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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拉萨酒吧》》

我与芳芳最后的爱(1)

下午三点钟守着一间没人光顾的空空的小酒吧,就像一个荡妇突然如愿守了寡,一半是窃喜,一半是忐忑不安。我正好换上埃米纳姆的碟子,一边听,一边看西利托的《长跑运动员的孤独》。这样倒很匹配,西利托的工人阶级小混混的玩世不恭与埃米纳姆的恶声恶气混在一起,就像这可怜兮兮的破酒吧里所有的威士忌、白兰地、干红、干白、各色啤酒全被砸得稀烂,冲出来的醉人气息。

我把前额搁在吧台上,把手放在膝头,沉浸在充满酒气的胡言乱语的二重唱里。

埃米纳姆正在杀他的婆娘金,撞击、痛骂、稀里哗啦,杀得她尖声乱叫;而工人阶级小混混正在讲他老娘如何用他爹的抚恤金去伦敦的商场疯狂购物,他们几个小子一面吃大块巧克力,一面看新彩电;楼上,他们的母亲不知和哪一个相好在新购的床垫上做爱(旧的被他老爹蹬腿时吐满了鲜血)。

我禁不住哈哈笑起来。

咚咚咚。有人敲吧台。

“什么事啊,笑得这么开心?”

一张女生的脸像雾中的公交车一样驶过来。

我急忙把放在吧台上的眼镜戴上,清晰地看见她的门牙上有一颗一毫米见方的突起。其实轻轻一磨就可以的。

她是一个蛮漂亮的女生(不喜欢“女孩”一词),感觉懒洋洋的,如春天的午后。

“啊,你好!正看书呢。不好意思。”我站起来说。

“什么书呀,好像很有趣的样子。”

“不是什么叫得响亮的流行的那种,”我挠挠头,“《长跑运动员的孤独》。”

她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说:“英国西利托的。倒是没读过他的书,也不想读。”

“是,”我说,“女生不大可能喜欢这种类型的吧。”我心里一闪,知道西利托的人不多,她还挺怪的。

“有什么咖啡?”她淡淡地说,换了话题。

“哼,有蓝山咖啡,山士多咖啡,哥伦比亚咖啡……”

“算啦,”她打断我的报名,“极品蓝山可有?”

“当然!”我说。

她找了个靠茶色玻璃墙的位置坐下,把褐色的真皮挎包和一袋香蕉放在空椅子上。

我从柜子里拿出磨好的咖啡,放在咖啡器里煮好,倒入一个白色瓷杯,用一把不锈钢匙子搅了搅,把杯子放在相同质地的托盘上,然后在另一个托盘上放了三块方糖,给她端了过去。她留着披肩长发,头发有些发黄,不知是不是染过,穿一件淡粉红色的衬衣,一条Lee牛仔裤,一双黄皮休闲鞋。

我俯身把咖啡和方糖放在玻璃桌面上,往她面前轻轻一推,说:“请慢用。”这时,除了咖啡味以外,我还嗅到她身上的香味,浓洌而嚣张。我对香水缺乏研究,不知道是什么品牌的,只是觉得高档罢了。其实,这股令人感到刺激的香味的一部分就是大名鼎鼎的“毒药”。她后来告诉我的。

我回到吧台,准备继续体验战后英国的无产阶级的生活。

“喂,”她扭过身子大声说,“劳驾,能不能把大痞子的音乐撤下,随便换一张?”

我拍一下头,怎么忘了撤下痞子阿姆的碟子呢!他太吵,太冲,我从CD机里退出阿姆的唱盘,随便拿起一张,一看,卡朋特,还行吧。第一首永远是那个yesterday once more。女人喜欢听。我也还是喜欢听吧,反正她嗓音俨俨的,怪勾人的呢。

我走过去,问:“卡朋特,还行吧?”

她笑了笑,说:“阿姆太吵了,对女性一通谩骂。可以理解吗?”

我说:“反正也听不懂歌词,只是觉得他的说唱气势汹汹,像身穿油污工装的流氓恶棍,听觉上很过瘾。如此而已。”

“卡朋特老掉了牙,不会影响你的趣味吧?”

“怎么会,”我说,“听六十年代的歌多一些,新的,听谁的呢?小甜甜布兰妮?如果她不扭超级屁股,她的歌还有谁会听。”

“有道理,不听国语?”

“耳朵谋杀。”

“那么干脆,我喜欢。”她说,“自我介绍一下好吗?我叫芳芳。”

很普通的名字啊,大街上一把抓九千个,可不像我的,那么希缺。“我叫本本。”

“本本?”她说,“本子的本,本本儿?”

“对,本本儿。图画本本儿,写字本本儿,算术本本儿。”

她笑起来,“怪,你这人,连名字也怪怪的,与众不同。”

我也笑了,说:“就名字怪一点儿,其它的,与大家都一样。饮食男女,普通老百姓嘛。”

“本本儿,”她急着叫我的名字过瘾呢,“可以坐下吗?反正没其它客人要招呼的。”

老实说,有漂亮女生主动搭讪,在我是求之不得的事,因为我很怕主动去搭讪,若讨得个没趣,岂不灰头土脸,无限尴尬,举目一望,满世界堆着残垣断壁。一句话,我面子浅,趟不来深水的。

我在她对面坐下,看她端起杯子,慢慢啜一口。我不知道与她说什么好,就从裤兜里掏出“三五”香烟,用一次性打火机点燃,深深吸了一口。她注视着我,双眼里有些飘忽不定,宛如头顶的一片浮云,我用右手指一指桌面上的香烟,她摇摇头。

“才来的?”她问。

“哪里,”我吐出一口烟,让青烟如晨霭似地淡淡遮在两个村落之间。“在这儿干了一年半了。”

我与芳芳最后的爱(2)

她搅动着咖啡,发出叮叮的细响,握匙子的右手苍白修长,像弹钢琴的手,小指向上弯翘,食指有一点神经质地跳动,仿佛在轻拍匙身,充满感情地。她的手的表情真的很丰富。“我几乎每天都要从这儿经过,”她压压嘴唇,“但从来没看见过你,没印象。不过我倒是没上这儿来坐过。”

我笑了,说:“怎么会对我有印象呢!我既非帅哥,又非大款,低着头走路,吃方便面和盒饭,在任何环境下都只是一个被人忽略的影子嘛。对了,今天怎么想起拐进来呀?”

“累,再加上不爽。只是想进来喝一杯咖啡,提提神。”她双眼向上翻了翻,嘴巴撇了一下。

我把烟灰弹在发亮的不锈钢烟缸中,没有开腔。女人不爽这类事情是不好多问的,况且,与我何干?我把头向外略略一侧,透过玻璃外几盆长势良好的龟贝竹的宽大叶片,看见初夏的阳光下,一对夫妇牵着一个儿童向左走,一个老太太提着蔬菜往右走,在那对夫妇的身后,是两男两女,模样像是大学生。街道上,三辆绿身黄顶的捷达出租车及两辆白色奥拓、一辆黑色上海别克分别驶过。车身和前窗划出一阵飞刀似眩目的反光。

“被人忽略,不太可能吧。”她带有几丝戏谑的意味,这使她看起来像个爱恶作剧的小姑娘。“身高不错嘛,面相虽说不上英俊,却绝不讨厌,谈吐也不俗。看得出是个自我中心主义者呦。”

我呵呵笑着,把烟屁股掐灭在烟灰缸中,说:“我有点驼背你看不出吧。脸也长得不帅,就不说七、八颗龋齿和消化不良之类了。谈吐嘛,我是说不来别人喜欢听的话的,不是不想说,而是不知道该怎么说。比如吧,我现在很想讨你的喜欢,却不知从何说起。自我中心主义者?不太像吧。”

“看的书偏门,”她说,“听的音乐也不是市面上流行的一类,在女人面前老说自己的缺点。不太关心自己内心以外的事情呐。这不是自我中心主义者的肖像吗?”

“你这么说,”我盯着盛放方糖的空盘,“倒像是那么一回事啊。”

“有女朋友?”她问。

“如果说是谈恋爱的那种,好像没有。”

“意思是只玩一夜情?”

“也没那么过份吧。”我哧哧笑着,盯着她放在桌面上的双手。“那种事,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哟。”

“就像高飞的西伯利亚候鸟掉在你脚下。”她很开心的样子。

“哪里,”我说,“按照你那个概率,我岂不是要绝望得马上干掉自己!要么,立刻剃度,出家得了!”

“很害怕被固定的女朋友拖累,虽然性方面麻烦一点,也愿意保持,是吧?嘿嘿,自我中心主义者呐!”

“老是把我当模特儿你会乏味死的。就像一部闷片,比如《樱桃的滋味》,在那尘土飞扬的山路上转来转去,你以为拐个弯会出现奇迹,而弯道的那面依然是苍凉的景色,没有其他东西。不如去看《流星花园》。顺便说一句,附近的出风头的小帅哥可多了。”

她定定地看着我,然后哈哈大笑,又觉得不妥,用右手掩了口。“唉,谢谢你的指点罗,F4嘛,谈恋爱可没什么趣,不过,像男人包二奶一样把他们包起来,恐怕还不错。”

“有这种想法?”我吃了一惊。

“不该有?”

“呃,当然,好像无所谓吧。既然男人可以包二奶,女人包二老公之类,似乎无可厚非吧。”

“这个态度还差不多,”她得意地仰起身子,“我也顺便说一句,那闷片不好看,但真的很不错。我喜欢阿巴斯。好的东西干吗要弄得那么好看!”

她端起瓷杯,喝了一口咖啡,神神秘秘地向前探探身子,小声问:“喜欢看碟?”

“你那样子,”我说,“不会是私下兜售盗版DVD外加火星样土的吧。”

“真的是,不过把火星样土换成摇头丸。”

“什么!”

“什么什么?”她说,“你那表情好像你对面的人是一个大坏蛋似的。开个玩笑。”

上帝。你说一下午尽遇到些什么人,埃米纳姆,西利托的小混混,小混混他妈,再加上一个她,哪个不是神叨叨醉兮兮的。

“还没回答我呢。”她说。

“一般吧,”我又开始抽烟,“不是发烧友。我看书看碟有一个习惯,最高的和最低的,中间嘛就删除了。好像这也是兰波的习惯。”

“最低是什么,不会是色情吧?”

“是!顶级的那种,一叫到底,不要情节。三级片不看。”

“哪天一起看看?我有不少碟呢。”

“高的?”

“高低通吃。”

“嗯哼,还没和女生一起看过低的呢,有些难为情吧,那种情境?”

“别担心嘛,容易起生理反应的可是男生哦。”

我哭笑不得,“难道看着我处于负重狂态的拚命压制中,你会很开心?不怕我非礼?”

她用右手食指划着玻璃桌面,双眼天真无邪地盯着我,“不会吧,那点儿化学反应?”

“化学的发疯形式。”

“那是菲茨杰拉德的胡说。”她声调降低了八度,仿佛经过了发泡的阶段,这啤酒,趋于平静。她端起杯子,喝了一大口,用舌头舔了舔嘴唇。

我与芳芳最后的爱(3)

那杯咖啡已被喝得底朝天了,只余下一圈淡淡的褐色固守杯底。在杯口上有块她下唇的印渍,呈桔瓣形,一滴咖啡从那儿滴下,像一条季节河,最后溅落在光滑的台面上。她的嘴唇很红,不像很多人那样如傍晚般灰暗。她没涂口红。可能。

“还要点儿什么吗?”我问。

“咖啡不想喝了,现在喝酒似乎早了点吧,”她有些犹豫,“别像个酒鬼似的。”

“这样吧,”我站起来,“我请你喝一杯苏格兰威士忌,我自己的酒。”

我把杯盘端走,到吧台后的酒柜中找出我那瓶酒,从吊架上取下两个高脚杯,各倒了三分之一,大约50毫升,然后把冰盆里的冻得很老的冰块放入杯中,这是喝冰镇酒的起码条件。太嫩的冰块很容易溶化,会把酒弄得尽是水臭。我把酒端过去,仍然坐在她对面。她真的挺不错。

她用右手端起杯子,晃了晃,冰块碰撞杯壁,发出动听的脆响。她呷了一口。“不错呀,”她说,“自己还藏着好酒享受呢!”

