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
《春来归梦满清山》
作者:白云青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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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
随着清吧里摇曳的灯光,我一口一口的呷着啤酒。Heineken,并不是平常喜欢的牌子,但在今天的心情下,却可以与他的苦涩共鸣。对面坐着小晶—与我相知十年的死党,此刻的她已有些神志迷离,话也不说,只是近似疯狂的灌着啤酒。
“老板,再来四瓶!”小晶突然冒出来的声音吓了我一跳,本来是来劝她的,却也随着她跌入了这浓浓的心痛之中。爱情呀,你是如此的绚丽,却又如此脆弱不堪一击。看着小晶和David两个人,从高中到大学一路走过,五年的感情,也称的上是历经风雨,却抵不过异国的一纸录取通知书。
唉,还是别想了,救人要紧,总不能看着我最好的朋友醉死在这里吧?
我冲老板摆了摆手,先阻止了四瓶啤酒的出现,转过脸对小晶说:“亲爱的,今天晚上喝的不少了,回去吧。”
“这里好,回去干什么?我们继续喝!”
“太晚了,宿舍楼要上锁了!”
“那就不回去了,我们在这里喝个通宵!”说着,她又“咕咚咕咚”地灌下几口啤酒。
看来只好采取强硬措施了,我一把夺过她手中的酒瓶,劈头骂道:“够了!为了个无情无义的变了心男人值得吗?”
小晶似乎被我吓到了,愣愣的看着我,似乎有一些茫然。沉默了良久,只听她喃喃地说:“生死契阔,与子成说。五年了,时间过的好快,言犹在耳,心也变得好快呀!”
一刹那间,眼中似乎有泪落下。
唉,我心又是如此的哀伤,与怎么去劝她呢?
“我以为我会哭,但是我没有。我只是怔怔望着你的脚步,给你我最后的祝福。这何尝不是一种领悟,让我把自己看清楚,虽然那无爱的痛苦,将日日夜夜在我灵魂最深处。”不知何时这忧伤的歌已在耳边响起,而身边的人已是泪如雨下。我抱住她,轻轻的扶着她的头发,希望能给她悲伤的心灵传递一点点安慰。
突然手机的铃声响起,我不用看,也知道是阿真的晚安电话。可这种时候,又怎么能接呢?匆匆的给他回了条短信,继续照顾我受伤的姐妹。可谁知电话又响了,这个执著的男人,真拿他没办法。
“大哥,我不是告诉你有事嘛,电话就不能明天再打?”我尽量压低了声音教训这个不近人情的家伙。
“知道,可是你规定临睡前一定要打电话,风雨无阻的!再说这已经是生活习性了,不然会失眠的。”电话里传来阿真委屈的辩解。
“受不了你了!”我虽嘴上这么说,但心里还是掠过一丝甜蜜。
“好了,不打扰你们了,好好劝劝小晶,早点回去睡觉!”
“OK,bye!”我挂断了电话,郁闷的心情终于有了一丝舒缓。还是我的真真好呀!虽然算不上绝世好男人,但至少是对我关怀备至,宠爱有加,看来还是找个比自己大的男朋友好,至少可以让着我,顺便满足我小小的无理的要求。突然觉得不对,好像有人在盯着我,一低头,就对上小晶模糊的泪眼。
“还是你幸福,有阿真这样的好哥哥!”她的声音有些哽咽,似乎还夹杂着一丝嫉妒。
“他,他属于比较笨的那种,比较容易满足。”我胡乱的搪塞着,“倒是你,不要再胡思乱想了,David这个混蛋没有良心,配不上你。既然感情这么脆弱,分开了也许是件好事,你说呢?”
“也许吧,”小晶怔了怔,似乎想通了什么,“哭也哭了,闹也闹了,回去吧!”
“这样才是我的好姐妹嘛!何必跟他计较,今天你们分手了,指不定有多少帅哥奔走相告,跃跃欲试准备追你呢!”
小晶被我说的苦笑连连,我也顾不得那么多,只要是笑总比哭好嘛。
拉着她出了清吧的大门,一席秋风迎面吹来,隐隐有了凉意。两个微醉的女人沿着湖岸缓缓而行,一如赏景,又好像在回味各自的心事。我不知道小晶要经历多久才能从伤痛中振作起来,因为所有女孩对初恋都是充满幻想的,但越美好的东西往往会伤人越深。记得当初和炜分手的情景,他脸上的绝决将我们所有的故事都定格在那一刻,只留下黯然神伤的我伴着一堆破碎的记忆。幸好还有时间,它可以冲淡一切;幸好还有我的阿真,有他温暖的怀抱,有他宠爱的目光,有他包容的心胸,也许幸福真的不需要深刻,只是如此的简单而已。
忽然一丝凉意袭来,我不由得打了个寒战,下意识的想拉过小晶的手臂,却扑了个空。心中一惊,回头望去,却见她已走下台阶,伫立于水边了。
“小晶,”我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你干什么呀?危险!”
她没有回头看我,痴痴的望着水面说:“小雨,如果你是我,会放的下吗?”
“会!时间是可以冲淡一切的!”
“我曾以为这会是一段完美的感情,以为他会陪着我,看日出日落,花谢花开,直到有一天离开这个世界。看来我真的太幼稚了!”
“相信我,你一定会拥有一个与你相伴到老的爱人,但不是David!”
“可我是那么爱他,我忘不了他!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我们当初的誓言,他说他已经不记得了,可我又怎么能忘记?”
她突然转过身来,对我露出一丝笑容。可月下的她虽是在笑,眼神却是那样的哀伤,犹如一只脆弱的蝴蝶,在空中折断了翅膀。我的眼睛已经被泪水模糊了,想要继续劝她,却又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只能眼看着悲伤在空中弥漫。
“扑通”一声传来,水边的小晶不见了踪影,我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魂飞魄散了。管不了这么多了,救人!
“小晶,啊!”一大口水灌下去,终于让我清醒地认识到人在水中的现实。看来嘴是不能用了,只能用手四下摸索。心里不禁暗骂自己,要是刚才一直拉着她就没事了,这丫头怎么这么想不开呢!上面找不到,只好下去看看,我虽然从来没有过潜泳的经历,但事到临头也只好硬着头皮下去了。深吸了一口气,把头扎了下去,好不容易睁开眼睛,可四周乌漆漆的一片什么也看不见。“小晶,小晶……”我心里念着她的名字,不停的到处摸着。忽然一个硬硬的东西碰上我的手腕,回手一抓,太好了!是她的运动鞋!
“呼!”终于浮出了水面,可以呼一口新鲜空气了。再看身边的小晶,还好,虽然神志不太清醒,但应该没有生命危险。托着她向岸边游去,可刚才明明离湖岸不远的,现在怎么已经身在湖中央了?我心里一急,又呛了一口水。不行,一定要坚持住,身边可还有一个满身伤痕的人呀!游呀游呀,我用一只手不停的划水,可身边的人却越来越重,似乎要拉着我一起向下沉。坚持,坚持,我马上就可以触到湖岸了,可力气却越来越小,手脚也开始不听使唤了。现在只好孤注一掷了,先把她送上去再说。我把小晶拉到身前,用尽了所有的力气把她向岸边推去,可反作用力却也把我推向了更远的湖水之中。刚才的负重倒是卸掉了,可冰冷的河水、透支的体力已让我的身体变得麻木。我强打起精神,奋力的划水,可冥冥中似乎有一股力量在把我向水下拉。我一下子感受到了恐惧的含义,难道我就会这样葬身在这悠悠湖水之中吗?
“不要啊!阿真救我!”我用尽了吃奶的力气大叫,可耳边却听不到任何声音,只有沉暗的湖水从四面八方涌来。
梦归何处 之 相逢君不识
初识胤祥
卷首语:思念远,暮色楚峰前。梦入江南烟水路,芳菲落尽无人知,相逢君不识。
朦胧之中,仿佛看见阿真一脸焦急地望着我,见他心痛的样子,一股温暖在胸中流溢;可一下子他却变得冷若冰霜,虎着脸教训我说:“学艺不精,还敢跳下湖救人!”真是被他气死了!想挥出拳头打人,可偏又用不上力气。只好暗暗咬牙,看我回头怎么收拾你。
身旁湿淋淋的小晶忽然抱着我又哭又笑,嘴里还呖呖噜噜的一通埋怨,好像在骂我怎么这么傻。这位小姐,要不是你傻的去为情自杀,我又怎么会跳下去救你!可偏偏我话也说不出来,两个手臂也软绵绵的不能动弹,要不一定给你们好看!之后好像又有一大堆人从四面八方涌了过来,七嘴八舌,指指点点。唉,这年头就是看热闹的人多,本小姐也不是什么珍稀动物,也就不收门票了。不过总算是可以确定我们两个都安然无恙了,悬着的一颗心也终于放下了,不自觉地闭上眼,昏睡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我终于被自己肚子的叫声吵醒了,真希望一睁开眼就看见阿真拿着麦香鱼和薯条守在我身旁,那可就是我最大的幸福了。无限憧憬的打开眼帘,咦,这房间怎么没见过呀?肯定不是寝室,不是我家,也不是阿真的房子,对了,是医院吧?看着也不像,这病房怎么古香古色的?而且也闻不到医院的味道呀!真是奇怪!
“姑娘,你终于醒了!”突然间门口传来的不男不女怪声吓了我一跳,敢情,这医院里的大夫不会是同性恋吧?转头望去,我的天!这大夫怎么还穿长袍马褂呀!可还没见过这么复古的医院!
“格格一直惦着姑娘,吩咐只要姑娘一醒过来就马上告诉她,我现在就去回话,姑娘稍候。”那个人说完稍顿了一下,见我没理他,就转身出去了,只留下躺在床上的我头大如斗。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那个人看上去只有十四五岁,却明明是个太监!竟然还有格格,我到底身在何处呀!做梦,对了,我一定是在做梦!使劲在腿上掐了一把,好痛!
难道我真的被淹死了,然后又投了胎?那也应该是个婴儿才对,不会一下子长这么大吧?还有刚才的那个…明明是清宫戏里太监,难道这里会是清朝?投胎也不会投到几百年前吧!
穿越!一个无限神秘的字眼徒然从我的脑海中冒了出来。难道我们学校的青年湖里暗藏了时光隧道?这倒是挺有趣的,小时候一直憧憬的事情竟然真的让我实现了。不过小晶会怎么想呢?以为我为了救她而壮烈牺牲,从此在家里给我供奉长生牌位?可阿真呢?会不会为了我自杀殉情…
正当我躺在那胡思乱想的时候,一行人已经由远及近进了屋子。为首的一个穿着华丽的女孩快步走过来拉着我说:“如玉,你醒了,真是太好了!”
高高的两把头,粉红色的牡丹蝴蝶纹旗装,杏眼秀眉,唇红齿白,竟是一个贵气十足的美丽少女。可对面的我,却是一脸傻气的呆望着她,心想如玉是谁呀?她干嘛拉着我跟别人说话呀!
见我没有答话,站在旁边的小太监轻推了我一下道:“如玉姑娘这是怎么了?格格跟你说话呢?”
“蛐蛐你急什么,如玉一定是睡的时间太长了,脑子还不太明白。”
至此我终于相信了我是从二十一世纪穿越到了清朝,老天待我还不薄,估计这里不是皇宫也至少是个王府。可眼下,我该怎么跟这个格格回话呢?总不能告诉她说我叫小雨,不是什么如玉姑娘,来自几百年后的2001年?
“格格吉祥,奴婢在这儿给您请安了!”幸好看过不少的古装电视剧,找出最通用的一句,这时候刚好派上用场。
“免了免了,你身子虚,还是躺着吧。” 她美丽的脸上展开一个大大的笑容,宛若一朵娇俏的迎春花,“对了,这几日你好生养着,想要什么告诉蛐蛐,我明天再来看你!”
看着她的倩影一闪,消失在门口,我也大大地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这公主不但没有怀疑我的身份,还对我如此亲切,看来古代人还是很友善的嘛。不过这“如玉”到底是谁,还真是个伤脑筋的问题。
忽然一股饭香从门口传来,抬眼望去,哎呀,蛐蛐这小子的服务水准还真是到位!刚才还毕恭毕敬的站在公主身边,一转眼就不知从哪变出来一碗小米粥和几碟小菜,笑嘻嘻的望着我说:“姑娘躺了这么久,一定是饿了。但是太医吩咐了一开始不能吃得太多,所以就先进点米粥吧。”
我冲他一笑,道了声“多谢!”,便起身坐在床上,一边喝粥一边听蛐蛐唠叨,结果倒好,不用费心研究我的过去,就已经被这小子说了个大概。原来这一年是康熙四十三年,而我则是今年入宫的秀女,老爹是内务府的管领。五天之前本来是要去钟粹宫待选的,却在御花园正好碰上格格失足落水,结果我发扬见义勇为的精神下水救人,自己却差点被淹死,幸好被及时赶来的十三阿格捞了上了,一直昏迷至今,自然也就错过了选秀。
这样的经历不禁让我哑然失笑,事情竟然巧合至此。同样是救人,我却一下子游到了古代,还误打误撞救了康熙的女儿,而且她的名字中竟也有一个晶字。真不知道我若再次跳到湖里,会不会又回到二十一世纪,有机会一定要试试。
吃饱喝足之后,身上也有了力气,不管蛐蛐如何劝说,一定要下床活动一下。迫不及待的走到铜镜前面,想看看这个叫做如玉的秀女是怎样的花容月貌。可镜中的人不是小雨是谁?只不过年轻了好几岁,还是初中生的样子,脸色稍显苍白。心里不禁有些失望,不过转念一想又很兴奋,原来我这样的容貌也能去选秀女,看来生在古代好处还是大大的嘛。
蛐蛐站在一旁愣愣的看着我,估计是从没见过这么没规矩的秀女,记得古代的女子是要讲究什么“行不露足,踱不过寸,笑不露齿,手不上胸”,哪里会像我这样,照个镜子还一会儿傻笑一会儿摆pose的。恶狠狠的看了他一眼,决定再不能让他留在这里看笑话,便以“继续休息”的名义把他赶了出去。
半梦半醒之间,似乎又看到阿真责备的眼神,不知为何,一向温柔体贴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他,却在梦中变得冷峻起来。举手投足之间,让我觉得既熟悉却又陌生,进而不知所措。我想靠上他的肩膀,给自己增加一点面对陌生的勇气,而他却注视着我向后退去,嘴角还挂着一丝嘲弄的笑意…
一连几天的休息让我养足了精神,而这期间,婉晶格格也问准了德妃娘娘,把错过了选秀的我留在了自己身边。开始在格格身边当差的日子真是有些难过,虽然端茶送水走路行礼这样的小事都很容易,但落在我这样的“冒牌秀女”身上,却常常会让人啼笑皆非。看着身边的宫女太监强忍笑容的样子,我真想再跳回湖里,看能不能回到现代,就不用在这里受尽嘲笑。但思虑再三,却不清楚当初格格落水的地方,这万一要是跳错了湖,又被送到更久远的原始社会该咋办呢?唉,算了吧,只好强忍自卑,努力学习别人的样子,争取做个模范秀女了。倒是格格,不知道是不是有感于我舍身相救的精神,还是看准了我的胸无城府,见了我的各种错处也浑不在意,只是笑话我说脑子进了水,不好使了。
其实格格的身世也挺可怜的,她是康熙皇帝的第十三个女儿,十二岁上就没了额娘,只有十三阿哥胤祥这个同母的哥哥。虽然她贵为皇帝的女儿,却要饱受少年丧母的哀痛和其他嫔妃挑剔的目光。生长于这样的深宫之中,任何人都会不自觉地隐藏起真实的自我,宫女太监们永远会以谦恭和顺的态度对待主人,而这些阿哥格格妃子们却同样会以奴才的眼神仰视他们的主人—皇帝。每天面对这样的生活,这个十六岁的少女已经学会了永远以一种淡然的态度面对周围的一切,只是她在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忧郁,又有谁会在意呢?
“小丫头,又在发什么呆呢?”婉晶格格笑着问我。这些日子以来,她已经习惯了我经常性的神游物外,并把这个毛病归结为脑子进水的后遗症。
“回格格,思春!”我的双眼依旧凝视着远方,若无其事的回答她的问题。
“啐,看看你这丫头,越来越不象话了!说话这么没正经!”
“格格,奴婢说的话是很正经的!”我转过头来一脸坏笑的望着她,“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这么美的春天,就快要过去了。原本想早起去御花园数数落花,偏偏鸟儿又不肯给我叫早。所以,只好在心里默念着落花已作风前舞的美景,是为思春矣。”
“是谁这么好的兴致,一早就在这里吟诗做对的?”在满屋女人的笑声中,一个清脆的男中音随着脚步声进了屋子。婉晶格格已顾不得笑话我,叫了声“十三哥”就起身迎了上去。明知道清宫里的历史名人早晚会一一出现在我的面前,可真正见着了,心里的激动还是顷刻间便涌了上来。十三阿哥胤祥,清朝历史上响当当的“侠王”,雍正皇帝最亲密无间的弟弟,曾经历史书页上的一个名词竟然变成了大活人就站在我面前,这样的感觉真是太刺激了。
十三阿哥看上去应该是十七八岁的年纪,生的英气勃勃,他身穿了一件湖蓝色的长袍,外罩巴图鲁背心,黑色的靴子微微蒙上了一层尘土。此时他正端着茶杯,听着婉晶格格絮叨着这些日子以来的大小事情,目光柔和,脸上也挂着明朗的微笑。我看在眼里,心底却不由得闪过一丝嫉妒,有人宠爱的日子多好呀,哪怕只是哥哥!我的阿真,他也会宠溺的望着我,听我跟他唠叨各种鸡毛蒜皮的事情,他还会突然拿出一盒巧克力或是一支玫瑰花以博取我一个惊喜的笑容,而如今……唉,相见时难呀!
“如玉呀,你的魂儿又飞到哪去了?怎么见了十三哥也不行礼?”冷不丁被格格叫到,打断了心里的思绪,下意识的向两旁望了望,才发现其他的太监宫女竟都跪伏在身后,只剩下我一个人傻愣愣的杵在那里。
心里一惊,赶忙答应了一声,快步走到那位帅哥的跟前俯身行礼,装出一副低眉顺眼的样子。
格格一把把我拉了起来,笑道:“看你糊涂的,当天要不是十三哥来的及时把你捞了上来,你就只能沉在湖里喂鱼了。今天看见大恩人来了,还不好好道个谢?”
我心想也对,至少要谢谢他给了我一个零距离探索清史的机会。嘴里道了一声“谢十三阿哥救命之恩!”便又深深的福了下去。
“起来吧!”他冲我摆了摆手,“不必多礼,你也算是救了婉晶嘛。”
“这是奴婢应该做的。再说,若不是如此,怎么能到格格这来当差呢,也是奴婢和格格有缘呢!”我的脑子真没想到嘴巴能说出这么冠冕堂皇的话来。
“瞧瞧,看把她巧的,怎么今儿在十三哥面前就能说得这么正经了?”看来格格对我的回答还是非常满意的,心里不禁大笑三声。
还没等我回话,十三阿哥倒是来了兴趣,一脸认真的问道:“那你经常说什么不正经的呀?”
不是吧,这个人竟然能问出这样的问题,还真是过分!一时语塞,只好一脸谄笑的望着他,希望他能放我一马。
“也没什么,如玉也就是没事儿吟两首诗,数数落花,思个春,伤个情什么的,是吧!”婉晶格格一边说一边幸灾乐祸的望着我。
听听她的话,简直把我说的像花痴一样!我在心里恨不得用愤怒的眼神把她劈成重伤,可在脸上却只能表现出一幅好好委屈的样子。
“原来我倒是从湖里捞出个才女!说说,都念过什么书呀?”十三阿哥倒是越来越感兴趣了。
“回十三阿哥的话,奴婢只是认得几个字而已,像‘春眠不觉晓’,‘窗前明月光’这样的诗听私塾的孩子念得多了,也就记住了。” 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回话,记得古人是信奉女子无才便是德,总之把自己说的马马虎虎也就算了。
“这样呀,那句‘落花已作风前舞’也是从小孩儿那听来的?”
天哪,他竟然听得这么清楚,只是不知道这清朝私塾的先生会不会教叶梦得的句子?不过心里还是有一点小小的得意,这十三阿哥也算识货,本姑娘好歹也算是经济系的文学青年。可主子问话,我总不能告诉他有本事你放马过来,诗词啥的总是难不倒我的。只能低着头,一副郁闷的样子答道:“十三爷圣明,就不要难为奴才了!”
“算了吧,放过你这小丫头。不过你总要孝敬点东西以感激爷的救命之恩吧?”看来这个历史上的“贤王”真是名不副实,今天是摆明了要和我过不去。
把心一横,抬起头问道:“那十三爷喜欢什么请明示,奴婢好去准备。不过奴婢的月例银子只有一两多,要是太贵重的礼物,爷可得容奴婢存个十年八年的才行。”
“哈哈哈哈……”这下到好,十三阿哥和格格都笑得前仰后合的。我一脸无辜的看着他们,心想有这么可笑吗?我要是不把丑话说在前面,万一他想要个金佛玉马什么的,我上哪弄去呀?
婉晶格格一边笑一边指着我骂道:“你这个丫头真是越来越不象话了,难道爷们还能讹你的东西不成?当真该打!”
我吓得吐吐舌头,赶忙用求救的目光看着十三阿哥。
他见我那委屈的样子,说道:“罢了,罢了,难为你能想出这样的说辞。就罚你用春天的花为原料,做一种点心孝敬吧。”回头又对格格说,“婉晶,我该回去了,改天带你去南苑骑马。”说罢站起身来,顺手拍了一下我的头,大笑着走了出去。
我一脸不忿的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没想到刚遇见康熙的一个儿子,就落到了给他做饭的下场。这要是多来几个,我可真是吃不消了。不过还是算了,如此英俊潇洒又充满男子汉气概的古代帅哥,还是多多益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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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了一点时间把这一章改了改,现在回过头来在看最初的写东西,还真是受不了。不过实在是没有时间,要不然一定统统删掉重写。
胤祥的两个同母妹妹:
康熙十三女(1687-1709):和硕温恪公主,其母为玄烨庶妃章佳氏,即敬敏皇贵妃。康熙二十六年(1687) 十一月二十七日生。康熙四十五年(1706)20岁时受封为和硕温恪公主。是年嫁与博尔济吉持氏蒙古翁牛特部杜凌郡王仓津。康熙四十八年(1709)六月公主去世,时年23岁。
仓津是蒙古翁牛持部札萨克多罗杜凌郡王毕里哀达赍次子,初名班第,赐名仓津。康熙三十二年(1693)袭封郡王。雍正五年(1727)以擅请准噶尔使入藏熬茶夺沦罪削职。
康熙十五女(1691一1709):和硕敦恪公主。玄烨十五女。其母为玄烨庶妃章佳氏,即敬敏皇贵妃。康熙三十年(1691)正月初六日生,受封为和硕敦恪公主。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18岁时嫁与蒙古科尔沁部博尔济吉持氏台吉多尔济。康熙四十八年(1709)公主去世,时年l9岁。
多尔济于康熙五十八年(17l9)因罪革额驸,仍给台吉品级。康熙五十九年(1720)去世。
本来胤祥是有两个妹妹的,十三格格和十五格格,但是为了情节的需要,十五格格就忽略不计了,大家不要见怪呀!
海棠花落
春天,正是繁花似锦的季节。御花园里的桃花灿若红霞,玫瑰娇艳欲滴,牡丹争奇斗艳,梨花卓尔不群。不过如果它们知道我正在选择做点心的原料,不知道还会不会开得这么踊跃。
虽然我对于做饭是不甚精通,但摆弄几道小点心还是不成问题的。记得原来上学的时候,就喜欢研究各种花的食用方法(主要是为了美容),闲来无事也曾弄些花草水果泡茶来喝,但这次是为十三阿哥准备点心,看来还是要颇费些心思。紫禁城中,有的是名师御厨,虽然满人进关未久,饮食还多以肉食为主,但以皇子们的阅历,至少京城各处的美食还是见识过的。所以要想食物能够入了他们的眼,不但要色味俱佳,更是不能落了俗套。
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平时最喜欢的水果沙拉不错。虽然宫里不缺各种时令鲜果,但这个年代是没有人想过制作水果沙拉的。找不到沙拉酱,酸奶倒是也能凑合,但还要想想如何配上一种花,才能应了十三阿哥的要求。
不知不觉中已经走到了绛雪轩的门前,五株高大的海棠树迎风而立,深浅不一的红色花瓣随风飞舞,宛若雪花片片缤纷而降,这就是绛雪轩名字的由来呀,如今身临其境,越发觉得这样的美景也该有这样的灵巧的名字才般配。记得唐朝诗人刘兼有一首咏海棠的诗,兴之所至,不禁轻轻吟道:“淡淡微红色不深,依依偏得似春心。烟轻虢国颦歌黛, 露重长门敛泪衿。低傍绣帘人易折,密藏香蕊蝶难寻。良宵更有多情处,月下芬芳伴醉吟。”
如此凄美的诗句,让我的心头一颤。杨贵妃,陈阿娇,郭圣通,董鄂妃…多少如花美眷都消逝于深宫之内。即使曾经万千宠爱,奴仆成群,锦衣玉食,有怎奈的住红颜易老,芳华易逝,憔悴寂寞无人知呢?
而今天的我,也被围入了这高高的宫墙之中,何时才能完成我走遍名山大川的梦想?何时才能回到我日思夜想的阿真身边呢?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又何尝不是我们的誓言。只是命运弄人,竟以如此的方式让我们天各一方,品尝过甜蜜的滋味才会知道失去有多痛,而时间也恰如一把钝刀,要把你心里最美丽的记忆一点一点的割去。我现在倒是更深刻的体会到小晶当初的感受,忘记,不是不容易,是太难太难!
忽然觉得眼前的视线有些模糊,低头揉了揉眼睛,尽力向远方望去,御花园边上的一排排柳树随风伸展着腰肢,倒也婀娜多姿,再低头看看满地的落花,想到了王国维先生的一句诗,不禁轻笑道:“唉,真是苑柳宫槐浑一片,长门西去昭阳殿。”
“这两句诗可是你写的?”正当我触景生情之际,背后一个温和的声音传来。
我不禁回头望去,明晃晃的太阳却只照见不远处一个瘦高的人影。我往旁边迈了两步,才看清楚:这人大概二十七八岁的年纪,长了一张白净的长方脸,两眉平直,鼻子和嘴角的线条都分外柔和,显出一副沉稳优雅的贵族气度。
他似乎已经站了一段时间,见我没有答话,便又微笑着说道:“写得不错,就是太悲了。你看这春光明媚,百花妖娆,怎能用如此凄凉的句子应景呢?对了,郑谷还有一首咏海棠的诗,倒是尽展花儿的俏丽娇媚,你可知道?”
我轻瞟了他一眼,朗声答道:“春风用意匀颜色,销得携觞与赋诗。秾丽最宜新著雨, 娇饶全在欲开时。莫愁粉黛临窗懒,梁广丹青点笔迟。朝醉暮吟看不足,羡他蝴蝶宿深枝。”哼,这个人虽然长得如此面善,心地却不甚厚道。先是批评王国维先生的诗不说,然后又想考教我,我又岂是这么容易认输的?
“不错,不错,难为你小小年纪,书读的倒是不少。我刚从摛藻堂过来,倒没听说她们那新添了女官,你在哪里当差呀?”
“为什么要告诉你?”我讪讪的回了一句。
“原来你的脾气也很大呀!那你到说说,为什么不能告诉我?”他脸上的神情明显又增加了一分好奇。
这个男人还真是麻烦,如此简单的道理还要本小姐教他。轻咳了两声,摆出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说:“你是男人,我是女人,女人怎么能随便和陌生男人说话呢?更不用说自报家门了,万一引狼入室又当如何?”
他看着我的样子,不禁有些愣了,随即无奈的笑了笑说:“也对,看来你的话总是有几分道理的。不过既然你是紫禁城里的人,总还有见面的机会。我先走了,后会有期。”说罢便转身翩然而去。
我也没想到这么快就把他解决掉了,不由得松了一口气,暗自庆幸这下也不用操心他是哪家的公子哥儿了。对了,被他这么一搅和,出来的时间也不短了,还是赶紧选定材料回去吧。选花不如撞花,既然念了这么多吹捧海棠的诗,那就选它了。收集一些花瓣,配上我精心制作的水果沙拉,就可以给十三爷做上一道……嗯,一道什么点心呢?对,落花已作盘中舞。嘻嘻,就叫这个名字,也不枉他记着叶梦得的那句诗。
苹果、香梨、橙子、西瓜、香蕉、菠萝,几种新鲜的水果以各种不同的形状落在了盘中,心下还真是佩服御厨的刀工,普通的水果也能削成这么好看的形状。既然主要的原料已经齐了,下面就要看我的了。把调好的酸奶均匀的倒在水果上,再取出洗净的海棠花瓣撒在上面,红白相嵌,颜色煞是好看。这样的美食,就是当初在家的时候,亲戚们品尝起来也是赞不绝口的,相信这次一定会让十三阿哥满意。
背后忽然一只手出现伸向盘子,哼,一定是蛐蛐这个小子,格格不在,他就清闲了起来,帮我端了点水果,竟然就想偷吃!一把按住他的手,回身骂道:“小馋虫,别想偷吃我的杰作!”
可眼前的人却让我呆住了,是十三阿哥!赶忙行礼道歉:“十三爷吉祥,奴婢,奴婢认错人了!”
十三却不太在意,挥了挥手算是饶过我了,直直的看着那盘沙拉问道:“现在是不是可以吃了?”
“当然,本来就是给爷准备的,什么时候吃随您。”
他倒是真不客气,顺手拿了一把青花瓷勺,坐在椅子上就开吃了。看着他大快朵颐的样子,一会儿的功夫一盘子沙拉差不多就见底儿了。我心里不禁暗暗好笑,这皇子怎么跟我的兴趣差不多呀,看见好吃的东西,就什么都忘了。凑到他身旁,轻轻问道:“十三爷,味道如何呀?”
还好,他终于还没有忘记我的存在,抬起头笑呵呵的说道:“不错,不错,没想到你这丫头还有些本事。这些水果都是不起眼的东西,怎么让你一整治味道就不同了呢?”
我不禁有些得意,可还没忘了他当初捉弄我的样子,于是装作一副毕恭毕敬的样子说道:“爷怎么也不问问奴婢是用了什么花,是不是合了爷的心意?”
“倒是有一种东西不知道是什么,你说说看。”
“奴婢用的是海棠花的花瓣,用清水洗净,可以直接食用。而且奴婢还给这道点心起了个名字,叫做落花已作盘中舞,不知爷可中意?”
“哈哈哈哈……”十三一阵大笑,“中意中意,亏得你这鬼精灵,竟想出这样的名字。”
“还不是爷一直记得这句诗,奴婢就只好勉为其难,想出这道点心应个景儿。”我抽了抽鼻子,表现出很委屈的样子。
“记着自然有记着的好处,要不怎么能吃到这样的美食?如玉,你还会做什么好吃的,改天再给爷露两手?”
“好呀!”他竟然叫了我的名字,让我一阵兴奋!看来我这物质食粮还是很对他的胃口的,“奴婢一直就对美食很有兴趣,若是十三爷不嫌弃,下次奴婢再做几样小吃请爷品尝。”
“那就说定了,下次我让四哥一起来,你可记着给我们准备些拿手的。”他一脸笑容的样子仿佛终于找到了知音。
四哥,那不就是以后的雍正皇帝,天哪!他可是有名的冷面皇帝,不像眼前的这位这么好对付。想拒绝他,可又找不到理由,而且更无法回绝他眼中的那丝期待,只好答应下来,心里却想着这下可要打起一百二十分的精神,万一弄个不好,自己在古代的未来可就没有保障了。
十三似乎看懂了一点,突然拉着我的手说道:“你是有些怕了?没事,四哥又不是老虎,即使做得不好,也不会吃了你。他虽然外表冷冷的,但对我却是最好。你放心,不会有事的,再说我也相信你的手艺,错不了的。”
我有些害羞的抽回了手,但心里却对他的话颇以为然,一抬头对上十三的目光,而他明亮的眼睛正温柔的看着我。我冲他感激的一笑,回过身去开始收拾桌上的碟碗。他什么也没有说,只是静静的看着我忙碌。直到婉晶格格进门,我才感到那温暖的目光从我身上移开了。
绛雪轩
绛雪轩位于御花园东南,座东面西,面阔五间。轩前有一座琉璃花坛制作得极为精细,下部为五彩琉璃的须弥座,饰有行龙及缠枝西番莲图案,上部用翠绿色栏板、绛紫色望柱环绕,为宫中花坛少有之杰作。坛内叠石为山,栽有牡丹等名贵花木。
轩前原有海棠树五株,每当花瓣飘落时,恰如雪花片片缤纷而降,遂命绛雪轩。晚清时,慈禧命人从河南移来太平花,代替了古海棠。
花坛前竖一远古木质化石柱,铁灰色,十分珍奇,上刻乾隆皇帝御题。
咫尺天涯
没想到当初的一句话,竟让我和御花园结上了缘份。这几天为了将来的雍正皇帝不确定的到来,我几乎踏遍了御花园的每一个角落,拾了几筐的花瓣搬回去。还幸亏古代的老爹是内务府的管领,多少还有点面子,要不然管御花园的太监一定会在门口立上“如玉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来保护这些可怜的植物。我也不管他们的脸色有多难看,反正是为你们现在的皇子未来的皇帝干活,将就点吧。格格见我如此忙碌的样子,也很是好奇,对她而言,那只不过就是四哥而已,还没有十三哥来得亲切。唉,也没有办法跟她解释,只好又允诺给她配美容养颜的花草水果茶,这才把她哄得喜笑颜开,任由我去摆弄这些花花草草。不过我的心里还是有些郁闷的,再这样下去,估计他们就该把我送进御膳房了。
早上十三阿哥的跟班小顺子来送信儿,说是他们爷下了学会来看格格,听得格格一阵高兴。我站在一旁想,你们十三爷哪是来看格格,分明是来解馋的。可是没有办法,谁让当初一时兴奋答应了他呢?幸好早做了准备,让御膳房的师傅按我的要求做好了苹果派的面皮,将调好的加入苹果果肉的果酱做成馅放入里面,再把两片面皮的四周刷上蜂蜜粘合,最后在每个派的外皮涂上一层厚厚的黄油,大功告成了,就等着他们来了再入烤箱烤上三十分钟就可以吃。不知道古代的烤箱是什么样子,总不会都是用作烤猪、烤鸭的吧,但愿能合用。先不管它了,反正这苹果派、菠萝派和玉米派的前期工作已经宣告结束了,接下来还要准备答应格格的美容花草茶。
想起以前在咖啡厅喝过的一种水果茶,是用立顿的红茶包配上百香果、柠檬、菠萝、橙子、野蔷薇、玫瑰花,再调上蜂蜜。可清朝时没办法找到产自巴西的百香果的,而且也没有立顿红茶包,只好找些替代品了,配上一点儿玫瑰露,然后用泡好的红茶冲饮,一定可以的。
想到这里,我不禁暗自得意,就算当初穿越不是到宫里,在外面也可以开个甜品店谋生了。
到下午的时间还早,我便打算到御花园舒展一下筋骨,顺便看看还有没有落网的“美食原料”。格格居住的丽景轩临近西五所,离御花园很近,也幸亏如此,不然前几次到御花园的大规模采摘活动一定会累得我半死。心里不禁暗笑自己多事,要不是当初非要说什么“落花已作风前舞”,现在也不用费尽心思做点心了。不过有失自然也有得,跟十三阿哥保持良好的关系总没有坏处。
不知不觉中,我已经从御花园的西面走到了东面,再往前就是东六宫了。忽然很想去见识一下董鄂妃曾经居住过的承乾宫,不知道那里会藏着什么蛛丝马迹来让后人凭吊曾经那个动人的爱情故事。记得蛐蛐曾经跟我说过,自从康熙二十八年孝懿皇后去世后,那里就一直空着,没有人居住了。
过了钟粹宫再往前,就看见承乾宫的宫墙了。拐到南面的正门口,绕过红色的影壁墙,黄色琉璃瓦覆盖下的正殿就映入了眼帘。记得以前曾来过故宫参观,但是承乾宫却是不对游人开放的,这样的禁令也给她增添了几分神秘感。伫立于院中,一阵沁人心脾的香气传来,我一下子记起了那两株作为承乾宫主人爱情见证的梨树。抬眼望去,洁白的梨花流泻于枝头,在红色花蕊的点缀下,尽自伸展着自己的美丽。闭上眼睛,想象一下曾经多少次董鄂妃与顺治皇帝在此花前月下,海誓山盟;而如今庭院依旧,佳人何处,青鸟无踪,只是图增了几分伤感。唉,也许只有凄美的爱情才能流传于世,才能成为不朽的永恒。
忽然察觉身后有人影闪过,回头望去,一个异常熟悉的身影正走出门口。阿真?!不,不可能的,怎么会是他?可眼前晃过得确实是那再熟悉不过的背影。我快步追出门外,环顾四周,却没有人在。也许真的是眼花了,怎么会有如此的巧合,让我的阿真也穿越到这幽深的紫禁城中?不会的,不会的,那只不过是我的幻想罢了,只不过是我的思念模糊了我的眼睛。
拖着有些沉重的步子向回走,却已没有了来时的心情。也许哀悼别人的爱情是一种神圣的祭祀,而轮到自己,却只剩下苦涩溢满了心灵。我该怎样面对未来的每一天呢?是把他忘掉,还是深埋于心底?我多希望上天能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离开这个不属于我的地方,但我却真的无能为力。
“阅尽天涯离别苦,不道归来,零落花如许。花底相看无一语,绿窗春与天俱莫。待把相思灯下诉,一缕新欢,旧恨千千缕。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不知为何总会在伤心的时候想起王国维的词句,没想到当初背着玩的东西,竟会有一天真的应了我的心情。
“你怎么又在这里作诗伤怀呀?”背后又是那个温和的声音传来。
我的心里真是异常的郁闷,不知道为什么总是在如此伤感的心情下碰到这个“讨厌”的人。头也不回,冷冷的答道:“原来你每天在这里守株待兔呀?偏等着我来心情不好的时候来笑我?”
