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回到语言的家
一、维特根斯坦:一个教人沉默的哲学家
维特根斯坦(L。
Witgenstein,189—1951)是罗素的学生,当然,在某种意义上,他也是罗素的老师。他在哲学圈外的名气远远无法与罗素相提并论,但在哲学圈内,他的影响之大罗素是无法望其项背的。他一生创造了两个哲学体系,而这两个体系又分别启迪了两个重要的学派。在通向分析哲学这座神秘的堂奥途中,维特根斯坦完全可以当之无愧地说:“我就是道路”。
不过,我们还是先踏上这位哲学家本人的人生之路。
维特根斯坦189年生于维也纳的一个犹太人家庭,他的父亲是当时奥地利最大的钢铁公司的总裁。从童年开始,他就表现出对技术和机械方面的浓厚兴趣,他的最大梦想就是成为一名工程师。
据说,他10岁的时候就用几根木棍和几段金属线造出了一台缝纫机。
1908年,他入曼彻斯特大学工程实验室专门从事设计喷气发动机和推进器的工作,这其中要牵涉到大量的数学问题,于是,他开始对纯数学产生了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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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偶然的机会使他发现了罗素于1903年出版的《数学原理》一书,从书中他得知了弗雷格的名字,于是他就跑去耶拿向弗雷格当面求教,弗雷格则直接把他推荐剑桥跟罗素学习。
在罗素的回忆中,维特根斯坦经常像一头野兽在他房里踱来踱去,有一次他突然停下来对罗素说“你是否认为我是个十足的白痴?”
罗素颇为不解地反问:“为什么你想要知道?”
他的回答是:“如果我是的话,我就去当飞艇驾驶员,但如果我不是,我将成为一名哲学家。”罗素倒也很坦率:“我亲爱的朋友,我不知道你是不是一个十足的白痴[奇+书+网],但如果假期里你给我写一篇哲学文章,我读了后就告诉你。”
一个月后文章送到了罗素手里,罗素不无夸张地回忆道:“我刚读了第一句,就相信他是一个天才,并向他担保,他无论如何不应成为一名飞艇驾驶员。”
老摩尔对维特根斯坦的评价也很高,他告诉罗素说,他发现维特根斯坦是课堂上唯一流露出困惑不解表情的学生。
这位困惑不解的学生不久就成了两位老师的“老师”。
罗素在一次关于逻辑原子论的演讲中开宗明义就承认,他的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是从现在的朋友和“过去的学生”维特根斯坦那里“学来的”
,他开始撰写的《知识论》一书,由于维特根斯坦指出其中的要害而被迫停止了写作,以致罗素有一段时间甚至怀疑起自己是否再能从事哲学了,至于老摩尔更是一副虚心求教的样子,最后竟听起维特根斯坦的课来了,并一字不露做了听课的笔记。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罗素迅速投入了反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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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而维特根斯坦则急急忙忙赶回维也纳老家,自愿地加入了奥匈帝国的军队。由于他具有工程技术方面的才能,他很快就晋升到炮兵中尉军衔。他多次立功,得过各种各样的奖状。不过这一切并未使他放弃哲学思考,他的帆布背包中装着一个笔记本,每逢有什么新念头就赶忙记在上面,等到他成为俘虏而被关进意大利的战俘营里时,这些笔记已形成了书的模样。
《逻辑哲学论》就这样在战俘营中降生了。凑巧的他在剑桥的老师罗素此时也在狱中写了《数学哲学引论》一书。维特根斯坦把手稿分别寄给了弗雷格与罗素。按维特根斯坦本人的说法,弗雷格似乎读不懂这本书,维特根斯坦急于寻找出版商,但一连遭到5个出版商的拒绝,最后在罗素的推荐下,才终于在1922年以英文出版。
罗素好心好意地为之作了序,不过维特根斯坦根本不领这份情,竟抱怨说罗素从根本上误解了他。
1919年维特根斯坦被意军遣送回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从父亲那里继承来的大笔遗产分送他人,这笔财富有20万美元之巨,即便在现在这也是不是一个小数目,结果转眼间他成了一文不名的人,以致于去见罗素的路费他都掏不起了。
于是他力劝罗素买下他留在剑桥的那些破破烂烂的家具,作为见面的路费。
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的序中非常自负地宣称,书中所述的思想的真理性是确定而不容置疑的,“哲学问题在根本上已经最后地解决了。”
哲学对他因而也失去了吸引力。
当时的奥地利全国正在开展普及乡村教育的活动,他响应政府的号召,自愿下到山区小学任教,而且一去就是6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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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维特根斯坦上山下乡的机会,我们先看看《逻辑哲学论》到底讲了些什么东西。这是一部非常独特的书,它只有两万余字,按照一种十进位数的编码结构加以编排。全书由七大命题组成:1。世界是一切发生的事件。
2。凡是发生的事件即事实乃是原子事实的存在。
3。
事实的逻辑图像是思想。
4。
思想是有意义的语句。
5。
语句是基本语句的真值函项。
6。
真值函项的普遍形式是[P-,ξ-(ξ-)
]。
7。
凡是不可以说的,C对它就必须沉默。
《逻辑哲学论》犹如一个乐章,7个命题实际上是整个乐章中的强音点,长短不一的句子,铿锵有力的音节,所有这一切都使人觉得维特根斯坦在故意将自己的音乐修养表现在哲学著作中。
这副乐章的主旋律乃在于表明:“凡是能够说的,都能够说清楚;凡是不能谈论的,就应该保持沉默。”
那么什么是能够说的,为什么它又是能够说清楚呢?
能够说的东西是同语言、逻辑、世界相关联的东西。世界是事实的总和,每一个事实都可以被分析为一系列的原子事实,每一个原子事实最终又可被分析为一群简单对象的组合。
简单对象是逻辑原子而不是物理原子,它是不生不灭的,世间发生的一切事情都可以在逻辑上被分析简单对象的不同组合。
作为命题的语言就是世间事实的逻辑图式。正如画家用色彩与造型来表现世界,语言是对世界的逻辑模写,一个命题就是它所断言的事实的图式。|Qī-shū-ωǎng|图式说据说是维特根斯坦在大战期间的战壕中翻阅一本杂志得到的启发。杂志上说巴黎法院在裁决汽车肇事案时,常用模型来摆出事故现场,这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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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肇事的汽车,那代表马路的护栏……“命题就是事实的图式呀!”
维特根斯坦恍然大悟。
画家用寥寥数笔就可勾划出堂。吉诃德纵马远游的图画,命题“堂。吉诃德骑在马上”
(“aRb”)
它不正是堂。吉诃德骑在马上这一事实的逻辑图式吗?
图式中的每一要素都与外界事物一一对应,a对应于堂。
吉诃德,b对应于那匹瘦骨嶙峋的马,而且联结图式各要素的结构方式也与外界事物的结构相一致,aRb是堂。吉诃德骑在马上而非马骑在堂。吉诃德上(bRa)。图式和事实是同构的。这样有原子事实就必有原子命题与之相应。原子命题的组成部分必和原子事实的组成部分一一相应,一个名称代表一个对象,另一个名称代表另一个对象,当这些名称结合在一起时,它们的组合就如一幅栩栩如生的图画,代表了一个事物的状态。
既然世界是事实的总和,语言是命题的总和,语言和世界又是同构的,因此,语言是世界的图式。
一个命题作为一个逻辑图式,它总是对外界事实的一种模写,它有确定的含义,要么真,要么假。如果有人指着窗外万里无云的天空说“天在下雨”
(P)
,则显然命题P是假的(F)
;而当他指着窗外的滂沱大雨大叫“天在下雨”
(P)
,这尽管有些画蛇添足,但显然命题P是真的(T)。至于复合命题的真假则取决于组成它的原子命题的真假而定。比如说“天或在下雨或在刮风”
(pVq)
这复合命题显然是由“天在下雨”
(p)和“天在刮风”
(q)这两个原子命题组成,以T代表真,以F代表假,那pVq(p或q)的真值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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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q
pVqTF
TF
TF
F
F很显然只有在天既不刮风又不下雨时,pVq才是假的(F)
,其余的情况都是真的(T)
,pVq的真值就是TTF,而pVq(天既在刮风,又在下雨)的真值就是TF。
命题的真值表实际上涵盖了该命题的全部可能性,当然这是一种逻辑上的可能性。
pVq有4种可能,但在实际情况中,在某一个具体的地点与时间,成为现实的只能是其中的一种可能性。因此,由所有命题的真值函数表所包含的可能性的总和就是“逻辑空间”
,现实存在的世界只是逻辑空间的一个世界而已。在某个确定的地点与时间,天或下雨或不下雨,没有其他的可能性,也就是说,逻辑空间已限定了世界的界限,人类所能认识的世界也就是逻辑空间限定好的世界。
毫无疑问,逻辑空间是由作为命题整体的语言所规定的可能性的空间,因此,语言的界限也就是世界的界限。
“我就是我的世界”
,维特根斯坦顺理成章地推出了语言唯我论的结论来。这样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能够说的东西实际就是通过语言对逻辑空间中的一切事态的描述,是由命题所表达的东西,命题之所以能胜任这个功能是因为它是和事态同构的。
现在我们该规定一下什么是命题了。命题并不是什么随随便便讲出的话。
“A=A”
,“玖瑰花是红的”
,“苏格拉底是晴的”
,看来是形式相同的命题,但按维特根斯坦的分析,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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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之间有着截然不同的区别。
