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
《恶人》
作者:水之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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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传 第一章 千年追踪
常言道“神鬼怕恶人。”
“公关经理,公司的业务增多了,是不是再请几个人呀?”总经理在走廊上叫住一身红装的宋千媚。
“好啊。你到人才招聘网上看看,叫几个年轻小伙子来面试吧。”她微笑着回答。
如果是初来这家软件公司,一定会奇怪总经理与公关经理说话时的态度,但是只要呆上一天,你就会觉得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因为这个绝美的女人与总经理有一种极亲密的关系,不用说也猜得出来吧。
下午,五个二十二、三岁的年轻男子如约而至。在布置得很现代化的会客室里,大家围坐一圈,美丽的公关经理和谢了顶的总经理先后踏入房间。小伙子们抬起头向他们行注目礼,很快,礼貌的注目变成了赤裸裸的注视。宋千媚暗笑,“果然是一群没经验的小毛头。”她故意挺挺胸,让修剪得十分得体的红色西服套装更加紧贴魔鬼身材,勾勒出一片大好春光。不可否认红色使人充满活力,但是能把红色穿得如此妖娆却是十分少见。目光…转变为渴望,宋千媚享受着被众人目光剥光的感觉,而这时一双眼睛从她身上移走了。
“是他!”她全身一震,花容失色。
片刻,另外四个年轻人也移走了目光,桌子底下一阵窸窣,整理下摆的声音。
总经理咳嗽一声,面试开始了。
“左传雄,是哪一位?”
“是我。”那个有着方正脸颊,高大身材的年轻人说。
公关经理优雅地坐着,一颗心却跳得厉害,“是他吗?为什么不拔剑?”
“你以前做过开发吗?”
“做过。这是以前做的几个案例。”
他把文件夹递过去。
总经理翻了几页,“还不错。”
又把文件夹推给公关经理,“宋经理,你看看。”
宋千媚没动,她抓着衣角的手指不住地颤抖,这一切别人都没有发觉。
“宋经理,你要不要单独跟他谈谈?”总经理问。
左传雄诧异地看宋千媚,不明白为什么由公关经理来面试自己这个做技术的,但看到总经理与她的亲昵神情,也就接受了。
宋千媚仍然不动,单独面谈这个惯例,她今天没有心情去做。
“你脖子上是什么?”她突然发问,内容与面试半点儿关联也没有。
“哦。一个护身符,祖传的。”愣了一下后,左传雄说。他看看领口,领带明明紧紧地系着,根本看不到脖项。
“很值钱吗?”
“也许吧,其实整天戴着它挺麻烦的。”
她的手止住了抖动,“那么说,他全忘记了。”
笑容回到她脸上,在座男人的目光又开始聚焦。
“你被录用了。”
“哦?”这个消息由公关经理说出不得不让人怀疑它的可信度。
“你今天就可以来上班了。”总经理补充说。
“真的。谢谢!我明天来上班行吗?今天刚好有点儿事。”
“当然。其它的事你跟人事部经理说就可以了。”
左传雄欢天喜地地出去了。宋千媚低头默想,“真是他吗?这么温和俊雅,当年的狂放骁勇,似乎荡然无存了。”
第二天一早。
“怎么?招聘了新人?我会不知道。”
总经理招聘新人,没有征求公关经理的意见,这种事好久没有发生过了。
“去看看老家伙招的是什么人。”宋千媚怎么也想不明白,总经理昨天一直跟她在一起,什么时候招的新人呢?
刚进入办公区,就听到一个优美的男中音。
“你好,小姐。你也是新来的吗?我叫左传雄。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真是老土。”千媚心里想。
岂料,那个小巧玲珑的女孩儿回答:“我也有同样的感觉。”
“哦。这两人倒是一对。”
“我叫齐红绢。”
“很特别的名字呀。”
“我出生那天,爸爸刚好染了一匹红色的锦缎。”
“那叫红锦或者红缎,不是更好吗?”
“……”红绢无言。
千媚看到她的眼神,喜悦与悲伤交织的眼神,“这是什么意思?哦,这个红绢好像有点儿眼熟。”她搜遍脑海里所有的记忆,无果,此时那两个人已经手握手站在那里三分钟了,“他们或许以前真的见过面,谁知道呢?也许是在幼儿园里吧。”她冷笑,“这家伙,比我还花痴。”
“千媚,你躲在这里干什么?”总经理问。
“要你管我!”公关经理的眼睛瞬间变成火红色,总经理像遭了电击,身体和眼神都变得僵硬了,千媚微闭双眼,掩饰目光中的凶气,“回你办公室去,乖乖的。”
总经理木然地点点头,径直走入自己的办公室。
“糟了,忘了问他为什么招聘齐红绢。这样的话,他明天也清醒不了。”
二十分钟后。
“总经理招聘你是做……?”
“秘书,公关部秘书。”
“我的秘书!”千媚哑然失笑,心道:“老家伙原来想让我调教出一个接班人。”
“那么,你知道公关应该做什么?”
“我没有经验,有事您就吩咐我做吧,我没意见。”
“就是要你跟客户睡觉,你也没意见?”
红绢吓了一跳,“宋经理,您当真的吗?”
“没有了。开个玩笑。”
从宋千媚的办公室出来,红绢心里想,“这个公司还真有点儿奇怪。而且,公司里的女人这么少,男人又都面黄肌瘦……”
而此时,千媚正透过百页窗,盯着左传雄的一举一动。
“小左呀,你现在开发的软件是本年度公司的重头产品,多多努力。”午饭时,千媚走到左传雄身边,“哦,小齐也在这里。”
“我会和其他同事通力合作。如果需要公关部的帮助,我会跟您的秘书联系。”左传雄说完,冲对面的齐红绢一笑。
“很好。”千媚端着托盘走开,“这个人看着我时,眼神竟然如此干净。不愧是恶人的转世呀。”
--------------------------------------------------------------------------------------------------------------------- 当时,妈妈正在教她如何捕食,她们太自信了,选了白天捕猎。追逐猎物的过程很有趣,那神情极度恐惧的小女孩儿,那愤怒和恐惧争相交替的眼神。
突然,他来了。风吹动他一尺长的束发飘带,左手弯弓,右手搭箭,骑着枣红色的马,阳光的照射下宛若天神。只一箭,妈妈口吐鲜血,雕翎正中背部,再一箭,直飞入妈妈口中,穿膛而过。
妈妈的血溅在她脸上,顺着脸颊流至嘴边,与嘴角的人血混在一起。她不由舔了一下,腥涩不已,远不如人血可口。
狂奔,在没有路的荒山上,他追赶她到悬崖边,飞箭及身的一刹那,她跳了下去,箭射空了。急速下坠中,她定定地看着他,他胸口佩戴的巴掌大的一块玉佩被阳光照得十分耀眼,形状像一只卧着的老虎。“可惜被它逃掉了。”这是他最后一句话。
“不行,一定要把他搞到手。”她舔着手指上的血,顺手把总经理干瘪的尸体扔到床下,“等收拾完他,要换一个身份了。”
---------------------------------------------------------------------------------------------------------------------- “新员工欢迎会。不用了吧。”左传雄被通知下班后去紫月亮卡拉OK厅联欢。
“怎么不用?宋经理要亲自献歌哪。”同来的新同事说。
“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左传雄嘟囔着,晚上本来约了红绢看电影的。
下班时。
“红绢,一起走呀。”
“不行啊。宋经理吩咐我打这份东西,还差好多哪。”
左传雄掂着一寸厚的文件,今晚她就是不眠不休也未必打得完。
“宋经理说我可以不去联欢了,祝你们玩得高兴吧。”
晚十点,卡拉OK包间内,酒足饭饱的一干人早已卸下了心中的防备,争相抢夺话筒。左传雄坐在房间的一角,静静地看着大家,“总经理,为什么一直都没有出现?”
“跳个舞吧。”宋千媚不知何时站在他面前,一身红色低胸晚礼服,长长睫毛下的眼睛朦胧不已,令人眼皮发沉,昏昏欲睡。
“我……不会跳舞。”
“跳完这支曲子就会了。”
他迟疑地牵她的手,站起来,周围尽是艳羡的目光,舞曲开始了,他笨拙地移动步子,感觉她的身体越贴越近,转圈时她竟然用丰满的胸部磨擦他的身体,像吃了苍蝇一样,他面色骤变,“对不起。”轻轻地,却又是绝然地把她推开了。
这一刻,她突然明白她引诱不了他,前世的特异能力,延续至今仍然对异类有种天生的厌恶。
转身而去的左传雄则在想,“这么美的女人,为什么我不愿亲近呢?”
而其他人只以为左传雄踩了公关经理的脚,一时害羞罢了。
“没办法,只好用第二个方案了。”千媚打了一个响指,灯更昏暗了,包间笼罩在诡异的气氛中。像接到了指令一样,同事们开始陆续起身,轮番向左传雄敬酒。初来乍到,似乎只有喝下去才是表白心迹,拉近距离的唯一办法。左传雄仗着自己酒量大,没把他们放在心上。从一杯到一瓶,后来干脆将他按倒在沙发上灌,在最后清醒的意识中,他突然注意到同事们的眼神都是直勾勾。
深夜,包间里一片狼藉,横七竖八躺满神志不清的男人。而在附近一家五星级宾馆的高级套间里,左传雄被扔到床上。
衬衫被解开,咦,那个东西不见了,这下省事不少。千媚的手在他周身滑动,睡着的他还真是可爱,方方正正的脸,高大健壮的身材,是她喜欢的型,如果跟他……嗐,她狠狠打了一下头,跟杀母仇人干那事,亏你想得出来,而且是这么危险的人,一个不受媚惑的人。
她直起身子,“他杀死了妈妈,而且扒了她的皮。”她在心中加深着愤怒和仇恨,眼睛变成红色,黑暗中她的头发和裙子一寸一寸加长,直垂至地时,头发已经呈火红色。她抬起化成利爪的手,尖利的指甲发出幽幽的光。杀个人是不是要这样复杂?尤其面前的这个人看上去就是一个普通人,大难临头时还在呼呼大睡……还是小心一点儿好,毕竟他前世是那样的人。
风声从身后响起,一错神间,她已经被一记飞腿踢翻在地,刚抬起头,又被一个大背胯扔了出去,摔得七荤八素之际,才看清背后偷袭之人竟是红绢。
“她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强有力?”
不等她想明白,铁拳又至,耳中听到鼻骨碎裂的声音。方待挣扎,四肢已被钢索牢牢捆住。
昏暗中只觉红绢十指暴长,指甲寒光闪闪,闪电般地掐住了她的脖子。喉头被扼得“咯咯”直响,她感觉到骨骼正在被扭断、捏碎。由于用力过猛,红绢的面孔慢慢向她贴近,极度恐惧中她看到红绢脸上的愤怒,眼神那么熟悉,她项上挂着一条褪了色的红色的丝线,上面坠着左传雄的玉虎,他把它给了她。喘不过气,生命正渐渐离开她,“为…为什么?”说完这句话,她已保持不住人形,化成了原形——一只火狐狸。
“妖孽,果然是你!”
她的眼皮好沉,视线模糊,“你…认识我吗?”
“你杀了我妈妈,我知道你会找郑彦,我没喝孟婆汤,找他找你,找了七世。”
“七世……”她竟是这么可怕的人。
胸部憋得疼痛难忍,思维也变得简单了,最后妈妈的仇也没报了,但奇怪的是她并不因此难过或愧疚。恶人,恶人在哪里?她的眼睛四处搜寻左传雄,找到了,好了,他还躺在床上,睡得很好,好了,一切都要结束了。
发现她在注视他,红绢闷哼一声,双手用力猛地一错,“咔嚓……”
千年狐狸精垂下了脑袋。
2003年6月24日星期二
正传 第二章 卧虎
“不得不面对的,不要怕他。”
海浪拍打着岩石,海水翻腾咆哮。张笑一等十几个青年人颤栗着,惊奇温和的大海为什么突然击起波涛?周边目睹全过程的渔民们更惊奇为什么海岸边突起旋风,而且明明是很小的旋风,威力却强大到将近海一个巨岩边的海沙尽数卷至空中,翻转一周后才洒回岸边。
十几分钟后,海面恢复了平静,海水也变得澄清了。
年轻人们欢呼一声,又投进大海的怀抱。
岸边仅剩下晒网的渔民和一个瘦瘦高高的青年。
张笑一刚学会游泳,一直不敢走远。浅水岸边渐渐只剩他一人,兴味索然之际,他想去找一瓶啤酒。
刚从水中抬起头,就看见一个瘦高的青年,他的脸颊与自己近在咫尺。
“哎哟!”他吓了一跳,落回水里。“咕嘟嘟”灌了两口海水,呛得直咳嗽。
“你想干什么?!”他吼道。
“帮我把东西从水里捞出来,行吗?”瘦高青年平静地说。
“你自己没长手呀?不会自己捞。”张笑一抹一把脸上的水,瘦高青年浅浅一笑,没答话,张笑一却突然结巴了,“对…对不起!”
他看清了,瘦高青年两袖清风,竟是没有手臂的。
“东西掉哪儿了?”
“就在你手边。”
果然,距离张笑一左手不到十厘米的海沙中躺着一块玉佩。张笑一拿起来,随手洗净了粘在上面的细沙。
“一个玉虎的样子,老东西了吧?”
瘦高青年微微颌首浅笑,张笑一这才注意到他长得很特别,鼻子又尖又高,头发刚好披肩,是花白色的,目光锐利,看自己时就像刺刀刺入,要把自己解剖似的。
“给你。”
他没接,他没有手呀。
“我帮你放在口袋里。”
仔细一看,他的衣服一个口袋也没有。
张笑一奇怪,他即无手,又没东西装,这玉佩是怎么带来的?
海水吹送过一条褪色的红丝线,“原来是丝线断了。”
“我帮你重新串起来。”
瘦高青年微笑地看着。
“啪。”丝线应手而断,在水里泡糟了。
“我帮你找条线,或是个袋子。”
“不用了。”
张笑一愣了,“这样的话,你怎么带走它呢?”
“我想请你帮我保存几天,行吗?”
“行。可是我们明天就要离开这里了。”
“没关系,我会找你的。”
“哦。”这个要求似乎很难拒绝,瘦高青年转身,他的袖子拂过张笑一的肩膀,感觉就像一只手在肩上拍了拍。
他衣袖飘飘的背影,远远看去倒像是一对翅膀迎风而展。
张笑一低头看看手中的玉佩,再抬头,瘦高青年已经不见了。
“这人走得倒快。真是个怪人。”
他把玉佩收进旅行包,喝干了一瓶啤酒,又一头冲进海里。
如果他仔细看沙滩,就会发现上面根本没有脚印。
---------------------------------------------------------------------------------------------------------------------- 从海边回来,张笑一又一次搬了家。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里,作为外来人,频繁地换住所是很正常的。
新家坐落在闹市里,两室一厅,一百二十平米,但租金却便宜得吓人,才500元每月,房东特爽快,第一次见面就签了协议,然后一溜烟跑了。张笑一没什么行李,当晚就从四人合住的宿舍搬来了。这回捡了宝了,他乐开了怀,把朋友们的疑问和劝告抛到九霄云外。
累了一天,他一躺下就睡着了。
时针指到十二点,浴室的灯突然亮了,“砰,嘎吱”锁门的声音。
“谁呀!”他迷迷糊糊地问了一声,以为还在宿舍里,某人上厕所关门的动静大了点儿。
没有人回答。只有淋浴喷头出水的声音。
寒毛倒竖起来,这不是在宿舍,他是一个人呀。他惊惶地拥被而起。
浴室里传来歌声,女人的歌声,仔细听,是一首英文歌曲,音色优美,但是于这风清月冷的深夜,却显得十分恐怖刺耳。
张笑一战战兢兢地移步至浴室门前,“谁?你是谁?”
歌声嘎然而止,接着水声没了,最后灯也灭了。
张笑一不敢拉门,也不敢再睡,抱着被子在床上坐了一宿。天亮后,他去检查浴室,空无一人。
五分钟之内,张笑一收拾好背包,夺路而逃。
“我就说嘛,哪有这么好的事让你这个倒霉蛋碰上。”哥们儿黄兴海说。
“是是是,你说的对。那么,我能搬回来吗?”
黄兴海面露难色,“昨天我一个同学来了,把你原来的床占了,所以……”
张笑一像泄了气的皮球,瘫在沙发上。
黄兴海挠头想了片刻,凑近他,神秘兮兮地说:“听说戴古玉可以辟邪。上次那人托你保管的玉虎可以排上用场了。”
“人家东西,不太好吧。还要还给人家的。”人家是谁呢?他现在才发现没有问对方的名姓。
在街上遛了大半宿后,张笑一发现身边的警察渐多,这才想起自己没办暂住证,这可是很危险的,万一被当作盲流,要被遣送回乡的,到那一步亲戚朋友笑话不说,恐怕还会被押到某地干苦工挣路费。以前听说过的有关传闻纷纷涌上心头,令他无意再流浪,急急地从路边快打烊的小店买了一条红绳,把玉虎戴在脖子上,准备回家了。
当晚,他和衣而卧,可是奇怪,一夜无事。
阳光照进屋子,张笑一起身用凉水洗洗脸,准备去上班。
打开防盗门,浓烟扑面而来,一个人蹲在门前烧纸钱,仔细一看却是久寻不见的房东。房东看见张笑一,拔腿欲跑,张笑一手急眼快将他抓住拖回房间。
“说,你大清早烧纸干什么?夜半那个唱歌的女人是怎么回事?你说不说,不说我报警了。”
房东拗不过他,说出事情的原委。
那个在浴室唱歌的女人原是房东的未婚妻,两年前在浴室洗澡时煤气泄漏……
“都怪我那天跟朋友喝酒,回来太晚了。否则,她不会死。”
“你……你刚才是给她烧纸?”
“不烧不行,她会骚扰那天和我喝酒的朋友。”
“不会吧。她应该骚扰的是你吧?”
“没有。她没有找过我。”
“奇怪!”
房东的脸色突然变了,“我猜她一直在这所房子里等我回来。”
“一直在这所房子里?”张笑一觉得脊梁沟凉冰冰的。
“她每天晚上都在浴室里洗澡唱歌,每一个租房人都这么说。”
“那你还敢把房租出去?”
“自从出了这事儿,我整日恍惚,班也上不了,不租房换点儿钱,怎么生活?”
“你不会找高僧念经超度她,你不会找法师捉鬼?”
房东苦笑,“这年头上哪儿找高僧和法师去?”
说的也是,张笑一也犯了愁。
“我要走了。钱我改天退给你。”
“不行,你不能走。要么你跟我去找高僧和法师,要么你陪我在这里过夜。”
房东脸色煞白,“别,放我走吧。她死后,我就不敢再住这间屋子了。”
张笑一死活不放房东走,两人僵持到下午。
天渐黑。张笑一发现留房东下来是个错误。因为日一偏西,他就双腿发软,再也动弹不得,只会裹着棉被发抖,此时即使放他走,他也走不了了。
夜半,歌声又起。
房东整个人都藏在被子底下,颤抖得像风中的树叶。看着他的样子,张笑一也不禁心中发毛,“现在……怎么办?”
“亲爱的,你回来啦。”歌声突然停止。
浴室的门打开,张笑一看到一个二十一、二岁的女子走出来,她赤脚,浑身湿漉漉的,仅裹了一条白色的浴巾。看容貌,十分清秀,但脸色蜡黄,表情僵硬。她慢慢走向床边,经过张笑一身边时向他笑了一下,这一笑使张笑一发现她的嘴唇是青色的,嘴角和眼角都有暗红色的血溢出来,不由肠胃一阵痉挛。
她揭开了房东的被子。
“不,你别过来。”
“亲爱的……不疼……一会儿,一会儿就好。”
她解下浴巾,裸露出傲人的身材,但此刻在场的两个男人都没有兴趣欣赏,她把浴巾卷成绳子状,勒住了房东的脖子。
“我不想死。”求生的欲望使他克服恐惧,用力掰她的手。
然而窒息令他手足乏力,他求救地望向一旁吓得目瞪口呆的张笑一,“救……救我。”
眼看房东就要被勒死了,张笑一不知从哪里来了一股勇气,扑上去拉她。她力气很大,竟拉不开。她回头瞪他,头发突然变得纷乱直竖,牙齿咬得咯咯响,眼睛瞪得鸡蛋大小。张笑一骇极,但并没有松手。一种力量从胸口升起,他忽然觉得手臂有使不完的劲儿,从而成功地将她拉开。
她与他纠缠在一起,混乱中,他完全不知用什么招数,反正就是没头没脑地一顿暴打,将他一贯保持并引以为傲的不打女性的绅士作风毁坏得支离破碎。
不知过了多久,他们才分开。
她伏倒在地,体无完肤,瞪着他,恨恨不已。
“我还会回来的。”她飘向大门。
张笑一不知道该不该追上去。
此时门开了。
门开处,一个瘦高的青年走进来,身子与她相撞,张笑一只觉眼一花,她消失了。再看时,来人却是托他代管玉虎的人。
“我来替朋友拿回卧虎。”他完全无视房内二人的情形,平静地说。
“刚才……鬼!”张笑一显然没听清他的话。
他皱皱眉,“这世界没有鬼。我只看见你们两个。”
张笑一和房东惊骇不已。然而两秒钟后,来人又说了一句话,把惊恐变成了愤怒。
他说:“看你们的样子,不是在搞同性恋吧?”
于是,嗥叫声把全楼的人都吵醒了。
等他们的怒气消散,已经将近天明,来人似乎并不着急,过了很久才又重申此次造访的目的,“我来替朋友拿回卧虎。”
“原来玉虎不是你的!”
“是我帮一个朋友找的。”
“他让你找回来。”让一个残疾人找东西,这个朋友也太……
“没有,他没有吩咐我找东西。”他打断张笑一的思路,“但是无论他丢了什么,我都会替他找回来。”
张笑一从脖子上拿下卧虎,递过去,“拿回去吧。”
他没接,“我今天又忘了带口袋。”
“不要紧,有红……”张笑一愕然,因为他发现玉佩上的红绳已经寸断。奇怪,刚才他戴着时还好好的。
来人看看窗处黎明的曙光,“今天是星期六,你应该不上班。你陪我去见他吧。”他转回头向着张笑一,“忘了介绍,我姓花,单名一个翎字。”
---------------------------------------------------------------------------------------------------------------------- “刚到新单位就发生命案,运气真差。不过还好,碰到一个女朋友。”左传雄这么想是因为总经理的尸体刚刚被发现,而嫌疑最大的宋千媚又失踪了。
“真的丢了!”左传雄惊道。祸不单行呀。
“很要紧吗?”红绢紧张地看着他。
他笑笑,“也不很要紧啦。”
两天后,花翎和张笑一的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而他们正在逛街。
“把它收回去吧。”花翎说。
“这个……你们从何处得来的?”
花翎满有深意的看一眼红绢,“海边捡的。”
“我见过你,在海边……”张笑一脱口而出,但随即脸一红。那天他和伙伴们看到她站在巨岩上,还以为她想投海,结果她把一个东西扔下海就施施然走了。为了此事,他们几个互相揶喻了好一阵。
感到红绢的身体瑟瑟发抖,一丝不易觉察的伤感从左传雄脸上一闪而过。
“对不起,这不是我的。”
此话一出,连红绢都愣了。
张笑一的手硬生生顿在半空,“不是你的?”
“不是。你们认错人了。”
“你不是他吗?不会吧。”花翎的眼睛猛然发亮,目光直刺入骨,红绢从旁看了打了一个寒战,左传雄则避开了。
“我真的不是。抱歉!红绢,我们走吧。”
红绢低垂下头,也琢磨不透他的想法。
买东西的心情没了,左传雄和齐红绢打出租车回家,一路无话。
进门后,红绢终于忍不住,“他们拿的是卧虎对不对?为什么你不接下来?”
左传雄背对着她,“你是故意扔掉它的?”
红绢愣住。
他回过身,“为什么这么做?”
他眼中那种绝望的神情,令红绢无言以对。
“当初你要的时候,我以为你很喜欢它……我从小就戴着它,我以为你会珍惜。”
泪水从红绢眼中溢出,他会跟她分手吗?
“如果你想分手,直说就好,不用这样表达。”
“不是的,我没有要跟你分手啊!”
“真的吗?”他脸上透出喜色,“你不是因为讨厌我,才将我的信物扔掉的?”
红绢拼命摇头,“我永远不会跟你分手,我是……”她不知该不该把实情告诉他。
“不是就好,无所谓理由了。”他长出一口气,如释重负。
“我会把它找回来。”
“不用了。一块石头而已。既然你不喜欢……”
“没关系吗?”
“现在我有你这个宝贝就够了。”他低眉浅笑道。
这个表情一下子把红绢带回一千年前,那个在山洞里的夜晚。
一个小女孩儿蜷缩在篝火旁,烤肉和木柴烧灼而生的烟气和火星中,郑彦撕下狐狸的一条后腿,递给她,“烤好了,吃吧。”
她摇摇头,“它吃了我妈妈。”
他停下来,看着她惊恐悲伤的眼睛,犹豫片刻,低眉浅笑,“真可惜,都烤好了,看起来满好吃的样子。”
其实,在郑彦把母狐狸开膛破肚时,它的肚子是空的,小女孩儿的母亲早已经被消化了,骨头都没剩下。但是她始终认为母狐狸是母亲最后的栖身之所,不忍母亲再次葬身他人之腹,虽然她非常憎恨母狐狸,恨不得生啖其肉。当晚,他们和衣而卧,没吃晚饭,因为没有干粮,郑彦从来不带粮食,他只吃猎物。第二天,山洞旁起了一座小坟。后来她得知,那是郑彦唯一一次没有吃猎物。
“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
“我叫齐红绢。”
“很好听的名字。有讲究吗?”
她笑了,这是她失去母亲后第一次笑,“我出生那天,爸爸刚好染了一匹红色的锦缎。”
临睡前,在红绢的一再要求下,左传雄说出了卧虎的来历。
“我家祖上原是猎户,住在焚香谷。”
“焚香谷,好耳熟呀。”
“那个地方是长寿之乡。”
“你知道它为什么是长寿之乡吗?”
