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市民社会372
议,那时各人所发表的还是特殊的意见和看法,所以审。。。
议按其本性是不公开的。
补充(审判公开) 根据正直的常识可以看出,审。。。。
判公开是正当的、正确的。反对这一点的重大理由无非在于,法官大人们的身分是高贵的;他们不愿意公开露面,并把自身看做法的宝藏,非局外人所得问津。但是,公民对于法的信任应属于法的一部,正是这一方面才要求审判必须公开。公开的权利的根据在于,首先,法院的目的是法,作为一种普遍性,它就应当让普遍的人闻。。
悉其事;其次,通过审判公开,公民才能信服法院的判决确实表达了法。
第225节
审判行为作为法律对个别事件的适用,得分为两个方面:。。。。。。。。
(一)
根据事件的直接单一性来认识事件的性状,以视其是否。。。。。。
有契约等等存在,或是否有侵害的行为,以及谁是加害人;如果事关刑法,则以反思来规定行为的实体的、犯罪的性质。。。。
(第119节附释)
;(二)使事件归属于法律下,因为法必须恢。。
复起来,如系刑事,这种法律就包含刑罚在内。有关这两个不同方面的裁判是属于不同职权范围内的事。
附释 根据罗马的法院组织,这些职权的区别表现为,法官首先作出裁决,认为在本件中事实是如此这般。。。。
的,然后他指定一个特别陪审员对这种事实进行侦查。
按照英国的法律程序,某一行为的特定犯罪性质(例如是谋杀还是误杀)
由检察官根据他的判断或任性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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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第三篇 伦理
加以品定,法院即使发现他的规定是错误的,也无权作出其他规定。
第226节
关于指挥全部侦查程序和当事人诉讼行为——而这些本身都是权利(第222节)——的进行,以及法律判决的第二个方面(见前节)
,主要是专职法官的一种独特职能。必须把事件替他——作为法律的机关——准备好,使他有可能把事件归属于一个法律原则下,这就是说,必须把事件从它的现象的经验性状,提高到被承认的属于普遍类型的事实。
第227节
第一个方面,即对事件直接单一性的认识和对事件的品。。。。
定,在其自身中并不含有任何法律上的决定。任何一个有教。。。。。。
养的人都会有这种认识。在对某一行为加以品定时,必须考。。。
虑到行为者的判断和意图这种主观因素(见第二篇①)
,因为这对品定来说是基本的;此外,证明不是依赖理性的对象或抽象理智的对象,而只是依赖个别事项、各种情况、以及感性直观和主观确信的对象的,因此,证明不包含任何绝对客观的规定在自身之中。由此可见,关于事实的裁决,最后总是依赖主观信念和良心(。。。。animisententia)
,同样,以他人的陈述和保证为根据的证明是以宣誓为其最后证实方法,而宣。。
誓乃是主观的。
①尤其是本书第119节。——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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