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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最近德国哲学173

《《哲学史讲演录》第四卷》

的简单性,或者说,自我在差别中不具有简单性,在运动中不包含静止,——自我的设定、纯粹的活动和对立物的设定并没有被理解为同一之物。也可以说,自我并没有把握住那无穷的阻力、非我。自我决定非我,但非我老是一个彼岸,——这个作为非我的彼岸,自我意识并不懂得如何它与自己合而为一。

1。因此〔费希特哲学的缺点〕A 首先在于自我一直保有一个别的、现实的自我意识的意义,与共相、绝对或精神(自我本身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

,相反对,因为个别的自我意识正是这个对他物始终采取旁观态度的东西。因此如果把自我称为绝对本质,就会引起极大的非难,因为事实上自我确定只是在与共相相反的个别的自我意识或主体的意义下出现的。

2。

其次,费希特没有达到理性的理念,也就是没有达到。。

主体与客体或自我与非我之完备的、真实的统一;他的这种统一,象在康德那里那样,只是一个应当,一个目标,一个信仰,②。。(这信仰认应当与目标两者本来是一回事)

,而一个目标,之达到,象在康德那里那样,同是一个矛盾,并不具有当前的现实性。费希特老是停留在应当上。但他却与康德一样,提出了在信仰中把两者结合起来的思想,所以费希特也归结到信仰。这一点他曾在他的通俗著作里予以发挥。——因为自我被固定为与非我相对立,并且只是作为对立物而存。

在,于是自我就消失在那种统一中了;——因此目的的达到。

第499页。

A②《全部知识学基础》,第30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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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哲学史讲演录

也就推迟到恶的、感性的无限中去了,这正是一个本身没有现存性,没有现实性的〔无限〕前进,因为自我只有在它的对立里才具有一切现实性。——费希特的哲学只认识到有限的精神,不认识无限的精神,不认识作为普遍思维的精神,正如康德哲学只认识到不真的一面那样;换言之,费希特的哲学是形式的。关于绝对统一的知识被他理解为对于一个道德。。

世界秩序的信仰。道德世界秩序是绝对的前提;对我们所作。。。。

的每一件事情,我们都具有信仰,相信每一个道德行为都会有良好的后果。

①这个理念,正如在康德那里一样,是一个共相、一个思想物。

“总的讲来,某种东西只要被概念所把握,则它便停止其为神了。任何一个提出来的关于神的概念,都必然是一个偶像的概念。——宗教就是对于道德世界秩序(神)的一种实践信仰”。——按照我们的哲学看来,对超感官世界的信仰属于当下直接的真理。“

②于是费希特归结到最高的理念、自由与自然的结合,不过这种结合不是直接认识到的;两者的对立只存在于意识内。

这种在信仰中的结合,他也可以在对上帝的爱中得到。这种形式的结合,由于是信仰。。。。

上的和感觉上的结合,所以是属于宗教信仰,而不属于哲学范围。

只有在哲学中对这种结合加以理解,才对我们有兴趣。

费希特那里还有一个完全不能令人满足的外在性〔的论证方式〕,即以一种非理念的〔非辩证的〕方式为根据,由一个规定性是必然的而推出另一个规定性也是必然的。把自我

①《论信仰一个神圣的世界秩序的根据》(《费希特的生平》,第二部分)

,第11页。

②《对无神论控告的答辩》,第51、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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