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声
现在尾声由我来说。
猎人把牧羊女救醒,他们决定永远在一起。而猎人为了实践他的誓言,把原先的那头狼扒了皮,抽了筋,骨头砸碎,肉与内脏都投入了油锅里煮熟了吃。令他惊讶万分的是狼的胃里装满的居然全是草,和羊的胃一样。但更奇怪的是狼的心脏却始终没有煮熟,最后那颗完整的狼心被放在牧羊女的面前。狼的心突然用人类的语言对牧羊女说——
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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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宝大球场的陷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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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座巨大的建筑物正在吴名的面前缓慢地长大成人,尽管它们的外表在此刻是丑陋不堪的,仿佛一个个是被活剥了皮的巨人,只剩下一把钢筋混凝土的骨头和发育不良的内脏。但据说在不久的将来,它们会成为我们这座城市的象征,吴名能想象玻璃幕墙反射着太阳的光芒,宛如我们英明的市长油光光的秃脑门。
这是最后一个暑假了,前途未卜的吴名四年来头一次回家,他几乎认不出了,我们的城市已经成了一个大工地,似乎脚手架上的建筑工人要比马路上的市民还多。载重十余吨的卡车威风凛凛地横冲直撞,伴着震耳欲聋的柴油机撕扯着他的耳膜,而带着浓重焦味飞扬着的尘土则刺激着他的鼻孔。当然,也有一些已经建成开张的商厦,扎着五彩缤纷的气球和书写着激动人心的标语。许多看来日子还挺好过的人拖儿带女摩肩接踵地踏进商厦来为国家扩大内需,全然不顾油亮的头发被尘土染脏。
吴名的瓦房已经被拆成了一堆瓦砾,据说明年将在此建起一座二十八层的三星级酒店。他的父母正挤在市郊的一间狭小逼仄的临时房中,等待着新的住宅区的建成。现在他漫无目的地走着,街上不再有弹着吉他吟唱忧伤的情歌的少年,也不再有拉着古老的二胡的盲人,也许他们都进入了某个被遗忘的角落。
走着走着,他突然感到了一种神秘的力量,从大地的深处汹涌而出,控制着他的双腿,控制着他的命运,他无法抗拒,或者说他必须要顺从。于是,他在一个巨大的工地前停了下来,打桩机与推土机正轰鸣着掀开大地,在已经几米深的地基中,吴名发现了什么————在一瞬间的惊讶颤栗之后,他开始模糊地意识到了一个古老的预言。
“ 本报讯 昨日本市某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一处古代遗址,以及大量不明骸骨,现市文物正组织力量进行进一步发掘,尚不能断定其年代,用途及规模。”
阳光穿越了满世界落不定的尘埃,勉勉强强地来到了这个沉睡已久的地方。在一片灰色的烟雾中,十万亡灵终于呼吸到了第一口空气,尽管这空气混浊不堪,但也足以使灵魂们腾空而起,笼罩弥漫于我们的城市。但凡人的肉眼所能看到的,只是十万具朽骨,层层叠叠,似乎一望无际,在第一缕阳光刺激下,他们的痛苦仿佛已响彻云霄。这宛如死城庞培的景致,让我们的想象力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一个专程从北京赶来的大学教授用脚跺着一堆朽骨肯定地说这是楚霸王项羽在巨野之站后活埋二十万秦兵的所在。
又一位著名的史学界的泰斗兴奋的宣称这是三代时期奴隶主以活人做殉葬品的确切证据,这将标志着又一项伟大的发现。
一个戴着大盖帽的人几乎是声泪俱下地宣布这是抗日战争时日军制造的万人坑,我们必须要牢记历史,警惕当今日本右翼势力的复活。
当然,还有古战场说,上古祭坛说,古代瘟疫万人冢说,甚至还有外星人说等各种千奇百怪的说法。可这并不会影响我们的城市一日千里的发展,只不过在城市规划中少了一栋大厦而已。
吴名显然无法在拥挤的临时房中住下,他来到一大片已被拆了的瓦房中,在最后一排未拆的房子中租下了一间无人问津的小阁楼。
夜深人静,吴名难以入睡,而当他勉强入梦,也被梦中奇怪的故事所惊扰,仿佛许多人在呼喊着他的名字,时而让人心惊肉跳。突然有一种沉闷的撞击声从某个灵魂的深处传来,忽远忽近,象一阵击打在心头的鼓点。他必须醒来,仿佛受到了一种召唤,于是他起身走出房门。月光如洗,凄冷地照射着大片的瓦砾堆和其中疯长的野草,在中央的平地里,有一个人影来回闪动着,上半身白,下半身蓝,真象个幽灵。吴名屏住了呼吸缓缓靠近,原来那是一个赤着上身的人,面对一个足球和远处一堵残垣断壁。他加速度地助跑,有力地摆动左大腿,带动小腿,以脚弓抽射,皮球呻吟了一声,然后向子弹一样飞去,在三十米开外的墙上发出沉闷的回声。
“ 本报讯: 昨日我省最大的高科技项目——中外合资盛世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正式投产运行,本市市长兼市委书记与本市盛世投资有限公司方董事长出席了投产仪式,并为仪式剪彩。预计该公司可为本市创造10%的GDP增长和1000多个就业机会。 ”
黄昏时分,街头弥漫着浑浊的雾气,街灯早早地被打开了,在远处看,忽明忽暗如同幽灵的眼睛。汽车们排着长队,匍匐前进,过早打开的大光灯,喷出奇特的光线,把无数细小的尘埃照得清清楚楚。吴名茫然地站在街头,吐出了一口长气,却忽然见到了昨晚上踢球的那个人,原来他是个卖报纸的。那人卖完了最后几张报纸,向着古代遗址的工地的方向走去。于是,他也勾起了吴名去看一看的欲望。
买报纸的停好了自行车,偷偷地从一个破了的围墙里钻了进去,随后,吴名也跟了进去。此刻大概考古队和工人们都已经收工了,巨大的工地内没有几个人,而那成千上万的骸骨则已经被推土机清理掉了一大半。地表已开始露出来了,而四周似乎本来就是一层层的巨大台阶,围绕着当中一片巨大的椭圆形空地。卖报纸的在吴名十几步开外,似乎异常的兴奋,居然大胆地跨过了隔离栏,跳进了一堆枯骨之中。他的举动立刻引来了一个警察和一个考古队员,他们把他拉了出来。卖报纸的大声地对他们说:“这是一个足球场,你们知道吗?这是一个足球场!”
“神经病!快滚。”
他被赶了出来,迎面撞到了吴名,说:“你信不信,这是一个足球场?”
“我信。”吴名回答。
几年前,我们这个城市有过一支职业足球队,毫无疑问本队是全国最弱的一支职业队,没有老外洋枪助阵,也没有内援加盟。我们的教练是少体校的老师出身,我们的球员选自全市各企业的业余队,更重要的是我们严重缺乏资金,没有一家企业愿意赞助,若不是一家小得可怜的校办工厂送给我们几万块钱,恐怕连注册都成问题。我们的球员月收入比下岗工人高不了多少,主场仅能容五千人,通常到场的观众只有此数的十分之一。而我们往来于主客场的交通工具从来都是火车,并且是硬坐,飞机只是一种梦想。所以,我们能参加甲级联赛本身就是一个奇迹,也从来就没人奢望过我们能够保级成功。但有一个人相信,他每场比赛都拼尽全力,以致于双脚伤疤累累,内伤外伤缠身。一个赛季中他攻入了全队少得可怜的总共十二个进球中的十个。但最终球队还是以二十二战全负的空前绝后的糟糕战绩提前十一轮降级。更可悲的是除了一个人以外,无人流泪,我们的球队无声无息地来到联赛中,又无声无息地离开联赛。我们的主场门票低得可怜,一块钱三张,铁定降级之后更是免费入场,可依然无人问津,没有电视转播,没有墨西哥人浪,我们是一支无人知道的小草,自生自灭就是我们的归宿。
降级之后,这位在本市默默无闻的全队的最佳射手因为浑身伤病没有转会,而是随着球队的解散而回到了原来的工厂。两年前,他下了岗,以卖报维生。他叫钱锋,现在正直勾勾地看着吴名:“你真的相信?”
“当然。”
“ 本报讯: 昨日下午16时,本市最高建筑——38层,155米的盛世大酒店正式结构封顶。盛世大酒店由盛世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集餐饮、娱乐、住宿、商务于一体,预计于明年一月正式投入运营。”
四年前,我们这坐城市陷入了有史以来以来最大的困境,市郊那坐铁矿在经历了近百年的掠夺性开采之后终于寿终正寝了。1900年,本市就是由于采矿业与铸铁业而从一个小村发展起来的,而现在,又眼看要因铁矿而衰亡了。全市大部分的工人都下岗了,企业大量破产,正当人们的心理防线即将崩溃之际,新任的市长兼市委书记来了。这位市长雄才大略,高瞻远瞩,上通天文,下知地理,有经邦济世之才,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能。他的锦囊妙计就是腾挪之术,地皮就是最大的财宝,再加上他的表弟经营的盛世投资有限公司的操作,老城区在几年之内就已夷为平地,代之而起的是一栋栋高楼大厦,商业区,工业区,住宅区错落有致,是名副其实的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了。毫无疑问,市长成了我市的英雄,把我们从前所未有的危险中拯救了出来,并且使我们达到了繁荣昌盛的最高峰,至少与过去比是这样的。如今我们的城市欣欣向荣,一日千里,失业率降到了最低点,而物价指数则持续平稳,除了城市环境这个微不足道的小问题外,一切都是那么顺利,足以使我们为我们的市长树立一座丰碑。
回到住处,吴名又看见了退役球员钱锋在门外的空地中踢球。他觉得这个人很奇怪,于是产生了兴趣,他靠近了赤着膊,且大汗淋漓的钱锋。
对方似乎对吴名的诚意毫无所动,依旧自顾自地玩着球。吴名不想放过他,问:“为什么那里过去是足球场?”
没有回答,钱锋收起了球,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吴名继续问:“我相信你说的话,但你要告诉我为什么。”
他摇了摇头,穿上衣服:“我是个没用的废物,别信我的胡说八道。”然后他向外走去。
“我也是个没用的废物。”吴名在大声地说。
钱锋终于回过头来:“这是一个梦,一个长久以来困扰我的梦,也许在很久很久以前,我曾在那个古老的球场里踢过球。”
“ 本报讯: 据市统计局最新统计,本市一至六月份国民生产总值比去年同期同比增长15.8%,高于全省平均值8个百分点,连续三年创全省新高,为完成今年人均GDP超3000美元的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过了几天,当人们从梦中醒来,发现我们的城市一下子清静了许多。大街上横冲直撞的大卡车和搅土机都好象消失了,推土机和打桩机震耳欲聋的轰鸣也嘎然而止了,无数的建筑工在一夜之间都神秘地离开了我们。也就是说,我们热火朝天的工地们寂静了下来,就仿佛被瞬间冰冻了起来。只留下一栋栋开膛剖腹的高楼大厦,如同一大群还未长大就被抛弃的孩子,倒也成为了一种霎为壮观的独特风景,只剩下那座古代遗址中,还有省考古队在孤独地忙碌着。而许多刚被拆毁的旧房子,还没来得及清理的工地上的景象仿佛是遭受了地毯式轰炸的蹂躏。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也许这只是技术上的问题,也许这只是一个小插曲,也许这已不是也许。
又过了几天,我市工业最大的希望,盛世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在投产十七天以后,突然停产了。这个重大的消息并没有见报,但早已从上千名重新下岗的工人们口中传遍了全城。然后,人们发现已无法正常从银行中提钱了,这使得银行门口排起了长队,形势混乱,不得不出动了许多警察以维持秩序。这些可怕的消息象瘟疫一样四处传播,让人们闻风色变,心惊胆寒。于是还有许多流言飞舞在我们城市的上空,如同这污浊的空气,关于四年前我们曾经陷入过的困境许多人还记忆犹新,自然而然,各种奇特的联想使这座城市披上了层灰色的外衣。有人度过了好几个不眠夜,也有人干脆离开此地另谋生计。而万众瞩目,受到所有市民热切期待的市长却保持着沉默,不过这样更能激起大家的希望,因为我们雄才大略的市长正在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他一定会不负众望,挽狂澜于既倒,带领我们顺利度过难关。
今夜的星空神秘而美丽,虽然被浑浊的空气所污染,但却像披上了一层婚纱,保留着几颗亘古不变的恒星。星空下的城市象是一片初生的水泥森林,不知该是阴森可佈,还是宏伟壮丽。在几十栋落成或未落成的大厦环绕中,最后一片荒地孤独地躺在那儿,如同古老森林环抱中的旷野。吴名与退役球员钱锋正坐在荒地中央听着一阵阵不知来自何方的风在高处打着唿哨。吴名干活的地方已于一周前停业了,而钱锋的报纸今天一张都没卖出,因为人们已不再相信报纸了。他们一无所有地就象这荒凉的地方,静静等待终点的到来。然后,他们各自做了一个梦。
唐玄宗天宝十四年,本城是一座繁荣昌盛的大城,方圆十二里,人口十余万。商贾南来北往,车马川流不息,东到扶桑,西至大食,南往爪哇,北抵罗刹。俨然是一派盛唐气象。而本城居民最大的爱好是蹴鞠,也就是古代的足球。
如果要写一本世界足球史的话,应从中国的战国时代写起。而到了汉朝,蹴鞠已与现代足球很相似了。《汉书》记载,汉高祖刘邦就是个铁杆球迷,他在皇宫里造了巨大的球场,称为“鞠城”,有围墙,看台,球门称为“鞠室”。至于世界上最早的足球技术书,则是汉初的〈〈蹴鞠新书〉〉,而最早的有关裁判的著述则是东汉李尤的〈〈鞠城铭〉〉。三国演义中一代枭雄曹操也曾热忱地投身于足球运动。到了唐朝,出现了充气的皮球,外壳由八片皮革缝制,内用动物的胞充气。过去西方人认为充气球起源于11世纪的英国,其实至少在7世纪就有了。而挂网的球门也是于唐朝首创的。甚至还出现了女子足球,称为“白打”。宋朝足球依然流行,水滸里的高俅就是靠踢球而获得了精于此道的宋徽宗的赏识而荣升为国防部长的。到明清时代,足球才开始走下坡路,直到今天,中国足球沦落至此。以上介绍,全属历史事实,皆有典可查。所以,大唐天宝年间,本城对足球的痴迷也就无足为奇了。
令全体市民自豪的是,我们有一支强大的足球队,成立于贞观年间,打遍海内无敌手。在天宝元年,我们又倾尽全城之力,建造了一座当时世界上最大的球场,看台宏伟高大,可容十万人,场内铺满了从西域的沙漠中运来的优质细沙。它的名字叫“天宝大球场”,是我们共同的骄傲。明天,又一场重要的足球比赛要进行,对手是来势汹汹的新罗队。新罗也就是现在韩国,新罗人当时被认为是刚刚开化的野蛮人,许多新罗人在中国的大户人家里做奴仆。蹴鞠在一百年前才传到那里,但新罗人凭着一股不要命的劲头,居然还踢得象那么回事。由于我们大唐的皇帝爱好的是马球,足球则属民间爱好,所以那时还是没有国家队,也得不到官方的支持,当然,本城例外。所以,新罗队在收拾了同为野蛮人的日本之后,就到大唐来撒野了。他们从南到北,从东到西,横扫了中国。许多城市的足球队居然象患了“恐韩症”似的被打得一败涂地。明天,是新罗队中国之行的最后一站,他们狂妄地放出了要三比零拿下我们的大话,一时激起了本市全体市民的义愤。于是,明天的比赛万众瞩目,人们忘记了生活的幸福和烦恼,一头扎到了伟大的蹴鞠运动当中。毫无疑问,明天的比赛应该载入史册,我们深信,胜利属于战无不胜的大唐。
繁华的“小朱雀大街”模仿长安大名鼎鼎的“朱雀大街”而建成,沿街大到商厦宾馆,小到肉摊排档,超市,酒店,饭庄,夜总会,各类专卖店,国营,私营,中外合资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路面宽敞整洁,可并排通行四辆大马车。两边人行道上行人如织,争相购物,两边商店生意兴隆,一律八折优惠,一声幺喝“大出血”,引来无数英雄竞折腰。而最抢眼的则是蹴鞠专卖店,各类名牌充气皮球上有本城各球星的签名,还有手工绘制在名贵宣纸上的球队全家福,各种蹴鞠书籍,运动衫,蹴鞠鞋,虽然价格不菲,一律五两银子以上起卖,仍然随时都可能被抢购一空。而人们的街谈巷议更是三句话不离足球,大有地无分东西南北,人无分男女老幼,老少爷们齐上阵,不破新罗不罢休的气概。至于赌场里,明天的比赛成了唯一的赌注,有人倾家荡产以期一搏,有人卖儿卖女破釜沉舟。
突然,大街上的人流分成了两半,人们惊恐地朝四周躲避。原来是蹴鞠队的主力前锋唐仁来了,因为所有的人都说这位过去炙手可热的城市英雄沾上了普天下最大的晦气。我们这位以往平均每场进3.8球的天才射手,在最近的二十八场比赛里场场主力却一球未进,保持着鸭蛋的记录。有人认为他已江郎才尽,也有人说他声色犬马,自断前程,更有人断言唐仁是中了邪,千万不可靠近他,否则必定遭传染。于是,无人敢接近他,人们象躲避瘟神一样躲避他,更有许多人强烈呼吁把唐仁请到替补席上,不然明日的比赛凶多吉少。现在唐仁孤独地走着,四周围观了很多人,但都保持着一段距离。回想过去,只要他一在公共场所露面,就会有大批少男少女的追星族包围着他,求他签名,大到六十岁,小到十六岁的女人向他抛来飞吻。他的头像被印在了许多商家的广告上,他的回忆录也以手抄本的形式出版了三次。而如今,已恍如隔世。
明天是他的三十岁生日。十年前,当他还是一个本城驿站的小驿卒的时候,有个神秘的道士路过了此地,唐仁容忍了道士在驿站的屋檐下过夜。道士以预测唐仁的未来作为报答,他告诉唐仁,这个年轻的驿卒,将在今后的十年内大展鸿图,享尽人生的名与利,然后在三十岁生日之前,遭受一次前所未有的可怕厄运,他的厄运将在三十岁生日那天消除,然而他的生命,也将在这一天结束。唐仁从未相信过道士的话,但命运的轨迹却难以逆转地向预言靠拢,他成为蹴鞠运动员纯属偶然,在他的球员生涯中始终受到好运的眷顾,他进了许多连他自己都不可思议的球。他的好运持续了十年之久,直到半年前才被飞来的厄运所打断,开始的几场他还不以为然,以为只是换换球运而已。但后来当他听到全场观众齐声呼唤让他下场的时候,唐仁终于想起了十年前的那个神秘道士,难道自己的命运真的在他的股掌之中。
我们简直无法相信,大唐天宝年间的星空纯净地象一块深蓝色的水晶。纯得没有一丝云,没有一丝烟尘和杂质,只有满天星斗在闪耀,似乎能让人类窥透一切宇宙的秘密。
突然,一颗无法用人类的语言来形容它的美的流星在瞬间掠过了神秘的星空。“流星是一种预言。”唐仁忧伤地说。
“快许个愿吧,面对流星许的心愿一定会实现的。”
星空依旧神秘莫测。
比赛在当地时间下午三点准时开球。在赛前三个时辰,大球场周围便已人山人海,黄牛党,票贩子,已经把球票爆炒到了十两银子一张,相当于当时的白领阶层半年的工资。球场外的小商小贩们在兜售各种球迷用品,趁机狠狠地赚了一笔。至开球前,天宝大球场已是锣鼓喧天,人声鼎沸,十万人的看台座无虚席。当时尚未发明麦克风,由主席台上数十位嗓音特别洪亮的大汉报出场队员名单。每报大唐队的一人便引来阵巨大的欢腾,还好,唐仁并未首发上场,让大家定下了心来,而每报到对方球员的名字则引来了阵阵嘘声。
时间快到了,但主席台上还缺一位,那就是本城的最高长官刺史大人,以往的比赛前,总由他来进行领导发言。我们这位刺史,来头不小,据说是杨贵妃她哥杨国忠的小舅子的拜把兄弟的丈母娘的表外甥,而今早,他留下了一张条,说是他家乡的老婆死了,急急忙忙赶回去奔丧了。于是,今天领导发言就免了。
经过扔铜钱,决定由新罗队先开球。于是随着主裁判的一声长哨,比赛开始了。在唐朝,假球黑哨这档子事偶尔也会发生,所以为了公平起见,特别请来了一位第三国的裁判,是位天竺人,黑得象块木炭,但却是有名的六亲不认,刚正不阿,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开场仅几分钟,新罗队便组织了一次极有威胁的快攻,皮球三传两倒,竟轻而易举地突破了我们的防线,在小禁区边上一脚凌空抽射,如出膛的炮弹直奔球门的左下死角而去。“完了”正当大家悲叹之际,咱们的守门员一个鱼跃扑球,居然把球给扑出了底线。我们的这位国门,身高九尺有余,腰却细得象麻杆,仿佛风一吹就要倒似的。
现在,新罗队发角球,在空中掠过了一个精彩的弧线直送到前锋的头顶,又是个狮子甩头,“呯”得一声重重地砸在了球门横梁上。满场一片哗然,大家异口同声的大骂我队的中后卫臭球。这位后卫与众不同,因为他是个和尚,大光头特别引人注目,以至于博得了“光头球星”的雅号。“光头球星”来自嵩山少林寺,自幼练成了少林功夫的铜头铁骨,闯过了大名鼎鼎的少林十八铜人巷,在禅宗达摩祖师面壁的山洞中悟透了蹴鞠之道,下山加盟了我队。靠着他的少林功夫,尤其是铁头功,任何人都别想在他面前争到高球。但今天他居然争不过一个个子矮他半个头的新罗人,简直是不可思议。他苦思冥想,才明白原来新罗人爱吃狗肉,而和尚只能吃素,故而争不过他,也属情有可缘。
但我们的教练却坐不住了,开始向场内骂娘。这可是一反常态,不过我们这支常胜将军居然连新罗都摆不平的确对不起自己。说到教练,他是本城血统最高贵的人,他出身于皇族,若不是他不喜欢宫中流行的马球,而痴迷于民间的足球,或许他早就被看中继承了大唐的皇位也未可知。但他似乎对荣华富贵不在乎,抛弃了二十八个老婆,和锦衣玉食,骑着一头驴,背着一只球,来到了本城加入了蹴鞠队。他是本队历史上最好的中场组织者,服役了十二年,名震中外,十年前当今的皇上派高力士来请他回宫,他居然把鞋脱下来让高力士舔他的脚丫。如今他执掌起了教鞭,又成了大唐蹴鞠界的风云人物,只不过做教练实在太难了,任何人都可以指手画脚,其实他们根本狗屁不通。
正当我们的教练愁眉不展之际,本队居然在转瞬之间,把球攻入了对方禁区,11号黑人前锋以猎豹般的速度直插门前,正待起脚射门,斜刺里对方伸出一只腿,拌倒了他。天竺裁判往点球点那么一指,全场球迷立马欢声雷动。我们的黑人兄弟兴奋的在地上学起了狗爬,那是他们家乡的风俗。在全场又一次寂静下来之后,黑人把球缓缓地放到了点球点上,然后他站在大禁区线上深深吸了一口气,仿佛又看到了非洲草原上的猎物,多年前,他被贪婪的部落酋长当作奴隶卖给了一个阿拉伯商人,在大马士革的奴隶市场上以一匹马的价格转卖给了波斯富商,波斯人用锁链锁着他到遥远的大唐做生意,生意亏了本,只得把黑人抵债抵给了本城的一位开钱庄的金融家。这位金融家也是球迷,为本城的足球事业慷慨解囊,把这位具有一流身体素质的奴隶送给了蹴鞠队。黑人重新过上了自由的生活,他感激蹴鞠,感激善良的中国人民,把本城当作了第二故乡(当然,他的非洲老家是永远也回不去了)。现在,他眼前就只有这个球,他不再顾别的了,盯着球门的死角踢了出去。然后他照老习惯闭上了眼睛,倾听满场震耳欲聋的掌声,这是一种巨大的幸福。他等了半分钟,却是鸦雀无声,他怀疑是不是自己耳朵有毛病了,于是他满腹疑惑地睁开眼睛,却发现新罗守门员在开球门球。原来球根本就没进,比分依旧是0比0,我们的教练哇的一口吐血了。
比赛之惨烈,已超过了一般人的想象,新罗人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转眼间,已把我队中场组织的核心秀才的腿铲断了。秀才疼得躺在地上打滚,立刻引起了全场球迷的公愤,嘘声四起,骂声震天。另一名前卫实在看不下去了,拿出了他当年做江洋大盗,海洋飞贼时的那套本领,飞起一脚就踹在了对方犯规队员的胸口,把他踹飞出去二丈有余,当即七窍喷血,不省人事。这一下场面更乱了,双方开始扭打在一起,新罗人使出了跆拳道的看家宝,咱们的光头后卫则使出少林功夫以一斗十。裁判一看不妙,若是比赛失控,那是他的责任,势必砸了他的饭碗和名声。于是这位天竺人一不做二不休,掏出了四张红牌,两张给本队那位强盗出身的前卫与少林寺来的后卫,另两张给了新罗人。这才平息下了这场有史以来第一次的球场暴力事件,但满场球迷的民族义愤却是愈演愈烈。
秀才抬到了场边,经队医确症,为右腿腓骨骨折,他疼得要命,可那时并无止痛药或喷剂,只能忍着,可他一介书生,又实在忍不住。原来他是个读书人,只因当时的升学制度太不合理,考举人三次都没考中,只得投笔从球。如今断了腿,看来他又得回去寒窗苦读了。
教练作出了一个遭到所有人反对的决定,由唐仁替换受伤下场的秀才。当唐仁一踏上球场的细沙,立刻引来了全场球迷异口同声的辱骂。当唐仁生龙活虎地在锋线上奔跑,却没有队友给他传球,谁都不敢喂他球,否则必遭球迷痛骂。而黑人也被对方看得死死的,于是球很快就被新罗断走,下底传中,正当对方包抄队员抢点接应之际,唐仁似一道闪电从前场直奔回后场,赶在金刚之前,伸出了脚解围。教练大声地叫好,却不料球没有踢出底线,而径直窜入了大门。唐仁终于进球了,可惜这回进的是自家大门。只可怜我们操劳过度的教练,又喷出了一口鲜血。裁判把他的黑手指向了中圈,比分一比零。在看台上最不起眼的一个角落中,几十个新罗人在全场哑口无言的大唐人中得意忘形地敲起了锣鼓,跳起了新罗舞蹈,这些在本城的深宅大院中做牛做马的新罗奴役终于也有了扬眉吐气的一天,他们宁愿为此而遭到主人残酷的惩罚。
当我们的教练心力交淬之际,本队的队长只得担负起了全部重担,队长留着满脸的胡子,那是一个军人的自豪。他曾是大唐帝国的一名陆军军官,跟随高仙芝,封常清等大名鼎鼎的边帅出征西域,在茫茫的戈壁大漠中为大唐开辟疆土。他出生入死,勇冠三军,于万军丛中取突厥之上将首级。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衣锦还乡的他没有虚度年华,而是加入蹴鞠队担任队长之职。队长拍拍唐仁的肩膀,却发现他一幅若无其事的表情,队长问:“你怎么了?”
“也许那个道士说得对。”
此刻,在城外二里,大唐平卢、范阳、河东节度使安禄山全身披挂,正站在高岗上向下望,只见一片高楼广厦如大海茫茫。他的身旁,是十五万精锐骑兵,刀出鞘,箭上铉,目标长安大明宫含元殿当今天子屁股底下的椅子。侦察兵已向他报告,本城的刺使已于昨晚谎称奔丧,弃城而逃。而守城的几百老弱残兵已全部调入天宝大球场中维持秩序。也就是说,眼前是一座不设防的空城。
安禄山在马背上扭动着他那肥胖的身躯,眯着眼睛遥望远方那宏伟的球场。
中场休息时,人们发现,在球场看台外的四周,已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全副武装的骑兵,旌旗蔽日,戈甲耀天,一层又一层,围得水泄不通。一皮火红色的骏马载着一名威武的骑士闯入了场中,我们的老弱残兵们无人胆敢阻挡。骏马的铁蹄有力地拍打着球场的细沙,直到中圈里,骑士大声地宣布了安禄山将军给全城居民安排的命运———屠城(包括无辜的新罗人,和可怜的天竺裁判)。
全场一片寂静,可怕的寂静给人带来的恐惧甚至超过了死亡。
有一个人来到了威严的骑士跟前,那个人是唐仁,所有的人都注视着他,但没人能指望他能拯救全城生命。
“兄弟,比赛结束以后再动手吧。”
骑士感到很奇怪地看着他:“你们都是些疯子,好吧,我同意。”
“兄弟,大恩不言谢了。”
唐仁站在球场中央大声地说,我们继续吧。
勇敢的新罗队队长走到了他面前:“能和你死在一起是一种荣誉,我们继续。”
我们的天竺裁判念了一长段佛经,然后吐着混厚的鼻音:“继续吧。”
有许多事都埋没在了历史的尘埃中,关于此后的细节,我一无所知,我只能在某个同样的下午进行想象。我能肯定的是这接下来的半场比赛是世界足球史上最伟大,最纯洁,最高尚的比赛。有最伟大的球员,最伟大的裁判,最伟大的球迷。所有的富商巨贾,士农工商,贩夫走卒一瞬间都亲如兄弟,新罗奴仆居然与他往日凶残的主人相敬如宾。人们忘记了生死,完全沉浸在对蹴鞠的欣赏中,仿佛面临的不是死亡,而是涅槃永生。我希望唐仁能够进球(进对方的大门),然后在他攻进这一生中最后一球以后,天竺裁判吹响了三声长哨,在全场观众忘我地掌声中,大唐和新罗都是胜利者,双方球员互相拥抱,向球迷致敬。接着,大家手拉着手,安详,平静地席地而坐,从容不迫地等待最后的时刻。
再然后,是必然要发生的事了,十五万把马刀高高地举起,刀尖闪耀着夕阳血色的余晖,十万颗人头落地,血流成河,铁蹄践踏着人们破碎的肉体,分裂的四肢。一切都被血染红了,只剩下一只皮球,飘荡在血液的海洋上。然后是一场大抢劫,不计其数的金银财宝成为了安禄山进军长安的军需品。入夜,一场熊熊大火把我们的城市彻底化为灰烬,这是真正的鸡犬不留,所有的生命都消失了。而我们伟大的天宝大球场,则被埋入地底,沉睡了千余年。
当新一天的阳光穿透了巨大的晨雾抵达吴名的脸庞,他仿佛刚从另一个世界回来,也许他本该就是活在另一个世界。
他问钱锋:“你梦到了什么?”
“比赛结束了”钱锋好象还没从梦中醒来,“我踢进了一个最伟大的入球。你梦见了什么?”
