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梅子的哭泣(1)
八朗学很早就有动静,估计是那些要往阿里或日喀则或其他地方赶的背包族在准备出发。我一晚没睡好,太阳穴那儿明显感到脉搏在跳,头稍稍有点痛,大概就是有了很轻的高原反应吧,虽然醒了,却不想起来,躺在厚实的被子里也是一生了不起的享受。不知道今天要去哪儿,没有计划。我不太喜欢计划的,九点干嘛,十点干嘛,觉得没意思,还是随兴好。反正有一点,那个胖梅子要挂在我身上可以,但让我挂在她身上,那就各自东西。不过,先感受后喝酒,却是大致定下来的,在拉萨呆的时间,以身上的银子为限度,钱用光了,当然只好走人。没有在拉萨打短工或当乞丐的打算。
至于在拉萨开酒吧的事儿,恐怕不是到一次拉萨就能解决的,如果感觉的确不错,和想象中的情况大致相等,那也得回成都继续打工挣钱,没有钱,所谓拉萨酒吧也只是空中楼阁而已。什么时候冒出的到拉萨开酒吧的想法,说不清楚,好像它就一直是埋在身体里的,只是逐渐苏醒了。人一辈子做什么不做什么,大概是命中注定吧,宿命。否则,有些不太寻常的事儿,真的不好解释。不过,佛教中的轮回一说,我还不太懂。生命和宇宙是否包含轮回的精神呢?很有可能的。
躺着胡思乱想,正神思恍惚呢,有人敲门。
“喂,起来了吧,这儿可不是睡懒觉的地方。”梅子的声音。
我一看卡西欧电子表,八点过一刻。是啊,这儿真不是睡懒觉的地方呢。
“好!马上起来!”我对着门喊。
双脚蹬开被子,穿上体恤、裤子、鞋子,把卡克套上,拿起盥洗用品,开门直奔洗漱间,三下五除二地漱了口,洗了脸,然后撒了尿,回房间整理东西:地图、指南、照相机、胶卷、钱包、卫生纸,一并装在那个耐克挎包里。
梅子已在总台那儿和“普姆”说笑,背一个小包,戴着公牛队标志的棒球帽和墨镜。都没吃早饭,就到对面那家四川餐馆要了两碗排骨面,热气腾腾地吞下肚皮,喝了面汤,真正是“精神抖擞的侧卧状态”。
“上那儿?”她问。
“哲蚌寺。”我说。
“干嘛不去布宫或大昭寺呢?”
“嗯,先看黄教的三大寺吧,反正布宫和大昭寺随时都可以看的。”
上街慢走,找出租。太阳已出来,阳光脆生生如刚从瓜架上摘下的黄瓜,口感十分地爽,整个口腔、鼻腔和肺部都很通畅,皮肤和毛孔也很放松。总之,觉得里里外外都干净明亮。拉萨的出租车没有内地城市多,沿北京中路向西走了一会儿,驶过几辆,都载着客的。梅子说往前走,青年路口那儿有中巴,3路车直达哲蚌寺。我是很讨厌中巴车的,任何一座城市的中巴车,都是又脏又烂又挤,仿佛从汽车博物馆里开出,无一例外。但打不到车,也只好去赶中巴了,还节约了钱。
哲蚌寺在拉萨以西10公里左右的北山坡上,全称是“吉祥米聚十方尊胜洲”,简称哲蚌寺。“哲蚌”意为“米聚”,象征繁荣。远远望去,整个寺院规模宏大,白色的建筑铺满了山坡,的确像堆积的米堆。巨大的寺院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很有震撼力,真的不同红尘凡世。
哲蚌寺是由宗喀巴的弟子降央却杰·扎西贝丹建于公元1416年,宗喀巴亲自主持了开光仪式。宗喀巴在世时,僧人已达2000多人,后期定员为7700人,但有时多达1万多人,是世界上最大的佛教寺庙。
我去买了门票,转过身,梅子已数出她的票钱70元给我,我也不推辞,拿过揣在裤兜里,一起走入这巨大迷宫的巷道。
“我可是第一次,你别不耐烦,老在后面催。”我对她说。
“怎么会呢,”她笑一笑,该死的牙齿闪着白光。“这种大寺院,再看两次都会很新鲜的。”
“对藏传佛教懂得太少,读了几本书,似懂非懂,只能当观光客哪。”我有些遗憾地说。
“这也是一般游客的状态,没有几个人会懂的。这有什么关系呢,并不妨碍身心的感受啊。”
“嗯,这话听起来不像是走红道的同学说的哟。”
“你怎么那么讨厌,”她白了我一眼,一副愤怒样子。“好像都要跟你一样,这世界才算正常似的,你管我喜欢追求什么!又不是父亲,又不是男友!”
我忙朝她拱拱手,示意讲和了。
哲蚌寺建筑众多,纯粹就是一座神秘的城市,不知道先看哪个为好。再加上我一向犹豫踟蹰,站在阳光下不知往哪个方向走。梅子的向导作用就显现了出来。她拉着我由左向右顺时针参观。我一想,这是符合书上所讲的转经的顺序。以后,到其他地方,这可是要记牢的。
第一个地方是甘丹颇章,是达赖二世到五世的驻锡之地。宫室有七层,分前、中、后三幢建筑。这里的窗子十分惹人注目,窗的四周比墙壁凸,漆成青黑色,上方有一盖状护窗,下垂布帘,布帘上有一道红色横杠与兰色横杠,窗是独扇的,颜色也是青黑色。每当风吹过,布帘呈波浪形律动,整个窗子就活起来,有了凝视世界的灵魂。
见我老是朝着窗子看,梅子问,“在看什么?看屋里是不礼貌的呢。”
“没看屋里,”我说,“觉得这窗子很独特,很像眼睛,而且有种洞穿力,有意思。”
梅子的哭泣(2)
“知道这里的窗干嘛是这样的吗?”
“正想问问你呢,不是自称不错的向导吗?”
“不知道。你觉得有哪些可能。”
“不好猜测,反正看着有意思就行了吧。”
甘丹颇章宫除了是达赖生活起居的地方外,还有僧舍游廊、卓玛殿和护法神殿。室内光线较暗,浓重的藏式装饰布满了天花板和四壁,好像经过时间隧道,回到了达赖五世的时代。听得见血管里的血液因神秘而加速流动的哗哗声响。时间以一种类似于灰色砖块的固体形态掠夺了自身的流失,没有时间了,或时间是凝固的。
我们出来,经过一个石铺的广场,到了措钦大殿。这儿是哲蚌寺的中心,占地4500平方米,大经堂面积1800平方米,用183根大柱子支撑。进入经堂,立刻被其炫丽恢宏的气势所震慑。
“来之前未想到,竟有如此巨大的经堂!”我说。
“这里面是珍宝如云啊,”梅子说,“你看看四周的唐卡壁画,有能看懂的吗?”
唐卡和壁画色彩鲜明饱满,线条流畅生动,细节还有金线勾勒,真是富丽堂皇、雍容华贵。壁画题材嘛,我知道是佛教经典的内容,也有一些重大历史事件,可每一幅是什么,却是弄不懂的。“有一些画里,能辨认出是如来佛或菩萨,但典出何故不知道,”我对梅子说。
“我在八廓街买了好几幅唐卡,很漂亮,就是不知道意思,想你在看《金刚经》,能知道一点儿的,也是睁眼瞎!”她说。
“本来就是不求甚解的人,”我说,“何况是一部深奥的佛经,哪里就能知道佛经典故。”
大殿西侧,有三座银塔,中间一座即二世达赖喇嘛的灵塔,左右两塔为哲蚌寺的祖师塔。大殿三楼有藏经阁和强巴通真佛殿,供奉着强巴佛8岁铜像,铜像上的法螺据传是宗喀巴大师留下的释迦牟尼的遗物,堪称镇寺之宝。这里面法宝多得令人目不暇接,比如大殿的大白伞盖佛母像和无量胜佛9岁身量像;后殿一尊二层楼高的鎏金“弥勒强巴佛”;左边配殿的佛像,右边配殿的佛经;四楼主殿的释迦牟尼说法像,两旁的13座银塔;侧殿的罗汉堂及哲蚌寺主要大活佛的全身像,等等。
一口气看了那么多佛家珍宝,真是眼花缭乱,不愧是黄教第一大寺。
随后,又看了四大扎仓,路过一处僧房。僧房的走廊洒满阳光,上面种满了各色鲜花,几个红衣喇嘛站在那儿聊天,看着背包客们散漫地四下走动,我说了一声“扎西德勒”,他们友善地微笑着。
“在西藏,很多人不懂汉语的,”梅子说。
“这也很正常,”我说,“比如喇嘛,长年累月地在寺院里修习藏传佛教,与外界没有什么联系的,懂汉语干吗,又不去八廓街做生意。”
“现在看什么呢,离下午的辩经还早。”
“那就躺在大殿前晒太阳吧!”
“不行,我的皮肤会受不了,虽然擦了防晒膏的,要不,去后山看石刻?”
后山是一座不高的乱石山,巨大的石头堆砌在山上,像一座金字塔,灰色的石头反射着阳光,令眼睛刺痛。山上,大大小小的石头很多都刻着佛像,但最为壮观的是两块高达十多米的巨石上雕刻的佛像,由黄色和兰色涂抹,金光闪烁。我们坐下来,旁边是白色的哲蚌寺,上面是巨幅石刻,而头顶是深湛的蓝天和一泻如注的太阳。四周静得宛如世界缩小在针眼里,我们渺小到可以忽略不计了。
我摸出一支烟,点燃,长长地吸了一口,然后把烟吹向天空。
“感到渺小了吧?”我问梅子。
“有一点儿,但也觉得人挺伟大的。”
“对这一点儿,我可没什么感觉。”
“哎,你自己要在拉萨开酒吧,就很伟大嘛。”
“别挖苦我,已经是无可奈何的人了。不过,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理直气壮地无可奈何。”
她把棒球帽取下来,用右手理了理头发,黑眼镜盯着我,说:“以后到拉萨就有一个熟人开的酒吧可以玩儿了。喂,顺便开个背包店,我也好来住呀。但要免费啊!”
“这个好解决,实在没住的,我们一块儿住也可以。我不会嫌你的。”
“什么什么?还不嫌我,鬼才同你住一块儿!”
“把你那眼镜移开,别盯我,像熊猫似的。我的意思是,我让你,我睡沙发,你想到哪儿去啦。别动不动就认为别人打你的坏主意。你主动泡我嘛,还可以考虑。”妈的,气气她。她感觉肯定一向良好,如果不是优秀再加100个“十”的话。
“别以为只有你们操另类的男生才敢玩儿,”她冷笑,“我可不是木头人。你自己说的,我今天就泡泡你,看能泡出个什么来。”
“嘿嘿,”我笑笑,“没什么的,本来就是白开水,你一泡,不是白开水中的白开水了。败了你的胃口,我可不负责。”
“现在不是时兴喝白开水吗?更何况白开水精。我也想赶赶时髦。”
“我这里有巧克力和饼干,但只有一瓶矿泉水,”我说,“大家把嘴巴塞住,如何?”
“同意。”她说。
我拿出巧克力、饼干和水,她也拿出她带的午餐,巧克力、饼干和果汁,各人撕开包装,咔咔咔吃起来。吃了一会儿,喝了一些水,把东西收拾干净,放回挎包。抹了抹嘴,又开始说起来,“你看,”我指着上面一片用石块、钢条砌成的大斜坡,“知道是用来做什么的?”
梅子的哭泣(3)
“想问我?”她有些不屑一顾,“我可比你早到噢,而且,也看了好几本指南书,雪顿节晒大佛。”
“可惜我们没遇上,真是遗憾。“
“你以后真的来拉萨了,不是有的是机会吗?”
