上,手却不肯放开我的头颈,她高高的胸脯一起一伏,好象浑身都在颤栗,这种颤栗是撩人的,使她全身的曲线都暴露了出来,这曲线表明,她是个成熟的,完美的,而且还没有生过孩子的女人。她和她丈夫的所有秘密我都知道,十四岁的我也都明白,我的手在她的腰眼上滚烫着,她口中呼出的带着米酒味的气息直冲我的鼻孔。我的脸烧了起来。

她细细的手臂居然使出了很大的力量,把我的脸埋到了她的胸脯里,我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

她醉了,她不知道她究竟干了些什么,但我没醉,我明白,我和她犯了一场小小的罪过。

雨越下越大。

她在梦中轻声呼唤着海棠。

我离开了她的床,来到花园中,在海棠花边上撑起了一把伞,把伞的全部都罩在了花上。

我在雨中站了整整一夜。

雨停了,天也亮了,我悄悄地擦干了身子,换了身衣服,来到窗前,雨后的空气和光线透过帘子进入房间,驱散了那淡淡的酒气。她醒了,她似乎没有意识到昨夜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她全忘了。

我也好象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拉起了帘子,她看了看我,然后问起了海棠话怎么样了?

海棠花很好,和昨天一样。我淡淡地回答。

这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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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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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看了电线杆上的广告后,来找我要租的房子的。我走过一座桥,边走边看桥下一排排老式的瓦房。这些多是二三层的房子很久远了,几乎每个屋顶都开着本地人称为“老虎窗”的小阁楼。也许不久它们就会与我的旧居一样被夷为平地。

现在我看见了一只猫,一只浑身雪白的猫,除了尾巴尖上有几点火一样跳动的红色。它正行走在那片屋顶上,不断地张望,阳光洒遍它漂亮闪光的皮毛。它行走的姿势相当优雅,每条腿落地时都是那么轻柔和小心。它很沉着,仿佛是在刻意向我表演一种气质。

我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这只猫,我停下了,趴在桥栏上仔细打量它,就象欣赏一件艺术品。同时,我心底的一扇门被它打开了,在那里还有一只猫。

是的,我心底的那只猫正在我旧居的地板上行走。它同样是一身白色的皮毛,尾尖上火一样的红色斑点。忽然又伏在一个小男孩的怀里,这个男孩就是我。但现在已不是了。我心底的那只猫在一天的清晨,死去了,那一年,我十一岁。

屋顶上那只猫突然消失了,阳光下,只有数不清的瓦片和瓦塄上随风摆动的青草。我的心头突然被一种莫名的酸涩占据了。然后我找到了桥下的瓦房中那间待租的房子,第二天,我住了进来。

这是个二楼的小房间,十几个平米,外加一个小阁楼,对于我来说也够了。这里散发着一种我熟悉的味道,从每一条楼板的缝隙间涌出来,把我心底的某些记忆又唤醒了。我决定睡在小阁楼里。

小阁楼小得可怜,只有老虎窗外的月光洒了进来,我站在床上,趴着窗口向外望去,伸手可及的是一层层瓦片。忽然我好象看见了什么,在月光与路灯的光影中,一团白色的东西从十几米外的瓦片上一掠而过,在黑夜的背景下很显眼,但那东西闪得很快,象个精灵。

我睡下了,但一直睡不着,我记起了童年的那只猫,它美得出奇,并且与我非常亲近,后来被我父亲处死了。我为那只猫的死忧郁了整个童年时代,但后来渐渐淡忘了,我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又记起来了。这时,我突然觉得有一双眼睛在看着我。通过神秘的直觉,我能感到,尽管我正闭着眼睛。

必须看一看,我必须。

我张开了眼,月光透过窗玻璃倾泻在我的瞳孔中。在窗外,紧贴着玻璃,一只白色的猫正睁大着眼睛看着我。

我明白自己不是在做梦,感觉把我带到了昨天见到的那只屋顶上的白猫,就是这一只,我敢肯定。

虽然隔着一段距离,我看不清它的全部细节,但我能想象出它放大了的瞳孔,在黑暗中闪着幽幽的光,就象只黄棕色的核桃。我站了起来,把脸贴在窗玻璃上,她居然没动,依然凝视着我,好象是在认人。我现在看清它了,隔着玻璃,也许我和它的眼睛只有十厘米的距离。它的眼睛不仅象是两只漂亮的黄棕色核桃,不,更象是宝石,怪不得要以猫眼来为一种价值连城的宝石命名了,原来猫眼的美是那样令人神往,尤其是在今天这样的夜晚。

我要打开窗,我有一种冲动,抚摸它光滑皮毛的冲动。我打开了窗,正当我的手要触到它的头颅时,它猛地眨了眨眼睛,两道凛厉的目光直刺向我,然后迅速扭转身躯,一瞬间已在瓦片中消失地无影无踪了。月光洒在我脸上,一阵河风袭来,我又缩了回去。我实在难以捉摸它,带着许多疑惑,我终于睡着了。

天还没亮的时候,我突然被什么声音惊醒了,那是脸盆被踹翻的刺耳声音。难道有贼,我立刻穿着短裤汗衫走下阁楼,打开了门。

门外一片漆黑,在狭窄的楼梯口果然有一个人影,我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谁?”

我开了我房里的灯,灯光照亮了昏暗的走道。她的年龄与我相仿,手里拿着钥匙,正在开门的样子。

我反问了一句:“你是谁?”

她看了看,笑了起来,我这才意识到我只穿着短裤。接着她说:“你是新搬来的房客吧?我就住在你隔壁,也不知是谁在这放了一个破脸盆,对不起打扰你睡觉了。”

此刻,我睡意全消,索性出门到河边上转了一圈。在清晨无人的河边,我想起了“南泉斩猫”的故事。唐朝池州南泉山上有位叫普愿禅师的高僧,世人称他为南泉和尚。一天,寺庙里的和尚抓住了一只美丽的白猫,谁都想拥有它,引起了争执。于是,南泉和尚把镰刀架在猫的脖子上说:“众生得道,它即得救。不得道,即把它斩掉。”

无人回答,于是南泉和尚一刀下去,把猫斩了。后来他的徒弟赵州知道后,立即脱下自己的草鞋,把鞋顶在头上走了出去。南泉和尚当即感叹说:“今天若是你在场,猫儿就得救了。”

据说对僧人来说,这是一个自古以来即难以理解的参禅课题,往往会有许多种不同解释。我不知道为何要想起这个故事,它所象征的东西实在太难解了,也许就是个无解题。

我胡乱转了一天,黄昏时分回来时,隔壁的女邻居正在出门。奇怪,她怎么晚上出门。

与昨天不同,我很快就睡着了。还是在小阁楼里,居然连梦都没做一个。直到一种热乎乎的感觉使我缓缓醒来。

那是什么?窗外依旧明月高悬。我感到温度不对,半边身子象烧起来了,吓了一跳。有种气流涌到我脸上,并有另一种呼吸声,当然我能分辨出哪些是我的,而哪些不是。我确定是有个什么东西正在我身边。我轻轻翻了身,身边毛茸茸的,我伸手轻轻触摸到了它光洁柔软的皮毛。还是那只猫,门窗都关得死死的,真不知道它是怎么进来的。

我借住窗外射进来的月光和路灯光盯着它。它躺着,闭着眼睛仿佛睡着了的样子。它睡觉的样子很美,尤其是它那张脸,就象从某幅古代画卷中美女的脸浓缩变形而来的。还有它那斜卧的身躯,为了想出合适的词来形容,我足足思考了十分钟,有了,这活脱脱就是贵妃罪酒后披了一层白色貂裘的形象。

我又要动手了,尽管我很怕它会从我身边逃走,但我无法自控。我把手按在它背上,仿佛已感觉到了它的骨头,猫骨头是很轻的,又圆又滑,尽在我手掌之中。我另一只手则抱住了它的腰,我能感觉到我的手指正穿过它的胯骨,紧紧搂住了它苗条的腰身。

这时,它睁开了眼睛。出乎意料,它没有任何惊慌失措的表现,目光有力地注视着我。它几乎一动不动,鼻子里喷出的热气与我的呼吸混杂在了一起。她真热,我有些出汗了,但我反而把它抓得更紧,拥入怀中。

它没有反抗,温顺地躺在我怀里,并顺势用两只前脚搭住了我肩头。我知道它现在把利爪缩进脚掌里去了,否则会伤人的,我只感到它脚掌心的几块软软的肉垫。它仍然盯着我,但目光柔和了许多。我敢发誓,它一定认识我,从它那黄棕色的眼睛,奇异的充满魅力的眼神,对我那么温顺而亲切。

我已确定这并不是做梦。它是美的,它小小的身体内仿佛注入了生物界一切的美,包括人类。我大胆地抚摸起它的全身,从它两只薄薄的耳朵到透过长毛纤细可人的脖子,从两排轻灵的猫肋到它变化多端最不顺从的尾巴。我就象抚一把古桐琴一样,抚遍了它身体的三匝,就差在它嘴唇上轻轻一吻了。

我忽然发现自己是在一幅古典风格的画卷中了,就象《聊斋志异》里的插图。我能想象这里并不是狭小的阁楼,而是它(她)的闺阁。大胆地闯进来的人是我,与它(她)一同躺在这床上,月光洒进来照着我们。它(她)全身没有一丝衣服(这是事实),被我搂在怀里,顺从地被抚摸被拥抱,没有一丝保留地向我敞开。并且含情默默地(这是想象)看着我,尽管没有一句枕边细语。

我相信我与它(她)是青梅竹马的,在我们的童年,就曾这样亲密过了,尽管童年的它(她)早已死去了。但我忽然相信猫这样的动物是会死而复生的,而现在,我们都已经长大了。

渐渐,我睡着了,直到天明我醒来后,才发觉它(她)已经离去了,但我的身上仍残留着它(她)的体温和味道。请原谅我用了“它(她)”这样的称呼,这也许不合适。但我真的有这样一种感觉,尤其是在拥它(她)入怀时。

吃过早饭,隔壁那女子请我到她家坐坐。她的房间也不大,但布置地很干净。我突然问她:“你知不知道,这一带有只白猫,不知是谁家的。”

“没错,那是我养的。”

“原来是你的,那它在哪儿?”我差点就把昨晚的事说了出来,但是我不敢。

“它出去了,我养猫,不喜欢把它关在家里,就是要让它在外面自由自在的,也许,昨晚上出去谈朋友了吧。”

“你说猫也会谈朋友?”我突然有些紧张。

“春天到了嘛。”她说的时候,神色和语气都有些怪,“你那样关心它,难道昨晚它在你那儿?”

我沉默了半晌不敢说话,局促不安地站了起来。她忙说:“你别走啊,我不问了。其实,你是一个有吸引力的人,别误解,我是说对我的那只猫而言。”

我盯着她,她的皮肤很白,就象是那只猫身上雪白的皮毛。我甚至觉得她的脸也有些象猫,当然这并不是一种恶意的比喻,这说明她也很美。我还想说些什么,但又缩了回去,迅速离开了这里。

晚上我开着灯,猫又来了,又一次扑在我身边。我承认我不可抗拒它(她)的魅力,我被它(她)征服了。象古人描述的那样,它(她)轻扭小蛮腰,也许这是一种诱惑,一种刻意的挑逗,在这方面它(她)有很高的技巧。我深深地陷入了此中的乐趣,此后一连好几夜都是如此。

这些天,不知什么原因,我牙疼了,口腔左面上排最里一颗,虽然很轻微,但这小小的痛楚却有绵绵不绝的味道,每时每刻都会突然来骚扰我。

但令我更忧心忡忡的是,“南泉斩猫”的情节在反复纠缠着我。猫是极富诱惑力的东西,也正因为如此,猫也会成为人类烦恼与痛苦的根源,这与猫带给人类的美是同时到来的,就象一对孪生兄弟。所以南泉和尚是从斩断痛苦的角度出发的,他必须斩猫,其实也是一种对佛法的履行。但赵州又为何要头顶草鞋呢?我实在难以回答,也许这个问题千百年来就没有人真正解答过。

我真的陷于痛苦中了,说不清,只感觉一种潮湿的味道从心底升起。当与它(她)在一起,我总有一种幻觉,把它(她)想象成一个人。虽然我明知这不是,可我陷进去了,仿佛晚上在我枕边的真是一个从展子虔或是吴道子的古代画卷中走出来的仕女。这种幻想是危险的,如果连人与畜牲都分不清,我岂不是要被划入衣冠禽兽之列了。于是每当我睡着以后,都会梦到一把镰刀,血淋淋的镰刀,这把刀刚刚斩下了一只美丽的白猫的头颅。然后一个和尚对我双手合十,我接着就被惊醒了。

第二天一早我就去找我的女邻居,我还从没见到过她和她的猫在一起过。我希望她能看住她的猫,不要让它到处乱跑。

“把猫囚禁起来是件很残酷的事,你要知道,谁能得到它的青睐是一种幸运,它可是个倾城倾国的人间尤物。”她说这话的神情与晚上那只猫象极了,我一分钟也呆不下去了。

这天晚上,我故意要疏远猫,不让它(她)靠近我。它(她)盯着我,一副随时准备冲锋的样子,全身皮毛随着喘息一起一伏地。突然它(她)的目光软了下来,哀求似的蜷缩在地上,那痴痴的眼神真让人揪心。它(她)叫了起来,猫儿叫的声音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女孩子发嗲,但这回的叫声却如此撕心裂腑,就象我幼年时养的那只猫临死前的叫声。

我的脖子仿佛被什么扼住了,我也想发出它(她)那样的叫声。眼眶里开始有些湿润了,我控制不住我自己,走上去搂住了它(她),把我们的脸贴得很近。它(她)的眼中射出幽幽的目光,然后伸出了小小的舌头,舔在我脸上。这时我才发现我的眼泪已挂上了脸颊,却被它(她)的舌尖舔去了。这真是一只善解人意的猫,我———我不敢说后面的话了。天哪,我的牙疼突然加剧了,好象升了一级,就在这一瞬间。

第二天,我又清醒了,我明白自己不该如此冲动。我要摆脱它(她),搬家吗?不,我不想离开这小阁楼与老虎窗,而且我也搬不起,但我又不可能把隔壁邻居赶走。在外头转了一天,我的牙疼看来也是“此恨绵绵无绝期”了,傍晚回家,又碰上隔壁那女人出门,她看我神色依然很怪。

这天的天气很不好,非常闷热,天气预报说晚上可能要下雷雨。到了十点以后,猫果然来赴约了,它(她)猛地扑在我后背上,用缩进了爪子的脚掌抚着我的脖子。它(她)只要把爪子放出来,就足以抓破我的颈动脉,送了我的命。我突然有些害怕,抱住了它(她),并把它(她)放在眼前盯着,我希望能从它(她)眼中寻找出什么。