我掐灭烟屁股,说:“老板上次进酒进多了,原价卖给我的。有时站得累了,干一杯,刺激或麻木一下神经。不过这酒真的好喝。”

知道她能喝酒是很久以后,我第二次到拉萨的前两天。

她说是要给我饯行,在她那小资的狗窝里弄上蜡烛,一人发了一瓶干红,鬼影幢幢的胡灌起来。我虽然在酒吧长泡,酒量却长不大。天生,没法的。那晚酒干得很快,一瓶酒750ml,一会儿就下去了一大半。我只好抽烟,把干红打上一个个逗号,好苟延残喘。

我低下身子,歪头,去烛火那儿点燃了第十一只烟。蜡烛已烧得只余2cm了,问她是否还有,她说当然,起身到厨房,拿了两支新的过来,一人一支,就着老火点燃,再把屁股烤得半溶化,栽在残烛头上www奇Qisuu书com网。她端起杯子,我也端起杯子,我们轻碰一下,干了。

“本来,”我说,“冰块嫩了一些,不适合镇酒用的。嘿嘿,但是要喝那么多酒,冰化得快,也算稀释了那该死的12°了。”

“还酒吧出身的呢,”她说,“酒量看也看大了。听音乐吗,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呀!”

“要点背景的就行了,你不是有平克·弗洛伊德的吗?如何?”

“我倒是无所谓,什么在吱吱地响就成。”

她从CD架上取出碟子,放在索尼音响中,音量开得很小,宛如从山的那一边传来的声音。她坐下,又干了一杯,说:“我是不是像澳洲的袋鼠,跳跳跳跳个不停。毕业没两年,他妈换了五六个工作,每个地方都令我心烦。好像这世界上就没有我可以安安心心从事的工作似的,好像这世界就是要跟我作对似的,有意要那么干。你说,是我病了还是世界病了。”

“都他妈有病!”我说,“你,还有世界,还有我。都疯疯癫癫的。”

“都是傻B?”

“对,都是傻B!10的N次方傻的傻B!”

“这倒是个办法,本本儿。”她哈哈一笑,“把能够找到的东西都臭骂一顿。傻B,他妈的,混蛋,操!”她说完,站起来,把半杯酒灌进喉咙,拿着空杯子,扭扭屁股。

她真动人。我禁不住放声大笑,放倒身子,把头靠在铁红色的靠枕上。“喂,别说粗话,特别是那个‘操’字,那可是男性词典中的专有动词哟!”我斜着拿过酒杯,斜着干酒,把朝下的右脸颊都给打湿了,我明白,这就是万有引力定律中的案例部分。我从茶几的下层搁台上抽出“心相印”面巾纸,胡乱把脸上的干红擦干。

“不行了,我真的不能再喝了,”我说。

她扭着腰肢走到茶几这一头,提起我的酒瓶,说:“不多了嘛,也就几口了。干完!”她顺势坐在我身旁,把我的头从靠枕上抱起,放在她的膝上。她俯下脸看着我,就像深邃的夜空笼罩着我,两只眼睛就是史蒂芬·霍金的黑洞。“不说操,说干,可以吗?”

我伸出手,抚摸她的脸,往下移,在她的颈窝那儿盘桓,然后试图通过她喜爱的Lee牌牛仔裤,读写她紧绷绷的圆润的大腿。头是昏的,但下面却似乎不受影响,真没办法。

她略带嘲讽地笑笑,说:“它没醉,在乱动。”

“不管它,在它自己的外省,那是它的权利和自由。”

“你不是说要表演自慰给我看的吗?”

“喂,真说过?”

“想耍赖是不?连斐雯丽,”她扬扬手中的芭比娃娃,“不,那时是梦露,都听得清清楚楚的,男人赖帐不太好嘛。”

“真想看?”

“想看,只在DVD里看过的,还没看见真人这样干过。你想,波特诺干得那么有趣,我可是不明白的哟。”

“那你帮我。”

“不行,那就不是自慰了。”

“自渎。”

“随便什么吧,今天,现在!”

她把手放在我的裤子上。

“可是,”我说,“波特诺是个臭小子,而我,已经是男人了嘛。况且,还有一个漂亮的女朋友坐在身边,那样,就像提一瓶矿泉水,步行到哥本哈根要一杯水喝。不行,有心理障碍。到时候落个阳萎的毛病,可不好医啊。”

“那就老老实实喝酒,还有一瓶。”

“什么?”我觉得我整个儿人猛然勃起,“我有心脏病的,心肌炎,右心室主动脉粥样硬化,左心室嘛,风湿性肌纤维颤抖无力缺血综合症。”

我与芳芳最后的爱(4)

“屁话!”她说,“不是一人一瓶,是总共只有一瓶。别绷得像一张弓似的。没人想谋害你。”

“我会吐得一塌糊涂!”

“尽情吐吧,这破地儿,破地板破沙发破床,没一样东西顺眼,吐吧。”

她站起来,迈着舞蹈一样的步子,走进厨房,一会儿,提着一瓶红酒,得意地出来,把它砰地一声放在桌面上。“选择吧,”她说。

非此即彼。她给我的命题。我的大脑像旋转木马一样,把红色的马头转过来——转过去,把兰色的马头转过来——转过去,把黄色、白色和青色的马头转过来——转过去,每个马头的两只耳朵之间,穿着发亮的钢管。没有笑嘻嘻的小孩坐在上面,它们空空地原地打转。我撑起来,拿过瓶启,把螺旋状的钻子旋进去,把向上的两只把手一按,木塞出来了。我把我那瓶未喝完的酒倒入杯中,几乎是满满的一杯,都没法加冰块了。然后用新开的那瓶,替她斟上三分之一杯。你骑在红色的木马上旋了10万公里,你还是在原地踏步,离青色的马屁股永远两米。

她提起斐雯丽的头发,把她扔在另一张单人沙发上,一屁股坐下去,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我也猛喝一口,把一杯酒枪毙了二分之一。

“嗬嗬,我们的英雄不准备献身,而是要一醉方休了!”

我打了一个嗝,鼻子嗅到了嗝的酸酒臭。“妈的芳芳!”我笑了,这个鬼丫头。

“妈的本本儿!”

“妈的芳芳,想看我的笑话呀!”

“妈的本本儿,我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妈的,什么怎么办?”

“妈的,什么什么怎么办?一切。所有。”她开始尖声尖气地说,“朱塞佩。妈妈,他不是朱塞佩,他是尤索林。不,他们都一样。”

我大笑,直到笑得打呕。哦,疯子芳芳,醉鬼芳芳。

“哦,他妈的人就是这样一堆杂碎!中午吃下的蕃茄酱!”她做了一个鬼脸,拿起杯子,一饮而尽。

我把余下的半杯酒分两口干完,说:“我已经把承包的酒干完了,不喝了,脑袋痛得要命。”

“屁话,这酒可是你开的。”她把两个杯子掺上酒,把几块要化了的残冰放进去。“没冰了,将就吧,乖乖。”

有时候,女生就像百分之百的口香糖,嚼嚼不错,但黏在手指上,却有百分之一万的麻烦。我站起来上卫生间,打开灯,洗脸池上的镜面映出一个满脸通红的家伙,我几乎不认识他。我把尿撒进便池内,大尿,撒了足足三十几秒,一股酒臊气。忙冲干净,免得芳芳撒尿时闻到,暴露肚皮里面的难看的个人档案。我用冷水洗了洗脸,觉得反胃,就蹲在便池旁,呕了几下,吐了两泡酸口水。我把右手的食指和中指伸进嘴里,压住舌面,往里抠,又呕了几下,吐出一些口水。没见红酒。吐不出来。我洗了手,用漱口杯打水漱了嘴,深呼吸三次,走了出去。没忘关灯。

“吐了?”她问。

“没啦,吐不出来,”我一面说,一面把身子放倒在长沙发上。“你还真能喝,平时喝一点,不显山不露水。狡滑啊。”

“这叫城府嘛。像玻璃人,一眼看穿了,你还有兴趣?我也头昏得厉害,不断地翻跟斗。但我没太多的胃肠反应。本事。”

我让她帮我点燃一根烟,她把烟嘴上糊得尽是口水,噙在嘴唇上湿漉漉不舒服。“嘿,你这是点烟吗?你是在吃烟呢,就像从你嘴里吐出来的,口水兮兮。”她笑了,到厨房去拿了两支蜡烛,续着烧。我望着火苗,感觉好像是在原野望着远处的篝火,而一些忧郁的人们赤身露体围绕着火疯狂地旋转,像一阵无形的风。平克·弗洛伊德的音乐正在火光上孤寂地漂浮时猛然结束,在一阵休止符后,鲍勃·迪伦近四十年前的粗砺的嗓音响了起来。芳芳转过身来,看着我,随着节奏扭着屁股,又用右手端起杯子,一边喝一边扭。

“这感觉如何?这感觉如何?独自一人感觉如何?……”她跟着老迪伦吼。

“独自一个人是一个傻B,两个人是两个傻B。”我告诉她。

她开始疯笑,格格格,把杯子放在茶几上。然后走过来,俯身看着我,仿佛一头非洲母狮看她的猎物。她开始解我衬衫的纽扣,从上面那颗解起,把衬衫下摆从裤子里扯出来,解开。她跪在沙发旁,我们彼此亲吻,抚摸,像原野上两头眼神温驯、皮毛发亮的动物。

“在老迪伦音乐的伴奏下干事儿,太委屈他了吧。”我说。

“委屈什么?六十年代的象征就是听摇滚和群居乱交。”她说。

“我们可不是。”我申辨。

“谁说我们是哪?”她说,“来吧,在你飞走之前,把你吸干。”

她起身,把衣服裤子脱得干干净净,我也躺在沙发上,抬起屁股,把裤子蹬在地下。温暖的烛光照着我们的肉体,就像八月的阳光照着剥开皮的成熟的玉米,光滑洁白又饱满多汁。

一切都像风吹过树林发出的动人心魄的哗哗声,那么自然和流畅。真的,无论如何,青春的肉体和两情相悦,使性显得干净而率真。我们享受着对方,也享受着自己,沉浸在柔若无骨的发烫的深水里,血液仿佛被煮得滚开了一样。就这样,我们像波浪一样拍击着,然后溶化成无形之物。最后,似乎时间停顿了一下,出现一个空白的沟壑,我们紧紧抱在一起。

我与芳芳最后的爱(5)

那晚,我们做了三次爱。肉体的味道和酒的味道混合在一起,使室内的空气放纵而刺激,几乎从无色变成了肉红色。当我们昏沉沉睡去时,鲍勃·迪伦的歌声还在不知疲倦的轻唱。

还是回到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情节吧,从中断的那儿开始谈起。

我们坐在一起喝我的威士忌。

“本本儿,”芳芳又在过我的名字瘾,“你也说说我,觉得我是哪类人呢?”

我喝一口冰酒,说:“那就直说了啊。你似乎太敏感,好像你的神经是暴露在外的。经常失眠吧,世俗关系也处得不太好。同现实格格不入?”

她说:“多少有一点儿吧,不太喜欢太现实的东西。”

“外语系出身?”我问。她用双手握住高脚杯,像冬天握一个取暖器一样,右手食指还抚摸着光洁的杯面。我突然有一种冲动,被她的手抚弄,一定是很舒服的事吧,躺着,像一只猫一样,拱着背。

“哦,怎么知道?”

“熟知英美作品,还能听懂一团麻似的阿姆的歌词,这不是一般大学英语能解决的呀。”

她说:“喜欢美国六十年代文化倒是真的。那我猜猜你吧,中文系?”

我吹一口气,说:“见我看看文学书就往中文系上靠。我可是学经济管理的呀,经济学院的,留学生。”

她摇了摇头,说:“看不出来,看不出来。CEO大人,留学是看上了低年级哪个小妹妹吧。”

“哪里!”我喝了一口酒,“不太与同学来往的,名字都叫不出来。就是考不及格。不想学、不想背。一看见教科书,就看见漫天飞舞的流沙黄尘,连海洋都变成了沙漠。毕业证,对我可是海市蜃楼啊。”

“怎么办?老干部不可能长久当的。”她说。

“不知道,已经休学一年,再接着休,看院方能否通融。学了也没什么意思,成天惦记着人民币和打卡机。”

是啊,我可不愿像西利托的小说中所说的,成为“暴眼鼓肚”,再娶一个“暴眼鼓肚”的老婆,过“暴眼鼓肚”的主流生活。如果把《猜火车》的开头那絮絮叨叨的诅咒稍稍换一下,我们的目标无非是大房子(连体别墅)、广本雅阁、东芝背投、柏丽音响、大号码的白色家电、几件宜家、年薪、银行卡、医保养老保、欺骗、背叛、绿帽子、白领老婆、粉领情人、黑领婊子、以及……

“在想什么啊,想得笑嘻嘻的?”她问。

“你是白领吧?没错?”