“想起来是。”
“走吧,看辩经去。”
我们慢慢走回寺院,措钦大殿下面就是辩经院。辩经院里绿树成荫,地面铺的是干净的碎石,三五成群的红衣喇嘛或坐或站,大声地讲话。发言者为了引起注意,在说话前先拍一下手掌,带动念珠甩得啪啪响,然后再大声辩论。手掌声、念珠声此起彼伏,辩论声不绝于耳,虽然听不懂,却也动容。对佛经的理解,肯定是各不相同,通过这种激烈的辩论,来求得对佛经的更好解读,使佛教教义处于一种永无止境的状况。不知道辩经起始于何时,但我觉得它保留了古时哲人对宇宙事理的质朴而率真的表达,不会像我们在许多问题上从来是藏藏掖掖,言不由衷的,不痛快。
看了辩经,梅子说山坡下有小寺乃琼寺,也值得一看。乃琼寺大殿上的四扇门是我所看过和想像过的门中最为奇特的门,门口的彩绘图案复杂、色彩炫丽,绝对地夺人双目,此外,回廊和屋檐下的彩绘也是落英缤纷,看得你头晕目眩,有如醉态。
下到大路上,赶中巴,车上坐满了人。我和梅子只在最后一排座位找到两个位子。人在车上,可眼里却尽是哲蚌寺看到的东西,动画片一般放了一遍,尤如梦中。相信喇嘛们在如此氛围中修行,真正有“山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的味道。
下了车,距吃晚饭还有一会儿,但肚子却已经饿了,想喝一点滚烫的东西,就建议去喝酥油茶。我们来到吉日旅馆的扎西2号餐厅。扎西2号餐厅不大,甚至可以说很小。沿四壁摆了靠椅和茶几,如果人多,几乎就面对面,像在开茶话会。墙上挂了藏式门帘,十分漂亮。有一壁是留言板,上面五花八门贴满了背包客的纸条,从邀约人到阿里直到寻找意中人的广告,应有尽有。除了我和梅子,另有一位女子,在喝茶看书,像印度人。我们要了一壶茶,及两分炸薯条。我特意关照服务员,要把茶煮开。不一会我,茶来了,很浓,烫嘴,舒服有如哲蚌寺墙边晒太阳的狗。拿出烟,点燃抽起来。
“好喝!”我赞叹。酥油茶又浓又纯,粘在嘴唇上,像抹了一层唇膏。
“少吸点儿烟,小心高原反应。”梅子被酥油茶烫得双颊泛红。
“如此享受的时刻,”我吐出一口烟,“不抽烟,就像一座山没有云雾一样,失去了情致。你也来一支?”
“不。我可是坚决的禁烟主义者。”
“抽着玩儿,又不必当真的。真要抽出瘾来,不容易。”
“你现在这样,算有瘾还是无瘾?”
“没瘾吧,说不抽可以马上不抽的。只是何必呢,我这人没什么毅力,不执着,想上瘾都难。表扬自己的话,就是坏习惯不容易养成。”
她扑哧一笑,说:“已经是坏习惯了,还声称不易养成。你吹嘘自己还蛮有一套的。”
“是吗?这也算吹嘘?你没见过我们学校选学生干部,假惺惺搞民意测验,让一班人自我介绍——自我吹嘘,靠!道德上像雷锋、学术上像爱因斯坦、工作上像焦裕禄。我怎么看怎么像周星驰,当场笑得面瘫。嘿嘿,不包括你啊,没见过你演说的。”
“你应该看一下,我演说真的很棒,不过吹嘘自己时含蓄和艺术一些,要让类似你这种同学也鼓掌嘛,还真的花了不少功夫的。政治可是一门大学问啊!”
“是的,梅子同学,还要茶和薯条吗?”
“一会儿就要吃晚饭了,算了吧,已经很舒服了。来拉萨喝了不少的酥油茶,真担心又长胖。”
“不是又,是已经,”我哧哧笑道,“不过别担心,你男朋友嫌你胖,我不嫌,我可喜欢压秤的女生的。”
“呸!你这种人。不过,你恐怕耍了不少女同学吧?”
“老实说吧,要追是肯定可以追不少的。但我腼腆得厉害,性格既封闭又飘浮,对山盟海誓这些明知假惺惺又要挂在嘴皮上的辞令十分讨厌,所以这方面,不算有成就的人。好不容易骗了两个,其中一个又被你的同行——团委副书记抢了。咳,乏善可陈。”
“啊,我倒觉得你脸皮还是很厚的。”
“不会吧?你别把我对人对事的无所谓态度当作厚脸皮了。也无妨,厚也好,薄也罢,反正就只能这么浑浑噩噩地生活。”
“屁事也没经历过,一付饱经风霜的样子。”
“有些东西,不经历,凭想象也能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国宴够堂皇了吧,你知道大家都只用矿泉水沾沾嘴皮儿,完了后撒着欢似地冲到巷子里,要一大碗杂酱面,舒舒服服一口气整下去;琼瑶肥皂够缠绵绯恻吧,你也知道男人女人一上完床,心里就老想着把对方踹在地报上,再一脚踢出门。”
“真想现在就一脚踢你下去,什么心理?!”
“变态。由液体变成固体。”
“拉萨那么大的太阳都没把你晒亮。真是的。”
“怎么没有?本来就亮堂的。只是你不习惯这种居家的装饰风格。”
“哼,”她摘下墨镜,眼睛盯着我的脸,“我看啦,你也就只是制造一点语言垃圾而已!”
梅子的哭泣(4)
“嗯,好像有点道理。给你说了的,我是很害羞的人嘛。”
“不同你谈这些了。忘了问你是学什么的,昨天好像没说吧?”
“这就是所谓名牌的傲慢吧。根本不顾别人是怎么的,老子天下第一。”
“哪里,只是忘了问。”
“不是忘了,是没必要问。跟你一样。不过没什么兴趣。”
“哦,还是同行了。最喜欢谁,凯恩斯还是萨缪尔森?”
“最喜欢那个,搜光他人腰包,看着他人受穷而乐得哈哈大笑的家伙。”
“谁?”
“他妈的每个人!所有人!政客、企业家,你和我。”
“愤青了!”
“愤青了吗?”
“愤了!”
“真是这样?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染的这病。据我所知,现在,这病是中年才有。那我岂不是叔叔级的人了。悲哀。对了,不开玩笑的话,那么多经济学家,个个聪明绝顶、知识渊博、风趣可爱、风雅清高,小算盘打得噼噼啪啪响,但我比较喜欢的还是森吧。”
“这不,同你的愤青一脉相承啊。”
“我是很微观的人,没有大目光。就现实来讲,我只相信我视力所及的东西。嘿嘿,鼠目寸光的人呐。”
“所以就想逃到拉萨开酒吧。”
“不是,本来就没有兴趣的了,所以谈不上是逃避吧。我不是那种以为自己有什么使命或是可以改变什么的人。按照,或尽量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混日子,就这么回事儿。”
“咳,”她叹了一口气,“我们的确非常不一样。不过,你算是很有意思的人,我那个圈子没有这样的。“
“所以新奇,像西方探险家发现了俾格米人。”
“这就是互补吧。”
“听你口气,好像要泡我了。”
她打打响指,说:“你愿意被泡,不是吗。”
“我可不喜欢女生打响指的。”
“别管别人的事儿!今晚吃什么?吃牛肉面还是你们川菜?”
“要不,就回宾馆那儿吃吧,要点儿炒肉,要点儿蔬菜,符合指南什么的推荐的标准,晚点儿去,早了人多。”
我们坐在那儿打了会儿盹,来扎西2号餐厅吃饭的人逐渐多起来,不好意思老是占着座位,就催着梅子走。但她懒懒地不想动,说:“要不,干脆在对面餐厅吃藏餐算了,听说还有歌舞呢。混晚了好回去睡觉嘛。反正是AA制。”
我一想也有道理,哪儿吃不是吃,干嘛跑拉萨来老吃川菜呢,痛快地答应了。起身到对面大餐厅坐下,要了手抓肉、糌粑和酥油茶。
“喂,吃慢点儿,把时间蹭够了看歌舞。”她说。
我点点头,把咀嚼和下咽的速度放慢了三分之二。这一下,满足了洪昭光先生的养生口诀了吧。
终于蹭到了歌舞。
好像是节庆跳神那种舞,戴着各种面具,穿着色彩夺目的藏服,一招一式都有讲究,感觉很神秘。当然也有民间舞蹈,那就奔放自由了,踏脚声震得大地都在抖动。看着看着,想睡觉,便提议回去。算了帐,一人一半,走出来,沿北京中路向东回八朗学。
拉萨有个特点,有时路上有野狗。走不了几步,便看见昏暗的路灯下一个长长的影子奔我们而来,一条看不清颜色的狗像潜水艇似地把尖鼻子往梅子脚上戳,吓得她尖叫一声,好像月亮掉下来摔成了几万片。她把我往右一拽,躲在我的身后。那狗嗅嗅我的脚,埋头走了。我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其实心里也发怵,都知道藏獒凶猛无比,但野狗恐怕不会是吧。但是如果野狗哪根神经搭错了线,咬你一口,岂不是冤枉,还得满西藏找狂犬疫苗打呢。
“还想着先进的同学会保护落后的同学呢。”我说。
“怕狗,”她说,“拉萨什么都好,就是有流浪狗。”
“没事儿的,那么多背包客,没听说野狗伤人的事儿。再说,有我呢!”其实心里没底的,但虚劲得提吧。
快到八朗学时,又有两条狗,在街对面,很奇怪地盯着我们,又把她吓得紧紧挨着我。“这可不是我非礼你啊!”我笑道。
“快走!快走!”她小声说。
到了旅店,与“普姆”说了“扎西德勒”,便各自回到房间。我并不知道她住哪儿,没有兴趣。澡不想洗了,拿起盆子去洗漱,匆匆胡弄完,泡了一杯茶备用,脱去衣服,钻进被子睡觉。真的很累。
一夜无梦,却也睡不踏实。类似于唐卡的色彩艳丽的图案就在黑暗的室内飞舞,犹如绸带般飘逸和轻柔。在它的下面,是凝重的黄色的大山,荒凉而有力,庞大庄严的庙宇悬浮在空中。
梅子敲门后,我开始起来,像第一天一样,走到青年路口赶车,目的地是拉萨北郊的色拉寺。
色拉寺是由宗喀巴的弟子绛钦却杰·释迦益西在1419年主持修建的,传说在奠基时下了一场冰雹,而藏语中冰雹的发音为“色拉”,故该寺取名为色拉寺。色拉寺像哲蚌寺一样,建筑众多,体制庞大,最盛时僧侣超过9000人。它由措钦大殿、三大扎仓及32个康村构成。措钦大殿高四层,由殿前广场、经堂和五个拉康组成。大殿共有180根大柱,面积1092平方米,可容纳5000僧人同时诵经。正殿内主供一尊高度超过二层楼的强巴佛和释迦益西的塑像。措钦大殿还保存有明永乐八年的极为珍贵的《大藏经》。
梅子的哭泣(5)
色拉寺的后山有一座高高的碉楼样建筑,不知是作什么用的。在旁边,有很多精美的摩崖石刻。乌孜山的半山腰,可见一些建筑,估计是天葬台吧。但色拉寺后的天葬台是对游人关闭的。自治区政府早已明令禁止游人参观。由于已看了哲蚌寺,色拉寺看得很快,真正是匆匆过客,梅子第二天要走,我们赶在中午回了拉萨。她去买票,我则四处瞎逛。
三个脸脏脏的小乞丐过来要钱,穿着破烂的不知本色为何色的衣服,虽然如此,眼睛却黑白分明,十分清澈。包里准备了零钱的,一人两毛。走了一会儿,不知不觉走到布宫广场,就在街边坐下来,眯着眼睛,看这座举世闻名的宫殿。
布宫依红山山势而建,从山底蜿蜒曲折修到山顶,高119米,东西长360多米,分红宫、白宫两大部分。红宫在中央、在山顶,白宫在两侧、在山腰,红白相间、群楼重叠、气势恢宏。据称,其整体布局,由下而上分别是“雪”,白宫和红宫,体现了藏传佛教中“欲”、“色”、“无色”三界说,佛教的神威通过精心的建筑布局,对比、夸张、渲染,而得以宏扬。
我虽然是一般俗人,却也感到布宫的逼迫严厉,身心都有些颤抖呢。
“能看见金顶的一抹金色光芒吗?”
