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二 决定主体欲求的精神因素(上)
主体的精神世界在幸福问题上起主导作用A人生的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A有不同的人生价值观就有不同的幸福观A不同的苦乐观对幸福有不同的理解A不同的思想境界对幸福有不同的理解A对两种生活看法不同也会影响幸福观A主体的精神世界在幸福问题上起主导作用A幸福虽然是主体与客观事物之间的一种价值关系,是由主体与客体两方面决定的,但是主体与客体这二者,在这一关系中的作用,是不相等的。其中主体起着主导的作用。这是由幸福的本质所决定的。幸福就其根本性质而言,它是人的灵魂中的快乐。痛苦、最大的痛苦,是人心中的悲哀。幸福与痛苦都在人的心中。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主体的精神世界的状况,在一个人能否拥有幸福的问题上,就起着主导的作用。
主体的主导作用,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其一,不同的主体由于其立场、观点、思想方法、生活习惯、主观情趣、性格、思想境界、理想志向等等主观因素的不同,他的主观需求是不一样的。
因而,同一事物在其身心上所引起的体验,也是不相同的。关于这一点,前面已列举了许多情况,不再赘述。其二,幸福就其本性来说,它又是主体自己创造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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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主体自身价值的一种体现,除了偶然得到的侥幸之外,一般说来幸福是主体自己努力的产物。因此,没有主体的努力奋斗,就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幸福,不会有掌握在主体自己手中的幸福。
以上这两个方面,都是主体精神世界的重要内容。主体的精神世界的状况,在幸福问题上起着主导作用。
具体地讲,决定主体欲求的精神因素,大体上有以下几个方面。
人生的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A人生价值观所包括的问题很多,在这里我们只能讨论几个最主要的问题。为了把问题说清楚,我们先对人生的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这两个概念,加以界定。
价值并不是一个实体,它是价值主体与价值客体之间的一种关系。价值客体能满足价值主体的需要,那么这个客体对于主体来说,就是有价值的;如果价值客体不能满足价值主体的需要,那么这个客体对于主体来说,就是没有价值的。
比如说,人读书是为了获得知识,或者是为了陶冶情操,受到教育。
读完一本书之后,读者增长了知识,得到了教育,长知识受教育的需要得到了满足,这本书对读者来说,就是有价值的。反之,这本书对读者来说,就是没有价值的。
这种关系表明两个问题:其一,价值不是由价值双方的某一方决定的,而是由价值主体与价值客体两方来决定的。
价值关系实际上是包括了价值关系双方的价值属性在内的。其二,价值双方的表现方式不同。对于价值主体来说,它的价值是通过它对价值客体的需求、通过获得某种利益,表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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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对于价值客体来说,它的价值是通过它对价值主体的某种有用性、它对价值主体的需求的满足,表现出来的。就是说,价值需求与价值满足,都是价值属性的一种体现。
有一种观点认为,价值客体满足了价值主体的需求,就表明这个客体是有价值的,好像这个价值只是客体的一种属性。那么主体的价值何在呢?试问,如果价值客体不处在与主体价值的关系之中,它能有这种价值吗?比如说,对牛弹琴,牛是价值主体,乐手是价值客体。琴弹得再好,对牛又有何价值呢?
天旱的时候,水是宝贵的,下雨对人是有益的;天涝的时候,人不再需要雨水了,下雨对人就成为有害的事。
可见价值客体的价值,只能是当它处于某种特定的价值关系的时候才具有的。在一定的意义上说,客体的价值,是由主体的需求所赋予的;价值客体的价值是它能满足价值主体的价值需求时的一种客观体现。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说,处于特定的价值关系之中的价值主体与价值客体,都有自身的价值。这种价值,在价值主体方面,表现为一种价值需求,在价值客体方面,则表现为对主体价值需求的满足。
那么人是价值主体还是价值客体呢?人生的价值是怎样体现的呢?