“是,算是吧。”

“我刚才在置换《猜火车》的独白,准备娶一个白领老婆啊。”

“好啊!”她跳了一下,眼睛瞪得大大的,“我怎么样,还行吧。我也正想再嫁一个人呢。我看你不错,再嫁给你算了。至于我的丈夫吧,干脆蹬掉,离婚!我性欲很旺盛的,不必担心你老婆是个性冷淡。考虑一下?”

“什么?真想嫁给我?”轮到我跳了一下,好像所有的麻烦都溶解在苏格兰威士忌中吞下了肚子。“可是……当然,也不是不可以。”

她格格笑起来,眼睛眯缝着,涨潮一样,泪水都几乎乐了出来。“别担心,开个玩笑!瞧把你急的,好像我没人要似的。我还不想嫁你呢。正经工作都没一份!再说,我丈夫也不会答应的。”

我有些不好意思,端起杯子喝了一口,“不是那个意思,真的。只是婚嫁是个很突然的词,就像你散步猛一下撞到了猛犸象。”

“学经济的,少用点儿比喻,那种修辞方法不是你那个行当的工具。”

卡朋特似乎已翻来覆去唱完第二遍了,她也该休息一下。“换一张,想听什么?”我问。

“无所谓,”她摇晃着身子,“只要不是谋杀你耳朵的就行了。甲壳虫和猫王也不听,都腻了,从读大学就往耳朵里塞,占满了内存,总得删点空间出来玩儿别的吧。”

“老黑人的爵士,行吗?”我站起来。

“阿姆斯特朗?”她停止摇晃,抬头看着我的鼻子尖,“可以啊,听听他那颤动的嗓子,像大提琴弦的震动。”

我到吧台那儿,拿出卡朋特的,在装CD的抽屉里翻出阿姆斯特朗。音乐也好,文学也好,和电器手机毕竟不一样,并非新的就是好的。从某个角度讲,旧的才是好的,因为不好的已经被岁月无情地抛弃了。

“下午老这样,守寡。”她问。

我叹口气,说:“是啊,反正就一两桌。全靠晚上。”

“就这么混下去,懒洋洋的下午酒。”

“那倒不是。告诉你也无妨,我打算在拉萨开间酒吧。如果说有理想,这就是吧。”

“拉萨?那么高!”她似乎有些吃惊,眼睛一眨一眨的,宛如东非狐猴。

“不是人人都想进天堂吗?占据个高端位置,离天堂近一些,抢椅子也有了个先手嘛。”

“那这么说起来,我还是去地狱买门票算啦。”

“从何说起?”

“你不知道,”她摇了摇头,“别人上金顶看云海,我却躺在床上数心跳,别人在九寨沟忙着拍照,我却赖在观光车里掐太阳穴。人往高处走,我往低处流,肉体无奈。”

“肉体无奈,”我重复着这句话,“精彩,精彩。你干脆当作家去得了。”

“还当作家呢,连拉萨这类时髦的事情都不能去赶赶。”

我与芳芳最后的爱(6)

“时髦?我可不是去当观光客,然后一回来,对全世界的小麦喊:我去过拉萨啦。”

“我就只是想赶赶时髦,浅薄吧。”

我笑笑,不想跟她争执。我用右手指指耳朵,说:“听,老黑人的小号吹得像雕塑,他喉咙就在你眼前三公分抖动,喉结一骨碌一骨碌的。”

“看见啦,”她懒洋洋说,“喉结尖尖的,苍白。”

那可不是老黑人的,是我的。我干咳两声,下意识用左手托住下巴,遮住那个尖尖的、苍白的东西。

她嘲弄地笑起来,嘴角向下拉。“紧张什么嘛,没人对那儿感兴趣的。对了,你开酒吧的钱筹齐了吗?”

“这不正在努力。”

“这么点工资恐怕还不够你自个儿开销吧。”

“我可是学生啊,家里得寄生活费给我呢。你想,我一个独子,父母虽不是什么官儿款儿,却也是吃皇粮,没其它负担的。”

“嗬,没想到你还是双薪,怪不得悠哉游哉。”

“不过嘛,”我用右手的手指轻敲着桌面,“好像还差很多呢。好在我只想弄个小小的,实在不行与别人合开也可以。”

“为什么不能在本地开。”

“说不清楚。是不是喜欢空气稀薄的地方?喜欢冰雪?但没想过到东北开呐。”

“边缘化的时空?”

我想了一想,点了点头。“哼,有道理。我说你该去当作家吧!”

我坐的方向面朝着门,门被推开了。一男一女手牵手走了进来,都穿着牛仔裤、体恤和运动鞋,头发染成浅栗色,两蓬秋风枯草。我急忙走过去,招呼雌雄二草。他们找到一个角落坐下,要两杯速溶咖啡。我到吧台去拿杯子,撕开包装袋,倒开水,在瓷盘上放6块方糖。然后我用一个黑色的塑料托盘,把它们送到桌子上,点点头,笑一笑,“请慢用。”

我倒了两杯水,又到芳芳那儿坐下,把一杯推给她。“白水,免费。”

她瞟了瞟枯草,说:“总算有了点人气。再坐几分钟,也该走啦。你不能离开?”

“肯定不能。八点以前就我一个人应付。”

“还说请你吃火锅的。”

“那当然是好事,”我说,“就当你的邀请是期货了?”

“行啊。”

这时,两蓬枯草碰在一起,旁若无人地亲嘴,咂吧有声。

“唉,他们真懂生活,”芳芳感叹,“饭前口腔清洗。”

“有时候,还有男女坐在角落里脱衣解带的,”我说,“有一晚,都他妈凌晨一点过了,还有人坐着不走。列侬唱N遍了,我也懒得管[奇qinkan.net书]。我打着呵欠去送啤酒,看见两人衣扣都松了,正紧紧抱在一起。那女的把头抬起,还白我一眼,害得我差点去厕所自渎。”

“你们男生不是爱说看得着、搞不着,心头如刀割吗!住在学生宿舍,也没法解决问题啊。到这儿来,虽说不能真刀真枪地干,却总可以耍完一个套路。”

“肉体无奈。”

“的确无奈啊,无奈得很咧!”

她叹一口气,低头打开皮包,拿出钱夹子。“多少钱?”

“30元。”

我到吧台把钱锁进抽屉,在本子上记下帐目。

她已站起来,肩上挎着包,右手提着香蕉。

“嗨,”她说,“忘了让你吃香蕉了。拿点儿去?”

我摆摆手,说:“不要了,我不喜欢吃这玩艺儿,软扒扒的,怎么,你喜欢吃?那么多,吃不完很快会坏的。”

“我可是香蕉鱼啊,”她说,“一顿要吃七十八根。”

我读过《逮香蕉鱼的最佳日子》,笑了,说:“吃得圆滚滚出不了洞,是有生命危险的呢。”

她把香蕉放在地板上,凑过来,身体离我只有10公分。她的眼睛盯着我,就像黑色的漩涡,要把我拉进她深深的未知的冰海深处。我使劲抬头,把双眼挣脱她的吸引,俯视她麦田一样的头顶。

“你说,”她眼神恍惚地问,“西摩干吗用手枪打自己的脑袋,他真的是顿悟了人生吗?”

我耸耸肩,说:“没什么,他只不过是不想活了。活腻了。就这样。”

她淡淡地笑笑,说:“他妈的!”

我一愣,随即反应过来,那是霍尔顿的口头禅。

“他妈的!”我高兴地说,并伸出手掌。

她击打了一下,就像我们已成为某个秘密社团的人一样。然后她拎起香蕉,走了。

“他妈的!”我倚靠在吧台上喃喃自语。

第一次到拉萨(1)

八郎学、梅子与喜马拉雅雪人

第一次到拉萨是一年前的事儿。那时,我在酒吧打了半年工,正值暑期,学生们走得差不多了,生意不好,就向老板请了假,到拉萨看看。

波音757稳稳地飞在一万米的高空,我坐在舷窗旁向外看,四川盆地被一层浓云所遮盖,看不到一丁点儿地上的景观。西行不久,在一片云海之上,赫然矗立起一壁高大的雪山,其中,最高的主峰宛如银色的金字塔,在阳光下发出刺目的闪光。它一定是海拔7556米的贡嘎山了。从这儿往西,整个地形高高抬升,高于云层之上,千山万壑,雪峰峥嵘。如此多和如此辽阔的高山地域令人难以想象。青藏高原,世界上最雄伟的地貌在机翼下延伸。我久久地注视着高大的雪山,直到双眼被强烈的反光所灼痛。

飞机上不停地播放着一组关于西藏的歌曲,当唱到“仙女般的空中小姐”的时候,我睁开闭目休息的双眼,寻觅着“仙女”。她们忙着分发饭盒、饮料什么的,模样儿当然出众,身材也不赖,如果可以同我耍朋友的话,我会十分高兴的。但“仙女”们价值不菲,好像喜欢阔绰的名男人。这样一来,就意味着一个大学留级生耍空姐的概率是很小的很小的,小到从月球上看到学院院长的阻生牙。但意淫却是通往理想国的捷径。我把那个丰满屁股的空姐同我不多的性体验结合起来,马上就想入非非了。真是不好意思。这不算是邪恶吧,正正经经想同她恋爱,没有半点儿非礼的因素在内的。可老是胡思乱想,也不是办法。反正不能再继续了。我从脚下的小包里摸出《麦田里的守望者》,翻开第一页看起来,看到霍尔顿骂他哥哥D·B是婊子,我笑起来,恢复了正常。这本书看过很多遍,从没读烦过。每一次读,都有过瘾的感觉。塞林格把书写到这个份儿上,怪不得隐居着不发表作品了。说这本小书是上个世纪最重要的文学作品之一,恐怕不会有人发杂音吧。也怪,诺贝尔文学奖好像总是不得要领,老是放过超一流的,经常在二流的圈子里混,自损声誉。不过,奖项本是某集团或某个人意志的产物,当不得真的。就同幼儿园的小朋友认为“还珠格格”是最牛逼的一个道理。你恐怕认为我是一大帮塞迷中的一员,我喜欢看,但仅此而已。用霍尔顿的语言来说,他妈的塞林格发表不发表他的混帐新作品关我屁事。

丰满屁股的空姐推着车过来了,她的皮肤很白,嘴唇也厚,很性感,围裙被高耸的乳房顶得紧绷绷的。她递过饭盒,眼神像烟头一样烫我一下,我一脸的烟灰。她问我是要果汁、可乐还是咖啡,我说要果汁,眼睛盯着她有着细软如芳草的汗毛的手臂,不敢直视她。太漂亮的女人总是令我窒息,仿佛大地流淌着波涛汹涌的肾上腺素。她白金戒指戴在食指上,没有结婚。一个假设:如果我是什么混帐CEO,就立马向她求婚,然后,“他娶了个女人不让她离开/现在她整天就待在那儿”。拉金所言。

对于她的背部我并不准备来一段罗伯一格里耶的描绘。但是,她的裙子的下摆,有一处一元硬币大小的灰褐色污渍,没有洗净。它像一个问题向我的眼球提出来。或许,那是她送完饭,累了,一屁股坐下,却不料椅子上滴了一滴酱油;或许,那是她月经来了,没来得及更换卫生巾,在飞机上升时,坐在椅子上留下来的。我在学校耍的第一个女朋友就是这样的,他妈的后来她跟了团委副书记成了特别进步的青年。我们坐在运动场边的看台上,一边摸摸搞搞,一边讨论怎样混毕业,她惊叫一声,站起来,牛仔裤上有了拇指大小的血迹。当然,如果我不想吃耳光或被别人扔下飞机,我最好还是别问她。