我一回头,在机场大巴上与我同座的那个青年或少年正坐在我右边,看着布宫。
“哦,是你,”我有些惊奇,就像碰到了熟人一样,“当然能看见。”
“那就是天国的门吧,”他说。
一条野狗蹲坐在他身边,毛色发灰,瘦骨伶仃,好像一生下来就没吃过饱饭。
“喂,”他说,“拿点儿吃的来。”
我从包里拿出夹心饼干和红肠。他把红肠剥开,狗吧啦吧啦吃起来,口水都滴在他手上。
“知道是什么吗?”他对狗说,指指布宫,我想他在开什么玩笑吧,还正儿八经的样子。
狗吃在兴头上,用黑得比煤炭还要黑的眼睛,望了一下他手指的方向,呜呜呜哼了几声。
“它说它知道。生命轮回之地。”
“喂,”我对他说,“别开玩笑,我可才从色拉寺回来,累得要命,没心思跟你逗。”
我看见他这次穿的一般藏族的服装,而不是僧衣。
“你是……”我想问他是干什么的,又觉得不太好。
“我是什么有什么重要的。”他又转过头对狗说:“生来就是野狗?”
狗用粉红的舌头舔他的手指。我敢打赌,那狗脏得毛皮中不知有多少狗虱子。我一身都痒起来。
“它说它生来就是野狗,”他说,“它父亲还在,住在八廓街,母亲被汽车撵死了。它说它曾是一条非常漂亮的小狗,有黄金般发亮的毛色,毛也很长。算得上是野狗中的帅哥了。”
我懒得搭理他,顾自观赏蓝天白云下的布宫。
“狗说你不相信它的话,因为你是一个自我中心主义者,还是一个怀疑论者,对什么东西都不相信,更不要说人与狗的对话了。是吗?”他还在叽叽咕咕地说。
“我看见你起初抖了一下,”他拍拍我的肩膀,“是不是因为布宫的神秘和凌厉?”
我点点头。
“你看,它墙上的光芒是柔和的,它众多的窗户是沉思的。神秘中有庄严,而凌厉中有慈祥。”
吃了红肠和饼干的狗慢慢站起来,摇摇尾巴,从我身旁走过。它的鼻子潮乎乎地像黑色的塑胶,眼睛像风一样空洞,肚皮上的毛粘结在一起。“它说你觉得它很可怜,”他说,“其实它想告诉你并非如此,它像你一样,不过是在完成一个生命的历程罢了。”
他也站了起来,跟着那条野狗往北京中路而去,大概是要去大昭寺那儿吧。真是神出鬼没的人。
在布宫广场发了一会儿呆,肚皮饿了,便去广场旁的兰州拉面馆吃拉面,味道挺不错。吃完召了个三轮,回八朗学,看看梅子买到了票没有。咖啡厅那儿有不少人,好像在谈论去定日县看喜马拉雅雪人的事。不禁掩口而笑,真是,亚马逊森林一只蝴蝶的翅膀扇起的气流,在得克萨斯就形成了龙卷风。想起梅子住那间房都不清楚,手机号码也不知道,只得回房间。
去提一瓶新鲜开水,泡了茶,躺在床上听迪伦。后悔没有去买一把口琴。不然,坐在荒凉的山包上吹口琴,看深蓝色的天空和和游走的白云,体悟一下这片隆起的大地上无时间的感觉,应该是很爽的事情。
八点,偎坐在床上看《金刚经》,有人敲门,打开一看,是梅子,问她买到票没有,她说买了。问我晚饭吃的是什么,我说还能是什么,红烧暴龙肉,清蒸剑齿虎筋,蕃茄恐龙蛋花汤。她说她下午遇到了那个购物癖,一起去八廓街买首饰去了,然后在尼泊尔餐厅吃手抓饭,喝蜂蜜酸奶。
我坐在床上,把腿盘起,她坐在木椅上,很自然地拿过我的茶杯,喝了几口。她说起在成都时坐茶馆的经历,对无数多的茶馆感到吃惊。老实说,我也觉得奇怪,有时,你走不到100步,便可以看到好几家茶馆的招牌。
“明天去哪儿?”她问。
“本来是想去甘丹寺的,”我说,“但六点半钟,恐怕起不来。看情况吧,也许就在布达拉宫了,下午才在广场上发了好一会儿呆。”
梅子的哭泣(6)
“留下联系方式吧,以后说不定会找你。这一次来西藏,只在拉萨玩几天,其它地方都没去,可能还会来。到时候,也许你的酒吧已经开起来了。”
“可是,”我不禁挠了挠头,“留什么给你呢?学校那儿不定说退学就退,拉萨这儿门儿都还没有,手机也卖了的。干脆留个成都我打工酒吧的电话号码给你,再给你一个电子信箱。不过,我可是很少上网的,更不在上面聊天。”
我拿出笔和纸,写下能留给她的联系方式,她也给我留了什么地址、手机、电子信箱之类。满以为交换了纸条,她就会甜蜜地说“拜拜”,然后各自挺尸。但她没有要走的意思,而是有点奇怪地盯着我,盯得我不自然,本来是害羞的人嘛。
“看什么?又不是世界第九大奇迹。”我说。
“其实你还是很耐看的,”她却大大方方地说,“一开始吧不打眼,可看久了觉得还不错。”
“那又怎么样,又不嫁给我。”
“还另类男生呢,怎么张口闭口就是婚嫁!”
“哦,实际上是老派人物,不敢跟女生谈游戏之类的。”
她笑了,牙齿洁白、光滑,令人有触摸的念头。“我把包提过来,放在你这儿。”她不容置疑地说。
我不想猜测这种意味,因为我现在把自己作为一个极为被动的陪衬。这样的好处是既无希望,也无失望。当然,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来者不拒。我知道这样做很自私,也很冷漠。但我们都在这样,都在一个不确定的时间和环境中为一个不确定的自己而作为。
一会儿,她背了一个大大的黄色的BIGPACK包,走进来,放下,好像很重的样子。
“干什么?”我说,“难道想把拉萨都装回去?太贪心了嘛。”
“还没买够呢,”她脸颊红朴朴的,“问题是money没有了,否则,购物癖这种称号,不会让给别人的。”
“女生都那么恋物,个个都跟变态似的,看见商品就像饿狗看见肉骨头。”我摇摇头,“女生最好人人都去开个商店,好满足对物品的占有欲。”
“岂止对物品,”她说,“对权力、金钱和男性,我们同样有占有欲。”
我嘿嘿一笑,说,“恐怕这个‘我们’应该改为‘我’吧,梅子同学。”
她一屁股坐在床上,与我肩并肩,脸却挑衅地面向我。“好东西,谁不想要啊。”
我不知道我在她心里算不算是好东西,但我知道每一个人都是孤独和寂寞的,都是容易被伤害和伤害别人的,都是渴望肉体快乐的。我不例外,梅子也不例外。
我用右手揽着她的腰肢,她顺势一侧,把头埋在我的胸膛上。我把她的脸抬起来,热烈地吻她的嘴唇,把舌头伸进她嘴里舔磨她光洁的牙齿。我们都发出动人心魄的哼哼声,我瞥见门还未关,就把她放在床上,把门扣死,然后熄了灯。
可能是因为皮下脂肪较多的缘故吧,她的身体非常光滑柔软,我佛仿陷进了她青春肉体的无边的沼泽。她很配合,压抑着低声呻吟。在高潮来临之时,我退了出来。不能给她的快乐留下后遗症吧,这是我一贯的原则。
我们抱在一起,她哭了,抽抽嗒嗒的,不知道为什么,不想问她。她自己说只是为哭而哭,没来由,一会儿就会好的。我不断抚摸她的身体,感受她绸缎般的皮肤,神思恍惚,好像是在一个遥远的阒无人迹的星球上同另一个被流放至此的人不得不如此一样。
“你不是说完了事儿后彼此都想把对方踢下床的吗?”她问。
我笑了,说:“才第一次嘛,还没有摸够呢。”
我们又来了一次。但毕竟是在海拔很高的地方,不敢过于放肆,就此沉沉睡去。
与芳芳的第一次亲密接触(1)
有时候,很怀念我在拉萨时遇到的那个青年或少年,不知道他现在在哪儿。他说过他随时都可以找到我,但我觉得,他不会来找我,至少在成都他不会,他就像一个影子,是我没法把握和了解的。他的形象从来都是模糊不清的,时而是脸色苍白的少年,时而又是被晒得黑黝黝的青年。不过,每一次想起他,就像同时置身于阳光和深夜之下,给灰色的生活带来一个响亮的词。
生活的确是灰蒙蒙的。课未上,与院方的交谈也未进行,究竟是休学、退学或混毕业,无法决断。每天仍是读书、抽烟、站吧台,或者把心目中的拉萨酒吧重新装饰一遍,结果弄得乱七八糟,堆满了各种桌椅和色彩,宛如一个木匠兼画师的库房。
为了发泄无处发泄的精力和压抑,我去学校体育馆的健身中心打沙袋。每天上午十时,穿上短裤、T恤和运动鞋,骑上车,到中心租一套训练用拳击手套,然后把沙袋想象成我所讨厌的人或事,一拳一拳打下去。刺拳、直拳、摆拳、勾拳,晃动着身体,觉得自己的脖子也像泰森那么粗了,勾拳也像泰森那样打得碎钢筋水泥的下巴了。累出一身汗后,我愉快地结束了对现实和生活的痛击,又回到现实和生活之中。在中心,有一帮练拳击的小子,在一个教练的带领下,挺杠铃、跳绳、跑步,或比赛,我与他们没有关系,我是自个儿对自个儿。他们一定感到我是一个无可救药的大笨蛋吧(查理·布朗),成天对着沙包乱打一气,然后又默不作声地滚蛋。也许,他们会想,这个蠢货一定是从罐头里爬出来的吧。
这一天,我打完后骑车回家,把沾满汗渍的衣裤泡在面盆里,放上汰渍洗衣粉,搓洗了,清水淘了三次,绞干甩伸展,用塑料衣架把它们挂在厨房的铁丝上。我坐下来,一边喝茶抽烟,一边看电视里的拳击。因为是礼拜天,中央电视台第五套有一个“拳王争霸赛”节目,我基本上每一期都看的。毕竟也在打沙袋么。我还能嗅到未干的头发上洗发香波的芳香的气味。这些当然是生活中的亮点部分,就像散发出洗衣粉味道的白色T恤一样亮。
快到十二点时,我泡了统一的“来一桶”方便面,稀里哗啦吃下去,喝干了汤,觉得还有点儿饿,但也只好不管,到酒吧时再买点什么填胃吧。去酒吧带什么书混时间对我一直是个难题,花花绿绿的刊物不想看,太正经的又读不下去,类似于《麦田里的守望者》、《第二十二条军规》之类最好,但这类书又太少,几乎是半个世纪才出一本的那种。有时想,盖茨如此绝顶聪明,搞一个程序,一天写成一本绝代佳品,不是棒得死人吗?可惜理智说,100万个盖茨也办不到。当然不能因为不好找书,我就会将就抓一本蒙过去,我在这个方面可不愿降低标准。正在犯难,手机响了,是斗鸡眼打来的,说是有个叫芳芳的女生找我,正坐在酒吧里喝咖啡呢。我高兴得跳起来。他妈的芳芳,终于现身了!转念又一想,我高兴什么呢?她是别人的老婆,莫非,真的喜欢她?好像真的喜欢她。
忙到厕所的一面镜子前,打量自己,又梳了梳头,拿起自行车钥匙,蹦蹦跳跳奔下了破楼,一阵风往酒吧赶。
芳芳正恬静地坐在她上一次的座位上,穿一身灰色的耐克运动服,一双白色的耐克休闲鞋。怪不得斗鸡眼说是一个女生,恐怕认为是什么同班同学吧。
“嘿,香蕉鱼,”我说,“终于现身了,神龙见首不见尾啊。”
她呵呵笑着,说:“哪里!才换了一个工作,出差去了。又没有你的电话,反正想你一时也不会去汤加王国什么的。”
我在她对面坐下来。她的双手趴在桌面上,仍旧那么修长白晰,仿佛两匹阿拉伯马趴在那儿一样。我说:“倒是想去的,就是身材过不了关,三两天也吃不上膘。对了,换什么工作呀?”
“上次没给你说,原来在一所贵族学校教外语,实在不习惯婆婆妈妈的管理,烦得要命,虽然工资高,也决意不去了。现在嘛,在国旅做导游,好像要自由一点了吧。至少不会有人天天拧着你的耳朵喊‘为人师表’,以至于后来脱裤子放屁都觉得有悖于高尚的道德的。”
“不符合经济规律,浪费人力物力,不如学周星驰,屁股上接一根排气管,如何?”