从根本上说,世界上之所以有价值问题,只是由于世界上有人。在没有人的地方,不存在价值问题。人是与价值问题不可分离的。因为只有人,才有理性,才会思考,才能创造,才能追求,才有社会生活,才能意识到自我与非我的界限与关系,才需要自觉地调节各种关系。也只有人,才追求、思考生命的价值与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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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价值问题,包括人的价值与人生价值两个问题。人的价值,是把人与自然、人与神相比较,在比较中得出谁个重要,谁个不重要;谁有什么特殊的权利、谁没有什么权利;谁有什么特点、谁没有某一特点。人与自然的问题,古代就提了出来,而且引起了很大的争论。例如中国道家经典之一的《庄子》的《外篇》与《杂篇》里,反复讲人的藐小与无足轻重;而《老子》却认为“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儒家认为:“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
①“天地之性人为贵”。
②越到后来,当人征服自然的力量越强大时,人的价值越崇高,越伟大。与神比较,人的价值问题在文艺复兴时代,成为一个很尖锐的问题。因为在整个中世纪,欧洲被宗教所统治,宗教极力抬高神,用根本不存在的神来否定人的价值、人的正当欲望、人的正当享受,实行禁欲主义,不把人当人看待,人成了神的附属物。
所以,在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潮对宗教神学进行反抗,要求用人的尺度,来衡量世界上一切事物的价值。在这个意义上讲的价值,并非是在价值关系中得出的人的价值。
人生价值,主要是研究作为个体的人的生命的价值,研究个人生活在世界上有何意义。这个问题,是把个人放在与社会的关系中来考察的。
个人与社会,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自从世界上有了人,同时也就有了社会。个人离不开社会,社会也离不开一
①《礼祀。礼运》。
②《汉书。董仲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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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一个的个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有自己的追求;社会也有社会的利益,即构成社会的人们的公共利益。个人有自己的价值目标,社会也有它自己的价值目标。在个人与社会之间,存在有价值关系。社会与个人互为价值主客体。当社会对个人提出需求时,社会是价值主体,个人是价值客体;当个人对社会提出需求时,个人是价值主体,社会是价值客体。所以个人既是价值主体,又是价值客体;社会也是这样,具有主客体两重身份。当个人作为价值主体时,他的价值就表现在他的价值需求上;当个人是价值客体时,他的价值就是他本人对社会需求的满足。
人生价值的这两个方面,就是个人的权益与社会责任这两个方面。也就是说,个人对社会的贡献是人生的价值;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应享有的权益,也是人生的价值。我们把个人作为价值客体时,他对社会的贡献,对社会需求的满足,称之为人的社会价值;当以个人作为价值主体时,把社会对个人的承认和满足,(包括精神和物质两个方面)
,称之为个人的自我价值。当然,不论是人的社会价值,还是人的自我价值,都有许多具体的内容。把它概括为人的社会职责与个人的正当权益,不过是一个大的粗线条的分类而已。
人生价值既然包括个人的权益和社会责任这两个部分,既然可以分为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两类,那么,这两个部分或两类价值是不是可以互不相干或者分庭抗礼呢?不是,不能这样看。
在人生价值的个人权益和社会责任这两部分之中,社会责任无疑是主要的、决定性的。
在合理的社会制度里,在正常的条件下,社会将根据每个人向社会贡献的多少,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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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对社会尽责任时情况,包括质量和数量,给予他适当的个人权益,给他一定程度的承认和满足。
这种承认和满足,自然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至于不履行其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没有向社会做贡献的人,他不但得不到社会的承认和满足,而且还会受到来自社会和人民群众方面的批评和谴责。
同样,人的价值中的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两部分,也不是互相平行、相互均等的。一般来说,人的社会价值居于主导的、决定性的方面,而个人的自我价值则是次要的、受社会价值决定的。一个人如果社会价值不高,却要提高自我价值,自我标榜,那不但是很可笑的,而且结果将是徒劳的。决定以上情况的根本原因,是因为人的社会性。我们每个人不管愿意与否,也不管个人自觉程度如何,事实上都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被多种社会关系所影响,到处打着社会的烙印,这是个人和社会关系的主要方面,决定性的方面。虽然说社会也离不开个人,但这只是抽象而言,只是就社会离不开个人这个方面而言,社会可以离开每个具体的人,包括那些很有天才和很伟大的人。这些人即使去世,还有广大的人民群众存在,还会从群众中涌现出这样的杰出人物。正如人们熟悉的一个比喻,社会是大海、个人只是海中的一滴水,水离开大海而干涸,而大海离开一滴水却算不了什么。
