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合乎自然意图的法制蓝本71
第 五 条
城市的所有街区要布置得适当,必要时可以扩充,而不影响街区的匀称;扩充时不得超过一定的范围。
第 六 条
在离城市街区不远的四周,建筑长廊式的各行业工作作坊,供所有那些数目超过十人的行业的工人使用,因为按分。
配法第五条,每个城市的每个行业要有数量足够的工人。。。。。。
第 七 条
在这片作坊的外围,再建筑另外一些房屋,供从事农业的人员或从事与此有关的职业的人员居住,同时作为农业方面的作坊、仓库、储藏室、畜舍和农具库使用。这类房屋的数量和每个城市的事业总是保持一定的比例。
第 八 条
在离所有这些房屋不远的地方,选一块最清洁的地段,建筑一所宽敞舒适的大厦,供收容和医治各种病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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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自 然 法 典
第 九 条
在另一片地面上,再建筑一所宽敞舒适的养老院,收容一切有残疾的和年老的公民。
第 十 条
另一方面,在一块最没有景观和最荒无人烟的地段,建筑一座围有高墙的大楼,里面隔成若干带有铁栅栏的小单间,把需要暂时与社会隔离的人拘禁在这里。参看刑法。。。
第十一条
在这一地段附近,设置围有高墙的墓地,里面用牢靠的砖石砌成若干单个的石洞,洞里宽敞,洞门设有牢固的栅栏。
那些死时不配享受宗教仪式的公民,即那些应当永远革除出社会的人,将终生囚禁在这里,并且日后以此作为他们的葬身之地。参看刑法。。。
第十二条
每个城市的房屋,一般均由从事建筑的工人建造、维修和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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