“据说是水土的问题。莫非你知道原因。”
“和你说的差不多啦。”她眨眨眼睛,那个谷的秘密失传了几百年了,她这样的小姑娘不该知道吧。
“那一天,先祖进林子打猎,遇到一头猛虎,眼见被吃时,所站的土地突然发光,将老虎吓退了。后来掘土数尺得了一块玉佩。于是世代相传。我出生时骨骼很软,像碎掉一样。父母怕养不活,就把卧虎戴在我脖子上,结果真的治好了我的软骨病……唉!”他叹了一口气,如果父母知道他丢了卧虎会怎么说,那上面凝结了他们一片爱子之心呀。
红绢第二天跑遍大街小巷,再也不见花翎二人的踪影。
“这次,真的把它丢了。”
2003年6月30日星期一
正传 第三章 除恶记
“恶人,并不是坏人。”
和左传雄分开后,花翎已经整整两个钟头没说话了。
“你那个朋友,他好像不太认识你。”张笑一跟在他后面走得口干舌燥,终于鼓足勇气打破僵局。
“他忘了。”花翎突然停下,张笑一急忙收脚,差一点儿撞到他身上。
花翎的眼神深不可测。是呀,他忘了。忘了什么呢?忘了他有个卧虎?忘了曾有一个名叫花翎的“朋友”?还是忘了他自己是谁?
花翎想得头都痛了也理不出头绪,拔腿又行。
张笑一禁不住抗议,“我不跟你走了,除非你说清楚到哪里去。”
花翎回过头,“回家。”
“回谁的家?”
“我们的家,我已经跟房东租了另外一间房。”说完转身又行。
“真的吗?不会吧。”张笑一不知该高兴,还是该苦恼。
---------------------------------------------------------------------------------------------------------------------- 艳阳高照,在这个城市最繁华的街区,左传雄和齐红绢从电影院出来,有些口渴。
“买个冰激凌给你吧?”左传雄体贴地说。
“不用了。咱们找地方吃饭吧。”齐红绢虽然口里这么说,眼睛却瞟向对面街上的麦当劳,他们的玻璃上贴着促销广告,是她最爱的甜筒吔。
注意到她贪婪的眼神,左传雄笑了,“我马上回来。”跑去对面了。
5分钟后,他从店里出来,手中多了两个甜筒。红绢看了,心里甜滋滋的,漫漫千年长河,不知有多少人这样讨好过她,但是她好像还是第一次被感动。
一辆开到80迈的帕萨特轿车打断了红绢的甜蜜回味,能在路况这么复杂的地区开到这个速度,不出事故才怪。人们惊慌躲避,街中间只剩下一个抱小孩儿的外地妇女,她一动不动,吓呆了。
“真可怜!”红绢想。
四周胆小的女人们紧紧闭上了眼睛。
“闪开!”一个人影以常人不可能达到的速度扑向路中间的女人,把她推开了。帕萨特撞了过来。
“传雄——!”红绢惊呼,这么短暂的时间根本来不及施救。
这时一个黑影风一般闪过,卷起左传雄,滚到路边。帕萨特飞驰而过,一会儿就没影儿了。有好事人记下了车牌,是一辆军车。
红绢惊魂甫定,飞奔上前。
一个穿黑色T恤的男人正将左传雄从地上拉起来。
“你没事吧。”肯定句式,左传雄肉皮儿都没破。
“我叫你时常要小心,你就是不小心。”他替左传雄拍打掉身上的土。一向讨厌与人肢体接触的左传雄没有拦阻,由他拍遍他全身,而且显得很高兴。
“你出差这几天发生很多事,我先给你介绍一个人。”
“原来他们认识。”红绢的心已经放下,回忆着黑T恤刚才的速度。
左传雄把黑T恤拉到红绢面前。
“他是我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好朋友雷啸天。”
“啸天,这是我的女朋友齐红绢。”
“啸天。”红绢张大眼睛。
“红绢。”啸天皱皱眉毛。
“好耳熟。”两人一齐说。
“是吗?你们以前认识?”
啸天摇摇头。红绢也想不起这样一张脸来。
三人进了餐馆,在一张四人位的桌子前坐下。
“可惜甜筒摔烂了,给你叫个香蕉船吧。”
“只要你平安无事就好。”红绢说的是心里话,刚才若不是她见死不救,左传雄就不会差点儿送命。
“哦,我忘了那个抱小孩儿的女人了。”
“人家早走了,难道等着给你发见义勇为奖呀。”啸天说。
左传雄看红绢,她点点头,那女人被救下后就溜了,连救命恩人的生死都没等看清,现在的人哪!
“我早对你说不要管闲事,你偏不听。”注意到左传雄黯然的神色,“好了,不说这事儿了。你现在不戴卧虎了?”
左传雄一愣,意思是,“你怎么知道?”但马上想起他刚刚拍打过自己的全身。
“丢了。”
“啊?!丢哪儿了?在哪里丢的?”
“丢都丢了,谁知道在哪里丢的。”
他满不在乎的样子让啸天摸不着头脑,半天才想起一句,“你妈妈也许会伤心。”
左传雄的脸上终于出现愧色,“请你不要告诉她。”
啸天立即如拿到了大牌一样,胸脯挺得高高的,“有条件哟。”
“什么条件?”
“你把卧虎丢在哪里了?”
“我怎么知道?!”
午饭后,他们分手。
“不让人省心的家伙,我才出去几天呀,他就把这么重要的东西弄丢了。”啸天站在街头自言自语,“茫茫大千世界,叫我到哪里去找呀?”
“啸天!”一个在炎炎夏日听来都觉得冷冰冰的声音传来,不等啸天做出反应,一顿老拳便袭上身。“谁呀?谁恶作剧?”
对方身形极快,拳头从四面八方打来,啸天左推右挡,定心细看,眼前都是花白的羽毛。
“花翎,住手。”
对方的身形顿住,拳头可没有停。“你这条老狗,找到主人都不告诉我。”
听了这句话,任谁都得发怒吧,啸天却笑了,连眼泪都笑出来了,当然不排除被花翎打疼了。
花翎打累了,啸天握住他的手。花翎不是没手吗?现在有了,而且是一双很粗壮的手臂。
在一家昏暗的地下咖啡屋,两个…反正一定不是人类的家伙互诉衷肠。
“你去过的地方最多,可有找到追风?”
花翎摇摇头,“我能找到主人已经是万幸了。你这老狗,找到主人这么多年都不通知我。”
啸天摊开两手,做无奈状,“你高来高去的,我上哪儿找你去?”
“你怎么找到主人的?”
“那天我飞过渤海,突然看见一道白光,一个女孩儿把卧虎扔下海,你猜那个女孩儿是谁?”
“齐红绢。”啸天想起她看自己的眼神,充满了怀疑和猜测,跟寻常女孩子的眼神完全不同。
“你认识她吗?她到底是谁?”
啸天凝神细想,“她不是妖。”
“费话。还用你告诉我,她若是妖,早被我吃了。”
“总觉得以前见过她,应该是很久很久以前了。”他脑中灵光一闪,“难道是她。”
---------------------------------------------------------------------------------------------------------------------- 鬼使神差,凌晨两点红绢就睡不着了。她到左传雄房间,他睡得很香,他们虽然同住在一套房子里,但却不同房。他呀,还是个孩子。
不安的感觉更强烈了,好像就在门外。她打开防盗门。楼道里一片黑暗,但她知道有个东西在那里。
她没有出手,因为她觉得对方没有恶意。
她和那个东西就这么相持着,她想跟它交流,但它像一个影像,是空的,透明的。天色渐朦胧,她终于看清了它,一个女孩儿,赤身裸体的女孩儿,站在两米外,几乎透明的。光线又亮了一点儿,女孩儿更透明了,红绢却看明白女孩儿遍身血迹和伤痕,大约十六、七岁的年纪,容貌很美,她在发抖。
女孩儿双唇轻启,“求求你!”
“什么?”红绢没听清。
“求求你,请你……”
女孩儿的声音太小,红绢不得不支起耳朵去听,同时走出房门。
“红绢!”左传雄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红绢赶紧把腿收回来。
“红绢,你大清早站在门口干嘛?”左传雄揉着眼睛走过来。
“没事儿。屋里太闷,透透气。”
红绢随手关上门,不忘看一眼门外,女孩儿已经不见了。
从这天开始,每天凌晨红绢都感觉到门外有东西。但是开门后就不在了,红绢确定每天都不是一个东西,而那个女孩儿再也没有来过。
---------------------------------------------------------------------------------------------------------------------- 由于夜间不能安心睡觉,红绢决定今天请一天假休息。送走左传雄后,她刚进入假寐,就听到门铃响。
雷啸天和花翎站在门口,睡意一扫而光,只剩戒备。
“传雄不在。”
“我们知道。我们是来找你的。”啸天说。
红绢在心中衡量着双方的实力,不可否认,虽然她有上千年的经验,但却没有千年的寿命,与花翎和啸天相比,实力悬殊很大。不过她并不担心,万物灵长的人类有上千年的经验,纵然不胜,自保还是没问题的。
红绢放他们进来。这套房子是左传雄的父母倾百万金买来为儿子将来结婚用的,所以非常舒适。三人坐在宽敞的阳台上,清晨的阳光撒在他们身上,红绢注意到他们都有影子,也就是说他们不是鬼而是妖。这两个妖怪真胆大,敢跟恶人混在一起。
“你们是谁?”
“这并不重要。我们不会害左传雄。”啸天说。
这一点红绢相信,听传雄说,他们至少做了二十年朋友了,想下手的话不用等到今天吧。
“我们知道你也不会伤害他。”花翎说。
红绢冷笑,“你们好像已经知道我是谁了,可我还不知道你们是谁?这不太公平吧。”
“我们和你以前见过面,只是你认不出来了。我们今天不谈这个,卧虎落到别人手里了。”啸天说。
红绢盯一眼花翎,“是什么人?”
“罗洪举。他不知从什么地方得知张笑一有驱邪的圣物,买通了张笑一的朋友把卧虎偷走了。”
这个罗洪举的所为不像好人呀。圣物如果落到坏人手中……红绢心里开始觉得不妥。
“罗洪举是个有背景的恶棍,专门诱骗未成年少女,将她们折磨至死。”啸天说。
红绢想起那个站在门外发抖的女孩儿,她满身的血迹和伤痕,那无奈的表情。
“罗洪举平时还干些打家劫舍的勾当,但罪大恶极就是奸杀少女。从他家后花园的累累白骨上看,他至少奸杀了27名少女。”花翎说。
“就没有人能告他?”
“不是没人告,是告不倒。”
“本来那些亡灵纠合起来完全可以将他至于死地,可是他这时突然有了卧虎。”
“所以他们就来找左传雄了。怨不得最近怪事这么多。”
“左传雄身上的气场太强,他们近不得身,只好转而找你和张笑一。”
红绢终于明白了事情前因后果,苦笑,“没想到扔掉麻烦,却惹来更多的麻烦。你们想怎么办?”
“这正是我们找你的目的。”
红绢望向花翎,“这次怎么不让张笑一帮你?他看上去很有潜力。”
花翎想起张笑一青白的脸色,空洞的眼神,全是因为连续七天发噩梦所致。当然他知道那根本不是梦。
“再不想办法解决,张笑一就要被吓死了。”
“你是干什么吃的?”
“我不能天天守着他吧。”
啸天说:“能不能想个法子让传雄……”
“打住。他可是什么都不知道。”
---------------------------------------------------------------------------------------------------------------------- 深夜,郊区的一个别墅灯火通明。罗洪举在门前走来走去奇Qisuu.сom书,焦急渴望地等着他的猎物运来。他敞开的胸怀上赫然挂着一条精钢打造的链子,上面坠着卧虎。红绢等三人躲在阴暗处虎视眈眈地盯着他的脖子。
过了一会儿,一辆帕萨特向这边开来,红绢看到熟悉的车牌,“唉,什么叫做冤家路窄呀。”
车停下,后备箱打开,一个五花大绑的女孩儿被拖出来,从身材上看,她不过十一、二岁。红绢的眼睛开始有火光出现,啸天暗叹,人类呀,就是容易冲动。
进了大厅,罗洪举遣退手下人,这个女孩儿太瘦太小了,用不着别人帮忙。
松了绑绳,撕掉嘴上的胶带,小女孩儿才哭出声,罗洪举不是惜香怜玉的人,一个耳光扇过去,女孩儿的嘴角流血了。只有一秒钟的安静,小女孩儿更加大声地哭起来。罗洪举火了www奇Qisuu書com网,抓住女孩儿的头往墙上撞,小姑娘哪里经得住这样打,一会儿就晕过去了。
罗洪举大笑着把女孩儿抱上楼,走进一个房间,这个房间除了一台摄像机就只有一张超大号的铜床。女孩儿被放在床上。罗洪举转身到另一个房间拿了一些不知名的工具,待他笑眯眯地回来却发现女孩儿不见了。
“奇怪。她明明晕过去了。难道是骗我的。”他转念一想,这附近就一家别墅,谅她也跑不了,而且楼下没有喧哗,她应该没有离开这套房子。
他于是并不着急,带着阴森的笑容挨门搜查,二楼没有,再下到大厅里。有人,人还不少,但就是没有那个女孩儿。罗洪举打量面前的三个人,两个高大的男人,一个瘦削的女子。怪事,门是关着的,门外有看守,这些人是怎么进来的?
不等他想明白,那个女子走过来。
他仍在笑,轻蔑地笑,“你们是警察吗?”
“真遗憾,我们不是。”啸天说。
他还没有弄明白“遗憾”是什么意思?红绢的手伸了过来,他没来得及躲,恐怕躲也躲不开,红绢如探囊取物般抓住卧虎,把它从他脖子上扯了下来。这个动作快得几乎可以用迅雷不及掩耳来形容,花翎看到他的脖子被扯得前探了一下,啸天听到精钢链子割破皮肤的声音,过了3秒钟血才流下来。
“你们…是什么人?”罗洪举捂着脖子艰难地问。
没人回答他。
“东西到手了,走吧。”红绢说。
“看看热闹也好呀。”啸天说。
红绢这才发觉气氛有异,举目四望,不由吃了一惊,大厅里站满了亡灵。
啸天一手一个拉着红绢和花翎退到茶几旁的沙发,三人泰然坐下。
这是一种混战,或者说是群殴,众亡灵没有发出声音,只有罗洪举一个人在喊叫。外面的人想进来,无奈门被锁住了,从门缝看,只看到他们的老板恐惧地向空中乱抓,似乎在跟一个无形的对手厮打,情形怪异之极。由于被精钢链子割断了动脉,罗洪举的力量大打折扣,渐渐连还手之力都没有了。过了很久,他终于不动了,不知是死于失血过多,项椎断裂,还是惊吓过度,反正他的死相丝毫不比被他折磨而死的人更好看。
红绢已经厌了这种血腥的场面,脸色越来越差。可众亡灵并没打算住手,他们仍在纠缠虐待刚刚灵魂出窍的新鬼。
“他们是想他魂飞魄散呀。”啸天说。
花翎对此嗤之以鼻,亡灵的力量尚不足以使同类魂飞魄散,何况距天亮只有两个小时了,天亮以后,亡灵就要消失,新鬼则会回到地狱。
还没有意识到自己死了,罗洪举只觉身子突然轻了许多,灵活度也增加了,他一直盯着红绢手中的卧虎,此时瞅准一个机会脱身,径奔红绢扑来。此举使啸天、花翎大为吃惊。
“不知死的东西。”红绢冷冷地说,突然把卧虎向他扔过去。
罗洪举大喜过望,全身扑向卧虎,他没有注意到亡灵们在退后,耳中只听到花翎的冷笑和啸天的叹息,接住卧虎的一刹那,白色强光即起,爆炸声中,他魂飞魄灭。
“啪。”从天而落的卧虎被红绢牢牢接住。
所有亡灵都露出了笑容。
那个红绢认识的女孩儿从众亡灵中走出,红绢发现她身上的伤口正慢慢愈合,脸上挂着阳光般的笑容,她真的很美。
“谢谢你!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如果你有事要我,要我们大家帮忙……”
“不,”红绢打断她,“我不需要。你们赶紧走吧,好好转世投胎。别忘了喝孟婆汤。”
女孩儿愣了一下,但马上明白了她的意思,嫣然一笑点点头。
众亡灵慢慢移向大门,将出门时,回身,向着红绢三人深深下拜,方去。
门快要被撞开了。
“我们也走吧。”红绢说。她轻拍桌子,鱼缸里的水飞溅起来,在半空划了一道美丽的弧线,又重回鱼缸中。
门撞开了。
大厅里除了的罗洪举不堪的尸体,再无一人。
---------------------------------------------------------------------------------------------------------------------- 红绢把挂着卧虎的精钢链子戴在左传雄颈上。
“总算物归原主了。”
她伸伸懒腰,“那两个家伙到底是谁?现在在干什么?”头昏昏的,“不想了。今晚应该没有事发生了,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不好,已经四点了。看来明天又得请假了。命好苦呀。”
熟睡中的左传雄露出了笑容。
2003年7月9日星期三
正传 第四章 成妖
“我不会骑马。”说这话的时候,左传雄正在京郊最大的跑马场和齐红绢、雷啸天、花翎,并张笑一一起度假。在啸天的努力下,大家已经成为好朋友了。
众人听了他的话,无疑十分沮丧。
“那你为什么同意来这里?”红绢问。
“因为你们喜欢骑马呀。”
红绢无言,花翎的眼睛直了,啸天一副“我早知道会如此”的模样,张笑一则在挠头。
既然来了,不会骑,试试也好呀。偏偏左传雄对此毫无兴趣。众人又不好意思扔下他不管。
这时,一匹枣红色的马“嗒嗒嗒”一路小跑过来,到左传雄面前,顺从地低下头,舔他的手。
众人讶然。啸天和花翎脸上除了惊愕,还有一分肃穆。
红绢惊道:“这马好像赤兔。”
左传雄手抚马鬃,“赤兔这个名字很适合它。”
张笑一说:“马儿这么乖,你不如骑一骑试试。”
“我说过了,我不会骑马,也不喜欢骑马。”
话音未落,马儿跪了下来,一双乌溜溜黑葡萄一样的眼睛望着左传雄。
“这马神了。”张笑一叫,“你不骑我骑啦。”
花翎一个没拉住,张笑一已经走上前。没办法了,他对张笑一和左传雄说安了假肢,假肢不可能动作敏捷。
马儿抬头,张笑一立时感觉到一种无形的压力,面前仿佛有一堵气墙,使他前行的步伐变得异常沉重。随后马儿冲他打了个响鼻,气墙像破了一个口子,张笑一就觉强力袭身,翻然倒地。
众皆大笑。
张笑一懊恼地爬起来,再不敢过去了。
马儿复又看左传雄,叼他衣角。
左传雄不忍心了,“好了,好了,怕了你了。”
他跨上马。
马儿旋即而起,就场地跑了一圈,奔腾如飞。红绢等人各选了一匹马,都追不上它。
左传雄马上回顾红绢一干人,大笑,“我觉得它不该叫赤兔,叫追风更合适些。”
“追风。”红绢脑中一阵恍惚。
那马儿似听懂了左传雄的话,仰天长嘶,跑得更欢了。
左传雄骑马骑了四个小时,已经懂得一些技巧了。看他意犹未尽的样子,一点儿不像不喜欢骑马。可是大家都累了,倚着栏杆看他。偌大的跑马场上只有他一人一骑驰骋。
张笑一捂着肚子,“好饿哟。”谁说不是呀。
天黑了。左传雄与马儿恋恋不舍地分手。啸天抢着付了帐。
红绢拉着左传雄,当真是一步一回头,马儿也是不住的嘶鸣。
等他们走得没影儿了,马儿扬头看了看马场招牌上悬挂的时钟,不向马厩,反向着左传雄去的方向,缓步而行,行至马场护栏,竟穿而过,渐渐消失在停车场上。
---------------------------------------------------------------------------------------------------------------------- 夜深人静,一个高级餐馆里,花翎和啸天陪着一个有着大大黑眼睛的俊美青年喝酒。
“搞什么搞,你在马场等了他一千年!”啸天的声音。
“怨不得我到处都找不到你,谁能想到你跟马混在一起。”花翎说。
大眼睛青年抬起头,他的眼睛像黑葡萄一样美,“如果没发生那件事,我就应该跟马混在一起。”
花翎和啸天都不做声了。
“我等了他一千年,因为他前生太喜欢骑马了,我以为他来世一定会再来找马骑,可是我错了,如果不是你们带他来,我也许还要等一千年。不过还好,他叫出了我的名字。”说到这儿,他笑了。
花翎和啸天在想,这家伙真幸运,左传雄可没有一见面就叫出他们的名字。
沉默中,只有碰杯的声音。
“追风——!”纷乱的脚步声,一个穿睡衣的女孩子奔入他们的包间,不由分说抱住大眼睛青年放声大哭,吓得三只妖怪目瞪口呆。
“红绢!”花翎和啸天同时叫道。
那女娃子完全不理他们的反应,自顾自哭个不住,从她断断续续的话中,三人依稀听出来几句话,“我好想你们。”“找你们找得好苦。”“你们怎么变成妖怪了?”
“左传雄呢?”啸天紧张地向门外看,他怎么放心红绢一个人出来,如果他跟来,要如何解释目前的情形。
“他睡了。”红绢在追风衣服上抹着鼻涕和眼泪。
“这么早!”才十点呀,因为一直从事编程的工作,左传雄很少在十一点半以前睡觉。
“我警告你,你敢对左传雄用法术,我对你不客气。”花翎凶巴巴地说。
红绢攀在追风身上,冲他做鬼脸。像一千年前一样,花翎毫无办法。
“快说呀。你们怎么变成妖怪的?我和你们分手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红绢边啃着香辣凤爪,边催促着。
三只妖怪颓然望着满桌子的菜肴,和在正座上大吃大嚼的小女生,好端端一个妖怪聚会全被这个丫头毁了。最惨的是,她还不断触痛他们的伤心事。
“你真的想听?”好半天,啸天才说出这句话。
“费话。快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红绢现在的心情好得不得了。
“灭顶之灾。”花翎说。
三人凝重的脸色,令红绢停住咀嚼。
“郑彦果然是被害死的?是谁杀了他?”杀母之仇完结后,她立志不再为仇恨而活,可是一联系到郑彦,她就不能平静了。
“主人是被人类害死的。”花翎一字一顿地说。
他这么说,身为人类的红绢都有负罪感,但这怎么可能,一千年以前人们将捉妖之人奉若神明,郑彦所到之处,当地百姓夹道欢迎,红绢经历过这种场面。
“你是主人最后救的人。”追风说,“那天在镇上把你送走后,主人没有停留,想去附近村庄一个友人家叙旧。将出镇时,被两个人拦住了。”
追风的叙述把他们带回千年前的那个深秋。
“郑大爷,今日可有暇捉妖吗?”白脸的青年说。
一听有妖,郑彦立时将原来的安排抛到九霄云外。
“有妖如何不捉。妖在哪里?”
“距此地三十里外的山谷,妖很多,且都是千年老妖,郑大爷还想去吗?”另一个留络腮胡须的青年说。
一句话触动了郑彦的豪情,“便有再多妖,又有何惧。”他拍拍肋下的乌钢剑,看看肩上的苍鹰,座下的赤兔马,还有身边跑来跑去的狼犬,这一生捉妖杀妖食妖,何曾失过手。幼年曾有高僧为他看相,说他乃金刚不坏之身,别说受伤,连病都没有生过。
经过短暂的休整,郑彦跟他们走了。三十里山路,追风跑起来也就一个时辰。怎奈那两个人用走的,郑彦没奈何,下马一起走。
“还没请教两位大名。”
“我们是兄弟,我是哥哥,叫刘大,他叫刘二。”络腮胡说。要是在现在,这简直算不上名字,但当时以长幼次序命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郑彦点点头,“平素以何为生?”
“种田。”刘大说。
“只是种田吗?”郑彦看二人身形,胸宽背厚,腰细腿长,右手虎口有硬茧,步履矫健,怎么看都像有些功夫的。
“年景不好时也打打猎。”刘二说。
“这还差不多。”郑彦想。
中午打尖时,才走了十里路。
郑彦身上没干粮的。刘家兄弟把自己的给他,他不吃,喂了苍鹰。刘家兄弟对视苦笑,“郑大爷对畜生比对自己还好。”
苍鹰不满被称作“畜生”,扇起翅膀扑打二人。郑彦急忙制止,并将它放飞空中。
“不怕二位见怪,畜生有时候比人忠诚。”郑彦笑着说。
此时,鹰啸传来,苍鹰在天空上盘旋了三圈,郑彦皱皱眉,“你们还带了别人来?”
