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最近德国哲学373
与一个他物相联系,而他物又与一个他物相联系,如此递进,以至无穷。
“知识学是实在论的,它指出:对有限自然事物的。。。。
意识将是无法解释的,如果不假定有一个独立于它们并与它们完全相对立的力量,而这种力量又为它们的经验存在所依存。但知识学所肯定的也不外是一种这样的对立的力量,这个力量只是为有限存在所单纯地感觉到,但不为它所认识到。。。。
对于这个力量或这个非我的一切可能的规定,亦即可以无限多地出现在我们意识前面的规定,知识学保证要把它们从自我的规定能力中推演出来,而且一个名实相符的知识学也就必须能够实际上把它们推演出来。“
——但是这门科学却不是超越的,而是先验的。
“知识学虽然根据一个独立于一切意识的现存的东西来解释一切意识;不过它并没有忘记:那个独立存在的东西原来是它自己的思维力量的产物,因此也就是依存于自我的东西,因为它是为自我而存在的”。——一切存在从理想性来说都依存于自我,但是自我从实在性来说是自身依存的。有限精神〔所设定〕的这种必然外在的东西,这种只是为它而存在的东西,就是精神可以无止境地加以扩大,但是又永远不能越出的圈子“
①。
自我就是思维,自在地规定着客体;自我规定客体的进展过程就是思维。自我作为意识的主体,就是思维。客体的进一步的逻辑规定,是主体和客体中的同一的东西,是本质的联系,也是使客观对象成为自我的所有物的东西。但是费希特的知识学却把自我对客体的斗争理解为自我对客体的进
①《全部知识学基础》,第272—2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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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哲学史讲演录
一步规定的斗争;但没有讲到静静地自身发展着的概念的同一性。
3。
第三,由于自我是这样牢牢地固定在一个方面的,所以知识学的内容的全部进程是从自我这一极端出发,费希特哲学的推演,认识,就内容和形式两方面来说,都是由一些规定性到另一些规定性的进展,而这些规定性不能返回到统一,换言之,只是通过一系列的有限物向前推演,而这些有限物并不包含绝对在它们里面。
这种推演既缺乏绝对的观点,也同样缺乏绝对的内容。例如,他对于自然的看法就是把自。。
然看成从一个他物派生出来的纯粹有限的东西。譬如有机的。。。
身体就被理解为这样:“意识需要一个特有的范围作为它的活。。
动场所。这个范围是为自我的一个原始的、必然的活动所设定的,在这个活动中自我并不知道自己是自由的。自我的这种活动是一个直观、是划出几条线;通过这种活动,这个范围就被直观为一个在空间内有广延的东西。而空间又被设定为静止着的,有持久性的,却又是不断变化着的,或者被设定为物质。——物质是许多部分所构成的,因此它是有肢体的。——因为一个人只有由于把身体设定为受另一个人的影响时,他才承认自己有一个身体。
但是有同样的必要认为:自我是能够阻止这种影响的,并且也同样可以认为外在物质能抗拒自我对它的影响,这就是说,把它认作坚固顽强的物。。。。
质。“
①这些坚固的物质必须进一步加以分开,——不同的个人是不能粘在一起成为一个面团的。因为“我的身体就是我
①《自然法的基础》(耶拿和来比锡,1796年)
,第一部分,第55—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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