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血是这样一种东西,它蕴涵着力量,蕴涵着生命,蕴涵着灵魂。它居住在你的体内,它象大江大河一样奔流不息,使你的生命得以力量,使你的肉体和灵魂永远保持活力。所以,不论从科学还是宗教,甚至是哲学的角度来看,血都是神圣的,正因为如此,我们的历史才布满了鲜血。这些血来自一个个肉体,也来自一个个灵魂,这些灵魂正看着我们,我们其实也看着他们,血是我们和他们之间的桥梁。踏上这座血的桥梁,我们得以抵达历史的彼岸,从那一片血红中窥视我们的祖先和我们的民族。
国君总喜欢把他的宫殿布置地象迷宫那样,巨大,神秘,深不可测,在这迷宫的中央,我们的国君正与他的儿子——公子文对坐着。
十八岁的公子文象是童子鸡一样,嘴唇上覆着一层淡淡的绒毛,他的目光在灯火下炯炯有神,他平静地对国君说:“父王,我是不是快死了。”
“不,孩子,你不会死的,大司命说,上天会拯救你的。”国君拍了拍儿子的肩膀,然后离去了。
“我是不是快死了?”公子文轻轻地问自己。然后,他也离开了这里,走进了迷宫般的长廊。迷宫似乎永远也没有尽头,虽然从小生活在这里,但他还是常常迷路。据说国君这样安排是为了使敌人无法找到他们,从而赢得逃生的时间。在永无休止的长廊与甬道间,公子文绝望地倒了下来。他看上去是那么健康,生气勃勃,他是国君唯一的儿子。国君在四十岁前始终没能让他的众多妻妾怀孕,直到在大司命,也就是掌管王室宗教祭祀的官员的提议下,举行了一场巨大的祭天求子的仪式,将三百名童男子的鲜血涂满国君的全身,于是第二年,公子文终于诞生了。他五岁就识字了,十岁就会写祭文,十五岁给周天子写颂诗,他是国君的骄傲,他被公认为是这个诸侯国最优秀的继承人。但是现在,他自己都不相信了。
突然,从他的胸中又升起了一股热血,在他的气管里,就象是一群渴望跳出水面的鱼,它们在公子文的胸口跳跃着,如此快乐,其实离死亡已很近了。终于,这些不安分的血跳出了他的气管,吐在了地板上。长廊柱子上的一把火快活地燃烧着,照亮了这滩来自公子文的胸中的血,这滩血刚才还生龙活虎,现在却失去了生命,静静地躺在地板上,象一具液体的僵尸。刚开始,这些血还在火光下闪闪发光,如一块红色的丝绸,只过了一会儿,就慢慢干涸了,越来越淡,稀释成一滩印记,暗红色的,他突然觉得这血仿佛已离他很远很远了,就象是这座古老的宫殿在遥远的古代某位先祖留下来的那样。在公子文绝望的目光中,血越来越模糊了。
“我究竟还能活多久?”一个青铜时代的人,在每天都吐一口血的情况下,总是会对自己这样说的。
这座巨大的宫殿有上千间房间,每一间都蕴藏着一个秘密,这是罪恶,就象宫殿本身。公子文再一次穿过慢无边际的长廊,一切显得那样空旷,从近屋顶狭小的窗格里透进来的光亮照射着他的脸,而他的身体则处于昏暗之中。他产生了一种欲望,于是他依次打开了一间又一间的房间,过去他从不敢打开那些沉重的门,他只在国君给他划定的空间里生活,那些近在身边的地方,却依然是神秘的角落。
他来到了一个不见天日的甬道,幽暗的反光在他的面前铺出了一条路,在尽头,他打开了一闪从未开启过的门。公子文从没想到过,在这座宫殿的深处,还有一座更隐匿的宫殿。他更没有想到,宫殿中的宫殿里有一个王子中的王子。
是的,当公子文发现那个坐在竹席上的年轻人居然和自己一模一样时,他的惊讶是毋须怀疑的。他们简直就是从同一个模范里浇铸出来的两件青铜器。那个人穿着和他一样的长袍,戴着相同的冠,以同样惊诧的目光盯着他。
“你是谁?”那个人先开口说话了。
“你是谁?”公子文以同样的话回答。
“我是公子文。”那个人的回答让公子文大惊失色。
公子文后退了一步,用双手捂着疼痛的胸口,又是一口血,重重地吐在了干净的竹席上。“你怎么了?”那个人关切地向他跑来。公子文的恐惧随着他的靠近而越来越强烈,他忍着痛楚,转身就跑,离开了这座宫殿中的宫殿。
他以为这只是一个恶梦,但只可惜不是,阳光透过窗格照着他残留着血迹的嘴角。他是谁,究竟是谁,居然和自己一模一样,公子文绝望了。
这天,是公子文的新婚之夜。
婚礼非常盛大,气势辉煌,大殿里堆满了无数的酒和肉,所有的人都醉倒了,忧心忡忡的国君和大司命也露出了笑容。最后,新人被送入了洞房。
新娘是世代与王室通婚的上大夫家的女儿,她和公子文同龄,她是这里所能找到的最美的女子。在以红色为基调的新房里,她的脸被火光映得红红的,就象个果实,她已经熟透了,就等着男人来摘。她是第一次见到公子文,火光下公子文的脸上有了几丝血色,他抵挡不住新娘的目光,他靠近了她。
“你叫什么名字?”
“香香。”从香香的身体里传出了一股香味,刺激着公子文所有的感官。他的手颤抖着伸向了她,当即将触摸到她的脸时,他突然象遭到了电击一般痛苦地把手缩了回来。他轻轻地说:“睡吧。”
她轻轻地褪去了衣服,把全身都暴露在火光中,于是她的皮肤一片鲜红,闪闪发光。她的身体完美无缺,象一块沉睡了千年的宝藏,正等待着公子文来开启她的秘密。显然,香香在出嫁前早就接受过这方面的教育了,她是那样从容不迫地面对一个女子总要面对的这一天,对她来说,是那样的顺利成章,天经地义。她轻轻地躺在了锦缎铺就的地上,向公子文敞开了一切。然后她又闭上了眼睛,准备忍受那快乐的痛苦。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新房里寂静地可怕,只有象征生命的火在燃烧着。香香在地上躺了很久,她所等待的那种痛苦却一直都没有降临,她很奇怪,终于她睁开了眼睛,发现房间里只剩下她一个人了。是的,新郎不见了。
公子文又去找那个宫殿中的宫殿了。
今晚在宫殿中的每一个角落,都挂着红色的布匹和灯火,为了不打扰公子的新婚之夜,宫人们都退去了,现在空旷的长廊成了真正的迷宫。公子文再也找不到那个地方了,一切都在重复,长廊之后又是长廊,房间之后还是房间,一圈又一圈,直到他精疲力尽。也许世界就是这样的一个迷宫,是一种荒谬的重复,就如同公子文身体里流动的血。血液在他的血管里重复地流动了十八年,血管就是一个人类肉体内部的大迷宫,只有不安分的血才会穿破迷宫,找到出口,比如公子文现在的吐血病。
他终于倒下了,在一个十字路口般的拐角上。
胸中有一团东西,滚烫火热,充满着力量,这是血的力量,血对自身肉体的反抗,血渴望着自由。在与血的搏斗中,公子文终于醒来了。他看到了眼前的那张脸,还以为自己在照着镜子,他笑了笑,“镜子”里的他也笑了笑。好久他才明白,这不是镜子,而是另一个人。
“你终于醒了,欢迎来到我的宫殿。”那个人是充满善意的,他的目光关切地注视着公子文,公子文伸出了手,两个人的手握在了一起。现在他感觉到不同了,自己的手是那样冰凉,而那个人的则充满了温暖。
公子文觉得已经没有必要再探究他是谁了,既然这个世界对他来说就是一个大迷宫,那么,多一个迷也没有关系。他爬了起来,发现自己躺在一间豪华的房间里,所有的摆设和装饰都与自己的寝宫相同。他们走出了房间,一个小小的天井式庭院安静地坐落在清晨的阳光下,就和公子文的房前一样。
“昨天,你吐血了。”
“是的,我快死了。”公子文平静地说,他在阳光下的脸更显苍白,这使得他与那个人有了丝微小的差别。一只虎皮鹦鹉飞到了庭院里,它停在一朵海棠花前,展示着美丽的羽毛。那个人向公子文做了一个禁声的手势,然后悄悄地拿了一只簸箕,然后用一根拴着绳子的小木棍把它撑起来,再撒了一把谷子在里面。不一会儿,漂亮的鹦鹉就进入了这个陷阱,那个人轻轻地一拉绳子,鹦鹉便被罩住了。那个人熟练地用绳子拴在了鸟的腿上,然后把鹦鹉交到了公子文手里。
“这只鸟送给你了,算是我们的见面礼吧。”他对公子文笑着说。他的身手矫健,活力充沛,在这里,公子文觉得自己是那么相形见绌。
“谢谢。我该走了。”公子文带着鹦鹉,走出了这座宫殿中的宫殿。这里仿佛是一个同比例缩小的复制品,一切都那么完美。
回到自己的寢宫,他在门外隐隐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哭声,他悄悄地走了进去,香香穿戴整齐,正在啜泣着。“你回来了。”香香回过了头去,她手忙脚乱地抹去了泪水,恢复了正襟危坐的样子,眼睛不敢平视公子文。
公子文把鹦鹉拴在了窗格上,对香香说:“对不起。”然后他的胸口又是一阵剧烈的疼痛,一口叛逆的血吐了出来。
香香惊叫了一声,扶住了公子文,她一时手足无措,忙乱地抱着她的新郎。公子文擦擦嘴角的血,安宁地躺在香香的怀里,从她的怀里,他嗅到了那股浓烈的香味,天生的香味,就象是为他送葬,涂抹尸体的香料味。他希望一直这样下去,就能永远都不要见到那个迷宫的现实,于是他闭上了眼睛。在一片模糊中,他感到自己的脸上忽然一热,那种温暖让他冰凉的脸颊回复了生气。这热气在他脸上的毛细孔间滚动着,奔流着,一如他毛细孔下小血管里那不安分的血。又是一滴,终于,他睁开了眼睛,他看到一双美丽的大眼睛正对着自己,那双美丽的眼睛离他那样近,充满着一种古老的液体,咸涩地,现在已流到了他的嘴角。又是一滴,香香的眼泪其实也带着那股香味,嘀嘀嗒嗒地溅落在公子文的脸颊。他的心头终于热了,他伸出手,抚摸着香香湿润了的脸。
他感到自己的眼眶也跟着湿润了。但是,他终于离开了香香,挣脱了她的怀抱,象只逃跑的野兽,冲入了永远都没有尽头的迷宫——他要把自己的眼泪献给长廊。
公子文跟随着国君来到城外的祭坛。今天是祭天是日子。公子文坐在自己的马车上,一年了,他第一次走出了深宫。猎猎的风卷过国君的大旗,家族的徽记在阳光下灿烂夺目,公子文是这个家族唯一的继承人。
三百名俘虏被捆绑在高大的祭坛上,每个人后面都站着一个手持大刀的刽子手。在大司命的指挥下,经过了一段复杂的仪式,接着国君向他点了点头,刽子手们的大刀就在空中掠过了一美丽的弧线。
阳光耀眼,刀光夺目。老天爷是嗜血的,这是献给上天的礼物。
一瞬间,公子文满眼都是飞起的人头,这些人头都那么年轻,许多都是他的同龄人,如果他自己在里面,恐怕也不会有人分得清的。人头们以各种各样奇怪的姿势旋转到了天空,又以各种各样的表情注视着公子文,有痛苦的,有愤怒的,有恐惧的,有忧伤的,有后悔的,有快乐的,也有平静的。这些头颅们最终又按照自由落体的规律回到了地面,三百颗,在地面上弹跳着,就象三百个皮球。然后,天空和大地都被鲜血覆盖了,当然也包括公子文的眼睛。
于是,公子文胸中那叛逆的液体又蠢蠢欲动了,它显然是受到了不远处那些痛快地奔流的同类的吸引,对它来说那太有吸引力了。公子文必须要打败它,把它永远囚禁在自己体内,但他又一次失败了。鲜血再次从他嘴里吐出,这回吐得非常远,居然奇迹般地落到了祭坛上,与三百个俘虏的血混合在了一起。它们一起快乐地奔流着,它们向太阳奔去,它们是上天的午餐。
“我们生存的时代,就是一场大祭祀,人类,不过是祭品而已,在上天面前,我们是那样脆弱,那样不堪一击,我们生来就是要奉献给命运的供品,以我们的鲜血来满足自然的欲望。”公子文把他心中所想的全都倾诉给了他面前的这个人,他感到那是另一个他,对这个人说话,有一种自言自语的快感,所以,公子文心中隐藏的一切都能对他倾倒出来。
月光洒在宫殿中的宫殿。宫殿的中央,象是有两尊同样批号的雕塑面对着面,也许他们真的是不死的陶俑。公子文对面的那个他,眼睛里清澈地如一潭井水,深深的井,在深宫之中,无人知晓的所在,清凉,诱人,倒映着凄美的月光,那同样展示了一种绝境般的美,总之,每天晚上的这次相会,他都会给公子文留下这样的印象,尽管他们几乎毫无分别。
接着,公子文看见面前的他从袖中取出了一个奇怪的小东西,椭圆形的,上面有几个小孔。既不象木头,更不是石头或金属,仔细看,才发现是陶做的。那个人把小东西放在了唇上,他和他的唇永远都是流血一样的红色,甚至胜过所有的女人。渐渐,公子文看见那双唇动了起来,那个人的嘴一呡一合,幽雅极了,同时,一阵奇特的音符,也从那个小东西里传了出来。原来那是件乐器,公子文想起来了,这件乐器是——埙。
埙的声音有些象男中音,仿佛是从一个神秘的山洞里发出来的,充满着一种厚度,泥土的厚度,因为埙是用陶土做的。泥土是平凡的,但渐渐公子文又听出了不平凡的火的气势,那旋律就象一团有节制地燃烧着的炉火,发出青色的光焰,给人以温暖,又绝不伤害到人。没错,陶器毕竟是用火烧出来的。埙声四散飘扬,整个宫殿中的宫殿都充满了一种少见的泥土的芳香,在月光的抚摸下,每个角落都好象绽开了一朵不知名的花。公子文完全沉浸于此,这令他似乎忘记了胸中那可怕的血液和那致命的吐血病带给他精神上的痛苦,他在一个个起起伏伏的音阶中放松着,听觉的,视觉的,甚至还有嗅觉的美都汇集在了埙的音乐中。这种古典的凄美,如今已几乎绝迹了。
公子文看着面前的人,他微笑着吹着埙,仿佛是一副永恒的壁画。公子文踏着埙的音阶,似乎越走越远,走出了这个迷宫,音阶越来越高,就象是踏着祭坛高高的台阶,永无止尽,在音阶的最高处,也就是祭坛台阶的最高处,那里有一个十八岁的少年,苍白凄凉的脸,血,不安分的血,布满了整个巨大的祭坛。
公子文从致命的埙声里夺路而逃,在巨大的迷宫间绝望地奔跑着,鲜血从他的嘴角喷涌而出......
漂亮的鹦鹉被关在竹笼里,但它却日见忧伤,就和香香一样。香香独自一人在寝宫里看着孤独的鹦鹉,一个月了,公子文从不在这过夜,她依然是一个完完整整的少女。现在她的眼泪又嘀嗒嘀嗒地落在了自己的手背上,凉凉的,就象公子文那样。突然一只手按在了她的肩上,有力的手,来自一个年轻的男子,这只手仿佛具有某种魔力,一股神奇的力量深入了她的肌肤和肉体。
“跟我来。”公子文在她的耳边轻轻地说。香香是不可能拒绝的,她跟着公子文,穿过一条条无休无止的长廊,她不明白迷宫的意义,只觉得一切都是相同的,简单的重复。在令人压抑的迷宫中,她只有服从,只有忍受。于是,他们来到了那个宫殿中的宫殿。
在一间空旷的房间里,公子文又在她耳边说:“我去去就来。”然后他走进了一扇屏风之后。不一会儿,香香看见公子文又走了出来,他有些拘谨不安,坐在香香的面前,却一句话都不说。
突然,灯灭了,除了一丝极其微弱的月光,房间里陷入了可怕的黑暗。她看不清面前的公子文,一片寂静无声,仿佛自己面对的已不再有生命。香香从小就怕黑,一直都要点着灯才能睡着的,她现在浑身颤抖着,扑到了面前的男子怀中。他的胸膛是那样温暖,香香的头贴着他,能听到他体内一声声有力的心跳,她听得出他的心跳在加快,就象战场上敲起的战鼓,呼唤着男儿们勇敢地冲锋陷阵。现在这鼓声也呼唤了她面前的这个男子冲刺的欲望,怀里颤抖的女人的身体,就是他进军的目标。
“为什么不理我?为什么?”香香在他怀里轻轻地说着,她的眼泪又下来了,黑暗中,泪光却是亮的,发着异样夺目的光,宛如一串珍珠。她的手用力地敲打着男人,一个月来全部的委屈都发泄了出来,她非常非常渴望这一夜,她在心里有些恨这个面对她无动于衷的男人,但现在躺在他的怀里又觉得一辈子都离不开他了。于是,胸中突然烧起的那团火,促使她手忙脚乱地褪去了男人的衣衫......一切都在黑暗中进行,宫殿之中的宫殿悄无声息地看着眼前的这场诱人的游戏。香香终于满足了。
但是在另一个隐秘的角落,还有一双眼睛注视着她和他,那就是真正的公子文,现在你们可以明白究竟是谁使香香满足的了。月光渐渐地亮了,最终当公子文看见月光下的竹席中央那一滩来自香香的殷红的血时,他胸中的那些东西也再也忍受不住了,对于它们而言,那种红色的诱惑是不可抗拒的,公子文强忍着没有发出声音,悄悄地把血吐在了角落里。
当香香满意地睁开眼睛时,灯突然亮了,公子文穿戴整齐地站在她面前,毫无表情地说:“回去吧。”
“带我去上次的那个地方,我一个人找不到。”香香终于大着胆子对公子文说了。这是在两个多月以后。
“不。”他看着鹦鹉,没有理会香香。他的鹦鹉一直都很忧伤,也许是在回忆自由的时光,他轻轻地对鹦鹉说:“你为什么不快乐?”
“为什么不这样问我?”香香忍不住了,自她新婚以来,只享受过一次真正的快乐,在那个她永远也找不到的地方,接下来的两个月,她的公子文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照样从不与她一起过夜。
“对不起。”他似乎永远只会对香香说这三个字。
“我——肚子里有了。”香香终于说出口了。这是一个奇迹,仅仅一个夜晚,就使她的腹中诞生了一个新的生命。
公子文以一种忧伤的目光看着她,就象是在劫难逃地那样长叹了一口气。然后,他离开了香香,他现在必须要去那宫殿中的宫殿。
公子文再一次与那个他对坐着,仿佛在照着镜子。也许眼前的人是他的影子而已,也有可能恰恰相反,他自己只是眼前这个人的影子。也许那个人才是真正的公子文,而公子文,只不过是他自己的一场梦而已,就象这无穷无尽的迷宫。到底谁是谁的影子,谁是谁的梦,这是个亘古不变的话题,人永远也解决不了。
但是他必须承认,这个人是友善的,他们之间心有灵犀,他们共有一个身躯,共有一个宫殿,甚至——共有一个女人。
对面的人终于说话了:“对不起,明天,你就见不到我了。我不是公子文,你才是这个国家的继承人,我只是个奴隶的儿子,因为和你长得一模一样,才被大司命选进了宫来。我的任务就是做你的替身,穿你的衣服,住和你一样的宫殿,享用和你一样的权利,总之一切都和你一样。最后,我将在祭天的仪式中被处死,这样,万能的上天就会相信公子文已经死了,那么也就没有必要再来夺去你的生命了。所以,大司命说,在我死的那天,你的吐血病就会不治而愈,因为,已经有一个替身替你去死了,冥界的生死已经平衡了。你将活下来,你一定会活下来的。明天,就要举行祭祀了,他们不会告诉你的。”
这算是答案吗?公子文沉默了,他胸口那团鲜血再一次冲了出来,高高地飞上了天空,又重重地摔下来,溅满了整个竹席。“这对你不公平。”
“这是命运。”这几个字在空旷的房间里回荡着,产生了一种澎湃的共鸣,既在他们的耳边,也在他们心里,“我只是你的影子,一个影子而已。还有,谢谢你的女人给我的那一夜,我对她做了不该做的事。”
“香香怀孕了,孩子是你的。”公子文必须要告诉他这个。
然后是长久的沉默,宫殿中的宫殿寂静地可怕,象被死亡笼罩了一样,他们的额头发出一丝微弱的反光。这是他们之间的最后一夜。
第二天。
正午。
阳光直射巨大的祭坛,公子文的替身躺在祭坛的最高处,他的双手伸展开来,宛如一个十字。祭坛边,大司命和他的手下在狂热地跳着舞,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涂满了狗血,脸上划着献给上天的奇特图案。国君在祭坛下的马车里饶有兴趣地观看着。
头顶的太阳象一只巨大的眼睛,瞪得圆圆的看着替身。此刻就连太阳也是嗜血的,突然间仿佛世界万物都变成以吸血为生的了,于是,血成了最宝贵的财富,价值连城,尤其是他这样的男子。他却异常地平静,嘴角带着微笑。
坛下的舞蹈结束了,一时锣鼓喧天,旌旗飞扬,成千上万的观看者从四面八方拖家带口赶来,如同赶集一样。今天是属于他们的节日,杀人是最精彩的节目,人们欢呼雀跃,掌声雷动。通常对于人类来说,观看流血的场面是最富于刺激性的,这种最古老最原始的场面,人类见识了几千年了,却永远都不会厌倦,直到今天依然对它情有独钟。这是一种宗教,不需要语言的宗教,对血的崇拜就是这种宗教的核心教义,于是在中国,就有了血的种种神秘的传说,比如人血馒头作药引子,其实这是精神上的药物,的确具有灵魂的力量。
终于,最精彩的一幕向人们敞开了,一个奴隶用刀割开了祭坛上替身的咽喉。万众瞩目,瞬间鸦雀无声,从平地,从四周的山丘上,人们静静地欣赏着,保持着禁声的纪律,人们陶醉死亡之美。
牺牲是祭祀的核心。这是古老的真理。
今天的这个核心是人,是一个人的替身。
他的咽喉有一个手指长的口子,鲜血汨汨地涌了出来,象是涓涓细流,快乐地奔流在他的脖子,胸口,手臂,全身。最后这些又都汇聚成一条山间的小溪,象在莽莽山野中千回百转,在祭坛上又变作了一条大河——“大河汤汤”,他突然想到了这一句。
正午的阳光也在快活地舔噬着血液,蒸发了许多,又流了许多,永远都没有尽头。渐渐,大河奔流到了大海里,是的,祭坛成了血的海洋,红色的大海,充满着血腥味,有些象咸水鱼的腥味。这味道迅速被空气摄取了去,传播到千千万万观众的鼻子里,让他们也尝到了人血的美味。血色的海水涨潮了,海水溢出了祭坛的堤防,从高高的台阶上流了下去,就象千万条红色的丝巾,长长的,从最高层一直披散到地面。血水在台阶上快乐地翻滚着,跳跃着,如同飞流直下三千尺的瀑布。
千万人目睹了这个奇迹。
我们必须要相信奇迹。因为在血的世界里,什么奇迹都有可能发生,他奇迹般地流出了那么多血,如果把这些血都盛入一个巨大的容器称一称重量的话,也许血的重量早就超过他的体重几百倍了。后世的史家都不相信这个故事,但是我相信,血是神奇的。
他居然还没死,从他那小小的躯体内竟流出了那么多血,他也不明白这血是从哪儿来的,他只知道自己还活着,血还在不断地从咽喉的那道小口子向外喷涌。
阳光夺目。
血继续流。在大地上铺展开来,象是一张巨大的红地毯,血液肆意地延伸着它的每一个触角,奔向那些围观的人群。终于,人们害怕了,他们恐慌不已,以为是遇到了大灾大难,上天对人的报复和惩罚,血侵入了他们的鞋子,又渗入袜子,沾满了他们的脚。接下来,是一场大逃难。那景象壮观无比,无数地人快乐地来到此地,现在又痛苦地逃离,来时一阵潮,去时也是一阵潮,潮起潮落,都取决于祭坛上的人。
天地间到处都是人的痛苦声,许多人妻离子散,许多人倒在地上被后面的人踩死,许多人被维持秩序的士兵杀死。在混乱中,我们的国君也放弃了马车,狼狈不堪地步行着夺路而逃。
这才是真正的灾难,鲜血,淹没了全国,宛如回到洪荒时代。
祭坛上的祭品却还活着,他只看到太阳,太阳突然变成了血的颜色。
“回家吧。”他对自己说。
三天三夜。
三天三夜之后,鲜血的洪水才退去。全国都充满了那种血腥味,从泥土里,从空气里。第二年从地里收割的麦子和水稻,做成粮食后,依然从米粒里发出血腥味。
人们后来找到了那个祭坛,已经毁坏了,祭坛上有一具尸体,完好无损,正是那个人。人们不敢埋他,害怕血水又会从尸体里流出来,他们把尸体给烧了,骨灰洒在了江河里。
这是贡献给上天的祭品的归宿。
大祭之后,公子文的吐血病奇迹般地好了。于是,大司命又受到了国君丰厚的赏赐。
两年后,国君因病去世,公子文继承了王位,成为了新的国君。他即位的第一天,就下令处死了大司命。
在新国君的寝宫里,鹦鹉依旧在忧伤地生活着,它从不鸣叫,似乎是对主人的抗议。新国君看着它,把手指伸到了鸟笼里抚摸着漂亮的羽毛。已成为王后的香香从后面吻了他,身后是个一岁多的婴儿,安静地躺着。
新国君把灯灭了,宫殿里传来他的喘息声......“血!”一声凄惨的叫声把香香惊醒了,原来是新国君做了一个恶梦。他满头大汗,两眼直盯着前方。他爬了起来,走在月光凄冷的大殿外,他不愿在迷宫里多待一秒。他跪在青石板上,喃喃自语:“我只是个替身,一个复制品,一个影子,一面镜子,一个副本,我存在的意义就是替公子文去死。我早就该死了。”
香香从背后抱住了他,她的手突然那么有力,她终于说出了早就想说的话:“你不是公子文,我从那次大祭后的第一天起就察觉了。”
“为什么不告诉别人?”
“可我需要你。”香香的手指嵌进了他的皮肤,以至于溢出了血丝。眼泪在香香的脸上尽情地奔流着,她狂烈地吻着这个男人,她已经成熟了,“我不要公子文,我不管你到底是谁,我只要你,我不能,不能,不能没有你。”
一口鲜血,从他的口中喷了出来,沾满了整块青石板。然后是香香的尖叫。
“公子文啊,你能听到吗?那天晚上,你说我不能死,为了香香,我要活着,替代你。而你则要冒充我,替我去死,公子文,感谢你做了一个替身的替身,影子的影子。这是我还给你的血,可我永远都还不清。”他用力地挣脱了香香,突然大笑了起来。这笑声阴森恐怖,整个宫殿都被笑声笼罩着。
第二天,新国君失踪了,连同他养的鹦鹉,没有人知道他到哪去了。于是,他一岁多的儿子成为了国君。
祭坛早已成了废墟,但是每天夜晚,如果你路过那儿,仔细地听,你会听到一种奇特的乐器奏出的音乐,凄惨而美丽,那是——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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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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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三部曲”之三
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
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
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獾兮?
彼君子兮,不素餐兮!
坎坎伐辐兮,置之河之侧兮,河水清且直猗。
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亿兮?
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特兮?
彼君子兮,不素食兮!
坎坎伐轮兮,置之河之①兮,河水清且沦猗。
①:氵上辰下月,音纯,河坝
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②兮?
②:禾在口中,音逡,粮食囤
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鹑兮?
彼君子兮,不素飧兮!
采诗官子素嚅动着他女子般的红唇,把抑扬顿挫的语调象一阵风似地吹到了大殿的高处,在那巨大的横梁与立柱,不计其数的窗格,还有魏国年轻的国君(注:此魏国非战国七雄中的魏国,而是春秋时期位于今山西芮城县东北的一个小国)。
国君尽管有些讨厌子素固执的性格,但他不得不承认子素的声音具有一种特殊的魅力,能够把听者的心紧紧地抓住,彻底地俘虏,完全沉浸在一种想象中。子素一口气念完了这首歌,在尊贵的国君面前,他自然不敢用大河边那些伐木工的粗野的口气来高声歌唱。这首歌被史官记载在了竹简上,后来又被孔子编进了《诗经.国风.魏风》,后人称之为《伐檀》。
采诗官子素向国君行了礼,然后退出了宫殿。坐上他的马车,自己架着车,再次向魏国的山野奔去了。在青铜时代,采诗官在民间采集民歌的目的根本不是为了供国君娱乐,而是扮演了另一种角色——便衣警察。因为,往往只有民歌才能真正反映民心所向,反映地方实际的情况,甚至于是否有叛乱之类的情报。采诗官们把搜集到的各种民歌呈报给国君,国君就能据此而采取对策,乃至于干掉所有对国君心存不满的人。诚可谓是世界上最早的秘密警察组织了。
魏国很小,比不得晋、楚、齐、秦等千乘之国。几乎魏国的每一片土地子素都跑过了,和穷困的魏国一样,他的形象总是那样寒酸,也只有最低等的家臣子弟才会干采诗官的行当。拉车的小母马瘦弱不堪,居然奇迹般地伴着他走过三年的岁月。而他的那辆祖辈留下来的马车更是如同一件古董,一旦快奔起来,就会象散了架子一般全身颤抖,吱吱呀呀发出可怕的声音,在崎岖的大路上留下两道深浅不一的车辙。
在一片荒野中,总算见到了人烟,几十个农夫在井字型的田里劳作着,子素在田埂边下了马车,走到了农夫们中间,向一个大胡子中年人讨一口水喝。但是没有人理睬他,他感到这里的人天生就有股敌意。最终,一个女孩子给了他一瓦罐的水,那水其实很肮,还漂浮着一层恶心的油腻,但子素已经过惯了这种生活,非常感激地一饮而尽。他打量着女孩,十七八岁的年纪,脸上沾满了黑泥,看不清,只有两个眸子闪闪发光。
“请问你们这的领主在哪儿?”
女孩指着不远处的山丘上一座华丽的建筑。她始终不说话,似乎有些害怕象子素这样坐着马车来的人。子素向山丘走去,走了很远,又回头看了看女孩,发现女孩还在向他张望着,那么远的距离似乎一切都模糊了,只有她的一双眼眸异常地清晰。
子素从没有见过象此地的领主这样外貌丑陋的人,大约50岁了吧,有一副魁梧的身板,自称跟随老国君征战立过军功,领主根本就没有把寒酸的子素放在眼里,只把子素当作了一个破落贵族的子弟。子素提出想在这里多住一段时间,领主当即拒绝了,直到子素从袖中掏出一小块金子放在领主手中,领主浑浊贪婪的目光中才得到了一丝满足。
领主把子素安排到一户农奴家里暂住。只不过是一间大茅草屋罢了,一个大胡子冷淡地接待了他,给了他一个小房间。
夜里,子素怎么也睡不着,这间屋子里有一股奇怪的气味,仿佛不是属于人间的,让人有些毛骨竦然。子素突然听到了水的声音,有人在门外,他起身轻轻地推开了门,看见黑暗中有个模糊的人影在一口大水缸前弯着身子。子素摄手摄脚地靠近了几步,眼睛逐渐适应了黑暗的环境,淡淡的月光洒了进来,一个美好婀娜的曲线隐约可见,是个女子,她在干吗?他又听到了水声,是在洗脸吧,为什么要在半夜三更地洗脸。
女子察觉到了身后有人,猛地回过头来,以恐惧的目光注视着子素,那两颗大而亮的眸子在黑暗中分外夺目,如同夜空中两颗明亮的星星。子素感到这双眼睛有些熟悉,是她,白天在田里见到的那个满脸是泥的女孩。渐渐地,她恐惧的目光平和了下来,白眸里的黑眼睛象精灵般跳动了几下,似乎隐藏着什么深邃的东西。
“对不起,打搅你休息了。”她终于开口说话了。
“让我看清你。”子素一把抓住了她的手,他能感到自己手掌下女孩那急速跳动的脉搏。女孩的手象竹蓝里的鱼那样使劲抽动着,皮肤也向鱼鳞一样冰凉,但是过了一会儿就停下来了,任由着子素把她拉到了门外。在月光下,子素终于看清了她的脸,他停顿了好久才慢慢地说:“你真漂亮。”
女孩一个耳光扇到了子素的脸上。子素却一点都没感觉到疼,继续说:“为什么在白天要把泥巴涂在脸上。”
女孩又扬起了手,她的手既有女子的纤细,又有农妇的力量,在半空中,光洁的手臂被月光擦地锃亮,就象一面青铜镜子。但她终究又把手给放下了,轻轻地说:“对不起。”然后飞快地奔回屋子里去了。
她真奇怪。
谁都不知道我们魏国国君的嗜好,他有着一张贵族白皙的脸,眉清目秀,温文尔雅,尤其爱听民歌,他把采诗官带来的民歌既当作情报资料,也当作一种奇特的消遣。一到黑夜,他就下令深闭宫门,并且远离他众多的姬妾,潜入一个神秘的所在,没人知道他在干些什么。
那夜他在一个巨大的地下室里,四周的火把疯狂地跳动着,映着他端正的五官。渐渐地,他的五官有了些变化,额头沁出了汗珠,他的呼吸越来越沉重,一股腐烂的味道从地下的深出传来,令人窒息。他走到尽头,一个由木栏组成的巨大的囚室出现在眼前。在国君与囚室之间,还隔着一道坚不可摧的网,一道由竹蔑编成的密密麻麻的网,只露出一个个极其细小的孔,可以看清里面的人。一个大河边的伐木工被关在囚室里。他的周围到处都是白骨,囚室非常巨大,大得能容纳上百人,魏国的国君已经在这个地下室修筑了好几代了。
伐木工赤裸着上身,露出了黑亮的肌肉,与白嫩的国君互相映衬着。伐木工的神色极其恐惧,他站在堆积如山的枯骨间,茫然地看着竹网外年轻的国君。
“你们的歌唱得很好,子素的喉咙太细了,再唱一遍给我听。”国君模仿着子素的嗓音对伐木工说。
伐木工唱起来了,他扯开了那粗犷的嗓子,仿佛回到了大河边给贵族伐木,制作船只和车轮。他的歌声在隔音的地下室里来回震动着,回音使国君忽然觉得好象有千万人在一齐高歌,那高亢嘹亮的歌声汹涌澎湃就如同奔流不息的大河,反而让国君有了一丝恐惧。他被这歌声包围了,他在巨大的地下室里,尽管只面对一个被囚禁的伐木工,他变得不知所措,躲到了一个阴暗的角落。
忽然伐木工的歌声停止了,他看见一群老鼠钻了出来,在白骨间跳跃着,这些老鼠又大又肥,比普通的老鼠大了整整一倍。老鼠们成群结队地向他扑来,一个个瞪大着黑亮的眼睛,如同一群可怕的精灵把伐木工团团围住。它们跳到了伐木工的腿上,爬上他的胸膛,他的双手乱舞着,恐惧地倒在了白骨中。从巨大的囚室中,传来几声清脆的枯骨断裂声,总算是慰籍了年轻的国君。
这晚,也是老鼠们的节日。
是因为那个半夜洗脸的奇怪的女孩,还是因为这间房里不祥的气氛,总之子素一夜都沉浸在一个古怪的念头中。到了后半夜,从屋子的四面八方,传来一股吱吱呀呀的声音,那是老鼠,它们在子素的席边上窜下跳,甚至还大胆地爬到他身上,直到第一缕阳光射进屋子,老鼠们才又神秘地消失了。于是他走出房间,那父女俩已经走到了田中劳作了起来。女孩的背影挺撩人的,子素就这么站着,向田野里远远地望去,女孩就象一棵在风里跳舞的杨柳。女孩终于把脸扭向这边了,但不是昨晚在月光下看到的那一张,而是一张涂满了泥土黑黑的脸,只有两个眸子还依然与昨晚一样。她是故意这样的。
中午时分,太阳在头顶竭尽全力的扩展着自己的势力,所有的人都来不及回家吃午饭,聚集在田头吃些干镆镆之类的。午饭后子素走入了农夫们中间,在一束束充满敌意的目光中,他开口了:“你们会唱歌吗?”