有不同的人生价值观就有不同的幸福观A人们对于人生价值的这两个方面在人生中的地位的看法,属于人生价值观。具有不同人生价值观的人,对怎样的人生才算是幸福的人生,对于什么是幸福,具有截然不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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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中外对人生价值的不同看法,大体上是两种类型。
一种人社会责任感非常强烈,认为人生就应当为社会、为阶级、为民族、为国家、为人类做出一番贡献,应当尽到自己的责任,这才是人生的价值所在。至于个人的名誉地位、待遇享受,乃至生死,都是次要的,都应当放在第二位。
具有这种人生价值观的人,认为能为社会、为国家、为民族、为人类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和毕生精力,甚至必要时洒一腔热血,都是应该的;自己的辛苦、劳累,甚至是牺牲,都是值得的;这是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是自己的价值所在。
他觉得能把自己的有限的生命与一种伟大的事业,与千百人的、子孙后代的幸福联系在一起,并为之做出自己的贡献,这是一种幸福,是值得骄傲与自豪的。正如我们大家所熟悉的奥斯特洛夫斯基所说的那样,对于我来说,“作一个战士是最大的幸福,……一切个人问题都不如社会事业那样永久”。
①被誉为中国的保尔。柯察金的吴运铎也讲过这样一段话:“即使自己变成一撮泥土,只要它是铺在通往真理的大道上,让自己的伙伴们大踏步地冲过去,也是最大的幸福。”
②雷锋在他的日记中写道:“我觉得人生在世,只有勤劳,发奋图强,用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为人类的解放事业——共产主义贡献自己的一切,这才是最幸福的”。
③古今中外的许多伟大的政治家、革命家、科学家、艺术家、无数革命先烈、那些默默
①见《奥斯特洛夫斯基两卷集》第2卷,第354页。
②引自1980年7月13日《文汇报》。
③见《雷锋日记》,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第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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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闻的无名英雄,都是这一类的人。
这种人生价值观,是一种大公无私的人生价值观。他们为阶级、为民族、为人民、为人类贡献了自己的一生。所以他们受到人们的称赞和尊敬,成为做人的典范,被后人效仿。
他们的幸福,在于把自己与一种伟大的、永恒的事业相联系,使自己有限的生命,得以化为永恒的伟大。这是一种高尚的情操,一种对理想的追求,是内心世界的理性幸福。
与这种大公无私的人生价值观相反的另一种人生价值观,是只重视个人的名利得失,把争得个人的权益视为天下最大的事。
这种人对于自己所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不关心,不尽心,甚至有意逃避。而对于个人的利益,个人的安危,个人的名利地位,斤斤计较,把为自己争好处,当成最大的乐趣。争得则乐,不得则甚感痛苦。这种人的痛苦与幸福,都是在个人得失的圈子里打转转的。当个人的利益与自己所应尽的社会责任发生冲突时,他们会放弃社会责任,而只顾自己。甚至会以损害社会利益为代价,来达到谋取个人私利的目的。
这种人的人生价值观,就叫作利己主义的人生价值观。
具有利己主义人生价值观的人,在一生中,也可能会得到一些幸福。但是,这种幸福庸俗而且低级,只能在自己心中窃喜,绝对摆不到桌面上来,无颜在大庭广众面前向世人宣布。社会上的绝大多数人,对于这种幸福,是嗤之以鼻的。
不同的苦乐观对幸福有不同的理解A在人生价值观中,有一个如何对待吃苦与享乐的问题。
对于苦与乐的看法,就叫作苦乐观。上一编讲过,有不少理论宣扬人生的价值在于享乐,在于物质享受,在于感官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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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人的价值在于拥有大量钱财,能尽情地进行物质享受,认为这些享受就是人生的幸福之所在。这种把享乐特别是肉体上的、物质方面的享乐当作人生目的的人生价值观,就是所谓的享乐主义人生观。
从根本上说,享乐主义是私有制社会里那些能够进行享乐的人的人生观,它在最初只被那些少数有享乐条件的人所信奉,而与广大人民群众无缘。这些人鄙视劳动、贪图安逸与享乐,把与艰难困苦作斗争视为痛苦和不幸。这种享乐主义的人生观,不论在中国还是在外国,都是自古就有的。但是从来没有像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流行得这么快。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发达国家由于科学技术,生产力获得迅速发展,也由于对不发达国家的巧取豪夺,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得到了普遍的改善。生活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在改善了生活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一代人中,享乐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急剧蔓延。日本的社会学家千石保曾经在许多国家作过调查,他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你有足够的钱供你一生到处玩乐而不需做工作,那么你是去玩乐,还是做工作?