“不,我什么都没有梦见。”
我们的城市依然处于不安之中,但更让人担心的是我们的市长失踪了,连同他的表弟方总。最后我们是这样猜测的:
我们雄才大略的市长和他年轻有为的表弟在这几年所进行的房地产开发的资金其实全是从银行及上级政府借来的,盛世公司原来根本就身无分文,全靠市长以市政府的名义进行担保。于是他们与一个来历不明的香港老板合作,炒卖地皮,招商引资,暗中通过种种非法的手段敛取了大量钱财。他们在背地里过着酒池肉林,声色犬马的生活,象这样的别墅就有十几个,他们也早已办好了出国的护照和签证。上个月,那个香港老板突然失踪了,连同他们明帐户与黑帐户上的几个亿也被全部提走。所有的项目都失去了资金,就好象人失去了血液,停工也就在所难免了。但银行不管这些,市长与他的表弟根本就还不出,他们束手无策,而省纪委与省检察院已开始调查他们的问题。于是,他们潜逃了,同样带着几千万赃款,踏上了出国的班机。也许现在他们正在泰国或马来西亚,开始享受热带的阳光与海滩。
“ 本报讯: 本市新任市长已于昨天到任,在本市各界人士参加的座谈会上,市长表示了竭尽全力使我市走出困境的决心,并透露了一整套方案------”
我们的城市此刻归于了沉寂,但也难保在哪一天突然兴奋起来,也许要很久,也许就是明天。吴名在度过这个不眠的夏天之后,意外地留了下来。而钱锋则背上了他的球,到南方去寻觅他的梦了。
唯一继续下来的是巨大的古代遗址,但是人们似乎已经很快地遗忘了它,没人相信钱锋的话。在一份匆忙完成的报告中,写下了上限六世纪,下限十世纪,用途及骸骨原因不明的字样。它现在孤独地躺在城市的中央,在低矮的围墙环绕中,虽然明明是空无一人,但一抹血色的夕阳却照射出了一群隐隐约约的人影,铺展在地面,那些影子飞快地奔跑着,快乐地互相追逐,最后,其中的一个提起了大腿,弹出小腿,一个球形的黑影掠过了天空。突然之间,响彻云霄的掌声从空荡荡的四周传来,而我们的城市,却没有一个人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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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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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秋天了,秋虫在茂密的青草中叫着,一种我叫不出名字的小花在这个时节开了,点缀在山谷中,一阵淡淡的花香慢慢地飘过青草尖被我闻到了。这很奇怪,虽然我早已经没有嗅觉器官了,可每年的这个时候,我都能闻到花香,初时觉得很淡,但渐渐地就感到了一种浓郁的芳香,就象家乡的小姑娘常常在马路上叫卖的白兰花。
小时候,我家屋后有一个小天井,天井里曾经种满了无花果树和竹子还有各种各样不知名的花,后来没有人管这个小天井了,在地上又长满了高高的野草。我就常常在夏天或秋天,躺在野草丛里,身体完全被野草掩盖起来,静静地闻着花香,听着蟋蟀的叫声,看着阳光从头顶照射下来,穿过无花果树的树叶和竹叶,稀稀疏疏地洒在我的脸上。据说无花果树是不吉利的,所以躺在树下的我总是被大人训斥。果然,我只活到了二十岁。
这片军事分界线以南的荒凉山谷里自然没有无花果树和竹林,有的只是野生的松树和栗子树,还有慢山遍野的野草,现在的我就象小时候一样,躺在几乎有半个人高的野草底下看着天空。天上的白云象瓦片一样堆积着,我必须承认这里的云彩特别美,也许是因为除此之外我什么都看不到,因为我已经这样躺了将近五十年了。
如果我还活着,那我快七十岁了,我能想象我的头发全白了,或者全掉了,弯着腰,弓着背,和满堂子孙在一起。不过,我不喜欢那样,我讨厌衰老,非常讨厌,甚至可以说是对衰老充满了恐惧,所以,我还是感到自己是幸运的,至少我自己觉得我依然还是二十岁,尽管我只剩下了一把枯骨。
起风了,我居然能感到这风里所隐藏的凉意,风从日本海上吹过来,翻过高高的太白山脉,落在这片山谷中,野草尖被风掠过,轻轻地摇摆着。于是青青的草茎也左右摇晃地抚摸着我的骨头,软软地,就象妈妈的手。真不知怎么搞的,我又想起了妈妈,她现在如果活着,应该九十多岁了吧,我不知道我是算阵亡还是失踪,如果算是失踪,妈妈还能不能享受到烈属待遇。妈妈曾经激烈地反对我参军,认为我是一个不能吃苦的人,但最后当我真的要走的时候,她还是好好地给我烧了一顿饭菜,送我上了火车。我还能清楚地记得她的眼泪在簌簌地流淌,那么多年了,我的记性居然越来越好,许多情景清晰地让我触手可得。
山谷里的花儿开了又谢,有将近五十次了,于是,我学会了靠这个来辨别年份,这样算来,今年应该是2000年了。除此以外,下雪也能帮我辨别时间,冬天里,山上的雪特别大,把枯草全掩盖了,当然也包括我,我就隐藏在白雪之下,偶尔太阳出来的时候,雪线下降,我还能露出半个头盖骨,白色的骨头和雪的颜色融为一体,就象我活着的时候穿着白色的风雪衣在作战。一把枯骨是不会感到寒冷的,所以冬天里我还是过的比较舒服,尤其是运气好的话能晒到阳光,让我仿佛又有了做人的感觉。总而言之,我爱这里的冬天,但有时,我也会回想起1950年的冬天。
那年冬天,我是从浮桥上跨过鸭绿江的,我们的部队没来得及发上冬衣,在薄薄的棉衣包裹中,我冻得发抖,我的两只耳朵全冻坏了,我诅咒着这个倒霉的冬天,诅咒着朝鲜北方盖马高原的风雪。说实话,一开始,我连美国人的影子都没看到,只看到天上的美国飞机扔下的黑色炸弹在雪地里爆炸,许多人被炸死了,有的人被炸成了碎片,手指头和肚肠都是一节一节的,好不容易才拼成个整尸,却发现拼错了,把两个人拼在了一起。更多的人是冻死的和雪盲的,漫山遍野,有的时候我真的羡慕那些冻死的人,我猜他们都是在安静中死去的,没有痛苦,更重要的是身体完整。他们一动不动地站在雪地里,保持着各种姿势,有的握紧了枪站岗,有的张大着嘴说话,还有的手舞足蹈着。他们浑身晶莹剔透象一件件雕塑一样,我不知道后人有没有冰雕,这就是我们那时候的冰雕。看到他们,我那时候既害怕又羡慕,因为那些被冻死的人死得实在太美了。可是后来,春天到了,冰雪消融,有些没来得及掩埋的尸体就开始发出了恶臭,据说来年的春天,长津江的两岸臭气熏天蚊蝇成群。
第一次看到美国人还是在冬天,我们匍匐在山上的雪地中,每人在薄薄的棉衣上覆着一层单布做的白色风雪衣,从远处看,还真以为全是雪堆呢。美国人坐在山下公路的汽车里,很远,看不清,只能看到车外巡逻的美国兵穿着厚厚的皮大衣一跳一跳的,这些家伙也被冻坏了。接着,我们的冲锋号响了起来,所有的人都站了起来向下冲去,在那座大山下,我们的白点子成千上万,就象是雪崩了似的。美国兵为首的一辆车样子挺怪的,黑黑的没有车窗,后来我们才知道那叫装甲车,车上开着小孔,从小孔里喷出了一长串的火点子向我们打来。我看到我们冲在前面的人成排成排地倒下了,一声不吭地,胸口炸开一个大洞,然后从山坡上滚下去,身后流下一长串鲜血。然后,又有一颗颗炮弹打到了我们中间,我身边好几个人都被炸到了天上去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唯独自己没事,脑子里反正全是一片白茫茫的雪,什么都没有了,连枪都顾不上打了,只管向下冲去。最后这一仗我们赢了,俘虏了他们好几百人,但是我们也在战场上留下了几千具尸体,全都就地掩埋了。
一只虫子在我的肋骨间爬着,它也许是把我的肋骨当成迷宫了。这里的动物非常多,有时候兔子会在我的骨盆底下挖洞,然后第二年生下一窝小兔子。也许是这里埋的死人太多了,据说每一尺的土地下都有死人骨头,所以动物很多人反而少。将近五十年了,自从我在这儿安了家(尽管不是出于自愿),除了最初的几年因为军事重地而常有南朝鲜或美国的军队来往之外,此后我就很难再见到活人了。四十年前,偶尔还有人到这儿来挖人参,他们衣衫破旧,看上去营养不良。又过了十年,就再也见不到挖人参的人了,而到了大约二十年前,我开始看到有人到这儿来拍照片,他们穿的很漂亮的衣服,个个白白胖胖欢声笑语,也许南朝鲜的劳动人民也真的实现社会主义了。在十二年前,我甚至见到了一大群人,为首的一个好象穿着运动服,手里拿着一个火炬,真奇怪,这些人大白天的点什么火炬。后面的人每个人的衣服后面都印着五个圆环的标志,上面三个圆,下面两个圆,各有各的颜色,就象过节似的。
现在我忽然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声音,然后又是一个男人的声音,他们在说些什么,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跑到这荒凉的山谷里。接着我又听到了一阵青草摩擦的声音,好象什么人倒在了地上,又是一阵奇怪的声音,女人开始发出了尖叫声。一开始我还以为是杀人了,但慢慢地我才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毕竟,我死的时候已经有二十岁,懂一些事了。不一会儿,这声音又平息了下来,我听到了他们爬起来的声音,还有女人欢快地窃窃私语,听声音她一定很年轻。忽然,我的记忆里的某些东西被挖掘了出来,我发现她的声音很象一个人——我的未婚妻。
这是我妈妈为我定下的,那时候朝鲜战争还没有爆发,我只和她见了一面,说了些无聊的话,至于说什么我都记不清了,只有她清脆的嗓音我还牢牢地记着。几个月后,我参军去了朝鲜,在这之前,妈妈曾坚持要提前为我们举行婚礼,但是由于我的反对没有办成,我走的时候她也没有来送我,也许她是对的。近五十年来,我躺在这鬼地方,有的时候我会想到如果在去朝鲜之前就和她结了婚该多好,就算只有一晚上也足够了,这样的话,我短短的二十年生命也不算白活了。可有时候我又想,我这个人太自私了,如果真的这样,不是害苦了她的一辈子吗?她在接到我的阵亡或是失踪通知书以后肯定会另外结婚的,现在她大概也快七十了吧,也许现在她会很幸福的。
那一男一女终于走了,又只留下我一个孤独地躺着,我多希望他们能在这儿多待一会儿。他们向南走了,在山谷的南端,过去是一个小村庄,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再往南,就是汉江了,我曾在汉江以南打过仗,在罕见的寒流中,美国兵用不计其数的炮弹攻下了我们的一个高地。我们在那上面留下了几十个战士的遗体没来得及运下来,于是我们在黑夜里又重新冲上去抢遗体。美国人的曳光弹照亮了天空,我们时隐时现,就象一股无影无踪的风冲上了高地,我的冲锋枪里喷射出火舌,舔食着美国人的胸膛,他们害怕地发出怪叫。靠远了他们的火力相当的猛烈,但是一旦我们靠近了,美国人放下武器掉头就逃跑了。我们明白他们马上还会攻上来的,实在没办法运遗体了,我们抓紧时间一面继续向美军射击,一面就地掩埋战死的人。我在地上掘了一个大坑,把一个我最要好的战友放了进去,他是四川人,我们叫他小四川,他比我还小两岁,只有十八岁。他长得眉清目秀的,身体瘦小,还很腼腆,但打仗的时候最不怕死,总冲在最前面。他随身带了一些家乡的辣椒,在吃一把炒面一把雪的时候,他把辣椒分给了我们吃。虽然我们谁都吃不惯辣椒,但在连盐都吃不上的情况下,嘴里能嚼到些辣味实在是非常美妙的一件事,以至于我在死后的近五十年里都被那种四川的辣味所缭绕着。我想如果我现在能够复活,第一件事就是去吃辣椒。在那个被燃烧弹照得如同白昼的夜晚,我亲手掩埋了我的好朋友,他的脸已经冻得坚硬无比,胸膛上满是血污,开了一个大洞,内脏隐约可见。我的手颤抖着把最后一把土覆盖在了他孩子般的脸上,他埋入了黑暗中,在那个瞬间,我突然想到了自己是不是也会象他一样被自己的战友掩埋在阵地上。真可笑,当时我只想到这个,我没有想到我居然连小四川都不如,没人能来掩埋我,孤独地在这儿躺了那么多年。我真羡慕我亲手掩埋的小四川,我真想他啊。
下雨了,秋后的天气就是这么多变,雨点透过野草敲打在我的骨头上,湿润了我的灵魂,最好永远都这样,细细的小雨,冲刷我的尘土,从我踏进朝鲜,到现在,五十年了,我还从没象样的洗过一次澡呢。我只能靠大自然的雨点来洗我的骨头。但有时候这雨真该死,它使我的肌肉和皮肤加速腐烂,早早地使我变成了现在的样子。至于下大雨的时候则是一场灾难,在七八月份的雨季,我全身的骨头被大雨浸泡着,有时不太走运,山洪爆发,许多石头会从我的身上滚过去,把我的骨头弄得几乎散架。至少现在我的大多数骨头都已经开裂了,骨髓暴露着,在炎热的夏天会发出磷火,有好几根脆弱的肋骨早就断成好几段了。我无力地张着嘴巴,那些雪白的牙齿却奇迹般地完好无损,这样子真可笑,如果被妈妈看到,她也许会难过得去死的。
死后最初那几年,我一直在愤怒中度过,到了十年以后,我希望那些偶尔来巡逻的南朝鲜士兵能把我埋掉,但没人这么做。到了二十年以后,我对南朝鲜人失去了希望,我开始日夜期盼着朝鲜人民军能够打过三八线来,又过了十年,我的这种希望也破灭了。到了四十年以后,我近乎绝望了,我孤独地躺在这里,望着天空,望着每一朵飘向西面的云。我不再对朝鲜人和美国人报以希望,我只希望我的中国能够来把我掩埋,我不需要进烈士陵园,我甚至连幕碑都可以不要,我只想让泥土覆盖我,那些芳香的泥土,浸染过我和我的战友们鲜血的泥土。在这片地下,我一定能够见到他们,他们和我一样年轻,我们快乐地相聚在一起,可以在地下享受和平,也可以在地下和那些美国人继续战斗。
战斗,战斗,其实我这个人生来讨厌战斗,天生胆小的我第一次摸枪的时候让全连人都笑了起来,却没想到在1951年的五月,我成了战斗最勇猛的人。我记不清我打死了多少美国人,最多的一次是一梭子打倒了他们八个。但在那一年的五月,一个红色的五月,我们不太走运,当我们发现我们每天只能吃到两顿饭,子弹只有十几梭的时候,美国人铺天盖地的轰炸开始了。他妈的这算什么战争,连人都没见到,只看到远方飞来的炮弹和头上的美国轰炸机,这也叫战争吗?这是屠杀。在狭长的山谷里,我们动弹不得,成了肉靶子,到处都是横飞的血肉,残缺的四肢,还有受惊后狂奔的骡马。我的耳朵,那双倒霉的耳朵,曾经在盖马高原冻伤,现在又被炮弹声震出了血。这时,我看到了美国坦克,先是飞扬的尘土,然后是那隆隆的履带声,再是高高的炮筒,最后是炮筒中火光一闪,它在向我们开炮。立刻,我们队伍的中央倒下了一大片,几十辆坦克肆无忌惮地来回碾压着地上我们早已失去抵抗能力的人。突然后面有人来通知,我们被包围了,与指挥部失去了联系,要我们自己突围。我们所有的人都感到了一种绝望,我们没有逃,我们都向坦克冲去,但我们的人象是被一阵飓风吹倒的一样纷纷倒在了地上。我不想死,我们必须要活着突围回去,于是我们几百人向山上冲去,生存是人的本能,我们毫无遮栏掩护地面对美国人的机枪阵地,我们奇迹般地冲了过去,消灭了他们几十个人,还抓住了一个俘虏。
我们带着俘虏在北汉江边的树林里穿行着,我们只知道向北去。因为我粗通英文,所以由我押着那家伙,他看上去年龄也和我差不多,只是两腮布满了胡茬,他不愿和我们说话,懒洋洋的样子。当我们走到树林外的时候,忽然一阵暴风雪般的机枪向我们打来,我们快步穿过那一块空旷地向另一片树林冲去,但没想到那片树林里也有美国人,我们又死了一大片。我们退回了山上,等天黑以后,我们冒险下山向一条小河偷偷地摸去,当我们正涉过寒冷的河水时,我身边的美国俘虏突然大叫了起来,立刻引来了美国人的一串子弹,他们的探照灯在河上扫过,在灯光下,我们的鲜血染红了整条河流。我用枪托打昏了那个该死的美国俘虏,然后丢下了他向河对岸跑去,我们只剩下了几十人,冲入了一条荒凉的山谷。
我知道,穿过山谷我们就突围了,我再也顾不上隐蔽了,撒开双腿飞奔着,那天晚上的月亮特别的圆,我就向着月亮跑。月亮又圆又亮,不知什么原因,在我见过的所有的月夜里,那一晚的月亮最美。我的脚踩着高高的野草,晚风从我的两耳边掠过,我大口地喘着气,渐渐地,我发现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们的人全都死了。我忽然感到自己飞了起来,向月亮飞去了,我恍惚觉得圆圆的月亮就象妈妈的脸。
我飞得真畅快,从没这样畅快淋漓过,我就象一只鸟,俯瞰着整个山谷和朝鲜大地上的慢天炮火,我第一次感到这闪烁的火光如此之美,象正月里的焰火。我越来越轻,突然又象一片羽毛似地飘在山谷里,又轻轻地跌落在了草地中。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后背心被打开一个大洞,一颗美国子弹打碎了我的心脏。
我仰天倒在地上,鲜血象一条小溪渗入了青青的草根。我大睁着眼睛,月亮无限的明亮美丽,我明白我已经死了。
渐渐地,枪声稀疏了,到了天明时分,一切都平静了下来。然后,时间过去了将近五十年,到今天,就象做了一场梦。
黄昏时分,夕阳如血地照射着我,仿佛又使我回到了血腥的战场上。我忽然听到了脚步声,似乎有许多人,从山谷的另一头走来,渐渐我还闻到了活人的气味。有人来了,我看见了,是一大群南朝鲜人和几个美国人,他们的装束与几十年前已完全不一样了,他们的手里拿着各种奇形怪状的东西,象狗一样在草地里寻找着什么。快过来啊,快到我这儿来,我需要你们,就象过去我需要你们成为我的俘虏一样,来吧,快来,靠近我——发现我——掩埋我吧。如果你们心肠好,最好把我送回中国去。来啊。
谢天谢地,他们真的来了,他们看到了我,一个美国人,面无表情地探下了身体,用手摸着我的头盖骨,比划了几下,象验收一件样品般的看了半天,最后,他说了句:“从头盖骨分析,这是个蒙古利亚人种,从遗骸身上残留的军服可以判断为中共的士兵。总之,这东西不是我们要找的。真讨厌,怎么在这儿找到的全是些讨厌的中国人?让他妈的中国人永远躺在这儿吧。”
忽然,一个南朝鲜人高声地叫起了什么,于是那帮人都围了过去,我能看到他们在草堆里找到了一根骨头,然后美国人又拿出了一个奇怪的仪器对那狗骨头般的东西照了照,最后他兴奋地说:“诸位,我宣布,我们终于找到了美国士兵的遗骸,仪器显示,这是一根高加索人种的小腿骨,即便不是美国人,至少也是联合国军中的英国人、法国人,或土耳其人。这是一个重大成果,让我们向这位勇敢的联合国军士兵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于是,所有的人都脱下了军帽,对着一块腐朽的骨头默哀了起来,这场面真有些滑稽。然后他们把那根骨头装进了一个金光闪闪的盒子,在夕阳下迅速地离开了山谷。
你们别走啊——别走啊——
一具枯骨的呼唤是无法让人类听到的。
夜幕终于降临了,无边无际的夜色笼罩在荒芜的山谷中,一阵寒风吹过我的身体,将近五十年了,我第一次想流泪,可泪腺已经腐烂了几十年,我哭不出。
西面的天空,闪烁着几颗星星,我盯着那儿看,西面,再往西,穿过高山,穿过丘陵,穿过平原,渡过大海,在那儿,是我的中国。
中国,你把我忘了吗?
妈妈,你还记得我吗?
后记:
在朝鲜战争后,中国政府似乎从未公布过我军确切的阵亡人数,据西方观察家估计,中国军队至少有数十万人在朝鲜战死。而其中第三、第四、第五次战役都是在三八线以南完成的,虽然我军有抢救烈士遗体或者就地掩埋的传统,但由于在某些战役中,我军遭到了重大伤亡和损失(例如180师全军覆没),有许多烈士遗体没能来得及抢救回来或者掩埋,暴露在南朝鲜的荒野中。而且难以想象南朝鲜人会给我们的战士修建坟墓,近年来常有新闻报道韩国在某地挖出许多志愿军遗骸等云云。而美国人为了他们的阵亡者遗骸可以不惜代价地寻找,而我们呢?虽说“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须马革裹尸还。”可是,哪个母亲能任由自己的儿子裸露在异国他乡的荒野,哪个妻子不想让丈夫在故乡入土为安。让我们记住他们,记住那些长眠于南朝鲜荒野的中国士兵。中国不能忘了他们,就象母亲不能忘了自己的儿子。
向五十年前为中国而奉献生命的年轻人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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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兔马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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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周的人都在说着江东话,吴侬细语的,我听不太懂,唯一能听懂的,就是我的主人——关羽,明天将被处决。
我没有悲伤,没有象年轻的时候那样从红热的眼眶里涌出大滴的眼泪,这些眼泪会在冬天冒着热气,顺着我红色的皮毛一直向下,向下,滋润干燥的泥土,但现在没有了。我一动不动地默默倾听着他们的说话,我很努力,终于懂了只言片语,也许我真的老了。
我老了。
我不再是那匹威名赫赫的千里马了,不再是英雄的胯下一马当先万军丛中取上将首级的神驹了,我象所有的老马一样,疲惫地甩着尾巴,肌肉习惯性地抽搐,弯曲着四条腿斜卧在马槽边。马槽里充满了热烘烘的马粪和草料的气味,冬天的草料是宝贵的,所以在马的鼻子里,闻来有一股特别的香味,这些气味混杂在一起,让我昏昏欲睡。我双眼无神地看着马厩外东吴军队黑压压的军营和满天的风雪,几个大胆的士兵偷偷地围着一团火取暖,还有一条不知是谁的狗对着火不停地叫嚷着什么。
火苗象个女人一样扭动着身体跳舞,我总觉得好象在哪里见过,于是这火光照亮了我的记忆深处——
我第一次见到吕布的时候,他还年轻,营帐外的火照亮了他棱角分明的脸庞还有他高大挺拔的身躯。为董卓效力的李肃牵着我来到他的面前,我明白我的使命,我只是董卓的一个工具,一件对吕布的贿赂。那时的我也很年轻,刚从河西走廊那祁连山下的牧场中被捕获驯化,成为了董卓西凉军中一匹普通的军马,后来被董卓看中,进了他的大营。
第一次看见吕布,我就看穿了这个人的性格,对于这一点,马通常总比人敏感,而对人的判断力则更远胜于人自己。在那个夜晚,他原本是要杀死李肃的,但他一见到我就改变了主意,他非常喜欢我,心爱地抚摸着我的皮毛,我也象人一样心领神会地表示了服从。于是,他因为我而改变了他的一生,他投靠了董卓,亲手杀死了他的义父丁原,并且做了董卓的义子。从此,有了“人中吕布,马中赤兔”的流行语。
真正让吕布和我名满天下的是在虎牢关前,我和我的主人将关东联军打得一败涂地,张飞挺着丈八蛇矛出来,然后是关羽,最后是刘备,他们三个打吕布一个,真不要脸。在那个时候,我看清了刘关张三个人的脸,我说过,马是善于预言的动物,这是一种神秘的能力,能预感人的未来。张飞长着一张黑脸,象个杀猪的,他的将来会死于非命,头会被割下来。而关羽则仪表堂堂,漂亮的胡须迎风摆动,按当时的标准来看是又酷又性感。他也会人头落地,并且有两个墓,但当时我却没有料到后来这个人居然会成为我的主人,所以,神秘的力量并不是永远都可靠的。至于刘备,后人说他有天子之相完全是胡说八道,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奶油小生罢了,眼睛很灵活,是一个刘邦式的人物,从第一眼起我就讨厌他。
清晨的阳光洒进了马厩,士兵们忙碌了起来,一个年轻的士兵走到马槽前看了看,失望地说了什么,然后继续给我加草料,加得草料都满了出来,乱七八糟地散了一地。很奇怪,虽然一直没吃草,但是我依然不饿,面对香喷喷的草料,我显得无动于衷,我真的老了。
突然我见到了我的主人,他似乎也老了,那张红红的脸膛上依然飘扬着五绺长髯。他被五花大绑着押了出来,穿着一身白色的衣服,和白雪融成了一体。他还想保持他的风度,努力挺直了身体,却被一个吴兵踹了一脚,一个踉跄倒在地上,他终于忍耐不住了,骂出了一句少见的脏话,幸亏他的山西话这儿没人能听懂,否则就真的晚节不保了。现在的关羽变得那样陌生了,他象条狗一样在地上爬着,被绑着的双手无法使自己站起来,他痛苦地扭动着身体,对每一个人都大声地骂着,骂得最多的当然是吕蒙。周围的士兵没有过多地理睬他,以一种惊人的冷静看着他,也许常年的战争早已让他们看惯了这种场面。最后,一个军官扶起了关羽,并帮他拍了拍身上肮脏的泥和雪,关羽突然变得激动了起来,他居然流眼泪了,他从来没流过眼泪的,他对那军官说了声:“兄弟,谢谢。”然后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关羽又抬着头扫视觉了周围的一圈,雪继续在下,雪籽落在他乱糟糟的发髻上,又化了开来,融化的雪在他的头顶冒着热气,看起来真象是灵魂出窍的样子。
“大哥,有没有酒。”关羽突然低声下气地向那个军官说。
他们给了他一碗酒,并给他灌了下去,他一口气地喝完了酒,喝得太急,许多酒水从他两腮的胡子上流了下去,打湿了一大块的白衣。喝完之后,他的脸更红了,他有了些醉意,这并不符合他在喝酒方面的海量。他再一次恳求了他们:“大哥,能不能把这碗给砸了,杀头的人临死前都要听个响的。”
于是军官把碗重重地摔在了一块在雪地中突出的石头上,粗瓷碗一下子被摔得粉碎,发出清脆响亮的声音。关羽的脸上露出了一些满足感,他又扫视了一圈,他看见了我。他张开嘴想对我说什么,但是嘴唇嚅动了好久还是没有说,我知道他感到了耻辱,他在自己的坐骑面前丢失了面子。于是他把视线从我身上挪开,看了看乌青色的天空,他高声地说了句:“兄弟们,动手吧。”
军官恭恭敬敬地对他拜了拜,然后接过一把寒光闪闪的大刀,站在我的主人后面,一刀就砍在了关羽的脖子上。可惜我的主人运气不太好,这一刀没能把他的头砍断,只砍到一半就停在脖子里了,也许是他脖颈里的骨头太硬卡住了大刀片。
“他妈的。”关羽大声地骂了一句,这说明大刀还没砍到他的气管,他的脸更红了,出现了一种奇怪的表情,不知是痛苦还是快乐。也许他真的老了,连骨头都生硬了,看来要活受罪了。
军官急了,他奋力地要把刀向关羽的脖子前面顶,可是刀刃就象是在他的脖子里面生根了,一点都动不了,军官后悔为什么不用锯子来锯。军官又努力地想要把刀从关羽脖子里抽出来,可是依然抽不动,他举着把沉甸甸的大刀,刀却陷在关羽的脖子里动弹不得,在风雪中这场面多少显得有些尴尬和滑稽。
军官对关羽说:“关大爷,麻烦您老用用力气,试着能不能脖子往前或者往后动动。”
“兄弟,您看我脖子后面给砍了那么大一个洞,我还动得了吗?小伙子,用把力气,我老了,你还年轻,过去我砍人的时候,从来都是一刀一个,从没砍过第二刀。这砍头啊,得讲究三大要点,那就是快、准、狠,绝不能心慈手软,更不能拖泥带水,否则被砍的人不舒服,砍人的人也没面子。想当年,我那刀下去,喀嚓,那声音别提多干脆了,人头立刻飞到天上,你要是功夫高,那人头也飞得高,有一回,一家伙被我砍得人头无影无踪了,不知道飞哪去了,最后只能用泥巴做了一个假头代替了。这叫什么?这就是技术,一门手艺啊,我如果不当将军,早是砍头冠军啦,我——”突然关羽的喋喋不休停顿了下来。原来在十几名士兵的帮助下,军官终于把刀从关羽的脖子里拔了出来,一滩黑血从我的主人的后脖颈里喷出来,溅了好几步,把军官喷得浑身是雪。在白茫茫的雪地里,出现了一大滩的暗红色。
“小兄弟,快上啊。”关羽现在真的是万分痛苦了,他匆忙地吆喝着士兵们快上来砍下他的脑袋。我突然发现他的脸不红了,一瞬间变得象白纸一样苍白。
军官吓了一跳,急急忙忙地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地闭着眼睛又是一刀,这刀更惨,砍在了我的主人的肩膀上。
“你他妈的干什么吃的?”我的主人开始破口大骂。
“关大爷,太对不起了。”军官再想把刀抽出来,可依然抽不动,他索性放了手,把刀留在了关羽的肩膀上。然后他换了一把刀,先大着胆子摸了摸关羽的伤口,比划了几下,这回他心里有底了,一刀下去,果真一丝不差地砍断了关羽的骨头,然后是气管,最后是喉咙。可是这一刀还是不够彻底,我的主人脖子前面的一段皮还没断,所以他的大脑袋虽然歪了下来,露出了红色的脖颈,可还象是个大皮球似的倒吊在脖子上。
我的主人用脖子吊着自己的脑袋,却还笔挺地站着,只是血溅了一地。忽然他的身体动了起来,带着肩膀上的大刀向前走了好几步,他是向我的方向扑来了。在即将走到马厩前,他的脚下被一块石头绊了一下,摔倒在地,然后浑身又抽搐了一会儿,最后终于安静下来了。
他们真的找来了一把锯子,把我的主人脖子上最后没断的那段皮给锯了下来,终于把他的脑袋给搬离身体了,他们把关羽的人头放在一个美丽的盘子上,送入了吕蒙的中军大帐,就象是放了一盆美味佳肴,要去送给客人们享用。
在白色的雪地上,只剩下一具肩膀上嵌着把大刀的无头尸体和一长串黑色的血,那身体是多么熟悉,多么让人景仰。而现在士兵们拖来了一副薄薄的棺材,好不容易才抽出了大刀,把这关羽的身体装了进去。他的身体将被埋在这里附近的地方,而他的人头将被做为礼物送给曹操,我能想象曹操看见我的主人的人头时会是怎样复杂的表情。
这就是一个英雄的死,虽然有些滑稽,就象历史本身。
夜晚,雪下得更大了,昏暗的马厩里充满了草料的香味,我依然没有食欲,面对着满满的马槽,我有气无力地卧着。
我为什么要吃,为什么要活下去?这个问题人永远都无法为我回答。我懒懒地抖了抖脖子,象一只劣等的卧槽马。我再次转动了记忆的车轮——
第一次见到貂婵是在王允的府第里,我第一眼看到她,我就知道她和我一样,只是一件工具,我开始明白,人也可以和马一样。她那年只有十六岁,也许还没发育完全,脸红红的,嘴角带着不自然的微笑。后来她被董卓占有了,一天吕布骑着我偷偷地潜入董卓的府第,他吻了貂婵,当时貂婵对他说了什么,我都记不清了,我只记得她的嘴唇,充满了诱惑。董卓的突然回府,打断了吕布的进一步行动,于是,在一个清晨,金碧辉煌的皇宫里,吕布用他的方天画戟刺入了董卓的咽喉。
我时常回忆起在跟随吕布在徐州一带辗转奔波的岁月,在某一个夜晚,貂婵会偷偷地来到马厩,对我说话,有些细节我遗忘了,而有的,则象烙印一样刻在我的心头永不磨灭——她说她爱我。她爱我红色的皮毛,爱我发达的胸肌,爱我修长有力的腿,爱我大大的眼睛。她爱上了一匹马,说来真有些不可思议,但她就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女人。吕布常带着貂婵一起骑马,他们两个一同骑在我身上,我能感到她柔软的身体和两条完美的腿,在这个时候,我就有了一种表现欲,撒开四蹄狂奔起来,让貂婵在我的身上颠簸起伏,让她快乐地叫喊起来,让她把自己的脸埋在我的鬃毛中,让她把双手紧紧地搂着我的脖子。是的,在哪个瞬间,我也爱她。
现在,我老了,我不知道她在哪儿,如果她还活着,也一定老了,象棵老树一样立在荒凉的大道边,回忆着长安城里的青春岁月。
白门楼上,曹操和刘备看着下面的吕布还有我。曹操的脸象一把沉默的剑,我之所以这样比喻,是因为他的双目中放出的那种光芒,他不是一个凡人,在那个瞬间,我能深切地感受到这个会写诗的人将怎样地改变历史,尽管我可以预见到他将被后人戴上一张白色的面具。至于刘备,我说过他是我最厌恶的人。虽然我不怎么喜欢我的主人吕布,但我不希望看到他死。吕布在被俘后曾要求刘备为他说几句好话,刘备点头同意了,随后曹操也几乎同意不杀吕布了,但是刘备突然插了一句:“公不见丁建阳、董卓之事乎?”于是,曹操下令绞死吕布。
那回是我第一次看到自己主人的死,和这回的一样,不是死于战场。吕布终究还是把舌头吐出来以后再死了,他努力地象要憋住,不让自己的舌头跑出嘴巴,但他失败了。他大睁着眼睛,满脸恐怖,下巴和脖子上全是白沫,最后舌头一吐,两脚一伸,就这么死了。我早就预见到了这一天,他只是一个匆匆过客,他所扮演的,也不过是个杀死董卓,让汉室苟延残喘最后送给曹操的角色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说,他和我一样,也是个工具,历史的工具。
在绞死我的主人的过程中,我看了看白门楼上的刘备,他的嘴角露着一丝暧昧的微笑,我知道他在享受,享受吕布的痛苦,他在复仇,向这个瞧不起他的世界复仇。我看出来了,刘备在内心深处是一个极端残忍的人,尽管他竭尽全力地表现出仁慈。所以,从这一天开始,我恨他。
黑暗中的记忆象流水一样突然被一道大闸拦住了,什么地方的光亮了起来,我睁开了眼睛,从吕蒙的大帐内,走出一队人,为首的一个抱着一个木盒,我知道,那里面装着我的主人的人头。他们骑上了马,马蹄敲打着雪地,向白芒芒的北方奔去,去曹操的宫殿,那辉煌灿烂的铜雀台。我静静地倾听着他们的马蹄声,在雪夜里特别地清晰,仿佛是在我的心里踩过去。
于是,我也听到了一种马蹄声,同样是敲打着雪地,事实上,这正是我自己发出的声音,但不是现在,而是许多许多年前的祁连山下,那自由的时光。那时我还年幼无知,作为一匹野马奔驰在祁连雪峰下,我看着高高的雪山和羊毛般的白云,时而独自徘徊于祁连半山腰的草原,时而跟随着大群的野马去山下的戈壁滩。那匹领头的黑马健壮而老练,我们跟在它后面有一种安全感,它说过,等我长成为一匹成熟的马,将由我来领头。我常喜欢追逐一匹小母马,它全身白色,皮毛光泽夺目,漂亮极了,我们就在雪峰下玩着那古老的游戏,总有一天,它会为我生下一匹毛色红白相间的马,那一定是世界上最最美丽的动物。
这就是自由的时光,直到董卓的凉州兵来到这里猎马。他们也骑着马,从四周包围了我们,每个人都挥舞着马套,打着奇特的唬哨,令我们不寒而栗。最后,我们一个也没有落网,全被他们捕获了。我们被运到了凉州,然后分隔了开来,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我的小母马。在我的背上多了一道道鞭子抽的血痕之后,我终于驯服了,我从野蛮的世界来到了一个文明的世界,我从一匹野马变成了董卓的坐骑之一。于是,人人都说我是马中的幸运儿,真的如此吗?