他也不生气,继续说道:“难怪你念的句子都这么感伤,说说有什么不高兴的事,或许我能帮你。”
“帮我?”我不禁好笑的看了他一眼,心想我要是告诉你我想的是穿越时空回到现在,不知你还会不会说帮我,“算了吧,你帮不上忙。”
“你这么肯定,看来事情一定不小。就算我帮不上忙,你说出来,或许能排解排解。”他温和的声音里又加进了几丝关切。
我心头一暖,对他也减轻了几分敌意。微笑了一下说道:“谢谢你!不过说了也是没有用的,反倒给别人凭添烦恼。”
“是么,那随你吧。不过别总写那么悲伤的词,伤身体的。”
“知道了。下回再碰到你,我一定改念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如何?”
“好!好!那一言为定,我就与你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
“不好!”我大叫了一声,转身便走。这个人真是过分,给他三分颜色,他就敢开染坊,原来古代的男人也会跟现代的一样流氓。
那个人却望着我远去的背影一脸的笑意,嘴里还轻轻的念道:“耿德金那么沉闷的一个人,生出的女儿竟然如此有趣。”
刚回到丽晶轩的门口,迎面就碰上了小顺子。他笑嘻嘻的凑上来说道:“姑娘可是回来了,让我一通好找。十三爷让我来通报格格一声,他和四贝勒爷一会儿就过来。顺便问问姑娘准备得怎么样了?”
我就知道他是十三阿哥派来监工的,可也不能怠慢了,笑笑说:“让十三爷费心了,我现在就去御膳房,点心要吃刚出炉的才好。”
“那就劳烦姑娘了,我这就回去跟爷回话。”说罢,他打了个千转身跑了。
蛐蛐的哥哥刘全儿在御膳房当差,索性我就拽了他跟我去烤苹果派。一路上,听着蛐蛐给我介绍御膳房的各种名堂,倒是长了不少知识。原来御膳房是分作荤局、素局、挂炉局、点心局、饭局等五局,他哥哥便是点心局的内监。心下打定主意一定要好好利用这个“裙带关系”,这样以后再寻点原料或是借个炉子什么的,可就方便多了。
刘全儿早已等在了门口,问了我烤制的时间和成形的颜色,便把我做好的半成品端了进去,但我们只能在外面等着。约摸不到半个时辰,我便从众多美食的香味中嗅到了苹果派的味道,不禁开始异常想念麦当劳。就算是垃圾食品,也总比吃不到好呀!如果这次苹果派大功告成,下次一定要试试做各种汉堡,还有奶昔!很快,刘全儿便把烤好的苹果派端了出来,谢过了他,便和蛐蛐赶回了丽晶轩。
那两位爷果然已经到了,正在屋子里和格格聊天。我压制了一下对未来雍正皇帝的好奇,把新鲜出炉的苹果派用平底儿的青花瓷盘装好,小心地露出盘子边缘我用剪好的玫瑰花瓣写成的“小心烫口”几个字,便让蛐蛐先端了进去。匆匆回到我的房里,取出已经准备好的水果茶配料,放入一个同样花色的茶壶里,就赶忙向正厅走去。
还未到门口,就听见几个人的笑声,我能分辨出十三和格格的,另外一个声音应该就是四阿哥了吧?心里突然涌过一股没由来的冲动,似乎觉得很熟悉,却又有些陌生,只得暗自的告诫自己在未来的雍正皇帝面前可一定要保持良好形象,定了定神,深吸了一口气,便迈步走进了屋子。
“奴婢给各位主子请安!”我抱着茶壶深深的福了下去,眼角的余光带过,却发现屋里竟然坐了四个人。
“起来吧,如玉。”十三爷伸手把我拉起,满脸的笑容,“我们正说你孝敬的这道点心,样子很是特别,味道也确实不错。四哥四嫂都很喜欢呢!”
我顺着他的话音望去,只见一身桃红色旗装的包裹下一个娇小玲珑的女孩略显羞涩的坐在那儿,看上去才不过十三四岁,一双大大的眼睛忽闪忽闪的甚是惹人怜爱。在他旁边,一个青年男子正在聚精会神地看那个青花瓷盘…而他的容貌,天哪!怎么会跟我的阿真一模一样???一样宽宽的额头,一样深邃的眸子,一样挺直的鼻梁,一样瘦削的面庞,就连他们看东西时那执着的神情也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我像被雷击中了,不知道该怎样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状况,而他却浑然不觉,还在聚精会神的研究那个盘子,只是微微翘起的嘴角现出一丝隐隐的笑意。
怀里的茶壶突然一颤,才发现不知不觉中我的右手已经向他坐着的方向伸了出去。急忙收回手臂,下意识的抹了抹额角,似是在掩饰刚才的失态。格格好像看出了我异常的神色,便提高了声音说道:“如玉,你怀里抱着茶壶干什么,是不是又有什么新鲜玩意儿孝敬?难得四哥带着新进府的侧福晋来宫里,你可要亮点拿手的呀!”
话到这里,我可是要赶紧顺着台阶下了,赶忙答道:“格格,奴婢刚配好的鲜花水果茶,请各位主子品尝。”
“那还等什么,就快端上来吧。”
我回身走到门口的茶几前,将刚刚泡好的祁门红茶倒入壶中,一时之间,满屋香气四溢,淡淡的花香夹杂着细腻的水果香气,足以让人陶醉在这轻柔的甜蜜之中。倒入杯中,各种花草水果把红茶的颜色染得分外清亮透明,好似天边的晚霞,缤纷而不浓郁,清丽而不娇媚。
我端着茶杯走到四阿哥和他的福晋的面前,轻轻的放在桌上,转身想走,却被他淡淡的声音叫住了:“这盘子里的字可也是你做的?”
“回四爷的话,是奴婢。”我低着头回话,不敢看他的眼睛,心却快要从嗓子眼儿里跳出来了。
“倒是费了些心思,用的可是玫瑰花瓣?”
“是,四爷圣明!”
“难怪老十三一早就说要过来,原来是有美食相约呀!”他的口气带着几分调侃。
我知趣的退到一边,不想再让自己成为谈论的话题。心里却乱成了一团,不知道眼前的人到底是谁?看他举手投足间的非凡气度,自然是紫禁城里的皇家贵胄;而他眉眼间的神情和那不经意间流露出的笑容,却又真的属于那个我日思夜想的男人。忽然一下子恍然大悟,原来下午在承乾宫看到的背影就是他!是呀,我怎么忘了那也曾经是孝懿皇后的寝宫,是他度过童年的地方。是不是那时他就已经看到了我,还是根本没有感觉到我的存在?苍天竟然如此弄人!怎么能用这么可怕的方式折磨我脆弱的感情,不论他是四爷还是阿真,虽然我们近在咫尺,却也是远隔天涯。
他们终于离开了,我愣愣的站在门口目送那远去的背影。突然很想追上去,问问他到底记不记得我。而这个念头马上又被打消了,难道真要蠢得送上门去被别人当作白痴?暗暗的在心里安慰自己,他们两个只不过是容貌相似而已;可那没由来的嫉妒、心痛却一直抑郁于胸中。
“如玉呀,平时你的话多的挡都挡不住,今天怎么变哑巴了?”身后传来格格戏谑的的声音。
我强打起精神,赔笑道:“格格就会笑话我,主子说话哪有奴婢插嘴的份儿?”
“瞧瞧,怎么四哥一来,你就变得这么懂规矩了?那以后我可得求四哥常来坐坐,保管能把你,调教得规规矩矩。”
我不禁一阵苦笑,心想如果真能经常见到四阿哥,然后再让我和他在清宫里演绎一段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故事,那可要真的多谢格格成全了。
“如玉,我只是说笑的,你真的不用怕他。”见我没说话,格格以为我对她的四哥还是心有余悸,“四阿哥虽然外表总是淡淡的,但心肠却是很好,而且他和十三哥素来亲近,我们有什么难处,都是找他帮忙的。”
“其实...”她停了一下,轻轻叹了口气,又说道,“以前听额娘说过,其实四哥小的时候不是这样的性情,但自从孝懿皇后去世,他就变了。后来又跟着皇阿玛出征葛尔丹,性子就越发的冷漠了,不会像八哥那样,每次见面都让人觉得如沐春风。”
“格格说的是,奴婢受教了。”我嘴上敷衍着格格,心里却不禁掠过一丝怜惜。原来就知道历史上的德妃娘娘是偏疼十四阿哥的,而这样的偏爱会让那个外表坚毅的男人在养母的去世和亲娘的疏离之间,经受怎样的伤痛与心碎呢?或许在这样的经历之下,以冷漠示人才是最好的选择。
眼光掠过,发现格格的脸上也布满了哀伤。她若有所思的凝视着远方,好似自言自语地说道:“如玉,你明白那种滋味吗?看着别人都依偎在额娘的怀里撒娇,而你却只能孤单的站在一旁,而且还要藏起所有的伤心,平静的应对周围的每一个人。”
我知道她也想起了自己早逝的额娘。见到她隐约擒在眼底的泪水,我似乎忘记了自己现在的身份,紧紧抓住了她的双手说道:“婉晶,你不要这么伤心。传说人死了之后都会变成天上的星星,我想你的额娘现在一定是在天上看着你呢,她会希望见到一个健康幸福的婉晶,你一定不会忍心让她失望的!”
“是吗?”她有些诧异的望着我,也许习惯了鬼神之说的他们,从来没有接触过这样的理论。她想了一下,继而轻轻的点了点头问道,“这是谁教给你的,我怎么从来没听过这样的说法?”
“是我自己想的,如玉从小就害怕什么鬼魂坟墓的,所以就想也许人死了就会化作星辰,在天上看着人世间的悲欢离合,保佑自己的亲人朋友幸福平安。”没想到她会刨根问底,只好编了这套说辞,希望能让她安心。
“也许吧,也许真像你说的那样,额娘会在天上保佑我和十三哥,而我也要做个快乐的婉晶。”
见她脸上的颜色平和了许多,我也松了一口气。顺手从旁边的茶几上端起一盘削好的苹果,送到她的面前。
格格取了一小块拿在手里,又对我说:“如玉,刚才十三哥悄悄地告诉我,下个月皇阿玛就要巡幸塞外了,他已经被点了随扈,而且皇阿玛有意让我也同去,我若带着你,你可愿意?”
“愿意,愿意。只要跟着格格,就算是上刀山,下油锅,如玉都没二话。”我做了一个很夸张的表情来表现我的忠心,心里也是着实的兴奋。我一直向往塞外的风光,很久以前就想领略一下那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壮阔。这样看来穿越到皇宫里还是大大有利的,至少能有很多免费旅游的机会。
“瞧你那上不了台面儿的样子,传出去指不定被别人怎么笑话。”格格一边笑一边把那块苹果塞进了我张大的嘴巴,“这可是你说的,只要跟着我,上刀山下油锅都没二话,等到真有那么一天,你可别后悔!”
我使劲儿把那块苹果咽了下去,笑嘻嘻的对她说:“怎么会呢,小女子一言,虽抵不上驷马难追,但两匹马总是有的。”
“那好,我可替你记着了…”不知为何她的脸上好像有一丝阴霾闪过,似乎想说些什么却欲言又止。转而又换作一脸严肃地说道,“死丫头,还没找你算账,刚才你叫我什么?格格的名字你也叫得?”
哎呀,这个女人竟然在万分悲伤的情绪里还没忘了规矩,还要来摆我一道,真是过分哪!可是没有办法,可谁让本小姐刚才一时感情冲动,落人口实呢?没办法,只好老老实实的跪下请罪:“奴婢该死,下次一定不敢了,请格格处罚。但请格格念在奴婢一片忠心,别罚得太狠,出巡塞外的时候还带着奴婢,行吗?”
“扑哧”一声,格格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好呀,原来这个女人又来拿我开心,做奴婢的真是命苦啊!我是笑也不是,哭也不是,只好一脸无奈的望着她了。
她笑够了,便挥退了满屋子的奴才。一把拉了我起来,带着几分认真的神情说道:“如玉,我明白这一屋子的人,只有你不处处算计,对我是真心的。在外人面前,我们主仆有别,不能太随意;但私下里,我真希望有你这么个既贴心又有趣的妹妹,你明白吗?”
我深深地望着她的眼睛,重重的点了点头。
丽晶轩
丽晶轩为储秀宫的后殿,面阔五间,单檐硬山顶。殿东西两侧各有耳房三间,前有东西配殿各三间,与储秀宫、丽晶轩合围成一个狭长的庭院。
丽晶轩始建于明朝,原名思顺斋,光绪十一年,慈禧太后五十大寿,以圣母皇太后的身份再次居住储秀宫是改名为丽晶轩。现为宫廷生活原状式陈列,并有“溥仪生活展”。
搜了很多故宫里的建筑,但除了主要宫殿之外,很多都建于乾隆年间。丽晶轩临近阿哥们居住的乾西五所,所以选了这间给婉晶格格居住,而且丽晶轩的名字也比思顺斋更女性化,所以就暂时忽略改名的事情了。
古北雄关
作者有话要说:篡改了罗大佑哥哥的《童年》,实在是不好意思。六月的天气,已是盛夏时分。随着康熙皇帝的一声令下,出巡的大队人马浩浩荡荡的奔向塞外。当马车驶出紫禁城的时候,我的心里兴奋异常。一是因为在那高高的红墙之中已经憋闷了两月有余,二是能有机会随天子出巡,这样的排场可是只在电视上见过,如今亲历其间,自然连一个细节也不能错过。但看着两旁的老百姓跪地匍匐,高呼“万岁”,心里的感受却多少有点复杂,一半是觉得自己有点狐假虎威的味道,另一半则是生出了对自由平等的渴望。这样社会里的人们,不得不把他们的帝王奉为神明,顶礼膜拜,而曾经的我在二十一世纪所享受的自由空气,恐怕是他们连做梦都没有想过的。
今天是出京的第三天,已经进入直隶境内,天子脚下的繁华盛世渐行渐远,但取而代之的青山碧草才是真正的风光旖旎,野趣天成。放眼望去,整个燕山山脉连绵起伏,蟠龙卧虎。而空气里则弥漫着野花和嫩草的香气,连同泥土的芬芳混为一体,深深地吸上一口,不禁让人心旷神怡。
同行的紫樱比我早进宫两年,阿玛是正红旗的参领,早年曾驻防于古北口。她告诉我说,目前的位置正处在密云县境内,再往前二三十里就可到达古北口长城,出了关口再向前,就是塞北了。
正如紫樱所言,傍晚时分,我们到达了古北口大营。跟着格格进了早已搭好的帐篷,伺候她净了手,就开始传膳了。前面几天晚上,格格都是陪着皇帝一同用膳的,紫樱年龄比我大,而且品级也比我高,自然是她随格格同去,而我也乐得清静。今天不同,老康同志带着他的几个儿子赐宴古北口驻防的军官,所以格格也就不便相陪了。
格格自从出了京就有些身子不爽,太医请了脉说没什么事,开了几贴凝神静气的药。今天也是如此,只挑了两三样清淡的小菜下饭,剩下的都赏给了我和紫樱,然后就早早就寝了。而我一到这里就存了想去周围转转的念头,把饭菜都推给了紫樱,便出了帐篷。
天边的夕阳只留下最后一抹微红还渲染着大地,驿道两旁的树木高耸直立,那份高傲威武似乎可以和营房里的八旗将士一较高下。远处的群山之上,隐约可见的长城盘旋于山脊,起伏跌宕,两侧悬崖峭壁,鸟尽猿愁。依稀记得这里的长城应该是司马台到金山岭一段,始建于明朝初年,当初魏国公徐达督造长城,利用此处易守难攻的有利地形,据守燕京之门户,令蒙古人望城兴叹。后至嘉靖年间,戚继光、谭纶等名将重修长城,希望仍可以凭长城之险,护卫大明朝的万里江山。但自皇太极穿越喜峰口直指北京的那一刻起,这雄浑威武的长城就只剩下不屈的风骨来供后人追思了。
而这座古北口城则建于南北两山之上,中为峡谷。此刻我正沿着谷中的小溪蜿蜒前行。天色已渐渐暗了下来,月亮不知何时也爬上了天边,清澈的溪水在月光的照耀下晶莹闪烁。我选了一处平平的溪岸坐下,掬了一捧溪水,轻轻拍在脸上。呼,好舒服呀,这没有污染的的泉水果真不同凡响。忽然看到水中的倒影,高高的发髻,灵动的双眼,配上一张樱桃小口,勾勒出一个女孩儿俊秀的脸庞,心下不禁暗笑,原来自己穿上旗装,到比T恤衫牛仔裤来的妩媚动人。
不远的前方传来一声轻轻的叹息,我抬眼望去,一个中年男子长身立于树下,只听他轻轻地吟道:“少小同居处,义深读《孝经》。
赋诗明务本,携手问慈宁。
乐善从无息,神襟物外停。
繁忧题旧日,血泪染疏棂。”
他的眼光凝视着水面,若有所思,脸上的神情也透着几分哀伤。
我站起身来,本想悄悄地离开,不知为何却走到了他的面前:“伯伯,你怎么这么伤心呢?是不是在怀念逝去的亲人?”
他微微一怔,转过头来,对上我的目光。他的眼神平和而高贵,慈祥又不失威严,仿佛父兄般让人油然生出亲近之感,但心里却仍存着几分敬畏。
“你听得出这诗中的意思?”他的声音似乎在哪里听过。
“懂得一点,您是不是在怀念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我尽量把声音放得很轻,不知为何心中有些忐忑。
“是呀,一年前的今天,他离…离我而去,从此天人永隔。”他脸上的哀伤又重了几分。
我心中暗叫可惜,一年前的今天我还在大学里游荡,跟这康熙年间的人根本沾不上边,也就无从知道有什么重要人物逝世了。
可又想凑个趣儿舒缓一下他的情绪,灵机一动,想到了罗大佑的那首《童年》,张口唱道: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
草丛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
书房里老师的毛笔,还在拼命叽叽喳喳写个不停;
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游戏的童年。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太阳总下到山的那一边了;
没有人能够告诉我,山里面有没有住着神仙;
多少平日记忆总是一个人,面对着天空发呆;
就这么好奇,就这么幻想,这么孤单的童年;
总是要等到睡觉前才知道,功课只做了一点点;
总是要等到考试后才知道,该念的书都没有念。
一寸光阴一寸金,老师说过寸金难买寸光阴;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迷迷糊糊的童年。
阳光下蜻蜓飞过来,一片片绿油油的稻田;
水彩蜡笔和万花筒,画不出天边那一条彩虹;
什么时候才能像高年级的同学,有张成熟与长大的脸;
盼望着假期,盼望着明天,盼望长大的童年。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盼望长大的童年。”
一曲唱毕,偷眼看他的神情,竟似陷于回忆之中。心中长出了一口气,刚才还生怕他嫌我唱得难听,如今看来本小姐还是有作歌星的潜质的,好得意呀!
“好有趣的歌词儿,你从哪里学来的?”
“是小时候隔壁的一个哥哥教给我的。”早想到他会有此一问,提前编好了说辞。
“想来那位小哥一定是个淘气的学生?”
“伯伯怎么知道?那伯伯小的时候是不是很听师傅的话,每门功课都出色啊?”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过得太快了,一晃我们就老了。”他没有答我的话,但语气又有些黯然。
“伯伯,您看上去还未到不惑之年,正是春秋鼎盛,怎么说自己是老人呢?”我摆出一副很认真的样子看着他,心想话里虽然有些夸张的成分,但他至多也就四十五六岁的年纪。
没想到他“哈哈…”一笑,上前拍了拍我的头说:“你这丫头到会哄人。跟我说说,这么晚了,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儿呀?”
“伯伯,我是随扈的宫女。今日恰好扎营于古北口,因为仰慕长城的雄伟壮观,所以想来看看这历经千年而依然屹立的古迹。”
“哦,那见了之后感想如何呀?”
我敛了敛心神,似乎回到了当初的历史课上,欣然答道:“自秦汉至明朝,长城的修葺历经了数代人的努力。此处古北口,是塞外通向京师的必由之路,自古也是兵家必争之地。它的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这从明朝隆庆年间的重修也可见一斑。但明朝的统治者只知凭长城之险而固守天下,却从未了解真正的守国之道应在于修得民心。换言之,如果民心不在,再坚固的长城也不能成为江山永固的保证。”
见他只是微笑着点头,我又继续说道:“其实在对长城的认识上,当今圣上最是真知灼见。他曾有诗云‘形胜固难凭,在德不在险’,由此充分说明了长城只是地理上的一道屏障,而只有君民一心才能使国家安定,边境无忧。”我一时兴起,一股脑的把当初历史老师的慷慨之词全都搬了过来。
“说得好!没想到你小小年纪,竟有如此见识,是跟谁学的呀?”
“嗯...是阿玛教的。”我当然不能告诉他这是三百年后人们的评价,只能把我那个没见过面的古代老爹抬出来。
“噢,你阿玛的想法也的确不俗。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在哪里当差呀?”
“回爷的话,奴婢耿氏,小字如玉。在十三格格跟前当差。”听着他的口气,估计不是王爷也是皇帝面前的重臣,看来我刚才的话是对了他的心思,不过我还是规矩点的好。
“原来是跟着婉晶那丫头的,什么时候进的宫呀?”
“奴婢是今年选进宫的秀女,刚进宫不到三个月。”他的口气似乎越来越不对劲儿了,怎么如此随便的称呼公主呀?
“皇阿玛!您怎么一个人在这儿呀,叫儿子好找!”忽然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我不用看也知道是四爷来了,可他说什么,皇阿玛?难道这位和蔼可亲的伯伯就是当今的康熙皇上?四爷俯身打了个千儿,突然看见傻立在旁边的我,也吃了一惊。
这下子我心中的疑惑彻底被解开了。可想想眼下的处境,让我如何是好?竟然随随便便地站在这跟皇帝聊天,看来真是应了格格的话,我的脑子不仅是进水了,简直就是短路了!赶忙跪倒磕头,大呼:“奴婢该死,不知是皇上,请皇上恕奴婢无状。”
康熙似乎没有怪我的意思,声音依旧很温和:“丫头,既是不知,朕不怪你就是。”
我还是未敢起身,伏在地上继续请罪:“奴婢刚才无礼至极,请皇上责罚。”
“好了,朕说了不怪你。若是知情,又怎能听得你那有趣的小曲和那番长城之论呢?起来吧。”听他的口气还是颇为高兴的。
此时我若是再继续跪着,就显得有些矫情了。赶忙谢了恩,躬身站在一旁。心下不禁汗然,我竟然误打误撞和这位大清朝最伟大的皇帝一起聊天,这样的际遇真是够我受用一辈子了。
“老四,找朕何事呀?”
“回皇阿玛,古北口的提督官有事面圣,一直等在大帐外,正好碰见儿子,所以儿子就出来寻皇阿玛了。”
“既是如此,那就回吧。”话音未落,一些侍卫打扮的人都从周围的草丛树影里现身,默默地跟在了后面。看着他们敏捷的身形,我突然感到一丝劫后余生的庆幸。要是刚才在兴奋之余,真的作出什么越矩的行为,估计我现在已经小命不保了。
转眼已回到了大营,康熙指着我说道:“老四,你把玉丫头送回婉晶那儿吧,就不用跟来了。”然后又对我笑道:“婉晶的琴弹得是极好的,有空让她教教你,没得总唱些淘气的小曲。”
我羞得吐了吐舌头,行了礼恭送皇帝离开。转头正看见四爷一脸疑惑的望着我。
我对着他福了福,低着头违心地说道:“不敢劳动四贝勒大驾,奴婢认得回去的路。”心里却暗暗念着千万不要让他答应我的要求。
“那,那怎么行?送你回去是皇阿玛的旨意。”他的语气有一丝迟疑,随后又坚定了。
“若是如此,奴婢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我心中狂喜,表面上却只装得若无其事。
我亦步亦趋的跟在他的身后,想说话却又不知该如何开口。正在思量的功夫,他却突然停住了脚步,害得我来不及收脚,几乎一头撞了上去。就在即将发生身体碰撞的一刹那,他却抬起手来扶了我一把,眼神里带着一丝探究的味道。
“奴婢该死,请贝勒爷恕罪。”我站稳了身形,想要俯下身请罪。却发现手腕已被他抓住,想要挣脱,但却被攥得紧紧的。
“不妨的。你倒说说,刚才跟皇阿玛都说了些什么,哄得他老人家这么开心?”他把我又向前拉了一步。
我本能的抬起头对上他的眼睛,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凝视着他,而感觉却是如此的熟悉。是呀,他跟阿真本来就有着相同的容貌。只是那对深不可测的双眸中透出的隐隐寒意,却让我不由得打了个冷颤。心下一怕,便原原本本把刚才的经过说了一遍,只是略去的那首《童年》。
“原来是这样,看来你不但心思巧,见识倒也不错。”他脸上的寒意被一个微笑掩了下去,攥着我的手也逐渐松开了。
“贝勒爷谬赞了,奴婢只是照实回话罢了。”我揉了揉有些疼痛的手臂,心里觉得一阵委屈。
“你知不知道皇阿玛怀念的那位先人是谁?”
“愿闻其祥。”
“是裕亲王福全,康熙二十九年,皇叔奉旨征讨葛尔丹,就是从这里出发的。”听他的语气似也沉浸于回忆之中,声音像极了康熙。
“是,随后康熙爷御驾亲征,爷也掌了正红旗的大营。”
“那你,想不想陪我去重温一下当年誓师出征的故地?”一丝炽热从他的眼神中一闪而过,他的声音也突然变得异常温柔。
这可真是大大的惊喜,没想到阔别已久的约会就这样不经意的到来了。刚想要答话,十三爷的声音却敲碎了我的美梦,“四哥,这么晚了,您怎么还没安置呀?咦,如玉,奇--書∧網你怎么也在?”
“这丫头迷了路,正好让我碰见,就把她送回来了。正好我还有事,就交给你了,我先回了。”四爷的声音又变得淡淡的。
“没想到你竟然是个路痴!”一旁十三的笑声飘了过来。
而我却全不在意,只是怔怔地站在那儿,默默的看着那个背影远去。明知道那仅仅是一个与我的阿真拥有同样外貌的男人,但不知为何却仍会为了他怦然心动。也许在很久很久之前,他们两个便已融为一体,只是交错出现在我从现代穿越到古代的生命里。看来今生今世,我是不会再为第二个男人动心了。
裕亲王福全(1653-1703)
康熙皇帝兄弟共八人,福全为顺治皇帝第二子,比康熙皇帝大一岁。康熙六年,封裕亲王。康熙二十九年,北征葛尔丹,福全被任命为抚远大将军,以皇长子胤禔为副,出古北口。康熙皇帝亲制诗篇以赐,并举行了隆重的欢送仪式。大军出发后,由于福全调度得法,于当年八月大败葛尔丹于乌兰布通。康熙四十二年六月,福全病重,几天之后去世。正在出巡塞北的康熙皇帝星夜返京,亲临其丧,摘缨痛哭,之后又作《挽诗》,以抒悼念之情。此章摘录其中一首,另一首如下:
花萼空虚梦,悲歌暮景伤。
泪同秋雨湿,声逐碧天长。
清颂连香桂,心慈庆帝乡。
徽章纵有秩,寂寂叹时光。
凤凰传奇
作者有话要说:四四这么冷静的男人,一见钟情的可能性应该是比较小的,但从侧面欣赏一个女人,然后再一点点爱上她还是比较实际的。所以文中开始出现的四四会是比较冷漠的,但他的火热是隐藏于冰冷之中的。自从那晚之后,我就再没有见过四爷,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呆在马车上,除了偶尔和紫樱聊聊天,就是昏昏欲睡。格格的态度很是反常,总是喜欢独自一个人发呆,而我在没有搞清楚她的心结所在的情形下,也不敢贸然上前。其间十三爷倒是来过几次,吃上几块我做的点心,再说上几句笑话。
到达木兰围场的时候已经是半个月之后了,蒙古各部的王公贵族早就候在这里了,等待着康熙皇帝的召见。我曾以为可以看看避暑山庄在古代的样子,而没有想到的是原来这座皇家园林是自康熙四十二年才开始修建的,现在还只是个大工地。无奈之余,也只好接受继续住帐篷的现状。唉,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可以得见避暑山庄雕梁画栋、曲径回廊、绿草如茵、碧波涟漪没有污染没有垃圾的原生态景象。
蒙古的各位王公备了晚宴给康熙皇帝接风洗尘,本来皇上是宣了格格同去的,但格格却推说身体不适,独自一个人留在了帐篷里。我有些放心不下,便随手拿了一本书,坐在了格格帐篷的门口。
不知何时,一阵琴声自帐中传出。跟了格格这么久,还是第一次听到她的琴声,我放下了手中的书,凝神细听。琴音起时极低,似不可闻,渐渐的繁音渐增,似有百鸟纷纷而至林中,继而高音突起,鸣泉飞溅,有如天籁般的弦音横空出世,忽而琴音又再转低,在温柔雅致的格局里轻柔婉转,珠圆玉润,似有一个多情的少女在诉说心中的爱恋,而有意无意之间却似有哀伤弥漫着大地。
一曲已毕,我仍呆呆的沉浸于那淡淡的忧伤之中,那琴声中似有期待,却又好象希望渺渺,更有一份无奈挣扎中的心痛。虽然从皇上那已经得知了格格琴艺精湛,但从未想到她会弹得如此精妙,也从未想到她的心中的伤痛会如此的深刻。
“进来吧,就知道你一直在外面。”帐中传来格格的声音。
我挑帘进了帐篷,见她手抚瑶琴坐于案前,奶白色的旗装映着微红的双颊,眼波流转,青丝云鬓,仿佛瑶池的仙子落下凡间,一时不由看得痴了。
“伏羲在当了天帝之后,时时察看人间, 不断给人们造福。”婉晶淡淡的声音传来,似是一番自言自语般的倾诉。
“为了给人间的生活增添乐趣和欢乐,他总想创造出一种美妙的乐器。一天,伏羲巡视到西山桐林,只见金、木、水、火、土五星之精,纷纷飘落在梧桐树上。顿时仙乐飘飘,香风习习。继而又见瑞气千条,霞光万道。天空彩屏开处,祥云托着两只美丽的大鸟,翩翩降落在那棵梧桐树上,其余诸鸟纷纷集于树梢,朝着两只美丽的大鸟齐鸣。伏羲见到如此奇异现象,忙召来辅佐他的木神句芒问究竟。
句芒笑着对伏羲道:‘这两只最大的鸟,就是凤凰呀!这个叫起来声音‘即即即’的是雄鸟,就是凤。那个叫起来声音‘足足足’的,是雌鸟,就是凰。天帝今日亲眼所见百鸟朝凤凰,那是因为凤凰是中央神鸟,所以它称百鸟之王。’
伏羲道:‘我听说凤凰能通天祉、应地灵、律五音、览九德。它非竹不食,非醴泉不饮,非梧桐不栖。而今,不仅五星之精下降,而且云托凤凰来朝,此树必是桐林中的神品,堪为雅乐。用此种神木作乐器,必历千年而不衰。’
于是伏羲朝那棵桐树拜道:‘皇天降祉,施民以乐。’礼毕之后,他令人砍伐那棵桐树而归,然后按33天之数,将梧桐截为三段。他用手叩上段,其音太清;叩下段,其音太浊;然后取中段叩之,其音清浊相济。伏羲大喜,便将中段桐木浸在长流水中,经历了八九七十二个昼夜后,卜得吉日良辰,请来妙手神工造乐器。神工不知怎样下手,伏羲便吩咐按周天365度之数将桐木削成三尺六寸五分长,又按四时八节之数,定为后宽四寸,前阔八寸,然后按阴阳两仪之数定下高度,外按金、木、水、火、土五行,内按宫、商、角、徵、羽五音安上五根弦。随后又依百鸟朝凤凰的情景编创了《驾辩》乐曲,供弹唱。
后来,王母娘娘在天宫瑶池宴请天神,为了欢娱,特调来伏羲创造的乐器当场演奏。因是第一次在天宫瑶池见到这新物件,便将伏羲所创的乐器称为瑶琴。”
她的声音温婉动人,似对这美丽的传说充满了向往,见我没有说话,便又问道:“那你可知我刚才弹的是什么曲子?”
