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论美的概念 1.理念
我们已经把美称为美的理念,意思是说,美本身应该理 解为·理·念,而且应该理解为一种确定形式的理念,即·理·想。一 般说来,理念不是别的,就是概念,概念所代表的实在,以 及这二者的统一。单就它本身来说,概念还不是理念,尽管 概念和理念这两个名词往往被人用混了。只有出现于实在里 而且与这实在结成统一体的概念才是理念。这种统一不应了 解为概念与实在的单纯的·中·和,其中两方面的特性与属性都 因而消失了,有如钾与酸化合为盐,这两种原素的对立在盐 里因互相冲淡而中和了。与此相反,在概念与实在的统一里, 概念仍是统治的因素。因为按照它的本性,概念本身就已经 是概念与实在的统一,就从它本身中生发出实在,作为它自 己的实在,这实在就是概念的自生发,所以概念在这实在里 并不是把自己的什么抛弃了,而是实现了自己。因此,概念 在它的客观存在里其实就是和它本身处于统一体 ① 。概念与 实在的这种统一就是理念的抽象的定义。
① 因为实在还是概念所含的一方面。这也就是理性与感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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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4 1 第一卷 艺术美的理念或理想
尽管在艺术理论中“理念”这个名词也往往被人使用,有 些声望很高的艺术鉴赏家却很讨厌这个名词。一个最近的最 有趣的例子就是吕莫尔 ① 先生在他的《意大利研究》里所作 的争辩。这部书是从艺术的实践兴趣出发的,与我们所说的 “理念”本来毫不相干。
吕莫尔先生不懂得新哲学所说的理念,把理念和不确定 的“观念”以及著名的艺术理论和艺术学派所主张的那种抽 象的无个性的“理想”混淆起来。这些抽象的观念和理想是 和实质上是确定的轮廓鲜明的自然形式 ② 相对立的,吕莫尔 却把理念和艺术家所臆造的抽象的观念和理想一律看待,以 为理念也是和自然形式相对立的。如果按照这种抽象的观念 和理想去进行艺术创造,这当然是不正确的,而且是徒劳的, 就象思想者按照不明确的观念去思想,总是纠缠在完全不明 确的内容里一样。但是这种指责却不能适用于·我·们所说的 “理念”,因为这完全是具体的,是一种统摄各种定性的整体, 其所以美,只是由于它 (理念)和适合它的客体性相直接结 成一体。
吕莫尔先生在《意大利研究》里(卷一,145—146页)说 过这样的话:“按照最一般的意义,或则说,按照近代所了解 的意义,美包含一件事物的足以使视觉得到愉快的刺激,或 则通过视觉而与灵魂契合,使心境怡悦的一切特性。”这些特
吕莫尔 (K.Rumohr,1785—1843),德国艺术史家。
① ② “自然形式”即实在事物的具体形式,如山川鸟兽之类。依黑格尔,自然
事物是概念的体现或 “另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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