络腮胡闻言嘴角不自然的抖了两下,“怕郑大爷不肯来,所以……”
他吞吞吐吐,郑彦反倒释然,捉妖时喊几个人壮胆也无不可。
“让他们小心点儿,不要勉强。”
苍鹰飞回来,郑彦有点儿奇怪,每次它都要等他招唤才肯回来,可这一次他没有招唤它。
郑彦抬起左手让苍鹰落脚,它竟然没有站稳,掉了下来。
“怎么了?花翎。”郑彦将它接住,紧张地问。
苍鹰显然很痛苦,张大嘴,吐出一些食物残渣,绿色的。
“这一天来,它只吃了刚才的干粮。”郑彦自言自语。
“不会吧。”刘二说:“干粮没有问题的,我和哥哥也吃了。肯定是这扁毛畜生飞去吃了田鼠之类的脏东西。”
郑彦捧着苍鹰,它不会说话,不能申辩什么。
“兄弟,你别说了,可能是咱们的干粮吃坏的。郑大爷,我看你别去捉妖了,回镇上给鹰治病吧。”
郑彦掰开苍鹰的嘴仔细看了看它的口腔和食道。“都吐出来了,它应该没什么大碍。”
他把苍鹰揣在怀里,对刘家兄弟说:“咱们继续走吧。”
三人继续赶路,仍然有说有笑。
苍鹰莫明其妙吃坏了东西,郑彦对刘家兄弟还是有些怀疑的。可当刘大劝他回镇给苍鹰治病时,他的怀疑就打消了。也许苍鹰真的吃了田鼠一类的脏东西也不一定。
天快黑了,路越来越陡峭,一天一夜没有吃东西,郑彦的体力下降得很快,如果有酒就好了,他想。
仿佛看透了他的思想,刘二打开随身携带的羊皮水袋,“郑大爷,喝点儿酒吧。”
郑彦喜出望外,他原以为袋子里装的是水来着。酒香醇厚,入口微感酸涩,郑彦笑自己太挑剔,山乡野地,能有酒就不错了,于是喝了个半饱,才还给刘二。
“郑大爷,前面就是了。先把马的眼睛蒙住吧,妖怪的样子很可怕,别惊了。”刘大说。
“不会。我的马不怕妖怪。”
像回应他的话,追风舔了舔他的手。
啸天在身边,踱来踱去,不住地呜咽。
“别急,一会儿就有东西吃了。”郑彦安慰它。
一组乌云遮住了皎洁的月亮,四周一片漆黑。郑彦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惨叫声突然划破夜空。
“快看。妖怪出来了!”刘家兄弟喊。
奇怪。在这样的条件下,郑彦这种受过特殊训练的人都无法视物,他们是怎么看见妖怪的?不等郑彦想明白,啸天大吼一声,扑了出去。
紧接着,嘈杂的人声传来,其中夹杂着一两声犬吠,郑彦听出那是啸天,从声音判断,啸天受了很重的伤。
郑彦急忙上马,抽出乌钢剑,怎么回事,乌钢剑变得沉重了。顾不得细想,他纵马向声音的方向奔驰而去。
一射之地,也就一二百米,追风突然马失前蹄,带着巨大的惯性,跌下山涧。郑彦大吃一惊,原来他们的正前方就是山谷,天色太暗,他和追风都没有发觉。郑彦马上回身,细细的黑色钢链在他们原来的位置上,绊马索。
毕竟经历过无数次战斗,生死关头,郑彦的脑筋很清醒,乌钢剑戳进峭壁,下坠之势止住。现在连接他和追风的就只有一条手指粗的缰绳。要在平时,他带着再重的东西也能爬上去,可是现在一用力,丹田处便疼痛难忍,只能勉强吊着。好毒的酒,现在才发作。如果松开缰绳,他也许能生还。追风懂事的看着主人,一动不动。“不行,要死就死在一起。”郑彦无论如何下不了这个狠心。
人群在山谷上方聚集,少说也有二十几个,拖着被打得半死的啸天。
怒火从胸中烧起,“为什么?”郑彦吼道。
没人回答他。
“快搬石头。”刘二说。
看来今天难以逃出升天。
“花翎!快飞!”
苍鹰被唤醒,从郑彦怀中飞出。它没有飞走,反而叼着主人的袖子,双翅用力拍打,力图将他叼起来,但终究气力不足,未能成功。
石块砸下来,折断了花翎的翅膀,尘烟弥漫,郑彦再也支持不住,掉了下去。山崖上的啸天见状哀鸣一声,挣脱束缚,也跳了下去。
好深的深涧,继续有石块和滚木抛来,来自上方,更多的来自左右。这是一个陷阱,郑彦现在才明白,已经太迟了。他的身体被左右袭来的石块弹起,又被上方抛下的滚木砸落,又弹起,又砸落,几番起落,金刚不坏之身已经寸断。头顶上方、四周飞溅的都是他和追风、啸天、花翎喷吐出和刮伤流出的鲜血。
最后一下剧震,郑彦项上的红线被刮拉扯断,卧虎断线而落,他的生命也像断线的风筝,随风飘荡重重摔在谷底坚硬的岩石上。
片刻后,抛掷石块停止,又片刻,万籁俱寂。
遥远的天空中,乌云撕开一道口子,一个金甲天神冷漠地看着下面,“这次至少可保千年安宁。”
“不是魂飞魄散吗?”他身边一个水青脸色的小神说。
“难道我不想打得他魂飞魄散,可惜不行。”
如果元神不灭的话……二神脸上变色,元神不灭的话,就会卷土重来。
乌云像窗帘一样拉上了。刚才的一幕没有人看到,所以就像没有发生过一样。
乌云散去,皎洁的月亮露出脸来,惊讶地看着山谷下面的发生的事情。
深秋,和骨骼尽碎的主人一起躺在血泊里,感觉身下主人流出的血渐渐冷却,那种绝望的感觉至今想起来都令他们发抖。落叶纷飞,下坠,心也下坠……正当他们觉得快被凄风冷月冻死的时候,天空下了火,冷冷的火,像焰火一样,很美。本能的作用,啸天仰头吃了一颗火焰,觉得有了些气力,再一颗伤口竟然开始愈合,然后他发现苍鹰和赤兔也在做同样的事。“这东西能救命!”混沌的意识第一次打出了火花,拼命似的,他们追逐那火焰,将他叼到主人唇边。郑彦微启双眼,看着他们,却不能动,他连张口的力气都没有了。花翎挠开他的嘴,不等啸天将火焰放进去,他就闭上了眼睛。长啸,三种悲鸣齐发……
“如果早一刻把火焰喂给主人,主人就不会死了。”啸天直到今天仍然对此耿耿于怀。
“这就是命吧。”红绢说,“那个谷莫非是焚香谷。”
“这一千年,你学的东西还真不少。”追风说。
焚香谷,太上老君倒香炉灰的地方。每隔七七四十九天,是天上的时间,地上就是四十九年了,太上老君就会将炼丹炉清扫一遍,仙丹收起,炉灰就不要了,固定地倒入焚香谷。据传吃了仙炉灰可以治百病,延年益寿。中国近百年来以佛前香灰治病之法大约缘于此。
“我现在知道了,异类吃了焚香谷的炉灰会变成妖怪。你们的运气还真好。”
“我们那时还有别的选择吗?”花翎冷冷地说。
“当时,我们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们找到卧虎,却再也靠近它不得。”追风追忆着当时的情景,“我们只好将它就地埋了,然后驮着主人的尸体回去。但是等我们带郑家的人回到焚香谷,却再也找不见它了。”
“后来你们就分头去找卧虎了?”
追风摇摇头,“本来我们想终老在郑家,但是后来在我们身上发生了很多不可理解的怪事,使这个梦想化为泡影。”
“什么怪事?”
“一条狗活了五十年还不死,难道不算怪事。”啸天自嘲道。
“花翎是最先飞走的。”追风说。
“然后我也忍不住走了。”啸天说。
“我最惨。最后被郑家的人带到野外。那人说,‘你走吧。镇上的人都怕死了,觉得所有的灾难都是你带来的。’”
“太过分了。”红绢打抱不平。
“无所谓,我不怪他们。我也该走了,主人的孙子那时已经年满七岁,可是一点儿乃祖的风范都没有。所以我认为,主人并没有转世到郑家。”
红绢闻言笑道:“你们知道吗?左传雄的老家就在焚香谷。”
三个妖怪,六目相交,“找了一千年,却原来主人的魂魄是附在卧虎上的,早知如此守在原地就好,白走了十万八千里了。”
“总觉得有地方不对头。人类做事都有目的,他们为什么杀郑彦?郑彦随身带有很多钱?”
“主人家经营钱庄,在各地都有分庄,所以主人很少带钱。”啸天说。
“难道是勒索?”
“主人家没有接到勒索信。”花翎说。
“郑彦有仇家吗?”
“主人待人宽厚,从不与人结怨。”追风说。
“凶手真的是人类吗?你们没有看错?”
“我会看错吗?”花翎生气了,“你身为人类,只会替凶手说话。”
“凶手早就被你们杀了,我分析一下原因都不行?”
三只妖怪重归平静,红绢说的不错,成妖三年后,他们就寻访到所有参与杀害主人的凶手,将他们尽数杀死,斩草除根。
“你们想一想,在飞速下坠中,周围抛来的石块竟然可以横向击中你们,这种力量,人类是无法具有的。”
“你怀疑——妖!”三个妖怪齐声说。
“好像没有别的解释了。”
“人和妖怪合作,太可笑了。”花翎说。
追风和啸天则半信半疑。
“只怕比这还复杂,晴空万里突然变得遮天蔽日,恐怕也不是偶然的。妖怪再强大,也不能控制气候吧。”
“你…你还怀疑……”没人敢说出那个字,包括红绢,那个字如此庄重威严,一旦招惹到那个字代表的东西,一切都会变得难以掌握。
静寂,只有心跳声,天在这时候亮了。
“他快醒了,你回去吧。”追风说。
红绢凝望天空第一缕曙光,幽幽地说:“你们有没有想过,有一天他终会苏醒,他醒来后发现你们都变成了妖怪,他会怎么做?”
三个妖怪浑身一颤。
“既然是他养的,要杀要剐自然随他。”啸天说。
追风点头表示认同,花翎的目光却犹疑不定。
“做了妖怪这么久,也有几个妖怪朋友吧?”
三个妖怪终于变色,郑彦杀妖的手段,没有人比他们更清楚了。
红绢起身,“故事先讲到这里。晚上继续。”
不等其他人表示意见,她已经走出包间。
“若郑彦未死,见到伙伴们成妖后,他会怎么做?”红绢心里想。
2003年7月16日星期三
正传 第五章 七世01
第一世 父亲的家书(公元995~1115年)
“你们了解被食母妖怪饲养的感觉吗?”齐红绢以这句话开始了她的故事。
公元九百九十五年北宋第二个皇帝赵光义年间,齐红绢出生在巴蜀,今日成都。当时巴蜀以蜀锦闻名于世,由于战马大多来自西北、西南蛮夷地区,要得到战马朝廷必须拿上等的锦缎布匹去交换,因此蜀地备受朝廷关注,家家织锦,是全国的经济贸易中心。红绢的父亲经营一家布庄,颇有家财,只此一女,对女儿的管教和宠爱自是不一般,红绢八岁时已熟读四书,并能帮父亲清算账目。
蜀地人杰地灵,更多妖魅,红绢的母亲王氏深信鬼神之道,从释加到灶王爷无有不信,每逢宗教节日便携女儿至寺庙上香。齐父久劝无益,只好听之任之。
农历七月十三,大势至菩萨圣诞。王氏准备了一些香烛金钱带了女儿去了城外著名的寺院。这天红绢刚刚大病初愈,完全可以不去,但她在家养病闷了半月有余,常思出门玩,怎奈父亲不许,所以这次上香她显得格外积极,并使母亲劝说父亲促成此行。她不知道,这个决定引起的后果将纠缠她一千年,让她生生死死轮回七世不得安宁。如果往事可以重来,她宁愿在那日之前病死。
那是个很美的秋天,树木郁郁葱葱,花儿还未凋谢,颜色犹存,尚可摘来佩戴。同行的有一个仆人,一个奶妈,一个丫鬟,仆人驾车行至山脚下,因车上不了山路,停住,并请女眷下车步行,仆人留下守着车辆。
山上人来人往,十分热闹,红绢本来就是来玩儿的,留连在小商贩间东游西逛,因此王氏等进寺院时,已过了正午。王氏焚香毕,又舍了些许银两。将出院门,忽见一红衣妇人倚门而立。王氏以为她身体不适,好心上前询问。妇人回首,艳丽无双,身材也极之妖娆,王氏等惊为天人,巴蜀自古多美女,但如此绝色的亦不多见。王氏细想片刻,从未听说谁家有如此美妇。因而问道:“夫人不是本地人吧?”
红衣妇人笑道:“妾生于巴蜀,只是不惯与人交往,所以夫人不知。”
王氏与她互通名姓,红衣妇人自称唐百华,蜀锦官家买办小妾。王氏闻言大喜,求她代为说些好话,多一条官家生意。唐百华满口答应,两人欢欢喜喜一起下山。
将至山脚,唐百华说:“姐姐不如叫奶妈及丫鬟先下去布置车辆,也好即时起程回家。”
王氏即遣二人先行。
两位夫人又于原地叙谈一番,听到山下仆人唤主归,方才复行。奇怪的事自此而来。王氏明明看到车辆和仆人在山脚下,明明听到他们的声声呼唤,但是走来走去就是走不到近前。而听仆人、丫鬟、奶妈的声音越来越急切,仿佛看不到她们。红绢在身边喊脚疼,王氏心急如焚,双腿也累得如灌铅般沉重。看唐百华,依然气定神闲,步履轻盈。
“唐家妹子,这路怎么没有头的?”
“姐姐说什么胡话,我们才走了一会儿而已。”
红绢听了气道:“婶婶才说胡话,明明都走了一个时辰了。”
唐百华柳眉倒竖,“没规矩的丫头,要你教训我!”
红绢只觉阴风扑面,吓得藏于母亲身后。
王氏心中不乐:“唐家妹子,不怪小女责问,咱们确实走了很久了。”
“是吗?”唐百华微微一笑,笑容中透出一丝诡异。“既然姐姐也这么说,不如我们坐下歇歇,看看这条路有什么古怪,再走不迟。”
王氏默许。红绢却不愿歇,扯着母亲的衣袖,“娘,我们快走,我怕。”
唐百华看了她一眼,“姐姐,你这个女儿很敏感,比你强。”
王氏正不知如何应对。红绢突然哭道:“娘,天快黑了。下不了山,我们回寺院吧。”
唐百华的眉毛拧了起来。
王氏没了主意,征求唐百华的意见。唐百华冷冷地说:“回不去了。”再看身后,灰色的浓雾封住了回寺院的山路。
暮色渐浓。王氏和红绢累得再也走不动,山下的呼唤声也没了。王氏抱红绢于怀中,心想挨过一夜,明天天亮雾散后再作打算。
唐百华与王氏母女共坐一巨石上,凝望天空中的明月,静若处子,月光洒在她身上,在细嫩的肌肤上形成一层光晕,她脸上的神情似乎十分愉悦。这场景如在庭院之中必可做一幅美人图,但在荒郊野外就显得太不协调了。
忽然,她胸前的衣服蠕动起来,一个火红色,毛茸茸的脑袋钻出来,红绢吓得大叫一声,在母亲怀中颤抖如风中的树叶。
王氏亦惊骇,连呼:“妹子,这是何物?”
“这是我的女儿。她平时都很乖,就是不能等我练完功再喂食。”
王氏闻言一愣,那时不比现在,没人把宠物当亲人,更没有拿狐狸当宠物的。再看唐百华目光迷离,耳朵和鼻子尖尖的,牙齿也很细小而锋利。她更伸出细窄的红舌舔拭幼仔,王氏母女骇然。
“你……不要害我们!”
“我也不想害你们,只是我们这一族类专门以人为食,你们就认命吧。你们人类说的好,‘早死早好’。况且你们可以轮回转世,何必舍不得今世这一副皮囊,不如舍与我们果腹吧。”
王氏听罢,抱起红绢发足狂奔。唐百华不慌不忙尾随之。王氏茫然不辨方向,径往山之深处奔去。跑了约二里地,面前突现一条小路,王氏沿路而行。红绢从母亲肩头往后看,不见唐百华的踪影,心里觉得奇怪,忽然猛醒,“娘,不要走这条路。这是她变出来诱惑我们的。”
王氏始觉,弃路又奔。身后小路消失,一片茅草上方空中昂然站立着唐百华,而不远处有一洞穴。“又被那丫头看穿了。”她恨恨地说。
小狐狸发出咕噜声,在她怀中不安分起来,爪子抓破了她胸前的衣服。
“够了,我的孩子饿了。”话毕,她伸出手,手已化为利爪,指甲红光闪闪,骤然长至丈许,蓄力向王氏抓去。惨叫声不绝于耳,利爪刺穿了王氏的身体,红绢因被抱着,毫发无损,但见母亲扑地而绝,骇然哭晕。
不知过了多久,朦胧中仿佛在家中,母亲陪在身边,用温软的丝巾擦拭自己的脸庞,这是一场梦吧,她想。猛醒,见一红色的舌头在自己脸上舔来舔去,大惊,却是小狐狸。红绢反应迅速,一掌挥去,小狐狸卒不及防,被击中,身子晃了晃。它大怒,扑上来对红绢一通撕咬,红绢举臂隔挡,它的力气比红绢大,推不开,片刻,红绢的衣服已被撕碎,皮开肉绽。
一只长爪子把小狐狸揪走,“宝贝,现在不能咬死她,她是我们下个月的粮食。”这是唐百华的声音,她现在已变回原形,一只两米长的火狐狸。
小狐狸冲红绢呲牙狂叫一番,但听从母亲的话,不再袭击她。
红绢举目四顾,这个山洞十分宽敞,洞口正对月亮,因此洞内虽无火光也很明亮,两壁旁遍陈白骨,洞中央有一个吃得只剩半截的女尸,红绢瞥见女尸所穿的裙子,“娘——”又晕死过去。
再次醒来,母亲的尸体已经不见了。小狐狸还在舔着地上的血迹。
唐百华扔给一条裙子,“你娘的裙子给你做被子吧,千万别太快被冻死。”
人若悲痛到了极点,即忘了恐惧,红绢厉声骂道:“妖孽,你不得好死,我死后化成厉鬼绝不饶你。”
唐百华哈哈大笑,“你死到临头还嘴硬,厉鬼怎么样,我们妖怪岂会怕鬼。”
红绢冷笑,“你不怕鬼,我便再世为人,学习道术,追杀你们母女,我要剥你的皮,抽你的筋,我要把你女儿活活勒死,用强酸浸泡,烧得它片骨不存,叫你这亲娘都认不出来,然后把它搓骨扬灰。你们妖怪没有轮回转世的机会吧?这副皮囊一定很金贵吧?哈哈哈……”她的声音凄厉,这番话更不像一个八岁的孩子说出来的,小狐狸听得毛发直竖,钻进母亲怀里。
“住嘴!”唐百华被激怒了,她一把将红绢提起来,牙齿咬得咯咯直响。红绢不惧,闭上眼睛,只求速死。僵持半晌,唐百华把她掷回地上,“我不会让你这么便宜就死。轮回转世,你以为那么简单?你以为你可以不喝孟婆汤?”
红绢默然无语。
“我会好好饲养你,等你长胖点儿再吃。你将成为我女儿第一个猎物。”
红绢不解其意。从此唐百华常常弄来些瓜果菜蔬给她。初时她不肯吃,然而年纪太小,耐不住饥饿,又希冀有人来救,只好勉强食之。
唐百华与她无话,整日忙于训练小狐狸的捕猎技巧。红绢从旁看了,渐渐明白猎物的含意,不由胆寒,因无武器,偷偷藏一根两尺长的人骨在身上。
一个月之期,既慢且速。农历八月十三,上午,阳光明媚之时,唐百华将她带至洞外。红绢沐浴在久违的阳光中,恍若隔世。
“跑吧,尽你的全力跑,你跑得出这座大山就可以赢得生的机会,反之就做我女儿的午餐吧。”
红绢不知自己是怎么跑起来的,她从来没有跑得如此快过。她没有心情考虑,唐百华是否在骗她,生的希望哪怕只有一线也不能放过。
风声从耳后响声,小狐狸也在奔跑,这是它第一次捕食,母亲在关切的注视它,它爱母亲,它要让母亲以它为骄傲。它追上了那个小女孩儿,她怎么可能比它跑得快,它有四条腿,而且比她强壮很多,它咬住了她的腿,这个位置不正确,应该咬咽喉的,它太着急了,等不到与她并行的那一刻。
虽然如此,看上去红绢已经无力挣脱了,唐百华松了一口气,接着她看到红绢从身上掏出一根人骨,向她的孩子迎头打下去,她惊呼一声,她的孩子受痛松了口。红绢脱身又跑,小狐狸被打得眼前金星乱冒,休息片刻才追上去。也好,唐百华想,第一次捕猎遇上一点儿挫折对幼仔的成长有好处。
红绢的腿受伤了,小狐狸一会儿便追上并超过了她,挡住她的去路。红绢双手握人骨与它对持。小狐狸头上仍痛,见了人骨一时不敢贸然进攻。唐百华赶到,高声命令女儿行动。
此时,忽然鹰啼,犬吠,马嘶齐鸣,一人高喊:“妖孽休得猖狂,拿命来。”人未到,箭先至,两箭射死了唐百华。红绢望那人,年约二十八、九,明眸皓齿,英姿勃发,疑是天神,木然僵立,浑然忘我。
那人对她说了一句,“呆在这里别动。”拍马追小狐狸去了。
过了一盏茶的工夫,他回来,歉然对她说:“被它逃掉了。”随后又补充一句,“不管多久多远,我会替你捉到它的。”
红绢有些失望,不过已经杀死了母狐狸,足慰母亲在天之灵,何况这个貌似天神的大哥哥答应替她寻仇。
而后发生的事,她一辈子都忘不了,这个天神般的大哥哥从马上跳下来,迫不及待地把死狐提起来,撕开咽喉,吸干温热的血液,又用刃首将狐狸开膛破肚,取其心生吃,血淋淋的场面活像恶魔转世。
做完这些事情,他心满意足地躺下来,似乎想大睡一觉,眼睛瞥见红绢立在一旁戒备地看着他,赶紧翻身而起,“冒犯冒犯,忘了小妹妹在这里,我太放肆了。”这句话证明他是一个正常的人,可是红绢看他满身的血污,实在无法以平常心跟他对话。
“我叫郑彦,你叫什么?”
红绢不说话。
“你从刚才开始到现在都不说话,不会是哑巴吧?”
“谁是哑巴了。”红绢气道。
郑彦笑了,“这附近一定有妖怪的山洞,今天一定过不了山了,不如在那里歇息。”
“我知道那个山洞,我带你去。”
“这妖怪还满奢侈嘛,住得这么宽敞。”郑彦笑着说。但没人表示赞同,却传来红绢的啼哭声,原来她看到了母亲的裙子。
郑彦收敛笑容,冲赤兔马和狼犬作个手势,它们走向红绢,舔她的手。他自己则忙着剥狐狸皮,架火堆,做晚饭。这顿饭因为已知原因,没有吃成,上几章已经做了交待。
郑彦没吃母狐狸,此举深得红绢好感,她本来以为这位貌似天神,行为却野蛮似鬼怪的恩人,不会眷顾她一个小女孩儿的意愿,他很尊重她,这在当时长尊幼卑的社会里非常难能可贵。和他在一起,什么都不用怕,红绢想。
“小妹妹,我毕竟是个男人,多有不便。况且路途艰险,你吃不消的。”
那天清晨在妈妈坟前问过她姓名后,郑彦就把她带到了附近的市集的驿站,雇了一个老妈子和两个脚夫,让他们把她送回家。红绢哭着不肯分手,愿意跟随郑彦捉妖,郑彦摇头不允,径自离去。
红绢回到家中,齐父大喜过望。然而红绢终日不乐,常常思念郑彦,又想外出找寻妖狐余孽报仇。齐父劝解不了,派人四处打探,得知郑家为浙江首富,但郑彦已经娶亲,有二子,况且郑彦常年在外漂零,不理家务。齐父不想让独女远嫁,更不愿女儿做妾,兼厌恶郑彦的为人,迟迟不遣人报恩,对红绢则推说郑彦在外,访寻不到。红绢长至十六岁,立誓不嫁,寻仇报恩之心日盛,齐父老迈,终不放行。红绢顾虑亲情难舍,况且幼读圣贤书,深知“父母在,不远游”的道理,因此不忍离去。红绢二十岁时,齐父病危,唯一的心愿是让红绢嫁给姨表兄程远。红绢出嫁三天后,齐父辞世。丈夫待红绢如仙女,家里上上下下对她千依百顺,红绢每次提出离家,程远便哭,红绢只得作罢。婚后两年,红绢产下一子,后又生三子一女,再欲离家,程远抱儿跪于门槛,红绢难舍娇儿,只得缓期。程远六十岁亡故,红绢因为儿孙已长成,思念郑彦之心又起,每欲行,儿孙哭拜于路,车不能行。如此蹉跎数十年,红绢一百二十岁时,有一天到曾孙书房巡视,见一本书中夹了一封信,开启而视,纸页发黄,却是齐父的亲笔信。写道:“爱婿亲启,小女幼逢巨变,性情乖僻,汝当怜之爱之。恩人郑彦,真豪杰也,然数年前已坠崖而死,小女对此人思之若渴,万勿告之,以防彼不测。妖狐之仇,当年已报大半,虽遗恨,但不愿小女涉险,彼若欲行,汝当阻之,汝亡,儿孙亦需谨记。此区区父心也。”
红绢看罢,泪如泉涌,既感父亲爱女之深,又恨自己为世俗之情牵绊太久,以致老朽不能报恩复仇。眼前再显郑彦言容笑貌,依稀就在昨日。“恩人既死,生而无意。”红绢悲啼三日而亡。
死后,灵魂出窍,红绢跨过满室哭成泪人的儿孙们,出了庭院大门,这才看清,大路上除了来来往往的人们,还有不少鬼魂,其中很多是熟悉的面孔。她随手拉住一个少妇,“你好像东城钱庄的李老夫人呀?”
对方笑道:“我正是李氏。”
“你怎么变年轻了。”
“人死后,形象随心情而变,哪个年纪印象最深,就是哪个年纪时的样子。我看你也很眼熟呀,小姑娘。”
“小姑娘?!”
“不是吗?你才这么一点点高。”
红绢细看自己的手脚,果然细小无比,摸摸头发,是小女孩儿的发式,这个发式是母亲给她梳的,自己变成了八岁时的样子。
李氏听到程府里的哭声,“是太夫人死了吗?太夫人是好人呀,我等她一起走。怎么不见出来呢?”于是审视身边的小孩儿,“你是程家的人吗?”
红绢能说什么,只好说出自己的名字。李氏惊异不已。
两人结伴而行。至阴曹地府,判官查出李氏曾打死一婢,罚受苦刑三十年。红绢无罪,判令转世。红绢本来昏昏噩噩,听到转世一词忽然清醒,“对了,人可以轮回转世,郑彦也许早已转世了。那么我又可以见到他了。”不由喜形于色。
“小姑娘,这么高兴干什么?喝了孟婆汤前世就不记得了。”随行鬼吏说。
“可以不喝吗?”