“你来安装啊。最近怎么样,还是天天下午在这儿守寡?”
“差不多吧。日子就是这样一页一页翻下去,连字也没有,更不用说情节了。”
“悲观!今天下午陪我去逛街,一扫阴霾!”
“可是,该我站吧台的。”
“那有什么,”她扭过头看了一下斗鸡眼,说,“叫那小子替你好了,你改天还他不就得了。”
“你不怕撞见你丈夫?”
“不会的,那么大一个城市!再说了,我们怎么了,不过说说话解闷儿,距离奸情还有十万八千里路要走。”
“那么长的距离。”我只能苦笑了。
去给斗鸡眼讲了,他倒是没什么,他有时也会麻烦我的。芳芳把咖啡钱给了,我们便出了酒吧。天气不错,有太阳,但又有一层薄云遮挡,阳光并不强烈。我问芳芳去哪儿,她也说不清楚,问是打的还是骑车,她说没有自行车,走路。走吧,我想,走走也好,很久没上街了,算是一日游吧。
与芳芳的第一次亲密接触(2)
沿府河河堤逆流而上,左边是道路,右边是河水。芳芳在前,我在后。之所以没有并行,是不知道和她说什么,另外,第二次见面,也不想就弄得跟10年恋爱一样。河堤经过了整治,种了草和树,行走其间感觉还不错。但由于河水是城镇污水的汇聚之处,所以浑浊肮脏,发出一股腥臭味。目光所及,水边的青色淤泥上有很多垃圾,空的纸奶盒、易拉罐、破塑料袋及无可无状之物。这使得行走的愉快感抵消了大半。
芳芳似乎也不急于跟我说话,或者她也不知道说什么好,懒散地走,也不回头来看看我是否还跟着。她穿运动装很好看,显得有活力。
我们就这样走着,不一会儿,就穿过了九眼桥。在一处有铁椅的地方,芳芳停下来,看了看椅子,然后坐下来。“坐一会儿吧,椅子挺干净,我看过。”她说。
我坐下来,吁了一口气,说:“喂,不会溯流而上,去寻找源头吧。”
“这倒是个好主意呀,知道它源头在哪儿?”
“简单!川西坝子的水,都江堰、岷江下来的,源头怕正是九寨黄龙吧,雪宝顶那儿。”
“今后去九寨黄龙就像吃午餐一样,锻练一下高海拔,也好跟你去拉萨开酒吧。”
“你可是有家室的人,能说走就走,天涯漂零?”
“怎么不行,天涯何处无芳草嘛。”
“你老公怕要扁死你哦,开句玩笑。”
“实话告诉你,我倒是经常扁他。内容有揪头发、拧耳朵、扭胳膊、扯大腿、捶鼻子。”
“什么?”我吃了一惊,“是开玩笑吧,听得我心惊肉跳。”
“不是玩笑,他不敢反抗。”她停一下,盯着我,笑了,“不过,我不会这样对你的,放心吧!”
“我又不是你丈夫,我最近可一直在练拳击的。”
“哦,要去打比赛?可别把鼻子给打塌了。”
“哪里,对着沙包发泄一通而已。”
“找个女同学不就发泄了,何必对沙包。”
“不全是性欲和精力过盛的问题,也有他妈的心理问题吧。”
“太好了!”
“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也有心理问题。”
是啊,没有才怪!如此折磨丈夫。难以想象她丈夫是个什么人,干嘛可以忍受什么揪、拧、扭、扯、捶之类。可能的情况是,她是一个施虐狂,而她丈夫是个被虐狂,正好凑成一桌宴席。管她呢,反正与我无关。
“干嘛结婚结得那么早?”我问她,抽出一支烟点上。
“唉,是呀,”她叹口气,“我也经常问自己。大概是无所事事吧,结个婚玩儿。年龄还差一点,改了岁数。”
“嘿嘿,在我看来,无论如何,结婚这事儿也不是好玩的呀。匪夷所思。”
“无聊之极时,它总算是个正经事情吧。”
“虽然是歪理,不过,好像也说得通。”
她把脸仰起来,眯起眼睛,任柔和的阳光流泻在面孔上。“啊!真舒服!”
我盯着对岸的高楼大厦,有一种对大城市的畏惧感,觉得无从入手去了解它,它庞大得拒绝了所有清晰的可能,因此它总是飘忽的、模糊的、灰暗的,宛如发烧40度的幻影,而我和芳芳就是幻影之中的无数的小的幻影,像百科全书中的两个标点符号一样。
“在想什么?”她问。
“在想无法理解这个城市。”我说。
“何必去理解呢,你生活在其中,这比理解更重要吧。”
“想着玩儿呢,感觉一下它的亲和力。”
“你说说,谁能理解这个庞大的城市。”
“反正不是管理这个城市的堂皇的家伙。还是本雅明说得对,拾垃圾者。”
“那个犹太人。知道他写过波德莱尔。”
“我刚才看到河滩上的垃圾,想起这个问题。因为拾垃圾者看穿了城市生活的本质,那是被我们光鲜的生活所遮盖的生活的核心。”
“假深刻!”芳芳讽刺。
“本来嘛!”我笑了,“干吗不可以假一次呢,就算是对真深刻撒一次娇,如何?”
“那不如在我面前撒娇。”
“给我一个机会。”
“真的?”
“假的。”
“就知道你不敢。说吧,你刚才看到了什么深刻垃圾。”
“到处都有的。”
“例如?”
“易拉罐、牛奶纸盒、烟头、破内裤、废纸、半个面包、锈刀子、奶罩、避孕套、过期药片……以及两个杂种。”
“我和你?”她问。
“那还有谁。”我说。
她站起来说:“不好好背教科书,一天到晚胡思乱想,尽看到阴暗面。走吧!”
我起来,把烟屁股弹在河道下,然后跟着她的屁股前进。
我们又开始沿着河道上行,穿越新南门大桥,经过新南门车站、交通饭店以及银杏酒楼,到达了锦江大桥。在桥上,我问芳芳是不是要带我一起从桥上跳下,她说跳死不如走死,晚上请我吃火锅。我说干脆吃银杏算了,她说除非是人民政府埋单。为了狗日的火锅,走吧,谁叫我像个混蛋守财奴一样拚命攒钱舍不得开销呢。我们向右拐,上了人民南路,经过锦江宾馆、岷山饭店、航空售票处、大礼堂、川信大厦、百货大楼,来到天府广场。我提议休息一下,芳芳杂种同意了。
与芳芳的第一次亲密接触(3)
我一屁股坐在草坪前的石阶上,说,“知道我刚才心里骂你什么了?”
她脸累得发红,喘一口气,说:“还能是什么,傻B或瓜婆娘。”
“我只骂了杂种!”我说。
“你才是个杂种!”她呲牙咧嘴地骂,“杂种的一百万倍的杂种!”
我笑了。
所谓的天府广场面积倒是大,可除了几条路以外,全他妈种的是草。哪儿是广场?根本就没有公众性,实属私家草坪而已。路上挤满了人,又不能上草坪,实在没道理。
“走,”我对芳芳说,“我们不是牛羊,坐在大草场干嘛?”
“好吧,”她说,“今晚等着脚脖子痛了。”
我跟着她,穿过广场,从发黄破旧的省展览馆右侧往北走,到达了体育中心。芳芳一头扎进了一家体育用品商店,要买耐克的衣服。我说她不是正穿着一套的吗,她说不够,还要买,而且只买耐克。真他妈有钱!我感叹。我去中心路边买了两瓶鲜橙多,拧开一瓶猛灌了几口,慢慢折回,见她还在里面挑东拣西,就站在外面等。她却把我拉进去当参谋,我说我一窍不通的,她喜欢的她就买,没必要让别人提意见。折腾了半天,买了一套带蓝条的运动服,一双棕色的登山鞋,一共一千六,还打了八折。我可不敢问津。
因为八点肯定要回酒吧,我们打的到美领馆边上吃火锅时,已是五点半了,迅速点了生抠鹅肠、毛肚、黄喉、鳝鱼、鸭蹼之类,要了两瓶冰冻啤酒,一人一瓶,高高兴兴烫起来,我给她说了最近查书设计酒吧一事,她说想看看我画的草图,还要看我上次在拉萨拍的照片。
鹅肠麻辣鲜脆,啤酒冰凉沁脾,实在是很舒服。
本来约好十点钟要在学校体育馆的水吧见面的,可九点钟起来时,肚子痛得不行,上厕所解便,拉肚子,想着拉一次就会好,没想到半小时之后又跑了第二次。我可不想骑在车上满世界找厕所,那是要命的事。于是给芳芳打了电话,请求另约时间,她却提出要过来,没法阻挡,便告诉了她确切的地址,要她路过药店时买一瓶黄莲素。肠胃一直不太理想,属于我不喜欢的小资产阶级脾气。昨晚猛吃了一顿火锅,喝了点冷啤酒,第二天就有了情绪。难将就,却也无可奈何,对的,芳芳所言之“肉体无奈”。
她一进门就开始嚷嚷,说这儿是破地方,像出土的宋代纺织品一样破。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把药拿到手,开了,服了4粒。她则好奇地四处打量,一脸惊奇与关怀,像电视里的首长访贫问苦给下岗工人送一袋米的样子。我又来了,叫她随便,一头冲进厕所。出来后,见她站在房中央不落座,问她干什么。
“这个,”她指指灰不拉叽的破沙发,“也能坐?”
“干嘛不能!”我一边说,一边甩手上的水,“我他妈还想住什么烫耗子、用他妈什么宜家,开他妈什么大奔呢。”
“一句话,你他妈用了三个他妈!”
“加上你的一个,共四个。喂,我能租下这儿住,已经不错了。不要以对待房地产新贵的态度来对待我嘛。”
“唉,好吧,只是委屈我的屁股了。”
我给她拿了一瓶康师傅冰红茶,放上盗版滚石,陪她坐破沙发。贾格尔半阴半阳的歌声立刻装满了房间。
“不喜欢滚石。”她说。
“为什么?”
“没有原因的吧,”她奇怪地瞪了我一眼,“如果硬要给出一个原因,那就是贾格尔那臭大嘴。”
“上次不是声称专门研究美国六十年代的文化吗,怎么连标志都不喜欢了?”
“喜欢迪伦。贾格尔!”她不屑地说,拧开瓶盖喝冰红茶。
“一个小媳妇,”我说,“听听流行歌曲就行了嘛,听什么迪伦。好像是一只中产阶级的老猫在怀旧似的。”
“现在的流行也敢去追?尾巴还没碰上它自己就先散了架。明明是在逛妓院,却说是在经历一场火山爆发的爱情。你都怕别人杀你耳朵,难道我不怕。自私。”
“那自己去换上迪伦吧,都放在架子上的。”
“不想动,无所谓啦,是来看你的照片和草图的。”
我拍拍脑袋,怎么把会面的目的给忘了。忙去衣柜下层拿出一叠照片,把夹在一本装修书里的几张用水性笔画的草稿拿出来,放在破茶几上。她俯着身子,慢慢翻动相片。我坐在她右边,给她一一讲解照片的情况。从后面看她,她的身材的确不错,腰细细的,屁股却丰满,紧绷绷像个鸭梨放在沙发上,由于向前倾,屁股缝都看得出来的。下面不禁开始有了反应。觉得自己恐怕太下流了,脸也红起来,热热地。她却不合时宜地转过来,手拿一张照片,问:“这是和谁在一起喝酒呀,两个人都怪满足的样子?”然后紧盯我的脸,笑了笑,“是不是想什么坏事儿呀,脸红得像个猴屁股。”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又不好撒什么谎圆场,哪怕吊死也只得照实说。“和美丽女生单独在一起,老是会联想到性,尤其是看到某些部位,更是如此。不知道算不算色鬼。所以有点不好意思。”
“不算色鬼才是怪事儿,”她笑着说,“是看到屁股了吧,把它想成猪屁股不就没事了吗,不过是火腿原料啊。如果性趣不减,自己去解决如何?”
与芳芳的第一次亲密接触(4)
“有这种时候。女生会吗?”