许多年来,我不断地回忆着那自由的时光,那祁连山的雪峰,那河西走廊的戈壁与草原,还有,我的小母马。在凉州,我好几次尝试逃回去,但都没有成功,当董卓带着我走进了长安,我就再也没有回家的希望了。在后来漫长的岁月中,我总是渴望着能在某个瞬间见到那匹小母马,我知道它也一定成为了凉州军的一匹战马,我祈祷它在无休止的战争中能活下来。按照人的说法,我们是青梅竹马,如果见到它,不管它变成了什么样,我都会认出它的,我肯定。但我始终没有再见到过它,甚至连一个当年祁连山下的伙伴都没有见过。每当看到战场上死去的战马,或着是荒野里白森森的马骨头,我就会想起它们,还有我自己。
我希望我现在能趴在马槽上沉入梦乡,做一个幼年的梦,梦到自由的祁连山。
也许现在,关羽的人头已经很远了,在黑夜的马厩,我不得不想起他高大的身影,从诛颜良、斩文丑到过五关、斩六将,再到华容道捉放曹和刮骨疗伤、水淹七军,他的影子又清晰了起来。我有预感,在遥远的未来,他将成为一个神,受千万人的顶礼膜拜,在我们这个国家的每一个角落,几乎都有供奉他塑像的庙。我还能感到他后来又从一个战神变成了财神,这实在太滑稽可笑了,关公与钱到底有什么关系。
我还想到了许多人,娶了一个丑八怪老婆的可怜的诸葛亮,老婆虽漂亮但自己的心脏却特别脆弱的周瑜,等等等等......他们的名字与他们本身在许多年以后互相都不认识了,到那时他们不再是人了,他们仅仅只是一个符号,比如一横一竖,比如几个简单的汉字,或者是红色或白色的面具。我又抬起了头,马厩里的草料香味越来越浓烈,天空中的白雪开始稀疏了下来,东方的天际象一条死鱼一样翻起了它白色的肚皮。
在那白色的肚皮里,在白雪与黑夜间,我似乎能看到一座巨大的城市,人口繁密,商贾云集,我知道那已是另一个遥远的王朝了。在一间酒楼或茶肆里,有一大群人围在一起,或是贩夫走卒,或是拉车的挑水的,他们聚精会神地看着一个老人,老人捻着稀疏的胡子,干咳了一声,然后郎声道:“话说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这个老人是谁,无关紧要,也许这样的人有许许多多,重要的是我从他的嘴里听到了我所熟悉的那些名字,那些事情,那些地方,还有我自己。
我老了,我厌倦了这一切,在草料的香味中我知道天快亮了,我看了这天空最后一眼,什么都没有留下,然后,我闭上了眼睛。永远,永远闭上了眼睛。
在一片黑暗中,我静静地倾听着那些千年以后的话。我感到自己已不再是一匹马了,我变成了三个音节,三个汉字,变成了一个奇特舞台上的一只马鞭。
我是赤兔马?曾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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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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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头探进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杂物中,在天井里,这些旧相册,旧镜框,旧书,还有爷爷用过的旧工具,它们被我的双手翻腾着,仿佛是凝固了几十年的尘埃一下子喷薄而出,在阳光下飞舞起来,就象一团难解的雾,覆盖着我的视野。
我好久才从落不定的尘埃中喘过气来,我的目光被尘埃的迷雾拉了下来,重重地摔在杂乱的旧物中,我仿佛真的能听到砰地一声坠落在几十年前的水门汀上。事实上,不是水门汀,而是一个圆筒,在那些五十年代的旧杂志下隐藏着的家伙。我伸出手去把那东西拽了出来,又大又沉差不多有半米高,在阳光下飞扬的尘粒中,那灰不溜湫木头圆筒忽然发出了些许的光泽。我打开了天井里的水龙头,白花花的水冲刷在木筒上,那声音就象是秋后的雨水敲打在古老的木檐上。当几十年或许更长时间的尘土随着流水消失在了下水道后,木筒露出了青色的皮肤,就象一个浴后的少妇。我发现这水淋淋的尤物体形却十分单调,毫无少妇玲珑的曲线,而是笔直笔直的身体,标准的圆柱体,就象是经过了几何学的计算。最后当我仔细观察了圆筒最下层时,我发现用少妇的比喻是完全荒谬的,而应该用穿开裆裤的小男孩来比喻。在圆筒接近底边的地方,伸出了一个几厘米长的小嘴,就象是宜兴紫砂茶壶的小茶壶嘴,但它的开口要比茶壶嘴小得多了。
这东西的样子真是奇怪,我对着它思考了许久都没想出到底是什么东西。如果是容器,怎么可能在下面开个小洞呢。然后我把水放进了圆筒,满满一筒的清水荡漾着,不时飞溅到我的脸上,水面折射的阳光有些晃眼。于是我转过了身去,继续把头探入了尘埃里。
过了片刻,我忽然听到了很轻的水声,是水滴轻轻落在地上的声音,轻得让人以为那是自己耳膜边的血管里的血液在流动。我回过头去,地上积了一些水,在满地的尘埃中,那巴掌大的积水厚厚地叠了起来,就象是个水做的小岛,而地面则是汪洋的大海。又是一滴,那晶莹的水珠先在圆筒下的小嘴嘴里洋泡泡似地悬挂着,直到越来越大,越来越重,才在地心引力的作用下挣脱了那比针眼略大的洞口的枷锁,做了一个自由落体的动作。就象是从二米跳板上往跳水池里跳一样,形体优美地坠落在了下面的同伴中,立刻如鱼儿入水一样融化地无影无踪了。接着,又是一滴,我对了对我的手表的秒针,每一滴之间的间隔都一样,都是整整五秒钟。
在这个阳光明媚的中午,灰尘们在强烈的骄阳下翩翩起舞,我站在天井里似乎能从尘埃的深处窥到什么东西。于是,我花了整整半天的工夫开始自己动手,用爷爷用过的旧工具,那些几十年前制造的工具质量特别的好,居然没什么生锈,用起来让人得心应手。我是一个手比较苯的人,对于那些乱七八糟五花八门的材料我是伤透了脑筋,终于在太阳即将消失的时候完成了我的工程。其实这“工程”非常简单,在圆筒上加一个基本密封的白铁皮盖子,盖子中央开一个小洞,一只又细又长的木棍子穿过小洞,木棍的下端粘接着一小块泡沫塑料,泡沫就漂浮在圆筒内的水面上。
然后我在笔直的小木棍上每隔一厘米就刻上数字标记,接着我开始对表,随着下面小嘴的滴水,我每隔一分钟记录下木棍上数字标记的位置。也就是说,下面在均衡地滴水,圆筒里的水面就均衡地下降,浮在水面的泡沫也带着木棍一起下降,由此而来根据木棍上刻度的改变就能知道时间了。我知道我们的祖先称这木棍为“箭”,称这圆筒为“壶”,所有这些东西加在一起叫作“刻漏”。
我一个人在天井里,守着一大堆杂物和尘埃,开着灯,一次次往我的刻漏里加水,小嘴里不断滴出水来,“箭”就缓慢地下降着,“箭”上的刻度记录着时间,直到“壶”里的水放完为止。我就象个小学生一样睁大着眼睛观察着,刻漏上的一小时与我表上的一小时只相差37秒。但是第二个小时,刻漏比我的表慢了8分51秒,我明白,这是因为水压的关系,“壶”内的水位越低,水压也越低,下面滴水的速度也越慢,所以,这是一只走时越来越慢的钟。
这时我抬起了头,天上的月亮是那样的圆,就象一只大钟的钟面。当我低下头的时候,却仿佛见到了一艘中国帆船,在灰色的东海海面上向北行驶——
中国人的船舱里弥漫着一股汗臭味,就象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船舱和水手的气味,对于一个从大西洋航行到太平洋的人早已经习惯了。船舱被打开了,一片淡淡的泥土味从空气中传来,陆地不远了。
一个圣方济各会的传教士精疲力尽地爬出了船舱,在暗无天日的船舱里关了太久,他的脸色苍白地吓人,两腮爬满了浓黑的胡茬。他见到了一片灰色的水天,别人告诉他现在已经进入了长江,他从没见过如此宽阔的江河,然后这艘中国双桅帆船转进了一条内河,在中国江南密密麻麻的河网中蜿蜒行驶着,最后停泊在一座繁华的城市边。
他背着自己硕大的包袱走进了这座城市,他知道自己要去哪儿,在那个黑暗的船舱里,他确信他的上帝已经指给了他方向,他顺着那条冥冥之中上天安排的道路去见那个人。他从遥远的葡萄牙来,穿过好望角,越过果阿,在澳门学习中文,然后坐上一条中国人的帆船去传播上帝的福音。他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穿过,所有的人都停下了注视着他,在一座巨大的府第前,他找到了他要去的地方。
这是十七世纪的事了。
刘家老爷在客厅里见到了传教士。他惊异于世界上居然还会有如此相貌的人,他仔仔细细地围着传教士转了一圈。发现那家伙的胸前挂着一串链条,链条坠子上刻着一个骨瘦如柴的人,双手伸展开来整个人就象个“十”字。老爷寻思着这位外国神仙与我们寺庙里那胖乎乎的菩萨比起来可真够惨的。
令老爷吃惊的是这野蛮人居然说起了汉语,虽然含混不清,但也足够中国人听懂了。接着传教士那双毛茸茸的大手伸进了自己的背包,在那大背包里捣鼓了半天,最后抓出一个长长的圆筒,一头大一头小,然后他把小的那一头放到了老爷的眼前。老爷有些疑惑,但为了表示礼貌,他还是仔细地看了看,却发现圆筒是中空的,视线穿过圆筒,可以看见客厅外的照壁,但那圆筒里看到的照壁却好象比平时大了好几倍,这让老爷吓出了一声冷汗。然后他放下圆筒,照壁又恢复了原样。
这是什么妖术?
千里镜。
然后,传教士又把手伸进了那大背包,低下头翻腾了半天,拿出来一个小瓶子。老爷也从没见过这种瓶子,既不是青瓷,也不是白瓷,而是完全透明的。小瓶子里装着粉红色的水,轻轻地荡漾着,就象女人的眼神。接着,传教士打开了瓶盖,老爷立即闻到了一种浓郁的香味弥漫了整个客厅。老爷明白那是瓶子里发出的,他把鼻子凑近了小瓶子,那味道让他想起了年轻时在南京国子监读书,每晚都到秦淮河的画舫上寻花问柳的难忘岁月。快把瓶盖盖上,我老了,不敢再闻这味道了。老爷急吼吼地说着,脸颊却红了。
传教士在胸前画着十字,然后一边盖瓶盖,一边告诉老爷这东西叫香水。
他又把手伸到背包里去了,这一回老爷仔细地盯着他的手,看着传教士变戏法似地拿出了一个圆球,大约有小孩的头那么大,旁边和下面有几根轴支撑着。那只毛茸茸的手就这么一推,圆球就自己转了起来,转了好几圈才停下。老爷好奇地端详着圆球,发现那是彩色的,主要是蓝色,其次是红色黄色和绿色,上面标满了密密麻麻的外国字。
这是地球仪。
什么叫地球?
就是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这片大地。
老爷心中想笑,大地怎么可能是圆的,若是在圆球的另一边,人们岂不是要掉下去了,野蛮人到底还是比较低能啊。但他并没有说出口,微微地对传教士笑了笑。
传教士继续把手伸进了包里,这回拿出的是一本厚厚的书。
圣经。他闭上眼睛虔诚地说出了这两个字。
等他张开眼睛,却发现老爷正贪婪地盯着那神奇的背包。
莫不是个百宝箱?老爷暗暗地自言自语。
那天晚上传教士就睡在了刘家老爷特地安排的客房里。那精致的红木家具,宽大舒适的床让他头一回睡了一个好觉,只是他不会使用蚊帐,以致于第二天起来身上多了好几个红块。他明白那富有的中国老头在盘算着自己的那个大背包,所以他知道自己会受到他们的热情接待的。他在清晨的庭院中做了早祈祷,吃了一顿老爷派人送来的早餐,无非是大饼油条加一碗豆腐脑,但他依然为此地主人的慷慨而吃惊,因为在葡萄牙,连国王都吃不到这样好的早餐。
然后他在巨大如迷宫般的花园中散着步,在太湖石与幽静的池塘间,他开始考虑他的传教计划了。忽然,一个孩子叫住了他,也许是个小书僮,他跟着这个孩子走过一扇月门,进入了一个更幽静的花园。在花园的尽头有一间房子。走进房子,忽然那小孩不见了,传教士有了些忐忑不安,他开始想到会不会中国人把他引到这里要谋取他留在客房里的背包呢?
这个时候,这个故事里的一个年轻人出现了,大概二十岁左右的样子,嘴角略带着难以描述的微笑。他请传教士跟他走。传教士有些疑惑,他跟着年轻人穿过这间放满了书橱的房间,在一道屏风后面,年轻人又打开了一扇门。原来门后还有一个庭院。这个庭院被几组小花盆隔成了好几块空地。
在第一块空地里,他见到了一块石头刻成的大圆盘,象个车轮,雕刻着从圆心辐射到四周的直线,并在边上标记着汉字。圆盘的中心竖起一根金属的“针”,长长地,指向天空。日光突然从厚厚的云层中挣脱了出来,万丈的光芒照射到庭院里,照射到传教士的长长的睫毛上,也照射在石头圆盘上,于是那根竖直的“针”的影子就躺在了圆盘上的某一根辐射线上。
先生,到了中午,影子就会落在正上方的那根直线上。年轻人语调轻柔地做着说明。
在第二块空地里,他见到一个高大的木架子,做成了台阶的式样,总共有五级,每一级都有半个人这么高。在每一级上都放着一个铜制的圆筒,从最高的一个圆筒往下四个,每个最底下都有一个小嘴,最下面那一个圆筒中有一根细长的棍子伸出。传教士仔细地观察了片刻,发现最下面的棍子在缓慢地往上升,露出了一截截刻度。
第三块空地, 传教士却见到了一个固定在铁竿上的的大秤。就象所有中国人使用的秤一样,不过这一个要比一般的大许多倍。秤砣、挂钩、刻度一应俱全,只不过称重的那一头挂着的是一桶水,而在那一桶水上面还有一个不断在滴水的圆筒。那圆筒就和前面看到的几个筒一样,通过小嘴把水均衡地滴到下面的水桶里。水桶里的水越来越多,于是钓着水桶的秤竿上的刻度就发生了变化。
第四块空地,传教士首先见到一个漏斗,沙子从漏斗里均匀地流出来,撞击了一个齿轮,象这样的齿轮总共有四个,一个带动一个旋转。最后一级齿轮带动在水平面上旋转的齿轮,这个齿轮的轴心上有一根指针,指针则在一个有刻线的仪器圆盘上转动,忽然,圆盘上出现了两个惟妙惟肖的小木人,它们击响了一面小鼓,发出悦耳的声音。巳时到了,年轻人轻轻地说。
第五块空地,是一个圆球,居然与传教士带来的地球仪酷似,只是,这个中国的地球仪在滴水的带动下不断旋转,其实它代表的不是地球,而是宇宙。
还有第六块空地、第七块......直到正午时分,小木人手中的鼓又一次敲响了,那奇特而陌生的声音让传教士有些不知所措。他觉得自己千里迢迢来到这个马可.波罗笔下神奇的国度不是为了福音,而是为了这些古老的记时器,正午的阳光直射在他的眉头,耳畔有规律地响着刻漏滴水的声音,这时他摸了摸自己胸口里的东西,然后问道,年轻人,你叫什么名字?
子烟。
子烟是刘家老爷唯一的儿子。
我家里有一个三五牌的大钟,上海出的,是爸爸妈妈结婚的时候买的,那个时候差不多每户人家结婚都会买这个牌子的钟。这个钟每到整点都要敲响的,比如一点钟敲一下,十二点钟就要敲十二下,而每到半个钟头还要敲一下。这些钟声都非常响亮,实在是有夜半歌声的意境,不过在子夜时分,那十二下钟声听来也挺恐怖的,就象末日审判的钟声。我现在一个人住在一套房子里,家里有许多新买的钟,都没有声音,质量也挺不错的,虽然有好几次想要把这座三五钟仍掉,但这老钟倒真的是命大,由于各种原因,历次劫难它都逃过了,一直苟延残喘到了现在。但也许真正倒霉的是我,因为每天晚上我都要被这钟声所折磨,在半夜里,巨大的钟声几乎惊天动地,让睡在被窝里的我时常从梦中惊醒。而且即便未到整点或半点,三五钟里秒针运行的声音也比一般的钟表响得多,有时候我甚至觉得我是在寺庙里,那秒针的声音就象是老和尚在永无休止地敲着木鱼。好几次我忍无可忍了,故意把三五牌钟给弄坏了,让我能安安静静地睡觉,可过了几天三五钟又奇迹般地自己好了,仿佛它是有生命的。
但真的要扔了它,我又有些不舍得,那木鱼般地秒针声让我难以入眠,但当某一天我真的听不到那声音的时候,可能我会更加彻夜难眠吧,也许我永远也摆脱不了它了。
传教士在这座城市里生活了一年,成为刘家老爷最尊贵的坐上客,当然前提是老爷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传教士那神奇的背包里某些东西。但是传教士还是决定离开这里,而老爷已经得到了香水、望远镜、玻璃球,还有烟草,他再也不愿意听传教士那喋喋不休的圣经了。于是,在一个香气四溢的夜晚,传教士从这个城市里失踪了。在圣方济各会编撰的一本书里,留下了他去北京传教的记载,但是也有人传说他去了日本,或是蒙古,甚至是西藏。
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是子烟。事实上,传教士是特意要在临走前向子烟告辞。在子烟的房间里,两个人都没有说话,一片寂静中,只有刻漏滴水的声音是那样清晰,这微弱的声音却充斥了整个房间。好久传教士才从这声音里回过神来,他小心翼翼地在自己宽大的黑色教袍里摸着,好不容易才摸出一个小巧玲珑的自鸣钟来。他把这块自鸣钟塞在了子烟的手心里。轻轻地说,送给你。
然后他在子烟的头上画了一个十字,接着转身出门去了,永远地离开了这里。
子烟来不及赶出去,传教士已经消失在夜色中了。子烟回到灯下,仔细地看着自鸣钟,很小,足够放在衣服袖子或是口袋里。重重的,是用墨西哥的银做的。在玻璃表面下,有一长一短两根指针,钟面上有罗马数字的刻度。子烟能听到从自鸣钟的心脏里发出的声音,那是最古老的嘀嗒声,与刻漏的滴水声同时响起,居然那么相似。他闭上了眼睛,钟声和刻漏声同时撞击着他的耳膜,于是他做了一个梦。
当子烟醒来的时候,又过去了一年,除了日复一日的钟和滴水的声音以外,突然多了一阵猛烈的炮火声,巨大的喧嚣从城市的四周响起。他茫然地看着窗外,黑色的浓烟混杂在黑夜中,还有远方熊熊的火光。父亲冲了近来,失魂落魄地叫着,满洲人来了,拉起子烟的手就往外跑。
那一夜在无数逃难的人群中,子烟被父亲拉着向城门奔去。突然他想起了什么,他大喊了起来,转回身去,父亲死死地抓住了他,儿子,别管你那些破烂了。父亲用近乎哀求的目光看着他,忽然父亲的神色变了,他的眼球开始向外突出,张大了嘴。子烟这才发现,父亲的胸口突然多了一个窟窿,一个骑着马的满洲人手里的长矛正从父亲的后背一直插到了前胸。父亲终于松开了抓住子烟的手,慢慢地倒了下去,父亲的脸变得模糊了,连同父亲袖子里藏的那瓶香水一同沉入了黑夜的大海中。子烟立刻被汹涌的人潮挤走了,他什么都不能做,就象是一块漂流在水上的木头,随波逐流,被一片撩乱的夜色淹没。
几天以后,满洲人停止了屠城,子烟回到了城里。他的家已经成了一堆瓦砾,到处残留着灰烬和仆人的尸体。迷宫般的花园已经不复存在了,他的房间也只徒存四壁。他看到房后的庭院里第一块空地的日晷已经被砸碎了,坚固的石头圆盘分成了六块,也许是用火器炸的。第二块里的五级刻漏少掉了三个“壶”,可能是被满洲人用去当马桶了。还有第三块空地里巧夺天工的秤漏,秤竿已经一断为二了。第四块空地里应该是詹希元创制的五轮沙漏,现在只剩下了两个小木人躺在地上看着他。还有那张衡发明的漏水浑天仪也已经变成了一个半圆。
子烟默默无语地走了出去,当走到自己房间的瓦砾堆里的时候,他忽然听到了什么熟悉的声音。这让他的心里什么东西有重新恢复了温度,他仔细地听着,是自己的脚下发出了,在瓦砾堆里。他寻着声音趴在了瓦砾上,用手指挖开砖头,直到他的手指上全是鲜血,他终于在这脚下的深处找到了声音的源头——那银色的外壳在沾满鲜血的双手里颤抖着,反射着正午的阳光。
多美啊,子烟对手中的自鸣钟自言自语着。
“嘀嗒”。自鸣钟是最后的幸存者。
子烟把自鸣钟塞在了自己的怀里,离开了这座城市。他走在江南的小径里,野地里有许多尸体,于是他坐上了一艘船,沿着蜿蜒的水道向大陆的深处而去。天气越来越凉,过了些日子,下雪了,漫天的雪花里,一袭单衣的子烟冻得浑身发抖,蜷缩在船舱里的某个角落。他的手隔着衣服揣摩着自己胸前藏着的自鸣钟,他的皮肤能感觉到自鸣钟机芯里的运行,那种轻微如自己心跳般的声音,甚至有时他会误以为自己长了两个心脏。
小河越来越浅了,船无法再行驶,他下了船。子烟可以看见远方的山丘和那些半山腰上被白雪覆盖的枯黄的茶树,他定了定神,就向山上走去。这里已经很荒凉了,连绵不绝的丘陵里见不到一个人,他越往前走山势就越高峻,直到从丘陵进入一座莽莽大山。子烟不知道自己向何处去,他已经没有家了,他只是觉得自己应该这么走,仿佛前头有什么在等待着他。
这时他听到钟声了,钟的声音,悠远洪亮,从前头的树林中传出。他慌乱地从怀中掏出了自鸣钟,酉时到了,太阳已经西沉了。他用最后的一点力气向钟声响起的地方跑去,在密林的深处,他看到了古钟寺。
推开那扇摇摇欲坠的大门,子烟在寺院里看到了一个大凉亭,亭子里面吊着一口大钟,钟边有一个五十多岁的僧人。子烟原以为自己冒失地闯进来会使老和尚大吃一惊,但那僧人是如此平静地看着他,平静地有些可怕,老和尚笑了笑,朗声道,你终于来了。
我终于来了?
子烟不明白,他觉得这句话意味深长,但他不愿意去弄明白,他知道自己弄不明白。
好的,我来了,我能不能来了就不走了。
你想来就来,你想走就走。老和尚的回答让子烟非常满意。
老师父,这里有刻漏吗?
没有。
那为什么你的钟敲得那么准时?
这需要理由吗?这口钟我已经敲了四十年了。
子烟走到了大钟的跟前,用手抚摸着钟面,铜做的,无比坚固,仿佛与日月万物共生。在黑色的钟面上刻着几行梵文。突然子烟跪了下来,把头埋在了老和尚的僧鞋上,求求你,给我剃度吧。
留着你的头发吧,你只不过是做了一个梦。
今天我迷迷糊糊地从梦中醒来,太阳已经照到了我的床上,天哪,现在至少已经是七点半了,平时我六点就要起来的,怎么,闹钟没有响,我狠狠地摇了摇它,一看时间,原来闹钟停了。我看了看三五钟,怎么也停了,我管不了那么多,急忙赶出门去狠狠心叫了一辆出租车去单位,但我还是迟到了。
下班以后我有些心不在焉,在淮海路上转了几圈,在一家礼品店的橱窗里我见到了一个沙漏,一般是被人们做为礼品的,沙子在玻璃里永不停息地流动着,一上一下,就象是血液循环,我盯着它看了好久,直到看得头有些昏了才转身回去。天色太晚了,我抬腕看了看表,这时我发现我的手表也停了。
回到家里,我又把我做的刻漏拿了出来,往里加了水,并做了些加工,以便它能保持一昼夜的记时。我有些糊涂,呆呆地看着水珠缓缓地滴落,我又一次被这东西吸引住了,我觉得我的脑子里突然变得一片空白,一张白纸,苍白舒展,懒洋洋地躺在一片水面上,这水面就是时间。
第二天早上,我又迟到了,迟到五分钟,按规定扣五元。第三天我迟到了十五分钟,扣了十五块。第四天干脆迟到了一个小时,这回扣得我惨了。我明白这是因为我的刻漏是越走越慢的缘故,但我真的感到我的时间是越来越慢了,我又抬头看了看月亮,月亮也迟到了,今天已经是十六了,它刚刚圆。
在长长的山间小径里,子烟挑着两桶水走着,他的肩膀已不象当年文弱书生般单薄了,而变得厚实有力,稳稳地托着扁担。他留起了长长的胡须,脸上留下了刀刻般的皱纹,两鬓也过早地添了许多白发。他挑着水回到了寺里,把水倒进了水缸里。
子烟已经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年了,诺大的寺庙里就只有他和老和尚两个。每天的卯时和酉时,老和尚都要来敲钟,每次子烟都会悄悄地看一看自己怀中的自鸣钟。他发现老和尚就等于是一个钟,亘古不变般的准时。酉时又到了,那悠扬的钟声再次准时响起。而他的自鸣钟也始终陪伴着他,寸步不离身体,就连晚上睡觉也要安在自己的胸前。如果什么时候没有了自鸣钟的跳动,他会怀疑自己的心跳是否停止了。总之,自鸣钟已经与他合为一体了,或者说,子烟就是自鸣钟,自鸣钟就是子烟,就象老和尚就是古钟,古钟就是老和尚。
子烟。
老和尚叫起了子烟的名字。子烟来到了他面前,看到他已经从钟边下来,走到了大殿里,盘腿坐在了佛像面前。
子烟,你已经来了二十年了,你究竟明白了吗?
师父,你要我明白什么?
从你第一次来到这里,我就希望你能明白。我想看看你的心?
