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纸先生的日本女情人(1)
下雨了。不是刚烈的倾盆大雨,而是没完没了的打不湿拧不干的毛毛雨。天色昏沉,宛如国画培训班里小学生的泼墨。所有的灰色楼房或非灰色的楼房都缩着脖子,在潮湿的薄雾中无奈地打盹。没有亮色或高音的部份,一切都粘在了一起,灰朦朦和灰朦朦粘在了一起,用的是嚼成稀泥的口香糖。有时,坐在酒吧里望天,真想闪一嗓子,像帕瓦罗蒂的9个高音C一样,闪电般撕开力量。不好意思的是,含混的音节却在喉咙里咕噜着,成为一口痰。
就在这湿漉漉的腐殖质的时光,和芳芳大约一周做两次爱,当然是在她那小资的窝里。我那儿,她嫌脏,几乎不去。但我做完爱会回我那儿,不会同她共眠,不太习惯与别人挤在一起睡。她似乎也无所谓,只是有一次问了一下,我说两人挤在一堆儿,连放屁都会忍。她笑了。但我真的不是开玩笑,那是一个事儿呢。
当然,我们在一起也经常听CD和看碟。她收集的影碟有些多,而且很多也合我的脾胃。库布里克、阿巴斯、昆汀·塔伦蒂诺、基洛夫斯基、北野武等等。我们偶尔也看我喜欢的顶级片,她总是对男性自慰感到惊奇。
“喂,”她说,“你干过吗?”
“怎么会没有!这是正常的呀。”
“能解决问题?”
“这倒有些说不清楚。至少可以缓解压力。”
“能表演给我看?”
“什么?”我吃了一惊,“真的想看?”
“想看。”
“可是,恐怕有心理障碍呢。怪兮兮的。这样吧,以后有机会,一定表演给你看。”
但顶级片非但不能挑逗她的情欲,还抑制了可能的兴奋。
“看他们忙乎了半天,”芳芳有气无力地说,“真不知忙些什么。”
“忙他们的荷尔蒙呗!”我笑道。
“本来还有兴趣同你亲热一番,结果,反而弄得感到很搞笑,这事儿一搞笑,立马就不行了。你呢?”
“看得火烧火撩,你这么一说,我也泄了气。真他妈怪,你居然从中看到的是笑料。”
“他们表演得太认真了,何必呢,拜托偷点儿懒嘛。”
我哈哈大笑,“妈的芳芳,别逗了。再说,以后我们做,我禁不住要笑的。”
由于经常在一起吃晚饭,吃得也不错,反正比食堂和方便面强,我似乎长了一点肉。饭钱她给得多些。我毕竟是学生,天天杀馆子,我可吃不消。老实说,我也不知道这算是什么关系,谈恋爱?同居?试婚?性伴侣?似乎都是,又似乎都不是。反正是两厢情愿,没有谁强迫谁。有时想,他妈的所谓夫妻关系,恐怕也就尔尔了,做做爱、说说话、吃吃喝喝,天天凑在一块儿消化无聊。这样一想,结婚有点像给了对方一个无法摆脱的凶狠看守一样。
有时间也去学校转悠转悠,甚至听了几堂课。幺鸡所谓的又靓又浪的女同学也见了,真的是名符其实。长得蛮漂亮,天真烂漫的样子,但看男同学的眼睛(当然是有姿色的),总是媚媚的,或者说色迷迷的。她是那种女人,喜欢讨好几乎她认识的所有男性,包括他妈的看大门的大爷和学生第二餐厅里骚乎乎的舀肉片的小帮工。
她不会喜欢专一和持久的情感,只会图一时的新奇,在她觉得新奇不过是老旧的另一种版本后,她又会寻找新的翻阅对象,以此打发漫长无聊的人生。问题是,她和她的现任男朋友(应该是现任男朋友之一),在傍晚打着伞到小酒吧来喝酒了,弄得我不得不陪坐一小时零三分四十八秒。好在生意不好,斗鸡眼和黑妹都闷得一身长了青苔。
现任男朋友是她一个班的,唔,当然也是我一个班的,都叫他兔哥,因为两只兔耳朵支楞着,像卡夫卡。他们热情地招呼我,仿佛要给一个降班头下个年级的温暖似的。她要了一杯哥伦比亚咖啡,他要了两听百威啤酒。我替他们张罗好,端上我的茶杯,当上了灯泡。兔哥让我也喝酒,我推口说肠胃不适,拒绝了。
那宝贝双眼扑愣愣四处洗劫,然后盯在我的鼻子上,就像热毛巾呼扰过来。
“还说成都是个休闲城市,”她说,“连星巴克都没有。本本儿,这儿有哈根达斯吗?”
哈根达斯的没有,女性用品倒有,你他妈的兔哥有一个,我有一个,婊子养的斗鸡眼有一个。但我不会这么没礼貌。我叼上一根烟,发了一根给兔哥,他忙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打燃,伸过来,我点后,轻轻拍拍他的手背,他接着点燃自己的。我长吐了一口烟,说:“破酒吧,哪有那宝贝儿!喝过星巴克?”
“不要抽烟嘛!”她娇嗔,“没啦!我给兔哥说,假期我们跑北京或上海喝。”
我看看兔哥,他用舌头抵着腮帮子,双眼看着烟头上的灰烬,面无表情的轻点了一下头,或没有点头。我现在有点同情他了。我想抽身离开,我可不愿听什么星巴克哈根达斯之类的蠢话。而她的眼睛却水汪汪地拉住我(原谅使用“水汪汪”这臭不可闻的词)。“你有多高?有1米8吗?”她问。
“1米8。”
“哇!正好符合我交友的标准呢。我喜欢高高大大的男人,那样才帅气!”
就像给我注射了10公斤肾上腺素。兔哥不高,1米7吧。但当着男朋友的面毫不掩饰地赞扬其他男人,我第一次碰到。兔哥就像没听见一样,使劲抽烟,顾自喝酒。我有些尴尬。只好发出莫名其妙的前鼻音和后鼻音。
纸先生的日本女情人(2)
“真的,你长得好酷呢,有点像木村拓哉!”她还在发高烧。
求求你了,宝贝!我真想给她十万份哈根达斯,好填满她的大嘴。她的嘴比韩乔生还大。
兔哥一张脸全隐藏在口中喷出的云遮雾障中。我看见他的嘴角紧紧抽了一下,嘴角向下拉,他决意不说话。是啊,说什么好呢,自己的女朋友在和他人调情,在给他人脸上贴金。他嘴里一定含着一只硕大的绿头苍蝇。而她好像根本不管兔哥的反应。不是她波大无脑,而是无所谓不在乎。除了兔哥外,她手里也许还有狮哥、虎哥等等,所以她只想表达一个感觉——她调情的痛快。老实说,如果在平时,我早就搭上线,一起在电流下痉挛。可我不能不给自己的同类留一点儿面子吧。设想我是兔哥,心情还不是同他一样——血管里流动的不是血,而是醋。
“别洗我脑袋吧,”我淡淡地说。什么木村拓哉什么鬼样子鬼才知道。
“哪里是洗脑壳!我可是很外向的人,有什么说什么。是吧?”她偏着头问兔哥。
兔哥像从梦境中醒来一样,一面哼哼,一面点头。他仔细地用手指把烟灰掸在烟缸中,说,“听说你本来还想休学一学期,但院上没同意?”
“现在想起来,不是休学的问题,而是希望干脆退学算了。但一想到家里给了那么多钱,又不太想伤他们的心。犹豫不决啊。”
“找到好去处了?”
“什么好去处。想到拉萨开个小酒馆混。”
“真的?”宝贝睁大了眼睛,盯着我,“啊,太好了,带我去吧!我特别喜欢拉萨!”
好主意。问问你的男朋友可不可以把你借出来或租出来,计件或计时?
兔哥又被西伯利亚带来的严寒打得焉焉的,他把烟屁股狠狠掐灭,端起啤酒杯,喝了几口,又用左手背抹了一下嘴唇上的酒沫。
宝贝开始不停地问拉萨的情况,我也只好一个一个地回答,就像漫不经心地揉着废纸。酒吧里放的斗鸡眼的阿杜,声音宛若灰暗的飘云,歌词听不太清楚,无非是失恋这类吧。想想也怪,一般所谓的情歌,唱的都是他妈的被别人抛弃,好像这样才有情绪,愤怒出诗人。这世间绝大多数的人,都处于失恋状态,男人想梦露,女人想贝克汉姆,所以哀怨忧伤就有了市场。看看一言不发故作镇静的兔哥,你就知道情歌是怎么回事了。我很想换个话题,但宝贝追得太紧,间歇还有夸张的惊叹词和惊叹号。我有些后悔当这个灯泡。本来是出于礼貌,新同学嘛,熟识一下——但陷在了她的好奇和眉来眼去之中,一时拨不出脚来。
是的,她不断用眉梢和眼角挑逗我,说话也太热情,我只能装作不懂,像桌上的啤酒罐。有几分钟,觉得耳朵根都红了(不老练啊!),便用双手支起下巴,掩饰一下。我注意到她翻动的嘴皮上涂有一层油亮而带淡紫红的唇膏,显得光洁肉感;她那件价值不菲的名牌衬衫上面两排扣敞开着,开口很低,可以看见柔和而迷人的乳沟和一部分乳房。她不该开那么低,当然,她有她的自由。如果她愿意,她可以开到肚脐眼。事实上,老天作证,我倒是十万个希望她一丝不挂,连遮住屁股缝的小指甲般的内裤也不穿。
当然,兔哥可不愿意(我真同情他)。
她也不时地瞟一眼她的男朋友。她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她的越位,他的妒火,我的忐忑。她的左边嘴角在笑的时候向上挑,玩世不恭又略带鄙夷。她真的不在乎兔哥,也不在乎我,她不在乎任何人。但她隐藏得那么好,在那张漂亮天真的脸蛋上,你很难发现她的阴暗和无情。我突然想,如果把一卡车的蕃茄酱劈头盖脸浇在她身上……禁不住笑了。
“笑什么,很开心?”她问。
兔哥发来一只烟,又替我点燃。他肯定在心里恶狠狠对她说,你他妈像标准意义上的花痴贱货,别人当然开心。
“没什么,”我说,“突然想起在蕃茄酱里游泳。”是她,不是我。
两人一愣,表情怪怪的。我知道,这想法是有点儿怪,而且莫名其妙。就像她对我那么暧昧一样怪和莫名其妙。
“咦,这倒是个奇怪的想法。”她歪着头,像8岁的小姑娘那样。“我一直想洗牛奶浴。以前看过一本杂志,有很多贵妇人喜欢,好像可以滋润肌肤,镇定神经。”
“是吗?”兔哥翻她一眼。“镇定神经的应该是我们!不管用什么洗,按照佛家的观点,还是臭皮囊。”
“滚滚红尘,七情六欲,你好像比谁都不少哪根筋。”她有些恼怒。
干上了!这是必然的结局。那平衡的张力开始倾斜,并发挥作用了。但我没法劝解,真的,兔哥一肚皮的黑色火药是一定,而且必须喷吐的。
“七情六欲?小看了,万情万欲!一亿根筋。”
“真了不起!”
“哪有什么了不起,不过是风情万种罢了。”
“风情万种碍谁的事儿了?”