1987年千石保先生撰文说:“根据大约20年以前的调查,基本上没有人回答靠玩过日子。美国的比率仅为2—3%,日本竟不到1%。然而,近年来,‘玩派’骤然增多”。
“根据1983年世界青年意识调查对11个国家提问的结果,‘玩派’比率最高的是瑞士,占39。
8%;日本为19。
8%,美国为21。
8%。
“到了1987年,日本的玩派占到26。
9%,四年时间增加了7。
1个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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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
①我们中国是个穷国,人民生活水平普遍较低,也只是在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之后,人们的生活水平才有所提高。但较之西方发达国家,相差很远。
那么我国的情况又怎样呢?
据千石保调查,中国不仅有“玩派”
,而且比率高得惊人。他写道:“令人难以掩饰其惊讶的是中国的数字。
玩派着着实实接近半数,占49。
8%,创世界最高纪录“。
②
享乐主义如此之泛滥,是非常值得我们反省的。这表明我们整个社会的教育和引导,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享乐主义者的根本特征,是没有高尚的精神追求,没有远大的理想,没有事业心,没有一个有意义的人生奋斗目标。由于这些人没有高尚的精神追求,所以就以寻求物质享乐的刺激来填补其心灵的空虚与失落,把享乐当成最高的幸福。恩格斯曾经说过:“享乐主义把丑恶的物质享受提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毁掉了一切精神内容。”
③信奉享乐主义的人,就是那些由于没有远大的志向,没有战胜艰难困苦的精神力量,所以惧怕艰苦奋斗,经受不起困难的磨练,只想舒舒服服地过日子的懒人、庸人。而那些有着高尚的精神追求、有着远大志向、把自己的生命价值寄托于人民群众,寄托于伟大事业的人,才能凭着精神的力量,战胜艰难困苦,成为我们中华民族的“脊梁”。翻一下我们的历史,几乎每页都记载着先人们的远大理想、艰苦奋斗,几乎到处都记载着对享乐主义的批判和
①②见《当代青年研究》1988年第6期、第7期。中国的玩派即便比千石保调查的数字小一半,那也是非常可怕的。
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6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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藐视。
中国青年所熟悉的方志敏烈士,在狱中写了《可爱的中国》一书。他在书中写道:“为着阶级和民族的解放,为着党的事业的成功,我毫不希罕那华丽的大厦,却宁愿居住在卑陋潮湿的茅棚;不希罕美味的西餐大菜,宁愿吞嚼刺口的苞粟和菜根;不希罕舒服柔软的钢丝床,宁愿睡在猪栏狗窠似的住所。”
①方志敏烈士所写的这一段话,是对整个中国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在革命战争年代精神状况的真实写照。当时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军队,物质生活极其艰苦,然而他们的志向极其高尚;虽然皮肉、肠胃经常遭受严寒、疲劳、伤痛和饥饿的折磨,流血、牺牲也是常有的事。但是他们的心是热的,他们的情绪是乐观的。吃苦与牺牲,都是投身革命事业之前,就做好了准备的。真是如那支歌中所唱道的:“红米饭,南瓜汤,秋茄子,味道香,餐餐吃得精打光;干稻草、软又黄,金丝被,盖身上,不怕北风和大雪,暖暖和和入梦乡”。
中国共产党人正是依靠这种艰苦奋斗的精神,领导中国人民打走了日本侵略军、打败了蒋介石反动派。
北宋的卓越政治家范仲淹,提出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人格理想,这也是一种高尚的苦乐观。但是,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很少有人能做到。在封建帝王中,更是没有人能做到。而中国共产党的领袖人物,不仅在革命战争时期,与战士同甘共苦,做到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而且在建国以后,也保持、发扬了这种精神。
①方志敏:《可爱的中国》,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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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核心,但他在建国之后的简朴生活是一般人难以置信的。一件睡衣,打几十块补丁;一床毛巾被,也是几十块补丁;有时工作到深夜,肚子饿了,就让警卫员烤几块芋头充饥;在三年困难时期,几个月拒绝吃肉,几十天不吃主食,以致因为营养不良而患了浮肿病。毛泽东这样做,绝不仅仅是为了省一点肉,省一点粮;也不是偌大个国家,穷到了养不起自己主席的地步。毛泽东是决心要与人民同甘苦,共患难,以人民的苦乐为自己的苦乐。毛泽东对于中华民族,对于中国人民,无疑是做出了最大贡献的人,但是他一生没有什么奢侈的物质追求,除了有几万册书籍之外,他没有任何贵重的生活日用品。他的快乐在于读书,在于使民族兴旺发达,让人民安居乐业。
