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思维理智时期59
们自身或它们的概念而存在;因此它们时时刻刻需要神帮助它们保存下去,没有神的帮助,它们立刻就会重新化为乌有。
保存就是不断的再造。
①
笛卡尔接着提出了一些进一步的规定,他这样说:“我们把进入我们意识的东西要末看成事物或事物的特性,要末看成并不存在于我们思维以外的永恒真理。”
②——这些永恒真理是并不属于这个或那个时间、这个或那个地点的。他把它们称为我们天赋的东西,那些天赋的东西并不是我们自己造出来的,并不是得自感觉的,③乃是精神自身的永恒概念,精神的自由规定、自发规定。由此就产生了一个问题:观念究竟是不是天赋的(inataeideae)?西塞罗就说,自然把观念种植在我们心里。
永恒真理这个名词直到现代还十分流行。
永恒真理是普遍的规定,十分普遍的规定,十分普遍的联系,笛卡尔就此想到它们是我们天赋的。
天赋是一个不好的名词,因为它表示一种自然的方式;这个名词对精神不适合,因为它意味着自然的出生。我们也可以说,这是植基于我们精神的本性、本质中的。精神是主动的,它的活动是以特定的方式进行的;这种方式不能有别的基础,只能以精神的自由为基础。要说明这种情形,还不只是说说的事;必须推演出这是精神的必然产物。这些永恒真理是自为的。例如“无中不能生有”
、“一物不能同时既存在又不存在”等逻辑规律就是如此。
④这都是意识的事实,也都是道德原则。笛卡尔立刻把
①布勒:《近代哲学史》,第三册,第一篇,第17—18页。
②《哲学原理》,第一部,第四十八节,第12页(《全集》,第92页)。
③《沉思》,第三篇,第17页(《全集》,第268—269页)。
④《哲学原理》,第一部,第四十九节,第13页(《全集》,第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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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哲学史讲演录
这些又抛开了;它们只是在思维中作为主观的东西,他还没有追问它们的内容。
笛卡尔进而考察的那些东西,即这些永恒真理的反面,就是事物的各种普遍规定,如实体、绵延、秩序等等。
①他给这些规定下了定义。他拿这些定义当作基础,我们不能再作任何假定;他把他进而讨论的这些表象当作一种在我们意识中发现的东西采纳下来。他给它们下定义;他同亚里士多德一样,搜寻各种普遍的思想、范畴。他给实体下的定义是:“我把实体理解为一种不需要任何别的东西作依靠而存在的东西(rem)
;这样一种不需要别的东西的实体,我们只能看到唯一的一个,就是神。“这就是斯宾诺莎所说的话;我们可以说,这也是一个真实的定义,即观念与实在的统一。这样的实体就是神;其他被我们称为实体的东西并不是自为地存在的,它们的存在并不在概念本身中。
“其他的一切”靠一种ConcurCsusDei〔神的协助〕“而存在”。灵魂与肉体的结合是神造成的。我们把这种说法称为神助说。神是概念与实在的绝对结合者;其他各种有界限、有依赖的有限物则需要另外一种东西;神就是普遍的结合。
“因此,如果我们把其他事物也叫实体,这个名词是不能象经院中所说的那样,univoce〔一致地〕适合于那些事物和神的;也就是说,不能表达出这个词的特定含义,即神与创造物所共有的那种意义。”
②
“而我只承认两类事物,即:一类是思维的东西,另一类
①同上,第四十八节,第12页(《全集》,第92页)。
②《哲学原理》,第一部,第五十一节,第14页(《全集》,第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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