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思维理智时期731
地摆在那里。
斯宾诺莎在无限者中详细地描述了概念的概念,比别处更详细。他认为无限者并不是这个设定,也不是越出这个设定,即感性的无限性,而是绝对无限性,是肯定的东西,它当下此刻就在自身中完成了一种绝对的众多性。例如线由无穷多的点构成;它是无限的,——它又是一条有限长的线,是肯定的,在这里的,没有彼岸的,现实的。无穷多的点是没有完成的,有彼岸的,那彼岸在这条线里完成了;它被召回到统一里了。他的那些定义里也同样包含着无限者,例如“自因”就被定义为“在它的概念中包含着存在的东西。”概念和存在是彼此互为对方;但是自因、这个‘包含’却正好把这一对方纳回到统一里。
又如:“实体就是在自身内并且凭自身而被理解的东西;”
情形也是一样。
概念和存在是在统一中;它既在自身内,又在自身内具有自己的概念:它的概念就是它的存在,它的存在就是它的概念。
这是真正的无限性;无限性就出现在这里。
但是斯宾诺莎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并没有把这个概念看成绝对概念,并没有宣布它是本质本身的一个环节,而是把它放在本质以外,放到关于本质的思维里去了。
于是这个概念就被当成了关于本质的认识;它被放进了哲学的主体;据说这就是斯宾诺莎哲学的独特方法。这种方法也就是证明的方法;笛卡尔的出发点已经是:哲学命题必须以数学的方式加以处理和证明,——必须具有象数学命题那样的明确性。——诚然,数学这种独立的、重新蓬勃生长的知识首先以这种方式使人心悦诚服,哲学在这种方法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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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哲学史讲演录
到了十分光辉的榜样,然而,在哲学中却完全误解了这种知识的本性和对象,数学的认识和方法是纯粹抽象的认识,是对哲学根本不适合的。数学认识对存在着的对象本身提出证明,它的对象根本不是概念性的东西;数学根本没有概念,而哲学的内容却是概念和概念性的东西。
关于这种证明的方式,我们已经看到了一些例子:(1)他从一系列的定义开始,如自因、有限者、实体、属性、样式等等,——和数学里一样,例如几何学里就是从线、三角形等等开始的,——而并不证明这些个别规定的必然性;(2)然后是一些公理。
“存在的东西是要末在自身内,要末在他物内。”
①甲、“在自身内”和“在他物内”这两个规定的必然性,他并没有指出来;乙、他也同样没有指出这个选言判断的必然性,而只是把它假定了下来。
(3)他那些命题,作为命题,是具有着一个不相等的主项和宾项的。
如果宾项为主项所证明,必然与主项相结合,这就保持着不相等的情况,因为把一个普遍的东西联系到另一个特殊的东西上去了;所以,尽管对这个联系、结合作出了证明,却同时也存在着次要的联系。数学在关于一个整体的真命题中,辅之以对命题的反证,从而排除命题的特定性,因为它给予每个部分两个命题:甲、真命题可以当作定义看待;乙、反命题则是习惯说法的证明。
然而这种辅助办法真正说来哲学是不能使用的,因为哲学上证明为某物的那个主项本身只是概念或普遍者,所以命题的形式完全是多余的,因而是不妥的。具有主项形式的东
①《伦理学》,第一部,公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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