“没有。没碍谁。而且没说你。你吗,也不过风情百种而已。”
就像打翻了生日蛋糕,弄得一地奶油,而你不太可能再袖手旁观了。我笑笑,插进交火地带,“干嘛?到酒吧讨论风情?那是文学院干的呀,讨论GDP吧。”
宝贝气得粉脸发红,她冷笑一声,说:“哼,鸡肠鼠肚。我在自言自语。”
纸先生的日本女情人(3)
兔哥却脸色铁青,桌子上两个啤酒罐被捏得像他的心情一样扭成一团。他点燃了一根烟,吐着烟圈,说,“纵爱自己,纵横游戏。我在自言自语。”
这话我听着怪熟的,对了,《商业周刊》上阿联酋航空公司的广告,原文是“纵爱自己,纵横万里”。还有句“我在自言自语”,是小叮当和大雄斗气时的交流方式。看来,我们中没看过《叮当猫》的不多呀。而他们的战斗却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对此,安南也无可奈何。
“现在已不流行把自己打扮成圣人。我在自言自语。”她眼睛瞟我一眼,我又瞟一眼兔哥。
“现在流行越堕落越快活,越快活越堕落。我在自言自语。”
“没本事就不要玩这个游戏。我在自言自语。”
“正因为有本事儿,才玩了这个游戏。我在自言自语。”
我想笑,又有些不太耐烦,站起来,端起茶杯,转身走到了吧台。斗鸡眼和黑妹正偷着乐,冲我眨眼。
在又一串“我在自言自语”后,是沉默的省略号,像哀怨的信号灯忽明忽暗。然后,压抑着的“买单”的声音从兔哥的喉咙里挤出。我把头晃一晃,让黑妹去收钱。黑妹拿回两张50元的钱找零,“各买各的,有气质。”她小声说。
宝贝一脸冷峻或一脸不屑地点点头,很性感地走了。兔哥坐着,用右手指弹着桌面,待宝贝走后,慢吞吞站起来,就像打开一把不得不生锈的水果刀一样,他没说什么,一脸的无可奈何,也点点头走了。
黑妹总结道:“这就是爱情为什么是一场闹剧的注解吧。是吗,二条?”
心里很郁闷,大约属于无病呻吟一类吧。借了黑妹的花雨伞,走上街头,抽两支烟。路灯发出的橙色光晕照在湿漉漉的水泥地面,像稀屎一样,走在上面,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更加强了仿佛站在一间庞大而无人打扫的厕所中的感觉。像魔方的楼房矗立在街道两旁,在雨水中抑郁或迷走神经错乱。那一格一格的或明或暗的小小空间里,世俗生活的交响曲奏响了第四乐音:精疲力竭,无所事事、心灰意冷、捉襟见肘、情欲亢奋、通奸游戏、谎言与背叛、作业辅导、回锅肉、啤酒、狐臭、响屁、马桶堵塞……酣声和长长的休止符。楼下的商铺还懒懒地开着,蛋糕房、餐馆、小酒吧、发廊、成衣店、杂货铺,仿佛不是为了营业,而只是虚应故事。发廊的门头通常都坐着一两个十七、八岁的少女,头发怪异、目光呆滞,露出几片白生生的肉,宛如蜡像。老实说,把头发交给她们打理,就像把核按钮交给拉登一样。在一把灰褐色的大破伞下,一个年纪肯定超过了70岁的老头守着小烟摊。我花十块钱买了一包三五。一个背着一卷不可名状的全部家当的乞丐慢慢从前方迎面而来,他柱着双拐,一条腿几乎齐大腿根那儿切除。他的腰上系着一只瓷缸,用来装钱,在夜晚的朦胧中,我有几秒钟疑心他是不是在腰上拴着腰鼓。想起一则打腰鼓的壮观场面,觉得它是如此虚幻无力。我在口袋里摸索出一元硬币,他以一种野兽的混沌而粗硬的目光看我时,我把那枚发亮的小金属放入缸内,发出一声叮当的锐利的嘶鸣。雨水从他的花白头发往下淌,冲洗着他肮脏的脸,核桃般瘦削,多皱纹,仿佛已被彻底风化,即将颓然瓦解。他的背影就像一个被压弯了的观念,镌刻在这个城市的书中。我冲雨夜吐着烟,转过一个迟钝的街角,或许没有街角,看到大街上辉煌的霓虹灯,不禁迷失在这个宏大的叙事中,就像迷失在增长率、利润、资本中不能及格一样。但它乐观挥霍的气质刺激着我的肉体,以至于有一秒钟,我被感动得发誓要成为主流社会的人,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几乎有一种菲茨杰拉德似的视野:美国二十年代的青春的放纵。但转而一想,我们这儿,放纵有过之而无不及,但青春怕是早逝了。也许,有的不过是暮年的烦躁与变态。
大街上仍然车水马龙,刹车尾灯在反光的水地上,连成一串,就像钢铁厂的钢水槽。那些有钱又有所谓“品味”的人,正在往夜生活的时髦的蹲位里赶。那儿有上万个被啤酒或葡萄酒或鸡尾酒胀得鼓囊囊的膀胱,以及一万张臭嘴喷出来的烟雾、废话中的废话,和催吐的表演。哦,你都不知道有些地方表演的节目有多傻B,连希尔伯特也无法计算它是N的N次方多的傻B。就像我现在打着花伞,双脚踏着泥浆一样傻B。我从涂满化妆品的大街踅向右拐,拐进了一条阗无人迹的小巷。巷子两旁是老旧的楼房,几乎每个窗户和阳台上都围着防护栏,恍惚中,犹如行走在大牢的走廊。人行道旁栽了树,一人多高,稀稀拉拉的叶片,像下岗工人一样萎靡不振。还有不多的人家亮着白惨惨的节能灯,其余的,可能是进入了欲望梦乡的甜蜜或噩梦连连的恐惧。我自作聪明地猜测,他们正梦见天上掉一个大黑皮包,里面是一捆又一捆崭新挺刮的人民币。对,这他妈是我的梦。回答正确,加10分。整个小巷就我的脚步声和雨滴漂打在地上和遮雨蓬上的滴答声,由于雨又细又密,所以雨伞上反而没什么声音。路边一排放了七八个垃圾桶,没合上盖。也许盖早就坏了。它们发出一阵慢调的恶臭的猪圈的气味,成熟而肥胖,甚至是快乐的。也许是忧伤的。谁知道呢。我屏着呼吸,快步走过去,在过了最后一个桶7米远的地方,实在弊不住了。由于气压高,湿度大,这个距离还有一点臭味,不敢深呼吸,弄得跟登K2峰一样缺氧。别指望在这种巷子里会遇见“丁香一般的姑娘”或拍头党,最有可能的,倒是遇见“午夜凶铃”中那个从电视里爬出来的长头发死鱼眼。觉得脖子凉嗖嗖的,不敢回头看,只好加快脚步。穿出阴郁的小巷,回到我所在的酒吧的那条街,看见熟悉的景物,不禁定下心来,舒了一口长气,就像回到了一群烂朋友中间。
纸先生的日本女情人(4)
虹不知从谁的手里要了我手机的号码,第二天一早,我打开手机后,是她发过来的三条短信。
1、 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
2、 我昨天说的话,都是真话,没有与你开玩笑的意思。
3、 可以一起吃晚饭吗?
一个女生主动和一个才认识的男生联系,我再笨也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当然,你可以说她只是想聊聊,瞎胡逛,或其它。但是,你也知道这就是想上床的信号。也许他妈的我说得有点太直,太下流了,可你认为她真的想和男人谈凯恩斯或萨缪尔森吗?不过,这让我有些犯难,就像一大清早有人告诉你中了双色球特等奖,可你压根儿就没去买那狗娘养的彩票。但是,如果她想玩儿,我又干嘛不玩儿呢?我对自己的肉体快乐可没有仇恨。至于兔哥,我想,我只能同情他了,谁叫他同虹这种宝贝认真谈什么恋爱呢。她不值得同她认真。她从头到尾就是一个烂货。哦,我喜欢烂货。谁都喜欢,这就像中奖一样。
我开始给她发短信(有点恶心)。
我:我请你吃串串香吧。
她:好啊!我最喜欢吃串串香了!
(不是星巴克和哈根达斯了?)
我:还有谁?
(兔哥?哦,我知道不会有他,逗她玩儿呢。)
她:没有。不会觉得不方便吧!
我:不方便?有了才不方便。
她:你真坏!没想到这么坏!
我:比你想到的要好,比你没想到的要坏。
她:吃完了蹦迪?
我:扭屁股?很久没扭了,闪了腰不好办。
她:二十岁的腰,闪不了!
我:格言!
她:别挖苦。
我:没挖苦,腰眼受到鼓舞,烫若沸泉。
她:不要烧死了哦。
我:嗯,怕有可能呢。
她:你真有趣。
我:你也真有趣。
我们在互相吹捧或互相讽刺中结束了手谈。我想,她手机上的“我爱你”之类的短信,恐怕都是以群发的方式发出的吧。
学校周边吃麻辣烫的地方很多,荤菜两毛一串,素菜一毛一串,20元钱可以吃一大堆竹签。如果你嫌不够麻辣,可以要上一个干碟子,内盛辣椒、花椒和味精。出了汗就赤膊上阵,划拳斗酒,肆意喧闹,真是平民的乐趣。
吃完麻辣烫(主要是下水),她执意要去热舞会所,只好坐出租一块去了。我没有蹦迪的爱好,甚至对热锅滥炒的大酒吧有一丝畏惧。人太多的地方总是让我浑身不舒服。有时,我想,我的性格之中有豹子的习性:平时孤身巡视自己的领地,发情了才去找母豹,完事儿了又离开。至少觉得这是一种不错的生活态度。
酒吧里尽是人,就像正在进行一场战争。低音鼓的轰击,卷烟的冲锋,啤酒的狂炸,一千只醉眼和五百个肥瘦各异的蠢屁股。刚在一个角落坐下,就拥来了几百个穿超短裙、露出大腿的酒小姐,好像你不把她们推销的酒干掉几个车皮,她们就会把你淹死在口水里。当然是女士优先。虹点了四只喜力,按我的脾气,要几瓶老蓝剑就他妈很好了,可是这些地方,嘿嘿,不肉痛的酒是不卖的。我付了钱。
因为太闹,交谈成为南极和北极的对话。正好各喝各酒。
这里的每个人都像饥饿的猎人一样,男女互瞟,一面端起杯子灌猫尿,一面骨碌碌眼珠子满场打滚。一夜情的冲动弥漫在烟雾腾腾的灯光下,就像一针强心针推进了虚无的血管。在舞池那儿,一大群人半眯着眼沉浸在汗湿的梦呓中。随着灯光的变化,他们时而像一堆五彩斑澜的糖果,时而像熔炉中的煤渣,时而像剪纸或皮影戏。有几个年轻姑娘似乎是领舞,爬到两张桌子上起劲地扭,脑袋像拨浪鼓,乳房宛如破弹簧(摇头丸?)。
一个穿着耐克圆领衫的胖子盯上了虹,他犹豫了18秒钟,走过来,像一位最假的绅士一样弯了弯腰,说,“可以请这位小姐一起跳舞吗?”我面无表情。虹没看我,站起来,和胖子一起走到舞池扭屁股去了。我开始后悔,我不该和她一起出来。见了她第一面你就可以知道她会怎么对待她身边的男人。我聊以自慰地想,她只不过是我从路边顺手捡来的垃圾,无所谓啦。有点阿Q。
过了一会儿,她一脸油汗地回来,说:“本本儿,你自己先坐一会儿,一小会儿,我过去坐两分钟。”她端起她的杯子坐到胖子那儿去了。上帝,他们一定不会谈论凯恩斯主义,倒有可能谈金塞博士的引发了快感的羊癫疯似抽搐。我几口干掉了残酒,从摩肩接踵的人流挤进了洗手间,把一泡大尿响亮地冲进小便池。我在洗手时看了看镜中的我,有些陌生,有些冷淡,轻飘飘的失落。我从侧门出去,走到了大街上,深深呼吸着新鲜空气。没有人肉会孤寂,人肉看多了又作呕。我关了机,沿着大街向前走了几百米,招了出租车回去睡觉。
出租车司机一般都闷得发慌,特别喜欢和乘客侃大山。在问了目的地后,他开始搭话,“去跳舞啦?”我嗯了一声。他又说,“那些迪吧里的骚婆娘多得很啊!”我又嗯了一声。见我冷冰冰不搭理他,他只好闭上了鸟嘴。我从来如此,不喜欢和的哥聊天。我坐我的车,你开你的车。
在我还没忘记那个“纸一样的薄”的鬼家伙的时候,他来找我喝酒了。一个雨后的灰色下午,或阳光灿烂的眩昏的下午。小酒吧痛苦地倦缩在自己的空虚中,咀嚼着刻录在一张塑料盘里以0和1不断排列的埃米纳姆。他的喋喋不休有时让我兴奋莫名,有时又让我相当烦厌。
纸先生的日本女情人(5)
纸先生来时,依然是伸进一个头,打量了,才进来。他说他已经来过两次,但我不在。当一听到刘德华时,就缩回了脑袋。不是特别讨厌刘德华,而是他家对面一个发廊天天高声播放刘的歌唱,男人哭吧哭吧哭吧哭吧……几乎弄成精神错乱。他执意要请我喝一杯,反正也没事儿,就应允了。
我把半打百威和两只玻璃杯放到桌子上,拿来起子,开了两瓶,各自倒进自己的杯子中。他不要冰,我也懒得要。我们举起杯子,干了第一口。他干掉了三分之一,我干掉四分之一。这时,埃米纳姆正在唱《White America 》。
“怎么样?”他问。
“不怎么样。”我回答。
我们干了第二口,他还剩三分之一,我还剩二分之一。
他穿的同上次一样整洁,白衬衫扎在灰色西裤里,脚上的黑皮鞋油光可鉴。他从裤兜里摸出一包软中华和一个猫王贴面的Zippo打火机,把烟抖出一小半,递给我(不用手拿给我,讲卫生),我抽出一支,他也抽出一支。他拿起打火机要给我点,我示意自己来,用一次性打火机点燃了烟。他挥手甩开机盖,熟练地打火点烟,又顺势一甩,关上机盖(Zippo发出响亮的金属的声音)。
“觉得这些都狗娘养的那么假?”他喷着烟,问。
“这个,”我不好回答,这些行头反正有一点作派。“也不一定吧,也许,看什么人啰。”
“哈哈,”他笑道,“别不好说嘛,本来就是装模作样的一套,只是习惯了,改不过来。不过,软中华是我真正的嗜好,不是摆样子。”
我点点头,说:“没有烟瘾,所以对烟没有太多追求,过得去就行了。当然,软中抽不起。”
他嘿嘿一笑,说:“有意思。人生活在符号中,追求的也都是符号,最终什么也没有改变。”
“太悲观了吧?我可是还在追求60分啊。”
“这不妨碍你的具体目标。什么好工作、高薪水和如花似玉的女人。不过,一天到晚泡在酒吧里,听埃米纳姆,60分怕是有点悬。”
“有时想干脆退学算了。拿了毕业证也未必找得到工作。何况,不想那样工作。”
“学什么?”