“会的吧,不过比率比男生少的。我可没作过调查。”
“觉得我下流或卑鄙了?”
“没有。不过不是男生,不知道男生和女生在一起,是不是必然就会往睾丸素的火海里冲。也许本来就是很坦然的事吧。脸红害羞,可不太老练啊!”
“是啊,”我承认,“但很想厚颜无耻。”
“这个,”她扬扬照片,“还没回答呢。”
“哦,那是在拉萨逛酒吧时认得的,叫草草,开了一家名叫‘雪酷’的小酒吧,可是我希望开那种啊。”
“这女人怪性感的。”
“是。她散发出一种令人慵懒的咖啡色气息。”
“醉了?”
“没有吧,”我笑笑,“不过向她请教了在拉萨开店的经验而已。”
“回答不太肯定啊。”她说。
她转过身,继续看相片。我则在想草草。不知她现在怎么样了,“雪酷”怎么样了。但说好一般不联系的,况且,没什么非说不可的事情。也许,她已去了她喜欢的喜马拉雅山脉,奇书-整理-提供下载或神秘的阿里。反正她会在拉萨等我,说好帮我找门面的。她的最大问题就是容易令男人陷入她的肉欲,而她也会陷进男人的肉欲,不能自拔。这使她像一头既美丽又危险的雌性猫科动物。虽然知道她身边是不会缺男人也无法忍受缺男人这种状况,我却还是经常——主要在无眠之夜——把鼻子伸到拉萨,拐进那个白藏房的街角,伸进“雪酷”酒吧的一间卧室,嗅到她肚皮上一股拉斯维加斯的味道。妈的,虽然我也许只是她漫长情欲世界中的一个偏僻的小站(快车根本就不停),但却无法拒绝东方快车快乐的汽笛。
“不错,”芳芳说话了,手拿一张相片,“藏传佛教的寺庙真大,样式也有意思,不像汉传佛教的庙子,与宫殿区别不大。”
我把身子凑过去,看了看,说,“哲蚌寺。当然大了,是世界第一大佛寺呢。依山而建,像迷宫一样。”
我又闻到她身上那股难以言说的香味,丝丝缕缕,直入骨髓。我问,“你身上是什么香味儿啊,很迷幻。”
“毒药。”
“毒药?DDT?”
“老土了吧。名牌香水,芳名‘毒药’。”
“男人嘛,谁他妈了解什么鬼香水啊。”
“咦,”她手拿一张相片,说,“这个放大一张如何?”
我一看,好像是色拉寺顶的铜法轮,深湛的蓝天,灿烂的阳光,使拍摄的景物熠熠生辉。
“没问题,只不过不是摄影家,怕败了你的品位。”
“无所谓啦,所谓的摄影家开价不菲,同你的傻瓜手艺也差不多。是什么意思懂吗?”
“反正每个寺庙的主要殿顶都有。是鎏金铜法轮,两旁是半卧的金鹿。象征释迦牟尼佛在鹿野苑初转法轮。”
“好!弄好后替我装在镜框中,要实木的,深色,衬底要黑色。”
“什么?”
“什么什么?没叫你出钱的,实报实销。”
“好吧。”我说。
“看完了,”她放下相册,“现在干什么呢?”
“不是要看我设想中的酒吧方案吗?”
“不想看了。乱七八糟画一堆,就像解方程,不想动脑筋。”
“那还能干什么。可持续发展这类问题又只能是边吃鱼翅燕窝边讨论的。喝冰红茶嘛,只好探讨什么青菜萝卜情人二奶车祸网恋了。”
“网恋过?”
“没有。太功利主义了。老实说,还不如耍小姐,怎么说呢——实在一些吧。”
“从何说起?”
“编着故事弄人上床,不是吗?”
“讲一个故事给你听,”她说,“可不许嘲笑啊!”
我点点头。
“有一段时间,特别无聊,喜欢在网上聊天,反正乱七八糟的事都在聊。也有几个人约见面的,见了几个,实在无聊得很,开口就是征婚广告,什么三室两厅双卫私家车MBA之类,好像我立马就急着坐上他的车到他的主卫冲凉似的。还有要表现风趣的,起劲儿背诵收罗到的笑话,就像赶考的可怜的学生,还自以为幽默。有一天,与一个网名叫‘半夜鸡叫’的家伙聊上了,他直截了当地说了一大堆赤裸裸的做爱的语言。我也不管一切,发了足足上千字的淫词艳语。第二天我们又沉浸在这种无所顾忌的意淫和极度放荡之中,弄了一个通宵。当我疲乏地站起来,看到黎明中苏醒的城市,突然想起大卫·洛奇写的一本书《你能走多远》。是啊,我能走多远呢,在这种奇怪的意淫之下,我的思想和我的肉体,能走多远呢?那种粗鲁放肆的语言的交合,绝对比《金瓶梅》还黄色十倍。嘿嘿,都不好意思说得出口的。我当时想,这就是我要的生活吗?从那天起,我不再在网上聊天交友了。它会让你憎恨别人,也憎恨自己。”
“有这种好事?我倒有些动心了。匿名的意淫之火山喷发。”
“是啊,就像有些换妻俱乐部,面具是必不可少的道具呀。”
第二天早晨起来得很早,洗漱后做了一会儿弯腰运动之类,无非是把手掌放平,拼命抵着脚背,或是左手打一下右脚、右手打一下左脚,重复几万次。读一年级时,寝室里有一个家伙,外号叫粉刺,他妈一脸红灿灿的骚疙瘩,经常摆上小镜子,撕下100米长的卫生纸,花几个小时挤出脸上的脓水。每天早晨和晚上,都要来一套弯腰运动,就在你面前哎哟哎哟的晃荡,像钟摆一样,弄得人精神分裂。叫他不要弄吧,他又说不弄容易梦遗,浪费了精液不说,还得洗脏兮兮的裤子和床单。所以,我也开始跟着他做。与其被别人弄成神经病,不如把别人弄成神经病。这毛病竟成了习惯,真是始料未及。不过,可笑的是,粉刺拼了命地折腾,还是他妈的抵不住他视若宝贝的精液。他没有梦遗,却他妈在半夜鸡叫时自慰,把后勤集团打造得比尼米兹航母还结实的铁床弄得漱漱发抖,像秋风里的枯叶。那感觉,真是“风雨飘摇”。我睡眠一直不好,那天刚好失眠,在黑暗里郁闷,听到粉刺的战斗号角,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同室的另外两个同学以为失了火,从睡梦中一骨碌爬起来,连声问道怎么了怎么了。我一面笑一面说:“粉刺的航空母舰中了枚鱼雷,快他妈散架了!”两个杂种反应过来,笑得差点儿背了气。我知道这他妈不厚道,谁都会干的,但当时就是忍不住。我敢打赌,粉刺一万年以后也不敢在寝室里自慰了。当然,可以想象得到,那杂种从此恨上了我,在考试时极不友好地拒绝让我偷看。这个混蛋,有着非凡的记忆力,能把教材顺顺当当地背完,包括注解和标点符号。
与芳芳的第一次亲密接触(5)
其实,想一想,学生公寓也有很多乐趣的,但那乐趣却敌不过我骨子里对集体生活的厌恶。
我泡了茶,就着吃了几片康师傅饼干,坐在沙发上出神。我经常这样,无所思,无所视,无所闻,整个一机器人,灵魂出窍。据说这类人都天性孤独,不善于与人交流,而且,得精神病的颇多。我不知道我会得什么。神经衰弱(他妈的现在就有一点)?强迫症?精神分裂?反正不要得什么露阴癖,看见姑娘就想开幕。实在不雅观。
无聊,拿起手机给芳芳发短信。
——在干什么?
——听巴赫。
——别吓我,那么庄严!
——嘿嘿,骗你的,听刘若英《为爱痴狂》。更可怕?
——为爱痴狂?不会吧。是不是搞错了,可是为做爱痴狂?
——本本,是在提虚劲了吧?爱没做几次,整个儿一门外汉嘛。
——妈的芳芳,别哪壶不开提哪壶,没有女朋友,已经郁闷而死了,你不要再捅上一蜂刺。
——同学,教你一招吧,哪怕你心里在骂SB,可你仍得来玫瑰,来抒情口语,来单膝下跪,这样,你就可以和所有SB来点儿为做爱痴狂了。
——像GSH一样真实和有道理。我一直就想这么干的。学艺不精呐!
——慢慢来吧。GSH?
——跟你学的。狗屎!
——真是FP!
——FP?
——放屁。
——下午过来喝咖啡?我请。
——要不现在到我家。我已到过你家,现在该你了。
——丈夫不在?
——银杏小区F座1209。
好像什么针对年轻白领的小户型社区吧,广告铺天盖地,俊男美女、成功人世、欧洲品味、钢琴、英语、香奈尔、富豪、劳力士、宝马3系,上海菜、星巴克、心黑手辣的医药代表、假烟制造者、国企高管的女秘、副市长的情妇、戴妃卑鄙的情人……反正所有的布尔乔亚浓痰和光鲜的面包里的霉毛,就构成了婊子养的广告诉求。真是宝贝!
那儿不远。我他妈穿上我自认为还过得去的牛仔裤、李宁运动鞋和圆领T恤,把梳子打湿,梳了一下头,人模狗样赴约去也!
你知道那儿会有些什么。罗马柱、喷水池、大屁股石头女人,以及1000个从外国学成归来报效祖国的海龟人士。
芳芳住的房子是一室两厅一厨一卫,大约60个平米吧,是那种所谓的精装修,整个色调是淡黄色的,配上灰色的家具,简洁清爽。与我那山洞可谓天壤之别。
“有钱人啊!”我赞叹。
她穿着宽大的睡衣裤,说:“喝什么?”
“茶。”
“什么?”
“花茶。”
“那么崇拜英美,还以为要来点儿假模假式的英式下午茶呢。”
“嘿嘿,没有崇拜傻乎乎的红茶加奶啊。”
她拿玻璃杯给我泡了茶,搁在玻璃茶几上,一屁股坐在我身旁,说:“别拿看成功人士的余光刺我,租的。”
“别把我想得那么阴暗,什么时候妒忌过人家有钱人呐!咳,倒真有点儿妒忌呢!”
我摸出三五烟和打火机,看看芳芳,说:“可以抽烟吗?”
“呵,学会客气了?”
“不是。尊重一下这儿的小资情调吧。”
“抽烟还那么多废话,没看见烟缸在茶几底下吗?”
我抽烟,看着灰兰色的烟在她整洁明亮的空间里冉冉升起,扩散,逐渐消失,心中空虚得难受。就像血液被慢慢抽干,生命正在枯萎。真的,空虚是很奇怪的玩意儿奇#書*網收集整理,在我看来,它是无形但有实体的东西,就像他妈的疾病,来来去去,宛若鬼魅。如果有鬼魅的话。
芳芳在放CD,是贾斯汀的。
“干嘛不放什么痴狂呢?”我问。
“骗你的。我没有那CD,市面上很流行,听说男的被迷翻了一大堆呢。”
“哦,那么有趣?不过,其实迷翻男人很容易的。”
芳芳凑过来,挽起我的右胳膊,热切地说,“告诉我吧,如何才能迷住男人?”
“嘿,芳芳,”我哑然失笑,“你已经很迷人了,再进一步,可就成了古龙笔下的迷死人不赔命的肖咪咪了,那可是十大恶人之一啊。我想,虽然没有经验,但男人的本性嘛——一个女人只要不是差得影响市容,而她又特别放得开——就是说,见了男人就脱衣服,她不在屁股后吸引十万条男狗才怪。”
“呸!”她啐了一口,说,“那不成鸡了,要么就是花痴。”
“你问一个生手,本就是失误嘛。我看过一本书,一个花花公子总结过,男人喜欢荡妇,但永远不会与之生活。”
“是啊,好事儿让你们男人占完了。耍荡妇,娶淑女。”
“喂喂喂,”我掐灭烟头,说:“好像我是40岁日本男人那样的老色狼。我是吗?我不是吗?我他妈已经很久没近女色了。”
“是吗?”她甩下我的胳膊,说:“难道我是男色?”
我哈哈笑起来,右手挠着头。是啊,他妈老芳芳不是女色是什么!