我打开锡箔纸饭盒,里面是一点儿米饭、青豆,和一只鸡腿,我狼吞虎咽干掉它,却只是吃了个三分之一饱,机票一千多,就舍不得花一元钱煮一堆饭把乘客撑死,显出小家子气。没再要,只把那杯果汁灌进去,权当填充料。揩了嘴,继续读塞林格,不好哈哈大笑,只是闷在肚子里手舞足蹈。阅读的快感,怕是不比做爱差吧,大多数人一辈子没有享受过,应该算是可怜虫了。

广播让乘客扣好安全带,说是贡嘎机场快到了。我向窗外望去,大地用纯净的黄色堆砌而成,同你的面孔仿佛只隔了三寸。地平线那儿很清晰地用白色勾勒而成,奇书-整理-提供下载不像内地一片灰濛濛。高原的肌理动人心魄地展现,像泰森的肩膀一样充满力量和野性。它的血管、肌肉、骨骼、肌腱、皮肤、毛孔、汗,生动起来,成为你愿意与之对话的那个人。

我穿一件黑色的李宁牌体恤,厚型的比利牛仔裤,脚蹬一双棕色的耐克登山鞋。当然,那个150升的奥索卡登山包里还有一件无名毛衣,一件李宁牌卡克,两条号称“猛龙”的内裤,一套棉毛衣棉毛裤,两双棉袜,雨伞,雨衣,感冒药品和维生素药丸,半条三五烟,手电筒,随身听,迪伦的CD,阿姆的CD,∪■的CD,一本《藏地牛皮书》,一本《金刚经说什么》,借的理光照相机,五卷柯达200胶卷。小的耐克挎包里有现金2000元,建行卡一张,身份证、学生证及边境证,普及本《麦田里的守望者》,电话本,圆珠笔数支,软面抄两本,还剩12只的三五烟,一把冒牌瑞士军刀。为新买的鞋子、登山包及其它杂物,我卖了手机。休闲是有钱人的体闲,就像品味也是有钱人的品味一样。妈的。

第一次到拉萨(2)

飞机停稳当后,我起来,从行李舱拿出背包,找出卡克穿上,背好包,跟在人流后慢慢走出机舱后门,两个空姐站在门旁。我盯着丰满屁股空姐的脸,希望她用眼球再烫我一次,顺便留下联系方式。当然,你猜对了,她根本就对我不屑一顾。她职业性点点头,说请慢走,双眼看着脚底那块绿惨惨的地毯。难道那破地毯都比我有趣?可能是这样。不得不说这对我不是一个打击。

三千多米的高度,对于生活在海拔几百米的人来说,就算是天上了。下了飞机,置身于瓦兰的天空下,真的觉得是在天上的。那种兰色既深邃又灿烂,从皮肤穿进穿出,仿佛肉体是一个透明的气囊。空气清冽,有一种奇怪的香味,绝对没有都市那股人气。不觉得缺氧。年轻呗。况且,事先已是作了准备的,跑子一个多月的步。一同来的有些人开始大声的赞美,好像不给他们一个高音喇叭和一套广播发射系统不行。以感叹词和形容词居多,其中,“太美啦!”是使用率最高的一个,当然,磨损率也大得吓人。我不太合群,不想同别人搭白,特别是到旅游区,独自一人,走走看看,吃吃喝喝,胡思乱想,蛮好。

上了大巴,一路向拉萨挺进。一泻如注的阳光照在路边广袤的褐黄色山地上,仿佛全世界的阳光和全世界的黄色山地都沉淀在这儿,质量很大的感觉。兰天像镜面斜倚在空旷的大地旁,有苍凉和寂廖的美。觉得人类应该给地球留点儿空间,到处是王府井、南京路、春熙路之类,也不太好玩儿,连撒野的地方也找不到,必得装得文明高雅,还要穿狗日的名牌,开口楼盘,闭口宝马。有时候,其实就只想拉野尿、撒野尿,很卑微的隐秘的愿望。哦,说到这儿,顺便补充一句,很希望能野合的。真的很想,像一只骆驼想念沙漠一样地想。

汽车沿雅鲁藏布江逆行。河谷宽阔,水流平缓。在江岸的滩涂之上,生长有杨树和柳树,树龄看起来很长,却并不高大。估计是高海拔的原因了。风光宁静冲淡,宛如大师行文。在我的身旁,坐着一位十七、八岁的青年吧——年纪有些吃不准——倾心注视着窗外的景色。他样子长得极为大方,脸色呈古铜色,穿着一件米色夹克,下面是紫红色的僧袍。刚才在飞机上,没看见他。当我们的目光碰在一起的时候,彼此点头微笑。他的牙齿白净光亮,令我羡慕不已。

路途中,有一座建在半山上的寺庙,碧兰的天、黄色的山、白色的寺庙、风中飞舞的彩色经幡,神秘而和谐。

“冲古寺!”青年对我说。

我感激地看他一眼,点点头。

事先查了《藏地牛皮书》和《西藏旅游指南》,一下车,就打了个的直奔八朗学旅馆,沿途建筑有些奇怪,既有好看的藏式民居,又有现代化的玻璃幕墙大厦。就我的趣味来讲,当然觉得外墙洁白、窗台上摆着鲜花的民居要漂亮得多。钢筋水泥加玻璃的火柴盒子,实在是不敢恭维,特别是位于拉萨。

八朗学旅馆在北京中路8号,号称是兄弟姐妹一家亲的背包族的窝,以价格便宜著称,到那儿一看,也不见有多少人,也许都出去了。是啊,如果来拉萨睡觉,也太奢侈。总台那儿有两个藏族姑娘,我说一声“扎西德勒”算是打了招呼,她们很热情,开口一个笑,问我要哪种房。我看了价牌,散铺25元,单人间50元,双人间60元,便宜。双人间当然不考虑,单人间只比散铺贵25元,那有什么可说的,当然是单人间啦。怕集体生活,就像怕流行性感冒,虽然最终也无所谓,但既然可以选择,又何必去同陌生人找话题呢。毕竟在大学也是租的房子个人住的。小姑娘带我去房间,在二层,外面有个走廊,房间很小,但还整洁。她提了一瓶开水给我,叫我有事随时招呼。我放下背包,拿出旅行杯,放了一些成都花茶,冲好,然后舒服地躺在床上,有一种疏离感,没回过神来。好像一觉醒来,布莱希特站在床边,说戏还没演完。

躺了一会儿,坐起来喝茶。热茶顺着食道冲进胃里,把暖意带给了心,又续水喝了一杯,通泰有如亚马逊河入海。这下感觉到很饿了。把小挎包整理了一下,拿出不重要的东西,把《牛皮书》揣进去,干饭。

阳光灿烂,不是那种温吞吞、绵兮兮、水乎乎的那种,而是很刚,很有质感,又透明又干脆。它照在身上热得很舒服,烤太阳的滋味出来了。由于是近视,没法戴墨镜,又没有准备卡在镜框上的黑镜片(节约钱),眼睛很眩。没法,只得眯起本来就眯的眼睛了。

信步走出旅馆,斜对面就是一家四川小吃,走进去坐下,迫不及待地点了青椒肉丝和蕃茄蛋汤,有蛋白质有蔬菜,完全是按指南多吃营养丰富的东西和新鲜蔬菜的要求来办。吃饭的人不多,已过了吃饭的时间。菜很快上来了,热腾腾的诱人。我甩开膀子吃起来,两大碗米饭连同两样菜,包括最后一滴汤,一扫而光,撑得极为舒服。在学校餐厅吃饭,也是这一类菜,应该说,无论味道还是品种,都强得多,身边还坐了十万个美女同学陪餐,但就他妈味同嚼蜡。

很爽地走出来,右手抚摸着肚皮,阳光下一站,却迷失了方向,不知道该怎么办,是奔布宫、大昭寺……还是其它什么地方,要去的地方太多,反而不知道去哪儿了。有点像布里丹的驴。先去买一张拉萨市极为详细的地图,这是比观光更为重要的。

第一次到拉萨(3)

回到旅馆,问藏族姑娘新华书店的方向,她们说大昭寺正对那条街就有。于是花200元押金租了个老式的自行车。无论世界任何一座城市(北美除外),这都是一个最好最省钱又最方便的交通工具了。

车没有调校好,前轮有一些扭,刹车也不太灵,不敢快骑,反正也没急事,慢慢蹬,感觉是一条鱼穿行在陌生的河道。街上人不少,背着包的旅游一族很抢眼。我不是背包族,也没有要做背包族的意思,虽然很羡慕他们。我身上就像有一种本能,老是要把我从扎堆的地方拉开。本来,像背包族一样,写个留言板,或交流一下,合得来一块儿玩儿,应该是不错的吧。但是……只好一个人行动了,孤独的感觉像云一样时隐时现。不管怎么样其实无所谓的,热闹也好,寂寥也好,总之,都是人的生活。

在大昭寺对面一条街,宇拓路,我找到了新华书店,买了一本西藏地图册及一张我认为已很详细的拉萨地图,又在旁边的小店买了一版7号电池,两卷卫生纸和一个一次性打火机。然后骑车瞎逛,从另一条路回旅馆。至于大昭寺、八廓街,那是要休整好后花整天功夫来阅读的。所有关于西藏的指南都声称,不能激烈运动,特别刚上来,要有适应的时间。我虽然没什么感觉,也不想匆忙行事,真的弄到头痛恶心,倒是件麻烦事。慢慢骑回旅馆,交还了自行车,付了十元钱,取回押金,回到房间看了半天地图。有些凉。对面三楼餐厅的露天咖啡厅还能晒太阳,于是拿上地图和《麦田里的守望者》,去烤一烤。

上面还坐了两拔人,一拔六七个,叽哩呱啦激烈争议,好像要租车到阿里;另一拔二男二女,一口京腔,好像要打道回府,可连着两天都没有飞北京的班机。我找了一个偏僻而阳光充足的位置,向笑嘻嘻的藏族姑娘要了一杯最便宜的咖啡,点上一支烟,研究起喜马拉雅山脉来。一口咖啡一口烟一座山峰,真是神仙过的日子。我是从西向东沿着喜马拉雅山脉旅行的,刚过了干城章嘉,一个声音问:“今天刚上来吧?”

一抬头,是一个剪着短头发穿一身阿迪运动装的姑娘,往她身后一看,那桌京腔片子已没了踪影,她是从那儿过来的。“是啊,刚到一会儿,”我说。

她是一个胖嘟嘟的姑娘,一定是肯德基或麦当劳吃得太多了。她很自然地坐在我对面。“怎么样,这个旅馆?”她问。

“刚住下。不错吧。是看了指南一类书找到的。”

“有点像大学宿舍呢。都是年轻人,背包族,一混一个熟。”

“哦,是吗,那当然。”当然什么?鬼才知道,我想。

“一个人?”

“一个人。”

“也没有约个伴儿。一般都是几人一起上来。”

“一个人自由度大一些,免去了商量和争议。”

“呆多久?”

“可能十来天吧,”我把抽到头的烟屁股灭在烟缸里。“你们要回去了吗?”

“是啊,这不,你说的麻烦出来了,他们想明天到成都,去玩九寨沟,我去过两次了,不想去,宁愿在拉萨再呆两天。”

他们朋友间的事,我不便多说什么,只能选择沉默。

“没有打搅你吧?”她问。

“没有,”我说,“本来就在这儿烤太阳发呆的,打搅什么。”

她拿起桌上的两本书,翻了一下,说:“还要往下面走吗?日喀则?阿里?那曲?或是林芝、山南?”

“恐怕不去了吧,没作好去的准备。就在拉萨和周边看一看就可以了。不是真正的背包一族或发烧友。”

“见你起劲地看地图。”

“在玩游戏呢!从喜马拉雅山西段到东段,数一数标在地图上的海拔8千米以上的山峰,叶公好龙而已,一辈子不会去爬的。”

这时,她的三个伙伴要外出,问她是否一起去。她说她不想去了,就在这儿坐一会儿,等他们回来一起吃晚饭。三个人的眼神怪怪地看着我,其中一个穿红色奥索卡夹衫的家伙,眼神里还有那么一点两点的火星在飞溅,仿佛砂轮打磨刀尖,一付什么东西被别人拿去了不还他一样。我很坦然地面对他们,宛如一潭深水。老实说,我对这胖姑娘也没什么兴趣,上拉萨来找艳遇,那我不如就在成都找得了,还更符合第100版萨缪尔森的《经济学原理》。三人有些不快地阴着脸下了楼。

“没什么,”她说,但她的表情也不是很舒坦的样子。“刚才有一点争执,他们要我一同走,而我叫他们先走。他们去买票了。”

“有一人是你男朋友?”我问。

“应该说是吧,”她似乎拿不太准,“反正经常在一起吃饭泡吧,也提到过同居婚嫁,但没认真想过。”

孤独的旅行者很容易和另一个孤独的旅行者沉溺在情感和肉体的泥淖里。即便只是一个夜晚的寂寞,他们也可能同素不相识的人在放纵中消费自己。她的男朋友清楚地知道这一点,因此他对她的怨恨比对我的怨恨多得多,他会认为她是有意如此。因此,他必须走,他就是想看她堕落。是这样吗?管他妈的。

我拿出那半包三五烟,却突然想起指南之类的告诫,少抽烟,犹豫了5秒钟,还是把烟叼到了嘴上。

“我叫梅子,你呢?”

