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我要探讨在社会秩序之中,从人类的实际情况与法律的可能情况着眼,能不能有某种合法的而又确切的①政权规则。
在这一研究中,我将努力把权利所许可的和利益所要求的②结合在一起,以便使正义与功利二者不致有所分歧。
我并未证明我的题旨的重要性,就着手探讨本题。人们或许要问,我是不是一位君主或一位立法者,所以要来论述政治呢?我回答说,不是;而且正因为如此,我才要论述政治。假如我是个君主或者立法者,我就不会浪费自己的时间来空谈应该做什么事了;我会去做那些事情的,否则,我就会保持沉默。
①此处“合法的”指合于正义的;“确切的”指切实可行的。卢梭,《爱弥儿》第5卷:“那些想把政治与道德分开论述的人,于两者中的任何一种,都将一无所获。”又《日内瓦手稿》第1卷,第5章:“我是探讨权利与理性,而不是争论事实。”——译注②“权利所许可的”即上文“法律的可能”
;“利益所要求的”即上文“人类的实际”。——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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