看我的心?子烟退了一步,看了看佛像,又摸了摸自己的心口,他感到的却只是自鸣钟里机芯的运行。子烟低下头,燃烧的香把那缭绕的轻烟往他的鼻息中送去,再通过气管贯彻了全身。他觉得自己的胸口突然被那团香烟所笼罩了,于是他猛地撕开了自己的上衣,自鸣钟正安安稳稳地放在他的心口。师父,我已经没有心了,我的心,就是这钟。
你的梦终究是快要醒了。老和尚微微地笑着说,快回房去睡一觉,明天早上,你和你的心将一同醒来。
子烟回到了房里,立刻睡下了,很快就睡着了,他睡得又香又沉,好象从出生就没享受过如此美妙的睡眠。
在卯时之前,他准时醒来了,他已经养成了这个习惯,赶在老和尚敲钟前起来打扫寺院。但他却迟迟都没有听到钟声,他有些奇怪,来到了古钟前,没有人。然后他走进了大殿,却发现老和尚继续盘腿坐在蒲团上,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地,俨然一口老钟。
师父。
老和尚没有反应,子烟轻轻碰了碰他,却发现老和尚已经坐着圆寂了。
子烟大哭了一场,然后把老和尚火化了,他原以为老和尚会留下来舍利,但却连骨头渣都没有,只剩下一片轻轻的灰尘被西风卷到天空中去了。
子烟一个人孤伶伶地回到了古钟寺里,看着那口古钟,总觉得钟上刻的梵文要下来和他说话。他又把自鸣钟掏了出来,发现现在依然是某时,可是现在天色都快黄昏了,应该是酉时了。他觉得不对,又过了一个时辰,天上已是满天星斗的时候,自鸣钟上居然显示的是寅时,居然又比某时倒退了一个时辰。子烟心想,怎么这自鸣钟突然倒着走了呢。他回过头,看了看大殿里庄严的佛像,然后把自鸣钟放回到了心口,自言自语地说,我的梦醒了吗?
子烟决定离开这里,他下山了。
他再次走过那条走过的山路,走出莽莽的大山,走出大山是丘陵,丘陵上种满了茶叶,正是采茶时节,采茶女们在忙碌地劳作着。走出丘陵,在一片平原中有一条小河,但刚好能够通行客船,他跳上了客船,船老大还是原先的装束,唱着欢快的船歌载着他去那片江南水乡。穿过一望无际的稻田,又不知行驶了多久,终于到了子烟家乡的那座城市。出乎他的意料,这城市依然繁华如故,城门口依然悬挂着明朝的旗帜,他跟随着南来北往的客商进了城,走过一条条商贾云集的大街,他见到了自己过去的家。他不敢相信,居然和二十年前一模一样,他想一定是换了主人重新按原样又修了起来。他不敢从大门进去,他沿着高高的围墙走了一圈,见到一个偏门虚掩着。于是他悄悄地走了进去,他发现里面的花园也和过去一样,几乎每一棵树每一朵花都没变。他来到最幽静的地方,那是他住过的房间,居然还在,他曾亲眼见到这里成为了一片废墟。他走进房间,还是几个大书橱,还是那些他喜欢看的书。在房子后面,那个花园里,他见到了他的日晷、五级刻漏、秤漏、五轮沙漏,还有漏水浑天仪,全都在,一个都没有少。刻漏里继续在滴着水,五轮沙漏的刻度盘上的指针还在准确地运行着。
子烟真的无法理解了,他不知道这是谁又重新把这些东西弄出来的,也许这是一个天大的巧合,新主人有着与子烟相同的爱好。真当他苦思冥想而没有结果的时候,他忽然听到房间里有人叫他的名字,谁会叫我的名字呢?
子烟回到了房里,他见到了他的父亲。
没错,是父亲,绝对没有错的,而且跟二十年前一点变化都没有,难道当年他没有死?子烟惊讶地张大了嘴巴,他想把心中的疑惑说出口,但却又不敢,只是一个劲地发抖。
子烟,你怎么了,中午吃饭还好好的,快跟我走,来了一个客人。父亲拉着子烟的手就往外走,子烟已经控制不住自己了,他被父亲拉着去了客厅。
在去客厅的一道长廊里,镶嵌着一面镜子,子烟走过镜子,对着镜子照了照,他看到镜子里是一个二十岁的少年,白白嫩嫩的脸,干净的下巴上没有什么胡须。这个人是谁,子烟想了好久,最终他想起来了,这个人就是他自己,二十年前的自己。他又摸了摸自己的脸,粗糙的皱纹没有了,长长的胡须也没了,头发梳理地整整齐齐。
子烟有些傻了,但他还是被父亲拉到了客厅里,在客厅,他见到了一个葡萄牙传教士。传教士穿着黑色的袍子,脖子上挂着十字架项链,背着一个巨大的背包。他解开了背包,取出了一个望远镜,一瓶香水,一个地球仪、一本圣经,最后,是一个自鸣钟。传教士走到了子烟的面前,微笑着把自鸣钟塞到了子烟的手里,并用娴熟的汉语说,年轻人,这个送给你。
不,我已经有了。
子烟把手伸进了自己的怀中,却什么都没有,我的自鸣钟呢?
然后子烟看了看现在的传教士给他的钟。重重的,是用墨西哥的银做的。在玻璃表面下,有一长一短两根指针,钟面上有罗马数字的刻度。又是和原来的一模一样。子烟后退了一步,看了看父亲,看了看传教士,他想哭,但又哭不出,然后他拿着自鸣钟飞快地跑回自己的房间,在钟声与刻漏滴水声中睡着了.....
我的刻漏还在滴滴嗒嗒地给我记着时,听着这种滴水声写作,我感觉象是在梅雨季节里缩在被窝中听夜晚雨点打在防雨棚上的声音,听着这种声音总能让我做奇怪的梦。好了,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们,我正在写一部小说,但我现在无法确定我还要不要继续写下去,还是就此以子烟回家睡觉做结局。我不知道这算不算结尾,也许根本就没有结尾。我原先打算给子烟安排一段感情的,就在那古寺里,和一个给丈夫上坟的寡妇,但我觉得这是多余的,因为子烟爱上的是时间,如果有可能,他会娶时间为妻的。
但是我不可能象子烟那样,我还要生活,我新买了一个闹钟,包装上特别强调了是用墨西哥的银做的,我不懂这样强调究竟有什么重要性。当然,这个闹钟的质量还是不错的,次日一早,准时地提醒了我起床。
我起床后来到了天井里,睡眼朦胧中看到了我的刻漏还在轻轻地滴水。
卯时整。
我突然听到了一声钟声,悠远洪亮,带着几十年的陈年往事的气息,我觉得这钟声是那老和尚每天早上敲响的古钟声。但接着我又听到了五下,原来是我的三五牌钟,它又一次起死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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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苇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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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的出生年月是1978年12月,但我所说的这个故事发生在1942年的一个夏天。地点是在苏北平原的最东端,长江口与黄海之间,与我所在的大上海仅一江之隔的地方,从地图上看象个半岛。在这个故事里,那一年我应该是十二岁。
十二岁的我与十八岁的红妹那天正在钓龙虾,其实这并非真正的龙虾,只不过是一种当地极常见的甲壳动物罢了。我们先从泥土中挖出许多蚯蚓,把它们穿在钩子上放入水中就行了。我一个人会同时放下十几个钩子,只需在一旁静静观察就会有丰盛的收获。虽然这种方法极为原始,但效果甚好,这的龙虾数量惊人,极易上钩。不一会儿箩筐里就会装满,它们一个个都挥舞两个巨大的钳,披一身红色的鲜艳甲壳,非常漂亮,而个头差不多有我手掌的长度。
我们钓龙虾的地点是在一大片芦苇荡的深处,那儿有大片的水塘泥沼,长满了比人还高得多的青色芦苇,范围有上千亩大。一旦你躲在其中某个地方,密密麻麻的芦苇足够把你隐藏,就算全村人都进来也没问题。
那天红妹钓得始终比我多,我有些不服气,索性躺在地上看着天空出神。我看到的天空是在许多随风摇曳的芦苇尖丛中露出的一方小小的蓝色,蓝得与苏北平原一样纯洁。
忽然天空中传来一种奇怪的声音,就象有几万匹马在云中飞奔。我站起来透过芦苇尖向天上仰望。终于,云层下出现了一个小黑点,渐渐变大了,变成一只银色的鸟。再近一点,又变成了一只巨大的长着铁翅膀飞翔的怪物,发出一声声巨响。
“飞机,这是飞机。”红妹叫了起来。
我明白了,红妹的爹陆先生曾说起过这种叫做飞机的东西。在这架我生平第一次见到的飞机的最前端,似乎有什么东西在飞速旋转,然后身上还画着一张巨大的嘴。我甚至能看到那嘴里还画着两排锋利的牙齿,就象海里刚打上来的小鲨鱼。许多年后我才知道,那是美国人陈纳德指挥的飞虎队的标志。在那两个铁翅膀上,还画着两面花旗子。
“花旗兵!”红妹有叫了起来,她爹是陆先生,所以她什么都知道,那年月,我们习惯把美国人叫做花旗兵。
忽然,花旗兵飞机的后面还跟来了三架画着太阳旗的飞机。它们在后面紧追不舍,一会儿笔直上天,一会儿又在天上翻跟头。后面三架太阳旗飞机喷出了几长串红色的光焰,“哒哒哒”地非常清脆。
花旗飞机被打中了,它的尾巴上炸开一个大洞,一阵浓烈的黑烟涌出,在空中拖出一到长长的黑线。它掠过我们头顶很近的地方,剧烈抖动,掀起一阵芦苇的波浪,一种凄惨的啸叫震耳欲聋。但是它又抬高了,到了将近云端的地方,它又开始向下滑翔了。
突然,从花旗飞机上爬出了个模糊的人影,然后竟从飞机上跳了下来。一眨眼,有一面巨大的伞在他的头顶打开了,又把他给拉了起来。而那架冒着浓烟的飞机,则象只无头苍蝇滑向东北边海滨的方向了。
天上的那个人就象是孙悟空腾云驾雾一样慢慢地向下落,竟向我们这边飘过来了,他越来越近,我能看见他穿了很厚的衣服,戴着皮帽,大热天别把他给热死。终于他坠入了芦苇荡的另一边。天上三架太阳旗飞机盘旋了一阵也飞走了。
“快。”红妹带着我向前跑去,在茂密的芦苇中什么也看不见,我们惊起了许多水鸟,在一片翠绿中,我们见到了一大片白色的布。
那是花旗兵的大伞,一棱一棱地非常柔软漂亮,几十根长长的线连着大伞,我们沿着线,见到一大片被压倒的芦苇,长线断了,人却不见了。
他在哪儿?洋鬼子的形象我只从陆先生的口中知道过。十二岁的我有一种强烈的冲动,要看看花旗兵究竟是什么样的怪物。
我们一直找到天快黑了的时候,我们都饿了,但红妹还想继续找。于是,我们拿出了随身携带的小铁锅和火镰,再折了许多干枯的芦苇叶子,在一片空地上煮起了龙虾。不一会儿,这几十个张牙舞爪的怪物就飘出了一股肉香,虽然没有油和盐,但依然让我流了口水。
正吃着,突然身后的芦苇中发出了一种奇怪的声音。“是花旗兵。”红妹提醒了我,也许他也饿了,闻到了龙虾的香味。
芦苇动了,从里面出来了一个人,黑色的卷发,高高的鼻梁与深眼窝跟陆先生说的没错。但他的脸不算白,被烟熏黑了,只有两个眼睛眨巴眨巴。他的外套与帽子都不见了,只穿了件白汗衫和绿裤子。他站了起来,个子又高又长,但立刻又跪了下来,双眼充满了恐惧,仿佛我会把他吃了。
“别怕。”红妹大胆地靠近了他。花旗兵的眼睛又眨巴了几下,居然流下了两行浑浊的泪水,象个孬种似地抱头哭了起来。看他这副孬样,我也有了胆子,小心地把龙虾伸到他面前,就象喂牲口一样。他盯着我半天,接着赶着投胎似地一个猛扑把龙虾连壳带肉地吞下了肚,自然,他的表情不是很好受,有些滑稽。于是红妹又剥了壳给他示范,不一会儿,剩下的龙虾已全部填入了他的肚子。
“三克油。”他终于说话了,但他的口臭却熏得我退避三舍。他显得很激动,拉着红妹的手说了一大堆话,当他明白了我们一个字也听不懂,就对我们傻笑着。
红妹决定把花旗兵留在芦苇荡里,否则在村子里肯定要落在日本人手里,八成要送命,还不如在这儿安全。然后红妹对他做了个手势,他就乖乖地如同俘虏般跟我们走了。
我们穿过密密麻麻的芦苇,来到一片水塘边上的空地。这有一坐砖头坟,我翻开坟边的一堆干草,扒开几块石头,露出了一个刚好容一个人钻进去的小洞。红妹的手势让他进去,花旗兵脸色变得涮白,“扑嗵”一声跪在我们面前,以为我们要他的命呢。我们跟他比划半天也不明白,我就先进去了。其实里面是空的,清朝的时候,有人造反,退到这儿就挖了这个坟藏身,外面不大,里面可宽敞呢,用石头和砖块垒成,还可防水。这地方,除了我爹,就只有我和红妹知道。
花旗兵也进来了,我点亮了一直藏在里面的蜡烛,照亮了整个墓室和花旗兵惊慌失措的脸。通过上方的一个小缝,还可以监视外面的空地。除了有些犯潮,样样都好,绝不会有人想到墓里面还有大活人。
红妹塞了许多干草进来铺在地上,让花旗兵就睡在这里,千万不要到处乱跑。最后花旗兵紧紧抓住我和红妹的手,他手上野兽般的浓密汗毛让我吃了一惊。他连说了几个三克油,最后说了声“古得白”,然后眼泪又象黄梅天的雨一样流了出来,真没出息。
我们回家了,这时月亮已经很高了。踏着月光,芦苇尖扫过我的脸,看着走在前面的红妹,十二岁的我突然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热辣辣地朦朦胧胧说不明白。今天红妹显得特别高兴,红扑扑的脸颊就象三月里村口绽开的那一树桃花。她说她居然救了个花旗兵,陆先生在地下也会安心的。
现在我该讲一讲红妹了,她是我家的童养媳,也就是说,等我长大了,她就会嫁给我,做我的大娘子。她已经十八岁了,是全村最漂亮的女子,我真怕自己等不到我长大的那一天。她在不断地长大,我是说她身体的各部分,该细的细了,该圆的也圆了,常撩得村里那些男人直勾勾地目不转睛,我真想把他们的贼眼珠给抠出来。而我,还是个又瘦又小干巴巴的孩子,那些比我粗壮的男孩子们常来欺侮我,他们说我将来一定会当活王八,这时候,红妹就会把他们打跑保护我。现在我跟在她后面,在月光下看着她那撩动人心的好身段在芦苇间忽隐忽线,我跑上去和她手拉着手,但我的个头只到她下巴,于是只能仰起头看她的脸。村里有个老太婆说红妹是个美人胎子,自古红颜多薄命。过去,我没觉出来,今天我终于懂了,但至于后半句,我还是不明白。
我们说好绝不把花旗兵的事说给任何人听,除了我爹。我爹知道之后一晚上都没睡,天一亮,就和我们一起去给花旗兵送些吃的和用的。
村口有好些人聚在了一块儿,村里有名的无赖小黑皮站在一块石磨上说:“昨天海边掉下来个大怪物,日本人说是个花旗兵坐着这玩意儿来的,如果谁窝藏了他就要枪毙。”突然他停了下来,紧盯着红妹,我立即向他白了白眼,我们逃跑似地出了村。
路上我发现爹的精神有些恍惚,我想问他,但被红妹拉住了,显然她更明白。到了古墓,我搬开石头往里看,花旗兵正舒舒服服在里头做梦呢。我叫醒了他,于是我爹那些馒头就全裹了他腹了。吃饱后,他才“三克油”个不停,还抱了我爹一把。
突然,我爹的手发起抖来了,他让我们继续陪着花旗兵,他先走了,以免村里人疑心。我突然有什么不祥之兆,拉住爹:“别。”
“爹不会的,别忘了你娘是在上海给日本人炸死的。”爹的目光沉重了许多。
爹走后,我们开始教花旗兵钓龙虾。这种原始的方法连傻子也会,可这个会腾云驾雾的花旗兵学了整整半天,才钓起一条小得可怜的半透明的虾,又被我们放生了,但他还是手舞足蹈了一阵。
我对这个花旗兵很失望,原来对于他的英雄形象的种种想象全然不对。他居然会当着女人的面流眼泪,连小孩都会怕,这种胆小鬼也配打仗?但我必须要救他,因为陆先生活着的时候总是说花旗兵是来帮助我们打日本人的,是我们的朋友,对朋友一定要象亲兄弟一样。可这种人配做我的亲兄弟吗?算了,陆先生是有学问的人,他讲的话一定是有道理的。
陆先生是红妹的爹,红妹的娘生她的时候就死了。陆先生曾在上海教过书,是我们这方圆几十里内最有学问的人,但他却很穷。五年前,上海被占领时,他带着红妹回到了老家。三年前,有个大概是叫重庆的什么地方的人在他家里住过一夜,第二天他就被日本人抓走了,回来时已成了具尸首。从此,红妹成了孤儿,我爹收养了她做童养媳,就住在了我家里。
第二天,我和红妹又去送饭,顺便把那从天上带下来的大布伞和皮衣皮帽都给埋了。一见到花旗兵,他身上那股猪圈般的味道就直往我鼻孔钻。他该洗澡了,当然还有我,我立刻就脱衣下水了,水不深,大人站在最深处也只淹到脖子。我扑打起水花招呼花旗兵下来,起初他又是一幅恐惧的样子,但他还是下来了。他在水里更活泼些,主动给我擦背。他赤着膊,露出的野兽般的胸毛让我恶心,我还从没见过人的身上能长这么多毛。他很殷勤,嘴里叽哩咕噜象在和我聊天,与是我也和他聊了起来,自然我们谁也听不懂。过了一会,我向岸上看了一眼,红妹不见了。
她去哪儿了?我撇下了花旗兵,让他自言自语去了。我游向芦苇丛中,拨开密密的苇杆,穿过一个极窄的小河汊,又转了好几个弯,才到了一个被芦苇层层包围起来的更隐蔽的小池塘。我想到了什么让我脸皮发热的事,于是我尽量不弄出声音,把全部身体藏在水中潜泳。忽然,我在水中依稀见到了两条雪白修长的腿,我看不清,心跳却加快了。我忙后退几步,躲到近岸的芦苇丛中,才悄悄把头探出来。
首先,我见到岸上有一堆红妹的衣服,然后我见到了红妹在池塘中,只露出头部和光亮的双肩。我不知道她是游泳还是洗澡,只是尽量克制自己急促的呼吸。她的长发披散在洁净的水中,舒展着四肢,双眼却闭着。过了好一会儿,直到我在水中都快站麻了,她才慢慢上岸。我先是看到她赤裸的背脊,两块小巧的肩胛骨支撑起一个奇妙的几何形状。然后,她的腰肢和大腿直至全部身体都象一只剥了壳的新鲜龙虾般一览无遗地暴露在河岸上。她的体形犹如两个连接在一起的纺锤。沾满池水的皮肤闪着一种奇异的光。我过去总感到世界上没有比这片芦苇荡更美的东西了,但现在这些芦苇在红妹的身边全成了一种陪衬。虽然我在心中暗暗咒骂自己,但十二岁的我却在偷偷地对自己说:“快些长大吧。”
终于,她穿上了衣服,把所有的诱惑都严严实实地包裹了起来。我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接下来的一个月出人意料地平静,花旗兵似乎已和我们交上朋友了。他很老实地呆在古墓四周。钓龙虾的技巧他也熟练掌握了,他一开始难以适应我们的稀饭,只肯吃馒头,但后来也温顺地象牲口一样,给什么吃什么了。我不知道这样要多久,红妹也不知道,反正只有这里是安全的,出去肯定不行。这些天,三十来岁的爹突然多出来几根白头发,我开始了解大人们的烦恼了。
我总觉得花旗兵对红妹有些过分热情。有一回我们在河边钓龙虾,他突然唱起了歌,我们都不明白唱的什么意思,但我们知道他唱得就象是砂锅里煮肉的声音,完全走调了。我们都被花旗兵驴叫般的嗓子逗乐了。于是红妹也唱了一首歌: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海之角,知交半零落。一杯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我和花旗兵都听得入迷了,陆先生活着时常唱这首歌,但红妹唱得更好。芦苇荡中似乎一切都静止了,连风也消失了,她的歌声渗入了每一片芦苇叶子和每一波涟漪,总之我是这样回忆的。
花旗兵听罢沉默了许久,象个白痴,忽然他怕起手来:"歪令古德。”他兴奋地张大着嘴,顺势脱下了手腕上那块表放在了红妹的手里。红妹急忙摇了摇头还给他,并后退了好几步。花旗兵又说了一长串话,挤眉弄眼地做出了各种表情。红妹也明白了几分,但就是死活不肯收,可花旗兵真较上了劲,死皮赖脸地缠上了。红妹实在拗不过,就一把将表塞在了我手里。花旗兵的脸上却是一脸的尴尬,但也没法子,于是就摸摸我的头,又说了一大堆话,看样子,这块手表算是送给我了。
红妹立即带我回去了,路上她嘱咐我千万不能让别人见到这块表,藏在身上,别戴在手上。
“红妹,为什么你不要这块表?”
“你还太小,不明白。”
“我明白,花旗兵没安好心。”我大声地说。
红妹突然盯着我对视了许久,她的眼神火辣辣的,象是发现了什么,然后她把红扑扑的脸颊紧贴在我头上说:“你长大了,你快点长大吧。”
晚上,我借着烛光仔细打量这块表,头一回抚摸这种戴在手腕上的时间机器。表面上刻着几行外国字和一个奇怪的标志,外壳和表带都是一种特殊的金属。那时我还不懂一块飞行员的表的价值,我也讨厌得到它的方式,但我实在太喜欢它了,虽然我的手腕太细,但戴上它的感觉依然棒极了。我戴着它模仿花旗兵问红妹好不好看。最后我还是恋恋不舍地把表脱了下来,放到耳边倾听秒针的“嘀哒”声在表的心脏里搏动着。
“红妹,这表什么时候才会停?”
“这是飞行员的表,也许十年,二十年,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停。”
我把表小心地包在一块手巾里,放在胸口的小褂内,在用一根带子绑起来。现在,它正在我的心口,和我的心一块儿跳呢。
“快睡吧?”红妹催促着我。我和她是睡一间屋的,但分两张小床。这时我突然说:“红妹,我在你身上躺一会儿好吗?”
我上了她的床,把头枕在她高高耸立着的胸脯上。她的胸脯既柔软又坚韧,我闭上了眼睛,鼻子却在努力嗅着红妹身上的气味,就象是春天里芦苇变绿时弥漫在池塘中味儿。
“红妹,给我揉揉背好吗?”说罢我翻过身去,附卧在她身上,把脸埋进了她的胸脯里,然后我又贪婪地深深吸了一口气。
“你今天怎么了?”红妹给我揉起了背。她的手指凉凉的,虽然手掌上有老茧,但光滑的指尖和指甲掠过我裸露的背脊时,让我想起了我死去多年的娘。自从我娘在上海的闸北大轰炸时死了,我就成了个沉默寡言的孩子,我是村里唯一没有兄弟姐妹的独子,直到红妹来到我家。
“红妹,你白天唱得真好听,你再给我唱一首歌好吗?”
红妹拿起了一把破蒲扇,唱了一首扇子歌。这是一首苏北平原上古老的民歌。她轻声吟唱着,一只手为我揉背,一只手为我摇扇子。
从红妹的胸脯里发出来的气味充满了我的鼻息,让我昏昏沉沉的。我好象自己渐渐飘了起来,到了一个更大的芦苇荡,坐落在退潮后的黄海边。在那儿,有一个披着红盖头的新娘坐在花轿里来到一个小池塘边,池塘边有一个戴着块手表的人,这个人就是长大后的我。我掀起了新娘的红盖头,但却什么也看不见。我哭了。
芦苇里一队水鸟掠过,惊起了我的梦。
第二天醒来,我发现自己躺在红妹的床上,她正在灶前为我和我爹做着早饭。
吃过早饭,我独自出门,正遇上小黑皮,我想避开他,他却拉住了我的手说:“小新郎官,你家的红妹怎么还没见喜啊?”
“我听不懂,你滚开。”
“我可是一片好意,你爹是个三十来岁的老光棍,家里有这么个漂亮的大姑娘,风言风语可少不了的。你可得小心着点你爹,别让红妹没给你生个儿子,倒给你添个小弟弟。”
虽然我那时还不懂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反正不是好话,我立刻就一拳砸在了小黑皮的鼻子上。这一拳用尽我全力,小黑皮也没什么防备,鼻子立刻就开了花。
但他终究比我大了十岁,他飞起一脚就踹在我胸口上,把藏在胸口上的那块表给踹了出来。我心里一惊,忙捡起来,还好没坏,刚要往怀里藏,小黑皮就一把将表抢去了。
“还给我。”我冲上去抢,但又给他推翻在地,他一只脚下来,把我踩住了。
“这是什么玩意儿?”小黑皮仔细地看,“还有外国字,歪歪扭扭的,什么宝贝?”
“还给我!”我声嘶力竭了。
小黑皮突然松开了脚,把手表还给了我,我把表揣进了怀里,对他大骂了几句,便立刻跑开了。
下午,我陪爹到镇里办事,由红妹去给花旗兵送饭。黄昏时分,在我们回来的路上突然下起了一场大雨,斗大的雨点象被从天上倒下来一样砸在我额头上。冒着大雨回到家时,却发现红妹不在,那么大的雨,她上哪儿了呢?难道还在芦苇荡里。
爹很不放心,于是和我披上蓑衣又冲入了雨中。雨越下越大,水塘的水不断上升,一片泥泞。我们艰难地涉过水塘,拨开被雨水砸得四处摇曳的芦苇向古墓进发。一路上,我们什么也没说,只听到我的心在“砰砰”地跳,似乎与大雨和着同一个节奏。
接近古墓,我们从大雨声中隐约感到有什么尖叫声从哪儿传出。我们加快了脚步,是女人的声音,透过雨幕越来越明显,听得出那是红妹的声音。
“救命!”她声嘶力竭的声音划破了芦苇荡的上空,天也越发黑暗,一切都给大雨涂抹成了深色。我们到了古墓,却没有人,声音是从对面那一丛东倒西歪,剧烈抖动的芦苇中传出的。
“红妹!”我也大叫了一声。
这时突然从芦苇中冲出一个人影,向弹丸似的弹了出来,直撞到我身上,和我一同扑倒在泥里。是红妹,她的衣服全都是一丝一丝的,裤子也是,象是只在身上披了层布。她的头发也全乱了,头发上,脸颊上,甚至嘴唇上也都沾满了泥水和芦苇叶片。我看得出她眼眶里积满的泪水已与雨水混在一起难以分辨。红妹紧紧把我抱住,就这样蹲在地上不敢起来,虽然湿透了,但她的身上却很热,我突然从中间闻到了一股只有花旗兵身上才有的特殊味道。
“狗娘养的花旗兵!”我爹大骂了一句,我从没见过他如此怒不可遏。他凶猛地扑向那丛芦苇,很快就把那个赤着身子的花旗兵拖了出来。爹向来是个性格温顺的人,从不与人打架,现在却打得如此狠,手脚并用,而且专捡要害的地方。直打得花旗兵全身青一块,紫一块,混身是血,又都跟泥水混在一起,简直成了个“黑人”。
花旗兵根本就不敢还手,他任凭自己被我爹痛打,一身不响地背过气去了。
“爹,你会打死他的。”
“你真是个憨大,当了活王八还不知道。”爹恶狠狠地说。然后他把花旗兵架了起来,又大声地在花旗兵耳边大吼一身:“别装死。”
“红妹,你说让这个杀千刀的畜牲怎么个死法?”爹一边问着红妹,一边用手紧紧掐着花旗兵的脖子,随时都可能把他的脖子拧断。爹的目光第一次让人不寒而栗,我相信花旗兵的死期到了。
红妹咬着嘴唇,好久才轻轻地说:“饶了他吧?”
“什么?”我爹以为自己听错了,“你不恨他?”
“恨,我恨不得亲手杀了他。可花旗兵是来帮助我们打日本人的,我们不能伤害他?”
“可他伤害了你,也等于伤害了我们。”
“这是命,红妹受的苦都是天注定的。”
“真的要饶了这个忘恩负义的畜牲?”爹又给了花旗兵一个耳光,把他打醒了,花旗兵双眼无神地看着红妹,仿佛已听天由命了。
“饶了他吧,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红妹的声音越来越微弱了。
爹叹了口长气,把掐住花旗兵的手放开了。“快磕头谢罪。”爹又把花旗兵按倒在地上,向红妹磕了三个响头。然后爹把蓑衣和外衣都脱下来披在红妹身上,离开了这里。
路上,我们保持沉默,红妹不停地发抖,爹的脸色难看极了。回到家,爹什么心思也没有,立刻回他自己屋里去了。许多年以后,爹终于向我说起了他对红妹的身体曾有过一种强烈的渴望,毕竟那时的他是一个三十多岁的成熟男人,他也曾有过他的痛苦,但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鳏夫,作为一个农民,他有惊人的克制力去忍耐那种欲望。我想那晚的事,一定让他彻夜难眠。
红妹让我给她打些热水,她想洗澡。过去总是红妹给我烧水的,但这回我想红妹是真的有委屈了。烧完了水,我刚要退出房去,红妹却说:“你留下吧。”
于是,我看着她在木桶里洗澡,这是我第二次看见女人的身体,第一次是偷看,这次却是光明正大的。她的身体依然是那么完美,在热水中更显得成熟。她一点表情都没有,只是努力擦拭自己的身体,一遍又一遍的,她对我说:“红妹已经不干净了,将来你还要不要我?”
“我要,我一定要,红妹你洗完了澡又会和昨天一样干净了。”十二岁的我还不明白这天发生的事究竟意味着什么。
“你也淋雨了,进来一快儿洗澡吧?”红妹说的异常平静,我知道她始终把我当成个孩子。于是我脱光了衣服,露出我十二岁的身体,跳进了大水桶,与红妹十八岁的身体贴在了一起。
“为什么你还是个孩子。”红妹仔细看了看泡在水中的我的全身每一个干巴巴的细节。
“我不是个孩子了。”尽管我说出口的是童声。
红妹的表情略有了些变化,她轻轻地在我耳边说:“红妹脏了,从今天起,红妹永远是脏的,永远也洗不干净了,帮我擦擦背好吗?”
平时总是红妹给我擦背的,现在我才想起该有人给她擦背啊,这个人应该是我。我哪着布擦了好一会儿,早就擦干净了,可红妹还是觉得脏,于是我再擦一遍,一直擦到她皮肤发红,她还是认为不干净。然后红妹又要我为她擦遍全身每一个角落,她说:“我全身没有一个地方是干净的,就算皮肤干净了,骨头里也已经脏了。”
我突然激动了起来:“红妹,你一点也不脏,就算脏了,我也要你,我要你。”
红妹一把将我紧紧抱住,抱得好紧,在热水中紧得喘不过气来。我的头脑有些模糊了,在我的记忆中,她的嘴唇好象堵住了我的口,好象把我的手和前胸紧贴在她高高的胸脯上。我们就这样紧拥了好久,也许是一辈子,但是,我十二岁的身体究竟无能为力,那一晚,什么也没有发生。
大雨,下了整整一夜。
天亮了,雨也停了,村子里传来了几声刺耳的狗叫和皮靴的声音。我家的门被一脚踹开,我和红妹还有我爹都被绑了起来。我这才看清是一个小胡子日本军官带着一个翻译和一队日本兵以及一只伸着舌头的大狼狗。在日本人身边还站着小黑皮,他正死死地盯着红妹。我什么都明白了,是因为那块表,他告密了。
小黑皮笑嘻嘻地在红妹身边转了一圈,又来到我跟前一把从我的胸口把那块表给揪了出来,交给了日本人。小胡子军官个头很矮,比我高不了多少,他仔细地端详了片刻,连连点头,然后拍了拍小黑皮的肩膀,又向翻译说了一通东洋鬼话。
翻译问:“花旗兵躲在哪里?”