所有的人都摇了摇头,不和他说话,他又看了看唯一的那个女孩,脸上抹了泥巴之后,黑黑的,反而更有了些野性。女孩看着他,两个明亮的眼眸眨了几下,一种闪光的物质仿佛要流出来一样,她的嘴唇嚅动了一下,然后又立刻平静了。
“你会唱吗?”子素把头靠近了她。
“滚开。”女孩的父亲一把推开了子素,“秋儿过不了几天就要嫁人了,你别缠她。”
子素离开了他们,一个人坐在田埂的另一头看日头的消长,心里默默念着几首民歌,不禁又向田间望了一眼,却发现女孩也正扭头看着他,一触及到他的目光,女孩立刻又把头扭了回去。一滴晶莹的液体从她的头上落下来渗入泥土中,不知是汗水还是泪水。
子素低下了头,忽然看见两只眼睛在地下看着他,那两只眼睛大大的,眼珠灵活地转动着,接着一条长长的尾巴从泥土里露了出来,原来是只大老鼠,典型的乡间田鼠,吃着香喷喷的谷子长大的,体型特别肥硕,而且一点都不惧怕人类。它在子素面前快乐地跳跃着,阳光洒在它灰色的皮毛上,仿佛给它镀上了一层金色的装饰。它离开了子素,跑到了一个大房子边上,子素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儿还有成百上千的老鼠,房子的墙根下有一个小洞,老鼠们就从那儿进进出出,把谷子搬入树林里的一个个地洞,宛如一只长途跋涉的大军。那所大房子是谷仓,老鼠们正旁若无人地偷盗着农夫们一年的收获,而看仓库的老头居然看着老鼠们的行为而视若无睹。
子素被这场面深深地震惊了,他跑到了老头面前提醒老头。老头平静地说:“人怎么可以同老鼠斗呢,我们在这里居住了几代人,用尽了各种方法,都无法消灭老鼠,一切都是徒劳的。其实在这个世界,根本就是由老鼠统治的,老鼠是我们农夫真正的统治者,尽管我们仇恨他们,但我们无力反抗。”
人类的世界是由老鼠统治的?真不可理喻,但子素又仔细地思量了一阵,才感觉到这里的人们竟是那么聪明,那么有洞察力,他们才是真正的智者。
老鼠啊老鼠,子素望着它们出神。
年轻的国君再次进入了神秘的地下室,王室遗传下来的血液在他的血管中奔流着,他就象历代先王那样,重复着这古老而危险的游戏。历代魏国的国君都被认为有奇怪的嗜好,而最大的嗜好往往是个迷,永远都被锁在历史的迷雾深处。国君继承了这种遗传基因,他在黑夜中狂热地着迷于此,在地下室中飞奔着,直到看见那具伐木工的尸体。伐木工张大着嘴,浑身是血,眼睛睁大着充满了恐惧的目光如同一种诅咒。他强壮的肌肉都萎缩了,渐渐地在腐烂,一股臭味弥漫了整个囚室。
这时国君的嘴角起了些微妙的变化,就如同猫见到了被杀死的老鼠,一种本能的满足感充溢了他的脸。但转瞬之间,他发现了什么,他的脸立刻便扭曲了,仿佛一件小孩的布娃娃玩具,随时随地都能夸张地变形。从他的喉咙里,发出一种嘶哑的回声,由一个永不见底的深渊中升起——这是绝望,一个国君的绝望。
他无力地把整个身体扑在牢固的竹网上,仿佛他自己就是一个囚徒,是自己权力的俘虏。他怔怔地看着牢不可破的竹网,但现在,在竹网的右下角,一个碗口大的破洞赫然在目,犹如一张大嘴,竭尽全力地扩张着自己的血盆大口,要把世界上的一切都吞噬下去。国君明白,这是致命的。
在魏国巨大的宫殿里,一个黑暗的角落中,有两只明亮的眼睛在闪烁着,又是两个,四、六、八、乃至上百。一片恐惧的寂静中,卫兵们睡着了,他们没有察觉到一群小东西爬过他们的身体快乐地旅行着。一扇大门拦住了小东西们的出路,于是它们便上窜下跳地从窗格里钻出,越过空旷的石阶,爬过宫墙间的缝隙,走向自由的大门。
为首的一个是它们的国王,硕大无比,它指挥着它的军队在漆黑的深夜里衔枚疾进,军容整齐,军纪严明,彻底地鸦雀无声,一切都在人们的眼皮底下发生,一切又好象什么都没发生过。国王率领着部下逃出了战俘营,它们向往着自由,向往着战斗,它们睁大着眼睛注视着这个世界,对人的仇恨就全都在它们小小的心脏里博动着。国王要建立它的新王国,必须要彻底毁灭它的所有敌人,无情地把对立的种族从地球上消灭,这就是强者生存、弱者淘汰的自然规律,尽管它们非常小,但它们是强者,永远活在人类身边的强者,它们永远都不会灭绝,它们绝对要比人类还要天长地久。国王的大军走出了城市,来到了广阔的田野,满天星斗里,它们雄心勃勃。国王一声令下,兵分十路,化整为零,去报复,去战斗———在人类社会的废墟上新建一个世界。
没有人意识到一场灾难正从黑夜的胎动中分娩而出,但它们无罪,一切的灾难,都源自人类自身。
女孩在夜里洗完了脸,子素牵着她的手,走到了田野的中央,月亮突然躲进了云朵中,子素只感到面前女孩急促的呼吸吹到了自己的脸上。他隐隐觉得这个女孩的心里所隐藏的那股野性。
“唱个歌吧。”子素轻轻地对秋儿说。
“我不会。”女孩躲开了他,用力挣脱了他的手向外面跑去,她象一只受惊了的小鹿,一路跳跃着在黑暗中奔跑,前面就象一团黑布,什么都看不到,只有一股暗夜的气息指引着方向。突然她撞到了一堵墙,摔倒在地上,才意识到不是墙,而是一个人,一个男人的胸膛,子素的胸膛才没这么宽阔呢。她爬了起来,见到了一张脸凑近了她,直到靠得非常近,她才依稀辨认出了那张极其丑陋的脸———那是她的领主的脸。
领主的脸向后靠了靠,又变得一片模糊,他好象在仔细端详着秋儿。很久才说:“你什么时候嫁人?”
“明天。”她颤抖着回答。
“我要你的初夜。”领主一字一顿地说完,然后转身消失在了黑暗中。
子素在后面目睹了这一切。他终于明白,女孩为什么要在白天把泥巴涂在脸上,为的就是不让丑陋的领主看清她的脸。她就快嫁人了,而每一个领主,都享有对其领地内女孩的初夜权,也就是说女孩在新婚的第一夜将与领主共同度过,而不是她的新郎。这种天赋的权力是作为法律铭刻在国君宫殿前的青铜大鼎上的。
“你见过你的未婚夫吗?”子素在女孩的身后说。
“他是一个瘫子。”
子素沉默了半晌,月亮依然躲在云朵中,奇怪的是秋儿的脸却似乎更加清晰了。子素突然抓住她的手,掌心里潮湿了一片,手腕里的脉搏狂乱地跳着,于是那双明亮的眸子充满了他的整个的世界。
子素在田埂上醒来,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睡在这儿,刚睁开眼,他就看到一个死老鼠躺在身边。阳光下的老鼠一动不动的,就象件标本,四脚朝天身体硬绑绑的,两个眼睛睁大着,似乎要跳出眼眶。整整一天,他都没有见到秋儿,倒是老鼠见了不少,所有的老鼠仿佛都象疾病缠身似的,有气无力地觅食。到了下午,他发现大片大片的死老鼠,没有伤痕,看不出是什么死因。难道是报应?
晚上,秋儿举行婚礼了,她再也不用在脸上涂抹泥巴了,她穿着新娘的衣服,和那个瘫痪的新郎完成了婚礼。然后,新郎被领主的人架走了,新娘则被送入了领主的房间。
领主的大门砰然关闭,子素只看到了秋儿的那个模糊的背影,有一种永别了的感觉。
女孩的父亲长叹了一口气,然后独自回家了。子素呆呆地坐在地上,看着领主的房子灯火渐渐地熄灭,成为一个黑暗的轮廓。在这里住了好几天,却一无所获,子素带着烦躁的心走向了他的破马车,小母马更瘦了,能轻而易举地摸出它好几节骨头,他拍了拍小母马的背,也许往后就要娶小母马为妻了吧,子素嘲弄着自己,爬上了马车。忘了那个女孩吧,他对自己说,然后他轻轻挥了挥马鞭。
小母马没有动,它也许太累了,子素又下来看了看它,却发现小母马的嘴角吐出了白沫,眼睛闭了起来,浑身抽搐。渐渐地,它的四条腿也软了,跪倒了下来,子素看得出小母马还在拼命地支撑,它竭尽全力地想要站起来,子素也在帮它,但它终究还是倒了下去。子素松掉了它在脖子上套了许多年的绳索,伤心地抚摸着它,最后小母马还是躺在地上睁开了眼睛,那颗大眼睛闪烁着盯着它的主人,那是含情默默的眼神,如果马有人的感情,也许它早就爱上了子素,却无从表达。子素跪在它面前,象孩子一样啜泣着,最后,他看见小母马的眼睛里流出了一团温暖的液体,流到了子素的手心里,那是马的眼泪。
小母马在流完了它最后的一滴眼泪以后,死了。
它不可能是累死的,虽然它身体瘦小,但耐力一直都很惊人,而且这几天它都在休息,子素按时给它喂食,它还年轻,没有得病的征兆,一定是另有隐情。子素愤怒地回头奔去。暗夜中一团火在子素的心里烧了起来,前面什么都看不清,凉凉的风灌入他的瞳孔,于是只有冷酷的风才能被看得清清楚楚。子素不知跑了多远,终于停了下来,四周一片死寂。
在可怕的万籁俱寂中,子素忽然听到一种奇特的声音从某个角落传来———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逝将去女,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
硕鼠硕鼠,无食我麦!三岁贯女,莫我肯德。逝将去女,适彼乐国。乐国乐国,爰得我直?
硕鼠硕鼠,无食我苗!三岁贯女,莫我肯劳。逝将去女,适彼乐郊。乐郊乐郊,谁之永号?”
这是秋儿的声音,标准的女中音,从黑暗的空气中传来,仿佛是用一股神秘的力量撕破了黑夜的外衣,直逼听者的灵魂。子素睁大了眼睛,却什么都看不到,双手向前摸索着,却是一片空白,就连双腿也好象不是自己的了,他感到自己所有的感觉都消失了,除了听觉。当一个人看不见,摸不着时,他的全部生命就倾注在了耳朵上,现在子素感到他的肉体已消亡了,只剩下灵魂和一对耳朵,隐藏在黑暗的深处倾听着这首歌。歌声向四面八方传去,到了天上变成了一只只受惊而起飞的鸟,扑打着翅膀向远方旅行。到了地上变成了流水,滚动着流向每一棵树,每一根草,最后渗入土地,渗入黍和麦子的根里,渗入古代的祖先播入地底的古老的种籽。
月亮又出来,子素相信月亮是被歌声召唤出来的。他突然发现月光下的村庄里,一扇扇本来紧闭着的门都打开了,神情肃穆的农夫们和他们的妻儿都披着衣服走了出来,他们顺着歌声摸索着,一齐走到了田野的中央。没有人指挥他们,他们却仿佛全都约好了似地默不作声,整齐地聚集在一块儿,倾听着秋儿的歌声。子素看到领主的房间里亮起了灯火。歌声毫无疑问是从那儿传来的。
秋儿继续唱着,忽然,一个男低音加入了进来,浑厚有力,就象是一块结实的黄土。又是一个男中音,渐渐,男高音、女高音、女低音都加入了歌唱。田野中聚集到一起的农夫们就象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合唱队,在秋儿的领唱下,仿佛在进行着一场多声部的合唱表演。子素的眼睛终于派上用处了,他吃惊地看着每一个人,他们都以同样的表情看着领主家秋儿所在的地方。他们没有愤怒,也没有哀伤,他们只有自我陶醉般地唱歌,这也许是他们唯一能自由表达情感的方式,在歌声里,才能找到一种叫做苦难的元素。
没人能想象在黑夜里这些农夫们的行为,他们似乎已不是在唱歌,而是在举行某种宗教仪式,在领主所天赋享有的一个女孩的初夜。歌声越来越响,象一团巨浪,击打着无边无际的黑夜。
在黑暗中,子素摸索着他的刻刀,艰难地依靠微弱的月光和手指的触觉,把这首后来被命名为《硕鼠》的歌铭刻在了竹简上。
第二天一早,子素发现人们居然又都跟往日一样,沉默地在田野里劳作着,好象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这真是个奇怪的地方。
一个领主的家奴跑到了田野中心,向大家大声地宣布:“领主有令,所有的人到领主房前的空地上集合,违者将受重罚。”
等子素赶到那儿的时候,那片空地上已经里里外外被围的水泄不通了,领主方圆几十里的领地内所有的领民几乎全来了,有上千人吧。子素用尽了全力已他那文弱的肩膀抵开那些农夫,好不容易才挤到了最前排,发现在一根巨大的旗杆上,挂着一颗人头,在阳光下特别耀眼,那是秋儿父亲的人头。
在旗杆下,有一块竖直的大木板,秋儿被绑在木板上,双手向左右张开,两腿却被绑在一起,整个人就象是一个十字。
领主的管家以其夜行动物般的眼睛向四周的人群张望了一圈,然后大声地说:“昨晚,我们尊敬的领主在行使他天赋的初夜权的时候,发现这个女人已经没有初夜了,也就是说,昨晚,根本就不是她的初夜,她在出嫁前,已经不是一个完整的女孩了。她亵渎了神圣的初夜,以肮脏的肉体玷污了我们领主的尊贵之躯,她将受到最严厉的处罚。”
底下鸦雀无声,每个人都屏住了呼吸,让管家的声音传遍了整个天空。管家靠近了秋儿,对她说:“如果你能说出那个夺走你初夜的男人是谁,领主就能让你活下去。否则的话,你将被钉子钉死在木板上。”
子素差点就瘫软在地上,因为那个夺走秋儿初夜的男人,就是他子素。
说出来吧,子素在自己心里对秋儿说。
他还是第一次在白天看到秋儿干净的脸,她那双明亮的眼睛与漂亮白皙的脸现在才显出是那么协调。她还是穿着那身新娘的衣服,嘴角带着新婚的红润,她的视线在人群中扫了一圈,最后停留在了子素的脸上。子素低下了头,他竭尽全力地躲避她的目光,但他仿佛被在光天化日之下剥光了衣服一般无处藏身。他逃不了,命中注定在劫难逃。终于他被女孩的目光抓住了,俘虏了,如同被套上了一副锁链,永远也解不开了。他盯着她,她也盯着他,好象是在玩着什么秘密的游戏,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彼此的目光,而其他所有的人都茫然无知,都在猜测着那个男人到底是谁,其实她的目光的方向就是答案了。这是他们之间的秘密,她决心要保守这个秘密,不惜任何代价。
说啊,为什么不说出来。子素心乱如麻,你不说我说了,我自己说,可是,可是那首歌怎么办?那首昨晚听到的秋儿领唱,农夫们合唱的歌怎么办?这首歌应该流传给子孙后代。我是采诗官,我有这个责任。我如果死了,这首歌也就会随着歌者的逝去而消亡,永远坠入历史的黑暗中。但,这是理由吗?这是自己苟且偷生的理由吗?子素与自己的灵魂搏斗着,他最终只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与勇敢的女孩相比,自己是个标准的懦夫。
秋儿的脸上带着胜利者的骄傲,她的沉默令管家恼羞成怒,他对家丁说了句:动手吧。
子素闭上了眼睛。
“不好了!领主出事了。”一个惊慌失措的声音从领主的房间里传出。几个人把领主抬了出来,放到管家的跟前,管家的手颤抖着摸了摸领主,然后哭丧着脸向大家宣布:“领主归天了。”
领主的眼睛睁大着,那张原本就丑陋的脸因为扭曲而变得不象是人间所有的了,他的恐惧从那张大着的嘴巴中看得一清二楚。他一定是死于非命的,这也许是上天的惩罚,或是——子素突然想到了一个可怕的字,他不敢再想下去了。
在管家和家丁们手忙脚乱地处理领主时,子素突然象一支离铉的箭似地冲了出来,跑到秋儿的跟前,解开了捆绑她的绳索,拉着她就往回跑。人们自动地让开了一条路,让他们通过,当管家发现要追赶时,人群又自动地合拢了起来,管家费了好大的劲穿过人群时,子素和秋儿已经跑得没影了。
他们象两只逃脱羊圈的羊羔一样奔跑着,两只小绵羊,惊慌失措且痛苦无助地逃离牧羊人的鞭子。奔跑似乎永无休止,前头是一片金色的麦浪,那是小麦和黍的大海,波光粼粼,无边无际,海阔天空。在麦田边,就象是站在大海边,跳水吧,从海边高高的悬崖上往下跳,闭上眼睛,跳吧。“卟嗵”,海水高高地溅起,两只小绵羊被大海淹没。突然,两只小绵羊奇迹般地变成了两条鱼,终于从陆地回到了自由的大海。
在一片高高的麦子中央,他们被随风摆动的麦穗覆盖,如同钻进了一间小小的新房。子素终于感到,她注定是他的新娘。
但子素的幸福,命中注定只有一瞬。
“我快死了。”女孩眨着闪亮的眸子,在子素的怀里说。
“不。”
子素感到自己的胸前有一片湿润,那是血,从女孩口中吐出的血。女孩的脸色苍白,却面带着笑容,她已经满足了。子素突然感到自己刚刚得到的一样东西又要失去了,命运是多么捉弄人啊,他紧紧地抱住了她。
“为什么?”子素的眼泪终于滑落在女孩的脸颊上了。
“是老鼠,老鼠。所有的人都会死的,这是老鼠的诅咒。”女孩又吐出了好几口血。
子素明白了什么,他似乎已看到了那一幅鼠疫的画面。
“但你不会,你不会死的。”女孩继续说,“所有的人都死了,但你不会。相信我的预言吧。”
她慢慢地闭上了眼睛,她明亮的眸子将成为子素漫长的一生中永不磨灭的记忆——她永远地睡着了。子素的眼泪敲打在她带血的嘴唇上,渐渐地化了开来,就象一种奇特颜料的色彩。
子素埋葬了她。
子素步行着向国都走去。
国都已是死亡的世界。
子素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到处都是死人,死状极惨,而且没有外伤。就连牛马等六畜也都死了,一股刺鼻的臭味弥漫于整个城市,如同一幅地狱画卷。
他冲入了无人把守的宫殿,同样是尸横遍地。在国君的大殿上,他见到了一群老鼠,一群硕大无比的老鼠,它们整齐地排列在宫殿的两侧,就象文臣武将。在大殿的正中央,端坐着的不是我们年轻的国君,而是一只差不多有猫这么大的老鼠。它,才是真正的国王。
老鼠征服了人类。
它们化整为零到各个乡村中传播瘟疫,首先是消灭它们的同类,原先与人和平共处的老鼠被他们的瘟疫灭绝殆尽,然后是马、牛、猪等畜类,最后是人类,这一过程只有短短的几个昼夜。
子素感到了一股窒息的感觉,从这老鼠的宫殿中的每一个角落传出,他走到老鼠国王的跟前,象是一个臣子拜见君主似的。但他终于怒不可遏地向老鼠发动攻击了,转瞬之间,老鼠们被这个不怕死的家伙吓得无影无踪了。
子素在空旷的宫殿中奔跑着,他必须要找到他的国君,终于他发现了那个早已暴露出来的地下室,在那儿,我们的国君居然还奇迹般地活着,衣衫褴缕,披头散发,如同一个恶鬼。
“子素,你终于来了。”国君仿佛看见了什么希望。“我的罪过的是不容饶恕的,听我说,在一百年前,魏国曾爆发过一场鼠疫,成千上万的人死去,后来,人们花了巨大的代价,才消灭了它们,只剩下最后几十只带瘟疫的老鼠。原本是该彻底消灭他们的,但那时的国君,我的祖先,他突然产生了一个奇怪的念头,于是,他在这里修建了这个秘密的地下室,把这些致命的老鼠关在这儿,然后把他的政治敌人,或者是暗地里说他坏话的人与老鼠关在一起,让这些敌人在巨大的痛苦中死去。就这样,一百年过去了,这些带瘟疫的老鼠在地下室里繁殖后代,发展到了数百只,而被它们消灭的人也已不计其数。必须承认,我有虐待狂,当我看到那些暗地里诅咒我的家伙在老鼠们面前惊慌失措,全身腐烂而死的时候,我是多么快乐,这是一种本能,一种追求残忍的本能。自古以来,我们家族就遗传了这种嗜好,每一代国君都是如此,我们是魔鬼的家族,我们隐藏了巨大的灾难,为的就是满足我们的这种残忍的乐趣。我知道,总有一天要出事的,这些恐怖的小东西会报复我们的,一切的罪过由我来承担吧。”
“没人能承担得起。”子素自言自语地说。当他再看国君的时候,我们年轻的国君已经断气了。
子素离开了国都,整个魏国已经人迹渺茫。他回到了秋儿的坟前,结庐而居。女孩预言说他不会死的,女孩的预言准了,他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一个人,只有他一个活了下来。
又过了一百年,肆虐的鼠疫过去了,又有人踏上了魏国的土地耕种生活。人们发现了一个坟墓的边上躺着一具枯骨,尸骨上放着一排竹简,似乎是等着人来看的。竹简上记录了七首民歌———《葛屦》、《汾沮洳》、《园有桃》、《陟岵》、《十亩之间》、《伐檀》、《硕鼠》。
没人知道这个死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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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 塞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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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穷苍破裂的时候,
当众星飘堕的时候,
当海洋混合的时候,
当坟墓被揭开的时候,
每个人都知道自己前前后后所做的一切事情。
——《古兰经》(82:1-5)
一
西元2003年4月2日。
陆军中士约瑟感到自己的眼睛里一阵难受,仿佛有无数的霰弹,击中了他身体上最脆弱的一部分。泪腺自动地分泌出咸涩的液体,冲刷那些细小的沙粒。但他还是没有戴上墨镜,用手捂着嘴巴和鼻子,艰难地眯起眼睛,注视着脚下渐渐远去的沙漠。
黑鹰直升机的叶片不停地飞舞旋转着,无数黄沙被卷到空中围绕着他们,伴随着这只以印第安人命名的黑鹰向北翱翔而去。直升机的舷窗大开着,全副武装的约瑟就坐在敞开的窗边,他的身上绑着牢固的安全带,手里握着M16步枪,鹰一般的眼睛巡视着离他几百米以下的黄色沙漠。一支美军的车队正在沙漠中的公路上缓缓行驶着,他看到几十辆M1A2主战坦克和布雷德利步兵战车,后面还有油料补给车和悍马吉普车,路边还有几辆被烧焦的伊拉克T55坦克。滚滚的黄沙被车轮碾起,渐渐地模糊了约瑟的视线。
狭小的机身里总共挤了十一个人,在直升机巨大的噪音中,约瑟勉强听清了身后几个人说话的声音。他们在激烈地讨论着战争会不会很快结束,有两个人甚至还争得面红耳赤:一个人说萨达姆实际上已经死了,战争会在一周内获得胜利,他们也很快就会回家了;但另一个人却异常悲观,他认为伊拉克方面正在诱敌深入,他们盼望着美军快点进入巴格达,所有进去的美国士兵都会变成尸体。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第七骑兵团已经离巴格达不远了,或许他们很快就会见到巴格达那些巨大清真寺的尖塔了。
黑鹰忽然被拉高了起来,约瑟渐渐看不清地下的情况了,同时他也摆脱了那些讨厌的沙粒,约瑟松开了捂着嘴巴的手,难得地呼吸了一下天空中纯洁的氧气。他始终都没有说话,只是呆呆地凝视着眼前模糊的一切——自从他们开进这个国家以来,约瑟就从来没有仔细地看清楚过这片土地的真正面貌。战争已经进行到第十四天了,他却有一种奇怪的错觉,似乎这一切都是场梦,一场关于小时候战争游戏的梦。
他想让自己从梦里醒过来,但却始终无济于事,仿佛自己被关在一间黑暗的屋子,眼前所见的只是幻影。即便在战争的第七天,他亲眼目睹了自己战友的死——在那条死亡的公路上,一串子弹从某个隐蔽的地方射了出来,他们立刻趴在了地上,通过高频步话机请求空中支援。阿帕奇直升机迅速地赶到,向一栋伊拉克民房发射了导弹的,那栋房子立刻就被夷为平地——天知道那里面有没有平民。直到这时候他才注意到他身边的战友,那是一个来自南方的黑人,他的脸上有一个大洞,一些黑色的污血正在不停地向外喷涌着。显然,刚才那串子弹击中了他的脸部,这个入伍前的出租车司机当场就死了,一些血溅到了约瑟的鼻子上。约瑟依旧一动不动地贴着地面趴着,傻傻地看着黑人的尸体,他宁愿相信这只是一场残酷的梦。
约瑟的呼吸忽然急促了起来,他倚靠在敞开的舷窗边上,保险带把他紧紧地绑着,眼睛里什么都看不清,只有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上那美丽的天空,或许,还有那辆白色的小轿车。是的,约瑟看到了那辆车,似乎还有轿车里露出的那双焦黑的小手。
那是什么时候?约瑟想了想,他轻轻地告诉自己:那是昨天做的一个梦吧?
那辆白色的小轿车在公路上疾驰着,迅速地接近了他们的营地,所有的人都紧张地握起了枪对准那辆轿车。约瑟隐藏在一辆军车后面,他的枪口始终瞄准着那疾驰而来的目标。他只能勉强地看清开车的人是一个魁梧的男人,车顶绑着许多个大包,谁都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在约瑟的周围,没有一个人敢站到公路上要求对方停车,他们只是瞄准着,直到轿车开到他们的面前。
不知道是谁开了第一枪,那家伙的枪法比训练的时候准多了,立刻就击中了小轿车的挡风玻璃,约瑟依稀可以看到一些血喷到了玻璃上。几秒钟以后,所有的人都开枪了,他们使用手中的各种武器,也包括约瑟。那辆白色的小轿车立刻被打成了筛子,旋即发生了爆炸,在公路上翻腾了起来,然后重重地摔在了公路边上燃烧了起来。
依然没有人敢过去,但约瑟却突然站了起来,他丢掉枪跳出了营地,冲到那剧烈燃烧着的小轿车边上。他看到在小轿车的后排座位上,正燃烧着两具尸体,一具看起来象是一个女人,怀中还抱着一个已经分不清性别了的小孩子。他们紧紧地抱在一起,面目已经完全看不清了,剧烈地爆炸和燃烧使他们的皮肤粘了起来,再也分不开了。
约瑟呆呆地站在那儿,直到战友跑过来把他拖走,几秒钟以后那辆轿车彻底爆炸了。
忽然,黑鹰降低了飞行高度,又有一些沙子进入了约瑟的眼睛。他闭上眼睛轻轻地问自己:那真的是梦吗?
二
回历60年十二月(西元680年9月)。
两匹阿拉伯猎马奔驰在麦地那城外的旷野上,他们的骑手有着共同的特征,裹着白色的长袍和头巾,与黝黑的皮肤形成了鲜明的反差。他们都生着鹰一般的鼻子,还有黑亮的眼睛。他们看起来已经精疲力尽了,吃力地伏在马背上。而他们的马与主人一样疲倦,细长的马蹄偶尔也会因饥渴而痉挛。
其实他们来自不同的方向,一个从哈里发所在的城市叙利亚大马士革而来,而另一个则从幼发拉底河畔的伊拉克大城库法而来。他们带着干粮和水,各自走了十几天的路程,日夜兼程从未歇息过。他们各自穿过了贝杜因人放牧的草原戈壁,走过荒无人烟的内夫得沙漠,终于在人困马乏的最后关头,几乎同时来到了麦地那城外。在从北面进入麦地那的必经之路上,他们意外地相逢了,他们彼此并不相识,从蒙脸的白布上面露出各自的眼睛,互相凝视着对方,就连他们的马也停下了蹄子警觉地打着圈。
突然,那个来自叙利亚的人高声地叫了起来:“除安拉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的神,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
来自伊拉克的人微微笑了笑,他摘下蒙脸的布,把对方的这句话重新复述了一遍,接着说:“色俩目。兄弟,我叫易卜拉欣,来自库法,你呢?”
叙利亚人也摘下了蒙面的布:“我叫马吉德,来自大马士革。”
易卜拉欣取出水袋喝了口水,滋润着干裂的嘴唇,他大声地说:“色俩目。我的兄弟,你来圣城麦地那干什么?”
“我来找阿里的儿子,也是先知的外孙——侯塞因,为他捎个口信。”马吉德驾着马向前而去。
“我也是。”
易卜拉欣紧跟在他身边,两个人骑着两匹几乎相同颜色的马,并排着走过麦地那城外的葡萄园。他们越过了一条宽阔濠沟的遗迹,这是先知在来到麦地那五年以后修建的,在这里发生了著名的濠沟之战,胜利地保卫了最早的一批穆斯林。
马吉德和易卜拉欣很快就成为了好朋友,在到达侯塞因的住地之前,他们路过了先知的墓地,于是他们顺道完成了一次简短的朝觐。麦地那的街头显得平静而安逸,这里是适合人隐居的好地方,他们很不情愿地打破了这里的安宁,纵马来到了侯塞因的住处。
一个黑肤色的仆从挽住了他们的马,然后带着他们穿过一间带有水池的庭院。这栋白色的泥坯平房非常简朴,看上去就好象一个小商贩的家。在一个明亮的房间里,他们见到了仰慕已久的侯塞因。
侯塞因用他那双大和黑亮的眼睛,仔细地打量着这两个风尘仆仆的客人。马吉德似乎能从他那双瞳孔里,发现一片漂浮的云雾。侯塞因有着白皙的皮肤,漂亮的鼻子和胡须,还有保持得很好的瘦长身材。虽然他的实际年龄已经五十多岁了,但看起来似乎只有四十出头,他那张完美的脸庞据说酷似他的母亲法蒂玛——先知穆罕默德的独生女。
“色俩目,我的两位兄弟,你们从哪儿来?”侯塞因用平和的语气问道。
“尊敬的侯塞因,我叫马吉德,来自大马士革。我来是向你传递一个消息:穆阿维亚死了。”
“我们的哈里发去世了?”侯塞因仰起了头,虔诚地说:“愿他升入安拉的天堂。”
马吉德咬着牙齿说:“不,他会下地狱的。穆阿维亚利用种种无耻的阴谋诡计,从你父亲阿里的手中篡夺了哈里发的宝座,他破坏了历代哈里发的规矩,他要让倭马亚家族永远世袭统治阿拉伯帝国。在穆阿维亚死了以后,他的儿子齐亚德已经在大马士革宣布继承哈里发的位子。愿安拉永远诅咒倭马亚人。”
侯塞因沉默了片刻,他依然平静地说:“马吉德兄弟,你就是来告诉我这些的吗?”