“经济。”
“哦,是吗。学经济的人一般开口闭口都是杰克·韦尔奇啊,志向可是很宏大的。”
“有这种人吧。就我而言,不过想开个小酒吧,混口饭吃。”
“在这儿?”
“想在拉萨。”
“哦,是驴友?”
“不是。没什么特别喜欢的东西,更不会加入什么集体活动之类。在拉萨只是觉得高一点,环境陌生一点吧。”
“难怪上次在看《藏传佛教》。”
“看着玩儿,其实并不太懂。”
“哈哈,”他快活地笑了,“能了解一点儿也不错呢。真懂了,不会在这儿跑堂,肯定去哲蚌寺、色拉寺或更远的更偏僻的寺庙修行去了。”
“苦修的日子,我可过不惯哟。”
“是啊,都是世俗凡人,要的也是感官快乐。”
“当然只好,不得不堕落了。”
“哦,我倒觉得,到拉萨开自己的酒吧,是很纯净的事儿,你这种人,不会堕落得没底的。”
“但我真的希望堕落。而且,也确实堕落。”
“有意思。一般人是想标榜自己有品行,把自己仔细洗刷了挂在门口声称很卫生。你却老说自己堕落,把自己涂花了给别人看。好像在道德上有罪恶感。读过托尔斯泰的福音书?”
“没有。我没有,至少现在没有宗教情怀。我就关心我的肉体。真的。”我喝了一口酒,说,“你的人生体验,恐怕比我复杂好几倍吧?”
“和你差不多。非主流的,业余水平的。”他笑笑,“给你讲一个故事,第一人称。”
“好啊。”
“我在大学学的是日语,毕业后到日本京都大学读管理。之所以学管理是想更好找工作,也能挣更多的钱。那个时候,8年前吧,对物质有一副好胃口。学校生活,你也知道,就那么一回事儿,都差不多。日本人外表似乎彬彬有礼,其实傲慢得很,根本不把我这类中国学生放在眼里。反正不怎么交往,也就相安无事。为了补贴费用,我不得不在一家中国人开的餐厅打工,从下午6点一直到晚上11点,端盘子洗碗,累得腰都直不起来。那家餐厅经营的是日式烧烤和面条之类,由于地处繁华地段,价格又便宜,所以每晚都人满为患。很多上班族都喜欢聚在那儿喝酒,直喝到醉眼朦胧了才摇晃着离开。老实说,那餐厅很能赚钱,就是太辛苦了,受不了。可受不了也得受。早晨爬起来上课,真是浑身都在痛,经常在课堂上打瞌睡。什么索尼、松下、富士通,在我听起来,都是催眠曲。
“日本国土狭小,留学生公寓不可能一人一间,一般是一间房住两人,当然里面有小小的卫生间和厨房。和我同寝室的,是一个韩国学生,学的是水产资源,一脸骚疙瘩。可能是狗肉吃多了的缘故。他平时不怎么说话,和我也没多少共同语言,只有一点例外,都讨厌日本人。他在我们的床之间,拉起一根铁丝,挂了一幅窗帘似的布幅。一开始,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妙用,以后才明白过来。这小子一来就和另一个韩国女生谈起了恋爱。那是一个胖嘟嘟、屁股很大的女生。在我心目中,韩国女人一般是蛮漂亮的,可这个实在不敢恭维。问题是,他们在我端盘子的时候不凑在一起,非得要半夜两三点,女的才溜进来,就在帘子那头干上了。无法形容,不可名状的各种声音像蜂群一样扑过来,这对我无疑是一场折磨。第二天交涉吧,那小子一脸无辜拼命道歉,接着又继续干。好在他们是讲规律的人,每周不超过两次,一般是周一和周四。这样,我就等那帘子拉上的时候,戴上耳机,把摇滚塞满脑袋。老实说,我每次都在想象那女生肥肥的身体。没办法。好在特别累,所以,即使受到这样的刺激,性方面的事,倒不是火烧眉毛。
纸先生的日本女情人(6)
“第二学期,学校开运动会,我去打乒乓球,那是我从小练就的拿手好戏。日本的乒乓球也算不错,不过和中国比,就差得太远。我轻而易举地拿了冠军。有个读日本古典文学的姑娘,叫由美子,喜欢打乒乓球,拿了女子第5名,她找我传授技艺,一来二往,就混熟了。她人嘛,不算好看,也不难看,鼻梁上有些雀斑,不过双腿很结实,就像搞径赛的运动员。她特别喜欢三岛由纪夫和村上春树,我呢也算是马马虎虎喜欢吧,至少比较熟悉。她带我去看了有名的金阁寺,又去了京都会馆附近的国立近代美术馆和市立美术馆,两个美术馆的藏品以我不熟的日本画家为主,也有毕加索、马蒂斯、蒙德里安等人的画作。我们去的最多的,是锦少路。这里被称为京都的厨房。在这条充满京都风味的长长的小巷中,充满了目不暇接的各类食物。当然,少不了品味清淡精致的日本料理了。
“我对她没有太多感觉,就是一般朋友吧。但有时会冒上想搞搞日本女人的念头。六月的一天,我下班回去,到平安神宫口子,突然冲出三名身穿黑T恤的家伙,手拿棒球棒,向我打来。你知道会是什么结果。头上缝了八针,脸上、身上全是淤青。老实说,他们并非暴力团成员,所以下手还留有余地。由美子告诉我,那是她男朋友指使的。她说他真是神经病。第二天晚上,她就跑到我寝室里,把帘子拉上。这次该那狗娘养的韩国人受刑了。
“由美子皮肤很白,抚摸她的时候,犹如摸着水下的鱼。我没想到日本姑娘在性方面很放得开。她几乎是动作熟练地做着一切:亲吻和抚弄你的身体,然后很投入地展开自己,就像展开一本精彩的书。她毫不掩饰她的兴奋,像夜半的母猫发出声声嗥叫。我当时就高兴地想,韩国小子多半已昏死过去。
“这件事让我纳闷,我挨了她男朋友的打,可她也没必要用自己的身体来道歉啊。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因为她喜欢我,早就想同我上床,但考虑我是中国大陆来的,在性方面一定是一个原教旨主义者,所以不敢贸然行事。问她为什么现在又敢呢,她说别人都这么认为了,所以她也该这么干了。她还说我很美。对,没用帅,而是用美,我也他妈不懂。她说她只想同我有性方面的关系,但绝没有同我一起生活的意思。谢天谢地,这也正是我希望的。我们就这么像韩国小子一样有规律的厮混。她的男朋友却再也没来找过麻烦。毕竟是很开放的文明社会了,女人或男人嘛,除了她或他,满大街打滚。
“由美子说日本姑娘几乎都在高中时就有了性经验,她本人已经和六、七个男人上过床。真是,我和她比,一个是新手,一个是老鬼,我不过给她的花名册添加了一个名字而已。无论如何,她给我孤独的生活带来了乐趣,这乐趣却没持续多久。两个月后,在一次做完爱后,她对我说她不再过来了。问她为什么,她说她有了一个新的男朋友,是东京大学毕业的,在京都一家银行工作。我厚颜无耻地说没什么,她如果愿意,可以保持和我的关系。她很奇怪地盯着我,摇摇头,说她打算与那人结婚。其实,我对这种上床方式和对她,都有些疲倦了。看来,只是彼此有好感的一般朋友,要长期维系肉体关系,是很困难的。玩乐需要过关,老是在那儿玩同一关,玩家自然厌烦。
“晚饭是那家餐厅提供,虽然是免费,但吃得也算不错。米饭随吃,一人有一条鸡腿,一些素菜及一碗紫菜蛋花汤。几乎每天如此。偶尔会换一下口味,比如吃牛肉面。过节时还有一点清酒可以喝。深夜打烊时,有一个三明治作夜霄。有一天晚上下着雨,街上的京式格子窗透出灯光,映在石板铺就的地上,晶莹透明,宛如童话中的世界。有一对男女青年进来吃海鲜面,男的样子有些像三浦友和,女的人很漂亮,皮肤极为白皙,宛如瓷器,鼻子挺直,像个混血儿。我把面给他们端过去,那男的却盯着我,说认识我,见我打过乒乓球的。我只好承认在京都大学读书,他笑笑,说不会张扬,对此表示理解。说他也是京都大学的,叫树,在读法律博士,还有一年就要毕业;而他的女朋友仙,是一个有名的艺妓。怪不得如此漂亮。树说他们一起去看电影,汤姆·克鲁斯《谍中谍》,劝我也去看,日本人不是挺自大的吗?我说日本人不会喜欢好莱坞的电影吧,他却激动地说他只看外国片,主要是欧美片,不看日本片,也不看所谓第三世界的影片。我告诉他这也是我的口味,不看国产片,基本不看欧美之外的其它影片。他十分高兴,要请我喝酒,我正在当班,当然不行。
“第二天中午,树到留学生公寓找我,要请我吃豆腐。哦,别理解成香港人所说的吃豆腐啦。他开了一辆红色的凌志跑车。我们到了一家叫‘湖月庄’的旅馆,在南禅寺前,环境闲适清静。树对服务员说树的订座,我们便被领进二楼的一个格间。领座的姑娘穿着和服,上楼梯时屁股一扭一扭的,后领脖露出细白的皮肤,很性感。这儿是京都有名的豆腐料理,八十多种。我们吃了六、七种吧,很精致,味道也很纯正和微妙。但缺少麻婆豆腐的爽快干脆的草根气息。我和他有很多相同的爱好,比如六十年代的摇滚乐、啤酒、香烟、梦露的屁股、格雷厄姆·格林、约翰·契弗和雪蒙德·卡弗。我相信,不会有太多人知道或喜欢卡弗的。很好的东西只有很少的人才能理解。你说呢。我们喝了很多啤酒,而且醉醺醺地唱了《A day in the life》。
纸先生的日本女情人(7)
“他有很高的文化修养,不知为什么学的却是讼棍。当然,他对吃喝玩乐那一套也十分精通。我们一块儿去红灯区玩儿,荒唐而疯狂。说来你不相信,就在一间房子里,四个人像动物一样。而且,他一边交合一边还说笑话,说的是一个人到奶牛场看见全自动挤奶器,便把自己那话儿放进去,痛快之后却拔不出来,正在着急,电脑就对他说至少要挤一公斤。我听了哈哈大笑,结果解构了自己。他特别喜欢艺妓,我也去八坂神社的祗园玩过几次,这里的街道宁静矮小,店面也不大,家家门前都养了盛开的鲜花。在这个街道的每一个角落都有说不完的风流韵事的余音。艺妓浓艳复杂的服饰、高耸的云髻,衬托出涂得雪白的脸庞,有一种哀惋凄清的意味。当时想,剥开层层生活的伪装,人生不就是一场哀愁的持续吗?