我见到了它(她)黄棕色的眼珠,以及那一条缝似的瞳孔。在瞳孔中,我依稀能见到我自己,再往里,竟是一个和尚,他手里拿着一把镰刀凝视着我。猛然间,这一切又都消失了,只剩下那双眼珠和瞳孔。

南泉和尚,又是他,他一定在看着我。我立即把视线从猫的脸上挪开,在小阁楼里寻找什么,我在寻找一样足以斩断我的烦恼的东西。终于,我的目光落在了床头上伸手可及的一把剃胡子的刮刀上。我心里打了个哆唆,不敢去碰,于是又把它(她)紧紧搂在怀中,就象热恋中的人一样,我的心中掠过这念头就使我痛苦了起来。我的手向刀伸了过去。

这一过程是极短的,但却好象走了很久很久。除了那只手以外,我全身一动不动的,我怕极了,害怕让怀中的它(她)察觉。但它(她)仿佛已沉醉在这甜蜜中了。这柔软的躯体在我怀中,暖暖的,象一团火,既是带给人温暖的,也是带给人危险的。我多想这一瞬成为永恒,我们两个永远这样直到一起慢慢变老。但我的那只手似乎已不再安在我胳膊上了,那只手似乎已属于南泉和尚了,终于拿起了那把刀。

我不敢去看,闭上眼睛,把脸埋在它(她)毛茸茸的头皮和薄薄的耳朵。虽然不敢看,但我的手上却好象长了一只眼睛,带着那把锋利的刮刀,逼近了它(她)的后背。我突然感到自己手里握着的已不是刮胡子的刀,而变成了把割草的镰刀,这把刀俨然是南泉和尚亲手交给我的。

此刻,另一种痛苦从我的口腔深处的神经中抽搐着,在这不断升级的牙疼中,我好象见到了南泉山上那只身首异处了的猫,又好象见到了我幼时那只被处死的血淋淋的猫,它们和我怀里的这只一样都是美的。也许正因为如此,美才成了一种罪过,是的,美是会犯罪的,犯了诱惑罪,对于这种罪,南泉和尚说,只有处以死刑,立即执行。

现在,我的刀已开始触到它(她)的白毛了。

忽然我闭着的眼睛里闪过一道白光,我立刻睁开眼看着窗外,又是一道,从夜幕的乌云里掠过一大片令人目眩的白光,那是闪电。接着从苍穹深处传来惊天动地的一声巨响,炸开了一个响雷。这雷声尽管只有一瞬,但却充斥了我的小阁楼,我的耳膜和大脑。我松了手,刮到掉在了床上。此刻差不多刀尖就要刺进它(她)柔嫩的肌肤了。

它(她)察觉了,是上天的惊雷提醒了它(她),立即扭动起灵活的躯体,从我的怀里逃脱了出来,跳到床的另一头盯着我。它(她)发现了那把刀,它(她)的眼神中掠过一丝巨大的痛苦,它(她)现在什么都明白了。

它(她)发出了绝望的叫声,这声音伴随着突如其来的雨点一同敲打我的玻璃窗。我理解的它(她)的意思,它(她)的呻吟就象几千年来所有苦命的痴心女子。转眼它(她)的眼神里又充满了无奈的哀怨与仇恨,我真怕它(她)会扑上来咬断我的喉咙,我哆唆了,但我还是大着胆子要上去和它(她)重归于好。

它(她)拒绝了。它(她)不再象那似水柔情的美人的化身了,而更象是一个被遗弃了的苦命人。它(她)对我充满了恐惧和敌意,弓起了身子,随时都会逃得无影无踪。

雨,越下越大,雷声再一次响起。而缠绵的痛苦从心底和牙龈里两个方向升起遍步我全身。

它(她)走了,走得如此从容不迫,没有回头,保持了它(她)的尊严与风度,消失在灯光中。我没有追,我还敢追吗?

时间仿佛停滞了,只有雨点不断敲打着窗玻璃。

我牙疼了整整一夜,到第二天疼得似乎牙齿已不再属于我了。我用了各种药,也去看了牙医,但毫无效果,始终查不出病因,是一种神秘的惩罚吗?此后的三天,牙疼愈演愈烈,而那只猫也再没出现过,甚至连隔壁的女邻居也无影无踪了。我用力敲她的门,却没有反应。我只能到楼下去打听她的情况,楼下一位老太却说从没见到过我所说的这个女人,并且还说我隔壁那间房已经十几年没住过人了,根本就是空关着的。至于那只猫,老太也从没见过。

真不敢相信,可难道我亲眼见到的都是假的。于是我又忍着剧烈的牙疼,问了这一带其他十来户邻居,都得到了相同的回答。他们建议我到神经病医院里查查是不是有什么病,还有人神秘兮兮地说我遇到鬼了。

不,它(她)和她都是的的确确存在的,到底是我疯了,还是整个世界的人都疯了。我有一种感觉,如果不弄清楚,可能我的牙疼一辈子也好不了了。我决定冒一次险,用力地撞开了隔壁的那一扇门。天哪,这房间与几天前的景象完全不同了,地上积满了厚厚的灰尘,房梁上结了密密麻麻的蛛网,家徒四壁,空空荡荡的,布满了凄惨阴冷的空气。的确是许多年无人居住了,可前几天,我明明在这房里与那女人说过话。噢,我的牙疼又开始折磨我了。

我疼得浑身软了下来,坐倒在地上,扬起了一地的灰尘。我回想起那只猫,但剧烈的牙疼使我脑中天昏地暗,但我唯一清楚的是,我明白我已永远失去它(她)了。

忽然我仿佛看见了什么,那是南泉山上,南泉和尚的徒弟赵州正头顶着草鞋,走出山门。他在向我微笑着,镰刀与南泉和尚都消失了,只剩下一座高大的禅院与一只复活了的猫。

我现在终于能明白赵州为什么要头顶草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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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人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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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你们称做杞人的那个疯子。

其实,我并非叫这个名字,我只是个杞国人。众所周知,我之所以名垂千史是因为我的一项愚蠢举动。于是我成了白痴的代名词。

但这不对,其实,我是个天才。

看到这里,你们一定不会奇怪的,以上的话正是一个疯子的标准言论。根据科学的研究,所有的疯子都认为自己不是疯子,反而认为自己是个天才,越是这样,越是说明他的病情已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应该在精神病院里关一辈子。事实的确如此,我的大半辈子是在杞国的国立精神病院度过的。

杞国国立精神病院坐落于都城南门外幽静的山谷中,占地达方圆十里,有着高大坚固如城墙般的围墙,日夜有许多身披盔甲的武士守卫。精神病院的名誉院长就是我国的国君,正式院长为前装甲部队总司令,也就是专门指挥马拉的战车部队。我院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医师力量雄厚,充分体现了我们伟大英明的国君所具有的崇高的红十字精神。更为难能可贵的是我院专门征召并培训了一批年轻漂亮的女护士,堪称全球护士的源头。有她们的悉心呵护和治疗,我宁愿在这里关一辈子。

和所有的精神病院一样,病人过的是铁窗生活,白天可以在鸟语花香的大花园里放风,晚上则有十八把大锁锁住我的房门。但我并不怨恨,因为这完全是为了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免遭我们这群暴徒的侵害。

毫无疑问,我们这里关的都是精神有问题的人,我是因为告诉别人我们生活的地球是圆的而被医生诊断为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对社会有极强的破坏性。为了治疗我,把我送入了这里,我真该万分感谢我们的政府挽救了我,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于是我白天在花园中寻找灵感,晚上就写下许多歌颂我们伟大国君的诗篇,这些诗大多流入了宫中,并被歌女们演唱给国君听呢。据说其中的几篇精华,做为“风、雅、颂”中的“颂”的部分而被孔老夫子编入了《诗经》流芳百世了。

但另人烦恼的是,我的病依然没好,在我的潜意识中依然坚持着地球是圆的这样的谬论。虽然许多著名的大夫对我进行了全方位的长期治疗,可我还是时常在梦中研究圆周率,3.1415926......也许我到死也得不出最终结果。还有,居然象太阳是否绕地球转动这样愚蠢的问题我都敢提出来,难怪医生说我不但脑子有病,而且眼睛也有病,连日出东方,日落西方也看不出,于是建议关我一辈子,以防我的思想毒害下一代的成长。

突然有一年,我国与邻国发生了战争,战争完全是邻国挑起的,我们的国君最心爱的一条狗,也就是被封为外交部长,世袭千顷良田的那一位突然失踪了。后来,才发现这条聪明可爱的小狗被邻国的猎人吃了。这还得了,虽说只是一条小狗,可也是一条生命啊,我们的国君一贯身体力行的提倡保护动物,就象卫国有位著名的国君把鹤封为大夫。再说它是我国国君亲自册封的外交部长,理应享有外交豁免权,邻国的行为实属违反国际公约,是极其严重的挑衅行为,极大的侮辱了杞国,伤害了杞国人民的感情。所以,我国为此全国总动员,所有的十八岁以上,八十岁以下的男子出征,要让邻国知道,杞国虽小,比不得晋齐秦楚等千乘之国,可杞国人民不可辱。在国君的亲自统帅下,与邻国血战十年,我国一半的男子壮烈捐躯,人民永远怀念他们。最终,我国获得了重大胜利,终于把吃了那条狗的猎人生擒活捉,把他千刀万剮以悼念我国最可爱的一条狗,然后凯旋归来。“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大军回到都城之际,万人空巷,大家都争相一睹英雄们的风采,我们伟大的国君可真是豪气干云天啊。

在战争期间,对我们精神病院的投入肯定就少了点,我们的院长也复了员去指挥他的战车大军了。但我们毫无怨言,一切为了前线嘛。这不,有许多人把自己的最后一条裤子都捐给了国家,一片爱国之心,感天动地哪。我干脆把我的天花板和屋顶给捐了,虽然这样一来,我冬天就得多加几条被子,雨天得在屋子里撑着伞睡觉。但一想到前线的将士们抛头颅洒热血,没有他们的牺牲哪来我们后方的安定,我也就心安理得了。

自从我掀开了屋顶,我的烦恼也就缠绕着我了。也就是所谓的———忧天。

我每晚都辗转反侧,仰天长叹,我的忧伤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没有人会理解的,因为我是个精神病。于是我就这样茶不思饭不想,日渐消瘦,我的忧伤也随着时间而日益增加。当我每日在花园里放风,一声不响地从我的病友们身边走过时,我开始发现他们都用一种奇怪的目光注视着我,好象在看一个外星人。我希望他们发现我的忧伤,但我的忧伤只能伤害自己。

在国君凯旋的那天,都城里成了欢乐的海洋,而精神病院却冷冷清清。病人们第一次都聚集在了一起,我在一个进来十年一句话也没说过的人身边坐下,别看他曾经是我国著名的大学讲师,可他的病比我还要严重。有一日,他非常慷慨大方地煮了一锅肉给邻居们吃,这肉鲜美无比,邻居们大饱口福,于是有人偷偷地溜进他家的灶间,却发现灶台上还搁着一条人腿,原来他把全家人都给杀了,把人肉煮熟了吃哪。

“你很忧伤?”他问我。这令我吓了一跳,这还是我第一次听他开口说话,我惶恐地点了点头。

“我也是。”他把嘴对准了我的耳朵,我害怕他会重操旧业,把我的耳朵给活吃了。我赶快逃到了另一边,一个老头向我笑着,笑得非常奇怪,使我不得不靠近了他。他从怀中取出一把黄色的粉末倒在了我的手心里,他声称他花了毕生的精力在配制一种药,这种药不是用来救人的,而是用来杀人的,叫火药。一旦研制成功全世界的面貌将会被他改变,他紧紧地抓住我的手,告诉我这药千万不能碰火,否则让能让你蹦到天上去。

我立刻把这把药粉还给了他,这老头显然已是病入膏荒胡言乱语了。刚要走,一个家伙把我的腿拉住了,他说他一辈子都趴在地上,研究怎样把地下的宝贝给挖出来,比如一种能让没有马的马车自己跑起来的油。我吓得大叫起来,却看到了一双血淋淋的手,上面尽是一道道的伤疤,刻满的竟全是数学公式,原来这位用刀子在自己手臂上打草稿的老学究终其一生都在致力于发明一种足以毁灭地球的武器。我仰望苍天,问苍天为什么今天精神病人们都发病了,苍天不回答,只有一只孤独的风筝,放风筝就是大名鼎鼎的守株待兔的那位农民哲学家兼科学家,从宋国慕名而来到这里治疗精神病,他对我说,他有一个阿波罗登月计划,要坐着风筝去抓月兔吃。

这时本院病情最重的一个不可理喻的大疯子站到了花园的最高处,向大家喊话了:“女士们,先生们。大家早上好,现在,我宣布一个好消息,经过本院百分之九十九点三六的病人集体讨论,已确认我们的国君已经得了高度的精神病啦。这所他亲自下令修建的精神病院应该只有一个病人,那就是他自己。我们现在的职责就是把国君抓回来,在这里关一辈子。”

出乎意料的是,这些疯子竟都全部高声欢呼了起来。若不是他们有精神病,早应该拉去五马分尸了,我们伟大的国君真是太仁慈了。保卫政府是每一个公民的应尽职责,就算是精神病人也责无旁贷,我必须制止他们:“你们全都发病了,都应该注射一针镇静剂,,喝水不忘挖井人,没有伟大仁慈的国君,哪有我们的幸福生活。攻击国家领导人,你知道你们犯的是什么罪吗?我们的国君是国家的大救星,没有国君就没有杞国,全国人民都深深地爱戴他。国君为了国家的尊严和人民的幸福,在第一线奋勇战斗,真是几百年才出一个的好领袖啊。你们这一小撮人民的敌人,反政府,反社会,反人类,对你们这群丧心病狂的亡命之徒就应该施以人民民主专政。”

这是我这一辈子说的最长的一段话,我滔滔不绝地把心中对伟大国君的忠诚都倾诉了出来。我感到一瞬间自己变得非常高大,一个人面对一大群发了疯的暴徒,毫不畏惧,捍卫我们铁打的江山。我仿佛已经看见了国君亲手在我的胸前别上一枚荣誉勋章。

但没想到,那群疯子在对着我大笑着,他们笑得前仰后合,有的人眼泪水都笑出来了,原来他们是把我当成个小丑了。我愤怒了,我真的愤怒了,我无法控制住自己,我必须要把我的忧愁说出口来———

“你们不要徒劳了,因为再过三天,天就要塌了!天崩地裂,地球爆炸,万物灭绝。”

我终于把这个天大的秘密说出口了,我的心里突然感到一阵难以言悦的轻松。我闭上了眼睛,倾听他们的绝望的惊叫。

但是没有反应,原来这群暴徒都已经走出了无人把守的精神病院的大门了。我孤零零地站在空无一人的精神病院中,象是个被抛弃的无主的狗。可怜的人类啊,你们将为你们的无知而付出代价。

我终于离开了与我厮守了十几年的神经病院,来到了杞国的山野田园中。远征回国的将士们仍在都城中庆祝凯旋,所以村庄里全是女人和老幼,他们象乞丐一样,几乎都没穿衣服,向我伸出双手。他们实在是有碍我国的形象,世界末日对他们来说也许是一件好事呢。于是我把这个喜讯告诉了他们,他们居然对此无动于衷,要么就是对我傻笑,实在是无知到了极点,看来我国的教育工作还有待加强,可还有多少教育工作的时间呢?我心里一酸,就哭了出来。那群女人一见我哭开了,就拿出了一块比铁还硬的大饼给我吃,虽然这块大饼几乎磕断了我两颗门牙,但我还是向他们致以谢意,因为这是他们一天的口粮。

我在杞国的原野上游荡着,象一个无主的幽灵,我对上天与人类的忧愁不断地困扰着我。现在是七月,大地一片绿色,虽然坟墓多了些,但万物生机勃勃,地球是经过了多少万年的进化啊。

我现在走过一条河边,河水滔滔不绝地向东流去,我想起了孔夫子,他也是同样在一条河边上,感叹事物与光阴的流逝。我看着河水,是的,我也有相同的感叹,只是我们的光阴,究竟还有多少呢?