易卜拉欣忽然说话了:“不仅仅是这些。尊敬的侯塞因,我是来自库法的易卜拉欣,伊拉克已经在半个月前知道了这个消息。库法城所有的阿里派支持者,推选我为总代表到麦地那来,邀请您去库法继承哈里发之位。”
“为什么?”
“自从十一年前,你的哥哥哈桑被人毒死以后,尊敬的侯塞因,你就成为了先知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后代了。你是先知的外孙,你是阿里的儿子,你的血统无比高贵,除了你之外又有谁能胜任哈里发之位呢?”
马吉德高声地说道:“易卜拉欣兄弟说的太对了,尊敬的侯塞因,象你的父亲阿里那样,成为一个伟大的哈里发吧。”
侯塞因的表情忽然变得异常平静,他的眼皮缓缓地落了下来,半眯着眼睛看着这两个被太阳晒得黝黑的使者,那团捉摸不定的云雾,依然在他的目光里漂浮着。
易卜拉欣突然跪在了他的面前,泪水从他干涸的眼睛里流了出来,他抽泣着说:“尊敬的侯塞因,整个伊拉克都在等待着你,我们已经完全做好了准备,在库法在巴士拉,只要等你一到,人们就会起来推翻倭马亚人的伊拉克总督。哈里发的王冠将戴在你的头顶,我们的大军将在你的率领之下消灭大马士革的齐亚德,恢复阿里家族的荣誉。”
忽然,侯塞因伸出了那双有力的大手,把跪在地上的易卜拉欣搀扶了起来。侯塞因的手指轻轻地抹去了易卜拉欣的泪水,那些带着沙子的眼泪渗进了他指尖的皮肤,一种特别的温热。侯塞因的目光异常地安详,易卜拉欣在他的瞳孔里,发现了一丝苦涩的微笑。
三
麦地那的后半夜还算凉爽,在那间带有水池的简朴庭院里,侯塞因独自一人踱着步。一轮如钩的新月,悬挂在宝蓝色的天空中,他坐在一棵葡萄树下,仰头看着神秘的夜空。
今天中午抵达这里的两个不速之客分别来自叙利亚和伊拉克,他们带来了相同的消息和愿望。特别是那个来自库法的易卜拉欣,他几乎是哭泣着哀求侯塞因去伊拉克,历数着倭马亚人的罪恶行径,还有阿里在伊拉克和波斯的巨大威望。现在,他们两个人都住在这栋房子里,等待着侯塞因的最终答复。
在黄昏时分,伊本.祖白尔也从麦加赶到了这里,他劝说侯塞因尽快地向库法进发,以免错失了良机。此刻,整个新生的伊斯兰世界都在期待着先知唯一的外孙,无数渴望反抗倭马亚人统治的穆斯林需要侯塞因,他已不再属于自己了。
侯塞因轻轻地叹了一口气,透过葡萄树叶的缝隙,天上的新月仿佛被剪碎了似的,这美丽而神秘的夜空,仿佛是某种暗示。他还记得自己小时候第一次记事,是在他那位伟大的外公——先知穆罕默德的怀抱里,他还记得先知柔软的胡须和慈祥的微笑。先知非常喜爱他仅有的两个小外孙,就象喜爱他的唯一的女儿法蒂玛和女婿阿里。
在侯塞因六岁的时候,他的外公穆罕默德去世了,阿里抱着两个儿子为岳父送葬。哥哥哈桑总是在哭,六岁的侯塞因则面无表情,他趴在父亲阿里强壮而宽阔的肩头,静静地看着送葬的队伍。他第一次明白什么叫死亡,只要是一个人,纵然是神的使者亦终归一死。
侯塞因在水池里舀了一瓢水,清凉彻骨的池水送入喉咙中,瞬间浇灭了白日的热气。有时候他觉得在深夜里喝一口池水,也是种莫大的幸福。忽然,他听到了身后的脚步声,侯塞因回过头来,见到了一个蒙着黑色面纱的年轻女人。
“马尔基娜,你怎么还没有睡?”
“尊敬的侯塞因,既然你睡不着,我又怎么能睡着?”马尔基娜恭顺地坐在他身边,她那苗条的腰肢倒映在了池水中。只可惜侯塞因不再是个年轻人了,他已经五十多岁了。虽然身体还是象年轻时一样健壮,但胡须中却开始夹杂起银霜。马尔基娜是他最后的一位妻子,他们三年前才刚刚结婚,她是麦加的贵族之女,她年轻、聪明而漂亮,就象侯塞因的母亲法蒂玛年轻时候一样。他非常喜欢马尔基娜,三年来他不再亲近其他女人,只有马尔基娜能让他找回年轻时的感觉。
“你知道了?”侯塞因看着她面纱下面的眼睛,平静地说:“你是个聪明的女人,我知道我是瞒不过你的。”
“你决定了吗?是去还是不去?”
侯塞因继续看着她的眼睛,那双神秘的眼睛就象天上的新月一般迷人,他不回答。
马尔基娜继续轻声地问:“库法对你来说真的那么重要吗?”
“那座城市对我来说唯一重要的是:我的父亲阿里就是在那里被刺杀的,那把有毒的刀砍中了他的头部,他死在了库法。”
“尊敬的侯塞因,那你为什么还要去?”
“因为有无数的人们,他们是我的穆斯林兄弟,他们用生命支持先知后代的家族,他们迫切地需要我。此刻,我的生命已经不再属于我自己了,而属于这个世界上的无数生命,所以,我必须为他们而去。”
马尔基娜忽然颤抖了一下,她那可爱的影子也在水池里晃动起来。
“不要害怕,我亲爱的马尔基娜。”侯塞因在她的耳边轻声说:“这是命运给我的前定。不论最终结局如何,这条通往库法的道路,早已由安拉为我确定,我的使命便是走上这条路,不必迟疑,不必回头,这就是伊斯兰的真谛。”
一滴晶莹的泪水在她的眼眶里缓缓地滚动着。侯塞因微笑着看着她,他继续轻声地说:“你哭了?不,你应该为我微笑和祈祷才对。”
然后,侯塞因轻轻地拉下了马尔基娜的黑色面纱,一张美丽的阿拉伯女子脸庞,清晰地呈现在他眼前。
新月和池水,照耀着她的眼睛。
四
从麦地那通往伊拉克的道路,要穿越茫茫无边的内夫得沙漠,所幸麦地那是个水源充足的绿洲,他们准备了足够的水和干粮,辞别了穆斯林们的圣城,踏上了前往库法之路。
侯塞因骑着一匹白色的阿拉伯纯种猎马,背着父亲阿里留下来的宝剑,走在队伍的最前端。他穿着一件朴素的长袍,裹着一条白色的头巾,看起来和一个普通的商旅没有多少区别,只有他那双深邃的眼睛,还遗传着先知的威严和智慧。
在此之前,穆斯林.阿慕尔已经带着一支先遣小分队前往伊拉克了。但即便如此,现在跟随着侯塞因的这支队伍,总共还不到两百人。
马吉德和易卜拉欣跟在侯塞因的身后,马吉德的表情有些忧虑,他回头看着身后这支小小的队伍,似乎一场沙暴就可以将他们全部埋葬。他们都是阿里家族的亲戚,还有侯塞因最忠实的追随者和卫士,他们带着一些武器,用来防范路上可能出现的拦路抢劫的贝杜因人。
然而,他们一路上却出奇地安静,十几天来除了烈日和旋风以外,没有出现任何麻烦。时间已经进入回历61年1月(公元680年10月)了,侯塞因和他的追随者们依然行进在沙漠中,只有易卜拉欣清楚,他们离美索不大米亚平原已经不远了,有时候他甚至还能在风中嗅到幼发拉底河的泥土气味。
在走出沙漠前的最后一个夜晚,他们在一片坚硬的戈壁上安营扎寨,点起了炊烟烧烤食物。天空越来越黑,直到满天星斗覆盖了头顶。所有的人都熟睡了,只有侯塞因一个人坐在帐篷外边,仰望着天上的星星。
他忽然想起自己在一年以前,去过一次圣地麦加。在麦加的北部有一座希拉山,山上的一个山洞,是先知悟道的地方。《古兰经》上说先知曾在洞中苦思冥想,直到某个夜晚接到了安拉的蒙召,据说他见到了来自天国的哲布勒依莱,也就是《旧约全书》中的天使长迦百利。古兰经上是这样说的:“他在东方的最高处,然后他渐渐接近而降低,他相距两张弓的长度,或更近一些。他把他所应启示的启示他的仆人。”(53:7-10)。
侯塞因找到了那个希拉山上的山洞。洞非常小,只能容一个人站起来,能三个人并排躺下去。洞后有一个裂缝,空气可以流通。在那个麦加的中午,外面的阳光灼热地笼罩着一切,侯塞因闭上眼睛,静静地躺在山洞的阴影中。那里出奇地阴凉,一片黑暗里他什么都看不到,直到——他看到一团巨大的火焰。
那是在天空中飞行的武器,从某个遥远的地方呼啸而至,肆虐着穆斯林们的家园,无数间房屋和大楼燃烧起了大火,女人和孩子们在痛苦地尖叫,鲜血在肥沃的土地上奔流......
不——侯塞因猛然睁开了眼睛,他的眼前依旧一片黑暗,只有一点光亮在前方闪烁,那是山洞口。他大口地喘息着走出了山洞,阳光又一次刺激了他的眼睛,他只能手搭凉蓬向南边的麦加城望去,圣城在阳光下发出闪闪的金光。
现在,他只能在沙漠上看到那些星星。侯塞因终于感到有些困了,正当他准备回到帐篷里的时候,一颗流星迅速地划破天空,瞬间消失在了大地的另一端。
他看到了那颗流星。
五
当侯塞因和他追随者的队伍穿越最后一片沙漠以后,终于见到了幼发拉底河的绿洲。侯塞因骑着那匹白色的猎马,站在一块坚硬的高地上,居高临下眺望河谷中的纳吉夫城。他看到在秋日的艳阳之下的阿里清真寺,那巨大的圆顶正发出金色的反光,耀眼而夺目。
——那是埋葬他父亲的地方。
侯塞因轻轻地叹了口气,在这支不到二百人的队伍的最前面,他驭着马缓缓走下高地,向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奔去。
他们来到了纳吉夫城中。二十年前这里还是一片荒野,当阿里埋葬于此地以后,每年都有人来朝圣,才成为了一座全新的城市。人们很快就发现了侯塞因,他们看起来非常吃惊,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跑了出来,四面围绕着先知唯一的外孙。他们伸出粗糙的手,抚摸着那匹漂亮的白马,甚至还有人抚摸着侯塞因的大腿,亲吻着他的马蹬和鞋子。
易卜拉欣跟在他身后兴奋地说:“你看,尊敬的侯塞因,伊拉克人民是多么需要你。”
侯塞因却默不作声,他只是小心地牵着缰绳,不要让马蹄踩到狂热的人群。他们艰难地穿越过拥挤的街道,小心地从马和骆驼上下来,走进了巨大的阿里清真寺。
他仰望着清真寺的圆顶,整个身体象一尊雕塑那样凝固了起来。整整十九年过去了,侯塞因还清晰地记得父亲阿里当时的样子——黧黑的皮肤、黑亮的大眼睛、浓密的白色胡须、魁梧结实的身材。阿里是先知的堂弟,也是先知唯一的女婿,他理所当然地成为了第四位正统哈里发。阿里具有阿拉伯人所有的优良品格,许多年以后一位历史学家是这样说的——“他在战场上是勇敢的,在劝告时是聪明的,在讲台上是雄辩的,对朋友是真诚的,对敌人是豁达大度的,他已成为穆斯林高贵和豪侠(futūwah)的典型人物,成为阿拉伯传说里的苏莱曼(所罗门),有数不清的诗歌、格言、训诲和轶事,环绕着他的大名而结实累累。”
但谁都没有料到,就在阿里返回库法的清真寺的道路上,一个属于哈瓦利吉派的刺客隐藏在人群中,突然跳了出来,用一把带有剧毒的刀砍中了阿里的头部。阿里很快就死了,至于刺客杀他的目的,据说是为了替人复仇。
阿里曾经留下过遗嘱——当他死以后,把他的遗体放在一头骆驼的背上,然后让那头骆驼自由行走,骆驼在哪里跪下,遗体就埋葬在哪里,这个地方就是纳吉夫。
这不是骆驼的决定,而是安拉的决定。
侯塞因一直坚信这一点。忽然,他回过头看看他的追随者们,沙漠中的长途旅行,使他们的身上都蒙上了一层厚厚的沙尘,看上去就象一群艰苦的商人。
“我们身上都脏透了,让我们做大净吧。”侯塞因轻声地说。
他们排着队进入了大净的房间,所有的人都没有说话。这里有清洁的水源,他们先嗽了嗽口,然后用水清洗鼻腔。接下来就是要清洗全身了,每个人都严格地按照从头到脚的顺序,洗净全身每一寸皮肤和毛孔。虽然听不到说话的声音,但所有的人心里都在默念着:“我为去掉污秽而作大净。”
侯塞因也闭着眼睛默念着,洁净的幼发拉底河水,在他的额头上缓缓流淌着,彻骨的清凉渗入毛细血管。那感觉就象是进入了一间纤尘不染的房间,四周只有明亮的阳光,和情节的空气。
做完大净以后,他们进入清真寺的礼拜堂,面向麦加的方向做了午礼拜。阿訇念诵古兰经的声音,抑扬顿挫地飘荡在阿里清真寺中,谁都不会怀疑,这美妙的韵文能让任何人陶醉。
他们在下午离开了纳吉夫,侯塞因依然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忽然,他回过头问易卜拉欣:“色俩目。我的兄弟,明天我们会到哪儿?”
“卡尔巴拉。”
六
那真是一个梦吗?
约瑟依然在反复地问自己。保险带牢牢地绑着他,约瑟只感到自己仿佛被悬在半空中,整个身体是那样无助和软弱,似乎已不再属于自己了。那是昨天的事情了,白色的小轿车早已炸成了一堆扭曲的废铁,连同里面的人。那是一条致命的高速公路,一道通往死神的大门,那条路在纳吉夫的边上,一座激战中的城市。约瑟很早就知道了,那是什叶派穆斯林的圣城。
昨天是几号?对,是愚人节,约瑟到现在才想起来,他摸了摸钢盔下的额头,或许那只是一个玩笑,上帝的玩笑而已。
“瞧,幼发拉底河到了。”
突然,旁边有人兴奋地喊了一声。约瑟重新清醒了起来,揉了揉眼睛向下面看去。黑鹰飞得越来越低,透过一层薄薄的沙尘,约瑟看清了几百米以下的一条宽阔的河流。
这是他一生中所见到的最美的景象。
阳光倾泻在幼发拉底河上,看上去就象一条金色的腰带,在几百米以下的地方发出耀眼的反光。波光粼粼的幼发拉底河东面是绿色与黄色夹杂的平原,除了河岸以外,西面全是大片的沙漠,一支美军的车队沿着河岸的公路前进。阳光从缓缓流淌的河流表面上反射上来,就象一面镜子照亮了黑鹰的底部。瞬间,约瑟有些晃眼了,眼睛里一阵晕眩,似乎有一种从高空坠落的感觉。
直升机又拉了起来,迅速地掠过了幼发拉底河,向西北方向疾驰而去。
约瑟又看不清地面的情况了,他重新闭上了眼睛,吃力地呼吸着高空的氧气。半年以前,他还在一所大学里攻读硕士生,他读的专业是宗教史。在向军队报到前的最后一天,他完成了自己的硕士生毕业论文,论文的题目是《论伊斯兰教什叶派侯塞因与基督教耶酥的比较》。他的导师认为这个题目并不恰当,从当时的实际情况来看,侯塞因与耶酥之间并不具有可比性。但约瑟并不这么认为,就象在古兰经里同样也有耶稣,只不过换成了阿拉伯语的拼写方法——伊撒。此外,还有许多《圣经》里的人物都出现在了古兰经中,比如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古兰经里叫阿丹和阿娃。拯救人类的诺亚在古兰经里叫努哈,而犹太人与阿拉伯人的共同祖先亚伯拉罕的阿拉伯名字叫易卜拉欣,先知摩西的阿拉伯名字叫穆萨,大卫和所罗门这对父子的阿拉伯名字分别是达乌德和苏莱曼。
还有,“约瑟”这个名字,在古兰经里叫做“尤素福”,一个常见的阿拉伯名字。
不过总的来说,导师还是对约瑟的这篇论文的内容表示满意,至少约瑟对历史的熟悉与掌握程度,远远超过了其他的学生。最后,导师引用了一位历史学家的话说:“作为历史上的一种动力来说,人们实际上如何看待一个事件,比他们应该如何看待那个事件尤为重要。”
当导师说完这句话以后,约瑟便坐上了前往军营的汽车。
突然,黑鹰倾斜着身体,迅速地降低了飞行高度。中尉命令所有的人都做好战斗准备,约瑟莫名其妙地颤抖起来。他紧握着枪瞄准着地面,几分钟以后,终于看清了地面上的那座城市,
从很远的地方,他就看到了一座巨大清真寺的镀金穹顶,还有三个高耸入云的宣礼尖塔,巍峨地矗立在幼发拉底河西岸的平原上。所有这一切都在阳光下发出灿烂的金光,宛如无数次梦中见到场景,让约瑟的灵魂回到十几个世纪以前的时光。
当约瑟很小很小的时候,他就做到过这样的梦,梦见那巨大的清真寺圆顶,那座白色的低矮城市,旁边流淌着一条宽阔的河流。
就是它。
直到现在,约瑟才知道了自己梦中城市的名字——卡尔巴拉。
七
在黄昏时分,侯塞因和他那支不到二百人的队伍抵达了卡尔巴拉。
这是一片美丽的绿洲,在西面是黄色的沙漠,夕阳很快就在沙漠中消失了,月亮高高地升起,清冷的月光照耀着侯塞因的额头。
在这片被夜色笼罩的绿洲上,他们按时完成了一天中的第五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礼拜——宵礼。然后,他们各自钻进了帐篷睡觉。
易卜拉欣和马吉德却都睡不着觉,他们自己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总有一股奇怪的感觉,仿佛某种东西在灼烧着他们的心底。在后半夜,他们从帐篷里爬了出来,却听到了一阵磨刀的声音。
在清冷的月光下,他们见到了一个瘦长的背影——侯塞因。
先知唯一的外孙正在月光下磨着他的宝剑。
易卜拉欣和马吉德小心翼翼地走到了侯塞因的背后,轻声地说:“尊敬的侯塞因,您为什么还不休息?”
“我的兄弟们。”侯塞因回过头平静地说,“等明天一早,我会休息的。”
马吉德奇怪地问:“明天一早?我们还要赶路呢。”
“不,不用赶路了。”
“为什么?”
“因为安拉已经决定了。”侯塞因一边说一边继续磨着他的宝剑。
易卜拉欣和马吉德面面相觑,不知道侯塞因的话里是什么意思。月光照射在剑上,发出一丝夺目的寒光,易卜拉欣忍不住叫了一声:“脊柱剑!”
“你认识这把剑?”侯塞因回过头来问道。
易卜拉欣点了点头:“在我少年时代,曾经见到您的父亲阿里拿着这把剑英勇作战。”
“除脊柱剑外无宝剑,
除阿里外无豪杰。”
马吉德随口念了一首赞颂这把宝剑的诗。多年以后,这两句话在整个伊斯兰世界流传开来,许多中世纪的阿拉伯宝剑上都刻着这两句话。
侯塞因的目光里闪着一种特别的东西,他微笑着说:“谢谢,我的好兄弟们。你们知道吗?在穆斯林的第一次战斗中,也就是著名的白德尔之战,先知曾经亲手使用过这把宝剑,他率领三百名穆斯林打败了一千名还未信教的麦加人。”
“色俩目。愿安拉庇佑穆斯林。”
忽然,侯塞因举起了手中的脊柱剑,剑光在月光下越发地寒冷而富有杀气,不禁让易卜拉欣和马吉德倒吸了一口冷气。
侯塞因冷冷地看着宝剑尖锐的锋刃,然后轻声地说:“快点回帐篷休息去吧。”
在脊柱剑的锋芒下,月亮悄悄地躲进了云朵中。
八
回历61年1月10日(西元680年10月10日)。
这一天是阿术拉日。
破晓时分,侯塞因在帐篷里睁开了眼睛,他的鼻子里似乎嗅到了一股特别的气味,那是无数人和马的气味。他从帐篷里爬了出来,绿洲的天空还蒙蒙亮着,在远方的沙漠里,他隐约看到了一大排长矛的利尖。紧接着是大队的马和骆驼行进的声音,在沙漠的另一头,他看到几百个金属头盔正在地平线上浮起。侯塞因又跑到了绿洲另一端,他又看到了许多人和马。最后他跳上了高处,手搭凉蓬眺望着四周,他看到在绿洲的四面八方,都是全副武装的军队。那些人骑着马和骆驼,扛着倭马亚家族的旗帜,已经把他们的营地围得水泄不通。
此刻,其他人也醒了过来。这支不到二百人的队伍,紧张地围绕在侯塞因周围,注视着包围他们的敌人。现在,他们已经完全明白自己的险恶处境了。
突然,易卜拉欣跳上了一匹马,他的手里还抓着一把弯刀,他高声地说:“尊敬的侯塞因,我去库法求救兵。”
侯塞因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只是轻轻地说了声:“小心。”
易卜拉欣点点头,看准了外面合围军队最薄弱的一个地方冲了出去。东方冉冉升起的天光照耀在绿洲和沙漠上,侯塞因和他的战士们,目送着易卜拉欣的身影消失在倭马亚人的军队中。他们看到了弯刀间的格斗和马上飞溅的鲜血,但转眼间围困的队形又恢复了正常,就再也看不到易卜拉欣的影子了。
此刻,这支倭马亚朝军队的统帅——欧麦尔,正在一块高高的沙丘上观察着绿洲里的人们。他的父亲是阿拉伯名将赛耳德·伊本·瓦嘎斯,为穆斯林立下过赫赫战功。当伊拉克总督听说侯塞因已经来到了伊拉克以后,就命令欧麦尔带领一支四千人的军队,埋伏在卡尔巴拉附近,等待侯塞因的到来。
欧麦尔的心里略微有些紧张,他明白被他围困的人是先知唯一的外孙,是前任哈里发阿里的儿子,这个人在半个伊斯兰世界都有着极高的威望,对他的任何伤害都可能引起穆斯林的大分裂。然而,也正因为侯塞因的特殊身份,严重地威胁到了倭马亚王朝对阿拉伯帝国的统治,刚刚继承了哈里发宝座的齐亚德,绝不容许有人动摇他至高无上的地位。所以,效忠于倭马亚的欧麦尔必须要这么做,无论自己是否真的情愿。
忽然,欧麦尔发现绿洲里的不到二百号人都跪了下来,他这才明白侯塞因的人正在做晨礼。
“兄弟们,让我们做晨礼吧。”侯塞因从容不迫地说,“先做小净。”
“水井里没水了。”一个随从扑到绿洲的水井边,绝望地抱怨说。
侯塞因平静地说:“那就用沙子代替水吧。”
一些人飞快地跑到了沙漠边缘,幸好倭马亚人的军队并没有向他们射箭,似乎有意识地等待他们完成礼拜以后再动手。侯塞因的随从们用布包裹了许多干净的沙土,然后带回到队伍中间。他们每一个人都分到了一包沙子,然后就开始了“土净”。
他们先用双手拍打净沙一次,然后摸着自己的脸庞。再次拍沙子以后,先用左手摸右手,自手背摸到胳肘,而后转手摸肘内侧直到手腕。再以同样的方式拍着沙子,用右手摸左手,就这样完成了“土净”。
然后,他们开始面朝圣城麦加的方向,做起了清晨的礼拜。侯塞因念起了经文,带着这不到二百人的队伍做完了晨礼。
正当他们抬起头来的时候,发现围困他们的那些倭马亚王朝军队,也开始做起了“土净”。然后,四千多名士兵面向麦加做起晨礼,整个沙漠上全都传遍了古兰经的诵扬声。
当所有的人都完成礼拜以后,欧麦尔骑着马来到了阵前,他不愧为名将之子,浑身都散发着一股杀气。
欧麦尔向被包围的人们高声喊道:“尊敬的侯塞因!赛耳德·伊本·瓦嘎斯之子欧麦尔,奉伊拉克总督之命率军来此,特向先知的后代致敬。”
侯塞因并不回答,他静静地坐在他的随从们中间,似乎全然没有听见欧麦尔的话。
欧麦尔继续说:“尊敬的侯塞因,你身边不到二百个人,而我有四千人的大军,是你们的二十倍。你们的唯一出路,就是放下武器向我投降。请相信我欧麦尔的保证,大马士革的哈里发一定会饶恕你们的罪过,并保证你们的绝对安全。”
侯塞因闭上了眼睛,一个字都不说。
欧麦尔无奈地摇了摇头,他高声道:“给你们最后的期限——在太阳下山以前,如果还不放下武器投降,那我就要下令进攻了。”
说完以后,欧麦尔掉转马头回到了沙丘上,他命令他的军队死死地围困侯塞因,并随时做好进攻的准备。然后,他摸了摸自己的胡须,心里暗暗地问自己:“侯塞因会不会投降呢?”
此刻,在卡尔巴拉绿洲上的侯塞因继续端坐在中间,将近二百双眼睛注视着他,等待着他的决定。
“你们投降吧。”
侯塞因突然说话了,他睁开了眼睛,看着所有的人。人们以复杂的目光对着他,他们一直对侯塞因忠心耿耿,现在正面临着生与死的选择。
“那你呢?尊敬的侯塞因。”马吉德忽然问道。
“我不投降。”侯塞因平静地说,他抚摸着手中的脊柱剑说:“我会独自一人战斗下去。”
马吉德摇了摇头,直言道:“你会被他们杀死的,尊敬的侯塞因。”
“亲爱的马吉德兄弟,当你和易卜拉欣第一次来到我的面前时,我就预感到了这一刻。”
说完以后,侯塞因对自己点了点头。他忽然想起了父亲阿里,想起了十九年以前,那条通往库法清真寺的道路。而对于侯塞因来说,他的道路是从麦地那到伊拉克,这是他的殉难之路。
马吉德大声地问:“那你为什么还要来伊拉克?”
“前定——”
侯塞因缓缓地吐出了这个词。然后,他环视了一圈他的追随者们,那双黑亮的眼睛扫过了每一个人,侯塞因一一叫出了他们的名字。最后,他轻声地说:“我亲爱的兄弟们,我知道你们的忠诚和勇敢,但你们不需要为我殉难,你们的妻子和孩子正在等待着自己的丈夫和父亲回家。你们要听我的命令,放下所有的武器,向倭马亚人投降吧,我相信你们会保全性命的。”
他的眼睛里又蒙上了一层薄雾,忽然一阵风从西面掠过,黄色的沙尘抚摸着他们的脸庞。温热的泪水夹杂着沙粒,从一些人的眼睛里滑落下来,渗入那些浓密的胡须中。
九
易卜拉欣还活着。
他的身上有三处刀上和枪伤,鲜血染红了他白色的长袍。他自己也记不清是如何冲出重围的了,他向敌人最少的地方冲去,鲜血立刻溅到了他的眼睛上,红色的腥热液体模糊了他的视线。易卜拉欣什么都看不清了,耳边只听到敌人的叱骂声和刀剑的碰撞声,他胡乱地挥舞着手中的弯刀,只感到刀刃划过了许多人的肉体。跨下的战马不停地嘶鸣着,黄沙覆盖了他的脸庞,直到他再也听不到刀剑声。
这是安拉的奇迹——他突出了重围。
易卜拉欣终于睁开了眼睛,鲜血汨汨地流着,他撕裂了自己的头巾,艰难地包扎在伤口上。他好不容易才分辨清楚了方向,然后拍了拍他心爱的马,他的马懂得他的心思,撒开蹄子向东南方向的库法奔去。
安拉在看着他。易卜拉欣坚信这一点,因为他的马只用了半天的时间,就踏过漫漫黄沙,抵达了幼发拉底河畔的库法,这又是一个奇迹。
回历第一世纪的库法是一座中东的大城,是穆斯林在伊拉克的中心,无数座清真寺坐落在城中,其中也包括十九年前,阿里被刺那天将要去的那一座。
易卜拉欣来到了库法的城门口,却发现一颗血淋淋的人头正悬挂在城垛上。那颗人头已经血肉模糊了,不过易卜拉欣还是艰难地辨认了出来——城墙上挂着的是穆斯林.阿慕尔的人头。
在侯塞因的队伍离开麦地那之前,穆斯林.阿慕尔就作为先遣队开往了库法,现在他已经被伊拉克总督处死了。
易卜拉欣来不及想这么多了,他只知道侯塞因正被倭马亚王朝的四千大军围困在卡尔巴拉,他必须拯救侯塞因和他的将近二百名追随者的生命。易卜拉欣忍着身上的伤痛,纵马驰入了库法城中。他的出现让所有的人都感到惊讶,纷纷为他让开了一条通道,使他飞快地抵达了侯塞因支持者的聚居区。
在一间宽大的屋子里,易卜拉欣终于见到了他的伙伴们。他捂着自己的伤口,大声地喊起来:“色俩目,我的兄弟们,侯塞因被围困在卡尔巴拉了,欧麦尔率领着四千人的军队,他们要把先知的外孙致于死地。”
这间巨大的屋子里聚集着上百人,他们都曾经是哈里发阿里的部下,侯塞因在伊拉克最忠诚的支持者。但现在他们面对着浑身是血的兄弟易卜拉欣,却都面面相觑地沉默不语了,屋子里的空气一下子凝固了起来。
易卜拉欣不解地看着他的伙伴们说:“你们怎么了?难道都聋了吗?先知的外孙,阿里的儿子,我们尊敬的侯塞因被倭马亚的军队包围了,他和他的随从们正危在旦夕。亲爱的兄弟们,快点行动起来吧,库法城里至少有一万名阿里的战士,只要时间来得及一定可以打败敌人。请拿起你们的武器,骑上你们的战马,带上你们的誓言和忠诚,前往卡尔巴拉营救尊敬的侯塞因吧。”
回答他的依然是沉默。
片刻之后,终于有人说话了:“易卜拉欣兄弟,你看到城门口悬挂的人头了吗?那是穆斯林.阿慕尔,侯塞因的先遣队,他已经被伊拉克总督抓住斩首示众了。”
“你害怕了?”易卜拉欣的瞪大了眼睛看着那个人,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对方并没有回答,而是退到了人群的后面。易卜拉欣踉跄着在四周走了一圈,他注视着每一个人的眼睛,但没有一个人敢正眼看他。他们缓缓地后退,甚至还有人发出牙齿间颤抖的声音。
突然,一个人大着胆子给易卜拉欣送上了一盆水。
但易卜拉欣一把就将水盆摔碎了,陶瓷破碎的声音是如此地刺耳,让屋子里所有的人都捂上了耳朵。
“你们忘记了自己的诺言了吗?”易卜拉欣大声地说:“库法人,你们食言了!”
