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艺术美,或理想
7 7 2
它的本质方面来看,是用一些永恒的统治世界的力量作为它 的有实体性的内容 (意蕴)的。只是单纯的情况所能获得的 那种存在方式却不配作为这种内容(意蕴)。情况有一部分是 取习惯的形式,而习惯却不符合上述那种最深刻的旨趣的心 灵自觉性;它又有一部分只是由于个别人物性格的偶然性和 任意性,通过这种个别人物的自发活动,我们才能见到上述 旨趣出现于实际生活,但是与本质无关的偶然性和任意性也 不符合本身真实事物的概念所由形成的那种有实体性的普遍 性。因此我们须寻求一种既更有定性而又更有价值的艺术显 现,来表现理想的具体内容 (意蕴)。
这些普遍的力量只有通过显现于它们的本质的差异面和 一般动态,或则说得更精确一点,只有通过显现于它们的互 相矛盾,才能在它们的·客·观·存·在里获得这种新的形象表现。在 由普遍的东西这样转化而成的特殊性相里可以分出两个方 面:第一方面是·实·体,即普遍力量的全部,通过这些普遍力 量的·特·殊·化
①,实体就分化为一些独立的部分;第二方面是·个
·别·人·物,他们作为这些普遍力量的积极体现者而出现,并且 给予这些力量以个别形象。
但是因上述转化过程而产生的本来和谐的世界情况和它 的个别人物两项之间的差异对立和矛盾,就它们对这世界情 况 的关系来看,就是世界情况本身所含的·本·质·的·内·容 (意 蕴)显现出来了;反过来说,含在这世界情况里的有实体性 的普遍的东西是以这种方式转化为特殊个体:这普遍的东西
① 即具体化,因此见出差异面,有对立矛盾。
-----------------------------------------------
8 7 2 第一卷 艺术美的理念或理想
使·自·己成为客观存在,在这过程中这普遍的东西就显现出偶 然性、分裂和纠纷的现象,但是由于这普遍的东西究竟在这 现象里现出它·本·身,它也就跟着把这现象再消除或否定了。
但是这些普遍力量的彼此分裂以及它们在个别人物中的 自我实现 ① ,只有在有定性的环境和情况中才能发生,在这种 有定性的环境和情况之下,并且作为这种有定性的环境和情 况,一切现象才能出现于客观存在,或是这种有定性的环境 和情况才成为对这种实现的推动力。单就它本身来看,这种 环境并没有什么重要,只有就它对人的关系来看,它才获得 它的意义,通过人的自意识,上述那些精神力量的内容才积 极转化为现象。因此,外在环境基本上应该从这种对人的关 系来了解,因为它的重要性只是从它对于心灵的意义得来的, 这就是说,它的重要性要看它怎样为个别人物所掌握,因而 成为一种机缘,使个别形象表现的内在心灵需要、目的和心 情,总之,它的受到定性的生命,得到存在。作为这种更切 近的机缘,有定性的环境和情况就形成·
·情·境。情境就是更 特殊的前提,使本来在普遍世界情况中还未发展的东西得到 真正的自我外现和表现。因此,我们在研究真正的动作之前, 先须确定情境这个概念。
一般地说,情境一方面是总的世界情况·经·过·特·殊·化·而·具 ·有·定·性,另一方面它既具有这种定性,就是一种推动力,使 艺术所要表现的那种内容得到有定性的外现。特别是从后一 个观点看来,情境供给我们以广阔的研究范围,因为艺术的
P
① 英译本作 “对象化”或 “客观化”,即普遍性在具体事物中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