我们没人开口。小胡子看了看,把手指向了我爹,几个日本兵上来用枪托猛砸我爹的脑袋,我爹立刻就被砸得倒地不省人事了。我一急就叫了起来,小胡子走到我跟前,摸摸我的头,对我疵牙咧嘴地笑了笑,见我毫无反应,就打了我一记耳光。我的脸上立即我辣辣地痛,半边脸肿了起来。我在心里面骂起了日本人的祖宗十八代,顺便也骂到了那个活该千刀万剐的花旗兵,这种畜牲最好马上就死光,说就说吧。
“不能说,想想你娘吧,千万不能为日本人办事。”红妹突然大叫了起来。
小胡子于是又转到红妹面前,打量了一番,伸手便去摸她的胸脯,冷不防从红妹口中飞出一粒唾沫,正砸在小胡子鼻量上。他勃然大怒,从腰间抽出了那把寒光闪闪的军刀对着红妹。红妹眼睛也没眨一下,小胡子摇了摇头,又把军刀递回了刀鞘。
小黑皮却对翻译说:“看样子,他们是把花旗兵藏在了芦苇荡里。”
小胡子听了翻译的话后点了点头,就让小黑皮先看着我爹,他自己带着士兵和翻译还有狼狗,押着我们进了芦苇荡。他们叫红妹带路,红妹却带着他们乱转。然后又叫我带路,我则原路返回。小胡子很恼怒,他命令由狼狗带队。这狼狗大得惊人,露出长舌头和两排森白的牙齿,它一定吃过不少人肉。它不断用鼻子在泥泞的地上和芦苇间嗅着,雨后的天气特别清新,使狗鼻子的灵敏度增强了。它带着我们向一片淤泥冲去,不一会儿,我们埋在那儿的花旗兵的大伞和皮衣皮帽都被挖了出来。小胡子狡滑地笑了笑,继续搜索。我不知道今天还能不能活命,混身都在发抖。我偷偷向红妹瞄了一眼,她却神情镇定,她的眼神与我撞在一起,立刻让我平静了下来。
但随即我的恐惧又涌上来了,可憎的大狼狗正带着我们一步一步靠近花旗兵藏身的古幕。不断有飞鸟和青蛙被日本兵的皮靴惊起,他们用刺刀尖劈开芦苇,终于我们到了那儿。
刹那间,我的头脑中一片空白,但那只狼狗似乎被古墓中散发出来的古老气味迷惑了,它绕过古墓继续前进,结果又绕了一圈回到了古墓边。
小胡子急了,他抽出军刀对准了我们。我的腿发软了,但我想到了花旗兵,他此刻一定躲在古墓中透过那道石头缝偷看着我们呢。现在我要为这个混蛋而去死了,他的命难道就真的比我们的命更值钱,昨晚真该让爹把他杀了。
小胡子日本人把军刀对准我鼻尖,我无路可退,直盯着锋利的刀尖,锋刃在清晨初升的阳光中耀眼夺目。我想象着它切开我的脑袋,沾满了我的鲜血和脑浆的情景。凭什么,凭什么要我去死,该死的是花旗兵,我大叫了起来:“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这话本不该由我这个孩子来说,但我一想到如果我下辈子还能活到二十岁,就能娶红妹了,所以就脱口而出。
“不要碰他!”红妹大声叫了起来,小胡子立刻把目光对准了她,也把军刀掉转了方向。
“他是我男人,不要碰他。”红妹的这句话让我重新精神了起来,死就死了,我也满足了。
翻译把这句话告诉日本人,小胡子立刻对我轻蔑地笑了起来。
“先把他放了,我就告诉你们花旗兵在哪里。”红妹对翻译说。小胡子同意了,并为我送了绑,我一把扑到红妹身上:“我不走,我要和红妹死在一起,永远在一起。”
红妹在我耳边亲了我一下,然后轻轻地说:“快走,忘了我吧,我是个不干净的女人,我配不上你,将来你找个干净的好女子吧。”
“我只要红妹,这辈子我只要你。”我抱着她不放。
红妹突然踹了我一脚:“快走,为你爹想想,别断了你们家的香火。”
我流着眼泪最后看了她一眼,放开了她,红妹又说了一句:“你是男人,男人不能随便流眼泪,更不能当着自家女人的面。”
我抹干了眼泪,飞快地跑了。一切都在芦苇的绿色中模糊了。
一口气跑到村口,我突然又想起了昨天晚上红妹在热水里的身体。我不能丢下她不管,她说我是个男人,不能随便流眼泪,可一个男人不能让自家的女人留下来等死,自己却跑了。不行,我要回去,于是我脱了衣服,跳下水,慢慢游了回去,不一会儿,我又游到了古墓边的池塘里,隐藏在密密的芦苇中,偷偷看着岸上的红妹。
翻译说:“现在他已经走远了,你可以说了吗?”
“好的。”被松绑了的红妹嘴角带着一丝微笑,对着直指她胸口的军刀。她捋了捋头发,眼神中闪出一种光彩。她挺直了身体,军刀尖前高耸的胸脯一起一伏,仿佛在嘲笑着苍白的锋刃,她的衣服仅仅包裹着的似乎已不再是诱惑,而是一团灼烈的火。
突然,她骄傲的胸脯向前一挺,军刀尖深深地刺了进去。这让小胡子措手不及,他根本无遐抽刀,从红妹胸口喷出的鲜血已经溅在了他的脸上。
我惊呆了,身体麻木了,仿佛已不再属于我自己。我看见红妹的嘴角依旧带着微笑,只是胸口上多了一把长长的军刀,血液正源源不断地想外喷出。然后,红妹倒下了,她慢慢地闭上了眼睛,身体完全被染红了。血流到了地上,于是泥土也红了,血流到了芦苇杆和叶子上,于是它们也红了,血流到了池塘里,于是我的眼前也一片腥红了。她的血仿佛永远也流不完,一直汨汨地往外涌,我从她的血中嗅到了那晚把头埋在她的胸脯中才能嗅到的味道。
那条狼狗还在贪婪地伸出舌头舔着泥土里的血,小胡子把军刀从红妹的胸口抽出,无奈地摇了摇头。正当他们要离去时,听到了一个奇怪的声音,从古墓中传出的声音,当场把他们吓得魂飞魄散。我看见花旗兵了,他竟从古墓中爬了出来,他的身上和脸上全是昨晚被我爹揍的伤痕。花旗兵露出了一种我从未见过的表情,他愤怒了,真正愤怒了。他真正象一个军人一样扑向了小胡子日本人,他带着一种野兽般的呼啸一把将小胡子扑倒在地,狠狠地掐住了他的咽喉。周围的日本兵立刻用刺刀刺入了花旗兵的背脊,但花旗兵死不放手,继续狠狠地掐住小胡子,直到花旗兵的身上出现了二十几个刺刀窟窿,血溅起半天高,才彻底断了气。
日本兵费力地把花旗兵扳开,小胡子的嘴里喷出许多血,翻译用手去试了试他的呼吸,然后沮丧地说:“完了,被活活掐死了。”他们把花旗兵的尸体验明正身之后,便把他和小胡子两个死人一同拖走了,只剩下红妹继续躺在地上。
日本人走了,我从水中爬出来,趴在红妹身边,静静地看着她的脸。我仿佛能看得见她的灵魂正离开她曾经火热的身体,象一缕轻烟飘到高高的云端里去了。而芦苇荡依旧平静地横卧在苏北平原上,好象什么也没发生,但却染上了三个国家的人的血。
十二岁的我吃力地抬起了红妹,她好象突然轻了许多。我们向芦苇荡的深处走去,筑巢的水鸟们被惊起,在我们的身边飞舞。我踏着腥红的泥土走着,红妹被芦苇永远地隐藏了起来,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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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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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后弈射日之前,天上有十个太阳,自然也有十个月亮。后弈射日之后,白天只有一个太阳,而晚上仍旧有十个月亮。当时的月亮并无后来阴晴圆缺的变化,一年到头,不论初一还是十五都是一样的银盘大脸圆圆满满的样子。我们可以想象十个圆月挂在头顶,一起放出撩人的清辉的美景,恐怕就要无比羡慕我们的祖先了。
一个三十岁的女人,正在美丽的月光下,独自顾影自怜,她还没有生育过,所以还保持着少女的完美体形。据古书上记载,这个女人美得出奇,今天再也找不到象她这样美的女人了,事实的确如此。这时一个四十岁的肥胖女人走过她的跟前,向她微笑着打招呼,这令她大吃一惊,因为她记起来了,胖女人在十年前还是一个苗条的人间尤物,而现在,却象是一块被用皱了的抹布。她向那女人表示了同情,悄悄地流下了眼泪。古书上说,她流泪的样子也是美的。
她叫嫦娥,是羿的妻子。
十几年前,当她还是个少女的时候,她几乎从未碰过阳光。那年月不是今人可以想象的,人们都是昼伏夜出,与动物的生活节奏相同。白天的十个太阳是任何人都难以忍受的,人们只能躲在山洞里睡觉。而到了晚上,天上十个月亮光辉灿烂,把黑夜照得如同白昼,又不失月色的缠绵,各色人等就在这月光下打猎捕鱼,采桑织布,乃至婚丧嫁娶。
后来,从东方的夷人部落来了一个年轻人,他的身上背着一张巨大的弓和用燧石做成的箭。当人们都在山洞中做着白日梦时,他抬头仰望十个太阳,十道灼烈的阳光让人头晕目眩,皮肤开裂。年轻人弯弓向日,射出了九只箭,一箭一个,把九个太阳全给射落了,只剩下最后一个太阳在天上害怕地发抖。
这个年轻人就是羿。
后来羿又奉了尧的命令,断修蛇于洞庭,禽封豕于桑林。成为了一个大英雄,娶了一个美丽的女子,这个女子,就是嫦娥。
人类的幸福生活都应归功于大英雄羿,是他拯救了人类。人们无限地崇拜他,给他和他的妻子嫦娥以极高的地位,甚至连尧都在考虑将来把位子禅让给羿。
所以,羿是幸福的。人们总这么说,不但是因为他的地位,也是因为嫦娥的美貌。
是的,古书上说,嫦娥的美注定是永恒的。
但三十岁的嫦娥却不这么想。她究竟想些什么,没人知道,古书上也没有记载,这一点是古人的遗憾。古书只记载了她抬头仰望月亮的时间要远远多于她注视羿的时间,以至于引起了这个大英雄对明月的嫉妒。
嫦娥遥望的明月与今天的不同,应该算作是复数,或者说是月亮们。就象现在我们在仰望群星,而古人在仰望群月。嫦娥坐在一条清澈的河边,河水里也倒映着十个月亮,所以总共是二十个月亮,古人的数学不太发达,得把全部的手指头,脚指头统统算上才能数清楚,这有点象与中国人有血缘关系的古玛雅人,他们采用二十进制,用手指,脚指进行计算,这就苦了手脚有残疾的人了。
我在闲扯了,但那时的确还未发明鞋子,嫦娥光着脚丫子坐在河边,手脚并用地数着月亮,她数过无数遍了,她就这样打发着时光。因为她是羿的妻子,所有的人都愿为她做事,而她的丈夫,那个举世无双的大英雄,则一天到晚在深山老林里斩妖除魔,为民除害,有时几乎几个月见不了面。她就有了些许的无聊。在无聊中,她只能做三件事,第一件是数月亮;然后是观察自己的身体变化,以免发胖,或是脸上生皱纹之类的,这一点倒与今天的三十岁的女人们相同;第三件,就是回忆往事。
嫦娥是十八岁嫁给羿的,当时,羿刚刚射下九个太阳,年轻潇洒,雄姿英发。是尧为他们主持的婚礼,几乎所有的人都喝了他们的喜酒。婚礼是在月光下举行的,十个月亮把新娘装饰地无比美丽,简直就是下凡的天仙。古书上说,那是中国第一个婚礼,标志着中国开始走出群婚制的蛮荒时代,他们也是中国第一个稳定的一夫一妻制的家庭,具有空前的意义。然后,他们幸福地度过了蜜月,成为世界上最美满的一对儿。
十年过去了,嫦娥没有给羿留下一男半女,但羿依然爱她,她也依然保持着少女的体形和容貌,仿佛她永远是十八岁。
尧的妻子来了,嫦娥见到这位中国的第一夫人踩着月光走到她面前。拉着嫦娥的手,仔细地端详着她,却一言不发。十个月亮放出的光芒让嫦娥的全部都暴露在第一夫人眼前,嫦娥从她的眼中见到了一种无限的羡慕。第一夫人是来向嫦娥请教永葆青春的秘方的,她嫁给尧已经三十年了,那时他们也是郎才女貌的一对,她也有着魔鬼身材,可现在,尧已经娶了十六个老婆了,并且已有一年没和糟糠之妻说过话了。第一夫人说着说着,便泪如泉涌了。可嫦娥根本就没有什么养颜的秘方,她只有安慰着第一夫人好半天,才送走了这位更年期妇女。
目送着第一夫人远去,嫦娥的心里突然有些乱,尧总说要把位子禅让给羿,那么将来自己也会是第一夫人,她会和她的前任一样吗?嫦娥不愿再想下去,她脱去了老虎皮做的衣服,下河洗澡了。其实她是想借助明亮的月光,看一看自己的身体,这身体依然是完美的,放到今天可以在T型台上拿到世界模特儿冠军。虽然我没有亲眼见过,但古书上确有这样的记载,我相信。
嫦娥泡在水里,就象是美人鱼一样,过了很久,直到她突然发现水里还有人。她靠近了那儿,是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婆在洗澡,全身的皮肤松弛,象一堆棉花,老太的头发差不多快掉光了,剩下几根也是一片雪白,脸上的皱纹如刀刻一般,牙齿也全没了,在那年月,能活到这个岁数那是非常非常不容易的。嫦娥感到有些恶心,她想到自己还光着身子,就要往回跑,但老太叫住了她,老太太对她微笑着,老太太伸出了颤抖着的手,抚摸着嫦娥的身体,嫦娥见到那只布满折皱和老年斑的手就有些害怕,但她还是忍耐住了。老太太的粗糙的手在嫦娥身上游走着,仿佛在牵着她,有一股巫婆般的魔法。老太太说自己年轻的时候也和嫦娥一样漂亮,一模一样。嫦娥不信,她挣脱了老太太,飞快地穿上虎皮,沿着河岸向上游跑去。
她年轻,她健康,她跑得就象只母鹿一样矫健。她一口气跑了很远,直到她确定已经摆脱了那个老太太。上游很荒凉,人烟稀少,她盲目地在河边走着,仿佛今夜一下子使她改变了许多。
一具白骨,她忽然见到了河边上的一具白骨,在十个明月的照射下发出森严的反光。从这具遗骸的骨盆可以判断出这曾是一个女人。这些骨头轻巧纤细,仿佛是精美的工艺品,白得有些晃眼。虽然骷髅的样子令她作呕,但这具骨骸还是深深抓住了嫦娥。骨骸横卧在地上,河水冲刷着它的脚指,这个姿势其实很美,非常优雅,具有一种高贵的气质。
嫦娥哭了。她感到眼前这具骸骨其实就是她自己。
嫦娥终于发觉了一种纯粹的恐惧。她慢慢地低下头,把眼泪滴在河水了,河水被她的眼泪弄咸了。她低头对着河面,月光皎洁,平静的河面仿佛如面镜子,事实上在镜子发明之前,水面就是镜子。
在月光明亮的镜子里,嫦娥发现她的眼角多了一丝鱼尾纹。
她沉默了,在骨骸边,她沉默了很久,已是下半夜了,凉凉的夜风刮起她乌黑光泽的长发。她再一次抬头仰望十个月亮,古书上说这次仰望是致命的。
她以极快的速度回到了家,所谓的家不过是架在树上的一个巨大的巢而已。她从家里取出了一粒药丸,然后吃了下去。
这药是昆仑山上的西王母送给羿的,汉朝及其后世的西王母也就是王母娘娘,是个“年可三十许”的丽人(班固《汉武内传》),而在上古时期,西王母还没有进化过来,“豹尾虎齿而善啸,蓬发戴胜,是司天之厉及五残”(《山海经》)。
至于这粒药的作用,准确地说能延年益寿,抗拒衰老,永葆青春,增加新陈代谢,提高生活质量,是二十一世纪人类科技发展和生物工程的结晶,可惜至今仍未发明出来。可在古代,的确有,简单的说,就是长生不老之药。
羿拿回这药的时候,神秘兮兮的,千叮咛,万嘱咐,绝对不能吃,至于原因却不肯说。
现在嫦娥吃下了药。心头砰砰地乱跳。然后她抬起了头,看着十个月亮。
突然,她的身体轻了起来,仿佛有什么东西托起了她,她的脚离开了地面,居然自己飞了起来,她越飞越高,向下一看,自己在树上的家越来越小。嫦娥害怕了,她叫了起来,但地面离她越来越远,没人听得到,她的羿正在千里之外的大山里杀野兽呢,更加听不到她的救命声。渐渐,她飞入了云层中,又飞出了云层,她离十个月亮越来越近,好象每一个月亮都在伸手拥抱她。
终于,她在其中一个月亮上登陆了。
与阿波罗登月行动中,美国人阿姆斯特朗走出登月舱,踏出那自己的一小步,人类的一大步时见到的景象不同。嫦娥见到的并非那个一片荒凉的星球,她看见月亮上有一座巨大的宫殿,那就是广寒宫。月亮上还有三种生物,一是桂树,二是兔子,三是蟾蜍(癩蛤蟆)。她抱起了雪白的兔子,走入广寒宫中,巨大的宫殿中空无一人,她明白了,这座宫殿就是为她而建的。
嫦娥抬起头,见到的是四周另外的九个月亮,全都一模一样。而她熟悉的地球,则已遥不可及,在一片黑暗的宇宙中,这是唯一的蓝色星球。地球真美啊。嫦娥后悔了,她从没想到过,自己原先生活过的这个星球是在银河系里,是多么迷人。
她又哭了,泪水流在了兔子的脸上,月兔从三瓣嘴里伸出舌头舔着她的眼泪。她知道,她永远也回不去了。
在地球上,我们的大英雄羿回来了,他扛着头大野猪,背着大弓回来了。但嫦娥失踪了,他找了很久,直到他发现西王母送给他的长生不老药不见了,他终于明白嫦娥去哪了。
羿愤怒了,他抬头望月,十个月亮向他眨着眼睛。月亮,我恨你们!羿对准了月亮弯弓搭箭。我能射下九个太阳,也能射下十个月亮。他向月亮们判处了死刑。
那天夜里,天下所有的人都向羿下了跪,因为人们热爱十个月亮,十个月亮,一个都不能少。连尧都拉着羿的衣服,对他进行思想政治工作。但羿已到了愤怒的极点,他不能没有嫦娥,他要报复,他要月亮们付出血的代价。
他终于射出了箭,第一个月亮中箭了,它在天上摇晃了一下,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然后,所有的人都看到那个月亮流出了许多血,接着一头栽了下来,落到了大地尽头的无底洞里。紧接着第二,第三,第四,直到第九个,全都被羿射了下来。他一口气处死了九个月亮。只剩下最后一个月亮还在孤独地坚守着夜空,他不知道,嫦娥正在这最后一个月亮上看着他。而夜空,越来越昏暗了。
羿决心要把月亮斩尽杀绝,一个不留,尽管这时尧已经吓昏过去了。他抽出了最后一支箭搭在了铉上,箭头直指最后的月亮。
但就在这个瞬间,月亮变了,羿揉揉自己的眼睛,但没错,月亮的确变了。月亮变瘦了,从一个标准的圆,变成一个缺角的圆,就象是被人咬了一口。那个吃月亮的人越吃越多,月亮也变成了一个半圆,但半圆也在变小,仿佛被挖掉了一大块,一直到变成一个弯弯的勾子的形状,也象枚弯弯的柳叶。
羿惊呆了,他明白嫦娥就在那上面,天下所有的人也吓呆了,以为羿触怒了神灵,要有大灾祸发生了,世界末日就要来临了。羿放下了弓箭,他虚弱地坐倒在地上,无力抗拒神圣的自然。
十五天过去了,月亮每晚都有变化,它在渐渐地变大变圆,花了十五天的时间又恢复了原先那个标准的圆。然后又过了十五天,从圆月又变成了一轮弯弯的如勾新月,总共三十天,月亮缺了又圆,圆了又缺。象个女人的生理规律。
羿明白了,是嫦娥,是移居月亮的嫦娥使月亮变成了一个女人。从现在开始,月亮是有生命的,是一个活生生的女人,她有血有肉,也有感情,那是他的妻子。
羿放弃了,他不想再射月了,他永远地失去了嫦娥。他仰望着最后的月亮,仿佛面对面地看着他的妻子。他走了,离开了尧和他的部落,独自一人走向了荒野。他失去了英雄的气概,象个平凡的人,毫无防备地游荡着,他的徒弟逢蒙卑鄙地偷袭了他,射死了羿。羿至死,仍在呼唤着嫦娥。
从此,中国人的历法以月亮来计算,相对于西方的太阳历,中国历法叫阴历。把月亮三十天一个盈亏的轮回的时间称做一个月,月亮圆了十二次,就是一年。
在另一个星球上,嫦娥终于实现了永葆青春的梦想,不论地球上过了多少年,她永远都是三十岁的年龄,十八岁的身体。
她终于懂了,什么叫一个人的天荒地老,五千年过去了,虽然有个只会砍树的吴刚来到月亮上,虽然有月兔捣药来陪伴她,但依然无法摆脱那种纯粹的孤独。
今天晚上,当你抬头望月的时候,不管月亮是圆是缺,你都再也不会有古时候十个月亮的那种感触了。就算你坐着宇宙飞船去寻找,也只是一个朦胧的梦,你永远都见不到那个最美的女人,除非,你是复活的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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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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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945年8月15日。上海黄浦江边。一根电线杆上的喇叭中发出了一种奇特的声音,这种抑扬顿挫的音调在上海的天空上徘徊着,每一个人都在侧耳倾听,不管听得懂与否。那一天,从东京到北平,从上海到新加坡,只要有日本人的地方,都会被这种声音所笼罩。发出这声音的人是日本天皇裕仁。
在这一天,这位后来享有高寿的裕仁天皇做出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抉择,第一次通过电波把自己的声音送入他忠诚的子民们耳中,告诉他们一个难以接受的消息———日本帝国投降了。
那天少了一条左臂的伤残海军少佐武田丘带着十三岁的少年雷太郎一边听着广播,一边走在黄浦江边。全身海军服的武田左袖里空空如也地晃着,从额头上渗出了几滴汗珠,汗珠在正午的阳光下闪闪发光,但是武田忽然感到这太阳开始暗淡了,就象黄浦江里一艘军舰上挂的海军旗。
这天,路上他见到的所有的中国人神情都有些异样,当然,他们并不敢在日本军人面前兴高采烈,也不敢公然地交头接耳。但他们的眼中都发出了一种久违了的光彩,或是低下头偷偷地抹几滴眼泪。武田不愿打搅他们,因为他自己也想从眼睛中放出光彩,也想偷偷地流两行泪,祭奠他那永远留在太平洋海底的左臂。
“父亲,我感到耻辱。”雷太郎轻轻地在武田耳边说。
武田凝视着雷太郎,沉默了许久,他的表情是那样另人难以捉摸。他仿佛突然陷入了往事中,从眼前这十三岁少年的脸上,看到了那个他从来未曾谋面过的人。武田把仅有的那只右手搭在雷太郎的肩头说:“雷太郎,听着,你并不是我的儿子,你是一个中国人。”
雷太郎突然后退了几步:“你骗我。”
“现在战争已经结束了,我终于可以说了。”
雷太郎盯着武田的脸,觉得他的脸忽然变了,仿佛自己正面对着一个陌生人。
“为什么?”他刚刚开始变粗的声音划过了天空。
二
2000年上海的夏天的特别的炎热。我总是在下班后沉浸在旧书报的海洋中艰难地寻找着,希望能够实现大海捞针的奇迹。我目前在业余时间搞一项研究,主要是关于旧上海的金融业巨头丁氏家族的历史。这个家族曾在上海辉煌一时,又迅速地衰亡,宛如昙花一现。
我只是个蓝领上班族,搞此类的研究纯属个人爱好,就象有的人喜欢集邮,有的人喜欢养鸟,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纯粹是爱好,尽管要付出大量的精力和时间。但有关丁家的资料实在太少了,我不是专业的,又无法开出单位介绍信,所以不能从档案馆调资料。我的研究处于极大的困境中,为此我几乎跑遍了整个上海,但仍毫无头绪。直到一个昏暗的傍晚,我在一家废品回收站发现了一张1931年的报纸,上面刊登着一张照片,正是丁家的全家福。
那张报纸由于年月太久,早已破烂不堪并且发出一股刺鼻的霉味。但那张全家福几乎占了第四版的整个版面,拍摄和印刷的质量也不错,所以还是能够基本看清的。照片上总共六个人,和那时所有的大户人家的全家福一样,父母坐在前排的当中,两边各是一个儿子,后排的左边还有一个儿子,右边则是一个女儿。三子一女,标准的富商家族,每个人都在笑,似乎对自己的地位充满了信心。可唯独女儿没有笑,她的脸上有一种忧郁,特别是眼睛,她的眼睛能说话,我可以察觉到,但我无法破译她向我发出的密码。虽然她惊人地美,但如果照片上她是笑的,那我会认为她是世俗的美。但她没有那种世俗的笑和世俗的美,这是致命的,既是对她而言,也是对我而言。
她没有笑,为什么?那个摄影师一定对他们全家都说“茄子”,而且象他们那样的家族,没有理由不充满自信。为什么?也许只是一时的不开心,发发小姐的脾气,或是看了阮玲玉的电影,故意这样以显出与众不同?不,没那么简单。与其说是我决心从她开始着手调查,不如说是照片上的她强迫着我走进她的世界,是的,我被她吸引住了,或者说我被她俘虏了。
三
1937年11月底,太阳旗的阴影刚刚飘扬在了大上海的上空。在距前不久发生过激战的四行仓库不远的老闸桥北的一条弄堂里,27岁的海军中尉武田丘正身着着海军服慢慢走着。这是他第二次来到上海这座城市。
上海对于他的吸引力已不仅仅是国际饭店和大世界了,也不仅仅只是作为日本军人必须要征服中国的一项天职。在五年的时间里,他常常梦到一个人,武田下意识地感觉,那个人还在上海。那天秋风刮地很猛,他走出了北四川路上的日本海军陆战队司令部,一个人沿着四川路向南走,有人提醒他最好带上几个士兵以保证安全,但他拒绝了。独自走在中国的土地上,他一点也不害怕,他在五年的时间里,花了极大的精力学习汉语,现在他的汉语水平已与中国通土肥原贤二相差无几了。当然他的上司认为这是一种为了征服中国而必须的准备,其实并非如此,武田是为了寻找那个人,那个中国人。
那天四川北路上行人稀少,两边有的房屋被战火烧毁还是废墟,一队队海军陆战队忙碌地巡逻着,另有些日本人在争相传阅日军进攻南京的捷报。武田则似乎视若无睹,转到了老闸桥附近。时光已近黄昏,武田看着海军旗般的夕阳,一片失落感袭来,他茫然地走着,在路边匆匆地吃了晚饭,也不忌讳是否有中国人会给他放毒。
武田失魂落魄地在老闸桥附近的小弄堂里游荡着,有遭轰炸后的废墟也有密集的居民区,更有许多人满为患的难民。不知不觉,夜深了,闸北的马路和弄堂都显得异常的冷清凄凉。就在这一夜,武田终于见到了那个人。
她的怀里抱着一个孩子。女人的脸很苍白,在煤汽路灯下,她吃惊的神色让武田终身难忘,这一夜对武田来说是在劫难逃的。他知道自己的生命中一定会有这一夜的,这是天意,许多年后他翻阅日记时这样对自己说。
这个女人正抱着她的儿子去找医生看病,她五岁的儿子发高烧了,但是当时闸北所有的中国医院都撤离上海了,而且私人诊所的医生是不敢在这样的局势下夜间开门的。武田带着她去一个日本军医那儿,自然,当时没有一个中国女人会相信日本军人的,但是,她儿子的高烧的确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于是,他们到了一所日本医院,武田慌称这是他自己的儿子,军医与他认识,就收治了孩子,打了针并开了药。
走出医院,儿子已经在女人的怀中睡着了。女人淡淡地说:“谢谢你救了我儿子的命,我该怎么报答你?”这句话绝对是非常暧昧的,“报答”,什么叫“报答”?一个年轻漂亮的中国女人要报答一个年轻的日本海军军官那只有一个方式,我不便把这个方式说出口。
但当时武田没有回答,他与一般的日本军人不同,他很单纯,非常单纯,他还不懂什么叫“报答”。他只是凭着一种模糊的直觉,一种在五年来一直都挥之不去的困惑,他跟着那个女人走了,走进了一条小弄堂里的房子。
那时由于轰炸,闸北的民房都断了电,女人点亮了一根蜡烛。神秘的烛火把女人的脸覆盖上了一层红色,暧昧不清的红色。女人把儿子轻轻放在一张小床上,然后对武田说:“为什么要帮我,你到底要什么?”
其实武田并不需要什么,他只想了解这个女人,解开五年来一直纠缠着他的种种疑问。“我只想要——”他却说不出口了。
“你想要我?是不是?日本人。”女人其实想错了。她走进了武田,把头靠近了他,烛光下,两个人的脸上象烧起了一小团火。武田的额头又出汗了,接下来的事,他记不清了,只记得女人的嘴唇是那样滚烫,这滋味让他永远难忘。
然后,是更加致命的事,就在女人的嘴唇贴住了武田的同时,武田突然感到腹部有一种凉凉的感觉,就象一块冰伸入了你的体内。接着,凉凉的感觉消失了,变成了一股火热,就象嘴唇上女人给他的感觉。这股火热充满了他的腹腔,令他热血沸腾,的确如此,武田的手下意识地摸了摸腹部,湿润,满手的湿润,还带着他体内的热气。他明白了,是血,自己的血,正从腹部源源不断地向外喷涌着。
一声金属坠地的声音响起,武田眼角的余光看见了地上落下了一把刀,沾满血的刀,沾满了武田的血。女人的嘴唇继续贴着他,他知道这个女人在刚才干了什么。他现在还有力气去拔腰间的枪,但他没有,他什么也没有做,也许女人已经使他满足了。
在身体即将瘫软下来之前,武田轻轻地问:“为什么要杀我?”
没有回答,在武田失去知觉之前,他满眼都是这个女人诱人的红唇。
四
我冒充大学生来到了一所大学关于旧上海的资料库里,要求阅览一份有关丁氏家族的资料。管理员查了一阵,说正巧刚才有人来查阅过,伸手指了指资料室的角落里一个埋头苦读的老头。
空旷破旧的资料室里其实只有我,管理员和老头三个人,没有人来看这些古老的东西,在他们眼里,这堆资料简直就是废纸。但我不是,我非常惊奇天下居然有这么巧的事,我随便借了一份资料,坐在了老头的对面。过了很久,老头才意识到我的存在:“年轻人,你也想要看这份东西?”他指了指自己手里的资料。
我点了点头。
“我看完了,你看吧。”他意味深长地看着我,然后步履维艰地走了出去。
他是谁?