芳芳倾身向前,脑袋一点一点的,似乎是在合着贾斯汀的拍子。她右手放在茶几上,食指和中指、无名指轻轻敲打,手指白皙而修长,仿佛阿拉伯马令人沉醉的踏步。我又开始想入非非,如果,被这只手抚摸的话,一定是十分舒服的事儿,就像乔伊斯抚摸语言一样舒服。
与芳芳的第一次亲密接触(6)
“屋里还有两个人。”芳芳说。
我就像被电流打了一下,整个身子都蹦紧了。“什么?”
芳芳把手指放在嘴唇边“嘘”了一声,说:“我丈夫和梦露。”
我看了看关着的卧室的门,考虑着是不是该站起来夺门而逃。
“别紧张。”芳芳一边说,一边站起来,打开卧室的门。然后她出来,手里拿着两个芭比娃娃。
“这个是梦露,”她扬扬左手,又扬扬右手,“这是我丈夫,名字叫人猿泰山。”
我哭笑不得。梦露是个金发碧眼丰满身材的女生,而人猿泰山则是脸色黝黑西装革履的家伙。
“所以,”芳芳亲亲人猿泰山,“无论我做什么,我丈夫都不会有意见的。当然,包括小小的折磨了。是吗?”她一面问她的丈夫,一面提着他的脚,把他扔在了沙发上。
“我以为我算疯子了,”我说,“你他妈比我还疯100倍!”
“没觉得呢,”芳芳抱着梦露,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还是喜欢梦露,因为她可以同我交流。”
我不怀好意地问:“交流什么呢?”
“不要打听别人的隐私。”
“刚刚发动起来的肉体引挚已经熄灭,档位也在空档了。早晚被你吓成阳痿。”
“那看碟子,如何?”
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她起身到她的碟柜那儿翻找,先问我看不看阿巴斯,但阿巴斯我基本看过了。况且,他不适合几个人同看,而要一个人看。随后,她又问我看不看斯科塞斯或库布里克。
“我看过斯科塞斯《愤怒的公牛》,”我说,“库布里克的风格,女生怕是不喜欢吧。”
“不,”她说,“我热爱库布里克,那就看《发条橙》。”
那是安东尼·伯吉斯的小说,但电影没看过。这部电影有着怪异的戏剧化的夸张的风格,充斥着暴力、色情和罪恶。人性就是这样的。我也会这样,如果可能的话。芳芳还要放库布里克的《大开眼界》,我叫她换一个人的。
“库布里克一天看一碟足够了,不然会搅得心神不宁。”
“哦,会这样?”芳芳笑着说,“好吧,看《亲密》,看肉欲放纵与情感的关系。看过吗?”
我摇摇头。
女主人公每周三到男主人公的公寓,脱了衣服就在地板上做爱,不说一句话。在疯狂的放纵之后,她穿上衣服,沉默而黯然地离去。后来,他不满足于这种肉欲了,他想知道她是谁,在干什么,她的生活和人生是怎样的……
看完后,我们都没有说话。
“怎么样?”芳芳问。
“人性太复杂,有点说不清楚,”我说,“肉体的亲密会在孤寂的人之间产生真正的爱。”
“如果是你,会这样吗?”
“我?不知道。嘿嘿,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呐。如果有女生每周光顾寒舍,我也会高兴的。不高兴才他妈怪!”
我拿起她的左手,把它握在双掌之中,就像裂开的果实抱拥着果核一样。她看着我,双眼如飞,没有拒绝。我低下头,亲吻她的手背,嗅到一股不可名状的芳香,几乎一瞬间,我就像被麻醉药麻醉了一样,进入到非理性状态。是的,他妈的除了听任肉体的引擎又开始突突作响,你还能干什么。
我不知道我们是如何挪到她的床上的。我只记得(刺激的场景不太容易忘记)我们都赤裸着身体,紧紧抱在一起,仿佛不把对方拉进自己的身体不甘心。
性是很奇妙的东西,既是物质的、肉体的,又是梦幻的、虚无缥渺的;它既快乐又伤感,既温柔又粗暴,仿佛一个百变精灵。就像我们的肉体在狂欢后刺目地裸露在白天的亮光中,羞怯、局促,有一点儿丑陋、有一点儿恬不知耻。
雪酷酒吧的美少妇草(1)
梅子没吃早饭就匆忙打的去了机场,我感到很饿,就到三楼的凯拉斯餐厅去吃饭。已是10点过,早饭和午饭就算一起吃了。服务员说餐厅的大厨只认英文菜单,只好依样画葫芦地写上煎荷包蛋、土豆煎饼和酥油茶(都是便宜货)。餐厅是藏式装饰……雕梁画栋,但桌椅是西式的,软靠背椅,条形方桌,桌上铺着灰黄底黑条纹的桌布。有一些老外在吃饭,低声交谈或翻看厚厚的指南类书籍。
不一会儿,我的食物来了,拿起刀叉笨拙地吃起来,左手持刀,右手耍叉,不知是否合符时尚类杂志推介的标准。嘿嘿,管他妈的,又不是屎霸,假模假式那套就免了吧。土豆煎饼不错,很本味,但味儿太淡,撒了一些盐和胡椒面儿。一面吃,一面想梅子的裸体,肉乎乎地动人。现在,性仿佛是一种耐用的消费品,在一个消费至上的时代,闲置意味着浪费,意味着对经济规律的漠视。从某个角度想,性不就是煎了一面的嫩鸡蛋和热烫可口的酥油茶吗?于是吃得更带了劲儿。但想到了她的哭泣,是后悔还是无可奈何?不清楚她的情况,是肉体牵引思想,还是思想牵引肉体。想想自己,也浑浑噩噩地活着,像阿波利奈的那首什么A是红色,B是紫色的那首诗。
吃完饭去房间背上包,慢慢踱出了八郎学。上来两天,发现拉萨其实不大,非常适合步行。从八郎学门口往西看,北京路的尽头,布达拉宫巍然矗立,令人神往,决定先去布宫。阳光灿烂,天空有不多的几片白云,沿着北京路走,感觉很舒服,心情也像天空一样明净开朗。拉萨这地方,还是一个人溜达最好,完全是体验型的,不好与别人分享。前两天屁股后跟着个梅子,虽然少了孤寂,却也影响了阅读两大寺的更深的部分。路过木如寺,沉静而破旧,却仍然不失庄严。它现在是印经院。车辆行人有些多,但并不觉得拥挤,两旁的餐吧不少,都是为背包客准备的那种。几乎所有知名的背包客旅馆都在路的两边,什么吉日旅店、亚宾馆等等。据说亚也不错,但我没有搬出八郎学的意思。过了邮局,就到了布达拉宫广场,去正对广场的门那儿一问,是出口,入口在山脚下的西侧。走过去,门前是一溜转经筒,买了门票,便沿着一条山路往上爬。
路有些陡,大约30度的坡吧,如果在内地,跑几个来回不在话下,可毕竟是海拔3700米,走得急点儿,倒真有些喘不过气来。倚在矮墙上休息,放眼俯瞰拉萨北城。在北山坡上,就是色拉寺,下面那片林子,就是青年林卡。
“喂,今天是一个人?”
我一回头,是那个面目似乎多变的少年或青年,脸黑黑的,牙齿白白的,对着我笑,穿了一身僧袍。
“你怎么干什么都神不知鬼不觉的?”我说。
“哪里,你太专注了,看了好一会儿,看什么呢?”
“起初走急了,气喘,休息一下。拉萨比我想的更接近一个都市了。”
“错。不是更接近,拉萨已经是个都市了,与别的都市不同的是它还保留了它的气质。但愿这气质不会消失吧。”
气质。我想他说得不错,是气质。一种凝结在阳光中的冰晶的气质,一种滚动于黑夜的灰白色巨石的虔诚的气质。你甚至可以直观地认为大昭寺顶铜法轮上的一抹金光和刚性之风吹来的阵阵酥油的香味就是拉萨的气质。我转过头来,看着他。他在热烈的阳光下,显得有些不真实,边缘是模糊的,就像蜡像正在被烤化一样。与之相反的是,他真实得无以复加,不可能出乎幻觉。他的左眼上的一块1平方厘米发灰的伤疤,嘴角干燥起皱的几道裂口,门牙上一小块掉了釉质的缺角,以及他呼出来的一股微微的酥油菜和糌粑的气息,都那么深刻地昭示着他的实体。就像一枚大号铁钉打入手掌那样的实体。但我不知道他是谁,是不是喇嘛。我想问,似乎又不太好。
“你今天遇见了我,算是遇见了一位不错的向导。而且,不用花钱的。”他有些得意地说。
“先别忙着吹嘘吧。”我一面说,一面向上走去。
上去不远处,有一块灰色的竖立的石头,上面刻有联合国文化遗产的蓝色标志。从这儿仰望布宫,宛如仰望一座白雪皑皑的雪峰,几朵云彩慢慢地、几乎是从宫内的窗口里飘出,有难以企及的感觉。快接近布宫入口,有一个转角,我正往上走,他叫住了我。
“要小便吗?”他指指我旁边的一座建立在岩石上的房屋。
我估量了一下膀胱,没必要往外放,便摇摇头。
“你一定要解!”他说,“第一,上面没有厕所了;第二,这可能是世界上最高的厕所。你的小便要等你参观完布宫才会落地。”
“如此夸张!既然如此,我当然要去挤一下了。”
这是那种老式的吊式厕所,架空的木板上挖几个椭圆形的洞,废物就此排下。去近一看,吓了一跳……下面没有粪坑粪池之类(哪怕高一些),只有笔直的悬崖峭壁,深不可测,股股冷风从洞口吹出,蹲在上面解便,会吓得绝对便秘。我站在边缘,挤出一些尿,看不清它们是如何下坠,又坠入了何处。我没有心脏病和恐高症,但如此排泄,也真的够心惊胆颤的了。
见我抖抖嗦嗦出来,他问:“还行吧?”
“悬!”我说,“可是那些排泄物落到什么地方去了呢?”
