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存在论902
果我们采取反思对于存在所下的界说,那末,我们只能说存在是纯全同一的和肯定的东西。
现在我们试考察一下思维,则我们就不会看不见,思维也至少是纯全与其自身同一的东西。
故存在与思维,两者皆具有相同的规定。但存在与思维的这种同一却不能就其具体的意思来说,我们不能因而便说:一块石头既是一种存在,与一个能思维的人是相同的。一个具体事物总是不同于一个抽象规定本身的。
当我们说“存在”
时,我们并没有说到具体事物,因为“存在”只是一纯全抽象的东西。而且,按照这里所说的,关于上帝存在(上帝是本身无限具体的存在)的问题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变易既是第一个具体的思想范畴,同时也是第一个真正的思想范畴。在哲学史上,赫拉克利特的体系约相当于这个阶阶的逻辑理念。当赫拉克利特说:“一切皆在流动”时,他已经道出了变易是万有的基本规定。
反之,爱利亚学派的人,。。
有如前面所说,则认“有”
、认坚硬静止的“有”为唯一的真理。针对着爱利亚学派的原则,赫拉克利特①于是进一步说:“有比起非有来并不更多一些”。这句话已说出了抽象的“有”之否定性,说出了“有”与那个同样站不住的抽象的“无”
在变易中所包含的同一性。
从这里我们同时还可以得到一个哲学体系为另一哲学体系所真正推翻的例子。对于一个哲学体系加以真正的推翻,即在于揭示出这体系的原则所包
①苏尔康卜(Suhrkamp)出版社版《小逻辑》,根据第尔斯所编《苏格拉底以前哲学家残篇》,把赫拉克利特改成德谟克利特,因为下面一句引文是出于德谟克利特。可以参考。——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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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第一部 逻辑学
含的矛盾,而将这原则降为理念的一个较高的具体形式中组成的理想环节。但更进一层说,变易本身仍然是一个高度贫乏的范畴,它必须进一步深化,并充实其自身。例如,在生。
命里,我们便得到一个变易深化其自身的范畴。
生命是变易,。
但变易的概念并不能穷尽生命的意义。在较高的形式里,我们还可见到在精神中的变易。精神也是一变易,但较之单纯。。
的逻辑的变易,却更为丰富与充实。构成精神的统一的各环节,并不是有与无的单纯抽象概念,而是逻辑理念和自然的体系。
(b)定在(Dasein)
89C在变易中,与无为一的有及与有为一的无,都只是消逝着的东西。变易由于自身的矛盾而过渡到有与无皆被扬弃于其中的统一。由此所得的结果就是定在〔或限有〕。。。。。
〔说明〕在这第一个例子里,我们必须长此记住前面82C及说明里所说的话。要想为知识的进步与发展奠定基础,唯一的方法,即在于坚持结果的真理性。
(天地间绝没有任何事。。。
物,我们不能或不必在它里面指出矛盾或相反的规定。理智的抽象作用强烈地坚持一个片面的规定性,而且竭力抹煞并排斥其中所包含的另一规定性的意识。)
只要在任何对象或概念里发现了矛盾,人们总惯常作这样的推论,说:这个对象既然有了矛盾,所以它就不存在。如芝诺首先指出运动的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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