“不可以。”
刚刚温暖起来的心像被浇上一盆冰水,顷刻之间冷透全身。红绢的眼泪又流下来。
奈何桥上,红绢看见了传说中的孟婆。她真的是一个很老的婆婆,满脸的皱纹,雪白的发髻松松地挽着,凌乱不堪,一身褐色的麻布衣服,青筋毕露的大手从宽宽的衣袖中伸出来,拿着一个古铜色的瓢,不住地往摆在桌案上的数十个大碗里倒汤水,喝的人太多了,她始终躬着背劳作着。“她已经这么老了,还这么辛苦,为什么没有人帮她呢?”红绢想。像感觉到了她的思想跳动,孟婆抬头看了她一眼,那双眼睛是蓝色的,清澈而美丽。老婆婆的眼睛应该是浑浊的吧,她的眼睛为什么这么有精神,闪闪发光,像蓝宝石一样。
轮到红绢了,她端起碗,汤是褐色的,像一碗中药一样浑浑沌沌的,看着就没有胃口,红绢不想喝,母亲的仇还没报,郑彦也没有找到,她不想这样结束,她不甘心。豆大的泪珠滴进碗里,与浑浊的汤混在一起,不一会儿已盈盈满碗。
孟婆皱眉,颇为不满的说:“把我的汤都弄坏了,干脆不要喝了。”劈手夺过碗,把汤泼了。红绢呆呆地看着,不敢出声。
“傻站着干嘛?还不快走。”孟婆向她使个眼色。
红绢恍然大悟,“多谢婆婆,婆婆的大恩大德,红绢没齿难忘。”
孟婆板起脸,“快走,快走,别挡我的摊子。”
红绢移步走过摊子。忽觉两腿被人抓住,大惊失色,急看时,两鬼吏分别抄起她的双臂双腿,将她提起对准奈何桥下。红绢吓得大叫,鬼吏也不理她,将她从奈何桥上扔了下去。
2003年8月6日星期三
正传 七世02
第二世 红袖招(公元1115~1141年)
从万丈高空抛下,红绢顿时昏死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她醒了过来。确切的说,她是被羊羶味熏醒的,一醒来便不住地咳嗽。她感觉被什么东西包裹着,很暖和,她自知身体已经化为婴儿,张眼四望,房顶十分低矮,皮革制成的,身边躺着一个健壮的女人,她的脸圆圆的,皮肤红红的,大约三十余岁。我在什么地方?
作为门的毡子帘撩起来,又放下,刺骨的冷风趁机钻进来,吹到脸上,她不满的皱皱眉。进来的是一个壮年男子,他看到她醒了,高兴地把她抱起来,推醒睡梦中的女人,说:“快看,她醒了,我就说,咱们对神那么尊敬,没理由让咱们生个死孩子。”他粗糙的大手抚摸着婴儿的娇嫩的脸蛋。
“看她,长得多美呀!”女人由衷的赞美道。
红绢听明白了,也看明白了,自己投生到北地匈奴人家了。
“女儿生得像花儿那样美,就取名为其其格(蒙语花儿的意思)吧。”男人建议。
女人点头默许。红绢不喜欢改名,张口反驳,她想说自己叫红绢,但是发出的却是咿咿呀呀的婴儿声。女人听到,急忙将她抱到怀里,解开衣襟,准备喂奶。红绢的肚子确实饿了,但看到女人袒露的乳房,想起前生为父爱所累,便再饿也不愿受人乳汁,于是抿嘴不吃。
女人急了,强迫她吃,红绢心里亦急,逼得没法躲了,狠狠咬了女人的乳房一口。
“啊!”女人疼得差点儿把她扔到地上。
男人生气地抓她过去,毫不留情地打了小屁股两掌,“小狼崽子,敢咬你娘,反了你了。”
红绢涨红了脸,没哭。
女人抱回孩子,再喂,仍然不吃。夫妻两个没法子了,只好从羊圈拉来一只刚产了羊羔的母羊,这回红绢吃了。
红绢赖羊奶长到一岁,一日忽觉喉咙发痒,猛咳两声后,顿感清爽,始能开口说话,她说的第一句话是“我叫红绢”,以后只准别人唤她红绢,其它名字一率不应。红绢四岁即会缝缝补补,七岁为母亲分忧,家务无所不能。她容貌秀丽,貌似汉人,实与前生一般无二,塞外少见,父母引以为傲。但她从来不笑,为人更是少言寡语,平时最常做的是站在帐篷外,向着南边发呆,而且不管父母对她多好,她都不会付出半点亲情。
父亲巴图和母亲乌恩奇除红绢外,还有三个儿子,都比红绢年长,巴图时常教导他们骑马、射箭和摔跤。红绢只有骑马可以参加,其余都不是女儿家能涉足的。红绢暗想,日后远行必须有一些武艺防身,因此时时留意,白天看会了,夜里偷偷出来练。射箭好说,摔跤却苦于没有对手。一天,她无意中看到两头公羊因争偶相斗,突然灵机一动,自此便与公羊摔跤角力。练了五年多,竟然可以用一个简单的背胯,将一头二百多斤的公羊扔出三十尺之外。
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各个部落都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普通人想结识另一个部落的人很难,但是有一种人可以,他们是商人。布和就是这样的人,他有一个马队,经年在外通商,会讲汉语。白音是布和唯一的儿子,他十三岁那年开始跟随父亲从商,就在那一年布和的马队经过红绢所在的部落,白音结识了十二岁的红绢。
红绢被誉为部落之花,然而冷若冰霜,难以接近。白音对她十分好奇,暗中求她的哥哥们代为引见,哥哥们惧怕妹妹生气,不敢应他,白音哀求再三,赠送给他们一副白玉制成的羊拐(昔日蒙古儿童仅有的玩具之一),他们才勉强同意了。
白音再次看到红绢,她坐在帐篷外,茫然地望着南边,哥哥们把白音留下,溜之大吉。
“你为什么坐在这里?为什么不和其他小孩子玩?”白音不顾远方红绢哥哥们阻止的手式和眼神,坐到她身边问。
她侧头过来,白嫩如奶豆腐似的脸紧绷着,目光冷得怕人,全无半点儿小孩子的神情,白音如堕冰窖之中,下面的话再也说不出口。
红绢打量他一番,发现他的服饰与众不同,心中一动,“你是商人吗?”
“我不是,我父亲是。”她的声音轻柔缓慢,很好听,他想。
“你是布和的儿子?”
“对呀。你也知道我父亲的名字。”
“你帮我一个忙。”她从衣服内襟掏出一张羊皮,“帮我找这个人。你们走的地方多。”
白音接过羊皮,红绢再不多说,起身进帐篷了。那张羊皮上是一个男子的头像,用黑炭描绘而成,笔触细腻,十分传神。
白音追至帐篷中,“他不像蒙古人呀。”
“我也不像。”红绢答。
白音细看她的容貌,果然不似蒙古人。“我到哪里找他呢?”
“先在蒙古各部落找吧。”
“找到后,你有什么好处给我?”白音红着脸问。
“你想要什么?”
白音看看她,“我想要你。”说完不敢逗留,跑了出去。
红绢愕然半刻后,笑道:“傻孩子。”
第二天一早,布和的马队离开部落。白音与红绢再见时已是两年之后,红绢出落得更加楚楚动人,也更加冷漠了。白音不知如何向她解释,他走遍蒙古每一个部落也找不到画中人。也许这个人根本没有到过大漠,也许……但是他既然没有到过蒙古,红绢是怎么认识他的呢?他得找时间好好跟她聊聊。
此时这个部落里正经历着一件怪事,人心惶惶。原来这两个月来家家都有牛羊丢失,丢得那么干净,几十里地内片骨无存,据年长的老人推测,绝不是狼群所为。在排除了人为(偷盗),牲畜自己走失等因素之后,人们只能将之归咎于神,神发怒了,降下祸事惩罚他们。
是谁惹怒了神?人们把矛头指向了巴图一家,因为整个部落只有巴图家没有丢失牛羊。于是人人自危,比邻而居的人家都拔了自家的帐篷搬到十丈以外去了,巴图家的小帐篷就像茫茫大海中的孤岛,被彻底孤立起来。白音别说这个时候找红绢聊天,就是想走近她家的帐篷都不被父亲和部落头领允许。十丈外,白音望着红绢的背影,心急如焚。
挨到第七天,白音忍不住了,深夜,他潜入禁区。
揭帘而入,巴图一家正在灯下整衣静坐,见他进来,惊恐地大叫不止。待看清了,才安定下来。
“白音少爷,你深夜来到我家,有什么事呀?”
“我找红绢。”他的眼光扫视四座,独缺红绢一人。
“红绢捉妖怪去了。”大哥说。
“妖怪,这是从何说来?”
乌恩奇哇地一声哭出来,“这些日子家家都丢了牛羊,只有我们家没丢,族里的人都说我们惹怒了神明,要把我们赶出部落……”
“这些我都听说了。与妖怪何干?”
“红绢说妖怪吃了牛羊,她要捉妖去。”
“她到哪里捉妖?”
“我家羊圈。她说因为她夜夜与公羊摔跤,妖怪畏光不敢出来吃羊。但是妖怪不会罢休,所以她熄灯蹲守,一定能捉得它来。到今天她已经等了五宿了。”
“你们为什么不去帮她?”
“我们怕呀!”三个哥哥齐声大哭。
白音恨道:“亏你们也是男人。”掀帘出来,径奔羊圈。
塞外的冬夜,寒风刺骨,干冷干冷的,一会儿他的手脚就冻得麻木了。就着昏暗的月光,到了羊圈外,不敢大声呼叫,穷极双眼仔细查看各个角落,红绢躲在哪里呀?就在这时,羊群骚动起来。白音隐隐觉得有事将要发生,不敢稍动。只见圈里的羊都站起来,朝一个方向顺时针而走,像水的旋涡一样流转,如此不停地走了半个时辰,突然齐齐僵立不动。白音从未见过此种奇景,呆若木鸡。片刻,一只羊动了,只有一只羊在动,它慢慢地行进着,每过一处,一只羊便凭空消失。白音注意到这只羊的毛发偏黄,且十分稀疏,肮脏地打着缕,它的腿比其它羊粗壮,蹄子上有鹰似的脚爪……他的心一沉,羊怎么会有爪子?
像回应他的疑问,长爪子的羊回过头,白音惊讶地发现它根本就不是羊,此物长约五尺,毛长七寸许,色泽黝黑,光滑如丝缎,身上披着一张掉毛的旧羊皮,貌似野狗,但一张脸上有三张嘴,利齿如野猪般卷曲出唇,眼睛是绿色的,泛着幽幽地寒光。
“鬼呀!”白音不觉喊出声来。
妖怪闻声即起,以后两足做人状直立,瞪视白音。白音见它三张嘴里鲜血淋漓,恐其攻击自己,更加大声呼救。妖怪愤怒地大吼一声,竟向他扑去。
此时羊群中忽然立起一人,身披羊皮,头插羊角,弯弓搭箭,却是红绢。红绢连发数箭,射脱了妖怪所披的羊皮,另有四箭中其项背,妖怪不再扑白音,俯地拔箭。红绢射到十支箭尽,从背后撤出弯刀,几步跨到妖怪身旁,没头没脑地一顿乱砍乱劈。白音近在咫尺,只觉暗黑色的血溅到脸上。一会儿,血不溅了,妖怪不见了,只剩一滩黑血,一张黑皮。
红绢拿起黑皮,连连跺脚,“不知何时被它逃了。可惜我不会法术,没有抓到它。” 她现在才明白郑彦捉妖并不是只用武力的。
部落里的人都被惊醒了,他们听了白音的叙述,看了妖怪的血和皮,都赞叹不已,对巴图一家的误会就此解除。
部落首领请来巫医,巫医对着黑血黑皮研究良久,确认此物乃绝迹已久的上古妖怪,今元气大伤,不会再来了。于是人人欢欣鼓舞,举行盛大宴会为红绢庆功,尊贵的千户长奉大汗之命也来参加。布和深知白音爱红绢,借此际向巴图求结姻亲,并请千户做媒。偏偏红绢拒绝,众人因她有功,不敢相逼。
白音急道:“你不想找人了吗?蒙古没有此人,你若去中原找,就要走出大漠,除了我们的马队谁能轻易出入大漠?”
红绢听了默然不语,亲事方订。
布和与巴图约定三年后来娶,欢聚十余日后马队离开。行不数里,忽见红绢牵马立于道上,白音喜出望外。
“你怎么来了?”
“你说过,我可以跟你们的马队到中原去找人。”
布和忧虑道:“此事你父母知道么?”
“我留书给他们了。”
布和于是不疑有它,便携红绢一起前行。不久,从红绢的部落传来消息,说她留书一封,备述前世,并辞父母,发誓永不回乡。布和和白音都以为这是小孩子的执着,不以为意。即至半年后,马队行至南宋境内,红绢突然失踪,他们才想起此事,方悟不是玩笑。
红绢不辞而别后,很快花光了不多的盘缠,马和皮袄卖掉之后,再没什么可卖了。南方的冬天虽不如塞北寒冷,冻死骨仍处处可见。红绢思忖如此下去命将不保,但若回头,以后再找机会出来恐怕不可能了。于是立志纵然身死,亦不回头。忽忆起郑彦旧宅正是在浙江,便一路寻来。
郑氏宗祠,香火鼎盛,红绢因女子之身不得进入,只访求到郑氏墓园。一座一座墓碑看过去,终于找到郑彦之墓。此墓修善得颇为壮观,红绢睹墓思人,伏地悲泣。郑氏旺族,有人见此情景,十分惊异,问红绢来由。她将前世复述一遍,众皆惊奇。族长邀她入家门,细加盘问。红绢将当日郑彦形状一一叙述,族长查询族谱典籍,句句是实,由是款待如贵人。
自郑彦辞世至今已过数辈,红绢看遍郑氏子孙,没有肖似郑彦者,失望不已。居数日,红绢请辞,族长赠黄金一百两,红绢径去不受。
至临安,红绢不忍远离,驻留于此。不多久,钱财又尽,没有谋生的手段,只好艰难度日。
一日路过妓院,被老鸨看见,拽入。拿饭给她吃,问她来自何方。红绢不愿提前世,只说寻人不遇,流落此地。
老鸨喜形于色,“既然无处安身,不如住在我这里吧。”
“我还要找人呢。”
“找人,是男人吧,找男人没有比这里更合适的了,来这里的都是男人。”
当晚强留红绢过夜。
晨明,红绢醒来,喊老鸨,不应,推门,已锁,忽然醒悟老鸨歹意,并不惊慌,安坐静候。一个时辰后,老鸨果至,同来四个彪形大汉,两个艳妆女子。
“给红绢姑娘上妆,教她规矩,今晚接客。”
红绢强忍怒气,“大娘,这是何意?”
老鸨从袖中拿出一张字据,“你家里人已经把你卖给我们‘红袖招’了。看看清楚吧,终身为妓。”
红绢瞟一眼字据,不由哈哈大笑,“这张破纸上明明写着老鸨欠我十两银子,哪有卖身二字?”
老鸨面上失色,“原来你是识字的。”
“你想骗我,还欠点儿修行。”
“也罢。昨晚你明明把自己卖给我了,现在立字据也不迟。来人,把她给我捆了。”
四名大汉冲上来,红绢正好拿他们出气,几个背胯都扔出窗外去。
老鸨想跑,路被红绢堵住,“你想逼良为娼,也不看看我是谁。”劈头盖脸一顿嘴巴,打得老鸨满口流血。
红袖招的打手来救,全被红绢一一撂倒,无人再敢上前。众人怕出人命,聚拢在门外喊:“再不住手,我们要喊官了。”
红绢冷笑,“你们放心去喊,看你大宋狗官能把我蒙古姑娘如何?”
“你是蒙古人!”
红绢自知失言,怒道:“关你们屁事。”
人群中一个年少的妓女最为聪明,此刻已猜中红绢心事七八分,“姑娘必是偷逃出来寻情郎来了,所以不愿张扬,请就此罢手,就算我们不是,如此相逼恐事有泄。”
红绢听到情郎二字,面红过耳,细想她说得有理,便放了老鸨。
红袖招内设宴款待红绢,她始将身世说破。众人感慨不已。
老鸨鼓鼓勇气,说:“还是那句话,是男人没有不好色的,‘红袖招’是京城头一号妓院,南来北往的名人侠士光顾的不胜其数,你在这里等人上钩,不比踏破铁鞋来得轻松?”
红绢暗想此言不虚,又想郑彦若转生浙江一带正好一见,就是不生在浙江,临安乃南宋京都,人人向往,碰见的机率也大些。于是留下。她前世琴棋书画皆通,扮做艺妓绰绰有余,艳名远播。又有好事者闻她摔跤绝技,前来与她过招求教,红袖招自此更盛。
如此蹉跎数年,红绢已阅人数千,就是不见郑彦踪影。
又是一冬,红绢当晚凭窗看雪,南方下雪可不多见呀,轻薄如无物,不似塞北雪厚,她暗笑,自己竟然思念起大漠来了。
正闲愁间,忽听楼下骚动,一打手跌跌撞撞进来,“姑娘求命呀,蒙古人杀来了!”
细听下面,一个哄亮的声音嚷道:“好个妓院,竟敢以摔跤之名博人笑,以为蒙古无人了吗?”
红绢心里一阵翻滚,自进红袖招来,她最怕见蒙古人。罢了,他们发过火就走了,忍一忍吧。
可是她想错了,那伙人越闹越凶,将红袖招砸得稀巴烂后,还要动手烧房。
红绢忍不住了,愤然出面。老鸨等人见她挺身而出,顿时有了依仗,一场恶斗似乎近在眼前。
红绢下得楼来,遥见为首闹事之人,相顾失色。
“红绢,果然是你。”他虽然高大了许多,还长了胡须,但模样没有大变,赫然白音是也。“我听说这里有个妓女叫红绢,擅长摔跤,就怀疑是你。”
“是我,又怎么样?”
“啪!”白音甩给她一记耳光,“你知不知道,我找你找得好苦。你父母在塞外冰天雪地里盼你回去,盼得眼也花了,头也白了,你却在这里做妓女,陪这些半点儿用处没有的汉人饮酒作乐,你丢光了蒙古人的脸。”
红绢自知理亏,不复多言。
白音心里仍然爱她,不忍多加责怪,“跟我回去。”
“我是来找人的。”红绢反驳。
“找恩人么?他喜欢看你做妓女?”
“我不想解释。反正我不跟你走。”
“你不走,我一把火烧了这里,再杀光这里的人,汉人狗官府能耐我何。”
红绢知道蒙古人说到做到,不想连累他人。“好吧,我跟你走。”
白音哼了一声,突然出锁链将她的双手双脚锁了。
红绢惊道:“你干什么?”
“你骗得我够了,我不信你。”
红绢心中暗暗叫苦。
这边老鸨已报之官府。但官府认定这是蒙古人内部的事,不愿出面调停。白音怕生变故,连夜率马队带红绢上路。
回塞北的路艰险悠长,白音对红绢看管得很严,平时也不多话,但衣食供给十分精致。
进入蒙古境内,白音紧绷的神经稍稍松弛,话也开始多起来。因天寒地冻,他把红绢领进自己的帐篷安睡,并设酒与她同饮,只是不解锁链。
红绢问他,“离家不足百里了,你还怕我跑了不成?”
他笑笑,不答话,只大口喝酒。过了一会儿,已有些醉了,看着红绢粉白的脸颊,白音忘情道:“回去后,你不说,我也不说,你还做我媳妇。”
红绢叹口气,“不可能的。”
“你答应过我!”他急道。
红绢平静地说:“我一直在利用你帮我离开蒙古。”
“我不信。你骗我的。”白音激动地摇晃着她的双肩。
红绢瞥见他腰间悬挂的钥匙,灵机一动。“布和叔叔,你怎么来了?”
白音愕然回头,红绢趁机一掌将他打晕。打开锁链后,红绢出帐,选了一匹骏马,径奔反方向急驰而去。因怕白音来追,她马不停蹄,狂奔数百里,直到马儿口喷鲜血,力竭而亡。
红绢出来时没带干粮,割马腿而食,继续南行。走了七天,渐渐望见大漠尽头,回头看,没有追兵,正高兴时,忽见地狱黑白无常飘忽而至,吓得红绢站立不稳,坐倒在地。
黑白双吏见面先抖锁链把她锁了,喝道:“时候到了,跟我们走吧。”
红绢纳闷,“此生只有短短二十六载吗?”
“本来不是,无奈白音死了。”
红绢只觉头脑一阵眩晕,“他怎么死的?”又想:他死关我什么事?
黑无常冷冷地说:“他在找你的途中迷路,被狼群吃了。阎王十分震怒,特遣我们捉你回去。”
白音死了,为寻找自己死了,红绢脑子乱,隐隐觉得大事不好,但是,这是她的错吗?
昏昏噩噩中,她被带进阎罗殿。两边鬼吏发一声喊,她跪下来。
“齐红绢,你知罪吗?”一个威严的声音质问。
红绢抬起头,看到殿上端坐一人,一蓬银发飞舞着,舒展着,纷杂但不凌乱。上次红绢来时没见到阎王,今天终于得见真容,被人们传得如斯可怕恶劣的阎王居然美若天仙,面色白皙,双目狭长,鼻子坚挺,唇红如桃花花瓣,牙齿珍珠一样白,身穿一袭银白色丝缎制成的长袍,领口和袖边绣着古香古色的花案。他的身材修长而伟岸,实在是女孩子梦中的情人。
“我……”红绢很满意自己的姓氏被称作“齐”,对英俊的阎王又生一层好感,但眼睛碰到对方无比冷酷的目光,立时噤若寒蝉。
“你不孝父母,我看在你没有吃母乳,又为巴图夫妇解除了族人的猜疑,功过相抵,就不罚你了。但是你既然答应了白音的婚事,却为何不履行?自贱为娼不说,还害得他死于非命,真可恶之极。现在他已到我这里,把你告下来了。你还有何话讲?”
“我答应他的婚事,原是骗他帮我离开蒙古去寻恩人,到头来恩人寻不见,倒赔了我二人的性命。罢了,就算我错吧,任凭发落。”
英俊的阎王低头审视她半刻,“女子能生得如此爽快倒也不易。我也不重罚你,就判你入锯截狱一百年。”
“一百年!”红绢惊呼,“我还要去找恩人哪。”
“百年后转世再找吧。”
红绢想据理力争,张嘴喊叫却发不出声音,阎王不再理她,两鬼吏拖她下殿。
锯截狱里,红绢被摁在地上,四鬼吏分别摁着双手双脚,两鬼吏持钢锯,拦腰锯其骨肉。红绢疼得死去活来,折磨良久,身体已被锯成两截。鬼吏放开她。
红绢问:“这样就完了吗?”
六鬼吏大笑,“哪有这么便宜,一百年,一天锯一次也得三万六千五百回。”
红绢奇怪,“已经锯断了,还锯什么?”
一鬼吏从腰上解下红丝绦,“锯断了,接上后,再锯。”
他用丝绦把红绢分成两段的身体接在一起,过了几个时辰,完好如初。
六鬼吏见接好了,又把她摁倒,故技重施。红绢想到这样的惩罚要持续一百年,毛骨悚然,心灰意冷。
朦胧中,听到脚步声响,一人大叫着:“住手,放开她。”
红绢张眼,是白音。想到受此折磨,全是因为此人,她就火大,“滚开,要你多事!”
白音惨然后退两步,“我马上就要转世投胎了,此来本想问你,你到底有没有一点儿喜欢我,现在看来不用问也有答案了。”
红绢无言。
他扭转身去,才走出几步,突然大声说:“我此生一定会喝孟婆汤。”
红绢以为他会回头再看她一眼,然而他没有。但愿他忘了她吧。
百年罪罚结束之时,红绢已没有任何感觉,伤口觉不出疼痛,大概失去痛感了。鬼吏将她带到奈河桥下。又是这条黄泉路,奈何桥上,满脸皱纹,雪白发髻,一身褐色麻布衣服的孟婆,正用她那青筋毕露的大手,拿着古铜色的瓢,不住地往摆在桌案上的数十个大碗里倒汤水。“唉!还是没有人帮她吗?”红绢想。
“又是这个丫头。”孟婆侧头看了她一眼,蓝宝石一样的眼睛,清澈美丽依然。
红绢端起碗,凝视褐色的汤,想起母亲的仇和下落不明的郑彦,不甘心哪,泪水止不住流下来,滴进碗里。
孟婆皱着眉摇摇头,夺过碗,把汤泼了。红绢感激地向她点点头,然后感觉两腿被人抓住,从奈何桥上扔了下去。
2003年9月3日星期三
正传 七世03
第三世 西方地狱(公元1241年)
红绢又昏过去了,再次醒来她发现身在一个异香四溢的奢华房间里,被一个外国女人抱着,周围都是白皮肤,有着五彩琉璃般眼睛的人。“这是怎么回事?”
半岁时,外国女人抱她照镜子,她惊呆了,镜子中的婴儿白皮肤,蓝眼睛,黄头发,“我是外国人。太离谱了吧。”
“哇——!”她哭个不停。第六感觉告诉她,在异国找不到郑彦,尤其是自己改变了模样之后。
她哭闹绝食,第七天成功地死了。
随着无处不在的幽灵,她来到了西方地狱。“唉,地狱也这么不同,都是外国人。”
她走上白色大理石铺成的大路,望着巨石彻成的地狱之门,不得不承认,西方地狱比东方地狱雄伟。
“小姑娘,看你嘴唇都干裂了,喝口水吧。”一个好心的白衣女人招呼她,透明玻璃杯里的水澄清无比。
“谢谢,我不渴。”地狱里的东西不能吃,古希腊神话中的地狱王后就是因为吃了半个苹果才嫁给冥王哈迪斯的。这是红绢在红袖招遇到的一位西方客人告诉她的。
“啪”的一声,白衣女人和她的水一起凭空消失了。
“她就是西方地狱的孟婆吧。”红绢想。
前面的人浩浩荡荡,拥挤不堪。红绢不想走了,跟他们一起还是会转世投胎到西方世界,浪费时间。从哪里才能找到回去的路?
红绢向人流的反方向走,渐渐人少了,只剩她一个人在茫茫黑暗中穿行。
好像看见前面有一点曙光,快到了,她紧跑几步。
“啊?怎么会这样?”
面前是一个大湖,光是水面反射而出的。
“我的天!”她跌坐湖岸边,一点儿力气都没有了。
“小姑娘,你嘴唇都干裂了,喝口水吧。”白衣女人不知何时出现在身边。
“我不渴。”
她又消失了。
“你已经是第二次拒绝她了。”冷冰冰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红绢毛发尽竖,惊慌回头,只见一个褐色的少女站在身后。之所以说她是褐色的,是因为她的衣服、头发、眼睛和嘴唇的颜色都是深褐色的。她年纪在十七岁左右,身材修长,褐色丝缎制成的长袍直垂至地,肋下佩一柄漆黑的长剑,剑柄上的鬼头油亮油亮的。实话说,她不丑,细看眉目甚至堪称绝美,但那苍白的脸色,僵硬的表情,和一身过于肃穆的装扮使她看起来十分可畏。
“你是谁?”
