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亚伯拉罕经历中有关神圣的事迹,我们只字也不应该提,因为圣书已经
都谈了。属于世俗历史范围的事,有关地理、时序、风俗、习惯的事,我们
也只能用恭敬的笔法来谈,因为这类风俗习惯与圣史部有联系,犹如条条小
溪,保存着它们的源泉的什么神圣的东西一样。
亚伯拉罕虽然生在靠近幼发拉底河地区,为西方人倒是开辟了一个伟大
的时代,却没有为东方人留下什么,然而他在东方本来跟在我们这里一样受
人尊敬。伊斯兰教徒只是从他们的纪元起才开始有确切的纪年。
时间科学,完全湮灭在伟大事件发生的地方,却终于来到了我们的国土,
而在我们这儿这些事情又没有人通晓。我们对于幼发拉底河、约旦河和尼罗
河一带发生的事件争论不休,现在做了尼罗河、约旦何和幼发拉底河主人的
那些人却坐享清福,无所争论。
我们所说的这个伟大时代就是亚伯拉罕时代。关于他的出生年代,我们
有不同的看法,其间相差六十年。以下就是根据记载来计算的:
“他拉活到七十岁,生亚伯拉罕、拿鹤和哈兰。”①
“他拉共活了二百零五岁,就死在哈兰。”②
主对亚伯拉罕说:“你要离开本地、本族、老家,往我所指示你的地方
去,我必叫你成为大国的父。”③
依据《圣经》原文,显然他拉是在七十岁时有的亚怕拉罕,在二百零五
岁时去世,而亚伯拉罕在他父亲死后立即从迎勒底出走。他离开他本地的时
候正好一百三十五岁。这也差不多就是圣艾蒂安④在他向犹太人发表的讲演词
里所表示的意见。可是《创世记》又说:
“亚伯位罕出哈兰的时候,年七十五岁。”⑤
这就是关于亚伯拉罕年龄问题争论的主要点,因为还有许多其他问题。
怎么会说亚伯抹罕有一百三十五岁,同时却又只有七十五岁呢?圣热罗姆和
圣奥古斯丁①都说这一难题是解释不通的。本笃会教士加尔梅②承认这两位圣
徒井未能解决这一问题。虽然《创世记》称亚伯拉罕为老大,因而是长子,
加尔梅却以为倘若说他是他拉最小的儿子,难题便可迎刃而解了。
《创世记》说亚伯拉罕是他父亲七十岁生的,而加尔梅却认为是一百三
十岁生的。这样一种调和的说法曾是争论的又一个新主题。
原文和注释使我们困惑不决,最好的办法就是信奉而不争论。
① 见《创世记》11 章26 句。——伏尔泰
② 同上书11 章32 句。——伏尔泰
③ 同上书第12 章第1 句。——伏尔泰
④ 圣艾蒂安(Saint-Etienne),基督教最初殉教者,在耶路撒冷被人用石击毙。 ——译者
⑤ 《创世记》第12 章第4 句。——伏尔泰
① 圣热罗姆(SaintJérome,331—20),一译耶柔米,拉丁教会神父,坚决的护 教者,圣经拉丁文版的译
者。圣奥古斯丁(Saint,Angustin,354—30),拉丁教会著名 神父。名著有《上帝之都》、《忏悔录》、
《圣宠论》。——译者
② 加尔梅(AugustinColmet,1672—757),法国本笃会学者,生于哥麦尔锡左 近。——译者
这些古老的时代,无时不是众说纷坛,莫衷一是。依照莫雷里③的说法,
关于上帝自己口授的历史,我们就有七十种纪年学说。从莫雷里以来,又形
成了五种调和圣书原文的新方式:因此,这就使关于亚伯拉罕争论的次数和
圣书原文中所说亚伯拉罕从哈兰出走时的岁数是相等的了。而这七十五种学
说中,就没有一种正确地告诉我们哈兰这座城市或村庄到底是怎么个地方,
也没有告诉我们哈兰到底在哪儿。在这些争论的迷宫里,又有什么线索把我