毛泽东是这样,其他老一辈的革命家如周恩来、刘少奇、朱德等,也都是这样,他们也真正做到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人民之乐、天下之乐,就是他们所追求的幸福。
当然,在苦与乐的问题上,我们并非要提倡苦行僧主义,并非说越苦越幸福。
共产党人所作的一切努力,其最终目的,无非是为了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与文化生活条件。在物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让人们生活得更好一些。这并不是享乐主义。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的改善,与享乐主义是格格不入的两回事。享乐主义是把一己之享乐,当作最高的幸福,当作生活的目的;而为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而奋斗,是把人民的快乐当作自己最高的幸福。
不同的思想境界对幸福有不同的理解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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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第三章 幸福与主体
在现实生活中,有着不同的思想境界、不同的工作态度、不同的劳动目的的人,对幸福也有着不同的理解。
比如说,不少单位、部门、厂矿、车间,每年都要评选、奖励先进模范。
这些单位中选出的先进人物所获得的荣誉与奖励,即使是相同的,这件事在获奖人的内心所引起的幸福感,也不会是完全相同的。
有的感受强烈,有的感受一般,有的无动于衷。
这是由于他们对于工作所持的态度、目的不同而引起的。
在我们周围,有一部分人是在全心全意地为社会做工作,为人民服务。
他们根据社会的要求,不断地在进行自我调整,使自己适应人民、适应工作的要求。他们一心为公,对工作不讲价钱,不怕艰苦,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这些人尽职尽责地工作、并不是为了获得奖金,只是为了搞好工作。
这部分人对于奖金的多少不重视,而对于社会给予自己的荣誉很重视,很珍惜。
他们觉得这是社会,是群众,也是组织、领导对自己的承认、肯定与支持,这也是自己的社会价值的实现。他为获得这种荣誉而感到幸福,感到振奋,这部分人责任心强,关心自己行为的社会后果;只有做好工作,心中才踏实,才有幸福感。
另有一些人,他们把劳动只看作谋生的手段。
他们认为,干工作就是为了挣钱养家。
在这些人的心目中,加班加点、提高效益,都是为了多拿奖金。这些人往往被称为“最讲实惠的人”
;他们对于荣誉不大在意,甚至认为荣誉是虚的,发一张奖状,没有什么用,不如多发一点奖金,多一点钱比什么都强。这部分人获得荣誉时,其幸福感是不强烈的。只有大笔的奖金,才能使他们激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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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一些人,他们在本职岗位上默默无闻地工作,勤勤恳恳,尽心竭力。自己的成绩,从来不向外人张扬,群众与领导也不大了解他。
他们本该被评为先进、模范,本该受到表彰奖励,但是由于人们不很了解他,因而也就没有被推选出来。对此他们也毫无怨言。是否被评为先进模范,对他们的工作情绪没有丝毫的影响。
在他们看来,做工作并非是为了图表扬、得奖励。
而是为了尽自己的责任。
在这一部分人的心中,只要把自己的工作做好了,就能对得起国家和人民,心里也就没有什么有愧的地方,这样,自己心中就充满了幸福感。李玉安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李玉安原是中国人民志愿军的一名战士。
他参加了有名的松骨峰阻击战,荣立特等功。在这次战斗中,他受了重伤。起初,人们以为他牺牲了。
后来被朝鲜人民军发现尚未停止呼吸,因此得救。
他被著名作家魏巍当作烈士写进了著名的《谁是最可爱的人》的通讯中。
1952年,他复员到黑龙江省巴颜县兴龙镇粮库工作。
40年来,他隐功埋名,甘当无名英雄。从不以特等功臣向人夸耀,在他的履历表上,也没有填写自己立过功。
他甘心情愿作一名普通复员残废军人,安心地工作与生活。
40年后人们才发现,他就是通讯《谁是最可爱的人》中的著名战斗英雄、“烈士”李玉安。对于40年的清苦生活,他毫无怨言。他说:“我从没把自己看成英雄、功臣,我觉得一个中国人、一个共产党员为祖国流血牺牲是应该的。”还说:“想想牺牲的战友,我知足。”他觉得只有这样做,自己的心中才是充实而平静的,是符合自己的身份的,因而也才是幸福的。
伸手向党和国家邀功请赏,就对不起牺牲的战友,是一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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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第三章 幸福与主体
应当的行为。可以说,李玉安是把尽职尽责,无愧于自己的良心,当做最高的幸福的。在他看来,如果凭着自己过去的功劳,去求得物质利益上的好处,那样做于心不安,心灵深处会有痛苦。