库法人缓缓地低下了头。
“我为你们感到耻辱。”
然后,他飞快地跑出了屋子,骑上了他心爱的马,独自向库法城外冲去。他只感到自己的泪水,在飞驰的马背上流淌着。
十
夕阳照射在卡尔巴拉的沙漠和绿洲上。
离欧麦尔规定的最后期限不远了。在侯塞因的身边,依然围拢着那支将近二百人的队伍,他们没有一个人放下武器,没有一个人投降。
侯塞因终于轻叹了一口气,他无奈地看着身边的人们,一切都已经无法挽回了。他忽然想起了马尔基娜的眼睛,现在她在做什么呢?是在清真寺里礼拜,还是在家里向安拉祈祷?他默默地说了声对不起。
然后,他轻声地说:“今天是阿术拉日。”
在阿拉伯语里,“阿术拉”是“10”的意思。在古兰经描述的年代里,世界和人类许多重要的事情都发生在这一天——
安拉造人与火狱。
亚当和夏娃(阿丹和阿娃),在伊甸园偷吃禁果后,安拉在这一天准其忏悔。
诺亚(努哈)方舟在这一天,终于停泊在了陆地边,使人类和动物摆脱了饥饿。
尤努斯出鱼腹而获救之日。
阿拉伯人与犹太人的共同祖先易卜拉欣(亚伯拉罕),因砸毁偶像而被暴君乃穆鲁代投烈火而获救之日。
圣人尤素福(约瑟)和父亲叶尔古白团聚之日。
先知摩西(穆萨)用杖击水安然渡江之日。
大卫(达乌德)蒙安拉赦宥之日。
苏来玛乃王位复得之日。
安优布重病痊愈之日。
巴勒斯坦先知耶稣(伊撒)蒙难被解救升天堂之日。
此刻,侯塞因对自己说:“或许,在许多年以后,这一天也会成为我的忌日。”
一粒沙子忽然落进了他的眼睛,他只能揉了揉眼睛,然后看着夕阳说:“我亲爱的兄弟们,做礼拜的时候到了。”
他们依然用沙子做了“小净”,接着在侯塞因的带领下,面向麦加做了一天中的第四次礼拜——“昏礼”。
做完了礼拜,侯塞因平静地对他的伙伴们说:“其实,人们需要的并不是我侯塞因。他们只是需要有一个人出来,为天下的穆斯林们殉难,而这个殉难者早已经由安拉前定了——就是我。”
然后,他抽出了先知和父亲留下来的脊柱剑,大漠的斜阳照射在剑锋上,发出金色的反光。
太阳正在落山。
最后的时间到了。
沙丘上的欧麦尔已经累了,虽然心里极不情愿,但他还是挥了挥手。
四千大军开始进攻了。
战马和骆驼们在烈日下晒了一整天,它们早已经等待地不耐烦了。现在,倭马亚的阿拉伯骑士们松开了缰绳,得到释放了的马蹄踩起飞扬的黄沙,扬起了漫天的尘土。长矛和弯刀在夕阳下发出闪光,人和马的喘息声和嘶喊声震动了整个卡尔巴拉绿洲,沙土渐渐地弥漫起来,遮天蔽日。
侯塞因看不到夕阳了。四周一片昏暗,他的战士们拿着各自的武器,骑上了战马和骆驼,围绕在侯塞因的身边,形成了好几个同心圆的阵势。
敌人开始射箭了。
几名侯塞因的战士从马上摔了下来,倭马亚人的箭准确地击了他们的咽喉。侯塞因方面的箭非常少,他们只还击了几个轮次,就用完了所有的箭矢。
几乎转瞬之间,倭马亚骑士们的弯刀就砍到了这支不到二百人的队伍身上。他们奋起反击,锋利的弯刀与宝剑激烈地碰撞着,火星四射,鲜血飞溅。
战马的嘶鸣声和受伤者的呻吟声此起彼伏,昏暗的天色笼罩了所有的战士们,一些被砍下来的肢体高高地飞起,死去的战马重重地摔倒在黄沙上,鲜血染红了天空。
欧麦尔依然骑着马停在沙丘上,俯视着眼前血腥的场面,四千名精锐的倭马亚阿拉伯骑士,正在屠杀着那支不到二百人的队伍。包围圈逐步地缩小,不断地有人倒下,防御者的同心圆被撕开了好几个口子,而圆心就是侯塞因。
马吉德堵在侯塞因的身前,他的马早就被箭射死了,他站在地上挥舞着弯刀,身前倒着十几个倭马亚士兵的尸体。他浑身都是血,自己的和别人的,这个大马士革人是如此地勇敢,让他的对手们肃然起敬。最后,一支长矛深深地扎进他的胸口,又从后背穿了出来,倭马亚战士的长矛将马吉德的整个身体挑了起来。他感到自己在天上飞翔,心里在默念着:“安拉至大。”直到他完全失去了意识。
现在,这支将近二百人的队伍已经全军覆没了,他们没有一个人投降,全都变成了血肉模糊的尸体,横卧在侯塞因的脚边。
几百名倭马亚战士已经把侯塞因围在中心了。
侯塞因镇定自若地看着他的敌人们,他忽然高声地说——
“阿拉伯人啊,从今以后你们将分裂成两半自相残杀。千年以后,异教徒会来践踏你们的国度,巨大的火焰将吞噬你们的房屋,你们的妻子和女儿将遭到杀戮,鲜血将染红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
然后,他举起了先知使用过的脊柱剑。
伊拉克沙漠上的月亮缓缓升了起来。
阿术拉日的月光美丽无比。
十一
约瑟的呼吸越来越急促了,后背心渗出了许多汗珠,浑身一片冰凉。黑鹰直升机的叶片卷起了无数黄沙,带着他们来到了卡尔巴拉城上空。
黑鹰呼啸着掠过了那座著名的大清真寺的镀金圆顶,倾斜着的机身绕过了那三座耸入云宵的宣礼塔。他睁大着眼睛,看到了清真寺周围那些低矮的房屋,似乎全都被覆盖上了一层黄色的沙子。从直升机上可以看到城市的另一端,几十辆M1A坦克和布雷德利步兵战车正在与伊拉克军队激烈地战斗着。坦克的炮火猛烈地轰击着,约瑟甚至还能清晰地听到装甲车上机关枪连续射击的声音。
他们这次的攻击目标是卡尔巴拉的阿拉伯复兴社会党的一处营地。通过卫星照片,他们早就摸清了那个地方的位置,黑鹰保持着最安全的飞行姿势掠过卡尔巴拉上空,迅速抵达了他们的目的地。
约瑟看到了几个穿着白色的长袍的伊拉克人,他们的手里拿着AK-47步枪,正在那栋三层楼房的顶上巡逻。对方立刻就发现了直升机,马上端起AK-47向黑鹰扫射过来。
“消灭他们。”中尉下达了攻击命令。
约瑟的手指已经不听他自己的大脑的指挥了,仿佛直接连接着中尉的嘴巴,只要中尉一开口,约瑟的手指就自动扣响了M-16步枪的扳机。
一大串子弹象长了眼睛一样,落到了伊拉克人的身上,约瑟只看到那些人的身上炸开了几个大洞,鲜血飞溅了出来,然后痛苦地倒在了地上。
“约瑟,你的枪法越来越准了。”中尉向来不轻易夸奖部下,但他还是把褒奖送给了约瑟。
在消灭了楼顶的伊拉克人以后,突击队员们纷纷跳下了黑鹰直升机,他们的身后吊着牢固的保险带,使他们很安全地降落在楼顶。
约瑟是第一个跳下去的。
他感到自己的大脑已经不能控制身体了,似乎自己已经变成了一具战斗机器,完全按照事先输入的程序工作。他的身体就象经过了精确计算一样突入了楼房的内部,只有要任何伊拉克的人影进入他的视线,他手中的M-16就会把对方打成筛子。
只用几分钟的时间,这支突击队就顺利地完成了任务,几十个伊拉克人被打死了。约瑟留在了最后一个,在他的意识里仿佛是做梦,一场古老战斗的梦,似乎有无数把宝剑和弯刀的幻影在眼前挥舞着。
他们迅速地回到了楼顶,没有受到任何损失。约瑟是最后一个回到直升机上的,当他被保险带吊上了黑鹰以后,中尉拍了拍他的肩膀:“上帝与你同在,约瑟。”
黑鹰缓缓地升起,准备离开这座战火中的圣城。约瑟只感到眼前一片恍惚,一种越来越强烈的做梦的感觉笼罩着他。
忽然,约瑟的视线里出现了一双美丽的眼睛。
十二
脊柱剑已经有许多年都没有舔过人血了。
夜色渐渐降临,倭马亚人点起了火把,把绿洲照得如同白昼一般。侯塞因独自一人挥舞着宝剑,与几百名全副武装的骑士战斗着。欧麦尔从远处眺望着他,只觉得先知的外孙已变成了一头狮子。
侯塞因的脊柱剑锋利无比,几十个倭马亚骑士的头盔都被宝剑砸得粉碎。他们的弯刀和长矛被脊柱剑砍断,他们的肉体和骨骼被脊柱剑劈开,血肉在月光下高高地飞溅。那些被侯塞因杀死的人们,为自己死在先知和阿里使用过的脊柱剑下而感到无上荣光,每一个倒在地下的尸体都面带着满足的微笑。
然而,他独自一人。
倭马亚骑士们象潮水一样淹没了他,那匹白色的阿拉伯猎马早就死在旁边,他的身上渐渐地出现了伤口,先知外孙的鲜血在地上流淌着。
一把弯刀刺入了侯塞因的后背心。
他无法再战斗了。
脊柱剑缓缓地落在了地上。
侯塞因随着先知使用过的宝剑一同仰天倒下,睁大着黑亮的眼睛,盯着那轮美丽的月亮。温热的鲜血渐渐覆盖了他的视线,渗入了他的瞳孔中。他大口地喘着气,后背心和前胸的伤口还在不停地往外喷血,身体渐渐有些痉挛了,他知道安拉正在召唤着他。
突然,他看到了......他看到了那座清真寺镀金的圆顶......看到了底格里斯河畔那座火海中的巨大城市......看到了从天而降的黑色猎鹰......
他感到喉咙口一阵冰凉,一把锋利的弯刀切开了他的喉管,从上到下砍断了他的颈椎骨——他的头颅被割了下来。
在身首分离的刹那,侯塞因高高地飞了起来,他的身体变得那样轻盈,在月光照耀下的卡尔巴拉夜空中飞舞着,直到他扣响了天国花园的大门。
安拉在等待着他......
十三
回历第一世纪的大马士革,是阿拉伯帝国倭马亚王朝的首都,是当时的地球上除了唐朝长安以外最繁华的城市。
当时的大马士革城中开凿有许多条人工水渠,这些古老的给水系统,直到今天依然在起着作用。以穆阿维亚的儿子,倭马亚王朝第二代哈里发齐亚德命名的齐亚德河,就是这位哈里发从巴拉达河开凿进城的。大马士革郊区的整片绿洲都得到了灌溉,种满了茂盛的果园,到处都充满了清新的气息。在城里每一户人家的院子正中,都有一个大水池,从喷泉里喷出水雾,构成精妙的水帘。家家户户都在水池的边上种着桔树或香橼树。总而言之,那是一个值得叙利亚人怀念的黄金时代。
在大马士革拥挤的街道上,人们穿着灯笼裤和尖头的红皮鞋,中间夹杂着许多来自草原的贝杜因人,有时偶尔还会遇见被称为“法兰克人”的欧洲人。至于那些贵族们,他们往往穿着白色的丝绸斗篷,身佩宝剑穿城而过。路上的女子大都戴着面纱,而有的女人躲在自己家里,透过格子窗的缝隙,偷看着街道上的人们。各种小商小贩汇聚于此,他们的叫卖声此起彼伏,使得整个大马士革喧嚣刺耳。
此刻,刚刚成为这个庞大帝国统治者的齐亚德,正在他豪华宫殿里举行宴席,几十个美丽的妃子围绕着他,艾卜.盖斯正在他镶满宝石的桌子跳跃着,翘起尾巴表演着节目。据说齐亚德是所有的哈里发中第一位酒鬼,他有着“酒徒齐亚德”的称号。至于艾卜.盖斯,则是齐亚德豢养的一只宠物猴子的名字。
正当齐亚德快要被酒精麻醉的时候,一名来自东非的黑奴跪在了他的面前,低声地说:“万能的哈里发,伊拉克总督给您送来了一件礼物。”
“礼物?”
黑奴恭敬地呈上了手中的木盒子,然后轻轻地打开了盒盖。
齐亚德醉眼惺松地把头凑了过去,过了好久才看清了盒子里的东西。等到他反应过来以后,立刻吓得跳了起来,这让他的妃子们纷纷尖叫了起来。整个宴席乱作了一团,酒杯被她们碰倒,琼浆玉液流了一地,艾卜.盖斯也上窜下跳,爬到了卫兵们的头上。
盒子里装着侯塞因的人头。
片刻之后,齐亚德才回过神来,他喝退了身边的妃子们,当然还有艾卜.盖斯。齐亚德颤抖着看着盒子里的人头——先知的外孙。
倭马亚朝最危险的敌人终于死了。
盒子里的侯塞因睁大着眼睛,那黑色的瞳孔始终保持着深邃和光泽,茫然地望着蓝色的天空,他的胡须还和活着的时候一样威严,只是皮肤变得更加苍白了——这是一个标准的殉难者。
齐亚德低下了头,仔细地盯着侯塞因的眼睛。忽然,他似乎从那双不瞑的眼睛里,看到了一张皮革制成的毯子。
“毯子?”
齐亚德自言自语地说着,没有人明白他说些什么。但转瞬之间他就浑身颤抖了起来,他忽然明白了那张毯子的意义。他觉得自己的身上有一种被鞭子抽过的感觉,然后一把熊熊大火灼烧起他的骨头。
“不!”他象发疯了一样后退几步,紧张地问身边的人:“他的身体呢?”
黑奴恭敬地回答:“侯塞因的身体还留在伊拉克。”
“快传我的命令,把先知的外孙侯塞因的首级送回伊拉克,与他的尸身一起安葬。还有,所有的穆斯林都要为他举行哀悼。”
说完以后,齐亚德已经浑身乏力地瘫软在地上了。
侯塞因的眼睛正在盒子里看着他。
十四
在黑色的面纱后面,隐藏着一双美丽无比的眼睛,一些黄色的沙粒被风掠起,落进了这双明眸之中,泪腺不由自主地分泌起来,晶莹剔透的泪水瞬间沾湿了面纱。
马尔基娜骑在一只纯白色的骆驼背上,几名侍女和男仆围绕在她身边。经过了十几天的旅行,他们终于穿越了内夫得沙漠。现在,她已经可以遥遥地望到卡尔巴拉绿洲了。
片刻之后,她看到了绿洲上的那个男人——库法人易卜拉欣。
易卜拉欣回过头来,也看到了这支来自麦地那的骆驼队,在队伍的中间坐着一个全身黑色的女人。他立刻跪了下来,颤抖着的双手抚摸着地上的沙粒,等待侯塞因遗孀的到来。
马尔基娜终于来到了卡尔巴拉绿洲。侍女们把她扶下了骆驼,浑身黑色的她仿佛来自远古,笔直地站在她丈夫的坟墓前。
坟墓里埋葬着侯塞因失去头颅的身体。
易卜拉欣把头埋在地下,流着眼泪说:“对不起,我们永远带走了你的丈夫。”
“不,这是他自己的决定。”马尔基娜平静地说。
易卜拉欣终于仰起了头,满脸都是黄沙,他断断续续地说:“四十天。从阿术拉日到现在,已经过去整整四十天了。我一直守在这里,等待侯塞因头颅的归来。”
忽然,不知是谁叫了一声:“来了!”
所有的人都立刻回过头去,他们看到在沙漠的另一头,缓缓出现了一支庞大的队伍。
马尔基娜依旧笔直地站着,她已经预感到了那支队伍会带来什么了。
他们看到了一大群倭马亚骑士,还有几十位大阿訇,后面更是跟着一大群普通的穆斯林民众。他们骑着各种各样的牲畜,有的人甚至还赤着脚步行。这支庞大的队伍似乎还在不断地吸收着人流,就象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的汇聚。
在队伍的最前面,一个黑奴骑在骆驼上,手捧着一只盒子。
黑奴看到了马尔基娜,他确定这个浑身被黑色包裹的女人就是侯塞因的遗孀,他恭敬地走到马尔基娜面前,打开了手中的盒子。
她终于又见到了他的丈夫。
然后,人们小心地掘开了侯塞因的坟墓,把他的头颅放回到了他的身体上。在身首异处了四十天之后,侯塞因的身体终于完整了。
他们重新安葬了侯塞因,又对坟墓做了全新的整修。几十位大阿訇念起了古兰经文,周围成千上万的穆斯林都跪拜了下来,包括那些倭马亚的士兵,他们扬起的尘土遮天蔽日,让人想起麦加的朝觐。
马尔基娜看着丈夫的新坟,默默地说:“侯塞因,你在死后得到了永久的胜利。”
十五
侯塞因殉难于阿术拉日,即回历元月的第十日。什叶派就诞生于这一天,从此以后,这一天成为了重要的节日——“阿术拉节”。
为了悼念侯塞因的殉难,什叶派规定在每年的回历元月上旬为哀悼旬,在此期间将演出受难表演,再现他的英勇作战和受难的情景。这种一年一度的表演仪式,分为前后两节进行。前节于侯塞因的受难纪念日,在今巴格达郊区的卡齐麦因举行,纪念侯塞因的殉难;后节于侯塞因受难日之后的四十天内,在卡尔巴拉举行,以纪念“头颅的归来”。
什叶派信徒们还在卡尔巴拉建立了侯塞因清真寺,也是侯塞因的陵墓,是除了麦加、麦地那和耶路撒冷以外,穆斯林世界最重要的圣地。侯塞因的墓位于清真寺的中央,是一个木制的平台,用象牙镶嵌着,还有许多镶满宝石的金饰。侯塞因清真寺有巨大的镀金圆顶,还有三个高耸入云的宣礼尖塔。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穆斯林来到伊拉克,朝拜卡尔巴拉的侯塞因清真寺。
在侯塞因殉难以后的第三年,沉缅于酒色的哈里发齐亚德就死了。
回历133年(西元750年),在阿拉伯帝国的东部发生了大起义。在什叶派穆斯林的倾力支持下,阿布.阿拔斯最终打败了倭马亚王朝,占领了大马士革。阿布.阿拔斯邀请了八十余名倭马亚皇族参加一个宴会,在宴会上他们当场就被砍死。没有被砍死和受伤的人,则被包裹在皮革毯子里,阿拔斯人则在毯子上听着皇族成员们的垂死呻吟,纵情欢庆。只有沙希姆的孙子,年轻的阿卜杜勒.拉赫曼幸免于难,戏剧性地逃亡到了西班牙。
阿拔斯人也没有饶恕早已死去的倭马亚哈里发们,除了欧麦尔二世和穆阿维亚以外,其他所有人的尸骨都被从陵墓里刨了出来,受到鞭打和焚烧,骨灰则被抛洒在地上。
时间如同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一样流逝着,直到十几个世纪以后。
十六
约瑟看到了那双眼睛,那双隐藏在黑色面纱后面的眼睛。他从没有看到过如此美丽的眼睛,一个年轻的阿拉伯女子的眼睛。
黑鹰直升机在几十米高的空中盘旋着,约瑟的双手不停地颤抖着,他看到旁边一栋楼房的窗户里,一个年轻的女子蒙着面纱,细嫩的肩膀上扛着一架火箭筒,圆锥体的火箭弹头正对着约瑟。
一刹那间,时间似乎突然凝固住了。隔着几十米的空中,约瑟和伊拉克少女的四目对视着,约瑟看不到她面纱下的脸,他只觉得在自己少年时的梦中,似乎见过这个少女。
除了约瑟以外,直升机里没有人注意到她。但约瑟却没一言不发,他本可以提醒中尉和飞行员的,但他没有这么做。
“你叫什么名字?”
约瑟在心里轻轻地问。
那少女终于回答了,用她的火箭筒回答。
约瑟看到一团火焰从她的肩膀上闪起,正对着他的眼睛。
一枚火箭呼啸着划破空气,在不到四分之一秒的时间里,准确地击中了黑鹰直升机的侧面。
瞬间,除了火焰以外,约瑟什么都看不到了。他只听到一声剧烈的爆炸,他感到自己的手和脚分离了开来,周围充满了飞溅的血,他的皮肤在空中烧焦了,象鸟一样高高地飞了起来。
他真的飞了。
约瑟的心忽然平静了许多,他感到自己敞开了身体,灵魂和肉体都无限地自由,他从来没有这样畅快过,就象是在聆听哈利路亚。
在坠落到地面的刹那,一切都重归于梦幻。约瑟似乎在黄沙里看见了一个阿拉伯男人——他穿着白色的长袍,手里挥舞着一把宝剑,在重重围困中奋勇作战,直到敌人砍下他的头颅。
你好,侯塞因。
作者注释:
(1)关于侯塞因到库法的道路,根据史书记载,伊拉克总督派遣欧麦尔的四千人在卡尔巴拉设伏围困侯塞因,但在地图上卡尔巴拉位于库法的西北部,如果侯塞因穿越内夫得沙漠至库法的话,是不可能经过卡尔巴拉的。或许侯塞因是走从麦地那到约旦的道路,然后再从西面进入伊拉克。
(2)并无资料显示,侯塞因在去库法的道路上曾经过纳吉夫,小说中的此段系本人的虚构。
(3)关于阿里在纳吉夫的坟墓,事实上在整个倭马亚王朝时代,这座坟墓一直在保密之中,直到阿拔斯王朝的哈伦·拉西德哈里发(现巴格达最豪华的拉西德饭店即以此君命名)于公元791年偶然发现了它,方才成为朝拜者的圣地。本人在小说中将其提前到了侯塞因的时代。
(4)本人手头并无侯塞因妻妾的资料,小说中的马尔基娜系本人虚构。
(5)大马士革的马吉德与库法的易卜拉欣亦系小说中的虚构。
(6)有关战争报道:美国五角大楼的官员说,一架美军“黑鹰”直升机2日在伊拉克南部被击落,机上的11名士兵中有7人丧生。另外,4名士兵受伤。据美联社报道,这架直升机是在卡尔巴拉附近被伊军轻火器击落的。
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美军开入巴格达空城之际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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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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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海上漂浮着。
救生衣支撑着我虚弱的身体。海上风平浪静,昨晚的狂澜巨涛都消失了,我反而更加恐惧,现在,我所做的只能是等待死亡。
昨天下午的航行中,我发现无数的鱼类在海面上翻腾,它们用尾巴拍打着海面,整个大海上一片鱼鳞的光芒。我没想到这就是鱼类给我们的警告,动物的异常反应通常都是自然灾害前的预兆。昨天晚上,那令人恐惧的大浪突如其来地从海平线上袭来,大海的力量谁都无法抗拒。我透过船舱的玻璃,看到在黑暗的海平线的尽头,一道红色的光线闪起,还有一片烟雾笼罩着那个海域——可怕的海底火山爆发了。
巨浪一下子就把“探索号”海轮给掀翻了。我立刻套上了救生衣,打开舷窗跳了出去。求生的本能使我在海水中挣扎,当我回头望去,“探索号”已无影无踪了。海浪继续咆哮着,我几乎绝望了,闭起了眼睛,在峰口浪尖颠簸流离。直到恐怖的长夜过去,太阳放射出了万丈光芒,一切又都风平浪静了。
忽然,远方似乎有一片陆地,我抬起疲惫的手揉了揉眼睛,向远方的海平线望去。
海市蜃楼? 我又平添了一阵忧伤,但我仍奋力向那个方向游去。天哪,这幻影太真实了,我能清楚地看到它的沙滩、岩石和陡峭的海崖。
我继续向前游去,忽然,脚下是绵软的沙子,我站直了,是沙滩!这不是海市蜃楼,而是真实的陆地。我倒在了沙滩上,全身虚脱,大口地喘着气。
我用最后一点力气爬了起来,我要找到人烟。我离开沙滩,发现岩石上附着着许多海生植物和藻类。怎么都被海洋植物和贝类所覆盖了呢?整个陆地就象是刚从海里打捞上来的沉船一样,“锈”迹斑斑,如同死一般的海底世界。
我走上山坡,向下望去。那是什么?我又揉了揉眼睛,确定这不是梦。我现在所见到的这座城市将让我终生难忘。
毫无疑问,这是一座巨大的城市,确切地说,是一个城市遗址。我跑向一个更高的山头。结果是令人绝望的,这是一个孤岛。
我在港湾边,发现了巨大的人工码头的遗迹。那些码头虽然覆满了海洋生物,但是却依然可以看出当初光滑整齐的样子。码头边有许多高大的建筑物排列着,看上去就象是仓储区。在这些建筑物的正中,有一条宽阔的大道,我走上这条足有二十米宽的大道,两边依然是许多高大的建筑物,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些建筑类似的样式,既不是东方式的,也不是西方式的,而更近似于现代建筑。
难道真是一个尚未被发现的无人岛?我只能听天由命地向前走去。我惊叹着这个城市的巨大与辉煌,我曾去过意大利的庞培古城考察。而我现在所见到这座城市,其规模要远远超过庞培,保存地也非常好,只是全都被覆盖了一层厚厚的海洋生物。
不知走了多久,我走过一座高大的拱门,接着,是一个巨大的广场。广场大得惊人,看上去至少可以同时容纳好几万人,在广场的中央,矗立着一个金字塔。我一下子就想到了墨西哥与古玛雅人,他们古代城市的中央也都矗立着金字塔。只是,玛雅人的金字塔比起我眼前的这栋建筑来说实在是小巫见大巫了。
我来到金字塔脚下,金字塔的正面有一道长长的阶梯,我仰望着金字塔高高的塔尖。仰望着金字塔,我觉得自己很渺小,一种广阔的宇宙感在我的心头缭绕了起来。我终于来到了金字塔的顶端,再回头看着脚下的城市与岛屿,脑子立刻清醒了。
金字塔顶有一扇小门,我摸了摸,也许是特殊的合金材料。我清理了一下门上的附着物,渐渐浮现出了一些奇怪的符号。从形状来看象是某种线形文字。这扇门看上去极其坚固,门的边缝衔接极其紧密。我尝试着用手指触摸门上的那些符号文字,其中有些是可以活动的,我用力的推动这些活动的符号,忽然,门打开了。
我无法抑制自己的好奇心,踏入了这扇大门。头顶忽然闪起了一片亮光,也许是某种荧光物质。光亮十分柔和,我一下子就感到这里与外面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这里干燥而洁净,眼前有一条通道,我大着胆子走了下去。
不知道走了多久,忽然出现了一扇门,又是合金材料,门上依然有那种符号。我使劲地在门上推了几把,果然,门自动打开了。
我走进门里,发现一个空旷的房间。房间中心有一张石桌,我走到桌前,看到桌上放着几大卷竹简。我大吃一惊,难道这是中国人创造的文明?我小心翼翼地拿起其中一卷竹简,仔细地看了看,没错,肯定是中国先秦时期的竹简,上面是用蘸着黑色墨水的小刀刻出来的隶书。
光看这字,就能看出是隶书的笔法。从其文字的风格来看,应该是秦隶无疑,与我们后世所见到的汉隶有所不同。看来,这些竹简的作者,必是秦始皇时代的人无疑了。
我如或至宝一般惦量着这沉重的竹简,心里说不清是什么滋味,我作为考古工作者,能看到秦代的竹简是非常幸运的事情,可是,我现在被困在这孤岛之上,熬不过多少时间,恐怕就要与这竹简一同作古了。既然总是死,不如就把这些竹简全都看完再死不迟,也好对自己做一个交代。
现在,我开始默默地读起了第一卷竹简,一边读,我一边尝试着把这些秦代的古文翻译成现代白化文,第一卷译文如下——
大秦始皇帝三十七年,本人秦越,奉始皇帝命随徐福入海寻访蓬莱、方丈、瀛洲三神山。船队共载童男童女三千人,由三十艘大船组成,扬帆远航。启航之后,风和日丽,船队顺着海流航行,一路平安无事。不料十日之后,突然遇到风暴,狂风骤雨,我所在的船只不幸沉没,我坠入了海中。但忽然有什么东西把我托住了,我低头一看,身下居然是一只白色的海豚。我顺势抓住海豚的背鳍,任由着它带我向远方游去。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昏迷了过去,直到在一片沙滩上醒来。
这是一个孤岛,岛上却有一个繁华的城市,港口里停泊了各种船只。城市里有许多高大坚固的石头房子,宽阔的街道两边到处都是商店与酒楼,行人如织布,熙熙攘攘,总之是一派繁华的景象。在城市的中心,还有一个巨大的广场,与我们大秦咸阳皇宫前的广场相比一点都不逊色。广场中心有一个高大的三角形的塔,整个塔发出灿烂的光芒,金碧辉煌,令人目眩。这里的居民看上去都是温文尔雅的样子,待我十分友善,把我当作他们中的一员,一年以后,我完全学会了他们的语言文字。
这座城市叫大洋城,有着极高的文明,这里有许多学校,每一个居民都能接受教育,这里既没有穷人,也没有富人。他们很聪明,尤其是数学方面。大洋城人天生都是游泳的好手,特别擅长潜水。我在大秦已算水性极佳的人了,可是这里五岁的小姑娘游泳也比我好。大洋城人擅长于造船和航海,据说他们的海船能够不间断地远航到大海的另一头,我见过许多来自其他国家的人,他们都是坐着大洋城的船只来这里进行贸易的。
最令我难以理解的是,大洋城居然没有皇帝,也没有贵族,居民们组织起一个大会,大会的成员由大洋城全体成年居民选出,称之为权力大会。所有的法令都由权力大会通过开会进行讨论,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的就能公布实施。大洋城的执政官是由全体居民一人一票选举而出的,任期五年,不准连任。这在我们大秦是不可想象的,始皇帝不是要大秦的基业以二世、三世这样传之后代千秋万世吗?
然而,大洋城最具号召力的人物并非是执政官,而是圣女。圣女居住在圣殿中,所谓的圣殿,就是市中心的大广场中央的那栋巨大的三角形建筑物。圣女一般不会轻易露面,常年居住在圣殿中,大洋城所有的人都崇拜圣殿和圣女,因为这是他们的信仰。
好不容易,我才把这第一卷竹简全部译了出来。看完后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感觉,原来这果真是一个秦国人所写的,这个秦越跟随着徐福去找三神山,其实就是为了给秦始皇找长生不老之药。他们遇到了风浪,秦越落海,居然被一只海豚救起,到了大洋城。我已经被深深吸引住了,我拿起了第二卷竹简。第二卷竹简的译文如下——
现在,已经是我来到大洋城的第二年了。虽然,我生活在这里很愉快,但是,我感到孤独,因为我思念故乡。我每天都在港口的码头边,遥望着大海,希望能发现来自大秦的人,可惜,从来没有。大洋城的海员们对我说:“我们可以带你去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但唯独不去大秦。”
“为什么?”
“因为大秦有暴政。”
我无言以答,也许,他们说的对。
忽然有一天,我发现一艘大海船冒着浓浓的黑烟驶进了港口。
水手们告诉我,这是倭族干的。倭族居住在远方的几个岛上,他们落后野蛮,居住的岛屿也很贫瘠,经常地震,所以他们常在海上抢劫商船。十年前,倭族对大洋城发动过一次战争,几万人被他们杀害。这次,海船又遭到了倭族的抢劫。三天后,整个倭族都要来攻打大洋城,要大洋城乖乖地投降。
“为什么不反抗?”我问他们。
“你从大秦来,不知道我们大洋城人的习性。对你们大秦人而言,战争如同家常便饭,武力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可是,我们不这么认为,我们是文明人,怎么能和倭族这样的野蛮人相比,战争是属于野蛮人的。”
我心里忽然感到不是滋味,我们大秦也信奉战争的,那么,在大洋城人的眼中,我也应该是一个野蛮人。
这天晚上,在大洋城的中心广场上,召开了全体公民的大会。大会在执政官的主持下召开。执政官宣布:“全体公民们,野蛮的倭族即将入侵,他们要我们无条件投降。全体公民必须就此进行表决。在表决之前,请权力大会的会员先发言,公民也可以参与。”
接着,许多人跟着他发言,他们的言论几乎都倾向于投降。可我是一个军人,我不能眼睁睁看着大洋城遭到强盗的蹂躏,我冲到台上,高声道:“各位,我虽然是一个大秦人,但我和你们一样热爱这座城市。我知道你们厌恶战争,但我想告诉你们,当面对强盗的时候,只有比强盗更强大,才能保护自己,委曲求全只能是死路一条。穷凶极恶的倭族人会给你们自由吗?不,一旦你们放弃了抵抗,他们就会更加肆无忌惮,到时候,就真的是文明毁灭的时刻了。”
“对不起,大秦人,我虽然没有去过大秦,但我听说过你们大秦的暴政,你们信奉暴力与战争,但我们不相信这个。”
我失去了说服他们的信心,低下了头。
忽然,从高高的圣殿里传来了一个悠扬的女声:“大秦人,请你留下。”
所有的人都很惊奇,他们抬头仰望着圣殿,那个声音是从圣殿的最高处传来的,那声音非常悦耳,象是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在夜空中飘荡着。在上万人的注视下,圣殿最高处的那扇门打开了,一个披着白色长袍的女子缓缓走了出来。
“圣女。”广场里所有的人都向着圣殿的方向鞠躬了。
圣女不说话,缓缓走下长长的阶梯,等她走近了我们,我才发现“圣女”其实很年轻,不过二十岁的样子。她留着乌黑的长发,身材很美,就象一只漂亮的白海豚的体形。圣女看了看我,她那大大的眼睛,闪烁出一种异样的光芒。
最后,她用那富有磁性的声音对大家说:“让他试一试,也许大洋城能得救。”
很快,所有到会的公民都进行了投票,记票和验票是当场进行的。最后,执政官宣布了投票结果——抵抗倭族的决定获得通过,而我被任命为抵抗倭族的指挥官。
经过了三天的准备,大洋城的武装舰队终于出发了。我们紧急改装了五十艘商船组成舰队出海作战。航行了不多久,就与密密麻麻的倭族船队相遇了。
大洋城舰队在我的指挥下,使用了大秦海军的战法,所有的战士都奋勇作战,结果令所有的大洋城人意外,我们大获全胜,而倭族则全军覆没。
当我们回到大洋城的时候,受到了全体公民的欢迎。最后,执政官宣布:“为了表彰秦越的功劳,权力大会一致推选秦越为新一任执政官。”
我却摇了摇头,对执政官说:“不,我不愿做执政官,如果你们愿意,就让我做圣女的仆人吧。”
“什么,圣女的仆人?”
“对,如果表决的那晚没有圣女出现,恐怕现在倭族已经占领了大洋城了,真正的功劳归于圣女。我想告诉你们,我心甘情愿为圣女服务,做一个卑微的仆人,这是我最大的幸福了。”
他们耳语了几句,最后终于同意了我的请求。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读完这些竹简的,我的双手几乎被这叠厚厚的竹简压断了。但是,我却充满了看下去的欲望,我翻开了第三卷的竹简,默默地念出了译文——
第二天,有人把我带入了圣殿。
圣女坐在圣殿中央的大厅里,我不敢靠近她,只是远远地说:“纯洁的圣女,我是您的仆人秦越。”
“秦越,你过来。”
我缓缓地靠近了她,终于看清了圣女,她正襟危坐着,面无表情,直视着我的眼睛,她的眼睛有一种摄人的魔力,我不敢再与她对视,把头低了下来。
“秦越,把头抬起来。”
我楞了楞,我几乎忘了我已经是她的仆人了,我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圣女,我轻声地说:“遵命,我的主人。”
我迅速地把头抬了起来,可是,却依然不敢看她,我的视线在她的脸上移动着,却始终没有对准她的眼睛。
“看着我的眼睛。”
我逃不了了,我和圣女的目光撞在了一起。
“秦越,你为什么要做我的仆人。”
“我的主人,对我来说,能够做圣女的仆人,是我最大的幸福。”
“你是大秦人,你思念大秦吗?”
