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自由放任主义34
由。这里包含着一个更建设性观点的因素,对此科布登和他的朋友们并不总是获得充分的赞扬。
但是,曼彻斯特学派的理论,无论在内部事务上还是外部事务上,主要都倾向于对政府的功能抱一种有限的观点。
政府必须维持和平,制止人们实行暴力和欺骗,保护他们的人身财产不受内外敌人侵犯。人民受损害应给予赔偿,以使人民从播种得到收获,能享受他们的劳动成果,能够为了相互的利益而自由自在地作出各种约定。我们来看看科布登的同时代人以及事实本身是如何对这种观点进行批评的。在整个18世纪,旧的经济体制已经衰退。
当反谷物法联盟形成时,工人已彻底同土地分离。
绝大多数英国农民是没有土地的工人,每周挣10或12先令的工资,往往比这个数目还要少得多。
1760年以来机器工业的兴起破坏了老的家庭制度,使城镇工人沦为雇主手下的一名职工,雇主由于英国在拿破仑战争后两个世代内享有生产垄断权而大发其财。工厂早就一贯在恶劣条件下使用女工和童工,人民群众知道后极为愤怒,从而使问题趋于白热化。
就童工而言,就连科布登本人也强调说,自由契约的原则早就被认为是不适用的。为了论证起见,姑且承认成年人能够最好地为自己讲条件,但没有人能说被贫民救济委员送往工厂当学徒的穷苦孩子能对规定他做的工作有发言权或作出判断。儿童必须受到保护,经验表明他们必须受到法律的保护。
自由契约并不解决无助的儿童的问题。
它听任儿童被雇主为了自身利益加以“剥削”
,个人对儿童的健康和幸福的任何关怀只是一个个人行善的问题,而并非是自由制度必要运行所争取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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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四章 自由放任主义
但是这种论证还可以大加引伸。如果儿童是无助的,那末,成年男女的处境是否就好得多呢?我们假定,一个雇用了500个工人的工厂老板同一个没有其他谋生手段的工人在讲条件。
如果条件没讲成功,老板失去了一个工人,还有49个工人为他的工厂干活。在另一个工人来到之前,他最多不过有一、两天在一台机器上遇到一点麻烦。而在同一些日子里,那位失业的工人却可能没有饭吃,只好眼睁睁地看他的孩子挨饿。在这种情况下,还谈得到什么有效的自由呢?工人们很快就发现自己根本没有自由,所以从机器工业崛起一开始就力求组织工会来补救。老板当然是不喜欢工会的,信仰自由的人由于工会对个人施加限制也对它深表怀疑。但是工会通过1824年普莱斯和激进分子的行动获得了初步解放,这更多地也许是因为这些人把工会当作工人对一些被真正的竞争自由视为多余的压制性法律的回答,而不是因为他们把任何永久性的社会进步的希望寄托于工会主义本身。
事实上,这种批判态度不是没有道理的。工会在精神上可以是保护性的,行动上却可以是压迫性的。尽管如此,工会对工匠阶级保持工艺标准却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在缺乏严厉立法保护的情况下,只有工会能够做些事情来纠正雇主与雇工之间的不平等。总的来说,工会给予工人的自由远比它夺去的自由来得多,在这一点上,我们学会了一个具有远为广泛的用途的重要教训。就契约而言,真正的自由要求缔约双方之间大体上平等。
如果一方处于优越地位,他就能够强制规定条件。
如果另一方处于软弱地位,他就只好接受不利的条件。这就产生了华尔克的一句至理名言,即经济上的损害倾向于使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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