“女修罗。”
红绢不明白。
“我是哈迪斯的女儿。”
“哦。”那她就是冥王与他外甥女的女儿了。
“东方人,你不喝这里的水,我很难做的。”
“我不渴。”
“你的嘴唇已经干裂得流血了。”
“我不能喝。”红绢决定实话实说,“我要留下记忆找人。”
“可是这样下去,你坚持不了多久。”
红绢的喉咙确实干渴得冒火,听她这么一说,更加难耐。
“守着湖却要被渴死,可笑,人类呀,不知所为何来?”
下一刻,她的目光定住了——红绢咬破了手腕处的静脉血管,以血解渴。
“天下竟有你这样的人。”
饮毕,红绢撕下一块衣服,裹好伤口,起身,向女修罗点点头,“告辞。”然后绕湖而行。
她心里打定主意,这里只有这个湖最奇怪,一定有出口的。
“你为什么不求我?你觉得我不会答应你,还是怕我误导你?”她的行为激起鬼国公主的好奇心。
“你若想放我,何须我求。你不想放我,求有何用。我相信我的脚,一定能找到出路。”求人不如求己,这是红绢二百多年来总结出的经验。
“我带你回东方。”女修罗身形一晃,拦住她的去路,“跟不跟着随你。”
事到如今,红绢只有跟她去,哪怕是陷阱,也要试一试。
西方地狱的黄泉路用黑金(即煤渣)铺成,尖且滑,红绢很久没有吃东西,走起路来十分吃力。
“你行不行啊?看你这么瘦,不行回去吧。”
“我不想冒犯地狱的公主,但是你的话太多了。”
又行,仍走不快。红绢知道女修罗很牵就自己了。她很想快一点儿,可是赤裸的脚已经被折磨得不成样子,一走路钻心的疼。
“歇一会儿吧。能不能说说你要找的人?他欠你很多钱吧?”
红绢不语。
“你不相信我。”
红绢想起西方来客说的故事,一股寒气从脚底升起,“你不会假造出他的声音在身后叫我吧。”
女修罗看了她一眼,“如果他在背后叫你,你会回头吗?”
“不会。因为他不会在后面叫我。他根本就不在这里。”
话音未绝。郑彦的声音突然自背后传来,“红绢。”
红绢的脸色瞬间煞白,“你居然看透了我。”
“自己喜欢的人不会放手,这一点我和你一样。”
红绢恨得牙齿咬得直响,女修罗满有兴致地看着她,狡诈中透着可爱。
她毕竟不是人类,红绢想。不再看她,脚步加快。
女修罗觉得没趣,“他在叫你。”
“那不是他。”
“你怎知不是?”
“如果那是他,你为什么不回头?你不会变成石头的。你不回头,因为后面根本没有人。”
女修罗默然。半晌,方说:“你不会完全变成石头,起码头变不了。”
“无论我变成什么,于你有什么好处?”红绢不明白,这些所谓的神,整天做着损人不利己的事,他们心里都在想什么?
“可以陪我说话。”
只是这么简单的原因吗?她是神吔,连说话都找不到人吗?若不是红绢恨她偷了郑彦的声音,她一定会问问清楚。
女修罗似陷入冥思,不再说话。一人一神默默地走着,后面也不再有人呼喊了。
不知过了多久,更不知走了多远,红绢看到远远的,白衣女人侍立道边。她也不嫌烦呀!
“小姑娘,你嘴唇都干裂了,喝口水吧。”
“喂,大婶,你别说了,我不渴。”
白衣女人笑了,向女修罗深深行了躬身礼,消失。
“再走十步,你就可以回头了。”女修罗驻步不前。
红绢也停下来,对她的话犹未深信。
“我不送你了。”
“这回不是骗我吧?”
“你不信,就呆在这里吧。”
红绢只好独自向前走。二十步后,仍不敢回头。女修罗大笑,红绢面红过耳,还是不敢回头。身后的笑声渐渐小了,女修罗似已远去。红绢唯恐有诈,终不回顾。
行不多远,东方地狱的大门隐隐可见。红绢且喜且惧,急跑过去。方进大门,一蓬飞舞着的银发便跃入眼帘。阎王。红绢不由自主倒身下拜。
“齐红绢,你怎么这么快回来了?”
是他把我送去西方世界的吗?红绢有种被遗弃的感觉,泣道:“求大人怜悯红绢一片赤诚之心,干干脆脆的告诉我,郑彦在哪里?他到底投生到哪里去了?”
“郑彦,他根本没有来过。”
“他没有死?他还活着!”红绢大喜过望。
郑彦没死,那他得多大岁数了?郑彦做个白胡子老头儿,不知是何形状?红绢凭空幻想着在郑彦白净的脸上贴上胡子的样子,笑出声来。
阎王冷眼看着她,“我有说过郑彦没死吗?”
像一道冷空气吹过,红绢立时变色,郑彦已死,没有到过东方西方两个地狱,他到哪里去了?“魂飞魄散”红绢想起这个鬼魂最怕的字眼儿,心…坠入深渊。
“真要魂飞魄散倒好了。”阎王冷哼。
一句话把红绢拉回现实中,她仔细端详阎王,这个把亿万灵魂玩弄于股掌的男子,他怎么能永远这么冰冷的置身事外,他没感情吗?怎么觉得他跟女修罗有些相像呢?他知道遥远的西方地狱有一个和他一样孤独的女孩儿吗?
“郑彦救你,应该是两世以前吧,为什么你没有忘呢?”
红绢哑然。
阎王双目圆睁,“你好大胆,竟敢不喝孟婆汤!”
红绢的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来人。”两个鬼吏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来,“带她到孟婆那里,看着她把孟婆汤喝下去。”
红绢立时瘫在地上。
鬼吏拖她去,至奈何桥,孟婆面无表情地递给她一碗汤。
红绢端着碗,求救似的看着她,泪水长流不止。孟婆置之不理,弓身劳作。红绢心知不免,痛彻肺腑,泪水由清变浊,竟成粉红色,纷纷扬扬,溅在众人衣上,斑斑驳驳。
“血泪!”孟婆和鬼吏们同时惊呼,“这是何苦?”
红绢跪倒,“婆婆,两位大叔,你们放了我吧。”
“阎王之令谁敢不从。”
两鬼吏扯起她,强灌,红绢挣扎不喝。孟婆忽道:“莫怕,无防。”红绢侧目看她,孟婆目光温存,点头微笑,一时迷惑,温汤过喉而入。
饮毕,鬼吏松手,红绢只觉口齿间留有异香,细品,另有一缕酸涩掺杂其中,若隐若现,绵延不绝。
她抬头向孟婆,“婆婆,这是什么味道呀?”
“我不知道。我没喝过。”
孟婆冷冷的声音飘渺如断云,似从天外传来,红绢听不真切,想走近些,突然头疼欲裂,昏死过去。
2003年9月5日星期五
正传 七世04
第四世 真传弟子(公元1242~1402年)
出生后的第一感觉是头疼,疼到不能吃,不能喝,不能想起任何事,大约过了四、五天,疼痛才停止,接下来是一片空白……我是谁?她慌了。孟婆把我骗了吗?不对,我还记得孟婆,记得阴间的事,如果真的喝了孟婆汤,这些也会被遗忘的。有自我意识,却没有前世的记忆,那活着的意义何在?这种空虚的感觉比头疼还难受,折磨得她寝食无味。
新生儿不眠不休令全家人心急如焚。各种驱魔的吉祥物和护身符堆在她身边。最后母亲从项上解下了一把银制的小剑,放在她的小手里。这个特殊的小饰物令她平静下来,它的形状太熟悉了,似乎在哪里见过……乌钢剑,它好像乌钢剑……罩在层层薄纱下的往事慢慢被揭开,那个佩戴乌钢剑的人,他的容貌清晰起来……郑彦!
后来,红绢知道那个剑形饰物是今世母亲的父亲,她的外祖父为女儿打制的,他家世代习武,红绢的母亲更是与长风镖局的继承人指腹为婚,剑,无疑是他们的立身之本。但有一件事红绢一直搞不明白,银剑为什么打制成乌钢剑的形状?她家里并没有这样一把剑。也许冥冥中亦有安排吧。
红绢在镖局长到十四岁,学会了十八般兵器和数十套拳法、腿法。远近武学世家争相与之结亲,就在父母和亲友们为她的婚事忙得焦头烂额之际,她故技重施,悄然离家出走。
仗着有武艺在身,她独自进了深山,过起了猎户一样的生活。此时已是南宋末期,兵荒马乱,很多平民无以为生,有些身强力壮,懂点儿功夫的年轻人便落草为寇,劫道的事情时有发生。长风镖局的生意因此十分火爆。
红绢出走五年后,镖局接到有史以来金额最大的一笔生意,为南宋都城有名的祥丰珠宝行保镖,所保之物是一块价值四十万两的蓝宝石,据说是外国人从西方带来的。为了确保这趟镖的安全,长风镖局派出了三十六个身怀绝技的镖师,他们分别扮妆成书生、商人、脚夫等各行各业的人出发,密切保护着持镖人焦亮。此人是红绢的大师兄,也是镖局最精明强干的镖师。
焦亮一行人初春时节起程,往临安进发……
夏末,红绢在她居住的山下见到他们时,他们大多已是支离破碎的死尸。
她是被强烈的血腥气和遮天蔽日的猫头鹰和乌鸦群,吸引到这里来的。显然这里曾经发生过一场殊死搏斗,她想起昨天傍晚听到的厮杀声,当时大家以为又是乱军混战,都躲了起来。现在看来,这些人不是乱军。一具尸体腰上悬挂的木牌引起她的注意,是长风镖局的腰牌。长风镖局的镖被劫了!这令她非常难过,虽然她一直视今生的父母为陌路人,但骨肉之情仍然使她不愿看到他们受到伤害。为什么昨晚我不出来看一看呢?他们也许就不会死了。慢着,他们在这里面吗?顾不得血污弄脏衣服和双手,她在尸体堆中疯狂的寻找起来……
在寻找的过程中,她发现除了镖局的人,还有很多生面孔,是强盗吗?一般强盗劫镖后都会仔细打扫现场,把所有可以辨识其来历的东西带走,尤其是己方的尸体。现在他们弃尸而逃,难道不怕官府追查?接着她发现这些人的衣着都不一样,似乎是好几个山头的人。强盗也会合伙劫镖?这种事很少发生。
天色不早了,她还在一具一具的翻看尸体,寻找幸存者。部分山民壮着胆子替她挑着灯笼。昏黄摇曳的灯光下,此情此景令人毛骨悚然。
“红绢,回去吧,不会有活人的,即使有,明天找也一样。”山民们催促着她。
“我不走,你们不帮忙,干脆走开好了。”红绢打定主意,不确认今世父母是否在其中,她绝不离开。
风,突然吹灭了蜡烛。
红绢怒道:“混账,把灯弄灭我也不会走的。”
“我们没有弄灭灯。”两三个山民争着解释,忙不迭地找打火石,点灯。刚点亮,又灭了,再点着,还是如此……反复七、八次,点火山民的手开始发抖,奇Qisuu.сom书现场一片静寂,没有人敢出声,连红绢也觉得不对头了。
“把火石和灯笼扔过来给我。”红绢叫道。
没人回应她。片刻,听到惊惶失措的喊叫声,“鬼呀——!”山民们指她身后,她回头看去,一个黑影趴在第一具尸首上,正啃食尸体的头部……凄凉的月光下,可以隐约看到红色的长舌正在舔食红白相间的脑浆。恶心的感觉涌上咽喉,红绢急忙抽出长靴中的刃首,喝道:“什么东西如此放肆?”
黑影闻声起身,此物高约一丈,人身狗面,巨齿獠牙,手为利爪,浑身长满半尺长的黑色鬃毛。它对红绢说了一句话,“滚开。”声音沙哑如车轮辗过沙子一般难听,红绢除了听杀母火狐狸唐百华说过话以外,再没听过其它妖怪说过人话,此时乍听来只觉寒毛直竖。山民们则发一声喊,哄然散去。暮色中,只剩下红绢一人与妖怪对峙。
“你为什么不走?”妖怪用长舌舔着嘴巴和爪子上沾染的鲜血和脑浆,邪邪地盯着红绢。
“我不走,应该你走。”红绢握刃首的手在颤抖,会讲人话的妖怪一定很强,她不会法术,败局已定,但她不能一走了之,弃今世父母于不顾,哪怕他们已经死了,也不能让这只龌龊的妖怪任意污辱糟蹋他们的尸体。
“不自量力的人类,不走就做我的食物吧。”
“呜呜呜”哭声,红绢和妖怪寻声望去,死人堆里几个刚刚苏醒的生还者正奋力坐起来,见此情景,无力逃跑,只有哀哭。
妖怪皱皱狗脸,嘶哑的声音道:“死就死吧,哭哭涕涕,讨厌。”长爪破空向一人抓去,爪未到,带起的爪风已将那人拦腰截断。
红绢顾不上吃惊,趁妖怪分神之际,掷出刃首,妖怪慌忙闪躲,飞向咽喉的刃首只刺到肩头。妖怪发怒了,大吼一声,扑向红绢。
红绢手中无兵器,不敢力敌,左躲右闪,十分狼狈。
忽听一人高叫:“师妹,接刀。”一柄大刀随后飞来。
红绢接刀,刚才的声音好熟悉,无暇细想,迎上妖怪的利爪,两兵两击,撞出点点火花,怪物的爪子如钢钩一般,坚硬沉重,震得红绢双臂发麻。再击,虎口出血。三击,大刀折为两断。红绢就地打滚,躲开第四击。此刻,她的胳臂已经失去知觉,除了闪展腾挪外,再无还手之力。妖怪踏着死尸和生者的身体扑杀她,血肉横飞,惨叫连连,仿佛饿鬼界重现。红绢自思今次万难生还,没想到今世将死得如此之惨,见了阎王不知他会说出什么话来。
正当她以为必死之际,四周豁然大亮,一团白光笼罩住他们,光线的强度超过了阳光。红绢的眼睛好一会儿才适应这种光线。而那妖怪还在茫然四顾,似乎已经瞎了。抬头看,一个白头发白胡子白衣服的老道站立空中,手中的拂尘指向妖怪,他旁边一个英俊的青年道士侍立着。
“何方神圣驾临?现出原身来,不要故弄玄虚。”妖怪吼叫道,虽然语气强悍,但是红绢听出它的声音中隐藏着极度的恐惧。
“妖孽,你屠毒生灵,今日便是你的死期。”老道挥一挥拂尘,一道紫气射出,穿过妖怪胸膛,在极难听的嚎叫中,妖怪扑地而灭。
红绢第一次见识到法术的威力,不由浑身震颤,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梦颖,看看有没有能救的人。”老道说。
年轻的道士走到红绢跟前,“姑娘,你受伤了吗?”
红绢看着他,白净的面庞,俊秀的容貌,白底色镶蓝边的道袍,有一种超凡脱俗的清新感觉。梦颖见她不说话,径自捋起她的袖子,取出一个白瓷瓶,倒出一些红色药膏涂在她的皮肤上。红绢惊得瞪大双眼,脸颊立时红了,想撤回手臂,却因没有知觉动不了分毫。片刻,涂过药的地方传来冰凉的感觉,知觉恢复,她慌忙收回双臂。梦颖笑了笑,虽然是不输郑彦的很美的笑容,却与人一种坏坏的感觉。
生者陆续得到救治,共有七位,有强盗也有镖师,焦亮是其中一个。据他讲,他们在此地遭到五伙强盗洗劫,混战一场,过程十分惨烈,所幸镖尚在。劫后余生,无论强盗还是镖师,都不愿再追究前仇。两位道士也将告辞离开。众人问其姓字,老道不讲,只说不求回报。
红绢自被救下,便没说过一句话,此刻忽然跪倒在老道面前,“仙师,请收我为徒。”
老道笑了,“小姑娘,我不是神仙,也不能收你为徒。”
“为什么?”
梦颖一旁插言道:“我师父只收男徒弟。”
“不能破例吗?”
老道摇摇头。
红绢急了,“仙师,我诚心想学道术,请您不要拒人于千里之外。”
“恕我无能为力。我这一门自古至今从来没有收过女弟子,况且我已有弟子九十三人,学道要跟随师父数年,与这些男弟子在一起,你一个女子多有不便。”
红绢不肯放弃,“仙师,我不在乎方不方便,只要能跟从您学道,我什么苦都吃得了,何惧男女大防。今日您不收我为徒,我便长跪不起。”
老道面上不悦,“为人行事,当知不可强人所难,如此不知进退,简直不可理喻。”言毕,飘然而去。
千载难逢的拜师良机就这样擦肩而过,红绢潸然泪下。
焦亮劝道:“师妹,学道又苦又难,有什么可惜的。不用这么伤心吧。”
红绢不理,只是哭。他怎么能够了解她的心情呢。
第一缕阳光照进树林,照到红绢脚边一块白绸汗巾,怎么会有这个东西?红绢拿起它,轻柔洁白的方巾上有一行小字,“九华山太虚观凌绝真人。”
“这个老道长,他什么意思呀?”焦亮说。
“不是道长的意思。”红绢想起梦颖离去时的微笑,他又帮了她一次。但是从心里讲,她不喜欢他。
红绢没有对焦亮说自己的想法。她变卖了山上的东西,护送焦亮等人至目的地。然后又一次不辞而别。
不久,九华山太虚观门前多了一个长跪不起的年轻女子。然而,凌绝真人并没有被红绢的诚意打动。十天后,她被九华山另一座道观——青竹观收留,那时她已经虚弱得提不出抗议了。
青竹观是女子道观,观主绿玉与凌绝真人很有渊源,两人常常在一起研究道义。绿玉精通医术,但不会降妖。红绢不甘心,常常溜出青竹观,至太虚观窥探,绿玉也不禁止。
偷师只能学得一些皮毛,法术的口诀都是一对一的面传亲授,如何才能得到口诀?红绢左思右想,决定从凌绝真人最心爱的弟子梦颖下手。
一个可爱的清晨,红绢精心修饰一番,以归还物品为由求见梦颖。她前世曾为艺妓,对媚术有一些了解,梦颖只不过是一个心浮气躁的少年,在遇到她之前就有偷香窃玉想法。于是在那个桃花掩日,细柳拂面的季节,他坠入红绢的温柔乡里。
以后发生的事顺理成章,凌绝真人的口诀通过梦颖,一字一句的传到红绢耳中。她依法修炼,法术渐渐有成。同时她与梦颖的私情也传得沸沸扬扬,师姐妹们怕她影响青竹观的清誉,极力劝绿玉赶她出门。绿玉却对此事淡然处之,并不深究。
如此八年下来,红绢在道术上的成就已非同一般,远远超过梦颖等三心二意的亲传弟子。而凌绝真人对这一切并不知情。
转眼又是一个秋天,深夜,红绢练完功,刚刚就寝,朦胧中听到有人唤她的名字,“齐红绢。”她马上被惊醒了,翻身而起……凌绝真人站在床前。
“你学了我的道术,连头都不给我磕一个吗?”
红绢见他的形象隐隐约约,心知其已死,惊骇之中,急忙展拜。
凌绝真人趋近,只觉紫气侵身,红绢戒心顿起,默念一道口诀,白气自周身激腾而出,将紫气冲散。
“好啊!”凌绝真人捋须,上下打量避出一丈开外的红绢。
“没想到我耗了半世,得到真传的却是你。”
红绢不能分辨他的意图是善是恶,警惕地看着他。
凌绝真人自言自语:“总算这门道术在人间没有失传,见了祖师不会被责骂了。”双目凝视红绢,“只可惜你今世不能得成正果……可惜,可惜。”
“我这么努力,为什么不能成正果?”红绢想问。但凌绝真人已渐渐消失。
天亮后,从太虚观传来消息,凌绝真人升天了。
虽在意料之中,红绢心中仍然难过,正午,她着素衣去太虚观拜别凌绝真人。
还没进山门,就看见太虚观内,目之所及一片狼籍,众弟子置真人棺柩不顾,都忙着抢东西。金尊、金器都被抢光,书籍、法器扔了满地。
“红绢,你来得太好了,帮我揣着这个。”梦颖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来,把一个包袱往她手里塞。
“拿开,别脏了我的手。”
“你说什么傻话,师父死了,不弄点儿东西还俗,这么多年,我岂不是白挨了。再说,我跟你日后要生活呀。”
“闭嘴!”红绢盛怒,返身欲走。
梦颖拽住她,嬉笑道:“你不要假装了,如今我们可以正大光明的好了。”
红绢喝道:“我今与你,断袖绝义。”扯下半个袖子,大步流星走出太虚观。
三天后,换了俗家衣服的梦颖来找她。她闭门不见,梦颖直至此时方才悟出她对自己并无情意,失望而去。
太虚观没了凌绝真人,弟子走了多半,香火日衰,青竹观本来仰仗太虚观的资助维持日常用度,因而更加窘迫。群道姑不能安贫乐道,纷纷离去,只剩红绢一人陪伴绿玉。
几年后,绿玉病重,想把医术传给红绢。
红绢不愿学,“生老病死,皆由天定,人力岂能更改。”
绿玉微笑,“你在红尘中泥足深陷,早晚用得着此术。”
红绢还是不愿学,绿玉拿她没办法,留下十八册医术,溘然长逝。
绿玉死后,红绢用烟障将九华山山顶锁住,独自一人安心修道……一百多年过去,正当她醉心于道术清修,法力更上一层楼时,却突然无疾而终。
糊里糊涂的走上黄泉路,她又变成了八岁时的样子。阎罗殿上,英俊的阎王看到她的样子后,暴跳如雷。孟婆被传唤到现场。
“看看你面前这个小女孩儿,你到底给她喝的是什么?”
“喝了我的汤还记得前世的人,也是有的。”孟婆面无表情的说。
“那些人不过侥幸记得支离破碎的片段,她却一连三世都记得清清楚楚。”
“可能配方出了问题。”
“一派胡言!千万年都用这个配方,别人都正常,独独她有问题?”
孟婆昂首对视阎王,“在她之前,我也不知道眼泪能解除汤的药性。”
“眼泪!”红绢和阎王一样吃惊,她一直以为是孟婆偷换了汤,她才记得前世的。
孟婆看着她,蓝宝石似的眼睛中含着淡淡的笑意,“我怎么敢违抗阎王的旨意,那天不过是骗你通通快快喝汤罢了。”
“你…原来没有帮我?”
孟婆眼中的笑意泛滥到嘴角,“能帮当然帮了,帮不了也没办法。说心里话,我觉得你傻透了。”
原来孟婆也不明白我,红绢苦笑。
阎王摆摆手,“如此冥顽不灵之人,我不惯与她多话。”
两鬼吏把红绢带出大殿。
“阎王没有吩咐,还灌她喝汤吗?”一鬼吏问同伴,问孟婆,更问自己。
孟婆没有答话。
另外一个鬼吏说:“让她自己选择。”
红绢自然是不喝的,孟婆把汤倒了。
2003年10月15日星期三
正传 七世05
第五世照妖镜(公元1402~1852年)
这一世齐红绢出生在农村,父母有十个子女,勉强糊口。她烦透了哥哥姐姐的蛮横和弟弟妹妹的哭闹,不等成年便施了一个障眼法,让所有的人以为她夭折了。一张半新不旧的席子把她的小小的身体一卷,抬到村外的墓地草草掩埋。全过程只有父亲和一个拾荒的流浪汉,父亲很无奈,但并不悲伤,毕竟孩子太多了,少一个就少一份负担,尤其是女孩儿,将来出嫁还得要嫁妆。红绢很想再看一眼母亲,等了七七四十九天,母亲和兄弟姐妹也没有来,她终于寒了心。借土遁之术,她离开了出生地,再也没有回来。
九华山山顶的烟障还在,红绢很高兴,这说明前一世她在道术上的修为已经达到了第四重天(道术共有九重天)。
距太虚观一百八十步时,她突然停下脚步,有妖气。她聚集精神,身体周围升起白色的真气。看太虚观上空,黑色的妖气如烟柱般耸立,中间夹杂着若有若无的一缕金色的杀气。有人在跟妖怪搏斗,此人就快落败了。
红绢踏进太虚观正殿的大门时,看见一条黑色的巨蟒缠着一个八、九岁的小孩儿,巨蟒长约两丈,最细之处也有碗口粗,小孩儿胸部以下已被牢牢缠住,只剩一双小手死死的抓着巨蟒的七寸,阻止蟒蛇的血盆大口咬下来。红绢以为自己看错了,一般人被这样缠住,恐怕早已骨断筋折,这孩子怎么还有反抗之力?而且以目前的形势,蟒蛇未必吃得了他。
小孩儿看到红绢,不由失望到极点,从子时到现在他与巨蟒已僵持四个时辰,一直巴望着有人来解救,好不容易来人了,却是一个娇滴滴的女子,好像还被吓坏了。
“你别傻站着,快去叫人,我快不行了。”他一分神,巨蟒的头离他的咽喉又近了两寸,令人作呕的气味喷在脸上,气得他哇哇大叫。
救人要紧。红绢念动口诀,隔空画了一道符,大喝一声,“破!”一道状似利斧的闪电向巨蟒劈去,从七寸处将它砍为两段。片刻,蛇身“哗啦”一声松脱,慢慢伸直,僵硬。小孩儿惊呆了,良久以后他还一动不动的躺在血泊中,保持着仰卧的姿式,双手抓着死蛇头。
红绢扫完地,准备擦洗血迹,看他还躺着不动,奇怪地问:“你打算什么时候起来?”
小孩儿这才回过神来,他揉揉酸痛的臂膀,看着忙里忙外的红绢,“你想在这里住吗?”
“当然。”
“你没有家吗?”
“这里就是我的家。”
“可是我来的时候没有人呀。”
“这是我前世的家。说了你也不信。”
“哦。”小孩儿懵懂的应了一声。
“你家在哪里?到这里来干什么?”
“我就住在这座山里,打柴迷路了。”
红绢瞟了他一眼,他衣着华贵,皮肤细腻,与寻常山民的孩子截然不同。他没说实话,不过没关系,她才不管这些闲事呢。
“谢谢你帮我。”小孩儿的声音由兴奋转为低沉。
“你没受伤真是万幸,被蟒精攻击的人一般非死即伤。”
“它没有攻击我,是我攻击它。”
“什么?!”