“是的,每时每刻都思念故土,但是,我也爱上了大洋城的这片土地,我想,也许我这一生永远都无法离开大洋城了。”
“秦越,你真的愿意把一生都交给我吗?”
“是的,我愿意终生做您的仆人。”
她终于点了点头。
从此以后,我就一直跟在圣女的身边,圣女几乎从未踏出过圣殿一步,总是把自己关在几间房间里,阅读许多刻在墙壁上的文字,那些文字多得惊人,也许一辈子都读不光,而且,那不是大洋城现在通行的文字,我看不懂。入夜,我会回到圣殿里的一间密室里。
有一夜,我走出房间,在甬道里转了许多岔路,最后走进一个陌生的大房间。房间里几乎一片黑暗,房间的顶上,有一个天窗,苍茫的星空就在头顶闪烁。圣女穿着一身白衣站在这星空下。
她正聚精会神地看着星空,虽然四周一片黑暗,但我能看清她那明亮的眼神。我也抬起了头,这时候,我才第一次感到,这星空是如此美丽。
圣女察觉到了我的存在:“秦越,你怎么来了。”
“对不起,我的主人,我打扰你了。”
“不,你没有打扰我。”
“我的主人,您是在预测大洋城的未来吗?在我们大秦,夜观天象总是为了预测未来的吉凶祸福。”
“预测未来?您真的是这么想的吗?嗯——”圣女似乎在思考着什么,“也许你说的对,从这星空中,茫茫的宇宙,我们的确可以预见到未来。”
“我的主人,那未来应该是什么样子?”
圣女的眼睛看着我,那目光在黑暗中闪烁着,似乎已经告诉了我一切,然后,她又把目光投向了星空,轻声地说:“未来的样子?未来是很美丽的,非常美丽,人们也许可以在天上飞行,可以不受限制地潜入深海,可以随时与遥远的天涯联系。不过,那是非常遥远的未来,非常非常遥远,也许在人类见识到这美丽的未来之前,大洋城早已经不复存在了。”
“我的主人,在未来,我必然已是一堆枯骨,那么您呢?”
“我?我不是神,我不是万能的,我无法回答你。秦越,你回去吧,我想一个人静一静,想一想——未来。”最后两个字,她说的很长很长。
“遵命,我的主人。”我离开了这间开着天窗的房间,沿着来路,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我终于睡着了,那晚,我梦见了——未来。
几天以后,圣女走出了圣殿, 来到了港口,我们登上了一艘大海船,扬帆驶向了大海。圣女一直站在船头,海风袭来,吹乱了她乌黑的长发。她的目光直盯着前方的大海,似乎能从大海中发现什么,我能从她的眼睛中看出她对大海的感情。她一定是深深地爱着大海。
忽然,海面上出现了许多海豚,那些白海豚在海面上竞相跳跃着,高高跳出海面,在海空中划出一个个优美的弧线。大洋城人都非常喜爱海豚,果然它们是一种通人性的动物。海豚明显在跟随着我们这艘船,特别是在船头的部位。
不知航行了多久,所有的海豚都聚集到了一起,来回游动着。圣女看着这些海豚,终于说话了:“好了,就是这里。”
然后,圣女脱下了白色的长袍,她的里面穿着一件贴身的衣服,把她的整个体形都勾勒了出来。她轻轻地对我说:“秦越,你愿不愿意跟我去海底?”
我虽然也会潜泳,但毕竟不能与大洋城人相比,但我几乎不假思索地说:“我的主人,我愿跟您去世界上任何地方。”
“那好,戴上潜水面罩吧。”
圣女做了一个手势,一名水手端着一个奇怪的面罩来到我面前。我仔细地看了看那面罩,看上去就象是我们大秦的傩神面具,在面罩上眼睛的位置有一种透明的物质覆盖着,我很惊奇,试着戴上了面罩。我能透过那层透明的物质,看清眼前的一切,而一股新鲜空气从面罩里直涌向我的鼻孔,让我一下子神清气爽起来。
“秦越,跟我来。”圣女说了一句,然后,她在船头纵身一跃,跳入了大海之中。我也跟着跟着她跳了下去。
我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海水特别清澈,阳光能透过海水数十尺。圣女不借助任何工具,游在我的前面,海豚也跟着我们。海底有许多奇特的生物,五颜六色的珊瑚,巨大的海龟,优美的海鳐。我跟着圣女和海豚,不知游了多远,那里几乎所有的生物都能发出光线,集合在一起蔚为大观。更让我惊奇的是,圣女潜了那么久,几乎没有换过气,看上去她和海豚几乎没有区别,只是她的身体更加撩人。
终于,我们要寻找的东西出现了,那是一排海底的建筑,宏伟壮阔,坐落在大海的中心。这简直是大洋城在海底的翻版,那些高大的建筑,宽阔的街道,还有城市中心的巨大广场,广场中心的三角形圣殿,全都一模一样。
海豚和我们一起游进了城市中心的广场,来到了圣殿的最高处。圣女伸出了手,触摸着圣殿最高处的那扇门,于是,那扇门自动打开了,我和圣女游了进去,海豚们却留在了门外。
我和圣女游进了圣殿,里面的海水被自动地排干,房间里一滴水都不剩,柔和的光线又在房间里亮了起来。圣女呼吸了几口空气,转过头看着我。我这才明白,取下了潜水面罩。
她甩动着长发,湿漉漉的衣服贴在她的身上,让我不敢再看她。我跟着她走入阶梯,最后来到一间巨大的房间。房间里有一台奇怪的东西。圣女坐在这台东西面前,按了一个圆形的扭,然后,那台东西就发出了亮光。
那是一个会发光的平面,平面里出现了一些奇怪的文字。然后,又出现了许多千奇百怪的图像,有的图像很简单,就象太极图,而有的则非常复杂。她仔细地看着这些文字,同时在对着这台东西说着些什么话。圣女回过头来说:“秦越,不用害怕,这是一台智慧的机器,我能从它的身上知道许许多多的知识。”
我还是忍不住问:“我的主人,这台小小的东西,真的能够提供知识吗?”
“当然。”
“难道,它比竹简里的知识还要多吗?”
圣女对我微微一笑:“你们大秦人用竹简来记载知识,我们大洋城人的祖先用这个来记录知识,只是,这台机器里面所包含着的知识,要比你们大秦所有的竹简加起来的知识还要多很多。”
我更加奇怪了:“我的主人,可是这台东西看上去最多只能放几十卷竹简而已。而大秦有数十万卷的竹简被始皇帝投入了火中。”
圣女摇了摇头说:“秦越,你相不相信,在古老的过去,曾经存在过一个伟大的文明。”
“我的主人,您是说过去?就象尧舜的时代?”
“人类是多么无知啊。这个文明,并不是由人类所创造的,从我诞生的那一天起,这里就是这个样子,在我之前的几万年里,也是这个样子。我吃着海豚的乳汁长大,海豚教给了我文明的信息。现在,这个古老文明里的一切信息,都保留在这台智慧机器里。”圣女继续往下说,“我之所以被大洋城人奉为圣女,因为我是在这里长大的,海豚就是我的养父母,我是大海的女儿。圣女利用古老文明所带来的知识,使生活在大海中的民族重新进入了文明世界,建立了大洋城。所以,每隔几十年,人们会把一个女婴送入这片海域,这里智慧的海豚会抚养这个女婴,使她成为文明的使者,等她年满十八岁,她就要回到大洋城,成为圣女。而圣女的职责,就是用知识的力量,保卫大洋城的文明。每年的今天,我就要来到这里,从这台智慧机器里采集知识与文明,以使大洋城保持繁荣。”
接着,圣女继续念出那古老的语言,她的脸色有些紧张,很快,文字变成了一幅图像。那是一幅大海上波涛汹涌的图像,闪烁着真实般的光线,我惊呆了,就好象这台东西里藏着一个大海一样。然后,平面里的大海上冒出了火焰,火山爆发,了。平面里出现了一座城市,那是大洋城,在火山的烟雾笼罩下,岛屿开始下沉,汹涌的海水冲进了城市,把整个大洋城淹没,最后,这座巨大的城市完全地沉入了海底。
圣女忽然转过头来,我从来没见过她的这种眼神,她的表情严肃,脸色更加苍白。
“怎么了,我的主人?”我关切地问她。
她不回答,沉默了许久。我注意到她的额头沁出了一些汗,我想为她擦去这些汗水,我大着胆子伸出了手。她没有在意,我帮她小心的擦去了汗水,我的手指小心地触摸着她光滑的额头,能感到她的体温冰凉。
“秦越。”她终于打破了沉默,“一个月以后,这里的海底将爆发海底火山与地震,大洋城将在地震中沉入海底。”
“什么?我的主人,您是说,大洋城将要毁灭?”
圣女点了点头。
“可是,仅凭着刚才这个东西里的图像就能肯定这场灾难吗?”
“是的,我能肯定,除了这些图像,还有文字的资料和数据,这些都是这台智慧机器告诉我的。它是有生命的,它一直在观测着海底与天空,所有的一切它都知道,它的预测不可能有错的。只有一个月,我们只有一个月,大洋城就要彻底毁灭了。”
“怎样才能拯救大洋城呢?”
“谁都拯救不了,大自然的意志是任何人都无法违抗的。我们只有顺从,顺从。”她淡淡地说。
“我的主人,这也许就是命运。老天注定的命运。”
圣女低下了头,慢慢地说:“我们走吧。”
我们离开了这里,回到了大海中,海豚还等着我们。
圣女和我回到船上,向大洋城驶去。回航的路上,天色变得阴沉,许多海鸟发出怪叫从我们的船上掠过,一切都象是灾难发生前的预兆。圣女一言不发,我的心头感到了一种莫名的压抑。
大洋城,你还能活几天?
合上了第三卷竹简,我的心仿佛已飞到了两千多年前,那一切真的是太神奇了。那海底的城市,失落的文明,还有智慧机器,很明显,那是一台具有人工智能的大型电子计算机。在遐想中,我拿起了最后一卷竹简。以下是第四卷竹简的译文——
圣女把全体公民召集在广场里,向大家宣布了大洋城即将沉入海底的消息。整个广场上,刹那间鸦雀无声,人们沉默了许久,没有人提问,没有人表示怀疑。他们显然非常相信圣女说的话。
然后,权力大会对此进行了讨论和表决,最后一致通过,大洋城的公民全体移民海外。所有的移民工作要在一个月内完成,人们要带走所有的财富,只是这宏伟的城市和建筑,是永远也带不走的了。
圣女在我的耳边轻轻地说:“秦越,回你的故乡大秦去吧。”
“我的主人,那么您呢?
圣女没有回答,只是默默地向回走去。
一个月的时间即将过去了,大洋城的港口一片忙碌,人们纷纷举家出海,向四面八方而去。他们根据过去绘制的航海图,有的人去了北极,有的人去了大洋对岸的大陆,还有的人去了一个炎热的黑色大陆。
而我,我究竟该去哪里?大洋城人虽讨厌大秦,但毕竟大秦离大洋城不远,有好几艘船是驶向大秦方向的。有的船在离开码头之前,还有人专程来询问我跟不跟他们一起去大秦,我却回绝了。大秦,那个我生长的国土,我永远难忘的故乡,我非常思念你,但是——我已经离不开一个人了。
根据圣女宣布的确切日期,明天的清晨,海底火山地震就要爆发,大洋城将在很短的时间内沉入大海。今天,我看见海鸟纷纷飞离了大洋城,一些小动物也逃出了巢穴,在海滩边哀嚎,还有许多海豚,在海面上跳跃着,这一切都告诉我,灾难已经不远了。
大洋城最后一艘船已经启航了。整个大洋城终于寂静了下来,只剩下我和圣女两个人,我望着茫茫的海天,海边还有一艘小帆船,这是大洋城最后一艘能远航的船了,这是给圣女和我准备的。
圣女,我一定要带你走,远远离开这里。我呼唤着她,沿着空无一人的大道冲向圣殿。
我来到圣殿里的大厅,却发现空无一人。最后,我在那间开着天窗的房间里找到了圣女,她却说:“你怎么还没走,快点走,就在今夜,也许还来得及。”
“我的主人,让我带走你吧,还有最后一艘船,那是留给我们的,我们一起走,去大秦,那是一片辽阔的国土。”
她看了我一眼,那黑暗中的眼神闪烁出一种暧昧的光芒,然后,她又扭过了头去,看着星空说:“不,你一个人回你的故乡去吧。”
我终于下定了决心了:“我的主人,我要告诉你一件事。只是,在我告诉你以后,请不要怪罪我。”
“说吧,我不怪罪你。”
“我的主人——”我的声音有些颤抖,但最后还是把那关键的几个字说了出来:“我希望,你能——嫁给我。”
说完以后,我感到内心深处那憋了许久的一股气终于释放了出来。我看不到她的脸,只看到她的背影在星光下猛地颤抖了一下,然后她沉默了。
我继续说:“我的主人,你永远都是我的主人,直到天荒地老,我们可以去大秦,在瑯琊郡的海边,造一间茅屋,我们每天出海打渔,过平凡的生活,我们还可以拥有自己的孩子,我的主人,你是多么年轻美丽,就这么葬身于大海,难道不可惜吗?”
她的背影又是一阵颤抖,终于开口了:“不,秦越,我知道,其实我早就知道你的心了,我只能说,对不起,我不可能,永远都不可能,成为——你的妻子。我必须要留下来,必须,你不会明白的。”她的声音也是颤抖的。
“为什么要留下来?无意义的等死吗?”
“不是无意义的,我是大洋城的圣女,我有我的职责,圣女必须一生保持贞节。否则,无法完成我们的使命。”
“不,去她的贞节,难道比生命更重要吗?我的主人,我只想问你一句——你是否爱我?”
她似乎受到了更大的打击,许久才回过头来,看着我,她慢慢地靠近了我,星光洒在她的眼睛里,那些古老的液体在她的眼眶里闪烁着。那张苍白的脸,忽然呈现出只有梦境里才有的美丽。
一阵湿润的感觉浸透了我的嘴唇,她,吻了我。
只是轻轻地一吻,也许只不过一瞬,恐怕将是我们两个人一生中最近的一次接触了。然后,她退后了几步,平静地对我说:“好了,这就是回答。”
我能看到她的泪珠已经在脸颊上滚动着。我点了点头,嘴唇似乎还是麻木的,只一瞬,却似乎已经过了千年。
我终于开启了那双被她垂青过的嘴唇:“谢谢你的回答,我想,我这一生已经足够了。”
“好了,你走吧,我不愿,我所爱的人,在我眼前死去。”
“不,只要你不走,我也不走,我要和你死在一起。”
“你别再伤我的心了,有些事情,你不明白的。”
我能看出她很痛苦,她又转过头去,望着茫茫的星空。
“告诉我原因,求你了,我的主人。”
她静默了许久,才慢慢地回答:“真的要知道吗?”
我点了点头,我这才发觉,我的眼泪也充盈了我的眼眶。
她最后一眼看了看天窗里的灿烂星空,然后按下一个按钮,两扇巨大的铁门封闭住了天窗,一丝光亮也不再透进来了,她轻轻地说:“跟我来。”
她带着我走到大厅里,她按动了大厅右侧的海豚浮雕,一扇暗门打开了。我跟着她走了进去。
那是一间奇怪的房间。在房间的中央,有一张透明的床,由一些象是水晶一样的东西构成,非常坚固。
她的情绪平息了下来,缓缓地说:“从今天算起,在整整两千两百一十年以后,当太阳光线直射到我们这片大地上东西走向最长的那一条线上,将会有一艘来自星空的大船来到我们生活的这片大地和海洋。”
“来自星空的一艘大船?”我听不懂。
“是的,那艘大船来自一个非常遥远的星星,那颗星星非常非常美丽,被蔚蓝色的大海所覆盖着,在海底有一个古老、伟大而文明的世界。我们大洋城人的祖先,就来自于这颗遥远美丽的星星。几百万年以前,从那颗美丽的星星上,飞出了一艘巨大的船,这艘船经过了漫长的旅行,发生了故障,被迫来到了现在这片大海里,他们无法修复那艘大船,只能在这片海底建设起了新的家园。几百万年过去了,我们一直都在等待,等待回到那颗遥远的星星的机会。与几十万年相比,两千两百一十年又算得了什么呢?现在,大洋城要毁灭了,但是,只要这片大地和海洋中还有一个大洋城人活着,就一定要回归故乡。”
虽然她说的许多话我听不懂,但是,我能感受到她的决心,我轻声地她:“你们的故乡美吗?”
“美极了,那是一个和平文明的天堂。有一艘新的大船,早已经从那颗遥远的星星上出发了,那艘大船,就是来我回家的。现在,我要躺进这张透明的床,这张床会把我保护起来。这个伟大的圣殿会保持完全的密封,直到两千两百一十年以后的那一天,我会再度醒来。”
“我的主人,你是说,你将长生不老?”我很惊奇地问。
“是的,我的秦越,我亲爱的秦越,等两千多年以后,我一觉醒来,而你会在哪里?”她的悲伤让我心疼。
“我就在你的身边,永远,永远不离开你。”
“真的吗?”
我点了点头,我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眼泪了。
她终于对我微笑了一下,然后,她带着那永恒的笑容,缓缓躺进了那张透明的床。那水晶般透明的罩子立刻覆盖在她的身上,完全地保护着她。我的双手摸着那透明的水晶,坚固,冰凉,冷酷,这东西把我和她永远地分开了,不——
我把头伏在水晶罩子上,我的那双依旧麻木着的嘴唇,紧紧地贴在了她的口上,只是,我们之间,隔着一层厚厚的水晶。我的嘴唇一片冰凉,愈加地麻木。
她在那层罩子的下面,对我点了点头,象是对我说些什么,可我什么也听不到,最后,她微笑着,闭上了那双明亮的眼睛。
我知道,她的眼睛,这一闭,就将是两千多年。两千多年以后,我又会在哪里?这时候,我感到了一阵剧烈的震动,时候到了,大洋城毁灭的这一天来临了,我能感到整个大海在咆哮,岛屿在不断地下沉。
终于,一切都尘埃落定,我知道,现在我已经在海底了。
我记着我的诺言。我想让全世界,都知道我和她之间的故事,都知道伟大的大洋城,如果有朝一日人们发现了这里,让他们好好地保护她。
于是,我在圣殿里自己的房间中,找到了许多我自己做的竹简,我在那些竹简上,用刀蘸上黑色的墨水,刻下了这些文字,总共是四卷,希望后代的人能够知道这一切。
现在,我已经筋疲力尽了,我把这些竹简放在这里。而我,则要回到我所爱着的人的身边,一直到永远。永远。
再见。
秦越
看完最后一个字,我也浑身虚脱了,天下居然有这种事,有这种痴心的人。四卷竹简,全在这里,现在我知道了,秦越是用最后的力气写完这些字,然后再从容等死的。这座岛曾在海底沉睡过两千多年,而昨天,一场新的海底地震又使地壳运动产生了变化,而使这个沉睡的岛屿升出了海面。
一定要找到圣女和秦越,我在宽阔的大厅里寻找着,终于在右侧找到了一个海豚浮雕,我把浮雕按动了一下。一扇暗藏着的门在我眼前敞开了。
那是一个闪烁着白色灯光的房间,房间四壁画着几十张大幅的壁画。在房间的中央,有一张秦越所写的“透明的床”,这是一个全封闭的隔离防护罩。在防护罩的旁边,躺着一个死人,他居然没有腐烂。那是一张中国人的脸,最多不过二十五六岁的年纪,黑色的毛发,秦式的发暨。他的表情很安详,就象是睡着了一样。我静静地看着他,心里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也许,我也会和他一样,又一种绝望涌上了心头。至于他没有腐烂,也许是由于这里在两千多年的时候里,完全处于严密的封闭状态,禁绝了空气接触的缘故。
我又把目光投入了防护罩,显然那是用特殊材料制成的防护罩,看上去类似于秦越所说的“水晶”。防护罩里似乎是冷冻着的,又类似一个永久冷冻舱,在这里面,躺着一个年轻的女子——圣女。
是的,她很漂亮,美得难以用语言来表达,她的美足够使所有的男子为她而死,我现在,也开始明白秦越为什么要守在她身边了。我看不出她属于那一个种族,皮肤很白,脸形上既有蒙古人种特征,也有高加索人种特征。她的血统并非是地球上的人类,所以,用地球人的人类学来分辨她是愚蠢的。
她的嘴角带着神秘的微笑。我不愿再多看她一眼,我怕我自己也被她所诱惑。
我抬起了头,看着房间四周布满的壁画。
那些壁画也是用某种特殊材料画上去的,完整如新,非常巨大,也许类似于连环画的性质。我仔细地从第一幅画看起,一直看到最后一幅,我这才明白了。原来整个大洋城人几十万年的历史全都记载这些壁画里——
在一个遥远的星系里,有一个美丽的蓝色星球,整个星球的表面,都被大海所覆盖。在漫长的进化岁月中,出现了智慧生命,这种智慧生命生活在海底,他们的外表看上去类似于地球上的海豚。我暂且称他们为海豚星人,他们创造了非常发达的文明,在海底建立了巨大的城市和农田,创造了完美的社会制度,建设了一个天堂般的海底世界。但是,海豚星人还不满足这些,他们热衷于星际探索,他们发射了光速旅行的飞船往宇宙间的许多星系进行探索。其中有一艘,经过了漫长的旅行,来到了地球附近的太空,这个时候,距今已经有几百万年了。但是,这艘海豚星飞船突然产生了某种故障,被迫降落在地球上,这个时候,地球还处于一片蛮荒。由于海豚星人故乡是被大海覆盖的,所有的人都长得象海豚一样,所以,他们进入了地球的大海,在大海中建立了新的海豚星人文明,这就是那片在海底的城市。
后来,一些海豚星人穿着特殊的行走服来到了陆地上。在海边,他们发现了一种四足的动物非常聪明,会爬到椰树上然后把椰果砸下来砸碎了食用,这种动物就是猿猴。海豚星人天生善良,他们教会了这些猿猴直立行走,然后又教会猿猴们团结在一起劳动。在海豚星人的帮助下,猿猴开始进化成了人。这就是人类的真正起源。但有一部分人类,逐渐掌握了海豚星文明的秘密,于是,这些刚刚进化的原始人露出了地球生物的残忍本性,骗得了海豚星人的信任,在海豚星人的帮助下,进化出了类似于海豚星人的一些海洋器官。于是,他们对海豚星文明大举进攻,由于海豚星人文明长期处于和平环境,天性善良,根本就不知道杀戮为何物,结果遭到了灭顶之灾,被人类几乎屠杀殆尽。而那些来到海底的人类,由于缺乏了海豚星人的帮助,也终于无法适应海洋生活而死去了。
有一小批海豚星人逃出了虎口,他们被迫改变了自己的基因,加入了许多人类的DNA成分,在进化过程中,诞生了一种外貌几乎与人类一模一样的种族。这支海豚星人的后代在一个岛屿上建立了大洋城。通过与海底的海豚星人文明遗址里的大型电子计算机的联系而得到了许多文明的信息而重建文明。
看完这些壁画,我的心里忽然生出无限的感慨,原来我们人类的诞生居然是承蒙了海豚的帮助,而人类又忘恩负义地毁灭了海豚星人文明。虽然不可思议,可仔细一想,确实有些道理,看看人类五千年的文明史,不就是在不断的战争与杀戮中过来的吗?而爱好和平的海豚星人,虽然创造了高度的文明,却最终灭亡了,只剩下最后一个女子,躺在我身边的冷淡舱里。
而我,我将和这地下的躺着的痴情男儿秦越一样吗?我真的绝望了。
我忽然想到,竹简记载着的圣女说过的一段话——“从今天算起,在整整两千两百一十年以后,当太阳光线直射到我们这片大地上东西走向最长的那一条线上,将会有一艘来自星空的大船来到我们生活的这片大地和海洋。”
根据竹简的内容,秦越来到大洋城的时候是秦始皇三十七年,而大洋城的毁灭是他来到这里的第二年,也就是秦始皇三十八年。但是,秦越并不知道,在徐福出海以后不久,他的秦始皇帝就出巡途中,病死于沙丘。秦始皇是在公元前210年死的,也就是秦越来到大洋城的那一年,那么大洋城就是在公元前209年毁灭的。而公元前209年一直到公元后2001年,这中间正好是两千两百一十年。我的心头一惊,没错,公元前209年的两千两百一十年之后就是今年。也就是说,今年,将有一艘来自外太空的飞船来到地球。当年,海豚星的飞船在地球迫降之时,想必一定向海豚星发出过求救,而光速旅行中,相距多少光年,就要旅行多少年,所以,救援的飞船恐怕要几百万光年之后才能到达。至于那台智慧机器能推算精确到哪一年哪一天,可能是因为它和海豚星存在着某种形式的信息沟通。几百万光年的旅行,看来是不可思议,其实在光速旅行中,对于旅行者而言,他们感受到的时间将被大大缩短。在地球上几百万年的光阴,飞船上恐怕只不过几昼夜。
那么圣女说的后半句话呢?“当太阳光线直射到我们这片大地上东西走向最长的那一条线上”。“我们这片大地”显然指地球,因为秦越不知道地球是圆的,所以他无法理解,只能用大地的意思来表示。“东西走向最长的那一条线”,地球上东西走向的线就是经线,最长的一条经线就是赤道。一年中阳光直射赤道只有两次,一次是春分日(通常是3月21日),另一次是秋分日(通常是9月23日)。我忽然感到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激动,是啊,今天,今天是几号?昨天9月22日,今天是23日!
天哪,就在今天。
如果是飞船是春分日到达的,那么我将看不到圣女,显然,应该是秋分日,也就是今天。我飞快地跑出了房间,一直冲到了圣殿最高处的那扇门口。
海天之间一片灿烂的红霞,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海豚星人,今天你们会来吗?
忽然,在无限美丽的夕阳中,我看到了一个小小的黑点。黑点越来越大,变成了一只巨大的飞碟,快速飞来。
你们终于来了。我声嘶力竭地向天空中大声呼喊着。飞碟飞到了城市的上空,突然停住,一动不动地悬挂在我的头顶。飞碟从那里跳下来一个“人”。实际上,那是一个具有人形的防护罩,防护罩几乎透明。我能清楚地看到防护罩里有一只类似于海豚的生物。不,那肯定不是海豚,但看上去的确与地球上的海豚非常相象。海豚星人显然看到了我,但却似乎不太在意,“他”径直走进了圣殿的那扇门。
过了不久,我看到海豚星人走出了圣殿门口,在“他”的身后,跟着一个美丽的女子。那是圣女,她的眼睛是如此明亮,在夕阳下,一身白衣,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气息。她是如此纯洁,就象一个少女,尽管她已经两千两百多岁了。
她走过我的身边,回头看了看我,就象是一个刚刚从睡梦中醒来的少女,她似乎想在我的身上发现什么。她的目光在我的脸上凝固了一会儿,我知道,她是想在我的脸上寻找她所爱过的人的影子。
然而,她终究无奈地摇了摇头,对我微微一笑,然后,飞碟里伸出一副梯子。她和那个穿着防护罩的海豚星人走上了梯子,进入了飞碟的入口。
在她走进飞碟之前,又回头望望了四周的海天,这是地球,美丽的地球。然后她又看了看我,我是地球人。
接着,在她走进飞碟之后,飞碟的入口迅速关闭了。然后,飞碟腾空而起,向那遥远的太空飞去。
渐渐地,飞碟变成了一个小黑点,渐渐消失在了蓝色的大气层中。
一路平安,海豚星人,愿你们顺利回到美丽的故乡。纯洁的圣女,在茫茫的宇宙中,你等待了两千多年,现在,你终于踏上了回家的路,那么我呢?我的故乡又在哪里?我抬起头,望着夜幕降临后的天空,在宇宙的满天星斗里,我却看不到我们生存着的这个蓝色星球。在无限的绝望中,我向宇宙大声呼喊着——我的归宿在何方?
突然,一个美丽的女声从漫漫星空传来——故乡,就在你的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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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 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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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这些话是给我在网上的朋友们的:几个月前你们可能会收到从我的电子邮箱发出的邮件,邮件主题大多是我的小说的名字,如果你打开了那封邮件,会发现正文是一段英文,附件通常有两个,一个是我的那篇小说,另一个是空的。如果你把两个附件全都打开了,那么我只能说非常地对不起——你中病毒了。
事实上我也是受害者,我先收到了类似的邮件,因为是朋友发来的,所以并没防备就打开了附件,结果不知不觉地中了病毒。然后每次上线,我的邮箱就会自动向外发出大量病毒邮件,通常是以我电脑硬盘里储存的小说为主题,而我则对此无能为力。最后因为杀毒不力,造成了电脑的彻底瘫痪,结果只能重新安装了WINDOWS,我硬盘里储存的资料和小说也就全部失去了,总之是损失惨重,不堪回首哉。
几个月后,我才从这次打击中慢慢地恢复过来,又象往常一样在各文学论坛里“流窜”。我曾经常去一个以美国电影《云中漫步》命名的BBS,总觉得那里有些象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维也纳的小文艺沙龙,充满了各种奇异的话语和文本。还有就是弥漫于那论坛里的一股淡淡的忧郁之气,其实我并不喜欢那种气氛,让人昏昏欲睡,绵软无力,不过倒是与“云中漫步”之名十分地贴切。这里我还是有一些朋友的,比如A君,专门模仿艾伦坡的小说 ,他自称把自己关在一间不见日光的屋子里对着电脑没日没夜的写惊悚骇人的故事。又比如J君,好象是精神病医生,总是把他的病人写的小说贴出来,希望能够有出版界的朋友看到以后能够为之出版成书,看了那些精神病人的小说后,向来把想象力引以为长的我也要自叹弗如了。还有X君、W君、Y君等等,在“云中漫步”里,他们就象黑夜中的小动物那样忙碌着,从眼睛里放射着那么一些细微的光芒,尽管这光芒在我看来有如流星般美丽,也如流星般短暂。
当我时隔几月又回到“云中漫步”的时候,发现这里改变了许多,背景的颜色更深了,人气也似乎少了一些,更重要的是,过去那些朋友们的ID都不见了,全是些陌生的面孔。我注意到了其中有一个不被人注意的贴子,主题为“隐遁”,发贴ID为马达。隐遁?马达?我似乎对这两个词有所印象,于是,我打开了那个贴子。那是一篇题为《隐遁》的小说,小说的第一句话是这样写的——“马达想要找到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
这话话对我来说是多么的熟悉,似曾相识,现在就通过电脑屏幕出现在我的眼前,并泛出某种幽暗的光,似乎是在给我以暗示。我继续看了下去——
马达走过一条阴暗的小巷,他竖着领子,低着头蜷缩着脖子,但他的眼睛一直对着前方,时而在躲避着迎面而来的那些目光。许多天以来,马达一直觉得有人在跟着他,现在,那个人就躲藏在他身后的某个角落注视着他。马达认为自己必须躲避那个人的跟踪,于是,他从这条街窜到那条路,又钻进许多条小巷漫游着,最后在拥挤的步行商业街的人流中不停地穿梭,看上去就象是一张扑克牌汇入了洗牌的过程中,再也无法被分辨出来了。
但是,马达还是无法确认他是否甩掉了跟踪,他十分谨慎地走到另一条街上,坐上了一辆公共汽车。公共汽车里很拥挤,在靠近前门的地方却有一个座位空着,似乎这个空位就是专为了马达而准备的。马达虽然觉得有些古怪,但他还是准备坐下,就在这个时候,他忽然看到了那空位旁边坐着的那个女子。那女子看起来还很年轻,披着乌黑的长头发,但很散乱。她看起来还算是比较漂亮的那种,肤色虽然很白,但更象是那种面无血色的苍白。马达注意到她的眼睛很黑,很大,而且亮着一种特殊的目光,那目光正直勾勾地盯着他。对视着她的眼睛,马达忽然有些胆怯了,他象是被什么击中了似的,他甚至怀疑对方的目光里隐藏着伤人的匕首。但马达还是说不清女子的眼神里包含着什么,是善意还是恶意?是邀请还是拒绝?或者是绝望中的求助?因为就在此刻,马达于最初的恍惚之后终于看清了那女子的身上有着一滩滩殷红的印迹。那又是什么?在她那一身雪白的衣服上,那些红色的污迹就象是冬日里绽放于雪野的梅花那样如此醒目。马达还看到女子正向他摊开双手,似乎是在展示什么,也象是在企求什么,她的手上,也全都是那红色的污迹,甚至在她那苍白的脸上,也沾染着几点腥红。马达的背脊忽然有些凉,他立刻联想到了一幅鲜血淋漓的场面,怪不得周围那么多人站着,没有一个敢坐在那女子身边的空座位上。马达犹豫了片刻,最后他退缩了,他转过脸去,立刻向车厢的后部挤去。在拥挤的人堆里,马达只能看着窗外迅速移动的街景,和一个断裂了的扶手。后来他试图向车厢前面张望,但人太多,什么都看不到。不知过了几站路,当车厢里人少了一些的时候,马达决定下车,他临下车前又向前看了看,他发现那个女子已经不见了。
下了车以后,马达确信没有人再能跟踪他了,他的脑子里却全都是那个满身是血的女子(假定那些红色的污迹真是血)。不过马达更希望那红色是些别的什么东西,比如颜料,假设她是一个画家,这就很好解释了,这种人总是有些神经兮兮的,身上常常擦满各种颜料留下的污迹,或者干脆就是一个恶作剧式的行为艺术。可是,当马达又象起那女子直盯着他的那双大大的眼睛时,他就推翻了刚才全部的幻想,他总是联想到血,忽然,他产生了晕血的感觉。马达不愿意看到自己晕倒在街头,他有些踉跄地离开了这里。
在踱过了几条街以后,他钻进了一家网吧,在那里上网,到一个文学论坛里阅读一篇正在连载的小说。他已经连续两个晚上都待在网上了,只为了读完那篇似乎无穷无尽的连载。可是,他不知道什么那篇小说才能连载到结尾,于是就这么耗费了一个又一个夜晚。不知不觉中,在度过了一个夜晚之后,马达神情倦怠地又走到了街上。故事的叙述者曾说过,其实马达的目的只是要找到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所以,摆脱跟踪者(不管是臆想中的,还是事实存在着的),阅读网上的连载小说,都是为了这同一个目的。
不知走了多远,马达又来到那个公共汽车站,一辆公共汽车进站了,他好象有些控制不住自己,几乎是无意识地跳了上去,投了币之后,他用眼睛在车厢里搜索了一圈。这回车厢里空了许多,甚至还有好几个空位子,但是,没有发现他所希望看到的那个人。马达忽然明白了自己上车的目的,他希望能再次看到那个混身是血的女子,更确切地说,他渴望面对那双眼睛,代表绝望或是诱惑的眼睛。忽然马达注意到了车厢里有一个断裂了的把手,于是他确定这就是昨天他所乘坐过的车,而昨天那个似乎是刻意空着留给他的位子现在依然空着,仿佛那股特别的气息是挥之不去的,以至于让所有的人望而却步,就象位子底下埋着一个随时可能爆炸的地雷。可马达反而对昨天产生了后悔,他想:要是当时自己坐上去了呢?于是他真的坐到了那个座位上,而身边那个女子坐过的座位,依然空着。公共汽车晃晃悠悠地拐了好几个弯,马达看着车窗外的景象,这座城市就如同是用水泥钢筋铸成莽莽丛林,各种钢铁野兽在呼啸着奔跑着,发出无数野性的声音。坐在这个几乎是给预定好了的座位上,马达忽然觉得自己映在车玻璃上的脸有了些隐隐地变化。
然后,他轻声地对自己说——如果真的在她旁边坐下会怎么样?