雪酷酒吧的美少妇草(2)
他耸耸肩,说:“没人知道。”
当我从高原的阳光下走进第一个殿堂,走进深沉的阴暗中时,我知道,如果没有这个奇异的青年或少年陪伴,我一定会迷路的。
要叙述和描绘布达拉宫是一件吃力的事情。且不说我只去过一次,就是去过七次八次,也同样有失语症似的困惑。布宫宛如一个巨大的迷宫,你一进入,你就失去了方向感,你脑壳里那些所谓的知识的或常识的积淀也立即失去了意义。你一片空白。不过,它的的确确也是一个迷宫,实实在在的迷宫:一间连着一间的殿堂,一层重叠一层的房屋,石头叠着石头,巨木连着巨木;大堂中的无数的立柱,立柱上的回廊,回廊四周的密室,密室中的楼梯,穿插其中的幽暗而狭窄的甬道,甬道尽头的又一个大殿和甬道……回环往复,竟如无穷!它们包裹着我,旋转飞翔,让我头晕目眩。哦,这还只是一重迷宫呢,建筑的迷宫。有着八宝图像的重重门帘,门楣上的彩绘,暗淡的四壁上的壁画,勾金的流动的线条时而闪亮地跳动;千万幅巨大的唐卡轻轻拂动,金粉、红珊瑚、绿松石的释迦牟尼;红色的木柱、天蓝色的横梁……这是色彩的迷宫。太阳的黄金,月亮的白银,几十万颗海洋的珍珠,几十万颗大地的宝石……这是珍宝的迷宫。释迦牟尼像、弥勒佛像、观世音像、无量光佛像、无量寿佛像、六百阎罗王像、时轮神像、白度母像、绿度母像、宗喀巴像、莲花生像、松赞干布像、文成公主像、赤尊公主像、各世达赖喇嘛像……几十万个金、银、铜、玉、檀香木佛像,这是佛像的迷宫。五世达赖喇嘛灵塔、七世达赖喇嘛灵塔、八世达赖喇嘛灵塔、九世达赖喇嘛灵塔、十世达赖喇嘛灵塔、十一世达赖喇嘛灵塔、十二世达赖喇嘛灵塔、十三世达赖喇嘛灵塔;这是灵塔的迷宫。卷帙浩繁的藏文丹珠尔经、甘珠尔经,我所不懂的藏文符号如银河之繁星飞泄闪亮,这是经文的迷宫。万盏酥油灯在暗屋中静静地燃烧,那火焰几乎是固体的,就像是烧成炽热的钢铁一样,这是灯与心灵的迷宫。就这样,一重又一重的迷宫从我感觉的每一个方面进入我的身体。从眼睛、从耳朵、从手指、从脚掌、从皮肤上的无数毛孔进入身体,在那空空的躯壳里吹过,风声和阳光下扬起一片尘土。我完全在我的空旷中找不到来路与归途。从来没有过的窃喜和荒芜。那些蹒跚的脚步蹭着青石块的凹痕,苍老的手一颗一颗数着佛珠,摇着转经筒,缺了牙而干瘪的嘴唇念诵的六字真言,温暖的声音如潮水冲洗着我的身体,在每一盏酥油灯里添加一小块酥油,在每一个佛像前放上一角钱,还有无穷的长头,手掌上的护垫和衣服把石头擦得黎明般光亮。在通往金顶的回廊,我被它的美丽震慑。兰色巨木构成的天花板,木柱和廊廓上繁复的绘画,红漆的大门和大门上的铜扣以及下垂的辫形的编织门垂,黑条黄底的窗帘,斜射的灿烂的阳光。我大概是呆立在那儿,像溶化了的一块软冰,直到少年推我一把。
金顶。在我看来,金顶积聚了几乎所有的太阳光之波与粒,它们堆在大大小小的7座鎏金屋顶和经幢、经幡上,然后又反射出来,形成了金光的波澜与风暴。我不由自主地跌坐在地上,听着金属响亮的语言,没有了时空的感觉。我看见金顶上的光芒与深湛的蓝天溶合在一起,飘移的云朵承受着来自太阳的光芒的照耀。如果你不注意,你不会看见云朵下缘的如金汁钩边的线条。哦,那是另一种闪电,另一种雷鸣。我闭上眼睛,感觉到我的温热的血在复杂的网络里流淌,并且,通过一处神密的出口,向身外流泻,速度有如瀑布,以至于在短短10秒钟内,我已失尽鲜血。我深深呼吸着,空空的血管里开始充溢着金光,沉重而饱满,仿佛另一种生命。我站起来,随少年走到金顶的前头。俯瞰,布宫广场和拉萨城区尽收眼底,就像在俯视地图和沙盘一样。远处,一条河流闪着光斑,像数学中无限延伸的线,替大地画上一笔。“那就是拉萨河!”少年说。
我们往下走,从红宫向白宫走。出了白宫门庭,就到了东庭院。这是一个白宫外的广场,面积大概有1500平米。到了这儿,布宫能参观的地方就算参观完了。我有些累,提议休息一下,便坐在了地上。嘴唇很干,从背包里拿出水壶,将水倒在杯盖中,喝了几大口,又倒了一些,递给少年。
“知道我们看过些什么吗?”他问。
我惘然地摇摇头。
“我们大概走了十七、八个殿堂吧。当然有些没有开放。比如红宫的十三世达赖喇嘛灵塔殿,白宫的东有寂圆满大殿。”
“对我来说,完全像神秘的迷宫,真是不可思议。”
“是啊,有时看你傻傻的发呆,还以为你得了高原痴呆症了。”
“是吗,”我点点头,“好像是有一点。有几秒钟,觉得身体都是空的。”
“是有什么感触吧?”
“感触?不太好表达,反正觉得自己的知识与经验无法应用了,有点儿没有了语言的状态。”
“是对自己的生活方式有了疑问吧。”
“生活方式?你小小少年懂什么生活方式。不过,老实说,我的生活一片混乱,既无内容,也无形式。哎,你说,我们为什么而生活?”
“喂,”他用手拍拍脑袋,“别说‘我们’,我可不愿在你的‘我们’里生活。”
雪酷酒吧的美少妇草(3)
“那你为什么生活?”
“成为格西,画佛像。”
“哦,你是画唐卡的?”
他没有答腔,而是把脸朝上看,盯着红宫,嘴唇裂开,露出发亮的牙齿。过了一会儿,他才把黝黑的脸转过来,说:“不会有什么改变的。”
“什么什么?”
“我是说,你的生活不会因你的困惑或疑问而改变,你走回到街上,或过几天回到内地,该干嘛干嘛,不是吗?而且,人们都这么正常生活着。提那么多问题,我这个小小少年哪能知道,即使知道也说不出。”
“好像有些道理吧,”我说,“不过没道理我也没法子。对了,布宫到底有多大啊?房间有多少?”
“哦,刚才参观,我不一直都在说吗!”
“刚才有些神思恍惚,只知道你在嘟嘟囔囔,说的是什么,还真的不清楚。”
“好好好,服了你。布达拉宫占地总面积36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3万平方米。有四大部分:红山之上的红宫、白宫,山后的龙王潭和山脚下的‘雪’。共有佛堂、经堂、灵塔殿、习经室1500多间。”
1500多间!怪不得有迷宫的感觉。我突然想,假使博尔赫斯还活着,而且眼睛也没有瞎,他看了布宫,会以怎样的方式来描绘呢?正在想,那少年站起来,倏然而去,招呼也不打,深红色的僧衣飘拂如鸟翅。我急忙喊他,说是要请他吃饭,他传来一声不必,就不见了踪影。
背包都知道,大昭寺转经赶早不赶晚。虽然一天到晚那儿都是人头攒动,但早上的转经却可以用恢宏和震撼来形容。我不是背包,我是看了一本拉萨的书以后知道的,我想,它之所以有道理就在于,哪个虔诚的人会窝在被子里睡懒觉呢。像我这种懒人太多了,这世界就会变得像养猪场了。为此,我起了一个大早(真不容易)。匆忙洗漱,喝了一点白开水,吃了几片饼干,背起包出发。
大约是六点钟吧,天色尚早,整个拉萨还未苏醒过来。大街空旷,空气清冽,向大昭寺走去,独自一人的感觉真好,像一块滚石。有点儿飘飘欲仙呢。不一会儿,就到了大昭寺广场。转经的人流像一道灰暗的河流围绕大昭寺,顺着八廓街,沿顺时针方向涌动。我立刻加入进去。
大地还没有出现白天那些喧哗,空间呈刚青色。我淹没在人潮中,如一滴水加入溪流。我的眼睛的全景是发灰的肩膀上的布幅,是脸庞黑色的剪影,是转经筒一圈又一圈地旋转,是尘土遮蔽的解放鞋、皮靴、皮鞋和旅游鞋,是衣服上金属镶嵌的宝石的叮当一亮,是暗红色的僧衣的动态的皱纹。转经筒转轴的吱吱声,千万张嘴里轻念的六字真言,衣服的窸窣声,脚底擦着青石的嚯嚯声,合为雄浑深厚的嗡嗡声。一开始,它钻入我的耳朵,再后来,它进入我的全身;15分钟后,它胀满我的身体,让我的身体发热;30分钟后,它充溢了街道、拉萨城;再后来,它的低沉的嗡嗡声到达了纳木措、念青唐古拉山脉、岗仁波齐、玛旁雍措、喜马拉雅山脉、羊卓雍措、贡嘎山、卡格博雪峰……我走着,既精神饱满又安然睡去,跟随着灰色衣服的飘拂,和青石上的脚印,嚯嚯嚯,像一个梦游者。
我的确是个梦游者。在凌晨,那单纯的灰黑色和单纯的嗡嗡声使其它的色彩和声音无法进入。在拉萨最为著名的、被无数脚板打磨过的转经道,那些荒芜混乱的思想被驱赶出了脑袋。单纯的梦游者。我看到的是时间凝固不变的流淌,和拉萨记忆中的最深的部分。我只知道走路,埋着头,走路。我看着前面的人的皮鞋踏下去,又提起来,右脚的鞋帮上磨得翻白;而另一双解放鞋在向后提的时候,把藏青色的裙摆拢在鞋跟上,鞋底已磨得光滑如镜;另一双,小小的灰色的胶鞋,脚步拖沓着,几乎是在小跑,才跟得上大人。我的肩膀碰着了右边披着红色僧衣的肩膀,我的脚尖擦在一只皮鞋的鞋底,而后面的一只脚踢在我的后跟上。我走着,逐渐明亮的人流开始有了自己面孔。但仍然是低沉的嗡嗡声和灰色的大军,宛如世界上所有巨大的灰石的力量在这儿滚动,那么质朴和粗砺,重得地壳都在颤抖。
转回大昭寺广场,天已亮,天空宛如水洗过一样明净。我坐下来,双手抱膝,看转经的人流继续涌动。我摸出烟,点上,吸了一大口,又把烟缓缓吹出。在大昭寺门口,已经有很多人开始磕长头。有的用了专用的垫子,铺在地上,膝盖跪下,再扑下上半身,双手伸直,趴在地上;有的没用垫子,而是手上戴了一个像木屐的护掌,膝盖上捆了皮毡,前身穿着羊皮,跪下、扑下上半身,手掌擦着青石板伸直。他们一个接一个地磕头,心无旁婺,虔诚庄严。我看见一对夫妻,绕着八廓街磕长头,大概已磕了一圈了,继续按顺时针磕。那位母亲的腰上拴着一根绳子,另一端系在一个只有三、四岁的孩子的腰上,人流汹涌,怕磕长头时走丢失。孩子的脸蛋脏兮兮的,穿着不好说是什么的一堆灰色东西,他好奇地跟着他的爸爸妈妈,眼睛深黑,极为明亮澄澈。我目送他们过来,一步一个长头,目送他们消失,我鼻子有些发热。
有几个小乞丐过来要钱,一人两毛,裤兜里早准备好的。站起来,买了门票,进了大昭寺。大昭寺里有一条转经道,叫“囊廓”,是拉萨最有名最神秘的转经道,因为它距佛祖最近。这是一条回廊转经道,道很窄,人又多,所以转经速度很慢。回廊里光线黯淡,又没了街上的敞放,老惦记着它的重要性,搞得心里咚咚地直敲鼓。随着人流转完一圈,我排队进了大殿,看了文成公主从长安带来拉萨的释迦牟尼12岁等身镀金像。出了大殿,便在寺内瞎逛,充分享受无所事事的快乐境界。
雪酷酒吧的美少妇草(4)
到了大昭寺金顶。远处是布达拉宫,下面是大昭寺广场。太阳正好,便放下背包,垫在头上,眯起眼睛晒太阳。谁知这一眯竟一觉睡去,醒来一看,已是十一点半。睡得很舒服。有衣领为证,由于是侧着脸的,所以衣领被憨口水打湿了,有憨口水,那证明这是香甜一觉。忽然想起皮包,忙摸了夹克衫的内袋,还在。大昭寺广场仍然是热门非凡,转经的、磕长头的,还有我这类无所事事的。在拉萨,无所事事很正常,不能归为游手好闲之徒。肚了饿了,出大昭寺转了一下,没发现什么好吃的东西,只好慢慢往布宫广场走,吃兰州拉面。
在八廓街上东逛逛,西玩玩。小店和摊铺上都是各种宗教用品、工艺品和小商品。什么唐卡、铜佛、转经筒、酥油灯、经文、念珠、卡垫、皮囊、马具、藏刀、藏帽、酥油、木碗、奶渣、风干肉等等,应有尽有。一家店老板(大概是个康巴人)向我使劲兜售绿松石和牛头,绿松石我不辨真伪,不敢买,牛头又太大,我不好拿,本来想买一把藏刀,但一想上不了飞机,只好作罢。结果,买了一顶黑色的藏帽,戴在头上,混进了大昭寺,上金顶晒太阳发呆去也。
金顶上人不多,有几个老外在法轮那儿照相。我坐下来,靠在背包上,斜躺着抽烟。下午的太阳懒洋洋洒在身上,穿透衣服,烘烤着我的臭皮囊,就像做红外理疗一样。妈的,这才是人过的日子。什么打卡机、报表、工资单、别墅、小汽车、成绩单、学生处、女朋友、毕业找工作……统统都是狗娘养的。当然,你也是狗娘养的,我也是狗娘养的。正想得乐呵呵,看见一背包过来,一屁股坐在离我3米远的地方,一付愁眉苦脸的样子。他从兜里掏出一盒烟,好像是万宝路吧,然后双手在衣裤里一阵摸索,最后对我说:“哥们,借个火。”
我拿出一次性打火机,扔过去,他接了点燃,又扔回来。懒得和他搭腔,各抽各烟,各晒屁股才好。
“一个人?”他开始搭话。
“是啊。”我说。
“我也是一个人。”
“背包?”