“我饿了,想吃它。”
红绢此时才明白他为什么一直抱着死蛇头不放手。
他开始吃了,先抠出蟒蛇的眼睛,再从血窟窿里掏食蛇肉。“啪!”红绢手中的笤帚掉在地上,生吃妖怪,除了郑彦外,这是她见过的第二个人。
“我都看过了,这里没什么吃的,这条蟒蛇够咱俩儿吃一个月。”他可爱的小脸儿沾满血污,看上去有点儿可怕。
“我才不要吃。”红绢强忍住恶心。
“有点儿腥,但是很新鲜,蟠龙宴和龙虎斗不就是这种东西吗。”
红绢无语。外面人声鼎沸,间有马嘶声。小孩儿的脸色立刻煞白。
“别怕。他们找不到这里。”
“谁怕了。”他咬着下嘴唇倔强的反驳。
一个男声传来,“皇孙是在这里失踪的吗?”
另一个男声回道:“是的,将军。属下亲眼看到皇孙逃进这片浓雾,刚才还听到他的喊叫声。但是我们四处搜寻都找不到,仿佛在原地转圈子。”
“你是皇孙?”红绢重新打量这个不平凡的孩子。
“我是皇孙,那又怎么样?”他擦着嘴边的血污,镇定的说。
红绢想起在民间听到的传言,明太祖朱元璋死后,传位于皇太孙朱允炆(即明惠帝),燕王朱棣不服,起兵篡夺了侄子的天下。惠帝自焚而死,太子流落民间,至今已经十六年了。近日遥传太子病故,这个孩子大概就是太子的遗孤。
“你法术高强,我打不过你。你把我交出去领赏吧。”他轻蔑地说,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
红绢冷笑,“人世间的事于我何干。你愿意出去送死,就出去吧。”
出乎意料的答复,皇孙怔住。
将军的队伍在外面转了一夜,天亮后喧闹声渐渐平息。皇孙放下心,向打坐静修的红绢拱拱手,“多谢!告辞。”
“他们并没有走远。”
皇孙止步。
红绢张开眼睛,“你现在出去正好落入他们的圈套。”
皇孙苦笑,“其实我无处可去。天大地大,说是我朱姓的天下,却没有我立足之地。”他转过身,跪下,“请仙女收我为徒。我愿放弃朱姓,踏入仙途。”
“我不是仙女,也不收男弟子。你等追兵走了,再逃命去吧。”
“您见死不救吗?”
“男女授受不亲,学道术要跟随师父多年,孤男寡女在一起多有不便。”这句话说出来怎么这么别扭,她突然想起当年凌绝真人拒绝她的话,如出一辙。
就像她一样,皇孙也没有被男女大防的借口吓退,“我只是个小孩子,您也怕吗?反正我这条命是您救的,不收我为徒没关系,您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红绢没有凌绝真人的心硬,不到半个时辰就在他的软磨硬泡下缴械投降了。
“你叫什么名字?”
“小名冰晶。”红绢想想也好,他的原名太显眼,日后行走江湖不方便。
冰晶天赋异禀,绝顶聪明,所有符咒过目不忘。红绢喜出望外,师徒如同姐弟般亲爱。红绢偶感风寒,他心急如焚,跑到山下,想将篆刻他姓字的金制龙牌卖了买药,没想到引来官府追杀,最后红绢抱病出手才化险为夷。但皇孙隐匿之所已经暴露无遗,成为尽人皆知的秘密。
相处日子久了,红绢把自己四世的经历讲给他听。她对他当时的表情记忆犹新,因为至今为止他是唯一相信她的人。他眨眨眼睛,“师父,我想成为他那样的人。”
“谁呀?”
“郑彦。”
红绢一惊,“为什么是他?为什么不是祖师爷那样的人?”
“成仙虽好,如果太多禁忌,反而不如做恶人痛快。”
过去种种浮现眼前,红绢发现他确实跟郑彦有许多相似的地方。
“做恶人并不容易,要经历十世的磨难,每一世都不能善终。”
“孩儿不怕。”那一刻红绢有种不祥的预感。
五年后,冰晶的法术小成,可以捉些小妖和鬼魂了。他活泼好动,经常溜下山去除妖。红绢制止了几次,他不听,只好听之任之。
祸事总是在人们放松警惕时降临。那一天,红绢正在静修,忽觉一阵心血来潮,随手卜卦,大凶。她慌忙下山,但为时已晚,冰晶已被朝廷派出的高手杀死。悲痛欲绝中,她大开杀戒,十几名杀手无一生还。
她抱起徒儿的尸体,“孩子呀,你为什么不再坚持一下,等我赶来救你!”
冰晶的尸体还未凉透,她突然想起古书中记载的追魂咒,从来没有试过,如果得法,说不定他还可以活过来。想到这儿,她咬破舌尖,念动口诀,猛睁双眼,一口鲜血喷出,化成红色的追魂丝,如同数只利箭,向无尽的黑夜激射出去,不多时捕捉到冰晶的灵魂,把他拉了回来。黑白无常随之而来。他们是被拖来的,衣帽歪斜,狼狈不堪。他们的锁链一头拴在冰晶的灵魂上,一头与自己的身体相连,原来锁链是长在肉里的,怨不得被锁住的鬼魂挣脱不开。
“齐红绢,他阳寿已尽,你敢逆天行事吗?”白无常怒发冲冠。
“我不敢。我只想跟我的徒儿说几句话。”
红绢迫近,黑白无常只得解开锁链退后,强势在前鬼神也得自保。“有话快点儿说,耽误了时辰阎王那里不好交待。”他们现在只能用阎王来威胁她了。
红绢伸出手,轻轻触摸冰晶透明的小脸儿,深怕不小心打散这脆弱的灵魂。
冰晶吸吸鼻子,“师父,我怕!”刹那间红绢体会到了心被揉碎的感觉。
“好孩子,不怕。阎王是个很可亲的人。”
黑白无常对视一眼,阎王什么时候可亲了?
红绢掏出刃首,割破手腕,“这是修道之人的血,喝吧,喝了可以压惊。”盛传修道人的血有奇效,她并不知道究竟有何效用,在这个特殊的时刻,她只想表达自己的心情,除此以外她实在想不出还能为这个可怜的孩子做点儿什么。
“齐红绢,你不要太过分了。”惊讶之余,黑无常喝道。
“这是我师徒二人的事,又不犯天条,奉劝两位不要多管闲事。”她冰冷的眼神向他们看过来,黑无常闭上了嘴。
冰晶喝了师父的血,血液沉淀后与灵魂融合,使飘忽不定的孤魂有了重量,变成了粉色。他觉得身上暖和些了,但他不知道,红绢也不知道,这些血将改变灵魂的质量,使他提前成为恶人。
“师父,孩儿没有什么可以报答您,请您务必把金牌收下,这是孩儿唯一值钱的东西,您留着做个纪念吧。不要让它跟尸体一起烂掉。”
师徒相对而泣,最后被黑白无常强行分开。冰晶终于被带走了。
红绢将冰晶的尸身埋葬,回到太虚观。她惊恐的发现这里变了样子,放眼四望一片萧索,触手所及冰冷刺骨。为什么这么破败冷清?风吹动院里的红果树树梢,沙沙作响,仿佛在告诉她,这里一直就是这个样子,没有变化。她想起了冰晶,他在的时候多热闹呀,她从来不知道空虚比杂乱更让人受不了。她开始怀念他的顽皮和小小的恶作剧,以前总责骂他打乱了她的心境,惊扰她练功,现在没人这么干了,她却找不着平静的心境了。一个小孩子的离去令她如此伤心,她始料不及。
她不想再过这种生活,起码在她找到平静的心境前她不要这种生活。此后几十年内,她数次下山,陆续收了不少弟子。遗憾的是他们都不成器。渐渐的她心灰意冷,不再收徒弟。五十岁后,她找回了平静,于是遣散所有弟子,将锁住九华山的烟障又加厚了两重,终于使太虚观彻底迷失在重重迷雾中……
四百年后,只有两个迷路于此的孤女陪伴着她。十六岁的冰清沉稳冷静,十三岁的冰灵活泼好动,她们把红绢当作唯一的亲人,对她十分尊敬,但她们都不是安心学道之人。红绢早想打发她们下山重归人世间的生活,只是不能操之过急,要等到她们学到一些本事后才行。两个女孩儿似乎明白师父的意思,每天都会勤奋的练功,怎耐天资有限,收效甚微。
“师父,我看见了。”一天,冰灵蹦蹦跳跳地跑进红绢静修的屋子。
“看见什么了?”
“对面山上的松树是树妖,它的头有磨盘那么大,满脸皱纹。”她用双手挤压脸颊,使皮肤发皱,五官聚集在一起,“喏,就是这个样子。”
红绢被徒弟的天真无邪的样子逗笑了,同时也很欣慰,那棵松树已经有260年的树龄了,三个月前它修成了人形,她每天都在观察它,因为它性情温和,所以才没有杀它,。
“好呀,练了七年,你终于修成了阴阳眼。”
“师父不要被她骗了。”冰清沉着脸进来,“她根本没有修成阴阳眼。”
冰灵撅起小嘴,“师父,别听师姐的,她忌妒我。她自己笨,跟师父学了这么多年都没有长进,所以就诬陷……”
“你住嘴。”冰清欺身而上,从师妹胸前的衣服里掏出一个黑黝黝的东西。冰灵一见,立刻不敢做声了。
“师父,这个是照妖镜,是我跟师妹早上砍柴时发现的。就是因为有了它,师妹才看见树妖的。”
“照妖镜。”红绢想起来了,当年太虚观的镇观之宝就是照妖镜。凌绝真人死后照妖镜便不翼而飞,她本以为是被梦颖等人偷走了,却原来一直藏在九华山上。
不知为何种金属打制而成的照妖镜拿在手中,沉甸甸的,它的镜面冲下,背面雕有古朴的花纹和一些古怪的,如同咒符般的文字。翻过来,镜面锈迹斑斑,几乎照不出人影,红绢正在奇怪,一丝光线从窗外射入,照到镜面上,瞬间光华四射,镜面突然变得澄清无比,随后镜中倒映出一个满脸皱纹,形容枯槁的面孔。
“妖怪!”红绢大惊失色,这个妖怪已近在咫尺,怎么自己没有发觉呢?
“师父,哪儿有妖怪呀?”冰灵战战兢兢地问。冰清迅速拔出桃木剑,四处张望。
“这妖怪想必法力高强,我都没有发觉它,你们要格外小心。”
“可是,它在哪里呢?”冰灵都快被这阵势吓哭了。
“看照妖镜里。”
冰灵不敢看,冰清壮着胆子看了一会儿,“师父,没有妖怪呀。”
“怎么没有?你看不见吗?那个丑陋的……”她突然停住,手中的照妖镜贴近自己的脸颊,难道说……
冰清注意到师父的神情,意识到了什么,慌忙别过脸去。
冰灵凑过来,“哈哈,什么妖怪呀,那是……”
“师妹!”冰清大喝一声,打断她的话。冰灵不干了,“师姐,你喊什么,难道不好笑吗,师父被自己的影子吓到了。”
这句话如天雷炸响,震得红绢两耳轰鸣,“我都变成什么样子了?我居然变得比树妖还难看。”极度混乱中,她做了平生最不可思议和无法挽回的事,砸碎了太虚观世代相传的千古神器——照妖镜。
冰清和冰灵亲眼目睹恩师的疯狂举动,惊恐万状。她们不敢劝,更不敢拦,凭她们的能力也不可能拦得住。照妖镜化为齑粉,红绢也倒下了。她们这才发现师父已经气绝身亡,整条舌头都被咬烂了。
“哦,还好。”灵魂出窍后的红绢看着自己透明的小手,放下心来。
她步出太虚观,置冰清、冰灵两个哭倒在她尸体上的徒弟于不顾,以她们的资质根本不可能承袭太虚观的衣钵,她决定尽快忘掉她们。
凭着记忆,她朝地狱的方向走去,同路的亡灵远远的避着她,生怕被她周身散发出的紫气扫到。进入地狱之门时,红绢看到守门鬼吏眼中的惊讶和恐惧,从那一刻起她不再怕这些阴间的执法者。
“前世因为你使用卑劣手段盗学仙术,我促你阳寿。这一世你本来可以好好修道,再等50年,即使不能位列仙班,至少可以寿与天齐,现在放弃了,不觉得可惜吗?”阎王的语气仍然倨傲,但比以前客气多了。
她低低的声音道:“一个老丑婆的样子,有什么可惜的!”
阎王笑了,“人类就是人类,总被表面的东西遮住眼睛。下一世你大概会去寻求长生不老之术吧。”
“我不会。”
“还嘴硬。”阎王脸上轻蔑的表情一览无余,人类得到了力量和财富后,就想永远拥有它们,过了这么久他看得太多了。
“我不会。随便你信不信。什么长生不老,什么得成正果,我现在明白了,都是浪费时间。”她的眼睛越来越深邃,似在回忆往事,“它们都不是我想要的。”
阎王皱皱他很有型的银白色的眉毛,“为什么你到现在都不死心?”
“人死可以转世,心死还可以活吗?哀莫大于心死。”
“你找不到他的。”
“没有找过怎么知道找不到?莫非你知道他在哪里。”
阎王张张嘴,没发出声音,他看见红绢眼神里的期待和唇边一丝微笑,差一点儿着了她的道儿,人类有了几百年的经验还真是危险。
“找不到郑彦,我就去找那只火狐狸。”
“何必呢?”
“请不要说我母亲已经死了几百年,轮回转世都好几圈了,也别说妖怪吃人是千古不变的自然法则。我绝不原谅它们母女。”她攥紧拳头,眼睛中复仇的火焰熊熊燃烧着。
阎王看着她,叹口气,寰宇之内除了遇到恶人和触怒神仙外,最可怕的就是招惹了这种人吧。
奈何桥上,再见孟婆,她眼中红色的火烧得正炽。孟婆默默递给她一碗汤,她看着那双蓝色的眼睛,把汤倒了。“当啷”蓝边磁碗扔在案子上。孟婆面无表情,没吭声,旁边的鬼吏皱皱眉也没吭声。
她靠近栏杆,看看黑洞洞的桥下,跳了下去……
正传 七世06
第六世 大家族(公元1852~1981年)
这是一个大家族,人口多达二三百,红绢作为主人第八房小妾的女儿,从出生到八岁,只近距离见过父亲六次。在嘈杂的人声和冷漠的目光中,红绢和母亲过着百无聊赖的日子。空虚寂寞使母亲爱上了鸭片,过早的走完了短暂的人生之路。葬礼后,红绢失踪了。过了三天,父亲才知道,而此时她已在千里之外。
红绢借土遁来到四川。八百五十七年了,是去见母亲的时候了。
还是那座青山,还是那座山洞,红绢拨着比她还高的茅草,向山洞走去。母亲的坟还在吗?是不是早已被风沙和雨水抹平了。想到她死无全尸的母亲,红绢眼睛模糊了,“娘,孩儿不孝,让您一个人在这里呆了八百多年,孩儿早该来看您……”
洞口一座大墓引起她的注意,它用汗白玉砌成半球形,占地半亩,黑色长青石制成的墓碑上用楷书篆刻着:“慈母唐百华之墓。”
它还活着!瞬间,愤怒替代悲伤,红绢一掌打断墓碑,破墓而入。拉出紫檀棺材,里面唐百华的骨肉俱已成灰,只有火红色的皮毛尚存。如果当年听从郑彦的话吃了唐百华的肉,将皮毛做成裘皮大衣,它就不会有缅怀母亲的机会。她的心好痛,撕碎了毛皮,不解恨,又放了一把火,将一切焚毁。
红绢在山洞等了七年,不见小狐狸踪影。根据它留下的蛛丝马迹判断,它大约一百年来一回。人类的生命如何能与妖怪相比,寻找郑彦的念头和斩妖除魔的责任感迫使她尽快做出决定。十六岁,她下山了。
漫无目的,除了买干粮和衣服需要与人接触外,她只找荒山野岭走。渴了饮山泉,累了就地休息。
一天正午,红绢正在杂草里午睡。一根细竹竿扫在腿上,她还没出声,拿竹竿的大叫一声,跌坐地上。红绢只好支起疲倦的身子。那人看清楚了,胡撸着胸口说:“吓死我了。你不是死人呀?”
红绢笑了,摇摇头。
“那你没事儿躺在野地里干嘛?”
“走累了。”
“你一个小姑娘,放着大路不走,走这没路的荒山,脑子没问题吧?”这人管得还挺宽。
“大叔,您呢?”
“我怎么跟你比呀,我是粗人。”
红绢看此人骨骼清奇,前额宽广,“大叔,您是有福之人呐。”
“这话我爱听。活了三十多年还没人这么说过。”他指指身后的四匹骆驼,每匹都负载着沉重的货物。“我是赶脚的,它们就是我多半个家当。”红绢不明白,既然运载这么多的货物,为什么不走大路?“大路绕远。走一趟大路的工夫能走小路三趟。”这是要钱不要命呀。
“荒山野岭,没有强盗也有鬼怪,一个人走很危险。”
他笑了,“这座山除了茅草连棵树都少见,哪个笨贼在这儿劫道,非饿死他不可。至于鬼,咱平生不做亏心事,怕什么鬼。”红绢正要纠正他错误的观念,他又说:“万一遇到了,也不必怕。遇鬼莫怕,但与之打,打不过,大不了跟它一样。我就怕蛇,一个人毒倒了,没人管,所以拿根竹竿扫着走,打草惊蛇嘛。”
红绢愣了一下,笑了,没再说什么。
二人结伴而行,边走边聊。此人名叫陆石虎,四十年前他祖父带子侄从河北逃难,沿途乞讨到了京城。不久,贫病交加的侄儿去世。父子二人靠打短工艰难度日。陆石虎兄弟两个,长兄早亡,为了支撑一家老小的日常用度,他便干起了运输。
“我就不信,我们家就该祖祖辈辈受穷,非活出一个人样儿来给他们瞧瞧。”
红绢点点头。
他说得兴起,“等我有钱了,在城北盖一所大宅子,多生几个子孙,也成一个大家族的样子。到时候,你一定要来看看。”
红绢又点点头。
走过荒山,就是大路。分手时,红绢想给他画一道平安符,他大大咧咧的不要,只得作罢。
齐红绢斩妖除魔的历程继续,时光流逝,渐渐把这个人忘了。
三十年后,她偶然来到京城,想起陆石虎,便一路打听着往城北来,那里果然有一所大宅。刚想问是否陆府,忽听背后一阵凌乱的脚步声,一个十七岁左右的少年满头大汗跑来。有佣人看见,“二爷回来了。”
少年气喘吁吁进门,话没出口,喉咙发甜,“哇”吐出一大口鲜血。
红绢看他面色潮红,本就防着这招儿,马上托住他的头向后微仰,并将身体放倒取左侧卧位。吐血止住了。
院子里一阵骚乱,一个须发花白的老人被人们簇拥着赶来,正是陆石虎。现在不是叙旧的时候,人们把少年抬进屋子。
红绢运起阴阳眼,看到他肺部红肿一片,肺痨。
“咱家的骆驼被逃兵抢走了。”少年说的第一句话。
“几匹?”陆石虎问。
“百十匹。爷爷,您快叫人追呀。”
人家有枪,追有什么用。陆石虎好言宽慰一番,让他好好休息。
“令孙的病很重,您要有心里准备。”听完红绢的话,陆石虎长叹一声,“可是他就要成亲了。”
陆家与岳家的婚事,由于陆家二少爷陆风平的病情时好时坏,更因为岳家决不退婚,直到陆风平二十一岁才告完成。岳家大小姐岳贞雪进门,温婉娴淑,娇小可人,夫妻相敬如宾,感情甚笃。红绢看在眼里,心里计算着陆风平大限的日期。为什么?为什么老天爷总要棒打鸳鸯?
美好的生活只过了两年,陆风平终于大病不起。十个兄弟中,只有大哥陆风扬和三弟陆风继娶了亲。他找来两兄弟。“大哥,老三,我了解她,她是个烈性子,我死后,她绝不肯往前走,你们要是新生了孩子,就给她一个,她一个人太冷清,日子没法过啊。”
三兄弟相对垂泪。陆风继说:“二哥放心,绝不能让你这支血脉断了。”
陆风平进入弥留之际,气息若有若无,岳贞雪握着他的手,啜泣不止。红绢看到无奈的灵魂几次起身,几次躺下,留连不去,痛苦不堪。
再这样下去,亡灵终会变成游魂,堕入万劫不复的境地。红绢狠狠心,吩咐陆家人将岳贞雪拉开,带到将死之人听不到哭声的地方。灵魂才安静的去了。
风华正茂的孙儿走了,孙媳妇哭得昏天黑地。年愈古稀的陆石虎深受打击,他固执的认为是那百十匹骆驼要了陆风平的命。
“土地,把骆驼卖了换土地,能换多少就换多少,土地不会动,谁也抢不走。”
不出三年,陆家成为京城郊区最大的地主之一。
红绢不关心陆家的产业扩张,她只关注岳贞雪的命运。这个可怜的女子,越来越清瘦了。她跟陆石虎说过几次,将岳贞雪送回岳家,听任她改嫁。陆石虎并不是保守之人,也不忍心扼杀一个女孩子一生的幸福。但是岳家不同意。岳氏当家人,岳贞雪做私熟先生的大伯修书一封,“岳家乃书香门第,我家的女儿三贞九烈。既然嫁了陆家,生是陆家人,死是陆家鬼。陆家弃妇,岳家无她容身之地。由她自生自灭好了。”
不久,陆风扬和陆风继的妻子都生了孩子,一男一女。陆风继恪守前言,女儿出生的第二天,他将她抱进二嫂屋里。看着新生儿清秀的小脸儿,岳贞雪丧夫后第一次露出了笑容。
过了两年,陆石虎去世。红绢也呆得厌了,再一次踏上旅程。
经过外强侵略,改朝换代,军阀割据,中华大地只能用满目疮痍来形容。妖怪吃人算什么,哪比得上战争破坏力大,杀伤力强。红绢惊讶的发现,人们对鬼神的敬畏之心荡然无存。这使她这个职业捉妖人显得那么多余,无事可作。
1937年抗日战争开始。红绢见识了人性最残忍的一面,那群形容猥琐的小个子,当年的倭寇,她从来没有正眼看过他们。没想到他们平淡无奇的面孔下竟然隐藏着恶魔一样的心灵。
南京屠城时红绢不在那里。她无法想象日本士兵向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开枪,无法想象他们剖开孕妇的肚子取出胎儿,无法想象八至八十岁的女人被奸杀,更无法想象中国万千青壮年官兵和男子缴械投降干等着被砍头。但在偏僻的河北农村,她看到了。
红绢走进这个村子,死一般的沉静,据说有一队日本兵要打这里过,村民都躲到附近的山里去了。要去北京,这是必经之路,红绢不想绕远,也不想躲。既然村民都跑了,随便找间屋子歇歇脚应该不难。正想时,忽见一个烟囱冒起了青烟。红绢朝那个方向走去,也许那里有和她一样的赶路人。
柴房里,一个六十岁上下的老汉正在生火。他看见红绢,热情的招呼道:“老姐姐,逃难的吧,进来坐。”
红绢愣了一下,笑了。她现在是八十多岁的老太太,叫声老姐姐还嫌年轻了。
“大兄弟,就你一个人在家?”
“对。孙男弟女都走了,我只能自己做饭了。”
“你为什么不走?”
“这是我的房子,我走到哪里去?日本人也是人,咱都这么大岁数了,还怕他们。”
“听说他们杀人不眨眼。”
他苦笑,“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就是死,我也死在自己的房子里。”
“这又何必呢?常言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您别说了。快吃饭,吃完您快走。我算着日子,日本人今天准来。”
红绢吃了贴饼子,玉米粥。刚放下碗,老汉就催着她走。
“我陪你吧。”
“不用。我给您带上点儿吃的,您赶紧走。”
他把红绢送到村外,看她走出一里地远,才回去。
“这人真倔。”红绢走了二里地,在道旁坐下。“这人是个好人,死了太可惜了。”
小村方向尘土飞扬,红绢不由自主站起来,极目远眺。日本人,马队,步兵大约一百来人。他们叽里哇啦说着话,红绢听不清,听清也不懂他们说什么。那个人怎么样了?他还在吗?她往回走。才走出十几步,惨叫声便传来。
红绢飞奔至村口,刺刀迎面扎来,她轻松闪过。到老汉家里,十几个日本兵从里面嬉笑着出来。红绢暗叫不好,冲进屋子。老汉趴在墙上,浑身是血,手指在灰白的墙壁上留下鲜红的抓痕。
“大兄弟——”
他艰难地回头,“老姐姐,你怎么回来了?快跑。狗日的日本人……”话没说完,他就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混蛋!”红绢的眼睛瞬间变得血红,周身升腾起紫色的杀气。两把刺向她的刺刀立时折断。
“你们是不是人?你们有没有良心?你们有没有父母?”红绢吼道。第一次,她因为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动了杀心。
半个小时后,望着遍地的死尸,她仍然在问:“你们是不是人?你们有没有良心?……”死人是没法回答她的。
经此一事,红绢对日本人再无好感。她马上动身去北京,想先把岳贞雪母女带到安全的地方,再去继续她个人的抗日历程。
北京城内挂满了中日友好共荣圈的标志和彩旗,成群的日本兵列队通过。红绢觉得气闷,这世界有骨气的人都到哪里去了?她想起郑彦,他在的话,会怎么做?大约宁肯烧了北京城,也不给日本人。
路过一个炮楼似的建筑,一个人从里面出来,穿着黑色警官服,站岗的日本兵向他打了一个立正。他刚要钻进黑色的公务轿车,突然看见红绢。
“齐先生。”
红绢怔住,他竟然是陆风扬。
“齐先生,您什么时候回来的?都到了门口了,进去坐坐吧。”
“这是你的家?”
“是呀。我们前两年在城里又买了房子,是清朝三品大员的故居。院子挺大,就是…就是不太干净。正要找个法师看看,可巧您来了。”
红绢指指门口的日本兵,“他们在这里干什么?”