小说就到此为止了,但我知道,这篇小说并没有完成,因为这篇小说的作者,就是我。
在贴子的结尾,有着作者的落款,也正是我的名字。我终于想起来了,我确实写过这篇小说,在整整一年以前,当我写到这一句话——“如果真的在她旁边坐下会怎么样?”的时候,我实在写不下去,因为我的想象力还没有发达到能够凭空想象出后面将要发生的事情。在挤牙膏般地苦思冥想了几夜之后,我决定放弃,让这篇未完成的小说继续沉睡在我的电脑硬盘里,直到我的电脑遭到病毒攻击,全部硬盘内容丢失,我想到了一个不恰当的比喻:毁尸灭迹。事实上,我还有许多篇这样半途而废的小说草稿,象被一截为二的身体一样冷藏在硬盘里,而我几乎从来不去看它们一眼。我现在难以理解的是,这样一篇被我深锁着,而且已经被彻底毁灭了的未完成的小说片断如何又跑到“云中漫步”里来了呢?我又看了看发贴人的ID:马达。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的名字。
我更不理解了,不会这么巧吧,于是我就在这贴子后面跟了一贴——
“马达,我是这篇未完成的小说的作者,请告诉我,你是如何看到上面那段文字的,谢谢。”
发完这则跟贴以后,我离开了“云中漫步”,来到我做版主的那个科幻论坛里与朋友们交流,就这样大约过了一个小时以后,已经很晚了,而我是没有熬夜的习惯的,就决定下线了。下线前,我又去了“云中漫步”一次,又打开了那则以“隐遁”为主题的贴子,我发现在我的跟贴后面又跟了一则贴子,时间就在几分钟以前,跟贴人是“马达”,以下是他(她)的回复——
“小蔡,对不起,未经你的允许就把你的小说贴出来,尽管还未完成。我知道你一定很奇怪我是如何看到这篇小说的?但我可以确定,几个月以前你和我一样也遭到了电子邮件病毒的攻击。因为病毒就是从你的邮箱里发出来的,邮件主题是《隐遁》,有两个附件,糟糕的是,我把两个附件全都打开了,其中一个就是你的这篇未完成的小说片断,而另一个则含有病毒。不过,因为我杀毒方法得当,最后还是消灭了病毒。而这篇《隐遁》也被我保留了下来。最后,请问这篇《隐遁》到底写完了吗?能否告诉我后面所发生的故事,谢谢。 马达”
原来是这么回事,天知道我的那些已经丢失了资料和小说“疏散”到多少人的电脑里去了。我累了,于是就下了线。
几天以后,我的心里不断地出现这样一幅画面,一个叫马达的人,坐在公共汽车的座位上,神情迷惑而奇异。我知道是那篇小说在敲打着我了,我时常有这样的感觉,小说是有生命的,特别是写到中途的小说,它会自己说话,有时候表示拒绝,有时候则是在轻声地呼唤,现在,它对我呼唤着。我无法抑制住这篇《隐遁》,于是就写了下去——
——如果真的在她旁边坐下会怎么样?
马达胡思乱想了一通,罗列出了种种可能性,最好的一种是那个女子爱上了她,最坏的一种是那女子当场拿出一把刀子捅死了他,处于中间的是什么也没有发生,最后两人各奔东西,终究是还形同陌路,本来就是嘛。这种胡思乱想的最终结果是——马达自己也搞不清究竟坐下去过没有,他对这两个座位产生了莫名其妙的害怕,忽然就象触电似地跳了起来。
公共汽车一停下来,马达就跳下了车,在沿街的地方,他见到一栋西式风格的小楼,楼前聚集了许多人,还停着几辆警车。他本来是不喜欢凑这种热闹的,但这一回他好象觉得这可能与自己有关,于是就挤进了人群里。不一会儿,他看到两个人抬着一副担架走了出来,担架上是一个死人,看不到脸,用白布蒙着,只是能见到白布下的隐隐血迹。
周围的人们议论纷纷,从他们嘈杂的说话声里,马达听出了个大概——原来昨天晚上,这栋楼房里发生了杀人案,一个男人,据说是一个非常有钱的画家,被人用刀子杀死了。而且有目击证人说是一个穿着白衣服的年轻女子干的,后来那女子混身是血地向公共汽车站跑去,目击证人吓坏了,根本就没有胆量去追。
听完以后,马达有些吓坏了,他立刻退出了人群,一个人躲到了一条小巷里,他问自己:难道昨晚公共汽车上的那女子就是杀人凶手?马达一阵颤栗,他又竖起了领子,哆哆嗦嗦地向前走去,他走得越来越快,只想着离那座杀人现场的小楼越远越好。
整个白天,马达就在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里游荡着。晚上,他钻进咳网吧,在那没完没了的连载小说里度过一晚,那小说长得惊人,似乎就是一个不断循环往复的故事,就象是一个圆圈,既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马达忽然觉得自己也渐渐地变成了一个圆圈,一个渴望隐遁起来的圆圈。就这样,几天几夜过去了,虽然白天继续在这座城市里游荡,但马达再也没有敢坐公共汽车,他甚至看到公共汽车就有些害怕,生怕那个白衣女人从车门里走下来,用那双大大的眼睛盯着他。
但是,马达依旧在寻找一个能够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
直到那个黄昏,他竖着衣领走在街上,在忙碌的人群里,他目光敏锐地向四周扫视,但又在小心地躲避别人的目光。突然,他看到了一身白衣在前头忽隐忽现,马达的眼睛象是被什么刺了一下似的,他立刻就跟在了她的身后。虽然四周人很多,但马达的眼睛相当敏锐,跟了一会儿,直到她拐过一个街角,马达从侧面看到了她的脸。就是她,马达确定了,上次在公共汽车里看到的那个女人就在他眼前了。就在这个时候,她也把头转了过来,看到了马达的眼睛。他们对视了片刻,一动不动,就象两尊街头的雕塑,只有不间断的人流从他们中间穿过。忽然,她转过身去,向后面跑去,马达只见到一身白色在人流里跳动着。他立刻追了上去,人很多,两个人都跑不快,直到挤出人流,她跑进了一栋几十层楼高的大厦。马达紧追不舍地跟在后面,她冲进了电梯,马达没有赶上。但几秒钟以后,另一部电梯的门开了,马达也进去了,他不知道她会在哪一层出来,但冥冥之中,他有一种奇怪的预感,那就是顶楼。当电梯抵达顶楼的时候,里面只有他一个人了,他迅速地冲出电梯,向最顶层的走廊里望了一下,一个白色的身影从的视线里一晃而过。马达立刻追了上去,在他视线的尽头,那个白色的身影走上了一道楼梯。这里已经是顶楼了,马达明白,再往上就是天台了。
很快,他踏上了楼顶的天台。他看到了她,那一身富有诱惑力的白衣,在楼顶的急风里翩然而动。她回过头来,黑色的眼睛睁大着盯着马达。马达的头发乱了,高处不胜寒的西风让他瑟瑟发抖,他顾不了这些,径直向她走去。她连退了好几步,一直退到天台的最边缘,眼看已经走投无路了。
“当心。”马达连忙喊了一声,担心她会摔下去。
她回过头去向下望了望,从这栋三十层高楼看下去,地面上无数的人们都显得如此渺小。马达也向四周张望着,这座城市真的象是巨树参天的森林似的,他现在正爬到了其中一棵大树的树冠上。黄昏时分的城市已经华灯初上,远方和近处的一切都在一片灯光中闪烁着,与西天的晚霞共映着。
忽然,她说话了:“我知道你为什么要跟着我。”
“我只想知道真相。”他大声地说。
“不,我没有杀人。”
“有人看到你杀人了,你应该去自首。”
她摇了摇头,表情有些痛苦,一阵风吹来,她黑色的头发四散开来,她抱着自己的双肩说:“不,不是我干的,是他自杀的,他抱着我,他把刀子放在我的手里,然后,他抓住我的手,把刀桶进了他自己的胸口,我没有用力,是他自己这么做的。”
“你说什么?”
“请相信我,我是无辜的。”她的眼泪终于缓缓地溢出了眼眶,从脸颊上滑落下来,打湿了她的衣服。
看到女人的眼泪,马达的心立刻就融化了,从小到大,他都受不了眼泪的刺激,他的声音柔和了下来:“为什么,他为什么自杀?”
“因为,他只想找到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
马达一下子怔住了,沉默了片刻之后,他才说:“那,那他找到了吗?”其实,马达这句话也是为了自己而问的。
“不,他永远都找不到那个地方,所以,他死了。”
马达忽然感到被什么重击了一下,他有些迷惑,也许,是因为她的眼泪。马达忽然觉得她很可怜,他缓缓地走到了她的身边。他终于大着胆子伸出了手抓住了她柔软的肩膀。她抬起头,两只神秘的黑眼睛盯着他,马达的一切都被这双眼睛融化了,他把她搂得更紧了。
然后,她吻了他。
当马达感到她那双唇冷冷的温度的时候,她的双手已经从后面紧紧地抱住了他。接着,她的身体猛地向后一仰,抱着马达,从顶楼的天台上跳了下去。
三十层。
她的眼泪在飞。
从三十层高楼顶上向地面自由落体地坠落,无数的风在马达的耳边呼啸,马达什么也看不清,除了她的那双眼睛。这个时候,她依旧紧紧地抱着他,在他的耳边轻声地说——你终于找到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了,那就是天堂。
故事到此为止了,虽然有些莫名其妙和“安妮宝贝化”,不过那些后现代后先锋什么的不就流行这种东西嘛,好歹就凑凑热闹吧。而且那顶楼的意象其实也就是论坛的化身,因为网友们通常把论坛里最上面的贴子叫顶楼,贴子的排列还有种楼上楼下的叫法,从顶楼坠落也就是从网络上坠落的象征吧。然后我上了线,进入了“云中漫步”,把刚才完成的这些文字贴到了那篇《隐遁》的后面,完成了这篇小说。
又过了几天,当我重新进入“云中漫步”以后,发现《隐遁》再一次被提到了论坛的顶楼,我打开了贴子,发现在我完成的小说后面,那个叫“马达”的网友又跟了则贴子,那则跟贴的题目是“这不是真相,我讨厌你写的那种东西,让我来告诉你故事的真相吧。”
下面是网友“马达”跟在后面的贴子——
当马达坐在公共汽车的座位上反复地问着自己——“如果真的在她旁边坐下会怎么样?”他的脑子里忽然一阵恍惚,似乎有一股什么东西进入了他的体内。他又伸出手抚摸着身边空着的座位,期望还能感到昨天的气氛。忽然,他的手象触电了一样,从座位上抽了回来,然后有些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口袋。他摸到了一串钥匙,但是,这串钥匙并不是他的。事实上,自从他想要找到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以后,身上就从来没有带过钥匙。马达有些疑惑地注视着这串陌生的钥匙,这是一个银色的钥匙圈,只挂着一把钥匙,看起来应该是房门钥匙。他把这串钥匙放在自己眼前摇晃着,银色的钥匙圈和钥匙看起来还很新,并发出一些淡淡的反光。马达忽然觉得这摇晃的钥匙有些象他家老屋里那个巨大摆钟,那发出银光的钟摆在下面摆动着,让人有昏昏欲睡的感觉。别人的钥匙怎么会跑到他的口袋里?马达无法回答这个问题,难道,是自己的记忆出了问题?瞬间,他的脑子里又闪过一个念头——昨天他到底有没有坐下来过?
想到这个,他有些后怕了,马达的记忆里一片模糊了,他的眼前只有那串不断晃动着的钥匙,几乎与他记忆里那钟摆的形象合二为一了,只剩下一片耀眼的白光。终于,他似乎是记起了来,隐隐约约的,昨天在这辆公共汽车上所发生的一切。马达开始相信,他的记忆力原来出了问题,昨天,当他在这里面对着那个混身是血的女子的黑眼睛时,他没有退缩,他没有逃跑,他并不是一个胆小鬼。事实的真相是——当时他大胆地坐在了那个女子的旁边,是的,他真的坐了下去,没有半点犹豫。马达想,关于他并没有坐下去,而是挤到了后门的记忆是错误的。这概是因为自己长期以来神经衰弱的结果,马达确信这将导致人的记忆力发生问题,使之记不清自己做过什么事,他以往是有过类似经验的,这件事再一次证明,人的记忆是不可靠的。
然后,马达开始静静地回忆事实的真相,也就是昨晚他大胆地坐在那女子身边以后所发生的事情。马达记得那个女子的眼睛一直盯着他,直到他坐下,也这么盯着他,那眼神让马达有些不寒而栗。他想自己应该说些什么,嘴巴张大着,却什么话都说不出。
这时候那女子倒是先说话了:“请跟我走。”
马达有些诧异,为什么要跟她走?虽然心里这么想,但他却对她点了点头。接着,她站了起来,马达也站了起来,她的眼睛在暗淡的车厢里闪着幽光,就象是丛林里夜行的小野兽。马达跟着她,向后门走去,车厢里所有的人都闪向两边,几乎是自动地为他们让开了一条道,他们似乎都对女子身上的血感到无比的恐惧。很快,车子就象是专门为她而开的一样停在了站上,没有人下去,除了马达和女子两个人。他们走下了车,一阵冷风袭来,渐渐地目送着公共汽车的远去。马达终于有些反应过来了,他轻声地问她:“你要去哪里?”
“跟着我走。”还是这句话,她的声音非常轻,就象一只猫在叫唤,但传到马达的耳朵里就似乎响了许多。他想也许这女子出了什么麻烦,看到那一身的血迹,也许她遭到了袭击,需要一个男人来保护她。马达把心中的想法告诉了她。
她没有回答,只是怔怔地向前走去。马达心想她不说话就是默认了,自然,如果女孩子遇到受袭的事情一般是不愿意对别人说的,在她们看来也许这是一个污点,还是什么话都不问的为好。马达跟在她身后走着,看着她那一身沾染着血迹的白衣,在黑夜的背景下特别的显眼。他有些害怕,万一别人看到她这副样子,而自己紧跟着她,多数会以为他是个行凶的歹徒什么的。还好,她立刻就拐进了一条非常幽暗的小马路,两边几乎没什么灯光,只有两个人的脚步声打搅着这里的清静。一路上,马达一句话也没有和她说,只是非常注意四周的动静,他想也许那个袭击她的歹徒随时都会冲出来,所有的风吹草动都让他心跳加快。最后,他们走进了一栋小小的楼房。走上狭窄的楼梯,楼板发出可怕的声音,好象随时都有可能蹋下来。在三楼,她领着马达走进了一间屋子,开了灯以后,马达发现这房间很小,最多只有十个平方米,呈长条形,只有一个不大的窗户,外面黑黑的,什么都看不清。由于空间所限,房间里只有一张窄床,床的另一头有一台电脑。近门处还有一个超大型的冰箱,冰箱上有个微波炉,那么小的房间里却放那么大的一个冰箱,显得极不协调。
“谢谢你送我回到这里。”她低声地说,眼睛依然睁大着。
“没关系,你身上——”马达向她沾满血污的身上指了指,说,“到底发生了什么?”
她不回答,低下了头不说话,沉默了一会儿之后,才缓缓地说:“请别走,等我片刻好吗?”
马达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
她打开了一扇小门,原来这小小的房间里还套着一个卫生间,她走了进去,然后把门关上。接着,马达听到了水龙头放水的声音。她是去洗澡吗?马达问着自己。他局促不安地在这斗室里踱着步,抬起头,看着天花板,顶上已经有些霉烂了,一些石灰剥落了下来。然后他又走到了窗边,打开窗向外看了看,外面都是些墙和树丛,只有夜空能看得清。一股冷风袭来,马达又急匆匆地关上了窗。
卫生间里的水声越来越大,马达的心跳莫名其妙地加快了,这是暧昧的水声,马达突然想到了逃跑。他走到了门前,把门打开,但是,他没有出去,又把门关上了。过了一会儿,卫生间里的水声停了,他又镇静了下来。卫生间的门开了,女子走了出来,她披了一件厚厚的白色浴衣,把自己的身体裹地严严实实的。她的头发还是湿的,冒着热气,不过已经都梳理好了。她脸上的那几点血迹早就没了,恢复了原来的肤色,不再象刚才那样显得苍白了。马达应该承认,她还是挺漂亮的,这使他更加有些不安。
“你已经没事了,我想,我该走了。”
“不,我还没有报答你。”
“可是,我也没做什么事,你没什么可报答的。”
她淡淡地笑了笑,表情有些莫名其妙,然后问他:“你叫什么?”
“马达。”
“有趣的名字,你想要得到什么?”
又是一句非常暧昧的话,“想要得到什么?”马达有些紧张,他不愿意把自己的思绪带到某些方面,他忽然想到了什么,正如这个故事的叙述者在开头所说的那样,想要找到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
于是,他脱口而出:“我想要找到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
“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她用一种非常奇怪的语气又复述了一遍。
马达紧张地点了点头。
她呡了呡嘴,然后靠近了他说:“你现在已经找到了。”
“找到了什么?”
“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就是这里。”
说完,她不知从哪里拿出了一串钥匙,放到了马达的手心里。马达下意识地握住了钥匙,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时候她伸出一只手,把房间里的灯关了,一片黑暗笼罩了他们。
“为什么关灯?”
“因为时间不早了。”
“不。”
他忽然有些恍惚了起来,眼前什么都看不到,只能感觉到她的呼吸扑面而来,还有,就是手里那把冰冷的钥匙。马达渐渐地感到自己仿佛坠入了一个无底深渊,在那里,谁都看不到他,他只能蜷缩着身体,就象是回到了母腹中的胎儿,被羊膜包裹着全身,静静地隐遁起来。
接下来,是一片无尽的黑暗,谁都记不起来了,直到清晨的天光照射到马达的脸上。那丝光线刺激了马达的眼睛,他终于醒了过来,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长条形的小房间里的一张窄床上。床的另一头有一台电脑,床边的窗户很小,光线好不容易才透进来照在他脸上。这是哪儿?他迷惑地看着这陌生的环境,他忘了,他居然忘了昨天在公共汽车上看到那个女子以后发生的一切。倒是在网吧里彻夜阅读长篇连载小说的情景占据了他的记忆。马达发现自己的外衣正整齐地折叠好了放在床边,自己穿着内衣躺在被窝里。忽然,他感到自己的手心里一阵凉意,好象有个什么东西,他摊开手心,看到了那把房门钥匙。
马达越来越迷惑,他只回忆起自己走上公共汽车上,见到了一个混身是血的女子,他甚至还不记得自己是否坐在了她的身边。他迅速地起来,穿好了所有的衣服,然后他打开房门,把钥匙塞进了锁眼试了试,果然,正是这间屋子的钥匙。他把房门钥匙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再把门锁好,走下那摇摇欲坠的楼梯,离开了这栋小楼。
马达走出了那条小马路,走上了大街,一辆公共汽车开来,他跳了上去,发现这就是昨天的那辆车,他面对着昨晚的那个空位子坐了下来。然后,他摸出了那把房门钥匙,终于,通过这象钟摆一样晃动着的钥匙,他把昨晚发生的事都回忆了起来,他确信,昨晚他确实坐在了那女子的身边,现在他所回忆起来的就是事实的真相。
公共汽车靠站了,马达下了车,回到了马路上,手心里紧握着钥匙,依旧冷冰冰的感觉。他忽然觉得手心里被搁得很难受,仿佛那把钥匙是有生命的,在他的手心里挣扎着。也许这钥匙正渴望着回到锁眼里去,打开那扇门。马达想至少得把人家的钥匙还回去。于是,他又把自己的领子竖起来,悄悄地汇入人流,象鱼一样游动着。
他穿过几条街,凭着苏醒回来的记忆,找到了昨晚的那栋小楼。现在他才又重新看清楚了那栋建筑,四周有许多这样的楼,一点都不显眼。从外面看不到多少窗户,就象一个封闭着的罐头。马达走进了小楼,没有看到别人,只是小心地走上了楼梯。那让人心颤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几乎使马达一脚踩空摔了下去。他走到了三楼的那扇门前,先敲了敲门。过了许久都没人开门,她肯定不在。也许,是因为她把钥匙交到了马达的手里,而她身上又没有备用钥匙,自然也就进不了门了。马达打定主意必须要把钥匙还给她,他把钥匙塞进了锁眼,立刻打开了房门。长条形屋子里果然是空的,那扇小窗里透进来的光线是如此暗淡,以至于整个房间似乎永远都是处于黄昏或者黎明时的状态。早上他睡过的被窝还是那样零乱,一切都和他离开的时候一样,她没有回来过,她去哪儿了?
马达决定等她回来,否则万一她真的没有备用钥匙的话,那她就有家不能回了,假定这里确是她的家。马达又仔细地看了一遍这房间,总觉得散发着一股霉味,实在太小了,就象是某种小动物建在森林里的巢穴。他重新把床和被子摊好,然后走进了卫生间里。他不明白那么小的一间房子怎么还单独配有卫生间,似乎就是专门为了方便某个人长期隐匿而设计的。卫生间虽然也小得可怜,不过样样设施都齐全,甚至还能洗热水澡。马达试着拧开了热水龙头,很快一股热气从水里冒了出来,水汽模糊了卫生间里的那面镜子,也使马达的脸在镜子里一片朦胧。他甚至还想找到那件沾满红色污迹的衣服,以证明那是否是血,可却怎么也找不到了。马达退出了卫生间,在房间的角落里,他找到两把折叠椅子,还有一个可折叠的小桌子,他打开一把椅子坐着,静静地等她回来。
天色又暗了下来,马达看了看窗外,那小小的窗户只能看到一方紫红色的天空。他忽然感到有些饿了,他想出去吃点什么,但又一想,万一就在这个时候她回来了怎么办?于是他还是留在了房间里,半小时以后,他实在忍耐不住了,就打开了那个大冰箱。马达没有想到,冰箱里居然塞满了各种食物,主要是袋装的冷冻食品,还有许多腌制过的熟食,这么多东西,足够吃一个多星期了。马达又等待了一会儿,心想总不见得为了等她回来而把自己饿死,于是他从冰箱里拿出了一包微波炉炒饭,放进了微波炉里转了转。热完了以后,他打开了那张小折叠桌子,把热腾腾的炒饭放在上面吃了起来。马达忽然觉得这味道还相当不错,他甚至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这样棒的炒饭了,以前他一向很讨厌微波炉食品,但他现在莫名其妙地对微波炉喜欢起来了。解决了食欲问题以后,他继续等待着她的到来。
晚上十点了,窗外黑蒙蒙的一片,马达困得都快睡着了,但他并不打算离开这里,相反,他打开了那台电脑。他发现这是一台可以上网的电脑,房间里连电话都没有却可以上网也使他很意外。马达立刻进入了他的电子邮箱的服务器收邮件,他收到了一份主题为“隐遁”的邮件,打开邮件,正文是一段英文,附件有两个,他打开了其中的一个,内容是一篇小说,小说的名字叫《隐遁》,那是一篇没有完成的小说,只有开头的一段。而且非常巧合的是,那篇小说里的主人公也叫马达,小说里的马达想要找到一个可以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他在这座城市中流浪着,在一辆公共汽车里,他见到了一个穿着白色衣服的女子,女子的身上有许多血迹,看起来很是可怕。小说里的马达没有敢坐在女子的身边,而是挤到了后门,并下了车,第二天早上他又来到了这辆公共汽车上,给自己提出了一个问题——如果真的在她旁边坐下会怎么样?
小说到此就戛然而止了,显然,作者并没有把小说写完,或者仍处于创作的过程中。
马达忽然感到了一阵惊恐,原来自己所做所为的一切都被别人知道了?甚至于自己错误的记忆也被别人窃取了,还好,小说里并没有把真正发生过的事情写出来。马达开始确信,这篇未完成的小说的作者,就是日日夜夜跟踪他的那个人,那个人同样也隐藏在茫茫的人流中,马达没见过他,但马达确信他的存在。不过,昨晚那个人一定把他给跟丢了,所以并不知道后来所发生的事。他知道另一个附件里也许很可能是病毒,他保留下了这篇未完成的小说,然后删除了病毒附件。马达忽然有一种感觉,也许那个跟踪者就在外面,这个城市里总是有一些窥探他人隐私的家伙,那些人的心理是扭曲的,简而言之就是有些变态。想到这些,马达不寒而栗,无论如何都不敢走出这扇房门了。他终于下定了决心留在这里,不管这房间的主人什么时候回来。
当这一夜平静地过去以后,马达忽然对自己说:我想,我已经找到了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
网友“马达”为《隐遁》续写的部分就到此为止了,我不知道该怎样评价这篇文字,我总觉得这些文字的作者似乎与文中的人物有着某种微妙的关系。他居然完全颠覆了我想要表达的东西,而称之为记忆上的错误。忽然,我有一种冲动,很想和他交流一下。
于是,我又在这则贴子的后面跟了一贴:“马达,我不知道你是谁,我想和你谈谈,如果你在线上,请到下面的网址的聊天室里来,我现在就等着你。”我在下面做了一个网址的链接。
短短几分钟以后,我就在那个聊天室里看到了“马达”的出现。
他先向我打了招呼:你好。
我:你好,刚才看了你续写的小说,你是怎么想的,还有,故事的真相?是什么意思?
马达:因为这就是我亲身经历的,也许你无法理解,我就是你的马达。
我:对不起,我真的无法理解。
马达:好了,我告诉你,我现在就是一个隐遁着的人,我已经找到了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我只是把自己所遇到的事情再原原本本地写出来而已。
我:世界上真有那么巧的事情吗?
马达:这不是巧合。
我:可是,你真的相信可以找到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吗?这样的地方,在今天还存在吗?
马达:绝对存在。
我:我不信。
马达:如果你不信,那你可以来找我,坐上XX路公共汽车,到XX路下来,再到XX路100号301室,我现在就等你。
然后,“马达”下线了。
我面对着几乎是空白的电脑屏幕,心里迷惑地回想着“马达”所留下的每一句话。犹豫了几分钟以后,我终于打定了主意。我关掉了电脑,披上件外衣,走出了房间。
我走到了大街上,一阵冷风吹来,让我有些发抖,我不由自主地缩着脖子,向四周张望着。我来到了XX路公共汽车的站旁。我在寒风里等了许久,XX路公共汽车才慢吞吞地进站,远远看去,车厢里似乎很挤的样子。我上了车,果然很拥挤,但在靠近前门的地方却有一个座位空着。我刚要准备坐下,忽然看到了空座位旁边坐着的人。那是一个女子,看起来年轻且漂亮,披着乌黑而散乱的长头发,肤色苍白。她的眼睛很黑很大,正直勾勾地盯着我。转瞬之后,我终于看清了她白色的衣服上有着一滩滩殷红的印迹,我下意识地想了想,有些似曾相识,却又不再记得了。她正向我摊开沾满红色污迹的双手,象是在企求什么。
片刻后,我真的大胆地坐在了她的旁边。
她的眼睛一直盯着我,让我有些不寒而栗。我想自己应该说些什么,但我却什么话都说不出。
这时候,她轻轻地对我说:“请跟我走。”
车窗不知被谁打开了,一阵寒风灌进来,吹得我头皮发麻,忽然,我听到了自己的声音:我该去哪儿?
我该去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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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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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遥远的北国的寒风越过长江的江面,向古老的南京袭来,刀一般的北风刮过路上行人们的脸颊,所有的人都行色匆匆地走过。罗周站在寒风里,风吹乱了他的头发,面向着北风,他的眼睛被迫微微地眯起,看着这座六朝古都的远方。他真希望能够下一场雪,一场久违了的雪,有雪才是真正的冬天,尽管他明白,冬天象征着死亡。
南京的冬天,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湿气,谁都说不清这股湿气是从哪里来的,这气息渗入了罗周的身体,渗入了每座建筑物,每一棵树,每一棵草。罗周觉得,这湿气来自于地下。他打了几个哆嗦,终于离开了风口,向厂子里走去。
这是一家看上去非常老旧的工厂,就象现在中国大多数的国有企业一样,不断地在困境中挣扎着。现在罗周明白,这家工厂的命运已经到头了,厂里已经拖欠了几个月的工资,欠了一屁股帐的厂长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厂子已经宣布破产了,这块地已经被卖掉了,再用不了几天,这家厂就要被推土机夷为平地。诺大的厂区里没有多少人,到处都是一片死气沉沉的,这样的寂静让罗周有些怅然若失。忽然,一阵刺耳的救护车的声音响起,罗周看到一辆救护车开进了厂区,发生了什么事?他快步地跟在救护车后面,跑了不多远,车子停了下来,几个白大褂的男人从车上走下来,他们奔进了一栋破旧的小楼。罗周停在楼前,他知道这栋楼里没有人,只有一间供晚上值夜班的人休息的值班室。
很快,几个穿白大褂的男人从楼里出来了,他们几个人合力架着老李往外拖。而老李的嘴里高声地叫着:“杀人了——杀人了——鬼在杀人——杀人——”
老李尖利的声音划破了寂静的厂区,这声音是如此刺耳,让罗周听着心里一阵狂跳。这是怎么回事?老李平时是一个非常和善的人,性格内向且温和,话也不多,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失态过。老李就象发疯了一样,在几个强壮的男人的手中不断地挣扎着,他的眼睛通红,脖子梗直着,头发几乎都竖直了起来,两手两脚乱蹬乱踢着。可以看到旁边几个男人的脸上已经有了好几块刚刚出现的伤痕和血迹,他们显然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制服了瘦小的老李的。
“他怎么了?”当他们走过罗周的身边的时候,罗周不解地问着。
“你们厂报案,这里有人发了神经病,果然发得不轻,哎呦——”穿白大褂的男人又被老李踹了一脚。
老李看到了罗周,他的眼睛瞪大了对着罗周说:“他们在杀人——鬼在杀人——”
但是,老李立刻就说不出话了,他的嗓子似乎已经喊哑了,尽管他依旧在挣扎着。穿白大褂的把他拖到了救护车上,然后,发动了车子,扬长而去,这个时候罗周才注意到了救护车上印着的单位名称——精神病医院。
罗周总是觉得今天早上有些奇怪,空气里弥漫着一股特殊的气息,他猛地摇摇头,耳边却仿佛依然充满了老李的话,鬼在杀人?也许老李真的疯了。忽然,他见到了老张匆忙地走来,罗周向他打听老李的情况。老张说:“精神病院的人,就是我打电话把他们请来的。昨天晚上,老李值夜班,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今天早上就变得疯疯颠颠的。我见到他的时候,他紧紧地抓着我,对我说了一通莫名其妙的话。”
“他说什么?”
“我听不明白,好象是在说杀人,听起来挺可怕的,他说他在值班室后面的那堵墙下面看到了鬼,鬼在杀人。真是荒诞不经,他简直是疯了,哎,他这个人也挺可怜的,苦了一辈子,最后进了精神病院了。”老张说着说着,表情还有些惊恐。
“是啊。”
“不过——”老张也是老职工了,已经在这里工作了三十几年,他忽然欲言又止。
“不过什么?”
“过去,这里也曾经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有的人在值夜班以后,就莫名其妙地疯了,疯了的人,都说自己看到了鬼,或者是看到非常可怕的场面。曾经有人来调查过,但没有任何结果。”老张压低了声音说。
“你是说——闹鬼?”