第一次到拉萨(4)

“本本。”

“嗯,什么?”

“本本,本子的本,本本儿。”

“哦!”她笑一笑,转瞬即逝。“喜欢看那类小说?”她指了指《麦田里的守望者》。

听她的口气,好像塞林格和他那本小书也就是一破报纸的副刊水平,浴缸女尸,或公关小姐,或包二奶三奶的县团级贪官。

“读过?”我问她。

“没有,”她说,“听说过。好像是青春期反抗情绪和边缘人物的代表作。不太喜欢。”

“是这样。我倒是很喜欢读的。”

“每个人的阅读趣味不一样嘛。我不喜欢虚构类的作品,喜欢读传纪类的,比尔·盖茨、山姆·沃顿、亨利·福特之类,心理励志和时尚杂志也喜欢。喜欢有野心的东西。”

她恐怕要的是主流的东西,学以致用的东西,强者的东西。看她胖嘟嘟一付小姑娘样子,可能非常成熟。她有她的目标,那目标和这个社会的追求是完全一致的。那是极其现实主义的,有衡量标准的:职务高低、收入多少、住宅大小、汽车排量诸如此类。真的,只有不成熟的想入非非的青年或中年才会读塞林格之类,才能会意,才能在那些清泉中得到洗浴。

“唉”,我叹口气,“真是不好意思,我始终喜欢胡思乱想,因此也喜欢胡思乱想的东西。”

“谁都会啊,”她宽容地表示理解,“我还想不要氧气登上珠峰,把五星红旗插在上面呢。”

我吓一跳,就像猛然间和一个英雄撞了个满怀,“北大或清华的吧?”我问。

“北大。刚毕业。”

不出所料,这种雄心壮志,把自己看作栋梁的高人一等的想法,大名牌学校的标准配制。

“打算去美国?”

“不去!”她说,“出去几年,机会都没有了。作为学校和地方交流人才的计划,准备到北京市政府去。那儿可以大展宏图的。”

在以前,上世纪八十年代,这叫“第三梯队”,九十年代,叫“跨世纪人才”,现在没有什么统一的称呼吧?反正就是给学生会、团委的领导同学们一个升官发财的机会。真是,八朗学一定有不少积极要求进步的青年背包客呢,她干吗,找到一个看霍尔顿的留级生混时间呢。我从来对主动找我的女生特别客气,因为没几个人会主动找我,所以,就算把沥青浇到后背拔羽毛,我也不会没礼貌的。有点虚伪,我承认。还有点贪色,这也是真的。那怕她长得比张柏芝差了70个百分点。

“哦,你可能没听说,”我不想和她谈她在团委是什么了不起的干部以及校领导是多么喜欢她之类。“我在飞机上听一位日喀则的干部说,前天在定日县附近的山上,发现了一群喜马拉雅雪人,高两米多,身上有丝绒白浓毛,但屁股上围着兽皮,当地宣传旅游部门已拍了照片,正报请国务院和林业部,准备活捉一两只呢。”真的有倒他妈的好了。

“不会吧,”她一脸狐疑,“这些类似的消息早就有过报道,但迄今没有实证。空穴来风!”

“这次不一样,”我说,“这名干部前天就在北京开会,给国务院和林业部的报告是他起草递交的。主管的一名姓王的副部长还请他在王府饭店吃了一顿饭。”有姓王的副部长吗?不知道。反正抬一名付部级的领导压压她,如果不行,只好弄个更大的了。

“不会吧,”她口气软了下来,“不过,底下的人如果没有十分的把握,也不敢同国务院林业部开玩笑啊。”

哦,他们当然不敢!

“好像已让中科院和卫生部组成了专家小组,大约后天就飞拉萨。”

“真捉到一个,不是成了轰动世界的消息了。”

“那还用说!”我起劲地说,“就像发现火星上住着另一个施瓦辛格一样。”

“要不这样,”她若有所思地说,“本来打算去珠峰的,他们几个要去九寨。干脆我们结伴去定日,一举两得。看了雪人看珠峰。太好了!”她笑起来。

我眼前一片雾水,似乎一瞬间在自己的客厅里跌进了贝加尔湖。看了雪人看珠峰,我不是下个套夹住了自己的脚吗。当然,只好不开玩笑地回答了,“时间恐怕安排不过来呢,老实说,来拉萨不全是为了观光旅游的。”

“还有其它事?”

“也不能算正经事。喝酒,喝遍拉萨的酒吧。”

“怪了,跑到拉萨来泡吧。这里可不是随意喝酒的地方,海拔那么高。”

“自己想在拉萨开个小酒吧。”

“一时心血来潮吧?看你的样子,也就是刚毕业的大学生。”

“还没啦。留级。与你们北大的主流生活隔着一道银河吧。”

“有一点儿。我想一个人应该在最能发挥他潜力的地方发展。开小酒吧,当然这是你个人的事儿——能有发展前途吗。”

我笑了,说:“不过是想找一个自己不讨厌的维持生计的事做而已。”

“维持生计,应该是很容易的呀!”

“对很多人来说,的确很容易,几乎像呼吸一样容易。可我真的觉得不容易,觉得很难,虽然说起来只是二十岁的毛头小伙子。是不是有什么先天呼吸缺失综合症之类。比如。”

“看不出来。觉得你忒悠闲忒潇洒,一个人晃荡。”

第一次到拉萨(5)

“只是把焦虑掩藏得好罢了。”

“那又何必呢。”

“很个人的东西嘛,没必要拿出来。”

“这不是在拿吗?”

“是在老实地交谈。”

她嘿嘿笑了,牙齿极整齐极洁白,几乎就像牙科诊所的美牙模型。会不会是弄的烤瓷牙呢?当然不会笨到要问她了。

“你呀,”她说,“这都算老实的话,那天下就没有不老实的了。”

我也哑然失笑,说,“真的是老老实实地交谈的,却落得个大奸大滑。哼,虽然人不帅,却也长得质朴本份的呀,怎么会是这个印象。”

这时,有四五个出去游玩的背包族高声喧哗着走了上来,一个姑娘看见梅子,向她招手,大声说:“梅子,没出去呀,快来看我买的什么好东西!”

梅子对我笑笑,说:“购物癖。我去看她又弄了什么了。”一溜风跟着那一帮进了餐厅。

太阳落下了房顶,咖啡早已喝干,喜马拉雅山没走完,霍尔顿骂骂咧咧骂到一半,我也该回房间躺一会儿了。床边没电源,我把电池上进随身听,耳朵便进入迪伦的六十年代。老实说,听不全他的歌词是一个大损失,就像不能很好地读喜欢的作家的原文。即便如此,也没有发奋背词典和解决状语从句的打算。听着“像一块滚石”和“重访61号公路”,想起迪克斯坦描绘的迪伦巡唱的盛况,真有被暴雨骤然浇透的感觉。今夕何夕,昔日何日,拉萨纽约,一片混乱,十分舒服。

据指南称,对面那家四川小吃在吃饭时十分拥挤,很多AA制,因此,等到有些晚了,才去吃的饭。吃完了有些疲倦,酒吧就不想去了。有的人到拉萨来,要两三天才能适应,平时吃惯了氧气,克扣一点就受不了。我基本是正常的吧,只是比下面容易累。散铺房间很热闹,咖啡厅也还有人坐。八朗学设有公共浴室,我收拾了一下,把毛巾香皂洗发液牙刷牙膏装进一个塑料袋,把干净内裤装进另一个塑料袋,去洗澡。衣服裤子是坐飞机前才换过的,没必要换。浴室很小,有些局促,还算干净。热水不错,温度很高,在篷头下闭目淋浴,觉得是在烫猪。重点洗了头脸、胯下和双腿,就着水漱了口,洗了内裤。清清爽爽地回到房间。

躺在床上无所事事,睡觉又太早,正好把看了一半的《麦田里的守望者》解决掉。因为读过几次,看得颇快,不到一个半小时就看完了。扔下书本,心里空空荡荡的,整个房间都回响着自己的心跳,那么强烈,几乎让我怀疑是不是心脏要破裂了。破裂倒好。问题是破裂的好像是我的生活,而不是心。艾略特几十年前就写道:我们是空心人。几十年后,我们还是空心人。躯壳里面装不下东西,也没有什么好装的。盖茨先生给我们装了视窗,所以,我们都是被编程安排好了的,人生是版本升级,爱情是做爱十八招或三十六式。你几乎逃不出去,病毒,补丁,垃圾,废话,没有空间,下载,复制,死机。这可不是他妈什么青春期的忧郁,那是浪漫;我则是无聊,比一千万张空白光盘放在CD机里面读还要无聊。我是哲学上悲观,而现实上乐观。和两三个女同学调情,我同别人一样兴奋,一样流口水;和一万个女同学调情,我自己觉得世界照旧悲惨凄凉;和零个女同学调情,我不会可怜兮兮,而会享受自由。不太清楚其他20岁的家伙的想法,与自己没有关系的事,又何必去管它呢,怎么样也是别人的私事。有时还真想像霍尔顿他爸塞林格一样遁世,要出的时候出,要入的时候又入一下。冷眼看尘世。当然,类似我这种不成熟的混帐还是当个假隐士为好,免得看见一个美女或一箱人民币又想要又怕坏了清名的尴尬。凡事都不必太认真的,包括遁世。

有些口渴,但茶已冰凉,出去倒了,又泡了一杯新的。茶叶买的是马上就过期的碧飘,大减价。平时没喝这么好,只是蟹目香珠,禁得住泡,喝个四五次茶味还足。好茶叶留给名士喝,白开水让给CEO。我喝了一口减价碧飘,花味太重,但热乎乎挺舒服,抱起不锈钢茶杯,趁茶水还烫嘴,几大口灌下去。续上,从包里拿出《金刚经说什么》,躺在床上翻。心绪不定,似想非想,翻了几页,不知所云。佛经本就深奥,全神贯注未必能体悟一星半点,何况三心二意。

有人敲门,以为是笑咪咪的藏族服务员“普姆”,打开一看,是干部同学梅子,但也是笑咪咪的。

“一个人在屋里,不怕闷死,别人都在斗地主吹牛啊!”

“不是很容易同别人混熟的那类人”我说,“不知道该找个什么话题同别人说。”

“哪里需要刻意找话题呢,随便说就行了,不说,只打牌也无所谓。”

“问题是我就不会打牌。”

“既然那么爱看书,干脆考研算了。”

“哦,那可是我最感到害怕的事儿,就像怕喝胶水一样。”

“你呀,怎么老是把后脑勺对着别人。”

“哪是对人有诚意啊,对人放心,没把别人当坏人哟。”

她叹了一口气,怪怪地盯我一眼,说:“可以喝口水吗?”

“不怕得传染病啊?”我说,“不过,两对半是阴性的。”

她端起茶杯,喝了两口,又拿起《金刚经说什么》,看了一下书名,丢下去。“茶不错,四川花茶真的很香的。到拉萨来看佛经,也算得上是很别致的啊。”

第一次到拉萨(6)

我从侧面看她的脸,皮肤白净,有点胖的缘故吧,显得水灵灵的。她的耳朵长得不错,轮郭圆滑,线条流畅,耳廓和耳垂都丰满,虽然不是村上春树所谓的“摧枯拉朽”,却也蛮漂亮的,称得上“一往无前”。

“坐床还是木椅?”我问,“不是为了追求别致的,我今天反正没看懂。”

“那又是为了什么?”她问,在木椅上坐下,左手搭在椅背上,侧着身子面向我。

我一屁股坐在床上,把厚厚的被子拉过来垫背,向后一靠,双手舒服地抱着脑袋。“来之前,想了半天,总得带两本书混日子呀。《麦田》书小,我又喜欢读,算是一本。另一本原来选了教科书的,因为要补考。可一转念,如果到拉萨,还是和补考纠缠,不如不走。选《金刚经》嘛,一是我本来对佛学有一点儿兴趣,二是我不怎么读得懂,不懂就耐看,耐看就能混时间。但没想到读这类书是需要清净的心的,上来,心境不免动荡,看的是字,意义却一片空白,宛如翻无字之经。”

她看着桌上的随身听,说:“我也带了一个,你带的什么CD?”