我对音律一窍不通,诚实的摇了摇头。
“凤兮凤兮归故乡,翱游四海求其凰。当年司马相如一曲《凤求凰》引得卓文君一见倾心,便是此曲了。”
原来这就是那首大名鼎鼎的《凤求凰》,心下不禁有些诧异,即是司马相如求爱之曲,为何会是如此的哀伤呢?
她又继续说道:“卓文君虽生于大富之家,却甘愿为了心爱的人抛弃一切,随他浪迹天涯。即使当垆卖酒,也不言其苦,而自得其乐。而我们贵为大清的公主,虽然生在天家,锦衣玉食,却有多少的事情不能自主,只不过外表光鲜,悲苦自知罢了。”
我突然明白了自出京到现在婉晶如此反常的原因,记得以前看过一本记述清朝公主生平的书,清朝初期大多数的公主都成为了父兄们笼络蒙古王公的砝码,被迫远嫁朔漠。想来婉晶自然也逃不过这样的命运,而那琴声中的幽怨也就不言自明了。
“也许事情并不一定像公主想得这么糟,当年的王昭君,和亲匈奴,做了王廷里的阏氏。谁能肯定她与呼韩邪单于不是郎情妾意,举案齐眉?”其实我自己也觉得这个例子不太有说服力,但总希望能淡化一点她的哀伤。
“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不仅仅是后人的猜测吧?且不论明妃,单是荣宪姐姐,端静姐姐,纯悫姐姐,哪一个是真的愿意阔别故土,远嫁塞北?只不过是生为大清的公主,不得不全了这个名份罢了。这次出来时十三哥给我透了口风,皇阿玛已经答应了杜楞郡王仓津的求婚,估计过不了两年,这茫茫草原就要成为我的第二个家了。”
我又一次看到她那孤独而又无助的目光,心中一丝怜惜之情油然而生。可我又能为她做些什么呢?劝慰她成全皇帝的心意,做个循规蹈矩的公主典范;还是帮助她逃离这里,独自撑起自己的一片天空…唉,其实我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眼看着她深陷于悲伤之中不能自拔,所有的劝导、安慰都是徒劳的,因为什么都改变不了帝王无情的决定。
出了格格的寝帐,我深深地呼了一口气,想把郁结于胸中的浊气一扫而净,可心中的烦闷又该如何排解呢?只好无奈的摇摇头。恰好看见十三阿哥正向这边走来,便迎了上去道:“十三爷吉祥!”
“婉晶怎么样了?我听说她不舒服,连晚宴都辞了。”
“格格她,她也没什么。”我也不知道该不该把婉晶的忧愁告诉他。
“没什么,怎么不去赴宴?你这丫头平时说话挺爽利的,怎么今天变得吞吞吐吐的?”
看来这位爷今天是一定要刨根问底了,索性把心一横,实话实说,也许凭他这个得宠的皇子还能想些办法出来。
可听了我的一番述说,十三沉吟了很久,看着他紧锁的双眉,不用回答我也知道答案了。轻声叹道:“十三爷,是奴婢逾矩了,奴婢实在不忍心看见格格那么伤心的样子,可又实在没有办法给主子排解呀!”
“我是他的亲哥哥,难道愿意看着她不请不愿的远嫁他乡?可满蒙和亲是祖宗定下来的规矩,皇阿玛又怎么会为了婉晶一个而破例呢?”
“可格格和那个什么杜楞郡王从来都没见过面,过两年嫁了他,便要孤独一人,远赴塞外。要是万一受了委屈,连找个诉苦的人都不能呀!”
“小丫头不要混讲,你又没见过仓津?”十三的口气变得有些严肃,“皇阿玛选的额父,自然是百里挑一的。不论人品才貌,这仓津在蒙古诸部的郡王中都是数一数二的,不但弓马骑射娴熟,而且还通晓汉语音律,年纪轻轻就把他的整个部落治理得井井有条,因而未到而立之年就封了郡王。这样的人物,是不会委屈了婉晶的。”
看来这个仓津还是优点蛮多的嘛!其他的我倒是不太在意,不过这个通宵音律倒是与格格有些相通,也许……
看我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十三以为我还在为了格格的事担心,又继续说道:“仓津的翁牛特部临近此地,当年木兰围场就是仓津的阿玛连同喀喇沁部落的老郡王敬献的。皇阿玛这次带婉晶来出巡,也是想让她熟悉一下这里的环境,再当众宣布她与仓津的婚事。可现在她赌气一个人怄在屋子里,也真是拿她没办法!”
“那十三爷想不想让格格高高兴兴的嫁给仓津?”我带着一丝神秘的口气问道。
“又混讲,仓津也是你叫的?”十三脸上的笑容已经绽出,却又假装严肃的收了回去, “不过你要是真有办法,本阿哥还是愿闻其详的。”
“十三爷可与那杜楞郡王相熟?”
“见过几次,也算有些交情。”
“那好,咱们就如此这般,这般如此。只要这杜楞郡王是一心一意想娶格格为妻,山人自有妙计让他如愿。”说罢,我一脸得意地望着十三,心想这位爷追女生的经验还真是差得远哪!
五天后,格格的寝帐。
“我说格格,您也不能整天就闷在屋子里呀!好歹出去走走,不然就这样吃了睡,睡了吃的,没的积了食!”
“你要是想存心骂我是猪的话,就直说,不用绕这么大弯子!”格格凌厉的眼神差点把我劈成两半。
“嘻嘻,奴婢哪敢呀!”看来这招不行,就只能改走温柔路线了,“奴婢是看格格来了这几天,也没出去见识一下这塞外的美景,回去太后娘娘、德妃娘娘要是问起来,格格总不能就只背两句‘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应景了不是?”
“就你这丫头嘴巧,那你倒说说,这茫茫草原,除了围猎,还有什么好看的?”
“那奴婢可说不上,不过格格出去转悠一圈,保不准能看见什么奇景。再不济,只是这草原上牛羊成群,余晖遍野,也是京城里见不到的景致呀!”
“好了好了,就依了你,要不今儿晚上的的耳根子也别想清静了!”她苦笑着摇了摇头。
出了营帐,趁格格不备,先向早已等在门口的小顺子做了个一切顺利的手势,这小子倒也伶俐,冲我点点头,一溜烟儿就没影了。我侧身挡住格格的视线,陪着她向早已布置好的方向走去。
盛夏的节气并没有给围场带来太多的暑热,而黄昏的时分则更添了几分凉爽惬意。格格没有骑马,只是随着我缓缓步行,远处散布着一些跟我们一样正在遛弯的牛羊,我兴奋的指给格格看,可她仍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忽然远处一阵悠扬的马头琴声传来,虽然那曲子我已听过无数次,但当那琴声与茫茫草原融为一体,却有一种说不出的苍凉与神秘。
不出所料,婉晶也被这琴声吸引,不禁放眼望去。
在落日的余晖之下,一人一马,伴着歌声,正向着我们的方向缓缓而来。
“十五的月亮升上了天空哪,为什么旁边没有云彩?
我等待着美丽的姑娘呀,你为什么还不到来哟嗬?
如果没有天上的雨水呀,海棠花儿不会自己开!
只要哥哥我耐心地等待哟,我心上的人儿就会跑过来哟嗬!”
一个英俊挺拔的蒙古汉子,一匹通体如雪的骏马,一把来自草原的马头琴,一曲情深似海的歌儿。时间已停止,世间的万物都已悄无声息,只剩下这梦中的白马王子和那首动人的情歌伫立于天地之间,用火热、用赤诚、用承诺、用期待包围着他所爱的姑娘。
我悄悄退到了后面,好让婉晶一个人充分享受这份属于她的“意外”。没想到这个仓津还真是孺子可教,不但歌儿教了一遍就会,还把这整个过程演出的像天神下凡一般。这要是放到现代,保准一夜之间就能红遍全国,到时我这个经纪人就可以大把大把地装钞票了!哈哈……不过可惜了,不但仓津做不成当红明星,我也只能在古代过过当导演的瘾了!
这时,英俊的男主角已到了格格跟前,他把马头琴交到左手,一边微笑,一边把右手伸向了她。想来婉晶早已陶醉在这白马王子的老套情节中了,拉住他的手毫不犹豫地跳上了马背……
(画外音:从此王子与公主过着幸福甜蜜的生活。)
真是太成功了!我洋洋自得的看着他们渐渐远去的背影,由衷赞叹着自己助人为乐、心灵手巧、聪明智慧、胆大心细等等等等诸多的优秀品质。一不留神,一个大脑袋从肩头探了出来,笑嘻嘻的说道:“你这个狗头军师的主意还真是不赖嘛!”
“切!竟然如此藐视我的聪明才智!要不你也想个主意出来比比!”我就知道一定是十三阿哥。
“这样的主意,只有你们这些小丫头才能想得出来!”
“小丫头想出来的主意未必不是好主意,再说,只有女人才最了解女人的心思,这样的人儿,这样的歌儿,再配上这样的景儿,我就不信有哪个女人能不动心?”
十三听了我的话不禁一阵大笑,笑罢却突然几分认真地问道:“那如果是你,会不会动心?”
冷不丁被他一问,还真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我想了想道:“不一定,既然主意是我出的,那就得看那个人是否对了我的心思。”
“那什么人才对了你的心思呀?”这位爷又一次发挥了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精神。
我的眼前似乎浮现出那个人的样子,乌黑的眸子,微微翘起的嘴角,淡淡的笑容。我的阿真,或者说我的四爷,只有他,才是我的情之所钟,让我魂牵梦绕,让我不能自已。
“如玉,你在想什么呢?到底什么样的人才能打动你?”
没等我答话,忽然感觉身后有人影闪过,回头一看,那个让我心动的男人已出现在了眼前。但我的心中却感受不到一丝的快乐,因为他的身边,正伴着一个雍容华贵的女人。
“四哥四嫂好兴致呀!”恍惚中,十三已快步迎了上去。
“静宜是头一次来这儿,我带她四处转转。”这淡淡的话语一字一句的砸在我的心坎儿上,阵阵刺痛。
“奴婢如玉,给四阿哥四福晋请安!”原来这个女人就是他的嫡福晋乌拉那拉氏,我甚至有点怀疑这么平静的声音竟然是从我的嘴里发出来的。
“起来吧。”一丝微微的诧异从他的眼中闪过,而他的语调仍是波澜不惊。
“呦,这就是婉晶身边的如玉姑娘呀,真是个玲珑剔透的人儿。上次芙嘉随爷进宫,尝了你孝敬的克食,回来一直赞不绝口呢!”
“承蒙福晋太爱,回头如玉再做上几样,给福晋送过去。”
“瞧瞧,真是个可人儿。赶明儿个谁要是讨了你去,定是有福的。”她亲昵的拉着我的手,却没有察觉出旁边两个男人脸上变幻的神色。
“天不早了,我们该回了。老十三,你也早点安置吧,明儿个一早还要陪皇阿玛接见克什克腾的老王爷呢!”那清冷的语气中似有了些不耐。
“四哥说的是,我们寻着婉晶,也就回了。”
微风拂面,冰凉的泪水划过脸颊。 又一次目送他和另一个女人离去的背影,我只是静静地站着,却感觉所有的精力都已消耗殆尽,只剩下旷野中一具疲惫的躯壳。老天真是会开玩笑,既是让我们挣脱了时间的桎梏彼此相见,却为什么偏要在我和他之间,横上这么多的女人?埋上这么多的心痛呢?还是上天存心要考验我的意志,希望用一次次的磨难、一道道的伤痕,让我所有的脆弱都钝化出坚硬的外壳?
“你不觉得自己的选择仓促了些吗?”十三的声音有些怪异,仿佛失望之中还夹杂着一丝焦虑。
我直视着他灼热的目光,似乎用尽了最后一丝力气吐出几个字:“不是我选,而是冥冥中早就注定的。”身子一歪,便倒了下去。
避暑山庄
避暑山庄又名承德离宫或热河行宫,位于河北省承德市中心的北部,是清代皇帝在夏天避暑和处理政务的场所。
当年康熙皇帝在北巡途中,发现此地气候宜人,风景优美,即可俯视关内,又可外控蒙古诸部,于是选定这里修建行宫。避暑山庄于康熙四十二年(1703)开始动工,到康熙五十二年(1713)建成36景,并建好了山庄的围墙。雍正朝暂停修建,乾隆六年(1741)至乾隆五十七年(1792)又继续修建直至完工,新增36景,并修建外八庙。
避暑山庄分宫殿区、湖泊区、平远区、山峦区四大部分,占地564万平方米,是中国现存最大的皇家园林。山庄的建成对清朝政府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越来越多的蒙古事务,都是在避暑山庄处理的。康熙皇帝也曾对自己的孙子弘历说:“我祖建此山庄于塞外,非为一己之豫游,盖贻万世之缔构也。”因此避暑山庄成为了处理民族事务、加强北部边防的一个政治中心,对于促进边疆少数民族和清廷的联系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爱与哀愁
作者有话要说:伫倚危楼风细细,
望极春愁,黯黯生天际。
草色烟光残照里,
无言谁会凭阑意。
拟把疏狂图一醉,
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
衣带渐宽终不悔,
为伊消得人憔悴。四爷,十三,格格,四福晋,仓津,康熙……一堆人影在眼前走马灯似的闪过,我下意识地摇了摇头,却发现自己好像被一个人抱在怀里。微微睁开眼睛,看见的竟然是十三的下巴。赶忙又闭上,估计自己一定是在做梦。再一次睁开,仍旧是十三,只不过他也在低着头看我,这下不用怀疑了。回想起刚才的事情,脸上泛起一丝苦笑。没想到这古代的环保型空气还真是不太适合我,竟然这么容易就晕了。
稍稍挣扎了一下,想离开他舒适的怀抱。可换来的却是十三的怒目而视,而且他的手臂也抱的越发的紧了。没法子,只好由着这位爷。他也真是由着性子胡来,这个样子要是让人看见,不知道又要多了多少茶余饭后的“牙祭”。可也管不了这么多了,干脆闭上眼睛,来个眼不见为净。
感觉好像进了屋子,然后脚也落在了实处。我睁开眼睛,整了整衣服,对着十三做了个万福:
“真是偏劳十三爷了,奴婢感激不尽!”
“你,这就是你要说的?”
“天色已晚,十三爷请回吧。”
“废话!你怎么不说说,为什么要选了四哥,选了一个根本不在意你的男人?”
“那爷怎么不先问问自己,为什么偏偏要选一个不喜欢你的女人?”
“你!?”他的手扬在了半空中,两只眼睛恶狠狠的盯瞪着我,“从来没有人敢这样跟我说话!”
“是么?那是因为他们从来就不知道该怎样跟爷说话。”我真希望他打我一巴掌,然后拂袖而去。
可没想到的是他竟然乐了,扬着的手臂也慢慢放了下去,一屁股坐在榻子上,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对着我说:“还真拿你没辙!”
“爷说笑了,您是主子,要打要罚还不凭爷一句话。” 我一时摸不透他的想法,可嘴上倒也没软。
“行了,你这丫头还没结没完了?讲和吧!”
看来他是真不生气了,我给他倒了杯茶,幽幽的说道:“讲和可不敢,十三爷不生气就是奴婢的福份了。”
他没有接我递过来的盖碗,伸出手轻轻探了探我的额头,柔声道:“头可还晕吗?你刚才的样子可真是吓人!”
“好多了!谢十三爷关心!”我本能的向后一避,顺手把盖碗塞进了他的手里。
“你别怪四哥,他也并不知道你的心意。你要是愿意,赶明儿我就跟他说:婉晶把你送给他了。”
“爷也太小看奴婢了,如果这样,还不如干脆找几个工匠,把奴婢烧成花瓶,直接放在四爷的屋子里,岂不便宜?”他的话引起了我心中大大的不忿。
“那若依着你,又该如何?”看来这位爷“侠王”的称号还真不是盖的,大有侠骨柔肠助人为乐的精神。
“其实爱一个人是一种感觉,一种可以为了他倾其所有而不求任何回报的情感。爱他也不一定就非要得到他,因为这样的经历是属于自己的,你爱他一分,心里的快乐便会多上一分。即使最终不能彼此拥有或者被迫分离,也会因为曾经的相遇而保留甜蜜的感觉。如果要用一句话来形容就是‘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我的心中又掠过淡淡的苦涩,因为这样一段话是阿真曾经对我说的。
十三的脸上神情有些迷茫,我知道对他这个身份的男人来说,柏拉图式的思想是难以理解的,而更难以做到的。我轻叹了一声,对他说:“十三爷别在意,奴婢只是混说的,奴婢仰慕主子本就是常理,也没什么特别。十三爷还是早些回去安置吧,别误了明天的公务。”
这回他倒是听话,站起身直直的向着门口走去。可就在马上要迈出帐篷的一刹那,他突然转回身,认真地对我说:“如玉,如果你改变主意,十三阿哥府的大门永远是对你敞开的。”
“爷就这么瞧得上奴婢?”我心中感动,嘴上却不愿意暴露。
“嗯…也说不上,倒是书房里还短个花瓶!”他愣愣的抛下这么一句,便转身出去了,剩下我一个傻傻的看着落下的门帘哭笑不得。
“如玉,你给十三哥讲了什么笑话?怎么逗得他这么开心?”就这么一错身的功夫,格格竟然回来了。
“没说什么,十三爷本是来看格格的,谁成想格格已经头也不回的跟着别人跑了!”得赶紧把刚才的事掩过去,扯到婉晶身上倒是个好主意。
格格大窘,一脸窘迫的便要追打我。我一边施展当初在宿舍里练就的闪展腾挪的功夫,一边笑着逗她。谁成想来到古代之后就没有了锻炼的机会,身体的敏捷程度也大输从前,才跑了几步就气喘吁吁。没办法,只好停下来求饶。
格格一副胜利者的姿态,一边揪着我的辫子一边说:“看你这小丫头还敢乱讲,信不信把你扔到荒野里喂狼!”
“格格怎么舍得,总不会是有了心上人就把我们都忘了吧?”我摆明一副很无赖的样子看着她。
“你!还敢乱说,看我怎么收拾你!”
“奴婢知错了,格格饶命!下次再也不提什么心上人了,只说那个蒙古帅哥就对了!”寝帐里顿时被笑骂声充斥成一片。
打累了,也笑累了,我坐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气,神秘兮兮的凑到婉晶跟前问道:“格格,气你也出了,是不是给奴婢讲讲,这草原上的‘景致’如何呀?”
“那如玉你先告诉我,这‘帅哥’是什么意思呀?”
我晕!暗骂自己说话也太不注意了,怎么连这样的词也用上了?“这个,‘帅哥’的意思就是长得很英俊的小伙子,姑娘家一般都把自己喜欢的人称作‘帅哥’。”
“那我怎么从来没听过呀?”格格还是一脸的疑惑。
“这是民间的叫法,格格打小生在宫里,自然没听过。”看来以后说话还得注意点,这么编来编去的真是闹心!
“这样呀!这称呼听起来到怪顺耳的。”还好她不再追究了,不过又开始提问,“那你说今天咱们遇见的这个人,是不是算得上是英俊?”
“那是自然。算上奴婢见过的所有蒙古人,就他长得最好看,也最有气魄,还会唱好听的蒙古歌!”自从五天前在十三那儿见了仓津,跟他说明了整个计划之后,他的歌声、造型可就都是我一手调教出来的,再加上当时的场景和他那与生俱来的贵气,吸引小女生的眼球自然是不在话下。
“嗯,我也这么觉得。”格格脸色绯红,羞涩之中透着几分憧憬,“他带着我在草原上纵马驰骋,那感觉就跟飞一样。他说那首歌的名字叫做《敖包相会》,还带我看了蒙古人的敖包。他还说…”
“说什么?”
“他说,蒙古人找到自己心爱的姑娘,就会和她到敖包前发誓彼此相爱,一生一世。”
“那格格是不是也找到了自己心爱的男人呢?”
很奇怪她竟然没有打我,只是淡淡地说;“那又能如何?他又不是郡王!”
不会吧,我明明是看见杜楞郡王仓津骑马而来,载着格格奔驰而去的,真要是搞错了,这玩笑开得也太大了吧?赶忙问道:“那蒙古人没有说出他的名字?”
“没有,他只说自己是一个会永远陪着我,永远保护我的人!”格格的神情变得有些没落。
我倒是松了一口气,估计是仓津帅哥故意营造的神秘气氛,看来他还真花了不少心思。
“对了,”格格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他临走的时候给我留下了这把弯刀,说是…说是定情之物。”
青青的弯刀是青青的,青如远山,青如春树,青如情人们眼中的湖水。
古龙大人的一番开场白一下子浮现在我的脑海中,而细看眼前的这把刀,却是黄铜色的,刀鞘上还嵌着几颗红色的宝石,闪烁着明亮的光彩。
青青的弯刀上有一行很细很小的字:“小楼一夜听春雨。”
这把弯刀的刀柄上也有一行很细很小的字,但我却无法用非常动听的声音把它念出来……
因为刻的是蒙文。
就在我对着这几个七拐八拐的奇怪文字抓耳挠腮的时候,格格的脸色却又由诧异变成疑惑,随之又转为惊喜。而我也从她的脸上读懂了,刀柄上刻的字一定是:仓津。
那一夜,两个恋爱中的女人都失眠了...一个是因为兴奋,不停的回味着那一见钟情的经历;另一个则是因为恐惧,害怕一闭上眼睛就又会看到那个男人和另一个女人并肩离去的背影。
订婚盛宴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清朝前期的公主很可怜的,大部分都嫁到了蒙古和亲。但是小女子实在不喜欢悲伤的故事,所以让他们进行了一次半自由的恋爱。今天是康熙皇帝宴请蒙古王公的日子,本来是紫樱陪着格格前去的,但因为席上要宣布和亲的事,格格便一定要我也跟着。宴会的地点是皇帝大帐前的空场,四周的宴席早已摆好,中间熊熊燃烧的篝火也映红了天际。我站在格格的身后,偷眼向正前方看去。此刻太子正在向皇帝敬酒,康熙端着酒杯,一脸慈祥的笑容。原以为太子会是何等骄淫荒谬的公子哥形象,但今天得见真人,却发现后世的传闻确有很多谬误。客观地说,太子长得很周正,方额广颐,鼻直口阔,一身青色的骑装衬着白净的面庞,只是在雍容的贵气之中却流露出几分优柔之色,不像十三无论说话办事都透着爽利。
此时的康熙对太子还是十分宠爱的,不但满饮杯中之酒,还把桌上的一道獐子肉赏给了他。看着他们这父慈子孝的动人场面,我实在想象不出几年之后他会忍心把自己的儿子永远圈禁于高墙之内。不过和当初的努尔哈赤杀死褚英相比,康熙这个皇阿玛还算是仁慈了。
忽然格格的名字被叫到,坐在对面的杜楞郡王也站了起来,看来和亲的旨意马上就要宣布了。格格有些紧张的看了我一眼,便走过去和仓津站到了一起。
康熙一脸的喜色,指着格格说道:“婉晶呀,杜楞郡王求了朕好几次,要娶你做翁牛特部的王妃,你可愿意?”
格格涨红了脸,先看了看发问的老爸,又瞥了仓津一眼,扭捏了半天才轻轻说出一句:“婉晶的婚事,自然凭皇阿玛做主。”
康熙边笑边从桌案后面走了下来,拉着婉晶的手说:“丫头,那就是愿意了?”
婉晶虽然羞却,但也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
康熙又转头对仓津言道:“仓津啊,那朕就把十三格格指给你,希望你们相敬如宾,白头偕老!”
那位蒙古帅哥早已按耐不住心中的喜悦,一把拉起格格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前,正色道:“仓津向伟大的昆都仑汗起誓:不论疾病灾难,贫穷富有,都将永远珍惜她,爱护她!”
真是服了这位大哥,当初我教他这几句话,是为了悄悄说给格格听的,没想到他竟然用到了这儿?看来史学家考证说蒙古人有欧洲血统还是有一定道理的,仓津还真以为自己是在教堂里吧?搞得我越看康熙越像个神父。不过效果还是非常理想的,婉晶看着他的神情已经痴了,就连康熙大人的神色也有些动容。
“亲事是定下了,不过你也别急,朕还要多留婉晶两年。两年之后,朕亲自择定吉日给你们完婚。”看来面对糖衣炮弹,还是男人更有定力,不论你仓津如何表白,定下的日程可是不能随便更改的。
这时早有太监端过了酒杯,仓津和格格一齐跪下给康熙敬酒谢恩。旁边的众位阿哥也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笑,嚷嚷着要杜楞郡王请客。刨去太子、四爷和十三我是认识的,剩下的人只是根据年龄乱猜。坐在太子旁边的男人应该是大阿哥胤褆,生的剑眉虎目,但眉宇间却明显带着杀伐之气,让人无法生出亲近之感。
坐在下手的几位阿哥年龄相仿,但其中的一个男人却一下子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他大概二十岁出头的年纪,一身月白色的长衫与周围兄弟所着的骑装形成鲜明的对比,一双含笑的眼睛明亮而清澈,看似胸无城府,却又好像能洞悉别人的内心。谈笑之间,意气风发,顾盼神飞,想来这就是“人见人爱”的八阿哥了。他的嘴生的与四爷很像,仿佛随时都擒着傲视天下笑意,只是他们一个不屑于掩饰,而另一个却刻意地把冷漠化作温暖注入对方的心里。平心而论,若在现代,八爷也绝对算得上是美男子,只是那样的脸庞太过俊美,竟隐隐透着一丝阴柔,让我不由得对他的生母良妃娘娘生出了极大的好奇。
“你今天怎么这么安静,没有做诗伤怀呀?” 当我正想象着那位能把儿子生得如此好看的美丽女人的时候,一个几乎要被我忘记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转回身,竟又看见那个“讨厌”的人,还真是甩不掉他了,一脸郁闷的望着他说:“想来是围场的树多,你又到这里来抓兔子?”
“看来你总是有话说,怎么你来的,我就来不得?”
“是呀是呀,你哪里都去得。只是我们偶遇的几率未免也太高了吧?”
“错!这次不是偶遇,而是我特意赶来的。”
还没等我问个究竟,四爷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三哥辛苦,这么快就赶到了!”
一下子,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了这里。我还傻乎乎的四下张望,寻找三阿哥的踪迹,而我身边的人已经快步走到了中间,跪下给皇帝行礼:“儿子给皇阿玛请安,皇阿玛吉祥!”
“老三,即是到了,怎么还不入席呀?”
“是,儿子也正想跟婉晶妹妹讨杯喜酒呢。”说着,他竟然还得意地看了我一眼。
我终于深刻理解了“白痴”这个词的真正含义,先是在古北口的时候跟皇帝侃大山,已经差一点小命不保;这下又是三番两次的对皇子出言不逊,我还真是嫌命长呀!看来下次要是再遇见一个搭讪的陌生人,一定要先问清楚他的姓名学历生辰八字祖宗三代,这个鬼地方,就算天上掉几块板砖,被砸着的得有一半都姓爱新觉罗,还有另一半估计也跑不了他家的亲友团!
忽然感觉一道穿透力极强的目光射向自己,抬起头,竟然是一脸疑惑的四爷。我一下子就忘记了刚才心中的惧意,只顾一脸温柔的回应他的目光,而他脸上的线条也逐渐变得柔和奇#書*網收集整理,举起桌上的酒杯一饮而尽,随即眼波也转向了别处。而我则一直顺着那个方向痴痴的凝望,直到酒宴散尽才挪动了脚步。
郑重声明:女主不是花痴,大家不要砸我呀!
围场风云
作者有话要说:望江南 李煜
闲梦远,南国正清秋。
千里江山寒色远,
芦花深处泊孤舟。
笛在月明楼。
雁南归,塞外正清秋。千里江山碧色远,霜花落尽舞回风,思君梦魂中。
望着帐外的落英缤纷,我在纸上写下这首小词。本来是想复习李煜的《望江南》,但一时信手而为,竟成了这样的句子。自觉有些可笑,明明是《望江南》的词牌,竟被我移到了塞外,真是不知所云。
一转眼到塞外差不多快两个月了,从初夏的山花烂漫,到今日的秋色连波,日子竟在不知不觉中瞬息而逝。低头看看手中的鹅毛笔,不禁隐有得色,这也算是闲来无事的产物。厨子那里的鹅毛随手可得,再稍加固定,就制成了这一直沿用于西方的鹅毛笔,虽较之签字笔还欠了些力道,但比起那柔若无骨的狼毫,还是得用得多了。
思念远,暮色楚峰前。梦入江南烟水路,芳菲落尽无人知,相逢君不识。
没想到有了趁手的写字工具,竟然也一下子变得“才思泉涌”。还是因为太久看不到高楼汽车,心也越发的融入古代了。其实以前也喜欢随手写上几笔,为此阿真还总是笑我“为赋新词强说愁”,而今天,还真是应了辛弃疾的话,只能独自一个人“却道天凉好个秋”了。
“写什么呢?让我看看?”桌上的纸已经被人拿了起来。
我回身要抢回来,可十三已经退到了帐篷的另一端,仔细端详了起来。我三步并作两步来到他身旁,一把夺过那张纸,团成一团,扔到了地上,气哼哼地说:“十三爷怎么随便看人家的东西?”
他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回道:“你写出来不就是为了给别人看的,何苦这么小气?”
“反正不是给爷看的,您就省省心吧!”
“那是不是给四哥看的,要不我现在就去请他来?”他凑在我跟前一副无赖的嘴脸。
“你!”这小子也太过分了,竟然拿这件事要挟我,可一时还真没有更好的法子,只好摆出一副小女生的样子,“你欺负人,我不理你了!”转身便走开几步。
“你看,说你小气吧!打个趣儿罢了,就值得这么生气?”他也跟过来,竟然还用手捏住我的下巴。
我下意识的推了他一下,可他连动都没动,只把头靠得更近了,望着我道:“原以为你这丫头洒脱干脆,可没想到也会写出这么忧郁的词儿。”
“爷想不到的事还多着呢!”我狠命甩了甩头,挣脱了他温热的大手,终于可以舒服的喘气儿了。
“是吗!那还不让我赶紧见识见识?”他竟然还想靠近,可一转头,却看见了我撂在桌子上的鹅毛笔,便拿起来问道,“这也是笔吗?好生奇怪!”
“这可就是十三爷孤陋寡闻了!”见他一脸的好奇,我先卖个关子。
他用笔尖沾了点墨汁,然后在纸上画了几下,又仔细看了看,似乎想起了什么,兴奋得说道:“我知道了,这是西洋人用的鹅毛笔,当初在汤玛法给皇阿玛的书上是见过的。”
“聪明!看来你还有点见识。”
“如玉,可你是怎么知道这个东西能写字的?”
“嗯…原来我家隔壁的大叔是信天主的,我在他家见的,不光有鹅毛笔,还有羊皮纸和墨水呢。”看来“我家隔壁”已经快成为稀缺资源了,还好是说给不同的对象。不论怎么说这个耿如玉也是生在官宦之家,要不还让人以为是住大杂院呢!
“难怪呢!你知道得还不少。”看来十三也喜欢这个西洋玩意儿,对我的解释也懒得深究。
他试着写了几个字,但似乎不太中意。忽然转过头来笑嘻嘻的对着我:“如玉,刚才看你写的那几个字挺好看的,可惜被你撕了。再给我写几个如何?”
没想到竟然有人求我的字,不禁一阵惊喜,转念又一想,何不顺便……于是便说:“不如十三爷用一副字跟我交换如何?”
“谁的字?你要是喜欢我写的十幅八幅都行。”
“谢谢爷这么大方,不过您也太高看自己了吧?”既然想要达到目的,就得先杀杀他的威风。
果不出所料,他刚才一脸的笑容已经荡然无存,两道眉毛几乎要拧到一起,顿时一片愁云惨雾。
我忍住笑,故意不看他的样子,继续说道:“爷的字也不是不好,不过比起我想要的可还是差了一点。”
“你到底想要谁的字?”
“董其昌的。”我终于狮子大开口地说了出来。
“不是吧!这个交易我好像亏得很呀!”十三好像真的被吓到了,看来这位香光居士在清朝也是很值钱的嘛。
“那我就让一步,你拿一副今人的仿帖也行,但得是我认识的人才行!”这下离我的最终目标不远了。
十三想了想,刚要开口,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然后仔细地盯着我看了半天,突然笑了起来:“如玉,你要是想要四哥的字,大可直接开口,不用绕这么大弯子吧?”
这十三爷还真是善解人意,虽然迟钝了点,但也终于悟到了。康熙的这些个儿子,无不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而四爷更是以书法见长。康熙就很喜欢董其昌的字,而四爷的书法则追随其父,甚至比乃父更胜一筹。
不过既然目的达到了,还是要鼓励十三一下的:“十三爷圣明,奴婢的心思一点都瞒不过爷。不过既然刚才是爷想要奴婢的字,想来爷也不会为了这么点小事就反悔吧?”
十三又是一副拿我没辙的表情,眨了眨眼睛,无可奈何的说:“爷还能跟你一般见识?不过咱们丑话可说在前面,你写的要是让爷不满意,我可不去帮你找四哥讨字!”
“奴婢遵命!现在就写,管保让爷满意!”我也冲他眨了眨眼睛,心想总有办法让你说不出话来。
昼漏稀闻紫陌长,霏霏细雨过南庄。
云飞御苑秋花湿,风到红门野草香。
玉辇遥临平甸阔,羽旗近傍远林扬。
初晴少顷布围猎,好趁清凉跃骕骦。
轻轻放下笔,一脸得意地望着自己的大作。虽说有好几个月不写字了,但近二十年的书也不是白念的,倒是还没发现退化的迹象。
十三看过了那首诗,脸上的无奈之色更重了:“竟然连皇阿玛的诗你也背得出,真是小看你了。看来这‘不满意’三个字我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了!”
“那奴婢就等着十三爷的赏赐了!”
“好!答应你的事,自然帮你办到就是。”十三小心的收起这张纸,脸上却浮起一丝坏笑,“不过如此刁钻古怪的丫头,我可是消受不起,看来只好让给四哥了!”
“人家孔融四岁就学会让梨了,十三爷今天才悟到这个道理,呵呵…也不算太晚啊!”竟然又想拿本姑娘开心,岂能这么容易让你占了便宜?