A=A是逻辑命题,它对事态不做任何断定,它不是现实事实的图式,它不表达任何具体的情况。比如一个不知苏格拉底是何方神仙的人向你请教谁是苏格拉底,你向他说“苏格拉底是苏格拉底”
,在问者听来,这等于一句废话。因此在维特根斯坦看来,所有的逻辑命题都是缺乏含义的,它们不表达任何具体的思想内容,它关于这个世界没有说任何实际的东西。但是它们决不是无意义的,它们是我们描述世界的“脚手架”
,就像在算术符号体系中的“0”的作用一样,它们也是语言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玖瑰花是红的”
,它确实表达了外界的一个事实,因而是有意义的。
一个命题要有意义必须具备两方面基本条件,一是这个命题必须符合语言的逻辑形式,说“苏格拉底红得大于”是毫无意义的,这句话不符合最起码的语法规则,你说得再清楚,人家也听不懂你的意思,因为它根本就没有什么意思。说“苏格拉底是晴的”
,是符合语法规则,但它不符合命题有意义的另一个条件即必须表达外界的事态,也就是说它必须是它所表现事态的图式,只有作为图式的命题才是有意义的,否则就是无意义的,只有有意义的命题才有真假。
因此“苏格拉底是晴的”不是假的而是无意义的。你尽可以指着一只鹿说“它是一只马”
,因为它毕竟还是一个有意义的命题,别人能听懂你的话,人家最多会说你是指鹿为马;但如果你指着鹿说“它是2的8次方”
,人家就根本就不会说你错了,人家会说“我根本听不懂你在讲什么东西”。
哲学中的大多数命题和问题,并不是错的,而是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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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们一而再、再而三地抱怨哲学没有进步,我们仍然忙于解决希腊人探讨过的相同问题,说这种话的人不懂得哲学不得不如此,维特根斯坦写道,这并不是因为柏拉图聪明绝顶,而是在于我们的语言没有变化,它不断诱使人们提出同样的问题。只要继续存在与“吃”
、“喝”等词功能相同的“是”动词,只要还存在“同一的”
、“真的”
、“假的”等形容词,只要我们继续讲什么“时代的河流”
、“辽阔的天空”等等,大家就将不断被相同的疑难问题所困惑。因此,哲学不应再是什么世界观,什么包罗万有的体系,它也不应是什么知识论,“哲学乃是一种活动”
,乃是澄清命题意义的活动,哲学家成了清洁工,他得负责语词的“清洗”工作。
“哲学唯一正确的方法是:除了能说的东西以外,不说任何东西。于是,只要有人想说某种形而上学的东西,就向他指明,在他的命题中他并没有赋予这些符号以指谓。”
一经哲学家的分析活动,所有无意义的伪命题皆被清除,余下皆是有意义的命题即自然科学的命题及缺乏意义的命题即逻辑学与数学。
这样哲学就为可思者、可说者与不可思者、不可说者划了一道“界限”
,凡可思者都可清楚地思,凡可说者都可清楚地说,“对不可说者,必须沉默。”
“界限”
在这里只是一个不恰当的隐喻,普通意义上的界限总是有形可见的,因而也是可以跨越的,比如孙悟空用金箍棒划的界限,尽管白骨精跨不过去,但唐僧却可以自由出入。维特根斯坦给思维划的界限是严格意义上的界限,试图越出这一界限的努力都是徒劳的,它就像如来佛的五指关,任凭你孙悟空有多大的能耐,怎么折腾也还是在他的手心里。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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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尽管这一界限不可说、不可思,却正是在说中、在思中显示出来。
“确实有不能讲述的东西,它们显示自己,它们是神秘的东西。”
我们现在就转向这神秘的东西,看一看为什么这神秘的东西是不可说的。
首先命题的逻辑形式是不可说的。
命题能表现全部实在,但不能表现逻辑形式。
“要表现逻辑形式,我们就得必须把自己同命题都置于逻辑之外。”
与此相关的形而上学的主体存在问题也是不可说的。形而上学主体即“哲学的我”
,它不是我的肉体,甚至也不是我的灵魂,因为肉体与灵魂都像其他东西一样,都是世界中的物事,是客体。真正的哲学的我不是世界的一部分,而是世界的界限。正如我所能看到的一切都是处在我视野中的一切,可是看到这一切的眼睛本身,就不能像视野中的一个对象那样被看见,你可以在镜中看到自己的眼睛,然而那看镜中眼睛的眼睛是永远无法看到的。
“哲学的我”即类似此眼睛,而由此哲学的我所限定的逻辑空间恰如眼睛展开的视野,你不能跳出自己的视野之外看视野,任何看到的东西都在你的视野之内,而视野本身恰恰在你所看到的东西中显示出来。
同样,生命意义与伦理问题也是神秘的而不可说清的。
命题只能陈述世界中发生的事情,而生命意义与伦理问题是相对于“形而上学的主体”而言的,如果这个主体不在世界中,那么一切价值与意义的问题也不是世界中的问题,因而也是不可说清楚的。
这样,维特根斯坦完全有理由说,即使在所有可能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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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问题都已得到解答的时候,人生问题依然未能触及到,但那时已不再有问题留下来,而这正是解答。
“人生问题的解决看来就在这个问题的消失中”
,“谜是不存在的,如果问题能提出来,也就有可能解答。”这是一个多么令人泄气的结论!
然而在维特根斯坦那里却也是一个言之有据的结论。他颇为得意地叹了一口气“哲学问题看来在根本上已经最后解决了”
,当然他也不忘提醒我们“解决了这些问题,所得是如何之少。”维特根斯坦不我欺也!
我们不想在此就维特根斯坦要求本应沉默的东西呱噪不已了。然而,维特根斯坦本人不也就其沉默的东西一再喋喋不休吗?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
,说这句话的人到底是知还是不知?
确实,任何一种宣扬沉默的哲学都是自我反驳的。
哑巴倒是沉默的,不过他却有强烈的要说的冲动。
“沉默是金”
这句话本身是“金”吗?我们不想在此玩弄文字游戏了。我们有理由向维特根斯坦发问:维特根斯坦君所说的一切是“A=A”的逻辑命题吗?当然不是;那么他所说是“天在下雨”之类的自然科学命题吗?当然也不是!那么他所说的一切命题也是无意义的啰。
“天哪!不要害怕谈论胡说,然而,你应注意你的胡说。”
维特根斯坦完全明白自己在“胡说”
,然而这毕竟是“重要的胡说”
:“我的命题由下述方式而起一种说明的作用,即理解我的人,当其既已通过这些命题,并攀越其上时,最后便会认识到它们是胡说(可以说,在其已爬上梯子以后,必须把梯子丢开)。”
不过这里仍有一个疑惑,依维特根斯坦的理论,人们只能理解有意义的命题,人们如何理解胡说?看来胡说还是有意义的。不过,维特根斯坦还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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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得及好好反省一下自己的胡说,便急急忙忙保持沉默了,他上山下乡当了一名小学教员,当时他刚30岁,是名副其实的知识青年。
实事求是地讲,维特根斯坦并不是一位受家乡欢迎的教师。很难设想他那孤傲的性格会让他和周围的乡下佬处好关系,最后因被指责体罚学生而不得不辞去教职。当然这期间他并没有白过,他出版了一本德语小学生词典,这是他生前出版过的仅有的两部著作中的一部!这部小词典的编写据认为与他后期思想的转变并非毫无关系,词的多义性以及句子的不同用法使他慢慢意识到《逻辑哲学论》中语言观的片面性。
接着,他又在一家修道院里做园丁,修剪草坪,栽培花木。他甚至还认真地考虑过是否做一名僧侣。不过,不久他姐姐给他找了一件差事,让他为她在维也纳设计一幢住宅,这花去了维特根斯坦两年的时间与精力,这座典型的现代风格的建筑物至今犹存,成了凭吊这位哲人的一个场所。
当然,这期间维特根斯坦并没有完全中断与外界的联系。
维也纳大学的教授石里克就与他有密切的交往。以石里克为核心的维也纳学派从维特根斯坦那里获益良多。据说,他的《逻辑哲学论》一书成了这个学派的“圣经”
,在一段时间里,被逐字逐句地加以讨论。
1928年维特根斯坦听了直觉主义派数学家布罗维尔(Brou-wer)关于数学基础的演讲。布氏在演讲中尖锐批评了当时思想界中逻辑崇拜现象,他认为日常语言与逻辑语言并无高低之分,日常语言的表达方法也并不完全以逻辑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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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精确性来进行,任何人工语言系统都无助于改变日常语言的状况。布氏的讲话犹如禅师的大棒给了维特根斯坦当头一击,据记载,维特根斯坦在这一晚恢复了强烈的哲学兴趣。
在朋友的劝说下,维特根斯坦终于在1929年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剑桥,他把《逻辑哲学论》当作学位论文申请哲学博士学位,自然他的两位师友罗素和摩尔做了主考官。罗素直接向他发难:维君一方面说,关于哲学没有什么可说的东西,另一方面说,有可能达到颠扑不破的真理,这是有点矛盾的。
结果,维特根斯坦拍着两位考官的肩膀大声叫道:“别急,我知道你们永远也不能理解这一点。”
于是这两位稀里糊涂的考官便把学位送给了这位无法理解的学生。从此以后,维特根斯坦一直在剑桥工作直到退休为止。在这期间他的主要精力都放在了《哲学研究》一书的写作上,这本书是对他前期思想的一个清算,但语言批判的思想依然未变,这部著作酝酿很久,但一直等到他去世以后才得以出版。
这部著作风格怪诞,行文中几乎没有一个哲学术语,全是一些平淡无奇的日常句子,然而却又非常的晦涩难懂,比如,“为什么狗不会假装疼?
是它太诚实了吗?
人们能否教会狗装疼?
也许教它在一种特定场合吠叫仿佛它很疼是可能的,即使它不疼……‘是身体感到疼吗?
‘是什么样的问题?