“站岗呀。山本将军指派的。我现在是北京市的警务司长了。”
红绢怒不可遏,“你给日本人办事!他们在外面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他们是……”
“齐先生,您小点儿声。”他捂住红绢的嘴,“整个中国都被人家占了,我一个人保持民族气节有什么用?再说日本人对我不错。”
红绢快被气死了。
“岳贞雪在哪里?我要带她走。”
“二弟妹给教民讲课去了。”
“讲课?”
“我二叔现今是一贯道的北京分坛主。二弟妹没事儿干,去做讲师了。”
红绢彻底晕了,陆氏子弟不但做了汉奸,还宣扬邪教。
她沮丧的踏入大门,阴风扑面亦不觉。
入夜,红绢与岳贞雪同榻,二人中间睡着过继来的女儿陆瑞。红绢重提带她们走的事,岳贞雪摇摇头。“青春熬了一大半,现在走了前功尽弃,落人口实。还会害了这个孩子。”
红绢刚想劝她,灯突然灭了。紧接着,鸡犬齐鸣。陆瑞从梦中惊醒,“娘,它又来了!”钻进岳贞雪怀里。
红绢翻身而起,看窗外,磷火乱窜,黑影重重。
“齐先生,要紧吗?”岳贞雪担忧的问。
“不防事。寻常小妖怪。”
红绢推开门,走了出去。怪影和磷火立即消失。她在院中走了一圈,在西墙角一棵孤伶伶的杏树前停下。那上面吊着一个长舌女鬼,清代侍女打扮,紫黑肿胀的面孔扭曲着。
“你为什么不逃?”
“嘿嘿嘿,我跑不了。”她的身子随风飘荡。
红绢点点头,吊死鬼不离寸地,不离绳子,也难怪她。
“嘿嘿嘿,别杀我,我不害人。”
“总这么下去也不是个事儿。”
“嘿嘿嘿,我早晚会魂飞魄散。这里风景好,让我在这里看吧。”
“看什么?”
“嘿嘿嘿,看人。逼死我的主人削了官职,大清国完了,家败了,园子封了。我等了二十多年,好寂寞。现在好了,又有人可以看了。嘿嘿嘿。”
红绢满腹心事,转身回来。
陆风继迎上她。“齐先生,您还好吗?”
红绢勉强冲他笑了一下。“让田地里的长工夜里来做伴,人气旺了,黄鼠狼,刺猬等小妖怪就不会出来作怪了。西墙角杏树上吊死过丫鬟,重修院墙,把它隔出去就行了。”
第二天,红绢搬出陆家,在南城租了一个小院子,以算卦测风水为生。
十一年,日本战败,解放战争结束,陆氏家族的规模也达到顶盛时期。偏偏这时,陆家抵死拥护的国民党倒台了。往日结交的达官贵人们纷纷逃往台湾和海外。陆氏没有走,大片的土地带不走,卖不掉,把他们牢牢绑在北京城里。
红色政权确立不久,陆风扬和他二叔就被抓走了。陆氏家族的厄运拉开帷幕。
陆风扬行刑那天,陆家紧闭门户。包括红绢在内,所有陆氏尚在北京的亲友都没有去送他。深夜,陆风继带着大哥的长子,拉着平板三轮悄悄出去收尸。一个小时后回来,院里传来陆风继撕心裂肺的哭声,这个从不落泪的豁达汉子哭了。
半个月后,陆风继的二叔也被处死,罪名反动宗教权威。
陆氏家族已经麻木,人都死了,还能发生什么更糟的事吗?
“轰隆隆,轰隆隆……”房顶传来奇怪的声音,把惊弓之鸟一样的人们惊醒,他们聚到院子里,夜色中数十只巨大的黄鼠狼排成长队顺序通过,半天方止。红绢听说此事,叹口气,“完了,陆家要败了。”
不久,陆家的大宅子充公。一家老小退回老宅居住。又过了几年,土地改革,田地归为国有。陆氏子孙沦为普通农民,连女人都必须下地干活儿。红绢看着岳贞雪和陆瑞在田间劳作,受人白眼,细嫩的双手被折磨得不成样子,不由心如刀绞。
“跟我走吧。我们去一个与世无争的地方。”
岳贞雪垂泪,“陆家没有对不住我的地方。如今陆家这样了,我怎能弃之而去。”
红绢急道:“你总为别人想,什么时候能为自己想想?”
“齐先生不要再说了。陆家好的时候我能守,败了我也能守。”
望着这个瘦小,单薄的女人,红绢竟有一种悲壮的感觉。
生计所迫,陆瑞长成后嫁给当年长工的儿子。岳贞雪始终跟在女儿身边,为她打理家务,代大三个外孙,还要替人缝缝补补洗洗涮涮贴补家用。如果只是生存压力,倒也罢了,从1949年到1976年,大大小小的运动没有一次落下陆氏。岳贞雪因为曾经做过几天一贯道讲师,被频频拉出去批斗,改造。二十七年,每一天清晨和傍晚,她都必须拖着三寸金莲的小脚,打扫整条大街。她患上了严重的哮喘,昔日挺拔的脊背弯成了弓形。
红绢只能看着,什么忙也帮不了。文革一开始,她的卦摊就被砸烂。世上没有鬼神,也没有救世主,人的命运自己掌握,她这个过时的老家伙早该被消灭掉。于是她明智的“死了”。
1981年,日子刚刚好过一点儿。岳贞雪却在一个宁静的冬夜安静的走了,睡在她身边的外孙女直到第二天一早才发现。出殡那天,陆氏家族所有的人都来了,穿着当时最好的黑色泥子大衣,排成长队,轮流给遗体磕头。现场哭声一片。
红绢去看了岳贞雪最后一眼,她平躺着,弓形的身子恢复成原来挺拔的脊背,面容安详。
同一天,红绢再次踏上黄泉路。没有愤怒,没有悲伤,没有感觉。
阎王看了她一眼,没说话,就让鬼吏带她走了。
几乎没有人像她这样,历经六世,灵魂却始终是一个八岁小女孩儿的样子,阴间所有的官吏都认识她。
孟婆一见她,赶忙把汤碗往后挪,“啊呀,你别浪费我的汤了。快走吧。”
红绢望着好心的孟婆,真想对她说,这次很想喝她的汤。
“别让我们抬你了。你自己跳下去吧。”鬼吏们说。
红绢不情不愿地跳下了奈何桥。
2003年11月28日星期五
正传 七世07
第七世 柳暗花明(公元1981~2003年)
红绢下了好久决心,才睁开双眼,只见四面白墙,今世的父母呢?她等了一会儿,没人理她。奇怪,刚刚出世的婴儿没人管吗?轻啼两声,来人了,是两个年轻的护士。
“多可怜的孩子,长得这么漂亮,却被父母扔了。”
“不是私生的孩子,就是重男轻女的受害者。”
红绢恍然顿悟,苦笑,刚刚想学着爱父母,却成了孤儿!报应啊!
红绢在孤儿院里度过童年,这期间不少人想领养她,都被她回绝了。平静又平淡的生活过了二十二年,大学毕业后,她不能再寄居孤儿院。一个落寞的下午,她收拾起行李,没有贵重物品,所有的东西用一个小小的手提袋就盛下了。她就这么拎着手提袋出了孤儿院的大门,漫无目的的在街上闲逛。
北京最繁华的CBD商圈,高楼林立,人来人往,身边闪过的不是俊男,就是靓女。红绢心如止水,漠然地看着这个被浓缩的大千世界,金领怎样,白领又怎样,还不都是为衣食奔波劳累,人生,有什么意思?
然而人生在这时突然戏剧性的有了转机,一个人跳进视线,高高大大的身材,方方正正的脸颊,阳光般的笑容,红绢如遭雷击,呆在原地,再不能挪动一步。他走过来,她的心几乎停止跳动。他边走边展看一份文件,没有注意到她的异样,步履匆匆,擦身而过。感觉到他的气息,久已平静的心,再次泛起波澜,片刻后她回首,泪雨滂沱……
红绢说到这里,泪已盈眶。在座三妖眼圈泛红。
“主人救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结果只有你这个小丫头有良心。”雷啸天过了三分钟才说。
大家吹嘘不已。
正此时,一个人突然从外面跳进来,“嗨,可抓到你们了。”
众妖及红绢都往椅子下面钻去。
左传雄大笑:“都被我看到了,再躲没用了。”
三妖望向张笑一。
张笑一急忙解释,“别骂我,我睡得好好的,是他揪我来的。”
花翎看一眼红绢,那意思,你的法术到底没对恶人起作用。红绢扭转头,假装没看见。
“你们……跟我女朋友在一起,干什么?”左传雄终于问出这句话,虽然在意料之中,但是他们仍然不知如何回答,所以连红绢在内都傻了。
过了一分钟,啸天清清喉咙,“她向我们……打听你的隐私。”
红绢瞪了他一眼。啸天视若不见。追风和花翎的心放到肚子里。张笑一窃笑起来。左传雄的脸红了。
这招果然灵验,大家没再继续话题,各自散了。
一个小时后,红绢站在卧室窗前,黎明前的黑暗尚未过去,霓虹灯刚刚熄灭,毫无景致可言,这种时候最能体会出孤独的味道。她想到郑彦暖暖的笑容,千年的寻访,他的音容笑貌始终在她脑海里,未尝忘记片刻,一个人想另一个人太久,非恨即爱,她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他的。一千年来,他的笑容支持着她一步步走过来,一千年哪。
“如果他苏醒,会不会又把我打发走?”红绢被这个假设搞得心神不宁。
“不行,不能让这件事再发生。”一道闪电,接着一个炸雷,她立即行动起来。
左传雄被吵醒,迷迷糊糊地问:“下雨了吗?”
炸雷和闪电又至,他感觉被子在发抖,一个东西蜷缩着,揭开被子,露出红绢一张绯红的小脸儿。
“你怎么到我床上来了?”他想问,还没开口,红绢已经扑进怀里,“怕,我怕。”
她全身都在发抖,左传雄顿觉不忍,展开两臂将她环住,“不怕,有我在呢。”其实抱着这个温软的小东西很舒服。他只消稍微留意一下,就会发现雷和闪电只绕着他的房子打,外面一个雨点儿也没有。
---------------------------------------------------------------------------------------------------------------------- “你们说,红绢为什么把卧虎从这里扔下海?”花翎问。
三妖已在千里之外,于海边那熟悉的巨岩上摆了一张桌子,正在畅饮,而且都有些醉了。
啸天敲了敲不太灵光的脑袋,“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是她肚子里的蛔虫。”
追风摇摇头,“人心本就难测,女人的心就更难懂了。”
三妖再次碰杯,表示赞同。
2003年9月28日星期日
正传 第六章 垂钓记
“我们去钓鱼吧。”就因为张笑一流着口水说了这句话,当时他正好看见一群拿着鱼竿,提着鲜鱼的人走过,想起了热鱼汤的美味,所以左传雄才想起召集大家享受垂钓的乐趣,所以五根鱼竿花掉了左传雄一个月的工资,虽然看上去他满不在乎,所以他们一行六个,三妖三人,才能够在这座垂钓园白白浪费了一个周六的上午,却一无所获。
“究竟哪里出了问题?”张笑一摆弄着鱼钩,自言自语。在来此地之前,他专门去图书大厦查过有关钓鱼的书籍,所有的程序绝无差错,为什么就是钓不上鱼来?
“实在钓不到,我们向管理员买几条也行。”左传雄安慰他说。
花翎皱皱眉,“如果那样,何必破费你那么多钱买鱼具。”他狠狠钩上一条蚯蚓,将鱼线远远甩出去,用力过大,溅起来的水花反而吓跑了周围的鱼。
左传雄笑着摇摇头。
“上钩了,上钩了。”啸天处传来喜讯。
众人围上去。
鱼漂下沉,果然有重物。
“好,好小子。”花翎用力拍啸天的肩膀,拍得啸天直咧嘴。
“起竿。”起了三起,没起来,这条白鲢好肥。按说现在应该遛一遛,可他们等了一个上午没有鱼上钩,早已失去耐心。啸天和花翎同时想起使用法术,只需隔空一点,将鱼击昏就大功告成了。可惜没等他们下手,鱼已脱钩而逃。众人纳闷,将鱼竿提起来,取钩一看,鱼钩拉直,变成了“针”。
红绢笑道:“你想学姜太公,直钩钓鱼呀。”
啸天的黑脸发红,像紫茄子。
又有鱼咬钩,是张笑一的。这回是一条黑色的鲤鱼,约有两斤重。有了啸天的教训,张笑一不敢仓促提竿,学着高手的样子遛鱼。只是不得法,他想让鲤鱼往左,人家偏往右,手忙脚乱,不一会儿已经一头大汗。幸好鱼儿渐渐离岸近了,他干脆空出一只手来直接拉鱼线,生死攸关之际,鱼儿往后游,跟他玩起了拉锯战。
“再坚持一下。”追风拿起抄子,只差一尺的距离够不着。
成功在望,张笑一将鱼线往怀中使劲一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鱼嘴“啪”的一声被拉裂,鱼唇几乎掉下来,张笑一仿佛看见鲤鱼双眼翻白,直勾勾的盯着他沉下去,吓得“啊呀”一声,连鱼竿都扔了。
众人大笑。
花翎气道:“搞什么搞,老夸自己技术高,原来都是唬人的。”
张笑一苍白着脸,看着鱼眼圆睁的死鲤鱼和鱼竿一道沉下池塘。左传雄笑着拍拍他的肩膀,去找管理员捞鱼竿去了。
“唉,真要无功而返了吗?”红绢想。
“这回不能让它跑了。”花翎叫。一条黑鱼咬了他甩在池塘中心的钩,真是没有想到,而且这条鱼很大,足有五六斤。
也许是最后的机会了,肚子饿瘪的几位眼睛都红了。花翎暗暗运用法术在细细的鱼竿上,就不信了,他堂堂一个千年老妖会钓不上一条鱼来。追风开始收拾东西,这条鱼够吃了。
“这条鱼好乖哟,它跟着你的竿走,像自投罗网。”左传雄不知何时站在他身边。
花翎赶紧把法术收了,想别的办法吧。
黑鱼醒过来,猛翻身,力道极大。花翎生气了,“你还跟我较劲儿不成。”他手上用力,心里想动作快一点,一下把它拽过来就行了。双方的力量都作用在鱼竿和鱼线上,就听“啪啪”两声脆响,竿和线同时断了。花翎手中拿着半截鱼竿,那半截被黑鱼带着游跑了。
左传雄无奈的摇摇头。
张笑一过来搂着花翎的脖子,“没事没事,它带着鱼竿也活不了多久。”
“不用你劝我。我会买根新鱼竿还给传雄。”
“不用你还。只要你高兴就行。”红绢说。
左传雄点点头。
啸天打圆场,“就是嘛,咱们是找乐子来的。生气就辜负传雄了。”
追风又把鱼竿支起来。什么时候是个头儿呀?
损失两根鱼竿(张笑一的鱼竿始终没有打捞上来),弄坏一个鱼钩后,大家兴致全无。雷啸天、张笑一、花翎心灰意冷的坐在一旁,齐红绢、左传雄和追风不抱任何希望的盯着另外两根鱼竿。鱼儿来了又走,只吃饵,不吞钩,红绢钩上的饵都被狡猾的小鱼吃光了。
“传雄,听说老钓不上鱼,垂钓园的管理员会让客人撒上一网。”红绢说。一位手拿鱼网的管理员正向他们走来。
“钓到鱼那么重要吗?”左传雄淡淡的说:“其实,这样无为的呆一个上午挺好,什么都不想,安安静静的,也是一种放松。”
啸天用手遮挡阳光,“你最近工作是不是太累了?”
风吹过水面,掀起层层波澜,带来水的湿气和鱼的腥味,更带来浓重的杀气。红绢、追风、啸天和花翎立时警觉,三妖同一时间站起来。
“你们怎么了?”左传雄问。
“脚麻,活动活动。”啸天笑着回答他。
花翎凌厉的目光迅速扫过池塘水面和岸边,聚焦在对面一个戴眼镜的斯文青年身上。他大约三十一二岁,穿一件水洗布风衣,身材修长,短发,长型脸,一字眉,肤色白皙,鼻梁上架一副黑色细边金属眼镜,使清秀的容貌更添文雅。他脸上没有表情,或者说十分平静,像一位得道的高僧,摆脱了七情六欲的缠绕,天塌下来都不会着急的样子,就像他手中价值不菲的鱼竿,一动不动,以不变应万变。
“没有破绽。”花翎看罢,以传心术通知另外二妖和红绢。
“我们一分获胜的把握都没有。”追风的判断一向准确。
“现在逃来得及吗?”啸天的心沉到谷底。他什么时候来的?早一点儿发现就好了。
“红绢,照顾左传雄……”追风已经在交代后事了。
水面恢复平静,衣角却无风自动,红绢没有答话,她在想,他真的平静吗?如果他真的平静,怎么会发出如此浓重的杀气,以致整个池塘的水面都受到波及。
“嗨,快看,鱼都向一个方向游。”张笑一忽然叫道。
众人注目观瞧,不由惊呆。鱼儿无声的游向一个方向,在眼镜青年的鱼钩下汇集,争相咬钩。这是什么戏法?垂钓园内所有的人都愣住了,现场鸭雀无声。
一分钟后,张笑一从地上蹦起来,“我猜到了,一定是鱼饵的问题。我们去管他要些鱼饵。”拉起左传雄就跑。
“别去。”红绢的惊呼他们根本没听到。她只好跟上去。现在还无法分辨出他的杀气针对的是谁?
张笑一先一步到达青年身边,还没开口,眼角余光瞥见一道黑影以闪电般的速度向左传雄拦腰扫过,“噗嗵”左传雄跌下池塘。
事情发生得太突然,红绢只看到黑色妖风一闪,不及细想它的出处,一掌劈向专注垂钓的青年。手刀将至头顶,硬生生顿住,青年空着的左手不知何时抓住了左传雄的右臂。他转过头,平静的看着红绢,没说话,但是红绢分明听到一个平静得近乎冷酷的声音,“你想让我把他扔下去,还是拉上来?”
不由自主,红绢曲膝跪倒,“先生救命。”
青年的目光在红绢身上停留片刻,似乎有点儿吃惊,但什么都没问。转头向手中的人,不由全身一震,差点儿松手,平静有生以来第一次离开了他,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复杂的感觉。
左传雄的脸色因受惊略显苍白,微笑却仍在唇边。“这位先生,以前我们见过面吗?”他说,并真挚的笑着。
“唉——!”青年长叹一声,像下了一个巨大的决心,把他拉上来。
红绢惊讶的看着这一切,暗自揣摩,他究竟是敌是友?
飞奔而来的啸天、追风和花翎把左传雄抢了过去,青年恢复平静,继续钓他的鱼。
不一会儿,左传雄换了一套干衣服回来,花翎的灰色短袖衬衫,啸天的蓝色运动裤,追风的白色球鞋,搭配起来十分别扭。张笑一想笑,被花翎一眼瞪回去,噎得胸口发闷。
“多谢先生救命之恩!”左传雄诚恳的说。
“举手之劳,没什么值得谢的。”青年头都不抬。
“话不是这么说。先生不拉我,我绝对爬不上来。我不会游泳。”
青年把头抬起来。“你叫什么名字?”
“左传雄。请问先生贵姓?”
“免贵,姓周。”
“请问怎么称呼?”
“周辰。”
“周辰,又是你。”两个管理员不知从哪里冒出来,打断他们的谈话。“你有本事去参加国际大赛,别老在我们这儿捣乱。你这样我们没法做生意。”
“我马上就走。”周辰一反常态,瞬间变成寻常小市民的腔调,杀气全消。他把钓到的鱼倒进池塘,只留两条草鱼。“这两条我掏钱买。”
“你不用给钱了,下回别到我们这儿来就行了。”
左传雄忍不住了,“既然开门做生意,来的都是客,怎么能这样对待客人?”
“对呀。这样做违反消费者权益法。而且刚才我们的人掉进池塘,你们也没有救生员出来救人,安全措施太差。”张笑一接道。
其他垂钓者也纷纷抗议,只有红绢和三妖默不做声。
“算了,我不在乎。所有的垂钓园都一样。”周辰收拾好东西,一把拉住左传雄的胳臂,“走,我请你吃饭。”
“你救我命,我应该请你。”
“我做鱼的手艺好。”
二人像一对久违的朋友,并肩走出垂钓园。红绢和三妖只得跟着。
张笑一最后一个出门,管理员送了一大兜鲫鱼堵他的嘴,做生意没有不怕XXX权益法的。张笑一乐了,总算没白来一趟。
周辰的斗室中,经典小户型,建筑面积不足二十平米。三妖四人坐下后,就没剩下什么空间了。
红绢和三妖想破了头,也没琢磨出周辰是什么人,更不知袭击左传雄的妖风来自何方。所幸有惊无险,有的吃的时候就吃吧。
周辰的菜熟了。“尝尝吧,西湖醋鱼,日本生鱼片。”
他看着左传雄拿起筷子,吃了一块西湖醋鱼,又夹了一片生鱼片进口。“味道如何?”
左传雄咽下嘴里的食物。“挺好吃的。”
2003年12月7日星期日
正传 第七章 慈母心愿
左传雄闹了一宿的肚子,害得齐红绢也没睡好,站在卫生间门外运气,那个该死的周辰不会下了泻药吧?可是我和啸天他们怎么都没事呀。
吃下三片黄连素,左传雄昏昏睡去。
红绢熬了一锅稀粥,也去睡了。
中午十二点,挂钟敲完最后一响,红绢听到外面有动静,以为左传雄起来找东西吃,迷迷糊糊地说:“粥在锅里,盛一碗微波一下再喝。”
“哐当”重物落地声。
红绢心中惨叫一声,我的粥呀!
爬起来去看,粥在锅里好好的,奇怪!
“咯吱咯吱”门厅地上怎么这么多碎玻璃?酒香,是香槟。肚子疼还喝酒?不对,是有人进来了。
就在她蹲在地上研究玻璃时,一个身穿栗色西服套裙中年妇女出现在左传雄房间门口。
“小姐,你是谁?”
“我……”
她年约四十五、六,面容十分端庄,保养得很好,脸上几乎没有皱纹。
“您……”红绢脑子飞转,“您是传雄的母亲吧?”
中年女人点点头,“你是谁?小姑娘。”她上下打量红绢,似乎要把她看透。
红绢有点尴尬,同居这回事她说不出口,尤其是对一个长辈,说左传雄病了来照顾他吧,也没有穿着睡衣照顾病人的道理。
“妈,您回来啦。”左传雄走出房间,亲热地拉住母亲的胳臂,他身子虚,脚步有点儿轻飘,“我还没有跟您介绍,这是我的女朋友齐红绢。红绢,这就是我妈。”
“哦。阿姨好。”
“你不舒服,回到床上躺着吧。”母亲轻轻甩掉左传雄的手。
“姑娘,我有话跟你说。”她看着蓬头垢面的红绢,“我不反对同居。但是我家小雄年纪还小,我不想他在这种事上犯错误。姑娘,你到我们家来住,你父母知道吗?”
“妈,您怎么这么说话?红绢她是……”他想说红绢是孤儿,又怕触到她的痛处。
“你还不滚回床上去。你忘了你说过先立业后成家,现在刚毕业就弄个女孩儿在家里,太让我失望了。”
左传雄脸发红,“我们什么都没有做。她只是住在这里,她一个人……”
“传雄,别说了。”红绢转身进房间,把她那少得可怜的衣物收拾进自己带来的纸袋里。
“红绢,你要走?”
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红绢打算先去花翎那里避避风头。
“阿姨,我先走了。”
左传雄想追出去。
“小雄,你不要妈妈了?”母亲放声大哭。
左传雄吓呆了。
红绢来到花翎住处,啸天也在。
“被赶出来了。怎么会这样?”花翎说,现在人类不是开放了吗?隔壁刘大妈都迎来送往好几个准儿媳妇了。
“没什么好奇怪的,传雄的妈妈就这样。”啸天说:“以前朋友们找传雄玩儿都会被他妈妈赶走。”
午夜,左传雄站在立交桥边,倚着桥栏看着下面的车流,灯光闪耀,周辰突然出现在他背后。现在是最好的时机,他终于落单了。
与红绢一样,周辰找了他一千年,每一次转世都在不停地寻找,执着得像个傻子。唯一不同的是红绢找他是为了报恩,周辰是为了报仇。
用什么哪种法术杀他才不置于被普通人看出破绽?三昧真火,还是引天雷……这样的话,就不得不顾忌圣物的威力,毕竟圣物的力量是不会泯灭的,无论它的主人是否觉醒。那么什么方法能封住圣物?
“周大哥,你也在这里。”
完了,机会没了,怨不得师父说我成不了正果,我做事太优柔寡断了。“睡不着,遛遛。”
“一个人真好。”
“什么意思?羡慕起我这个钻石王老五来了。”
左传雄摇摇头,晚风轻拂他的短发,黑亮的眼睛里映着闪闪的星光,“父母的爱有时是一种负担。”
“是吗?我想让父母爱我还不行哪。”身在福中不知福,我都好几千年没有父母疼爱了,不知有多寂寞,恶人就是不通人情。
“我妈妈竟会嫉妒红绢。”左传雄淡淡地说,他现在急需一个人排解心事,也不管那人是不是爱听,“妈妈希望我永远守着她,不想我被别的女人抢去。”
周辰一愣,“她是你亲妈妈吗?”
左传雄笑了,“当然,否则她干嘛那么紧张我。”
周辰又一愣,母亲的幸福不就是希望儿子找个好媳妇快快乐乐过日子吗?据他所知,郑彦每次转世都会了母亲一个心愿,那些母亲的心愿不外乎传宗接代,可是这一次这位母亲只想要儿子,那还真是难办了。
正传 慈母心愿(中)
“我不想让妈妈伤心。”看来兑现诺言更重要,恶人就是恶人。
“那就忘了红绢,回家做个乖孩子。”
“可是红绢一个人好可怜。”
周辰看他一眼,没听错吧,恶人会怜悯别人?
“她没有你也活了二十多年,还是想你自己吧。”恶人的人生虽然充满传奇色彩,轨迹却只有一条,早早断了情欲,对人对己都有好处。
“我确实有点儿喜欢她。”
“可是你爱她还不到与家庭绝裂的程度。”
左传雄惊讶地张大眼睛,“你昨天才认识我,怎么这么了解我?”
“我比你大几岁,经历多了,自然有点儿心得。”周辰说,心里想我真的了解你吗?