“树后来去了东京一家有名的律师事务所,我们通过几次电话,他混得很不错。但之后就一直没他的消息,我自己很忙,也没往东京打电话。直到有一天,他那个艺妓朋友跑来找我,告诉我树已辞去工作,隐居在他父母的家中。我感到很吃惊,一个大有前途的年青律师,竟放下了眼花缭乱的世俗生活,当起隐士。她说他父母家十分有钱,他一辈子住在那儿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她那天穿的是运动套装,没有穿和服,在说起这件事儿的时候,表情平淡,但下垂的眼神却掠过飞扬的羽毛的空虚。我问她去看望过树否,她说又何必打扰一个遁世者呢。她之所以告诉我,是因为我是树最要好的朋友。就这样。”
与草狂热的爱(1)
喝了热威士忌棕榈汗鸡尾酒的迷彩服自告奋勇要送沮丧得像小学生橡皮擦的鱼回亚。我正好免去了一个失恋鬼可能的烦死人的唠叨。草请我去她的房间“参观一下”,我便背起包,跟随她的屁股穿进塞满了不可名状之物的厨房,出了后门,登上一架用铁板和钢筋焊成的狭窄旋梯,到了二楼。
房间不大,两间房,一个洗手间。客厅里除了什么沙发茶几电视之类,比较独特的是像酒吧里一样到处悬挂着喜马拉雅山的图片。
“我特别喜欢喜马拉雅山脉,连卧室都挂满了,都是我自己拍的!”草一面说,一面脱去红色奥索卡的外套,把它挂在衣帽架上。
我一屁股坐进沙发,说:“那你不是走遍了喜马拉雅了?”
“走遍倒说不上,”她脸上有些得意,紧身羊绒罩衫下挺拔的乳房也有些得意,“不过,也算是差不多吧。喝什么?”
“茶。”
她用玻璃杯泡了两杯茶,放在茶几上,坐下来,说,“这是别人送我的上品碧螺春,平时我都舍不得喝的。”
真想告诉他“舍不得羔羊套不住狼”的道理。但要套我其实很容易,我自己就巴巴地想往套子里钻呢(我知道这有点儿下流)。我摸出三五,递给她,她抽出一支,我替她点燃,又点燃自己的,喷出第一口烟后,快活的感觉又充斥在身体里(快活太他妈容易了!)
“其实喝什么茶无所谓,”我说,“只要是茶就行。我有些好奇,一般来讲,女生是不会喜欢大山的。”
她半躺在宽大的沙发里,肚子上搁着一只烟灰缸,舒舒服服地抽烟。
“记得还是读大学的时候吧,暑假,和几个同学一同来拉萨,走的是青藏线,搭便车。苍茫的风光和内地完全是两回事儿……雪峰洁净得不可思议。我们在拉萨呆了几天,又到了樟木。喜马拉雅山脉神秘的气质注满了我的身体,占有了全部空间。我本来打算好的到一家名广告公司作设计师的计划灰飞烟灭。之后,几乎一有时间和银子,我就不停地跑,结了婚也不行,结果把老公也跑飞了。我一想,干脆到拉萨开间酒吧算了,一是为了糊口,二嘛,当然就是为了这个癖好。说明一下哦,不是要去登什么顶,当什么英雄,没有兴趣。我只是坐在雪峰脚下,看日月风云而已。嘿嘿,你说,我是不是把喜马拉雅的雪峰看作丈夫了?”
“嘿,这个……我倒一时说不上来,不知佛洛伊德会怎么分析。如果说是精神上的丈夫嘛,好像还说得通。但无论如何也不会是生理上的丈夫吧?”
“哈哈哈!生理上的丈夫,哦肯定不会哟!在生理上,除了能让我冻成一冰棒儿,我还没想到它的其它作用。”
“那是,那是。”
“怎么一脸坏笑?”她盯着我。
“坏笑?不会吧。我没想到什么可以坏笑的联想呀。如果真的想了,会告诉你的。”
“那好!听点儿什么音乐吗?”
“客随主便。”
她放的是伦纳德·科恩,打头的就是那首《著名的兰雨衣》。我一直想买他的CD,没有,草说这是一个美国人送她的。音量开得很小,这样,我们可以继续谈话。事实上,男女对话是极其无聊和可笑的,挑逗和试探,都是床前戏。这是北野武的观点。我有同感。虽然如此,却不能来一出哑剧,是吧。
“你说你既非驴友,又不是逃避什么,那想到这儿开酒吧是为啥呀?”她又舒服地躺在沙发上,丰满得像那只加菲猫。
“我也说不清楚。不是非开不可。就像抽烟,可有可无的事情。”
“女朋友同意你上来?”
“女朋友?我在想什么该叫女朋友?上过一两次床的倒有两三个,但与我的生活都不沾边呢。我就是到英国当了国王,她们都不会知道。”
“唔,好像是被爱情打击过,有点儿愤世嫉俗。”
“没有吧。现在的爱情,上午对某人说爱你发狂,你是我的唯一,下午和晚上又对另外两个人说同样的话。这样的游戏大背景,真刀真枪玩感情,不要命啦!”
“正是不要命,才有了伟大的爱情嘛!”
“你相信?”
“不。我要命。”
我笑了。大家都要命。著名的兰雨衣要命。奥塞罗不要命,莎士比亚要命。不要命的是澳洲红袋鼠,一到发情期,雄袋鼠不吃不喝疯狂交媾,死而后已。这该是伟大爱情的榜样了。
草站起来,说:“我有些饿了,你呢?有蛋糕,吃一点吧。”
她放在茶几上的不是一点蛋糕,而是四块10cm×8cm×8cm的大蛋糕,挤在一个白瓷盘里像四个横纲级的相扑。
她起劲儿地吃,用茶水把大块的家伙冲进胃里。“告诉你,”她得着空儿说话,“来拉萨开酒吧不要抱太大幻想,挣不了大钱。”
“大钱?”我咽下一口满嘴钻的水泥浆,“本来就没有打算来拉萨抢银行。”
“唔,这就好。怕你们学经济的,算的是大帐。一年之中,5月至10月生意还马虎,11月至次年4月,上来的人特别少,怎一个‘秋’字了得。”
我用了一杯茶,艰难地把一个横纲冲下去,而草,用一杯茶解决了三个。真是服了她。胃口那么好,又不挑食,在性格上恐怕也是如此哟。听说这种女人感官特别发达,行动大于思想。突然之间很想把耳朵贴在她肥厚温软的肚子上,倾听她的消化器官处理蛋糕和茶水的叽叽咕咕的声音。这有点儿荒谬。
与草狂热的爱(2)
“本来想上来开小洒吧就是莫名其妙的事情,”我说,“既非驴友,又非厌世者。但老老实实读书找工作实在无趣得很。哎,人生就是一次莫名其妙,所以,只能做莫名其妙的事。”
“小兄弟,你的颜色可是有点儿灰哦。”
“灰?嗯,倒很贴切。表扬自己的话,不是酱乎乎的那种灰,而是像烟缸里的烟灰那样的灰。”
“是在表扬自己的清高吧。那你说说,我算什么色调?”
“给我出难题,又不像你是学美术的。乱说一通,一半是白色,一半是粉红色。”
“哦?”
“白色嘛,比如你的喜马拉雅山的癖好,洁净空灵;粉红色,觉得你是很性感的女人啰!”
“是设想我是一个荡妇吧?”
“没有没有!”我急忙否认。其实,真还没有时间空间去想她是否荡妇,她这么一说,我倒觉得她是,而且肯定是一个荡妇。不然,她会让见第一次面的陌生男子夜访深闺?她如果不是,我还会灰溜溜回八朗学,遗憾四、五个小时浪费四、五支三五烟呢。
“言不由衷!”她大大方方地说,“也许就是荡妇吧,在性原教旨主义者看来。会和喜欢的男人上床,没有道德负担。”
没想到她如此直率地拉开拉链,袒露性观念。不是那种故作羞答答的女人。这样很好,大家都知道在做什么,不需要把“我爱你”这类标签贴得满身都是。
“我想,”我有点儿迷糊地说,“没有谁能够抗拒你的诱惑。”我已经在想象她粉红色的胸罩和系带上的搭扣了。
草是我所经历过的女人中最让我舒服和快乐的,她完全没有我以往女朋友的青涩,而是完全的成熟(上帝,我可不想说熟透了)。为了她的放纵的美意,我使出了浑身解数。她的柔软温暖和蠕动几乎包围了我的全身,她熟练地引导着我,绕过停顿的陷阱和突然的加速,带领我走入她身体的高端。就像一阵嘹亮的铜号,她尖叫的享乐的声音令我们从高高的悬崖上坠下,以快意的飞翔的自由坠落俯瞰着向后掠去的深绿色的丛林、白石满地的滩涂、波光潋滟的湖泊,然后,坠入黑暗的深水……哦,他妈的快活是多么容易啊!
我们半躺在一片狼籍犹如敦克尔刻大撤退后的床上抽烟。我的右手搂抱着她的后腰,抚弄着她海豚一样光滑肥厚的上臀。她的手也没闲着,正忙着阅读我这本新书。
“皮肤很细滑嘛。”她的手指在我的小腹上挠挠。
“还不是仗着年轻。再过几年,就糙手了。不过,对身材很有信心,家族里没有发酵面团那样的人。”
“嫌我又老又胖?”
“怎么会!现在不是时兴姐弟恋吗!坦率地说,我喜欢胖女人。当然不是胖得惊天动地的那种。”
“看你貌似老实,在性方面很有经验啊。”
“哪里,真的是贫乏得很。不敢说是白纸一张,但涂鸦的地方毕竟只是在角落。”
“哦,我在涂你的鸦啰?他妈的还只涂到了角落!不过,这倒是很爽的涂鸦。”
“嘿嘿,和你在一起很奇妙,就像一个向导引导着走完激动人心的旅程(肉麻的吹嘘)。”
“没那么得意吧,动物本能的事情。不想瞒你,我最疯狂的时候,同时拥有5个性伴侣,他们每一个都认定我是他们的惟一。”
“什么……”
“有些吃惊?”
“可是,也要忙得过来呢?”
“时间安排要合理。一般来讲,不会穿帮。女人撒着娇说出来的话,就像给男人灌了迷魂汤。”
“那我算是今天的第几个呢?”(有些吃醋。这可不大好。)
“早就不那样疯了。玩过了头。”
“还打算结婚吗?”