……
如果有人手疼,他的手并不这样说……人们并不安慰手,而安慰疼的人,人们看的是他们的脸……“无疑,维特根斯坦是在表达一种奇特的想法,但这种想法究竟是什么?他一直抱怨自己的思想被误解了,”传播思想是一回事,获得思想是另一回事。“
我们还是循着他在写好的序言中的建议来获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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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思想吧,他的建议是只有以《逻辑哲学论》中的旧思路为背景才能更好地理解《哲学研究》中的新思想。
如果说《逻辑哲学论》构造的是攀逻辑的楼梯而可通达的水晶宫的话,那么现在维特根斯坦对任何需要攀登梯子才能获得的东西不再有任何的兴趣:“因为我必须去的地方是我现在站在的地方”
,可以说前期维特根斯坦是热衷于搭梯登楼,而后期维特根斯坦则是忙于拆梯毁楼,“你的傲慢大厦必须折毁”
,“对于哲学家来说,下到愚蠢的山谷比登上荒芜的聪明高峰能有更多成长着的青草。”
在《逻辑哲学论》中,维特根斯坦将命题视为语言的本质,基本命题是对基本事实的描述,这样一种寻找语言普遍形式的冲动被后期维特根斯坦视为“对普遍性的渴望”
,认为这种寻找共同一致的本质属性的方法完全是一种本质主义的、还原主义的思维方式,是精神上的“一种巨大诱惑”
,是产生哲学混乱的根本原因。
比如说有足球游戏、象棋游戏、纸牌游戏等各种各样的游戏,但哲学家并不满足于此,他非要问游戏的本质是什么不可,仿佛游戏是在这些具体游戏之外的一件物事,他会振振有词:游戏总得有一个普遍共同的东西吧,不然你怎么会把它们都叫游戏?这好比一个儿童吃了苹果、梨、芒果等各种各样水果后还嚷嚷“我要吃一下水果的味道”。
语言好像工具,有各种各样的工具,受普遍性诱惑的人总要找出一个共同的东西来,他可能说所有的工具都是用来修改东西的,锤子用来改动钉子的位置,锯子用来改动木板的形状等等,但是尺子、胶水和钉子又是修改了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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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不知象为何物,我们把他带到动物园中指着一头大象对他说,“看!那就是大象。”从此他就知道象是什么东西了。终于有一天他也知道象棋中也有一个象,而且与动物园的象不同,我们便把象棋中的象放在他手里“这就是象棋中的象”
,他掂了一下重量,它是木头做的,有圆柱形的外观,这一切他都弄清楚了,然后恍然大悟道:“原来象棋中的象没有鼻子”
,我们能说他明白什么是象棋中的象了吗?
问题出在哪里呢?
问题在于哲学家们落进了同一个圈套,人们在本没有本质的地方总要想出一个本质来,就像一个掉进了捕蝇瓶中的苍蝇东撞一头西撞一头。实际上存在的只是一种“家庭类似”的东西,比如一个家庭,父子眉毛相似,女儿则和父亲长着模样相似的鹰钩鼻子,另外一些成员则在走路的姿态上相似,除了这种种类似之外,并没有一个本质相同的东西在后面。
“不要想,但要看!”维特根斯坦提醒那些迷路的羔羊。
“不要想”
并不是不要人们思想,而是不要人们总是把丰富多采的语言现象想象成只有一种普遍的形式、只有一种普遍的功能,我们知道这也恰恰是《逻辑哲学论》中的语言观。
“但要看”也不是东看西看,而是要认真观察在现实人类生活中语言使用的多样性、复杂性。描述功能固然是语言的一大功能,但却不是唯一的功能,钱可以用来买东西,但也可以用来去旅游,甚至也可用来折一只纸飞机,认为语言只是用来指称外界的事实,就如同认为钱只能用来买一种东西一样。
“这是一个苹果”这句话固然让人想起它是指一个苹果,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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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开!”
“啊唷!”
“救命!”
“好!”
“不!”你能否还想叫这些词指称一个什么对象?
什么是时间?什么是意义?什么是数字?哲学家总爱打破砂锅问到底,他们就跟喜欢发问的小孩子一样,大人曾几次给小孩画图画,然后说,这是一个人,这是一幢房子,等等,后来小孩在一张纸上胡写乱涂之后问大人:“这是什么?”
哲学困惑的一大根源就在于为一个名称找一个对应的实体,这是一种精神束缚,哲学家使用的语言似乎已经被过紧的鞋子挤变形了,他该脱下这只逻辑形式的紧脚鞋,踏上“生活形式”的粗糙地面上来了,哲学病主要起因于“偏食”
,它只用一种例子来滋养思想。语言不是干巴巴的命题体系,而是丰富多采的“语言游戏”
,描述性命题本身也是语言游戏的一种。发命令、报告一件事情、思考一件事情、作假定、画图表、编故事、猜谜语、开玩笑、请求、感谢、喝斥……有多少种语言的使用,就有多少种语言游戏,而这一切都最终奠基于“生活形式”之中。
词的意义就在于它的用法。
“什么是象棋中的象”?这不能靠测量文的体积、重量来确定,它的意义就在于如何使用它,它在象棋中起什么使用。这一思想与《逻辑哲学论》迥异,在《逻辑哲学论》中,语言最终是有名称组成的,一个名称代表一个事物,另一个名称代表另一个事物,其结合则代表一个原子事实。因此“甲信P(命题)”
、“甲想P”
、“甲说P”是一样的,它们只涉及一些事实及其对象的配合。在《哲学研究》中,P的意义并不在P本身,而在于P是如何使用的,在于使用P的语境。
“这是红的”
,可以是指着一个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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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说的,可以是舞台演员的一句台词,可以是特工人员的联络口令,可以是英文“This
is
red“的中译,等等,P离开使用的语境便不具任何确定的意义了。很多哲学谬误之所以产生往往就是因为把一些抽象的说法从其语境中割离出来。本来我们都很明白”我们明天9:30分见“
,“上班不要迟到哟”
,“我提前3分钟交了卷”……但哲学家却偏要问“时间是什么?”于是本来很明白的问题便越想越糊涂了。
任何游戏都得守规则,足球只能用脚去踢,但篮球就不行,为什么?这里没有道理可讲,这是规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语言游戏也有自己的规则,语言游戏的规则即所谓的“语法规则”。语法规则不只是语言学意义上语言规则,而是指决定一个语言表达式意义的规则,一旦进行分析我们就会分清哪些是表达事实的句子,哪些是表达语法规则的句子。
比如说“这根测量杆有3米长”和“一个欧几里德三角形内角和是180°”
,这两个句子表面的语法形式是一样的,但哲学的语法分析却表明,前者只是作为测量的实际结果,它的真假可以通过公认的测量步骤加以确定,因此说“这根测量杆有3米长吗?”是有意义的;而后者只是一个语法断言,它是说在欧几里德几何系统中三角形这个词是如何使用的,因此问“一个欧几里德三角形的内角和真是180°吗?”就像问“为什么足球用脚踢而不用手打?”
一样是无意义的,因为这是规定。
又比如“我有牙疼”和“他有牙疼”中的“有”的语法作用是一样的,但其深层的哲学语法却根本不同。
“你怎么知道你有牙疼?”这个问题是毫无意义的,同样“我不知道我是否牙疼”也是荒谬的,但说“我不知道他是否有牙疼”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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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有意义的了。因此关于疼的“有”的语法单称第一人称的现时态和其他人称的使用是不相同的。顺便提一下,牙疼的例子在维特根斯坦的讲堂上被反复使用,以致有人戏称为“牙疼俱乐部”。
凡规则都是公共的,遵守规则也是一种公开的实践活动,因此并不存在私人地遵守规则,也就不存在什么“私人语言”。
维特根斯坦所说的“私人语言”有其独特含义。私人语言不是指用公共语言来表达个人的心理感受如记日记,它特指一种只有这种语言的使用者才能了解的语言,别人不能用日常语言来解释这种语言的意义,也不能用观察来理解这些符号的意义,因为只有语言的主人才知道这些符号的意义,它是他直接的私人感觉。私人语言实际上是传统哲学的唯我论和不可知论的一个典型,唯我论尽管是非常荒谬的,但在哲学上却也是最难加以反驳的,一个唯我论者完全可以主张:我只能相信别人牙疼,但如果我牙疼,我就知道牙疼,因此,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是否真的牙疼,别人只能推测。
维特根斯坦的反驳是,私人感觉是无法通过私人语言来指称的。比如讲一个突然有了一种奇妙的感觉,他马上在日记中将之记下姑且说是E吧,从此以后,一旦他有类似的感觉,他就在日记中写下“我的E又来了”
,这看起来顺理成章,但维特根斯坦要问:你怎么保证后来的感觉就是E?
有什么标准可以断定这一点呢?
标准是没有的,当然日记的主人会说:只要对我来说正确的就是正确的。但这只能意味着我们再也不能谈论“正确”这个词了,因为正确这个词只有在会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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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况下才能被有意义地使用。
至于说只有我才知道我牙疼,维特根斯坦认为这句话中的“知道”是毫无意义的。牙疼的人可能捂住腮帮,也可能呻吟不已,甚至在地上滚来滚去,因此说“我牙疼”并不是说关于我所遭受到的牙疼的知识,而是在宣布牙疼,是牙疼的一种表达方式。因而说“我知道我牙疼”的实际意思无非是“我在牙疼”而不是说我知道有关我牙疼的知识。因此对于“我牙疼”这样的句子说“我真在牙疼吗?”或“我不知道我在不在牙疼”都是无意义的。
因此,唯我论的不可知论不是不可反驳的,也不是错误的,而是从根本上说是无意义的。
哲学问题的解决不在于争辩,甚至也不在于论证,最根本的解决方法是不解决这些问题而是清除这些问题。哲学家是这样一个人,他在能够达到健全的人类理解观念之前,先得治好他自己的许多理解方面的毛病。当哲学家使用“知识”
、“存在”
、“客体”
、“我”
、“命题”这类字眼并且想抓住事情的“本质”时,我们就得时时提醒自己:“这些字眼在一种语言中、在‘它自己的老家’中是否真是这样使用,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把字词从形而上学的用法带回到日常用法的老家。哲学不涉语言的实际用法,它只是描述语言的用法,它让一切保持现状,它将一切摆在我们面前,既不解释也不演绎,由于一切都在眼前,没有什么要解释的,”哲学问题应该完全消失!“
“真正的发现使我能够在想要从事哲学的时候罢手不干——使哲学得以安宁,因此哲学不再受它自身制造出来的问题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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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初步104
哲学对他来说再一次成为没有什么好搞的劳什子了,他私下给朋友的信中也说当哲学教授是“一件荒谬的工作”
、是一种“虽生犹死的生活”
,1951年4月29日,他对身边的医生说了一句颇耐人寻味的话:“告诉他们,我有过一个美好的人生。”然后便沉默了,当然这一次是永久的沉默了。
二、硬心肠的维也纳学派
事实真理与必然真理在哲学史上的划分由来已久。休谟在其《人类理解研究》曾对此划分做过一段经典的表述:抽象科学和论证的唯一对象是量和数,经验科学则只涉及事实与存在的东西。现在我们依这一原则去巡游一下图书馆,我们必然会造成什么样的浩劫呢?如果我在手里拿起任何一卷书来,例如一本神学书或经院形而上学书来,那么我们就要问:它包含任何关于数和量的抽象推论吗?没有。它包含有任何关于事实和存在的东西的经验推论吗?没有。那么我们就可以把它投进烈火中:因为它包含的不过是诡辩和幻想。
休谟这一问确实问出了问题,不过他却忘了问一下:《人类理解研究》是关于数和量的抽象推论吗?不是。那么它是关于事实和存在的东西的经验推论吗?