在河边,我看见了一个美丽的姑娘的,她很美,但她却不知道自己的美丽即将化为灰土,我惋惜地对她说:“姑娘,你嫁人了吗?如果没有,现在嫁人还来得及。”

姑娘一听,非但没有感谢,还请我吃了一个响亮的耳光。她以为我是要吃她豆腐了。我急忙为自己的清白辩解:“姑娘,你误解了,我是说天很快就要塌了,我怕你还没有享受生命就匆匆地去了。”

姑娘浪笑了起来:“你要我?是不是,那就直说,别拐弯抹角的,费用也不贵,半个时辰只要十斤大米,如果你心诚,给你打九折优惠也行。这年月,连饭都吃不饱,女人不做这一行,还能干什么?”

我惊恐地逃走了。

我又来到了渡口上了渡船,一个商人与我同舟,他一脸的富贵相,看来是家财万贯,可不用多久,不也和我这穷光蛋一样赤条条地去吗?于是我笑了起来。他很奇怪,问我为什么笑,我索性把我心中所想的全都告诉了他。

“好家伙,你真是个天才,先放出风去造谣,说天就要塌了,如果人们相信,就会争相抢购货物,抓紧时间在死前享乐,这样一来我们做商人的就能发大财了,谢谢你,告诉我这个注意,怎么样,我们合作吧,你来散播谣言,我来卖东西,咱们三七开,你三我七。”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

“可别这样,那好,四六开,你四我六,要是还不行,那咱二一添作五,算我豁出去了。”

船到岸了,我一溜烟地跑了。

我在河岸歇着,一个身着白色长袍,高高的帽子,长长的胡须的中年人走了过来,他神采奕奕,气宇不凡。见到了我,仿佛发现了什么宝贝:“这位仁兄,为何在此失魂落魄,莫非有什么忧愁解不开,由我来为你消除吧。”

“我的忧愁也就是你的忧愁,我的忧愁是无法解开的,正如你无法解开的正是你自己的忧愁。”

“失敬,失敬,原来仁兄也是位哲学家,小可姓庄,单名一个周。”

“原来是庄子,普天下只有你能理解我的忧愁,告诉你,天就要塌了,世界末日就要来临,我们都会死的。”

庄子眼睛一亮,笑着说:“你的想象力要超过我,真是天外有天啊。其实,纵然有什么世界末日,也未尝不是件好事,也许我们现在活着,其实就是具死尸,等我们死了,其实也就是活了回来。我曾梦见自己变成蝴蝶,一梦醒来,却不知,究竟是我梦中变成了蝴蝶,还是蝴蝶做了一个梦变成了我?我究竟是蝴蝶梦中的庄周还是庄周梦中的蝴蝶,到现在我都没有搞清,又何必去畏惧总要到来的死呢?既然死总是要到来的,那早一些,晚一些又有什么区别呢,早一些解脱,不是更妙吗?”

这家伙还邀请我与他一同云游四方,我没有理睬他,一口气跑回了村子。

与此同时,我听说那群无知的暴徒们已经开始向都城进攻了,可怜他们百十号人要与我们国君的数万大军较量。在人类行将毁灭之际,这样的举动是多么地可笑。

终于,我在村边的墓地里住下了,这里有一半是新坟,埋的都是在这几年饿死的人。现在是夏天,总是有鬼火出没,也许用不了多久,我也会变成一团绿色的鬼火的。我自己挖了一个墓穴,躺在了里面。终于,最后的一夜降临了,我躺在墓穴中,象一具真正的死尸。

今夜星空灿烂。 天哪,这天晚上的星空是我一生中见过的最美的。天空仿佛被涂上了一层宝蓝色的涂料,如同我每夜梦到那样,就象是一双双明亮的眸子,绝美少女的眸子。为什么?偏偏是今夜,我们人类的最后一夜,展示着一种最高傲的美,宇宙在怜悯我们,宇宙给我们绝唱。

我仰望着星空,我说过我是个天才,自从我在神经病院里掀开了屋顶,我就夜夜观察天文。我发现有一颗慧星每晚都从天空掠过。经过我对其运行轨道的长期测量和精心计算,我发现这颗已被我命名为杞人慧星的不速之客将于今天晚上与地球的运行轨道相会,也就是说在今晚,慧星将撞击地球。这次绝不会象陨石撞地球一样在大气层就烧掉了,大气层奈何不了我的杞人慧星。由于这颗慧心的质量巨大,面积相当于整个中国大陆,它的重力加速度将使它几乎完好无损地穿过大气层,直接撞击地球表面。而且据我的测算,如果它撞击到陆地,至少将撞出一个直径为青藏高原的大坑,深度至少要超过二十公里。如果撞击到大海,则地球将完全成为一个水球。它的冲击波将使上亿吨的尘土遍布地球表面,完全遮掩太阳,地球将处于黑暗与寒冷中数百年,这期间,地球上所有的生物将全部灭绝殆尽,脆弱的人类将是第一个灭亡的物种。而后的数百年,当地球上的尘埃落定,将退步到地球刚刚诞生时的阶段,当然,生命将第二次起源,重新进行伟大的进化的过程。再过了几十亿年,当人类文明第二次出现,他们也许会把我们已成为化石的残骸在挖出来进行研究,也许他们还回研究出我来,把我的名字写进历史,写进人类最伟大的科学家行列。

天空出现了一丝变化,从最远的天穹里,渐渐显出了一种淡淡的白色,这白色象一滴眼泪,从宇宙的深处滑落下来。后来,这白色变成了一把小小的匕首的形状,向我们直扎过来,图穷匕现,这个成语是在我死后才开始有的,但我现在必须要使用它,夜空就是这张地图,当地图的美丽与神秘展现殆尽时,这把致命的匕首就指向了人类的咽喉。匕首越来越大,我甚至可以隐隐约约地窥见慧星的慧尾,长长地象一把扫帚。慧星终于君临天下了,它象视察它的帝国一样围绕着地球,它在看着我,怒目圆睁,不可一世,举手之间,就可叫我们血流千里。它俨然是地球命运的主宰,我们都是它的臣民,我们向它俯首称臣,但仍难逃一死的命运。

虽然我浑身颤抖,但我不是害怕恐惧地颤抖,而是兴奋,一种前所未有的兴奋。我是在为这美丽的慧星而颤抖,它和这星空是这样令人陶醉,尽管它足以毁灭人类,也许就在一瞬之后。而今夜的世俗世界啊,他们都睡着了,他们将在梦中死去,美梦都变做恶梦吧,这是人类无知的报应。而我,是冥冥之中命运的安排,让我有幸成为唯一目睹人类灭绝的见证人,这是一项神圣的使命。

突然,在夜空的顶端,在慧星急速掠过的轨迹中,绽开了一朵火红的花,我明白那是慧星接触大气层了,擦出了强烈巨大的火花。

我开始想象慧星象一只巨大的拳头猛砸在地面,这只拳头大得惊人,一个手指头就是一个杞国。所有的人在这个拳头下化为泥土,再被冲击波随无数沙尘飞上天空,整个天空都充满着这种细沫般的人类肢体,我们甚至来不及喊一声救命。这是一场审判!

我们的末日到了。

祈祷吧。

以后的事大家都知道,地球没有毁灭,人类继续繁衍,又生存了两千多年。

我在事后才发觉,我的计算有一丝微小的偏差,只有几个小数点的偏差,可慧星的轨道偏偏就与地球的轨道有那么极其细微的偏差,几公里吧,在浩瀚的宇宙中,这简直就等于是擦着你鼻子上的汗毛飞过去。就这么几个小数点,地球逃过了灭顶之灾。地球啊,你真幸运。

所有的人都不知道在这一夜,灾难曾离他们如此之近,又奇迹般地擦肩而过。他们又做了一个好梦。除了我,可谁来相信我?我的痛苦依然。

我缓缓地从墓穴里爬出来,此刻已经红日东升了,我怅然若失地离开了这里,从哪里来,回哪里去吧。我回到了精神病院。

精神病院里什么都没变,只是再也没有人了,我走过一间又一间屋子,直到最后一间,从那里发出了一种奇怪的声音。这间房的大门紧锁着,我从门上的洞口向里望去,里面关着一个人,我不敢相信这个人竟然就是———国君。

我们的国君被关进了他亲自缔造的国立精神病院,我真的不敢相信,我向里面大声地问:“国君陛下,是您吗?”

“我是国君,我得了精神病,昨天晚上,他们冲进宫里,说我得了精神病,他们说精神病人不能当国君,他们说他们的精神病都好了,他们说由他们来当国君。我是个精神病人,我要在这里治疗。”他面无表情地对我说出了这一长串让我震惊的话。

“他们这群精神病不可能打进王宫的。”

“没有一个人来保卫我,我的大军,我的士兵,我的士大夫和贵族们,没有一个人来,他们每一个人都说我有精神病,包括我的王妃和王子。他们眼睁睁看着我被从国君的坐垫上赶下去,被押到这儿。我有精神病,我需要在这里治疗。”

我打消了救他出来的主意,已经没有这个必要了,我们的国君的确是个精神病人。那我呢?

我不是,我不是精神病!

我向这个世界大声地喊。没人听到,只有许多人在城市里,在农村里,在春秋各国交头接耳地传说着:有一个杞国的精神病人说天就要塌了,世界就要毁灭了,真他妈可笑,这个白痴真他妈可怜,彻底地无可救药了。于是,就产生了“杞人忧天”这个成语。这个成语流传了两千多年,伴随着死里逃生的人类。

是的,那一夜天没有塌。但杞国的天,确实是塌了。

地球是脆弱的,也许它还会接受两千多年前的考验,也许慧星还会与我们擦肩而过。人类也是脆弱的,但相比浩瀚的宇宙,更容易毁灭他们是人类自身。

以上的话是我说的,我是杞人,我不是精神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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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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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座海边的城市,沿江胡乱地停泊着许多中国人的小木船,在水泥码头边,一艘巨大的英国轮船喷着黑烟停靠在了岸边,它从地中海北岸的某个意大利港口驶出,是热那亚还是那不勒斯,这无关紧要,它是出直不罗陀海峡走大西洋绕好望角入印度洋还是走苏伊士运河的捷径也无关紧要,甚至它是否在科伦坡新加坡香港中途停靠也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它在中国的这座城市停了下来,一个30岁的意大利人选择了这座城市,或者说这座中国城市选择了这个意大利人。在我的记忆里,这个意大利人有着一双棕色的眼睛,隐隐约约发出淡淡的光,这双眼睛的深邃,让许多人对它终生难忘。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下摆特别的长,诱惑了几个法国的贵妇人的眼神。他挺直了身体,拎着一个沉甸甸的黑色皮箱,没人知道里面装了什么东西,他走下了舷梯,看了一眼东方的天空,看了一眼这个神奇的城市,他知道,这就是他的目的地了。下了船,踏上了中国的土地,却不需要签证,码头上只有英国人指挥的印度士兵,和欧洲各国的国旗,还有留着长长的辫子的中国搬运工。他叫了一辆人力车,进入了我们这座城市,当人力车载着他穿越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时,他有一种回到欧洲的感觉。直到很远的地方,他才看见了中国的国旗——黄龙旗,在黄龙旗下,有一个中国人,穿着一件与他同样的黑色长下摆的衣服,胸前悬挂着十字架,向他微笑着。他下了车,和中国人以极其细微的声音说着什么,中国人的脸色有了些变化,然后在一间阴暗的房间里,他打开了他的皮包,这一瞬,改变了他在中国的命运。以上所述的时间是1900年,现在回到2000年,我开始叙述一个女孩以及她的一个梦。

在那个致命的清晨,我所要叙述的这个女孩醒来了,我没有必要给她以姓名,我只能称她为“她”。她是从一个奇怪的梦中醒来的,在她将来的一生中,她会不断地回忆复述这个梦并加以解释。她的房间常年处于阴暗中,只有清晨的阳光透过百页窗倾泻在她的脸上,那些白色的横向光亮才会象一张黑白条纹的面具覆盖着她,让她在床上支起的身体有了些斑马般的野性。当然,这只是一种印象,只有十九世纪的油画里才能体现的印象。她的眼睛位于阳光的缝隙里,所以从瞳仁的深处,就出现了一种光亮,这是她第一次感觉到了自己眼中的光。她似乎能直接看到这种光线,来自她的体内。她走下了床,总是在阴暗的房间里关着的皮肤呈现一种病态的苍白,仿佛是透明的玻璃,一碰就会变得粉碎。

她有了一种冲动,于是她拉开了百叶床,这个清晨的阳光异样地明亮,深深地刺激了她的眼球。阳光象一把把利剑送入了她的体内,于是,她体内的变化由感觉上升为一种直接的行动。她捂着嘴,满脸痛苦地冲出了房间,躲到卫生间里去了。更为重要的是,她如此反常地冲出房门的情景立刻被父母看见了,父母不安地看着她把卫生间的门重重地关上,然后从里面传来某种母亲所熟悉的声音,接着是抽水马桶和水龙头放水的声音。然后,门开了,她那张面无血色的脸还有额头斗大的汗珠和惊慌失措的神情都让父母一览无余地收入眼中,母亲轻轻地问:“怎么了?”此刻,母亲的语气是暧昧的,相当暧昧。但女孩没有听出来,她还不明白母亲暧昧的原因。

母亲又说:“我们两个谈谈,好不好?”然后她拉着女儿走进了一间小屋,关紧了门。门外的父亲面色铁青地点了一支烟,他此刻的脑海中正在放电影一般地重复着许多镜头,仔细地搜索有关女儿的一切蛛丝马迹。一个小时过去了,他的搜索毫无结果,这时,母女俩从房里出来了,母亲的神色相当不安,而女儿却显得平静得多。她们一定进过了非常详细的对话,纯属女性的对话,男人非礼勿听的对话,而这种私密性质的对话的结果恐怕是敏感的父母所深为担忧的。

“走,我们去医院。”母亲的语气开始有些生硬了。

女孩不知道母亲为什么要带她去医院,在经过了在她看来不可思议的检查之后,她和父母走出了医院。她发现在正午的阳光下,父母呈现了一种绝望的表情。

回到家,母亲继续与她进行纯女性的对话,但是她完全听不懂母亲所说的,她唯一听懂的是母亲不断重复的那句话:“那个男人是谁?”