“老掉牙的和变态的,迪伦,∪■,埃米纳姆。”

“不喜欢!”她厌烦地摆着右手,“不喜欢摇滚和饶舌。这次到西藏,我可专门卖了些相关的CD,阿姐鼓、韩红,还有一碟好像是什么旺姆吧。挺不错,觉得和这儿的风光人情挺般配的。”

藏歌和藏族风味的音乐这几年很流行。我在成都经常听到音像店在放,但没有完整听过。不知道有没有纯粹的民间歌曲,如有,我也许会买一张听听。民间的东西比文人或音乐人加工出来的东西更棒。

“好在我不是谁的发烧友,”我说,“你随便怎么贬低迪伦之类,我也不会跟你急。只是,照听不误。各听各,新生活。不过没电源插座,用电池听,有点招架不住。”

“是啊,我们散铺就更不用说了。手机充电倒可以排队,可不能抱着随身听窝在房间角落里听呀。”

“怎么不可以,边听边扭屁股呀。”

“这种好事儿,比较适合你们后进同学去煅炼。”

“有道理。”

“怎么样,看喜马拉雅雪人的事儿,本来就在拉萨,我可不愿放弃这种千载难逢的机会的。”

天,她不说起,我倒把喜马拉雅雪人给忘了。喜马拉雅雪人,我觉得我就是,奔走在雪山之间,吃什么鬼才知道,咿哩哇啦自己独语,把全世界都看成是手掌中的积雪和围着光腚的兽皮。

“哦,雪人,”我说,“等到官方发布了消息,我们再去,好吗?”等到发布消息的那一天,也许是十几年后,她丈夫在外面耍情妇,她儿子期末考试统统不及格,她的秘书通知她下午有个重要会议,她烦恼着呢,这个梅子。要么,正式消息再过五百年都没有发布,因为,没他妈什么喜马拉雅雪人,没有。

“他们三人都买了明天飞成都的机票,我还得等两天。要不这样,这两天咱俩搭伴游玩儿,我会给你当一个优秀而又免费的向导,吃饭AA制。”她说。

“我这个人可乏味得很呀”,我提醒她,“你干吗不跟其他你已熟悉的背包族一块玩呢,比如,那个什么购物癖一伙。”

“嗨,正因为别人是一伙,我插进去不好嘛。你是落单的,我也正巧落单,这不正合适!别担心,不会给你弄成团组织活动的。我知道,像你这种玩儿性格的同学,最讨厌我们这类走红道的人。可这是在拉萨玩儿呀,本本同学。”

我急忙辩白:“我可没讨厌你呀,我也不是玩儿性格。”连自己听起来都苍白,轻飘飘不可信。又说:“其实你说的是对的。是在玩儿性格,也确实不同走红道的同学来往的。好吧,一起玩儿,你烦我了就自个儿走。”

她打了一个响指,意思可能是她搞定了我,说:“这才像个男同学,虽然在我眼里是后进的。”

我只能苦笑,败给了她。

她得意地站起来,斗地主去了。

我上了厕所,把门关上,熄灯,脱衣服钻进了被子。

大醉的赤条条的染发女(1)

芳芳没有给我留下电话号码和任何其它联系方式,连续几天,我上班的时候,站在吧台心不在焉,总是盯着玻璃墙外,盼望着她像“香蕉鱼”一样游过来,嘴唇还吐着气泡。游来游去的鱼不少,其中不乏美人鱼,可就是没有那个“他妈的”。你知道,我当时的模样比害恋爱病的肥皂剧男主人公还要愚蠢一亿倍,这让我悲哀地认识到,能刺穿其他傻男子甲胄的女色同样可以轻易地洞穿我。我几乎把我开除了。

从第五天起,我不再看窗外想芳芳。我从学校的图书馆借了一本《荒诞派戏剧集》,把额头放在吧台上,书摊在双膝,读贝克特那些无意义的意味深长的废话。偶尔抬起头来,看空空如也的店堂是否有了悄悄溜进来的顾客。这时,就有一种奇怪的不谋而合的象征氛围,似乎,我阅读《等待戈多》是因为我把芳芳作为了戈多。事实上,她的印象已逐渐模糊不清,我甚至怀疑那天下午的谈话是一场梦,是我的孤僻和幻想气质催生来出的,很有可能。

接下来,我全神贯注查阅图书馆有关装修的书,我止不住地要给我理想中的拉萨洒吧设计出一种怪异风格。在我的想象中,它像一间不大的混乱的书房,到处都是书籍和纸张,提供我所能提供的书籍(当然是我自己喜欢的)。从塞林格、贝克特、拉金到《金刚经》、《五十奥义书》。当然,如果可能搞到,还应当摆几本《花花公子》、《阁楼》及《龙虎豹》之类。CD也是乱放的,可以根据客人的需要依次播放。自然也是我自己喜欢的,主要以摇滚为主,尽量包括鲍勃·迪伦、甲壳虫和大嘴贾格尔的精品,少不了埃米纳姆。其它的嘛,什么大门、平克·佛洛伊德、∪■、空气供给、涅槃,诸如此类。酒吧色调以木本质为主,光线以基本适合看书为标准。中央是一张长方形的大桌子,桌边是木椅,有点像大学图书馆那种。四周靠墙是方形小桌,同样是木椅。天花板和墙面用带疤痕的墙板装饰。天花板的墙板留缝,灯光从条状缝隙中溢出,用白炽灯光。墙面上当然必须要装饰,音像店有卖招贴的,甲壳虫,沃霍尔的梦露,革命家切,猜火车,低俗小说和千与千寻。不要太多。地上用黑色的石砖突出其凸凹不平的质感。之所以没用藏式风格是因为完全不懂。不是美术装饰方面的专家,也没有自诩不凡的贵族式的品味,反正想是自己出钱,恶俗就恶俗吧。

话虽如此,却仍是不断地查阅,希望弄出一个被雅士们称为“高雅”的酒吧。人就是那么热爱虚荣,特别是涉及到他喜欢的东西,没办法摆脱的,只是程度深浅不一而已。

去图书馆次数多了,逐渐和艺术阅览室一个馆员熟悉起来,她可能是一位三十来岁的老姑娘,缺乏少妇那种骚乎乎的容光焕发。大概是在灰溜溜的图书馆工作的缘故,她从面色到衣着,也是灰灰的,老是无精打采的样子,反正病恹恹的不讨人喜欢。没见过博尔赫斯和拉金是如何借书的,他们在图书馆混了一辈子,也是这样,仿佛出土的文物?

她以为我是才成立的艺术学院的,还说我有艺术气质。我使劲点头,差点儿没笑出来。不过,她替我找书也算卖力,那些画册是不允许带走的,但我可以带走,可以逾期。妈的,仿佛她是我的情人似的。我已经是个灰扑扑的人了,我可不愿再找个灰扑扑的阿姨牵着手逛商场,那可是要命的事。一想到那样的情景,我的胃里就仿佛装进了一千头肥猪熬成的油脂。你可能不知道,这对我算是个沉重的打击,好像我已经跨越式地步入令人恶心的中年恋爱阶段。

她那画得怪里怪气的眼圈总是圈在我的鼻子上(可我的鼻子长的实在是一般得很,说不定还有几根粗鄙的鼻毛伸出来)。“是要搞设计大赛吧”,她问。

“可不,听说贝聿铭还要来当评委呢,”我回答。

“他要来了,那你得奖了岂不是扬名海外了”。

“不一定能得的”。

“哦不,一定会得!你的水平我知道”。

“头奖的奖金是三万美元”。那可不是小数目啊,我本来想吹嘘是十万美元的。

“啧啧,你们有本事儿的人就是不一样”。

“哪里哪里”。我得溜了。

“怎么样,晚上有空,去吃麻辣烫”。

“咳,真不凑巧”,我急忙寻找必不能去的理由,“我爸爸今晚到。你知道,老爸来了,不去不行的,生活费在他手里攥着。”

抱了一本大书就赶忙撤退,就像伊拉克共和国卫队遇见了蛮横的美国第三机步师。反正一整个事儿怪怪的,既可笑又令人不舒服。当然,如果馆员年轻漂亮,就另当别论了。嘿嘿,有点恶俗。

由于讨厌集体生活,我从去年出来打工以后,就租了房。那是一片很旧的居民楼,灰红色的外墙。在学校的边上,一室一厅,带厨房和厕所,月租费300元,咬牙租下,给自己创造一个自由的空间。在动物王国里,动物们都各有自己的活动地域,撒尿界定,容不得同类骚扰的。那又何况是人呢。

屋主人在房里留下了几件七十年代的破家俱。一张木板床,一个三门大立柜,一张坐垫坐得像薄饼的烂沙发,一张花里胡哨的折叠餐桌和四把大方凳。我买了一个二手的18寸长虹彩电,一个步步高VCD机,一个松下迷你型CD机,在学习工作之余,用健康向上的文娱节目充实自己多彩多姿的幸福生活。几乎每晚,都是半夜12点钟才回,有时脸都懒得洗。好在逃课已成习惯,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上午上课这回事儿。因此,晚上损失的瞌睡,上午是可以补的,还节约了早饭钱。最近查资料,才明白这所大学竟也是书声朗朗的,恍如隔世。

大醉的赤条条的染发女(2)

我把我那破烂不堪的自行车停在楼道里,用链子锁锁了,从挂蓝里取出那本又厚又重的《餐饮店铺装饰大全》,爬上暗暗的窄窄的楼梯,回到了三楼的家。早上起来,连水都没喝上一口,口渴难耐。打了半壶水,把天燃气开得最大,倒了昨日的茶,放了些蟹目香珠。不一会儿,水开了,冲了茶,把其余的掺进一个5磅的铁壳暧水瓶,这才坐在破垫子上,点燃一支烟,翻翻书。

这本大全有一个专章是讲酒吧装修的,蓝调、红调,迪吧、清吧,从灯光到音响,从酒具到桌椅,无不追求高档完美。漂亮、舒服,可惜只能鉴赏,没有实际意义。我再笨也明白一个道理,所谓的高雅品味之类,是钱的同义词。不过,用金钱堆出来的东西就是他妈的赏心悦目,不承认不行。我一面喝茶抽烟,一面翻书,一面修正我的拉萨酒吧的腹稿。

中午到了,方便面还有几袋,但吃腻了,学校的饭卡上倒是还有些钱,干脆到学校吃,还免了洗碗的麻烦。骑车,到离我最近的学生第三餐厅,人还不很多,最后一节课还没下吧。我拿起托盘和一双筷子,在一溜排开的柜台那儿要了一碗米饭,一份木耳炒肉,一份冬瓜汤,刷了卡,端在一个角落里,坐下吃。正埋头吃饭,对面坐下一人,抬头一看,妈的,是原来班上的同学幺鸡,一张脸铲车似的,下巴比额头突出,一付厚嘴皮。据他同寝室的同学讲,他在洗手间手淫——我们习惯称之为“打手虫”——连人都打得昏死过去,真可以申报吉尼斯世界纪录了。这个杂种还有啃手指甲的习惯,一想到他腌脏手指甲里面还残留着他自己的排泄物,我就恶心得要死。可是这个杂种颇得老师好感,因为特别听话,那个教经济学原理的老姆姆几乎都要把他楼进怀里叫亲儿子了。

“哇,是你,本本儿”。他大吃一惊的样子。

大吃一惊的应该是我,杂种幺鸡。“哇,幺鸡,是你。我还以为是哪个女同学呢”。

他那厚嘴皮油翻翻的,一看,要了两份咸烧白,饿鬼。饿鬼说:“怎么样,下去和小家伙处?”随即,又神秘兮兮地说:“喂,你那新班上有一个女同学,好像叫虹,劲爆身材,还浪得很呢!”