“谁知道呢,就当我没说,我先走了。”老张不敢多呆,他匆忙地离开了这里。
罗周看着老张远去的背影,仔细地想着他的话,想着想着,不禁有些毛骨悚然起来。他从来不相信这世界上是有鬼魂的,但老李确实疯了,他看到了什么?小楼前空空荡荡的,罗周的影子在冬天的日头下消长着,那影子在地面上延伸,随着他的走动而摇晃着,如同一个黑色的幽灵。他离开了这里,转到了小楼的后面,在楼的后面,他见到了那堵黑色的围墙。
在冬日的阳光下,那堵黑色的墙静静地矗立着,墙面稳重而厚实,看上去又高又大,象一座黑色的山崖,。那堵墙很长,至少有五十多米,在墙两端的尽头,则是通常所能见到的那种表面砌着白色水泥的砖墙,与眼前这堵黑色的墙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和对比。罗周静静地看着这堵墙,墙脚下是一片开阔地,看起来至少能容纳几百人,地上什么都没有,只是一片白地,寸草不生,如同一片没有生命的荒原。他看着这堵墙,忽然心里有些不舒服,瞬间,这堵墙给他的视觉的冲击让他难以忍受,他的呼吸有些急促,只能后退了几步。
风继续吹。罗周忽然产生一种感觉,他觉得眼前这堵黑墙会忽然倒下来,向他压来,把他压成一堆肉浆。他明知那只是他的幻觉而已,但这感觉却很真实,这让他有些担心,自己会不会和老李一样发疯?他不象再看了,他一阵颤抖,不知道是因为寒冷,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堵有着什么魔力的墙依旧牢牢地立在他眼前。黑色的墙面很光滑,象一张沉默的脸,似乎在向他诉说着什么。不,罗周摇了摇头,他闭起了眼睛,迅速地转身离开了这里。
刚走了几步,他看到了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人站在小楼边,也在观察着那堵墙。罗周仔细地看着他,那张脸很陌生,罗周在脑海里努力地搜索着,他终于想了起来,一个月前,一些日本人坐在黑色的丰田轿车里来到了这家厂。他们参观了整个工厂,还特地来到这里来看了看,这让许多人感到费解,日本人为什么会对这鬼地方感兴趣?还是罗周陪同着日本人转了好几天,虽然这些日本人对中国人确实非常礼貌和客气,可罗周还是天然地不想和他们多接近。此刻,眼前的这个人,就是那些日本人的其中之一。
当罗周走过他身边的时候,那人立刻对罗周笑了笑,微微地鞠了一个躬,嘴角掠过一丝奇怪的东西。罗周停了下来,在凛冽的北风里,他的目光一下子变得锐利了起来,两个人的眼睛对视着,似乎在进行着某种对峙。最后,日本人却步了,他后退了几步,在他的身后,停着一辆日产面包车,车门打开了,里面似乎有好几个日本人,他上了车,然后车子开动了。
那个日本人上车前最后看他的一眼让罗周有些困惑。他们到这里来干什么?这个厂对他们来说毫无用处,反而是一个负担,但他们却斥巨资买下了这块地和所有的厂房,但直到现在,也没有人知道日本人买下这块地到底派什么用处。也许全世界的人都疯了,罗周暗暗地咒骂了一句。
厂区里一片萧条,罗周晃悠了一整天,渐渐地,天色暗了,北风更加肆虐地呼啸而过。他没有回家,因为今天是他值夜班。草草吃过晚饭以后,罗周走进了小楼里的值班室,昨天晚上,老李就在这间房间里过的夜,而第二天一早,老李就被送进了精神病院。罗周想着这些,心里忽然一阵莫名其妙地颤抖,他并不是一个胆小的人,但他的耳边却时常响起老李的疯言疯语,整整一天,这奇怪的声音一直纠缠着他。罗周坐在值班室里,看着值班室窗外的夜色,此刻已经一片黑暗了,天空中既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只有呼啸着的风。他看着窗外,脑子里忽然不由自主地冒出了一句话——月黑风高杀人夜。
罗周再也不愿意想了,他宁可相信老李的发疯就是因为胡思乱想导致的,其实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全是来自于人自身的臆想。通常,人总是被自己吓死的,喜欢看斯蒂芬.金小说的罗周这样对自己说。他用自己带来的被子裹着身体,躺在了值班室的床上,还好,房间里有暖气,他并不觉得冷。
关灯之后,房间里陷入了黑暗中,黑得就象是坟墓。罗周闭上眼睛,忽然觉得自己不是躺在床上,而是躺在棺材里。过了很久,他一直都睡着,他总是觉得窗外有什么声音,那也许是风吹动了窗外的顶蓬。那声音就象是在敲一面战鼓,虽然沉闷,但却传得很远,尤其借着风势。
在窗外呼啸的风声里,罗周一直难以入眠,他的耳边忽然又响起了老李的声音:“他们在杀人——鬼在杀人——”
“不。”罗周无法控制住自己了,他大叫了一声,坐了起来。睁开眼睛,窗外依旧黑蒙蒙地一片,耳边是北风的声音,他忽然发觉自己的后背已经沁出了一些汗珠。他再也睡不下去了,他掀掉了被子,穿上外衣,走出了值班室。
现在去哪里?罗周自己也说不清楚。他只是再也无法在值班室里呆下去了,他的脚步在空旷的走廊里响起,不断地传出奇怪的回声。走廊里没有灯,他就象是一个瞎子一样摸索着走到了小楼的门口,他走到了楼外。
风,来自北国的风瞬间吹乱了他的头发,他的身体在风中瑟瑟发抖,似乎随时都会被大风卷走。他本可以走出厂区,到马路上转转,那边应该还有一些人影,可以打发时光。可是他没有,他向另一个方向走去,他转向了小楼的后面,尽管他知道,在小楼的后面,有一堵黑色的墙。
去那儿干嘛?他有些莫名其妙,虽然他告诫着自己不要去那地方,但好象脚已经不再长在自己身上,自动地向那里走去。罗周竖起了衣领,在寒风里不断地哈着热气,搓着双手的手掌。
转过一个弯,忽然,他看到了一片光亮,这让他一直在黑暗中观察四周的眼睛有些难以适应。他眯起了眼睛,用双手揉着,过了片刻之后才看清楚了。
在那片白色的灯光里,罗周终于看到了——鬼
鬼,就在那堵黑色的大墙下。
此刻,在这寒冷彻骨的黑夜里,这道白色的光线照耀着这片空地,而眼前这堵黑色的墙几乎已经被光线照成了白色。在这堵大墙之下,罗周看到了鬼影,不是一个,而是许多个鬼影,不,也许是人,可他又实在分不清那到底是人还是鬼。
罗周的浑身颤抖着,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他的双脚几乎麻木了,只是睁大着惊恐的眼睛注视着那堵大墙底下所发生的一切——杀人,他们在杀人。
他看见许多穿着破烂的棉袄和各色旧衣服的人,在那片白色的灯光下,他们的脸都被照得惨白惨白,他们的脸色都是惊慌失措的,他们张大的嘴巴,似乎是在大喊着什么。可是,罗周却什么都没有听到,除了暗夜里北风的怒吼和呼啸。他数不清大墙底下到底站了多少人,看起来至少有一二百人,他们长长地排成好几排,就象是在拍什么集体照。但是又不象拍照,因为他们没有什么秩序,乱做一团,有的人还互相搀扶着,而且大多数人的身上还绑着绳索。这些人里有一半是女人,她们看上去都是衣衫不整的样子,大多面带羞愧耻辱的表情,其中甚至还有几个挺着大肚子的孕妇。还有许多白头发的老人和调皮的孩子,真正的中青年男子倒不多。有一些孩子还很小,尚抱在母亲的怀里,罗周甚至还看到其中有一个婴儿正在母亲怀中吃着奶。
这是些什么人?他们为什么会深更半夜来到这行将被拆除的厂区里来呢?罗周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和老李一样有神经病而产生了幻觉了。
不,这不是幻觉,他确实见到了这些人,这些人站在那堵大墙底下,惊慌失措地看着罗周。
“你们是谁?”罗周向他们大叫着。
尽管这些人都张在嘴在说着话,可是罗周什么都没有听到。
忽然,那堵大墙前,又出现了一群人,他们穿着电视里经常见到的日本军队的服装,头上戴着绿色的钢盔,手里端着步枪和机关枪。“你们该不是拍电影的吧?怎么也不通知厂里一声?”罗周向他们嚷了起来。
这些人似乎没有听到罗周说的话。忽然,罗周看到他们的枪管里冒出了火光,天哪,他们真的开火了。可是,罗周却什么声音都没有听到,就象是在看一场二十年代的无声电影。在这些穿着日本士兵服装的人当中,有几个扛着机关枪,他们匍匐在地上,枪管里不断地喷射着火苗,所有的枪口,都对准了一个目标——大墙底下的人群。
有人中弹了。
不,许多人都中弹了,他(她)们的胸口瞬间绽开了一个大口子,鲜血象喷泉一样从胸口,从腹腔,甚至从头顶涌出。鲜血染红了他们的棉袄,染红了脚下这片荒凉的大地。第一排中弹的人都倒下了,接着是第二排,所有中弹的人都张大着嘴,罗周虽然听不到他们的声音,但可以看出他们的口形,他知道他们喊的是救命,也有的人在喊畜牲。
罗周张大着嘴看着这一切,他一步都动不了了,他不知道眼前所见到的是真实的还是幻影,唯一能肯定的是,现在那堵墙下,正在进行着杀人的勾当。不是在拍电影,而是确确实实的屠杀。
是的,鬼在杀人,在杀人,就在那堵黑色的大墙之下。那些穿着日本军服,戴着钢盔,端着步枪和机关枪向人群肆意扫射着的不是人,他们绝对不是人,而是一群——鬼。
老李没有精神病,他说的一点都没有错,鬼在杀人。
月黑风高杀人夜。罗周看到许多孩子也中弹倒下,这些孩子倒下的时候,脸上还挂着笑容,他们也许真的以为那些人是来给他们照相的。有一个母亲在用身体保卫着自己的孩子,但是子弹穿透了她的身体,结束两条生命,还有,还有那几个孕妇,她们被子弹洞穿的肚子。看着这些,罗周忽然想吐,忽然想哭。
每一个倒下的人,脸上各有各的表情的,有的愤怒,有的仇恨,有的羞愧,有的耻辱,还有的冷漠。
最后一个倒下的,是一个戴着眼睛,留着长长的黑色胡须的中年男子。他站在最后,在大墙的中点,几排机关枪的子弹射进了他的胸膛。他的胡须在风中颤抖着,他的目光里闪现出某种特殊的东西,似乎还隐含着什么,最后他缓缓地卧倒在一片尸山血海中。
罗周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他向那些杀人的鬼冲去,正当他即将抓住一个军衔为中尉的鬼的时候,灯光忽然灭了。那些耀眼的白色光线立刻消失地无影无踪,黑暗又重新笼罩在了罗周的头顶。
一切都消失了。
真的一切都消失了吗?
罗周跑到了大墙的跟前,什么都没有,刚才那些人呢?那些被杀害的人们呢?地上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还是一片寸草不生的白地。而那些杀人的鬼,也瞬间不见了踪影,逃回了阴曹地府。
寒风依旧凛冽地刮过。
罗周缓缓地走到那堵黑色的大墙,虽然一片黑暗里,他看不太清,但他还是触摸到了那堵墙面。那墙面冰凉冰凉的,就象是死人的身体。他的手立刻缩了回来,不敢再碰这堵墙了,他抬起头,仰望着黑暗的天空,没有人给他以答案。
见鬼了。
刚才那道白色的亮光又是从哪里来的?他回过头去,后面的小楼沉浸在黑暗中,什么都看不清。罗周忽然心里一凉,他不想自己和老李一样,再被送入精神病院,他大口地喘着气,飞快地离开了这里。他一路快跑着,转过弯,冲进了小楼。
在小楼黑暗的走廊里,他停了下来。现在去哪里?反正此刻就算吃一瓶安眠药他也睡不着觉了,忽然,他想到了什么。罗周跑上了二楼,这里过去都是办公室,厂子倒闭以后,就没有人管了,他按照记忆,摸到了厂档案室的门口,门没有锁。他推开了门,他把电灯打开,档案室很久没有人管了,发出一股纸张陈腐的味道。
罗周曾经在这间档案室工作过,他熟悉这里的资料排列,自从厂倒闭以后,就没有人再动过这里的东西了。他找到了这家厂过去的档案资料,原来这家厂的前身是南京国民政府一家化学研究所,始建于1929年,1949年以后研究所被改成一家化工厂。档案里显示,这家化学研究所的创始人名叫林正云,生于1890年,1912年赴美国留学,在海外学习和研究了十七年,成为当时著名的化学家,也是美国一所大学首位华人教授。1929年,林正云归国在南京创立了这家化学研究所,担任研究所长,为当时的中国提供化学工业人才和进行化学方面的研究。
接着,罗周在档案柜的最里层发现了一叠资料,他仔细地看了看,原来竟是林正云的工作日志。他如获至宝一般翻开了这本工作日志,他粗略地看了看,日志从1929年10月20日开始,一直到1937年12月18日结束,总共持续了八个年头,一天都没有中断过。
罗周决定从后面看起,他翻到了1937年12月1日的工作日志,林正云用毛笔工整地写着这天的日志——
制造影像墙的材料已经全部运到了,这些材料来自于安徽的一座磁铁矿山,我们正在全力以赴地用这些特殊的磁铁矿石修建这座墙。经测算,我估计两个星期内就可以完工了。研究所的全体同仁们都很高兴,因为我们正在进行的一项重要的实验,虽然缺乏经费,但我们依靠自己的力量即将完成了,也算是没有辜负大家几年来的辛苦研究。
不过,今天早上传来一个坏消息,常州沦陷了。据说日本军队还滥杀无辜,我真的很担心,自从上海开战以来,我就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11月11日,上海沦陷,我们所里许多人都哭了。但愿我们的国军能保卫住首都。
12月10日——
经过这些天的努力,影像墙的工程已经进入了收尾阶段,我们已经开始在墙的表面刷上我们所里花了好几年时间自行研制出来的磁性感光材料了,这样类似的材料,在国外还没有,我为中国人能够制造出这样的材料而感到高兴。此外,电磁灯也已经开始安装了,在电磁灯与影像墙之间,大约有一百米的空地,介时电磁灯所发射出的电磁光线将把空气中所有物质的影响都投射到影像墙上,这样,就可以用影像墙来记录影像了。
然而,今天早上,我听到了炮声,这说明日军已经进攻到了南京城外了。我没有想到我们的国军居然如此地不堪一击,空有数十万大军和郊外的城防工事却无法打退日军的进攻,看来民国的首都已经危在旦夕了。许多人都劝我尽快地离开南京,如果现在走也许还来得及。可是,现在我们的实验正进入了关键时刻,绝不能再耽搁了,否则就会前功尽弃,我决心留下完成实验。
12月13日——
呜呼哀哉。日军入城了。
我诺大一个中国,居然连几个倭寇都打不过,连首都都送入了敌手,吾辈真的是愧对列祖列宗啊。此刻的南京城,已经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了,街上乱成了一团,许多溃兵来不及逃走,只能丢下了武器等待投降。而我没有走,研究所的大多数人都没有走,我们必须完成我们的使命。
在隆隆的炮火声中,影像墙即将竣工了。
愿老天保佑我们。
12月14日——
许多难民涌进了我们化学研究所,他们全都惊慌失措的样子,其中有些人还受了伤。他们告诉我,日本人一进城就开始对平民百姓进行屠杀,他们见人就砍,烧杀抢掠,许多妇女也遭了殃。所有的人都非常害怕,他们的房子已经被日本人烧了,家里的财产被洗劫一空,现在外面的街头已经是恐怖的世界了。我看着这些人,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我只感到心里万分痛苦,我恨我只是一介书生,不能上阵杀敌。我们所里存着一些粮食,足够大家过冬了,我们把粮食拿出来分给了这些难民,让他们挤在研究所的房子里,希望日本人不要找到他们。
12月15日——
影像墙终于完工了,这是一堵用特殊的磁铁石修造的大墙,墙面上还涮着厚厚地一层磁性感光材料。我看着这堵黑色的大墙,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它高大而厚实,看起来就象是一道长城。可它终究无法抵挡倭寇,现在我只能说对这堵墙说——你诞生的不是时候。
今天,我的一个学生冒险走出研究所去接他的家人,结果他回来的时候,已经失去了一条胳膊,他说他走到自己的家里的时候,发现父母已经被杀害了,而自己的妻子也被强暴后自杀,他一岁的儿子被日本人的刺刀捅死在摇篮里。狂怒的他去找日本人报复,结果被日本人抓住,他们没有杀他,而是砍下了他的右手,为的是让他永远生活在痛苦中。现在他回到了我们所里,少了一只胳膊,他疯了。
12月16日——
按照原计划,应该是今天进行实验的,可是,看着这么多难民,我首先要做的是维护他们的生命。不断有逃难的老百姓躲进我们研究所,他们带来的消息越来越可怕。日本人确实已经开始屠城了,屠杀的对象不分男女老少,其手段残忍无比,简直就象群畜牲。有一个死里逃生的难民告诉我:昨天下午,日军从司法院等难民收容带走了两千多名难民,押到汉中门外,用机抢扫射后,复以刺刀捅,然后用木柴,并浇上汽油焚烧,情景惨不忍睹。我听了震惊了,现在已经是文明的二十世纪了,居然还出现如此野蛮的对平民的大规模集体屠杀,难道日本军队就一点人性都没有吗?在万分痛苦中,我们以泪洗面。
12月17日——
我们躲在研究所里,但是我们的鼻子里都闻到了一股血腥的味道。整个南京城都已经成为尸山血海人间地狱了,这血腥的气味充满了全城,我似乎能万千亡魂在呼喊着,谁能给他们报仇呢?我有一种预感,情况越来越坏了,现在我们所里已经藏了两百多难民,日本人很快就会找到这里来的。我看着这些无辜的人们,他们中有许多是女人、老人,还有孩子,甚至还有孕妇,我的心里如同刀绞一般。在野兽面前,我没有能力保护他们,我甚至连我自己都保护不了。
12月18日——
上帝啊,为什么对中国人这样不公平。
我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日本人找到了这里,他们荷枪实弹地闯了进来。我甚至能看到为首的一个日本人手里提着的军刀还在淌着血,那个畜牲的腰间还挂着几颗中国人的人头。他们把两百多个难民全都关在了地下室里,然后把其中有稍有姿色的女子带到我的实验室里蹂躏。而我们几个研究所的工作人员,则被关在了档案室里,我现在什么都不能做,只能在档案室里写着我的工作日志。
我明白,我们这些人,一个都活不下去了,我们都将成为那些野兽的刀下亡魂,是的,我们逃脱不了死亡。但是,我想让我们的子孙后代,记住我们的遭遇,记住在1937年12月的南京所发生的一切。此刻,夜色已经降临了,窗外寒风凛冽,这风带着死亡席卷着南京城。一个日本军官走进来,命令我们准备一盏探照灯把楼下的那块空地照亮。我们研究所并没有什么探照灯,只有——一盏功率为两千万的电磁灯,此刻,那盏电磁灯就高高地悬挂在影像墙上,电磁灯只要一亮,灯光所照到的所有的物体,都将把自己的投影反射到影像墙上,然后将被影像墙的磁性材料记录下来,永远地保存着,只要再把另一种电磁灯重新投射在那堵墙面上,所有被记录的影像就会自动地呈现出来,就象是永恒的一场无声电影。总有一天人们会发现这个秘密的。电磁灯的开关就在我的手上,我开动了电磁灯,瞬间,楼下的这片空地被耀眼的白光所笼罩着。日本人用刺刀把地下室里的难民们驱赶了出来,他们让难民们在我的楼前排列了开来,两百多人都面对着影像墙和电磁灯的光线。这时候,那个日本军官又来到了我们的房间里,他命令我们也下去,我们将和那些难民们一同被屠杀。我点了点头,我明白自己就快要死了,我不再留恋什么,我只希望,现在我所进行的科学实验能够成功,能够通过我的电磁灯和影像墙把这大屠杀的罪证永远记录下来,让后世子孙铭记我们民族的灾难,与另一个民族的罪恶。
好了,我的工作日志到这里为止,我会把工作日志放入档案柜,留待后人的发现。
永别了,朋友们。
林正云
林正云的工作日志到此为止,这是最后一页,看完这一页,罗周全都明白了。他沉浸在一种巨大的痛苦和愤怒中,他大口喘息着,好象经历了工作日志里所记录的一切。
窗外的风继续呼啸。现在罗周明白,那堵黑色的大墙,其实就是一个巨大的摄像机,它把所有在电磁灯照耀下发生的事情都记录下来,然后在另一种电磁灯的光线下再把影像重新显现出来。他刚才所看到的,就是当年在电磁墙前被记录下来的影像,那就是在南京大屠杀中所发生的一起集体屠杀事件。罗周知道,从来没有人能用摄像机记录下南京大屠杀中的大规模的集体屠杀事件,但是,那堵墙记录下来了。
这是铁证,铁怔如山,不容抵赖的铁怔。
在这些工作日志的最后,罗周还看到了一张林正云的照片,照片的下面写着拍摄日期是1937年12月5日。照片上的林正云四十多岁的样子,戴着一副眼睛,留着长长的黑色胡须。就是他,没错,刚才罗周在黑墙前所见到的那个最后倒下的中年男子,他就是这张照片中的林正云,他和那些难民们共赴了国难,一起死在了日军的枪口下,并且被他自己所创造的天才的发明——影像墙所忠实地记录了下来。
罗周小心地把这些工作日志放在一个皮包里,他要把这些珍贵的资料保存下来,不能随着这栋小楼一起被毁掉。忽然,他听到了一阵巨大的声响,那不是风的声音,绝对不是。
怎么回事?
罗周的心里一惊,他忽然想到了什么。不,不,他带着皮包,飞快地跑出了档案室,他冲下了楼梯,跑出小楼,转到了小楼的后面。他又见到了耀眼的光线,此外,还有飞扬的尘土,在一盏巨大的灯光下,他看到了一辆推土机,那是一辆巨型的推土机,是他所想到的最大的那种型号。那台推土机正在用那巨大的前铲,推倒那堵黑色的大墙。
不。
罗周高声地叫了起来,这是罪证,杀人的罪证,他们在销毁罪证。罗周看到了那些日本人,他们带着红色的头盔,穿着西装站在空地上,怡然自得地指挥着推土机的作业,他们发现了罗周,用一种轻蔑的目光看着他。来不及了,已经来不及了,那辆巨大的日产推土机已经把整堵墙全都推倒了,尘土高高地扬起,不,那不是尘土,是特殊的磁铁材料,现在,已经在推土机下变成一堆废墟了。
现在,黑墙已经消失了。
面对着黑墙的废墟,罗周跪了下来,这是罪证,被销毁的罪证。他明白了,为什么日本人会看中这家工厂,因为他们已经知道了这堵黑墙里蕴藏的秘密,他们处心积虑地使这家工厂破产,然后买下了这片土地和厂房,最后一步,就是销毁罪证。老李的发疯,也是因为他们用电磁灯使那些影像产生出来,而以前的闹鬼传说则可能是因为闪电雷鸣等自然因素造成的。
现在,那些日本人已经谈笑风生地离开了这里,推土机也开走了,只留下一片黑墙的废墟。罗周的目光里闪着一些泪水,狂风呼啸而过,卷乱了他的头发,使他的样子看上去有些可怕。他看着黑夜的深处,那茫茫无边的夜色依旧笼罩着这座城市。他抬起手,把那些泪水轻轻地擦去,接着,他挺直了腰,从地上站了起来。
忽然,他觉得自己终于长大了。
请记住——1937年12月13日,中国南京。
注:本人不是南京人
附记——谨以此文献给南京大屠杀中所有的遇难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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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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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夜漫漫。
什么声音响了起来,他被惊醒了。但他没有睁开眼睛,而是继续躺在床上,房间里依旧是黑暗的,只是,他知道有人走进了他的房间。
脚步声很轻,但依然能听出那是两个人。随后,他听到了其中一个人说话了,那是妈妈的声音:“今天你为什么睡不着?”妈妈的声音压得很低,她似乎没有察觉儿子已经醒了。
接着,他听到了爸爸的声音:“今天我看了电视。”
“怎么了?”妈妈平静地问。
“我哥,他,死了。”爸爸缓缓地说出了这几个字。
忽然,房间里沉默了下来,一点声音都没有了,夏夜里一阵晚风吹来,他想,大概爸爸妈妈已经离开他的房间了。
当他刚想睁开眼睛站起来的时候,妈妈的声音突然又响了起来:“你哥他,是怎么死的。”
“我哥他,他被判处了死刑,已经执行了。”爸爸的声音非常轻,有些发抖,非常模糊,但他还是在隐隐约约中听到了。
又是一阵沉默。许久,妈妈才慢慢地说:“那么说,电视新闻里说的?”
“是的,是上个星期五,公判结束后就执行了。”爸爸的声音又恢复了平静。
“判的是什么罪?”
“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贩卖枪支罪,数罪并罚。还——”接下去却不说了。然后,他听到了打火机的声音,接着,闻到了一股香烟的味道,他一直很讨厌爸爸吸烟,闻到烟味就想咳嗽,但他现在忍住了。
“别吸烟了,儿子在睡觉。”这是妈妈的声音。
接着,那股烟味就闻不到了,大概爸爸已经把烟头掐灭了。
“嗯。要不要喝水?”妈妈问。
“不用了。”
“还是喝点吧。”接着,他听到了妈妈的脚步声,然后听到了饮水机咕咚咕咚放水的声音。
“别把儿子吵醒了。”爸爸轻声说。
“不会的,他睡得很熟。”
接着,他又听到了喝水的声音,似乎爸爸一口气喝了很多,大概把一杯水都喝光了。接着,他听到了爸爸大口喘气的声音。
妈妈轻轻地问:“好点了吗?”
“谢谢。”
“你哥他是什么时候被捕的?”
“不是被捕,他是自首的。”
“自首了为什么还要判死刑?”妈妈有些不解。
“罪太重了,自首不自首都是死刑,也许,公安局也没想到他会自首。我猜,我哥他是厌倦了东躲西藏的生活,他只求一死,对他来说,自首,其实就是自杀。杀人偿命,他总是要来还债的,晚还不如早还。这也是一种解脱。”
“但愿你哥他能够解脱。”
又是一阵沉默,房间里哑然一片,他也开始张开嘴巴呼吸,其实是在大口喘气,他感到有些热,身上沁出了一些汗,他还是不敢把眼睛睁开,还是闭着的好。接着,他翻了个身。
“儿子怎么了?他不会醒了吧。”爸爸轻声地说。
“不会的,只是翻个身而已。”
“你也喝口水吧。”
妈妈很快回答:“不,我不要喝。”
“你能看到月亮吗?”爸爸忽然问。
“问这个干什么?”接着,他听到了一些声音,大该是妈妈走到了窗口,妈妈接着说:“是,我看到了,今晚的月亮很圆,很亮。”
“是不是很漂亮?”
“是很漂亮,你不来看看?”
“不用了,我怕见到月亮,就会,就会想起,那个小山村。”他听得出,今晚爸爸说话总是停顿,似乎心事重重。
“小山村?想那个干什么?把过去都忘了吧。”妈妈似乎离开了窗口,回到了爸爸边上。
“忘不了啊。”
“那么多年都过来了,你说过,你要做另一个人的,你已经做到了。”妈妈慢慢地说着,语气似乎很深重。
“我真的成为另一个人了吗?”爸爸反问了一句。
妈妈不回答了。房间里的空气似乎死寂了下来,让床上的他更加喘不过气来,他又翻了个身,转了回来。
他听到爸爸继续轻声说:“我还是我,我永远,永远不会变成另一个人。”
接着,他听到妈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接着妈妈说:“可是,你已经变成另一个人了。”
“真的吗,我的这里没变。”他不敢睁开眼,所以不知道爸爸指着的是什么部位,但他能想象出,爸爸的手指正着自己的心口。
妈妈不说话了。
爸爸接着说:“我担心,我哥他,会不会把我当年所做的事也供出来。”
“你过去做过什么?你还有什么瞒着我?”他能听出妈妈的语气变得十分焦急。
“既然,我哥都已经自首了,我也不需要再隐瞒什么了。我只是怕,说出来以后,你会受不了。”
片刻之后,他才听到妈妈的声音:“说吧,我什么都能承受。”妈妈的声音十分坚强。
“在我认识你以前,我还是个知青,在那个遥远的小山村插队落户,我哥在紧邻我的那个县,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已经做起了抢劫的营生,一开始,我就跟着我哥,我们是兄弟档,从来都是一块儿干的。那时候,世道非常乱,人们到处打打杀杀的,我也才只有二十岁,我哥他很能干,但是,他常常吃不饱,于是,就趁机干起了拦路抢劫。第一次做案,我就参与了,我们一起,抢劫了一个公社主任,抢到的,只是十斤大米和两斤牛肉,还有几瓶白酒。后来,我们越干越多,渐渐地,我们成为了这方面的老手,我们抢过许多人,只有一个原则,不抢女人和孩子,不抢老人和残疾人。有一次,一伙人在武斗,双方都带着枪,死了许多人,我就冒险捡了好几把枪回去给了我哥。从此,我们就成了持枪抢劫,最后,我们抢到了县城里的银行,但是,那次行动失败了,我哥和我逃了出来,为了能够更加隐蔽,我们分头潜逃,我回到了上海,他去了北京。回到家以后,没人知道我所做过的一切,只知道我受不了那边的苦,偷跑了回来,后来,回城的政策下来了,我的回家也就顺利成章了。不久,我就认识了你。”
这个时候,他似乎听到了啜泣的声音,那是,妈妈在哭,极其轻声的啜泣,打断了爸爸的话。接着,他听到了一些细微的声音,然后这声音又有了些杂乱。
“对不起,我一直瞒着你这些,我不想伤害你。我只是偏你说,我有一个哥哥不学好,在外面做了许多坏事,我是吃不了苦从那边逃回来的,我要忘记我哥,忘记在小山村里的那段岁月,我要变成另一个人。只有这样,你才愿意嫁给一个逃犯的弟弟,其实,你却不知道,我也是这个逃犯的同伙。”
“可是,那是许多年前的事情了,你是可以忘却的。”他终于听到妈妈的声音了。
“不,我忘不了我哥。这许多年来,不断传来他的消息,说他又在哪里犯了案,持枪杀了人,不断传来对他的通缉令,几十年来,他一直潜逃在外,我从来没有和他联系过,但我依然记着他,牢牢地记着他。”
“别说了。”妈妈再一次打断了爸爸的话。
又是一片可怕的沉寂。
门铃,一声声急促的门铃打破了房间里的沉寂。
“半夜两点钟,会是谁呢?”妈妈疑惑的声音响起了。
没有人动,但门铃继续在响。
“是警察来抓我的吗?”爸爸说了。
然后响起了爸爸的脚步声。
“别,别开门,从窗户下去,从窗户里爬下去。”这是妈妈急切的声音。
“你要我干什么?”
“走,快点走,远走高飞吧。走得越远越好。”
门铃越来越急促。
“不,我不走,我留下来。”
这时候,他听到砰地一声,是门被踹开的声音。接着,一阵杂乱的脚步冲了进来,有人在大叫着爸爸的名字,然后,他听到了手拷晃动的声音,许多人在房间里走动着,一些人影的光线投射到了他的眼皮上。
“不!”
他忍不住了,他睁开了眼睛,从床上起来,向房间里冲去,可是,房间里却一个人都没有,灯关着,一片漆黑与寂静。爸爸和妈妈呢?那些冲进来的人呢?夜风从窗户吹来,让他的后背沁出了许多冷汗。久久的,他狂乱的心跳才平静了下来。
他们都去哪儿了?他走出了自己的房间,向父母的房间走去,他轻轻地推开了门,看到灯开着,妈妈正熟睡着,爸爸却独自坐着抽烟,房间里都是一团团烟雾。
爸爸看到他,脸上很惊讶。
“儿子,那么晚了,快睡吧。”
“爸爸,你怎么不睡呢?”
“儿子,爸爸刚才做了一个恶梦,梦到你做了强盗,持枪抢劫了银行,你带着几百万赃款,逃回到了家里,然后警察追到了家里,把你带走了。儿子,你真的做了强盗了吗?”