她无法回答,因为她的确不知道,面对母亲凌厉的攻势,审问般的口气,她开始不知所措起来。可她越是不知所措,母亲就越是认为她在撒谎,越是认为女儿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堕落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可怜的女孩,她是无辜的,请相信。

母亲最后真的生气了,她打开了门,让父亲进来了,于是父亲扇了女儿一个耳光。女孩的眼睛里闪着泪花,她逆来顺受地忍住了。她无法理解父母的行为,就象无法理解醒来前的那个梦,还有她身体深处的某些微妙的变化,她茫然无知地看着父母,瞳孔里仿佛是透明的,她想要以此来向他们证明什么,但这没有用。

最后她大声地问父母:“我也想知道,到底那个男人是谁?”

母亲的脸上又掠过了一丝绝望:“你连到底是哪一个都不知道吗?天哪,难道还不止一个?那你有几个男人?”

“住口!”父亲愤怒了,他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耻辱感,仿佛是他自己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剥光了衣服,失去了贞操一般,他再次以一个耳光赠送给了女儿。

女孩终于失去了忍耐,她把泪水滴落在地板上,于是地板发出了吱吱呀呀的声音,她再仔细地看了看父母,突然有了一种陌生感。她一把推开父亲,夺门而去,离开了这个家。

那个男人是谁?

她漫无目的地在这个城市徘徊,穿着短裙和拖鞋,就象这个城市里随处可见的问题少女。她不知道自己在干些什么,脑子里总是重复着那句话:“那个男人是谁?”她真的希望能有人来帮她回答这个问题。

夜色阑珊了,她满眼看到的都是霓虹灯和灯箱广告,让她有些目眩,她明白没人能为她解答问题,只有靠自己的寻找。于是她在马路上漫漫的人群中寻找着,根据她有限的经验,那个仅存在于想象中的男人应该二十出头,留着不短不长的头发,脸应该是白白的,个头中等,穿一件T恤。除此以外,至于那个人的长相,职业,性格那都是一片混沌。她寻找了很久,在人行道中站立着,看着熙熙攘攘的人流如同潮水般从她两边涌过,而她则象一块激流中的礁石,冷峻,苍白。

终于她见到了一个男人,基本符合她的条件,于是她拦住了他,说:“你是那个男人吗?”

对方被问地一头雾水,茫然地看着她:“小姐,你问什么?”

“我问你是不是那个男人?”

“哪个?”他的眼珠飞快地转了一圈,然后似乎明白了什么,意味深长地反问道:“多少钱?”

“我身上没钱。”

“那当然,没钱才出来做吗。来,这里人多,跟我走。”说着,他带着她转进了一条阴暗的小马路,他向四周张望了一下,然后轻轻地说:“地方你选,价钱我定,怎么样?”

“我们认识吗?”她不解地问。

“这还用得着认识吗?不认识最好。”

“不,你不是那个男人。”她立刻转身要走。

“哎,价钱也由你定,好不好?”

她已经走远了。

昏暗的路灯,把她的影子拉长了,她一边走,一边看着自己的影子,她知道,影子里还有一个影子,那个影子如此隐匿,仅能凭感觉去触摸。她不认识路,马路越走越小,到最后变成了一条小巷,深深的小巷,除了几户人家窗口的灯光外一片黑暗。她有些冷,下意识地抱住了自己的肩膀,向黑洞般的小巷深处走去。

突然,有一双手从后面抱住了她,一阵粗重的呼吸从她的脑后传来,重重地吹在她的脖颈里。她想放声大叫,嘴巴却被一只手堵上了,另一只手有力地箍着她的腰,并越收越紧,让她喘不过气来。她用手肘拼命地向后反击,但撞到的仿佛是一堵沉重的墙。然后她感到自己被腾空起来了,那只手抱着她向更黑暗的角落奔去。她感到了绝望,接着想到了死亡,死亡的感觉是美的,从她的脑子里忽然闪出了这样的念头,“死亡的感觉是美的。”嘴被捂住了,于是她就用自己的心说。她问自己,为什么会在痛苦中感到美?难道那个男人就是他?如果是的,她决定服从。

但是这种美感立刻就被打碎了,一道强烈的手电筒光束射到了她的脸上,黑暗中待了太久了的瞳孔一瞬间就缩小了许多倍,她的第一感觉是太阳,太阳降临了。在一瞬间什么都看不到,只有白晃晃的一团之后,她开始看清前面,有个穿制服的人影提着手电筒向这里奔来,一边还大叫大嚷着什么。她觉得自己的脸现在一定被手电照得雪白,白得象个死去了很久的女人,躺在坟墓里,等待盗墓者的来临。

腰间的那只手忽然松了,堵着嘴的手也松了。那个人要逃了,但她不想让他逃走,因为现在她已经认定他就是那个男人了。她终于能够转过身了,但那个人也转过身向黑暗中拼命地跑去,她大声地叫:“你别跑,我跟你走。”她还从来没叫得那么响,尤其是在黑夜中。这声音让四周黑暗的窗户亮起了灯光。

她刚要向那个人追去,身后的一双大手就搭在了她的肩上了。她别无选择,只有回过头来,见到了一个警察,他个子很高,脸在黑暗中看不清,但大概是个年轻人的轮廓。

“那家伙欺负你了?”他的嗓音富有磁性,有一种奇特的魅力。

她无法回答,也许她到了最后更加渴望被认定为是那个男人的陌生人欺负。

“不是吗?那他是你男朋友?”

“不。”

“那他是个流氓,而且,你也不应该晚上一个人在外面乱转。你父母会着急的,如果不是我刚巧路过这里,你有没有想到会发生什么事吗?”

“可我想,他就是我要找的那个男人。”

“真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女孩子,你叫什么名字,几岁了,家里住哪?”

“我不想说。”

“真不象话,现在的女孩子胆子太大了,走,跟我回分局里去。”突然有一盏路边的灯亮了,照亮了小警察的脸,他的脸上还有几粒粉红色的粉刺,鼻子上好象冒着油,大概刚从警校毕业吧。于是她又有了一个奇怪的念头,也许那个男人就是他吧。这个突如其来的念头象一只锤子一样重重地敲在了她心上。

“你不认识我了吗,你忘了吗?那个男人就是你啊。”

“女孩子要自重。”虽然小警察尽力地在模仿父亲的口气,可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却明显地在颤抖。

“你不记得我了吗,但这不奇怪,我也不记得你了,但我们一定认识过,否则我就不会去医院检查了。”

“你说什么?小声点,别让人听见,这种话可不能乱说的,我看你不该去分局,该去精神病医院。”说完,小警察就象躲避瘟疫似的回头奔走了。

难道他真的不是,她对自己说。小巷里一阵穿堂风吹来,她更凉了,急忙小跑着走出了小巷。在另一条马路上,她走进了地铁站。

身上只有三块钱了,她买了一张地铁票子,走进了候车的站台,快关门了,地铁站里的人稀稀拉拉的,而且大多无精打彩。她坐在一张椅子上,茫然地看着对面的广告,广告里有个身材苗条的女人,瞪着大得吓人的眼睛看着她。地铁来了,从地下的深处风驰电掣般地冲过来,再以缓缓的减速度停下,它那孕妇肚子般的车厢里只出来三三两两个人,然后又进去几个人,她觉得实在有些浪费。她没有动,她的手里捏着票子,眼睁睁看着这次列车隆隆地开动。过了一会儿,另一个方向的列车又冲了过来,反方向地重复了一次,可她还是没有动。她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现在站台上空无一人,离最后一班车的时间还有五分钟,她懒懒地闭上了眼睛,等待地铁工作人员把她给抬出去。

五分钟后,她再次听到一班列车从隧道中赶来,那种风把她的头发吹乱,那种声音象个男人的脚步重重地向她冲过来,就象古代北方游牧民族来掳掠女人的骑兵队。再一次停下,象一匹喘息的马,然后列车门打开,骑士们下马,马具在互相碰撞中产生美妙的音乐。一个人来到她的跟前,好奇地看着这个椅子上闭着眼睛似乎在享受什么的女孩。

但是这个人不是她所要找的男人。

于是,在我们这个故事里,第二个女孩出现了,对于她,我给她以一个名字——罗兰。

第一个没有名字的女孩睁开了眼睛,她第一眼见到的是罗兰的眼睛,她仿佛见到了自己眼睛的克隆品,在惊讶中她看清了罗兰。她有一种预感,罗兰将会帮助她,于是她大胆地对这个陌生的同龄女孩说:“我在寻找那个男人。”

“我在寻找我的孩子。”罗兰的回答同样令人吃惊。

她站了起来,好象很久以前就认识罗兰了。这时,另一个方向的列车来了,这是最后一班了,她跟着罗兰走进了车厢。

她被列车启动的惯性向后轻轻一荡,然后列车驶入黑暗的隧道,列车里的灯光有些暧昧,在她的眼里,仿佛光线都在不停地来回摇晃着,就象坐船的感觉。最后一班列车里没什么人,不知从什么角落里传来有人睡着打唬噜的声音,她们坐在了一起,互相看着,她轻轻地说:“你说你在找你的孩子?”

“对,一个月前,我生下了一个孩子,但他(她)生下来就失踪了,我没有见到他(她),不知他(她)是男是女。虽然在常人看来不可思议,但请相信,我确实生下了一个孩子,我刚刚坐好月子。无论如何,我要找到我的孩子。”

“你到结婚年龄了吗?”

“没有。”

“那你和我一样。”

“你也丢了孩子?”

“不,我的孩子还好好的,还在我的肚子里,他(她)还很小,很安全。”

“那个男人知道吗?”

“不,我不记得有过什么男人,事实上根本就不存在什么男人,没有,直到今天早上,在妈妈的帮助下,我才发现了这回事。但妈妈问我那个男人是谁,不停地问,就象是审问我,可我根本就不知道。所以,我必须找到那个男人,尽管我也不知道他是谁,长什么样,干什么,但我必须要找到他,否则我永远也回不去了。”

“对,你和我一样。”在微微的颠簸中,罗兰的脸色似乎比她更苍白。

不知道又过了几站,地铁终于到了终点站了,她们走出地铁站,走过荒芜的马路,罗兰带着她来到了一栋小楼前。她觉得这栋小楼非常奇怪,至少有几十年的历史了,矗立在树丛中,有股神圣不可侵犯的气氛,特别是尖尖的屋顶能让她回想起什么,好象自己曾经来过这里。在屋顶正面,仿佛有个什么标志,黑暗中看不清。然后她们上到了三楼的一个房间。房里没有床,也没有什么家具,装饰很老的样子,只有一张席子。

罗兰再给她铺了一张席子。她们关了灯,匆匆地睡了。

窗外照进来蓝色的光,象一件晚礼服,柔软的丝绸面料,拖啊拖啊,一直拖到她的席子上。她不断地用手指拨着席子的缝隙,一棱又一棱,就象是弹着吉它的琴铉,光洁的手指此刻有股瓷器的光泽。她睁着眼睛,满眼都是那淡淡的蓝色,和窗外婆娑的树叶影子。然后她看着睡在旁边的罗兰,罗兰恻卧着背对着她,她能看到罗兰背后身体的轮廓,被光线罩上了一层蓝色的光圈。那曲线和她自己的一模一样,只是更加丰满,更加有诱惑力,虽然罗兰还是一张女孩的脸,但身体似乎已经是少妇的了,那更证明了罗兰的确生过孩子。她发现罗兰的身体开始微微地发抖,那圆润的肩膀象大海的波浪一起一伏,恰好与蓝色的光线谐调起来。渐渐,起伏越来越大,轻轻的海涛变成了巨浪,她开始听到一阵阵微弱的啜泣声,就象波浪爬上沙滩的声音。罗兰把身体转了过来,变成了仰卧,于是她看到一个波峰从罗兰的胸口涌过,往下又是一个深深的波谷。罗兰的脸转向了她,她看到罗兰的脸上挂着两颗大得惊人的泪珠,发出钻石般的蓝色光芒。她伸出了手,轻轻地擦去了罗兰的泪珠。

“我的孩子没了,我真的生下了他(她),上帝啊,我的孩子不见了,我的孩子,我的命。”罗兰终于畅快地哭了出来,紧紧抓住了她的手,两个人的十跟手指象弯曲的树枝一样纠缠在了一起。罗兰的头靠在了她的怀里,她搂着罗兰富于弹性的肩膀,嘴唇贴着罗兰的头发,她有一种被青草吞没了的感觉。罗兰的身体继续在她的怀里起伏着,冲动着她的胸口和心脏,她发现自己的胸脯已经被罗兰的泪水浸湿了。她咬着自己的嘴唇,几乎咬破了,她感到自己怀里抱着的是她的女儿,她们象一对痛苦的母女俩,依偎在蓝色弥漫的房间里。

“我的孩子。”那个蓝色的夜晚,她的耳朵里充满了这种凄凉的声音。

一个大着肚子的少女用黑色的头巾蒙着脸走在佛罗伦萨的小巷中,长长的小巷,两边是石头房子,窗户都开得很高,熄灭了烛火。黑暗的小巷似乎永无尽头,偶尔有巡街的的灯火穿过,象一只暗夜中野兽的眼睛,发出捕食前幽幽的光芒。佛罗伦萨的少女绝望了,她没有了力气,在她纯洁无暇的身体里,一个耻辱的生命正在蓬勃地成长,要把她的身体给撕裂。少女把手扶在古老的石墙上,也许这堵墙是十四世纪黑死病时期修建的,充满了一种死亡的凉意。又是一股阵痛,撕心裂腑,少女用手捧着自己的腹部,满头大汗,她把自己的嘴唇都咬破了。不,不能在这儿,她对自己说着,她忍着前所未有的疼痛一边扶着石墙一边缓慢地前进,一路上留下了一长串的血迹,引来了一群苍蝇。

终于,目的地到了,少女几乎是爬着进入了一个马厩,对,马厩,必须在这里。一匹白色的纯种马正在熟睡着,她把自己的身体放在了马槽上,分开了双腿。整个马厩充满了马尿和草料的气味,加上少女的血,混杂在一起,似乎已不是人间所能有的了。佛罗伦萨少女终于大声地叫了出来,痛苦地呻吟着,白马被她的动静惊醒了,睁开了大眼睛注视着这个陌生的场面。于是,白马见到一个孩子诞生了,是个男孩,男孩没有啼哭,而是手脚乱蹬着,白马吓了一跳,它狂躁地跳跃着,终于挣脱了缰绳,撞开了栅栏,冲入了佛罗伦萨茫茫的黑夜。

少女吻了吻男孩,然后哭着离开了马厩。男孩睁开了眼,静静地等待着那位神甫的路过。

这是十九世纪的事了。

“你为什么要一个人住,你的父母呢?”清晨的光线再次降临在她的身上,她的嘴唇终于有了些血色。

“告诉你,我是一个弃婴,生出来就被扔掉了,我只有养父母,自从我肚子里有了孩子,他们就给了我一笔钱,把我赶出来了。”罗兰现在完全不象昨晚那样孩子般痛苦了,她的脸上始终有一种微笑,“好了,谈谈你吧,你准备怎么找那个男人。”

“不知道,我想他应该二十出头,不短不长的头发——”

“够了,接下去是白白的脸,大大的眼睛是吗?这不对,女孩子总希望这样幻想,但这不可能。我说啊,那个男人至少应该有三十岁,脸白不白,眼睛大不大都无关紧要,他的身材很挺拔,最好戴一副眼睛。他应该事业有成,有一个妻子,但是他不满足,还在外面寻花问柳。于是他遇见了你,你也遇见了他,这是上天的安排,可惜,由于某种意外,他和你都失去了记忆,于是你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也不知道,害得你要到处寻找他,只有你们两个再次重逢,才能重新自然地回忆起来。”

“你在写小说啊。我可不喜欢大男人,还是小一点好。““大的好。”

“小的好。”

“大的才有魅力,小的还没本事把你肚子弄大。”

“你不要乱说话,我不好意思了,那你的孩子的父亲是个三十岁的男人?”

