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政治的特别缺点15
并有利于定出好法律。再者,这些当地人或移民①也该接近于北美各民族许多世纪以来所处的状态。因此,他们中的智者不难按自然的真正基础制定出自己的法律。这些坚实基础当时几乎完全外露,并且没有裂痕;而今天,则需要用很大气力去挖掘它。当立法者发现这些基础由于受到能摧残社会之爱的偶然原因而有被破坏的地方,他们就该通过恢复这种社会之爱来积极修复基础。立法者要精确观察这种感情要求什么,并合乎逻辑地解释自己最初的法律;他们可以把法律加以扩充,但要保持法律文本的纯洁性。
有人还会问:立法者在步步遵循自然的明智意图的情况下,尽管人民都很服从,难道他们把法律分别运用到分配各种职业方面、满足公私需要的手段方面,以及使广大公民既不混乱又无纠纷地平等生存下去的手段等方面都不会遇到具体困难(这其中的任何微小困难都常常使最好的法案遭到失败)吗?
我答道:这一切不过是物和人的简单的列举,是简单的。。
运算和综合,因而是能安排得秩序井然的。我们古代和近代法案的作者都设想和实行过一些困难得多的计划,因为除了意外的偶然因素,还有自然的理性和无数障碍在对抗这些计划,障碍来自于谬误,而谬误又纠缠于障碍之中。最后,如果有什么值得惊奇的话,那就是这些无知的人竟然也做了一点事。
①所谓当地人在这里系指自古以来就居住在某地的人民;所谓移民,系指通过移民途径而定居下来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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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自 然 法 典
比我们的法律还完善的法律会有多大力量
我也要问一下:既然梭伦和莱喀古士的法律,克里特人、印度人、波斯人、迦勒底人、埃及人等的法律,尽管都有缺点和不完善,但仍完整地保存那么长时间,既然这些法律后来经合并汇编而变成了世界性法律,既然可以说希腊人象罗马人用武力征服其它民族一样,他们能用自己的法律制服了罗马人,既然这些罗马人看到大量涌进帝国并瓜分了帝国的野蛮人也采用了自己的法律,既然几乎整个欧洲今天都服从这种法律,那末,肯定能够防止这个世界发生悲惨流血变革的那种法律的持久性和稳定性又会怎样呢?
和平的法律本来可以日益加强仁爱而又善良的人民的社会联系,成为其它民族的强有力的榜样;这种明智法制本来会逐步把自己的温和的权威伸展到整个世界,会使最凶狠的民族放下手中武器。正因为这种法律当初就被人忽视,今天才好象行不通。但是,难道由此能原谅我们的民法和国际公。。。。。
法所依据的原理的虚伪性吗?。
民法和国际公法之原理的虚伪性
当我谈论我们这两种法典的原理的虚伪性的时候,我指。。
的是它们总是以人身上并不存在的邪恶本性为前提的。这些原理中的第一条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条原理认为人。。。。。。。。
们能够认真地想办法去互相伤害,这是司空见惯的平常事。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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