“有点说不清楚。我的人生经历,哪个男人受得了。当然,除非他永远不知道。现在这样挺好。像母狗一样自由。”
我笑起来,这自由倒真是有些生猛。
她的确有些生猛。她让我躺在床上不动,又来了一次,那感觉恐怕有点儿像纳粹德国的施图卡式俯冲轰炸机尖叫着掠过。我在结束之前想,如果她还要,我就要给丘吉尔发电报,赶紧把我从敦克尔刻弄走,来一次海拔3700米床上大撤退。
草去洗手间冲澡,我躺在战场上拼命呼吸空气,就像一个星期没换水的鱼缸中的鱼,哦吧嗒吧嗒。指南类书籍可叮嘱不要激烈运动!喜马拉雅的山峰簇拥在我的四周,左边有幅是纳木纳尼,头上有幅是西夏邦马,其余的叫不出名字。我抬手一看,电子表上说是凌晨两点半了,怪不得一片寂静,宛如洪荒远古。突然感到沮丧,很郁闷,像软塌塌的生殖器一样郁闷。郁闷也太他妈容易了!
拿起胸罩一看,哦,黑色。
早晨起来得很晚,十点钟吧。与草一起到她的酒吧喝了咖啡,吃了土豆煎饼和煎蛋,然后手挽手到街上瞎逛。我不太习惯与女生手挽手,但她要挽,我也不好推开,否则,真正是“下床不认”了。我们走的是一条小巷,两边尽是门面,卖藏式门帘和铜铁器的居多。门帘很好看,一般是白底蓝条,上有八宝图。我喜欢法轮和盘长,决定改天自己来买。巷子的尽头是八廓街,左面就是背包都知道的玛吉阿米。
玛吉阿米是一个二层小楼,墙面涂成黄色,上有一壁画,一个藏族女生痴痴地等待。通过狭窄的楼梯,到了二楼,窗边是餐桌,中间是沙发,靠墙是吧台。当然是藏式装饰。吧台是金黄色的,中间有镂空的蓝色格栅和浮雕,墙面上有各种藏式装饰品和图画。这儿真是看八廓街转经道的最佳位置了。向北的窗口,转经者是迎面而来的;向西的窗口,转经者朝向西,看到的是背面。问题是,向北的窗口正架着一架摄影机,几个鬼佬(估计是高卢人)在拍摄。一个叼着已经熄灭的雪茄烟的双下巴家伙,神气活现地嚷嚷,估计是导演了。我和草只好在向西的窗口坐下,要了两杯咖啡,一面抽烟,一面看转经者的背影。
与草狂热的爱(3)
“我曾经在那个窗口架着画架作画。”她努努嘴说。
“什么时候欣赏一下?”
“很一般的,又不是凡高、毕加索。你要拿去一两幅都无所谓。”
“现在肯定不画了。”
“为什么这么说?”
“学美术的最终有99%都不画画。”
“养不活自己。”
“咦,干嘛不搞卡通啊?像日本那样?”我像哥伦布发现了美洲大陆。
“你看过中国的卡通?”
“小叮当、柯南和宫崎峻看过。中国的嘛,确实不知道什么。”
“这不结了。”她喝了一口咖啡,问:“知道玛吉阿米的来历吗?”
“不知道,”我说,“一个酒馆,有什么来历。”
“外行了吧,”她得意地说,“在拉萨,你看似普通简单的东西,有可能大有来头呢。这儿,原来是六世达赖仓央嘉措的秘宫。六世达赖生于1683年,卒于1702年,是西藏有名的诗人。他在这房子里,写过一首著名的诗,其中有一句‘未嫁新娘的面容’,‘未嫁新娘’藏语读音是‘玛吉阿米’,她可是仓央嘉措最喜欢的情人呢。”
我吃了一惊,还真是来头不小啊。
“你这么一说,在这儿坐着喝咖啡,感觉同刚才真还不一样。”
“那当然,毕竟是六世达赖的秘宫嘛。”
喝完咖啡,我们到了楼顶,上面也很舒服,有很多桌椅,但却空无一人。楼顶上封了一个大蓬,是怕客人晒了太阳。其实,在拉萨晒太阳算是了不起的享受。如果个别客人怕,给他个大伞就好了,整个封起,应该算是败笔吧。草说以前是敞开的。真想给老板建议一下,还是撤了它的好。
草要回她的酒吧照料一下,我想一个人呆,就留在二楼老位置坐下,要了一壶酥油茶。已到中午,转经道上依然摩肩接踵,他们的背影在阳光下对比强烈,宛如灰色的发亮的岩石的大军。在有空隙的地方,那些磕长头的朝拜者向前倒下,把身体展平在石路上。向北的窗口,拍摄还在继续,那个双下巴导演已经点燃了残烟。左嘴角叼烟,右嘴角吐出烟雾。他当然不是希区柯克。也不是让一吕克·戈达尔。
喝了一杯酥油茶,嘴唇像涂了一层唇膏。有些疲倦,毕竟在3700米的高度,连续两天晚上做爱,吃不消。本来是老老实实一个人上来考察的,没想搭理什么女生,可结果,倒搞成了桃花运不断的性旅游了。世事真是难料。脑袋越发沉重起来,就像装满了石块的布袋,撑不住,只好双臂趴在桌子上,把迟钝的头放在手臂里。
也不知睡了多久,朦胧中醒来,四周一片寂然,鬼佬已不知去向。电子表说下午两点了。我一摸,酥油茶冰凉,叫了一个穿红色夹克衫的服务员,要他热一下茶,顺便点了一份咖喱饭,打发胃肠。吃饱喝足,倦意顿消,付了钱,沿八廓街顺时针方向向西,无所事事闲逛,到了大昭寺。
大昭寺门前从来都是人来人往的,磕长头的人很多。我找了一个边上的靠墙的位置坐下,发发呆。发呆的妙处在于,它是不幸人生的一个个休止符,不幸在这个停顿的时候是没有声音的。当然,随后,人生的令人讨厌的各种乐器又会响起。正在发懵如一只阳光下舒展的灰色壁虎,两个小乞丐的手伸到了鼻子前。干净利落地摸出四毛钱,一人两毛。一个个子高挑的瘦硬的孩子走过来,戴了一顶像曾从革命题材影视作品中看到过的黄色毛式软帽。他伸出了手,大大的双眼皮黑眼睛盯着我小小的单眼皮的眼睛,我估摸他有十一、二岁吧,不好意思给两毛,就摸出了一元钱。他拿了钱,在距我三米远的地方坐下。太阳已向西,黄金老虎的阳光堆积在额头和鼻梁上,我闭上双眼,深深呼吸着带有酥油味儿的空气,尽量放松身体,准备来一次较长时间的痴呆过程。但有人拍拍我的肩膀。我睁眼一看,是那个神秘的青年或少年,但这次看起来像是一个青年,也就十五、六岁吧。反正弄不清他的年龄。他向我点点头,到那个小孩那儿坐下,用藏语交谈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转过身面向我,说:“怎么老是碰到你呀!”
“我也想问你相同的问题。”
“精神不太好,脸色苍白呐。”他揶揄地微笑,露出那该死的雪白牙齿。
“是吗?”我下意识地摸摸一脸白霜。“海拨那么高,还不太适应,晚上睡不好。”
他笑一下,说:“该看的地方都看了吧?”
“应该说差不多。布宫、大昭寺、哲蚌寺、色拉寺、小昭寺,哼,甘丹寺嘛,听说损毁严重,尚在修复,暂时不去了。”
“药王山呢?”
“没去。”
“上面有十分精美的玛尼石刻呢,随便一块,就是上千年的历史。”
“哦,那倒该去看看。一起去,如何?”
“你自己去吧,昨天早晨转囊廓时,你好像有点儿紧张呢。”
“什么?”我吃了一惊,“又被你看见了什么!就我而言,毕竟是在转拉萨最神秘的转经道,有些紧张也是情有可原的嘛。你还知道什么?”
青年用右手摸摸额头,手指甲没剪,指甲缝里黑乎乎的。“我什么都知道,什么都不知道。你即便回到成都,我也可以随时找到你的。”
与草狂热的爱(4)
“别说得那么玄妙嘛!”我抗议,“等于什么也没说。”
“说或不说有用吗?”
“你不说怎么知道没用。”
青年哈哈一笑,说:“不和你争了!好像我们一遇上就会争个不停。”他转过头,和那个小孩又说起来,很熟悉的样子。
我开始抽烟,把蓝色烟雾慢慢从嘴里吐出,随风而逝。我想青年的话没错,无论如何,我这种俗根太深的人,除了越来越俗,越来越臭,还能改变什么吗?想起草,奇书-整理-提供下载在追逐喜马拉雅的同时,也追逐着性伴侣名单的与日俱增。每个人可能都是两个人,两副面孔,一个清纯可爱,而另一个阴险淫荡。不过,随便怎样也无所谓,反正就像口中嘘出的那烟,三秒之后无影无踪。
青年又把头转向我,打量着我头上的黑呢藏帽,就像发现了第三百个元素一样。
“你们很熟?”我问。
“啊,”青年点点头,“他从德格来的。”
“格萨尔王的故乡,”我对小孩子说。
“是啊,”小孩子一口四川话,“从阿须草原来的,我爸爸妈妈和我。还有两个老乡。”
“他们不在?”我问。
小孩向大昭寺门前努努嘴说:“磕长头呢。”
我向右边望去,门前有几十个磕长头的,阳光下此起彼伏。
“他们从今年三月份开始出发的,”青年说,“沿川藏线,一路磕长头过来。”
“半年时间!”我说。
“差不多吧,”小孩子说。
“可一路的吃住?”我不知道磕长头的朝拜者如何解决生活问题。
“有两个老乡拉着板车跟随他们,”青年说,“那上面是给养。磕长头时,他们只保证生存的最基本的东西,沿途打点儿酥油茶,吃点儿糌粑。”
“不苦吗?”我问。
“怎么会苦,”小孩笑着说,“磕了长头,我就可以真正做人了,下辈子也会很幸福。”
青年那双澄澈而又锐利的眼睛望着我,把我拉入他如夜晚湖泊的瞳孔。在最初的深黑之后,我逐渐看到连绵起伏的大山,蜿蜓曲折回环往复的公路,公路上几个小黑点逐渐拉近,小孩和他的父母双手戴着简易的用木板和绳索做成的护掌,身前套着长及膝下的羊皮,跪下,伸出双手,全身俯伏。木板和羊皮擦着沙石路面,发出清晰响高的“沙沙”的磨擦声。就这样,一步一磕,在漫长的如细线一般的公路上移动。他们站起来,双手合掌举过头顶,膝盖跪下,双手趴着,然后往前一伸,全身匍伏在大地上,“沙沙”声回荡在巨大的山谷中。
我使劲摇摇头,视线摆脱了青年的睛瞳,我看到的是大昭寺广场在西斜阳光下的一片金黄。我也看到了那个神秘的青年或少年,那个从德格来的小孩。青年的眉毛在额头中间是没有中断的,只是稀疏一些,他的耳廓如雪山般疏朗大方;小孩瘦黑的轮廓分明的脸上有一个挺拔的鼻子,稚气未脱,阳光下鼻梁上有一道发亮的光,而额头,有一块4cm×2cm大小的茧皮。
这一切足够了。
草下午要请我吃饭,我没有手机,只好又从大昭寺回到雪酷酒吧。酒吧里没有客人,失意得如未经装修的清水房。她一个人坐在窗边喝茶,左手食指和中指夹着一根烟,眼睛乜斜着,走近一看,还架着二朗腿。
“有点二流兮兮哦!”我笑着说。
“二流兮兮?”她说,“怎么会,我正舒服着呢。”
“什么舒服?”