“不,我不想透露那个人是谁,总之这个人非常神圣,是世界上最神圣的人,不,他根本就不是人,而是神。”

“你太痴情了。”

“不,我说的是事实。”罗兰突然用一种非常严肃认真的目光注视着她,好象是以自己的眼睛在担保。那样子让她吃了一惊。

“好,我相信,走吧,我们去找我们要找的人。”

她们出了门,她特意回头看了看,屋顶正中有一块长方形的水泥,真是奇怪,也许是用水泥把什么东西给封掉了。

坐上了地铁,早上地铁车厢里人很多,空气也很混杂,她们坐的位子对面有一个长头发的男人,戴着副墨镜,在拥挤的人群中,她能透过缝隙看到那长头发男人的半边脸。那男人有一张坚强的嘴,她轻轻地对罗兰说。

“对,薄薄的嘴唇,削瘦的脸颊,长头发,也许是个乐队吉它手或是鼓手,甚至是个诗人,总之是搞艺术的吧,不过,你也别期望太高,他也有可能是黑社会的。”罗兰的回答总是让她惊讶。

戴墨镜的男人象一尊雕像一样纹丝不动地坐着,似乎在思考着什么问题,她再一次轻声说:“也许他也在寻找着我。”

“对,那个女人是谁?他正在忧伤地寻找着在他看来是不存在的女人。这一定令他大为烦恼,因为这个命题无疑是自相矛盾完全不符合逻辑的,就象你一样。”罗兰的嘴角微微动了动,“瞧,他要走了,跟着他。”

她们跟着这个男人走出了地铁站,出乎意料的是,男人走进了一个公园,很小很偏僻的公园,又不是双休日,公园里几乎没什么人。男人踏着一条被茂密葱郁的树枝和树叶隐藏起来的小径走着,身后背着一个黑色的包,他的影子在树林里忽然显得有些虚幻起来,不象是真实存在的,忽隐忽现。在小树林的深处,有一张绿色的长椅,被树木从各个方向包围着,几乎照不到日光。她们不明白公园为什么要选择在这里修一条长椅。男人在长椅上坐了下来,摘下了墨镜,然后从背包里小心地掏出了一个东西。

罗兰一看到立刻叫了起来:“孩子,我的孩子!”她们冲到了那个男人跟前,却发现男人手里的不是孩子,而是一尊雕像,婴儿的雕像。

这雕像大小也和真的婴儿差不多,只不过是金属做的,发出金灿灿的光芒。雕的好象不是中国婴儿,这尊金色的雕像有着高高的鼻梁,深深的眼窝,头上是卷曲的胎发,全身赤裸着,是个男孩,双手略微弯曲着向前伸出,好象要抓什么东西。

“这是什么?”

“圣婴。”

“圣婴?”

“就是刚诞生的耶酥。”

“这是金子做的吗?”罗兰大胆地问。

“不,是铜,外面涂了一层金属涂料。”

“他真可爱。太美了。”

“只不过是一件复制品而已,一文不值,真品早就失踪了。”

“失踪?”一提到失踪,罗兰总是下意识的想到自己的孩子。

“整整一百年前,一位传教士从意大利带来了一尊据说是出自文艺复兴时期某位艺术大师之手的圣婴的雕像来到中国,安放在我们城市的一个教堂中,成为这个城市的所有基督徒共同供奉的圣物。但是,仅仅三十年后,这尊圣婴雕像便被一个神秘的人砸坏了,在教徒中引起了轩然大波,教会悬赏千两黄金捉拿破坏圣婴的人,但始终没有查出那人是谁,于是就不了了之了。我只不过是个穷雕塑家而已,无聊之余根据图片或模子等旧资料复制一些雕塑作品罢了,象这样的在我家里还有许多呢。我想在一个自然的环境中欣赏它,因为它是我所有的圣婴作品中最为满意的一个,所以我来到了这里,事实上我几乎每个星期都要来。满意了吧?”

“还有一个问题,你认识我吗?”她终于大胆地说了。

男人非常奇怪,他理了理自己的长发,接着仔细地端详了她一阵,最后叹了一口气:“知道吗?你长得象一个人,如果我们过去真的认识,那我万分荣幸。可惜我不认识你,太遗憾了。”

“你说我长得象哪一个人?”

“他的妈妈。”男人把指尖指着圣婴对她说。

罗兰插嘴了:“对不起,你能把这个雕像卖给我吗?我非常喜欢它。”

“不,你就算出再多的钱我也不卖,这虽然是只个复制品,但它依然神圣。”男人居然亲吻了雕像的额头一下。

“我求你了,我的孩子失踪了,我不骗你,我真的生下过一个孩子,但他(她)失踪了,我非常痛苦,我需要圣婴,我需要它。”罗兰说着又哭了,罗兰把头埋在她的肩膀上,泪水顺着她的肩头一直滑落到手指间。

“真的吗?”男人伸出了左手,抬起了罗兰的下巴,然后用右手擦去了罗兰脸上的泪痕,他有些无可奈何地说:“看来,你的确比我更需要圣婴。拿去吧。”

“多少钱?”罗兰接过了沉甸甸的雕像。

“送给你了,还要什么钱。再见吧。”男人转身就走了,还没等两个女孩道谢,就已经消失在树丛中了。

“它真美。”房间里亮着一盏黄色的灯,罗兰的手里捧着圣婴,就象捧着自己的孩子。罗兰甚至还试图给雕像喂奶。罗兰的确是一个处于哺乳期的女人,两座雪白的山峰丰满地挺立在她的面前,在黄色的灯光下,给她以一种拉斐尔的画笔下〈〈西斯廷的圣母〉〉的感觉。“奶水把我的胸脯涨坏了。”罗兰对她继续说着,一边嘴角露出了一种初为人母的微笑。

“这栋楼很奇怪。”她改变话题了,“为什么只有我们两个住呢,其他的居民呢?”还没说完,一阵夜晚的凉风就从窗外吹来灌进了她的嘴,让她咳嗽了几下,她立刻慌忙地把窗户给关上了。

“据说几十年前,这儿有个十八岁的女孩子悄悄地怀孕了,实在藏不住,于是就带着腹中的孩子自杀了。所以没人再敢住在这栋楼里了。至于我嘛,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就是在这栋楼出生的,我的亲生父母把刚出生的我丢在了这栋楼前,后来一对生不出孩子的夫妻路过这里发现了我,便收养了我把我养大成人,可现在又因为我败坏门风把我赶出了家门,其实我是无辜的,我是纯洁的,总之你是不会相信的,也用不着我多解释了。我总不见得大着肚子露宿街头吧,干脆就在这儿住下了,我的孩子也是在这间房里出生的,可惜他(她)一生下来就失踪了。”

“孩子丢了你去公安局报过案吗?”

“去过,但什么都查不出,唯一的证据就是医院开据的证明我的确生过孩子的检查报告,最后他们居然说我有可能是自己把孩子给抛弃了,故意编造了孩子丢了的谎言,我没办法了,只能自己找。我贴了许多寻婴启示,但一点用都没有,我快绝望了。我决定明天去儿童福利院看看,那儿有许多弃婴,只能碰碰运气了。你呢?”

“我想去查一下这栋楼的历史。”

她没有坐地铁,而是一个人坐着巴士去查资料的。走下车,清晨的阳光象圣母的手抚摸着她的额头,在一条幽静的马路上,她忽然看见了自己的父母,他们偷偷摸摸地在墙上贴着寻人启示,启示上印着她的照片。她悄悄地躲在一跟电线杆后头观察着,妈妈在几天之内苍老了许多,半边头发全白了,父亲也是,他正为了自己的那两个耳光而后悔不已。一个纠查市容的警察过来了,向他们大叫着,父母惊慌失措地提着刷启示的浆糊桶向一条小巷里奔去。

她想喊出来,但那句话涌到了舌头上却又活生生地咽了回去。她看着父母落荒而逃的背影,把自己的脸背了过去,但她终究还是没有哭出来,捂着嘴小跑着离开了这条马路。

在档案馆里,她花了三个小时的时间才查到了那栋楼的资料——

“1900年,意大利传教士保罗.马佐里尼来华传教,至本市落脚,并贴出广告,征集有马厩的空地。果然找到一大户人家的马厩,马佐里尼当即出巨资买下此块地皮,并将马厩改建成一栋教堂,以此为据点进行传教,因其地供奉有天主教圣物——圣婴雕像,故一度极为兴旺。1930年,马佐里尼回国,原教堂遂废弃,又被改建成民房。”

“圣婴?”她自言自语着,“为什么要在马厩上造教堂呢?”

档案里还附着一张马佐里尼的照片,肃穆的脸庞,黑色的卷发,棕色的眼睛,他的目光中闪着一种淡淡的光,好象把视线的焦点对准了更远的地方,是耶路撒冷吗?还有他的资料——

“保罗.马佐里尼出生于1870年的意大利佛罗伦萨,由于是一个弃婴,父母不详,从小在教会的孤儿院中长大。1890年在梵蒂冈神学院学习,1895年起在西西里岛某教区任神甫,1900年罗马教庭认定他传播异端宗教思想而将其流放至中国传教,据说此前他还私自带走了天主教圣物——圣婴雕像。马佐里尼到中国后,不顾罗马教庭的激烈反对,利用圣婴传播其关于上帝蒙召的新教义并发展教徒,被罗马斥为异端,他始终与罗马进行斗争。直到1930年,因为圣婴意外被毁,罗马教庭使用了强制性手段召回了马佐里尼(另一种说法是梵蒂冈绑架了他)。马佐里尼回国后被强制悔过,但他始终没有屈从于罗马教庭,坚持自己的宗教理想,最终被宗教法庭开除教籍。晚年他在亚平宁山中隐居,于1944年失踪,时年74岁,(一说他死于德军与盟军的战火)。”

走出资料室,她再次感到了自己身体深处的变化,她觉得马佐里尼的一双眼睛正从背后看着她。此刻大街上的阳光,已不再是圣母的手指了。

“你喝酒了?”她问着罗兰,在黄色的灯光下,满嘴酒气的罗兰倒在席子上,双眼无神地望着天花板,怀里紧紧地抱着圣婴雕像。

“也许我的孩子永远都找不到了,他(她)也许死了。”

“今天我考虑了很久,我想要把我的孩子打掉。”

“你疯了吗?这是谋杀,你在谋杀一条人命,这是不能饶恕的罪恶,听我的,把孩子生下来。”罗兰大声地说着。

“可,可我别无选择,我今天看到了我的父母,他们很可怜。”

“听我说,当初我的养父母发现我有了孩子以后,也是非常痛苦,一定要我打掉孩子。我知道,虽然不是亲生的父母,但他们很爱我,把我当作亲生的女儿,他们是为我好,可是我也必须为我的孩子考虑,我不能只想着我自己。我说什么也不能打掉孩子,然后我就偷偷拿了一大笔钱逃出来了,其实他们也一直在找我,我回不去,我回去只会增添他们的痛苦。”

“但现在这样他们更痛苦。”

“痛苦?你几个月了,你的肚子还没大出来呢,你有没有想过当我大着肚子一个人走在马路上的时候我有多么痛苦。人们在旁边指指点点,把我当作了不良少女的典型,有一回在外面吃饭,居然被老板赶了出来,他们说我晦气,会让他们触霉头,那一刻你知道我有多难受吗?我一个人往医院里检查,还要什么证明的,我拿不出,那些医生就在旁边窃窃私语,你知道他们说些什么吗?我耳朵尖,全听到了,她们骂我婊子,其实我还是个处女呢。”

“真的吗?我以为世界上只有我身上才会发生这种事呢。”

“你很快就会感受到的,孩子对我们来说意味着什么?是一块肉啊,自己身上的一块肉,而且这块肉是你用自己的心血一点一滴地养大的,你会感觉到他(她)越来越大,感觉到他(她)和你说话,你们是可以交流的,这种感觉多么美妙啊。你有没有想过把你身上的肉活生生地割掉是怎样的感觉?况且你肚子里的这块肉是有感觉的,有思想的,这块肉自己能感到疼,会哭,会叫,会抗议,他(她)是有血有肉的,是一个独立的人。”

“对不起。”

“不,你不要这样说,你知道生孩子有多痛苦,我说过,我没有去医院,我是自己一个人在这间房间里把孩子生下来的。我讨厌医院,讨厌他们对我指指点点,他们虽然嘴上不说,可他们看我的那种眼神就是对我最大的侮辱。我先看了许多关于接生的书,然后我一个人,买好了分娩所需要的全部东西,做好了所有的准备,就在这间房里静静地等待孩子诞生的那一刻。分娩的那种痛苦只有女人才会理解,我无法用语言来描述了,一个人,你明白一个人自己给自己接生是什么感觉吗?是绝望。在绝望中,我真的把我的孩子生下来了,在我行将疼得昏迷过去之前,我能清楚地听到他(她)落地时响亮的哭声,然后我晕了过去。天哪,当我醒来的时候,我的孩子不见了,我甚至还来不及看他(她)一眼,我拖着产后虚弱的身体找遍了这座城市,我恨这座城市,它吞没了我的孩子。”