也不是。
这样问题就麻烦了。
幸好休谟疏于此问,不然我们今天就读不到这样一部颇有影响的哲学名著了,也就更不知道他曾提出过这么一个焚书的建议了。
休谟的香火终于延续了下来,前期维特根斯坦将自然科学的命题与逻辑、数学命题之外的所有言说斥为胡说,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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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西方哲学初步
休谟的影子在里面,至于受维特根斯坦影响颇深的维也纳学派更是将休谟的精神发扬光大,他们提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号“拒斥形而上学”。
作为一个有组织的学派,维也纳学派成立于本世纪的20年代,它的发起者是石里克(M。
Schick)
,他从1922年起就担任了有着实证主义传统的维也纳大学哲学系的教授,他是大物理学家普朗克(M。
Planck)的高足,据说他在1917年发表的《当代物理学中的空间与时间》一文深得爱因斯坦的首肯,他被认为是当时世界上能理解相对论的几个少数学者之一。由于石里克教授本人在人格与智慧上的魅力,在他周围很快集结了一个由数学家、科学家和哲学家组成的小团体,这就是赫赫有名的维也纳学派,由于他们把逻辑分析与实证主义相结合,因此他们的观点又被称为逻辑实证主义。魏思曼(F。Waisman)
、哈恩(H。Hahn)
、费格尔(H。
Feigl)
、卡尔纳普(R。
Carnap)
、纽拉特(O。
Neurath)
、哥德尔(K。
Godel)
、克拉夫特(V。
Kraft)是其中的佼佼者。
这个学派定期聚会,合作研究,很快就形成了共同的思想倾向。
1929年卡尔纳普、哈恩、纽拉特联合发表了《维也纳学派——它的科学世界观》一文,宣布自己归属于休谟、孔德、马赫为代表的经验主义、实证主义传统。翌年主创办了自己的刊物《认识》。
维也纳学派很快就成了当时世界哲坛颇有影响的思想流派,世界各地都有它的支持者、同情者。在柏林以莱欣巴赫(H。
Reichen
bach)
、亨普尔(Hempel)为代表的柏林学派,在华沙卢卡谢维奇(J。
Lukasiewicz)
、塔斯基(A。
Tarski)为代表的华沙学派与之遥遥呼应;在英国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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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初步304
年轻的艾耶尔(A。
Ayer)为之摇旗呐喊;在美国、在法国、在捷克、在斯堪的那维亚也都有响应者。
30年代后,随着纳粹势力的扩张,维也纳学派的活动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1936年,学派的领袖石里克死于非命。学派的主力成员,卡尔纳普、哥德尔、费格尔以及莱欣巴赫、亨普尔、塔斯基也纷纷移居美国。当德军宣布占领奥地利时,这个学派也就最后解体了。不过随着学派成员流落他乡,学派的思想也在世界各地得到了广泛传播,特别是在美国,由于卡尔纳普等人的活动,逻辑实证主义一时成为当时美国哲学界中的“显学”。它很快便与美国土生土长的实用主义思想产生了有益的互动,最终产生了以蒯因(W。
Quine)为代表的逻辑实用主义。另外,普通语义学、操作主义都或多或少受到过它的影响。
拒斥形而上学本来并不是维也纳学派的专利。早在第一代实证主义者孔德那里,形而上学就因为超出人类的有限经验范围而被拒于人类的知识系统之外;在马赫为代表的马赫主义那里,由于将世界本原归为非心非物的“中立要素”而使形而上学失去了立足之地。维也纳学派拒斥形而上学倒不是因为形而上学问题太难超出人类的认识能力而无法得到解决,而是因为形而上学问题根本就不是一个真正的问题,它只是一个伪问题,因而它根本上无意义的,故必须加以拒斥。
那么,什么是真正的问题?
什么是伪问题?
什么是有意义?
什么是无意义?这就涉及到意义标准问题。
这个标准就是证实原则。证实原则并不是去验证命题的对与错,这不关乎哲学家的事,要紧的是在问命题对错之前先要看看这个命题是不是真正的命题,真正的命题才有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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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西方哲学初步
之分,因此与真正的命题相对的不是错误的命题而是虚假的命题,是伪命题,伪命题没有对错之分,它根本上就是无意义的。
因此维也纳学派所要解决的问题不是一个事实问题,而是一个逻辑问题。
有意义的命题有两种,一种是其真假只是由于形式,比如说“一切未婚男子都没结婚的”
,其中“未婚的”一词就包含有没结婚的意思,也就是说句中的谓词(没结婚的)完全可以在主词(一切未婚的男子)中分析出来,因此这类命题就叫“分析命题”
,分析命题不告诉我们任何实际的内容。另一种命题其真假并不在于其形式而在于验证,这类命题就叫“综合命题”
,比如说“这朵玫瑰花是红的”
,我们从主词(玫瑰花)中并不能必然推出谓词(红的)
,它对实际内容是有所定的。现在维也纳学派就可以给意义标准一个概括了:命题的意义在于证实它的方法,这也就是所谓的证实原则。按照这一原则,要使命题有意义就必须能给人指出在什么条件它可以是真的,在什么条件它可以是假的。比如说“一个针尖上可以站三个人”这话听起来虽然有些别扭,但我们总可以找三个人,让他们站在针尖上试一下(当然不会有人想试)
,换言之,我们总可以找出证实它的方法,因而是有意义的命题。但说“一个针尖上可以站三个天使”则就是完全无意义的命题了,这是根本无法加以验证的,我们无论如何也请不来三个天使到针尖上站一下。
证实是原则上的可证实性。限于技术,有的命题可能在某个时候无法加以实证的证实,但在原则上或者说在逻辑上可以证实。比如说“太阳的中心有一座300米的金山”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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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初步504
于今天的技术,我们的宇宙飞船尚不能接近太阳,更无从接近它的中心,但这命题毕竟是有意义的,我们总可以设想将来会有一天由于技术的发展可以去证实它。也就是说这个命题尽管在实际中证实它是不可能的,但在逻辑上总是可能的。
但是如果有人说,在每个电子内部有一种核子,但它是绝对无外发作用的,因而在根本上是无法感觉到的。那么这就是一个无意义的命题。因为我们会向提出这一假设的人质问:你所说的核子存在到底指什么?那么他只能答复:他认为在电子之内总有这样一种东西存在。我们还要问:如果这种东西不存在的话,那又怎样?
他必须回答:它的不存在,从现象方面看,完全与过去没有什么不同。这样它的存在与不存在与可以观察的东西无任何共同点,与所有可以观察的东西没有任何联系,这也标明他所说的一切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在这种情形下,它不仅在事实上是不可证实的,而且在逻辑上也是不可证实的。
当然有一些陈述虽不能直接证实,但可以间接证实,比如命题P1“这把钥匙是铁制的”
,限于手头的工具我们无法通过测量比重或分子结构来验证它到底是不是铁制的,但如果我们手头有一块磁石,那么我们就可以把钥匙放在磁石边,如果它把钥匙吸住了,那么它就是铁制的,这就是间接证实。
这里面有一个推导过程:P1“这把钥匙是铁制的。”这是一有待验证的命题。
P2“如果一个铁制的东西置于磁石附近,就会被吸住。”
这是已被证实了物理定律。
P3“这个物体是块磁石”。这是已证实的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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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西方哲学初步
P4“这把钥匙放在磁石附近”。
这是现在由我们观察直接证实的。
从这4个前提中我们就会推出结论:P5“这把钥匙将被磁石吸住。”
作为意义标准的证实原则一旦确立,那么一切陈述如要有意义就得通过这一关的检验。证实原则就好比照妖镜,一切似是而非的伪命题,一切形而上学命题都在它面前原形毕露了。无意义的伪命题有两种,第一类是在句法结构正确的陈述中出现了无意义的词。这些无意义的词充斥于形而上学的文献中,诸如“本原”
、“无条件者”
、“虚无”
、“理念”
、“物自体”
、“绝对精神”
、“绝对”
、“本质”
、“自在的存在”
、“无限”
、“非存在”
、“神”
、“天使”等等。就以神为例吧,在神话里,神这个词还是有意义的,它有时是指一些物质性的东西,它被供奉在奥林匹斯山上、天上或地上,总之它在一个可观察的范围内施展自己的力,因而在经验上是可以证实的。尽管它是假的,但毕竟却是有意义的。但形而上学中的神,完全指一种超验的东西,它与任何物质性的东西没有任何联系,因而说“神存在”并不是错的,也并不存在违背不违背自然科学的问题,它根本不是一个有意义的命题。但我们一定要注意这并不表明维也纳学派赞成无神论,因为按照意义标准来衡量,说“神不存在”的无神论与说“神存在”的有神论同样都是无意义的。
第二类无意义的伪命题是本身有着意义的词,却以一种不合句法规则的方式组合起来的陈述。比如(1)“凯撒是和”
(2)
“凯撒是一个质数”
,句子(1)的构成是违反句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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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初步704
因为句法规则要求第三个位置不可用连词,而应用名词和形容词才有意义,如“凯撒是一位将军”
,“凯撒是勇敢的”。句子(2)在句法上是正确的,但依然是无意义的,因为质数是数的特征,不能用来说明人,因此(2)看似一个命题,实则不断定任何东西。因此,当形而上学声称以研究超验的本质领域为己任时,这种研究的结果因其在原则上是不可证实的而变得毫无意义。形而上学是一门空洞无物的学科。它的问题是虚假的。形而上学命题既不是对的,也不是错的,而是毫无意义的胡说八道,因而必须予以拒斥。
如果说形而上学只不过是一些毫无意义地拼凑在一起的词,那么古今中外有那么多人,其中不乏聪明绝顶的人士,在形而上学上花费了那么多精力与热忱,这又作何解释呢?如果形而上学的书籍的内容连错误都称不上而是空洞无物,那又如何解释它们至今还给读者如此强大的影响这一事实呢?