我无暇多加考虑,抓紧时间看起了资料:丁氏的董事长丁天共有三子一女,长子丁安国,生于1904年,后接管其父的事业,于1937年12月与其父一同死于一艘从南京开往武汉的客轮上,客轮是被日军的飞机炸沉的。次子丁济国,生于1906年,抗战时期逃亡重庆,于1941年宣告丁氏公司破产,1949年后流亡台湾,1971年贫困潦倒而死。三子丁穆国,生于1908年,在父兄遇难之后,弃商从军,1942年战死于缅甸。小女丁素素,生于1910年,于1932年失踪,下落不明。
所有关于丁家的资料全在这儿了。唯独小女儿的最简单,失踪?这是什么意思,是死还是活?还是从这个世界上彻底地消失了,不存在了,我开始怀疑这个丁素素究竟存在过没有。
五
武田并没有死。
他的命非常硬,虽然他体内的血流失了四分之一,但他依然活到了日本宪兵队在当天晚上发现他的那一刻。他被送到了医院,输了大量的血,在休克了三天之后,终于活了过来。后来他曾在日记中说,他在那晚的确见到了阿修罗地狱。
事实是当时武田的身上正带着一份日本海军陆战队司令部的重要文件。他到了深夜仍未回到司令部,于是军部开始担忧他的安全,其实更加担忧那份文件的安全。于是出动了宪兵队对闸北的大街小巷进行巡逻搜查,终于在武田出事后不久找到了他。与此同时,另一队宪兵发现了一个怀抱小孩的单身女人,形迹可疑地在深夜的上海街头跑着,而且身上全是血。于是他们追赶着女人,一直追到了苏州河边上,最终无路可逃的女人留下了孩子,自己一个人跳进了苏州河。没有打捞到尸体,估计已被河水冲到了黄浦江里。
武田还没痊愈,就去看了那个关押在海军陆战队司令部的孩子。这个五岁的孩子只知道自己叫雷雷,从没见过自己的父亲,武田对他说:“从今天起,你的名字叫武田雷太郎,你母亲已经死了。我就是你的父亲。”
六
1942年的太平洋上,日本联合舰队的旗舰赤城号航空母舰正劈波斩浪地向中途岛疾进。海军上尉武田丘手扶在栏杆上,看着停在甲板上的零式战斗机和轰炸机正在匆忙地卸下炸弹换上鱼雷。那天所有的日本军人都认为中途岛和美国的海军即将被联合舰队彻底占领和消灭。
武田是在1941年的秋天离开上海的,在这之前,他已和雷太郎在上海的虹口共同生活了四年。雷太郎相信自己本来就是一个日本人,尽管他的上海话说得比日语好得多。武田也相信他们冥冥之中就注定了是父子关系。离开上海的时候,他和雷太郎都哭了,他把雷太郎托付给了一个上海朋友马书全,由这位后来被定性为汉奸的好友监护。
赤城号上谁都不知道武田在想些什么,他被认为是一个没有活力的人,尽管他的业务技术极其出色,但他的上司还是对他没有一般日本军人所拥有的那种狂热而不满。赤城号虽然不是日本最大的航空母舰,但是最光荣的一艘,武田清楚地记得12月7日那天飞机编队起飞去轰炸珍珠港的情景,全舰所有的人都在振臂高呼万岁,只有一个人保持着沉默,那就是武田。
突然,他看见天空中有一群黑点飞了过来,穿过云层,向日本的航空母舰群冲了下来。所有的人都在尖叫着,高射炮发疯似地吐着火焰,重磅炸弹和鱼雷重重地撞在了赤城号的身上。武田无动于衷地站着,他无能为力,隆隆的爆炸声震耳欲聋,鲜血在破碎的甲板上横流。一声巨响从航空母舰的体内响起,弹药库爆炸了,船体慢慢地倾斜,下沉,完了,赤城完了。
武田跳水了,就象十年前他做过的那样,他跳入了太平洋,燃烧的军舰使海水也变得滚烫。他看见了赤城号的舰长,把自己绑在大铁锚上,和军舰一同沉入了大海。
一艘救生艇向他驶来,他爬了上去。
大火,武田那天眼睛都被红色的大火灼伤了。大火燃烧了整个太平洋,总共有五艘日本的航空母舰被击沉。历史的天平向另一边倾斜了,武田知道,这一天总要来的。
七
2000年的夏天特别炎热,我所谓的“研究”毫无头绪,我终于意识到文献所记录的其实只是历史的极小一部分,绝大部分将随着见证人的逝去而永远消亡。那个老头,那个资料室里的老头,我回想起他在看那份资料时凝重痛苦的神情,天下没有那么巧的事,他一定知道什么。我又一次冒充大学生去了资料室,吹了个牛皮,费了好大的劲才查到了那个老头的地址。
我来到了离此不远的一条幽静的小马路上,又拐进了一条小弄堂,穿过一条阴暗的走廊,就到了老头狭小破旧的家里。
老头满脸病容地坐在家里,我向他说明了来意。他看着我,却面无表情,轻声说:“年轻人,我们见过?”
“对,在资料室里。”
“你在搞什么研究吧,我劝你停手吧,许多事你们年轻人永远都不会明白的。”
我窘迫地说不出话,我一向是拙于言辞的。我小心地在房间里扫视了一圈,这是一个贫穷的单身老人的房间。突然我看见床头柜上有个镜框,里面有一张黑白照片,有许多年月了。一个年轻的女人正在这张古老的照片里看着我,必须承认,她的眼睛是极有诱惑力的。我靠近了这张照片,老头警觉地看着我,我仔细盯着照片看了很久,就象是看着一场三十年代的无声黑白电影。
"年轻人,你该走了。"老头提醒了我。
我匆匆地走了出去。回到家,我打开了我搜集来的那张旧报纸,又仔细地看了看报纸上的那张丁家的全家福。我的猜测得到了肯定,是的,绝对没错,今天我在老头家里看见的那张照片上的女人就是丁家的小女儿,丁素素。
我开始联想到什么。不可能,丁素素即便活到现在也有90岁了,而老头看上去七十都没有,不可能。我又一次陷入了迷芒。
八
1943年,南太平洋上的瓜达尔卡纳尔岛上,到处都充满了一种死尸腐朽的气味。在这场被美国人称之为绞肉机的旷日持久的战役中,日军在岛上扔下了上万具尸体,还有成千上万弹尽粮绝的士兵,海军陆战队少佐武田丘不幸地成为了其中的一员。
在夜风撩人的南太平洋的小岛深处的密林里,武田是他们那一队中军衔最高的,他现在与其说是个军人,不如说是鲁宾孙式的野人。他们毫无目的地与美军捉迷藏,他们弹药所剩无几,粮食早已吃光,以吃热带植物和打猎捕鱼度日。由于营养不良,武田的头发全脱落了,全身骨瘦如差,指挥着几百散兵游勇。之所以没有投降,与其说是为天皇尽忠,不如说是为了能活着回到上海,活着回到雷太郎身边。
虽然时时刻刻风声鹤唳地提心吊胆,但他仍然坚持每天记日记的习惯,这种习惯为他今后的成名奠定了基础。在他的日记里,依然在回忆着1937年在上海与那个中国女人的吻,尽管那个吻几乎要了他的命。可是她死了,死了,她真的死了吗?带着这些致命的问题,武田奇迹般的存活了下来。
终于有一天,最后一艘日本军舰靠上了瓜达尔卡纳尔岛,武田带着他的几百号人冲向大海,美军的机关枪和坦克的火力把这些饥肠漉漉的日本人打得血肉横飞。沙滩上到处都是残缺的肢体和鲜血,但武田居然没有中弹,他带着最后几十个人冲破了火力网,跳进了大海,被救上了军舰。
在美军的炮火下,军舰匆匆离开了海岸,武田无力地看着人间地狱瓜达尔卡纳尔岛和数万具尸骨,还有一个个恶梦在海风中渐渐地模糊。他吃了些东西,然后在甲板上睡着了。
但恶梦还没有结束。
武田做了一个梦,在梦中又重温了六年前的那个吻。但是一声巨响,把他的梦彻底打碎了。他的左肩刺骨地疼,全身都是血,他忍住了疼痛看了一眼自己,他的左臂不见了。甲板上炸开一个大洞,许多断手断脚在甲板上滚动着,他分不情哪一个是他自己的了。
全船的人都在喊着同一个词:“水雷。”
水雷。
又是水雷,致命的水雷。武田没有多想,他一个箭步跳下了大海。黑夜中,军舰的大火染红了夜空。他的感觉是多么的似曾相识,只不过那是黄浦江,现在是太平洋,而且这一次,使他永远失去了左臂。失去了一条胳膊,浸在海水中,伤口不断留着血的武田以为自己真的是要没命了,他全身只感到自己胸膛里的日记本和另一样东西还是活的,其余的都已属于死神了。
但是武田没有死,他的命是非常硬的,就象当初在上海那样,他再一次被人救起,送上了另一艘驱逐舰,送回了日本。他后来在鹿儿岛的海军医院接受治疗,直到1944夏天才获准回上海。
九
历史究竟是什么?是纸上的,还是人们心中的,或者,什么也不是,甚至,根本就是一团永远也看不清的雾。历史没有给我留下任何关于丁素素失踪的资料,她象是一个泡沫,一眨眼就消失了,只留下照片里那诱人的眼睛。我再也无法忍受每天对着那张旧报纸,看着那个叫丁素素的神秘女人,做着种种猜测的生活。于是我实在憋不住,又去找了那个老头。到了老头的家里,老头正躺在床上,依旧一脸的病容。
“你还是放不下这个女人?”老头开门见山的对我说。那张照片依然摆放在那里。
我无言以答。
老头沉默了半天,然后艰难地爬了起来,从一个隐秘的柜子里拿出了十几本簿子,看来都是日记本。他把这些本子交到了我手上。告诉我他已经用不着这些东西了,并嘱咐我千万不能把这些东西弄丢。他慢慢地说:“也许这些东西,正是打开你心中疑问的钥匙。”
“不,这是你的,我不想窥见别人的隐私。”
“没有隐私了,一切都应该真相大白。”
十
1944年的夏天,上海所有与日本人往来甚密的人都惶惶不安,在三个月内,已有十二个被公认为汉奸的人遭到了暗杀。但马书全并不以为然,虽然他的确是忠实地为日本人办事,他认为那种谣传纯属无稽之谈,根本不必担忧。
马书全的太太去年死了,没有留下子女,他把雷太郎当成了自己的孩子。雷太郎那年十二岁,这一年发生的一件事深深地铭记在他的心中,跟随了他一生,永不磨灭。
许多年后,雷太郎依然清楚地记得,第一次见到他的中文老师的情景。
“我姓苏,是你新的家庭教师,你叫我苏老师好了。”天很热,苏老师穿着薄薄的衣衫和长长的白色裙子,偶尔来了一阵微风,群裾便轻轻地摆动起来,好象她整个人都要翩翩起舞一般。
“苏老师,为什么你长得比她们都好看?”虽然她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但有些早熟的雷太郎依然被她吸引住了。
“什么她们。”
“过去的老师。”其实这些过去的老师都是给雷太郎赶走的。雷太郎忽然发现苏老师盯着他的眼神有些异样,她靠近了他,摸了摸他的头,轻轻地在他的耳边说:“你长大了。”
1944年的夏天,空气中散发着一股沉闷,与中国其他地方相比,日本人在上海的统治是最客气的了。上海依旧保持着繁华,只不过是一种压抑的繁华,苏老师就象这压抑的繁华,在雷太郎的印象里,几乎从没见到她笑过。更多的时候,苏老师是把雷太郎抚在自己的胸前,直到雷太郎闻着她身体里发出的气味沉入梦乡,她不象是个家庭教师,更象是个哺乳的母亲。
那个夏天,成了雷太郎生命中一个永恒的伤疤,这伤疤既美丽又残酷。
“雷太郎,你的妈妈呢?”
“早就死了。”
“你妈妈长什么样?”
“我记不清了,但她一定和苏老师一样漂亮。”那夜很晚了,苏老师一直留在雷太郎房里。雷太郎在她的臂弯里睡着了。他做了一个极美极美的梦,直到被一种奇怪的声音惊醒。
雷太郎对那夜的记忆既是刻骨的,也是模糊的,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走出门去,他在后来漫长的岁月中都在后悔为什么要走进马书全的房间。他轻轻地推开了房门,马书全的窗开着,一整夏夜的凉风灌入雷太郎的嘴吧,使他张大了嘴。但真正使他张大了嘴的是,一个人用一根绳子勒住了马书全的脖子,马书全面对着雷太郎,睁大着眼睛却说不出话,他的双手舞动着,就象是要捕捉空中乱飞的蚊子。月光照着马书全恐惧的脸,越来越苍白,雷太郎那时觉得从活人到死人就是这个过程,虽然那时马书全还活着在挣扎,但他的脸已开始属于死人了。
月光皎洁,照亮了房间里的一切,却照不出另一个黑暗中的人的脸,只有两只苍白有力的手在逐渐收紧那根致命的绳子。突然马书全的声音终于发了出来,一种很奇怪的声波,深深刺激着雷太郎——“枪,抽屉里的枪。”
雷太郎颤抖的手拉开了抽屉,取出了抽屉里的手枪,马书全教过他这把枪的使用方法。枪里有子弹,雷太郎打开了保险,把枪对准了黑暗中的那个人。十二岁的他,双手抖个不停。渐渐地,马书全的嘴角淌出了许多血,他的瞳孔放大,浑身痉挛,生命已从他的身上溜走了。
雷太郎闭起了眼睛,接下来,他也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只听到响亮清脆的一声,从枪口射出子弹的后坐力使他退了一步。然后,他睁开眼睛,那个人从黑暗中出来了,长长的头发,苍白的脸,高高的胸口绽开了一大朵红色的花,在花蕊里,停留着一颗子弹。这朵花是流动的,越开越美,美得让雷太郎终身难忘。长大后他才明白,那不是花,而是血。
血沾满了那个人的全身,脸上却一点都没沾上,在月光下,雷太郎此刻才看得清清楚楚,那是苏老师的脸。苏老师睁大着眼睛看着他,然后,微笑着,倒在了地上,血流遍了整个房间,也渗入了雷太郎的脚上。雷太郎永远也不会明白,为什么她会微笑着死,这种困惑让他在今后的一生中百思不得其解。
那件事之后的第二天,武田丘拖着残缺的身体回到了上海,他去停尸房看了苏老师的遗体,然后他哭了。
十一
老头给我的那本日记是用日文写的,我后来请人去把其中几页翻译成了中文。写日记的人叫武田丘,时间是从1932到1945年,总共13年,用了整整十三本日记本。内容太多,我请的只是日语系的学生,不可能在短时间全部翻译出来,所以现在被我重新还原出来的只是极小一部分。我后来又找到了武田丘的资料,生于1910年,1928入海军士官学校学习,1932年作为海军见习生到过上海。1937年到1941年在上海虹口的日本海军陆战队司令部供职,其后参加太平洋战争,1943年左臂被炸断致残,1945年从上海回国。从1950年起,开始发表小说,都以战争为题材,成为日本著名的作家,1985年因脑溢血而病故。
我必须得把这些日记还给老头,但是当我到了老头的家门前,敲门敲了半天都没有反应,直到隔壁邻居出来告诉我,老头已在昨天晚上死了。原来这个老头在半年前就查出得了绝症,一直待在家里等死。后来我参加了老头的追悼会,他居然没有任何亲戚,只有几个老单位的退管会负责人,清冷地可怜。老头的原名叫苏雷,两年前改名为丁雷,一辈子都没有结婚,退休前从事日语翻译的工作。在清理遗物时,老头床头的那张照片本来要被他们扔掉的,但后来我被带走了。
我现在更加肯定,这张照片上的年轻女人与我所收集到的那张报纸上丁家全家福里的那个女人是同一个人,而且拍摄的时间相隔不会很久。
一个月后,无药可救的我又开始了一项新的调查,对象是上海沦陷时期一个叫“红桃K”的地下组织,专门暗杀汉奸,我在一份原始文件中看到了这个组织的成员名单及详细资料,其中有这样一张表格———真实姓名:丁素素;化名:苏玎或苏老师;出生年月:1910年8月7日,再接下去,却是一片空白,最后是用红色的毛笔写的:1944年8月15日在暗杀汉奸马书全得手后牺牲。
我现在才终于明白了,以下是我的推理:丁素素就是苏老师,她在1937年跳进苏州河并活了下来。我所见到的那个老头就是雷太郎,他是丁素素(苏老师)失散了的儿子,他亲手错杀了自己的母亲。是武田丘在日本投降的那天把他所知道的事实全都告诉了雷太郎,并把他自己保存的丁素素的照片和在1932年后的全部日记都送给了雷太郎,然后回国了。雷太郎留在了中国,改名苏雷,也许那时他还不知道母亲的真实姓名,直到两年前,他看到了我手中的这份资料才知道了自己母亲是谁,并改姓丁,同时他也开始了对丁家艰难的调查,正巧在生命的最后阶段在资料室里见到了我,他知道我也在进行相同的研究,于是把武田的日记也送给了我。只有这样,我才能理解这个老人为什么一辈子都没有结婚,从武田告诉他真相的这一天起,他的一生就永远活在了一个巨大的阴影中,他永远也无法饶恕自己亲手杀死母亲的罪过。
也许这就是历史的真相,需要我们把许多支零破碎的东西拼起来才能窥见。但是,我们忽略掉了一个重要的问题———雷太郎的父亲是谁?
答案在1932年。
十二
1932年3月1日的夜晚,停泊在黄浦江中的9800吨的日本海军旗舰出云号的甲板上,一片寂静,22岁的海军见习士官武田丘正依着栏杆望着黄浦江西岸大上海夜色阑珊的景色。夜深了,虽然“一.二八”淞沪抗战正在上海激烈地进行着,天空却依然纯洁地象一方深蓝色的水晶,点缀着星光,就象对岸外滩的大厦放出的灯光。那时的武田显得腼腆而沉默,他不愿与那些年长的军人们一起嗅着浓烈的酒精味。
潮水忽然大了,船身有些摇摆,武田觉得有些异常,但对于出云号来说这没关系,9800吨的钢铁在黄浦江中是坚不可摧的。可是,忧虑,一种突如其来的忧虑袭向了武田,天空的星光暗淡了,江面上伸手不见五指,他想去提醒舰长。
这个时候,爆炸发生了。
那声巨大的爆炸,几乎震碎了舰上所有的玻璃,一片碎玻璃擦着武田的脖子飞过。出云号猛烈地摇摆颤抖着,就象一面地震中即将倒塌的墙。武田在第一波震荡中就从栏杆边被抛了起来,他飞出了舰外,然后象自由落体般落入了黄浦江中。寒冷刺骨的江水立刻就让他的左小腿抽痉起来,武田在水中挣扎着,生存,生存的欲望支配着他,终于把头探出了水面。
出云号的左舷下被炸开了一个巨大的洞,毫无疑问,这是水雷炸的,就象十一年后一样,致命的水雷。可这里不可能被安上固定水雷,漂浮的水雷也不可能,唯一的解释就是有人潜水用水雷偷袭,并自己引爆,这种自杀式攻击与后来日本的神风特攻队有相似之处。水正不断地往洞口里涌,但从船体的平衡来看,隔水舱已经把内舱封闭了起来。
武田打着哆唆游近了那个还在冒火的大洞,发现离大洞仅隔几米的位置就是弹药库,一块厚钢板保护了它。武田明白,如果钢板薄上几厘米,就会被炸穿,引爆弹药,那么出云号就会连同武田一块被炸上天去。
正当他在水中向船上大声呼喊着救命时,水面上漂过了什么东西,武田把它捡了起来。是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美丽的女子。
这个女子就是丁素素。
十三
现在你们可以知道,这张照片一直存放在武田的胸口,他不能忘记这个从未谋面的女人,于是在1937年的那个夜晚,他终于在上海的闸北见到了她,但是差点因此而送了命。战后,武田又把这张照片送给了雷太郎,改名后的苏雷(丁雷)又一直把照片放在自己的床头。
现在,这张照片放在我的案头。
为什么丁素素的照片会出现在1932年那天的出云号边上,那只有一个答案,那位潜水用水雷进行自杀式袭击的敢死队员的身上正带着这张照片。这位以生命来一搏的人在自己被水雷炸得粉身碎骨之前把照片放到了水面上,任其漂流,没想到却到了武田手中,真是造化弄人。当一个人准备面对死亡时,他的身上肯定会带着他最爱的那个人的照片,那位潜水员一定是深爱着丁素素,所以才会带着她的照片去赴死的。那么,推理的结果是———勇敢的潜水员就是雷太郎的父亲。因为孩子的父亲是死于水雷,所以取名雷雷以纪念,才会有了后来的雷太郎,苏雷(丁雷)。
资料上说丁素素于1932年失踪,所谓的失踪我想就是离家出走,生下了雷雷,所以被丁家做为一个耻辱以失踪来掩盖。也许雷雷根本就是个遗腹子。我也明白了在那张1931年拍摄的全家福中,为什么只有丁素素一个人没有笑,保持着忧郁的神情。我现在看着这张旧报纸上的照片,我能感受到当时丁素素的腹中其实正在孕育着一个新生命,那是一件非常神圣的事。但孩子的父亲是一个潜水员,很可能已接受了某种引爆水雷的自杀式训练,并决心在那个国难当头的大时代为国捐躯,而丁家则是上海的金融巨头,丁素素是不可能和他结婚的。于是,注定了她的悲剧命运。
这就是历史的真相吗?
2000年的夏天我面对着丁素素的照片和她忧郁的神情,每晚都梦见水雷。我知道,丁素素爱上的人是一个大英雄,他没有在历史上留下名字,这个英雄永远留在了黄浦江里。历史是由丁素素,武田丘们写成的,历史也是由无数没有留下姓名的人写成的。
如果你们有兴趣,可以去查一查资料———“(1932年)3月1日,有一位敢死队员潜水用水雷偷袭日本九千八百吨的旗舰"出云"号,因水雷被潮水冲偏而未能直接命中,但将"出云"号炸伤,这位无名英雄也壮烈牺牲。”(摘自1989年上海教育出版社的《上海乡土历史》)。这段短短的文字,促使我写下了这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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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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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边有一片巨大的滩涂,涨潮时一片汪洋,退潮时成为一块永远都走不到尽头的大陆。在巨大的海堤上,风从遥远的大海里吹来,带着股咸味和刚刚捕上船的梭子蟹的腥味。这味道悄无声息地爬进了男孩的鼻孔,他早以习以为常了。他总是一个人在海堤上徘徊,等待着大海的涨潮,这里依然是荒凉的,大堤上空无一人,涨潮的时候还早着呢。天空上飘着一朵蓝得让人心疼的云,男孩看着云,就好象看着自己,于是他也有了些心疼。几只海鸟停留在滩涂上,优雅地走了几步,留下了许多三叉戟一般的脚印,它们用脚爪和尖嘴在泥土中仔细地搜寻着贝类或是小螃蟹,直到海潮将近,它们才扑着翅膀飞向云朵的深处。
海水慢慢地上来了,虽然现在还看不到,但云云明白在地平线的尽头,那些灰色的泡沫象一大群顽皮的小孩连滚带爬地冲上了大滩涂。天空的颜色渐渐地变了,也象海一样成了灰色,那些云在天上做着鬼脸越来越多。男孩喜欢这样的时刻,他光着脚丫坐在石头大堤上,眼睛直盯着遥远的地平线,从天与地模糊的灰色交界线里寻找一丝海的踪迹。终于海来了,天与海,海与地,地与天,组成了三个奇妙的部分,几乎全是灰色的,只是深浅不一罢了。
就在这个时候,在这个故事里,这匹小白马出现了,没人知道它从哪儿来,男孩想也许它是从海里出来的。它全身白色,皮毛闪着光亮,鬃毛在海风里颤动。小白马在滩涂上奔跑着,蹄下的泥土飞溅,马腿上沾满了泥,然后停下来转了一个圈就不动了。它抬着头看着身头汹涌澎湃的海潮和身前几百米外的大堤,还有大堤上的小男孩。
马和男孩对视着,突然男孩霍地站了起来,消瘦的肩膀仿佛立刻就要被海风吹倒了,他从没见过马,尤其是在这荒凉的海滨滩涂上。男孩突然意识到,小白马的位置在十分钟后就要被涨潮的海水吞没了,于是他爬下了大堤,向小白马奔去。双脚陷在潮湿的泥土里,他用力地拔出脚,再一次踏下,先是一声清脆的“叭”,然后又是一阵泥巴的堆积声。泥水直溅到男孩的脸上,于是那又咸又凉的感觉从脚底板升到了头顶。
男孩终于到了小白马的跟前,马一动不动地看着他,那双大大的眼睛里闪着一种奇特的物质。男孩伸出了手,那双瘦瘦的手轻轻地抚摸在马的头顶,小白马的个头很小,比男孩高不了多少,同样的消瘦。男孩似乎能感到马的毛皮下那突出的骨头,他把头靠着马的脖子,它的身上很热,白色的皮毛象一片柔软的草皮,男孩可以听到马的血管里流动着的温热的血。海水漫上来了,已经淹没了马蹄和男孩的脚掌,那些灰色的泡沫如一只只小螃蟹遍布了男孩的小腿。小白马却继续无动于衷地站着,男孩把嘴贴在小白马的耳朵上轻轻地说,你不走,我也不走。
小白马把头扭过来,大眼睛眨了眨,男孩从马的瞳孔里看到了自己。小白马四条腿弯曲了下来,身体几乎伏在了海水上。男孩明白了它的意思,他伸腿跨上了马的身体,小白马的身体在他的胯下微微地颤抖着,然后马把四条腿艰难地直了起来向大堤奔去。
在泥泞与海水中奔跑的小白马用尽了全力,男孩紧紧地抓着马鬃,把自己的身体贴着马脖子。他能感到马全身剧烈的摇晃和它的颈动脉猛烈的跳动。小白马终于摆脱了泥水,鼻孔大大地张开,撒开了四蹄,海水象喷泉一样高高地溅起,他和它全身都湿透了,他们是在和海水赛跑。终于,小白马战胜了海水,它带着男孩跑上了丁字坝的斜坡,来到了大堤上。
海水终于抵达了目的地,灰色的泡沫变成了美丽的浪花拍打着堤坝边的泥沙。海与天变成了一色,象一幅巨大的水粉画悬挂在男孩眼前。为什么海是灰色的?男孩在小白马的马背上问它。小白马用马蹄用力地敲打着堤坝的石头地面,男孩不知道这算不算回答。
海堤边有一个小屋,负责看堤的男人在昏暗的灯下喝着黄酒。门突然被推开了,这个故事里的男孩,也就是这个男人的儿子带着一身的泥回来了。男人告诉儿子,他明天要去市区办事,要儿子自己照顾自己几天,顺便帮忙看着大堤。然后男人看着儿子吃完了饭,便匆匆地睡下了。
男孩却一直睡不着,他出了门,海边夏月的月亮象是张少妇的银盆大脸,他又一次坐在大堤上,看着海。然后他渐渐地睡着了,海风象妈妈的手一样,揉着男孩的身体,让他梦见了妈妈。他忽然感到妈妈就在身边了,海水向两边分开,从大海的中心走出来,就象个美人鱼,还拖着尾巴,靠近了儿子。妈妈的鼻息吹在男孩的脸上,他轻轻叫了一声,然后睁开了双眼———那是一双大大的眼睛,大大的鼻孔,温暖的气息冲向男孩的脸。男孩伸出手,抚摸着它,是小白马。你怎么又回来了,快离开海边啊,男孩对着它说。
小白马张开了嘴,露出了牙齿,从齿龄看,它还小呢。它的嘴唇在男孩的脸上停留了片刻,让男孩感到整个身体都热了起来。他站起来,把头伏在马背上,让眼泪流在它白色的皮毛中,渗入小白马的体内。
我的妈妈走了,是被涨潮的大海带走的,就在一年前的今天。男孩对着小白马的耳朵说。
小白马点了点头。男孩继续说,你的妈妈呢?你的妈妈也走了吗?
月光下,小白马的眼睛里流出了一种咸涩的液体。小白马也会流眼泪吗?男孩问起了自己。
男孩陪着父亲去海边公路上的长途汽车站,然后目送着父亲坐长途汽车去上海市区。
从大堤到海边公路还有很长的一段路,中间是一大片的草地,那是几十年前围海造田而诞生的土地,因为盐份太大,只能长草,和滩涂一样,也是几乎一眼望不到头。从草地那边,走来了两个去海滩拾贝壳的少年,他们看到了草地里的小白马,一个满脸痘子的少年说,看,这么大的一只羊。
胡说,这明明是头牛,哪有那么大的羊。另一个圆脸少年说。
不,它是羊,一只没有角的母羊。他用手摸了摸小白马的毛皮,小白马很不情愿地甩了甩头。
你这个白痴,把牛当成是羊,我打赌一定能从它身上挤出牛奶来。
打赌就打赌,赌十块钱,有种现在你去挤牛奶。
圆脸少年趴到了马肚子底下,大着胆子用手去摸索马奶子,但什么都没摸到,他急了,用手乱抓。结果小白马两只前蹄高高的抬起,向下踩去,少年吓坏了,他在地上打了个滚退到了几米开外。
哈!你输了,我说的没错吧,这是一只羊,给我十块钱。
圆脸少年极不情愿地掏出了十元给满脸痘子的少年。
这只羊这么大,我们把它卖了一定赚很多钱,走,我们带它走。
两个少年一起拽小白马的头和鬃毛,但它把脖子猛地一甩,一个少年的胸膛就仿佛是被重重地一击。他立刻恼怒了,大声地叫起来——你他妈的大羊敢打我。
然后他一脚踢到了小白马的肚子上,它马上高声地嘶鸣了起来,那声音非常响,把两个少年吓得大惊失色,圆脸少年叫道,这哪里是羊,明明是老虎。接着他大胆地从地上拾起一块石头,砸向小白马,白马转身向公路的方向跑去,四蹄在青草堆中踩出深深的印子,后面的两个少年追了好一会儿,直到小白马一口气地跑到了公路上,他们才停了下来。
妈的,十块钱还给我,这东西根本既不是牛也不是羊,而是老虎。
你别耍赖。
两个人在草地上扭打了起来。直到我们的男孩来到他们身边问道,我的小白马呢?
两个少年停止了扭打,以奇怪的目光看着男孩,满脸痘子的少年抹了抹鼻血说,什么?那不是羊,是马?
小白马在公路上奔跑着,一个骑自行车的人迎面赶来吓得摔倒在了地上。还有几辆汽车都停了下来,驾驶员走出来惊讶地看着它。
看,那是什么?一辆去市区的长途汽车驶过小白马的身边,车窗边的一个小女孩问她的爷爷,爷爷告诉小女孩,那是驴子,解放前我们家还养过驴呢。
小白马在公路上打了一个弯,跑进了一个镇子。镇子上的马路很脏,房子倒是盖得很漂亮,马路两边全是饭店、发廊和歌舞厅。小白马似乎从没见过那么多人,一下子变得有些手足无措,它被惊奇的人们围了起来。人们从小镇的四面八方赶来看热闹。
这是马,人们认出了它。
喂,兄弟,它一定是从野生动物园里跑出来的,那儿离这不远,什么样的活物都有。也许它是从美国来的。
什么,美国!对,西部片里的美国牛仔骑的就是它。
那么说,这就是洋货了,洋货比国货贵。
那当然,你说它能卖多少钱?