“算不上吧,”他眉头紧锁,“我女朋友是。”
“没同你一起来?”
“大概比我先上来三天。这不正找她呢。”
“她没带电话。”
“关机。”
关机?那他们有戏,这不明摆着。我把脸朝向天,让鼻孔被太阳挠挠,然后“哈嚏”,一个舒服的喷嚏。
“跟我一个朋友,”他沮丧地说,“一个真正的背包,一块儿跑上来的。”
“那上哪儿去找?没准儿,都到阿里或墨脱了。”
“是啊,没了方向,也不知往哪儿走,问了几个背包,都不知道。”
“那找个什么劲儿!”我不客气地说。
他使劲用食指掸烟灰,说:“是这个道理,可毕竟是三年的女朋友,郁闷啊。”
“如果都是你老婆了,再跟你朋友跑,那不是死得更难看。就冲这,也值得庆幸。”父辈们不是有所谓“反革命跳得越高,[奇qinkan.net书]丑恶面目暴露得越早”的宏论吗。
“老实说,我很喜欢她,不想放弃。”
“可是……”我本想说她都跟别人上床私奔了,还拿回来干嘛,又怕伤了他,把话给吞了回去。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不在乎。”
“别那么认真嘛,”我最怕男女之间太认真,“那种关系,不是理论物理,太认真是没用的。”
“现在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想玩儿,就玩几天,不想玩儿,买张机票回去。如果有现成的女人,就拣来玩,没有,去逛窑子,连逛三天,什么脾气也没了。”我给他出个馊主意。
他嘿嘿一笑,说:“哥们儿,你还真能出主意。”
“那怎么办?”我摸出烟,扔给他一支,自己点燃后把火机又扔给他。“寻死觅活耍赖皮,没用。要有贾格尔所唱的在我的拇指下的脾气,女人就服这包药。”其实,鬼才知道女人服他妈哪包药,反正胡说八道不交税。
“有道理。问题是现在我连试验的机会也没了。”
这人真是不可救药!我就不信他的女朋友是狂喷鼻血级的,有什么放不下。即便是狂喷级,别人不要你,你能有什么着。我还想和,比如布兰妮,试验一下呢,能吗?
见我不搭腔,他站起来,背上包,说:“住什么地方?”
“八朗学。”
“我住亚。”
我点点头。
“哦,”他像想起了什么,“有一个小酒吧,我很熟,很不错,女主人也长得漂亮。晚上我来叫你,一起干一杯?”
一听到漂亮女主人,我忙不迭点头,吞口水时差点儿没给呛着。我一面看他慢慢走远,一面想,其实,漂亮女主人这类好事情,轮不到我。第一,我不是“优秀”的人;第二,大家都要争的东西,我又何必凑热闹。之所以吞口水,是睾丸素的自作主张而已。
我把烟屁股掐灭,突然想起我的打火机一定在那人的裤兜里了。我这才叫郁闷啊。
大概晚上八点半吧,我摇摇晃晃回到八朗学,左边一个家伙,背着一个包,正凑在墙上看BBS。我定睛一看,是那个女朋友跟别人跑了的小子,心中一乐,拍他的肩膀。
雪酷酒吧的美少妇草(5)
“嗨,是你!”他说,“我等了半天了。又不知道姓名,又没有电话,正想在BBS上贴一张呢。”
“你也没问啊,”我说,“还在想你独自一人去了什么漂亮女主人那儿了。”
“我哪有心思。”他拉着我往外走。
彼此通报了姓名,他叫鱼。其实我已经很疲乏了,不想动,只想回房间挺尸。什么有特色的小酒吧,什么风骚母老板,我都他妈没兴趣。但是别人从亚那儿过来,等了半天,能不去吗?快到八廓街时,我们穿过了一条巷子,左拐右拐,在一处很美丽的白藏房的边上,有一栋小小的二层楼房,外墙仿藏式漆成了白色,几个小窗漆成了黑色,门口挂着藏式门帘。店招在门当头,用一块原色木板写了两个字“雪酷”。里面不大,有90个平米吧,正对门是吧台,以藏式花纹漆成,天花板是四个由八宝图构成的布幅,墙上贴满了喜马拉雅山的图片,有八张桌子,木本色的方桌,蒙着牛皮的靠椅。鱼告诉我吧台后面还有一间厨房。有两桌老外和一桌内地客人。音响里放的是我不熟悉的歌曲——不过听得出来是南亚次大陆的,至于是印度的还是尼泊尔的,无从知晓。你猜对了,我一进去,就在搜索女老板,但吧台那位戴着毡帽,穿着迷彩服的小伙子显然不是。当然不是。鱼同他打招呼,我们便坐到靠窗的那儿。桌上有酒单和菜谱,还有一盒分成几格的调味品,是拉萨流行的餐吧形式。老实说,酒饭都不贵,小百威10元一瓶。我不太想喝酒,就要了一小壶酥油茶,而鱼要借酒浇愁,点了一瓶长城干红。
酥油茶有些温,我不满意,叫迷彩服端去重新热了。喝着烫嘴的酥油茶,点上一只烟,又有点觉得是神仙过的日子了。但对面那个鱼苦哈哈灌着红酒,把我拉回到俗不可耐的男女生活。
“女朋友特别漂亮?”我问。
“不算,”他的舌尖舔着唇边外挂的红酒,“但是很会耍娇,女人味重。”
女人味儿?这我有点搞不懂,按鱼的说法,似乎传说中的九尾狐狸精就是女人味很重的一类吧。
吧台旁的门帘被掀开,一个年轻姑娘托着托盘把比萨(大概)送到一桌外国人那儿;接着,一个丰满的大约二十六七岁的女人又托着一盘难以名状之物,放在另一桌外国人的桌子上,还用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语言,与几个老外咕噜一番。她在折身返回厨房时,给鱼打了个招呼,当然,顺便瞟了我一眼。需要补充的是,不是用余光,而是正面碰撞。不用说,所谓的年轻漂亮的女主人就是她了。但我更年轻却是不争的事实(好了不起的优势)。
“女老板,”鱼说,“资格背包,和我女朋友很熟。叫草。”
“资格背包?”我问,“什么意思。”
“有近10年的背包经历,你能想得到的地方,她都去过。前年与丈夫离婚,来拉萨开的酒吧。”
“看来,除非是更大的背包,否则驾驭不了背包。”
鱼苦笑,说:“是啊,现成的例子啊。”
另一桌客人的声音有些大,他们在喝酒,有啤酒也有红酒。但他们的装束很奇怪,西装革履。在拉萨,这种装饰好像只能说明:第一,他们是内地革干,来此公干;第二,他们是生意人,穿工作服穿成了习惯。反正不像是旅游观光的。几个杂种有点儿喝多了的样子,嚷着还要酒。草出来,从吧台的酒柜里给他们拿了一瓶红酒。几个醉鬼馋馋的盯着草的胸脯和屁股,一个没喝酒的色鬼也这么干。那就是我。
实事求是的说,草的胸部和臀部很诱人,曲线毕露,形状很好,有着秋天的成熟的果实的芳香(虽然没闻到)。这是不是所谓的少妇令人心动的100个必杀绝招之一呢。她过来了,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
“怎么样?”她问道。
“没消息,”鱼说,“哦,介绍一下,这位是本本儿,今天在大昭寺认识的,这位是草,这儿的老板。”
我点点头,正考虑是不是该伸出手以示握之礼,她却大大方方伸出来了。我轻轻握了一下。使劲儿抓住不肯放手不是我的风格。
草坐下来,拿出一包烟,柔和七星,用手指和大姆指抽出一支,点燃,轻轻吹出烟,一副很享受的样子。“你们两个的事,”她对鱼说,“外人也不好说什么。中国传统劝和不劝散,当然希望你们和好如初啰。不过,你得见了她面,才能知道她究竟想如何。”
“我知道我这样很傻B,”鱼说,“其实,也许要的只是她当面给我说清楚就行了。一个明确的东西。我能做什么,跳楼,拿菜刀砍她,吃100颗安眠药?那只是电影里才可能有的。不,现在连电影里也没有了。”
“本来嘛,”草微笑道,“什么都要当真,唯一不能当真的就是两性关系。你说呢?”她双眼紧盯着问我,样子就像才跳出两性池塘的青蛙。
“我连门都还没有进呢,”我说,“就我来讲,可是对什么都不太当真的。”
“洒脱!听见没有,你这位朋友比我们洒脱多了。”
鱼歪着嘴巴点头。
“哪儿是洒脱,”我的确不是他妈什么洒脱或潇洒之类,那是自命不凡的男人的仿玉耳坠。“我想,我只不过是血淡一些。”
“水一样淡?”她问。她的眼睛很黑,但黑而浅,不是那种深不可测的水潭。
雪酷酒吧的美少妇草(6)
我笑起来,把烟屁股揿在烟缸中,说:“那又太淡了嘛,淡得维系生命都有了困难。只是不想吹嘘是什么‘血性男儿’之类。”
鱼说:“其实这样蛮好,但就是好像缺乏了进取心。这个社会,什么东西都要去抢啊!”
“我也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我说,“说白了,有点儿得过且过的意思吧。”
草笑了,笑得很动人,有一种温暖的令人睡意朦胧的气息。她优雅地吸着烟,说:“有点儿犬儒主义呢。那么年轻,怎么把什么都看穿了啊,哎,不过,现在的年轻人见多识广,在二十岁以前,便经历了几乎所有事情。”
“而每件事情都他妈糟糕透顶。”鱼说。
草用左手敲敲他的脑袋,说:“上一次来,你可是满面春风的幸福啊。现在晓得不如意了?”
“犹如身在梦中,”鱼说。
喧闹的那桌客人又闹着要酒,迷彩服过去了,10秒钟后走了过来,一脸迷惑和不满地对草说:“他们要喝鸡尾酒,什么血玛丽,我说我们不提供鸡尾酒,他们很横,醉了。”
草站起来,走过去,没听见她说什么,只听到一片吵吵嚷嚷的声音。迷彩服又对鱼说:“他们醉了,很横,怎么办?鸡尾酒,没人会兑啊,存心找草的岔子。”
他们都不知有个老酒吧就坐在这儿呢。我对迷彩服说:“去把你们老板叫过来,我兑。”
迷彩服和鱼的两对眼睛爬在我的脸上,就像四条鼻涕虫。分明是不信任嘛。但迷彩还是过去把草解放了出来。
“你?”草将信将疑,“那帮人可是难缠的傻B啊。”
我走到吧台,问草有没有伏特加、西红柿、柠檬和芹菜,谢天谢地,都有。我拿出5个平底玻璃杯,将西红柿用电动搅拌器打成汁,把柠檬切成块状,芹菜杆切碎。由于没有调配器和碎冰机,只好将就用直接调配法。把伏特加倒入杯子,加西红柿汁、冰块,把柠檬汗挤进杯中,再在杯口扣放一枚,把芹菜杆装进盘子;再加上桌子上调味盒里的盐和胡椒,5杯血玛丽就就算是调兑好了。迷彩兴冲冲将酒端给了几个傻B。草说我真有两手,还说了声好玩儿。我不知道是事情本身好玩,还是我好玩儿。如果是后者,you还没开始玩儿,又怎么知道I好玩儿呢。嘿嘿。
我们继续坐着吹牛,知道了她是学美术的,我也说了我的情况,而鱼灌完了一瓶红酒,耷着脑袋没言语。酒德好啊!那桌醉鬼喝完血玛丽,买单走人。草说请我们都喝一杯鸡尾酒,我看鱼有点儿不行,晚上又有点儿偏冷,就说喝一杯绵和的热威士忌棕榈汁鸡尾酒,可以帮他提提神。这种鸡尾酒很简单,用四个大的平底玻璃杯,各放入两块方糖,加入一儿开水,将糖溶化,再加威士忌酒,用开水注满,放上几片切薄的柠檬。
草很喜欢喝,说喝了热乎乎睡觉正好。这酒虽然简单,但在夜深寒冷时喝,真的很不错。大家都沉浸在热饮的温暖的酒意中,连话也懒得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