原来形而上学虽然不具备理论方面的内容,虽然不是对存在事态的表述,但毕竟还是有其内容,它是对人生总态的表达。
语言有两种作用,一种是表达作用,一种是表述作用。
比如“祖国啊,母亲!”只是表达了一种对祖国的感情,绝不是对祖国的性别的一种表述。
一首其中出现“阳光”
、“彩霞”
等词的抒情诗也并不是在告诉人们气象学的知识,而是在表达诗人的某种情感,它不具表述的意义,不具理论的意义,它不包含知识。同样,形而上学命题像抒情一样,只有一种表达作用,没有表述作用,它们既不包含知识,也不包含错误,它们完全处在知识的领域之外,处于真或假的讨论之外。一元论的形而上学体系或可表达一种和谐宁静的生活方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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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4西方哲学初步
元论的形而上学体系或可表达一个把生活看作是永恒的斗争的人的情绪状态;唯物论常常是心理学家称之为外向的那种性格类型的征象,它是以容易与人和物发生联系为其特征的,唯心论是一种对应的所谓内向性格类型的征象,这种性格类型倾向于从不友好的世界退却而生活在他自己的思想和幻想中。但形而上学与抒情诗有一决定性的差别,通过形而上学的作品形式,形而上学冒充它本来不是的东西,形而上学家本人怀有一种幻想,认为形而上学的命题总谈了点什么东西,总表述了一些事态。
他们自己以为是真假王国中的游客呢。
自以为是的形而上学家为了反对其他同样自以为是的形而上学家而进行不断的论辩,是其所是而非其所非,这样,不仅读者给欺骗了,而且形而上学家本人也给欺骗了。可是一位抒情诗人从不企图在自己的诗里驳倒其他诗人的陈述,因为他知道自己是在艺术的领域里,而不是在理论的领域里。因此艺术才是表达基本态度的恰当手段,形而上学是不恰当的手段,形而上学家努力幻想在一元论体系中表达的和谐的感情和态度,在莫扎特的音乐里更清晰地表达出来了。当一个形而上学家在二元论体系里用语言表达他对人生二元的豪迈态度时,岂不是因为他缺乏贝多芬的才能,不能用恰当的手段表达这种态度吗?
形而上学家乃是没有音乐才能的音乐家,乃是没有诗才的诗人。
他们有在理论环境中工作的强烈爱好,但它既不在科学领域里发挥这种爱好,又不能满足用艺术表达的要求,倒是混淆了这两个方面,弄出一种对知识既无贡献,对人生态度的表达又不相宜的怪物,形而上学可以休矣!哲学应该一劳永逸地对形而上学关上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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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初步904
那么哲学的另一个重要分支伦理学呢?伦理学探讨的是人如何行动的知识,是对规范知识的探求,它究竟能否通过意义标准的检验这一关呢?对这个问题维也纳学派内部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学说,有的成员(以石里克为代表)认为伦理学是一门事实科学,它是从人性和生活的事实中产生的。是与实际的东西打交道,因而是有意义的。有的成员(以卡尔纳普为代表)则坚持认为伦理学与形而上学一样,也只是一种情感表达而已,没有任何认识意义,这就是所谓的“情感主义伦理学”
,这种伦理学思想在本世纪的哲学界颇有影响。
在情感主义伦理学家看来,伦理判断全是价值判断、规范判断,它不涉及任何事实,从“甲是瘦的”
(这是事实判断)根本推不出“甲是善的”
(这是价值判断)
,价值与事实是截然不同的两个领域。尽管我们可以运用道德来影响、指导个人的行为甚至建立道德法庭对个体行为加以评判,但无论如何道德判断本身并没有用来描述任何实际的事态,它只是在表达某种赞成与反对的态度。
很多人可能无法接受这个解释,比如说“杀人是不对的”这一道德判断难道不是对杀人这一事实所作的一种断定?
当然“杀人是不对的”和“天是晴的”形式上是相似的,都具有陈述句的语法形式,这也使人们误认为价值陈述是一个断定陈述,因而和“天是晴的”一样具有真假。实际上如果对之进行分析我们就会发现“杀人是不对的”原本就不是一个有认识意义的命题,它的真正表达是“不准杀人!”就像说“杀人啦,呸!”一样,并未说出任何真实或虚假的东西来,它只是一种愿望的表达而已。
原来伦理与价值之争只是趣味与态度之争,而不涉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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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西方哲学初步
何事实的内容。设想约翰和斯密斯这对爱争吵的老友在咖啡馆里见面了。约翰呷了一口咖啡,咂了一下嘴说“这咖啡是好的”。斯密斯听后跟着也呷了一口,却皱起了眉头,“这咖啡是不好的”。
于是两人就咖啡是好是坏发生一场争执,如果这时有一位情感主义伦理学家在场就说是古德曼吧,他就会出来打圆场了:“约翰先生,你说这咖啡是好的,好在哪里呀?”
“这个吗,它苦中带涩,喝起来很过瘾。”约翰答道。
“那么,斯密斯先生,你说这咖啡不好,为什么?”
“它又苦又涩,有什么好?”斯密斯抱怨道。现在轮到古德曼做总结了:两位先生对咖啡在认识方面是一致的,都认为它既苦且涩。因此二位所争根本不是事实之争乃是口味之争。
约翰先生无非想说,我喜欢它,你也喜欢吧;而斯密斯先生的意思是,我不喜欢它,你也别喜欢吧。
当然有人会对此提出异议,“杀人是不对的”
并不只是一种情感与态度的表达,它还暗含着:“如果你杀了人,你就会受到良心上的谴责。”但是,这个陈述绝对不能从“杀人是不对的”这个陈述中推出来,它只能从人的性格和情绪反应的心理学陈述中推出来,这些陈述是可以证实的,是有意义的,但它属于心理学而不属于哲学。规范伦理学不管具有命令的形式(“你应当不应当……”)还是具有价值的形式(“……
A是好的坏的“)都是没有认识意义的,它和形而上学一样是A空调无物的。
传统的哲学地盘就这样被一一瓜分了。规范伦理学跟着形而上学一起被赶出哲学的大门在情感表达的艺术领域找到了栖身之地;与心理学相关的伦理学部分则跟着心理学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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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初步114
登进了事实表述的科学殿堂。
哲学只剩下一块逻辑学的孤岛,它唯一正当的任务就是逻辑分析,以往混在人类知识系统中滥竽充数的形而上学与规范伦理学被清除出门就是逻辑分析的一大成果。
不过,逻辑分析不仅善于破坏形而上学的旧世界,而且它也善于建设科学知识的新世界。在这个经过逻辑分析的知识世界内部,所有的概念与命题都不仅是有意义的,而且它们相互之间也因存在着某种推导关系而成为一个有机系统。
这个系统的基础是一些最基本的概念,这些基础概念并不是由其他概念推导出来的,而是在经验中直接给予的。它是知识系统与实在接触的基点。毫无疑问,只有自己经验到的东西才能被看作是直接给予,是最明白、最可靠的。这种把个人的直接经验作为知识系统基础的程序就叫做“方法论上的唯我论”
,因为这种“唯我论”不是任何形而上学的意义,它并不是主张只有唯一的主体及其经验才被认为是存在的。它只是指出这样一种程序,即一切经验概念都应被还原到当下的“所予”
、还原到个人的直接观察,比如“目前,在我的视野中有一个红色的三角形”。
这种通过观察而记录下的句子都是以个人感觉材料为出发点的,这样一种语言就称为“现象主义”
的语言。
这也是传统英国经验论所一直坚持的语言。
哲学的任务即是把一切知识都以一种最终可以还原到现象主义的语言形式表述出来,这样整个人类的知识系统都最终建立在直接给予的知识这一牢固的基础上了。
这种以现象主义语言统一科学的努力后来遇到了种种困难,这种语言本身带有的主观性色彩带来了极大模糊性,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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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西方哲学初步
一个患黄疸性肝炎的科学家将蓝色的天空依其个人的感觉经验而记录成“天是黄的”之时,当心理学家甲将A教授因学生直呼其名而面露不悦之色记录为“A发怒了”
,而心理学家乙将B教授因同事当众骂他“乌龟”而气得暴跳如雷也记录为“B发怒了”
之时,统一科学的理想主义者们能容忍这一切吗?