们从原文第一节引领到末节呢?只有忍耐吧。
圣灵本来就不打算教授我们纪年学,也不想教授我们物理学、逻辑学;
他只想使我们成为畏惧上帝的人。我们既然什么也无从理解,也就只好唯命
是听了。
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怎么会又是他的妹子?这也很难解释清楚。撒拉九
十岁时,正怀着以撒,由于美貌绝伦,被基拉耳王亚比米勒①劫去,亚伯拉罕
明明对基拉尔王说:“她其实是我的妹子,她与我是同父异母兄妹,后来作
了我的妻子。”②《旧约》根本就没有告诉我们撒拉怎么会是他丈夫的妹子。
本笃会教士加尔梅,判断力强,眼光敏锐,是有口皆碑的,但他却说撒拉很
可能是亚伯拉罕的侄女。
在迦勒底,这件事可能不算是乱伦,在它的邻邦——波斯也不算是乱伦。
风俗随时随地而变易。我们可以设想亚伯拉罕,偶像崇拜者他拉的儿子,在
娶撒拉时,不论后者是他妹子也好,或是他侄女也好,他仍是一个偶像崇拜
者。
教会的几位神父都不大谅解亚伯拉罕,因为他曾经在埃及对撒拉说:“埃
及人一看见你,他们就要杀我,把你抢了走。求你说,你是我妹子,使我因
你得平安。我的生命也因你而得活。”③她当时只有六十五岁。既然二十五年
后她有一位基拉耳王作情人,更年轻二十五岁时,她当然也能引起埃及法老
动了心。实际上,这位法老劫夺了池,就像后来基拉耳王亚比米勒在沙漠地
带劫夺了她的情形一样。
亚伯拉罕在法老宫中获得许多礼物,“许多头公牛、羊羔、公驴和母驴,
许多匹骆驼和马,许多仆人和婢女。”这些礼物,为数很可观,证明那时法
老们已经都是相当大的国王了。埃及这个地方已经是人口众多的国家了。但
是要使当地能够住人,要在那里建设城市,一定曾进行浩大的工程,引尼罗
河水流入许多沟渠。尼罗河每年泛滥四五个月,两岸一片汪洋;一定曾使那
些城市地基比沟渠至少高出二丈。这样巨大的工程似乎需要很多世纪才可完
工。
在洪水泛滥与我们确定亚伯拉罕在旅行埃及的那个时代之间,只相隔了
四百年。这个民族必定是心思灵巧、勤劳不倦,因而才能在这么短短的时间
内,发明了那些技艺和种种科学,制服并疏浚了尼罗河,改变了全国面貌。
甚至很可能有若干座巨大金字塔那时已经修筑好了,因为我们看见,在不久
③ 莫雷里(LouisMoréri,1643—680),法国渊博的传记学家,著有《历史辞典》 一书。——译者
① 亚比米勒(LeroideGérareAbimélech),圣经中人物。是基甸(Gédéon) 之子,绞死他的众兄弟后,做了
以色列法官;在巴勒斯坦底比斯城被围时,被人刺杀。 ——译者
② 见《创世记》第20 章12 句。——伏尔泰
③ 见《创世记》13 章13 句。这里依据伏尔泰引述的法译文参考汉译《旧约》译 出,故与汉译《旧约》词
句略有出入。——译者
之后,用香料殓尸的技术已臻完善;而这些座金字塔本来不过是用极其隆重
的仪式奉安国王遗体的陵墓。
既然三百年前,也就是说,在挪亚逃避洪水泛滥的希伯来时代一百年后,
亚洲人曾经在示拿平原建造一座塔顶通天的高塔①,一般认为金字塔很古老这
种意见是相当正确的。圣哲罗姆在他关于《以赛亚书》的注释里说,上帝降
临毁坏这座塔的时候,这座建筑物已经修建四千步高了。
姑且设想,一步只有二尺半长,四千步就合一万尺;埃及金字塔大约只
有五百尺高,因此这座巴别塔比金字塔要高二十倍。兴修这样一座建筑物,