“一支烟,一杯茶,一段发呆时间。”
“喜欢发呆,我也是。”
“在拉萨不会发呆就像进酒吧不会喝酒一样。”
她没有穿牛仔裤和红色奥索卡外套了,换了一条满是口袋的米色休闲裤,一件银灰色阿迪达斯卡克,脚下还是那双运动鞋,内衣穿了件白色T恤,不知道胸罩换了没有。查尔斯王子对卡米拉说过,愿意成为卡米拉的衬裙。这话真他妈是名言。禁不住笑出声来。
“看把你乐的,乐什么?”她问。
“想起查尔斯王子对卡米拉说要成为她的衬裙,”我笑着说,“我也低级趣味一下,想成为你的粉红色胸罩。”
“天!”她娇嗔(她一定愿意),“可我的胸罩是黑色的,我没粉红色的胸罩。”
真让我大失所望,像粗了丝的白炽灯。
“那就黑色吧,”我有气无力地说。
“别挑逗我了,”她盯着我,“再挑逗就叫你回房间了,晚上吃什么?”
“随便吧,一碗热汤面或一盘回锅肉加米饭,都不错。想起来就流口水。”
“那不便宜我了。既然是请吃饭,总得有一个请的样子吧。小家子气不好哟。”
我们出了雪酷,沿一条小巷走,走了一会儿,尿急了,刚才忘了放。我问草有没有公厕,她说就地解决就行了。
“只要不是大街,急了就撒啊!这儿是拉萨,撒尿是最正常不过的了。憋什么憋。”
我左右看看,倒是没人,就到墙角下,掏出来就放,还没完,转过来两个人,我大吃一惊,却收不回去,两人看了一眼,平平常常走了,我放下一百个心,痛快地解决了。
“在街上撒尿真他妈爽!”我出了一口长气。
草笑笑。
与草狂热的爱(5)
左拐右拐,拐到了北京东路,走到街对面,打了一个的,往西边驶去,过了布达拉宫,再往西,到德吉北路下车。这儿我第一次来,霓虹灯闪烁,餐厅林立(当然不是我吃的那种苍蝇馆子)。感觉是到了成都的某条餐饮一条街。我想,拉萨的气息在这儿恐怕是最弱的吧。不知道该是遗憾还是庆幸。
草说吃北京涮羊肉,我当然举双手赞成。在拉萨吃热汽腾腾的涮羊肉,祛寒不说,也能增加体力呢。老实说,北京嘛,也就涮羊肉还勾人胃口,烤鸭只是一般,名气大而已。
我们要了一个靠窗的位置。草点了菜。一会儿,服务员端来一口铜火锅,四大盘片成薄卷的粉红的羊肉,两个碟子,一碗香菜,以及萝卜白菜豆腐粉丝之类。
“吃不完吧?”虽然已流口水,我还是提出疑问。
“恐怕还不够。”她说。
既然是吃涮羊肉,我提议喝红星二锅头,二两装的,一人一瓶。她同意了。
我们迫不及待地干起来,一口酒,一口肉,很满足。吃下两盘,出了细汗,才开始有想说话的念头。
“尼泊尔那边还有很不错的山峰,干城章嘉、库汤和道拉吉里,可能明年去。如何,去吗?”草问。
“没有徒步旅行的经验,何况是喜马拉雅的高峰,免了吧。等到这儿来开了酒吧,再慢慢来。”
“西藏可看的东西太多,不是一两次就能解决的。”
“想去阿里,看看古格王朝。当然不是这次。”
“明年吧,我陪你去,南线去,北线回。那可是个神秘的地方呢。”
草喝了酒,脸红仆仆动人,我有些冲动(估计也是酒精的原因),想把她娶来做老婆(虽然法定结婚年龄不够)。但一想她和那么多男人上过床,其实是很放荡的女人,不禁觉得自己十分幼稚。
“除了黄教四大寺外,有很多寺庙必须看,”她大口嚼着肉说,“比如桑耶寺、楚布寺、直贡梯寺以及萨迦派的萨迦寺,噶举派的桑丁寺。要看苯教的寺庙,要到昌都丁青县的孜珠寺去,建在山巅,很震撼。对了,林芝那儿有宁玛派的喇嘛岭寺,大门两边就是两个大生殖器,左边是男性,右边是女性,有意思。”
“不会都去过吧?”
“都去过。”
“服了你了。”我喝了一大口酒。真是奇怪的女人,奇怪的混合物。去过很多别人想去而未能去的地方,尝试过一般人想都未想过的游戏(同时玩5个),应该是很快乐的人生了。我向火锅里倒下一盘白菜,牢记着高海拔地区维生素的重要。
“真想像你一样快乐。”我认真地说。因为我认为我是不快乐的。
“快乐?”她瞪大了眼睛,“没觉得有多快乐。也没觉得有多不快乐。”
“有点儿像格言或谒语。”
“屁的格言。走得累死的时候快乐何在?还有,别以为和X个男人上了床,就快乐抽疯。那样的话,世上最快乐的就是妓女啰。一天到晚都在床上和不同的男人混。”
“哈哈,X用得妙。”
“隐私。”
“我也不感兴趣哟!”过几天就走了,又不与她一起生活,一个班也好,一个排也好,甚或一个连,与我何干?
“其实男人在我的生活中并不重要。”草把瓶底最后一点儿酒仰脖子干完。
我指指椭圆形的酒瓶,她摇摇头。我不相信她的话。总的来说,她是女人中很少见的坦率的那种,但这句话是谎话。她不在乎是因为男人已经溶入她身体的日常生活。就像吃饭,没有谁会唠叨吃饭是多么不了起,但必须天天吃,还要三顿。没有男人,或没有新鲜的男人,她会活不下去。其实这无所谓,是她自己的事,完全没必要贬低。这几天,我陪她玩或她陪我玩,谁会在乎对方的性历史是洋洋十大卷或薄薄一小册呢。我阴暗地想,就像逛窑子,哪个男人在乎过妓女跟多少嫖客上过床,又有哪个妓女在乎过嫖客嫖过多少次呢(真他妈没趣。嫖客和妓女这两个词听起来也挺脏。这是我们只做不说的原因)。
“怎么心事重重的样子?”草问。
“我为自己不是单纯可爱的阳光小子而羞惭!”
“哈哈,笑死人了!且不说有没有你说的那种什么阳光小子。但你,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是那种人啊!”
我也笑起来。是啊,阳光小子,这不是犯傻吗。其实我从头到脚都是腐烂发臭的,下流小子还差不多。
我也把瓶底的残酒干完,然后夹了一碗煮过头的白菜吃起来。
“喂,”草用筷子敲敲碗沿,“以后会不会认为是我把你带坏的?在你心目中,我反正是坏女人。”
“坏女人?”我把脸从烂白菜里抬起来,“我他妈就喜欢你臭烘烘的模样。”
与虹的逢场作戏(1)
纸先生灌猫尿气吞山河,六瓶百威,我也就喝了一瓶多不到两瓶,剩下的,他边说边喝,故事还没完,酒全见了底。他还要四瓶,我拿过来,开了瓶盖,看他慢慢把琥珀色的液体倒入杯中,当一层洁白泡沫要溢出杯口时,他俯下头,快乐而响亮地啜饮了一大口。纸先生继续讲他的故事:
过了两年,快毕业的时候,怎么也忘不了树,虽说不想去打扰他,但还是决定见他一面。也许,就此别过,便是永诀。想起人生之沧桑脆弱,真有南柯一梦的感觉。树的家住在东京涩谷,他父亲是一家大银行的董事,住宅很大,二层楼,有三百个平米吧。树住在二楼,自己占据了两间房和一个独立的洗手间。除了他父母外,家里还有一位年老的家仆。
树见了我很高兴,我们在他那布置得有如禅室的起居室里盘腿坐下,喝冰镇啤酒抽烟吃他的巧克力。
“毕业要回国,以后见面的机会也许会很少,所以即便打扰,也决定来看你。”我说。
“什么打扰不打扰,”他笑着说,“又不是真的修行,不过是不想工作,躲在家做寄生虫而已。觉得这行为很古怪?”
“开始有一点,后来似乎理解了。如果这个社会你实在不喜欢,除了退避,也没有其它办法。”我说。
“是啊,像唐吉诃德一样斗风车的勇士,毕竟是少数。我这种懦夫,只好把脑袋埋进热沙,露出屁股不在乎了。”
“父母没意见?”我问。
“怎么会没意见!”他吐了两个向上窜的烟圈。“谁也不愿自己的儿女成为异类,游离于主流生活之外。但成人毕竟有自己决定自己生活的权利吧,反正家里条件不错,不会有什么经济上的负担。遁世不过是个好听的词,我倒觉得寄生虫更贴切。没有与社会彻底断开,每日出去买报纸和香烟,世上发生的事,也都知道。偶尔也上上网,看看热闹。”
我打量了一下这间20平方的起居室,陈设极为简单,日本式的格子门,深棕色木地板和方形茶几,天花板和四壁是白色的,没有任何装饰,左边角落有一张书桌。一把靠背椅和一个小书柜,桌上有一盏白色灯罩的台灯,一个笔记本电脑,右边角落,有一小盆竹子。树也穿得很散漫,一件白圆领T恤,一条松松垮垮的运动裤。
“有点像维特根斯坦的房子哟!”我说。
“哦,是吗?”他高兴地伸伸腰。“怎么敢同他老人家相比!已经够奢华的了。说起来,他老人家也算是一个遁世者吧,生前就传言纷纷,什么在土耳其牧羊。这种传奇大师现在一个也没有了。”
“也不能说没有吧,只是级别要低一些,”我说,“托马斯·品钦和J·D·塞林杰也是遁世者啊!三十多年来,好像压根儿就没有听说过谁在哪儿碰见过品钦。”
他哈哈一笑,说:“没准现在在日本哪个角落当园艺工人呢。”
“听说近两年遁世者有些多了起来。”我说。
“好像是吧,”他说,“东京大学有个教授将之称为一种社会现象。就我所知,遁世者大都很年轻,受过良好的教育,在事业上有发展前途。之所以遁世,恐怕是与社会流行的价值观产生冲突而不想妥协的一种结局吧。我是突然间的厌倦。唔,深深的厌倦。权力金钱和女人,所有人都他妈整齐划一地追求一辈子,就像每日出操一样。生理上也有了反应。这也是没有法子的法子。”
“没有真正剃度出家的念头?”我问。
他摸摸自己剪得短短的头发,说:“认真想过。但佛教并没有成为我的信仰。像我这种对什么都怀疑的人,要出家也难啦。况且,有些诫律,我也是不能修持的哟!”
“哈哈哈,”我笑了,“怕是女人问题吧!”