还没等十三反应过来,一团火红已经冲进了屋子。
“十三哥,你不是说来叫如玉一起去围猎的吗?怎么这么慢,我们都等不及了!如玉,快走吧,晚了就什么都打不到了。”原来是婉晶风风火火的跑了进来,拉着我就往屋外拽。
“格格,奴婢就不去了吧!那骑马……”
“行啦!去了再说也不迟。”格格不容分说地就把我拽了出去。
而留在帐内的那个人,苦笑着摇了摇头,然后飞快地捡起地上的一个纸团,便跟了出去。
第一次看到围猎出发的场面,亲贵皇子们个个跃跃欲试,人喊马嘶此起彼伏,扬起的黄土足有一米多高。而十三,仓津,还有格格也终于因为受不了我等同于步行的前进速度,一个个策马绝尘而去了。他们一走,我倒是自在了很多,至少不用跟在后面吃土了。拍拍身下的这匹老马,行,表现不错,至少能配合本小姐一直安全的坐在马背上。记得当初阿真哥哥为了教我骑马,描述了古今中外无数二人并骑的浪漫场景,还许下了无数个冰淇淋的承诺,结果也算是差强人意吧,我至少能保持举着冰淇淋端坐在马背上的造型,至于纵马驰骋,那可就不是力所能及的了。
现在四下没人,我倒也乐得清静。一个人骑着马遛弯儿,顺便观赏一下木兰围场的景致,也算是一件乐事。碧云千里,天高云淡,林海万顷,山泉涌溢,随处可见的野菊花风姿绰约,遍地的野草与落叶相映成趣,百鸟栖息婉转鸣于林间,玉带般的溪流若隐若现。难怪康熙皇帝几乎每年都会有几个月到这里驻足,抛开政治原因不说,此地的景色也真称得上是自然天成,气象万千,比之江南水乡的轻灵柔媚,自有一份恬然壮丽的美荡然于胸中。
忍不住跳下马背,希望可以全身心地融入大自然里。那匹老马似乎也很赞成我的决定,低下头安静的吃草。踩在软软的落叶地毯上,嗅着树林里弥漫着的秋天的味道,真是说不出的舒服惬意。再向前走几步,选了一棵异常高大挺拔的白桦树坐了下来,听着树叶沙沙的响声,不觉有了些困意。
恍惚中,依稀看见四爷走了过来,他的神色依旧是淡淡的,清冷的目光直直的射向我。突然间,他一把将我抱起跃上了马背,而那匹老马竟然也抖擞精神,放开四蹄飞奔起来。我闭上眼,紧紧依偎在他的怀里,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而他温暖的手掌,灼热的呼吸,却在四周实实在在包围着我。
一个吻落上我的面颊,原来他的唇竟是温暖而湿润的,我感到有些羞涩,又往他的怀里靠了靠,伸手拽紧了他的手臂,却依旧不敢睁开眼睛。
“Will you follow me?”我的帅哥终于说话了。
“Everywhere.”我本能地做出了回答。可总觉得有些不对,又不知道错在哪里。我的天,这里不是清朝吗?怎么他会用英语和我对话?赶忙睁开眼,看到的却是阿真微笑的面庞。
“小雨,这么久,你到底去了哪里?让我找得好辛苦!”阿真的眸子似乎有些湿润了。
难道我又穿越回去了?没想到这辛苦的盼望竟然在不经意之间实现了。刚要答话,热泪盈眶的阿真竟然变成了十三。
“如玉,这下你终于动心了吧?”十三仍是一副痞痞的样子。
我第一反应就想跳下马去!而他却死死的拉住了我,把我紧紧地箍在马背上,用他柔软的舌头探入了我的颈中。我狠狠的推了他一把,却发现身下的马儿突然不见了,周围也变得漆黑一片。我大叫着向下跌落,双手漫无目的的乱抓,终于好像碰到了什么,一个毛乎乎的东西撞进我的怀里,而我也终于落到了地上。
睁眼一看,哪里还有十三的影子,仍旧是刚才坐下的地方,只不过怀里抱着一只金毛的小狗。而它,正伸着长长的舌头,舔我的下巴。唉,真是郁闷,没想到本小姐抽空睡个觉竟然还被它调戏,估计肯定是只小公狗。我用手指敲敲他的头,语重心长地说:“年轻人,有空多钻研一下业务,哪么学学抓耗子也算有个一技之长,没的长大了只能当只流氓狗!”
它似乎是听懂了,呜呜叫了两声,又开始舔我的手掌。看来教育的作用还是巨大的嘛,这小东西至少迈出了向绅士狗转型的第一步。我被他舔得痒痒的,便反手握住了它的前爪,另一只手伸到它的颈中呵痒,它却仿佛很熟悉的样子,干脆直接躺在我身上享受起了按摩的待遇。看来这只狗说不定就是哪个王爷阿哥养的,看这等着被人伺候的架势,简直就是驾轻就熟。
我撤掉了金毛的按摩服务,随手摘了一些狗尾草,想专心致志的编只小兔子。它倒也自在,打了个滚儿站起身来,静静的倚在我的身边。
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不知道清朝的孩子会不会也念这样的儿歌,看着手中成型的兔子,绒乎乎的,除了长的是一身绿毛之外,倒也娇憨可爱。金毛似乎是第一次看见这颜色奇怪的兔子,围着我的手又嗅又舔,甚是兴奋。我一挥手,把兔子扔了出去,而它也转身追了过去。
我随即站起身来藏到了树后,想考验一下金毛的侦察能力,可左等右等却不见他过来。贴着大树露个头,看看它是不是找错了方向,可眼前的景象却把我吓坏了。金毛悠然地坐在树下玩弄着那只快要散架的“兔子”,却全然没有发觉背后一道闪电一样的利器正向它袭来。
我也不知哪来的勇气,竟然飞快地跑过去伏下身,抱着它滚了出去。耳边似乎听到一个声音大叫“危险”,同时似乎还有什么东西擦着我的脸颊飞了出去,一阵冰凉,好痛呀!继而有热热的液体流下,不知道是血还是泪水。我的脑子里空荡荡的,什么也不能想,就那么直挺挺的趴在地上。直到有人把我拎了起来,晃着我的肩膀,大声叫我的名字,失去的意识才开始逐渐恢复。
“如玉,如玉,你醒醒!醒醒!”那声音好生熟悉,却又想不起来是谁。
我努力睁了睁眼睛,眼前出现了一个男人模糊的面孔,就是他晃着我的肩膀,一脸的焦急。
脸上又是一阵火辣辣的疼痛,我伸手想摸,却好像有另外一个人拉住了我抬起的手臂,随即一个冰冷的声音响起:“别乱动!”却又好像隐含着一丝心疼。
我挣扎着转头望去,却又一次对上了四爷的目光。他仍旧像梦里一样直直的盯着我,眼神里却布满了疑惑。
这时,有几人过来七手八脚地把我抬了起来,好像说是要送回格格那儿。刚才那两个人的声音又从背后传来,其中还夹杂着金毛呜呜的叫声。
“四弟,今天真是对不住了,竟然把你的爱犬看成了野兔。”
“三哥客气了,都怪这畜牲随处乱跑,不过,只是苦了那丫头。”
刺眼的阳光透过树叶儿照射下来,我偏了偏头想避过耀目的光线,而止不住的泪水却如泉涌般模糊了双眼。
董其昌
明代后期著名画家、书法家、书画理论家。“华亭派”的主要代表。生于嘉靖三十四(1555)年,卒于崇祯九(1636)年,字玄宰,号思白,又号香光居士,华亭(上海松江)人。
他的书法广泛临学古人,融会变化,尤其擅长行、楷书。早年他从颜真卿入手,后改学虞世南,兼取各家之长,晚年仍归入颜真卿。他的书法综合了晋、唐、宋、元各家的书风,自成一体,笔画园劲秀逸,平淡古朴。其书法影响深远,一直到清代中期。康熙、乾隆都以董书为宗法。雍正从小就接受严格的汉文化教育,书法追随其父,走董其昌流畅和美一路。他的书法文雅遒劲、气势宏伟,有皇帝欲凌驾雄强的气概。
董其昌作品比较珍贵,但在流传过程中膺品不断,至今已难见精品。海外艺术市场董其昌作品较多,欧美收藏家喜欢他的书画。1989年6月纽约拍卖过一幅他的《婉娈草堂图》被专家认可,以165万美元的价格成交。
中秋之夜
深秋绝塞谁相忆,木叶萧萧。乡路迢迢。六曲屏山和梦遥。
佳时倍惜风光别,不为登高。只觉魂销。南雁归时更寂寥。
秋色苍茫,再过两天就是中秋佳节了。我斜倚在炕边上百无聊赖,随手翻着纳兰的《饮水词》。自从三天前回到紫禁城,格格就一直把我留在屋子里养伤,每天吃了睡睡了吃的,再不就是对着镜子研究脸上的伤疤,哪儿也没有去过。当日的那一箭虽然来势凶险,却幸好只是擦破了面皮,并没有伤到筋骨。还记得几个小太监把我抬回驻地,太医已经等在了那里,我模糊的感觉到有人给我检查伤口上药。而等到第二天清醒的时候,才发现竟然有半张脸都没被蒙在了裹伤的白布里。我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下完了,一定被毁容了。本小姐虽算不上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但至少也是万千爱美女士中的一员,可没想到阴差阳错回到古代,竟然为了救一只狗毁了容貌,真是倒霉呀!当下便说,既然已经毁容了,就求格格一定要给我在皇宫里安排一个不用见人而且收入又比较丰厚的职位,我就只能以此养老了。
格格听了我的话,先是一阵开心的大笑,然后就把事情的原委给我解析清楚了。原来那条狗是十三送给四阿哥的,因为是第一次带出来,所以跟丢了队伍,却正好碰上我,结果我就替它挡了那一箭。之后是四阿哥命人把我送了回来,还请来了随行的太医。而包裹在层层白布下的伤口,并不太严重,只要恢复得好,应该是不会留疤的。
我又拿起镜子照了照,当初被利箭划过的伤口,已经结了暗红色的笳,突兀的横在左颊上,四周有些痒痒的,可我又不敢用手去抓。只是积极的运动着脸部的肌肉,希望可以让这麻痒减轻一点。
“如玉姑娘在吗?”一个声音从门外传来。
我答应了一声,只见一个小太监走进门来,麻利的打了个千说:“姑娘吉祥,奴才是四爷府里的高福儿。”
“公公多礼了!如玉怎么敢当。”我站起身来,浅浅回了个礼,心里对他的来意充满了好奇。
“姑娘客气了。四爷吩咐奴才把这凝香膏给姑娘送来,这药是太医院的孙医正亲自配的,最是拔毒止痒。姑娘涂在伤口上,过不了几日,也就全好了。”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个精致的小盒,递到我面前。
一阵幸福感涌上心头,我差一点就想抱着那个盒子亲上两口。不过场面上的工夫还是要做足的,我接过盒子,又福了个礼说:“真是劳烦公公了,让四爷费心,是如玉的罪过,如玉在此谢过四爷的恩典。”
“那姑娘就好生歇着吧,我也该回去回话了。”
我刚想留他吃杯茶,或是应该找点什么打赏之类的,他已经转身走了出去。我也只好提高了声音说上一句:“高公公好走!”
回身坐下拿起那个盒子,拧开盖儿,一阵沁人心脾的香味扑面而来。我轻轻挑了一点淡绿色的膏体,对着铜镜,仔细的涂在伤口两侧,伴着怡人的香气,那清凉的感觉丝丝渗入肌肤,真是说不出的舒服畅快。
闭上眼睛半躺在被子上,听着窗外风吹落叶的沙沙声,嗅着空气里似有若无的香气,不禁回忆起每一次与四爷相遇的情景。他那孤傲的背影、深邃的眸子、炽热的眼神、冰冷的语气,还有深深印在我梦里的那温暖而湿润的一吻……他的一切一切,占满了我的心灵,再也割不出一丝一毫的空隙。我知道自己已经把所有的梦想和爱恋都倾注在了四爷的身上,而四爷能不能也在他的心里为我留下一个小小的角落……
“想什么呢,能这么开心?”那个有点讨厌的声音突然出现,打断了我的思绪。
我赶忙起身下地,请安行礼:“三阿哥吉祥!”
“罢了罢了,见你这么规矩,我还真有些不自在。”他用手中的折扇轻抬了一下我的手臂。
“贝勒爷说笑了,奴婢哪敢造次呀!”自从在他的箭下救了金毛,今天还是第一次见面。
他无奈的笑了笑,迈前一步坐在了炕上,然后伸手拉了我过来,问道:“脸上的伤可好些了?”
“一点小伤不碍的,不敢劳动贝勒爷挂心。”心里却说你还好意思问?要不是你随意捕杀动物,本小姐能差点毁容?可嘴上却只能恭恭敬敬的。
他倒也不生气,脸上依旧挂着笑容,随手拿起炕上的那本《饮水词》,看了一眼道:“你喜欢纳兰的词?”
我微微点了点头。
“收却纶竿落照红,秋风宁为翦芙蓉。人淡淡,水蒙蒙,吹入芦花短笛中。纳兰之才情旷古少有,不但经史百家无所不窥,而且弓马刀剑无一不长,唉,只可惜英年早逝,不然必是我大清栋梁之材。”
“贝勒爷见过他?”听他说的情真意切,我心下有些好奇。
“何止见过,第一次跟随皇阿玛行猎南苑,就是纳兰教我开的弓,当时我只有六岁。那是我平生第一次打到猎物,回来足足兴奋了两天。一晃二十年过去了,要是他还活着,也许今天…”他的眼里闪烁着异样的光彩,我看得真切,却看不明白。
“不说这个了。”他的神色一转,又恢复了那幅温文尔雅的样子,“给你带了盒药膏来,清热止痒的,你用用看。”
一个一模一样的盒子出现在眼前,我微怔了一下,想起桌子上的那盒还在,偷偷瞟了一眼。他也注意到我神色的变化,顺着我的眼光望去,自然是看见了,又一次无奈的笑着说:“看来起了个大早,还是赶了个晚集。既然已经得了,我还是收回去吧。”
不知为何我心下忽然生出几分歉然,一把从他手里拿过药膏道:“贝勒爷怎地如此小气,即说了是赏给奴婢的,还能收回去不成?赶上下回再救个野狗野兔什么的,岂不没得用?”
“你这张嘴呀!究竟是谢我还是骂我?人家明明看准了老四家的狗,谁想到你却杀了出来?”他的笑容顿时舒展了很多。
“是,三爷说的是。是奴婢不懂事,搅了爷的兴致。”我赶忙赔笑了两句,可又觉得好像哪里有些不对劲儿。
“行了,你都收着吧,我也该走了。一定记得别用手抓,仔细落下疤。”他关切的目光一直停在我的脸上,直到回身出了院门。
我望着他的背影,一直在努力的回忆着……
一个似乎很遥远的声音闯入了脑海中:“四弟,今天真是对不住了,竟然把你的爱犬看成了野兔。”可他刚才的话……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中秋这天的晚上,康熙带了他的各位老婆及儿子女儿在御花园饮宴赏月。
而我则只能独自一个人坐在屋里,对着窗外的月亮发呆。桌上格格赏的月饼一口也没有动过,因为我不想体会这样的感觉。中秋之夜,本是万家团圆的时节,而我却独自一人流浪在这陌生的世界里,找不到回家的路。朝与暮,一息三百年。同样的月亮,同样的天空,而我却注定迷失在了这时空交错的夹缝中。
深吸了一口气,抬腿步出门外。凉爽的夜色,让我的心变得安宁,可以暂时撇下那些离愁别绪。想想也只能认命了,既然老天把我的生命退回到三百年前,那自然也会有它的安排,月亮的圆缺,人世的离合,总是冥冥中注定的缘分,又岂能仅凭眼前的一切来测知呢?
既然想通了,胃口也就打开了,其实本小姐本就不是个会悲伤太长时间的人,人生苦短,不如意之事也十之八九,自己何苦还要为难自己?沏上一壶清茶,再捡两块月饼,好好给自己过个节才是正理儿。
宫里的月饼和现代的传统月饼基本差不多,无非是青丝玫瑰、伍仁八宝之类的,没有广式蛋黄、腊肉月饼的滑腻,但原料却也相当考究,味道不太甜,各式的果子吃在嘴里很是香甜。
门口忽然有些响声,一个很大的食盒落在了台阶上。我放下手中的月饼,也没顾得上擦手,就走了过去,掀开盖子一看:金黄色的,油亮亮的,一碟蒸好的螃蟹兀自摆在中央,旁边还衬着两小碟月饼和一把酒壶。我没由来的兴奋起来,拎起一只螃蟹在眼前晃了晃,深深的闻了一下,真是香呀!也不知是谁这么了解本小姐的嗜好,竟然把这么可心儿的食物送了来,真是幸福从天降呀!
刚想把食盒拿进屋里,却被一只手拽住了。十三的大脑袋又伸了过来,“喂,你眼里除了螃蟹还看得见什么呀?”
“呵呵!”我干笑了两声,刚才对螃蟹馋涎欲滴的傻样一定被他看了个正着,忽然想起以前看过的一个笑话,挪用在自己身上倒也合适,“十三爷没来的时候,月饼就是我的命。不过等看见了螃蟹,奴婢就连命也不要了!”
“哈哈哈哈…没见过你这么馋嘴,还好意思说出来的,也不怕别人笑话?”
“怕啥!要是明明爱吃,却偏要装出一幅心如止水的样子,岂不亏待自己很多?”
“也有些道理。不过女孩儿家,总是要矜持一些,没得以后找不到婆家!”他的一双眼睛又坏笑着盯着我。
“这就不劳十三爷操心了!”我白了他一眼,便拎着食盒进了屋子。
很久没吃螃蟹了,真是想念得很!不知道这古代进贡的螃蟹是那里产的,要是阳澄湖的大闸蟹可就赚了。低头看了看爪儿上的毛色,还真是金黄金黄的,心里一喜,嘴上的速度也加快了很多。
就在我准备向第二个螃蟹发起进攻的时候,十三还没有一点动静,只是手里握着酒壶,就这么呆呆的看着我。我先给自己挑了一个,又拿起一个放到他面前道:“十三爷,没见过女人吃东西呀!就这么好看?”
被我一问,十三倒是回过神儿来了,“不是没见过女人吃东西,是没见过吃成你这样的女人。什么金贵东西,就这么好吃?”
“这十三爷就不懂了,好吃的东西自然还要有自己喜欢的方式来配合。”我麻利的掰下一个大爪,剥了硬壳,塞在他嘴里,继续说道,“这吃螃蟹,奴婢就喜欢这种手嘴并用风卷残云的方式,然后看着剥下的壳堆起一座小山,就会很有成就感。”
“真的?”
“爷不信试试看,两个人一起更好,吃抢食儿才更香!”第二个螃蟹在我的手下已经开始动工了。
十三半信半疑的拿起了螃蟹,仔细端详了一会儿,又看了看我,似乎受到了一点感染,便也加入了战斗。
半个时辰不到,桌上的螃蟹壳就堆起了两座小山,盘子里的螃蟹也只剩下一个了,而当我们俩儿的手都抓住了它的时候,那唯一剩下的螃蟹就只能伸直了四肢僵在桌子的中央了。
“十三爷,”我一脸堆笑地望着他,“这一个是不是就赏给奴婢了?”
他嘿嘿笑了两声,然后一本正经的甩出两个字:“不行!”
“爷不是这么小气吧?男子汉大丈夫,连一个螃蟹也要跟奴婢争?”我只好祭出激将法。
“小丫头不用激我,是你说的好吃的东西要用喜欢的方式来配,爷现在对这样吃东西的方式很受用,说什么也不会让的。”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早知道这样,当初还不如就让他一直看着好了!
“要不我们想个法子来决定最后一只螃蟹谁吃?”十三想了一下,又说道。
“也好,不过比武打不过你,划拳行酒令什么的奴婢也不会!怎么办?”
“行,那就不比这些!”十三掰开我的手,自己也松手放下了螃蟹,“今天既是中秋,我们就凑个兴来对诗。一个人说上半句,其中必须有个月亮的月字。另一个人对下半句。然后再对调。说不出来或者对不出来的就算输,如何?”
“好!就这么比!不过我先说。”心想带月亮的诗句还不好找,马上吟道,“江畔何人初见月?”
“江月何年初照人?”十三马上便接了下句,“下面你可听好了:今夜月明人尽望?”
“不知秋思落谁家。”看来低估了这小子,不能找太容易的,“舞底杨柳楼心月。”
“歌尽桃花扇底风。听下一句:我寄愁心与明月。”
“随君直到夜郎西。再来:可怜九月初三夜。”
“露似真珠月似弓。丫头学问不错嘛,再接这一句:天上若无修月户”
“桂枝撑损向西轮。” 米芾的句子而已,倒也难不住我,只是怎么才能赢呢?看来不能再用唐宋之作了,改一首明诗试试看,搜肠刮肚的想起一句,“曲罢不知青海月。”
“嗯...”十三的脸色有一点紧张,眉毛也皱在了一起。
我看着他好生得意,幸灾乐祸的道:“十三爷,不知道就认输吧?”其实我对这首诗也不太熟,只不过是在看《咏怀古迹》的时候一起看到的,都是写王昭君的,就顺便记了下来,连作者的名字也不太记得了。
“徘徊犹作汉宫看。”四爷的声音竟然从门口传来,而他的人也随着声音到了近前。
“对呀!我怎么就一时不记得了。多谢四哥提点。”这下倒是换作十三面有得色。
“你这丫头人不大,知道得却也不少。我再替十三弟出个题如何?”没想到这位爷到来了兴致。
“不好!十三爷输不起,竟然还找帮手?”我小声的咕哝着,脸上也写满了不高兴。
“可你们好像也没规定不许找人帮忙呀?”四爷一脸的狡黠之色,没想到平时一本正经的他竟然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跟这位爷争辩,看来我是占不了上风的,只好乖乖地说:“那就请四爷赐教吧!”
“好,那就再对另一首:臂上角弓如却月。”
“这...”心里就知道到我肯定对不上来,不过,本姑娘也不是好欺负的,总得有点让你们说不出话来的本事。当下眼光扫过他们两个,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抓起桌上的那唯一的螃蟹,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说道:“四爷学贯古今,奴婢认输了!”
“你!你就这么认输了?那还不把彩头放下?”十三满脸的猴急,估计四爷要是不在肯定就冲上来跟我抢了。
“十三爷此言差矣!”我不慌不忙的剔着蟹黄,笑吟吟的看着他们俩说道,“刚才我们只说对不上来的人算输,可没说这螃蟹一定就归了赢家?您说是吧,四爷?”
十三被我噎得几乎说不出话来,四爷的眼睛里竟然溢满了笑意,拉着十三叉开了话题:“十三弟,别气了!你跑出来这么久,也该回去了,刚才十四弟给皇阿玛敬酒,他老人家还问到你呢!”
“原来四哥是特地来寻我的。”听他这么一说,十三恢复了常态,“那可真是对不住了,席要是没散,咱们就赶回去吧,没得让皇上娘娘惦记着。” 说罢恨恨的瞪了我一眼,便转身往外走。
四爷仿佛犹豫了一下,等十三刚迈出门口,便问道:“送来的药你可用了?”
没想到他会开口,急忙抹了两下手,站起身来想要谢恩。可他却一把拉住了我,看着我的左颊,一个劲儿的皱眉。
“四爷不必挂怀,这点小伤,已经快好了!”我有些羞涩的低下了头,没想到他会对我如此关心,心中甚是感动,可嘴上却不敢表露。
他掏出一条手绢,擦净了我脸上的蟹黄,却突然用手抬起了我的下巴,锐利的目光直直的射入我的眼睛。我被他看得心神不宁,慌乱之中竟然叫了一声“阿真哥哥!”。
他的眼神顿时生出疑惑,但转瞬之间又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丝温馨的笑容。他慢慢低下头,离我的脸越来越近,我紧张的闭上眼睛,悄悄的垫起脚尖,等待着梦中那个吻的到来,心仿佛要跳了出来...
一丝热气掠过脸颊,拉着我的手也松开了。而等我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却已出了门口,只看到淡青色的衣襟一闪而过。
而刚才的那条手帕,竟留在了我的手中。
寒阶月华
第二天下午,高福儿又一次来给我送东西,这次不是药,而是一本书,是明朝李攀龙的《沧溟集》,原来那两首诗的出处便是这里。
而书的最后一页上,还有一行雅致遒劲的小字:
思念远,暮色楚峰前。梦入江南烟水路,芳菲落尽无人知,相逢君不识。
这首《望江南》是在塞外时就已扔掉的,可他又怎么会知道?莫非……不过得了他的字,总还是开心的。
随着天气的渐渐转凉,脸上的伤也彻底痊愈了,只留下一道浅浅的白色的痕迹。而我也结束了悠闲的养伤时段,重新开始了继续当差的日子。
月底传来了十三阿哥大婚的消息,皇上亲自下旨,将吏部尚书马尔汉的女儿兆佳氏指给十三作正福晋。听到这样的消息,没想到自己竟然没有丝毫的妒嫉之情,只是由衷地为他感到高兴。大婚,也就意味着长大成人,意味着在皇帝的眼中,胤祥已经是可以独当一面的男人了,更多的差事,更多的责任,自然也会落在他的肩上。而想到他新婚的妻子,却平添了几分怜惜,记得十三将来好像是被他的父亲圈禁了十年,如果这是真的,她一个弱质女子又该以什么样的毅力十年如一日的支持他那颗孤寂没落的心呢?
婚礼定在了十一月初六,一切的准备工作都由德妃娘娘主持,而格格这里自然也跟着忙碌了起来,欢天喜地的给德妃帮忙。十三随着皇上出了京去视察永定河,所以各宫娘娘的赏赐以及众位阿哥的贺礼一下子都送到了格格这里。十三阿哥府虽然已经竣工了,但要等到大婚之后才会正式搬过去。所以格格带着我们几个忙不迭的分类归置登记造册,把当下要用的分捡了出来,剩下的留着婚礼之后再一并送出宫去。紫樱和绿萼两位姐姐都累得不行,只有我对这些珍宝充满了好奇,还兴致勃勃的摆弄着。
徐渭的《四时花卉图》、明代官窑的青花瓷瓶、掐丝珐琅栀子花纹蜡台、彩漆缠枝紫毫笔、端石云纹砚、英国进贡的铜镀金座钟、以及江宁织造上贡的各色锦缎、各样的金银器、各种宫制的书籍…以前只在电视上见过的东西全都真实地存在着,没想到有一天这些紫禁城里的奇珍异宝竟然会如此轻易的流连于我的手掌之间,绽放着古朴但却耀目的光芒。
新房就设在了西五所十三阿哥的住处,我带着小太监一趟一趟的跑来跑去,按着格格的吩咐进行添置或是清理。十三屋子里的陈设很是朴素,除了刀剑之外,就是各种书籍。看来这位爷还真不是个过日子人,都该大婚了,还只能靠亲戚们“接济”点值钱的物件儿。
轻笑着一转身,差点撞进一个人怀里。抬头一看,竟然是十三笑吟吟的站在我面前。只一个多月没见,他却显得越发的结实干练了。后退了一步,端正的行了礼道:“十三爷大喜!奴婢给十三爷道喜了!”
“爷紧巴巴的赶了回来,就是为了听你说这个?”他的神情有些晦涩,但看着也不像生气。
“难不成是为了奴婢这些日子不辞辛劳的给爷布置新房,爷要打赏奴婢?”我显出一副兴奋的模样,看他还能说些什么。
“罢了,罢了,这样的话也只有你会说得出来。真不知道你是聪明太过还是笨的出奇?”
“奴婢就是个笨人,十三爷不用费心捉摸了,您倒是看看这新房,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
“挺好的。你们就看着收拾吧。”他抬头扫了一眼,目光还是落回到我身上。
我假装没有看见,继续说道:“格格说了,新福晋是马尔汉大人的掌珠,最是知书达理,温柔贤惠,无论才貌性情都配得上十三爷。奴婢预祝十三爷和福晋白头到老、早生贵子、永结同心…”
“行了行了,你这吉祥话说的还有完没?耳朵都起糨子了。”他不耐烦的打断了我,“我只想问问你,心里就一点醋意都没有?”
“没有。”没想到他会突然问得这么直接,而我竟然一不留神不加一点掩饰的就把心里的感觉说了出来。急忙伸手想想捂住漏出去的这两个字,可已经泼出去的水又岂能收得回来?
他似乎也没有想到这个否定的答案竟会没有一点铺垫,来得如此的干脆,看了我半天,才会过神儿来,嘴角泛起一丝无奈的苦笑:“本是不该问的,只是还有些不甘心。算了,就当什么也没说过。”
一个想拥他入怀的冲动从心底涌起,我向前略动了一下,却又停住了。一个声音在脑海中想起:那不是我的爱情,只是歉意之余的一丝怜悯,如果由着性子迈出这一步,那将来后悔的一定不仅仅是我们两个人……我狠狠心,收起所有的尴尬与不舍,对着他露出一个平静的笑容:“十三爷说笑了,大丈夫齐家治国平天下,以百姓之事为己任。爷终有一日会一展所长,又岂能被这小儿女情长羁绊住?”
他看我的眼神有些异样,好像是第一次见面一样,“如玉,真的有些看不懂你了。总觉得你有些地方跟别人不一样,可又说不上来是什么。”
“奴婢只不过是颗酸葡萄罢了,不值得爷这么上心。”
“好哇,才说了两句正经的你又来消遣我,爷长得很像狐狸吗?”他竟然撅起嘴巴,把一张大脸伸到我面前。
“不像,不像,爷是大老虎,奴婢最怕老虎了!”我一边笑一边往后躲。
“这还差不多,算你识相。”十三终于恢复了如常的神色,“对了,四哥的字你可得了?”
我就知道那首词一定是他搞得鬼,没好气地道:“奴婢还正想请教十三爷,已经扔了的东西怎么又到了四爷的手里?”
“怎么,你不开心吗?四哥却很喜欢呢!要不怎么会把它写上?”
他真的喜欢吗?那他会不会懂得我的心呢?如果午夜梦回,他对如玉会不会有一点点的牵挂,一点点地不舍?还是会对着我的痴恋轻轻的一笑而过?
“你看你,一说到四哥怎么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十三的脸上似乎写满了失望,俄而又正色道,“如玉,四哥的性子我最清楚不过了,他喜欢的东西,是一定不会放手的。你,你可千万莫要负了他呀!”
我有些好笑的望着他说:“那十三爷还是先教教如玉,怎么能入了四爷的法眼才是呀!”
十一月初六是钦天监算过的极好的日子,虽已进了冬天,但阳光还算充足,气温也不算太低。一大早格格就带着我们几个把新房里里外外的又重新查了一遍,大红的帐幔,耀眼的喜字,无处不洋溢的一派欢乐的气氛。我望着这一切,不禁有些痴了,心里憧憬着那么一天,我也会穿着大红的喜服,羞答答的端坐在帷幔之下,等着我心爱的那个人挑起盖头,把我拥入他的怀抱。柔软的床榻之上,浓浓的爱意之间,只有我和他,用我们最火热的激情构筑我们一生中最浪漫的故事......
满人的婚礼是在晚上举行,新娘的轿子一落下,十三便一脚踹了上去,我还以为是他对轿夫有什么不满意,看看两旁的人们都神色如常,才知道原来是风俗。下面的节目更是惊心动魄,新娘下了轿迈过火盆儿便站定了,手里的苹果也换成了一个花瓶,而不远处的十三竟然张弓搭箭,眯缝着眼睛瞄准了新娘。“当”、“当”、“当”,三箭都稳稳的落入了花瓶之中,人群中也传来一阵喝彩,十三看着他的新娘,得意的昂起了头。我却被吓得冒了一身冷汗,心想这结婚还真考验人的心理素质,幸亏这新娘是蒙着盖头,否则不知道会不会被吓得跑掉?
新娘子终于被送入了洞房,此时阿哥所里的婚宴也正式开始了。格格和几位皇子的福晋围了一桌,而四爷的福晋那拉氏就恰恰坐在了她的身旁。我带着嫉妒挑剔的眼神偷偷的打量着她,没想到与在塞外的时候相比,她清减了不少,神情也大异于平常,眉宇之间似有几道哀愁划过,依旧雍容的态度中却也少了一分淡定,对着眼前的一切,似乎只是强打着精神应付。
难道四爷家里出了什么事情?我抬起头向皇子们的桌子望去,但只看见一群人你拉我拽的推杯换盏,那里分得清谁是谁。正在思量之中,身旁的紫樱悄悄的示意我回去给格格拿件披风过来,我点了点头,回身撤出了热闹非凡的人群。
清凉如水的夜色,似乎把心神也浸润的清爽透亮。我向手上哈了两口热气,把那件狐狸皮的披风紧紧地捂在胸前,快步向西五所的方向走去。
眼见就到门前了,前面树下的一个身影却吸引了我的目光。暗黑的甬道上,他独自立于树下,虽然与里面的喧嚣只有一墙之隔,但却显得分外的寥落孤独。他一手扶着树干,仰起头遥望着天空,嘴里似乎还在叨念着一个名字。而此刻我也看清了,那个人正是我心心念念的四爷。我知道自己应该转回身,默默地走进门去,而脚下却像生了根,竟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只顾着把他的一举一动尽收眼底。
他突然弯下腰,一阵剧烈的咳嗽,继而好像又在呕吐。我的心也一阵发紧,匆匆的跑上前去,一把扶住了他。浓郁的酒气扑面而来,再加上呕吐物的异味,实在是让人觉得恶心。我扶着他向前走了几步,倚靠在阿哥所的外墙下面,然后掏出手绢给他擦了擦脸。他轻轻的呼出一口浊气,拿过手绢又在嘴角抹了几下。
“爷这是怎么了?喝酒也不顾着自己的身子?”我早已忘记了什么规矩礼仪,只是一脸心疼地望着我心爱的男人。
“是你呀。”他抬起头,目光中仍充斥着掩不住的没落。
我本能的感觉到他心底深刻的伤痛,索性也不去答他,用关切的眼神对上他的目光,然后问道:“到底出了什么事,让贝勒爷如此伤心?就连福晋也是一样的神色?”
他的眼神变得有些空洞,似乎穿越了我的身体直直的望向前方,嘴里自言自语般地说道:“晖儿是嫡子,也是静宜唯一的儿子,可就这么去了。”
弘晖?
我的脑海里闪现出这个并不熟悉的名字。记得历史上有名的只是弘时、弘历、弘昼三兄弟,没想到还有很多短暂的生命是被吞噬在了阳光照不到的角落里。而在我的心里,眼前这个男人的形象永远是以冷峻坚强的面孔示之于人,没想到在坚硬的躯壳下他的心灵也会有偶尔的脆弱。
我抬起手轻拂着他的面庞,用我能想象出的最温柔的声音悄悄安慰着他;而他似乎也有些倦了,双手攥紧了我的胳膊,闭上眼睛,把头埋在了胸前。
我就这样紧紧地靠着他,听着他的心脏有节奏的跳动,感受着他的身体散发出的气息,既兴奋却又感到惶恐,既熟悉却又觉得陌生。如果说当初对他所有的情意多半是因为阿真的缘故,那么今天我却是完完全全把他当作了四爷。不是记忆中的,也不是回忆里的,而是清清楚楚站在我面前让我为之心动的人。
他的手颤了一下,头也抬了起来,似乎惊讶于我那情深似海、悲愤交加的目光,有些疑惑的问道:“你见过晖儿?”