我说它能卖一辆自行车的价钱。
你当是卖猪啊。至少是助动车的价钱。
我看这东西最起码能卖到本田摩托车的钱。
喂,这畜牲又不是你们的,干脆见者有份,大家一块儿把它卖了分钱。
这儿有几百个人,一人一份还不够我买条香烟。
喂,骚货来了。几个发廊女从人群中硬是挤了进来,她们都一齐叫了起来。
好漂亮的小马。
它那么瘦,一定减过肥了,它比你强。
来,我把头伸到它肚子下面,看看它是先生还是小姐。
你真不要脸。
哎呦,还是个小伙子呢,我一看就知道它一定是个处男。
它还没发育吧,你可别占人家小伙子的便宜。
来来来,让一让,派出所的人来了。
这畜牲是谁家的?怎么不看好,破坏秩序,来,全给我散开,你们聚在一起准没有好事,全散开。
小白马看到周围的人少了,立刻撒开蹄子向前奔去,警察刚要拦,就被撞倒了,他没有追,而是怜惜地拍了拍弄脏了的裤子,心想回去又要让老婆骂了,旁边的发廊女却在对着他笑,于是他也笑了起来,转身向发廊走去。
请问有没有见过一匹马?我们的男孩对着一个瓜田里的老头问。
马?见过,五十多年前,日本兵在这儿跟新四军的游击队打仗,出动了几百名骑兵,那些马啊,又高又大,骑马的日本人却又矮又小,特别地滑稽,你知道吗,特别滑稽。
不是,老爷爷,我是说今天。
没错啊,千真万确,是我亲眼看见的,那些马啊,又高又大,骑马的日本人却又矮又小,特别地滑稽,你知道吗,特别滑稽。真的,不骗你,那些马啊,又高又大,骑马的日本人却又矮又小,特别地滑稽。
小男孩失望地离开了老头。
老头却还在自顾自地说,千真万确,是我亲眼看见的,那些马啊,又高又大,骑马的日本人却又矮又小,特别地滑稽。他还在不断地重复着,也许已经重复了五十多年。
小白马。男孩一边走,一边不断地叫着小白马,他已经走了整整几个钟头了。男孩又累又饿,就在一望无际的瓜田里摘了几个西瓜吃,谈红色的瓜瓤,还没有熟透,男孩顾不上了,直往嘴里塞。忽然,起风了,从海那边过来的,夹杂着一股太平洋中央的气味,他明白这不是一般的海风。男孩看了看天空,密布的乌云从东南方向过来,然后他见到远方的公路上从市区方向开来了一辆黑色轿车和面包车。
小白马,男孩不安地站了起来。
喂,你瞧,那是什么东西。
一匹马。天哪,这地方怎么会有一匹马。
老板,我们马戏团里有熊有狗有猴子,就是没有马,我看,我们把它给——
就你小子鬼主意多。快,把套熊的绳子拿来。当心,它来了,好,给我套。妈的,你怎么这么笨,快,别让它跑了,你们把它给四面包围了。好,这回看你这匹畜牲往哪儿逃。再给我套啊,你他妈的手脚怎么这么慢,当心我炒你鱿鱼。
哎呦!疼死我了。老板,这畜牲踢我,
他妈的,你太没用了,踢死活该。
一齐上啊,这畜牲是吃草的,不会咬人。
喂,你干什么?不能用刀子,我要活的,不要死的。
逮住喽!
好!你小子真他妈有本事,今晚上我请客,花中花夜总会。
老板,今晚上我要最好的姑娘。
你他妈的想的美。来,把给猪吃的泔脚钵头搬来,我的马,快吃,吃了就有力气表演了。
老板,它不吃。
妈的,这怎么可能,这可是大饭店里送来的泔脚啊,那里的客人吃东西从来吃不干净,倒进泔脚的可全是山珍海味啊。我们想吃都吃不到呢。这畜牲真是不识抬举。一定要教训教训它,老五,你是内蒙古人,一定会骑马,这畜牲就交给你了。
老板,我在老家是种地的,连驴都没骑过,我只会驯狗熊,骑马不行。
放屁!你不骑立刻就给我滚蛋,一个月500元的工资人家抢着做呢,你就当作是驯狗熊,把你的鞭子拿出来啊,给我抽,这畜牲别看它长得小,可野呢。
哎!帮我数数,一鞭,两鞭,三鞭,四鞭。
你他妈的怎么停了,给我继续抽啊。
老板,这不是狗熊,狗熊皮厚,这小马那么瘦,我怕它受不了。
滚!你给我滚出我的马戏团。我看是它受不了,还是你受不了。
别,老板,我给你跪下来了,别赶我走,我要是一走,非饿死不可。我抽,我往死里抽它。五鞭、六鞭、七鞭......数到哪儿了?
忘了,从头再数。
老板,已经抽了它五六十鞭了。身上全是血,您看,都倒在地上了,我看它不行了。
妈的,你怎么下手这么狠啊。
老板,这可是你让我干的。
他妈的你还敢给我顶嘴。去你妈的。
哎呦,你怎么打我耳光啊。
打的就是你。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马还能给我赚钱呢,你呢,在我眼里,你连狗熊连猴子都不如。走吧,走吧,这匹畜牲看来也没有用了,他妈的算我倒霉,白忙活了,让它躺这儿自生自灭吧。妈的,下雨了,快给我开车。
男孩不知走了多远,突然下起了雨,先是毛毛雨,后来就越下越大,八月的大风也从海边一股脑地吹来,让他单薄的身体随时都有被吹倒的可能。
他躲到了一个桥洞下避雨。桥洞下还躺着一个少年,光着膀子只穿一条很脏的短裤,头发又长又乱,身上全是泥,嘴里叼着一根烟。
喂,这里是我的地盘,给我滚。
对不起,请问你见过一匹马吗?
你昏头了,如果你说要自行车,我还可以帮你。
是一匹小白马,大概有大人这么高吧。
我没有马,只有自行车,全是我从上海弄来的,大部分是八成新的,只不过车锁全给我撬坏了,你也知道,我这种车是不可能有牌照的。怎么样,是你家大人要吧,三十元一辆,男式二十八吋的,够便宜了吧。
我不要自行车,我要我的马。
白痴,我看你也是流浪汉吧。我是河南人,你呢?
我是本地人。我在找我的马。
妈的,盲流收容所的人来了,快跑吧。
赤膊少年飞快地跑了。几个穿制服的人气喘吁吁地跑到男孩面前。
小孩,你是哪儿的人,在桥洞下干什么?
我在找我的马。
我看你是个盲流吧,走,跟我们去收容所。
你能帮我找到小白马吗?
什么马不马的,先跟我们走。
我们的男孩跟着他们来到了一辆汽车前面,发现车里面有许多衣衫不整的老老少少男男女女。男孩叫了起来,你们骗人。然后他一把推开了一个人,然后向旁边的芦苇荡里钻去,一会儿就无影无踪了。
在另一段海堤上,一队女民兵披着雨衣正在巡逻。
队长,你的对象真不要你了。
他嫌我脸黑。
真没良心,我们每天守在海边,脸不晒黑才怪呢。
好了,别瞎说了,今天晚上有台风要来,当心点。
队长,你看,那边是什么东西。
提高警惕,我们去看看。
怎么是匹马,混身是伤,全是血,是鞭子抽的,一定是从马戏团里逃出来的,真可怜。快,把我们的药箱拿来,好的,给它敷上点药,用绷带给它伤口绑上。当心,它疼着呢。好,轻点,它在发抖,马戏团的人也太狠了。
对,男人全不是好东西。
它眼睛睁开来了,它在流眼泪,就象人一样,看得我也要流眼泪了。快,水壶,给它喝点水。
它全身都是白色的,要不是受伤,它该多漂亮啊。
怎么,想你的白马王子了?
别乱说话,注意影响,看,它可真能忍啊,好了,它站起来了,站起来了。它又能走了。
在男孩的父亲看守的海堤上,来了一群人,他们是坐着汽车从市区来的,一个大胖子站在当中,后面有个年轻人给他撑着伞。胖子的脸此刻不怒自威,他整理了一下一尘不染的衬衫,然后高声地对四周满身泥水的人们说——你们瞧瞧,在这种关键的时刻,关键的大堤上,居然连个人影都没有,你们的工作是怎么做的,怎么向上级领导和全市人民交代啊?简直就是饭桶!把这个看守大堤的人的名字记下来,扣他一个月的工资,留职查看,以敬效尤。
领导,那我们再到前面一段大堤去看看?
说话的年轻人突然看到另一个领导向他使劲地挤了挤眼睛,一付非常滑稽的样子,年轻人还是没明白,于是那人急了,忙说——前面那段大堤就不必了吧,那么大的风雨,领导也辛苦了,先去饭店里吃顿便饭。至于前面,是一队女民兵,绝对没有问题的,要不,我们用望远镜看看,也一样吗。
说着,他把一架有着长长的镜头的高倍望远镜安在了胖子领导的跟前,胖子领导顺势把眼睛贴了上去,对准了几千米开外的海堤。
那是什么?在那队女民兵边上,还有一个东西。我看是条大狼狗,白色的狼狗,非常罕见,比人还大。来,你来看看。
天哪,前面大堤上是什么东西啊,虽然,有着四条长长的腿,白色的皮毛,特别是长长的脖子,还有蹄子,看上去象马———不过......不过无论如何,这的确是一条大狼狗,领导到底是领导,眼力就是比我们一般人强。
那当然,我年轻的时候,在部队里养过警犬呢。现在我的家里,还养着一大一小两条狗,全是白色的,漂亮极了。狗这东西,是人类的好伙伴啊,你们用狼狗来看大堤,的确是一个非常好的办法,我很欣赏,回去以后一定要向上级领导报告,要表扬你们,而且还要推广这种办法。
领导,那我们该走了吧,酒席早就准备好了,别凉了。
好吧,走。
当他们坐上汽车远去之后,一个流浪汉从草地里爬了出来,在小屋外的屋檐下,他哆哆唆唆地找了一个看不到角落,蜷缩着身体,在凄风苦雨里躺了下来。
台风来了。
海边的小屋就象是一艘小舢板,在海风中颠簸。那些从太平洋的心脏长途跋涉几万公里的风象一个喜怒无常的小孩,突然嚎啕大哭起来,把人间的一切盆盆罐罐,都要砸得稀烂。男孩把窗和门都关紧了,自己做了饭菜,吃完后就趴在紧闭的窗前看着大海。台风之夜没有月光,外面的大海一团漆黑,只有高高地溅到大堤上的白色浪头可以看到。雨点也不断敲打着窗玻璃,连同外面波涛汹涌的怒吼,让整个小屋震得发抖。
小屋里的值班电话响了,是父亲从市区打来的。
儿子,你还好吗?爸爸过几天就回来,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今天晚上要小心啊。
父亲的电话挂了以后,男孩就趴在窗台前睡着了。他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匹小白马,在草地里吃草,然后向汹涌的大海奔去。
敲门,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把男孩惊醒了。他打开了门,连同一阵风雨,这个故事里的小白马冲了进来,它看不清,一下子把男孩撞倒在地。男孩看见小白马,一把紧紧地抱住了它。他关了门,让小白马弯下腿躺在地上,然后轻轻地抚摸着它伤口上的绷带。
是谁打了你?
男孩又哭了。
台风刮了一整夜。
几天以后,台风终于过去了。
小白马,你从哪儿来。是从海里来的吗?你的伤口好的很快,我给你把绷带解掉好不好?答应我,以后无论如何都不要乱跑。我的妈妈在大海里,你从海里来,你是妈妈送给我的礼物,我不能没有你。
小白马对男孩点了点头。男孩拿了一把妈妈活着的时候用过的木梳给小白马梳理鬃毛,它白色的皮毛在阳光下反射出白云一般的光泽,就象妈妈的皮肤。男孩紧紧地抱着它的脖子,对着它耳朵说,我去打水,一会儿就回来,千万别走开。
兄弟,你是哪的人啊。
安徽人。
家乡又发水灾了?到上海来讨生活是不是?
对,一直没找到事做,钱都花光了,饿了好几天,看来只能讨饭了。
别丧气,眼前就有现成的食物。看到那匹马了吧,从台风刮好以后,我已经饿着肚子观察了好几天了,你有多少天没吃过新鲜肉了?
半个月了吧。
我过去在内蒙古流浪的时候,我们一大群人饿了许多天,一起逮了一匹走失了的马,然后我们把马宰掉吃了,那味道啊,别提多香了。我敢保证,马肉是世界上最好吃的肉。
你胆子真大。
瞧,这儿只有一个小男孩,他现在去给水站打水了,至少要去半个钟头,我们动手吧,我已经准备好全部工具了。帮个忙,一块儿上。
小白马。
我们的男孩绝望了。他在整个海岸线上奔跑了整整一天,最后在海堤的尽头,是个巨大的垃圾场。那里堆积着山一般高的垃圾,仿佛是一座座连绵不断的丘陵。废旧的家用电器、报纸、纸板箱、建筑工地上拉来的废料,甚至还有报废的汽车。有许多来自五湖四海的拾荒者在垃圾堆中寻找着对他们有用的东西。
忽然男孩看到了一滩血迹,长长的,带着腥味,上面叮着许多苍蝇。他顺着血迹飞奔着,见到了一堆骨头,有几根长长的,然后是一圈大大的肋骨和一个马的头骨,最后是一整张的马皮,白色的皮毛,没错,就是我们这个故事里的小白马。在马皮旁边,是一口大锅,锅里煮着马肉,飘出了香味。两个流浪汉正狼吞虎咽着一条煮熟了的马腿。
夕阳把男孩的脸染成红色,他的睫毛发出金色的反光。大滴大滴的眼泪象雨水一样挤出了他的眼眶,砸在那一滩血迹上,于是,血化开来了,越来越淡,变成了美丽的橙色。
男孩低下了头,捧着小白马的头骨离开了垃圾场。
男孩独自一人在海边的小屋里,灯光暗淡,摇晃的灯把他瘦瘦的影子投在泛黄的墙上。他感到自己身体里正发生着一种奇妙的变化,一种说不出的东西正从他骨头的深出钻出来,遍布他的全身。于是他回过头来,看了看墙上自己的影子。影子在变,他抱着马的头骨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男孩突然发现自己的皮肤变白了,而且变得毛茸茸的,怀里的马头骨不见了。他想要爬起来,却办不到,只能从床上滚下来。他站了起来,但不是用两条腿,而是四条长长的带有蹄子的腿。他要开门,但却感到自己已经没有手了,只能用头把门撞开。男孩向草地里的咸水池奔去,他发现自己用四条腿奔跑的速度比以前加快了许多,他奔到了水池跟前,平静的池水就象面镜子。在这面镜子里,男孩看到了自己——自己已经变成了一匹马,一匹小白马。
男孩饿了,他低下了头,吃起了青草,他第一次吃这种食物,用牙齿细细地咀嚼着,他这才感到草是多么地美味。他畅快地在草地里撒开四蹄奔跑起来,他感到了作为一匹马的幸福,跑累了,男孩就在地上打了一个滚,在水池里洗了一个澡。他在水池里浸泡着,看到远处走来了一个男人,是父亲,父亲回来了。男孩向父亲奔了过去。来到父亲的面前,他想要说问候的话,但喉咙里只能发出马的嘶鸣。
父亲以惊讶万分的目光注视着他,然后父亲从腰带上解下了皮带,狠狠地抽在了男孩的背上,男孩立刻就倒在了地上,父亲又不知从哪弄来一根绳子,绑着男孩的马脖子,牵着他到小屋里去。
儿子。儿子。
父亲大声地呼唤着儿子,却没有回答,只有身后的白马不断悲哀地嘶鸣。男孩说不出话,他想告诉父亲,儿子就在这儿,但父亲还在不断地寻找着儿子。最后父亲对自己说,妈的,这小崽子又到哪儿玩去了,他晚上一定会回家的。至于这畜牲吗,带到牲畜市场上卖了。
男孩死活都不肯跟父亲走,于是父亲又用皮带抽打着他,直到身上全是血,才被父亲带走了。
牲畜市场上有各种人和畜牲,猪、狗、牛、羊、兔、鸡、鸭、鹅一应俱全,就是没有马。人们操着不同的方言在交易着,男孩的四条腿于是有了些发抖。父亲把他牵到一个贩子跟前,先让贩子看货。那家伙用手扳开男孩的嘴,看了看他的牙齿,又仔细地摸了摸皮毛,敲了敲他的腿和蹄子。
太瘦小了。在我们老家,这种马最多只值这个数。他对父亲伸出了五个手指。
你没有搞错吧,这匹马全身这么白,一定是纯种的,我当兵的时候也骑过马,你别唬我。
结果他们讨价还价了半天,最后终于成交了。父亲把男孩交给了贩子,男孩回头看着父亲,大眼睛里又落下了眼泪。父亲拍了拍他的马头,说,你啊,还真有情有义,不过,做畜牲,就是这个命,认命吧。
父亲走了,他又回去找儿子了,男孩目送着父亲远去的背影,一阵阵地嘶鸣。永别了,爸爸。
贩子大声地说,别他妈的哀嚎了,现在你就是我的了,我要怎么样就怎么样。来,跟我走。
他把男孩带到了一间马厩里。然后从一个火炉上,用铁钳钳着一块烧得通红的铁,他微微一笑,我要给你留个记号。接着他把那块烧红的铁送到了男孩的马屁股上。男孩感到了一阵嘶心裂俯的疼痛,它竭尽全力地嘶鸣着,前后腿乱蹬,但是全身都给关紧了,动弹不得。男孩疼地晕了过去。
快来看啊,从蒙古运来的纯种马,多漂亮,看,你看它屁股上的标记,它的爷爷的爷爷是蒙古王爷骑过的,假不了,绝对的王室血统。
喂,老板,你说的太玄了吧,就这么瘦的一匹马。
你不懂,这马耐力好着呢,再往上推,它的祖宗还是乾隆皇帝的坐骑呢。成吉斯汗听说过吗?就是那个杀了几百万人,摆平了苏联的大亨,他当年跨下的马啊,全是单传,好马那都讲究计划生育,只生一个孩子,瞧,这匹马,就是成吉斯汗的马的直系后裔,全世界只有它这一匹,其他的全是杂种。
这么说,这匹马那么有来头,价钱一定挺贵的吧。
不贵,就三千块。就三千啊,除了我这儿,上哪卖这么好的马啊。
好,三千就三千,我买。
于是,男孩又有了新的主人。
主人的家大得惊人,三上三下,门口有只巨大的狼狗,还有好几个保姆。然后主人把狼狗和男孩都关在一个小院子里,主人对狼狗叫了起来——上啊,这可是匹纯种的蒙古马,上,跟它比试比试。
狼狗张开了它的血盆大口向男孩扑来,他一时手足无措,前胸就让大狼狗给咬了一口,立刻就血肉模糊了。
咬的好,给我咬。主人站在楼上饶有兴致地看着。
男孩没有办法,只能用两条前腿去踢,居然还踢到了狼狗的脑袋上。
好!这就叫泰森大战李小龙,够刺激。我的小马哥,上啊。主人的热情越来越高。
狼狗被激怒了,它掉转了方向,冲到了男孩的后面,狠狠地咬住了他的屁股,并且咬紧了不放,血象喷泉一样冲了出来。男孩狂乱地跳着,就是甩不掉狼狗,最后他竭尽全力地用两条后腿踢开了狼狗,然后用力地一跳,居然跳出了高高的围墙。
妈的,快追。
在主人的指挥下,狼狗也一气越过了围墙,追向了男孩。
男孩在田野中奔跑着,身上留着血,洒了一路,狼狗就循着血迹和气味追了上来。男孩虽然撒开了四蹄没命地跑,可是身上的伤使他越跑越慢。他跑到了海边,跑上了大堤,眼前是一片无边无际的大滩涂,身后的狼狗继续不知疲倦地追来。
男孩跑入了滩涂,跑了很久很久,身后的狼狗也不见了,但他还是在跑,他要去看大海。终于,男孩见到了大海,灰色的大海,和天一样的颜色。男孩跑进了大海,海水淹没了他的蹄子,长腿,还有胸口。渐渐地,海水到了他的脖子,男孩继续向前奔跑,他感到自己的四蹄已经离开了泥土,而是悬在了水中,就象是飞行。
海水淹到男孩的眼睛了,他看到了一片灰色的天空。然后他见到的是灰色的海水,咸涩地让他眼睛疼痛起来。再接下来,他就什么都看不到了,一片黑暗中,忽然闪了一道亮光。
男孩终于见到了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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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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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终于黑下来了,营房门口挂起了灯笼,巡逻队出动了。士兵小乙在地上匍匐前进,避开所有的人和灯火,他小心地越过了高高的栅栏,然后向山下飞奔而去。在这北国群山中的十二月,南方人小乙穿着薄薄的棉衣和铁甲,被北风吹地发抖,他只有飞快地跑着才能保持体温。
他很快就翻过了一座山头,这时他听见了狼叫,一头狼的影子映在山脊上,轮廓分明,狼看见了小乙,却只是一个劲地叫,也许它已经饱餐过一顿死人骨头了。那年月的确是狼的天堂,小乙把手握紧了腰际的刀柄,加快了步伐。他必须赶在天亮前办完所要办的所有事情,并赶回军营,否则就糟了。他更不能一去不回,如果当了逃兵,家人肯定要被关进大牢。不断飞奔着的小乙开始喘着粗气,浑身是汗,尽管这气温低得足够把人冻僵。
又是一座山头,山颠的明月却特别地圆,使他不由自主地多看了几眼,于是他很自然地想起了家乡的妻子翠翠。他们结婚的时候都只有十七岁,还没有孩子,第二年小乙就被征兵的拉走了。翠翠虽然只是个普通的农家女,但在他们村也算是最漂亮的女子了。两年了,他无时无刻不在想她,他唯一的希望就是想让翠翠知道,他还活着。
年轻的小乙已经两年没碰女人了,连女人什么味都忘了,只记得翠翠那个鲜活的身体,一个白得有些晃眼的轮廓,至于细节,他只在梦中才能快乐地回味。他不是没有碰女人的机会,当部队攻入某个敌人的村镇时,通常指挥官总是默许士兵奸淫掳掠的。他从不干这种事,当他的战友们扛着尖叫着的女人从他面前经过,他会痛苦地闭上眼睛,因为他想到,如果战争发生在他的家乡,那翠翠也会经历和这里的女人一样的遭遇。
现在他是去给翠翠写信的。这个念头从他刚到前线就有了,却从没象现在这样强烈。但他刚来的时候人家告诉他最多一年贼党就会被消灭,很快就会回家的。可所谓的贼党的势力似乎越打越大,越打越强,而皇上的军队却已经死了好几十万,双方在这片贫瘠的群山中来回地打拉锯战,留下的就是无数的乱葬坑。他现在正走过一个巨大的乱葬坑,没有墓碑也没有封土,分不清敌人还是自己人,都是层层叠叠的白骨,和残缺的肢体。现在是冬天,如果是夏天这里会出现鬼火,这鬼火浩浩荡荡,仿佛要把整个大山都烧光。
他小心地摸了摸怀中沉甸甸的银子,这银子让他每晚睡觉都心惊肉跳。他告诫自己这银子千万不能丢,这是他足足花了半年的时间,历尽九死一生才凑齐的。因为他听说驿站可以为人捎信,但收费特别贵,每十里收一两银子,小乙的家乡离此地有一千八百里,所以需要一百八十两银子,这价钱比今天的EMS还贵许多倍。其实古代的驿站只有两种职能,一是接待官员,提供食宿,差不多相当于今天的政府招待所,二是传递政府公文,相当于现在的机要通信局。至于民间的信函业务,则是从不办理的,所以古人写情书只能通过动物来传递,比如鱼和大雁,还有鸽子。怪不得李清照要感叹“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不过,那几年兵荒马乱,皇帝把百分之九十的财政开支都投入到了与贼党的战争中,剩下的自然要归天子的日常所用。所以,象驿站这样吃皇粮的单位就穷得连工资都发不出了,于是,为了解决吃饭问题,就需要搞第三产业和多种经营,于是,就秘密地开展了代客捎信的业务,通过遍布全国每一个县镇的网络优势为民服务,当然由于是违法的业务,万一被中央领导发现要掉脑袋,必须要地下经营,所以成本就高了,这叫风险成本嘛。
为了凑满一百八十两银子,小乙干了许多让他晚上做恶梦的事。其实他所做的不过是那时侯当兵的干的最起劲最普遍的事———发死人财。也就是从战死的人身上偷钱,这样丧尽天良的事不论古今中外都是严格禁止的,一经发现立刻就地正法。但真正到了那种年月,谁还管它呢,被抓住算我倒霉,反正在战争中是今天不知道明天的。如果没给抓住就能在战争的间隙光明正大地享乐一番,要是可以活到退伍的那天,带着这些钱回到家乡也够下半辈子了用。
小乙头一回干这事是在一场小冲突之后,在荒野中留下了五十几具双方的尸体,而我方的指挥官也送命了。活着的人发疯似地剥光了死人的衣服,寻找着一切值钱的东西,小乙呆住了,他感到恶心。突然一个老兵对他说:“小乙,你不是想给家里写信吗,快动手吧,有了钱就能写信了,别怕,也许这人活着的时候就是个抢死人钱的老手呢。”老兵拉着小乙趴到了一个差不多和小乙同样年龄的对方士兵的尸体上,老兵摸遍了死人的全身,什么都没有,老兵骂了一声“穷光蛋”,就转移了目标。终于,他有了收获,他和小乙一同翻开了一个胖子的尸体,那家伙胖得惊人,一定是有钱人家的子弟,他们从胖子身下找到了一个荷包,包里有十两银子,老兵很慷慨,分给了小乙一半。从此,老兵就带着小乙干了许多这种事,每次小乙都浑身发抖,但只要他们还活着,在每次作战后都会有收获。直到有一天老兵在摸一个死人的时候,那人居然没死,垂死挣扎地戳了老兵一刀,一起同归于尽了。那天小乙有些疯狂了,他其实很恨那个老兵,是老兵让他干这种没良心的事的,以至于让他欲罢不能了。小乙剥光了老兵的衣服,在老兵的裤腰带里找到了一百两银子,这全是老兵从死人身上抢来的,小乙向他吐了口唾沫,把银子又塞到了自己的怀里。后来小乙成了这方面的老手,虽然他时常地在忏悔。但他从不打活人的主意,比如抢夺老百姓的财物,乃至于杀良冒功,尽管这些事同样在军中盛行。
现在他终于凑满了一百八十多两银子,颤颤危危地向山下跑去。月光照在他脸上,他的脸还象个孩子。
下雪了,终于下雪了。转眼间北风夹着漫天遍野的雪花从他耳边呼啸着刮过,但他什么都听不见,只听见自己的心跳。
总共三个山头,他都翻过去了,终于他见到了那个山谷中的小镇子。镇子很小,许多房屋都是残垣断壁,空无一人,只剩下几十户门窗紧闭,毫无生气的样子。他来到一个挂着块“代客写信”的招牌前,小乙大字不识一个,他只能从招牌上画着的一支笔的图形才隐隐约约地看出来。他用力地敲门,敲了很久,才有个留着两撮鼠须的老头开了门,老头骂着:“哪里来的催命鬼,三更半夜不让人睡觉。”
但当老头看见是一个当兵的时候,老头就不敢说话了,他结结巴巴地说:“军爷,我们家是良民,不通匪。”
“我要给我媳妇写信。”小乙从怀里掏出了一个银元宝塞在了老头手里。
老头在昏暗的灯光下铺开了一张信纸,准备好了文房四宝。老头说:“你管你念,我管我写。”
小乙说:“翠翠,你还好吗。”然后他沉默了半天。
“下面呢?”
“下面我忘了。”在来之前,小乙早就准备好了要对翠翠说的话,他每天晚上睡在营房里就想着这些话,虽然很长,但是小乙居然能一字不差地都背下来。但现在来到了这里,心里头“砰,砰”地乱跳,一下子全都忘光了。小乙着急了,他抱着头竭尽全力地想,却想不出半个字。
老头说:“接下来还是由我给你写吧,这些年,老头我几乎天天都给那些当兵的写信,内容几乎都是从一个模子里出来的,放心吧,我写的信,保证让你满意,更让你媳妇满意。”
小乙点了点头。
于是,老头差不多是不假思索地写着,一会儿,整张信纸就布满了老头那歪歪扭扭的字迹。但在小乙眼里,依然如天书一般神奇。老头把信从头到尾念了一遍,小乙非常满意。又给老头加了几钱碎银。然后请老头开信封,先写小乙家乡所在的州县和某某乡某某村,然后是名字,老头说不能写“翠翠收”,这样送信的人看不懂。要写大名,小乙不懂什么是大名,于是老头问清了小乙的姓和翠翠娘家的姓,在信封上写着“罗王氏亲启”的字样。落款是“罗小乙”。
“行了吗?”老头问,他有些得意。
“慢。”小乙抽出了刀,老头脸色变了,以为当兵的要杀他,于是给小乙跪了下来:“军爷,你可不能卸磨杀驴啊!”
小乙不是这个意思,他用刀割下了自己的一缕头发,足有五六寸长,放在了信封中。然后又用毛笔在信纸的背面画了一个人,一个戴着头盔,穿着铁甲的人,就是小乙自己,又画了一个女人,那是翠翠。当然,他画得既不写实更不写意,象是儿童画。
老头笑了,然后老头熟练地把信装入信封,用火漆把口给封上了。小乙接过信,居然向老头磕了个头,然后飞奔着跑出了小镇。
大雪越下越大。
小乙把信揣在怀里,贴着心口,那儿有一道伤疤,从右肩直到左胸。带着十二月的一阵寒气和雪花的信紧紧贴着他的伤口,于是一股刺骨的疼痛又开始折磨他了。他停下来喘着粗气,捂着胸口,汗珠布满了他的额头。那道伤疤,是在一场激烈的战斗中落下的。那时小乙刚到前线不久,他们突然受到了敌方大队铁甲骑兵的冲击,眨眼之间,五千人的队伍象是遭到一阵台风的袭击,躺倒了一大半,血把天空都染红了。一个大个子骑兵浑身是血怒目圆睁,马蹬上挂着二十多个人头,举着血红的大刀向小乙劈头砍来,小乙吓傻了,几乎没有反应,眼睛里只有一大片红红的血色。完了,他逃不了了,正准备着被别人一劈为二的时候,他的脑子里突然闪过了翠翠的那张脸。于是他弯下了身子,躲过了那一刀,然后一枪刺入了大个子骑兵的肚子,骑兵的肚肠流了出来,好长好长,似乎永远都流不光,小乙麻木了,他不明白自己就这么轻轻一捅,一个刚才还生龙活虎的人,同是爹娘养的皮肉,就象泥巴一样烂了。他就这么看着对方的肠子慢慢的慢慢的流到了自己的身上。骑兵居然没有感觉到自己的肚子被人钻了个大窟窿,还在挥舞着大刀砍死了好几个人,最后一刀没了力量,勉强砍在小乙的胸口。骑兵从马上栽了下来,倒在地上不断地骂着脏话,直到被割去了首级。小乙也倒下了,被抬了回去,却没有任何医疗措施,他的伤口裸露了好几天,血不断地往外流,他以为自己肯定没命了,却没想到过了半个月伤口自行愈合了,他又能归队打仗,只是一遇寒冷伤口就会钻心地疼。
月亮已挂在了中天,子夜时分寒气逼人,小乙强忍着疼痛穿过山谷,越过一条结了冰的河,来到一条宽阔的官道上,驿站就在官道边上。高大的房檐象个县衙,却是破破烂烂的,阴森地立在那儿。
驿站里有一个值班室,日夜都有人,他来到门口,却听到里面却传出了女人的尖叫声。那声音特别地撩动人心,让小乙回想起了什么,脸上一阵发热,好久没听到过这种声音了。小乙故意在门外徘徊了好一阵,门里的声音却好象一浪高过一浪似地滔滔不绝,直到这潮水渐渐地平息下来,他才敲了敲值班室的门。接着传来一个男人洪亮的声音:“谁?”
