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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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的艺术因素在于内在的思想或意义。事实上诗在它用语 言所明白表达出的思想和情感里就已可以直接找到实质性的 界定方式,作为停止,继续,流连,徘徊,犹疑等等运动形 式的依据。就连在音乐里,轮到朗诵 (说白)部分也就不再 用呆板一律的拍子,也就是这个道理。所以诗的音节如果完 全要受拍子规律的约束,至少就用拍子这一点来说,音乐和 诗的差别就会完全消失了,时间因素在诗里所占的比重就要 超过诗的本质所能允许的程度了。我们可以根据这个理由提 出这样主张:在诗里尽管有一种·时·间·尺·度在起重要的作用,但 是并不用·拍·子,对诗方面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文字的意义。如 果从这个观点对古代诗律进行较细致的研究,六音节格式当 然像是最能严格地按拍子进展的,例如老浮斯 ① 就有这种看 法,但是六音步格式中最后一个音步的缩短就足以驳倒这种 看法。浮斯还认为读阿尔赛乌斯和莎佛的诗章时也要按这样 抽象的整齐一律的拍子,那就只能说是任意武断,把诗句勉 强加以割裂了。浮斯有这种看法,因为我们德国人习惯把德 文诗的抑扬格看作整齐一律的音节和时间尺度。其实古代六 音步的抑扬格诗行之所以美,并不是因为每行都有在时间尺 度上整齐一律的六个抑扬格音步,而主要是因为每行开始时 换用扬扬格,收尾时换用扬抑抑格或抑抑扬格,这样就避免 了同一时间尺度的毫无变化的复现,也就是说,不至于形成
① 浮斯(Voss),十八世纪德国诗人,已见前注。他曾把荷马史诗译成德文, 他主张沿用希腊诗节奏体系的音律。黑格尔在这一节批驳了他的诗的时间尺度等 于音乐的拍子的主张,诗的音节长短虽有一定的规律,但由于意义的影响,还不 能形成可以精密测量的拍子。他强调意义的重要,反对格律过分形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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