“物理主义”的语言便登场了,物理主义的语言是一种主体间的语言,因而也是一种普适性的语言,它是一种纯粹定量的语言,这样就完全避免了现象主义语言的模糊性、歧义性。
比如说“A先生发怒了”
翻译成物理主义的语言即是,在某时某地,A先生的脉搏跳动多少多少次每秒,血压为多少多少,呼吸情况如何如何,等等,这样A先生的轻微的愠怒,B先生的极度的愤怒与C先生的假装的发怒都由于统一成物理主义的语言而变得精确与客观了。这样仅仅由于实际分工的原因而分割开来的各个经验科学在物理主义的统贯下而构成了一个无所不包的统一科学,人类的知识系统最终经过哲学的逻辑分析而成为通体透明的水晶宫。
维也纳学派统一科学的理想不可谓不宏大,但到后来这一理想越来越被视为沙漠中的海市蜃楼了。发怒的人脉搏加速、血压升高,那么狂喜的人呢?恐惧的人呢?假设某个猴子在发怒时与某个人在发怒时,量化指标完全是一样的,我们能说两者的发怒完全相同吗?维也纳学派的数字崇拜到了完全忽视“质”的地步,他们究竟想把人类的知识引向何处去?喜怒哀乐这些最简单的心理现象都无法加以彻底地量化而翻译成物理主义的语言,更何况人类内心深处的情感与思想呢。维也纳学派最后也不得不承认,我们关于世界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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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初步314
知识始终是不确定的和不断需要加以纠正、改变的,它好像一只找不到港口的船,因此不得飘浮在海上进行修理和重建。
随着时间的推移,维也纳学派的一些合理思想已被分析哲学的其他一些流派所吸纳,而它思想中的一些内在缺陷也逐渐暴露无遗,尤其是作为意义标准的证实原则这一逻辑实证主义的核心思想也受到了多方面的质疑。
英国哲学家波普尔(K。
Poper)
曾非常严厉地批评维也纳学派的意义划界标准并没有排除明显的形而上学陈述却反而排除了一切最重要最有意义的科学陈述。因为自然科学的命题基本上是全称命题,而全称命题按照证实原则是永远无法被完全证实的。比如说“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
,即使我们观察了100只天鹅都是白的,但也不保证第101只天鹅肯定就是白的。后来维也纳学派也放弃了完全的证实标准,而提出“确证度”这一较为宽松的要求,所观察到的白天鹅数越多,“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的确证度就越高。波普尔的反驳是,假如用一群天鹅做论据,就说有100只白天鹅和1只黑天鹅,在这里白天鹅的实例确证不是0而是非常接近1。
全称命题不能从单称命题中推出,普遍规律只具有零度的可能性,人们所能观察到的次数纵使再多也是有限的,根本无法与无限情况相比,但全称命题是完全可由单称命题来反驳。
实际上,只要观察到一只天鹅是黑的,“所有的天鹅是白的”就得到了完全的证伪,于是波普尔提出了一个大胆的“猜想”
:只有在原则上可以证伪的命题才是有意义的科学命题。科学划界的证伪原则取代了意义划界的证实原则,科学之所以是科学是因为它在原则上是可以被证伪、被反驳的。科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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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西方哲学初步
就像是一种禁令,它不容许的某种事情发生,而且一种理论不容许的事情越多,就越好。一种不能用任何可以想象到的事情反驳掉的理论是不科学的,不可反驳性不是理论的长处,而是它的短处。牛顿定律之所以是科学,是因为我们总可以在原则上设想许多实验对它进行反驳,一旦实验的数据与之相左,它就被证伪了;占星术之所以是呈伪科学,是因为我们永远无法反驳它,它可以容许任何事情发生,换言之,它在任何可以设想的情况下都是正确的,因而它也就是伪科学了。依照这个标准,波普尔将弗洛伊德主义打进了伪科学的冷宫。他认为弗洛伊德能用同一种理论(比如“反作用形成”)解释完全对立的两种事实,也就是说,任何情况都反驳不了弗洛伊德。应指出波普尔的证伪原则尽管有颇多启发意义,但它自身也有许多问题,数学与逻辑命题是无法反驳的,存在命题也是无法反驳的,比如谈“世界上存在黑天鹅”
,即使我们找了100只无鹅都呈白的仍无法反驳这个命题,相反只要我们找到一只黑天鹅,这个命题就得到证实了。
给予维也纳学派“证实原则”真正沉重打击的是美国逻辑实用主义者蒯因,他在《经验主义的两个教条》这篇经典性文章中直接瞄准证实原则的理论根基即两类命题的划分,蒯因教授通过对分析命题中“分析”一词的分析,认为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之间并不存在一处真正的界限。逻辑实证主义鼓吹的两类命题的划分本身就是一个非经验的形而上学的信条。
实际上,证实原则本身的合法性问题也一直困扰着逻辑实证主义者,毕竟证实原则本身既非一分析的命题又非一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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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的命题,它岂不也是一形而上学之胡说?维特根斯坦曾勇敢坦承自己在“胡说”
,但维也纳学派的成员们却不甘自己苦心经营的一切到头来也被斥为胡说,但却又提不出令人信服的证据,最后他们也只得承认证实原则只具有一种界定的而非经验的地位,它没有任何强制力量要求人们加以接受,就像香烟盒上印的“吸烟有害健康”
一样,它只是劝告性的。
但是正如烟民并不因“劝告”而不去吸烟,形而上学家又何必去接受证实原则而去放弃自己的形而上学冲动呢?
实用主义大师詹姆士曾将哲学家分成两种气质类型,一类是软心肠的,这类哲学家多是理性主义的、观念论的、有宗教信仰的一元论者;另一类是硬心肠的,这类哲学家多是经验主义的、唯物论的、无宗教信仰的多元论者。用这种二分法去套传统的哲学家,颇多牵强与不妥,但用在维也纳学派这里倒很适合,维也纳学派可以说是典型的硬心肠学派,他们强调事实几近于事实崇拜的地步,不管软心肠的哲学家如何花言巧语,他们总不为所动,他们只会摊开两只冷冰冰的大手:“拿事实来!”这确实把那些喜欢构造体系的形而上学家大大地将了一军,上帝是无论如何是拿不出来的,甚至人类微妙的精神活动也是无法拿出来的。但是如果说有意义的命题专指自然科学的命题,软心肠的哲学家或许会乐于承认自己的形而上学并不是自然科学,他们甚至也会承认形而上学没有认识的意义,不过他们要向硬心肠的哲学家表明,恰恰是那些拿不出来的东西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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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语词丛林中漫游
我们已经说过,维特根斯坦的思想先后启迪了两个学派,一个是维也纳学派,另一个是日常语言学派。维特根斯坦本人从来无意于创立什么学派,他总担心自己的思想被追随者们误解,他甚至在私下场合表示他乐于看到他的所有著作都毁掉,只要把他的学生和信奉者出版的东西也随同一起毁掉。
“每一种付出很大代价的思想都带来了许多廉价的思想”
,他抱怨道,不过他也承认“其中一些还是有价值的”。现在就让我们看看这些还有价值的东西吧。
1930年,维特根斯坦重返剑桥之后,开始阐发一种哲学治疗观,认为被哲学问题所困扰的人实际上是在精神束缚中遭受痛苦的人,哲学的任务应该是“治疗”
,它使人们摆脱精神束缚的痛苦,哲学问题没有答案,因为它根本上不是真正的问题——这是哲学问题的唯一答案!这可能使一些热衷于哲学问题解答的人感到不满,但却吸引不少青年哲学家,他们聚集在维特根斯坦的周围,从事哲学治疗的工作,这就是所谓的“剑桥学派”。其中最著名的代表人物是威兹登(J。
Wisdom)
、另外还有保罗(Paul)
、马尔康姆等人。剑桥学派将维特根斯坦的哲学分析视作是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形而上学家的疑惑犹如精神病患者的焦虑一样使人感到苦恼,哲学家与疯子、精神病患者之间的唯一区别在于他能为自己所采取的极端行为提出辩解与证明,哲学家总能为自己的愚蠢行为提供一些聪明的理由。只有通过分析才能使人们从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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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初步714
困惑中解放出来,使人们形成一种真正洞察事实的能力。
二战以后,特别是维特根斯坦去世以后,英国哲学的中心从剑桥转移到了牛津大学,以赖尔(G。
Ryle)
、奥斯订(J。
Austin)
、斯特劳森(C。
Strawson)为代表的“牛津学派”进一步发挥了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中的语言观,并在此基础上对一些传统的哲学问题做了一些有价值的探讨,他们都重视日常语言的分析,因而又被称为“日常语言学派”。
维特根斯坦曾留下“言词就是行动”的名言,奥斯汀在维特根斯坦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言语行为”学说,把语言纳入了人的行为这个广阔背景下加以考察,说话即办事,言语不只是说话者说出来的有意义的词句,而且也是他做出来的有目的行为。比如说:“我要来参加这个会”这句话并不是描述一件他所做的事情,而是作出一个承诺,它是一种行为,因此这是“行为话语”而不是“记述话语”。
“我命名这只船为爪哇堂号”。
“我向你道歉。”
“我欢迎你。”
这些言语都属于行为言语,它们并无对错之分,但完成这些行为必须在适当场合下进行,比如,说“我命名这只船为爪哇堂号”得先有一个保证,你是有资格命名它,如果你根本没有命名资格,你的行为话语便是失效的。又比如“我欢迎你”
,如果你带着满脸的不耐烦甚至怒气说这句话,人家就会说你的欢迎行为是无诚意的。
在实际生活中,行为式言语与记述式言语之间界限并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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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渭分明,比如说“你把脚踩在我鞋上了”
,看起来这是典型地记述一件事实的记述式言语,但它真正的意义却又是行为式的,它无非等于说:“请把你的脚移开”。在《如何以言行事》一书中,奥斯汀便抛弃了记述式与行为式的二分法,而提出三种不同的言语行为的划分法。
第一类是语意行为(又译以言表意的行为)
,这是一种说出了某种具有一定涵义和指称的语句的行为,它发出一些字词的声音并按照句法将词与词连结起来;第二类是语旨行为(又译以言行事的行为)
,它指那些说出一个句子这件事本身就构成某种行为的句子,说话者完成“答应”这种行为是在说出“我答应……”当中完成的;第三类是语效行为(又译以言取效的行为)
