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最近德国哲学153
差别就是宇宙内一切差别的根源;并且在它的差别或分化过程中,它必须仍然返回到它自己,保持其同一的绝对性。——除了自我之外,更无任何别的东西存在;自我存在于那里,因为它在那里存在着。凡是存在在那里的东西,只是存在于自我之内并为自我而存在。
①费希特只是提出了这一概念;不过他还没有使这个概念达到科学的体系,得到自身的实现。因为在他看来,这个概念把自己固定为这个概念;他之所以认为这个概念有绝对性,只是因为它是一个没有实现的概念,因而它自身与实在又处于对立的地位。所以费希特还未曾找到现实化的本性和科学本身。
费希特哲学的最大优点和重要之点,在于指出了哲学必须是从最高原则出发,从必然性推演出一切规定的科学。其伟大之处在于指出原则的统一性,并试图从其中把意识的整个内容一贯地、科学地发展出来,或者象人们所说的那样,构造整个世界。
②到这里,他就停住了。
③而哲学的要求却在于包含一个活生生的理念。世界是一朵花,这花永恒地从那唯一的种子里生长出来。
象康德提出认识那样,费希特提出知识〔作为考察的对。。
象〕。
费希特宣称哲学的任务是研究关于知识的学说。
意识能认知事物,认知就是意识的本性。哲学的认识就是对于这种知识的知识。
对于整个世界的知识的范围(凡不是为我们,对我们而存在的东西,都与我们不相干)都必须发展出来。而
①《全部知识学基础》,第13—14页。
②《论知识学的概念》,第12页。
③《全部知识学基础》,序,第Ⅹ——Ⅺ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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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哲学史讲演录
且这种知识还必须是范畴〔或规定〕按照〔逻辑〕次序的发展。哲学的对象是知识;它同样是出发点、普遍的知识。普遍的知识就是自我。
自我就是意识。
自我是根据、出发点。
不过费希特没有把这个原则理解为理念,而仍然把它理解为我们在寻求知识的活动中的意识,因此他仍然停留在〔自我这一原则的〕主观性形式上。——“科学是通过一个最高原则来表达知识的内容和形式的认识体系。知识学是关于知识的科学,这门科学阐明一切知识的可能性和有效性,并且按照知识的形式和内容指出根本原则的可能性,根本原则本身,并从而指出人的一切知识的内在联系。这门科学必须有一个既不能由这门科学来证明、也不能由另一门科学来证明的原理;因为它是最高的原理。有了知识学,也就有了一个体系,有了一个体系,也就有了一种知识学和一个绝对的、第一性的根本原理,——通过一个不可避免的圆圈”
①。
(甲)
费希特在他的论述中达到最高的规定性时,他从我们前面②所提到过的自我意识的先验统一性开始;在这里自我是一,这个自我,这种统一性在费希特那里是同一的,并且是第一性的。他的哲学的出发点是:哲学必须从一个绝对。。
无条件的确定的根本原理开始,从普遍知识里的某种决无可。。。。。。。
疑的确定的东西开始。
“这个根本原理是不允许证明,不允许规定的,因为它应当是绝对的第一性的根本原理。
③而这种知识的简单的基础就是对我自己的确认;这种确认就是我自己
①《邓尼曼哲学史纲要》,Wendt编,第三九三节,第494—495页;参看《论知识学的概念》,第13—17、19—39、50—52页。
②参看本书第565—56、568页。
③《全部知识学基础》,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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