“真是一个添麻烦的事儿,”他也笑了,“人年青,生殖器是独立思考它的问题的。我作为宗主国,管不了它的内政。好在应召女郎众多,解决起来也不太麻烦。”
“说不定哪一天又豁然开朗,再入红尘。”我说。
“哼,很有可能,”他说,“如果对遁世生活厌倦了,又向往灯红酒绿的日子,又回去吧。我像一头猪一样没有必须保持的什么,所以,说不定,我们以后还会在商场上再见呢。”
见到树的精神状态尚佳,我也放下心来。原来想他已是一个铜制烟灰缸似的人物了,结果仍无大变,尤其是对巧克力和应召女郎的热爱。我和他拉拉杂杂聊了两个小时,在我们抽了17支烟、喝了8瓶250ml的喜力啤酒,吃了28颗英国杏仁巧克力后,我告辞了。
纸先生讲的是树,但说的也是自己。他说他留学毕业后,到了一家日本商社在上海的办事处。之所以不想留在日本,是因为不喜欢日本。在办事处,他牵头办了几个令总部赞许的市场推广工作,也和生意场上的女人们胡乱睡觉。按他的说法:“白天彼此一身职业装谈钱,晚上彼此一身赤条条谈性。”有意思。也是某一刻他对这种生活突然有了厌烦之情,一切都是戴上面具的,做生意,做爱,做一切,都不是他本人在做,而是有一个异己。他辞了职,也回到父母家做起了寄生虫。
“就是这样。”他说。
“这种好日子,”我说,“我也想啊!但一想到回家,做公务员的父母会以一种令人胆战或不忍目睹的目光看我,还是决定在外面混算了。”
与虹的逢场作戏(2)
那四瓶啤酒又被他干得差不多了。他不断发中华烟给我,软装,我也乐得抽,反正平时是不可能买这种烟抽的。
“我在商社办事处干了四年,挣了不少钱,又没买房买车,积蓄嘛,很够用一阵。我对父母说是神经衰弱休养一下。不过是借用他们的一间房子而已。在外面住也不是不可以,但吃饭麻烦,不可能每顿吃馆子嘛。父母毕竟是知识分子,也没给我什么压力。嘿嘿,他们的老独儿么,还盼着我早日恢复,传宗接代。”
“平常不喜欢结交朋友吧?怎么想起给我说这些。”
“当然!不滥交朋友是我一贯的准则。第一次见你,是在听迪伦吧?再加上你的身材相貌属于猎狗一类,感觉我们可能是相同的一类狗。不太喜欢面带猪相,心头嘹亮的那类人。老实说,既便避世,也是有倾诉的愿望,挑对象而已。”
“唔,荣幸之至。”
在我还没特别正式地进入成人社会之前,被告知一切都是游戏。政治是游戏:官员们上午一身正气作报告,下午数抽屉里的受贿款,晚上到情妇那儿狂欢。经济是游戏:一小时前是服了伟哥的绩优股,一小时后就是一堆垃圾。爱情是游戏:上午的山盟海誓和下午的形同路人。除了游戏本身不是游戏外,其它的,都是游戏。这让人兴奋。
虹给我带来一个同学,她莫名其妙地想帮我。我们是在学校一处偏僻的角落见的面,那儿的草坪上有几个石桌石凳。对面是一个像五十年代修的几间破实验室,一些穿得脏兮兮的老师同学在里面忙活。肯定不是给自行车补胎或校正轮幅。
那个同学叫鼠。确实像鼠。瘦精精,俩暴牙。据称英语奇好,水平绝对在乔治·沃克·布什之上(至少没有那么多口误),是有名的四、六级考试枪手。
“二千。”暴牙举起右手的二根手指头,食指、中指和无名指。
“什么?”我嚷嚷,“这不是剥皮么!”
“是啊,”虹说,“打折,六折。不是那个人,还不会介绍给你呢!”
“不是不讲情面,”暴牙苦口婆心,“而是不能坏了行情。我一打折,其它枪手非把我给毙了!”
“如果只是四六级,我也就他妈放一次血,问题是还有专业课。这二根指头也翻不过那坎儿啊!”
“还有专业课?你老兄是真正不想要毕业证了!”
“老实说,正考虑不要呢。”
虹笑笑,说:“专业课其实也好办。更好办!男老师,两条中华两瓶五粮液;女老师,一个古奇包或一条24K金项链,绝对搞定。搞不定把我卖到泰国当妓女!”
哈哈哈,我和暴牙都大笑起来。“卖到泰国当妓女,”我说,“细皮嫩肉我也舍不得呀。还古奇包和金项链,求婚呢?也太便宜女老师了。”
暴牙笑得口水滴。没法,一说到低级趣味,大家就喜笑颜开,就像天上凭空掉下一钱袋砸了头。
“女老师诱奸男生!”暴牙眯着眼睛,沉浸在他幸福的想象中。
“变态!”虹说。
“老实说有点想。”暴牙说。
“是来帮我解决考试问题还是来讨论诱奸的?”我说。
“当然是考试问题,”虹说,“鼠,怎么样?”
暴牙挠了挠一头乌黑发亮的板头,说:“三个,真没办法。”
“呸!”虹啐了一口。
“虹姐,”暴牙有些急,“我还得在这条道上混啊,不敢搅混水。”
其实,要找枪手,我早找了。问题是我如果要去拉萨,拿个破毕业证干嘛!还花一堆雪花银子。
“这样吧,我考虑一下。”我想溜了。
“也好,不着急,有时间。虹姐,”他嘻皮笑脸地说,“晚上请你吃饭?”
“排后吧,”虹说,“今天晚上本本儿请,都说了一个星期了。”
她盯着我,我只好尴尬地点点头。他妈我什么时候请她了,还排了一个星期?她以为她是翻嘴皮安吉莉娜·茱莉?我躲都来不及,请你个大头鬼哦!
“改天,改天,”暴牙说,“还有一笔生意,我要走了。对了,干脆花几百元,在九眼桥买个毕业证,不就完了!反正你也不想要,弄个彻底假。”
我哼哼哈哈地应付,心想九眼桥的毕业证,拿来有个球用!这小子迈着细碎而急促的步子离开。其实想走的是我。
“想请我吃饭,没门儿!”虹抱怨,“就那个头和暴牙!”
“可我也没排着队巴巴想请你啊?”
“打发他嘛!况且,你请不行?那天从酒吧偷跑,还没找你算帐呢。”
“不是偷跑,看见你和那胖子那么……融洽,不便打扰。”
“逗他玩儿。逢场作戏罢了。”
对虹这种女生,我是敬而远之。她三分钟可以和一个陌生男人混得像青梅竹马一样,给人的感觉不仅飘,而且有些虚无。那实在的肉体最终会成为虚无的黑洞,把你身上所有的光都吸干净,最终让你成为灰色人。我想我还是保有自己的一点儿光束来得好一些。
“要不,改天请你?”我干巴巴说。
“晚饭吃完了,我知道一家哈根达斯。”
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何种情境中,她把我置换成可怜的兔哥了!
“哈根达斯?”我说,“上帝,那不就是一砣软扒扒像稀狗屎的冰淇淋吗?”
与虹的逢场作戏(3)
“别恶心,本本儿!”
“你不知道,我特别喜欢恶心。真的。”
冰淇淋永远都是冰淇淋。这是我花了60块钱买的一个真理。它会是别的吗?不会,当然不会。就像一对下流男女遇到一起,还有可能产生什么意外的事情吗?不会,当然不会。一切就像流水线一样,那么自然、顺畅,也那么令人恶心。我说过我喜欢恶心。
当虹在我的狗窝里张开双腿时,我的眼睛里满是什么胖子、兔哥……一大堆男人压着她的回放。一刹那,我迷失其中,完全的失神,不知道撑在她身体上的人为何物。我对自己和她都深感愤怒和厌恶。我想起V·S·奈保尔在《河湾》里写的情景:他抽她的耳光,并向那张开腿的私处吐唾沫。我没有这样,没有向她那儿吐口水。我有点儿想。但我按照一对男女的程序走了下去,并享受到了肉体上真实的快乐。
又一次的玩儿。又一次的逢场作戏。又一次的三维动画游戏。又一次的“不过……而已”。我在干了她之后想,她真的只是个垃圾,一个好垃圾(光鲜美丽、青春动人)。当然,我他妈也是垃圾,很可能是比她坏的垃圾,至少,你们在我身上找不到一丁点儿在她身上还能找到的纯粹的情欲和审美兴趣。
哦,他妈的,我渴望已没有底的那种堕落。
这让我十分不快。
她的事儿办完了,麻利地穿上衣服,例行公事的亲亲我的嘴唇,走了。我觉得她不能见上一个过得去的男人就要去上床吧。当然不能。她会在年龄不饶人时抓一个垫背,结婚生子,给丈夫戴十万顶绿帽子,在更年期时像母蝎子一样性情乖戾,在绝经以后变成十吨重的赘肉,无人光顾。我现在就为她哭泣。我该为自己哭泣。虹,她活得比我快活一万三千四百五十八点二倍。
我想起草。其实,虹和草都是属于很放浪的女人,但我对草却没有这种厌恶的心理。相反,我是真心喜欢她那臭烘烘的样子。如果我在性观念上更开放和容忍,我一定会向草求婚的。这很奇怪,也很矛盾。老实说,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
我冲了澡,坐在沙发上抽烟,听音乐,约翰·丹佛。乡村音乐既孤独又忧伤,就像黑夜中的一块惆怅的黑布。我现在觉得我就像那飘拂的黑布,郁闷、无聊,完全的无可奈何,因为自身的黑暗和身处黑暗而感到一片黑暗。沃尔特·惠特曼曾说黑暗是母亲,它包容了一切。是这样吗?好像是。丹佛在唱《回家的路》,疲乏的游子要回家了,回到现实和抽象中的西佛吉尼亚。那儿,大地粗硬的线条替夕阳下起伏的牧场勾勒出粗犷的几笔,一座二层楼的典型的美国木屋,廊下的条木桌子上,一大桶烈性朗姆酒在黄金的光线中独自酩酊大醉;一匹黑得发亮、犹如煤炭的三岁母马打着响鼻,把唾沫喷溅在微风中;一只白色的牧羊犬伏在草地中沉睡,它下垂的左边耳朵上,有三只金色苍蝇在起飞和降落。约翰·丹佛回来了,骑着马,在他的私人飞机即将坠落和尚未坠落之间,他回到了他的故乡。愿上帝保佑他。阿门。
芳芳一定要我去参加她一个同事的“订婚party”,我不想去,但拗不过她的威逼利诱。那女生是她现在最要好的朋友,与一个外企的白领好上了,老虎长了翅膀,所以要party一下,订一下,婚(昏)一下。马尔克斯写过《一件事先张扬的谋杀案》,订婚party写的是“一件事先张扬的性交游戏”。就这么回事儿。
在乘坐了两路公交车,坐了一个三轮车,耗时一小时三十二分钟后,我来到了白领买下的跃层房子。客厅花里胡哨的样子,首先让我想起KTV包房。场面已是一片混乱。两个人鬼声鬼调唱卡拉OK;一桌人打麻将,每人的面前放了一沓百元大钞;两个老外,男性,已经喝得结结巴巴;一个染发女生坐在窗台前哭泣,据说是因为失恋;一个眼镜对着两个中年妇女吹嘘他到过德国、荷兰,还在红灯区看过脱衣舞表演,“哇,大屁股使劲扭!”他使劲说;白领穿西装打领带,一脸职业性的微笑——假笑,轻轻地握手,拍肩膀,称呼“哥们儿”;女主角模样有点像国内某个明星,瘦板板、憨痴痴;芳芳坐在角落抽烟,左手端个烟灰缸,但抖烟灰时却全部抖在白领的紫檀木地板上。
一大堆垃圾信息挤进我的脑袋,系统崩溃,死机。我抓住一听青岛啤酒,与芳芳坐在一起,机械地喝着。喝了一听酒,我醒过神来,问道:“咦,芳芳,你他妈不是讨厌吸烟吗?”
“都他妈在吸,”她气呼呼说,“与其被动中毒,不如主动放毒。”
“喂,这个party有点像烩饭。”
“别发杂音。我也没办法。看见那个黑T恤英国人吗?刚才拼命向我献殷勤。”
“哦?邀请你吃饭?”
“屁!邀请我去看他收藏的那张中式大床,红木雕花。他每日高卧其中,大做东方春梦。”
我哑然失笑,“邀请上床之前先观赏床,真是君子欲成其事,必先利其器。”
“以为你要吃醋。”
“你又没去,我着急喝那醋干嘛?”
麻将桌上起了争执,闹成一团,一个女生指责一个酒糟鼻偷牌,服了双清,声称又非小麻将,打200,“牌德不能当小姐。”
酒糟鼻愤怒反驳,说她输不起,“自己硬不起,还怪别人脱得快!”