“别说了,我受不了,我答应你,把孩子生下来。”她们在眼泪中睡下了。

佛罗伦萨的空气中充满了但丁的气味,佛罗伦萨人但丁在他的《神曲》中是这样描述地狱的,他认为地狱共分九层,如漏斗形,越往下越小。罪人的灵魂依照生前罪恶的轻重,分别在不同的圈层里受酷刑的惩罚,罪行越大的越居于下层。在第八层里受罪的有淫媒和诱奸者、阿谀者、贪官污吏、买卖圣职者、占卜者、高利贷者、伪君子、盗贼、教唆犯、挑拨离间者、诬陷害人者、伪造者,最后是——罗马教皇。

一个十岁的男孩正在一个昏暗的角落,悄悄地看着《神曲》,他孤独地躲在大理石雕刻的阴影下,那是一个怀里抱着刚诞生的耶酥的圣母像。洁白的大理石,庄严肃穆,和佛罗伦萨所有保存下来的文艺复兴时期雕塑一样,它也是出自某位大师之手,特别是玛利亚的脸庞,仿佛是一个18岁的意大利村姑。男孩一边偷偷地看着书,一边还扭头看着玛利亚的脸,让男孩突然产生了某种欲望,他大胆地爬上了雕像,用手抚摸着玛利亚还有耶酥。

“孩子,你在干什么?”一个穿着黑袍的神甫走了过来,他一把将男孩揪了下来,用巴掌狠狠地扇男孩的耳光。而男孩悄悄的把手放在背后将《神曲》藏在衣服里。男孩的鼻血流了出来,象一条红色的虫子,扭动着身躯爬在他的嘴唇上。在扇了十几个耳光之后,神甫松开了手,他抱着男孩的头说:“对不起,孩子,你太让我失望了,你是我所见过的最有天赋的孩子,是上帝创造了完美的你,你应该成为一个大主教,红衣主教,甚至——教皇。孩子,我爱你,你别让我失望。”

男孩茫然地看着他,目光里仿佛是透明的,然后他闭上了眼睛,擦了擦鼻血。

这里是佛罗伦萨教会的一座孤儿院,时间是1880年。

一种奇怪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响起,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看到罗兰笔直地站着,双手伸开,就好象是在十字架上。罗兰睁大着双眼,眼神却好象什么都没有,她非常奇怪,站起来问:“罗兰你怎么了?”

“我是供品。”

“什么?”

“我是供品,我的孩子也是供品,他(她)被做成了牺牲,供奉给了神,而我,只不过是一个供品的制造者。我的孩子现在一定已经被烤熟了,鲜美的乳肉,就象烤乳猪乳鸽和鸡子,他(她)是被吃掉的,只剩下一堆骨头渣子。”

“不,这只是你的幻想。”

“现在,我有一个预言,我马上就要死了。”

“不可能。”

“你看着。”罗兰还没说完右手里就出现了一把小匕首,发出闪闪的寒光,她只见到匕首在眼前一亮,然后罗兰的左腕上就开了一个口子,美丽的鲜血象胜利大逃亡那样涌了出来,又象没关紧的自来水龙头那样流到了地板上。她抱紧了自己的双肩变得不知所措,直到罗兰倒了下去,她才找了块手帕包扎了罗兰的伤口,然后吃力地背着罗兰走出小楼叫了一辆车送医院了。

第二天,她带着罗兰心爱的圣婴雕像到医院来探望罗兰的时候,医生告诉她罗兰已经被转到精神病医院去了,因为罗兰刚刚醒过来就发了疯,脱光了自己的衣服胡言乱语,引来了大批围观的群众,更糟的是罗兰见人就打,用盐水瓶砸破了一个医生的头,医院认为罗兰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必须送精神病院。

她又带着圣婴像匆匆赶到了精神病院,在一个小房间里,她见到了罗兰。这间房间的窗户上全装着铁栅栏,铁栏杆的投影象一道道黑色的手印按在她们的脸上。阳光时而暗淡时而强烈,来回地在罗兰的脸上游走,偶尔停留在那双无神的眼睛上。

罗兰一见到圣婴像就猛扑了上去,一把抢在了怀里,紧紧地抱着躲到了房间的角落里,被一片暧昧的阴影覆盖着。罗兰现在就象个小孩面无表情地抱住了自己的洋娃娃,逐渐地,开始有了些恐惧,浑身都在发抖,白色的睡袍皱巴巴的,睡袍下一双洁白的脚丫有着瓷器般的光滑,精致、小巧、象个手工艺品。

她缓缓地走了上去,用手抚摸着罗兰的脸,还有下巴、鼻梁,就象个玩具似的,而这个玩具的怀里还紧紧抱着个真正的玩具。

“你真的疯了吗?”

罗兰的眼睛依旧无神地望着她,沉默象一种空气弥漫在这个小小的房间里,渗入了墙壁、地板、天花板,还有坚不可摧的铁栏杆。忽然罗兰伸出手抓紧了她,把嘴凑到了她的耳边,用耳语说:“今天晚上,把我们的小楼的地下室打开,挖开地板,挖开,掘地三尺。一定要去,听明白了吗?”

“为什么?”

罗兰不回答,闭上了眼睛,一动不动地,仿佛是一具美丽冰凉的女尸。

她回到了小楼,在黄昏时分,这栋楼被笼罩上了一层金色。她再次走遍了整栋楼,总共三层,不包括最上层的阁楼。最外层的墙壁和里面各个房间的墙壁和柱子似乎不相符合,也许里面的房间是后来才造起来的,也许原来这里本就是一个空旷的大堂。她在一个房间里找到了一把铁铲,然后下到了地下室,地下室的门锁着,但是那把大锁已经锈迹斑斑了,她用铲子去砸那把锁,一下就把锁砸碎了。她推开了门,开着手电筒走下了黑暗中的石头台阶。到平地了,她用手电照了一圈,地下室其实很小,阴凉潮湿,让她颤栗着发抖。脚下直接就是泥土了,她用力地挥动了铁铲。

她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的力量,瘦弱的手臂和肩膀还有细腻的手掌是如何让这沉重的铁铲深入地下的,而且她的腹中还藏着一个生命。也许就是这腹中的生命赋予了她勇气,虽然她是一个连看见蟑螂都要害怕得掉眼泪的女孩,但她现在在这样一个黑暗阴冷的地方居然无所顾忌地掘地三尺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时间象一只老房子里的耗子一样溜来溜去,地下室里堆满了挖出来的泥土,于是那泥土的气味也从地底的深处蓬勃而出。但她已经决定了,无论如何,就算是挖出座火山也要挖下去,终于,铁铲碰到了一个硬物,发出了金属的响声。

她把身体探了下去,用力地抬出了一个黑色的箱子。她拖着沉甸甸的箱子爬上了石阶,爬出地下室,回到了房间里。在黄色的灯光下,她费了很大的劲才打开了箱子,一股久远的灰尘立刻冲出来布满了房间。她透过落不定的尘埃,把手伸进了箱子,她摸到一个东西,凉凉的金属,沉沉的。她把那东西拿了出来,一阵金色的光芒刺痛了她的眼睛——

一个婴儿,铜铸的婴儿雕像,是圣婴,和罗兰的那个一模一样。只不过,这个圣婴是残缺的,在这个雕像上,她看不出婴儿到底是男孩还是女孩。事实上,圣婴的下身被砸坏了,缺了一大块,露出了铜的底色。

她用一块布小心地把布满灰尘的雕像擦干净了,圣婴露出了大大的眼睛,似乎能说话,沉重的身躯好象真的是刚出生的耶酥,只不过这个耶酥缺了一样东西,而这样东西是令所有的人敏感的。它疼吗?它在哭吗?她想如果自己是它的母亲,她一定会哭的。象罗兰一样,她把圣婴像紧紧地抱在怀里,一会儿就入梦了。

半夜,窗突然被一阵突如其来的风吹开了,寒风把席子上的她惊醒了,在暗夜深处,似乎有个人在叫着她的名字。她放下了圣婴雕像,独自走下了楼,又一次走进了地下室,这回没有拿手电筒,踏着潮湿的泥土她什么都看不清,她睁大着眼睛却等于是个瞎子。

忽然,不知从哪里亮起了光,地下室一下子大了许多,眼前突然多出了好几根木柱子和横梁,地上的泥土不见了,而变成了厚厚的干草。在木栏杆中间,她见到了一匹马,浑身雪白地站着,嘴上套着缰绳,大睁着圆圆的眼睛注视着她。从马的嘴里发出一种呼哧呼哧的声音,马把头伸向了她,把沉重的喘息喷在了她的脸上。那种喘息带给她前所未有的温暖感,她忽然又冒出来一个古怪的念头,她在马的耳边轻轻地说:“那个男人是你吗?”

马好象听懂了,居然害羞地低下了头,把头倚在她的睡裙上摩擦着。突然一阵哭声响起了,是婴儿刚出生的哭,她吃惊地把目光在这个突然变成了马厩的地下室里扫视了一圈,最终在一个给马喂草料用的马槽里发现了一个婴儿。她颤抖着的手抱起了婴儿,婴儿象小猫一样,闭着眼睛,一双小手在空中乱抓。她觉得自己的腹中空了,这个婴儿就是自己的肚子里的生命,她吻了孩子:“我可怜的孩子,别哭了。”

“把我的儿子放下。”一个女人的声音突然从某个角落传出,她看见一个女人突然从地上爬了起来,这女人有着高高的鼻梁和深邃的眼窝,不象是中国人,女人满脸是汗,仿佛刚经历了一场痛苦。女人冲上来从她的怀里抢走了婴儿,深情地吻着。

她不敢相信这一切,大声问道:“你是谁。”

“玛利亚。”

玛利亚?难道这个孩子是耶酥?她的胸口仿佛被重重地一击,而自己腹中的那个生命却狠狠地跳动了一下,那匹白马抬起了头,它圆圆的眼睛里涌出了大滴的眼泪。

“不!”她高分贝的尖叫声响彻了整个小楼,甚至惊动了这个晚上的月光。她带着满头的汗水和眼角的泪水醒来了,怀里的圣婴像还稳稳地抱着。

原来刚才只是一个梦。

“马厩,马厩。”惊梦后的她不断重复着这两个字,她现在终于开始隐约地明白,马佐里尼刚来中国时为什么要在马厩上修建教堂——因为圣经新约全书上记载着耶酥是诞生于一个马厩的马槽里的。为了供奉圣婴,所以,马佐里尼选择了这里。

她的心头乱跳着,下意识地抱着圣婴走到了窗边,风吹乱了她的头发,把她的衣裙扬起,穿白衣的年轻女人抱着孩子站在黑夜的窗口,这是一幅具有奇特审美意味的油画,所有的画家都在梦中见过。

她坐着地铁去那个小公园,拎着大箱子,穿过一条茂密树林覆盖的小径,透过树叶而稀疏的阳光此刻象雨点一样落下。在小树林的中心,她找到了那条长椅,她擦了擦上面的灰尘,轻轻地坐了下来。

清晨的小公园里寂静无人,鸟鸣突然之间充满了她的耳朵。她坐在长椅上,额头发出乳白色的反光,没有表情,双眼的焦点在树叶的缝隙间徘徊着。终于,那个搞雕塑的长头发男人出现了,今天他没有戴墨镜,还是背着个大包,低着头拨开树枝来到了她面前。男人非常惊讶,做了一个奇怪的表情。

她站了起来,对他说:“你不是说你几乎每个星期都要来这儿吗?今天我的运气很好,等到了你。我给你看样东西。”说着,她从箱子里拿出了圣婴雕像,递给了他。

他接过圣婴像,上上下下仔细地端详着,足足有十几分钟默不作声。最后他把雕像放在唇边轻轻地一吻。他的目光此刻就象老鹰一样锐利,仿佛她就是他的猎物,他压低了声音问:“你从哪弄来的。”

“在地下室里挖出来的。”她确实被男人吓着了。

“告诉你,这是真品,真的,无论从雕刻手法,还是铸造工艺都具有文艺复兴时期的特点,天哪,与米开郎琪罗的技法相似,可能真的是他的作品。我在意大利留过学,主攻雕塑史,曾经废寝忘食地研究过圣婴像的图片和各种有关资料,虽然过去没亲眼见过实物,但我敢说我对它的了解不亚于它的作者。你看它的脚底板——”他把圣婴的左脚伸到她眼前。

“对,有一行隐隐约约的拉丁字母。”

“这是美第齐家族的族徽,说明这个曾经是佛罗伦萨统治者的大金融家族拥有过这圣婴像,后来又捐献给了教会。总而言之,这就是马佐里尼带到中国来的那尊圣婴,而且它损毁的下身也的确与文献记载的相同。马佐里尼离开中国以后,被毁的圣婴也不见了,人们以为是被他带会意大利了,没想到他把圣婴留在了中国,太不可思议了,你很幸运。”

“谢谢你,可是当年为什么会有人要破坏圣婴呢?”

“也许只有上帝知道,可能是宗教矛盾吧。”

“既然它是真的,那你就拿去吧,也许它对你有用。”

“不必了,我不是基督教徒,不会对圣婴顶礼膜拜的,我只对艺术品感兴趣,能亲眼看到圣婴的真迹,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幸运,对我来说,这已经足够了。这是你发现,怎么处置由你决定吧,但最起码要保存好它,它的价值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应该是我感谢你,拿好,再见吧。”他再一次吻了吻圣婴,然后小心翼翼地把圣婴放到了她的手里。

“那就,再见吧。”

她把圣婴放进了箱子里,刚转过身要走,身后又传来男人的声音:“哎,还有一句话:其实你真的很象他的妈妈。”

“你是说圣婴?”她心神不安地回过头来。

“对不起,没什么。对了,能不能把你的地址留给我,有机会的话我想去看看发现圣婴的地方。”长头发男人的目光中闪烁着一种暧昧不明的东西。

精神病院里的气氛总令人压抑,虽然有时会看到滑稽的场面,有时又是狂乱不堪。她和一个脸上有着一道伤疤的医生争辩着:“罗兰是我唯一的朋友,为什么只能让我们隔着铁栏见面,她不是犯人。”

“看见我脸上的伤疤了吗?昨天让她的指甲给抓的。给她打针死活不肯,而且我还从没见过她放下过那个洋娃娃,那是铜做的吧,那么大的人了,还玩这种东西,那么重的铜铸的家伙,砸起人来可是要出人命的。更要命的是,她还胡言乱语说什么我们把她的孩子给偷走了,她的病可不轻啊。你去看她一定要小心,她可是六亲不认的。”

见面的时候罗兰正趴在铁栏杆前,衣服被自己撕破了,旁若无人地裸露着雪白高耸的胸脯,还把圣婴雕像放在上面,好象是在给小孩喂奶似的。

“罗兰,你怎么知道地下室里藏着东西的。”

“藏着什么东西?”罗兰的口齿已经不清了。

“圣婴啊,真正的圣婴。不是复制品。”

“是谁让你去找出来的。”

“不是你吗?”