我轻轻摇了摇头。
“那你怎么…怎么哭了?”
我这才感到脸上湿湿的,连忙用脸在衣袖上蹭了蹭说:“人生在世,难免会有一死。但总角孩童,幼年而逝,奴婢听了着实替贝勒爷感到难过。”
他没有说话,只是兀自点了点头。我怕他继续伤怀,便又说道“以后贝勒爷还会有很多的子女代替小阿哥承欢膝下,所以还请贝勒爷节哀。”
“是呀,世道轮回,生死有命,难为你这丫头还来宽慰我。”他脸上的愁容似乎淡了几分,慢慢放开了我的胳膊,随手抬起右臂,而那条帕子竟然还拿在他的手里,帕角上一个歪歪扭扭的“禛”也赫然出现在他的眼前。他先是一愣,又仔细看了看,终于认出了那曾是自己的东西。于是望着我,一个捉摸不定的笑容一闪而过,“这条帕子,你一直都带在身边?”
“我…是…其实也不是…”我心里一急,嘴上说的也是乱七八糟,一张脸涨得通红。
他对我狼狈的样子仿佛视而不见,一边用手捻着那个字一边说:“看来你这女红真是够糟的,就这么一个字,竟然也能绣得这么糙?”
这下我的脸更红了,不是害羞,而是被他气的。这个男人的脸怎么变得这么快,刚才还是一片愁云惨雾,现在到有心情消遣起我来了。我冷着脸闷哼了一声,伸出手臂想拿回帕子,可谁想到却被他一把抱住,接着一个重重的吻落到了我的唇上。他的唇有些冰冷,不似梦中那样温暖而湿润,他的舌尖灵巧的撬开我闭拢的牙齿,轻而易举的便用他的热情点燃了我心底的温存。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好像天地星辰都已消逝而去,只剩下一个他和那疾风骤雨般的热吻与我纠缠在一起,直到因为窒息才猛地把他推开了。
“吓到你了?”他一边喘气一边问。
“真得很糟吗?我足足绣了两个晚上呢!”
他满脸惊愕的对上这匪夷所思的答案,终于笑着摇了摇头说:“很糟,但是...我却很喜欢。”
“真的?”我似乎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的嘴微动了一下,眼光掠过,想说的话似乎一下子又咽了回去,弯下腰拾起掉在地上的斗篷塞进我的怀里,一脸的笑意也在瞬间褪得干干净净。
“嗯哼!”一声刻意的咳嗽在背后响起,脚步声也已到了近前,“四弟好兴致,怎么跑到这里躲清静?”三阿哥一向温和的声音显得有些生硬。
“刚才喝得急了点,有点头晕,出来透透气。”四爷的语气又变得波澜不惊。
“奴婢给三阿哥请安,三阿哥吉祥。”我现在是不可能站在一边儿什么都不理的,只好乖乖的行礼请安。
“原来如玉姑娘也在呀,还真是巧了。今晚夜色朦胧,又恰逢十三弟新婚之喜,是否又有佳作共赏呀?”他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一番话说得那么自然,仿佛我们是相识多年的知交好友。而对面四阿哥的脸色却明显陷入了阴影里。
我压下心里所有的愤怒,淡淡地看了三阿哥一眼,然后对着四爷福下身去:“奴婢赶着去给格格送东西,四阿哥要是没有别的吩咐,奴婢就告退了。”
“去吧。”四爷冰冷的声音像雪片一样飘了过来,我不禁打了个寒颤,但却不敢抬头,眼角的余光瞟见他的右手还死死的攥着那条手帕。我站起身来,擦着三阿哥的肩膀走了出去。身后两道灼热的目光竟交叠着射在了我的身上,让我避无可避,无处可藏。而我心中纵有千言万语,却也只能头也不回的向前走。终于拐进了阿哥所的门口,我深深的吐出一口气,但那压抑的感觉却仍萦绕于心头,久久的挥之不去。
紫禁城外
马车“咣当”“咣当”的驶出了玄武门,我半倚在车壁上,眯着眼睛,轻轻揉揉太阳穴。一旁的紫樱刮了一下我的鼻子,轻笑道:“前次出来的时候,你个小丫头兴奋得跟什么似的,今天怎么到败了兴致?”
“这怎么相同?”我咧了咧嘴,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现在可是去帮十三阿哥搬家,怎么能跟出巡的时候相比?”
“傻话,难道出巡的时候就不是在当差?”
“是,是,好姐姐,这几天睡得迟了,就让我再眯一会儿。”我摆出一幅楚楚可怜的样子,终于换得了她同情的态度。于是闭上眼,把头放在了膝盖上。
小睡一下怕是不能的,甚至闭上眼睛我都有些害怕。还记得在塞外的时候,我曾一次次对上四阿哥和他的福晋冷笑着远去的背影,然后就会在哭泣中醒来。而自从十三阿哥大婚的那天之后,每每入梦,都会看见四爷阴沉得看不见底的脸色,我挣扎着想要离开,却总会有无数个似笑非笑的面具从四面八方奔涌而来,把我挤在原地,透不过气来。
“去吧。”四爷那几乎可以把人冻住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我明知道自己没有一点错处,却仍旧觉得心虚。也许这声音对我太有威慑力了吧,还是我太在乎,太害怕失去?想到这儿心里不禁有些委屈,爱情应当犹如夏天的空气,干燥而灼热,但我却非要站在零下二十度的气温里一下一下的铲雪,不时还要抵御一下寒流的袭击,无论体力、耐力,都缺一不可呀!
马车一下子停住了,我暂且抛开凌乱的思绪,跟着紫樱下了车。眼前的十三阿哥府是刚刚建成的,门上的匾额还闪着清亮的光彩。紫樱站在一旁指挥着小太监们开始把金银器、衣服、书籍之类的东西往里搬,而我则亲自捧了一套明代官窑的瓷器,小心的走了进去。康熙赐的这个园子并不大,听说曾经是前明一个大臣的别院,经过内务府的一番修整,院子里的楼阁亭台、湖堤柳岸倒也别有一番情趣。胤祥的跟班小顺子正在给府里的下人分配差事,见是我来了,忙不迭的跑过来就要接我手里的东西,我谢过了他,仍旧抱着瓷器往里走。
沿着湖岸一直可以走到正厅的门口,隐隐听到里面有几个人说话的声音。大婚之后,我还没有见过十三,如今站在属于他的领地上,心里的感觉似乎有些异样。还记得当初他那句关于花瓶的笑话,可如果当时真的点点头,也许这里已经是我的家了。不过我会住在哪呢?竹林中的小屋还是偏厅上的阁楼……至少肯定不会是这气派华丽的正房,那里永远是留给十三阿哥和他的福晋的。满人的婚姻最重身份,就以我那个阿玛的地位,即使十三对我爱如珍宝,可也免不了要在前面加上一个“侧”字。而我们在现代早就习以为常的“一生一代一双人”的境界,恐怕比梦想还要更遥远吧!
又想到我心中的那个人,着实让我加重了些无力的挫败感,他有福晋、侧福晋、侍妾、宠婢…珍珠美玉可以车载斗量,而我区区一个如玉又能算得了什么呢?
一愣神儿的功夫,一个举止优雅的少女已经走了出来。对着我含着三分笑意道:“小顺子说格格把宫里赏赐的东西都给送来了,实在是辛苦姐姐了。”
想来这就是十三的福晋兆佳氏了,我抱紧盒子福了下去,嘴上也恭敬的配合着:“奴婢如玉给十三福晋请安。”自从那天她蒙着盖头入了洞房,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她的容貌。这是一个身材小巧的女孩儿,与我相仿的年纪,明眸皓齿,蛾眉淡敛,竟似有一股江南女子的柔美。忽然觉得就这样看着主子实在是有些失礼,赶忙垂下眼睑又说道,“奴婢本不该扰了主子清静,但这套明代官窑的青花瓷器,还有外面车上的一对玉如意和几幅字画都是皇上御赐的,格格嘱咐奴婢一定要交给福晋亲自收着。”
“婉晶最是心细,这几样东西是要收的妥帖些。”没想到十三竟然也走了出来,脚步停在了妻子的身旁。
一种陌生的感觉从心底涌起,我却不想费力气琢磨,便在一旁赔笑道:“十三爷说的极是。”
“那就劳烦姐姐把东西拿进来,咱们也好一样一样的收拾了。”
前面的两个人并肩走了进去,我机械的跟在他们身后进了屋子。一进门两旁的椅子上,几个人正在喝茶聊天。见我们走了进出,其中一个说道:“老十三,皇阿玛都赏了你什么稀罕物,也让哥哥们见识一下。”
“十哥真是的,皇阿玛的赏赐什么时候能短了您的,到来取笑弟弟。”原来说话的人竟是十阿哥,偷眼望去,他正举着茶杯伸着脖子看向了我,心中暗叫不好,赶忙低下头,装出一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老实态度,乖乖的矮下身子行礼:“奴婢如玉给各位爷请安!主子们吉祥!”
“起来吧,你是在婉晶身边当差?”一个温润的男中音从前方飘了过来。
“是,奴婢一直伺候格格。”我垂着头答道。
“八哥,听说秋狝的时候,三哥一箭没有射中猎物,却射到了婉晶的一个丫头,是有这回事吧?”这个十阿哥还真是精力充沛呀,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屋里用的,没有一样他不关心的?我下意识的摸了一下左颊,心中暗道这种三八消息的传播范围之广真是古今皆同呀!
八阿哥没有回答,一时之间屋子里一片寂静。我心里正琢磨着不知道那位爷会怎样描述我的那个噩梦场景,一没留神,却被伸过来的一只手硬硬的抬起了下巴,同时一个阴沉沉的口气在头顶响起,仿佛压境的乌云一般聚拢过来:“难不成就是这个丫头吧?”
我挣扎了一下,却没能甩开他的手。心中一股怒火涌起,有些生气的对上他的目光。一个从没见过的男人出现在我面前,白净的面孔,微吊的眼角,阴冷的眼神透着几分邪气。
“九弟,不要胡闹!”温润的八爷终于发话了,可被他称作九弟的这个男人似乎把他的话当成了一种鼓励,手上的力道不但一点也没有减小,竟然还顺势在我脸上摸了一下那道粉红色的印迹。
“八哥,就是她。我说嘛,看看脸不就全知道了。三哥的眼光还真是不错。”他笑起来的样子有点可怕,阴森森的,呲着一嘴白牙。我很想从他的手掌下挣脱出来,可又怕摔了怀里的瓷器,只是一个劲儿的向后退去。
九阿哥仿佛很喜欢看着我那惊慌失措的样子,手上的力道又大了几分,捏得我的下颌一阵生疼。我使足了力气猛地向后闪身,后脚跟一下子顶上了门槛,而九爷似乎看见了什么,手上一松,我的身体就以门槛为轴,直直的倒了下去,急忙伸出一只手去撑地,却被身后的一个人一把接住,我也顺势倒在了他的怀里。
惊魂未定的向上看去,竟然对上三阿哥关切却略显愠怒的眼神,他极轻的问了声:“摔到哪了?”见我摇了摇头,便扶着我站了起来,脸色一转,又恢复了平常那副温和儒雅的态度,开口道:“老九,这是唱的那一出呀?呦,八弟十弟也在呀!”
“真是巧了,说曹操……”十阿哥的大嗓门刚一开口,就被八阿哥一道凌厉的眼神逼得把话生生咽了回去。
“给三哥请安!”八阿哥不动声色的站起身来躬身施礼,“刚才老九想看看皇阿玛赏给十三弟的玩意儿,谁成想没接好,还差点摔了如玉姑娘,幸亏三哥来的及时。”
三阿哥扫了一眼若无其事的九爷,淡淡说了句:“没事就好,仔细摔了皇阿玛的赏赐可不是闹着玩的。”
九阿哥望了一眼八阿哥的脸色,不太情愿的赔笑道:“三哥说的是,这么贵重的东西,还是请十三弟妹收好了,没得让人拿着到处乱跑。”说罢还狠狠地瞥了我一眼。
十三福晋似乎也没见过这样的场面,亲自接了我手上的东西,抱了进去。我站在一旁,只觉得胸中郁结着一口恶气,闷闷的堵在那儿,上不来也下不去,伸手揉了揉疼痛的下巴,又在脸上被摸过的地方狠狠的擦了两下,心里也顺便问候了几遍这个死老九的母亲。
“三哥既然来了,就多坐一会儿,正好八哥九哥十哥也在,就赏脸在弟弟这儿用个饭如何?”十三的声音在一旁响起,他要是不说话,我还真把他给忘了。看着他平静如常的面容,再想想刚才的遭遇,心底竟泛起苦涩的涟漪。
三阿哥似乎想要答应,看到我脸上的神情,却又改变了答案:“不了,本来是想给十三弟的乔迁之喜送份贺礼,没成想却把东西落在了家里。干脆就让如玉姑娘再辛苦一趟,跟我去府上拿一下,再给十三弟送过来。”
“可她,她还要回宫复命的。”十三的语气里终于露出了一丝焦急。
“十三弟不用担心,宫门下钥之前,人定是会完璧归赵的。”说罢冲我使了个眼色,示意跟着他一道出去。我虽不愿跟他一起,却更不想留在这是非之地,于是对着屋里随便福了福,便转身跟上了三阿哥的脚步,只是我再也没有机会去发现立在门口的十三把拳头攥得紧紧的,仿佛拼命在跟自己的无能为力做斗争。
上了三阿哥的马车,心中还是着实的气闷,悻悻地坐在一旁,懒得说话。三阿哥叫过小厮吩咐了几句,便在我的对面坐下,一副很有耐心的样子看着我。我很想赌气地闭着嘴巴跟他对看,可一腔的怒火憋在胸中又实在想找个发泄的地方。他似乎也看出了我的心思,柔声劝道:“老九一向是这个样子,别把他放在心上。”
“爷说得极是,你们爷们是兄弟手足,我们做奴婢的自然活该被欺负作践。”我故意阴阳怪气地对着他,谁让他是那个坏男人的哥哥?
“你这丫头,还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三阿哥几乎被我给气乐了,而语气中却又露出一份无奈,“他们几个,又几时把我这个三哥放在眼里?”
“刚才…你都听见了?”我开始觉得自己对他有些过分。
“说得这么大声,我又不是聋子!”他冷笑了一声,眼中又闪过刚才接住我时的怒色。
“算了,谁跟他们一般见识。就当是路边的野狗乱叫好了。”见他这个样子,我的怒气反到消了几分,摆出一幅释然的样子。
“也好,没得让野狗扫了兴致,爷带你去个好地方。”
我一愣,傻傻的问道:“不是去府里拿东西吗?”
“东西自会有人送过去,难得你出宫一次,自然要带你去瞧瞧宫外的景致。”
“这……”我一下子犯起了犹豫,想不答应却又有些舍不得开口。就凭那天晚上他在四阿哥面前说的话,其中的意思我自然明白;但无论如何他还是主子,吩咐的事情我也没有不同意的道理;再者,除了上一次出巡塞外,我还是第一次半自由的出现在北京城的大街上,三百年前的大街小巷,自然是陌生而又神秘的。如果平白错过了,也着实有些可惜。
“就在前面不远,很快就到了。”三阿哥似乎不想给我拒绝的机会。
唉,我在心里叹了一口气,暗骂自己竟然这么禁不住诱惑。可转念一想,又觉得有些可笑,自己好歹也算得上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女性,平时和男同学打打闹闹也是常有的事。怎么回到了古代,一下子就变得这么封建了呢?
两处闲愁
作者有话要说:鹧鸪天 晏几道
彩袖殷勤捧玉钟,当年拼却醉颜红。
舞堤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
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
今宵剩把银釭照,犹恐相逢是梦中。
其实以前不喜欢晏几道的词,还总是纳闷他爹这么有才的人,怎么生出如此不争气的儿子。可经历过失恋之后,终于明白痛楚的味道,而有一些人却宁愿把所有的痛都埋藏在心底,只给世人留下一个华丽的外壳。大约半刻钟的功夫,马车拐进了一条安静的小路,停在一所院落的门口。三阿哥先下了马车,又把一只手伸给了我,我很想不理会他的好意,自己蹦下车去,可看了看脚下的“花盆底”,还是不大情愿的搭上了他的手臂。他得意地笑了笑,扶着我站定。早已等在门口的一个中年男子快步迎了上来,麻利的打了个千道:“三爷吉祥!奴才张衡给爷请安!已经按您的吩咐,把润玉阁收拾好了,爷可是现在就过去?”
“不忙,我们先随便转转。”三阿哥冲着他摆了摆手,那个男人恭敬的退到一旁,闪出了进门的路。我跟着三阿哥进了门,才发现这里门面虽不大,而里面却是别有洞天。
蜿蜒曲折的回廊缘山而起、依湖而行,两旁的松柏多而茂密,远处回廊的尽头,一座三层的小楼凭湖而立,上书“观畴楼”三字。随着三阿哥走到楼上,只见诸湖相连,水木明瑟,湖外云树直接西山。他指着远处依稀看见的一座院落说道:“你看那里,就是老十三的宅子。要按水路算,这两处房子还算是相通呢。”
“那十三爷要是放到池子里一条鱼,我们岂不是能从这湖边钓来吃?”
“你这想法倒是有趣,下回再钓到鱼,定要问问可是从十三弟家里游来的!”
“哈哈哈哈….”我们不约而同的大笑,刚才的烦恼已被这眼前的美景冲得不见了踪迹。如果说紫禁城巍峨的宫殿、庄严的御道、精巧的花园都充满了一种令人敬畏而又神秘的美感,那这里就更像是风光旖旎的江南水岸,处处透着灵动与自然的和谐。我只顾着欣赏着别致的湖光山色,忽然一件温暖的披风落在了我的肩上。
“这里风大,仔细着了凉。我们去后面走走。”说罢他已转身下了楼。我用手扶着那狐狸皮的领子,跟在他身后轻轻摇了摇头,看来我又一次失去了拒绝的机会。
出了观畴楼再向西走,一座古朴的木制建筑掩映于竹林之中,门前一块别致的竹匾用篆文刻着“藻德居”。三阿哥告诉我,这是他的老师陈梦雷的住处。我记得这位老先生曾经编辑了《古今图书集成》,原来这部鸿篇巨著就是在这样幽深的竹境中完成的。继续向前,眼前的景象陡然变得开阔,走过一片好像广场的空地,一座占地面积很大的平房映入了眼帘。门口的两个小太监忙不迭的请安行礼,然后引着我们走了进去。潺潺的流水之声不绝于耳,我惊诧的寻找它的出处。才发现前方过道的两旁是人工开凿的溪流,连着大厅中央一个巨大的水池,而水池中白色的大理石雕像竟赫然是在浪花中诞生的维纳斯。我紧走了几步,来到水池边仔细观看这古希腊神话中的爱与美的化身。原来这雕像还是略作了修改的,轻柔的纱裙覆盖着她那娇弱的身躯,丰满的胸部也被刻意缩小了。虽不及波提切利的画作那样传神,可那卷曲的长发,充满稚气的脸庞和脚下硕大的贝壳还是把她出水芙蓉般的美丽展现得淋漓尽致。
“这是白晋神甫送给我的礼物,他带来的工匠用了两个月才完成的,说是他们西洋最美丽的女神……”
“维纳斯!”我不由自主地接了一句。
“你怎么也知道?”三阿哥语气中的得意之色一下子就被惊讶代替了。
“我…”这下才觉得自己也着实有些大意,装作什么也不知道也就对了。可没办法还要答话,只好咽了口干沫胡乱编道,“以前听人说过西洋人也供奉自己的女娲娘娘,好像就叫做维纳斯什么的。”
“欧?”三阿哥半信半疑的看着我,一点也不像相信的样子。可我也谨守着越描越黑的真理,一句也不再多说,还把眼光转向了别处。
环绕着水池的四周是六个独立的房间,左面三间的门梁上分别写着怀清、知秋和落夕,右边的则是香榭、晴川和润玉。。记得刚进大门的时候,张衡好像提到过润玉阁,我便绕过水池,向着那扇门走了过去。
三阿哥也跟了过来,站在我的身后道:“这一间本来的名字叫‘润月’,我叫人改成了‘润玉’,可否配得上玉人玉容?”
一丝骄傲在心头闪过,可我也清楚这“润玉”二字自然还有另一层意思,一手推开门,心中的想法也脱口而出:“自古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恐怕这‘润玉’二字是三爷的自得之作才对吧?”
“你的话总是有些道理。”身后的人无奈的一笑,跟着我的脚步进了门。
老兔寒蟾泣天色, 去楼半开壁斜白。
玉轮轧露湿团光, 鸾佩相逢桂香陌。
黄尘清水三山下, 更变千年如走马。
遥望齐州九点烟, 一泓海水杯中泻。
迎面的墙壁上挂着李贺《梦天》,这首诗本是我极喜欢的,但若用这苍桑的感慨、磅礴的气势来点缀“润玉”,却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三阿哥见我一直盯着那幅字,便在一旁解释说:“屋子里的其他陈设都换过了,只是这幅字是省斋先生亲手所题,有些不舍得。”
我赶忙移开目光,心想刚才已经说得太多了,再不能过分的表现自己,便低头说道:“奴婢哪懂得这些,不过随便看看凑个趣儿罢了。”
“你不懂,只怕你懂得还不止这些。”三阿哥的笑容里溢满了欣赏之色,“来,我们坐下来好好聊聊,说说你还知道些什么?”
“三爷别取笑奴婢了,奴婢只懂得忠心侍奉主子而已。再者说,哪有奴婢与主子同坐的道理?”事到如今,也只好继续藏拙了,做个不本分的奴婢可是要惹大麻烦的。
“如玉,你可知道这是哪里?”很奇怪三阿哥竟然改变了话题。我看了看两旁的家具陈设,和早已备好的一桌酒菜,心想这里当然是你的别苑,总不会是饭馆的包房吧?
“这熙春园本是怡情会友之地,我既带你来了这里,便引你为知己,就连这间屋子都是特地为你预备的。”
我心中一沉,有些感动,更多的却是烦乱。三阿哥的心思,我又何尝不明白?姑且不论他皇子的地位,单是这份学识才情足以让人心动。但是我的心…却早已被另一个男人占得满满的,根本容不下第二个人!唉,难道老天对我就不能“厚道”一点,让我在古代只结识一个优秀的男人也就足够了嘛。
“想什么呢?说出来我听听。”三阿哥的声音把我从沉思中拉了回来。
我心中默念着四爷的名字,把心一横,冷冷的答道:“还是不说的好,爷想听得奴婢不一定会说,而奴婢想说的爷也不一定愿听。”
三阿哥的嘴半张着,有些愤怒,而更多的则是诧异。他转头避开我的目光,抓起桌上的一杯酒一饮而进,苍白的脸上显出几抹绯红。接着把管家叫了进来,吩咐备车送我回宫。
我终于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仿佛心头压着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被搬开了。正忙着走出门口,三阿哥温和而又笃定的声音传来,一下子把那块刚搬走的石头又拽了回来。
“如玉,只有我才是真正懂得你的,而我也会等着你慢慢明白。”
马车一驶入神武门,赶车的小太监就跳下车掀起门帘,扶了我下来。我回身道了谢,便径直进了御花园。凛冽的寒风迎面吹来,我倒吸了一口凉气,不自觉地加快了步伐。要是没把那件披风留在车上就好了,回想起刚才赌气的行为,不禁有些后悔。可若是留下,没得又要招致别人不必要的遐想。“如玉,只有我才是真正懂得你的。”这一句话已经让我的一个头有两个大了,要是再留一件他的东西在身边,那我岂不是……唉!
过了延辉阁便是位育斋,再往前走,就是御花园的西门,而丽景轩自然也就不远了。我抱着肩膀,以我能达到的最快的速度向前小跑,冷不丁斜下里走出一个人,我匆忙的向外一躲,脚下的“花盆底”竟然不争气的卡在了石子路的缝隙里,身子就斜斜的栽歪了下去。眼角的余光瞟见伸过来的一只手正想拉我一把,可我却只能在下落中看着那只手离我越来越远,然后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哎呦!”我忍不住叫出声来,回手揉了揉疼痛的尾骨,心想今天出门之前还真是应该看看黄历,这下可好,十三阿哥府上的那一摔虽是躲了过去,可没成想却又在这儿补上了,还真是倒霉!
刚才的那只手又从旁边伸了过来,我一把拉住,顺势站了起来。刚要道谢,却发现四爷正目不转睛的盯着我,“怎么这么慌里慌张的?出了什么事?”
“没,没什么?奴婢正想回丽景轩去。”
“也不用这么着忙吧?看看可摔到哪了?”
我这才会过神儿来,活动了一下被扭到的左脚,还隐隐有些疼痛,身子一晃,赶忙又往他的肩膀靠了靠,谁想他却就势扶上了我的腰,轻笑着说道:“怎么每次遇到你都会受伤?还真是个淘气的丫头!”
一股温暖从我的心里流过,就连扑面而来的北风也变得柔软了许多,我紧紧抓着他的手臂,把脸埋在了他的胸前,小声说:“也不是很多嘛!才第二次而已。”
“这样还少,要是再多几次,说不定你的小命儿就断送了!”
“呸!呸!”我转身啐了两口,一脸委屈的对上他戏谑的眼神,“如玉就算再不招人爱,爷也不用这么咒我吧?我可还想高高兴兴的多活几年呢!”
他莞尔一笑,接着问道:“今天在十三弟府上,都见到谁了?”
我苦笑着答道;“四爷还是别问了,横竖遇到各位主子,即使不摔跤,奴婢的下巴也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他用另一只手轻抬我的下颌,似乎看到那淤青的指印还没有完全褪去。一抹寒光从他的眼底闪过,愠怒的神情到和三阿哥有几分相似。不知为何我一下子觉得特别委屈,眼泪不受控制的涌了出来,趴在他的肩头大声地哭了起来。
“怎么就伤心成这样?”他扳过我的脸,替我抹掉脸上的泪水,手指恰好划过那道粉红色的伤疤,微微颤了一下。
我又回忆起出巡塞外时他那漠然远去的背影和那天晚上冷若冰霜的语气,负气的把头一偏,哽噎着道:“奴婢生来就是给爷们欺负的,伤心又能如何?”
“那以后就只准被我欺负!”说着他低下头把脸凑了过来,在那道伤疤上重重的吻了一下,眼里闪烁着的柔情像是一把大伞,把我牢牢的罩在了里面。我拼命抑制着心底升腾起的幸福感,握着他的手背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小声嘟囔着:“欺负人还这么霸道!”
“好了,宫里一会儿就该下钥了,我送你回去吧。”他直起身来,顺便刮了一下我的鼻子。
我顺从的点了点头,站直了身子刚要迈步,或许是一个姿势站得太久了,脚下一麻,又倚回到他的身上。“好一个麻烦的小丫头!”他一边说一边把我抱了起来,迈开步子便走了出去。我羞却的躲在他的怀里,安静的端详着他那英俊刚毅的脸庞,心里默默地念着:“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今宵剩把银釭照,犹恐相逢是梦中。”
熙春园
在《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三二、第312页上有两条记载:“乙未,皇四子多罗贝勒胤禛恭请上幸花园进宴。”“戊辰,皇三子多罗贝勒允祉恭请上幸花园进宴。”这表明,在1707年(康熙四十六年)12月3日和12月12日,相隔仅9天,玄烨曾先后到了圆明园和熙春园进宴。
根据这条“上幸花园进宴”的史料,圆明园和熙春园是1707年当年大体建成,熙春园殿宇园林部分占地约150亩。玄烨曾9次临幸胤祉赐园熙春园进宴;但是熙春园不是康熙皇帝行宫,他从未在这里驻跸和听政。雍正年间,允祉被监禁于景山永安亭,而熙春园则收归内务府。1767年乾隆帝弘历连传五道圣旨,将熙春园改建为御园。
《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中的一条奏折内容摘录如下:“窃于今年正月十八,臣等奏请在畅春园周围建造房屋,皇父御赐北新花园迤东空地,令臣等建房。……今臣胤祉我买得水磨闸东南明珠子奎芳家邻接空地一块。”
清朝早期的水磨村比现在大许多。《清华周刊》曾报道,1913年校园新增土地包括近春园西围墙外水磨村(南起出水闸,北止于进水闸)的一部分。“水磨闸”就在水磨村。康熙年间水磨村北是大学士明珠的花园,乾隆朝改建成长春园,恰好和清华校园相邻。水磨村地处1909年清华学堂校址的西北。因此,皇三子胤祉买到的这块地可能正是现今清华大学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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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写四爷的内容想放在下一章,犹豫了再三,改了又改,还是决定放在这一章里,所以连名字也改了。
心里也终于长出了一口气,女主和四四终于开始恋爱了。唉,真是比我自己恋爱还累!
永和情缘
落日的余辉洒下一片灿烂,站在丽景轩门口的台阶上,我依依不舍的望着四爷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最后消逝在一片耀目的光彩中。靠紧了门板,我一遍又一遍的回味刚才的情景,心里好似蜜糖般慢慢的熔化开来。原来他真的是喜欢我的,我不是在做梦吧?抬手摸了摸脸,余温犹在,就连被他吻上脸颊那一刻的兴奋,也还未曾褪去。心中不禁暗笑自己,回到了古代,不但年龄缩水了,就连思想也变得幼稚了。记得以前和阿真在一起的时候,从来都是我掌握主动,他一向都是充当陪吃陪玩陪逛街的“三陪”男,可今天,我却会为了他的一句话一个吻而激动的情难自已。
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全心全力的追求一个男人,即使是当初面对着炜决然的离去,我也只是微笑着把破碎的爱情深埋于心底,却绝不会低下头说出半句挽留的话语。
可面对着四爷,我全部的自尊与骄傲都已变得毫无意义,剩下的只是越挫越勇的灵魂与决不退缩的勇气。所有的曲折,所有的心痛,都是为了让爱情更深的铭刻在彼此的心里。我甚至有些怀疑,老天让我跨越了三百年的时空穿越到这里,也许只是为了让我遇见他,爱上他,让我们终有一天可以彼此相拥,一同陷入这犹如初恋一般华丽而又浪漫的心醉。
幸福的爱一个人,其实等同于被爱。
回到古代的第一个春节终于在纷飞的大雪中到来了,我跟着格格先是到慈宁宫给太后行礼,又到乾清宫朝贺康熙皇帝,之后又是赐宴,又是听戏,忙得不亦乐乎。偶尔在交错的人群中捕捉到四爷的身影,我总会驻足观望,他却会看似不经意地瞥上一眼,接着若无其事的擦肩而过。
终于完成了这些累人的差事,回到丽景轩已是申时初了,我拖着疲惫的双腿,迫切的想一头扎到床上,可小太监却适时地来报说十三阿哥和福晋约格格一起去给德妃娘娘请安。没办法,只好强打着精神跟在格格的背后出了门。
永和宫地处东六宫,距丽景轩还有一段距离。一路上十三福晋与格格精神抖擞,亲热的唠着家常,丝毫显不出半点倦意。十三的心情似乎也很好,时不时地插上几句笑话,逗得两位美女笑黡如花。我悻悻的走在紫樱的旁边,心里一直盘算着何时能歇下来舒服的吃顿晚饭,对他们的谈话倒是半句也没听进去。好在四阿哥也会在永和宫出现,这也成了唯一能够促使我迈开步子的动力。
按清宫的规矩,大年初一皇帝是要与皇后同宿的,康熙爷的皇后早亡,今晚便召了佟贵妃侍寝,而宫里几位得势的娘娘,也得了赏赐,可以在各自的住处摆宴,留自己的儿子女儿在这一晚共叙天伦。
敏妃娘娘早在六年前就去世了,而十三阿哥和婉晶格格似乎早已习惯了在永和宫度过新年的第一天。四阿哥、十四阿哥、再加上十三和格格,德妃的身边一定是这皇宫里声势最旺的亲子团,而这个女人,长久以来都毫无怨言的照顾着情敌的孩子,难道仅仅是出于一个母亲的关爱与怜惜吗?十三阿哥也就是将来的和硕怡亲王,终有一天会成为雍正皇帝最亲密的兄弟和最坚定的支持者。而这段发自肺腑备受称赞的情谊中,究竟埋藏了德妃娘娘多少的心思和期许呢?
忽然发现十三正回过头盯着我看,脸上写满了好奇。我心中一惊,莫非他懂得读心术,竟然能猜出我心中所想之事?匆忙地把眼光转向另一边,却又对上身边的紫樱姐姐示意的眼神。重新把眼光放平,这才发现原来永和宫的大门已经在眼前了。
一行人进了永和门,早有小太监向里面通传大队人马的到来。我知趣的和几个宫女一起退到一旁,目送着主子们缓步走入了黄色琉璃瓦覆盖下的正殿。紫樱同德妃处的芷兰是同年进宫的,今天正赶上她不当班,两个人便寻了屋子去说私房话。其他的宫女太监也作鸟兽状散了。
身边的人都习以为常地做着各自的事情,只剩下我一个孤独的立在廊子上。心中不自觉地想起了小晶,想起了我们一起懒懒的徜徉在学校里的日子。匆忙的路人,游走的车流,风流倜傥的师兄,自以为是的物理老师…任何一个景象都可能成为我们打趣的话题,我们肆无忌惮的大笑,尽情享受着神采飞扬的青春。而如今,当这一切只能定格成记忆的片段,我也只能在心里默默体味着回忆的苦涩。眼前的这个世界,并不真切的包容我的存在。我总会下意识地把身边来来往往的太监宫女当作话剧里的演员,而我只是唯一站在舞台上的观众。我的这些同行倒也自觉,从来就没有把我当作他们中的一分子。无论是阿哥的垂青,还是格格的宠爱,似乎都不能改变这不争的事实。
几颗零落的雪花不经意地落入我的衣领,我猛地打了个寒颤,对着冰凉的双手呵了几口热气。廊子上的冷风早已把我那几层薄薄的棉衣吹了个通透,可刚才只顾着伤怀,竟没有留意自己身体的温度几乎可以和心灵的温度划等号了。赶忙退到正殿侧面的拐角处,挑了一处避风的角落,把自己缩在里面。着是如此,还是狠狠地打了几个喷嚏。
隐约听见屋子里面传来的说话声和笑声,一片其乐融融的景象。可一想到四爷定也带了他的福晋坐在里面,胃里的酸水就一股一股的往上涌。忽然记起韦小宝第一次见到阿珂时说过的一句话,嘴上不由得自言自语的复制开来:“如玉发誓死皮赖活,上天下地,枪林箭雨,刀山油锅,不管怎样,非嫁给四爷做老婆不可!”
话一出口,心里觉得舒畅了许多。幸好这里没有别人,不然本小姐的名声……嘻嘻!