“妈的”,我说,“这些好事情还是让给你杂种算了”。

他垂头丧气地说:“我去试过,她好像对我没兴趣,我也算是学院里的名人嘛,真不明白”。

我心里想,那个虹看上你才是怪事儿,就像他妈的潘金莲和武大郎生死恋一样怪。鬼才会喜欢你这个脏兮兮的杂种。“你他妈方式没对”,我说“是不是又用的你老招式,说你们学生会差一名干部,而你看上了她。喂,这太他妈古老了,像商朝一样古老。要我告诉怎么办吗?”

“不过,你小子还挺有女人缘的,说吧”。他使劲吃着大肥肉。

“你得跟她说,我想操你,马上,现在。”

“什么”,他抖了一下,几乎把筷子丢在太平洋。“你想叫我挨耳光呀,好不容易混到学院学生会副主席,校学生会宣传部副部长的,想害我呀!”

我差点儿没一嘴的饭喷到他的脸上,“你不知道,现在的女同学,开放得比你想像的要大十万倍。你直接了当说想操她,她会认为你酷得毙,再加上,你不是说她浪吗,她会迷得当着校www奇Qisuu书com网长的面扒你脏兮兮的内裤。”

“你他妈开玩笑吧。”他说,但他动了心。

“随你杂种怎么想”,我说,“我反正就这么干的”。我没这么下流地干过。你就等着那姑娘抽你的臭脸吧,杂种幺鸡!要么,滚回你那脏被窝里手淫致死。我心里乐滋滋地想。

他贼头鼠脑地四面瞅瞅,他就这样,不断地观察环境,好变换出相应的颜色来。你别以为幺鸡是个脓包,以后,说不定是个人物呢,会经常出现在报纸电视上,一付趾高气扬的样子。不过,我可以打赌,他背地里照旧会啃他那脏指甲,一辈子不用指甲剪。当然,那个时候,手虫是不必打了,自有不少漂亮女人排队跟他上床。你想,如果他手上的牌不是什么学院学生会文体部工作人员之类丢人现眼的花色,而是某局副局长或某大热地皮或某大型工程这类大鬼小鬼,我尚未谋面的同班同学虹会拒绝他吗?

幺鸡吞一下口饭,说:“你知不知道,你的情敌留校当了学工部副部长,今后前途无量啊。”

“还不是跟你一样,”我说,“都她妈走红道的杂种。”

他笑得一脸灿烂,说:“嬉嬉可是出落得越发丰满美丽了。”

嬉嬉是我一年级耍的女朋友,同班同学,后来被读硕士学位的团委副书记“青春焕发”地勾引走了,就这么回事儿。

我说:“那当然,正常的性生活可以使一个姑娘更丰满和诱人的。”

“别一脸妒火攻心的样子嘛!”他不怀好意地说。

“为什么不,毕竟漂亮姑娘是可以引起生理发应的,何况还与她零距离过的,不妒火攻心才他妈怪了。”

我想起图书馆那个黑眼圈,觉得和幺鸡的厚嘴皮很配。我说:“我听一个老乡讲,图书馆艺术阅览室有个美女馆员,波大无脑,特别喜欢跟男同学上床,只要晚上吃一顿麻辣烫,当晚就可以睡一通霄。怎么样,总比自摸痛快十万倍吧。”

“怪不得你不上进,”他笑笑,“心思全用在这上面了。真有这事?我在图书馆怎么没见过什么美女馆员呢。”

大醉的赤条条的染发女(3)

“你他妈装疯也要在专业里面去装啊,怎么会上那儿。”

“嗯,抽时间去侦查一下再说。”

一想到幺鸡和黑眼圈在一起,我就乐不可支;一想到幺鸡的大翻嘴皮吐出爱的呓语,黑眼圈的鱼眼睛飞出情的火花,我就笑得几乎要背了气。唉,我这个人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能给自己找乐子,所以,没什么事可以把找打倒在灰尘里的,因为我觉得灰尘也有可以乐的地方。

“有什么事,如果可以帮忙,给我打个招呼。”幺鸡说。

突然,他火烧屁股似的跳起来向外看,接着忙忙地对我说:“李副校长。喂,帮帮忙。”他指一下他落下的盘和碗,急匆匆跑出去。可以想象他的笑容有多么甜蜜,几乎像蜜蜂的屁股一样甜蜜。

我端起两个托盘,穿过已是人满为患的餐厅,到门口把托盘放在整理桌上,慢吞吞走了。

我是下午两点钟到的酒吧,替换那个斗鸡眼。斗鸡眼是一个什么财会中专毕业的,学的是国际贸易,英语嘛,可以说Good morning和Good bye,现在不得已,到这等小店干进口的生意。他是上午十点上班,下午两点下班,晚上八点再来,再加上一个姑娘黑妹,我们一块儿上,直到打烊。

贝克特和龙奈斯库都读完了,不知道看什么好,于是揣上一本《藏传佛教》,一年级时买的,一直未看。既然打算要在拉萨开酒吧,学习一点藏传佛教的知识还是很有必要的。酒吧被斗鸡眼拾掇得干干净净,我唯一要做的就是放上一张CD,然后埋头读书,作好守寡的准备。

我们三人,我就不说了,斗鸡眼,喜欢听阿杜和张学友,黑妹喜欢听邓丽君和蔡琴,反正放CD的抽屉里尽是三人的碟,老板倒乐得省了一笔开销。今天上午和黑眼圈打交道,中午和幺鸡共进午餐,真够烦的,不想听摇滚。便把蔡阿姨翻出来听,然后泡一杯茶,坐在靠玻璃墙的座位上读书,感叹“整整的一生,是多么地长啊。”

《藏传佛教》其实就是西藏的历史,宗教内容不太多,也看不太懂。反正晓得了宁玛派、萨伽派、噶当派、噶举派,也晓得了宗喀巴大师的宗教改革与格鲁派的发展,以及黄教六大寺——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扎什伦布寺、塔尔寺和拉卜楞寺。佛学古奥难懂,我这等凡人就不必去深研了吧。

翻完书,才三点过,不知道该怎么混时间了。

正在发愁中,一个瘦削的青年推门进来,像一张纸卡在门缝中一样,他先探头四下张望,确定没有他不喜欢的什么东西以后,才翩翩进来。真的是翩翩,仿佛白蝴蝶,一点儿没夸张。我心想这个狗娘养的是不是还在学走路呢。

我当然是急忙站起来,走到吧台那儿,生意来了嘛。

“有小百威吗?”他问,其实他长得还有些俊朗,有点像那个日本的什么——名字忘了——反正是影星。

“当然!”没小百威这儿还是酒吧吗。

“半打”。他说完,走到我刚才坐的那桌的对面坐下,背对大门。

我想他可能是要在这儿等朋友,一块儿干点儿下午酒。我把六瓶小百威和一只怀子送过去,问:“开几瓶?”

“全部!”他说。

我把六瓶酒全开了,把瓶盖收在托盘里,回吧台那儿,倒入垃圾桶。

他用左手侧着杯子,把酒倒进去,这样就不会浮一层泡沫。他掏出烟来抽,一边喝,一边抽,一边看外面闹哄哄的街道。

我退出蔡阿姨的碟子,换上迪伦。一个男性顾客,怕不喜欢阿姨的情歌的。不过,声音一般都开得很小,只能当作背景音乐来听。我看他抽烟嗓子眼儿痒,也摸出我的三五,来一支。突然想起还没问客人要不要冰块的,于是朝他喊:“要冰块吗?”

他扭过头来,一笑,说:“不要!”然后一口一口喝他的酒。

过了一会儿,他开始翻看我落在桌上的那本书了,像他妈的一个雕塑,除了灌酒的时候,右手动一下。

我无所事事,便在吧台下面翻斗鸡眼和黑妹的书,有什么《侠客行》、《健康快车》、《读者》、《青年文摘》、《时尚》、《希望》,诸如此类,连翻开的兴趣也没有。可他妈总得翻呀,随便抽出一本时尚类的,翻到中间,一读,是一个穿阿曼尼的男人,看的是实验剧,玩的是古董字画,谈的是流行色,抱的是毛绒熊……真要把我的眼珠子笑出来满地打滚,婊子养的,集中了全世界最假模假式的全部行头,仿佛你到了《猜火车》里面那间“全苏格兰最脏的厕所”,一亿堆臭哄哄的粪便,什么时尚男人,“屎霸”。

偶尔瞟一眼雕塑,在他没端洒喝的时候,他就那么静静地坐着,躬身向前,看我那本书。这场景实在有趣,两个人都他妈的一动不动,懒心淡肠的样子,连对话也精简到了几乎是说哑语的程度。我最烦男人是碎嘴子,叫什么名字,家住那儿,父亲可好,母亲可好,母亲的母亲也是母亲,父亲的父亲也是父亲,人是人他妈生的,虫是虫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你妈叫什么名字……连妖精都要被说死,况人乎?

有点打瞌睡,摆摆头,喝两口比较浓的茶,闭目养神,专心听鲍勃·迪伦。我小时候,大约小学五年级吧,口琴也吹得不错的,现在没人玩这个了。他们玩钢琴几级,小提琴几级,一夜之间都资产阶级了,知识分子了。

大醉的赤条条的染发女(4)

“买单。”一个声音传过来。

我睁开眼,雕塑就在我面前,妈的神不知鬼不觉吓我一跳。

“六十。”我说。

他从西裤里掏出皮夹子,数了一张50和一张10元的给我,他西装搭在肩上,灰色衬衫上没结领带,脸像来时一样苍白。一会儿干掉六瓶酒,声色全无,佩服佩服。

“喜欢迪伦?”他问。

我点点头。

他也点点头,然后又是他妈的翩翩而去,像洛威尔写桑塔亚那一样,“纸一样薄”。

我挺喜欢他,这个狗娘养的杂种。但我没想到我们以后会成为朋友。

黑妹晚来了半个小时,我和斗鸡眼都忙得差不多了,她才姗姗来迟。黑妹其实蛮好看的,圆脸大眼,皮肤较黑,所以叫黑妹。

“不好意思哦,二条,”她见了我先撒娇,然后你就软下来,会来事儿的姑娘都这样。

“黑皮肤,你来忙一会儿,我可要喝一口茶了,”我说。她叫我“二条”,不知典出何故,我不打麻将的,我一般叫他“黑皮肤”,偶尔叫“黑妹”。

晚上人多,反正座位坐满了,除了大学生外,还有跑到大学旁寻找性机会的小青年、青年和中年——性机会主义者。其中,不乏开着宝马、奥迪的青毛头。我就一直纳闷,就是你运气特别好吧,一天拣一个皮包,也他妈要忙乎一阵子的,年纪和我差不多,前两年还在高中被斥为笨蛋,而今个个跟百万富翁似的。是不是他们家的自来水管流出的不是水,而是人民币呢。不过流出的是美金也不关我的事儿,只是有点儿好奇。我一向对政治、经济、贪官、奸商、高干子弟没有兴趣的,因为两个字就他妈解释完了一切,权和钱。我和这两个游戏都沾不上边。根据斗鸡眼的要求,音乐放的是阿杜,但他的歌喉完全淹没在高谈阔论和喁喁低语之中,好像他只是参与交谈的一个酒客。客人们喝咖啡,或啤酒,或红酒,或外国酒,男女比例大致相等,符合雌雄搭配的生物学的条件,未出现比例失调现象。酒吧的三个排风扇已全部运作,但室内空气仍不能恭维,那是一百杯各种酒、50支各种烟、体味、屁和狐臭混合成的鸡尾酒。当然,我也加入到这个行列之中,我坐在吧台靠边的一张椅子上,喝茶抽烟,看坐在吧凳上玩儿骰子的一对男女。那女的肯定是学生,只是我没在食堂里碰见过;男的不好说,平头,衣服似乎很高档,可能是社会人士,性机会主义者。其实没什么大不了,不过是市场这只无形之手的另类供需关系而已。

黑妹瞅空儿蹭到我身边,说:“刚才去参加一个高中同学的生日宴会了。等会儿,有两个同学要来喝酒”。

“男的还是女的?”我问。

“女同学,都在超市工作,漂亮。怎么样,二条?”

“什么怎么样,还能怎么样,生吞还是活剥?”