对两种生活看法不同也会影响幸福观A对于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在人生中的地位的看法不同,也会影响人们对幸福的理解。前面讨论的享乐主义,除了贪图安逸、惧怕艰苦的一面外,还有只看重物质生活的价值、不重视精神生活价值的一面。
在享乐主义者看来,所谓幸福,就是能获得感官的快乐;而感官快乐则是由物质刺激带来的。
除物质刺激感官能给人以快乐而外,他们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幸福。在他们看来,精神生活是虚无缥缈的,毫无意义可言。
我们说,物质生活对于人来说,当然十分重要,因为人也是生物个体,是物质世界的一部分,是自然的产物,他需要生存与蕃衍,这就必须有物质生活资料,供其享用。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的那样,人们首先要吃、喝、住、穿,然后才能够进行政治、文化、科学、艺术等方面的活动。必要的物质生活和物质生活条件对人生是重要的,否认这一点是不应该的,也是办不到的。
从另一方面讲,人们追求物质生活的优越,也是人之常情。人有世界上最健全、最敏感的感觉系统,追求感官的享受,也是人的自然本性。人不仅要求吃饱、穿暖,有地方避风挡雨,而且在这些基础上,总希望物质生活能再好一些,寻求一定程度的享受。从道理上讲,这都是无可非议的,享受应当是人的价值的一部分。合理适度的享受,不应当被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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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恶。
但是,那些注重肉体和物质上的享乐,把它视为人生的主要价值的人,往往用物质生活、肉体享乐来否认精神生活的必要性,否认精神生活在人生中应有的价值。
在他们看来,注重精神追求、注重理想道德、注重节操荣誉、注重文化修养、讲究爱情的纯洁专一、珍惜友谊等精神生活的人,都有“神经病”或者都是一些“傻子”
,追求的都是一些没有实用价值的东西。他们认为,精神生活没有什么可追求的,不能解决人生中的任何现实问题。
这些人的观点能够成立吗?
否。
环顾古今中外,应该说世界上没有完全脱离精神生活的人。
我们试以追求物质享乐为例加以分析。古代的剥削阶级、统治阶级,非常注重追求华丽的服饰与车马,精美的食品与建筑。
追求这些东西,不仅仅是为了获得感官的愉悦,而且是为着炫耀自己的身份。而炫耀自己的身份,也就是在品味人生价值,这就是一种精神生活。这是寓于物质生活之中的一种精神生活。现代中国社会中,有一些人追求洋烟、洋酒、洋装以及各种洋货。乍一看这是追求物质享受,再仔细分析,其中有一种崇洋的思想。把“洋”当成一种时髦来追求。以洋货显示自己的高人一等。这样看来,人们很少有纯粹的物质享受,在物质享受的同时,总是伴随着一定的精神生活的内容。问题在于这种精神生活内容的高低与文野。
人们高尚的精神追求,是对真善美的追求,对崇高的理想信念的追求,对美好真挚情感的追求,对聪明才智的追求,对伟大事业的追求。在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有崇尚气节的优秀传统,就是这样一种注重精神追求的典型。那些气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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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第三章 幸福与主体
高尚的人,为了维护民族的、人民的利益,为了正义的事业,能够做到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他们所追求的是民族的大义与自己人格的完美。这种精神,正是几千年来我们民族赖以生存的精神力量。
有这些追求的志士仁人,他们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不顾自己可能遭到的杀身之祸,或是被监禁、被流放、被抄家,变得一贫如洗的个人命运。在他们的心目中,个人的痛苦与幸福,都是无所谓的事情,只有为自己所认定的事业贡献自己的一切,才是自己所关心的。
正如民族英雄林则徐的诗中所写的那样:“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对于林则徐来说,痛苦与幸福已经是合二而一了。他因主张禁烟御敌而被流放,这当然是痛苦的;但是,被流放是因为自己坚持与帝国主义的斗争,是自己一心为着国家和民族的繁荣富强,而不是因为自己做了危害民族利益的错事,他内心是无愧的,是充实的,因而他又是幸福的。还有那个决心为变法维新流血牺牲的谭嗣同,他本来可以逃离北京,保住一条命。但是他说:“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
有之,请自嗣同始。“他在临刑前高呼:”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此等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慨,表现了谭嗣同的伟大精神,在他看来,能为变法而死,能为昌盛国家而死,死得其所,是他的幸福所在。
他连呼“快哉!
快哉!“表现了崇高的幸福观。那些只知追求物质财富、只知追求物质享乐的人,绝对不会有林则徐、谭嗣同这样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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