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思维理智时期57
的环节,并不是我所设定、我所认识、我所证明的东西;而我的兴趣所贯注的却是客观的东西,〔主观的东西是伴随客观的东西到来的,〕A 因为我要从我的思维出发达到客观的东西。——我们决不能把笛卡尔的论证过程看成证明方法上首尾一贯;这是深刻的、内在的进程,虽然表现得很朴素。笛卡尔哲学的精神是认识,是思想,是思维与存在的统一。
因此,第一件事是不要作任何假定;这是一条伟大的、极其重要的原则。笛卡尔以他自己的方式建立了这条原则的根据;在他所提出的那些命题里面,他有一套朴素的、经验的理论。这就是:“因为我们生下来的时候是儿童,早在能够充分运用理性之前,已经对感性事物作了各色各样的判断,所以有许多成见在那里作梗,使我们不能认识真理。看来我们只有一种办法摆脱这些成见,就是在一生中有那么一次把我们稍稍感到可疑的东西一律加以怀疑。”
“的确,如果把我们所怀疑的东西统统认为虚假,那也不无益处,因为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更加明白地发现那种最可靠、最明了的东西了。”
“不过这种怀疑只能用来考察真理。因为在ususvitae〔日常生活〕方面,每每在我们解除怀疑之前,行动的机会就错过了,所以我们不得不选择或然性较大的东西。”
“然而,我们现在从事的只是寻求真理,所以我们首先就要怀疑感性的东西和想象的东西是否存在。这首先是因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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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哲学史讲演录
们发现感官常常欺骗我们,对曾经骗过我们一次的东西不加信任,是合乎审慎之道的。其次是因为我们每天都在梦中自以为感觉到或想象到无数的东西,而那些东西根本就不存在;对于怀疑的人来说,是没有什么标志可以使他把睡眠与清醒分清的。“
“因此我们也可以怀疑其他的一切,甚至怀疑数学命题。
这一则是因为我们见到过有些人在我们认为最确实可靠的事情上也犯错误,把我们觉得虚假的东西认为真实;一则是因为我们听说过有一位神存在,他创造了我们,他是全能的,因此他也许是把我们创造得会犯错误。——如果我们把自己的存在想象成并非来自神,而是来自某种别的东西,来自我们自己,那就越发显得我们是很不完善的,非犯错误不可了。“
“我们有丰富的经验证明,我们拥有一种自由,永远可以把那些并非十分确实、并无充分根据的东西放弃掉。”
①
笛卡尔的这些理由从根本上提出了一个要求:思维应当从它自己开始。因为假设的东西并不是思维所设定的,而是一种异于思维的东西,思维并不能在其中伸展自如。近代的所谓当下直观和内心启示也属于思维,是应当从思维开始的。
自由是根本,凡属被认为真实的东西,都应当以包含我们的自由为条件,以我们的思维为条件。不过在笛卡尔这里的说法中,并没有提出自由原则本身,而是说出了一些比较通俗的理由:因为我们可以犯错误等等,所以我们不应当作出任
①《哲学原理》,第一部,第一至六节(阿姆斯特丹1672年第4版)
,第1—2页(《全集》,第三册,第63—66页)
;参看《关于第一哲学的沉思》,第一篇(阿姆斯特丹1685年第4版)
,第5—8页(《全集》,第一册,第235—245页)
;《方法谈》,第四篇,第20页(《全集》,第一册,第156—1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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