,说出某句话往往会对某个人的思想、情感或行为产生某种效果。
“他说这是真的”是语意行为;“他争辩说这是真的”是语旨行为;“他使我相信这是真的”是语效行为。
其中,语旨行为是言语行为中最重要的一种,它有五大类型,一是断定式即做出判定或裁决、做出某种评价等。二是施行式,如指定、警告、命令,这里有某种力量、权力或影响被加以行使。三是承诺式,如答应,允诺、宣布意向等,借此以表白自己。四是行为式,如道歉、祝贺、表扬、咒骂、挑战等,它与态度及社会行为有关联。五是解释式,如“我主张……”
、“我提出……”
、“我假定……”
,它阐明我的主张如何同论证或谈话的过程相适应。
这种对语言的分析实在细致入微,甚至有些琐碎不堪。
除了展示语言行为的丰富性、多样性之外,这种分析也有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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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初步914
突破事实—价值二分法的偏狭,因为在语言行为中事实与价值往往是结合在一起的,另外也有助破除“描述的谬误”
,语言的功能不只是描述世界,它本身即是这个行为世界中的一部分。
赖尔教授则从心—身观上进一步发挥了维特根斯坦后期的心理观,他的代表作是《心的概念》。这部著作瞄准了笛卡尔物有广延而无思想、心能思想而无广延的二元论思想,他将这种二元论称作是“机器中的幽灵说”
:人既有身又有心,身心关系犹如一架机器和一架藏在机器中的幽灵,这个幽灵主宰着机器的运转。这种二元论在哲学史上影响甚大,但本身又有无法克服的矛盾,一是无广延之心与无思想之身如何发生实际的关联?是身作用于心还是心作用于身?二是他人之心如何认识?赖尔的解决的独特之处在于他并不纠缠于心身关系问题本身上面,而是揭示“机器幽灵说”中暗含的“范畴错误”。
“范畴”是指语句的逻辑类型,“范畴错误”是将属于某一逻辑类型的语句误认为属于另一逻辑范畴。比如说,一个外国人首次访问牛津大学,他参观了许多学院、图书馆、运动场、博物馆、学科系之后,他问道:“那么大学在哪儿?”这个来访的外国人在这里便犯了范畴错误,“大学”
这个词与其他机构并不属于同一范畴。笛卡尔“机器中的幽灵说”其错误根源就在于将叫作“精神”的事物与叫作“物体”的事物等量齐观:既然不能把心理行为的理解为表示机械过程发生的词,那就必须把它们理解为非机械过程发生的词;物遵守机械因果法则,心则遵守非机械因果法则;物处于空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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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西方哲学初步
则处于非空间中;物是外在可观察的,心则是内在可反省的。
这样物与心的区别只不过是同一范畴(如事物、属性、原因、结果)下的普遍框架内的区别了。二元论者在轻易断言既存在物理过程又存在心理过程时,早已不自觉地犯了范畴错误。
一位顾客可以说他买了一只左手的手套和一只右手的手套,但不能说他买了一只左手的手套、一只右手的手套和一副手套,因为这样就把不同范畴的词连在一起了,将心理过程与物理过程相提并论也犯了同样的错误。
唯物论和唯心论之争,亦即不是存在心就是存在身之争,也同样是荒谬的。
实际上,心这一概念并不是与身并列的范畴,现实存在的只有身和其他物体,实际发生的事件也只是物理事件,所有关于心的命题不是描述身的行为的直言判断的命题就是在想象可能会发生的身体行为的假言判断的命题。比如说“习性”这样一种所“心”的现象,严格说来它并不是一种心理状态或过程,说这个人有某种习性和说这个人有胳膊有腿并不属于同一逻辑类型。习性无非是指做出行动或反应的能力倾向,我们说X有一种习性无非是说X在某种情况下就说是C吧,往往会做出Y这类事情来。说盐有可溶性并不是指盐里面存在一种可溶性这种实体,而不过是指一旦将盐放在水中,它就会溶解。
我们说某个人是“聪明的”
、“愚蠢的”
、“灵敏的”
、“迟钝的”
也并不是指他的内在的智力活动中存在这一类的实体,而是指他能否做以及如何做某种事情。一般人总爱把智力活动看成是内在的思考过程然后再指导行动这样的双重活动,这种先知后行的智力观不仅不符合实际的行为过程,而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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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初步124
带来逻辑上的恶性循环。
棋手并不是先背诵一下棋的规则,然后再回忆一下棋谱,然后再走出一步妙棋的,如果要先学会规则才能学会下棋,那又得先学会学习规则的规则,而要学会学习规则的规则,那人得先学会学习学习规则的规则的规则……这必然导致无限后退而永无止境。
赖尔教授对“系统地引人误解的表达式”的研究也颇有影响。他指出在日常生活中有四种类型的表达式,往往会引人误解。
一种是似是而非的本体论陈述。诸如“食肉的牛不存在”
,这样的表达式往往使人误以为我们是在以一种独特的方式谈论“食肉的牛”
,实际上说“食肉的牛不存在”
,它的真正逻辑形式是“没有任何东西既是一头牛又是食肉的”。
任何关于“X存在”或“X不存在”的判断,并没有断定或否定X具有某种属性,“存在”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谓词,说鲍德温先生是一个实体,是一个实在,是一个对象,是客观存在的,是一个基质……这些陈述没有一个是真正说到鲍德温先生的。
第二类是似是而非的关于共相的陈述。人们经常说“不守时是应受谴责的”这类表达式,这看起来与“琼斯是应受谴责的”陈述很相似,于是哲学家就很容易认为世界上有两种对象,一种是像“琼斯”这样的殊相,一种就像“不守时”这样的共相。但说一个共相是应受谴责的,这显然是荒谬的,“不守时”不会因为受到谴责而脸红更不会去狡辩,因此,“不守时是应受谴责的”的真正逻辑形式应是“不守时的人是应受谴责的”
,这样原句中容易被误为主体的东西(不守时性)现在则成了属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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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西方哲学初步
第三类是似是而非的描述短语。比如说“琼斯的长子今天结婚”
,“琼斯的长子”就是描述短语,它并不是一个专名,它实际上只是一个表语表达式而已。
“琼斯的长子今天结婚”
这一陈述的完备含义应是某人(1)是琼斯的儿子(2)比琼斯的其他儿子都年长以及(3)今天结婚。除非上述三个或更多的陈述成分为真,否则整个陈述就不可能为真。
第四种是在指称上似是而非的特定词组。这里有两种情况,比如说“琼斯不喜欢去医院这个想法”
,“去医院这个想法”这一特定词组往往会给人以误解,仿佛世界上存在着由“去医院这个想法”
所指称的一个对象,哲学家相信观念的存在就是出于类似的原因,实际上“琼斯不喜欢去医院这个想法”的含义仅仅是指“当琼斯想到如果他去医院将要遭受到什么时,他就感到很痛苦。”特定词组引起的另一种误解,比如说:(1)
“工党的失败使我感到吃惊”
,(2)
“工党失败发生于1931年”
,(3)
“工党的胜利会使我吃惊”。这三个陈述看似形式相似,实际上在逻辑形式上完全不同:(1)中的“工党失败”这一特定词组并非指称一个物体,而是作为某件事实的缩略纪录,它的真正含义是“工党遭到失败这一事实对我来说是一件令人惊奇的事情。”
(2)中的“工党的失败”则不是一个事实的缩略纪录,而是一个具体发生的事件。至于(3)中的特定词组,既不是指事实又不是纪录工党胜利这一事件,而是说“假如工党竟会赢得胜利,我就会感到吃惊”。
以上种种似是而非的表达式都会诱惑我们去增加实体,因此,在使用过程中,切不可上当受骗。
牛津学派的另一员大将斯特劳森把攻击矛头指向被当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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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分析的典范的罗素的摹状词理论。罗素的失误在于没有区分语句、语句的使用和语句的表达,也没有相应地区分语词、语词的使用、语词的表达。
“当今的法国国王是秃头”这一语句在17世纪使用和在20世纪使用是大不相同的,我们不可能谈到语句本身的真或假,而只能谈到使用语句做了一个真论断或假论断;(奇*书*网.整*理*提*供)同样,语词本身也谈不上提到或指称什么东西,“提到”或“指称”并不是语词本身所作的事情,而是人们能够用语词去作的事情,提到某个东西或指称某个东西,是语词的使用特征。意义是语句或语词的功能;提到或指称,真或假则是语句的使用或语词的使用的功能。
斯特劳森还提出了一种非常有意思的“真理行动论”。
早在20年代,英国数学家、哲学家兰姆赛(Ramsey)就认为真理问题是由于语言混乱引起的,比如说命题“凯撒被杀害这是真的”
,其实不过就是说“凯撒被杀害了”
;同样说“凯撒被杀害,这是假的”也不过就是说“凯撒没被杀害”。因此,“真的”
、“假的”对命题本身没增加任何实质性内容,完全是多余的,这就是所谓的“真理多余论”。斯特劳森的看法是,“真的”
首先是用作行动的词而不是描述性的词,当我们使用“真的”一词时,我们是在肯定、赞同、承认、同意某个人的话,这是一种行动,是表白自己同意前一个陈述。斯特劳森运用这种真理行动论来解决“说谎者悖论”问题,我们在罗素的类型论那里已经遇到过这种悖论,它的典型形式是“我现在说的话是不真的。”
斯特劳森的独特解决是,依照真理行动论的观点,这句话就相当于在没有人面前的情况下说“我同意”
,这根本不是在作出什么陈述,而只是在发出无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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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而已。
牛津学派的细致而又不免琐碎的哲学风格即便在分析哲学的圈子内也是出了名的。他们完全抛弃了传统哲学家的工作方式,他们也不是属于那些用思想征服世界的野心型的哲学家,甚至他们对征服语言也不感兴趣。他们安闲地呆在日常语言的家中,用他们分析的小剪刀和娴熟的手法,在语言在花木丛中,东剪一下,西剪一下,或许他们也会偶而摘下一、两个思想的小山果。就像贵族们热衷于找猎并不是为了谋生而是为了消遣,为了展示自己的猎术一样,牛津的这些文化贵族们也并不把哲学当作安身立命的玩意,更不当作什么养家活口的饭碗,哲学在他们手里完全成了一种“消遣的工艺”。因此,我们也别指望从中得到什么用处,真的,能欣赏到他们把哲学这门手中活玩得如此精细与高超,这难道还不够吗?当然,务实的人对“玩”语言是不会感兴趣的,现在我们就跨过大西洋,看看讲究实用的美国人是如何真的“用”语言行事的。
四、普通语义学:用标点符号表达哲学思想
1933年,波兰裔的美国哲学家柯日布斯基(A。