要许许多多的工具才行呀!一定是百工齐施、共襄盛举的了。注释家们便从
而断定当时的人类比我们现代各民族的人更无比魁伟、有力和灵巧。
以上就是我们论到亚伯拉罕,涉及技艺与科学时所能注意到的问题。
说到他这个人,他倒的确是一位伟大人物。波斯人、迦勒底人,都声称
他是属于他们的。波斯古教从远古时代就把他称为吉什-伊伯拉罕,米拉-伊
伯拉罕①,人们都同意伊伯拉罕这个字就是亚伯拉罕,因为亚洲人很少写元音
字母,他们在发音时把j 读成a 或是把a 读成j 本是司空见惯的事。
有人甚至以为亚伯拉罕就是印度人的梵天②,因为从古以来幼发拉底河两
岸的民族都曾往印度去贸易,所以波罗吸摩这一观念就随之传入这些民族当
中。
阿拉伯人把他当成麦加的创建人。穆罕默德在可兰经里总是把他看成最
可尊敬的前辈。他在第三章里谈到亚伯拉罕就这么说过:“亚伯拉罕既非犹
太教徒,也非基督教徒;他是正统的伊斯兰教徒;他根本不是给上帝增加伙
伴的那种人。”
人心的冒昧竟至发展到了这种程度,甚至以为犹太人只是在很晚的时
期,当他们在巴勒斯坦有了定居之地的时候,才自称为亚怕拉罕的后裔。犹
太人被他们邻邦疏远,痛恨和轻视。据说,他们让人把他们当成亚伯拉罕的
后裔,是想要给他们自己增光,因为亚伯拉罕在亚洲大部地区都受人敬仰。
我们对犹太人的圣书所抱的信仰解决了这一切难题。
还有些批评家,胆量也不小,他们对亚伯拉罕与上帝的来往,对他的战
斗和胜利,都提出了一些反驳意见。
在他出埃及之后,主向他显灵,对他说:“你举目向东西南北观看,凡
你所看见的一切土地,我都要赐给你和你的后裔,直到永远。”①
主第二次立约又许给他“从尼罗何直到幼发拉底河的一切地方。”②
这些批评家问,上帝怎么能把这一片犹太人从来没有占有过的广大无垠
的地方许给他呢?并且又问上帝怎么能把巴勒斯坦这块小地方永久给了他
们,而他们却老早就被人从那里赶出去了呢?
主还许诺要让亚伯拉罕的后裔像地上的尘土一样多。“人若能数清地上
① 见圣经《旧约?创世记》第11 章。——译者
① 这两个字的原文是Kish-Ibrahim, Milat-Ibrahim。——译者
② 梵天,Brama 或Brahma,古代印度婆罗门教最高的神,意即众生之父。在 近代印度教中成为三位主神之
一。——译者
① 见《创世记》23 章15 句。——伏尔泰
② 同上书第15 章18 句。——伏尔泰
的沙尘,才能数清你的后裔。”③
我们的批评家们还要追问,并且说虽然犹太人一直把婚姻当做一项神圣
义务来看,他们最大的目的也就是人丁兴旺,可是现在在地球上犹太人还不
到四十万。
有人便回答这些难题说,代替了犹太教的基督教,是亚伯拉罕的真正后
裔,他们人数实在是很多的。
亚伯拉罕的后裔并未占有巴勒斯坦,固属事实,但是,他们终于有一天
会占有,就像他们在乌尔班二世④时代第一次十字军东征中,曾经征服过这个
地方一样。总而言之,只要我们用信仰的眼光,视旧约为新约的蓝本,一切
都已实现,或将会实现,微弱的理性,也就可以缄默了。
有人还对于亚伯拉罕在所多玛的胜利①提出疑问:他们说,一个异邦人,
刚刚来到所多玛附近放牧牲畜,就能率领三百一十八名看守牛羊的人打败“一
位波斯王,一位本都王”②,巴比仑玉和民族王,把他们一直赶到所多玛百里
以外的大马色③,这简直无法理解。
然而这样一次胜利也绝不是办不到的;我们在这类英雄时代见过一些先
例:上帝的手臂一点也没有缩短④。请看基甸率领三百人手执三百只瓮瓶和三