突然一个我听不懂的声音从头顶上硬生生的砸了下来。“啊!”我被他吓的一个趔趄,站立不稳摔在了地上。唉,怎么这些日子的运气如此之差,下巴遭殃之后,还要连累屁股一次次的与大地进行零距离接触。一边回手推拿我疼痛的臀部,一边抬眼望上害我摔跤的那个人。大大的眼睛,挺直的鼻梁,一身绛红色的棉袍配着相同颜色的腰带,淡青色的玉佩随便的挂在一边,脚下崭新的鹿皮靴子上覆着雪花,原来竟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正用疑惑的目光盯着我。
我仔细回味了一下他刚才说的话,可还是没弄明白说的是什么。记得在康熙朝供职的欧洲神甫还是挺多的,难道他是跟着外国人长大的孩子?想想自己还是英语说得最溜,便试着问道:“Can you speak English?”
等了半天却不见他说话,只是脸上的狐疑之色更重了。我又搜肠刮肚地想出一句法语,可却不记得到底是你好还是再见,管不了这么多,先试试再说:“BON VOYAGE!”
没想到这一句依旧是石沉大海,我心想这下完了,搞不好教他的不是德国人就是意大利人,那两种语言我可就一窍不通了。既然我们沟通有障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还是换个地方呆着吧。
站起来拍了拍衣服上的土,转身要走,却被身后的人一把拽住了。回头一看,他明亮的眸子里满是诧异之色,嘴里也终于吐出几个我再熟悉不过的汉字:“你会说西洋人的话?”
“你不也会说,只不过不是同一个国家罢了。”原来这小子是会说汉语的。
“哈哈,你这丫头可真是糊涂,怎么连咱们满人的国语都听不懂?”他一脸嘲讽的望着我,好像看到了一个大大的笑话。
我一下子恍然大悟,原来刚才他说的是满语!其实先前也听十三和格格说过几次,怎么就一时没反应过来呢?听不懂也就算了,竟然还连那么蹩脚的法文都抖了出来,真是丢人丢大了!
“喂,你哑巴了!刚才不是说得挺好的,怎么现在倒没词儿了?”这小子竟然还穷追不舍。
“哈哈哈哈…”我突然仰头一阵大笑,自己都觉得有些瘆人。
他也没有想到我会有这样的反应,惊得倒退了一步,不解的问道:“有什么值得这么好笑?”
我不太友善的冲他一呲牙,答道:“你可以笑话我听不懂你的话,那你听不懂的,我就不能笑一下?”
他脸色一转,眼神里闪过一丝不怀好意地笑,一边捻着腰间的玉佩,一边悠悠的说道:“洋文我是不懂,不过你说四…四阿哥的那一句,可还是明白的。”
“你!”一瞬间我似乎觉得身体里所有的血液都涌到了脸上,干张着嘴,却说不出话来。一肚子的愤慨无处发泄,真恨不得把他拽过来咬上两口,“你,你怎么敢偷听别人说话?!”
他不怒反笑,向前迈了一步,薄薄的两片嘴唇中间露出洁白的牙齿:“ 偷听往往能听到很有趣和很有意思的事,你说是吧?”
我再也抑制不住冲天的怒气,挥手便向他的脸上打去。可他却以更快的速度拉住了我,依旧笑嘻嘻的对上我愤怒的目光道:“何必恼羞成怒呢?这样,你答应我一件事,我就把刚才听见的都忘了,如何?”
“说来听听。”我撤回手臂,向后退了两步,跟他拉开了一段距离。
“你教我洋文,我便再也不提这件事。”他答得倒也爽快。
“我只会英吉利文,其他的可不行。”
“这就成了,前些日子英吉利的使臣进了不少书上来,有几本是关于打仗的,你教教我怎么看。”
原来是这样,我暂时松了一口气,想想这条件也不算苛刻,便点头答应了。
他的目光有些兴奋,急急的问道:“那我们什么时候开始?哦,对了,你在哪当差呀?”
“在丽景轩。”
“没想到婉晶身边竟有这样的…”他的话突然停住了,眼光越过我的头顶向门口的方向望去,我也随着他的眼神转过身,还没等看清楚什么,一只毛茸茸的小狗就窜进了我的怀里,伸出长长的舌头舔上我的脸颊。我被它舔的好痒,呵呵笑了两声,转了转头,把它举到了眼前。呀,赫然竟是金毛!它那双机警的小眼睛异常兴奋的看着我,粉红色的舌头吐在外面不停的喘着气。和在塞外的时候相比,它长大了不少,身上的毛色也越发的光亮了。我伸手在它的颈中呵了几下痒,忍不住又在头上亲了一口。他乖乖的倚在我的怀里,舒服的哼叫着。
忽然觉得有些不对,金毛在这里,那四爷……抬头一看,不远处的一个男人正笑吟吟的盯着我看,不是四爷却又是谁?
“四哥怎么才来?额娘可一直念叨着您呢!”身后那少年一改刚才调笑的腔调。
“嗯哼!”四爷清了清嗓子,目光也从我的身上移开了,“府里有点事,刚又回去了一趟。十四弟,你怎么也不进去?”
“噢,额娘让我出来迎迎您,那四哥,咱们就进屋吧。”
刚才听他说的话,就觉得应该是十四,看面容也有三分熟悉,只是记得并不真切。我又往斜里退了一步,恭敬的作了个万福道:“奴婢如玉给四阿哥十四阿哥请安!”
“起吧。”四爷一边说,一边向前几步到了正殿的门口,眼角瞟过我被冻得通红的脸和手,微微皱了皱眉,顿了顿又道,“你跟着来吧。”
“是。”我轻轻答应了一声,抱紧了金毛便要跟上去。
十四快步掠过我的身边,得意的眨了眨眼,又用手指在嘴上作了个禁声的动作。
我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压低了声音说道:“记得你说过的话,要是传出去一句,小心后果……”
永和宫的宴席照例摆在了东暖阁,我跟在两位阿哥身后小心的抬腿迈步,心里似乎生怕被别人寻出一点错处。其实之前格格也是经常到永和宫来请安的,但带着我到这里却还是第一次,加上德妃娘娘又是四爷的生母,心下不禁又添了几分忐忑。
听声音德妃是个沉静温和的女人,而四阿哥的到来也似乎让她觉得分外高兴,她拉着两个儿子坐在自己左右,又吩咐把炭盆儿挪到了四爷身旁。十三和格格也忙着给四爷见礼,一屋子的人瞬时间都忙乱了起来。
我恭谨的站在一边,不时的用手抚摸着怀里柔软的脊背,静等着被叫上前去。金毛仿佛也被我的情绪感染了,乖乖的趴在我的胸前,一声也不吭。等他们一个个都坐定了,开始进餐饮宴觥筹交错,我却还是傻傻的站在那。心里有些纳闷,四爷叫我抱着狗狗进来,总不会只是为了烤火取暖吧?门口伺候的太监已经开始用白眼球看我了,想来如果不是怕扰了主子们,早就把我轰出门外了。
我鼓足了勇气轻轻咳嗽了一声,马上做好了被叫到请安行礼的准备。可沉吟了一下,却没有任何反应,一屋子的人喝酒的喝酒,说笑的说笑,仍是没有人意识到我的存在。我探寻的看向四爷,他的眼光正从我身上挪开,手里随意的摆弄着一个小巧的酒杯,眼底却含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好哇,原来他是存心想看我的尴尬像呀!心下不由得有些气恼,干脆上前一步,蹲身跪了下去,刚要开口,却听见十四阿哥的声音响起:“四哥怎么光拿着酒杯不喝呀?来,弟弟敬您一杯。”
四爷的目光从我的脸上轻轻瞟过,淡淡的道:“自家兄弟,原是该好好喝上一杯。”举起酒杯一饮而尽,眼底的笑意几乎溢上了嘴角。
“四哥,都是自家兄弟,我也定要凑这个热闹了。”十三竟然也端着酒杯满脸笑意的站了起来。我晕!他们几个不是商量好了一起跟我作对吧?屋里虽是比廊子上暖和许多,可这冷硬的地板也让膝盖跪得生疼。此刻我恨不得把酒壶塞进十三的嘴里,然后潇洒的冲出门去。可却已经是半路折扁担,来去不得了。只好苦笑着向前望去,衷心希望格格不要是下一个站起来的人。
“汪,汪汪!”怀里的金毛突然愣愣的叫了出来,十三的手抖了一下,但还是握住了杯子。一桌子的人都朝我的方向望了过来,我脸上的温度迅速攀升,一面高兴终于可以从这尴尬的境地中解脱出来,一面又对成为焦点的事实感到有些紧张,急忙放开手里的狗狗磕下头去,强迫自己的声音镇静下来:“奴婢给德妃娘娘请安!娘娘吉祥!”
“你是…”德妃当然是不认得我了。
“娘娘,她是婉晶身边的丫头。”还没等我自报家门,格格已经说话了。
“你是有事找你家主子?” 按规矩主子没有传召,奴才们是不能擅入的。德妃虽然依旧一脸的平静,但语气中却隐有一丝压力。
“原来是婉晶妹妹的丫头,儿子还以为是额娘这里新进的宫女呢。记得前些时候额娘说太闷想弄个活物来养养,儿子就在府里挑了这只十三弟送的博美犬,带进来给额娘解解闷。可巧在门口遇上这丫头,就让她抱进来了。”四爷淡淡的声音传来,似是在说一件其平常的事情。而我心中的惊讶却无法用言语表述,只好把头垂的更低了,生怕别人看到我脸上诧异的表情。
“原来是这样,那就起来吧。把小狗抱过来给我看看。”德妃的态度又变得亲切平和了。
“谢德妃娘娘!”我慢慢站起身来,把金毛抱到德妃面前。一双白皙的手接过金毛,柔柔的抚上它精致的头部。我低着头向后退了一步,抬了抬眼睑,正好可以看到德妃的面容。那是一张依旧精巧嫩滑的脸,柳叶眉,杏核眼,小巧的鼻子,薄薄的嘴唇,与十四爷分外的相像。她温柔的微笑着,眼角现出几分淡淡的纹路,却丝毫不影响她安详矜持的神态,流逝的岁月似乎没有在她的脸上留下太多的痕迹,只是在美丽中添注了几分成熟女人的韵味。
“老四呀,你说这小狗叫什么?”
“学名叫博美犬,是西洋进贡的种,额娘喜欢什么名字,再给它起一个就是了。”四爷一边用手拍着金毛的屁股,一边答道。
“这西洋狗长的倒是挺逗趣的,小脸尖尖的,倒像只小狐狸的样子。彩烟,你先把它带下去,好生喂着。”
“是,娘娘。”一个长相俊俏的宫女答应着走了过来,满脸堆笑的从德妃手里接过金毛便往外走。她擦着我的身边经过,我忍不住转头望了一眼那肩膀上露出的小脑袋,和这小东西也算有缘,希望它在这里过得快乐吧。
“哎呀!”走到门前的彩烟不知是怎么了,突然大叫一声,踉跄着差点摔倒在地,我正想看清到底发生了什么,金毛却急急的窜到我身边,一口咬住了我的衣襟向后扯去。我被它搞得有些手足无措,想蹲下身把它抱起来,却又僵在原地踌躇。
彩烟的脸上已被惊的失了颜色,跪在地上诚惶诚恐地说道:“娘娘恕罪,惊扰了各位主子,奴婢该死!”
“不妨的,你也从没侍弄过这些小东西,抱了它先下去吧。”德妃淡淡的瞥了她一眼,似乎没有太在意。
彩烟躬身答应着,走到我身旁伸出手来想要去抱金毛。这看似乖巧的狗狗却丝毫没有顺从的意思,冲着它心目中的敌人重重的吼了两声,又回头叼上我的衣角。眼见彩烟满脸皆是怒色,可又碍于周围的众人不敢硬扑上去。我犹豫着抱起了金毛,想递到她手上,可金毛的爪子紧紧地抓在我的衣服上,根本挪不开半步。
“额娘你看,这小狗还真是有些认生呢,竟然不认得自家的奴才?”十四的声音有些怪怪的,我抬头向他看去,竟然对上德妃略显不耐的目光。赶忙讪讪的低下头。
“许是这畜牲和婉晶的丫头有缘呢!”四爷突然开了口。
“四哥说的是呢,不如就让她留下来替娘娘照看这个小东西如何?”一个冷飕飕的声音插了进来,我定了定神儿,仔细想了一下,才认出是十三的声音,难道他是把冰块含在了嗓子眼里,还是和四爷在一起呆得太久得了他的真传?
“你这小子又浑讲,做长辈的岂能占了婉晶的奴才来用?”德妃微嗔了十三一句,但却并不生气。
“娘娘言重了,能有机会伺候娘娘,自是这丫头的福气,也算是替婉晶在您跟前尽孝了。”格格的一番话说得大方得体,给足了德妃面子。可这一字一句落入我的耳朵,却感觉晕晕的,怎么总觉得是他们几个串通一气,好好的因为一只狗就把我送人了呢?
“就是就是,额娘可不能辜负了婉晶的一番美意呀!”十四邀功似的冲我眨眨眼睛。
“也好,你叫什么名字呀?”德妃终于向我发问了,看来这笔人口买卖已经谈成了。
我的心中有些负气,毕竟从来没有过被人当作货物交易的经历。微一迟疑,感觉一道期待的目光已牢牢的把我锁住,难道这是他所希望的结果……心中不由得恬然了许多,对着德妃盈盈福了下去:“奴婢如玉,愿意侍奉娘娘左右。”
德妃的脸上绽出温暖的笑意,看了十四一眼,对我说道:“倒是个聪明伶俐的孩子,就替我照看这小东西吧。待会儿先让墨菊给你安排个住处,赶明儿个再把东西都搬过来吧。”
我又一次跪下谢了恩,抱着金毛跟着那位墨菊姐姐走了出去。心里暗笑自己,记得以前小晶总取笑我长得很像《大宅门》里的湘秀,这下到好,还真误打误撞的“竞争”上一个抱狗丫头的职位,不禁低下头宠溺的拽了拽金毛的耳朵。这小家伙似乎终于志得意满了,躺在我的怀里惬意的打了大大的哈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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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就想上来更新,可公司的网速还真是慢得可以,直到现在才勉强爬上来。
不过竟然有惊喜,长评呀!知道自己写的文配不起这么好的长评,所以特别感谢Memory大人的错爱,对于你提的意见,也一定重视。总之是万分感谢了!
其实我也觉得情节的发展慢了一些,所以把前面的章节调整合并了一下,内容都没有变化,只有这一章的后半部分是更新的。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各位看文的大人一直以来的支持,要是觉得有那里好或是不好的,能不能留个言给点意见呀?自己看自己的文,总是没有感觉。
感谢!感谢!
心事如歌
作者有话要说:从早晨就一直执着的点击晋江,好不容易才爬上了更新完这一章,大家看看吧。永和宫的日子相比丽景轩要充实了许多,我虽然不用和其他女官一起当值,但每日却都要抱着金毛到娘娘跟前报到。德妃是个和蔼可亲的女人,分配给我的差事也算是清闲,搞得我倒有些个不好意思,闲下来的时候还主动帮别人做些事情。伺候娘娘起居的墨菊、芷兰和明霞三位姐姐瞧着我还算勤快,态度倒也客气。只有彩烟,大概是因为和金毛结下了心结,就顺便就连我也厌上了。不过我也懒得计较,偶尔听到几句不咸不淡的,就左耳进右耳出罢了。
金毛很乖,总喜欢趴在我怀里,让我给他搔痒。一把它放在地上,它又会转着圈捉自己的尾巴,让我不由得想起了《加菲猫》里那只憨憨的小狗奥迪。可现在每天都是我们两个朝夕相处,那我岂不成了Garfield?郁闷的照照镜子,再想想那只坏笑着的大胖猫,倒有点羡慕它简单的快乐生活。
下午德妃娘娘歇过中觉,去了惠妃那里串门子,我呆在屋子里,捧着十四阿哥抱来的一堆书恶补英文。大概有快一年没有用过英语了,确是生疏了很多。前几天十四刚把书拿来的时候,对着一排排整齐的拉丁字母,心里都有些发憷了。磕磕巴巴的念了几页,终于找到一点感觉。可偏偏十四找来的书都是些《高卢战记》、《亚历山大战记》之类的军事作品,一点也不合我的胃口,勉强给他追述了一下凯撒大帝的生平之后,就再也记不起其他与之相关的内容了。至于《战记》中的详细内容,在没有英汉词典的情形下,我也是不得而知了。
不过十四倒没有因为我的无知而败了兴致,反而仅凭着我一知半解的介绍而对战争的一些细节产生出疑问,之后又自言自语的回答。虽然我知道在十三年之后他将成为大清朝万众瞩目的大将军王,而如今这个十六岁的少年就已表现出对战争极大的热忱,也的确是令人刮目相看了。
眼下手里的这本《李尔王》是十四昨天拿来的,连同莎士比亚的另外几个剧本一起,虽说中世纪的英语有些晦涩难懂,但这些故事好歹也算是耳熟能详的,所以看起来自然也容易很多。善良纯洁的考狄利娅,刻薄恶毒的高纳里尔和里根,追悔莫及的李尔,慧眼识珠的法兰西国王,足可以与这紫禁城里千百年来孕育出的战斗精英们相媲美了。
“咱们今儿个又讲些什么呀?”一愣神儿的功夫,十四已经迈步进了屋子。
“十四爷来得早呀!上书房这么快就散了?”我起身下地,把他让到炕上。
“太子不舒服,先回毓庆宫了。王师傅不放心,跟着去了,所以我们几个也就散了。”他顺手拿起碟子里的一块桂花糕,放在嘴里大嚼。
我从壶里倒了一杯热茶放在桌子上,他端起来喝了两口,又说道:“再说王师傅的课最是无聊,整天指着太子给我们讲君臣之谊,天理伦常,要不就讲什么‘致知在格物,理在先,气在后,存天理,灭人欲’,烦都烦死了!”
看着他摇头晃脑的学师傅说话的样子,我“噗哧”一声笑了出来,没好气地说道:“皇上给阿哥们选的师傅,可都是学贯古今的大儒。可照十四爷这么说,岂不都成了刻板无聊的老夫子?”
“其实也不尽然。”十四想了一下,继续说道,“法海师傅就从来不讲这些枯燥无味的学问,他欣赏王守仁知行合一的思想,总鼓励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待事物;还有八哥府里的何焯,前次听他讲《贞观政要》,那可真是精彩……”
兀的提起八阿哥,那个身着月白色长衫的美男子一下子浮现在我眼前。记得历史上何焯曾经花了很多心思帮助八阿哥结交朝堂上的大臣,笼络江南的名士,不但造就了“八贤王”的美誉,还为康熙四十七年公开推选皇太子的活动提供了一位实力强劲的候选人。想来这波云诡谲年代里的你争我夺是不是从很久以前就拉开了序幕?即使再风平浪静的水面,只不过是虚掩住了其深处的波涛汹涌罢了。而我的四爷---这场你死我活的拼杀中最后的胜利者,是不是也同他的兄弟们一样,从懂事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开始为自己的皇道之路铢积寸累,韬光养晦了呢?
“如玉,你想什么呢?怎么脸色这么难看?”眼前的十四一脸奇怪的瞧着我,拉着我的胳膊使劲的晃了晃。
“噢,没什么。刚才看的那本书太悲伤了,心里有些个难过。”我捋了捋头发,暂时把刚才的思绪压到了心底。
“什么书,值得这样伤神?说给我听听。”
“一个悲伤的故事罢了,没得搅了十四爷的兴致。”
“说说看嘛。我到是想听听西洋人的故事,赶明儿个上书房,说不定还有人求着我讲给他们听呢。”十四的脸上露出几分得意,不知道是不是凯撒的事迹已经让他吃到了甜头。
“好吧。既然十四爷想听,我就讲讲看。”我又瞥了一眼扔在炕上的那本书,尽量回忆着中文译本里的词句。
“书的名字叫《李尔王》,写的是很多年前英吉利的一位皇帝,没有儿子,只有三个女儿:高纳里尔、里根和考狄利娅。
……
当埃德加赶到的时候,考狄利娅已经被勒死了,两个大女儿也在绝望中自杀了,而年迈的李尔王也在悔恨和悲伤中死去了。”
“哈哈哈哈…”没想到听完故事的十四会一阵大笑,刚想对他的笑声表示质疑,他却先开了口,“真真是女儿家的心思,我还以为是什么样感动人的故事,根本就是编出来骗人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帅土之滨,莫非王臣。放眼天下间有哪个帝王会甘心让出皇位分裂疆土?再者说,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这个英吉利的皇帝,唯好谄媚之音,不能知人善任,自取灭亡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他的声音镇定而从容,殊异于我所认识的那个十四;那与生俱来的皇家贵气,再加上眉宇间飞扬的神采,让人几乎已经忘了他只是个十六岁的少年。忽然想起这样的神情似乎在三阿哥的脸上也曾见过,可当时并不明白。而今天我却好似看到了深藏在他们每一个人内心深处的渴望----那就是对君临天下的孜孜以求。
“说得好!看来十四弟的学问又精进了。”四爷竟然从门口走了进来。
金毛见了老主人,也是异常的兴奋,围着四爷一个劲儿的绕圈,嘴里还讨好似的呜咽着。十四和我赶忙给他让座请安,又换了壶热茶给他们哥俩儿斟上,偷眼看看四爷,一脸咀嚼玩味的神情,真不知道他刚才在门口站了多久,到底都听到些什么。
“四哥不是去了京郊察看灾情?”
“是呀,今天一早进的城。刚刚递牌子见了皇阿玛,从户部拨出六十万两银子赈灾,这冰天雪地的,好多百姓的房子都被大雪压塌了。可那群官吏…唉!”四爷的眉头皱了一下。
“下面的人可都说四哥是出了名的‘冷面王’,差事上要是撞见四哥,可都要多加了十二万分的小心呢。”十四眉毛一挑,说出来的几句话不温不火,也不知是褒还是贬。
“若是他们一个个的心里都顾着朝廷的脸面,百姓们的疾苦,何苦要赔这样的小心。”四爷的脸色静如止水,可说出来的每一个字却斩钉截铁。
“可咱们好歹也是要给官员们存些体面的,不然触了众怒,又何苦来的?”看来十四的人生哲学跟八爷还是有几分相似的。
“十四爷的高论,奴婢可不敢苟同。自古民为国之根本,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大好河山是我大清朝的,亦是天下黎民百姓的。百姓们的要求其实很简单,有饭吃,有衣穿,其愿足矣。阿哥们既然生在天家,理应为皇上分忧,为百姓谋福。可若是为了顾全脸面,一味的姑息墨吏,放纵骄横之气,岂不失了天下人的心?”一想到这大雪天的四爷还为了百姓的事奔波劳碌,我的嘴竟然失控于大脑,把心里的想法一股脑儿的倒了出来。
“你…”十四的脸上已露出不悦之色,可却又无法反驳我这一番冠冕堂皇的大道理。四爷又恢复了一脸探寻的神情,盯着我的一双眼睛仿佛要穿透外壳进入我的内心深处。
其实话一出口,我也有点后悔了。这古代的女子个个都信奉女子无才便是德,和我在现代所受的教育自然是背道而驰的。再说这十四爷本就是个心高气傲的主儿,今天拨了他的面子,难道会有我的好果子吃?赶忙躬身向后退了一步,赔笑道:“奴婢乱讲的,主子们可别往心里去。”
十四全了面子,脸上的神情缓和了很多,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狡猾的微笑;“我早就知道,既然四哥在这里,你又岂能帮着我说话?那天听到的话我可是还牢牢的记着呢!”
“你!”没想到这小子竟然威胁我,这下可轮到我义愤填膺了。
十四看着我又急又气的尴尬相,自尊心终于得到了满足。对着四爷一抱拳道:“四哥恕罪了,弟弟先走一步,看看额娘回了没有。”说罢挑衅似的看了我一眼,抬腿便出了门口。
如果眼光可以杀人的话,估计十四已经死了好几百次了。可我的眼神终究没有这么强的杀伤力,只能对着他的背影,负气地瞪了几眼。
“十四弟听了你什么要紧的话,就值得这么生气?”不知何时四爷已经到了我的身旁。
我皱了皱眉,苦着脸对他说:“这个问题可不可以不回答?”
他并不答话,直视着我的眼睛,慢慢地摇了摇头。我的脸上有些发烧的感觉,想避开他的目光,却又不舍得。暗自咬了咬牙,心想不就是女追男吗,有什么了不起?大不了就承认了嘛!转过脸面向着窗外,深情地吟道:
“多少次我曾看见灿烂的朝阳
用他那至尊的眼媚悦着山顶,
金色的脸庞吻着青碧的草场,
把黯淡的溪水镀成一片黄金:
然后蓦地任那最卑贱的云彩
带着黑影驰过他神圣的霁颜,
把他从这凄凉的世界藏起来,
偷移向西方去掩埋他的污点;
同样,我的太阳曾在一个清朝
带着辉煌的光华临照我前额;
从此我的爱将跟随你的足迹,
我的心也因为爱你而更坚强。”
我甚至被自己的勇气感染了,回过身对上他清亮的眸子。我不知道莎士比亚的句子会引起什么样的结果,但这样的话却正是我心中想说的。从一开始对阿真的思念,再到后来全心全意地爱上四爷,我已把我的心深植于这片三百年前的土地。无论是喜怒哀乐,还是悲欢离合,都让我的灵魂与这个时代交杂着纠缠在一起,扯不开,也剪不断了。
四爷的神情由疑惑变得渐渐舒缓,过了良久,紧闭的嘴唇间终于吐出一句话:“十三弟说你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子,告诉我,你究竟还藏着多少秘密?”
我冲他眨了眨眼,嘴角露出一个顽皮的笑容:“其实,每个女人都是一部书,四爷若是有兴趣,何不花点心思细细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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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小四发上来的有关雍正的事迹,我这一段时间一直在看冯尔康的《雍正传》,但对他的个性还在探究之中。
我知道喜欢四四的大人们都等得好心焦,其实我也觉得文章的进展速度慢了点,所以才有了前几天的调整。但因为是第一次写文,很多觉得不好的地方想改却又碍于能力而比较难,所以请各位大人多包涵吧。
美人如花
作者有话要说:长相思,在长安。
络纬秋啼金井栏,微霜凄凄簟色寒。
孤灯不明思欲绝,卷帷望月空长叹,
美人如花隔云端。上有青冥之长天,
下有渌水之波澜。天长路远魂飞苦,
梦魂不到关山难。长相思,摧心肝。
二月里,康熙皇帝的第五次南巡活动浩浩荡荡的拉开了帷幕。此次大部分的皇子都随扈同行,只留下八阿哥和九阿哥留京理事。送走了缠人的十四,我倒也乐的清静;可四爷也一同去了江南,而我的心自然也会偶尔飘过那春水绿如蓝的旖旎之乡。
一闭上眼,就回忆起他离开时那若有所思的神情。而我则强忍住大笑的欲望,保持着神秘的感觉凝望他的背影。恋爱的味道真是太甜蜜了,能让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自觉地感到幸福溢满了心灵。我经常会傻笑着愣愣的望着一个方向,仿佛看见雨后的彩虹挂在天边,而我爱的那个男人踩着青石板的小路,正缓缓的向我走来,一袭天青色的长衫纤尘不染,眼底和嘴角则洋溢着柔软而灿烂的笑意。
月底的天气刚有一些回暖,一场春雪便悄然无息的降落在紫禁城里。冰肌如雪的粉梅丹唇微抿,巧笑嫣然,刚刚绽开自己娇嫩的翅膀,便与清寒的雪花翩然共舞,确有一番“梅需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的意境。
康熙皇帝和四爷都很喜欢饮茶,而这早春的雪水则是泡茶的上品,所以来御花园采集梅花上的春雪自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此刻,我一边享受着踏雪望梅的乐趣,一边小心的用木勺将花瓣上的雪水轻轻的刮落到坛子里。不远处的彩烟与我进行着同样的工作,可相信她的心情却远没有我来的惬意,这只从她偶尔望上金毛时那怨恨的目光就可见一斑了。
亮晃晃的太阳照射着大地,映在白皑皑的雪地上还着实有些刺眼。虽是春寒料峭,雪霁初晴,但沐浴在这初春明媚的阳光之下,感受着院子里涌动着的春意,心里倒也觉得暖融融的。金毛似乎对雪很是陌生,蹲在地上小心的用前爪抓起一团,凑到鼻子跟前仔细地问了问,却还有些不甘心,又抓起几朵落梅,嗅着那似有若无得香气,仿佛也被这疏影横斜暗香浮动的花中仙子深深的陶醉了。
我刚想拾起地上的一团雪砍向金毛,他却一下子立起身子抽着鼻子在空中闻了几下,然后朝着远离我的方向撒腿跑了出去。我心下觉得好生奇怪,把已经装满春雪的坛子放在树下,跟着追了出去。远远的看见前面的梅花丛里似有一个人影,而金毛宝贝儿正蹲在那人的脚边花痴般的凝望。再向前几步,一股异常熟悉的香味扑面而来,我不自觉地脱口说出一句“Channel Five!”
香奈尔五号,那是我二十岁生日的时候阿真哥哥送给我的礼物。对很多女人而言,香奈尔五号不仅仅是一瓶香水,而是一种图腾,是一种品味和性感的象征。多少次我曾小心地把她喷在手腕上,双腕相交轻轻的摩擦,陶醉于她那优雅浪漫的味道,闭上眼想像着自己身着经典的格尼套装,轻柔的按动电梯的按钮,在四周一片艳羡的目光中,走到圆弧形的办公桌旁……而自从那一天,我的时间被退回到古代的,高楼林立的街道被华丽幽深的宫殿所代替,那曾经的憧憬就如同秋末的落叶一般被深深的埋葬了。而这飘荡于空气中的味道,把我已埋藏在心灵角落里的回忆意外的抖落了出来,我仿佛置身于梦境,贪婪的吸吮着这来自家乡的气息。
“你是谁?”随着耳边惊诧却又婉转的声音响起,一个美丽的倩影落在了我的跟前。云鬓峨峨,修眉联娟。朱唇轻启,皓齿内鲜,延颈秀项,修短合度,芳泽无加,铅华弗御。内着品月色缎绣玉兰蝴蝶纹丝棉氅衣,外罩一件水貂皮的斗篷,如果不是我还能清楚地意识到身在紫禁城的御花园,真会以为她是宓妃下凡洛神转世了。
“你怎么会认得这香水的味道?”见我没有回答,那婉转的声音便又一次响起了。
我定了定神,看她的装束肯定是哪一宫里的主子,赶忙蹲下身施礼道:“奴婢冒昧,冲撞了娘娘,请娘娘恕罪。”
“起来吧,不妨的。”她的声音里略略闪过一丝失望。
不知为何,我的心里似有几分朦胧的冲动在闪烁,咽了口唾沫,压了压纷乱的思绪,又开口道:“玛丽莲?梦露曾说过‘我只穿香奈儿5号入睡’。她就仿佛是丰富抽象的花束,可以展现独一无二的女性魅力。”
她的身子猛地一颤,仿佛瞬间被闪电击中了。又仔细的看看我,似乎想撇开时间的羁绊找到似曾相识的蛛丝马迹。我不和规矩的抬着头,迎向她明亮清澈的眼眸,忽然发现那美丽的脸庞竟然像极了八爷,八阿哥的生母是延禧宫的良妃娘娘,难道她就是……
“主子,这么冷的天您怎么一个人呆在雪地里呀?仔细着了凉,奴婢可担待不起呀!”一个急匆匆的声音由远及近而来。
“慌什么,难道就这么娇贵了不成?”
“是,主子的身子硬朗的很!可万一八阿哥知道了,心里又该不自在了。”那匆忙赶来的宫女丝毫没有退缩的意思,快走上前把手中的披风盖在了主人的身上。
听到八阿哥的名字,一丝温柔的笑意掠上她苍白的脸颊,而我心中的猜测也终于被证实了。记得当时在塞外的时候,确是对八阿哥母亲的美貌生出几分好奇。只是没想过,她竟会是如此仪态万方美丽卓绝的女人。其实后宫中的每一个女人都是出色的,只是与她相比,不是容貌略输,就是气质稍逊,总会有一个方面处在了下风。我想既然中国的文字能有清水芙蓉、出尘脱俗这样的词句流传于世,那上天自然也能造就出如此完美的人间尤物堪与相配。
良妃略微侧了侧身,避开我直视的目光,眼神伸延向远处斑驳的梅枝。停顿了几秒,他那清婉动人的声音竟把我心中的另一个猜测也彻底的证实了:“没想到有生之年我还能遇到一个遭遇相同的人,我们也算得上同是天涯沦落人了…”
她回头淡淡的一笑,却似有无限的伤感饱含其中。不等我答话,便扶上侍女的手臂,轻轻的离开了。寒风过处,飘落的梅花映着她远去的背影,斑斑点点,翩然而下,直至人影消逝,只在身后留下一条芬芳如故却没有尽头的小路。
我悻悻的转回身,机械的朝着来时的方向往回走,心中似有说不出的抑郁。“他乡遇故知”本是人生一大乐事,只是没有想到这样的乐事却丝毫没有让人快乐起来。她凄婉的背影,仿佛一只断翅的蝴蝶,被迫落在尘埃里挣扎着仰望苍穹,而飞上天空却已成为了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跟在我脚边的金毛突然叫了两声,我停下脚步一看,原来已经回到了刚才出发的地方,刚才放在梅树下的坛子和木勺都在,只是彩烟不见了踪影,想是等不及先回去了吧。可弯下腰一看,才发现自己大大地被人捉弄了,满满的一坛春雪早已不见了踪影,只剩下几块湿漉漉的泥巴横躺在坛子里。我的怒气一下子冲上了头顶,可瞬间又不着痕迹的泄了出去。无奈的望望金毛,见他一脸无辜的样子,算了吧,生活中总还是要给别人留下一点发泄的空间,只是这样的方式…实在太幼稚了!没办法,只好用雪擦干净坛子重来了,多出半个时辰的室外活动时间权当是做减肥运动了!
延禧宫词
作者有话要说:长相思
日色欲尽花含烟,月明欲素愁不眠。
赵瑟初停凤凰柱,蜀琴欲奏鸳鸯弦。
此曲有意无人传,愿随春风寄燕然。
忆君迢迢隔青天,
昔日横波目,今作流泪泉。
不信妾断肠,归来看取明镜前。回到永和宫已经是中午时分了,刚一进门,彩烟的声音就传入了耳朵:“她就凭着狐媚阿哥,连主子吩咐的差事都不放在眼里,本是同去采雪的,一眨眼的工夫就不见了踪影,这会儿子还指不定疯到哪去了呢!”
已经压下去的怒火又撞了上来,我本是不想生事的,可两条腿却不由自主地冲着说话的方向迈了过去,捕捉到彩烟的眼神冷笑着道:“姐姐可回来得早呀,终归是拆了别人的台又赶着到主子面前表功,可是得勤快着点呢!”
彩烟一愣,似乎没想到我会这么直直的把话说出来,偏头看了一眼身旁的明霞,又恢复了刚才理直气壮振振有词的样子:“你这话我可就不明白了,什么拆台不拆台的,难不成你耽误了差事,咱们还要替你在主子面前遮掩不成?”