“我没说过。”

“昨天,不是你让我去把地下室的地板挖开来的吗?”她有些着急了。

“你是谁?”

罗兰的这句话令她意想不到,她一时居然无法回答了:“我是谁?我也不知道我是谁。”她感到了无助,她把手握着铁栏杆,这样她也有了被囚禁的感觉。一串眼泪缓缓地溢了出来,在苍白的脸颊上滚动着。

罗兰突然把手伸出来,用细细的指间帮她抹去了泪水,同时用一种奇怪的语气说:“我知道你是谁,你是我的妈妈。”

“你真的疯了。”她转身就象外跑去了。

“不,我说的没错,我就是你未来的女儿,妈妈,你别走,妈妈!”精神病院里充满了罗兰尖厉绝望的叫喊。这声音在雪白的墙壁和天花板还有黑色的地板间来回飘荡着,一下子好几个精神病人都齐声地高叫起来:“妈妈!妈妈!”

她总有一个预感,今天晚上那个长头发男人会来,恰巧她的窗下有一棵自生自灭的夜来香开花了,浓烈的香味象潮水一样涌进了整个小楼。她还在昏黄的灯光下仔细地看着圣婴,同时不自觉地揉了揉自己的小腹。

长头发男人终于来了,他说他已经看过地下室了,可以肯定这儿就是当年马佐里尼供奉圣婴的小教堂。然后他打开了背包,拿出了一样东西。

又是一尊圣婴像,但是与她所见过的前面两尊最大的不同是,这个圣婴是一个女孩,女圣婴。

看着这尊圣婴像的下身,她忽然有些不好意思了:“这怎么可能?是个女婴。”

“这是我花了整整一个下午自己做的,并不费力,只要对过去我复制的圣婴的模子略加修改就行了。非常感谢你,是你今天早上给我看了缺损的圣婴之后我才有了灵感的,过去我一直是在模仿,在复制,而现在,我可以说,我已经在创造了。”

“创造?”她还是不明白。

“为什么圣婴不可以是女孩呢?难道圣经上规定过圣婴必须是上帝的儿子吗?让我们仔细地想想,难道上帝的女儿不也是圣婴,不也是救世主基督吗?所以,她是耶酥的妹妹。”

“也许你真的是个天才。”

“今天我一边修改铸造的模子,一边苦思冥想着,是谁把圣婴破坏了,而目的又是什么?当我完成了我的女圣婴以后,我突然明白了什么,一切的问题就都迎刃而解了。告诉你,破坏圣婴的人就是马佐里尼自己。”

“保罗.马佐里尼?”她吃惊地张大了嘴。

“就是他,是他把圣婴偷偷地带到了中国,又是他利用圣婴传播被认为异端的宗教思想,最后还是他,亲手毁坏了圣婴。你想想,为什么这件轰动一时的事件虽然悬赏千两黄金,查了很长时间,却始终没有答案?因为作案者就是马佐里尼自己,只有这样才是唯一的解释。”

“可圣婴对他是有价值的,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三十年代,马佐里尼在罗马受到天主教庭责难和攻击时,他给当时的教皇写过一封公开信,引起了轩然大波。他在信中说,上帝可以有耶酥这样的儿子,而圣母玛利亚却是约瑟的妻子,那么从伦理上来说,人类的救世主耶酥就是一个私生子,上帝曾经惩罚了偷食禁果的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可上帝使贞洁的玛利亚受孕的行为本身也是犯了与亚当和夏娃同样的错误。既然上帝有自己的私生子,那么从逻辑上说上帝在拥有至高无上的神性的同时也拥有人性,而且上帝又是无始无终的,在漫长的人类历史里,上帝可以不断地让类似玛利亚的贞女受孕。同样是从逻辑上推理,因为上帝是万能的,所以,上帝即可以有儿子,也可以有女儿。既然如此,那么女人也可以做救世主基督,甚至可以做罗马教皇。”

“你怎么知道的?”

“做完女圣婴以后,我总想有证据能证明我的推理,所以我上网去了一家意大利的新宗教网站,在那儿,我搜索有关马佐里尼的信息,他的资料不多,网上只保存了他的这封公开信。我说过我在意大利留过学,所以看得懂意大利文。事实上,就是因为他的这封信,罗马教庭认定他已经堕入魔道无可救药而将他开除教籍的。”

“因为马佐里尼有这样的思想,所以他甚至不惜牺牲自己,亲手破坏了圣婴,砸毁了圣婴的下身,从而让圣婴的性别模糊,这样就有了一个暗示——圣婴不一定是男孩,也可以是女孩。他所做的一切全是为了实践自己的宗教理想。”她终于明白了。

“对,千百年来,人类的宗教史上,能提出象他这样的观点的恐怕只有他一个了。虽然,听起来骇人听闻,侮辱了上帝和耶酥,还有圣母。可我仔细想了想,只有这种解释才是最符合逻辑,符合人的本来面目的。还有,就是在宗教领域把女子提高到了和男子同样的地位。他并没有侮辱上帝,其实是赞颂了上帝的生命力。”

“上帝的生命力?”她在心里忽然想到了另一种世俗的叫法——“上帝的繁殖力”。

“我现在可以想象当年马佐里尼在破坏圣婴时的痛苦和矛盾心理,他无限地崇敬和热爱着圣婴,但他又有自己的宗教理论,只有最坚强的男子汉才有魄力为了他所坚持的信仰而毁灭自己的最爱,尽管我们无法确定他的这种新信仰是否合乎真理。”

“是真理。”她脱口而出。

接下来是沉默,她这才感到房间里夜来香的气味越来越浓了。

长头发男人忽然把锐利的目光柔和了下来,轻轻的说:“其实你很美。”

她不说话。

“你象极了圣母玛利亚。”

她不说话。

“你不信吗?是的,东方人与西方人谈不上相象,但是你的眼神非常象,这是拉斐尔的油画里所要竭尽全力表现的眼神,他总是抱怨他的模特缺乏神似,画圣母的眼睛时他总是加入自己的幻想的成分。而你的眼睛,则是天生适合于给拉斐尔做模特的,如果你活在十六世纪初的意大利,拉斐尔也许会爱上你的。”

她还是不说话。

他知道她在等待着什么,于是他吻了她。

长头发的男人有着刚强的嘴唇,她第一次见到他时就开始注意他的嘴唇了,刚强的嘴唇充满了温暖还有力量。他长长的头发披散着,和她的头发纠缠在一起,让她难以分辨。

当他有了些欲望的时候,她却突然开口了:“再问你一遍,我们过去认识吗?我是说在小公园见面之前。”

“我不知道这对你意味着什么,但我不能说谎,我们之间只见过三次面,前两次在小公园里,第三次就是现在。在这三次之前,我从没见过你,真遗憾。”

“你的记忆还完好吧。”

“当然,我的记忆比常人还要好。”

“那好,你不是那个男人。”

“哪个男人?”

“我肚子里的孩子的父亲。”

他吃惊地后退了一步,仔细地看了看她,然后说:“对不起。我失礼了。”说完他转身要走。

“把你的女圣婴拿回去吧。”

“送给你了,留个纪念,还是那句话,我是无神论者。”转眼间,他的脚步声消失在夜来香弥漫的夜色里。

三十六岁的保罗.马佐里尼独自坐在第一排的长椅上,圣坛上有耶酥的彩塑还有圣母玛利亚,但是在最神圣的地方,供奉的是圣婴的雕像。小教堂不大,大堂大约有三层楼这么高,偏门下面有个地下室。教堂外,夜已深了,就连煽情的月亮也退去了。教堂里点着几支摇曳不定的白蜡烛,把他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

他的眼神是如此的烦躁不安,紧紧地盯着圣婴,额头上却满是大汗,在他坐着的长椅上的另一头,躺着一个满脸通红的中国女孩。女孩没有穿衣服,红润的身体暴露在烛光中,激烈地喘息着,好久才慢慢地平静了下来。马佐里尼穿着黑色的教士服站了起来,一言不发地走出了教堂。只留下光着身体的女孩继续躺在耶酥的面前,而女孩身下一滩殷红的血正闪闪发光。

马佐里尼在黑暗的街道上走着,半夜的街上只能偶尔见到几个更夫。月亮始终没有出来,他在一片漆黑中凭记忆摸索着,到了一扇大门前,有节奏地用手指的关节敲着门。敲了好久,一个胸前挂着十字架同样一身教士服的中国老人端着蜡烛给他开了门。

马佐里尼跪在他面前用中国话说:“王神甫,对不起,我现在能不能做忏悔。”

她第一次来到这座巨大的教堂,哥特式的尖顶和充满装饰的门,还有大堂里虔诚的信徒们,窗户上装的都是彩色玻璃,于是一切都被彩色的光线笼罩着,象一场梦。她找到了一位神甫,把真正的圣婴交给了他。

自然,神甫非常惊讶,然后一位主教接待了她,并要她填一个表,以便能够给她一笔奖金。她没有填住址,只写了一个假名——玛利亚。接着她趁着年迈的主教不注意,偷偷地躲进了一个小房间,小房间里还有一个小格子窗,看不清里面。忽然里面传出了声音:“孩子,你是来忏悔的吗?”

“忏悔?”

“每个人都需要忏悔,因为人先天就是有罪的。”

“原罪。”

“孩子,你说的对,你很虔诚。”

“神甫,我肚子里有了孩子。”

“你结婚了吗?”

“没有,我还没到年龄呢。”

“可怜的孩子,愿上帝饶恕你。”

“可我是贞洁的,象玛利亚那样贞洁。”

“孩子,你不要开这样的玩笑,这是一种亵渎。”

“我说的是事实,我以我的生命的发誓,我是贞洁的,我的身体只能献给一个人——上帝。”

“上帝是神。”

“上帝同时也是人。”

“孩子,你不是基督徒,愿主饶恕你。”

“只有上帝才能使贞女怀孕,我的肚子里怀着又一个耶酥,或者说是耶酥的弟弟。我是新的圣母。无论如何痛苦,我也要把这个孩子生下来,好好地照顾他,把他养大成人,我的孩子会改变世界的。”

“愿主饶恕你。”

走出教堂,已是黄昏了,在教堂的门口,坐着一个衣衫褴褛的中年女人,以一种特殊的眼神看着她。她们对视着,直到她感到浑身发冷,匆匆地离去了。

1906年的冬天,我们这座城市下起了一场罕见的大雪,一座小教堂的后门打开了,一个意大利人抱着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匆匆地走了出来,在门里面,有一张床,一个美丽的中国女孩倒卧着,床单上全是血,这个女孩已经因为难产而死了。

意大利人用小被子把婴儿紧紧地包裹着,婴儿在风雪中不断地啼哭着,使意大利人来回地摇晃。他有着一双浓黑的眉毛和明亮的眼睛,却低着头不敢被别人看到自己的脸。雪越下越大了,他在雪地上踏出两行长长的脚印,远看就象是两排大大的眼睛朝着天空瞪着。

他来到了一片荒凉的野外,有几个十字架的墓碑。他看了看婴儿的脸,那是一张混血儿漂亮的脸蛋,孩子突然不哭了,露出了奇怪的微笑。意大利人弯下身子,吻了吻婴儿的额头,然后把婴儿放在了一个墓碑前。接着他向前走了几十步,躲到了一个中国人的高大坟墓背后,远远地观察着。被子包裹着婴儿,在地上被雪打湿了,婴儿使劲地哭着,那声音让人揪心。

忽然一对农民夫妇出现在雪地中,他们都是信教的,他们看见了地上的婴儿,吃了一惊,心疼地抱了起来。他们把婴儿的父母骂了几句,然后便把婴儿抱走了。

一只冬天的麻雀停在了一动不动的意大利人身上,抖动着翅膀上的雪。

半年以后。

还是在那栋小楼里,她的呻吟象金属扭曲的声音一样尖锐高昂,充满了一种母性的力量。她一个人躺在房间里,两眼看着天花板。那种巨大的痛苦从自己身体的深处源源不断地袭来,她感觉自己是在战斗,与痛楚战斗,而且是孤军奋战。她在自己的嘴里放了一块毛斤,但她依然感到牙齿快被自己咬碎了。她把头扭了过来,看到了地上躺着的女圣婴像,那是一个男人送给她的,这个铜铸的女婴在象她微笑着。于是她感到了一种力量,来自于自己的体外,不断地输入她的肉体和灵魂。虽然现在自己有了被撕成两半一分为二的感觉,但她却在巨大的痛苦中隐隐约约地嗅到了幸福的味道。

冲,前进,冲吧,小基督,救世主,耶酥,快出来吧,别让你的妈妈痛苦了。这里就是马厩,就是你命中注定的出生地。来吧,世界需要你。来。

你的妈妈痛苦地叫唤着,她的毛斤被咬碎了,她的战斗已经竭尽全力了。

出来啊。圣婴。

你出来了,出来了,好的,头,身体,手,脚,干得好,救世主,干得漂亮,小基督。你完全出来了,你胜利了,你战胜了全世界。响亮地哭吧,你欢呼吧,庆祝胜利。

看,你的妈妈昏过去了。

她醒来的时候,清晨的阳光再次象箭一样射了进来。一点力气都没有,好象身体不是自己的了,脑子里一片空白,过了很久,她才想起来什么。

“我刚才把孩子生下来了,在昏迷前,我清楚地听到了婴儿的哭声。我的孩子。”她在心里自言自语着,然后她吃力地支起了身体,在房间里张望着。

没有看到孩子。

只有女圣婴的雕像张开着双手看着她。

她绝望了。

神圣的阳光突然又象地毯一样铺满了整个房间,洒在她的额头和脖颈,她靠墙坐着,披头散发,脸上的血色更少了,似乎变成了一个玻璃人。她的嘴唇嚅动着:“我的孩子不见了。基督失踪了。”

当她的身体刚刚复原了一点以后,就去精神病院看罗兰。但精神病院告诉她根本就没有罗兰这个人。

“这不可能,罗兰已经在精神病院里住了半年了,就是那个整天怀里抱着个婴儿雕像的女孩,她的病很严重,你们不会不知道的。”

“真的没有,我们院从来没有这样的病人。”

“医生,你的脸上不是被罗兰用指甲抓破过吗?看,伤疤还在呢。”

“这是我在家里被老婆抓的,我看有精神病的人是你。”

罗兰象个彩色泡沫一样无影无踪地消失在了这座城市的空气中,她无奈地离开了精神病院。

她回到了父母身边,被妈妈紧紧地抱了起来。她象是刚从恶梦中醒来,回到家,就连续不停地睡了两天两夜。醒来后,把自己的经历原原本本地说给了父母听。

“你住的真的是那栋小楼吗?”母亲问。

“没错。”

“孩子,二十年前的一个冬天的清晨,我和你爸爸路过了那栋楼,在楼前的台阶上,我们发现了一个襁褓中的女婴,我们把她捡了回来,养大成人——”

“别说了!”她打断了母亲的话,“那个女婴就是我,对不对?我也是出生在那栋楼里的?”