“无论如何我得去看看红绢。”
“你妈妈怎么办?”
“我会慢慢劝她,慢慢想办法,她最后会同意的。”
“你竟然为红绢做这么大的改变。”周辰大开眼界,郑彦决不会这么做。
“不只是为她,也为我自己,我不想委屈自己,怎么能因为父母不喜欢,就放弃自己的生活态度。你说对吗?”
周辰无话可说。
左传雄抬手叫了一辆车。
“要我送你回去吗?”
“不用。你忙去吧,我再遛遛。”
Taxi绝尘而去。
周辰在左传雄刚才站的地方看了一会儿风景,这个左传雄给他的感觉既熟悉又陌生,行事方法与郑彦截然不同,他真的是郑彦的转世吗?
什么味道?周辰正准备往回走,忽然闻到一股妖气,它夹杂在高级香水里,直到香水的气味淡去才露出马脚。刚才那辆出租车的司机好像是个女人。
左传雄不常打桑塔纳2000,开这种车的女司机都比较有钱吧,喷的香水是法国名牌。出于好奇他透过栅栏看了一眼司机,应该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子,如果她没有戴白口罩的话。预防禽流感也不至于这样吧?
车子行至立交桥,“先生,关上车窗好吗?我有点儿冷。”十分悦耳的声音。
“哦。好的。”左传雄按动电窗,褐色玻璃将外面的喧哗隔离,霓虹灯显得模糊不清,车内一片沉静。左传雄有点儿郁闷,他很想吹风,但女士的要求不好拒绝,何况她看上去不太舒服。
夜景看不成,左传雄只好打量车内,除了司机和香水外,所有内饰和细节都是粗线条的。驾驶员公商许可证上的照片是个男人。
“你替别人开车?”
“嗯。”
“夜里出车不害怕吗?”
“嗯。”
谈话继续不下去,左传雄觉得无聊。
打电话给花翎,“我快到了。”
头有点儿晕,可能香水的味道太浓了。
过了一会儿,胸口开始发闷。难道晕车了?
“师傅,开窗透透气吧。”
“一会儿就到了。”
那就忍一会儿吧。又过了几分钟,胸口闷得厉害,头晕恶心,眼睛看东西有点儿转。
“师傅,开窗吧。”
司机没动。
左传雄决定不靠她了,伸手去按电窗按钮,玻璃窗一动不动,锁上了。
碰到迷药抢劫了?出租车司机不会干这种事吧?
他转头看司机,她正死死地盯着他。
片刻后,左传雄失去了知觉……
正传 慈母心愿(下)
车子开到偏僻的西郊。
司机摘了口罩,是个很美的女人。
她打开车门,把左传雄拎到路边的野地里。左传雄的个子超过一米八,体重七十五公斤,她就这么轻巧地拎着,似乎一点儿没感觉到重。
“你再不放下他,我对你不客气了。”戴着黑色细边眼镜的年轻人在五十米外说,语调舒缓平静,不知为什么却给人一种威严冷酷的感觉。
女人的背影抖了一下,无比强大的力量像暮色里的浓雾一样向她推进,既慢且速,已将她团团包围。什么时候被他盯上的?她竟然没有察觉。
“你是谁?”迎着那对褐色的眼睛,她问。
“把他放下。你不配问我的名字?”
“哼。”眸子里凶光闪耀,女人纤细的小手轻扬,漫天花雨向周辰迎头罩下来。
“你好大胆,敢跟我动手!”
周辰单手在头顶画了半个圆,白光即起将朵朵黄花震碎,花瓣散落在大地上,在他与女人周围形成一个黄色的圆形花环。
“荀草花。”
女人紧抿嘴唇,放开左传雄,双手并举,黑色妖风骤起,速度比刚才加快了十倍,卷起地上的花瓣又向周辰袭来。
“你还来。”
周辰不慌不忙又画了一个半圆,忽然隐隐看到黄色花瓣中闪着黑色的光芒,“有暗器!”他发现得太晚了,黑色花瓣已割破障碍向他飞来,好像飞刀一样。饶是周辰实战经验丰富,他急转几个圈子,带起的风减弱了飞刀的速度,只划破了衣服,换成别人早被刺成筛子了。周辰惊出一身冷汗,绵里藏针见过,花瓣里带刀闻所未闻。
“妖孽,出手如此歹毒,拿命来。”他口中念念有词,猛睁双目,祭起三昧真火。
花瓣聚合在女人身前形成花墙,两击不中,她知道不是周辰对手,但难舍到手的猎物,只好硬撑。
三昧真火无孔不入,区区花墙哪里抵挡得住,片刻灰飞烟灭。
“自不量力。”周辰继续驱动火焰,“把你打出原形,看你嚣张到几时。”
女人心中叫苦,苍白色的火焰炙烤着她娇嫩的肌肤,疼痛难当。她左冲右突,试图摆脱烈焰的包围,可是直到筋疲力尽也不能阻止火焰在身上肆虐。周辰的控火术已至出神入化的境地,当年郑彦的三昧真火就是跟他学的。此刻他十分震惊,她到底是什么妖怪?竟能经得起三昧真火这么长时间的烧灼!
“啊——!”惨叫声中,女人现出原形,鹅黄色的长发半掩,露出一张粉红的侧脸,明眸皓齿,樱唇亮泽,一件宽大的黑纱斗篷裹着纤细苗条的身段。这是花仙才有的容貌。
周辰大惊失色,慌忙收了三昧真火,“你到底是仙是妖?”
女人倒在地上,长发遮住面孔,“别过来。”
“我帮你治伤。”
“不用。”
周辰好奇心大起,“为什么不用?我帮你不是更好吗?”
他走到女人身边,伸出手……女人突然回头,风吹开丝丝长发,那张本该光滑无比的脸满是细细的刀痕。
“啊?!”
“怕了吧?哈哈……”
周辰倒退一步,星光下女人的长发飞舞飘散,虽然笑着,却一点儿也不开心,两行清泪顺着布满伤痕的脸颊流下来,三分恐怖,七分凄艳。
“不,我不是怕。”
女人止住笑声,盯着他。
“我只是觉得可惜,真是…太可惜了!”
女人眼中出现一种柔的感觉,只是一闪而逝。
“是他,都是他害的。”她指着左传雄。
“你说的是郑彦吧?”
“他不是郑彦的转世吗?”
“这倒没错。可是也不能因为前世的事报复今世呀。”
“我好意跟他相好,他却毁了我的脸,害我贬为花妖,我偏要杀他。”
周辰哀叹,“天下男子千千万,你干嘛非要诱惑他。诱惑他就是这个下场。”
“为什么?”
“为什么,你得问他师父。”这师徒二人在情欲上的选择实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要杀了他。”
“不行。”
“为什么?”
“因为他是我的,我要亲手杀了他。”
“为什么不趁现在?”
“我要等他觉醒后,正大光明的杀他。”
“你疯了?”等他醒了,岂非更加没有胜算。
“如果你知道我是谁,就不会怀疑我的能力。”
“你到底是谁?”
“这不是你要关心的问题。”周辰从衣袋里掏出一个药瓶扔给她,“养好你的伤,别再碰他,明白了吗?荀草。”
荀草走了。周辰把战场打扫干净,原来夹在花瓣里的不是刀,是一种黑色的鳞片,十分坚硬,锋利程度比钢刀还强,似龙鳞,又非龙鳞。qi書網-奇书周辰分辨不出是什么生物的鳞片www奇Qisuu書com网,统统收起来回去研究。
忙完这些,他抬头看看星空,明天是个好天气。如果不用上班,就更好了。
他瞟瞟地上的左传雄,还在昏睡中。郑彦的转世怎么这么弱?
好事做到底,他提起左传雄,像丢沙包一样扔进车里……
有我这样的人做仇家,不知你几世修来的福气?
“嗨,别睡了,下车了。”
左传雄被推醒,“哦,谢谢!”他迷迷糊糊付了车费,八十六块,这么贵!
他下了车,桑塔纳2000立刻关上车门,飞也似逃走了。
“干嘛开这么急?真是的……”左传雄的头还很晕,“刚才怎么回事?怎么睡着了?”他想起戴口罩的女司机,刚才那个司机也戴着口罩,只是…怎么变成男的了?
2004年2月18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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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阿姨的儿子刚上大学就被女孩儿追,是个不错的女孩儿,可是阿姨不干了,视女孩儿为大敌,“他才十八岁,她就要把他从我身边抢走,不行。”咬牙切齿的样子似是怒极痛极。
一个哥们儿结婚,他妈妈在婚宴上哭得昏天黑地,把女方母亲都哭愣了。事后一问,“我儿子就这么给人了。”
我们的母亲怎么了?我一直想不明白。爱儿子就让儿子幸福,难道错了吗?为什么把那个将要同儿子共度一生的女孩子视作洪水猛兽?殊不知,你越恨她,她就把你的儿子带得越远。因此,我怀疑我们的母亲是否爱女儿多过爱儿子一些?她们对女婿从不苛求。
孩子是上帝寄存在父母身边的,长大了一定会走,所以父母们一定要调整好心态。而作儿女的应该抓紧一切时间爱父母。因为当那个人出现的时候,你的爱就没有多少留给父母的空间了。
上帝用亚当的肋骨做了夏娃,一个男人要想完整,是不是非要找那个命中注定的女人,就因为只有她才是你的骨中骨肉中肉。
出租车司机下迷药,是一个朋友转发的邮件,据说是某人的亲身经历,就发生在年前。小水每每想起这个故事都有点儿毛骨悚然。因此提醒大家夜间打车一定要打开车窗,不管是不是真的,小心总没坏处。
正传 第八章 金牌之争(上)
左传雄气喘吁吁爬了三层楼,敲开花翎家的门。看到他苍白的脸色,花翎先自一惊,一把将他拉进来,自己却窜向黑洞洞的楼道,一会儿就消失在楼道尽头。
“这么紧张干什么?我妈没跟来。”左传雄叫道。
“你身上好香。”红绢盯着他说。
“是吗?”衣服上一股淡淡的清香,不仔细闻根本发现不了。
花翎转回来,紧紧锁上门。
“什么都没有。”
“我等我妈睡着了才出来。”
“你二十分钟前就该到了。”追风说。
“是呀。我在出租车上睡着了,可能她绕路了。说起来真是一件怪事……”
听完左传雄的经历,大家默默无语。
“我知道你们不会信啦。”
“你说你见到周辰了?”啸天说。
“是呀。这也有问题?”
张笑一接道:“我看你真是碰上打劫的了。”
“那我还能安然无恙地坐在这里?”
“你运气好呀,正好警察盯那女劫匪的梢,关键时刻出手救了你,把女劫匪抓了,又开车把你送到目的地。”
“既然这样,蒙面干什么?他们不要我作证词吗?”
张笑一没词了。
“也许涉及保密问题,怕告诉你泄密。”啸天说。
只能这么解释了。
花翎、追风、啸天与红绢八目相交,这妖气与上次垂钓园里袭击左传雄的妖风同属一人,他到底是谁?左传雄明明被他迷倒了,他为什么没杀他?如果司机不只一个,那后来的男司机是谁?周辰在这里扮演什么角色?怎么哪儿都有他?
当夜,左传雄在花翎的房间睡了,迷药的劲儿还没完全过去,红绢占了张笑一的房间,张笑一只好睡客厅。花翎、追风和啸天守了一夜,主人遇袭,他们怎么睡得着。
第二天一早,左传雄的母亲打来电话,她很生气,儿子竟敢夜不归宿,要不是她忙着赶飞机到广州谈生意,非杀到这里教训他不可。
“马上跟齐红绢分手。”她言之凿凿地说:“好好学英语,准备移民。”
挂了电话,左传雄有些茫然。
“我给你添麻烦了。”红绢说,低低的声音。
左传雄摇摇头,“你跟我回去吗?”
红绢没说话。
“搬出来住吧。”张笑一说。
左传雄看着红绢,她面呈难色。
“好,你替我找房子。”这就是他的选择吗?
在大家的帮助下,左传雄租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就在他家的小区里,只隔两栋楼。红绢心里明白,他还是放不下他母亲。
一连几天,平安无事。红绢在新家里睡得十分踏实,因为她知道啸天他们三个每夜都在附近值班,不用担心左传雄的安全。
只是这一夜非比寻常。
红绢整整一天都觉得心惊肉跳,回家后找出金钱卜卦,大吉。吉从何来?附近。难道左传雄今天就觉醒了?就是那样也不是她的喜事呀。
哪怕再准的卦也不可能给出一个清晰的事件,既然是吉,就不用紧张了。今晚花翎值班,她早早钻进被窝,那家伙眼尖,可保无忧。
夜半,一阵妖风潜入屋子,气势之猛把左传雄都惊醒了。
红绢飞快起身。
“什么声音?”左传雄问。
“没什么。窗子没关好,我去关上它。”
她走出卧室,觅着浓郁的妖气来到书房,室内传出阵阵器皿碎裂的声音。她迅速闪进去,锁上门。
打开灯,眼前的一幕令她目瞪口呆。
一只长愈十米的巨雕趴在地上,书桌书架等家具被压得粉碎,地板和墙壁上溅满鲜血,花白色的羽毛落了一地。
“花翎,发生什么事了?”
巨雕艰难地回头看她,企图站起来,却重新倒下,胸前的伤口涌出大量鲜血,身体因剧痛瑟瑟发抖。
“恶人要杀我。”他有气无力的说。
“不是吧。传雄在睡觉。”
“不是他,是另一个。”
左传雄听到动静,来到红绢门前。“红绢,你没事吧?”
“我…我没事。你有事吗?”
“我没事。你早些休息吧。”
伤口一阵剧痛,花翎连连发抖,羽毛上沾染的鲜血溅到门上,轻微的撞击声把要离去的左传雄吸引回来。红绢惊恐的看到一缕血腥味从门缝飘了出去。
左传雄马上感觉到了。“红绢,你还好吧?”他拍门。
“我很好。”
“你出来,我想看看你。”
红绢打量房间,满墙都溅满了血迹,原形毕露的花翎半躺在地上。这副情景怎么开门?
“你怎么不说话?我进来了。”
一阵门铃声打断了左传雄的追问。
花翎寒毛直竖,“他来了!”
红绢感到强大的力量渗进这套房子。
正传 金牌之争(中)
“谁呀?”左传雄打开门。一个英俊的青年站在门外。
他看到左传雄倒吸了一口冷气。“你…你住在这里?”
这是什么话?左传雄奇怪,“是呀。你找谁?”
青年看着这个高他半头,身材魁梧的男子。“我敲错门了。对不起。”掉头就走。
“莫名其妙。”左传雄关上门。
他又到书房门前,伸手向门把手。门内红绢和花翎紧张得心都快跳出来。
不知为什么?只是一种预感,打开门会有意想不到的事发生,而且不是他想看到的。左传雄犹豫一下,把手收回来。
“红绢,早些睡吧。”
他走开了。
花翎和红绢松了一口气。
第二天一早,左传雄在客厅里看到变回人形的花翎。
“你什么时候来的?”
红绢说:“昨晚。你睡着了。他喝醉了,找不到回家的路,就上咱们这儿来了。”
“哦。怨不得脸色不好。”
“我要上班了。你要是不舒服就请假。”
红绢推说昨晚加班,今天倒休睡觉。左传雄自己走了。
花翎望向窗外。“他还在外面。”
他的身体微微发抖,想起啸天和追风,“他不走,我们怎么办?”
“我去向他问个清楚。”
“你不能去。他不是左传雄。他很危险。”
社区内的石子路上。
“你还没找到要找的人?”
“你别装成这样好吗?好像你不知道我是什么人似的。”
这个人脑子一定有毛病,左传雄不想再多话,绕开他。
“你不吃,我就吃了。”
“你说什么?”左传雄回身。
“你别生气。当我没说。我这就走。”他逃也似的跑了。
“神经病!”
红绢和花翎分明看到卧虎刚才现出了红光。
“我想你和追风、啸天,还是尽快离开这个城市好。”红绢回味着那英俊男子周身盘旋着的一圈金色的光,像金沙一样。
花翎立刻给啸天和追风打电话,现在不能再用法术了,敌人会追踪法术上的妖气找到他们的藏身之处。
放下电话,花翎松了口气,至少啸天他们安全了。
“他又回来了。”红绢沉声道。
花翎脸上毫无血色。
“我出去击退他,否则他绝不会放过你。”
“你有把握吗?”花翎与红绢虽无大矛盾,但一向不合,现在她肯为他出头,令他十分感动。
“放心。别忘了我是太虚观的传人。”红绢眼中精光聚闪,颇有些大义凛然的味道,“如果我不是他的对手,你抽个空赶紧逃,我不是妖怪,他不会为难我。”她省去了“吃”这个字,花翎脆弱的神经已经经不起这个字的折磨。
红绢突然出现在英俊男子面前。他被这个变故吓了一跳,当发现只是一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小姑娘时,他笑了。
两秒种,红绢脑中一阵错乱,这个人龙眉凤目,笑容那么亲切,怎么也不应该是敌人。
“我们这里不欢迎你。”她冷冷的说。
“我办完事就走。”
“那个妖怪是我的,你休想动他。”
他吃了一惊,看着她。过了一会儿,“原来你也是……”他轻笑,“抱歉。”
没有多余的话,他匆匆走了。
红绢卸去杀气,这人神经不正常吧。胸口感到灼热,她解开第一颗钮扣,脖子上金色的龙牌变成了红色,把皮肤都烫红了。这块龙牌她戴了几百年,沾染了不少灵气和日月精华,今天突显异像,变成了圣物。那么他突然退去,是把她当成恶人了。她觉得好笑,每一个恶人都有一件圣物,自己不是恶人,却与两件圣物有缘。冰晶呀,你知道吗?你的遗物救了一只妖怪。你若活着,大概会气得哇哇大叫吧。她的眼睛黯淡下去,那可怜的孩子现在在哪里?喝了孟婆汤的他,还能记得她这个师父吗?
转天傍晚,红绢走出公司,左传雄今天加班不能来接她,看今晚夜色不错,坐公共汽车回去吧。
恰在此时,大厦一角转出一个人,阴魂不散呀。
红绢壮壮胆子,尽量凶巴巴地说:“你还不死心。那只妖怪是我们的食物。”
“我今天不为食物的事。我只想问你,圣物是你的吗?”他修长的手指指向她颈部。
“什么圣物?”红绢不禁抓紧领口。
“别想骗我。圣物就在你身上。”
“我不知道什么圣物,但在我身上的东西,当然是我的。”
“你不是恶人,它对你没作用,把它给我吧。”
红绢退了两步,他识破了她。
“算我求你。我的力量总是不能收发自如,我需要它。”这是求人的态度吗?
“不能因为你需要,就抢别人的东西。恶人也不能不讲道理。”
“我感受到它的存在。”红绢的胸口开始灼热起来。“它也感受到了我的力量,我们相互呼唤,就像久违的朋友,或者我们本来就是一体,分开太久,终于见面了,渴望结合在一起。”念经似的语调将他带入冥想,眼眸变成血红色,金沙从身体外围升腾而起,慢慢形成螺旋状的旋风……
“不要。停下来。”红绢大叫,胸口的灼热感愈发强烈了。
“把圣物给我。”他冷冷地说。金沙般的力量旋转不止。
“你休想!”
旋风在加剧,变成了龙卷风。吊着金牌的金链开始发烫。戴了它几百年,它居然背叛我?红绢心烦意乱。她在心中默念口诀,跺一下脚,消失得无影无踪。
“土遁术。你休想逃。”
二十分钟后,红绢在四十里外的郊区露头。喘息间,身后五十米处的土地轰然而动,金沙龙卷风包裹着的青年从泥土中升起来。
红绢惊惶失措,一头扎进了旁边的水塘。
三十分钟后,她水淋淋的从市内一个护城河里爬上来。以往使用水遁,只需手指沾几滴清水,这次却搞得如此狼狈。
金牌仍然烫得惊人,发出的热气迅速烤干了她的衣服。
红绢发现护城河的水位在急剧下降,金色的光茫映得河水闪闪发光。她不及细看,发足狂奔。“他能看透我的法术。”这个事实令她无心恋战。
正传 金牌之争(下)
金沙风暴紧紧相随,不知不觉竟跑到左传雄工作的大厦前。
红绢刹住步子。“为什么跑到这儿来了?难道我想求助于左传雄。”可是左传雄还没有觉醒,来了只能白白送死。
太虚观没有专门杀恶人的招术。那种人太不常见了。若用武术和摔跤肉搏,还需突破金沙狂风。古书上记载的阴毒阵法——天雷阵,浮现脑海。据说天神都惧怕三分,不知用在恶人身上会怎样?顾不得那么多了,既然他找死,她也没有办法。
紫色杀气瞬间笼罩住她全身。
“不要以为我怕了你。”
他的头发迎风飘扬,脸色白得吓人,目光直勾勾的盯着红绢。“圣物给我。”呓语般的声音掺杂着迷茫的执着。
“疯了,你这个疯子。”
“你是学道之人,应该知道顺应天意。圣物与我有缘,它是我的。”
“你想要它,除非我死。”
“何必这样?我不想杀人。”
红绢咬破食指,边念那个古老的口诀,边在地上画了一个八卦,他看到本应立刻风干的血液赫然发出红光,像潺潺流水的小溪一样流动起来,顺时针循环不止。
“你现在退下还来得及。”
他没说话。以前他从不会非要某件东西不可,不知为什么,自从感觉到圣物的气息,他就变得如此偏执,仿佛不得到它,就不能活。恶人的顾忌本就不多,现在强烈的占有欲击碎了他仅有的一点儿道德心。
他跨出一步,金沙顿时被旋转不停的血光八卦收去。
“好厉害的阵法。”他心里想,脚步不停。
红绢开始念口诀的第二段。
“既然你找死,我就成全你。”
“刷”红光暴涨,直射夜空,余光扫在他身上,外衣烧焦。
“啊!好痛!”他想后退,却发现身子根本动不了。
天际远远传来隐隐雷声,天雷已收到召唤,红绢想停也停不下来了。
第三段口诀只好继续念下去。
引下天雷会怎么样?他不得不想这个问题。肉体倒也罢了,关键是如何在天雷强击下保住魂魄,虽然他是恶人,没有圣物护身一样会被打得魂飞魄散。
红绢心里也很矛盾,杀了他算不算草菅人命?她想起地狱里的刑具。
后悔已经没用了,血光八卦强烈震动,天雷蓄势待发。
“你有什么遗言,赶紧说吧。”
他紧咬嘴唇,一声不吭。好倔强的性格!红绢凝神看他,他的衣服碎得不成样子,一缕一缕的丝织物挂在身上,几乎不能遮体。于是她看到一幅奇怪的景象,无数条细细的红丝线缠绕在他赤裸的肌肉上。
“这是什么?”红绢睁大眼睛。
那不是红丝线,它更像毛细血管,血液还在流动。
“追魂丝。”
震惊中她慌忙收势,血光八卦反转,天雷降下劈向相反的方向,轰然巨响劈开紫气白气两层屏障,将她击飞百米外。
“好疼呀!”他觉得全身骨架似被拆散,疼痛难忍。
这是什么法术,怎么没有听说过?他缓过气,奇怪地看着眼前的场景。血光八卦消失,地上只剩一个直径十米的大洞,冒着滚滚黑烟。
红绢毫无生息的躺在冰冷的水泥方砖地上,领子烧没了。他顺利摘下金牌。
这块金牌,一面雕龙,一面是用小篆写成的两行字,好奇怪,他不懂书法,却看懂了这画一样的文字:“大明天子皇孙朱XX,XX年XX月XX日XX时生。”
他的眼睛从金牌转到地上的女孩儿,她的衣角还燃着火苗,面孔被熏得漆黑……
天雷巨响惊动了附近的人们。一个人跑过来,抱起红绢,替她拍打衣服,扑灭火苗。
“红绢,你怎么了?”
左传雄看到近前呆若木鸡的青年。“又是你。你对她做什么了?”
“你叫她什么?”他答非所问。
左传雄顾不上理他,红绢的呼吸没了,他忙不迭地给她做人工呼吸。
“红绢,你醒醒。别吓我!”
远远的传来警车和救护车的鸣笛声。
青年目光涣散,身体开始颤抖,剧烈的颤抖,最后终于站立不稳,“咕咚”跪倒在红绢面前。
红绢在医院里醒来已是第三天了。左传雄抓着她的手,欣喜若狂。
“我没有死。”她纳闷。
“这家医院神了。你都没呼吸了,他们居然把你救活了。等你出院,我要送一面锦旗给他们,就写‘悬壶济世’如何?”
为什么不是“治病救人”、“救死扶伤”之类?为什么要用那个古老的词汇?
“喝口汤吧?”张笑一打断她的思路,“是周大哥熬的,还热着呢。”
左传雄拿过保温瓶,舀了一勺汤送到她嘴边,浓浓的鱼汤香气中混杂着草药的味道,她什么都明白了。
“他呢?”
“谁呀?”左传雄这么说,目光却投向门外。那个失魂落魄的青年已经跪了两天,不管别人说什么,劝也好,骂也好,他就是不起来。
红绢艰难地坐起来,他身上的戾气全消,满面泪痕,透过这副神情,依稀可以看到那个熟悉的影子。
“让他进来。”
“他是疯子,万一……再说他偷你的东西也还回来了。”左传雄拿出金牌。“看他怪可怜的,饶了他吧。”
红绢再也控制不住,豆大的泪珠滚落下来。“可是…他没偷东西,金牌本来就是他的。”
左传雄和张笑一异口同声:“原来你认识他?!”
“我和他在孤儿院认识的,金牌是他留给我的纪念。”红绢实在佩服自己,在这种时候还能编故事骗人。
“你知道他是谁?”当病房里只有红绢和冰晶两个人的时候,红绢说。
“郑彦。”
“不对。他是左传雄,他今世只有这一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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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父,真的要我跟妖怪做朋友?”
红绢已经解释得没法再解释了。
“恶人跟妖怪做朋友会笑死人的。”
“我不但要你跟他们做朋友,还要你保护他们。如果有一天左传雄苏醒了,你要拦住他不杀他们。”
“恶人吃妖怪天经地义,您见过跟火腿跳舞的人吗?”
“没变成火腿时,人还可以跟猪作朋友。”
冰晶举起双手,“我投降。”
2004年2月21日星期六
正传 第九章 嗜血圣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