儿子听完父亲的话,象是被什么钝器击中了后背,他低下头,忍不住哭了起来。
父亲站了起来,他的眼眶也湿润了,他把儿子搂在怀里,父子俩拥在一起,莫名其妙地哭泣着。
夏夜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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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少年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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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人生五十年,轮转变化中,短促如梦幻。天地之万物,无有不死灭。”——摘自能剧幸若舞《敦盛》
一
马蹄踏着人的身体往前冲刺着,就象是在淤泥中行军,死人的铠甲破碎了,黑色的血沾满了马蹄和它前胸的皮毛。熊谷直实的马蹬上挂着十几颗人头,这些人头有着各种各样的表情,喜怒哀乐一应俱全,有的皮肤白净宛如贵族,有的满脸血污面目全非。他一口气冲到了海滩上,几乎被人血染红的海水反射着的阳光突然呈现了一种惊人的美,直实觉得奇怪,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感觉。于是他有些目眩,他看见海面上有几艘战船在颠簸着,一之谷的火光象从高天原上丢下的火种一样星罗棋布地燃烧。
沙滩软软的,不时有海水涌上来,被马蹄溅起,咸涩的海水打在直实的脸上,凉凉地渗入了皮肤。终于在死尸堆中见到了一个活人,在百步开外,骑着一匹漂亮的白马,头戴有着金光闪闪的龙凤前立的筋兜,筋兜下是漆黑光亮的护面甲,身着的是赤色条纹的胴具足。身后插着一支平氏红旗,就象所有的衣着华丽得象京都贵族那样的平家大将。直实紧了紧马刺,舞剑追了上去。那人似乎不太会骑马,一个劲地用马鞭狠狠地抽打着,马却始终在原地打转。熊谷直实很快就追上了他,挥起沾满血迹的剑砍在了对方的马上,那匹漂亮的白马立刻跳了起来,把骑马的人重重地掀了下来。
那人倒卧在了沙滩上,失去了抵抗能力,金色的头盔和红色的铠甲还有全身绘制的美丽条纹的装饰一起一伏,就象海浪般放着光泽——一只受伤的虎,直实在心中冒出了这样的比喻。然后他跳下了自己的大黑马,把剑架在了对方的脖颈上准备砍下去,在此之前,他先揭去了那人的头盔。
他看到了一张少年的脸。
熊谷直实楞住了,怎么是个少年?为什么不是满脸络腮胡或是留着八字胡的中年人,至少应该是一个青年武士。
然后他仔细地看着少年的脸。那张光源氏般的脸苍白地象个涂抹脂粉的歌伎,细细的眉毛,大而明亮的眼睛,嘴上只有一圈淡淡的绒毛,两片匀称的嘴唇倒是象血一样鲜红,连同那小巧的下巴,越发地象个女人。
少年的眼睛虽然明亮,却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嘴角忽然漾起了淡淡的微笑,让人不可思议。直实突然觉得那双眼睛是那样熟悉,熟悉地与自己的眼睛一样。
二
那双眼睛注视着清晨的薄雾所笼罩着的信浓群山,上百只栖息在树林里的大鸟受到了惊吓发出鸣叫和拍打翅膀的各种声音,向那更为高竣的山峰翱翔而去。在那双眼睛里,父亲右臂上有一道长长的口子,来不及包扎,鲜血刚刚凝固,只能用左手握着剑。直实的头盔不知在哪儿丢了,于是父亲把自己的黑色筋兜戴在了儿子头上。
那是直实的第一次骑马,十五岁的他浑身颤抖着,腰上的双刀还没用过,两条大褪外罩着的鱼鳞甲片上却已溅满了血,那是别人的血。他紧紧地抓着缰绳,跟在父亲的身边,带着父亲体温的筋兜让他的头皮温暖了一些。
父亲清点了一下自己的部下,只剩下十来个人了,他看着四周幽暗的丛林和自己疲劳不堪的马,轻轻叹了一口气。然后他对儿子说,跟我一起去死吧。
直实睁大了眼睛无法回答,突然他听到了从树林外传来了隆隆的马蹄声,仿佛是一支大军。直实把头埋进马鬃里,过了一会儿终于抬起头,把眼泪抹掉了。
父亲粗糙的大手轻轻地摸了摸儿子的脸,然后紧紧了马刺,第一个冲出了树林。他此刻感觉父亲骑在马上的背影突然就象个毗沙门天王一样,身后的十几名武士也纵马冲了出去,他们发出奇怪的吼叫,象一群野兽。最后直实的马在打了好几个圈子以后终于也冲了出去。
冲出树林的一瞬,阳光立刻驱散了雾霭深深地刺入了他的瞳孔,他感到就象锐利的箭刺入自己的头颅一样痛苦。然后他听到四周全是一片刀剑撞击的声音,刺耳,尖锐,四下张望,还看到了不时有火星从带血的剑锋上迸出。最前头父亲的背影依然挺拔,他左手举着剑劈杀着,好几个对方的武士被他砍落了马,谁都不敢靠近他,最终,他所有的部下都死光了,只剩下父子两个被上百人被围在了中央。
父亲的马死了,直实也被从马上掀了下来,他们徒步走到一棵大树下。父亲看了看儿子,脸上露出了一种幸福的笑容,这笑容让直实一辈子都难以理解。然后父亲对他说,我先死,然后你跟着我死,记住,必须自己动手。
父亲脱下了甲衣,露出了鲜亮的胸膛,接着他从容不迫地把佩在腰间的短剑刺入了自己的腹部。他一边切一边看着儿子,说着,儿子,看清楚了吗?就是这个样子,别害怕,一点都不疼。
他又把剑向下猛切,开了一个几寸长的口子,然后又把刃口猛地向左一转,又是一个长长的口子,鲜血这才象一群活蹦乱跳的鱼一样游出了他的皮肤,染红了他的身体和甲胄。可他继续保持着那种幸福的笑容,看着儿子,轻轻地说,儿子,看清楚,你也要象我一样,就是这个样子。
接着,直实看到父亲的肠子流了出来,他没有想到人的肠子居然是如此鲜艳夺目,象一群被涂上彩色的泥鳅。这时他才发现父亲的满脸都是豆大的汗珠,痛苦地喘着粗气了。父亲突然叫了出来,快,用你的长剑,砍下我的首级,我受不了了。
直实吓得手足无措,他抽出了腰间的剑,却楞楞地站着。
儿子,被楞在那儿,快砍下我的人头,别人正看着我呢,我忍不住了,快。
直实这才扫视了周围的一圈人,个个骑着马,表情沉默严肃,仿佛是在给他们的主人送葬。
他突然想哭,却又哭不出,他终于举起了剑,长长的剑刃反射着夺目的阳光,父亲看着他,虽然越来越痛苦,却恢复了那种幸福的笑容。剑既然已经举起,就不可能再放下了,直实挥动了手臂,剑最后是以惯性砍到了父亲的脖子上的,锋利的剑刃切开了父亲的脊椎骨,他能清楚地听到骨头裂开的声音。
儿子,别停,要一剑就把人头砍下来。这是父亲最后的一句话。
十五岁的直实终于用尽了全身的力量,就象锯木头一样在父亲的脖子里抽动利剑,费了好大的劲才把父亲的人头砍了下来。
他只感到自己的剑突然失去了目标,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发出了清脆的声响。而与此同时,父亲的人头也掉到了地上,被砍断的脖子里喷出了许多血,溅在了直实的脸上,而父亲的双手仍有力地握着短剑深深地刺在自己的肚子上。他看到父亲失去了头颅的身体抽搐了几下,居然没有倒下,依然保持着盘腿而坐的姿势,而父亲掉在地上的人头,则仍旧以那种幸福的笑容看着自己的儿子。
他看着自己的父亲,然后又看了看周围的人们,他还是想哭,可还是哭不出来。他对他们说,求求你们,帮我埋了我父亲。那些沉默的武士点了点头。
然后,他也脱下自己的筋兜,剥去衣服,露出了十五岁还未成熟的身体。他也象父亲一样把沾着父亲的血的剑捡了起来,把剑尖对准了自己的腹部。
阳光夺目,他闭上了眼睛。
你走吧。一个声音传入了他的耳朵。
他睁开了眼睛,看到了对方为首的一个全身黑甲的人骑在马上对他说话。
让我死吧。
你已经证明了你的勇气,你还是个孩子,我不杀你,你快走吧。全身黑甲的人面无表情地说着,语调平缓柔和,仿佛是在与自己的儿子对话。
直实终于松开了手,剑又一次掉到了地上,他看着那个人,记住了黑甲之下的人的脸,和那双鹰一般的眼睛。他慢慢地穿上了衣服,但他丢掉了父亲的筋兜,他站了起来,前面的武士为他让开了一条路。他一步一步慢慢地走了出去,很久才消失在黑甲人的目光中。
在无边无际的山谷里,他的眼泪始终没有象自己希望地那样流出眼眶。
三
你叫什么名字?
平敦盛。
你几岁了?
虚岁十六。
四
一副面具,长着獠牙的面具,在黑暗的大海边,面具张开了嘴,嘴里有一把剑,剑光掠过平缓的沙滩。然后,平敦盛看到自己的头颅不见了,他哭了,一边哭一边找,他找遍了整个沙滩,都没有找到。最后,他掀去了那个面具,发现自己被砍下的头颅正在面具之下对他微笑着。于是他捡起了自己的头颅,拎在手上,向京都的方向跑去,一边跑,他发现自己手上的人头正在由孩子渐渐地成长,眉毛变浓了,鼻子变高了,唇须也长出来了,残存的半截喉节也开始鼓鼓囊囊了。他沿着海边跑啊跑,没有脑袋,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看清这一切的,等他终于跑到京都的罗生门下的时候,自己被砍下的人头已经变得白发苍苍,满脸皱纹,牙齿都掉光了,可拎着人头的身体却依然还是个小孩。这时候,他听到自己的人头说话了:樱花已经谢了。
就在这个时候,平敦盛突然从这个奇异的梦中惊醒了,自言自语地说着,樱花已经谢了。他满头大汗,坐在铺席上,大大的眼睛在黑暗中摸索。终于,他爬了起来,轻轻地拉开了门,走在昏暗的长廊里。他的眼睛终于适应了长廊里的光线,两边装饰着华丽的图画和盔甲,还有一面面锦缎丝帛。突然从一间巨大的拉门里,他听到了什么奇怪的声音,于是他悄悄地走了进去。
在那间供奉着平家祖宗灵位的宫殿般庄严的大房间里,闪着幽暗的烛光,平敦盛看见了三个人,一个站着的是父亲,另一个跪着的女人几乎一丝不挂,用长长的头发掩着脸,还有一个青年男子也跪着,敦盛不认识他,但从那衣冠可以看出是个贵族子弟。父亲从腰间抽出了剑,高高举起,一剑砍下了那青年男子的人头,那人头在光滑的地板上滚动着,一直滚到敦盛的脚下。敦盛吓得脸色苍白,躲在黑暗的角落里不敢发出一点声息,他看着那人头,人头也在看着他,那人的脸很白,也很漂亮,描着蝉眉,嘴唇上也好象涂过什么。人头的眼睛大睁着,嘴巴也半开半闭,仿佛是在作诗的样子,敦盛大着胆子轻轻地尝试把手伸到了人头上,他不太走运,手指上沾到了血,一股滑腻湿润的感觉沁入他的皮肤,他又悄悄地把手指靠近自己的鼻子闻了闻,他居然闻到了一种母亲头发里特有的气味。
他又抬起了头,看见女人把脸露了出来,虽是素面朝天,但依然很美,令平敦盛吃惊的是,这是他母亲的脸。年轻的母亲跪在地上,一览无余地露出饱满的身体,皮肤在闪烁不定的烛光下发出刺眼的光泽。忽然,他看到母亲的脖子上多了一根白色的东西,既柔软又坚韧,那种白色就和早春的雪一样,晶莹剔透,似乎是透明的。那白色的东西渐渐有了些皱纹,现在敦盛看出来这是一匹白绫,是和泉国专门派人进贡的上好的白绫。
缠在母亲脖子上的白绫越来越紧了,父亲正站在母亲的身后用力的拽着白绫的两端。母亲的脸还是那么美,虽然脖子上致命的白绫正深深地陷入她的喉咙,而这匹白绫却是母亲最喜欢的。她的眼睛越来越大,大地超乎了常人,终于,她的眼睛看到了黑暗隐藏的儿子。儿子也发现了母亲的眼睛正注视自己,但他却保持了沉默。而母亲想要对儿子说什么,却被白绫勒住气管什么都说不出。忽然母亲的眼睛定住了,象是进入了某个美妙幸福的境界,她快乐地笑了起来,嘴角带着一丝暧昧。当她快乐到了极致时,她的心脏也停止了跳动。那匹美丽的白绫也渐渐地软了下来,象一条白蛇那样滑落在母亲丰满的腹部。
敦盛看着母亲的身体软倒在地上,长长的黑发再次掩盖了她雪白的躯体,象一块巨大的黑色丝绸,他觉得母亲正在丝绸下熟睡着呢。只有刺眼的白绫从母亲的身体下露出来,敦盛突然觉得那白绫会突然飞起来,象白蛇似地缠在自己的脖子上。
父亲抱起了母亲的身体,他打开了另一扇门,门外是一片幽静的庭院,月光洒在母亲的黑发上,就象一条黑色的瀑布。在庭院的中央,有一棵古老的樱花树,父亲在树下掘了一个大坑,然后把母亲扔了进去,再把泥土覆上,就象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黑暗中隐藏的平敦盛,张大了眼睛,默默地记下了这一切。
五
熊谷直实打量着眼前的平家少年,忽然发现少年的腰间别着一支笛子,在人人腰间佩剑的时代居然有人佩笛,这令直实很困惑。
你会吹笛子?
少年点了点头。然后少年从腰间拔出了笛子,又细又长的笛子,一端刻着一些汉字,甚至还煞有介事地贴着笛膜。笛子的表面很光滑,在阳光下,那种反光就象一把短剑。
这支笛子叫“小枝”,少年突然主动说话了,只是声音还带着女孩般的颤抖。
小枝?直实的心头忽然被什么牵动了。
小枝——小枝——小——枝——
六
小枝在黑暗中的脸忽然清晰了起来,她爬在二十岁的熊谷直实的身上,脸向下,明亮的眼睛让他渐渐清醒了起来。但他还是不能动弹,任由小枝的手在自己的身上摸着,直实能感觉到她的手很小巧细致,不象通常村妇的手。那双手象某种有着光滑皮毛的小动物游走着,直实感到那手似乎能穿过皮肤,摸着自己的五脏六肺,暖暖地,于是,他的身体又从寒冷的地狱回到了人间。他终于伸出了手,紧紧地抓住了小枝的手,并死死地摁在自己的心口。那双暖暖的手虽然突然象小动物受惊一样一个劲地颤抖抽动着,但在直实大大的手掌里却仿佛是跌进了陷阱。他睁开眼睛,却什么都看不清,只有小枝大大的眸子在闪烁,他的力量终于又回来了,直实一个翻身,把小枝完全压在了身下。
忽然一阵马蹄声从战场上传来,直实又坠入了黑暗中。
有火,有火在自己的身边燃起,一团温暖的炉火,仿佛能使冬眠的蛇从冰雪中醒来。直实觉得这一切都是假的,当他睁开眼,却真的看见一个年轻的女子躺在了他身边,他不认识这个女子,他只是在潜意识里叫着这个女人的名字,这只是他的一种毫无根据的猜测,或者说仅仅是他希望如此而已。于是他在女子的耳边轻声地说着,小枝——小——枝——我的小枝。
那个他想象中的小枝终于睁开了眼睛,大大的眸子闪了闪,然后她站起来说,为什么叫我小枝?
你就是小枝。
忽然她笑了起来,是不是所有的女人在你嘴里都叫小枝?那我就叫小枝了。
是你救了我?
你说呢?小枝的眼睛里闪烁着一种难以说清楚的东西。
要我怎么报答你?
我要你娶我。
直实的身体从寒冷中完全复苏了,此刻他居然感到了浑身发热,后背心渗出了汗丝,他紧紧地抓住了小枝的双肩说,有没有米酒?
茅屋外下起了大雪。
七
你就是平家从五位下的“无官大夫”?
是的,我的首级一定很值钱吧?
你还是个孩子。
我不是孩子了。平敦盛说这话的时候突然变得非常凶猛,大睁着眼睛,苍白的两颊突然绯红了起来,就象是喝醉酒的艺伎。
八
藤原家的高墙边,开着一个小门,平敦盛坐着槟榔牛车来到了门前,夏日京都的街头,艳阳高照,没有一个行人,他看了看四周,然后推开虚掩的门,悄悄地走了进去。
没有人,只有永不疲倦的蝉鸣在耳畔响起,他在树荫下穿过幽深的花园,最后拉开那扇房门,走进了昏暗的走廊,在走廊的尽头,他停了下来。他先屏息听听里面的声音,然后整了整衣冠,他的心口在剧烈地跳动着,耳根也红了。他深呼吸了几口,刚要说话的时候,门突然被拉开了,一个瘦长的身影出现在他眼前,从房里透过来的光线从那人身体的四周洒到敦盛的脸上。背着光,看不清那男人的脸,男人看见他,向他微微鞠了个躬就走了出去。
敦盛走进房里,他看到这房间非常大,有十几铺席,被屏风分成了好几块。他绕过两个屏风,见到了一道帘子,隔着珠帘,他依稀看到里面有个女人的身体。他觉得隔着帘子就象是隔着一层水,于是帘子后面的女人动作就象极了一条鱼,扭动着尾巴的锦鲤鱼。
突然那条鱼说话了,进来吧,我穿好衣服了。
平敦盛抑制住自己的粗重的呼吸,轻手轻脚地撩起帘子走了进去。藤原家的小姐正跪坐在席子上,她穿了一件粉红色的和服,领口很低,露出了一截白白的脖子。而她的脸上,看得出本来是化了很浓的妆的,而现在许多脂粉都落掉了,浓重的口红现在有些模糊,额头甚至出现了汗渍。
你来啦?过来,靠近一些,让我看清你。
敦盛却一步都不敢迈动。他低下了头,默不作声。过了一会儿,他忽然觉得有一股气吹到了脸上,暖暖的,让他的毛细孔膨胀了开来。接着,他闻到了那股脂粉味,就象母亲趁着父亲不在家而去接待年轻的客人时候常有的气味。他还是不敢抬起头,视线里只有那粉红色的和服所反射出的丝绸光泽,光滑而柔软,象一汪红色的泉水。
你几岁了?那种气息继续灌进了他的衣领里,溜进他的胸膛,象一双纤手抚摸着他的皮肤。
十五岁了。他回答。
哦,我比你大一岁。
房间里的光线忽然明亮了一些,他的视线上移到了她的那截白白的脖子。
说话啊,把头抬起来。小姐伸出手托起了敦盛的下巴,直盯着他的眼睛,象要把他给吃了似的,他们象是在对峙,过了一会儿她的眼神又柔和了下来,轻轻地说。
我明天就要出嫁了。要嫁给陆奥守的公子,明天一早就动身,去那遥远的北国。
陆奥很远吗?
很远,也许我永远都回不了京都了。
她的声音突然停顿了,平敦盛仿佛看到藤原家的小姐的眼角正涌出了什么液体。
呵呵。她突然又笑了起来,嘴角上荡漾着一种让敦盛害怕的东西。知道吗?你是个漂亮的少年,只可惜,你的眼睛是灰色的。
敦盛不明白,他眨了眨眼睛。
灰色的眼睛,短促的生命啊。小姐忽然吟起了什么古代的诗。
我会很长命的,我知道,我会活到90岁,我会为陆奥守的公子生七个孩子,同时为别的男人生更多的孩子。呵呵,我会长命的,我会留着长长的白发,在冰天雪地的陆奥北国,回想着京都的夏天,回想今天,回想短命的你。
忽然她的双手抱住了他的脸,殷红的嘴唇象吃人的野兽般堵在了他的嘴巴上。敦盛的眼睛里什么都看不到了,只有小姐的睫毛。他开始感到了恐惧,浑身发着抖,伸手去推,却被死死的抱住了,看上去就象是在做一场你死我活的搏斗。终于,他一把推开了藤原家的小姐,手忙脚乱地跑了出去,身后传来小姐放浪的笑声。那笑声在长长的走廊里回荡着,余音绕梁。
九
熊谷直实把视线从敦盛的脸上挪开,看了看天空,阳光越来越强烈,似乎变成了红色。忽然他听到了笛子的声音,低下头,原来平敦盛坐在地上吹起了“小枝”。
笛子是一种有魔力的乐器,它所具有的穿透力令人吃惊。直实相信,在遥远的海上,那些战船里的士兵也会听到这声音的。
十
今天我看到源家的军队了。
你别去。
我已经在你这里住了整整一年了。
一年太少,我要你在这里住一百年。
我是源家的武士。忽然直实站了起来,一股风吹进了茅屋,小枝打起了哆嗦。
小枝一把抱住了他的腿。我不让你走,我不会让你走的。
放开。
啊。熊谷直实突然感到腿上传来一股钻心的疼痛,他忍不住叫了起来。他低下头,看见小枝正抱着他的腿向他微笑着,只是小枝的嘴里全是鲜血。他明白了,是小枝用牙齿咬伤了自己。他倒了下来,喘着气,忍着伤痛。小枝爬到他身上来了,吃吃地笑着,露出了满是血的牙齿。直实居然也笑了,然后一把将小枝的身体揽入怀中。那个鲜活滚烫的身体在自己怀中颤抖着,他也似乎忘却了痛苦,只有腿上那牙齿咬的伤口还在不断地流着血,铺席被血染红了一大块。
炉火熊熊。
又是一个让小枝沉醉的夜晚。
当炉火熄灭,清晨的阳光透过林间的枝桠抵达小枝的脸庞时,她睁开了眼睛。摸了摸旁边,什么都没有,她坐了起来,赤条条的身体象个古老传说里的女妖。茅屋里只有她自己,小枝叫了起来,直实,直实。
她没来得及穿衣服,一把推开了门,门外积着厚厚的雪,她雪白的身体和这白雪的世界合而为一,仿佛是只冬天寻找食物的白兔。她就这么光着身体在雪地里奔跑着,寻找着她要寻找的人。
直实,你在哪里?
十一
熊谷直实静静地听着敦盛吹笛子,手心里沁出了一些汗珠。
平敦盛盘着腿坐在沙滩上,运足了全身所有的气息注入笛孔。渐渐地他的脸开始涨红了,直到一曲终了。
他把笛子从唇边放下,然后再仔细地看了看,接着一扬手,把笛子向大海抛去。
“小枝”在空中划出了一个优美的弧线,最后落在了海水的泡沫中,一个浪头卷来,笛子被缓缓地带向大海的深处。
十二
樱花又开了。
就在那个庭院里,那棵古老的樱树,也许已经有几百岁了。别人都不明白,为什么这一年的樱花开得比往年的要漂亮许多,从来没有如此美丽的樱花能从这棵树上开出,美地惊人,简直无法再用语言来形容了。
有人说这也许这是上天赐给平家转危为安的吉兆,也有人说这棵樱花树本身就是一位神。总之没人能说得清其中的原因。
但平敦盛知道原因。
月光突然明媚了起来,一个少年悄悄来到了樱花树下,带着一把小小的铁橇,他在树下的泥土里挖了起来。不一会儿,一根白色的东西出现在泥土中,惨白的月光洒在地上,让他看清这是一块人的骨头。白色的骨头森森地反射着月光,少年居然觉得在盛开的樱花树下这一切开始变得绝美无比起来。接着,越来越多的泥土被清理了出来,一具完整的骷髅展现在他面前。那骷髅躺着的姿势相当幽雅,双手放在胸前,仰看着樱花和星空。
这具骷髅是少年的母亲。
母亲滋润了樱花,母亲的生命全都注入樱花中了,于是,母亲变成了骷髅,樱花变成了母亲。少年轻轻地抱起了母亲,现在母亲的身体轻了许多了。这些骨头在月光下奇美无比,就象一群跳舞的美人。
少年抱着母亲的遗骸,走出了庭院,走进了长廊,来到自己的房间里。他打开了一个大箱子,把母亲放了进去。然后把箱子锁了起来,他把脸贴在箱子上,轻轻地说,妈妈,我们永远在一起了。
十三
直实看着平敦盛把笛子扔进了大海里,他有些吃惊,轻轻地叹了一声,何必呢。
别说废话了,你动手吧。敦盛挑衅似地说。
熊谷直实看了看他,很久才开口说话——
你走吧。
十四
乱箭遮天蔽日,无数的人中箭倒下,无主的战马嘶鸣着,无马的武士咒骂着。几面靠旗被箭洞穿,留着数不清的洞眼继续飘扬。
武士熊谷直实骑着大黑马向前猛冲,眼前就是宇治川了,大黑马的前蹄高高地抬起,然后重重地落下,连人带马跃进了河水中。冬天的宇治川水冰凉冰凉的,河水立即慢过了马的胸膛,大黑马似乎也在抽搐着,河水四溅,打湿了他的脸。他愤怒地紧着马刺,继续向前涉去,到了河床的中心,水已经淹到马脖子了,也慢过了直实的腰,一股刺骨的寒冷渗入了他的内脏,仿佛能让他的血液结冰。身后的源家武士们都骑着马跳进了宇治川,而且不断地有人在水里中箭倒下,顿时,河水仿佛被人和马的血液温热了,直实重新又恢复了力量,他的大黑马带着他渡过了宇治川,第一个上了对岸。他挥动着长剑,大声地叫喊着,在刀与矛的丛林里劈杀着,一个头颅被他的剑砍下,一片血肉里,他什么也看不见,只看到回忆中父亲的人头。
源家的武士们源源不断地冲上了岸,近畿就在眼前了,敌人彻底丧失了抵抗,战斗变成了一场屠杀。
直实继续向前冲着,他见到了一个全身黑甲的敌人,也许是个将军。他追了上去,最后把黑甲人逼到了河边。直实看着那人的脸,突然想起了那一天,十年前信浓的群山中,也是这张脸和这身黑甲。
十年前这个人放过了直实。现在又落到了直实的手里。但他是杀父仇人。
直实在选择。
他有些痛苦。
那人平静地看着直实,不明白直实为什么那么婆婆妈妈。他对直实轻蔑地笑了笑,然后脱下了甲胄,抽出了一把短剑,深深地刺进自己的小腹。
血如泉涌。
他在地上挣扎了好一会儿,但始终没有断气,不停地颤抖着,从吼咙里发出奇怪的呼啸,两只眼睛直勾勾地看着直实,似乎在渴望着什么。
直实明白他痛苦到了极点。
直实也懂得此刻对黑甲人来说最人道的方式是什么。
他挥起剑,熟练地砍下了黑甲人的人头。
干脆利落,一瞬间,黑甲人摆脱了所有的痛苦。
只剩下熊谷直实呆呆地楞在那儿,看着宇治川的河水被寒风吹起了涟漪。
忽然,他听到所有的源家武士欢呼了起来,惊天动地,源家的旗帜高高地飘扬起来,连同着无数敌人的头颅。
直实默不作声地把黑甲人埋了。
十五
你说什么?平敦盛不太相信。
我让你走。我不想杀你了,你快走吧,快走!
为什么?
你还是个孩子。
十六
祖先的灵位在昏暗的烛光下闪着异样的光,仿佛一个个都睁大了眼睛在看着。
父亲站在敦盛的面前,毫无表情,不怒自威,他穿着一件宽大的黑色的和服,长长的袖子和下摆,使得烛光下他的影子特别地大。
樱花树下的土好象被翻动过。父亲以低沉的鼻音问着敦盛。
樱花树?不是开得很美吗?敦盛的声音颤抖了。
是啊,樱花开得很美,这是有原因的,儿子。
父亲伸出手,轻轻地抚摸着敦盛的脸。儿子,樱花多么美啊,就象你母亲一样美,美地惊人,因为美,所以,每个人都喜欢樱花,谁都想摘下她的花瓣,就象你母亲。可是,这颗樱花树只属于我们家族,是我们的,你母亲只属于我,你懂吗?等你成为一个丈夫的时候,你就会明白了。
敦盛睁大了眼睛,额头沁出了汗。
儿子,不要想你的母亲了,你的母亲已经变成了樱花,这是她最好的归宿,她多幸福啊,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樱花,只要看到樱花,就等于看到你母亲了。我永远爱你的母亲,深深地爱着,直到我死。
父亲似乎在自言自语,他把敦盛揽在了怀中,紧紧地抱着。
你快和我一样高了。父亲看着儿子,骄傲的说着。
儿子,你知道我有多么爱你吗?
敦盛浑身乏力地蜷缩在父亲宽阔的怀抱里,一团温热的泪水从眼眶悄悄地滑落出来,打湿了父亲的衣襟。
父亲,我永远爱你。
听到这句话,父亲幸福地闭上了眼睛,但永远都没有再睁开来。因为他的心口,突然多出了一把匕首。
匕首的柄正握在敦盛的手里。
对不起,父亲,我永远都爱你,永远。
然后敦盛从父亲的心口抽出了匕首,扔在了地上,发出了清脆的金属声。
父亲宽阔的身体倒下了,从父亲的心口流出的血蔓延着,很快就铺满了整个空旷的房间,渗入了光滑的地板缝隙。敦盛低下了头,嗅了嗅那血的气味,于是他有一些头晕。
他推开了门,对着走廊里的武士叫喊起来——父亲遇刺了,快,抓刺客。
一大群人手忙脚乱地冲了进来,又手忙脚乱地冲了出去追捕那个虚幻如空气的刺客。那些沉重的脚步踩在地板上的声音咚咚咚地敲打着敦盛的心脏。
祖先的灵位们以嘲讽地目光静静看着这一切,他们保持沉默。
泪水继续在他的脸上奔流。
十七
我不走。
让你走你就走。
你现在就杀了我吧。求你了。
平敦盛突然给熊谷直实跪了下来,伸长了白净的脖子。
十八
荒凉的战场上,宇治川静静地流淌着,全身披挂的熊谷直实象一尊移动的雕像一样巡逻着,他还是骑着他的大黑马,天上新月如钩,寒夜里许多死人的脸上都结了一层薄霜。
第二天一早,这里成千上万的战死者都将被埋葬。在源家的大营里,几个和尚正在做着法事,木鱼声在寂静的夜里传得很远,散布在所有死者的脸上。
在月色里,这景象突然变得很美,直实惊奇于每个死者的表情竟都是那么安详。淡淡的月光照亮了这些惨白的脸,在他眼里逐渐地生动了起来,有的人嘴角还带着微笑,难道是在快乐中得到死亡的?在这些死人堆里,他是唯一的生者,却只有他是痛苦的。
在呼啸的西风里,他看到远处有个人影在缓缓地移动着,时而小心翼翼地走动,时而又伏下身体。难道是有人没死?或者是鬼魂?那些有关战场上无头鬼的传说在他的脑海里浮现了出来。直实跳下了马,轻轻地靠近了些,明亮的月光里,他看清了那个人,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衣服,披散着头发,身材比较小,应该不会是士兵。那人继续小心地在地上摸着什么,原来是在摸死人的衣服,掏那些战死者的口袋,搜寻着什么值钱的东西。
直实明白了,这是个发死人财的家伙。在历代的战场上都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一旦发现这种人,立即就地正法,因为这种事情太丧尽天良了。他悄悄地抽出了剑,无声无息地走到那人的背后,那人的背脊在微微颤抖着,好象很冷的样子。直实犹豫了片刻,然后大喊了一声。
那人立刻象受到什么刺激一般从死人堆里跳了起来,立即转过身体来。
直实的剑已向前刺出了。
那张脸被月光照得惨白,就象是地上的死人,在披散的发丝间,可以见到那双明亮的眼睛。那双眼睛是那样的熟悉,熟悉地让直实能感到自己腿上那块被人咬过的伤疤。
但是,剑已经刺出了。
血,飞溅起来。洒了他一脸。
那双明亮的眼睛继续瞪着他,他能感到那双眼睛此时放射出了多么幸福的目光。多美啊,那张脸微笑着,虽然惨白如尸,就象这天上的月亮。
她倒下了,胸口插着直实的剑,脸上带着幸福的目光和微笑。
她终于找到她的直实了。
小枝——小枝——小——枝——
直实呼唤着她的名字,这个名字是他为她取的。
他跪在她的身边,看着她明亮的眼睛,似乎看着天上的月亮。他终于明白了,小枝的确是个发死人财的贼,小枝就是因为在干这行当的时候才救了战场上奄奄一息的直实。
他抱起了小枝,走向寂静的宇治川。
明亮的月光照着他,就象照着一个鬼魅。
十九
为什么要求死,你还是个孩子,活着有多好啊。
活着好吗?
平敦盛的反问让熊谷直实无言以答。他又这样问了自己一遍,却得不到答案。
杀了我,我会永远地感谢你。
少年微笑着,象个漂亮的女孩。
直实看着他,心中突然有什么东西沉了下去。
二十
京都下起了雨,朦朦胧胧的,一切都在烟雨中沉浸着,皇宫的亭台楼阁都渐渐地模糊了,还有平家的那些深宅大院也象一片纸被风吹走了。
一切都消失了。
平敦盛坐在槟榔牛车里,看着帘外雨中的京都。父亲死了,他已经是平家这一系仅存的几个继承人之一了。家族的兴盛就象这雨中的楼阁,转眼就要烟消云散于雨雾中了。
源家的军队要进城了。
平家要去西国的一之谷,那里也许是最后的一线光亮。架车的车夫匆忙地挥舞着鞭子,四周是人和马的脚步声,一切都是那么匆忙杂乱,就象是一场匆匆落幕的戏。
敦盛又放下了车帘,他从容地截开了上衣,露出了白白的腹部。他的手里握着一把短剑,对着自己的肚子。他举起短剑,剑以一种奇特的姿势停留在半空,如同一只被定格了的飞翔的鸟。他以这样的姿势持续了很久,很久。车轮继续撵过京都的大道,走出了京都的城门,繁花似锦的城市被他们抛在了身后。
牛车突然颠簸了一下,短剑从他的手里掉了下来,扎在了车板上。
敦盛轻轻地叹了一口气,然后用手抚摸着自己的皮肤,最后用食指在肚子上划出了一道剖腹的动作。
食指的指甲又长又冷,划过皮肤,留下了一道淡淡的粉红色痕迹。
随着指甲的划动,腹部突然产生了一种快感,剖腹的快感,这种奇异的感觉越来越强烈,象一缕轻烟从下往上升起,直升到他的心中。
永别了,京都。
二十一
熊谷直实看着平敦盛雪白的脖子,仿佛看到了一片片雪白的樱花,从樱树上凋落,又被风卷起,漫天飞舞。
孩子,你走吧。
一道白光掠过。
一颗少年的人头滚到了沙滩上。
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