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艺术美,或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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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地表现出来的是动作,人的最深刻方面只有通过动作才见 诸现实,而动作,由于起源于心灵,也只有在心灵性的表现 即语言中才获得最大限度的清晰和明确。
如果我们概括地谈动作,人们往往有这样的印象,好象 动作是有无穷无尽样式的。但是适合于艺术表现的动作毕竟 是为数很有限的。因为艺术只用符合理想的那一类动作。
关于艺术所表现的动作,我们应该挑出三个要点。情境 和它的冲突一般是激发动作的原因;但是只有通过反动作,运 动本身—— 即在活动中的理想的差异对立—— 才能显现。这 种运动包含以下三点:
·第·一,·普·遍·的·力·量,这些力量形成艺术所要处理的真实 内容 (意蕴)和目的;
第二,这些力量通过发生动作的·个·人·而·发·挥·作·用; 第三,这两方面须统一于我们一般所说的·人·物·性·格。
a)引起动作的普遍力量 a)尽管我们讨论动作还是停留在理想得到定性因而造成 差异对立的阶段,但是在真正的美里,冲突所揭露的矛盾中 每一对立面还是必须带有理想的烙印,因此不能没有理性,不 能没有辩护的道理。各种理想性的旨趣必须互相斗争,这个 力量反对那个力量。这些旨趣就是人类心中的有关本质的要 求,也就是动作的本身必然的目的;它们是本身有辩护道理 的,符合理性的,因此就是心灵性事物的普遍永恒的力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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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0 3 第一卷 艺术美的理念或理想
们不是绝对神性本身,而是某一绝对理念的儿子,所以是统 治的,发生效力的;它们是某一普遍真实的东西的子女,尽 管只是这普遍真实的东西的受到定性的特殊方面 ① 。由于它 们得到定性,它们固然可以陷入矛盾,但是不管它们怎样显 出差异对立,它们却必须本身具有真实性,才可以显现为得 到定性的理想。这些普遍力量就是艺术的伟大的动力,就是 永恒的宗教的和伦理的关系:例如家庭,祖国,国家,教会, 名誉,友谊,社会地位,价值,而在浪漫传奇的世界里特别 是荣誉和爱情等等。这些力量在有效性的程度上是不同的,但 是却必须本身符合理性。同时,它们都是人心的力量,人就 其为人来说,就必须承认它们,让它们在他身上体现和活动。 但是这些力量又不能只是正规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因为我们 在上文已经看到,正规法律的形式有时与理想的概念和形状 处于对抗地位,有时正规权利的内容可能是本身不正义的,尽 管它具有法律的形式。我们所谈的那些关系并不是只从外面 规定的力量,而是本身真实的力量;这些力量因为包含人性 和神性的真正内容 (意蕴),在动作中就不但是推动的力量, 而且最后还是完成动作的力量。
在索福克勒斯的《安蒂贡》悲剧里,就是这种旨趣和目 的在互相斗争着。国王克里安,作为国家的首领,下令严禁
① “绝对神性”就是“绝对理念”,即浑然一体的“太一”,它分化为各种差
异面,才有各种“普遍力量”,即所谓“绝对理念的儿子”。例如对国家 的忠贞是一种普遍力量,这还是抽象的,具体化于某一人身上去时,它 就得到定性,碰到对立面,发生矛盾,产生艺术所用为题材的动作 (情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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