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以爱成全法101
救的色彩. 对于由关于世界末日的观念出发散布开来的关于一种新天新地的期望来说,只有与死者复活和世界审判相联系,人们在上帝的统治下彼此之间结成完善的共同体才显得是可能的.真正人性的时代不是产生自当今世界的连续延展,而是通过一种断裂在对生者和死者的神圣审判的紧要关头的彼岸产生的.迄今为止,在这个世界上罪与恶的力量占据着统治地位.当然,犹太教以及关于世界末日的观念通常更多地是在其他人那里、在不信上帝的人那里看到罪恶.它不可能足够深刻地认识到,在这个世界上之所以无法在人们彼此之间建立一个完善的共同体,乃是由于所有的人,包括上帝的信徒们,都被吸引在罪和恶之中.只有基督教的信仰才懂得.唯有通过死亡,通过与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之死的结合,才能分享拯救.因此,尽管人们现在就可以有所准备,但是,上帝在尘世的王国只有在死者复活的未来生活中才能完全成为现实,这种认识完全是严肃的.谁对此感到不满足,谁想用暴力把上帝的王国接到尘世间——谁对人的行为提出实现黄金时代的苛求,他就只会低估可以达到的东西,使人的现实性为自己的理想作出牺牲,用暴力来造成上帝的王国在其效果上是敌视人类的. 人类使命的目标在完善的社会形式这方面依然是希望的事情,是与死者的复活紧密相连的. 但是,在对拿撒勒人耶稣的信仰中,基督徒现在已经对将来分有他的复活生活深信不疑. 在这个世界上,他们已经就生活在人的未来的,最终的共同体在上帝的爱里的反光中,成为新的以色列,并且由此为所有的人提供一个即将到来的爱的社会的范例,以至爱的创造法的那种冲动由它出发进入一切人的共同体,这就是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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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人是什么
独特的本质.
注 释① 参见阿隆(RagmondAron)
在《当代德国社会学》一书中(1953年版,第23页)
对膝尼斯(Toenies)
所做的批判. 把共同体与社会对立起来,可以追溯到滕尼斯. 莫尔特曼(J。
Moltman)
在神学意义上批判滕尼斯、弗赖耶尔(HansFrey-er,“基督教社会伦理学中对历史的感知)
,载于《新教神学》,卷二十,1960年版,第263—287页,尤其是第271页以下)。贝格(PeterL.Berger)
和鲁克曼(ThomasLuckman)
在他们的《现实的社会建构》(纽约1966年版,第50页以下,尤其是第53页以下)
一书中从个人的相互作用中,即从对习惯化的行为方式的相互典型化中(第51页)
,推导出社会化的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个人之间的关系采取了持久的、“制度化的”
形式,形成了对角色的固定期待. 按照帕森斯(TalcotParsons)
在《社会体系》(1951年版)
一书中的观点,共同的价值取向是角色期待和认可的持久交互关系的前提条件,而对于制度的行为来说,这种交互关系是根本性的(第38—39页)。
在贝格和鲁克曼那里,只是表面上缺少这种价值观点,因为他们把关于对行为来说重要的东西(重要的结构:第74页,请比较第42—43页)
的判断的共同性——这又回到了人的行为的暂时性——解释为行为制度化的前提(第74页)。
毫无疑问,应该注意到这样的重要性并不是作为价值自为地存在的,而是只有在个人互相作用的过程中才形成的.在此,评价或者对行为方式的重要性作出判断,总是已经包含着对社会的整体意义的预先把握.在这种整体意义的影响下,事件和行动方式的重要性才显示出特色(参见哈贝马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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