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思维理智时期58
同的,是可以分别加以思维的。
①灵魂思维和认识别的东西,并不象认识它自己的确定性那样明白。
②这种对他物的认识的真理性,要以对神的存在的证明为某础。灵魂是一种不完满的实体,但是它包含着完满性的观念,——一个绝对完满的本体的观念;这个观念并不是在灵魂自身中产生出来的,因为灵魂是不完满的实体,所以,这个观念是天赋的。
③对这一点的意识,在笛卡尔那里是这样表达的:只要我们还没有证明和看清神的存在,我们就仍然有欺骗自己的可能性,因为我们无法知道自己是不是具有一种会弄错的本性。
④这个说法有点偏颇,它仅仅表达出自我意识与对他物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意识的对立;而应当研究的是这两者的统一,——思维中的东西是否也有客观性。这个统一是在神里面,或者就是神本身。
我现在用笛卡尔的方式来讲一讲这个意思。
“在我们所具有的那些不同的观念当中,也有关于一个全知全能、绝对完满的本体的观念;这是一切观念中最完美的观念,”
——包罗一切的、普遍的观念。
(1)有一些观念,它们是否存在是不确定的。是完善的,其中并没有这种不确定性。它的特点就是:“我们在这个观念中,并不象在其他我们清楚地感觉到的观念里那样,把存在认作一种仅属可能的、偶然的存在,而
①参看《对第三组反驳的答复:以几何学方式作出的一些推理》,命题四,第91页(《全集》,第464—465页)。
②《沉思》,第三篇,第15—17页(《全集》,第263—268页)。
③《哲学原理》,第一部,第二十节,第6页(《全集》,第76—77页)
;《沉思》,第三篇,第17—25页(《全集》,第268—292页)
;《方法谈》,第四篇,第21—22页(《全集》,第159—162页)。
④斯宾诺莎:《笛卡尔哲学原理》,第10页;参看上文第3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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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哲学史讲演录
是认作一个绝对必然的、永恒的规定。例如,心灵见到三角形概念中包含着三内角之和等于二直角,因此三角形有两个直角;同样情形,由于心灵见到最完满的本体的概念中必然地、永恒地包含着存在,它就不能不由此作出结论说,最完满的本体是存在的。“
①因为存在这个规定也属于完满性;因为关于一个不存在的东西的观念是比较不完满的。这样,就得到了思维与存在的统一,得到了对神的存在的本体论证明;这个证明我们以前已经在安瑟尔谟那里见到过了。
①安瑟尔谟是这样说的:我们称为神的普遍者是最完满的。这就发生一个问题;最完满者也在存在中吗?最完满者的观念也包含存在这一规定,否则它就不是最完满者了。
笛卡尔朝这个方向更进了一步。他提出了这样的公理:(1)
“有不同程度的实在性或实有性:因为实体具有的实在性多于偶性或样式所具有的,——无限实体具有的又比有限实体更多。”
②这是笛卡尔的一条公理,一种直接的确定性;但是这些区别并不在“我思维”里面,——这是以经验命题的方式提出来的。
(2)
“在一件东西的概念中就包含着存在,可以是仅属可能的存在,也可以是必然的存在,”
③——这是他物、对立物的直接确定性,这就是一个‘非我’与‘我’相对立,在‘我思维’(概念)中就包含着存在。
①《哲学原理》,第一部,第十四节,第4页(《全集》,第72—73页)
;第164页以下。
②《对第二组反驳的答复》,公理六,第88页(《全集》,第459页)。
③斯宾诺莎:《笛卡尔哲学原理》,公理六,第16页;参看笛卡尔:《对第二组反驳的答复》,公理十,第89页(《全集》,第4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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