“看,猴急了吧。”

“笑话,”我说,“我就只喜欢黑皮肤的姑娘。有你天天在身边煲我,心满意足。”

“放你的屁!”

“粗话!你看人家斗鸡眼,默默地干活,那像你偷奸耍滑。多好的同志啊,我真的有点喜欢他了。”

“可不,”她咯咯一笑,“你坐在这儿抽烟,他忙着送酒开瓶。”

我把烟屁股掐在烟缸中,站起来,狠狠打了一个哈欠,一口污浊的空气直吸到脚板底。特别想睡觉,脑袋昏沉,似乎装的是晃荡的河水。但不得不站在吧台那儿应付一波波的客人。拿酒、开瓶、算钱、记帐、抹桌子、倒烟灰缸,反正闭着眼也能干。夜里十二点时,实在来不起,从酒柜里取出我的威士忌,倒了三分之一杯,冰块也不放,一口倒进喉咙。这时,酒客们走了大半,我心里只希望剩下这两桌也尽快滚蛋。

黑妹的两个朋友一摇一晃地进来了,明显喝多了。黑妹开心地笑着,把她们引到吧台的高凳上,她一一介绍,无论我,斗鸡眼,还是她的朋友,都毫无热情,没听进去一个偏旁,只是点了一下头。我已想睡得对一切都迟钝到戴了厚手套拈针,而黑妹的朋友现在,只想继续灌酒。

她们要了一瓶干白,我替她们放入柠檬片和冰块,把黑妹拉到一边,说:“喂,她们再喝,就得在酒吧打地铺了。”

“那怎么办?”她问。

“劝她们回家。”我说。

黑妹走过去,说:“姐妹,今天别喝了,明天喝,怎么样,酒存我这儿就行了。”

其中一个染黄头发的说:“又不是你买单,是吧?”她问另一个,另一个哼哼着。黄头发又说,“我们自己买酒喝,管你屁事!”

另一个穿超短裙的已醉得连话都不想多说,手撑在额头上直发木。

黄头发把酒端起来,干掉,对黑妹说:“来,你喝这一杯,她不行了。耗子酒量。”

黑妹喝了一口,说:“明天喝吧,你们还要上班呢。”

黄头发自顾自地掺酒,说:“下午班。”

“下午班也没必要喝醉呀。”

“谁醉了?没人醉。我倒是想醉。”

我拿了几块蜡烛,走出吧台,去看那两桌是否要换。黄头发要买醉,而且已经醉了,没法,只能由着地。这年头,谁他妈先醉,谁就是大哥。

超短裙已经趴在吧台上了,这样不行。我叫黑妹把她们都弄走算了。

大醉的赤条条的染发女(5)

黄头发坚决不走,她要继续干。

黑妹说:“反正也没新客人了,要不,我把她送回家。”她指着超短裙,“她嘛,”她向黄头发努努嘴,“交给你好吗?”

我连忙摆手,低声说:“不行不行,我可不管的,交给斗鸡眼!”

斗鸡眼说:“本来也没关系,可如果她不想回家怎么办。我在父母家住,又远。嘿嘿,还是二条有条件的。”

黑妹撇撇嘴:“还当男人呢!一个美女酒仙,就吓退了两个团。”

黑妹这话说得有趣,我说:“好吧,交给我吧。大不了给她来个耳光和一盆冷水。”

黑妹笑了,拿起她的包,去扶超短裙,哪儿扶得起!我只好把超短裙架起来,在外面招了出租车,把这滩软泥堆在后座上。黑妹坐在副驾上,对我笑笑,说:“二条,账记在我头上,明天谢你。把我自行车抬进去啊!”

我垂头丧气地回到吧台站着,黄头发自顾自地饮酒,旁若无人。

“帅哥,来干一杯!”黄头发说,眼睛乜斜着,吊儿郎当的样子。

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有人叫我帅哥,真他妈受宠若惊。我趴在台面上,盯着她已经发木的眼神,说:“宝贝,行了,别喝了。回家去,如何?”

“帅哥,你不够意思。我请你喝酒,你看不起?”

我端起另一杯酒,干了,说:“宝贝,要么,我们碰一杯,大团结?”这宝贝叫什么来着,管她的,反正宝贝这称呼挺不错。

她端起杯子,我掺上酒,碰了一杯,各自干了。

“走吧,我送你回家。住哪儿呢?”我问。

“假日酒店总统套房。”

“幸好住的还近,我以为住火星呢。”

她嘿嘿一笑,说:“本来也差不多。”

“要我扶你吗?”

“喂,帅哥,谁说要走了?这儿不是酒吧吗?撵客人走不太礼貌吧。”

“宝贝,不是撵你走,是想让你早点休息,保养好贵体啊!”

“错了。贱体!我这贱体很好,能吃能睡能做爱,舒服着呢!帅哥,可喜欢我?干杯!”

我他妈成了三陪了。我端起杯子,干了,又给两杯掺上。反正干完了,你这该死的醉鬼总得走了吧。斗鸡眼在一旁偷着乐,看上了热闹。

“帅哥,我们都是苦命人啊,你站吧台,我站柜台,两手一抓,屁都没一个,尽是空气,啊空气。”黄头发絮絮叨叨。“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喂,帅哥,我把双手伸开,屁股翘起,你从后面抱着我,来一段泰坦尼克如何?那傻B造形把我弄哭了五次。我一直想这么干他一回的。帅哥?”

她坐在凳子上,把屁股朝后一撅,双手伸开。

我和斗鸡眼哈哈大笑,笑得弯下了腰。妈的,酒疯子真他妈好玩,特别是女酒疯子。这宝贝还真幽默。笑过后,我拍拍她的脸,说:“宝贝,好了。我们干一杯,为那个鬼船。”

“为鬼船干杯!”她说。

我把剩下的酒倒入两个杯子。

“没有了?”她问。

“没有了,最后一杯。”我说。

“来吧,现在为什么东西干杯?”

“随便吧,”我说,“为你最喜欢的帅哥干杯。可他是谁?”

“哦,他是憨豆儿!”她说,“你排第二。”

我他妈才“哦”了一声,排在憨豆儿屁股后面,干嘛不说在汤姆·克鲁斯后面呢?

斗鸡眼又抿着嘴笑,今晚他倒是乐不可支了!

我点点头,说:“好好好,为憨豆儿干杯!”

“还有你!”她说。

斗鸡眼十分乐意地答应了收拾一切。黄头发走路已走不稳,怕她摔跤,我用双手扶着她的胳肢窝。上了出租车,她已不行了,侧躺在后座上,问她家在哪儿,她吱吱唔唔,说随便往哪儿开,问了几次,她干脆没了声音。20来岁的姑娘,婚肯定是没结的,一定住在他父母家,醉成这样,不敢回去也情有可原。无奈,只得往我那里拉。到了后,几乎是把她背上了三楼的。累得一身是汗,进了门,把她往我床上一仍,就像仍一个他妈的米口袋。站定了狠狠喘了十八口长气,才回过神,把她那双高跟鞋脱了,搭上被子,关了灯和门。

坐在破沙发上,想到从下午就思念的一夜憨梦被无情的霸占了,实在沮丧。点上一支烟,喝了几口冷茶,觉得人都是可怜虫。一辈子辛苦忙碌,运气好的,还有几个苹果可以收获;运气坏的,怕只能是拣几片枯叶了。闭上眼睛抽烟,揉太阳穴。一会儿,把烟灭了,站起来,轻轻推开门,打开了衣柜,抱了一床被子和一个枕头,出去放在沙发上。正要关门呢,床那儿有了声音:“开灯,有水吗,口渴。”

我开灯,她眨巴几下眼,坐起来。我把茶杯掺上热水,她咕噜几下,干得精光,我又替她掺满,放在床边的小木柜上。

“有矿泉水吗?”她问。

“好像还有。”我说。出去一找,在电视机边上,还有两瓶,娃哈哈。

她像是刚从沙漠中走了三百公里,一口气又喝下半瓶,喘了气,嘿嘿笑起来,“头痛!狗日的,头痛!”她说。

“怎么样,睡了吧!”我说。

“撒尿!”她说。

撒了尿,她回到床边,突然抱着我,就像一个惊叹号从书中跑出来抱我,吓我一跳。我也抱着她,把她柔滑温软但酒气扑鼻的身体放在床上。她开始脱衣服。一件体恤衫,一条米色休闲裤,脱完后,又把乳罩解开,把内裤脱到膝盖上,用双腿蹬掉。是的,她赤裸裸躺在我的床上,夜里两点。

大醉的赤条条的染发女(6)

“来,要我。”她说。

“你醉了,宝贝。”我说。但无论是我的声音还是我的身体,都他妈抖个不停。

“要我!我想干得翻天覆地!把这个破城市都干垮!”她说。

我也想,而且如她所说,渴望干得翻天覆地,但这城市无论如何努力都干不垮的。我跪在床边,把头埋在她的腹部,亲吻她软热嫩滑的肚皮。她的皮肤有一股稻草的气息,但是被浓烈的酒臭冲得所剩无几。

我抬起头,站起来,把被子给她盖上,说:“我去冲个澡,宝贝!”然后熄了灯,关上门。

坐在沙发上,我抽烟,稳定一下他妈的激动的情绪,让激素水平降下去。黄头发的宝贝醉了,就这么回事儿。我打开另一瓶矿泉水,喝了几口,灭掉烟,熄灯,躺在沙发上,盖了被子。此刻,我敢打赌,扬言要干垮成都的醉宝贝已睡得人事不省了。

本来很疲倦,这么一折腾,满眼都是她的身体,她的腹部和大腿,哪里睡得着,下面也硬了,而且,好像就要这么硬它几百天似的。她只是一个醉得像一条母狗的黄发宝贝,就这么回事!我闭上眼,仍然是她的肉体,像千万只蚊子一样,围着我嗡嗡乱飞,赶不走。

我爬起来,到厕所,脱下衣服,打开淋浴喷头,洗澡。下面硬得发痛,看来,不解决是过不了这一关的。既然已经决定了,我就开始用手去抚弄它,直到它达到高潮,我达到低潮。

我开始咒骂黄头发,都他妈是她惹的!狗娘养的和婊子养的双重杂种,一千倍骚的臭母狗,满嘴尿味的超级大醉婆,10的N次方傻的傻B。这下平衡了!擦干身子,穿上衣服出来,躺下睡觉。

不由得想起拉金的一句诗:“再爱一次:三点十分自慰。”改为:未和醉鬼做爱,夜里三点,被迫自渎。

一觉醒来,房间一片透亮,令人眼花缭乱。窗帘没拉上。打开手机,一看,已是上午11点了。这觉睡得舒服,好像梦都没有一个。忽然发现自己是在沙发上睡的,这才想起屋里睡着光屁股的黄头发。

起来伸了一个懒腰,过去敲了敲门,没动静。推开一看,人去床空,被子叠得好好的了。但室内她那股酒气——一股浓重如雾的发酵的牛饲料气,实在不好闻,忙打开窗子通风。她是什么时候走的浑然不觉。走了好,免得见面尴尬。据我的经验,酒喝到一定程度,超过了身体的警戒线,所作所为便不再受人控制,就像黄头发。这也是我不能干一个邀我干她的醉婆的原因。我宁愿手淫。

我一面烧开水,一面洗漱了。然后泡了一杯茶,滚热地喝了几口,觉得肉体上很舒服。

手机响了,是短信息。

“二条,如何?”黑妹问。

“什么如何?”我反问。

“我那同学呀。”

“她醉得像死猪一样,我敢如何。”

“哈-哈-哈,走了吗?”

“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走的。”

“那你不是亏了?”

“可不是,亏大了。告诉你,昨天她撕开我一道缝,今天晚上你可得到我这儿当补丁,给我补上啊。”

“我找个三陪小姐给你补吧,她们才是高手呢。”

“单你买啊。”

“屁!这种单可不敢替你买!”

放下电话,坐在空荡荡的房间里,仿佛所有事情都是虚幻,都没有发生过,因为它们没在世界这张纸上留下任何踪迹,连污渍都没有。一切都像无意义一样无意义,声音、形体、感觉、词汇、事物。昨夜为谁,二条为谁,黄头发和黑妹为谁,透过锈迹斑斑的铁窗望出去,天空一片恍白,而这些试图在我这儿存留印象的所有东西或称谓,全部消失在那永无止境的白光之中,什么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