“过分!”看来这吵架的工夫,我还是不免落到了下风。运着气想要再开口,墨菊一挑帘走了出来,脸色有些难看,沉着声音道:“几个小蹄子也忒放肆了,这么大呼小叫的,仔细惊扰了娘娘,看你们谁担戴得起!”
彩烟冰冷的脸上立刻浮起一层谄媚的笑意:“墨菊姐姐说得极是,好歹如玉也是新来的,即使有什么错处,咱们多担待些也就是了,哪会真的计较?”
我的心里不禁由衷的对彩烟生出几分敬意,这样黑白颠倒巧言令色的工夫,我还真是甘拜下风。看来这紫禁城还真称得上是一所最高级别的人事关系培训学校,不光主子们一个个心思缜密机关算尽,就连奴才也练就了这见风使舵舌灿莲花的本领。
“也不见得吧?要是真的有心担待,又怎么会倒了那坛春雪,换成几块泥巴呢?”没想到这样的关头竟然有贵人帮忙,我心头一热,回身望去,御花园里良妃身边的那个宫女竟然到了永和宫的门口。
彩烟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的,帕子一圈一圈的箍在手指上,尴尬的回应道:“你哪只眼睛看见是我倒了那坛子雪?”
那位姐姐,准确的说我应该叫声阿姨,轻瞟了彩烟一眼,一脸不屑地说道:“平生不做亏心事,夜半敲门心不惊。谁做的事情,心里自然明白。”
彩烟还要还嘴,却被墨菊一个凌厉的眼神瞪了下去,怯生生地站在一边不再开口,只是使劲用帕子把手指勒得红红的。墨菊换作一幅笑脸迎了过去,亲热地道:“碧心姑姑好容易得空儿到这来,又何必跟小丫头们置气,可是有什么事情?”看来这位碧心姑姑的来头还不小,竟让德妃娘娘身边的第一大红人也另眼相看。
被称作碧心姑姑的宫女点了点头,脸上的神情也缓和了下来:“也没什么大事。刚才娘娘在园子里碰到了如玉姑娘,见她养的小狗甚是可爱,想让八阿哥也弄一只来解闷,所以请如玉姑娘过去问个仔细。”
“原来是这样,还用烦劳姑姑亲自跑一趟,找人传个话不就得了。”墨菊一脸的轻松,转头向我说道,“如玉,你就跟碧心姑姑走一趟吧,娘娘那里我自会帮你回话的。”
出了永和宫的大门,心里的感觉舒畅了许多,向前紧走几步,恭敬的俯下身去:“刚才多亏了碧心姑姑仗义执言,如玉真是感激不尽。”
她一把搀了我起来,爽朗的笑了笑道:“你这小姑娘年纪太轻,哪经过这些磕磕绊绊的。不过既是投了良主子的缘,我自然不能眼看着你吃亏就是了。”
我懵懂的摸了摸头,惊讶的问道:“那姑姑可是神了,您怎么知道我的那坛子雪被彩烟倒掉了?”
“傻丫头!我自然是看见了的。刚才去梅林寻主子的时候,碰巧见到这小蹄子气哼哼的扣着一个坛子正向外倒雪,这春雪本是煮茶的上乘之物,岂能如此糟蹋?” 碧心姑姑利落的声音里夹杂着几分怒气。
“是呀,德妃娘娘本是让我们将春雪收集起来,给皇上泡茶用的。”想来是康熙皇帝爱茶的缘故,所以这宫里的女子对茶道多少都有些研究。
“饮茶之道以露水为上,雪水次之,水愈轻而色味愈佳。” 碧心姑姑的眼神有些迷离,似在追忆一段遥远的往事,顿了一下又拉着我嘱咐道,“丫头,见了娘娘可千万不要提皇上的事情!”
我诧异的点了点头,心中却生出大大的疑惑。虽然之前没听说良妃是受宠的妃子,但以她的样貌,想不让男人喜欢都不容易;再者说后宫的女子最盼望的就是帝王的宠幸,怎么还会有人唯恐避之不及呢?
延禧宫位于东六宫的东南角上,距永和宫不远,同样是黄色琉璃瓦歇山顶,朱红的宫墙,但比之永和宫,却隐隐透着几分冷清。跟在碧心姑姑身后,转过影壁墙,两旁大片凋零的萱草期期艾艾,仍旧还沉吟于冬日的寒意。东面的配殿是一座三层的小楼,跟着姑姑走了进去,踩着木制的楼梯上到顶层,Channel Five的香气淡淡的弥漫于四周,让人的心神掠过片刻的迷茫。我微一愣神儿,碧心姑姑不知何时已不见了踪影,只看见良妃娘娘正端坐在屋子中央的软踏上,赶忙俯下身给娘娘请安。
“这里没有别人,你不必拘礼。刚才在御花园人多嘴杂,所以找了个托词叫碧心把你叫到这里来。”她的声音依旧清新悦耳。
我站起身来微微打量着她,方才的斗篷和氅衣已经脱去,上身换了一件藕荷色坎肩套着玉白的夹袄,下身是奶黄色的水泄百褶裙,玉簪珠花都已悉数卸去,一头乌黑的秀发简单的打了个髻儿,只用一只雕花的木钗斜斜的别住。虽不是御花园里一派仙子下凡的气势,却也别有一番风姿绰约的韵味。心中一阵赞叹,同时也对这神秘的女子也充满了好奇,不由得问道:“那就恕奴婢僭越了,敢问娘娘是哪一年穿越到这里的?”
“你我之间,何来主子奴婢之分。我的本名叫徽音,你是叫如玉吧?怎么也会穿越到清朝?”
回忆起这近一年来的经历,真的好象做梦一般。一边絮絮叨叨的给她讲解,一边领悟着这梦幻与现实的交集。说到最后,我甚至有些分辨不清,曾经的小雨,到底是我生命里一段历历在目的往事,还是如玉在前世中一次不能割舍的记忆?
我是谁?或许这才是人世间最难参透的一道问题。
良妃望着我的目光中满是羡慕之色,我不禁有些羞怯,心想自己也着实有些大胆,这么大大咧咧的把对阿真和四爷的爱讲给别人,就算放在现代,至少也应该矜持一下才对。忍不住又说道:“让您见笑了,实在是不好意思。”
“瞧你说的,这本就是人之常情,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她微微笑着,轻柔如夏夜的蒲公英,“不过你既知道四爷早晚是要做皇帝的,可还愿意一辈子留在这深宫之中?”
“这...”以前只顾着品味爱情的挫折与甜蜜,这个问题倒是从来没有仔细想过,总觉得爱上四爷与作雍正皇帝地妃子似乎还是两回事儿。又想起当初在永和宫门外被十四偷听到的那句话,自己怎么就忘了嫁给四爷其实是要做皇帝的老婆?心中不禁大乐,一脸傻笑地说道;“如玉曾经发过誓,是一定要嫁给四爷的。如果能和自己喜欢的人相守终生,什么寂寞空庭、深宫孽海的也就凑合着将就了吧。”
良妃先是“扑嗤”一笑,可听到后半句,脸上的表情却添了几分幽怨。她站起身来,缓步踱到窗前,轻轻的吟道:“伯兮朅兮,帮之桀兮。伯也执殳,为王前驱。焉得谖草,言树之背。愿言思伯,便我心痗。”
这是诗经卫风中《伯兮》的句子,讲的本就是闺中之怨,由她娓娓到来,更是徒增伤感。我很想问问她心中所思之人是否正是康熙皇帝,话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清咳了一声,小心地问道:“徒步寻芳草,忘忧自结丛。这满院的萱草,可否能化解娘娘的相思之苦?”
她并不回头,窗外似有一幅摄人心魄的画卷牢牢锁住了她的视线,过了良久,她那婉转的声音又传入耳中:“在英文里,萱草的名字叫‘day lily’,所谓一日百合,指的就是它。花开花谢,只在一夕之间。忧者,何其绵长也,岂能轻易忘怀?”
一日百合,多么美丽却又凄凉的名字,似在无意之间传递着一种悲壮的况味。而眼前的人,正恰如那随风摇曳的萱草,在寂静中盛放,却又无声无息的消逝。暗芳过处生相思,绿叶丹华几多愁?淡雅的忧愁,与她的美丽早已融为一体,即使蛾眉轻蹙,浅笑微颦,亦是丹青圣手所捕捉的动人瞬间。
我忽然生出一种想要逃离的感觉,这样的景象,虽然绝美凄丽,却也会在不知不觉中生出莫名的压抑。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深宫春怨、相思成灰?我的心一阵抽搐,似被一只无形的手牢牢抓住,却在猛然间又被放开。抬头看看良妃,却也正望向我。对视之间,她仿佛已发现了我心中的隐忧,声音变得淡然而坚定:“勇敢地去爱吧,就像从来没有受过伤害。人的命运早在出生的时候就已注定了,无论你做了什么,它终究都是不会改变的。”
我木然的点了点头,转身向楼梯走去,而那隐约间的恐惧依旧萦绕在心头。忍不住深深吸了一口气,又重重的呼了出去,一股芬芳渗入心脾,人也清爽了许多。突然想起那个在御花园初遇时便令我疑惑的问题,不禁回头问道:“徽音,我可以这样叫你吧?你的那瓶Channel Five怎么能存了这么久?”
一个轻快的笑容终于跃上她的脸庞:“这本是个秘密,不过可以告诉你。其实很简单,当初穿越的时候恰好把包里的那瓶打碎了,等到了这里就变成了现在的样子,而我们也只好永远的融为一体了。”
沿着楼梯缓缓走到院中,仰头望望湛蓝的天空,有些庆幸,却也有些茫然。我不知道会让徽音留下如此刻骨铭心思念的男人是谁,但却能把她脸上心上那无法掩饰的忧愁看得明明白白。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如果真的能够生死相许,或者也算得上是人生一件乐事;而那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的苦楚,却犹如情花之毒,渗入灵魂的每一个角落,时时的让人痛彻心肺。
“是如玉姑娘吧?”一个相极了良妃的男中音在身后响起。
我心中自然猜到了是谁,悠悠的转回身恭敬的施礼:“八阿哥吉祥!奴婢给八阿哥请安!”
“不必多礼,起来吧。”他明亮的眼睛里含着一丝温馨的笑意,仿佛随时随地都能让人跌入春天的怀抱,“上次在十三弟府上,是九弟太唐突了,没吓到你吧?”
“多谢贝勒爷费心了,托您的福奴婢的小命儿总算是保住了。”一提起那个格格巫一般的九爷,我就气不打一处来。
“看来九弟还真是把你给得罪了!”他轻笑了一声又问道,“刚才额娘唤你来,可有什么事情交待?”
“嗯,也没说什么,聊聊天,叙叙旧罢了。”我想也没想,便随口答了一句。
“看来还真像碧心说的那样,额娘与你竟有些渊源?”他的眼神中多了几分探究。
“奴婢岂敢,只不过在御花园碰到了良主子,碰巧投了娘娘眼缘罢了。”看来刚才是有些大意了,在这位八爷面前,说话可不能不经大脑。
“即是如此,有空儿就多过来陪陪娘娘吧。这座徽音阁,额娘还从没让外人上去过。”
柔弱的萱草在风中摆动着婀娜的腰肢,望着他的背影,我的心中涌起点点的酸楚。君临天下本是每一位皇子毕生的渴求,如同相爱不渝也是每一个女人心中的梦想。而那唯一的位子、唯一的男人,却让这人之常情演变成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温润的八阿哥,历史上的廉亲王,当他志得意满的向着那最高的宝座攀岩的时候,是否想到有一天会重重的摔在地上,而亲手将自己推下来的那个人,便是那高高在上的父皇。而他背后那个不幸的女人,明知道结果,却仍要看着自己的儿子走上一条不归之路,她心中的痛,又有谁能体味呢?
忽然发现站在楼梯上的八阿哥正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盯着我,我心中一凛,才想起自己的脸上一定写满了伤怀忧郁之色。赶忙低下头胡乱的福了福,然后匆忙的转过身跑出了延禧宫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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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妃的事已经想了很久了,以后会专门写出来,在如玉的这部书里,只会大概的提一下,不会说得太详细。
玉落禛心
回到永和宫,几位姐姐的态度都比以前亲热了几分,就连“愤青”彩烟同志,估计也接受了文明礼貌的再教育,虽然暗地里还会时不时地说上几句风凉话,但至少明面儿上也算是客客气气了。其实我自己也觉得纳闷,不知道为何她们会有如此的转变。直到很久之后才了解,原来碧心姑姑从进宫起就是跟着苏麻喇姑的,直到八阿哥出生,开始伺候良主子,也就一直留在了宫里。以她在宫中的资历辈分,再加上苏嬷嬷在皇上眼中的地位,这样的人自然是不能轻易得罪的。
几个月来,我也常常被召入娘娘的殿里伺候。久而久之,墨菊也就让我很大家一起轮流当值。可金毛这小东西,虽然见我的时间少了许多,却又跟娘娘身边的乐公公对上了眼,整天跟着他一起玩得乐不思蜀,只是让我又气又恨!不过也没办法,只好由着它去了。
五月初,终于传来了康熙皇帝回銮的消息,德妃娘娘和另几位得宠的主子都被召入畅春园迎驾。跟着大家一起兴致勃勃地忙着搬家,心里默数着距离四爷回京的日子,真希望日夜如梭,每天只有六个时辰才好。
凝春堂位于畅春园的西部,四周有湖水环绕,后院是天光云影楼、红蕊亭和秀野亭。这三亭一院,相互套连,错落有致,比之紫禁城内永和宫的华丽辉煌,到别有一番幽静雅致的氛围。而此刻的我,正站在湖岸边,对着水中的莲花发呆,四爷和十三爷已经进去小半个时辰了,可偏偏今天又不是我当值,想多看他几眼都不行,只能等在院门口干着急。
远远的看见十四爷正向这边走来,身后的小太监还抱着一大堆东西。灵机一动,紧走两步迎了上去道:“十四爷吉祥!奴婢恭迎十四爷大驾!”
“呦!这几个月没见,你还真是出息了!什么时候学得这么礼貌周全?”十四见了是我,故意摆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
很想给他个白眼,可想想还需要他的帮助,只好换作一脸的笑容说道:“爷说的哪里话?奴婢可是好心好意的等在这儿给您接风的呀!”
“行了,你的好意爷领了。跟我进去给额娘请安吧,待会儿少不了有好东西赏你。”
“噢耶!”我心中暗自欢呼了一声,从桂喜的手里接过几样东西,跟着往里走。没想到这么容易就让我遂了心愿,终于可以见到我的阿禛了!
德妃娘娘选了凝春堂右手的河厅三楹--迎旭堂为自己的寝殿,而此时众人都聚在东侧建在湖面上的招凉精舍里,对着湖景品茶聊天。德妃娘娘半躺在屋子正中的美人塌上,正饶有兴味的听着十三讲述南巡途中的见闻,四爷紧靠着水边的栏杆,一幅神情若有所思。
德妃见是十四来了,不禁喜上眉梢,急着吩咐小太监给十四奉茶打扇搬椅子,十四大大咧咧的坐到额娘脚边的矮凳上,抄起茶杯先灌了两口,便开始和十三一起有一句没一句的乱侃。
我对古代江南的景致并不太上心,一双眼睛只顾着看向我爱的男人。许久未见,他似乎清瘦了少许,皮肤也晒黑了一些,凸显出脸上的棱角更加的分明了。他独自一个人立在湖边,两旁斑驳的竹影映在身上,似又添了几分寂寞的孤傲。还记得婉晶跟我说过,自从孝懿皇后去世,四阿哥就落了这幅冷漠的样子,可近来跟德妃娘娘接触多了,偏疼十四爷一些总是有的,可对四爷并非是过分的疏远,那为什么他们就……
忽然身旁的桂喜扯了我一下,原来十四阿哥让把从江南带回来的礼物呈上来。一盘子的苏绣,都是纯手工制作的,倒也比宫里常用的样式精巧清雅了许多。德妃选了几条帕子,又留了一些让十三带给格格,剩下的就都赏给我们几个了。端着盘子刚要退下,却被德妃叫住了:“玉丫头,今儿个不是不该你当值吗?”
我心想这位娘娘可真是的,难道多个人伺候你还不好?可又不能说自己是等不及想看你儿子一眼,只好拉十四来垫背:“娘娘说的正是,不过奴婢知道今天是爷们回来的好日子,就斗胆替娘娘在门口迎迎。正好接了十四爷,就跟着进来伺候了。”
“这如玉丫头出落得越发乖巧伶俐了,主子可是得好好赏她呢。”一旁的墨菊看着德妃的脸色,随声附和。
也许我说的话还真对了德妃的心思,只见她脸上的笑意更浓了,指着一旁的桌子对我说道:“难为你这小丫头一片孝心,到那边桌子上领了四爷和十三爷赏的东西,下去歇着吧。”
四爷和十三爷带回来的礼物都是封好的,写着每个人的名字。看到四爷给我的那个绸布包比别人的大了许多,心里一阵兴奋,脸上的笑容也几乎要溢了出来。假装若无其事的样子向四爷待的方向看去,见他正好也正望向我,嘴角竟然滑过一丝顽皮的笑容。一对上我的目光,却马上转过脸,继续看着两个弟弟海阔天空的侃大山。
德妃娘娘把乐善堂后的几间偏厅赏给我们几个丫鬟居住,一回到屋子里,我便急不可耐的拆开四爷的那份礼物。白色的绸布包里面是一个淡绿色的织锦缎口袋,再往里又是一个宝蓝色的贡缎口袋,再下面一层,又是一个藕荷色的丝绸袋子,面上还绣着一支顽皮的小狗,看样子到有几分像金毛。心里不禁生出几分疑惑,这位爷到底装了什么宝贝在里面,要封上这么多层?猜测着再往下拆看,竟又是一个天青色的布袋。我的耐性已经被耗掉了大半,想扔在一边不看了,可心里又痒痒的。唉,看来还是他了解我的心思,知道我是肯定不会半途而废的。
顽强的拆到第九层,终于露出一个锦囊。雪白的贡缎纤尘不染,上面手绘着西湖十景的盛况,倒也栩栩如生。我的心理竟生出几分忐忑,用手捏了捏,里面应该再没有华丽的包装了。迫不及待将它的打开,一张轻柔的宣纸飘飘然的掉了出来,我抓过来一看,清雅遒劲却又不失傲然的风骨,和留在《沧溟集》扉页上的那行字同出一处,不过可惜却只有两个:礼物。
我忽然生出想大哭一场的念头,竟然这么狼狈的让人捉弄,却又找不到发泄的对象。难怪刚才出来的时候他会露出那么奇怪的笑容,原来早就算好了我受骗上当的样子,真是被他气死了!真不知道他和阿真是不是在冥冥中相互串通,竟然可以共同改编马三立的相声来拿我寻开心?
“嗯哼…”门外传来一声刻意的咳嗽。我一抬头,四爷的跟班高福儿正探头扒脑的站在门口,一脸的笑意掩都掩不住。我心道这下完了,自己刚才的窘相,一定被他看了个满眼,回去好生动形象的向他主子汇报。估计要是放到现代,这位爷说不定会把我的屋子改造成摄影棚,以记录下这个独角喜剧的全过程。
“姑娘吉祥!”还没等我开口,这小子就笑嘻嘻的凑了过来,“四爷吩咐小的来找姑娘取一样东西。”
“什么?”我没好气地随口一问。
“就是,就是姑娘手里拿的那张纸!”
“什么!”我差一点把那张“礼物”拍在高福儿脸上,这个装模作样的臭胤禛,也太过分了吧!先是编剧加导演拿我找乐不说,之后还派人要取回他恶作剧的证据,真是,真是…
还没等我满腔的气愤发泄出来,高福儿竟麻利的抽出我手里的那张纸,得意的冲我挥了挥手,飞也似的的跑了出去。再等我踩着花盆底儿回身追出去,他早已不见了踪影。郁闷的回到屋子里,随手在桌上划过,却碰到一个硬硬的东西。低头一看,桌子上竟多了一个精巧的锦盒,心里惴惴的打开盖子,一只粉嫩的芙蓉玉镯正懒洋洋的躺在里面,绽放着柔和的光彩。
原来,原来他还是有礼物带给我的。我目不转睛的望着它,呆呆的笑了出来,一肚子的郁闷苦涩,借用小燕子的名言,瞬时间便“化力气为浆糊” 了。小心的把它拿在手里,竟发现镯子的内沿还刻着一行小字:
初夏正清和,鱼戏动新菏, 西湖十里好烟波。银浪里,掷金梭,人唱采莲歌。
初夏的夜晚,依旧是凉爽宜人的。过了湾转桥沿着回廊上行,便到了秀野亭。此处的建筑本就是缘山而建,后院的几处凉亭已到了半山腰处,远远的眺望出去,前院的迎旭堂内灯火通明,正是德妃与几个儿子饮宴正酣,而四下里的湖水黑沉沉的,只在零星灯火的照耀下掠过几丝闪亮的波纹。
我轻轻的闭上眼睛,仰着头靠向身后的石柱,放松了自己沉浸于这清凉如水的夜色。几缕微风吹来,夹杂着淡淡的花草香气,不经意的从唇边滑过,宛若夏的气息轻触心田。恍惚中,那首淡淡的歌似在耳畔响起:“夜色正阑珊,微微银光闪闪。一遍又一遍,轻轻把你呼唤…”
仿佛又回到了高三毕业的时候,我们所有的人一起聚在操场上,对着满天的星斗,唱着这首耐人寻味的歌谣。时光荏苒,流年轻度,曾经生命中的一幕幕已作过眼云烟;正如年轻的爱情,终有一日会成为成长的代价;而年轻的歌,却会因为岁月的流逝而变得弥足珍贵。
“看来我们还真是有缘呐!”背后的一个声音把我从回忆中惊醒。
睁开眼,轻轻的转回身,三阿哥那张温和的笑脸出现在我的眼前。刚要给他请安,却被他一把拉住了。
“你我之间,何必这么多虚礼?”他的呼吸中带着几分酒气,含笑的眼睛里洋溢着浓浓的暖意,“刚才的那首曲子很好听,再给我唱一遍可好?”
“乡野小调,怎登大雅之堂?没得污了三爷的视听。”我嘴上推辞着,心里却觉得有些好笑,没想到这二十世纪九十年的轻摇滚在三百年前也会有市场。
三阿哥今天的心情好像特别好,竟然没有坚持:“好,好,就依你,改天我亲自抚一曲《高山流水》给你。”
“什么都好,只要不是《十面埋伏》就行。”
“哈哈哈哈…”我们竟又一同笑了起来。顿了顿,他又开口道:“你怎么不问问我来干什么?”
“难不成爷还是来给奴婢送礼的?”我笑着哂了一句。
“咦,还真是奇了,你怎么会知道?”他的神情略显诧异,回手把藏在身后的一个盒子递到我跟前。
真不知道今天到底是什么好日子,长这么大我还没同时收过这么多的礼物。不禁下意识的把盒子又推向了他:“奴婢只是混说的,爷可别当真呀!”
“怎么,我的东西就这么不入眼,你连看都不看一下?”他的语气沉了下来。抓住我的手把那个盒子重重的放在上面。
“三爷哪里话,只是奴婢不值得爷这么破费罢了。”我不想太扫他的面子,顺着收回的手臂把盒子举到了眼前。白色的盒子在月光下透着淡淡的光泽,看上去有些像藤条,但我却有些惊讶的认出那是用白茅编成的,透过茅草间的缝隙,里面似有微光一闪一闪的。解开盒子侧面一个精致的草结,顶上的盖子就被打开了。起先没有什么动静,过了一会儿,几颗亮光从盒子里浮了出来,轻巧的飘荡在空气中。慢慢的,闪亮的小星越聚越多,仿佛在我和三阿哥之间架起一条蜿蜒的银练,照着他脸上的笑容温馨而明亮,营造出几分“银汉迢迢暗渡”的意境。
“萤火虫!”我终于从纷杂的词条中把它择了出来。这小小的昆虫,曾经只是书本上的一个名词。而当它们飞舞着围绕在身旁,带给我的快乐却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我摊开掌心,让他们静静地落在手里,再轻轻的呵一口气,看着那飞翔的流星四处飘散。然后它们再次聚拢,一点一点地向上升起,这秀野亭的顶棚也被他们装扮成了夏夜明亮的星空,而我正站在苍茫的大地上仰望穹庐…
一低头正对上三阿哥期待的目光,我的心里涌起一股莫名的感动,怔怔的望着他,竟有一点舍不得把眼光移开。他向前一步,握住了我的双手,柔声道:“白茅纯束,有女如玉。我的这份心意,你可明白?”
我仿佛看见自己的迷茫的样子倒映在他的瞳孔里,被他眼中燃烧的热情紧紧地围绕着,自己的心也被燎得滚烫,竟胡乱的点了点头。他兴冲冲的我搂在怀里,托起我的下巴,便要吻了下去。我的神志似有片刻的混乱,手臂下意识的搂上他的肩膀,却被一个东西狠狠的硌了一下…
一瞬间,我清楚地感觉到玉镯内沿的那行字真真地刻入了我的手腕中,仿佛烧红的烙铁火辣辣的熨烫而过,留下一道永久的烙印把我的爱牢牢的封死在里面。我猛地一下子推开了他,身子下意识的靠上了旁边的石柱。三阿哥冷不防被我推的一个趔趄,晃了晃收住步子,脸上的神情陷入一片迷茫。
我抚摸着手臂上的玉镯,彷徨间想给自己寻找一点坚定的力量。深深地吸了吸气,重重地又把镯子按入了肉里。然后对这三阿哥做了个万福道:“谢三爷的赏赐。这礼物,奴婢收了;但爷的一片心意,奴婢万万领受不起。”
“为什么?我的心意怎么就让你领受不起?”三阿哥的面孔涨得通红,嘴里呼出的气息也更沉重了。
我的心中有些害怕,但还是壮着胆子对上他怨恨的目光:“承蒙贝勒爷错爱,可奴婢的心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给了别人。”
“混帐!”三阿哥的脸上怒气大盛,一向温和的声音竟然变得气急败坏,“同是皇阿玛的儿子,到底四弟有什么好,就让你这么痴情一片,死心塌地?”
听他提到四爷,我惴惴不安的心反倒安定了几分,背向着他从容的转过身步出亭外,坚定无比的答道:“贝勒爷既然已经知道,又何必再问?况且在如玉心里,装着的就只是胤禛这个人!无论天皇贵胄也好,还是平民百姓也罢,又有什么区别呢?”
背后传来一声无奈的叹息,我心里一紧,想回头看上一眼,却死也不敢抬头,下意识的加快了脚步向山下奔去。转过一个弯就看见乐善堂了,可眼角的余光却突然瞥见一个黑影正跟在我身后不远的地方,不会是三阿哥不死心又跟了来吧?难不成他还想效仿香港电视剧里的变态色魔情急之下就先奸后杀?心里琢磨着三阿哥一脸狞笑向我逼近的样子,吓得自己几乎绊倒在地上,上下的牙齿也忍不住开始打架,一狠心脱了脚下的花盆底,抱着鞋子撒腿就往屋子里跑。
终于进了屋,朦胧的烛光让我的心稍稍安定了几分。侧耳听听窗外,似有脚步声越来越近,我顾不得穿鞋,便匆匆忙忙的关上大门,紧紧地倚在了门板上。后背觉得一阵冰凉,才发现衣服已被汗水湿透了。我定了定神儿,心道这下终于安全了,凭他贝勒爷的身份,总不至于撞门吧。头上的汗水顺着脸颊滑进嘴里,有些咸咸的,我伸出舌头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冷不丁却被身后打开的门板撞了出去…
“哎呦!好痛呀!”我揉了揉被撞到的额头,心想这位爷也太过分了!紧爬两步靠上炕边,闭着眼睛对门口叫道:“无论今生来世,如玉的心里都只有四爷一个!贝勒爷不要逼人太甚呀!”
原以为会迎来三阿哥疾风暴雨般的怒火,可屋子里却没有一丝响动,只听得见我的心在急促的跳动。试探着张开眼睛,对面一个人正蹲在地上,瞬也不瞬的看着我。
不会吧,眼前明明是四阿哥微翘的嘴角,深邃的眸子,他注视着我的目光竟是那样热烈,仿佛一个巨大的熔炉要把我化在里面。我也似被法师下了催眠的符咒,同样目不转睛的盯着他,胸膛里一束跳动的烈焰在向上升腾,周围灼热的空气好似岩浆般蔓延开来。
“告诉我,为什么不答应三哥?”他的声音不似往日那样清冷,却也比不上他的眼神那样灼热。
“啊?!”我惊讶的张大了嘴巴,难道,他一直就在附近,而我和三阿哥所说的话,他都听见了?
“回答我!”他的腔调较真得有些滑稽,但我却无论如何也笑不出来。
“爷既然都听见了,怎么还问我呀?” 我的舌头几乎已经不受大脑的控制了。
他又向前凑了凑,伸手帮我把几丝散落的碎发别在耳后,脸上又闪现出那个顽皮的笑容:“可我想听你亲口说一次。”
“因为…因为如玉的心太小,既然已经被四爷占得满满的,自然就容不下别人了。”我咬了咬嘴唇,直视着他的眼睛,终于把话说了出来。
他的眼神变得既温柔又带着几分怜爱,牢牢的盯在我的脸上,让我几乎可以甜蜜的溺毙在里面。
只在这一刻,没有一丝风声,就连窗外树上的知了也静悄悄的停止了鸣叫。
而接下来的一秒,我已跌入他的怀抱。无数个吻落上我的眼睛、眉毛和嘴唇,我下意识地想要挣扎,但却更深的陷入其中。我们两个人的爱情终于交缠着燃烧在一处,再也理不清、分不开了。
朦胧中,听见他轻轻的问道:“如果我真的只是个普通的百姓,你也会依旧如此?”试探的语气中含着三分质疑。
我向前蹭了蹭,趴在他的耳边,笃定的答道:“山无棱,江水为截,冬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山重水复
六月的时候,伟大的康熙皇帝又带着他的儿子们巡幸塞外了,不过这次随行的除了太子,只有大阿哥、三阿哥、十三和十四。缺少了男主人的畅春园变得安静了许多,再加上时下闷热的天气,嫔妃们也大都待在自己的住处,很少的往来走动。
四爷倒是经常到园子里来给德妃娘娘请安,之后就会到我的屋子里小坐一会儿,看看书,随便聊上几句。他看书的样子很专注,几乎是整颗心都浸在了里面。而我则喜欢坐在一边,托着下巴静静的注视着他的侧面,此时会想起张国荣的那首歌:清楚我吗?懂得我吗?你有否窥看思想的背面?只有我知道他终有一天是会君临天下的,而几百年后在亿万人眼中留下的也只是一个华丽又神秘的背影,这样清晰而真实的侧面,恐怕只会成为一种珍藏的纪念吧。
胤禛特别怕热,经常会拉着我穿过天光云影亭跑到山上的绿窗小筑去纳凉。那是一座简约的竹楼,建在半山腰的开阔处,伴着阵阵吹来的山风,精神也会显得愈发通透。他最喜欢坐在二楼窗前的藤椅上,一边饮茶一边惬意的眺望水面。在他的手指之间,我隐约认识了那曾盛极一时的万园之园----圆明园初时的样子,我只在现代看过它残破的碎片,而他的主人也根本不会想到,在155年后的1860年,这个他曾住过爱过倾注过心血建造的地方,会被抢掠得面目全非,在血与火的洗礼中,化作了一片焦土。
有几次我很想问问他是不是因为我的缘故才会跑得这么勤,可话到嘴边,终究还是咽了回去,这样的幸福总是得之不易的,没得为了一个无聊的问题败了兴致。再说有些答案,不知道比知道或许更有意思。
还记得《红与黑》里的那句话:如果我这样谨小慎微的去享受这种快乐,那它就不能称之为是一种快乐了。记得当时的我就想象不出,天下间到底有哪一种快乐是可以完全肆无忌惮的去感受的。
九月里,苏麻喇姑嬷嬷殒了,我虽没有见过她,但却因为碧心姑姑间接的受了她的恩惠。皇上匆匆的从热河赶了回来,还破例下旨按照嫔妃的礼数料理后事。出殡的那一天,除了五阿哥和十阿哥之外,其他的皇子都去送行。苏嬷嬷亲自养大的十二阿哥胤祹还请旨住在殡宫之内,亲自守灵,供饭,诵经。
孝庄皇太后的梓宫一直停放在遵化昌瑞山下的暂安奉殿内,皇上就想把苏嬷嬷的灵柩也停放于此,也算全了这一对主仆几十年的感情。本来是定了十二和十四两位阿哥护送灵柩的,可是十二阿哥却在守灵时染了风寒,病在了床上。倒是四爷请了旨,带着他的弟弟送灵柩上昌瑞山。临走的前一天,德妃不放心这对兄弟路上的起居饮食,竟派了我跟去。
上高中的时候我曾去过清东陵,还记得这个导游口中难得的"风水"宝地:北有昌瑞山做后靠如锦屏翠帐,南有金星山做朝如持芴朝揖,中间有影壁山做书案可凭可依,东有鹰飞倒仰山如青龙盘卧,西有黄花山似白虎雄踞,东西两条大河环绕夹流似两条玉带。群山环抱的堂局辽阔坦荡,雍容不迫,可谓之地臻全美,景物天成。可当时真正的走入地宫里面,心里感受更多的却是恐惧。外国人的习惯是不看坟墓的,但中国的皇陵却一座座被打开,不光是清东陵,清西陵,还有明十三陵,被盗之后都成为了现代的旅游胜地,各处参观的人群更是乐此不疲。想到这儿,不禁偷眼看了看四爷,如果有一天他知道成千上万的人会在自己的家族墓地上拍照留念,游览嬉戏,心里又会作何感想呢?
暂安奉殿位于清东陵大红门外东侧, 座北朝南,是由紫城内慈宁宫东侧的一座庑殿顶的殿堂拆运到这里重新搭建的。将苏嬷嬷的棺椁在侧殿安放好,两位阿哥又到了曾祖母的跟前祭奠上香。我默默的跪在他们身后,心中却对这位充满传奇色彩的女人,充满了好奇。
曾几何时,冰雪聪明的大玉儿,善解人意的苏茉尔,少年英雄的多尔衮,傲视天下的皇太极…
他们也曾相爱,也曾愤恨,也曾彼此拥有,也曾擦肩而过…
多少年的风风雨雨,已将往事洗涤成素色的烟波,一如科尔沁草原上不羁的情思,一如盛京皇宫里无悔的哀愁。
一切的一切,都只是淡淡的,落于尘埃,却又飘上心头。
不禁抬眼望着前面我所深爱的背影,心里默默地念道:爱上你,我很快乐;拥有我,你永远不会寂寞。
祭祀仪式完毕,已是申时末了。守陵的千总善保已将距孝陵不远的行辕准备妥当,供我们一行人居住。遵化的夜晚,比北京要冷得多。我把所有的被都裹在身上,可还是睡不着。爬起身凑到窗前,四爷的屋子还亮着灯。伏身穿鞋下炕,抱着一床被子走到四爷门口,推门走了进去。
屋子里的人一愣,见是我,放下书说道:“这么晚还不睡?”
