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艺术美,或理想
7 6 3
主人屋后的葡萄园,所以一切都不跳出一种舒适的自给自足 的情况所特有的范围。
c)精神关系的总和 外在环境除以上两种之外还有第三种,是每个人只要生 活就必须和它发生具体联系的。这就是宗教、法律、道德等 方面的一般的精神关系,例如国家的组织形式、宪法、法律、 家庭、公共生活和私生活以及社会关系之类。因为理想的人 物不仅要在物质需要的满足上,还要在精神旨趣的满足上得 到表现。按照它的概念来说,这些精神关系所含的有实体性 的神性的本身必然的因素固然只是同一个因素 ① ,但是就客 观方面看,这因素却采取变化多方的形状,这些形状还夹杂 着一些偶然现象,即只适合某些个别事物、某些习俗、某些 时代和某些民族的现象。这种精神生活中的一切旨趣也成为 一种外在现实,作为道德习俗惯例出现在个别人物面前,而 个别人物作为独立自足的主体,也和对他更切近的精神关系 的总和发生关系,正如他和外在自然发生关系一样。总之,关 于精神关系这一范围,我们也要求前已阐明的那种协调一 致 ② ,所以我们在这里暂且不再详论这个要求,等到我们从另 一方面研究这个问题时,再讨论这个要求的基本要点。
有实体性的因素即上文所谓普遍力量。例如同是“母爱”,在不同的时代, 不同民族,不同社会里表现可以不同。
①
② 即主体与客体的协调一致。
-----------------------------------------------
8 6 3 第一卷 艺术美的理念或理想
3.理想的艺术作品的外在方面对听众的关系
艺术是表现理想的,它必须就这理想对上述那些对外在 现实的关系来采纳这理想,而且把人物的内在主体性和外在 世界融合成为一体。但是艺术作品尽管自成一种协调的完整 的世界,它作为现实的个别对象,却不是·为·它·自·己而是·为·我 ·们而存在,为观照和欣赏它的听众而存在。例如演员们表演 一部剧本,他们并不仅彼此交谈,而且也在和我们交谈。要 了解他们,就要根据这两方面来看。每件艺术作品也都是和 观众中每一个人所进行的对话。真正的理想是神和人的普遍 的旨趣和情欲,这些固然是每个人都可以了解的,但是理想 既然要把体现它的人物摆在某一定的道德习俗和其它特殊现 象的外在世界里来显示给我们看,这就要引起一种新的要求: 就是这外在世界不仅要与所描写的人物协调一致,而且也要 和我们协调一致。正如艺术作品中的人物和他们的外在世界 须协调,我们也要求这些人物和他们的环境也和我们协调。不 管一件艺术作品是从哪个时代取材,它总带有一些特点,使 它不同于另一民族和另一世纪的。诗人,画家,雕刻家和音 乐家特别爱从过去时代取材。在文化、道德、习俗、政治制 度、宗教信仰各方面,过去时代都和他们自己的时代不同。我 们前已提到过,这样向过去倒退,有一种很大的方便,这就 是由记忆而跳开现时的直接性,就可以达到艺术所必有的对 材料的概括化。但是艺术家却属于他自己的时代,在那时代 的习俗、见识和观念里过活。例如拿荷马史诗来说,不管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