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诗
3 3 2
3b)·其·次,比这种时间长度及其节奏运动的艺术处理还 更适合于抒情诗的是单词和音节的音质本身。属于这方面的 主要有双声,押韵和半母音韵。在这种音律体系中起主导作 用的,像上文论诗的音律部分中已指出过的,一方面是音节 的精神意义,意义上的强调,这种单凭精神意义来确定字音 的长短轻重的方式就把寻常自然字音的固定长短取消掉了; 另一方面是对某些字母,音节和字的音质有意识地加以集中, 使它们独立地突出地发挥作用。这种通过内在意义而使字音 精神化以及突出某些音质的办法都是完全适合抒情诗的,因 为抒情诗一方面对于凡是存在和显现的事物都只按照它们对 于内心的·那·种意义来理解和表现的,另一方面它主要是把音 质和语调当作它所特有的传达媒介来使用的。抒情诗当然也 可以把节奏和韵结合起来,但是这种结合如果实现了,它就 会更接近于音乐的拍子。严格地说,双声,押韵和半母音韵 只能用在抒情诗里,因为尽管中世纪史诗适应近代语言的特 性 ① ,也离不开这些音律因素,其原因却主要在于抒情诗的因 素已逐渐渗透到史诗领域了,特别是在英雄颂歌,传奇故事 诗和民歌方式叙述里是如此。同样的情况在戏剧体诗里也出 现过。抒情诗的特征一开始就在于韵的错综组合,这种组合 或是借相同的字母,音节或音质的重复出现,或是借不同的 字母,音节或音质的错综变化,构成多样的经过划分和限定 的诗章。史诗和戏剧体诗也运用这种诗章的划分,其原因在
① 对希腊文和拉丁文来说,中世纪语言已是近代民族语言,例如意大利文、 法文和北欧各族语言。
-----------------------------------------------
4 3 2 第三卷 (下) 各门艺术的体系 (续)
于凡是没有放弃用韵的诗一般都要分章。例如西班牙人在他 们的戏剧发展成熟时期就用这种并不适合戏剧的音律作为表 达情绪的方式,把八行体,十四行体等等和戏剧体诗常用的 节奏体系音律交织在一起。在运用这种韵脚和半母音韵等因 素方面可以见出他们对于语言音调的偏好。
3c)·第·三,抒情诗如果兼用·音·乐,比起单用韵在效果上就 强得多,因为有音乐陪伴,文字就变成了真正的乐词和歌调。 用音乐陪伴的倾向是完全合理的。因为抒情诗的题材和内容 本身来自单纯的主体内心世界,很少具有独立性和客观性,所 以如果要把这种内容传达出去,就需要一种外在的客观的支 柱,它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愈少,也就愈需要便于传达的明确 的外在媒介。当主体的思想情感还是内在的观念性的时候,它 就必须运用某种具体的媒介才能传达出去,打动旁人的情感。 只有音乐才能提供这种从感性方面打动情感的力量。
因此,在歌诵给旁人听时,抒情诗经常要用音乐伴奏。这 种音乐与抒情诗的结合也经历过一番很重要的发展过程。实 际上真正与乐调结合的最早是浪漫型的尤其是近代的抒情 诗。在以心情为主要因素的歌体诗里,音乐须把这种 “心 声”加以强化,塑造成为乐曲,例如民歌就爱用音乐伴奏。反 之,近代很少有作曲家去替分章的歌词,挽歌,书信体诗乃 至十四行体诗之类体裁作乐曲。观念,感想乃至于情感只要 在诗的文词本身就已完全表达出来了,因而就已渐脱离心情 的凝聚幽禁状态,另一方面也就已脱离艺术的感性媒介了,抒 情诗作为语言的表达也就获得了较大的独立性而无须结合到 音乐上去了。反之,凡是内心生活愈不易表达于语言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