“这山里太冷,怕把爷冻着了。”我把手里被子放到炕上,走到他跟前。
他挑了挑眉毛,乌黑的眸珠意味深长的盯着我,顿了顿,突然贴近了我的脸颊问道:“很想我?”
我忽然想起姜文的一部电影,装得好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一脸诚恳地说:“俺想你,想你想得都睡不着觉了!”
“扑哧!”他一下子喷笑了出来,一边笑还一边问:“你,你这丫头,从哪学来这古怪的腔调?”
我得意地看了他一眼,不客气地倚进了他的怀里,眯着眼睛道:“你喜欢呀,那我再给你学几段?”
“还是算了吧,别人要是听见了,还以为什么样的山野村姑进了爷的屋子呢!”他一摆手,温暖的手背恰好划过我冰冷的指尖,微一停顿,紧紧地握住了我的手指,温热的语气擦着我的耳垂,“原来还是猜错了,敢情是来找我取暖的呀!”
阵阵的暖意透过每一个缝隙渗入了我的身体,我顺势往他的怀里缩了缩,找到一个舒服的姿势,撒娇的说:“阿禛,给我讲个故事好吗?”
他微微一怔,似乎从没有碰到过这样的要求,可对上我期许的目光,只好笑着点了点头。
“汉高祖刘邦得了天下之后大封功臣,先封了二十余人,可其他有功的将领,日夜都在争论谁的功劳大,却又得不到结论,所以没有继续下去。
有一天,刘邦在洛阳南宫,从复道远远的望见将领们三五成群的,经常在洛水的沙滩上聚会。于是他就问谋士张良:‘他们都在谈些什么呀?’
张良回答说:‘难道陛下不知道他们正在策划谋反。’
刘邦大荆,却有很是疑惑:‘既然现在天下已经安定,他们为什么还要反呢?’
张良说:‘陛下原来不过是一介平民,靠他们的效忠,才取得天下。而今,您做了天子,封的全是你的亲戚和老友,杀的全是你的仇家。朝廷里的那些的官员,察考他们的功劳,认为就是把全国划成封国,也封不完。这些将领深怕你从此不再封赏,又怕久而久之,你想起过去偶然犯的错,会兴起杀机。军心不稳,所以才聚在一起,密谋叛变。’
刘邦非常忧虑,便求教张良化解的办法……”
故事才讲到一半,我却已恬然进入了梦乡。身旁的人无奈的望着熟睡的我,自言自语的叹道;“难道我的故事就这么催眠吗?”
猛然间被一阵打斗声惊醒,刚想说话,却被紧紧地捂住了嘴巴。胤禛的面孔有些苍白,一向平静的眼波似有暗潮涌动,对着我做了个禁声的手势,飞快的拿起宝剑侧身开了门。
门轴转动,十四闪身走了进来,紧握着腰间的长刀说道:“四哥,形势不太好。他们人太多,善保的那几百号人根本冲不过来,大门口的亲兵也坚持不了多一会了。”
“看来他们是有备而来的。”四爷低沉的语调把我周身的暖意驱走了大半。
“依我看,咱们干脆冲出去,也许能杀出一条血路。”十四的脸上闪烁着莫名的兴奋,额角的青筋一蹦一蹦的。
“不行,太危险了!何况…”四爷坚定的一摆手,眼光向我的方向瞟了过来。
十四随着他的眼神,也瞥见坐在炕上的我,轻轻皱了皱眉,问道:“那怎么办?”
门外的响动越来越大了,好像有一队人马呐喊着想要破门而入。不是在做梦吧?难道我们这么命苦,竟然遇上乱党了?
“逃!”一个异常清晰的字眼从四爷的牙缝中挤了出来,他毫不迟疑的敲了敲窗户,把守在门口的高福儿、桂喜和几名亲兵叫了进来,简单的布置逃跑的计划。
我呆呆的望着眼前紧张商议的几个人,耳朵里阵阵的嗡鸣,什么都听不见。反清复明、天地会、郑成功、陈近南、沐王府、朱三太子…很多熟悉的名词仿佛梯台上的模特,排着队一个个在眼前放大,灯光、惶笑、恐惧、人脸…堵着我的心乱成了一团。
紧接着看见四爷冲我招手,便迷迷糊糊的跟着大家往外走。在众人的帮助下翻过后院的山墙,原来这座房子后面竟是一座隆起的小山。不知道现在是几更天了,弯弯的月亮笼在雾气里若隐若现。一阵山风吹过,下意识的打了个寒颤,纷乱的思绪却渐渐变得顺溜起来。身边一只温热的大手牢牢的把我拉住,一抬头,那无比坚定的眼神也正望向我,心中一暖,脚下也不觉加快了步伐。
黑黝黝的山路上,看不到星光。只听到身后的嘈杂声忽远忽近,一颗心也跟随着浮浮沉沉。转过一个山坳,远处的喊杀声几乎已经听不到了,心中的兴奋刚一露头,眼前的景象却差点把我吓掉了魂。十几个手握刀枪的壮汉立在路中央,火光下狰狞的面目与《封神演义》里的魔家四将都有一拼。为首的一个人拍着手中的宝剑说道:“马堂主可真是神机妙算,看来这最大的功劳非咱们家后堂莫属了!你们几只清狗,赶紧跪下受死吧。”
我颤抖着往阿禛的身上靠去,可却被他横剑挡在了身后。耳边传来十四傲气十足的声音:“就凭你们几个毛贼,简直是痴心妄想!”
寒光交错,众人挥动兵刃已经进入了战斗,我以最快的速度躲到一块山石后面,双手紧捂着狂跳不已的心脏,眼光却跟四爷牢牢的粘在了一起。
从没见过他们哥俩跟人动手的场面,头一次亲历其间,却是如此的严酷血腥。其实多数的乱党并没有经过武打训练,只是凶恶的挥动着手中的兵器随处乱砍,面对着大内高手和大清朝最优秀的一代皇子,自然打不了几个照面。殷红的鲜血、残缺的肢体、凄厉的叫声已和空气融为了一体,我张大了嘴巴,想要尖叫,可喉咙里却发不出来半点声音。
周围的乱党越聚越多,四爷的脚步也略显出了疲惫。被一个一脸麻子的大个儿逼得连连后退,眼看就要挨上我藏身的巨石了。突然间他脚下一滑,身子竟向一边斜着倒了下去,对面的人一声狞笑,挥刀便要向下砍去。我本能的蹿了出来,竟然举起手臂挡在了他的身前…
一声清脆的碰撞从头顶传来,眼前的大汉随着响声缓缓倒了下去,一把匕首从他的背后贯穿了心脏。我直愣愣的望着倒在地上的死尸,呆若木鸡。
“四哥,你带着如玉先走,我们断后。”十四斩钉截铁的声音不知何时到了近前。
“不行!要走一起走。”四爷已经站了起来。
“这不是逞强的时候,你带着她先走,我们好找机会突围。”十四护着我们两个,又把冲上来的一个人砍翻在地。
“好!”四爷极不情愿的应了一声,一手拾起宝剑,一手拉上了我。
十四道了一声“小心!”,一把拽出那个乱党身上的匕首,塞在了我的手里。
呼呼的风声从耳边掠过,我紧拉着四爷的手,没命的奔跑。但无论我们如何拼尽了全力,身后一个有节奏的脚步声却如影随形,摆脱不去。
跑出刚才的战场大概有一公里多,四爷突然停下了脚步,把我拉到面前,飞快的印下一个吻,喘着气说道:“再往北五里地就是马兰峪的大营,你,你快去搬救兵,我挡住后面的人。”
“不!”我不顾一切的喊了出来,“我绝不抛下你一个人!”
“还想走,别做梦了!今天我就成全你们两个作一对同命鸳鸯。哈哈哈哈…”身后的敌人竟然这么快就追了上来,赫然就是刚才喊话的那个头领。
四爷几乎是恶狠狠的盯着我的眸子,冰冷的甩出两个字;“快走!”便大力将我推了出去…
一下,两下,三下…我跪在地上,清晰的数着四爷身上被划开的伤口,心里痛得几乎要滴出血来。想扑过去护住他,腿上却使不出半点力气。
眼看着他被打掉了兵器,摇摇晃晃的倒了下去,一声尖叫硬生生的被噎回了心里,压抑的我几乎就快要窒息了。那个汉子似乎并不想马上要了阿禛的命,抬脚把他踹到一边,一脸淫笑的向我走了过来。
各种各样的恐惧一时间全都郁结在心里,我下意识的挪动了一下身体,手指刚好碰到那把冰冷的匕首,原来,十四把它交给我竟是为了这样的时候…一丝苦涩从嘴里流过,头脑却比刚才清醒了许多,抬眼看看前方,四爷好象挣扎了一下想要起身,却又无力的倒了下去。
四下里雾气越来越重了,沉暗的夜色紧紧压迫着大地,心里的痛楚已把我的神志浸润得分外清透,没有人会来帮忙的,想要活下去的话,只能自己救自己…
挣扎着站起身来,将那把匕首往袖子里缩了缩,强压下所有的厌恶,一边对着那大汉露出一个甜美的微笑,一边说道:“这位大哥身手了得,小女子敬佩非常!”
那人一愣,疑惑的看了我半天,随即又大笑了出来;“小丫头聪明的紧呀,往后跟着我,管保没有你的亏吃。”
我脸色一变,冲着他微一抱拳,换作一副严肃的腔调低声说道:“地振高罡一派西川千古秀。”依稀记得他刚才好像提到过什么家后堂马堂主,韦小宝是青木堂的堂主,保不准就都是天地会的。
“门朝大海三河河水万年流。”那人满脸的愕然,却顺嘴把下一句溜了出来。
心中大大的兴奋,脸上却半点不能表现出来。清了清嗓子,继续追问下去:“红花亭畔哪一堂?”
“家,家后堂。”他脸上的惊诧之色更盛了。
“堂上烧几炷香?”
“三炷香。”这位大哥终于回过一点味来,正色道,“敢问姑娘名号,怎么知道我们天地会的切口?”
我心中一阵狂喜,恨不得把韦小宝揪过来亲上两口,脸上却一阵淡然,努力回忆着书中蔡德忠教给韦小宝的三点革命诗,轻轻的念道:“三点暗藏革命宗, 入我洪门莫通风。养成锐势复仇日,誓灭清朝一扫空。小妹是朱三太子座下婢女,小字洪英,奉三太子之命潜入清宫行事。”心中暗自祈祷金老先生一定要尊重历史,千万不要是自己编的。
没想到这下他真的是深信不疑了,脸上的神情也多了几分恭谨,“原来是三太子跟前的人,不才郝老七,失敬失敬。”
我心里着急四爷的情形,见他不再怀疑,便走了过去,眼光扫过,四爷虽然神志不清,但胸膛还在起伏,也就放了半颗心下来。猛一抬头,郝老七盯着我的眼神又划出了一个大大的问号。刚放下的半颗心一下子又悬了起来,随口诹道:“这个人可是康熙老儿的爱子,你们堂主也吩咐要抓活的吧?”
看来我的运气还真是极好,郝老七的脸色又缓和了下来,走到我身边道;“姑娘说的极是,拿了他可是能派上大用场的。”
我心中一凛,想来这紫禁城里是一定有天地会的奸细了。幸亏遇到的只是个小头目,要是碰见个官大的,本小姐可就真的要穿帮了!
“姑娘可要随我到此处的分会一叙?”一愣神的功夫,这家伙竟想拎着我的阿禛扬长而去。
我转到他身子一侧,微微笑道:“郝大哥一番美意,小妹又岂有不从之理?”强逼着自己把心思沉静了下来,成败也就在此一举了,右手握紧了那把匕首,左手从身后弹出一块小石,假装惊呼道:“不好,鞑子官兵追来了!”
郝老七惊的一回身,宽宽的后背就毫无防备的暴露在我的面前。我一咬牙,鼓起所有的勇气对着他心脏的位置狠狠地戳了下去,锐利的刀锋着肉即入,一直没到刀柄。他向前伸了伸胳膊,喉咙里传来齿轮卡动的声音,之后便重重的倒在了地上。
我颤抖着捡起地上的宝剑,对着他的背后又捅了几下,直到确认他真的死了,才架起地上昏迷的四爷,隐入了山林间的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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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小四发上来四四的情诗,我也一直在想他到底深刻地爱上了谁?
前些日子在网上看过一篇文章,是分析这三首诗的。有人说是写给年妃的,但文章的作者认为是他在当皇子的时候写给外省的一个女子的,并不是他妻妾中的任何一个。
另外,很多人都认为四四最喜欢的就是年妃,可我却不这么认为。终究有年羹尧搅在了里面,即使是爱,又真的能和利用完全分的开吗?
不过无论是谁,能让四四写出这样的诗句,又怎一个幸字了得?
柳暗花明
夜,依旧在头顶沉暗着,如同压抑在心头的恐惧,密密麻麻,交织成一片。身旁的人依旧没有清醒,只有嘴里偶尔传来的几声呓语,支撑着我脆弱的精神。身后的喊杀声几乎已经平息了,但我却是绝没有胆量再向后踏回一步的。
按照四爷刚才指给我的方向,估计这里距离马兰峪的大营应该不远了,但却见不到任何人畜驻扎的踪迹。雾气倒越来越重了,四周的能见度根本超不过五米。我一手扶着四爷,一手向前探寻着道路,没承想脚下突然一空,身子便急速的向下坠去…
周围的空气仿佛凝固成了笔直而光滑的墙壁,任由我在当中充分享受着地心的引力。从没有想过死亡的阴影竟会接二连三的光顾,所有的害怕恐惧竟一股脑的把我包围起来,脑子里空荡荡的,什么也不能想,什么也听不见,只有双手紧紧地拉着还在昏迷中的四爷。
突然间,不知被什么东西挂了一下,下落的速度也减慢了一些。身后的山坡好像突然变缓了,我的屁股一挨上大地,身子便沿着斜坡滚了出去。脑子里一阵眩晕,强撑着告诫自己:清醒,清醒…
终于停下来了,四下里望望,野草,碎石,还有高不见顶的古树,想来我们是落到了山谷中的一块洼地。“啊…”我放开嗓子大喝了一声,也算是对劫后余生的一个庆祝。可忧郁的心情却依然没有任何缓解,落到这么个人迹罕至的地方,我们又怎么能出的去呢?
“哎呦!”怀里的人突然发出一声轻微的呻吟。
我心中一喜,急忙低下头,正对上那微微睁开的眼睛。他的眼神显得有些无力,鼻翼轻轻的颤动着,望着我的一双眸子沉吟了许久,才坐起身来,低声吐出一句:“这是哪里?”
“我也不知道。”我凝视着他摇了摇头,“不过这里很安全,别人都下不来。”
“那我们是怎么…”
“笨,自然是从上面掉下来的呗!”我白了他一眼,悻悻的答道。
“呵呵,咳,咳…”他咧嘴一笑,便引得咳了起来。我轻轻拍着他的后背,埋怨的嗔道:“爷还真是好兴致,都摔到谷底了,还能笑得出来?”
“可比起被人追杀,总还是好了很多吧?”说着,他轻笑着捏了捏我的我腕。
一阵疼痛竟然沿着手臂窜入了心里,“哎呀!”我忍不住叫了出来,眼泪也一下子流了出来。
“怎么了?”他紧张的一松手,似乎也牵动了身上的伤口,疼得呲牙咧嘴。
我顾不得手腕上的痛,想要让他躺下来,给他检查伤口。可终究却拗不过他的力气,被他揽在了怀中。左臂被轻轻的抬起,卷了衣袖,一条两寸多长的伤疤还在流着血,而套在手腕上的芙蓉玉镯赫然也崩开了一个缺口,鲜血渗入玉石的纹理,闪烁着暗紫色的光芒。
我心里一紧,自己竟有些害怕,闭上眼睛,把头埋进了他的怀里。他什么都没有说,撕了衣襟便给我包扎伤口。我咬紧牙关,强忍着阵阵的疼痛,可不争气的泪水还是落了下来。顿了顿,四爷深沉的语气从头顶传来:“下次可不要这么傻,要不是被镯子挡了一下,你这胳膊可就废掉了!”
我抬起头,泪眼模糊的望上他阴沉的面孔。想要辩解,可咸咸的泪水却一滴一滴的落进了嘴里。
他见我哭得这么委屈,似乎也有些慌乱,“玉儿,别哭,我,我也不是怪你。只是你受了伤,我的心,会很痛的。 ”
“你当是人家,人家愿意的呀?那把刀明晃晃的…吓死人了,我好怕,怕会失去你!”我呜咽着,有些词不达意。
一丝莫名的光彩从他的眼中闪过,抱着我的手臂也加重了几分力道。一个坚定无比的承诺似乎从很远的地方传了过来:“生死契阔,与子成说。玉儿,我保证今生今世你都不会失去我!”
刺眼的阳光透过雾气照到我的脸上,我睁开双眼,晃了晃昏沉沉的脑袋,疑惑着自己是不是睡了过去。四爷的那句承诺仿佛还在耳畔回响,下意识的往他怀里又靠了靠,没想到脸颊却贴上一片冰冷。我心里一慌,猛地坐了起来,身旁哪里还有四爷的影子,只剩下一块珊瑚色的巨石横在了那里。难道刚才的一切都是在梦中?我的心又紧紧的揪在了一起,匆忙的撸开衣袖,伤痕、玉镯都如同梦中见到的一样,只是少了那满眼疼惜的男人,为我止住那殷红的血迹。
“阿禛,你在哪里?”我几乎哭着喊了出来。挣扎着站起身四下里寻觅,那淡青色的衣襟终于从身后的一棵大树下露了出来,我脚步踉跄的奔了过去,只看见四爷一脸苍白的倒在那里,额头上、肩膀上的伤口还在兀自流着血…
我用舌头温柔的舔净他的伤口,再轻轻的吹干,没有水,我只能用动物们的方式来替他清理伤口,但愿他能够像人猿泰山一样,利用人体最原始的力量尽快地好起来。一件奶白色的中衣已被我扯成两寸宽窄的布条,然后包扎固定,手上竟没有一丝的颤抖。镇定,那并不是平日里我所具备的品质,只不过心里的那份爱,已融化于我的股掌之间,把所有的动作都浸润得细腻而从容。
他的双眼紧闭着,剑眉微蹙,仿佛正强忍着伤痛的折磨。我忍不住伸手把他搂在怀里,感受着他的心脏依旧有力的起伏,内心也会暂时安稳了下来。无论怎样,我们终究是在一起的,即使脆弱如同此刻的你,我也会固执的拥着那个梦中的诺言,决不放手。
入夜的山谷,依旧笼罩在厚重的雾气中,刺骨的寒意从四面八方包围过来,仿佛要把一切都吞噬在这茫茫的黑夜里。从下午开始,四爷的体温开始升高,这会儿估计最少也有39度了。捡回来的树枝野草已经堆成了一堆,但却无法化作熊熊燃烧的烈火。望着那干枯的草堆,我不禁无奈的苦笑起来。以前无论看哪一本武侠小说,独处荒野的主人公都有生火取暖的本事,可轮到我,却是一筹莫展。
第一次这么深刻的想念现代化的社会,汽车、电话、打火机、手电筒…哪怕一根卑微的火柴,都能把我从这尴尬的窘境中解脱出来,而不是面对着这幽深蜿蜒的山谷,欲哭无泪…
所有我能脱下来的衣服,都已经盖在了四爷的身上,可他的额头仍旧是滚烫的,身子仍旧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我再一次痛恨那些每每掉下山崖,却总能找到山洞御寒的大侠,四周的石壁都已被我寻遍了,甚至没有一块凹进去超过一米的地方。想哭想尖叫,想抱着头逃离这黑的不见底的夜色。可低头看见四爷正烧得潮红的脸庞,我的心却一如沾了水的海绵,一下子便被浸润的潮湿而柔软了。眼下,只剩下我是他唯一的希望,自己又怎么能先乱了方寸呢?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总该先想个法子给他取暖才行。火堆肯定是点不着了,山洞也找不到,那还有什么可以御寒的东西?除非…一部电视剧里的情景一闪而过,我的脸一红,两颊的温度迅速攀升。唉,这生死关头,哪顾不得那么多?能不能管用总还是要试一试的。默默的敞开贴身的衬衫,里面绸布的肚兜也褪了下来,伸手把四爷揽到胸前,灵巧的解开一层层的背心、长衫、内衣…
当我把自己贴上他胸膛的那一刻,身子微微一震,仿佛被他灼热的气息烫伤了。定了定神,把脱下来的衣服在他身后一件件的盖好,再用双臂紧紧的箍住,但愿我的怀抱能带给他所有的爱与温暖。
耳畔划过他沉重的呼吸,似还夹杂着几声淡淡的呻吟,所有的疼爱、不舍一齐涌上我的心头,化作几句忧伤的歌词,伴着心中的泪水,洒落在无尽的夜色里…
“all alone i have started my journey
to the darkness of darkness i go
with a reason,i stopped for a moment
in this world full of pleasure so frail
town after town on i travel
pass through faces i know and know not
like a bird in flight,sometimes i topple
time and time again,just farewells
donde voy,donde voy
day by day,my story unfolds
solo estoy,solo estoy
all alone as the day i was born
till your eyes rest in mine,i shall wander
no more darkness i know and know not
for your sweetness i traded my freedom
not knowing a farewell awaits
you know,hearts can be repeatedly broken
making room for the harrows to came
along with my sorrows i buried
my tears,my smiles,your name
songs of lovetales i sing of no more
once again with my shadows i roam
still alone with my shadows i roam”
山谷里的太阳又一次照射到大地,我挪动了一下僵硬的手臂,把四爷的头轻轻放在了膝上。折腾了一夜,他身上的热度终于褪了下去,此刻正安稳的入睡了。
下意识的抚上他的脸庞,缓缓的揉搓着他眉宇间的纹理,即使是在梦中,他脸上的线条依旧绷得紧紧的。看过的史书上都说他是个冷面冷心刻薄寡恩的皇帝,而在我心里,那笑容中的温情,眼神里的忧郁,语气中的顽皮,即使偶尔一见,却也是记忆中最生动的甜蜜。
这就是我爱的男人,终有一天他会得偿所愿,受万人仰视,成为华夏大地的主人,只是那华丽背后所有的辛酸的付出、隐忍的痛楚、无奈的寂寞,真的是值得去交换的吗?
“啪”的一声,一颗大大的泪珠徒然落下,重重的砸在了他的嘴唇儿上,我竟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了。急忙伸手擦去落在他唇间的泪滴,一声嘶哑的呻吟却透过手指闯入我的耳际:“水!”
头上的太阳是明晃晃的,天空湛蓝而明晰,就连勉强能与水粘上一点边儿的雾气,也在空气中蒸发得没了踪迹。我低下头,轻轻吻了吻他干燥的嘴唇,原来绝望的感觉并非是无路可走,而是明明看得到出路却始终找不到法子靠近。
“水,水…”我低声重复着他的话语,苦笑着叹了口气。没有水,没有山洞,没有火堆,没有救援,不知道老天是不是有意要和我们过不去,难道他真要看到我们两个困死在这荒野之中,才会长长的舒了心里的那口气?做你的白日梦吧!只要我活着,就绝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阿禛,如果是因为我跨越时空的到来而改写了你的经历,那我是宁愿用性命去弥补这不该发生的意外的。
我使劲咽了口干沫,喉咙里火辣辣的,仿佛那不是唾液而是滚烫的热油流了过去。回身摸到十四交给我的那把匕首,刀刃上还残留着暗紫色的血迹。无奈的耸了耸肩膀,原来每次触到它,都会想到不同的用处。默默的抬起左臂,手腕上的伤痕已经不再流血,咬紧了嘴唇挥刀刺了上去,“咝!”好痛!感觉指甲和牙齿都深深的没入了肉里…
殷红的血滑过手腕流进了四爷的嘴里,他似乎犹豫了一下,但终于没有阻止这温热的液体流入他的身体。我望着他的眼神有些迷离,仿佛穿透了重重的山峦,看到紫禁城中的那把金灿灿的龙椅。我的四爷穿着明黄色的袍子,正襟端坐,以自己喜欢的方式指点江山,傲视天下…
几滴鲜红的血顺着手指滴落到地上,绽成朵朵娇艳的梅花,止于尘埃,零落成泥…
朦胧中,似有一个声音在叫我的名字。我使劲睁了睁眼,竟然看见四爷挣扎着半卧在我的跟前。他终于醒了,心中不由得一阵狂喜,想对着他绽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可腕上的剧痛沿着手臂爬上脸颊,只好勉强扯了扯嘴角。
“为什么?为什么要伤害自己来救我?”他的声音嘶哑而颤抖,望着我的眼神写满了心痛与怜惜。
我轻轻的摇了摇头,一脸认真地对着他说道:“不为什么,只是太笨,实在想不出别的法子。”
“玉儿,我的玉儿,你到底让我该如何待你?”他紧紧地握着我的手,仿佛抓住了生命中珍贵的一段记忆,干裂的唇皮磨擦着我的手背,虽然粗糙,却含着无限温存的情意。
强忍住眼眶中的泪水,冲他做了个鬼脸,一本正经得说道:“奴婢舍命救主,自然是要四阿哥黄金白银,多多的打赏。”
“你!”他一愣,缓了缓才回过神来,一脸无奈的道:“这么离谱的话,恐怕只有从你的嘴里才能听得到!”
我俯身凑到他面前,故意摆出一副慷慨激昂唾沫横飞的样子:“奴婢自小就被教育要忠心护主,今日主子有难,奴婢自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古人云,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嘻嘻!”抬起头眨巴眨巴眼睛,“这样说,爷是不是觉得舒坦了许多?”
“舒坦倒谈不上,就算没有水,你也不用这么大张旗鼓的浇花吧?”他抬起袖子抹了抹脸,满脸阴沉的望着我。
“嘿!嘿嘿!”我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没想到这表决心的架势装过了头,一不留神就变喷壶了。刚想道个歉,竟发觉几个水滴也落在了我的脸上。
“不是,是下雨了!”我兴奋得叫了出来。盼了这么久的救命之水,竟然如此不经意的就落了下来。我仰起头张大了嘴巴,任凭这上天赐与的甘霖落入口中,滋润我的心扉。
四爷在一旁凝视着我欢喜异常的样子,苍白的脸上泛起一丝宠溺的笑意。
深秋的细雨并没有逗留很久,只刚刚够得上把地面洇湿,便悄悄的收住了。换上一道明丽的彩虹,和着夕阳,把大半个天边染成绯红。我躺在四爷的怀里,舒服的吮着手指。手腕上的伤还在一蹦一蹦的疼着,可心里的恐惧却已变得模糊了,没想到这个山谷会有如此缤纷的美丽,仿佛又回到了很久以前的时光,挽着阿真坐在青年湖的岸边,看水中的落日,看天边的晚霞,嘴里不由得喃喃的吟道:“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若是能在这里结庐而居,与君携手,终老此生,吾愿足矣。”
“真是个痴丫头!”额头立即召来一个暴栗,“净说些不着边际的话,一辈子待在这,你就不想回家了?”
“家,夫天子者,以四海为家。”想到四爷的前景,嘴里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可回想到自己,我那远隔了三百年的故乡,不禁平添了几分寥落,自嘲的叹道,“奴婢小女子一个,只能是处处无家处处家了。”
头顶上那对乌黑的眸子突然在我的眼前放大,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清楚的倒映在我的瞳孔里,对视了良久,他终于开了口:“玉儿,嫁给我吧,我跟皇阿玛求个恩典,娶你作我的侧福晋。”
“你,你这就算跟我求婚了?”我几乎被这突如其来的惊喜冲昏了头,竟然这么直白的问了出来,可又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儿。
他皱了皱眉,又扯了扯嘴角,似有一个大大的无奈写在了脸上,有些尴尬的问道:“你不是,不愿意吧?”
“我,我…”我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当日在永和宫外许下的誓言,竟然这么快就实现了。可侧福晋这三个字,说起来容易,听上去却着实的刺耳。拒绝他,是我万分舍不得的;但要和他府里的大中小老婆一起争宠,我却也一百个不愿意。看来要想修炼到双儿对韦小宝的感情层次,又谈何容易呀?
略停了一下,讪讪的垂下眼睑,刚要问问他能不能容我再想想,十四那一贯不怀好意的声音自山谷的一端传了过来:“四哥有美人相伴,还真是好兴致!可不要怨弟弟来的太早了呀?”
真是老天开眼,终于得救了!回头正要谢他,高福儿不知从哪窜了出来,趴在四爷脚边主子长主子短的哭诉了起来。
“爷没事,起来吧。”四爷又恢复了如常的语调,淡淡的声音自我的头顶上方飘了过去:“十四弟,你们都没事吧,那些乱党可抓到了?”
“抓到几个,当场就服毒自尽了。可惜没落到我手里,要不然…哼!”眼中的寒光吓得我一哆嗦。
“回京再查吧。”四爷的脸上显出几分疲态,勉强想要起身,腿上一软,差一点倒在高福儿身上。我急忙站起来扶他,却被他一把抓在手腕的伤口上,痛得眼前一黑,差一点跌倒,站定了深深吸了一口气,抬眼正对上他歉意的目光。我微笑着摇了摇头,示意他不用担心。
这两天来所有的担忧恐惧终于可以画上了一个句号了。可我的心,仍是惴惴的,似有千万的思绪,纷乱如麻。眼看着高福儿背着四爷走过我的身边,一句低声却笃定的话语久久的滞留在了我的心上:“记得你还欠我的那个答案。”
回到畅春园,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了。凝春堂的东室三楹已经收拾停当,几位太医也早就等在了屋里。屋子里所有的丫环太监都凑过来伺候四爷,端茶递水,垫腰盖被,一个个忙得不亦乐乎。德妃坐在炕边,握着丝帕,满眼的心疼怜爱,不时地还垂下几滴眼泪。不知道四爷是不是不喜欢这样的场面,闭着眼一声不吭的躺在床上,任由身边的人,忙碌的忙碌,做秀的做秀,懒得看上一眼。
我静静的靠在屋子的一角, 仿佛眼前的一切都与我无关。昨天被他一抓,手腕上的伤口又裂开了,还好血流的并不多。就连那从未间断的痛楚,似乎也被那纠缠不清的思绪草草的掩住了。哪一个才是四爷想要的答案,哪一个答案才是我真正想给的,我一遍一遍的问着自己;是做自由自在的情人,还是四爷府里n分之一的女人,我想做出抉择,却又害怕的退却了。难道你真的愿意一辈子留在这深宫之中?一个曾经面对过的问题竟又浮了出来,而当日那份天真的从容,到底已经丢失在哪里了呢?
“皇上驾到!”门口小太监高声的通传打断了我的思绪。屋里的众人顿时更加忙碌了,不过走的却是与刚才相反的方向,中间的路自是要留出来给最高贵的主人的。门帘挑起,康熙皇帝已迈步走了进来。再往后看,太子、三、五、八、九、十、十三、十四诸位阿哥,也跟着来了。我下意识地往更深的角落里又退了退,可还是被三阿哥寻觅的眼神逮了个正着,他温和的冲我笑了笑,便转过身凑到了四阿哥的床前。可我看在眼里,却如同对着苹果一口咬下去,却看见半个虫子一样堵心…
“原来是这样,德妃呀,那丫头在哪呢?叫过来让朕瞧瞧。”一个慈祥却又威严的声音响起,看来这下我就算是退到墙里也得被挖出来了。
德妃立在一边冲我挥了挥手,示意我上前。我摁了摁手上的伤口,脚下的步子不知怎的,似乎厚重了许多。停在屋子当中,恭敬的跪了下去,嘴里也机械的配合着:“奴婢如玉给皇上请安!皇上吉祥!”
“你叫如玉,抬起头来给朕看看。”康熙的口气似乎想起了什么。
猛一抬头,眼前似有一团黑雾闪过,身子微晃了一下,急忙用手撑住了。可这一使劲,手腕上的伤更疼了,又不敢作声,只好狠狠的咬了咬嘴唇。
“原来是玉丫头呀!难怪朕听着耳熟。”康熙的声音似乎很是高兴,“上次在古北口,朕还记得你唱的小曲,这次又救了朕的四阿哥,果然是个好孩子。”
“这孩子素日里最是干净利落,侍候主子又是十二万分的忠心,臣妾冷眼瞧着也是爱惜,敢情原是让皇上调教过的,怨不得这么招人喜欢。”德妃不失时机在一旁凑趣,表面上是在夸我,可那暗含的意思总脱不了什么皇上英明神武、慧眼识珠之类的。
偷眼看看四爷,一抹鄙夷的神色竟自他的脸上一带而过,不会吧?德妃可是他的亲亲老妈,难道他…
还没等我想出个头绪,老康同志又开了口:“丫头,朕今天赏你一个恩典,你护主有功,想要什么赏赐,尽管说出来吧。”
“我…”心里一惊,没想到他心情如此大好,码齐了东西让我随便挑。眼角瞥见德妃正向我使眼色,心里明白她是怕我得意之下,忘了规矩。没办法,只好再一次磕下头去,“皇上娘宁缪赞了,为主子尽忠,本就是奴婢的职责,奴婢不敢居功。”
“不错,难为你小小年纪,倒懂得规行矩步。”康熙赞许的看看德妃,继续说道,“不过既然是朕答应你的,你大胆说出来就是了。”
一时之间,屋里所有的眼睛都盯在了我的身上。我再一次抬起头望向四阿哥,眼前却有人影一闪,三阿哥颀长的身躯恰好横在了我们之间,分毫不差的挡住了对视的路线。他一脸的平和安静,望着我的眼神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我冷冷的侧过头,避开他的目光,心里对四爷的依恋却越发的强烈了起来,一个冲动的欲望几乎要脱口而出了。
阿禛,我终于想通了,你要的答案,自然也是我想给的。
定了定神,对着康熙又深深的磕了一个头下去,刚想要说话,脑子里似有一台马达开动了起来,“嗡嗡”的吵个不停,手上的疼痛也开始沿着神经扩散,缓缓的蔓延到全身。挣扎着抬起头,眼前的人仿佛都飘了起来,忽远忽近的浮在半空中,我想要叫喊,浑身却使不出一点力气,只能任凭那团散去的黑雾再一次向我袭来,直到把我整个人都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等到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三天后了。四爷早已搬回了府里将养,皇上到底赏了什么给我,竟没有一个人提及。只是德妃对我的态度,比以前亲热了很多,可在她心里,究竟是把我当作儿子的情人,还是老公眼中的红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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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章终于更新完了,第一卷也结束了,不知道大家感想如何?
明天开始写下一卷:梦归何处之君心似我心。正在如何虐一下女主,窃笑中~~!本来想虐四四的,但是不舍得。
作者有话要说:上来修改了一点词句和最后一段,已经看过的大人可以忽略。
引用了齐豫的《Tears》,很好听的一首歌,因为喜欢那种淡淡的忧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