“来寄信的。”
“半夜里寄什么信,明天早上再来,我睡觉了。神经病。”
“大哥,我把银子都带齐了,就行行好吧,我是当兵的,是从军营里溜出来的。”
门开了,一个彪形大汉赤着上身给他开了门,一把将小乙拉了进去,把门又关上了。房间里点着一堆炉火,让小乙浑身都暖暖的。屋子里有张床,在厚厚的棉被里鼓鼓囊囊的,露出了一截女人的长头发。
“有什么好看的,小兄弟没讨过老婆吧。”汉子一边穿衣服,一边拍着小乙的肩膀。
“不,有老婆,我就是来给她寄信的。”然后小乙取出了信。汉子看了看信封上的地址,他居然还识字,然后翻出本簿子,也就是资费表,算了算路程和资费:“一百八十两银子。”
小乙把所有的银子都拿了出来摊在他面前,汉子点了点钱,说:“正好。”其实还多出了几两。汉子取出一个印章盖在了信封上,就算是政府公文了。他说明天早上就有一班驿马要出发去州府,一起把这封信带出去。
“谢谢大哥,三更半夜打搅您了,您的大恩大德,小乙没齿难忘。”小乙激动地给汉子拜了一拜。
“得了得了,我老婆还等着我办事呢,快回去吧。”
小乙走出房间,离开了驿站,身后却传来汉子洪亮的嗓音:“小兄弟,路上小心,有狼。”
小乙听了之后,鼻子一酸,眼泪哗哗地流了出来:“大哥,我永远都忘不了您。”他的声音回荡在夜空中。他又踏着雪走过官道,越过那条河,走进山谷,路过小镇,他又在那个老头的门前拜了一拜,然后他步入了群山之中。现在山野间都已经成了一片银白色,他的头盔和铁甲上也都沾满了雪。他不断哈着气,跺着脚,在身后的雪地里留下了一长串的脚印。
军营里的伙食太差了,顿顿都是发馊的小米饭,让他又累又饿,他左手捂着胸口,速度明显不如来的时候,但依旧在全力地跑着。其实他真不愿意回去,在这大山里,他随便往哪一躲,然后找机会逃回去,谁都抓不到他。可是他不能连累翠翠。
他吃力地翻过一座座山头,又见到了乱葬坑里的一大堆白骨,他已竭尽了全力。他很困,想睡觉,可他明白,在下着大雪的山野中,一旦睡着了,就永远也不会醒来了。他不知从哪来的力量,想到了还有回家的可能,于是他又振作了精神跑了下去。
东方已经出现了一线白光,天空呈现出了一种美丽的紫红色,就快要日出了。他无暇欣赏这壮丽的日出,因为军营已在眼前了。庞大的军营里有好几万人,几千个银白色的帐篷星罗棋布蔚为大观,除了巡逻队外都仍然沉浸在梦乡。他成功了,现在回去时间正好,他们还没起来,没有人会知道他去过哪儿的。
小乙高兴地翻过了军营的栅栏。
一年以后。
翠翠打扮地非常漂亮,坐在家里唯一的一面小小的铜镜前,她已经二十一岁了。两岁的儿子安静地躺在床上睡着了,儿子是小乙走后第九个月生下来的,也许就是他临走前的那一夜的作品吧,可怜的小乙还不知道他自己已经有了儿子了。她今天就要结婚了,她要改嫁给村里的光棍阿牛。半年前,邻村的一个断了条胳膊的退伍老兵告诉她,小乙已经死了。阿牛早就对翠翠有意思了,但阿牛是个非常老实的人,虽然是个很能干的强劳力,人却长得很难看,所以没人愿意嫁给他。阿牛知道小乙的死讯以后,跪着对翠翠说:“嫁给我吧,我会把你们母子俩照顾好的,我会把小乙的儿子当成我自己的儿子一样。”那年晚上天空挂着一轮新月,阿牛有力的大手紧紧握着翠翠的手,让她有一种安全感。
翠翠一开始没有同意,她天天以泪洗面地考虑了一个月,终于心里那道堤坝还是崩溃了,那时候二程先生和朱夫子还没出世,寡妇改嫁也不算稀罕。她同意了。
过一会儿阿牛就要带着财礼和花轿来接她了。她的脸上挂着泪珠,她忘不了小乙。
“罗王氏。谁是罗王氏。”门外传来了一阵吆喝声。
“罗王氏,从来没听说过有这个人。”翠翠对自己说。
门外又传来村里教书先生的的话:“罗王氏,不就是翠翠吗?不过,她明天就不叫罗王氏了。”
“翠翠,有你的信。”教书先生敲着翠翠的门。
翠翠非常奇怪,她还不懂什么叫信。门口站着一个骑着马,穿着政府制服的人:“你叫罗王氏?”
“不认识,我叫翠翠。”
“她的大名就叫罗王氏。”教书先生在一边说。
骑马的人把一封信塞在了翠翠的手里,然后扬鞭走了。翠翠茫然地拿着信,不知所措。教书先生看着信封的落款叫了起来:“是小乙,是小乙给你寄来的信。”
“小乙?”翠翠仿佛见到了什么希望。
“快拆开来看。小心点,拆有火漆封口的地方。”
翠翠照着他的话拆开了信,取出了信纸,但她不识字,看不懂。她只认识小乙夹在信里的那缕头发,乌黑乌黑的,还残留着小乙身上的那股味道,这味道只有做妻子的才能闻出来,并且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头发,这味道,翠翠在梦中已摸到过,闻到过许多回了。她把小乙的头发紧紧贴在自己的脸上,仿佛就是自己的生命。
“先生,能给我读信吗?”翠翠恳求着教书先生。
“好的。”他开始读了。
“翠翠,你还好吗?
我想你。我在这里过得很好,我们打了许多大胜仗,打死了许多贼党,我们自己的伤亡是微乎其微的。贼党就快要被我们消灭光了,战争很快就会结束的。我所属的部队离敌人很远,很安全,我也活得好好地,我还长了好几斤肉。我们这的伙食和城里人吃得一样好,营房又干净又暖和,棉衣很厚,我还从没受过伤,生过病呢。你一定要放心,我不会有事的,我福气大,就算我们部队全都死光了,我也会活着回来的。翠翠,你寂寞吗?我每晚都梦见你,等我回来的时候,我希望你和以前一样漂亮。没有人欺负你吧,如果有,我回来一定要他的命。今年的收成怎么样?我们家的老母鸡杀了吗?不用省,想吃就吃吧,只是别在下蛋以前杀。我们家的两头猪呢?下过仔吗?有的话,把小猪养好。现在天气冷,睡觉的时候多盖点被子,你一个人有困难,请村里的乡亲们多帮帮忙,别不好意思。翠翠,告诉你,我立了军功,救了将军的命,将军答应等战争一结束,就封我做官,到时候,我会坐着轿子回来的,你就会过上好日子了。等着我,一定要等我,翠翠,保重。
小乙”
“没有写落款的时间。”教书先生说,“一定是小乙请人代写的,翠翠,你真有福气。”
翠翠却在哭。她夺过信纸,还看到了信背面小乙画的他们两个人的图形。她哭得更厉害了,她躲到了屋里,把头埋在儿子的身边哭着,儿子惊醒了,不解地看着年轻的母亲。翠翠对儿子说:“孩子,这是你爹来的信,你将来一定要识字,要能自己看懂你爹的信。”翠翠紧紧抱住了儿子。
门外,阿牛迎亲的队伍却来了,刺耳的喇叭声传遍了全村。阿牛今天特别高兴,一副新郎的打扮。“翠翠。”他跨进了门。
翠翠面带泪痕地站在阿牛面前,轻轻地说:“阿牛,对不起,我不能嫁给你,小乙给我来信了,他还活着,活得很好,他很快就会回来的。对不起,阿牛。”
阿牛沉默了,他的嘴唇动了几下,却始终没说话,他一动不动地站了许久,终于一把扯碎了新郎的衣服,然后狂奔了出去。
第二天,人们发现了阿牛上吊自杀的尸体。
小乙那天把这封信叫给驿站以后的第二天,驿马就把信放在公文中一起带到了州府。那里的驿站一看这封信的收件人是个村妇就知道是封家书,但那年月都要讲点职业道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算了。只等下一班到南方去的邮驿,可是那时候的公文绝大部分都上京城,所以一等就是三个月,等来了一班去四川的公文,其实这所谓的公文也不过是某个将军写给老婆的家书罢了,虽然四川离小乙家乡相距很远,但总之也算是南方,就一起带了出去。邮差骑着马过了黄河,到了京城,又翻过了秦岭,走上了难于上青天的蜀道,历尽无数险山恶水,足足走了三个月,换了十多匹马才到了成都。成都驿站在一个月后又把这封信转到了渝州,也就是现在的重庆,在那儿上了一班邮船,走长江的水路。到了白帝城,有个被贬又被皇帝召回的诗人上了邮船,诗人气宇轩昂地站在船头,两岸的猿猴不停地叫着,只用一天工夫就穿过三峡到了江陵,于是他写下了一首脍炙人口的诗。诗人离开了船后,船速又放慢了,又花了三个月时间过武昌的黄鹤楼,湖口的石钟山,当涂的采石矶,润州的金山焦山,从那里入大运河,过了姑苏城外的寒山寺,直到杭州的钱塘江边。杭州驿站收下了信,可由于富春江发大水冲坏了驿路,只能走海路,于是上了一班去广州的邮船,在海上飘了两月才中途下船,直奔小乙的家乡了。总共花了一年时间,这在当时已经算是快的了。如此算来,一百八十两银子也不算贵。
又过了十八年,小乙和翠翠的儿子二十岁了,简直又是一个小乙的翻版。翠翠还给儿子张罗着讨了新媳妇,如今翠翠也做婆婆了。翠翠早就卖掉了猪和鸡,每天没日没夜地织布,然后到城里卖钱,就是为了供儿子从小在教书先生的私塾里念书,儿子很聪明,十岁的时候就会把小乙的信全文一字不差的念给翠翠听了。尔后几乎每天晚上翠翠都要儿子念一遍那封信,她百听不厌,儿子一天不念信,她就好象生活中少了点什么。儿子长大了,翠翠却因超负荷地工作未老先衰了,她只有四十岁,却象五十岁的人,满头白发和皱纹,她的年轻美貌也只能成为记忆了。
她从没有改嫁,她在等小乙,一等就是一辈子。
“翠翠,你看谁回来了?”教书先生对她说。一队人正敲锣打鼓地向她家走来,“是小乙,”翠翠叫了起来,“是小乙当了大官回来了。”
她兴奋地迎了上去。却不是,尽管这骑在马背上的这张脸是那么与小乙相象,是儿子。儿子进京赶考中了状元,衣锦还乡了。
但翠翠却似乎不认识儿子了,她一把抱住他,叫着小乙的名字,她从怀里取出了多年来一直深藏着的信:“小乙,你终于回来了,这么多年了,我好想你,看,这是你写给我的信,我们有个儿子,还有了儿媳,很快就会有孙子的。我们的儿子很有出息,他进京赶考了,他会中状元的。”
“娘,是我啊,我中状元了。”儿子说。
“你是小乙,你做大官了。”
翠翠疯了。
十八年前,小乙在驿站里寄完了信,赶在天亮前回到了军营。当他翻过栅栏,以为万事大吉的时候,却发现部队正整装待发,准备在天亮前偷袭敌军。监军在点名,正好点到小乙的名字,小乙高喊了一声:“到!”他匆匆忙忙地跑向队列。
“站住,你迟到了。”监军严厉的说,“根据军法第六条第三款:出发前点名有迟到者一律就地正法!来人,把他绑了。”
小乙被五花大绑起来,他想叫,他想说自己只不过是去给媳妇寄了一封信,但他的嘴被破布塞住了。他被押到了阅兵台上,他看着下面白色的雪地上站着黑压压地好几万人,都鸦雀无声。
这时太阳升起了,从东方,在山巅之间,那轮火红的东西象是个出生的婴儿一样升上天空,小乙想:我要是有个儿子就好了。太阳越升越高,照亮了他的脸,忽然他飞了起来,高高地飞了起来,他离地面越来越远,他见到地下躺着个没有脑袋的死人,那就是他自己。鲜红的血溅满了雪白的地面,象一朵冬天的梅花,特别美。拿大刀的刽子手把他的人头高高地举起。
小乙飞得离太阳越来越近了,他突然想到了驿站,大约现在,邮差大哥已经带着他写给翠翠的信出发了吧。
一路平安,我的一封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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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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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三部曲”之一
“七月流火,九月授衣。”
这是采诗官们记录下来的《七月》的第一句。胡丁他们也在七月流火下的田野中汗流浃背地唱着这首歌,他们羡慕着这首歌里的农夫,因为他们连农夫都不如,他们是奴隶。
西周的太阳似乎比今天的更毒辣。胡丁赤着上身,他的背脊宽阔而黑亮,成行的汗仿佛永远也排不干他体内的盐份。
当他们唱到“春日迟迟,采蘩祁祁。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归。”时,胡丁偷偷用眼角余光瞄了一眼远处那些采桑的女奴隶们。歌里唱得没错,采桑女们都很害怕那些到野外来打猎,祭祀或者干脆就是寻欢作乐的贵族公子们会突然坐着马车飞驰而来将她们中的一个掳去。
忽然,胡丁真的看到有两辆马车和一队士兵来到了田野中,采桑女们都惊慌失措地四散而去,但最后还是被全部围住了,她们全都跪在了一个峨冠长袍的贵族家臣脚下。家臣锐利的目光扫视了一圈,把其中一个最漂亮的采桑女带走了。胡丁忍不住紧捏着拳头站了起来。
但另一架马车却来到了胡丁他们中间,一个军官踩着侍从的背下了马车,与这里的管事耳语了几句。然后,军官象挑一匹马或是一头牛一样,在他们黑亮的肌肉上摸一下,捏一下,又检查了他们每个人的牙齿。最后,他把胡丁带走了。
胡丁被装进了一架牛车上的木笼子里,随着车夫抖动缰绳,他突然全身乏了力,象一只待宰的羔羊,闭上了眼睛。
那天晚上,越女在一架由白纱笼罩着的马车上进入了一扇巨大的石门。她被带到一座雄伟而结构复杂的大殿中,花了很长时间才穿过偏门里一道长长的回廊,才到达第七座配殿。在那儿,越女被安置在一个宽敞干净的房间里。
他是谁?谁会有那么大的排场和豪宅?越女一夜都没睡着,她猜不出那个人到底什么样。她一直蜷缩在一个角落里,注视着那扇门,她已经想好,一旦那个人闯进来,她就立刻自杀。而在这里只能上吊,曾有一个采桑女同样也是被掳走,后来又送回来了,但回来的是具吊死的尸体,那样子把越女吓坏了。
可这一夜就这么平静的过去了,什么也没发生。第二天一早,一个衣着华丽的妇人进来给越女送来了一件新衣服和一碗饭一碗汤,并告诉她可以自由活动,只有不越过最后一道黑色石墙。
越女完全糊涂了,但饥饿使她抓起饭碗就吃了。这是大米,香喷喷白滚滚穗香四溢,南方的酋长进贡给周朝的大米。和她故乡江南吴越的水田里出来的大米一模一样。自从她来到这只长麦子和黍的地方,每天不是为天子采桑就是织布,白米饭或是一口肉一滴油只是梦里才有的。现在还有一碗猪肉和骨头熬成的肉汤,飘着一层厚厚的油,等到饭碗汤碗都底朝了天,她还用舌头搜刮了一阵。
越女以为自己是在梦中呢,她又把自己身上又臭又脏满是窟窿的旧衣服换了,穿上那件丝绸的新衣服。这就是她每天采桑养蚕,取丝织布出来给士大夫和贵夫人们享用的东西。她实在无法理解,于是走出了房门。
这儿大得出奇,有数不清的房间,还有许多披着盔甲的武士和美丽的女奴。越女穿过似乎永远也走不完的宫殿,来到一座清澈见底的小池塘边,许多锦鲤鱼正快活地游着。一个老人坐在河边上钓鱼,老人穿一件黑色的长袍,腰间佩着块美玉。他的姿势气定神闲,就象从昆仑山上下凡的神仙一样。老人钓起了一条鱼,然后却把鱼又扔回了水里。
“老爷爷,为什么把鱼又扔回去了?”
老人抬起头,看见了越女,怔了一怔:“你是新来的?叫什么名字?”
“越女。”她心里有些忐忑不安,“老爷爷,你是谁啊?”
他就是周公。
孔子说,周公是除了周文王外世界上最伟大的人。
周公的名字叫姬旦,他的父亲就是周文王姬昌。他的哥哥叫姬发,也就是推翻商纣的周武王,而难得的是姬旦与姬发是同一个娘生的。周武王死时,继位的周成王姬诵还太小,于是,周公便责无旁贷地摄政天下。
之后伟大的周公又完成了三件大事,第一件便是大名鼎鼎的周公东征,平定了武庚领导的殷商遗民的大规模叛乱。第二件是营建东都,迁商的遗民于此便于监视,奠定周朝八百年的基业。第三件是分封制,与欧洲中世纪有异曲同工之妙,他自己封于鲁国,却终身不就国,尽心辅佐成王,成就了成康盛世的伟业。于是五百年后有一个鲁国的老人,坐在牛车上进行漫长的旅行,向他的学生们讲述着伟大的周公一生的丰功伟绩。
这是一座石砌的城堡,数千块巨大的石条精确地堆积在一起,高大坚固,象一只伏击猎物的猛虎静卧在关中平原。在城墙下,胡丁见到了几百个与他一样烙着奴隶印记的人。
一百步开外,放着三张犀牛皮甲。军官让胡丁与另一个奴隶比试箭法,胡丁的对手来自以善射而著称的东夷人。东夷人把那张大弓拉成了个标准的满月,那形象就如甲骨文中“夷”字的写法,一个背着弓的人。然后,羽翎箭离弦而去,穿透了三层厚厚的犀甲。
当对手的身影从他身边掠过时,他觉得所有的人,甚至每一块石头都在凝视着他。在沉重的呼吸中,他接过那张大弓,拨动了紧绷的铉,这声音让他想起了什么。然后他猛地甩了乱草般的头发,看了一眼目标,接着弯弓,搭箭,拉铉,放箭。箭离铉时激起的风掠过他鬓角,他已经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现在整个城堡中鸦雀无声,胡丁的这支箭正中对手先前射中犀甲的箭的箭尾,并把它推出了犀甲,而胡丁的箭正在原来对手的箭的位置上。
当天晚上,胡丁第一次独自睡在一间房间里,从石头开出来的小窗口可以看见城堡外的千里沃野与满天星斗。
胡丁的故乡在北方的草原。他总是骑一匹红鬃的烈马,背一张巨大的弓,箭袋里插二十支狼牙箭弯弓射大雕。那时他是自由的,但他并不知道什么是自由,直到他成为奴隶。
战争总是出人意料的,其实胡丁并不是犬戎的骑兵,他只是充满了对南方的好奇,独自从河套平原沿黄河南下。正当他第一次接近渭河平原的地堑时,三百名周军包围了他,把他当作是掉了队的犬戎骑兵,他在射完了全部的箭后,被俘虏了,成为了一名奴隶。
五年过去了,他无数次在梦中会到自由的世界,今夜也不例外,但这回的梦里多了一副盔甲,和一面火红的军旗。
那天晚上的星空是灿烂的,也是神秘的。从最高的楼阁上可以遥望到远方灵台上的风幡。夜观天象的人们正在那儿忠实地记录着星空中发生的一切。
越女在楼阁最高一层的一张竹席上跪坐着,她正襟危坐的姿势表明她已明白,坐在她面前的老人正是她的主人。是的,她是作为伟大的周公的第七十二位姬妾而被选到这里的。
她不敢说一句话,因为伟大的周礼规定,作为最小的姬妾,没有夫君同意绝不能擅自说话,违礼是一种比杀人更大的罪过。她正为白天的无礼而暗暗担心,她悄悄看了一眼,发现周公也在看她,就象欣赏一件南方进贡的艺术品。在星光的笼罩下,在这仙镜似的琼楼玉宇中,越女沐浴后的长发被晚风拂起,撩动了周公的某些回忆。
周公紧盯着她,然后他把腰间的玉佩解了下来,交到越女的手中。这是许多人一辈子梦想却得不到的荣誉。
周公轻轻地说:“永远都象现在这样吧,就如同这块玉石一样,永远都完美无暇,不要怕,没有人会破坏你的纯洁的,你将比天地更长久。”
越女听不懂这些话的意思,只是诚惶诚恐地磕了个头。
周公伸出了手,想要抚摸越女的脸,但他又把伸出的手收了回来。他太老了,他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他无奈地叹息了一声,然后离开了这里,只留下越女一个人,独自捧着玉佩仰望神秘的星空。
许多年以后的又一个夜晚,有一个来自鲁国的老人也面对着完全相同的一片神秘的星空。
这个我们都认识的老人仰望着星空,对弟子们说:“在所有的星辰中,最光辉的一颗,是周公。”
西周的太阳照射在胡丁的脸上。他和十七名奴隶骑着马列成一排在城堡外的原野上,那时的中原,马车是军队的主力,由于马鞍直到很久以后才发明,所以骑马在当时是一项极难的技术。
胡丁觉得太阳是那么光芒四射,天是那么蓝,他明白,根据伟大而仁慈的周公的命令,每一年都会从王家的奴隶中,选出一批最勇敢忠诚,能骑善射的勇士,还给他们自由人的身份,编入周公的禁卫军,保卫这位伟人。胡丁觉得这是神送给他的礼物———自由。
“叮!”一支响箭射上天空,赛马开始了。
虽然跨下的这匹马实在比不得当年的红鬃烈马,但这没关系,他天生就是马背上出生,马背上吃奶,马背上长大。他感到四周一切都在疾速后退,,包括飞驰的骑士们。他遥遥领先,前头一马平川,只要继续骑下去,他会甩开所有人,跑出关中,一直跑回大草原去。但他停了下来,因为他的眼前忽然间仿佛出现了一个人,那人的眼中炯炯有神,长须随风摆动,黑色的长袍上佩着柄长剑。这是一个古往今来最伟大的人物,他赐给了胡丁以自由的机会。胡丁改变了主意,他不愿就这样可耻地逃跑,为了伟大的周公,他要留下来。于是他再度超过了所有人,飞速返回了城堡,这时他发现正有一队士兵准备出发追捕逃跑的人。
又过了一个月,胡丁至少摔倒了十八个彪形大汉,与七只猛虎十只豹子搏击。他在等待自由的一刻,至少他能从失败者们的目光中看出来。军官告诉他们,明天要进行最后一场比试,胡丁很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不知怎么,当他独自一人在石室中,就总是想起与他同在一个庄园的最漂亮的那个采桑女来。她好象叫越女吧,是从南方来的,可是她竟然被他们带走了,不知到了什么鬼地方,那些可恶的王公贵族们,与伟大的周公相比,简直是群畜牲。胡丁在心中暗暗立下了誓言,如果能获得自由,一定要找到越女,把她从苦难中救出来。他兴奋地一夜没睡。
越女来到这里已经有一个月了,除了第一天见过周公一面以外,此后就连周公的影子都没见过。她一个人在房中,房外不断有人来回走动,好象有什么重要的事。
越女端详着周公送给她的玉佩,美极了,就如越女自己。玉佩上刻着一种奇妙的花纹,仿佛是有生命的物质,在灯光下反射出瑰丽神秘的光芒。是怎样的手才能雕刻出如此美的东西,其实这是南方的酋长的作为贡品进贡给周公的奴隶刻的。而越女,也是贡品。
过去越女住在越绝山下,水田后的大山中是鬼怪出没的林子。那些被屈子写进诗里的山鬼其实都是非常可爱的。她们身段窈窕,批着石兰叶子做成的罗裙,在山涧中哼着山神的歌谣。她们只要折下一只花扔在地上,立刻就会有小伙子从村子里遁着馨香来到山中,从此就再也没回去过。越女也曾想做一个漂亮的山鬼,但现在不同了,她要为伟大的周公服务。周公的伟大仁慈会让越女为他做任何事都是幸福的。
突然门被推开了,一个家臣匆匆走进来,他看了越女很久,才坐下来说话。
在那一片星空下,身材高大的孔子对他的弟子们说:“周公一生都在追求人才,发现各种人才,并重用他们,你们谁知道他对他儿子伯禽所过的一句话?”
“然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犹恐失天下之士。”一个新弟子回答。
“你叫什么名字?”
“颜回。”
巨鼎。
这个比现存的司母戊大方鼎更大的巨鼎是如此美丽而庄严。从铸范中灌烧出来的精美花纹充满了一种神圣的美。这上千斤重的庞然大物含铜百分之八十四,含锡百分之十二,含铅百分之四。这种绝妙的配方和技艺是当时世界上最伟大的艺术品,青铜时代,这是以它的名字来命名的。
三千名筛选出来的奴隶和更多的士兵围绕着巨鼎。在鼎的三足下放着一大堆柴薪,一个军官将其点燃,火焰熊熊燃烧。而鼎内则盛满了水,一会儿,鼎内的水便沸腾了起来。
那种景象只有商周时代才能见到,在旷野中,在一座坚不可摧的石头城堡前,千万奴隶和士兵围绕着一堆疯狂燃烧的柴薪和一只巨大的青铜鼎。没有亲眼见到是无法理解“鼎沸”这个词的含义的,所以我无法理解,但胡丁能理解。
最后的这一项比赛很简单,谁能在鼎内游上一圈还能活着回来就算成为优胜者。
这是自杀,但对于奴隶们来说,这并不重要。四个时辰以后,鼎边烧焦的尸体已堆积如山,散发出一股浓烈的味道,飘出很远还能令人作呕。但是,还是有三百名幸运儿活着从鼎里出来了。
当胡丁带着满身皮开肉绽的烫伤从鼎里爬出来时,他筋疲力尽地从喉管里挤出了几个字:“感谢伟大的周公。”
三百个赤身裸体,伤痕累累的人互相支撑着排成了一个方阵,齐声赞颂着伟大的周公。一个军官高声向他们宣布———
“伟大的周公在昨天晚上不幸因积劳成疾与世长辞,根据周公早已立下的遗嘱,本次竞赛的所有胜利者将要为伟大的周公殉葬。”
沉默。
军官扫视了他们一遍:“感谢伟大的周公赐与你们殉葬的荣誉。”
周公的葬礼是那个时代空前的。
胡丁的膑骨和锁骨各被钉进了青铜钉子,然后被五花大绑起来。其它的三百人也一样,他们被扔进了一个大坑,胡丁是最后一个被扔下去的,所以他被叠在了最上面,得以见到了那具硕大无比鲜艳夺目的棺椁,伟大的周公就在里面长眠。
接着,胡丁又见到成百上千的猪,牛,羊,马被推入另一个大坑活埋。然后是一百具高贵的马车,再是一百八十个漂亮的木箱子,自然胡丁猜不出箱子里装了多少来自天南海北的奇珍异宝。
胡丁尽管无法动弹,他还是尽量抬起脖子,他看到土坑边还站了一大群人,为首一个看来就是当今天子了。嚎啕大哭的天子后面是各国的诸侯,还有文武大臣们,最后是无数的士兵和平民。胡丁还是头一会见到天子和那么多贵族,他想向天子打招呼,大叫了起来,其实大坑里每一个人都在大叫,所以他的声音立即就被吞没了。胡丁只见到天子在放声大哭中念了一篇长长的祭文,虽不明白什么意思,但也感到那祭文一定是惊天地泣鬼神,万世流芳。
祭文念完,天子擦眼泪擦了好久。然后大坑边堆起了许多柴薪,难道又要弄个大鼎来烧水?但胡丁想错了,他见到了一个女子。
那是谁啊?那身富丽堂皇的衣裙和头上的凤钗及云鬓,就象个王后,不,比王后还漂亮。她的腰际还佩着一块美丽绝伦的玉佩。那女子身段窈窕,昂着胸,一步步走到那堆柴薪中间。胡丁从没见过这么美的女人,气质高贵神圣,凛然不可侵犯,如同从昆仑山上走下来的西王母身边的女神。这绝不是人间可有的,难道是女神也被周公的伟大功德所倾倒,下凡来为他送葬来了。
突然,一把火扔到了柴薪上,烈火猛地腾空而起。顷刻间火焰包围了她,那镶着日月星辰,山川河流与无数宝石的宫袍立即被火舌卷起化做飞烟升上天去。而她的神情却仿佛什么也没发生一样,她平静,沉着,在烈焰中,嘴角始终保持一丝微笑,这使她的双颊在瞬间更加红艳动人。
突然,胡定看出来了,他对火中的女子大叫起来。她不是什么女神,她就是那个采桑女,被掳走的女奴隶,那个叫做越女让胡丁睡不找觉的女人。胡丁想站起来,他多想手中能多一张弓和一支箭,哪怕立刻射死她,让她免受火烤之苦也好。可青铜钉子在他的锁骨与膑骨中牢牢钉住了他,他只能大声地吼叫,用尽全力扯动吼咙,忽然他什么也叫不出了,他的声带被自己叫破了。
此刻的越女已不再是过去的她了。她神圣地在烈火中伫力,当火焰刚刚爬满她全身,即将吞噬她光亮的皮肤。在这个瞬间,她是最美的,红通通的身体毫无遮掩,撩人心魄,就象是涅槃中的凤凰。但这仅仅只是一个即逝的瞬间,接着她的满头青丝都化作了一蓬火炬,这景象只能在地狱或天国中才能看到。随即,整个的人都被火焰吞没了,消失在红色与黑色中,一股浓烟如灵魂出窍一般冲天而去。这种感觉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姑且称之为美吧,一种死亡的美。
胡丁什么声音也发不出,他布满血丝的眼睛和放大了的瞳孔中装满了眼前的烈火和火中的人。在他的瞳孔中,火中依然是那个采桑的越女,她的脸完美而生动,她在唱着《七月》。
突然一大片泥土撒到了他的眼睛里,瞳孔里的越女也随之而消失了。他想拨开泥土,但动不了,接着又是一大块泥土撒在脸上,塞住了他的嘴和鼻孔。他什么也看不见了,什么也听不见了,连空气也与他隔绝了。
终于,当整个世界都与他隔绝时,胡丁永远地坠入黑暗中了。在黑暗中,他见到了越女。
“老师,天已经亮了。”
“是啊,我们还得继续走。”孔子又从沉思中走了出来。
“老师,周公的故事讲完了吗?”子路问道。
“是的,周公的葬礼是他生前亲自安排的,和他的一生一样,是完全合乎于伟大的礼的。总之,周公是个伟人。”
说完,孔子感到饿了。于是牛车继续前进,在艰难的大道上压出两道又深又长的车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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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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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三部曲”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