“是的,我们不知道你的父母是谁,可我们是爱你的。”

“我知道,不管怎么样,你们永远是我的爸爸妈妈。可我的孩子呢?二十年前,在那栋小楼前,你们把我检去了,可现在,还是在那个地方,是谁把我的孩子捡去了呢?”

大教堂的尖顶依然庄严美丽,似乎永无止尽地伸向天堂。教堂前的信徒们小心翼翼地进进出出,各自怀着一颗虔诚的心。

在教堂前高高的阶梯上,那个披头散发的中年女人还在那儿坐着,她逢人就说:“我的孩子丢了,我真的生下了我的孩子,但他(她)不见了,失踪了。我的孩子是耶酥,是基督,是救世主,是上帝的儿子,而我是圣母玛利亚,我是上帝选中的贞女。先生,我的孩子丢了,你见过他(她)吗?”

她在一边远远地看着中年女人,听到旁边有几个人在说:“这个女人太可怜了,二十年前就来了,不知是哪儿的人,说自己的孩子丢了,自己是圣母,疯得可不轻啊。当年她刚来的时候啊,还是个如花的少女,不少人打她的主意,看看现在,愿上帝饶恕她。”

“妈妈。”她走上去对中年女人说。

女人的眼神空洞无物,对她视若无睹,继续在喋喋不休地说着她重复了许多年的话。她看着女人,睫毛颤抖了几下,最后她离开了,不再打搅这个中年女人的生活了。

晚上十点多,她坐上了地铁,在这座城市的两个角之间穿梭着,空空荡荡的车厢里弥漫着一种她所熟悉的气息,灯光暧昧不清,车窗外一片漆黑,她在车窗上照着自己的脸,她觉得自己生过孩子后变得丰满了,胸脯也更饱满了,更象一个成熟女人。她用手挤了挤胸口,觉得有些湿润,那是乳汁。

忽然她有了一种停下来的感觉,于是列车真的停了下来,她下了车,迎面的空无一人的站台上坐着一个女孩。这个陌生的女孩有着忧郁的脸,苍白的皮肤,穿着短裙和拖鞋,懒懒地闭着眼睛似乎在享受着什么。忽然女孩睁开了眼睛,和她对视着。她发现这女孩的眼睛和自己的简直无法区别。

眼前这个同龄的女孩突然开口说道:“我在寻找那个男人。”

她总觉得这句话有些熟悉,但却想不起来了,于是她对女孩说:“我在寻找我的孩子。”

另一个方向的列车隆隆地驶来了,这是最后一班了,她走进了车门,女孩也进来了。她们坐在了一起,车厢进入了黑暗的隧道,给她们一种坐船的感觉。

“你说你在找你的孩子?”陌生的女孩问她。

“是的,我的孩子失踪了,可我的确生下了他(她)。”

“你到结婚年龄了吗?”

“没有。”

“那你和我一样。”

“你也丢了孩子吗?”

“不,我的孩子还好好的,还在我的肚子里。我在寻找那个男人。”

在偶尔有人打起唬噜的最后一班地铁里,她们在轻声地交谈着,她总觉得这些话在哪说过,但她现在却记不起来了。

列车驶向了终点站,终点站的附近有一栋小楼,小楼的下面曾经是一个马厩,马厩里有一匹马还有一个刚出生的婴儿。

马佐里尼尖锐的目光正注视着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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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草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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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孤独。

人类极端地仇恨我,但我并不仇恨人类。我所做的只是自然法则规定我必须要做的罢了。我吃羊,难道人类就不吃羊吗?羊养得多了,会把草原上的草吃光,然后牧羊人再把羊带到另一片草原,总有一天,我深深热爱的这片美丽草原就会被人类和他们养的羊毁掉。所以,我是草原的保护神,保护了草原,就是保护了草原上的人类,人类对我的仇恨是荒谬的。

不可否认,我是嗜血的,我无情地咬住羊或是人的脖子,咬断他们的咽喉,从这里吸干他们的血。然后再一口一口地撕扯他们的肉,用舌头舔净他们的骨头。可并不能因此而判定我有罪,因为每个生命都有权利生存,我只有这样才能艰难地生存下去,就象羊必须吃草,牧羊人必须吃羊才能生存一样。但我并不因此而快乐,还是那句话,因为我孤独。

牧 羊 女

我第一次来到这片草原,我和我的二十只羊羔都被草原的美丽所打动,我支起了帐篷,决定在此地放牧。奇怪的是虽然这里水草丰美,但附近的牧羊人却少得屈指可数。

现在我看到一个猎人骑着马来了,他背着巨大的弓,插着箭。他有一张年轻英俊的脸,他向我微笑着。他告诉我,这一带常有一只凶残的狼活动,要我多加小心。他的举止得体,声音富有磁性,尤其是他善意的微笑,让我有了一种安全感。

入夜,我很快沉入了梦乡。不知过了多久,我突然被什么声音惊醒,那声音又远又长,恐怖骇人,让我全身血液都凝固了起来。是狼嚎,果真有狼。我的羊,我必须要保护我的羊羔们。我带上了一把长长的刀,悄悄地走出了帐篷。月光特别地明亮,我的羊羔们恐惧地在羊圈中颤抖。我看到对面的小丘上,站着一只狼。距离太远,我只能看到它又瘦又长的身体和双眼所放射出的绿色的幽光。它一动不动,直勾勾地盯着我好久,这反而激起了我的勇气。这头凶残的畜牲一定在做着准备,它随时都可能扑上来,以旋风般的速度冲到我的面前。但我不会怕它,来吧畜牲,来吧。我高高地举起了我的刀。它又嚎叫了一次,这一次声音更加恐怖而悲惨,它要冲上来了,我全身都在发抖,我的羊羔一片哀嚎。但它却转过了身体,飞快地走了。也许它害怕了,这只胆小的狼。我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倒在了帐篷里。

猎 人

我见到了一个新来的牧羊女,我从来没见过象她这样美丽的人,我第一眼见到她就被她打动了。但我很担心她的安全,那头凶残的狼已经吃了一百头羊,十个牧羊人和三个象我这样的猎人。我曾发誓一定要杀了它,把它的狼心挖出来,和狼肉一起煮熟了吃掉,让它也尝尝被吃掉是什么滋味。这也是我为什么要留在这里的原因,我不顾一切地追逐它,风餐露宿,冒着大风大雪,九死一生,有几次我已经碰到了它,可惜还是让它跑了。它既狡猾又冷酷,实在难以对付。其实我也很害怕,也许它会等我睡着的时候悄悄地咬断我的喉管。

我不能攻击新来的牧羊女,尽管这很痛苦。这是有原因的,自从发现她以来,这个原因就深深地纠缠在我心底,让我痛苦万分,但我不能把这个原因说出口,我不能。

我同时也发现了那年轻的猎人,他已经追逐我很久了。他害得我四处飘零,每次出击总是提心掉胆,生怕他的马蹄声从我身后响起。现在我偷偷地观察着他,他採了一束花,献给了牧羊女,牧羊女很高兴,她笑的样子很美。我想,他们真是天生的一对啊。

我很孤独。

牧羊女

一个月过去了,我和我的羊没有遭到过狼的攻击,也许是它害怕了。有时我放羊放得远了就会发现狼的脚印和狼粪,这证明它仍在附近活动,所以我还是要提高警惕。但好在年轻的猎人常来看我,他送给我一张弓和十支箭,还教了我许多对付狼的办法。他对我很好,有时我真想让他在我的帐篷边扎下帐子,不要再四处飘泊了,但是他却说一定要杀死那条狼,这样我才能得到真正的安全于幸福。

今晚,我梦见了他。

天哪,我已经好久没吃过东西了。我饥肠漉漉,全身乏力,行动缓慢,眼冒金星,我恐怕活不过今晚了。这一带方圆几百里内的牧民都被我吓走了,只剩下那新来的牧羊女和年轻的猎人。我说过,我绝不会去攻击她和她的羊的,我更不敢送到猎人的面前去送死。有好几次我离牧羊女的羊很近了,我完全可以轻而易举地抓住它们,甚至她,象以往那样,撕裂它们的喉咙。但是我忍住了,我强忍着饥饿离开了羊羔们,我明白这是违反了我的本性的,但我必须要忍耐。

这真是一件痛苦的事,因为吃不到羊和人,附近的野兔,黄羊,甚至小小的土拨鼠都已经给我饥不择食地吃光了。我这个天生的食肉动物,草原食物链的最上层者面临着无肉可食,无血可吸的窘境。与我相比,羊真是幸运啊,用不着竭尽全力地追逐食物,把头一低,满地都能吃。如果我也能吃草的话,恐怕还能句且偷生的活下去。于是我决定吃草,做一件违反自然法则的事。我低下了头,可我的锋利的牙齿只适合咬断别人的脖子,而不适合啃咬和咀嚼,我只能囫囵吞枣地一口咽下。虽然,青草带着草原的芳香,可是我的食道与肠胃早已习惯了消化荤腥的血和肉,草在我的胃里,接触到我的胃液反而膨胀了开来,难受得我满地打滚,我哇的一口就吐了出来。

我该去死了。但我想到了很多,最后,我仍然下定了决心要吃草,为了生存,必须忍受这样的痛苦。不管你们相不相信,一定会有许多动物学家嘲笑我,说我吹牛不打草稿。但事实是,我终于吃草了,尽管这滋味令我作呕,我吐了无数遍,又硬着头皮吃了无数遍,我的肠胃开始消化了,我第一次排出了带有草原芳香的狼粪。

我就这样句延残喘地活着,虽然我靠着不可思议的吃草方式维持着生命,但毕竟我是一头嗜血的狼,我的身体越来越虚弱,也许我活不了多久了。

猎人

我不得不承认,我爱上了牧羊女,她的美从第一天起就抓住了我的心。而她似乎也对我颇有好感,她让我今天晚上到她那儿去,这真让我浑身血液沸腾。

现在我看见她在帐篷外等候着我,在羊圈边点着一堆火。月色下的她显得更加迷人,她向我微笑着,她要我带她到草原的深处去。我明白了她的意思,我很紧张,竟提出了羊羔怎么办的这样的蠢话,其实点着一堆火,狼是不太敢来的。她跨上了我的马背,高耸的胸脯紧贴着我的后背,让我的脸上一阵发烫。我心跳地厉害,双腿夹紧了马肚子,我的马似乎也理解了我们的心思,它四蹄飞奔,把我们带向了草原的深处。

草浪卷过马蹄,风卷起了她的头发。然后,我们在荒无人烟的大草原深处尽情地快乐。

不知过了多久,当我和她都沉入了梦乡以后,一声凄惨悲凉的长啸把我们惊醒了。又是那可恶的狼嚎,狼站在山岗上,放出可怕的绿光。它向我们冲过来了,我的弓箭呢?我手忙脚乱地寻找我的弓,而牧羊女在我身边不停地发抖。来不及了,它冲到我跟前了,我太大意了,我们完了。它突然在我面前停了下来,我和它对视着,我们都曾要竭尽全力地杀死对方,现在它赢了。它一定一直在跟踪着我等候着时机,它太狡猾了,我认输,我绝望地看着它。它好象比过去瘦弱了许多,在我们的身边转了一圈,最后出乎意料,它掉头就走了,迅速地消失在夜色中。

我看见它流眼泪了,牧羊女轻轻地说。

不可能,你一定受刺激了,我还从来没听说过狼会哭。它也许已经吃过晚餐了。

我见到了一只我的同类。它健壮而年轻,它的身上残留着血的味道,就向当初我刚来到这里一样。它对我的落魄感到吃惊。它说它要在这片草原建立它的王国,为了表示对我这个前辈的尊敬,它允许我检食它的剩肉。我告诉它这里没有食物,它则报以我轻蔑的笑,然后它继续前进。优胜劣汰是亘古不变的规则,我认命,但我依旧感到一种不祥之兆。

它果然到了牧羊女的帐篷前,它悄无声息地绕了一圈,甚至连羊羔们都没有惊动。它就想我过去那样,身手敏捷,干净利落,凶猛地向羊羔们扑了过去。它一只一只地咬开了羊的喉咙,并不是拖走了慢慢吃,而是吸干它们的血,这种猎食的方法我早以不用了,因为这过于残害生命,根本就是一种浪费。等它无声无息地吸干了二十只羊羔的血,竟似乎还不满足,把头探向了帐篷之中。

我该怎么办?

猎人

天哪,羊羔全死了。牧羊女,牧羊女。我冲进了帐篷,帐篷内一片狼籍,牧羊女躺在地上,此外还躺着两条狼。居然是两条,没想到这畜牲还请了帮手,一定是分赃不均自相残杀的。牧羊女,她还活着,奇怪的是,她全身没有任何伤口,恐怕是吓昏的,我掐了她的仁中,她开始缓缓地醒来了。那条我从没见过的较壮的狼已经死了,脖子几乎被咬断了。而原来的那条我所熟悉的狼还有一口气,奄奄一息,浑身是血,四条腿断了三条,眼睛瞎了一只,还有一只正直勾勾地盯着我看,它的背脊,腰腹,等多处都受了重伤,皮毛撕烂了,白森森的肋骨历历可数,而胸口有个大洞,一大滩血喷泉似的涌出,这是致命伤。我现在必须要杀了它实践我的誓言,我看着它仅存的一只眼睛,渴望似地盯着我,仿佛有什么要说出口,但它必须要死,我拔出了匕首。

我快死了,没想到我这食草度日,虚弱不堪的东西拼尽了全力居然能杀了那身强力壮野心勃勃的家伙,这其中一定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在帮助我。现在,我的心跳越来越慢,我该平静地死去了。牧羊女看来快醒过来了,年轻的猎人也来了,他充满仇恨地看着我,他拔出了白晃晃的匕首。年轻的朋友,虽然我们曾经是死对头,但我现在一点都不狠你,我只希望你的匕首别插进我的心脏,请保持我的心脏。好的,现在请你动手吧。

谢谢,匕首送入了我的咽喉,我最后的一点血向外喷出,我的灵魂随血而高高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