百只灯火击败了一整支军队。⑤请看参孙一人有驴腮骨就杀死了一千人。⑥
世俗历史,也提供了类似的例子。三百名斯巴达人曾经在德摩比利⑦隘口
一时挡住泽尔士的大军。的确,除一人逃遁外,全体战士跟国王一同被杀。
泽尔士没有给列奥尼达王竖立一座他分所应得的纪念像,却卑鄙地把他绞杀
了。可是另一确切的事实是:这三百名斯巴达人把守着一道两人万难同时攀
登的险要通路,由一支布防在奥萨和佩利翁两山①崖石之间有利方位的一万希
腊大军作后援;更可注意的是:当时在德摩比利隘口当地就有四千战士。
这四千人奋战日久,全军覆灭。他们可说是处在一个比三百斯巴达战士
③ 同上书第13 章16 句。——伏尔泰
④ 乌尔班二世(UrbainII),罗马教皇,1088—099 在位,于1095 年法国克勒芒圣教会议上号召信徒保卫
耶路撒冷,发动了第一次十字军东征。——译者
① 故事见汉译圣经《旧约?创世记》14 章。所多玛(Sodome),巴勒斯坦古代城市,位在死海之滨。据
圣经记载,该城与蛾摩位、洗扁等城因腐败而被天火焚毁。—— 译者
② 本都(Pont),古代波斯黑海沿岸一王国,公元前64 年为罗马帝国所灭。—— 译者
③ 大马色(Damas),即今之叙利亚首都大马士革。——译者
④ 意即上帝威力未减。——译者
⑤ 基甸(Gédéon),公元前十三世纪希伯来第五法官。据圣经记载,上帝命他挑 选三百名能用掌心在约
旦河捧水而不曲膝的战士。他找到了三百名这样的人,战胜了 米甸人。故事见圣经《旧约?士师记》第7
章。——译者
⑥ 参孙(SamSon),希伯来法官,以力大闻名。——译者
⑦ 德摩比利(Thermopyles),又名热门,希腊忒萨里亚著名胜口,在阿诺佩山 与玛拉加湾之间。公元前
480 年波希战争中,希腊国王列奥尼达率领三百斯巴达战士 在此英勇抵抗波斯王泽尔士率领的侵略军。泽
尔士未料到“这一小撮人”竟能与他争 夺这道隘口,便致书列奥尼达,内容只写“缴械”二字,这位斯巴
达王便在书上批了“来 拿”二字。不料叛徒给波斯人指引小路,绕道山后,袭击希军之背。列奥尼达见大
势已 去,便请同仁饕餐一顿,然后说:“今晚我们就要在冥王普路同那里吃饭了。”结果全军 战死。—
—译者
① Mont OssaetMontPelion,在爱琴海沿岸与忒萨里亚之间。——译者
阵地更难守御的地点,却取得了更多的光荣,因为他们在比较开阔的地方抵
御波斯军队,卒被后者粉碎。所以,在这个战场上所竖立的纪念碑上,还表
扬了这四千名牺牲的人,而现今人们却只谈说看那三百人的事迹。
还有其他一次壮举更值得纪念,却并未远近驰名,那就是五十名瑞士兵
在摩尔加腾②打退了奥国亲王利奥波德的两万大军。这五十名瑞士兵从崖石顶
上投扔石块,打得奥国骑兵人仰马翻。给瑞士三个小州的一千四百名士兵争
取了缓冲时间,使他们能终于赶来击溃这支大军。
摩尔加腾之战较之德摩比利之战更加壮丽,因为战胜总比战败强。希腊
人一万,怎么能在一块山地跟十万波斯大军交战。其实波斯人很可能只有三
万人作战,但是在摩尔加腾战役,一千四百瑞士兵却击溃了整整一支两万人
的军队。众寡悬殊,胜利就更显得光荣? .我们谈亚伯拉罕谈到哪里去了?
这些离题的话使说者开心,而有时候听者也会觉得有趣。何况,看到小
股士兵战胜大队人马人人都会高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