KorzybsBki)推出了一本大部头的著作《科学与健全思想》,从此,现代哲学流派的户口簿上又多了一个新的名字——普通语义学。这个新生儿一问世,便很快引来了觐拜者,在切斯(S。
Chase)
、早川—荣(S。Hayakawa)
、拉波波尔特(A。
Rapoport)
等人的积极鼓吹下,普通语义学很快在美国传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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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它很快挤进了各主要大学的课程设计之中,一些大学的商学院、法学院、语言学院、外交学院甚至一些精神病学院都将普通语义学列为学生的必修课程,同时,许多小学校也在试行语义学的方法以便使儿童更好地掌握他们的语言。柯日布斯基本人也专门创办了普通语义学学院。国际普通语义学会据说已有30多个会员国,5200多名会员,它有自己的定期刊物《等等:普通语义学评论》。因此,尽管普通语义学在纯粹的哲学理论上没有什么建树,但它的影响倒不可低估。
语义学本是语言分析哲学的一个分支,是研究语词意义的哲学理论,它处理的是语词与其所指者的关系。普通语义学即是把语义学通俗化,将之运用于社会生活领域,让它实实在在地发挥作用。按照切斯的说法,普通语义学有三个目的,一是帮助个人评价的世界,二是增进人们之间的交往,三是帮助排除精神上的疾病。此外,它还能使人有更好的理解力,能够减轻舞台恐惧感,有助于减轻结巴病,甚至还能对法律发生影响,等等。尽管这些说法多少带有点美国商业广告的味道,但绝不是那种江湖医生的包医百病的狗皮膏药。
让我们设想在甲先生与乙先生之间展开了一场关于狗的高水平辩论。
甲先生带着一种对狗的钟爱表情说:“一切狗都是值得信赖的。”乙先生则带着对狗的仇恨,把眼一瞪说:“把5块钱的牛排丢给它们当中,你看看结果如何。”可想而知,这样的争吵不会有什么结果的。但如果甲先生和乙先生都能平心静气地听从普通语义学家的意见,调查一下实际的狗,他们就会发现,罗维尔(狗名)
1非常凶悍,非得拴住它不可;罗维尔2非常温驯,送到小猫展览会上也会受到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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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维尔3到罗维尔n在这两个极端之间其值得信赖的程度是各不相同的,这完全可以用一种变化曲线图表示出来,一场无意义的争吵也就因而避免了。
这是普通语义学中颇有名的一个例子。甲先生和乙先生之争完全是对“狗”这个词的词义之争,狗只是一个抽象的词,世界上也并不存在狗这个东西,存在只有具体的狗,罗维尔1、罗维尔2等等,因此在使用“狗”这个词时,这一定要留心,你用狗这个词到底是指的哪一只狗。
“找出所指者”便是普通语义学的一个根本方法。
“找出所指者”也就是“面向外延”。每一个概念都有内涵与外延两方面,内涵是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特性,“人”这概念的内涵就可被界定为“两足无毛的动物”
、“会说话的动物”
、“会使用工具的动物”
、“理性的动物”
、“政治的动物”
等等;外延则概念所确定的对象范围,“人”这概念的外延指古今中外所有的人。任何一个概念都有内涵,即便一些实际上不存在的东西比如独角兽也有内涵,它长着马身、山羊胡、狮子尾的独角动物,但是它却没有外延,世界上根本就没有这样一种怪物。
因此,毫无内涵只有外延的概念是办不到的,而毫无外延只有内涵的概念是完全可能的。由此可见,外延是明确的、具体的,按外延下定义,人则是张三、李四一个个具体的人,可以看出人与人之间的差别,而按内涵给人下定义则根本无法指出人和人之间的差别。
我们且不要小看这一小小的差别,在实际生活中按内涵行事和按外延行事后果是大不相同的,还是以狗为例,我们看到一个动物,管它叫狗,又看到另一大致相仿的东西,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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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犹豫地说道“它是狗”。
但实际上我们只是接触到绝对个别的狗,每只狗跟其他狗都是不同的。想想看,有一个人一直接触很老实的“狗”
,从未叫狗咬过,下次他看到一个动物就说这是狗,并过去跟它玩起来,结果却叫它给狠狠咬了一口,那么“这是狗”这句话可是一句安全可靠的话?柯日布斯基问道,显然不是。只按内涵不按外延办事是会造成有害后果的。
实际上,我们所用的概念都带有不同程度的抽象性。那边桌子上的苹果苹果水果食品生活用品经济物质物A质,在这一连串的概念中,越往后的概念抽象的层次就越高,形成了一个“抽象梯阶”
,同样,街头的那辆白色的士的士A汽车交通工具工具也形成了一个抽象梯阶。
对抽象梯阶的A区分是很有用处的,定义一个词的时候就不应在同一层次上进行,而要下到比它低的层次上进行。比如说一个不知“冷淡”是何意的学童,他翻开字典一查,原来“冷淡”是“漠然”的意思;但“漠然”是何意,他也不太清楚,这位好学的学童又把字典翻到了“漠然”的一页,原来“漠然”是“冷淡”的意思,冷淡是漠然,漠然是冷淡,这位可怜的学童到头来只能是一片茫然。当然在高层次上定义词义更无用,“红色是什么?”
“红色是一种颜色。”
“那么,颜色是什么?”
“颜色吗,它是一种物质的属性。”可想而知一个不知红色何谓的人经过这一番对话,依然是一头雾水。如果有普通语义学家在场,他就会把问话人拉到马路边,指着红色的交通灯说“那就是红色”
,然后再带到水果档,找出一个红色的大苹果给他看“这也是红色的”
,一切就很快弄清楚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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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犹如一幅地图。
一个地区的地图可能对旅行者有用,但它不是这个地区本身,语言也不是我们周围的世界,关于面包的标签即便标得再详细诸如将面包的所有成分都一一标出,但我们吃得是面包而不是标签。地图再详细也不能标示出版图上的一切,同样,语言也不能说出一件事情的一切,它总得省略一些特征。
柯日布斯基曾放一个苹果在桌子上,让我们去描述它,我们可以说它是圆的,红色的,好吃的,有一个很短的果柄,有一个虫眼,但是无论我们在实验室中怎样细致地观察,我们也不能说出这只苹果的一切性质。现在,柯日布斯基把另一个苹果放在第一个苹果旁边,两个苹果一样大小,颜色也一样,但真的一样吗?仔细一看,还是有些差别,果柄短了一些,颜色浅了一些,有两个虫眼。一个客体应该与它本身一样吧,究竟是不是一样呢?
让我们把苹果放在桌子上一个月,它还是同样的苹果吗?苹果7月4日同8月4日一样吗?肯定不一样,皮也皱了,颜色也有些黄,果肉也变软了,有的地方还坏了,亚里士多德A=A的同一律在此失效了,非亚里士多德体系的基本思想法则即非同一律乃是普通语义学的中心观念。
为了不被言词的抽象性所迷惑,普通语义学提出了5个警告符号即所谓的“外延五法”供人们使用。
一是加等等,通过在陈述的后面加上或想到等等(……)
就能使我们想起那些被省略的特征。
“这个苹果很圆,很甜……”
“……”提醒我们,我们并没有说出一切,国际普通语义学会的季刊的名称就是《等等》(ETC)
,它以此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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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语义学并不是全部智慧的总和。不要小看这个“等等”
,它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可大着呢。路边的小贩在向路人推销他的罐头,说它是名牌、出口转内销、按厂价出售,如假包换。有经验的顾客会马上想到“等等”
:“他没有告诉我们的是什么呢?”。说不定它是一些过期货呢。
二是加指码,通过在语词的后面加上指码以使语词符合客体,它提醒人们注意不要忽视世界的多样性,苹果1不是苹果2,狗1不是狗2,亚当1也不是亚当2。尤其是对那些意识形态方面的词比如说“美国佬”
、“犹太人”
、“黑人”
“日本人”
、“资本家”等等,更要加指码,以示区别。我们说日本人不是好东西,他们很残忍,最喜欢发动战争,而且又不认战争的帐。那么我们是指哪一个日本人呢?是日本人1,比如说冈村宁茨还是日本人2,比如说小林多喜二?
同样你说黑人没教养,犯罪成性时,你是指马丁。路德。金博士吗?还是指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莫利斯女士呢?
要知道世界上除了日本人1、日本人2……日本人n外并没有一个一般的日本人本身;除了黑人1、黑人2……黑人n外也并没有一个一般的黑人本身。
三是加日期,通过在语词的后面加日期而使无时间变化的语词符合变化不定的客体。人们一看日期就会想到现在的情况不是100年前的情况,韦尔斯1948不是韦尔斯1984,香港1898也不会是香港1997,“西方人”一提到“中国”就往往认为是男人盘着辫子、女人裹着小脚而且还喜欢抽大烟的一个远东部落,实际上他们真的听从自己同胞的意见,在“中国人”后面加上个日期(比如说中国1984、中国1996)
,那么他们也不会对中国有那么多偏见了。同样上面句子的“西方人”
,我们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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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也要给加上一个日期,马可。波罗时代的“西方人”还把中国当作心目中的天堂呢。当然这个“西方人”后面还应加上个指码,西方人1可能对中国一无所知,西方人2呢?比如说费正清或者李约瑟呢?
因此,日期与指码应结合起来使用。母亲19841不等于母亲19841942,也不等于母1。
一位在1984年受到母亲1,虐待的人,从此便觉得普天下之母亲都非善良之辈,于是他开始恨所有的母亲,他就忘了母198419841,不等于母亲2,他也不想知道那位在1984年虐待过他的母亲1到了194年却幡然醒悟,成了一名慈祥可爱的母亲。如果我们都知道在生活中运用指码法与日期法,家庭关系、社会关系或许会大大改善呢。
四是加连字符。自然界是连成一片的,任何事件在性质上都以一种感觉不出的层次相互渗透,但我们的语言却倾向把一体的自然割裂开来,这样做本也迫不得已,因为这样能使我们一次把握一件事情。因此,适当地使用连字符是有必要的,比如身—心、空间—时间、心理—逻辑等等,连字符提醒我们不要把语言的范畴看成是真实的事物本身。
五是加引号,以提醒我们抽象词并没有明确所指的对象,同一语词在不同人那里会有不同理解。比如有人说“日本人很残忍”
,你就得留心给这里的“日本人”加上引号,他指的是哪一个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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