与虹的逢场作戏(4)
然后又是一通争吵,劝解,其中仍夹杂着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性的比喻、隐射、双关、引申、歧义、象征……
黑T恤拿着第十二听青岛啤酒,絮絮叼叼给染头发说着什么,丝毫不受牌局风云突变的影响。我猜想,又是关于红木雕花大床的鉴赏,以及至为重要的古为今用的问题。染头发一面点头,一面像慕尼黑老牌酒桶那样豪饮。如果她一会儿不吐,我就自己去吐,打赌。
唱卡拉OK的一男一女沐浴在自己制造的口水里,歌声宛如两条锯条在互锯。别人的耳朵(至少我的是)被粗暴地扔进了油锅炸。
男女主演不知去向,没有踪影,都是群众演员在抢镜头。
那个看过大屁股扭的眼镜已经抱起年过四十的粗腰身跳起了站桩舞,希望他们在这干燥的天气能磨出火花。而另一个四十岁的卤肥肉油旺旺的眼睛四处瞟,最后落在我身上。我赶紧移开目光,死盯着插座。只要她过来邀请我跳舞,我就把食指和中指插进去,自己电死算了。
穿白T恤的老外孤独地坐在椅子上灌他的第九听啤酒,他没有买中国大床,所以现在后悔得要命,只好借酒浇愁。
芳芳和我也只能彼此敬酒,碰一下,喝一口。在一个有些疯狂而莫名其妙的氛围中,如果你不疯狂,不莫名其妙,那才是真正的疯狂和莫名其妙呢。芳芳的左手仍旧端着那玻璃烟灰缸,但缸里一尘不染,而烟灰,却在缸壁之外,持续不断地、执着地飘向白领的昂贵地板,就像首都北京的今年的第一场大雪。
突然,染头发用右手捂着嘴,冲向洗手间。黑T恤也急忙跟了去。他也许想表现出他英国绅士的风度,替染头发捶捶背之类。不过,啤酒一放出来就会没事儿了,不像白酒。
5分钟之后,洗手间突然传来一声尖叫,宛如把恐怖大片带入现实。染头发跌跌撞撞冲出来,两只手提着裤子,一屁股坐在地板上。
“他咬我屁股,这个流氓!”她哭诉。
这一事件立刻成为风暴的中心。所有人,都争先恐后地奔过去,围绕在染头发四周。“我看看,我看看!”眼镜不怀好意地要求。
男女主人公就像幽灵一样飘了出来,不知从哪个角落。女主人左脸上有几道尚未消失的指印。这耳光抽得不轻!男主人的领带和衬衫被胡乱撕开,脖子上和胸脯上尽是红红的抓痕。我想,这是他们在订婚party上彼此加深印象的最佳方法。
女主人蹲下去,抱着染头发,说:“先到里面去,我那儿有红药水。”
染头发用左手抚着左边屁股(不可否认,屁股丰满优美,令人垂涎欲滴,胃口大开),哭泣道:“好痛,他真的咬呢!咬我的屁股!”
她们进去了,所有女生(我把老姆姆也称作女生,没问题吧?),都想观看这平淡文章中的神来之笔。但我觉得在屁股上涂抹红药水,亦是一个伟大的创举,令人胡思乱想。
那个惹了祸的黑T恤耷拉着脑袋,从洗手间出来,坐在白T恤旁,咕哝着什么。他开始他的第十五听啤酒了。他是不是喝昏了头,把洗手间当成了清代大床?但在清代大床上谈古论今开运动会,一般而言,也没有咬屁股这一程序啊!
白领坐在牌桌子上打牌,替换那个进屋去观赏牙印的女生。他已把衬衫扣好,领带系紧,谈笑风生了。由于两个胖女人都不在,眼镜凑上去和卡拉歌霸聊天,好像在探讨咬屁股应从何处着手。
我转移到刚才染头发坐的飘窗那儿,神思恍惚地观看下面的花园和对面的楼房,翻阅一本无头无尾的卡通。
左边屁股涂了红药水的染头发在一群婆娘的簇拥下“亮丽”登场,成为“我们这个城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给市长大人争了面子。我好像也有点儿喝多了。一切照旧,白领让座。歌霸唱歌。眼镜勾兑两只母老虎(民间谚语,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而染头发在黑T恤的殷殷的引领下,重新坐回他的对面,讨论红木古床上“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我等芳芳走过来,急切而下流地问道:“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当然是屁股了。”
“左臀左上方,距尾椎骨约5cm处,有两排清晰的牙痕,呈橄榄球形。长约5cm,宽约2cm,上下齿印各有6个。牙齿整齐,发育良好。其中,上门牙四个牙印较深,中间两门牙甚至咬破了皮,但皮损很浅,面积亦小,深度约为0.2mm,面积约为3mm×2mm。伤者皮肤白晰、柔滑,未见胎记。”
“太棒了!”我击掌叹赏。如此精确的有关咬伤屁股的报告,客观、冷静、不带个人色彩,特别是把我这个受众从淫邪和变态的方向引向科学与真理。当然,有关皮肤白皙柔滑未有胎记的论述也引起了我高度的关注。
“太棒?”芳芳的左手又提起那个烟灰缸。
“不是,”我急忙辨解,“不是她的屁股棒,也不是他的牙口棒,是你的报告棒。”
“是她的屁股棒吧!真是色鬼!”
哦,老芳芳,她说得没错。
两个喝得醉醺醺的老外站起来告辞,他们不吃晚饭了。与他们同时告辞的还有染头发,她和黑T恤彼此用眼角挑逗着。看来,黑T恤的的清代古床已经深深的吸引了染头发,他们可以从从容容在床上考证、研讨,并以学术的精神尝试做爱36招的招式。令人担心的是她的屁股会不会被咬掉。杞人忧天。
与虹的逢场作戏(5)
5分钟后,来了另一群人,七男八女。大客厅立刻显得小了。在一片热闹的群众运动中,我和芳芳从容地溜了。我是实在不想同这帮人一起吃晚饭。
“真是一场令人感动、丢人现眼的party啊。”我在楼下的花园里长长舒了一口气。
“是啊。就差没有表演生殖崇拜和吃屎的仪式了。”芳芳说。
“小屁屁小屁屁圆又圆,咬一口,真幸福。”
“唉,我看他妈男人个个都像蜡笔小新。“
芳芳说得没错,不要说我这种正常人了,就是当起了避世者的纸先生也同样好色。也难怪,毕竟只有三十来岁,性问题总得解决。纸先生说:“手淫只是辅助治疗,而女人,才是第一线的主打药品。”他这种情况,又不能谈朋友结婚,很头痛。
晚上九时,我陪他喝酒,他显得有些燥动不安。
“是荷尔蒙捣乱。”他解释。
“想解决?”我问。
“是啊,”他说,“有时到所谓的娱乐中心去,实际是妓院。小姐像学生那样坐在一间大屋里,可以从玻璃外挑一个。在这些地方,老鸨、妓女、嫖客,一个也不能少。老实说,显得很肮脏。确实肮脏。”
“有意思。我想起辛格的一篇小说,一个自称卡夫卡好友的人带卡夫卡去妓院,当卡夫卡看见老鸨、妓女、嫖客这一经典性的场景后,吓得跑出去呕吐。”
“哦,是吗?辛格的小说我只读过《市场街上的斯宾诺莎》,这篇小说叫什么?”
“好像就叫《卡夫卡的朋友》。”
“你会吗?像卡夫卡?”
“当然不会!卡夫卡是天才,而我,只不过是一个俗人罢了。其实我挺喜欢低级趣味甚或淫猥之事的。只是,正儿八经到妓院去,恐怕有些障碍,就像家养的猫突然放归野外。”
“哼,天才同个人品质是两码子事儿呢!还有一种地方,你肯定听说过,就是有名的所谓‘洞洞舞厅’,有很多陪舞,跳所谓的‘沙舞’,就是彼此用身体来摩擦。当然,也可以伸手去摸摸搞搞。说好了,陪舞也可以上床。”
“这种舞厅名气很大咧!谁都知道。但没去过。学校百万名女生,数千个舞会,想忙会忙不过来,自然不会到那儿去了。”
“还是青春无敌啊!”他大大感叹一下,喝了一大口酒。
“青春也是最信不过的,”我说,“它转瞬即逝。粗俗点儿说,它难道不像荡妇么!”
“哦,这样形容青春,我第一次听到。也有道理。如果把赌注压在青春上,倒真正是必输无疑。怎么样,去洞洞舞厅玩一下?”
“好啊!”我说,“叫我一个人去,说不定不敢去呢。有老水手在前面引路,当然要潜一下水啰。”
舞厅在地下室,灯光迷幻、昏暗。我跟着纸先生,绕过那些搂抱在一起的灰黯的森林,到了一个大圆柱后面,找到几把空着的椅子。坐下后,觉得这纯粹就是一个巢穴,一个野兽的巢穴,才明白“洞洞”的含义。人很多,都在场子里紧紧贴着,几乎是一动不动,那场景十分壮观,宛如死心塌地的集体堕落秀。但它也是絮絮叨叨的,自怨自艾的,孤苦伶仃的,无可奈何的。在我们对面,依稀可见一大排坐着的伴舞,等待着要来胡弄一把的男人们的挑拣,就像肉铺上挂着的一排又一排肉,期望食客的脏兮兮的食指一点:“唔,这一块!”
舞曲还没完,纸先生拍拍我的大腿,让我跟着他走向对面。我看见一万个夜晚下的湖泊的波光,涌向我。除此之外,你根本看不清楚她们的年龄、相貌、身材。在这个洞穴中,只要多扑点儿粉,个个都是他妈的“夜明珠”。我知道,她们是滑入地下室的一群,和楼上的生活没有关系。纸先生很快挑了一个,好像有点丰满,反正胸脯大,我不好意思凑近了挑,匆匆逡巡一番,挑了一个白色衬衣。
新的舞曲响起,是那个什么“为爱痴狂”。我和白衬衫贴在一起,她的胸部和腹部紧紧贴住我摩擦。玩火游戏,就像火柴头擦着火柴皮一样。
“别紧张,小老弟。”她对着我耳朵大声说。
利害,看出我是紧张的小老弟了。
“把手伸进去!”她又吼。
我的双手搂着她的腰。腰肢还算纤细,不是沧海横肉那种。我把手向下移了两寸,放在她的上臀上。
她用双手搂着我的脖子,贴得更紧了。
“这太凶了吧,撑起胀蓬也不好跳舞呢。”我也对她耳朵吼。
“不怕,”她吼,“不给小老弟弄舒服咋行呢。”
《为爱痴狂》完了。音乐没有停顿,又响起了不知哪个女星唱的不知什么歌。我眯起眼睛打量周围的森林——不是重庆森林——而是成都森林,但哪儿找得到纸先生。我索性闭上双眼,既来之则安之地与她磨起来。
“小老弟,你还可以向下伸手。”白衬衫又吼。
“什么?”我吼,“免了吧。就在这个广阔浑圆的大草原上就很好了。再往下,那可是……”
“随你便。怎么样,跳完舞还想玩一下吗?”
“现在还早呢!”
老实说,我已情欲胀满风帆,但不想与她上床。不是钱的问题,也不是嫌她脏,总之,就是想消了肿就走。于是,在音乐停顿的时候,我建议休息一下,并给了她20元钱的伴舞费。
与虹的逢场作戏(6)
我刚坐下,纸先生像幽灵一样冒出来,递给我一瓶鲜橙多。正口渴,拧开盖,咕嘟咕嘟灌下去半瓶。
“怎么样?”他吼。
“也就如此而已吧。”
“本来就只是个寻春的场所嘛!”
这倒是。一个买春的地方,或耍色情的地方,说穿了,也就是器官的排泄问题,还能怎样?总不能提到形而上学的高度嘛。
“准备要吗?”他问。
“算了吧,我有地方用的。一周两次,不是性欲很强的人。”
“那好!我得去物色一个。你再跳一会儿,想走就自己走。”
我点点头。
我坐了一会儿,把手中的鲜橙多喝干,空瓶放在椅子下,站起来,穿过一排排树桩的迷宫,走出了地下室。外面空气很好。其实不好,只是同下面比,显得十分清新。我点上烟,抽了几口,慢慢沿着大街往南走。往常熟悉的这些街道和楼房现在显得十分陌生,就像我从来没来过这儿一样。一股异己的力量仿佛正不怀好意地从泛黄的路灯下逼近我,强大而肮脏。我他妈好像没喝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